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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子藏论衡七

论衡卷第六

子藏 · 诸子 · 已译 · 第 33–39 段

着已知来之德,以喜惠王这心,是与子韦之言星徙、大卜之言地动无以异也。

  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解家无故黑牛生白犊。以问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即以犊祭。一年,其父无故而盲。牛又生白犊。其父又使其子问孔子,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复以犊祭。一年,其子无故而盲。其后楚攻宋,围其城。当此之时,易子而食之, 骸而炊之。此独以父子俱盲之故,得毋乘城。军罢围解,父子俱视。此修善积行神报之效也。曰:此虚言也。夫宋人父子修善如此,神报之,何必使之先盲后视哉?不盲常视,不能护乎?此神不能护不盲之人,则亦不能以盲护人矣。使宋、楚之君,合战顿兵,流血僵尸,战夫禽获,死亡不还。以盲之故,得脱不行,可谓神报之矣。今宋、楚相攻,两军未合,华元、子反结言而退,二军之众,并全而归,兵矢之刃无顿用者。虽有乘城之役,无死亡之患。为善人报者为乘城之间乎?使时不盲,亦犹不死。盲与不盲,俱得脱免,神使之盲,何益于善!当宋国乏粮之时也,盲人之家,岂独富哉?俱与乘城之家易子 骸,反以穷厄独盲无见,则神报佑人,失善恶之实也。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风寒发盲,围解之后,盲偶自愈。世见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犊祭,宋、楚相攻独不乘城,围解之后父子皆视,则谓修善之报、获鬼神之佑矣。

  楚相孙叔敖为儿之时,见两头蛇,杀而埋之,归对其母泣。母问其故,对曰:"我闻见两头蛇死。向者出,见两头蛇,恐去母死,是以泣也。"其母日:"今蛇何在?"对日:"我恐后人见之,即杀而埋之。"

  其母日:"吾闻有阴德者,天必报之。汝必不死,天必报汝。"叔敖竟不死,遂为楚相。埋一蛇,获二佑,天报善明矣。曰:此虚言矣。夫见两头蛇辄死者,俗言也;有阴德天报之福者,俗议也。叔敖信俗言而埋蛇,其母信俗议而必报,是谓死生无命,在一蛇之死。齐孟尝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婴让其母曰:"何故举之?"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何也?"婴曰:"五月子长与户同,杀其父母。"曰:"人命在天乎?在户乎?如在天,君何忧也;如在户,则宜高其户耳,谁而及之者!"后文长与一户同,而婴不死。是则五月举子之忌,无效验也。夫恶见两头蛇,犹五月举子也。五月举子,其父不死,则知见两头蛇者,无殃祸也。由此言之,见两头蛇自不死,非埋之故也。埋一蛇,获二福,如埋十蛇,得几佑乎?埋蛇恶人复见,叔敖贤也。贤者之行,岂徒埋蛇一事哉?前埋蛇之时,多所行矣。禀天善性,动有贤行。贤行之人,宜见吉物,无为乃见杀人之蛇。岂叔敖未见蛇之时有恶,天欲杀之,见其埋蛇,除其过,天活之哉?石生而坚,兰生而香。如谓叔敖之贤在埋蛇之时,非生而禀之也。

  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役缠子,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佑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赐之(九十)〔十九〕年,(缠)〔董〕子难以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死。

  尧、舜、桀、纣犹为尚远,且近难以秦穆公、晋文公。夫谥者行之迹也,迹生时行以为死谥。穆者误乱之名,文者德惠之表。有误乱之行,天赐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夺其命乎?案穆公之霸不过晋文,晋文之谥美于穆公。天不加晋文以命,独赐穆公以年,是天报误乱,与"穆公"同也。

  天下善人寡,恶人众。善人顺道,恶人违天。然夫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长。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载之寿,恶人为殇子恶死,何哉?

  祸虚篇

  世谓受福佑者既以为行善所致,又谓被祸害者为恶所得。以为有沉恶伏过,天地罚之,鬼神报之。天地所罚,小大犹发;鬼神所报,远近犹至。

  传曰:"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哭。子夏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无罪也?吾与汝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异闻,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汝何无罪欤?'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以久矣!'"

译宣扬已知的福报,来取悦惠王的心,这与子韦说星宿移动、大卜说地震没有什么不同。

宋国有个喜好行善的人,三代不拆散家庭。家中无故有一头黑牛生了白牛犊。他拿这事去问孔子,孔子说:“这是吉祥的征兆,用来祭祀鬼神。”于是就用牛犊祭祀。过了一年,他的父亲无故失明。牛又生了白牛犊。他的父亲又让儿子去问孔子,孔子说:“这是吉祥的征兆,用来祭祀鬼神。”又用牛犊祭祀。过了一年,他的儿子也无故失明。后来楚国攻打宋国,包围了宋城。在这个时候,人们交换孩子吃,烧人骨做饭。唯独这家人因为父子都失明的缘故,得以不用登上城墙守御。军队撤退包围解除后,父子俩都恢复了视力。这是修善积德得到神灵回报的效果。我说:这是虚妄的话。宋人父子修善到了这种地步,神灵回报他们,何必让他们先失明后复明呢?如果不失明一直看得见,神灵就不能保护他们吗?如果神灵不能保护不失明的人,那么也就不能通过让人失明来保护人了。假如宋、楚两国的君主,交战拼杀,血流成河,尸体横陈,士兵被俘,死亡无法生还。因为失明的缘故,得以逃脱不用上战场,这可以说是神灵的回报了。现在宋、楚互相攻打,两军还没有交战,华元、子反约定停战而退兵,两军的士兵,都保全性命而归,兵器箭矢刀刃都没有使用。虽然有登城守御的劳役,却没有死亡的祸患。对善人的回报是在登城守御这件事上吗?假如当时不失明,也还是不会死。失明与不失明,都能逃脱灾难,神灵让他们失明,对善行有什么好处!当宋国缺乏粮食的时候,失明的人家,难道独自富有吗?都和其他登城守御的人家一样交换孩子、烧人骨,反而因为困厄独自失明看不见,那么神灵回报保佑人,就失去了善恶报应的真实性了。宋人父子先前偶然因为风寒而失明,包围解除之后,失明又偶然自愈。世人看到父子修善,又用了两头白牛犊祭祀,宋、楚相攻唯独不用登城守御,包围解除之后父子都复明,就说这是修善的回报、得到了鬼神的保佑。

楚国宰相孙叔敖小时候,看见两头蛇,杀了它并埋掉,回家对着母亲哭泣。母亲问他原因,他回答说:“我听说看见两头蛇的人就会死。刚才出去,看见两头蛇,担心离开母亲后死去,所以哭泣。”他的母亲说:“现在蛇在哪里?”他回答说:“我担心后来的人看见它,就杀了它并埋掉了。”

他的母亲说:“我听说有阴德的人,上天一定会回报他。你一定不会死,上天一定会回报你。”孙叔敖最终没有死,后来做了楚国的宰相。埋了一条蛇,得到两次保佑,上天回报善行是很明显的。我说:这是虚妄的话。看见两头蛇就会死的,是世俗的说法;有阴德上天回报福气的,是世俗的议论。孙叔敖相信世俗的说法而埋蛇,他的母亲相信世俗的议论而认为必有回报,这就说是生死没有定数,取决于一条蛇的死活。齐国孟尝君田文在五月五日出生,他的父亲田婴责怪他的母亲说:“为什么生下他?”母亲说:“您为什么不生下五月出生的孩子,为什么呢?”田婴说:“五月出生的孩子,长大后会和门一样高,会杀死他的父母。”母亲说:“人的命运在天吗?在门上吗?如果在天,您为什么担忧;如果在门上,那就应该加高门罢了,谁能达到呢!”后来田文长到和门一样高,而田婴没有死。这说明五月生子的禁忌,没有灵验。厌恶看见两头蛇,就像五月生子一样。五月生子,父亲没有死,就知道看见两头蛇的人,没有灾祸了。由此说来,看见两头蛇自己不会死,不是因为埋了它的缘故。埋了一条蛇,得到两次福气,如果埋了十条蛇,能得到几次保佑呢?埋蛇是担心别人再看见,孙叔敖是贤人。贤人的行为,难道仅仅是埋蛇这一件事吗?在埋蛇之前,已经做了很多善行了。禀承上天的善性,举动都有贤德的行为。贤德的人,应该看见吉祥的事物,为什么反而看见杀人的蛇。难道孙叔敖没看见蛇的时候有恶行,上天要杀他,看见他埋蛇,消除他的过错,上天救活他吗?石头生来坚硬,兰花生来芳香。如果说孙叔敖的贤德在于埋蛇的时候,而不是生来禀承的。

儒家的弟子董无心,墨家的门徒缠子,相见讲论道义。缠子称颂墨家保佑鬼神,是引用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赐给他十九年寿命,董子用尧、舜没有被赐寿,桀、纣没有早死来反驳他。

尧、舜、桀、纣还算是遥远,姑且就近用秦穆公、晋文公来反驳。谥号是行为的痕迹,根据生前的行为来定死后的谥号。穆是误乱的名号,文是德惠的标志。有误乱的行为,上天赐给他寿命;有德惠的操守,上天夺去他的性命吗?考察穆公的霸业不过晋文公,晋文公的谥号比穆公美。上天不增加晋文公的寿命,唯独赐给穆公寿命,这是上天回报误乱,和“穆公”的谥号相同。

天下善人少,恶人多。善人顺从道义,恶人违背天意。然而恶人的寿命不短,善人的寿命不长。上天不命令善人常享一百岁的寿命,恶人做夭折的孩子或恶死,为什么呢?

祸虚篇

世人认为受到福佑的人是因为行善所致,又认为遭受祸害的人是因为作恶所得。认为有深重的罪恶和潜伏的过错,天地惩罚他,鬼神回报他。天地所惩罚的,无论大小都会发作;鬼神所回报的,无论远近都会到达。

传记说:“子夏死了儿子而失明,曾子去吊唁他,哭泣。子夏说:‘天啊,我没有罪过!’曾子生气地说:‘商,你怎么没有罪过?我和你侍奉夫子在洙水、泗水之间,退隐后老于西河之上,让西河的百姓把你和夫子混淆,这是你的第一个罪过;死了你的亲人,让百姓没有不同的听闻,这是你的第二个罪过;死了你的儿子,弄瞎了你的眼睛,这是你的第三个罪过。却说,你怎么没有罪过呢?’子夏扔掉手杖拜谢,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群体而独自居住,也太久了!’”

夫子夏丧其明,曾子责以罪,子夏投杖拜曾子之言,盖以天实罚过,故目失其明,已实有之,故拜受其过。始闻暂见,皆以为然;熟考论之,虚妄言也。夫失明犹失听也。失明则盲,失听则聋。病聋不谓之有过,失明谓之有罪,惑也。盖耳目之病,犹心腹之有病也。耳目失明听,谓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谓有过乎?伯牛有疾,孔子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原孔子言,谓伯牛不幸,故伤之也。如伯牛以过致疾,天报以恶与子夏同,孔子宜陈其过,若曾子谓子夏之状。今乃言命,命非过也。且天之罚人,犹人君罪下也。所罚服罪,人君赦之。子夏服过,拜以自悔,天德至明,宜愈其盲。如非天罪,子夏失明,亦换三罪。且丧明之病,孰与被厉之病?丧明有三罪,被厉有十过乎?颜渊早夭,子路 醢。早死、 醢,极祸也。以丧明言之,颜渊、子路有百罪也。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误矣。然子夏之丧明,丧其子也。子者人情所通,亲者人所力报也。丧亲民无闻,丧子失其明,此恩损于亲而爱增于子也。增则哭泣无数,数哭中风,目失明矣。曾子因俗之议,以着子夏三罪。子夏亦缘俗议,因以失明故拜受其过。曾子、子夏未离于俗,故孔子门叙行未在上第也。

  秦〔昭〕襄王赐白起剑,白起伏剑将自刎,曰:"我有何罪于天乎?"良久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杀。白起知己前罪,服更后罚也。夫白起知己所以罪,不知赵卒所以坑。如天审罚有过之人,赵降卒何辜于天?如用兵妄伤杀,则四十万众必有不亡,不亡之人,何故以其善行无罪而竟坑之,卒不得以善蒙天之佑?白起何故独以其罪伏天之诛?由此言之,白起之言过矣。

  秦二世使使者诏杀蒙恬,蒙恬喟然叹曰:"我何过于天,无罪而死?"良久,徐曰:"恬罪故当死矣。夫起临洮属之辽东,城径万里,此其中不能毋绝地脉。此乃恬之罪也。"即吞药自杀。太史公非之曰:"夫秦初灭诸侯,天下心未定,夷伤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救百姓之急,养老矜孤,修众庶之和,阿意兴功,此其(子)〔兄〕弟(过)〔遇〕诛,不亦宜乎!

  何与乃罪地脉也?"夫蒙恬之言既非,而太史公非之亦未是。何则?蒙恬绝脉,罪至当死。地养万物,何过于人,而蒙恬绝其脉?知己有绝地脉之罪,不知地脉所以绝之过。自非如此,与不自非何以异?太史公(为)〔乃〕非恬之为名将,不能以强谏,故致此祸。夫当谏不谏,故致受死亡之戮。身任李陵,坐下蚕室,如太史公之言,所任非其人,故残身之戮,天命而至也。非蒙恬以不强谏,故致此祸,则己下蚕室,有非者矣。己无非,则其非蒙恬,非也。作伯夷之传,(则)〔列〕善恶之行云:"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卒夭死。天之报施善人如何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独遵何哉?"若此言之,颜回不当早夭,盗跖不当全活也。不怪颜渊不当夭,而独谓蒙恬当死,过矣。汉将李广与望气王朔燕语曰:"自汉击匈奴,而广未常不在其中。而诸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然以胡军攻取侯者数十人。而广不为(侯)后人,然终无尺(土)〔寸〕之功,以得(见)封邑者,何也?岂吾相不当侯,且固命也?"朔曰:"将军自念,岂常有恨者乎?"

  广曰:"吾为陇西太守,羌常反,吾诱而降之八百余人;吾诈而同日杀之。至今恨之,独此矣。"朔曰:"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李广然之,闻者信之。夫不侯,犹不王者也。不侯何恨,不王何负乎?孔子不王,论者不谓之有负;李广不侯,王朔谓之有恨。然则王朔之言,失论之实矣。论者以为人之封侯,自有天命。天命之符,见于骨体。大将军卫青在建章宫时,钳徒相之,曰:"贵至封侯。"后竟以功封万户侯。卫青未有功,而钳徒见其当封之证。由此言之,封侯有命,非人操行所能得也。钳徒之言实而有效,王朔之言虚而无验也。

译子夏失去了视力,曾子指责他犯了罪过,子夏扔掉手杖,向曾子的话行礼,大概是认为上天确实是在惩罚过错,所以眼睛失去了光明,自己确实有过错,所以行礼接受这罪过。刚听到时,暂时看见,都认为是这样;仔细考察论述,这是虚妄的话。失明就像失听一样。失明就是盲,失听就是聋。得了聋病不说是有过错,失明却说是有罪,这是糊涂。大概耳朵眼睛的病,就像心腹有病一样。耳朵眼睛失明失听,说是罪过,心腹有病,可以说是有过错吗?伯牛得了病,孔子从窗户握着他的手,说:“要死了,这是命啊!这样的人却得了这样的病!”推究孔子的话,是说伯牛不幸,所以哀伤他。如果伯牛因为过错招致疾病,上天报应恶行和子夏一样,孔子应该陈述他的过错,像曾子对待子夏那样。现在却说命,命不是过错。而且上天惩罚人,就像君主治臣下的罪。被惩罚的人服罪,君主赦免他。子夏服罪,行礼自我悔过,上天恩德极其光明,应该治好他的盲眼。如果不是上天的罪责,子夏失明,也是犯了三项罪过。而且失明的病,和被癞病的病相比哪个更重?失明有三项罪过,被癞病有十项过错吗?颜渊早死,子路被剁成肉酱。早死、被剁成肉酱,是极大的祸害。用失明来说,颜渊、子路有一百项罪过。由此说来,曾子的话错了。然而子夏的失明,是因为死了儿子。儿子是人情所共通的,亲人是人尽力报答的。死了亲人没有听说失明,死了儿子却失明,这是恩情减损于亲人而爱增加于儿子。爱增加就哭泣多次,多次哭泣中风,眼睛就失明了。曾子依据世俗的议论,来认定子夏有三项罪过。子夏也顺着世俗的议论,因为失明的缘故行礼接受过错。曾子、子夏没有脱离世俗,所以孔子门下评定品行没有排在上等。

秦昭襄王赐给白起剑,白起伏在剑上将要自刎,说:“我对上天有什么罪过呢?”过了很久说:“我本来就该死。长平之战,赵国士兵投降的有几十万,我欺骗他们并全部活埋了,这足以让我死。”于是自杀。白起知道自己以前的罪过,服受后来的惩罚。白起知道自己所以获罪的原因,不知道赵国士兵所以被活埋的原因。如果上天确实惩罚有过错的人,赵国投降的士兵对上有什么罪过?如果用兵胡乱杀伤,那么四十万士兵必定有不死的,不死的人,为什么因为他们善良无罪却最终被活埋,最终不能因为善良而蒙受上天的保佑?白起为什么独自因为自己的罪过承受上天的诛杀?由此说来,白起的话错了。

秦二世派使者诏令杀蒙恬,蒙恬感叹说:“我对上天有什么过错,无罪而死?”过了很久,慢慢说:“我的罪过本来就该死。从临洮修筑城墙连接到辽东,城墙绵延万里,这中间不能不截断地脉。这是我的罪过。”于是吞药自杀。太史公批评他说:“秦国刚灭掉诸侯,天下人心未定,创伤未愈,而蒙恬作为名将,不在这个时候极力劝谏,救百姓的急难,养老怜孤,调和众人的和睦,迎合心意兴办工程,这他兄弟被杀,不也是应该的吗?

为什么却归罪于地脉呢?”蒙恬的话既然不对,而太史公批评他也不对。为什么呢?蒙恬截断地脉,罪过到了该死的程度。大地养育万物,对人有什么过错,而蒙恬截断它的脉络?知道自己有截断地脉的罪过,不知道地脉所以被截断的过错。如果不是这样,和不自我批评有什么区别?太史公于是批评蒙恬作为名将,不能极力劝谏,所以招致这祸害。应当劝谏却不劝谏,所以招致受死亡的杀戮。自身担任李陵的辩护,被判处宫刑,按照太史公的话,所任用的人不对,所以残害身体的杀戮,是天命而至的。不是蒙恬因为不极力劝谏,所以招致这祸害,那么自己受宫刑,就有不对的人了。自己没有不对,那么他批评蒙恬,就是不对的。写伯夷的传记,列举善恶的行为说:“七十位弟子中,孔子只推荐颜渊好学。然而颜回经常贫困,糟糠都吃不饱,最终早死。上天报答施恩给善人怎么样呢?盗跖每天杀害无辜,吃人的肉,暴戾放纵,聚集党徒几千,横行天下,最终寿终正寝。这独自遵循什么呢?”如果这样的话,颜回不该早死,盗跖不该全活。不奇怪颜渊不该早死,却唯独说蒙恬该死,错了。汉将李广和望气的王朔私下谈话说:“自从汉朝攻打匈奴,李广没有一次不在其中。而各位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等,但因为攻打匈奴而封侯的有几十人。而李广不比别人差,但最终没有尺寸之功,得以封邑的,为什么呢?难道我的相貌不该封侯,还是本来命中注定?”王朔说:“将军自己想想,难道经常有遗憾的事吗?”

李广说:“我担任陇西太守,羌人经常反叛,我诱降了他们八百多人;我欺骗他们并在同一天杀了他们。至今遗憾,只有这件事。”王朔说:“祸害没有比杀害已投降的人更大的,这就是将军不能封侯的原因。”李广认为他说得对,听的人也相信他。不能封侯,就像不能称王一样。不能封侯有什么遗憾,不能称王有什么辜负呢?孔子不能称王,评论的人不说他辜负;李广不能封侯,王朔说他遗憾。那么王朔的话,失去了论断的真实。评论的人认为人的封侯,自有天命。天命的符验,显现在骨相上。大将军卫青在建章宫时,刑徒给他看相,说:“贵到封侯。”后来果然因为功劳封为万户侯。卫青还没有功劳,而刑徒看见他该封的证据。由此说来,封侯有命,不是人的操行所能得到的。刑徒的话真实而有效,王朔的话虚妄而无验证。

多横恣而不罹祸,顺道而违福,王朔之说,白起自非、蒙恬自咎之类也。仓卒之世,以财利相劫杀者众。同车共船,千里为商,至阔 之地,杀其人而并取其财,尸捐不收,骨暴不葬,在水为鱼鳖之食,在土为蝼蚁之粮;惰窳之人,不力农勉商,以积谷货,遭岁饥馑,腹饿不饱,椎人若畜,割而食之,无君子小人,并为鱼肉:人所不能知,吏所不能觉。千人以上,万人以下,计一聚之中,生者百一,死者十九。可谓无道至痛甚矣,皆得阳达富厚安乐。天不责其无仁义之心,道相并杀;非其无力作而仓卒以人为食,加以渥祸,使之夭命,章其阴罪,明示世人,使知不可为非之验,何哉?王朔之言,未必审然。

  传书李斯妒同才,幽杀韩非于秦,后被车裂之罪,商鞅欺旧交,擒魏公子 ,后受诛死祸。

  彼欲言其贼贤欺交,故受患祸之报也。夫韩非何过而为李斯所幽,公子 何罪而为商鞅所擒?车裂诛死,贼贤欺交,幽死见擒,何以致之?如韩非、公子 有恶,天使李斯、商鞅报之,则李斯、商鞅为天奉诛,宜蒙其赏,不当受其祸。如韩非、公子无恶,非天所罚,李斯、商鞅不得幽擒。论者说曰:"韩非、公子 有阴恶伏罪,人不闻见,天独知之,故受戮殃。"

  夫诸有罪之人,非贼贤则逆道。如贼贤,则被所贼者何负?如逆道,则被所逆之道何非?

  凡人穷达祸福之至,大之则命,小这则时。太公穷贱,遭周文而得封。宁戚隐厄,逢齐桓而见官。非穷贱隐厄有非,而得封见官有是也。穷达有时,遭遇有命也。太公、宁戚贤者也,尚可谓有非。圣人纯道者也,虞舜为父弟所害,几死再三;有遇唐尧,尧禅舜,立为帝。尝见害,未有非;立为帝,未有是。前时未到,后则命时至也。案古人君臣困穷,后得达通,未必初有恶天祸其前,卒有善神佑其后也。一身之行,一行之操,结发终死,前后无异。然一成一败,一进一退,一穷一通,一全一坏,遭遇适然,命时当也。

  龙虚篇

  盛夏之时,雷电击折(破)树木,发坏室屋,俗谓天取龙,谓龙藏于树木之中,匿于屋室之间也。雷电击折树木,发坏屋室,则龙见于外。龙见,雷取以升天。世无愚智贤不肖,皆谓之然。如考实之,虚妄言也。

  夫天之取龙何意邪?如以龙神为天使,犹贤臣为君使也,反报有时,无为取也。如以龙遁逃不还,非神之行,天亦无用为也。如龙之性当在天,在天上者固当生子,无为复在地。如龙有升降,降龙生子于地,子长大,天取之,则世名雷电为天怒,取龙之子,无为怒也。且龙之所居,常在水泽之中,不在木中屋间。何以知之?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传曰:"山致其高,云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龙生焉。"传又言:"禹渡于江,黄龙负船。荆次非渡淮,两龙绕舟。

  东海之上有丘欣,勇而有力,出过神渊,使御者饮马,马饮因没。欣怒,拔剑入渊追马,见两蛟方食其马,手剑击杀两蛟。"由是言之,蛟与龙常在渊水之中,不在木中屋间明矣。在渊水之中,则鱼鳖之类。鱼鳖之类,何为上天?天之取龙,何用为哉?如以天神乘龙而行,神恍惚无形,出入无间,无为乘龙也。如仙人骑龙,天为仙者取龙,则仙人含天精气,形轻飞腾,若鸿鹄之状,无为骑龙也。世称黄帝骑龙升天,此言盖虚,犹今谓天取龙也。

  且世谓龙升天者,必谓神龙。不神,不升天;升天,神之效也。天地之性人为贵,则龙贱矣。贵者不神,贱者反神乎?如龙之性有神与不神,神者升天,不神者不能。龟蛇亦有神与不神,神龟神蛇复升天乎?且龙禀何气而独神?天有仓龙、白虎、朱鸟、玄武之象也,地亦有龙虎鸟龟之物。四星之精,降生四兽。虎鸟与龟不神,龙何故独神也?人为裸虫之长,龙为鳞虫之长。俱为物长,谓龙升天,人复升天乎?龙与人同,独谓能升天者,谓龙神也。世或谓圣人神而先知,犹谓神龙能升天也。因谓圣人先知之明,论龙之才,谓龙升天,故其宜也。

译许多人横行恣肆却没有遭受祸患,顺应正道却违背了福分,这就是王朔所说的,白起自认有罪、蒙恬自我谴责这类情况。在仓促混乱的时代,因财利而互相劫杀的人很多。同车同船,千里经商,到了荒远之地,杀害其人并夺取其财,尸体抛弃不收敛,白骨暴露不埋葬,在水中被鱼鳖吞食,在土里成为蝼蚁的口粮;懒惰的人,不努力务农也不勤勉经商,以积蓄粮食货物,遭遇年成饥荒,肚子饿得不饱,把人当作牲畜一样捶打,割肉吃人,没有君子小人之分,都成了鱼肉:这是人们所不知道的,官吏所察觉不到的。千人以上、万人以下的群体中,计算一个聚集地,活着的只有百分之一,死去的有十分之九。可以说这是无道至极、痛苦极深了,然而他们都得以显达、富有、安乐。上天不责备他们没有仁义之心,互相残杀;也不因为他们无力劳作而在仓促间以人为食,就施加厚祸,让他们夭折,彰显其阴间的罪过,明确地警示世人,让他们知道不可为非作歹的证据,这是为什么呢?王朔的话,未必确实如此。

传记中记载李斯嫉妒同才,在秦国幽禁并杀害了韩非,后来李斯遭受车裂之罪;商鞅欺骗旧交,擒获了魏公子卬,后来商鞅遭受诛杀之祸。

他们想要说的是,因为李斯、商鞅残害贤人、欺骗朋友,所以遭受了祸患的报应。韩非有什么过错而被李斯幽禁,公子卬有什么罪过而被商鞅擒获?车裂诛杀,是因为残害贤人、欺骗朋友;幽禁致死、被擒获,又是因为什么导致这样的结果呢?如果韩非、公子卬有恶行,上天让李斯、商鞅去惩罚他们,那么李斯、商鞅就是上天执行诛杀的人,应当承受奖赏,不应当遭受祸患。如果韩非、公子卬没有恶行,不是上天所惩罚的,李斯、商鞅就不应该幽禁擒获他们。议论的人说:“韩非、公子卬有隐藏的恶行和潜伏的罪过,人们没有听说看见,只有上天知道,所以他们遭受杀戮灾殃。”

那些有罪的人,不是残害贤人就是违背正道。如果是残害贤人,那么被残害的人有什么亏欠呢?如果是违背正道,那么被违背的道有什么错误呢?

大凡人的困顿显达、祸福到来,大的方面说是命运,小的方面说是时运。姜太公困顿卑贱,遭遇周文王而得以封侯。宁戚隐居困厄,逢到齐桓公而被任用做官。并不是困顿卑贱、隐居困厄有什么不对,而得以封侯、被任用做官有什么对。困顿显达有时运,遭遇有命运。姜太公、宁戚是贤人,尚且可以说有不对的地方。圣人是纯粹遵循正道的人,虞舜被父亲和弟弟所害,多次几乎死去;后来遇到唐尧,尧禅让给舜,立他为帝。曾经被加害,并没有不对;立为帝,并没有对。前面的时运未到,后面则是命运时运到了。考察古代君臣困顿穷迫,后来得以显达通达,未必是起初有恶行上天在前惩罚他们,最后有善行神灵在后保佑他们。一个人的行为,一种操守,从束发成年到死亡,前后没有不同。然而一次成功一次失败,一次前进一次后退,一次困顿一次通达,一次保全一次败坏,遭遇是偶然的,命运时运应当如此。

龙虚篇

盛夏的时候,雷电击折树木,毁坏房屋,世俗说这是上天取龙,认为龙藏在树木之中,隐匿在房屋之间。雷电击折树木,毁坏房屋,那么龙就显露在外面。龙显露,雷电就把它取走升天。世上无论愚笨聪明、贤良不肖,都认为确实如此。如果考察核实,这是虚妄的话。

上天取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因为龙是神灵,是上天的使者,就像贤臣是君王的使者一样,回报有时,没有必要去取它。如果因为龙逃避不还,不是神灵的行为,上天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如果龙的本性应当在天,在天上的本来就应该生子,没有必要再在地上。如果龙有升降,降下的龙在地上生子,孩子长大了,上天取走它,那么世人称雷电为上天的愤怒,取走龙的孩子,没有必要愤怒。况且龙所居住的地方,常在水泽之中,不在树木中房屋间。怎么知道的呢?叔向的母亲说:“深山大泽,确实产生龙蛇。”传记说:“山达到它的高,云雨就从那里兴起。水达到它的深,蛟龙就从那里产生。”传记又说:“禹渡江,黄龙背负船只。荆次非渡淮水,两条龙环绕船只。”

东海之上有丘欣,勇敢有力,走出神渊,让驾车的人饮马,马饮水因而沉没。丘欣愤怒,拔剑进入深渊追马,看见两条蛟龙正在吃他的马,手持剑击杀了两条蛟龙。”由此说来,蛟和龙常在水渊之中,不在树木中房屋间是很明显的。在水渊之中,就是鱼鳖之类。鱼鳖之类,为什么要上天呢?上天取龙,有什么用呢?如果因为天神乘坐龙而行,神灵恍惚无形,出入没有间隙,没有必要乘坐龙。如果仙人骑龙,上天为仙人取龙,那么仙人含蕴上天精气,形体轻飘飞腾,像鸿鹄的样子,没有必要骑龙。世人称黄帝骑龙升天,这话大概虚妄,就像现在说上天取龙一样。

况且世人说龙升天的,必定说是神龙。不神,不升天;升天,是神的效验。天地之性以人为贵,那么龙就卑贱了。贵的不神,贱的反倒神吗?如果龙的性质有神与不神,神的升天,不神的不能。龟蛇也有神与不神,神龟神蛇又升天吗?况且龙禀受什么气而独自神呢?天有苍龙、白虎、朱鸟、玄武的星象,地也有龙虎鸟龟的实物。四星的精华,降生四兽。虎鸟与龟不神,龙为什么独自神呢?人是裸虫之长,龙是鳞虫之长。都是物的首领,说龙升天,人又升天吗?龙与人相同,独自说能升天的,是说龙神。世人有时说圣人神而先知,就像说神龙能升天一样。因此说圣人先知的明智,论述龙的才能,说龙升天,所以这是适宜的。

天地之间,恍惚无形,寒暑风雨之气乃为神。今龙有形,有形则行,行则食,食则物之性也。天地之性,有形体之类,能行食之物,不得为神。何以言之?龙有体也。传言鳞虫三百,龙为之长。龙为鳞虫之长,安得无体?何以言之?孔子曰:"龙食于清,游于清。龟食于清,游于浊。鱼食于浊,游于清。丘上不及龙,下不为鱼,中止其龟与!"

  《山海经》言四海之外,有乘龙蛇之人。世俗画龙之象,马首蛇尾。由此言之,马蛇之类也。慎子曰:"蜚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雨霁,与蚓蚁同矣。"韩子曰:"龙之为虫也,鸣可狎而骑也。然喉下有逆鳞尺余,人或婴之,必杀人矣。"比之为蚓蚁,又言虫可狎而骑,蛇马之类明矣。传曰:"纣作象箸而箕子泣。"泣之者,痛其极也。夫有象箸,必有玉杯。玉杯所盈,象箸所挟,则必龙肝豹胎。夫龙肝可食,其龙难得。难得则愁下,愁下则祸生,故从而痛之。

  如龙神,其身不可得杀,其肝何可得食?禽兽肝胎非一,称龙肝豹胎者,人得食而知其味美也。春秋之时,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智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智,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智。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

  献子曰:"是二者吾亦闻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叔(宋)〔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嗜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舜,而锡之姓日董,氏日豢龙,封诸川,夷氏是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龙。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

  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烹)〔享〕之。既而使求,惧而不得,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低伏,郁湮不育。"由此言之,龙可畜又可食也。可食之物,不能神矣。世无其官,又无董父、后刘之人,故潜藏伏匿,出见希疏;出又乘云,与人殊路,人谓之神。如存其官而有其人,则龙,牛之类也,何神之有?以《山海经》言之,以慎子、韩子证之,以俗世之画验之,以箕子之泣订之,以蔡墨之对论之,知龙不能神,不能升天,天不以雷电取龙,明矣。世俗言龙神而升天者,妄矣。

  世俗之言,亦有缘也。短书言龙无尺木,无以升天。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谓龙从木中升天也。

  彼短书之家,世俗之人也。见雷电发时,龙随而起,当雷电〔击〕树木(击)之时,龙适与雷电俱在树木之侧,雷电去,龙随而上,故谓从树木之中升天也。实者雷龙同类,感气相致,故《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又言:"虎啸谷风至,龙兴景云起。"龙与云相招,虎与风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设土龙以为感也。夫盛夏太阳用事,云雨干之。太阳火也,云雨水也,〔水〕火激薄则鸣而为雷。龙闻雷声则起,起而云至,云至而龙乘之。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天极(雷)〔云〕高,云消复降。人见其乘云则谓"升天",见天为雷电则为"天取龙"。世儒读《易》文,见传言,皆知龙者云之类。拘俗人之议,不能通其说;又见短书为证,故遂谓"天取龙"。

  天不取龙,龙不升天。当丘欣之杀两蛟也,手把其尾,拽而出之至渊之外,雷电击之。蛟则龙之类也。蛟龙见而云雨至,云雨至则雷电击。如以天实取龙,龙为天用,何以死蛟〔不〕为取之?且鱼在水中,亦随云雨蜚,而乘云雨非升天也。龙,鱼之类也,其乘雷电犹鱼之飞也。鱼随云雨不谓之神,龙乘雷电独谓之神。世俗之言,失其实也。物在世间,各有所乘。水蛇乘雾,龙乘云,鸟乘风。见龙乘云,独谓之神,失龙之实,诬龙之能也。

译天地之间,恍惚无形,寒暑风雨之气才算是神。如今龙有形体,有形体就能行动,能行动就要进食,要进食就是物的本性。天地的本性中,有形体、能行动进食的东西,不能称为神。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龙有身体。传说鳞虫有三百种,龙是它们的头领。龙既然是鳞虫的头领,怎么能没有身体呢?为什么这样说呢?孔子说:“龙在清澈的水中进食,在清澈的水中遨游。龟在清澈的水中进食,在浑浊的水中遨游。鱼在浑浊的水中进食,在清澈的水中遨游。我上不如龙,下不如鱼,大概只能做个龟吧!”

《山海经》说四海之外,有骑着龙蛇的人。世俗描绘龙的图像,是马头蛇尾。由此说来,龙是马蛇一类的东西。慎子说:“飞龙乘着云,腾蛇游于雾,云散雨停后,它们就和蚯蚓蚂蚁一样了。”韩子说:“龙作为一种虫,鸣叫时可以亲近并骑乘。但是喉下有约一尺长的逆鳞,如果有人触碰到它,必定会杀人。”把龙比作蚯蚓蚂蚁,又说它是可以亲近骑乘的虫,龙属于马蛇一类的情况就很明白了。传说:“商纣王制作了象牙筷子,箕子因此哭泣。”箕子哭泣,是痛心于纣王穷奢极欲。有了象牙筷子,就一定会有玉杯。玉杯所盛的,象牙筷子所夹的,必定是龙肝豹胎。龙肝虽然可以吃,但龙很难得到。难得就会使下属愁苦,下属愁苦就会生出祸患,所以箕子因此痛心。

如果龙是神,它的身体不可能被杀死,它的肝怎么可能被吃呢?禽兽的肝和胎不止一种,称龙肝豹胎,是因为人能吃并且知道味道鲜美。春秋时期,龙出现在绛国的郊外。魏献子问蔡墨说:“我听说,虫中没有比龙更聪明的,因为它不能被活捉。说它聪明,是真的吗?”蔡墨回答说:“人确实不了解,并不是龙真的聪明。古代有人畜养龙,所以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

魏献子说:“这两件事我也听说过,但不知道其中的缘故。这是什么意思呢?”蔡墨回答说:“从前安邑有个后裔叫董父,他非常喜欢龙,能探求龙的喜好来喂养它,龙大多归附他。于是他驯养龙,用来侍奉舜帝,舜帝赐给他姓董,氏为豢龙,封在川地,夷氏是他的后代。所以帝舜的世代都有畜养龙的人。到了夏朝,孔甲侍奉帝王,帝王赐给他乘龙,黄河、银河各两条,各有雌雄,孔甲不能喂养它们,又没有豢龙氏。陶唐氏已经衰微,其后代刘累向豢龙氏学习驯龙,用来侍奉孔甲,能喂养龙。夏后嘉奖他,赐给他氏为御龙,替代豕韦的后代。

一条雌龙死了,刘累把它剁成肉酱献给夏后,夏后享用了。不久夏后让刘累再去找龙,刘累害怕找不到,就逃到鲁县,范氏是他的后代。”魏献子说:“现在为什么没有龙了呢?”蔡墨回答说:“万物都有主管的官员,官员修习相关的方法,早晚思考它。一旦失职,死亡就会降临,失去官职就不能吃饭。官员坚守他的职业,那东西才会到来。如果废弃不管,那东西就会潜伏,郁结湮没而不生长。”由此说来,龙可以畜养也可以食用。可以食用的东西,不能算是神了。世间没有主管的官员,又没有董父、刘累那样的人,所以龙潜伏隐藏,出现稀少;出现时又乘着云,与人道路不同,人们就把它当作神。如果保留主管的官员并有那样的人,那么龙就和牛一类,有什么神奇的呢?用《山海经》来说,用慎子、韩子的话来证明,用世俗的画作来验证,用箕子的哭泣来考证,用蔡墨的回答来论述,就知道龙不能成神,不能升天,上天不用雷电取龙,这是很明白的。世俗说龙是神并升天,是荒谬的。

世俗的说法,也有其缘由。短小的书籍说龙没有尺木,就无法升天。又说升天,又提到尺木,是说龙从树木中升天。

那些写短书的人,是世俗之人。他们看到雷电发作时,龙随之而起,当雷电击打树木的时候,龙恰好和雷电一起在树木旁边,雷电离去,龙随之而上,所以认为龙是从树木中升天的。实际上雷和龙同类,感应气息而相互招致,所以《易经》说:“云跟随龙,风跟随虎。”又说:“虎啸山谷风至,龙兴起景云起。”龙与云相互招引,虎与风相互招致,所以董仲舒求雨祭祀的方法,设置土龙来感应。盛夏太阳用事,云雨与之相激。太阳是火,云雨是水,水火激荡则鸣响成为雷。龙听到雷声就起来,起来云就至,云至龙就乘着它。云雨感应龙,龙也兴起云而升天。天极高,云消散龙就再次降落。人们看到它乘着云就说“升天”,看到天有雷电就说“天取龙”。世儒读《易经》的文字,看到传说的言论,都知道龙是云一类的东西。拘泥于俗人的议论,不能通达其说法;又看到短书作为证据,所以就说“天取龙”。

上天不取龙,龙不升天。当丘欣杀死两条蛟时,手抓着它们的尾巴,拖出深渊之外,雷电击打它们。蛟是龙一类的东西。蛟龙出现云雨就至,云雨至雷电就击打。如果上天真的取龙,龙被上天使用,为什么死蛟不被取走呢?况且鱼在水中,也随着云雨飞翔,但乘着云雨并不是升天。龙是鱼一类的东西,它乘着雷电就像鱼的飞翔一样。鱼随着云雨不被称为神,龙乘着雷电却独被称为神。世俗的说法,失去了事实真相。万物在世间,各自有所凭借。水蛇乘着雾,龙乘着云,鸟乘着风。看到龙乘着云,就独认为它是神,失去了龙的实际,诬蔑了龙的能力。

然则龙之所以为神者,以能屈伸其体,存亡其形。屈伸其体,存亡其形,未足以为神也。豫让吞炭,漆身为厉,人不识其形。子贡灭须为妇人,人不知其状。龙变体自匿,人亦不能觉,变化藏匿者巧也。物性亦有自然,知往,干鹊知来,鹦鹉能言,三怪比龙,性变化也。如以巧为神,豫让、子贡神也。孔子曰:"游者可为网,飞者可为。至于龙也,吾不知其乘风云上升。今日见老子,其犹龙乎!"夫龙乘云而上,云消而下。物类可察,上下可知;而云孔子不知。以孔子之圣,尚不知龙,况俗人智浅,好奇之性,无实可之心,谓之龙神而升天,不足怪也。

  雷虚篇

  盛夏之时,雷电迅疾,击折树木,坏败室屋,时犯杀人。世俗以为击折树木、坏败室屋者,天取龙;其犯杀人也,谓之〔有〕阴过,饮食人以不洁净,天怒,击而杀之。隆隆之声,天怒之音,若人之吁矣。世无愚智,莫谓不然。推人道以论之,虚妄之言也。

  夫雷之发动,一气一声也,折木坏屋亦犯杀人,犯杀人时亦折木坏屋。独谓折木坏屋者,天取龙;犯杀人,罚阴过,与取龙吉凶不同,并时共声,非道也。论者以为隆隆者,天怒吁之声也。此便于罚过,不宜于取龙。罚过,天怒可也。

  取龙,龙何过而怒之?如龙神,天取之,不宜怒。如龙有过,与人同罪,(龙)杀而已,何为取也?杀人,怒可也。取龙,龙何过而怒之?杀人,不取;杀龙,取之。人龙之罪何别,而其杀之何异?然则取龙之说既不可听,罚过之言复不可从。

  何以效之?案雷之声迅疾之时,人仆死于地,隆隆之声临人首上,故得杀人。审隆隆者天怒乎?怒用口之怒气杀人也。口之怒气,安能杀人?人为雷所杀,询其身体,若燔灼之状也。如天用口怒,口怒生火乎?且口着乎体,口之动与体俱。当击折之时,声着于地;其衰也,声着于天。夫如是,声着地之时,口至地,体亦宜然。当雷迅疾之时,仰视天,不见天之下,不见天之下,则夫隆隆之声者,非天怒也。天之怒与人无异。人怒,身近人则声疾,远人则声微。今天声近,其体远,非怒之实也。且雷声迅疾之时,声东西或南北,如天怒体动,口东西南北,仰视天亦宜东西南北。或曰:"天已东西南北矣,云雨冥晦,人不能见耳。"

  夫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共雷。《易》曰:"震惊百里。"雷电之地,(雷)〔云〕雨晦冥,百里之外无雨之处,宜见天之东西南北也。口着于天,天宜随口,口一移普天皆移,非独雷雨之地,天随口动也。且所谓怒者,谁也?天神邪?苍苍之天也?如谓天神,神怒无声;如谓苍苍之天,天者体不怒,怒用口。且天地相与,夫妇也,其即民父母也。子有过,父怒,笞之致死,而母不哭乎?今天怒杀人,地宜哭之。独闻天之怒,不闻地之哭。如地不能哭,则天亦不能怒。且有怒则有喜。人有阴过,亦有阴善。有阴过,天怒杀之;如有阴善,天亦宜以(善)〔喜〕赏之。隆隆之声谓天之怒,如天之喜亦哂然而笑。

  人有喜怒,故谓天喜怒、推人以知天,知天本于人。如人不怒,则亦无缘谓天怒也。缘人以知天,宜尽人之性。人性怒则吁,喜则歌笑。比闻天之怒,希闻天之喜;比见天之罚,希见天之赏。岂天怒、不喜,贪于罚、希于赏哉?何怒罚有效,喜赏无验也?

  且雷之击也,折木坏屋,时犯杀人,以为天怒。时或徒雷,无所折败,亦不杀人,天空怒乎?人君不空喜怒,喜怒必有赏罚。无所罚而空怒,是天妄也。妄则失威,非天行也。政事之家,以寒温之气为喜怒之候,人君喜即天温,(即)〔怒〕则天寒。雷电之日,天必寒也。高祖之先刘媪,曾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此时雷电晦冥。天方施气,宜喜之时也,何怒而雷?如用击折者为怒,不击折者为喜,则夫隆隆之声,不宜同音。人怒喜异声,天怒喜同音,与人乖异,则人何缘谓之天怒?

  且饮食人以不洁净,小过也。以至尊之身,亲罚小过,非尊者之宜也。尊不亲罚过,故王不诛罪。天尊于王,亲罚小过,是天德劣于王也。且天之用心,犹人之用意。人君罪恶,初闻之时,怒以非之;及其诛之,哀以怜之。故《论语》曰:"如得其情,则哀怜而勿喜。"纣至恶也,武王将诛,哀而怜之。故《尚书》曰:"予惟率夷怜尔。"人君诛恶,怜而杀之;天之罚过,怒而击之。是天少恩而人多惠也。说雨者以为天施气。天施气,气渥为雨,故雨润万物,名曰澍。人不喜,不施恩。天不说,不降雨。谓雷,天怒;雨者,天喜也。雷起常与雨俱,如论之言,天怒且喜也。人君赏罚不同日,天之怒喜不殊时,天人相违,赏罚乖也。且怒喜具形,乱也。恶人为乱,怒罚其过;罚之以乱,非天行也。冬雷人谓之阳气泄,春雷谓之阳气发。夏雷不谓阳气盛,谓之天怒,竟虚言也。

译那么龙之所以被视为神异,是因为它能屈伸身体,隐现形体。但能屈伸身体、隐现形体,还不足以称为神异。豫让吞炭,漆身生癞,人们认不出他的形貌;子贡剃去胡须扮作妇人,人们不知道他的真容。龙变换形体以隐藏自己,人们也无法察觉,这种变化藏匿是技巧高超。事物的本性也有自然之理,知了能预知过去,干鹊能预知未来,鹦鹉能说话,这三种怪异现象与龙相比,本性都是善于变化。如果以技巧高超为神异,那么豫让、子贡也是神异了。孔子说:“会游动的可以设网捕捉,会飞行的可以设网捕捉。至于龙,我不知道它乘着风云上升。今天见到老子,他大概就像龙吧!”龙乘着云上升,云消散则下降。事物的类别可以观察,上下升降可以知晓;而孔子却说不知道。凭借孔子的圣明,尚且不了解龙,何况世俗之人智力浅薄,生性好奇,没有实事求是的心态,说龙神异而升天,也就不奇怪了。

雷虚篇

盛夏时节,雷电迅疾,击断树木,毁坏房屋,有时还会伤害杀人。世俗之人认为,击断树木、毁坏房屋,是天在捕捉龙;那些伤害杀人的,则说是因为有阴私的过错,给人吃不洁净的食物,天发怒,击打而杀死他。隆隆的雷声,是天发怒的声音,就像人的呵斥声一样。世上无论愚笨还是聪明的人,没有不这样认为的。用人间的道理来推论,这是虚妄的言论。

雷的发动,是一种气息、一种声音,它击断树木毁坏房屋,同时也伤害杀人;伤害杀人时,也击断树木毁坏房屋。唯独说击断树木毁坏房屋是天在捕捉龙,伤害杀人则是惩罚阴私的过错,这与捕捉龙的吉凶不同,却同时同声,这不符合道理。议论的人认为隆隆声是天发怒呵斥的声音。这适用于惩罚过错,却不适宜于捕捉龙。惩罚过错,天发怒是可以的。

捕捉龙,龙有什么过错而天发怒呢?如果龙是神异,天捕捉它,不适宜发怒。如果龙有罪过,与人同罪,(龙)被杀罢了,为什么要捕捉呢?杀人,发怒是可以的。捕捉龙,龙有什么过错而天发怒呢?杀人,不捕捉;杀龙,却捕捉。人和龙的罪过有什么区别,而杀他们的方式又有什么不同呢?那么,捕捉龙的说法既不可信,惩罚过错的言论又不可从。

用什么来验证呢?考察雷声迅疾的时候,人仆倒死在地上,隆隆的雷声临近人的头顶,所以能杀人。如果隆隆声是天发怒,那是用口中的怒气杀人。口中的怒气,怎么能杀人呢?人被雷杀死,查看他的身体,像被火烧灼的样子。如果天用口发怒,口怒能生火吗?况且口长在身体上,口的动作与身体一致。当雷击断树木的时候,声音落在地上;雷声减弱时,声音落在天上。像这样,声音落在地上时,口到了地上,身体也应该如此。当雷声迅疾时,仰视天空,看不见天,看不见天的下面,那么隆隆声就不是天发怒了。天的发怒与人没有不同。人发怒,靠近人则声音急促,远离人则声音微弱。现在天的声音近,而它的身体远,这不是发怒的真实情况。况且雷声迅疾时,声音有时在东西方向,有时在南北方向,如果天发怒身体移动,口在东西南北方向,仰视天空也应该看到天在东西南北方向移动。有人说:“天已经在东西南北方向移动了,只是云雨昏暗,人看不见罢了。”

千里之内风不同,百里之内雷不共。《易经》说:“震惊百里。”雷电之地,云雨昏暗,百里之外没有雨的地方,应该能看到天在东西南北方向移动。口长在天上,天应该随着口移动,口一移动,整个天空都移动,不仅仅是在雷雨之地,天随着口移动。况且所谓发怒,是谁呢?是天神吗?是青苍色的天吗?如果说是天神,神发怒没有声音;如果说是青苍色的天,天作为实体不发怒,发怒是用口。况且天地相互依存,如同夫妇,也就是百姓的父母。子女有过错,父亲发怒,鞭打致死,母亲不哭吗?现在天发怒杀人,地应该哭泣。只听到天的发怒,没听到地的哭泣。如果地不能哭,那么天也不能发怒。况且有发怒就有喜悦。人有阴私的过错,也有阴私的善行。有阴私的过错,天发怒杀死他;如果有阴私的善行,天也应该以喜悦奖赏他。隆隆声说是天的发怒,如果天的喜悦也是哂然一笑。

人有喜怒,所以说天有喜怒,通过人来了解天,了解天的本源在于人。如果人不发怒,那么也没有理由说天发怒。通过人来了解天,应该穷尽人的本性。人性发怒则呵斥,喜悦则歌笑。经常听到天的发怒,很少听到天的喜悦;经常看到天的惩罚,很少看到天的奖赏。难道是天发怒、不喜悦,贪于惩罚、稀于奖赏吗?为什么发怒惩罚有效,喜悦奖赏没有验证呢?

况且雷的击打,击断树木毁坏房屋,有时伤害杀人,被认为是天发怒。有时只是打雷,没有击断毁坏,也不杀人,天是空发怒吗?人君不空发喜怒,喜怒必有赏罚。没有惩罚而空发怒,这是天的虚妄。虚妄则失去威严,不是天的行为。从事政治的人,以寒温之气作为喜怒的征兆,人君喜悦则天温暖,发怒则天寒冷。雷电之日,天必定寒冷。高祖的先祖刘媪,曾在大泽的岸边休息,梦见与神相遇,此时雷电昏暗。天正在施布气息,应该是喜悦的时候,为什么发怒而打雷?如果用击断树木作为发怒,不击断树木作为喜悦,那么隆隆声,不适宜同音。人发怒喜悦声音不同,天发怒喜悦声音相同,与人相违背,那么人凭什么说这是天发怒呢?

况且给人吃不洁净的食物,是小过错。以至尊的身份,亲自惩罚小过错,不是尊者的适宜行为。尊者不亲自惩罚过错,所以君王不亲自诛杀罪人。天比君王尊贵,亲自惩罚小过错,这是天的德行劣于君王。况且天的用心,如同人的用意。人君罪恶,刚听说时,发怒以非议他;等到诛杀他时,哀怜以同情他。所以《论语》说:“如果得知实情,就哀怜而不喜悦。”纣王极其邪恶,武王将要诛杀他,哀怜他。所以《尚书》说:“我只是率领夷人怜悯你。”人君诛杀恶人,哀怜而杀之;天惩罚过错,发怒而击之。这是天少恩惠而人多恩惠。说雨的人认为天施布气息。天施布气息,气息浓重成为雨,所以雨滋润万物,名叫澍雨。人不喜悦,不施恩惠。天不喜悦,不降雨。说雷是天发怒;雨是天喜悦。雷起常与雨俱来,如果按照议论者的话,天既发怒又喜悦。人君赏罚不在同一天,天的发怒喜悦不在同一时间,天人相违背,赏罚相乖离。况且发怒喜悦具备形体,是混乱。恶人作乱,发怒惩罚他的过错;用混乱来惩罚,不是天的行为。冬雷人们说是阳气泄露,春雷说是阳气发动。夏雷不说阳气旺盛,说是天发怒,终究是虚妄的言论。

人在天地之间,物也。物,亦物也。物之饮食,天不能知。人之饮食,天独知之。万物于天,皆子也;父母于子,恩德一也。岂为贵贤加意,贱愚不察乎?何其察人之明,省物之暗也!犬豕食人腐臭,食之天不杀也。如以人贵而独禁之,则鼠人饮食,人不知,误而食之,天不杀也。如天能原鼠,则亦能原人,人误以不洁净饮食人,人不知而食之耳,岂故举腐臭以予之哉?如故予之,人亦不肯食。吕后断戚夫人手,去其眼,置于厕中,以为人豕。呼人示之,人皆伤心;惠帝见之,病卧不起。吕后故为,天不罚也。人误不知,天辄杀之,不能原误失而责故,天治悖也。

  夫人食不净之物,口不知有其也;如食已,知之,名曰肠。戚夫人入厕,身体辱之,与何以别?肠之与体何以异?为肠不为体,伤不病辱,非天意也。且人闻人食不清之物,心平如故,观戚夫人者,莫不伤心。人伤,天意悲矣。夫悲戚夫人则怨吕后,案吕后之崩,未必遇雷也。道士刘春荧惑楚王英,使食不清。春死,未必遇雷也。建初四年夏六月,雷击杀会稽(靳专日食)〔鄞县〕羊五头皆死。夫羊何阴过而雷杀之?舟人溪上流,人饮下流,舟人不雷死。

  天神之处天,犹王者之居也。王者居重关之内,则天之神宜在隐匿之中。王者居宫室之内,则天亦有太微、紫宫、轩辕、文昌之坐。王者与人相远,不知人之阴恶。天神在四宫之内,何能见人暗过?王者闻人进,以人知。天知人恶,亦宜因鬼。使天问过于鬼神,则其诛之,宜使鬼神。如使鬼神,则天怒,鬼神也,非天也。

  且王断刑以秋,天之杀用夏,此王者用刑违天时。奉天而行,其诛杀也,宜法象上天。天杀用夏,王诛以秋,天人相违,非奉天之义也。或论曰:"饮食〔人〕不洁净,天之大恶也。杀大恶,不须时。"王者大恶,谋反大逆无道也。天之大恶,饮食人不洁清。天(之)〔人〕所恶,小大不均等也。如小大同,王者宜法天,制饮食人不洁清之法为死刑也。圣王有天下,制刑不备此法,圣王阙略,有遗失也?或论曰:"鬼神治阴,王者治阳。阴过暗昧,人不能觉,故使鬼神主之。"曰:"阴过非一也,何不尽杀?案一过,非治阴之义也。天怒不旋日,人怨不旋踵。人有阴过,或时有用冬,未必专用夏也。以冬过误,不辄击杀,远至于夏,非不旋日之意也。

  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若击之状。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击之(意)〔音〕也;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击之声也;其杀人也,引连鼓相椎,并击之矣。

  世又信之,莫谓不然。如复原之,虚妄之象也。夫雷,非声则气也。声与气,安可推引而为连鼓之形乎?如审可推引,则是物也。相扣而音鸣者,非鼓即锺也。夫隆隆之声,鼓与锺邪?如审是也,锺鼓(而)不〔而〕空悬,须有

  ,然后能安,然后能鸣。今锺鼓无所悬着,雷公之足无所蹈履,安得而为雷?或曰:"如此固为神。如必有所悬着,足有所履,然后而为雷,是与人等也,何以为神?"曰:神者,恍惚无形,出入无门,上下无〔垠〕,故谓之神。今雷公有形,雷声有器,安得为神?如无形,不得为之图象;如有形,不得谓之神。谓之神龙升天,实事者谓之不然,以人时或见龙之形也。

  以其形见,故图画升龙之形也;以其可画,故有不神之实。

  难曰:"人亦见鬼之形,鬼复神乎?"曰:人时见鬼,有见雷公者乎?鬼名曰神,其行蹈地,与人相似。雷公头不悬于天,足不蹈于地,安能为雷公?飞者皆有翼,物无翼而飞,谓仙人。画仙人之形,为之作翼。如雷公与仙人同,宜复着翼。使雷公不飞,图雷家言其飞,非也。使实飞,不为着翼,又非也。夫如是,图雷之家画雷之状,皆虚妄也。且说雷之家,谓雷,天怒吁也;图雷之家,谓之雷公怒引连鼓也。审如说雷之家,则图雷之家非;审如图雷之家,则说雷之家误。二家相违也,并而是之,无是非之分。无是非之分,故无是非之实。无以定疑论,故虚妄之论胜也。

译人处于天地之间,也是万物之一。万物也是万物。万物的饮食,上天不能知晓。人的饮食,上天却独自知晓。万物对于上天来说,都是子女;父母对于子女,恩德是一样的。难道因为尊贵贤能就特别在意,因为卑贱愚钝就不加考察吗?为什么考察人如此明察,审视万物却如此昏暗呢?猪狗吃人腐烂发臭的肉,吃了上天也不杀死它们。如果因为人尊贵而唯独禁止人吃,那么老鼠吃人的饮食,人不知道,误食了,上天也不杀死人。如果上天能原谅老鼠,那么也能原谅人,人误用不洁净的饮食给人吃,人不知道而吃了它罢了,难道故意举着腐烂发臭的东西给人吃吗?如果是故意给人吃,人也不肯吃。吕后砍断戚夫人的手,挖去她的眼睛,把她放在厕所里,当作人猪。叫人来给她看,人们都感到伤心;惠帝看见后,病卧不起。吕后是故意做的,上天也不惩罚她。人误食而不知道,上天就杀死他,不能原谅误失而责备故意,上天的治理是悖理的。

人吃不干净的东西,嘴巴不知道里面有它;如果吃下去了,知道了,叫做肠。戚夫人进入厕所,身体受辱,这与肠有什么区别?肠与身体有什么不同?因为是肠而不是身体,受伤不生病受辱,这不是上天的意志。况且人听说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心情平静如常,观看戚夫人的人,没有不伤心的。人伤心,上天的意志就悲伤了。如果为戚夫人悲伤就怨恨吕后,考察吕后的死,未必遭遇雷击。道士刘春迷惑楚王英,让他吃不干净的东西。刘春死了,也未必遭遇雷击。建初四年夏六月,雷击杀会稽鄞县的五头羊都死了。羊有什么阴私过错而雷杀死它?船夫在上游,人在下游喝水,船夫不被雷杀死。

天神居住在天,就像王者居住在地。王者居住在重重关隘之内,那么天神应该居住在隐匿之中。王者居住在宫室之内,那么天也有太微、紫宫、轩辕、文昌的座位。王者与人相距遥远,不知道人的阴私罪恶。天神在四宫之内,怎么能看见人的暗过?王者听人进言,通过人来知道。天知道人的罪恶,也应该依靠鬼神。如果天向鬼神询问过错,那么诛杀他们,应该让鬼神去做。如果让鬼神去做,那么天怒,是鬼神在发怒,不是天在发怒。

况且王者在秋天断刑,天在夏天杀戮,这是王者用刑违背天时。奉行天意而行事,诛杀时,应该效法上天。天在夏天杀戮,王者在秋天诛杀,天与人相违背,这不是奉行天意的道理。有人议论说:“饮食不洁净,是上天的大恶。诛杀大恶,不需要等待时机。”王者的大恶,是谋反大逆无道。上天的大恶,是饮食不洁净。上天与人所厌恶的,大小不均衡。如果大小相同,王者应该效法天,制定饮食不洁净的法律为死刑。圣王拥有天下,制定刑罚不备此法,圣王有所缺漏,有遗失吗?有人议论说:“鬼神治理阴间,王者治理阳间。阴间的过错暗昧,人不能察觉,所以让鬼神主管。”回答说:“阴间的过错不止一种,为什么不全部诛杀?只考察一种过错,不是治理阴间的道理。天怒不隔日,人怨不回头。人有阴私过错,有时在冬天有用,未必专用夏天。因为冬天的过错误,不立即击杀,远到夏天,这不是不隔日的意思。

画画的工匠,画雷的形状,累累像连鼓的样子;又画一个人,像力士的容貌,叫做雷公,让他左手拉着连鼓,右手推着椎,像击打的样子。他的意思是认为雷声隆隆的,是连鼓相扣击的声音;那魄然像破裂的,是椎所击打的声音;那杀人的,是拉着连鼓相椎,一起击打。

世人又相信它,没有人说不然。如果还原它,是虚妄的形象。雷,不是声音就是气。声音与气,怎么能推引成为连鼓的形状呢?如果确实可以推引,那就是物体。相扣而发出声音的,不是鼓就是钟。那隆隆的声音,是鼓和钟吗?如果确实是,钟鼓不空悬,需要有悬挂的地方,然后才能安放,然后才能鸣响。现在钟鼓没有悬挂的地方,雷公的脚没有踩踏的地方,怎么能成为雷?有人说:“这样本来就是神。如果必须有所悬挂,脚有所踩踏,然后才能成为雷,那就是与人一样了,怎么能成为神?”回答说:神,恍惚无形,出入没有门,上下没有边际,所以称为神。现在雷公有形,雷声有器物,怎么能成为神?如果无形,不能画它的图像;如果有形,不能称为神。称为神龙升天,实事的人说不是这样,因为人有时看见龙的形状。

因为它的形状可见,所以画升龙的形状;因为可以画,所以有不神的事实。

反驳说:“人也看见鬼的形状,鬼又是神吗?”回答说:人有时看见鬼,有看见雷公的吗?鬼名叫神,它的行走踏地,与人相似。雷公的头不悬于天,脚不踏于地,怎么能成为雷公?飞行的都有翅膀,物体没有翅膀而飞,称为仙人。画仙人的形状,给它做翅膀。如果雷公与仙人相同,应该再画翅膀。让雷公不飞,画雷的人说它飞,不对。如果确实飞,不画翅膀,也不对。像这样,画雷的人画雷的形状,都是虚妄的。况且说雷的人,说雷,是天怒吁;画雷的人,说雷公怒引连鼓。如果确实如说雷的人,那么画雷的人不对;如果确实如画雷的人,那么说雷的人错误。两家相违背,都认为是正确的,没有是非之分。没有是非之分,所以没有是非的实质。没有用来确定疑论的标准,所以虚妄的议论胜过了。

《礼》曰:"刻尊为雷之形,一出一入,一屈一伸,为相校轸则鸣。"校轸之状,郁律垒之类也,此象类之矣。气相校轸分裂,则隆隆之声,校轸之音也。魄然若裂者,气射之声也。气射中人,人则死矣。实说,雷者太阳之激气也。何以明之?正月阳动,故正月始雷。五月阳盛,故五月雷迅。秋冬阳衰,故秋冬雷潜。盛夏之时,太阳用事,阴气乘之。阴阳分(事)〔争〕,则相校轸。校轸则激射。激射为毒,中人辄死,中木木折,中屋屋坏。人在木下屋间,偶中而死矣。何以验之?试以一斗水灌冶铸之火,气激裂,若雷之音矣。或近之,必灼人体。天地为炉大矣,阳气为火猛矣,云雨为水多矣,分争激射,安得不迅?中伤人身,安得不死?当冶工之消铁也,以士为形,燥则铁下,不则跃溢而射。射中人身,则皮肤灼剥。阳气之热,非直消铁之烈也;阴气激之,非直土泥之湿也;阳气中人,非直灼剥之痛也。

  夫雷,火也。〔火〕气剡人,人不得无迹。如炙处状似文字,人见之,谓天记书其过,以示百姓。是复虚妄也。使人尽有过,天用雷杀人。杀人当彰其恶,以惩其后,明着其文字,不当暗昧。图出于河,书出于洛。《河图》、《洛书》,天地所为,人读知之。今雷死之书,亦天所为也,何故难知?如以(一)〔殪〕人皮不可书,鲁惠公夫人仲子,宁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为鲁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归鲁。雷书不着,故难以惩后。地如是,火剡之迹,非天所刻画也。或颇有而增其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虚妄之俗,好造怪奇。何以验之?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询其身,中头则须发烧,中身则皮肤灼,临其尸上闻火气,一验也。道朮之家,以为雷烧石色赤,投于井中,石井寒,激声大鸣,若雷之状,二验也。人伤于寒,寒所入腹,腹中素温,温寒分争,激气雷鸣,三验也。当雷之时,电光时见,大若火之耀,四验也。当雷之击,时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验也。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言雷为天怒无一效。然则雷为天怒,虚妄之言。

  (虽)〔难〕曰:"《论语》云:'迅雷风烈必变。'

  《礼记》曰:'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惧天怒,畏罚及己也。如雷不为天怒,其击不为罚过,则君子何为为雷变动朝服而正坐(子)〔乎〕?"曰:天之与人犹父子,有父为之变,子安能忽?故天变,己亦宜变,顺天时,示己不违也。人闻犬声于外,莫不惊骇,竦身侧耳以审听之。况闻天变异常之声,轩迅疾之音乎?《论语》所指,《礼记》所谓,皆君子也。君子重慎,自知无过,如日月之蚀,无阴暗食人以不洁清之事,内省不惧,何畏于雷?审如不畏雷,则其变动不足以效天怒何则?不为己也。如审畏雷,亦不足以效罚阴过。何则?雷之所击,多无过之人。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惧变动。夫如是,君子变动,不能明雷为天怒,而反着雷之妄击也。妄击不罚过,故人畏之。如审罚有过,小人乃当惧耳,君子之人无为恐也。宋王问唐鞅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不畏,其故何也?"唐鞅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罚不善,善者胡为畏?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斯群臣畏矣。"

  宋王行其言,群臣畏惧,(宋王大怒)〔宋国大恐〕。

  夫宋王妄刑,故宋国大恐。惧雷电妄击,故君子变动。君子变动,宁国大恐之类也。

  论衡卷第七

  儒书言: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龙,群臣后宫从上七十余人,龙乃上去。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龙髯拔,堕黄帝之弓,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龙胡髯吁号。故后世因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太史公记》诔五帝亦云:黄帝封禅已,仙云。群臣朝其衣冠,因葬埋之。

  曰:此虚言也。实黄帝者何等也?号乎,谥也?如谥,臣子所诔列也。诔生时所行为之谥。黄帝好道,遂以升天,臣子诔之,宜以仙升,不当以"黄"谥。谥法曰:"静民则法曰黄。"

译《礼》说:“雕刻酒器做成雷的形状,一出一入,一屈一伸,相互摩擦碰撞就会发出声响。”相互摩擦碰撞的样子,就像郁律垒这类器物一样,这是用形象来类比。气流相互摩擦碰撞而分裂,就会发出隆隆的声音,这是摩擦碰撞发出的声音。那种仿佛撕裂的声音,是气流喷射发出的声音。气流喷射击中人体,人就会死亡。实在地说,雷是太阳激发的阳气。凭什么来证明呢?正月阳气开始发动,所以正月开始打雷。五月阳气旺盛,所以五月雷声迅猛。秋冬阳气衰退,所以秋冬雷声潜伏。盛夏的时候,太阳发挥作用,阴气乘虚而入。阴阳相争,就会相互摩擦碰撞。摩擦碰撞就会激发喷射。激发喷射成为毒气,击中人就立即死亡,击中树木树木折断,击中房屋房屋毁坏。人在树木下或房屋间,偶然被击中就会死亡。凭什么来验证呢?试着用一斗水浇在冶炼铸造的火上,气流激荡分裂,就像雷的声音一样。如果靠近它,一定会灼伤人体。天地作为熔炉太大了,阳气作为火焰猛烈了,云雨作为水多了,相争激发喷射,怎么能不迅猛?击中伤害人身,怎么能不死?当冶炼工人熔化铁的时候,用土做成形状,干燥的话铁水就下沉,不干燥的话铁水就会飞溅溢出而喷射。喷射击中人身,就会使皮肤灼伤剥落。阳气的热度,不仅仅是熔化铁水的猛烈;阴气的激荡,不仅仅是土泥的潮湿;阳气击中人体,不仅仅是灼伤剥落的疼痛。

雷,就是火。火气灼伤人,人不可能没有痕迹。像被烤焦的地方形状类似文字,人们看见了,说是上天记录书写他的过错,来展示给百姓看。这又是虚妄的说法。假使人都有过错,上天用雷杀人。杀人应当彰显他的罪恶,来惩戒后来的人,明显地书写文字,不应当昏暗模糊。图出于黄河,书出于洛水。《河图》、《洛书》,是天地所形成的,人们阅读就能知道。现在雷击死人的文字,也是上天所形成的,为什么难以知道?如果说烧死人的皮肤上不可书写,鲁惠公的夫人仲子,是宁武公的女儿,生下来手掌上就有文字,写着“做鲁国的夫人”,文字明显可知,所以仲子嫁到鲁国。雷击的文字不明显,所以难以惩戒后来的人。大地如果是这样,火灼伤的痕迹,不是上天所刻画的。有的稍微有点痕迹就夸大其词,有的根本没有却凭空编造言语,虚妄的世俗,喜欢制造怪异奇特的事物。凭什么来验证呢?雷是火,有人被雷击中而死,就查验他的身体,击中头部胡须头发就会烧焦,击中身体皮肤就会灼伤,靠近他的尸体能闻到火气,这是第一个验证。道家方术的人,认为雷烧过的石头颜色发红,把它投入井中,石头和井水寒冷,激荡声音大声鸣响,像雷的样子,这是第二个验证。人受寒所伤,寒气进入腹部,腹部原本温暖,温暖和寒冷相争,激荡气流发出雷鸣,这是第三个验证。打雷的时候,电光时常出现,大得像火的闪耀,这是第四个验证。当雷击打的时候,有时焚烧人的房屋以及地上的草木,这是第五个验证。论述雷是火有五个验证,说雷是天怒没有一个灵验。那么雷是天怒,就是虚妄的言论。

有人反驳说:“《论语》说:‘遇到迅雷烈风一定要改变神色。’

《礼记》说:‘遇到疾风迅雷暴雨一定要改变神色,即使是夜晚也要起来,穿好衣服、戴上帽子端坐。’这是畏惧天怒,害怕惩罚波及自己。如果雷不是天怒,它的击打不是惩罚过错,那么君子为什么因为雷而改变朝服端正坐姿呢?”回答说:天和人的关系就像父子,有父亲在面前要改变神色,儿子怎么能忽视?所以天象变化,自己也应当改变,顺应天时,表示自己不违背。人听到外面有狗叫声,没有不惊慌害怕的,挺身侧耳仔细听。何况听到天象异常的声音,迅疾的声音呢?《论语》所指,《礼记》所说的,都是君子。君子慎重,自知没有过错,就像日食月食,没有阴暗遮蔽人以不洁净的事情,内心反省不害怕,为什么畏惧雷?如果确实不畏惧雷,那么他的改变神色不足以效法天怒,为什么呢?不是为了自己。如果确实畏惧雷,也不足以效法惩罚阴私的过错。为什么呢?雷所击中的,大多是没有过错的人。君子担心偶然遇到,所以恐惧改变神色。像这样,君子改变神色,不能证明雷是天怒,反而显示了雷的胡乱击打。胡乱击打不惩罚过错,所以人们畏惧它。如果确实惩罚有过错的人,小人才应当害怕,君子是没有理由恐惧的。宋王问唐鞅说:“我杀戮的人很多了,而群臣不害怕,这是什么原因呢?”唐鞅说:“大王所惩罚的,都是不好的人。惩罚不好的人,好人为什么害怕?大王想要群臣害怕,不如不分辨好与不好而时常惩罚他们,这样群臣就害怕了。”

宋王实行他的话,群臣畏惧,宋国大为恐慌。

宋王胡乱用刑,所以宋国大为恐慌。畏惧雷电胡乱击打,所以君子改变神色。君子改变神色,和宋国大为恐慌是同一类。

论衡卷第七

儒家的书说:黄帝采集首山的铜,在荆山下铸造鼎。鼎铸成后,有龙垂下胡须下来迎接黄帝,黄帝骑上龙,群臣后宫跟随七十多人,龙于是飞上去。剩下的小臣不能上去,就都抓住龙的胡须。龙的胡须被拔落,掉下黄帝的弓,百姓仰望黄帝已经上天,就抱着他的弓和龙的胡须呼号。所以后世因为这个地方叫鼎湖,他的弓叫乌号。《太史公记》诔五帝也说:黄帝封禅以后,乘云升仙。群臣朝拜他的衣冠,因此埋葬它们。

我说:这是虚妄的言论。实在的黄帝是什么?是称号呢,还是谥号呢?如果是谥号,是臣子所诔述排列的。诔述生前的行为作为谥号。黄帝喜好道术,于是升天,臣子诔述他,应当用“仙升”作为谥号,不应当用“黄”作为谥号。谥法说:“使百姓安静守法的叫做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