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十二
元王士点、商企翁同撰。凡记至元以来秘书省故事,分门十九:曰《职制》、曰《禄秩》、曰《印章》、曰《廨宇》、曰《分监》、曰《书籍》、曰《公移》、曰《十物》、曰《纸劄》、曰《食本》、曰《公使》、曰《守兵》、曰《工匠》、曰《杂录》、曰《纂修》、曰《秘书库》、曰《司天监》、曰《表笺》、曰《题名》。案《元史》:“至元二十七年,立兴文署,召集良工,刊刻诸经子史板本。”此书载:“至元十年十一月太保大司农奏:兴文署掌雕印文书,交属秘书监。本署设官三员,令一员,丞二员,校理四员,楷书一员,掌纪一员,雕宇匠四十名,作头一,匠三十九,印匠十六。”又:“至元十四年十二月,中书省奏,奉旨省并衙名,兴文署并入翰林院。”是兴文非设自至元二十七年也,可正《元史》之讹。
○右官制
△作邑自箴十卷(影钞宋本)
宋李元弼撰并序。是书论为政之要,自一至四卷,分《正己》、《治家》、《处事》三门,凡一百三十馀条。其下四卷,列《规矩》一门,百有馀条。第九卷为《判状》、《印板》,第十卷为《登途须知》、《备急药方》。作於政和中,刊於淳熙中,传本甚稀。见《直斋书录》、《文渊阁书目》。卷末有“淳熙己亥中元浙西提刑司刊”一条。每半叶十一行,行十九字。旧为稽瑞楼藏本。
按: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
△官箴一卷(明刊本)
宋吕本中撰。此明成化戊子河东刑逊之让为国子监祭酒,手写以刻,书兼行、楷,古雅可爱。让有後跋。
○右官箴
○政书类
△太平宝中政事纪年五卷(钞本)
不著撰人名氏。书中称高宗为太上皇帝,当出孝宗时人所编。卷首有题识云:“以富公弼所进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宝训》及林公希所进仁宗、英宗两朝《宝训》、《国朝会要》、《事实类苑》,编年之书,与夫建隆以逮绍兴诏令指挥、历朝名臣章奏之集,言行纪录,搜括殆尽,以成是编。其云富公《三朝宝训》,即《直斋书录》所载之《三朝政要》,《玉海》所载之《太平故事》,《馆阁书目》”宝训“,直斋已辨其非,此犹沿其误也。
○右宝训
△通典二百卷(宋刊本)
题:“京兆杜佑字君卿纂。”前有贞元十年《进书表》及李翰序、自序。序後接每门之目,目後即接本文。原本存一百廿卷,馀钞补全。每半叶十五行,行二十八字。一百五、六、八、九卷末,有“盐官县雕”四字。案:宋盐官属两浙路临安府,今为杭州府海宁州治。书中“贞”、“徵”、“敬”、“殷”、“恒”、“桓”、“完”字有阙笔,而“构”字不阙,尚刻於北宋时也。旧为传是楼藏书,继入吴中故家,後为嘉兴金辔庭所得。五十年後,复归吴郡,亦良缘也。惜钞补者非出善本,尚多讹字。(卷首有“徐乾学印”、“健庵”二朱记。)
△增入诸儒议论杜氏通典详节四十二卷(元刊本)
不题撰人姓名,亦无序跋。首载《通典原序》。每门後附录宋人议论之文,所列诸儒姓氏,自欧阳公至水心叶氏俱注有文集见行,当是南宋人所辑科举之书也。目录後有“至元丙戌重新绣梓”一行。有以为宋时麻沙刻本者,殆偶未见此条耳。(卷首有“振藻堂藏书印”朱记。)
△唐会要一百卷(旧钞本)
题:“推忠协谋佐理功臣光禄大夫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上柱国太原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食实封四百户臣王溥纂。”是书原阙第八卷《郊仪》、第九卷《杂郊仪》,妄人以他文杂入,充盈卷数。七卷、十卷,亦多错杂。此稽瑞楼藏本。中有朱笔校过,较竹垞氏所见本尚多九十三、九十四两卷。
△五代会要三十卷(旧钞本)
题:“推忠协谋佐理功臣光禄大夫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上柱国太原郡开国公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臣王溥纂”。《总目》每卷皆标书名。每卷首皆有《目》,今刻本已易去旧式矣。是书庆历六年,文潞公尝刻於蜀,乾道七年,施元之复以范鲁公《五代通□(录)》合刻於江阴,两公并有後跋。其足以证今本之讹者,如:卷一《帝号门》“明宗使相三十八人”注中脱去“王晏球”一人,致其数不符,今本“八”改“七”,非是。卷二十五《租税杂录门》“每年秋夏徵科了毕”,核以上文“科配敛掠”,则“徵科”为是,今本“科”作“料”,亦非。又,旧本分条,今本每多并合处矣。旧为红豆斋惠氏藏书,後归西沚王光禄,复归黄氏士礼居。竹汀钱氏尝借自黄氏,手刊其误数条,并跋云:“借人书籍,不但不损污,并能为人订正讹舛,近日颇能行之,此亦足以代一瓻乎。大昕戏题。”复有竹垞老人跋,松崖所录也。(卷首有“惠栋之印”、“定宇”、“王鸣盛印”、“西庄居士”诸朱记。)
△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元刊本)
译元代王士点、商企翁共同撰写。全书记载至元以来秘书省的旧事,分为十九门:一为《职制》,二为《禄秩》,三为《印章》,四为《廨宇》,五为《分监》,六为《书籍》,七为《公移》,八为《十物》,九为《纸劄》,十为《食本》,十一为《公使》,十二为《守兵》,十三为《工匠》,十四为《杂录》,十五为《纂修》,十六为《秘书库》,十七为《司天监》,十八为《表笺》,十九为《题名》。考《元史》说:“至元二十七年,设立兴文署,召集良工,刊刻各种经、子、史书的板本。”此书记载:“至元十年十一月,太保、大司农上奏:兴文署掌管雕印文书,隶属于秘书监。本署设置官员三人:令一人、丞二人、校理四人、楷书一人、掌纪一人;雕字匠四十人,其中作头一人、匠三十九人;印匠十六人。”又记载:“至元十四年十二月,中书省上奏,奉旨裁并衙门名称,兴文署并入翰林院。”由此可见,兴文署并不是到至元二十七年才设置的,这可以纠正《元史》的错误。○以上为官制类。△《作邑自箴》十卷(影钞宋本) 宋代李元弼撰写并作序。此书论述治理政事的要领,第一至第四卷分为《正己》《治家》《处事》三门,共一百三十多条。第五至第八卷列为《规矩》一门,有一百多条。第九卷为《判状》《印板》,第十卷为《登途须知》《备急药方》。此书作于政和年间,刊于淳熙年间,传本非常稀少。见于《直斋书录》《文渊阁书目》。卷末有“淳熙己亥中元浙西提刑司刊”一条。每半叶十一行,每行十九字。旧为稽瑞楼藏本。按:这是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续编》的影印本。△《官箴》一卷(明刊本) 宋代吕本中撰写。明成化戊子年,河东刑逊之担任国子监祭酒时,亲手抄写并刊刻此书。书中兼有行书、楷书,古朴雅致,十分可爱。刑逊之有后跋。○以上为《官箴》。○政书类 △《太平宝中政事纪年》五卷(钞本) 没有署撰写人的姓名。书中称高宗为太上皇帝,应当是孝宗时期的人编纂的。卷首有题识说:“把富公弼进献的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宝训》,以及林公希进献的仁宗、英宗两朝《宝训》《国朝会要》《事实类苑》,编年体的书籍,以及从建隆到绍兴年间的诏令、指挥、历朝名臣的章奏汇集和言行记录,几乎全都搜集起来,编成了这部书。其中所说的富公《三朝宝训》,就是《直斋书录》记载的《三朝政要》、 《玉海》记载的《太平故事》以及《馆阁书目》中的‘宝训’;直斋已经辨明这是错误的,这里仍然沿袭了这个错误。” ○以上为《宝训》类。△《通典》二百卷(宋刊本) 题名为:“京兆杜佑,字君卿,编纂。”前面有贞元十年的《进书表》、李翰的序和杜佑自序。序后接各门的目录,目录后紧接正文。原本保存一百二十卷,其余由抄本补全。每半叶十五行,每行二十八字。第一百五、第一百六、第一百八、第一百九卷末有“盐官县雕”四字。考察可知,宋代盐官属于两浙路临安府,今为杭州府海宁州治所。书中“贞”“徵”“敬”“殷”“恒”“桓”“完”等字缺笔,而“构”字不缺笔,说明此书仍刻于北宋时期。旧为传是楼藏书,后来进入吴中故家,之后被嘉兴金辔庭所得。五十年后又回到吴郡,也算是很好的缘分。可惜抄补者所依据的不是善本,因此仍有很多讹字。(卷首有“徐乾学印”“健庵”两方朱印。) △《增入诸儒议论杜氏通典详节》四十二卷(元刊本) 没有题写撰写人的姓名,也没有序跋。卷首载有《通典原序》。每门之后附录宋人的议论文章,所列各位儒者的姓氏,从欧阳公到水心叶氏,都注有“文集见行”,应当是南宋人辑录的科举用书。目录后有“至元丙戌重新绣梓”一行。有的人认为这是宋代麻沙刻本,大概只是偶然没有看到这一条罢了。(卷首有“振藻堂藏书印”朱印。) △《唐会要》一百卷(旧钞本) 题名为:“推忠协谋佐理功臣、光禄大夫、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上柱国、太原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食实封四百户,臣王溥编纂。”此书原来缺少第八卷《郊仪》和第九卷《杂郊仪》,有人妄自把其他文章混入其中,以凑足卷数。第七卷、第十卷也有许多错杂之处。这是稽瑞楼藏本。书中有朱笔校订,比竹垞氏所见的本子还多出九十三、九十四两卷。△《五代会要》三十卷(旧钞本) 题名为:“推忠协谋佐理功臣、光禄大夫、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上柱国、太原郡开国公、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臣王溥编纂。”《总目》中每卷都标明书名。每卷卷首都有《目》,现在的刻本已经改掉了这种旧式。此书在庆历六年由文潞公曾刻于蜀地,乾道七年,施元之又把它同范鲁公的《五代通□(录)》合刻于江阴,两人都有后跋。它足以证明今本错误的地方,例如:第一卷《帝号门》“明宗使相三十八人”的注文中脱漏了“王晏球”一人,导致人数不相符;今本把“八”改成“七”,是不对的。第二十五卷《租税杂录门》“每年秋夏征科了毕”,与上文“科配敛掠”核对,应以“征科”为正确;今本把“科”写作“料”,也是错误的。另外,旧本分条记载,今本却多有合并之处。旧为红豆斋惠氏藏书,后来归西沚王光禄,又归黄氏士礼居。竹汀钱氏曾从黄氏借阅此书,亲手刊正其中数条错误,并题跋说:“借阅别人的书,不但不损坏污损,还能替人订正讹误,近来颇有人这样做,这也足以代替一瓻酒吗?” “大昕戏题。”另外还有竹垞老人所作的跋,是松崖记录下来的。(卷首有“惠栋之印”“定宇”“王鸣盛印”“西庄居士”等朱印。) △《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元刊本)
宋马端临撰并序。前有王寿衍《进书表》,又李谨思序。初刻於泰定元年,寘板西湖书院,後有阙失。至正五年,江浙儒学提举余谦访得原稿於其子志仁,重为订正补刊,印行於世。是本旧藏昆山叶氏。(每卷有“叶文庄公家世藏”朱记。)
○右通制
△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旧钞本)
唐萧嵩等奉敕撰。张氏《藏书志》载有周必大序,此缺。凡《序例》三卷,《吉礼》七十五卷,《宾礼》二卷,《军礼》十卷,《嘉礼》四十卷,《凶礼》二十卷。草创者,为徐坚、李锐、贾登、施敬本、陆善经、洪孝昌;成之者,则萧学士嵩、王舍人仲邱也。唐时以之设科,習者授太常官,而士之明礼者遂多,其制最善。是本钞白甚旧,中有朱笔详校,不著何人。
△大唐郊祀录十卷(钞本)
题:“朝散郎前行河南府密县尉太常礼院修撰臣王泾上。”前有《进书表》。是书作於贞元中,考次历工郊庙享祀及有唐因革故事。首三卷为《郊祀》、《凡例》,四至七曰《祀礼》,八曰《祭祀》,九、十曰《飨礼》,一代典制略备。中随文注释,亦有考证。原本有图,今已佚。见《崇文总目》、《书录解题》、《文渊阁书目》。
△太常因革礼一百卷(钞本)
题:“推忠协谋佐理功臣光禄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三千三百户食实封八百户臣欧阳修等奉敕编。”有《进书序》及李壁後序,晁氏《读书志》题“姚辟、苏洵撰”云。嘉祐中,欧阳修言,礼院文书放轶,请礼官编修。六年,用张洞奏,以命辟、洵。至治平二年乃成,诏赐以名。案:宋时礼书,有《开宝通礼》、《礼阁新编》,已佚,此书传本亦鲜,《四库》未经采进。近有好古之士访求钞藏,已阙卷五十一至六十七,共十七卷,安所得淳熙刻本而补足之?书分八类:曰《总例》,曰《吉礼》,曰《嘉礼》,曰《军礼》,曰《凶礼》,曰《废礼》,曰《庙议》。始建隆,迄嘉祐,巨细毕载。欧阳公《序》谓,以通礼为主,而记其变。凡变者,皆有所沿於通礼也,其无所沿者,谓之“新礼”。通礼所有,而建隆以来不复举者,谓之“废礼”。凡始立庙,皆有议论,谓之“庙议”,其馀皆用通礼条目,凡百篇。当时《国史》谓“三辑礼书,嘉祐尤悉”,诚读史者必当备之书也。此元和顾氏思適斋钞藏本。(卷首有“顾千里印”、“一雲散人”二朱记。)
△政和御制冠礼十卷五礼新仪二百二十卷(旧钞本)
宋议礼局官知枢密院事郑居中等奉敕撰……前有徽宗《御制序》及《御笔指挥》、《局官劄子》。以《御制冠礼》十卷冠首,後列吉、宾、军、嘉、凶五礼,凡官民之制具详。旧阙第七十四卷,第八十八至九十卷,第一百八至一百十二卷,第一百二十八至一百三十七卷,第二百卷,皆有录无书。其第七十五、九十一、九十二三卷中,亦多残阙。案《宋史》,大观初设议礼局,以知枢密院事郑居平、刑部尚书白时中、慕容彦逢,学士强渊明等十四人主之。疑义,许具劄子上请。故是书卷首,详载局官累上诸劄。徽宗叠降御笔指挥,历七载而後成书。北宋典章略备。自後世拘於成败之迹,并此书亦视若弁髦,以致日就零落,残编仅存,惜哉!
△大金集礼四十卷(钞本)
不著撰人。黄俞邰《千顷堂书目》谓,金章宗明昌六年,礼部尚书张暐等所进。今案:书中“雍”字称御名,则当成於大定之世。旧阙第十二卷至十七、第二十六卷、第三十三卷。此阳湖孙氏藏本。卷面篆书书名,渊翁笔也。
△庙学典礼六卷(钞本)
元人所撰,不著姓氏,亦无序跋。其书凡涉圣庙、学官、儒生之制,一时诏旨,悉录之。卷首列应繙绎之字句数十条,盖书中间存蒙古语,未尽改去也。(卷首有“曾在当湖胡■〈▯遂〉江家”朱记。)
△圣朝通制孔子庙祀一卷(元刊本)
至正二年正月二十二日集贤院奏准孔子庙祀条格,详列省注,释奠、迎神、捧俎、彻豆、送神、望瘗诸仪,大约依朱文公检到《政和五礼新仪》。後有正配位陈设之图,从祀陈设之图,大成殿图。《菉竹堂书目》有《释奠格例》一册,即此书也。(卷首有“嗣盛印章”朱记。)
○右典礼
△大元海运记二卷(旧钞本)
译宋代马端临撰写并作序。前面有王寿衍的《进书表》,又有李谨思的序。初次刊刻于泰定元年,版片存放在西湖书院,后来有所缺失。至正五年,江浙儒学提举余谦从马端临的儿子马志仁那里访得原稿,重新校订补刻,印行于世。此本旧藏于昆山叶氏家中。(每卷都有“叶文庄公家世藏”朱印。) ○以上为通制类。△《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旧钞本) 唐代萧嵩等奉诏撰写。张氏《藏书志》记载有周必大的序,此本缺少。全书包括《序例》三卷、《吉礼》七十五卷、《宾礼》二卷、《军礼》十卷、《嘉礼》四十卷、《凶礼》二十卷。起草者是徐坚、李锐、贾登、施敬本、陆善经、洪孝昌;完成此书的则是萧学士嵩、王舍人仲邱。唐代以此书设置科目,学习此书的人授予太常官职,于是士人中通晓礼制的便多了起来,它的制度最为完善。此本是很旧的白文本,其中有朱笔详细校订,但没有署明是谁所校。△《大唐郊祀录》十卷(钞本) 题名为:“朝散郎、前行河南府密县尉、太常礼院修撰臣王泾上。”前面有《进书表》。此书作于贞元年间,考订编次历代郊庙祭祀以及唐代沿袭和变革的旧事。开头三卷为《郊祀》《凡例》,第四至第七卷为《祀礼》,第八卷为《祭祀》,第九、第十卷为《飨礼》,一代的典章制度大致齐备。书中随文作注,也有考证。原本有图,现在已经散佚。见于《崇文总目》《书录解题》《文渊阁书目》。△《太常因革礼》一百卷(钞本) 题名为:“推忠协谋佐理功臣、光禄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三千三百户、食实封八百户,臣欧阳修等奉诏编纂。”有《进书序》和李壁的后序,晁氏《读书志》题作“姚辟、苏洵撰”。嘉祐年间,欧阳修说礼院文书散失,请求让礼官编修。嘉祐六年,根据张洞的奏请,任命姚辟、苏洵负责此事。到治平二年才完成,诏令赐予书名。考察可知,宋代的礼书中,《开宝通礼》《礼阁新编》已经散佚,此书的传本也很少,《四库》没有采录收入。近来有好古之士访求并抄藏此书,但已经缺少第五十一卷至第六十七卷,共十七卷;哪里能得到淳熙刻本来把它补足呢?全书分为八类:一为《总例》,二为《吉礼》,三为《嘉礼》,四为《军礼》,五为《凶礼》,六为《废礼》,七为《庙议》。起于建隆,止于嘉祐,大小事项全部记载。欧阳公《序》说,以《通礼》为主要依据,记载其中的变更。凡是变更的内容,都有所承袭于《通礼》;没有承袭依据的,称为“新礼”。《通礼》中原有,而建隆以来不再举行的,称为“废礼”。凡是开始建立宗庙,都有议论,称为“庙议”;其余都采用《通礼》的条目,共有一百篇。当时《国史》说:“三次编纂礼书,嘉祐年间的最为详备。”确实是读史的人一定应当具备的书。这是元和顾氏思適斋的抄藏本。(卷首有“顾千里印”“一雲散人”两方朱印。) △《政和御制冠礼》十卷、《五礼新仪》二百二十卷(旧钞本) 宋代议礼局官、知枢密院事郑居中等奉诏撰写……前面有徽宗《御制序》以及《御笔指挥》《局官劄子》。以《御制冠礼》十卷列在卷首,后面依次列出吉、宾、军、嘉、凶五礼,官员和百姓的制度都记载得很详细。旧本缺少第七十四卷、第八十八至九十卷、第一百八至一百十二卷、第一百二十八至一百三十七卷、第二百卷,这些卷号虽有目录记载,但没有正文。其中第七十五、九十一、九十二三卷也有很多残缺。考《宋史》,大观初年设立议礼局,由知枢密院事郑居中、刑部尚书白时中、慕容彦逢以及学士强渊明等十四人主持。遇有疑义,允许写成劄子上报请示。因此本书卷首详细记载了议礼局官员多次上呈的劄子。徽宗多次下达御笔指挥,经过七年以后才编成此书。北宋的典章制度大致齐备。后世拘泥于成败的迹象,连这部书也视若无物,以致日益残缺,残编仅存,实在可惜!△《大金集礼》四十卷(钞本) 没有署明撰写人。黄俞邰《千顷堂书目》说,这是金章宗明昌六年由礼部尚书张暐等人进献的。现在考察书中把“雍”字作为御名来称呼,因此应当是在大定年间成书的。旧本缺少第十二至第十七卷、第二十六卷、第三十三卷。这是阳湖孙氏藏本。封面用篆书题写书名,是渊翁的笔迹。△《庙学典礼》六卷(钞本) 元人撰写,没有署明姓氏,也没有序跋。凡是涉及圣庙、学官、儒生制度以及当时诏旨的内容,全都予以抄录。卷首列有几十条应当翻译的字句,大概是因为书中间杂存蒙古语,还没有全部改去。(卷首有“曾在当湖胡■〈▯遂〉江家”朱印。) △《圣朝通制孔子庙祀》一卷(元刊本) 至正二年正月二十二日,集贤院奏准的孔子庙祭祀条格,详细列出省注,包括释奠、迎神、捧俎、彻豆、送神、望瘗等仪式,大体依据朱文公检校整理的《政和五礼新仪》。后面有正配位陈设图、从祀陈设图和大成殿图。《菉竹堂书目》中有《释奠格例》一册,就是这部书。(卷首有“嗣盛印章”朱印。) ○以上为典礼类。△《大元海运记》二卷(旧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