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书者,起文从实也。
[疏]注“主书”至“实也”。
○解云:谓虽文不与,其义实与,故言起文从实也。
译书,是指文字表面虽然不赞同,但实际含义却是赞同的。
[疏]注解从“主书”到“实也”。
○解释说:是说虽然文字表面上不赞同,但其实际意义却是赞同的,所以说这是文字表面不赞同而实际含义赞同的情况。
夏,六月,邢迁于陈仪。迁者何?其意也。其意自欲迁,时邢创畏狄兵,更欲依险阻。
○陈仪,《左氏》作“夷仪”。
[疏]“迁者何”。
○解云:欲言自迁,实齐迁之;欲言齐迁,而作自迁之文,故执不知问。
迁之者何?非其意也。谓宋人迁宿也。书者,讥之也。王者封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贡赋者均,在德不在险,其后为卫所灭是也。迁例大国月,重烦劳也;小国时,此小国月者,霸者所助城,故与大国同。
[疏]注“谓宋人迁宿也”。
○解云:即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是也。案彼传云“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地还之也”。今又发之者,正以此有自迁之文,故取此对之也。
○注“王者”至“土中”。
○解云:谓各处其土中,不谓据天下。
○注“其后”至“是也”。
○解云:即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年,卫侯毁灭邢”是也。
○注“迁例大国月”。
○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之属是也。
○注“小国时”。
○解云: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此一事也,曷为复言齐师、宋师、曹师?据首戴前目而后凡。
○复,言扶又反,下同。
[疏]注“据首”至“后凡”。
○解云:即下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是也。
不复言师,则无以知其为一事也。言诸师,则嫌与首戴同,嫌实师;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入也,故顺上文,则知桓公宿留城之为一事也。
[疏]注“言诸师”至“实师”。
○解云:首戴之会,历序齐师、宋公之属,下文总道诸侯,更是实诸侯。今此亦上历序齐师之属,若下文直总言诸师,则与首戴同,嫌是实师,非必齐侯、宋公等,是以得序之,以顺上文也。
○注“言诸侯”至“入也”。
○解云:即下十三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时会诸侯,各自还国,至十四年春更来城之,故此复注云“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人也”。
○注“故顺”至“事也”。
○解云:宿,音须就反。留,音卢胄反。案十四年《穀梁传》曰“其曰诸侯,散辞也”,范氏云“直曰诸侯,无大小之序,是各自欲城,无总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辞”;传又曰“聚而曰散,何也”,范氏云“据言诸侯城,则是聚”;传又云“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德衰矣”,范氏云“言诸侯城,则非伯者之为可知也。齐桓德衰,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诸侯盟于葵丘,即散,何以美之”,於义《穀梁》为短。然则何氏彼处废《穀梁》不听为散辞,而此所引似作散辞者,何氏之意,直以言诸侯者,见桓德衰,待诸侯然后能城之,故嫌《穀梁》以为散辞耳。今此注正道缘陵之诸侯,十三年咸之会各自归国,十四年复来城之,仍自不道十四年诸侯为散辞矣。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夷者何?齐地也。齐地,则其言齐人以归何?据从国中归不当书,邾娄人执鄫子,不书以归是也。
○鄫,似陵反。
[疏]“夷者何”。解云:夫人之薨,例不言地,今言于夷,故执不知问。
○注“邾娄”至“是也”。
○解云:即下十九年“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已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是。
夫人薨于夷,则齐人以归。夫人所以薨于夷者,齐人以归至夷。夫人薨于夷,则齐人曷为以归?据上说夫人薨于夷者,齐人以归至夷也。齐人曷为故以归至于夷。桓公召而缢杀之。先言薨,后言以归,而不
译夏季,六月,邢国迁都至陈仪。所谓“迁”是什么意思呢?是指出于其自身意愿。邢国因遭受狄人军队的创伤而畏惧,想要依靠险阻之地,所以自愿迁都。
陈仪,《左传》中写作“夷仪”。
[疏]关于“迁者何”。
○解释云:如果想说是邢国自行迁都,实际上却是齐国促使它迁都;如果想说是齐国迁它,经文却用了自行迁都的措辞,因此提出疑问以探求其意。
所谓“迁之”是什么意思呢?是指非出于其自身意愿。比如宋人迁宿国那样。经文这样记载,是为了讥讽。天子分封诸侯,必定让他们居住在国土的中心,这样教化才能公平,贡赋才能均衡,依靠的是德行而非险阻,后来邢国被卫国所灭就是证明。迁都的体例,大国记月,是因为迁都烦劳重大;小国记时,这里小国却记月,是因为霸主帮助筑城,所以与大国相同。
[疏]注“谓宋人迁宿也”。
○解释云:就是庄公十年“三月,宋人迁宿”那条记载。查考那条传文说:“迁之者何?是因为道路不通。把土地归还给他们。”现在又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因为这里有自行迁都的措辞,所以取那条记载来对照。
○注“王者”至“土中”。
○解释云:是指各国各自居于其国土的中心,并不是说据有天下的中心。
○注“其后”至“是也”。
○解释云:就是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年,卫侯毁灭邢”那条记载。
○注“迁例大国月”。
○解释云:就是下文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之类的是。
○注“小国时”。
○解释云:就是昭公九年春,“许迁于夷”之类的是。
齐国的军队、宋国的军队、曹国的军队为邢国筑城。这是一件事,为什么又说齐师、宋师、曹师呢?这是依据首戴之会先列举具体名称而后统称诸侯的体例。
○复,音扶又反,下文同。
[疏]注“据首”至“后凡”。
○解释云:就是下文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那条记载。
如果不重复说军队,就无法知道这是一件事。如果说诸师,就担心与首戴之会相同,怀疑是实指军队;如果说诸侯,就担心与缘陵之会相同,怀疑是听说他们迁都后,又与诸侯一起来为他们筑城,未必是返回原来的地方进入,所以顺着上文,就知道桓公停留下来为他们筑城是一件事。
[疏]注“言诸师”至“实师”。
○解释云:首戴之会,依次列举齐师、宋公等,下文总说诸侯,更是实指诸侯。现在这里也依次列举齐师等,如果下文直接总说诸师,就与首戴之会相同,怀疑是实指军队,不一定是齐侯、宋公等人,因此得以依次列举,以顺承上文。
○注“言诸侯”至“入也”。
○解释云:就是下文十三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那条记载。当时诸侯会盟,各自回国,到十四年春天又一起来筑城,所以这里又注释说“说诸侯,就担心与缘陵之会相同;怀疑是听说他们迁都后,又与诸侯一起来为他们筑城,未必是返回原来的人”。
○注“故顺”至“事也”。
○解释云:宿,音须就反。留,音卢胄反。查考十四年《穀梁传》说“其曰诸侯,是散乱的辞令”,范氏说“直接说诸侯,没有大小的次序,是各自想要筑城,没有统一指挥的人,不是霸主所控制的,所以叫散乱的辞令”;传文又说“聚集却说是散乱,为什么呢”,范氏说“根据说诸侯筑城,那就是聚集”;传文又说“诸侯筑城,有散乱的辞令,桓公的德行衰落了”,范氏说“说诸侯筑城,就知道不是霸主所为。齐桓公德行衰落,所以散乱。何休说‘查考先前盟会也说诸侯,不是散乱’。又《穀梁传》赞美九年诸侯在葵丘盟会,如果是散乱,为什么要赞美”,在义理上《穀梁传》有短处。那么何氏在那里废弃《穀梁传》不认为是散乱的辞令,而这里所引似乎当作散乱的辞令,何氏的意思,只是认为说诸侯,可见桓公德行衰落,等待诸侯然后才能筑城,所以怀疑《穀梁传》认为是散乱的辞令。现在这条注正是说缘陵的诸侯,十三年在咸会盟各自回国,十四年又回来筑城,仍然不直接说十四年的诸侯是散乱的辞令。
秋季,七月,戊辰日,夫人姜氏在夷地去世,齐国人把她运回。夷是什么地方?是齐国的地方。是齐国的地方,那么为什么说齐国人把她运回呢?根据从国中运回不当记载的原则,邾娄人抓住鄫子,不记载运回就是例子。
○鄫,音似陵反。
[疏]“夷者何”。解释云:夫人去世,体例不记载地点,现在记载在夷地,所以提出疑问以探求其意。
○注“邾娄”至“是也”。
○解释云:就是下文十九年“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已酉日,邾娄人抓住鄫子并杀了他”那条记载。
夫人在夷地去世,那么齐国人把她运回。夫人之所以在夷地去世,是因为齐国人把她运回到夷地。夫人在夷地去世,那么齐国人为什么把她运回?根据上文说夫人在夷地去世,齐国人把她运回到夷地。齐国人为什么把她运回到夷地。桓公召她来并勒死她。先说去世,后说运回,而不
言丧者,起桓公召夫人于邾娄,归杀之于夷,因为内讳耻,使若夫人自薨于夷,然后齐人以归者也。主书者,从内不绝录,因见桓公行霸王,诛不阿亲亲,疾夫人淫泆二叔,杀二嗣子,而杀之。
译所谓“言丧”,是因为桓公从邾娄召夫人回来,在夷地杀了她,为了掩盖内部的羞耻,便装作夫人是死于夷地,然后齐国人将她送回来的样子。主笔史官之所以这样记载,是因为内部没有中断记录,借此显示桓公施行霸业,诛杀不偏袒亲属,痛恨夫人淫乱于两个叔父,并杀害了两个继承人,因而杀了她。
○缢,一赐反,一本作“搤”,於革反。见,贤遍反。泆,音逸。
[疏]注“主书”至“杀之”。
○解云:即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注云“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是。
楚人伐郑。楚称人者,为僖公讳与夷狄交婚,故进使若中国,又明嫁聚当慕贤者。
[疏]注“楚称人者”。
○解云:欲对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之经也。
○注“为僖”至“交婚”。
○解云:即下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彼注云“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从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使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者,是其与夷狄交婚之事。
○注“故进使若中国”。
○解云:正以称人为楚进称故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娄人于朾。月者,危公会霸者而与邾娄有辨也。不从有夫人丧出会恶之者,不如危重也。
○朾,敕贞反,又他丁反,《左氏》作“柽”。恶之,乌路反,下同。
[疏]“八月”至“于朾”。
○解云:朾字,《左氏》作“柽”,亦有作“朾”字。
○注“月者”至“辨也”。
○解云:正以月非大信辞故也。知与邾娄有辨者,即下文“公败邾娄师于缨”是也。既出尊者之侧而有私争,故危之。
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有夫人丧,不恶亲用兵者,时怨邾娄人以夫人与齐,於丧事无薄故也。
○于缨,《左氏》作“偃”。
[疏]“九月公败”至“于缨”。
○解云:《左氏》作“偃”字。
○注“有夫”至“故也”。
○解云:正以僖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下,传云“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然则彼背殡用兵,眨而危之,今此经云“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与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夏六月,“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无异者,时於丧事无薄故也。然则公败邾娄者,为哀姜复雠也。若然,案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亦是为桓公复雠于齐,经不言公,此言公者,彼传云“此复雠于大国,曷为使微者?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复雠者在下也”,注云“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然则此言公者,本出公意故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大季子之获也。何大乎季子之获?据获人当坐。
○于犁,力知反,又力兮反,《左氏》作“郦”。莒挐,女居反,一音女加反;一本作“茹”音同。
[疏]“莒挐者何”。
○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
季子治内难以正,谓拒庆父。
○内难,乃旦反,下同。御外难以正。其御外难以正奈何?公子庆父弑闵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将由乎齐,齐人不纳。却,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请。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则杀矣。”义不可见贼而不杀。
[疏]“将由乎齐”。
○解云:欲从齐而自安矣。
○“舍于汶水之上”。
○解云:旧本皆作“洛”,误也。何者?今齐鲁之间有汶无洛也。
奚斯不忍反命于庆父,自南涘,涘,水涯。涘,音俟。
○北面而哭。时庆父自汶水之北。庆父闻之曰:“嘻!嘻,发痛语首之声。
○嘻,许其反。
[疏]注“嘻发”至“之声”。解云:谓发心自痛伤,而以嘻为语之首也。此奚斯之声也。诺已。”诺已,皆自毕语。
译缢,音“赐”,另一版本作“搤”,音“革”。见,音“遍”。泆,音“逸”。
【疏】注解“主书”到“杀之”。
○解释说:这就是闵公二年“九月,夫人姜氏逃到邾娄”,注解所说“不像文姜出奔那样被贬斥,是为了向国内臣子阐明大义,不能因为儿子而断绝与母亲的关系”所指的。
楚国人攻打郑国。楚国被称为“人”,是为了替僖公讳言与夷狄通婚,所以提升其称谓使其像中原国家一样,又表明婚嫁应当仰慕贤德之人。
【疏】注解“楚称人者”。
○解释说:这是为了对应庄公二十八年“秋,荆伐郑”的经文。
○注解“为僖”到“交婚”。
○解释说:即下文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用来迎接夫人”,传文说“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是讥讽以妾为妻。所谓以妾为妻是怎么回事呢?大概是被先到的齐国媵女胁迫所致”,那里的注解说“僖公原本聘娶楚女为正妻,齐女为媵妾。齐国先送其女,胁迫僖公立为正妻,所以沿用父母之辞说‘致’。不记载夫人及楚女到达,是因为齐国先送其女,然后胁迫鲁国立为正妻。楚女未到而预先被废,所以都不能以夫人到达来记载”,这就是他与夷狄通婚的事情。
○注解“故进使若中国”。
○解释说:正是以称为“人”作为对楚国的提升称呼的缘故。
八月,鲁公与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娄人在朾地会盟。记载月份,是因为担忧鲁公与霸主会盟却与邾娄有争端。不采用因有夫人丧事而出会盟就厌恶他的说法,是因为那不如担忧严重。
○朾,音“贞”,又音“丁”,《左传》作“柽”。厌恶他,音“路”,以下同。
【疏】“八月”到“于朾”。
○解释说:朾字,《左传》作“柽”,也有作“朾”字的。
○注解“月者”到“辨也”。
○解释说:正是以月不是大信辞的缘故。知道与邾娄有争端,即下文“公在缨地打败邾娄军队”所指的。既然离开尊者的身边而有私下的争斗,所以担忧他。
九月,鲁公在缨地打败邾娄军队。有夫人丧事,不厌恶亲自用兵,是因为当时怨恨邾娄人把夫人送给齐国,在丧事上没有薄情缘故。
○于缨,《左传》作“偃”。
【疏】“九月公败”到“于缨”。
○解释说:《左传》作“偃”字。
○注解“有夫”到“故也”。
○解释说:正是以僖公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在殽地打败秦军”之下,传文说“襄公亲自参与,那么为什么称‘人’?是贬斥。为什么贬斥?国君还在殡宫就用兵,担忧不能安葬”。那么那里违背殡礼用兵,贬斥并担忧他,现在此经文说“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与庄公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夏六月,“公败宋师于乘丘”之类没有不同,是因为当时在丧事上没有薄情缘故。那么公打败邾娄,是为了给哀姜报仇。如果这样,查考庄公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也是为了给桓公向齐国报仇,经文不说“公”,这里说“公”,那里的传文说“这是在向大国报仇,为什么让微贱者去?是公。公那么为什么不称公?不赞成公报仇。为什么不赞成公报仇?报仇的事在下位者”。注解说“当时实在是不能接纳子纠攻打齐国,众大夫认为不如以报仇为名攻打,于是以报仇为名攻打,不是诚心至意,所以不赞成”。那么这里说“公”,是原本出于公的意思的缘故。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率领军队,在犁地打败莒国军队,俘获莒挐。莒挐是什么人?是莒国的大夫。莒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是推崇季子俘获他。为什么推崇季子俘获他?依据俘获人应当治罪。
○于犁,音“知”,又音“兮”,《左传》作“郦”。莒挐,音“居”,另一音“加”;另一版本作“茹”音同。
【疏】“莒挐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莒君,经文不称“子”;想说是大夫,莒国没有大夫,所以执意不知而问。
季子治理内乱以正,指拒绝庆父。
○内难,音“旦”,以下同。抵御外患以正。他抵御外患以正是怎么回事?公子庆父弑杀闵公,逃跑而到莒国,莒国人驱逐他,将要经过齐国,齐国人不接纳。退却,返回住在汶水之上,派公子奚斯入宫请示。季子说:“公子不可以进入,进入就会被杀。”义理上不可见到贼人而不杀。
【疏】“将由乎齐”。
○解释说:想要从齐国而自我安身。
○“舍于汶水之上”。
○解释说:旧本都作“洛”,错误。为什么?现在齐鲁之间有汶水没有洛水。
奚斯不忍心向庆父回报使命,从南岸,涘,水边。涘,音“俟”。
○面向北而哭。当时庆父在汶水之北。庆父听到后说:“嘻!嘻,发出痛语开头的声音。
○嘻,音“其”。
【疏】注解“嘻发”到“之声”。解释说:是说发自内心自我痛伤,而以嘻作为话语的开头。这是奚斯的声音。诺已。”诺已,都是自我结束话语。
[疏]注“诺巳,皆自毕语”。
○解云:犹似今人云休,一生罢去已,自毕竟之辞,故云自毕语矣。毕作“卑”字,误耳。
译[疏]注“诺巳,皆自毕语”。
○解云:这就像现在的人说“休”,意思是事情到此为止、彻底结束,是表示自我终结的言辞,所以说“自毕语”。将“毕”字写成“卑”字,是错误的。
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辀经而死。辀,小车辕,冀州以北名之云尔。
○辀,音竹由反,车辕也。
[疏]“於是”至“而死”。
○解云:郑氏云“庆父辀死”者,正取此文。
莒人闻之曰:“吾巳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乎鲁,鲁时虽缓追,犹外购求之。
○购,古豆反。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故与季子获之。季子待之以偏战。传云尔者,善季子忿不加暴,得君子之道。
[疏]注“传云”至“之道”。
○解云:此待之以偏战者,即经书败文是也。败者,内战文耳。莒人可忿,而能结日偏战。偏战,是其不加暴之义,故得君子之道。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薨于夷称姜氏。经有氏,不但问不称姜,并言氏者,嫌据夫人妇姜,欲使去氏。
○去,起吕反。
[疏]注“经有”至“去氏”。
○解云:夫人妇姜之文,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
贬,曷为贬?据薨于夷不贬。与弑公也。与庆父共弑闵公。
○与杀,音预,又如字;下申志反。
[疏]注“与庆”至“闵公”。
○解云:不言子般者,据成君言之,省文。
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据酖牙於卒时贬。
[疏]注“据酖”至“时贬”。
○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公子牙卒”,传云“何以不称弟?杀也”是。传言杀者,言由其见杀贬之矣。
贬必於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礼治其丧也。贬置氏者,杀子差轻於杀夫,别逆顺也。致者,从书薨,以常文录之。言自齐者,顺上以归文。
○差,初卖反,又初佳反。别,彼列反。
[疏]注“刑人”至“弃之”。解云:《礼记》文。
○注“所以”至“丧也”。
○解云:季子之逸庆父,齐桓之讨哀姜,二义相违,而皆善之者,诛不辟亲。王者之道,亲亲相隐,古今通式。然则齐桓之讨哀姜,得伯者之义;季子之纵庆父,因狱有所归,遂申亲亲之恩,义各有途,不可为难矣。
○注“贬置氏者”。
○解云:谓贬而置其氏矣。
○“杀子”至“顺也”。
○解云:言杀子差轻於杀夫者,欲道庄元年“夫人孙于齐”,姜氏并去者,正犹杀夫罪重故也。言别逆顺者,言杀夫之逆,甚於杀子,二事相对而言之,不谓哀姜杀子得为顺,是以晋侯、宋公杀世子,皆直称君而甚之。
○注“致者”至“录之”。
○解云:谓不书杀而书薨作常文,是以於归亦作常文录之。若公之丧至自齐,至自乾侯之属。
○注“言自”至“归文”。
○解云:其实从夷来,而言至自齐,正以上文云“薨於夷,齐人以归”,故言至自齐顺之。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之?据内城不月,故问之。
[疏]注“据内”至“问之”。
○解云:内城不月者,即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之属是也。其内城有在日月下者,皆不蒙日月。
城卫也。曷为不言城卫?据无迁文以言城,故当言城卫。
[疏]注“据无”至“城卫”。
○解云:旧本“曷为”之下,有“不言”二字,今无者,脱也。言以前之经,未有迁卫于楚丘之文,今此城之,固当言城卫,不应言城楚丘,故难之。固字亦有作“故”字者,言由是之故,当言城卫。
灭也。孰灭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入卫。
[疏]“灭也”。
○解云:言正由是时卫国巳灭,故不得言卫矣。
○注“以上有狄入卫”。
○解云:即闵二年冬,“狄入卫”是也。
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据不出主名,见桓公德优不待之,又不
译说:“我不能再进去了。”于是举起车辕撞死。辀,是小车的车辕,冀州以北地区这样称呼它。
辀,音竹由反,是车辕。
[疏]“於是”到“而死”。
○解释说:郑氏说“庆父撞车辕而死”,正是取用这段文字。
莒国人听说后说:“我们已经抓到杀害您的凶手了。”以此向鲁国索取贿赂,鲁国当时虽然延缓追捕,但仍然在境外悬赏捉拿。
购,古豆反。鲁国人不给,因此莒国兴兵讨伐鲁国。所以与季子一起抓获了他。季子对待他采用列阵交战的方式。传文这样说,是称赞季子愤怒但不施加暴行,符合君子的道义。
[疏]注“传云”到“之道”。
○解释说:这里说对待他采用列阵交战,就是经文中记载“败”的意思。败,是内部交战的用词。莒国人可以愤怒,但能约定日期列阵交战。列阵交战,是不施加暴行的含义,所以符合君子的道义。
十二月,丁巳日,夫人氏的灵柩从齐国运回。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根据在夷地去世时称姜氏。经文中有氏,不仅问为什么不称姜,还提到氏,是担心根据夫人妇姜的例子,想要去掉氏。
去,起吕反。
[疏]注“经有”到“去氏”。
○解释说:夫人妇姜的记载,就是宣公元年“三月,于是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的那条。
贬低,为什么贬低?根据在夷地去世时不贬低。因为参与了弑君。与庆父共同弑杀闵公。
与杀,音预,又如字;下申志反。
[疏]注“与庆”到“闵公”。
○解释说:不说子般,是根据成君来说的,省略了文字。
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在弑君时贬低?根据酖杀公子牙在去世时贬低。
[疏]注“据酖”到“时贬”。
○解释说:就是庄公三十二年“公子牙去世”,传文说“为什么不称弟?因为是被杀的”那条。传文说杀,是说因为他被杀而贬低他。
贬低一定要在重要的时候,没有比以丧礼运回更重要的了。在闹市执行刑罚,让众人唾弃,所以一定要在臣子聚集迎接的时候贬低他。这是为了表明诛杀得当,顺应王法所加,臣子不能用夫人的礼节处理她的丧事。贬低但保留氏,是因为杀儿子比杀丈夫罪轻,区别逆顺。致,是跟随记载薨,用常规文字记录。说从齐国来,是顺承上文以归的记载。
差,初卖反,又初佳反。别,彼列反。
[疏]注“刑人”到“弃之”。解释说:《礼记》的文字。
○注“所以”到“丧也”。
○解释说:季子放走庆父,齐桓公讨伐哀姜,两种意义相违背,但都称赞他们,是因为诛杀不回避亲属。王者的道义,亲人互相隐瞒,是古今通行的准则。那么齐桓公讨伐哀姜,符合霸主的道义;季子放纵庆父,因为案件有所归属,于是伸张亲人相隐的恩情,道义各有途径,不能以此为难。
○注“贬置氏者”。
○解释说:是说贬低但保留她的氏。
○“杀子”到“顺也”。
○解释说:说杀儿子比杀丈夫罪轻,是想说明庄公元年“夫人孙于齐”,姜氏一并去掉,正是因为杀丈夫罪重。说区别逆顺,是说杀丈夫的逆,比杀儿子更甚,两件事相对而言,不是说哀姜杀儿子就算顺,所以晋侯、宋公杀世子,都直接称君而加重其罪。
○注“致者”到“录之”。
○解释说:是说没有记载杀而记载薨作为常规文字,所以在归国时也作为常规文字记录。比如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从乾侯运回之类。
○注“言自”到“归文”。
○解释说:实际上是从夷地来,却说从齐国来,正是因为上文说“薨于夷,齐国人运回”,所以说从齐国来顺承上文。
二年,春季,周历正月,修筑楚丘城墙。谁修筑的?根据国内修筑城墙不记月,所以问它。
[疏]注“据内”到“问之”。
○解释说:国内修筑城墙不记月的,就是隐公七年“夏季,修筑中丘城墙”;襄公十九年冬季,“修筑西郛城墙”之类。那些在国内修筑城墙在日月下的,都不涵盖日月。
修筑卫国。为什么不直接说修筑卫国?根据没有迁徙的文字来说修筑,所以应当说修筑卫国。
[疏]注“据无”到“城卫”。
○解释说:旧本在“曷为”之下,有“不言”二字,现在没有,是脱漏。说以前的经文,没有迁徙卫国到楚丘的文字,现在这里修筑它,固然应当说修筑卫国,不应当说修筑楚丘,所以质疑。固字也有作“故”字的,说因此的缘故,应当说修筑卫国。
卫国被灭了。谁灭的?大概是狄人灭的。因为上文有狄人入侵卫国。
[疏]“灭也”。
○解释说:说正是因为这时卫国已经灭亡,所以不能再说卫国了。
○注“以上有狄入卫”。
○解释说:就是闵公二年冬季,“狄人入侵卫国”那条。
为什么不直接说狄人灭的?为桓公避讳。为什么为桓公避讳?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诸侯有互相灭亡的,桓公不能救助,所以桓公以此为耻。那么谁修筑的?根据不写出主名,显示桓公德行优越不等待,又不
独书齐,实诸侯也。
○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注“深为”同。见桓,贤遍反,下传“荀息见”并注同。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复发传者,君子乐道人之善也。不系卫者,明去卫而国楚丘,起其迁也。不书迁与救次者,深为桓公讳。使若始时尚仓卒有所救,其后晏然无干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责之。主书者,起文从实也。
译单独记载“书齐”,实际上齐国是诸侯。
○“为桓”的“为”,读作“伪”,下文“为桓”、“曷为”以及注文中“深为”的读音相同。“见桓”的“见”,读作“贤遍”,下文传文中“荀息见”以及注文的读音相同。桓公修筑了城墙。为什么不记载“桓公修筑了城墙”?不赞成诸侯擅自分封。为什么不赞成?实际上赞成但文辞上不赞成。文辞上为什么不赞成?按照诸侯的道义,不能擅自分封。既然按照诸侯的道义不能擅自分封,那么为什么说实际上赞成呢?因为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的诸侯有互相灭亡的情况,如果有力量能去救援,那么去救援是可以的。再次发出传文解释,是因为君子乐于称道别人的善行。不连类于卫国,是为了表明离开卫国而在楚丘建国,兴起其迁徙之意。不记载“迁”与“救”的次序,是为了深深地为桓公避讳。让它看起来像是起初因为仓促有所救援,后来安然无事没有战争的祸患,以此来加重他的责任而对他提出更厚的责备。主书者,是为了表明文辞顺从实际情况。
○复,扶又反。卒,寸忽反。
[疏]注“不系”至“迁也”。
○解云:欲决襄十年冬“戍郑虎牢”,系郑矣。
○注“不书”至“责之”。
○解云:正决元年经“次于聂北,救邢”,“邢迁于陈仪”之文。
○注“主书”至“实也”。
○解云:谓经文虽不与,当从其实理而与之。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哀姜者何?庄公之夫人也。诛当绝,不当以夫人礼书葬。书葬者,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
[疏]“哀姜者何”。
○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適妻,与夫别谥,故执不知问。
○注“诛当”至“雠齐”。
○解云:即元年“夫人氏之丧”不言姜者,是其诛文也。上既诛之,即当合绝,不以夫人之礼书葬,而书葬者,欲正齐桓讨得其贼故也。而言辟责内雠齐者,《公羊》之例,君弑贼不讨,不书其君葬,责臣子不讨贼,令君丧无所系矣。今若不书葬,即似责鲁臣子不讨齐桓,故言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耳。
虞师、晋师灭夏阳。虞,微国也,曷为序乎大国之上?据称师有加文,知不主会。
○夏阳,《左氏》作“下阳”。
[疏]注“据称”至“主会”。
○解云:即隐五年秋,“邾娄人、郑人伐宋”,注云“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然则邾娄小国,称人无加文,而得序于郑上者,正由主会故也。今虞为小国而得称师,是有加文,则知序于晋上者,不为主会。既不为主会,而在大国之上,故难之。知称师为加文者,正以小国例不得称师。其称师者,乃是大国将卑师众之称故也。
使虞首恶也。曷为使虞首恶?据楚人、巴人灭庸不使邑首恶。
[疏]注“据楚人”至“首恶”。
○解云:即文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案彼经有秦人,而不言之者,直取巴为小国,不序在上之意,故省文。
虞受赂,假灭国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赂奈何?献公朝诸大夫而问焉,曰:“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其意也何?”诸大夫有进对者曰:“寝不安与?其诸侍御有不在侧者与?”献公不应。荀息进曰:“虞郭见与?犹曰:虞郭岂见於君之心乎?荀息素知献公欲伐此二国,故云尔。
○安与,音馀,下“者与”、“见与”同。应,应对之应。郭,音虢,又如字,注及下同。
[疏]“寝不”至“者与”。
○解云:言直置寝自不安与?为侍御之人有不在侧者与?其诸,盖为辞矣。故桓六年传云“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彼注云“其诸,辞也”。则知《论语》云“其诸异乎人之求之欤者”者,诸亦为辞矣。
献公揖而进之,以手通指曰揖。
[疏]注“以手通指曰揖”。
○解云:盖谓揖而招之,言用拱揖,并招引近巳,若文七年传云“眣晋大夫使与公盟”,彼注云“以目通指曰眣”。眣,大结反,又丑乙反。
遂与之入而谋曰:“吾欲攻郭,则虞救之;攻虞,则郭救之,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对曰:“君若用臣之谋,则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尔,君何忧焉?”献公曰:“然则奈何?”荀息曰:“请以屈产之乘,屈产,出名马之地。乘,备驷也。
○屈,贝物反。之乘,绳证反,注及下同。
[疏]注“屈产”至“驷也”。
○解云:谓屈产为地名,不似服氏谓产为产生也。
与垂棘之白璧,垂棘,出美玉之地。玉以尚白为美。
○棘,一本作“蕀”音同。往,必可得也。则宝出之内藏,藏之外府;如虞可得,犹外府藏也。
○内藏,才浪反,注同。
[疏]注“如虞”至“藏也”。解云:本藏下有“之”字。
马出之内厩,系之外厩尔,君何丧焉?献公曰:“诺。虽然,宫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宫之奇,知则知矣,君欲言其知,实知也。
○厩,九又反。丧,息浪反。知则,音智,下及注同。虽然,虞公贪而好宝,见宝,必
译○复,音扶又。卒,音寸忽。
[疏]注“不系”至“迁也”。
○解释说:想要决断襄公十年冬天“戍守郑国的虎牢”,是系于郑国的。
○注“不书”至“责之”。
○解释说:正是决断元年经文“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邢国迁到陈仪”的文义。
○注“主书”至“实也”。
○解释说:是说经文虽然不给予(褒贬),应当依据其实际情理而给予(褒贬)。
夏,五月,辛巳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哀姜是什么人?是庄公的夫人。按罪当诛绝,不应当以夫人的礼仪记载安葬。记载安葬,是为了肯定齐桓公讨伐贼人,避免责备鲁国臣子不讨伐齐国(的贼人)。
[疏]“哀姜者何”。
○解释说:想要说她是妾,经文却称小君;想要说她是正妻,却与丈夫有不同的谥号,所以持不知而问。
○注“诛当”至“雠齐”。
○解释说:即元年“夫人氏之丧”不称姜,就是诛绝的文义。上面既然诛绝了她,就应当断绝关系,不以夫人的礼仪记载安葬,而记载安葬,是为了肯定齐桓公讨伐贼人得当的缘故。而说避免责备鲁国臣子不讨伐齐国(的贼人),是《公羊传》的体例,君主被弑贼人不讨伐,就不记载君主的安葬,责备臣子不讨伐贼人,让君主的丧事无所依附。现在如果不记载安葬,就好像责备鲁国臣子不讨伐齐桓公,所以说肯定齐桓公讨伐贼人,避免责备鲁国臣子不讨伐齐国罢了。
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掉了夏阳。虞国,是小国,为什么排在大国之上?根据称师有加重文辞,知道不是主持会盟。
○夏阳,《左传》作“下阳”。
[疏]注“据称”至“主会”。
○解释说:即隐公五年秋天,“邾娄人、郑人攻打宋国”,注解说“邾娄是小国,排在上面的,是主持会盟”。那么邾娄是小国,称人没有加重文辞,而能排在郑国上面的,正是由于主持会盟的缘故。现在虞国是小国而能称师,是有加重文辞,就知道排在晋国上面的,不是主持会盟。既然不是主持会盟,而在大国之上,所以提出疑问。知道称师是加重文辞的,正是以小国按例不得称师。那些称师的,乃是大国将领地位低但军队众多的称呼缘故。
让虞国作为首恶。为什么让虞国作为首恶?根据楚国人、巴国人灭掉庸国不使邑作为首恶。
[疏]注“据楚人”至“首恶”。
○解释说:即文公十六年秋天,“楚国人、秦国人、巴国人灭掉庸国”是。考察那经文有秦国人,而不提及的,只是选取巴国作为小国,不排在上面的意思,所以省略文辞。
虞国接受贿赂,借给灭国者道路,因而招致灭亡。它接受贿赂是怎样的?献公朝见各位大夫并询问说:“我夜里睡觉不能入睡,这是什么意思?”各位大夫有上前回答的,说:“睡觉不安稳吗?大概是侍奉的人有不在身边的吧?”献公不回答。荀息进言说:“虞国和虢国看见了吗?还是说:虞国和虢国难道出现在君主的心里了吗?荀息向来知道献公想要攻打这两个国家,所以这样说。
○安与,音馀,下面“者与”、“见与”相同。应,应对的应。郭,音虢,又如字,注及下面相同。
[疏]“寝不”至“者与”。
○解释说:是说只是睡觉自然不安稳吗?还是侍奉的人有不在身边的吗?其诸,大概是语气词。所以桓公六年传云“公羊子说‘大概是因桓公生病吗’”,那注解说“其诸,语气词”。就知道《论语》说“大概不同于别人的追求吧”的,诸也是语气词。
献公作揖并让他进来,用手通指叫做揖。
[疏]注“以手通指曰揖”。
○解释说:大概是说作揖并招引他,说用拱手作揖,并招引靠近自己,像文公七年传云“眣晋大夫使与公盟”,那注解说“用眼睛通指叫做眣”。眣,音大结,又音丑乙。
于是和他进入室内谋划说:“我想要攻打虢国,那么虞国就会救援它;攻打虞国,那么虢国就会救援它,怎么办?希望你和我考虑一下。”荀息回答说:“君主如果使用臣的计谋,那么今天夺取虢国,明天夺取虞国罢了,君主有什么担忧的呢?”献公说:“那么怎么办?”荀息说:“请拿出屈地产的马匹,屈产,是出产名马的地方。乘,是备齐四匹马。
○屈,音贝物。之乘,音绳证,注及下面相同。
[疏]注“屈产”至“驷也”。
○解释说:是说屈产是地名,不像服氏认为产是产生。
和垂棘的白璧,垂棘,是出产美玉的地方。玉以白色为上美。
○棘,一本作“蕀”音同。前往,必定可以得到。那么宝物从内藏拿出,放在外府;如果虞国可以得到,就像外府收藏一样。
○内藏,音才浪,注相同。
[疏]注“如虞”至“藏也”。解释说:原本藏字下有“之”字。
马从内厩拿出,拴在外厩罢了,君主有什么损失呢?献公说:“好。虽然如此,宫之奇还在,怎么办?”荀息说:“宫之奇,聪明倒是聪明,君主想要说他聪明,确实聪明。
○厩,音九又。丧,音息浪。知则,音智,下面及注相同。虽然,虞公贪婪而喜好宝物,看见宝物,必定
不从其言。请终以往。”於是终以往。虞公见宝,许诺。宫之奇果谏:“记曰:‘唇亡则齿寒。’记,史记也。
译没有听从他的劝告,请求最终把玉璧和屈产之马送过去。”于是最终把玉璧和屈产之马送了过去。虞公见到宝物,答应了借道请求。宫之奇果然进谏说:“《史记》记载:‘嘴唇没有了,牙齿就会感到寒冷。’《史记》,就是古代的史书。
○好,呼报反。
[疏]“虞公贪而好宝”。
○解云:谓立性贪贿,於宝甚也。
○“请终以往”。
○解云:请君终竟赍宝马以往,不欲令其难之。
虞郭之相救,非相为赐。赐,犹惠也。则晋今日取郭,而明日虞从而亡尔,君请勿许也。”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明郭非虞不灭,虞当坐灭人。
[疏]注“明郭”至“灭人”。
○解云:欲道序虞于晋上,令其首恶之义也。
还,四年,反取虞。还复往,故言反。
[疏]“还,四年,反取虞”。
○解云:言晋人灭郭还归,其四年反往灭虞矣。
虞公抱宝牵马而至,荀息见曰:“臣之谋何如?”献公曰:“子之谋则巳行矣,宝则吾宝也,虽然,吾马之齿亦巳长矣。”盖戏之也。以马齿长戏之,喻荀息之年老。传极道此者,以终荀息、宫之奇言,且以为戒,又恶献公不仁,以灭人为戏谑也。晋至此乃见者,著晋、楚俱大国,后治同姓也。以灭人见义者,比楚先治大恶,亲疏之别。
○牵马,本又作“掔”,音同。巳长,丁丈反,注同。恶,乌路反。谑,许略反。别,彼列反。
[疏]注“以马”至“谑也”。
○解云:言虽有谋,年老必昏耄不任使,故言,盖戏之。
○注“晋至”至“姓也”。
○解云:即庄十年“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是先书楚小恶而治之也。以前不见晋之小恶者,后治同姓故也。
○注“以灭”至“之别”。
○解云:以前楚灭穀、邓不书之,而先书此晋灭夏阳者,先治同姓之大恶,欲见骨肉之亲,大则诛,小则隐,故言亲疏之别耳。
夏阳者何?郭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郭?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疏]“夏阳者”。
○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有;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江人、黄人者何?远国之辞也。桓公德盛,不嫌使微者,知以远国辞称人。
○贯泽,古乱反,二传无“泽”字。
[疏]“江人、黄人者何”。
○解云:欲言是君,经不称子;欲言微者,得敌齐侯,故执不知问。
远国至矣,则中国曷为独言齐、宋至尔?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晋、大于宋,不序晋、而序宋者,时实晋、楚之君不至,君子成人之美,故褒益以为遍至之辞,所以奖夫霸功而勉盛德也。江、黄附从霸者当进,不进者,方为徧至之辞。
○徧至,音遍,下同。
[疏]注“江黄”至“进者”。
○解云:怪其不称爵矣。
○注“方为徧至之辞”。
○解云:言方为徧至之辞,故直以远国辞称人,若进而称爵,无以见徧至之义。
冬,十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说与前同。
[疏]注“说与前同”。
○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彼注云“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今此亦是僖公喜於得立,委任陪臣,不恤政事,故有此罚耳,故言说与前同。
楚人侵郑。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太平一月不雨即书,《春秋》乱世一月不雨,未害物,未足为异,当满一时乃书。一月书者,时僖公得立,欣喜不恤庶众,比致三年,即能退辟正殿,饬过求巳,循省百官,放佞臣郭都等,理冤狱四百馀人,精诚感天,不雩而得澍雨,故一月即书,善其应变改政。旱不从上发传者,著人事之备积於是。
○太平,音泰。饬过,音敕,下同。冤,於元反。澍,之树反。其应,应对之应,后灾祥之应皆放此。
[疏]注“太平”至“即书”。
○解云:正以大平之时,阴阳和调,若一用不雨,足
译○“好”字,读作“呼报反”。
[疏]解释“虞公贪婪且喜爱宝物”。
○解释说:是说虞公生性贪婪受贿,对于宝物尤其喜爱。
○“请终以往”。
○解释说:请君主最终带着宝马前往,不希望让他觉得困难。
虞国和虢国互相救援,并不是互相给予恩惠。赐,就是恩惠的意思。那么晋国今天攻取虢国,明天虞国就会随之灭亡,君主请不要答应。”虞公不听从他的话,最终借给晋国道路去攻取虢国。这说明虢国如果不灭,虞国就不会灭亡,虞国应当因坐视他人灭亡而获罪。
[疏]解释注文中“明虢”到“灭人”的部分。
○解释说:想要说明将虞国列在晋国之上,是为了彰显其为首恶的意义。
晋军返回,过了四年,又反过来攻取虞国。返回后再去,所以说“反”。
[疏]解释“还,四年,反取虞”。
○解释说:是说晋人灭虢后返回,过了四年又反过来去灭了虞国。
虞公抱着宝物牵着马来到,荀息见到他说:“我的计谋怎么样?”晋献公说:“你的计谋已经实行了,宝物也是我的宝物了,虽然如此,但我的马的牙齿也已经长长了。”这大概是戏弄他。用马齿长来戏弄他,是比喻荀息年老。传文中极力叙述这些,是为了终结荀息和宫之奇的言论,并且作为警戒,又厌恶晋献公不仁,把灭人国家当作戏谑。晋国到这里才被记载,是为了表明晋、楚都是大国,后来都处理同姓诸侯的事。以灭人国家来彰显大义,是为了对比楚国先处理大恶,区分亲疏之别。
○“牵马”,原本又写作“掔”,读音相同。“巳长”,读作“丁丈反”,注中相同。“恶”,读作“乌路反”。“谑”,读作“许略反”。“别”,读作“彼列反”。
[疏]解释注文中“以马”到“谑也”的部分。
○解释说:是说虽然他有谋略,但年老必然昏聩不堪任用,所以说,这大概是戏弄他。
○解释注文中“晋至”到“姓也”的部分。
○解释说:就是庄公十年“秋,九月,荆在莘地打败蔡军,把蔡侯献舞带回”,这是先记载楚国的小恶并加以惩治。以前没有记载晋国的小恶,是因为后来要惩治同姓的缘故。
○解释注文中“以灭”到“之别”的部分。
○解释说:以前楚国灭穀、邓不记载,而先记载晋灭夏阳,是因为先惩治同姓的大恶,想要显示骨肉之亲,大的罪行就诛杀,小的罪行就隐忍,所以说这是亲疏之别。
夏阳是什么?是虢国的城邑。为什么不依附于虢国?因为把它当作国家。为什么当作国家?因为国君在那里。
[疏]解释“夏阳者”。
○解释说:想要说它是国家,天下没有这样的国家;想要说它是城邑,却不依附于国家,所以持不知而问。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泽结盟。江人、黄人是什么?是远方国家的称谓。桓公德行盛大,不嫌弃让地位卑微者参与,知道用远方国家的称谓称“人”。
○“贯泽”,读作“古乱反”,《左传》《公羊传》没有“泽”字。
[疏]解释“江人、黄人者何”。
○解释说:想要说他们是国君,经文不称“子”;想要说他们是地位卑微者,却能敌对齐侯,所以持不知而问。
远方国家都到了,那么中原国家为什么只说齐、宋到了呢?大国说齐、宋,远方国家说江、黄,那么其余的国家就没有不敢到的。晋国比宋国大,不排列晋国而排列宋国,是因为当时晋、楚的国君没有到,君子成全别人的美事,所以褒扬增益为普遍到达的言辞,用来奖励霸主的功绩而勉励盛德。江、黄依附跟随霸主应当进爵,不进爵的,正为了构成普遍到达的言辞。
○“徧至”,读作“遍”,下文相同。
[疏]解释注文中“江黄”到“进者”的部分。
○解释说:奇怪他们不称爵位。
○解释注文中“方为徧至之辞”。
○解释说:是说正为了构成普遍到达的言辞,所以直接用远方国家的称谓称“人”,如果进爵称爵位,就无法体现普遍到达的意义。
冬,十月,不下雨。为什么记载?记录异常现象。解释与前文相同。
[疏]解释注文中“说与前同”。
○解释说:就是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传文说“为什么记载?记录异常现象”,那里的注解说“京房《易传》说:‘旱灾异常,是指旱灾长久但不危害万物。这是因为禄位离开公室,福泽由下位产生,所以阳气虽然不施予,但阴气独自运行,以成就万物。’这之前是接连修筑三台,庆牙专政的应验。”现在这也是僖公高兴于得以即位,委任陪臣,不关心政事,所以有此惩罚,所以说解释与前文相同。
楚人侵犯郑国。
僖公三年,春,周历正月。不下雨。
夏,四月,不下雨。为什么记载?记录异常现象。太平时期一个月不下雨就记载,《春秋》乱世一个月不下雨,没有危害万物,不足以成为异常,应当满一个季节才记载。一个月就记载,是因为当时僖公得以即位,欣喜而不体恤百姓,接连三年,就能退避正殿,检举过错反省自己,巡视百官,放逐奸臣郭都等人,审理冤狱四百多人,精诚感动上天,不祈雨就得到及时雨,所以一个月就记载,赞扬他应变改政。旱灾不从上天发生传文,是为了彰显人事的完备积累于此。
○“太平”,读作“泰”。“饬过”,读作“敕”,下文相同。“冤”,读作“於元反”。“澍”,读作“之树反”。“其应”,是应对的应,后来灾祥的应验都仿照这个。
[疏]解释注文中“太平”到“即书”的部分。
○解释说:正是因为在太平之时,阴阳调和,如果一旦不下雨,就足以
以为异,故知然也。
○注“当满”至“即书”。
○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多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是也。
译认为这是异常现象,所以知道是这样。
○注“当满”到“即书”。
○解释说:就是《春秋》庄公三十多年不下雨,传文说“为什么要记载?因为记录异常现象”,就是这个意思。
○注“比致三年”。
○解云:即上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
○注“即能”至“澍雨”。
○解云:皆《感精符》文。
○注“故一月即书”。
○解云:即去年“十月,不雨”,今年“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
○注“不从上发传”。
○解云:即上二年“十月,不雨”之下,巳发云“何以书?记异也”,今不从其例,而又发之者,欲著人事之备积于是故也。
徐人取舒。其言取之何?据国言灭。
[疏]注“据国言灭”。
○解云:即庄十年“齐师灭谭”,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易》也。易者,犹无守御之备。不为桓讳者,剌其不救也。
○易,以豉反,注同。为,于伪反。
[疏]注“不为”至“救也”。解云:决上元年二年狄灭邢、卫,皆为桓公讳,下书其灭也。
六月,雨。其言六月雨何?据上得雨不书。
[疏]注“据上得雨不书”。
○解云:即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三年二月、三月、五月之属,皆不书不雨,是其得雨故也。
上雨而不甚也。所以详录贤君精诚之应也。僖公饬过求巳,六月澍雨;宣公复古行中,其年穀大丰,明天人相与报应之际,不可不察其意。
[疏]注“宣公”至“大丰”。
○解云:谓宣十五年“初税亩”,其冬蝝生,宣公受过变寤,明年复古行中,十六年“冬,大有年”是也。
○注“明天”至“其意”。
○解云:谓人行德,天报之福;人行恶,天报之祸,两令相及,故言之际矣。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穀。此大会也,曷为末言尔?末者,浅耳,但言会,不言盟。据贯泽言盟。
[疏]“此大会也,曷为末言尔”。
○解云:上二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传云“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此经亦书“齐侯、宋公、江人、黄人”,故弟子言“此大会也”以难之。
○注“据贯泽言盟”者。
○解云:谓贯泽亦大会言盟,故据之。
桓公曰:“无障谷,无障断川谷,专水利也。水注川曰溪,注溪曰谷。
○障,之亮反,一音章,注同。断,丁管反。溪,口兮反。
[疏]注“水注”至“曰谷”。
○解云:《释水》文。李巡云“水出于山入於川为谿,水相属曰谷”是。
无贮粟,有无当相通。
○贮,中吕反。无易树子,树立本正,辞无易本正当立之子。无以妾为妻。此四者,皆时人所患。时桓公功德隆盛,诸侯咸曰:“无言不从,曷为用盟哉!”故告誓而巳。
冬,公子友如齐莅盟。莅盟者何?往盟乎彼也。犹曰往盟於齐。莅,临也。时国齐都盟,主国主名不出者,《春秋》王鲁,故言莅以见王义,使若王者遣使临诸侯盟,饬以法度。
○莅,音利,又音类,注同。以见,贤遍反,下同。遣使,所吏反。
[疏]“莅盟者何”。
○解云:欲言誓盟,例不言莅;欲言非盟,而书盟见经,故执不知问。
其言来盟者何?来盟于我也。此亦因鲁都以见王义,使若来之京师盟,白事于王,不加莅者,来就鲁,鲁巳尊矣。
[疏]“来盟者何”。
○解云:即文十五年春,“宋司马华孙来盟”;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但此经既有莅盟之文,故引来盟以对之。
○注“不加”至“尊矣”。
○解云:正以上经言莅者,见尊鲁为王之义。今此来盟者,巳是就鲁之文,足见尊鲁矣,何劳言莅以见之乎?若其加莅,宜直云莅孙良夫盟也。
楚人伐郑。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溃者何?下叛上也。国曰溃,邑曰叛。不与诸侯溃之为文,重出蔡者,侵为加蔡举,溃为恶蔡录,义各异也。月者,善
译○注“比致三年”。
○解释说:就是上面二年“冬,十月,不雨”和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的情况。
○注“即能”至“澍雨”。
○解释说:这些都是《感精符》中的文字。
○注“故一月即书”。
○解释说:就是去年“十月,不雨”,今年“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的情况。
○注“不从上发传”。
○解释说:即在上面二年“十月,不雨”之下,已经解释说“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现象”,现在不遵循那个体例,而又再次解释的原因,是为了彰显人事的积累导致这一结果。
徐国人攻取了舒国。这里说“取”是什么意思呢?依据国家来说,攻取就是灭国。
[疏]注“据国言灭”。
○解释说:就是庄公十年“齐师灭谭”,十三年“齐人灭遂”之类的情形。
《易》也。易者,犹无守御之备。不为桓讳者,剌其不救也。
○易,读作“豉”,注中同。为,读作“伪”。
[疏]注“不为”至“救也”。解释说:决断上面元年、二年狄人灭邢、卫,都为桓公避讳,下面记载其被灭。
六月,下雨。这里说六月下雨是什么意思呢?依据上面得到雨水不记载。
[疏]注“据上得雨不书”。
○解释说:就是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三年二月、三月、五月之类,都不记载“不雨”,这是因为得到了雨水的原因。
上面的雨水不大。这是为了详细记录贤明君主精诚所致的感应。僖公纠正过错反省自己,六月降下及时雨;宣公恢复古制实行中道,那年谷物大丰收,明白天与人相互报应的关系,不可不考察其中的深意。
[疏]注“宣公”至“大丰”。
○解释说:指的是宣公十五年“初税亩”,那年冬天出现蝝虫,宣公承担过错并醒悟,第二年恢复古制实行中道,十六年“冬,大有年”的情况。
○注“明天”至“其意”。
○解释说:指人行善德,天回报以福;人行恶,天回报以祸,两者相互关联,所以说这是报应的关系。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阳穀会盟。这是大规模的会盟,为什么用“末”来表述呢?“末”是浅显的意思,只说“会”,不说“盟”。依据贯泽说“盟”。
[疏]“此大会也,曷为末言尔”。
○解释说:上面二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泽盟”,传文说“大国说齐、宋,远国说江、黄,那么其余的国家没有不敢来的”。这部经文也记载“齐侯、宋公、江人、黄人”,所以弟子说“这是大规模的会盟”来质疑。
○注“据贯泽言盟”者。
○解释说:是说贯泽也是大规模会盟说“盟”,所以依据它。
桓公说:“不要阻塞山谷,不要阻塞断绝川谷,专断水利。水流入川叫溪,流入溪叫谷。
○障,读作“亮”,另一音读作“章”,注中同。断,读作“管”。溪,读作“兮”。
[疏]注“水注”至“曰谷”。
○解释说:《释水》中的文字。李巡说“水从山流出进入川为谿,水相连接曰谷”是对的。
不要囤积粮食,有和没有应当相通。
○贮,读作“吕”。不要更换立定的太子,树立根本正当,言辞中没有更换本应当立的太子。不要把妾当作妻。这四件事,都是当时人们所担忧的。当时桓公功德隆盛,诸侯都说:“没有言语不听从的,为什么要用盟誓呢!”所以只是告誓罢了。
冬,公子友到齐国参加盟誓。参加盟誓是什么意思呢?前往那里盟誓。就像说前往齐国盟誓。莅,是临的意思。当时齐国在都城盟誓,主国主名的不出现,是因为《春秋》尊鲁为王,所以说“莅”以体现王的义理,使得好像王者派遣使者临视诸侯盟誓,用法制来整顿。
○莅,读作“利”,又读作“类”,注中同。以见,读作“遍”,下面同。遣使,读作“吏”。
[疏]“莅盟者何”。
○解释说:想要说誓盟,按体例不说“莅”;想要说不是盟,而经文记载了“盟”,所以持疑问来问。
这里说“来盟”是什么意思呢?来我这里盟誓。这也是因为鲁都而体现王的义理,使得好像来到京师盟誓,向王报告事情,不加“莅”字,是因为来到鲁国,鲁国已经尊贵了。
[疏]“来盟者何”。
○解释说:就是文公十五年春,“宋司马华孙来盟”;宣公七年“春,卫侯派孙良夫来盟”之类的情形。只是这部经文既有“莅盟”的文字,所以引来“来盟”来对照。
○注“不加”至“尊矣”。
○解释说:正是以上经文说“莅”的,体现尊鲁为王的意思。现在这个“来盟”的,已经是来到鲁国的文字,足以体现尊鲁了,何必劳累说“莅”来体现呢?如果加上“莅”,应当直接说“莅孙良夫盟”了。
楚国人攻打郑国。
四年,春,王正月。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犯蔡国,蔡国溃败。溃败是什么意思呢?下级背叛上级。国家叫溃,城邑叫叛。不赞同诸侯溃败的写法,重复出现蔡国,是因为“侵”是为了给蔡国举事,“溃”是为了记录蔡国的恶行,意义各不相同。记载月份,是赞美
义兵也。溃例月,叛例时。
○蔡溃,户内反,下及注同。重,直用反。恶蔡,乌路反,下“恶其专”并六年注同。
译这是正义之师。蔡国溃败,按例记月;叛乱,按例记时。
○蔡溃,“溃”字读户内反,下文及注释同。“重”字读直用反。“恶蔡”,“恶”字读乌路反,下文“恶其专”及六年注同。
[疏]“溃者何”。
○解云:侵者浅辞,溃者深辞,二者并书,故执不知问。
○“国曰溃”。
○解云:即此及文三年春正月“沈溃”之属是也。
○“邑曰叛”。
○解云:即襄二十六年“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定十三年“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等,“入于朝歌以叛”之属是也。
○注“月者,善义兵”。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
○注“溃例月”。
○解云:即此经书正月,文三年“沈溃”书正月是也。成九年经云“庚申,莒溃”,彼注云“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是也。
○注“叛例时”。
○解云:即晋赵鞅书秋,荀寅书冬之属是也。
遂伐楚,次于陉。其言次于陉何?据召陵侵楚不言次,来盟不言陉。
○陉,音刑。召陵,上照反,下文同。
[疏]注“据召”至“言次”。
○解云:即定四年“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巳下“于召陵,侵楚”是也。
○注“来盟不言陉”。
○解云:即下文夏“楚屈完来盟于召陵”是也。
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时楚强大,卒暴征之,则多伤士众。桓公先犯其与国,临蔡,蔡溃,兵精威行,乃推以伐楚,楚惧,然后使屈完来受盟,脩臣子之职,不顿兵血刃,以文德优柔服之,故详录其止次待之,善其重爱民命,生事有渐,故敏则有功。
○屈,居勿反。卒,寸忽反。
[疏]注“善其”至“有功”。
○解云:言“上事有渐”者,即先犯于蔡,乃遂伐楚是也。言敏则有功者,敏,审也。言举事敏审则有成功矣。
夏,许男新臣卒。不言卒师者,桓公师无危。不月者,为下盟,去月方见大信。
○为,于伪反,下“为桓公”同。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无危”。
○解云:决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之属,皆以其有危,故言于师矣。
○注“不月”至“大信”。解云:正以庄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然则许与曹等,而不月者,若会盟之例,大信者时,若不去月,恐其盟不为大信故也。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据陈侯使袁侨如会。
○侨,其骄反,一本作“骄”,音同。
[疏]“屈完者何”。
○解云:欲言楚子,经不书爵;欲言大夫,文不言使,故执不知问。
○注“据陈”至“如会”。
○解云:即襄三年“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巳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是也。
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据陈侯使袁侨如会,不尊之。以当桓公也。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
[疏]注“增倍”至“其君”。
○解云:倍,读如陪益之陪矣。
○注“以醇”至“事也”。
○解云:即下传云“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怗荆,以此为王者之事也”。
其言盟于师,盟于召陵何?据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不举会与地。
[疏]注“据戊寅”至“与地”。
○解云:在襄三年夏也。彼经不言陈袁侨来盟于会,盟于鸡泽,与此异,故难之。
师在召陵也。时喜得屈完来服於陉,即退次召陵,与之盟,故言盟于师,盟于召陵。师在召陵,则曷为再言盟?据齐侯使国佐如师,已酉,及国佐盟于袁娄,俱从地,不再言盟。
[疏]注“据齐”至“言盟”。解云:在成二年秋。言俱从地者,谓国佐从晋于袁娄也。喜服楚也。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
○重,直用反,又直容反。之复,扶又反,年末“乃复”同,又音福。
[疏]注“孔子曰”至“美者焉”。
○解云:《春秋说》文。
何言乎喜服楚?据服蔡无喜文。
[疏]注“据服蔡无喜文”。解云:即上“侵蔡,
译[疏]“溃者何”。
○解说:侵是程度较轻的措辞,溃是程度较重的措辞,两者都记载在史书中,所以持着不懂的态度来提问。
○“国曰溃”。
○解说:就是这一条以及文公三年春正月“沈国溃败”之类的情形。
○“邑曰叛”。
○解说:就是襄公二十六年“卫国孙林父进入戚地而叛乱”;定公十三年“秋,晋国赵鞅进入晋阳而叛乱。冬,晋国荀寅”等,“进入朝歌而叛乱”之类的情形。
○注“月者,善义兵”。
○解说:这是因为侵伐的体例通常记载季节,所以这里特别记载月份,是为了褒扬正义的军队。
○注“溃例月”。
○解说:就是这条经文记载正月,文公三年“沈国溃败”也记载正月。成公九年经文说“庚申,莒国溃败”,那里的注文说“记载日期,是记录谴责中原诸侯没有信用,同盟不能互相救助,以至于被夷狄所溃败”的情形。
○注“叛例时”。
○解说:就是晋国赵鞅记载在秋,荀寅记载在冬之类的情形。
于是攻打楚国,驻扎在陉地。为什么说驻扎在陉地呢?依据召陵侵楚不记载驻扎,前来结盟不记载陉地。
○陉,音刑。召陵,上照反,下文同。
[疏]注“据召”至“言次”。
○解说:就是定公四年“三月,鲁公会见刘子、晋侯”以下“在召陵,侵楚”的情形。
○注“来盟不言陉”。
○解说:就是下文夏季“楚国屈完前来在召陵结盟”的情形。
这是有所等待。等待谁?等待屈完。当时楚国强大,如果突然暴烈地征讨它,就会多杀伤士兵。桓公先侵犯楚国的盟国,逼近蔡国,蔡国溃败,军队精锐,威势施行,于是顺势攻打楚国,楚国恐惧,然后派屈完前来接受盟约,履行臣子的职责,不顿挫军队、流血动刀,用文德柔和地使之服从,所以详细记载他们停止驻扎等待的情形,褒扬他重视爱护百姓的生命,行事有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敏锐审慎则有成功。
○屈,居勿反。卒,寸忽反。
[疏]注“善其”至“有功”。
○解说:说“行事有循序渐进”的,就是先侵犯蔡国,于是攻打楚国的情形。说敏锐审慎则有成功的,敏锐,是审慎的意思。说行事敏锐审慎则有成功了。
夏季,许国国君新臣去世。不记载“卒于师”的,是因为桓公的军队没有危险。不记载月份的,是为了下面的盟约,去掉月份才能显现出大信。
○为,于伪反,下“为桓公”同。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无危”。
○解说:决断成公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之类的情形,都是因为军队有危险,所以才说“卒于师”。
○注“不月”至“大信”。解说:正如庄公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那么许国和曹国情况相同,却不记载月份的原因,如果是会盟的体例,大信应当记载季节,如果不去掉月份,恐怕那盟约就不能体现大信了。
楚国屈完前来在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屈完是谁?楚国的卿大夫。为什么不称“使”?依据陈侯派袁侨到会盟。
○侨,其骄反,一本作“骄”,音同。
[疏]“屈完者何”。
○解说:想说是楚子,经文不记载爵位;想说是大夫,经文又不说“使”,所以持着不懂的态度来提问。
○注“据陈”至“如会”。
○解说:就是襄公三年“六月,鲁公会见单子、晋侯”以下,“在鸡泽同盟。陈侯派袁侨到会盟”的情形。
这是尊崇屈完。为什么尊崇屈完?依据陈侯派袁侨到会盟,并不尊崇他。这是因为屈完面对的是桓公。加倍使臣如同得到了他的国君,以此来纯化霸主的德行,成就王者的事业。
[疏]注“增倍”至“其君”。
○解说:倍,读如陪益的陪。
○注“以醇”至“事也”。
○解说:就是下文传文说“桓公拯救中原诸侯而排斥夷狄,最终安抚楚国,以此作为王者的事业”。
为什么说在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依据戊寅日叔孙豹和诸侯的大夫,以及陈国的袁侨结盟,不列举会盟和地点。
[疏]注“据戊寅”至“与地”。
○解说:在襄公三年夏季。那里的经文不说陈国袁侨前来在会盟地结盟,在鸡泽结盟,这与这里不同,所以提出疑问。
军队在召陵。当时因高兴得到屈完在陉地表示服从,就退兵驻扎在召陵,与他结盟,所以说在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军队在召陵,那么为什么再次说结盟?依据齐侯派国佐到军中,已酉日,与国佐在袁娄结盟,都跟随地点,不再次说结盟。
[疏]注“据齐”至“言盟”。解说:在成公二年秋季。说都跟随地点的,是指国佐跟随晋军在袁娄。这是高兴楚国服从。孔子说:“史书的郑重,言辞的重复,唉!不可不仔细考察,其中一定有美好的意义。”
○重,直用反,又直容反。之复,扶又反,年末“乃复”同,又音福。
[疏]注“孔子曰”至“美者焉”。
○解说:这是《春秋说》的文字。
为什么说高兴楚国服从?依据服从蔡国没有高兴的文字记载。
[疏]注“据服蔡无喜文”。解说:就是上文“侵蔡,
蔡溃”是也。
楚有王者则后服,桓公行霸,至是乃服楚。无王者则先叛。桓公不脩其师,先叛盟是也。
译“蔡国溃败”就是这样。
楚国如果有称王的人,就会最后臣服;齐桓公推行霸业,到这个时候楚国才臣服。如果没有称王的人,就会最先背叛。齐桓公不整顿他的军队,率先背叛盟约,就是这样。
[疏]注“桓公”至“是也”。
○解云:即下经云“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彼注云“为桓公不脩其师,而执涛涂故也”者是。
夷狄也,而亟病中国。数侵灭中国。
○亟,去冀反。数,音朔。
[疏]注“数侵灭中国”。
○解云:即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者,是其数侵中国之文。其数灭中国者,即灭邓、穀之属是也。而经不书者,后治夷狄故也。
南夷与北狄交,南夷,谓楚灭邓、穀,伐蔡、郑。北夷,谓狄灭邢、卫,至于温,交乱中国。
[疏]注“南夷”至“蔡郑”。
○解云:楚灭邓、穀不书,而此言者,正以上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故知之。伐蔡、郑者,谓蔡、郑服从楚,即上经齐侯“侵蔡、蔡溃”,“遂伐楚”者,盖是蔡为楚之属矣。其郑为楚属者,盖见庄十五年“郑人侵宋”,十六年“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之文也,何者?庄十五年时,正是桓公为霸,宋为齐属而郑侵之,岂不从楚故也?庄十六年齐人助宋伐之,岂不怒乎其从楚而侵宋也?盖于时郑人又服于齐,是以十六年“秋,荆伐郑”,故此作注云蔡、郑矣。
○注“北夷”至“中国”。
○解云:狄灭邢、卫,在闵元年、二年。狄灭温,在僖十年。温言至于者,以其在后,故言至于,僖十年文灭温也。或者温是圻内之国,去京师近,故言至于矣。
中国不绝若线。线,缝帛缕。以喻微也。
○线,思贱反。桓公救中国,存邢、卫是也。而攘夷狄,攘,却也。北伐山戎是也。
○攘,如羊反,却也。卒怗荆,卒,尽也。怗,服也。荆,楚也。
○怗,他协反,一本作“贴”,服也。刘兆同,《广雅》云“静也”,《玉篇》又丁簟反,一本作“拈”,或音章贬反。以此为王者之事也。言桓公先治其国以及诸夏,治诸夏以及夷狄,如王者为之,故云尔。其言来何?据陈袁侨如会不言来。与桓为主也。以从内文,知与桓公为天下霸主。前此者有事矣,谓城邢、卫是也。
[疏]注“谓城邢,卫是也”。
○解云:即上元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城卫也”是。
后此者有事矣。谓城缘陵是也。
[疏]注“谓城缘陵是也”。
○解云:即下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也。
则曷为独於此焉?与桓公为主,序绩也。序,次也。绩,功也。累次桓公之功德,莫大於服楚,明德及强夷最为盛。
齐人执陈袁涛涂。涛涂之罪何?辟军之道也。其辟军之道奈何?涛涂谓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还师滨海而东,服东夷,且归?”滨,涯也。顺海涯而东也。东夷,吴也。从召陵东归,不经陈,而趋近海道,多广泽水草,军所便也。
○涛,徒刀反。辟,匹亦反,又音避,下同。滨,音宾。涯,五佳反。近,附近之近。便,婢面反。
[疏]注“而趋近海道”。
○解云:趋犹乡也,谓乡近海之道也。
桓公曰:“诺。”於是还师滨海而东,大陷于沛泽之中。草棘曰沛,渐洳曰泽。
○沛泽,音贝,又普贝反,草棘曰沛,斩洳曰泽。斩,子廉反。洳,人庶反。
[疏]注“草棘”至“曰泽”者。解云:《尔雅》无文也。
顾而执涛涂。时涛涂与桓公俱行。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言有罪,方伯所宜讨。
[疏]“执者曷为或称侯”。
○解云:即下二十八年“晋侯执曹伯畀宋人”,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之属是也。
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此道黜陟之时也。《诗》云:“周公东征,四国是皇。”
[疏]注“此道”至“时也”。解云:正以诸典不见周公西讨之文故也
译[疏]注“桓公”到“是也”。
○解释说:就是下文经文中说“八月,公至自伐楚”,传文中说“楚国已经臣服了,为什么还要说‘伐’?因为楚国背叛了盟约”,那里的注解说“这是因为桓公不整肃军队,却逮捕了涛涂的缘故”,指的就是这个。
夷狄啊,却屡次危害中原各国。多次侵扰并灭亡中原国家。
○亟,音去冀。数,音朔。
[疏]注“数侵灭中国”。
○解释说:就是庄公二十八年“秋,荆伐郑”这件事,是它屡次侵扰中原国家的记载。至于它屡次灭亡中原国家,就是灭亡邓国、穀国之类。而经文中没有记载,是因为后来要惩治夷狄的缘故。
南方的夷族与北方的狄族交相侵扰,南方的夷族,指楚国灭亡邓国、穀国,攻打蔡国、郑国。北方的夷族,指狄族灭亡邢国、卫国,到达温地,交相扰乱中原各国。
[疏]注“南夷”到“蔡郑”。
○解释说:楚国灭亡邓国、穀国,经文中没有记载,而这里提到,正是因为上面桓公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文中说“为什么都称名?因为他们是失去国土的国君”,所以知道这一点。攻打蔡国、郑国,是指蔡国、郑国服从楚国,即上面经文中齐侯“侵蔡、蔡溃”,“遂伐楚”的记载,大概是蔡国成为楚国的附属了。至于郑国成为楚国附属,大概见于庄公十五年“郑人侵宋”,十六年“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的记载,为什么呢?庄公十五年的时候,正是桓公称霸,宋国是齐国的附属而郑国侵犯它,难道不是听从楚国的缘故吗?庄公十六年齐国人帮助宋国攻打郑国,难道不是愤怒于郑国听从楚国而侵犯宋国吗?大概那时郑国人又服从了齐国,所以十六年“秋,荆伐郑”,因此这里作注说蔡国、郑国。
○注“北夷”到“中国”。
○解释说:狄族灭亡邢国、卫国,在闵公元年、二年。狄族灭亡温地,在僖公十年。温地说“至于”,是因为它在后面,所以说“至于”,是僖公十年的记载灭亡温地。或者温地是王畿内的国家,离京师近,所以说“至于”了。
中原各国像一根细线那样几乎断绝。线,缝衣物的丝线。用来比喻微弱。
○线,音思贱。桓公救助中原各国,保存邢国、卫国就是这样。而排斥夷狄,攘,排斥。北伐山戎就是这样。
○攘,音如羊,排斥。最终平定楚国,卒,最终。怗,服。荆,楚国。
○怗,音他协,一本作“贴”,服。刘兆相同,《广雅》说“安静”,《玉篇》又音丁簟,一本作“拈”,或音章贬。认为这是王者做的事。说桓公先治理自己的国家以及诸夏,治理诸夏以及夷狄,像王者那样做,所以说这样。说“来”是什么意思呢?依据陈国袁侨参加会盟不称“来”。是与桓公为主。根据从内文的写法,知道与桓公作为天下霸主。在此之前有事,指修筑邢国、卫国的城墙。
[疏]注“谓城邢,卫是也”。
○解释说:就是上面元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谁修筑?修筑卫国”就是这样。
在此之后有事。指修筑缘陵。
[疏]注“谓城缘陵是也”。
○解释说:就是下面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就是这样。
那么为什么唯独在这里呢?与桓公为主,叙述功绩。序,次序。绩,功业。累积桓公的功德,没有比平定楚国更大的,彰显德行以及强力夷狄最为盛大。
齐国人逮捕陈国的袁涛涂。涛涂的罪过是什么?避开军队的道路。他避开军队的道路是怎样的?涛涂对桓公说:“您已经使南方夷族臣服了,为什么不率领军队沿着海边向东,使东方夷族臣服,并且回国?”滨,水边。顺着海边向东。东夷,吴国。从召陵向东回国,不经过陈国,而趋向靠近海道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广阔的沼泽水草,军队行进方便。
○涛,音徒刀。辟,音匹亦,又音避,下同。滨,音宾。涯,音五佳。近,附近之近。便,音婢面。
[疏]注“而趋近海道”。
○解释说:趋犹向也,指向着靠近海道的地方。
桓公说:“好。”于是率领军队沿着海边向东,深深陷入沛泽之中。长满草棘的地方叫沛,低湿泥泞的地方叫泽。
○沛泽,音贝,又音普贝,长满草棘的地方叫沛,低湿泥泞的地方叫泽。斩,音子廉。洳,音人庶。
[疏]注“草棘”到“曰泽”者。解释说:《尔雅》中没有这样的记载。
回头就逮捕了涛涂。当时涛涂与桓公一起行动。逮捕者为什么有的称侯,有的称人?称侯而逮捕的,是方伯的讨伐;说明有罪,是方伯应当讨伐的。
[疏]“执者曷为或称侯”。
○解释说:就是下面二十八年“晋侯执曹伯畀宋人”,成公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之类就是这样。
称人而逮捕的,不是方伯的讨伐。这次逮捕有罪的人,为什么不能算是方伯的讨伐?古代周公,向东征讨则西方国家怨恨,向西征讨则东方国家怨恨。这是黜陟的时候。《诗经》说:“周公东征,四国是皇。”
[疏]注“此道”到“时也”。解释说:正是因为各种典籍中没有看到周公西讨的记载的缘故。
。
桓公假涂于陈而伐楚,则陈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师不正故也。故令涛涂有此言。
译齐桓公向陈国借道去讨伐楚国,陈国人不想让齐军从自己的国土返回,是因为齐军的行动名不正言不顺。所以令涛涂才说了这样的话。
○令,力呈反。不脩其师而执涛涂,古人之讨,则不然也。以己所招而反执人,古人所不为也。凡书执者,恶其专执。
[疏]注“凡书”至“专执”。
○解云:言虽有罪,方伯所宜讨,要须白天子,乃可执之。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八月,公至自伐楚。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为桓公不脩其师,而执涛涂故也。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
[疏]“秋及”至“伐陈”。
○解云:内之微者矣。
○“楚巳”至“致伐”。
○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楚巳服而致伐,故难之。
○注“凡公”至“之久”。
○解云:即此僖公春去秋乃还,而云“八月,公至自伐楚”;又襄二十八年冬,“公如楚”;二十九年“夏,五月,公至自楚”之属,皆是危而久之。久字亦有作“之”字者。案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巳下“伐卫”,至六年“秋,公至自伐卫”,兵历四时而不月者,彼注云“久不月者,不与伐天子也,故不为危录之”者是。
葬许缪公。得卒葬於所传闻世者,许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后。
○传,丈专反。
[疏]注“得卒”至“曹后”。
○解云:所传闻之世,微国卒葬例不录之。今许得书葬,故须注解也,何者?正以曹、许虽非大国,亦非微,故得录见也。知许大小次曹后者,案僖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许在曹上者,正是会盟之序,皆是主会次之,非孔子之意,未必得其正,故何氏不以为妨矣。若然,案昭十二年传云“《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彼注云“唯齐桓、晋文,会能以德优劣、国大小相次序”;传文云“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彼注云“非齐桓、晋文,则如主会者为之,虽优劣大小相越,不改更信史也”;又云“其词则有罪焉尔”,彼注云“丘,孔子名。其贬绝讥剌之辞有所失者,是丘之罪”。然则首戴之会,正是齐桓为伯之,时而云许在曹上,皆是主会者次之,未必得其正者,案下五年之会注云“世子所以会者,时桓公德衰,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义”。然则桓公德衰,故曹在许下,仍自不妨小于曹,则知昭十二年传云“其序,则齐桓、晋文”者,据其盛时大叛言耳。
冬,十有二月,公孙慈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月者,剌桓公不脩其师,因见患诳,不内自责,乃复加人以罪。
○慈,《左氏》作“兹”。“诳”,九况反。
[疏]注“月者”至“以罪”。
○称云:正以侵伐例时,今此书月,故须注解也。言因见患诳者,言因是不脩其师之故,而为陈之所苦患,遂为所调诳矣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曷为直称晋侯以杀?据郑杀其大夫申侯称国也。续问以杀者,问杀所称例尔,非谓晋侯不当称国爵也。
[疏]注“据郑”至“例尔”。
○解云:即不七年夏,“郑杀其大夫申侯”是也。
○注“非谓”至“爵也”。
○解云:若直问曷为直称晋侯,即嫌时不合称晋侯,传须云以杀,明其但怪何故称晋侯以杀耳。
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甚之者,甚恶杀亲亲也。《春秋》公子贯於先君,唯世子与母弟以今君录,亲亲也。今舍国体直称君,知以亲亲责之。
○舍,音舍。
[疏]注“今舍国体”。
○解云:谓不直言晋杀申生也。
杞伯姬来朝其子。其言来朝其子何?据微者不当书朝。连来者,内辞也。与其子来者,问为直来乎?为下朝出?
○为下,于伪反。
[疏]注“据微”至“书朝”。
○解云:即隐十一年传云“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是也。
○注“连来”至“朝出”。
○解云:直来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云“其言来何?直来曰来”,注云“直来,无事而
译○令,音力呈。不整顿军队却逮捕了涛涂,古人的征讨,不是这样的。因为自己招致的问题反而逮捕别人,这是古人所不做的。凡是史书用“执”字的,是厌恶其擅自逮捕。
[疏]注“凡书”到“专执”。
○解释说:说虽然(涛涂)有罪,是方伯应当征讨的,但必须禀告天子,才可以逮捕他。
秋天,鲁国与江人、黄人一起攻打陈国。
八月,鲁公从伐楚之地回来。楚国已经臣服了,为什么记载为“伐”?是因为楚国背叛了盟约。这是由于桓公不整顿军队,而逮捕了涛涂的缘故。记载月份,是因为凡是鲁公外出满两个季节的月份,是担忧鲁公在外时间太久。
[疏]“秋及”到“伐陈”。
○解释说:这是国内地位卑微的人。
○“楚巳”到“致伐”。
○解释说:庄公六年的传文说“得意则记载为会,不得意则记载为伐”。现在楚国已经臣服却记载为伐,所以对此提出疑问。
○注“凡公”到“之久”。
○解释说:就是这里僖公春天出发秋天才回来,而说“八月,公至自伐楚”;又如襄公二十八年冬天,“公如楚”;二十九年“夏,五月,公至自楚”之类,都是担忧且时间久的。久字也有写作“之”字的。查考庄公五年“冬,公会齐人”以下“伐卫”,到六年“秋,公至自伐卫”,战争历经四个季节却不记载月份,那里的注解说“久不记载月份的,是不赞许讨伐天子,所以不把它作为危险来记录”就是这样。
安葬许缪公。在传闻世得以记载卒和葬的,许国大小排在曹国之后,所以卒的记载在曹国之后较少。
○传,音丈专。
[疏]注“得卒”到“曹后”。
○解释说:在传闻世,小国的卒和葬通常不记录。现在许国得以记载葬,所以需要注解,为什么呢?正因为曹、许虽然不是大国,也不是小国,所以得以记录。知道许国大小排在曹国之后的,查考僖公五年夏天,“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许国在曹国之上,这正是会盟的顺序,都是主持会盟的人安排的,未必符合孔子的本意,所以何休认为这不构成妨碍。如果这样,查考昭公十二年的传文说“《春秋》是可信的史书,其顺序则是齐桓公、晋文公”,那里的注解说“只有齐桓公、晋文公,会盟能根据德行优劣、国家大小来排序”;传文说“其会盟则是主持者安排的”,那里的注解说“不是齐桓公、晋文公,就按照主持者安排的,即使优劣大小相互超越,也不更改可信的史书”;又说“其文辞则有罪了”,那里的注解说“丘,是孔子的名字。其贬斥、绝笔、讥刺的文辞有所失误的,是孔丘的罪过”。那么首戴的会盟,正是齐桓公为霸的时候,却说许国在曹国之上,都是主持者安排的,未必符合正理,查考下面五年会盟的注解说“世子之所以会盟,是因为当时桓公德衰,诸侯背叛,所以上面假借王世子,显示公义”。那么桓公德衰,所以曹国在许国之下,仍然不妨碍许国小于曹国,就知道昭公十二年传文说“其顺序,则是齐桓公、晋文公”的,是依据他们兴盛时的大叛乱来说的。
冬天,十二月,公孙慈率领军队会同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犯陈国。记载月份,是讥刺桓公不整顿军队,因而遭受祸患欺骗,不向内自责,反而又加罪于人。
○慈,《左传》作“兹”。“诳”,音九况。
[疏]注“月者”到“以罪”。
○解释说:正因为侵犯讨伐通常只记载季节,现在这里记载月份,所以需要注解。说因而遭受祸患欺骗,是说因为不整顿军队的缘故,而被陈国所苦患,于是被陈国所调弄欺骗了。
五年,春天,晋侯杀死了他的世子申生。为什么直接称晋侯来杀?是根据郑国杀其大夫申侯称国名而言。接着问“以杀”的原因,是询问杀所称呼的体例罢了,并不是说晋侯不应当称国爵。
[疏]注“据郑”到“例尔”。
○解释说:就是僖公十七年夏天,“郑杀其大夫申侯”就是这样。
○注“非谓”到“爵也”。
○解释说:如果直接问为什么直接称晋侯,就嫌当时不应当称晋侯,传文必须说“以杀”,明白其只是奇怪为什么称晋侯来杀罢了。
杀世子、母弟直接称君主的,是表示厌恶。表示厌恶,是极其厌恶杀害亲近的人。《春秋》中公子贯属于先君,只有世子与母弟由现任君主记录,是因为亲近亲人。现在舍弃国体直接称君主,知道是以亲近亲人的责任来责备他。
○舍,音舍。
[疏]注“今舍国体”。
○解释说:意思是不直接说晋杀申生。
杞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说“来朝见她的儿子”是什么意思?根据微者不应当记载朝见。连着“来”字的,是内辞。和她的儿子一起来的,是问是直接来呢?还是为了朝见而出?
○为下,音于伪。
[疏]注“据微”到“书朝”。
○解释说:就是隐公十一年传文说“诸侯来叫朝,大夫来叫聘”就是这样。
○注“连来”到“朝出”。
○解释说:直接来的,就是庄公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文说“说‘来’是什么意思?直接来叫来”,注解说“直接来,无事而
来”是也。今此传又何故不云其言朝其子何,而连来问之者,欲问伯姬来者,为是无事而来,为是有事言来者,为是朝其子而出之。
译“来”就是这样。如今这部传文又为什么不说“她朝见她的儿子”呢,而是接连询问“来”的原因呢?这是想要探问伯姬的“来”,是因为无事而来,还是因为有事禀告而来,还是因为朝见她的儿子而出来。
内辞也。与其子俱来朝也。因其与子俱来。礼,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故使若来朝其子,以杀直来之耻,所以辟教戒之不明也。微,无君命,言朝者,明非实。
○冠,古乱反。
[疏]注“礼外”至“之道”。解云:正以《士冠礼》,冠讫,见于母,见于兄弟,入见于姑妹,“乃易服,玄冠玄端爵韡,奠挚,见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郑氏云“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挚,雉也。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然先生犹尚见之,况其外祖乎?故言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
○注“微无”至“非实”。
○解云:正见桓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彼言使来朝,则有君命,今既是微人,复不言使,而经书来朝,明其非实也。
夏,公孙慈如牟。
○牟,莫侯反。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曷为殊会王世子?据宰周公不殊别也。
○首戴,《左氏》作“首止”别,彼列反。
[疏]注“据宰”至“别也”。
○解云:即僖九年“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于葵丘”是也。
世子贵也。世子,犹世世子也。解贵意也。言当世父位,储君副主,不可以诸侯会之为文,故殊之,使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自王者言之,以屈远世子在三公下,《礼?丧服?斩衰》曰“公士大夫之众臣”是也。自诸侯言之,世子尊於三公。此礼之威仪,各有所施。言及者,因其文可得见汲汲也。世子所以会者,时桓公德衰,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义。
[疏]注“使若诸”至“会也”。
○解云:使若世子为会主,致诸侯於此而会之,故言使,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
○注“自王”至“是也”。
○解云:何氏引《丧服》者,欲言三公,臣有为之斩衰,世子则无,是卑於三公之义。
○注“自诸”至“所施”。
○解云:即殊与不殊是也,何者?世子於诸侯,将有君臣之义故也。
○注“言及”至“会者”。
○解云:及,汲汲之文。故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及我欲之”。然则此言及者,因会王世子之经,得见鲁侯汲汲于齐桓矣。
○注“时桓”至“公义”。
○解云:即上四年传文,桓公“不脩其师”,“楚叛盟”,下文“郑伯逃归不盟”,九年葵丘之盟,书日以见危之属,皆是也。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诸侯何以不序?据上会序。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也。省文从可知,间无事不省诸侯。会盟一事,不举盟者,时世子不与盟。
○见,贤遍反。省文,所景反,下同。与,音预。
[疏]注“间无”至“诸侯”。
○解云:昭十三年“秋,公会刘子、晋侯”巳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然则彼经以其间无事,不重言诸侯,今重言诸侯盟于首戴,故解之。
○注“会盟”至“与盟”。
○解云:文十四年公“会宋公、陈侯,卫侯”已下“同盟于新城”。然则彼是会盟一事,举盟以为重,不言会于某,今此会盟并举,故须解之也。言时世子不与盟者,若不言诸侯,则恐世子亦与之盟,故须言诸侯盟于首戴,则世子不与可知。
郑伯逃归不盟。其言逃归不盟者何?据上言诸侯,郑伯在其中,弟子疑,故执不知问。
[疏]注“据上”至“其中”。
○解云:亦有无“据”字者,非正本。
不可使盟也。时郑伯内欲与楚,外依古不盟为解,安居会上,不肯从桓公盟,故后言不盟。
○解,古卖反。
[疏]注“时郑伯”至“不盟”。
○解云:知古不盟者,正见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不可使盟,则其言逃归何?据后言不盟,居会上辞。鲁子曰:“盖不以寡犯众也。”诸侯以义相约,
译这是内部的辞令。郑伯和他的儿子一起来朝见。因为郑伯与儿子一同前来。按照礼制,外孙刚行冠礼,有朝见外祖父的道理,所以让郑伯来朝见他的儿子,以减轻直接前来的羞耻,从而避免教戒不明的嫌疑。“微”指没有君命,说“朝”是为了表明并非真正的朝见。
○冠,音古乱。
[疏]注“礼外”至“之道”。解释说:正是依据《士冠礼》,冠礼结束后,拜见母亲,拜见兄弟,进入内室拜见姑母和姐妹,“然后更换服饰,戴玄冠,穿玄端礼服,佩爵韡,拿着贽礼,拜见国君,随后带着贽礼拜见乡大夫、乡先生”,郑氏说“更换服饰,不穿朝服,因为这不是朝见之事。贽礼,是野鸡。乡先生,是乡中的老人,即退休的卿大夫”,既然连先生都还要拜见,何况外祖父呢?所以说外孙刚行冠礼有朝见外祖父的道理。
○注“微无”至“非实”。
○解释说:正是看到桓公九年“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那里说派来朝见,就有君命,现在既然是微人,又不说派,而经文只写来朝见,显然并非实情。
夏,公孙慈前往牟地。
○牟,音莫侯。
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首戴会见周王的世子。为什么特别区分会见王世子?是依据宰周公没有特别区分。
○首戴,《左传》作“首止”,别,音彼列。
[疏]注“据宰”至“别也”。
○解释说:即僖公九年“鲁公会见宰周公、齐侯、宋子”以下“在葵丘”就是。
世子尊贵。世子,就是世世子。解释尊贵的意思。说应当继承父位,作为储君副主,不能用诸侯会见的体例来书写,所以特别区分,使得像是诸侯被世子所会见。从王者方面来说,因为屈尊使世子位于三公之下,《礼记·丧服·斩衰》说“公士大夫的众臣”就是这样。从诸侯方面来说,世子尊贵于三公。这是礼制的威仪,各自有不同的施用。说“及”,是因为从文辞上可以看出急切的样子。世子之所以会见,是因为当时桓公德行衰微,诸侯背叛,所以上面假借王世子,以显示公义。
[疏]注“使若诸”至“会也”。
○解释说:使得像是世子为会盟之主,招致诸侯在此会合,所以说“使”,像是诸侯被世子所会见。
○注“自王”至“是也”。
○解释说:何氏引用《丧服》,是想说三公是臣,有人为他们服斩衰,而世子则没有,这是世子卑于三公的意思。
○注“自诸”至“所施”。
○解释说:即特别区分与不特别区分就是这样,为什么呢?因为世子对于诸侯,将有君臣之义的缘故。
○注“言及”至“会者”。
○解释说:及,是急切的文辞。所以隐元年传文说“及犹汲汲,及我欲之”。那么这里说及,是因为会王世子的经文,可以看出鲁侯对齐桓公的急切。
○注“时桓”至“公义”。
○解释说:即上面四年的传文,桓公“不修其师”,“楚国背叛盟约”,下文“郑伯逃归不盟”,九年葵丘之盟,书日以显示危急之类,都是如此。
秋,八月,诸侯在首戴结盟。诸侯为什么不按次序排列?是依据上文会盟时按次序排列。同一件事再次出现的,前面列举后面概说。省略文辞从可知,中间没有事就不省略诸侯。会盟是一件事,不举出盟的,是因为当时世子不参与盟誓。
○见,音贤遍。省文,音所景,下同。与,音预。
[疏]注“间无”至“诸侯”。
○解释说:昭公十三年“秋,鲁公会见刘子、晋侯”以下“在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那么那里的经文因为中间没有事,不重复说诸侯,现在重复说诸侯盟于首戴,所以解释它。
○注“会盟”至“与盟”。
○解释说:文公十四年鲁公“会见宋公、陈侯、卫侯”以下“同盟于新城”。那么那里是会盟一事,举出盟作为重点,不说会于某地,现在这里会盟并举,所以必须解释它。说当时世子不参与盟誓,如果不说诸侯,那么恐怕世子也参与盟誓,所以必须说诸侯盟于首戴,那么世子不参与就可以知道了。
郑伯逃归不盟。说逃归不盟是什么意思?是依据上文说诸侯,郑伯在其中,弟子疑惑,所以执不知问。
[疏]注“据上”至“其中”。
○解释说:也有没有“据”字的,不是正本。
不可让他结盟。当时郑伯内心想与楚国交好,外面以古人不结盟为借口,安居在会盟之上,不肯跟随桓公结盟,所以后来说不盟。
○解,音古卖。
[疏]注“时郑伯”至“不盟”。
○解释说:知道古人不结盟,正是看到桓公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文说“胥命是什么?互相命令。为什么说互相命令?接近正道。这为什么接近正道?古人不结盟,约定言语就退去”就是这样。
不可让他结盟,那么说逃归是什么意思?是依据后文说不盟,居会上辞。鲁子说:“大概是不以寡犯众。”诸侯以义相约,
楚人灭弦,弦子奔黄。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此象齐桓德衰,是后楚遂背叛,狄伐晋灭温,晋里克比弑其二君。
○比弑,申志反。
[疏]注“楚遂背叛”。
○解云:即下六年“秋,楚人围许”之属是也。
○注“狄伐晋灭温”。
○解云:即下八年“夏,狄伐晋”;十年春,“狄灭温”之属是也。
○注“晋里克比弑其二君”。
○解云:即下九年“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十年春,“晋里克弑其君卓子”是也。
冬,晋人执虞公。虞已灭矣,其言执之何?据灭言以归。上传云“四年反取虞”,知去灭,变以归言执。
○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据灭言以归”。解云:即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之属是也。
○“上传”至“取虞”。
○解云:在上二年。
○注“知去”至“言执”。
○解云:注言此者,欲解传家得知虞已灭矣之义耳。
不与灭也。曷为不与灭?灭者,亡国之善辞也。言灭者,王者起当存之,故为善辞。灭者,上下之同力者也。言灭者,臣子与君戮力一心,共死之辞也。不但去灭,复去以归,言执者,明虞公灭人以自亡,当绝,不得责不死位也。晋称人者,本灭而执之,不以王法执治之,故从执无罪辞也。虞称公者,夺正爵,起从灭也。不从灭例月者,略之。
○戮,音六,又作“勠”,力彫反。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彊也。恶桓公行霸,彊而无义也。郑背叛,本由桓公过陈不以道理,当先脩文德以来之,而便伐之,彊非所以附疏。
○彊也,其良反。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冬,公至自伐郑。事迁於救许,以伐郑致者,举不得意。
[疏]注“事迁”至“得意”。
○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以伐致,故云举不得意。然伐郑救许,皆不得意,故以伐致,或者但伐郑不得意,兵将复用於郑,故举其不得意者言之,即下七年“春,齐人伐郑”是也。
七年,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娄子来朝。至是所以进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
[疏]注“至是”至“爵者”。
○解云:如此注者,欲决庄五年“秋,倪黎来来朝”之文。
○注“时附”至“爵通”。
○解云:正以得进而称爵,故如此解。小邾娄子朝天子不书者,例所不录也。今朝鲁而谓之旁朝者,正以诸侯之法,五年一朝天子,但是常事,故不书之。欲对朝王为正朝,故谓之旁朝。案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皆以其来朝新王,故进称侯。今此知不由朝新王而得进者,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
郑杀其大夫申侯。其称国以杀何?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称侯。
[疏]注“据晋”至“称侯”。
○解云:在上五年春。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也。诸侯国体,以大夫为股胘,士民为肌肤,故以国体录。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毋。
○款,苦管反。毋,音无,或音某。
曹伯般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衔王命会诸侯,诸侯当北面受之,故尊序於上。时桓公德衰,甯毌之盟常会者不至,而陈、郑又遣世子,故上假王人之重以自助。
○洮,他刀反。
[疏]注“甯毌”至“不至”。
○解云:在上七年传也。其常会者不至,正以卫侯、许男巳下不至也。
○注“而陈”
译楚国人灭掉了弦国,弦国国君逃奔到黄国。
○九月,戊申日,初一,发生日食。这是齐桓公德行衰微的征兆,此后楚国于是背叛齐国,狄人攻打晋国并灭掉温国,晋国的里克接连弑杀了两位国君。
○“比弑”,“比”读作“申志”的“志”音。
[疏]注解说“楚国于是背叛”。
○解释说:即下文六年“秋天,楚国人包围许国”之类的事情。
○注解说“狄人攻打晋国灭掉温国”。
○解释说:即下文八年“夏天,狄人攻打晋国”;十年春天,“狄人灭掉温国”之类的事情。
○注解说“晋国的里克接连弑杀了两位国君”。
○解释说:即下文九年“晋国的里克弑杀了他的国君之子奚齐”;十年春天,“晋国的里克弑杀了他的国君卓子”之类的事情。
冬天,晋国人捉拿了虞公。虞国已经被灭掉了,这里说“捉拿”是什么意思?这是依据灭国的说法来说“带回来”。《公羊传》上说“四年又去夺取虞国”,知道去掉了“灭”字,改说“带回来”并说“捉拿”。
○“去”,读作“起吕”的“吕”音,下文相同。
[疏]注解说“依据灭国的说法来说带回来”。解释说:即定公六年“郑国的游帅军队灭掉许国,把许国国君斯带回来”之类的事情。
○“《公羊传》”到“夺取虞国”。
○解释说:在庄公二年。
○注解说“知道去掉”到“说捉拿”。
○解释说:注解说这个,是为了解释《公羊传》家知道虞国已经被灭掉的意思罢了。
不赞成用“灭”字。为什么不赞成用“灭”字?“灭”是亡国的委婉好辞。说“灭”,意味着王者兴起应当保存它,所以是委婉好辞。“灭”,是上下同心协力的意思。说“灭”,是臣子与国君戮力同心,共同赴死的辞令。不仅去掉了“灭”字,又去掉了“带回来”,说“捉拿”,是为了表明虞公因为灭人而自取灭亡,应当被断绝,不能责备他不死守君位。晋国称“人”,是因为本来是灭国却说是捉拿,不按照王法来捉拿治罪,所以采用了捉拿无罪者的辞令。虞国称“公”,是剥夺其正统爵位,从灭国的角度而言。不按照灭国的体例记载月份,是简略了。
○“戮”,读作“六”音,又写作“勠”,读作“力彫”的“彫”音。
六年,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攻打郑国,包围新城。邑不称“围”,这里为什么说“围”?因为强大。厌恶齐桓公行使霸权,强大而没有道义。郑国背叛,本来是由于齐桓公经过陈国时不依道理行事,应当先修明文德来招致他们,却直接攻打他们,强大并不是用来安抚疏远者的方法。
○“强大”,“强”读作“其良”的“良”音。
秋天,楚国人包围许国,诸侯于是救援许国。
冬天,鲁僖公从攻打郑国回来。事情转移到救援许国,用攻打郑国来作为致词,是举出不得意的事。
[疏]注解说“事情转移”到“得意”。
○解释说:庄公六年的《公羊传》说“得意则致会,不得意则致伐”。现在这里用“伐”来致词,所以说举出不得意的事。然而伐郑救许,都是不得意的事,所以用“伐”来致词,或许只是伐郑不得意,军队将再次用于郑国,所以举出不得意的事来说,即下文七年“春天,齐国人攻打郑国”就是如此。
七年,春天,齐国人攻打郑国。
○夏天,小邾娄子来朝见。到这里之所以进称爵位,是因为当时依附霸主的诸侯,朝见天子,顺便朝见霸主,得以进称爵位,齐桓公向天子请求进称,本来是因为他得到礼遇,彰显他能够以爵位相通。
[疏]注解说“到这里”到“爵位”。
○解释说:如此注解,是为了决断庄公五年“秋天,倪黎来来朝见”的条文。
○注解说“当时依附”到“爵位相通”。
○解释说:正因为得以进称爵位,所以如此解释。小邾娄子朝见天子不记载,是体例所不记录的。现在朝见鲁国而称为顺便朝见,正因为诸侯的法度,五年一朝见天子,这是常事,所以不记载。想要对比朝见天子为正朝,所以称为顺便朝见。考察隐公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见”,都因为他们来朝见新王,所以进称侯。现在这里知道不是因朝见新王而得以进称的,正因为僖公不是受命的王。
郑国杀死了他的大夫申侯。为什么称国名来杀?依据晋侯杀死了他的世子申生称侯。
[疏]注解说“依据晋”到“称侯”。
○解释说:在庄公五年春天。称国名来杀,是国君杀大夫的辞令。诸侯国的体制,以大夫为股肱,士民为肌肤,所以以国体记录。
秋天,七月,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国世子款、郑国世子华在甯毋结盟。
○“款”,读作“苦管”的“管”音。“毋”,读作“无”音,或读作“某”音。
曹伯般去世。
公子友前往齐国。
冬天,安葬曹昭公。
僖公卷十一(从八年到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一(从八年到二十一年)
八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僖公与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国世子款、郑国世子华在洮结盟。王人是什么人?地位卑微的人。为什么排在诸侯之上?因为是秉承先王的命令。秉承王命会见诸侯,诸侯应当北面接受,所以尊排在上面。当时齐桓公德行衰微,甯毌之盟时常与会的人不到,而陈、郑又派遣世子,所以上面假借王人的威重来帮助自己。
○“洮”,读作“他刀”的“刀”音。
[疏]注解说“甯毌”到“不到”。
○解释说:在庄公七年的《公羊传》里。那些时常与会的人不到,正是卫侯、许男以下的人不到。
○注解说“而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