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台湾府城(附郭安平):雍正元年,台湾县知县周锺瑄始建木栅,周二千六百六十有二丈,建七门。正东倚龙山寺,曰大东门。南抱山川坛,曰小南门。度南拱文庙之前,曰大南门。自东以北亘右营厅,曰小东门。北近城守营,曰大北门。西北逼乌鬼井,曰小北门。迤西外逼船厂,南折跨沟,为水门。过妈祖楼之西而终焉,独缺其西。十一年,巡抚鄂弥达奏请植竹为城,乃自小北以至大南,计植一万七千九百八十有三株,亦缺其西。而于小北、小西两门,各建炮台一座,并设敌台城门望楼焉。乾隆元年,发国帑,斲石建七门,护以女墙。每门周二十五丈,高二丈八尺,又建窝铺十五座。二十四年,知县夏瑚增植绿珊瑚为外护。四十年,知府蒋元枢修之,且建小西门于土墼埕西。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工部侍郎德成、巡抚徐嗣曾等会奏,改筑砖城。以台未烧砖,用土。进士郑光策以台地多震,不宜筑城,请仍旧制,加凿濠沟,足以为守。不从。是年十月二十七日起工,东南北三方,悉用旧址,唯西方近海,内缩一百五十余丈,画自小北以至小西,状如半月沈江,故谓之半月城。壁高一丈八尺,顶广一丈五尺,基广二丈。新建大西门楼。凡八门:东曰迎春,西曰镇海,南曰宁南,北曰拱辰。置窝铺十六座。以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告成,计费十二万四千六十余两。蔡牵之乱,郡治戒严,郊商多在西城外,乃捐建瓮城于新港墘,以防海道。道光四年许尚之变,十二年张丙之变,南北相扰,官绅议建外郭,不许,仅筑东郭之门;旁植刺竹,设仁和、永康二门以出入之。同治元年五月十一日,地大震,城壁多坏,修之。光绪元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又发国帑,大修之。十三年,移台湾府县于台中,改称台南,而县曰安平。
嘉义县城:康熙二十三年,置诸罗县于佳里兴堡,则昔之诸罗番社。四十三年,迁今治,知县宋永清始设木栅。周六百八十丈,建四门。雍正元年,知县孙鲁改筑土城,周七百九十五丈有二尺,壁基厚二丈四尺,上广一丈四尺,池深一丈四尺,阔二丈四尺,周八百三十五丈有五尺。五年,知县刘良璧建城楼,东曰襟山,西曰带海,南曰祟阳,北曰拱辰,各门置二炮。十二年,知县陆鹤又于城外环植刺竹,用以为固。株爽文之变,环攻数月,死守不下。事闻,诏改嘉义。其后屡遭兵燹,城半倾圯。道光十三年,绅士王得禄等捐款重修,并筑炮迭。以九月起工,十六年二月告竣,用费十一万九千三百六十两。同治九年,大震复圯。光绪十五年,知县包容与绅士林启东等重修。
凤山县城:前在兴隆内里前锋庄,康熙二十三年建,以其地有凤山故名。六十一年,知县刘光泗始筑土城,周八百有十丈,高一丈三尺,建四门,左倚龟山,右连蛇山,池广一丈,深八尺。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奉命环植刺竹。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变,庄大田应之,城破,文武多死,乃移于埤头店,环植刺竹。嘉庆十一年蔡牵之乱,吴淮泗陷新城。将军赛冲阿议复旧城,且建石,嗣以费大而止。道光三年,总督赵慎轸议建,饬知府方传穟查复。翌年,巡抚孙尔准巡台,奏请再建。而是时适有杨良斌之变,潜入新城,其议遂定。十一月,传穟谋于绅民,捐款十四万两。五年七月起工;以知县杜绍箕为监督,绅土黄化鲤、吴尚新、黄名标、刘伊仲等为董事。扩其旧址,内包龟山,外接蛇山,垒石为之,高一丈有二尺,广一丈有五寸,上建雉堞,辟四门,东为凤仪,西为奠海,南为启文,北为拱辰。四隅各筑炮台。计费九万二千一百两。六年八月竣工,择吉告迁,而绍箕忽死,众以为不祥,无敢移者。衙署渐就荒废,于是乃建新城,积土以筑,略具规模,则今之县治也。
恒春县城: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至琅■〈王乔〉,奏建县治。择地于猴洞,山势回环,左趋海岸,而右廓平原,似为全台收局。名曰恒春,以其地为极南,四时皆春也。光绪元年起工,翌年告竣。城高二丈有八尺,周九百七十二丈,用土石筑之,建四门。
台湾府城(附郭台湾):光绪十三年建省,移台湾府于此,附郭亦曰台湾。先是巡抚岑毓英来巡,择地于蓝兴堡东大墩之麓,刘铭传亦以为可。十五年起工,先建八门四楼。东为灵威,楼曰朝阳。西为兑悦,楼曰听涛。南为离照,楼曰镇平。北为坎孚,楼曰明远。而小东为良安,小西为坤顺,小南为巽正,小北为干健。十六年,檄栋军统领林朝栋督勇筑城,以绅士吴鸾旗等董工。十七年二月略成,周六百五十丈,费款二十一万五千两。而铭传一去,其事遂止。
译台湾府城(附郭安平):雍正元年,台湾县知县周锺瑄开始修筑木栅,周长二千六百六十二丈,设置七座城门。正东依靠龙山寺,称为大东门;南面环抱山川坛,称为小南门;越过南面,拱卫文庙前方的,称为大南门;从东面向北延伸,横跨右营厅的,称为小东门;北面靠近城守营的,称为大北门;西北面逼近乌鬼井的,称为小北门;向西曲折,外面逼近船厂,向南转折跨过沟渠,作为水门;经过妈祖楼西面而止,唯独缺少西门。雍正十一年,巡抚鄂弥达奏请栽竹作城,于是从小北门到大南门,共栽刺竹一万七千九百八十三株,西面仍然缺失。同时在小北门、小西门各修建一座炮台,并设置敌台、城门和望楼。乾隆元年,发放国库银两,砍石修建七座城门,用女墙加以防护。每座城门周长二十五丈,高二丈八尺;又修建窝铺十五座。乾隆二十四年,知县夏瑚增种绿珊瑚作为外围防护。乾隆四十年,知府蒋元枢修缮城池,并在土墼埕西面修建小西门。乾隆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工部侍郎德成、巡抚徐嗣曾等会同上奏,改筑砖城。因为台湾尚未烧制砖瓦,便使用土料。进士郑光策认为台湾地震多,不适合筑城,请求仍按旧制,并加挖护城沟,就足以防守。没有被采纳。这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开工,东、南、北三面都使用旧址,只有西面靠近海边,向内缩进一百五十多丈,从小北门到小西门划定城线,形状像半轮月亮沉入江中,所以称为半月城。城墙高一丈八尺,顶部宽一丈五尺,基部宽二丈。新建大西门楼。共八座城门:东门称迎春,西门称镇海,南门称宁南,北门称拱辰。设置窝铺十六座。到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完工,共耗费十二万四千六十多两。蔡牵之乱时,郡治戒严,郊外商人多住在西城外,于是捐资在新港墘修建瓮城,以防守海道。道光四年许尚之变、道光十二年张丙之变,南北受到扰乱,官绅商议修建外郭,没有获准,只修筑东郭的门;旁边栽种刺竹,设置仁和、永康两门供出入。同治元年五月十一日,发生大地震,城墙大多毁坏,后来修缮。光绪元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又发放国库银两,大加修缮。光绪十三年,将台湾府、县迁到台中,府改称台南,县改称安平。嘉义县城:康熙二十三年,在佳里兴堡设置诸罗县,这里就是过去的诸罗番社。康熙四十三年,迁到现在的县治,知县宋永清开始设置木栅,周长六百八十丈,设置四座城门。雍正元年,知县孙鲁改筑土城,周长七百九十五丈二尺,城墙基部厚二丈四尺,顶部宽一丈四尺,护城池深一丈四尺、宽二丈四尺,周长八百三十五丈五尺。雍正五年,知县刘良璧修建城楼,东门称襟山,西门称带海,南门称崇阳,北门称拱辰,每座城门设置两门炮。雍正十二年,知县陆鹤又在城外环绕栽种刺竹,用来加强防守。林爽文之变时,敌军围攻数月,县城坚守不失。事情上报后,诏令改名为嘉义。此后多次遭受兵灾火灾,城池大半倾塌毁坏。道光十三年,绅士王得禄等捐款重修,并修筑炮台。九月开工,道光十六年二月完工,耗费十一万九千三百六十两。同治九年,大地震使城池再次倒塌。光绪十五年,知县包容与绅士林启东等重修。凤山县城:原先在兴隆内里前锋庄,康熙二十三年修建,因为当地有凤山而得名。康熙六十一年,知县刘光泗开始筑土城,周长八百一十丈,高一丈三尺,设置四座城门;左边倚靠龟山,右边连接蛇山,护城池宽一丈、深八尺。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奉命环城栽种刺竹。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变时,庄大田响应,城池被攻破,文武官员多有死亡,于是迁到埤头店,环城栽种刺竹。嘉庆十一年蔡牵之乱时,吴淮泗攻陷新城。将军赛冲阿提议恢复旧城,并且修筑石城,后来因费用太大而停止。道光三年,总督赵慎轸提议修建,命知府方传穟查勘恢复。第二年,巡抚孙尔准巡察台湾,上奏请求再次修建。这时恰好发生杨良斌之变,叛乱者潜入新城,于是议案确定。十一月,方传穟与绅士、百姓商议,捐款十四万两。道光五年七月开工;以知县杜绍箕为监督,绅士黄化鲤、吴尚新、黄名标、刘伊仲等为董事。扩大旧址,内包龟山,外接蛇山,垒石筑成,高一丈二尺,宽一丈五寸;上面修筑雉堞,开四座城门,东门为凤仪,西门为奠海,南门为启文,北门为拱辰。四角各修筑炮台。共耗费九万二千一百两。道光六年八月完工,择定吉日准备迁入,但杜绍箕忽然去世,众人认为不吉利,没有人敢迁入。衙署逐渐荒废,于是又修建新城,堆积土料筑成,略具规模,就是今天的县治。恒春县城: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到达琅■〈王乔〉,奏请设置县治。在猴洞选择地点,山势回环,左侧通向海岸,右侧展开平原,好像是全台地势的收束之处。取名恒春,因为这里位于最南端,四季都像春天。光绪元年开工,第二年完工。城高二丈八尺,周长九百七十二丈,用土石筑成,设置四座城门。台湾府城(附郭台湾):光绪十三年建省,将台湾府迁到这里,附郭县也称台湾。此前巡抚岑毓英来巡察,在蓝兴堡东大墩山麓选择地点,刘铭传也认为可以。光绪十五年开工,先修建八座城门和四座城楼。东门为灵威,楼名朝阳;西门为兑悦,楼名听涛;南门为离照,楼名镇平;北门为坎孚,楼名明远;小东门为良安,小西门为坤顺,小南门为巽正,小北门为干健。光绪十六年,发文命栋军统领林朝栋督率勇丁筑城,由绅士吴鸾旗等负责监督工程。光绪十七年二月大体建成,周长六百五十丈,耗费二十一万五千两。但刘铭传一离任,工程便停止了。
彰化县城:雍正元年建县治于半线。十二年,知县秦士望环植刺竹,建四门。林爽文之役,剪伐殆尽。嘉庆二年,知县胡应魁再植。十四年,总督方维甸巡台,绅士王松、林文浚等捐建。以城东倚八卦山,形势不利,议包围之。而工巨,乃仍旧址,别建炮台于山上。知县杨桂森先捐款,众从之,计得十四万余两。以十六年起工,二十年告竣。周九百二十二丈二尺有八寸,高一丈五尺,雉堞高三尺,基宽一丈五尺。为门四:东曰乐耕,西曰庆丰,南曰宣平,北曰拱辰。楼二层,高三丈九尺,炮台十二,水洞六,堆房十六。先是林爽文之役,阳湖赵翼从军,议移治鹿港,其后陈震曜亦有鹿港建城之议,皆不行。以城在山下,每攻必破也。
云林县城:光绪十三年建县,择地林圯埔之云林坪,固郑氏部将林圯所辟也。翌年二月,知县陈世烈奉命筑城,周一千三百丈有奇,宽六尺,多植竹三重。既成,建旌义亭,以志工事,题曰「前山第一城」。然其地当浊水、清水两溪之域,每逢泛滥,往来杜绝。十九年,知县李烇请移治斗六,筑城以居,周一千一百六十丈,高五尺,广八尺,外植刺竹,辟四门。竹多环池,深七尺,宽八尺。
苗栗县城:未建。
台北府城(附郭淡水):光绪元年,钦差大臣枕葆桢奏建府治,择地于大佳腊堡。四年,知府陈星聚谋于绅士,捐款二十余万两,以五年正月起工,八年告竣。垒石为之,周一千五百有六丈,池略大之。辟五门:东曰照正,西曰宝成,南曰丽正,北曰承恩,小南曰重熙,而东、北两门又筑一郭,题曰「岩疆锁钥」。既成,聚者渐多,其后复建巡抚衙门,遂为省会。
新竹县城:雍正元年,设淡防厅于竹堑埔,固番社也。十一年,同知徐治民始植竹,周四百四十余丈。辟四门,建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之乱,城民增筑土垣。十八年,同知查廷华扩之,周一千四百有四丈,高广各一丈,池深一丈。董事林超英、吴国步等亦改建四门,且增窝铺。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巡台,同知李慎彝从绅士郑用锡之议,禀请改建,砌石为之,周八百六十丈,高一丈五尺,堞三尺,基广一丈六尺、上广一丈。虽较旧略小,而既高且固。仍辟四门:东曰迎曦,西曰挹爽,南曰歌熏,北曰拱辰。楼二层,高一丈九尺,各建炮台。以七年六月起工,九年八月告竣,计费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均为官民捐出。是役巡道孔昭虔亲勘其地,绅士郑用锡、林国华、林祥麟等各董其事。其后迭圯迭修。光绪十九年四月,知县叶意深再发国帑重修,凡支三千八百二十四两。先是道光十九年,巡道姚莹命同知龙大惇别建一城于西门之外为犄角,以地当港口,用以防海也。二十年英军之役,同知曹谨乃扩之,周四百九十五丈,高一丈。建四门楼,东为宾旸,西为告成,南为解阜,北为承恩。又辟四小门,小东曰卯耕,小西曰观海,小南曰耀文,小北曰天枢。城多植竹凿池,广二丈,深一丈五尺。绅士郑用钖等董之。二十三年修。同治九年,增建炮台,今圯。
宜兰县城:宜兰故蛤仔难也,嘉庆十五年建噶玛兰厅,择地五围。委办知府杨廷理始筑土城,周约三里,长六百四十丈,东西互均,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垣高六尺有奇,环种九芎,故曰「九芎城」。十七年,通判翟淦增植刺竹,并建四门,各以方向名之。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镛重建。道光十年,萨廉修之。城内旧有水圳两道,自西而东,乃引以为池,深七尺,宽一丈五尺。光绪元年,改为宜兰县。
台东直隶二城:未建。
埔里社厅城:光绪四年,改北路理番同知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驻埔里社。总兵吴光亮以官帑四千圆,建筑厅署,垒土为城,多植刺竹,为四门,周二里许,曰「大埔城」。
基隆厅城:未建。
南雅厅城:未建。
澎湖厅城:郑氏之时,置安抚司,驻暗澳旧城。归清后,设巡检,而城已圯。康熙五十六年乃筑小城,称「新城」。雍正五年,改厅,犹未建也。光绪十一年法军之役,城陷。十三年十二月,总兵吴宏洛乃发兵筑城,十五年十月告竣,周七百八十九丈有二尺二寸,高一丈五尺,堞高三尺,凡五百七十,基深三尺五寸,宽二丈四尺。辟四门,西南各增一门,皆建楼壮丽。东南临海,西接金龟头,北浚护濠。计费二万三千五百三十七两,为台湾善后局支办。是年,移厅署于今治。
衙署
延平郡王府:在安平镇王城内,今圯。
东都总制府:在承天府治西定坊下大埕,土名统领巷。同治间,陈氏子孙以陈永华曾为总制,改建宗祠。
承天府:在府治东安坊南向。归清后,改为台湾府署。
天兴县:在府治镇北坊米市,今废。
万年县:在兴隆里,即凤山奋城,今废。
台湾巡抚衙门:在台北府治抚台街,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建。
译彰化县城:雍正元年在半线修建县治。雍正十二年,知县秦士望环城栽种刺竹,设置四座城门。林爽文之役时,刺竹几乎被砍伐殆尽。嘉庆二年,知县胡应魁再次栽种。嘉庆十四年,总督方维甸巡察台湾,绅士王松、林文浚等捐资修建。因为城东倚靠八卦山,地势不利,议论包围八卦山修城。但工程浩大,于是仍按旧址修建,另在山上设置炮台。知县杨桂森先行捐款,众人相继响应,共筹得十四万多两。嘉庆十六年开工,二十年完工。周长九百二十二丈二尺八寸,高一丈五尺,雉堞高三尺,基部宽一丈五尺。设四座城门:东门称乐耕,西门称庆丰,南门称宣平,北门称拱辰。城楼两层,高三丈九尺;炮台十二座,水洞六处,堆房十六间。此前林爽文之役时,阳湖人赵翼随军出征,曾议论把县治迁到鹿港;后来陈震曜也提出在鹿港筑城的建议,但都没有实行。因为城池在山下,每逢进攻必定被攻破。云林县城:光绪十三年设置县,选址在林圯埔的云林坪,这里本来就是郑氏部将林圯开辟的地方。第二年二月,知县陈世烈奉命筑城,周长一千三百丈有余,宽六尺,广泛栽种三重竹林。城建成后,修建旌义亭以记载工程,题名“前山第一城”。但这里处在浊水溪、清水溪两条溪流之间,每逢泛滥,往来便断绝。光绪十九年,知县李烇请求把县治迁到斗六,筑城居住,周长一千一百六十丈,高五尺,宽八尺,外面栽种刺竹,开设四座城门。竹林大多环绕护城池,池深七尺、宽八尺。苗栗县城:没有修建。台北府城(附郭淡水):光绪元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修建府治,在大佳腊堡选择地点。光绪四年,知府陈星聚与绅士商议,捐款二十多万两,光绪五年正月开工,八年完工。用石头垒筑,周长一千五百零六丈,护城池略宽于城墙。开设五座城门:东门称照正,西门称宝成,南门称丽正,北门称承恩,小南门称重熙;东、北两门又各修筑一道外郭,题名“岩疆锁钥”。城建成后,聚居的人逐渐增多,后来又修建巡抚衙门,于是成为省会。新竹县城:雍正元年,在竹堑埔设置淡防厅,这里原是番社。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开始栽竹,周长四百多丈。开设四座城门,修建城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之乱时,城中居民增筑土墙。嘉庆十八年,同知查廷华扩建城池,周长一千四百零四丈,高、宽各一丈,护城池深一丈。董事林超英、吴国步等也改建四座城门,并增加窝铺。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巡察台湾,同知李慎彝采纳绅士郑用锡的意见,呈请改建,用石头砌筑,周长八百六十丈,高一丈五尺,雉堞高三尺,基部宽一丈六尺、顶部宽一丈。虽然比旧城略小,但既高又坚固。仍开设四座城门:东门称迎曦,西门称挹爽,南门称歌熏,北门称拱辰。城楼两层,高一丈九尺,各修建炮台。道光七年六月开工,九年八月完工,共耗费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全部由官民捐出。这次工程由巡道孔昭虔亲自勘察地点,绅士郑用锡、林国华、林祥麟等分别负责工程。此后屡次倒塌,屡次修缮。光绪十九年四月,知县叶意深再次发放国库银两重修,共支出三千八百二十四两。此前道光十九年,巡道姚莹命同知龙大惇在西门外另建一座城,作为犄角之势,因为那里正当港口,用来防御海上。道光二十年英军之役时,同知曹谨于是扩建它,周长四百九十五丈,高一丈。修建四座城门楼,东门为宾旸,西门为告成,南门为解阜,北门为承恩。又开设四座小门:小东门称卯耕,小西门称观海,小南门称耀文,小北门称天枢。城外多栽竹、开挖护城池,池宽二丈、深一丈五尺。由绅士郑用钖等负责督办。道光二十三年修缮。同治九年增建炮台,如今已经坍圮。宜兰县城:宜兰原名蛤仔难。嘉庆十五年设置噶玛兰厅,在五围选择地点。委办知府杨廷理开始修筑土城,周长约三里,长六百四十丈,东西两侧长度相当,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城墙高六尺有余,环城栽种九芎树,所以称为“九芎城”。嘉庆十七年,通判翟淦增加栽种刺竹,并修建四座城门,分别按方位命名。嘉庆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镛重建。道光十年,萨廉修缮城池。城内原有两道水圳,由西向东,于是引水作为护城池,深七尺、宽一丈五尺。光绪元年,改为宜兰县。台东直隶二城:没有修建。埔里社厅城:光绪四年,将北路理番同知改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驻在埔里社。总兵吴光亮用官库四千圆,修建厅署,堆土筑城,多栽刺竹,开设四座城门,周长约二里,称为“大埔城”。基隆厅城:没有修建。南雅厅城:没有修建。澎湖厅城:郑氏统治时设置安抚司,驻在暗澳旧城。归入清朝后,设置巡检,但城池已经坍圮。康熙五十六年才修筑小城,称为“新城”。雍正五年改设为厅,但仍未修建城池。光绪十一年法军之役时,城池陷落。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总兵吴宏洛于是发兵筑城,光绪十五年十月完工,周长七百八十九丈二尺二寸,高一丈五尺,雉堞高三尺,共五百七十座,城基深三尺五寸、宽二丈四尺。开设四座城门,西面、南面各增加一门,都修建了壮丽的城楼。东南面临海,西面连接金龟头,北面开挖护城濠。共耗费二万三千五百三十七两,由台湾善后局拨款办理。这一年,将厅署迁到现在的治所。衙署 延平郡王府:在安平镇王城内,如今已经坍圮。东都总制府:在承天府治西定坊下大埕,当地称为统领巷。同治年间,陈氏子孙因为陈永华曾任总制,改建为宗祠。承天府:在府治东安坊,面向南。归入清朝后,改为台湾府署。天兴县:在府治镇北坊米市,如今已经废弃。万年县:在兴隆里,就是凤山奋城,如今已经废弃。台湾巡抚衙门:在台北府治抚台街。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修建。
台湾布政使衙门:在台北府治,旧为巡抚行台,光绪十三年,布政使沈应奎建。
满汉两察院:在台南府治东安坊,雍正元年建,今圯。
台湾抚垦大臣衙门:在南雅厅治,光绪十二年,帮办抚垦林维源就其别庄暂用。
分巡台澎道署:在台南府治西定坊,康熙二十三年,巡道周昌建。
台南府:在府治东安坊,原台湾府署。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就明承天府改建。
经历司:在府署东南。
台北府:在府治,光绪四年,知府陈星聚建。
经历司:在府署之南。
台湾府:未建,暂设彰化县治,以旧时北路理番厅署充用。
经历司:在府署。
台东直隶州:光绪十三年,南路抚民理番同知袁闻柝建。十四年秋,番乱被毁。十二月,知州吴本杰乃就故址之南畔详请筑垒,四围各宽三十丈。
台湾海防厅:旧在鹿耳门。雍正八年,移建台南府治西定坊。光绪十一年裁。今废。
淡水海防厅:原在竹堑士林庄。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移建于厅治。光绪元年,裁,暂充台北府署。
澎湖海防厅:原巡检署,在大山屿西澳,康熙二十三年建。
北路理番厅:原在彰化县治。乾隆五十三年,移鹿港。嘉庆二年,同知汪楠建于粟仓南畔。光绪九年,裁。
中路理番厅:在埔里社大埔城。光绪四年,总兵吴光亮建。
基隆海防厅:原基隆通判署。
南雅理番厅:在大嵙崁庄,光绪二十年建。
噶玛兰通判署:在厅治东街。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建。光绪元年,改为宜兰县署。
基隆通判署:在厅治。光绪元年建。十三年,改为海防同知署。
卑南州同署:在卑南庄,寄治于安抚军营内。
花莲港州判署:未建。
安平县署:原台湾县署,旧在台南府治东安坊。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移建镇北坊。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凤山县署:原在旧城。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乾隆五十三年,移建今治埤头街。
典史署:原在旧城,后移治县署之右。
嘉义县署:原在佳里兴。康熙四十三年,移驻今治。四十五年,摄县事同知孙元衡建。乾隆二十七年,知县卫克堉重建。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雍正二年建。
恒春县署:在县治。光绪元年,知县周有基建。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淡水县署:在台北府治,光绪四年建。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新竹县署:在县治,光绪元年建。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宜兰县署:原噶玛兰厅署。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台湾县署:在府治新庄仔庄,光绪十四年建。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彰化县署:在县治之中。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建。林爽文之役,毁。乾隆五十三年,知县宋学灏重建。戴潮春之役,复毁。同治十二年,知县孙继祖再建。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乾隆十二年,典史朱江重建。
云林县署:原斗六门巡检署。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苗栗县署:在县治,光绪十四年建。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罗汉门县丞署:乾隆二十七年建,五十四年改为巡检署。
万丹县丞署:乾隆二十六年,移驻阿里港。
笨港县丞署:原在笨港。雍正十一年,移建于坂头厝。
下淡水县丞署:原下淡水巡检署。
头围县丞署:嘉庆二十五年,县丕朱懋移建于乌石港之南。
南投县丞署:乾隆二十四年,县丞张成器建。林爽文之役,毁。五十三年,县丞徐英重建。
新庄县丞署:乾隆五十五年建,后移驻艋舺。
大武陇巡检署:康熙间建。
佳里兴巡检署:雍正十年建。
新港巡检署:康熙间建。
斗六门巡检署:乾隆二十六年建,后改为云林县署。
鹿仔港巡检署:雍正六年建。
大甲巡检署:嘉庆十四年建。
猫雾捒巡检署:在犁头店,雍正十年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今废。
葫芦墩巡检署:光绪十一年建。
枋寮巡检署:光绪元年建。
竹堑巡检署:乾隆二十一年建。
八里坌巡检署:雍正十一年建,乾隆十五年风灾圯,移驻新庄。
罗汉门巡检署:原县丞署。
八罩巡检署:光绪十一年建。
镇守台澎总兵官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五年,总兵杨文魁建。乾隆五年,总兵何勉添筑土城,高一丈一尺,周三百三十丈,辟东西两门。
中营游击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
左营游击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光绪元年,移驻恒春。
右营游击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光绪元年,裁。
城守营参将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
道标营都司署:原镇标右营游击署。
南路营参将署:在凤山县治。
北路营副将署:在彰化县治县署之东。雍正十一年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
噶玛兰营都司署:在宜兰县治。原守备署,嘉庆十八年,守备黄廷耀建。
镇守澎湖水师总兵官署:在妈宫城内,原水师副将署。
左营游击署:在妈宫城。
右营游击署:在妈宫城。
安平水师副将署:在安平镇,乾隆五年,副将王清建。
中营游击署:在安平镇。
左营游击署:原在安平镇。乾隆五十三年,移建鹿港北头。六十年,毁,改建于土城内。
译台湾布政使衙门:在台北府治,原来是巡抚行台。光绪十三年,布政使沈应奎修建。满汉两察院:在台南府治东安坊,雍正元年修建,如今已经坍圮。台湾抚垦大臣衙门:在南雅厅治。光绪十二年,帮办抚垦林维源暂时借用自己的别庄。分巡台澎道署:在台南府治西定坊。康熙二十三年,巡道周昌修建。台南府:在府治东安坊,原为台湾府署。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在明代承天府旧址上改建。经历司:在府署东南方。台北府:在府治。光绪四年,知府陈星聚修建。经历司:在府署南面。台湾府:尚未修建,暂时设置在彰化县治,以旧时北路理番厅署充用。经历司:在府署内。台东直隶州:光绪十三年,南路抚民理番同知袁闻柝修建。光绪十四年秋,因番乱被毁。十二月,知州吴本杰于是就在旧址南边详细请示修筑堡垒,四面各宽三十丈。台湾海防厅:原先在鹿耳门。雍正八年,迁建到台南府治西定坊。光绪十一年裁撤。如今已经废弃。淡水海防厅:原先在竹堑士林庄。雍正二年,同知王汧修建。乾隆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迁建到厅治。光绪元年裁撤,暂时充作台北府署。澎湖海防厅:原为巡检署,在大山屿西澳,康熙二十三年修建。北路理番厅:原先在彰化县治。乾隆五十三年迁到鹿港。嘉庆二年,同知汪楠在粟仓南边修建。光绪九年裁撤。中路理番厅:在埔里社大埔城。光绪四年,总兵吴光亮修建。基隆海防厅:原为基隆通判署。南雅理番厅:在大嵙崁庄,光绪二十年修建。噶玛兰通判署:在厅治东街。嘉庆十八年,通判翟淦修建。光绪元年,改为宜兰县署。基隆通判署:在厅治内。光绪元年修建。光绪十三年,改为海防同知署。卑南州同署:在卑南庄,寄治于安抚军营内。花莲港州判署:没有修建。安平县署:原为台湾县署,旧址在台南府治东安坊。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迁建到镇北坊。典史署:在县署右边。凤山县署:原先在旧城。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修建。乾隆五十三年,迁建到现在的县治埤头街。典史署:原先在旧城,后来迁到县署右边。嘉义县署:原先在佳里兴。康熙四十三年,迁驻现在的县治。康熙四十五年,代理县务的同知孙元衡修建。乾隆二十七年,知县卫克堉重建。典史署:在县署右边,雍正二年修建。恒春县署:在县治内。光绪元年,知县周有基修建。典史署:在县署右边。淡水县署:在台北府治,光绪四年修建。典史署:在县署右边。新竹县署:在县治内,光绪元年修建。典史署:在县署右边。宜兰县署:原为噶玛兰厅署。典史署:在县署右边。台湾县署:在府治新庄仔庄,光绪十四年修建。典史署:在县署右边。彰化县署:在县治中部。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修建。林爽文之役时被毁。乾隆五十三年,知县宋学灏重建。戴潮春之役时再次被毁。同治十二年,知县孙继祖再次修建。典史署:在县署右边。乾隆十二年,典史朱江重建。云林县署:原为斗六门巡检署。典史署:在县署右边。苗栗县署:在县治内,光绪十四年修建。典史署:在县署右边。罗汉门县丞署:乾隆二十七年修建,乾隆五十四年改为巡检署。万丹县丞署:乾隆二十六年,迁驻阿里港。笨港县丞署:原先在笨港。雍正十一年,迁建到坂头厝。下淡水县丞署:原为下淡水巡检署。头围县丞署:嘉庆二十五年,县丞朱懋迁建于乌石港南面。南投县丞署:乾隆二十四年由县丞张成器修建。林爽文之役中被毁。乾隆五十三年,县丞徐英重建。新庄县丞署:乾隆五十五年修建,后来移驻艋舺。大武陇巡检署:康熙年间修建。佳里兴巡检署:雍正十年修建。新港巡检署:康熙年间修建。斗六门巡检署:乾隆二十六年修建,后来改为云林县署。鹿仔港巡检署:雍正六年修建。大甲巡检署:嘉庆十四年修建。猫雾捒巡检署:位于犁头店,雍正十年修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现在已经废弃。葫芦墩巡检署:光绪十一年修建。枋寮巡检署:光绪元年修建。竹堑巡检署:乾隆二十一年修建。八里坌巡检署:雍正十一年修建,乾隆十五年因风灾倒塌,迁驻新庄。罗汉门巡检署:原为县丞署。八罩巡检署:光绪十一年修建。镇守台澎总兵官署:位于台南府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五年,总兵杨文魁修建。乾隆五年,总兵何勉增筑土城,高一丈一尺,周长三百三十丈,开设东西两座城门。中营游击署:位于台南府治镇北坊。左营游击署:位于台南府治镇北坊。光绪元年,迁驻恒春。右营游击署:位于台南府治镇北坊。光绪元年裁撤。城守营参将署:位于台南府治镇北坊。道标营都司署:原为镇标右营游击署。南路营参将署:位于凤山县治。北路营副将署:位于彰化县治县署东面。雍正十一年修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噶玛兰营都司署:位于宜兰县治。原为守备署,嘉庆十八年由守备黄廷耀修建。镇守澎湖水师总兵官署:位于妈宫城内,原为水师副将署。左营游击署:位于妈宫城。右营游击署:位于妈宫城。安平水师副将署:位于安平镇,乾隆五年由副将王清修建。中营游击署:位于安平镇。左营游击署:原在安平镇。乾隆五十三年,迁建于鹿港北头。乾隆六十年被毁,改建于土城内。
右营游击署;在安平镇。
艋舺水师参将署:在艋钾。原淡水营都司署,嘉庆十三年建。
局所
全台团练总局:在台南府治。咸丰三年设。自后凡有军事,则开办焉。法人之役,台北亦设,各厅县皆设分局。
培元总局:光绪七年,台湾道刘璈改团练总局为培元总局,仍委绅士理之,以办地方公事。法人之役,复为团练。
全台筹防总局:一在台北府治,一在台南府治,均光绪十年设,二十年复设。
保甲局:各府厅县皆设,无事之时则办冬防。
台湾通商总局:在台湾道署。咸丰九年设,以办通商事务。光绪十三年,台北亦设此局,归布政使督办。
全台清赋总局:一在台南府治,一在台北府治,均光绪十二年设。各厅县皆设分局,十八年事竣,裁撤。
全台抚垦总局:在淡水县辖大嵙崁。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转运局:在上海。光绪十年设,委苏松太道办之,以理台湾军械饷项转运之事。
支应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由布政使督办,而台南设分局。
捐输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由布政使督办,而台南设分局。
善后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由布政使督办,以理战后之事。
招垦局:光绪元年设于厦门、汕头、香港,以办闽粤人来台开垦之事。
招商局:光绪十二年设于新嘉坡,以办南洋华侨来台经营之事。
铸钱局:在台南府治东安坊,康熙二十四年设,后裁。
官银号:同治二年设于沪尾,以收解关税。其后旗后、安平、鸡笼以次开办。
官银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六年设。
台南官票局:在台南府治,光绪二十一年设。
法审局:在台北抚署内,光绪十二年设。
官医局:在台北考棚内,光绪十二年设,十七年裁。
军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一年八月设,翌年十月竣工,费款十二万余圆,以记名提督刘朝干为总办,聘德国工师以制军器。
电报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厘金总局:在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办。先是通商之后,奏设厘金局于沪尾、安平,以征各贷厘金。其后各处添设,计有三十八分局。
烙号局:同治五年设于沪尾、安平,以烙阿片之号,而征其厘,归道督办,其后改由商人揽办。
金沙局:在基隆厅辖瑞芳,光绪十七年设。而暖暖、六堵、七堵、四脚亭、顶双溪各设分局。
脑磺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由巡抚督办。而大嵙崁、彰化、恒,春、宜兰各设分局。其外又设支局。十七年,改归抚垦局兼办。
煤务总局:在基隆,光绪五年设,聘用西人,以机器开探煤炭。
磺油局:在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设,十七年裁。
铁路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
军装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而台南设分局。
火药局:在台北大隆同庄,光绪十二年设;而台南在小北门外。
水雷局:一在沪尾,一在基隆,均光绪十二年设。
硝药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自制火药。
伐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机器切锯材木,配售上海,并为铁路枕木之用。
蚕桑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六年设。
台北通商局:在台北东门外,光绪十三年设,以办建筑城内铺屋之事。
清道局:光绪十三年设。凡台北及通商口岸各设一局,以清街道。十七年裁。
邮政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四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通志局:在台北登瀛书院内,光绪十七年设。各厅县皆设采访局,以编纂台湾通志。
台南乐局:在台南府治奎楼内,由绅士办之,以司文庙祀典,岁收租谷数千石。
卷十七
关征志
译右营游击署:位于安平镇。艋舺水师参将署:位于艋钾。原为淡水营都司署,嘉庆十三年修建。局所 全台团练总局:位于台南府治。咸丰三年设立。此后凡有军事事务,便开办团练总局。中法战争时,台北也设立,各厅县都设分局。培元总局:光绪七年,台湾道刘璈将团练总局改为培元总局,仍委托绅士管理,用来办理地方公事。中法战争时,又恢复为团练总局。全台筹防总局:一处在台北府治,一处在台南府治,都是光绪十年设立,光绪二十年又重新设立。保甲局:各府、厅、县都设立,平时没有战事时便办理冬季防务。台湾通商总局:位于台湾道署。咸丰九年设立,用来办理通商事务。光绪十三年,台北也设立此局,归布政使督办。全台清赋总局:一处在台南府治,一处在台北府治,都是光绪十二年设立。各厅县都设分局,光绪十八年事务办完后裁撤。全台抚垦总局:位于淡水县辖区的大嵙崁。光绪十二年设立。各地大多设有分局。转运局:位于上海。光绪十年设立,委托苏松太道办理,用来处理台湾军械、饷项的转运事务。支应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立,由布政使督办,台南设有分局。捐输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立,由布政使督办,台南设有分局。善后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立,由布政使督办,用来处理战后事务。招垦局:光绪元年设于厦门、汕头、香港,用来办理闽、粤人来台湾开垦的事务。招商局:光绪十二年设于新嘉坡,用来办理南洋华侨来台湾经营的事务。铸钱局:位于台南府治东安坊,康熙二十四年设立,后来裁撤。官银号:同治二年设于沪尾,用来收取并解送关税。此后旗后、安平、鸡笼依次开办。官银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六年设立。台南官票局:位于台南府治,光绪二十一年设立。法审局:位于台北抚署内,光绪十二年设立。官医局:位于台北考棚内,光绪十二年设立,光绪十七年裁撤。军器局:位于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一年八月设立,次年十月竣工,耗费十二万余圆,以记名提督刘朝干为总办,聘请德国工师制造军器。电报总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立,各地大多设有分局。厘金总局:位于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办。起初通商以后,在沪尾、安平奏准设立厘金局,以征收各种货物的厘金。此后各处增设,共有三十八个分局。烙号局:同治五年设于沪尾、安平,用烙印标记鸦片的号数来征收厘金,归台湾道督办,后来改由商人承办。金沙局:位于基隆厅辖下的瑞芳,光绪十七年设立。暖暖、六堵、七堵、四脚亭、顶双溪也各设分局。脑磺总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立,由巡抚督办。大嵙崁、彰化、恒春、宜兰也各设分局。此外又设有支局。光绪十七年,改归抚垦局兼办。煤务总局:位于基隆,光绪五年设立,聘用西方人,用机器勘探开采煤炭。磺油局:位于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设立,光绪十七年裁撤。铁路总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立。军装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立,台南设有分局。火药局:位于台北大隆同庄,光绪十二年设立;台南的火药局位于小北门外。水雷局:一处位于沪尾,一处位于基隆,都是光绪十二年设立。硝药局:位于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立,归军器局兼办,用来自己制造火药。伐木局:位于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立,归军器局兼办,用机器切割锯解木材,配售到上海,并供铁路铺设枕木使用。蚕桑局:位于台北大稻埕,光绪十六年设立。台北通商局:位于台北东门外,光绪十三年设立,用来办理在城内修建铺屋的事务。清道局:光绪十三年设立。台北以及各通商口岸都各设一局,用来清扫街道。光绪十七年裁撤。邮政总局:位于台北府治,光绪十四年设立。各地大多设有分局。通志局:位于台北登瀛书院内,光绪十七年设立。各厅县都设采访局,用来编纂《台湾通志》。台南乐局:位于台南府治奎楼内,由绅士办理,负责文庙祭祀典礼,每年收取租谷数千石。卷十七 关征志
昔禹平洪水,画九州岛,任土作贡,赋税之义始此。赋以足兵,税以足食,国用既足,民亦安宁。而暴君污吏以天下为私有,横征倍敛,吸食脂膏,兆民怨怒,起而逐之,国亡身戮,为天下笑。连横曰:明以前尚矣。台湾远隔海外,为古荒服,土番所处,海寇所踞,未有先王之制也。明季,荷兰人始辟斯土,以通东洋贸易之途,设官行政,制王田,募民耕之,而纳其赋,语在田赋志。是时归附土番岁纳鹿皮,视社之大小为差。其后因之,每年五月初二日,主计官集公所,召民贌社,众环视之。官历举各社饷银之数,高呼于上,贌者应之,至最多者而畀之。乃具姓名及社饷于册,取殷户为保,以四季分纳,谓之「社商」。社商时率伙记至番社贸易。伙主财物,记任会计,而社商领之。凡番耕猎之物悉与社商,而以布帛、盐铁、烟草、火药易之。其令严密,番不敢私。社饷之入,大社数千金,小亦数百,是为杂税之一。当是时,土地初辟,地广而腴,一岁三熟,闽、粤沿海之氓相率而至,以逐什一之利,岁率数千人。荷人课其丁税,每丁年纳四盾。领台之初,岁收三千一百盾。其后二十年,增至三万三千七百盾。盖移殖者众,而岁入亦多也。台湾之山多麋鹿,猎者领照纳税,月课一盾。逐犬入山,肆其捕杀。于是麋鹿渐少。其后增至十五盾,岁入三万六千盾,少亦二万余盾。其脯皮贩运中国、日本,岁率十余万金。设关榷税,以稽市物,岁亦十余万金。若夫山林川泽之利,工之所计,虞衡之所入,莫不权其轻重,以佐行政之费。荷官俸养所入,岁不足用,各自私贾,以罔市利。暴待细民,侵夺田宅,上下交争,贿赂成习。甲螺郭怀一因民之怨,纠合同志谋逐之,事败被杀,株连数千人。亡命之徒,转相啸聚,以与抵抗。又闻延平郡王将兴光复之师,荷人惧,乃请爪哇总督增兵戍台,多课杂税,以助兵食,而内讧不息,抢攘昏垫,以至于亡。夫国以民为本,富则国富,贫则国贫。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今荷人之有台湾也,肆其横暴,剪食我土地,侮虐我人民,剥夺我权利。而世之论者曰,是殖民之策也,乌乎痛哉!
延平入台,国用不足,多沿荷人旧制。及经嗣位,咨议参军陈永华乃筹长治之策,尽心经画,建保里之方,布屯田之制,开鱼盐之利,伐林木之材,内课农桑,外兴贸易。十数年来,移民大至,多至数十万人,拓地远及两鄙。台湾之人以是大集。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故民皆勤功乐业,先公而后私。故曰:『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息争讼』。夫自延平入台以来,与民休息,而永华又咻噢之,道之以政,闲之以谊,教之以务,使之以和,渐之以忠,厉之以勇,劝之以利,严之以刑,民于是乎可任也。二十年间,台湾大有。取其有余,以供国用,民亦乐输不怠。善乎德化之入人深也!洎永华亡,政教偷薄,而杂税之征滥矣。
译从前大禹平治洪水,划分九州,按照土地情况制定贡赋,赋税的意义从此开始。赋税用来充足兵力,租税用来满足粮食供应;国家用度充足,百姓也就安宁。但暴君污吏把天下当作私产,横征暴敛,搜刮民脂民膏,百姓怨怒,于是起来驱逐他们,结果国家灭亡,暴君污吏自身被杀,成为天下人的笑柄。连横说:“明朝以前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台湾远隔海外,是古代所谓的荒服之地,土番居住在那里,海寇占据那里,从来没有先王的制度。明朝末年,荷兰人开始开发这片土地,开通通往东洋的贸易道路,设置官吏、推行政务,制定王田制度,招募百姓耕种,并收取赋税,详情见《田赋志》。当时归附的土番每年缴纳鹿皮,按照各社大小分等。后来沿袭这一制度,每年五月初二,主计官集合在公所,召集百姓竞贌各社。众人环视竞价,官员逐一列举各社应缴饷银的数额,高声宣布,竞贌者应声竞价,直到价最高者中标。于是把姓名和社饷数额登记在册,选择富裕户作保,分四季缴纳,称为‘社商’。社商有时带着伙记到番社贸易。伙主出资,伙记负责会计,社商负责经营。凡是番人耕种、捕猎所得的物品,都交给社商;社商则用布帛、盐铁、烟草、火药与他们交换。”〔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日〕 荷兰人的法令严密,番人不敢私下交易。社饷收入,大社有数千金,小社也有数百金,这是杂税中的一种。当时土地刚开始开发,土地广阔肥沃,一年可以收获三季;闽、粤沿海的百姓相继前来,追逐十分之一的利润,每年大约有数千人。荷兰人按成年男子征收丁税,每丁每年缴纳四盾。刚占领台湾时,每年收入三千一百盾;此后过了二十年,增加到三万三千七百盾。这大概是因为移民人数增多,而年收入也随之增加。台湾山中麋鹿很多,猎人领取许可证并纳税,每月缴纳一盾。他们驱赶猎犬进山,任意捕捉屠杀,于是麋鹿逐渐减少。后来税额增加到十五盾,年收入三万六千盾,少时也有二万余盾。麋鹿肉干和鹿皮贩运到中国、日本,每年约值十多万金。又设置关卡征收榷税,查验市场货物,每年也有十多万金。至于山林川泽的资源,工务部门所筹取的收入、虞衡部门所征收的收入,无不权衡轻重,用来补助行政费用。荷兰官员的俸禄和供养费用不够使用,于是各自私下经商,侵夺市场利益。他们暴虐对待平民,侵占田地住宅,上下相互争夺,贿赂成为习惯。甲螺郭怀一因百姓怨恨,集合同道谋划驱逐荷兰人,事情失败后被杀,并牵连数千人。亡命之徒转相聚集呼啸,起来抵抗。又听说延平郡王将要兴起光复台湾的军队,荷兰人害怕了,于是请求爪哇总督增兵驻守台湾,并加重征收各种杂税来补助军粮;然而内部争斗不止,抢掠骚乱、陷于困顿,终于灭亡。国家以百姓为根本,百姓富裕国家就富裕,百姓贫困国家就贫困。所以说:‘不忧虑人口少,而忧虑分配不均;不忧虑贫穷,而忧虑不能安定。如今荷兰人占有台湾,肆意横暴,侵吞我们的土地,侮辱虐待我们的百姓,剥夺我们的权利;可是世上的议论者却说,这就是殖民的策略,怎么能不令人痛心啊!’ 延平郡王进入台湾后,国家用度不足,很多方面沿用荷兰人的旧制度。郑经继位后,咨议参军陈永华于是筹划长久治理的办法,尽心谋划,建立保里制度,推行屯田制度,开发鱼盐资源,砍伐林木取材,对内督课农桑,对外发展贸易。十多年间,移民大量到来,多达数十万人,开拓土地远至两端边界,台湾百姓因此大为聚集。孔子说:‘治理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要恭敬地办理政事并取得信任,节省用度并爱护百姓,按照农时役使百姓。’因此百姓都勤劳做事、安于本业,先公后私。所以说:‘衣食充足就知道荣辱,廉洁谦让产生后,争讼就会止息。’自从延平郡王进入台湾以来,便与百姓休养生息;陈永华又加以教养,按照政令引导他们,以礼义约束他们,教他们务实,使他们和睦相处,逐渐培养忠诚,激励他们勇敢,用利益劝勉他们,用刑罚严格约束他们,百姓于是可以任用。二十年间,台湾大为富足。取用百姓的剩余来供给国家用度,百姓也乐意输纳而不懈怠。德化深入人心,实在可嘉!等到陈永华去世,政教逐渐怠弛浅薄,杂税的征收也泛滥起来。
清人得台之际,议迁其民而墟其地。靖海将军施琅力陈不可,乃设一府、三县。田赋之制略同行省,而杂税仍旧,或更立之,名目繁多,变本加厉。其设于陆者曰「陆饷」,丽于水者曰「水饷」。「厝饷」始于荷人,大小有差,岁征银一千四百六十六两有奇。雍正年五月,有司查验府治家屋,除破坏者,凡得大厝七千七十四间,间征一钱五分一厘九毫,小厝一千七百零三间,征半之。按户给照。纳饷后有倒坏者,许缴照注销,而新建者饷亦如之,着为例。磨饷者,郑氏所立也,一首征银五两六钱。蔗车者,新饷也,一张亦征银五两六钱。当铺者,以权子母者也,年征五两,谓之官典,官保护之,虽收脏不罪。然多势豪所设,而地方官稍分润焉。不征饷者为小典,则武营弁兵以薄资而弋重利者也。瓦窑也,菜园也,檨宅也,槟榔宅也,亦以大小征饷,其税微不足道。此陆饷之大略也。塭养鱼也,潭亦养鱼也,而塭之出息优于潭。其后塭视下园征税,而编于田赋焉。澎湖产鱼盛,以海为田。琅入台后,据为私有,岁收规费千二百两。及许良彬至,奏请归官,以充提督衙门公费。而行家任意苛求,渔民多受剥,深以为苦。乾隆二年,下谕禁革。命总督郝玉麟饬地方官照例,编列鱼舟号数,以时稽查。夫鱼舟有大小,计担征饷,每担七分七厘。次日尖艚,每只八钱四分。次曰杉板,每只四钱二分。网一张则三两五钱,小者一两七钱五分。箔者,削竹如帘,长十余丈,立海坪,乘潮汐以捕鱼也,每张一两二钱六分。沪者,筑土围,高尺余,缺其门以入潮水,而置网以捕鱼也,每口八钱四分。■〈纟衮〉,垂饵以钓也,每条五两八钱八分。縺亦钓也,饷与■〈纟衮〉同。罟也,■〈罒上令下〉也,罾也,均用以捕鱼,而得鱼之多少不同,故征饷之轻重亦别。罟一张十一两七钱六分,■〈罒上令下〉五两八钱八分,罾四两二钱。乌鱼旗者,亦谓之藏。每冬至前,乌鱼自北而南,多以万计。渔户先时领旗,旗征饷一两二钱,钤盖县印,列号备查。凤邑最多。此水饷之大略也。
译清人取得台湾时,曾商议迁走当地百姓,使土地成为废墟。靖海将军施琅极力陈述不可,于是设置一府三县。田赋制度大体与内地各省相同,但杂税仍然沿用旧制,有的又重新设立,名目繁多,变本加厉。在陆地上设置的称为‘陆饷’,与水上有关的称为‘水饷’。‘厝饷’始于荷兰人,房屋有大小之分,每年征银一千四百六十六两有余。雍正年间五月,官府查验府治的房屋,除去破坏的房屋,共有大厝七千零七十四间,每间征一钱五分一厘九毫;小厝一千七百零三间,征收大厝的一半。按照户籍发给凭照。缴纳饷银后房屋倒塌毁坏的,允许缴回凭照注销;新建房屋也照样征饷,定为常例。磨饷是郑氏所设,每一座磨征银五两六钱。蔗车是新设的税,每一张也征银五两六钱。当铺是用来经营借贷、获取利息的铺子,每年征五两,称为‘官典’;官府保护它,即使收受赃物也不治罪。但当铺多由有势力的豪强开设,地方官也从中分取一些利益。不征饷的称为‘小典’,是武营中的弁兵用少量资本谋取厚利的铺子。瓦窑、菜园、檨宅、槟榔宅,也按大小征收饷银,但这些税很少,微不足道。以上是陆饷的大致情况。塭是养鱼的地方,潭也是养鱼的地方,但塭的收益优于潭。后来把塭按照下园的标准征税,并编入田赋。澎湖盛产鱼,等于把海当作田地。施琅进入台湾后,把它据为私有,每年收取规费一千二百两。许良彬到任后,上奏请求收归官有,用来充作提督衙门的公费。但承办商任意苛求,渔民大多受到剥削,深以为苦。乾隆二年,下令禁止并革除这些弊端。命总督郝玉麟督饬地方官按照旧例,编列鱼船的字号,按时查验。鱼船有大小之分,按担征饷,每担七分七厘。次等的尖艚,每只八钱四分。再次等的杉板,每只四钱二分。网每张三两五钱,小网一张一两七钱五分。箔是把竹子削成帘状,长十余丈,竖立在海滩上,利用潮汐捕鱼;每张征一两二钱六分。沪是筑土围堤,高一尺多,留出闸口让潮水进入,再放网捕鱼;每口征八钱四分。■〈纟衮〉是垂下鱼饵钓鱼;每条征五两八钱八分。縺也是钓鱼,饷银与■〈纟衮〉相同。罟、■〈罒上令下〉、罾都用于捕鱼,但捕获鱼的多少不同,所以征饷的轻重也有区别。罟每张征十一两七钱六分,■〈罒上令下〉征五两八钱八分,罾征四两二钱。乌鱼旗也称为藏。每年冬至以前,乌鱼从北向南游来,数量多达数万。渔户事先领取旗,旗税一两二钱,盖上县印,编列号码以备查验。凤山县最多。这就是水饷的大致情况。
同治十三年冬十二月,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言:『旧例:台湾鼓铸锅皿农具之人,须向地方官举充,由藩司给照。通台祗二十七家,名曰「铸户」。其铁由内地漳州采买。私贩者治罪。迩来海口通商,铁觔载在进口税则。昔杜内地之出,今自西洋而来,情形迥异。而不肯兵役人等,往往藉端勒索。该铸户亦恃官举,任意把特,民甚苦之。又台产竹竿,向因洋民不靖,恐有接济,因禁出口,以致竹竿经过口岸,均须稽查。不知海船蒲布皆可为帆,无须用竹。立之厉禁,徒为兵役留一索诈之端,民间多一受害之事。应请无庸查禁』。诏可。光绪三年春,巡抚丁日昌既视台湾,亲见杂税之苦,奏请蠲除。其言曰:『查台郡当郑克塽归诚时,仅有台湾、凤山、嘉义三县之地。其彰化县、淡水、噶玛兰两厅,皆系后辟之土。东至内山,西至海,地皆浅狭,唯南北袤长。计台、凤、嘉三县合长二百九十里,共额征供谷十三万余石。而后辟之一县、两厅合长五百八十里,仅征供谷五万六千余石。核计彰、淡、兰之地,比台、凤、嘉几多一半,而所征之谷,反不及一半。何也?盖台、凤、嘉开辟之地较早,所征税则皆沿郑氏之旧,而彰、淡、兰新垦之地,则由朝廷新定科则,故赋课较轻也。然其为民累者,则莫如杂饷。查杂饷名目繁多,内如归化生番,无亩可计,无粮可科,以纳鹿皮为饷。而所谓塭饷者,则征于畜鱼之所。所谓廍饷者,则征于熬糖之所。虽谓苛细,而稽其赢利,酌取一、二,以益正供,于民尚无大损也。他如海水支流曰港,洼深积水曰潭,凡可养鱼之所,则如塭饷征收。而小道可通之处,竹筏小艇运货往来,亦按照征收。又如建屋之基,磨面之场,瓦窑、菜园、槟榔、番檨之类,莫不按数征饷。若其征诸渔户者,曰罟、曰罾、曰■〈罒上令下〉、曰縺、曰箔、曰■〈纟衮〉、曰网、曰沪、曰乌鱼旗,吏役勒索,横取穷民。而佣户渔人又多去来无定,官役不能尽悉,假手土豪,出为揽办。豫纳承充之费,垄断浮牧,舐糠及米,输于官者十,取于民者百。民奈何而不困耶?臣到台后,查悉各弊,则拟稍为厘剔,而各项名目琐碎,影射牵连,非尽断葛藤,终难以绝弊窦。除番饷、塭饷、廍饷之外,其港潭等项杂饷,统计各属共征银五千二百二十三两九钱六分五厘,均应豁免,以除民累。伏查台、凤、嘉三县正供,征税既重,而杂饷名目犹繁。小民终岁勤劳,所得无几。而一经吏役隳突叫嚣,遂有枷棒在手、鸡犬无声之叹。民困何由而苏,元气何由而复乎?且此项杂饷征收不过数千余两,就地支发,归入奏销。台湾近年出产茶叶、樟脑等,厘税均属新征,较此多至数倍。而台北现议开矿,则地利更可勃兴。谨将前项杂饷查列清单,请自光绪三年起,永远一律蠲除』。诏可。台人大说,至今犹称颂焉。
契税为人款之一,亦杂税也。旧例:每百圆缴税并费共十三圆,人民以为过巨,多不投税。光绪二年,郡绅蔡霞潭嘱御史某出奏,旨下部议。定自三年起,减为一半,即百圆征税六圆五角,外费悉裁。然经办者犹不能尽废,每宗加缴司单六角。若在千两以上者,由县送府加印,或由业户自送,每宗规费二、三十圆。而税额之中,以三圆解府转藩,知县例得一圆八角,余由书吏、家丁、房总、差役分肥。故知县下车之后,则示民税契,按期轮比,而私其利。多者数万圆;少亦数千。已税之契曰「红契」,未税者「白契」,众不以为凭,故人民亦自知为要也。
译同治十三年冬十二月,钦差大臣沈葆桢上奏说:‘旧例规定,在台湾铸造锅、皿、农具的人,必须向地方官报明充任,由藩司发给凭照。全台湾只有二十七家,称为“铸户”。他们所用的铁从内地漳州采买。私自贩卖铁的治罪。近来海口通商,铁觔已经列入进口税则。过去是禁止内地铁材出口,如今铁材来自西洋,情形完全不同。但是不肯服兵役的人等,往往借机勒索。这些铸户又倚仗官府举荐,任意把持,百姓深受其苦。台湾所产竹竿,过去因为洋人不安定,担心有人接济他们,所以禁止出口,导致竹竿经过口岸时都必须查验。却不知道海船用蒲布也可以做帆,并不需要竹竿。制定这种严厉禁令,只是给兵役留下一个索取诈骗的机会,使民间平白多受一层祸害。应当请求不必再查禁。’皇帝下诏准许。光绪三年春,巡抚丁日昌巡视台湾后,亲眼看到杂税造成的痛苦,上奏请求免除。他说:‘查考台湾郡在郑克塽归诚时,只有台湾、凤山、嘉义三县的土地。彰化县、淡水厅、噶玛兰厅,都是后来开辟的土地。东到内山,西到海边,土地都狭窄浅薄,只有南北方向狭长。计算台湾、凤山、嘉义三县合计长二百九十里,共规定征收供谷十三万余石。后来开辟的一个县、两个厅合计长五百八十里,却只征收供谷五万六千余石。核算彰化、淡水、噶玛兰三地的土地,比台湾、凤山、嘉义三地几乎多一半,但所征粮谷反而不到一半。为什么呢?因为台湾、凤山、嘉义开辟较早,征税都沿用郑氏旧制;彰化、淡水、噶玛兰新开垦的土地,则由朝廷新定税则,所以赋税较轻。然而给百姓造成负担的,没有比杂饷更严重的。查考杂饷名目很多,其中归化生番没有田亩可以计算,也没有粮食可以征收,便以缴纳鹿皮作为饷银。所谓塭饷,是向养鱼的地方征收;所谓廍饷,是向熬糖的地方征收。虽然说是苛细之税,但考察其盈利后酌量抽取一两成,用来补充正供,对百姓还没有太大损害。其他如海水支流称为港,低洼深处积水称为潭,凡是可以养鱼的地方,都按塭饷征收。又如能够通行小路的地方,有竹筏小艇运货往来,也照样征收。再如建造房屋的地基、磨面的场所、瓦窑、菜园、槟榔园、番檨园之类,无不按数额征收饷银。至于向渔户征收的,有罟、罾、■〈罒上令下〉、縺、箔、■〈纟衮〉、网、沪、乌鱼旗等名目,吏役勒索,横向穷困百姓取钱。佣户和渔人又多来去无定,官役不能全部了解,便借土豪之手,交给他们承包办理。他们预先缴纳承充费用,垄断漂浮、牧放等事务,搜刮得连糠里的米也不放过,缴给官府的只有十,向百姓收取的却有一百。百姓怎么能不困苦呢?臣到台湾以后,查明各种弊端,打算稍加整理剔除,但各项名目琐碎,互相牵连影射,如果不把这些纠葛全部斩断,最终很难杜绝弊端。除番饷、塭饷、廍饷外,港、潭等项目的杂饷,各属合计征银五千二百二十三两九钱六分五厘,都应当豁免,以消除百姓的负担。臣恭敬查核,台湾、凤山、嘉义三县的正供,征税已经很重,杂饷名目却仍然繁多。小民终年辛劳,所得没有多少;一旦吏役横冲直闯、呼喊叫嚣,便有枷锁棍棒在手、鸡犬都不敢出声的叹息。百姓的困苦凭什么才能缓解,国家的元气凭什么才能恢复呢?况且这项杂饷征收不过数千余两,就地支出,归入奏销。近年台湾出产茶叶、樟脑等物,厘税都是新征的,收入比这些杂饷多出数倍。而且台北现在正议论开矿,那么地利更可以兴盛起来。谨将上述杂饷查列清单,请求从光绪三年起永远一律免除。’皇帝下诏准许。台湾人非常高兴,直到今天还在称颂这件事。契税是各种税款中的一种,也是杂税。旧例规定:每一百圆缴纳税费共十三圆,百姓认为过于沉重,大多不去纳税。光绪二年,郡中绅士蔡霞潭嘱托某位御史出奏,诏旨下发有关部门议定。规定从光绪三年起减为一半,即每百圆征税六圆五角,其他费用全部裁去。但经办人员仍不能完全废除费用,每宗还要加缴司单六角。若契价在一千两以上,由县送到府加盖印章,或者由业户自行送去,每宗还要缴纳二三十圆的规费。税额中有三圆解送府库再转交藩司,知县按例可得一圆八角,其余由书吏、家丁、房总、差役分肥。因此知县上任后,便张榜通知百姓办理税契,按期轮流催办,并把其中利益据为己有。多的有数万圆,少的也有数千圆。已经纳税的契券称为‘红契’,未纳税的称为‘白契’;众人不把白契当作凭证,所以百姓自己也知道纳税的重要。
安平为府治通商之口,向由台防同知管理,征收般费,谓之「文口」,派员查之。凡内地商船来台者,应验牌照。出口之时,船上须挂红旗。巡丁到船,大量担位,报明无差,乃由委员给照收费,每百担五圆六占六瓣,岁约五千余圆。不换照者以为走私,船货充公。光绪元年,台防同知移驻卑南,仍归收费。至十四年,改由安平县收之,以抵津贴一半之额。其时帆船渐少,岁约三、四千圆,而输船则由海关收之。又有「武口」,归安平水师副将管理,亦派弁兵以验出入,诘盗贼,每船征费二圆,岁约二千余圆。天津之约,许开台湾互市。咸丰九年,两江总督何桂清奏准美国先在潮州、台湾通商,福州将军东纯、闽浙总督庆端、福建巡抚瑞璸会奏在台开设海关。已而英、法两国请照美国征税,复奏准一律办理。其税项仍解关库,归将军督办,统并南台、厦门两口奏销。十年,奏派道员区天民会同台湾镇林向荣、兵备道孔昭慈、知府洪毓琛等商办。议以淡水八里坌为通商码头,而于对岸沪尾设关。其北路之鸡笼、香山、后垄、中港,南路之鹿耳门、打鼓,大小各口,一律禁止洋船贸易。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沪尾开关征税。二年正月,奏派道员马枢辉接办。适彰化乱,各地俶扰,未到,乃委淡水同知恩煜代之。恩煜请设关渡验卡,以查洋商进出,巡逻仍用关船。税务司又禀总理衙门,请于鸡笼、旗后、安平三处,照例通商。部议许之。八月十九日,鸡笼开口,派副税务司以办。三年四月,安平、旗后亦开办。以沪尾为正口,鸡笼、安平、旗后为外口。征税银册,均由总口转缴关库,归福州将军督办。四年春二月,旗后税务司以安平征收洋税,递年加多,各商赴旗完纳,诸多不便,请于安平添设银号,管出入。将军庆麟调查原案,以安平仅为验口,祗准洋船寄碇起货,不许开设。而打鼓委员德协领复以此举实为华商之便。嗣经户部核准,以六年十月开办。既又设船政厅,理港务,征船钞。其时贸易未盛,税项亦少,盖以中国协定税率甚轻,而土货之往来者别课厘金。
厘金之设,始于道光之季。时当军事旁午,征赋为难,故为权宜之计,取以助军。凡货物出入,照担征收,不论粗细,故谓之厘。咸丰十一年,知府洪毓琛奉饬遵办,省中亦派候补知府程荣春至淡水,设局开征,以阿片为大宗。分局之外又有验卡,征厘如前。而胥吏舞文弄弊,格外苛求,以饱私橐,商贾病之。夫厘金之设,为救一时之急,而非可以永远也。故自事平之后,士大夫多请裁撤,归并海关。而清廷不听。然自通商以来,地利日辟,物产日兴,糖、米、茶、脑之出口,岁率数百万圆。米为民食之本,供给福建,故无厘。糖每担二钱,以天津、上海为销路,香港、日本次之。茶别征厘,设局于大稻埕。樟脑之利,或归官,或归民,其厘较多。而煤炭、金沙之利,前后以兴,故其详可得而闻焉。
光绪十八年,旗后商人以波罗麻一宗,每百斤征厘六角,合银四钱三分二厘,而海关向征税银七钱。自十六年三月,并入苎麻类,一律改征,减为三钱五分。是前本税重厘轻,今反税轻厘重,故请核减。波罗麻者,即菠萝丝,配至汕头,以续夏布,其额颇多,全台厘金局以为出口货物。如土茯苓百斤,洋关税征银一钱三分,厘金定章为一圆、牛皮胶百斤,洋关一钱五分,而厘金为五角;此税轻而厘重也。又如芝麻百斤,洋关征一钱三分五厘,而厘金为一角四瓣;樟脑洋关征七钱五分四厘,而厘金为五角五瓣;此税重而厘轻也。是则关税之与厘金,原有参差,不得以百货厘金俱照关税减半征收。其子口半税,原指洋商请领之三联票,运货到最后子口,完纳半税而言。若华商则逢关纳税,遇卡抽厘,何得援出口半税为例。但该商人近来市景箫条,销路尤滞。旗后波罗麻出口,每年征芦约二、三百金,为数甚少,姑准核减,并入苎麻章程,每百斤改征四角二瓣,合银三钱二厘,以恤商艰。
夫税厘之设,所以供国之用也,而民间亦有私征。城厢之市,村落之墟,牛豚之畜,蔬菓之场,凡至此贩者,每收其费,以充庙祀义举之款。然必禀官出示,以杜分争,故人肯乐输也。初,道光间,郡中商务繁盛,牛车入城,日数百辆。城兵欺其乡愚,勒索规费,每辆收钱百文,多至数百文。乡人不堪其苦,群吁郡绅。镇道合示禁止,违者治罪,而弊稍革矣。
○郑氏征收杂税表
厝税:每间六钱二分,凡六千二百七十间半,年征三千八百八十七两七钱一分。
贌社:凡二十七所,年征三千六十两。
港潭:年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八两。
梁头牌:每担一钱一分,凡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七担,年征一千五百两七分。
澎湖船只:凡一百十一只,年征七十三两八钱。
译安平是府治所在地的通商口岸,过去由台防同知管理,征收船只费用,称为‘文口’,并派官员查验。凡是内地商船来台湾,都应查验牌照。出口时,船上必须悬挂红旗。巡丁到船上丈量担位,报告没有差错后,再由委员发给凭照并收费,每百担五圆六占六瓣,每年约有五千余圆。不更换凭照的,视为走私,船货一律充公。光绪元年,台防同知迁驻卑南,仍归其收取费用。到光绪十四年,改由安平县征收,用来抵充津贴的一半。当时帆船逐渐减少,每年约有三四千圆;至于输船,则由海关征收。又有‘武口’,归安平水师副将管理,也派弁兵查验出入、盘诘盗贼,每船征费二圆,每年约有二千余圆。根据《天津条约》,允许开设台湾互市。咸丰九年,两江总督何桂清奏准美国先在潮州、台湾通商;福州将军东纯、闽浙总督庆端、福建巡抚瑞璸会同上奏,请求在台湾设立海关。后来英国、法国两国请求按照对美国的税率征税,朝廷又奏准一律办理。这些税款仍解送海关库,归将军督办,并与南台、厦门两口合并奏销。光绪十年,奏请派道员区天民会同台湾镇林向荣、兵备道孔昭慈、知府洪毓琛等人商议办理。议定以淡水八里坌为通商码头,在对岸沪尾设立海关。北路的鸡笼、香山、后垄、中港,南路的鹿耳门、打鼓,以及大小各口,一律禁止外国船只贸易。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沪尾海关开关征税。次年正月,奏请派道员马枢辉接办。正值彰化发生动乱,各地骚乱,他未能到任,于是委任淡水同知恩煜代理。恩煜请求设置关渡验卡,查验外国商人的进出,巡逻仍使用关船。税务司又向总理衙门禀报,请求在鸡笼、旗后、安平三处依照旧例通商,户部议准。八月十九日,鸡笼开口,派副税务司办理。第三年四月,安平、旗后也开始办理。沪尾为正口,鸡笼、安平、旗后为外口。征收税银的账册,都由总口转缴海关库,归福州将军督办。第四年春二月,旗后税务司认为安平征收的洋税逐年增加,各商人前往旗后缴纳,十分不便,请求在安平增设银号,管理税银收支。〔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年〕 将军庆麟查阅原案后,认为安平只是验口,只准外国船只停泊、装卸货物,不许在那里开设海关。打鼓委员德协领又认为,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方便华商。后来经户部核准,于同治六年十月开始办理。随后又设置船政厅,管理港务,征收船钞。当时贸易还不兴盛,税收项目也少,大概是因为中国协定税率很低,而土货往来的货物另行征收厘金。厘金的设置始于道光末年。当时军事事务繁多,征收赋税困难,所以作为权宜之计,用来补助军费。凡货物进出,都按每担征收,不论粗货细货,因此称为“厘”。咸丰十一年,知府洪毓琛奉命办理,省中也派候补知府程荣春到淡水,设局开征,以鸦片为大宗。分局之外又设有验卡,厘金照旧征收。但书吏玩弄文书、舞弊,额外苛刻索取,以填满私囊,商人对此深受其害。厘金的设置,是为了救济一时的急需,并不是可以永久实行的制度。因此事情平定以后,士大夫多次请求裁撤,归并海关,但清廷不予采纳。不过自从通商以来,土地资源日益开发,物产日益兴盛,糖、米、茶、樟脑出口每年大都达数百万圆。米是百姓食用的根本,供应福建,所以不征厘金。糖每担征二钱,以天津、上海为销路,香港、日本次之。茶另行征收厘金,在大稻埕设局。樟脑的利润有的归官府,有的归百姓,所征厘金较多。至于煤炭、金沙的收益,前后逐渐兴起,所以其中详情也可以得到了解。光绪十八年,旗后的商人说,波罗麻一项每百斤征厘六角,合银四钱三分二厘,而海关原来征税银七钱。自十六年三月起,波罗麻并入苎麻类统一征收,改为三钱五分。因此以前是正税重而厘金轻,现在反过来成了正税轻而厘金重,所以请求核减。波罗麻就是菠萝丝,运到汕头,用来接续夏布生产,数量相当多,全台厘金局都把它列为出口货物。例如土茯苓每百斤,洋关征税银一钱三分,厘金定章却为一圆;牛皮胶每百斤,洋关征一钱五分,而厘金为五角,这属于正税轻而厘金重。又如芝麻每百斤,洋关征一钱三分五厘,而厘金为一角四瓣;樟脑洋关征七钱五分四厘,而厘金为五角五瓣,这属于正税重而厘金轻。可见关税和厘金原本就有轻重差异,不能把所有货物的厘金都按照关税减半征收。所谓子口半税,原本是指洋商申请领取三联票,将货物运到最后一个子口后缴纳半税。华商则经过关口缴纳正税,遇到卡口抽收厘金,怎么能援引出口半税作为例子呢?只是这些商人近来市场萧条,销路尤其滞塞。旗后出口的波罗麻,每年征收厘金约二三百金,数额很少,姑且准许核减,并入苎麻章程,每百斤改征四角二瓣,合银三钱二厘,以体恤商人的困难。税和厘金的设置,是为了供给国家使用;民间也有私自征收的情况。城内外的市场、乡村的集市、牛猪等牲畜交易场以及蔬菜水果市场,凡是到那里贩卖的人,每次都收取费用,用来充作庙宇祭祀和公益义举的款项。但必须先向官府禀报并张贴告示,以杜绝争端,所以人们愿意乐意缴纳。起初,道光年间,郡中的商业繁盛,牛车进入城中,每天有几百辆。城中士兵欺负乡民愚昧,每辆勒索规费一百文,多的达到几百文。乡人无法忍受这种苦楚,一起向郡中士绅呼吁。镇、道联合发布告示禁止,违者治罪,这种弊端才稍有革除。○郑氏征收杂税表 厝税:每间六钱二分,共六千二百七十间半,每年征收三千八百八十七两七钱一分。贌社:共二十七所,每年征收三千零六十两。〔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千六十两〕 港潭:每年征收一万九千三百八十八两。梁头牌:每担一钱一分,共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七担,每年征收一千五百两七分。澎湖船只:共一百十一只,每年征收七十三两八钱。
安平镇渡船:凡三十四只,年征四百两。
牛磨:每首二十四两,凡二十七首,年征六百四十八两。
蔗车:凡一百张,年征一千九百七十六两。
大小网箔:凡八十张,年征二百零八两四钱。
罟罾縺▯等:年征八百四十两。
乌鱼旗:凡九十四枝,年征一百四十一两。
入港货税:年征一万三千两。
出港盐税:年征二百两。
僧道度牒:僧每名二两,道士五两,年征二百两。
○清代陆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
厅县/款目 台湾 凤山 诸罗 彰化 淡水 澎湖
厝饷 一、二五六、一九三 二00、五00
牛磨 二二五、二0四 一00、八00 五、六00
蔗车 二七四、四00 五六二、八00 八七一、九00 三四七、二00 一一、二00
檨宅 七0、000 六、000
槟榔宅 六0、000
菜园 三、000
瓦窑 一二、五00
当铺 五0、000 五、000 一一五、000
○清代水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
厅县/款目 台湾 凤山 诸罗 彰化 淡水 澎湖
渔船 六四五、六四一 三八七、九二六 二二六、六六九 一五五、八八五 二二三、0二0
渡船 七六、一五三
港潭 四二五、六二四 四四二、九七四 三五一、四一七 四四、五三八
鱼塭 一六、五00 一00、000
大小网 一五四、000
箔 一一、七六0 三、一五0
沪 三二、一三0
罾 三二、四00 八、四00 八、四00 二八、五六0
罟 七0、
译安平镇渡船:共三十四只,每年征收四百两。牛磨:每首二十四两,共二十七首,每年征收六百四十八两。蔗车:共一百张,每年征收一千九百七十六两。大小网箔:共八十张,每年征收二百零八两四钱。罟、罾、縺▯等:每年征收八百四十两。乌鱼旗:共九十四枝,每年征收一百四十一两。入港货税:每年征收一万三千两。出港盐税:每年征收二百两。僧道度牒:僧人每名二两,道士每名五两,每年征收二百两。○清代陆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 厅县/款目:台湾、凤山、诸罗、彰化、淡水、澎湖。厝饷:台湾一、二五六、一九三;澎湖二00、五00。牛磨:台湾二二五、二0四;彰化一00、八00;澎湖五、六00。蔗车:台湾二七四、四00;凤山五六二、八00;诸罗八七一、九00;彰化三四七、二00;淡水一一、二00。檨宅:台湾七0、000;诸罗六、000。槟榔宅:彰化六0、000。菜园:彰化三、000。瓦窑:彰化一二、五00。当铺:台湾五0、000;诸罗五、000;彰化一一五、000。○清代水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 厅县/款目:台湾、凤山、诸罗、彰化、淡水、澎湖。渔船:台湾六四五、六四一;凤山三八七、九二六;诸罗二二六、六六九;彰化一五五、八八五;澎湖二二三、0二0。渡船:凤山七六、一五三。港潭:台湾四二五、六二四;凤山四四二、九七四;诸罗三五一、四一七;彰化四四、五三八。鱼塭:台湾一六、五00;澎湖一00、000。大小网:澎湖一五四、000。箔:凤山一一、七六0;澎湖三、一五0。沪:澎湖三二、一三0。罾:台湾三二、四00;凤山八、四00;诸罗八、四00;澎湖二八、五六0。罟:台湾七0、五六0;凤山一二九、三六0;诸罗五、八八0;彰化五、八八0;淡水一一、七六0。■〈罒上令下〉:台湾一七、六七0;凤山五、八八0。縺:台湾五二、九二0;凤山六四、六八0;诸罗二九、四00。蚝:台湾五二、九二0;凤山四七、0二0;诸罗四七、0四0。■〈纟衮〉:彰化一一、七六0。乌鱼旗:凤山九八、七00。○台湾海关征收税钞表 年份;淡水及基隆(两);安平及旗后(两);合计(两)。光绪七年:淡水及基隆三二0、四六九两;安平及
五六0 一二九、三六0 五、八八0 五、八八0 一一、七六0
■〈罒上令下〉 一七、六七0 五、八八0
縺 五二、九二0 六四、六八0 二九、四00
蚝 五二、九二0 四七、0二0 四七、0四0
■〈纟衮〉 一一、七六0
乌鱼旗 九八、七00
○台湾海关征收税钞表
年分 淡水及基隆(两) 安平及旗后(两) 合 计(两)
光绪七年 三二0、四六九 二一八、三九五 五三八、八六四
八年 二八五、三二0 一八六、九六一 四七二、二八一
九年 二九六、九三一 一九四、八九五 四九一、八二六
十年 二九七、八七九 二一0、二一四 五0八、0九三
十一年 三七二、七二0 一五二、三七五 五二五、0九五
十二年 三八二、一五六 一五四、0八八 五三六、二四四
十三年 五三四、五二三 三三七、五七六 八七二、0九九
十四年 五九八、三八三 四0四、二0五 一、00二、五八八
十五年 五九0、九四四 三九九、二0二 九九0、一四六
十六年 五八四、二四一 四六一、0三一 一、0四五、二七二
○台湾海关征收船钞表
年分 淡水及基隆(两) 安平及旗后(两) 合 计(两)
光绪八年 一、八九七 五、0六七 六、九六四
九年 二、二八三 四、九三九 七、二二二
十年 一、九六一 五、四九一 七、四五二
十一年 六五六 二、五四八 三、二0四
十二年 一、四四二 二、四一五 三、八五七
十三年 七0七 二、四七五 三、一八二
十四年 四、八六九 三、四二二 八、二九一
十五年 三、一九二 二、七二四 五、九二三
十六年 一、
译旗后二一八、三九五两;合计五三八、八六四两。八年:淡水及基隆二八五、三二0两;安平及旗后一八六、九六一两;合计四七二、二八一两。九年:淡水及基隆二九六、九三一两;安平及旗后一九四、八九五两;合计四九一、八二六两。十年:淡水及基隆二九七、八七九两;安平及旗后二一0、二一四两;合计五0八、0九三两。十一年:淡水及基隆三七二、七二0两;安平及旗后一五二、三七五两;合计五二五、0九五两。十二年:淡水及基隆三八二、一五六两;安平及旗后一五四、0八八两;合计五三六、二四四两。十三年:淡水及基隆五三四、五二三两;安平及旗后三三七、五七六两;合计八七二、0九九两。十四年:淡水及基隆五九八、三八三两;安平及旗后四0四、二0五两;合计一、00二、五八八两。十五年:淡水及基隆五九0、九四四两;安平及旗后三九九、二0二两;合计九九0、一四六两。十六年:淡水及基隆五八四、二四一两;安平及旗后四六一、0三一两;合计一、0四五、二七二两。○台湾海关征收船钞表 年份;淡水及基隆(两);安平及旗后(两);合计(两)。光绪八年:淡水及基隆一、八九七两;安平及旗后五、0六七两;合计六、九六四两。九年:淡水及基隆二、二八三两;安平及旗后四、九三九两;合计七、二二二两。十年:淡水及基隆一、九六一两;安平及旗后五、四九一两;合计七、四五二两。十一年:淡水及基隆六五六两;安平及旗后二、五四八两;合计三、二0四两。十二年:淡水及基隆一、四四二两;安平及旗后二、四一五两;合计三、八五七两。十三年:淡水及基隆七0七两;安平及旗后二、四七五两;合计三、一八二两。十四年:淡水及基隆四、八六九两;安平及旗后三、四二二两;合计八、二九一两。十五年:淡水及基隆三、一九二两;安平及旗后二、七二四两;合计五、九二三两。十六年:淡水及基隆一、六三0两;安平及旗后四、0五九两;合计五、六八九两。十七年:淡水及基隆二、0六五两;安平及旗后一、七二七两;合计三、七九二两。卷十八 榷卖志 连横说:从前姜太公治理齐国,掌管山林和海产,利用它们来增加国家财富;管仲继承了这一做法,齐国因此富强起来。所以齐国能够称霸诸侯,抵御夷狄,功业流传数代。汉朝兴起,到汉武帝时,开拓疆土、用兵
六三0 四、0五九 五、六八九
十七年 二、0六五 一、七二七 三、七九二
卷十八
榷卖志
连横曰:昔者大公治齐,官山府海,以殖其利,管仲因之,齐以富强。
译作战,军队每年调动,国家财政不足,于是设置盐铁官署,实行盐铁专卖,征收酒税。文学之臣认为这是聚敛财富,而主张功利的人则认为可以借此富国。台湾专卖制度始于清代。起初经营盐、硫磺,后来又涉及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