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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公羊传注疏九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85–207 段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是后戎犯中国,鲁蔽郑瞻,夫人如莒,淫泆不制所致。

  [疏]注“是后戎犯中国”。

  ○解云:即下文“夏,公追戎于济西”是也。

  ○注“鲁蔽郑瞻”。

  ○解云:下文“秋,有蜮”是。

  ○注“夫人”至“所致”。

  ○解云:即下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属是也。是阴胜阳之象,是以日为之食。

  夏,公追戎于济西。以兵逐之曰追。

  ○济,子礼反。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据公追齐师至酅,举齐侵也。

  [疏]注“据公”至“侵也”。

  ○解云:即僖二十六年“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是也。

  大其为中国追也。以其不限所至,知为中国追也。

  ○为中,于伪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以其”至“追也”。

  ○解云:“公追齐师至巂”,限其所至,乃是自为己追,故知如此。

  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据公追齐师至酅弗及,不言于也。大之也。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言大者,当有功赏也。追例时。

  [疏]注“言大者”至“赏也”。解云:“公追齐师至巂,弗及”不言于,今言于者,谓公有大功,於王法当赏矣。

  ○注“追例时”。

  ○解云:即此文是。而僖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虽在正月己未下,不蒙日月。

  秋,有蜮。何以书?记异也。蜮之犹言惑也。其毒害伤人,形体不可见,象鲁为郑瞻所惑,其毒害伤人,将以大乱而不能见也。言有者,以有为异也。

  ○蜮,音或,短狐也;或谓之射工,音食。

  [疏]注“蜮之犹言惑也”。

  ○解云:即《五行志》云“蜮犹惑也”者是。

  ○注“其毒害伤人”。

  ○解云:即《五行志》云“能射人,甚者至死”是也。

  ○注“形体不可见”。

  ○解云:即《草木志》云“在水中射人影即死”是也。

  ○注“言有者,以有为异也”。

  ○解云:谓鲁先无蜮,今乃有之。案昭二十五年经书“有鸲鹆来巢”,今此不书来者,乱气所生,不从外来故也。

  冬,十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言往媵之者,礼,君不求媵,二国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

  ○媵陈,以证反,又绳证反。娣从,才用反,下注同。

  [疏]“媵者何”。解云:媵是碎事,例不见经,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

  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必以侄娣从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所以防嫉妒,令重继嗣也。因以备尊尊、亲亲也。九者,极阳数也。不再娶者,所以节人情,开媵路。

  ○嫉,音疾,又音自。

  [疏]“侄者何”。

  ○解云:昭穆异等,而与嫡俱行,故执不知问。

  ○“娣者何”。

  ○解云:与侄同伦而在侄下,故执不知问。

  ○“诸侯”至“再娶”。

  ○解云:传言此者,解所以有媵之意。言诸侯娶女非一者,正由不得再娶故也。

  ○注“必以”至“人喜也”。

  ○解云:即《穀梁传》云“一人有子,三人缓带”,范氏云“欲共享其禄”是也。

  ○注“所以防嫉妒”。

  ○解云:谓三人不相疾也。

  ○注“令重继嗣也”。解云:谓三人不相疾,共保其子。

  ○注“因以备”至“亲也”。

  ○解云:谓备侄所以尊尊,备娣所以亲亲。其上尊下亲,皆指嫡也。

  ○注“九者极阳数也”。

  ○解云:谓对一三五七以为极矣也。

  ○注“开媵路”。

  ○解云:谓亦有为嫡之望也。

  媵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纪,不书媵也。

  [疏]注“据姬归于

译庄公卷八(从十八年开始,到二十七年结束)

十八年,春季,周历三月,发生日食。此后戎族侵犯中原地区,鲁国被郑国瞻氏所迷惑,夫人前往莒国,淫乱放纵无法控制,这些都是导致日食的原因。

[疏]注“此后戎族侵犯中原地区”。

○解释:就是下文“夏季,庄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族”这件事。

○注“鲁国被郑国瞻氏所迷惑”。

○解释:下文“秋季,出现蜮”就是指的这件事。

○注“夫人”到“导致的原因”。

○解释:就是下文十九年秋季,“夫人姜氏前往莒国”之类的事情。这是阴气胜过阳气的征兆,所以太阳为之发生日食。

夏季,庄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族。用军队驱逐敌人叫做“追”。

○济,音子礼。这里没有说“伐”,却说“追”,是什么意思呢?依据庄公追击齐国军队到达酅地,是因为齐国入侵的缘故。

[疏]注“依据庄公”到“入侵的缘故”。

○解释:就是僖公二十六年“齐国人入侵我国西部边境,庄公追击齐国军队到巂地,没有追上”这件事。

赞扬他为了中原地区而追击敌人。因为没有限定追击到的地点,所以知道是为了中原地区而追击。

○为,音于伪,注及下文都相同。

[疏]注“因为没有限定”到“追击”。

○解释:“庄公追击齐国军队到巂地”,限定了到达的地点,那是为了自己而追击,所以知道是这样。

这里没有说戎族入侵中原,那么说为了中原地区而追击是什么意思呢?赞扬他在敌人未到之前就预先抵御他们。说在济水以西是什么意思呢?依据庄公追击齐国军队到酅地没有追上,没有说“于”字。这里用“于”字是为了表示赞扬。赞扬庄公消除祸害,恩泽遍及济水以西。说“大”(赞扬),是因为应当有功赏。追击的体例是记载时间。

[疏]注“说‘大’”到“赏赐”。解释:“庄公追击齐国军队到巂地,没有追上”没有说“于”,现在说“于”,意味着庄公有大功,按照王法应当赏赐。

○注“追击的体例是记载时间”。

○解释:就是本文这件事。而僖公二十六年“庄公追击齐国军队”,虽然在正月己未日之下,但不承袭日月。

秋季,出现蜮。为什么记载?记录异常现象。蜮的意思就是迷惑。它的毒害能伤人,形体看不见,象征鲁国被郑国瞻氏所迷惑,它的毒害能伤人,将导致大乱而不能预见。说“有”,是因为“有”表示异常。

○蜮,音或,短狐;有的叫射工,音食。

[疏]注“蜮的意思就是迷惑”。

○解释:就是《五行志》说“蜮就是迷惑”的意思。

○注“它的毒害能伤人”。

○解释:就是《五行志》说“能射人,严重的能致死”的意思。

○注“形体看不见”。

○解释:就是《草木志》说“在水中射人的影子就死”的意思。

○注“说‘有’,是因为‘有’表示异常”。

○解释:意思是鲁国以前没有蜮,现在才出现。查考昭公二十五年经文书写“有鸲鹆来巢”,现在这里不写“来”,是因为乱气所生,不是从外面来的缘故。

冬季,十月。

十九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四月。

秋季,公子结送陈国嫁来的女子到鄄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媵是什么?诸侯娶一个国家的夫人,就有两个国家送女子陪嫁,带着侄女和妹妹跟随。说送女子陪嫁,是因为礼制规定,国君不要求陪嫁,两个国家自动送女子陪嫁夫人,以此来统一夫人的尊贵地位。

○媵陈,音以证,又音绳证。娣从,音才用,下文注相同。

[疏]“媵是什么”。解释:媵是琐碎的事情,体例上不在经文中出现,现在却记载了,所以拿着不知道的地方提问。

侄女是什么?哥哥的女儿。妹妹是什么?弟弟的女儿。诸侯一次聘娶九个女子,诸侯不再次娶妻。一定要让侄女和妹妹跟随的原因,是想让一个人有儿子,两个人也高兴。用来防止嫉妒,让重视继承嗣子。借此来完备尊重尊贵、亲近亲人的道理。九,是极阳之数。不再次娶妻,是用来节制人情,开通陪嫁的道路。

○嫉,音疾,又音自。

[疏]“侄女是什么”。

○解释:昭穆辈分不同,却与嫡妻一起出行,所以拿着不知道的地方提问。

○“妹妹是什么”。

○解释:与侄女同类但在侄女之下,所以拿着不知道的地方提问。

○“诸侯”到“再次娶妻”。

○解释:传文说这个,是解释有陪嫁的意思。说诸侯娶妻不止一个,正是由于不得再次娶妻的缘故。

○注“一定要让”到“人高兴”。

○解释:就是《穀梁传》说“一人有子,三人缓带”,范氏说“想要共享俸禄”的意思。

○注“用来防止嫉妒”。

○解释:意思是三个人互相不嫉妒。

○注“让重视继承嗣子”。解释:意思是三个人互相不嫉妒,共同保护她们的儿子。

○注“借此来完备”到“亲人”。

○解释:意思是完备侄女是为了尊重尊贵,完备妹妹是为了亲近亲人。上面的尊贵下面的亲近,都指嫡妻。

○注“九是极阳之数”。

○解释:意思是相对于一三五七来说,九是极限了。

○注“开通陪嫁的道路”。

○解释:意思是也有成为嫡妻的希望。

陪嫁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依据伯姬嫁给纪国,不记载陪嫁。

[疏]注“依据姬归于

纪”者,解云:在隐二年冬。

  为其有遂事书。为下有遂事善也,故书所以不当书,以起将有所详录,犹伯姬书媵也。不媵,则当取。得书者张本文。言公子结如陈,遂及齐侯、宋公盟于鄄。

译“纪”字,解释说:此事发生在鲁隐公二年冬天。

因为其中有“遂”字所记载的事件。因为下面有“遂”字记载的善事,所以记载了本不该记载的内容,以此引起下文将有所详细记录,就像记载伯姬出嫁时没有媵妾一样。如果没有媵妾,那么就应该娶。能够被记载的是张本之文。说的是公子结前往陈国,于是与齐侯、宋公在鄄地结盟。

○为其,于伪反,注及下注同。

  [疏]注“为下有遂事善也”。

  ○解云:即“遂及齐侯、宋公盟”是也。

  ○注“故书所至不当书”。

  ○解云:谓书媵是也。

  ○注“以起将有所详录”。

  ○解云:正欲见盟事之善,合详而录之。

  ○注“犹伯姬书媵也”。

  ○解云:即成八年“卫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九年“晋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十年“齐人来媵”,传云“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者是也。

  ○注“言公”至“盟于鄄”。

  ○解云:是其得书之文也。

  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以外事不素制,不豫设,故云尔。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先是鄄、幽之会,公比不至,公子结出竟,遭齐、宋欲深谋伐鲁,故专矫君命而与之盟,除国家之难,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详录之。先书地,后书盟者,明出竟乃得专之也。盟不地者,方使上为出竟地,即更出地,嫌上地自为媵出地也。陈称人者,为内书,故略以外国辞言之。此陈侯夫人,言妇者,在涂也。加之者,礼未成也。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而盟不日者,起国家后背结之约,非结不信也。

  ○矫,居表反。难,乃旦反。背,音佩。

  [疏]注“先是”至“不至”。

  ○解云:即上十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十六年冬,“会齐侯、宋公”以下“同盟于幽”是也。正以彼二经皆不言公会,故知鲁侯不至矣。

  ○注“欲深谋伐鲁”。

  ○解云:正以善而详录之,故知欲伐矣。

  ○注“先书地”。

  ○解云:谓书鄄是也。

  ○注“明出竟乃得专之也”。

  ○解云:正以鄄为卫地故也。

  ○注“此陈”至“在涂也”。

  ○解云:即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是。

  ○注“加之者,礼未成也”。

  ○解云:正以此妇未成为夫人,故加之绝之。若其巳配,礼宜言媵陈夫人,不假言之以绝也。

  ○注“冬齐”至“西鄙”。

  ○解云:即下经也。

  ○注“而盟不”至“不信也”。

  ○解云:以《公羊》之例,不信者书日,故如此解。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鄙者,边垂之辞,荣见远也。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月者,再出也。不从四年巳月者,异国。

  [疏]注“月者,再出也”。

  ○解云:欲对上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文也。

  ○注“不从”至“异国”。

  ○解云:即上四年经云“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彼注云“月者再出,重也。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然则此经不从四年之例,而复出月者,正为齐、莒异国,不得相因故也。

  夏,齐大灾。大灾者何?大瘠也。瘠,病也,齐人语也。以加大,知非火灾也。

  ○大瘠,在亦反,病也;本或作“瘠”,才细反;一本作“渍”,才赐反,郑注《曲礼》引此同。

  [疏]“大灾者何”。

  ○解云:欲言大疾疫,而经书灾,故执不知问。

  ○注“以加大,知非火灾也”。

  ○解云:正以襄三十年“宋灾”,昭九年“陈火”之属,皆不言大故也。案襄九年传云“大者曰灾,小者曰火”,注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下此则小矣”。然彼是两火自对,故以灾火别之。此则非火,故更言大耳。

  大瘠者何?<疒列>也。<疒列>者,民疾疫也。

  ○<疒列>,力二反,疾疫也。疫,音役。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与宋大水同义。<疒列>者,邪乱之气所生,是时鲁任郑瞻,夫人如莒淫泆,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

  ○邪,似嗟反。

译○“为”字读作“伪”,此注及下文注法相同。

[疏]注解说“‘为’字下面有‘遂事善也’”。

○解释说:这就是“遂与齐侯、宋公结盟”这件事。

○注解说“原本记载所到达的地方,不应当记载”。

○解释说:指的是记载“媵”这件事。

○注解说“用来兴起将要有所详细记录”。

○解释说:正是想要显示盟约这件事是好的,应当详细地记录它。

○注解说“就像伯姬记载媵一样”。

○解释说:就是成公八年“卫人来送媵”,《传》说“送媵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记录伯姬”;九年“晋人来送媵”,《传》说“送媵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记录伯姬”;十年“齐人来送媵”,《传》说“送媵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记录伯姬。三个国家来送媵,是不合礼的。为什么都用记录伯姬的话来说呢?因为妇女以众多为奢侈”这些情况。

○注解说“说‘公’”到“在鄄地结盟”。

○解释说:这是它得以被记载的文体。

大夫没有擅自行事的原则,这里说“遂”是什么意思?按照聘问的礼仪,大夫接受君命,但不接受具体的言辞。因为对外的事务不能预先制定,不能事先设定,所以这样说。出了国境,如果有可以安定社稷、利于国家的事情,就可以专断处理。在此之前鄄地、幽地的会盟,鲁公屡次不到,公子结出了国境,遭遇齐、宋想要深入谋划攻打鲁国,所以专断假借君命与他们结盟,消除国家的灾难,保全百姓的生命,所以认为这是好的而详细记录。先写地名,后写结盟,是为了表明出了国境才得以专断。结盟不写地名,是因为刚才已经写了出国的地名,如果再写地名,就怀疑上面的地名是专门为送媵而出国的地名了。陈国称为“人”,是因为对内记载,所以略用外国人的言辞来说。这位陈侯的夫人,称“妇”,是因为她在路上。加上“之”字,是因为礼仪尚未完成。冬天,齐人、宋人、陈人攻打我国的西部边境,而结盟不记日期,是为了兴起国家后来结下的盟约,并不是公子结不守信义。

○“矫”字读作“居表”。“难”字读作“乃旦”。“背”字读作“佩”。

[疏]注解说“先前”到“不到”。

○解释说:就是上面十五年“春天,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鄄地会合”;十六年冬天,“会合齐侯、宋公”以下“在幽地共同结盟”这些情况。正因为那两条经文都不说“公会”,所以知道鲁侯没有到。

○注解说“想要深入谋划攻打鲁国”。

○解释说:正因为认为这是好的而详细记录,所以知道想要攻打鲁国了。

○注解说“先写地名”。

○解释说:指的是写“鄄”字。

○注解说“表明出了国境才得以专断”。

○解释说:正因为鄄是卫国的土地所以这样。

○注解说“这位陈”到“在路上”。

○解释说:就是隐公二年《传》说“在路上称妇”的意思。

○注解说“加上‘之’字,是因为礼仪尚未完成”。

○解释说:正因为这位妇人还没有成为夫人,所以加上“之”字来断绝她。如果已经配婚,礼仪上应当说“送媵陈夫人”,就不需要说“之”来断绝了。

○注解说“冬天齐”到“西部边境”。

○解释说:就是下面的经文。

○注解说“而结盟不”到“不守信义”。

○解释说:按照《公羊传》的体例,不守信义的要记日期,所以这样解释。

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冬天,齐人、宋人、陈人攻打我国的西部边境。“鄙”是边远的说法,荣耀在于看得远。

二十年,春天,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前往莒国。记月份,是因为再次出行。不跟随四年巳月的体例,是因为不同的国家。

[疏]注解说“记月份,是因为再次出行”。

○解释说:想要对应上面十九年秋天“夫人姜氏前往莒国”的经文。

○注解说“不跟随”到“不同的国家”。

○解释说:就是上面四年经文说“春天,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那里的注解说“记月份是因为再次出行,表示重视。三次出行不记月份,是省略文字,从可以知道的体例”。既然如此,这条经文不跟随四年的体例,而再次记月份,正是因为齐国、莒国是不同的国家,不能相互沿袭的缘故。

夏天,齐国发生大灾。“大灾”是什么?是大饥荒。“瘠”,是疾病,是齐国的方言。因为加上“大”字,知道不是火灾。

○“大瘠”,读作“在亦”,意思是疾病;有的版本写作“瘠”,读作“才细”;有的版本写作“渍”,读作“才赐”,郑玄注《曲礼》引用这个相同。

[疏]“大灾是什么”。

○解释说:想要说大瘟疫,而经文书写“灾”,所以拿着不知道来问。

○注解说“因为加上‘大’字,知道不是火灾”。

○解释说:正因为襄公三十年“宋国发生火灾”,昭公九年“陈国发生火灾”之类,都不说“大”的缘故。考察襄公九年《传》说“大的叫灾,小的叫火”,注解说“大的,指的是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低于这些就是小的了”。然而那是两种火相对,所以用灾火来区别。这里不是火,所以另外说“大”罢了。

“大瘠”是什么?是“疒列”。“疒列”,是民众的瘟疫。

○“疒列”,读作“力二”,意思是瘟疫。“疫”,读作“役”。为什么记载?记录灾害。外国的灾害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波及我国了。与宋国大水意义相同。“疒列”,是邪乱之气所产生的,当时鲁国任用郑瞻,夫人前往莒国淫乱,齐侯也淫乱他的姑母姐妹,不嫁的有七人。

○“邪”,读作“似嗟”。

[疏]注“与宋大水同义”。

  ○解云:即上十一年“宋大水”,传云“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注云“时鲁亦有水灾,书鲁则宋灾不见,两举则烦文不省,故诡例书外以见内也”是也。

译[疏]注“与宋大水同义”。

○解云:即上文十一年“宋大水”,传曰:“为何要记载?是为了记录灾祸。外国的灾祸通常不记载,这为何要记载?因为波及到我国。”注曰:“当时鲁国也有水灾,如果只记载鲁国的灾祸,宋国的灾祸就无法显现;如果两国都记载,则文字烦冗而不简省,所以采用变例记载外国的灾祸,以显示内国的灾祸。”正是此意。

○注“齐侯”至“七人”。

  ○解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齐景公问於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又此解言七人者,彼此其有误矣。然则襄公霸诸侯,唯淫妹而已,齐人犹作“南山崔崔”以刺之。桓公小白相淫九人,而齐人不刺之者,盖以功多足以除恶故也。或者遇尔不作,或采之不得,宁可问乎?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

  ○郑伯突,徒没反,厉公也。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春秋》篡明者书葬。

  [疏]注“春秋”至“书葬”。

  ○解云:言《春秋》者,欲见通例如此矣。篡明者,谓有立、入之文,即隐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十三年春,“葬卫宣公”;上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属是也。今此郑突入于郑,桓十五年秋亦有入栎之文,即是篡明,书其葬耳。若篡不明者,则去其葬以见其篡,不合为诸侯,是以僖十年里克弑卓子之时,惠公无入文。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下,不书葬晋惠公矣。若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何劳去葬以见篡?若然,案文公重耳亦无篡文,而僖三十年经书“葬晋文公”者,正以文公功盖天下,《春秋》为贤者讳,故书其葬,若其不篡然也。若然,齐侯小白是贤者而书其入,又录其葬,见其篡明,不为之讳者,僖十年传云“桓公之享国也长,美见乎天下,故不为之讳本恶也。文公之享国也短,美未见乎天下,故为之讳本恶也”是也。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省。肆者何?跌也。跌,过度。

  ○肆,音四,本或作“佚”。大省,所景反,除自省皆同,二传作“眚”。跌,大结反,过度也。

  [疏]“肆大省”。

  ○解云:肆,读如字,放肆也。省,读如减省之省也。

  ○“肆者何”,“大省者何”。

  ○解云:皆以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大省者何?灾省也。谓子卯日也。夏以卯日亡,殷以子日亡,先王常以此日省吉事,不忍举,又大自省敕,得无独有此行乎?常若闻灾自省,故曰灾省也。

  ○行,下孟反。

  [疏]注“先王”至“忍举”。

  ○解云:此先王,谓夏、殷之后成礼者,以是夏、殷亡日,故省吉事而已,不忍举而行之。

  ○注“又大”至“此行乎”。

  ○解云:又若似见不贤而内自省之义矣。

  ○注“常若”至“灾省也”者,释传云“灾省”之文也。言闻有灾辄自省察,若为行而致之乎?肆大省,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忌省也。时鲁有夫人丧,忌省日不哭。省日本以忌吉事,不以忌凶事,故礼哭不辟子卯日,所以专孝子之思也。不与念母,而讥忌省者,本不事母则已,不当忌省,犹为商人责不讨贼。

  ○思,息嗣反。为,于伪反。

  [疏]“肆大省,何以书”。

  ○解云:不但言何以书者,恐人以为但问大省,云大自省敕何以书,故复举句而问之。

  ○注“故礼”至“卯日”。

  ○解云:案《士丧礼》既殡之后,云“朝夕哭,不辟子卯”是也。引之者,证不以忌凶事也。

  ○注“不与”至“忌省”。解云:不与念母者,即上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曰“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念母也”,“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不与念母也”,彼注云“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是也。

  ○注“犹为”至“讨贼”。

  ○解云:文十四年九月,“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然则商人者,是篡弑之贼也,齐之臣子理宜讨之,而反臣事,失其所也。及文十八年夏,“齐人弑其君商人”,而不书其葬者,以责臣子不讨贼也。似文姜罪,实宜绝之,公既不绝,宜尽子道,而反忌省,故得责之。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文姜者何?庄公之母也。辄发传

译○注“齐侯”至“七人”。

○解释说:这是《晏子春秋》的记载。查考那里齐景公问晏子说:“我的先君桓公,淫乱女公子,不嫁的有九人,却能成为贤明的君主,为什么呢?”又这里解释说有七人,彼此之间必有错误。然而襄公称霸诸侯,只是淫乱妹妹而已,齐国人还作《南山崔崔》来讽刺他。桓公小白淫乱九人,而齐国人不讽刺他,大概是因为功劳多足以掩盖恶行吧。或者遇到这种情况不创作,或者采集不到,难道可以询问吗?

秋,七月。

冬,齐国人讨伐戎族。

二十有一年,春,周历正月。

夏,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

○郑伯突,“突”音徒没,是郑厉公。

秋,七月,戊戌日,夫人姜氏去世。

冬,十二月,安葬郑厉公。《春秋》对于篡位事实明确的,记载安葬。

[疏]注“春秋”至“书葬”。

○解释说:说《春秋》,是想表明通例就是这样。篡位事实明确的,是指有“立”、“入”的文字记载,即隐公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公十三年春,“安葬卫宣公”;上文九年夏,“齐小白进入齐国”;僖公十八年秋,“安葬齐桓公”之类就是。现在这里郑突进入郑国,桓公十五年秋也有进入栎邑的文字记载,这就是篡位事实明确,所以记载安葬。如果篡位事实不明确,就去除安葬的记载以显示其篡位,认为他不配作为诸侯,因此僖公十年里克弑杀卓子的时候,惠公没有“入”的文字记载。到僖公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去世”下面,就不记载安葬晋惠公了。如果有“立”、“入”的文字记载,不怀疑不是篡位,何必去除安葬的记载来显示篡位?如果这样,查考文公重耳也没有篡位的文字记载,而僖公三十年经文记载“安葬晋文公”,正因为文公功劳覆盖天下,《春秋》为贤者避讳,所以记载安葬,好像他不篡位一样。如果这样,齐侯小白是贤者而记载他“入”,又记录安葬,显示篡位事实明确,不为他避讳,僖公十年传文说“桓公在位时间长,美德显扬于天下,所以不为他避讳本来的恶行。文公在位时间短,美德尚未显扬于天下,所以为他避讳本来的恶行”就是这个意思。

二十有二年,春,周历正月,肆大省。肆是什么?跌。跌,过度。

○肆,音四,有的本子作“佚”。大省,“省”音所景,除、自、省都相同,两传作“眚”。跌,音大结,过度。

[疏]“肆大省”。

○解释说:肆,按本字读,是放肆的意思。省,按减省的省读。

○“肆是什么”,“大省是什么”。

○解释说:都因为不同于常例,所以拿着不知道来问。大省是什么?灾省。指子卯日。夏朝在卯日灭亡,殷朝在子日灭亡,先王常在这两天减少吉事,不忍心举行,又大加自我反省告诫,难道唯独有这种行为吗?常像听到灾祸就自我反省,所以叫灾省。

○行,音下孟。

[疏]注“先王”至“忍举”。

○解释说:这先王,指夏、殷之后制定礼制的人,因为这是夏、殷灭亡的日子,所以减少吉事而已,不忍心举行而实行。

○注“又大”至“此行乎”。

○解释说:又像看到不贤而内心自我反省的意思。

○注“常若”至“灾省也”者,解释传文“灾省”的文字。说听到有灾祸就自我反省,好像是因为自己的行为招致的吗?肆大省,为什么记载?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忌讳省日。当时鲁国有夫人丧事,忌讳省日不哭。省日本来忌讳吉事,不忌讳凶事,所以礼制规定哭丧不避开子卯日,这是为了专一孝子的思念。不赞同思念母亲,而讥讽忌讳省日,本来不侍奉母亲就算了,不应当忌讳省日,就像商人被责备不讨伐贼人一样。

○思,音息嗣。为,音于伪。

[疏]“肆大省,为什么记载”。

○解释说:不只说为什么记载,是怕人们以为只是问大省,说大自省敕为什么记载,所以又举出全句来问。

○注“故礼”至“卯日”。

○解释说:查考《士丧礼》在殡殓之后,说“早晚哭丧,不避开子卯”就是这个意思。引用它,证明不忌讳凶事。

○注“不与”至“忌省”。解释说:不赞同思念母亲,即上文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文说“夫人本来就在齐国了,说孙于齐是什么意思?思念母亲”,“思念母亲,是所赞许的。那么为什么在她思念母亲时贬低?不赞同思念母亲”,那里注解说“思念母亲就忘记父亲,是背离根本的道理”就是这个意思。

○注“犹为”至“讨贼”。

○解释说:文公十四年九月,“齐公子商人弑杀他的国君舍”。那么商人,是篡弑的贼人,齐国的臣子按理应当讨伐他,反而臣服侍奉,失去了应有的立场。到文公十八年夏,“齐人弑杀他们的国君商人”,而不记载安葬,是因为责备臣子不讨伐贼人。像文姜的罪过,实在应当断绝关系,庄公既然不断绝,就应当尽到儿子的道义,反而忌讳省日,所以受到责备。

癸丑日,安葬我国小君文姜。文姜是什么?是庄公的母亲。随即引发传文

者,起仇母,录子恩。凡母在子年,无適庶,皆系子也。不在子年,適母系夫,庶母系子。言小君者,比於君为小,俱臣子辞也。文者,谥也。夫人以姓配谥,欲使终不忘本也。

译这是为了兴起对母亲的仇恨,记录对儿子的恩情。凡是母亲在儿子出生那年去世的,无论嫡母还是庶母,都归系于儿子名下。不在儿子出生那年去世的,嫡母归系于丈夫,庶母归系于儿子。称“小君”,是因为相对于国君而言地位较小,这都是臣子对君主的谦辞。“文”是谥号。夫人用姓氏搭配谥号,是为了让人始终不忘根本。

○无適,丁历反,下同。

  [疏]“葬我小君文姜”。

  ○解云:《穀梁传》曰“小君非君,其曰君何也?以其为公配,可以言小君也”者是。

  ○“文姜者何”。

  ○解云:欲言庄母,谥异其父;欲言非母,备礼葬之,故执不知问。

  ○注“辄发”至“子恩”。

  ○解云:隐元年传云“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今假令不发,亦是桓之夫人、庄公之母可知,而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故言辄矣。今此经云“葬我小君文姜”,传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也”者,正欲录子之恩,故备礼而葬之。

  ○注“凡母”至“系子也”。解云:即此传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是適母系子也。宣八年传云“顷熊者何?宣公之母也”,襄四年传云“定戈者何?襄公之母也”,皆是庶母系子也。而僖二年传云“哀姜者何?庄公之夫人也”,在子年而系夫者,盖以僖公非所生,为其非子故也。

  ○注“不在”至“系夫”。

  ○解云:即僖二年哀姜是也。

  ○注“庶母系子也”。

  ○解云:即文五年传云“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是也。定十五年秋,“姒氏卒”,传曰“姒氏者何?哀公之母也”者,亦是庶母不在子年而系于子。然则乡来所言,传皆葬上乃言某公之母,而姒氏特于卒上发传者,正以姒氏之葬,直云“葬定姒”,不得称小君,是以传家亦於葬略之矣。定姒所以葬不得称小君,《公羊》之义,母以子贵,哀公尔时未得为君,是以定姒未得全同夫人矣。

  ○注“欲使终不忘本也”。

  ○解云:本即姓是也。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书者,杀君之子,重也。

  [疏]注“书者,杀君之子,重也”。

  ○解云:正以不言大夫而得书杀,则知由其是君之子故也。

  夏,五月。以五月首时者,讥。庄公取仇国女,不可以事先祖,奉四时祭祀,犹五月不宜以首时。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防,鲁地。

  ○傒,音兮。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据暨与公盟也。

  [疏]“齐高傒者何”。

  ○解云:欲言其贵,鲁侯耻之;欲言微者,名氏见经,故执不知问。

  ○注“据暨与公盟也”。

  ○解云:即上九年春,“公及齐大夫盟于暨”是也。

  公也。以其日,微者不得日,大夫盟当出名氏。

  [疏]注“以其日”至“得日”。

  ○解云:即隐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传曰“孰及之?内之微者也”,彼注云“宋称人者,亦微者也”,“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是其微者不得日矣。其微者盟例时者,即僖十九年“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也。

  ○注“夫人”至“名氏”。

  ○解云:即成元年“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之属是也。

  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

  冬,公如齐纳币。纳币即纳徵。《礼》曰“主人受币,士受俪皮”是也。《礼》言纳徵,《春秋》言纳币者,《春秋》质也。凡婚礼皆用雁,取其知时候。唯纳徵用玄纁束帛俪皮。玄纁,取其顺天地也。俪皮者,鹿皮,所以重古也。

  ○纁,许云反,俪,力计反,本又作“丽”。

  [疏]注“纳徵”至“天地也”。

  ○解云:即隐元年注云“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是也,何者?玄纁者,是天地之色故也。

  ○注“俪皮者,鹿皮,所以重古也”。

  ○解云:正以古者食肉衣皮服捕禽兽故也。俪者,两也。两皮者,二仪之数。

  纳币不书,此何以书?据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不书纳币。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时庄公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故因其有事於纳币,以无廉耻为讥。不讥丧娶者,举淫为重也。凡公之齐,所以起淫者,皆以危致也。

  [疏]注“凡公”至“致也”。

  ○解云:即下二十三

译○“适”字读作“历”,下文相同。

[疏]“安葬我国小君文姜”。

○解释:《谷梁传》说:“小君并非国君,为什么称她为君呢?因为她作为国君的配偶,可以称为小君。”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文姜是谁”。

○解释:想说是庄公的母亲,但她的谥号与父亲不同;想说不算是母亲,却又以完备的礼仪安葬她,所以秉持不知而发问。

○注“辄发”到“子恩”。

○解释:隐元年传文说:“仲子是谁?是桓公的母亲。”现在假设不直接发问,也能知道她是桓公的夫人、庄公的母亲,而这里却说“文姜是谁?是庄公的母亲”,所以说这是“辄”(直接)发问。现在经文说“安葬我国小君文姜”,传文说“文姜是谁?是庄公的母亲”,正是为了记录儿子对母亲的恩情,所以用完备的礼仪安葬她。

○注“凡母”到“系子也”。解释:即此传文说“文姜是谁?是庄公的母亲”,这是嫡母依附于儿子。宣公八年传文说“顷熊是谁?是宣公的母亲”,襄公四年传文说“定戈是谁?是襄公的母亲”,这些都是庶母依附于儿子。而僖公二年传文说“哀姜是谁?是庄公的夫人”,在儿子的纪年下却依附于丈夫,大概是因为僖公不是她所生,所以不依附于儿子。

○注“不在”到“系夫”。

○解释:即僖公二年的哀姜就是这种情况。

○注“庶母系子也”。

○解释:即文公五年传文说“成风是谁?是僖公的母亲”就是这种情况。定公十五年秋天,“姒氏去世”,传文说“姒氏是谁?是哀公的母亲”,这也是庶母不在儿子纪年下却依附于儿子。那么先前所说的,传文都是在记载安葬时才说某公的母亲,而姒氏特别在记载去世时就发传,正是因为姒氏安葬时,只说“安葬定姒”,不能称为小君,所以传文在安葬时也略去了。定姒安葬时不能称为小君,按照《公羊传》的道理,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哀公那时还未成为国君,所以定姒未能完全等同于夫人。

○注“欲使终不忘本也”。

○解释:本就是指姓氏。

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寇。记载这件事,是因为杀了国君的儿子,事情重大。

[疏]注“记载这件事,是因为杀了国君的儿子,事情重大”。

○解释:正因为没有说“大夫”而记载了“杀”,就知道是因为他是国君的儿子。

夏,五月。以五月作为季节之首,是为了讥讽。庄公娶了仇敌国家的女子,不可以用来侍奉祖先,奉行四季祭祀,就像五月不宜作为季节之首一样。

秋,七月,丙申,与齐国高傒在防地结盟。防,是鲁国的地方。

○傒,音兮。齐国高傒是谁?是尊贵的大夫。为什么去会见我方地位低微的人而结盟?这是根据与国君结盟的情况而言。

[疏]“齐国高傒是谁”。

○解释:想说他尊贵,鲁侯以此为耻;想说他地位低微,但名字和姓氏出现在经文中,所以秉持不知而发问。

○注“根据与国君结盟的情况而言”。

○解释:即上文九年春天,“公与齐国大夫在暨地结盟”就是这种情况。

国君。因为记载了日期,地位低微的人不得记载日期,大夫结盟应当写出名字和姓氏。

[疏]注“因为记载了日期”到“得日”。

○解释:即隐公元年“九月,与宋人在宿地结盟”,传文说“谁与之结盟?是内部地位低微的人”,那里的注解说“宋国称为人,也是因为地位低微”,“地位低微的人结盟惯例只记月份,不能专断正名,所以责备其简略。这里记月份,是因为隐公是贤君,即使派地位低微的人,也有可取之处所以记载”,这就是地位低微的人不得记载日期的依据。那些地位低微的人结盟只记月份的例子,即僖公十九年“冬天,与陈人、蔡人、楚人、郑人在齐地结盟”之类就是。

○注“夫人”到“名氏”。

○解释:即成公元年“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之类就是。

国君为什么不写出国君?是为了避讳与大夫结盟。

冬,公到齐国纳币。纳币就是纳徵。《礼》说“主人接受币帛,士接受成对的鹿皮”就是这种情况。《礼》说纳徵,《春秋》说纳币,是因为《春秋》质朴。所有婚礼都用大雁,取它知道时令的意思。只有纳徵用玄色和浅红色的丝帛以及成对的鹿皮。玄色和浅红色,取它们顺应天地的意思。成对的鹿皮,是鹿皮,用来重视古制。

○纁,音许云反,俪,音力计反,原本又写作“丽”。

[疏]注“纳徵”到“天地也”。

○解释:即隐公元年注解说“束帛,是指玄色三匹、浅红色两匹:玄色三匹效法天,浅红色两匹效法地”就是这种情况,为什么呢?因为玄色和浅红色是天地的颜色。

○注“成对的鹿皮,是鹿皮,用来重视古制”。

○解释:正是因为古人吃肉穿皮,捕猎禽兽。俪,是两的意思。两张皮,是两仪的数目。

纳币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这是根据桓公三年公子翚到齐国迎娶女子,不记载纳币而言。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亲自纳币,不合礼制。当时庄公确实因为淫乱放荡的大恶不可言说,所以借他在纳币这件事上,以没有廉耻来讥讽。不讥讽在丧期娶妻,是因为举出淫乱更为重要。凡是国君到齐国,所以引起淫乱的,都是因为危险导致的。

[疏]注“凡是国君”到“致也”。

○解释:即下文第二十三

年“春,公至自齐”,“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之属是也。凡书至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故也。

译像二十一年“春天,国君从齐国回来”,“夏天,国君到齐国观看社祭”,“国君从齐国回来”;二十四年“夏天,国君到齐国迎娶女子”,“秋天,国君从齐国回来”这类记载。凡是史书记载“至”(回来)的,是因为臣子欢喜君父脱离危险而归来,所以这样记载。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据柯之盟不日,柯之会不致。

  [疏]注“据柯”至“不致”。

  ○解云:即上十三年“冬,公会齐侯于柯”,不书日不致是也。

  此之桓国,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公一陈佗也。公如齐淫,与陈佗相似如一也。

  ○佗,大何反。

  [疏]注“公如”至“如一也”。

  ○解云:即桓六年“蔡人杀陈佗”,传云“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绝也。曷为绝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于蔡,蔡人杀之”是也。

  祭叔来聘。不称使者,公一陈佗,故绝,使若我无君,以起其当绝,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

  ○祭,侧界反。

  [疏]注“不称使”至“小人”。

  ○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九年“天王使南季来聘”,等是王使而皆称使。今此独不称使,故决之。何氏知不称使,是我无君之文者,正见闵二年“高子来盟”,传云“何以不言使?我无君”是也。若然,案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桓五年夏,“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桓八年春,“天王使家父来聘”。然则桓公篡逆,经犹称使而不绝之。庄公特淫,绝之者,桓四年伯纠之下,何氏云“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也”。然则桓公恶甚,故去二时以明不宜。庄公罪轻,故不言使以见绝,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而巳。《春秋》见义,非唯一种,未可然怪也。

  夏,公如齐观社。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观社,非礼也。观社者,观祭社。讳淫言观社者,与亲纳币同义。社者,土地之主。祭者,报德也。生万物,居人民,德至厚,功至大,故感春秋而祭之,天子用三牲,诸侯用羊豕。

  [疏]注“讳淫”至“同义”。

  ○解云:谓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因其有事于观社,故以观社讥耳。

  ○注“天子”至“羊豕者”,解云:时王之礼。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荆何以称人?据上称州。

  [疏]注“据上称州”。

  ○解云:即上十六年“秋,荆伐郑”之属是也。

  始能聘也。《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脩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称人当系国,而系荆者,许夷狄者不一而足。

  [疏]注“称人”至“而足”。

  ○解云:正以十年传云:“州不若国,知进称人宜系国矣”。文九年“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又襄二十九年传云“札者何?吴季子之名。《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是以此注引之耳。

  公及齐侯遇于穀。

  萧叔朝公。其言朝公何?据公在内不言朝公,在外言会。

  [疏]注“据公”至“朝公”。

  ○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之属是也。

  ○注“在外言会”。

  ○解云:定十四年“邾娄子来会公”,及公会某侯之属皆是也。

  公在外也。时公受朝於外,故言朝公,恶公不受於庙。

  ○恶公,乌路反,下同。

  [疏]注“时公”至“於庙”。

  ○解云:隐七年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巳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隐十一年注云“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今此言公故如此解。

  秋,丹桓宫楹。何以书?讥。何讥尔?丹桓宫楹,非礼也。楹,柱也。丹之者,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传言“丹桓宫”者,欲道天子诸侯各有制也。礼,天子斫而砻之,加密石焉;诸侯斫而砻之,不加密石;大夫斫之;士首本。失礼宗庙例时。

  ○宫楹,音盈,柱也,下传及注同。为将,于伪反。斫,丁角反,下同。砻,力工反。

  [疏

译二十三年,春天,鲁庄公从齐国回国。桓公之盟不记载日期,会盟不记载回国,是表示信任。据柯之盟不记载日期,柯之会不记载回国。

[疏]注“据柯”至“不致”。

○解释:即上文十三年“冬天,鲁庄公会齐侯于柯”,不记载日期、不记载回国就是这样。

这次桓公之盟,为什么记载回国?是表示危惧。为什么危惧?因为庄公与陈佗一样。庄公到齐国淫乱,与陈佗相似,完全一样。

○佗,音大何。

[疏]注“公如”至“如一也”。

○解释:即桓公六年“蔡人杀陈佗”,传文说“陈佗是谁?陈国的国君。陈国国君为什么称陈佗?断绝他。为什么断绝他?因为他卑贱。他卑贱到什么程度?在外淫乱。在哪里淫乱?在蔡国淫乱,蔡人杀了他”就是这样。

祭叔来聘问。不称使者,是因为庄公与陈佗一样,所以断绝他,使得好像我国没有国君,以兴起应当断绝他的理由,因此不承认天子派遣小人来聘问。

○祭,音侧界。

[疏]注“不称使”至“小人”。

○解释:这样注解,正是为了决断隐公七年“天王派凡伯来聘问”,九年“天王派南季来聘问”,等都是天子的使者却都称使者。现在这里唯独不称使者,所以决断它。何氏知道不称使者,是“我国没有国君”的文辞,正是看到闵公二年“高子来盟”,传文说“为什么不称使?我国没有国君”就是这样。如果这样,考察桓公四年“夏天,天王派宰渠伯纠来聘问”;桓公五年夏天,“天王派仍叔之子来聘问”;桓公八年春天,“天王派家父来聘问”。那么桓公篡逆,经文仍然称使者而不断绝他。庄公特别淫乱,断绝他,是因为桓公四年伯纠之下,何氏说“去掉两个季节,是因为桓公无视王权而行事,天子不能诛杀他,反而派遣使者聘问,所以作为贬斥,显示他的罪过,表明不适宜”。那么桓公罪恶深重,所以去掉两个季节以表明不适宜。庄公罪过较轻,所以不称使者以显示断绝,只是不承认天子派遣小人来聘问罢了。《春秋》显示义理,并非只有一种方式,不可以因此感到奇怪。

夏天,鲁庄公到齐国观看社祭。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诸侯越过国境观看社祭,不合礼制。观社,是观看祭祀社神。忌讳说淫乱而说观社,与亲自纳币同义。社,是土地的主宰。祭祀,是报答恩德。社神生育万物,居住人民,恩德极厚,功劳极大,所以感念春秋而祭祀它,天子用牛、羊、猪三牲,诸侯用羊和猪。

[疏]注“讳淫”至“同义”。

○解释:是说实际上因为淫乱大恶不可言说,借着他有事于观社,所以用观社来讥讽。

○注“天子”至“羊豕者”,解释:当时天子的礼制。

鲁庄公从齐国回国。

荆人来聘问。荆为什么称人?根据上文称州。

[疏]注“据上称州”。

○解释:即上文十六年“秋天,荆伐郑”之类就是这样。

开始能够聘问。《春秋》以鲁国为王,因为他开始来聘问,表明夷狄能够仰慕王化,修习聘问之礼,接受正朔的,应当进用他,所以让他称人。称人应当系于国名,而系于荆的,是因为允许夷狄不是一蹴而就的。

[疏]注“称人”至“而足”。

○解释:正是以十年传文说:“州不如国,知道进用称人应当系于国名了”。文公九年“楚子派椒来聘问”,传文说“椒是谁?楚国大夫。楚国没有大夫,这为什么记载?开始有大夫了。开始有大夫为什么不称氏?允许夷狄不是一蹴而就的”。又襄公二十九年传文说“札是谁?吴季子的名字。《春秋》贤者不称名,这为什么称名?允许夷狄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此注引用它。

鲁庄公与齐侯在穀相遇。

萧叔朝见庄公。说朝见庄公是什么意思?根据庄公在国内不称朝见庄公,在国外称会。

[疏]注“据公”至“朝公”。

○解释:即隐公十一年“春天,滕侯、薛侯来朝见”之类就是这样。

○注“在外言会”。

○解释:定公十四年“邾娄子来会见庄公”,以及庄公会某侯之类都是这样。

庄公在国外。当时庄公在国外接受朝见,所以称朝见庄公,厌恶庄公不在宗庙接受朝见。

○恶公,音乌路,下同。

[疏]注“时公”至“於庙”。

○解释:隐公七年注说“不称聘见庄公,是因为礼制,聘问在大庙接受,孝子谦卑不敢以自身当之,归美于先君,而且尊重宾客”,隐公十一年注说“不称朝见庄公,是因为礼制,朝见在大庙接受,与聘问同义”。现在这里称庄公,所以这样解释。

秋天,丹漆桓宫楹柱。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丹漆桓宫楹柱,不合礼制。楹,是柱子。丹漆它,是因为将要娶齐国女子,想要夸大显示给她看。传文说“丹桓宫”,是想说明天子诸侯各有制度。礼制,天子砍削并磨光,加上密石;诸侯砍削并磨光,不加上密石;大夫砍削;士只砍削树根。失礼宗庙例时。

○宫楹,音盈,柱子,下文及注同。为将,音于伪。斫,音丁角,下同。砻,音力工。

[疏

]注“礼天子”至“首本”。

  ○解云:皆《外传?晋语》张老谓赵文子椽之制。《穀梁传》曰:“天子之桷,斫之砻之,加密石焉;诸侯之桷,斫之砻之;大夫斫之;士斫本。”今此何氏於丹楹之下总言之矣。斫本者,正谓全以树本而行斤斫之。

译注“礼天子”至“首本”。

○解释说:这都是《左传·晋语》中张老对赵文子所说的关于椽子制度的记载。《穀梁传》说:“天子所用的椽子,要砍削、磨光,再涂上细密的石灰;诸侯所用的椽子,要砍削、磨光;大夫所用的椽子,只砍削;士所用的椽子,只砍削树根部分。”现在何休在“丹楹”之下总括地论述了这一点。所谓“斫本”,正是指完全顺着树根的原貌进行砍削。

○注“失礼宗庙例时”。

  ○解云:正谓此文是也。下经二十四年“三月,刻桓宫桷”而书月者,以其功重故也。此谓失礼脩营之例也。若其祭祀失礼者,则书日,是以隐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何氏云“失礼鬼神例日”是也。若始造宗庙而失礼者,亦书日,即成六年春,王“二月,辛巳,立武宫”是也。而定元年九月,“立炀宫”,亦为非礼,而不书日者,所见之世,其恩尤厚,故不为书日,使若得礼然。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曹达《春秋》常卒月葬时也。始卒日葬月,嫌与大国同,后卒而不日,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

  ○射姑,音亦。复,扶又反。

  [疏]注“曹达”至“时也”。

  ○解云:即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昭十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秋,葬曹平公”之属是也。其有卒葬在日月下者,不蒙日月矣。其文各自有解。

  ○注“始卒日葬月”。

  ○解云:即桓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所以然者,敬老重恩故也。

  ○注“后卒而不日”。

  ○解云:正以对桓十年“曹伯终生卒”,以为后矣。

  ○注“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

  ○解云:即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是。案曹为小国,入所闻之世,正合卒月,而言可日者,正以传闻之世,巳得录之,故所闻世可以书日,但以嫌同大国,故不日矣。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我贰也。庄公有污贰之行。

  ○扈,音户。有污,污辱之污,一音乌卧反,后放此。行,下孟反。

  [疏]注“污贰之行”。

  ○解云:谓庄公之行,既不清洁,又不专一,故谓之贰矣。鲁子曰:“我贰者,非彼然,我然也。”嫌上托以齐恶我贰,相疑而盟,故日也。解言非齐恶我也,我行污贰,动作有危,故日之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何以书?讥。何讥尔?刻桓宫桷,非礼也。与丹楹同义。月者,功重於丹楹。

  ○桷,音角,椽也。

  [疏]注“与丹楹同义”。

  ○解云:即上注云“丹之者,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是也。

  ○注“月者,功重於丹楹”。

  ○解云:正以失礼宗庙例时,故如此注。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何以书?亲迎礼也。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礼,诸侯既娶三月,然后夫人见宗庙;见宗庙,然后成妇礼。

  ○迎,鱼命反。见宗,贤遍反,下传文“见也”、“见用币”及注同。

  [疏]“葬曹庄公”。

  ○解云: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

  ○“何以书?亲迎礼也”。

  ○解云:鲁侯如齐,本实淫通,非为亲迎而往。但《春秋》之意,以其大恶不可言之,要以言其逆女,使若得礼,善而书日矣。是以注云“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

  ○注“礼诸侯”至“妇礼”。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庄公夫人未至于国而行妇事,既非正礼明矣。

  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其言入何?据夫人姜氏言至不言入。

  [疏]注“据夫人”至“言入”。

  ○解云:即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是

  难也。其言日何?据夫人姜氏至,不日。

  ○难也,乃旦反,下及注同。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人。偻,疾也,齐人语。约,约远媵妾也。夫人稽留,不肯疾顺公,不可使即入。公至后,与公约定八月丁丑乃入,故为难辞也。夫人要公不为大恶者,妻事夫有四义:鸡鸣縰笄而朝,君臣之礼也;三年恻隐,父子之恩也;图安危可否,兄弟之义也;枢机之内,寝席之上,朋友之道,不可纯以君臣之义责之。

  ○不偻,力主反,疾也。注同。远,于万反。要,一遥反。縰笄,所买反,又所绮反。恻隐,初力反。

译○注“失礼宗庙例时”。

○解释说:正是指这段经文。下文二十四年“三月,刻桓宫桷”而记载月份,是因为工程重大。这是失礼修缮宗庙的体例。如果是祭祀失礼,则记载日期,所以隐公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何氏说“失礼鬼神例日”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是初次建造宗庙而失礼,也记载日期,即成公六年春,王“二月,辛巳,立武宫”就是例子。而定公元年九月,“立炀宫”,也是非礼,却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在所见的时代,恩惠特别深厚,所以不记载日期,使其看起来像是合乎礼制。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曹国在《春秋》中通常记载卒月的时间是葬期。起初卒日葬月,是嫌与大国相同,后来卒而不记日,进入所闻之世,可以记日却不再记日。

○射姑,音亦。复,扶又反。

[疏]注“曹达”至“时也”。

○解释说:即文公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昭公十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秋,葬曹平公”之类就是。那些卒葬在日月之下的,不承袭日月。其文各自有解释。

○注“始卒日葬月”。

○解释说:即桓公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就是。之所以这样,是敬老重恩的缘故。

○注“后卒而不日”。

○解释说:正是对应桓公十年“曹伯终生卒”,以此为后。

○注“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

○解释说:即文公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就是。考察曹是小国,进入所闻之世,正合卒月,而说可以记日的,正是因为在传闻之世,已经得以记录,所以所闻之世可以书日,但因为嫌同大国,所以不记日了。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桓公的盟会不记日,这为什么记日?是表示危险。为什么危险?是我有二心。庄公有污秽二心的行为。

○扈,音户。有污,污辱之污,一音乌卧反,后放此。行,下孟反。

[疏]注“污贰之行”。

○解释说:谓庄公的行为,既不清洁,又不专一,所以称为二心。鲁子说:“我二心者,不是他那样,是我那样。”嫌上面托辞说齐国厌恶我二心,相互猜疑而盟会,所以记日。解释说不齐国厌恶我,是我行为污秽二心,动作有危险,所以记日。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刻桓宫桷,不合礼制。与丹楹意义相同。记月,是因为工程重于丹楹。

○桷,音角,椽也。

[疏]注“与丹楹同义”。

○解释说:即上文注说“丹之者,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就是。

○注“月者,功重於丹楹”。

○解释说:正是以失礼宗庙例时,所以如此注。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为什么记载?是亲迎的礼制。讳淫,所以使其看起来像是以得礼记载。礼制,诸侯既娶三月,然后夫人见宗庙;见宗庙,然后成妇礼。

○迎,鱼命反。见宗,贤遍反,下传文“见也”、“见用币”及注同。

[疏]“葬曹庄公”。

○解释说:虽在月下,不承袭上月。

○“何以书?亲迎礼也”。

○解释说:鲁侯如齐,本实淫通,不是为亲迎而往。但《春秋》之意,以其大恶不可言说,要以言其逆女,使其看起来像是得礼,善而书日。所以注说“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

○注“礼诸侯”至“妇礼”。

○解释说:注言此者,欲道庄公夫人未至于国而行妇事,既非正礼明矣。

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说入是什么意思?依据夫人姜氏言至不言入。

[疏]注“据夫人”至“言入”。

○解释说:即桓公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是

难也。说日是什么意思?依据夫人姜氏至,不日。

○难也,乃旦反,下及注同。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人。偻,疾也,齐人语。约,约远媵妾也。夫人稽留,不肯疾顺公,不可使即入。公至后,与公约定八月丁丑乃入,故为难辞也。夫人要公不为大恶者,妻事夫有四义:鸡鸣縰笄而朝,君臣之礼也;三年恻隐,父子之恩也;图安危可否,兄弟之义也;枢机之内,寝席之上,朋友之道,不可纯以君臣之义责之。

○不偻,力主反,疾也。注同。远,于万反。要,一遥反。縰笄,所买反,又所绮反。恻隐,初力反。

[疏]注“夫人要公”至“责之”。

  ○解云:正以所传闻之世,内之大恶皆讳不书。今而书之,故知然也。

译[疏]注“夫人要公”至“责之”。

○解释说:正因为处于所传闻之世,宫中的重大罪恶都忌讳不记载。如今却记载了,所以知道是这样。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不宜用币为贽也。

  ○觌,大历反,见也。贽,音至。

  [疏]“宗妇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之妻,文不言及;欲言非妻,相与俱见,故执不知问。

  ○“觌者何”。

  ○解云:欲言是礼,男女无别;欲言非礼,而在用上,故执不知问。

  ○“用者何”。

  ○解云:初至之觌,礼则有之;而经书用,乃是不宜之称,故执不知问。

  见用币,非礼也。以文在觌下,不使赍见,知非礼也。

  [疏]“见用币,非礼也”。

  ○解云:言其见夫人之法,卿大夫宜用羔雁,宗妇宜用枣栗腶脩,而皆用币,是为非礼也。

  ○注“以文”至“非礼也”。

  ○解云:若其是礼,宜言大夫宗妇用币觌也。

  然则曷用?枣栗云乎?暇脩云乎?暇脩者,脯也。礼,妇人见舅姑,以枣栗为贽;见女姑,以暇脩为贽;见夫人,至尊,兼而用之。云乎,辞也。枣栗取其早自谨敬,暇脩取其断断自脩正。执此者,若其辞云尔,所以叙情配志也。凡贽,天子用鬯,诸侯用玉,卿用羔,大夫用雁,士用雉。雉取其耿介;雁取其在人上,有先后行列;羔取其执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类死义知礼者也;玉取其至清,而不自蔽其恶,洁白而不受污,内坚刚而外温润,有似乎备德之君子;鬯取其芬芳在上,臭达於天,而醇粹无择,有似乎圣人,故视其所执而知其所任矣。日者,礼,夫人至,大夫皆郊迎,明日大夫宗妇皆见,故著其明日也。大夫妻言宗妇者,大夫为宗子者也。族所以有宗者,为调族理亲疏,令昭穆亲疏各得其序也,故始统世世继重者为大宗,旁统者为小宗,小宗无子则绝,大宗无子则不绝,重本也。天子诸侯世以三牲养,礼有代宗之义,大夫不世,不得专宗。著言宗妇者,重教化自本始也。

  ○断脩,丁乱反,注同,本又作“暇”,音同鍜;脯加姜桂曰脩。耿介,古幸反;下音界。行,户郎反。号,户刀反。跪,其委反。醇,音纯。粹,虽遂反。为调,于伪反,下“仕为”同。令,力呈反。昭穆,上遥反,凡昭穆之例皆同。

  [疏]注“暇脩者,脯也”。

  ○解云:正以《穀梁传》云“束脩之肉,不行竟内”,以肉言之,故知脩为脯矣。又下《曲礼》“妇人之贽,脯脩枣栗”,谓之脯脩,其义益显。

  ○注“礼妇人”至“志也”。

  ○解云:时王之礼。且以其文先言枣栗故也。

  ○注“凡贽”至“用雉”。

  ○解云:皆下《曲礼》文。彼言诸侯用圭,此言玉者,盖所见异也。

  ○注“大夫不世,不得专宗”。

  ○解云:欲道大夫之妻所以谓之妇人之义。

  ○注“重教化自本始也”。

  ○解云:正以宗子者,宗族之本故也。

  大水夫人不制,遂淫二叔,阴气盛,故明年复水也。

  ○复,扶又反。

  [疏]注“夫人”至“二叔”。

  ○解云:即下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是也。

  ○注“明年复水也”。

  ○解云:即二十五年“秋,大水”云云是也。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曹羁者何?曹大夫也。以小国,知无氏为大夫。

  ○曹羁,居宜反,下同。

  [疏]“曹羁者何”。

  ○解云:欲言曹君,经不称伯;欲言大夫,单名无氏,故执不知问。

  ○注“以小”至“大夫”。

  ○解云:即襄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昭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之属是也。若其大国大夫不书名氏者,或有未命,或有罪见贬矣。

  曹无大夫,此何以书?据羁无氏。

  [疏]注“据羁无氏”。

  ○解云:曹无大夫之文也。言问者见羁无氏,知曹无大夫。既无大夫,何以特书曹羁?故难之。

  贤也。何贤乎曹羁?据国见侵,出奔以辟难。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戎师

译戊寅日,大夫及其宗妇行觌礼,使用了币帛。宗妇是什么?是大夫的妻子。觌是什么?是拜见。用是什么?用是指不应该使用。不应该使用币帛作为初次拜见的礼物。

○觌,音大历,意为拜见。贽,音至。

[疏]“宗妇是什么”。

○解释:想说是大夫的妻子,但经文没有提到“及”字;想说不只是妻子,因为他们一同拜见,所以因不知而发问。

○“觌是什么”。

○解释:想说是合乎礼制,但男女没有区别;想说不合乎礼制,却出现在“用”字之下,所以因不知而发问。

○“用是什么”。

○解释:初次拜见,礼制中确实有这一项;但经文写的是“用”,这是不适宜的说法,所以因不知而发问。

拜见时使用币帛,是不合乎礼制的。因为这句话写在“觌”字之后,不让她们携带礼物拜见,就知道是不合乎礼制的。

[疏]“拜见使用币帛,是不合乎礼制的”。

○解释:说的是拜见夫人的规矩,卿大夫应当用羔羊和雁,宗妇应当用枣、栗、腶脩,而他们都使用了币帛,这就是不合乎礼制。

○注“因为文字”到“不合乎礼制”。

○解释:如果是合乎礼制的,应当说“大夫和宗妇使用币帛行觌礼”。

那么应该用什么呢?是枣栗吗?是腶脩吗?腶脩,就是肉干。礼制规定,妇人拜见公婆,用枣栗作为礼物;拜见小姑,用腶脩作为礼物;拜见夫人,因为是最尊贵的人,所以兼用这两种。云乎,是语气词。枣栗取义于早早地自我谨慎恭敬,腶脩取义于断然地自我修身端正。拿着这些,如果是推辞的话,是用来表达情感、配合心志的。大凡礼物,天子用鬯酒,诸侯用玉,卿用羔羊,大夫用雁,士用野鸡。野鸡取义于其耿介;雁取义于其在人之上,有先后行列;羔羊取义于抓着它不叫,杀它不嚎,喂奶时必定跪着接受,类似于知死义、懂礼制的人;玉取义于其极其清澈,不掩盖自己的瑕疵,洁白而不受污染,内里坚刚而外表温润,好像具备美德的君子;鬯酒取义于其芬芳在上,气味通达上天,而且醇厚纯粹没有杂念,好像圣人,所以看他们手持什么,就知道他们担任什么职务了。日者,礼制规定,夫人到达时,大夫都在郊外迎接,第二天大夫和宗妇都去拜见,所以记载了第二天。大夫妻称为宗妇,是因为大夫是宗子。宗族之所以有宗主,是为了调和宗族、理清亲疏关系,让昭穆亲疏各得其序,所以最初统领世代继承重任的是大宗,旁系统领的是小宗,小宗没有儿子就断绝,大宗没有儿子也不断绝,这是重视根本。天子诸侯世代用三牲供养,礼制有代宗的意义,大夫不世代承袭,不能专掌宗族。特别指出宗妇,是重视教化从根本开始。

○断脩,音丁乱,注同,本又作“暇”,音同鍜;肉干加姜桂叫脩。耿介,音古幸;下音界。行,音户郎。号,音户刀。跪,音其委。醇,音纯。粹,音虽遂。为调,音于伪,下“仕为”同。令,音力呈。昭穆,上音遥,凡昭穆的例子都相同。

[疏]注“腶脩,就是肉干”。

○解释:正是根据《穀梁传》说“束脩的肉,不在境内流通”,从肉来说,所以知道脩是肉干。又下文《曲礼》“妇人的礼物,脯脩枣栗”,称为脯脩,其意义更加明显。

○注“礼妇人”到“心志”。

○解释:当时王室的礼制。而且因为文字先说枣栗的缘故。

○注“大凡礼物”到“用野鸡”。

○解释:都是下文《曲礼》的文字。那里说诸侯用圭,这里说玉,大概是所见不同。

○注“大夫不世代承袭,不能专掌宗族”。

○解释:想要说明大夫的妻子之所以称为妇人的意义。

○注“重视教化从根本开始”。

○解释:正是因为宗子是宗族根本的缘故。

大水,夫人不节制,于是淫乱两个叔叔,阴气旺盛,所以第二年又发生大水。

○复,音扶又。

[疏]注“夫人”到“两个叔叔”。

○解释:就是下文二十七年传说的“公子庆父、公子牙与夫人私通以胁迫国君”这件事。

○注“第二年又发生大水”。

○解释:就是二十五年“秋,大水”等等。

冬天,戎族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曹羁是什么人?是曹国的大夫。因为是小国,知道没有氏的就是大夫。

○曹羁,音居宜,下同。

[疏]“曹羁是什么人”。

○解释:想说是曹国国君,经文不称伯;想说是大夫,单名没有氏,所以因不知而发问。

○注“因为是小”到“大夫”。

○解释:就是襄公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昭公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之类。如果是大国大夫不称名氏的,有的是尚未任命,有的是有罪被贬。

曹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根据曹羁没有氏。

[疏]注“根据曹羁没有氏”。

○解释:曹国没有大夫的文字。说问的人看到曹羁没有氏,知道曹国没有大夫。既然没有大夫,为什么特别记载曹羁?所以提出疑难。

因为他贤德。为什么认为曹羁贤德?根据国家被侵犯,出逃以躲避灾难。戎族将要侵犯曹国,曹羁劝谏说:“戎族人多但不义,戎军”

多,又常以无义为事。”君请勿自敌也。”礼,兵敌则战,不敌则守。君师少,不如守,且使臣下往。

译多,又常以无义为事。”您请不要亲自与敌人对抗。”按照礼制,兵力相当就作战,兵力不相当就防守。您的军队较少,不如采取防守,并且派臣下前往。

○则守,手又反,又如字,下同。曹伯曰:“不可。”臣下不可独往。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孔子曰:“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此之谓也。谏必三者,取月生三日而成魄,臣道就也。不从得去者,仕为行道,道不行,义不可以素餐,所以申贤者之志,孤恶君也。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赣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

  ○魄,普白反。餐,七千反。讽,方凤反。堕,许规反。争,争斗之争。赣谏,陟降反,又呼弄反,又丑用反。

  [疏]“三谏不从”至“义也”。

  ○解云:然则下二十七年传云“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者,谓三谏不从”之属是也。而《曲礼》下篇云“三谏不听,则逃之”,盖士不待放,故言逃之。

  ○注“谏必三者”至“君也”。

  ○解云:即此及《乡饮酒义》云“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是也。

  ○注“谏有五至堕之是也”。解云:即定十二年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费”是也。

  ○注“二曰顺谏”。

  ○解云:即此文是也。

  ○注“三曰”至“驹是也”。

  ○解云:昭二十五年传云“昭公将弑季氏,告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僣於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驹曰:‘诸侯僣於天子,大夫僣於诸侯久矣。’昭公曰:‘吾何僣矣哉?’子家驹曰:‘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皆天子之礼也’”是也。

  ○注“四曰”至“归是也”。

  ○解云:即宣十五年传云“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於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闚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巳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已也”者是也。

  ○注“五曰”至“子是也”。

  ○解云:僖三十三年传云“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於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吾将尸尔焉。’子揖师而行,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者是也。

  赤归于曹郭公。赤者何?曹无赤者,盖郭公也。以郭公在赤下。

  ○赤归于曹郭公,此连为句。郭,音虢,亦如字。连读郭公为一句。

  [疏]“赤者何”。

  ○解云:欲言曹伯,经不书爵;欲言微者,复有郭公之号,故执不知问。

  ○“曹无”至“公也”。

  ○解云:谓此郭公实非曹人故

译○“则守”的“则”字,读作“手”的反切音,又可按本字读音,下文相同。曹伯说:“不可以。”臣子不可独自前往。三次劝谏不被听从,于是离开他。所以君子认为这符合君臣之间的道义。孔子说:“所谓的大臣,是用正道侍奉君主,如果行不通就停止。”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劝谏必须达到三次,是取法月亮生长到第三日才形成月魄,象征臣子的道义得以成就。劝谏不被听从就可以离去,是因为做官是为了推行正道,正道不能推行,按道义就不可以白吃饭,以此来伸张贤者的志向,孤立邪恶的君主。劝谏有五种:第一种叫讽谏,孔子说“大夫家中不收藏兵器,封邑没有周长百雉的城墙”,季氏自己拆毁费邑城墙就是例子;第二种叫顺谏,曹羁就是例子;第三种叫直谏,子家驹就是例子;第四种叫争谏,司马子反请求撤军就是例子;第五种叫赣谏,百里子、蹇叔子就是例子。

○“魄”字,读作“普白”的反切音。“餐”字,读作“七千”的反切音。“讽”字,读作“方凤”的反切音。“堕”字,读作“许规”的反切音。“争”字,是争斗的争。“赣谏”,读作“陟降”的反切音,又读作“呼弄”的反切音,又读作“丑用”的反切音。

[疏]“三谏不从”到“义也”。

○解释说:那么下文二十七年传中说“君子躲避内难,而不躲避外难,是指三谏不从”之类的情形就是这样。而《曲礼》下篇说“三次劝谏不被听从,就逃走”,大概是因为士人不必等待被放逐,所以说逃走。

○注“谏必三者”到“君也”。

○解释说:就是这里以及《乡饮酒义》所说“谦让三次,象征月亮三日而成魄”的意思。

○注“谏有五”到“堕之是也”。解释说:就是定公十二年传中说“孔子在季孙那里任职,三个月没有违背他,说:‘大夫家中不收藏兵器,封邑没有周长百雉的城墙。’于是率领军队拆毁费邑”的意思。

○注“二曰顺谏”。

○解释说:就是本文的意思。

○注“三曰”到“驹是也”。

○解释说:昭公二十五年传中说“昭公将要杀害季氏,告诉子家驹说:‘季氏行为无道,超越公室的礼仪很久了。我想杀他,怎么样?’子家驹说:‘诸侯超越天子,大夫超越诸侯,已经很久了。’昭公说:‘我哪里超越了?’子家驹说:‘设立两观,乘坐大路,拿着朱干玉戚跳《大武》舞,用八佾跳《大夏》舞,都是天子的礼仪’”的意思。

○注“四曰”到“归是也”。

○解释说:就是宣公十五年传中说“外国的和平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赞扬他亲自促成和平。为什么赞扬他亲自促成和平?楚庄王包围宋国军队,只有七天的粮食了,吃完这些如果不胜,就要撤军回国。于是派司马子反登上土堆窥视宋城,宋国的华元也登上土堆出来见他。子反说:‘你们国家情况怎么样?’华元说:‘疲惫不堪。’子反说:‘怎么样?’华元说:‘交换孩子吃,劈开尸骨煮着吃。’司马子反说:‘唉!太疲惫了。虽然如此,我听说:被围困的人把马拴起来喂它,让肥马应付客人,这是你的实情吗?’华元说:‘我听说,君子看到别人困苦就怜悯他,小人看到别人困苦就幸灾乐祸。我看您是君子。所以向您告知实情。’司马子反说:‘好!努力吧。我军也只有七天的粮食了,吃完这些如果不胜,也要撤军回国。’作揖离开,回到楚庄王那里。庄王说:‘情况怎么样?’司马子反说:‘疲惫不堪。’庄王说:‘怎么样?’子反说:‘交换孩子吃,劈开尸骨煮着吃。’庄王说:‘唉!太疲惫了。虽然如此,我现在拿下这里,然后回国。’司马子反说:‘不可以。臣已经告诉对方了,我军只有七天的粮食。’庄王生气说:‘我派你去查看,你为什么告诉他?’司马子反说:‘小小的宋国,还有不欺骗人的臣子,楚国难道可以没有吗?所以告诉了他。’庄王说:‘好!驻扎在这里。虽然如此,我还是拿下这里,然后回国。’司马子反说:‘那么请君留在这里,臣请求回国。’庄王说:‘你离开我回国,我和谁留在这里?我也跟着你回国。’率领军队离开。所以君子赞扬他亲自促成和平”的意思。

○注“五曰”到“子是也”。

○解释说:僖公三十三年传中说“秦伯将要偷袭郑国,百里子与蹇叔子劝谏说:‘千里去偷袭别人,没有不失败的。’秦伯生气说:‘像你们这样的年纪,灶上的木头都两手合抱粗了,你们知道什么?’军队出发,百里子与蹇叔子送他们的儿子并告诫说:‘你们如果死,一定死在殽山的险峻岩石处,那是文王躲避风雨的地方。我将在那里收殓你们的尸体。’儿子向军队作揖前行,百里子与蹇叔子跟着他们的儿子哭。秦伯生气说:‘你们为什么哭我的军队?’回答说:‘臣不敢哭君主的军队,哭的是臣的儿子’”的意思。

赤回到曹国,郭公。赤是什么人?曹国没有叫赤的人,大概是郭公。因为郭公在赤的下面。

○“赤归于曹郭公”,这是连成一句。郭,音虢,也按本字读音。连读郭公为一句。

[疏]“赤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曹伯,经文不记载爵位;想说是地位低微的人,又有郭公的称号,所以持不知而问。

○“曹无”到“公也”。

○解释说:是说这个郭公实际上不是曹国人

也。言盖郭公者,盖郭之公矣。

  郭公者何?失地之君也。失地者,出奔也。名言归,倒郭公置赤下者,欲起曹伯为戎所杀,故使若曹伯死,谥之为郭公。而赤微者,自归曹也。不言赤奔者,从微者例,不得录出奔。

译罢了。说“盖郭公”,意思是大概是郭国的国君。

郭公是谁?是失去国土的国君。失去国土,就是出逃。经文说“归”,把郭公放在“赤”字下面,是为了引出曹伯被戎人杀害这件事,所以让曹伯看起来像是死了,死后谥号为郭公。而“赤”地位卑微,是自己回到曹国的。不说“赤奔”,是按照地位卑微者的体例,不记录出逃。

[疏]“郭公者何”。

  ○解云:欲言郭君,经无其事;欲言曹伯,而文言郭公,故执不知问。

  ○注“不言”至“出奔”。

  ○解云:谓不言郭公赤奔曹者,假作微人之文,即从微者例,宁得录其奔,正得言道赤归于曹。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称字者,敬老也。礼,七十,虽庶人,主字而礼之。《孝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是也。

  ○女,音汝。

  [疏]注“称字敬老也”。

  ○解云:正以称字异於诸侯大夫之例,故知其老也。

  ○注“孝经”至“是也”。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假鲁以为明王,谓女叔为小国之臣矣。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春秋》篡明者当书葬,朔不书葬,嫌与篡同例,身绝国不绝,故去葬,明犯天子命重,不得书葬,与盗国同。

  ○故去,起吕反,年末同。

  [疏]注“春秋”至“国同”。

  ○解云:篡明者,谓经有立、入之文也,不嫌非篡,则书其葬,隐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属是也。若篡不明者,则去其葬,以见其篡,不合为诸侯,即晋惠公之属是也。今此寻朔於上六年经云“夏,六月,侯朔入于卫”,既有入文,即是篡明,当合书葬,而不书葬者,若其书葬,则嫌与篡明者同例,但身合绝而已,其国不合绝,故亦去其葬,明其犯天子之命罪重,不得书葬,与盗国同。盗国即篡是也。朔犯天子命在上六年。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据日食在天。

  [疏]注“据日食在天”。

  ○解云:谓日食在天上,何由于地而鼓用牲乎?

  求乎阴之道也。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或曰者,或人辞,其义各异也。或曰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或曰为闇者,社者,土地之主,尊也,为日光尽,天闇冥,恐人犯历之,故营之。然此说非也。记或传者,示不欲绝异说尔。先言鼓,后言用牲者,明先以尊命责之,后以臣子礼接之,所以为顺也。不言鼓于社用牲者,与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同,嫌起用牲为非礼。书者,善内感惧天灾应变得礼也。是后夫人遂不制,通於二叔,杀二嗣子也。

  ○营社,一倾反,又如字,本亦作“萦”,同。为闇,于伪反,注“为闇”、“为日光”同。大庙,音泰。应变,应对之应。

  [疏]注“或曰”至“说非也”。

  ○解云:知其非者,正以日食者,阴气侵阳,社官五土之神,理宜抑之,而反营卫,失抑阴之义故也。

  ○注“不言”至“非礼”。

  ○解云:《公羊》之义,救日食而有牲者,以臣子之道接之故也,与《左氏》天灾有币无牲异矣。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彼注云“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然则此经若鼓用牲之文,在于社之下,不使在社上,则用牲为非礼。若然,上二十四年传云“用者不宜用也”,而此注复以用牲为得礼者,《公羊》之义,以用为时事,不必著不宜也。

  ○注“书者”至“嗣子也”。

  ○解云:谓经书日食,善内之得礼矣。夫人遂不制以下,是其日食之义。言通於二叔者,下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是也。言杀二嗣子者,子般、闵公是也。

  伯姬归于杞。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其言于社于门何?据一鼓用牲耳。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于门非礼,故略不复举鼓用牲。不举非礼为重者,如去于社,嫌于门礼也。大水与日食同礼者,水亦土地所为,云实出于地,而施于上乃雨,归功于天,犹臣归美于君。

  ○复,扶又反。

  [疏]注

译[疏]“郭公者何”。

○解释:想要说郭君,但经文中没有记载此事;想要说是曹伯,但经文却写作郭公,所以持不知的态度而发问。

○注“不言”至“出奔”。

○解释:所谓不说郭公赤奔往曹国,是假托微子的笔法,即遵循微子的体例,宁可记录他出奔,也应当说赤回到曹国。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派女叔来聘问。称其字,是表示敬老。礼制规定,七十岁的人,即使是平民,也要称其字并以礼相待。《孝经》说“从前明王用孝道治理天下,不敢遗漏小国的臣子”就是这个道理。

○女,音汝。

[疏]注“称字敬老也”。

○解释:正因为称字不同于诸侯大夫的常规体例,所以知道他是老人。

○注“孝经”至“是也”。

○解释:注中这样说,是想说明《春秋》假借鲁国来代表明王,把女叔视为小国的臣子。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去世。《春秋》对于篡位情况明确的,应当记载葬礼;朔不记载葬礼,是担心与篡位者相同的体例混淆,虽然本人应被绝笔,但国家不应被绝笔,所以去掉“葬”字,表明他违犯天子命令的罪行严重,不得记载葬礼,与盗取国家的人相同。

○故去,起吕反,年末同。

[疏]注“春秋”至“国同”。

○解释:篡位情况明确的,是指经文中出现了“立”、“入”等字样的,不担心不是篡位,就记载其葬礼,隐公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公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庄公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公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类就是。如果篡位情况不明确,就去掉葬礼的记载,以显示其篡位,不配作为诸侯,即晋惠公之类就是。如今追溯朔,在上六年经文说“夏,六月,侯朔入于卫”,既然有“入”的字样,就是篡位明确,应当记载葬礼,而不记载葬礼的原因是,如果记载葬礼,就担心与篡位明确者相同的体例混淆,只是本人应当被绝笔,其国家不应当被绝笔,所以也去掉葬礼的记载,表明他违犯天子命令的罪行严重,不得记载葬礼,与盗取国家的人相同。盗取国家就是篡位。朔违犯天子命令是在上六年。

六月,辛未,朔,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用牺牲祭祀。日食时为什么要击鼓并用牺牲祭祀社坛?依据日食发生在天上。

[疏]注“据日食在天”。

○解释:是说日食发生在天上,为什么要在地上击鼓并用牺牲呢?

这是向阴气求责。求,是责求的意思。用红丝线环绕社坛,有人说这是胁迫它,有人说这是为了遮蔽,担心有人冒犯它,所以环绕它。有人说的人,是其他人的说法,其意义各不相同。有人说胁迫它,与责求意义相同。社,是土地的主宰。月,是土地的精华。月依附于天却侵犯了日,所以击鼓攻击它,胁迫它的根本。用红丝线环绕它,是辅助阳气抑制阴气。有人说为了遮蔽,社是土地的主宰,尊贵,因为日光尽失,天空昏暗,担心有人冒犯历法,所以环绕它。然而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记载或传闻,是表示不想完全排斥不同的说法罢了。先说击鼓,后说用牺牲,表明先以尊贵的命令责求它,后以臣子的礼节接待它,所以是顺理成章的。不说在社坛击鼓用牺牲,与在大庙举行禘礼用致夫人相同,担心“用牺牲”被视为非礼。记载此事,是褒扬国内因畏惧天灾而应对得当符合礼制。此后夫人便不再约束,与两个叔父私通,杀害了两个嗣子。

○营社,一倾反,又如字,本亦作“萦”,同。为闇,于伪反,注“为闇”、“为日光”同。大庙,音泰。应变,应对之应。

[疏]注“或曰”至“说非也”。

○解释:知道它不对,正是因为日食是阴气侵犯阳气,社官是五土之神,按理应当抑制它,反而环绕护卫,失去了抑制阴气的意义,所以不对。

○注“不言”至“非礼”。

○解释:《公羊传》的意义,救日食而有牺牲,是以臣子的道理接待它,这与《左传》天灾有币帛而无牺牲不同。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礼,用致夫人”,那里的注说“因为致文在庙下,不让他进入庙内,知道这是非礼的”。那么,如果此经文中“鼓用牺牲”的文字,位于“社”之下,不位于“社”之上,那么用牺牲就是非礼。如果这样,上文二十四年传中说“用,是不应当用的”,而此注又认为用牺牲是得礼的,《公羊传》的意义,以“用”为当时的事,不一定注明不应当用。

○注“书者”至“嗣子也”。

○解释:是说经文记载日食,褒扬国内应对得当符合礼制。夫人不再约束以下,是日食的意义。说与两个叔父私通,下文二十七年传说“公子庆父、公子牙与夫人私通以胁迫国君”就是。说杀害两个嗣子,子般、闵公就是。

伯姬嫁往杞国。

秋,发大水。在社坛和门内击鼓并用牺牲祭祀。说在社坛和门内,是什么意思?依据只是一次击鼓用牺牲罢了。在社坛,是合乎礼的。在门内,是不合乎礼的。在门内不合礼,所以省略不再列举击鼓用牺牲。不列举不合礼的作为重点,如果去掉“在社坛”,就担心在门内是合乎礼的。大水与日食相同的礼制,是因为水也是土地所生,说它确实出于地,而施于上才成为雨,归功于天,犹如臣子把美名归于君主。

○复,扶又反。

[疏]注

“大水”至“于君”。

  ○解云:同礼,谓同鼓用牲矣。

  冬,公子友如陈。如陈者,聘也。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朝京师大国,善有加录文,如楚有危文。聘无月者,此於朝轻也。

译“大水”到“于君”。

○解释说:同礼,是说与鼓用牲相同。

冬天,公子友前往陈国。前往陈国,是聘问。国内朝聘说“如”,是尊重国内。记载这件事,是记录国内所交接的事务。朝见京师大国,善行有加倍记载的文字,前往楚国有危险的文字。聘问没有月份,是因为这在朝见中较轻。

[疏]注“朝京”至“录文”。解云:凡朝聘例时,加录,谓书月是也。即成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师”,彼注云“月者,善公尊天子”者,是其朝京师有加录之文矣。襄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彼注云“月者,溴梁之盟后,中国方乖离,善公独能与大国”者,是朝大国有加录之文矣。

  ○注“如楚有危文”。

  ○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冬,“十有一月,公如楚”,彼注云“如楚皆月者,危公朝夷狄也”。是也。

  ○注“聘无月”至“轻也”。

  ○解云:即《春秋》上下内聘京师及大国悉书时是也。而襄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颇来聘”书月者,彼注云“月者,公数如晋,希见答,今见聘,故喜录之”是也。然则此云聘无月者,据内言之矣。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莒小於曹,杀公子意恢名。

  [疏]“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

  ○解云:即上六年注云“公独出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此是也。

  ○注“据莒”至“恢名”。

  ○解云:知莒小於曹者,正以《春秋》上下,曹伯恒叙於莒上故也。其莒杀公子意恢名者,即昭十四年“冬,莒杀其公子意恢”是也。

  众也。曷为众杀之?据杀三郤名。

  [疏]注“据杀三郤名”。

  ○解云:即成十七年“晋杀其大夫郤锜、郤州、郤至”是也。言晋杀三郤,亦是众杀之,而皆书名。此曷为众杀而复不称其名乎?

  不死于曹君者也。曹诸大夫与君皆敌戎战,曹伯为戎所杀,诸大夫不伏节死义,独退求生,后嗣子立而诛之。《春秋》以为得其罪,故众略之不名。凡书君杀大夫,大夫有罪,以专杀书,他皆以罪举。

  [疏]注“凡书”至“罪举”。

  ○解云:《春秋》之义,诸侯之君不得专杀大夫,若杀有罪大夫,《春秋》书之者,责君专杀矣。其他无罪,君枉杀之,而书之者,欲以罪君之故而举之。其罪君者,即去其君之葬是也。

  君死乎位曰灭,曷为不言其灭?据胡子髡灭。

  ○髡,苦门反。

  [疏]注“据胡子髡灭”。

  ○解云:即昭二十三年云“胡子髡、沈子楹灭”云云是也。此注不言沈子楹者,省文故也。

  为曹羁讳也。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如上语知为战。

  ○为曹,于伪反,下同。

  [疏]注“如上语知为战”。

  ○解云:即上谓“不死于曹君”是也。为曹羁讳也。讳者,上出奔,嫌辟难,欲起其贤,又所谏者战也,故为去战灭之文,所以致其意也。曹无大夫,书杀大夫者,起当诛也。

  ○避难,乃旦反。为去,于伪反;下起吕反。

  [疏]注“故为”至“意也”。

  ○解云:谓曹羁之意,唯恐其灭,欲其不战,是故讳其战灭之文,所以使若谏得其君然也。

  ○注“曹无大夫”。

  ○解云:上二十四年传文。

  ○注“起当诛也”。

  ○解云:言大夫之义,理合死於君。今不死君,当合诛讨,是以经书“杀其大夫”,欲起其合诛矣。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异与上日食略同。

  [疏]注“异与上日食略同”。

  ○解云:上二十五年日食之下,注云“是后夫人遂不制,通于二叔,杀二嗣子也”。今此日食之异,亦为此事,故云异与上日食之说相似,是以不复指解之。

  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书者,恶公教内女以非礼也。洮,内也。凡公出,在外致,在内不致。其与妇人会,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伯姬不卒者,盖不与卒于无服。女会来例皆时。

  ○洮,他刀反。恶公,乌路反,下“恶庄”同。别,彼列反。

  [疏]注“凡公出,在外致”。

  ○解云: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秋,公至自会”,是其公与二国以上得意致会也。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

译[疏]注“朝京”至“录文”。解释说:凡是朝见聘问的惯例,如果特别记载月份,称为加录,即书写月份的意思。例如成公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师”,那里的注解说“记载月份,是赞美鲁公尊崇天子”,这就是朝见京师有加录的文字。襄公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那里的注解说“记载月份,是因为溴梁之盟后,中原各国正乖离疏远,赞美鲁公唯独能与大国交往”,这就是朝见大国也有加录的文字。

○注“如楚有危文”。

○解释说:即襄公二十八年冬,“十有一月,公如楚”,那里的注解说“去楚国都记载月份,是因为担心鲁公去朝见夷狄”。就是这种情况。

○注“聘无月”至“轻也”。

○解释说:即《春秋》中鲁国派人出使京师及大国,全都只记载季节,这是常例。而襄公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颇来聘”记载了月份,那里的注解说“记载月份,是因为鲁公多次去晋国,很少得到回应,如今受到聘问,所以欢喜而特别记载”,就是这种情况。既然如此,这里说聘问不记载月份,是就鲁国出使而言的。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为什么不记载名字?依据莒国比曹国小,杀公子意恢却记载了名字。

[疏]“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

○解释说:即上文六年注解说“鲁公独自出兵,不能如愿以偿地讨伐”,指的就是这里。

○注“据莒”至“恢名”。

○解释说:知道莒国比曹国小,正是因为《春秋》上下文中,曹伯恒排在莒国之上。那莒国杀公子意恢记载名字,即昭公十四年“冬,莒杀其公子意恢”就是这种情况。

是众人杀的。为什么是众人杀的?依据杀三郤记载了名字。

[疏]注“据杀三郤名”。

○解释说:即成公十七年“晋杀其大夫郤锜、郤州、郤至”就是这种情况。说晋国杀三郤,也是众人杀的,却都记载了名字。这里为什么是众人杀却又不称呼他们的名字呢?

因为他们没有为曹君而死。曹国的大夫们都与国君一同抵御戎人作战,曹伯被戎人所杀,各位大夫不守节义而死,独自退兵求生,后来曹成公即位后诛杀了他们。《春秋》认为他们罪有应得,所以因为是众人所杀而省略不记其名。凡是记载国君杀大夫,如果大夫有罪,就按专杀来记载,其他情况都按罪名来举示。

[疏]注“凡书”至“罪举”。

○解释说:《春秋》的道理,诸侯之君不得专杀大夫,如果杀有罪的大夫,《春秋》记载此事,是责备国君专杀。其他无罪,国君枉杀而记载的,是想借罪名来举示国君的过错。那举示国君过错的,就是去掉国君的葬事记载。

国君死在位上称为灭,为什么不说是灭?依据胡子髡被灭。

○髡,苦门反。

[疏]注“据胡子髡灭”。

○解释说:即昭公二十三年说“胡子髡、沈子楹灭”等等就是这种情况。这里注解说没有提到沈子楹,是因为省略文字的缘故。

是为曹羁避讳。这大概是战争。为什么不说是战争?根据上面的话知道是战争。

○为曹,于伪反,下同。

[疏]注“如上语知为战”。

○解释说:即上面说的“不死于曹君”就是这种情况。是为曹羁避讳。避讳,是因为曹羁出奔,嫌避祸难,想兴起他的贤名,又因为他所谏阻的是战争,所以去掉了战争和灭亡的文字,以此来表达他的心意。曹国没有大夫,却记载杀大夫,是想表明他们应当被诛杀。

○避难,乃旦反。为去,于伪反;下起吕反。

[疏]注“故为”至“意也”。

○解释说:是说曹羁的心意,只怕国家灭亡,希望不要作战,所以避讳战争和灭亡的文字,使得好像他的谏言得到了国君的采纳一样。

○注“曹无大夫”。

○解释说:上文二十四年的传文。

○注“起当诛也”。

○解释说:说大夫的道义,按理应当为国君而死。如今不为国君死,应当被诛讨,所以经文记载“杀其大夫”,是想表明他们合乎诛讨。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异常与上次日食大致相同。

[疏]注“异与上日食略同”。

○解释说:上文二十五年日食之下,注解说“此后夫人遂不节制,与两个叔父私通,杀了两个嗣子”。如今这次日食的异常,也是因为这件事,所以说异常与上次日食的说法相似,因此不再详细解释。

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记载此事,是厌恶鲁公教习内女以非礼。洮,是鲁国境内。凡是鲁公外出,在外地回来要记载归来,在境内不记载归来。他与妇人相会,不特别表达心意,即使在境外也不记载归来。伯姬不记载卒,大概是不参与无服丧的卒事。女子相会来例都只记载季节。

○洮,他刀反。恶公,乌路反,下“恶庄”同。别,彼列反。

[疏]注“凡公出,在外致”。

○解释说:即哀公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秋,公至自会”,这是鲁公与两国以上相会而表达心意记载归来的情况。桓公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是其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也,其不得意皆不致矣。

  ○注“在内不致”。

译冬天,鲁公从唐地回来,记载为“公至自唐”,这是因为鲁公与别国君主会盟,如果顺利并取得了土地,就会记载其归来;如果不顺利,就不记载其归来了。

○注解说:“在国内就不记载归来。”

○解云:即隐五年“公观鱼于棠”,不书公至自棠之属是也。

  ○注“其与”至“不致”。

  ○解云:《春秋》上下,无公会妇人于外之经,而注言虽在外,犹有不致者,但偶尔无之。

  ○注“伯姬”至“无服”。

  ○解云:凡诸侯之女嫁於诸侯者,为之期;若嫁於大夫者,则不服矣。其有服者,《春秋》皆书其卒以录恩,即纪伯姬、宋伯姬之属是。若无服者则略之。今此伯姬《春秋》不记其卒者,盖以其嫁於大夫,故云不与卒于无服矣。

  ○注“女会来例皆时”。

  ○解云:即此经书“春,公会杞伯姬于洮”,下文云“冬,杞伯姬来”之属是也。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原仲者何?陈大夫也。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据益师等皆不书葬。称字者,葬从主人也。

  [疏]“原仲者何”。

  ○解云:欲言陈君,其称异常;欲言大夫,不合录葬,故执不知问。

  ○注“据益”至“书葬”。

  ○解云:即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之属,皆无葬文是也。

  ○注“称字”至“人也”。解云:若五等诸侯之卒,例书本爵,及其葬时,悉皆称公,亦是葬从主人之称,故取尊名矣。

  通乎季子之私行也。不以公事行曰私行。私行,不言葬原仲于陈。若告籴者,告籴上有无麦禾,知以国事起。此上下无起文,而不言如陈,嫌不辟国事,实私行也。不嫌使乎大夫者,有国文也。

  ○告籴,音狄,下同。使,所吏反。

  [疏]注“私行”至“告籴”。

  ○解云:即下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臧孙辰告籴于齐”,传云“何以不称使?以为臧孙辰之私行”是也。

  ○注“不嫌”至“国文也”。

  ○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使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者,是其文也。又闵二年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者,亦是也。今此葬原仲,不嫌使乎大夫者,正以上有如陈之文故也。无国事,言如陈者,文九年注云“大夫系国”是也。

  何通乎季子之私行?据大夫私行不书。辟内难也。欲起其辟内难。

  ○内难,乃旦反,注及与下同。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礼记》曰:“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揜恩。

  ○之治,直吏反,下“之治”同。

  [疏]注“《礼记》曰”至“揜恩”。

  ○解云:《丧服四制》文也。案彼文“事”作“治”字,下“揜”字作“断”字,盖以所见异。

  内难者何?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通者,淫通。

  [疏]“内难者何”。

  ○解云:正以弑君之事,乃在庄三十二年冬,今已辟之,故执不知问。

  以胁公。语在三十二年。

  [疏]注“语在三十二年”。

  ○解云:即“公曰:‘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巳知之矣。庆父也存”是也。

  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亲,至亲也。

  ○与,音预。因不忍见也。因缘巳心不忍见亲亲之乱。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书者,恶庄公不能任用,使辟难而出。

  [疏]“故於是复请”至“於陈”。

  ○解云:案上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今又请往,故言复也。

  冬,杞伯姬来。其言来何?据有来归。

  [疏]“冬,杞伯姬来”。

  ○解云:即上二十五年夏,“伯姬归于杞”者是也。非谓此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者,杞伯姬自是大夫之妻。然则此伯姬是其女,洮之伯姬是其姊妹,故今得并称伯矣。

  ○注“据有来归”。

  ○解云:即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是也。

  直来曰来,直来,无事而来也。诸侯夫人尊重,既嫁,非有大故不得反。唯自大夫妻,虽无事,岁一归宁。

  [疏]注“诸侯”至“得反”。

  ○解

译○解云:这就是隐公五年“鲁隐公在棠地观鱼”,没有记载“公至自棠”这一类情况。

○注“其与”至“不致”。

○解云:《春秋》全书中,没有鲁君在境外会见妇人的经文,而注解说即使是在境外,也有不记载“至自”的情况,这只是偶尔没有罢了。

○注“伯姬”至“无服”。

○解云:凡是诸侯的女儿嫁给诸侯的,为之服丧一年;如果嫁给大夫的,就不服丧了。那些有服丧关系的,《春秋》都记载她们的去世以记录恩情,就是纪伯姬、宋伯姬这一类。如果没有服丧关系的就省略不记。现在这位伯姬《春秋》没有记载她的去世,大概是因为她嫁给了大夫,所以说对于没有服丧关系的就不记载其去世。

○注“女会来例皆时”。

○解云:就是此经记载“春,鲁隐公在洮地会见杞伯姬”,下文说“冬,杞伯姬来”这一类情况。

夏,六月,鲁隐公与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在幽地共同结盟。

秋,公子友前往陈国,安葬原仲。原仲是什么人?是陈国的大夫。大夫的安葬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根据益师等人都不记载安葬。称呼他的字,是因为安葬跟随主人(陈国)的称呼。

[疏]“原仲者何”。

○解云:想说是陈国国君,他的称呼不合常规;想说是大夫,又不合记录安葬的体例,所以持不知而问。

○注“据益”至“书葬”。

○解云:就是隐公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去世”这一类,都没有安葬的记载。

○注“称字”至“人也”。解云:如果是五等诸侯的去世,惯例记载本爵位,等到安葬时,全都称公,这也是安葬跟随主人称呼的缘故,所以取尊称。

这与季子的私行相通。不以公事出行称为私行。私行,不说安葬原仲于陈。如果是告籴,告籴上面有无麦禾,知道是以国事起因。这里上下没有起因的文字,而且不说前往陈国,嫌不避开国事,实际上是私行。不嫌是出使大夫,是因为有“如陈”的文字。

○告籴,音狄,下同。使,所吏反。

[疏]注“私行”至“告籴”。

○解云:就是下文二十八年经文说“冬,筑微。大无麦禾”;“臧孙辰到齐国告籴”,传文说“为什么不称使?认为臧孙辰是私行”就是这样。

○注“不嫌”至“国文也”。

○解云:成二年传文说“国君不使唤大夫,这里为什么出使大夫呢”,就是这样的文字。又闵二年传文说“高子是什么人?齐国大夫。为什么不称使?我国没有国君”,也是这样。现在这里安葬原仲,不嫌是出使大夫,正是因为上面有“如陈”的文字的缘故。没有国事,说“如陈”,文九年注解说“大夫系于国”就是这样。

为什么与季子的私行相通?根据大夫私行不记载。是为了避开内难。想要兴起他避开内难。

○内难,乃旦反,注及与下同。君子避开内难,而不避开外难。《礼记》说:“门内的治理恩情掩盖道义,门外的治理道义掩盖恩情。

○之治,直吏反,下“之治”同。

[疏]注“《礼记》曰”至“揜恩”。

○解云:这是《丧服四制》的文字。考察那里的文字“事”作“治”字,下面“揜”字作“断”字,大概是因为所见版本不同。

内难是什么?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都是庄公的同母弟弟。公子庆父、公子牙与夫人私通,通,是淫乱私通。

[疏]“内难者何”。

○解云:正因为弑君的事情,发生在庄公三十二年冬,现在已经避开了,所以持不知而问。

以此胁迫国君。话语在庄公三十二年。

[疏]注“语在三十二年”。

○解云:就是“公说:‘牙对我说:鲁国一生一及,国君你已经知道了。庆父还活着’”这样。

季子起来治理,就不能参与国政;坐着观看,就亲近亲人,亲,是至亲。

○与,音预。因为不忍心看见。因为顺着自己心中不忍心看见至亲作乱。所以于是又请求前往陈国,而安葬原仲。记载这件事,是厌恶庄公不能任用,致使他避开祸难而出走。

[疏]“故於是复请”至“於陈”。

○解云:考察上面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前往陈国”,现在又请求前往,所以说复。

冬,杞伯姬来。说“来”是什么意思?根据有“来归”。

[疏]“冬,杞伯姬来”。

○解云:就是上面二十五年夏,“伯姬归于杞”这样。不是说这一年“春,鲁隐公在洮地会见杞伯姬”,杞伯姬自是大夫的妻子。那么这位伯姬是她的妹妹,洮地的伯姬是她的姐姐,所以现在可以都称伯。

○注“据有来归”。

○解云:就是宣公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这样。

直接来就说来,直接来,是没有事情而来。诸侯夫人尊贵,已经出嫁,没有重大变故不得返回。只有大夫的妻子,即使没有事情,每年一次归宁。

[疏]注“诸侯”至“得反”。

云:即此文“直来曰来”是也。其大故者,奔丧之谓。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彼注云“奔父母之丧也”是也。

译云:就是本文所说的“直接前来称为来”。其重大原因,是指奔丧而言。《春秋》文公九年记载“夫人姜氏前往齐国”,那里的注释说“是去奔父母的丧”就是这种情况。

○注“唯自大夫”至“一归宁”。

  ○解云:自,从也。言从大夫妻以下,即《诗》云“归宁父母”是也。案《诗》是后妃之事,而云大夫妻者,何氏不信《毛叙》故也。

  大归曰来归。大归者,废弃来归也。妇人有七弃、五不娶、三不去: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娶,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无子弃,绝世也;淫泆弃,乱类也;不事舅姑弃,悖德也;口舌弃,离亲也;盗窃弃,反义也;嫉妒弃,乱家也;恶疾弃,不可奉宗庙也。

  ○更,音庚。背,音佩。丧妇,息浪反。长女,丁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背德也”。

  ○解云:言巳贱时,彼巳事巳,是其恩德也。若贵而弃之,即是背德而不报,非礼也。

  ○注“逆家”至“人伦也”。

  ○解云:谓仍见其家不行正直,而行顽慝,废其尊卑之伦次,故不可娶。

  莒庆来逆叔姬。莒庆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礼,大夫任重,为越竟逆女,於政事有所损旷,故竟内乃得亲迎,所以屈私赴公也。言叔姬者,妇人以字通。言叔姬,贱,故略与归同文,重乖离也。

  [疏]“莒庆者何”。

  ○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

  ○“大夫”至“非礼也”。

  ○解云:大夫所以不得越竟逆女者,正以大夫任重,於政事有所损旷故也。若士则待越竟娶妻,正以其任轻故也。是以《士昏礼》云“若异邦则赠,丈夫逆者以束锦是也。

  ○注“言叔”至“乖离也”。

  ○解云:若不与归同文,宜言莒庆来逆女,叔姬归于莒矣。然则言叔姬者,是其归文也。又云重乖离者,谓书其逆女与归文同也,何者?嫁于大夫,贱不合录,而书其逆叔姬者,重其乖离矣。

  杞伯来朝。杞,夏后,不称公者,《春秋》黜杞,新周而故宋,以《春秋》当新王。黜而不称侯者,方以子贬,起伯为黜。说在僖二十三年。

  ○夏,户雅反。

  [疏]注“杞,夏后,不称公”。

  ○解云:隐五年传云“王者之后称公”,今而称伯,故怪之。

  ○注“黜而”至“三年”。

  ○解云:僖二十三年“十有一月,杞子卒”,注云“始见称伯,卒独称子者,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贬称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贬之,明本非伯乃公也。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是也。言“方以子贬”者,方以僖二十三年贬之称子,令与伯共为一等,故於此处不得称侯耳。

  公会齐侯于城濮。

  ○濮,音卜。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伐不日,此何以日?据郑人伐卫不日。

  [疏]注“据郑人伐卫不日”。

  ○解云:在隐二年冬。按彼文虽在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之下,不蒙其日月,故得据之。

  至之日也。用兵之道,当先至竟侵责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曰以起其暴也。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至日便伐,明暴故举伐。

  [疏]“战不”至“伐何”。

  ○解云:正以上十年传云“战不言伐”云云,书其重者,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春秋》伐者为客,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齐人语也。

  ○伐者为客,何云“读伐长言之”,伐人者也。

  [疏]“《春秋》伐者为客”。

  ○解云:谓伐人者,必理直而兵强,故引声唱伐,长言之,喻其无畏矣。

  伐者为主。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齐人语也。

  ○伐者为主,何

译○注“唯自大夫”到“一归宁”。

○解释说:自,是从的意思。是说从大夫妻以下,就是《诗经》所说的“归宁父母”那样。查考《诗经》记载的是后妃的事情,而这里说是大夫妻,是因为何休不相信《毛诗序》的缘故。

大归叫做来归。大归,是被休弃后返回娘家。妇人有所谓“七弃”、“五不娶”、“三不去”:曾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弃,这是不忘恩德;出身低贱时娶来后来显贵的不能休弃,这是不背弃恩德;曾经有所接受(聘礼),如今无处可去的不能休弃,这是不使困窘的人更加困窘。丧妻的长女不娶,因为缺乏教戒;家族世代有恶疾的不娶,这是被上天抛弃的;家族世代有罪犯的不娶,这是被人抛弃的;乱伦之家的女子不娶,因为类别不正;悖逆之家的女子不娶,因为废坏人伦。无子休弃,是断绝后代;淫荡休弃,是扰乱类别;不侍奉公婆休弃,是违背道德;搬弄是非休弃,是疏离亲人;偷盗休弃,是违背道义;嫉妒休弃,是扰乱家庭;患恶疾休弃,是不能侍奉宗庙。

○更,音庚。背,音佩。丧妇,息浪反。长女,丁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背德也”。

○解释说:是说在自己贫贱时,对方已经侍奉自己,这是她的恩德。如果显贵了就休弃她,就是背弃恩德而不报答,不符合礼制。

○注“逆家”到“人伦也”。

○解释说:是说看到他们家不行正道,而行为顽劣邪恶,废坏了尊卑的伦理次序,所以不能娶。

莒庆来迎娶叔姬。莒庆是谁?是莒国的大夫。莒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大夫越过国境去迎娶女子,不符合礼制。礼制规定,大夫责任重大,如果越过国境去迎娶女子,会对政事有所损害和荒废,所以只能在国境之内亲自迎娶,这是为了压抑私情以奔赴公事。称叔姬,是因为妇人以字通行。称叔姬,表明地位低贱,所以略去“归”字与“逆”字同文,重在强调离别之痛。

[疏]“莒庆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莒君,但经文不称“子”;想说是大夫,但莒国没有大夫,所以持不知而问的态度。

○“大夫”到“非礼也”。

○解释说:大夫之所以不能越过国境去迎娶女子,正是因为大夫责任重大,对政事有所损害和荒废的缘故。如果是士,则允许越过国境娶妻,正是因为士的责任较轻的缘故。所以《士昏礼》说“如果是异国,则赠送礼物,迎娶的男子用束锦”,就是这样。

○注“言叔”到“乖离也”。

○解释说:如果不与“归”字同文,应该写莒庆来迎娶女子,叔姬归于莒国了。那么称叔姬,就是“归”的文辞。又说重在强调离别,是说记载她迎娶女子的文辞与“归”相同,为什么呢?嫁给大夫,地位低贱本不该记录,而记载迎娶叔姬,是重在强调她的离别之痛。

杞伯来朝见。杞是夏朝的后裔,不称公,是因为《春秋》贬低杞国,推崇周朝而尊重宋国,以《春秋》当作新王。贬低而不称侯,是因为正用“子”来贬低,从“伯”开始作为贬低的起点。说法在僖公二十三年。

○夏,户雅反。

[疏]注“杞,夏后,不称公”。

○解释说:隐公五年传文说“王者的后裔称公”,现在称伯,所以感到奇怪。

○注“黜而”到“三年”。

○解释说:僖公二十三年“十有一月,杞子卒”,注解说“初次见到称伯,卒却单独称子,是因为微弱被徐、莒胁迫,不能为职位而死。《春秋》中伯、子、男是一等的,辞句中没有什么贬低。贬低称子,是因为《春秋》贬低杞国不明确,所以用一等来贬低它,表明本来不是伯而是公。又借此显示圣人的子孙,有诛杀没有断绝,所以贬低不失爵位”就是这样。说“正用子来贬低”,是说正用僖公二十三年贬低称子,让伯与子共为一等,所以在这里不能称侯。

鲁庄公在城濮会见齐侯。

○濮,音卜。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二十八年,春天,周历三月,甲寅日,齐国人攻打卫国。卫国人跟齐国人交战,卫国人战败。攻打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根据郑国人攻打卫国不记载日期。

[疏]注“据郑人伐卫不日”。

○解释说:在隐公二年冬天。查考那篇文字虽然在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之下,但不承袭其日月,所以可以据此。

到达的那天。用兵的道理,应当先到达边境侵入并责问,不服从才攻打。今天到达,就在当天攻打,所以说这是兴起暴虐。交战不说攻打,这里说攻打为什么呢?到达的那天。到达当天就攻打,表明暴虐所以举出攻打。

[疏]“战不”到“伐何”。

○解释说:正是以上十年传文说“交战不说攻打”等等,记载其重者,所以这个弟子据此提出疑问。

《春秋》中攻打的一方为客,攻打别人的一方为客,读“伐”字要拉长声音,这是齐国的语言。

○伐者为客,为什么说“读伐长言之”,是攻打别人的一方。

[疏]“《春秋》伐者为客”。

○解释说:是说攻打别人的一方,必定理直且兵强,所以引声唱伐,拉长声音,比喻其无所畏惧。

被攻打的一方为主。被攻打的一方为主,读“伐”字要缩短声音,这是齐国的语言。

○伐者为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