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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东观汉记六十七

东观汉记卷十八(2/2)

史藏 · 别史 · 部分对照 · 第 3103–3154 段

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四〕 “后读春秋,闻复雠之义”,春秋庄公四年云:“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云:“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襄公九世祖不辰)烹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此即春秋复雠之义。

〔五〕 “便”,原误作“更”,今据范晔后汉书周党传校正。

〔六〕 “乡佐多从兵往”,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党为其所伤”,此下聚珍本只有“乡佐服其义勇”一句,其余各句皆未辑录。“伤”字原误作“复”,今据范晔后汉书周党传校正。

〔八〕 “乡佐服其义勇”,原脱“其”、“勇”二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 “舆”,原误作“与”。范晔后汉书周党传云:“乡佐服其义,舆归养之。”风俗通义过誉篇云:“佐服其义勇,箯舆养之。”今据校正。

译《风俗通义·过誉篇》说:“乡佐佩服他的义气和勇猛,用箯舆抬着他疗养。” 现在据此校正。〔一〇〕“日”字原本误作“月”,《范晔后汉书·周党传》和《风俗通义·过誉篇》作“日”,今据校正。〔一一〕“幓头”,聚珍本相同。《范晔后汉书·周党传》和袁宏《后汉纪》卷五作“绡头”。《范书·周党传》李贤注说:“用榖树皮制成的绡头。”又《向栩传》李贤注说:“《说文》:‘绡,是生丝,从糸,肖声。’读音为消。按这个字应当作‘幧’,读音为此消反,字从‘巾’。古诗说:‘少年见罗敷,脱巾着幧头。’郑玄注《仪礼》说:‘如今所戴的幓头,从颈项向前,在额头上交叉,再向后绕住发髻。’” 〔一二〕“愿守所志”中,“守”字下面原本多了一个“之”字,聚珍本没有,与《范晔后汉书·周党传》、袁宏《后汉纪》卷五相合,今据删去。〔一三〕“东海王良、山阳王成,使者三到,乃肯就车,脱衣”十八字,原本没有,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八引文也有,今据补入。“王成”,《御览》卷六九八误引作“王戎”。〔一四〕“于”字原本没有,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八引文也有,今据补入。〔一五〕“陛见帝庭”中,“陛”字下面原本多了一个“下”字,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周党传》都没有,今据删去。王霸 王霸,〔一〕建武初年,朝廷接连征召他,他都没有前往。王霸安于贫贱,平日住在茅屋蓬门中,以藜藿为食也不嫌弃。然而他以求道为乐,从不懈怠,最终长寿而死。《御览》卷一八一 〔一〕“王霸”,字仲儒,是太原广武人,《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五也略载了他的事迹。严光 严光,〔一〕字子陵,在富春山耕作,〔二〕后人把他钓鱼的地方命名为严陵濑。《初学记》卷八  光武帝与严子陵过去有交情,等到登上帝位后,曾寻找他。严子陵隐居在孤亭山,以垂钓为业。当时主管天文的人上奏说,每天日出时,常有一颗客星与太阳同道运行。皇帝说:“那是严子陵。”找到他后,严子陵不接受封赏。《太平寰宇记》卷九五 〔一〕“严光”,《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失名氏后汉书》。〔二〕“山”字原本没有,聚珍本有,《万花谷后集》卷六引文也有,今据补入。井丹 井丹,〔一〕字大春,精通五经,当时人称颂他说:“五经纷纭,都归井大春。”《御览》卷六一五  阴就邀请井丹,井丹起身后,左右侍从已经把辇车送来,井丹说:“我听说桀、纣曾让人驾车,〔三〕难道就是这样吗?”阴就便让人把辇车撤走。〔四〕《书钞》卷一四〇 〔一〕“井丹”,《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七也略载了他的事迹。〔二〕“井大春”中,“井”字下面原本多了一个“之”字,聚珍本没有,与《范晔后汉书·井丹传》相合,今据删去。〔三〕“桀、纣让人驾车”,《范晔后汉书·井丹传》没有“纣”字。李贤注引《帝王纪》说:“桀曾让人驾车。” 〔四〕“阴就便让人撤去辇车”,姚本没有辑录井丹的事迹。聚珍本虽然列有井丹一目,但没有辑录这一条。梁鸿 梁鸿小时候成为孤儿,〔一〕年幼时到太学求学,〔二〕学习《礼》《诗》《春秋》,常常独自坐着,〔三〕不和别人一起吃饭。邻舍先把饭烧好后,叫梁鸿趁热锅做饭。〔四〕梁鸿说:“我梁鸿不是靠别人锅灶的余热做饭的童子。”于是把灶火熄灭,重新生火做饭。〔五〕《御览》卷四二五  梁鸿家境贫寒却崇尚节操,博览群书,没有什么不通晓的。学成后,他在上林苑中替人放猪,〔六〕曾经不慎失火,火势蔓延烧到别人的房屋,于是他寻找被烧毁房屋的主人,询问损失,〔七〕把猪全部赔给他;主人仍认为赔得太少,梁鸿说:“我没有别的财物,愿意留下来替你做工。”主人答应了,于是梁鸿勤劳做事,从不懈怠。老人们看出梁鸿不是平常人,便一同责备主人,并称赞梁鸿是长者。主人这才开始敬重惊异,把猪全部还给梁鸿。梁鸿不肯接受,于是离开了。《类聚》卷九四 梁鸿起初和京城人萧友善约定不做陪臣,后来萧友善做了郡吏,〔八〕梁鸿写信责备他,然后离开了。《御览》卷四一〇 梁鸿同乡有个孟姓女子,〔九〕容貌丑陋却有节操,许多人向她求婚,她都不肯。父母问她想要什么样的丈夫,她说:“只要得到像梁鸿这样的贤婿就行。”梁鸿听说后,便前去求婚。〔一〇〕梁鸿的妻子梳着椎形发髻,穿着布衣,带着做饭等用具上前。梁鸿非常高兴,说:“这才是真正的梁鸿之妻,能够侍奉我。”他给她取字为德曜,取名孟光。〔一一〕《类聚》卷六七 梁鸿于是带着妻子到霸陵山中,耕种纺织,供给衣食;又弹琴诵书,〔一二〕用来使自己的志趣得到娱乐。《御览》卷八二二 梁鸿将要前往会稽时,作诗说:“正是暮春时节啊,花朵色彩繁盛;麦子含着金色的光泽啊,正在抽穗。”〔一三〕〔一四〕《类聚》卷三 梁鸿到了吴地,寄居在大户人家皋伯通的廊下,〔一五〕替人舂米为生。每次回来,〔一六〕妻子都为他准备饭食,不敢在梁鸿面前抬头仰视,举案齐眉。皋伯通对此感到惊异,〔一七〕说:“一个受雇做工的人,竟能使妻子如此敬重他,看来不是平常人。”《类聚》卷六九 梁鸿常常闭门吟咏书籍文章,于是暗中思考,撰写了十多篇著作。〔一八〕《御览》卷三九二 梁鸿病重困顿时,对高伯通以及会稽的士大夫们说:“从前延陵季子葬在嬴、博之间,没有回到自己的乡里。千万不要听从妻子儿女的意见,把我的尸体和棺柩运回去。”他死后,高伯通等人为他寻找安葬的地方,发现要离的坟墓地势高而干燥,众人说:“要离是古代的烈士,如今伯鸾也清高,不如让他们相邻。”于是把梁鸿葬在要离墓旁,他的子孙回到扶风。〔一〕“梁鸿”,《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也略载了他的事迹。〔二〕“年幼时到太学求学”以下两句,原本没有,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文相同,今据补入。《御览》卷八四七引文也有这两句,只是“礼、诗”作“诗、礼”。〔三〕“坐”字原本没有,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文也有,今据补入。〔四〕“比舍”,聚珍本相同,《御览》卷七五七引作“同房”。

〔一0〕“日”,原误作“月”,范晔后汉书周党传、风俗通义过誉篇作“日”,今据校正。

〔一一〕“幓头”,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周党传、袁宏后汉纪卷五作“绡头”。范书周党传李贤注:“以榖树皮为绡头也。”又向栩传李贤注云:“说文:‘绡,生丝也,从糸肖声。’音消。按此字当作‘幧’,音此消反,其字从‘巾’。古诗云:‘少年见罗敷,脱巾着幧头。’郑玄注仪礼云:‘如今着幓头,自项中而前,交额上,却绕髻也。’”〔一二〕“愿守所志”,“守”字下原衍“之”字,聚珍本无,与范晔后汉书周党传、袁宏后汉纪卷五相合,今据删。

〔一三〕“东海王良、山阳王成,使者三到,乃肯就车,脱衣”,此十八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八引亦有,今据增补。“王成”,御览卷六九八误引作“王戎”。

〔一四〕“于”,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陛见帝庭”,“陛”下原衍“下”字,聚珍本、范晔后汉书周党传皆无此字,今据删。

王霸王霸,〔一〕建武初,连征不至。霸安贫贱,居常茅屋蓬户,藜藿不厌。然乐道不怠,以寿终。御览卷一八一〔一〕 “王霸”,字仲儒,太原广武人,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严光严光,〔一〕字子陵,耕于富春山,〔二〕后人名其钓处为严陵濑。初学记卷八  光武与子陵有旧,及登位,望之。陵隐于孤亭山,垂钓为业。时主天文者奏每日出常有客星同流。帝曰:“严子陵耳。”访得之,陵不受封。太平寰宇记卷九五〔一〕 “严光”,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失名氏后汉书。

〔二〕 “山”,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万花谷后集卷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井丹井丹,〔一〕字大春,通五经,时人谓之语曰:“五经纷纶井大春。” 御览卷六一五  阴就要井丹,就起,左右进辇矣,曰:“吾闻桀、纣驾人车,〔三〕岂此邪?”就令去辇。〔四〕书钞卷一四0〔一〕 “井丹”,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井大春”,“井”字下原衍“之”字,聚珍本无,与范晔后汉书井丹传相合,今据删。

〔三〕 “桀、纣驾人车”,范晔后汉书井丹传无“纣”字。李贤注引帝王纪云:“桀以人驾车。”〔四〕 “就令去辇”,姚本未辑井丹事。聚珍本虽有井丹一目,但此条未能辑录。

梁鸿梁鸿少孤,〔一〕以童幼诣太学受业,〔二〕治礼、诗、春秋,常独坐止,〔三〕不与人同食。比舍先炊已,〔四〕呼鸿及热釜炊。鸿曰:“童子鸿不因人热者也。”灭灶更燃火。〔五〕御览卷四二五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六〕曾误遗火,延及他舍,乃寻访烧者,问所失,〔七〕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因为执勤不懈。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异,悉还其豕。鸿不受,乃去。类聚卷九四梁鸿初与京邑萧友善约不为陪臣,及友为郡吏,〔八〕鸿以书责之而去。御览卷四一0梁鸿乡里孟氏女,〔九〕容貌丑而有节操,多求之,不肯。父母问其所欲,曰:“得贤婿如梁鸿者。”鸿闻之,乃求之。〔一0〕梁鸿妻椎髻,着布衣,操作具而前。鸿大喜曰:“此真梁鸿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一一〕类聚卷六七梁鸿乃将妻之霸陵山中,耕耘织作,以供衣食,弹琴诵书,〔一二〕以娱其志。御览卷八二二梁鸿将之会稽,作诗曰:“维季春兮华色,〔一三〕麦含金兮方秀。”〔一四〕类聚卷三梁鸿适吴,依大家皋伯通庑下,〔一五〕为人赁舂。每归,〔一六〕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伯通异之,〔一七〕曰:“彼佣赁能使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 类聚卷六九梁鸿常闭户吟咏书记,遂潜思着书十余篇。〔一八〕御览卷三九二梁鸿病困,〔一九〕与高伯通及会稽士大夫语曰:“昔延陵季子葬于嬴博之间,不归其乡,慎勿听妻子持尸柩去。”终后伯通等为求葬处,有要离冢高燥,众人曰:“要离,古烈士,今伯鸾亦清高,令相近。”遂葬要离冢旁,子孙归扶风。御览卷五五三〔一〕 “梁鸿”,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

〔二〕 “以童幼诣太学受业”,此下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同,今据增补。御览卷八四七引亦有此二句,惟“礼、诗”作“诗、礼”。

〔三〕 “坐”,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比舍”,聚珍本同,御览卷七五七引作“同房”。

〔五〕 “灭灶更燃火”,此条书钞卷一四三、永乐大典卷一四九一二亦引,字句较简略。

译〔五〕“熄灭灶火,重新生火”,《书钞》卷一四三、《永乐大典》卷一四九一二也有引用,但文字较为简略。〔六〕“在上林苑放猪”,姚本按语说:“东汉的高士贤人居贫时,多有放猪的,例如吴佑、孙期、尹勤之辈,难道都是在学公孙丞相吗?不要诋毁他们是放猪的奴仆。” 〔七〕“询问所失之物”,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询问所失的财物”,《类聚》卷八〇、《御览》卷八六八引作“询问所烧毁的财物”。〔八〕“友”字,根据上文应当作“友善”。〔九〕“乡里”原文误作“乡皇”,聚珍本没有错误,现据以改正。“孟氏”,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作“赵氏”。〔一〇〕“于是寻找她”,这句下面原来还有“女儿穿着布制短襦和裙子,鸿说:这才是真正的梁鸿妻子”三句。这三句是节略引用,删削很多。现全部删去,改用《御览》卷三七三所引的三十五字补入。〔一一〕“名叫孟光”,原文没有“名”字,聚珍本有,汲古阁刻本和武英殿刻本《范晔后汉书》中也有“名”字,现据以增补。惠栋《后汉书补注》引田艺衡的话,认为“孟”字是衍文。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范晔后汉书》校勘记说:“张森楷校勘记认为本传作孟氏之女,又称‘孟光’,这样就成了‘孟孟光’,不合文辞;据此可见孟光确实姓赵。现在考察:《御览》卷五〇二和袁宏《后汉纪》都没有‘名’字,文意不通,怀疑原文是‘字之曰德曜,名光’,后人习惯见到‘孟光’这个名字,便妄将‘名’字改成了‘孟’。”《御览》卷三八三引文称孟氏之女“名光”,可以证明有“名”字;同时也证明“孟”字是衍文。此条《御览》卷四六七、卷六九五也有引文,但文字简略。《御览》卷三八二的引文与此差别很大,现录全文以供参考:“梁鸿是同郡孟氏的女儿,名叫光,容貌丑陋而肤色黝黑,力气能举起石臼,因有选择而不肯出嫁,到了三十岁,梁鸿听说后便聘娶了她。”《御览》卷三七八、《记纂渊海》卷八一、《合璧事类》卷三〇所引与《御览》卷三八二所引相近,但删节文字较多。〔一二〕“诵读书籍”,聚珍本作“诵读诗篇”。按这两个字都没有错误,《范晔后汉书·梁鸿传》说“诵读诗书”。〔一三〕“华色”,姚本、聚珍本作“华阜”。按“华阜”二字是正确的,与《范晔后汉书·梁鸿传》相合。〔一四〕“含金”,姚本、聚珍本相同,《范晔后汉书·梁鸿传》作“含含”。按“含金”二字是正确的。姚本按语说:“这是梁鸿避居齐、鲁,准备前往吴地时所作的诗。诗共一章二十六句,词调平和,不落入《楚辞》的窠臼。吴郡在顺帝时才开始分置,所以本书写作‘会稽’。” 〔一五〕“皋伯通”,有的版本作“高伯通”。“庑”,是堂屋旁边的廊屋。〔一六〕“每次回来”,原文没有这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六五、卷七一〇所引也有,现据以增补。此句《御览》卷八二九引作“因办事回来”。〔一七〕“伯通认为这件事奇异”,姚本相同,聚珍本作“伯通察觉后认为奇异”,《御览》卷八二九引文与聚珍本相同。〔一八〕“于是暗中思考,撰写了十多篇著作”,《类聚》卷一九也引有此条,但只有开头一句。〔一九〕“梁鸿病重困顿”,《书钞》卷九二引文在此句上有“梁鸿,字伯鸾,扶风人,隐居在会稽”等几句。“困”字与《范晔后汉书·梁鸿传》相同,聚珍本作“因”。按这两个字在意义上都讲得通。如果作“因”,则应当归入下句断读。高凤 高凤,〔一〕南阳人,〔二〕日夜诵读,声音从未停过。〔三〕他的妻子曾到田里去,把麦子晒在庭院中,拿一根竹竿交给高凤,让他看守鸡。高凤接过竹竿,仍像原来一样诵读经书。〔四〕天上雷声大作,暴雨倾注,积水泛滥。〔五〕高凤全神贯注于经书和史书,忽然没有注意麦子,麦子便随着水漂走了。〔六〕《类聚》卷八五  乡里有人争夺财物,拿着兵器相斗,高凤前去劝解,但争斗没有停止,于是脱下头巾请求说:“仁义、谦让,你们为什么要抛弃它们呢!”争斗的人被他感动,收起兵器谢罪。〔七〕聚珍本 高凤,字文通,是南阳人。高凤年老后,仍然坚持志向而不懈怠,〔八〕声名显著,广为人知。太守接连召请他,他害怕不能免除任职,便自称高凤本是巫家出身,不应当做官;又说自己曾与寡嫂假意争讼田地,于是没有出仕。《文选》卷四〇任昉奏文李善注 〔一〕“高凤”,《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他的传记。又见汪文台辑录的《谢承后汉书》卷六、《司马彪续汉书》卷五。〔二〕“南阳人”,姚本、聚珍本相同,《御览》卷八三八引作“南阳苑人”。按“苑”应当作“叶”,南阳郡没有苑县,却有叶县,《范晔后汉书·高凤传》正作“叶”。《御览》卷六一一引《谢承后汉书》说高凤是“南阳蔡人”,“蔡”字也是“叶”字的错误。〔三〕“声音”二字原文脱漏,姚本、聚珍本也没有。《书钞》卷九七、卷九八,《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六引文都有“声”字,现据以增补。〔四〕“凤”字原文脱漏,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一六、卷八三八也有“凤”字,现据以增补。〔五〕“流淹”,姚本、聚珍本作“淹没”,《御览》卷八三八引作“流潦”。按“流潦”二字在意义上较为通顺。〔六〕“麦子随着水漂走”,《类聚》卷五五、《合璧事类别集》卷五八也引有此条,但文字简略。〔七〕“收起兵器谢罪”,姚本没有此条,聚珍本有,不知道是从哪部书辑录的。《范晔后汉书·高凤传》说:“邻里有争夺财物的人,拿着兵器相斗。高凤前去劝解,争斗没有停止,于是脱下头巾叩头,坚决请求说:‘仁义、谦让,你们为什么要抛弃它们呢!’于是争夺财物的人心怀感动,丢下兵器谢罪。” 〔八〕“坚持志向而不懈怠”,原文没有这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七三四引文也有,现据以增补。鲍宣妻

〔六〕 “牧豕于上林苑中”,姚本按云:“东汉高贤居贫多牧豕者,如吴佑、孙期、尹勤辈,岂皆学公孙丞相耶?无诋为牧猪奴也。”〔七〕 “问所失”,此句姚本、聚珍本作“问所失财物”,类聚卷八0、御览卷八六八引作“问所烧财物”。

〔八〕 “友”,据上文当作“友善”。

〔九〕 “乡里”,原误作“乡皇”,聚珍本不误,今据改。“孟氏”,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作“赵氏”。

〔一0〕“乃求之”,此句下原有“女布襦裾,鸿曰:此真梁鸿妻也”三句。此三句系节引,删削颇多。今全删去,以御览卷三七三所引三十五字补之。

〔一一〕“名孟光”,原无“名”字,聚珍本有,汲古阁刻本和武英殿刻本范晔后汉书亦有“名”字,今据增补。惠栋后汉书补注引田艺衡说谓“孟”字衍。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范晔后汉书校勘记云:“张森楷校勘记谓本传作孟氏女,复名‘孟光’,则‘孟孟光’矣,非词也,据此可见孟光确姓赵氏。今按:御览五百二及袁纪均无‘名’字,不成文理,疑本作‘字之曰德曜,名光’,后人习见‘孟光’字,妄改‘名’字为‘孟’耳。”御览卷三八三引云孟氏女“名光”,可证有“名”字是,又“孟”字为衍文。此条御览卷四六七、卷六九五亦引,文字简略。御览卷三八二引与此出入较大,今录全文如下,以供参考:“梁鸿同郡孟氏,其女名光,状貌丑而黑,力能举石臼,择而不嫁,至年三十,鸿闻而聘之。”御览卷三七八、记纂渊海卷八一、合璧事类卷三0引与御览卷三八二引相类,文字节删较多。

〔一二〕“诵书”,聚珍本作“诵诗”。按字皆不误,范晔后汉书梁鸿传云“诵诗书”。

〔一三〕“华色”,姚本、聚珍本作“华阜”。按“华阜”二字是,与范晔后汉书梁鸿传合。

〔一四〕“含金”,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梁鸿传作“含含”。按“含金”二字是。姚本按云:“此鸿避地居齐、鲁,将适吴而作也。诗一章二十六句,词调和平,不落楚骚窠臼。吴郡顺帝时始分,故本书作‘会稽’。”〔一五〕“皋伯通”,或作“高伯通”。“庑”,堂边的廊屋。

〔一六〕“每归”,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六五、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八二九引作“为事归”。

〔一七〕“伯通异之”,姚本同,聚珍本作“伯通察而异之”,御览卷八二九引与聚珍本同。

〔一八〕“遂潜思着书十余篇”,此条类聚卷一九亦引,但仅有首句。

〔一九〕“梁鸿病困”,此句上书钞卷九二引有“梁鸿,字伯鸾,扶风人,隐于会稽”数句。“困”,范晔后汉书梁鸿传同,聚珍本作“因”。按二字于义均通。如作“因”,则应属下句读。

高凤高凤,〔一〕南阳人,〔二〕诵读昼夜不绝声。〔三〕妻尝之田,曝麦于庭,以竿授凤,令护鸡。凤受竿诵经如故,〔四〕天大雷,暴雨流淹。〔五〕凤留意在经史,忽不视麦,麦随水漂去。〔六〕类聚卷八五  乡里有争财,持兵而斗,凤往解之,不已,乃脱巾请曰:“仁义逊让,奈何弃之!”争者感之,收兵谢罪。〔七〕聚珍本高凤,字文通,南阳人也。凤年老,执志不倦,〔八〕声名着闻。太守连召请,恐不得免,自言凤本巫家,不应为吏,又与寡嫂诈讼田,遂不仕。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刘整李善注〔一〕 “高凤”,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六、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南阳人”,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八三八引作“南阳苑人”。按“苑”当作“叶”,南阳郡无苑县,而有叶县,范晔后汉书高凤传正作“叶”。御览卷六一一引谢承后汉书云高凤“南阳蔡人”,“蔡”字亦“叶”字之误。

〔三〕 “声”,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九七、卷九八,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六引皆有“声”字,今据增补。

〔四〕 “凤”,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一六、卷八三八亦有“凤”字,今据增补。

〔五〕 “流淹”,姚本、聚珍本作“淹没”,御览卷八三八引作“流潦”。按“流潦”二字于义较长。

〔六〕 “麦随水漂去”,此条类聚卷五五、合璧事类别集卷五八亦引,文字疏略。

〔七〕 “收兵谢罪”,此条姚本无,聚珍本有,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高凤传云:“邻里有争财者,持兵而斗。凤往解之,不已,乃脱巾叩头,固请曰:‘仁义逊让,奈何弃之!’于是争财者怀感,投兵谢罪。”〔八〕 “执志不倦”,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七三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鲍宣妻鲍宣之妻,〔一〕桓氏女,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二〕以女妻之,资送甚盛。〔三〕宣不悦,〔四〕谓妻曰:“少君生而娇富,〔五〕习美饰,而吾贫贱,〔六〕不敢当礼。”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既奉君子,唯命是从。”宣笑曰:〔七〕“能如是,乃吾志也。”乃悉归侍御服饰,更着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八〕拜姑礼毕,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书钞卷一二九〔一〕 “鲍宣之妻”,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传。

译鲍宣的妻子,〔一〕是桓氏的女儿,字少君。鲍宣曾向少君的父亲求学,少君的父亲认为他清正刻苦,〔二〕便把女儿嫁给他,陪嫁资财非常丰厚。〔三〕鲍宣不高兴,〔四〕对妻子说:“少君生来娇贵富裕,〔五〕习惯于华美的装饰,而我贫穷卑贱,〔六〕不敢承受这样的礼遇。”妻子说:“父亲因为先生修养德行、恪守简约,所以让卑妾来侍奉您,替您执巾理发。既然奉事君子,就只有听从您的命令。”鲍宣笑着说:〔七〕“能够这样,才是我的志向。”于是把侍女和随嫁服饰全部退还,换上短布裙,和鲍宣一起拉着鹿车回到乡里。〔八〕行过拜见婆母的礼仪后,便提着瓦瓮出去打水,遵守妇道,乡里都称赞她。《书钞》卷一二九 〔一〕“鲍宣的妻子”,《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传记。〔二〕“父”字原文脱漏,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御览》卷六九六、《唐类函》卷一六九所引也有此字,现据以增补。〔三〕“陪嫁资财非常丰厚”,姚本、聚珍本作“嫁妆非常丰厚”,《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四〇、卷八一、《唐类函》卷一六九引文相同。陈禹谟刻本《书钞》引作“嫁妆和资财非常丰厚”,与《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相同。陈本《书钞》此条末注说“补”,意思是字句已经根据其他书补入。此句增补的文字,是依据《范书》。〔四〕“不高兴”三字原文脱漏,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一六九所引也有这三字,现据以增补。〔五〕“娇贵富裕”,姚本作“富裕而骄”,陈禹谟刻本《书钞》、《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八一、《唐类函》卷一六九引文相同,《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也相同。聚珍本作“骄富”。〔六〕“而”字原文脱漏,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八一引文也有,现据以增补。《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记载鲍宣的话说:“少君生来富裕骄贵,习惯于华美的装饰,而我实在贫穷卑贱,不敢承受这样的礼遇。” 〔七〕“鲍宣笑着说”以下三句,姚本、聚珍本都没有辑录。〔八〕“和鲍宣一起拉着鹿车回到乡里”以下五句原文没有,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一六九引文也有,与《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所载相同,现据以增补。庞淯母 酒泉人庞淯的母亲,〔一〕是赵氏的女儿,字娥。她的父亲被同县人杀害,她的三个兄弟又都因病去世。仇家于是高兴地自我庆贺,认为再也没有人能为她父亲报仇。娥暗中怀着悲愤,于是偷偷准备刀和兵器,常常推着车等待仇家,〔二〕十多年都没有找到机会。后来在都亭遇到仇家,她刺杀了他,随后到县里自首,说:“父亲的仇已经报了,请让我接受刑罚。”禄福长尹嘉认为她有义,〔三〕解下印绶,想和她一起逃亡。娥不肯离去,说:“仇恨已经消除而我死去,是妾应尽的本分;定罪审判,是君长一贯的法理。我怎敢苟且偷生,使公法受到枉曲。”后来遇到赦免而得以免罪。州郡上表请求为她表彰门闾。太常张奂赞赏感叹,拿二十端束帛以礼相待。〔四〕《御览》卷四八一 〔一〕“庞淯的母亲”,《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传记。〔二〕“推车”,《范晔后汉书·庞淯母传》作“帷车”。按“帷车”二字较合情理。既然“暗中准备刀和兵器”,又乘“帷车”来隐藏身形,便于袭击仇家。〔三〕“禄福”,原文作“福富”,错误。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卷五记载酒泉郡有属县福禄,也写错了。《汉书·地理志下》记载酒泉郡说:“禄福,呼蚕水出自南羌之中,向东北流到会水,注入羌谷。王莽时改名显德。”《三国志·魏书·庞淯传》记载赵娥为父报仇的事,也作“禄福”;曹全碑有“拜酒泉禄福长”的话,都可以证明作“禄福”是正确的。“长”是汉代制度,大县设置令,小县设置长。“尹嘉”原文作“尹喜”,错误。《范书·庞淯母传》、《三国志·魏书·庞淯传》都作“尹嘉”,现据以改正。〔四〕“拿二十端束帛以礼相待”,姚本、聚珍本都没有辑录此条。庞淯母报仇的事,《三国志·魏书·庞淯传》裴松之注引皇甫谧《列女传》记述得很详细,现录如下:“酒泉烈女庞娥亲,是表氏庞子夏的妻子,也是禄福赵君安的女儿。君安被同县人李寿杀害,娥亲有三个弟弟,都想报仇,李寿因此严加防备。恰逢灾疫,三个弟弟都死了。李寿听说后非常高兴,请来宗族共同庆贺,说:‘赵家强壮的人已经死尽,只有一个弱女子,还有什么值得担忧的!’于是防备松懈。娥亲的儿子庞淯外出,听到李寿这番话,回来告诉娥亲。娥亲素来就有报仇之心,听到李寿的话后,感愤更加深重,悲伤地流泪说:‘李寿,你不要高兴,你终究活不成了!头顶苍天、脚踏大地,作为我们家的门户,若让你安然活着,就是我三个儿弟的耻辱。你怎么知道娥亲不能亲手杀死你,而只能侥幸苟活呢?’她暗中买来名刀,长短兵器都带在身边,日夜悲痛,志在杀死李寿。李寿为人凶悍豪横,听说娥亲的话后,更加骑马带刀,乡人都害怕他。邻居徐氏的妻子担心娥亲无法制服李寿,害怕反而遭到伤害,常常劝阻她说:‘李寿是男子,素来凶恶,如今又把护卫带在身边。赵娥虽然有刚烈的志向,但强弱不相敌;如果偶然不能制服他,就会再次被李寿加害,使家族灭绝,所受痛辱也不轻。希望你慎重行事,为家族考虑。’娥亲说:‘父母之仇,是不能与仇人共处天地、同见日月的仇恨。李寿不死,我娥亲活在世上还有什么可求的!如今虽然三个弟弟早已死去,家族也已断绝,但娥亲还活着,难道可以借他人之手吗!如果按照你的心意来衡量我,那么李寿就不可能被杀;

〔二〕 “父”,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御览卷六九六、唐类函卷一六九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三〕 “资送甚盛”,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装送甚盛”,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四0、卷八一,唐类函卷一六九引同。陈禹谟刻本书钞引作“装送资贿甚盛”,与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同。陈本书钞此条末注云“补”,即谓字句已据他书增补。此句所增文字,系据范书。

〔四〕 “不悦”,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一六九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五〕 “娇富”,此二字姚本作“富骄”,陈禹谟刻本书钞、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八一、唐类函卷一六九引同,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亦同。聚珍本作“骄富”。

〔六〕 “而”,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八一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载宣言云:“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七〕 “宣笑曰”,此下三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八〕 “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此下五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一六九引亦有,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所载同,今据增补。

庞淯母酒泉庞淯母者,〔一〕赵氏之女,字娥。父为同县人所杀,而娥兄弟三人,俱疾物故。雠乃喜而自贺,以为莫己报也。娥阴怀感愤,乃潜备刀兵,常推车以候雠家,〔二〕十余年不能得。后遇于都亭,刺杀之,因诣县自首,曰:“父雠已报,请就刑戮。”禄福长尹嘉义之,〔三〕解印绶欲与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结罪治狱,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后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闾。太常张奂嘉叹,以束帛礼之。〔四〕御览卷四八一〔一〕 “庞淯母”,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传。

〔二〕 “推车”,范晔后汉书庞淯母传作“帷车”。按“帷车”二字近于情理。既“潜备刀兵”,又“帷车”以隐身,便于袭杀雠家。

〔三〕 “禄福”,原作“福富”,误。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载酒泉郡有属县福禄,亦误。汉书地理志下酒泉郡载:“禄福,呼蚕水出南羌中,东北至会水入羌谷。莽曰显德。”三国志魏书庞淯传载赵娥为父复雠事,亦作“禄福”,曹全碑有“拜酒泉禄福长”之语,皆可证作“禄福”为是。“长”,汉制,大县置令,小县置长。“尹嘉”,原作“尹喜”,误。范书庞淯母传、三国志魏书庞淯传皆作“尹嘉”,今据改正。

〔四〕 “以束帛礼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庞淯母复雠事,三国志魏书庞淯传裴松之注引皇甫谧列女传述之颇详,今录之如下:“酒泉烈女庞娥亲者,表氏庞子夏之妻,禄福赵君安之女也。君安为同县李寿所杀,娥亲有男弟三人,皆欲报雠,寿深以为备。会遭灾疫,三人皆死。寿闻大喜,请会宗族,共相庆贺,云:‘赵氏彊壮已尽,唯有女弱,何足复忧!’防备懈弛。娥亲子淯出行,闻寿此言,还以启娥亲。娥亲既素有报雠之心,及闻寿言,感激愈深,怆然陨涕曰:‘李寿,汝莫喜也,终不活汝!戴履天地,为吾门户,吾三子之羞也。焉知娥亲不手刃杀汝,而自儌幸邪?’阴市名刀,挟长持短,昼夜哀酸,志在杀寿。寿为人凶豪,闻娥亲之言,更乘马带刀,乡人皆畏惮之。比邻有徐氏妇,忧娥亲不能制,恐逆见中害,每谏止之,曰:‘李寿,男子也,凶恶有素,如今备卫在身。赵虽有猛烈之志,而彊弱不敌,邂逅不制,则为重受祸于寿,绝灭门户,痛辱不轻也。愿详举动,为门户之计。’娥亲曰:‘父母之雠,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李寿不死,娥亲视息世间,活复何求!今虽三弟早死,门户泯绝,而娥亲犹在,岂可假手于人哉!若以卿心况我,则李寿不可得杀;论我之心,寿必为我所杀明矣。’夜数磨砺所持刀讫,扼腕切齿,悲涕长叹,家人及邻里咸共笑之。娥亲谓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杀寿故也。要当以寿颈血污此刀刃,令汝辈见之。’遂弃家事,乘鹿车伺寿。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于都亭之前,与寿相遇,便下车扣寿马,叱之。寿惊愕,回马欲走,娥亲奋刀斫之,并伤其马。马惊,寿挤道边沟中。娥亲寻复就地斫之,探中树兰,折所持刀。寿被创未死,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刀杀寿,寿护刀瞠目大呼,跳梁而起。娥亲乃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桩其喉,反覆盘旋,应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寿头,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徐步诣狱,辞颜不变。时禄福长汉阳尹嘉不忍论娥亲,即解印绶去官,弛法纵之。娥亲曰:‘雠塞身死,妾之明分也。治狱制刑,君之常典也。何敢贪生以枉官法?’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也。守尉不敢公纵,阴语使去,以便宜自匿。娥亲抗声大言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今雠人已雪,死则妾分,乞得归法以全国体。虽复万死,于娥亲毕足,不敢贪生为明廷负也。’尉故不听所执,娥亲复言曰:‘匹妇虽微,犹知宪制。杀人之罪,法所不纵。今既犯之,义无可逃。乞就刑戮,陨身朝市,肃明王法,娥亲之愿也。’辞气愈厉,面无惧色。尉知其难夺,彊载还家。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并共表上,称其烈义,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太常弘农张奂贵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礼之。海内闻之者,莫不改容赞善,高大其义。故黄门侍郎安定梁宽追述娥亲,为其作传。玄晏先生以为父母之雠,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也。而娥亲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雠党之凶言,奋剑仇颈,人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以来,未之有也。诗云‘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娥亲之谓也。”

译如果按照我的心意来判断,李寿必定会被我杀死,这是明摆着的。’ 她夜里多次把所持的刀磨好,扼腕咬牙,悲伤流泪,长声叹息,家人和邻里都一起嘲笑她。娥亲对身边的人说:‘你们笑我,只是因为认为我是个弱女子,不能杀死李寿。一定要让李寿的颈血染污这把刀刃,让你们看见。’于是她不再料理家事,乘鹿车等待李寿。到了光和二年二月上旬,在白天清朗的时候,她在都亭前遇到李寿,便下车敲击李寿的马,呵斥他。李寿惊愕,回马想逃,娥亲奋力挥刀砍他,也砍伤了他的马。马受惊,李寿被挤到道路旁的沟中。娥亲随即又追到地上砍他,刀锋碰到树桩,手中的刀折断了。李寿受伤但没有死,娥亲于是上前想拔出李寿佩刀杀他;李寿护住刀,瞪眼大喊,跳跃着站起。娥亲便挺身奋力,左手抵住他的额头,右手捅刺他的喉咙,来回盘旋攻击,李寿随手倒地。于是她拔出李寿的刀割下他的头,提着头到都亭,向主管官吏自首,缓步到狱中,言辞神色不变。当时禄福长、汉阳人尹嘉不忍心依法论处娥亲,便解下印绶弃官,放松法禁释放她。娥亲说:‘仇已报而我身死,是妾应尽的本分;审理案件、制定刑罚,是君长一贯的法典。我怎敢贪生,使官府的法律受到枉曲?’ 乡人听说后,全城奔去,观看的人像墙一样密集,没有不为她悲喜激昂、感慨叹息的。郡守和县尉不敢公开放走她,暗中告诉她离去,想让她自行设法隐藏。娥亲高声说道:‘枉法逃避死刑,不是妾的本心。如今仇人已经伏诛,死去是妾的本分,请求依法处置,以保全国家的体统。即使死上一万次,对娥亲来说也完全足够,不敢贪生而辜负圣明的朝廷!’县尉仍不听她的坚持,娥亲又说:‘一个普通妇女虽然地位卑微,也还知道法令制度。杀人的罪行,是法律不允许逃脱的。如今既然犯了罪,道义上就没有可以逃避的理由。请求接受刑罚,在朝廷和市集之间舍身,以严肃彰明君王的法律,这就是娥亲的愿望。’她的言辞气势更加严厉,脸上没有恐惧之色。县尉知道难以改变她的意志,只好强行把她送回家。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人共同上表,称赞她的刚烈义行,刻石立碑,显扬她的门闾。太常、弘农人张奂尊重并推崇她的行为,拿二十端束帛以礼相待。天下听说此事的人,无不肃然改容,赞美善行,认为她的义举十分高尚。因此,原黄门侍郎、安定人梁宽追述娥亲的事迹,为她作传。玄晏先生认为,父母之仇,不可与仇人共处天地,这是男子所应做的事。而娥亲以弱女子的微薄力量,想到父亲所受的惨痛耻辱,又因仇党凶恶的话受到激发,奋起挥剑砍向仇人的脖颈,使人马一同毁败,填补亡父的怨魂,洗雪三个弟弟长久的遗恨,自古以来,还没有这样的事。《诗经》说:“修整我的戈矛,和你共同对付仇敌。”说的就是娥亲。” 卷十九  传十四 《东观汉记》卷十九 传十四 蒋叠 蒋叠,〔一〕字伯重,任太仆,长期任职于台阁,文才雅正而通达,熟悉旧有典章,在九卿的职位上,〔二〕多次陈述有利于时政的意见,所作奏议值得观赏。《书钞》卷五四 〔一〕“蒋叠”,《范晔后汉书》中没有记载,不知道是哪一时期的人。〔二〕“职位”一词,原文脱漏,姚本、聚珍本有,结一庐旧藏本、百衲本、陈禹谟刻本《书钞》也都有“位”字,《唐类函》卷四七引文相同,现据以增补。丁邯 丁邯有高尚的节操,〔一〕正直而不屈服,被举荐为孝廉,后来任卿。〔二〕《书钞》卷七九 〔一〕“丁邯”,《范晔后汉书》中没有记载。聚珍本注说:“司马彪《续汉书》刘昭注引赵岐《三辅决录》注说:‘邯字叔春,是京兆阳陵人。’” 〔二〕“任卿”二字,姚本、聚珍本没有。须诵 须诵任郡主簿,〔一〕因获罪而到狱中,便用刑具自刺嘴部,牙齿从口中脱出,因此得以免罪。《书钞》卷七三 〔一〕“须诵”,《范晔后汉书》没有记载,不知道是哪一时期的人。“任郡主簿”这四字和下句“获罪”二字,原文没有,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引文相同,现据以增补。周行 周行任泾县令,〔一〕上任后执法严厉,权贵亲戚都局促恐惧,〔二〕京城因此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