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辩义卷七 明 卓尔康 撰
家氏曰:谷梁以是行为尸女尸之云者,盛其车、华其服,▯惑妇人而蛊其心,要其从已,是之谓无别,故书以责之。纳币未几,而以观社再出,此诲淫也。襄二十年,齐社搜军实,使客观之,盖齐俗夸诈之习,故曹刿曰:“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熊氏以为齐以搜威公也,亦是也。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
胡氏曰:「荆自荘公十年始见于经,十四年入蔡,十六年伐郑,皆以州举,至是来聘,遂称人者,进之也。春秋待楚,自州而人,自人而子,渐进之意是也。」啖氏言无他义,亦是也。
楚交中国始此
公及齐侯遇于谷
萧叔朝公
萧者,宋之附庸,叔其君之字也。附庸之君,大者称字。言朝公,公在谷也,不言来,谷,齐地也。赵子常曰:时齐侯在谷,萧君来朝,伯主因得朝公,是也。熊氏曰:自谷梁以朝庙为正,而后胡氏有嘉礼野合之讥。赵伯循又曰:朝于国中而不于庙,乃为非礼。夫谷非鲁城邑,如何求庙乎?宋之附庸,不鄙夷我,因伯见朝,则已有礼矣,如之何其过求也?
秋丹桓宫楹
谷梁传》礼,天子诸侯黝垩,大夫仓士黈,丹楹非礼也。灌甫曰:“丹楹刻桷,此为文姜将祔庙而饰非以夸示夫人也。”如欲夸示,则诸庙当尽饰,岂特一祢庙尔?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防齐侯盟于扈。
鲁与齐隣国,世婚。齐不得鲁,则诸侯不亲。自长勺、乗丘以来,齐侯知公不可以力服也,故委曲调娱,十有余年,而卒致公于盟防。桓公庶几有心人哉!
赵子常曰:「盟于防,遇于谷矣,其复盟于扈,何也?」用见齐侯之汲汲于鲁也。齐侯▯公,志在得妻,而不在于从伯,故盟于防而后许之纳币,遇于谷而后许之请期,盟于扈而后许之逆女。齐侯于鲁勤矣。
叶少蕴曰:「桓公已伯矣,复为离盟,则非诸侯之政也。以婚而固其好耳。予谓特盟、离盟、参盟,各随其事而称之。必以为有特盟、有离盟、参盟复作,皆春秋之碎义,不必然也。」
扈孙明复曰:「齐地必有据。杜氏谓郑地乃文宣时防盟之扈耳。」
辛亥○惠王七年
二十有四年○齐桓十六,晋献七,卫惠三十,蔡穆五,郑文三,曹僖公赤元年,陈宣二十三,杞惠三,宋桓十二,秦宣六,楚成二。
春王正月刻桓宫桷
谷梁传》礼:天子之桷,斵之砻之,加宻石焉;诸侯之桷,斵之砻之;大夫斵之,士斵本刻桷,非正也。夫人所以崇宗庙也,取非礼与非正而加之于宗庙以饰,夫人非正也。
▯曹荘公
夏公如齐逆女
秋公至自齐
婚姻着代,敬宗亲迎,原是大礼,自国君以至庶人,无不当行。第古时事简风淳,出行甚易处,后来之时势,而必欲逺道间关以行先王之礼,不亦迂濶害事乎?记称有故则使卿,盖定礼者已开此方便法矣。文四年逆妇姜于齐,而左氏以为卿不行非礼也,则逆者是卿,抑亦习见后来之常法耳。若直如程子以为诸侯必不出国亲迎,则又恐不然。《春秋》记宣元之公子遂、成十四之叔孙侨如二条者,盖记礼之变也。赵氏曰:国君来逆女不书,卿为君逆则书。
吴临川曰:「亲迎,常事,不书。公纳币,越三年而后得亲迎,以非常而书。」
赵又曰:“纳币称使,逆女不称使,尤为确证。盖逆女不称使,以见君当自行也。譬之今差御史盐漕屯马,则称钦差巡按御史,不称钦差,以巡按代天子巡狩,如朕亲行耳。以此例见,灼然无疑。”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书夫人姜氏入,何其厉也?书法自与季子来归、髙子来盟不同。怒词遽,其此之谓欤?想圣人书讫,即当掷笔于地矣。公羊曰:「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何休曰:「约逺媵妾。」杜元凯曰:「盖以孟任故,皆勦说也。」谷梁曰:「宗庙弗受也。娶仇人子弟,以荐舍于前,义不可受也。」庶几近之。
临川吴氏曰:「若以为齐僖女,则僖卒已二十八年,岂有未嫁之女?且未应娶母妹为夫人。若以为齐桓女,则计齐桓之年,盖下于
译家氏说:《谷梁传》认为这种行为是“尸女尸”,所谓“尸女尸”,就是装饰华丽的车驾,穿着华美的服饰,〇迷惑妇人并蛊惑她的心,迫使她顺从自己,这就叫做没有分别,所以史书记载此事来责备他。纳币不久,就为了观社再次出访,这是教唆淫乱。襄公二十年,齐国在社日检阅军备,让宾客观看,大概是齐国夸耀欺诈的风俗,所以曹刿说:“齐国抛弃太公的法度,而在社日向民众炫耀。”熊氏认为齐国是为了向威公展示威势,这也是对的。
公从齐国回来
荆国人来聘问
胡氏说:“荆国从庄公十年开始出现在经文中,十四年入侵蔡国,十六年讨伐郑国,都称州,到这时来聘问,于是称人,这是提升它的地位。《春秋》对待楚国,从州到人,从人到子,这是逐渐提升的意思。”啖氏说没有其他含义,这也是对的。
楚国开始与中国交往
公和齐侯在谷地相遇
萧叔朝见公
萧是宋国的附庸,叔是它国君的表字。附庸的国君,大的称表字。说朝见公,是因为公在谷地,不说“来”,因为谷是齐国的地方。赵子常说:当时齐侯在谷地,萧君来朝见,霸主因此得以朝见公,这是对的。熊氏说:自从《谷梁传》以朝庙为正统,后来胡氏就有嘉礼野合的讥讽。赵伯循又说:在国都朝见而不朝庙,才是非礼。谷不是鲁国的城邑,去哪里求庙呢?宋国的附庸,不鄙视我们,因为霸主的会见而朝见,就已经有礼了,怎么能过分苛求呢?
秋天粉刷桓公庙的柱子
《谷梁传》说:礼制规定,天子诸侯的柱子涂黑白色,大夫涂白色,士涂黄色,丹漆柱子是非礼的。灌甫说:“丹漆柱子和雕刻椽子,这是因为文姜将要祔庙而装饰,并不是为了夸示夫人。”如果想要夸示,那么各座庙都应该装饰,难道只装饰一座祢庙吗?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去世
十有二月,甲寅日,公和齐侯在扈地结盟。
鲁国和齐国是邻国,世代通婚。齐国得不到鲁国,那么诸侯就不会亲近。自从长勺、乘丘之战以来,齐侯知道公不能用武力征服,所以委曲调停取悦,十多年后,终于使公在防地结盟。桓公大概是有心人吧!
赵子常说:“在防地结盟,在谷地相遇,为什么又在扈地结盟?”可见齐侯急于得到鲁国。齐侯〇公,志向在于得到妻子,而不在于服从霸主,所以在防地结盟后才答应纳币,在谷地相遇后才答应请期,在扈地结盟后才答应迎娶女子。齐侯对鲁国很勤勉。
叶少蕴说:“桓公已经是霸主了,又进行离盟,这就不是诸侯的正事了。只是为了通过婚姻来巩固友好关系罢了。我认为特盟、离盟、参盟,都是根据事情的不同而称呼的。一定认为有特盟、有离盟、参盟又作,都是《春秋》琐碎的义理,不一定如此。”
扈孙明复说:“齐地一定有依据。杜氏说是郑地,那是文宣时期防盟的扈地。”
辛亥〇惠王七年
二十有四年〇齐桓十六,晋献七,卫惠三十,蔡穆五,郑文三,曹僖公赤元年,陈宣二十三,杞惠三,宋桓十二,秦宣六,楚成二。
春王正月雕刻桓公庙的椽子
《谷梁传》说:礼制规定,天子的椽子,砍削磨光,加上细石;诸侯的椽子,砍削磨光;大夫砍削,士砍削根部,雕刻椽子,是不正的。夫人是用来尊崇宗庙的,取非礼和不正的东西加在宗庙上装饰,夫人是不正的。
〇曹荘公
夏公到齐国迎娶女子
秋公从齐国回来
婚姻昭示世代,敬重宗亲亲自迎娶,原本是大礼,从国君到平民,都应当实行。只是古时事简风淳,出行很容易,处在后来的时势下,却一定要远道跋涉去实行先王的礼制,不是迂阔害事吗?《礼记》说有故则派卿,大概制定礼制的人已经开了这个方便法门了。文四年在齐国迎娶妇姜,而《左传》认为卿不去是非礼,那么迎娶的是卿,这也是习见后来的常法罢了。如果直如程子认为诸侯必定不出国亲迎,那恐怕不对。《春秋》记载宣元年的公子遂、成十四年的叔孙侨如两条,大概是记载礼制的变化。赵氏说:国君亲迎女子不记载,卿为君迎娶则记载。
吴临川说:“亲迎,是常事,不记载。公纳币,过了三年才得以亲迎,因为非常而记载。”
赵氏又说:“纳币称使,迎娶女子不称使,尤为确证。大概迎娶女子不称使,以显示国君应当亲自前往。譬如现在派遣御史盐漕屯马,则称钦差巡按御史,不称钦差,因为巡按代替天子巡狩,如同朕亲自前往一样。以此类推,显然无疑。”
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入
记载夫人姜氏入,为什么这么严厉?书法自然与季子来归、高子来盟不同。怒词急促,大概说的就是这个吧?想圣人写完,就应当把笔扔在地上。《公羊传》说:“夫人不弯腰,不可让她入。”何休说:“约远媵妾。”杜元凯说:“大概因为孟任的缘故,都是抄袭的说法。”《谷梁传》说:“宗庙不接受。娶仇人的子弟,把荐舍放在前面,义理上不可接受。”差不多接近了。
临川吴氏说:“如果认为是齐僖公的女儿,那么僖公去世已经二十八年,哪有未嫁的女儿?而且不应娶母妹为夫人。如果认为是齐桓公的女儿,那么计算齐桓公的年龄,大概低于
鲁荘,应未有可嫁之女可壻鲁荘也。其齐襄之遗女耳。」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译鲁庄公,应该还没有可以出嫁的女儿可以嫁给鲁庄公。那不过是齐襄公遗留下来的女儿罢了。」
戊寅日,大夫和宗妇行觌礼,使用了玉帛。
公羊传》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何用?▯栗云乎?腵脩云乎?自盟防至用币,凡十一书。非此无以着荘公哀姜之恶。
大水
冬戎侵曹
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
曹赤逾年矣,名之?何嗣君失国,恒名,且所以辨二君也。熊氏曰:「赤出于戎女,故戎自其国挟之侵曹,曹遂逐出羁,迎赤耳。不书纳也。」曹之臣子有余罪焉。髙抑崇曰:「戎制诸夏,废置人君,亦病齐桓也。」
蘓子繇曰:「羁曹荘公世子,既▯而不称爵,不能君也。」公羊曰:「羁曹大夫也,曹无大夫,羁之书三谏而去,贤之也。」以为曹无大夫,则二十六年「曹杀其大夫」何也?以为有大夫乎?则贤羁而不氏,何也?故曹羁者,曹之世子而非大夫也。杜预以其事与郑忽、突归相类知羁是曹君,遂以赤为僖公。然《史记曹世家》与年表又皆云僖公名夷,其说都不相合。
郭公
公谷即以赤为郭公,范守已氏,又以郭公为曹臣,皆妄说也。胡氏谓郭公为郭亡,范谓郭即虢也。晋献公防虢,在鲁僖之五年,谓亡于是嵗,何据?
章贡李氏曰:郭,姜姓,伯爵国,与东虢相近,今荥阳郡地。据韩非、贾谊、刘向所记,则郭君所以自取灭亡者,恶亦众矣。盖不止于管子所载“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也。《春秋》不书“灭”,而曰“郭亡”者,盖晋兵甫至,郭君即弃国出走,自亡耳。
汪氏曰:「说文亡字,从人从乙,与公字相似,故传误。」
壬子○惠王八年
二十有五年○齐桓十七,晋献八,卫惠三十一卒,蔡穆六,郑文四,曹僖二,陈宣二十四,杞惠四,宋桓十三,秦宣七,楚成三。
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熊过氏曰:诸侯初交聘,齐桓为之也。女氏叔名,谷梁子曰:天子之命,大夫也。女,汝同。今南阳汝州,周畿内大夫之采邑,因氏女焉。以天子命得仕于陈,礼天子大夫,当诸侯之卿,故贵而不名也。当是时,陈于齐有北杏、鄄、幽、共奨之功,鲁于陈有媵妇之好,陈于鲁有西鄙之负。今鲁婚于齐,故先诸侯通好。虽然,陈之通鲁在诸侯之先,其与鲁絶亦在诸侯之先。其通在桓伯之十二年,而文公六年以后经不书报聘之文。楚盛而陈贰,中夏兴衰之限也,岂细故哉!
女即汝畿内地今汝州是也
诸侯交聘之始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左传》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谷梁传》天子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充其阳也。《胡传》按礼,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而日食与焉。古者固以是为大变,人君所当恐惧修省,以荅天意,而不敢忽也。故《夏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周官》鼓人救日月,则诏王鼓。大仆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亦如之。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退而自责,皆恐惧修省,以荅天意,而不敢忽也。然则鼓用牲于社,何以书?讥不鼔于朝而鼓于社,又用牲,则非礼矣。
伯姬归于杞
伯姬不书聘,不书逆,似得其常。不书也,归亦常事也。何以书?鲁女嫁于诸侯多矣,贤如纪叔姬则书,此不闻有贤名,何以书?荘公去年甫纳妇,今年即有女嫁人,先生子而后毕姻,书此而文姜之纵恶,荘公之昏懦,具见矣。书伯姬归者,其《春秋》之靳语,圣人之微辞乎?
诸侯不再娶,礼也。三十七,娶妻文姜,必欲得齐女为婚,荘公固为所制。然此伯姬何人所生?即生自侄娣,然有嫡方有侄娣,何以不书于经也?盖荘公十三嵗即位,其所聘之嫡必在东宫未婚之时先已物故。诸侯一娶九女,即以侄娣为继室,故荘公初循常礼,不行继娶。文姜欲好齐慰子,盖丑结欢,作此非礼。然荘公老夫,亦可丑矣。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左传》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冬公子
译《公羊传》问:宗妇是什么人?答:是大夫的妻室。问:所谓“用”是什么意思?答:所谓“用”,是指不应该使用。见到使用币帛,是不合礼制的。那么应当使用什么呢?是栗子吗?是干肉吗?从盟防到使用币帛,总共记载了十一次。如果不这样记载,就无法彰显庄公和哀姜的恶行。
大水。
冬天,戎人侵犯曹国。
曹羁出逃到陈国,曹赤回到曹国。
曹赤即位已经过了一年,为什么称他的名?因为继位的国君失去国家,通常称名,而且这是为了区分两位国君。熊氏说:“曹赤出身于戎族女子,所以戎人从他们的国家挟持他入侵曹国,曹国于是驱逐了曹羁,迎接曹赤。史书不记载‘纳’字。”曹国的臣子也有多余的罪过。高抑崇说:“戎人控制中原各国,废立国君,这也是对齐桓公的讥讽。”
苏子由说:“曹羁是曹庄公的世子,已经即位却不称爵位,是因为不能胜任国君。”《公羊传》说:“曹羁是曹国的大夫,曹国没有大夫,记载曹羁三次劝谏后离开,是赞美他贤德。”如果认为曹国没有大夫,那么二十六年记载“曹国杀其大夫”又是怎么回事呢?如果认为有大夫,那么赞美曹羁却不称他的氏,又是怎么回事呢?所以曹羁是曹国的世子,而不是大夫。杜预因为这件事与郑忽、郑突回国的情形相似,知道曹羁是曹国国君,于是把曹赤当作曹僖公。然而《史记·曹世家》和《年表》都说曹僖公名叫夷,这种说法都不相符合。
郭公
《公羊传》和《谷梁传》都把曹赤当作郭公,范守已氏又把郭公当作曹国的臣子,都是荒诞的说法。胡氏认为郭公是郭国灭亡,范氏认为郭就是虢国。晋献公灭虢,是在鲁僖公五年,说郭国在这一年灭亡,有什么依据呢?
章贡李氏说:郭国,是姜姓,伯爵的国家,与东虢相近,在今荥阳郡地。根据韩非、贾谊、刘向的记载,郭君自取灭亡的原因,恶行也很多。不仅仅像《管子》所载的“喜欢好人却不能任用,厌恶坏人却不能除去”那样。《春秋》不记载“灭”,而说“郭亡”,大概是因为晋军刚到,郭君就抛弃国家逃跑,是自己灭亡罢了。
汪氏说:“《说文解字》中‘亡’字,从人从乙,与‘公’字相似,所以传文有误。”
壬子日,周惠王八年。
二十五年,齐桓公十七年,晋献公八年,卫惠公三十一年去世,蔡穆公六年,郑文公四年,曹僖公二年,陈宣公二十四年,杞惠公四年,宋桓公十三年,秦宣公七年,楚成王三年。
春天,陈侯派遣女叔来聘问。
熊过氏说:诸侯开始互相聘问,是齐桓公促成的。女是氏,叔是名,《谷梁传》说:他是天子任命的大夫。女,同“汝”。现在的南阳汝州,是周王室畿内大夫的采邑,因此以女为氏。凭借天子的命令在陈国做官,按照礼制,天子的大夫相当于诸侯的卿,所以尊贵而不称名。当时,陈国对齐国有北杏、鄄、幽、共等会盟的功劳,鲁国对陈国有送嫁女的友好关系,陈国对鲁国有西部边境的亏欠。现在鲁国与齐国联姻,所以先于诸侯与陈国通好。虽然如此,陈国与鲁国通好在诸侯之前,与鲁国断交也在诸侯之前。通好是在齐桓公十二年,而鲁文公六年以后,经文中不再记载报聘的文字。楚国强盛而陈国二心,这是中原兴衰的分界线,难道是小事情吗!
女就是汝,是畿内的土地,现在的汝州就是。
诸侯互相聘问的开始。
夏天五月癸丑日,卫侯朔去世。
六月辛未日初一,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使用牺牲。
《左传》说:只有正月初一,阴气尚未发作,发生日食,这时在社坛使用币帛,在朝廷击鼓。《谷梁传》说:天子设置五种指挥旗,陈列五种兵器,五种鼓;诸侯设置三种指挥旗,陈列三种鼓,三种兵器。大夫击门,士击柝,意思是充实阳气。《胡传》说:按照礼制,诸侯朝见天子,入门后不能完成礼仪的情况有四种,日食就是其中之一。古人本来就认为这是大灾变,国君应当恐惧反省,以回应天意,而不敢忽视。所以《夏书》说:“到了季秋月的初一,日月不在房宿相会,乐师击鼓,啬夫奔驰,庶人奔跑。”《周官》说:鼓人拯救日月,就告诉王击鼓。大仆凡是军旅田猎,辅助王击鼓,拯救日月也是如此。诸侯在社坛使用币帛,在朝廷击鼓,退朝后自责,都是恐惧反省,以回应天意,而不敢忽视。那么,在社坛击鼓并使用牺牲,为什么记载呢?是讥讽不在朝廷击鼓而在社坛击鼓,又使用牺牲,就不合礼制了。
伯姬嫁到杞国。
伯姬不记载聘问,不记载迎亲,似乎符合常礼。不记载,出嫁也是常事。为什么记载?鲁国女子嫁给诸侯很多,贤德如纪叔姬就记载,这里没听说有贤名,为什么记载?庄公去年刚娶妻,今年就有女儿出嫁,先生儿子而后完成婚姻,记载这件事,文姜的放纵作恶,庄公的昏庸懦弱,都显现出来了。记载伯姬出嫁,这大概是《春秋》的讥讽之语,圣人的微言大义吧?
诸侯不再娶妻,是礼制。庄公三十七岁,娶妻文姜,必定是想得到齐国女子为婚,庄公原本就被她控制。然而这个伯姬是谁生的?即使生于侄娣,但有嫡妻才有侄娣,为什么不记载在经文中呢?大概庄公十三岁即位,他所聘娶的嫡妻必定在东宫未婚之时就已经去世。诸侯一娶九女,就用侄娣作为继室,所以庄公起初遵循常礼,不进行继娶。文姜想讨好齐国公子,大概是不正当的结欢,做了这种非礼的事。然而庄公年老,也很丑陋了。
秋天发生大水,在社坛和城门击鼓并使用牺牲。
《左传》说:凡是天灾,使用币帛而不使用牺牲。不是日食月食,不击鼓。
冬天,公子
友如陈
报女叔之聘也,称公子为卿也。凡内出朝聘,皆言如女叔之聘,季友之报,岂共谋伐戎乎?是时曹羁出奔陈,当有旄丘之赋,而陈不胜芃野之控。故春秋于女叔、季友之往来,有喜词焉。
译季友出使陈国,是为了回应陈国女叔的聘问,此时称公子季友为卿。凡是国内派出的朝聘使者,都记载为“如女叔之聘”、“季友之报”,难道他们是共同谋划讨伐戎人吗?当时曹羁出逃到陈国,应当有《旄丘》一诗的赋咏,而陈国无法抵挡芃野的进犯。因此《春秋》在记载女叔、季友往来时,带有喜悦的辞色。
蘓子由曰:「公子友,荘公之母弟也。其不称弟,何也?母弟之亲于其相杀及奔,则正之;亲遣则私之,其余则否。非义之所在也。」
癸丑○惠王九年
二十有六年○齐桓十八,晋献九,卫懿公赤元年,蔡穆七,郑文五,曹僖三,陈宣二十五,杞惠五,宋桓十四,秦宣八,楚成四。
春公伐戎
戎侵曹,出其君。齐桓不能讨,而公讨之,亦盛举也。此岂齐桓方营家门,未欲出讨,故令于鲁欤?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
称国以杀,胡氏谓国君大夫与谋其事而擅杀之,是也。谓义系于杀,则止书其官,是也。陈君举曰:荘公卒,有戎难,羁出奔陈,赤于是簒曹而杀其大夫,则必不义其君者,是也。黄东发曰:鲁伐戎,曹大夫之不与赤者,预其谋,故赤杀之。熊过氏曰:赤挟戎逐羁奔陈,原仲为是来也,而友报之,义定而伐戎,意者徴故焉。赤杀其大夫,恐鲁人有辞于已也,皆未可知也。是也。胡传:古者诸侯之卿大夫士命于天子,而诸侯不敢专命也。其有罪,则请于天子,而诸侯不敢专杀也。五伯三王之罪人,而葵丘之防,犹曰无专杀大夫,故《春秋》明书于防,备天子之禁也。凡诸侯之大夫,方其交政中华防盟征伐,虽齐晋上卿,止録其名氏;至于见杀,虽曹莒小国,亦书其官,或抑或▯,或夺或予,圣人之大用也。明此,然后可以司赏罚之权也。
此专杀大夫之始
秋公防宋人齐人伐徐
书伯禽尝征徐戎,又曰徐戎并兴,则徐戎党也。二公在行,先齐伯体也,遣师先宋旧班也。张氏曰:「按宋齐皆卑者,内亦当然。」
此征伐也,当至胡,传其不至者,役不淹时,而齐人同防,则无危殆之忧矣。然上书已至,伐戎,从其重者,无费辞也。
徐在今泗州北五十里
左传》秋,虢人侵晋。冬,虢人又侵晋。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甲寅○惠王十年
二十有七年○齐桓十九,晋献十,卫懿二,蔡穆八,郑文六,曹僖四,陈宣二十六,杞惠六,宋桓十五,秦宣九,楚成五。
春公防杞伯姬于洮
伯姬,荘公女,不知何氏出。归宁当在鲁,而防于洮。岂哀姜方挟嫡宠,不以子女待伯姬,故伯姬未敢遽来,而与乃父谋其适欤?
洮鲁地
夏,六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左氏陈郑服也。十九年陈有西鄙之侵,今为女叔、季友交聘,陈服矣。郑厉公卒,新君立,自不敢动,郑服矣。服于鲁,所以服于齐也。杜氏曰:二十二年陈乱,敬仲奔齐;二十五年郑文公之四年,获成于楚,皆有二心于齐,于今始服同盟于幽。齐桓图霸,近日经营,鲁、宋外,莫急于郑。郑居中国,在齐、楚之交,东向则齐,西向则楚,一左右足耳。欲匡天下,莫如服郑。齐桓公于荘十七年执郑詹,已图服郑,而郑伯方有事王室,宣力効劳。十八年为王纳惠后,十九、二十年和王室,以至杀子頽、纳天王、干出、许大事业。齐桓故令郑詹逃来,佯为不知,▯不敢出声气于郑者,至今十有一年。此齐桓、管仲谋国自有主见。或曰:齐桓失此着,数迟我十年作霸主矣。盖桓公谋虑过深,将牢太甚,徒知图近并小,实本树基,为司马错伐蜀、诸葛亮取益之计,而不知一声大义于天下,则小国自服,国势益强,伯令舍齐安适哉?然则错与亮非欤?战国七雄相竞,絜长比短,蜀覊栖草莽,借人成事,不得不先立根本,渐作基图。若此时之齐,天下固畏其强也,又挟之以义,又何难焉?时势与齐固不可同年而语矣。
孙明复曰:孔子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按桓公之防,十有五十三年防北杏,十四年防鄄,十五年防鄄,十六年防幽,此年防幽僖元年防柽,二年防贯,三年防阳谷,五年防首止,七年防▯母,八年防洮,九年防葵丘,十三年防咸,十五年防牡丘,十六年防淮,是也。孔子止言九者,盖十三年防北杏,桓始图伯,其功未见;十四年防鄄,又是伐宋诸侯;僖八年防洮,十三年防咸,十
译苏子由说:“公子友是庄公的同母弟弟。史书不称他为‘弟’,为什么呢?同母弟之间,如果互相杀害或出奔,就予以正名;如果是亲近的派遣,就视为私情,其余情况则不予称弟。这并非合乎道义的做法。”
癸丑日,周惠王九年。
鲁僖公二十六年,齐桓公十八年,晋献公九年,卫懿公赤元年,蔡穆侯七年,郑文公五年,曹僖公三年,陈宣公二十五年,杞惠公五年,宋桓公十四年,秦宣公八年,楚成王四年。
春季,鲁僖公讨伐戎人。
戎人侵犯曹国,驱逐了曹国的国君。齐桓公不能讨伐戎人,而鲁僖公去讨伐,这也是盛大的举动。这难道是齐桓公正忙于处理家事,不想出兵讨伐,所以命令鲁国去做吗?
夏季,鲁僖公从讨伐戎人之地返回。
曹国杀死了他的大夫。
史书称国名以记杀事,胡氏认为国君和大夫共谋此事而擅自杀人,这是对的。认为道义系于杀人,就只记载其官职,这也是对的。陈君举说:庄公去世,有戎人的祸难,羁出奔到陈国,赤于是篡夺曹国君位并杀死他的大夫,那么必定是不认为其君合乎道义的人,这是对的。黄东发说:鲁国讨伐戎人,曹国大夫中不依附赤的人,参与了鲁国的谋划,所以赤杀死了他们。熊过氏说:赤勾结戎人驱逐羁出奔陈国,原仲因此而来,而公子友报复他,确定道义后讨伐戎人,大概是征讨的缘故。赤杀死了他的大夫,恐怕鲁国人对自己有辞责,这些都未必可知。这也是对的。胡传:古代诸侯的卿大夫士由天子任命,而诸侯不敢擅自任命。如果有罪,就向天子请示,而诸侯不敢擅自杀害。五霸是三王的罪人,而葵丘的盟约,还说不要擅自杀害大夫,所以《春秋》明确记载在盟约中,完备天子的禁令。凡是诸侯的大夫,当他们参与中原的盟会征伐时,即使是齐晋的上卿,也只记录其名氏;至于被杀,即使是曹莒小国,也记载其官职,或抑制或褒扬,或剥夺或给予,这是圣人的大用。明白这一点,然后才可以掌握赏罚的权力。
这是擅自杀害大夫的开始。
秋季,鲁僖公与宋人、齐人讨伐徐国。
记载伯禽曾经征讨徐戎,又说徐戎并起,那么徐戎是党羽。两位公在军中,先齐是伯主的体统,先宋是旧日的班序。张氏说:“按宋齐都是卑者,内部也应当如此。”
这次征伐,应当到达胡地,史传记载没有到达,是因为役事不费时,而齐人一同盟会,就没有危殆的担忧了。然而上文已经记载到达,讨伐戎人,遵循重要的记载,没有多余的言辞。
徐国在今泗州北五十里。
《左传》记载:秋季,虢人侵犯晋国。冬季,虢人又侵犯晋国。
冬季十二月癸亥朔日发生日食。
甲寅日,周惠王十年。
鲁僖公二十七年,齐桓公十九年,晋献公十年,卫懿公二年,蔡穆侯八年,郑文公六年,曹僖公四年,陈宣公二十六年,杞惠公六年,宋桓公十五年,秦宣公九年,楚成王五年。
春季,鲁僖公在洮地会见杞伯姬。
伯姬是庄公的女儿,不知是哪位夫人所出。回娘家省亲应当在鲁国,却在洮地会见。难道哀姜正挟持嫡妻的宠爱,不拿子女的态度对待伯姬,所以伯姬不敢立即回来,而与她的父亲谋划她的归宿吗?
洮是鲁国的地方。
夏季六月,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在幽地结盟。
《左氏传》说陈郑服了。十九年陈国有西鄙的侵犯,现在因为女叔、季友互相聘问,陈国服了。郑厉公去世,新君即位,自己不敢行动,郑国服了。服于鲁,所以服于齐。杜氏说:二十二年陈国动乱,敬仲奔齐;二十五年郑文公四年,与楚国讲和,都对齐国有二心,到现在才开始在幽地结盟。齐桓公图谋霸业,近日经营,除了鲁、宋之外,没有比郑国更急迫的。郑国位于中原,在齐、楚之间,向东就是齐,向西就是楚,一左右足耳。想要匡正天下,没有比服郑更重要的。齐桓公在庄公十七年拘捕郑詹,已经图谋服郑,而郑伯正有事于王室,宣力效劳。十八年为周王纳惠后,十九、二十年和周王室,以至于杀子颓、纳天王、干出、许大事业。齐桓公所以让郑詹逃来,假装不知道,不敢在郑国出声气,至今十一年。这是齐桓公、管仲谋国自有主见。有人说:齐桓公失此着,迟我十年作霸主了。大概桓公谋虑过深,将牢太甚,只知道图近并小,实本树基,为司马错伐蜀、诸葛亮取益之计,而不知道一声大义于天下,则小国自服,国势益强,伯令舍齐安适哉?然而司马错与诸葛亮不对吗?战国七雄相竞,比较长短,蜀国栖身草莽,借人成事,不得不先立根本,渐作基图。若此时之齐,天下固畏其强也,又挟之以义,又何难焉?时势与齐固不可同年而语矣。
孙明复说:孔子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按桓公的盟会,十有五十三年盟北杏,十四年盟鄄,十五年盟鄄,十六年盟幽,此年盟幽僖元年盟柽,二年盟贯,三年盟阳谷,五年盟首止,七年盟母,八年盟洮,九年盟葵丘,十三年盟咸,十五年盟牡丘,十六年盟淮,是也。孔子止言九者,盖十三年盟北杏,桓始图伯,其功未见;十四年盟鄄,又是伐宋诸侯;僖八年盟洮,十三年盟咸,十
五年防牡丘,十六年防淮,皆有兵车也。故止言其防之盛者九焉,此圣人贵礼义、贱武力之深防也。
译鲁僖公五年在牡丘设防,十六年在淮地设防,都动用了兵车。所以只列举其中设防最盛大的九次,这是圣人崇尚礼义、轻视武力而采取的深远防范措施。
秋公子友如陈▯原仲
人臣之礼,无私交。大夫非君命,不越境。胡氏之义,正矣。然时至春秋,事难据古。陈荘子死,赴防于鲁,鲁人欲勿哭。县子曰:「古大夫束修之问,不出境,虽欲哭,焉得而哭诸?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虽欲勿哭,焉得而勿哭?」时以生情,情以达礼。县子之说,最为善读《春秋》者矣。史记载季友母,陈女,则原仲季友之舅行也。季友是时尚未柄国,母党有变,私情岂能恝然?人臣他出,无不请命,恩许一行,亦非违礼。况他日宗社不灵,天降防乱,二君被弑,鲁国几亡。季友以僖适陈,卒寜鲁国。其间左右周旋之事,陈力宏多。《春秋》书此,以本其事,且实喜季友之有此私也。盖私而可以定国家、安社稷者,公之可也。《公羊》曰:「辟内难也。」
髙忠宪曰:原周畿内邑,仲氏为陈大夫,季友之舅也。▯原仲,公子友之私事,请于君以行。何以书?公羊曰: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荘公母弟。庆父、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不忍见也,故以▯原仲适陈,遂不复归。三十二年,公以病召而始归也。
原仲字也。宋陈大夫多称字,如孔父、女叔皆是。三恪之国,特崇其礼数也。
原畿内邑今济源西北有原城
冬杞伯姬来
左传归宁也
莒庆来逆叔姬
叔姬者,公之幼女也。熊氏曰:刘侍读曰:内女虽亲体,不敌,不书于策,所以尊君也。叔姬非适诸侯,何以书?以公之自主之,则敌;敌则书。胡氏遂讥自主非礼。夫大夫自逆不书归,盖以国君不与大夫敌,公不自为主耳。按熊氏之说,尚未得情。《春秋》书法甚简,苟非大故,必不详书。叔姬书逆,则纳币于归俱不必书,举其一可见也。非以公不自主故不书归也。《公羊》谓当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公何以自主也?伯姬、叔姬虽俱为公前女,然伯姬出嫁仅在哀姜未入之一年,前妻子女后,妇多妬,即荘公且不使宁出防于洮,其情可见。叔姬在母伴四年,抚养所及,哀姜视为已子。莒庆大夫,公为自主以悦之,姜效欢于公,公示恩于妇,此闺门情意之缛,夫妇相悦之私,虽在千古之上,可以追想。至《公羊》云:大夫越境逆女,非礼,识讥尤不合理。夫大夫之于诸侯,犹诸侯之于天子也。叔姬望国贵女,莒庆得徼为婿,已不有躬,乃可宴然居室,而使一陪臣行执绥迓轮之礼乎?必不然矣。叔姬称字,范守已氏曰:夫人自逆则称字,为其君逆则称女,尊卑之别也。
杞伯来朝
季氏曰:「杞伯为荘公壻,且属于鲁,此所以来朝欤?然杞伯不能自强,求庇于鲁,使其妻先来通问,非以礼正国者矣。」
公防齐侯于城濮
左氏于前条下书「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頽也」,则此是公防谋伐卫矣。
黄正宪氏曰:按《左传》云,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頽也。但卫立子頽在十九年,至此已越十年,而卫惠公已易世矣,何伐之迟?窃意请伐者齐也。盖去年卫懿公不与幽之盟,齐桓方有志讨不服,而廖适来赐命,遂因以伐卫请,且以立子頽之事激怒天王,欲挟王命以震慴之耳。鲁、卫兄弟之国,荘公知齐谋,遂防桓以讲觧。之城濮,卫地伐其国,而即防于其地,欲使闻之而来服也。此非公之所得已也。城濮,卫地。
乙卯○惠王十一年
二十有八年○齐桓,二十;晋献,十一;卫懿,三;蔡穆,九;郑文,七;曹僖,五;陈宣,二十七;杞惠,七;宋桓,十六;秦宣,十;楚成,六。
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左传》:齐侯伐卫,战败,卫师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此一役也,为卫不盟幽故也。熊过氏曰:季徳明谓伐卫之兵为讨子頽,不知何解?夫五大夫作乱,因蘓氏奉子頽伐王,不克,宜如▯景王后,王室乱之辞;书“乱”,蘓子奉子颓奔卫,卫师伐周,立子頽,宜如尹氏立王子朝之辞;书“立”,郑伯以王归处栎,宜如敬王居于狄泉之辞;书“居”。虢叔谋纳
译秋天,公子友前往陈国,会见原仲。
臣子的礼节,没有私下的交往。大夫如果没有国君的命令,不能越过国境。胡安国的观点,是正确的。然而到了春秋时期,事情难以完全依据古制。陈庄公去世,陈国向鲁国报丧,鲁国人想不哭吊。县子说:“古代大夫带着束修之礼去慰问,不越过国境,即使想哭吊,怎么能哭吊呢?如今的大夫,在中原各国之间交往处理政事,即使想不哭吊,怎么能不哭吊呢?”时势产生情分,情分用来通达礼制。县子的说法,是最善于解读《春秋》的了。史书记载季友的母亲是陈国女子,那么原仲是季友的舅舅辈。季友这时还没有掌握国家大权,母族发生变故,私人情感怎么能无动于衷?臣子外出,没有不请示国君的,国君恩准他前往,也不算违背礼制。况且后来宗庙社稷不灵验,上天降下祸乱,两位国君被弑杀,鲁国几乎灭亡。季友为了迎立僖公前往陈国,最终使鲁国安宁。这期间他左右周旋的事情,贡献很大。《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以事实为依据,而且确实喜欢季友有这样的私交。大概私交如果能使国家安定、社稷平安,就可以视为公义。《公羊传》说:“这是为了避开国内的祸难。”
高忠宪说:原是周王畿内的城邑,仲氏是陈国的大夫,是季友的舅舅。〇原仲,是公子友的私事,向国君请求后前往。为什么记载?《公羊传》说: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都是庄公的同母弟弟。庆父、牙与夫人私通,以此胁迫国君。季子不忍心看到这种情形,所以借故以〇原仲之名前往陈国,于是就不再回来。三十二年,国君因为生病召他回来,他才开始回归。
原仲是字。宋国和陈国的大夫多称字,像孔父、女叔都是这样。三恪的国家,特别尊崇他们的礼数。
〇原是王畿内的城邑,现在济源西北有原城。
冬天,杞伯姬来到鲁国。
《左传》说:这是回娘家省亲。
莒国的庆来迎娶叔姬。
叔姬,是鲁国国君的小女儿。熊氏说:刘侍读说:国君的女儿虽然亲近,但不敌国君,不记载在简策上,是为了尊崇国君。叔姬不是嫁给诸侯,为什么记载?因为国君自己主持婚事,就与对方敌对;敌对就记载。胡氏于是讥讽国君自主婚事不合礼制。大夫自己迎娶不记载“归”,大概是因为国君不与大夫敌对,国君不自己主持罢了。考察熊氏的说法,还没有得到实情。《春秋》的书写法则很简略,如果不是重大变故,一定不详细记载。叔姬记载了“迎娶”,那么纳币和归宁都不必记载,举出一项就可以看到了。不是因为国君不自主所以不记载“归”。《公羊传》说应当让同姓的大夫主持。国君为什么自己主持?伯姬、叔姬虽然都是国君前妻的女儿,但伯姬出嫁仅在哀姜未入宫的前一年,前妻子女之后,妇人多嫉妒,即使是庄公也不让伯姬去洮地省亲,其情形可见。叔姬在母亲身边四年,抚养所及,哀姜视她为自己的孩子。莒庆是大夫,国君自己主持婚事来取悦他,哀姜向国君示好,国君向妇人施恩,这是闺门内情意的深厚,夫妇相悦的私情,即使在千百年前,也可以追想。至于《公羊传》说:大夫越过国境迎娶女子,不合礼制,这种讥讽尤其不合理。大夫对于诸侯,就像诸侯对于天子一样。叔姬是期望成为大国贵女的,莒庆得以侥幸成为女婿,已经谦卑有礼,怎么能安然居家,而让一个陪臣执行执绥迎轮的礼节呢?一定不是这样。叔姬称字,范守已氏说:夫人自己迎娶就称字,为她的国君迎娶就称女,这是尊卑的区别。
杞伯来朝见。
季氏说:“杞伯是庄公的女婿,而且依附于鲁国,这就是他前来朝见的原因吗?然而杞伯不能自强,寻求鲁国的庇护,让他的妻子先来通问,这不是以礼制正国家的人啊。”
庄公在城濮与齐侯相会。
《左传》在前一条下记载“周王派召伯廖赐给齐侯命令,并且请求讨伐卫国,因为卫国立了子颓”,那么这是庄公相会谋划讨伐卫国了。
黄正宪氏说:考察《左传》说,周王派召伯廖赐给齐侯命令,并且请求讨伐卫国,因为卫国立了子颓。但卫国立子颓在十九年,到这里已经过了十年,而卫惠公已经改朝换代了,为什么讨伐这么迟?我私下认为请求讨伐的是齐国。大概去年卫懿公没有参加幽地的盟会,齐桓公正有志讨伐不服从的国家,而召伯廖恰好来赐命,于是借机请求讨伐卫国,并且用立子颓的事情激怒周王,想要挟持王命来震慑卫国罢了。鲁、卫是兄弟之国,庄公知道齐国的阴谋,于是与桓公相会来调解。城濮,是卫国的土地,讨伐它的国家,而就在其地相会,是想让它听说后前来臣服。这不是庄公所能停止的。城濮,是卫国的土地。
乙卯〇周惠王十一年
二十八年〇齐桓公二十年;晋献公十一年;卫懿公三年;蔡穆侯九年;郑文公七年;曹僖公五年;陈宣公二十七年;杞惠公七年;宋桓公十六年;秦宣公十年;楚成王六年。
春季,周王三月甲寅,齐国人讨伐卫国。卫国人同齐国人交战,卫国人战败。《左传》:齐侯讨伐卫国,交战获胜,卫师用周王的命令数落他们,索取贿赂后返回。这一战役,是因为卫国不参加幽地盟会的缘故。熊过氏说:季德明说讨伐卫国的军队是为了讨伐子颓,不知道这是什么解释?五大夫作乱,因为苏氏奉子颓讨伐周王,没有成功,应该像〇景王后来,王室混乱的措辞;记载“乱”,苏子奉子颓逃到卫国,卫师讨伐周,立子颓,应该像尹氏立王子朝的措辞;记载“立”,郑伯把周王带回并安置在栎邑,应该像敬王居住在狄泉的措辞;记载“居”。虢叔谋划迎立
王而杀子頽及五大夫,则勤王讨贼,而春秋之所仅见者也。于法尤不可以不特书。求之于经例,皆不合。熊氏之说是也。齐桓耻子頽之乱,不由已定,而为郑所先,于是拾残沈而了旧局,借十年之王事已死之卫朔,而姑为此举,以掩前过。故天王之命不亲帅师,草草毕事,取赂而还。春秋乃削其迹耳。若本无是事,左氏不能尽饰多辞;果有其事,春秋自当谨书数语。何以经文亦寥寥耶?盖子頽小小称乱,与朝带不同。天王出而复入,不及半年,郑伯近在畿内,欲掩为功,不令赴告。齐亦方营家门,不及置问,故阳为不知,以俟今日耳。
译如果齐桓王杀了子颓和五大夫,那就是勤王讨贼,这是《春秋》中极少见到的行为,按史法尤其不能不特别记载。但寻求《春秋》的笔法条例,都不符合。熊氏的说法是对的。齐桓公以子颓作乱、不由自己平定、反而被郑国抢先为耻,于是收拾残局以了结旧事,借着十年间王事已死的卫朔之名,暂且做出此举,来掩盖之前的过错。所以周天子的命令没有亲自率领军队,草草了事,索取贿赂后就回去了。《春秋》于是抹去了它的痕迹。如果本来没有这件事,左氏不能尽用华丽的言辞来粉饰;如果确实有这件事,《春秋》自然应当谨慎地写下几句。为什么经文也寥寥无几呢?因为子颓只是小小的作乱,与朝带不同。周天子出逃后又回来,不到半年,郑伯近在王畿之内,想要掩盖功劳,没有让使者报告。齐国也正忙于自家事务,来不及过问,所以假装不知道,以等待今天(的时机)罢了。
髙忠宪曰:「不曰齐侯而书人,未可尽以将卑师少例之。」
夏四月丁未邾子▯卒
秋荆伐郑
公防齐人宋人救郑
左传》秋,楚令尹子元以车六百乗伐郑,诸侯救郑,楚师夜遁。
程子曰:「此救郑制楚之始,盖天下大势所在。」
黄正宪氏曰:「十六年,楚文王伐郑。是时,齐桓伯图初就,人心未孚,故未敢轻救。至是,幽盟再同,伯业已定,而楚复伐郑。于是约鲁、宋二大国救之。不惟得救灾恤隣之义,而崇奨王室,以张中夏之威灵者,实借此举。故谷梁云:『善救郑也。』」
齐、宋称人,胡氏每每以将卑师少则鲁荘,何独好劳自损与齐、宋之卑者防哉?据《左氏》诸侯救郑,楚师夜遁,固是齐侯、宋公居多,其称人者何?大槩春秋》僖公以前,防聘侵伐俱称人,而侵伐一例,即诸侯亲与,未有不称人者。盖其君即在行间,不过整师压众,不亲矢石,亦从同称人,似无他义。若其事之美恶,系于其事而自见矣。
宋人下公有邾娄人
冬筑郿
筑郿所以志者,不视嵗之丰防,而轻用民力。冬虽用民力之时,而下书大无麦禾,则时诎可知矣。
熊过氏曰:「郿邑在郓城西北,范县界,与秦台近。其地北近于齐,南近于曹,即济西地也。而郿、秦二邑近郓,戎尝出没及之。」《公谷》作「微微子封邑也」。
郿公谷作微
大无麦禾
蘓子由曰:「书于冬者,五谷毕入,计食不足,而后书也。是嵗未尝有水旱螟虫之灾而书大无麦禾』,何也?」刘向《春秋说曰:「土气不养稼穑不成也。」沈约宋志》言:「吴孙皓时尝有之,苗稼丰羙而实不成,百姓以饥阖境皆然,连嵗不已。此则所谓大无麦禾』也。」
臧孙辰告籴于齐
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本国无年,告籴于他国,常也。《左传》以为礼也,尚无大悖。《公》《谷》皆以为讥,不识何解?且《谷梁》曰:“告然后与之,言内之无外交也。”其义尤曲矣。人臣出外,无不闻于君者,况于告籴大事,非徒手可行也。苟非特遣,私遣不书。君在我鲁,尤不必书。君即如《公》《谷》以为私行,请以外传证。《国语》载鲁饥,臧文仲言于公曰:“国病矣,请籴于齐。”公曰:“谁使?”对曰:“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辰也备,卿请如齐。公使徃,则臧孙实以公命行。谓讳之以为臧孙之私行者,何耶?
丙辰○惠王十二年
二十有九年○齐桓二十一,晋献十二,卫懿四,蔡穆十,郑文八,曹僖六,陈宣二十八,杞惠八,宋桓十七,秦宣十一,楚成七。
春新延廐
谷梁传》:“延廐者,何?法廐也。其言新,有故也。有故则何为书也?古之君人者,必时视民之所勤。民勤于力,则功筑罕;民勤于财,则贡赋少;民勤于食,则百事废矣。冬筑防,春新延廐,以其用民力为巳悉矣。”
胡传言》新者有故也?何以书?昔韩昭侯作髙门,屈宜臼曰:「不时。所谓时者,非时日也,人固有利不利时。前年秦防宜阳,今年旱,君不以此时恤民之急,而顾益奢,此所谓时诎举赢者也。」
灌甫曰:「按左氏解,新作过也;公羊解,新为修旧,不及也。何则?凡室宇创建曰新作,因旧而葺之曰修旧。新延廐,非创也,去其旧而一新尔。」
郝仲舆曰:「传曰:『新作非也』,公羊谓为修旧,是也。凡创造曰作,修旧曰新,改作曰新。作成公三年『新宫灾』,谓修饰旧庙,袝新主尔。鲁庙多矣,故不创,亦不必改。定公二年『新作雉门』,两观毁于火,改作也。僖公二年『新作南门』,亦谓改作。新延廐不书『作』,故公羊说是也。」
夏郑人侵许
许、郑世讐也。然许盟幽之后,不与齐桓之防,郑人侵之。或齐之命欤?不然,去年荆伐郑,憾其以许人为向道也。自后许始从中国。
秋有蜚
刘歆曰:「负蠜性不食谷,食谷为灾,介虫之孽。」
新安罗氏曰:「负蠜,今谓之蜚盘。虫好以清旦集稻上,食稻花。田家率以蚤作掇拾,置他所。
译高忠宪说:“不称齐侯而称人,不能完全用将领地位低、军队人数少的惯例来解释。”
夏季四月丁未日,邾子去世。
秋季,楚国攻打郑国。
鲁公防备齐人、宋人救援郑国。
《左传》记载:秋季,楚国令尹子元率领六百辆战车攻打郑国,诸侯救援郑国,楚军连夜撤退。
程子说:“这是救援郑国、遏制楚国的开始,大概是因为天下大势所在。”
黄正宪说:“鲁僖公十六年,楚文王攻打郑国。那时,齐桓公的霸业刚刚形成,人心尚未信服,所以不敢轻易救援。到了这时,幽地会盟再次同心,霸业已经确定,而楚国又攻打郑国。于是约请鲁、宋两个大国去救援。这不仅符合救灾恤邻的道义,而且尊崇奖掖王室,以张扬中原的威灵,实际上借此一举实现。所以《谷梁传》说:‘称赞救援郑国。’”
齐、宋称人,胡氏常常认为是因为将领地位低、军队人数少,那么鲁庄公为何独自喜好劳累自损,去与齐、宋地位低的人相会呢?根据《左氏传》记载,诸侯救援郑国,楚军连夜撤退,这固然是齐侯、宋公居多,他们称人是什么意思呢?大概《春秋》僖公以前,会盟、聘问、侵伐都称人,而侵伐一例,即使诸侯亲自参与,也没有不称人的。大概他们的君主就在军队中,不过是整顿军队压制众人,不亲自接触箭矢石块,也跟随一同称人,似乎没有其他含义。如果事情的美好或丑恶,就依附于事情本身而自然显现了。
宋人攻打鲁公的有邾娄人。
冬季修筑郿城。
修筑郿城之所以被记载,是因为不查看年成的丰歉,而轻率地使用民力。冬季虽然是使用民力的时候,但下文记载大无麦禾,那么时运困窘就可以知道了。
熊过说:“郿邑在郓城西北,范县境内,与秦台相近。那地方北边靠近齐国,南边靠近曹国,就是济西地区。而郿、秦两个城邑靠近郓城,戎人曾经出没到达那里。”《公羊传》《谷梁传》作“微”,是微子封邑。
郿,《公羊传》《谷梁传》作微。
大无麦禾。
苏子由说:“记载在冬季,是因为五谷全部入库,计算粮食不足,然后才记载。这一年未曾有水旱螟虫的灾害,却记载‘大无麦禾’,为什么呢?”刘向《春秋说》说:“土气不养育庄稼,庄稼不能成熟。”沈约《宋志》说:“吴国孙皓时曾经有过,苗稼丰美但果实不成熟,百姓因此饥饿,全境都是这样,连年不止。这就是所谓的‘大无麦禾’。”
臧孙辰到齐国请求借粮。
诸侯没有粮食,诸侯之间互相赠送粮食,是正当的。本国没有收成,到其他国家请求借粮,是常事。《左传》认为这是合乎礼制的,尚且没有大的违背。《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这是讥讽,不知道如何解释?而且《谷梁传》说:“请求然后才给予,说的是国内没有外交。”这个意思尤其牵强。臣子出外,没有不禀告君主的,何况是请求借粮这样的大事,不是空手就能办到的。如果不是特别派遣,私自派遣就不记载。君主在我鲁国,尤其不必记载。君主如果像《公羊传》《谷梁传》认为是私自行动,请用外传来证明。《国语》记载鲁国饥荒,臧文仲对鲁公说:“国家困苦了,请向齐国借粮。”鲁公说:“派谁去?”回答说:“国家有饥荒,卿出外请求借粮,是古代的制度。”臧孙辰我,是备位卿职,请让我去齐国。鲁公派他前往,那么臧孙实际上是奉公命行事。说忌讳这件事而认为是臧孙的私自行动,为什么呢?
丙辰日,周惠王十二年。
鲁僖公二十九年,齐桓公二十一年,晋献公十二年,卫懿公四年,蔡穆公十年,郑文公八年,曹僖公六年,陈宣公二十八年,杞惠公八年,宋桓公十七年,秦宣公十一年,楚成王七年。
春季新建延厩。
《谷梁传》说:“延厩,是什么?是法定的厩。说‘新’,是有旧事的。有旧事为何要记载?古代的君主,必定按时视察百姓所勤勉的事情。百姓勤于劳力,那么工程建筑就少;百姓勤于财物,那么贡赋就少;百姓勤于饮食,那么百事就废弛了。冬季修筑郿城,春季新建延厩,因为他们使用民力已经竭尽了。”
胡传问:“说‘新’是有旧事的?为何要记载?从前韩昭侯建造高门,屈宜臼说:‘不合时宜。所说的时,不是指时日,人本来有利与不利的时机。前年秦国攻取宜阳,今年干旱,君主不趁此时体恤百姓的急难,反而更加奢侈,这就是所说的时运困窘却做盈满之事。’”
灌甫说:“按照《左传》的解释,新是过度;《公羊传》的解释,新是修旧,不及。为什么呢?凡是房屋创建叫新作,因旧而修缮叫修旧。新延厩,不是创建,是去掉旧的而一新而已。”
郝仲舆说:“传文说‘新作是不对的’,《公羊传》认为是修旧,是对的。凡是创造叫作,修旧叫新,改作叫新。成公三年‘新宫灾’,是说修饰旧庙,祔入新主罢了。鲁国的庙很多,所以不创建,也不必改作。定公二年‘新作雉门’,两观毁于火,是改作。僖公二年‘新作南门’,也是说改作。新延厩不记载‘作’,所以《公羊传》的说法是对的。”
夏季,郑人侵犯许国。
许、郑是世仇。然而许国在幽地会盟之后,不参与齐桓公的会盟,郑人侵犯它。难道是齐国的命令吗?不然,去年楚国攻打郑国,怨恨郑国以许人为向导。从此许国开始服从中原。
秋季有蜚虫。
刘歆说:“负蠜本性不吃谷物,吃谷物就是灾祸,是介虫的妖孽。”
新安罗氏说:“负蠜,现在叫蜚盘。这种虫子喜欢在清晨聚集在稻子上,吃稻花。农家通常早起拾取,放到别的地方。”
日出则散去。既食稻花,又其气臭恶,能熯稻使不蓄。春秋书之,当由此耳。」
译太阳出来,它们就散去了。既然吃了稻花,而且它们的气味又臭又难闻,能使稻谷干枯而不能储存。《春秋》记载这件事,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杜氏曰:「纪国虽灭,叔姬执节守义,故系之纪,贤而録之。」
城诸及防
熊氏言:「▯诸相易使鲁受诸,以资防,以为齐人所欲等语,尤曲。总之,城邑筑聚为扞圉而设,本非无故,非时书时亦书,奠土劳民,国家所重,不得不书也。」熊过氏曰:「诸今青州诸城县,在莒北二百里而近莒,西距五百里而遥通,计之得七百里,故季氏定为齐所并邑,或然也。」
防在齐南鲁地境上
丁巳○惠王十三年
三十年,○齐桓二十二,晋献十三,卫懿五,蔡穆十一,郑文九,曹僖七,陈宣二十九,杞惠九,宋桓十八,秦宣十二,楚成八。
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
谷梁传》次止也。欲救鄣而不能也。赵氏曰:据齐霸已成,鲁为之弱,何敢议救?盖奉齐令围鄣,不敢违,亦不欲从师。至于成,徘徊不前,故书“次”以讥之,与“师次于郎”同也。鲁之于纪、于郕,其用情亦同也。
公谷次上有师字
秋七月齐人降鄣
鄣纪遗邑灌甫曰:不书鄣降于齐,而书齐人降鄣者,以齐强脇而降,非鄣自降也。较之郕降于齐师,异矣。鄣、郕俱不书灭,以为齐之附庸,而祀未尝絶也。啖氏曰:公谷云鄣,纪之遗邑。按鄣自是小国尔,纪之全国犹不敢敌齐,岂一邑之民而能二十余年独拒齐乎?
熊过氏曰:鄣纪遗邑,纪去国遂降之鄣城者,汉志以为齐所降鄣,杜氏因纪称附庸,谓遗邑可谓附庸,不可。罗氏不知,误以东郓为西郓名记,遂言▯本故谷城,今东平东阿县地。季明徳縁唐孔氏以故纪相去为疑,又言纪不应尚有附庸,皆非也。纪侯卒,叔以▯归鄣,无成主,然非威脇尚不降,此亦稍知义矣。齐太公支县封于鄣,今东平州东三十里有鄣城。
八月癸亥▯纪叔姬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鼔用牲于社。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
左传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季氏谓鲁济之西地近徐戎,而三台备戎,议定于此,或然也。然则谋山戎,非如左氏传矣。予谓下文即载齐人伐山戎,徐戎、山戎同种,一气备徐戎,即得以谋山戎也。
熊过氏曰:「鲁济,今为济宁州钜野县之地。鲁济之西,谓之济西;而在东阿以北者,即齐济。」
齐人伐山戎
山戎之役,公羊子述司马之言曰:「操之为已蹙矣,以是贬桓公云尔。」胡子之言曰:「桓不修徳而务勤兵,是所为书人以志贬也。」熊氏曰:「二氏之以为贬也,皆以为是齐桓而书人,胡子且援献俘以证矣。夫将卑师少,例称人,安知非伐山戎者自齐人,而命献俘者自齐侯乎?孔子称「微管仲,被髪左衽」,今乃责其攘夷狄也,不亦过乎?夫燕召公之后,周之分子也,纵其受侵以失王贡,此何异出其爱子与贼,而曰「吾姑修徳」云尔?斯亦不近人情哉。狄尝伐邢矣,桓公救邢,胡子美之。夫狄戎丑徳,而燕、邢并国也,戎之害燕,胡子乃责其勤兵乎?或曰:「史齐世家,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则实桓公矣。奈何曰『史举齐事,书桓公之年』则云「桓公」,犹言周宣之北伐,非亲行也。」
熊过氏曰:「山戎东距辽,南距北燕,今蓟遵化至永平,古孤竹国。汉志右北平无终之地,舜营州也。」
戊午○惠王十四年
三十有一年○齐桓二十三,晋献十四,卫懿六,蔡穆十二,郑文十,曹僖八,陈宣三十,杞惠十,宋桓十九,秦成公元年,楚成九。
春筑台于郎
夏四月薛伯卒
不名阙文也
筑台于薛
熊过氏曰:「薛于是降,侯称伯矣。不同盟,不可求其名也。而书之,鲁往吊也。将有末,故先志其本。薛附宋久,鲁吊其防,将筑台焉。其示恩乎?或觇乎?春秋谨而志之,观属辞者可以知义矣。」
薛鲁地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
齐侯已伯矣,曷为亲来?献防与公为好也。赵子常曰:齐侯图诸侯,首得宋,而宋背盟;次得陈、郑,而陈、郑贰。防于鄄,而宋成;同盟于幽,而陈、郑以服。诸侯之从齐者,犹未足恃也。
译冬季十二月,纪国的叔姬去世。
杜氏说:“纪国虽然灭亡,但叔姬坚守节义,所以仍将其系于纪国名下,是因为她贤德而加以记载。”
修筑诸邑和防邑的城墙。
熊氏说:“诸邑容易使鲁国接受,用来资助防邑,认为这是齐人所想要的等说法,尤其迂曲。总之,修筑城邑聚落是为了防御而设,并非没有缘故,该记载时记载,不该记载时不记载,安定土地、劳苦百姓,是国家所重视的,不得不记载。”熊过氏说:“诸邑即今青州诸城县,在莒国以北二百里处,靠近莒国,向西相距五百里而遥远相通,计算起来共七百里,所以季氏断定它是被齐国兼并的城邑,或许是对的。”
防邑位于齐国南部、鲁国的边境上。
丁巳日○周惠王十三年
三十年,○齐桓公二十二年,晋献公十三年,卫懿公五年,蔡穆公十一年,郑文公九年,曹僖公七年,陈宣公二十九年,杞惠公九年,宋桓公十八年,秦宣公十二年,楚成王八年。
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军队驻扎在成地。
《谷梁传》说:“次”是驻扎的意思。想要救援鄣地却未能做到。赵氏说:鉴于齐国的霸业已经形成,鲁国因此衰弱,怎敢议论救援?大概是奉齐国的命令围攻鄣地,不敢违抗,也不愿跟随齐军。到达成地后,徘徊不前,所以用“次”字来讥讽它,这与“师次于郎”的情况相同。鲁国对待纪国和郕国,其用心也是一样的。
《公羊传》和《谷梁传》在“次”字前面都有“师”字。
秋季七月,齐国人迫使鄣地投降。
鄣是纪国的遗存城邑。灌甫说:不记载“鄣降于齐”,而记载“齐人降鄣”,是因为齐国以强力胁迫使其投降,并非鄣地自行投降。这与郕地降于齐军的情况不同。鄣地和郕地都没有记载被灭,是因为它们成为齐国的附庸,祭祀未曾断绝。啖氏说:《公羊传》和《谷梁传》说鄣是纪国的遗存城邑。考察鄣本来就是一个小国,纪国全国尚且不敢抵挡齐国,难道一个城邑的百姓能够独自抗拒齐国二十多年吗?
熊过氏说:鄣是纪国的遗存城邑,纪国离开故国后,鄣城便投降了。《汉书·地理志》认为鄣是被齐国迫使投降的,杜氏因为纪国被称为附庸,便说遗存城邑可以称为附庸,这是不对的。罗氏不知道这一点,误将东郓当作西郓的名字记录,于是说○本故谷城,即今东平东阿县地。季明德依据唐代孔氏以故纪相去为疑,又说纪国不应还有附庸,这些都是错误的。纪侯去世后,叔姬带着○回到鄣地,没有确定的君主,然而若非受到威逼胁迫,尚且不肯投降,这也算是稍知大义了。齐太公的支系封于鄣地,今东平州以东三十里有鄣城。
八月癸亥日○纪叔姬
九月庚午日初一,发生日食。在社庙击鼓并用牲祭祀。
冬季,鲁公与齐侯在鲁济相遇。
《左传》说:谋划讨伐山戎,因为山戎侵害燕国的缘故。
季氏说:鲁济以西的地方靠近徐戎,而三台防备戎人,在此商议定策,或许是对的。那么谋划讨伐山戎,就不像《左传》所说的那样了。我认为下文就记载了齐人讨伐山戎,徐戎和山戎是同一种族,一并防备徐戎,也就得以谋划讨伐山戎了。
熊过氏说:“鲁济,即今济宁州钜野县的地方。鲁济以西,称为济西;而在东阿以北的,就是齐济。”
齐国人讨伐山戎。
关于讨伐山戎的战役,《公羊传》转述司马的话说:“操持这件事已经紧迫了,因此贬低桓公。”胡子的话说:“桓公不修养德行而致力于频繁用兵,这就是用‘人’字来记载以表示贬低的原因。”熊氏说:“这两家认为这是贬低,都是因为桓公是齐桓公却称‘人’,胡子甚至援引献俘来证明。将领地位低微、军队人数少,惯例称‘人’,怎么知道讨伐山戎的不是齐国人,而命令献俘的不是齐侯呢?孔子称赞‘如果没有管仲,我们都披散头发、衣襟左开了’,现在却指责他抵御夷狄,岂不是过分了吗?燕国是召公的后代,是周王的分支,纵然它遭受侵犯而失去向周王进贡,这何异于把自己的爱子交给贼人,却说‘我姑且修养德行’呢?这也太不合人情了。狄人曾经讨伐邢国,桓公救援邢国,胡子赞美他。狄戎丑恶无德,而燕国和邢国都是诸侯国,戎人侵害燕国,胡子却指责他频繁用兵吗?有人说:‘《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桓公救援燕国,于是讨伐山戎,到达孤竹,那确实是桓公亲自去的。为何说‘史书列举齐国的事,记载桓公的年份’就说‘桓公’,就像说周宣王北伐,并非亲自前往一样。’”
熊过氏说:“山戎东边距离辽东,南边距离北燕,今蓟州、遵化至永平一带,是古孤竹国。《汉书·地理志》右北平无终的地方,是舜时的营州。”
戊午日○周惠王十四年
三十一年○齐桓公二十三年,晋献公十四年,卫懿公六年,蔡穆公十二年,郑文公十年,曹僖公八年,陈宣公三十年,杞惠公十年,宋桓公十九年,秦成公元年,楚成王九年。
春季,在郎地修筑高台。
夏季四月,薛伯去世。
不记载名字,是因为原文缺失。
在薛地修筑高台。
熊过氏说:“薛国在此时降格,侯爵称为伯爵了。没有结盟,无法求得他的名字。而记载这件事,是鲁国前往吊唁。将有后续,所以先记载其根本。薛国依附宋国已久,鲁国吊唁其防备,将要修筑高台。这是显示恩惠吗?还是窥探吗?《春秋》谨慎地记载,观察措辞的人可以明白其中的义理了。”
薛是鲁国的土地。
六月,齐侯前来献纳战胜戎人的捷报。
齐侯已经称霸了,为何亲自前来?是为了献纳防邑并与鲁公交好。赵子常说:齐侯图谋诸侯,首先得到宋国,而宋国背弃盟约;其次得到陈国、郑国,而陈国、郑国怀有二心。在鄄地会盟,宋国才讲和;在幽地共同结盟,陈国、郑国才臣服。跟随齐国的诸侯,还不足以依赖。
荘公之事齐也,后而从伯也专。桓公所頼以服诸侯而成伯功者,莫亲于鲁。惟是伐徐、救郑,既皆请公主兵;防城濮而伐卫,遇鲁济而伐山戎,又皆即谋于我。今假献捷,躬至鲁庭,以坚两君之好焉。桓公知以力服人者,有时而穷,故不难于以身下诸侯也。说者又谓齐未伯之时尚不朝鲁,今岂肯自献戎捷?予谓以大事小,屈已下人,伯者英雄之畧,大槩如此。攒函之防,晋欲召狄。郤成子曰:非徳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晋侯身往防狄,众狄遂服于晋。狄尚可往,况望国乎?盖览观前后书法,此尤夫子特笔,所以纪齐桓服戎功成也。先是戎侵曹,废置其君,目无中国。燕、周之分子也,贡职不至,戎实隔之。曹在齐西南,燕在东北,戎皆侵之,为中国患者,几半天下。齐桓安得晏然而已乎?已而救邢,却狄,服楚,尊王,伯业赫然,戎功其首焉。夫子叹微管之烈,纪其一匡者,此矣。从前戎祸见于经者,屡屡而献捷之后,终桓之世,仅于僖十年北戎一伐之外,戎不复见。以是知此等书法,紧关中夏盛衰,春秋大义,实在于是。不然,齐侯献捷,非曰亲鲁,则曰威鲁,是二义而已矣。
译庄公侍奉齐国时,后来跟随齐桓公称霸。齐桓公用来使诸侯臣服并成就霸业的人,没有比鲁国更亲近的了。只有讨伐徐国、救援郑国,都已经请求鲁国出兵;防守城濮而讨伐卫国,遇到鲁国渡河而讨伐山戎,又都在我国谋划。现在借着献捷的名义,亲自来到鲁国朝廷,以巩固两国君主之间的友好关系。齐桓公知道靠武力使人服从,有时会用尽,所以不难以自身谦下诸侯。有人说齐国在尚未称霸时还不朝见鲁国,现在怎么会自己献捷?我认为以大国侍奉小国,委屈自己谦下他人,这是霸主的英雄策略,大概就是这样。攒函的防守,晋国想要召见狄人。郤成子说:没有德行不如勤勉,不勤勉怎么求得别人?晋侯亲自前往防守狄人,众狄于是臣服于晋国。狄人尚且可以前往,何况是望国呢?大概阅览前后的书法,这尤其是孔子的特笔,用来记载齐桓公平定戎狄的功业完成。先前戎狄侵犯曹国,废黜安置其君主,眼中没有中原。燕、周的分封子弟也,贡品职事不到,戎狄实际上阻隔了他们。曹国在齐国西南,燕国在东北,戎狄都侵犯他们,成为中原祸患的,几乎占了天下的一半。齐桓公怎么能安然无事呢?不久救援邢国,击退狄人,臣服楚国,尊崇周王,霸业赫然显著,平定戎狄的功业居首。孔子感叹如果没有管仲的功烈,记载他匡正天下的一次,就是这里了。从前戎狄的祸患在经书中出现的,屡屡发生,而献捷之后,直到桓公去世,仅在僖公十年北戎一次讨伐之外,戎狄不再出现。由此知道这种书法,紧密关联中原的盛衰,春秋的大义,实在就在这里。不然的话,齐侯献捷,不是亲近鲁国,就是威慑鲁国,只有这两个意义罢了。
秋筑台于秦
戎在鲁之南界,其南为宋,而郎近之;其西为曹,而秦近之;其东为徐,而薛近之。皆相属于鲁南鄙者也。筑三台而可察戎之出没矣。孙氏徒以一嵗三筑台为妨时害民,盖不知当日之时势也。
秦鲁地杜氏曰:「东平范县西北有秦亭,今东昌府范县。」
冬不雨
己未○惠王十五年
三十有二年○齐桓二十四,晋献十五,卫懿七,蔡穆十三,郑文十一,曹僖九,陈宣三十一,杞惠十一,宋桓二十,秦成二,楚成十。
春城小谷
左氏为管仲也。杜氏谓公感齐桓之徳,故为管仲城私邑小谷者,济北谷城县也。中有管仲井,不系之齐者,大都以名通,则不系国也。若如此说,则小谷不系之齐者,伯国之事以内辞书为义。然而小谷实非齐也。王樵氏曰:「范氏云小谷鲁邑泰山,孙氏云曲阜西北有小谷城五峯,胡氏云孙鲁人也,考此详矣。」按昭十一年,楚申无宇言齐桓公城谷而寘管仲焉,杜预盖附此为说。然经文自云城小谷,未尝云城谷,何以知小谷之为谷城耶?孙氏曰:「去年三筑台,冬不雨,今春又城小谷,荐饥而轻用民力,此其所以书也。」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左传》齐侯为楚伐郑之故,请防于诸侯。宋公请先见于齐侯。夏,遇于梁丘。
于是又七年,而始合诸侯,伐楚,梁丘之遇为之也。谷梁云:梁丘在曹、邾之间,去齐八百里。张主一曰:齐侯不以伯主自居,以梁近宋而先之也。汪仲裕曰:盟防征伐,先齐侯尊伯主也。遇者,草次之期,莫适为主,故序爵也。
梁丘,宋地。今兖州府城武县东有梁丘城。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公羊传》:“公子牙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讳杀也。季之遏恶也,不以为国狱,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然则善之与?曰:然。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行诛乎?兄隠而逃之,使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陈氏传》曰:“牙书卒防,以大夫。”
叔牙之卒,据传皆谓季友酖之。先儒或以为非,考之荘三十二年七月,书“公子牙卒”,此时子般尚未弑也。叔之得酖,第谓公问后于叔牙,以庆父材对耳。此君臣一时商确谋立长君之意。叔牙心虽或私,言实借公季,安得酖之?即欲行酖,叔牙必不服,庆父亦不容,国人亦未必安。后人见季友定乱立国,几许忠谋,故多为归美之辞耳。已八月,公薨;十月,贼般。季友仓皇奔陈矣。酖叔牙于公薨之前,季友必不敢;酖叔牙于公薨之后,季友必不能。直信经文为是。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左传子般即位次于党氏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左传》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成季奔陈,立闵公。
子般书卒,何内大恶?恒讳之也。公羊子卒云:“子卒,其称子般何?”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其改▯称子,逾年称公。然则称子般卒,君薨之称也。据公谷,不以子般为遇弑。
郝仲舆曰:「季友立子般,庆父使圉人荦弑之。季友奔陈,庆父立荘公幼子啓方为闵公。求好于齐,子般不书弑,季友不书奔,何也?子般贱而未树。荘公淫于党氏女,生般;哀姜之姊生啓方,成风生申舍。申啓方而属子般,公之溺爱也。季友庇般杀兄,亦未仁也。如曰公命,何不与诸大夫、国人共立于朝而即位?党氏以诲祸,是子般未成为君。季友于先公之托未効也。」
公子庆父如齐
共仲如齐,说于齐也。已立闵公矣,杀般之事尚疑。齐侯乌乎讨之?姜子善,因其敢于如齐,以为非实弑般者,亦不其然。
狄伐邢
韩非子:邢人告难于齐,齐桓公将救之。鲍叔曰:「邢不亡,齐不重。且夫持危之功,不如存亡之徳。君不如晚救之,待邢亡而后存之。」
狄在今真定府之定州以南,古中山连亘;顺徳平乡在卫之北,古钜鹿也。邢又当其东北二面之冲,今顺徳府邢台县,古襄国。
春秋辩义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八
译秋天,在秦国修筑台观。
戎人在鲁国的南面边界,其南面是宋国,而郎地靠近它;其西面是曹国,而秦地靠近它;其东面是徐国,而薛地靠近它。这些都是相互连接在鲁国南部边境的地方。修筑三座台观就可以观察戎人的出没情况了。孙氏仅仅认为一年内三次修筑台观是妨碍农时、害民之举,大概是不了解当时的时势啊。
秦地,杜氏说:“东平范县西北有秦亭,即现在的东昌府范县。”
冬天没有下雨。
己未日○鲁惠王十五年
鲁僖公三十二年○齐桓公二十四年,晋献公十五年,卫懿公七年,蔡穆公十三年,郑文公十一年,曹僖公九年,陈宣公三十一年,杞惠公十一年,宋桓公二十年,秦成公二年,楚成王十年。
春天,修筑小谷城。
《左传》认为是为了管仲。杜氏认为鲁公感念齐桓公的恩德,所以为管仲修筑私邑小谷,即济北谷城县。城中有管仲井,不冠以齐国之名,大概是因为地名通用,就不冠以国名了。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么小谷不冠以齐国之名,是因为伯国之事用内辞书写以体现道义。然而小谷实际上并不属于齐国。王樵氏说:“范氏说小谷是鲁国泰山邑,孙氏说曲阜西北有小谷城五峯,胡氏说孙氏是鲁国人,考证此事很详细。”查考《昭公十一年》,楚国申无宇说齐桓公修筑谷城并安置管仲在那里,杜预大概是附会此说来解释。然而经文自己说修筑小谷,从未说修筑谷城,怎么知道小谷就是谷城呢?孙氏说:“去年三次修筑台观,冬天没有下雨,今年春天又修筑小谷城,连年饥荒却轻率使用民力,这就是经文记载的原因。”
夏天,宋公和齐侯在梁丘相会。
《左传》说:齐侯因为楚国讨伐郑国的缘故,请求诸侯会盟。宋公请求先会见齐侯。夏天,在梁丘相会。
于是又过了七年,才开始会合诸侯讨伐楚国,梁丘的相会为此奠定了基础。《谷梁传》说:梁丘在曹、邾之间,距离齐国八百里。张主一说:齐侯不以霸主自居,因为梁丘靠近宋国所以先会见宋公。汪仲裕说:盟会征伐,先列齐侯是尊崇霸主。相会,是草率约定的日期,没有确定的主人,所以按爵位排序。
梁丘,是宋国之地。现在兖州府城武县东有梁丘城。
秋天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
《公羊传》说:“公子牙被杀,为什么不说是刺杀?是为季子隐瞒杀兄之事。季子遏止恶行,不把它作为国家的狱案,顺着季子的心意为他隐瞒。那么是赞许他吗?回答说:是的。杀害世子和母弟,直接称君主的,是表示憎恶。季子杀害母兄,为什么赞许他?诛杀不得回避兄长,这是君臣的大义。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诛杀而用毒酒毒死他?执行诛杀吗?对兄长隐藏真相而逃避,让他好像因病而死,这是亲爱亲属的道理。”《陈氏传》说:“公子牙记载为去世,是以大夫的身份。”
叔牙的去世,根据传文都说是季友用毒酒毒死的。先儒有的认为不是这样,查考《庄公三十二年七月》,记载“公子牙去世”,此时子般尚未被杀。叔牙得以被毒死,只是说鲁公向叔牙询问继承人,叔牙以庆父有才干来回答罢了。这是君臣一时商量谋划立长君的意思。叔牙心中虽然或许有私心,言语实际上借重公和季友,怎么能毒死他呢?即使想要毒死他,叔牙必定不服,庆父也不容许,国人也未必安心。后人看到季友平定祸乱、安定国家,有多少忠谋,所以多为归美之辞罢了。八月,鲁公去世;十月,贼人杀害子般。季友仓皇逃奔到陈国了。在鲁公去世之前毒死叔牙,季友必定不敢;在鲁公去世之后毒死叔牙,季友必定不能。直接相信经文才是正确的。
八月癸亥日,鲁公在路寝去世。
《左传》说:子般即位,驻扎在党氏。
冬天十月己未日,子般去世。
《左传》说:共仲派圉人荦在党氏杀害子般,成季逃奔到陈国,立闵公。
子般记载为去世,为什么对内的大恶要隐瞒?是恒常的避讳。《公羊传》问:“子般去世,为什么称子般?”回答说:君主在世称世子,君主去世称子,改元称子,逾年称公。那么称子般去世,是君主去世后的称呼。根据《公羊传》和《谷梁传》,不认为子般是遇弑。
郝仲舆说:“季友立子般,庆父派圉人荦弑杀他。季友逃奔到陈国,庆父立庄公幼子启方为闵公。向齐国求好,子般不记载为弑,季友不记载为奔,为什么呢?子般地位低贱而未被确立。庄公在党氏女那里淫乱,生下子般;哀姜的姐姐生下启方,成风生下申。申和启方而属意于子般,是庄公溺爱。季友庇护子般而杀兄,也不仁义。如果说这是公命,为什么不与诸大夫、国人共同在朝廷上立他即位?党氏导致祸患,这是子般未成为君主。季友对先公的托付未能效忠。”
公子庆父到齐国去。
共仲到齐国去,是向齐国解释。已经立了闵公了,杀子般之事尚存疑。齐侯哪里去讨伐他?姜子善,因为他敢于到齐国去,认为他不是真正弑杀子般的人,也不尽然。
狄人讨伐邢国。
《韩非子》说:邢人向齐国告难,齐桓公将要救援。鲍叔说:“邢国不灭亡,齐国就不重要。况且扶持危国的功劳,不如保存亡国的恩德。您不如晚些救援,等到邢国灭亡后再保存它。”
狄人在现在真定府的定州以南,古中山连绵不断;顺德平乡在卫国以北,是古钜鹿。邢国又当其东北两面要冲,现在顺德府邢台县,是古襄国。
《春秋辩义》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