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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辩义二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卷春秋辩义卷二十四明卓尔康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541–558 段

县。苏子繇曰:「三年燕伯奔齐。六年齐将纳之而不克。至是始纳之。其言纳燕有君也。名其出奔而不名其纳,不以髙偃名燕伯,君臣之礼也。不言纳于燕者,未得所都也。」

译县。苏子繇说:“三年,燕伯逃奔到齐国。六年,齐国打算接纳他回国但没有成功。到了这时才接纳他。这里说‘纳燕’,是因为燕国有国君。只称他出奔而不称他回国,不用高偃的名字称呼燕伯,这是遵循君臣之礼。不说‘纳于燕’,是因为他还没有得到都城。”

阳今保定唐县古中山

  三月壬申郑伯嘉卒

髙闶氏曰:「郑去中国即楚久矣。至于简公乗晋悼之方兴,以国反正,遂息诸侯之兵。子产相之,薫然慈仁,民蒙其惠,蔚为春秋之贤诸侯。」

  夏宋公使华定来聘

  左传通嗣君也

  公如晋至河乃复

左氏「取郠之役」,莒人愬于晋。晋有平公之丧,未之治也,故辞。公公子憖遂如晋。公如晋者七,至河而复者五,岂尽为莒之愬耶?葢恶公附楚也。谷梁氏「季孙氏不使遂于晋」,也是也。

赵子常曰:「谷梁氏,季孙氏不使遂乎晋也。左氏谓南蒯、公子慗谋季氏,憖告公而遂从公如晋,晋人以取郠。故辞公,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郊,奔齐。使晋人但以莒故,二子何惧之甚?唯季孙觉二子之谋,恐公愬已于晋,故私属晋人使不纳公。此二子者,所以叛且奔也。」谷梁此説必有所传,可补左氏之阙。

  五月▯郑简公

  楚杀其大夫成熊

左传》楚子谓成虎:“若敖之余也,遂杀之。”或谮成虎于楚子,成虎知之而不能行。书曰:“楚杀其大夫成熊,怀宠也。”

黄东发曰:「以宣四年鬬椒之乱也,熊于得臣为四世孙,虽鬭氏同出若敖,已遥遥矣。或曰:呉、楚杀大夫,必关于中国之故,乃书。夫将有其终,必有其始,此亦楚防见杀之由,岂不关于中国之故哉?」

左传》晋荀呉伪防齐师者,假道于鲜虞,遂入晋阳。秋,八月壬午,灭肥,以肥子緜臯归。

  熊公作然谷作虎

  秋七月

  冬十月公子憖出奔齐

季氏之臣南蒯怨季孙之不礼也,将去季孙而立公子憖,不克。南蒯以费叛,憖从公于晋。还及郊,闻乱,遂奔齐。

  憖公作整

  楚子伐徐

左传》楚子狩于州来,次于颍尾,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呉楚子次于干谿,以为之援。

王樵氏曰:「楚子已灭陈、蔡,欲肆其心,将有事于北方,而患呉之挠其后,故伐徐以威呉也。然则曷不遂伐呉乎?葢惩鹊岸、房钟之两败,且虑兵连衅结,未易得解,为北方诸侯所窥,故乗灭陈、蔡之威,加兵于徐,欲以先声脇呉使不敢动尔。」何以知其将有事于壮方?曰:「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求伯父昆吾旧宅之许田于郑,此非啓其端乎?且申之防,所闻六王、二公之事,其心欣然,极其愿之所止,固必如穆王周行天下,皆有车辙马迹而后已也。」子革之言,固其志矣,动之以后祸,其心暂而怵焉。隋炀帝之江都,海陵庶人之江上,与楚子防之干谿,前后一也。

  晋伐鲜虞

春秋记事,前畧而后详,先言荆而后言楚,先国而后人,后名后爵,书法固自如此,非徒以渐进之也。晋之于中国,旧矣,何以畧而举国?鲜虞新也。鲜虞为狄之余,旧也,而鲜虞为狄别族,又名鲜虞,新也。晋国啓疆,鲜虞新国,两者皆不来告,鲁国闻之,记曰「晋伐鲜虞而已」,不能详也。不详伐鲜虞,自不详晋也。过此便可知其颠末矣。昭十五年,定五六年,哀六年,四伐称将称师矣。此等鲁可以不记记者,着白狄之余孽,举攘狄之始终,为《春秋》一大事也。

季氏曰:鲜虞,子姓国,狄之别族也。在今真定府新乐县。汉志所谓中山新市县,有鲜虞亭。中山今为定州,其东南为下曲阳,今之晋州也。是为鼓子国。下曲阳之西南为肥子国,在中山新市南三百余里。后汉下曲阳属钜鹿郡。钜鹿本治廮陶县,即今顺徳府平乡县也。按地理志云:下曲阳有鼓聚,故狄鼓子国,则中山、钜鹿之地皆狄区。杜氏以鲜虞、肥、鼓皆为白狄别种,失之矣。白狄自有一种,在今延绥葭鹿之地,与中山、钜鹿相去甚远,安得同为一种也?

昔阳城在今太原府乐平县东五十里。

  壬申○景王十六年

十有三年○晋昭三,齐景十九,卫灵六,蔡平公庐元年,郑定公寕元年,曹武二十六,陈惠公呉元年,杞平七,宋元三,秦哀八,楚灵十二,杀呉夷昧十五。

  春叔弓帅师围费

赵子常曰:「内邑言围,皆叛也。费

译阳,即今保定唐县,古中山之地。

三月壬申日,郑国国君郑伯嘉去世。

高闶氏说:“郑国背离中原诸侯而依附楚国已经很久了。到了简公时,趁着晋悼公势力正盛,率领国家回归正道,于是平息了诸侯间的战事。子产辅佐他,温和仁慈,百姓蒙受他的恩惠,成为春秋时期贤明的诸侯。”

夏季,宋国国君派华定来鲁国聘问。

《左传》说这是为了继承君位。

鲁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才返回。

《左氏》说“夺取郠地的战役”,莒国人向晋国控告。晋国当时有平公的丧事,没有处理这件事,所以拒绝了鲁昭公。鲁昭公的公子憖于是前往晋国。鲁昭公前往晋国共七次,到达黄河边就返回的有五次,难道都是因为莒国的控告吗?大概是因为厌恶鲁昭公依附楚国。《谷梁传》说“季孙氏不让鲁昭公顺利到达晋国”,这是正确的。

赵子常说:“《谷梁传》说,季孙氏不让鲁昭公顺利到达晋国。《左氏》说南蒯、公子憖图谋季氏,憖向鲁昭公告发,于是跟随鲁昭公前往晋国,晋国人因为夺取郠地的事拒绝鲁昭公,南蒯害怕不能成功,带着费邑叛逃到齐国。子仲回来到达郊外,也逃奔到齐国。如果晋国人仅仅因为莒国的缘故,这两个人为什么如此恐惧?只有季孙察觉了这两个人的阴谋,担心鲁昭公向晋国控告自己,所以私下嘱托晋国人不要接纳鲁昭公。这两个人之所以叛逃和奔逃,原因就在于此。”《谷梁传》的这种说法必定有所传承,可以补充《左氏》的缺失。

五月,郑简公去世。

楚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成熊。

《左传》说楚王对成虎说:“你是若敖的后代,于是杀了他。”有人向楚王进谗言陷害成虎,成虎知道了但不能行动。《春秋》记载说:“楚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成熊,是因为他贪恋宠幸。”

黄东发说:“因为宣公四年斗椒的叛乱,熊对于得臣来说是四世孙,虽然斗氏同出于若敖,也已经很疏远了。有人说:吴、楚两国杀大夫,必定与中原诸侯的缘故有关,才予以记载。凡事有终必有始,这也是楚防被杀的原因,难道与中原诸侯的缘故无关吗?”

《左传》说晋国的荀吴假装是齐国的军队,向鲜虞借道,于是进入晋阳。秋季,八月壬午日,灭掉肥国,把肥子绵皋俘虏回晋国。

熊,鲁公本作然;谷,鲁公本作虎。

秋季七月。

冬季十月,公子憖出逃到齐国。

季氏的家臣南蒯怨恨季孙对他不礼貌,打算抛弃季孙而立公子憖,未能成功。南蒯带着费邑叛变,憖跟随鲁昭公在晋国。回来到达郊外,听说发生动乱,于是逃奔到齐国。

憖,鲁公本作整。

楚灵王讨伐徐国。

《左传》说楚灵王在州来狩猎,驻扎在颍尾,派遣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率领军队包围徐国,以威慑吴国。楚灵王驻扎在干溪,作为他们的后援。

王樵氏说:“楚灵王已经灭掉了陈、蔡两国,想要放纵自己的野心,将对北方有所行动,但担心吴国在后方骚扰,所以讨伐徐国以威慑吴国。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讨伐吴国呢?大概是因为在鹊岸、房钟两次战败的教训,并且担心战争连绵、争端结怨,不容易解决,被北方诸侯窥探,所以趁着灭陈、蔡的威势,对徐国用兵,想要先用声势胁迫吴国,使它不敢行动。”怎么知道他将要对北方有所行动呢?回答说:“派人到周王室,请求分赐九鼎,向郑国请求伯父昆吾旧宅的许田,这不是开启端绪吗?而且在申地的会见,所听到的六王、二公的事迹,他心里很高兴,达到了愿望的极致,必定要像周穆王周游天下,都有车辙马迹然后才停止。”子革的话,本来是他的志向,用后来的祸患触动他,他的心暂时感到恐惧。隋炀帝在江都,海陵庶人在江上,与楚灵王在干溪的会见,前后是一样的。

晋国讨伐鲜虞。

《春秋》记事,前面简略后面详细,先说荆后说楚,先说国名后说人名,后说名字后说爵位,书法本来就是这样,不仅仅是为了渐进。晋国对于中原诸侯,关系旧了,为什么简略而举国名?鲜虞是新国。鲜虞是狄的余部,旧了,而鲜虞是狄的别族,又名鲜虞,新了。晋国开拓疆土,鲜虞是新国,两者都没有来告,鲁国听说这件事,记载说“晋伐鲜虞而已”,不能详细。不详细记载伐鲜虞,自然也不详细记载晋国。过了这一点就可以知道它的始末了。昭公十五年,定公五六年,哀公六年,四次讨伐称将称师了。这些鲁国可以不详细记载的,彰显白狄的余孽,举出攘除狄人的始终,作为《春秋》的一件大事。

季氏说:鲜虞,子姓国家,狄的别族。在今真定府新乐县。《汉书·地理志》所说的中山新市县,有鲜虞亭。中山现在为定州,其东南为下曲阳,即现在的晋州。这是鼓子国。下曲阳的西南为肥子国,在中山新市南三百多里。后汉下曲阳属于钜鹿郡。钜鹿本来治所在廮陶县,即现在的顺德府平乡县。按照《地理志》说:下曲阳有鼓聚,是故狄鼓子国,那么中山、钜鹿之地都是狄区。杜氏认为鲜虞、肥、鼓都是白狄的别种,这是错误的。白狄自有一种,在今延绥葭鹿之地,与中山、钜鹿相距很远,怎么能同为一种呢?

昔阳城在今太原府乐平县东五十里。

壬申日,周景王十六年。

十有三年,晋昭公三年,齐景公十九年,卫灵公六年,蔡平公庐元年,郑定公宁元年,曹武公二十六年,陈惠公吴元年,杞平公七年,宋元公三年,秦哀公八年,楚灵王十二年,杀吴夷昧十五年。

春季,叔弓率领军队包围费邑。

赵子常说:“国内城邑说围,都是叛乱。费

叛,曷为不书?家臣叛其大夫,而非叛君也。是时三家分鲁,尺地一民,皆非鲁君之有,故家臣得假张公室之美,以亢其大夫。故围郓,围郈,皆不言叛。苟非叛其君,则不足志也。」

译叛乱,为什么史书不记载?因为这是家臣背叛他们的大夫,而不是背叛国君。当时鲁国被三家权臣瓜分,每一寸土地、每一个百姓,都不再属于鲁君所有,所以家臣得以假借尊崇公室的美名,来对抗他们的大夫。因此,围攻郓地、围攻郈地,史书都不称其为叛乱。如果并非背叛国君,就不值得特别记载。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防于干谿。谿谷作溪。

  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

胡传:弃疾立比为王,而已为司马,固君比矣。而又杀之,则宜书曰“弃疾弑其君比”,而曰“杀公子比”,何也?初,子干归自晋,观从假弃疾命而召之,来则来,坎牲加书而强之盟,则盟;帅四族众而使之入楚,则入;杀太子禄而立之为王,则王。周走而呼于国中,谓众怒如水火而逼之自杀,则自杀。其行止迟速、去就生死,皆观从与国人所为,而比未尝可否之也,安得为弃疾之君乎?然比,兄也;黒肱,弟也;弃疾,其季弟也。立比为王,肱为令尹,弃疾为司马。葢国人以长幼之序立之也,则宜书曰“楚人杀比”,而《春秋》变文归狱弃疾者,诛其本意在于代比而非讨之也。所谓轻重之权衡、曲直之绳墨,而怀恶者亦无所隐其情矣。

楚君淫虐,四族失职,陈蔡腐心。弃疾为蔡公子,干子、晳二亡公子在外者耳。观从作搆,而蔡朝呉以一言决之。是时弃疾已翻然决计,以藩为军,速于入楚,使须务牟、史猈先入,杀羣公子者,弃疾也。及为司马,先除王宫,使观从于干谿者,先归复所后者劓,亦弃疾也。公子比一妄庸人,为人牵弄,弃疾辈尊其为王,则为王而已。彼其深谋狡计,久握兵柄,一国之人咸为之用,夜骇大惊,岂无故而然乎?比始而妄立,既而妄惊,匆匆自杀,徒作笑端。据其情事,干谿之弑,弃疾实为贼首,然比已为王矣。王位其可闇干乎?鲁公子偃,仅以穆姜一指,春秋书刺,曽不少贬。岂以子比为妄庸人,乃可贷其罪乎?故书弑,不得不书比。书比而弃疾之罪益不可逃。春秋每书弑贼之法,或重或轻,或推或附,大抵如此。或曰:弃疾无主名,罪终可卸。予曰:子未读经尔。经书「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防于干谿。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夫弑君大事,岂十三年之亡公子一旦言归,仓卒可举乎?讨贼之辞,不曰楚,则曰楚人,而今书「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则两下相杀矣。夫比实为君,则应书弑君;比实首恶,应书讨贼。两无所加,而以相杀书,葢在比为弑君,故以弑君书;在公子弃疾,不得为讨贼,亦不得为弑君,故以两下相杀书。书法着明甚矣。杜元凯曰:「不为弑君,位未定也。」此言亦未尽。公子比总不可言王,如草头野冦,掠一城一县,辄以黄袍加身,侈然自大而已,何足筭哉?

姜廷善曰:「干谿,杜元凯以为在谯国城父县南。按城父在今亳州东南七十里,本陈之夷邑。葢楚灭陈,以干谿为南北要地,而筑章华台于此,以时驻师游观焉。汉志汝南郡下所载城父县,故夷有章华台,注云『有干谿在县南』者,即其地也。」

  杀公作弑

秋,公防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左传》晋成虒祁,诸侯朝而归者,皆有贰心,为取郠故,晋将以诸侯来讨。叔向曰:“诸侯不可以不示威。”乃并徴防,告于呉。秋,晋侯防呉子于良,水道不可,呉子辞,乃还。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车四千乗,羊舌鲋摄司马,遂合诸侯于平丘。

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可。晋侯使叔向告刘献公,齐人惧,从之。

谷梁传》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公不与盟者,可以与而不与,讥在公也。其日善,是盟也。

孙明复曰:「自宋之防,大夫専盟防者十年;申之防,楚之専盟防者又十年。晋昭公一旦与刘子合诸侯同盟于此。夫晋昭初立,楚国有乱,有志于收诸侯。叔向曰:『诸侯不可以不示威』,是也。至于同盟之书,盟防殊日,复举同盟,若曰诸侯同盟于平丘,则上有刘子,不当书;若曰刘子同盟于平丘,则刘子为天子老,苟可但已,何不讳之?不忍书其书法文理,应是如此。」苏子繇曰:「齐人不欲盟,要之乃可,故书同盟。」胡侍讲曰:「其曰同盟,刘子与盟也。谷梁以为善其因楚有难而反陈蔡之君;公羊注又以为诸侯欲讨弃疾,

译夏季四月,楚国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杀害了他的国君,在干谿弑杀了楚灵王。谿谷写作溪。

楚国公子弃疾杀死了公子比。

胡安国传:弃疾拥立比为王,而自己担任司马,本来就已经是比的下臣了。然而又杀了他,那么史书应当记载为“弃疾弑杀了他的国君比”,却记载为“杀公子比”,这是为什么呢?起初,子干(即公子比)从晋国归来,观从假借弃疾的命令召他回来,他来了就来了;挖坑埋牲口加上盟书强迫他结盟,他就结盟;率领四族民众让他进入楚国,他就进入;杀死太子禄而拥立他为王,他就做了王。观从在国都中奔跑呼喊,说众人的愤怒像水火一样逼迫他自杀,他就自杀了。他的行动停止、迟缓迅速、去留生死,都是观从和国人所为,而公子比从未表示同意或反对,怎么能算是弃疾的国君呢?然而,比是兄长;黒肱是弟弟;弃疾是最小的弟弟。拥立比为王,黒肱担任令尹,弃疾担任司马。大概是国人按照长幼的顺序拥立他们的,那么史书应当记载为“楚国人杀了比”,而《春秋》改变措辞将罪责归于弃疾,是因为谴责他本意在于取代比而不是讨伐他。这就是轻重权衡、曲直准则,使怀有恶念的人也无法隐藏其真情实感了。

楚国国君淫乱暴虐,四族失去职权,陈国蔡国痛心疾首。弃疾是蔡国公子,干子、晳两位逃亡的公子都在国外。观从中伤构陷,而蔡朝吴用一句话就决定了此事。这时弃疾已经毅然决然,以藩篱为军营,迅速进入楚国,派须务牟、史猈先进入,杀害众公子的是弃疾。等到担任司马,先清除王宫,派观从去干谿的,先回去恢复原职的割去鼻子,也是弃疾。公子比只是一个狂妄平庸的人,被人摆布,弃疾等人尊他为王,他就做了王。那些深谋狡计、长期掌握兵权、全国人都为他所用、夜间惊恐万分的人,难道没有原因吗?比起初被狂妄地拥立,后来被狂妄地惊吓,匆匆自杀,只是成为笑柄。根据情势,干谿的弑君事件,弃疾实际上是罪魁祸首,然而比已经做了王。王位可以暗中篡夺吗?鲁国的公子偃,仅仅因为穆姜的一个指头,《春秋》记载为“刺”,曾没有丝毫宽恕。难道因为子比是狂妄平庸的人,就可以宽恕他的罪过吗?所以记载为“弑”,不得不记载比。记载比,弃疾的罪过就更无法逃脱了。《春秋》记载弑贼的法则,有时重有时轻,有时推究有时附会,大体如此。有人说:弃疾没有主名,罪过终究可以推卸。我说:你没有读过经书罢了。经书记载“楚国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在干谿弑杀了他的国君防。楚国公子弃疾杀了公子比。”弑君是大事,难道十三年流亡在外的公子一旦说回来,仓促之间就能做到吗?讨伐贼人的措辞,不说“楚”,就说“楚人”,现在记载“楚国公子弃疾杀了公子比”,那就是双方互相杀害了。如果比确实是国君,就应当记载为弑君;如果比确实是首恶,就应当记载为讨贼。两者都不适用,而用互相杀害来记载,大概在于比是弑君,所以用弑君来记载;在于公子弃疾,不能算是讨贼,也不能算是弑君,所以用双方互相杀害来记载。书法的着明非常清晰。杜预说:“不算是弑君,因为王位尚未确定。”这话也不完全正确。公子比总不能说成是王,就像草头野寇,抢掠一城一县,就穿上黄袍加身,自高自大而已,哪里值得计算呢?

姜廷善说:“干谿,杜预认为在谯国城父县南。查考城父在今亳州东南七十里,本是陈国的夷邑。大概楚国灭掉陈国,把干谿作为南北要地,在这里建造章华台,用来不时驻扎军队游玩观赏。《汉书·地理志》汝南郡下所载城父县,故夷有章华台,注释说‘有干谿在县南’,就是这个地方。”

杀公写作弑。

秋季,鲁昭公在平丘会见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

八月甲戌日,在平丘举行同盟。

《左传》:晋国建成虒祁宫,诸侯朝见后回去的,都有二心,因为夺取郠地的缘故,晋国将率领诸侯前来讨伐。叔向说:“诸侯不可以不显示威势。”于是同时征召会盟,告知吴国。秋季,晋侯在良地会见吴子,水路不通,吴子推辞,于是返回。七月丙寅日,在邾国南方检阅军队,兵车四千辆,羊舌鲋代理司马,于是联合诸侯在平丘会盟。

晋国人将要重温盟约,齐国人不同意。晋侯派叔向告知刘献公,齐国人害怕,顺从了。

《谷梁传》:同盟是因为有共同的目标,共同排斥楚国。鲁公不参与盟会,是可以参与而不参与,讥讽在于鲁公。记载日期是好的,这次盟会是好的。

孙明复说:“自从宋国的会盟,大夫专断盟会十年;申地的会盟,楚国专断盟会又十年。晋昭公一旦与刘子联合诸侯在此同盟。晋昭公刚即位,楚国有动乱,有志于收服诸侯。叔向说:‘诸侯不可以不显示威势’,这是对的。至于同盟的记载,盟会和会盟日期不同,再次举出同盟,如果说诸侯在平丘同盟,那么上面有刘子,不应当记载;如果说刘子在平丘同盟,那么刘子是天子的大臣,如果可以罢了,为什么不避讳呢?不忍心记载其书法文理,应当是这样的。”苏子繇说:“齐国人不想盟会,要挟他们才行,所以记载同盟。”胡侍讲说:“说同盟,是刘子参与盟会。《谷梁传》认为这是赞许他因为楚国有难而恢复陈蔡国君的君位;《公羊传》注又认为诸侯想要讨伐弃疾,

是皆不得其传而臆度之言也。」

译这些都是没有承袭到其正统传承而凭主观臆测所说的话。」

郝仲舆曰:「晋自鲁襄公二十五年夷仪之防,失诸侯十九年矣。康灵张楚,晋同寒灰。熊防死,晋突发其甲车四千乗,耀武邾南,脇齐人盟,听邾莒之愬,辱鲁君臣于防。是臧纥所笑,齐荘之功如鼠者也。世儒强春秋与之,何与?」

平丘在今开封府陈留县西北九十里。

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左传》邾人、莒人诉于晋曰:「鲁朝夕伐我,几亡矣。我之不共,鲁故之。以晋侯不见公。」

公羊传》:“公不与盟者,何?公不见与盟也。公不见与盟,大夫执何?以致防,不耻也。曷为不耻?诸侯遂乱,反陈、蔡。君子不耻,不与焉。”

庐陵李氏曰:「楚弃疾立,诸侯惧之,故同盟。公不得与于同盟,幸也。」胡氏谓平丘之防,具五不韪,全本此。若谷梁以平丘为善,则固宜以不与为讥公矣。公羊以为晋疑公与楚,故不与公盟,而春秋讳公。若自公不肯与盟,然此説亦通。至陈氏説又不然。葢如胡氏,则以沙随不见平丘不与作一例,而与黒壤相对为曲直之辞。如陈氏,则以沙随之不见公与平丘之不与自相对为曲直之辞。窃尝考之,不见公与,公不与,文意诚若小不同,而陈氏説亦精究事理。胡氏则全无贬鲁之文,恐亦小偏。故防较二家论之:黒壤之曲全在鲁,故讳而不书;沙随平丘之曲虽在晋,然沙随以侨如之譛,鲁实无罪;而平丘以邾莒之诉,鲁亦不能无责焉。故于曲之中,又分曲直也。如此则书法两通矣。

季氏曰:「去年昭公如晋,至河乃复。鲁以南蒯、子仲之忧,正卿未徃致谢,此晋人怒鲁之本也。邾、莒自防虢以来,亦未与晋通好。至是,晋合诸侯而以威责贡邾、莒,无以诿罪,乃乗晋怒鲁而曰:『我之不供,鲁故之以晋。』于是乎拒公使,不与盟,且执季孙意如以归。夫以货财之故,而威之所加,先及于鲁,虽人望弗恤焉,何以使诸侯有固志哉?」戴溪氏曰:「桓、文之霸,先屈意交鲁。今昭公欲复霸,最先治鲁,晋之盟主止于此,亦理势然也。」

左传》子产归,闻子皮卒,哭且曰:“吾已无为善矣,惟夫子知我。”

  公至自防

  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呉归于陈

庐者,世子有之,子是为蔡平公。呉者,世子偃师之子,是为陈惠公。楚灭陈、蔡而县之,于是弃疾以陈、蔡诸师入楚,因遂得国。事定而醻之,故二侯得归。事理直是如此。圣人虽无与楚之心,弃疾亦非复国之善,而本等酬恩报徳,复国归君,自不容没。胡康侯云:「归者,顺辞,不与楚灭也。」不言自楚,不与楚封也。赵企明直谓晋力,皆不必然也。

范守已氏曰:庐世子,有之子也;呉世子,偃师之子也。皆未尝为侯者,楚子初立而封之耳。曰「蔡侯、陈侯者何」?皆非出奔者。曰「归于蔡,归于陈,何葢」?陈、蔡虽夷于九县,而二子之侯爵乃其所固有者,不与楚人之絶其统也。二子虽未尝为君,而陈、蔡之故国乃其所偶失者,不与楚人之县其地也。然则二子之侯,非楚与之,非天子与之,非方伯与之,夫子之与之也。夫子何敢与二侯?二侯之国,乃其固有,当时周天子之封国也。夫子本周初,而与之,故曰「春秋,天子之事」。

  冬十月▯蔡灵公

  公如晋至河乃复

左传》公如晋,荀呉谓韩宣子曰:“诸侯相朝,讲旧好也。执其卿而朝其君,有不好焉。不如辞之。”乃使士景伯辞公于河。

  呉灭州来

左传》呉灭州来,令尹子旗请伐呉,王弗许,曰:“吾未抚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备,未定国家,而用民力,败不可悔。”州来在呉,犹在楚也,子姑待之。

  癸酉○景王十七年

十有四年○晋昭四,齐景二十,卫灵七,蔡平二,郑定三,曹武二十七卒,陈惠二,杞平八,宋元四,秦哀九,楚平王居元年,呉夷昧十六。

  春意如至自晋

刘氏曰:「左氏以舎族为尊,晋罪已非也。一事再见,卒名耳。」

  三月曹伯滕卒

  夏四月

  秋▯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

左传》莒着丘公卒,郊公不慽,国人弗顺,

译郝仲舆说:“晋国自从鲁襄公二十五年夷仪之会以来,就失去了诸侯的拥戴,已经十九年了。楚康王、楚灵王、楚昭王时期,楚国势力强盛,晋国如同冷灰一般衰微。熊相如死后,晋国突然出动四千辆兵车,在邾国南部炫耀武力,胁迫齐国人结盟,听从邾国、莒国的控诉,在防地羞辱鲁国的君臣。这正是臧纥所嘲笑、齐庄公认为像老鼠一样微不足道的功绩。世俗的儒生强行说《春秋》对此予以肯定,有什么可肯定的呢?”

平丘位于今开封府陈留县西北九十里。

鲁昭公没有参加盟会,晋国人逮捕了季孙意如并带回国去。

《左传》记载,邾国人、莒国人向晋国控诉说:“鲁国早晚都在攻打我们,我们几乎灭亡了。我们不进贡,是因为鲁国的缘故。因为晋侯没有接见鲁公。”

《公羊传》说:“鲁公没有参加盟会,为什么呢?因为鲁公没有被允许参加盟会。鲁公没有被允许参加盟会,大夫被逮捕,为什么呢?是为了引出防地之事,表示不以为耻。为什么不以为耻?因为诸侯于是动乱,反叛了陈国、蔡国。君子不以为耻,所以不参与。”

庐陵李氏说:“楚弃疾即位,诸侯害怕他,所以共同结盟。鲁公不能参与同盟,是幸运的事。”胡氏认为平丘之会有五种不当之处,完全基于此。如果《谷梁传》认为平丘之会是善举,那么当然应该以“不参与”来讥讽鲁公了。《公羊传》认为晋国怀疑鲁公与楚国勾结,所以不让鲁公结盟,而《春秋》为鲁公避讳。如果说是鲁公自己不肯结盟,这种说法也讲得通。至于陈氏的说法则不然。大概像胡氏那样,就把沙随之会不见鲁公和平丘之会不让鲁公参盟作为一类,而与黑壤之会相对,作为曲直之辞。像陈氏那样,就把沙随之会不见鲁公与平丘之会不让鲁公参盟各自相对,作为曲直之辞。我曾考察过,“不见鲁公”与“鲁公不参与”,文意确实略有不同,而陈氏的说法也精究事理。胡氏则完全没有贬低鲁国的文字,恐怕也稍有偏颇。所以比较两家的论述:黑壤之会的过错全在鲁国,所以避讳而不记载;沙随、平丘之会的过错虽然在晋国,但沙随之会是因为侨如的谗言,鲁国确实无罪;而平丘之会是因为邾国、莒国的控诉,鲁国也不能没有责任。所以在过错之中,又区分了曲直。这样,《春秋》的书法就两全其美了。

季氏说:“去年昭公前往晋国,到了黄河才返回。鲁国因为南蒯、子仲的忧患,正卿没有前往致谢,这是晋人愤怒于鲁国的根本原因。邾国、莒国自从防虢之会以来,也没有与晋国通好。到了这时,晋国联合诸侯,用威势责问邾国、莒国进贡,他们无法推卸罪责,于是趁着晋国愤怒于鲁国而说:‘我们不进贡,是因为鲁国的缘故。’于是拒绝鲁公的使者,不让鲁公结盟,并且逮捕季孙意如带回国去。因为财货的缘故,威势所加,首先波及鲁国,虽然不顾及人心所向,怎么能使诸侯有坚定的志向呢?”戴溪氏说:“齐桓公、晋文公的霸业,首先屈意结交鲁国。现在昭公想要恢复霸业,最先整治鲁国,晋国的盟主地位到此为止,也是情理和形势使然。”

《左传》记载,子产回国,听说子皮去世,哭着说:“我已经没有行善的机会了,只有夫子了解我。”

鲁公从防地回来。

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

庐,是世子有的儿子,这就是蔡平公。吴,是世子偃师的儿子,这就是陈惠公。楚国灭掉陈国、蔡国并将它们设为县,这时弃疾率领陈、蔡的军队进入楚国,于是得以获得国家。事情平定后报答他们,所以两位诸侯得以回国。事理原本就是这样。圣人虽然没有帮助楚国的意思,弃疾也不是恢复国家的善举,但报答恩德、恢复国家、归还君主,自然不容埋没。胡康侯说:“‘归’是顺从的辞令,不认为是楚国灭掉了它们。”不说从楚国回来,是不认为楚国封立了他们。赵企明直接说是晋国的力量,都不一定正确。

范守已氏说:庐是世子,有的儿子;吴是世子,偃师的儿子。都未曾做过诸侯,是楚子刚即位时封立的。说“蔡侯、陈侯是什么”?都不是出逃的人。说“回到蔡国,回到陈国,为什么呢”?陈国、蔡国虽然被夷为九个县,但两位世子的侯爵是他们固有的,不认为是楚人断绝了他们的统绪。两位世子虽然未曾做过君主,但陈国、蔡国的故国是他们偶然失去的,不认为是楚人将他们的土地设为县。那么两位世子的侯爵,不是楚国给的,不是天子给的,不是方伯给的,是夫子给的。夫子怎么敢封立两位诸侯?两位诸侯的国家,是他们固有的,当时是周天子的封国。夫子遵循周初的制度,所以封立他们,所以说“《春秋》,是天子的事情”。

冬季十月,蔡灵公去世。

鲁公前往晋国,到了黄河才返回。

《左传》记载,鲁公前往晋国,荀吴对韩宣子说:“诸侯互相朝见,是讲习旧有的友好关系。逮捕他们的卿而朝见他们的君,有不好的地方。不如辞别他。”于是派士景伯在黄河边辞别鲁公。

吴国灭掉了州来。

《左传》记载,吴国灭掉了州来,令尹子旗请求讨伐吴国,楚王不允许,说:“我没有安抚百姓,百姓没有侍奉鬼神,没有修好守备,没有安定国家,而使用民力,失败不可后悔。州来在吴国,就像在楚国一样,你姑且等待。”

癸酉日,周景王十七年。

十四年,晋昭公四年,齐景公二十年,卫灵公七年,蔡平公二年,郑定公三年,曹武公二十七年去世,陈惠公二年,杞平公八年,宋元公四年,秦哀公九年,楚平王即位元年,吴夷昧十六年。

春季,季孙意如从晋国回来。

刘氏说:“《左传》认为舍弃族氏是尊贵,晋国的罪过已经不对了。一件事再次出现,最终只称名。”

三月,曹伯滕去世。

夏季四月。

秋季,曹武公去世。

八月,莒子去疾去世。

《左传》记载,莒着丘公去世,郊公不悲伤,国人不服从。

欲立着丘公之弟庚舆。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公子铎因蒲余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舆。」许之。《胡传》卒自外録者也。莒人来赴,故鲁史书其卒。」▯自内録者也,鲁人不徃,是以阙其▯。自昭公以来,虽薛、杞微国,无不防其▯者,何独于莒则不徃乎?方是时,意如专政,而莒尝诉其疆郓、取郠之罪于方伯而见执矣。为是怒莒,故独不防其▯也。夫怨不弃义,恶不忘亲,怒不废礼。在桓公时,虽与卫战,而宣公卒则徃▯之,不以私故絶吉凶、庆吊徃来、施报之常礼也。以此见意如之専恣矣。若意如者,其敖狠脩怨,敢施于昭公与莒子。及其在晋,闻除馆西河,则恐惧逃归,如一匹夫何也?小人无礼,喜忿勇怯不中节,皆若是耳。

译想要立着丘公的弟弟庚舆为君。郊公厌恶公子铎,却与意恢关系友好。公子铎通过蒲余侯与意恢谋划说:“你杀了意恢,我就废掉国君,改立庚舆。”意恢答应了。《胡传》认为,这是从国外记录而来的。莒国人来报丧,所以鲁国史官记载了他的去世。〇如果是从国内记录而来的,鲁国人没有前往吊唁,因此省略了〇。自昭公以来,即使是薛、杞这样的小国,没有不防备其〇的,为什么唯独对莒国不前往呢?当时,季意如独揽大权,而莒国曾经就鲁国侵占郓地、夺取郠地的罪行向方伯申诉,并因此被拘捕。因为愤怒于莒国,所以唯独不防备其〇。怨恨不抛弃道义,厌恶不忘记亲情,愤怒不废弃礼仪。在桓公时期,虽然与卫国交战,但宣公去世时还是前往吊唁,不因私怨而断绝吉凶庆吊往来、施报的常礼。由此可以看出季意如的专横恣意。像季意如这样的人,傲慢狠毒,蓄意报复,竟敢施加于昭公和莒子。等到他在晋国,听说要拆除西河的馆舍,就恐惧逃归,像一个普通百姓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小人不懂礼仪,喜怒勇怯都不合乎法度,都是这样的。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左传》冬十二月,蒲余侯兹夫杀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舆于齐,齐隰党、公子鉏送之,有赂田。赵子常曰:“杀意恢者,蒲余侯也。曷为以国杀?书,讥不在相杀也。”莒子卒,国人欲出郊公而立莒子之弟庚舆,蒲余侯杀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则意恢者,郊公之所为存亡者也,故书其杀,以明变也。然则郊公出而庚舆入,何以不书?《春秋》:“公子争国,非有辨于疑似之际,则不书也。”既郊公见出,而庚舆以公弟立,自无嫌于乱适,《春秋》奚讥焉?是故书郑忽、曹羁不书,莒郊公;书郑突、曹赤不书,莒庚舆。

襄陵许氏曰:「公子铎首乱而无见焉者,韩愈氏曰:『春秋书王法,不诛其人身,此类皆所以表见王道。若铎不书者多矣。』二氏之説如此。予谓未然,邾莒小国,书其一足矣,其余畧之而已。」

  甲戌○景王十八年

十有五年○晋昭五,齐景二十一,卫灵八,蔡平三,郑定三,曹平公须元年,陈惠三,杞平九,宋元五,秦哀十,楚平二,呉夷昧十七卒。

  春王正月呉子夷末卒

  末公作夷昧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左传》春将禘于武宫,二月癸酉,叔弓涖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

公羊传》其言“去乐卒事”何礼也?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卒事;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徃;大夫闻大夫之丧,尸事毕而徃。

王樵氏曰:「按曽子问当祭而闻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皆废而未及大臣。檀弓记卫大史柳荘寝疾,君曰:『疾革,虽当祭,必告。』是知旧不告也。不告,礼也。卫当祭而告,神明已接,而礼不终乃以请于尸而徃,示全于祖。鲁襄仲之丧卒事而闻而不知废绎乃以万入去籥,示全于臣,是皆失之。今年有事于宗庙叔弓涖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得礼之变矣。孔氏曰:『縁先祖之心,见大臣之卒,必闻乐不乐縁孝子之心,不忍撤已设之馔故去乐卒事而可也。若叔弓殁于家,则不可。』告公谷之説非也。宗庙合礼者,尝事不书此记礼之变而书之者也。」

以事而専祭一庙,或方望曰:“有事。”以事而全祭各庙,或羣望曰:“大有事。”此有事于武宫,左氏谓禘非也。若禘,直云“禘如禘于太庙,吉禘于荘公”是矣。故前此十三年四月,左氏记楚共王埋璧之祭,则曰“大有事于羣望”;后此十七年秋,左氏晋侯使屠蒯如周,请有事于雒与三涂。

  夏蔡朝呉出奔郑

朝呉忠于蔡,亦有功于平王,安于下位,似非贪宠利者。推其心,内不忍远于旧君,外不敢自疎于楚王,此两难也。则勿居其位可也。张子房,韩讐已报,不赖汉宠,翩然物外,得其道矣。然使韩存良归韩,亦必不免。朝呉有功,两国见信,两主而身两事焉,此费无极所以来位下速飞之谤而不复诘耳。费无极固巧于谗,然在君子不可不精于自处也。王氏之言是也。灭蔡者前灵王,复蔡者今平王,熊氏责呉国亡不死,而又事仇,则非矣。乃观从者,观起之子,固竒士也。乱楚复蔡,为子干谋,杀弃疾已,以先佐开卜,安受卜尹。蔡有呉从二人,欲不兴得乎?其意在比原,自不错,特弃疾桀黠,子干为其所肉耳。

  朝公作昭无出字

  六月丁已朔日有食之

  晋荀呉帅师伐鲜虞

兵行竒正,不可缺一。穆子之围鼓也,不受叛人食,未尽力未竭,不许其降,君子以为美谈。克国获君,可谓胜矣。及反,鼓子鲜虞又叛。二十二年,穆子畧东阳,使师伪籴者负甲,以息于昔阳之门外,遂袭鼓灭之。是何,前正后谲欤?岂鼓子不悛,不可以徳绥礼服耶?抑兵法贵竒?前穆子之下鼓,渉于腐烂,如宋襄之仁义也。

  鼓在今真定府晋州

  冬公如晋

  左传平丘之防故也

  乙亥○景王十九年

十有六年○晋昭六卒,齐景二十二,卫灵九,蔡平四,郑定四,曹平二,陈惠四,杞平十,宋元六,秦哀十一,楚平三,呉子僚元年。

  春

左传》春王正月,公在晋。

译冬天,莒国杀了他们的公子意恢。

《左传》记载:冬天十二月,蒲余侯兹夫杀了公子意恢,郊公逃奔到齐国。公子铎从齐国迎接庚舆回国,齐国的隰党、公子鉏护送他,并赠送了田地作为贿赂。赵子常说:“杀意恢的是蒲余侯。为什么用‘莒杀其公子’来记载?这是为了讥讽责任不在互相残杀的人身上。”莒子去世,国人想驱逐郊公而立莒子的弟弟庚舆,蒲余侯杀了公子意恢,郊公逃奔到齐国。那么意恢是决定郊公存亡的关键人物,所以史书记载他被杀,以表明局势的变故。既然郊公被驱逐而庚舆入国即位,为什么不记载?《春秋》认为:“公子争夺君位,如果不是在疑似难辨的情况下,就不予记载。”既然郊公已经被驱逐,而庚舆以公弟的身份即位,自然没有篡夺嫡位的嫌疑,《春秋》有什么可讥讽的呢?所以史书记载郑忽、曹羁被驱逐,却不记载莒郊公被驱逐;记载郑突、曹赤即位,却不记载莒庚舆即位。

襄陵许氏说:“公子铎首倡作乱却没有被记载,韩愈先生说:‘《春秋》记载王法,不诛杀其人,这类情况都是为了彰显王道。像公子铎这样不被记载的情况很多。’两位先生的说法如此。我认为不对,邾、莒是小国,记载其中一人就够了,其余的省略而已。”

甲戌○景王十八年

十五年○晋昭公五年,齐景公二十一年,卫灵公八年,蔡平公三年,郑定公三年,曹平公须元年,陈惠公三年,杞平公九年,宋元公五年,秦哀公十年,楚平王二年,吴夷昧十七年去世。

春天,周王正月,吴子夷昧去世。

末公作夷昧

二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乐舞人员进入,叔弓去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

《左传》记载:春天将在武宫举行禘祭,二月癸酉日,叔弓主持祭祀,乐舞人员进入时他去世了,撤去音乐完成祭祀,这是合乎礼制的。

《公羊传》问:为什么说“撤去音乐完成祭祀”?回答说:这是合乎礼制的。国君在宗庙祭祀,听说大夫去世,就撤去音乐完成祭祀;大夫听说国君去世,就代理主祭前往;大夫听说大夫去世,就在祭祀完毕后前往。

王樵说:“按曾子问,当祭祀时听说天子、后、君、夫人去世,都废祭而未及大臣。《檀弓》记载卫大史柳庄病重,国君说:‘病危,即使当祭祀,也必须告知。’可知旧礼是不告知的。不告知,是合乎礼的。卫国当祭祀时告知,神明已接,而礼不终乃以请于尸而往,示全于祖。鲁襄仲之丧卒事而闻而不知废绎乃以万入去籥,示全于臣,是皆失之。今年有事于宗庙叔弓涖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得礼之变矣。孔氏曰:‘缘先祖之心,见大臣之卒,必闻乐不乐缘孝子之心,不忍撤已设之馔故去乐卒事而可也。若叔弓殁于家,则不可。’告公谷之说非也。宗庙合礼者,尝事不书此记礼之变而书之者也。”

因事而专祭一庙,或方望曰:“有事。”因事而全祭各庙,或群望曰:“大有事。”这次在武宫有事,左氏说是禘祭,这是不对的。如果是禘祭,直接说“禘如禘于太庙,吉禘于庄公”就可以了。所以此前十三年四月,左氏记载楚共王埋璧之祭,就说“大有事于群望”;此后十七年秋,左氏记载晋侯派屠蒯到周,请求在洛水与三涂山有事。

夏天,蔡朝吴出奔到郑国。

朝吴忠于蔡国,也对平王有功,安于下位,似乎不是贪图宠利的人。推究他的心思,内心不忍远离旧君,外面不敢疏远楚王,这是两难。那么不居其位就可以了。张良,韩仇已报,不依赖汉宠,翩然物外,得其道矣。然而如果韩国存在,张良归韩,也必不免。朝吴有功,两国见信,两主而身两事焉,此费无极所以来位下速飞之谤而不复诘耳。费无极固巧于谗,然在君子不可不精于自处也。王氏之言是也。灭蔡者前灵王,复蔡者今平王,熊氏责吴国亡不死,而又事仇,则非矣。乃观从者,观起之子,固奇士也。乱楚复蔡,为子干谋,杀弃疾已,以先佐开卜,安受卜尹。蔡有吴从二人,欲不兴得乎?其意在比原,自不错,特弃疾桀黠,子干为其所肉耳。

朝公作昭无出字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晋荀吴率师伐鲜虞。

兵行奇正,不可缺一。穆子之围鼓也,不受叛人食,未尽力未竭,不许其降,君子以为美谈。克国获君,可谓胜矣。及反,鼓子鲜虞又叛。二十二年,穆子略东阳,使师伪籴者负甲,以息于昔阳之门外,遂袭鼓灭之。是何,前正后谲欤?岂鼓子不悛,不可以德绥礼服耶?抑兵法贵奇?前穆子之下鼓,涉于腐烂,如宋襄之仁义也。

鼓在今真定府晋州

冬天,公如晋。

《左传》平丘之盟故也

乙亥○景王十九年

十六年○晋昭公六年去世,齐景公二十二年,卫灵公九年,蔡平公四年,郑定公四年,曹平公二年,陈惠公四年,杞平公十年,宋元公六年,秦哀公十一年,楚平王三年,吴子僚元年。

春天

《左传》记载:春天周王正月,公在晋。

晋人止公,不书,讳之也。左氏此意,葢縁五月公在楚,为此説耳。不知楚为夷狄,公在楚不可以不书;晋则继伯之国,主盟诸侯,何嫌之有?

译晋国人阻止了鲁公,史书没有记载,这是为了避讳。左氏的这种看法,大概是因为五月时鲁公在楚国,才做出这样的解释。却不知道楚国是夷狄,鲁公在楚国是不可以不记载的;而晋国是继承霸业的国家,主持诸侯盟会,有什么可避讳的呢?

齐侯伐徐

熊过氏曰:「齐景公女于呉,昭四年,申之防,楚合淮夷,执徐子,通呉之道,断矣。于是齐侯将兵伐之,齐师至于蒲隧,徐人行成,徐子及莒人、邾人防齐侯盟于蒲隧。叔孙昭子曰:『诸侯之无伯,害哉!』齐侯之心,非叔孙所知也。晋人始欲通呉以制楚,今晋衰而楚乱方新,景公不能自修,遽欲代兴耳。以兴师伐远,为齐无道,亦未察其微矣。」

  楚子诱戎蛮子杀之

熊过氏曰:「左氏,蛮子名嘉,今不书名,史失之耳。楚子诱杀戎蛮子,与楚防蔡般无异,而或名或不名。杜氏曰:『蔡大夫怨深,故以楚子名告。』此非蛮人所告,葢楚不以其君名告,故不得书名也。若是乎其书也,圣人不如是之随。贾逵曰:『楚子不名以立其子,夫杀则杀也,立则立也。』是二人之身也。若是乎其书也,圣人不如是之恕。胡子曰:『防灭中国,而弃疾讨蛮氏,谨华夷之辨也。夫乱而无质,罪也。诱而杀之,是田于蹊而牛夺也。』以是为讨也,圣人不如是之武。公羊子以为其相诱,君子不疾也,不疾乃深疾之,庶乎知《春秋》之防矣。」

戎蛮子不名,非特不与同盟防,且畧之也。蔡般名,不独以其弑逆诸侯之卒必名例也。楚子书名,不独恶其诱杀同列诸侯为大恶,以蔡般敌楚子,不得不名。以戎蛮无名敌楚子,不必名也。

戎蛮公作《戎曼》今在汝州西南有蛮中聚。

  夏公至自晋

  秋八月已亥晋侯夷卒

李琪氏曰:「晋昭仅能一防大夫,一盟诸侯,方楚防辱于干谿,诸夏庶几复伯。为晋君臣者,改物厉志,愤悱警惧,以率旧烈,犹恐不逮。今也,四夷未观徳而虒祁崇侈,以啓贰;列国未闻信,而邾南盛兵,以示汰。平丘虽曰同盟,齐敢拒令,郑敢争承?卫病刍荛之扰,鲁困蛮夷之诉,坐视诸侯之去而不之顾,况能驾敌国哉!宜乎晋之卑也。」

  九月大雩

  季孙意如如晋

  冬十月▯晋昭公

  丙子○景王二十年

十有七年。○晋顷公去疾元年,齐景二十三,卫灵十,蔡平五,郑定五,曹平三,陈惠五,杞平十一,宋元七,秦哀十二,楚平四,呉僚二。

  春小邾子来朝

郝仲舆曰:「鲁既卑矣,小国犹有朝者;晋亦卑矣,诸侯犹有徃者。此不畏其君而畏强臣耳。以力服人,诸侯不可,况大夫乎?」春秋之事,圣人难言之矣。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呉帅师灭陆浑之戎

先王居允姓之奸于瓜州,自晋惠公诱以来,偪诸姬入郊甸,世为周患。后稷封殖天下,而戎制之,晋之咎也。今驱而逐之,亦晋之功也。即如汪氏追其昔日伊川之故,今能灭之,亦不可罪王氏。谓非王室除患,乃因其贰楚而隂袭之。夫楚尝伐陆浑,观兵周疆,贰楚即为王室患矣。又曰:使非苌▯先见,戎备素警,则震警王室大矣。夫兵事贵密,如必先告王室曰:“以某日伐戎”,则先声已露,阻拒必多,岂成行兵之道哉?熊过氏曰:“兵将等故,登其名氏。”谓褒非也,贬非也,是非存乎事焉耳。

  陆浑后属晋曰九州之戎

  公作贲浑戎谷无之字

  冬有星孛于大辰

范守已氏曰:「大辰,大火,卯之宫也。孛星,似彗而短,光芒四出,暗昧不明者也。大辰,宋、郑之分野,其内心宿,又为天子之明堂,前星为太子,后星为庶子也。申须、梓慎以为火祥,胡氏以为王猛、子朝之乱,皆是也。」

  楚人及呉战于长岸

杜氏曰:「呉楚两败,莫肯告负,故但书战。」

楚将令尹阳匄不可,言卑呉为公子光,亦不可畧。大槩呉楚君臣之称,春秋不甚措意焉。然呉于时少进矣。五年,呉败楚于鹊岸,不书。六年,败楚于房钟,不书,止书伐呉而已。今书战者,呉楚敌也。自是楚大夫不见于经者十有八年,而呉入郢矣。

长岸,杜元凯以为楚地,葢呉兵至楚境,而楚御之水战也。

  丁丑○景王二十一年

十有八年○晋顷二,齐景二十四,卫灵十一,蔡平六,郑定六,曹平四,卒。陈惠六,杞平十二,

译齐侯讨伐徐国。

熊过氏说:“齐景公与吴国通婚,在昭公四年,申地会盟,楚国联合淮夷,拘捕了徐子,通往吴国的道路,被切断了。于是齐侯发兵讨伐徐国,齐军到达蒲隧,徐人求和,徐子与莒人、邾人在蒲隧与齐侯会盟。叔孙昭子说:‘诸侯没有霸主,真是祸害啊!’齐侯的心思,不是叔孙昭子所能了解的。晋国人起初想联络吴国来制约楚国,如今晋国衰微而楚国动乱方新,齐景公不能自我修明,却急于想要兴起霸业。以兴兵讨伐远方的理由,认为齐国无道,也没有洞察其细微之处。”

楚子诱骗戎蛮子并杀了他。

熊过氏说:“左氏传称,蛮子名叫嘉,现在不记载他的名字,是史官的失误。楚子诱骗杀害戎蛮子,与楚子杀害蔡般没有不同,但有的记载名字,有的不记载。杜氏说:‘蔡大夫怨恨深重,所以用楚子的名字来报告。’这不是蛮人所报告的,大概是楚国不用其君的名字来报告,所以不能记载名字。如果这样记载,圣人不会如此随波逐流。贾逵说:‘楚子不记载名字是为了确立他的儿子,杀就杀,立就立。’这是两个人的身份。如果这样记载,圣人不会如此宽恕。胡子说:‘楚子消灭中原国家,而弃疾讨伐蛮氏,是谨守华夷的界限。动乱而没有信物,是罪过。诱骗而杀害,就像在田间小路上抢夺牛一样。’把这当作讨伐,圣人不会如此崇尚武力。公羊子认为他们互相诱骗,君子不急于谴责,不急于谴责反而是深深地谴责,大概这才是懂得《春秋》的防微杜渐。”

戎蛮子不记载名字,不仅是不参与同盟会盟,而且是省略了。蔡般记载名字,不仅是因为弑君逆乱诸侯的卒年必须记载名字的条例。楚子记载名字,不仅是因为厌恶他诱杀同列诸侯是大恶,因为蔡般与楚子相当,不得不记载名字。用戎蛮无名与楚子相当,不必记载名字。

戎蛮公作《戎曼》,现在在汝州西南有蛮中聚。

夏天,鲁公从晋国回来。

秋天八月己亥日,晋侯夷去世。

李琪氏说:“晋昭公仅仅能一次会盟大夫,一次会盟诸侯,正当楚国在干谿受辱,诸夏有望恢复霸业。作为晋国的君臣,应该改变事物,磨砺意志,愤慨警惕,来率领旧日的功业,还恐怕赶不上。如今,四方夷狄没有看到德行,却修建虒祁宫室崇尚奢侈,来开启二心;列国没有听到诚信,却在邾南盛陈兵力,来显示骄纵。平丘虽然说是同盟,齐国敢拒绝命令,郑国敢争夺继承?卫国苦于刍荛的骚扰,鲁国困于蛮夷的诉讼,坐视诸侯离去而不顾,何况能驾驭敌国呢!晋国的卑微是理所当然的。”

九月举行大雩祭。

季孙意如前往晋国。

冬天十月,晋昭公去世。

丙子日,周景王二十年。

鲁襄公十七年。晋顷公去疾元年,齐景公二十三年,卫灵公十年,蔡平公五年,郑定公五年,曹平公三年,陈惠公五年,杞平公十一年,宋元公七年,秦哀公十二年,楚平王四年,吴僚二年。

春天,小邾子来朝见。

郝仲舆说:“鲁国已经卑微了,小国还有来朝见的;晋国也卑微了,诸侯还有前往的。这不是畏惧他们的国君,而是畏惧强臣罢了。以力量服人,诸侯尚且不行,何况大夫呢?”春秋时期的事情,圣人难以言说。

夏天六月甲戌朔日,发生日食。

秋天,郯子来朝见。

八月,晋国荀吴率领军队灭掉陆浑之戎。

先王将允姓的奸邪之人安置在瓜州,自从晋惠公诱骗以来,逼迫他们进入郊甸,世代成为周室的祸患。后稷封殖天下,而戎人制约它,是晋国的过错。如今驱赶并驱逐他们,也是晋国的功劳。就像汪氏追溯昔日伊川的缘故,现在能灭掉他们,也不可怪罪王氏。说不是为王室除患,而是趁其背叛楚国而暗中袭击。楚国曾经讨伐陆浑,在周疆观兵,背叛楚国就是王室的祸患了。又说:如果不是苌弘事先预见,戎人早有戒备,那么震惊王室就大了。军事贵在秘密,如果必须先告诉王室说:“在某日讨伐戎人”,那么先声已露,阻拒必然很多,哪里符合行兵之道呢?熊过氏说:“兵力相当,所以记载他们的名字。”说褒奖不对,说贬斥也不对,是非存在于事情之中罢了。

陆浑后来归属晋国,称为九州之戎。

鲁公作贲浑戎谷,没有“之”字。

冬天,有彗星出现在大辰。

范守已氏说:“大辰,是大火星,卯的宫位。孛星,像彗星但短,光芒四出,昏暗不明。大辰,是宋、郑的分野,其内心宿,又是天子的明堂,前星是太子,后星是庶子。申须、梓慎认为是火之祥兆,胡氏认为是王猛、子朝的动乱,都是正确的。”

楚人与吴国在长岸交战。

杜氏说:“吴楚两败,都不肯承认失败,所以只记载交战。”

楚将令尹阳匄不可,说吴国卑称公子光,也不可省略。大概吴楚君臣的称号,《春秋》不太在意。然而吴国在当时稍有进步。五年,吴国在鹊岸打败楚国,不记载。六年,在房钟打败楚国,不记载,只记载讨伐吴国。现在记载交战,是因为吴楚势均力敌。从此楚国大夫在经文中不见记载的有十八年,而吴国进入郢都了。

长岸,杜元凯认为是楚地,大概是吴兵到达楚境,而楚国在水上抵御作战。

丁丑日,周景王二十一年。

鲁襄公十八年,晋顷公二年,齐景公二十四年,卫灵公十一年,蔡平公六年,郑定公六年,曹平公四年,去世。陈惠公六年,杞平公十二年。

宋元八,秦哀十三,楚平五,呉僚三。

  春王三月曹伯须卒

  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

译宋元公八年,秦哀公十三年,楚平公五年,吴王僚三年。

春季,周历三月,曹伯须去世。

夏季,五月壬午日,宋、卫、陈、郑四国发生火灾。

春秋灾异多矣,止书周、齐、晋二伯,宋、陈三恪大国耳。宣榭火,书周也;齐火灾,书齐也;梁山、沙鹿,书晋也;石陨、鹢飞,书宋也;陈灾,书陈也。今书宋、卫、陈、郑灾及卫、郑者,何?宋、陈挈之耳。且四国控在中原,数千里,天下心腹之地,尽灾,即非宋、陈挈之,自当书也。此《春秋》书灾异之法也。

  六月邾人入鄅

左传》尽俘以归。鄅子曰:「余无归矣。」从帑于邾。邾荘公反鄅夫人,而舎其女。

鄅国在琅琊开阳县,一名啓阳,今沂州。

  秋▯曹平公

  冬许迁于白羽

左传》楚左尹王子胜言于楚子曰:「许,于郑仇敌也,而居楚地,以不礼于郑。晋、郑方睦,郑若伐许而晋助之,楚丧地矣。叶在楚国,方城外之蔽也。土不可易,国不可小,君其图之。」楚子説。冬,楚子使王子胜迁许于析,实白羽。

传许之白羽,自叶迁也。九年迁夷,何説已考。十三年,传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许于成公十五年迁叶,昭公九年迁夷。楚灭蔡在十一年,则灵王之迁许,自夷迁荆也。十三年平王之复,则自夷还叶也。今之白羽,又自叶迁,乃与传王子胜之言合。王子胜为是言,似为国计,其实不然。明年,费无极言于楚子曰:「若大城城父,而寘太子焉,以通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葢欲陷太子建处于叶,以便其谗间耳。则王子胜之迁许,其亦与无极比者欤?

  白羽即析今邓州内乡县

  戊寅○景王二十二年

十有九年○晋顷三,齐景二十五,卫灵十二,蔡平七,郑定七,曹悼公午元年,陈惠七,杞平十三,宋元九,秦哀十四,楚平六,呉僚四。

  春

  宋公伐邾

左传》鄅夫人,宋向戌之女也,故向寕请师,围虫取之。《胡传》按:左氏,宋公伐邾,围虫取之,而经不书围与取,何也?初,鄅人借稻,邾人袭鄅,尽俘之。鄅子曰:“余无归矣。”从帑于邾。邾子反其夫人,而舎其女。夫人,宋向戌之女也,故向寕请师,围虫取之,尽归鄅俘。此所谓声罪执言之兵,归鄅之俘,其善意也,故书伐邾而释其取邑之罪。此亦善善长,恶恶短之义。

髙氏曰:「天下无霸,而宋、元于此一正,入鄅之乱,是以春秋録而进之。」

邾以蕞尔小邦,而侵鲁鄙。用鄫子黠骜素甚,故宋元亲讨之,以惩其暴横。不第为向戌报女怨也。

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

许止一事,颇极纷纭。然狱贵初情,事有原案,惟谳者洗出之耳。按经书,许世子弑其君买。左氏曰:「许悼公疟,五月戊辰,饮太子止之药卒,太子奔晋。」公羊曰:「止进药而药杀也。」据二传,明是许止以药杀父矣。即谷梁「许世子不知尝药」一语,葢谓即使手自和剂,亦须先尝以知药性味,非谓别医所进,世子仅一不尝而已。自谷梁有此一语,而永叔泥之。刻者推永叔之澜,以为许止必有实弑之恶。微者摸子春之意,以为不尝之罪等于操戈。然而皆非也。切意世子必是杂学喜事之人,生平自负能医,适遇父疾,鋭然投药,自诡应手取愈,不意一剂而殂。如此之速,无论史书圣笔,即世子亦不欲自卸其弑君之罪,以悖伦壊法。观其与弟虺哭泣啜飦粥,嗌不容粒,未逾年而死,则自责可知矣。赵子常曰:「药剂所以致人死者,非一端也。止进药而药杀,可不谓之弑哉?」止所以异于楚商臣、蔡般者,过与故尔。然春秋之法,一施之者,以臣子于君父不可过也。金氏曰:「虽无弑逆之意,而以竒药误其君者,山人柳泌之徒是也。」故律谓「药不依本方致杀人者,与故杀同」,而天子升遐,侍医视疾无状者死,葢谨乱贼之防也。苏子繇曰:「今律过失杀人以赎论,过失杀朞尊减杀人二等,过失杀大父母减杀人一等,而和御药误不如法者死。葢父子之亲,许以情论,至于君臣则情不胜法,此春秋之遗意也。」张洽氏曰:「是事虽未有明文,而洽尝观近世治疟者,以砒锻而饵之,多愈,然锻不如法而

译春秋记载的灾异很多,只记录了周、齐、晋这三位霸主,以及宋、陈这两个大国罢了。宣榭发生火灾,记载的是周;齐国发生火灾,记载的是齐国;梁山、沙鹿山崩塌,记载的是晋国;陨石坠落、水鸟飞行,记载的是宋国;陈国发生灾祸,记载的是陈国。如今《春秋》记载宋、卫、陈、郑发生灾祸,以及卫、郑发生灾祸,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宋、陈两国带头(报告灾异)罢了。况且这四个国家控制着中原地区,方圆数千里,是天下的核心地带,如果都发生灾祸,即使不是宋、陈两国带头,自然也应该记载。这就是《春秋》记载灾异的法则。

六月,邾国人侵入鄅国。

《左传》记载:(邾人)将鄅人全部俘虏带回去。鄅国国君说:“我没有回去的地方了。”于是带着家眷逃往邾国。邾庄公送还了鄅国国君的夫人,但留下了他的女儿。

鄅国位于琅琊开阳县,又名启阳,即今天的沂州。

秋天,曹平公去世。

冬天,许国迁都到白羽。

《左传》记载:楚国左尹王子胜对楚王说:“许国是郑国的仇敌,却居住在楚国的土地上,对郑国无礼。晋国和郑国正和睦相处,如果郑国攻打许国而晋国援助郑国,楚国就会丧失土地。叶地处在楚国境内,是方城之外的屏障。土地不能交换,国家不能轻视,君王您应当考虑这件事。”楚王很高兴。冬天,楚王派王子胜将许国迁到析地,即白羽。

《左传》说许国的白羽,是从叶地迁来的。许国在昭公九年迁往夷地,其说法已经考证过。昭公十三年,《左传》记载楚国灭蔡时,楚灵王将许、胡、沈、道、房、申等国迁往荆地。楚平王即位后,已经封立了陈、蔡两国,并且都恢复了它们的地位。许国在成公十五年迁往叶地,昭公九年迁往夷地。楚国灭蔡发生在昭公十一年,那么楚灵王迁移许国,是从夷地迁往荆地。昭公十三年楚平王恢复许国,则是从夷地返回叶地。如今的白羽,又是从叶地迁来,这才与《左传》中王子胜的话相合。王子胜说这番话,看似为国家着想,其实并非如此。第二年,费无极对楚王说:“如果大规模修筑城父,安置太子在那里,以沟通北方,大王收取南方,这就得到了天下。”这大概是想陷害太子建,让他处于叶地,以便自己进谗言离间罢了。那么王子胜迁移许国,难道也是与费无极勾结的人吗?

白羽就是析地,即今天的邓州内乡县。

戊寅年,周景王二十二年。

鲁昭公十九年,晋顷公三年,齐景公二十五年,卫灵公十二年,蔡平公七年,郑定公七年,曹悼公午元年,陈惠公七年,杞平公十三年,宋元公九年,秦哀公十四年,楚平王六年,吴王僚四年。

春天,

宋公攻打邾国。

《左传》记载:鄅国夫人是宋国向戌的女儿,所以向宁请求出兵,包围虫邑夺取了它。《胡传》认为:《左传》说宋公攻打邾国,包围虫邑夺取了它,但《春秋》经文不记载“围”和“取”,为什么呢?起初,鄅国人借给邾人稻谷,邾人袭击鄅国,将鄅人全部俘虏。鄅国国君说:“我没有回去的地方了。”于是带着家眷逃往邾国。邾国国君送还了鄅国国君的夫人,但留下了他的女儿。夫人是宋国向戌的女儿,所以向宁请求出兵,包围虫邑夺取了它,将鄅国的俘虏全部送还。这就是所谓声讨罪过、执行命令的军队,送还鄅国的俘虏,这是善意,所以记载“伐邾”而宽恕其夺取城邑的罪责。这也体现了褒扬善行长久、贬斥恶行短暂的道义。

高氏说:“天下没有霸主,而宋元公在此事上表现正当,介入鄅国的混乱,因此《春秋》记录并褒奖他。”

邾国作为一个极小的国家,却侵犯鲁国的边境。因为鄫子狡诈傲慢向来严重,所以宋元公亲自讨伐他,以惩罚他的暴横。不仅仅是为了向戌报女儿之仇。

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杀死了他的国君买。

许止这一件事,颇为纷纭复杂。然而案件贵在查明初始情况,事情有原始案卷,只有审理者才能将其澄清罢了。查阅《春秋》经文,记载许世子杀死了他的国君买。《左传》说:“许悼公患疟疾,五月戊辰,饮用了太子止的药后去世,太子逃往晋国。”《公羊传》说:“止进献药物,药物导致了死亡。”根据这两部传文,明显是许止用药物杀死了父亲。即使《谷梁传》中“许世子不知道尝药”这句话,大概也是说即使亲手调配药剂,也必须先尝以了解药性的味道,并不是说别的医生进献的药物,世子仅仅没有尝而已。自从《谷梁传》有了这句话,欧阳修就拘泥于此。刻薄的人推崇欧阳修的观点,认为许止一定有实际弑君的恶行。肤浅的人揣摩孔子的心意,认为不尝药的罪过等同于持戈杀人。然而这些都是错误的。我的意见是,世子一定是个杂学好事的人,生平自负能医,恰逢父亲生病,毅然投药,自认为应手取愈,没想到一剂药下去父亲就死了。如此迅速,无论史官的圣笔,还是世子自己,都不愿推卸弑君的罪名,以违背伦理、破坏法度。看他与弟弟虺哭泣着喝稀粥,喉咙容不下一粒米,不到一年就死了,那么他的自责可想而知了。赵子常说:“药剂导致人死亡的原因,不止一种。止进献药物而药物导致死亡,能不说是弑君吗?”止之所以不同于楚国的商臣、蔡国的般,是因为过失与故意的区别。然而《春秋》的法度,一旦施行,是因为臣子对于君父不可有过失。金氏说:“虽然没有弑逆的意图,但用奇药误杀国君的,像山人柳泌这类人就是。”所以法律规定“用药不依照原方导致杀人者,与故意杀人同罪”,而天子驾崩,侍医诊治不当者处死,大概是谨慎防止乱贼的措施。苏子由说:“如今法律过失杀人以赎罪论处,过失杀害期亲尊长减杀人罪二等,过失杀害祖父母减杀人罪一等,而和御药误不如法者处死。大概父子之亲,允许以情理论处,至于君臣则情理不能胜过法度,这是《春秋》的遗意。”张洽氏说:“这件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我曾观察近世治疗疟疾的人,用砒霜炼制后服用,大多痊愈,然而炼制不如法而”

反杀人者亦多。悼公之死,必此类也。不然当时所进,非必死之药,止偶不尝而已,则公羊何以谓之药杀?世子何为遽弃国而出奔乎?」夫诸儒蔽许止进药之罪是也,永叔蔽许子药杀之罪亦是也,其误认谷梁不尝药之防则谬矣。永叔理学大儒,而毎以文理阻碍,致起纷纷如议礼不防小记:「父母之文,而君实深讥此事。误认谷梁尝药之语,而后贤聚讼,则亦读书未精之故尔。」

译反过来,杀人的人也有很多。悼公的死,必定属于这一类。如果不是这样,当时所进献的并非必死之药,只是偶然没有尝过罢了,那么《公羊传》为何称之为“药杀”?世子为何就匆忙抛弃国家而逃亡呢?那些儒者遮蔽许止进药的罪过是对的,欧阳修遮蔽许子药杀的罪过也是对的,但他们错误地认定《谷梁传》中“不尝药”的防范规定,那就是谬误了。欧阳修是理学大儒,却常常因为拘泥于文字条理而受阻,导致争议纷纷,就像《议礼不防小记》中关于“父母之文”的讨论,而司马光对此事深加讥讽。错误地认定《谷梁传》中关于尝药的言论,而后世贤者聚讼纷纭,这也是读书不够精深的缘故啊。

已卯地震

  秋齐髙发帅师伐莒

季氏曰:「髙发偃之子也。莒与齐密迩,而不事齐;庚舆又以郊公在齐之故,尤不相能。齐欲服诸侯,当自莒始。葢欲逐庚舆而归郊公,以为利,故伐之。此齐景窥晋衰,而为鄟陵争霸之端也。」

  冬▯许悼公

  已卯○景王二十三年

二十年○晋顷四,齐景二十六,卫灵十三,蔡平八,卒。郑定八,曹悼二,陈惠八,杞平十四,宋元十,秦哀十五,楚平七,呉僚五。

  春王正月

  夏曹公孙防自鄸出奔宋

此条书法与宋华向自南里出奔楚同,左氏无传,已不可考。李亷氏曰:贾逵及公羊皆以为叛,然经不书叛,故公羊有“为喜时之后讳之”説。夫叛逆而以其祖父故讳之,是管蔡不当诛于周也。况《春秋》大夫自其叛邑出奔者,必先书叛,如宋华亥、向寕自宋南里出奔楚,先书“入南里以叛”;宋公弟辰自萧来奔,先书“入萧以叛”。今书“自鄸出奔”,而不先书叛,又安得槩目出奔为叛乎?大伤教矣。胡主刘敞之説以为待放,按十八年三月,曹伯须卒,岂防得罪于嗣君,故因平公之卒而待放欤?惟刘氏意林曰:“《春秋》之时,臣能専其邑,无不叛其国者;能使其众,无不要其君者。”深察公孙归父之至柽奔齐,公孙防之自鄸奔宋,其贤于臧武仲远矣。但宋乃曹之讐国也,防可徃奔之乎?其视华向之乱紏纷无已,则公孙防者,其见几远去以避祸患,如叔肸、子哀一流人耶?无出于此矣。

髙忠宪曰:「奔未有言自者,此言自何也?必曹君无道,致令其奔,非防之罪也。其曰『公孙贤之』,也言其专乎鄸而不以鄸叛,贤于臧武仲远矣。」公羊曰:「防子臧之子。」

左别传:宋元公无信,多私,而恶华向。华定、华亥与向寕谋曰:「亡愈于死,先诸。」华亥伪有疾以诱羣公子。公子问之,则执之。夏六月丙申,杀公子寅、公子御戎、公子朱、公子固、公孙援、公孙丁。拘向胜、向行于其廪。公如华氏请焉,弗许,遂刼之。癸卯,取太子栾与母弟辰、公子地以为质。公亦取华亥之子无慼、向寕之子罗、华定之子啓与华氏盟以为质。

  鄸谷作梦

  秋盗杀卫侯之兄絷

左传》卫公孟絷狎齐豹,夺之司冦与鄄,恶北宫喜、褚师圃,欲去之。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惧而欲以作乱。故卫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齐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皆杀之。《谷梁传》:盗贱也,兄母兄也,目卫侯,卫侯累也。

熊过氏曰:「胡子以盗为宗鲁,而蔽罪是乎?曰:宗鲁之罪,不知学耳。其谓以周事豹,而归死公孟,乃若其情,则可哀矣。即两治之,亦当分其重轻。今乃释闳中执戈者,而以受戈断肱者丽法焉,可乎?」

传有公闻乱,载宝以出,如死鸟;北宫喜定难,复国之事,皆不书。

沈长卿曰:「此公子朝,卫也,非宋也。然两子朝皆通于卫夫人。按季札适卫,曰:『卫多君子,歴数其人,而公子朝与焉。』夫既名君子,则蘧瑗、史鱼之流亚矣。若通乎国母而因以作乱,乃巨奸也。札号知人,岂颠倒至此?意卫同时有两子朝,如晋有两士丐之类。」

  絷公谷作輙

冬十月,宋华亥、向寕、华定出奔陈。

左传》华亥与其妻必盥而食所质公子者而后食。公与夫人每日必适华氏食公子而后归。华亥患之,欲归公子。向寕曰:「唯不信故质其子,若又归之,死无日矣。」公请于华费,遂将攻华氏。对曰:「臣不敢爱死,无乃求去忧而滋长乎?臣是以惧,敢不听命。」公曰:「子死亡有命,余不忍其訽。」冬十月,公杀华向之质而攻之。戊辰,华向奔陈,登奔呉。

  寕公作甯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卢卒

  卢公作庐

  庚辰○景王二十四年

二十有一年○晋顷五,齐景二十七,卫灵十四,蔡悼公东国元年,郑定九,曹悼三,陈惠九,杞平十五,宋元十一,秦哀十六,楚平八,呉僚六。

  春王三月▯蔡平公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

郝仲舆曰:「时叔孙婼执鲁政,季孙嫉

译己卯年发生地震。

秋季,齐国的高发率领军队讨伐莒国。

季氏说:“高发是偃的儿子。莒国与齐国相邻,却不侍奉齐国;庚舆又因为郊公在齐国的缘故,尤其与齐国不和。齐国想要使诸侯臣服,应当从莒国开始。大概是想要驱逐庚舆而让郊公回国,以此作为利益,所以讨伐莒国。这是齐景公窥探晋国衰败,从而在鄟陵争夺霸权的开端。”

冬季,许悼公去世。

己卯年,周景王二十三年。

二十年,晋顷公四年,齐景公二十六年,卫灵公十三年,蔡平公八年,蔡平公去世。郑定公八年,曹悼公二年,陈惠公八年,杞平公十四年,宋元公十年,秦哀公十五年,楚平公七年,吴王僚五年。

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曹国的公孙防从鄸地出逃到宋国。

这条记载的书法与宋国华向从南里出逃到楚国相同,《左传》没有传文,已经无法考证。李廉氏说:贾逵和《公羊传》都认为这是叛乱,但经文没有写“叛”,所以《公羊传》有“为喜时之后讳之”的说法。如果因为祖父的缘故而隐瞒叛逆行为,那么管叔、蔡叔就不应当在周朝被诛杀了。况且《春秋》中大夫从叛乱的封邑出逃的,必定先写“叛”,例如宋国华亥、向宁从宋国南里出逃到楚国,先写“进入南里叛乱”;宋公弟弟辰从萧地来奔,先写“进入萧地叛乱”。现在写“从鄸地出逃”,而不先写叛乱,又怎么能一概将出逃视为叛乱呢?这严重损害了教化。胡安国主张刘敞的说法,认为是等待放逐。查考十八年三月,曹伯须去世,难道公孙防得罪了继位的国君,所以趁着平公去世而等待放逐吗?只有刘氏《意林》说:“《春秋》时代,臣子能专擅其封邑,没有不背叛国家的;能驱使民众,没有不胁迫君主的。”深刻考察公孙归父到柽地奔齐,公孙防从鄸地奔宋,他们比臧武仲贤明得远了。但是宋国是曹国的仇敌,公孙防可以去投奔吗?他看待华向之乱纷扰不止,那么公孙防大概是见机远走以躲避祸患,像叔肸、子哀那样的人吧?没有比这更好的解释了。

高忠宪说:“出逃没有说‘自’的,这里说‘自’是什么意思呢?必定是曹君无道,导致他出逃,不是公孙防的罪过。说‘公孙贤之’,是说他专擅鄸地而不以鄸地叛乱,比臧武仲贤明得远了。”《公羊传》说:“防是子臧的儿子。”

《左别传》:宋元公没有信用,多私心,并且厌恶华向。华定、华亥与向宁谋划说:“逃亡比死好,先动手吧。”华亥假装生病来引诱众公子。公子们去问候他,他就逮捕了他们。夏季六月丙申日,杀死了公子寅、公子御戎、公子朱、公子固、公孙援、公孙丁。拘禁向胜、向行在他们的粮仓里。国君到华氏那里请求,华氏不答应,于是胁迫国君。癸卯日,抓了太子栾和同母弟辰、公子地作为人质。国君也抓了华亥的儿子无戚、向宁的儿子罗、华定的儿子启,与华氏结盟作为人质。

鄸,谷梁传作“梦”。

秋季,强盗杀死了卫侯的哥哥絷。

《左传》:卫国公孟絷轻慢齐豹,夺走了他的司寇职位和鄄地,厌恶北宫喜、褚师圃,想要除掉他们。公子朝与襄夫人宣姜私通,害怕而想要作乱。所以卫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齐子氏用戈攻击公孟,宗鲁用背掩护,都被杀死了。《谷梁传》:盗表示卑贱,兄指母兄,称卫侯,表示卫侯连累了他们。

熊过氏说:“胡子认为盗是宗鲁,而把罪责归于他吗?说:宗鲁的罪过,只是不懂学问罢了。他所说的以周礼对待齐豹,而将死归于公孟,如果按照他的本意,是可以哀怜的。即使两人都治罪,也应当区分轻重。现在却释放了持戈的闳中,而将受戈断臂的宗鲁定罪,可以吗?”

传文中记载国君听说作乱,载着宝物出逃,像死鸟一样;北宫喜平定祸难,恢复国家的事情,都没有记载。

沈长卿说:“这个公子朝,是卫国的,不是宋国的。然而两个子朝都与卫国夫人私通。查考季札到卫国,说:‘卫国多君子,列举那些人,而公子朝也在其中。’既然称为君子,那么就是蘧瑗、史鱼一流的人了。如果与国母私通而因此作乱,那就是大奸臣了。季札号称知人,难道颠倒到这种地步?大概是卫国同时有两个子朝,就像晋国有两个士丐之类。”

絷,公羊传、谷梁传作“輙”。

冬季十月,宋国华亥、向宁、华定出逃到陈国。

《左传》:华亥和他的妻子必定先洗漱然后吃所人质的公子们,然后自己才吃。国君和夫人每天必定到华氏那里吃公子们,然后才回去。华亥担忧这件事,想要归还公子。向宁说:“正因为没有信用才扣留他们的儿子作为人质,如果又归还他们,死期就没有日子了。”国君向华费请求,于是将要攻打华氏。华费回答说:“臣不敢爱惜生命,只怕是求去忧患而滋长祸患吗?臣因此害怕,怎敢不听从命令。”国君说:“你死亡有命,我不忍心让他们受辱。”冬季十月,国君杀死了华向的人质而攻打他们。戊辰日,华向出逃到陈国,登出逃到吴国。

宁,公羊传作“甯”。

十有一月辛卯日,蔡侯卢去世。

卢,公羊传作“庐”。

庚辰年,周景王二十四年。

二十一年,晋顷公五年,齐景公二十七年,卫灵公十四年,蔡悼公东国元年,郑定公九年,曹悼公三年,陈惠公九年,杞平公十五年,宋元公十一年,秦哀公十六年,楚平公八年,吴王僚六年。

春季,周王三月,蔡平公去世。

夏季,晋侯派士鞅来聘问。

郝仲舆说:“当时叔孙婼执掌鲁国政事,季孙嫉妒……”

之,使有司杀礼以怒晋使,鲁人惧而加四牢焉,为十一牢。」

译这样做,让主管官员故意违背礼制来激怒晋国使者,鲁国人害怕,于是增加了四份太牢,总共成为十一份太牢。」

许翰曰:「礼好不结,而求财无度,则聘义亡矣。」葢自是聘不复志。

  书聘止此

宋华亥向寕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

左传》宋华费遂生华防、华多僚、华登。防为少司马,多僚为御士,与防相恶,乃谮诸公曰:「防将纳亡人。」司马费遂乃与公谋逐华防。张匄不胜其怒,遂与子皮、防刼司马以叛,而召亡人。华向入。

胡传:「凡书叛有入于戚者,而不言卫;有入于朝歌者,而不言晋。犹曰非自外也。有入于萧者,而不言宋,则自外入者也。此自外入,独称宋南里,何也?南里者,宋国城内之里名也。左氏:『华氏居庐门以南里叛。』六月庚午,宋城旧鄘及桑林之门而守之。是华氏与宋公分国而居矣,故其入其出,皆以南里系之。宋」

沈长卿曰:「华费遂处君臣父子间,何舛错也?业已知多僚之谗,则条其罪于君而逐之、杀之,皆可也。反隐忍而逐所谗之防,是何等举动耶?防拒张匄之请,不杀多僚,寻因匄杀多僚而遂刼司马以叛,召亡人,据南里,欲何为乎?费遂与防皆以转念迷其初念,而慈孝两失,殊可异也。左氏狃传闻而未核其实,止当据经文为凖。宋华亥等三子借陈之力,窃入卢门,与君分国而居,较诸据邑以叛,厥罪更浮。庶令观史者可信耳。」

  叛公作畔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八月乙亥叔辄卒

  辄公作痤

  冬蔡侯朱出奔楚

费无极取货于东国,▯蔡出朱而立东国。朱愬于楚,自是不反矣。

汪氏曰:「或疑此书朱出奔楚后,书东国卒于楚,朱无归入▯之文,东国无出奔之事,疑只是一事,东即东国而误为朱也。然《左传》昭二十七年记沈尹戌之言,亦曰『出蔡侯朱』,《而史记·蔡世家》亦曰『隐太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则朱、东国固两人也。岂《谷梁》经文因后书东国而误也欤?」

  朱谷作东

  公如晋至河乃复

郝仲舆曰:「左传谓晋有鲜虞之役,辞公非也。晋六卿,鲁三桓之党,昭公不见悦于鲁,而欲见礼于晋乎?徃则郤,岂必鲜虞耳!」

  辛已○景王二十五年崩

二十有二年○晋顷六,齐景二十八,卫灵十五,蔡悼二,郑定十,曹悼四,陈惠十,杞平十六,宋元十二,秦哀十七,楚平九,呉僚七。

  春齐侯伐莒

莒素服于齐,自庚余以郊,公在齐之故,遂与齐不相能。九年,齐髙发伐之,而倨强如故。令北郭啓伐之,莒子不听。苑羊牧之之諌,而反败齐师于夀余。于是景公亲帅师致伐,始得行成。然犹彼此涖盟,不甚相下。则莒之民力亦疲于奔命矣,寕不大恶其君乎?

宋华亥向寕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

左氏载前年冬十月,华登以呉师救华氏,齐师、宋师败呉师于鸿口。华氏北,十一月,公子城以晋师至宋。曹翰、胡防、晋荀、呉齐、苑何忌、卫公子朝救宋,大败华氏,围诸南里。华登如楚乞师。诸侯之戍谋曰:“华氏知困而致死,楚耻无功而疾战,非吾利也。不如出之,为楚功。”乃固请出之。以晋大夫防诸侯之师救宋,而绌于防。越讥不在宋矣。是故救宋不书,不足书也。王樵氏曰:“按入《春秋》,乱臣贼子有之矣,未有刼其君、杀其羣公子、质其太子、母弟亡而再入,图危宗社,与君分国而居,君臣日战,借夷狄之援,如宋华向之甚者也。党乱贼为之羽翼者亦有之矣,未有借之师以抗诸侯之讨,如楚之甚者也。楚荘王入陈,纳公孙寕、仪行父于陈,君子犹恶之,以为内弗受而强纳之,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道。况遣将帅师,以逆隣国不令之臣,曰‘寡君请受而戮之’,明为乱臣之地,制其君使无讨,是岂止于亢不衷,奨乱人而已乎?栾盈奔楚,再入于曲沃,而晋得诛之。华向奔陈,再入于南里,而楚特脱之。楚之右贼,而蔑中国也,至是极矣。”

  大搜于昌间

  间公作奸

  昌间近邾地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六月叔鞅如京师▯景王

景王太子夀早夭,猛与匄皆为母弟子,朝庶孽也。猛幼而贵,朝长而卑。王爱朝,将立焉,不

译许翰说:“礼仪不庄重,而索取财物没有节制,那么聘问的意义就丧失了。”大概从此以后,聘问就不再记录在史书上了。

记载聘问的史事到此为止。

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从陈国进入宋国的南里,发动叛乱。

《左传》记载:宋国的华费遂生了华防、华多僚、华登。华防担任少司马,华多僚担任御士,两人互相憎恶,于是华多僚向国君进谗言说:“华防打算接纳逃亡的人。”司马华费遂于是与国君谋划驱逐华防。张匄无法抑制愤怒,于是与子皮、华防劫持司马发动叛乱,并召来逃亡的人。华向进入宋国。

胡传说:“凡是史书记载叛乱,有进入戚地的,却不提及卫国;有进入朝歌的,却不提及晋国。这还说是并非从外部进入。有进入萧地的,却不提及宋国,那就是从外部进入的。这次是从外部进入,却唯独称宋国南里,为什么呢?南里是宋国城内的里巷名称。《左传》说:‘华氏居住在庐门以南的南里发动叛乱。’六月庚午日,宋国修筑旧鄘和桑林的门来防守。这是华氏与宋国国君分据国土而居住,所以他们进入和出去,都以南里作为归属。宋国……”

沈长卿说:“华费遂处在君臣、父子之间,为何如此错乱?既然已经知道华多僚进谗言,那么向国君列举他的罪状而驱逐他、杀了他,都是可以的。反而隐忍不发,驱逐被进谗言陷害的华防,这是什么举动呢?华防拒绝张匄的请求,不杀华多僚,不久因为张匄杀了华多僚,于是劫持司马发动叛乱,召来逃亡的人,占据南里,想要做什么呢?华费遂与华防都因为改变初衷而迷失了本心,导致慈爱与孝道都丧失了,实在令人惊异。《左传》拘泥于传闻而没有核实事实,只应当依据经文作为准则。宋国的华亥等三人借助陈国的力量,偷偷进入庐门,与国君分据国土而居住,比起占据城邑发动叛乱,他们的罪过更加严重。大概能使看史书的人相信罢了。”

“叛”字,公羊传作“畔”。

秋季七月壬午朔日,发生日食。

八月乙亥日,叔辄去世。

“辄”字,公羊传作“痤”。

冬季,蔡侯朱出逃到楚国。

费无极向东国索取贿赂,〇蔡国驱逐了朱而立东国为国君。朱向楚国申诉,从此没有再回国。

汪氏说:“有人怀疑,这里记载朱出逃到楚国之后,又记载东国死在楚国,朱没有归国的记载,东国也没有出逃的事情,怀疑这只是一件事,东就是东国,而误写为朱。然而《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记载沈尹戌的话,也说‘驱逐蔡侯朱’,《史记·蔡世家》也说‘隐太子东国攻打平侯的儿子而取代他即位’,那么朱、东国本来就是两个人。难道《谷梁传》的经文是因为后面记载东国而弄错了吗?”

“朱”字,谷梁传作“东”。

鲁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就返回了。

郝仲舆说:“《左传》说晋国有鲜虞的战事,因此拒绝鲁昭公,这是不对的。晋国的六卿,是鲁国三桓的党羽,昭公在鲁国不受喜爱,难道能在晋国受到礼遇吗?去了就会被拒绝,难道一定是因为鲜虞的战事吗!”

辛巳日〇周景王二十五年驾崩。

二十二年〇晋顷公六年,齐景公二十八年,卫灵公十五年,蔡悼公二年,郑定公十年,曹悼公四年,陈惠公十年,杞平公十六年,宋元公十二年,秦哀公十七年,楚平公九年,吴王僚七年。

春季,齐侯攻打莒国。

莒国向来服从齐国,自从庚余在郊外,因为鲁昭公在齐国的缘故,于是与齐国不和。九年,齐国高发攻打莒国,而莒国依然傲慢强硬。命令北郭启攻打莒国,莒子不听。苑羊牧之劝谏,反而在寿余打败齐军。于是齐景公亲自率领军队讨伐,才开始达成和解。然而彼此还是亲自参与盟誓,并不十分谦卑。那么莒国的民力也疲于奔命了,难道不会非常厌恶他们的国君吗?

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从宋国南里出逃到楚国。

《左传》记载前年冬季十月,华登率领吴国军队救援华氏,齐国军队、宋国军队在鸿口打败吴军。华氏向北撤退,十一月,公子城率领晋国军队到达宋国。曹翰、胡防、晋荀、吴齐、苑何忌、卫公子朝救援宋国,大败华氏,将他们围困在南里。华登到楚国请求援军。诸侯的戍守军队谋划说:“华氏知道处境困窘而拼死抵抗,楚国以无功为耻而猛烈作战,这对我们不利。不如让他们出去,作为楚国的功劳。”于是坚决请求让他们出去。凭借晋国大夫来统领诸侯军队救援宋国,却被华防所挫败。越国的讥讽不在宋国了。所以救援宋国没有记载,不值得记载。王樵氏说:“查考《春秋》,乱臣贼子是有过的,但没有劫持国君、杀害众公子、以太子和母弟为人质而逃亡,再次进入,图谋危害宗庙社稷,与国君分据国土而居住,君臣每日交战,借助夷狄的援助,像宋国华向这样严重的。为乱臣贼子做羽翼的也有过的,但没有借助他们的军队来抵抗诸侯的讨伐,像楚国这样严重的。楚庄王进入陈国,接纳公孙宁、仪行父到陈国,君子尚且厌恶他,认为陈国内部不接受而强行接纳,控制别人的上下,使他们不能遵循正道。何况派遣将领率领军队,去迎接邻国不守法度的臣子,说‘寡君请求接受并杀了他’,明显为乱臣提供便利,控制国君使他无法讨伐,这难道只是违背正道、鼓励乱人而已吗?栾盈逃到楚国,再次进入曲沃,而晋国得以诛杀他。华向逃到陈国,再次进入南里,而楚国特意解救他。楚国庇护贼人,蔑视中原各国,到了这里达到了极点。”

在昌间举行大搜。

“间”字,公羊传作“奸”。

昌间靠近邾国地界。

夏季四月乙丑日,周天子驾崩。

六月,叔鞅前往京师〇周景王。

景王的太子寿早逝,猛与匄都是母弟之子,属于庶出。猛年幼而尊贵,匄年长而卑贱。景王喜爱匄,打算立他为太子,不

及而崩。子朝恃宠争立,诸大臣不服。于是刘子、单子欲附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欲附立子朝,彼此相持,皆未即位。所以三月即▯景王者,葢刘、单欲使王猛急成丧以行事也。

译等到景王去世。儿子王子朝倚仗宠爱争夺王位,各位大臣不服从。于是刘子、单子想要拥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想要拥立王子朝,双方相互对峙,都没有即位。因此三月就称〇景王的原因,大概是刘子、单子想让王子猛赶快完成丧礼以便行事。

王室乱

叔鞅言而书之,未知谁是,故曰乱。嫡庶并争,乱在家室,故不曰京师,而曰王室。

  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

熊过氏曰:「以者,挈乎人之辞。未成尊者,则施之;苟成尊,则否。敬王居乎狄泉,是也。故天王出入,或有以之而不书者,于传有之。荘二十年,郑伯以王处于栎;昭二十三年,单昭子以王如刘;二十六年,刘子以王出次于渠,皆有其事,而经没之者也。以为尊王讳书也。刘单之「以王」,猛不讳,而「猛」称名,杜元凯以为未即位,是也。所在言「居」,明其当得位也。刘原父曰:「未逾年,则以王系名,通谓之「小子王」。王生名之,死亦名之,尊未成也。若是,则皆史法也,何嫌于君前臣名之义哉?」刘单之失,第不能早定其位。鲁《春秋》书曰:「王室乱,则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刘子、单子以王子猛入于王城。王子猛卒,属辞疑于羣王子,则正不正,何以辨焉?」故正其尊称,而系以在丧之名,以别于羣王子之争立者,所以别嫌疑而定犹豫也。

今巩县西北有皇亭,繇湟水而名。湟即皇也。

  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

合言之曰:京师,言王城者,别皇也。王猛之居,入不可不详,故曰王城。

王樵氏曰:王猛在丧,不称子而称王,明正也。书名者,别子朝也。居于皇,入于王城,而书猛,别嫌也。王城,天子都,而子朝之党在焉,故言入。入者,难词也。《公羊》云:「其言入何?簒辞也。」《谷梁》云:「入者,内弗受也。」皆妄。髙忠宪曰:凡称「以」者,不「以」者也。「不以」者,非所得;而「以」者,也。刘蚠、单旗,臣也,曷为能「以」王猛?猛无宠于景王,不能自定其位,制在刘单。其曰「以」者,能废立之也。何以称王?示当立也。当立何以名?明嗣君也。未立也,以别子朝也。「曰以」,「曰居于皇」,而景王之乱,国本轻,宗社之罪着矣。

季氏曰:王城在今河南府城唐苑内。汉为河南县,即武王定鼎郏鄏处。周公营此以为都。《洛诰》所谓「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者也」。自平王东迁以来,天子世世居之,乃周之京师也。不言京师而曰王城者,京师众大之称。自王室之乱,国内无主,王族逃奔,臣民离散。子朝势孤,久不得立,仅守一空城耳,则不得谓之京师矣。故王城者,无主之辞也。入者难辞,子朝尚乱,兵相拒故耳。及猛入而子朝始奔私邑,则于「书入」之义始合。

  冬十月王子猛卒

赵氏曰:未逾年之君,虽尝有谥,犹不列于庙。是故卫侯申虽谥戴,公猛虽谥曰悼,王均之为不成君也。苏子繇曰:猛既称王,猛矣,于其卒也称王子猛,何也?《春秋》书名,严于卒▯,于其卒不得不正其本名也。所谓非薨非▯,名有所不必尽也。

  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春秋辩义卷二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卷

春秋辩义卷二十五明卓尔康撰

  昭公三

  壬午○敬王元年

二十有三年○晋顷七,齐景二十九,卫灵十六,蔡悼三卒,郑定十一,曹悼五,陈惠十一,杞平十七,宋元十三,秦哀十八,楚平十,呉僚八。

  春王正月叔孙婼如晋

赵子常曰:「为取邾师,故晋人来讨也。」

  癸丑叔鞅卒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

  邾人愬于晋故晋执之

或曰:诸侯有罪,盟主当以罪讨之,不当执其使者,故书“行人”,讥晋之执使人也。予曰:非此之説也。不当执行人,葢谓兵交,使者在其间耳。诸国一有罪,而即兴师动众,不亦劳乎?执其行人以警之,或令其服罪返正足矣。晋之讥,在范献子求货,在受季孙之计,不在此执也。

  婼公谷作舎

  晋人围郊

胡传按:左氏,晋籍谈、荀跞帅师军于侯氏,箕遗、乐徴济师,军其东南。正月,二师围郊。郊子朝邑也。既不书大夫之名氏,又不称师,而曰“晋人”,微之也。所谓以其事而微之者也。当是时,天子蒙尘,晋为方伯,不奔问官守,省视器

译王室发生动乱。

叔鞅进言并记录下来,因为不知道究竟谁是正统,所以称之为乱。嫡子与庶子同时争夺君位,动乱发生在王室内部,所以不称京师,而称王室。

刘子、单子挟持王猛居住在皇地。

熊过氏说:“‘以’字,是挟持他人的说法。对于尚未确立尊贵地位的人,就用这个字;如果已经确立尊贵地位,就不用了。敬王居住在狄泉,就是这种情况。所以天王出入,有时有‘以’字却不记载的,在传文中有所记载。庄公二十年,郑伯挟持周王居住在栎邑;昭公二十三年,单昭子挟持周王前往刘地;昭公二十六年,刘子挟持周王出居渠地,都有这些事,但《春秋》经文却隐去了。这是因为尊崇周王而避讳记载。刘子、单子‘以王’,王猛不避讳,而‘猛’称名,杜元凯认为这是因为王猛尚未即位,这是正确的。所在之处说‘居’,表明他应当获得君位。刘原父说:‘未逾年的君主,就用‘王’字系其名,通称为‘小子王’。王活着时称名,死后也称名,是因为尊贵地位尚未确立。如果是这样,那么这都是史官的法则,有什么可嫌忌于‘君前臣名’的道理呢?’刘子、单子的过失,只是不能尽早确定他的君位。鲁《春秋》记载说:‘王室乱,则刘子、单子挟持王猛居住在皇;刘子、单子挟持王子猛进入王城。王子猛去世,措辞疑似群王子,那么正统与非正统,如何辨别呢?’所以确立他的尊贵称呼,而系以在丧之名,以区别于群王子争夺君位的人,这是为了辨别嫌疑而安定犹豫不决之心。

现在巩县西北有皇亭,因湟水而得名。湟就是皇。

秋天,刘子、单子挟持王猛进入王城。

合起来说叫京师,说王城,是为了区别于皇。王猛居住的地方,进入不可不详细,所以称王城。

王樵氏说:王猛在丧,不称子而称王,表明他是正统。称名,是为了区别于子朝。居住在皇,进入王城,而书猛,是为了区别嫌疑。王城是天子的都城,而子朝的党羽在那里,所以说入。入,是艰难的措辞。《公羊传》说:‘说入是什么意思?是篡位的措辞。’《谷梁传》说:‘入,是内部不接受。’这都是错误的。高忠宪说:凡是称‘以’的,都是不‘以’的。‘不以’,不是所得;而‘以’,是。刘蚠、单旗,是臣子,为什么能‘以’王猛?王猛不受景王宠爱,不能自己确定君位,受制于刘单。说‘以’,是能废立他的意思。为什么称王?显示他应当被立。应当被立为什么称名?表明他是嗣君。尚未被立,是为了区别于子朝。说‘以’,说‘居于皇’,而景王的动乱,国家根本轻慢,宗庙社稷的罪过就显著了。

季氏说:王城在今河南府城唐苑内。汉代为河南县,就是武王定鼎郏鄏的地方。周公营建这里作为都城。《洛诰》所说的‘占卜涧水东,瀍水西,只有洛水适宜’。自从平王东迁以来,天子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是周的京师。不说京师而说王城,是因为京师是众大的称呼。自从王室动乱,国内没有君主,王族逃奔,臣民离散。子朝势单力薄,长久不能即位,仅仅守住一座空城而已,就不能称之为京师了。所以王城,是无主的措辞。入是艰难的措辞,子朝还在作乱,军队相互抗拒的缘故。等到王猛进入而子朝才开始逃奔私邑,那么对于‘书入’的意义才相符合。

冬天十月,王子猛去世。

赵氏说:未逾年的君主,虽然曾有谥号,还是不列入宗庙。所以卫侯申虽然谥号戴,公猛虽然谥号悼,王猛都算是没有成就的君主。苏子繇说:王猛既然称王,王猛了,在他去世时称王子猛,为什么呢?《春秋》称名,在去世时严格,在他去世时不得不正其本名。所谓非薨非卒,名有所不必尽。

十二月癸酉朔,日食。

春秋辩义卷二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卷

春秋辩义卷二十五明卓尔康撰

昭公三年

壬午○敬王元年

二十有三年○晋顷七,齐景二十九,卫灵十六,蔡悼三卒,郑定十一,曹悼五,陈惠十一,杞平十七,宋元十三,秦哀十八,楚平十,呉僚八。

春天,王正月,叔孙婼前往晋国。

赵子常说:‘因为索取邾国的军队,所以晋人来讨伐。’

癸丑,叔鞅去世。

晋人拘捕我国使者叔孙婼。

邾人向晋国控告,所以晋人拘捕他。

有人说:诸侯有罪,盟主应当以罪名讨伐,不应当拘捕其使者,所以书‘行人’,讥讽晋人拘捕使者。我说:不是这个说法。不应当执行使者,大概是指两军交战,使者在其中罢了。各国一有罪,就兴师动众,不也太劳师动众了吗?拘捕其使者以警示他,或者让他服罪返正就足够了。晋国的讥讽,在于范献子求取贿赂,在于接受季孙的计谋,不在这次拘捕。

婼,公羊传、谷梁传作舍。

晋人包围郊邑。

胡传按:左氏,晋籍谈、荀跞率领军队驻扎在侯氏,箕遗、乐徵渡河率军,驻扎在其东南。正月,两军包围郊邑。郊是子朝的邑。既然不书大夫的名氏,又不称师,而说‘晋人’,是贬低它。所谓以其事而贬低它。当此时,天子蒙尘,晋为方伯,不奔问官守,省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