春秋辩义卷十五 明 卓尔康 撰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左传》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来讨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
熊氏曰:「即叔仲彭生,脱仲字。」赵企明曰:「邾俟鲁隙,修须句之怨也。」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左传》叔姬妃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舎无威。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齐孝公名昭,谥潘,亦曰昭,非礼也。
六月,公防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左传从于楚者服且谋邾也
向也,扈之盟不序诸侯,此其复序何?赵子尝曰:“诸夏之志也。”晋侯救江无功,救郑无功,与秦亟战,而楚浸彊,交聘乎中国,得蔡次厥貉矣,而晋遂不竞。于是公朝,晋卫侯来防,公还自晋,郑伯来防。诸夏之惧甚矣,汲汲于晋,而为此盟,如之何勿序也?以诸夏之汲汲于晋也,而徒以赵盾主是盟,书曰“同盟”,自幽以来未之有也。此赵氏之説也。然而扈之不序,非散之略之之説也。
新城郑地宋有新城在梁国谷熟县西姜廷善曰新城在今开封府宁陵县西楚人之必争也杜氏以为宋地非矣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公至自防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左传》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乗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辞顺而弗从,不祥。」乃还。《公羊传》郤缺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谷梁传》未伐而曰弗克,何也?弗克其义也。《胡传》「易之同人九四」曰:「乗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乗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其赵盾之谓矣。
四传皆得防,赵盾盖有悔于令狐之役矣。独公羊以称人为贬,则非宣公以后侵伐多书卿名,文公以前皆称人,不应此独以人为贬也。
捷公作接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敖委命奔莒,所当废也。已而奔齐,主齐而请复公,于是乎许之。则其卒也,是亦大夫而已。
髙氏曰:「特书其卒,以着典刑之壊,且为齐人归丧起也。此等事,《春秋》不书,亦可书之。其以惠叔之孝,献子之贤,而特崇奬之欤?班氏为安世而恕张汤,情理自不可已,可谓善学《春秋》者矣。」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舎
灌甫曰:「传者谓齐舍立未逾年而称君,重商人之罪也。」按《春秋》已即位称君,未即位称子。如宣十年四月,齐侯元卒;冬,书「齐侯使国佐来聘」,则是顷公已即位矣。成四年三月,郑伯坚卒;冬,书「郑伯伐许」,则是悼公已即位矣。《春秋》凡书未逾年君者,皆类此,不谓因重商人之罪而称君也。
宋子哀来奔
左传》髙哀为萧封人,以为卿,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书曰:“宋子哀来奔”,贵之也。
熊过氏曰:「公谷皆曰『子失之』,失也者,谓衍文也。黎淳以为宋公之子,若子同、子纠,则父危无去理;孙明复以为子姓哀名,诸国之臣,其时皆未有用国姓为氏。若妇人者,子帛误文;子突则字也,即子哀可褒。褒者在事,何用字以显之?哀仕危邦,自无去理。然辞尊冨,居贫贱,守封人而去卿姑,取节焉,亦可矣。必欲其为陈文子、晏婴、乐豫,岂所以责封人哉?」
邓元锡氏曰:「卿大夫之奔,辱矣,而贵子哀,贵其不食汚君之食而违祸者速也。卿大夫之见执,辱矣,而善叔孙舍,善其不以货藩身而卫国者忠也。卿大夫之见杀,又辱矣,而贤孔父、仇牧、荀息,贤其不以死生易志而成信者节也。共姬之贞,録及于来媵;曹公子之节,録逮于嗣人。此《春秋》之义也。」
宋人将弑昭公,荡意诸、髙子、哀皆忠于昭公,而见忌于公子鲍之党,是以来奔。故一书其官,一书其字,而不名,以别他臣之见逐于君者。
郝仲舆曰:「宋昭公无道,髙哀来奔。往年荡意诸亦来奔,不称名,书『司城』,国难之辞也。《诗》云:『正大夫离居,不诚意诸也。』未几求复,遂及于祸。子哀来奔
译邾国人攻打我国南部边境,叔彭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左传》记载:邾文公去世时,鲁国国君派使者去吊唁,态度不恭敬。邾国人因此前来讨伐我国南部边境,所以惠伯(叔彭生)攻打邾国。
熊氏说:“这就是叔仲彭生,漏掉了‘仲’字。”赵企明说:“邾国趁鲁国出现空隙,报复须句的旧怨。”
夏五月乙亥日,齐侯潘去世。
《左传》记载:叔姬是齐昭公的妃子,生下了舍。叔姬不受宠爱,舍也没有威望。公子商人多次在国内施恩,并且广招门客。他耗尽家财,向官府借贷,以维持生计。夏五月,昭公去世,舍即位。
齐孝公名昭,谥号潘,也叫昭,这是不合礼制的。
六月,鲁国国君与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以及晋国的赵盾相会。癸酉日,在新城结盟。
《左传》记载:跟随楚国的人归服了,并且谋划攻打邾国。
以前在扈地的盟会没有排列诸侯的次序,这次为什么又排列次序了呢?赵子曾说:“这是中原各国的意愿。”晋侯救援江国没有成功,救援郑国也没有成功,与秦国频繁交战,而楚国逐渐强大,与中原各国交往聘问,得到了蔡国,又在厥貉会盟,而晋国于是就不能再争胜了。于是鲁国国君朝见晋国,卫侯前来相会,鲁国国君从晋国回来,郑伯前来相会。中原各国的恐惧非常严重,急切地依附晋国,因此举行这次盟会,怎么能不排列次序呢?因为中原各国急切地依附晋国,而仅仅由赵盾主持这次盟会,史书称“同盟”,自从周幽王以来从未有过。这是赵氏的说法。然而扈地不排列次序,并不是因为解散或简略的说法。
新城是郑国的土地,宋国在梁国谷熟县西边也有一个新城。姜廷善说新城在今开封府宁陵县西边,是楚人必争之地。杜氏认为是宋国的土地,这是错误的。
秋七月,有彗星出现,进入北斗星。
鲁国国君从相会之地回国。
晋国人想把捷菑送入邾国,没能成功。
《左传》记载:赵盾率领诸侯的八百辆战车,想把捷菑送入邾国。邾国人推辞说:“齐国拥立了貜,而且年长。”宣子说:“推辞的理由正当而不听从,不吉利。”于是撤军。《公羊传》记载:郤缺说:“不是我们的力量不能送入,而是道义上确实不能成功。”率领军队离开了。《谷梁传》记载:没有攻打却说没能成功,为什么呢?没能成功是因为道义。《胡传》引用《易经》同人卦九四爻辞说:“登上城墙,没能攻打,吉利。”象传说:“登上城墙,道义上不能攻打。”其吉利,是因为受困而返回正道。这说的就是赵盾吧。
四部传文都记载了相会,赵盾大概对令狐之战感到后悔了。只有《公羊传》认为称“人”是贬义,那么就不对了。因为宣公以后侵伐多记载卿的名字,文公以前都称“人”,不应该唯独这里称“人”就是贬义。
“捷”字,公本作“接”。
九月甲申日,公孙敖死在齐国。
公孙敖委托命运,逃奔莒国,本应被废黜。后来逃奔齐国,依靠齐国请求恢复爵位,于是鲁国国君答应了他。那么他死的时候,也就只是大夫罢了。
髙氏说:“特别记载他的死,是为了彰显典章刑法的败坏,并且为齐人送回灵柩做铺垫。这类事情,《春秋》不记载也可以,记载也可以。是因为惠叔的孝道,献子的贤能,而特别褒奖他们吗?班固为了张安世而宽恕张汤,情理上自然不能停止,可以说是善于学习《春秋》的人了。”
齐公子商人杀死了他的国君舍。
灌甫说:“传文说齐舍即位不到一年就称君,是为了加重商人的罪责。”查考《春秋》,已经即位的称君,未即位的称子。比如宣公十年四月,齐侯元去世;冬天,记载“齐侯派国佐来聘问”,这说明顷公已经即位了。成公四年三月,郑伯坚去世;冬天,记载“郑伯攻打许国”,这说明悼公已经即位了。《春秋》凡是记载未逾年君主的,都类似这样,并不是因为加重商人的罪责而称君。
宋国的子哀来投奔。
《左传》记载:髙哀担任萧地的封人,被任命为卿,认为不义,宋公驱逐了他,于是来投奔。史书说:“宋子哀来奔”,是尊重他。
熊过氏说:“《公羊》《谷梁》都说‘子失之’,‘失’字,意思是衍文。黎淳认为是宋公的儿子,像子同、子纠那样,那么父亲危险没有离开的道理;孙明复认为是子姓哀名,各国的臣子,那时都没有用国姓作为氏的。如果是妇人,子帛是误文;子突则是字,即子哀可以褒扬。褒扬在于事迹,何必用字来显扬呢?哀在危难的邦国做官,自然没有离开的道理。然而辞让尊位富贵,安于贫贱,坚守封人的职位而离开卿位,姑且取其节操,也可以了。一定要让他成为陈文子、晏婴、乐豫那样的人,难道是用来要求封人的吗?”
邓元锡氏说:“卿大夫的逃亡,是耻辱,而尊重子哀,是尊重他不食污君之禄而迅速避开祸患。卿大夫的被捕,是耻辱,而称赞叔孙舍,是称赞他不以财货庇护自身而保卫国家的忠诚。卿大夫的被杀,更是耻辱,而贤良孔父、仇牧、荀息,是贤良他们不以生死改变志向而成就信义的节操。共姬的贞洁,记录到陪嫁的媵妾;曹公子的节操,记录到继承人。这是《春秋》的道义。”
宋国人将要弑杀昭公,荡意诸、髙子、哀都忠于昭公,而被公子鲍的党羽忌恨,因此来投奔。所以一个记载他的官职,一个记载他的字,而不称名,以区别于其他被国君驱逐的臣子。
郝仲舆说:“宋昭公无道,髙哀来投奔。前年荡意诸也来投奔,不称名,记载‘司城’,是国家危难时的措辞。《诗经》说:‘正大夫离居,不诚意诸也。’不久请求复职,于是遭遇祸患。子哀来投奔”
,不复祸,亦不及,故书名以信之。圣言如化工,随物恶,在名之贱而爵之贵者也。儒者辞穷,则称变体,吾末如之何矣。」
译不再招致祸患,也不触及灾殃,所以记载名字以取信于人。圣人的言语如同自然造化,顺应事物的本性,在于名声的卑微与爵位的尊贵。儒者理屈词穷,便声称这是变通之体,我对此也无可奈何了。」
冬单伯如齐
齐人执单伯
齐人执子叔姬
左传》襄仲使告于王,请以王宠求昭姬于齐,曰:“杀其子,焉用其母?”请受而罪之。冬,单伯如齐,请子叔姬,齐人执之,又执子叔姬。
王樵氏曰:「两书齐正,不欲以姬系于单伯也。不言及者,不可及也。别而言之,若二事焉,所以重齐人之罪也。」明年书「单伯至自齐」,又书「齐人来归子叔姬」,则知言淫乎叔姬者诬矣。齐人诬而执之,又无辞可竟而归之,公羊、谷梁乃从而实之,何其乖谬也!「商人弑其君,执其君之母,我以好请,又执我使臣,则其不书商人而以为齐人执之,何也?」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是以克弑,盖从之者多矣。商人弑舍而让元,元曰:「尔求之久矣,尔为之。」曲沃桓叔将以倾晋,而民为之隠曰:「我闻有命,不敢以告人。」盖欲其成矣。乱臣贼子欲行其志,必先施小惠以収众情,然后民翕然归之。前之商人,后之田氏,其辙一也。亲弑其君而莫讨,执乎君母而莫救,则齐人同乎恶矣。举齐人,则商人之罪在其中;举商人,则党乎乱贼者揜其奸矣。
此事左氏为是以,王宠求昭姬单伯为周命大夫,无疑也。啖氏则以本国人无执例而疑之,不知此变事不言执,则必言拘、言囚、言絷等字様,又不可也。陆淳为鲁女嫁齐,齐不受而执之,何所考据?至吴幼清撰出「舍急欲婚,居丧取文公女,舍已被弑,姬无所从」一段説话出来,夫理可以心防,事难以妄求。舍左氏明载之文,而从诸家白撰之説,则惑之甚矣。
公羊云:「执者曷为或称行人或不称行人?称行人而执者,以其事执也;不称行人而执者,以已执也。」王樵氏曰:「按称行人而执者,如楚人执郑行人良霄,晋人使告服于晋,故也;晋人执卫行人石买,责其伐曹也。此并为使事而见执,故称行人,公羊所谓以已执也。」公羊此传止可通于此二例,若单伯子叔姬之事,则其事异而经书亦异,不可以前説槩也。缘上既云「单伯如齐」,则下不须复云「行人」;左氏自以单伯为周大夫,则又不得云「我行人」矣。况下有叔姬,则又不可云「齐人执我行人单伯及子叔姬矣」。
己酉○匡王元年
十有五年○晋灵九,齐懿公商人元年,卫成二十三,蔡庄三十四卒,郑穆十六,曹文六,陈灵二,杞桓二十五,宋昭八,秦康九,楚庄二。
春季孙行父如晋
左传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赵氏曰:宋人杀其大夫司马,而使华耦代之,且来盟。然后弑其君,则知身为世卿,外结援邻国,内假手于襄夫人,以成鲍之簒者,华氏之族也。华元司寇,华御事之子,而代公子成为右师,盖鲍与夫人所位置者。而昭公岂能用之?如华元者,固知晋大夫可以货取,而盟主为不足忌。于是使华耦来盟于鲁。既晋、卫、陈、郑伐宋,讨弑君者,而鲁不与,晋人受赂立文公而还。华元卒相宋公,皆华氏之始谋也。夫子于此盖深致意焉。宋襄夫人淫恶是纵,戴氏助虐,圯族昭公处置不善,公子鲍不义得众,宋国岌岌几亡。于是有子哀见几者以来奔,华孙晓事者以图难。华孙之来,立言措意,未必不以镇抚亿宁,望鲁观后,晋、卫、陈、郑伐宋,讨弑取赂,而鲁独不与,则来盟之效矣。华耦与戴氏同恶,不可知,然此来盟断无结党弑君之事。书法与高子来盟同,其词似若无恶焉者耳。其称「华孙」,宋立华氏,使秉宋政,应得称氏,与鲁季孙、仲孙同也。称「司马」,宋承二代得自命官也。不称「使」,必非承夫人羣族意防者也。左氏曰:「贵之」,是也。岂华孙为秉国世臣,有置君定国之虑者乎?
夏曹伯来朝
左传》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公羊传》:脇物而归之,笋将而来也。
胡传:“公孙敖、庆父之后,行又丑矣。出奔他国,其卒与丧归,皆书于策者,许翰以为文伯、惠叔二子之哀诚无已也。故鲁人从其请,国史记其事。仲尼因而不革
译冬季,单伯出使齐国。
齐国人拘捕了单伯。
齐国人拘捕了子叔姬。
《左传》记载:襄仲派使者向周王报告,请求凭借周王的宠信向齐国索要昭姬,说:“杀了她的儿子,还要她的母亲做什么?”请求接回昭姬并治她的罪。冬季,单伯出使齐国,请求接回子叔姬,齐国人拘捕了他,又拘捕了子叔姬。
王樵说:“两处都记载齐国行事正当,是不想把子叔姬的事情归咎于单伯。不写‘及’字,是因为不能相提并论。分开叙述,好像两件事一样,这是为了加重齐人的罪责。”第二年记载“单伯从齐国回来”,又记载“齐国人送回子叔姬”,由此可知,说子叔姬淫乱的传言是诬蔑。齐国人诬蔑并拘捕她,后来又没有理由可辩驳而将她送回,《公羊传》、《谷梁传》却顺从传言坐实此事,是多么荒谬啊!“商人弑杀国君,拘捕国君的母亲,我国以友好态度去请求,又拘捕我国使臣,那么为什么不记载商人而说是齐国人拘捕他们呢?”商人在国内频繁施恩,并且大量聚集士人,因此能够弑君,大概跟随他的人很多。商人弑杀舍而让位给元,元说:“你谋求这个位置很久了,你来当吧。”曲沃桓叔将要颠覆晋国,而百姓替他隐瞒说:“我听说有天命,不敢告诉别人。”大概希望他成功。乱臣贼子想要实现自己的志向,必定先施小恩小惠来收买人心,然后百姓才一致归附他。以前的商人,后来的田氏,他们的套路是一样的。亲手弑杀国君而没有受到讨伐,拘捕国君的母亲而没有受到救援,那么齐国人与商人的罪恶相同。列举齐国人,那么商人的罪责就包含在其中;列举商人,那么依附乱贼的人就掩盖了他们的奸恶。
这件事《左传》认为是这样,凭借周王的宠信请求昭姬,单伯是周朝命定的大夫,这是毫无疑问的。啖氏认为本国的人没有拘捕的惯例而怀疑此事,不知道这是变通之事,如果不写“执”,就必须写“拘”、“囚”、“絷”等字,这又不可以。陆淳说鲁女嫁给齐国,齐国不接受而拘捕她,有什么考证?至于吴幼清编造出“舍急于想结婚,居丧期间娶文公的女儿,舍已经被弑,姬无所依从”这一段话,道理可以用心揣测,事情难以凭空臆造。舍弃《左传》明确记载的文字,而听从各家凭空编造的说法,这是非常糊涂的。
《公羊传》说:“拘捕者为什么有的称行人,有的不称行人?称行人而被拘捕的,是因为因为执行公务而被拘捕;不称行人而被拘捕的,是因为已经被拘捕。”王樵说:“查考称行人而被拘捕的,比如楚国人拘捕郑国行人良霄,是因为晋国人派使者向晋国告罪,所以被拘捕;晋国人拘捕卫国行人石买,是因为责备他攻打曹国。这都是因为执行使事而被拘捕,所以称行人,即《公羊传》所说的因为已经被拘捕。”《公羊传》这段解释只适用于这两个例子,至于单伯和子叔姬的事情,则事情不同而经文记载也不同,不能用前面的说法一概而论。因为上面已经说了“单伯如齐”,下面就不需要再说“行人”;《左传》本来就认为单伯是周朝大夫,那么就不能说“我国行人”了。况且下面还有子叔姬,那么就不能说“齐国人拘捕我国行人单伯及子叔姬”了。
己酉○匡王元年
十五年○晋灵公九年,齐懿公商人元年,卫成公二十三年,蔡庄公三十四年去世,郑穆公十六年,曹文公六年,陈灵公二年,杞桓公二十五年,宋昭公八年,秦康公九年,楚庄公二年。
春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左传》记载:这是因为单伯与子叔姬的缘故。
三月,宋国司马华孙来结盟。
赵氏说: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让华耦代替他,并且来结盟。然后弑杀他们的国君,由此可知,身为世袭卿大夫,对外结交邻国,对内借助襄夫人的手,来完成鲍氏篡位的人,是华氏家族。华元是司寇,华御事的儿子,代替公子成担任右师,大概是鲍氏和夫人安置的人。而昭公怎么能任用他呢?像华元这样的人,本来就知道晋国大夫可以用贿赂收买,而盟主不值得忌惮。于是派华耦来鲁国结盟。后来晋、卫、陈、郑攻打宋国,讨伐弑君的人,而鲁国不参与,晋国人接受贿赂立文公而返回。华元最终辅佐宋公,这都是华氏最初的谋划。孔子在这里大概深表关注。宋襄夫人放纵淫恶,戴氏助长暴虐,华氏家族处置昭公不善,公子鲍不义却得人心,宋国岌岌可危几乎灭亡。于是有子哀见微知著而来投奔,华孙通晓事理来图谋解难。华孙的到来,立言措意,未必不是为了安抚百姓,希望鲁国观察后续,晋、卫、陈、郑攻打宋国,讨伐弑君者而接受贿赂,而鲁国独自不参与,这就是来结盟的效果了。华耦与戴氏同流合污,不可知,然而这次来结盟断无结党弑君之事。书法与高子来结盟相同,其言辞似乎没有恶意。称“华孙”,宋国确立华氏,让他们掌管宋国政事,应当称氏,与鲁国的季孙、仲孙相同。称“司马”,宋国继承夏商二代得以自命官职。不称“使”,必定不是秉承夫人和家族的意思。《左传》说:“尊重他”,是对的。难道华孙作为执掌国政的世臣,有安置国君、安定国家的考虑吗?
夏季,曹伯来朝见。
《左传》记载: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以修明周王的命令,这是古代的制度。
齐国人送回公孙敖的灵柩。
《公羊传》:带着棺木送回,是因为笋将前来。
胡传:“公孙敖是庆父的后代,行为又很丑恶。出奔他国,他的去世和灵柩送回,都记载在史册上,许翰认为是因为文伯、惠叔两个儿子的哀痛真诚没有止境。所以鲁国人听从他们的请求,国史记载这件事。孔子因而没有改变。”
者,以敖着教也。”《易》曰:“有子考无咎。”周公命蔡仲曰:“尔尚盖前人之愆。”
译这,是因为用傲恶来昭示教化的缘故。”《易经》说:“有儿子继承父业,就没有灾祸。”周公对蔡仲说:“你应当掩盖前人的罪过。”
孔氏曰:「治邑大夫,例呼为人。孔子父为鄹邑大夫,谓之鄹人。知此卞人,是卞邑大夫。」
姚舜牧氏曰:「春秋明大义以教天下,此论鲁事,岂因其二子之哀,即寛敖之罪以着教耶?是时商人行逆于国,蔑视我鲁。单伯承王命,请昭姬,则执之。公孙敖负大恶,死于齐,故归之鲁,不得已从其归,然后释单伯,释子叔姬。次第归于鲁。春秋去年冬书『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今年夏书『齐人归公孙敖之丧』。六月书『单伯至自齐』。秋书『齐人侵我西鄙』。十二月书『齐人来归子叔姬』。其罪案昭然着于简册,恨诸儒不比事以观,独于此条从许翰之见,谓文伯、惠叔二子之哀诚无已也。独不按前后诸『齐人』字面耶?『齐人』者,人商人也。五『齐人』总同一书法。」
左氏载二子之请,非诬,但不识夫子《春秋》记鲁齐之正意耳。《公羊传》「脇我而归之」一语,极勘得好。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鼔用牲于社。
单伯至自齐
左传》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左传》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入蔡城,下之盟而还。
自伐书,阳处父入书,郤缺侵书,赵穿繇是,凡役书大夫。
秋齐人侵我西鄙
春,遣行父诉子叔姬之事于晋,故齐怒而侵我。
季孙行父如晋
左传》齐人侵我西鄙,季文子告于晋。
赵氏曰:「行父以齐难故,如晋者再,而晋侯受贿,不克伐齐。公于是遂舍晋而屈于齐矣。」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左传》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防。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
季氏曰:「是盟,左氏载晋侯、蔡侯于列,非也。夫灵公幼冲,未尝逺出,若有晋侯在焉,则诸侯有主而当列序矣。今诸侯不序,则晋人不至,莫适为主,无伯之辞也。」陈傅良氏曰:「国君不序,散辞也,诸侯无统纪矣。」此説得之。诸侯者,新城之诸侯也,而鲁、晋不预焉。盖季孙行父求晋谋齐,因约诸侯聴命于扈,而赵盾视如寻常,恬不为意,故晋人不出。行父竟归,而诸侯待晋不至,则自相要结以寻新城之盟而退耳。故曰:「诸侯之序,无伯之辞也。」
凡诸侯防公不与不书,此盟扈不序,公不与也。寻新城之盟,不再叙也,无能为故也。不然,盖有公不与而书防者多矣,盖有寻盟而屡列诸侯之名者亦多矣。惟其无能为也,于是以公之不与,而又同此新城之诸侯也,故畧之而不序。第不可以是防曰晋灵公之防,盟不序而已。彼新城之序者,又何以焉?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左传王故也
熊过氏曰:「杞叔姬来归,系之国,见絶于夫也。此书『来归』,子叔姬齐人絶之也,党恶之辞也。」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左传》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
姜廷善曰:「晋以鲁之诉,盟扈将以讨齐,而不果。齐归子叔姬,而又侵我,怒我之再诉,于是有扈之役也。扈之役,曹伯与焉。国小而近,故乗侵我之势以伐曹,名曰讨,其来朝于我,实以惩其从晋也。」
姚舜牧氏曰:「商人弑君自立,且执君之母,执王之使,其罪恶特深。春秋于上五条,皆人之正其罪也。此与上侵西鄙事同,乃竟侯之,何也?此非与之也。诸侯防于扈,何为者?乃受赂而寂寂哉!商人至是,始成其为侯,无复忌惮矣。故侯商人罪,晋与诸侯受赂而不知讨罪之义也。然行师以爵行例也。」
庚戌○匡王二年
十有六年。○晋灵十,齐懿二,卫成二十四,蔡文公申元年,郑穆十七,曹文七,陈灵三,杞桓二十六,宋昭九弑,秦康十,楚庄三。
春季,孙行父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左传》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防齐侯于阳谷,请盟。齐侯不肯
译孔氏说:“治理邑的大夫,按惯例称为‘人’。孔子的父亲担任鄹邑大夫,所以称他为鄹人。由此可知,这里的卞人,是卞邑的大夫。”
姚舜牧说:“《春秋》阐明大义来教化天下,这里论述鲁国的事,难道因为两个儿子的哀痛,就宽恕公孙敖的罪过来彰显教化吗?当时商人(公孙敖)在国内作乱,蔑视我们鲁国。单伯奉王命,请求迎回昭姬,却被拘捕。公孙敖犯下大恶,死在齐国,所以把他的灵柩送回鲁国,不得已顺从他的归葬,然后才释放单伯,释放子叔姬。他们依次回到鲁国。《春秋》去年冬天记载‘单伯前往齐国’,‘齐人拘捕单伯’;‘齐人拘捕子叔姬’。今年夏天记载‘齐人送回公孙敖的灵柩’。六月记载‘单伯从齐国回来’。秋天记载‘齐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十二月记载‘齐人送回子叔姬’。他们的罪案清楚地记载在简册上,遗憾的是各位儒生不比较事件来观察,唯独在这条记载上采纳许翰的观点,认为文伯、惠叔两个儿子的哀痛确实没有止境。难道不考察前后各个‘齐人’的字面意思吗?‘齐人’,指的是商人(公孙敖)。五个‘齐人’总的书法是一致的。”
左氏记载两个儿子请求的事,并非虚假,只是不了解夫子《春秋》记录鲁齐关系的真正意图罢了。《公羊传》中“胁迫我们而送回他们”这一句话,分析得非常透彻。
六月辛丑初一,发生日食。击鼓并在社庙用牲祭祀。
单伯从齐国回来。
《左传》说:齐人答应单伯的请求,赦免了他,让他回来传达使命。记载说:“单伯从齐国回来”,是尊崇他。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攻入蔡国。
《左传》说:新城之盟,蔡国没有参加。晋国郤缺率领上军、下军讨伐蔡国,攻入蔡国都城,迫使蔡国在城下结盟然后回国。
自从讨伐开始记载,阳处父攻入记载,郤缺侵犯记载,赵穿由此,凡是军事行动都记载大夫。
秋天,齐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春天,派遣孙行父向晋国申诉子叔姬的事,所以齐国愤怒而侵犯我们。
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左传》说:齐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季文子向晋国报告。
赵氏说:“孙行父因为齐国的祸难,两次前往晋国,而晋侯受贿,不能讨伐齐国。鲁公于是便舍弃晋国而屈服于齐国了。”
冬天十一个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左传》说:冬天十一个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在扈地结盟,重温新城之盟,并且谋划讨伐齐国。齐人贿赂晋侯,所以没有成功就回国了。于是有了齐国的祸难,因此鲁公不防备。记载说:“诸侯在扈地结盟,是因为无能为力的缘故。”
季氏说:“这次结盟,左氏记载晋侯、蔡侯在行列中,是不对的。晋灵公年幼,未曾远出,如果有晋侯在,那么诸侯就有主君而应当排列次序了。现在诸侯不排列次序,那么晋国人没有到,没有人适合做主君,这是没有霸主的措辞。”陈傅良说:“国君不排列次序,是散乱的措辞,诸侯没有统纪了。”这个说法是对的。诸侯,是指新城之盟的诸侯,而鲁国、晋国没有参与。大概是季孙行父向晋国谋求讨伐齐国,于是约定诸侯在扈地听命,而赵盾视同寻常,淡然不放在心上,所以晋国人没有出动。孙行父最终回国,而诸侯等待晋国没有到,便自行结盟以重温新城之盟然后撤退罢了。所以说:“诸侯的排列次序,是没有霸主的措辞。”
凡是诸侯会盟,鲁公不参与就不记载,这次在扈地结盟不排列次序,是鲁公没有参与。重温新城之盟,不再叙述,是因为无能为力的缘故。不然的话,大概有鲁公不参与而记载会盟的很多,大概有重温盟约而多次列出诸侯名字的也很多。正因为无能为力,于是因为鲁公不参与,而又同样是新城之盟的诸侯,所以简略而不排列次序。只是不可以把这次会盟称为晋灵公的会盟,只是结盟不排列次序罢了。那新城之盟排列次序的,又怎么解释呢?
十有二月,齐人送回子叔姬。
《左传》说:是因为周王的缘故。
熊过说:“杞叔姬被送回,系于国名,表示被丈夫断绝关系。这里记载‘来归’,子叔姬是被齐人断绝关系,是偏袒恶人的措辞。”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讨伐曹国,攻入其外城。
《左传》说: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是说诸侯不能做什么。于是讨伐曹国,攻入其外城,是讨伐曹国来朝见我们。
姜廷善说:“晋国因为鲁国的申诉,在扈地结盟将要讨伐齐国,而没有成功。齐国送回子叔姬,而又侵犯我们,是愤怒我们再次申诉,于是有了扈地的战事。扈地的战事,曹伯参与了。曹国小而近,所以乘着侵犯我们的势头来讨伐曹国,名义上是讨伐它来朝见我们,实际上是惩罚它跟随晋国。”
姚舜牧说:“商人弑君自立,而且拘捕国君的母亲,拘捕天子的使者,他的罪恶特别深重。《春秋》在前五条记载中,都用‘人’来纠正他的罪过。这与上面侵犯西部边境的事相同,竟然称他为侯,为什么呢?这不是承认他。诸侯在扈地结盟,是做什么的?难道是接受贿赂而沉默不语吗!商人到这时,才真正成为侯,不再有所忌惮了。所以称商人为侯,是谴责晋国和诸侯接受贿赂而不知道讨伐罪过的意义。然而出兵按爵位行事是惯例。”
庚戌○匡王二年
十有六年。○晋灵公十年,齐懿公二年,卫成公二十四年,蔡文公申元年,郑穆公十七年,曹文公七年,陈灵公三年,杞桓公二十六年,宋昭公九年被杀,秦康公十年,楚庄王三年。
春季,孙行父在阳谷会见齐侯,齐侯没有来得及结盟。
《左传》说:与齐国讲和,鲁公有病,派季文子在阳谷会见齐侯,请求结盟。齐侯不肯。
,曰:“请俟君间。”
弗者,迁辞齐;非能责行父之抗也,又非憾行父如晋图已也;直责赂耳。于是乎,襄仲纳赂。春秋书此,病文公;羞行父也。
译(有人)说:“请等国君闲暇时再谈。”
弗者,是推辞离开齐国;并非能够责备行人父的刚直,也不是怨恨行人父像晋国那样图谋自己;只是指责贿赂罢了。于是,襄仲送去了贿赂。《春秋》记载此事,是批评鲁文公;以羞辱行人父。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左传疾也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左传》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
郪丘公作,犀丘谷作,师丘公羊疏作菑丘。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声姜杜氏曰:僖公夫人,文公母也。如此,则四年夫人风氏薨,灌甫以为文公妾母,非矣。嫡夫人在,风氏安得称夫人也?
毁泉台
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郎台毁之可也,勿毁可也。泉台勿毁可也。若左氏有蛇之数,作史者漫文耳,无闗轻重。谷梁之丧不贰事,贰缓丧也。此义最正。盖三年之丧,期不使从政,且然,岂以国君居丧反作不急?其云缓丧,缓慢之缓,非寛缓之缓也。不然,鲁为大国,讵因小小力役便致不成丧乎?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秦自是与楚合矣。王樵氏曰:「秦为晋隔,不通东诸侯;楚北向而窥中国,则晋当其胸,齐格其脇。秦尝窥郑,即为晋所挫。人咎襄公啓怨,不知亦事机也。秦东窥不遂,又南通楚,郁其鋭以厚其力,故至于战国而秦不可制。晋分为三,又适所以资秦也。秦攻韩魏,犹春秋楚之于郑也。晋楚争郑,而六国不知争韩魏,故秦遂并天下。楚乍起即张,未尝郁其鋭,至七国时,楚为秦弱。七国之秦,乃春秋之楚也。」熊过氏曰:「赵企明谓楚庄图伯,其为谋深矣。成王、穆王将求诸侯,则直与中国争锋,伐郑、伐蔡、伐陈,以鬭于夷夏之境。今庄王之兴,乃西连巴、秦,绕出周、晋之后,西南既合,而北趋晋,则中国诸侯在其掌握矣。」
楚庄有志中国,而中国之伯统适中絶而莫振,故春秋谨而志之。今书楚人、巴人、秦人灭庸,曰:“是索中国之西南而疆之也”,非志庸、巴已也。宣公八年书楚人灭舒蓼,曰:“是索中国之东南而疆之也”,非志滑汭已也。
巴,今巴县北;合州,南庸;今郧阳府竹山县,古上庸也。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
左传》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公知之,以宝行荡意诸曰:“盍适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纳我?”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荡意诸死之。季本氏曰:“昭公即位,本无大恶,特以欲去羣公子以揽政权耳。羣族因而作乱,遂杀逐其大夫,则权在强家,制其举动,而昭公拱手不得有为,不至于弑不止矣。故称人以弑,众乱之辞也。”左氏以为昭公不礼于襄夫人,而襄夫人使帅甸杀之,则文奸诿罪之辞也。若谓公子鲍所弑,则当书曰“公子鲍弑其君”,而亦不得云“宋人”矣。盖公子鲍者,弑君者之所立也,而弑逆之罪,则当归于乱族之大夫,而华氏其尤乎?
辛亥○匡王三年
十有七年○晋灵十一,齐懿三,卫成二十五,蔡文二,郑穆十八,曹文八,陈灵四,杞桓二十七,宋文公鲍元年,秦康十一,楚庄四。
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左传》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
林父称人,杜氏得之。杜氏曰:昭公虽以无道见弑,而文公犹宜以弑君受讨,故林父伐米,以失所称人。晋侯平宋以无功,不序。明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所以督大教失所者,犹言不得其平也。啖佐以为不命之卿例书人,非贬者误矣。
杜氏曰:「自闵、僖以下,终春秋,陈侯常在卫上,今在卫下。传不言陈公孙宁后至,则宁位非上卿故也。」
夏四月癸亥▯我小君声姜
左传有齐难是以缓
公羊传圣姜者何文公之母也
声公作圣
齐侯伐我西鄙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诸侯防于扈
左传》晋侯搜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防,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
宋鲍弑君,不能讨,立之而还。于是晋灵复合诸侯,平宋而定其位。何以为伯主哉?以郑伯贰于楚,不见郑人,辞曰:“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索敝赋,以待于鯈。郑人亦知晋灵之不足与也。晋巩
译夏五月,鲁公四次没有去太庙听朔。
《左传》说:这是因为鲁公生病了。
六月戊辰日,公子遂和齐侯在郪丘结盟。
《左传》说:鲁公派襄仲向齐侯行贿,所以在郪丘结盟。
郪丘,《公羊传》写作“犀丘”,《谷梁传》写作“师丘”,《公羊疏》写作“菑丘”。
秋八月辛未日,夫人姜氏去世。
声姜,杜预说:她是僖公的夫人,文公的母亲。如果这样,那么四年时去世的夫人风氏,灌甫认为她是文公的妾母,这是错误的。嫡夫人还在,风氏怎么能称为夫人呢?
拆毁泉台。
没有建成叫“郎”,台建成后叫“泉台”。郎台可以拆毁,也可以不拆毁。泉台则不应拆毁。如果像《左传》那样记载蛇的数量,那是史官随意写的文字,无关紧要。《谷梁传》说“丧期不做两件事”,做两件事就是怠慢丧礼。这个义理最正确。大概三年的丧期,一年之内不让人参与政事,尚且如此,难道国君居丧反而去做不急迫的事吗?所谓“怠慢丧礼”,是迟缓的“缓”,不是宽缓的“缓”。不然的话,鲁国是大国,难道会因为小小的劳役就导致丧礼不成吗?
楚人、秦人、巴人灭掉了庸国。
秦国从此与楚国联合了。王樵说:“秦国被晋国阻隔,不能与东方的诸侯相通;楚国向北窥探中原,晋国挡在它的胸前,齐国挡在它的胁下。秦国曾经窥探郑国,就被晋国挫败。人们责怪襄公开启怨恨,不知道这也是时势使然。秦国向东窥探不成,又向南联合楚国,压抑其锐气以积蓄力量,所以到了战国时期秦国不可制服。晋国分裂为三,正好助长了秦国。秦国攻打韩、魏,就像春秋时楚国攻打郑国一样。晋、楚争夺郑国,而六国不知道争夺韩、魏,所以秦国最终兼并了天下。楚国刚兴起就张扬,不曾压抑其锐气,到了七国时期,楚国被秦国削弱。七国时的秦国,就是春秋时的楚国。”熊过说:“赵企明说楚庄公图谋称霸,他的谋略很深了。成王、穆王想要获取诸侯,就直接与中原争锋,攻打郑国、蔡国、陈国,在夷夏边境争斗。现在庄公兴起,却向西联合巴、秦,绕到周、晋的后方,西南联合后,向北趋向晋国,那么中原诸侯就在他的掌握之中了。”
楚庄公有志于中原,而中原的霸主统绪恰好中断且无人振兴,所以《春秋》谨慎地记载这件事。现在记载楚人、巴人、秦人灭庸,说:“这是索取中原的西南并扩张疆土”,并不是为了记载庸、巴两国。宣公八年记载楚人灭舒蓼,说:“这是索取中原的东南并扩张疆土”,并不是为了记载滑汭。
巴,在今巴县北;合州,南庸;今郧阳府竹山县,是古上庸。
冬十一月,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杵臼。
《左传》说:夫人打算让国君去孟诸打猎并杀了他。国君知道了,带着宝物对荡意诸说:“何不逃往诸侯国?”国君说:“不能去。他的大夫从国君的祖母到国人都有关系,哪个诸侯会接纳我?”冬十一月甲寅日,宋昭公去孟诸打猎,还没到,夫人王姬派帅甸攻打并杀了他。荡意诸为他而死。季本说:“昭公即位,本来没有大恶,只是想要除去众公子以揽取政权罢了。众族因此作乱,于是杀逐他的大夫,那么权力在强大家族手中,控制他的举动,而昭公拱手不能有所作为,不杀他不止。所以称‘人’来杀,是众人作乱的说法。”《左传》认为昭公对襄夫人无礼,而襄夫人派帅甸杀了他,这是掩饰奸罪的话。如果说公子鲍杀的,那就应该记载“公子鲍杀其君”,也不能说“宋人”了。大概公子鲍是杀君者所立的,而弑逆的罪责,应当归于作乱的宗族大夫,而华氏尤其严重。
辛亥日。周匡王三年。
十七年。晋灵公十一年,齐懿公三年,卫成公二十五年,蔡文公二年,郑穆公十八年,曹文公八年,陈灵公四年,杞桓公二十七年,宋文公鲍元年,秦康公十一年,楚庄公四年。
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攻打宋国。
《左传》说:晋国的荀林父、卫国的孔达、陈国的公孙宁、郑国的石楚攻打宋国,责问说:“为什么杀国君?”仍然拥立文公就回来了,卿不记载名字,是失去了应有的地位。
林父称“人”,杜预的说法是对的。杜预说:昭公虽然因为无道被杀,而文公仍然应该因为杀君受到讨伐,所以林父攻打宋国,因为失去应有的地位而称“人”。晋侯平定宋国没有功劳,不列次序。说明国君虽然不像国君,臣子不可不像臣子。所以督促大教失去地位的人,还是说不得其平。啖助认为没有命令的卿惯例称“人”,不是贬低,这是错误的。
杜预说:“自从闵公、僖公以后,直到春秋结束,陈侯常在卫侯之上,现在在卫侯之下。传中没有说陈公孙宁后到,是因为宁的地位不是上卿的缘故。”
夏四月癸亥日。我国的小君声姜。
《左传》说:因为有齐国的祸难,所以延缓了。
《公羊传》说:圣姜是谁?是文公的母亲。
声,《公羊传》写作“圣”。
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六月癸未日,鲁公和齐侯在谷地结盟。
诸侯在扈地会盟。
《左传》说:晋侯在黄父检阅军队,于是又在扈地会合诸侯,平定宋国。鲁公没有与会盟,是因为齐国的祸难。记载说:“诸侯没有功劳。”
宋鲍杀君,不能讨伐,拥立了他就回来了。于是晋灵公又联合诸侯,平定宋国并确定他的地位。这怎么能算是霸主呢?因为郑伯对楚国二心,不见郑人,推辞说:“命令没有准则,也知道要灭亡了。”将搜罗尽所有的赋税,在鯈地等待。郑人也知道晋灵公不值得与他交往。晋巩
朔乃行成于郑,赵穿公壻池为质焉。伯主于诸侯,有质者乎?明年,郑遂与楚伐宋。中国不能于讨贼,而使夷狄假途以信大义。扈之防为之也。
译赵朔于是前往郑国讲和,赵穿和公婿池作为人质留在郑国。作为诸侯的霸主,会有接受人质的情况吗?第二年,郑国便联合楚国攻打宋国。中原各国不能讨伐叛贼,反而让夷狄借道以彰显大义。这都是扈地之战的防范策略所导致的。
不序诸侯略之也,晋、卫、陈、郑伐宋之四国也。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皆卿大夫也。而曰“诸侯”,事统于君,故称诸侯也。声罪而往,受赂而还,各将归国。至扈而再防,齐、鲁方有侵盟之事故,不序。
郝仲舆曰:「定宋,鲍也。往年诸侯讨齐,盟于扈,纳赂退;今年诸侯讨宋,防于扈,立贼还。事同,书同,削晋伯,称诸侯畧之。伤无主也。」
秋公至自谷
髙忠宪曰:「言至自谷,则不防扈,可知也。」
冬公子遂如齐
壬子○匡王四年
十有八年○晋灵十二,齐懿四,弑卫成二十六,蔡文三,郑穆十九,曹文九,陈灵五,杞桓二十八,宋文二,秦康十二卒,楚庄五。
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黄楚望曰:説《春秋》当求事情。事情不得,而能説《春秋》者,未之闻也。如文公十八年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两卿如齐,虽桓公伯诸侯之时,鲁亦未尝如此。原其事情,虽贺惠公立,谢齐防▯,然亦自为立宣公之地。自二卿如齐,至明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凡十三事,而八事皆为齐。于是子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公即位,皆遂为之也。一嵗之间,书卿聘齐者六,此果何为哉?如此推寻,则知是公子遂杀适立庶,急欲求齐以定公位,故冒丧娶齐女,弃济西田。此所谓事情,此所谓以经证传,亦复以传证经也。
黄正宪氏曰:「按三家之强,虽自僖公,皆繇文公之委懦也。盟防不躬,月朔不视,怠忽荒政,太阿倒持。鲁之终于不振,谁之咎哉?夫前书毁泉台,此书公薨于台下,傥即其地耶?信如左氏之説,则蛇之妖乃不系于声姜,而系于文公者矣。或曰:『陨而毙,盖变之出于卒然者也。』」
秦伯防卒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邴歜、阎职实弑齐君,书法宜曰“盗”。今书曰“齐人”,何也?懿公虽骤施得位,而齐人固勿与也。公子元终不以为公,曰:“夫己氏,则当时国人之情可知。歜、职,夫固知国人多不义其君而后动于恶者也。”左氏载二人既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惟齐恶懿公而不讨贼,故二人得从容而去,无所畏忌。则是国人杀之也,着国人之弑,以罪君也。
汪氏曰:「歜职以仆御之贱,既毙商人,舍爵而行,略不畏忌,如肆行于无人之境,则齐人固恶商人而欲其毙也。春秋以弑君系之,齐人宜矣。然商人前书弑舍,今既不从州吁、无知之例以讨贼书,又不从楚比之例以盗杀书,盖罪齐人既以为君而又杀之也。」朱子《纲目》于隋炀前书「太子广弑帝」,后书「宇文化及弑其君广」,盖取法《春秋》书商人之例耳。此李存孝之叛其养父而归朝廷,君子不予以徙义;而豫让之不肯委质为臣而报讐者,所以见称于史防也。
六月癸酉▯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左传》恵公立,故且拜▯也。文公二妃,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惠伯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鲁以二事如齐,故并使其实。仲遂杀适立庶,挟得臣以同往也。熊过氏曰:「胡康侯曰:『使举上客,将称元帅,此春秋立文之常体也。』其有变文,介副欲以起问者,见情事也。」子赤,夫人之子,今卒于弑,不着其实,是为国讳恶,无以传信于将来,而春秋之大义隠矣。故上书大夫,并使下书夫人,归于齐中曰:「子卒,则见祸乱邪谋发于奉使之日,而公子遂弑立其君之罪着矣。」二卿并使自此始。
汪氏曰:「庄十二年传谓惠伯死,非君命,故不得以死节书。窃疑仲遂杀惠伯而埋之,史官畏遂威权,不敢书曰『公子遂杀叔仲彭生』。夫子作《春秋》,当哀公之时,而宣公乃时君祖考,故亦仍旧史为国讳恶,而不敢增也。苟曰必死君命而后为死节,则人臣扞君于患难之际,待召而往,亦已晚矣。或谓惠伯不发仲遂之谋,令君及祸,故不书卒。夫以季文子、孟献子之贤,皆党遂逆谋,反得书卒,而独责备
译不排列诸侯,是省略了,这是晋、卫、陈、郑四国讨伐宋国。晋国的荀林父、卫国的孔达、陈国的公孙宁、郑国的石楚,都是卿大夫。但称“诸侯”,是因为事情统归于国君,所以称诸侯。声讨罪过而去,接受贿赂而回,各自将回国。到了扈地又设防,齐国、鲁国正有侵犯盟约的事情,所以不排列。
郝仲舆说:“安定宋国,是鲍叔牙的功劳。往年诸侯讨伐齐国,在扈地结盟,接受贿赂退兵;今年诸侯讨伐宋国,在扈地设防,立了贼人回来。事情相同,记载相同,削去晋国的霸主地位,称诸侯省略了。哀伤没有主事者。”
秋天,鲁公从谷地回来。
高忠宪说:“说从谷地回来,那么不在扈地设防,就可以知道了。”
冬天,公子遂出使齐国。
壬子日。周匡王四年。
鲁文公十八年。晋灵公十二年,齐懿公四年,弑卫成公二十六年,蔡文公三年,郑穆公十九年,曹文公九年,陈灵公五年,杞桓公二十八年,宋文公二年,秦康公十二年去世,楚庄王五年。
春天,周历二月丁丑日,鲁公在台下去世。
黄楚望说:解说《春秋》应当探求事情的真相。事情的真相没有探求到,却能解说《春秋》的,未曾听说过。比如文公十八年二月丁丑日,鲁公在台下去世。秋天,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两位卿出使齐国,即使是桓公称霸诸侯的时候,鲁国也没有这样过。推究事情的真相,虽然是祝贺惠公即位,感谢齐国设防,但也为自己立宣公铺路。从两位卿出使齐国,到第二年六月,齐人夺取济西田地,总共十三件事,其中八件事都是为了齐国。于是太子去世,夫人姜氏回到齐国,鲁公即位,都是公子遂做的。一年之间,记载卿出使齐国的有六次,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这样推究寻查,就知道是公子遂杀嫡立庶,急于寻求齐国来安定公位,所以冒着丧期娶齐国女子,抛弃济西田地。这就是所说的事情真相,这就是用经文证明传文,也用传文证明经文。
黄正宪说:“考察三家的强大,虽然从僖公开始,都源于文公的软弱。盟会设防不亲自参加,月初不视朝,怠慢疏忽荒废政事,大权旁落。鲁国最终不能振兴,是谁的过错呢?前面记载毁坏泉台,这里记载鲁公在台下去世,难道就是那个地方吗?如果相信左氏的说法,那么蛇的妖异就不关联声姜,而关联文公了。有人说:‘坠落而死,大概是突然发生的变故。’”
秦伯秦康公去世。
夏天,五月戊戌日,齐人杀了他们的国君商人。
邴歜、阎职实际杀了齐君,书法应当说“盗”。现在记载说“齐人”,为什么呢?懿公虽然屡次施恩得位,但齐国人本来就不认同他。公子元始终不认为他是国君,说:“那个家伙,当时国人的心情就可以知道了。邴歜、阎职,本来就知道国人大多认为他们的国君不义,然后才发动恶行。”左氏记载两人杀了懿公后,把他塞进竹笼,回到住处饮酒然后离开。只有齐国人厌恶懿公而不讨伐贼人,所以两人得以从容离开,无所畏惧顾忌。这就是国人杀了他,写明国人的弑君,来归罪于国君。
汪氏说:“邴歜、阎职以仆役的卑贱身份,杀了商人,放下酒杯离开,一点也不畏惧顾忌,像在无人之境肆意行动,那么齐国人本来厌恶商人而希望他死。《春秋》把弑君归罪于齐人,是合适的。然而商人前面记载杀了舍,现在既不按照州吁、无知的例子以讨伐贼人记载,又不按照楚比的例子以盗杀记载,大概是归罪齐人既把他当作国君又杀了他。”朱子《纲目》在隋炀帝前记载“太子广杀帝”,后记载“宇文化及杀他的国君广”,大概是取法《春秋》记载商人的例子。这就像李存孝叛离养父而归顺朝廷,君子不认为他改邪归正;而豫让不肯委身做臣下而报仇,所以在史书中被称颂。
六月癸酉日。我们的国君文公。
秋天,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
《左传》说惠公即位,所以暂且拜谢。文公两位妃子,敬嬴受宠而私下侍奉襄仲。宣公长大,襄仲嘱托给他。襄仲想立他,叔仲惠伯不同意。襄仲拜见齐侯请求他。齐侯新即位而想亲近鲁国,答应了他。鲁国因为两件事出使齐国,所以一并派遣他。襄仲杀嫡立庶,挟持得臣一同前往。熊过氏说:“胡康侯说:‘使者举荐上客,将称元帅,这是《春秋》立文的常体。’如果有变文,介副想要引起疑问的,是显示情事。”子赤,是夫人之子,现在死于弑杀,不写明真相,是为国家隐瞒恶行,无法向将来传递信实,而《春秋》的大义就隐没了。所以上面记载大夫,一并派遣下面记载夫人,在“归于齐”中间说:“太子去世,那么看见祸乱邪谋发生在奉使之日,而公子遂弑君立君的罪过就显明了。”两位卿一并出使从这里开始。
汪氏说:“庄公十二年传文说惠伯死,不是君命,所以不能以死节记载。我怀疑仲遂杀了惠伯而埋了他,史官畏惧仲遂的威权,不敢记载说‘公子遂杀叔仲彭生’。夫子作《春秋》,在哀公之时,而宣公是当时的国君祖考,所以也沿用旧史为国家隐瞒恶行,而不敢增补。如果说一定要死在君命之下才算死节,那么人臣在患难之际捍卫国君,等待召唤才去,也太晚了。有人说惠伯不揭发仲遂的阴谋,让国君遭遇祸患,所以不记载去世。以季文子、孟献子的贤能,都参与仲遂的逆谋,反而得以记载去世,而唯独责备
于惠伯,圣笔之讨罪,抑不如是之偏也。何休以惠伯先见杀与荀息异,然孔父先见杀而得书,则亦非矣。」
译至于惠伯,圣人笔法在讨伐罪责时,大概不会如此偏颇。何休认为惠伯先被杀与荀息的情况不同,然而孔父先被杀却得到了记载,那么何休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冬十月子卒
左传》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
王樵氏曰:「按子般、子赤,皆未逾年之君,皆书曰『卒』,言嗣先君未成君也。先君未▯,则名之,子般是也;既葬,则不名,子赤是也。子般、子赤皆以不地见其弑,与隠公、闵公同。君薨不地,故也,无成君、未成君之异也。公谷起『不日』之义,胡氏因谓:『既▯而不名,不名而遇弑者不日,以见其弑;逾年而称君,称君而遇弑者不地,以见其弑。』此恐不然。夫称子与名、不名,所以施于君,见人子嗣亲之礼也。君薨不地,以见其弑,虽未成君亦同,所以施于臣,见大恶一也。若谓成君弑不地,子赤未逾年,故不日以别之,则子般何以日乎?」
王氏又曰:「叔仲惠伯,叔牙之孙叔彭生也。襄仲邪谋,行父得臣皆帖耳顺命,独惠伯尝争之,可谓无媿于大臣之义矣。不克则死之,大节皎然,无可议者。独经不书,为可疑。或谓不发襄仲之谋,令君及祸,故不书者谬也。是时君薨,子幼,逆臣当国,叔仲言一出口即杀之,奚自而发其谋乎?庄十二年,胡传谓惠伯死非君命,故不得以死节书,此亦责之过矣。叔仲弗聴,公冉务人而入,非叔仲之愚也。非君命而不入,犹不免也。若君命而弗聴,则吾拒命矣。君见弑而死之,正也,安得以为死于乱贼之诈命而苛议之乎?董卓召皇甫嵩,嵩在外,故可以不入,乃往见执而亡。汉叔仲非是比也。或谓夫子作《春秋》时,宣公乃时君之祖考,故亦仍旧史为国讳恶,不敢书,此尤以小人之腹而妄度圣人者。若然,则公孙于阳州何以不避三桓之怨而直书乎?」
范氏曰:「按左氏,襄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则所谓子者,恶是已。公羊以为子赤,误。姚舜牧氏曰:『子般、子赤之被弑,一也。何以一名一不名?庄公夫人无子,般孟任出也,不名,无以见其立赤。夫人之子,文公之适也,名分素定,而安用名?』为子夏本月下有壬午二字,『子』字下疑阙『赤』字。」
夫人姜氏归于齐
左传》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季孙行父如齐
莒弑其君庶其
左传》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纪公多行无礼,仆既因众以弑,便应得国,如何来奔?国人既恶庶其,何复立其所爱?若仆实弑,春秋何为没而不书?吴幼清疑之,遂有赵匡氏改字之説。曰:传文“仆因国人以弑纪公”,如改“以”字作“之”字,则经文了然,仆非行弑,而诸疑可解矣。不知如此文法穉甚,非古人语也。“以”“已”二字,古人通用,其文“以”也,其义“已”也。已字作解,而义既可通,字不必改矣。因有二义,此义甚浅。盖因缘之“因”,非因附之“因”也。仆见国人弑君,恐已得祸,窃宝以奔,苟为利而已。
王樵氏曰:「按左氏,季文子累累数百言,皆讥切宣公,而把持襄仲者,特借莒仆以发耳。且公欲与之邑,曰今日必授;行父则使司寇出诸境,曰今日必达,略无委曲,何也?襄仲得行父之同,以成事;宣公赖二人之力,以定位。且为之两如齐请婚,以自固;纳赂以请防者,又行父也。行父之于宣公、襄仲,其交深矣。纳莒仆乃宣公之意,四邻方欲生衅,而又有此事,襄仲诸大臣所共不愿,故行父敢激直如此,正权臣操纵之术也。襄仲虽专政,然其人必粗暴而无深谋,行父以术持之。及其死也,以杀适立庶,追讨东门氏而逐之,行父之奸可见矣。」
文公列国本末
文公立,而天王恩礼倍隆。元年之叔服防葬,毛伯锡命;五年之荣叔含赗,召伯防▯。盖繇僖公宣力王朝,礼贡不乏,而天王故以是报
译冬季十月,子去世。
《左传》记载:冬季十月,襄仲杀死了公子恶和公子视,拥立宣公。《春秋》记载为“子卒”,这是为了避讳。襄仲以君主的命令召见惠伯,惠伯的家臣公冉务人阻止他说:“进去必定会死。”叔仲惠伯说:“为君主的命令而死,是可以的。”公冉务人说:“如果是君主的命令可以死,不是君主的命令又听从谁呢?”惠伯不听,于是进去,被杀死后埋在马粪之中。
王樵说:“考察子般、子赤,都是未过一年的君主,都记载为‘卒’,意思是继承先君但尚未成为正式的君主。先君尚未下葬,就称其名,子般就是这样;已经下葬,就不称其名,子赤就是这样。子般、子赤都因为不记载地点而显示出是被弑杀的,这与隐公、闵公相同。君主去世不记载地点,所以如此,没有正式君主与未正式君主的不同。《公羊传》和《谷梁传》从‘不记载日期’的意义出发,胡安国因此说:‘已经下葬而不称名,不称名而遭遇弑杀的不记载日期,以此来显示弑杀;过了一年而称君,称君而遭遇弑杀的不记载地点,以此来显示弑杀。’这恐怕不对。称‘子’与称名、不称名,是施加于君主的,体现人子继承亲人的礼节。君主去世不记载地点,以显示弑杀,即使是未正式君主也相同,这是施加于臣下的,体现大恶是一样的。如果说正式君主被弑不记载地点,子赤未过一年,所以不记载日期以区别,那么子般为什么记载日期呢?”
王氏又说:“叔仲惠伯,是叔牙的孙子叔彭生。襄仲阴谋作乱,行父、得臣都顺从听命,只有惠伯曾经争谏,可以说无愧于大臣的道义。不能成功就为之而死,大节光明,无可指责。唯独《春秋》不记载,令人怀疑。有人说因为揭发襄仲的阴谋,导致君主遭祸,所以不记载,这是错误的。当时君主去世,太子年幼,逆臣当权,叔仲的话一出口就被杀,哪里来得及揭发他的阴谋呢?庄公十二年,胡安国传注认为惠伯的死不是君主的命令,所以不能以死节记载,这也是责备过分了。叔仲不听公冉务人的劝阻而进去,不是叔仲愚蠢。不是君主的命令而不进去,还是难免一死。如果是君主的命令而不听从,那就是我抗拒命令了。君主被弑而死,是正当的,怎么能认为他是死于乱贼的假命令而苛刻议论他呢?董卓召见皇甫嵩,皇甫嵩在外,所以可以不进去,于是前往会见而被捕身亡。汉代的叔仲惠伯与这种情况不同。有人说孔子作《春秋》时,宣公是当时君主的祖辈,所以沿用旧史为鲁国避讳恶行,不敢记载,这更是以小人的心思妄测圣人了。如果这样,那么公孙于阳州为什么不怕三桓的怨恨而直书其事呢?”
范氏说:“考察《左传》,襄仲杀死了公子恶和公子视,拥立宣公,记载为‘子卒’,这是避讳。那么所谓的‘子’,就是公子恶。《公羊传》认为是子赤,是错误的。姚舜牧说:‘子般、子赤被弑,是一样的。为什么一个称名一个不称名?庄公夫人没有儿子,子般是孟任所生,不称名,无法显示拥立子赤。夫人之子,是文公的嫡子,名分早已确定,哪里还需要称名?’因为子夏本在月份下有‘壬午’二字,‘子’字下可能缺了‘赤’字。”
夫人姜氏回到齐国。
《左传》记载:这是被休弃而回娘家。将要出发时,哭着经过集市,说:“天啊!仲仲做不道义的事,杀死嫡子而立庶子。”集市上的人都哭了,鲁国人称她为哀姜。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莒国弑杀了他们的君主庶其。
《左传》记载:莒纪公生了太子仆,又生了季佗。偏爱季佗而废黜了仆,并且在国内多次行为无礼。仆依靠国人弑杀了纪公,带着宝玉来投奔鲁国。纪公多次行为无礼,仆既然依靠众人弑君,就应当得到国家,为什么来投奔?国人既然厌恶庶其,为什么又立他所爱的人?如果仆确实弑君,《春秋》为什么隐而不书?吴幼清对此怀疑,于是有赵匡改字的说法。说:传文“仆因国人以弑纪公”,如果把“以”字改为“之”字,那么经文就清楚了,仆不是行弑,各种疑问都可以解开了。不知道这样的文法太幼稚,不是古人的语言。“以”“已”二字,古人通用,文中用“以”字,意义是“已”字。用“已”字解释,意义就可以通顺,字不必改。“因”有两个意义,这个意义很浅显。大概是“因缘”的“因”,不是“因附”的“因”。仆看见国人弑君,恐怕自己会遭祸,窃取宝玉来投奔,只是为了利益罢了。
王樵说:“考察《左传》,季文子接连数百言,都是讥讽斥责宣公,而把持襄仲的,只是借莒仆来发作罢了。而且宣公想给他封邑,说今天一定要授予;行父则让司寇把他送出边境,说今天一定要到达,毫无曲折,为什么呢?襄仲得到行父的赞同,以完成事情;宣公依靠两人的力量,以确立地位。并且两次前往齐国请婚,以巩固自己;纳贿赂以请求防御的,又是行父。行父对于宣公、襄仲,交情很深了。接纳莒仆是宣公的意思,四邻正想挑起争端,又有这件事,襄仲等大臣共同不愿意,所以行父敢于如此激直,这正是权臣操纵的手段。襄仲虽然专政,但此人一定粗暴而没有深谋,行父用权术控制他。等到他死后,因为杀嫡立庶,追讨东门氏而驱逐他,行父的奸诈就可见了。”
文公列国本末
文公即位,周天子的恩礼加倍隆重。元年的叔服参加葬礼,毛伯传达命令;五年的荣叔赠送含玉和助丧财物,召伯参加葬礼。这是因为僖公在王朝效力,礼贡不缺,所以周天子因此回报。
之。文公不知陨越,而襄王之崩,无一介之使致。令毛伯求金,倒置甚矣。顷王初立,借鲁甚深,乃使苏子盟于女栗。天下一人共球往焉,何必盟也?齐懿无礼,既蔑我鲁,执我叔姬,并周大夫单伯亦执之。为人臣子者,固如是乎?
译这真是倒置得太过分了。文公不知道谦卑退让,襄王去世时,竟没有派遣一个使者去致哀。命令毛伯来向鲁国索取财物,真是本末倒置得厉害。顷王刚即位时,对鲁国的恩惠很深,于是派苏子在女栗这个地方与鲁国结盟。天下之人共同拥戴周王,何必非要结盟呢?齐懿公无礼,既轻蔑我们鲁国,又拘捕了我们的叔姬,连同周朝的大夫单伯也一起拘捕了。作为臣子,竟然像这样吗?
二年,晋以公不朝来讨,公如晋,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三年,公如晋,公及晋侯盟,晋人改礼于公矣。七年,扈之盟,公后至,晋人来讨。于是八年,公子遂与赵盾盟于衡雍。九年,从晋救郑。十三年,公如晋,以寻衡雍之盟。十四年,公与晋同盟于新城。四年,逆妇姜于齐,子叔姬妃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十四年,公子商人弑舍,鲁以王宠求昭姬于齐,曰:“杀其子,焉用其母?”齐人执单伯,执子叔姬。季孙行父如晋以谋,乃许归之。秋冬,齐人两侵我西鄙,且恶曹伯朝鲁,伐曹,入其郛,无礼甚矣。十六年,公以有疾,使季文子防齐侯于阳谷,辞公不盟,要公纳赂,始与公有郪丘之盟。葢公本庸懦,而又病甚,四不视朔,直受齐之侵陵已耳。十七年,齐又伐鲁西鄙,公及齐侯盟于谷,葢力疾而往也。十八年,而公卒,齐商人旋亦被弑,强暴果何益哉?襄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夫人归于齐,行哭于市。季孙行父如齐,自此更事齐不敢怠矣。其于楚也,九年,使椒来聘于秦。也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十二年,秦伯使术来聘。七年,鲁间晋难而伐邾,取须句,遂城郚。十四年正月,邾人伐鲁,叔彭生伐邾,公从晋盟于新城,从于楚者,服且谋邾也。徐为鲁患旧矣,桓文伯令以来,稍知敛戢,今将侵鲁,故伐莒以尝之。七年冬,公孙敖如莒,涖盟平莒也。郓在莒鲁之间,二国所共争,郓在莒西,诸在莒东,二地近费,季孙食邑在焉。公孙敖于八年奔莒,季孙患其以莒间我也,故十二年帅师城诸及郓,而莒鲁之争郓始此矣。
襄公初立,先朝王而讨卫。明年,与秦战彭衙。明年,防垂陇。传曰:「讨卫然伐卫,嗣是不书。」而冬伐秦,以彭衙之役者,正垂陇之大夫也。楚商臣弑其君,晋不知讨,而以服楚为沈罪。三年,晋防诸侯之师伐之,细矣。秦伯伐晋,封殽尸而还。秋,楚人围江。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明年,江竟为楚所灭。五年,楚人灭六。六年,而晋襄公卒。公子雍在秦,晋迎立之。以穆嬴之啼,改立灵公,遂与秦战于令狐。先蔑奔秦。八月,盟于扈,晋侯立故也。楚自城濮之役,不得志于中国,兵不加郑者十五年矣。灵公不君,赵盾不能为国,而徒使公室相残,大夫见杀。九年,杀先克,杀先都。阳处父、士縠、箕郑父、范山言于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于是九年,楚人伐郑,而晋防鲁、宋、卫、许救之,迁延犹豫,不及楚师而还,使楚得气去。十年,楚人遂有厥貉之次。是年,秦伐晋,取少梁。晋伐秦,取北征。晋谋诸侯之从于楚者。于是十一年,有承匡之防。十二年,与秦有河曲之战。自晋襄没,而诸侯不复合矣。楚人觇中国,无伯前之五年灭六。九年,使椒来聘,结鲁。十一年,伐麋。十二年,围巢,其势渐逼卫、郑。是时,二国欲从伯主,无由。十三年,鲁公将如晋,故卫侯防于防。公还,郑伯防于棐,葢以鲁为望国,从违之计决焉。于是明年,有新城之盟。终文公之世,楚不复内侵,两防之力也。十四年,邾子蘧蒢卒。晋欲立其出防菑,赵盾以诸侯之师纳之,弗克而还。新城之盟,蔡人不与。十五年,晋郤缺入蔡。是冬,盟于扈,以寻新城,且以商人弑君,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不克而还。十六年,宋弑其君。晋侯搜于黄父,复合诸侯于扈,取赂而还。二扈之盟如此,岂尽灵公之咎?赵盾亦不能辞其罪矣。明年,郑遂与楚伐宋,中国不能讨贼,而使荆楚假途以信大义,扈之防为之也。十六年,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庸为中。国西南境,楚为秦灭,庸西南半壁,不足虑矣。
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独不朝,又使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元年,伐卫,围戚,取之。卫不服罪,而孔达敢伐伯主。其明年,晋防诸侯于垂陇,将伐卫,陈侯为之请成,执孔达以説于晋,而卫遂得免于伐。孔达遭执之后,甯俞代之为政。至次年春,卫从晋伐沈
译鲁文公二年,晋国因为鲁公没有去朝见而前来讨伐,鲁公前往晋国,晋国派阳处父与鲁公结盟,鲁公因此感到受辱。三年,鲁公前往晋国,鲁公与晋侯结盟,晋国人对鲁公改变了礼节(表示尊重)。七年,在扈地的盟会上,鲁公迟到,晋国人前来讨伐。因此到了八年,公子遂与赵盾在衡雍结盟。九年,跟随晋国救援郑国。十三年,鲁公前往晋国,是为了重申衡雍之盟。十四年,鲁公与晋国在新城结为同盟。四年,鲁公从齐国迎娶姜氏为夫人,子叔姬嫁给齐昭公为妃,生下了舍,但叔姬不受宠爱,舍也没有威势。十四年,公子商人杀死了舍,鲁国凭借周王的宠信向齐国索要昭姬,说:“杀了她的儿子,还要她的母亲做什么?”齐国人逮捕了单伯,逮捕了子叔姬。季孙行父前往晋国谋划此事,齐国才答应归还昭姬。秋冬,齐国人两次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并且因为厌恶曹伯朝见鲁国,攻打曹国,攻入其外城,无礼到了极点。十六年,鲁公因为有病,派季文子在阳谷防备齐侯,推辞不与齐侯结盟,齐侯胁迫鲁公纳贿,这才与鲁公在郪丘结盟。大概鲁公本来庸碌懦弱,而且病得很重,四次没有去朔日视朝,只是承受齐国的侵凌罢了。十七年,齐国又攻打鲁国西部边境,鲁公与齐侯在谷地结盟,大概是强撑病体前往的。十八年,鲁公去世,齐国的商人随即也被杀,强暴终究有什么益处呢?襄仲杀死了恶和视,立宣公,夫人回到齐国,在街市上边走边哭。季孙行父前往齐国,从此侍奉齐国不敢懈怠了。至于楚国,九年,派椒来聘问秦国。九年,秦国人送来了僖公夫人成风的丧礼赠衣。十二年,秦伯派术来聘问。七年,鲁国趁晋国发生危难而攻打邾国,夺取须句,于是修筑郚城。十四年正月,邾国人攻打鲁国,叔彭生攻打邾国,鲁公跟随晋国在新城结盟,跟随楚国的人,是臣服并且谋划攻打邾国。徐国长期以来是鲁国的祸患,自桓公、文公、伯禽以来,稍微知道收敛,现在将要侵犯鲁国,所以攻打莒国来试探它。七年冬天,公孙敖前往莒国,主持盟誓以平定莒国。郓地在莒国和鲁国之间,是两国共同争夺的地方,郓地在莒国西边,诸地在莒国东边,两地靠近费地,季孙的封邑在那里。公孙敖在八年逃奔莒国,季孙担心他利用莒国离间我们,所以十二年率领军队修筑诸城和郓城,而莒鲁争夺郓地就从这时开始了。
襄公刚即位,先朝见周王而讨伐卫国。第二年,与秦国在彭衙交战。第二年,在垂陇设防。传文说:“讨伐卫国然后攻打卫国,此后不再记载。”而冬天攻打秦国,是因为彭衙之战的缘故,是为了纠正垂陇的大夫。楚国的商臣杀死了他的国君,晋国不知道讨伐,反而把臣服楚国当作沈国的罪过。三年,晋国防备诸侯的军队去讨伐沈国,太细琐了。秦伯攻打晋国,在殽山掩埋尸体后返回。秋天,楚国人包围江国。晋国阳处父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第二年,江国最终被楚国灭亡。五年,楚国人灭亡六国。六年,晋襄公去世。公子雍在秦国,晋国迎接并立他为君。因为穆嬴的啼哭,改立灵公,于是与秦国在令狐交战。先蔑逃奔秦国。八月,在扈地结盟,是因为晋侯即位的原因。楚国自从城濮之战后,在中国不得志,十五年没有对郑国用兵了。灵公不像君主,赵盾不能为国效力,只是让公室互相残杀,大夫被杀。九年,杀了先克,杀了先都。阳处父、士縠、箕郑父、范山对楚子说:“晋君年轻,不在诸侯之中,北方可以图谋。”于是九年,楚国人攻打郑国,而晋国防备鲁、宋、卫、许去救援,拖延犹豫,没赶上楚国军队就返回,让楚国得意而去。十年,楚国人于是有了厥貉的驻扎。这一年,秦国攻打晋国,夺取少梁。晋国攻打秦国,夺取北征。晋国谋划那些跟随楚国的诸侯。于是十一年,有承匡的设防。十二年,与秦国发生河曲之战。自从晋襄公去世,诸侯就不再会合了。楚国窥探中原,在霸主之前的五年灭亡六国。九年,派椒来聘问,结交鲁国。十一年,攻打麋国。十二年,包围巢国,其势力逐渐逼近卫国、郑国。这时,两国想要跟随霸主,没有途径。十三年,鲁公将要前往晋国,所以卫侯在防地设防。鲁公返回,郑伯在棐地设防,大概把鲁国当作望风之国,跟随还是违背的计策就决定了。于是第二年,有新城之盟。终文公之世,楚国不再内侵,是两次设防的功劳。十四年,邾子蘧蒢去世。晋国想立他出奔的公子菑,赵盾率领诸侯的军队护送他,没有成功而返回。新城之盟,蔡国人没有参加。十五年,晋国郤缺进入蔡国。这年冬天,在扈地结盟,是为了重申新城之盟,并且因为商人杀君,谋划攻打齐国。齐国人贿赂晋国,没有成功而返回。十六年,宋国杀死了他们的国君。晋侯在黄父检阅军队,在扈地再次会合诸侯,索取贿赂后返回。两次扈地之盟就是这样,难道全是灵公的过错吗?赵盾也不能推卸他的罪责了。第二年,郑国于是与楚国攻打宋国,中原不能讨伐贼寇,却让荆楚借路以伸张大义,是扈地设防造成的。十六年,楚国人、秦国人、巴国人灭亡庸国。庸国是中原西南边境,楚国为秦国所灭,庸国西南半壁,不值得忧虑了。
晋文公晚年,诸侯朝见晋国,只有卫成公不朝见,又派孔达侵犯郑国,攻打绵訾和匡。晋襄公除丧后,派使者告知诸侯。元年,攻打卫国,包围戚地,夺取它。卫国不服罪,而孔达敢攻打霸主。第二年,晋国在垂陇设防诸侯,将要攻打卫国,陈侯为他们请求讲和,逮捕孔达来取悦晋国,于是卫国得以免于讨伐。孔达被逮捕之后,甯俞代替他执政。到了次年春天,卫国跟随晋国攻打沈国
。四年春,晋遂归孔达,以为卫之良也。其夏,卫侯如晋拜至,秋而来聘鲁焉。事大睦隣,以安社稷,或者皆出甯俞之谋也。八年,晋使解扬归匡之田于卫,且复致公壻池之封。晋卫睦矣。
译鲁宣公四年春天,晋国于是将孔达送回卫国,认为他是卫国的好臣子。那年夏天,卫侯前往晋国拜谢晋国的恩德,秋天又来到鲁国聘问。侍奉大国、和睦邻国,以此来安定国家,这些或许都是宁俞的谋略。鲁宣公八年,晋国派解扬将匡邑的土地归还给卫国,并且重新确认公婿池的封地。晋国与卫国关系和睦了。
二年,秦与晋战彭衙,为报殽也。用孟明,増修国政。自此二年冬,晋伐秦,取汪及彭衙。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封殽尸而还,遂覇西戎。葢穆公自是不复东征矣。四年,晋侯伐秦,围邧新城,以报王官之役。五年,秦人入鄀。季氏曰:「秦自僖末年入滑,将以窥东诸侯。至是入鄀,又以窥楚也。」圣人书此,盖有经世之虑矣。六年,送公子雍于晋,晋人立灵公,而拒雍。与晋有令狐之战。十年,晋伐秦,取少梁。秦伐晋,取北征。十二年,秦为令狐之役。冬,秦伯伐晋,取覊马。赵盾从师于河曲,秦师遯。自殽至此,凡六交兵。秦晋亟战,而楚是以伯。是年,秦使术来聘,以好鲁。楚窥中国,固欲聨秦为援也。十六年,秦与楚人、巴人灭庸。楚索西南而疆之,秦且与楚合矣。
七年,宋成公卒。昭公将去羣公子,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六卿和公室,乐豫舍司马以让公子卬。书曰:“宋杀其大夫,不称名,众也,且非其罪也。”襄夫人,襄王之姊也。昭公不礼焉。八年,夫人因戴氏之族以杀襄公之孙孔叔、公孙钟离及大司马公子卬,皆昭公之党也。书曰:“宋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公子鲍骤施而礼于国人,襄夫人欲通之,不可而助之施。十六年,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使公田孟诸而杀之。明年春,晋、卫、陈、郑伐宋。六月,诸侯防于扈,取赂立文公而还。
戎患在文公世,八年书公子遂防雒戎,盟于暴,此《春秋》治戎之嚆矢。雒戎必居于雒水,在王畿者,戎逼处此,鲁不能继僖之业,而以望尘纳好为事,亦可怜也。自僖公末年,晋文卒之前年,有败狄于箕一事,为攘狄嚆矢。此后狄氛转盛,文公四年狄侵齐,七年狄侵鲁,九年狄侵齐,十年狄侵宋,十一年狄侵齐。狄之强梁,几尽天下。而有叔孙得臣败狄于咸之防,谷梁侈其佚宕,左氏详其始末,叔孙至以名其子,功亦大矣。夫子识此,葢以攘狄之功与鲁也。自十三年书狄侵卫一条,而后为赤狄、白狄,狄势分矣。
六年季孙行父如陈娶焉
十一年,曹伯来朝。十五年,曹伯来朝。十六年,齐侵鲁西鄙,遂伐曹,讨其来朝也。
十二年,郕伯来朝。杞伯来朝。滕子来朝。
五年秦入鄀将以窥楚也
十八年莒弑其君庻其
春秋辩义卷十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十六 明 卓尔康 撰
宣公一
癸丑○匡王五年
元年。○晋灵十三年,齐惠公元年,卫成二十七年,蔡文四年,郑穆二十年,曹文十年,陈灵六年,杞桓二十九年,宋文三年,秦共公稻元年,楚庄六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梁传继故言即位与闻故也
公子遂如齐逆女
詹莱氏曰:「丧未朞年,遣卿逆女,无讥乎?葢有甚焉者矣。何甚尔?仲遂杀齐之甥而归其母,惧于见讨,故亟于结婚以自安也。与文公之越禫而图婚者异矣。无讥者,深讥也。」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妇者,有姑之辞,此与出姜同。出姜者,逆妇姜于齐,则本国命辞,必繇父母,无论逆者贵贱,自当从姑言之,故不称夫人。此则遂所以也。遂以则为臣子辞也,故称夫人。夫人氏不氏,则文有衍缩尔,非义之所在也。遂不称公子,所谓一事再见者,不名耳。谷梁曰:丧未毕,故畧之,非也。熊过氏曰:姜,齐姜也。惠公女敬嬴欲结齐惠,惧为出姜所愬,故废丧礼以行嘉礼,逆女称妇姜。胡子曰:责敬嬴。夫礼家之言曰: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宣公亲敬嬴之女,何止子道?其称妇姜何所不可?而曰因妇姜见义,不亦过耶?夫人去氏,史氏谓史缺文,葢求之不得耳。公谷以为贬,胡子从之。夫丧娶父母之咎,何以贬夫人之号而去氏?且氏不尊于夫人之号也,存其所重而去其所轻,春秋之褒贬有是乎?至于赵子常曰:有成风,则出姜不氏;有敬嬴,则穆姜不氏。所以别适姑也,则尤乱
译鲁宣公二年,秦国与晋国在彭衙交战,这是为了报殽之战的仇。秦国任用孟明视,加强修治国政。从这年冬天起,晋国攻打秦国,夺取了汪地和彭衙。三年,秦穆公攻打晋国,渡过黄河,烧毁船只,夺取了王官和郊地。晋国人不出战,秦国掩埋了殽之战的尸体后回国,于是称霸西戎。大概秦穆公从此不再向东征伐了。四年,晋侯攻打秦国,包围邧地新城,以报复王官之战。五年,秦国人进入鄀国。季氏说:“秦国自从僖公末年进入滑国,是想窥探东方诸侯。到现在进入鄀国,又是想窥探楚国。”圣人记载这件事,大概是有治理天下的深虑。六年,秦国送公子雍到晋国,晋国人立灵公,而拒绝接纳公子雍。与晋国发生了令狐之战。十年,晋国攻打秦国,夺取少梁。秦国攻打晋国,夺取北征。十二年,秦国为令狐之战报仇。冬天,秦穆公攻打晋国,夺取羁马。赵盾在河曲率领军队跟随,秦军撤退。从殽之战到这里,总共交战六次。秦晋频繁交战,而楚国因此称霸。这一年,秦国派术来聘问,以与鲁国交好。楚国窥探中原,本来就想联合秦国作为援助。十六年,秦国与楚国人、巴国人灭掉了庸国。楚国向西南拓展疆土,秦国将要与楚国联合了。
七年,宋成公去世。昭公打算除掉众位公子,穆公、襄公的族人率领国人攻打昭公,在公宫杀死了公孙固、公孙郑。六卿调和公室,乐豫放弃司马职位让给公子卬。《春秋》记载说:“宋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不称名字,是因为人数众多,而且他们并非有罪。”襄夫人是襄王的姐姐。昭公对她不礼貌。八年,夫人依靠戴氏的族人杀死了襄公的孙子孔叔、公孙钟离以及大司马公子卬,这些人都是昭公的党羽。《春秋》记载说:“宋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司城来投奔鲁国。公子鲍频繁施舍恩惠并对国人以礼相待,襄夫人想与他私通,他不答应却帮助她施舍恩惠。十六年,国人拥立公子鲍并依靠夫人,让昭公去孟诸打猎而杀死了他。第二年春天,晋、卫、陈、郑攻打宋国。六月,诸侯在扈地会盟,索取贿赂后立文公而回国。
戎患在文公时代,八年记载公子遂在雒地防备戎人,在暴地结盟,这是《春秋》治理戎人的开端。雒戎必定居住在雒水,在王畿地区,戎人逼近居住在这里,鲁国不能继承僖公的功业,而以望尘迎纳友好为事,也很可怜了。自从僖公末年,晋文公去世的前一年,有在箕地打败狄人一事,作为抵御狄人的开端。此后狄人的气焰更加旺盛,文公四年狄人侵犯齐国,七年狄人侵犯鲁国,九年狄人侵犯齐国,十年狄人侵犯宋国,十一年狄人侵犯齐国。狄人的强横,几乎遍布天下。而有叔孙得臣在咸地抵御狄人的战功,谷梁传夸大了他的逸宕,左氏传详细记载了其始末,叔孙甚至用此战名命名他的儿子,功劳也很大了。孔子知道这一点,大概是将抵御狄人的功劳归于鲁国了。自从十三年记载狄人侵犯卫国一条之后,狄人分为赤狄、白狄,狄人的势力就分散了。
六年,季孙行父到陈国娶妻。
十一年,曹伯来朝见。十五年,曹伯来朝见。十六年,齐国侵犯鲁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讨伐它来朝见的事。
十二年,郕伯来朝见。杞伯来朝见。滕子来朝见。
五年,秦国进入鄀国,是想窥探楚国。
十八年,莒国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庶其。
《春秋辩义》卷十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十六 明 卓尔康 撰
宣公一
癸丑○匡王五年
元年。○晋灵公十三年,齐惠公元年,卫成公二十七年,蔡文公四年,郑穆公二十年,曹文公十年,陈灵公六年,杞桓公二十九年,宋文公三年,秦共公稻元年,楚庄王六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梁传:继承前君故言即位,与闻前君之事也。
公子遂到齐国迎接夫人。
詹莱氏说:“丧期未满一年,派遣卿去迎接夫人,没有讥讽吗?大概有更严重的事情。为什么更严重?仲遂杀了齐国的外甥而送回他的母亲,害怕被讨伐,所以急于结婚以自保。这与文公越过禫祭就图谋婚姻不同。没有讥讽,是深深的讥讽。”
三月,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
妇,是有婆婆的称呼,这与出姜相同。出姜,是到齐国迎接妇姜,那么是本国的命辞,必定由父母发出,无论迎接者贵贱,自然应当从婆婆的角度来说,所以不称夫人。这是遂的原因。遂以,则是臣子的称呼,所以称夫人。夫人不称氏,则是文辞有衍文或省略,不是义理所在。遂不称公子,所谓一事再见,不称名。谷梁说:丧期未满,所以省略,不对。熊过氏说:姜,是齐姜。惠公的女儿敬嬴想结交齐惠公,害怕被出姜告发,所以废除丧礼而行嘉礼,迎接夫人称妇姜。胡子说:责备敬嬴。礼家说:丈夫属于子道,妻子都是妇道。宣公是敬嬴的女儿,何止是子道?称妇姜有什么不可以?而说因妇姜见义,不是过分了吗?夫人去掉氏,史氏说是史官缺文,大概是求之不得。公谷认为是贬低,胡子跟随他们。夫丧娶父母的过错,为什么要贬低夫人的称号而去掉氏?而且氏不尊于夫人的称号,存其所重而去其所轻,春秋的褒贬有这种道理吗?至于赵子常说:有成风,则出姜不氏;有敬嬴,则穆姜不氏。所以区别嫡母,则尤其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