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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公羊传注疏八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60–184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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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云:“出曰祠兵”,即《尔雅》“出曰治兵”之文也。今书祠兵,即是出竟之义,则知下言围成者,非内邑明矣。

译解释说:“军队出征叫做‘祠兵’”,这就是《尔雅》中“出曰治兵”的文句。如今书中说“祠兵”,就是军队出境的意思,由此可知下文所说的“围成”,显然不是指国内的城邑了。

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成者何?盛也。以上有祠兵,下有盛伯来奔。

  ○成,如字,二传作“郕”。降于,户江反,传及下注皆同。

  [疏]“成者何”。

  ○解云:成为内邑,孟氏所有,而与齐围之,故执不知问。

  ○注“以上”至“来奔”。

  ○解云: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是也。

  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因鲁有成邑,同声相似,故云尔。

  [疏]注“因鲁”至“云尔”。

  ○解云: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者,是鲁有成邑之文。曷为不言降吾师?据战於宋不言归郑。

  [疏]注“据战”至“归郑”。

  ○解云:桓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彼则不言宋归于郑,此言成降于齐师,故难之。其归字有作“败”字者,误也。

  辟之也。辟灭同姓。言围者,使若鲁围之而去,成自从后降於齐师也。降者,自伏之文,所以醇归於齐。言及者,起鲁实欲灭之。不月者,顺讳文。不书盛伯出奔,深讳之。

  [疏]注“言及者”至“灭之”。

  ○解云: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

  ○注“不月者,顺讳文”。

  ○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今此亦灭而不书月者,顺讳文使若不灭矣。

  ○注“不书”至“讳之”。

  ○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之属,书其出奔也。今成被灭,至文十二年春乃书“盛伯来奔”。於所传闻世不言所奔者,深讳故也。

  秋,师还。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慰劳其罢病。

  ○慰劳,力报反,下同。其罢,音皮,下同。

  [疏]“还者何”。

  ○解云:欲言其恶,还是善辞;欲言其善,实灭同姓,故执不知问。

  曰:“师病矣。曷为病之?据师出皆罢病,曷为独劳此病也?非师之罪也。明君之使,重在君,因解非师自汲汲。

  [疏]注“明君”至“在君”。

  ○解云:所以慰劳师之罢病者,明君之灭同姓,非师之罪,其重在于君也。

  ○注“因解非师自汲汲”。

  ○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辞故也。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诸儿,襄公也。无知,公子夷仲年之子,襄公从弟。

  ○儿,如字,一音五兮反。从,才用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公曷为与大夫盟?据与高傒盟,讳不言公。

  ○暨,其器反,《左氏》作蔇。

  [疏]注“据与”至“言公”。

  ○解云: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者是。

  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据高傒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邻国之臣,犹吾臣也。君之於臣,当告从命行,而反歃血约誓,故讳使若悉得齐诸大夫约束之者愈也。不月者,是时齐以无知之难,小白奔莒,子纠奔鲁,齐迎子纠欲立之,鲁不与而与之盟,齐为是更迎小白,然后乃伐齐,欲纳子纠,不能纳,故深讳使若信者也。不致者,鲁地也。子纠出奔不书者,本未命为嗣,贱,故不录之。

  ○为其,于伪反,注“为是”及下注“寔为”、“鲁为”同。歃,所洽反,又所甲反。难,乃旦反。

  [疏]注“不月”至“信者也”。

  ○解云:《公羊》之例,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经今不月,使若信者,谓若大信也。不谓月,非信辞也。

  ○注“不致者,鲁地也”。

  ○解云:正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文也。若然,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至自围成”。然则成是内邑而书致者,彼注云“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

译夏季,鲁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包围成邑,成邑向齐军投降。成邑是什么地方?就是盛邑。因为上文有祭祀兵器的记载,下文有盛伯来投奔的记载。

○成,按本字读,两传写作“郕”。降于,音户江,传文及下文注疏皆同。

[疏]“成者何”。

○解释:成邑是鲁国内邑,属于孟氏所有,却与齐军一起被围,所以经文执意不知而发问。

○注“以上”至“来奔”。

○解释:文公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文说“盛伯是什么人?是失去封地的君主。为什么不称其名?是用兄弟之辞”即是此意。

盛邑为什么称为成邑?是为了避讳灭亡同姓之国。因为鲁国有成邑,读音相同字形相似,所以这样说。

[疏]注“因鲁”至“云尔”。

○解释:定公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这是鲁国有成邑的文献依据。为什么不说是投降给我们军队?依据战于宋时不说归附郑国。

[疏]注“据战”至“归郑”。

○解释:桓公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即是。那里不说宋国归附郑国,这里说成邑投降齐军,所以提出疑问。其中“归”字有的版本作“败”字,是错误的。

这是避讳。避讳灭亡同姓之国。说“围”,是使看起来像鲁国包围它然后离开,成邑随后自行向齐军投降。“降”是自行屈服的意思,所以完全归附于齐。说“及”,是表明鲁国实际上想要灭亡它。不记载月份,是顺从避讳的文例。不记载盛伯出奔,是深加避讳。

[疏]注“言及者”至“灭之”。

○解释:说“及”,是因为“及”有急切之意。

○注“不月者,顺讳文”。

○解释:凡是灭亡他国例应记载月份,即庄公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公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即是。现在这里也是灭亡却不记载月份,是顺从避讳的文例,使看起来不像灭亡。

○注“不书”至“讳之”。

○解释:如此注解,正是为了决断庄公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之类,记载其出奔。现在成邑被灭,直到文公十二年春才记载“盛伯来奔”。在所传闻世不记载所投奔之处,是深加避讳的缘故。

秋季,军队返回。“还”是什么意思?是善辞。这是灭亡同姓之国,为什么是善辞?是痛心于这件事。慰劳军队的疲病。

○慰劳,音力报,下同。其罢,音皮,下同。

[疏]“还者何”。

○解释:想言其恶,但“还”是善辞;想言其善,但实际是灭亡同姓,所以经文执意不知而发问。

说:“军队疲病了。为什么痛心于疲病?依据军队出征都疲病,为什么唯独慰劳这次疲病?这不是军队的罪过。表明君主的命令,责任重在君主,因此解释并非军队自己急切。

[疏]注“明君”至“在君”。

○解释:慰劳军队疲病的原因,是表明君主灭亡同姓,不是军队的罪过,其责任重在君主。

○注“因解非师自汲汲”。

○解释:正是用“及”字,因为“及”是急切的言辞。

冬季,十有一月,癸未日,齐无知弑杀其君诸儿。诸儿,就是襄公。无知,是公子夷仲年的儿子,襄公的堂弟。

○儿,按本字读,另一音五兮。从,音才用。

九年,春季,齐人杀了无知。

鲁公与齐国大夫在暨地结盟。鲁公为什么与大夫结盟?依据与高傒结盟,避讳不称鲁公。

○暨,音其器,《左氏》作蔇。

[疏]注“据与”至“言公”。

○解释:庄公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文说“齐高傒是什么人?是贵大夫。为什么与我国微贱者结盟?是鲁公。鲁公为什么不称公?是避讳与大夫结盟”即是。

齐国没有君主。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称其名?依据高傒称名。是为了避讳与大夫结盟,使看起来像众多大夫一样。邻国的臣子,如同我国的臣子。君主对于臣子,应当告知听从命令行事,反而歃血立誓,所以避讳使看起来像完全得到齐国诸大夫约束的更好。不记载月份,是因为当时齐国因无知的祸难,小白逃奔莒国,子纠逃奔鲁国,齐国迎接子纠想立他为君,鲁国不答应却与他结盟,齐国因此再次迎接小白,然后才攻打齐国,想纳子纠,不能纳,所以深加避讳使看起来像守信一样。不记载“至”,是因为是鲁国境内。子纠出奔不记载,是因为本来未被任命为嗣君,地位低贱,所以不记录。

○为其,音于伪,注“为是”及下注“寔为”、“鲁为”同。歃,音所洽,又音所甲。难,音乃旦。

[疏]注“不月”至“信者也”。

○解释:《公羊》的体例,大信记时,小信记月,不信记日。经文现在不记月,使看起来像守信,是指像大信一样。不记月,不是不信的言辞。

○注“不致者,鲁地也”。

○解释:正是为了决断桓公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的文例。如果这样,定公十二年十有二月,“公至自围成”。那么成是内邑却记载“至”,那里的注解说“成,是仲孙氏的邑。围成记月又记至者

,天子不亲征下士,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是也。

译天子不亲自征伐下士,诸侯不亲自征伐叛乱的城邑,鲁公亲自围攻成地却不能使其屈服,不能将一国视为自己的家,形势非常危险,如果是从别国来的,所以危险地记录它”,正是这个意思。

○注“子纠”至“录之”。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书之故也。子纠出奔鲁,宜言来奔,而言出奔者,据齐言之,亦无伤矣。

  夏,公伐齐,纳纠。纳者何?入辞也。其言伐之何?据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不言伐。

  ○纳纠,《左氏》经亦作“纳子纠”。

  [疏]“夏,公伐齐,纳纠”。

  ○解云:无子字者,与《左氏》经异。

  ○“纳者何”。

  ○解云:欲言得国,下有齐人取杀之文;欲言不得国,纳者入辞,故执不知问。

  ○“其言伐之何”。

  ○解云:案隐七年冬,“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云“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彼注云“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然则此传非问轻重两举而亦言之,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然则侵伐战围入灭,数者相对,是其轻重之名。今以纳问伐,直据纳接菑不言伐而巳,实非轻重两举,故得言之矣。

  ○注“据晋”至“言伐”。

  ○解云:即文十四年经云“晋人纳接菑于邾娄”是也。

  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伐者,非入国辞,故云尔。

  [疏]注“伐者”至“云尔”。

  ○解云: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然则伐者,虽重於侵,仍非入国之义,是以此经兼举其伐,见不能纳矣。

  纠者何?公子纠也。何以不称公子?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

  ○去国,起吕反,下“故去”同。

  [疏]“纠者何”。

  ○解云:欲言已臣,纳於他国;欲言齐臣,文不继齐,故执不知问。

  ○注“据下”至“子纠”。解云:下经云“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传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彼注云“故以君薨称子其言之者,著其宜为君”,则下经言子见其贵,则知此经单言纠者,非当国之辞。既不作当国之辞,故今宜但去国言公子纠,见挈於鲁侯而巳,是以问其名不称公子。

  君前臣名也。《春秋》别嫌明疑,嫌当为齐君,在鲁君前不为臣。礼,公子无去国道,臣异国义,故去公子,见臣於鲁也。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犹遇弗遇例也。不月者,非纳篡辞。

  ○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注“礼公”至“国义”。

  ○解云:然则礼有三谏不从待放去者,其异姓之臣乎?公子者,同姓之臣,本无去国之义矣。

  ○注“纳不”至“可知”。

  ○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纳纠而不入,亦是不得意,而不言公至自伐齐者,谓此经既言“公伐齐,纳纠”,言伐者,不得意明矣,何劳致伐见不得意乎?故云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矣。

  ○注“犹遇弗遇例也”。

  ○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春秋》之内,亦有遇礼所以不致地以见得意者,正以经书亦有遇弗遇之文,则知书遇得意明矣,何劳致地以见之乎?则知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於清”,言遇,得意可知。桓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不遇”,不得意明矣,故云犹遇弗遇例也。

  ○注“不月”至“篡辞”。

  ○解云:隐四年“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注云“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然则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皆是也。今此亦书纳而不月者,子纠次正宜立,非篡故也。非篡而言纳者,纳者入辞。子纠不得国,鲁公之由,是以书伐纳,见其伐而不能纳,以刺鲁侯矣。

  齐小白入于齐。曷为以国氏?据宋公子地自陈入于萧,氏公子也。

  [疏]注“据宋”至“子也”。

  ○解云:即定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是也。

  当国也。当国,

译注“子纠”到“录之”。解释说:这样作注,正是为了解决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卫”记载的原因。子纠出奔到鲁国,应当说“来奔”,却说“出奔”,这是从齐国的角度而言,也没有妨害。

夏季,鲁公攻打齐国,送子纠回国。纳是什么意思?是进入的措辞。为什么说攻打呢?依据晋人送捷菑到邾娄,没有说攻打。

纳子纠,《左传》经文也作“纳子纠”。

[疏]“夏季,鲁公攻打齐国,送子纠回国”。

解释说:没有“子”字,与《左传》经文不同。

“纳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想要说得到国家,下文有齐人捉拿并杀他的记载;想要说没有得到国家,纳是进入的措辞,所以持着不知而问。

“为什么说攻打呢”。

解释说:考察隐公七年冬季,“戎在楚丘攻打凡伯,把他带回去”,传文说“这是聘问,为什么说攻打呢”,那里的注解说“加上攻打,是避开询问轻重两举”。那么这里传文不是询问轻重两举却也这样说,下文十年传文说“粗略的叫侵,精细的叫伐。作战不说伐,包围不说战,进入不说围,灭亡不说入,记载其中重的”。那么侵、伐、战、围、入、灭,这几者相对,就是轻重的名称。现在用纳来问伐,只是依据纳接菑不说伐罢了,实在不是轻重两举,所以得以这样说。

注“依据晋”到“说伐”。

解释说:就是文公十四年经文说“晋人送接菑到邾娄”就是这样。

攻打却说纳,是还不能纳的意思。攻打,不是进入国家的措辞,所以说这样。

[疏]注“攻打”到“说这样”。

解释说:下文十年传文说“粗略的叫侵,精细的叫伐”。那么攻打,虽然重于侵,仍然不是进入国家的意义,所以这里经文兼举攻打,显示不能纳。

纠是什么意思?是公子纠。为什么不称公子?依据下文说子纠,知道不是当国的人,本当去国被挟持说公子纠。

去国,起吕反,下文“所以去”相同。

[疏]“纠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想要说已经臣服,纳到其他国家;想要说齐国的臣子,文辞不接续齐国,所以持着不知而问。

注“依据下”到“子纠”。解释说:下文经文说“九月,齐人捉拿子纠杀了他”,传文说“称子纠是什么意思?尊贵。尊贵怎么样?适宜做国君的人”,那里的注解说“所以以国君死称子来说他的,是显明他适宜做国君”,那么下文经文说子显示他尊贵,就知道这里经文单说纠,不是当国的措辞。既然不作当国的措辞,所以现在适宜只说去国称公子纠,显示被鲁侯挟持罢了,所以问他的名字不称公子。

国君在前臣子称名。《春秋》辨别嫌疑明瞭疑惑,嫌疑应当做齐国国君,在鲁国国君面前不做臣子。礼制,公子没有去国的道理,臣子侍奉异国之义,所以去掉公子,显示在鲁国做臣子。纳不致,是说攻打,得意不得意可知,如同遇与不遇的例子。不记月,不是纳篡的措辞。

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注“礼公”到“国义”。

解释说:那么礼制有三谏不从等待放逐去国的,是异姓的臣子吗?公子,是同姓的臣子,本来没有去国的意义。

注“纳不”到“可知”。

解释说:上文六年注解说“国君与一国以及独自出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现在这里纳子纠而不进入,也是不得意,却不曾说公从伐齐回来,是说这里经文既说“公伐齐,纳纠”,说攻打,不得意明显了,何必劳烦致伐显示不得意呢?所以说纳不致,是说攻打,得意不得意可知。

注“如同遇与不遇的例子”。

解释说:上文六年注解说“国君与一国相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那么《春秋》之中,也有遇礼所以不致地以显示得意的,正因为经文也有遇与不遇的文字,就知道书遇得意明显了,何必劳烦致地以显示呢?就知道隐公四年“夏季,公与宋公在清相会”,说遇,得意可知。桓公十年“秋季,公会卫侯在桃丘,不遇”,不得意明显了,所以说如同遇与不遇的例子。

注“不月”到“篡辞”。

解释说:隐公四年“冬季,十二月,卫人立晋”。注解说“记月,是大国篡位的例子记月,小国记时,立、纳、入都是篡位”。那么庄公六年“夏季,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哀公六年秋季七月,“齐阳生进入齐”之类都是这样。现在这里也书纳而不记月,是因为子纠次序正当适宜立,不是篡位的原因。不是篡位却说纳,纳是进入的措辞。子纠没有得到国家,是由于鲁公,所以书伐纳,显示他攻打而不能纳,以讽刺鲁侯。

齐小白进入齐国。为什么以国为氏?依据宋公子地从陈进入萧,以氏为公子。

[疏]注“依据宋”到“子也”。

解释说:就是定公十一年“春季,宋公的弟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从陈进入萧,以叛乱”就是这样。

当国。当国,

故先氏国也。不月者,移恶于鲁也。

  [疏]注“不月”至“鲁也”。

译所以先说氏国。不记载月份,是为了把恶名转移给鲁国。

○解云:正以大国篡例月,故言此矣。而言移恶于鲁者,正以小白成篡,实由鲁人不早送子纠故也。

  其言入何?篡辞也。

  [疏]“其言入何”。

  ○解云:据桓十七年“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不言入。今言入,故难之。不注言者,文不悉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疏]“秋七月”至“襄公”。

  ○解云:隐三年传曰“过时而日,隐之也”,彼注云“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则襄公去年十一月见杀,至今年秋七月,整九月也,而书日葬之,明是痛贤君不得以时葬故也。而注不言之者,从可知省文也。其襄公之贤,见於上四年。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

  ○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据郎之战。

  ○注“据郎之战”。

  ○解云: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然则彼文师有成解,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伐败也。自夸大其伐而取败。

  ○自夸,苦瓜反,本又作“夸”,下同。曷为伐败?据内不言败绩,曷为自夸大其伐而取败?复雠也。复雠以死败为荣,故录之。高齐襄,贤仇牧是也。

  [疏]注“高齐襄”。

  ○解云:即上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传云“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者,是高齐侯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事矣。注“贤仇牧是也”者,即下十二年秋,“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传云“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其不畏强御奈何”云云,“万怒,搏闵公,绝其脰。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齿著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是贤仇牧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义。

  此复雠乎大国,曷为使微者?据纳子纠公犹自行,即大夫当有名氏。

  [疏]注“即大夫当有名氏”。

  ○解云:《公羊》之义,以大夫得见名氏,谓士为微,故言此。

  公也。如上据知为公。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据讳与雠狩。

  [疏]注“据讳与雠狩”。解云:即上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传云“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然则公与雠人狩,则以为不书而讳之。今乃复雠于齐,宜以为善,而反不与,故难之。

  复雠者,在下也。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书败者,起讬义。战不致者,有败文,得意不得意可知例。

  [疏]注“书败者,起讬义”。

  ○解云:《春秋》之例,内不言战,言战乃败。今乃经上文云“战于乾时”,即内败明矣。而又言“我师败绩”者,起讬以败为荣故也。

  ○注“战不”至“知例”。

  ○解云:六年“不得意致伐”之下,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亦不得意,合致伐,而不致伐者,既有我师败绩之文,不得意明矣,故言可知例。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其言取之何?据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取,执齐庆封杀之言执也。

  ○夏,户雅反。

  [疏]注“据楚”至“言取”。

  ○解云: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是也。

  ○注“执齐”至“执也”。解云:即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是也。

  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以下浚洙,知其胁也。以称人共国辞,知使鲁杀之。时小白得国,与鲍叔牙图国政,故鲍叔荐管仲、召忽曰:“使彼国得贤,己国之患也。”乃胁鲁使杀子纠,求管仲、召忽。鲁惶恐,杀子纠,归管仲,召忽死之,故深讳,使若齐自取

译○解释说:正因为大国篡位者按例只记月份,所以这样说。而说将恶名移给鲁国,是因为小白成功篡位,实际上是由于鲁国没有早点送回公子纠的缘故。

经文说“入”是什么意思?这是篡位的措辞。

[疏]“经文说‘入’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依据桓公十七年“秋,八月,蔡季从陈回到蔡”,经文没有说“入”。现在经文说“入”,所以提出疑问。没有注释说明,是因为文意未尽。

秋,七月,丁酉,安葬齐襄公。

[疏]“秋七月”到“襄公”。

○解释说:隐公三年的传文说“超过时节而记日,是隐痛”,那里的注释说“隐,是痛惜。痛惜贤君不能按时安葬”。那么襄公去年十一月被杀,到今年秋七月,整整九个月,而经文记日安葬,明显是痛惜贤君不能按时安葬的缘故。而注释没有说明,是因为从可知晓而省略文字。襄公的贤德,见于上面四年的记载。

八月,庚申,与齐国军队在乾时交战,我军大败。

○国内不称“败”,这里说“败”是什么意思?依据郎之战。

○注“依据郎之战”。

○解释说:桓公十年“冬,十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在郎地交战”,传文说“这是偏战。为什么不称‘师败绩’?国内不称战,称战就是败了”。那么那篇经文师有成解,所以这位弟子依据它提出疑问。

伐,是败的意思。自己夸大自己的征伐而招致失败。

○自夸,苦瓜反,本又作“夸”,下文同。为什么说是伐败?依据国内不称败绩,为什么说是自己夸大征伐而招致失败?是为了复仇。复仇者以死败为荣,所以记录它。推崇齐襄公,认为仇牧贤德就是如此。

[疏]注“推崇齐襄公”。

○解释说:即上面四年夏,“纪侯大规模离开他的国家”,传文说“为什么不称齐灭了他?是为襄公避讳。《春秋》为贤者避讳。为什么认为襄公贤?是为了复仇”,“襄公将要向纪国复仇,占卜说‘军队会损失一半’,‘我死掉,也不算不吉利’”,这就是推崇齐侯复仇以死败为荣的事情。注“认为仇牧贤德就是如此”者,即下面十二年秋,“宋万弑杀他的国君接,以及他的大夫仇牧”,传文说“为什么记载?因为贤德。为什么认为仇牧贤?仇牧可以说是不畏强暴。他不畏强暴是怎样的”等等,“宋万发怒,搏击闵公,砍断他的脖子。仇牧听说国君被弑,快步赶到,在门口遇到他,手持剑呵斥他,宋万手臂击打仇牧,打碎他的头,牙齿嵌在门扇上。仇牧可以说是不畏强暴”,这是仇牧贤德复仇以死败为荣的意义。

这是向大国复仇,为什么派地位低微的人?依据接纳公子纠时国君还亲自行动,那么大夫应当有名有姓。

[疏]注“那么大夫应当有名有姓”。

○解释说:《公羊传》的道理,认为大夫得以有名有姓,称士为微,所以说这个。

是国君。如上依据可知是国君。国君为什么不称公?不赞成国君复仇。为什么不赞成国君复仇?依据避讳与仇敌狩猎。

[疏]注“依据避讳与仇敌狩猎”。解释说:即上面四年“冬,国君与齐人在郜地狩猎”,传文说“国君为什么与地位低微的人狩猎?是齐侯。齐侯为什么称人?避讳与仇敌狩猎”。那么国君与仇敌狩猎,就认为不记载而避讳。现在却向齐国复仇,应该认为是善,反而不赞成,所以提出疑问。

复仇,是在下位的人的事。当时实际上是因为不能接纳公子纠而讨伐齐国,众大夫认为不如以复仇的名义讨伐,于是以复仇的名义讨伐,并非诚心诚意,所以不赞成。记载失败,是兴起寄托大义。交战不致伐,因为有败绩的文字,得意不得意可知晓的条例。

[疏]注“记载失败,是兴起寄托大义”。

○解释说:《春秋》的条例,国内不称战,称战就是败。现在经文上文说“战于乾时”,国内失败就明白了。而又说“我师败绩”,是兴起寄托以败为荣的缘故。

○注“交战不”到“知例”。

○解释说:六年“不得意致伐”之下,注释说“国君与一国及独自出兵,得意不致伐,不得意致伐”。现在这也是不得意,合乎致伐,而不致伐的原因,既然有“我师败绩”的文字,不得意就明白了,所以说可知晓条例。

九月,齐人捉拿公子纠杀了他。说“取”是什么意思?依据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说取,捉拿齐庆封杀他说执。

○夏,户雅反。

[疏]注“依据楚”到“说取”。

○解释说:宣公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就是如此。

○注“捉拿齐”到“执也”。解释说:即昭公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以下“伐吴,捉拿齐庆封杀了他”就是如此。

是内部的措辞。胁迫我们,使我们杀他。由下面浚洙,知道是胁迫。以称人共国的措辞,知道是使鲁国杀他。当时小白得到国家,与鲍叔牙谋划国政,所以鲍叔推荐管仲、召忽说:“让别国得到贤人,是自己国家的祸患。”于是胁迫鲁国杀公子纠,索要管仲、召忽。鲁国惶恐,杀了公子纠,送回管仲,召忽自杀,所以深深避讳,使得好像齐国自己捉拿

杀之。

  ○邵忽,本文作“召”,上照反。恐,丘勇反。

  [疏]注“以称”至“杀之”。

译杀了他。

○邵忽,原文写作“召”,音上照反。恐,音丘勇反。

[疏]注“以称”到“杀之”。

○解云:谓不言齐鲍叔取子纠杀之,而言齐人,则知一人之号,二国共有。一人之号既二国共有,则知齐、鲁皆有杀子纠之恶明矣,是以注者约之。

  ○注“时小白”至“取杀之”。

  ○解云:皆《世家》及《齐语》之事。

  其称子纠何?据不立也。

  [疏]注“据不立也”。解云:正以下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然则子纠者,嗣君之称,今竟不立,得言子纠,故难之。

  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故以君薨称子某言之者,著其宜为君,明鲁为齐杀之,皆当坐弑君,因解上纳言纠,皆不为篡,所以理嫌疑也。月者,从未逾年君例。主书者,从齐取也。

  ○当坐,才卧反,后“当坐”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以君”至“言之”。

  ○解云:取三十二年传文。注“明鲁”至“弑君”。

  ○解云:鲁所以当坐弑君,即《穀梁传》云“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病矣”是。

  ○注“因解”至“嫌疑”。

  ○解云:此经若不言子纠,上纳言纠,有当国之嫌,后人疑其篡矣。今作嗣君之称,则知上经单言纠,作君前臣名之故也,故言所以理嫌疑也。

  ○注“月者,从未逾年君例”。

  ○解云:隐公四年春王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然则弑成君者,例皆书日,即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獆”,宣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之属是也。今此子纠见弑而书月,故知从未逾年君例。若然,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传云“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弑未逾年君之号也”,所以不月者,彼注云“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若然,僖十年春正月,“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其逾年而不日者,彼注云“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乡来所述,皆是外诸侯之例,若其内例,则异於此,是以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文十八年“十月,子卒”,皆是未逾年之君,而日或月者,彼自作三世之义。云云之说,已写于上。

  ○注“主书者,从齐取也”。

  ○解云:言主书此事者,正欲从而罪齐,但因见鲁之恶耳。

  冬,浚洙。洙者何?水也。以言浚也。

  ○浚,思俊反,深也。洙,音珠,水名。

  [疏]“洙者何”。

  ○解云:欲言城邑,而无营筑之文;欲言小水,更无比例,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浚也”。

  ○解云:正以与《尚书》“浚畎氵会”之文同,故知水名。

  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据本非人功所为。

  [疏]“浚之者何”。

  ○解云:正以洙是旧水,今始言浚,故执不知问。

  ○注“据本非人功所为”。

  ○解云:正言畎氵会之属,是人功为之故也。

  畏齐也。洙在鲁北,齐所由来。曷为畏齐也。据伐败也。

  [疏]注“据伐败也”。

  ○解云:即上传云“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注云“自夸大其伐而取败”是也。

  辞杀子纠也。时鲁新见胁,畏齐,浚之,微弱耻甚,故讳使若辞不肯杀子纠也,齐自取杀之,畏齐怒,为备,亦所以起上胁也。

  [疏]注“亦所以起上胁也”。

  ○解云:言今此畏齐者,由前被胁而杀子纠,因兹失操,遂深洙水矣。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勺,时灼反。

  二月,公侵宋。曷为或言侵,或言伐?觕者曰侵,觕,粗也。将兵至竟,以过侵责之,服则引兵而去,用意尚粗。

  ○觕者,七奴反,又才古反。

  [疏]“曷为或言侵,或言伐”。

  ○解云:即此文“公侵宋”,及上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之属是。

  ○注“以过侵责之”

译○解释说:经文不说齐国的鲍叔牙俘获子纠并杀了他,而说齐国人,由此可知一个人的称号,两个国家共同拥有。一个人的称号既然两国共有,那么齐国和鲁国都有杀害子纠的恶行就明白了,所以注家对此作了概括。

○注“当时小白”到“俘获并杀了他”。

○解释说:这些都是《史记·齐太公世家》及《国语·齐语》中的记载。

经文称他为子纠,是什么意思?是根据他没有即位的情况。

[疏]注“根据他没有即位”。解释说:正如以下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去世”,《公羊传》说“国君在世时称世子,国君去世称子某”。那么子纠是嗣君(继承人)的称号,如今最终没有即位,却称子纠,所以提出疑问。

这是表示尊贵。他的尊贵表现在哪里?在于他本该成为国君。所以用国君去世称子某的说法来表述,是为了彰显他本该成为国君,明确鲁国为齐国杀他,都应当承担弑君的罪责,从而解释上文纳纠之事,都不算是篡位,以此来理清嫌疑。书月,是遵循未逾年之君的体例。主书者,是取自齐国的记载。

○当坐,读作才卧反,后文“当坐”之类都依此例。

[疏]注“所以用国君”到“来表述”。

○解释说:引用了三十二年的《公羊传》文。注“明确鲁国”到“弑君”。

○解释说:鲁国应当承担弑君的罪责,即《穀梁传》所说“十户人家的小邑可以逃避灾难,百户人家的小邑可以隐藏死者,凭借千乘之国的鲁国却不能保全子纠,是因为鲁公已经病重了”就是这个意思。

○注“从而解释”到“嫌疑”。

○解释说:如果此经不称子纠,上文纳纠只称纠,就有当权篡位的嫌疑,后人会怀疑他篡位。如今作为嗣君的称号,就知道上文单称纠,是作为君前臣名的缘故,所以说以此来理清嫌疑。

○注“书月,是遵循未逾年之君的体例”。

○解释说:隐公四年春王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说“书日,是遵循外邦赴告的辞令,以贼人获知的体例”。那么弑杀已成之君,体例都书日,即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獆”,宣公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之类就是这样。如今子纠被弑而书月,所以知道是遵循未逾年之君的体例。如果这样,僖公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公羊传》说“说弑其君之子奚齐是什么意思?是弑杀未逾年之君的称号”,所以不书月,那里的注说“弑杀未逾年之君体例应当书月。不书月,是因为不正当地遭遇祸患,始终邪恶明显,所以略去”就是这样。如果这样,僖公十年春正月,“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其逾年而不书日,那里的注说“不书日,是因为不正当地遭遇祸患,始终邪恶明显,所以略去”就是这样。刚才所述,都是外诸侯的体例,如果是内例,则与此不同,所以庄公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去世”,文公十八年“十月,子去世”,都是未逾年之君,却书日或书月,那是自作三世之义。云云之说,已写在上面。

○注“主书者,是取自齐国的记载”。

○解释说:说主书此事的人,正是想要从而归罪于齐国,但只是借以显示鲁国的恶行罢了。

冬,浚洙。洙是什么?是水。因为说浚。

○浚,读作思俊反,深的意思。洙,音珠,水名。

[疏]“洙是什么”。

○解释说:想说是城邑,却没有营筑的记载;想说是小水,又没有比例,所以执不知问。

○注“因为说浚”。

○解释说:正是因为它与《尚书》“浚畎浍”的文句相同,所以知道是水名。

浚它是什么意思?加深它。为什么加深它?根据原本不是人力所为。

[疏]“浚它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正是因为洙是旧水,如今才说浚,所以执不知问。

○注“根据原本不是人力所为”。

○解释说:正是说畎浍之类,是人力所为的缘故。

畏惧齐国。洙水在鲁国北边,是齐国军队来的道路。为什么畏惧齐国?根据伐败的情况。

[疏]注“根据伐败的情况”。

○解释说:即上文《公羊传》说“内不言败,这里说败是什么意思?伐败”,注说“自夸其伐而取败”就是这样。

推辞杀子纠。当时鲁国刚被胁迫,畏惧齐国,浚洙水,显得微弱且耻辱很深,所以讳言,装作推辞不肯杀子纠,齐国自己取而杀之,畏惧齐国发怒,作为防备,这也是为了兴起上文被胁迫的意思。

[疏]注“这也是为了兴起上文被胁迫的意思”。

○解释说:说如今畏惧齐国,是因为先前被胁迫而杀子纠,因此失去操守,于是加深洙水了。

十年,春,王正月,公在长勺击败齐军。

○勺,读作时灼反。

二月,公侵宋。为什么有的说侵,有的说伐?粗疏的称为侵,粗,粗疏的意思。率兵到边境,以过侵责备对方,对方服了就撤兵而去,用意尚且粗疏。

○觕者,读作七奴反,又读作才古反。

[疏]“为什么有的说侵,有的说伐”。

○解释说:即此文“公侵宋”,以及上文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之类就是这样。

○注“以过侵责备对方”

。

  ○解云:以其犯过而侵责之。

  精者曰伐,精,犹精密也。侵责之不服,推兵入竟,伐击之益深,用意稍精密。

译解释说:因为对方有过错而侵犯并责问它。

称为“伐”的,是较为精密的手段。“精”就是精密的意思。如果侵犯责问后对方仍不服从,就派军队进入其国境,进行更深入的讨伐攻击,用意的精密程度稍高一些。

[疏]注“侵责”至“益深”。

  ○解云:推,犹举也。言浅侵不服,则更举兵深入其竟,而伐击之,益深於前。

  战不言伐,举战为重,黎战是也。合兵血刃曰战。围不言战,举围为重,楚子围郑是也。以兵守城曰围。入不言围,举入为重,晋侯入曹执曹伯是也。得而不居曰入。灭不言入,举灭为重,齐灭莱是也。取其国曰灭。书其重者也。明当以重者罪之,犹律一人有数罪,以重者论之。月者,属北败彊齐之兵,南侵彊宋,南北有难,复连祸於大国,故危之。

  ○数,所主反。属,音烛。

  [疏]注“月者”至“危之”。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九年“夏,公伐齐”之属是也。今书月,故如此解。是以《穀梁传》曰“侵例时,此其月何也?乃深其怨於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故谨而月之”是也。

  三月,宋人迁宿。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其不道所迁之地。

  [疏]“迁之者何”。

  ○解云:欲言其迁,不言于某;欲言不迁,经书迁宿,故执不知问。

  ○注“以其不道所迁之地”。

  ○解云:正以不言于某,知非实迁矣。

  以地还之也。还,绕也。解上不通也。不通反为迁者,宋本欲迁宿君取其国,不知宿之不肯邪?宋逆诈邪?先绕取其地,使不得通四方,宿穷,从宋求迁,故得言迁。

  [疏]注“宋逆诈邪”。

  ○解云:谓宋人逆虑其不服,预诈而还之。

  ○“宿穷从宋求迁”。

  ○解云:谓宿君服去矣。

  子沈子曰:“不通者,盖因而臣之也”。以宋称人也,宿不得通四方,宿君迁,宋因臣有之,不复以兵攻取,故从国辞称人也。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书者,宋当坐灭人,宿不能死社稷,当绝也。主书者,从宋也。

  ○不复,扶又反。

  [疏]注“故从国辞称人也”。

  ○解云:端拱取宿,不烦兵武,人人皆欲,故以国辞称人矣。

  ○注“月者”至“绝也”。

  ○解云:《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小国时者,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今此宿是小国,宋人迁之而反书月,故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也。其灭国书月,即下“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若然,案僖元年“夏,六月,邢迁於陈仪”,邢是小国而书月者,彼注云“迁例大国月,重烦劳也;小国时。此小国月者,霸者所助城,故与大国同”是也。

  ○注“主书者,从宋也”。

  ○解云:言主书此事者,正欲从而罪宋迁取王封,但因见宿君不死社稷之恶耳。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其言次于郎何?据齐国书伐我不言次。

  ○败不言乘丘。

  ○乘,绳证反。

  [疏]注“据齐”至“言次”。

  ○解云:即哀十一年“春,齐国书帅帅伐我”是也。

  ○注“败言乘丘”。

  ○解云:正以败言乘丘,反次在郎,於义似乖,故难之。

  伐也。时伐鲁,故书次。郎,鲁地。伐则其言次何?据齐国书伐我不言次。齐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也。此道本所以当言伐意也。齐与伐而不与战,伐兵得成,故当言伐也。

  ○齐与,音预,下及注同。

  [疏]“齐与伐”至“言伐也”。

  ○解云:若齐本与宋共伐,而但不与战,故有书其伐耳。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此解本所以不言伐,言次意也。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彊,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故云尔。所以彊内,且明臣子当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折冲,之设反;下昌容反。

  [疏]注“折冲当远”。

  ○解云:谓折服冲御之心当远也。

  ○注“至於近邑”。

  ○解云:即桓十年传云“郎者何?吾近邑”是也。

  ○注“且明”至“其

译[疏]注“侵责”到“益深”。

○解释说:推,就是举的意思。意思是说,如果浅层的侵犯不服从,就再举兵深入其边境,而讨伐攻击它,比之前更加深入。

作战不称“伐”,以举兵作战为重,黎之战就是如此。合兵流血交战叫做战。包围不称“战”,以包围为重,楚子围郑就是如此。用军队守城叫做围。进入不称“围”,以进入为重,晋侯入曹执曹伯就是如此。占领而不居住叫做入。灭亡不称“入”,以灭亡为重,齐灭莱就是如此。记载其中较重的一项。表明应当以较重的一项定罪,就像法律中一人犯有数罪,以重罪论处。书“月”,是因为属于北败强齐之兵,南侵强宋,南北都有危难,又连累祸及大国,所以表示危惧。

○数,音所主反。属,音烛。

[疏]注“月者”到“危之”。

○解释说:正因为侵伐的例子通常书“时”,就是上面九年“夏,公伐齐”之类就是如此。现在书“月”,所以如此解释。因此《穀梁传》说“侵伐的例子通常书时,这里为什么书月呢?是因为加深了对齐的怨恨,又退而侵宋以增多敌人,厌恶它,所以谨慎地书月”就是如此。

三月,宋人迁宿。迁是什么意思?是不通的意思。因为不说明迁徙到的地方。

[疏]“迁之者何”。

○解释说:想说他迁徙,不说迁徙到某地;想说不迁徙,经文却写迁宿,所以持不知而问。

○注“以其不道所迁之地”。

○解释说:正因为不说迁徙到某地,知道并非真正迁徙了。

是把土地还给他。还,就是环绕的意思。解释上面的不通。不通反而称为迁,是因为宋本来想迁宿君以取其国,不知道宿不肯呢?宋预先欺诈呢?先环绕取其地,使不得通达四方,宿困窘,向宋请求迁徙,所以得以称为迁。

[疏]注“宋逆诈邪”。

○解释说:是说宋人预先考虑其不服,预先欺诈而环绕之。

○“宿穷从宋求迁”。

○解释说:是说宿君已经服从而离去。

子沈子说:“不通的,大概是因而臣属之”。因为宋称人,宿不得通达四方,宿君迁徙,宋因而臣属拥有之,不再用兵攻取,所以从国辞称人。书“月”,是因为迁取王封,应当与灭人同罪。书此事,是因为宋应当坐灭人之罪,宿不能为社稷而死,应当绝嗣。主书者,是从宋的角度。

○不复,音扶又反。

[疏]注“故从国辞称人也”。

○解释说:端拱取宿,不烦兵武,人人皆欲,所以以国辞称人了。

○注“月者”到“绝也”。

○解释说:《春秋》的例子,大国的迁徙例子书月,就是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小国书时的,就是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类就是如此。现在这里宿是小国,宋人迁之反而书月,所以说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其灭国书月的,就是下面“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就是如此。如果这样,查考僖元年“夏,六月,邢迁於陈仪”,邢是小国而书月的,那里注云“迁徙例子大国书月,因为重烦劳;小国书时。这里小国书月的,是霸者所助城,所以与大国同”就是如此。

○注“主书者,从宋也”。

○解释说:说主书此事的,正是想要从而罪宋迁取王封,但因为看见宿君不死社稷的恶罢了。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说次于郎是什么意思?根据齐国书伐我不说次。

○败不说乘丘。

○乘,音绳证反。

[疏]注“据齐”到“言次”。

○解释说:就是哀十一年“春,齐国书帅帅伐我”就是如此。

○注“败言乘丘”。

○解释说:正因为败言乘丘,反次在郎,在义理上似乎违背,所以难之。

是伐。当时伐鲁,所以书次。郎,是鲁地。伐为什么说次?根据齐国书伐我不说次。齐与伐而不与战,所以说伐。这是说本应当言伐的意思。齐与伐而不与战,伐兵得成,所以应当言伐。

○齐与,音预,下及注同。

[疏]“齐与伐”到“言伐也”。

○解释说:如果齐本来与宋共伐,但只不与战,所以有书其伐。我能败之,所以说次。这是解释本所以不言伐,言次的意思。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去,所以不言伐言次,明国君当强,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所以说如此。所以强内,且明臣子当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折冲,音之设反;下昌容反。

[疏]注“折冲当远”。

○解释说:是说折服冲御之心当远。

○注“至於近邑”。

○解释说:就是桓十年传云“郎者何?吾近邑”就是如此。

○注“且明”到“其

恶”。《孝经》及襄十四年《左氏传》文也。言为臣子之法,宜行君父之义,顺君父之美,即此上注云“赖能速胜之”是也。若见君父之恶,当正而救之,即上注云“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是也。

译“恶”。这是《孝经》以及《左传》襄公十四年的原文。说的是作为臣子的行为准则,应当践行对君主和父亲的道义,顺从君主和父亲的美德,也就是上文注释所说“依靠能够迅速战胜它”的意思。如果看到君主和父亲的过错,应当匡正并挽救他们,也就是上文注释所说“鲁国势弱,深受侵犯,甚至波及近邑”的意思。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荆者何?州名也。州谓九州: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

  ○莘,所巾反。雍,於用反。

  [疏]“荆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由来未有;欲言非国,而败蔡师,故执不知问。

  ○注“州谓”至“梁雍”。

  ○解云:案《禹贡》“冀州既载”,郑注云“载之言事,事谓作徒设也。两河间曰冀州,不书其界者,时帝都之,使若广大然”;“济河惟兖州”,郑注云“兖州之界在此两河间”;“海岱惟青州”,郑注云“今青州界自海至岱。东岳曰岱山”;“海岱及淮惟徐州”,郑注云“徐州界又南至淮水”;“淮海惟杨州”,郑注云“杨州界自淮而南,至海以东也”;“荆及衡阳惟荆州”,郑注云“荆州界自荆山南,至衡山之南”;“荆河惟豫州”,郑注云“豫州界自荆山而北至河”;华阳黑水惟梁州”,郑注云“梁州界自华山之南,至于黑水也”;“黑水西河惟雍州”、郑注云“雍州界至黑水而东至西河也”。然则何氏此注九州之名及次第皆依《禹贡》之州界,不敢依《职方》与《尔雅》何者?正以《禹贡》为正典故也。案《尔雅?释地》云“两河间曰冀州”,李巡云“两河间其气性相近,故曰冀州。冀,近也”;“河南曰豫州”,孙氏、郭氏皆云“自东河至西河之南曰豫州”,李巡曰“河南其气著密,厥性安舒,故曰豫。豫,舒也”;“河西曰雝州”,李氏云“其气蔽壅,受性急凶,故曰雝。雝,壅塞也”;“汉南曰荆州”,“其气惨刚,禀性强梁,故曰荆。荆,强也”;“江南曰杨州”,李氏云“江南其气惨劲,厥性轻杨,故曰杨州也”,孙氏、郭氏曰“自江至南海也”;“济河间曰兖州”,李氏云“济河间其气专质,厥性信谨,故曰兖州。兖,信也”;“燕曰幽州”,李氏云“燕其意气要,厥性僄疾,故曰幽。幽,恶也”,孙氏、郭氏曰“自易水至北狄也”;“齐曰营州”,李氏曰“齐其气清舒,受性平均,故曰营。营,平也。今为青州”,孙氏、郭氏曰“自岱东至海”;“济东曰徐州”;李氏曰“济东至海,其气宽舒,禀性安徐。徐,舒也”,孙氏、郭氏曰“济东至海也”。然则《尔雅》九州有幽、营,无梁、青,盖是殷制,故与《禹贡》不同。案今《禹贡》则有梁、青,无幽、营,盖是夏之法矣。其舜改九州而置十二者,则幽、并及营是。案《周礼?职方氏》云:东南曰杨州,正南曰荆州,河南曰豫州,正东曰青州,河东曰兖州,正西曰雍州,东北曰幽州,河内曰冀州,正北曰并州。然则《周礼》有青、幽、并也,若对《尔雅》,则长青、并,无徐、营;若对《禹贡》,则长幽、并,无徐、梁矣。但《职方》周法,何氏不取,故此注不依之耳。

  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皆取精详录也。

  [疏]“州不若国”。

  ○解云:言荆不如言楚。

  ○“国不若氏”。

  ○解云:言楚不如言潞氏、甲氏。

  ○“氏不若人”。解云:言潞氏不如言楚人。

  ○“人不若名”。

  ○解云:言楚人不如言介葛卢。

  ○“名不若字”。

  ○解云:言介葛卢不如言邾娄仪父。

  ○注“皆取精详录也”。

  ○解云:正以贵重为详录,轻贱为略之也。字不若子。爵最尊,《春秋》假行事以见王法,圣人为文辞孙顺,善善恶恶,不可正言其罪,因周本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备七等,以进退之,若自记事者书人姓名,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已之有罪焉尔,犹此类也。

  ○见,贤遍反。孙,音逊。恶恶,并如字,一读上乌路反。传,有专反。

  [疏]“字不若子”。

  ○解云:言邾娄仪父不如言楚子、吴子。

  ○注“春秋”至“王法”。

  ○解云:即孔子曰“我欲讬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是也。

  ○注“善善”至“其罪”。

  ○解云:若其

译秋季,九月,楚国在莘地击败蔡国军队,并将蔡侯献舞俘虏带回。荆是指什么?是州的名称。州指的是九州: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

莘,读音同“巾”。雍,读音同“用”。

【疏】“荆是指什么”。

○解释:想要说它是国家,但历来没有这个说法;想要说它不是国家,但它却击败了蔡国军队,所以执意不知道而发问。

○注“州指的是”到“梁雍”。

○解释:依据《禹贡》中“冀州既载”,郑玄注解说:“载的意思是事,事指的是作徒设。两河之间称为冀州,不记载其边界,是因为当时帝都所在,使其显得广大”;“济水与黄河之间是兖州”,郑玄注解说:“兖州的边界在这两河之间”;“大海与泰山之间是青州”,郑玄注解说:“现在青州的边界从海到岱。东岳称为岱山”;“大海、泰山以及淮河之间是徐州”,郑玄注解说:“徐州的边界又向南到淮水”;“淮河与大海之间是杨州”,郑玄注解说:“杨州的边界从淮水向南,直到东海以东”;“荆山与衡山之南是荆州”,郑玄注解说:“荆州的边界从荆山向南,直到衡山之南”;“荆山与黄河之间是豫州”,郑玄注解说:“豫州的边界从荆山向北直到黄河”;“华山之南与黑水之间是梁州”,郑玄注解说:“梁州的边界从华山之南,直到黑水”;“黑水与西河之间是雍州”,郑玄注解说:“雍州的边界到黑水,向东直到西河”。那么何氏此注中九州的名称及次序都依据《禹贡》的州界,不敢依据《职方》与《尔雅》,为什么呢?正因为《禹贡》是正式的典章制度。依据《尔雅·释地》说“两河之间称为冀州”,李巡说:“两河之间其气性相近,所以称为冀州。冀,就是近的意思”;“黄河以南称为豫州”,孙氏、郭氏都说:“从东河到西河以南称为豫州”,李巡说:“黄河以南其气显著细密,其性安舒,所以称为豫。豫,就是舒的意思”;“黄河以西称为雍州”,李氏说:“其气蔽塞,受性急凶,所以称为雍。雍,就是壅塞的意思”;“汉水以南称为荆州”,“其气惨烈刚强,禀性强梁,所以称为荆。荆,就是强的意思”;“长江以南称为杨州”,李氏说:“长江以南其气惨劲,其性轻扬,所以称为杨州”,孙氏、郭氏说:“从长江到南海”;“济水与黄河之间称为兖州”,李氏说:“济水与黄河之间其气专一质朴,其性信谨,所以称为兖州。兖,就是信的意思”;“燕地称为幽州”,李氏说:“燕地其意气要,其性僄疾,所以称为幽。幽,就是恶的意思”,孙氏、郭氏说:“从易水到北狄”;“齐地称为营州”,李氏说:“齐地其气清舒,受性平均,所以称为营。营,就是平的意思。现在称为青州”,孙氏、郭氏说:“从岱山向东到海”;“济水以东称为徐州”;李氏说:“济水以东到海,其气宽舒,禀性安徐。徐,就是舒的意思”,孙氏、郭氏说:“济水以东到海”。那么《尔雅》中的九州有幽、营,没有梁、青,大概是殷代的制度,所以与《禹贡》不同。依据现在《禹贡》则有梁、青,没有幽、营,大概是夏代的法制。至于舜将九州改为十二州,则幽、并及营是后来增加的。依据《周礼·职方氏》说:东南称为杨州,正南称为荆州,黄河以南称为豫州,正东称为青州,黄河以东称为兖州,正西称为雍州,东北称为幽州,黄河以北称为冀州,正北称为并州。那么《周礼》中有青、幽、并,如果对照《尔雅》,则多出青、并,没有徐、营;如果对照《禹贡》,则多出幽、并,没有徐、梁。只是《职方》是周代的法制,何氏不采纳,所以此注不依据它。

州不如国,国不如氏,氏不如人,人不如名,名不如字,都是采取精详记录的原则。

【疏】“州不如国”。

○解释:说称荆不如称楚。

○“国不如氏”。

○解释:说称楚不如称潞氏、甲氏。

○“氏不如人”。解释:说称潞氏不如称楚人。

○“人不如名”。

○解释:说称楚人不如称介葛卢。

○“名不如字”。

○解释:说称介葛卢不如称邾娄仪父。

○注“都是采取精详记录的原则”。

○解释:正因为贵重才详细记录,轻贱则略写。字不如子。爵位最尊贵,《春秋》借助行事来体现王法,圣人用文辞谦逊顺从,褒善贬恶,不能直接言说其罪,因为周朝本来就有剥夺爵位、称国、氏、人、名、字的等级,所以增加州的称谓,完备七等,用来进退褒贬,如果记事者书写人姓名,主人熟悉其诵读并询问其传文,就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罪了,就像这类情况一样。

见,读音同“遍”。孙,读音同“逊”。恶恶,都读原音,另一种读法上字读乌路反。传,读音同“专”。

【疏】“字不如子”。

○解释:说称邾娄仪父不如称楚子、吴子。

○注“春秋”到“王法”。

○解释:就是孔子所说“我想寄托于空言,不如记载于行事”的意思。

○注“褒善”到“其罪”。

○解释:如果其

善善可正言其美,但以恶恶不可正言其罪,若正言其罪,则非孙顺之义,故此何氏偏以其罪言之。若其备文,宜云不可正言其善恶矣。

译对于善行,可以直言其美好;但对于恶行,却不可以直言其罪过。如果直言其罪过,就不符合孙顺所主张的义理,因此何氏特意从罪过的角度来论述。如果要把文义说完备,应当说不可直言其善与恶了。

○注“因周”至“之科”。

  ○解云:即隐元年注邾娄仪父云“称字所以得为褒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之属是也。

  ○注“故加州”至“姓名”。

  ○解云:所以必备七等之法者,正以北斗七星主赏罚,示法。《春秋》者,赏罚之书,故则之。故《说题辞》曰“北斗七星有政,《春秋》亦以七等宣化”,《运斗枢》曰“《春秋》设七等之文,以贬绝录行,应斗屈伸”是也。

  ○注“主人”至“焉尔”。

  ○解云:定元年传文,彼注云“此假设而言之,主人谓定、哀也。习其经而读之,问其传解诂,则未知已之有罪於是”是也。

  蔡侯献舞何以名?据获晋侯不名。

  [疏]注“据获晋侯不名”。

  ○解云:僖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是也。绝。曷为绝之?据晋侯不名绝。

  [疏]“绝”。

  ○解云:礼,诸侯不生名,则书名者绝之,不以为诸侯也。获也。获,得也。战而为敌所得。献舞不言获,故名以起之。

  曷为不言其获?据晋侯言获也。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与凡伯同义。夷狄谓楚。不言楚言荆者,楚彊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治也。

  ○近,附近之近。卒,七忽反。

  [疏]“不与”至“中国也”。

  ○解云:秦亦夷狄而得获晋侯者,非真故也。是以爵得称伯,居旧土耳。

  ○注“与凡伯同义”。

  ○解云:即隐七年注云“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然则此亦获者治文,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获,正之,所以降夷狄,尊中国为顺辞,矣故云与凡伯同义。然则彼已有传,此复发之者,彼是天子大夫,此则诸侯,嫌其异,故同之。

  ○注“夷狄”至“极始也”。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楚属荆州,吴属杨州,所以抑楚言荆,不抑吴言杨者,正以楚近中国。恐为中国之害,故欲进之以渐,先从卑称进之,若先得贵名而后退之,则恐害於诸夏故也。《运斗枢》曰“抑楚言荆,不使夷狄主中国”者,义亦通於此。戴氏云“荆楚一物,义能相发。吴杨异训,故不得州名也”者,与何氏异。《穀梁传》曰:“荆者,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何为狄之?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与此异,不得合也。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何以不言出?据卫侯出奔也。

  ○谭,徒南反。

  [疏]注“据卫侯出奔也”。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卫侯出奔楚”,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之属是也。注者欲据二人,故不道所奔国也。

  国已灭矣,无所出也。别於有国出奔者,孔子曰:“君子於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月者,恶不死位也。

  ○别,彼列反。恶,乌路反。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鄑,子斯反。

  秋,宋大水。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据漷移不书。

  ○漷,火虢反,又音郭。

  [疏]注“据郭移不书”。

  ○解云:即襄十九年“取邾娄田自漷水”,传云“其言自漷水何?以漷为竟也。何言乎以漷为竟?漷移也”,注云“鲁本与邾娄以漷为竟,漷移入邾娄界,鲁随而有之”者是也。

  及我也。时鲁亦有水灾,书鲁则宋灾不见,两举则烦文不省,故诡例书外以见内也。先是二国比兴兵相败,百姓同怨而俱灾,故明天人相与报应之际,甚可畏之。

  ○不见,贤遍反,下同。省,所景反。应,应对之应。

  [疏]注“时鲁”至“见内也”。

  ○解云:案襄九年“春,宋火”,传云“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与此异者,正以比年大水,水者,流通之道,可以及两国,故得书外以明内矣。彼是火灾,无及内之理而

译○注“因周”至“之科”。

○解释说:这就是隐元年注中关于邾娄仪父所说的“称字之所以能够表示褒扬,是因为仪父原本在《春秋》之前已经失去爵位,属于‘名例’这一类”的意思。

○注“故加州”至“姓名”。

○解释说:之所以必须完备七等之法,正是因为北斗七星主管赏罚,以此显示法度。《春秋》是赏罚之书,所以效法它。因此《说题辞》说“北斗七星有政令,《春秋》也凭借七等来宣扬教化”,《运斗枢》说“《春秋》设立七等的文辞,用来贬斥、断绝、记录行为,以应合北斗的屈伸”就是这个意思。

○注“主人”至“焉尔”。

○解释说:这是定元年传文中的内容,那里的注解说“这是假设而言,主人指的是定公、哀公。学习经文并诵读它,询问传文的解释,才知道自己是否有罪”就是这个意思。

蔡侯献舞为什么称名?根据晋侯被俘而不称名的情况。

[疏]注“根据晋侯被俘而不称名”。

○解释说:僖公十五年“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交战,晋侯被俘”就是这种情况。断绝。为什么断绝他?根据晋侯不称名而断绝他的情况。

[疏]“断绝”。

○解释说:按照礼制,诸侯活着时不称名,如果称名就是断绝他,不把他当作诸侯看待。获,就是被俘。获,就是得到。在战争中而被敌人所得。献舞没有说“获”,所以称名来引起下文。

为什么不说是被俘?根据晋侯说是被俘的情况。不赞同夷狄俘获中原诸侯。这与凡伯的情况意义相同。夷狄指的是楚国。不说楚国而说荆,是因为楚国强大且靠近中原,如果突然严厉责备它,恐怕会造成深重的祸害,所以逐渐地加以贬抑,从这七等之法的最高等级开始治理。

○近,附近的近。卒,音七忽。

[疏]“不赞同”至“中原诸侯”。

○解释说:秦国也是夷狄却能俘获晋侯,这不是真正的缘故。因此爵位还能称伯,只是居于旧地罢了。

○注“与凡伯意义相同”。

○解释说:这就是隐七年注中所说的“中原,是讲究礼义的国家。执,是治理的文辞。君子不使无礼义的人来治理有礼义的人,所以断绝不说‘执’,纠正为说‘伐’”,“这是为了贬抑夷狄,尊崇天子,作为顺当的文辞”。那么这里也是被俘的文辞,君子不使无礼义的人治理有礼义的人,所以断绝不说“获”,加以纠正,这是为了贬抑夷狄,尊崇中原,作为顺当的文辞,所以说与凡伯意义相同。那么那里已经有传文,这里再次发出议论,是因为那里是天子的大夫,这里是诸侯,担心人们认为二者不同,所以加以说明使其相同。

○注“夷狄”至“极始也”。

○解释说:注解说这些,是想说明楚国属于荆州,吴国属于扬州,之所以贬抑楚国称荆,而不贬抑吴国称扬,正是因为楚国靠近中原。恐怕成为中原的祸害,所以想要逐渐地加以贬抑,先从低贱的称号开始,如果先得到尊贵的名称而后退步,恐怕会祸害诸夏。《运斗枢》说“贬抑楚国称荆,不使夷狄主宰中原”,其意义也与此相通。戴氏说“荆和楚是同一事物,意义能够互相阐发。吴和扬训释不同,所以不能用州名”的观点,与何氏不同。《穀梁传》说:“荆,就是楚。为什么称它为荆?是把它当作狄来看待。为什么把它当作狄来看待?圣人兴起,必定最后到达;天子衰弱,必定首先背叛:所以称荆,是把它当作狄来看待。”这与本文不同,不能合并。

冬天,十月,齐国军队灭掉谭国,谭子逃奔到莒国。为什么不说是“出奔”?根据卫侯出奔的情况。

○谭,音徒南。

[疏]注“根据卫侯出奔的情况”。解释说:这就是僖公二十八年“卫侯出奔楚国”,襄公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国”这一类情况。注者想要依据这两个人,所以没有说出他们出奔的国家。

国家已经灭亡,没有地方可以出奔。这与有国家而出奔的人不同。孔子说:“君子对于言语,没有不谨慎的。”记载月份,是厌恶他不死在君位上。

○别,音彼列。恶,音乌路。

十一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五月,戊寅日,鲁国在鄑地击败宋国军队。

○鄑,音子斯。

秋天,宋国发生大水灾。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灾祸。外国的灾祸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根据漷水改道不记载的情况。

○漷,音火虢,又音郭。

[疏]注“根据郭移不记载”。

○解释说:这就是襄公十九年“夺取邾娄田地从漷水起”,传文说“说从漷水起是什么意思?以漷水为边界。为什么说到以漷水为边界?因为漷水改道了”,注解说“鲁国原本与邾娄以漷水为边界,漷水改道流入邾娄境内,鲁国随之占有它”就是这种情况。

波及我国。当时鲁国也有水灾,如果只记载鲁国,宋国的灾祸就不显现;如果两国都记载,则文辞烦冗不简洁,所以改变惯例记载外国灾祸以显示国内灾祸。此前两国接连兴兵互相击败,百姓共同怨恨而一同遭遇灾祸,所以昭明天人相互报应的关系,是非常可畏惧的。

○不见,音贤遍,下同。省,音所景。应,应对的应。

[疏]注“当时鲁国”至“显示国内”。

○解释说:查考襄公九年“春天,宋国发生火灾”,传文说“外国的灾祸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王者之后记录灾祸”,这与本文不同的原因,正是因为接连两年大水,水是流通的,可以波及两国,所以能够记载外国灾祸以说明国内灾祸。那是火灾,没有波及国内的道理,而

得书,见明为王者之后记灾故也。若然,襄十九年传云“漷移也”。亦是水灾,何不书邾娄大水以见及内者?彼直移入邾娄竟内,故鲁随而侵之,实不及鲁,宁得类此?

译收到书信,得知您认为《春秋》记载灾祸是为了表明王者后裔的缘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左传》襄公十九年记载“漷水改道”,这也属于水灾,为什么没有像记载邾娄大水那样,来表明灾祸波及鲁国呢?那是因为漷水只是改道流入邾娄境内,所以鲁国趁机入侵,实际上灾祸并未波及鲁国,怎么能与这种情况相类比呢?

○注“先是二国比兴兵相败”。

  ○解云:即上所云“公败宋师于鄑”,十年夏,“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是也。

  冬,王姬归于齐。何以书?过我也。时王者嫁女於齐,涂过鲁,明当有送迎之礼。在涂不称妇者,王者无外,故从在国辞。

  ○过,古禾反。

  [疏]注“在涂不称”至“在国辞”。

  ○解云:正以隐二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今此在涂而不称妇,故如此注也。云王者无外者,桓八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是也。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其言归于酅何?据国灭来归不书,酅非纪国而言归。

  [疏]注“据国”至“不书”。

  ○解云:即上四年“纪侯大夫其国”,不书叔姬来归是也。叔姬来归所以不书者,江熙云“叔姬来归不书,非归宁,且非大归”是也。然则纪国之灭在庄四年,至此乃归酅者,江熙云:“叔姬守节,积有年矣。季虽有酅入于齐,不敢怀二,然襄公豺狼,未可闇信,桓公既立,德行方宣於天下,是以叔姬归于酅,鲁喜其女得申其志也。”

  ○注“酅非纪国而言归”。

  ○解云:谓非国都,今又属齐,如此注者,意决隐七年“叔姬归于纪”之经矣。

  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叔者,纪季也。妇人谓夫之弟为叔。来归不书,书归酅者,痛其国灭无所归也。酅不系齐者,时齐听后五庙,故国之,起有五庙存也。月者,恩录之。

  [疏]注“妇人”至“为叔”。

  ○解云:《尔雅》文。即《曲礼上》篇云“嫂叔不通问”是也。

  ○注“酅不”至“庙存也”。

  ○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昭二十一年“宋华亥”等“自陈入于宋南里以畔”之文矣。

  ○注“月者,恩录之”。

  ○解云:即上元年注云“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然则内女之归皆书月者,悉为恩录故也。是以此注云“月者,恩录之”。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孔父、荀息皆累也。舍孔父、荀息无累者乎?曰:有。复反覆发传者,乐道人之善也。孔子曰:“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

  ○接,《左氏》作“捷”。仇牧,音求;下音木。舍,音舍,下“舍孔父”同。复,扶又反,年未同。覆,芳服反。骄乐,音洛,下“宴乐”同。

  [疏]“宋万弑其君接”。

  ○解云:正本皆作“接”字,故贾氏云“《公羊》、《穀梁》曰接”是也。

  ○“及者何”。

  ○解云:尊卑灼然,而言及以殊之,故执不知问。

  ○“孔父、荀息皆累也”。

  ○解云:孔父之累在桓二年,荀息之累在僖十年。

  ○“曰有”。

  ○解云:欲指文公十八年叔仲惠伯被杀之事。

  ○注“复反”至“之善也”。

  ○解云:谓桓二年已有此传矣。

  ○注“孔子曰”至“损矣”。

  ○解云:乐皆是发心之乐,唯有“礼”下一乐,是礼乐之乐耳。言乐节礼乐者,言乐得礼乐之节。言乐道人之善者,谓口道之道。言乐佚游者,乐欲游从。言乐宴乐者,乐欲安乐而好内矣。

  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据与孔父同也。

  [疏]注“据与孔父同”。

  ○解云:案桓二年传云“何贤乎孔父”,彼注云“据叔仲惠伯不贤”。今此传云“何贤乎仇牧”者,亦与孔父同据,故言据与孔父同。

  仇牧可谓不畏彊御矣。以下录万出奔月也。御,禁也。言力彊不可禁也。

  ○御,鱼吕反。

  [疏]注“以下”至“月也”。

  ○解云:即下文“冬,十月,宋万出奔陈”,注云“月者,使与大国君奔同例,明彊御也”是。

  其不畏彊御奈何?万尝与

译○注“先前两国接连兴兵互相击败”。

○解释说:就是上面所说的“鲁庄公在鄑地击败宋国军队”,以及十年夏天,“鲁庄公在乘丘击败宋国军队”之类的事情。

冬天,王姬嫁到齐国。为什么记载这件事?因为王姬经过我国。当时周天子把女儿嫁给齐国,路途经过鲁国,表明应当有送迎的礼仪。在路途上不称“妇”的原因,是因为周天子没有外臣,所以沿用在国内时的称呼。

○“过”,音古禾。

[疏]注“在路途上不称”到“在国内的称呼”。

○解释说:正是因为隐公二年的传文说“女子在国内称女,在路途称妇,进入夫家称夫人”。现在这位女子在路途却不称“妇”,所以这样作注。说周天子没有外臣,桓公八年的传文说“女子在国内称女,这里称王后是什么意思?周天子没有外臣,所以用词就确定了”就是这个意思。

十二年,春天,周历三月,纪叔姬嫁回酅地。说“归于酅”是什么意思?依据国家灭亡后女子回来不记载,而酅不是纪国却用“归”字。

[疏]注“依据国家”到“不记载”。

○解释说:就是上面四年“纪侯的大夫”,不记载叔姬回来就是这种情况。叔姬回来不记载的原因,江熙说“叔姬回来不记载,不是因为回娘家省亲,也不是因为被休弃而回娘家”就是这个意思。那么纪国灭亡在庄公四年,到这里才回到酅地,江熙说:“叔姬守节,已经多年了。虽然酅地已经并入齐国,她不敢有二心,然而齐襄公像豺狼一样,不可暗中信任,齐桓公即位后,德行才宣扬于天下,所以叔姬回到酅地,鲁国高兴她得以实现志向。”

○注“酅不是纪国却用‘归’字”。

○解释说:意思是说不是国都,现在又属于齐国,这样作注,是为了判定隐公七年“叔姬归于纪”的经文。

这是隐讳。隐讳什么?因为她的国家已经灭亡,只是回到叔父那里罢了。叔,指纪季。女子称丈夫的弟弟为叔。回来不记载,记载回到酅地,是痛惜她的国家灭亡无处可归。酅不归属齐国,是因为当时齐国听从了保留五座宗庙的建议,所以把它当作国家看待,表明有五座宗庙存在。记载月份,是出于恩情的记录。

[疏]注“女子”到“为叔”。

○解释说:这是《尔雅》的条文。也就是《曲礼上》篇说“嫂嫂和叔父不通问”就是这个意思。

○注“酅不”到“宗庙存在”。

○解释说:这样作注,正是为了判定昭公二十一年“宋华亥”等人“从陈国进入宋国南里叛乱”的条文。

○注“记载月份,是出于恩情的记录”。

○解释说:就是上面元年注说“本国女子出嫁例子中记载月份,外国女子不记载月份,圣人探测人情来制定恩情,实际上不如鲁国女子”。那么本国女子出嫁都记载月份,全都是出于恩情记录的原因。所以此注说“记载月份,是出于恩情的记录”。

夏天,四月。

秋天,八月,甲午日,宋国的万杀死了他的国君接以及大夫仇牧。“及”是什么意思?是连累。弑君的事情很多,除了这个没有连累的吗?孔父、荀息都是连累的。除了孔父、荀息没有连累的吗?回答说:有。反复发问传文的原因,是乐于称道别人的善行。孔子说:“有益的三种快乐,有害的三种快乐:以礼乐的节制为乐,以称道别人的善行为乐,以多结交贤友为乐,是有益的;以骄纵为乐,以安逸游乐为乐,以宴饮享乐为乐,是有害的。”

○“接”,《左氏》作“捷”。仇牧,“仇”音求;下“牧”音木。舍,音舍,下“舍孔父”同。复,音扶又,年未同。覆,音芳服。骄乐,“乐”音洛,下“宴乐”同。

[疏]“宋万杀了他的国君接”。

○解释说:正本都作“接”字,所以贾氏说“《公羊》、《穀梁》说接”是正确的。

○“及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尊卑分明,却说及来区别他们,所以执意不知而发问。

○“孔父、荀息都是连累的”。

○解释说:孔父的连累在桓公二年,荀息的连累在僖公十年。

○“回答说有”。

○解释说:想要指出文公十八年叔仲惠伯被杀的事情。

○注“反复反”到“的善行”。

○解释说:是说桓公二年已经有这个传文了。

○注“孔子说”到“有害的”。

○解释说:乐都是发自内心的快乐,只有“礼”下的一个乐,是礼乐之乐。说以礼乐的节制为乐,是说乐于得到礼乐的节制。说以称道别人的善行为乐,是说口称道之道。说以安逸游乐为乐,是说乐于想要游从。说以宴饮享乐为乐,是说乐于安乐而好内室。

有连累的这个为什么记载?是因为仇牧贤德。仇牧有什么贤德?依据是与孔父相同。

[疏]注“依据与孔父相同”。

○解释说:查桓公二年传文说“孔父有什么贤德”,彼注说“依据叔仲惠伯不贤”。现在此传文说“仇牧有什么贤德”,也与孔父相同依据,所以说依据与孔父相同。

仇牧可以说是不畏惧强暴的人了。以下记录万出奔的月份。御,是禁止。说力量强盛不可禁止。

○御,音鱼吕。

[疏]注“以下”到“月份”。

○解释说:就是下文“冬天,十月,宋万出奔陈”,注说“记载月份,是为了与大国君主出奔相同例,表明强暴”就是这个意思。

他不畏惧强暴是怎样的?万曾经与

庄公战,庄公,即鲁庄公。战者,乘丘时。

  [疏]注“战者,乘丘时”。

  ○解云:即上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是也。

译庄公作战,庄公,就是鲁庄公。作战,是指在乘丘的时候。

[疏]注释说“作战,是指在乘丘的时候”。

○解释说:就是上面十年记载的“鲁庄公在乘丘打败宋国军队”这件事。

获乎庄公。庄公归,散舍诸宫中,散,放也。舍,止也。获不书者,士也。

  [疏]注“获不书者,士也”者。

  ○解云:《公羊》之例,大夫见经故也。

  数月然后归之。归反为大夫於宋,与闵公博,传本道此者,极其祸生於博戏,相慢易也。

  ○数,所主反。公博,如字,戏名也。字书作“薄”。易,以豉反。

  [疏]“归反”至“於宋”。

  ○解云:归而反国,乃为大夫於宋矣。

  妇人皆在侧,万曰:“甚矣!鲁侯之淑,淑,善。鲁侯之美也!美,好。天下诸侯宜为君者,唯鲁侯尔!万见妇人皆在侧,故讦闵公以此言。言闵公不如鲁侯美好。

  ○讦,九列反,九谒反,一音九刈反;又一本作“揭”,其例、去列二反。闵公矜此妇人,色自美大於此妇人。妒其言,顾曰:“此虏也!顾谓侧妇人曰:此万也虏,执虏也。

  ○妒,丁故反。尔虏焉故,尔,女也,谓万也。更向万曰女尝执虏於鲁侯,故称誉尔。

  ○尔女,音汝,下同。称誉,音馀,又音预。鲁侯之美恶乎至?”恶乎至,犹何所至。

  ○恶,音乌,注同。万怒,搏闵公,绝其脰。脰,颈也。齐人语。

  ○搏,音博。脰,音豆,胫也。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手剑,持技剑。叱,骂之。

  ○叱,昌实反。万臂摋仇牧,碎其首,侧手曰摋。首,头。

  ○万臂,必赐反,本又作“辟”,婢亦反。摋,素葛反,又素结反,侧手系也。齿著乎门阖。阖,扇。

  ○著,直略反。门阖,户腊反,门扇也。仇牧可谓不畏彊御矣。犹乳犬玃虎,伏鸡搏貍,精诚之至也。争搏弑君而以当国言之者,重录彊御之贼,祸不可测,明当防其重者,急诛之。

  ○乳,如住反。玃,俱缚反,又九碧反,一本作“搏”,又音付。伏,扶又反。貍,力之反。

  [疏]注“犹乳”至“之至也”。

  ○解云:言仇牧知力不敌而有讨心,亦有精诚之至也。似若产乳之犬,不惮猛虎;伏鸡爱子,投命敌貍之类,故比之。

  ○注“争搏弑”至“急诛之”。

  ○解云:当国者,即言宋万是也。故隐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传云“曷为以国氏?当国也”者是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万弑君所以复见者,重录彊御之贼,明当急诛之也。月者,使与大国君奔同例,明彊御也。

  ○见,贤遍反。

  [疏]注“万弑君”至“诛之也”。

  ○解云:欲道《春秋》上下皆是弑君之贼,皆不重见,即宋督、郑归生、齐崔杼之属是也。而宋万、赵盾之属复见者,当文皆有注,更不劳重说。

  ○注“月者”至“御也”。

  ○解云:《春秋》之例云,大国君奔皆悉书月,即桓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之属是也。今此大夫而书月者,明彊御之甚故也。若然,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亦是大夫而书月,彼注云“月者,危三大夫同时出奔,将为国家患,明当防之”是也。而范氏此处注云“宋久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也”者,与何氏别。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娄人会于北杏。齐桓行霸,约束诸侯尊天子,故为此会也。桓公时未为诸侯所信乡,故使微者会也。桓公不辞微者,欲以卑下诸侯,遂成霸功也。

  ○乡,许亮反。下,遐嫁反。

  [疏]注“桓公时”至“会也”。

  ○解云:言未为诸侯所信任而归乡之,是以诸侯皆使微者会,即宋人、陈人之属是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不会北杏故也。不讳者,桓公行霸,不任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恶。

  [疏]注“不讳者”至“武力”。

  ○解云:《春秋》为贤者讳,而不讳者,正以不任文德而尚武力故也。其武力者,即此灭遂是也。《繁露》云“论功则桓兄文弟,论德则文兄桓弟”是也。而《论语》云“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之力”,谓自此以后。

译宋万被庄公抓获。庄公回国后,将宋万释放并安置在宫中。“散”意为释放,“舍”意为安置。经文中不记载“获”字,是因为宋万身份是士。

[疏]注解“获不书者,士也”说:

○解说:按照《公羊传》的体例,大夫级别的罪行才会记载于经文中。

过了几个月,庄公将宋万送还。宋万回国后重新担任宋国的大夫,与闵公赌博。《左传》此处叙述此事,是为了极言祸患产生于赌博嬉戏,以及相互轻慢怠惰。

○“数”读作“所主反”。“公博”按原字读,指赌博游戏,字书写作“薄”。“易”读作“以豉反”。

[疏]“归反”至“於宋”。

○解说:宋万回国后,便在宋国担任大夫。

妇女们都在闵公身边,宋万说:“鲁侯真是美好啊!‘淑’意为善,‘美’意为好。天下诸侯中适合做君主的,只有鲁侯罢了!”宋万见妇女们都在闵公身边,所以用这些话揭短闵公,说闵公不如鲁侯美好。

○“讦”读作“九列反”、“九谒反”,另一音为“九刈反”;又有一本作“揭”,读作“其例、去列二反”。闵公在这些妇女面前自矜,脸色显得比这些妇女还要美好。他嫉妒宋万的话,回头对身边的妇女说:“这是个俘虏!”回头对身边的妇女说:这宋万是个俘虏,是被俘获的人。

○“妒”读作“丁故反”。接着又对宋万说:“你之所以称誉鲁侯,是因为你曾在鲁侯那里做过俘虏。”

○“尔”、“女”都读作“汝”,下文相同。“称誉”读作“音馀”,又读作“音预”。闵公问:“鲁侯的美好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恶乎至”意为何所至。

○“恶”读作“乌”,注解同此。宋万发怒,扑向闵公,扭断了他的脖子。“脰”意为脖子,是齐地方言。

○“搏”读作“音博”。“脰”读作“音豆”,意为腿(此处注有误,应指颈)。仇牧听说君主被杀,快步赶来,在门口遇到了宋万,手持剑并呵斥他。“手剑”意为手持剑,“叱”意为骂。

○“叱”读作“昌实反”。宋万用手臂击打仇牧,打碎了他的头,“侧手”称为“摋”,“首”意为头。

○“万臂”读作“必赐反”,原本又作“辟”,读作“婢亦反”。“摋”读作“素葛反”,又读作“素结反”,意为侧手击打。仇牧的牙齿嵌在了门扇上。“阖”意为门扇。

○“著”读作“直略反”。“门阖”读作“户腊反”,意为门扇。仇牧可以说是不畏强暴了。这就像乳犬搏虎、伏鸡斗狸一样,是精诚所至。经文将争夺搏斗弑君之事与“当国”联系起来论述,是为了强调记录强暴之贼,其祸患不可测度,表明应当防范那些重大的罪行,急于诛杀他们。

○“乳”读作“如住反”。“玃”读作“俱缚反”,又读作“九碧反”,一本作“搏”,又读作“音付”。“伏”读作“扶又反”。“貍”读作“力之反”。

[疏]注解“犹乳”至“之至也”。

○解说:意思是说仇牧知道力量不敌却仍有讨伐之心,这也是精诚所至的表现。就像产乳的狗不畏惧猛虎,伏窝护子的鸡舍命对抗狸猫之类,所以以此相比。

○注解“争搏弑”至“急诛之”。

○解说:“当国者”,就是指宋万。所以隐公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左传》说“为什么用国氏?因为当国”就是这个意思。

冬季,十月,宋万出逃到陈国。宋万弑君后再次被记载,是为了强调记录强暴之贼,表明应当急于诛杀他们。记载月份,是为了让他与大国君主出奔的体例相同,以显示其强暴。

○“见”读作“贤遍反”。

[疏]注解“万弑君”至“诛之也”。

○解说:想要说明《春秋》上下文中弑君的贼人,大多不再重复记载,比如宋督、郑归生、齐崔杼之类。而宋万、赵盾之类再次被记载的,在文中都有注解,不再赘述。

○注解“月者”至“御也”。

○解说:《春秋》的体例说,大国君主出奔都记载月份,比如桓公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之类。现在这位大夫却记载了月份,是为了显示其强暴之甚。如果这样,昭公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也是大夫却记载了月份,那里的注解说“记载月份,是因为三大夫同时出奔,将成为国家的祸患,表明应当防范他们”。而范氏在此处的注解说“宋国长久不讨伐贼人,导致他们得以出奔,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月份”,这与何休的说法不同。

十三年,春季,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娄人在北杏会盟。齐桓公推行霸业,约束诸侯尊崇天子,所以举行这次会盟。桓公当时还未被诸侯信任归向,所以让地位卑微的人参加会盟。桓公不推辞让卑微者参会,是想以此谦卑对待诸侯,从而成就霸业。

○“乡”读作“许亮反”。“下”读作“遐嫁反”。

[疏]注解“桓公时”至“会也”。

○解说:意思是说还未被诸侯信任而归向,因此诸侯都派地位卑微的人参会,比如宋人、陈人之类。

夏季,六月,齐人灭掉了遂国。这是因为遂国没有参加北杏会盟的缘故。不避讳此事,是因为桓公推行霸业,不依赖文德而崇尚武力,而且功绩还不足以消除祸患。

[疏]注解“不讳者”至“武力”。

○解说:《春秋》为贤者避讳,而不避讳此事,正是因为他不依赖文德而崇尚武力的缘故。所谓的武力,就是指这次灭遂。《繁露》说“论功绩则桓公为兄文公为弟,论德行则文公为兄桓公为弟”。而《论语》说“齐桓公九次会合诸侯,不依靠兵车之力”,是指这之后的事情。

○注“又功未足以除恶”。

  ○解云:《春秋》褒贬,皆以功过相除计。桓公之立,虽有北杏之会,前有篡逆灭谭之非,论其功不足,而恶有馀,故不为讳也。而言未者,欲道其九合之后,功足以除恶也。

译○注释说:“又因为他的功绩还不足以抵消他的罪恶。”

○解释说:《春秋》的褒扬与贬斥,都是根据功绩与过错相互抵消来计算的。桓公即位,虽然曾有北杏会盟的功劳,但此前有篡位叛逆、灭掉谭国的罪过,衡量他的功劳不足,而罪恶有余,所以不为他隐讳。文中说“未”字,是为了说明在他九次会盟诸侯之后,功绩足以抵消罪恶了。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何以不日?据唐之盟日。

  ○柯,音歌。

  [疏]注“据唐之盟日”。

  ○解云:即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是也。

  易也。易,犹佼易也。相亲信,无后患之辞。

  ○易也,以豉反,注及下同。佼,古卯反。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共不日何以始乎此?庄公将会乎桓?曹子进曰:“君之意何如?”进,前也。曹子见庄将会有惭色,故问之。

  [疏]“桓之”至“信之也”。

  ○解云:谓桓公诸会皆如是也。以不日为信者,《公羊》之例,不信者日故也。以不致为信者,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其会无危,故以不致为信也。

  ○注“曹子”至“惭色”。

  ○解云:注者之意也。

  庄公曰:“寡人之生,则不若死矣。”自伤与齐为雠不能复也。伐齐纳纠不能纳,反复为齐所胁而杀之。

  ○能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自伤”至“复也”。

  ○解云:桓十八年“公薨于齐”,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是也。

  ○注“伐齐纳纠不能纳”。

  ○解云:即上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传曰“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是也。

  ○注“反复”至“杀之”。

  ○解云:即上九年“齐人取子纠杀之”是也。

  曹子曰:“然则君请当其君,臣请当其臣。”当,犹敌也。将劫之辞。庄公曰:“诺。”於是会乎桓。庄公升坛,土基三尺,土阶三等曰坛。会必有坛者,为升降揖让,称先君以相接,所以长其敬。

  ○坛,大丹反。以长,丁丈反。

  [疏]注“土基”至“曰坛”。

  ○解云:时王之礼也。必为三等者,正以公为上等,侯为次等,伯子男为下等故也。

  ○注“称先君以相接”。

  ○解云:即四年传云“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是也。

  曹子手剑而从之。从,随也。随庄公上坛,造桓公前而胁之。曹子本谋当其臣,更当其君者,见庄有不能之色。

  ○上,时掌反。造桓,七报反,下同。

  [疏]注“曹子”至“见庄有不能之色”。

  ○解云:亦注者之意也。

  管子进曰:“君何求乎?”管子,管仲也。君,谓庄公也。桓公卒愕不能应,故管子进为此言。

  ○卒,七忽反。愕,五各反。应,应对之应。为此言,于伪反,下“为杀”同。

  [疏]注“桓公”至“此言”。

  ○解云:正以劫桓公而管子对故也。“曹子曰:庄公亦造次不知所言,故任曹子。

  [疏]注“庄公”至“曹子”。

  ○解云:正以问庄公而曹子对,故言此。“城坏压竟”,齐数侵鲁取邑,以喻侵深也。

  ○压,於甲反,又於辄反。数,所角反。

  [疏]“城坏压竟”。

  ○解云:谓齐比来攻鲁城,令至坏败,抑压鲁竟,以为巳物也。君不图与?”君,谓齐桓公。图,计也。犹曰君不当计侵鲁太甚。

  ○与,音馀。

  管子曰:“然则君将何求?”所侵邑非一,欲求何者。

  [疏]“管子曰”至“何求”。

  ○解云:意欲少还而巳。

  曹子曰:“原请汶阳之田。”欲复鲁竟。

  [疏]“曹子曰”至“之田”。

  ○解云:举其大畔言之,欲尽取之,故注云“欲复鲁竟”矣。

  管子顾曰:“君许诺。”诸侯死国不死邑,故可许诺。

  [疏]注“诸侯”至“许诺”。

  ○解云:即《曲礼下》篇云“国君去其国,止之曰‘若之何去社稷矣’”,是无去国之文。不言若之何去田邑,故知不死邑也。

  桓公曰:“诺。”曹子请盟,桓公下与之盟。下坛与曹子定约盟誓庄公也。必下坛者,为杀牲不洁,又盟本非礼,故不于坛上也。

  [疏]注“下坛”至“庄公也”。

  ○解云:犹言定约束其盟誓庄公也。

  ○注“必下”至“不洁”。解云

译秋季,七月。

冬季,鲁庄公与齐桓公在柯地结盟。为什么没有记载日期?这是依据唐地结盟时记载日期的体例。

○柯,读音同“歌”。

[疏]注解“依据唐地结盟时记载日期”。

○解释说:就是指隐公二年“秋季,八月,庚辰日,鲁隐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这件事。

这是表示关系变得容易(亲近)。容易,就是美好、亲近的意思。这是表示双方相亲相爱、互相信任,没有后患的言辞。

○“易”字,读作“豉”,注解及下文同。“佼”字,读作“卯”。

这种亲近信任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桓公时期的结盟不记载日期,会盟不记载使者致礼,这是表示信任。共同不记载日期为什么从这次开始呢?庄公将要与桓公会盟吗?曹刿进言说:“您的心意如何?”进,就是上前。曹刿看见庄公将要会盟时面露惭愧之色,所以询问他。

[疏]“桓公”到“信任”。

○解释说:是说桓公所有的会盟都是这样的。以不记载日期表示信任,是因为《公羊传》的体例,不信任的才记载日期。以不记载致礼表示信任,是因为凡是记载致礼的,都是臣子欢喜君父脱离危险而前来致礼,这次会盟没有危险,所以以不记载致礼表示信任。

○注解“曹刿”到“惭愧之色”。

○解释说:这是注解者的意思。

庄公说:“我活着,还不如死了。”这是自伤与齐国结仇而不能恢复旧好。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未能成功,反复被齐国胁迫而杀死了公子纠。

○“能复”,读作“扶又”,下文同。

[疏]注解“自伤”到“恢复旧好”。

○解释说:桓公十八年“庄公死在齐国”,庄公九年“与齐国军队在乾时交战,我军大败”就是这件事。

○注解“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未能成功”。

○解释说:就是上文九年“夏季,庄公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传文说“说攻打又说拥立,意思是还不能拥立”就是这件事。

○注解“反复”到“杀了他”。

○解释说:就是上文九年“齐国人捉拿公子纠杀了他”就是这件事。

曹刿说:“那么请您面对齐桓公,我面对齐桓公的臣子。”当,就是抵挡、对抗的意思。这是准备劫持的言辞。庄公说:“好。”于是会盟桓公。庄公登上盟坛,土筑的基座高三尺,土台阶分三级叫做坛。会盟必须有坛,是为了升降揖让,称引先君来互相接待,以此来增长敬意。

○坛,读作“大丹”。以长,读作“丁丈”。

[疏]注解“土基”到“叫做坛”。

○解释说:这是当时天子的礼制。必须分为三级,是因为以公为上等,侯为次等,伯子男为下等。

○注解“称引先君来互相接待”。

○解释说:就是四年传文说“古代,诸侯必须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须称引先君来互相接待”就是这件事。

曹刿手按剑跟随庄公。从,就是跟随。跟随庄公登上盟坛,走到桓公面前胁迫他。曹刿原本计划抵挡齐桓公的臣子,却转而抵挡齐桓公,是因为看见庄公有不能胜任的神色。

○上,读作“时掌”。造桓,读作“七报”,下文同。

[疏]注解“曹刿”到“看见庄公有不能胜任的神色”。

○解释说:这也是注解者的意思。

管仲进言说:“您想要什么?”管子,就是管仲。君,指的是庄公。桓公惊愕不能回答,所以管仲进言说这话。

○卒,读作“七忽”。愕,读作“五各”。应,应对的应。为此言,读作“于伪”,下文“为杀”同。

[疏]注解“桓公”到“这话”。

○解释说:正是因为劫持桓公而管仲回答的缘故。“曹刿说:庄公也仓促间不知道说什么,所以任由曹刿(发言)。

[疏]注解“庄公”到“曹刿”。

○解释说:正是因为问庄公而曹刿回答,所以说这话。“城墙毁坏压迫边境”,齐国屡次侵犯鲁国夺取城邑,用来比喻侵犯深入。

○压,读作“於甲”,又读作“於辄”。数,读作“所角”。

[疏]“城墙毁坏压迫边境”。

○解释说:是说齐国近来攻打鲁国城池,使其毁坏败落,压迫鲁国边境,当作自己的土地。您不打算考虑吗?”君,指的是齐桓公。图,就是计议。意思是说您不应该计议侵犯鲁国太过分。

○与,读作“馀”。

管仲说:“那么您将要求什么?”所侵占的城邑不止一处,想要要求哪一处。

[疏]“管仲说”到“要求什么”。

○解释说:意思是想要稍微归还一些罢了。

曹刿说:“请求归还汶阳的田地。”想要恢复鲁国的边境。

[疏]“曹刿说”到“的田地”。

○解释说:举其大边界来说,想要全部取回,所以注解说“想要恢复鲁国边境”。

管仲回头说:“您答应吗?”诸侯为国而死不为城邑而死,所以可以答应。

[疏]注解“诸侯”到“答应”。

○解释说:就是《曲礼下》篇说“国君离开他的国家,阻止他说‘为什么离开社稷呢’”,这是没有离开国家的文字。不说为什么离开田地城邑,所以知道不为城邑而死。

桓公说:“好。”曹刿请求结盟,桓公走下盟坛与他结盟。走下坛与曹刿定下盟誓约束庄公。必须走下坛,是因为杀牲不洁净,而且盟誓本来就不合礼,所以不在坛上进行。

[疏]注解“走下坛”到“庄公”。

○解释说:就是说定下约束其盟誓庄公。

○注解“必须走下”到“不洁净”。解释说

:不字亦作“清”字者。

  ○注“又盟本非礼”。

  ○解云:即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巳盟,曹子摽剑而去之。摽,辟也。时曹子端剑守桓公,巳盟,乃摽剑置地,与桓公相去离,故云尔。

译“不”字也写作“清”字。

○注解说:“再次盟誓本来就不符合礼制。”

○解释说:这就是《左传》桓公三年传中所说“古代不进行盟誓,约定好言辞就各自退去”的意思。

已经盟誓之后,曹刿把剑掷在地上然后离开。摽,是掷、抛的意思。当时曹刿手持剑守卫桓公,盟誓结束后,便将剑掷在地上,与桓公分离离去,所以这样说。

○摽剑,普交反,辟也,辟剑置地。刘兆云:“辟,捐也”。辟也,婢亦反,下同。去离,力智反。

  [疏]注“时曹子端”至“故云尔”。

  ○解云:端,犹始也。言曹子从始持剑而守桓公矣,及其盟讫,乃摽剑而置于地,乃与桓公相去离者,释传云“而去之”之文。

  要盟可犯,臣约其君曰要,彊见要胁而盟尔,故云可犯。

  ○要,一遥反。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以臣劫君,罪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诸侯犹是翕然信乡服从,再会于鄄,同盟于幽,遂成霸功,故云尔。劫桓公取汶阳田不书者,讳行诈劫人也。

  [疏]注“再会于鄄”。

  ○解云:即下十四年冬及十五年春比会于鄄是也。

  ○注“同盟于幽”。

  ○解云:即下十六年冬,“同盟于幽”是也。

  ○注“劫桓”至“劫人也”。

  ○解云:正以成二年书取汶阳之田故也。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夏,单伯会伐宋。其言会伐宋何?据伐国不殊会,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伐国不殊会”。

  ○解云:与上诸侯俱是伐宋,事不殊异,何劳别生会文乎?故难之。

  ○注“曹伯”至“诸侯”。

  ○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冬,“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是也。

  后会也。本期而后,故但举会。书者,刺其不信,因以分别功恶有深浅也。从义兵而后者,功薄;从不义兵而后者,恶浅。

  ○别,彼列反。

  [疏]注“本期”至“举会”。

  ○解云:若其不后,宜言单伯会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如下文“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之文。

  ○注“从义兵”至“功薄”。

  ○解云:即此是。

  ○注“从不义”至“恶浅”。解云:无经可据,但言理当然也。

  秋,七月,荆入蔡。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

  ○鄄,本亦作“甄”,规因反。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

  夏,夫人姜氏如齐。

  秋,宋人、齐人、邾娄人伐儿。

  ○儿,音郳。

  [疏]“夫人姜氏如齐”。

  ○解云:复与桓通也。

  ○“秋宋人”至“伐儿”。

  ○解云:范氏云“宋主兵,故序齐上也。班序上下,以国大小为次”,“征伐则以主兵为先,《春秋》之常也”。

  郑人侵宋。

  冬,十月。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秋,荆伐郑。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同盟者何?同欲也。同心欲盟也。同心为善,善必成;同心为恶,恶必成:故重而言同心也。

  ○滑,于八反。

  [疏]“同盟者何”。

  ○解云:欲言同善,不见褒赏之文;欲言同恶,复无刺讥之处,故执不知问。

  邾娄子克卒。小国未尝卒,而卒者,为慕霸者有尊天子之心,行进也。不日,始与霸者,未如琐。琐卒在二十八年。

  ○为慕,于伪反。如琐,息果反。

  [疏]注“小国”至“进也”。

  ○解云:正以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故也。

  ○注“不日者”至“二十八年”。

  ○解云:即二十八年经云“夏,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卒”,注云“日者,附从霸者,朝天子行进”是也。然则此亦行进而不日者,但始与霸者有尊天子之心,未朝天子故也。其始与霸者之事,即上十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邾娄人会于北杏”是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瞻。郑瞻者何?郑之微者也。以无氏也。

  [疏]“郑瞻者何”。

  ○解云:欲言尊卿,名氏不具;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

  此郑之微者,何言乎齐人执之?据获宋万不书者,不坐获微者,今书齐称人,坐执文。

  ○郑瞻,二传作“

译○摽剑,音普交,意为放置,即把剑放在地上。刘兆说:“辟,意为抛弃。”辟,音婢亦,下文相同。去离,音力智。

[疏]注“时曹子端”到“故云尔”。

○解释说:端,就是开始的意思。是说曹子从开始持剑守卫桓公,等到盟誓完毕,便把剑放在地上,于是与桓公分离,这是解释传文中“而去之”的文字。

要盟可以违背,臣下胁迫君主立约称为要,是被强行胁迫而盟誓,所以说可以违背。

○要,音一遥。而桓公不欺骗,曹子可以讨伐。以臣下劫持君主,罪行可以讨伐。而桓公不怨恨,桓公的诚信显扬于天下,是从柯地之盟开始的。诸侯因此信服归顺,再次在鄄地会盟,在幽地共同结盟,于是成就了霸业,所以说这样的话。劫持桓公夺取汶阳田地没有记载,是因为避讳施行欺诈劫持他人。

[疏]注“再会于鄄”。

○解释说:就是下文十四年冬天和十五年春天在鄄地会盟的事。

○注“同盟于幽”。

○解释说:就是下文十六年冬天,“同盟于幽”的事。

○注“劫桓”到“劫人也”。

○解释说:正是因为成二年记载了夺取汶阳田地,所以这样说。

鲁僖公十四年,春天,齐国人、陈国人、曹国人攻打宋国。

夏天,单伯会合攻打宋国。为什么说会合攻打宋国呢?根据攻打别国不特别记载会合,曹伯襄记载会合诸侯。

[疏]注“据伐国不殊会”。

○解释说:与上面的诸侯都是一起攻打宋国,事情没有区别,何必另外产生会合的文字呢?所以提出疑问。

○注“曹伯”到“诸侯”。

○解释说:就是僖公二十八年冬天,“曹伯襄回到曹国。于是会合诸侯包围许国”的事。

是会合之后的事。本来约定时间却在之后,所以只记载会合。记载这件事,是讽刺他不守信,借此区分功劳和罪恶的深浅。跟随正义之师而迟到的人,功劳微薄;跟随不义之师而迟到的人,罪恶较轻。

○别,音彼列。

[疏]注“本期”到“举会”。

○解释说:如果不迟到,应该记载单伯会合齐国人、陈国人、曹国人攻打宋国,像下文“单伯会合齐侯、宋公、卫侯、郑伯在鄄地”的文字。

○注“从义兵”到“功薄”。

○解释说:就是这里。

○注“从不义”到“恶浅”。解释说:没有经文可以依据,只是说道理应当如此。

秋天,七月,楚国入侵蔡国。

冬天,单伯会合齐侯、宋公、卫侯、郑伯在鄄地。

○鄄,原本也写作“甄”,音规因。

鲁僖公十五年,春天,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鄄地会盟。

夏天,夫人姜氏前往齐国。

秋天,宋国人、齐国人、邾娄国人攻打儿国。

○儿,音郳。

[疏]“夫人姜氏如齐”。

○解释说:再次与桓公沟通。

○“秋天宋人”到“伐儿”。

○解释说:范氏说“宋国主导军事行动,所以排在齐国上面。排列次序,以国家大小为顺序”,“征伐则以主导军事行动为先,这是《春秋》的常例”。

郑国人侵犯宋国。

冬天,十月。

鲁僖公十六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宋国人、齐国人、卫国人攻打郑国。

秋天,楚国攻打郑国。

冬天,十二月,鲁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在幽地共同结盟。共同结盟是什么意思?是共同的愿望。同心想要结盟。同心做善事,善事必定成功;同心做恶事,恶事必定成功:所以着重说同心。

○滑,音于八。

[疏]“同盟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共同行善,没有褒奖的文字;想说是共同作恶,又没有讽刺的地方,所以执意不知而提问。

邾娄子克去世。小国不曾记载去世,而这里记载了,是因为仰慕霸主有尊奉天子之心,表示进步。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刚开始跟随霸主,不如琐。琐去世在二十八年。

○为慕,音于伪。如琐,音息果。

[疏]注“小国”到“进也”。

○解释说:正是因为所传闻的时代,没有记录小国去世和安葬的缘故。

○注“不日者”到“二十八年”。

○解释说:就是二十八年经文中说“夏天,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去世”,注解说“记载日期,是因为依附跟随霸主,朝见天子表示进步”。那么这里也是进步却不记载日期的,只是因为刚开始跟随霸主有尊奉天子之心,没有朝见天子罢了。他刚开始跟随霸主的事,就是上文十三年“春天,齐侯、宋国人、陈国人、邾娄人在北杏会盟”的事。

鲁僖公十七年,春天,齐国人逮捕郑瞻。郑瞻是什么人?是郑国地位低微的人。因为不称氏。

[疏]“郑瞻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尊贵的卿,名字和氏不齐全;想说是地位低微的人,名字出现在经文中,所以执意不知而提问。

这是郑国地位低微的人,为什么说齐国人逮捕他呢?根据抓获宋万没有记载的事,不因为抓获地位低微的人而定罪,现在记载齐称人,是因为逮捕的文字而定罪。

○郑瞻,二传作“

詹”。

  [疏]注“据获”至“执文”。

  ○解云:上十二年传云“万尝与庄公战,获乎庄公”,注云“获不书者,士也”。然则以获微者不罪坐,故不书。今书齐称人,作坐执之文,故难之。

译詹”。

[疏]注“据获”至“执文”。

○解释说:《春秋》僖公十二年的传文中说“万曾经与庄公作战,被庄公俘获”,注解说“俘获之事不记载,是因为万是士人”。既然如此,那么因为俘获地位低微的人而不定罪,所以不记载。如今《春秋》记载齐国时称“人”,并使用了定罪执拿的文辞,所以对此提出疑问。

书甚佞也。为甚佞,故书恶之,所以轻坐执人也。然不得为伯讨者,事未得行,罪未成也。孔子曰:“放郑声,远佞人。”罪未成者,伯当远之而已。

  ○为其,于伪反。恶之,乌路反,下“恶之”皆同。远佞,于万反,下同。

  [疏]注“不得为”至“未成也”。

  ○解云:僖四年传云“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称人而执,故云不得为伯讨矣。

  ○注“孔子曰”至“佞人”。

  ○解云:《论语》文。案《乐记》魏文侯问子夏曰:“敢问溺音何从出也?”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然则四国皆有淫声,盖逐甚者言之,故许氏云“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此之谓也。或何氏云“郑声淫”,与服君同,皆谓郑重其手而音淫过,非郑国之郑也。

  夏,齐人瀸于遂。瀸者何?瀸积也。众杀戍者也。瀸者,死文。瀸之为死,积死非一之辞,故曰瀸积。众,多也。以兵守之曰戍。齐人灭遂,遂民不安,欲去,齐强戍之。遂人共以药投其所饮食水中,多杀之。古者有分土,无分民,齐戍之非也,遂不当坐也,故使齐为自积死文也。称人者,众辞也。不书戍将帅者,封内之兵,故不书。

  ○瀸,子廉反,二传作“歼”。积,本又作“渍”。强,共丈反。将帅,子匠反;下所类反。

  [疏]“瀸者何”。

  ○解云:正以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

  ○注“瀸者”至“众多”也。

  ○解云:即《曲礼下》篇云“羽鸟曰降,四足曰渍”,郑注云“异於人也。降,落也。渍,谓相瀸汙而死”是也。

  ○注“齐人灭遂”。

  ○解云:在上十三年。

  ○“古者有分土,无分民”。

  ○解云:说在桓元年注文也。

  秋,郑瞻自齐逃来。何以书?书甚佞也,曰:“佞人来矣!佞人来矣!”重言来者,道经主书者,若传云尔,盖痛鲁知而受之,信其计策,以取齐淫女,丹楹刻桷,卒为后败也。加逃者,抑之也。所以抑之者,上执称人,嫌恶未明。系郑者,明行当本於乡里也。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不若乡人之善之,乡人之恶者恶之。”

  ○重,直用反。明行,下孟反。

  [疏]注“重言”至“云尔”。

  ○解云:经所以主书此事者,正恶佞人之来,恐其作祸矣。

  ○注“盖痛鲁知而受之”。

  ○解云:《春秋》痛伤鲁人知其佞人,恶而受之。

  ○注“信其计”至“淫女”。

  ○解云:即下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夫人姜氏入”是也。知取齐淫女是郑瞻之计者,《春秋说》文云。

  ○注“丹楹刻桷”。

  ○即下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二十四年春,“刻桓宫桷”是也。

  ○注“卒为后败也”。解云:即淫二叔杀二嗣子是也。

  ○注“加逃者,抑之也”。

  ○解云:谓逃是碎事,不应见经,而见逃于经者,抑之故也,或者子哀庆封之属皆言奔。今此加逃,故决之。

  ○注“上执”至“未明”。

  ○解云:谓称人为坐执文,非伯讨之义故也。

  ○注“子贡”至“恶之”。

  ○解云:一乡之人皆好此人,此人何如?子曰未可即以为善,何者?此人或者行与众同,或朋党矣。子贡又曰若一乡之人皆恶此人,此人何如?子曰未可即以为恶也,何者?此人或者行与众异,或孤特矣。不若乡人之善行者善之,恶行者恶之,与善人同,复与恶人异,道理胜於前,故知是实善。云云之说,备于郑注。

  冬,多麋。何以书?记异也。麋之为言,犹迷也。象鲁为郑瞻所迷惑也。言多者,以多为异也。

  ○麋,亡悲反。

  [疏]注“象鲁”至“惑也”。

  ○解云:《感精符》文。

  ○注

译《春秋》的记载非常谄媚。因为非常谄媚,所以《春秋》厌恶他,因此用轻描淡写的笔法记载他被人拘捕。然而不能算是霸主征讨,是因为事情没有成功,罪行尚未确立。孔子说:“放逐郑国的靡靡之音,远离谄媚之人。”罪行尚未确立,霸主应当只是远离他罢了。

○“为其”的“为”,读作“伪”。“恶之”的“恶”,读作“乌路”,下文“恶之”都相同。“远佞”的“远”,读作“于万”,下文相同。

[疏]注释“不得为”到“未成也”。

○解释说:僖公四年的传文说:“拘捕人,为什么有时称侯,有时称人?称侯而拘捕的,是霸主征讨;称人而拘捕的,不是霸主征讨。”现在称人而拘捕,所以说不能算是霸主征讨。

○注释“孔子曰”到“佞人”。

○解释说:这是《论语》中的文句。查考《乐记》,魏文侯问子夏说:“请问溺音是从哪里产生的?”子夏回答说:“郑国的音乐喜好泛滥,使意志淫乱;宋国的音乐柔媚,使意志沉溺;卫国的音乐急促,使意志烦乱;齐国的音乐傲慢邪僻,使意志骄纵。这四种音乐,都沉溺于声色而损害德行,所以祭祀时不使用。”那么四国都有淫靡的音乐,大概是就最严重的来说,所以许氏说“郑国的诗歌二十一篇,谈论妇人的有十九篇”,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或者何氏说“郑声淫”,与服虔相同,都认为郑国重视手势而音乐淫荡过度,不是郑国的郑。

夏季,齐人在遂地淹死(戍卒)。瀸是什么意思?瀸就是堆积。是众人杀害戍卒。瀸,是死亡的文体。瀸作为死亡,是堆积死亡不止一人的说法,所以说瀸是堆积。众,就是多。用军队守卫叫作戍。齐人灭掉了遂国,遂国的百姓不安,想要离开,齐国强行派兵戍守。遂国人共同把毒药投在他们饮食的水中,杀死了很多人。古代只有分封土地,没有分封百姓,齐国派兵戍守是不对的,遂国也不应当获罪,所以让齐国作为自己堆积死亡的文体。称人,是众人的说法。不记载戍守的将帅,因为是封地内的军队,所以不记载。

○“瀸”,读作“子廉”,《左传》《公羊传》作“歼”。“积”,原本又作“渍”。“强”,读作“共丈”。“将帅”,读作“子匠”;下文读作“所类”。

[疏]“瀸者何”。

○解释说:正因为不同于常例,所以执不知问。

○注释“瀸者”到“众多”也。

○解释说:就是《曲礼下》篇说“羽鸟叫作降,四足动物叫作渍”,郑玄注说“不同于人。降,是落下。渍,是说互相浸染污秽而死”就是这个意思。

○注释“齐人灭遂”。

○解释说:在上面的十三年。

○“古者有分土,无分民”。

○解释说:说法在桓公元年的注文中。

秋季,郑国的瞻从齐国逃来。为什么要记载?记载他非常谄媚,说:“谄媚的人来了!谄媚的人来了!”重复说“来”,是经过主书者,像传文那样说,大概是痛惜鲁国知道他是谄媚之人却接受他,相信他的计策,去娶齐国的淫女,漆红柱子,雕刻椽子,最终导致后来的败坏。加上“逃”字,是压制他。之所以压制他,是因为上面拘捕称人,嫌恶的意思不明确。联系郑国,是说明行为应当以乡里为根本。子贡问:“全乡的人都喜欢他,怎么样?”孔子说:“不可以。”“全乡的人都厌恶他,怎么样?”孔子说:“不可以。不如乡里的好人喜欢他,乡里的坏人厌恶他。”

○“重”,读作“直用”。“明行”,读作“下孟”。

[疏]注释“重言”到“云尔”。

○解释说:经文之所以主要记载这件事,正是厌恶谄媚之人的到来,恐怕他作祸。

○注释“盖痛鲁知而受之”。

○解释说:《春秋》痛惜鲁国人知道他是谄媚之人,却厌恶而接受他。

○注释“信其计”到“淫女”。

○解释说:就是下文二十四年“夏季,鲁公到齐国迎接夫人”;秋季,“夫人姜氏进入鲁国”就是。知道娶齐国淫女是郑瞻的计策,是《春秋说》中的文句。

○注释“丹楹刻桷”。

○解释说:就是下文二十三年“秋季,漆红桓宫的柱子”;二十四年春季,“雕刻桓宫的椽子”就是。

○注释“卒为后败也”。解释说:就是淫乱二叔杀死二嗣子就是。

○注释“加逃者,抑之也”。

○解释说:是说逃是琐碎的事,不应当出现在经文中,而逃出现在经文中,是因为压制他,或者子哀、庆封之类都说奔。现在这里加上逃,所以决断它。

○注释“上执”到“未明”。

○解释说:是说称人是坐执的文体,不是霸主征讨的意思所以。

○注释“子贡”到“恶之”。

○解释说:一乡的人都喜欢这个人,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不可以就认为是善,为什么呢?这个人或许行为与众人相同,或者结党营私。子贡又说如果一乡的人都厌恶这个人,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不可以就认为是恶,为什么呢?这个人或许行为与众人不同,或者孤傲独特。不如乡里的好人喜欢他,坏人厌恶他,与好人相同,又与坏人不同,道理胜过前面,所以知道是真正的善。云云的说法,完备于郑玄的注中。

冬季,有很多麋鹿。为什么要记载?记载异常现象。麋的意思,就是迷。象征鲁国被郑瞻迷惑。说多,是以多为异常。

○“麋”,读作“亡悲”。

[疏]注释“象鲁”到“惑也”。

○解释说:《感精符》中的文句。

○注释

“言多”至“异也”。

  ○解云:鲁旧有麋,但今乃多耳。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译“言多”到“异也”。

○解释说:鲁地过去就有麋鹿,只是现在数量变多了罢了。

庄公卷八(从十八年开始,到二十七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