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卷第二十三
天地之间,毒气流行,人当其冲,则面肿疾,世人谓之火流所刺也。人见鬼者言其色赤,太阳妖气,自如其色也。鬼为烈毒,犯人辄死,故杜伯射周宣立崩。
鬼所赍物,阳火之类,杜伯弓矢,其色皆亦。南道名毒曰短狐,杜伯之象,执弓而射,阳气因而激,激而射,故其中人象弓矢之形。火困而气热,血毒盛,故食走马之肝杀人,气困为热也;盛夏暴行,暑而死,热极为毒也。人疾行汗出,对炉汗出,向日亦汗出,疾温病者亦汗出。四者异事而皆汗出,困同热等,火日之变也。天下万物,含太阳气而生者,皆有毒螫。毒螫渥者,在虫则为蝮蛇蜂虿,在草则为巴豆治(一作野字。)
葛,在鱼则鲑与
。故人食鲑肝而死,为
螫有毒。鱼与鸟同类,故鸟蜚鱼亦蜚,鸟卵鱼亦卵,蝮蛇蜂虿皆卵,同性类也。
其在人也为小人。故小人之口,为祸天下。小人皆怀毒气,阳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辄效。谚曰:"众口烁金。"
口者火也。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与火直,故云烁金。道口舌之烁,不言拔木焰火,必云烁金,金制于火,火口同类也。
药生非一地,太伯(辞)〔采〕之吴。铸多非一工,世称楚棠溪。温气天下有,路畏入南海。鸩鸟生于南,人饮鸩死。
辰为龙,巳为蛇,辰巳之位在东南。龙有毒,蛇有螫,故蝮有利牙,龙有逆鳞。木生火,火为毒,故苍龙之兽含火星。冶葛巴豆,皆有毒螫,故冶在东南,巴在西南。土地有燥湿,故毒物有多少。生出有处地,故毒有烈不烈。蝮蛇与鱼比,故生于草泽。蜂虿与鸟同,故产于屋树。江北地燥,故多蜂虿。江南地湿,故多蝮蛇。生高燥比阳,阳物悬垂,故蜂虿以尾刺。生下湿比阴,阴物柔伸,故蝮蛇以口。毒或藏于首尾,故螫有毒;或藏一体肤,故食之辄懑;或附于唇吻,故舌鼓为祸。
毒螫之生,皆同一气,发动虽异,内为一类。故人梦见火,占为口舌;梦见蝮蛇,亦口舌。火为口舌之象,口舌见于蝮蛇,同类共本,所禀一气也。故火为言,言为小人。小人为妖,由口舌。口舌之征,由人感天,故五事二曰言。言之咎征,僭恒若。僭者奢丽,故蝮蛇多文。文起于阳,故若致文。若则言从,故时有诗妖。
妖气生美好,故美好之人多邪恶。叔虎之母美,叔向之母知之,不使视寝。
叔向谏,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吾惧其生龙蛇以祸汝。汝弊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之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
使往视寝,生叔虎,美有勇力,嬖于栾怀子。及范宣子(遂)〔逐〕怀子,杀叔虎,祸及叔向。
译天地之间,毒气流行,人处在其中,就会患上面部肿胀的疾病,世人称之为被火流所刺。人看见鬼,说它的颜色是红色的,太阳的妖气,自然也是这种颜色。鬼是剧烈的毒气,侵犯人就会使人死亡,所以杜伯射周宣王,周宣王立刻死亡。
鬼所携带的东西,属于阳火一类,杜伯的弓箭,它们的颜色也都是红色的。南方称毒物为短狐,杜伯的形象,手持弓箭射击,阳气因此被激发,激发而射击,所以它射中人的形象像弓箭的形状。火被困住而热气盛,血毒旺盛,所以吃走马的肝会杀人,这是因为气被困住而发热;盛夏突然行动,因暑热而死,热到了极点就是毒。人疾走出汗,对着炉子出汗,向着太阳也出汗,患温病的人也出汗。这四件事不同但都出汗,是因为困于热相同,这是火和太阳的变化。天下万物,含有太阳之气而生长的,都有毒刺。毒刺浓重的,在虫类中就是蝮蛇、蜂、虿,在草类中就是巴豆、冶葛,在鱼类中就是鲑鱼。所以人吃鲑鱼肝而死,是因为鲑鱼有毒刺。鱼和鸟同类,所以鸟飞鱼也飞,鸟产卵鱼也产卵,蝮蛇、蜂、虿都产卵,是相同的性质和类别。
在人类中就是小人。所以小人的口,给天下带来祸患。小人都怀有毒气,阳地的小人毒气尤其酷烈,所以南越的人,诅咒发誓立刻应验。谚语说:“众口烁金。”
口就是火。五行中第二是火,五事中第二是言,言与火对应,所以说能熔化金属。口舌的熔化,不说拔木焰火,一定说熔化金属,金属被火克制,火和口同类。
药草生长不在一个地方,太伯在吴地采集。铸造兵器不止一个工匠,世人称颂楚国的棠溪。温气天下都有,路途畏惧进入南海。鸩鸟生长在南方,人喝了鸩鸟的酒就会死。
辰位是龙,巳位是蛇,辰巳的位置在东南。龙有毒,蛇有刺,所以蝮蛇有锋利的牙齿,龙有逆鳞。木生火,火是毒,所以苍龙这种兽含着火星。冶葛、巴豆,都有毒刺,所以冶在东南,巴在西南。土地有干燥和潮湿,所以毒物有多有少。生长出来的地方不同,所以毒有剧烈和不剧烈。蝮蛇与鱼相比,所以生长在草泽。蜂、虿与鸟相同,所以产生在房屋和树上。江北土地干燥,所以多蜂、虿。江南土地潮湿,所以多蝮蛇。生长在干燥高处比附阳,阳物悬挂下垂,所以蜂、虿用尾巴刺。生长在潮湿低处比附阴,阴物柔软伸展,所以蝮蛇用口。毒有的藏在首尾,所以刺有毒;有的藏在身体皮肤,所以吃了就闷死;有的附在嘴唇,所以舌头鼓动带来祸患。
毒刺的产生,都同一种气,发动虽然不同,内在是一类。所以人梦见火,占卜为口舌;梦见蝮蛇,也是口舌。火是口舌的形象,口舌表现在蝮蛇上,同类共根本,所禀受的是同一种气。所以火是言,言是小人。小人是妖,由口舌引起。口舌的征兆,由人感应天,所以五事中第二是言。言的灾异征兆,僭越常像。僭越就是奢华美丽,所以蝮蛇多花纹。花纹起于阳,所以像带来花纹。像就是言顺从,所以有时有诗妖。
妖气产生美好,所以美好的人多邪恶。叔虎的母亲美丽,叔向的母亲知道,不让他看寝室。
叔向劝谏,他的母亲说:“深山大泽,确实产生龙蛇。她美丽,我害怕她生出龙蛇来祸害你。你是衰败的家族,国家有很多宠幸,不仁的人夹杂其中
夫深山大泽,龙蛇所生也,比之叔虎之母者,美色之人怀毒螫也。生子叔虎,美有勇力,勇力所生,生于美色;祸难所发,由于勇力。火有光耀,木有容貌。龙蛇东方木,含火精,故美色貌丽。胆附于肝,故生勇力。火气猛,故多勇;木刚强,故多力也。生妖怪者常由好色,为祸难者常发勇力,为毒害者皆在好色。
美酒为毒,酒难多饮;蜂液为蜜,蜜难益食。勇夫强国,勇夫难近。好女说(一作悦。)心,好女难畜。辩士快意,辩士难信。故美味腐腹,好色惑心,勇夫招祸,辩口致殃。四者,世之毒也。辩口之毒,为害尤酷。何以明之?孔子见阳虎却行,白汗交流。阳虎辩,有口舌。口舌之毒,中乱,况一人乎!故君子不畏虎,独畏谗夫之口。谗夫之口。为毒大矣。
薄葬篇
圣贤之业,皆以薄葬省用为务。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论不明,墨家议之非故也。墨家之议右鬼,以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类以为效验。儒家不从,以为死人无知,不能为鬼,然而赙祭备物者,示不负死以观生也。陆贾依儒家而说,故其立语不肯明处。刘子政举薄葬之奏,务欲省用,不能极论。是以世俗内持狐疑之议,外闻杜伯之类;又见病且终者,墓中死人来与相见,故遂信是,谓死如生。闵死独葬,魂狐无副,丘墓闭藏,谷物乏匮,故作偶人以侍尸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积浸流至,或破家尽业以充死棺,杀人以殉葬,以快生意。非知其内无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孔子非之而亦无以定实。然而陆贾之论两无所处。刘子政奏,亦不能明儒家无知之验,墨家有知之故。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空言虚语,虽得道心,人犹不信。是以世俗轻愚信祸福者,畏死不惧义,重死不顾生,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终。辩士文人有效验,若墨家之以杜伯为据,则死无知之实可明,薄葬省财之教可立也。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业难齐同,故二家争论。世无祭祀复生之人,故死生之义未有所定。实者死人暗昧与人殊途,其实荒忽难得深知。有知无知之情不可定,为鬼之实不可是。通人知士,虽博览古今,窥涉百家,条入叶贯,不能审知。唯圣心贤意,方比物类,为能实之。夫论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是用耳目论,不以心意议也。夫以耳目论,则以虚象为言;虚象效,则以实事为非,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开心意。墨议不以心而原物,苟信闻见,则虽效验章明,犹为失实。失实之议难以教,虽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丧物索用,无益于世。
译,不困难吗!我还有什么爱惜的呢!”
让他去看寝室,生了叔虎,美丽且有勇力,被栾怀子宠幸。等到范宣子驱逐怀子,杀了叔虎,祸及叔向。深山大泽,是龙蛇产生的地方,比作叔虎的母亲,是美丽的人怀有毒刺。生子叔虎,美丽且有勇力,勇力所生,生于美丽;祸难所发,由于勇力。火有光耀,木有容貌。龙蛇是东方木,含着火精,所以美丽容貌艳丽。胆附在肝上,所以产生勇力。火气猛,所以多勇;木刚强,所以多力。产生妖怪的常由好色,造成祸难的常发于勇力,造成毒害的都在好色。
美酒是毒,酒难多喝;蜂液是蜜,蜜难多吃。勇夫强国,勇夫难亲近。好女悦心,好女难养活。辩士快意,辩士难信任。所以美味腐坏腹部,好色迷惑心灵,勇夫招祸,辩口致殃。这四者,是世间的毒。辩口的毒,为害尤其酷烈。怎么证明呢?孔子见阳虎退着走,冷汗交流。阳虎善辩,有口舌。口舌的毒,中乱,何况一个人呢!所以君子不怕虎,只怕谗夫的口。谗夫的口,毒太大了。
薄葬篇
圣贤的事业,都以薄葬节省费用为务。然而世间崇尚厚葬,有奢侈过度的过失,是因为儒家论述不明,墨家议论不对的缘故。墨家的议论偏向鬼神,认为人死就变成神鬼而有知觉,能显形害人,所以引用杜伯之类作为效验。儒家不听从,认为死人无知,不能为鬼,然而赠送祭品备齐物品,是表示不辜负死者以观察生者。陆贾依从儒家而说,所以他的立论不肯明确处理。刘子政提出薄葬的奏议,务求节省费用,不能彻底论述。因此世俗内心持有狐疑的议论,外面听到杜伯之类;又看见病将死的人,墓中死人来与他相见,所以相信这是真的,认为死如生。怜悯死者单独埋葬,灵魂孤单没有伴侣,坟墓封闭隐藏,谷物缺乏,所以制作偶人来侍奉尸柩,多藏食物,以吸引精魂。逐渐流传,有的破家荡产来充实死棺,杀人来殉葬,以快活生者的心意。不是知道内在无益,而是奢侈之心外面互相羡慕;认为死人有知觉,与生人没有不同。孔子非议它但也无法确定事实。然而陆贾的论述两无所处。刘子政的奏议,也不能明确儒家无知的证据,墨家有知的缘故。事情没有比有效验更明白的,议论没有比有证据更确定的。空言虚语,虽然符合道心,人还是不信。因此世俗轻率愚昧相信祸福的人,畏死不惧义,重死不顾生,竭尽财力来侍奉神,空家来送终。辩士文人有有效验,像墨家以杜伯为据,那么死无知的真实可以明白,薄葬省财的教化可以确立。现在墨家非议儒家,儒家非议墨家,各有所持,所以乖离不合,事业难以齐同,所以两家争论。世间没有祭祀后复活的人,所以死生的意义没有确定。实际上死人昏暗与人殊途,其实荒忽难得深知。有知无知的情况不能确定,为鬼的真实不能肯定。通人知士,虽然博览古今,窥涉百家,条入叶贯,不能审知。只有圣心贤意,方比物类,才能证实。议论不留下精澄意,苟且以外效立事是非,相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是用耳目议论,不以心意议论。用耳目议论,就以虚象为言;虚象效,就以实事为非,所以是非者不徒耳目,必开心意。墨议不以心而原物,苟信闻见,则虽效验章明,犹为失实。失实之议难以教,虽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丧物索用,无益于世。这
鲁人将以
敛,孔子闻之,径庭丽级而谏。夫径庭丽级,非礼也,孔子为救患也。患之所由,常由有所贪。
,宝物也,鲁人用敛,奸人之,欲心生矣。奸人欲生,不畏罪法,不畏罪法,则丘墓(抽)〔〕矣。孔子睹微见着,故径庭丽级,以救患直谏。夫不明死人无知之义,而着丘墓必(抽)〔〕之谏,虽尽比干之执,人人必不听。何则?诸侯财多不忧贪,威强不惧(抽)〔〕。死人之议,狐疑未定,孝子之计,从其重者。如明死人无知,厚葬无益,论定议立,较着可闻,则
之礼不行,径庭之谏不发矣。今不明其说而强其谏,此盖孔子所以不能立其教。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实,其意不分别者,亦陆贾之语指也。夫言死无知,则臣子倍其君父。故曰:"丧祭礼废则臣子恩泊,臣子恩泊则倍死亡先,倍死亡先则不孝狱多。"
圣人惧开不孝之源,故不明死无知之实。异道不相连,事生厚,化自生,虽事死泊,何损于化?使死者有知,倍之非也。如无所知,倍之何损?明其无知,未必有倍死之害。不明无知,成事已有贼生之费。
孝子之养亲病也,未死之时,求卜迎医,冀祸消、药有益也。
既死之后,虽审如巫咸,良如扁鹊,终不复生。何则?知死气绝,终无补益。治死无益,厚葬何差乎!倍死恐伤化,绝卜拒医,独不伤义乎!亲之生也,坐之高堂之上,其死也,葬之黄泉之下。黄泉之下非人所居,然而葬之不疑者,以死绝异处,不可同也。如当亦如生存,恐人倍之,宜葬于宅,与生同也。不明无知,为人倍其亲,独明葬黄泉,不为离其先乎?亲在狱中,罪疑未定,孝子驰走以救其难。如罪定法立,终无门户,虽曾子、子骞,坐泣而已。何则?计动无益,空为烦也。今死亲之魂,定无所知,与拘亲之罪决不可救何以异?不明无知,恐人倍其先,独明罪定,不为忽其亲乎!圣人立义,有益于化,虽小弗除;无补于政,虽大弗与。今厚死人,何益于恩?倍之弗事,何损于义?
孔子又谓:为明器不成,示意有明,俑则偶人,象类生人。故鲁用偶人葬,孔子叹,睹用人殉之兆也,故叹以痛之。即如生当备物,不示如生,意悉其教,用偶人葬,恐后用生殉,用明器,独不为后用善器葬乎!绝用人之源,不防丧物之路,重人不爱用,痛人不忧国,传议之所失也。救漏防者悉塞其穴,则水泄绝。穴不悉塞,水有所漏,漏则水为患害。论死不悉,则奢礼不绝。不绝则丧物索用,用索物丧,民贫耗(之)〔乏〕,至危亡之道也。
苏秦为燕使,齐国之民高大丘冢,多藏财物,苏秦身弗以劝勉之,财尽民(贪)〔贫〕,国空兵弱,燕军卒至,无以自卫,国破城亡,主出民散。今不明死之无知,使民自竭以厚葬亲,与苏秦奸计同一败。墨家之议自违其朮,其薄葬而又右鬼,右鬼引效以杜伯为验。杜伯死人,如谓杜伯为鬼,则夫死者审有知;如有知而薄葬之,是怒死人也。〔人〕情欲厚而恶薄,以薄受死者之责,虽右鬼,其何益哉?如以鬼非死人,则其信杜伯非也;如以鬼是死人,则其薄葬非也。朮用乖错,首尾相违,故以为非。非与是不明,皆不可行。夫如是,世欲之人,可一详览。详览如斯,可一薄葬矣。
四讳篇
俗有大讳四。一曰讳西益宅。西益宅谓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相惧以此,故世莫敢西益宅,防禁所从来者远矣。传曰:鲁哀公欲西益宅,史争以为不祥。哀公作色而怒,左右数谏而弗听,以问其傅宰质睢曰:"吾欲西益宅,史以为不祥,何如?"
宰质睢曰:"天下有三不祥,西益宅不与焉。"
哀公大说。有顷,复问曰:"何谓三不祥?"
对曰:"不行礼义,一不祥也。嗜欲无止,二不祥也。不听规谏,三不祥也。"
哀公缪然深惟,慨然自反,遂不益宅。
令史与宰质睢止其益宅,徒为烦扰,则西益宅祥与不祥未可知也。令史、质睢以为西益宅审不祥,则史与质睢与今俗人等也。夫宅之四面皆地也,三面不谓之凶,益西面独谓不祥,何哉?西益宅何伤于地体,何害于宅神?西益不祥,损之能善乎?西益不祥,东益能吉乎?夫不祥必有祥者,犹不吉必有吉矣。宅有形体,神有吉凶,动德致福,犯刑起祸。今言西益宅谓之不祥,何益而祥者?且恶人西益宅者,谁也?如地恶之,益东家之西,损西家之东,何伤于地?如以宅神不欲西益,神犹人也,人这处宅欲得广大,何故恶之?而以宅神恶烦扰,则四(而)〔面〕益宅,皆当不祥。诸工技之家,说吉凶之占,皆有事状。宅家言治宅犯凶神,移徙言忌岁月,祭祀言触血忌,丧葬言犯刚柔,皆有鬼神凶恶之禁,人不忌避,有病死之祸。至于西益宅何害而谓之不祥?不祥之祸,何以为败?
译鲁国人打算用偶人随葬,孔子听说后,不顾礼节,直接登阶进谏。那不顾礼节、直接登阶,是不合礼制的,但孔子是为了挽救祸患。祸患产生的根源,常常是因为有所贪恋。偶人是宝物,鲁国人用它来随葬,奸邪之人的贪欲之心就产生了。奸邪之人贪欲产生,就不畏惧罪罚和法律;不畏惧罪罚和法律,那么坟墓就会被挖掘。孔子见微知著,所以不顾礼节、直接登阶,以挽救祸患,直言进谏。如果不阐明死人没有知觉的道理,而只强调坟墓必然会被挖掘的谏言,即使有比干那样的刚直,人们也一定不听。为什么呢?诸侯财富多,不担心贪欲;权势强,不畏惧挖掘。关于死人的议论,人们狐疑不定,孝子的打算,会听从更严重的那一方。如果阐明死人没有知觉,厚葬没有益处,论断确定,议论成立,明白显著可以听闻,那么偶人随葬的礼制就不会实行,不顾礼节的谏言也不会发出了。现在不阐明这个道理而强行进谏,这大概是孔子不能确立其教化的原因。孔子并非不明白死生的实情,他之所以不加以分别,也是陆贾所说的意图。如果说出死人没有知觉,那么臣子就会背叛他们的君父。所以说:“丧祭的礼制废弃,那么臣子对君父的恩情就淡薄;臣子对君父的恩情淡薄,就会背叛死亡和祖先;背叛死亡和祖先,那么不孝的罪案就会增多。”圣人害怕开启不孝的源头,所以不阐明死人没有知觉的实情。不同的道理不相连属,侍奉生者丰厚,教化自然产生,即使侍奉死者淡薄,对教化有什么损害呢?假使死者有知觉,背叛他们是不对的。如果死者没有知觉,背叛他们有什么损害?阐明他们无知,未必有背叛死者的祸害。不阐明他们无知,造成的事情已经有贼人挖掘坟墓的耗费。孝子侍奉生病的父母,在父母未死的时候,求占卜、请医生,希望灾祸消除、药物有益。父母死后,即使占卜像巫咸那样灵验,医生像扁鹊那样高明,终究也不能使死者复生。为什么呢?知道死气已绝,终究没有补益。治疗死者没有益处,厚葬又有什么不同呢!担心背叛死者会伤害教化,拒绝占卜、拒绝医生,难道不伤害道义吗!父母活着时,坐在高堂之上,死后,葬在黄泉之下。黄泉之下不是人居住的地方,然而埋葬时不怀疑,是因为死后的气息断绝,处于不同的地方,不能与生者相同。如果应当像生存时一样,担心人们背叛他们,就应该葬在住宅里,与生者相同。不阐明死者无知,是为了让人不背叛他们的亲人,却只明白葬在黄泉,这不就是让亲人分离吗!亲人在狱中,罪疑未定,孝子奔走以挽救他们的危难。如果罪已定、法已立,终究没有生路,即使是曾子、子骞,也只能坐着哭泣罢了。为什么呢?谋划行动没有益处,只是空自烦扰罢了。现在死去的亲人的灵魂,确定没有知觉,与拘禁的亲人罪决不可救有什么不同?不阐明死者无知,是担心人们背叛他们的祖先,却只明白罪已定,这不就是忽视他们的亲人吗!圣人确立道义,对教化有益的,即使微小也不废除;对政治没有补益的,即使重大也不采纳。现在厚葬死者,对恩情有什么益处?背叛死者而不侍奉,对道义有什么损害?孔子又说:制作明器(随葬的器物)不成形,是示意明白(死者已死),俑则是偶人,形象类似活人。所以鲁国用偶人随葬,孔子叹息,是看到了用人殉葬的征兆,所以叹息以表达痛心。如果像活着时应当备齐物品,不示意像活着,意图在于尽到教化,用偶人随葬,是担心后来用活人殉葬,用明器,难道不是担心后来用好的器物随葬吗!断绝用人殉葬的源头,不防备浪费财物的途径,重视人不爱惜器物,痛心人不忧虑国家,这是传议的失误。堵塞漏水的地方,全部塞住孔穴,那么水就泄尽了。孔穴不全部塞住,水就有泄漏,泄漏那么水就成为祸害。论述死者不详尽,那么奢侈的礼制就不会断绝。不杜绝那么丧葬财物就会耗尽,财物耗尽那么民众就会贫困匮乏,这是到达危亡的道路。苏秦作为燕国的使者,齐国的民众修筑高大的坟墓,多藏财物,苏秦自身不以此劝勉他们,财物耗尽民众贫困,国家空虚兵力薄弱,燕军突然到来,没有用来自卫的东西,国家破败城池沦陷,君主出逃民众离散。现在不阐明死者没有知觉,让民众自我竭尽以厚葬亲人,与苏秦的奸计同样导致败亡。墨家的议论违背自己的主张,他们主张薄葬却又尊崇鬼神,尊崇鬼神引用杜伯作为验证。杜伯是死人,如果说杜伯是鬼,那么死者确实有知觉;如果有知觉而薄葬他们,这是激怒死者。人情想要丰厚而厌恶淡薄,以薄葬承受死者的责难,即使尊崇鬼神,有什么益处呢?如果认为鬼不是死人,那么他们相信杜伯就是错的;如果认为鬼是死人,那么他们主张薄葬就是错的。主张运用乖谬错杂,首尾相互违背,所以认为他们不对。不对与正确不分明,都不可实行。像这样,世上欲望之人,可以详细阅览。详细阅览像这样,就可以薄葬了。四讳篇世俗有四大忌讳。第一是忌讳向西扩建住宅。向西扩建住宅被认为是不祥,不祥必然有死亡,人们相互恐惧于此,所以世上没有人敢向西扩建住宅,防备禁令由来已久了。传说:鲁哀公想向西扩建住宅,史官争辩认为不祥。哀公变了脸色而发怒,左右多次劝谏而不听,于是问他的傅宰质睢说:“我想向西扩建住宅,史官认为不祥,怎么样?”宰质睢说:“天下有三种不祥,向西扩建住宅不在其中。”哀公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又问说:“什么是三种不祥?”回答说:“不实行礼义,是一种不祥。嗜欲没有止境,是第二种不祥。不听规劝谏言,是第三种不祥。”哀公深思熟虑,感慨地自我反省,于是不扩建住宅。让史官和宰质睢阻止他扩建住宅,只是徒增烦扰,那么向西扩建住宅是祥还是不祥就不可知了。如果史官、宰质睢认为向西扩建住宅确实不祥,那么史官和宰质睢与现在的俗人相同了。住宅的四面都是地,三面不称为凶,扩建西面唯独称为不祥,为什么呢?向西扩建住宅对地体有什么伤害,对宅神有什么危害?向西扩建不祥,缩减它能好吗?向西扩建不祥,向东扩建能吉利吗?不祥必然有祥,就像不吉必然有吉一样。住宅有形体,神有吉凶,行动符合道德招致福分,触犯刑罚兴起祸患。现在说向西扩建住宅称为不祥,什么扩建是祥的呢?而且厌恶人向西扩建住宅的,是谁呢?如果是地厌恶它,扩建东家的西面,缩减西家的东面,对地有什么伤害?如果认为宅神不想向西扩建,神也像人一样,人居住住宅想要广大,为什么厌恶它?如果认为宅神厌恶烦扰,那么四面扩建住宅,都应当不祥。各种工匠技艺之家,说吉凶的占卜,都有事状。住宅家说治理住宅触犯凶神,移徙说忌讳岁月,祭祀说触犯血忌,丧葬说触犯刚柔,都有鬼神凶恶的禁令,人不忌讳躲避,有病死之祸。至于向西扩建住宅有什么危害而称为不祥?不祥的祸患,凭什么导致败亡?
实说其义,不祥者义理之禁,非吉凶之忌也。夫西方,长老之地,尊者之位也。尊长在西,卑幼在东。尊长,主也;卑幼,助也。主少而助多,尊无二上,卑有百下也。西益主益,主不增助,二上不百下也,于义不善,故谓不祥。不祥者,不宜也,于义不宜,未有凶也。何以明之?夫墓,死人所藏;田,人所饮食;宅,人所居处。三者于人,吉凶宜等。西益宅不祥,西益墓与田,不言不祥。夫墓,死人所居,因忽不慎。田,非人所处,不设尊卑。宅者长幼所共,加慎致意者,何可不之讳?义详于宅,略于墓与田也。
二曰讳被刑为徒,不上丘墓。但知不可,不能知其不可之意。问其禁之者,不能知其讳,受禁行者亦不要其忌。连相放效,至或于被刑,父母死,不送葬;若至墓侧,不敢临葬。甚失至于不行吊伤、见佗之人柩。
夫徒,(善)〔睾〕人也,被刑谓之徒。丘墓之上,二亲也,死亡谓之先。宅与墓何别,亲与先何异?如以徒被刑,先人责之,则不宜入宅与亲相见。如徒不得与死人相见,则亲死在堂,不得哭柩。如以徒不得升丘墓,则徒不得上山陵,世俗禁之,执据何义?实说其意,徒不上丘墓有二义,义理之讳,非凶恶之忌也。徒用心以为先祖全而生之,子孙亦当全而归之。故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开予足,开予手,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曾子重慎,临绝效全,喜免毁伤之祸也。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弗敢毁伤。"
孝者怕入刑辟,刻画身体,毁伤发肤,少德泊行,不戒慎之所致也。愧负刑辱,深自刻责,故不升墓祀于先。古礼庙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惭负先人,一义也。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处。祭祀之礼,齐戒洁清,重之至也。今已被刑,刑残之人,不宜与祭,供侍先人,卑谦谨敬,退主自贱之意也。缘先祖之意,见子孙被刑,恻怛惨伤,恐其临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二义也。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药,断发文身,以随吴俗。太王薨,太伯还,王季辟主,太伯再让,王季不听,三让,曰:"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权而受之。
夫徒不上丘墓,太伯不为主之义也。是谓祭祀不可,非谓柩当葬,身不送也。
葬死人,先祖痛;见刑人,先祖哀。权可哀之身,送可痛之尸,使先祖有知,痛尸哀形,何愧之有!如使无知,丘墓田野也,何惭之有?惭愧先者,谓身体刑残,与人异也。古者用刑,形毁不全,乃不可耳。方今象刑,象刑重者,髡钳之法也。若完城旦以下,施刑,彩衣系躬,冠带与俗人殊,何为不可?世俗信而谓之皆凶,其失至于不吊乡党尸,不升佗人之丘,惑也。
三曰讳妇人乳子,以为不吉。将举吉事,入山林,远行度川泽者,皆不与之交通。乳子之家,亦忌恶之。丘墓庐道畔,逾月乃入,恶之甚也。暂卒见若为不吉,极原其事,何以为恶?夫妇人之乳子也,子含元气而出。元气,天地之精微也,何凶而恶之?人,物也,子亦物也。子生与万物之生何以异?讳人之生谓之恶,万物之生又恶之乎?生与胞俱也,如以胞为不吉,人之有胞,犹木实之有(扶)〔〕也,包(里)〔裹〕儿身,因与俱出,若鸟卵之有壳,何妨谓之恶?如恶以为不吉,则诸生物有(扶)〔〕壳者,宜皆恶之。万物广多,难以验事。人生何以异于六畜,皆含血气怀子,子生与人无异,独恶人而不憎畜,岂以人体大气血盛乎?则夫牛马体大于人,凡可恶之事,无与钧等,独有一物,不见比类,乃可疑也。今六畜与人无异,其乳皆同一状。六畜与人无异,讳人不讳六畜,不晓其故也。世能别人之产与六畜之乳,吾将听其讳;如不能别,则吾谓世俗所讳妄矣。
且凡人所恶,莫有腐臭。腐臭之气,败伤人心。故鼻闻臭,口食腐,心损口恶,霍乱呕吐。夫更衣之室,可谓臭矣;鲍鱼之肉,可谓腐矣。然而有甘之更衣之室,不以为忌;肴食腐鱼之肉,不以为讳。意不存以为恶,故不计其可与不也。凡可憎恶者,若溅墨漆,附着人身。今目见鼻闻,一过则已,忽亡辄去,何故恶之?出见负豕于涂,腐澌于沟,不以为凶者,辱自在彼人,不着己之身也。今妇人乳子自在其身,斋戒之人,何故忌之?
译确实地说明其中的道理,所谓不祥,是义理上的禁忌,而不是吉凶祸福的忌讳。西方,是长老所在的地方,是尊者所处的位置。尊长在西,卑幼在东。尊长是主人,卑幼是辅助者。主人少而辅助者多,尊位没有两个上级,卑位有百个下级。如果在西边增建房屋,就是增加了主人的地位,主人不增加辅助者,这就成了两个上级和百个下级,在义理上是不好的,所以称为不祥。不祥,就是不宜,在义理上不宜,并没有凶险。怎么证明这一点呢?坟墓,是死人的藏身之处;田地,是人们饮食的来源;住宅,是人们居住的地方。这三者对于人来说,吉凶应当是等同的。在西边增建住宅被认为不祥,而在西边增建坟墓和田地,却不说是不祥。坟墓是死人的居所,因此人们疏忽而不谨慎。田地不是人居住的地方,不设立尊卑之别。住宅是长幼共同居住的,更加谨慎和重视,怎么能不避讳呢?义理在住宅上详细,在坟墓和田地上简略。
第二,忌讳受过刑罚的人(刑徒)不能上坟墓。只知道不可以,却不能知道不可以的原因。问那些禁止的人,他们也不知道其中的忌讳,接受禁令去执行的人也不追究其中的禁忌。接连互相效仿,以至于有的人在受刑后,父母死了,不送葬;如果到了墓旁,不敢临丧。过失严重到不吊唁伤痛、不看望别人的灵柩。
刑徒,是受过刑罚的人,被施以刑罚称为刑徒。坟墓之上,是双亲所在,死亡称为祖先。住宅与坟墓有什么区别,双亲与祖先有什么不同?如果因为刑徒受过刑罚,祖先责备他,那么就不应该进入住宅与双亲相见。如果刑徒不能与死人相见,那么双亲死在堂上,就不能哭灵柩。如果因为刑徒不能登上坟墓,那么刑徒就不能上山陵,世俗禁止他,依据的是什么义理?确实说明其中的意思,刑徒不上坟墓有两个义理,是义理上的忌讳,不是凶恶的禁忌。刑徒用心认为先祖完整地生下了他,子孙也应当完整地归还身体。所以曾子有病,召来门弟子说:“看看我的脚,看看我的手,从今以后,我知道可以免于祸患了,小子们。”
曾子慎重,临死时表现完整,高兴免于毁伤的祸患。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孝子害怕陷入刑罚,刻画身体,毁伤发肤,这是德行浅薄、行为不谨慎所导致的。愧对刑罚的耻辱,深深地自责,所以不登上坟墓祭祀祖先。古代礼仪在庙堂祭祀,现在习俗在坟墓祭祀,所以不登上坟墓。惭愧辜负祖先,这是一个义理。坟墓,是鬼神所在的地方,祭祀的场所。祭祀的礼仪,斋戒洁净,是非常重视的。现在已经被施以刑罚,身体残缺的人,不适宜参与祭祀,侍奉祖先,这是卑微谦谨、退居自贱的意思。顺着祖先的心意,看到子孙受刑,悲痛惨伤,恐怕他临祭祀时,不忍心享用祭品,所以不上坟墓,这是第二个义理。从前太伯看到王季有圣子文王,知道太王的心意想要立文王,进入吴国采药,剪断头发,刺刻纹身,以顺应吴国的习俗。太王去世,太伯回来,王季避开主位,太伯再次推让,王季不接受,太伯第三次推让,说:“我到了吴越,吴越的习俗,剪断头发,刺刻纹身,我是受过刑罚的人,不可以做宗庙社稷的主君。”王季知道不可以,权宜接受。
刑徒不上坟墓,就是太伯不做主君的义理。这是说祭祀不可以,不是说灵柩应当埋葬,身体不送葬。
埋葬死人,先祖悲痛;看到受刑的人,先祖哀伤。权衡可以哀伤的身体,送葬可以悲痛的尸体,如果先祖有知觉,悲痛尸体哀伤形体,有什么惭愧的呢!如果先祖没有知觉,坟墓田野罢了,有什么惭愧的呢!惭愧祖先的,是说身体受刑残缺,与人不同。古代用刑,形体毁坏不完整,才不可以。现在用象刑,象刑重的,是髡钳之法。如果是完城旦以下的刑罚,施加刑罚,彩衣系在身上,冠带与俗人不同,为什么不可以呢?世俗相信并说都是凶险,其过失以至于不吊唁同乡的尸体,不登上别人的坟墓,这是迷惑。
第三,忌讳妇人哺乳,认为不吉利。将要举行吉事,进入山林,远行渡河泽的人,都不与她们交往。哺乳的家庭,也忌讳厌恶她们。坟墓庐舍在路边,超过一个月才进入,厌恶得很厉害。暂时突然见到似乎不吉利,极力推究其事,为什么认为是恶呢?妇人哺乳,孩子含着元气出生。元气,是天地的精微,有什么凶险而厌恶它呢?人,是物,孩子也是物。孩子出生与万物出生有什么不同?忌讳人的出生称为恶,万物的出生又厌恶它吗?出生与胞衣一起,如果认为胞衣不吉利,人有胞衣,就像木果有壳一样,包裹婴儿身体,随之一起出来,像鸟卵有壳,有什么妨碍称为恶呢?如果厌恶认为不吉利,那么各种生物有壳的,都应当厌恶。万物众多,难以验证事情。人生与六畜有什么不同,都含血气怀子,孩子出生与人没有不同,只厌恶人不憎恨牲畜,难道因为人体大气血盛吗?那么牛马身体大于人,凡是可恶的事情,没有与之等同的,只有一物,不见比类,才可疑。现在六畜与人没有不同,它们的哺乳都同一形状。六畜与人没有不同,忌讳人不忌讳六畜,不明白其原因。世人能区别人的生产与六畜的哺乳,我将听从他们的忌讳;如果不能区别,那么我说世俗所忌讳的是妄诞的。
而且凡是人所厌恶的,没有比腐臭更甚的。腐臭的气味,败坏伤害人心。所以鼻子闻到臭,口吃腐,心损口恶,霍乱呕吐。更衣的房间,可以说臭了;鲍鱼的肉,可以说腐了。然而有甘之更衣的房间,不以为忌;吃腐鱼的肉,不以为讳。心意不存以为恶,所以不计较其可与不可。凡是可憎恶的,像溅墨漆,附着人身。现在眼睛看到鼻子闻到,一过就罢了,忽然消失随即离去,为什么厌恶它呢?出来看到背负猪在泥涂,腐肉在沟渠,不以为凶的,耻辱自在别人,不着己身。现在妇人哺乳自在其身,斋戒的人,为什么忌讳它呢?
江北乳子不出房室,知其无恶也。至于犬乳,置之宅外,此复惑也。江北讳犬不讳人,江南讳人不讳犬,谣俗防恶,各不同也。夫人与犬何以异,房室宅外何以殊,或恶或不恶,或讳或不讳,世俗防禁,竟无经也。月之晦也,日月合宿,纪为一月,犹八日,〔日〕月中分谓之弦;十五日,日月相望谓之望;三十日,日月合宿谓之晦。晦与弦望一实也,非月晦日月光气与月朔异也。何故逾月谓之吉乎?如实凶,逾月未可谓吉;如实吉,虽未逾月犹为可也。实说,讳忌产子乳犬者,欲使人常自洁清,不欲使人被污辱也。夫自洁清则意精,意精则行清,行清而贞廉之节立矣。
四曰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已举之,父母祸死,则信而谓之真矣。
夫正月、五月子何故杀父与母?人之含气在腹肠之内,其生十月而产,共一元气也。正与二月何殊,五与六月何异,而谓之凶也?世传此言久,拘数之人,莫敢犯之。弘识大材,实核事理,深睹吉凶之分者,然后见之。昔齐相田婴贱妄有子,名之曰文。文以五月生,婴告其母勿举也,其母窃举生之。及长,其母因兄弟而见其子文于婴,婴怒曰:"吾令女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
文顿首,因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何故?"
婴曰:"五月子者长至户,将不利其父母。"
文曰:"人生受命于天乎,将受命于户邪?"
婴嘿然。文曰:"必受命于天,君何忧焉。如受命于户,即高其户,谁能至者?"
婴善其言,曰:"子休矣!"
其后使文主家,待宾客,宾客日进,名闻诸侯。文长过户,而婴不死。以田文之说言之,以田婴不死效之,世俗所讳,虚妄之言也。夫田婴俗父,而田文雅子也。婴信忌不实义,文信命不辟讳。雅俗异材,举措殊操,故婴名暗而不明,文声驰而不灭。
实说,世俗讳之亦有缘也。夫正月岁始,五月盛阳,子以生,精炽热烈,厌胜父母,父母不堪,将受其患,传相放效,莫谓不然。有空讳之言,无实凶之效,世俗惑之,误非之甚也。
夫忌讳非一,必托之神怪,若设以死亡,然后世人信用。畏避忌讳之语,四方不同,略举通语,令世观览。若夫曲俗微小之讳,众多非一,咸劝人为善,使人重慎,无鬼神之害,凶丑之祸。世讳作豆酱恶闻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积家逾至春也。
讳厉刀井上,恐刀堕井中也;或说以为刑之字,井与刀也,厉刀井上,井刀相见,恐被刑也。毋承屋檐而坐,恐瓦堕击人首也。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或说恶其反而承尘溜也。毋偃寝,为其象尸也。毋以箸相受,为其不固也。毋相代扫,为修冢之人冀人来代己也。诸言毋者,教人重慎,勉人为善。礼曰:"毋抟饭,毋流。"
礼义之禁,未必吉凶之言也。
时篇
世俗起土兴功,岁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假令太岁在子,岁食于酉,正月建寅,月食于巳,子、寅地兴功,则酉、巳之家见食矣。见食之家,作起厌胜,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假令岁月食西家,西家悬金,岁月食东家,东家悬炭。设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连相仿效,皆谓之然。如考实之,虚妄迷也。
何以明之?夫天地之神,用心等也。人民无状,加罪行罚,非有二心两意,前后相反也。移徙不避岁月,岁月恶其不避己之冲位怒之也。今起功之家,亦动地体,无状之过,与移徙等。起功之家,当为岁所食,何故反令巳、酉之地受其咎乎?
岂岁月之神怪移徙而〔不〕咎起功哉!用心措意,何其不平也。鬼神罪过人,犹县官谪罚民也。民犯刑罚多非一,小过宥罪,大恶犯辟,未有以无过受罪。无过而受罪,世谓之冤。今巳、酉之家,无过于月岁,子、(家)〔寅〕起宅,空为见食,此则岁冤无罪也。且夫太岁在子,子宅直符,午宅为破,不须兴功起事。空居无为,犹被其害,今岁月所食,待子宅有为,巳、酉乃凶。
太岁,岁月之神,用罚为害,动静殊致,非天从岁月神意之道也。
译江北的产妇不出房门,是因为知道她们没有恶意。至于给狗接生,却放在宅院外面,这又是糊涂的做法。江北忌讳狗却不忌讳人,江南忌讳人却不忌讳狗,民间习俗防范灾祸,各不相同。人与狗有什么差别,房室与宅外有什么不同,有的有恶意有的没有,有的忌讳有的不忌讳,世俗的防范禁忌,竟然没有一定的准则。
月亮晦暗的时候,日月同宿,记为一个月的开始,就像第八天,日月各占一半称为“弦”;第十五天,日月相对称为“望”;第三十天,日月同宿称为“晦”。晦与弦、望是同一事实,并不是月亮晦暗时日光月光之气与月初不同。为什么过了一个月才称为吉利呢?如果确实凶险,过了一个月也不能说吉利;如果确实吉利,即使没过一个月也是可以的。实在说来,忌讳忌产子、忌给狗接生的人,是想让人经常保持清洁,不想让人受到污辱。保持清洁则心意精专,心意精专则行为清正,行为清正而贞洁廉正的节操就确立了。
第四种忌讳是正月和五月出生的孩子。认为正月、五月出生的孩子会杀死父母,不得已才收养他们,如果父母因此祸死,就相信并说这是真的了。
正月、五月出生的孩子为什么杀死父母?人在母腹中怀气,十月怀胎才生产,共用一种元气。正月与二月有什么不同,五月与六月有什么差异,却说是凶险的?世间流传这种说法很久了,拘泥于数术的人,没有人敢触犯它。只有见识广博、才能出众,确实核实事理,深刻洞察吉凶界限的人,才能看清真相。从前齐国相国田婴轻视妄诞,有个儿子,名叫田文。田文在五月出生,田婴告诉他的母亲不要收养,他的母亲偷偷收养并生下了他。等到田文长大,他的母亲通过兄弟让田婴见到儿子田文,田婴愤怒地说:“我让你抛弃这个孩子,你却敢生下他,为什么呢?”
田文叩头,于是说:“您不收养五月出生的孩子是什么原因?”
田婴说:“五月出生的孩子长到门那么高,将对父母不利。”
田文说:“人的命运是受之于天呢,还是受之于门呢?”
田婴沉默不语。田文说:“如果受之于天,您担忧什么呢。如果受之于门,那就把门加高,谁能达到那么高呢?”
田婴认为他的话很好,说:“你歇息吧!”
后来田婴让田文主持家务,接待宾客,宾客日益增多,名声传遍诸侯。田文长过了门的高度,而田婴并没有死。用田文的说法来说,用田婴不死的事实来验证,世俗所忌讳的,是虚妄的话。田婴是世俗的父亲,而田文是高雅的儿子。田婴相信禁忌而不相信道义,田文相信命运而不避讳禁忌。高雅与世俗才能不同,举措操守各异,所以田婴名声暗淡而不显赫,田文声名远扬而不磨灭。
实在说来,世俗忌讳也有缘由。正月是一年之始,五月是阳气最盛之时,孩子在此时出生,精气炽热强烈,压制克制父母,父母承受不了,将遭受祸患,人们互相效仿,没有人说不这样。只有空泛忌讳的话,没有实际凶险的效果,世俗被迷惑,错误非常严重。
忌讳不止一种,必定假托神怪,或者设置死亡的说法,然后世人才相信。畏惧避忌忌讳的话,各地不同,大致列举通用的说法,让世人观看。至于那些细微琐碎的忌讳,众多不一,都劝人向善,使人慎重,没有鬼神的危害,凶险丑恶的灾祸。世俗忌讳制作豆酱时听到雷声,一个人不吃,是想让人赶快制作,不想让豆酱在家堆积到春天。
忌讳在井上磨刀,恐怕刀掉进井里;有人说因为“刑”字由井和刀组成,在井上磨刀,井和刀相见,恐怕遭受刑罚。不要坐在屋檐下,恐怕瓦片掉落击中人的头。不要反挂帽子,因为像死人的服饰,有人说厌恶它反过来承接屋顶滴下的水。不要仰卧睡觉,因为像尸体。不要用筷子互相传递,因为不牢固。不要互相代替扫地,因为修墓的人希望有人来代替自己。各种说“不要”的话,是教人慎重,勉励人向善。《礼记》说:“不要捏饭团,不要流口水。”
礼义的禁令,未必是吉凶的话。
时篇
世俗起土动工,岁月有所冲克,被冲克的地方必定有死人。假设太岁在子位,岁神冲克酉位,正月建寅,月神冲克巳位,在子位、寅位动工,那么酉位、巳位的家就被冲克了。被冲克的家,制作厌胜之物,用五行之物悬挂金木水火。假设岁月冲克西家,西家悬挂金属,岁月冲克东家,东家悬挂炭。设置祭祀来消除凶险,或者通过空亡迁徙来避开灾殃。接连互相效仿,都认为是对的。如果考察核实,这是虚妄迷乱。
怎么证明呢?天地之神,用心是一样的。人民没有罪状,施加罪行惩罚,不是有两个心意,前后相反。迁徙不避开岁月,岁月厌恶他不避开自己的冲位而发怒。现在动工的家,也震动地体,没有罪状的过错,与迁徙相同。动工的家,应当被岁神冲克,为什么反而让巳位、酉位的地方承受罪责呢?
难道岁月之神怪只冲克迁徙而不责罚动工吗!用心用意,多么不公平啊。鬼神惩罚人,就像官府责罚百姓。百姓触犯刑罚大多不止一种,小过错宽恕,大罪恶触犯刑法,没有没有过错而受罪的。没有过错而受罪,世人称为冤枉。现在巳位、酉位的家,对月岁没有过错,子位、寅位起宅,白白地被冲克,这就是岁神冤枉无罪的人。况且太岁在子位,子宅正值符位,午宅为破位,不需要兴功起事。空居无为,还遭受其害,现在岁月所冲克的,等待子宅有为,巳位、酉位才凶险。
太岁,是岁月之神,用惩罚造成危害,动静结果不同,这不是天顺从岁月神意的道理。
审论岁月之神,岁则太岁也,在天边际,立于子位。起室者在中国一州之内,假令扬州在东南,使如邹衍之言,天下为一州,又在东南,岁食于酉,食西羌之地,东南之地安得凶祸。假令岁在人民之间,西宅为酉地,则起功之家,宅中亦有酉地,何以不近食其宅中之酉地,而反食佗家乎!且食之者审谁也?如审岁月,岁月天之从神,饮食与天同,天食不食人,故郊祭不以为牲。如非天神,亦不食人。天地之间,百神所食,圣人谓当与人等。推生事死,推人事鬼,故百神之祀皆用众物,无用人者。物食人者,虎与狼也。岁月之神,岂虎狼之精哉?仓卒之世,谷食乏匮,人民饥饿,自相啖食。岂其啖食死者,其精为岁月之神哉?岁月有神,日亦有神,岁食月食,日何不食?积日为月,积月为时,积时为岁,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增积相倍之数,分余终竟之名耳,安得鬼神之怪、祸福之验乎?如岁月终竟者宜有神,则四时有神,统元有神,月三日魄,八日弦,十五日望,与岁月终竟何异?岁月有神,魄与弦复有神也?一日之中,分为十二时,平旦寅,日出卯也。十二月建寅卯,则十二月时所加寅卯也。日加十二辰不食,月建十二辰独食,岂日加无神,月建独有哉?何故月建独食,日加不食乎!如日加无神,用时决事非也。如加时有神,独不食非也。
神之口腹,与人等也。人饥则食,饱则止,不为起功乃一食也。岁月之神,起功乃食,一岁之中,兴功者希,岁月之神饥乎?仓卒之世,人民亡,室宅荒废,兴功者绝,岁月之神饿乎?且田与宅俱人所治,兴功用力,劳佚钧等。宅掘土而立木,田凿沟而起堤,堤与木俱立,掘与凿俱为。起宅,岁月食;治田,独不食。岂起宅时岁月饥,治田时饱乎?
何事钧作同,饮食不等也?
说岁月食之家,必铨功之小大,立远近之步数。假令起三尺之功,食一步之内,起十丈之役,食一里之外,功有小大,祸有近远。蒙恬为秦筑长城,极天下之半,则其为祸宜以万数。案长城之造,秦民不多死。周公作雒,兴功至大,当时岁月宜多食。圣人知其审食,宜徙所食地置于吉祥之位。如不知避,人民多凶。经传之文,贤圣宜有刺讥。今闻筑雒之民四方和会,功成事毕,不闻多死。说岁月之家,殆虚非实也。且岁月审食,犹人口腹之饥必食也。且为巳、酉地有厌胜之故,畏一金刃,惧一死炭,同闭口不敢食哉!
如实畏惧,宜如其数。五行相胜,物气钧适。如(秦)〔泰〕山失火,沃以一杯之水,河决千里,塞以一掊之土,能胜之乎?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当也。
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胜多,小不厌大。使三军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角气,匹夫必死。金性胜木,然而木胜金负者,木多而金寡也。积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烁之,金必不消,非失五行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钧也。五尺童子与孟贲争,童子不胜,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狼众食人,人众食狼。敌力角气,能以小胜大者希;争强量功,能以寡胜众者鲜。天道人物,不能以小胜大者,少不能服多。以一刃之金,一炭之火,厌除凶咎,却岁之殃,如何也!
论衡卷第二十四
讥日篇
世俗既信岁时,而又信日。举事若病死灾患,大则谓之犯触岁月,小则谓之不避日禁。岁月之传既用,日禁之书亦行。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辩论之士,亦不能定。是以世人举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参于义而致于时。时日之书,众多非一,略举较着,明其是非,使信天时之人,将一疑而倍之。夫祸福随盛衰而至,代谢而然。举事曰凶,人畏凶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验。祸福自至,则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惧: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连年不悟也。
《葬历》曰:"葬避九空地及日之刚柔、月之奇耦。日吉无害,刚柔相得,奇耦相应,乃为吉良。
不合此历,转为凶恶。"
夫葬,藏棺也;敛,藏尸也。初死藏尸于棺,少久藏棺于墓。墓与棺何别?敛与葬何异?敛于棺不避凶,葬于墓独求吉。如以墓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五行之性,木土钧也。治木以赢尸,穿土以埋棺,治与穿同事,尸与棺一实也。如以穿土贼地之体,凿沟耕园,亦宜择日。世人能异其事,吾将听其禁;不能异其事,吾不从其讳。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刚柔;刚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夫日之刚柔,月之奇耦,合于《葬历》,验之于吉,无不相得。何以明之?春秋之时,天子、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数,案其葬日,未必合于历。
译仔细推论岁、月之神,所谓“岁”,就是太岁,它位于天边的边际,站立在子位。如果在中原一州之内建造房屋,假设扬州在东南方,假如像邹衍所说,天下只是一个州,也在东南方,那么太岁在酉位进食,吃的是西羌的土地,东南方的土地怎么会遭受凶祸呢?假设太岁在人民中间,西边的住宅是酉位,那么动工的家庭,住宅中也有酉位,为什么不就近吃自家住宅中的酉位,反而去吃别人家的呢?况且被吃的究竟是谁?如果确实是岁、月之神,岁、月是天帝的随从神,饮食与天帝相同,天帝不吃人,所以郊祀不用人作牺牲。如果不是天神,也不吃人。天地之间,百神所吃的,圣人认为应当与人相同。推想生者的事来对待死者,推想人事来对待鬼神,所以百神的祭祀都用各种物品,没有用人作牺牲的。吃东西吃人的,是虎和狼。岁、月之神,难道是虎狼的精气吗?在仓促危急的时代,粮食匮乏,人民饥饿,互相残杀吞食。难道那些吞食死者的人,他们的精气变成了岁、月之神吗?岁、月有神,日也有神,岁食、月食的时候,日为什么不吃?积累日成为月,积累月成为时,积累时成为岁,一千五百三十九年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年为一元,这只是增加积累相倍的数量,划分剩余终竟的名称罢了,哪里会有鬼神的怪异、祸福的应验呢?如果岁、月终竟的时候应当有神,那么四时也有神,统、元也有神,月亮初三的魄,初八的弦,十五的望,与岁、月终竟有什么不同?岁、月有神,魄和弦又有神吗?一天之中,分为十二个时辰,平旦是寅,日出是卯。十二月建在寅、卯,那么十二个月所加的时辰也是寅、卯。日加十二辰不吃,月建十二辰却独独吃,难道日加没有神,月建独独有神吗?为什么月建独独吃,日加却不吃呢!如果日加没有神,那么用时辰来决断事情就是错误的。如果加时有神,独独不吃就是错误的。
神的口腹,与人相同。人饿了就吃,饱了就停止,不会因为动工才吃一次。岁、月之神,动工才吃,一年之中,兴动工事的很少,岁、月之神饿吗?在仓促危急的时代,人民逃亡,室宅荒废,兴动工事的断绝,岁、月之神饿吗?况且田地与住宅都是人所治理的,兴动工事用力,劳累与安逸相等。住宅掘土而立木,田地凿沟而起堤,堤与木都建立,掘与凿都完成。建造住宅,岁、月吃;治理田地,却独独不吃。难道建造住宅时岁、月饿,治理田地时饱吗?
为什么事情相同,饮食却不同呢?
说岁、月吃动工之家的人,必定衡量功事的大小,确立远近的步数。假设动工三尺,吃一步之内;动工十丈,吃一里之外,功事有小有大,祸患有近有远。蒙恬为秦国修筑长城,极尽天下的一半,那么他的祸患应当数以万计。考察长城的建造,秦国的百姓并没有多死。周公建造雒邑,兴动工事极大,当时的岁、月应当多吃。圣人知道他们确实吃,应当把所吃的地方迁移到吉祥的位置。如果不知道躲避,人民就会多遭凶险。经传的文献,贤圣应当有刺讥。现在听说建造雒邑的百姓四方和会,功成事毕,没有听说多死。说岁、月吃动工之家的人,大概是虚妄不实的。况且岁、月确实吃,就像人的口腹饿了必须吃一样。况且因为巳、酉之地有厌胜的缘故,害怕一把金刃,恐惧一块死炭,就一同闭口不敢吃吗!
如果真的畏惧,应当符合它的数量。五行相胜,物气均衡适当。如果泰山失火,用一杯水去浇,黄河决口千里,用一把土去堵,能战胜它吗?不是违背五行的道理,而是小大多少不能相当。
天地的本性,人物的力量,少不能胜多,小不能厌大。让三军拿着木杖,一个普通人拿着一把刀,伸力角气,普通人必定死。金的性质胜木,然而木胜金负的原因,是木多而金少。积累金子如山,点燃一块炭火去焚烧它,金子必定不熔化,不是违背五行的道理,而是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均衡。五尺的童子与孟贲争斗,童子不胜,不是童子怯懦,而是力量少的缘故。狼多则吃人,人多则吃狼。敌对力量角气,能以小胜大的很少;争强量功,能以寡胜众的很少。天道人物,不能以小胜大,少不能服多。用一把刀的金,一块炭的火,厌除凶咎,退却岁的灾殃,怎么行呢!
论衡卷第二十四
讥日篇
世俗既然相信岁、时,又相信日。举事如果病死灾患,大的就说是触犯岁、月,小的就说是没有避开日禁。岁、月的传说既然被采用,日禁的书也流行。世俗的人,全心相信它,辩论之士,也不能确定。因此世人举事,不考察内心而符合日,不参酌义理而致于时。时日的书,众多不一,略举显著的,明辨其是非,使相信天时的人,将产生怀疑而背离它。祸福随着盛衰而至,更替而然。举事说凶,人畏惧凶有应验;说吉,人希望吉有应验。祸福自然到来,就叙述以前的吉凶来互相警戒恐惧:这是日禁之所以累世不疑,迷惑的人之所以连年不悟的原因。
《葬历》说:“葬避九空地及日的刚柔、月的奇耦。日吉无害,刚柔相得,奇耦相应,才为吉良。
不合此历,转为凶恶。”
葬,是藏棺;敛,是藏尸。初死藏尸于棺,稍久藏棺于墓。墓与棺有什么区别?敛与葬有什么不同?敛于棺不避凶,葬于墓却独独求吉。如果认为墓为重,墓是土,棺是木,五行的性质,木与土相同。治木以盛尸,穿土以埋棺,治与穿是同类的事,尸与棺是同一实体。如果认为穿土损害地的本体,凿沟耕园,也应当择日。世人能区别这些事,我将听从他们的禁忌;不能区别这些事,我不顺从他们的忌讳。日的不害,又求日的刚柔;刚柔既合,又索月的奇耦。日的刚柔,月的奇耦,符合《葬历》,验证于吉,没有不相得的。怎么证明呢?春秋的时候,天子、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数,考察他们的葬日,未必符合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