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台湾通史十四

卷十三

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106–137 段

台湾为海上绝岛,群雄必争之地也,非兵莫守,非兵莫存。故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备。然而我族之不竞久矣。当明之季,澎湖险远,群盗出没;万历二十年,东陲有事,议置游兵。二十五年冬,始劫一游、一总、四哨,各鸟船二十艘、目兵八百有奇。翼年春,又虑孤岛寡援,增守备一,派总哨舟师称是。又于海坛、南日、浯屿、铜山、南澳、大寨游各抽哨官一人,领坚船三艘,汛时远哨至澎湖,以联声势。后以兵饷难继,裁去一游,而海坛、南日、南澳三处远哨之船,渐各停发,仅一总、二哨,各鸟船二十艘、目兵八百五十有奇。其月糈则漳、泉共饷之。顾祖禹曰:『海中岛屿,东南错列,以百十计;但其地有可哨而不可守者,有可寄泊而不可久泊者;若其险要而纡回,则莫如澎湖。盖其山周回数百里,隘口不得方舟,内澳可容千艘。往时以居民恃险为不轨,乃徙而虚其地,驯至岛夷乘隙,巢穴其中,力图之而后复为内地,备不可不早也』。又曰:『海中旧有三山之目,澎湖其一尔。东则海坛,西则南澳,并为险要。是故守海坛,则铜山、流江之备益固,可以增浙江之形势;守南澳,则铜山、元锺之防益坚,可以厚广东之藩篱。此三山者,诚天设之险,或可弃而资敌欤』?初,万历三十七年,荷人突入澎湖,嗣为总兵俞咨皋所逐。天启二年,复至,戍兵已撒,遂踞而有之。更入台湾,以兵分守南北,筑垒自固。越三十八年,复为我延平郡王所逐。蓄锐待时,谋复诺夏。故其奔走疏附者,皆赴忠蹈义之徒、枕戈执殳之士也。天厌明德,继世而亡,而威棱所及,犹有存者。安平之垒,铁砧之山,落日荒涛,尚堪凭吊;此则我族之武也。

初,延平开府思明,分陆军为七十二镇,水师二十镇。及经之时,颇有增设。陆詟海伏,军声大振。克台之后,以周全斌总督承天南北军务,休兵息民,以治农亩,仅留勇卫、侍卫二旅,以守承天、安平,余镇各屯田自给,故无养兵之患。古者兵农为一。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牧。连帅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是故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故其兵为国之兵,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居则往来相乐,战则患难相扶。而又纠之以政,行之以礼,闲之以义,奉之以仁,励之以勇,秉之以忠,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严之以刑,奖之以禄,故民皆可使,而足胜于天下。十六年夏,经嗣位,以忠振伯洪旭、永安侯黄廷守恩明,率师入台。檄铜山、南澳诸将,毋废战守。十八年,委政陈勇华,又行屯田之制,台湾以安。二十七年,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以次起兵,请会师。经至思明,进略闽、粤,遂克有十府,以遵奉故朔。一时麾下几十数万人,军复大振。已而清人人闽,精忠稽颡,尚亦反噬,故无功而归。然漳南之役,刘国轩、吴淑诸将,兵仅数千,以当十万,飘骤驰突,略仿延平。清军萎胙咋舌,莫敢支吾。则郑师之善战,亦足豪矣。

清人得台,改设府县,调兵分防。以总兵一员驻府治,水师副将一员驻安平,陆路参将二员分驻诸、凤,兵八千名;澎湖水师副将一员,兵二千名;皆调自福建各营,三年一换,谓之班兵。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之役,全台俱没。及平,廷议以澎湖为海疆重地,欲移总兵于此;而台湾设副将,裁水、陆两中营。总兵蓝廷珍以为不可,上书总督满保曰:『若果台镇移澎,则海疆危若累卵。部臣不识海外情形,凭臆妄断,视澎湖大重。不知台之视澎,犹太仓一粟尔。澎湖不过水面一沙堆,山不能长树木,地不能生米粟,人民不足资捍御,形势不足为侠据。若一、二月舟楫不通,则不待战自毙矣。台湾沃野千里,山海形势,皆非寻常,其地亚于福建一省。论理尚当增兵,易总兵而设提督五营,方足弹压。乃兵不增而反减,又欲调离其帅于二、三百里之海中,而以副将处之乎?台湾总兵果易以副将,则水陆相去咫尺,两副将岂能相下?南北二路参将止去副将一阶,岂能俯听调遣?各人自大,不相统属,万一有事,呼应不灵,移误封疆,谁任其咎?澎湖至台虽仅二百余里,顺风扬帆,一日可到;若天时不清,台飓连绵,浃旬累月,莫能飞渡。凡百事宜,鞭长莫及。以澎湖总兵控制台湾,犹执牛尾一毛,欲制全牛,虽有孟贲之力无所用之。何异弃台湾乎?台湾一去,漳、泉先害,闽、浙、江、广俱各寝食不宁,即山左、辽阳皆有边患。廷珍无识,以为此土万不可委去。若遵部议而行,必误封疆。望恕狂瞽,且赐明示』。满保入告,提督姚堂亦以为言,乃罢议。

译台湾是海上的孤绝岛屿,是群雄必争之地;没有军队就无法守卫,也无法存立。所以可以一百年不用兵,却不能一天不备兵。然而我们民族不振作已经很久了。明朝末年,澎湖险远,群盗出没;万历二十年,东部边疆发生事情,商议设置游兵。二十五年冬,开始设置一游、一总、四哨,各有鸟船二十艘、目兵八百多人。第二年春天,又担心孤岛援助太少,增加守备一员,派出的总哨和舟师数量与此相同。又从海坛、南日、浯屿、铜山、南澳、大寨各游分别抽调哨官一人,率领坚船三艘,汛期远哨至澎湖,以联络声势。后来由于兵饷难以维持,裁去一游;而海坛、南日、南澳三处远哨的船只,也逐渐停止派发,只保留一总、二哨,各有鸟船二十艘、目兵八百五十多人。每月粮饷由漳州、泉州共同供给。顾祖禹说:『海中的岛屿,东南错落分布,数以百十计;但其中有的地方可以巡哨而不能驻守,有的地方可以暂时停泊而不能长期停泊;至于地势险要而曲折迂回的,没有比澎湖更好的了。它的山脉周围数百里,狭窄的港口不能容纳并行的船只,里面的澳口却可以容纳千艘船。过去因为居民凭借险要地势而图谋不轨,于是把他们迁走,使那里成为空地;后来竟逐渐让岛夷乘隙在其中建立巢穴,费力图谋之后才重新恢复为内地,防备实在不能不早作』。他又说:『海中旧有“三山”之称,澎湖就是其中之一。东边是海坛,西边是南澳,都是险要之地。因此守住海坛,铜山、流江的防备就更加牢固,可以增强浙江的形势;守住南澳,铜山、元锺的防御就更加坚固,可以加强广东的藩篱。这三座山,确实是上天设置的险要,难道可以抛弃而资助敌人吗?』起初,万历三十七年,荷兰人突然进入澎湖,后来被总兵俞咨皋驱逐。天启二年,他们又来到澎湖,当时戍兵已经撤走,于是占据了那里。又进入台湾,分兵驻守南北,修筑堡垒巩固自己。过了三十八年,又被我延平郡王驱逐。他们积蓄锐气,等待时机,谋划恢复诺夏。于是那些奔走疏附的人,都是赴难尽忠、践行大义的人,以及枕戈执殳的战士。上天厌弃明朝的德行,明朝承继数世后仍然灭亡,但其威势所及之处,仍有遗存。安平的堡垒、铁砧山,在落日荒涛之间,至今还值得凭吊;这就是我们民族的武力。起初,延平郡王在思明开设府署,把陆军分为七十二镇,水师分为二十镇。到了郑经时期,又增设了不少。陆军震慑四方,水师潜伏海上,军威大振。攻克台湾后,任命周全斌总督承天南北军务,停止用兵,使百姓休养生息,治理农田,只留下勇卫、侍卫两旅,守卫承天、安平;其余各镇都屯田自给,所以没有养兵的忧患。古代军队和农民合为一体。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牧。连帅每年检查车辆,卒正每三年检查徒众,各州牧每五年大规模检查车辆和徒众。因此春天振旅进行搜捕,夏天拔除营舍进行苗猎,秋天整治军队进行狝猎,冬天大规模阅兵进行狩猎,都利用农闲来讲习军务。所以这种军队是国家的军队,能够拿起武器保卫社稷。平时居处往来彼此欢乐,作战时在患难中相互扶持。又用政令约束他们,用礼仪规范他们,用义理防闲他们,用仁德奉养他们,用勇气激励他们,用忠诚统摄他们,用事务教导他们,用和协役使他们,用刑罚严明他们,用俸禄奖赏他们,所以百姓都可以任用,而且足以战胜天下。十六年夏,郑经继承王位,命忠振伯洪旭、永安侯黄廷守护思明,率军进入台湾。〔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三年〕 他又发布檄文给铜山、南澳等处将领,命令他们不要废弃战守。十八年,把政务交给陈勇华,又实行屯田制度,台湾因此安定。二十七年,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先后起兵,请求会师。郑经到思明后,进军攻取福建、广东,终于攻占十府,以遵奉旧有正朔。当时部下有数十万人,军威再次大振。不久清军进入福建,耿精忠叩头投降,尚可喜也反过来吞并、攻击他,所以郑军无功而归。然而在漳南战役中,刘国轩、吴淑等将领只有几千兵,却抵挡十万清军,迅速奔驰冲突,大体仿效延平旧法。清军萎缩惊惧,张口结舌,不敢抵抗。郑军善于作战,也足以称豪了。清朝取得台湾后,改设府、县,调兵分地驻防。总兵一员驻在府治,水师副将一员驻在安平,陆路参将二员分别驻在诸罗、凤山,共有兵八千名;澎湖设水师副将一员,兵二千名;这些兵都从福建各营调来,三年轮换一次,称为班兵。康熙六十年朱一贵起事时,全台湾都陷落了。平定以后,朝廷议论认为澎湖是海疆重地,想把总兵移驻那里;而台湾设置副将,裁撤水、陆两中营。总兵蓝廷珍认为不可,上书总督满保说:『如果果真把台湾镇总兵移到澎湖,那么海疆就危险得像累卵一样。部臣不了解海外情形,凭主观臆断,认为澎湖极其重要,却不知道台湾对于澎湖,犹如太仓中的一粒米。澎湖不过是水面上的一堆沙,山上不能长树木,地里不能生长米谷,人民不足以凭借来防御,地势也不足以据守。若一两个月船只不能通行,那么不用等到交战就会自行困毙。台湾沃野千里,山海形势都非同寻常,其地位仅次于福建一省。按理还应增兵,把总兵改为提督,设置五营,才足以镇压控制。如今不增兵反而减兵,又想把主帅调离二三百里外的海中,只留副将驻守,怎么可以呢?台湾总兵果真改为副将,那么水陆两军相距很近,两个副将难道谁能服从谁?南、北两路参将只比副将低一级,难道能低头听从调遣?人人自大,彼此不相统属,万一发生事情,呼应不灵,贻误边疆,谁来承担罪责?澎湖到台湾虽然只有二百多里,顺风扬帆一天可以到达;如果天气不晴,台湾飓风接连不断,十天、几十天甚至数月都不能迅速渡海。各种事情都鞭长莫及。用澎湖总兵控制台湾,就像只捏住牛尾上的一根毛,却想制伏整头牛,即使有孟贲那样的力气也无从施展。这和抛弃台湾有什么不同?台湾一旦失守,漳州、泉州首先受害,福建、浙江、江西、广东都将寝食不安,即使山左、辽阳也会出现边患。蓝廷珍见识浅陋,认为这块土地万万不能交弃。若遵照部议实行,一定会贻误边疆。请宽恕我狂妄浅陋的意见,并赐予明确指示』。满保将此事上报,提督姚堂也这样说,于是停止了这项议论。

雍正二年,诏曰:『台湾换班兵丁,戍守海外岩疆,在台支给粮饷,其家口若无力养赡,则戍守必致分心。每月着户给米一斗。唯内地米少,可动支台米,运至厦门,交与地方官,按户给发,务使均沾实惠』。是为眷米之始。五年,诏曰:『台湾防汛兵丁,例由内地派往更换。而该营将弁往往不将勤慎诚实得力之人派往。以是兵丁到台,不遵约束,放肆生事。历来积弊,朕甚患之。嗣后台湾班兵,着该营官挑选派往。如有不法,或经发觉,该营官一并议处』。六年,总兵王郡奏言:『台湾换班兵丁,例由内地派拨;而其中有字识、柁工、缭手、斗手、碇手等,向来多系雇募本地之人冒顶姓名,并非实有兵丁。请照随丁之例,就地招募』。诏以『海洋操练水师,柁、缭、斗、碇关系甚重,若不换内地兵丁,而常令彼地之人执司其事,似有未便。应于换班之内,挑选学习。着兵部妥议具奏』。初,班兵来台之后,乡里不同,互分气类,故从前分散各处。至是王郡奏请废止,以便训练。不许,诏曰:『驻台兵丁军器,悉系各营自制,是以易于破坏。然将内地精良军器,给与台军,亦非善策。着该督抚于存公项内动支制造,务必坚利精良。至台之日,又着巡视御史会同该镇查验点收。倘有不堪使用者,即据实奏参』。七年,诏以台湾兵丁,每年赏银四万两,以为养赡家口之用。着总督等均匀分派,按期给发,以示朝廷恤兵之意。

初,朱一贵之役,漳浦蓝鼎元从军,以半线以北,地长八、九百里,山海奥区,民番错杂;而委之北路一营之兵,聚不足以及远,散不足以树威,议于半线划设县治,而设参将于竹堑,以固北鄙。十一年,诏升台湾镇总兵为挂印总兵,给方印,添设城守营左右两军:改北路营为三营,以副将驻彰化,副以中营都司,而左营守备驻诸罗,右营守备驻竹堑,各有增设。于是台湾之兵计有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然积弊渐深,军律废弛,兵骄将惰,为害闾阎。一旦有事,溃败四出,而祸不可收拾矣。乾隆五十一年,彰化林爽文起事,凤山庄大田应之,攻陷城邑,兵不能战。诏命大将军福康安领侍卫巴图鲁,以楚、蜀、粤、黔之兵九千至。历战数月,始平。则台湾班兵之不可用也明矣。当是时,粤人、化番效命军前,颇收臂助。事后,奏设屯丁,旌表义民,添用马兵,稍为整饬。时阳湖赵翼从军在厦,以鹿港处彰化之口,势控南北,议移县治于此,驻扎总兵,居中调度。总督李侍尧韪之,未及入奏。五十三年,始以安平水师左营游击移驻鹿港。自是以来,北鄙日拓,远逮噶玛兰,且及台东。嘉庆十五年,改淡水都司为水师游击,兼管陆路,南至新庄,北及兰界。而水师则逮苏澳,以为台北之干城。道光四年,又升水师游击为参将。其时淡水东北悉已开垦,移民麌至,而噶玛兰又为山海险阻,生番出没,海寇窥伺,远距淡水可六、七日程,统御莫及。总督赵慎轸议移北路副将于竹堑,以右营守备为中营,中军都司为左营驻彰化,中军守备为右营驻艋舺。福建水师提督不可,乃留副将于彰化,而艋舺置参将。

译雍正二年,诏书说:『台湾换班兵丁戍守海外险要疆土,在台湾支领粮饷;如果他们的家属没有能力供养,戍守时必然会分心。每月着令各户给米一斗。只是内地米少,可以动用台湾的米,运到厦门,交给地方官按户发放,务必使各户平均得到实惠』。这就是发放眷米的开始。五年,诏书说:『台湾防汛兵丁按例由内地派往轮换,但各营将弁往往不把勤勉谨慎、诚实能干的人派去。因此兵丁到台湾后不服约束,放肆滋事。这是历来的积弊,朕对此非常忧虑。今后台湾班兵,着令各营官员挑选后派遣。如有违法行为,或被查出,该营官员一并议处』。六年,总兵王郡上奏说:『台湾换班兵丁按例由内地派拨,其中有识字兵、舵工、缭手、斗手、碇手等,过去多是雇用本地人冒充姓名顶替,并不是真有这些兵丁。请按照随丁的办法,就地招募』。诏书说:『海上操练水师,舵、缭、斗、碇等职务关系重大,如果不更换内地兵丁,而总让当地人掌管这些事务,似乎不妥。应当在换班兵丁中挑选人员学习这些事务。着令兵部妥善议定后具奏』。起初,班兵来到台湾后,由于乡里不同,彼此分成不同的地域群体,所以从前把他们分散驻扎在各处。到这时王郡上奏请求废止这种做法,以便训练。不准,诏书说:『驻台兵丁的军器,都是各营自行制造的,因此容易损坏。但把内地精良军器给台湾军队使用,也不是好办法。着令该督抚从存留的公项中拨款制造,务必坚固、锋利、精良。军器到台湾之日,又着令巡视御史会同该镇查验点收。如果有不能使用的,立即据实上奏参劾』。七年,诏书规定台湾兵丁每年赏银四万两,作为供养家属之用。着令总督等平均分派,按期发放,以表示朝廷体恤兵丁的意思。起初,朱一贵起事时,漳浦人蓝鼎元随军出征。他认为半线以北土地绵延八九百里,山海深远,百姓和番人杂居,却只交给北路一营的兵力;集中起来不足以顾及远方,分散开又不足以树立威势。因此他建议在半线划设县治,并在竹堑设置参将,以巩固北部边境。十一年,诏书升台湾镇总兵为挂印总兵,赐给方印,并增设城守营左、右两军;把北路营改为三营,由副将驻守彰化,副将以下的中营都司驻守,左营守备驻守诸罗,右营守备驻守竹堑,各处都有增设。这样台湾的兵力共有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然而积弊逐渐加深,军纪废弛,士兵骄横,将领懒惰,成为乡里的祸害。一旦发生事情,便四处溃败,灾祸就不可收拾了。乾隆五十一年,彰化林爽文起事,凤山庄大田响应,攻陷城邑,官兵不能作战。诏令大将军福康安率领侍卫巴图鲁,带楚、蜀、粤、黔的兵九千人前来。经过数月交战,才平定下来。由此可见台湾班兵不能使用,已经很明显了。当时,广东人和归化番人到军前效命,也获得了不少助力。事后,奏请设置屯丁,表彰义民,增加使用马兵,稍微整顿军务。当时阳湖人赵翼随军驻在厦门,认为鹿港处于彰化的门户,形势控制南北,于是建议把县治迁到这里,驻扎总兵,居中调度。总督李侍尧认为这个建议很好,但还没来得及上奏。五十三年,才把安平水师左营游击移驻鹿港。从这以后,北部边境日益拓展,远至噶玛兰,并且涉及台东。嘉庆十五年,把淡水都司改为水师游击,兼管陆路,南到新庄,北到兰界。水师则到达苏澳,作为台北的屏障。道光四年,又把水师游击升为参将。当时淡水东北地区全都已经开垦,移民大量到来;而噶玛兰又有山海险阻,生番出没,海盗窥伺,距离淡水大约六七天路程,统治管理无法到达。总督赵慎轸提议把北路副将移驻竹堑,以右营守备充任中营,中军都司充任左营驻守彰化,中军守备充任右营驻守艋舺。福建水师提督不同意,于是仍把副将留在彰化,而在艋舺设置参将。

当是时,台湾班兵积弊已甚,嘉义陈震曜上书大府,请裁绿营,募乡勇。台湾道亦主其议。同知姚莹以为不可,议之曰:『比闻大府檄下,议改台湾班兵,召募土著。愚窃以为过矣。台湾一镇水陆十六营,额兵一万四千六百五十有六,自督抚两院、水陆二提、漳州、汀州、建宁、福宁、海坛、金门六镇、福州、兴化、延平、闽安、邵武五协五十八营抽拨更戍,多者七、八百人,少者百数十人。其到台也,分布散处,每内一营分台营者十数,极多不过百人而已。匪特三年之中,分起轮班、出营收营、纷纷点调之烦,配坐哨船或商船,重洋风涛,岁有漂溺之患,而且戍台之兵,既有兵糈,又有眷米,岁费正供数十万石。何所取而必为之哉?盖尝推源其故,窃见列圣谟猷深远,与前人立法之善,而不可易也。夫兵凶战危,以防外侮,先虑内讧。自古边塞之兵,皆由远戍,不用边人。何也?欲得其死力,不可累以家室也。边塞战争之地,得失无常,居人各顾家室,心怀首鼠。苟有失守,则相率以逃,暮楚朝秦,是其常态。若用为兵,虽颇、牧不能与守,故不惜远劳数千里之兵,更迭往戍:期以三年,赡其家室,使之尽力疆场,然后亡躯效命。台湾海外孤悬,缓急势难策应;民情浮动,易为反侧。然自朱一贵、林爽文、陈周全、蔡牵诸逆寇乱屡萌,卒无兵变者,其父母妻子皆在内地,惧干显戮,不敢有异心也。前人犹虑其难制,分布散处,错杂相维,用意至为深密。今若罢止班兵,改为召募,则以台人守台,是以台与台人也。设有不虞,彼先勾结,将帅无所把握,吾恐所忧甚大,不忍言矣。其不可一也。兵者,貔貅之用,必使常劳,勿任宴逸。自古名将教习士卒,劳苦为先。手执戈矛,身披重铠,虽遇寒冬雨雪、盛夏炎蒸,而大敌当前,亦将整旅而进。苟平居习为安逸,何能驱策争先?故练技艺、习奔走,日行荆棘之丛,夜宿冰霜之地,寒能赤体、暑可重衣,然后其兵可用。今营制训练,各有常期,将弁操演,视同故事。惟班兵出营,约束烦难,且以数十处不相习之人萃为一营,彼此生疏,操演势难画一。将裨惧罚,即欲不时勤操演,有所不能。是于更换之中,即寓习劳之意。盖以贤能将帅,讲习训练,斯成劲旅。若改为召募,则日久安闲,有兵与无兵等。其不可二也。兵者猛士,以勇敢为上。胜败在于呼吸,胆气练于平时。百战之兵,所向无前者,胆气壮,故视敌轻也。古者名将教士、或卧于崩崖之下,或置诸虎狼之窟,所以练其胆气,使习蹈危机而不惧,然后大勇可成。台洋之涉,亦可谓危机矣,骇浪惊涛,茫无畔岸,巨风陡起,舵析桅欹,舟师散发而呼神,邻舶漂流而破碎,大鱼高于邱岳,性命轻于鸿毛。若此者,班兵往来频数,习而狎之,胆气自倍。一旦冲锋镝,冒矢石,庶不致畏葸而却步。且平日海洋既熟,即遇銮故,亦往来易通。兵法云:置之死地而后生,此之谓也。今若改为召募,免其涉险,则恇怯性成,遏难望风先走。胆气既无,鲜不溃败。爱之适足以死之,甚非国家所以养兵之意。其不可三也。以必不可易之制,而欲变更,是以台地视同内地,毋乃于列圣谟猷,前人美意,有未之深思者乎?然大府之所以议改者,亦自有说。请释其疑,可以无惑。一曰节糜费:闽省兵糈,仅能支给。自林、陈、蔡三逆军兴,各府、县运谷赴省,积贮空其大半。频年买补,尚缺额者十数万石:而台湾每岁运谷,不能时至。各动仓谷,垫放兵米。旧贮未满,又有新借,各县借口不免亏空。台湾新设艋舺一营,兵米不敷支给。是闽省仓储颇形支绌,若改班兵为召募,则内地眷米一项,岁可省谷数万。数年之后,不惟补足,且有赢余,并可减运,以给艋舺兵米。此节糜费之说也。殊不知内地储仓,并不亏于军需,而亏于官吏。军需既缺,历年采买,不难报竣。所虑者有采买之名,无买谷之实。及至交代,辗转流抵,虚报存仓。至台谷不过运期稍迟,虽则借塾,运到即还,何至亏空?若艋舺不敷兵米,台地尚有别款可筹,何必贪节省之虚名,而误百年之大计?二曰处游民:台地口禁虽严,而港汊纷歧,自鹿耳门、鹿港、八里坌三正口外,南路则打鼓港、东港、大港、喜树仔,北路则笨港、五条港、大甲、吞霄、后垄、中港、大安、鸟石港,其它私僻港口,不可胜纪。无业之民,偷渡日多,非遥聚市廛,则肆为盗贼,捕治不胜其众。若募为兵,若辈有可资生,亦所以区处之道。此处游民之说也。不知召募之额有常,而游民之额无限。

译当时,台湾班兵的积弊已经十分严重,嘉义人陈震曜上书府中官员,请求裁撤绿营,改为招募乡勇。台湾道也赞成这个建议。同知姚莹认为不可,发表意见说:『近来听说府中官员已经发下檄文,商议改用台湾班兵,招募本地人。我私下认为这是错的。台湾一镇水陆共有十六营,额定兵员一万四千六百五十六人,分别从督抚两院、水陆两提以及漳州、汀州、建宁、福宁、海坛、金门六镇和福州、兴化、延平、闽安、邵武五协所属五十八营中抽调轮换戍守;人数多的抽调七八百人,少的抽调一百几十人。他们到达台湾后,分散驻扎各处,每个内地营分派到台湾营的只有十几人,最多也不过一百人而已。这不仅在三年期限内,要分批轮班、出营和收营,频繁点名调动,十分烦琐;还要搭乘哨船或商船,渡过重洋,遭遇风涛,每年都有漂流溺水的危险。而且戍守台湾的士兵,既有兵饷,又有眷米,每年耗费正供粮数十万石。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呢?我曾经追溯其中缘故,私下认为历代圣明君主的谋划深远,前人立法良善,不可轻易改变。军队凶险、战争危急,是为了防御外来侵犯,但首先要防虑内部叛乱。自古边塞的士兵都由远方派去戍守,不使用边地本地人。为什么呢?是想得到他们拼死效力,不能让家室成为他们的牵累。边塞是战争之地,得失无常,居住当地的人各自顾念家室,心中犹豫观望。如果一旦失守,便会相率逃跑,今天投楚、明天归秦,这是常态。如果用他们作兵,即使有廉颇、李牧这样的名将也不能守住,所以不惜让数千里之外的士兵长途劳苦,轮流前往戍守;以三年为期,供养他们的家室,使他们在疆场上尽力,然后舍身效命。台湾孤悬海外,遇到缓急事情时势难以得到策应;民情浮动,容易反复。但自朱一贵、林爽文、陈周全、蔡牵等逆寇屡次萌发叛乱以来,始终没有发生兵变,这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妻子都在内地,害怕牵连家人受到显著惩处,不敢生出异心。前人还担心他们难以控制,于是把士兵分散驻扎、交错约束,考虑极其周密。如今如果停止班兵,改为招募,就是让台湾人守卫台湾,以台湾人对付台湾人。假如发生意外,他们先行勾结,将帅便无从掌握,我恐怕忧患会更大,简直不忍说下去了。这是不可改变的第一点。军队是貔貅般的战斗力量,必须使其经常劳作,不能任其安逸享乐。自古名将训练士卒,总是把劳苦放在首位。他们手拿戈矛,身披重铠,即使遇到寒冬雨雪、盛夏炎热蒸腾的天气,面对强敌时,也要整齐队伍向前进攻。如果平时习惯于安逸,怎么能够驱策他们争先作战?所以要训练技艺,练习奔跑,白天在荆棘丛中行走,夜晚睡在冰霜之地,寒冷时能够赤身,暑热时可以穿重衣,然后这种军队才可以使用。如今各营的训练都有固定期限,将领们把操演当作例行公事。只是班兵出营时,约束繁多困难,而且把数十处彼此不熟悉的人集中成一营,互相陌生,操演很难统一。将领和佐贰官害怕受罚,即使想不定时勤加操演,也有做不到的地方。这正是在轮换更替之中,包含着训练劳苦的意思。因为有贤能的将帅讲习训练,才能形成劲旅。如果改为招募,日久安闲,便与有兵无兵没有区别。这是不可改变的第二点。军队是勇猛之士,以勇敢为上。胜败只在顷刻之间,胆气要在平时训练。身经百战的士兵之所以所向无前,是因为胆气壮盛,所以轻视敌人。古代名将训练士卒,有时让他们睡在崩塌的山崖下,有时把他们置于虎狼巢穴中,就是为了锻炼胆气,使他们习惯面对危机而不害怕,然后才能养成大勇。渡过台湾海峡,也可以说是危机,惊涛骇浪茫无边际,巨风突然刮起,船舵折断、桅杆倾斜,船上的水手散乱奔走、呼喊神灵,邻近船只漂流破碎,大鱼高过山丘,人的性命比鸿毛还轻。像这样的情况,班兵往来频繁,已经习惯并熟悉了,胆气自然加倍。一旦冲锋迎敌,冒着箭矢和石块,也希望不至于畏缩退却。况且平日已经熟悉海洋,即使遇到紧急事故,往来通行也容易。兵法说“置之死地而后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今如果改为招募,免除他们渡海的危险,就会养成怯弱的性情,一遇困难便望风先逃。胆气既然没有,很少有不溃败的。爱护他们反而正足以使他们送命,实在不是国家养兵的本意。这是不可改变的第三点。既然是绝对不可改变的制度,却想要更改,就是把台湾之地看作内地;难道不是没有深入思考历代圣明君主的谋划和前人的美意吗?然而府中官员之所以议论改制,也有自己的理由。请允许我解释这些疑问,就可以不再迷惑。第一是节省糜费:福建省的兵饷,只能勉强供给。自林爽文、陈周全、蔡牵三次逆乱兴兵以来,各府、县运粮到省城,积储已经空了大半。连年购买补充,仍然缺少十数万石;而台湾每年运来的粮食又不能按时到达。各地动用仓粮,垫发兵米。旧有储粮还没有补足,又有新的借支,各县借此难免造成亏空。台湾新设艋舺一营,兵米也不够支给。福建省仓储很显得紧张,如果把班兵改为招募兵,内地眷米一项每年可以节省数万石粮食。几年以后,不仅可以补足,还会有剩余,并且可以减少运粮,用来供给艋舺营的兵米。这就是所谓节省糜费的说法。却不知道内地仓储并不是亏在军需上,而是亏在官吏身上。军需虽然不足,历年的采买却不难报称完成。所担心的是只有采买的名目,没有实际买粮。到了交接时,粮物辗转流失,却虚报为存于仓中。至于台湾的粮食不过是运输日期稍有迟延,即使暂时借用仓粮,等粮运到就会归还,怎么会造成亏空?如果艋舺的兵米不足,台湾当地还有其他款项可以筹措,何必贪图节省的虚名,而耽误百年大计?第二是安置游民:台湾的海禁虽然严格,但港汊分歧众多。除鹿耳门、鹿港、八里坌三个正口外,南路有打鼓港、东港、大港、喜树仔,北路有笨港、五条港、大甲、吞霄、后垄、中港、大安、鸟石港,其他私僻港口更是数不胜数。无业百姓偷渡的日子越来越多,不是远远聚集在市廛,就是肆意成为盗贼,捕捉惩治也来不及应付这么多人。如果招募他们当兵,使这些人有可以赖以谋生的途径,也是一种安置办法。这就是所谓安置游民的说法。却不知道招募兵员的名额有定数,而游民的数量没有限度。

不为兵者,又将何以处之?且若辈惰游无根,小不遂意,及或犯法,则逃去无所顾忌。若操之稍急,又鼓噪为变。一旦奸民蠢动,此辈皆其逆党矣。况台地漳、泉、粤三籍,素分气类,动辄械斗。将弁带兵弹压,非彼之仇,郎彼之党,不更助之乱乎?其患无穷,不待智者而决矣。三曰免烦扰:台湾班兵三年抽换,往来络绎,则有造册移报之烦;缺额事故,则有补革案牍之烦。台湾、鹿港、蚶江、厦防四厅,配船候渡者无虚日,内五十八营,外十六营,收营出营者属于途。且班满出营之后,多不遵约束,纷纷滋事,带兵员弁既畏如虎狼,地方厅县更难于治问。若改为召募,则诸弊皆清。此免烦扰之说也。不知文移案牍,不过书识之劳:厅营纷纭,各有旧章可守。倘其出营滋事,一能吏足以安之。若虑烦扰,务求安便,此事简民醇之区所宜讲求,而非所以施于繁要。况海外重兵之事乎?然则由前三者、其害甚大;由后三者,并无所利。吾不知议者何取,而轻改旧章也?夫老将言兵,计出万全,忠臣谋国,期于久远。事必权其利害,而利之所在,弊即在焉。亦视其大小何如耳。班兵之制,于今一百余年,推某弊不过如此,其利则保障全海。而改为召募,则其害不可胜言,并无所利。可以决所从违矣』。又曰:『班兵之不可易如此,则大府欲易之也,其误明矣。吾闻大府入觐,尝面言事宜,已得俞旨,必有言之甚切者,此可揣而知也。以为班兵不得力耳。朱一贵之乱也,全台陷矣。林爽文之乱也,南北俱陷,不破者郡城耳。陈周全之乱也,始陷鹿港,既陷彰化。蔡牵之乱也,始入艋舺、新庄,既陷凤山,据州仔尾,郡城受攻者三月。班兵不能灭贼,皆赖义民之力,继以大兵,而后殄灭。是为班兵不得力之明验。噫!此文武诸臣之罪也,班兵何与乎?台湾地沃而民富,糖、麻、油、米之利,北至天津、山海关,南至宁波、上海,而内济福州、漳、泉数郡,民商之力既饶,守土者不免噬肥之意。太平日久,文恬武嬉,惟声色宴乐是娱,不讲训练之方,不问民间疾苦,上下隔绝,百姓怨嗟,故使奸人伺隙生心,得以缘结为乱。仓卒起事,文武官弁犹在梦中。一贵致乱之由,言之使人痛恨。后来者不知炯戒,久而渐忘,又有爽文之事。陈周全本陈光爱余孽,诛之不尽。及彰化米贵,匪民肆抢,台守驰往,仅擒治二十余人,粉饰了事,又置周全不问,以致纵成大患,甫旋郡而难作。蔡牵大帮骚扰海上十余年,以重利啖结岸上匪类,受伪旗者万余人。一旦扬帆直入,匪民内应,故得直薄郡城。此皆诸臣经略不足,于班兵何尤?藉使不设班兵,当时巳皆召募,能保无事耶?然吾闻朱一贵乱作,文员先载妻子走避澎湖,是以人心无主,总兵欧阳凯力战死难。若林爽文初据嘉义,总兵柴大纪一出而歼贼复城;陈周全别股贼首王快攻斗六门,千总龙升腾以兵百人,败贼千数;蔡逆攻台,澎湖副将王得禄以水师兵六百人,破贼数万于洲仔尾,不三年卒歼蔡逆,台人至今犹能言之。则是班兵非不得力,顾用之何如耳。而欲改变旧制,岂理也哉?抑台营今日有宜讲者五事:一曰无事收藏器械、以肃营规,二曰演验军装鎗炮、以求可用,三曰选取教师学习技艺、以备临敌,四曰增设噶玛兰营兵、以资防守,五曰移驻北路副将、以重形势。台湾班兵器械,除炮位、铅药外,皆由内地各兵配带。因杂派各营,恐有遗失,向皆自行收管,不交弁备。然分类之习未除,每口角细故,彼此出械相斗,将裨不及弹压,已致伤人。虽屡加严惩,此风不免。良由器械在手,易于逞凶故也。今宜定制,自入营点名之后,所有器械编号书名,交本营守备收入库局,惟操演教习、差派出营、逐捕盗贼,按名散给。无事则皆缴收,不许执持。各汛距营稍远,亦交千把总收管。如此则手无挟持,平时可免械斗,而营规整肃矣。武备之用,利器为先,藤牌、鸟鎗、长矛、半斩腰刀,在在必须坚利。大小炮位一发击贼数十人,尤为取胜要具。台营军装,惟火药、硝磺由内地运给,自行煎煮,其余皆由省局制造,委参游诸大员解运赴台,旧坏者收回缴省。尝见刀刃脆薄,不堪砍斫。每斩决囚犯,仅一再用而缺。藤牌甚小,围圆不过三尺,牌尤轻薄。此仅利操演时腾舞轻便耳,若以临敌,不足遮蔽矢口。鸟鎗尤短,不能及肩,安能中远?至于炮位,铁多未经熟练,又搀杂铅砂,掷地稍重,两耳即断;

译不当兵的人,又将怎样安置呢?况且这些人懒惰游荡、没有根基,稍有不如意,或者一旦犯法,就会逃走而无所顾忌。如果管束稍微严厉,他们又会鼓噪作乱。一旦奸民蠢动,这些人全都会成为他们的逆党。何况台湾有漳、泉、粤三籍的人,向来按地域结成群体,动不动就械斗。将领带兵前去弹压,难道不会因为不是他们的仇人,反而是他们的同党,进一步助长他们作乱吗?其祸患无穷,不用等有智慧的人也能判断。第三是免除烦扰:台湾班兵三年抽换一次,往来络绎不绝,就有造册、移文、报告的烦劳;兵员缺额和事故,又有补充、革退等文书的烦劳。台湾、鹿港、蚶江、厦防四厅,配船等候渡海没有一天空闲;内地五十八营、台湾十六营,收营、出营的人接连不断。并且班兵任期满出营后,大多不遵守约束,纷纷滋生事端;带兵的官员害怕他们如同害怕虎狼,地方厅、县更难以审问治理。如果改为招募,这些弊端就都可以消除。这就是所谓免除烦扰的说法。却不知道文书案牍不过是书吏的劳作,厅、营事务虽然纷繁,各自都有旧章可以遵守。假如士兵出营滋事,一个能干的官吏就足以安定他们。如果因为担心烦扰,专门追求安逸便利,这种事情适合在事务简少、百姓淳朴的地方讲求,却不是施行于事务繁重、地位重要之处的办法。何况这是海外重兵驻防的事情呢?这样看来,按照前面三条理由办理,危害很大;按照后面三条理由办理,又没有任何益处。我不知道提出议议的人究竟取舍什么,为什么轻易改变旧章呢?老将谈论用兵,谋划务求万全;忠臣谋划国家,期望长远。事情一定要权衡利弊,而利益所在之处,弊端也就在那里,只是要看它的大小如何罢了。班兵制度实行至今已有一百多年,推究它的弊病不过如此,而它的好处却是保障整个海疆。改为招募兵,危害多得无法说尽,却没有任何好处。这样就可以决定应当遵从还是违背了』。他又说:『班兵制度不能改变到这种程度,那么府中官员还想改变它,他的错误已经很明显了。我听说府中官员入京朝见时,曾当面陈说有关事务,已经得到皇帝的允准;一定是他说得非常恳切,这一点可以推知。他认为班兵不能得力罢了。朱一贵作乱时,全台湾都陷落了。林爽文作乱时,南北都陷落了,没有被攻破的只有府城。陈周全作乱时,先攻陷鹿港,后来又攻陷彰化。蔡牵作乱时,先进入艋舺、新庄,后来攻陷凤山,占据洲仔尾,府城被围攻了三个月。班兵不能消灭贼寇,都依靠义民的力量,接着又依靠大军,后来才将其彻底消灭。这就是班兵不能得力的明显证据。唉!这是文武各位臣子的罪过,和班兵有什么关系呢?台湾土地肥沃、百姓富裕,糖、麻、油、米的利益,北到天津、山海关,南到宁波、上海,内则供给福州、漳州、泉州数郡;百姓和商人的力量既然富足,守土官员就难免产生吞食肥肉的贪婪念头。太平日子久了,文官安逸、武将嬉游,只以声色宴乐为乐,不讲求训练的方法,不过问民间疾苦,上下隔绝,百姓怨恨叹息,所以让奸人窥得空隙,产生作乱之心。事情突然发生时,文武官员还在梦中。朱一贵导致祸乱的原因,说起来令人痛恨。后来的人不知道引以为戒,时间一久逐渐忘记,又发生了林爽文之事。陈周全本是陈光爱留下的余党,没有全部诛除。到了彰化米价昂贵,匪徒和百姓肆意抢掠,台湾守备急忙赶去,只擒拿惩治了二十多人,粉饰一番了事,又置陈周全于不问,终于放纵成了大祸,守备刚回到府城,祸乱就发生了。蔡牵的大股势力在海上骚扰十多年,用重利诱使、联结岸上的匪类,接受伪旗的人有一万多人。他一旦扬帆直入,匪徒和百姓在内部接应,所以能够一直逼近府城。这些都是各位臣子经营筹划不足,班兵又有什么过错呢?即使假设不设置班兵,当时全都改为招募兵,难道就能保证没有事情吗?但我听说朱一贵作乱时,文官先带着妻子儿女逃往澎湖,因此人心无主;总兵欧阳凯奋力作战而死难。林爽文刚占据嘉义时,总兵柴大纪一出兵就歼灭贼寇、收复城池;陈周全的另一支贼军首领王快攻打斗六门,千总龙升腾率一百名士兵击败数千贼兵;蔡牵攻打台湾时,澎湖副将王得禄率水师兵六百人在洲仔尾击败数万贼军,不到三年便终于消灭蔡牵,台湾人至今还能够讲述这些事。由此可见,班兵并不是不能得力,只在于如何使用他们。想要改变旧制,难道合乎道理吗?不过,台湾营目前有五件适宜讲求的事情:第一,平时收藏军器,以整肃营规;第二,演练、检验军装、枪炮,使它们能够使用;第三,选取教师学习技艺,以备临敌;第四,增设噶玛兰营兵,以资防守;第五,移驻北路副将,以加强地势形势。台湾班兵的军器,除炮位、铅药外,都由内地各营士兵携带。因为兵员由各营杂派而来,担心军器遗失,过去一向由士兵自行收管,不交给将弁和军备机构。但按类别结群的习气没有消除,每当发生口角小事,双方就拿出军器互相斗殴,将领和佐贰官来不及弹压,已经造成伤人。虽然屡次加重惩罚,这种风气仍然不能杜绝。实在是因为军器在手,容易让人逞凶。如今应当制定规章:士兵入营点名以后,所有军器都编号登记姓名,交由本营守备收入库房;只有操演教习、奉差出营、追捕盗贼时,才按姓名发给。平时都要缴回收存,不许随身持有。各处汛地距离营地稍远的,也交给千总、把总收管。这样士兵手中没有可以依仗的武器,平时可以避免械斗,营规也就整肃了。武备的作用,以利器为先;藤牌、鸟枪、长矛、半斩腰刀,到处都必须坚固锋利。大小炮位一发可以击杀贼兵数十人,更是取胜的重要器具。台湾营的军装,只有火药、硝磺由内地运来供给,在当地自行煎煮;其余都由省局制造,委派参将、游击等大员押运到台湾,旧坏的收回缴送省城。我曾见过刀刃脆薄,不能承受砍斫。每次斩决囚犯,只用一两次就缺损。藤牌很小,圆周不过三尺,牌身又轻又薄。这只能适合操演时腾挪舞动、轻便灵活;如果用于临敌,不足以遮挡箭矢。鸟枪尤其短,不能抵到肩部,怎么能射中远处目标?至于炮位,铁料多未经过锻炼,又掺杂铅砂,投掷到地上稍微重一些,两边的耳环就会折断;

火门又或欹斜,往往炸裂伤人,至于不敢演。武备若此,虽有健锐,亦难胜敌。向者出局交营,皆顾瞻情面,草率收受。贻误军情,莫此为甚。今宜严定制度,务以厚大坚利为主。鎗炮必经委员当面演放,并由镇道会验,然后收营。否则骇回另造,且治工匠以应得之罪。如此则省局不敢偷减工料,委员不敢殉情解运,台营不敢草率点收,而军装可期坚利矣。营制操演弓箭、鸟鎗、藤牌、刀矛,各有用法,进退跳荡,腾走击刺,各有规矩。平时督抚提镇较阅之时,皆按一定阵图演习,此不过死法陈规,练其步伐耳。及至既遇敌冲锋,则临机应变,惟以勇敢便捷整齐为上。必使手与器调,器与心调,心与伍调,伍与弁调,弁与将调。然后千人一气,众志成城,无不克敌之理。每见市中无赖,皆有膂力相尚,一营之中,岂无娴长技艺之人?苟能留心拔取,使为众兵教师,朝夕训练,将裨亲自董率,日省月试,考其优劣,能教十人以上者赏,百人以上者拔用。如此则人争以技艺见长,劲旅可成;临敌必能制胜矣。噶玛兰新开,额设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战兵二百六十名、守兵一百四十名,归艋舺水师游击管辖。所拨班兵,皆用上游四府。惟蔺境北至三貂,南至苏澳,边界横亘百余里,三面负山,口隘二十处,皆生番出没之所,东临大海,其内港则乌石、加礼宛二口、自三月至八月,港道通畅,民人贩载米石,小船络绎,外洋则苏澳、龟山、鸡笼洋面,南风司令,每有匪船游弋,防堵尤要。兰地僻远,在台湾极北山后,距郡十三日程,距淡水六日程,中隔三貂大山,径窄溪深,极为险阻。设有不虞,百人可以梗塞。今额兵仅四百名,分守汛防,未免单薄。须添设战兵一百二十名、守兵八十名,设都司大员统之,驻五围城内,守备移驻头围,千总移驻三貂。更设在城千总一员、外委二员,始足以资弹压。惟设兵即须筹饷。窃见兰地兵米饷银,皆就兰厅正供余租支放,每岁银谷皆有盈余,谷约五千石,余租番银二千。今若抽拨战守兵二百名添防,则岁增兵米七百二十石,不过用谷一千四百四十石,岁尚有余榖矣。增设兵饷:战兵一百二十名,每名月饷银一两四钱;守兵八十名,每名月饷银一两,岁约用银二千九百七十六两;都司全年俸薪、马干、养廉银四百四十九两,千总俸薪、马干、养廉银一百九十二两,外委养廉银三十六两,增设各兵加饷银九百五十二两耳,凡共需银四千六百余两。兰厅余租一项,颇有盈余,官弁养廉,戍兵加饷,足敷支给。至此项额兵,若再从内地抽拨,似觉纷繁。阅军册内,台郡城中驻城守参将一员,兵一千一百七十九名,北路左营都司驻嘉义,兵一千二百八十二名,额兵颇多。今若于城守及嘉义二营中酌量抽拨,即可足额,且无庸另筹饷银眷米。如此则兰营兵力无单弱之虞,而防守更为周密矣。台湾府治东南路至琅■〈王乔〉四百五十里,北路至苏澳一千二百余里。以形势而论,南短北长。兰境未开,初设北路副将一员,中营都司一员,额兵一千二百三十八名,驻彰化城内,辖嘉义都司为北路左营;竹堑守备,额兵七百二十六名,为北路右营;艋舺、新庄以上空虚。故嘉庆九年,蔡逆从沪尾登岸,径至新庄。后乃添设沪尾水师一营,驻游击一员、以艋舺守备;陆路兵八百七名,及兰营陆路守备,皆归管辖。所以两营陆路皆辖于水师游击者,北路副将驻彰化,鞭长莫及,故为一时权宜之计耳。沪尾游击所辖洋面,上自苏澳,下至大甲,八百余里,中隔鸡笼,须候南风。由杂笼至沪尾及于大甲,须候北风。此一路浅澳最多,向为匪船出没之所,哨捕稽查,殊为不易。今更统以陆路,实有顾此失彼之虞。一旦淡、兰有事,仍不得力。愚意不若以北路副将移驻竹堑,改右营为中营,抽拨彰化营额兵二百名、艋舺营额兵一百名,归竹堑守备,加都司衔,随同副将驻扎。改彰化都司为北路左营,改艋舺守备为北路右营,同兰营守备,共四营兵,统归副将管辖。其嘉义所辖,驻左营都司改归郡中城守营参将管辖。如此则北路副将中权淡水,南可以应彰化,北可以应艋舺、噶玛兰,形势始为扼要。郡城可无北顾之忧,而艋舺水师游击惟尽心洋面,以专责成。水陆两路皆可得力矣。以上五条,实为目前台湾之急务,见诸施行,必有实效。然自古治法莫如治人。苟守土之官,平时廉正公明,勤于政事,不贪安逸,吾知台人必爱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虽有奸宄,不敢萌心。即万一不虞,而吾以有备之兵御之,再以子弟之民助之,有不旦夕扑灭者,未之有也。又何致上厪宸衷,远烦数万大兵,耗费无限之粮饷也哉』?初,莹以此议上总兵,亟以为然。已而慎轸督闽,见之,乃罢。复采其言,增改台北营制。

译火门有时又歪斜,往往炸裂伤人,以至于不敢操演。武备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健壮锐利的士兵,也很难战胜敌人。以前省局交付营中时,都顾及情面,草率收受。贻误军情,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如今应当严格制定制度,务必以厚重、坚固、锋利为主要标准。枪炮必须由委员当面试放,并由镇、道官员会同验收,然后才收进营中。否则就退回另造,并且按应得的罪名治罪工匠。这样,省局就不敢偷工减料,委员不敢徇私放行押运,台湾营也不敢草率点收,军装才有希望坚固锋利。各营制度中,弓箭、鸟枪、藤牌、刀矛的操演各有用法,进退跳荡、腾跃奔走、击打刺杀各有规矩。平时督抚、提督、总兵校阅时,都按照一定的阵图演习,这不过是固定的阵法和旧规,用来训练步伐罢了。到了真正遇敌冲锋时,就要临机应变,只以勇敢、敏捷、整齐为上。必须使手与武器协调,武器与心意协调,心意与队伍协调,队伍与将弁协调,将弁与将领协调。这样以后,千人同心,众志成城,就没有不能战胜敌人的道理。常见市井中的无赖之徒,都以臂力相互夸耀;一营之中,难道没有精通长技的人吗?如果能够留心选拔,让他们担任全体士兵的教师,早晚训练;将领和佐贰官亲自督率,每日检查、每月考试,考核优劣;能够教会十人以上的予以奖赏,能够教会一百人以上的提拔任用。这样人们就会争相凭技艺显示长处,劲旅便可形成,临敌时必定能够取胜。噶玛兰新近开辟,定额设置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战兵二百六十名、守兵一百四十名,归艋舺水师游击管辖。所调拨的班兵,都使用上游四府的兵员。只是蔺地境界北到三貂,南到苏澳,边界横贯一百多里,三面靠山,有二十处关隘,都是生番出没的地方;东临大海,境内港口有乌石、加礼宛两个港口。从三月至八月,港道畅通,百姓贩运米粮,小船络绎不绝;外海则有苏澳、龟山、鸡笼海面,南风盛行时,常有匪船游弋,防守堵截尤其重要。兰地偏僻遥远,在台湾最北部的山后,距离府城十三日路程,距离淡水六日路程,中间隔着三貂大山,道路狭窄、溪流深险,极其险阻。假如发生意外,一百人就可以堵塞道路。如今定额兵员只有四百名,分守各处汛地防务,未免单薄。必须增设战兵一百二十名、守兵八十名,设置都司大员统领,驻扎在五围城内;守备移驻头围,千总移驻三貂。再设置驻城千总一员、外委二员,这样才足以资助弹压。只是设置兵员就必须筹措粮饷。我私下看到,兰地的兵米、饷银都从兰厅正供的余租中支放,每年银粮都有盈余,粮食约五千石,余租番银二千两。如今如果抽调战兵、守兵二百名增防,每年增加兵米七百二十石,不过使用粮食一千四百四十石,每年仍然会有余粮。增加设置兵员的粮饷:战兵一百二十名,每人每月饷银一两四钱;守兵八十名,每人每月饷银一两,每年约用银二千九百七十六两;都司全年俸薪、马干、养廉银四百四十九两,千总俸薪、马干、养廉银一百九十二两,外委养廉银三十六两;增设各兵的加饷银九百五十二两而已,总共需要银四千六百多两。兰厅余租一项颇有盈余,官弁养廉和戍兵加饷,足够支给。至于这项定额兵员,如果再从内地抽调,似乎就显得繁琐了。查阅军册,台湾府城内驻有城守参将一员,兵一千一百七十九名;北路左营都司驻在嘉义,兵一千二百八十二名,额定兵额较多。如今若从城守营和嘉义两营中酌情抽调,就可以补足额数,而且不必另行筹措饷银和眷米。这样,噶玛兰营的兵力就没有单薄之忧,防守也会更加周密。台湾府治东南方向到琅■〈王乔〉四百五十里,北路到苏澳一千二百余里。就地势而言,南路短、北路长。噶玛兰地区尚未开发时,起初设置北路副将一员、中营都司一员,额兵一千二百三十八名,驻在彰化城内,辖嘉义都司,作为北路左营;竹堑守备,额兵七百二十六名,作为北路右营;艋舺、新庄以北则空虚。因此嘉庆九年,蔡逆从沪尾登岸,直抵新庄。后来才增设沪尾水师一营,驻游击一员,以艋舺守备兼任;陆路兵八百零七名,以及噶玛兰营陆路守备,都归其管辖。之所以两营陆路兵都归水师游击统辖,是因为北路副将驻在彰化,鞭长莫及,所以只是当时的权宜之计罢了。沪尾游击所管辖的海面,上至苏澳,下至大甲,长达八百余里,中间隔着鸡笼,必须等候南风。从杂笼到沪尾以及大甲,必须等候北风。这一路浅澳最多,向来是匪船出没的地方,巡哨、捕盗和稽查都非常不容易。如今又把陆路一并交给他统辖,实在有顾此失彼的忧虑。一旦淡水、噶玛兰发生事故,仍然会无力应付。我的意见不如将北路副将移驻竹堑,把右营改为中营,从彰化营额兵中抽调二百名、从艋舺营额兵中抽调一百名,归竹堑守备统领,并加都司衔,随同副将驻扎。把彰化都司改为北路左营,把艋舺守备改为北路右营,与噶玛兰守备合计四营兵,全部归副将管辖。嘉义所辖兵营中的左营都司,则改归府城城守营参将管辖。这样,北路副将居中控制淡水,南面可以应援彰化,北面可以应援艋舺、噶玛兰,地势要害才算真正掌握。府城可以不再忧虑北方,艋舺水师游击也只需尽心经营海面,专一承担职责。水陆两路都可以发挥作用了。以上五条,确实是当前台湾的急务,一经施行,必定会有实际成效。然而,自古以来治理的方法没有比治理用人更重要的。假如守土的官员平时廉洁正直、公平明察,勤于政事,不贪图安逸,我知道台湾人一定会像爱戴父母一样爱戴他,像敬畏神明一样敬畏他;即使有奸邪之徒,也不敢产生作乱的念头。即使万一发生意外,我们用有准备的军队抵御,再用百姓子弟来帮助,若不能在早晚之间将其扑灭,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又怎么会使皇上忧心,还要远道劳烦数万大军,耗费无穷的粮饷呢?起初,莹把这项建议上报总兵,总兵立即认为正确。不久慎轸任闽浙总督,看到这项建议后,便将其搁置。后来又采纳其中的意见,增设、改定了台北的营制。

先是总兵达洪阿以台湾班兵废弛,颇有意整剔。选六百人,练为精兵,岁犒钱二万五千余缗。巡道周凯赞之,饬府县捐助一半。及姚莹至,饬属酌议,凤山知县曹谨以为不可。略谓:『台湾孤悬海外,中征内地五十二营之兵,三年一班,更番拨戌。人既杂则材力不一,时既暂则考校多疏,将与将不相习,兵与兵不相知,从前偾事,职此之由,则训练诚亟亟也。顾练之云者,讵惟是有兵六百,遂可恃无虞哉?朝廷慎重海疆,额设水陆步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无一非领帅之兵,即无一非锁帅当练之兵。凡各营操演之时,参游以上,皆有犒赏,戍兵所得,较之内地倍多,本是以固其心而作其气。其所以不练不精者,乃弁兵之辜恩,非朝廷之吝赏。今议者不务遵守旧章、申明纪律;而动议变增;计所练之兵,仅全台二十分之一,而所赏较本兵粮饷倍之。试思朝廷设兵,原无彼此;此而当练,孰不当练?此而可精,孰不可精?如必厚赏而后精,则非厚赏遂不必精;必厚赏而后练,则非厚赏并不能练。是必岁指数十万金,以为圣台练兵之用而后可。如其不然,是予各兵以借口之端,而开各营推诿之渐也。且台地终亘一千余里,精兵六百,以之自卫则有余,以之卫人则不足。一旦南北交警,此六百人者,顾此则失彼,顾彼则失此,势不能不驱未练未精之人相与从事。况费之所出,非官则民。查一县捐摊,每岁数几盈万,巳未能按款批解;今又加以千余,名日捐廉,实则挪移公项,此派之官者之不可行也。若取之于民,则台民数经兵燹,十室九空,加以亢旱频年,则素对之家所入不敷所出,此取之民者之不可行也。惟是练兵之举,将及三年。既议停止,必筹安置。计惟就现练精兵之中,择其年力精强、技艺娴熟者,分插各营,使之转相教习。除本营官照例于三、六、九操演外,镇军南北巡时,再按名操演。赏罚之政,备在中枢。实力奉行,何施不可。是镇兵虽有自练之名,而通台皆宿重兵,人人可成劲旅。官民之间,胥受基福』。镇道从之。及英人之役,莹募乡勇六百名,增给饷糈而训练之,渐次以及各营。然营制之坏,众口同声。戌守之兵,借住民家,包娼聚赌,挟械以嬉;而复各分气类,私设公厅,犄角争斗。莹乃移镇拆毁,勒令归营。其无营者,筹款以建。而议多未行。二十八年,巡道徐宗干乃继成之。宗干之议:一曰都守以上不用闽入,都守以下不用漳、泉人;二曰裁减精兵一半,以其经费修理营房,分营居住;三曰非属操演有事之时,军装器械;一概缴库;四曰城内酌留精兵若干,余则拨添各汛,随时调遣;五曰换班之年,不准逗留;六曰调戍之期,漳、泉分岁;七曰减调提标之兵,到台分拨外汛;八曰道府厅县多养屯丁乡勇,随时练习,以补兵力。书上,大府从之。而班兵稍受约束。然绿营暮气,濡染已深,各省皆然,虽有名将不能驱策。洪军之役。望风而靡,湘淮诸杰,乃出而练勇营,立功致果。而彰化林文察亦率乡勇数百名,转战闽浙,攻城克邑,所向告捷。于是台勇之名闻队曲,以其尚武习劳,坚毅矫捷,而足与共生死也。同冶八年,奏准裁汰额兵,增给饷糈。于是全台设总兵一、副将三、参将四、游击四、都司九、守备十、千总十七、把总四十一、外委五十六、马兵七十、战兵三千一百四十六、守兵四千四百八十八,而勇营渐用矣。

译此前,总兵达洪阿认为台湾班兵废弛,很有意整顿。他选取六百人,训练成精兵,每年犒赏钱二万五千余缗。巡道周凯赞成此事,命府县捐助一半经费。姚莹到任后,命属员酌情议定,凤山知县曹谨认为不可。大意说:‘台湾孤悬海外,从内地征调五十二营的兵,每三年轮换一次,轮流拨来戍守。人员既然混杂,才能和力量就不一致;时间既然短暂,考核检验多有疏漏;将领与将领之间不熟悉,士兵与士兵之间也不了解。过去事情办坏,原因就在这里,所以训练确实是最急迫的事。不过所谓训练,难道只是有了六百名兵,就可以依靠他们而无忧了吗?朝廷慎重对待海疆,额定设置水陆步战、守城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没有一个不是统帅所统领的兵,也没有一个不是统帅应当训练的兵。各营操练时,参将、游击以上的官员都有犒赏,戍兵所得比内地多一倍,这本来是为了稳固他们的心志、振作他们的士气。他们之所以不训练、不精锐,是将领和士兵辜负朝廷恩德,并不是朝廷吝惜赏赐。如今议论此事的人不致力于遵守旧章、申明纪律,却动辄建议变更、增加;计算所训练的兵,不过全台兵额的二十分之一,而赏赐却是本营兵粮饷的两倍。’ 试想朝廷设置军队,原本没有彼此之分;这六百人应当训练,谁不应当训练?这六百人可以训练精锐,谁又不可以训练精锐?如果一定要厚赏之后才能精锐,那么没有厚赏就不必精锐;一定要厚赏之后才能训练,那么没有厚赏就根本不能训练。这样一来,必须每年拿出数十万金,作为圣上训练兵士的费用,才可以办成。如果不是这样,就是给各兵找借口的开端,也是各营逐渐互相推诿的开始。况且台湾土地南北延伸一千余里,精兵六百人,用来守卫自己尚且有余,用来守卫别人却不足。一旦南北同时发生警报,这六百人顾得了这里就顾不了那里,顾得了那里就顾不了这里,势必不得不驱使那些未经训练、也不精锐的人一同作战。何况费用不是出自官府,就是出自百姓。查一个县分摊捐款,每年多至几乎一万,已经不能按规定批解;如今又增加一千余,名义上叫作捐廉,实际上却是挪用公款,这种向官员摊派的办法不可行。若向百姓征取,台湾百姓多次遭受兵灾,十室九空;再加上连年大旱,平素有产业的人收入也不够支出,这种向百姓征取的办法也不可行。现在训练士兵的举措将近三年,既然议定停止,就必须筹划安置。办法只有在现有的精兵中,挑选年纪、体力强健而技艺熟练的人,分插到各营,使他们转相教习。除了本营官员按例在三、六、九月操演之外,镇军南北巡查时,再按名册操演。赏罚的制度,中央已经完备。只要切实奉行,什么措施不能施行?这样,镇兵虽然名义上是自行训练,但全台湾都是久经训练的重兵,人人都可以成为劲旅,官民之间也都能共同享受其福泽。’镇道听从了他的意见。到英人之役时,莹招募乡勇六百名,增加发给饷糈并加以训练,逐渐推广到各营。然而营制败坏,众人异口同声地这样说。戍守的士兵借住民家,包娼聚赌,带着兵器嬉闹;又各自按地域、类别结党,私设公厅,彼此争斗。莹于是移文镇军,拆毁这些场所,勒令士兵回营。没有营房的,则筹款修建。但所议多未实行。二十八年,巡道徐宗干才接续完成这件事。徐宗干的建议是:一,副将、都司以上不用福建人,副将、都司以下不用漳州、泉州人;二,裁减精兵一半,用节省的经费修理营房,分营居住;三,除所属操演或发生事务时外,军装、器械一概缴入库中;四,在城内酌情留下若干精兵,其余拨往各汛增援,随时调遣;五,换班之年,不准逗留;六,调兵戍守时,漳州、泉州分年轮换。七,减少调来的提标兵,到台湾后分拨到外汛;八,道、府、厅、县多养屯丁和乡勇,随时练习,以补充兵力。奏书上报后,大府听从了他的意见,班兵稍稍受到约束。然而绿营的暮气已经积染很深,各省都是如此,即使有名将也不能驱策他们。洪军之役时,他们望风而败;湘军、淮军的诸位豪杰于是出来训练勇营,建立功勋,取得成效。彰化的林文察也率领数百名乡勇,转战闽、浙,攻城克邑,所到之处都告捷。于是台湾乡勇的名声传遍各地,因为他们崇尚武力、习惯劳苦,坚毅矫捷,足以与人同生共死。同治八年,奏准裁汰额兵,增加发给饷糈。于是全台湾设置总兵一员、副将三员、参将四员、游击四员、都司九员、守备十员、千总十七员、把总四十一员、外委五十六员、马兵七十名、战兵三千一百四十六名、守兵四千四百八十八名,而勇营也逐渐得到任用。

牡丹之役既平,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以淮军任之,并议大改营制。疏曰:『查台湾营伍废弛,会经屡次奏陈。上年府城挑练两营,毫无起色,并将营官林茂英等参革在案。府城如此,外县可知。是其积弊之深,尤所罕见。汛弁于与词讼,勒索陋规;兵丁巧避差操,雇名顶替。而班兵来自内地,各分气类、偶有睚毗之怨,立即聚众斗殴。且营将利弁兵之规费,弁兵恃营将为护符,遇有兵民涉讼,文员移提,曲为庇匿。间有文员移营会办之案,亦必多方刁难需索,而匪徒早闻风远台矣。种种积习,相沿已久;皆由远隔海外,文员事权较轻,将弁不复顾忌。非大加整顿不可。臣等体察情形,计无逾于裁汛供练者。盖分汛裁撤,则骄诈擅扰,不禁自除;并营操练,则汰弱补强,渐归有用。台地除澎湖两营外,尚有十五营,拟仿淮、楚军营制归并,以五百人为一营。将台南、凤山、嘉义三营调至府城,合府城三营、安平三营为一支,专顾台、凤、嘉三县。其北路协副将所辖中、右两营,合鹿港一营为一支,专顾彰化一带。艋舺、沪尾、噶玛兰二营为一支,专顾淡、兰一带。均各认真训练,扼要驻扎。遇地方有事,接准剳调移拨,立时拔队,不准延宕。其兵丁换斑,固多疲弱,而就地招募,亦利弊参半;尚须详加察看。顾立法惟在得人,而事权尤宜归一。现既巡抚来台,似应归之统辖。千总以下,即由巡抚考拔;守备以上,仍会同总督、提督拣选题补;台湾镇总兵应请撤去挂印字样,并归巡抚节制。如蒙俞允,伏恳饬部另行颁换该总兵官关防,以昭信守。台地延袤一千余里,处处滨海,皆可登岸。陆防之重,尤甚于水。而台城以安平为屏蔽,安平向设台协水师副将一员,所辖三营,中、右两营都司驻安平,左营游击驻鹿港,现拟改为陆路。府城既有巡抚董率,又有道员随同办事,总兵拟请移扎安平。即将安平协副将裁撤,以镇标中营游击随总兵驻安平。其台协水师中、右两营都司改为镇标陆路左、右两营都司,原设镇标左营游击随巡抚驻台。其抚标原设两营仍行驻省,改左营为中营,即以中军参将领之。原设台协水师左营游击改为台湾左营游击,归北路协副将管辖。守备以下弁兵缺额,均仍照旧。至巡洋艇船,万不及轮船之便利,应将闽厂现造轮船,分拨济用。台、澎各营现仅存拖船八号,俟下届修时,应请裁撤,归厂变价,以节虚糜』。疏上,廷议以台湾巡抚尚未定设,未可变易营制。乃于镇标仅置练勇,而绿营如故也。于时新设恒春县,以镇标左营驻防,而右营隶巡道。

光绪十年法军之役,刘铭传督师台湾,自率淮军十营,以当防守。且檄文察之子朝栋募台勇,赴前敌。及平,铭传任巡抚,奏请办防、陈兵、清赋、抚番,次第举行。议裁班兵,又不许。乃汰其老弱者,以汛兵改为隘勇邮丁,而将水师配置澎湖,升副将为总兵。盖以此时之台湾,非如昔日。列强东顾,虎视狼贪,事势之来,一息千里。自非整军经武,据险恃危,未足以图存也。十一年六月,闽浙总督杨昌浚奏言:『福建岛屿林立,海道险恶,筹防之难;甲于他省。而台湾孤立重洋,物产丰腴,久为各国所窥伺。此次法祸之起,独趋福建,先毁马尾舟师,以断应援之路;继则肉薄基隆,分陷澎湖,无非为吞全台之计。仰仗天威,越南大捷,法人悔祸请和,台湾危而复安。使孤拔不死,固未尝一日忘也。从前丁日昌在台创议各事,实为至要之图,惜未及成而去。今防务已松,善后万不可缓。而省城兼顾不及,应否请派重臣驻台督办?中国海面辽阔,在在须防;请划水师为三路。北洋设于津沽,兼顾奉东各口;中洋设于吴淞,兼顾浙江定镇;南洋设于台澎,兼顾广东琼廉。分布要害,声恩相通,外侮之来,庶几克济』。部议以南、北两洋既设海军,若台澎新置水师,需费巨大,应须他日;故铭传有志亦未逮也。

译牡丹之役平定后,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任用淮军办理,并提出大幅改定营制。他的奏疏说:‘查台湾营伍废弛,已经多次上奏陈述。去年在府城挑选训练两营,毫无起色,并且已经将营官林茂英等人参奏革职。府城尚且如此,外县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这种积弊之深,尤其罕见。汛地的武官办理词讼时,勒索陋规;士兵巧妙逃避差操,雇人冒名顶替。班兵来自内地,又各自结成地域、类别,偶尔有一点怨隙,立即聚众斗殴。而且营将贪图武官和士兵的规费,武官和士兵又倚仗营将作为护符;遇到军民涉讼,文官移文提取审办,他们便曲意包庇隐藏。间或有文官移交营中会同办理的案件,也必定多方刁难索取,而匪徒早已听到风声逃离台湾。种种积习沿袭已久,都是因为远隔海外,文官的事权较轻,将领和武官不再有所顾忌。不能不大加整顿。臣等体察情形,认为没有比裁撤汛地、集中训练更好的办法。分散的汛地裁撤后,骄纵欺诈、擅自扰民的现象自然会消除;合并营伍进行操练后,淘汰弱兵、补充强兵,逐渐可以派上用场。台湾除澎湖两营外,还有十五营,拟仿照淮军、楚军的营制合并,以五百人为一营。’ 把台南、凤山、嘉义三营调到府城,与府城三营、安平三营合为一支,专门防卫台、凤、嘉三县。北路协副将所辖的中、右两营,与鹿港一营合为一支,专门防卫彰化一带。艋舺、沪尾、噶玛兰两营合为一支,专门防卫淡水、噶玛兰一带。各营都认真训练,驻扎在要害之地。地方一有事情,接到调令便立即调动,马上出队,不准拖延。士兵换班,固然大多疲弱;就地招募,也有利有弊,还须详细察看。不过,制定制度关键在于得到合适的人才,而事权尤其应当归于一处。现在既然巡抚来到台湾,似乎应当归其统辖。千总以下官员,由巡抚考核选拔;守备以上,仍会同总督、提督拣选题补;台湾镇总兵应请撤去挂印字样,并归巡抚节制。如果蒙准允,伏请敕令有关部门另行颁发、更换该总兵官的关防,以彰明信守。台湾土地南北延伸一千余里,处处靠近海边,都可以登陆。陆路防守的重要性尤其超过水师。而台湾府城以安平为屏障,安平过去设置台协水师副将一员,所辖三营,中、右两营都司驻在安平,左营游击驻在鹿港,现在拟改为陆路营。府城既有巡抚督率,又有道员随同办事,总兵拟请移驻安平。随即裁撤安平协副将,以镇标中营游击随总兵驻在安平。台协水师中、右两营都司改为镇标陆路左、右两营都司,原设镇标左营游击随巡抚驻在台湾府城。原设抚标两营仍旧驻在省城,把左营改为中营,即由中军参将统领。原设台协水师左营游击改为台湾左营游击,归北路协副将管辖。守备以下武官和士兵的缺额,都仍照旧。至于巡洋艇船,远不如轮船便利,应当把福建船厂正在制造的轮船分拨使用。台、澎各营现仅存拖船八号,等到下一次修理时,应请裁撤,交船厂变价,以节省徒然耗费。’奏疏上呈后,朝廷议论认为台湾巡抚尚未正式设置,不能变更营制。于是镇标只设置练勇,绿营仍照旧。此时新设恒春县,以镇标左营驻防,右营隶属于巡道。光绪十年法军之役,刘铭传督师台湾,亲自率领淮军十营承担防守,并且檄令林文察的儿子林朝栋招募台湾乡勇,开赴前线。战事平定后,铭传任巡抚,奏请办理防务、陈列兵力、清理赋税、抚慰番民,依次举行。议论裁撤班兵,但又没有获准。于是淘汰其中的老弱,把汛兵改为隘勇和邮丁,并将水师配置在澎湖,把副将提升为总兵。这是因为当时的台湾已经不同于往日。列强向东窥伺,像虎狼一样贪视,事势一旦到来,转瞬之间便可扩展千里。如果不整顿军队、讲求武备,凭借险要地势、依托危急形势,就不足以谋求生存。同年十一年六月,闽浙总督杨昌浚上奏说:‘福建岛屿林立,海道险恶,筹划防务的困难,在各省中最为突出。台湾孤立在重洋之中,物产丰饶,长期受到各国窥伺。这次法军祸乱的发生,专门进攻福建,先毁掉马尾水师,以切断援应之路;接着逼近基隆,分兵攻陷澎湖,无非是企图吞并整个台湾。仰赖天威,越南战事大捷,法国人悔过请和,台湾才由危转安。即使孤拔不死,也确实不会有一天忘记台湾。从前丁日昌在台湾创议的各项事情,实在是最重要的谋划,可惜还没有完成他就离开了。’ 如今防务已经松弛,善后之事万万不能拖延。然而福建省城兼顾不过来,是否应请派重臣驻在台湾督办?中国海面辽阔,到处都需要防备;请将水师划分为三路。北洋设在津沽,兼顾奉天、山东各口;中洋设在吴淞,兼顾浙江定海、镇海;南洋设在台、澎,兼顾广东琼州、廉州。这样分布在各处要害,声息相通,外侮到来时,或许可以应付。’有关部门议论认为,南洋、北洋已经设置海军,如果台、澎另行设置水师,所需费用巨大,应留待日后办理;因此铭传的志愿也没有实现。

初,台湾分巡道未有兵权,但率练勇,以理盐政。及道光四年十月,始加营务处,颁给督办军务关防,得以调度戎机,奏行赏罚,然大权仍在总兵。十二年,铬传设营务总处于台北,隶巡抚,以道员卢本扬任之。中南各路设营务处,节制军事。又设支应局,隶布政使司,理粮饷。其时分驻各营,北路为定海四营,基隆为铭字四营,中路为栋字三营,南路为练勇四营,后山为镇海八营,澎湖为宏字四营。各具洋式军械,而绿营渐废矣。十三年十月,铭传奏言:『台湾绿营,额设水师七营,陆师十一营,共兵一万四千余名。自同治八年,前督臣左宗棠奏准裁兵加饷,存兵七千七百余名。迨光绪三年,前抚臣丁日昌复奏请汰弱留强,暂停募补。至光绪八年,经台湾镇总兵吴光亮核明以故续裁,实存兵数四千五百余名,年支饷银十七万余两。此后如有革故,随时募补。是为水、陆现存兵额』。是月二十日,户部咨开:『闽省现在裁减水、陆额兵一成,以节饷需。台湾绿营兵额,能否照裁,应由台湾巡抚酌度情形,迅速议覆』。铭传奏言:『台湾地方辽阔,额设兵丁历次裁减,仅存四千五百余名。现在改为行省,分治开山,拓地日广,设汛益多,不足分布。以今观之,实不能再行裁减』。从之。

法军之役,设转运局于上海,以输饷械,而台湾孤悬海上,一旦封港,航运莫至,则坐而待毙。淡水素产硝磺,可制火药。是年设军械机器局于台北,以记名提督刘朝干为总办,聘德人彼得兰为工师,自制枪弹,供军用。又设火药局于大隆洞、水雷营于基隆沪尾。南北各口增筑炮台,训练炮兵。计费二百一十余万两。夫铭传之治台,不独办防、练兵已也,造铁路以通之,行邮船以辅之,振殖产以裕之,辟财源以以养之,改内政以新之,设教育以明之,使民能知义,国无患贫,而兵乃可用。夫兵者所以禁暴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以战则克,以守则固,以攻则破,节制之师也。台湾之虽未及此,而铭传能整饬之,以防御外侮,亦可用也。

○郑氏武官表

正总督:永历三十二年设,以左武卫刘国轩任之,表赐尚方剑,专征伐。

副总督:永历三十二年设,以后提督吴淑任之。

勇卫

侍卫

左武卫

右武卫

左虎卫

右虎卫

正提督

副提督

中提督

前提督

后提督

左提督

右提督

五军都督

中军都督

督理戎政

五军戎政

旗鼓中军

总练使

行军司马

咨议参军

参军

监纪推官

材官

正总兵

副总兵

参将

游击

都司

守备

千总

把总

○郑氏各将军表

左龙骧将军:永历三十五年,以郑明任之。

右龙骧将军:永历三十五年,以郑智任之。

征北将军:永历三十二年,以刘国轩任之。

平北将军:永历三十七年,以曾瑞任之。

定北将军:永历三十七年,以王顺任之。

平西将军:永历二十九年,以吴淑任之。

宁南将军:永历三十一年,以刘进忠任之。

安东将军:永历二十九年,以刘炎任之。

荡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以张学尧任之。

殄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以马应龙任之。

破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以武弘谟任之。

平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以吴淑任之。

征虏将军:永历三十年,以张国勋任之。

灭虏将军:永历三十年,以苗之秀任之。

○郑氏陆军各镇表

勇卫前镇(每镇分中、前、后、左、右五协,又有总理、骁翊、领旗、领兵四协,由镇帅主之)

勇卫后镇

勇卫中镇

侍卫前镇(与勇卫同)

侍卫后镇

侍卫中镇

左武卫前镇(与勇卫同)

左武卫后镇

左武卫中镇

右武卫前镇(与勇卫同)

右武卫后镇

右武卫中镇

左虎卫前镇(与勇卫同)

左虎卫后镇

左虎卫中镇

右虎卫前镇(与勇卫同)

右虎卫后镇

右虎卫中镇

中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中提督后镇

中提督中镇

前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前提督后镇

前提督中镇

后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后提督后镇

后提督中镇

左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左提督后镇

左提督中镇

右提督前镇(与勇卫同)

右提督后镇

右提督中镇

左先锋镇(每镇分中、前、后、左、右、五协,各以副将主之;协或称营,以下仿此)

右先锋镇

冲锋前镇

冲锋后镇

冲锋中镇

冲锋左镇

冲锋右镇

援剿前镇

援剿后镇

援剿中镇

援剿左镇

援剿右镇

果毅前镇

果毅后镇

果毅中镇

果毅左镇

果毅右镇

宣毅前镇

宣毅后镇

宣毅中镇

宣毅左镇

宣毅右镇

扬威前镇

扬威后镇

扬威中镇

扬威左镇

扬威右镇

建威前镇

建威后镇

建威中镇

建威左镇

建威右镇

龙骧前镇

龙骧后镇

龙骧中镇

龙骧左镇

龙骧右镇

折冲前镇

折冲后镇

折冲中镇

折冲左镇

折冲右镇

护卫前镇

护卫后镇

护卫中镇

护卫左镇

护卫右镇

振义镇

奋义镇

昭义镇

彰义镇

正兵镇

奇兵镇

进兵镇

殿兵镇

游兵镇

亲兵镇

耀兵镇

英兵镇

前锋镇

中权镇

后劲镇

大武镇

仁武镇

义武镇

礼武镇

智武镇

信武镇

金武镇

木武镇

水武镇

火武镇

土武镇

虚宿镇

危宿镇

室宿镇

壁宿镇

奎宿镇

娄宿镇

胃宿镇

昴宿镇

毕宿镇

觜宿镇

参宿镇

井宿镇

鬼宿镇

柳宿镇

译起初,台湾分巡道没有兵权,只率领练勇,负责办理盐政。到道光四年十月,才开始加设营务处,颁给督办军务关防,使其能够调度军务、上奏施行赏罚,但大权仍在总兵手中。十二年,铭传在台北设置营务总处,隶属于巡抚,任命道员卢本扬主持。中路、南路各处设置营务处,节制军事。又设置支应局,隶属于布政使司,管理粮饷。当时各营分驻:北路为定海四营,基隆为铭字四营,中路为栋字三营,南路为练勇四营,后山为镇海八营,澎湖为宏字四营。各营都配备西式军械,而绿营逐渐废弛。同年十三年十月,铭传上奏说:‘台湾绿营,额定设置水师七营、陆师十一营,共有兵一万四千余名。自同治八年,前任督臣左宗棠奏准裁兵加饷,保留兵七千七百余名。到光绪三年,前任抚臣丁日昌又奏请淘汰弱兵、保留强兵,暂停招募补充。至光绪八年,经台湾镇总兵吴光亮核明,因故继续裁减,实际保留兵四千五百余名,每年支出饷银十七万余两。’ 此后如果有兵员因故缺额,便随时招募补充。这就是水师、陆师现存的兵额。同月二十日,户部发文说:‘福建省现在裁减水、陆额兵一成,以节省饷需。台湾绿营兵额能否照此裁减,应由台湾巡抚酌量情形,迅速议定答复。’铭传上奏说:‘台湾地方辽阔,额定兵丁经过历次裁减,只剩四千五百余名。现在改设为行省,分治开山,拓地日益扩大,设置的汛地越来越多,兵力不够分布。以目前情况看,实在不能再行裁减。’朝廷同意了。法军之役时,在上海设置转运局,用来输送饷银和军械;但台湾孤悬海上,一旦港口被封锁,船运无法到达,就只能坐等死亡。淡水一向出产硝磺,可以用来制造火药。这一年在台北设置军械机器局,以记名提督刘朝干为总办,聘请德国人彼得兰为工师,自行制造枪支弹药,供应军用。又在大隆洞设置火药局,在基隆、沪尾设置水雷营。南北各港口增筑炮台,训练炮兵。共计费用二百一十余万两。铭传治理台湾,并不只是办理防务、训练军队而已;还要修造铁路使交通畅通,开办邮船作为辅助,振兴物产以增加财富,开辟财源以供养各项事业,改革内政以焕然一新,兴办教育以启迪民智,使百姓懂得义理,国家不忧虑贫困,这样军队才可以使用。军队,是用来禁止暴乱、保卫国家、建立功业、安定百姓、调和众人、增加财富的;所以用来作战就能取胜,用来防守就能坚固,用来进攻就能攻破,是一支有节制、有统领的军队。台湾虽然还没有达到这种程度,但铭传能够整顿它,用来防御外来侵略,也已经可以发挥作用了。○郑氏武官表 正总督:永历三十二年设置,任命左武卫刘国轩担任,特赐尚方剑,专门负责征伐。副总督:永历三十二年设置,任命后提督吴淑担任。勇卫 侍卫 左武卫 右武卫 左虎卫 右虎卫 正提督 副提督 中提督 前提督 后提督 左提督 右提督 五军都督 中军都督 督理戎政 五军戎政 旗鼓中军 总练使 行军司马 咨议参军 参军 监纪推官 材官 正总兵 副总兵 参将 游击 都司 守备 千总 把总 ○郑氏各将军表 左龙骧将军:永历三十五年,任命郑明担任。右龙骧将军:永历三十五年,任命郑智担任。征北将军:永历三十二年,任命刘国轩担任。平北将军:永历三十七年,任命曾瑞担任。定北将军:永历三十七年,任命王顺担任。平西将军:永历二十九年,任命吴淑担任。宁南将军:永历三十一年,任命刘进忠担任。安东将军:永历二十九年,任命刘炎担任。荡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任命张学尧担任。殄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任命马应龙担任。破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任命武弘谟担任。平虏将军:永历二十八年,任命吴淑担任。征虏将军:永历三十年,任命张国勋担任。灭虏将军:永历三十年,任命苗之秀担任。○郑氏陆军各镇表 勇卫前镇(每镇分为中、前、后、左、右五协,另有总理、骁翊、领旗、领兵四协,由镇帅主持) 勇卫后镇 勇卫中镇 侍卫前镇(与勇卫相同) 侍卫后镇 侍卫中镇 左武卫前镇(与勇卫相同) 左武卫后镇 左武卫中镇 右武卫前镇(与勇卫相同) 右武卫后镇 右武卫中镇 左虎卫前镇(与勇卫相同) 左虎卫后镇 左虎卫中镇 右虎卫前镇(与勇卫相同) 右虎卫后镇 右虎卫中镇 中提督前镇(与勇卫相同) 中提督后镇 中提督中镇 前提督前镇(与勇卫相同) 前提督后镇 前提督中镇 后提督前镇(与勇卫相同) 后提督后镇 后提督中镇 左提督前镇(与勇卫相同) 左提督后镇 左提督中镇 右提督前镇(与勇卫相同) 右提督后镇 右提督中镇 左先锋镇(每镇分为中、前、后、左、右五协,各由副将统领;“协”有时也称“营”,以下同此) 右先锋镇 冲锋前镇 冲锋后镇 冲锋中镇 冲锋左镇 冲锋右镇 援剿前镇 援剿后镇 援剿中镇 援剿左镇 援剿右镇 果毅前镇 果毅后镇 果毅中镇 果毅左镇 果毅右镇 宣毅前镇 宣毅后镇 宣毅中镇 宣毅左镇 宣毅右镇 扬威前镇 扬威后镇 扬威中镇 扬威左镇 扬威右镇 建威前镇 建威后镇 建威中镇 建威左镇 建威右镇 龙骧前镇 龙骧后镇 龙骧中镇 龙骧左镇 龙骧右镇 折冲前镇 折冲后镇 折冲中镇 折冲左镇 折冲右镇 护卫前镇 护卫后镇 护卫中镇 护卫左镇 护卫右镇 振义镇 奋义镇 昭义镇 彰义镇 正兵镇 奇兵镇 进兵镇 殿兵镇 游兵镇 亲兵镇 耀兵镇 英兵镇 前锋镇 中权镇 后劲镇 大武镇 仁武镇 义武镇 礼武镇 智武镇 信武镇 金武镇 木武镇 水武镇 火武镇 土武镇 虚宿镇 危宿镇 室宿镇 壁宿镇 奎宿镇 娄宿镇 胃宿镇 昴宿镇 毕宿镇 觜宿镇 参宿镇 井宿镇 鬼宿镇 柳宿镇

星宿镇

张宿镇

翼宿镇

轸宿镇

角宿镇

亢宿镇

氐宿镇

房宿镇

心宿镇

尾宿镇

箕宿镇

斗宿镇

牛宿镇

女宿镇

戎旗一镇

戎旗二镇

戎旗三镇

戎旗四镇

戎旗五镇

○郑氏水师各镇表

楼船前镇

楼船后镇

楼船中镇

楼船左镇

楼船右镇

水师前镇

水师后镇

水师中镇

水师左镇

水师右镇

水师一镇

水师二镇

水师三镇

水师四镇

水师五镇

水师六镇

水师七镇

水师八镇

水师九镇

水师十镇

○郑氏台湾及各岛守将表

总督承天南北两路军务:永历十五年设,以周全斌任之。

北路总督:永历三十五年设,以左武卫何佑任之,智武镇李茂为副,驻鸡笼。

承天府守将

安平镇守将

鹿耳门守将

澎湖守将

淡水守将

思明州守将

南澳守将

铜山守将

达濠守将

南日守将

舟山守将

○清代台湾水陆营制表

台湾镇标中营:康熙二十三年,驻府治。

镇守台湾总兵官一员:康熙二十三年设,雍正十一年议照山陕沿边之例为挂印总兵,给方印。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裁一名)

外委五名(裁一名)

额外三名(裁一名)

马兵二十四名(裁十二名)

战兵三百八十二名(裁一百三十五名)

守兵四百三十名(裁一百三十五名)

计兵四百六十名。除抽裁革故停募未补者四十四名,又抽配左翼练兵一百三十九名,实存在营一百八十三名。

镇标左营:康熙二十三年设,驻防府治北路。光绪五年,改为恒春营。

镇标右营:康熙二十三年设,驻防府治南路。同治八年,改为道标营。

台湾城守营:雍正十一年设,分为左右两军。

参将一员

左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四名(同治八年裁一名)

额外一名

马兵七名

战兵二百零五名(裁七十五名)

守兵二百八十三名(裁一百名)

右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同治八年裁)

把总二员

外委六名(裁二名)

额外一名(裁)

马兵七名(裁)

战兵二百五十名(裁九十六名)

守兵三百四十五名(裁一百二十名)

左右计兵三百九十二名。除抽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二百四十四名,又抽配左翼练兵二百三十三名,分派八城及炮兵一百六十七名,实存在营汛防者一百十五名。

恒春营:光绪五年设,驻防恒春。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四名(裁一名)

额外三名(裁一名)

马兵十四名(裁十一名)

战兵三百三十二名(裁一百五十五名)

守兵四百名(裁一百四十五名)

计兵四百三十五名。除抽练兵一百八十六名,又派各汛一百八十五名,实存在营六十四名。

道标营:康熙二十三年设。拨镇标右营守备一员、左营千总一员、左右营把总各一员,三营兵各一百名。六十年裁归。同治八年再设,升游击为都司,驻防府治。

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

游击二员(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裁)

千总二员(裁一员)

外委五名(裁二名)

额外二名

马兵十四名(裁十一名)

战兵二百七十九名(裁九十三名)

守兵三百五十三名(裁八十一名)

计兵四百六十一名。除挑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一百三十名,实在存营三百三十一名。

南路营:康熙二十二年设,驻防凤山。

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三员(裁一员)

外委六名(裁三名)

额外四名(裁一名)

马兵十名(裁)

战兵四百二十九名(裁二百五十三名)

守兵五百八十名(裁三百三十六名)

计兵四百二十名。除挑裁革故停募未补者二百五十三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六十七名。

下淡水营:雍正十一年设,驻防下淡水。

都司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三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外委三名

额外二名(裁一名)

马兵六名(裁)

战兵三百四十八名(裁二百十四名)

守兵二百三十五名(裁三十九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二百零三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二十七名。

北路协中营:康熙二十三年设参将,驻诸罗县治。雍正十一年,移彰化,设副将,增为中、左、右三营。

副将一员:雍正十一年设。光绪十四年,移驻埔里社。

都司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裁一员)

外委九名(裁三名)

额外五名(裁三名)

马兵十四名(裁)

战兵五百四十七名(裁二百三十九名)

守兵六百六十三名(裁二百十七名)

计兵七百五十四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四百六十八名,又调防埔里社一百七十二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十四名。

北路协左营:雍正十一年设,驻防诸罗,后称嘉义营。

参将一员

部司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四员

外委十名(裁五名)

额外四名(裁一名)

马兵十四名(裁)

战兵五百十二名(裁一百九十七名)

守兵六百十二名(裁二百三十四名)

计兵六百九十四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三百八十八名,又抽练兵七十二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三十四名。

北路协右营:雍正十一年设,驻防竹堑,后称竹堑营。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二员)

把总六员(裁四员)

译星宿镇 张宿镇 翼宿镇 轸宿镇 角宿镇 亢宿镇 氐宿镇 房宿镇 心宿镇 尾宿镇 箕宿镇 斗宿镇 牛宿镇 女宿镇 戎旗一镇 戎旗二镇 戎旗三镇 戎旗四镇 戎旗五镇 ○郑氏水师各镇表 楼船前镇 楼船后镇 楼船中镇 楼船左镇 楼船右镇 水师前镇 水师后镇 水师中镇 水师左镇 水师右镇 水师一镇 水师二镇 水师三镇 水师四镇 水师五镇 水师六镇 水师七镇 水师八镇 水师九镇 水师十镇 郑氏台湾及各岛守将表 总督承天南北两路军务:永历十五年设置,任命周全斌担任。北路总督:永历三十五年设置,任命左武卫何佑担任,以智武镇李茂为副职,驻守鸡笼。承天府守将 安平镇守将 鹿耳门守将 澎湖守将 淡水守将 思明州守将 南澳守将 铜山守将 达濠守将 南日守将 舟山守将 清代台湾水陆营制表 台湾镇标中营:康熙二十三年设置,驻扎府治。镇守台湾总兵官一员:康熙二十三年设置;雍正十一年议定,按照山陕沿边的先例改为挂印总兵,发给方印。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减一员) 把总四员(裁减一名) 外委五名(裁减一名) 额外三名(裁减一名) 马兵二十四名(裁减十二名) 战兵三百八十二名(裁减一百三十五名) 守兵四百三十名(裁减一百三十五名) 合计兵员四百六十名。扣除抽调、裁减、革除旧员以及停止招募而未补充的四十四名,又抽调配属左翼练兵一百三十九名,实际在营一百八十三名。镇标左营:康熙二十三年设置,驻防府治北路。光绪五年改为恒春营。镇标右营:康熙二十三年设置,驻防府治南路。同治八年改为道标营。台湾城守营:雍正十一年设置,分为左、右两军。参将一员 左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四名(同治八年裁减一名) 额外一名 马兵七名 战兵二百零五名(裁减七十五名) 守兵二百八十三名(裁减一百名) 右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同治八年裁减) 把总二员 外委六名(裁减二名) 额外一名(裁减) 马兵七名(裁减) 战兵二百五十名(裁减九十六名) 守兵三百四十五名(裁减一百二十名) 左右两军合计兵员三百九十二名。扣除抽调、裁减、革除旧员以及停止招募而未补充的二百四十四名,又抽调配属左翼练兵二百三十三名,分派到八城及炮兵一百六十七名,实际在营、汛防的有一百十五名。恒春营:光绪五年设置,驻防恒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减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四名(裁减一名) 额外三名(裁减一名) 马兵十四名(裁减十一名) 战兵三百三十二名(裁减一百五十五名) 守兵四百名(裁减一百四十五名) 合计兵员四百三十五名。扣除抽调练兵一百八十六名,又派往各汛一百八十五名,实际在营六十四名。道标营:康熙二十三年设置。调拨镇标右营守备一员、左营千总一员、左右营把总各一员,三营士兵各一百名。康熙六十年裁撤并归。同治八年再次设置,将游击升为都司,驻防府治。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置) 游击二员(同治八年裁减) 守备一员(裁减) 千总二员(裁减一员) 外委五名(裁减二名) 额外二名 马兵十四名(裁减十一名) 战兵二百七十九名(裁减九十三名) 守兵三百五十三名(裁减八十一名) 合计兵员四百六十一名。扣除挑选裁减、革除旧员以及停止招募而未补充的一百三十名,实际留在营中的三百三十一名。南路营:康熙二十二年设置,驻防凤山。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减二员) 把总三员(裁减一员) 外委六名(裁减三名) 额外四名(裁减一名) 马兵十名(裁减) 战兵四百二十九名(裁减二百五十三名) 守兵五百八十名(裁减三百三十六名) 合计兵员四百二十名。扣除挑选裁减、革除旧员以及停止招募而未补充的二百五十三名,实际留在营中及汛防的一百六十七名。下淡水营:雍正十一年设置,驻防下淡水。都司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三员(同治八年裁减一员) 外委三名 额外二名(裁减一名) 马兵六名(裁减) 战兵三百四十八名(裁减二百十四名) 守兵二百三十五名(裁减三十九名) 合计兵员三百三十名。扣除挑选裁减、革除旧员而未补充的二百零三名,实际留在营中及汛防的一百二十七名。北路协中营:康熙二十三年设置参将,驻诸罗县治。雍正十一年迁往彰化,设置副将,扩充为中、左、右三营。副将一员:雍正十一年设置。光绪十四年迁驻埔里社。都司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减一员) 把总四员(裁减一员) 外委九名(裁减三名) 额外五名(裁减三名) 马兵十四名(裁减) 战兵五百四十七名(裁减二百三十九名) 守兵六百六十三名(裁减二百十七名) 合计兵员七百五十四名。扣除挑选裁减、革除旧员而未补充的四百六十八名,又调防埔里社一百七十二名,实际留在营中及汛防的一百十四名。北路协左营:雍正十一年设置,驻防诸罗,后来称为嘉义营。参将一员 部司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去二员) 把总四员 外委十名(裁去五名) 额外四名(裁去一名) 马兵十四名(裁去) 战兵五百十二名(裁去一百九十七名) 守兵六百十二名(裁去二百三十四名) 合计士兵六百九十四名。除去因挑选、裁减、革除旧额而未补充的三百八十八名,以及抽调训练的士兵七十二名,实际留在营中和担任汛防的有二百三十四名。北路协右营:雍正十一年设置,驻防竹堑,后来称为竹堑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三员(同治八年裁去二员) 把总六员(裁去四员)

外委九名(裁三名)

额外三名(裁一名)

马兵十五名(裁)

战兵四百七十九名(裁二百六十名)

守兵五百二十二名(裁二百零六名)

计兵五百三十五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三百二十八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零七名。

艋舺营:康熙四十九年设淡水营,驻守备,隶北路营。雍正十一年,改驻都司。嘉庆十三年,改都司为水师游击,兼管陆路,移驻艋舺。道光四年,改参将,而沪尾水师营仍隶之。

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五名(同治八裁二名)

额外二名

马兵八名(裁七名)

战兵二百六十五名(裁九十名)

守兵四百二十七名(裁一百七十一名)

计兵四百三十二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二百二十五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零四名。

沪尾水师营:归艋舺参将管辖。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同治八年裁)

把总二员(裁一员)

外委四名(裁二名)

额外二名(裁一名)

战兵一百十五名(裁三十二名)

守兵二百三十七名(裁六十名)

计兵二百六十名。

噶玛兰营:嘉庆十八年设守备,驻五围,隶艋舺营游击。道光五年,改设都司,而移守备于头围。

都司一员

守备一员(同治八年裁)

千总二员(裁一员)

把总二员(添设一员)

外委四名(裁二名)

额外三名(裁二名)

战兵四百五十五名(裁三百零三名)

守兵二百四十名(裁十二名)

计兵三百八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七十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二百十名。

安平水师协标中营:康熙二十三年设副将,驻防安平等处,领中、左、右三营。光绪十四年,改中营为台东陆路中营。

安平水师协标左营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一员)

把总四员(裁三员)

外委六名(裁五名)

额外二名(裁一名)

战兵三百二十六名

守兵三百八十二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六十三名,又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一百六十六名。

安平水师协标右营:光绪十四年,改为台东陆路右营。

台东陆路中营:原系安平水师中营,光绪十四年改设。

副将一员

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

游击一员(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裁)

千总二员(裁一员)

把总四员(裁三员)

外委五名(裁三名)

额外三名(裁二名)

战兵三百五十一名(裁二百零七名)

守兵四百零七名(裁一百九十一名)

计兵三百六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九十五名,又抽配练兵六十八名,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抽防者九十六名。

台东陆路右营:原系安平水师右营,光绪十四年改设。

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

游击一员(同治八年裁)

守备一员(裁)

千总二员(裁一员)

把总三员(裁一员)

外委五名(裁三名)

额外三名(裁二名)

战兵三百五十一名(裁二百十九名)

守兵四百零七名(裁二百零九名)

计兵三百三十名。除挑裁革故未补者一百八十三名,又抽配练兵六十名,原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在存营及汛防者八十六名。

澎湖水师镇标营:康熙二十三年设副将,统辖两营游、守各一员、千总各两员、把总各四员、外委各七名、额外各三名,每营战守兵各一千名。乾隆四十七年,裁汰一百四十二名。道光六年,各裁外委一名。至同治八年裁兵加饷之后,两营改设都司一、千总一、左营把总四、右营把总二、外委各二、额外各一,兵则左营四百零二名、右营三百六十名。战兵每名月饷二两五钱五分,守兵二两四钱。光绪十二年,升副将为总兵,左营设游击守备,右营设都司,添兵二十名。

镇守澎湖水师总兵一员:光绪十二年,奉旨以澎湖副将与海坛镇总兵对调。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四员

外委二名

额外一名

战兵一百六十名

守兵二百六十二名

右营都司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二名

额外一名

战兵一百四十四名

守兵二百十六名

两营计兵七百八十二名。

○清代台湾水陆汛防表

设弁驻兵谓之汛,拨兵分守谓之塘。汛防之设,所以保地方,而塘兵并以传军书,是为绿营之制。顾自咸、同以来,渐用练勇,新建之地,分驻营哨,而绿营仅有其名。迨同治八年,裁兵加饷之后,汛防多所裁废,至今更无用矣。兹将所存者具如左:

城守营左军

府城汛:旧设把总一、兵八十五,裁存五十八;今设十八名。

南炮台塘:旧归府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涂墼埕塘:旧归府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岗山汛:旧设守备一、把总一、兵一百五十五,裁存一百零八;今设十八名。

大湖塘:旧归岗山汛分防,设兵十三,裁存五;今设一名。

半路竹塘:旧归岗山汛分防,设兵六;今裁。

罗汉门汛:旧设千总一、外委一、兵七十七,裁存六十一;今设二名。

木冈汛:旧设外委一、兵二十八,裁存十八;今设二名。

猴洞口汛:旧设外委一、额外一、兵八十一,裁存三十二;今设二名。

译外委九名(裁去三名) 额外三名(裁去一名) 马兵十五名(裁去) 战兵四百七十九名(裁去二百六十名) 守兵五百二十二名(裁去二百零六名) 合计士兵五百三十五名。除去因挑选、裁减、革除旧额而未补充的三百二十八名,实际留在营中和担任汛防的有二百零七名。艋舺营:康熙四十九年设置淡水营,驻守备,隶属于北路营。雍正十一年,改为驻都司。嘉庆十三年,将都司改为水师游击,兼管陆路,移驻艋舺。道光四年,改设参将,而沪尾水师营仍隶属于该营。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五名(同治八年裁去二名) 额外二名 马兵八名(裁去七名) 战兵二百六十五名(裁去九十名) 守兵四百二十七名(裁去一百七十一名) 合计士兵四百三十二名。除去因挑选、裁减、革除旧额而未补充的二百二十五名,实际留在营中和担任汛防的有二百零四名。沪尾水师营:归艋舺参将管辖。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同治八年裁去) 把总二员(裁去一员) 外委四名(裁去二名) 额外二名(裁去一名) 战兵一百十五名(裁去三十二名) 守兵二百三十七名(裁去六十名) 合计士兵二百六十名。噶玛兰营:嘉庆十八年设置守备,驻守五围,隶属于艋舺营游击。道光五年,改设都司,并将守备移驻头围。都司一员 守备一员(同治八年裁去) 千总二员(裁去一员) 把总二员(增设一员) 外委四名(裁去二名) 额外三名(裁去二名) 战兵四百五十五名(裁去三百零三名) 守兵二百四十名(裁去十二名) 合计士兵三百八十名。除去因挑选、裁减、革除旧额而未补充的一百七十名,实际留在营中和担任汛防的有二百十名。安平水师协标中营:康熙二十三年设置副将,驻防安平等处,统领中、左、右三营。光绪十四年,将中营改为台东陆路中营。安平水师协标左营 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同治八年裁去一员) 把总四员(裁去三员) 外委六名(裁去五名) 额外二名(裁去一名) 战兵三百二十六名 守兵三百八十二名 合计士兵三百三十名。除去因挑选、裁减、革除旧额而未补充的一百六十三名,以及原先配属的乌龙江水兵一名,实际留在营中和担任汛防的有一百六十六名。安平水师协标右营:光绪十四年改为台东陆路右营。台东陆路中营:原来是安平水师中营,光绪十四年改设。副将一员 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置) 游击一员(同治八年裁去) 守备一员(裁去) 千总二员(裁去一员) 把总四员(裁去三员) 外委五名(裁去三名) 额外三名(裁去二名) 战兵三百五十一名(裁去二百零七名) 守兵四百零七名(裁去一百九十一名) 合计士兵三百六十名。除去因挑选、裁减、革除旧额而未补充的一百九十五名,以及抽调配属的练兵六十八名和原先配属的乌龙江水兵一名,实际留在营中和担任抽防的有九十六名。台东陆路右营:原来是安平水师右营,光绪十四年改设。都司一员(同治八年设置) 游击一员(同治八年裁去) 守备一员(裁去) 千总二员(裁去一员) 把总三员(裁去一员) 外委五名(裁去三名) 额外三名(裁去二名) 战兵三百五十一名(裁去二百十九名) 守兵四百零七名(裁去二百零九名) 合计士兵三百三十名。除去因挑选、裁减、革除旧额而未补充的一百八十三名,以及抽调配属的练兵六十名和原先配属的乌龙江水兵一名,实际留在营中和担任汛防的有八十六名。澎湖水师镇标营:康熙二十三年设置副将,统辖两营;每营各设游击、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七名,额外三名,战兵、守兵各一千名。乾隆四十七年,裁减一百四十二名。道光六年,每营各裁去外委一名。到同治八年裁兵加饷以后,两营改设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左营把总四员、右营把总二员,外委各二名、额外各一名;兵额为左营四百零二名、右营三百六十名。战兵每名每月饷银二两五钱五分,守兵每名二两四钱。光绪十二年,将副将升为总兵;左营设置游击、守备,右营设置都司,并增兵二十名。镇守澎湖水师总兵一员:光绪十二年,奉旨将澎湖副将与海坛镇总兵对调。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四员 外委二名 额外一名 战兵一百六十名 守兵二百六十二名 右营都司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外委二名 额外一名 战兵一百四十四名 守兵二百十六名 两营合计士兵七百八十二名。○清代台湾水陆汛防表 设置军官驻兵的地方称为“汛”,调拨士兵分地驻守的地方称为“塘”。设置汛防,是为了保卫地方;塘兵还兼负传递军书的职责,这就是绿营的制度。但自咸丰、同治以来,逐渐使用练勇,新开辟的地方分设营、哨驻兵,绿营实际上只剩下名义。到了同治八年裁兵加饷以后,汛防大多被裁撤废弃,直到今天更没有作用了。现在把 ಉಳ存的列在下面:城守营左军 府城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员、士兵八十五名,裁减后保留五十八名;现在设置十八名。南炮台塘:旧时归府城汛分兵防守,设置士兵五名;现在裁撤。涂墼埕塘:旧时归府城汛分兵防守,设置士兵五名;现在裁撤。岗山汛:旧制设置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士兵一百五十五名,裁减后保留一百零八名;现在设置十八名。大湖塘:旧时归岗山汛分兵防守,设置士兵十三名,裁减后保留五名;现在设置一名。半路竹塘:旧时归岗山汛分兵防守,设置士兵六名;现在裁撤。罗汉门汛:旧制设置千总一员、外委一名、士兵七十七名,裁减后保留六十一名;现在设置二名。木冈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士兵二十八名,裁减后保留十八名;现在设置二名。猴洞口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额外一名、士兵八十一名,裁减后保留三十二名;现在设置二名。

盐水埔汛:旧设外委一、兵十九,裁存十四;今设二名。

埤仔头塘:旧归府汛分防,设兵十,改属盐水埔汛,设兵五;今设一名。

港岗塘:旧归盐水埔汛分防,设兵六,裁存五;今设一名。

角带围塘:旧归盐水埔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城守营右军

府城汛:旧设把总一、额外一、兵一百五十三,裁存八十八;今设四十名。

加溜湾汛:旧设把总一、兵三十五,裁存二十五;今设四名。

北炮台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柴头港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茑松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七,裁存五;今设一名。

木栅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溪边塘:旧归加溜湾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麻豆汛: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二十八;今设四名。

茅港尾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二十五;今改塘,归麻豆汛分防,设兵三名。

水堀头塘:旧归茅港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下加冬汛:旧设守备一、把总一、外委一、兵一百三十六,裁存八十五;今设十二名。

铁线桥塘: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急水溪塘: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三;今设一名。

北势埔塘: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十;今裁。

八桨溪塘:旧归下加冬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一名。

大穆降汛:旧设外委一、兵四十六,裁存四十;今设九名。

旧社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今归大穆降汛分防,设兵二名。

大武垄汛:旧设千总一、兵五十三,裁存二十五;今设五名。

萧垄汛:旧设外委一、兵二十,裁存十八;今设四名。

西港仔塘:旧归萧垄汛分防,设兵七;今裁。

南路营

凤山城汛:旧设守备一、把总一、外委二、额外四、兵五百二十,裁存二百六十五;今设一百四十一名。

埤仔头塘:归凤山城汛分防。

苦苓门塘:归凤山城汛分防。

打鹿潭塘:归凤山城汛分防。

旧城汛:旧设千总一、兵一百十六,裁存三十五;今设八名。

观音山汛:旧设把总一、兵七十五,裁存三十五;今设四名。

小店塘:归观音山汛分防。

阿公店汛:旧设外委一、兵五十,改设把总一、兵四十;今设五名。

二滥塘:旧归阿公店汛分防,改属岗山汛。

攀桂桥汛:旧设把总一、兵五十一,裁存二十;今设四名。

土地公崎塘:归攀桂桥汛分防。

枋寮汛:旧设外委一、兵五十,裁存三十;今设四名。

石井塘:旧为汛,设千总一、兵一百十五;改归阿公店汛分防,设兵一名。

水底寮塘:旧为汛,设千总一、兵一百;改归枋寮汛分防。

蕃薯寮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二;改归罗汉门汛分防。

下淡水营

山猪毛口汛,旧设都司一、外委一、额外一、兵二百,裁存一百六十;今设九十六名。

万丹汛:旧设把总一、兵五十,裁存四十;今设八名。

阿猴汛:旧设把总一、兵九十,裁存三十;今设六名。

阿里港汛:旧设把总一、兵八十,裁存三十;今设五名。

潮州庄汛: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二十;今设四名。

东港汛: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二十;今设四名。

新园塘:旧为汛,设千总一、兵二百,改归万丹汛分防,设额外一、兵十五;今设二名。

九块厝塘:旧为汛,设额外一、兵二十,改归阿里港汛分防,存兵五;今设二名。

北路协中营

彰化城汛:旧设都司一、千总一、外委一、额外二、兵六百零五,裁存三百七十三;今设六十名。

八卦山汛: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二十;今设三名。

大墩汛: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三十;今设五名。

大里杙塘:旧设汛,设外委一、兵五十,改归大墩汛分防,存兵二十五;今裁。

葫芦墩汛:旧设千总一、兵八十,改设把总一、兵六十;今设五名。

四张犁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三十,改归葫芦墩汛分防,存兵十四;今裁。

外攸汛:旧设把总一、兵三十,改设外委一、兵二十五;今设二名。

沙辘塘:归外攸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大肚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五,改归外攸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许厝埔汛:旧设把总一、兵六十,裁存三十;今设三名。

南北投汛:旧设把总一、兵八十五,裁存六十;今设七名。

崁顶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改归南北投汛分防,存兵二十二;今裁。

内木栅塘:旧为汛,设额外一、兵二十,改归南北投汛分防,存兵十五;今裁。

燕雾汛:旧设把总一、兵三十,裁存二十二;今设十一名。

赤涂崎塘:归燕雾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东螺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二十,改归燕雾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沙仔仑汛:旧设外委一、兵二十,裁存十四;今设四名。

触口塘:归沙仔仑汛分防,设额外一、兵二十;今裁。

二林汛:旧设额外一、兵二十,裁存十;今设三名。

集集汛:旧归嘉义营分防,设外委一、兵十;光绪十四年改归北路中营,设兵三名。

译盐水埔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士兵十九名,裁减后保留十四名;现在设置二名。埤仔头塘:旧时归府城汛分兵防守,设置士兵十名,后改归盐水埔汛,设置士兵五名;现在设置一名。港岗塘:旧时归盐水埔汛分兵防守,设置士兵六名,裁减后保留五名;现在设置一名。角带围塘:旧时归盐水埔汛分兵防守,设置士兵五名;现在裁撤。城守营右军 府城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员、额外一名、士兵一百五十三名,裁减后保留八十八名;现在设置四十名。加溜湾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三十五名,裁减后保留二十五名;现设置四名。北炮台塘:旧属加溜湾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柴头港塘:旧属加溜湾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茑松塘:旧属加溜湾汛分防,设置兵七名,裁减后保留五名;现设置一名。木栅塘:旧属加溜湾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设置一名。溪边塘:旧属加溜湾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设置一名。麻豆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三十名,裁减后保留二十八名;现设置四名。茅港尾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二十五名;现改为塘,归麻豆汛分防,设置兵三名。水堀头塘:旧属茅港尾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下加冬汛:旧制设置守备一名、把总一名、外委一名、兵一百三十六名,裁减后保留八十五名;现设置十二名。铁线桥塘:旧属下加冬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设置一名。急水溪塘:旧属下加冬汛分防,设置兵三名;现设置一名。北势埔塘:旧属下加冬汛分防,设置兵十名;现已裁撤。八桨溪塘:旧属下加冬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设置一名。大穆降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六名,裁减后保留四十名;现设置九名。旧社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名;现归大穆降汛分防,设置兵二名。大武垄汛:旧制设置千总一名、兵五十三名,裁减后保留二十五名;现设置五名。萧垄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二十名,裁减后保留十八名;现设置四名。西港仔塘:旧属萧垄汛分防,设置兵七名;现已裁撤。南路营 凤山城汛:旧制设置守备一名、把总一名、外委二名、额外四名、兵五百二十名,裁减后保留二百六十五名;现设置一百四十一名。埤仔头塘:归凤山城汛分防。苦苓门塘:归凤山城汛分防。打鹿潭塘:归凤山城汛分防。旧城汛:旧制设置千总一名、兵一百十六名,裁减后保留三十五名;现设置八名。观音山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七十五名,裁减后保留三十五名;现设置四名。小店塘:归观音山汛分防。阿公店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五十名,改设把总一名、兵四十名;现设置五名。二滥塘:旧属阿公店汛分防,现改属岗山汛。攀桂桥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五十一名,裁减后保留二十名;现设置四名。土地公崎塘:归攀桂桥汛分防。枋寮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五十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名;现设置四名。石井塘:旧时为汛,设置千总一名、兵一百十五名;现改归阿公店汛分防,设置兵一名。水底寮塘:旧时为汛,设置千总一名、兵一百名;现改归枋寮汛分防。蕃薯寮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二名;现改归罗汉门汛分防。下淡水营 山猪毛口汛:旧制设置都司一名、外委一名、额外一名、兵二百名,裁减后保留一百六十名;现设置九十六名。万丹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五十名,裁减后保留四十名;现设置八名。阿猴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九十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名;现设置六名。阿里港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八十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名;现设置五名。潮州庄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名,裁减后保留二十名;现设置四名。东港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三十名,裁减后保留二十名;现设置四名。新园塘:旧时为汛,设置千总一名、兵二百名,现改归万丹汛分防,保留额外一名、兵十五名;现设置二名。九块厝塘:旧时为汛,设置额外一名、兵二十名,现改归阿里港汛分防,保留兵五名;现设置二名。北路协中营 彰化城汛:旧制设置都司一名、千总一名、外委一名、额外二名、兵六百零五名,裁减后保留三百七十三名;现设置六十名。八卦山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名,裁减后保留二十名;现设置三名。大墩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名;现设置五名。大里杙塘:旧制设置汛,配外委一名、兵五十名,现改归大墩汛分防,保留兵二十五名;现已裁撤。葫芦墩汛:旧制设置千总一名、兵八十名,改设把总一名、兵六十名;现设置五名。四张犁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三十名,现改归葫芦墩汛分防,保留兵十四名;现已裁撤。外攸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三十名,改设外委一名、兵二十五名;现设置二名。沙辘塘:归外攸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大肚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五名,现改归外攸汛分防,保留兵十名;现设置四名。许厝埔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六十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名;现设置三名。南北投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八十五名,裁减后保留六十名;现设置七名。崁顶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名,现改归南北投汛分防,保留兵二十二名;现已裁撤。内木栅塘:旧时为汛,设置额外一名、兵二十名,现改归南北投汛分防,保留兵十五名;现已裁撤。燕雾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三十名,裁减后保留二十二名;现设置十一名。赤涂崎塘:归燕雾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东螺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二十名,现改归燕雾汛分防,保留兵十名;现设置四名。沙仔仑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二十名,裁减后保留十四名;现设置四名。触口塘:归沙仔仑汛分防,设置额外一名、兵二十名;现已裁撤。二林汛:旧制设置额外一名、兵二十名,裁减后保留十名;现设置三名。集集汛:旧属嘉义营分防,设置外委一名、兵十名;光绪十四年改归北路中营,设置兵三名。

北路协左营(即嘉义营)

嘉义城汛:旧设守备一、把总一、额外四、兵四百,裁存三百四十;今设一百十二名。

城外汛:旧设把总一、兵三十二,裁存二十九;今设九名。

山底塘:归城外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二名。

八掌溪塘:归城外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水堀头塘:归城外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牛稠溪塘:归城外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店仔口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改归城外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笨港汛:旧设千总一、兵七十四,改设把总一、兵三十;今设十名。

朴仔脚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十五,改归笨港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盐水港汛:旧设把总一,兵十九,裁存三十;今设八名。

斗六门汛:旧设都司一、千总一、外委一、兵一百六十,裁存九十;今设十名。

虎尾溪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二十四,改归斗六门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中路头塘:归斗六门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西螺汛:旧设把总一、外委一、兵七十四,裁存三十;今设八名。

三条圳塘:归西螺汛分防,今裁。

林圯埔汛:旧设外委一、兵三十,改设把总一、兵三十;今设十二名。

水沙连汛:旧设千总一、兵五十。同治八年裁。光绪十四年,复设外委一、兵五十名。

他里雾汛: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三十;今设十二名。

涂库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三十九,改归他里雾汛分防,存兵十;今设四名。

大仑脚塘:归涂库汛分防,设兵五;今裁。

大莆林汛: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二十五;今设八名。

打猫塘:归大莆林汛分防,设兵五;今设二名。

北路协右营(即竹堑营)

竹堑城汛:旧设游击一、千总一、外委一、兵二百八十八,裁存一百五十三;今设一百四十四名。

大甲汛:旧设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一、外委一、兵二百,裁存一百零六;今设十六名。

后垄汛:旧设千总一、额外一、兵五十三,裁存二十八;今设七名。

杨梅坜汛:旧设把总一、兵六十七,裁存三十六;今设三名。

大安汛:旧设把总一、兵七十四,改设外委一、兵三十九;今设三名。

铜锣湾汛:旧设把总一、兵六十,改设外委一、兵三十一。光绪十四年,移驻苗栗县城,设兵五名。

中港汛:旧设把总一、外委一、兵五十八,裁存外委一、兵二十九;今设三名。

桃仔园汛:旧设把总一、兵二十五,改设外委一、兵十二;今设三名。

吞霄汛:旧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十六;今设三名。

斗换坪塘:旧为汛,设外委一、兵四十,改归中港汛分防,存兵二十一;今设一名。

海口塘:归杨梅坜汛分防,设额外一、兵十二,裁存六;今设三名。

香山塘:归杨梅坜汛分防,设额外一、兵十,裁存五;今设三名。

嘉志阁塘:归后垄汛分防,设额外一、兵三十八,裁存二十;今设九名。

猫盂塘:归大安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裁。

大甲溪塘:归大安汛分防,设外委一、兵十,裁存五;今裁。

南崁塘:归桃仔园汛分防,设外委一、兵三十六,裁存二十;今裁。

老鸡笼汛:新设,驻兵一名。

磺油山汛:新设,驻兵六名。

艋舺营

艋舺汛:旧设守备一、外委一、兵四百二十二,裁存二百六十二;今设一百八十二名。

海山口汛:旧设外委一、兵五十八,裁存三十五,今设三名;其外委,于光绪十五年移驻板曲桥汛。

龟岗岭塘:归海山口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水返脚汛:旧设外委一、兵二十五,裁存十五;今设二名。

大基隆汛:旧设把总一、兵九十,裁存三十五;今设七名。

三爪仔汛:旧设外委一、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暖暖塘:归三爪仔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三貂港汛:旧设把总一、兵三十,裁存十七;今设一名。

灿光寮塘:归三貂港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马炼汛:旧设额外一、兵二十五,裁存十八;今设一名。

北投汛:旧设外委一、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板曲桥汛:新设外委一、兵六名。

沪尾水师营

炮台汛:旧设千总一、兵五百七十,裁存一百七十五;今设七十一名。

八里坌汛:归炮台汛分防,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十五;今设十名。

北港塘:归炮台汛分防,设兵十,裁存五;今设一名。

金包里汛:旧设把总一、兵五十,裁存二十五;今设十名。

石门汛:归金包里汛分防,设外委一、兵三十,裁存十五;今设六名。

小鸡笼塘:归石门汛分防,设兵十,裁存五;今裁。

噶玛兰营

五围城汛:旧设都司一、千总一、外委二、额外一、兵三百六十,裁存一百五十九;今设一百六十六名。

头围汛:旧设守备一、外委一、兵一百,改设千总一、兵五十一;今设十名。

三围塘:归头围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六;今设一名。

炮台塘:归头围汛分防,设兵十五,裁存八;今设一名。

译北路协左营(即嘉义营) 嘉义城汛:旧制设置守备一名、把总一名、额外四名、兵四百名,裁减后保留三百四十名;现设置一百十二名。城外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三十二名,裁减后保留二十九名;现设置九名。山底塘:归城外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设置二名。八掌溪塘:归城外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水堀头塘:归城外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牛稠溪塘:归城外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店仔口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名,现改归城外汛分防,保留兵十名;现设置四名。笨港汛:旧制设置千总一名、兵七十四名,改设把总一名、兵三十名;现设置十名。朴仔脚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十五名,现改归笨港汛分防,保留兵十名;现设置四名。盐水港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十九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名;现设置八名。斗六门汛:旧制设置都司一名、千总一名、外委一名、兵一百六十名,裁减后保留九十名;现设置十名。虎尾溪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二十四名,现改归斗六门汛分防,保留兵十名;现设置四名。中路头塘:归斗六门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西螺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外委一名、兵七十四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名;现设置八名。三条圳塘:归西螺汛分防,现已裁撤。林圯埔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三十名,改设把总一名、兵三十名;现设置十二名。水沙连汛:旧制设置千总一名、兵五十名。同治八年裁撤。光绪十四年恢复设置外委一名、兵五十名。他里雾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名;现设置十二名。涂库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三十九名,现改归他里雾汛分防,保留兵十名;现设置四名。大仑脚塘:归涂库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已裁撤。大莆林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三十名,裁减后保留二十五名;现设置八名。打猫塘:归大莆林汛分防,设置兵五名;现设置二名。北路协右营(即竹堑营) 竹堑城汛:旧制设置游击一名、千总一名、外委一名、兵二百八十八名,裁减后保留一百五十三名;现设置一百四十四名。大甲汛:旧制设置守备一名、千总一名、把总一名、外委一名、兵二百名,裁减后保留一百零六名;现设置十六名。后垄汛:旧制设置千总一名、额外一名、兵五十三名,裁减后保留二十八名;现设置七名。杨梅坜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六十七名,裁减后保留三十六名;现设置三名。大安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七十四名,改设外委一名、兵三十九名;现设置三名。铜锣湾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六十名,改设外委一名、兵三十一名。光绪十四年移驻苗栗县城,设置兵五名。中港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外委一名、兵五十八名,裁减后保留外委一名、兵二十九名;现设置三名。桃仔园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二十五名,改设外委一名、兵十二名;现设置三名。吞霄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三十名,裁减后保留十六名;现设置三名。斗换坪塘:旧时为汛,设置外委一名、兵四十名,现改归中港汛分防,保留兵二十一名;现设置一名。海口塘:归杨梅坜汛分防,设置额外一名、兵十二名,裁减后保留六名;现设置三名。香山塘:归杨梅坜汛分防,设置额外一名、兵十名,裁减后保留五名;现设置三名。嘉志阁塘:归后垄汛分防,设置额外一名、兵三十八名,裁减后保留二十名;现设置九名。猫盂塘:归大安汛分防,设置兵五名,裁减后保留三名;现已裁撤。大甲溪塘:归大安汛分防,设置外委一名、兵十名,裁减后保留五名;现已裁撤。南崁塘:归桃仔园汛分防,设置外委一名、兵三十六名,裁减后保留二十名;现已裁撤。老鸡笼汛:新设,驻兵一名。磺油山汛:新设,驻兵六名。艋舺营 艋舺汛:旧制设置守备一名、外委一名、兵四百二十二名,裁减后保留二百六十二名;现设置一百八十二名。海山口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五十八名,裁减后保留三十五名;现设置三名。其中外委于光绪十五年移驻板曲桥汛。龟岗岭塘:归海山口汛分防,设置兵十名,裁减后保留六名;现设置一名。水返脚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二十五名,裁减后保留十五名;现设置二名。大基隆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九十名,裁减后保留三十五名;现设置七名。三爪仔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十名,裁减后保留六名;现设置一名。暖暖塘:归三爪仔汛分防,设置兵十名,裁减后保留六名;现设置一名。三貂港汛:旧制设置把总一名、兵三十名,裁减后保留十七名;现设置一名。灿光寮塘:归三貂港汛分防,设置兵十名,裁减后保留六名;现设置一名。马炼汛:旧制设置额外一名、兵二十五名,裁减后保留十八名;现设置一名。北投汛:旧制设置外委一名、兵十名,裁减后保留六名;现设置一名。板曲桥汛:新设外委一名、兵六名。沪尾水师营。炮台汛:旧制设千总1名、兵570名,裁减后保留175名;现在设兵71名。八里坌汛:归炮台汛分防,设外委1名、兵30名,裁减后保留15名;现在设兵10名。北港塘:归炮台汛分防,设兵10名,裁减后保留5名;现在设兵1名。金包里汛:旧制设把总1名、兵50名,裁减后保留25名;现在设兵10名。石门汛:归金包里汛分防,设外委1名、兵30名,裁减后保留15名;现在设兵6名。小鸡笼塘:归石门汛分防,设兵10名,裁减后保留5名;现在裁撤。噶玛兰营。五围城汛:旧制设都司1名、千总1名、外委2名、额外1名、兵360名,裁减后保留159名;现在设兵166名。头围汛:旧制设守备1名、外委1名、兵100名,改设千总1名、兵51名;现在设兵10名。三围塘:归头围汛分防,设兵10名,裁减后保留6名;现在设兵1名。炮台塘:归头围汛分防,设兵15名,裁减后保留8名;现在设兵1名。

三貂汛:旧设千总一、兵五十,改设外委一;今设兵三名。

溪州汛:旧设把总一、兵四十,裁存十八;今设八名。

北关汛:旧设外委一、兵四十,裁存十九;今设六名。

加礼宛汛:旧设额外一、兵三十,裁存二十四;今设五名。

苏澳汛:旧设把总一、兵五十,裁存二十二;今设七名。

南风澳汛:归苏澳汛分防,设兵三十;今设一名。

龟山屿汛:旧设把总一、兵三十;今设二名。

安平水师中营(改为台东陆路中营)

安平汛:旧设游击一、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二、外委五、额外三、兵五百十三,改设都司一、外委一、额外一、兵二百二十;今设六十二名。

大港汛:旧设把总一、兵七十,裁存三十五;今设十二名。

鲲身塘: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鲲身头汛: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喜树仔汛: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茄萣仔汛: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蛲仔港汛:归大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鹿耳门汛:旧由中营守备右营千总轮年驻防,设兵五十,裁存四十;今设四名。

蚊港汛:旧设把总一、兵八十,改设外委一、兵三十八;今设八名。

青鲲身汛:归蚊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马沙沟汛:归蚊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北门屿汛:归蚊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南鲲身汛:归蚊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三;今设一名。

安平水师左营

鹿港汛:旧设游击一、千总一、把总二、外委二、额外一、兵三百四十三,裁去把总外委,存兵一百四十;今设一百十六名。

水里港汛:旧设外委一、兵二十,改归鹿港汛分防,存兵二十;今设三名。

王宫港汛:旧设把总一、兵四十五,改归鹿港汛分防,设外委一、兵四十;今设四名。

三林汛:归鹿港汛分防,设兵十五;今设二名。

番挖汛:归鹿港汛分防,设兵十;今设二名。

笨港汛:旧设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一、外委二、额外一、兵二百三十,裁去千总外委,存兵七十;今设三十一名。

海丰汛:旧设外委一、兵二十,改归笨港汛分防,存兵二十;今设二名。

■〈鱼逮〉仔港汛:归笨港汛分防,设兵九,裁存七;今设二名。

猴树汛:归笨港汛分防,设兵八,裁存七;今设二名。

新店汛:归笨港汛分防,设兵八,裁存六;今设二名。

安平水师右营(改为台东陆路右营)

安平汛:旧设都司一、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二、外委五、额外三、兵六百四十三,裁存守备一、把总一、外委四、额外二、兵二百;今设二十一名。

旗后汛:旧设兵十,改设外委一、兵五十二;今设十名。

打鼓汛:旧设把总一、兵三十,改归旗后汛分防,存兵四;今设一名。

蛲港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赤崁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万丹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大莆林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西溪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下淡水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十,裁存四;今设一名。

东港汛:旧设千总一、兵三十,改设把总一、兵二十八;今设十五名。

茄萣汛:归东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放■〈纟索〉汛:归东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大昆麓汛:归东港汛分防,设兵五,裁存四;今设一名。

小琉球汛:光绪三年新设,驻兵三十名。

澎湖水师左营

妈宫澳东汛:旧系专汛官,管辖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改设把总一员、兵二十一名。

新城汛:归东汛分防,设兵六名。

嵵里汛:炮台一座、汛兵十五名,按季轮派千把总一员、战船一只、配兵六十名驻防,改设外委一名、兵十四名。

文良港汛:按季派外委一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协防,改归嵵里汛分防,设兵十一名。

风柜尾汛:改归嵵里汛分防,设兵四名。

将军澳汛: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按季轮派千把总一员、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协防;改设把总一员、兵十六名。

挽门汛: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按季派外委一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协防;改归将军澳汛分防,设兵八名。

水埯汛: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改归将军澳汛分防,设兵八名。

澎湖水师右营

妈宫澳西汛:旧系专汛官,管辖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改设外委一名、兵十七名。

新城汛:归西汛分防,设兵六名。

内堑汛:炮台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按季轮派千把总一员、战船二只、配兵一百名驻防;改设把总一员、兵二十二名。

外堑汛:炮台一座、外委一名、汛兵十五名;改归内堑汛分防,设兵十六名。

译三貂汛:旧制设千总1名、兵50名,改设外委1名;现在设兵3名。溪州汛:旧制设把总1名、兵40名,裁减后保留18名;现在设兵8名。北关汛:旧制设外委1名、兵40名,裁减后保留19名;现在设兵6名。加礼宛汛:旧制设额外1名、兵30名,裁减后保留24名;现在设兵5名。苏澳汛:旧制设把总1名、兵50名,裁减后保留22名;现在设兵7名。南风澳汛:归苏澳汛分防,设兵30名;现在设兵1名。龟山屿汛:旧制设把总1名、兵30名;现在设兵2名。安平水师中营(改为台东陆路中营)。安平汛:旧制设游击1名、守备1名、千总1名、把总2名、外委5名、额外3名、兵513名,改设都司1名、外委1名、额外1名、兵220名;现在设兵62名。大港汛:旧制设把总1名、兵70名,裁减后保留35名;现在设兵12名。鲲身塘:归大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鲲身头汛:归大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喜树仔汛:归大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茄萣仔汛:归大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蛲仔港汛:归大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鹿耳门汛:旧由中营守备、右营千总轮流驻防,每年设兵50名,裁减后保留40名;现在设兵4名。蚊港汛:旧制设把总1名、兵80名,改设外委1名、兵38名;现在设兵8名。青鲲身汛:归蚊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马沙沟汛:归蚊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北门屿汛:归蚊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南鲲身汛:归蚊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3名;现在设兵1名。安平水师左营。鹿港汛:旧制设游击1名、千总1名、把总2名、外委2名、额外1名、兵343名,裁去把总和外委,保留兵140名;现在设兵116名。水里港汛:旧制设外委1名、兵20名,改归鹿港汛分防,保留兵20名;现在设兵3名。王宫港汛:旧制设把总1名、兵45名,改归鹿港汛分防,设外委1名、兵40名;现在设兵4名。三林汛:归鹿港汛分防,设兵15名;现在设兵2名。番挖汛:归鹿港汛分防,设兵10名;现在设兵2名。笨港汛:旧制设守备1名、千总1名、把总1名、外委2名、额外1名、兵230名,裁去千总和外委,保留兵70名;现在设兵31名。海丰汛:旧制设外委1名、兵20名,改归笨港汛分防,保留兵20名;现在设兵2名。■〈鱼逮〉仔港汛:归笨港汛分防,设兵9名,裁减后保留7名;现在设兵2名。猴树汛:归笨港汛分防,设兵8名,裁减后保留7名;现在设兵2名。新店汛:归笨港汛分防,设兵8名,裁减后保留6名;现在设兵2名。安平水师右营(改为台东陆路右营)。安平汛:旧制设都司1名、守备1名、千总1名、把总2名、外委5名、额外3名、兵643名,裁减后保留守备1名、把总1名、外委4名、额外2名、兵200名;现在设兵21名。旗后汛:旧制设兵10名,改设外委1名、兵52名;现在设兵10名。打鼓汛:旧制设把总1名、兵30名,改归旗后汛分防,保留兵4名;现在设兵1名。蛲港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赤崁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万丹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大莆林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西溪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下淡水汛:归旗后汛分防,设兵10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东港汛:旧制设千总1名、兵30名,改设把总1名、兵28名;现在设兵15名。茄萣汛:归东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放■〈纟索〉汛:归东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大昆麓汛:归东港汛分防,设兵5名,裁减后保留4名;现在设兵1名。小琉球汛:光绪三年新设,驻兵30名。澎湖水师左营。妈宫澳东汛:旧为专汛官管辖,辖有炮台1座、汛兵28名、战船1只、配兵50名;改设把总1名、兵21名。新城汛:归东汛分防,设兵6名。嵵里汛:有炮台1座、汛兵15名,按季轮派千把总1名、战船1只、配兵60名驻防,改设外委1名、兵14名。文良港汛:按季派外委1名、战船1只、配兵50名协同防守,改归嵵里汛分防,设兵11名。风柜尾汛:改归嵵里汛分防,设兵4名。将军澳汛:有炮台1座、汛兵28名,按季轮派千把总1名、战船1只、配兵50名协同防守;改设把总1名、兵16名。挽门汛:有炮台1座、汛兵28名,按季派外委1名、战船1只、配兵50名协同防守;改归将军澳汛分防,设兵8名。水埯汛:有炮台1座、汛兵28名;改归将军澳汛分防,设兵8名。澎湖水师右营。妈宫澳西汛:旧为专汛官管辖,辖有炮台1座、汛兵28名、战船1只、配兵50名;改设外委1名、兵17名。新城汛:归西汛分防,设兵6名。内堑汛:有炮台1座、汛兵28名,按季轮派千把总1名、战船2只、配兵100名驻防;改设把总1名、兵22名。外堑汛:有炮台1座、外委1名、汛兵15名;改归内堑汛分防,设兵16名。

小门汛:炮台一座、汛兵三十名;改归内堑汛分防,设兵十六名。

北山汛:按季轮派千把总一员、战船二只、配兵一百名驻防;改设外委一名、兵十名。

吉贝汛:按季派外委一名、战船一只、配兵五十名协防;改归北山汛分防,设兵十五名。

○台东勇营驻防表

镇海后军中营:统领兼管带一员。光绪十年冬,以中、前、左三哨驻知本,右哨驻水尾,后哨以四队驻成广澳、四队驻大陂鹿寮。

镇海后军左营:原名飞虎军后营。光绪九年,改分驻花莲港一带。嗣以中、左、后三哨驻花莲港,右哨四队分防加礼宛、四队吴全城,前哨五、六、七、八等队分防象鼻嘴,三、四两队、六甲一队大巴垄。

镇海后军前营:光绪十四年冬增设,以中、前、左三哨驻新开园,右哨驻成广澳,后哨四、五、六、七等队驻璞石阁,一、二、三等驻鹿寮。

卑南屯兵一哨:光绪十四年原设三哨,十五年夏裁两哨,分防大麻里、知本社、蚶子冈、巴塱卫等处。

南路屯兵二哨:光绪八年原设三营,九年裁。十年复募二哨,分防归化门、大树林、出水坡、溪底等处。

海防屯兵二哨:光绪十五年六月设,原驻拔子庄。十八年秋,以后哨调防巴塱卫。十九年秋,前哨调防大麻里等处,与南路屯兵换防。

屯丁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役,大将军福康安率师入台,归附各番奔走军前,克奏肤功。及平,奏请仿照四川屯练之例,设置屯丁。既又厘定章程六款。旨下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尚书等议奏。奏曰:『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初七日,内阁钦奉上谕:「据福康安等奏称:台湾熟番向化日久、当逆匪滋事之时,各番奋勇随同官军打仗杀贼,颇能出力。钦奉谕旨,令将熟番补充额名。臣等因戍兵仍请遵照旧例换防,别将熟番挑募屯丁,酌拨近山未垦之地,以资养赡,先经附折具奏在案。兹将应行厘定章程,仿照屯练之例,通融酌议,逐一胪陈,恭请圣训等因,着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钦此」。臣等查台湾地方,民番杂处。当逆匪滋事之时,该熟番均能奋勇出力。现在事竣,自应酌量挑补兵弁、分给田亩,以示抚绥,而资捍御。今据福康安等仿照屯练之例,通融厘定各条,悉心酌议,恭呈御览。一、屯丁人数,应按各社酌挑、令其就近防守一款:据称「全部熟番通共九十三社。台湾县属番社较少,淡水、彰化近山地方番社最多,凤山、嘉义次之。每社番自数百至数十不等,约可挑选壮健番丁四千名,分为十二屯。大屯四处,每处四百人;小屯八处,每处三百人,作为额缺,毋庸别设屯所,即令在本社防守地方,稽查盗贼。其户口较少之社,或数社并作一屯,或附入近处大社;庶番民等不致远违乡井,而较验调派亦易于齐集。

译小门汛:有炮台1座、汛兵30名;改归内堑汛分防,设兵16名。北山汛:按季轮派千把总1名、战船2只、配兵100名驻防;改设外委1名、兵10名。吉贝汛:按季派外委1名、战船1只、配兵50名协同防守;改归北山汛分防,设兵15名。台东勇营驻防表。镇海后军中营:设统领兼管带1名。光绪十年冬,以中、前、左三哨驻扎知本,右哨驻扎水尾,后哨的四队驻扎成广澳,四队驻扎大陂鹿寮。镇海后军左营:原名飞虎军后营。光绪九年,改为分驻花莲港一带。后来中、左、后三哨驻花莲港,右哨的四队分防加礼宛、四队分防吴全城;前哨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等队分防象鼻嘴;第三、第四两队以及六甲一队驻大巴垄。镇海后军前营:光绪十四年冬增设,中、前、左三哨驻扎新开园,右哨驻扎成广澳,后哨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等队驻扎璞石阁,第一、第二、第三等队驻扎鹿寮。卑南屯兵一哨:光绪十四年原设三哨,十五年夏裁去两哨,分防大麻里、知本社、蚶子冈、巴塱卫等处。南路屯兵二哨:光绪八年原设三营,九年裁撤。十年又招募二哨,分防归化门、大树林、出水坡、溪底等处。海防屯兵二哨:光绪十五年六月设置,原驻拔子庄。十八年秋,后哨调往巴塱卫防守。十九年秋,前哨调往大麻里等处防守,与南路屯兵换防。屯丁。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役,大将军福康安率军进入台湾,各归附的番人奔赴军前,终于建立了显著功劳。平定之后,福康安奏请仿照四川屯练的办法,设置屯丁。随后又厘定章程六款。诏旨下达军机大臣,命其会同兵部尚书等议奏。奏文说:『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初七日,内阁恭敬地奉到上谕:“据福康安等奏称:台湾熟番归化已久;逆匪作乱时,各番勇敢地跟随官军作战杀贼,很能出力。钦奉谕旨,命令将熟番补入额定名额。臣等因戍守官兵仍请求按照旧例轮换防守,另行挑选招募熟番为屯丁,酌情拨给近山未开垦的土地,用来供养他们;此事先前已经附折奏报在案。现在将应当厘定的章程,仿照屯练的办法,通融斟酌议定,逐条陈述,恭请圣上训示等情,着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钦此。”臣等查明,台湾地方民人与番人杂居。逆匪作乱时,这些熟番都能勇敢出力。如今事情已经平定,自应酌量挑选补充兵弁、分给田亩,以表示抚慰安定,并资助防御。现据福康安等仿照屯练办法通融厘定各条,臣等悉心斟酌后,恭呈御览。』 一、关于屯丁人数,应按各社酌情挑选,令其就近防守。奏称:“全部熟番共九十三社。台湾县所属番社较少,淡水、彰化靠近山地的地方番社最多,凤山、嘉义次之。每社番人从数百到数十不等,约可挑选强健的番丁四千名,分为十二屯。大屯四处,每处四百人;小屯八处,每处三百人,作为额定名额,不必另设屯所,只令他们在本社防守当地,稽查盗贼。户口较少的社,或者数社合为一屯,或者附入附近的大社;这样番民不至于远离乡土,考核、调派和集合也较容易。至于各屯之间相距的地方,道路里程难以完全均等。台湾县所属番社不过几处,

至各屯相距之地,道里难以适均。台湾县所属番社不过数处,不能多设屯丁;然台湾县地界本狭,郡城设有重兵,足资弹压。惟南北两路险要甚多,淡水一所尤为辽阔。原拨熟番在隘口搭寮防守,名为隘丁,零星散处,酌量地势情形,按照番社多寡,分别设屯,与各处营汛官兵声势联络,则稽核查察巡防,自可倍加严密」等语。查台湾熟番九十三社,挑选壮健番丁可得四千名,自应定额挑补,以资巡防。应如所请;准其于该处熟番内挑选四千名,作为屯丁,分为十二屯。大屯四处,每屯四百人,小屯八处,每屯三百人,定为额缺,接各处厅县地势情形,分别安设,即令在本社驻守。其户口较少之社,或数社并作一屯,附入近处大社,均毋庸别设屯所。仍将各屯名目及屯丁花名,造册报部查核。一、各屯番丁、宜设立屯弁、以资管辖一款:据称「四川屯练兵,于额设屯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一百余员。今台湾屯兵允目,无需似此之多,祗应仿照其例,量为设立。查各社原有民人充当通事,管理一社之事,代为交纳社饷。但此通事积年充役,地方官佥派,本非番入同类,未便用为允目。应于番社头目内,择其曾经打仗出力,及番社素所信服者,如岸裹社潘明慈之类,拣选拔补。于南北两路额设屯千总二员统领屯兵,把总四员分管各屯,大小各屯每处设屯外委十二员,花名图册交理番同知稽核,仍将各屯事务交北路协副将、南路营参将就近管理。该番等素娴技艺,非招募新兵可比,应照四川省屯练之例,毋庸归营操演。点验屯丁、拔补屯弁等事,统归台湾镇总兵、台湾道管辖,详报督、抚,给与札付,报部存案。经管六年后,如果董率有方,曾着劳绩,由镇、道详报督、抚,加一等赏,给职衔以示鼓励。倘所管内有生事废业之人,及苦累番众情弊,即行咨革究处。遇有事故出缺,仍拣选番社悦服之人,详报拔补」等语。查四川屯练之兵丁,向设屯士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管辖。今台湾番社既经挑补番丁四千名,亦应设屯允以资经理。如所请南、北两路,额设屯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其大小各屯,每处各设屯外委一员,统率分管。该弁等本系番社,毋庸归营操演,责令北路协副将、南路营参将各就近约束,并将花名图册造报理番同知稽核。其一切点验兵丁、拔补屯弁等事,统归台湾镇总兵、台湾道办理。该弁六年,如果董率有方,着有劳绩,即由镇、道详报督、抚,加赏职衔以示鼓励。倘有生事废业,及苦累番众之事,即行咨革究处,毋庸稍事姑宽。所有该弁等应给札付,由镇、道详报督、抚给与,仍随时报部存案。一、屯丁番丁、毋庸筹给月饷、应酌拨近山埔地、以资养赡一款:据称「台湾东界内山,本多旷土,禁民越垦,准令熟番打牲耕种,以资生计。

译不能多设屯丁;但台湾县地界本来狭小,郡城又设有重兵,足以弹压。只是南、北两路险要之处很多,淡水一带尤其辽阔。原先拨派熟番在隘口搭棚防守,称为隘丁,零散分布;应酌量地势情形,按照番社多少分别设置屯,与各处营汛官兵相互联络、相互声援,那么稽查核验、巡逻防守自然可以更加严密。” 查明台湾熟番共有九十三社,能够挑选强健番丁四千名,自应确定名额挑选补充,以资巡逻防守。应准照所请:准许在当地熟番中挑选四千名作为屯丁,分为十二屯。大屯四处,每屯四百人;小屯八处,每屯三百人,定为额定名额;根据各厅县的地势情形分别安置,令其在本社驻守。户口较少的社,或者数社合为一屯,或者附入附近的大社,都不必另设屯所。仍应把各屯名目及屯丁姓名编造册籍,报送有关部门查核。一、关于各屯番丁,应设立屯弁以资管辖。奏称:“四川屯练兵设有屯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一百多名。如今台湾屯兵人数有限,不需要像这样设置这么多,只应仿照其办法酌量设立。查各社原有由民人充任的通事,负责一社事务,代为交纳社饷。但这些通事多年服役,是地方官点派的,本来并非番人同类,不便用作屯弁。应在番社头目中,选择曾经作战出力以及一向为番社所信服的人,例如岸裹社的潘明慈之类,择优选拔任用。” 南、北两路各按额设置屯千总2名,统领屯兵;设把总4名,分别管理各屯;大小各屯每处设屯外委1名。将姓名图册交给理番同知查核,仍把各屯事务交由北路协副将、南路营参将就近管理。这些番人一向熟悉技艺,不是招募的新兵所能相比,应照四川省屯练的办法,不必归营操练。屯丁的点验、屯弁的选拔补充等事,统归台湾镇总兵、台湾道管辖,详细报告督、抚,发给札付,并报部存案。管理六年以后,如果统率管理有方,曾经建立功绩,由镇、道详细报告督、抚,加一级赏赐,授予职衔以示鼓励。如果所管辖之内有生事、荒废职业的人,或有使番众受苦受累的弊端,立即行文革职查办。遇有事故出现缺额,仍选拔番社中众人悦服的人,详细报告后补充任用。”查四川屯练兵丁,历来设置屯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管辖。如今台湾番社既已挑选补充番丁四千名,也应设置屯弁以资管理。应照所请,南、北两路按额设置屯千总2名、把总4名;各大小屯每处各设屯外委1名,统率分管。这些弁员本来就是番社中人,不必归营操练,责令北路协副将、南路营参将分别就近约束管理,并把姓名图册编造上报理番同知查核。所有点验兵丁、选拔补充屯弁等事务,统归台湾镇总兵、台湾道办理。这些弁员任职六年,如果统率管理有方,建立了功绩,就由镇、道详细报告督、抚,加赏职衔以示鼓励。如果有生事、荒废职业,以及使番众受苦受累的事情,立即行文革职查办,不得稍有姑息宽纵。所有这些弁员应领取的札付,由镇、道详细报告督、抚发给,并随时报告有关部门存案。一、屯丁番丁不必筹发月饷,应酌情拨给近山埔地,以资养赡。奏称:“台湾东部内山原有很多荒地,禁止民人越界开垦,准许熟番打猎、耕种,以维持生计。无奈流民聚集日多,越界租

无如游民聚处日多,越界佃耕,新成熟业,以致争夺之事,控案甚多。前经勒浑奏明,转委镇、道确切勘丈,尚未勘明详报,即逢逆匪滋事。现经臣等提奏核查,共计丈出垦埔地一万一千二百甲,每一甲合内地民田十一亩三分一厘,均应查明民垦番垦,分明升科办理。

译地耕种,把新开垦的土地变成熟业,以致争夺土地的诉讼很多。先前勒浑奏明此事,转交镇、道确切勘丈,但尚未勘明详细上报,就遇到逆匪作乱。现在经臣等提请核查,共丈得已开垦埔地一万一千二百甲;每甲折合内地民田十一亩三分一厘,都应查明哪些是民人开垦、哪些是番人开垦,分别办理升科。”

此外尚有未垦荒埔五千四百四十一甲,又四十八、五十一等年,漳、泉械斗及互控结会案内抄没翁云宽、杨光勋等入官埔地三千三百八十余甲,均属界外之地,追近内山。应请将新设屯丁四千名,每名拨埔地二甲,千总每员十甲,把总每员五甲,外委每员三甲,令其自行耕种。责令地方官勘明界址,造册绘图,载明四至段落,通报立案,以备稽查。屯丁出缺;即挑其子弟充补,承受田亩。如有私行典卖者;按律治罪,追赔契价充公,其地仍归番社。所有拨给埔地,应照番田之例,免其纳赋,以示体恤,即毋庸别行筹给月饷」等语。查台湾各社熟番,既经作为屯丁,令其巡防,自应酌给地亩,以资养赡。今将军公福等请于界外未垦荒埔并械斗结会案内抄没入官埔地八千八百余甲,每一甲合内地民田十一亩三分一厘,今新设屯丁四千名,每名拨给埔地二甲;千总每员拨给十甲,把总每员拨给五甲,外委每员拨给三甲,令其自行耕种。照番田之例,免其纳赋,毋庸别行筹给月饷等因。臣等核其拨给埔地,系按屯丁屯弁约定数目,应如所奏,行令该省督、抚,即将筹给该丁弁等埔地,饬令地方官,于设屯处所,就近照数拨给。仍令勘定界址,造册绘图,载明四至段落,通报立案,以备稽查。其屯丁内遇有事故出缺,即挑其子弟充补,将分给田亩顶给承种,以资养赡。如有私行典卖者,按律治罪,追赔契价充公,将该地亩移给别挑屯丁承受。一、请查已垦埔地、以定界址一款。据称「台湾东面依山,地势宽广。从前因淡水、彰化二处垦辟日增,别行画定界限,设立土牛,禁止奸民越界占垦,免滋事端。乃生聚日繁,民人私向生熟番黎,佃地耕种。价值稍轻者,谓之租贌价值稍重者,谓之典卖。熟番等归化日久,渐谙耕作;所以业经典卖与民,无由取赎,是以各处番地,不特嘉义以南多有侵越,即淡水等处立定土牛之界,亦成虚设。此时若不将埔地彻底清厘过境,迁移址界,必仍滋淆混。除未垦荒埔五千四百四千余甲拨给新募屯丁外,其已垦之一万一千余甲,自应分别办理。查民人租贌之地无多,原系民为佃户,番为业主,自应同番社田亩一体免科。其业经卖断与民者,既非番业,即应令民户一体报升。第民买番地之后,所费工本原多。佃人有每年抽给科则,接甲计亩征银,免其纳粟。仍出示晓谕番社,使知租额无亏,俾得永资生计。民人畴籍有纳赋明文,世守其业,亦可永杜争端。其集集埔、虎仔坑、三貂、琅■〈王乔〉等处,接壤生番,私垦田亩甚多。此等偷越民人,本应重加惩治,惟念开垦以来,与生番日久相安,并无事故。一经驱逐,沃土既须抛荒,而游民又无归宿。应请照现定民买番地之例,一概升科,免其查究。应令该处民番将租贌典卖地亩,先行呈报。一俟割获登场,臣徐嗣曾专委大员前往细查,并将此外有无续垦地亩,一并查明,分别办理,咨部存案。自此次清查之后,即以所垦地方为界,俾人一望而知。仍交巡视台湾之将军、督、抚、提督及地方官等,不时周历巡查。如有越界私垦,即行从重治罪,将失察之地方文武各官一并严参究治」等语。查台湾地方,民田薄征租赋,番地免其升科,乃皇上优恤海外民番,格外加恩之至意。今将军公福等奏称,将佃垦生熟番埔地一万一千余甲内,民人租贌之地,同番社田亩,免其升科。其业经卖断与民者,照同安县下沙科则,按甲计亩征银,免其纳粟之处,系属推广皇仁,俾得番民得业起见,亦应如所奏办理,令该省督抚出示晓谕民番,各知遵守。并将业经卖断与民地亩,查照同安县下沙科则,造具每亩征银若干清册,送部查核。至所称集集等处民人田亩,既据声明,自开垦以来,与生番日久相安,并无事故,一经驱逐,沃土即须抛荒,而游民又无归宿,应如所请,准其照现定民买番地之例,一体升科。仍令该督抚转饬民番,将租贌典卖地亩数目,即查明呈报。一俟割获登场,即专委大员前往细查。如此外复有续垦地亩,一并查明,造册报部。自此次清查之后,即将所垦地方立石为界,仍交巡视台湾将军、督、抚、提督及该处地方官等,不时巡查。如再有越界私垦,即行从重究冶,将失察地方文武各官,一并严参究处。一、屯丁习用器械、应令自行制备、报官点验一款:据称「番民打牲捕鹿,所用镖鎗、鸟铳、竹箭,器械不一,均属犀利。即如岸裹社番善用鸟铳,随同官兵打仗杀贼,最为贼匪所畏。

译此外还有未开垦的荒埔五千四百四十一甲;又有四十八年、五十一年等年间,漳、泉械斗及互相控告结会案件中抄没翁云宽、杨光勋等人、收归官府的埔地三千三百八十余甲。这些都属于界外、靠近内山的土地。应请将新设屯丁四千名,每人拨给埔地二甲;千总每人十甲;把总每人五甲;外委每人三甲,令其自行耕种。责令地方官勘明界址,编造册籍、绘制地图,注明四至和地段,通报立案,以备查核。屯丁出现缺额,就挑选其子弟补充,承受田亩。如果私自典卖,按法律治罪,追缴赔偿契价并充公,土地仍归番社。所有拨给的埔地,应照番田的例子免纳赋税,以表示体恤,也就不必另行筹发月饷。”查台湾各社熟番既已作为屯丁,令其巡逻防守,自应酌量给与土地,以资养赡。现在将军公福等请求把界外未开垦的荒埔以及械斗、结会案件中抄没入官的埔地,共八千八百余甲,每甲折合内地民田十一亩三分一厘;新设屯丁四千名,每人拨给埔地二甲;千总每人拨给十甲,把总每人拨给五甲,外委每人拨给三甲,令其自行耕种。照番田的例子免纳赋税,不必另行筹发月饷等情。臣等核查所拨埔地,正是按照屯丁、屯弁约定的数目,应照所奏办理,命令该省督、抚立即把筹备拨给这些屯丁、屯弁的埔地,责令地方官在设置屯的地方就近按数拨给。仍命令勘定界址,编造册籍、绘制地图,注明四至和地段,通报立案,以备查核。屯丁中遇有事故出现缺额,就挑选其子弟补充,将分给的田亩顶替给他们承种,以资养赡。如果私自典卖,按法律治罪,追缴赔偿契价并充公,再把这些田地移交给另行挑选的屯丁承受。一、请查明已经开垦的埔地,以确定界址。奏称:“台湾东面依山,地势宽广。从前因为淡水、彰化两地开垦日益增加,另行划定界限,设置土牛,禁止奸民越界占垦,以免滋生事端。后来人口繁衍日多,民人私自向生番、熟番租地耕种。价格较低的,称为租贌;价格较高的,称为典卖。” 熟番归化已久,逐渐熟悉耕作;所以田业一经典卖给民人,便无法取赎。因此各处番地,不仅嘉义以南有许多被越界侵占的,即使淡水等处原已划定土牛界限的地方,也成了虚设。如果这时不把埔地彻底清查,重新迁定界址,必然仍会造成混乱。除将未开垦荒埔五千四百四十余甲拨给新招募的屯丁外,对已经开垦的一万一千余甲,自应分别办理。查民人租贌的土地不多,原本是民人为佃户、番人为业主,自应与番社田亩一样免纳赋税。那些已经卖断给民人的,既然不再属于番人产业,就应令民户一体申报升科。只是民人买下番地后,所投入的工本原本很多;佃户每年有按收成抽取的科则,按甲计算田亩征收银两,免除缴纳粮食。仍应发布告示晓谕番社,使他们知道租额没有亏损,从而可以长久维持生计。民人的田籍既有缴纳赋税的明文,世代守有其业,也可以永远杜绝争端。至于集集埔、虎仔坑、三貂、琅■〈王乔〉等处,接近生番,民人私自开垦的田亩很多。这些偷越界限的民人,本应严加惩治,只是考虑到开垦以来,他们与生番长久相安无事,并没有发生事故。” 如果一概驱逐,肥沃土地势必荒废,流民又无处安身。应请按照现行民人购买番地的例子,一律升科,免予查究。应命令当地民番先把租贌、典卖的田地申报上来。等到收割入场后,臣徐嗣曾专门委派大员前往详细查验,并把此外是否还有继续开垦的土地一并查明,分别办理,行文报部存案。从这次清查以后,就以已经开垦的地方作为界限,使人一眼就能看清。仍交给巡视台湾的将军、督、抚、提督以及地方官等,不时巡行周查。如果有越界私自开垦的,立即从重治罪,并把失察的地方文武各官一并严厉参奏查办。”查台湾地方,民田所征租赋很少,番地免于升科,这是皇上优恤海外民人与番人的深厚恩典。现在将军公福等奏称,在租佃开垦生番、熟番埔地一万一千余甲中,民人租贌的土地与番社田亩一样免于升科;其中已经卖断给民人的,按照同安县下沙科则,按甲计算田亩征收银两,免除缴纳粮食。这是推广皇上仁德、使番民能够保有产业的意思,也应照所奏办理,命该省督、抚发布告示晓谕民番,使各自知道遵守。并将已经卖断给民人的田地,查照同安县下沙科则,编造每亩应征银两数额的清册,送交有关部门查核。至于所说集集等处民人的田亩,既然据实说明,自开垦以来与生番长久相安无事,一旦驱逐,肥沃土地就要荒废,流民也无处安身,应照所请,准许按照现行民人购买番地的例子一体升科。仍命令该督、抚转令民番,将租贌、典卖田地的数目查明申报。等到收割入场后,专门委派大员前往详细查验。如果此外还有继续开垦的田地,也一并查明,编造册籍报部。从这次清查以后,就在已经开垦的地方立石作为界限,仍交给巡视台湾的将军、督、抚、提督以及当地地方官等不时巡查。如果再有越界私自开垦的,立即从重查办,并把失察的地方文武各官一并严厉参奏查处。一、屯丁使用的器械,应命令自行制备,报官点验。奏称:“番民打猎捕鹿所用的镖枪、鸟铳、竹箭,器械各不相同,但都很锋利。比如岸裹社番人善于使用鸟铳,跟随官兵作战杀贼,最为贼匪所畏惧。”

一切器械,均可毋庸制给。但现在严禁民间私藏军器,屯兵所用鎗箭,亦应官为点验,以备稽查。所有新设屯丁四千名,不必照绿营之例,拘定鸟鎗兵若干名、弓箭兵若干名,祇以该番习用器械为准,呈报总兵、逐加印烙,编号备查。每年令总兵巡查之便,照点一次。如无火烙印记,即照民人私藏军械之例,一体治罪」等语。应准所奏。屯丁所用器械,毋庸拘定鎗箭,令该总兵逐加印烙编号。每年巡查之便,点验一次。如无印烙,即照私藏军器之例,一体治罪。一、屯丁征役酌与优免、以恤勉力一款:据称「台湾各社熟番,质朴淳良,最堪怜悯。从前文武员允出差巡察,无不调拨番兵,背运行李。其余如地方兴筑、递送公文,亦皆社番应役。其劳苦急公之处,较之台湾民人不啻数倍。今既挑补屯丁,分处防守,遏有搜捕盗贼等事,又须听候征调;所有一切徭役,免其承应。其未补屯丁之番民,亦祇递送公文,不得以私事役使。倘地方文武及理番同知不加体恤,有苛派扰累之事,令该镇、道实力访查,严加参究」等语。查台湾熟番既经挑补屯丁,即有防守之责,自应加优恤,以免扰累。今将军公福等奏请,新设屯丁之番民,亦祗递送公文,不得以私事役使之处,应如所奏,行令该督、抚转饬遵照。倘地方文武及理番同知不加体恤,复有苛派扰累之事,令该处镇、道实力访查,严行参究。臣等酌议缘由,是否有当,伏候圣谕遵行』。诏曰可。命闽浙总督觉罗伍拉遵旨详查应办事宜。五十五年十月二十有三日,觉罗伍拉奏陈十二款:一曰分设屯所,应酌量地方,以资捍御;二曰请严屯弁责成,以资约束;三曰屯丁受地,宜酌配拨;四曰清出侵占界外田园,定等征租,以昭平允;五曰已垦田园;应设法分别升免;六曰现丈戈声图册,应发厅县存档,仍按各户另给四至丈单,以便转拨;七曰清丈征租,以垂永久;八曰征收租银,应酌定匀给存留,以补丁食,以资经费;九曰支拨屯饷,宜定章程,以杜弊窦:十曰应用器械,分别编验,以从番便;十一曰照旧安设隘丁,以重边防:十二曰重立界石,以杜争越。旨下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尚书议覆具奏。十一月十有一日,诏可,以五十六年春正月举办。觉罗伍拉命台湾镇、道通饬所属遵行,并发告示晓谕民番。于是南路设大屯一、小屯二、置屯千总一员、把总一、外委三,隶南路营参将,辖十二社;北路设大屯三、小屯九,置屯千总一员、把总三、外委十二,隶北路协副将,辖八十三社。凡大屯屯丁四百,小屯三百,计四千名。分给荒地,俾之耕稼,以资赡养;其详如表。

又以屯务初设,应需经费,奏定屯千总年给俸银一百圆、把总八十圆、外委六十圆、屯丁饷银八圆,岁共需银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委员勘丈番社田园,责成厅县按甲征租,而由抚民理番同知理之。嘉庆十五年,噶玛兰设厅。二十年春二月,通判翟淦议以东势、马赛、西势等处荒埔,或已私垦,或尚未开,请准隘丁熟番就近耕稼,计甲征租,年可得银一千三百圆,仿设屯丁可得一百五、六十名,以备缓急。而镇、道以该处究属流番,未便设屯,着将田园照例升科,其议遂寝。道光中,水沙连六社归隶之时,巡道徐宗干禀请督、抚,以六社番众男女一千余人,可选壮番四百名,设一大屯;补用外委一名,仍属北路屯千总统辖,召佃垦荒,以给屯饷。许之。自是以来,屯务渐废,而屯租亦愈空乏,至于不足支给。

译各种器械都可以不必由官府制造发给。但目前严禁民间私藏军器,屯兵使用的枪箭,也应由官府检验,以备稽查。所有新设屯丁四千名,不必按照绿营的规例,限定其中若干名为鸟枪兵、若干名为弓箭兵,只以该番民惯用的器械为准,报送总兵,逐一加盖火印、编号备查。每年令总兵巡查时顺便清点一次。如没有火印标记,就按照民人私藏军械的条例,一律治罪』等语。应准奏请。屯丁所用器械,不必限定枪箭,令该总兵逐一加盖火印并编号。每年巡查时顺便检验一次。如没有印记,就按照私藏军器的条例一律治罪。第一,酌情优免屯丁的征役,以体恤并勉励其效力一款:奏称:『台湾各社熟番,质朴淳良,最值得怜悯。从前文武官员获准出差巡察,没有不调拨番兵背负、运送行李的。其余如地方兴建工程、递送公文,也都是社番承担差役。他们劳苦任事、急公好义的程度,比台湾汉民多出不止数倍。如今既挑选补充为屯丁,分驻各处防守,遇有搜捕盗贼等事,又必须听候征调;所有一切徭役,都免除他们承担。那些尚未补为屯丁的番民,也只准递送公文,不得因私事役使他们。倘若地方文武官员及理番同知不加体恤,仍有苛刻派差、扰累番民的事情,令该镇、道切实访查,严加参奏究办』等语。查台湾熟番既已挑选补充为屯丁,就有防守的责任,自应加以优恤,以免受到扰累。现将军公福等奏请,新设屯丁的番民,也只准递送公文,不得因私事役使,这些地方应如所奏,行令该督、抚转行所属遵照。倘若地方文武官员及理番同知不加体恤,又有苛刻派差、扰累番民的事情,令该处镇、道切实访查,严行参奏究办。臣等酌情议定上述缘由是否妥当,恭候圣谕施行』。诏令说:可以。命闽浙总督觉罗伍拉遵照圣旨详细查明应办事宜。五十五年十月二十有三日,觉罗伍拉奏陈十二款:第一,分设屯所,应当酌量地方,以资防御;第二,请求严格督责屯弁,以资约束;第三,屯丁受领土地,应当酌情分配拨给;第四,清查出侵占界外的田园,分定等级征收田租,以显示公平;第五,已经开垦的田园,应设法分别升科或免除赋税;第六,现行丈量的戈声图册,应发给厅、县存档,仍按各户另行发给标明东南西北四至的丈单,以便转拨;第七,清查丈量并征收田租,以垂永久;第八,征收租银,应酌定均匀分配和留存的数额,以补充屯丁粮饷、充作经费;第九,发放屯饷,应制定章程,以杜绝弊端;第十,所用器械,应分别编列、检验,以便遵从番民习用;第十一,照旧安置隘丁,以加强边防;第十二,重新树立界石,以杜绝争夺越界。圣旨下给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尚书议覆具奏。十一月十有一日,诏令准许,于五十六年春正月办理。觉罗伍拉命台湾镇、道通行所属遵照执行,并发布告示晓谕民众和番民。于是南路设置大屯一处、小屯二处,设置屯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外委三员,隶属于南路营参将,管辖十二社;北路设置大屯三处、小屯九处,设置屯千总一员、把总三员、外委十二员,隶属于北路协副将,管辖八十三社。大屯屯丁各四百名,小屯屯丁各三百名,共计四千名。分给荒地,使他们耕种,以资养赡;详细情况如下表。又因屯务刚刚设置,需要经费,奏定屯千总每年给俸银一百圆、把总八十圆、外委六十圆、屯丁饷银八圆,每年共需银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派委员丈量番社田园,责成厅、县按甲征租,再由抚民理番同知办理。嘉庆十五年,噶玛兰设厅。二十年春二月,通判翟淦提出,东势、马赛、西势等处的荒埔,有的已经被私自开垦,有的还没有开垦,请准许隘丁熟番就近耕种,按甲征租,每年可以得到银一千三百圆,仿照设置屯丁可以得到一百五、六十名,以备缓急。但镇、道认为该处终究属于流番地区,不便设置屯,便将田园按照成例升科,这项建议于是搁置。道光年间,水沙连六社归属管辖时,巡道徐宗干禀请督、抚,认为六社番民男女一千余人,可以选取壮番四百名,设置一大屯;补用外委一名,仍归北路屯千总管辖,招募佃户开垦荒地,以供给屯饷。获准。从这以后,屯务逐渐废弛,屯租也越来越空乏,以至于不足以支给。

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办清赋,并议整屯务。巡道陈鸣志饬中路抚民理番同知蔡嘉谷议查,遂上整顿之策,略曰:『查乾隆五十三年,将军公福奏准,九十三社之化番,挑选壮丁四千,以为屯丁。则设大屯四、小屯八;星罗棋布,联络各营。有事之际,随时调集;农隙之时,为之训练。计丁给地,除征租地界之外;未垦荒埔五千六百九十一甲余,均分拨屯丁。其近屯之地,每丁一甲或至一甲一分。距屯稍远者,一甲三、四分。命其自耕,以为赡养。即照番田之例,减免租赋;立石为界,官为巡视。至于屯田,以查出界外私垦田园三千七百三十余甲,按等升科,以充其用。每年计征租谷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石四斗六升六合四勺三撮,每石折银一圆,可得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三瓣。又有九芎林口租谷折银八十圆。除给隘丁佃首饷费二千一百三十圆,及屯弁屯丁俸饷等项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此外尚剩五千九百七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亳三瓣,收存各县,调拨口粮,俾充振恤,专为屯务之用。伏查屯丁设置以来,百有余年,父以传子,子以传孙,数代相承,得免饥饿,实赖此屯。然此养赡之地,辗转佃耕,百弊丛生。或私自卖买,或竟被侵占;埔地日削,几无聊生。谨陈整顿之策五条,伏祈宪鉴。一曰清屯饷:查屯田征饷每年四万一千余圆,例由本厅移牒各县,造册送呈宪鉴。而近来各县或称水冲沙压,或言旱魃为灾,以是征额每多缺损。兹请先令各县清丈本项屯田,查勘地方段落四至,造成鱼鳞清册,分别报告。如有被害丈溢之业,妥为处置,以充屯饷之需。二曰选精壮:屯丁久沐皇恩,一旦裁撤,四千之众,失其衣食,弱者转于沟壑,强者聚啸生事。今请妥为拣选,弃弱留强,以其子弟补缺;并造名簿,由本厅给发腰牌,俾之携带,以定壮丁之额,免糜饷项。三日分调遣:拣选番丁成屯之后,分调二千名,以六营为巡防,大屯仍旧四百名为一营,小屯三百名为一营,或分为四营,以一、二年交代,均其劳逸,以资操防。四曰备工作:全台建省之时,需工甚多,故月给工食。或开山垦地,成修路造城,仍给器械,以惯其用,动以兵法。假如一旬之中,七日作工,三日操演,认真训练,自成劲旅。五曰分饷需:屯饷旧田若能清丈,溢出必多。然以现在每月支饷甚巨,欲望骤增,实有至难。伏思台湾士勇数营,曾立战功,故未遣散。顾两三年来,病故逃亡甚多,十不存一。请减每营为二百,或改营为旗,每旗二百四十名。如以改减为难,遇有病故逃亡之时,暂不填募,任其渐次减少、以节饷需。即以剩余之款,改充屯饷。

译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请办理清理赋税,并议论整顿屯务。巡道陈鸣志命中路抚民理番同知蔡嘉谷议定查办办法,于是提出整顿策略,大意说:『查乾隆五十三年,将军公福奏准,将九十三社的化番挑选壮丁四千名,作为屯丁。因此设置大屯四处、小屯八处;像星星一样分布,像棋子一样布列,联络各营。有事时随时调集;农闲时加以训练。按丁分给土地,除去征租地界以外;未开垦的荒埔共五千六百九十一甲有余,平均分拨给屯丁。靠近屯所的土地,每丁一甲,有的达到一甲一分。距离屯所稍远的,每丁一甲三、四分。命令他们自行耕种,作为养赡之资。即按照番田的成例,减免租赋;立石划定界限,由官府巡视。至于屯田,则把查出的界外私自开垦田园三千七百三十余甲,按等级升科,以充作屯务之用。每年计征租谷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石四斗六升六合四勺三撮,每石折银一圆,可以得到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三瓣。另有九芎林口租谷折银八十圆。扣除给隘丁、佃首的饷费二千一百三十圆,以及屯弁、屯丁俸饷等项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此外还剩五千九百七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三瓣,收存各县,调拨口粮,用来赈济抚恤,专供屯务使用。伏查屯丁设置以来已有一百多年,父亲传给儿子,儿子传给孙子,数代相承,能够免于饥饿,实在依赖这个屯制。然而这些养赡土地辗转由佃户耕种,各种弊端丛生。有的私自买卖,有的竟被侵占;埔地日益减少,几乎无法谋生。谨陈整顿办法五条,恭请长官鉴察。第一,清理屯饷:查屯田征收的饷银每年四万一千余圆,按例由本厅移文各县,造册送呈长官鉴察。但近来各县有的说被水冲、泥沙压埋,有的说旱灾成灾,因此征收额数大多有所亏缺。现请先命各县清查丈量本项屯田,查勘地方段落及东南西北四至,制成鱼鳞清册,分别报告。如有被灾害损毁而丈量面积虚溢的产业,应妥善处理,以满足屯饷需要。第二,选取精壮:屯丁长期蒙受皇恩,一旦裁撤,四千人将失去衣食,弱者转死沟壑,强者聚集呼啸而生事。如今请妥善拣选,淘汰弱者、保留强者,用他们的子弟补足缺额;并编造名册,由本厅发给腰牌,使他们随身携带,以确定壮丁的名额,避免浪费饷项。第三,分拨调遣:拣选番丁编成屯队以后,分拨调遣二千名,分为六营负责巡防;大屯仍旧每营四百名,小屯每营三百名,也可以分为四营,每隔一、二年轮换一次,使劳逸均平,以资操练防守。第四,备办工役:全台建省时,需要的工役很多,所以按月发给工食。有的开山

屯丁工作既毕,俟其训练又精,再将驻屯之处,分给荒埔开垦,征租继饷,以充饷需,似足大减国帑』。呜志嘉之,代详巡抚请探用。唯分饷一条,以营勇增减本有定数,而屯租征收亦有常额,断不得以勇饷而分给屯饷。进止如何,乞为裁夺。十二月,铭传通饬厅县查勘屯田甲数,并檄总兵朱名登、通判金提会同各厅县点阅屯丁,验其优劣,以备取舍,而屯租遂改为官租矣。

○南北屯弁分给埔地表

屯名     屯弁数       分给埔地      每人甲数   总数(终位毫)

南路     屯千总一     凤山南坪顶     一0、000   一0、000

放■〈纟索〉大屯 屯百总一  凤山南坪顶      五、000    五、000

放■〈纟索〉大屯 屯外委一  凤山南坪顶      三、000    三、000

搭楼小屯  屯外委一   凤山南坪顶      三、000    三、000

新港小屯  屯外委一   凤山大北坪      三、000    三、000

北路     屯千总一   彰化罩兰     一0、000   一0、000

竹堑大屯  屯把总一   淡水武陵埔      五、000    五、000

竹堑大屯  屯外委一   淡水武陵埔      三、000    三、000

武朥湾小屯  屯外委一   淡水三角涌      三、000    三、000

萧垄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永平坑      三、000    三、000

柴里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内木栅      三、000    三、000

东螺大屯  屯把总一   彰化沙辘      五、000    五、000

东螺大屯  屯外委一   彰化沙辘      三、000    三、000

北投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内木栅      三、000    三、000

阿里史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水底寮      三、000    三、000

麻薯大屯  屯把总一   彰化罩兰      五、000    五、000

麻薯大屯  屯外委一   彰化罩兰      三、000    三、000

日北小屯  屯外委一   淡水马陵埔      三、000     三、000

○南北屯丁分给埔地表

屯名       屯丁数      分给埔地     每人甲数   总数(终位毫)

放▯       三九     凤山埔▯林     一、八七五    七四、五00

茄藤       一二一    凤山埔▯林     一、一八0   一四三、000

力力       六九     凤山埔▯林     一、二二0    八三、000

下淡水      一一一    凤山南坪顶     一、二00   一三三、二00

上淡水       六0     凤山南坪顶     一、一八0   七一、000

搭楼       一五五    凤山南埔顶     一、二六0   一九五、九九0

武洛       五0     凤山南坪顶     一、二二0    六一、000

译垦地,有的修路筑城,仍发给器械,使他们熟悉使用,并按照兵法行动。比如十天之中,七天做工,三天操演,认真训练,自然可以成为精锐部队。第五,分拨饷项:屯饷旧田如果能够清查丈量,溢出的数额一定很多。然而按照现在每月发放的饷银数额,想要骤然增加,实在非常困难。伏想台湾士勇有数营,曾经立过战功,所以没有遣散。不过近两三年来,病故、逃亡的很多,十人中已经留不下一人。请将每营减为二百名,或者把营改为旗,每旗二百四十名。如果认为改编、裁减有困难,那么遇到病故、逃亡时,暂时不再补募,任其逐渐减少,以节省饷项。就把剩余的款项改充屯饷。屯丁完成工役以后,等到训练更加精熟,再把驻屯的地方分给荒埔让他们开垦,以征收田租接济饷银,用来满足饷项需要,这样似乎足以大幅减少国家的经费』。鸣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代为详报巡抚,请求查考采用。只有分拨饷项这一条,因为营勇人数的增减本来有固定数额,而屯租征收也有固定额数,绝不能把营勇的饷银分给屯丁作饷。究竟如何进止,请裁夺。十二月,铭传通令厅、县查勘屯田甲数,并发檄文给总兵朱名登、通判金提,会同各厅、县点阅屯丁,检验其优劣,以备取舍;而屯租于是改为官租。南、北屯弁分给埔地表 屯名 屯弁数 分给埔地 每人甲数 总数(终位毫) 南路 屯千总一 凤山南坪顶 一0、000 一0、000 放■〈纟索〉大屯 屯把总一 凤山南坪顶 五、000 五、000 放■〈纟索〉大屯 屯外委一 凤山南坪顶 三、000 三、000 搭楼小屯 屯外委一 凤山南坪顶 三、000 三、000 新港小屯 屯外委一 凤山大北坪 三、000 三、000 北路 屯千总一 彰化罩兰 一0、000 一0、000 竹堑大屯 屯把总一 淡水武陵埔 五、000 五、000 竹堑大屯 屯外委一 淡水武陵埔 三、000 三、000 武朥湾小屯 屯外委一 淡水三角涌 三、000 三、000 萧垄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永平坑 三、000 三、000 柴里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内木栅 三、000 三、000 东螺大屯 屯把总一 彰化沙辘 五、000 五、000 东螺大屯 屯外委一 彰化沙辘 三、000 三、000 北投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内木栅 三、000 三、000 阿里史小屯 屯外委一 彰化水底寮 三、000 三、000 麻薯大屯 屯把总一 彰化罩兰 五、000 五、000 麻薯大屯 屯外委一 彰化罩兰 三、000 三、000 日北小屯 屯外委一 淡水马陵埔 三、000 三、000 南、北屯丁分给埔地表 屯名 屯丁数 分给埔地 每人甲数 总数(终位毫) 放▯ 三九 凤山埔▯林 一、八七五 七四、五00 茄藤 一二一 凤山埔▯林 一、一八0 一四三、000 力力 六九 凤山埔▯林 一、二二0 八三、000 下淡水 一一一 凤山南坪顶 一、二00 一三三、二00 上淡水 六0 凤山南坪顶 一、一八0 七一、000 搭楼 一五五 凤山南埔顶 一、二六0 一九五、九九0 武洛 五0 凤山南坪顶 一、二二0 六一、000

阿猴       七一     凤山南崁林     一、八一0    八三、八00

上淡水      二七        凤山南坪顶     一、五00    三六、一六0

新港       二0一    凤山大北坪     一、六八0  三三四、七一0

卓猴       六八     凤山南坪顶     一、六三0   一一一、四五0

大杰颠      三一        凤山南崁林     一、六七0    五二、000

萧垄         四一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六一、五00

麻荳         五0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七五、三00

萧里       二0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三0、000

湾里       四0     彰化八娘坑     一、七七0    六九、五00

大武垄       三六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五0、六六0

茄拔       二五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三五、二五0

芒仔芒       三0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四二、三00

嘉义       二0     彰化沙辘      一、五00    三0、000

哆啰嘓       二0     彰化沙辘      一、五00    三0、000

内攸       一0     嘉义十张犁     一、一00    一一、000

阿里山        七      嘉义后大埔     一、一一0     七、七七0

柴里       三八     彰化内木栅     一、四00    五三、四00

阿里山       四0     嘉义芊蓁仑     一、六六0    四六、六00

水沙连       九0     彰化八娘坑     一、000    九0、000

打猫       一五     彰化沙辘      一、四00    二一、000

他里雾      二0         彰化沙辘      一、四00    二八、000

西螺       五六     彰化水底寮     一、三六0    七三、四六0

猫儿干      二九         彰化水底寮     一、三六0    三九、四四0

南社       一二     彰化水底寮     一、

译阿猴 七一 凤山南崁林 一、八一0 八三、八00 上淡水 二七 凤山南坪顶 一、五00 三六、一六0 新港 二0一 凤山大北坪 一、六八0 三三四、七一0 卓猴 六八 凤山南坪顶 一、六三0 一一一、四五0 大杰颠 三一 凤山南崁林 一、六七0 五二、000 萧垄 四一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六一、五00 麻荳 五0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七五、三00 萧里 二0 彰化永坪坑 一、五00 三0、000 湾里 四0 彰化八娘坑 一、七七0 六九、五00 大武垄 三六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五0、六六0 茄拔 二五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三五、二五0 芒仔芒 三0 彰化大姑婆 一、四一0 四二、三00 嘉义 二0 彰化沙辘 一、五00 三0、000 哆啰嘓 二0 彰化沙辘 一、五00 三0、000 内攸 一0 嘉义十张犁 一、一00 一一、000 阿里山 七 嘉义后大埔 一、一一0 七、七七0 柴里 三八 彰化内木栅 一、四00 五三、四00 阿里山 四0 嘉义芊蓁仑 一、六六0 四六、六00 水沙连 九0 彰化八娘坑 一、000 九0、000 打猫 一五 彰化沙辘 一、四00 二一、000 他里雾 二0 彰化沙辘 一、四00 二八、000 西螺 五六 彰化水底寮 一、三六0 七三、四六0 猫儿干 二九 彰化水底寮 一、三六0 三九、四四0 南社 一二 彰化水底寮 一、三六0 一六

三六0    一六、三二0

东螺       一五二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五二、000

马芝遴      二三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七三、000

二林       二八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八、000

眉里       五0     彰化校栗林     一、0一0    五0、五00

大武郡      二八        彰化万斗六     一、0三0    二八、八四0

半线       一三     彰化万斗六     一、0三0    一三、三九0

大突       七六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七六、000

阿束       三0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0、000

北投       一二八    彰化内木栅     一、000   一二八、000

南投       二三     彰化虎仔坑     一、0二0    二三、五00

猫罗       四五     彰化万斗六     一、000    四五、000

柴仔坑       三三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三、000

大肚北      二一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一、000

大肚南      二一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一、000

猫雾      二九  ▯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九、000

阿里史      一一九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一九、000

水里       二六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六、000

牛骂南      三五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五、000

牛骂北      一四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四、000

乌牛兰      三二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二、000

沙辘       二七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七、000

大肚中      四七        彰化大姑婆     一、000    四七、000

麻薯旧        三八        彰化鸡油埔     一、

译、三二0 东螺 一五二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五二、000 马芝遴 二三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七三、000 二林 二八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八、000 眉里 五0 彰化校栗林 一、0一0 五0、五00 大武郡 二八 彰化万斗六 一、0三0 二八、八四0 半线 一三 彰化万斗六 一、0三0 一三、三九0 大突 七六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七六、000 阿束 三0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0、000 北投 一二八 彰化内木栅 一、000 一二八、000 南投 二三 彰化虎仔坑 一、0二0 二三、五00 猫罗 四五 彰化万斗六 一、000 四五、000 柴仔坑 三三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三、000 大肚北 二一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一、000 大肚南 二一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一、000 猫雾 二九 ▯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九、000 阿里史 一一九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一九、000 水里 二六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六、000 牛骂南 三五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五、000 牛骂北 一四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一四、000 乌牛兰 三二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三二、000 沙辘 二七 彰化水底寮 一、000 二七、000 大肚中 四七 彰化大姑婆 一、000 四七、000 麻薯旧 三八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三八

0一0    三八、三八0

岸里       一一一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一二、一一0

翁仔       二五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五、三00

葫芦墩      二五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五、三00

崎仔脚      二一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一、二一0

西势尾      二三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三、二三0

朴仔篱      一四四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四五、四四0

猫里兰      一三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三、一三0

日北       七0     淡水马陵埔     一、六八0   一一八、000

日南       七四     淡水马陵埔     一、六九0   一二五、000

大甲东      四0        淡水黄泥塘     一、六七0    六六、000

大甲西      四0        淡水黄泥塘     一、六七0    六六、000

大甲中      三二        淡水四方林     一、九00    六一、000

双寮       四四     淡水淮仔埔     一、六七0    七三、五00

竹堑       九五     淡水武陵埔     一、五八0   一五四、一00

房里       四四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七三、九二0

苑里       一二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二、0一六

吞霄       二五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四二、000

猫盂       八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一三、四四0

后垄       三九     淡水芎蕉湾     一、一五0    四五、000

新港       五二     淡水内湾      一、一四0    五九、三九0

猫阁       三0    淡水盐水港     一、一一0    三三、三00

中港       三0     淡水盐水港     一、一一0    三三、三00

双寮       四0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六七、二00

霄里       二0     淡水武陵埔     一、

译、三八0 岸里 一一一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一二、一一0 翁仔 二五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五、三00 葫芦墩 二五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五、三00 崎仔脚 二一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一、二一0 西势尾 二三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二三、二三0 朴仔篱 一四四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四五、四四0 猫里兰 一三 彰化鸡油埔 一、0一0 一三、一三0 日北 七0 淡水马陵埔 一、六八0 一一八、000 日南 七四 淡水马陵埔 一、六九0 一二五、000 大甲东 四0 淡水黄泥塘 一、六七0 六六、000 大甲西 四0 淡水黄泥塘 一、六七0 六六、000 大甲中 三二 淡水四方林 一、九00 六一、000 双寮 四四 淡水淮仔埔 一、六七0 七三、五00 竹堑 九五 淡水武陵埔 一、五八0 一五四、一00 房里 四四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七三、九二0 苑里 一二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二、0一六 吞霄 二五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四二、000 猫盂 八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一三、四四0 后垄 三九 淡水芎蕉湾 一、一五0 四五、000 新港 五二 淡水内湾 一、一四0 五九、三九0 猫阁 三0 淡水盐水港 一、一一0 三三、三00 中港 三0 淡水盐水港 一、一一0 三三、三00 双寮 四0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六七、二00 霄里 二0 淡水武陵埔 一、六八0 

六八0    三三、六00

武朥湾      三二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三八、0八0

摆接       一三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一五、四七0

里族       一四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一六、六六0

雷里       二二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二六、一八0

锡口       一四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一六、六六0

搭搭攸      一六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一八、0四0

圭泵       一五     淡水尖山脚     一、一九0    一七、八五0

八里坌       五         淡水尖山脚     一、一九0     五、九五0

圭北屯      一一         淡水尖山脚     一、一九0    一三、0九0

毛沙翁      四         淡水八连港     一、0三0     四、一二0

大鸡笼      一二         淡水八连港     一、0三0    一二、三六0

金包里      二八         淡水七堵埔     一、0三0    二八、八四0

北投       二二     淡水七堵埔     一、0三0    二二、六六0

三貂       二一     淡水七堵埔     一、0三0    二一、六三0

小鸡笼      六         淡水田寮港     一、0三0     六、一八0

龟仑      二三         淡水七堵埔     一、0三0    二三、六九0

南崁      一四         淡水三角涌     一、0八0    一五、一二0

译三三、六00 武朥湾 三二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三八、0八0 摆接 一三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一五、四七0 里族 一四 淡水山坑仔 一、一九0 一六、六六0 雷里 二二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二六、一八0 锡口 一四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一六、六六0 搭搭攸 一六 淡水淮仔埔 一、一九0 一八、0四0 圭泵 一五 淡水尖山脚 一、一九0 一七、八五0 八里坌 五 淡水尖山脚 一、一九0 五、九五0 圭北屯:一一;隶属淡水尖山脚;一、一九〇;一三、〇九〇。毛沙翁:四;隶属淡水八连港;一、〇三〇;四、一二〇。大鸡笼:一二;隶属淡水八连港;一、〇三〇;一二、三六〇。金包里:二八;隶属淡水七堵埔;一、〇三〇;二八、八四〇。北投:二二;隶属淡水七堵埔;一、〇三〇;二二、六六〇。三貂:二一;隶属淡水七堵埔;一、〇三〇;二一、六三〇。小鸡笼:六;隶属淡水田寮港;一、〇三〇;六、一八〇。龟仑:二三;隶属淡水七堵埔;一、〇三〇;二三、六九〇。南崁:一四;隶属淡水三角涌;一、〇八〇;一五、一二〇。

坑仔      一六         淡水三角涌     一、0八0    一七、二八0

隘勇

台湾设隘,仿于郑氏。永历十九年,咨议参军陈永华请申屯田之制,以开拓番地,而人民之私垦者亦日进,每遭番害「乃筑土牛以界之,禁出入。土牛者,造土如牛,置要害,戍兵防守。至今尚留其迹。或曰红线,则以土筑短垣,上砌红砖以为识,耕者不得越。归清以后,仍沿其制。而垦田愈广,渐入内山,官不能护。乃为自卫之计,设隘寮,寡隘丁,以资捍御。其经费则隘内田园征之,谓之隘租。锄耰并进,弓矢前驱;南至琅■〈王乔〉,北穷淡水,皆有汉人足迹,而政令且不及也。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之变,全台俱动。及平,总督满保以沿山一带,为盗番出没之所,议逐人民于内。塞各隘,筑长垣,以绝出入。总兵蓝廷珍力陈不可。六十一年,福建巡抚杨景素奏请立石番界,派兵巡防;是为官隘之始。雍正六年冬,山猪毛番乱,讨之。十一年,以南路营兵三百戍其地。自是番不敢出,然犹未有隘名也。十三年,彰化眉加腊番乱,讨之。乃设隘于柳树湳,在乌溪之北,为今台湾府治附近,其时台中皆番地也。乾隆五十三年,大将军福康安奏设屯番之制,以近山之地,照旧设立隘丁,或分地受耕,或支给口粮,均系民番自行捐办。今其地归屯,应以官收租谷内支给,仍责成各隘首,督率隘丁,实力巡查,以与营汛相表裹。于是凤山、嘉义、彰化、淡水各设隘于边。每处隘首一名,隘丁十数名,或二、三十名。每名年给口粮三十石,折银三十圆,隘首倍之。惟九穹林隘,官征屯租全给,余则官给四成,民给六成,是为官设之隘。然官隘之力有限,而人民之垦者日多。嘉庆七年,吴沙募三籍之氓,入辟蛤仔难,筑堡以居。沿山各隘,俱戍乡勇,曰民壮寮,故居者无害。各有田园数千甲,为经费。设厅之后,虽升科,而近隘之地,仍留为隘丁耕稼,自收自给。奉旨准行。是为私设之隘。蛤仔难处台之北东,负山面海,皆番地。自三貂岭越山行,为还望坑,有民壮寮焉。始用以通道,继用以捍行。过此而西,为大里简,亦设民壮寮。又西为梗枋;为乌石港。远望坑之南为金面山,为白石,为汤围,为柴围,迤西为三围。又南为四围一结,为四围二结,为四围三结,为旱溪,为大湖,为叭哩沙湳,为鹿埔,为清水沟,为崩山,为员山庄,为马赛,凡二十处,各设隘祛害。前时行人出入,隘丁护之,每人酬钱四十文。迨设官后,由官赉之。十七年,漳人林朝宗等请垦苏澳之地,增设施八坑隘。施八坑在东势山尾,林深草茂,土番据之。而日甚狭,西连叭哩沙湳;出坑而东为苏澳,通海之处也。土广而腴,众每请垦,而有司以距城辽远,虑藏好宄;不许。及道光元年,耕者已三百余人。署通判姚莹乃籍其田以为隘,未竣而去。六年夏,闽、粤械斗,粤人黄斗乃居淡水之斗换坪,乘势煽生番作乱。及平,设隘南庄,置屯把总一、屯兵六十以戍。十四年冬,淡水同知李嗣业以南庄既垦,而东南山地未辟,乃命姜秀銮、周邦正集闽、粤之人,凡二十四股,合设金广福隘,以从事垦荒。自树杞林而入北埔,设隘寮十五处。所辖之地,袤三十余里,广一、一十里,征收田租,以供隘费。是为公设之隘。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山抚番,而隘制久废,以兵代之。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颁隘勇之制,收防费,废隘租,以期整剔。十四年,阿罩雾人林朝栋、林文钦合设公司日林合,给垦台湾县辖沿山数千甲,并营脑业,虑遭番害,请设隘勇两营,凡五百名,自给饷械,以林荣泰、刘以专率之。自抽藤坑至集集,分设隘寮,谓之铳柜。隘勇击柝巡守,有警则鸣铳传示,众悉出,伏险击。故番害稍戢。番之出草,每乘隙弋人,或昏夜突袭、故防之綦严。而任其事者,多愍不畏死,以杀番相雄长者也。

○凤山县辖隘寮沿革表

隘寮社隘:官设,在山猪毛口,原设隘丁三十名,今裁。

漏陂社隘:官设,在南太武山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裁。

茄藤社隘:官设,在大昆麓,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力力社隘:官设,在佳佐山麓,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放■〈纟索〉社隘:官设,在三条仑岭,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淡水厅辖隘寮沿革表

火焰山隘:民设,在大甲堡西南,即大甲溪,原设隘丁八名,今裁。

日北山脚隘:民设,原在日北山脚,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属苑里堡,原设隘丁六名,今设八名,现隶苗栗县。

三叉河隘:民设,在苑里堡内山高岗处日北山隘之北,今移番仔城,原设隘丁十五名,现隶苗栗县。

内外草湖隘:民设,原为高埔隘,后移苑里仔东首内山,而南势湖隘亦归并,在三叉河隘之北,二隘原设隘丁十七名,今设二十名,现隶苗栗县。

译坑仔:一六;隶属淡水三角涌;一、〇八〇;一七、二八〇。隘勇。台湾设置隘防,仿效郑氏。永历十九年,咨议参军陈永华请求恢复屯田制度,以开拓番地;人民私自开垦也日益推进,却常遭番人侵害,于是筑土牛作为界限,禁止出入。所谓土牛,就是堆土筑成牛形,设置在险要处,由戍兵防守,至今还留有遗迹。有人称它为红线,就是用土筑成矮墙,上面砌红砖作为标志,耕作者不得越过。归入清朝以后,仍沿用这一制度。但开垦的田地越来越广,逐渐进入内山,官府无法保护,于是采取自卫办法,设置隘寮,招募隘丁,用来防卫。经费从隘内田园征收,称为隘租。锄头和耰同时使用,弓箭走在前面;南到琅■〈王乔〉,北到淡水,到处都有汉人的足迹,但政令还没有达到那里。康熙六十年朱一贵起事,全台都发生动荡。平定后,总督满保认为沿山一带是盗匪和番人出没的地方,议论把人民驱逐到内地,封闭各处隘口,修筑长墙,以断绝出入。总兵蓝廷珍极力陈述不可行。六十一年,福建巡抚杨景素奏请在番界立石界标,派兵巡逻防守;这是官设隘防的开始。雍正六年冬,山猪毛番作乱,出兵讨伐。十一年,派南路营兵三百人驻守那里。从此番人不敢出来,但当时还没有隘防的名称。十三年,彰化眉加腊番作乱,出兵讨伐。于是便在柳树湳设置隘防,位于乌溪以北,就是今天台湾府治附近;当时台中全是番地。乾隆五十三年,大将军福康安奏请设置屯番制度,在靠近山地的地方照旧设置隘丁;有的分给土地让其耕种,有的发给口粮,都由民众和番人自行捐办。如今这些土地归屯,应当从官府征收的租谷中支给,仍责成各隘首督率隘丁,切实巡查,使其与营汛相互配合。于是凤山、嘉义、彰化、淡水各自在边界设置隘防。每处隘首一名,隘丁十几名,或二三十名。每名每年发给口粮三十石,折银三十圆,隘首加倍。只有九芎林隘由官府征收屯租并全部供给,其余由官府供给四成,民间供给六成,这就是官设隘防。但官设隘防力量有限,而人民的开垦日益增多。嘉庆七年,吴沙招募三籍百姓,进入开辟蛤仔难,筑堡居住。沿山各处隘防都由乡勇驻守,称为民壮寮,因此居住者没有受到伤害。各处都有数千甲田园,用作经费。设置厅之后,虽然已经编入赋税等级,但靠近隘防的土地仍留给隘丁耕种,自行收取、自行供给。奉旨准许实行。这就是私设隘防。蛤仔难位于台湾北部偏东,背山面海,全是番地。从三貂岭越山而行,到了远望坑,那里有民壮寮,起初用来通行道路,后来用来保护行人。再向西走,是大里简,也设置民壮寮;再向西是梗枋、乌石港。远望坑以南有金面山、白石、汤围、柴围,向西延伸为三围;再向南有四围一结、四围二结、四围三结、旱溪、大湖、叭哩沙湳、鹿埔、清水沟、崩山、员山庄、马赛,共二十处,各自设置隘防以消除祸害。此前行人出入,都由隘丁保护,每人酬谢四十文。到设置官设隘防以后,由官府发给酬金。十七年,漳人林朝宗等请求开垦苏澳的土地,增设施八坑隘。施八坑在东势山尾,树林深密、草木茂盛,由土番占据;东面道路很狭窄,西面连接叭哩沙湳;出坑向东就是苏澳,是通向海洋的地方。土地广阔而肥沃,众人常请求开垦,但有关官员因为那里距离城池遥远,担心藏匿奸宄,不予允许。到道光元年,耕种者已经有三百多人。署理通判姚莹于是登记其田地作为隘防用地,尚未完成便离任。六年夏,闽、粤两籍械斗,粤人黄斗居住在淡水的斗换坪,乘机煽动生番作乱。平定后,设置南庄隘,置屯把总一人、屯兵六十人驻守。十四年冬,淡水同知李嗣业认为南庄已经开垦,而东南山地尚未开辟,于是命姜秀銮、周邦正召集闽、粤两籍人,共二十四股,合设金广福隘,进行开荒。从树杞林进入北埔,设置隘寮十五处。所管辖的地方纵长三十多里,横宽一、一十里,征收田租来供给隘防经费。这就是公设隘防。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抚绥山地番人,但隘防制度已经废弛,便用军队代替。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请颁行隘勇制度,征收防费,废除隘租,希望整顿革新。十四年,阿罩雾人林朝栋、林文钦合设林合公司,获得台湾县管辖沿山数千甲土地的开垦权,并经营制脑业,担心遭番人侵害,请求设置隘勇两营,共五百人,自行供给军饷和武器,由林荣泰、刘以专统率。从抽藤坑到集集,分设隘寮,称为铳柜。隘勇敲梆巡守,有警情就鸣铳传讯,众人全部出动,埋伏在险要处攻击。因此番人的侵害稍稍收敛。番人出草时,常乘隙射杀行人,有时在黄昏或夜间突然袭击,所以防备十分严密。但负责这件事的人,多是悍勇而不怕死、以杀番人相互争强称雄的人。○凤山县辖隘寮沿革表 隘寮社隘:官设,在山猪毛口,原设隘丁三十名,现已裁撤。漏陂社隘:官设,在南太武山南面,原设隘丁十五名,现已裁撤。茄藤社隘:官设,在大昆麓,原设隘丁二十名,现已裁撤。力力社隘:官设,在佳佐山麓,原设隘丁二十名,现已裁撤。放■〈纟索〉社隘:官设,在三条仑岭,原设隘丁二十名,现已裁撤。○淡水厅辖隘寮沿革表 火焰山隘:民设,在大甲堡西南,即大甲溪,原设隘丁八名,现已裁撤。日北山脚隘:民设,原在日北山脚,后来迁入鲤鱼潭高岗,属苑里堡;原设隘丁六名,现设八名,如今隶属苗栗县。三叉河隘:民设,在苑里堡内山高岗,位于日北山隘以北;现在迁到番仔城。原设隘丁十五名,如今隶属苗栗县。内外草湖隘:民设,原为高埔隘,后来迁到苑里仔东端的内山,南势湖隘也并入其中,位于三叉河隘以北。两隘原设隘丁十七名,现设二十名,如今隶属苗栗县。

铜锣湾隘:官设,在后垄堡铜锣湾内山要处,为草湖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五名,现隶苗栗县。

芎中七隘:官设,在后垄堡芎蕉、中心埔、七十分三庄之内,故名;为铜锣湾之北,原设隘丁三十名,现隶苗栗县。

大坑口隘:官设,原为中隘,后移后垄堡内山横冈,为芎中七隘之北。大坑口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中隘十名,今设四十名,现隶苗栗县。

蛤仔市隘:官设,在后垄堡蛤仔山内之横冈,为大坑口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苗栗县。

嘉志阁隘:民设,在嘉志阁庄,后改汛防,移入内山,为蛤仔市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三十名,现隶苗栗县。

南港隘:民设,在中港、南港之内山,为嘉志阁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三十名,现隶苗栗县。

三湾隘:民设,在中港堡三湾内山,为南港隘之北。道光六年,奏请派拨屯把总一员、屯丁六十名、通事一名,以防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今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名,现隶苗栗县。

金广福隘:民设,原在淡水厅东之盐水港、南隘、茄苳湖、石碎仑、双坑、大崎、金山面、圆山仔、大北埔、小铜锣圈等十处。其小铜锣圈即旧之中港尖山隘。嗣因土地日辟,已越旧址,乃裁撤为一,移于五指山之右,沿山十余里,均设隘以防。其石碎仑原设隘丁四十名,由官拨充租税,以补不敷。而大北埔、中港尖山二隘,亦官奏设,由民给费。其盐水港、南隘、茄苳湖、小铜锣圈四处,原设隘丁各二十名,双坑十四名,大崎、金山面各十八名,圆山仔六名,均民给费。今合设一百二十名,就地取粮,每年由官拨租四百余石,发串着令自收。现隶新竹县。

矺仔隘:民设,在三湾隘之北,距厅东三十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

猴洞隘:民设,在矺仔隘之北,距厅东三十四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

树杞林隘:民设,在猴洞隘之北,距厅东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二十名,现隶新竹县。

九芎林隘:民设,即南河隘,距厅东四十里,原设隘丁十名,由官拨给屯租,今归民办,现隶新竹县。

咸菜硼隘:民设,在九芎林隘之北,距厅东五十里,原设隘丁二十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

大嵙崁隘:民设,在桃涧堡内山,原设隘丁三十名,今仍之,现隶南雅厅。

三角涌隘:民设,在海山堡内山大嵙崁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现隶南雅厅。

大铜锣圈隘:民设,原在四方林,后移桃涧堡内山,旧设隘首一名,丁无定额,今设十名,现隶淡水县。

三坑隘: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大铜锣圈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淡水县。

大坪隘: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铜锣圈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淡水县。

溪洲隘: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大坪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现隶淡水县。

横溪隘: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今设隘丁五名,现隶淡水县。

暗坑隘: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今设隘丁十名,现隶淡水县。

万顺寮隘: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为暗坑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二名,今十五名,现隶淡水县。

十份寮隘:民设,在石碇堡内山,原设隘丁十名,今裁。

三貂岭隘:民设,在三貂岭民番交界之处,原设隘丁十名,后改汛防。

○噶玛兰厅辖隘寮沿革表

远望坑隘:民设,在厅治北鄙,与淡水交界,前设民壮寮,今裁。

大里简隘: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民壮寮,后改汛防。

梗枋隘: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隘丁,后改汛防。

乌石港隘: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隘丁,后改汛防。

金山面隘:民设,在厅治之北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八名。

白石山隘:民设,在厅治之北二十里,原设隘丁十名。

汤围隘: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七里,原设隘丁八名。

柴围隘: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二里,原设隘丁五名,今裁。

三围隘: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二里,原设隘丁五名,今裁。

四围隘:民设,在厅治之北八里,原设隘丁六名。

旱溪隘:民设,或作礁溪,在厅治之北九里,原设隘丁八名,今移于摸壁潭。

泉大湖隘:民设,在厅治西南二十五里,现设隘丁十三名。

葫芦隘:民设,在厅治西南十六里,现设隘丁六名。

施八坑隘:民设,在厅治之南四十里,现设隘丁十二名。

马赛隘:民设,在厅治之南三十里,原设隘丁十二名,今裁。

员山隘:民设,在厅治之南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十名。

鹿埔岭隘:民设,在厅治之南二十五里,现设隘丁十二名。

清水沟隘:民设,在厅治之南十五里,原设隘丁八名,今裁。

崩山隘:民设,在厅治之南十二里,原设隘丁八名,今移于摆燕山。

大埤隘:民设,在厅治西北十里,现设隘丁八名。

三关仔隘:民设,在厅治西北五里,现设隘丁八名。

叭哩沙湳隘:民设,在厅治之西三十里,现设隘丁十二名。

内湖隘:民设,在厅治之西十五里,现设隘丁六名。

译铜锣湾隘:官设,在后垄堡铜锣湾内山的要地,位于草湖隘以北,原设隘丁二十五名,如今隶属苗栗县。芎中七隘:官设,在后垄堡芎蕉、中心埔、七十分三庄之内,因此得名;位于铜锣湾以北,原设隘丁三十名,如今隶属苗栗县。大坑口隘:官设,原为中隘,后来迁到后垄堡内山横冈,位于芎中七隘以北。大坑口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中隘十名,现设四十名,如今隶属苗栗县。蛤仔市隘:官设,在后垄堡蛤仔山内的横冈,位于大坑口隘以北,现设隘丁二十名,如今隶属苗栗县。嘉志阁隘:民设,在嘉志阁庄,后来改为汛防,迁入内山,位于蛤仔市隘以北;原设隘丁二十名,现为三十名,如今隶属苗栗县。南港隘:民设,在中港、南港的内山,位于嘉志阁隘以北;原设隘丁十五名,现为三十名,如今隶属苗栗县。三湾隘:民设,在中港堡三湾内山,位于南港隘以北。道光六年,奏请派拨屯把总一员、屯丁六十名、通事一名,防守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现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名,如今隶属苗栗县。金广福隘:民设,原在淡水厅东面的盐水港、南隘、茄苳湖、石碎仑、双坑、大崎、金山面、圆山仔、大北埔、小铜锣圈等十处。小铜锣圈就是旧有的中港尖山隘。后来由于土地日益开辟,已经越过旧址,于是裁并为一处,迁到五指山右侧,沿山十多里都设置隘防。石碎仑原设隘丁四十名,由官府拨给租税,以补不足。大北埔、中港尖山两隘也是由官府奏请设置,但费用由民间供给。盐水港、南隘、茄苳湖、小铜锣圈四处原各设隘丁二十名,双坑十四名,大崎、金山面各十八名,圆山仔六名,费用均由民间供给。现在合设隘丁一百二十名,就地取粮,每年由官府拨给租谷四百余石,发给串票,令其自行收取。如今隶属新竹县。矺仔隘:民设,在三湾隘以北,距厅治以东三十里,原设隘丁十五名,现仍为十五名,如今隶属新竹县。猴洞隘:民设,在矺仔隘以北,距厅治以东三十四里,原设隘丁十五名,现仍为十五名,如今隶属新竹县。树杞林隘:民设,在猴洞隘以北,距厅治以东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十五名,现为二十名,如今隶属新竹县。九芎林隘:民设,即南河隘,距厅治以东四十里,原设隘丁十名,由官府拨给屯租;现归民间办理,如今隶属新竹县。咸菜硼隘:民设,在九芎林隘以北,距厅治以东五十里,原设隘丁二十名,现仍为二十名,如今隶属新竹县。大嵙崁隘:民设,在桃涧堡内山,原设隘丁三十名,现仍为三十名,如今隶属南雅厅。三角涌隘:民设,在海山堡内山,位于大嵙崁隘以北,现设隘丁十名,如今隶属南雅厅。大铜锣圈隘:民设,原在四方林,后来迁到桃涧堡内山;旧设隘首一名,隘丁没有固定名额,现设十名,如今隶属淡水县。三坑隘: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位于大铜锣圈隘以北,现设隘丁二十名,如今隶属淡水县。大坪隘: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位于铜锣圈隘以北,现设隘丁二十名,如今隶属淡水县。溪洲隘: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位于大坪隘以北,现设隘丁十名,如今隶属淡水县。横溪隘:民设,在摆接堡内山,现设隘丁五名,如今隶属淡水县。暗坑隘:民设,在摆接堡内山,现设隘丁十名,如今隶属淡水县。万顺寮隘: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位于暗坑隘以北;原设隘丁十二名,现为十五名,如今隶属淡水县。十份寮隘:民设,在石碇堡内山,原设隘丁十名,现已裁撤。三貂岭隘:民设,在三貂岭民番交界处,原设隘丁十名,后来改为汛防。○噶玛兰厅辖隘寮沿革表 远望坑隘:民设,在厅治北部边境,与淡水交界;此前设置民壮寮,现已裁撤。大里简隘:民设,在厅治以北;此前设置民壮寮,后来改为汛防。梗枋隘:民设,在厅治以北;此前设置隘丁,后来改为汛防。乌石港隘:民设,在厅治以北;此前设置隘丁,后来改为汛防。金山面隘:民设,在厅治以北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八名。白石山隘:民设,在厅治以北二十里,原设隘丁十名。汤围隘:民设,在厅治以北十七里,原设隘丁八名。柴围隘:民设,在厅治以北十二里,原设隘丁五名,现已裁撤。三围隘:民设,在厅治以北十二里,原设隘丁五名,现已裁撤。四围隘:民设,在厅治以北八里,原设隘丁六名。旱溪隘:民设,也写作礁溪,在厅治以北九里,原设隘丁八名,现已迁到摸壁潭。泉大湖隘:民设,在厅治西南二十五里,现设隘丁十三名。葫芦隘:民设,在厅治西南十六里,现设隘丁六名。施八坑隘:民设,在厅治以南四十里,现设隘丁十二名。马赛隘:民设,在厅治以南三十里,原设隘丁十二名,现已裁撤。员山隘:民设,在厅治以南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十名。鹿埔岭隘:民设,在厅治以南二十五里,现设隘丁十二名。清水沟隘:民设,在厅治以南十五里,原设隘丁八名,现已裁撤。崩山隘:民设,在厅治以南十二里,原设隘丁八名,现已迁到摆燕山。大埤隘:民设,在厅治西北十里,现设隘丁八名。三关仔隘:民设,在厅治西北五里,现设隘丁八名。叭哩沙湳隘:民设,在厅治以西三十里,现设隘丁十二名。内湖隘:民设,在厅治以西十五里,现设隘丁六名。

大湖隘:民设,在厅治之西四十二里,原设隘丁十二名。

颖广庄隘:民设,在厅治之西七里,现设隘丁五名。

枕头山隘:民设,在厅治之西六里,现设隘丁十名。

乡勇

康熙六十一年,朱一贵既平之后,地方未靖;台湾镇总兵蓝廷珍上书总督满保,请行保甲。许之。既复请办团练;以为郡治今虽有协防之兵二千人足供调遣,然计南路下淡水冈山分去四百有奇,北路下加冬半线又分去四百,所存防兵不过千人。经制各营又多分守汛地,府治关系重大,未可遽云兵力有余也。当今之时,宜急训练乡壮,联络村社,以补兵防之所有不周。无事皆农,有事皆兵,使盗贼无容身之地。所谓急则治其标,不可须臾缓者也。其后遂以为例,每有兵事则举办之。林爽之役,南北俱陷,粤庄多出义军助战守,而鹿港郊商亦募勇自卫,故无害。一贵、漳人也。漳、泉方息斗,又与粤庄仇,故多拒之。事平,下旨嘉许,立功者给以功牌,死者祀之,春秋豆俎,以旌义烈,故民多奋勇。

禁烟之役,英舰辄窥同沿海,总兵达洪阿、巡道姚莹治军有律,策励民兵,以资战守,故无外害。淡水同知曹谨请停防洋经费,专募乡勇,莹不可。当是时班兵积弊,几不可用,莹乃选拔精兵六百名,增给月饷而训练之,欲以渐及各营,未成而去。道光二十八年,徐宗干任巡道,与总兵议,渐整营制。又以澎湖一营远隔海洋,上书督抚,请改募兵。略曰:『澎人皆捕海为生,极为勤苦,且熟谙水性;履波涛如平地,壮健丁勇挑选入伍,以备不虞,较诸水师实为得力;不但可以省戍兵换班之费,且可以收海岛无业之民。沙线既熟,守望亦专,是一举而数善备也』。不从。洪杨之役,湘淮诸将多练乡勇,戡平大难,于是渐汰绿营。及戴潮春之变,攻陷彰化,南北俱动,官兵不战而溃;巡道孔昭慈死之。乃再设团练,以淡水绅士林占梅为团练大臣驻大甲,阻其北窜。而各庄亦多起义军,以相抟战,建功尤伟。然而猾绅土豪,夤缘为利,怙其势力,互相雄长,武断乡曲,莫敢谁何。巨奸积匪,藏之宇下,一言不合,趣起兴戎。浸成游侠之风,而官莫敢问也。光绪七年,改为培元总局。

法人之役,沿海戒严,巡道刘璈集士绅再办团练,手订章程十七条以布之。则于府县城内设一总局,东、西、南、北、中各举团总一人,归总局经理。城外各乡远近不一,大约以周三、四十里为分局,任以团总,副以团佐。闽、粤人之聚居者可设族团,族长主之。凡团内之壮丁皆注于籍,分为义勇、练勇、团勇。义勇常驻局中,逐日操练,月给粮银四圆八角。练勇按旬一操,每次给银二角。其费皆由铺户捐之;练勇八名抵义勇一名。不归捐者为团勇,自备口,每月赴操一次,由局豫选明干义勇为百长,以带练勇。又由练勇选什长,以带团勇。衣装旗帜,捐户备制,各分其色以俾辨别。其有胆略过人、愿赴前敌者,准其自告,别编一册,由县会营,申明号令,随军出战不,与前锋,虑乱行也。信赏必罚,昭示鼓励。从前犯法之人,如能改过自新以功抵罪,办团绅士别为请奖。夫团练之设,所以自卫也。在城守城,在乡守乡,足供行军之不逮,唯在理者之得宜尔。八月朔,又刊渔团章程二十条,通饬绅民暨沿海渔户遵行略。曰:『渔团办法与陆团不同。沿海渔户,贫苦居多,既难如陆团捐勇出资,又难如陆团派绅设局。情形既异,头绪尤繁』。并议就渔团以选水勇,籍水勇以联渔团,相辅而行,较为妥便。除照原详水勇名数,由各路挑选泅水精壮渔民,先后招募成军,以固要防;并将渔团办法,厘定章程,以清内乱,而御外侮。其办法则于海口陆团派委团绅一名,会同水营管带,编造渔户清册。每船每筏给以白布小方旗一面,上书某路某口几甲几牌几号之船。凡近海十里以内,或二百名、三百名、四百名联为一团,派管带、帮带各一员以统率之。每哨置正、副哨长;又于水勇之中,每船派充什长一名,每筏伍长一名。每哨配船四只、筏八只。无筏者即用小划。其船逐月租价七两,筏一两四钱。衣旗军器由官给发。每旬逢五,操练一次。无事之时,仍准出渔,有事则分哨守战,以与陆团策应。如有勾通外寇、泄露军情、潜为引港者,杀无赦。当是时,巡抚刘铭传驻台北;亦办团练;奏简林维源为团练大臣。各府厅县设总局,以名望绅士理之,下设分局。各乡置团,划为一段,以卫乡里,严守望,诘盗贼。其制甚善。

乙未之役,台湾自主,以进士邱逢甲为团练使,统率义军,并办渔团。一时苍头特起,执戈制梃,效命军前,悍然而不顾死者比比也。然而苍葛虽呼,鲁阳莫返,则亦无可如何而已。

译大湖隘:民设,在厅治以西四十二里,原设隘丁十二名。颖广庄隘:民设,在厅治以西七里,现设隘丁五名。枕头山隘:民设,在厅治以西六里,现设隘丁十名。乡勇。康熙六十一年,朱一贵平定以后,地方还没有安定。台湾镇总兵蓝廷珍上书总督满保,请求实行保甲制度,得到允许。随后又请求办理团练。他认为,郡治现在虽有协防兵二千人,足以供调遣,但南路下淡水冈山分去四百多人,北路下加冬半线又分去四百人,所剩防兵不过一千人。按编制配置的各营又多分守汛地,府治关系重大,不能马上说兵力有余。当前应当赶快训练乡壮,联络村社,以弥补兵防不足。平时都是农民,有事都成为士兵,使盗贼没有藏身之地。这就是所谓紧急时先治理表面,片刻也不能耽搁。此后便形成惯例,每逢军事事务就办理团练。林爽之役时,南北都被攻陷,粤庄大多出义军帮助作战守御,鹿港郊区商人也招募勇士自卫,因此没有受害。朱一贵是漳州人。漳、泉两地刚刚停止争斗,又与粤庄结仇,所以很多人拒绝粤庄义军。事情平定后,下旨嘉奖,立功者发给功牌,死者予以祭祀,春秋用豆俎祭奠,以表彰忠义刚烈,因此百姓多奋勇作战。禁烟战争期间,英国军舰常常窥伺同沿海一带;总兵达洪阿、巡道姚莹治军严整,激励民兵,用来帮助作战守御,因此没有遭受外敌侵害。淡水同知曹谨请求停止防御洋人的经费,专门招募乡勇,姚莹不同意。当时班兵积弊严重,几乎不能使用,姚莹于是选拔精兵六百人,增加月饷并加以训练,想逐渐推广到各营,但尚未完成便离任。道光二十八年,徐宗干任巡道,与总兵商议,逐步整顿营制。又因为澎湖一营隔着海洋相距遥远,上书督抚,请求改为招募兵员。大意说:‘澎湖人都以捕鱼为生,极其勤苦,而且熟悉水性;在波涛上行走如同走平地。选拔强健的壮丁勇士入伍,以防意外,比起水师实际上更得力;不但可以省去戍兵轮换的费用,还可以收纳海岛上的无业之民。熟悉沙线以后,守望也会专一,这是一次行动而能取得多种好处。’没有得到采纳。洪杨之役时,湘军、淮军各将领大多训练乡勇,平定了大难,于是逐渐淘汰绿营。到戴潮春之变,彰化被攻陷,南北都发生动乱,官兵不战而溃;巡道孔昭慈死于此役。于是再次设置团练,以淡水绅士林占梅为团练大臣,驻守大甲,阻止叛军向北逃窜。各村庄也大多组织义军,彼此相互作战,建立的功劳尤其大。然而奸猾的绅士和地方豪强攀附权势谋利,倚仗自己的势力,互相争强称雄,专横干涉乡里的事务,没有人敢于过问。大奸大匪藏在屋宇之下,一句话不合,立即发动争斗,逐渐形成游侠逞强的风气,而官府也不敢追究。光绪七年,改为培元总局。中法战争期间,沿海戒严,巡道刘璈召集士绅再次办理团练,亲自制定十七条章程颁布实行。府、县城内设置一个总局,东、西、南、北、中各推举一名团总,归总局管理。城外各乡距离远近不同,大致以周围三四十里划为一个分局,任命团总管理,另设团佐辅佐。闽、粤人聚居的地方可以设置族团,由族长主持。团内所有壮丁都登记入册,分为义勇、练勇、团勇。义勇常驻局中,每天操练,每月发给粮银四圆八角;练勇按旬操练一次,每次发银二角。费用都由商铺捐出;八名练勇抵充一名义勇。不参加捐输的编为团勇,自备口粮,每月到局操练一次,由总局预先选拔精明能干的义勇担任百长,带领练勇;又由练勇选什长,带领团勇。衣服、装具、旗帜由捐户置办,各自分用不同颜色,以便辨认。对于胆略过人、愿意奔赴前线的人,准许自行报名,另编一册,由县与营会同审定,申明号令,随军出战,不得任意充当前锋,以免扰乱行列。做到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公开表示鼓励。从前犯过法的人,如果能够改过自新,可以用功劳抵罪;办理团练的绅士另行为其请求奖赏。设置团练,是为了自卫。在城中就守卫城池,在乡里就守卫乡里,足以弥补行军力量的不足,只在于主持办理的人是否得当罢了。八月初一,又刊行渔团章程二十条,通令绅士、百姓以及沿海渔户遵行,大意说:‘渔团的办法与陆团不同。沿海渔户大多贫苦,既难以像陆团那样捐钱招勇,也难以像陆团那样派绅士设置团局。情形既然不同,事务头绪尤其繁多。’又议定依靠渔团选拔水勇,登记水勇以联络渔团,彼此辅助实行,这样较为妥当方便。除按照原先详报的水勇名额,由各路挑选善于泅水的强壮渔民,陆续招募成军,以巩固要地防守外,还把渔团办法详细订成立章,以肃清内部动乱,抵御外来侵略。具体办法是:在海口,由陆团派一名团绅,会同水营管带编造渔户清册。每船、每筏发给白布小方旗一面,上面写明某路某口几甲几牌几号的船只。凡在近海十里以内的船只,可以二百名、三百名或四百名联合编为一团,派管带、帮带各一员统率。每哨设置正、副哨长;又在水勇中每船派一名什长,每筏派一名伍长。每哨配备船四只、筏八只。没有筏的就使用小划船。船每月租金七两,筏每月一两四钱。衣服、旗帜、武器由官府发给。每旬逢五操练一次。没有事情时,仍准许出海捕鱼;有事时则分哨守卫、作战,同陆团相互配合。如果有勾结外敌、泄露军情、暗中为敌人引港的,杀无赦。当时巡抚刘铭传驻在台北,也办理团练,奏请选任林维源为团练大臣。各府、厅、县设置总局,由有声望的绅士主持;总局下设分局。各乡设置团练,划分为一个个地段,以保卫乡里,严密守望,查问盗贼。这种制度很完善。乙未之役时,台湾自主,以进士邱逢甲为团练使,统率义军,并办理渔团。一时间,百姓突然奋起,拿着戈和棍棒,在军前效命,勇悍而不顾死亡的人到处都是。然而即使像苍葛那样呼喊,鲁阳公也不能使太阳倒转,这件事也就无可奈何了。

古者兵民为一,存亡与共,其民皆国之兵也,故能有勇知方。自募兵起,而兵民分矣。兵民分,而其兵为朝廷之兵、藩镇之兵、悍将之兵,养其爪牙,以肆禽猎,而国之威棱乃不振。夫欲振威棱,当用民兵,远师三代,近法欧洲,而后可以争雄于天下。

师船

台湾海国也,战守之策,不在于陆而在于水,故治台者多重海防。

昔者荷兰以夹板之威,跋浪沧溟,称雄东澥。郑氏继之,亦设水师之镇,驾乘风之船,狎侮波涛,若履平地。使清人不敢南顾者,则以重洋之险,未可投鞭断流也。芝龙素习海,开府安平,舳舻直通卧内。凡海舶出洋者,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二千金,以此富敌国。延平入台之后,亦时造巨舰,贩运东南洋而揽其利。使郑氏不亡,整军经武,则已为海军之强国矣。而至于亡者,天也。

清人得台,分汛水陆。安平水师副将统兵三营,有战船五十四只;澎湖水师副将统兵二营,有战船三十三只;其后添设淡水营水师都司,统兵五百,有战船二只;所以防备沿海也。台、澎各营之船,例由通省厅员分派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归内地州县。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驾驶者,州县派员办运工料,赴台兴修。迨按粮议派,台属三县始亦分修数只。此非厚庇台属也;盖以内地各厂员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烦运载,可以克期报竣也。

译古代军队和百姓合为一体,国家存亡共同承担,百姓全都是国家的士兵,所以能够勇敢并懂得正道。自从开始募兵以后,军民就分开了。军民分开后,军队成了朝廷的军队、藩镇的军队、悍将的军队;他们豢养爪牙,任意捕猎,而国家的威势于是不能振作。要想振作威势,应当使用民兵,远取法于三代,近取法于欧洲,这样以后才可以在天下争雄。师船。台湾是海上之国,战守的策略不在陆地而在水上,所以治理台湾的人大多重视海防。过去荷兰凭借夹板船的威力,在大海上乘风破浪,称雄于东海。郑氏继承了这一点,也设置水师镇,驾驶乘风而行的船只,轻视波涛,像走平地一样。使清人不敢向南窥伺,是因为重洋的险阻,不是投下一根马鞭就能截断水流的。郑芝龙一向熟悉海上事务,在安平开设府署,船只可以直接通到卧室。凡是海船出洋,如果没有郑氏的令旗,就不能往来。每条船按惯例缴纳二千金,靠此富可敌国。延平王进入台湾以后,也不时制造巨舰,到东南洋进行贩运并攫取利益。假如郑氏没有灭亡,整顿军队、讲求武备,那么早已成为海军强国了。至于最终灭亡,是天意。清朝取得台湾后,把水陆军队分设汛地。安平水师副将统领三营,有战船五十四只;澎湖水师副将统领二营,有战船三十三只;后来增设淡水营水师都司,统兵五百人,有战船二只;这些都是为了防备沿海。台湾、澎湖各营的船只,按惯例由全省各厅的官员分派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归内地州县负责。那些还可以修整但不能驾驶的船,由州县派员办理运输工料,到台湾修造。到按照钱粮议定分派时,台湾所属三县也开始分别修造几只。这并不是特别优待台湾所属地区,而是因为内地各厂的人员较多、力量分散,工料也都便利,不必烦劳运输,可以按期报告完工。

先是康熙十三年,部定各省战船,三年小修,五年大修。二十九年,奏准沿海战船新造之后,三年小修,又后三年大修,又后三年尚堪驶用者仍令大修,否则奏明拆造,改为内河之船。既又奏准各省战船至应改修之年,以文到之日为始,限一月领船,又一月估价报部。覆准之后,应以部文到日为始,大修限三月,小修两月,如逾限者照例议处。后又奏准福建战船匀派通省道府监修。台澎九十二只,应由台湾道府各十八只,余仍归派内地。于是道府始设船厂,采伐内山樟木,以为材料。未几仍归内地。四十四年,复归台属,而府修倍道,饬与福州府分修。议于部价津贴运费外,每船捐贴百五十圆,缴交盐粮厅代办其半,道镇协营厅县共襄厥事。嗣又专归府办,而道厂废矣。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弼纳奏请设立总厂于通达江湖之处,饬派道员监督,领银修造,复派副将或参将一员公同监视,务节浮费。部价不敷银两,历来州县协贴,仍应照旧。诏可。福建总督亦奏言:『台澎战船,请于台湾设厂,委令道协督造』。于是各船尽归台厂,而道协之责任独重矣。七年秋九月,总督高其倬奏改福建分设福、漳、台三厂,摊造战船。而福厂由盐驿,兴泉二道承修海坛等营一百三十三只,漳厂由汀漳道承修水师提标等营一百零一只,台厂由台湾道承修台协等营九十八只。其后增设泉厂,由兴泉道办之,而福厂仅命盐驿道。乾隆元年,总督郝玉麟奏言:『福建战船,福厂承修七十六只,泉厂五十三只,漳厂九十九只,台厂九十六只。而台厂远阻重洋,难以匀派。顾台湾自设厂以来,开办料馆,沿山樟树概归官有,南之琅■〈王乔〉,北之淡水,均委匠首。而匠首以伐木之外,私揽熬脑,而赢其利。然台厂自数十年来,津贴较少,工料日腾;修造战船,届期难竣。或至脆弱,不堪驾驶。历任搁置,赔累为难。是有修船之名,而无用船之实』。及徐宗干任巡道,禀请变通船政。其书曰:『昔刘晏曰:成大计者不惜小费。置船场执事者,当先使之私用无窘,则官物坚完矣。诚古今之通论也。曩者台地船工,道府有余项,价宽则易完,舟师有口粮,物固则不腐,是以一船得一船之实用也。查船厂所需料物,有购自内地者,若松杉、若铁、若油、若棕之类,皆由厦口商船配带交厂,例不许民间私售。厂用有余,则发商匠领卖,而交价浮于原值。旧船椗、柁等料,亦有厂户承领缴价,以津贴工料例价之不敷。如有延欠同存料,并于交案作扺。此官私之皆有利益也。乃日久而利之所在,弊即生焉。今移交册内,孔、刘、邓、平四任流抵一万余两。周、刘、沈等任流抵三万六千余两,姚、熊两任列抵厂料及匠欠九千余两,熊任又抵存厦料四千余两。其匠欠作抵,是以现存之项为办公之余囊,而以待追之项为悬抵之空账也。又各属有料差、有匠首承办料物,由各澎船运厂,向来于差役中点派,有应交公费,亦为厂中工需津贴。如恐其厉民而裁革之,则探伐料物,无所责成,或土棍影射滋扰,为害更甚。然官有余资,民少困穷,亦利弊参半,而久则有弊无利矣。今者道府之存款有灭无增,舟师之出巡有名无实。应修应造之船,例应自营驾厂。因港道不能疏通,修船者得以卸责,而弁兵亦乐于折价,虚报领收,便可塘塞。或购买以补额,即补额亦为兵丁贩运耳。已修已造之船,例应由营领驾。因港口不能安泊,驾船者得以借口,而工匠亦乐于草率,埔岸高搁,何须坚固?或粉饰以备验收,即验收亦为兵丁需费耳。由是而料物之余存者益多,则以发匠领卖为利。由是而铺匠之积欠者益多,则以移居折抵为便。领售多而完缴愈少,所追者半穷丐子孙。流抵多而存款愈少,所垫者皆寄存要款。完缴愈少,而比追无着,则不能不问及保人。追保人不能不累及铺民。铺民视为畏途,而接充者无人矣。是欲发料物以为津贴,不可得也。存款愈少,而工需急促,不能不取及料差造料。差不能不累及匠首。匠首皆苦无赢余,而愿充者无人矣。是欲藉料差以为津贴;又不可得也。是诚不如不开港,不驾厂之为便也。今一旦力矫其弊,而正告之曰:有船必造,有船必修。则应之曰:造必如何而后可用也,修必如何而后可用也。如其式而造之修之,则又曰:用不可也。即用之矣,而终置之无用之地。曰:非不用也,造不如式也,修不如式也。是诚不如不修船而给以修之之费,不造船而给以造之之费之为便也。然而又不应也,曰:料物不能私取也,工匠不能听其使令也。

译此前康熙十三年,户部规定各省战船三年小修、五年大修。二十九年,奏准沿海战船新造以后,三年小修;再过三年大修;再过三年,如果仍然能够驾驶使用,就仍令大修,否则奏明拆毁改造,改为内河船。后来又奏准,各省战船到了应当改修的年份,以公文到达之日为起算,限一月内领取船只,再用一月估价报部。复核批准后,以部文到达之日为起算,大修限三个月,小修限两个月,超过期限的照例议处。后来又奏准福建战船平均分派给全省道、府监督修造。台、澎战船九十二只,应由台湾道、府各修十八只,其余仍分派给内地。于是道、府开始设置船厂,采伐内山樟木作为材料。不久又归内地负责。四十四年,再归台湾所属地区,而府所修数量加倍,并命令与福州府分修。议定除按部定价格补贴运输费外,每船捐贴一百五十圆,交给盐粮厅代办其中一半,道、镇、协、营、厅、县共同办理此事。后来又专门归府办理,于是道厂废止。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弼纳奏请在通达江湖的地方设置总厂,命道员监督,领取银两修造,又派副将或参将一员共同监视,务必节省浮费。部定价格不足的银两,历来由州县协助贴补,仍应照旧办理。皇帝下诏准许。福建总督也上奏说:‘台、澎战船,请在台湾设置船厂,委托台湾道协助督造。’于是所有船只都归台湾船厂修造,而台湾道协的责任更加重大。雍正七年秋九月,总督高其倬奏请改为福建分设福、漳、台三厂,分摊修造战船。福厂由盐驿道、兴泉道承修海坛等营一百三十三只;漳厂由汀漳道承修水师提标等营一百零一只;台厂由台湾道承修台协等营九十八只。后来增设泉厂,由兴泉道办理,福厂只命盐驿道负责。乾隆元年,总督郝玉麟上奏说:‘福建战船,福厂承修七十六只,泉厂五十三只,漳厂九十九只,台厂九十六只。但台厂远隔重洋,难以平均分派。只是台湾自从设置船厂以来,开办料馆,沿山樟树一概归官府所有,南到琅■〈王乔〉,北到淡水,都委托匠首管理。匠首除了砍伐木材之外,还私自承揽熬制樟脑,从中获利。但台厂几十年来得到的津贴较少,工料费用日益上涨;’ 修造战船到了期限也难以完工,有的甚至脆弱不堪,不能驾驶。历任官员把船搁置不用,赔偿拖累,难以处理。这样只是有修船的名义,却没有实际可用的船。徐宗干任巡道后,呈请变通船政。他的文书说:‘从前刘晏说,成就大计不应吝惜小费。设置船场的办事人员,应当先使他们私用方面没有窘迫,那么官物才会坚固完好。这确实是古今通行的道理。过去台湾的船工,道、府有剩余款项,价格宽裕就容易完工;舟师有口粮,物料坚固就不会腐坏,所以一条船就能得到一条船的实际用途。查船厂所需要的物料,有些从内地购买,如松木、杉木、铁、油、棕等,都是由厦门口岸的商船装运交给船厂,按例不许民间私自出售。船厂使用有余,就发给商人、工匠领取出售,但交回的价格高于原价。旧船的锚、舵等材料,也有厂户承领后缴价,用来补贴工料按例价格的不足。如有延欠和现存物料,也一并在交案时抵充。这是官、私双方都有利益的事。但日子一久,利益所在之处就会产生弊端。如今移交册中,孔、刘、邓、平四任流抵一万余两;周、刘、沈等任流抵三万六千余两;姚、熊两任列抵厂料及工匠欠款九千余两;熊任又抵存放在厦门的物料四千余两。’ 把工匠欠款列作抵充,是拿现存款项作为办理事务的剩余资金,却把等待追缴的款项作为悬空的抵账。各属还有料差、匠首承办物料,由各澎湖船运到船厂,向来在差役中点派;应当交纳的公费,也作为船厂工料的补贴。如果担心扰害百姓而裁革这些差役,那么探取、砍伐物料就没有人负责,或者地痞借机滋扰,危害反而更大。但官府有剩余资金,百姓少受困苦,也是利弊各半;时间一久,就变成有弊无利了。如今道、府存款越来越少,舟师出巡只是有名无实。按规定应当修造的船,应由各营自行驾船到船厂办理。由于港道不能疏通,修船者可以借此推卸责任,军官士兵也乐于折价,虚报领取,便可以敷衍塞责。有时购买船只来补足数额,即使补足了数额,也只是由兵丁贩运罢了。已经修造的船,按规定应由各营领取驾驶。由于港口不能安全停泊,驾船者可以借口推脱,工匠也乐于草率从事,船只高搁在岸上,又何必坚固?有时加以粉饰以备验收,即使验收,也只是成为兵丁的费用罢了。于是物料剩存得越来越多,便以发给工匠领取出售为利;铺户、工匠积欠得越来越多,便以迁居折抵为方便。领取出售的物料很多,但完缴的越来越少;所追缴的款项,有一半要向贫困乞丐的子孙追讨。流抵的越来越多,而存款越来越少;所垫付的全是寄存的要款。完缴越来越少,按期追查又没有结果,就不能不追究保人;追究保人,又不能不牵累铺户百姓。铺户百姓把这看成畏途,再也没有人愿意接任了。这样想要发放物料作为补贴,便不可能实现。存款越来越少,而工料需求又急迫,不能不取用料差来制造物料;使用料差不能不牵累匠首。匠首都苦于没有剩余利益,愿意接任的人也没有了。这样想借料差作为补贴,又不可能实现。如此看来,确实不如不开港、不驾船厂更为方便。如今一旦竭力纠正这些弊端,正式告知他们说:有船就必须制造,有船就必须修理。他们却回答:制造必须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使用,修理必须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使用。如果按照样式制造、修理,他们又说:不能使用。即使使用了,最终也把船放在无用的地方。他们说:不是不用,而是制造不合样式、修理不合样式。这样确实不如不修船而发给修船的费用、不造船而发给造船的费用来得方便。然而他们又不答应,说:物料不能私自取用,工匠也不能听任他们驱使。

则仍归厂修造,而令水师营员监视之。其奉委者不过千把等官。或曰:此奋料不必用也,作价与我可也。或曰:此新料不必用也,作价与我可也。不得已而与将官亲督之,则工皆实用矣。然而已造之船,桅柁皆完,驾未久而弃置者有之。已修之船,帆索悉备,领未久而折卖者有之。即不准其弃置,不许以折卖,而无兵丁以守之,无炮械以实之;有兵丁矣,有炮械矣,无官允以统之,无口粮以养之,欲其不变价而不能也,欲其不贩卖而不能也。私用窘则官物焉能全也?将官则知之而无如何也。数年而届小修如是,数年而届大修如是,又数年而届拆造亦复如是。其间或偶遇风暴,则曰不堪修葺,甚且以为片板无存,修无可修,而造难遽造。久之而文册中有船,海洋中无船矣。嗟乎!洋面无兵船,则洋面皆盗船。洋面皆盗船,则洋面无商船。商船绝而台民危矣!今盗船渐以台洋为逋逃薮,因循再久,患不远也;势不能不亟起而改图之。全台原设及裁改,应共存战船九十六只。内台协中营十九只:内省造四只,本年新拆造二只,本年及来年已届大修四只,小修三只,应造补三只,又应归府厂造补三只。台协左营十四只:内省造六只,新拆造一只,应造补一只,届大修一只,小修二只,又应归府厂造补二只,小修一只。台协右营十四只:省造四只,应造捕二只,届大修四只,小修二只,应归府厂造补二只,小修二只。澎协左营十七只:省造六只,应造补二只,届大修五只,拨府拆造二只,大修二只。澎协右营十六只:省造一只,届大修十三只,拨府造补一只,小修一只。艋舺营十四只:省造四只,应造补六只,届小修一只,大修一只,拨府大修一只,拆造一只。除省造二十五只、新造补三只外,未修、未补者尚有六十八只。大同安梭船新造实销银一千零五十两零,内支台耗二百两零,实领司库八百四十七两零。拆造实销银六百二十八两零,支台耗一百四十二两零,实领司库四百八十六两零。大修实销银四百七十三两零,支台耗九十二两零,实领司库三百八十两零。小修实销银三百三十七两零,支台耗六十三两零;实领司库二百七十四两。中小同安梭以次递减。大号白底船新造实销银二千一百十二两零,拆造银一千一百五十八两零,大修八百七十二两,小修六百二十一两零。小号白底船又以次减。例销之价,实苦不敷。如前所谓料价等无可津贴,则赔垫益多。或曰:请将道府两厂应拆造造补之二十三只归道府赶紧办理,其余届限大小修之各船,竟请归台湾镇督饬水师将备,各归各营领价承修,勒限报验。其料物仍由道厂支给,照例价于领项内扣收。台协各营即在道厂兴办,由营员经理。澎湖、艋舺各营由该营将官督修,责成该厅据实查报,或由镇委员验收;既免驾厂之迟逾,又无领驾之周折。如届拆造,则以旧船折料运厂,或应造补,即由厂兴工,旧料无用再运;则事以简而易集,工以分而易完矣。或曰:届限大小修之船,大半皆不堪修葺。由修造以后,多搁于海埔,风日暴烈,雨水浸淋,责营承修,亦仍有名无实,不如一概全行由道府拆造,以大修两船、小修三船之费,各接大小号折料添补,改为新造一只,庶几工归实在。于原设额数不符,另行筹议造补。其实照原额实备一半,即已得用。余即补足,亦无兵无械,徒虚设耳。或曰,拆造造补之船,请全归省厂兴办。例价不敷,由道府将折料变价,再另行筹捐,划解省局,配渡到台。后大小修仍归营承办。料物多需于内地,盗船不绝,商船日稀,料物不能源源配渡,不如就省制造之便。所需于台地者惟樟木耳,同班哨船可带运也。如此则所谓发料,佥差诸弊之有累于地方者,不过大小修之用。奋例即不能革除,而亦可稍为轻减矣。如循旧由台厂修办,所有厦口料物亦须商哨并运,方无误工需也。择于斯三者而变通行之,全台幸甚。明戚继光言:「军工当任武臣,不当任文臣。航海者渔人,而造舟者梓人,彼何与于利害,而劳苦以经营之,加倍以赔补之,不过苟且塞责而已,无补国家」。佟中丞云:「工料本贵,给价不敷,虽造成器具,总属无用之物,所谓惜小误大,其害不可胜言」。由此观之,台地之船工,责成舟师大员之贤者,而厚给其值,其为上策。不然,积习相沿,徒糜帑项,而海洋之防仅有虚名,商民之受害其小焉者也。此可为长太息也』!又以厂道淤塞,不便出入,择地于小西门外迤南之处,建筑船坞,中开港道,至三鲲身入海,计费二千百余圆。

译那么仍然送回船厂修造,并命水师营员监督。那些奉命负责的人,不过是千总、把总一类的官员。有的说:“这些奋料不必使用,把价钱给我就行。”有的说:“这些新料不必使用,把价钱给我就行。”不得已让将官亲自督办,工程才都确实采用实料。然而,已经造好的船,桅杆和舵都已完备,驾驶不久便弃置的,有的是;已经修好的船,帆和缆索都已齐备,领用不久便折价卖掉的,也有的是。即使不准弃置、不许折卖,却没有兵丁守卫,也没有炮械充实;有了兵丁和炮械,却没有官员允准统领,也没有口粮供养。想让它们不被变卖却做不到,想让它们不被贩卖也做不到。私人使用窘迫,官物怎么能够保全呢?将官明知如此,却也无可奈何。几年到了小修期限,情况如此;几年到了大修期限,情况如此;又过几年到了拆造期限,也还是如此。其间偶然遇到风暴,便说船已经不堪修葺,甚至说连一块木板也没有留下,既无船可修,又难以立即新造。久而久之,文册中有船,海洋上却没有船了。唉!海面上没有兵船,海面上的船就全是盗船;海面上的船全是盗船,海面上就没有商船。商船断绝,台湾百姓就危险了!如今盗船渐渐把台湾海域当作逃亡者的巢穴,因循拖延再久,祸患就不远了;形势不能不赶快起来改变办法。全台原来设置以及裁撤、改编后,应该共存战船九十六只。其中台湾协中营十九只:内地造四只,本年新拆造二只,本年及来年已到大修期限四只,小修三只,应当造补三只,另有应归府厂造补三只。台湾协左营十四只:内地造六只,新拆造一只,应造补一只,已到大修期限一只,小修二只,另有应归府厂造补二只、小修一只。台湾协右营十四只:内地造四只,应造补二只,已到大修期限四只,小修二只,应归府厂造补二只、小修二只。澎湖协左营十七只:内地造六只,应造补二只,已到大修期限五只,拨归府厂拆造二只、大修二只。澎湖协右营十六只:内地造一只,已到大修期限十三只,拨归府厂造补一只、小修一只。艋舺营十四只:内地造四只,应造补六只,已到小修期限一只、大修期限一只,拨归府厂大修一只、拆造一只。除内地制造二十五只、新造补三只以外,尚有六十八只没有修理、没有补造。大同安梭船新造实际销银一千零五十两有零,其中支出台耗银二百两有零,实际领取司库银八百四十七两有零。拆造实际销银六百二十八两有零,支出台耗银一百四十二两有零,实际领取司库银四百八十六两有零。大修实际销银四百七十三两有零,支出台耗银九十二两有零,实际领取司库银三百八十两有零。小修实际销银三百三十七两有零,支出台耗银六十三两有零,实际领取司库银二百七十四两。中号、小号同安梭船依次递减。大号白底船新造实际销银二千一百十二两有零,拆造银一千一百五十八两有零,大修八百七十二两,小修六百二十一两有零。小号白底船又依次递减。按规定核销的价格,实际上实在不够用。像前面所说的材料价格等又没有办法补贴,赔垫就更多了。有人说:“请把道厂、府厂应拆造和造补的二十三只船,归道府赶快办理;其余到了期限应大小修的各船,则请归台湾镇,督令水师将备,分别由各营领取款项承修,限期报验。” 材料仍由道厂发给,按规定价格在领取款项中扣收。台湾协各营就在道厂办理,由营员负责。澎湖、艋舺各营则由本营将官督修,责成该厅据实查报,或者由镇派委员验收。这样既免去驾船到厂的迟延,也没有领船、驾船的周折。如果到了拆造期限,就把旧船拆下的材料运到厂里;如果应当造补,就由船厂开工,不必再把无用旧料运回。这样事情就因简化而容易集中办理,工程也因分头进行而容易完成了。有人说:“到了期限应大小修的船,大半都已经不堪修葺。自从修造以后,大多搁在海滩上,遭受烈日暴晒和雨水浸淋;即使责成各营承修,也仍然有名无实,不如一律由道府拆造,以大修两船、小修三船的费用,分别接合大小号船的旧料添补,改造为一只新船,这样或许工程才能落实。至于与原来设置的额数不符之处,另行筹议造补。实际上,照原定额数先实备一半,就已经可以使用;其余即使补足,也没有兵、没有械,只是徒具虚名而已。有人说:“拆造、造补的船,请全部归省厂办理。按规定价格不够,就由道府把拆下的旧料折价变卖,再另行筹款捐资,划拨解送省局,配船运到台湾。” 以后大小修仍归各营办理。材料大多需要从内地取得,而盗船不断,商船日益稀少,材料无法源源不断地配船运来,不如利用省内制造的便利。台湾所需要的材料,只有樟木;同班哨船可以顺便带运。这样一来,所谓发料、派差等给地方造成负担的弊端,就只剩大小修所需的部分。奋例即使不能革除,也可以稍稍减轻了。如果仍按照旧例由台湾船厂修造,所有厦门港口的材料也必须由商船、哨船一同运输,才能不耽误工程和供应。三种办法中择一变通实行,全台百姓就非常幸运了。明代戚继光说:“军工应当由武臣负责,不应当由文臣负责。航海的是渔人,造船的是木匠,他们与利害有什么关系,却要劳苦经营,出了差错还要加倍赔补,不过是苟且塞责罢了,对国家没有补益。”佟中丞说:“工料本来就贵,所给价钱又不够,即使造成器具,也都属于无用之物;所谓因吝惜小费而误了大事,其中的祸害不可胜说。”由此看来,台湾的船工,应当责成舟师大员中贤能的人负责,并厚给工价,这才是上策。否则积习相沿,只是白白耗费国库钱财,而海洋防务仅有虚名,商民所受的危害还算是小事了。这实在值得长久叹息啊!又因为船厂通道淤塞,不便出入,于是在小西门外偏南一带选择地点,修建船坞,中间开挖港道,直到三鲲身入海,共计费用二千一百余圆。

然自海通以来,轮船铁舰纵横海上,而旧式之船不足一顾。法军之役,巡道刘璈驻南,以台澎四面皆海,战既不能,守又不可,禀请南北洋大臣分派战船援助。弗从。事平,刘铭传整理海防,乃购置轮船,以资邮传,而尚不能筹舰队,则以财力限之也。然自是而海战形势为之一变。

炮台

有明之季,海疆多事,始戍澎湖。澎湖为台湾外府,群岛错立,风涛淜湃,舟触辄破。故守台湾者重澎湖,而妈宫为之纽。万历二十五年,增游兵;四十五年,复增冲锋游兵;左右各置小城,列铳以守,曰铳城。天启二年,荷将高文律乘戍兵单薄,以十余舟入澎湖,擅焉。因山为城,环海为池,破浪长驱,肆毒漳泉。总兵俞咨皋逐之,乃复澎湖,筑城暗澳,高丈有七,厚丈有八,东西南各辟一门,北设炮台,内盖衙宇,建营房,凿井,驻兵,以控制妈宫。妈宫之左为风柜山,高七、八尺,荷人凿其中,垒土若雉堞,毁之,分军以戍,与案山、西埯相犄角。束为嵵上澳、猪母落水,当南之冲,旧有舟师戍之,亦筑铳城,以防横突。西为西屿,北为北山墩,又北为太武,稍卑为赤嵌。循港而进为镇海港,垒城其中,以扼海道。其防守也如此。

荷人既入台湾,筑城一鲲身,即炮台也,曰热兰遮,台人谓之王城。基方二百七十六丈有六尺,高三丈有奇,为两层,用大砖调油灰共捣而成,雉堞钉以铁,故甚固。城上瞭亭相望。上层缩入丈许,设门三。东畔嵌空数处,为曲洞,为幽宫。四隅箕张,置炮二十。南北规井,下入于海,上出于城,水极清冽,可于城上引汲,以防火攻。置炮十,皆重千斤者。而北隅绕垣为外城,状极雄伟,驻兵守之。倚城一楼,榱栋坚巨,有机车,可挽重而上,亦置炮数尊。内城之北,下辟水门,伛楼而入,磴道曲折,下有地室,高广各丈余,长数丈,曲转旁出。近海之处又一洞,内藏铅子。其险固也如此。荷人建政署其中,以镇抚民番。滨城之外为巨海,水道纡回,鹿耳门拱之,辅以师船;而内与赤嵌楼相犄角。楼在镇北坊,为今之海神庙,亦炮台也;建于永历四年,荷人谓之普罗比热兰遮,犹言摄理也。垒砖为垣,坚埒于石,周二十五丈有三尺,上置巨炮。南北两隅,瞭亭挺出。楼高三丈六尺有奇,雕栋凌空,轩豁四达。其下有洞,曲折宏邃。右凿穴,左浚井。前门之左复一井,以俯瞰市肆。当是时,荷人政令,南至打鼓,北达诸罗,而蚊港为北鄙互市之口,猴树港、盐水港、茅港尾诸水汇焉。港外为青峰阙,荷人筑炮台以守,制若城,内凿一井,舟师逻之。既又逐西班牙人而有其地。鸡笼、淡水各据炮台,以握东洋贸易,一时几无敢抗。

延平克台,就赤嵌城以居,改名安平。永历十八年,嗣王经视澎湖,命筑垒。左右峙各建炮台,烟火相望,以薛进思、戴捷、林升守之。十九年,闻施琅疏请伐台,洪旭告曰:『前者荷人失守,恃其炮火、凭某港道,而不防备澎湖,故我先王一鼓而下。夫澎湖为东宁门户,无澎湖是无东宁也。今宜建筑安平炮台,副以炮船,扼鹿耳门。别遣一将镇澎湖,严军固垒,以待其来』。从之。三十六年春,施琅治兵于海,嗣王克塽以刘国轩为正提督驻澎湖,修治各垒,环设炮城,凌师以守。激战之后,败续而降。

清人得台,以安平为郡治之塞,驻水师副将,有炮架三十,炮台十九,烟墩四十三处,以防守沿海。而鹿耳门亦建炮台,籍为安平之蔽。彰化为北路之冲,八卦山在其东,俯瞰城中,山破则城亦破,故建炮台,驻兵固守,以为拥护,所谓定寨者也,高可望海,然一有兵事,山辄被据,移炮以攻,故议主毁弃。鹿港为彰化互市之口,乾隆五十四年,驻水师游击,北自大安,南至海丰,各建炮台,汛兵守之。当是时升平无事,所欲防者,海寇而已。通商以后,西力东渐,夹板轮船,争雄海上。一旦启衅,沿海戒严,而旧式之炮,利不足以及远,力不足以洞坚,拱手让人,覆军从之。同治十三年,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视师台湾,奏筑安平、旗后各炮台,仿照西式。法军之后,巡抚刘铭传奏办海防。光绪十二年,兴工改筑,新向英国购置钢铁后膛炮三十一尊及加农炮以配各台,计费六十四万九千余两。十四年,复聘德国工师,重造基隆炮台,状极坚固,且练炮兵以演放之。炮兵之外,又设水雷营,亦攻守之利器也。台湾海防于是渐备。然有其器必有其人,而后可以致果,否则非唯无用,藉寇兵而赍盗粮,更为覆亡之害也。悲夫!

○郑氏澎湖炮台表

妈宫屿上下炮台二座

风柜尾炮台一座

四角屿炮台一座

鸡笼屿炮台一座

东西嵵里炮台四座

内外堑炮台二座

西屿头炮台二座

牛心湾顶炮台一座

○清代台湾炮台表

鹿耳门炮台:在安平镇之西,俯临大海。归清之后,建筑炮台。其后海水泛滥,台遂沉没。

译然而自从海上交通开通以来,轮船、铁舰纵横海上,旧式船只已经不值得一看。法军之役时,巡道刘璈驻守南部,认为台湾、澎湖四面环海,既不能作战,又无法防守,便禀请南北洋大臣分派战船援助。没有得到答复。事情平定后,刘铭传整顿海防,于是购买轮船,用来办理邮传,但仍然无法筹建舰队,这是受财力限制。可是从此以后,海战的形势因此发生了变化。炮台 明朝末年,海疆多事,才开始戍守澎湖。澎湖是台湾的外府,群岛错落分布,风浪汹涌,船只一碰上就会毁坏。因此守卫台湾的人特别重视澎湖,而妈宫是其中的枢纽。万历二十五年,增加游兵;四十五年,又增加冲锋游兵;在左右两边各设置小城,排列火铳防守,称为铳城。天启二年,荷兰将领高文律趁戍兵单薄,率十多艘船进入澎湖,擅自占据。于是依山筑城,以海为护城池,破浪长驱,肆意在漳州、泉州一带作乱。总兵俞咨皋将其驱逐,于是收复澎湖,并在暗澳筑城,城高一丈七尺,厚一丈八尺,东西南三面各开一门,北面设置炮台,城内修建衙署、营房,凿井驻兵,用以控制妈宫。妈宫左边是风柜山,高七八尺,荷兰人在山中开凿,堆土像城墙垛口;后来毁去,分兵驻守,与案山、西埯形成犄角之势。向东是嵵上澳、猪母落水,正当南面的要冲,原来有水师驻守,也筑有铳城,以防敌军横向突袭。西面是西屿,北面是北山墩,再往北是太武,稍低处是赤嵌。沿港口前进就是镇海港,在其中筑城,以扼守海道。它的防守情况就是这样。荷兰人进入台湾后,在一鲲身筑城,也就是炮台,称为热兰遮,台湾人称它为王城。城基方圆二百七十六丈六尺,高三丈有余,分为两层,用大砖调和油灰共同夯筑而成;城垛用铁钉加固,所以十分坚固。城上瞭望亭彼此相对。上层向内缩进一丈左右,设置三座城门。东边有几处嵌空,成为曲折的洞穴和幽深的宫室。四角向外张开如簸箕,设置大炮二十门。南北两角各有规井,下通海,上通城内,水极其清凉,可以在城上汲取,以防火攻。又设置大炮十门,都是重一千斤的。北角外又环绕墙垣筑成外城,形势极为雄伟,驻兵防守。靠着城墙有一座楼,椽子栋梁坚固粗大,设有机车,可以把重物牵引上去,也安置了几尊大炮。内城北面向下开有水门,弯着身子才能进入;石阶曲折,下有地室,高、宽各一丈多,长数丈,曲折转向后从旁边通出。靠近海边的地方又有一个洞,里面藏有铅弹。它的险要坚固就是这样。荷兰人在其中修建政署,以镇抚百姓和原住民。城外滨临大海,水道曲折,鹿耳门拱卫其前,并以战船辅助;内面又与赤嵌楼形成犄角之势。赤嵌楼在镇北坊,就是今天的海神庙,也是一座炮台。它建于永历四年,荷兰人称为普罗比热兰遮,意思大致是“摄理”。用砖砌成墙垣,坚固程度不亚于石墙,周长二十五丈三尺,上面设置大炮。南北两角,瞭望亭高高突出。楼高三丈六尺有余,雕饰的栋梁直凌高空,轩敞开阔,四面通达。楼下有洞穴,曲折而宽大深邃。右边凿有穴洞,左边挖有水井。前门左边又有一口井,可以俯视市集店铺。当时荷兰人的政令,南至打鼓,北达诸罗;蚊港是北部边境进行贸易的港口,猴树港、盐水港、茅港尾等水道都在这里汇合。港外是青峰阙,荷兰人筑炮台防守,形制像城,里面凿有一口井,由水师巡逻。后来荷兰人又驱逐西班牙人,占有了他们的地盘。鸡笼、淡水各自据有炮台,以控制东洋贸易,一时几乎没有人敢于抗拒。延平王攻克台湾后,就居住在赤嵌城,改名为安平。永历十八年,嗣王郑经巡视澎湖,下令筑垒。在左右两边各建炮台,烽火彼此相望,命薛进思、戴捷、林升守卫。十九年,听说施琅上疏请求攻打台湾,洪旭告诉他说:“过去荷兰人失守台湾,是因为依仗炮火、凭借某些港道,却没有防备澎湖,所以我先王一鼓作气就攻下了它。澎湖是东宁的门户,没有澎湖就没有东宁。现在应当修建安平炮台,配备炮船,扼守鹿耳门;另派一名将领镇守澎湖,严整军队、巩固堡垒,等待清军到来。”郑经采纳了这个意见。三十六年春,施琅在海上整治军队,嗣王郑克塽任刘国轩为正提督,驻守澎湖,修治各处堡垒,环绕设置炮城,凭借高处防守。激战之后,郑军接连战败,最终投降。清人取得台湾后,把安平作为郡治的屏障,驻扎水师副将,设置炮架三十座、炮台十九座、烟墩四十三处,用来防守沿海。鹿耳门也修建炮台,作为安平的屏障。彰化是北路的要冲,八卦山在城东,俯视城中;山一旦失守,城也会失守,所以修建炮台,驻兵固守,作为屏护,这就是所谓定寨。炮台高处可以眺望海面,但一有战事,山往往会被敌军占据,只能移动大炮攻击,因此有人主张毁弃。鹿港是彰化进行贸易的港口,乾隆五十四年,驻扎水师游击;从北面的大安到南面的海丰,各处都修建炮台,由汛兵守卫。当时天下太平,所要防备的只是海盗。通商以后,西方势力逐渐向东方扩张,夹板船、轮船在海上争雄。一旦发生战事,沿海戒严,而旧式火炮射程不够远,威力也不足以击穿坚固目标,只能拱手让人,军队也随之覆灭。同治十三年,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巡视台湾军务,上奏请求修建安平、旗后各炮台,仿照西式建造。法军之役以后,巡抚刘铭传上奏办理海防。光绪十二年,开工改建,重新向英国购买钢铁后膛炮三十一尊及加农炮,配备各座炮台,共计费用六十四万九千余两。十四年,又聘请德国工程师,重新修建基隆炮台,形制极其坚固,并训练炮兵演习发炮。除炮兵外,又设置水雷营,这也是攻守的利器。台湾海防于是逐渐完备。然而有了武器必须有合适的人使用,之后才能取得成效;否则不但没有用处,反而等于借敌人的武器给敌人送粮食,更会造成覆亡的祸害。可悲啊!郑氏澎湖炮台表 妈宫屿上下炮台二座 风柜尾炮台一座 四角屿炮台一座 鸡笼屿炮台一座 东西嵵里炮台四座 内外堑炮台二座 西屿头炮台二座 牛心湾顶炮台一座 清代台湾炮台表 鹿耳门炮台:在安平镇西面,俯临大海。归清以后,修建炮台。后来海水泛滥,炮台便沉没了。

安平小炮台:在安平镇南隅,旧时所建。及筑大炮台,遂废。

安平大炮台:在安平镇南隅,距台南府治六里。同治十三年,沈葆桢奏建,光绪元年十一月竣工。中凿大池,堑外有濠,海水入焉。置大炮五、小炮四,以水师副将率炮兵三百名守之,颜曰「亿载金城」。

打鼓炮台:在凤治之西山,临大海。其后增建旗后炮台,以为犄角。

旗后炮台:在凤治之西,与打鼓山对峙,为互市之口,中辟港道,轮船可入。光绪元年,聘英国工师筑之,结构宏壮,中置巨炮,以兵守焉。

东港炮台:在凤治西南,两岸相距三里许,水深丈余,闽粤商船时来贸易。同治十三年,沈葆桢奏建,置炮十尊,驻兵五百,已而撤去。法军之役,再驻二百,以防南犯。

青峰辟炮台:在嘉义西南,距治六十里,为蚊港之口,荷人所筑,久圮,炮亦为海水浸烂。嘉庆十年蔡牵之役,金门镇总兵王得录就附近再筑炮台三座、炮墩三、望楼一,以安平水师协营守备一员、千总把总各一员、兵一百八十名守之。今圮。

鹿港炮台:距彰治二十里,西临大海,乾隆五十四年所筑。今圮。

水里港炮台:距彰治西北二十里。昔为贸易之口,港道久淤,炮台亦圮。

三林港炮台:距彰治西南四十里。港道久淤,移汛番挖,炮台亦圮。

海丰港炮台:距彰治西南七十里。港道久淤,租汛宗元,炮台亦圮。

大安港炮台:在苗栗县治之西,旧属淡水,为贸易之口;港道已淤,炮台亦圮。

沪尾炮台:在台北府治之西,为互市之口,势控北鄙。光绪二年,始筑炮台。法军之役,扼险以守。及巡抚刘铭传修之,置炮十一,颜曰「北门锁钥」。

基隆炮台:基隆为互市之口,旧设炮垒。光绪二年,改筑炮台以守,法军之役被毁。光绪十四年,乃仿西式新筑,置钢铁炮。

妈宫炮台:在澎湖厅治之北。旧设炮垒,副以师船。光绪元年,改筑炮台。十三年,刘铭传檄吴宏洛修之,驻重兵以扼海道。

大城北炮台:在妈宫之西十里,光绪元年建,十三年修,驻兵千五百名,为妈宫犄角。

西屿炮台:在妈宫之西,旧建炮台于外埯,光绪十四年别建于内埯,俯瞰大海,驻兵干五百名。

桶盘澳炮台:旧时所建,今废。

卷十四

外交志

连横曰:鸿蒙之世,各君其国,各子其民,闭关自守。固无所谓外交也。然当春秋之际,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齐楚秦晋迭为盟主,而郑以一小国介立其间,聘问往来,不失其宜。孔子曰:『子产有辞,诸侯赖之』。信乎贤者之有益人国也。台湾当郑氏之时,弹丸孤岛,拮抗中原,玉帛周旋,蔚为上国。东通日本,西慑荷兰,北结三藩,南徕吕宋,荡荡乎!泱泱乎!直轶春秋之郑矣。嗣王冲幼,左右失人,叛将倒戈,而台湾乃不国焉。清人抚有,时会变迁,东渐之机,随流而靡。而内外臣工犹欲以丸泥塞之,多见其不自量尔。夫塞之愈坚则冲之愈力,冲之愈力则破之愈大,而台湾外交乃无往而不败也。夫古今异势,强弱殊形。弧矢之利,不可以御坚炮;舟车之速,不可以竞飞船。贤者审之,智者用之。苟非整军经武,国殖民兴,未足以言外交也。德宰相俾士麦曰:『世界无公理,唯铁血尔』。故以其言,而大小是并,优劣是食。外交之败,至于灭亡者,何可胜道?悲夫!语曰:前车之覆,后车之戒。余故采其得失者着于篇,以为兴亡之鉴焉。

日本聘问

译安平小炮台:在安平镇南角,是旧时修建的。等到修筑大炮台后,便废弃了。安平大炮台:在安平镇南角,距台南府治六里。同治十三年,沈葆桢上奏修建,光绪元年十一月完工。中间开凿大池,壕沟外还有护城濠,海水可以流入。设置大炮五门、小炮四门,由水师副将率领炮兵三百名守卫,题名为“亿载金城”。打鼓炮台:在凤治西面的山上,临近大海。后来增建旗后炮台,与它形成犄角之势。旗后炮台:在凤治西面,与打鼓山相对,是进行贸易的港口;中间开通港道,轮船可以驶入。光绪元年,聘请英国工程师修筑,结构宏伟壮大,中间设置大炮,由士兵守卫。东港炮台:在凤治西南,两岸相距三里左右,水深一丈多,闽、粤商船经常来此贸易。同治十三年,沈葆桢上奏修建,设置大炮十尊,驻兵五百人,不久后撤去。法军之役时,又驻兵二百人,以防敌军从南面进犯。青峰辟炮台:在嘉义西南,距府治六十里,是蚊港的入口,荷兰人修建,久已倾圮,大炮也被海水浸蚀毁坏。嘉庆十年蔡牵之役,金门镇总兵王得录在附近重新修建炮台三座、炮墩三座、望楼一座,派安平水师协营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士兵一百八十名驻守。现在已经倾圮。鹿港炮台:距彰化府治二十里,西面临海,建于乾隆五十四年。现在已经倾圮。水里港炮台:距彰化府治西北二十里。过去是贸易港口,港道长久淤塞,炮台也已倾圮。三林港炮台:距彰化府治西南四十里。港道长久淤塞,汛地迁移,由番人挖掘,炮台也已倾圮。海丰港炮台:距彰化府治西南七十里。港道长久淤塞,汛地迁至宗元,炮台也已倾圮。大安港炮台:在苗栗县治西面,旧时属于淡水,是贸易港口;港道已经淤塞,炮台也已倾圮。沪尾炮台:在台北府治西面,是进行贸易的港口,地势控制北部边境。光绪二年,开始修筑炮台。法军之役时,扼守险要。巡抚刘铭传修缮后,设置大炮十一门,题名为“北门锁钥”。基隆炮台:基隆是进行贸易的港口,旧时设有炮垒。光绪二年,改筑炮台防守,法军之役时被毁。光绪十四年,才仿照西式重新修筑,设置钢铁炮。妈宫炮台:在澎湖厅治北面。旧时设有炮垒,并配备战船。光绪元年,改筑炮台。十三年,刘铭传发檄文命吴宏洛修缮,驻扎重兵以扼守海道。大城北炮台:在妈宫西面十里,光绪元年修建,十三年修缮,驻兵一千五百名,作为妈宫的犄角。西屿炮台:在妈宫西面,旧时在外埯修建炮台;光绪十四年另在内埯修建,俯瞰大海,驻兵干五百名。桶盘澳炮台:旧时修建,现在已经废弃。卷十四 外交志 连横说:鸿蒙初开的时代,各自统治自己的国家,各自役使自己的百姓,闭关自守,本来没有所谓外交。然而到了春秋时期,礼乐和征伐都由诸侯掌握,齐、楚、秦、晋轮流成为盟主;郑国以一个小国的身份夹在其中,聘问往来,仍不失其礼节。孔子说:“子产善于辞令,诸侯都依赖他。”贤能的人对国家有益,确实如此。台湾处于郑氏统治时期,不过是弹丸孤岛,却能与中原抗衡,以玉帛礼物周旋交往,俨然成为大国。东面与日本交往,西面震慑荷兰,北面联结三藩,南面招徕吕宋,气象宏大,声势盛壮,简直超过了春秋时的郑国。嗣王年幼,左右近臣不得其人,叛将反戈,台湾于是不能成为一个国家。清人安抚并占有台湾,时势不断变化,向东扩张的机会也随波消失。但内外臣工仍想用一团泥堵塞它,显然只是太不自量了。堵得越严,冲击就越有力;冲击越有力,破坏就越大,于是台湾的外交便没有一次不失败。古今的形势不同,强弱的情况也不同。弓箭的锋利,不能抵挡坚固的火炮;舟车的速度,不能与飞船竞争。贤者应当审察形势,智者应当善加利用。如果不整顿军队、讲求武备,使国家富裕、人民兴盛,就不足以谈外交。德国宰相俾士麦说:“世界上没有公理,只有铁血。”所以根据他的话,大小相并,优劣相食。外交失败以至国家灭亡的事情,哪里说得尽呢?可悲啊!俗话说:前面的车翻了,后面的车应当引以为戒。因此我把其中的得失采录下来写在篇中,作为国家兴亡的鉴戒。日本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