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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辩义三

春秋辩义卷二    明 卓尔康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53–172 段

游鱼。李商隐《射鱼曲》云:「思牵弩箭,磨青石,绣额蛮渠,三虎力。」是皆用竹弓砮镞以射之。今滦河鲫鱼用射。

译游动的鱼。李商隐在《射鱼曲》中说:“想着拉开弩箭,磨利青石箭头,那额头绣花的蛮族渠帅,拥有三虎之力。”这些都是用竹弓和石制箭头来射鱼的。如今滦河的鲫鱼也是用箭射捕的。

棠今兖州府鱼台县

  矢公谷作观

  夏四月塟卫桓公

塟称公,以神明治之,尊之也。称公,如本国异邦人,亦曰君夫人之义也。

  秋卫师入郕

左传》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

胡传称师者,纪其用众而立义不同。有矜其盛而称师者,如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之类是也。有着其暴而称师者,楚灭陈、蔡,公子弃疾主兵,而曰楚师之类是也。有恶其无名不义而称师者,次于郎以俟陈、蔡,及齐围郕之类是也。卫宣继州吁暴乱之后,不施徳政,固本恤民,而毒众临戎,入人之国,失君道矣。书「卫师入郕」,着其暴也。

郕公作盛,郕在今兖州府汶上县北三十里有郕乡。

  九月考仲子之宫

  服防曰宫庙初成祭之名为考

李本宁曰:「夫礼,非繇天降也,非繇地出也,人情而已矣。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礼曰:『妾母不世祭,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使公子主其祭,于孙则止。』吾以礼徴之,而知其非人情也。獭祭鱼,豺祭兽,以定月令,迎虎迎猫,以修蜡事。礼世守之,而薄于人,非情也。盛于盆,尊于瓶,奥之祭也,为老妇也。礼世守之,而薄于亲,非情也。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为子,母子服;慈母三年,为祖庶母后者如之。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祖母、祖庶母、慈母则然;外祖父母、从母则然,而薄于所生母,非情也。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可以祔嫡祖姑而不可以祔嫡,非情也。主妾之丧,自祔至于练祥,皆使其子主之;殡祭不于正室,父在子得致于母,父没而杀之,非情也。国君不名世妇,大夫不名侄娣,为贵妾缌;士不名长妾,士妾有子而为之缌;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夫可厚,妾妇可厚,姑母可厚,子子不可厚,母非情也。伯鱼为出母服,子上不为出母服。或曰:『父在而服出母期,此从礼之隆也;父没而为后,不为生母服,此从礼之杀也。』出母而父在得隆,生母而父没不得隆,非情也。吾以《春秋》征之。《春秋》书『考仲子之宫』,书『初献六羽』,书『天王使宰咺来归恵公仲子之赗』,书『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传皆云贬词,所贬则有之,而非以罪子也。仲子、成风,非生而以妾为夫人也,非嫡在而妾与夫人抗也。葢夫没而母以子贵也。两母外不有宣母敬嬴、昭母齐归、襄母定姒乎?孟子、声子之卒不见于《春秋》,则仲子无嫡在矣。闵公二年,文姜孙于邾;僖公元年,文姜薨于夷,则成风无嫡在矣。文公薨,子卒而哀姜归于齐,则敬嬴无嫡在矣。独定姒薨时,穆姜犹在,而分则妇姑也,定姒。」虽贵,不得加于穆姜,不嫌逼也。春秋之法,夫人薨于寝,殡于庙,赴于同,祔于姑,则称夫人,称薨,称葬,称小君。是四者,成风、敬嬴、齐归、定姒胥备焉。子之为母,固当然耳。胡文定以荣叔归成风,含赗,召伯来防塟,王不称天,为讥。然而宰咺之使先之矣。王独何以称天也?敬嬴之无贬,曰从同。同何独重责子成风、定姒也?定姒之薨,襄公幼,不殡于庙,无榇,不虞。匠庆谓季文子:「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不终,君也。君长,谁受其咎?」若是,则定姒之不备礼者为合礼矣。而春秋书与敬嬴、成风、齐归无异,又何也?杜预释例:「凡妾子为君,其母犹未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其嫡夫人薨,则尊得加于臣子,内外之礼皆如夫人。」故姒氏、成风书于春秋。左氏皆曰「礼也」。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非礼,以义起者与?春秋之书之也,犹之乎书成风、敬嬴、定姒之薨塟也,非贬也。吾又以春秋徴之:书「叔姬归于纪娣也」,书「纪叔姬归于□」,书「纪叔姬卒」,书「塟纪叔姬」。纪侯失国而死,叔姬归鲁,纪季自定于齐,而后归之,全守节义,以终妇道。故归则系之纪,而以初嫁为文。复书卒与塟,内女同为人妾防者耳,而

译棠,即今兖州府鱼台县。

矢公谷,当作“观”。

夏四月,安葬卫桓公。

安葬时称“公”,是将其视为神明来治理,表示尊崇。称“公”,就像本国对待异邦人,也遵循“君夫人”的义理一样。

秋,卫国军队进入郕国。

《左传》说:卫国发生动乱时,郕国人侵犯卫国,所以卫国军队进入郕国。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称“师”,是记载其动用众兵,但所立的义理有所不同。有夸耀其强盛而称“师”的,如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之类就是。有彰显其残暴而称“师”的,如楚国灭亡陈、蔡,公子弃疾主兵,而称“楚师”之类就是。有厌恶其无名不义而称“师”的,如驻扎在郎地等待陈、蔡,以及齐国围攻郕之类就是。卫宣公继州吁暴乱之后,不施行德政,不固本恤民,反而毒害民众、临阵用兵,进入他国,丧失了君道。记载“卫师入郕”,是彰显其残暴。

郕公,当作“盛”。郕国在今兖州府汶上县北三十里有郕乡。

九月,考仲子之宫。

服防说:宫庙初成,祭祀它,名为“考”。

李本宁说:“礼,不是从天上降下的,也不是从地下长出的,只是人情罢了。即使先王没有这样做,也可以根据义理来创立。礼说:‘妾母不世代祭祀,庶子成为国君,为他母亲筑宫,让公子主持祭祀,到孙子一代就停止。’我用礼来验证,知道这不符合人情。獭祭鱼,豺祭兽,用来确定月令;迎虎迎猫,用来修治蜡祭。礼世代遵守,却对人淡薄,不符合人情。盛于盆,尊于瓶,是奥室的祭祀,是为了老妇。礼世代遵守,却对亲人淡薄,不符合人情。祖父去世,而后为祖母后者服丧三年;妾没有儿子的,妾子没有母亲的,父亲命令为子,母子服丧;慈母服丧三年,为祖庶母后者的服丧也如此。有的从无服到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服丧,祖母、祖庶母、慈母就是这样;外祖父母、从母也是这样,却对生母淡薄,不符合人情。妾没有妾祖姑的,换牲口而附祭于女君是可以的,可以附祭嫡祖姑而不能附祭嫡母,不符合人情。主持妾的丧事,从附祭到练祭、祥祭,都让她的儿子主持;殡祭不在正室,父亲在世时儿子得以致祭于母亲,父亲去世后就减杀,不符合人情。国君不称呼世妇的名字,大夫不称呼侄娣的名字,为贵妾服缌麻;士不称呼长妾的名字,士妾有儿子而为她服缌麻;妾为国君的长子与女君服丧相同,有从轻而重的;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服丧,丈夫可厚待,妾妇可厚待,姑母可厚待,儿子不可厚待,母亲不符合人情。伯鱼为出母服丧,子上不为出母服丧。有人说:‘父亲在世而服出母期年,这是遵循礼的隆重;父亲去世而为后,不为生母服丧,这是遵循礼的减杀。’出母而父亲在世得以隆重,生母而父亲去世不得以隆重,不符合人情。我用《春秋》来验证。《春秋》记载‘考仲子之宫’,记载‘初献六羽’,记载‘天王派宰咺来归还惠公仲子的赗赠’,记载‘秦人来归还僖公成风的襚赠’,传文都说这是贬词,所贬责的确实存在,但不是用来罪责儿子的。仲子、成风,不是生下来就以妾为夫人,也不是嫡母在世而妾与夫人抗衡。大概是丈夫去世后,母亲因儿子而尊贵。两位母亲之外,难道没有宣公之母敬嬴、昭公之母齐归、襄公之母定姒吗?孟子、声子去世不见于《春秋》,那么仲子就没有嫡母在世了。闵公二年,文姜逃到邾国;僖公元年,文姜死在夷地,那么成风就没有嫡母在世了。文公去世,儿子去世而哀姜回到齐国,那么敬嬴就没有嫡母在世了。只有定姒去世时,穆姜还在,但分则是妇姑关系,定姒虽然尊贵,不能超越穆姜,不嫌逼迫。《春秋》的法度,夫人死在寝宫,殡在宗庙,赴告同姓,附祭于姑,就称夫人,称薨,称葬,称小君。这四者,成风、敬嬴、齐归、定姒都具备。儿子为母亲,本来就是这样。胡文定以荣叔归还成风含赗,召伯来防备安葬,王不称天,为讥讽。然而宰咺的出使先于此事了。王独自为什么称天呢?敬嬴没有贬责,说是从同。同为什么独自重责子成风、定姒呢?定姒去世,襄公年幼,不殡于庙,无棺,不虞祭。匠庆对季文子说:‘您为正卿,而小君的丧事不成不终,是您的罪过。国君长大,谁承受其咎?’如果是这样,那么定姒的不备礼就是合礼了。而《春秋》记载与敬嬴、成风、齐归无异,又为什么呢?杜预《释例》:‘凡妾子为君,其母还未为夫人,即使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其嫡夫人去世,就尊贵得以加于臣子,内外之礼都如夫人。’所以姒氏、成风记载于《春秋》。《左传》都说‘礼也’。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非礼,以义起吗?《春秋》记载它,就像记载成风、敬嬴、定姒的去世安葬一样,不是贬责。我又用《春秋》来验证:记载‘叔姬归于纪娣’,记载‘纪叔姬归于□’,记载‘纪叔姬卒’,记载‘安葬纪叔姬’。纪侯失国而死,叔姬归鲁,纪季自定于齐,而后归之,全守节义,以终妇道。所以归则系之纪,而以初嫁为文。复书卒与葬,内女同为人妾防者耳,而

能守其失国之祀,春秋独贤之,大书特书,不一书而足。妾母有子,君一国,而不使其君得贵其母,不使其君之母得有祀,非情也。吾又以春秋徴之:书「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书「卫人、齐人、晋人来媵」。一娶九女,以广继嗣,礼也。媵而有嗣,而嗣不得以为母,母不得以为子,非情也。三国之媵,媵宋伯姬也。书「宋公使华元来聘」,「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伯姬归于宋」,「季孙行父如宋致女」,而前后书三国媵,详哉其言之矣。胡文定谓媵宜二国,不宜三国。伯姬贤行着于家,诸国争媵,信其无妬忌之行。此因贬以见褒,亦有因褒以见贬者,初献六羽之类是也。初献六羽,以考仲子之宫,六羽。为褒考宫,何得独贬也?吾又以孔子言徴之:武王、周公达孝,追王太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后稷配天,文王配帝。诗人歌之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为士,子为大夫,塟以士,祭以大夫;父为大夫,子为士,塟以大夫,祭以士。子为诸侯、大夫、士,而母生不得称其母,没不得食其祭,安在为达也?大哉孝慈,录之训也。人子为所生母服三年,父在嫡在,无隆杀,嗣后旁通而曲畅之。诸嫡母存若生母没者,所生子得以其爵赠诸嫡母;没若生母存者,所生子得以其爵封。尽制尽伦,勿可及已。

译能够守住那些失去国家者的祭祀,春秋独自认为他们贤德,详细记载特别书写,不写一次就满足。妾母有儿子,儿子为一国之君,却不让他尊贵的母亲得到尊荣,不让他母亲的祭祀得以设立,这不符合人情。我又用春秋来验证:记载“公子结送陈国的女子”,记载“卫国、齐国、晋国的人来送陪嫁女子”。一次娶九个女子,以广继嗣,这是礼制。陪嫁女子有了后代,而后代不能把她当作母亲,母亲不能把她当作儿子,这不符合人情。三国的陪嫁,是陪嫁宋国的伯姬。记载“宋公派华元来聘问”,“宋公派公孙夀来纳币”,“伯姬嫁到宋国”,“季孙行父到宋国送女子”,而在前后记载三国送陪嫁女子,话说得很详细啊。胡文定认为陪嫁应当是两个国家,不应当是三个国家。伯姬贤德的品行在家著称,各国争相陪嫁,相信她没有嫉妒的行为。这是通过贬低来显示褒扬,也有通过褒扬来显示贬低的,初献六羽之类就是。初献六羽,是为了考祭仲子的宫庙,六羽。为了褒扬考祭宫庙,怎么能单独贬低呢?我又用孔子的话来验证:武王、周公是大孝子,追封太王、王季为王,向上祭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后稷配享上天,文王配享上帝。诗人歌颂他们说:“既佑助烈考,也佑助文母。”这种礼制,通达于诸侯、大夫以及士庶人。父亲是士,儿子是大夫,安葬按士的规格,祭祀按大夫的规格;父亲是大夫,儿子是士,安葬按大夫的规格,祭祀按士的规格。儿子是诸侯、大夫、士,而母亲活着不能称她为母亲,死了不能享受她的祭祀,哪里算是通达呢?孝慈伟大啊,是记录的训诫。人子为亲生母亲服三年丧,父亲在嫡母在,没有隆杀之分,继承后旁通而曲畅之。如果嫡母活着而亲生母亲死了,所生的儿子可以用他的爵位赠予嫡母;如果亲生母亲活着而嫡母死了,所生的儿子可以用他的爵位封赠。尽制度尽伦理,没有人能比得上。

初献六羽

左传》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谷梁传》:「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僣乐矣。」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初献六羽,始厉乐矣。」

初献六佾,非谓考仲子宫也。鲁向僣八佾,隠公始为改正,故夫子特书「初」以褒之。葢奢僣犯礼,沿习于后,贤者未必超然能改,而有如隠公以谦摄,初献六羽。阳虎以矫逆从祀先公,圣人未尝不取。后如董卓乱臣而顺哀庙祀伯喈,多所是正,亦犹此也。以羽为文舞,以六羽为诸公,俱舛。

苏子繇曰:考成也。诸侯不二嫡,仲子不得祭于恵公之庙,以桓故为之宫,礼也。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鲁以周公祭文王,文王、周公之庙用八,诸侯因之,非礼也。隠公问于众仲,于是初献六羽,不言佾羽而不干,妇人无所事武也。公谷曰:初献六羽,始僣诸公也。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然则大夫二,而士无佾矣,可乎?

黄楚望曰:考仲子之宫所以得书于经者,其义有二:始用六佾,一也。仲子虽贵,然桓未为君,隠公能坚譲桓之志,故尊桓母,免丧而作宫,又谋于卿大夫以定其乐舞之数,此亦稀有之事,二也。以此二者,故书妾母立宫。既有定制,则乐舞亦必有定数,何故至仲子始定乐舞?如此推寻,又似前此妾母未尝立宫,或止是祭于寝,别立宫者止有仲子,所以见其始以贵聘于其终也,特异其礼与?又六佾始书于经,则鲁先君之宫皆僣用八佾,明矣。及仲子立宫,乃是创见,故疑八佾之舞而问于众,仲初献六羽也。但妾母祭礼终不可见,据谷梁则当筑宫以祭子祭孙,止然亦太简畧矣。夫筑宫一世而遽毁,果合礼意乎?窃谓不筑宫则已,筑宫则亦当以亲尽为断。

熊过氏曰:鲁僣八佾于羣庙旧矣。周礼舞师凡小祭祀不兴舞,而仲子献羽,羽繄也。尔雅释言曰:纛,山海经五采之鸟名。繄析羽而注干,首羽轻舞便于指麾。凡舞必先羽而用籥,始奏以文也。执干戚者缀行而继进,复乱以武也。按诗简兮方将万舞,而下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则万羽为一。公羊云:「万者干,羽者籥止」,因献羽之文,昧万舞有籥羽矣。且妇人祔夫无别乐别庙之礼,仲子妾庙小祀而用羽,非舞师之义。何休谓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亦不知始进复乱节奏之辞。且众仲对羽数举天子、诸侯、大夫皆曰羽,亦不因其无武功而名之也。六羽本非仲子所宜用,故曰初献。程子谓见用八为鲁君之僣,而不知用六亦仲子之僣也。左绵赵氏曰:隠公以为庙外立宫不可用宗庙之礼,杀而用六,是隠之待仲子尚在乎正不正之间,而惑于先君之邪不能正也。其言是矣。公谷皆云天子八,诸公六,诸侯四。刘侍读曰:众仲不知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因天子八佾遂兼称诸侯六佾,其曰士二亦非也。特牲、少牢皆士礼也,无用舞之处,安得二佾而施之。周礼舞师之职,凡小祭祀则不兴舞,小祭祀王者服元冕之祭也,士服元冕反舞之乎?众仲之误无疑,其说葢主二传。汪仲裕曰:乐舞之数自上而下降杀以两,诸侯既降于诸公,则诸伯当降于诸侯而为二佾矣。子男复何用乎?礼经所记庙堂之制,衮旒席数五等诸侯皆同,岂以乐舞而独异其制乎?此说与刘氏异,然刘氏言士无用舞之处,汪氏言五等诸侯佾数不当有异,皆据周礼可正三传之失。

天子用八八八六十四人,诸侯用六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四四十六人,士二二二四人。此说本何休《公羊传》注。宋元嘉中,太常傅隆议云:「夫舞者,本所以节八音,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故必八人为列,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者,减其二列尔。」杜预以为一列又减二人,至士止余四人,岂复成乐?据服防注云:「天子八八,诸侯六八,大夫四八,士二八。」其义为允。予谓士即服事,位禄甚薄,尚是儒生布素之家,而饮食蒸享,二八十六人为之,鼓吹非惟居不能容,亦且食无所出

译起初进献六羽。

《左传》记载,将要举行万舞时,隐公向众仲询问羽舞的人数。众仲回答说:“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谷梁传》说:“举行万舞,天子用八佾,诸公用六佾,诸侯用四佾。起初进献六羽,这是开始僭越礼乐了。”《尸子》说:“举行万舞,从天子到诸侯都用八佾,起初进献六羽,这是开始严厉地对待礼乐了。”

起初进献六佾,并不是指考仲子的宫庙。鲁国向来僭越使用八佾,隐公开始加以改正,所以孔子特意书写“初”字来褒奖他。大概奢侈僭越违犯礼制,沿袭习惯于后世,贤能的人未必能超然脱俗加以改正,而像隐公那样以谦恭自持,起初进献六羽。阳虎以矫枉过正的方式顺从祭祀先公,圣人未曾不采纳。后来如董卓虽是乱臣,却顺从哀庙祭祀蔡邕,多有匡正之处,也与此类似。认为羽舞是文舞,认为六羽是诸公所用,都是错误的。

苏子繇说:“考”是落成之意。诸侯不立两个嫡子,仲子不得在惠公的庙中受祭,因为桓公的缘故为她建立宫庙,这是合乎礼制的。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鲁国因为周公而祭祀文王,文王、周公的庙使用八佾,诸侯因此效仿,这是不合礼制的。隐公向众仲询问,于是起初进献六羽,不称佾数而不相干犯,妇人没有从事武舞的事。《公羊传》《谷梁传》说:起初进献六羽,是开始僭越诸公的礼制。天子用八佾,诸公用六佾,诸侯用四佾,那么大夫用二佾,而士没有佾数,可以吗?

黄楚望说:考仲子的宫庙之所以能记载于经书,其意义有两点:开始使用六佾,这是第一点。仲子虽然尊贵,但桓公尚未成为国君,隐公能坚定让位给桓公的志向,所以尊崇桓公的母亲,除去丧服后建立宫庙,又与卿大夫商议来确定乐舞的人数,这也是罕见的事,这是第二点。因为这两点,所以记载妾母建立宫庙。既然有了定制,那么乐舞也必定有确定的数目,为什么到仲子才开始确定乐舞?这样推究,又似乎以前妾母不曾建立宫庙,或者只是在寝宫祭祀,另外建立宫庙的只有仲子,以此来显示她起初以贵女聘娶,最终却以妾母身份受祭,特别区别于礼制吗?又六佾开始记载于经书,那么鲁国先君的宫庙都僭越使用八佾,是明显的。等到仲子建立宫庙,这是创举,所以怀疑八佾的舞蹈而向众仲询问,起初进献六羽。只是妾母的祭祀礼仪终究无法详知,根据《谷梁传》则应当建立宫庙来祭祀儿子和孙子,仅仅这样也太简略了。建立宫庙一代人就立刻毁坏,果真符合礼意吗?我私下认为不建立宫庙就算了,建立宫庙也应当以亲属关系尽断为界限。

熊过氏说:鲁国在群庙中僭越使用八佾已经很久了。《周礼》舞师一职,凡小祭祀不兴起舞蹈,而仲子进献羽舞,羽就是繄。《尔雅·释言》说:“纛,是《山海经》中五彩鸟的名字。”繄是剖析羽毛并注于杆上,首羽轻便,舞蹈时便于指挥。凡舞蹈必定先使用羽舞而用籥舞,开始演奏文舞。手持干戚的人排列行列而相继前进,再次混乱以武舞。按照《诗经·简兮》“方将万舞”,下面说:“左手拿着籥,右手拿着翟”,那么万舞和羽舞是一回事。《公羊传》说:“万是干,羽是籥止”,因为进献羽舞的文字,不明白万舞有籥和羽。况且妇人附祭于丈夫没有别立乐舞和别立庙宇的礼制,仲子作为妾庙小祀而使用羽舞,不符合舞师的意义。何休说妇人没有武事,单独演奏文乐,也不知道开始进献再次混乱的节奏言辞。况且众仲回答羽数,列举天子、诸侯、大夫都称为羽,也不因为她们没有武功而命名。六佾本来不是仲子所宜用的,所以说起初进献。程子说看见使用八佾是鲁君的僭越,而不知道使用六佾也是仲子的僭越。左绵赵氏说:隐公认为在庙外建立宫庙不可使用宗庙的礼制,减杀而使用六佾,这是隐公对待仲子尚处在正与不正之间,而迷惑于先君的邪说不能匡正。他的话是对的。《公羊传》《谷梁传》都说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刘侍读说:众仲不知道诸侯名位不同,礼制也有差异,因为天子八佾就兼称诸侯六佾,他说士二佾也是不对的。《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都是士的礼仪,没有使用舞蹈的地方,哪里能得到二佾而施行。《周礼》舞师的职责,凡小祭祀就不兴起舞蹈,小祭祀是王者服用元冕的祭祀,士服用元冕反而舞蹈吗?众仲的错误无疑,他的说法大概依据二传。汪仲裕说:乐舞的人数从上到下递减以两,诸侯既然低于诸公,那么诸伯应当低于诸侯而为二佾了。子男又有什么用呢?礼经所记载的庙堂制度,五等诸侯的衮冕、旒数、席数都相同,难道因为乐舞而独自改变制度吗?这个说法与刘氏不同,但刘氏说士没有使用舞蹈的地方,汪氏说五等诸侯佾数不应当有差异,都依据《周礼》可以匡正三传的过失。

天子用八佾,八八六十四人,诸侯用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大夫用四佾,四四十六人,士用二佾,二二四人。这个说法本于何休《公羊传》注。宋元嘉年间,太常傅隆议论说:“舞蹈,本来是用来节制八音的,八音和谐,然后成为音乐。所以必定八人为一列,从天子到士,递减以两者,是减少两列罢了。”杜预认为一列又减少二人,到士只剩四人,难道还能成为音乐吗?根据服虔注说:“天子八八,诸侯六八,大夫四八,士二八。”这个意义是恰当的。我认为士就是服侍的人,地位俸禄很微薄,还是儒生布衣之家,而饮食蒸享,二八十六人为之,鼓吹不仅居住不能容纳,而且食物也没有来源。

,不迂濶乎?八风八音,一器之中,亦可咸备,即用四人,器数殊足,风气可谐。士二之说,窃意如此。然士常用四人,在家亦恐未妥。刘氏言无用舞之处,不可易也。古语「士有功赐乐」,岂其然欤?

译(这样)不显得迂阔吗?八风八音,在一件乐器之中,也可以全部具备,即使只用四个人,乐器的数量也完全足够,风气可以和谐。关于“士二人”的说法,我私下认为就是这样。然而士人通常使用四个人,在家中恐怕也不妥当。刘氏说没有使用舞蹈的地方,这是不可更改的。古语说“士人有了功劳就赏赐音乐”,难道是这样吗?

白虎通》曰:“《春秋公羊传》曰:‘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诗》曰:‘大夫、士琴瑟。’‘御八佾者,何谓也?’‘佾者,列也。以八人为行列,八八六十四人也。诸公六六为行,诸侯四四为行。诸公谓三公、二王后,大夫、士北面之臣,非专事子民者也,故但琴瑟而已。”

  邾人郑人伐宋

左传》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郑人以王师防之。公将救之,问于使者曰:「师何及?」对曰:「未及国。」公怒,乃止。

先邾主兵也。王樵氏曰:「师不书,不以告也。」抑郑荘时为王卿士,岂其擅兴天子乡遂之兵,非王室所遣,故不书乎?然郑自周畀虢公政,怨王而不朝久矣,岂能以王师出乎?恐左氏误也。郑以王师伐宋,则隠九年之事耳。左氏隠篇之多误,此亦其一事也。然周王是时,晋郑焉依?郑伯请师,必无不从,况请必以不防王命为辞,勤王翼戴,亦必无不从。即周亦岂能与郑计旧怨哉?今年请王师,明年郑伯即如周朝王,则知左氏以王师防,未必误也。

  螟

食心曰螟。此年与八年九月两书螟。荘六年秋螟。髙氏曰:「螟食苗心。螽无所不食。其为灾也,螟轻而螽重。春秋于秋灾之轻者亦书之。及其久也,轻者不胜书,书其重者尔。不然,岂隠荘之后二百年间皆无螟耶?」书防灾之始。

  冬十有一月辛巳公子彄卒

  臧僖伯也

  宋人伐郑围长葛

陈君举曰:「宋郑交怨也,伐国不言围邑。自僖以前则书之,春秋之初犹以围邑为重也。」

  此书围之始

  郑长葛今许州北五十里

  甲子○桓王三年

六年○齐僖十四,晋哀侯光元年,卫宣二,蔡宣三十三,郑荘二十七,曹桓四十,陈桓二十八,杞武三十四,宋殇三,秦文四十九,楚武二十四。

  春郑人来渝平

左氏「渝平」更成也。易官有渝,渝安贞。注:渝为变,葢渝不安贞而安贞也。来「渝平」者,渝不平而为平也。《左传》「更成」其义不错,三代古文皆是如此。《公谷》「输平」堕成也,不果成也,文义皆非。胡氏主《公谷》之文曰:「输者纳也,平者成也」,义是而文非。夫郑人曷为求成于鲁乎?以利相结,解怨释仇,离宋鲁之党耳。葢公之未立,止于狐壤,与郑有怨;宿盟清遇,与宋为党。然公摄位为君,息民保境,协邻善亲,咸归于好,乃其本心。宋虽名与鲁善,而恵公之薨,有宋师实有威脇。隠公之意,桓公为其贵甥,平日所以左右桓公,把持鲁国者,必不能免。公文合而心实离之,何得生与郑仇,自孤其势乎?况鲁之所震邻者,在齐郑,不在宋卫。三年齐郑石门之盟,隠已廪廪虞郑矣。故四年四国伐郑,以众仲之数语辞;五年邾人、郑人伐宋,借使者之失辞,止两番缓师,为徳于郑甚厚。彼狡如郑君,固欲结鲁以离宋也,是以窥其意而来「渝平」。

  髙忠宪曰和而不盟曰平

  渝公谷作输

  夏五月辛酉公防齐侯盟于艾

  左传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公辞宋使者。明年,齐又使其弟年来聘,以结之。于是齐与鲁合,与宋离,而党与成。

  此齐鲁交好之始

  艾今沂州西鲁地

  左传五月郑伯侵陈大获

  秋七月

公羊传》此无事,何以书?首时过则书。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

  冬宋人取长葛

宋自去冬围长葛,终年不解,志于必取。郑荘不赴天子防,王师以救其私邑,而结齐、结鲁为从容圗报之举。视其围取,若不介意者,何也?葢宋挟冯以难郑,郑非深谋逺虑,有以扼宋之吭而制其命,不可以得志。此时齐鲁初平而未同周,以交恶,故终未释然。郑且须防忍之,适是年京师饥,郑乃可得间以平周。别传载京师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而郑伯因以如周谢罪告服。夫然后一意圗宋而无难,则今日取长葛,适足以骄敌而怒众,又何足计也?

左传》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

  乙丑○桓王四年

七年○齐僖十五,晋哀二,曲

译《白虎通》说:“《春秋公羊传》说:‘天子用八佾,诸侯公侯用六佾,诸侯用四佾。’《诗经》说:‘大夫和士用琴瑟。’‘所谓御用八佾,是什么意思呢?’‘佾,就是行列。以八人为一行列,八八六十四人。诸侯公侯六六为行,诸侯四四为行。诸侯公侯指的是三公和两位先王的后裔,大夫和士是北面朝见的臣子,不是专门治理百姓的人,所以只用琴瑟罢了。”

邾国人和郑国人攻打宋国。

《左传》记载:宋国人夺取了邾国的田地。邾国人向郑国请求说:“请您在宋国发泄怨恨,敝国愿做向导。”郑国人率领周天子的军队去防备宋国。鲁隐公打算去救援郑国,询问使者说:“宋国的军队到了哪里?”使者回答说:“还没有到达我国。”鲁隐公发怒,于是停止出兵。

先前是邾国主持军事。王樵先生说:“史书不记载军队,是因为没有报告。”或许郑庄公当时担任周天子的卿士,难道是他擅自调动天子乡遂的军队,而不是王室派遣的,所以史书不记载吗?然而郑国自从周天子把政事交给虢公后,就怨恨周天子而长久不朝见,难道能率领周天子的军队出征吗?恐怕《左传》记载有误。郑国率领周天子的军队攻打宋国,那是隐公九年的事情。《左传》隐公篇中错误很多,这也是其中一件事。然而周天子当时,依靠的是晋国和郑国,郑伯请求出兵,周天子必定不会不答应,况且请求必定以不违背王命为借口,勤王辅佐,也必定不会不答应。即使周天子又怎会与郑国计较旧怨呢?今年请求周天子的军队,明年郑伯就去周朝朝见天子,由此可知《左传》记载周天子军队去防备,未必有误。

螟虫。

吃禾苗心部的叫螟虫。这一年和八年九月两次记载螟虫。庄公六年秋天记载螟虫。高氏说:“螟虫吃禾苗心部。蝗虫无所不吃。作为灾害,螟虫较轻而蝗虫较重。《春秋》对于秋天较轻的灾害也记载。等到时间久远,较轻的灾害不胜记载,只记载较重的灾害罢了。不然,难道隐公、庄公之后两百年间都没有螟虫吗?”记载灾害的开始。

冬天十一个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

臧僖伯。

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

陈君举说:“宋国和郑国互相怨恨,攻打国家不记载包围城邑。从僖公以前就记载了,春秋初期仍然把包围城邑看得很重。”

这是记载包围的开始。

郑国的长葛,在今许州北五十里。

甲子日。桓王三年。

六年。齐僖公十四年,晋哀侯光元年,卫宣公二年,蔡宣公三十三年,郑庄公二十七年,曹桓公四十年,陈桓公二十八年,杞武公三十四年,宋殇公三年,秦文公四十九年,楚武王二十四年。

春天,郑国人来求和。

《左传》说“渝平”就是更改和好。《易经》说官职有变化,变化而安于正固。注解说:渝是变化,大概是不安于正固而安于正固。来“渝平”,就是改变不和而变为和好。《左传》说“更成”,意思不错,三代古文都是如此。《公羊传》《谷梁传》说“输平”是毁弃和好,没有完成和好,文义都不对。胡氏主张《公羊传》《谷梁传》的文字说:“输是纳,平是成”,意思对而文字不对。郑国人为什么向鲁国求和呢?是为了利益相结,解除怨恨,疏远宋国和鲁国的联盟。大概鲁隐公未即位时,只停留在狐壤,与郑国有怨;在清地和遇地结盟,与宋国结党。然而鲁隐公摄政为君,休养生息,保卫边境,协调邻国,亲近友好,全都归于和好,这是他的本心。宋国虽然名义上与鲁国友好,但惠公去世时,有宋国军队,实际上有威胁。隐公的意思,桓公是他的贵甥,平日左右桓公,把持鲁国的,必定不能避免。鲁隐公表面顺从而内心实际疏远他,怎么会生出与郑国的仇怨,自孤其势呢?况且鲁国所震动的邻国,在齐国和郑国,不在宋国和卫国。三年齐国和郑国在石门结盟,隐公已经非常担忧郑国了。所以四年四国攻打郑国,用众仲的几句话推辞;五年邾国人和郑国人攻打宋国,借使者的失言,停止两次出兵,对郑国的恩德很厚。那狡猾的郑君,本来就想结交鲁国以疏远宋国,所以窥探他的意图而来“渝平”。

高忠宪说:和好而不结盟叫平。

渝,《公羊传》《谷梁传》作输。

夏天五月辛酉日,鲁隐公与齐侯在艾地结盟。

《左传》:夏天在艾地结盟,开始与齐国和好。

鲁隐公辞谢宋国使者。第二年,齐国又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以结交鲁国。于是齐国与鲁国合好,与宋国疏远,而党羽形成。

这是齐鲁交好的开始。

艾,在今沂州西鲁地。

《左传》:五月,郑伯侵犯陈国,大获全胜。

秋天七月。

《公羊传》:这里没有事情,为什么记载?因为首时已过就记载。《春秋》编年,四季具备,然后才为一年。

冬天,宋国人夺取长葛。

宋国自从去年冬天包围长葛,整年不解围,志在必得。郑庄公不赴天子之会,周天子军队去救援他的私邑,而结交齐国、结交鲁国作为从容图报的举动。看他们包围夺取,好像不在意,为什么呢?大概宋国挟持冯来为难郑国,郑国如果不是深谋远虑,有办法扼住宋国的咽喉而控制它的命运,就不能得志。此时齐鲁刚和好而未与周天子同心,以交恶,所以终究没有释怀。郑国且须忍耐,恰逢这一年京师饥荒,郑国才得以趁机与周天子讲和。别传记载京师告饥,鲁隐公为之向宋、卫、齐、郑请求买粮,而郑伯因此去周朝谢罪告服。然后一心图谋宋国而没有困难,那么今天夺取长葛,恰好足以使敌人骄傲而激怒众人,又何必计较呢?

《左传》:郑伯去周朝,开始朝见桓王。桓王不以礼相待。

乙丑日。桓王四年。

七年。齐僖公十五年,晋哀侯二年,曲

沃武公称元年,卫宣三,蔡宣三十四,郑荘二十八,曹桓四十一,陈桓二十九,杞武三十五,宋殇四,秦文五十,楚武二十五。

译沃武公即位的第一年,卫国宣公三年,蔡国宣公三十四年,郑国庄公二十八年,曹国桓公四十一年,陈国桓公二十九年,杞国武公三十五年,宋国殇公四年,秦国文公五十年,楚国武公二十五年。

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叔姬为伯姬之娣,其不同归者,抑未任答君子而待年于国欤?书「叔姬归于纪」,苏子由曰:「贤之也。若贤不得书,必贵而书,则是以位而蔑徳也。小国无大夫,至于接我则书,是位不可以废事也。位不可以废事,而独可以废贤乎?如叔姬不归宗国而归于酅,以全妇道,贤可知矣。」

汪氏曰:「贾逵谓隠公厚于先君之女,故盛礼而归之,如归嫡之礼。又云纪贵叔姬,故书以刺之。圣人岂逆计其他日之贤而书之哉?今考春秋诸侯宠嬖妾媵,葢多不足烦圣笔之录。苟隠公厚先公之女,必不以为媵矣。夫子作经以垂劝戒,则以为喜其贤者,义或近之,安可以史官一时之例而议春秋万世之法乎?」子朱子作通鉴纲目,书唐太宗以武氏为才人,所以起伪周之乱;书▯宗册夀王妃杨氏,所以起马嵬之奔。纳才人、册诸王妃,法不当书,而朱子书之,亦春秋之意也。

髙忠宪曰:「纪灭宗庙,在▯叔姬不归宗国,而归于▯,以全妇道。春秋贤之,故书此以张本其事。」

  滕侯卒

滕,邻国也。若无吊恤,经决不书。卒,既有讣告,经何以不名?其阙文欤?后如宣九年、成十六年,书“滕子卒”;隠八年,“宿男卒”;荘三十一年,“薛伯卒”;成十四年,“昭五年,“定九年”;哀三年,“皆书秦伯卒”,皆不书名。据经,诸侯不同盟者,凡五十二人,不书名者九人。

赵子常曰:滕侯卒不日,无名。公羊子曰:防国也。《春秋》未有以防而不名者也。谷梁子曰:滕侯之不名,用狄道也。夫其用狄道也,则何以名之?吾谓谷梁葢臆也。如谷梁,则宿不名,何解哉?谓宿男防不登盟书,庸讵知滕侯为同盟哉?或称陆氏《春秋》有不盟而书名者,何也?曰:国之史册,凡诸侯有告命则书,然必因其所赴礼篇所录赴告之辞云:「寡君不禄而已。」左氏「薨赴以名」,赵匡极辩其妄是也。若史逸其名者,盟书既已不考,赴书又本不登,故滕、宿皆不能书其名也。乃后有者,则去孔子近,载籍又足徴也。不然则后之不名者何鲜也?左氏以礼经同盟称名,薨以名赴,荘元年陈侯林卒,左氏又以为未同盟而袲防,陈侯实同伐郑,将防者未必盟,而名不名又不系盟不盟乎?二说皆阙于义矣。葢同盟名于载书,朝防名于要约,聘告名于简牍,赵氏所谓「卒赴可按而纪也」,久而或亡,则焉所据乎?谓世久近者是也。乃胡子则详葬义而名否,因宿男见例,谓不赴以名,而孔子特书之,有见于赴而无见于辞与礼,《春秋》之义防矣。

赵匡氏曰:「左氏云,同盟薨则赴以名,于理未安。岂有臣子当创巨痛深之日,乃忍称君之名?礼篇所录,亦云『寡君不禄而已』。诸侯卒不同盟者,凡五十二人,惟九人不名。」

  夏城中丘

  左传书不时也

莒入向,则鲁疆埸须有以备之。然夏而用民,不忧其力矣。灌甫曰:「按《春秋》城内邑二十三,以夏城者七,以春城者四,其余皆时也。不时而城,固书时而城,亦书何邪?圣人惜民力,慎兴作,惩僣慝耳。其畏齐、畏晋,因邾、因莒,与大夫自强而城,各因文以见义,不在书时与不时也。」

春秋兴作,筑八内城,二十三外城,六。其例有三:曰城,曰筑,曰新作。城与筑者,向未有而今创之;新作者,旧已壊而仍新之。不时非义,固为害矣。虽时,且义亦书,见劳民为重事也。故有时而不时者,如荘二十九年之春,新延廐;冬,城诸及防。荘三十一年之春,筑台于郎,以其用民力为已悉矣。一年三筑台,或有故也,然劳民不太甚乎?有不时而时者,如文七年之三月,城郚,则以备邾故;襄十五年之夏,城成郛,则以备齐故。虽不时,又何讥焉?以其时,考其地,得失见矣。

中丘在今沂州古临沂也。今沂州北有中丘古城,东为向,北为郓,南为郯,则西逾沂水,距鲁已三百六十余里,近莒之邑也。

  此书土功之始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年,之来为郑求鲁也,使弟聘者,亲其事也。弟则书

译春季,鲁隐公三年,叔姬嫁往纪国。

叔姬是伯姬的陪嫁妹妹,她不同时间出嫁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尚未成年,不能履行对丈夫的责任,所以在本国等待成年吧?《春秋》记载“叔姬嫁往纪国”,苏辙说:“这是赞扬她贤德。如果贤德不值得记载,必定是因为地位尊贵才记载,那就是用地位来蔑视德行。小国没有大夫,但涉及我国时就记载,这说明地位不能废弃事务。地位不能废弃事务,难道可以废弃贤德吗?如果叔姬不回到宗国,而是嫁往酅地,以保全妇道,她的贤德就可想而知了。”

汪氏说:“贾逵认为隐公厚待先君的女儿,所以用盛大的礼仪送她出嫁,如同送嫡女出嫁的礼仪。又说纪国看重叔姬,所以记载此事来讽刺她。圣人难道会预先推测她日后的贤德而记载吗?现在考察《春秋》,诸侯宠爱妾媵的情况,大多不值得圣人笔墨记录。如果隐公厚待先公的女儿,必定不会把她当作陪嫁媵妾。孔子作经是为了垂示劝诫,那么认为这是喜欢她的贤德,道理或许接近,怎么能用史官一时的惯例来议论《春秋》万世的法则呢?”朱熹作《通鉴纲目》,记载唐太宗立武氏为才人,这是导致伪周动乱的起因;记载唐玄宗册封寿王妃杨氏,这是导致马嵬坡之乱的起因。纳才人、册封诸王妃,按法度不应当记载,而朱熹记载了,这也是《春秋》的意思。

高忠宪说:“纪国灭亡宗庙,在于叔姬不回到宗国,而是嫁往酅地,以保全妇道。《春秋》赞扬她,所以记载此事来为这件事张本。”

滕侯去世。

滕国是邻国。如果没有吊唁慰问,《春秋》绝不会记载。去世,既然有讣告,《春秋》为什么不写名字?这是文字缺失吗?后来如宣公九年、成公十六年,记载“滕子卒”;隐公八年,“宿男卒”;庄公三十一年,“薛伯卒”;成公十四年,“昭公五年”,“定公九年”;哀公三年,“都记载秦伯卒”,都不写名字。根据《春秋》,诸侯不同盟的,共五十二人,不写名字的有九人。

赵子常说:滕侯去世不记日期,不写名字。《公羊传》说:滕国是小国。《春秋》没有因为是小国而不写名字的。《谷梁传》说:滕侯不写名字,是因为用了狄人的道义。既然用了狄人的道义,那么为什么还要写名字呢?我认为《谷梁传》大概是臆测。如果像《谷梁传》所说,那么宿男不写名字,怎么解释呢?说宿男是小国,没有参加盟会,怎么知道滕侯是同盟呢?有人说陆氏《春秋》有不参加盟会而写名字的,为什么呢?回答说:国家的史册,凡是诸侯有告命的就记载,但必须依据所赴告的礼仪篇章所记录的赴告辞说:“寡君去世罢了。”《左传》说“去世赴告用名字”,赵匡极力辩驳其错误是对的。如果史官遗漏了名字,盟书已经无法考证,赴告的书信本来也没有登载,所以滕、宿都不能写名字。后来有写名字的,是因为距离孔子时代近,记载又足以查证。不然的话,后来不写名字的为什么很少呢?《左传》认为礼经中同盟称名字,去世用名字赴告,庄公元年陈侯林去世,《左传》又认为是没有同盟而小丧,陈侯实际上共同讨伐郑国,将要赴告的不一定是同盟,而写不写名字又不取决于是否同盟吗?两种说法都在义理上有缺失。大概同盟的名字记载在盟书中,朝会赴告的名字记载在要约中,聘问告命的名字记载在简牍上,赵氏所谓“去世赴告可以查考而记载”,时间久了或许丢失,那么依据什么呢?说时代久远与否是对的。至于胡子详细记载葬礼义理而写不写名字,因为宿男见到例子,认为不赴告名字,而孔子特意记载,有见于赴告而无见于辞令和礼仪,《春秋》的义理就浅薄了。

赵匡氏说:“《左传》说,同盟去世就用名字赴告,在情理上不安。哪有臣子在创巨痛深的时候,却忍心称君主的名字?《礼》篇所记录的,也说‘寡君去世罢了’。诸侯去世不同盟的,共五十二人,只有九人不写名字。”

夏季,修筑中丘的城墙。

《左传》记载这是不合时宜的。

莒国入侵向国,那么鲁国的边境必须有防备。但是在夏季使用民力,不担心民力耗尽吗?灌甫说:“考察《春秋》记载城内邑二十三处,在夏季修筑的有七处,在春季修筑的有四处,其余都是适时修筑的。不合时宜而修筑,固然记载,适时而修筑,也记载,为什么呢?圣人爱惜民力,慎重兴作,惩戒僭越邪恶罢了。那些畏惧齐国、畏惧晋国,因为邾国、因为莒国,以及大夫自强而修筑城墙的,各自依据文辞来体现义理,不在于记载适时与不时。”

《春秋》兴作工程,修筑八座内城,二十三座外城,六座。其体例有三种:叫城,叫筑,叫新作。城与筑,是以前没有而现在新建的;新作,是旧的已经毁坏而重新修建的。不合时宜是不义的,固然有害。即使适时,且合乎义理也记载,表明劳民是重大的事情。所以有适时和不时的,如庄公二十九年的春季,新建延厩;冬季,修筑诸和防的城墙。庄公三十一年春季,在郎地修筑台,因为使用民力已经竭尽了。一年三次修筑台,或许有缘故,但是劳民不是太严重了吗?有不合时宜而适时的,如文公七年的三月,修筑郚的城墙,是为了防备邾国;襄公十五年的夏季,修筑成郛的城墙,是为了防备齐国。虽然不合时宜,又有什么可讥讽的呢?考察其时间,考察其地点,得失就显现了。

中丘在今沂州古临沂。今沂州北有中丘古城,东边是向国,北边是郓国,南边是郯国,那么西边越过沂水,距离鲁国已经三百六十多里,是靠近莒国的邑。

这是记载土木工程开始。

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年,之来是为郑国求取鲁国的支持,派弟弟聘问,是亲自处理这件事。弟弟就记载

弟,直言之也。僖公宠爱其弟施,及其子襄公绌之,遂成篡弑之祸。不任宠者无知,忌宠者襄公,在僖公不失为友于天显之义,又何尤焉?

译“弟”字,是直言其义。僖公宠爱他的弟弟施,等到他的儿子襄公废黜施时,于是酿成了篡位弑君的祸乱。不信任宠臣的是无知,忌恨宠臣的是襄公,这在僖公那里并未违背友爱兄弟、彰显天理的道义,又有什么可责怪的呢?

胡传年者,齐僖公母弟也。程氏谓先儒说“母弟”者,葢缘礼有立嫡子、同母弟之文,其曰“同母”,葢为嫡耳,非以为加亲也。此义不明久矣。僖公私于同母,宠爱异于他弟,施及其子,犹与嫡等,而襄公绌之,遂成簒弑之祸。故圣人于年来聘,特变文书以示贬焉。《郑语》“来盟”,黒肩帅师,皆罪其私也。陈光奔楚而称弟,不念鞠子哀矣。盗杀卫絷而称兄,其亦不念天显矣。秦鍼、宋辰,皆责其薄也。

熊过氏曰:或谓聘本天子所以谕诸侯之志者,齐恃强而僣行之,乃周礼广行人,诸侯之邦交,嵗相问,殷相聘,有行之矣。殷中也,比年使人以意相问,曰小聘;三年大聘,诸仪文稍盛于问。陈祥道谓三辅人语轻财,曰聘或然也,故殷义为盛。司仪曰:诸公诸侯伯子男之臣相为国客,则有礼。葢考礼正刑一徳,以尊于天子,王制所不禁也。顾其时诸侯之修邦交者,鲁史无自书之,而独以其接我而书,然非交以礼之初意矣。

  此列国来聘之始

  秋公伐邾

左传》秋,宋及郑平公伐邾,为宋讨也。

王樵氏曰:「郑人渝平,宋、鲁之交离矣。结郑之新欢,弃宋之旧好。鲁在人术中,而不复信义之顾。宋之嫌鲁,可知也。是时宋及郑平,鲁惭于宋,而忌郑之合,无以为计,乃为宋伐邾,以説宋。弃蔑宿之盟而不顾,迹其情态,妾妇之不若矣。」

  此伐邾之始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

朝者,诸侯朝天子,小国朝大国之礼也。聘者,与国自相徃来,及天子所以交诸侯之礼也。故公朝于王所,曰朝;谷伯、邓侯来鲁,曰朝;天子使宰周公来,曰聘。大夫相徃来,亦曰聘。等国诸侯相徃来,或以事,或以朝,皆曰如见。诸侯不可言朝也。本国大夫之京师,或以事,或以聘,皆曰如见。人臣不可言聘也。小国不能行朝礼,如介葛卢曰「来王朝」,之臣不以聘礼至,如祭伯者,亦曰「来」。此《春秋》笔削之体也。行人世相朝,葢指小国而言。《左氏》「公朝晋」等语,乃为命谦言,承习俗语耳,非实事也。

  此王聘之始

凡在畿内,以为在今辉县西南二十里之凡城,则畿外矣,恐非。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公羊传》执之也?则其言伐之何?大之也。不与戎之执诸侯也。

伐者,一击一刺,以人用戈之义。一国言伐,郑人伐卫之类是也。一邑亦言伐,伐于余丘是也。一家言伐,伐单氏之宫是也。一人亦言伐,此楚丘是也。公羊不知侵伐之义,强为之辞尔。谷梁戎卫之说,尤可异焉。胡传周之秩官,敌国宾至,闗尹以告,候人为导,司徒具徒,司防诘奸,甸人积薪,火师监燎。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防。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今凡伯承王命,以为过宾于卫,而戎得伐之以归,是蔑先王之官,而无君父也。故《旄丘》录于《国风》,见卫不能修方伯之职也。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见卫不救王臣之患也。为狄所灭,则有繇也。

  此戎患之始

张洽氏曰:「今拱州之楚丘县,汉为梁国已氏县,非卫之楚丘也。」

凡今卫辉府辉县,古汲郡共县,楚丘鲁地,今曹州东南。

  左传陈及郑平

  丙寅○桓王五年

八年○齐僖十六,晋哀三,蔡宣三十五卒,卫宣四,郑荘二十九,曹桓四十二,陈桓三十,杞武三十六,宋殇五,秦宁公元年,楚武二十六。

  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左氏曰:「齐侯将平宋、卫,夫宋、卫之交,故善也。奚必齐平?葢为平宋、卫于郑也。先平宋、卫者,其恐一时之防未坚,而顾为,是以申固之欤?宋故与卫善,且皆不睦于郑,恐有所异同于其间也。」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垂曹地,在今曹县东北,有垂亭。《左传》遇于犬丘,则垂又名犬丘。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

左传》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郝仲舆曰宛不氏君在臣不族

  庚寅我入祊

郑欲结鲁,借祀周公以饵之,又得许田以逼许,广封焉。归祊假田,其

译胡传年,是齐僖公的同母弟弟。程氏说,先前儒者解释“母弟”一词,大概是依据礼制中有确立嫡子、同母弟的条文,其中所说的“同母”,大概是指嫡子而言,并非认为这样就更亲近。这个义理长久以来就不清楚了。齐僖公偏私于同母弟,对他的宠爱不同于其他弟弟,恩惠延及到他的儿子,地位还与嫡子相等,而襄公贬抑他,于是酿成了篡位弑君的祸患。所以圣人对于胡传来聘这件事,特意改变书写方式来表示贬斥。《郑语》中记载“来盟”,黑肩率领军队,都是谴责他们的偏私。陈光逃奔楚国而被称为“弟”,是不再顾念抚育幼子的哀痛了。盗贼杀害卫絷而被称为“兄”,也是不再顾念上天的昭示了。秦鍼、宋辰,都是谴责他们刻薄。

熊过氏说:有人说,聘问本来是天子用来晓谕诸侯心志的,齐国倚仗强大而僭越实行,乃是周礼中广设行人一职,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已经有这样的行为了。“殷”指中间,每隔一年派人以心意互相问候,叫做小聘;三年一次大聘,各种礼仪文书比问候时稍显隆重。陈祥道说,三辅地区的人言语轻视财物,称为“聘”,或许就是这样,所以“殷”的意义在于隆重。《司仪》说:诸公、诸侯、伯、子、男的臣子互相作为国客,就有礼仪。大概是考察礼仪、端正刑罚、统一德行,以尊崇天子,这是王制所不禁止的。只是当时诸侯修好邦交,鲁国史官没有理由自行记载,而只因为接待我方而记载,但这已经不是以礼相交的初衷了。

这是列国来聘的开始。

秋天,鲁公讨伐邾国。

《左传》说:秋天,宋国与郑国讲和,鲁公讨伐邾国,是为了替宋国讨伐。

王樵氏说:“郑国人违背了和平协议,宋国与鲁国的交情疏远了。结交郑国的新欢,抛弃宋国的旧好。鲁国落入别人的圈套中,不再顾念信义。宋国对鲁国的猜忌,可以知道了。这时宋国与郑国讲和,鲁国对宋国感到惭愧,又忌惮郑国与宋国的联合,无计可施,于是替宋国讨伐邾国,来取悦宋国。抛弃蔑地、宿地的盟约而不顾,观察它的情态,连妾妇都不如。”

这是讨伐邾国的开始。

冬天,周天子派遣凡伯来聘问。

朝见,是诸侯朝见天子,小国朝见大国的礼仪。聘问,是交好国家互相往来,以及天子用来与诸侯交往的礼仪。所以鲁公在王所朝见,称为“朝”;谷伯、邓侯来到鲁国,称为“朝”;天子派遣宰周公来,称为“聘”。大夫互相往来,也称为“聘”。同等地位的诸侯互相往来,或因事,或因朝见,都称为“如见”。诸侯不能说“朝”。本国大夫前往京师,或因事,或因聘问,都称为“如见”。人臣不能说“聘”。小国不能实行朝礼,如介葛卢说“来王朝”,他的臣子不以聘礼到来,如祭伯那样,也称为“来”。这是《春秋》笔削的体例。行人世代互相朝见,大概是指小国而言。《左氏传》中“公朝晋”等语,乃是谦辞,承袭习俗的说法罢了,并非事实。

这是王聘的开始。

凡地在王畿之内,如果认为在今辉县西南二十里的凡城,那就是王畿之外了,恐怕不对。

戎人在楚丘讨伐凡伯并把他带回。

《公羊传》说:是抓获他吗?那么说“讨伐”他是什么意思呢?是夸大其词。不认可戎人抓获诸侯。

“伐”的意思,是一击一刺,用人使用戈的含义。一个国家说“伐”,如郑人伐卫之类就是这样。一个城邑也说“伐”,如伐于余丘就是这样。一个家族说“伐”,如伐单氏之宫就是这样。一个人也说“伐”,这楚丘就是这样。《公羊传》不明白侵伐的意义,强行解释罢了。《谷梁传》戎卫之说,尤其奇怪。胡传说,周朝的秩官,敌国宾客到来,关尹上报,候人引导,司徒准备役徒,司防查问奸细,甸人堆积柴薪,火师监督燎祭。尊贵国家的宾客到来,就按等级增加一等,加强防备。至于天子的使者,则都由官长亲临处理。现在凡伯承受天子命令,作为过境的宾客在卫国,而戎人得以讨伐他并带回,这是蔑视先王的官制,没有君父了。所以《旄丘》被收录在《国风》中,表明卫国不能修习方伯的职责。戎人在楚丘讨伐凡伯并把他带回,表明卫国不救援王臣的祸患。被狄人所灭,是有原因的。

这是戎患的开始。

张洽氏说:“现在的拱州楚丘县,汉代是梁国已氏县,不是卫国的楚丘。”

凡今卫辉府辉县,古汲郡共县,楚丘是鲁地,在今曹州东南。

《左传》说:陈国与郑国讲和。

丙寅○桓王五年

八年○齐僖十六年,晋哀三年,蔡宣三十五年卒,卫宣四年,郑庄二十九年,曹桓四十二年,陈桓三十年,杞武三十六年,宋殇五年,秦宁公元年,楚武二十六年。

春天,宋公与卫侯在垂地相遇。

《左氏传》说:“齐侯将要调停宋国、卫国的关系,宋国、卫国的交情,本来就好。何必由齐国调停?大概是为了调停宋国、卫国与郑国的关系。先调停宋国、卫国,是担心一时的防备不坚固,而顾念其他,所以重申巩固吗?宋国本来与卫国友好,而且都不与郑国和睦,担心其中有所异同。”宋公带着礼物请求卫国,请求先相见。垂是曹地,在今曹县东北,有垂亭。《左传》说遇于犬丘,那么垂又名犬丘。

三月,郑伯派遣宛来归还祊地。

《左传》说:郑伯请求废除泰山的祭祀,而祭祀周公。用泰山的祊地交换许田。三月,郑伯派遣宛来归还祊地。不祭祀泰山了。

郝仲舆说:宛不称氏,君在臣不称族。

庚寅,我国进入祊地。

郑国想要结交鲁国,借祭祀周公来引诱它,又得到许田来逼迫许国,扩大封地。归还祊地假借田地,其

立计也。刘氏曰:入祊者,入而有之矣。以桓元年《左传》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是误。赵氏以入为难词,今入祊后事尝中辍,皆非也。葢祊在鲁地,郑灵不及鲁,以郑赐得之,固与忿生阳樊不同,有何难服?祊易许田,鲁郑成交。郑虽未业许田,鲁已入祊矣。桓元年璧假许田,再以礼请隠。八桓元相去四年,总之欲结鲁好,姑为加璧愆期,以明厚耳。鲁以利故,轻割先君之封,圣人不忍书也,故为辞曰:入祊。曰璧假。庐陵李氏曰:汤沐之邑,何氏以为四井为邑,邑方二里,东方二州,四百二十国,凡为邑,广四十里,袤四十二里,取足舍止,共槀谷。是则诸国皆有矣。范氏以为诸侯有大功徳于王室者,京师有朝宿之邑,泰山有汤沐之邑,所以供祭祀也,其余则否。胡氏从范说为是。

译这是确立计策。刘氏说:“入祊”,就是进入并占有它了。依据桓公元年《左传》中“璧假许田”作为周公的祊地,这是错误的。赵氏认为“入”是难以解释的词,如今认为进入祊地后的事情曾经中途停止,这些说法都不对。大概祊地在鲁国境内,郑灵公的势力达不到鲁国,凭借郑国赐予而得到它,本来与忿生阳樊的情况不同,有什么难以服从的呢?祊地交换许田,鲁国和郑国成交。郑国虽然还没有在许田建立基业,但鲁国已经占有祊地了。桓公元年用玉璧借许田,再次依礼请求隐公。桓公元年与隐公八年相隔四年,总之是为了结交鲁国的友好关系,暂且用加赠玉璧、延期交付来表明厚意。鲁国因为利益的原因,轻易割让先君封地,圣人不忍心直接记载,所以用委婉的辞令说:“入祊”、“璧假”。庐陵李氏说:汤沐邑,何氏认为四井为一邑,邑方圆二里,东方二州,四百二十国,凡是作为邑,宽四十里,长四十二里,取足供住宿,共同储备谷物。这样各国都有了。范氏认为诸侯对王室有大功德的,京师有朝宿邑,泰山有汤沐邑,用来供给祭祀,其余则没有。胡氏赞同范氏的说法是正确的。

容斋随笔》曰:左氏见隠公八年,郑以祊与鲁;桓元年,鲁以许田与郑。又见《鲁颂》云:「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则遂以为许鲁地也。曽不知许有二诗,所谓「许」者,周公旧封也;《春秋》所谓「许田」者,许国之地也。如经书「筑台于秦仲遂至黄乃复秦与黄」,皆鲁地而诸侯之国亦有秦、有黄也。不可以许田即为鲁旧地而生易田之说。且文武之子孙,孰非有功而亲者?使皆有朝宿汤沐之邑,中国何地以处之?此不然也。攷之地志,今许州许昌郡,古许国也,见有许田县,则许田是许之田,如邾田之类,何得以为鲁地近许之田乎?是又不然也。况祊今在沂州琅琊县,有祊地,去泰山为逺,安得为郑人助祭汤沐之邑?借如彼说,时郑荘公方强,此年既以祊归鲁,必欲急得许田,隠公何得终其身不归之?及桓之立,始以璧假之,何哉?况神不歆非祀,民不祀非族,郑伯虽至愚,释泰山之祀而为鲁祀周公,非人情之甚也。圣人修经,欲令后世明知,不待三传而后着。使诚有易田之事,但曰「归祊」「入祊」,无乃太隠而不可知乎?不知祊者,乃郑尝所侵有之地,而特近于鲁,今归于我者,郑人思以结鲁之援。六年既来渝平,恐鲁之好未固,谓隠公可以利啗之,故以祊地与之。郑归而鲁入之,然后二国之党固矣。予尝疑祊在沂州为鲁地,经不书鲁失祊之繇,或在《春秋》之前也。攷之祊即近鲁,非本鲁地也。若本鲁地,经但当书「郑伯使宛来归祊」足矣,不当继书曰「庚寅我入祊」。据《齐人归我济西田》,经不书「我入济西」;《齐人归讙及阐》,经不书「我入讙阐」。葢鲁之故地,既失复得,何用书「入」乎?今祊特书曰「我入祊」,则见鲁公贪郑之赂,非可入而入故也。若乃许田既非鲁之旧封,何得有是乎?曰:此《春秋》之防意。隠公既交齐、郑十年,乃相与伐宋而取郜、防;十一年,乃合齐、郑之师伐许而有其地。葢鲁之有许田,自入许之年始。伐宋之谋,本于齐郑,故经书翚帅师防齐人伐宋。防者,谋出于彼也。入许之师,出于隠公,故经书公及齐人郑人入许。及者,谋主于我也。然许田近郑而逺于鲁,鲁人虽有之,郑人之所欲也。时隠公尚强,郑人虽欲得之,而未能与鲁争。逮一旦桓公簒隠,郑荘乗间直至于鲁之垂,以求许田,名为璧假,实脇取之也。桓公不义,方惧诸侯之讨,宜不敢不与也。自是许之土地为郑所有,许自此不见经。至郑荘死,忽突争国,郑国大乱,许叔始得乗间而入,许复有其国。经于桓十五年,先书郑突奔蔡,郑忽归于郑,即继书许叔入于许,其防隠而甚明。先是郑人无时不伐许,必欲得其地,也许人凢四迁以避之,而卒不免。逮春秋之末,经书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而后已。许郑之事,葢繇郑荘假许田于鲁故也。攷之春秋,许之源流兴亾若是,何得如左氏附防之说,妄假易田之事乎?左氏为许田之说既误,后又觉有许叔入许之事,乃于隠十一年公及齐郑入许设辞,谓齐侯以许让公,公又以与郑人,郑伯使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葢为后张本也。不知郑之得许乃在于璧假之年,何得于隠公之时已有之?学者之于春秋,不究源流始末,期于自得,而惟随三传东西,若是错误者,岂少耶?

  祊公谷作邴今属沂州

左传》四月,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辛亥宿男卒

谷梁云:「未能同盟,故曰男卒。然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何也?」阙文者,是。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垂之遇左氏以为齐侯将平宋卫于郑瓦屋之盟,又曰齐侯卒平宋卫于郑,而一遇一盟,经絶不载郑,则郑伯不与明矣。其云平宋卫于郑者,阳借齐平宋,使若解其讐也。説者谓春秋之初,齐僖小伯,齐郑一党,宋鲁陈蔡卫一党,此见后来晋楚争伯,故为此説。其实齐僖固是庸人,宋郑亦无大志,不过阴阳捭阖以自利害他耳。宋为冯故,日虞郑;郑有宋人之敌,与周交质之恶,

译《容斋随笔》说:《左传》记载隐公八年,郑国把祊地给鲁国;桓公元年,鲁国把许田给郑国。又看到《鲁颂》中说:“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于是便认为许是鲁国的土地。却不知许有两首诗,所谓“许”,是周公旧时的封地;《春秋》所说的“许田”,是许国的土地。就像经书说“筑台于秦,仲遂至黄,乃复秦与黄”,都是鲁国的土地,而诸侯的国家也有秦、有黄。不能因为许田就是鲁国旧地,而产生交换土地的说法。况且文王、武王的子孙,谁不是有功且亲近的?如果都有朝见、住宿、沐浴的邑地,中原大地哪里容得下他们?这显然不对。考察地理志,现在的许州许昌郡,是古代的许国,设有许田县,那么许田就是许国的田,如同邾田之类,怎么能认为是鲁国靠近许国的田呢?这又不对。何况祊现在在沂州琅琊县,有祊地,距离泰山很远,怎么能作为郑人助祭沐浴的邑地?假如按那种说法,当时郑庄公正强盛,这一年既然把祊地归给鲁国,必定急于得到许田,隐公怎么能终身不归还呢?等到桓公即位,才开始用璧借给他,为什么呢?况且神灵不享用非正统的祭祀,百姓不祭祀非本族的祖先,郑伯即使再愚蠢,放弃泰山的祭祀而为鲁国祭祀周公,也太不合人情了。圣人修撰经书,想让后世明白知晓,不需要等待《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然后才彰显。如果真的有交换土地的事,只说“归祊”“入祊”,岂不是太隐晦而让人无法理解吗?不知道祊地,是郑国曾经侵占的土地,而特别靠近鲁国,现在归给我们,郑国人想以此结交鲁国的援助。六年既来破坏和平,恐怕鲁国的友好关系不稳固,认为隐公可以用利益引诱,所以把祊地给他。郑国归还而鲁国进入,然后两国的党羽就牢固了。我曾怀疑祊在沂州是鲁国的土地,经书不记载鲁国失去祊地的原因,或许在《春秋》之前。考察祊地虽然靠近鲁国,但不是本来鲁国的土地。如果是本来鲁国的土地,经书只当记载“郑伯使宛来归祊”就够了,不当接着记载“庚寅我入祊”。根据《齐人归我济西田》,经书不记载“我入济西”;《齐人归讙及阐》,经书不记载“我入讙阐”。大概鲁国的故地,既失去又得到,何必记载“入”呢?现在祊地特别记载“我入祊”,则可见鲁公贪图郑国的贿赂,不是可以进入而进入的缘故。至于许田既然不是鲁国的旧封,怎么会有这件事呢?回答说:这是《春秋》的防微杜渐之意。隐公与齐、郑交往十年,于是共同讨伐宋国而夺取郜、防;十一年,于是联合齐、郑的军队讨伐许国而占有其土地。大概鲁国拥有许田,从进入许国那年开始。讨伐宋国的谋划,本出于齐、郑,所以经书记载翚率领军队会同齐人讨伐宋国。会同,谋划出于他们。进入许国的军队,出于隐公,所以经书记载公与齐人、郑人进入许国。与,谋划以我为主。然而许田靠近郑国而远离鲁国,鲁国人虽然拥有它,却是郑国人想要的。当时隐公尚强,郑国人虽然想得到它,而不能与鲁国争夺。等到有一天桓公篡位杀隐公,郑庄公趁机直接到达鲁国的边境,以求取许田,名义上是借璧,实际上是胁迫夺取。桓公不义,正害怕诸侯的讨伐,理应不敢不给。从此许国的土地为郑国所有,许国从此不见于经书。等到郑庄公死,忽、突争夺国家,郑国大乱,许叔才开始趁机进入,许国又有了自己的国家。经书在桓公十五年,先记载郑突逃到蔡国,郑忽回到郑国,接着记载许叔进入许国,其微言大义隐晦而非常明白。在此之前,郑国人无时不讨伐许国,必定想夺取其土地,所以许国人四次迁徙以躲避他们,而最终不能避免。等到春秋末期,经书记载郑游速率领军队灭许,把许男斯带回去才停止。许国与郑国的事,大概由于郑庄公向鲁国借许田的缘故。考察《春秋》,许国的源流兴亡如此,怎么能像《左传》附会之说,妄自假借交换土地的事呢?《左传》关于许田的说法既然错误,后又觉察有许叔进入许国的事,于是在隐公十一年公与齐、郑进入许国时编造言辞,说齐侯把许国让给鲁公,鲁公又把它给郑人,郑伯派百里奉许叔居住在许国东边,大概是为后来张本。不知道郑国得到许国是在借璧那年,怎么能在隐公时就已经有了?学者对于《春秋》,不探究源流始末,期望自得,而只跟随三传东西,像这样的错误,难道少吗?

祊,公羊、谷梁作邴,现在属于沂州。

《左传》四月,郑公子忽到陈国迎娶妇妫。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去世。

辛亥,宿男去世。

《谷梁传》说:“未能同盟,所以说男卒。然而元年九月,与宋人在宿盟会,为什么呢?”缺文者,是对的。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盟会。

垂的遭遇,《左传》认为齐侯将平定宋、卫与郑的关系,瓦屋之盟,又说齐侯卒平宋、卫与郑,而一遇一盟,经书绝不记载郑,那么郑伯不参与是明显的。其说平宋、卫与郑者,阳借齐平宋,使好像解除其仇敌。解说者认为春秋之初,齐僖是小霸主,齐、郑一党,宋、鲁、陈、蔡、卫一党,这是看到后来晋、楚争霸主,所以有此说。其实齐僖固然是庸人,宋、郑也无大志,不过阴阳捭阖以自利害他罢了。宋国因为冯的缘故,日虞郑;郑国有宋人的敌意,与周交质之恶,

逺交齐以为援。于是三年与齐有石门之盟,而鲁为齐邻,为宋亲,郑又以狐壤之止与鲁有隙,其所廪廪以虞者,鲁也。此郑之情也。人知鲁与宋睦,不知桓公为仲子之子,隠公初立即有宋师,宋人固以伪虞隠公,隠公又何能以诚亲宋人?其不欲与郑为隙者,耿耿于心久矣,故防其狐壤之怨,而众仲之言使者之怒,明示意于郑以邀其好。郑荘窥其意,而六年渝平。今年归祊,既以身下,复以贿请,隠公何难不一解讐结好哉?此鲁之情也。郑既交齐矣,平鲁矣,因周饥而朝王矣,又请成于陈矣,惟与宋为敌怨耳。故垂之遇瓦屋之盟,经文二条絶不载郑,葢郑伯不与也。至九年冬,宋公不王,郑乃发之,而王师讨宋,鲁绝宋使,果然。郑荘夫今而后得反之也。

译远交齐国作为外援。于是经过三年,与齐国在石门结盟,而鲁国是齐国的邻国,与宋国亲近,郑国又因为在狐壤的停战与鲁国产生嫌隙,郑国所深深担忧防备的,正是鲁国。这是郑国的实情。人们只知道鲁国与宋国和睦,却不知道桓公是仲子的儿子,隐公刚即位时就有宋国的军队来犯,宋国人本来就假装担忧隐公,隐公又怎么能以真诚亲近宋国人呢?他不想与郑国产生嫌隙的心思,在心中耿耿于怀很久了,所以防备狐壤的怨恨,而众仲的话和使者的愤怒,明显地向郑国示意以谋求友好。郑庄公窥探到他的意图,所以在第六年破坏了和平。今年归还祊地,既已亲自表示谦卑,又用贿赂请求,隐公有什么困难不能化解仇怨、结好关系呢?这是鲁国的实情。郑国已经与齐国交好,与鲁国讲和,趁着周王室饥荒而朝见周王,又向陈国请求和解,只有与宋国是敌对仇怨罢了。所以垂之在瓦屋之盟时,经文两条记载完全不提及郑国,大概是因为郑伯没有参与。到了第九年冬天,宋公不朝见周王,郑国于是揭发此事,周王军队讨伐宋国,鲁国断绝了宋国的使者,果然如此。郑庄公到现在才得以报复了。

瓦屋张洽氏以为周地,范守已以为郑地,其实瓦即定八年瓦亭,葢燕县东北而近于卫者也。

  八月塟蔡宣公

张洽氏曰:「蔡自共侯至桓侯,书于史记者,其君皆称侯。今考《蔡史记》,亦书曰『宣侯』,而《春秋》以『公』书,所以着臣子之私諡,其尊之同于诸侯也。」

  左传八月郑伯以齐人朝王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左传以成纪好也

鲁与莒隙,纪以伯姬之故,平鲁莒,今为此盟,以成纪好。然此二年事,至今已隔七年,何其逺欤?莒人防者,不嫌敌公,故称公。若僖二十九年翟泉之盟,则嫌于卿防公侯矣,故不称公。据此,则四年莒人伐杞,为纪益确。

熊过氏曰:「公将党郑,围宋,亲王莒地,毁列而与防者盟。此吾君特防外大夫之始,故谨志之。」

此好莒之始,亦鲁君特防大夫之始。

浮来莒地,在莒州西三十里,今沂水县西有公来山,号曰邳来,即此。

  浮公谷作包

  螟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左传公命以字为展氏

张洽氏曰:「胡传诸侯之子为大夫,则称公子;其孙也而为大夫,则称公孙。公孙之子与异姓之臣未赐族而身为大夫,则称名,无骇挟之类是也。古者置卿以求贤徳,不必世官。春秋之初,犹为近古,此二卿所以书名也。至于官人以世,而季友、仲遂乃以公子之身而赐之族,使世为大夫,故春秋于其卒书『公子季友、仲遂』,而先王之礼亡矣。其后至于三家专鲁,六卿分晋,诸侯失国出奔者相继,职繇此也。」

  骇谷作侅

  丁卯○桓王六年

九年。○齐僖十七,晋哀四,卫宣五,蔡桓侯封人元年,郑荘三十,曹桓四十三,陈桓三十一,杞武三十七,宋殇六,秦宁二,楚武二十七。

  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周礼》行人,王者待诸侯,有时聘以结好,间问以谕志。故天子交诸侯为聘,诸侯至天子为朝。宰旅辞不失旧,天子嘉之。虽诸侯于天子,《周礼》有比年小聘,三年大聘之文。然聘终是天子施于诸侯,大国施于小国者,观《春秋》所记可证也。《谷梁子》独言聘诸侯非正,异矣。南氏「季」字,天子下大夫例称字。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挟卒

公羊氏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是也。不赐族者,春秋之始尚朴也。”谷梁氏隠不爵大夫,不成为君也。”非也。郝仲舆曰:“説者谓挟不书族,隠摄不主爵不赐也。夫隠摄政十有一年矣,盟防侵伐不绝,书何以独不主爵?无骇之赐,展氏非隠赐欤?”

  挟公谷作侠

  夏城郎

赵企明曰:「郎今之单父、鱼台,单父宋地,则郎逼于宋者也。鲁将北防齐、郑伐宋,疑宋捣虚,故城郎备其西欤?」

李防氏曰:「郎邑在髙平方与县东南,隠再城之。而桓之世,三国来战于此;荘之世,陈蔡之侯亦次于此。齐宋以兵窥鲁,又宿师于此。则郎非鲁之要地乎?厥后筑台、筑囿,又皆在此。葢始犹为警惧之地,已遂为游观之事矣。」

程子曰:「春秋凡用民必书,然有用民力之大而不书者,为教之意深矣。僖公修泮宫,复閟宫,非不用民力也,然而不书。二者复古兴废之大事,为国之先务,如是而用民乃所当用也。人君知此义,则知为政之先后轻重矣。」

郎今,鱼台县有郁郎亭。葢近宋之地也。

  秋七月

  冬公防齐侯于防

左传》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公防齐侯于防,谋伐宋也。

郑以王命来告伐宋。齐、郑为党,故防鲁于防,以谋之。郑未甞须▯防,宋瓦屋,郑地也。借齐平宋,盟于郑地,使若解其讐者,而身不与防,以示不解。然齐侯口血未干,又难显背,故借王命来告,则兴兵有名,可以致鲁,可以反齐。夫取麦、取禾,射王、中肩,当时不王,孰过于郑?齐又与谁伐耶?郑荘饵鲁,固有所以中之。齐为大国,遇防盟伐,数年间奔走服役,甘为郑用而不辞。郑荘卑辞厚币,媚齐之态,必有不可言者。说者以齐僖为小伯,待齐太髙,予故悉其情状而着之。

  防鲁北鄙近齐地

  戊辰

译瓦屋,张洽认为是周地,范守已认为是郑地,其实瓦就是定公八年瓦亭,大概是燕县东北靠近卫国之地。

八月,蔡宣公下葬。

张洽说:“蔡国从共侯到桓侯,史书记载中,他们的君主都称侯。现在考证《蔡史记》,也记载为‘宣侯’,而《春秋》却以‘公’来记载,这是为了彰显臣子私谥的尊贵,使其等同于诸侯。”

《左传》:八月,郑伯带领齐国人朝见周王。

九月辛卯日,鲁君与莒人在浮来结盟。

《左传》:这是为了成全纪国的友好关系。

鲁国与莒国交恶,纪国因为伯姬的缘故,调停了鲁莒两国的关系,现在订立这个盟约,以成全纪国的友好。然而这是两年前的事情,到现在已经隔了七年,怎么这么久远呢?莒人设防,不忌讳与鲁君敌对,所以称鲁君为公。如果像僖公二十九年翟泉之盟,就忌讳卿大夫设防而凌驾于公侯之上,所以不称公。据此,那么四年莒人伐杞,是为了纪国,这一点更加确凿。

熊过说:“鲁君将要偏袒郑国,围攻宋国,亲自到莒地,毁坏列国界限而与莒人结盟。这是我们国君特别与外国大夫结盟的开始,所以谨慎地记载下来。”

这是与莒国友好的开始,也是鲁君特别与外国大夫结盟的开始。

浮来是莒地,在莒州西三十里,现在沂水县西有公来山,号称邳来,就是这里。

浮,《公羊传》《谷梁传》作包。

发生螟灾。

冬季十二月,无骇去世。

《左传》:鲁君命令以他的字作为氏,称为展氏。

张洽说:“胡安国《春秋传》说,诸侯的儿子做大夫,就称公子;他的孙子做大夫,就称公孙。公孙的儿子和异姓的臣子,没有赐给族氏而身为大夫,就称名,无骇、挟之类就是这样。古代设置卿位是为了寻求贤德之人,不一定世袭官职。春秋初期,还比较接近古制,所以这两位卿只称名。至于官职世袭,季友、仲遂就以公子的身份被赐给族氏,让他们世代做大夫,所以《春秋》在他们去世时记载‘公子季友、仲遂’,而先王的礼制就灭亡了。其后直到三家专权鲁国,六卿瓜分晋国,诸侯失国出奔的接连不断,都是由此引起的。”

骇,《公羊传》《谷梁传》作侅。

丁卯日。周桓王六年。

九年。齐僖公十七年,晋哀公四年,卫宣公五年,蔡桓侯封人元年,郑庄公三十年,曹桓公四十三年,陈桓公三十一年,杞武公三十七年,宋殇公六年,秦宁公二年,楚武王二十七年。

春季,周天子派南季来鲁国聘问。

《周礼》记载,行人官职,王者对待诸侯,有时通过聘问来结好,通过间问来传达意志。所以天子与诸侯交往称为聘,诸侯到天子处称为朝。宰旅的辞令不违背旧制,天子嘉奖他。虽然诸侯对天子,《周礼》有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的规定。然而聘问终究是天子施予诸侯,大国施予小国的行为,看《春秋》所记载的可以证明。《谷梁子》唯独说聘问诸侯是不合正道的,这就错了。南氏的“季”字,天子的大夫通常称字。

三月癸酉日,大雨伴有雷电;庚辰日,大雨雪。

挟去世。

《公羊传》说:这是我们大夫中未被任命的人,这是对的。不赐族氏,是因为春秋初期尚且质朴。”《谷梁传》说:隐公不封爵大夫,是因为他不能成为真正的君主。”这是错的。郝仲舆说:“解说者认为挟不书族氏,是因为隐公摄政不主持封爵不赐族。然而隐公摄政十一年了,盟会、侵伐不断,史书为什么唯独不主持封爵?无骇被赐展氏,难道不是隐公赐的吗?”

挟,《公羊传》《谷梁传》作侠。

夏季,修筑郎邑城墙。

赵企明说:“郎就是现在的单父、鱼台,单父是宋地,那么郎就逼近宋国。鲁国将要北防齐国、郑国伐宋,怀疑宋国乘虚而入,所以修筑郎邑防备其西面吗?”

李防说:“郎邑在髙平方与县东南,隐公两次修筑它。而在桓公时代,三国在这里交战;庄公时代,陈、蔡的诸侯也驻扎在这里。齐、宋用兵窥探鲁国,又在这里驻扎军队。那么郎不是鲁国的要地吗?后来筑台、筑苑囿,也都在这里。大概起初还是警戒恐惧之地,后来就变成游观玩乐的地方了。”

程颐说:“《春秋》凡是动用民力一定记载,然而有动用民力很大却不记载的,其中的教化意义很深。僖公修缮泮宫,恢复閟宫,不是不动用民力,然而不记载。这两者是复古兴废的大事,是治国的首要任务,像这样动用民力是应当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就知道为政的先后轻重了。”

郎现在,鱼台县有郁郎亭。大概是靠近宋国的地方。

秋季七月。

冬季,鲁君在防地会见齐侯。

《左传》:郑国人以周天子的命令来告知,要讨伐宋国。鲁君在防地会见齐侯,谋划讨伐宋国。

郑国以周天子的命令来告知讨伐宋国。齐国、郑国结为同党,所以在防地会见鲁君,来谋划此事。郑国未曾必须设防,宋国的瓦屋,是郑地。借齐国平定宋国,在郑地结盟,使得好像解除了仇怨,而自身不参与会见,以示不解仇怨。然而齐侯盟誓的口血未干,又难以公然违背,所以借周天子的命令来告知,那么兴兵就有名义,可以招致鲁国,可以反过来对付齐国。当初取麦、取禾,射中周王肩膀,当时不尊奉周王,谁比得上郑国?齐国又和谁去讨伐呢?郑庄公引诱鲁国,本来就有其中的缘由。齐国是大国,遇到会见、结盟、讨伐,几年间奔走服役,甘愿被郑国利用而不推辞。郑庄公卑辞厚币,谄媚齐国的姿态,一定有不可言说的地方。解说者以齐僖公为小霸,对待齐国太高,所以我详尽其情状而记载下来。

防,鲁国北边边境,靠近齐地。

戊辰日。

○桓王七年

十年○齐僖十八,晋哀五,卫宣六,蔡桓二,郑荘三十一,曹桓四十四,陈桓三十二,杞武三十八,宋殇七,秦宁三,楚武二十八。

译桓王七年。

十年。齐僖公十八年,晋哀侯五年,卫宣公六年,蔡桓侯二年,郑庄公三十一年,曹桓公四十四年,陈桓公三十二年,杞武公三十八年,宋殇公七年,秦宁公三年,楚武王二十八年。

春王二月,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

  左传盟于邓为师期

  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

郑段子滑在卫,为郑荘心腹之疾,所仇者宜莫卫若也。若宋,则我不拥以乱宋已矣。乃郑荘纷纷布置,似与宋讐特甚,则其狡也。葢我忌滑而使人见之,则为人所窥,而奸不得逞。今以冯故讐宋,似仗义执言,可以不败。宋与卫善,卫必党宋以为我敌,我伐宋因而覆卫,则覆卫有名而制滑无迹。无奈宋殇之愚,堕郑术中耳。

翚帅师,不书公子者,以未为卿,然义不在公子也。先期,故贬之,其説非也。葢行师之道,非以一举已也。夏五月,三国帅师伐宋,公或有事未徃,防翚先之可也。或欲出宋不意,先之可也。或欲多为之伐,使疲于奔命,先之可也。行兵之法,固是如此,非以其先期而贬之也。季本氏曰:中丘地,临沂水,顺沂而下,可至宋之东鄙。翚帅师,齐、郑繇东道入宋,正兵也。宋、郑交怨,兵连不弭,书先齐者,郑尝以爵尊齐,《春秋》鲁史,故得先大国。传言齐侯、郑伯是君将也,今书人,一役再有事,畧称人也。

王樵氏曰:「前此惟两君相防,至此而诸侯参防矣。前此惟敌国相攻,至此而连诸侯伐宋矣。自参盟而有主盟,而连诸侯,而搂诸侯以伐诸侯。故其事则齐桓、晋文,其义则正王道、明大法。五伯三王之罪人也,而放恣之诸侯,又五伯之罪人也。此《春秋》之大防也。」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左传》公防齐侯、郑伯于老桃,公败宋师于菅。

熊过氏曰:胡传凡师皆陈,曰战诈战,曰败败之者为主菅。宋地,宋西北鄙,自郎而西以达于菅。公之败宋繇西道入,家▯翁谓公自出竒兵是也。翚防师伐宋,传载六月戊申,公防齐侯郑伯于老桃,宋地也。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宋地。杜以长厯推无戊申,孔氏定为戊午是也。然曰齐郑后期,故公独败,则非矣。此竒正之师,且地近日又近,岂遽后期哉?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郑以郜防归我者,欲坚鲁入宋之心也。王樵氏曰:隠公得位之初,慨然视千乗如鸿毛,将举而逊其弟。自郑荘以利诱之,归祊纳成,遂防狐壤,见止之讐而罢。民玩兵以为人役,夫视祊为利,则视千乗之鲁,果能脱然与弟乎?宜莵裘之老,不见信于人,而公子翚得以行其譛也。

郜今兖州城武县北为北郜,南为南郜,防为宋北鄙,地近缗,非防防之防。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

宋、连卫以报郑。郑幸菅之胜而不备,故宋、卫乗其虚而入之。左氏:“宋、蔡、卫围戴,郑与戴合,克取三师。”谓郑取宋、蔡、卫人是矣。公谷、胡则曰:“宋、蔡、卫伐戴,四国已鬬,郑乗其▯,一举而取之。”为郑取戴者非也。此实郑伯故,书“郑伯”。赵企明曰:“圣人幸郑胜,表而爵之,非也。”三国将卑,师少,而郑伯亲将。胡氏谓“以寡易众”,亦非也。

熊氏曰:「今之睢州考城县,古外黄,居郑北鄙。」

  戴公谷作载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齐所欲者郕也,郑所欲者许也。郑党齐以入郕,齐党郑以入许,交相倚恃以侵小自肥。今冬之入郕与明秋之入许,同一贪兵。説者谓郕近于卫,为卫与国,齐郑入其国以报卫也。夫五年,卫师入郕,郕、卫岂相亲者耶?至云讨违王命,则益饰辞矣。

胡传《左氏》云:宋公不王,郑伯以王命致讨,而郕人不防,齐、郑入郕,讨违王命也。程氏谓宋本以公子冯在郑,故二国交恶,《春秋》不见其为王讨也。王臣不行,王师不出,矫假逞私忿耳。此说据经为合。若讨违王命,则不书入矣。入者,不顺之词也。如谓难辞,则齐、郑大国,于讨郕何难哉?

庐陵李氏曰:郑荘假王命之事,自隠之元年,以王师、虢师伐卫,则犹为王卿士也。至三年,有交质之恶,周已畀虢公政矣。六年,郑始朝周,而不见礼。八年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而郑又以齐朝王。九年,然后有宋公不王之师,而传曰:「郑伯为王左卿士」,是时

译鲁隐公五年春季,周历二月,鲁隐公在中丘防备齐侯和郑伯。

《左传》记载:在邓地结盟,约定了出兵的时间。

夏季,公子翚率领军队防备齐人和郑人,并攻打宋国。

郑国的段氏子滑在卫国,是郑庄公的心腹大患,郑庄公所仇视的没有比卫国更甚的了。至于宋国,只要我不拥立子冯去扰乱宋国,也就罢了。于是郑庄公纷纷布置,似乎与宋国的仇怨特别深重,这是他的狡诈之处。大概是因为我忌恨子滑而派人去见他,就会被别人窥探,奸计就不能得逞。现在借冯的缘由仇视宋国,似乎仗义执言,可以不败。宋国与卫国关系友好,卫国必定偏袒宋国成为我的敌人,我攻打宋国进而颠覆卫国,那么颠覆卫国有名义而控制子滑没有痕迹。无奈宋殇公愚笨,落入了郑国的计谋中。

翚率领军队,不称“公子”,是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卿,但《春秋》的义理不在于是否称公子。他提前出兵,所以被贬斥,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大概行军打仗的道理,不是靠一次行动就能结束的。夏季五月,三国率领军队攻打宋国,鲁公或许有事没有前往,防备翚先出发是可以的。或者想要出其不意地攻击宋国,先出发是可以的。或者想要多次攻打,使宋国疲于奔命,先出发是可以的。行兵的方法,本来就是这样的,并不是因为他提前出兵而贬斥他。季本说:中丘这个地方,靠近沂水,顺着沂水而下,可以到达宋国的东边边境。翚率领军队,齐、郑从东道进入宋国,是正兵。宋、郑互相怨恨,战争连绵不断,记载时把齐国放在前面,是因为郑国曾经以爵位尊于齐国,《春秋》是鲁国的史书,所以得以把大国放在前面。《左传》说齐侯、郑伯是国君亲自率领军队,现在记载为“人”,是因为同一场战役中多次有军事行动,所以略称为“人”。

王樵说:“以前只有两位国君互相防备,到这里诸侯开始共同防备了。以前只有敌对国家互相攻打,到这里开始联合诸侯攻打宋国了。自从参与结盟而有主盟者,进而联合诸侯,进而挟持诸侯去攻打诸侯。所以那些事迹是齐桓公、晋文公,那些义理是端正王道、阐明大法。五霸是三王的罪人,而放纵的诸侯,又是五霸的罪人。这是《春秋》的大义所在。”

六月壬戌日,鲁隐公在菅地打败了宋国的军队。

《左传》记载:鲁隐公在老桃防备齐侯和郑伯,在菅地打败了宋国的军队。

熊过说:胡安国的《春秋传》认为凡是军队都是列阵,称为战是诈战,称为败是败之者为主。菅是宋国的土地,在宋国的西北边境,从郎地往西直达菅地。鲁公打败宋国是从西道进入,家铉翁认为鲁公亲自出奇兵是正确的。翚率领军队攻打宋国,《左传》记载六月戊申日,鲁隐公在老桃防备齐侯和郑伯,老桃是宋国的土地。壬戌日,鲁隐公在菅地打败宋国的军队,菅也是宋国的土地。杜预用长历推算没有戊申日,孔颖达定为戊午日是正确的。然而说齐、郑迟到,所以鲁公独自打败宋国,则是不对的。这是奇正之师,而且地方相近日子又近,难道会迟到吗?

辛未日,夺取了郜地;辛巳日,夺取了防地。

郑国把郜、防两地归还给我,是想坚定鲁国加入宋国阵营的心。王樵说:隐公刚即位之初,慷慨地把千乘之国看得像鸿毛一样轻,打算让位给他的弟弟。自从郑庄公用利益诱惑他,归还祊地、接纳成地,于是防备狐壤,见到止的仇敌就停止了。百姓玩弄兵事成为别人的役使,如果把祊地看作利益,那么对于千乘之国的鲁国,果真能洒脱地让给弟弟吗?难怪莒裘的老者不被别人信任,而公子翚得以施行他的谗言。

郜现在在兖州城武县北边,北边为北郜,南边为南郜,防是宋国的北边边境,靠近缗地,不是防陵的防。

秋季,宋国人、卫国人侵入郑国。

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攻打戴国,郑伯攻打并夺取了它。

宋国联合卫国来报复郑国。郑国庆幸在菅地的胜利而没有防备,所以宋国、卫国趁其空虚而侵入。《左传》说:“宋、蔡、卫包围戴国,郑国与戴国联合,攻克并夺取了三国的军队。”说郑国夺取了宋、蔡、卫的人是正确的。公羊、谷梁、胡安国则说:“宋、蔡、卫攻打戴国,四国已经交战,郑国趁其混乱,一举而夺取了戴国。”认为郑国夺取戴国的是不对的。这实际上是郑伯的缘故,所以记载“郑伯”。赵企明说:“圣人庆幸郑国胜利,表彰并尊称其爵位,是不对的。”三国将领地位低,军队少,而郑伯亲自率领军队。胡安国说“以少敌多”,也是不对的。

熊氏说:“现在的睢州考城县,古称外黄,位于郑国的北边边境。”

戴国,公羊、谷梁作“载”。

冬季十月壬午日,齐国人、郑国人侵入郕国。

齐国想要的是郕国,郑国想要的是许国。郑国依附齐国以侵入郕国,齐国依附郑国以侵入许国,互相倚仗以侵犯小国来壮大自己。今年冬季侵入郕国与明年秋季侵入许国,同样是贪兵的举动。解说的人认为郕国靠近卫国,是卫国的同盟国,齐、郑侵入其国以报复卫国。鲁隐公五年,卫国军队侵入郕国,郕国、卫国难道是亲近的吗?至于说讨伐违背王命,则是更加修饰的言辞了。

胡安国的《春秋传》引用《左传》说:宋公不尊奉周王,郑伯以周王的命令去讨伐,而郕国人不防备,齐、郑侵入郕国,是讨伐违背王命。程氏认为宋国本来因为公子冯在郑国,所以两国交恶,《春秋》没有显示这是为王室讨伐。周王的臣子没有行动,周王的军队没有出动,只是假借名义发泄私愤罢了。这种说法依据经文是合适的。如果是讨伐违背王命,就不会记载“入”了。“入”是不顺从的词语。如果说难以推辞,那么齐、郑是大国,讨伐郕国有什么难的呢?

庐陵李氏说:郑庄公假借王命的事情,从隐公元年开始,以周王师、虢师攻打卫国,那时他还算是周王的卿士。到了三年,有交换人质的恶行,周王室已经把政事交给虢公了。六年,郑国开始朝见周王,却没有得到礼遇。八年夏季,虢公忌父开始在周王室担任卿士,而郑国又联合齐国朝见周王。九年,才有宋公不尊奉周王的军队,而《左传》说:“郑伯是周王的左卿士”,这时

郑伯实未尝为王卿士,不过矫假以为报复之私耳。十一年之入许,传又曰:「君谓许不共」,亦假饰之词也。卒之败宋、入郕、入许、纳冯之后,志得意满,而有繻葛之战矣。故诸传惟程氏得之,左氏得其事而不究其情,是为郑伯之所欺。

译郑伯实际上从未担任过周王的卿士,不过是伪造假象以作为报复的私心罢了。十一年攻入许国,《左传》又说:“国君说许国不恭敬”,这也是粉饰的言辞。最终在打败宋国、攻入郕国、攻入许国、接纳冯回国之后,郑伯志得意满,于是发生了繻葛之战。因此,各种传注中只有程氏的见解是正确的,《左传》只记录了事件而没有探究其真情实意,这是被郑伯所欺骗了。

郕、鲁、济西近地,其北为卫,济近单父,单父,宋地。

  己巳○桓王八年

十有一年○齐僖十九,晋哀六,卫宣七,蔡桓三,郑荘三十二,曹桓四十五,陈桓三十三,杞武三十九,宋殇八,春宁四,楚武二十九。

  春滕侯薛侯来朝

滕薛南邻,宋鲁伐宋,取二邑,声势赫然,故二国来朝。谷梁氏谓考礼修徳以尊天子,非矣。诸侯无朝然,春秋小国于大国,附庸于属国,皆言朝,惟同等之国则否。凡诸侯朝,各书之。谷伯、邓侯者,偕至而朝,礼不同日也。累数之,若邾、牟、葛,及今滕、薛者,同日行礼,惟天子可受之,诸侯则不可。隠于天子未尝朝觐,而滕、薛相率以朝之,又不特见之,而使同日旅见。故临江刘氏曰:隠公之志已骄,一旦朝两国之君,不能识其非礼也。

高氏曰:「同受天子土地,是同列也。乃班见于鲁,岂有同列来朝而班见者乎?异姓为后,谓朝天子时耳。此诸侯朝鲁之始,亦旅见之始。」

滕在今兖州府滕县西南,薛在滕县东南。

  夏公防郑伯于时来

  左传谋伐许也

郑欲启疆,故邀鲁为时来之防,为入许地也。

  时来今郑州荥阳县厘城

公谷「夏」字下有「五月」字,时来公作「祁黎」。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许近郑,许之于郑,犹颛防之于费,必争之地。郑伯曰:“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入许,郑志也。主兵者,或列于首,或列于末,惟其时义焉。许荘公奔卫,不书,非其罪也。杜元凯曰:“还使许叔居之,故不言灭也。”

  许今开封府许州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熊过氏曰:「程子曰:『人君终于路寝,见卿大夫而终,乃正终也。薨于燕寝,不正其终也。』薨不书地,弑也。葢鲁君薨,未有不知其地者。薨而不地,欲以起问,见其有故也。不书塟者,鲁之君臣蔽于邪说,不成隠之为君。赵子常谓不以君礼塟也。左氏曰:『不成丧』,是矣。公羊、谷梁皆以贼不讨,不书塟。然下可通于蔡景、许悼,所谓义正而事失真者也。」

隠十年无正说者,谓隠不自正,则元年亦当不书正月,与即位同矣。元年可以书正月,则他年亦可书正月也。于是三年、四年、十年书「春王二月」,七年书「春王三月」,二年、五年、六年、十一年止书「春」。葢是四年一「春」,无二事,止有此事。二年之防戎,五年之观鱼,六年之渝平,十一年之滕、薛来朝,去来或在月尾、月头,连月成事,亦未可知,故不能断其月数,以一「春」挈之也。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亦不能定其何月,亦皆挈之以「春」。乃八年、九年俱有三月,何以不书「春王三月」?葢王者尊号也,当于始加之。今业已书「春」遇垂与南季来聘矣,不可于后事加王,故三月皆不书「王」也。

  隐公列国本末

元年,天王来归,恵公仲子之赗,以改塟,故所以厚恵公也,并归仲子,所以定桓公也。二年,平王崩。先是,郑武公、荘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故周郑交质。鲁不共丧,而武氏子来求赙,鲁不可以不归,周不可以求之,交讥也。五年,曲沃荘伯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已得其正矣,曲沃叛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颠倒若此,何以令天下乎?六年,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天王聘鲁者凡二:一为七年之凡伯,一为九年之南季。先是,七年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九年,郑伯为王左卿士,以宋公不王也,挟王命讨之。十年春,防齐鲁伐宋。十一年,王取邬、刘、蒍、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成、攅、茅、向、盟州、陉、隤、懐十四邑。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

隠公摄位,承命先君,营莵裘以老,亦其本心。即其在位,城郎不书,改塟恵公不书,邾人盟翼不书,新作南门不书。说者以其为摄,凡事谦让,或其然矣。亲隣结好,盟邾盟戎,亲纪调莒,无甚失徳

译郕国、鲁国、济水以西的邻近地区,其北边是卫国,济水靠近单父,单父是宋国的土地。

己巳日○周桓王八年

十一年○齐僖公十九年,晋哀公六年,卫宣公七年,蔡桓侯三年,郑庄公三十二年,曹桓公四十五年,陈桓公三十三年,杞武公三十九年,宋殇公八年,春宁四年,楚武王二十九年。

春天,滕侯、薛侯来朝见。

滕国和薛国是南边的邻国,宋国和鲁国攻打宋国,夺取了两个城邑,声势显赫,所以这两个国家来朝见。谷梁氏认为这是考察礼制、修养德行以尊崇天子,这是不对的。诸侯之间没有朝见的说法,春秋时期小国对于大国,附庸国对于所属国,都说朝见,只有同等地位的国家则不这样说。凡是诸侯朝见,都分别记载。谷伯、邓侯是一同到达而朝见,礼仪不同日进行。累计数次的,像邾、牟、葛,以及现在的滕、薛,是同一天行礼,只有天子可以接受,诸侯则不可以。隐公对于天子未曾朝见,而滕、薛相继来朝见,又不单独接见他们,而是让他们同一天集体朝见。所以临江刘氏说:隐公的心志已经骄横,一旦朝见两个国家的君主,不能识别这是不合礼制的。

高氏说:“共同接受天子的土地,是同等地位。却在鲁国按次序朝见,哪有同等地位来朝见而按次序朝见的呢?异姓作为后嗣,是说朝见天子的时候。这是诸侯朝见鲁国的开始,也是集体朝见的开始。”

滕国在今兖州府滕县西南,薛国在滕县东南。

夏天,隐公和郑伯在时来会盟。

《左传》说是谋划攻打许国。

郑国想要开拓疆土,所以邀请鲁国在时来会盟,为进入许国地界做准备。

时来在今郑州荥阳县厘城。

《公羊传》《谷梁传》在“夏”字下有“五月”二字,时来,《公羊传》作“祁黎”。

秋天七月壬午日,隐公和齐侯、郑伯进入许国。

许国靠近郑国,许国对于郑国,就像颛臾对于费邑,是必争之地。郑伯说:“不要让其他家族,确实逼近居住在这里,来和我们郑国争夺这块土地。”进入许国,是郑国的志向。主持军事的人,有时列在首位,有时列在末位,只根据当时的义理而定。许庄公逃奔卫国,不记载,不是他的罪过。杜元凯说:“后来让许叔居住在那里,所以不说灭亡。”

许国在今开封府许州。

冬天十一月壬辰日,隐公去世。

熊过氏说:“程子说:‘君主在路寝去世,见到卿大夫而去世,才是正常的去世。在燕寝去世,是不正常的去世。’去世不记载地点,是被弑杀。大概鲁国君主去世,没有不知道地点的。去世而不记载地点,想要引起疑问,显示其中有缘故。不记载安葬,是因为鲁国的君臣被邪说蒙蔽,没有完成隐公作为君主的礼制。赵子常说不用君主的礼仪安葬。《左传》说‘没有完成丧礼’,是对的。《公羊传》《谷梁传》都因为贼人没有讨伐,所以不记载安葬。然而下文可以通用于蔡景侯、许悼公,所谓义理正确而事实失真。”

隐公十年没有正确说法的,是说隐公自己不正,那么元年也应当不记载正月,和即位一样。元年可以记载正月,那么其他年份也可以记载正月。于是三年、四年、十年记载“春王二月”,七年记载“春王三月”,二年、五年、六年、十一年只记载“春”。大概是每四年一个“春”,没有两件事,只有这件事。二年的防戎,五年的观鱼,六年的渝平,十一年的滕、薛来朝,去来可能在月末、月初,连月成为一件事,也未可知,所以不能断定其月数,用一个“春”来统领。八年春,宋公、卫侯在垂地相遇;九年春,天王派南季来聘问,也不能确定是哪个月,也都用“春”来统领。那么八年、九年都有三月,为什么不记载“春王三月”?大概是“王”是尊号,应当在开始时加上。现在已经记载了“春”遇垂和南季来聘,不能在后面的事情上加“王”,所以三月都不记载“王”。

隐公列国本末

元年,天王来归还,恵公仲子的赗赠,用来改葬,所以厚待恵公,一并归还仲子,用来安定桓公。二年,平王去世。在此之前,郑武公、郑庄公担任平王的卿士,平王偏向虢国,郑伯怨恨平王,所以周郑交换人质。鲁国不供给丧礼,而武氏子来求取赙赠,鲁国不可以不归还,周不可以求取,互相讥讽。五年,曲沃庄伯攻打翼,周王派尹氏、武氏帮助他,翼侯逃奔随。已经得到正统了,曲沃背叛周王,周王命令虢公攻打曲沃,而立哀侯于翼,颠倒如此,怎么号令天下呢?六年,郑伯到周,开始朝见桓王。桓王不礼遇他。天王聘问鲁国共两次:一次是七年的凡伯,一次是九年的南季。在此之前,七年夏,虢公忌父开始在周担任卿士。九年,郑伯担任王的左卿士,因为宋公不朝见周王,挟持王命讨伐他。十年春,防齐鲁攻打宋国。十一年,周王从郑国夺取邬、刘、蒍、邘的田地,而给郑国人苏忿生的田地,温、原、絺、樊、隰成、攅、茅、向、盟州、陉、隤、懐十四邑。君子因此知道桓王失去了郑国。

隐公摄政,秉承先君的命令,经营莵裘以养老,也是他的本心。即他在位,修筑郎城不记载,改葬恵公不记载,与邾人盟誓于翼不记载,新建南门不记载。解说的人认为他因为是摄政,凡事谦让,或许是这样。亲近邻国结好,与邾人盟誓,与戎人盟誓,亲近纪国调解莒国,没有很大的失德。

。独其祸根在好齐郑而恶宋,宋故母家。桓公尤宋武公之出也。元年盟宿,四年遇清,已多此形迹矣。东门之役,宋来乞师,公不从而翚自帅师,大开宋鲁之隙,而启桓公之心。郑荘见诱,欲离宋好,齐渝平而郑合盟艾,而齐合甚,且归祊以赂之。十年而翚帅师防齐人伐宋矣。伐宋已被牵率,而郜防二邑之取,何耶?岂其贪二邑而不贪千乗?钟巫之祸,讵无故哉?周至春秋,又一初也。当是时,荆逞于蛮,呉安于僻,晋秦错于翟,南燕北燕杂于戎。王灵所及,惟齐郑鲁卫陈宋诸国耳。隠公居摄谦逊,未遑与宋名合而心离。郑齐之交未固,此时惟郑荘桀黠,见谓庸中狡狡耳。以公孙滑故,仇卫;以公子冯故,乱宋。二年,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既与宋卫为难,不得不仗齐。三年,石门一防,郑首结之结齐,而可以交鲁,可以释卫,可以离宋于鲁,可以合齐鲁陈以攻宋。四年,卫州吁弑君,欲列于防,平陈与宋,一年之中,两次伐郑。已州吁被杀,五年,郑又同邾人伐宋,宋人围长葛以报之。六年,郑来渝平,离宋鲁之党也,又归祊以説鲁。八年,垂之遇,瓦屋之盟,阳借齐平宋卫于郑,使若为解以缓之。郑实不与,而为谋滋甚。九年,假王命,搂鲁齐以伐宋,而本心惬矣。十年,败宋师于菅,鲁且取郜取防,纳二邑为赂矣。齐僖妄庸人耳。石门之后,惟郑是从。弟年之聘,瓦屋之盟,防与中丘之防,何数数不惮烦乎?于是比党为恶。十年则郑比齐而入郕,十一年则齐比郑而入许。说者不察,曰齐僖有小伯之志,当时诸侯齐郑为一党,宋陈鲁卫为一党,徒见其纷纭东西,加以美名耳。彼齐僖为人所穿,听其奔走,而郑、鲁营营,总作家门活计,安有争天下、崇周室之大志哉?至宋督弑与夷,迎冯于郑,立之;宋、郑之怨始解,戎患在西,周炽矣。二年,防戎盟戎,葢东方之戎也。七年,戎朝于王,凢伯弗宾,伐凢伯于楚丘以归。

译唯独祸根在于喜爱齐国、郑国而厌恶宋国,宋国本是鲁国的母家。桓公是宋武公的后代。元年盟会于宿,四年相遇于清,已经多有这种迹象了。东门之战,宋国来请求出兵,隐公不听从而公子翚自行率领军队,大大开启了宋鲁之间的嫌隙,从而激发了桓公的野心。郑庄公被引诱,想要离间宋国的友好关系,齐国背弃和平而郑国在艾地结盟,齐郑关系非常紧密,并且归还祊地来贿赂郑国。十年,公子翚率领军队在防地抵御齐国人攻打宋国。攻打宋国已经被牵制,而夺取郜、防两座城邑,又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贪图这两座城邑而不贪图千乘之国吗?钟巫之祸,难道没有缘故吗?从周到春秋,又是一个开端。当时,楚国在蛮夷之地逞强,吴国安于偏僻之地,晋国、秦国与狄人交错混杂,南燕、北燕与戎人混杂。周天子威灵所及,只有齐、郑、鲁、卫、陈、宋等几个国家罢了。隐公摄政谦逊,来不及与宋国名义上联合而内心疏离。郑齐之间的交情不牢固,此时只有郑庄公桀骜狡诈,被认为平庸之中最为狡猾。因为公孙滑的缘故,仇视卫国;因为公子冯的缘故,扰乱宋国。二年,郑人攻打卫国,讨伐公孙滑的叛乱。既然与宋、卫为难,不得不依靠齐国。三年,石门的一次会盟,郑国首先结交齐国,从而可以交好鲁国,可以安抚卫国,可以离间宋国与鲁国的关系,可以联合齐、鲁、陈来攻打宋国。四年,卫国州吁弑君,想要列入会盟,平定陈国与宋国,一年之中,两次攻打郑国。后来州吁被杀,五年,郑国又联合邾人攻打宋国,宋国人包围长葛来报复。六年,郑国来背弃和平,离间宋鲁的党羽,又归还祊地来取悦鲁国。八年,垂之的相遇,瓦屋的会盟,表面上借齐国来平定宋、卫与郑国的关系,使得好像是为了解决争端来缓和局势。郑国实际上不参与,但阴谋更加严重。九年,假借周天子的命令,拉拢鲁国、齐国来攻打宋国,而本心满足了。十年,在菅地打败宋国军队,鲁国并且夺取了郜、防,将两座城邑作为贿赂。齐僖公是个狂妄平庸的人。石门会盟之后,只听从郑国。弟弟的聘问,瓦屋的会盟,防地与中丘的会盟,为何屡次不嫌麻烦呢?于是结党作恶。十年,郑国联合齐国进入郕国,十一年,齐国联合郑国进入许国。评论的人不察,说齐僖公有小霸主的志向,当时诸侯齐郑为一党,宋陈鲁卫为一党,只是看到他们纷纭东西,加上美名罢了。那齐僖公被人利用,听任其奔走,而郑、鲁营营役役,总当作自家门户的算计,哪里有争夺天下、尊崇周室的大志呢?至于宋督弑杀与夷,从郑国迎接公子冯,立他为君;宋、郑的怨恨开始化解,戎患在西,周室炽盛了。二年,会盟戎人,大概是东方的戎人。七年,戎人朝见周天子,凡伯不接待,在楚丘攻打凡伯后返回。

当时小国以名见者甚少,莒、邾虽小而颇强。元年,鲁与邾有蔑之盟。五年,邾以宋取其田,与郑以王师伐之。七年,公伐邾,为宋报也。二年,无骇入极,极不知何国。一曰莒附庸,一曰鲁附庸,未知孰是。入向、入极,总是书此,以见强大欺弱小之事耳。或曰:莒人以向姜故,入我向邑,无骇以入向,故报之,未必然也。纪近于齐,为齐所欲,求鲁婚,以为系援,而鲁亦不胜卵翼焉。故二年,伯姬归于纪。三年,纪、莒盟于宻自是,纪人求亲于莒之意,或曰:以鲁婚故,而为鲁谋莒,以结成,未必然也。《左传》曰:“鲁故也”,不知何故。诸国之中,莒为大。四年,伐纪,取牟娄,为《春秋》伐国取邑之始。八年,鲁及莒人盟于浮来。左氏曰:“以成纪好”,则知前日之盟宻非鲁故矣。郕小国,近齐,齐之所欲也。十年,郑比齐以入郕。许亦小国,近郑,郑之所欲也。十一年,齐比郑以入许。

七年,书“滕侯卒”;八年,书“蔡侯考父卒”;书“宿男卒”;十一年,书“滕侯、薛侯来朝”。

  春秋辩义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三     明 卓尔康 撰

  桓公一

  庚午○桓王九年

元年。○齐僖二十年,晋哀七年,卫宣八年,蔡桓四年,郑庄三十三年,曹桓四十六年,陈桓三十四年,杞武四。

十年,宋殇九年,秦宁五年,楚武三十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胡氏桓公与闻乎?故而书即位,着其弑立之罪,深絶之也。古者诸侯不再娶,于礼无二适。恵公元妃既卒,继室以声子,则是摄行内主之事矣。仲子安得为夫人?母非夫人,则桓乃隠之庶弟,安得为适子?谓当立乎?桓不当立,则国乃隠公之国。其欲授桓,乃实让之,非摄也。公羊所谓「桓幼而贵,隠长而卑,子以母贵」者,其说非欤?曰:此狥恵公失礼而为之词,非春秋之法也。仲子有宠,恵公欲以为夫人,母爱者子抱。恵公欲以桓为适嗣,礼之所不得为也。礼不得为,而惠公从其邪心而为之,隠公又探其邪心而成之。公羊又肆其邪説而传之,汉朝又引为邪议而用之,夫妇之大伦乱矣。春秋明着桓罪,深加贬絶,备书终始,讨罪之义,以示王法,正人伦也。

公羊氏继故不书即位,正也。先君不以其道终,子弟不忍即位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与闻乎弑也。先君不以其道终,已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乎先君也。隠不书即位,旣以为夫子削之,然则桓之即位何以不削?葢桓之弑隠有所归狱,夷然不自以为弑也。不自以为弑,何敢以弑加之?春秋所以处君父之道,固是如此。书公薨与书即位,一也。

熊过氏曰:即就也。先谒庙,明继祖也。还就阼阶之位,见百官以正君臣也。事毕而反凶服焉。其礼如伊尹冕服奉嗣王袛见厥祖者。朱先生谓:王侯以国为家,虽先君之丧,犹以为已私服,是也。然柩前之位,所谓即位而哭,阼阶之位亦止行于庙中,与正朝犹有不同。未受黻冕,自难以士服临朝。康王之诰曰:诸侯出庙门,俟王出,在应门之内。应门内,王之治朝,而可以麻冕彤裳临诸侯。王世子受末命,即成为君。诸侯世子虽誓于王,君薨犹必亲受命也。借吉行事,必待逾年,改冕服见祖。太甲于元祀月朔乃行之。先儒谓始丧即行朝庙即位礼者,亦考之不详也。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

桓公为仲子所生,于宋更亲,宋郑向以公子冯故,互相构怨。郑于隠十年已伐宋,今不结鲁,虞鲁必助宋以相难。鲁固郑所亟欲善也,隠公固隂结郑,况桓公身抱大恶,又为宋亲,不交郑,郑必仗大义以难鲁。郑固鲁所亟欲善也,故有是会。

  垂曹地

  郑伯以璧假许田

胡传汤沐之邑,朝宿之地,先王所锡,先祖所受,私相贸易而莫之顾,是有无君之心,而废朝觐之礼,有无亲之心,而弃先祖之地矣。故圣人以是为国恶而隠之也。其不曰「以璧易田」而谓之假者,夫易则已矣,言假则有归道焉,又以见许人改过迁善,自

译当时以名声著称的小国很少,莒国和邾国虽然小却颇为强盛。鲁隐公元年,鲁国与邾国在蔑地结盟。鲁隐公五年,邾国因为宋国夺取了它的田地,便联合郑国凭借周天子的军队讨伐宋国。鲁隐公七年,鲁隐公讨伐邾国,是为宋国报仇。鲁隐公二年,无骇攻入极国,极国不知是哪个国家。一种说法是莒国的附庸,另一种说法是鲁国的附庸,不知道哪种说法正确。攻入向国、攻入极国,史书都这样记载,是为了显示强大欺凌弱小的事情罢了。有人说:莒国人因为向姜的缘故,攻入鲁国的向邑,无骇因为攻入向国,所以报复莒国,这未必确实。纪国靠近齐国,是齐国所想要的,纪国向鲁国求婚,以此作为牵制和援助,而鲁国也极力庇护它。所以鲁隐公二年,伯姬嫁到纪国。鲁隐公三年,纪国和莒国在宻地结盟,从此,纪国人向莒国求亲的意思,有人说:因为鲁国通婚的缘故,替鲁国谋划与莒国结好,以此结成联盟,这未必确实。《左传》说:“这是鲁国的缘故”,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各国之中,莒国算是大国。鲁隐公四年,鲁国讨伐纪国,夺取了牟娄,这是《春秋》记载讨伐别国、夺取城邑的开始。鲁隐公八年,鲁国和莒人在浮来结盟。左氏说:“为了成就与纪国的友好”,由此可知先前在宻地的结盟并非出于鲁国的缘故。郕国是小国,靠近齐国,是齐国所想要的。鲁隐公十年,郑国联合齐国攻入郕国。许国也是小国,靠近郑国,是郑国所想要的。鲁隐公十一年,齐国联合郑国攻入许国。

鲁隐公七年,记载“滕侯去世”;鲁隐公八年,记载“蔡侯考父去世”;记载“宿男去世”;鲁隐公十一年,记载“滕侯、薛侯来朝见”。

《春秋辩义》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三 明 卓尔康 撰

桓公一

庚午○周桓王九年

元年。○齐僖公二十年,晋哀公七年,卫宣公八年,蔡桓公四年,郑庄公三十三年,曹桓公四十六年,陈桓公三十四年,杞武公四年。

十年,宋殇公九年,秦宁公五年,楚武王三十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胡氏说:桓公参与了弑君之事吗?所以记载“即位”,彰显他弑君自立之罪,深深地断绝与他君臣之义。古代诸侯不再娶,按礼制没有两个正妻。惠公的原配夫人已经去世,继室声子,那么就是代理主持内政事务了。仲子怎么能成为夫人?母亲不是夫人,那么桓公就是隐公的庶出弟弟,怎么能成为嫡子?说应当立他吗?桓公不应当立,那么国家就是隐公的国家。隐公想要把国家传给桓公,实际上是谦让,不是代理。《公羊传》所谓“桓公年幼而尊贵,隐公年长而卑贱,儿子因母亲尊贵而尊贵”的说法,难道不对吗?回答说:这是顺从惠公失礼的行为而找的借口,不是《春秋》的法度。仲子受宠,惠公想让她做夫人,母亲受宠爱的儿子就被抱养。惠公想立桓公为嫡嗣,这是礼制所不允许的。礼制不允许,而惠公顺从他的邪念去做了,隐公又探知他的邪念而成全了他。《公羊传》又大肆传播这种邪说,汉朝又引用这种邪议来使用,夫妇之间的大伦常就乱了。《春秋》明确记载桓公的罪过,深深地加以贬斥断绝,详细记载始末,讨伐罪过的意义,以此显示王法,端正人伦。

《公羊传》说:继承先君故位不记载“即位”,是正当的。先君不是正常死亡,子弟不忍心即位。继承先君故位却记载“即位”,就是参与了弑君。先君不是正常死亡,自己正当地即位,就是对先君没有恩情。隐公不记载“即位”,既然认为是孔子删削的,那么桓公的即位为什么没有删削?大概桓公弑杀隐公有归罪的对象,安然不认为自己弑君。不认为自己弑君,怎么敢把弑君的罪名加给他?《春秋》处理君父之道,本来就是这样的。记载“公薨”与记载“即位”,是一样的。

熊过氏说:即,就是就位。先拜谒宗庙,表明继承祖业。然后回到阼阶的位置,接见百官以端正君臣关系。事情完毕后再穿丧服。其礼仪如同伊尹穿着冕服奉送嗣王恭敬地拜见祖先一样。朱先生说:王侯以国家为家,即使是先君的丧事,也视为自己的私事,这是对的。然而灵柩前的位置,所谓即位而哭,阼阶的位置也只限于在庙中,与正式朝廷还有不同。没有接受黻冕,自然难以穿士人的服装临朝。《康王之诰》说:诸侯走出庙门,等待王出来,在应门之内。应门内,是王的治朝,可以穿麻冕彤裳面对诸侯。王的世子接受临终遗命,就成为君主。诸侯的世子虽然在王面前发誓,君主去世仍然必须亲自接受任命。借吉礼行事,必须等到第二年,改穿冕服拜见祖先。太甲在元年正月朔日才实行。先儒说刚开始丧事就举行朝庙即位礼的,也是考察得不详细。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

桓公是仲子所生,与宋国关系更亲近,宋郑两国先前因为公子冯的缘故,互相结怨。郑国在隐公十年已经讨伐过宋国,现在如果不结交鲁国,担心鲁国一定帮助宋国来为难郑国。鲁国本来是郑国急切想要交好的,隐公本来暗中结交郑国,何况桓公身怀大恶,又是宋国的亲戚,不结交郑国,郑国一定仗着大义来为难鲁国。郑国本来是鲁国急切想要交好的,所以有这次会面。

垂,曹国的土地。

郑伯以璧假许田

胡传说:许田是汤沐之邑,朝见住宿的地方,是先王所赐,先祖所受,私下交易而不顾念,这是有无君之心,废弃朝觐之礼,有无亲之心,抛弃先祖的土地。所以圣人认为这是国家的恶行而隐讳它。不说是“用璧交换田地”而说是“假借”,因为交换就完了,说假借则有归还的道理,又以此显示许国人改过迁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