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颜氏家训集解二

卷第一

儒藏 · 修身治家 · 已译 · 第 2–17 段

床上铺床,屋下架屋也。」则此语为六朝、唐人习用语,居然可知。程氏遗书伊川先生语录五:「作太玄,本要明易,却尤悔如易,其实无益,真屋下架屋,床上迭床。」宋景文笔记卷上:「夫文章必自名一家,然后可以传不朽;若体规画圆,准方作矩,终为人之臣仆。古人讥屋下架屋,信然。陆机曰:『谢朝花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韩愈曰:『惟陈言之务去。』此乃为文之要。五经皆不同体,孔子没后,百家奋兴,类不相沿,皆得此旨。」宋祁以迭床架屋指斥模拟派文学,意亦与颜氏相近。鲍本「耳」作「尒」。

译“床上铺床,屋下架屋”,这句话是六朝和唐代人常用的习语,由此可以清楚地知道。《二程遗书·伊川先生语录》卷五说:“写作《太玄》,本意是要阐明《易经》,却像《易经》那样充满悔恨,其实毫无益处,真是屋下架屋,床上迭床。”宋祁《笔记》卷上说:“文章必须自成一家,然后才能流传不朽;如果照着圆规画圆,拿着方尺作矩,终究会成为别人的臣仆。古人讥讽屋下架屋,确实如此。陆机说:‘舍弃早晨已经盛开的花朵,开启傍晚尚未绽放的秀色。’韩愈说:‘务必去除陈旧的言辞。’这才是写文章的要旨。五经的文体各不相同,孔子去世后,诸子百家兴起,彼此不沿袭,都掌握了这个宗旨。”宋祁用“迭床架屋”来指责模拟派的文学,意思也与颜之推相近。鲍彪注本中的“耳”字写作“尒”。

〔九〕元注:「一本无『今』字。」

  〔一0〕卢文弨曰:「车有轨辙,器有模范,喻可为世人仪型也。」案:左传隐公五年:「吾将纳民于轨物者也。」

  〔一一〕通鉴一四七梁武纪三:「国子博士封轨,素以方直自业。」胡三省注:「业,事也,以方直为事。」此文之业,意与之同。

  〔一二〕卢文弨曰:「诗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笺:『

  我非但对面语之,亲提撕其耳。』」

  〔一三〕意林一、后汉书王良传注、御览四三一引思子累德篇:「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化,化在令外。」淮南子缪称篇:「同言而民信,信在言前也;同令而民化,诚在令外也。」即此文所本。文子精诚篇:「故同言而信,信在言前也;同令而行,诚在令外也。」刘画新论履信篇:「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教而行,诚在言外。」「化」作「行」,与此同。

  〔一四〕郝懿行曰:「谑,谓谑浪也。或谓『谑』当为『虐』,非是。」

  〔一五〕卢文弨曰:「傅婢,见汉书王吉传,师古注:『傅婢者,傅相其衣服衽席之事。』指挥,与指麾义同。汉书韩信传:『虽有舜、禹之智,嘿而不言,不如瘖聋之指麾也。』」器案:傅婢,即侍婢,后汉书吕布传:「私与傅婢情通。」三国志魏书吕布传作「与卓侍婢私通」,是其证也。

  〔一六〕凡人,颜本作「兄弟」。

  〔一七〕卢文弨曰:「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传:『适妻也。』笺:『寡有之妻。』案:寡者,少也,故云适妻。朱子则训寡德之妻,谦辞也。」朱亦栋曰:「案:吴越春秋:『专诸者,堂邑人也。伍胥之亡楚如吴时,遇之于涂,专诸方与人斗,将就敌,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其妻一呼即还。子胥怪而问其状:「何夫子之盛怒也,闻一女子之声而折还,宁有说乎?」专诸曰:「子观吾之仪,宁类愚者也?何言之鄙也!夫屈一人之下,必伸万人之上。」』之推正用此语。」

  吾家风教〔一〕,素为整密。昔在龆龀,便蒙诱诲〔二〕;每从两兄〔三〕,晓夕温凊〔四〕。规行矩步〔五〕,安辞定色〔六〕,锵锵翼翼〔七〕,若朝严君焉〔八〕。赐以优言,问所好尚,励短引长,莫不恳笃。年始九岁,便丁荼蓼〔九〕,家涂〔一0〕离散,百口索然〔一一〕。慈兄鞠养,苦辛备至;有仁无威〔一二〕,导示不切。虽读礼传〔一三〕,微爱属文〔一四〕,颇为凡人之所陶染〔一五〕,肆欲轻言,不修边幅〔一六〕。年十八九,少知砥砺〔一七〕,习若自然〔一八〕,卒难洗荡。二十已后〔一九〕,大过稀焉;每常心共口敌〔二0〕,性与情竞,夜觉晓非,今悔昨失〔二一〕,自怜无教,以至于斯。追思平昔之指,铭肌镂骨,非徒古书之诫,经目过耳也〔二二〕。故留此二十篇,以为汝曹后车耳〔二三〕。

  〔一〕风、教,义同。毛诗序:「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又文章篇及观我生赋,俱有「风教」语。

  〔二〕诱诲,各本及戒子通录(以下简称通录)卷二引,俱作「诲诱」,今从宋本。

  〔三〕赵曦明曰:「案:南史颜协传:『子之仪、之推。』此云两兄,或兼有群从也。」卢文弨曰:「颜氏家庙碑(案:颜真卿撰。)有名之善者,云之推弟,隋叶令。据此则之善亦是之推兄。」

  〔四〕卢文弨曰:「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注:『温以御其寒,凊以致其凉。』释文:『凊,七性反,字从●,本或作水旁,非也。』」

  〔五〕晋书潘尼传:「规行矩步者,皆端委而陪于堂下。」

  〔六〕卢文弨曰:「礼记曲礼上:『安定辞。』又冠义:『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

  〔七〕卢文弨曰:「广雅释训:『锵锵,走也。翼翼,敬也,又和也。』案锵锵,犹跄跄,礼记曲礼下:『士跄跄。』言不得如大夫已上容仪之盛也。

译〔九〕元注:“另一个版本没有‘今’字。”

〔一0〕卢文弨说:“车有轨道,器物有模范,比喻可以作为世人的楷模。”按:《左传·隐公五年》:“我将把百姓纳入正轨和法度之中。”

〔一一〕《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七《梁武帝纪》三:“国子博士封轨,一向以方正刚直作为自己的操守。”胡三省注:“业,就是事,以方正刚直为事。”本文中的“业”,意思与之相同。

〔一二〕卢文弨说:“《诗经·大雅·抑》:‘不是仅仅面对面地教导他,而是提着耳朵来告诫他。’郑玄笺注:‘我不仅当面告诉他,还亲自提着他的耳朵来提醒他。’”

〔一三〕《意林》卷一、《后汉书·王良传》注、《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十一引《思子累德篇》:“同样的言语却有人相信,是因为信任在言语之前就已经存在;同样的命令却有人顺从教化,是因为教化在命令之外。”《淮南子·缪称篇》:“同样的言语百姓却相信,是因为信任在言语之前;同样的命令百姓却顺从教化,是因为真诚在命令之外。”这就是本文所依据的来源。《文子·精诚篇》:“所以同样的言语有人相信,是因为信任在言语之前;同样的命令有人执行,是因为真诚在命令之外。”刘劭《新论·履信篇》:“同样的言语有人相信,是因为信任在言语之前;同样的教导有人执行,是因为真诚在言语之外。”“化”字作“行”字,与本文意思相同。

〔一四〕郝懿行说:“谑,意思是戏谑放荡。有人说‘谑’应当是‘虐’字,这是不对的。”

〔一五〕卢文弨说:“傅婢,见于《汉书·王吉传》,颜师古注:‘傅婢,是服侍照料衣服寝席等事的婢女。’指挥,与指麾意思相同。《汉书·韩信传》:‘即使有舜、禹那样的智慧,沉默不语,也不如哑聋之人的指手画脚。’”器案:傅婢,就是侍婢,《后汉书·吕布传》:“私下与傅婢私通。”《三国志·魏书·吕布传》作“与董卓的侍婢私通”,这就是证据。

〔一六〕凡人,颜本作“兄弟”。

〔一七〕卢文弨说:“《诗经·大雅·思齐》:‘给妻子做榜样。’毛传:‘正妻。’郑笺:‘少数的妻子。’按:寡,就是少,所以说正妻。朱熹则解释为德行不足的妻子,是谦辞。”朱亦栋说:“按:《吴越春秋》:‘专诸,是堂邑人。伍子胥从楚国逃亡到吴国时,在路上遇到他,专诸正与人争斗,将要迎战敌人,他的怒气有万人之威,非常不可抵挡,他的妻子一叫他就回来了。伍子胥奇怪而询问情况:‘先生如此盛怒,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就折返,难道有说法吗?’专诸说:‘你看我的仪态,难道像愚笨的人吗?为什么说得如此浅陋!屈居一人之下,必定能伸展于万人之上。’颜之推正是引用了这句话。”

我家的家风教化,一向严谨周密。过去在我年幼时,就受到诱导教诲;常常跟随两位兄长,早晚侍奉冷暖。行为合乎规矩,言辞神色安定,恭敬谨慎,就像早晨朝见严父一样。父亲赐予温和的言语,询问我的喜好和志趣,鼓励我的短处,引导我的长处,无不恳切真挚。年纪刚满九岁,就遭遇父母双亡,家道离散,百口之家变得空无一人。慈爱的兄长抚养我,辛苦备至;但他有仁爱而无威严,教导指示不够切要。虽然诵读礼经传记,略微喜爱写作文章,却深受普通人的熏陶感染,放纵欲望,轻率言语,不修边幅。年纪十八九岁时,稍微懂得磨练自己,但习惯已经自然形成,最终难以洗刷清除。二十岁以后,大的过错很少了;常常心里和嘴上互相抵触,本性和情感互相竞争,晚上觉悟到早晨的错误,今天后悔昨天的过失,自怜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以至于到了这种地步。追思过去的指点,铭刻在肌肤骨血之中,不仅仅是古书上的告诫,仅仅经过眼睛耳朵而已。所以留下这二十篇文章,作为你们后辈的借鉴。

〔一〕风、教,意思相同。《毛诗序》:“风,就是风,也就是教,用风来感动人,用教来化育人。”另外《文章篇》及《观我生赋》,都有“风教”一词。

〔二〕诱诲,各本及《戒子通录》(以下简称《通录》)卷二引,都作“诲诱”,现在从宋本。

〔三〕赵曦明说:“按:《南史·颜协传》:‘儿子之仪、之推。’这里说两位兄长,或许还包括堂兄弟。”卢文弨说:“《颜氏家庙碑》(按:颜真卿撰写。)有名之善者,说是之推的弟弟,隋朝叶县令。据此则之善也是之推的兄长。”

〔四〕卢文弨说:“《礼记·曲礼上》:‘凡是做儿子的礼节,冬天使父母温暖,夏天使父母凉爽。’注:‘温暖以抵御寒冷,凉爽以带来凉意。’《释文》:‘凊,音七性,字从心,原本有的版本作水旁,是不对的。’”

〔五〕《晋书·潘尼传》:“规行矩步的人,都端正衣冠陪侍在堂下。”

〔六〕卢文弨说:“《礼记·曲礼上》:‘安定言辞。’又《冠义》:‘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原因,在于礼义。礼义的开端,在于端正容貌体态,整齐脸色,顺从辞令。’”

〔七〕卢文弨说:“《广雅·释训》:‘锵锵,行走的样子。翼翼,恭敬的样子,又和顺的样子。’按:锵锵,犹如跄跄,《礼记·曲礼下》:‘士人行走跄跄。’意思是不能像大夫以上那样仪容盛大。”

」

  〔八〕赵曦明曰:「易:『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器案:御览二一二引谢承后汉书:「魏朗动有礼序,室家相待如宾,子孙如事严君焉。」世说新语德行篇:「华歆遇子弟甚整,虽闲室之内,严若朝典。」朝典以礼言,严君以人言。

译赵曦明说:“《易经》说:‘家中有严明的君主,指的是父母。’”器按:《御览》卷二一二引用谢承《后汉书》说:“魏朗举动有礼节次序,家中人相待如同宾客,子孙侍奉父母如同侍奉严明的君主。”《世说新语·德行篇》说:“华歆对待子弟非常严肃整肃,即使在闲居的室内,也严肃得像朝廷的典章制度。”“朝典”是从礼的角度来说的,“严君”是从人的角度来说的。

〔九〕卢文弨曰:「言失所生也。荼蓼,喻苦辛。上音徒,下音了。」器案:此以苦辛喻丧失父母,家境困难,下文「苦辛备至」,即承此言。周颂良耜篇毛传以为「荼蓼,苦菜」。后汉书陈蕃传:「诸君柰何委荼蓼之苦,息偃在床。」李贤注:「诗国风曰:『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周颂曰:『未堪家多难,予又集于蓼。』」

  〔一0〕家涂,程本、胡本、何本、黄本作「家徒」,今从宋本,终制篇亦言「家涂空迫」。家涂,犹终制篇之言家道。南齐书高纪:「

  策相国齐公文曰:『妖沴载澄,国涂悦穆。』」涂字义同。

  〔一一〕世说新语篇:「郗超曰:『大司马……必无若此之虑,臣为陛下以百口保之。』」又尤悔篇:「王大将军起事,丞相兄弟诣阙谢,……丞相呼周侯曰:『百口委卿。』」通鉴二三五胡注:「人谓其家之亲属为百口。」

  〔一二〕卢文弨曰:「晋书嵇康传:『幽愤诗曰:「母兄鞠育,有慈无威。」』」李详曰:「唐书李善果传载母崔氏训善果曰:『吾寡妇也,有慈无威,使汝不知教训,以负清忠之业。』」

  〔一三〕礼传,所以别礼经而言,礼经早已失传,今之礼记与大戴礼记,即礼传也。

  〔一四〕属文,联字造句,使之相属,成为文章,犹言作文也。本书慕贤篇:「有丁觇者,洪亭民耳,颇善属文。」汉书贾谊传:「年十八,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师古曰:「属谓缀辑之也,言其能为文。」刘淇助字辨略一曰:「颜氏家训:『虽读礼传,微爱属文。』此微字,不辞也。」杨伯峻曰:「微,少也,小也。故下文云云。」

  〔一五〕北齐书颜之推传:「还习礼传,博览群书,无不该洽。」即本此文。卢文弨曰:「言为凡庸人之所熏陶渐染也。」

  〔一六〕修,旧本皆作「备」,卢文弨、郝懿行俱校作「修」,卢云:「案:北齐书之推传云:『好饮酒,多任诞,不修边幅。』正本此。后汉书马援传:『公孙述欲授援以封侯大将军位,宾客皆乐留,援晓之曰:「公孙不吐哺走迎国士,反修饰边幅,如俑人形,此子何足久稽天下士乎?」』」器案:马援传注:「言若布帛修整其边幅也。左传曰:『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度,使无迁。』」又公孙述传论:「方乃坐饰边幅。」注:「边幅,犹有边缘,以自矜持。」修、饰义同,今据改正。

  〔一七〕礼记儒行篇:「近文章,砥砺廉隅。」卢文弨曰:「『少』与『稍』同。」郝懿行曰:「终制篇云:『年十九,值梁家丧乱。』观此,知古人颠沛之顷,不忘修行也。」

  〔一八〕卢文弨曰:「大戴礼保傅篇:『少成若天性,习贯如自然。』」

  〔一九〕二十,旧本都作「二十」,宋本注云:「一本作『三十』。」抱经堂本据定作「三十」。按此上紧承「年十八九」言,自以作「

  二十」为是,后勉学篇亦有「二十之外」,今仍定作「二十」。

  〔二0〕卢文弨曰:「心共口敌,谓口易放言,而心制之,使不出也。」

  〔二一〕淮南子原道篇高诱注:「月悔朔,今悔昨。」盖此文所本。

  〔二二〕各本俱无「也」字,宋本注云:「一本有『也』字。」抱经堂本据补,今从之。

  〔二三〕赵曦明曰:「汉书贾谊传:『前车覆,后车戒。』」元注:「『车』一本作『范』。」案:傅本作「范」。鲍本「耳」作「尒」。

  教子第二〔一〕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二〕。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三〕。书之玉版,藏诸金匮〔四〕。生子咳

  (口是)〔五〕,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六〕。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七〕,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八〕。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

译〔九〕卢文弨说:“这是说失去了生养自己的父母。荼和蓼,比喻生活的艰辛。‘荼’音徒,‘蓼’音了。”王利器案:这里是用艰辛来比喻丧失父母、家境困顿,下文“苦辛备至”,就是承接此意说的。《周颂·良耜》篇的毛传认为“荼蓼”是苦菜。《后汉书·陈蕃传》:“各位怎么忍心把艰辛的苦难丢下,自己躺卧在床上休息呢。”李贤注:“《诗经·国风》说:‘谁说荼菜苦,它甜得像荠菜。’《周颂》说:‘未能安顿好家庭,我又陷入蓼草般的苦难中。’”

〔一0〕家涂,程本、胡本、何本、黄本写作“家徒”,现在依据宋本,因为《终制》篇也说“家涂空迫”。家涂,相当于《终制》篇所说的家道。《南齐书·高纪》:“策命相国齐公的文书说:‘妖邪之气已经澄清,国家道路喜悦和顺。’”这里的“涂”字意思相同。

〔一一〕《世说新语》篇:“郗超说:‘大司马……一定不会有这样的顾虑,我为陛下用全家百口的性命来担保。’”又《尤悔》篇:“王大将军起兵,丞相兄弟到宫阙谢罪,……丞相叫周侯说:‘全家百口的性命托付给你了。’”《资治通鉴》卷二三五胡三省注:“人们称自己的家眷亲属为百口。”

〔一二〕卢文弨说:“《晋书·嵇康传》:‘《幽愤诗》说:母亲和兄长养育我,只有慈爱而没有威严。’”李详说:“《唐书·李善果传》记载母亲崔氏训诫李善果说:‘我是寡妇,只有慈爱而没有威严,让你不知受教训,从而辜负了清忠的基业。’”

〔一三〕礼传,是为了区别于礼经而说的,礼经早已失传,现在的《礼记》与《大戴礼记》,就是礼传。

〔一四〕属文,即联缀字句,使之相连,成为文章,也就是作文。本书《慕贤》篇:“有个叫丁觇的人,是洪亭的百姓,很擅长作文。”《汉书·贾谊传》:“十八岁时,因为能诵读诗书、撰写文章,在郡中闻名。”颜师古说:“属,是缀辑的意思,说他能够写文章。”刘淇《助字辨略》卷一说:“《颜氏家训》:‘虽然读礼传,稍微喜爱作文。’这个‘微’字,是不辞(不推辞、不拒绝)的意思。”杨伯峻说:“微,是少、小的意思。所以下文说……”

〔一五〕《北齐书·颜之推传》:“回来学习礼传,博览群书,没有不精通的。”就是依据此文。卢文弨说:“这是说被平庸的人所熏陶渐染。”

〔一六〕修,旧本都写作“备”,卢文弨、郝懿行都校改为“修”,卢文弨说:“查:《北齐书·颜之推传》说:‘喜欢喝酒,多任性放诞,不修边幅。’正是依据此。《后汉书·马援传》:‘公孙述想授予马援封侯大将军的职位,宾客们都乐意留下,马援开导他们说:‘公孙述不吐哺走迎国士,反而修饰边幅,像木偶人的样子,这种人怎么值得天下士人长久停留呢?’”王利器案:《马援传》注:“意思是像布帛修整其边缘一样。《左传》说:‘像布帛有幅一样,制定标准,使它不迁移。’”又《公孙述传》论:“方乃坐饰边幅。”注:“边幅,就是有边缘,用来自我矜持。”修、饰意思相同,现在据此改正。

〔一七〕《礼记·儒行》篇:“亲近文章,磨练廉隅。”卢文弨说:“‘少’与‘稍’同。”郝懿行说:“《终制》篇说:‘十九岁时,遭遇梁家丧乱。’看这里,知道古人在颠沛流离的时候,也不忘记修身养性。”

〔一八〕卢文弨说:“《大戴礼·保傅》篇:‘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就像天性一样,习惯成自然。’”

〔一九〕二十,旧本都写作“二十”,宋本注说:“一本写作‘三十’。”抱经堂本据此定为“三十”。按此处紧承上文“年十八九”而言,自然以写作“二十”为是,后文《勉学》篇也有“二十之外”,现在仍定为“二十”。

〔二0〕卢文弨说:“心共口敌,是说口容易放言,而心制约它,使它不说出来。”

〔二一〕《淮南子·原道》篇高诱注:“月悔朔,今悔昨。”大概是此文所依据的。

〔二二〕各本都没有“也”字,宋本注说:“一本有‘也’字。”抱经堂本据此补上,现在从之。

〔二三〕赵曦明说:“《汉书·贾谊传》:‘前面的车翻了,后面的车要引以为戒。’”元注:“‘车’一本写作‘范’。”案:傅本作“范”。鲍本“耳”写作“尒”。

教子第二〔一〕

上智的人不用教育就能成才,下愚的人即使教育也无益,中等资质的人,不教育就不知道。古代,圣王有胎教的方法:怀孕三个月,就搬到别宫居住,眼睛不正视,耳朵不妄听,声音滋味,用礼节来节制〔三〕。写在玉版上,藏在金匮里〔四〕。生下孩子后,师傅和保母就明确孝仁礼义,引导学习〔六〕。普通人纵然不能这样,也应当在婴儿幼儿时期〔七〕,认识人的脸色,知道人的喜怒,就加以教诲,让他做就做,让他停就停〔八〕。等到几岁,可以省去鞭打惩罚。父母威严而有慈爱,那么子女就会敬畏谨慎而产生孝心。我看见世间,没有教育只有溺爱,往往不能这样;饮

食运为〔九〕,恣其所欲〔一0〕,宜诫翻奖〔一一〕,应诃反笑〔一二〕,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一三〕慢已习,方复〔一四〕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一五〕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一六〕。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一七〕。」诚哉斯语!

译饮食起居的规律属于第九项,放纵孩子随心所欲,应该告诫的反而夸奖,应该呵斥的反而嬉笑,等到孩子有了认知,便认为事情本来就是这样。骄横傲慢已经养成习惯,这时才去约束他们,即使鞭打至死也树立不起威严,愤怒日益加深反而增加怨恨,等到孩子长大成人,终究会败坏品德。孔子说:“少年时养成的习惯如同天性,习惯成自然。”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俗语说:“教育媳妇要在她刚进门时,教育儿子要在他还是婴儿时。”这话确实正确!

〔一〕傅本「第」作「篇」,下不更出。

  〔二〕后汉书杨终传:「终以书戒马廖云:『上智下愚,谓之不移;中庸之流,要在教化。』」即此文所本。论语阳货篇:「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后汉书胡广传:「京师谚曰:『天下中庸有胡公。』」李贤注:「中,和也;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也。」郝懿行曰:「秦、汉以来,以中庸为中材之称号,故贾谊过秦论云:『材能不及中庸。』」

  〔三〕赵曦明曰:「大戴礼保傅篇:『青史氏之记曰:「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史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缊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卢辩注:『王后以七月就宴室,夫人妇嫔,即以三月就其侧室。』又云:『周后妃任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独处而不倨,虽怒而不詈:胎教之谓也。』」卢文弨曰:「列女传:『太任有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傲言。』」

  〔四〕匮,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南北朝文别解(以后简称别解)一作「柜」,字同。赵曦明曰:「大戴礼保傅篇:『素成胎教之道,书之玉版,藏之金匮,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

  〔五〕生子,各本都作「子生」,司马温公家范三、事文类聚后集六引亦作「子生」,此从抱经堂本。咳(口是),元注:「说文:『咳,小儿笑也。(口是),号也。』一本作『孩提』。」案:范、事文引正作「孩提」。郝懿行曰:「说文:『啼,号也。』字不作(口是),广韵:『(口是),鸟鸣。』集韵:『音题,与啼同。』即本颜氏此训也。」器案:史记扁鹊传:「曾不可以告咳婴之儿。」汉夏承碑:「咳孤愤泣。」说文口部:「咳,古文从子作孩。」孟子尽心上:「孩提之童。」赵岐注:「孩提,二三岁之间,在襁褓,知孩笑,可提抱者也。」是咳孩本为一字,后人始分咳为笑貌、孩为婴孩也。赵岐绎提为提抱,汉书贾谊传:「孩提有识。」颜师古曰:「孩,小儿也;提谓提撕之。」又王莽传上颜师古注:「婴儿始孩,人所提挈,故曰孩提也。孩者,小儿笑也。」说与赵氏同。刘盼遂引吴承仕说,仅就咳为言,可备一说,其言曰:「内则名子之礼:『三月之末,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祗见孺子。」夫对曰:「钦有师。」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钦有师者,教之敬,使有循;记有成者,识夫言使有就。所谓子生三月则父名之,为师保父母教子之始。此云咳(口是),盖用此义。」

  〔六〕孝仁礼义,宋本、罗本、傅本作「仁孝礼义」,家范、事文引同;颜本、程本、胡本、别解作「仁智礼义」;宋本元注:「一本作『孝礼仁义』。」抱经堂本从汉书改作「孝仁礼义」,今从之。赵曦明引汉书贾谊传曰:「昔者,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此三公之职也;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故乃孩提有识,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礼谊以导习之矣。」器案:汉书是,所谓「孝为百行之首」也。

  〔七〕及,颜本、程本、胡本、文津本、别解作「抚」,琴堂谕俗编上引亦作「抚」。

  〔八〕纪昀曰:「此自圣贤道理,然出自黄门口,则另有别肠,除却利害二字,更无家训矣,此所谓貌合而神离。」

  〔九〕卢文弨曰:「运为,即云为。管子戒篇注:『云,运也。』」器案:琴堂谕俗编正作「云为」。运为,犹言所为,运即音云,施肩吾春日美新绿词:「天公不语能运为,驱遣羲和染新绿。」正读平声,用法与此相同,则六朝、唐人,俱以运为作云为用也。

  〔一0〕卢文弨曰:「各本『欲』皆作『欲』。」案:少仪外传上、事文类聚后六引作「欲」,今从之。

  〔一一〕诫,元注:「一本作『训』。」

  〔一二〕

译〔一〕傅本“第”字作“篇”,下文不再列出。

〔二〕《后汉书·杨终传》记载:“杨终写信告诫马廖说:‘上智与下愚,被称为不可改变;中庸之辈,关键在于教化。’”这就是本文所依据的出处。《论语·阳货篇》说:“只有上智与下愚是不可改变的。”《后汉书·胡广传》记载:“京城谚语说:‘天下中庸有胡公。’”李贤注解说:“中,是和谐;庸,是恒常;和谐恒常是可以长久实行的德行。”郝懿行说:“秦、汉以来,把中庸作为中等才能的称呼,所以贾谊《过秦论》中说:‘才能不及中庸。’”

〔三〕赵曦明说:“《大戴礼记·保傅篇》记载:‘青史氏的记录说:古代胎教,王后怀孕七月,就进入闲静的房间,太史拿着铜制乐器守在门左,太宰拿着斗器守在门右;等到怀孕三个月时。王后所要求的声音如果不是礼乐,太师就蒙上瑟说不会弹奏;所要求的滋味如果不是正味,太宰就靠着斗器说,不敢用来侍奉王太子。’卢辩注解说:‘王后怀孕七月进入闲静房间,夫人、妇、嫔,就在怀孕三个月时进入侧室。’又说:‘周朝后妃在腹中孕育成王时,站立不歪斜,坐正不偏斜,独处不傲慢,即使发怒也不骂人:这就是胎教。’”卢文弨说:“《列女传》记载:‘太任怀孕时,眼睛不看丑恶的颜色,耳朵不听淫邪的声音,口中不说傲慢的话。’”

〔四〕“匮”字,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南北朝文别解》(以后简称《别解》)一作“柜”,字义相同。赵曦明说:“《大戴礼记·保傅篇》记载:‘将胎教的道理写成文字,刻在玉版上,藏在金柜里,放在宗庙中,作为后世的警戒。’”

〔五〕“生子”,各本都作“子生”,司马光《家范》卷三、《事文类聚后集》卷六引用也作“子生”,这里依据抱经堂本作“生子”。“咳”(口是),元注说:“《说文解字》:‘咳,小儿笑也。(口是),号哭也。’另一本作‘孩提’。”按:《家范》、《事文类聚》引用正作“孩提”。郝懿行说:“《说文解字》:‘啼,号哭也。’字不写作(口是),《广韵》:‘(口是),鸟鸣。’《集韵》:‘音题,与啼同。’就是依据颜氏这里的训释。”器案:《史记·扁鹊传》说:“甚至不能告诉咳婴之儿。”汉《夏承碑》说:“咳孤愤泣。”《说文解字》口部说:“咳,古文从子作孩。”《孟子·尽心上》说:“孩提之童。”赵岐注解说:“孩提,二三岁之间,在襁褓中,知道笑,可以提抱的。”可见“咳”与“孩”本为一字,后人才开始将“咳”分为笑貌、“孩”分为婴孩。赵岐解释“提”为提抱,《汉书·贾谊传》说:“孩提有识。”颜师古说:“孩,小儿也;提谓提撕之。”又《王莽传》上颜师古注解说:“婴儿刚会笑,人所提挈,所以叫孩提。孩者,小儿笑也。”说法与赵氏相同。刘盼遂引用吴承仕的说法,仅就“咳”字而言,可备一说,他说:“《内则》命名之礼:‘三月之末,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祗见孺子。夫对曰:钦有师。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钦有师者,教之敬,使有循;记有成者,识夫言使有就。所谓子生三月则父名之,为师保父母教子之始。此云咳(口是),盖用此义。”

〔六〕“孝仁礼义”,宋本、罗本、傅本作“仁孝礼义”,《家范》、《事文类聚》引用相同;颜本、程本、胡本、《别解》作“仁智礼义”;宋本元注说:“一本作‘孝礼仁义’。”抱经堂本依据《汉书》改作“孝仁礼义”,今从之。赵曦明引用《汉书·贾谊传》说:“从前,成王年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这是三公的职责;于是设置三少,都是上大夫,叫少保、少傅、少师。所以在孩提有识时,三公三少,本来就用孝仁礼义来引导习染他们。”器案:《汉书》是对的,所谓“孝为百行之首”。

〔七〕“及”,颜本、程本、胡本、文津本、《别解》作“抚”,《琴堂谕俗编》上卷引用也作“抚”。

〔八〕纪昀说:“这自然是圣贤的道理,然而出自黄门官之口,则另有别肠,除了利害二字,更没有家训了,这就是所谓貌合而神离。”

〔九〕卢文弨说:“运为,即云为。《管子·戒篇》注:‘云,运也。’”器案:《琴堂谕俗编》正作“云为”。运为,犹言所为,运即音云,施肩吾《春日美新绿词》说:“天公不语能运为,驱遣羲和染新绿。”正读平声,用法与此相同,那么六朝、唐人,都以运为作云为用。

〔一0〕卢文弨说:“各本‘欲’皆作‘欲’。”按:《少仪外传》上、《事文类聚后》六引用作“欲”,今从之。

〔一一〕“诫”,元注说:“一本作‘训’。”

〔一二〕

黄叔琳曰:「曲传常态,善道凡情,可为炯戒也。」卢文弨曰:「说文:『诃,大言而怒也。从言,可声,虎何切。』」元注:「『笑』,一本作『嗤』。」

译黄叔琳说:“曲折地传达平常的情态,善于表达普通人的情感,可以作为鲜明的警戒。”卢文弨说:“《说文解字》:‘诃,大声斥责而发怒。从言部,可声,虎何切。’”元注:“‘笑’,另一版本作‘嗤’。”

〔一三〕骄,元注:「一本作『憍』。」案:家范引正作「憍」。

  〔一四〕复,元注:「一本作『乃』。」案:家范、琴堂谕俗编引正作「乃」。

  〔一五〕于,少仪外传、通录二引作「乎」。

  〔一六〕卢文弨曰:「汉书贾谊传引。」器案:抱朴子勖学篇:「盖少则志一而难忘,长则神放而易失,故修学务早,及其精专,习与性成,不异自然也。」足为此说注脚。

  〔一七〕司马温公书仪四:「古有胎教,况于已生?子始生未有知,固举以礼,况于已有知?孔子曰:『幼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颜氏家训曰:『教妇初来,教子婴孩。』故慎在其始,此其理也。若夫子之幼也,使之不知尊卑长幼之礼,每致侮詈父母,殴击兄姊,父母不加诃禁,反笑而奖之,彼既未辨好恶,谓礼当然;及其既长,习已成性,乃怒而禁之,不可复制,于是父疾其子,子怨其父,残忍悖逆,无所不至。此盖父母无深识远虑,不能防微杜渐,溺于小慈,养成其恶故也。」困学纪闻一:「(易)蒙之初曰发,家人之初曰闲。颜氏家训曰:『教儿婴孩,教妇初来。』」翁元圻注:「杨诚斋易家人初九传:『妇训始至,子训始稚。』盖本此。」至正直记一曰:「『

  惜儿惜食,痛子痛教。』此言虽浅,可谓至当。至『教子婴孩,教妇初来』,亦同。」案:教儿,少仪外传作「教子」,与书仪、至正直记同。又野客丛书二九引此文,二语倒植,与困学纪闻、至正直记同。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一〕。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二〕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三〕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四〕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一〕文选喻巴蜀檄:「重烦百姓。」李善注:「重,难也;不欲召聚之。」怒,类说四四引作「恐」。

  〔二〕类说「不」上有「又」字,「挞」下无「惨」字。礼记学记:「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注:「楚,荆也。」

  〔三〕类说「艾」作「灸」。

  〔四〕可愿,颜本作「岂愿」,家范同。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一〕,性甚严正;王在湓城〔二〕时,为三千人将,年踰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三〕,有一学士,聪敏〔四〕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饰〔五〕,冀其自改。年登婚宦〔六〕,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七〕抽肠衅鼓〔八〕云。

  〔一〕赵曦明曰:「梁书王僧辩传:『僧辩字君才,右卫将军神念之子也。世祖以僧辩为征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封长宁县公,承圣三年,加太尉、车骑大将军;顷之,丁母太夫人忧,策谥曰贞敬太夫人。夫人姓魏氏,性甚安和,善于绥接,家门内外,莫不怀之。及僧辩克复旧京,功盖天下,夫人恒自谦损,不以富贵骄物,朝野咸共称之,谓为明哲妇人也。』」钱大昕曰:「注中应增入『贞阳既践位,仍授僧辩大司马,领太子太傅、扬州牧』数句,则『大司马』字,方有着落。」

  〔二〕赵曦明曰:「寻阳记:『晋武太康十年,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成帝咸和元年,移理湓城,即今郡是。』」

  〔三〕赵曦明曰:「梁书元帝纪:『世祖孝元皇帝讳绎,字世诚,小字七符,高祖第七子也,承圣元年冬十一月丙子,即皇帝位于江陵。』」

  〔四〕少仪外传上引「敏」作「明」。

  〔五〕通录二引「揜」作「掩」,文同。卢文弨曰:「文,亦饰也。集韵文运切。」

  〔六〕婚宦,即后娶篇所谓「宦学婚嫁」,为六朝人习用语。本书后娶篇:「爰及婚宦。」列子力命篇:「语有之:『人不婚宦,情欲失半;人不衣食,君臣道息。』」世说新语栖逸篇:「李廞是茂曾第五子,清贞有远操,而少羸病,不肯婚宦。」宋书郑鲜之传:「文皇帝以东关之役,尸骸不反者,制其子弟,

译〔一三〕骄,元注:“一本作‘憍’。”案:家范引正作“憍”。

〔一四〕复,元注:“一本作‘乃’。”案:家范、琴堂谕俗编引正作“乃”。

〔一五〕于,少仪外传、通录二引作“乎”。

〔一六〕卢文弨说:“汉书贾谊传引。”器案:抱朴子勖学篇说:“大抵年少时志向专一而难以遗忘,年长后精神放逸而容易丧失,所以修习学问务求及早,等到精力专一,习惯与本性融合,便与自然无异。”足以作为这一说法的注脚。

〔一七〕司马温公书仪四:“古代有胎教,何况对于已经出生的孩子?孩子刚出生还没有知觉,尚且用礼仪来规范他,何况对于已经有知觉的孩子?孔子说:‘幼年养成如同天性,习惯形成如同自然。’颜氏家训说:‘教导媳妇要在她刚来时,教导孩子要在婴儿时期。’所以谨慎在于开始,这是其中的道理。如果对于孩子的幼年,让他不知道尊卑长幼的礼节,每每导致侮辱詈骂父母,殴打攻击兄姊,父母不加呵斥禁止,反而笑着奖赏他,他既然不能分辨好坏,认为礼节本来就是这样;等到他长大后,习惯已经形成本性,才发怒禁止他,无法再纠正,于是父亲痛恨儿子,儿子怨恨父亲,残忍悖逆,无所不至。这大概是父母没有深远的见识和考虑,不能防微杜渐,溺爱于小慈,养成了他的恶习的缘故。”困学纪闻一:“(易)蒙卦初爻说‘发’,家人卦初爻说‘闲’。颜氏家训说:‘教导孩子要在婴儿时期,教导媳妇要在她刚来时。’”翁元圻注:“杨诚斋易家人初九传:‘妇训始至,子训始稚。’大概本于此。”至正直记一说:“‘惜儿惜食,痛子痛教。’这话虽然浅显,可以说非常恰当。至于‘教子婴孩,教妇初来’,也是如此。”案:教儿,少仪外传作“教子”,与书仪、至正直记相同。又野客丛书二九引此文,两句话倒置,与困学纪闻、至正直记相同。

一般人不能教导子女的,也不是想要陷他们于罪恶;只是害怕呵斥发怒〔一〕。伤害他们的脸色,不忍心鞭打惨伤〔二〕他们的肌肤罢了。应当用疾病来作比喻,怎么能不用汤药针灸〔三〕来救治他们呢?又应该想想那些勤勉督促训导的人,难道愿意〔四〕苛虐骨肉吗?实在是不得已啊。

〔一〕文选喻巴蜀檄:“重烦百姓。”李善注:“重,难也;不欲召聚之。”怒,类说四四引作“恐”。

〔二〕类说“不”字上有“又”字,“挞”字下无“惨”字。礼记学记:“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注:“楚,荆也。”

〔三〕类说“艾”作“灸”。

〔四〕可愿,颜本作“岂愿”,家范同。

王大司马的母亲魏夫人〔一〕,性情非常严正;王在湓城〔二〕时,担任三千人的将领,年龄超过四十岁,稍有不如意,仍然鞭打他,所以能够成就他的功业。梁元帝时〔三〕,有一位学士,聪敏〔四〕有才,被父亲宠爱,失于教义:一句话是对的,到处宣扬,整年称赞他;一个行为是错的,掩盖文饰〔五〕,希望他自己改正。年龄到了婚宦〔六〕,暴虐傲慢日益滋长,最终因为言语不谨慎,被周逖〔七〕抽肠衅鼓〔八〕。

〔一〕赵曦明说:“梁书王僧辩传:‘僧辩字君才,右卫将军神念的儿子。世祖任命僧辩为征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封长宁县公,承圣三年,加太尉、车骑大将军;不久,遭遇母亲太夫人丧事,策谥曰贞敬太夫人。夫人姓魏氏,性情非常安和,善于安抚接待,家门内外,没有不怀念她的。等到僧辩收复旧京,功盖天下,夫人常常自谦退让,不以富贵骄横待人,朝野共同称赞她,称为明哲妇人。’”钱大昕说:“注中应增入‘贞阳既践位,仍授僧辩大司马,领太子太傅、扬州牧’几句,那么‘大司马’字,才有着落。”

〔二〕赵曦明说:“寻阳记:‘晋武太康十年,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成帝咸和元年,移理湓城,即今郡是。’”

〔三〕赵曦明说:“梁书元帝纪:‘世祖孝元皇帝讳绎,字世诚,小字七符,高祖第七子也,承圣元年冬十一月丙子,即皇帝位于江陵。’”

〔四〕少仪外传上引“敏”作“明”。

〔五〕通录二引“揜”作“掩”,文同。卢文弨说:“文,亦饰也。集韵文运切。”

〔六〕婚宦,即后娶篇所谓“宦学婚嫁”,为六朝人习用语。本书后娶篇:“爰及婚宦。”列子力命篇:“语有之:‘人不婚宦,情欲失半;人不衣食,君臣道息。’”世说新语栖逸篇:“李廞是茂曾第五子,清贞有远操,而少羸病,不肯婚宦。”宋书郑鲜之传:“文皇帝以东关之役,尸骸不反者,制其子弟,

不废婚宦。」北史韩麒麟传:「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何其密也。」法苑珠林七五、太平广记二九四引幽明录:「此人归家,遂不肯别婚,辞亲出家作道人。……后母老迈,兄丧,因还婚宦。」

译不废弃婚姻与仕宦。”《北史·韩麒麟传》记载:“朝廷每次选拔任用人才,就核查其是否有一妻一妾,以此作为升迁或降黜的依据,这是多么严密啊。”《法苑珠林》卷七十五、《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十四引用《幽明录》:“这人回家后,于是坚决不肯另娶妻子,告别双亲出家做了道士。……后来母亲年老体衰,兄长去世,他便重新娶妻并出仕做官。”

〔七〕卢文弨曰:「周逖无考,唯陈书有周迪传,梁元帝授迪持节通直散骑常侍、壮武将军、高州刺史,封临汝县侯。始与周敷相结,后绐敷害之。其人强暴无信义,宜有斯事。但未知此学士何人耳。」

  〔八〕史记高纪:「而衅鼓。」集解:「应劭云:『衅,祭也,杀牲以血涂鼓曰衅。』」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一〕,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二〕,悬衾箧枕〔三〕,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四〕,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

  五〕之讥,易有备物〔六〕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七〕」

  〔一〕赵曦明曰:「礼记内则:『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而退,各从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二〕赵曦明曰:「礼记内则:『子事父母,妇事舅姑,及所,下气怡声,问衣寒燠,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器案:抑搔,郑玄注解为按摩,孟子梁惠王篇:「为长者折枝。」赵岐注:「折枝,按摩也。」则按摩为古代保健工作之一。

  〔三〕赵曦明曰:「礼记内则:『父母舅姑将坐,奉席请何乡;将衽,长者奉席请何趾,少者执床与坐,御者举几,敛席与簟,悬衾箧枕,敛簟而襡之。』」案:孔颖达疏云:「悬其所卧之衾,以箧贮所卧之枕。」

  〔四〕陈亢,孔子弟子。论语季氏篇:「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皇疏引范宁曰:「孟子曰:『君子不教子,何也?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忿,继之以忿,则反夷矣。父子相夷,恶也。』」

  〔五〕僻,类说作「辟」,字同。

  〔六〕易系辞上:「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七〕元注:「其意见白虎通。」赵曦明曰:「案:白虎通辟雍篇:『父所以不自教子何?为其渫渎也。又授受之道,当极说阴阳夫妇变化之事,不可以父子相教也。』」郝注同。

  齐武成帝〔一〕子琅邪王〔二〕,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三〕。」及太子即位〔四〕,王居别宫〔五〕,礼数〔六〕优僭〔七〕,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八〕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九〕;常朝南殿,见典御〔

  一0〕进新冰,钩盾〔一一〕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诟〔一二〕曰:「至尊已有,我何意〔一三〕无?」不知分齐〔一四〕,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一五〕、州吁〔一六〕之讥。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一七〕,又惧有救〔一八〕,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一九〕;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二0〕。

  〔一〕赵曦明曰:「北齐书武成纪:『世祖武成皇帝讳湛,神武第九子也。』」

  〔二〕琅邪,鲍本、傅本等作「琅?」,字同。赵曦明曰:「北齐书武成十二王传:『明皇后生后主及琅邪王俨。』琅邪王俨传:『俨字仁威,武成第三子也,初封东平王,武成崩,改封琅邪。』」

  〔三〕北齐书琅邪王俨传:「帝每称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以后主为劣,有废立意。」卢文弨曰:「方言一:『自关而东,赵、魏之间,谓慧为黠。』」

  〔四〕赵曦明曰:「北齐书后主纪:『后主纬,字仁纲,大宁二年,立为皇太子

译〔七〕卢文弨说:“周逖此人无从考证,只有《陈书》中有周迪的传记,梁元帝授予周迪持节通直散骑常侍、壮武将军、高州刺史的官职,封为临汝县侯。他起初与周敷交好,后来欺骗周敷并杀害了他。这个人强横暴虐且没有信义,应当会有这样的事。只是不知道这位学士是谁罢了。”

〔八〕《史记·高祖本纪》:“而衅鼓。”集解:“应劭说:‘衅,是祭祀的意思,杀牲畜用血涂抹鼓叫做衅。’”

父子的威严,不可以轻慢;骨肉间的亲爱,不可以简略。简略就会使慈爱孝道不能相承,轻慢就会产生怠慢不敬。从命士以上,父子居住在不同的宫室,这是不轻慢的方法;按摩消除痒痛,悬挂被褥、收好枕头,这是不简略的教导。有人问:“陈亢喜欢听到君子疏远自己的儿子,这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确实是这样。大概君子不亲自教导自己的儿子,是因为《诗经》中有讽刺的言辞,《礼记》中有涉及嫌疑的告诫,《尚书》中有悖逆混乱的事情,《春秋》中有对邪僻的讥讽,《易经》中有具备万物的卦象:这些都不是父子之间可以通晓言说的,所以不亲自传授罢了。〔七〕”

〔一〕赵曦明说:“《礼记·内则》:‘从命士以上,父子都居住在不同的宫室,天将亮时去朝见,以美味的食物表达慈爱,太阳出来后退回,各自从事自己的事务,太阳落山时去夕见,以美味的食物表达慈爱。’”

〔二〕赵曦明说:“《礼记·内则》:‘儿子侍奉父母,媳妇侍奉公婆,到了所在之处,低声和颜,询问衣服冷暖,疾病疼痛瘙痒,恭敬地按摩,出入时有时在前有时在后,恭敬地扶持。’器案:抑搔,郑玄注解为按摩,《孟子·梁惠王篇》:‘为长者折枝。’赵岐注:‘折枝,就是按摩。’那么按摩是古代保健工作之一。”

〔三〕赵曦明说:“《礼记·内则》:‘父母公婆将要坐下,捧着席子请示朝向哪里;将要躺卧,长辈捧着席子请示脚朝向哪里,晚辈拿着床和坐具,侍从举起几案,收起席子和竹席,悬挂被褥、收好枕头,收起竹席并包裹起来。’案:孔颖达疏说:‘悬挂他所卧的被褥,用箱子装他所卧的枕头。’”

〔四〕陈亢,孔子的弟子。《论语·季氏篇》:“陈亢问伯鱼说:‘你也有特别的听闻吗?’回答说:‘没有。曾经(孔子)独自站立,我快步走过庭院。他说:‘学《诗》了吗?’回答说:‘没有。’‘不学《诗》,就无法说话。’我回去就学《诗》。另一天,又独自站立,我快步走过庭院。他说:‘学《礼》了吗?’回答说:‘没有。’‘不学《礼》,就无法立身。’我回去就学《礼》。只听到这两件事。’陈亢回去高兴地说:‘问一件事得到三点收获:听到了《诗》,听到了《礼》,又听到了君子疏远自己的儿子。’”皇疏引范宁说:“《孟子》说:‘君子不教儿子,为什么呢?情势不允许。教导一定要用正道,用正道行不通,接着就会发怒,接着发怒,就会反而伤害了。父子互相伤害,是坏事。’”

〔五〕僻,类说作“辟”,字同。

〔六〕《易·系辞上》:“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七〕元注:“其意见《白虎通》。”赵曦明说:“案:《白虎通·辟雍篇》:‘父亲为什么不亲自教儿子?因为怕亵渎。又传授的道理,应当极尽说明阴阳夫妇变化之事,不可以父子互相教导。’”郝注同。

齐武成帝〔一〕的儿子琅邪王〔二〕,是太子的同母弟弟,生来聪慧,皇帝和皇后都非常喜爱他,衣服饮食,与东宫太子相等。皇帝常常当面称赞他说:“这个聪明的孩子,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三〕。”等到太子即位〔四〕,琅邪王住在别宫〔五〕,礼仪待遇优厚僭越〔七〕,不与诸王相同;太后还认为不够,常常为此说话。年纪十岁左右,〔八〕骄横放纵没有节制,器物服饰玩好,一定要模仿皇帝〔九〕;常常上朝到南殿,看见典御〔一0〕进献新冰,钩盾〔一一〕进献早熟的李子,回去索取得不到,于是大怒,骂道:“至尊已经有了,我为什么没有?”不知分寸界限,大抵都是这样。有见识的人多有叔段〔一五〕、州吁〔一六〕那样的讥讽。后来嫌恶宰相,于是假传诏书斩杀了他〔一七〕,又害怕有人救援,就率领部下军士,防守殿门〔一九〕;既然没有反叛之心,接受慰劳后罢兵,后来终究因此被幽禁而死〔二0〕。

〔一〕赵曦明说:“《北齐书·武成纪》:‘世祖武成皇帝名湛,是神武的第九个儿子。’”

〔二〕琅邪,鲍本、傅本等作“琅?”,字同。赵曦明说:“《北齐书·武成十二王传》:‘明皇后生了后主和琅邪王俨。’琅邪王俨传:‘俨字仁威,是武成的第三个儿子,起初封为东平王,武成去世,改封为琅邪。’”

〔三〕《北齐书·琅邪王俨传》:“皇帝常常称赞说:‘这个聪明的孩子,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因为后主平庸,有废立的想法。”卢文弨说:“《方言》一:‘从函谷关以东,赵、魏之间,称聪慧为黠。’”

〔四〕赵曦明说:“《北齐书·后主纪》:‘后主纬,字仁纲,大宁二年,立为皇太子’”

,河清四年,武成禅位于帝,夏四月景(唐避「丙」字嫌名讳改为「景」)子,皇帝即位于景阳宫,大赦,改元天统。』」

译河清四年,武成帝将皇位禅让给皇帝。夏四月景子日,皇帝在景阳宫即帝位,实行大赦,改年号为天统。

〔五〕赵曦明曰:「俨传:『俨恒在宫中,坐含光殿以视事,和士开、骆提婆忌之,武平二年,出俨居北宫。』」

  〔六〕古言礼亦谓之数,左传昭公三年:「子太叔为梁丙、张趯说朝聘之礼,张趯曰:『善哉!吾得闻此数。』」前言礼,后言数,此二文同义之证。诗小雅我行其野序,郑玄笺云:「刺其不正嫁娶之数。」即用数为礼。

  〔七〕优僭,言礼数优待,不嫌其僭越过分。卢文弨以为「僭」当是「借」之误,非是。

  〔八〕六朝人言数目时,率于其下缀以「许」字,俱不定之词,犹今言「左右」也。此文「年十许岁」,即十岁左右也。又治家篇:「

  三四许日。」即三四天左右也。又风操篇:「一百许日。」即一百天左右也。又慕贤篇:「四万许人。」即四万人左右也。又勉学篇:「

  五十许字。」即五十字左右也。法苑珠林六五引荀氏灵鬼志:「未达减一里许。」幽明录:「忽见大顷满中蝼蛄,将近斗许。」于「许」字之上,复以「减」字、「将近」字形容之,则其为「左右」之义,至为明白矣。

  〔九〕赵曦明曰:「独断:『天子至尊,不敢渫渎言之,故托之于乘舆。乘犹载也,舆犹车也;天子以天下为家,不以京师宫室为常处,则当乘车舆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舆以言之。』」

  〔一0〕赵曦明曰:「隋书百官志:『中尚食局,典御二人,总知御膳事。』」

  〔一一〕赵曦明曰:「隋书百官志:『司农寺,掌仓市薪菜、园池果实,统平准、太仓、钩盾等署令丞;而钩盾又别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等六部丞。』」郝懿行曰:「钩盾,义见汉书昭帝纪。」案:昭纪注引应劭曰:「钩盾,宦者近署。」续汉书百官志三:少府「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苑游观之处。』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宫东北别小宫名,有园、观。』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离宫。果丞,主果园。』」

  〔一二〕颜本注曰:「▯,诟同,怒也,詈也。音后。」卢文弨曰:「诟,呼寇切,说文同诟,左氏襄公十七年传杜注:『诟,骂也。』」

  〔一三〕北齐书俨传:「俨器服玩饰,皆与后主同,所须悉官给于南宫,尝见新冰早李,还怒曰:『尊兄已有,我何意无。』从是,后主先得新奇,属官及工匠必获罪,太上、胡后犹以为不足。」器案:何意,犹言孰料。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新妇谓府吏:『何意出此言?』」御览九六0引幽明录:「空中有骂者曰:『虞晚汝何意伐我家居?』」

  〔一四〕分齐,谓本分齐限也。诗小雅楚茨:「或肆或将。」正义:「将,分齐也。」义近。

  〔一五〕赵曦明曰:「见左氏隐元年传。」

  〔一六〕赵曦明曰:「见左氏隐三年传。」案:见三年及四年两年。

  〔一七〕赵曦明曰:「俨传:『俨以和士开、骆提婆等奢恣,盛修第宅,意甚不平,谓侍中冯子琮曰:「士开罪重,儿欲杀之。」子琮赞成其事。俨乃令王子宜表弹士开,请付禁推;子琮杂以他文书奏之,后主不审省而可之。俨诳领军库狄伏连曰:「奉敕令领军收士开。」伏连信之,伏五十人于神兽门外,(唐避「虎」字讳,改「虎」为「

  兽」,亦或称「神武门」。)诘旦,执士开,送御史,俨使冯永就台斩之。』后主纪:『武平二年七月,太尉(案据北齐书,当为太保)琅邪王俨矫诏杀录尚书事和士开于南台。』」

  〔一八〕救,颜本、朱本作「敕」。

  〔一九〕赵曦明曰:「俨传:『俨率京畿军士三千余人屯千秋门。』」

  〔二0〕赵曦明曰:「俨传:『帝率宿卫者授甲,将出战,斛律光曰:「至尊宜自至千秋门,琅邪必不敢动。」从之。光强引俨手以前,请帝曰:「琅邪王年少,长大自不复然,愿宽其罪。」良久,乃释之。何洪珍与士开素善,陆令萱、祖挺

译〔五〕赵曦明说:“《北齐书·琅邪王俨传》记载:‘琅邪王高俨常在宫中,坐在含光殿处理政务,和士开、骆提婆忌恨他,武平二年,高俨被调出宫居住在北宫。’”

〔六〕古语中“礼”也称作“数”。《左传·昭公三年》记载:“子太叔为梁丙、张趯讲解朝见聘问的礼仪,张趯说:‘太好了!我得以听到这些礼数。’”前面说“礼”,后面说“数”,这是两词同义的证据。《诗经·小雅·我行其野》的序言中,郑玄的笺注说:“讽刺他们不正当地嫁娶礼数。”这里就是用“数”来指代“礼”。

〔七〕“优僭”,意思是礼数优待,不嫌其僭越过分。卢文弨认为“僭”字应当是“借”字的误写,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八〕六朝人说到数目时,通常在其后加上“许”字,都是不确定的词,相当于现在说的“左右”。这里的“年十许岁”,就是十岁左右的意思。又如《治家》篇:“三四许日。”就是三四天左右的意思。又如《风操》篇:“一百许日。”就是一百天左右的意思。又如《慕贤》篇:“四万许人。”就是四万人左右的意思。又如《勉学》篇:“五十许字。”就是五十字左右的意思。《法苑珠林》卷六十五引用荀氏《灵鬼志》:“未达减一里许。”《幽明录》记载:“忽然看见大顷中满是蝼蛄,将近斗许。”在“许”字之上,又用“减”字、“将近”字来形容,那么它表示“左右”的意思,就非常明白了。

〔九〕赵曦明说:“《独断》记载:‘天子至尊,不敢直接轻慢地称呼他,所以借用车驾来指代。乘,就是载的意思;舆,就是车的意思;天子以天下为家,不把京师宫室作为固定的居所,就应当乘车驾行遍天下,所以群臣借称车驾来指代天子。’”

〔一0〕赵曦明说:“《隋书·百官志》记载:‘中尚食局,设有典御二人,总管御膳事务。’”

〔一一〕赵曦明说:“《隋书·百官志》记载:‘司农寺,掌管仓库市场、薪柴蔬菜、园池果实,统辖平准、太仓、钩盾等署的令丞;而钩盾又另外统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等六部的丞。’”郝懿行说:“钩盾的含义,见《汉书·昭帝纪》。”按:《昭帝纪》注引应劭说:“钩盾,是宦官的近署。”《续汉书·百官志》卷三记载:少府下属“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说:‘宦官,掌管各个近处的池苑游观之地。’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说:‘宦官,永安,是北宫东北别小宫的名字,有园、观。’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说:‘苑中丞,主管苑中的离宫。果丞,主管果园。’”

〔一二〕颜师古本注说:“〇,同‘诟’,怒也,骂也。音后。”卢文弨说:“诟,呼寇切,《说文》同‘诟’,《左传·襄公十七年》杜预注:‘诟,骂也。’”

〔一三〕《北齐书·琅邪王俨传》记载:“高俨的器物服饰玩赏装饰品,都与后主相同,所需物品全部由官府在南宫供给,曾经看见新冰和早熟的李子,回来生气地说:‘尊兄已经有了,我怎么会没有。’从此,后主先得到新奇物品,属官和工匠必定获罪,太上皇、胡太后还认为不够。”器案:何意,意思是孰料。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新妇对府吏说:‘孰料说出这样的话?’”《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引用《幽明录》:“空中有骂的人说:‘虞晚你孰料砍伐我的家居?’”

〔一四〕分齐,意思是本分界限。《诗经·小雅·楚茨》:“或肆或将。”正义说:“将,是分齐的意思。”意义相近。

〔一五〕赵曦明说:“见《左传·隐元年》传。”

〔一六〕赵曦明说:“见《左传·隐三年》传。”按:见于隐三年及隐四年两年。

〔一七〕赵曦明说:“《琅邪王俨传》记载:‘高俨因为和士开、骆提婆等人奢侈放纵,大建宅第,心中非常不平,对侍中冯子琮说:‘和士开罪行重大,我想杀他。’冯子琮赞成这件事。高俨于是让王子宜上表弹劾和士开,请求交付禁军推究;冯子琮夹杂其他文书上奏,后主没有仔细审察就批准了。高俨欺骗领军库狄伏连说:‘奉诏令领军收捕和士开。’库狄伏连相信了,埋伏五十人在神兽门外,(唐朝避‘虎’字讳,改‘虎’为‘兽’,也称‘神武门’。)第二天早晨,抓获和士开,送往御史台,高俨派冯永在御史台斩首。’《后主纪》记载:‘武平二年七月,太尉(按据《北齐书》,应当是太保)琅邪王高俨假传诏书在南台杀害录尚书事和士开。’”

〔一八〕救,颜师古本、朱本作“敕”。

〔一九〕赵曦明说:“《琅邪王俨传》记载:‘高俨率领京畿军士三千多人驻扎在千秋门。’”

〔二0〕赵曦明说:“《琅邪王俨传》记载:‘皇帝率领宿卫将士授甲,将要出战,斛律光说:‘至尊应当亲自到千秋门,琅邪王必定不敢行动。’皇帝听从了。斛律光强行拉着高俨的手向前,请求皇帝说:‘琅邪王年少,长大以后自然不再这样,希望宽恕他的罪过。’过了很久,才释放了他。何洪珍与和士开一向交好,陆令萱、祖挺”

,并请杀之。九月下旬,帝启太后,欲与出猎。是夜四更,帝召俨,至永巷,刘桃枝反接其手,出至大明宫,拉杀之。时年十四。』」

译并请求杀了他。九月下旬,皇帝启奏太后,想要与她一同外出打猎。当天夜里四更时分,皇帝召见李俨,来到永巷,刘桃枝反绑住他的双手,带到大明宫,将其拖拽杀害。当时他年仅十四岁。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一〕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二〕。赵王之戮,父实使之〔三〕。刘表之倾宗覆族〔四〕,袁绍之地裂兵亡〔五〕,可为灵龟明鉴也〔六〕。

  〔一〕王符潜夫论考绩篇:「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

  〔二〕共叔,即上条之叔段,叔段逃亡至共国,因称之为共叔。

  〔三〕赵曦明曰:「史记吕后纪:『高祖得戚姬,生赵隐王如意。戚姬日夜啼泣,欲其子代太子,赖大臣及留侯计得毋废。高祖崩,吕后乃令永巷囚戚夫人,而召赵王鸩之。赵王死,断戚夫人手足,去眼辉耳,饮瘖药,使居厕中,曰人彘。』」

  〔四〕赵曦明曰:「后汉书刘表传:『表字景升,山阳高平人,为镇南将军、荆州牧。二字:琦,琮。表初以琦貌类己,甚爱之。后为琮娶后妻蔡氏之侄,蔡氏遂爱琮而恶琦,毁誉日闻,表每信受。妻弟蔡瑁,及外甥张允,并得幸于表,又睦于琮,琦不自宁,求出为江夏太守,表病,琦归省疾,允等遏于户外,不使得见。琦流涕而去。遂以琮为嗣,琮以印授琦,琦怒投之地,将因丧作乱,会曹操军至新野,琦走江南,琮后举州降操。』」

  〔五〕赵曦明曰:「后汉书袁绍传:『绍字本初,汝南南阳人,领冀州牧,有三子:谭字显思,熙字显雍,尚字显甫。谭长而惠,尚少而美。绍后妻刘氏有宠,而偏爱尚,绍乃以谭继谭兄后,出为青州刺史,中子熙为幽州刺史。官度之败,绍发病死,未及定嗣,逢纪、审配,夙以骄侈为谭所病,辛评、郭图,皆比于谭,而与配、纪有隙,众以谭长,欲立之;配等恐谭立而评等为害,遂矫绍遗命,奉尚为嗣。谭自称车骑将军,军黎阳。曹操渡河攻谭,尚救谭,败,退还邺;操进军,尚逆击破操,谭欲及其未济,出兵掩之,尚疑而不许,谭怒,引兵攻尚,败,遇南皮;尚复攻谭,谭大败,尚围之急,谭遣辛毗诣操求救;操渡河,尚乃释平原还邺,操进攻邺,尚奔中山。操之围邺也,谭背之,略取甘陵、安平等处,攻尚于中山;尚走故安,从熙。明年,操讨谭,谭堕马见杀。熙、尚为其将张纲所攻,奔辽西乌桓,操击乌桓,熙、尚败,乃奔公孙康于辽东,康斩送之。』」

  〔六〕鲍本「为」作「谓」。类说引此句作「可为龟鉴也」。卢文弨曰:「龟可以占事,鉴可以照形,故以此为比。」器案:易颐卦:「舍尔灵龟。」尔雅释鱼:「二曰灵龟。」郭注:「涪陵郡出大龟,甲可以卜,缘中文似蝳蝐,俗呼为灵龟。」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一〕,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二〕,稍欲通解,以此伏事〔三〕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答〔四〕。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五〕。

  〔一〕卢文弨曰:「疏,所助切,记也。晋书陶侃传:『远近书疏,莫不手答。』」器案:书疏,为六朝人习用语,后杂艺篇亦有「书疏尺牍,千里面目」之语。三国志魏书高贵乡公传,明元郭后追贬高贵乡公令:「见其好书疏文章,冀可成济。」御览五九五引李充起居诫:「床头书疏,亦不足观。」

  〔二〕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鲜卑语五卷,又十卷。』」文廷式纯常子枝语十:「按此,则北朝颇尚鲜卑语,然自隋以后,鲜卑语竟失传,其种人亦混入中国,不可辨识矣。」刘盼遂曰:「高齐出鲜卑种,性喜琵琶,故当时朝野之干时者,多仿其言语习尚,以投天隙。北齐书中所纪者,孙搴以能通鲜卑语,宣传号令;『祖孝征以解鲜卑语,得免罪,复参相府』;『刘世清能通四夷语,为当时第一,后主命之作突厥语翻涅盘经,以遗突厥可汗』;『和士开以能弹胡琵琶,因此得世祖亲狎』,如此等类,屡见非一。又本书省事篇亦云:『近世有两人,朗悟士也,天文、画绘、棋博、

译人们疼爱子女,很少能做到公平对待;从古至今,这种弊端已经很多了。贤能俊秀的孩子自然可以欣赏喜爱,愚钝鲁莽的孩子也应当怜悯爱惜。有偏爱宠溺的,虽然本意是想厚待他,反而因此祸害了他。共叔段的死,他的母亲实在造成了祸端。赵王的被杀,他的父亲实在导致了灾祸。刘表宗族倾覆,袁绍国土分裂、军队覆灭,这些都可以作为灵龟和明镜般的鉴戒。

南齐时有一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有一个儿子,年龄已经十七岁,很懂得写信和阅读文书,我教他鲜卑语以及弹奏琵琶,他稍微有些通晓理解,凭借这些侍奉公卿,没有不被宠爱赏识的,这也是要紧的事。”我当时低头没有回答。真是奇怪啊,这个人教育儿子的方法!如果靠这种技艺,自己求得卿相的地位,我也不愿意你们去干。

鲜卑语、胡书、煎胡桃油、炼锡为银,如此之类,略得梗概云云。』又庾信哀江南赋云:『新野有生祠之庙,河南有胡书之碣。』知鲜卑语、胡书,为尔时技艺之一矣。」器案:续高僧传十九释法藏传:「天和四年,……周武帝躬趋殿下,口号鲜卑,问讯众僧,几无人对者;藏在末行,挺出众立,作鲜卑语答,殿庭僚众,咸喜斯酬。敕语百官:『道人身小心大,独超群友,报朕此言,可非健人耶!』」此亦当时朝野好尚之一证。隋书音乐志述齐代音乐云:「杂乐有西凉、鼙舞、清乐、龟兹等,然吹笛、弹琵琶、五弦、歌舞之伎,自文襄以来,皆所爱好,至河清以后,传习尤甚。后主唯赏胡戎乐,耽爱无已;于是繁手淫声,争新哀怨,故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之徒,有至封王开府者。」

译鲜卑语、胡书、煎胡桃油、炼锡为银,像这类事情,只是略知大概罢了。』又庾信《哀江南赋》说:『新野有供奉生祠的庙宇,河南有刻着胡书的石碑。』可知鲜卑语、胡书,是当时技艺的一种。」器按:《续高僧传》卷十九《释法藏传》记载:「天和四年,……周武帝亲自走到殿阶下,用鲜卑语口头问候众僧,几乎没有人应答;法藏在末行列队中,挺身而出站在众人之外,用鲜卑语回答,殿庭上的官员们,都欢喜于这番应答。皇帝对百官说:『这位道人身体虽小但心胸广大,独自超越同辈友人,能这样回答我,难道不是个能干的人吗!』」这也是当时朝野风尚的一个证明。《隋书·音乐志》叙述齐代音乐说:「杂乐中有西凉乐、鼙舞、清乐、龟兹乐等,然而吹笛、弹琵琶、五弦琵琶、歌舞这些技艺,自从文襄帝以来,都是他所喜爱的,到河清年以后,传习更加盛行。后主只欣赏胡戎音乐,沉迷喜爱没有止境;于是繁复的手法、淫靡的曲调,争相追求新奇哀怨,所以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这些人,有被封为王、开府仪同三司的。」

〔三〕卢文弨曰:「伏与服同。」李详曰:「文选陆机吴王郎中时从梁陈作:『谁谓伏事浅。』李善注:『周礼:「大司徒颁职事,十有二曰服事。」郑司农曰:「服事,谓为公家服事,伏与服同。」』」陈汉章说同。

  〔四〕卢文弨曰:「俛与俯同。」黄叔琳曰:「俯而不答,便算诤友。」

  〔五〕抱朴子讥惑篇:「余谓废已习之法,更勤苦以学中国之书,尚可不须也;况乃于有转易其声音,以效北语,既不能便,良似可耻可笑,所谓不得邯郸之步,而有匍匐之嗤者。」其识与颜之推同。顾炎武日知录十三曰:「嗟乎!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乱世,犹为此言,尚有小宛诗人之意;彼阉然媚于世者,能无媿哉!」

  兄弟第三

  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一〕,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二〕。自兹以往,至于九族〔三〕,皆本于三亲焉,故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兄弟者,分形连气〔

  四〕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五〕,前襟后裾〔六〕,食则同案〔七〕,衣则传服〔八〕,学则连业〔九〕,游则共方〔一0〕,虽有悖乱之人〔一一〕,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一二〕,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一三〕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一四〕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为旁人〔一五〕之所移者,免夫!

  〔一〕鲍本「子」误「母」。

  〔二〕赵曦明曰:「句首宋本有『尽』字,小学所引无。」器案:通录、小学绀珠三引「三」下都有「者」字,少仪外传上引此句作「

  尽此三者而已矣」。卢文弨曰:「王弼注老子道经:『六亲,父子、兄弟、夫妇也。』」

  〔三〕赵曦明曰:「诗王风葛藟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笺:『九族者,据己上至高祖,下及元孙之亲。』正义:『此古尚书说,郑取用之。异义:「今礼戴、尚书欧阳说云,九族: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郑有驳,文繁不录。」案白虎通宗族篇与此说同。父族四者,五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者,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者,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

  〔四〕吕氏春秋精通篇:「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体而两分,同气而异息,……此之谓骨肉之亲。」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诚与国分形同气,忧患共之者也。」集注:「钞曰:『分形,即与父操分形,与兄□□□。』」梁书武陵王纪传:「世祖与纪书曰:『友于兄弟,分形共气。』」文苑英华七四八引常得志兄弟论:「且夫兄弟者,同天共地,均气连形。」

  〔五〕史记张耳陈余传:「左提右挈。」又见汉书张耳传。颜师古注:「提挈,言相扶持也。」

  〔六〕公羊传哀公十四年何休注:「袍,衣前襟也。」(王念孙谓「袍」当作「袌」。)尔雅释器:「衱谓之裾。」郭璞注:「衣后裾也。」吴讷小学集解五曰:「左提右挈,谓幼时父母左手引兄以行,右手携弟以走也。前襟后裾,谓兄前挽父母之襟弟后牵父母之裾也。」

  〔七〕卢文弨曰:「说文:『案,几属。』」后汉书梁传鸿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惠栋后汉书补注曰:「案:方言以案为桮?之属,云:『陈、楚、宋、魏之间谓之●,自关东西谓之案。』故楚汉春秋:『淮阴侯曰:「汉王赐臣玉案之食。」』史记:『高祖过赵,赵王自持案进食。』焦氏易林云:『玉杯大案。』王褒僮约云:『涤桮整案。』以此推之,其为饮食之具明矣。」沈钦韩两汉书疏证曰:「王念孙广雅疏证引戴氏补注云:『案者,棜禁之属,礼器注:「禁,如今方案,隋长,局足,高三寸。」案所以置食器,其

译〔三〕卢文弨说:“伏”与“服”是同一个字。李详说:“《文选》陆机《吴王郎中时从梁陈》诗作:‘谁谓伏事浅。’李善注引《周礼》:‘大司徒颁布职事,其中第十二项叫作服事。’郑司农说:‘服事,是指为公家服役做事,伏与服同。’”陈汉章的说法与此相同。

〔四〕卢文弨说:“俛”与“俯”是同一个字。黄叔琳说:“低头而不回答,便算是诤友。”

〔五〕《抱朴子·讥惑篇》说:“我认为废弃已经习惯的法度,更加勤苦地去学习中原的书本,尚且可以不必;何况还要改变自己的口音,去模仿北方的语言,既然不能熟练,实在既可笑又可耻,这就是所谓的‘没学会邯郸人的步法,却落得个爬行的嘲笑’。”他的见识与颜之推相同。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说:“唉!颜之推不得已而在乱世做官,尚且说出这样的话,还存有《小宛》诗人的意旨;那些卑躬屈膝、谄媚世俗的人,能不感到羞愧吗!”

兄弟第三

有了人民之后才有夫妇,有了夫妇之后才有父子〔一〕,有了父子之后才有兄弟:一家人的亲情,只有这三类而已〔二〕。由此推及,直到九族〔三〕,都根源于这三种亲情,所以人伦关系中以这三种为重,不可不深厚。兄弟,是形体分开而气息相连〔四〕的人。当他们年幼时,父母左手提着哥哥,右手牵着弟弟〔五〕,在前面拉着衣襟,在后面提着衣后摆〔六〕,吃饭时共用一个食案〔七〕,穿衣时互相传递衣服〔八〕,学习时共同从事学业〔九〕,游玩时一起去往同一个地方〔一0〕,即使是悖乱的人,也不能不互相友爱。等到他们成年后,各自娶妻,各自抚养子女,即使是笃厚的人,亲情也不能不稍微衰减。妯娌之间的比较,相对于兄弟而言,就疏远淡薄了;现在让疏远淡薄的人,来衡量亲厚之恩,就像方形的底部配圆形的盖子,必定不合。只有友爱敬重之情深厚至极,不被旁人所动摇的人,才能避免这种情况!

〔一〕鲍本中“子”字误作“母”。

〔二〕赵曦明说:“句首宋本有‘尽’字,小学所引没有。”器案:《通录》、《小学绀珠》卷三引文中“三”字下都有“者”字,《少仪外传》上引此句作“尽此三者而已矣”。卢文弨说:“王弼注《老子》道经:‘六亲,指父子、兄弟、夫妇。’”

〔三〕赵曦明说:“《诗·王风·葛藟》序:‘周朝道统衰微,抛弃了他的九族。’笺注:‘九族,据自己向上至高祖,向下至元孙的亲属。’正义:‘这是古《尚书》的说法,郑玄取用之。《异义》:‘今礼戴说、《尚书》欧阳说认为,九族: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郑玄有驳议,文字繁多不录。”案《白虎通·宗族篇》与此说相同。父族四者,五服之内为一族,父亲的女儿及兄弟出嫁者与其子为一族,自己的女儿及兄弟出嫁者与其子为一族,自己的女儿出嫁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者,母亲父亲的姓氏为一族,母亲母亲的姓氏为一族,母亲的女儿及兄弟出嫁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者,妻子父亲的姓氏为一族,妻子母亲的姓氏为一族。

〔四〕《吕氏春秋·精通篇》:“所以父母对于子女,子女对于父母,是一体而两分,同气而异息,……这叫做骨肉之亲。”《文选》曹植《求自试表》:“诚与国分形同气,忧患共之者也。”集注:“钞曰:‘分形,即与父操分形,与兄……’”《梁书·武陵王纪传》:“世祖给纪写信说:‘友爱兄弟,分形共气。’”《文苑英华》卷七四八引常得志《兄弟论》:“况且兄弟,同天共地,均气连形。”

〔五〕《史记·张耳陈余传》:“左提右挈。”又见于《汉书·张耳传》。颜师古注:“提挈,是说互相扶持。”

〔六〕《公羊传·哀公十四年》何休注:“袍,是衣前襟。”(王念孙认为“袍”应当作“袌”。)《尔雅·释器》:“衱叫做裾。”郭璞注:“衣后裾。”吴讷《小学集解》卷五说:“左提右挈,是说幼时父母左手引着哥哥走,右手携着弟弟跑。前襟后裾,是说哥哥在前面挽着父母的衣襟,弟弟在后面牵着父母的衣后摆。”

〔七〕卢文弨说:“《说文》:‘案,几类。’”《后汉书·梁鸿传》:“妻子准备食物,不敢在梁鸿面前仰视,举案齐眉。”惠栋《后汉书补注》说:“案:《方言》以案为杯盘之类,说:‘陈、楚、宋、魏之间叫做●,自关东西叫做案。’所以《楚汉春秋》:‘淮阴侯说:汉王赐我玉案之食。’《史记》:‘高祖经过赵国,赵王亲自拿着案进食。’《焦氏易林》说:‘玉杯大案。’王褒《僮约》说:‘洗涤杯盘整理案几。’由此推之,它是饮食器具很明显了。”沈钦韩《两汉书疏证》说:“王念孙《广雅疏证》引戴氏补注说:‘案者,棜禁之类,《礼器注》:禁,如今方案,长而低,局足,高三寸。案用来放置食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