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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公羊传注疏六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10–133 段

何?冬祭也。春曰祠,荐尚韭卵。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

译为什么?这是冬季的祭祀。春季的祭祀称为“祠”,进献的祭品以韭菜和鸡蛋为主。“祠”的意思就是“食”,也就是“继嗣”。春季万物开始生长,孝子思念亲人,为了延续后代而进食,所以称为“祠”,借此来区分生者与死者。

○烝,之承反,冬祭也。祠,嗣丝反。卵,力管反。犹食,音饲,下同。别,彼列反。夏曰礿,荐尚麦苗。麦始熟可礿,故曰礿。

  ○礿,音予若反,本又作“禴”,同。

  [疏]“烝者何”。

  ○解云:欲言宗庙之祭,而文无所系;欲言祭天,天无烝名,故执不知问。

  ○注“荐尚韭卵”,又注“荐尚麦”至“曰礿”。

  ○解云:《王制》云:“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肫,稻以雁。”

  秋曰尝,荐尚黍肫。尝者,先辞也。秋穀成者非一,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冬曰烝。荐尚稻雁。烝,众也,气盛貌。冬万物毕成,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无牲而祭谓之荐。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祭於室,求之於幽;祭於堂,求之於明;祭於祊,求之於远:皆孝子博求之意也。大夫求诸明,士求诸幽,尊卑之差也。殷人先求诸明,周人先求诸幽,质文之义也。礼,天子、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天子元士、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

  ○祊,必庚反。少,诗照反。索,所百反。

  [疏]注“无牲”至“之荐”。

  ○解云:谓无牛羊豕之牲也。而中霤礼云祭五祀于庙,用牲有尸,皆荐于奥。何以荐用牲?彼谓正祭之时,先荐于奥,仍自无牲;其正祭五祀,乃用牲有尸耳。

  ○注“天子”至“差也”。

  ○解云:皆时王之礼,中霤礼亦然。

  ○注“殷人”至“义也”。

  ○解云:即《郊特牲》云“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是也。

  ○注“礼天”至“大牢”。

  ○解云:皆时王之礼也。

  ○注“天子”至“索牛”。

  ○解云:皆指祭宗庙之牲也,仍不妨《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宾客之牛角尺”之文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亟,数也。属十二月巳烝,今复烝也。不异烝祭名而言烝者,取冬祭所荐众多,可以包四时之物。

  ○亟,去冀反,数也,注及下同。数,所角反。属十,音烛,下同。今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属十”至“烝也”。解云:烝者,冬祭之名。明去年十二月巳有烝,但得常不书,今正月复作烝,故言亟。

  ○注“不异”至“之物”。

  ○解云:烝者,冬时祭名。前已作讫,今宜易名,而犹言烝,故说之也。

  亟则黩,黩则不敬。黩,渫黩也。

  ○黩,徒木反。渫,息列反。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故将祭,宫室既脩,墙屋既缮,百物既备,序其礼乐,具其百官,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君牵牲,夫人奠酒;君亲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济济乎致其敬也,愉愉乎尽其忠也,勿勿乎其欲飨之也。文王之祭,事死如事生,孝子之至也。

  ○养,馀亮反。散齐,素旦反;下侧皆反。相君,息亮反,下同。洞洞,大董反。胜,音升。济济;子礼反,又似兮反。愉愉,羊朱反。勿勿,如字。

  [疏]注“君子”至“敬享”。

  ○解云:《祭义》文也。彼郑注云“享,犹祭也”。

  ○注“故将祭”至“百官”。

  ○解云:皆出《祭义》,何氏差约言之也。

  ○注“散齐七日”。

  ○解云:即《祭统》云“故散齐七日以定之”,注云“定者,定其志意也”。定其志意者,谓齐之日不御不乐不吊是也。

  ○注“致齐三日”。

  ○解云:即《祭统》云“致齐三日以齐之”,是致齐者,即郑氏云“致之言至,致谓深也、审也”之属是也。

  ○注“夫妇”至“奠酒”。

  ○解云:案今《祭义》酒作“盎”字。郑注云“奠盎,设盎齐之樽”,盖所见异,或何休以义引之,不取正文。

  ○注“君亲”至“如事生

译烝,音之承,是冬季的祭祀。祠,音嗣丝。卵,音力管。犹食,音饲,下文相同。别,音彼列。夏季的祭祀叫礿,进献的祭品崇尚麦苗。麦子刚成熟可以举行礿祭,所以叫礿。

礿,音予若,原本也写作“禴”,意思相同。

[疏]“烝者何”。

○解释:想要说这是宗庙的祭祀,但经文没有明确归属;想要说这是祭天,但天没有烝这个名称,所以持着不知晓的态度来提问。

○注“荐尚韭卵”,又注“荐尚麦”到“曰礿”。

○解释:《王制》说:“春季进献韭菜,夏季进献麦子,秋季进献黄米,冬季进献稻谷。韭菜配鸡蛋,麦子配鱼,黄米配肫,稻谷配大雁。”

秋季的祭祀叫尝,进献的祭品崇尚黄米和肫。尝,是初次的意思。秋季成熟的谷物不止一种,黄米最先成熟可以进献,所以叫尝。冬季的祭祀叫烝。进献的祭品崇尚稻谷和大雁。烝,是众多的意思,形容气盛的样子。冬季万物全部成熟,进献的祭品众多,芬芳完备,所以叫烝。没有牺牲而祭祀叫做荐。天子有四次祭祀四次进献,诸侯有三次祭祀三次进献,大夫、士有两次祭祀两次进献。在室内祭祀,是在幽暗处寻求;在厅堂祭祀,是在明亮处寻求;在祊祭祀,是在远处寻求:这都是孝子广泛寻求祖先神灵的意思。大夫在明亮处寻求,士在幽暗处寻求,这是尊卑的区别。殷人先在明亮处寻求,周人先在幽暗处寻求,这是质朴与文饰的意义。按照礼制,天子、诸侯、卿大夫用牛、羊、猪三种牺牲,叫做大牢;天子的元士、诸侯的卿大夫用羊、猪两种牺牲,叫做少牢;诸侯的士只用一头猪。天子的牺牲,角大得可以握持,诸侯的牺牲角长一尺,卿大夫用绳索牵着的牛。

○祊,音必庚。少,音诗照。索,音所百。

[疏]注“无牲”到“之荐”。

○解释:是指没有牛、羊、猪这些牺牲。而《中霤礼》说在宗庙祭祀五祀,用牺牲并有尸,都进献在奥位。为什么进献要用牺牲?那是指正祭的时候,先在奥位进献,仍然没有牺牲;那正祭五祀,才用牺牲并有尸。

○注“天子”到“差也”。

○解释:都是当时天子的礼制,《中霤礼》也是这样。

○注“殷人”到“义也”。

○解释:就是《郊特牲》说“殷人先在阳处寻求,周人先在阴处寻求”的意思。

○注“礼天”到“大牢”。

○解释:都是当时天子的礼制。

○注“天子”到“索牛”。

○解释:都是指祭祀宗庙的牺牲,仍然不妨碍《王制》说“祭祀天地的牛角像茧栗一样小,接待宾客的牛角长一尺”的记载。

平常的事情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频繁。亟,是频繁的意思。接连十二月已经举行过烝祭,现在又举行烝祭。不改变烝祭的名称而说烝,是取冬季祭祀进献的祭品众多,可以包容四季物品的意思。

○亟,音去冀,频繁的意思,注及下文相同。数,音所角。属十,音烛,下文相同。今复,音扶又,下文相同。

[疏]注“属十”到“烝也”。解释:烝,是冬季祭祀的名称。表明去年十二月已经有烝祭,只是得到常规不记载,现在正月又举行烝祭,所以说频繁。

○注“不异”到“之物”。

○解释:烝,是冬季祭祀的名称。前面已经举行完毕,现在应该更换名称,却仍然说烝,所以加以解说。

频繁就会亵渎,亵渎就不恭敬。黩,是亵渎的意思。

○黩,音徒木。渫,音息列。君子祭祀,恭敬而不亵渎。君子在祖先生前恭敬地奉养,死后恭敬地享祭,所以将要祭祀时,宫室已经修缮,墙屋已经整治,各种物品已经齐备,排列好礼乐,配备好百官,散斋七天,致斋三天,夫妇斋戒沐浴,穿着盛装,国君牵着牺牲,夫人奠酒;国君亲自向尸献酒,夫人进献豆器。卿大夫辅助国君,命妇辅助夫人,恭敬谨慎的样子,好像承受不起,好像将要失去它,庄重有序的样子表达他们的恭敬,和悦的样子表达他们的忠诚,急切的样子表达他们想要让祖先享用。文王祭祀,对待死者像对待生者一样,这是孝子的极致。

○养,音馀亮。散齐,音素旦;下文侧皆反。相君,音息亮,下文相同。洞洞,音大董。胜,音升。济济,音子礼,又音似兮。愉愉,音羊朱。勿勿,如字。

[疏]注“君子”到“敬享”。

○解释:这是《祭义》的原文。那里郑玄注说“享,就是祭的意思”。

○注“故将祭”到“百官”。

○解释:都出自《祭义》,何休略微简略地叙述。

○注“散齐七日”。

○解释:就是《祭统》说“所以散斋七天来安定它”,注说“安定,是安定他的志意”。安定志意,是指斋戒的日子不过问政事、不听音乐、不吊丧等。

○注“致齐三日”。

○解释:就是《祭统》说“致斋三天来齐整它”,这是致斋,即郑氏说“致,就是至,致意味着深、审”之类的意思。

○注“夫妇”到“奠酒”。

○解释:查现在的《祭义》酒字作“盎”字。郑玄注说“奠盎,是设置盎齐的樽”,大概是所见版本不同,或者何休根据义理引用,不取正文。

○注“君亲”到“如事生

”。

  ○解云:皆出《祭义》,唯孝子之至一句,注者之言也。注礼本下为士制者,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译解曰:这些内容都出自《祭义》,只有“孝子之至”这一句,是注疏者的话。注释中说“礼本为士人制定”,指的就是《士丧礼》、《士虞礼》、《士相见礼》这类篇目。之所以提到这些,是为了说明庶人没有专门的礼篇,所以传文特意列举来说明。这正如《曲礼》上篇中“礼不下庶人”郑玄的注所说:“因为庶人忙于生计,而且无法备齐礼器。”其义理与此也是相通的。

疏则怠,怠则忘。怠,解。

  ○疏,音疏,下注同。解,古卖反。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礼本下为士制。兹,此也。四者,四时祭也。疏数之节,靡所折中,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感四时物而思亲也。祭必於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也。裘葛者,御寒暑之美服。士有公事,不得及此四时祭者,则不敢美其衣服,盖思念亲之至也。故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折中,之设反;下丁仲反。御寒,鱼吕反,又如字。不与,音预。

  [疏]注“礼本下为士制”。

  ○解云: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天王使家父来聘。家,采地。父,字也。天子中大夫氏采,故称字,不称伯仲也。

  [疏]注“天子”至“仲也”。

  ○解云:上大夫称伯仲者,即祭伯、南季之属是也。次大夫不称伯仲者,即此是也。下大夫称官氏名且字者,即宰渠伯纠是也。

  夏,五月,丁丑,烝。

  ○何以书?讥亟也。与上祀同为亟也。

  [疏]注“与上”至“亟也”。

  ○解云: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礼。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犹与上祠同在一时而复为烝,故曰与上祀同为亟也。

  秋,伐邾娄。

  冬,十月,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未当雨雪,此阴气大盛,兵象也。是后有郎师、龙门之战,氵不血尢深。

  ○雨雪,于付反。氵不,古流字。

  [疏]注“是后”至“尤深”。

  ○解云:郎师,即下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其龙门之战者,即下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故此注云“氵不血尢深”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

  ○祭公,侧介反,后“祭仲”、“祭叔”放此。应,应对之应。

  [疏]“祭公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而逆王后;欲言大夫,而经文言公,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采也”。

  ○解云:《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下应十二子。”宋氏云:“十二次,上为星,下为山川也。”此言天子立百二十官者,非直上纪星数,亦下应十二辰,故曰下应十二子也。

  ○注“三公氏采称爵”者。解云:即祭公、周公是也。上大夫即例称五十字,即祭伯、南季、荣叔之属是也。次大夫例称二十字,即家父之属是也。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即宰渠伯纠是也。上士名氏通,石尚是也。次士以官录,即宰咺是。下士略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其刘子、单子之属,不称字而称子者,谓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故设文,非王臣之常称。若然,祭公、周公官爵適等,而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特加“宰”者,彼传云“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故加宰”,仍非常称也。

  何以不称使?据宰周公称使。

  [疏]注“据宰周公称使”者。

  ○解云:即僖三十年“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是也。而称宰者,义与九年同。婚礼不称主人。时王者有母也。遂者何?生事也。生,犹造也。专事之辞。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据待君命,然后卒大夫也。

  [疏]注“据待”至“夫也”。

  ○解云:成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轸”,传云“非此月日也,曷

译疏远则懈怠,懈怠则遗忘。怠,即懈怠。

○疏,读音为疏,下文注音相同。解,古音同“卖”。士人如果做不到这四点,那么冬天就不穿皮衣,夏天就不穿葛布衣。礼制原本是为士人制定的。兹,即此。四者,指四季的祭祀。祭祀疏密没有适中的标准,所以君子顺应天道,感念四季万物而思念亲人。祭祀一定在夏季第一个月举行,是取此时见到新物之意。皮衣和葛衣,是抵御寒暑的华美服饰。士人如果有公事,不能赶上这四季祭祀,就不敢穿华美的衣服,这是思念亲人到了极致的表现。所以孔子说:“我不亲自参与祭祀,就像没有祭祀一样。”

○折中,折读之设反;下读丁仲反。御寒,御读鱼吕反,又可按本字读。不与,与读预。

[疏]注“礼本下为士制”。

○解释说:即《士丧礼》、《士虞礼》、《士相见礼》之类。说这个是为了说明庶人没有专门的礼篇,所以传文特意列举来说,即《曲礼上》篇中“礼不下庶人”,郑玄注说“因为庶人忙于事务,而且不能备齐祭品”,其义理也通用于此。

天王派遣家父来聘问。家,是采邑。父,是字。天子的大夫以采邑为氏,所以称字,不称伯仲。

[疏]注“天子”至“仲也”。

○解释说:上大夫称伯仲的,即祭伯、南季之类。次大夫不称伯仲的,即此例。下大夫称官氏名且字的,即宰渠伯纠。

夏,五月,丁丑,举行烝祭。

○为什么要记载?是讥讽过于频繁。与上面的祭祀同样过于频繁。

[疏]注“与上”至“亟也”。

○解释说:周历的三月,正是夏历的孟月,本来就有春祠之礼。现在周历的五月,是夏历的三月,却与上面的春祠同在一个季节又举行烝祭,所以说与上面的祭祀同样过于频繁。

秋,攻打邾娄。

冬,十月,下雪。为什么要记载?记录异常现象。有什么异常?不合时令。周历的十月,是夏历的八月,不该下雪,这是阴气过盛,是战争的征兆。此后有郎师、龙门之战,流血尤其深重。

○雨雪,雨读于付反。氵不,古“流”字。

[疏]注“是后”至“尤深”。

○解释说:郎师之战,即下文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一事。龙门之战,即下文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等事。《春秋说》说“龙门之战,百姓死伤填满了沟壑”,所以此注说“流血尤其深重”。

祭公前来,于是从纪国迎回王后。祭公是什么人?是天子的三公。天子设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共一百二十个官职,下应十二子。祭,是采邑。天子的三公以采邑为氏并称呼爵位。

○祭公,祭读侧介反,后文“祭仲”、“祭叔”同此。应,是应对的应。

[疏]“祭公者何”。

○解释说:想说他是诸侯,但他却去迎王后;想说他是大夫,但经文中称他为公,所以持疑而问。

○注“天子”至“采也”。

○解释说:《春秋说》说:“设立三台作为三公,北斗九星作为九卿,二十七大夫是内宿部卫的行列,八十一纪作为元士,共一百二十个官职。下应十二子。”宋氏说:“十二次,上为星辰,下为山川。”这里说天子设立一百二十个官职,不只是上应星数,也下应十二辰,所以说下应十二子。

○注“三公氏采称爵”者。解释说:即祭公、周公之类。上大夫按例称五十字,即祭伯、南季、荣叔之类。次大夫按例称二十字,即家父之类。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即宰渠伯纠。上士名氏通用,石尚是。次士以官职记录,即宰咺。下士略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至于刘子、单子之类,不称字而称子的,是指诸侯入朝担任天子大夫,所以特设文辞,不是王臣的常规称呼。如果这样,祭公、周公官爵相当,而僖公九年“夏,公会宰周公”,特别加上“宰”字,那篇传文说“宰周公是什么人?是天子的执政者”,注解说“宰,即治理。三公的职号,尊名加上宰,可知其职位重大尊贵,应当与天子共同处理万机,而下与诸侯相会,担心不胜任,所以加宰”,这仍然不是常规称呼。

为什么不称派遣?根据宰周公称派遣。

[疏]注“据宰周公称使”者。

○解释说:即僖公三十年“天王派遣宰周公来聘问”。而称宰,其义理与九年相同。婚礼不称主人。当时周王有母亲在。遂是什么意思?是生事。生,即造。专断行事之辞。大夫没有专断行事,这里说遂是什么意思?根据等待君命,然后才完成大夫的职责。

[疏]注“据待”至“夫也”。

○解释说:成公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轸”,传文说“不是这个月日,为什么

为以此月日卒之?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前此者,婴齐走之晋。公会晋侯,将执公,婴齐为公请。公许之反为大夫,归至於貍轸而卒,无君命不敢卒大夫。公至,曰:‘吾固许之反为大夫。’然后卒之”者是也。

译是因为在这个月日去世的吗?等待君主的命令然后才记载大夫的去世。为什么等待君主的命令然后才记载大夫的去世?为什么等待君主的命令然后才记载大夫的去世?在此之前,婴齐逃往晋国。鲁公会见晋侯,晋侯将要拘捕鲁公,婴齐为鲁公请求赦免。鲁公答应让他回国担任大夫,他回到貍轸时去世,因为没有君主的命令,不敢记载大夫的去世。鲁公回国后,说:“我本来答应让他回国担任大夫。”然后才记载他的去世,说的就是这个情况。

成使乎我也。以上来无事,知遂成使于我。

  ○成使,所吏反,注及下“成使”同。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婚礼成於五: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不言如纪者,辟有外文。

  ○媒,亡杯反。请期,音情,又七并反。迎,鱼敬反。妃匹,音配,绝句。

  [疏]注“不言”至“外文”。

  ○解云:外相如者,例所不录,言如纪即外相如,故曰辟有外文也。

  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疏]“女在其国称女”者。

  ○解云:即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上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是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於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明子尊不加於父母。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以季姜言归。

  [疏]“京师者何”。

  ○解云:欲言天子之居,而文不言王;欲言凡国,而为王后所归,故执不知问。

  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地方千里,周城千雉,宫室官府,制度广大,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莫不备具,所以必自有地者,治自近始,故据士,与诸侯分职而听其政焉,即《春秋》所谓内治其国也。书季姜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

  ○治自,直吏反。

  [疏]“京者”至“言之”。

  ○解云:京师之名,理须训解,故分而问之。

  ○注“地方千里”。

  ○解云:即《诗》云“邦圻千里”是也。

  ○注“周城千雉”。

  ○解云:在定十二年。

  ○注“即春”至“之礼”。

  ○解云:《春秋》据鲁为王,故内鲁,若周公制礼,内京师然也。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诸侯来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据臣子一例当言聘。

  ○射,音亦。

  [疏]“诸侯来曰朝”。

  ○解云:隐十一年师解云尔,故此弟子执而难之。

  ○注“据臣”至“言聘”。

  ○解云:僖元年传文。

  《春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则未知其在齐与?曹与?在齐者,世子光也。时曹伯年老有疾,使世子行聘礼,恐卑,故使自代朝,虽非礼,有尊厚鲁之心,传见下卒葬详录,故序经意依违之也。小国无大夫,所以书者,重恶世子之不孝甚。

  ○齐与,音馀,绝句,下同。恶,或乌路反。

  [疏]注“在齐”至“光也”。

  ○解云:即襄九年“冬,公会晋侯”已下“滕子、薛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伐郑”,十一年“公会晋侯”已下“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云云“伐郑”是也。

  ○注“时曹”至“之心”。

  ○解云:正以十年春卒,今又世子代其朝,故知其疾也。

  ○注“传见”至“详录”。

  ○解云:即十年“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

  ○注“故序”至“孝甚”。

  ○解云:世子代朝,明亦合讥;世子序诸侯之上,明亦合讥,而传云未知在齐曹者,正以其卒葬详录,故依违之不信言耳。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小国始卒,当卒月葬时,而卒日葬月者,曹伯年老,使世子来朝,《春秋》敬老重恩,故为鲁恩录之尢深。

  [疏]注“小国”至“尤深”。

  ○解云: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所闻之世乃始书之。其书之也,卒月葬时,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者是也。今卒日葬月者,正以敬老重恩故也。云云之说,当文皆自有解。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会者何?期辞也。其言弗遇何?公不见要也。时实桓公欲要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

译成是来出使于我的。以上没有记载其他事情,知道成于是出使到我这里来。

○“成使”的“成”读作“吏”,注及下文“成使”相同。他出使到我这里来是怎样的呢?是让我做媒人,如果可行,就借着这个机会前往迎娶了。婚礼的完成在于五个步骤: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然后才亲自迎娶。当时周天子派遣祭公前来,让鲁国做媒人,如果可行,就借着鲁国前往迎娶她,不再完备礼仪,这是讥讽周天子不重视妃匹,迎接天下的母亲如同迎接婢妾一样,这将对海内的人说些什么呢?所以讥讽他。不写“如纪”,是为了避开有外婚的文字。

○“媒”读作“杯”。“请期”的“请”读作“情”,又读作“并”。“迎”读作“敬”。“妃匹”读作“配”,此处断句。

[疏]注“不言”到“外文”。

○解释说:外相如的情况,是条例所不记录的,说“如纪”就是外相如,所以说避开有外婚的文字。

女子在她的本国称为女,这里称王后是什么意思?周天子没有外臣,他的言辞已经完备了。

[疏]“女在其国称女”。

○解释说:就是隐公二年“纪履緰来逆女”,隐公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类的是。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他的言辞已经完备了,那么称纪季姜是什么意思?从我的角度说纪。父母对于子女,虽然成为天子的王后,仍然说我的季姜。表明子女的尊贵不超越父母。京师是什么?是天子的居所。用季姜说归。

[疏]“京师者何”。

○解释说:想要说天子的居所,而经文不写王;想要说一般的国家,而因为是王后所归,所以拿着不知道来问。

京是什么?大。师是什么?众。天子的居所,必定用众大的言辞来说它。地方千里,城墙千雉,宫室官府,制度广大,四方各自以其职来进贡,无不具备,所以必定自有土地的原因,治理从近处开始,所以依据士,与诸侯分职而听其政令,就是《春秋》所说的内治其国。记载季姜归,表明鲁国做媒,应当有送迎的礼仪。

○“治自”读作“吏”。

[疏]“京者”到“言之”。

○解释说:京师的名字,按理需要训解,所以分开来问。

○注“地方千里”。

○解释说:就是《诗经》说“邦圻千里”是。

○注“周城千雉”。

○解释说:在定公十二年。

○注“即春”到“之礼”。

○解释说:《春秋》以鲁为王,所以内鲁,如果周公制礼,内京师也是如此。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诸侯来叫朝,这是世子,为什么说朝?根据臣子一例应当说聘。

○“射”读作“亦”。

[疏]“诸侯来曰朝”。

○解释说:隐公十一年师解释说如此,所以此弟子拿着来质疑。

○注“据臣”到“言聘”。

○解释说:僖公元年传文。

《春秋》有讥讽父亲年老儿子代替从政的,那么不知道是在齐国呢?还是在曹国呢?在齐国的,是世子光。当时曹伯年老有病,派世子行聘礼,恐怕地位低,所以让世子代替朝见,虽然不合礼,有尊厚鲁国的心,传在下文卒葬详细记录,所以序经意依违之。小国没有大夫,所以记载的原因,是着重厌恶世子之不孝很严重。

○“齐与”读作“馀”,断句,下同。“恶”或读作“路”。

[疏]注“在齐”到“光也”。

○解释说:就是襄公九年“冬,公会晋侯”以下“滕子、薛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伐郑”,十一年“公会晋侯”以下“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等等“伐郑”是。

○注“时曹”到“之心”。

○解释说:正以十年春卒,现在又世子代替他朝见,所以知道他有病。

○注“传见”到“详录”。

○解释说:就是十年“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

○注“故序”到“孝甚”。

○解释说:世子代替朝见,表明也应当讥讽;世子排在诸侯之上,表明也应当讥讽,而传说不知道在齐曹的,正以其卒葬详细记录,所以依违之不信言耳。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小国开始卒葬,应当在卒月葬时,而卒日葬月的原因,曹伯年老,派世子来朝,《春秋》敬老重恩,所以为鲁恩录之尤深。

[疏]注“小国”到“尤深”。

○解释说:所传闻之世,未记录小国卒葬,所闻之世才开始书写。其书写的,卒月葬时,文公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是。现在卒日葬月的,正以敬老重恩故也。云云之说,当文皆自有解。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会是什么?期辞也。为什么说弗遇?公不见要也。当时实际上是桓公想要要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

非礼动,见拒有耻,故讳使若会而不相遇。言弗遇者,起公要之也。弗者,不之深也。起公见拒深。传言公不要见者,顺经讳文。

译不合于礼的行动,被拒绝后感到羞耻,所以隐讳地说好像会合而没有相遇。说没有相遇,是因为鲁公主动约见却遭拒。弗,表示否定的程度更深。这表明鲁公被拒绝的程度很深。传文中说鲁公没有主动约见,是为了顺从经文隐讳的笔法。

○见要,一遥反,注同。

  [疏]“会者何”。

  ○解云:经既书会,作聚集之名;寻言弗遇,是未见之称,故执不知问。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郎者何?吾近邑也。以言来也。

  [疏]“郎者何”。

  ○解云:欲言是邑,战於其内;欲言非邑,经有城郎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来也”。

  ○解云:凡言来者,乡内之辞,今经言来,故知近邑也。而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是时在召陵,而言来者,据师道楚,故得言来。吾近邑,则其言来战于郎何?据齐师、宋师次于郎不言来,公败宋师不言战,龙门之战不举地也。

  [疏]注“据齐师”至“不言来”。

  ○解云:在庄十年。

  ○注“公败”至“不言战”。

  ○解云:隐十年“公败宋师于菅”,庄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庄十一年“公败宋师于鄑”,凡有三经,宜隐十年以当之。

  ○注“龙门”至“地也”。解云:即下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依《春秋说》云是龙门之战,而不言战于龙门是也。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也。地而言来者,明近都城,几与围无异。不解战者,从下说可知。

  ○恶,音乌。明近,附近之近。几,音祈。

  [疏]“近也”至“围也”。

  ○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国,读如围。言兵围都城相似,故言近乎围也。考诸古本,围皆作“国”字,而旧解以国为围。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十三年师败绩。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疏]注“据十”至“相诈”。

  ○解云:即龙门之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也。

  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春秋》讬正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

  ○不复,扶又反,下同。戮,音六,又力彫反,字亦作勠。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月者,桓公行恶,诸侯所当诛,上三国来战于郎。今复使微者盟,故为鲁惧,危录之。

  ○行,下孟反。属,音烛。今复,扶又反,下“故复”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录之”。

  ○解云:正以微者盟例合时,今而书月,故须解之。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所以书葬者,段当国,本当从讨贼辞,不得与杀大夫同例。

  [疏]注“庄公”至“同例”。解云:《春秋》之例,君杀无罪大夫,皆去其葬,即成十年“晋侯孺卒”,注云“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是。今段有罪,故庄公书葬也。然则此言不得与杀大夫同例者,谓不得与杀无罪大夫同例耳。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者何?郑相也。不言大夫者,欲见持国重。

  ○相,息亮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祭仲者何”。解云:欲言无罪,听胁立篡;欲言有罪,褒而称字,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据身执君出,不能防难。

  ○防难,乃旦反,下同。以为知权也。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喻祭仲知国重君轻。君子以存国,除逐君之罪,虽不能防其难,罪不足而功有馀,故得为贤也。不引度量者,取其平实以无私。

  ○称,尺证反。别,彼列反。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迁郑都于郐也。

  ○郐,古外反。而野留野,鄙也。传本上事者,解宋所以得执祭仲,因以为戒。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宋人,宋庄公也。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突,宋外甥。

  ○为,于伪反,下注“为突”、“非能为突”、“

译○见,音要,一音遥,注同。

[疏]“会者何”。

○解释说:经文既然记载“会”,是聚集的意思;推究其义,没有相遇,是未曾见面的称呼,所以持不知而问。

冬,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来在郎地作战。郎是什么地方?是我们近处的城邑。因为说“来”,所以知道是近邑。

[疏]“郎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城邑,却在其境内作战;想说不只是城邑,经文中又有“城郎”的记载,所以持不知而问。

○注“以言来也”。

○解释说:凡是说“来”的,是朝向内部的言辞,现在经文说“来”,所以知道是近邑。而僖公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当时在召陵,却说“来”,是依据军队之道对待楚国,所以得以说“来”。说是近邑,那么说“来战于郎”是什么意思呢?依据齐师、宋师驻扎在郎不称“来”,鲁公击败宋师不称“战”,龙门之战不举出地名。

[疏]注“据齐师”至“不言来”。

○解释说:这是在庄公十年。

○注“公败”至“不言战”。

○解释说:隐公十年“公败宋师于菅”,庄公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庄公十一年“公败宋师于鄑”,共有三处经文,应当以隐公十年那条来对应。

○注“龙门”至“地也”。解释说:即下文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等等,依据《春秋说》说是龙门之战,而不说战于龙门就是这样。

近。多近?近乎围也。地而言来者,明近都城,几与围无异。不解战者,从下说可知。

○恶,音乌。明近,附近之近。几,音祈。

[疏]“近也”至“围也”。

○解释说:近,读如附近之近。国,读如围。说军队包围都城相似,所以说近乎围也。考证古本,围都写作“国”字,而旧解以国为围。

这是偏战。为什么不称师败绩?依据十三年师败绩。偏,是一面。约定日期确定地点,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欺诈。

[疏]注“据十”至“相诈”。

○解释说:即龙门之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就是这样。

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春秋》托正于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

○不复,扶又反,下同。戮,音六,又力彫反,字亦作勠。

十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书月,是因为桓公行为恶劣,诸侯所当诛讨,上三国来在郎地作战。现在又派地位低微的人结盟,所以为鲁国担忧,危惧地记录它。

○行,下孟反。属,音烛。今复,扶又反,下“故复”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录之”。

○解释说:正以微者盟例合时,现在却书月,所以须要解释。

夏,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

○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之所以书葬,是因为段当国,本当从讨贼的言辞,不得与杀大夫同例。

[疏]注“庄公”至“同例”。解释说:《春秋》的体例,国君杀无罪大夫,都去掉其葬,即成公十年“晋侯孺卒”,注云“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是。现在段有罪,所以庄公书葬。然而这里说不得与杀大夫同例,是指不得与杀无罪大夫同例罢了。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是什么人?郑国的相。不称大夫,是想显示他持国权重。

○相,息亮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祭仲者何”。解释说:想说他无罪,听任胁迫立篡位者;想说他无罪,褒扬而称字,所以持不知而问。

为什么不称名?因为他贤德。祭仲有什么贤德?依据他自身被执,国君被逐出,不能防止祸难。

○防难,乃旦反,下同。认为他懂得权变。权,是称量。用来区别轻重,比喻祭仲知道国家重而国君轻。君子认为他保全了国家,除去逐君之罪,虽然不能防止祸难,罪不足而功有余,所以得以称为贤德。不引用度量衡,是取其平实无私。

○称,尺证反。别,彼列反。他怎样懂得权变?古时郑国处于留地,先郑伯对郐公有善行,与夫人相通,从而夺取郐国而迁郑于此。迁郑都于郐。

○郐,古外反。而野留野,鄙也。传本上事者,解宋所以得执祭仲,因以为戒。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宋人,宋庄公也。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突,宋外甥。

○为,于伪反,下注“为突”、“非能为突”、“

为赂”、“为突归”、“为承”同。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祭仲死,而忽为突所驱逐而出奔,经不书忽奔,见微弱甚。是时宋强而郑弱,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非能为突,将以为赂动,守死不听,令自入,见国无拒难者,必乘便将灭郑,故深虑其大者也。

译“为赂”、“为突归”、“为承”三者相同。祭仲如果不听从他的话,那么国君必定会死,国家必定会灭亡。祭仲死后,郑忽被郑突驱逐而逃亡,史书没有记载郑忽逃亡,可见郑忽势单力薄到了极点。当时宋国强大而郑国弱小,祭仲推测宋庄公本是弑君篡位,并非真心为了郑突,而是打算用贿赂来打动他;如果坚守节操至死不听,让郑突自行回国,宋庄公看到郑国没有抵抗的人,必定会趁机灭亡郑国,所以祭仲深思熟虑,担忧的是这个更大的祸患。

○令自,力呈反,下同。便,婢面反。

  [疏]注“祭仲死”至“者也”。

  ○解云:下十五年“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传云“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未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者是。注“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者。在桓二年。

  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宋当从突求赂,郑守正不与,则突外乖於宋,内不行於臣下,辽假缓之。

  [疏]“君可以生易死”。

  ○解云:谓易去死也。

  ○“国可以存易亡”。

  ○解云:易去亡也。

  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使突有贤才,是计不可得行,则己病逐君之罪。

  [疏]“则突可故出”。

  ○解云:突可以此之故出之也。

  ○“而忽可故反”。

  ○解云:言忽可以此之故而反之也。

  ○“是不可得则病”。

  ○解云:言己终能出突而反忽,则为权之成;若不能如是,乃为其病矣。

  然后有郑国。己虽病逐君之罪,讨出突,然后能保有郑国,犹愈於国之亡。

  [疏]“然后有郑国”。

  ○解云:言突有贤才,己计不行,虽然,仍须勉力讨之。令忽有国虽费功力,犹愈於国之亡也。

  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古人,谓伊尹也。汤孙大甲骄蹇乱德,诸侯有叛志,伊尹放之桐宫,令自思过,三年而复成汤之道。前虽有逐君之负,后有安天下之功,犹祭仲逐君存郑之权是也。

  ○大,音泰。

  [疏]注“古人”至“之道”。

  ○解云:出《书序》。《长义》云“若令臣子得行,则闭君臣之道,启篡弑之路”。解云:权之设,所以扶危济溺,舍死亡无所设也。若使君父临溺河井,宁不执其发乎?是其义也。

  权者何?权者反於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设,施也。舍,置也。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

  [疏]“权者何”。

  ○解云:欲言正,逐君立庶;欲言不正,今又言权,故执不知问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身蒙逐君之恶,以存郑是也。不害人以行权。己纳突,不害忽是也。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祭仲死则忽死,忽死则郑亡。生者,乃所以生忽存郑,非苟杀忽以自生,亡郑以自存。反覆道此者,皆所以解上死亡不施於己。宋不称公者,胁郑之篡,首恶当诛,非伯执也。祭仲不称行人者,时不衔君命出使,但往省留耳。执例时,此月者,为突归郑夺正,郑伯出奔。

  ○覆,芳服反。使,所吏反。

  [疏]注“皆所”至“於己”。

  ○解云:言上辟死辟亡,皆为忽故也。

  ○注“宋不”至“执也”。

  ○解云:决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称爵也。即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是也。

  ○注“祭仲”至“留耳”。

  ○解云:决定六年“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之属称行人也。

  ○注“执例时”者。

  ○解云:即祁犁言秋是也。而僖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然则凡执例时,而在日月下者,皆当文有解。

  突归于郑。突何以名?据忽复归于郑,俱祭仲所纳,系国称世子,不但名也。

  [疏]注“据忽”至“名也”。

  ○解云:即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

  挈乎祭仲也。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常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时祭仲势可杀突,以除忽害而立之者,忽内未能怀保其民,外未能结款诸侯,如杀之,则宋军强乘其弱,灭郑不可救,故少辽缓之。

  ○挈,苦结反,提挈也。

  [疏]注“欲明”至“同也”。

  ○解云:言与

译○“令自”,读作“力呈”,下文相同。“便”,读作“婢面”。

[疏]注解从“祭仲死”到“者也”。

○解释说道:下文十五年记载“秋,九月,郑伯突进入栎邑”,传文说“栎是什么?是郑国的城邑。为什么不说是进入郑国?因为还没有说定。为什么没有说定?因为祭仲已经不在位了。那么为什么不说是忽出逃?是为了表示忽作为国君的地位微弱。祭仲在位,忽就在位;祭仲不在位,忽就不在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注解中“祭仲探知宋庄公原本弑君自立”这一条,见于桓公二年。

顺从宋国的话,那么国君可以用生换死,国家可以用存换亡,稍微拖延缓和一下。宋国应当依从突的要求索取贿赂,郑国坚守正道不给予,那么突对外违背宋国,对内无法在臣下中推行,稍微拖延缓和一下。

[疏]“君可以生易死”。

○解释说道:意思是容易去除死亡。

○“国可以存易亡”。

○解释说道:容易去除灭亡。

那么突就可以因此被驱逐,而忽就可以因此被迎回,如果做不到这样就会成为祸患,假如让突拥有贤才,这个计策就无法实行,那么自己就犯了驱逐国君的罪过。

[疏]“则突可故出”。

○解释说道:突可以因为这个缘故被驱逐出去。

○“而忽可故反”。

○解释说道:是说忽可以因为这个缘故被迎回。

○“是不可得则病”。

○解释说道:是说如果自己最终能够驱逐突而迎回忽,那么权变的成功就实现了;如果不能这样,那就成为自己的祸患了。

然后才有郑国。自己虽然犯了驱逐国君的罪过,但讨伐驱逐了突,然后才能保有郑国,这仍然比国家灭亡要好。

[疏]“然后有郑国”。

○解释说道:是说突有贤才,自己的计策无法实行,虽然如此,仍然必须尽力讨伐他。让忽拥有国家虽然耗费功力,仍然比国家灭亡要好。

古人有权变行为的,祭仲的权变就是如此。古人,指的是伊尹。商汤的孙子太甲骄傲放纵败坏德行,诸侯有背叛之心,伊尹将他放逐到桐宫,让他自己反思过错,三年后恢复商汤的道统。之前虽然有驱逐国君的过失,之后有安定天下的功劳,就像祭仲驱逐国君保全郑国的权变一样。

○“大”,读作“泰”。

[疏]注解从“古人”到“之道”。

○解释说道:出自《尚书序》。《长义》说“如果让臣子得以行事,就会闭塞君臣之道,开启篡弑之路”。解释说道:权变的设立,是为了扶持危难救济困厄,除了面临死亡之外没有设立权变的地方。如果让君王父亲面临溺水于河井的危险,难道不抓住他的头发吗?这就是其中的义理。

权变是什么?权变是违背常规,然后才有善果。权变所设立的地方,除了面临死亡之外没有设立权变的地方。设,是施行。舍,是放置。如同放置死亡之事不得施行。

[疏]“权者何”。

○解释说道:想要说这是正当的,驱逐国君立庶子;想要说这不正当,现在又说这是权变,所以持疑不知而发问。

实行权变有原则:自我贬损来实行权变,自身蒙受驱逐国君的恶名,来保全郑国就是如此。不伤害别人来实行权变。自己接纳突,不伤害忽就是如此。杀人来保全自己,使人灭亡来保全自己,君子不这样做。祭仲死则忽死,忽死则郑亡。所谓生,是用来保全忽和郑国的,不是苟且杀害忽来保全自己,使郑国灭亡来保全自己。反复陈述这些道理,都是为了解释上面死亡之事不施行于自己。宋国不称公,是因为胁迫郑国篡位,首恶应当诛杀,不是霸主征讨。祭仲不称行人,是因为当时没有奉君命出使,只是前往省视留驻罢了。执例当时,这个月,是因为突归郑夺取正统,郑伯出逃。

○“覆”,读作“芳服”。“使”,读作“所吏”。

[疏]注解从“皆所”到“於己”。

○解释说道:是说上面避开死亡避开灭亡,都是为了忽的缘故。

○注解从“宋不”到“执也”。

○解释说道:判定成公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称爵位。即僖公四年传文说“称侯而执的,是霸主征讨。称人而执的,不是霸主征讨”就是这个道理。

○注解从“祭仲”到“留耳”。

○解释说道:判定僖公六年“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之类称行人。

○注解“执例时”者。

○解释说道:就是乐祁犁说秋就是如此。而僖公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而记载日期,那里的注解说“记载日期,是因为鲁国不能防止其女祸,以至于此,表明应当痛惜其女祸而自责”。那么凡是执例当时,而在日月之下的,都应当在文辞中有解释。

突归郑。突为什么称名?依据忽复归郑,都是祭仲所接纳,系于国称世子,不仅仅称名。

[疏]注解从“据忽”到“名也”。

○解释说道:就是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就是如此。

依靠祭仲。挈,是提携的意思。突当国,本来常说郑突,想要表明祭仲听从宋人的命令,提携而接纳他,所以上面系于祭仲。不系于国,是为了让他与外纳相同。当时祭仲势力可以杀突,以消除忽的祸害而立他,忽对内未能安抚百姓,对外未能结交诸侯,如果杀他,那么宋军强大乘其虚弱,灭郑不可挽救,所以稍微拖延缓和一下。

○“挈”,读作“苦结”,提携的意思。

[疏]注解从“欲明”到“同也”。

○解释说道:是说与

外纳同者,即系祭仲言于郑是也。言似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于邾娄”之属是也。

译“外纳同者”这一说法,就是指祭仲在郑国进言的那件事。这种说法类似于僖公二十五年“楚人包围陈国,将顿子送入顿国”,以及文公十四年“晋国人将接菑送入邾娄国”这类记载。

其言归何?据小白言入。

  [疏]注“据小白言入”。

  ○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顺祭仲也。顺其计策,与使行权,故使无恶。

  [疏]注“顺其”至“无恶”。

  ○解云:下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故言此。

  郑忽出奔卫。忽何以名?据宋子既葬称子。

  [疏]注“据宋”至“称子”。解云:僖九年三月,“宋公御说卒”,“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盟于葵丘”是也。若然,案彼经文,宋公御说三月卒,夏则公会宋子于葵丘,计应未葬,故注云“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居尸柩前,故不名也”。此云“宋子既葬称子者,谓以其非居尸柩之前,故作已葬之称。而单言子,况此郑忽之父,久巳葬讫而反名,故难之。

  《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於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不离子行也。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地道敬上,尊尊而文烦。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於质也。质家爵三等者,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者,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

  ○省,所景反。

  [疏]注“夷狄”至“名也”。

  ○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属是也。

  ○注“名者”至“义也”。

  ○解云:言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者,正以既葬稍杀,故不得名也。然则初薨所以名者,降於既葬也。今郑忽书名者,缘君薨而名之义也。

  ○注“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者巳下至“反之於质”。皆出於《乐说》文。

  ○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巳下。皆《春秋说》文也。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侠卒也。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盟不日者,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於士,罚疑从轻,故责之略。蔡侯称叔者,不能防正其姑姊妹,使淫於陈佗,故贬在字例。

  ○折,之设反,又时设反;一本作“析”,思历反。

  [疏]“柔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而书其名,故执不知问。

  ○注“以侠卒也”。

  ○解云:隐九年春“侠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以无氏而卒之也”。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故知未命之大夫也。

  ○注“辄发”至“贬也”。

  ○解云: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若未命大夫亦无氏,而此与侠是也;贬者亦无氏,即无骇与翚之是也,故此注云“无氏嫌贬也”。

  ○注“所以”至“夫也”。

  ○解云: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故得书之。

  ○注“盟不”至“之略”。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矣。不日者,正以未命大夫,故责之略也。

  ○注“蔡称”至“字例”。

  ○解云:正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在上六年。

  公会宋公于夫童。

  ○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

  ○殴蛇,丘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

  ○燕

译这段话归的含义是什么?是依据齐小白入国的记载而言的。

[疏]注“依据齐小白入国而言”。

○解释说:就是庄公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这件事。

顺从祭仲的意思。顺从他的计策,让他行使权变,所以使他没有恶名。

[疏]注“顺从他的”到“没有恶名”。

○解释说:下文十五年传例说“归者出入无恶”,所以说这个。

郑忽出奔卫国。忽为什么称名?依据宋子已经安葬就称子。

[疏]注“依据宋”到“称子”。解释说:僖公九年三月,“宋公御说去世”,“夏天,鲁桓公会见宰周公、齐侯、宋子”以下。“在葵丘结盟”就是这件事。如果这样,考察那经文,宋公御说三月去世,夏天鲁桓公就在葵丘会见宋子,计算应该还没有安葬,所以注解说“宋未安葬不称子某者,是因为会见诸侯,不是在尸柩前,所以不称名”。这里说“宋子已经安葬称子者,是说因为他不在尸柩前,所以作已安葬的称呼。而只称子,况且这里郑忽的父亲,早已安葬完毕反而称名,所以提出疑问。

《春秋》中伯、子、男是一样的,措辞没有贬损。《春秋》改变周代的文饰,遵从殷代的质朴,将伯、子、男合为一类,一个措辞没有贬损,都遵从子,夷狄进爵称子就是这样。忽称子,就与《春秋》改伯从子的措辞相同,对于成君没有贬损,所以称名。称名,是依据君主去世有降等、既葬名义,这不是罪过贬损。君子不剥夺人的亲情,所以使他不离开子而行事。王者兴起之所以一定要改变质朴和文饰,是为了承接衰乱补救人们的过失。天道本源于下,亲近亲人而质朴简约;地道尊敬上位,尊重尊贵而文饰繁琐。所以王者初起,先本于天道治理天下,质朴而亲近亲人,等到衰败,其过失是亲近亲人而不尊重;所以后王兴起,效法地道治理天下,文饰而尊重尊贵,等到衰败,其过失是尊重尊贵而不亲近,所以又反归于质朴。质朴之家的爵位分三等,是效法天有三光。文饰之家的爵位分五等,是效法地有五行。合三从子,制度源于中道。

○省,读作景。

[疏]注“夷狄”到“称名”。

○解释说:襄公二十九年“吴子派札来聘问”,哀公十三年“鲁桓公会见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类就是。

○注“称名”到“名义”。

○解释说:说君主去世称子某,既葬称子,正是以既葬稍减,所以不得称名。那么初薨所以称名,是降于既葬。现在郑忽书名,是依据君主去世而称名的名义。

○注“天道本下,亲近亲人而质朴简约”以下到“反归于质朴”。都出自《乐说》文字。

○注“质朴之家爵位三等,效法天有三光”以下。都是《春秋说》文字。

柔会见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结盟。柔是谁?是我们大夫中未被任命的人。因为侠去世了。立即发传,是因为无氏嫌疑被贬。所以不记载柔去世,是深深鄙薄桓公,不认为他对大夫有恩礼。盟誓不记日,是因为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于士,罚疑从轻,所以责备他略。蔡侯称叔,是因为不能防范纠正他的姑姊妹,使她们与陈佗淫乱,所以贬在字例。

○折,读作设,又读作时设;一本作“析”,读作历。

[疏]“柔是谁”。

○解释说:想说大夫,经文不称氏;想说微者,而书写其名,所以执不知问。

○注“因为侠去世”。

○解释说:隐公九年春“侠去世”,传文说:“侠是谁?是我们大夫中未被任命的人”,那注解说“因为无氏而记载去世”。那么这里也无氏而书写出现,所以知道是未命的大夫。

○注“立即发”到“贬”。

○解释说:凡是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如果未命大夫也无氏,而这里与侠就是;被贬者也无氏,即无骇与翚就是,所以此注说“无氏嫌疑被贬”。

○注“所以”到“大夫”。

○解释说:想要说侠的去世当在隐公之世,所以得以记载。

○注“盟不”到“略”。

○解释说:《春秋》的体例,不信者记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了。不记日,正是以未命大夫,所以责备他略。

○注“蔡称”到“字例”。

○解释说:正是以隐公八年“蔡侯考父去世”,所以有其姑姊妹与陈侯佗淫乱之事。在上六年。

鲁桓公会见宋公于夫童。

○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天,十二月,鲁桓公会见宋公于阚。

○阚,读作暂。

十二年,春天,正月。

夏天,六月,壬寅,鲁桓公会见纪侯、莒子在殴蛇结盟。

○殴蛇,读作丘于,又音曲侯。蛇,读作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天,七月,丁亥,鲁桓公会见宋公、燕人在穀丘结盟。

○燕

,音胭。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去跃葬也。

译“佗”,读音同“胭”。

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史书不记载他的葬礼,是因为佗是陈侯的儿子。佗不被称为“侯”,是因为如果称他为侯,就与贬斥他的名分条例相冲突;但又不应当彻底断绝其宗统,所以再次删去了关于跃的葬礼记载。

○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公会宋公于郯。

  ○郯,音谈,二传作“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

  ○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

  ○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即僖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襄十八年冬十月,“曹伯负刍卒于师”之属是也。若其篡明,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故不劳去日,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庄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之属是也。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不嫌非篡,当日。若不重言丙戌,则嫌不蒙上日,以其篡故略之,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而言独晋书立者,郑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不言立,故言独。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时宋主名不出,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

  ○恶乎,音乌,十三年传同。

  [疏]注“宋不”至“同义”。解云:上十年“来战于郎”,注云“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是也。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疏]“此偏”至“败矣”。

  ○解云: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上经来战于鲁,此则往战于宋,嫌其异,故明之。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曷为后日?据鞍之战先书日。

  ○鞍,音安。

  [疏]注“据鞍”至“书日”。

  ○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云云,“及齐侯战于鞍”是也。

  恃外也。其恃外柰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得纪侯、郑伯之助,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君子不掩人之功,不蔽人之善,故后日以明之。

  ○胜,诗证反。蔽,必婢反。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据公败宋师于菅。

  ○菅,古颜反。

  [疏]注“据公”至“于菅”。解云:在隐十年。

  从外也。从外诸侯相与战例。曷为从外?据战于宋,不从外言败绩。

  [疏]注“据战”至“败绩”。

  ○解云:即上十二年也,于时有郑人不书败绩之文矣。

  恃外,故从外也。明当归功於纪、郑,故从纪、郑言战。何以不地?据在下句。

  [疏]注“据在下句”。

  ○解云:即下云“郎亦近矣,郎何以地”。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郎虽近,犹尚可言其处。今亲战龙门,兵攻城池,尢危,故耻之。绩,功也。非义不战,故以功言之。不言功者,取其积聚师众,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出万死而不奔此,故以自败为文,明当坐也。燕战称人,败绩称师者,重败也,战少而败多。言及者,明见我为主,故得汲汲败胜之文。

  ○处,昌虑反。行,户郎反。

  [疏]“郎犹可以地也”。

  ○解云:即上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

  ○注“郎虽”至“其处”。

  ○解云:谓郎虽在郊内,仍非攻城,犹可以举其地。

  ○注“今亲”至“耻之”。

  ○解云:《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也”者,主说此经,故知之。

  ○注“绩功”至“不战”。

  ○解云:凡书兵者,正得奉王命伐无礼,乃有战事,故言非义不战。

  ○注“必出万死”。

  ○解云:若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

  ○注“燕战”至“败也”。

  ○解云:盖师不尽战,故言战少;败时悉走,故言败多。而庄二十八年“齐人

译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文相同。去,起吕反。

鲁桓公与宋公在郯地会盟。

郯,音谈,《左传》《公羊传》写作“虚”。

冬季,十一月,鲁桓公与宋公在龟地会盟。

丙戌日,鲁桓公与郑伯在武父结盟。

父,音甫。

丙戌日,卫侯晋去世。不承接上文的日期,是因为《春秋》中只有晋国在记载君主即位时同时记载其去世。应当承接上文的日期,与不嫌恶篡位者的体例不同,所以重新写出日期以表明相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

○解释说:《春秋》的体例,篡位者身份不明的,到去世时应去掉日期以简略记载,即僖公二十四年冬季,“晋侯夷吾去世”;襄公十八年冬季十月,“曹伯负刍在军中去世”之类就是。如果篡位者身份明确,有即位、进入的记载,不嫌恶不是篡位,所以不必去掉日期,即僖公十七年冬季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庄公二十一年“夏季,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之类就是。现在这位卫侯晋也在隐公四年有即位的记载,不嫌恶不是篡位,应当有日期。如果不重复说丙戌日,就嫌恶不承接上文的日期,因为他是篡位者所以简略记载,因此重复说丙戌日以表明嫌恶。说只有晋国记载即位,是因为郑突、齐小白上面都有“人”的记载,不说即位,所以说只有。

十二月,与郑国军队攻打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交战不记载攻打,这里记载攻打为什么呢?是为了避嫌。避什么嫌?嫌恶与郑国人交战。当时宋国国君名字不出现,不记载攻打,就嫌恶国内地位低微的人与郑国人在宋国土地交战,所以举出攻打以表明。宋国不出现国君名字,是因为军队攻打都城,与郎地的战例意义相同。

恶乎,音乌,十三年传文相同。

[疏]注“宋不”至“同义”。解释说:上文十年“来战于郎”,注解说“鲁国不再出现国君名字,是因为军队靠近都城,明显举国无论大小,都应当尽力抵抗”就是这样。

这是偏战。为什么不记载军队大败?国内不记载交战,记载交战就是大败了。

[疏]“此偏”至“败矣”。

○解释说:上文十年郎地之战下面已有这条传文,现在再次发出的原因,是上文经文是来战于鲁国,这里是往战于宋国,嫌恶其不同,所以加以说明。

十三年,春季,二月,鲁桓公与纪侯、郑伯会盟。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国军队、宋国军队、卫国军队、燕国军队大败。为什么日期在后?依据鞍之战先记载日期。

鞍,音安。

[疏]注“据鞍”至“书日”。

○解释说:成公二年六月癸酉等等,“与齐侯在鞍地交战”就是这样。

依靠外援。依靠外援是怎样的?得到纪侯、郑伯,然后才能确定日期。得到纪侯、郑伯的援助,然后才能结战日期而获胜。君子不掩盖别人的功劳,不遮蔽别人的善行,所以日期在后以表明。

胜,诗证反。蔽,必婢反。国内不记载交战,这里记载交战为什么呢?依据鲁桓公在菅地击败宋国军队。

菅,古颜反。

[疏]注“据公”至“于菅”。解释说:在隐公十年。

跟随外国的体例。跟随外国诸侯相互交战的体例。为什么跟随外国?依据在宋国交战,不跟随外国记载大败。

[疏]注“据战”至“败绩”。

○解释说:就是上文十二年,当时有郑国人没有记载大败的文字。

依靠外援,所以跟随外国。表明应当把功劳归于纪、郑,所以跟随纪、郑记载交战。为什么不记载地点?依据在下一句。

[疏]注“据在下句”。

○解释说:就是下文说“郎也近啊,郎为什么记载地点”。

靠近。靠近什么?靠近包围。郎也近啊,郎为什么记载地点?郎还可以记载地点。郎虽然近,仍然可以说出它的处所。现在亲自交战于龙门,军队攻打城池,尤其危险,所以感到耻辱。绩,功也。不正义不交战,所以用功来表述。不记载功,是取其聚集军队,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定出万死而不逃跑于此,所以用自败来表述,表明应当坐罪。燕国交战称人,大败称师,是因为重视大败,交战少而大败多。说及,表明我为主,所以得到急切追求胜负的文字。

处,昌虑反。行,户郎反。

[疏]“郎犹可以地也”。

○解释说:就是上文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就是这样。

○注“郎虽”至“其处”。

○解释说:是说郎虽然在郊内,仍然不是攻城,还可以举出它的地点。

○注“今亲”至“耻之”。

○解释说:《春秋说》说“龙门之战,百姓死伤的,填满沟壑”的,主要解说此经文,所以知道。

○注“绩功”至“不战”。

○解释说:凡是记载兵事的,正当奉王命讨伐无礼的,才有战事,所以说非义不战。

○注“必出万死”。

○解释说:像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

○注“燕战”至“败也”。

○解释说:大概是军队没有全部交战,所以说交战少;大败时全部逃跑,所以说大败多。而庄公二十八年“齐人

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即据此经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未得乎师也”,彼注云“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者是。

译讨伐卫国,卫国人与齐国人交战,卫国人战败溃逃。《公羊传》就依据这段经文说:“战败的一方称‘师’,卫国为什么不称‘师’呢?是因为卫国军队未能摆好阵势。”那家注释说:“未能摆好阵势就不能称为‘师’。欺诈作战不称‘战’,称‘战’的,是因为卫国没有罪过,正是想让卫国作为主方、齐国作为客方,从而在文辞上显示卫国理直气壮。”这就是正确的解释。

三月,葬卫宣公。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也。

  ○背殡,音佩,后“背殡”皆放此。

  [疏]注“背殡”至“责也”。

  ○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然则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卒,至今年三月,正当五月之际,而又背殡用兵,宜书日以见危,而不日者,正以量力不责故也。

  夏,大水。为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民悲哀之所致。

  ○为,于伪反。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何以书?记异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者,温也。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

  ○泆,音逸。行,下孟反。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夏,五”者何?无闻焉尔。来盟者,聘而盟也。不言聘者,举重也。内不出主名者,主国也,莅盟可知。莅盟、来盟例皆时。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

  ○莅盟,音利,又音类,下同。

  [疏]“夏五者何”。

  ○解云:正以文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注“莅盟”至“天下”。

  ○解云:其莅盟书时者,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定十一年冬,“叔还如郑莅盟”之属是也。其来盟书时者,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而文十五年春,“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书月,彼注云“月者,文公微弱,大夫秉政,宋亦蔽于三世之党,二乱结盟,故不与信辞”是也。然则来盟之例,例不言月,而此言夏五,师所不说,何氏以“五”字或衍文,故如此解。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委,积也。御者,谓御用于宗庙。廪者,释治穀名。礼,天子亲耕,东田千亩,诸侯百亩。后夫人亲西郊采桑,以共粢盛祭服,躬行孝道以先天下。

  ○廪,力甚反。粢盛,音咨;下音成。委,于鬼反,注同。积,子赐反。共,音恭。

  [疏]“御廪者何”。

  ○解云:欲言宫室,而文言御廪;欲言仓库,今被灾之,於义不强,故执不知问。

  ○注“廪者,释治穀名”。

  ○解云:谓廪之言藻之义故也。

  ○注“礼天”至“天下”。

  ○解云:皆出《祭义》之文。御廪灾,何以书?

  记灾也。火自出烧之曰灾。先是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桓无恻痛於民之心,不重宗庙之尊,逆天危先祖,鬼神不飨,故天应以灾御廪。

  ○应,应对之应。

  [疏]“御廪灾,何以书”。

  ○解云:嫌覆问上粢盛委之所藏,故不但言何以书。

  [疏]注“火自”至“曰灾”。

  ○解云:《公羊》之例,内悉言灾,而复言火自出烧之者,入《春秋》始有此灾,欲通人火不书之义也。

  乙亥,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讥新有御廪灾而尝之。曰:“犹尝乎?难曰四时之祭不可废,则无犹尝乎?

  ○难,乃旦反。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巳矣。当废一时祭,自责以奉天灾也。知不以不时者,书本不当尝也。

  [疏]注“知不”至“尝也”。

  ○解云:周之八月,非夏之孟秋,而反为尝,故以不时言之。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以者何?行其意也。以己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宋前纳突求赂,突背恩伐宋,故宋结四国伐之。四国本不起兵,当分别之,故加以也。宋恃四国乃伐郑,四国当与宋同罪,非为四国见轻重。

  ○背,音佩。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以者何”。

  ○解云:正以宋非强国而以齐、卫,故执不知问。

  ○注“宋前纳突求赂”。

  ○解云:上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是。

  ○注“突背恩伐宋”者。

  ○解云:上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

译三月,安葬卫宣公。在灵柩未安葬时就动用武力,且经文特别记载了月份,之所以不认为这是危险的行为,是因为卫国在齐国、宋国面前处于弱势,如果不顺从也会面临危险,所以根据实际力量衡量,不予责备。

○“背殡”的“背”音佩,后文“背殡”的注音都与此相同。

[疏]注释从“背殡”到“责也”。

○解释说:《春秋公羊传》隐公三年传文说:“当时节而没记载日期,是合乎正道的。当时节而记载了日期,是因为处境危险,无法按时安葬。”那么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去世,到今年三月,正当五个月的时候,却又在灵柩未安葬时就动用武力,按理应该记载日期以显示危险,但没有记载日期,正是根据实际力量衡量不予责备的缘故。

夏季,发生大水灾。这是因为龙门之战,死伤的人很多,百姓悲哀所致。

○“为”音于伪。

秋季,七月。

冬季,十月。

鲁桓公十四年,春季,正月,鲁桓公与郑伯在曹地会盟。

没有出现结冰。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现象。周历的正月,相当于夏历的十一月,按常理应当有坚冰。没有结冰,是因为气候温暖。这是夫人淫乱放纵,阴气却像阳气一样运行所致。

○“泆”音逸。“行”音下孟。

夏季,五。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夏季,五”是什么意思?没有听说过这种情况。来结盟,是指聘问并结盟。不直接说聘问,是因为结盟这件事更重大。不写出主事者的名字,是因为这是主国,亲自参与结盟是可以推知的。亲自参与结盟、来结盟的惯例都只记载季节。记载季节,是从鲁国的角度为王者立义,表明王者应当以最大的诚信来引领天下。

○“莅盟”音利,又音类,下文相同。

[疏]“夏季五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正因为文字与常规例子不同,所以提出不知道来询问。

○注释从“莅盟”到“天下”。

○解释说:那些记载亲自参与结盟只记季节的,比如僖公三年“冬季,公子友到齐国亲自参与结盟”;定公十一年冬季,“叔还到郑国亲自参与结盟”之类就是。那些记载来结盟只记季节的,比如宣公七年“春季,卫侯派孙良夫来结盟”之类就是。而文公十五年春季,“三月,宋国司马华孙来结盟”记载了月份,那里的注释说“记载月份,是因为文公势力微弱,大夫执政,宋国也被三世的党羽蒙蔽,两次动乱结盟,所以不给予诚信的辞令”就是这样。那么来结盟的惯例,通常不记载月份,而这里记载了夏季五,老师没有解释,何休认为“五”字可能是衍文,所以这样解释。

秋季,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御廪是什么?是存放祭祀用的谷物和积存粮食的地方。黍稷叫粢,放在器皿里叫盛。委,就是积存。御,是指用于宗庙祭祀。廪,是解释处理谷物名称的词。按照礼制,天子亲自耕种,东边的田地一千亩,诸侯一百亩。王后夫人亲自到西郊采桑,来供给祭祀用的谷物和祭服,亲身践行孝道来为天下人做表率。

○“廪”音力甚。“粢盛”音咨;下音成。“委”音于鬼,注释相同。“积”音子赐。“共”音恭。

[疏]“御廪是什么”。

○解释说:想说是宫室,但经文说的是御廪;想说是仓库,现在遭受火灾,在义理上不强求,所以提出不知道来询问。

○注释“廪者,释治穀名”。

○解释说:是说廪有藻饰的意思。

○注释从“礼天”到“天下”。

○解释说:都出自《祭义》的文字。御廪发生火灾,为什么要记载?

是为了记录灾害。火自己出来烧东西叫灾。在此之前龙门之战,死伤的人很多,桓公对百姓没有恻隐之心,不重视宗庙的尊严,违背天意危害先祖,鬼神不享用祭祀,所以上天用御廪火灾来回应。

○“应”是应对的应。

[疏]“御廪灾,为什么要记载”。

○解释说:担心是重复询问上面关于粢盛积存之所的问题,所以不仅仅说为什么要记载。

[疏]注释从“火自”到“曰灾”。

○解释说:《公羊传》的体例,鲁国境内都称灾,而又说火自己出来烧东西,是因为进入《春秋》开始才有这种灾害,想要说明人为放火不记载的道理。

乙亥日,举行尝祭。平常的事情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举行尝祭。讥讽刚发生御廪火灾就举行尝祭。说:“还举行尝祭吗?有人反驳说四季的祭祀不可废除,那么就没有还举行尝祭的说法吗?

○“难”音乃旦。御廪发生火灾,不如不举行尝祭算了。应当废除一次祭祀,自责以应对天灾。知道不是因为时节不对,是因为经文本来就不应当举行尝祭。

[疏]注释从“知不”到“尝也”。

○解释说:周历的八月,不是夏历的孟秋,反而举行尝祭,所以说是时节不对。

冬季,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

宋国人带领齐人、卫人、蔡人、陈人攻打郑国。以是什么意思?是实行他的意图。跟随别人行动叫行。说这四个国家实行宋国的意图。宋国之前接纳突并要求贿赂,突背弃恩义攻打宋国,所以宋国联合四个国家攻打他。这四个国家本来不主动出兵,应当分别看待,所以加上以字。宋国依靠四个国家才攻打郑国,四个国家应当与宋国同罪,并不是为了显示四个国家的轻重。

○“背”音佩。“别”音彼列。“见”音贤遍。

[疏]“以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正因为宋国不是强国却带领齐、卫,所以提出不知道来询问。

○注释“宋前纳突求赂”。

○解释说:上面十一年宋人抓住郑国祭仲,“突回到郑国”就是。

○注释“突背恩伐宋”。

○解释说:上面十二年“和郑国军队攻打宋国。丁未日,在

宋”是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王者千里,几内租税,足以共费;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足以尊荣,当以至廉无为率先天下,不当求。求则诸侯贪,大夫鄙,士庶盗窃。求例时,此月者,桓行恶不能诛,反从求之,故独月。

译“宋”就是这样。

鲁桓公十五年,春季,二月,周天子派遣家父来鲁国索取车辆。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因为周天子不应有所求索,索取车辆是不合礼制的。周天子的疆域方圆千里,境内的租税足以供给费用;四方诸侯各自按照职责前来进贡,足以彰显尊贵与荣耀,应当以清廉无为来为天下做出表率,不应当有所求索。一旦有所求索,诸侯就会贪婪,大夫就会鄙陋,士人和百姓就会偷盗。求车这件事发生在二月,这是因为鲁桓公行为恶劣却未能被诛杀,反而顺从了周天子的求索,所以特别记载了月份。

○共费,音恭;下芳味反。行,下孟反,下“行恶”同。

  [疏]“何以书”至“礼也”。

  ○解云: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之下,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然则彼已有传,而重发之者,正以彼云“丧事无求”,恐此吉时得求,故明之。

  ○注“诸侯”至“盗窃”。

  ○解云:相对为优劣之称也。

  ○注“求例时”。

  ○解云:隐三年“秋,武氏子求赙”,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之属是也。

  三月,乙未,天王崩。桓王也。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当时而日者,背殡伐郑,危之。

  [疏]注“当时”至“危之”。

  ○解云:去年十二月齐侯卒,至今年四月,是为当时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今此书日,故曰危也。其背殡伐郑者,即去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齐人”巳下“伐郑”是。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突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不连爵问之者,并问。上已名,今复名,故使文相顾。

  ○复,扶又反,下注“故复”,及传文“复入”并注下“不复”皆同。

  [疏]注“据卫”至“不名”。

  ○解云:在僖二十八年夏。

  ○注“不连”至“并问”。

  ○解云: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卫侯朔何以名”,哀八年传云“曹伯阳何以名”,故决之。

  ○注“上巳”至“相顾”。

  ○解云:欲言十一年已书名,故言复也。

  夺正也。明祭仲得出之,故复於此名,著其夺正,不以失众录也。月者,大国奔例月,重乖离之祸,小国例时。

  [疏]注“著其”至“录也”。

  ○解云:决襄十四年夏四月,“己未,卫侯衎出奔齐”之属,书其名者,为失众录之故也。

  ○注“月者”至“之祸”。

  ○解云:下十六年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及此书五月之属皆是。

  ○注“小国例时”。

  ○解云: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之属是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其称世子何?据上出奔不称世子。

  [疏]注“据上”至“世子”。

  ○解云:上十一年“郑忽出奔卫”是也。

  复正也。欲言郑忽,则嫌其出奔还入,与当国同文,反更成上郑忽为当国,故使称世子明复正,以效祭仲之权,亦所以解上非当国也。

  [疏]注“欲言”至“复正”。

  ○解云:庄九年夏,“齐小白入干齐”,传云“曷为以国氏?当国也”者是也。

  ○注“以效祭仲之权”。

  ○解云:即上十一年传云“而忽可故反”是也。

  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皆於还入乃别之者,入国犯命,祸重也。忽未成君出奔,不应绝。出恶者,不如死之荣也。入无恶者,出不应绝,则还入不应盗国。

  ○别,彼列反。

  [疏]“曷为或言归”。

  ○解云:僖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之属是。

  ○“或言复归”。

  ○解云:此经是也。

  ○“复入者”至“有恶”。

  ○解云:襄二十三年“晋栾盈复入于晋”之属是也。

  ○“入者,出入恶”。

  ○解云:下文“许叔入于许”,“郑伯突入于栎”之属是也。

  许叔入于许。称叔者,春秋前失爵,在字例也。入者,出入恶,明当诛也。不书出时者,略小国。

  [疏]注“称叔”至“字例”。

  ○解云:正以庄十六年“同盟于幽”,经书许男故也。

  ○注“不书”至“小国”。

  ○解云:正以上文忽与突出入并书故。

  公会齐侯于鄗。

  ○鄗,户老反,又火各反,《左传》作“艾”,《穀梁》作“蒿”。

  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皆何以称人?据言朝也。

  [疏]注“据言朝也”。

  ○解云:正以隐十一年传云“诸侯来曰朝”。

  夷狄之也。桓公行恶,而三人俱

译○共费,音恭;下芳味反。行,下孟反,下“行恶”同。

[疏]“何以书”至“礼也”。

○解云:隐公三年“武氏子来求赙”之下,传文说“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刺。讥刺什么呢?丧事不应有所求取,求取赙赠是不合礼的”。既然那里已有传文解释,这里又重复发问的原因,正是因为那里说“丧事不应有所求取”,担心在吉庆之时可以求取,所以在此明确说明。

○注“诸侯”至“盗窃”。

○解云:这是相对而言的优劣称呼。

○注“求例时”。

○解云:隐公三年“秋,武氏子求赙”,文公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之类就是例子。

三月,乙未,天王崩。这是周桓王。

夏,四月,己巳,安葬齐僖公。正值当时而记载日期,是因为齐国违背丧礼去讨伐郑国,形势危急。

[疏]注“当时”至“危之”。

○解云:去年十二月齐侯去世,到今年四月,算是正值当时。隐公三年传文说“正值当时而不记日,是正常;正值当时而记日,是因为危急而不能安葬”。现在这里记载了日期,所以说危急。那违背丧礼讨伐郑国的,就是去年冬十二月“宋人率领齐人”以下“讨伐郑国”的事。

五月,郑伯姬突出奔蔡。姬突为什么要称名?依据卫侯出奔楚国不称名。不连带爵位一起询问的原因,是一并询问。上文已经称名,现在又称名,所以使文辞相互照应。

○复,扶又反,下注“故复”,及传文“复入”并注下“不复”皆同。

[疏]注“据卫”至“不名”。

○解云:这是在僖公二十八年夏。

○注“不连”至“并问”。

○解云:正是依据下十六年传文说“卫侯朔为什么要称名”,哀公八年传文说“曹伯阳为什么要称名”,所以做出判断。

○注“上巳”至“相顾”。

○解云:想要说明十一年已经书写了名字,所以说“复”(再次)。

这是被废黜正统君位。为了表明祭仲能够让他出奔,所以在此再次称名,以彰显他被废黜正统,不是因为他失去民心而记录。记载月份,是因为大国出奔的惯例是记月,重视背离君位的祸患,小国惯例是记时。

[疏]注“著其”至“录也”。

○解云:判断依据是襄公十四年夏四月,“己未,卫侯衎出奔齐”之类,书写他们名字的,是因为失去民心而记录的原因。

○注“月者”至“之祸”。

○解云:下十六年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以及这里记载的五月之类都是如此。

○注“小国例时”。

○解云:昭公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之类就是例子。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为什么称他为世子?依据上文出奔时不称世子。

[疏]注“据上”至“世子”。

○解云:上文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就是例子。

这是恢复正统君位。如果想说郑忽,则嫌恶他出奔后回来,与“当国”(掌握国政)的文辞相同,反而会使上文的郑忽成为“当国”者,所以让他称世子以明确是恢复正统,以此效验祭仲的权谋,也是为了解释上文郑忽并非“当国”。

[疏]注“欲言”至“复正”。

○解云:庄公九年夏,“齐小白入干齐”,传文说“为什么用国氏?因为当国”就是例子。

○注“以效祭仲之权”。

○解云:即上文十一年传文说“而忽可故反”就是例子。

为什么有的说“归”,有的说“复归”?“复归”的,出奔时有罪,归来时无罪;“复入”的,出奔时无罪,归来时有罪。“入”的,出奔和归来都有罪;“归”的,出奔和归来都无罪。都在回来进入时才加以区别的原因,是因为进入国都触犯君命,祸患严重。忽尚未正式即位就出奔,不应断绝君臣关系。出奔时有罪的,不如死的光荣。归来时无罪的,出奔时不应断绝关系,那么回来进入就不应算作篡夺国家。

○别,彼列反。

[疏]“曷为或言归”。

○解云:僖公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之类就是例子。

○“或言复归”。

○解云:此经文就是例子。

○“复入者”至“有恶”。

○解云:襄公二十三年“晋栾盈复入于晋”之类就是例子。

○“入者,出入恶”。

○解云:下文“许叔入于许”,“郑伯突入于栎”之类就是例子。

许叔入于许。称叔的原因,是春秋以前失去爵位,按字例称呼。“入”表示出奔和归来都有罪,明确应当诛杀。不记载出奔时间的原因,是略去小国。

[疏]注“称叔”至“字例”。

○解云:正是依据庄公十六年“同盟于幽”,经文记载许男的原因。

○注“不书”至“小国”。

○解云:正是依据上文忽与突出入都记载了的原因。

鲁公会齐侯于鄗。

○鄗,户老反,又火各反,《左传》作“艾”,《穀梁》作“蒿”。

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为什么都称人?依据说他们来朝见。

[疏]注“据言朝也”。

○解云:正是依据隐公十一年传文说“诸侯来叫朝”。

这是把他们当作夷狄看待。桓公行为恶劣,而这三个人都

朝事之。三人为众,众足责,故夷狄之。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据齐阳生立陈乞家,言入于齐。

译在朝廷侍奉他。三个人就算众人,众人足以责备,所以把他当作夷狄看待。

秋季,九月,郑伯突进入栎地。栎地是什么?是郑国的城邑。为什么不说是“进入郑国”?依据齐阳生在陈乞家中被立为君,记载为“进入齐国”。

○栎,力狄反,一音匹沃反。

  [疏]“栎者何”。

  ○解云:欲言国都,不言郑;欲言入于郑,复言栎邑,故执不知问。

  ○注“据齐”至“于齐”。

  ○解云:在哀六年。彼传云“景公死而舍立,陈乞迎阳生于诸其家”,“诸大夫不得巳,皆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尔”。然则阳生实入于陈乞家,而言入于齐。今突入于栎,而不言于郑,故难之。

  末言尔。末者,浅也。解不言入国意。曷为末言尔?据俱篡也。祭仲亡矣。亡,死亡也。祭仲亡则郑国易得,故明入邑则忽危矣,不须乃入国也,所以效君必死,国必亡矣。

  ○易,以豉反。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据上言出奔也。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言忽微弱甚於鸿毛,仅若匹夫之出耳,故不复录,皆所以终祭仲之言,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疏]注“皆所”至“之言”。解云:上云祭仲亡则亡矣者,所以效十一年“君必死,国必亡”之文。今此传云“言忽为君之微也”已下者,可以终十一年“国可以存易亡”之文,故言皆所以终祭仲之言也。十一年虽不出祭仲之口,但传家为祭仲而为此辞,故得云祭仲之言也。

  ○注“解不”至“之嫌”。

  ○解云:权者,危险之事,祭仲比来欲为君存国,非徒然也。但国内凡人嫌其虚设,故作经传以解之,故曰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冬,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侈,伐郑。月者,善诸侯征突,善录义兵也。不举伐为重者,用兵重於会,嫌月为桓伐有危举,不为义兵录,故复录会。

  ○侈,昌氏反,二传作“袲”。为桓,于伪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录会”。

  ○解云:正以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则言征伐例时,而此书月,故决之。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致例时,此月者,善其比与善行义,故以致,复加月也。

  ○复,扶又反。

  [疏]注“致者”至“伐郑”。

  ○解云:桓是篡贼,动作有危,今能疾篡脱危而至,故致之。

  ○注“致例时”。

  ○解云:即上二年“冬,公至自唐”之属是。

  冬,城向。

  ○向,式亮反。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

  [疏]“卫侯朔何以名”。

  ○解云:嫌问出奔之属何以名,故复连句问之。

  ○注“据卫”至“不名”。

  ○解云:在僖二十八年。

  绝。曷为绝之?据俱奔也。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朔,十二月朔政事也。月所以朝庙告朔是也。而不能使卫小众。时天子使发小众,不能使行。越在岱阴齐,越,犹走也。岱,岱宗,泰山也。山北曰阴。先言岱阴,后言齐者,明名山大泽不以封诸侯,以为天地自然之利,非人力所能加,故当与百姓共之。传著朔在岱阴者,明天子当及是时未能交连五国之兵早诛之。

  [疏]注“明天子”至“诛之”。

  ○解云:其五国者,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

  属负兹舍,不即罪尔。属,讬也。天子有疾称不豫,诸侯称负兹,大夫称犬马,士称负薪。舍,止也。讬疾止不就罪。

  ○属负兹,音烛,注同。属,讬也。诸侯有疾称负兹,言朔讬有疾。

  [疏]注“天子”至“负薪”者。

  ○解云:皆汉礼之名。豫,诂为乐。诸侯言负兹者,谓负事繁多,故致疾。大夫言犬马者,代人劳苦,行役远方,故致疾。士称负薪者,禄薄不足代耕,故致疾。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二月,丙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趡。本失爵在名例,中朝桓公称人。今此不名者,盖以为仪父最先与隐公盟

译○栎,音力狄,又音匹沃。

[疏]“栎者何”。

○解云:想要说国都,却不说是郑;想要说进入郑国,却又说是栎邑,所以持着不知晓的态度来提问。

○注“据齐”至“于齐”。

○解云:这在哀公六年。那篇传文说“景公死了而舍被立为君,陈乞从诸其家迎接阳生”,“众大夫不得已,都退让着面向北,两次拜礼叩头直到头触地,把他当作君主罢了”。既然这样,阳生实际上是进入了陈乞的家,却说是进入齐国。现在突进入栎邑,却不说是进入郑国,所以对此提出责难。

最后说“罢了”。末,是浅的意思。解释不说是进入国都的用意。为什么最后说“罢了”?依据是两者都是篡位。祭仲已经死了。亡,是死亡的意思。祭仲死了那么郑国就容易得到,所以表明进入栎邑则忽就危险了,不需要等到进入国都,以此来效验君主必定死亡,国家必定灭亡。

○易,音以豉。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说不忽的出奔?依据上面说过出奔。这是说忽作为君主的微弱。祭仲在那么郑国就存在,祭仲死了那么郑国就灭亡。说忽的微弱胜过鸿毛,仅仅像普通人的出奔罢了,所以不再记录,这都是为了终结祭仲的话,解释没有虚设危险的嫌疑。

[疏]注“皆所”至“之言”。解云:上面说祭仲死了那么郑国就灭亡,这是为了效验十一年“君主必定死亡,国家必定灭亡”的文字。现在这篇传文说“说忽作为君主的微弱”以下的内容,可以用来终结十一年“国家可以容易地由存变亡”的文字,所以说这都是为了终结祭仲的话。十一年虽然没有出自祭仲之口,但传家为了祭仲而这样说,所以可以说这是祭仲的话。

○注“解不”至“之嫌”。

○解云:权,是危险的事情,祭仲近来想要为君主保存国家,不是徒然的。只是国内普通人嫌他虚设危险,所以作经传来解释,所以说解释没有虚设危险的嫌疑。

冬,十有一月,鲁桓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在侈地,讨伐郑国。书月,是赞许诸侯征讨突,赞许记录义兵。不举伐作为重事,是因为用兵重于会盟,嫌书月是为了桓公讨伐有危险举动,不为了义兵而记录,所以又记录会盟。

○侈,音昌氏,二传作“袲”。为桓,音于伪,下同。

[疏]注“月者”至“录会”。

○解云:正以隐公七年“秋,公伐邾娄”之类,那么征伐的体例是书时,而这里书月,所以决断它。

十有六年,春,正月,鲁桓公会宋公、蔡侯、卫侯在曹地。

夏,四月,鲁桓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秋,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致,是赞许桓公能够憎恶同类篡位者,接连与诸侯施行义兵讨伐郑国。致的体例是书时,这里书月,是赞许他接连与善者施行义,所以用致,又加上月。

○复,音扶又。

[疏]注“致者”至“伐郑”。

○解云:桓公是篡位贼人,行动有危险,现在能够憎恶篡位脱离危险而回来,所以致他。

○注“致例时”。

○解云:就是上面二年“冬,公至自唐”之类。

冬,筑向城。

○向,音式亮。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卫侯朔为什么称名?依据卫侯出奔楚国不称名。

[疏]“卫侯朔何以名”。

○解云:嫌问出奔之类为什么称名,所以又连句提问。

○注“据卫”至“不名”。

○解云:在僖公二十八年。

断绝。为什么断绝他?依据是两者都出奔。得罪于天子。他得罪于天子是怎样的?被命令守卫朔,朔,是十二月朔日的政事。月是用来朝庙告朔的。而不能使卫国的众小臣。当时天子命令派遣众小臣,不能使他们出行。逃跑到岱阴的齐国,越,是走的意思。岱,是岱宗,泰山。山的北面叫阴。先说岱阴,后说齐,是表明名山大泽不封给诸侯,作为天地自然的利益,不是人力所能增加的,所以应当与百姓共享。传文记载朔在岱阴,是表明天子应当趁这时未能联合五国的军队早点诛杀他。

[疏]注“明天子”至“诛之”。

○解云:那五国,是庄公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托病负兹,不立即就罪。属,是托的意思。天子有病称不豫,诸侯称负兹,大夫称犬马,士称负薪。舍,是止的意思。托病停止不就罪。

○属负兹,音烛,注同。属,是托的意思。诸侯有病称负兹,说朔托言有病。

[疏]注“天子”至“负薪”者。

○解云:都是汉礼的名称。豫,解释为乐。诸侯说负兹,是说负担事务繁多,所以致病。大夫说犬马,是代替人劳苦,行役远方,所以致病。士称负薪,是俸禄微薄不足以代耕,所以致病。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鲁桓公会齐侯、纪侯在黄地结盟。

二月,丙午,鲁桓公与邾娄仪父在趡地结盟。本来失爵在名例,中间朝见桓公称人。现在这里不称名的,大概是因为仪父最先与隐公结盟

,明元功之臣,有诛而无绝。

  ○趡,翠癸反。

  [疏]注“本失”至“在名例”。

译,明察有大功的臣子,只可处死而不可断绝其后代。

○趡,音翠癸。

[疏]注“本失”至“在名例”。

○解云:正以隐元年得褒,乃书字故也。

  ○注“中朝”至“名者”。

  ○解云:即上十五年“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是。

  ○注“盖以”至“之臣”。

  ○解云: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是也。

  ○注“有诛而无绝”。

  ○解云:有诛者,十五年称人,是责之。无绝者,今还其字,无绝其功故也。

  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夏者,阳也。月者,阴也。去夏者,明夫人不系於公也。此战盖由桓公曰“同非吾子”云尔。

  ○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此战”至“云尔”。

  ○解云:庄元年传云“公曰‘同非吾子’”是。然则夫人姜氏三年至鲁,六年九月庄公乃生,桓公何云同非吾子?盖夫人谮之也。或云盖在齐之日已共私通,鲁侯知之,悼恨之言耳。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称字者,蔡侯封人无子,季次当立,封人欲立献舞而疾害季,季辟之陈。封人死,归反奔丧,思慕三年,卒无怨心,故贤而字之。出奔不书者,方以起季奔丧归,故使若非出奔归。不称弟者,见季不受父兄之尊,起宜为天子大夫。天子大夫不得与诸侯亲通,故鲁季子、纪季皆去其氏,唯卒以恩录亲,季友、叔肸卒是也。

  [疏]注“鲁季”至“其氏”。

  ○解云:即闵元年“季子来归”,庄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是也。

  ○“唯卒”至“是也”。

  ○解云:即僖十六年“公子季友卒”,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是也。

  癸巳,葬蔡桓侯。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於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其事。

  ○几,音祁。并,必政反,又如字。

  [疏]注“称侯”至“其事”。

  ○解云:正以诸侯之葬皆称公,故决之。

  及宋人、卫人伐邾娄。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是后夫人谮公,为齐侯所诱杀。去日者,著桓行恶,故深为内惧其将见杀无日。

  ○行,下孟反。为,于伪反。

  [疏]注“去日”至“无日”。

  ○解云:若以隐三年传言之,即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若言某月某日日有食之者,谓二日食也。若言某月日有食之者,谓食在晦也。今此言朔而不书日,故此解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

  ○泺,郎沃反,又音洛,《说文》云匹沃反。公夫人姜氏遂如齐。公何以不言及夫人?据公及夫人会齐侯于阳穀。

  [疏]注“据公”至“阳穀”。

  ○解云:在僖十一年。

  夫人外也。若言夫人,巳为公所绝外也。

  [疏]注“若言”至“外也”。

  ○解云:欲言不假言及,是外之意。

  夫人外者何?内辞也。内为公讳辞。

  ○为,于伪反。其实夫人外公也。时夫人淫於齐侯而谮公,故云尔。言遂者,起夫人本与公出会齐侯于泺,故得并言遂如齐。不书夫人会,书夫人遂者,明遂在夫人。齐侯诱公使遂如齐,以夫人谮公故。

  ○谮公,侧鸩反,下同。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不书齐诱杀公者,深讳耻也。地者,在外为大国所杀,於国尤危。国重,故不暇隐也。

  [疏]注“不书”至“耻也”。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之文也。

  ○注“地者”至“隐也”。

  ○解云:鲁侯被杀,例不举地,故隐公、闵公直言薨而巳。今此言齐,故如此解。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凡公薨外致日者,危痛之。外多穷厄伐丧,内多乘便而起,不可不戒慎。加之者,丧者死之通辞也,本以别死生,不以明贵贱,非配公之称,故加之以绝。

  ○便,婢面反。别,彼列反。称,尺证反。

  [疏]注“凡公”至“痛之”。

  ○即此及定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之属是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已丑,葬

译○解释说:正因为隐公元年褒国国君得称字,所以这里也书字。

○注“中朝”到“名者”。

○解释说:就是上面十五年“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这件事。

○注“盖以”到“之臣”。

○解释说: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在昧地结盟”就是。

○注“有诛而无绝”。

○解释说:有诛,是指十五年称“人”,这是责备他。无绝,是指现在恢复称他的字,不与他断绝关系,因为要肯定他的功劳。

五月,丙午日,鲁国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夏,代表阳。月,代表阴。去掉“夏”字,是为了表明夫人不隶属于国君。这场战争大概是因为桓公说“同不是我的儿子”这样的话引起的。

○去,音起吕,下同。

[疏]注“此战”到“云尔”。

○解释说:庄公元年传文说“桓公说‘同不是我的儿子’”就是。那么夫人姜氏三年到鲁国,六年九月庄公才出生,桓公为什么说同不是我的儿子?大概是夫人进谗言诬陷他。或者说是夫人在齐国时已经与桓公私通,鲁侯知道后,这是哀痛怨恨的话。

六月,丁丑日,蔡侯封人去世。

秋,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称字,是因为蔡侯封人没有儿子,季按次序应当继位,封人想立献舞而憎恨陷害季,季避祸到陈国。封人死后,季回去奔丧,思念哀慕三年,最终没有怨恨之心,所以认为他贤德而称他的字。不书出奔,是为了衬托季奔丧归来,所以让他看起来好像不是出奔后归来。不称弟,是为了表明季不接受父兄的尊位,衬托他适宜做天子的大夫。天子的大夫不得与诸侯直接交往,所以鲁国的季子、纪季都去掉他们的氏,只有去世时因恩情记录亲属,季友、叔肸去世就是。

[疏]注“鲁季”到“其氏”。

○解释说:就是闵公元年“季子来归”,庄公三年“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就是。

○“唯卒”到“是也”。

○解释说:就是僖公十六年“公子季友去世”,宣公十七年“公弟叔肸去世”就是。

癸巳日,安葬蔡桓侯。称侯,也是剥夺臣子的称呼。有贤德的弟弟却不能任用,反而憎恨陷害他而立献舞,国家几乎被蛮荆兼并,所以褒扬季而贬低桓称侯,以此来引起对这件事的注意。

○几,音祁。并,音必政,又如字。

[疏]注“称侯”到“其事”。

○解释说:正因为诸侯的葬礼都称公,所以这样判断。

与宋人、卫人攻打邾娄。

冬,十月,初一,发生日食。此后夫人进谗言诬陷国君,被齐侯诱骗杀害。去掉“日”字,是为了彰显桓公行为恶劣,所以深深为国内担忧,害怕他将被杀害没有日子。

○行,音下孟。为,音于伪。

[疏]注“去日”到“无日”。

○解释说:如果按照隐公三年的传文来说,某月某日初一发生日食,是指日食发生在初一。如果说某月某日发生日食,是指两天发生日食。如果说某月发生日食,是指日食发生在晦日。现在这里说初一却不书日,所以这样解释。

十八年,春,周历正月,鲁桓公与齐侯在泺地相会。

○泺,音郎沃,又音洛,《说文》说音匹沃。桓公为什么不与夫人一起说“及”?依据桓公与夫人会齐侯于阳穀。

[疏]注“据公”到“阳穀”。

○解释说:在僖公十一年。

夫人是外来的。如果说夫人,就已经被国君断绝关系而疏远了。

[疏]注“若言”到“外也”。

○解释说:想要说不假借“及”字,这是疏远的意思。

夫人疏远是什么意思?是内部的委婉说法。为国内君主讳言。

○为,音于伪。实际上夫人疏远国君。当时夫人与齐侯淫乱并进谗言诬陷国君,所以这样说。说“遂”,是为了表明夫人本来与国君一起会齐侯于泺,所以得以一并说“遂如齐”。不书夫人会,书夫人遂,是为了表明“遂”在于夫人。齐侯诱骗国君使夫人遂如齐,是因为夫人进谗言诬陷国君的缘故。

○谮公,音侧鸩,下同。

夏,四月,丙子日,桓公在齐国去世。不书齐侯诱杀桓公,是为了深深讳言耻辱。写地点,是因为在国外被大国杀害,对国家尤其危险。国家重要,所以来不及隐瞒。

[疏]注“不书”到“耻也”。解释说:这样注释,正是为了判断昭公十一年“楚子虔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害他”的条文。

○注“地者”到“隐也”。

○解释说:鲁侯被杀,按例不举地点,所以隐公、闵公直接说去世罢了。现在这里说齐,所以这样解释。

丁酉日,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凡是国君在国外去世而记载日期的,是因为危险悲痛。国外多有穷困危难时攻打灵柩,国内多有乘便起事,不可不警戒谨慎。加上“之”字,是因为“丧”是死亡的通称,本来用来区别死生,不用来表明贵贱,不是配给国君的称呼,所以加上“之”字以表示断绝。

○便,音婢面。别,音彼列。称,音尺证。

[疏]注“凡公”到“痛之”。

○即此及定公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之类就是。

秋,七月。

冬,十二月,己丑日,安葬

我君桓公。贼未讨,何以书葬?据隐公也。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据俱雠也。君子辞也。时齐强鲁弱,不可立得报,故君子量力,且假使书葬。於可复雠而不复,乃责之,讳与齐狩是也。桓者,谥。礼,生有爵,死有谥,所以劝善惩恶也。礼,诸侯薨,天子谥之。卿大夫受谥於君,唯天子称天以诔之。盖以为祖祭乃谥,可酉公之丧至自齐;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也。以公配谥者,终有臣子之辞。上葬日者,起生者之事也,且明王者当遣使者与诸侯共会之。加我君者,录内也,犹君薨地也。

译我们的国君桓公。仇敌尚未讨伐,为何记载葬礼?这是依据隐公的情况。仇敌在境外。仇敌在境外,为何记载葬礼?这是依据双方都有仇敌的情况。这是君子委婉的说法。当时齐国强盛而鲁国弱小,不可能立即报仇,所以君子衡量力量,暂且允许记载葬礼。在可以报仇而不报仇时,才加以责备,避讳与齐国一起狩猎就是这样的例子。桓,是谥号。礼制规定,生前有爵位,死后有谥号,以此来劝勉善行、惩戒恶行。礼制规定,诸侯去世,由天子赐予谥号。卿大夫从国君那里接受谥号,只有天子称天来撰写诔文。大概认为在祖庙祭祀时才赐予谥号,例如“酉日,公的灵柩从齐国回来;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定公,因下雨未能安葬,戊午日太阳偏西才得以安葬”就是这样的例子。用公来配合谥号,是终了时臣子的言辞。上面记载安葬的日子,是兴起生者的事务,并且表明王者应当派遣使者与诸侯共同会合。加上“我君”二字,是记录内政,如同“君薨地”一样。

○惩,直升反。使,所吏反。

  [疏]注“讳与齐狩是也”。

  ○解云: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是也。

  ○注“礼诸”至“诔之”。解云:即《曾子问》曰“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郑注云“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谥。谥当由尊者成”;又云“唯天子称天以诔之”,注云“以其无尊焉”;又云“诸侯相累,非礼也”是也。

  ○“盖以”至“是也”。

  ○解云:所以知祖祭乃谥者,正以公之丧至自齐,未有谥。丁巳葬我君定公,欲葬遇雨不得葬。经书定公,故知宜是作祖祭时为之也。《礼记?檀弓下》篇云:“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於君云:‘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义亦通於此。

  ○注“上葬”至“地也”。

  ○解云:考诸古本,皆无“上”字,衍文。隐三年传“过时而日,隐之”,注云“隐痛贤君不得以时葬,‘丁亥,葬齐桓公’是也”。然则此君四月薨,至于今十二月,亦是过时而日者,亦是痛其贤君不得以时葬,非其辞贞,故曰起生者之事,言其非为臣子矣。或者上葬为此上文之葬,若昭三年“葬滕成公”之下,注云“月者,襄公上葬,诸侯莫肯加礼,独滕子来会葬,故恩录之”之类也。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据继君不绝也。

  ○君弑,申志反,下皆同。

  [疏]“公何以不言即位”。

  ○解云:隐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然则彼已注解,是以此处不复注之。

  ○“春秋”至“即位”。

  ○解云:而言《春秋》者,欲道孔子意,《春秋》之内皆尔,非止此处,故举其大号言之,是以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然则宣公之传不言子,直以其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亦不由宣公非子赤之子,故不言子。

  隐之也。孰隐?隐子也。隐痛是子之祸,不忍言即位。

  [疏]“孰隐”至“子也”。

  ○解云:庄公既逾年即位之后,合称成君,而言子者,凡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故也。若表臣子之心,不可旷年无君,乃称公耳。

  三月,夫人孙于齐。孙者何?孙,犹孙也。孙,犹遁也。

  ○孙,音逊,下及注皆同;孙,犹遁也。遁,徒困反。

  [疏]“孙者何”。

  ○解云:欲言初出,实先在齐;欲言非初出,而与公孙文同,故执不知问。

  ○“孙,犹孙也”。

  ○解云:凡言孙者,孙遁自去之辞。今此言孙,与《尚书?序》云“将孙於位,让於虞舜”义同,故言孙犹孙也,犹彼文也。而注云“孙,犹遁也”者,欲解彼此之孙,皆为孙遁自去之义,故曰遁也。

  内讳奔,谓之孙。言于齐者盈讳文。

  [疏]“内讳奔,谓之孙”。

  ○解云: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非独鲁也。而言内者,讬王於鲁,故言内,犹言内其国,外诸夏之义也。然则内鲁为王,王者无出奔之义,故谓之孙矣。而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言出者,彼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於母也”,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者是。

  ○注“言于”至“讳文”。

  ○解云:凡言于某者,从此往彼之辞。今此夫人实非始往而言于齐,与昭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文同者,盈满其讳文,若今始然,故云言于齐者,盈讳文耳。

  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据公、夫人遂如齐,未有来文。

  [疏]注“据公”至“来文”。

  ○解云:公、夫人遂如齐”,在桓十八年。言未有来文者,欲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之文耳。若然,案下二年注云“

译○“惩”字,读作“直升”的反切音。“使”字,读作“所吏”的反切音。

[疏]注解中“避讳与齐侯一同狩猎”的说法。

○解释说:《春秋》庄公四年记载:“冬天,鲁庄公和齐国人一起在郜地狩猎。鲁庄公为什么和地位低微的人一起狩猎?那是齐侯啊。既然是齐侯,为什么称他为‘人’呢?是为了避讳与仇敌一起狩猎。”这就是注解所指的意思。

○注解中从“礼制规定”到“撰写诔文”的部分。解释说:即《礼记·曾子问》中说:“地位低贱的人不为尊贵的人撰写诔文,年幼的人不为年长的人撰写诔文,这是礼制。”郑玄注解说:“诔,就是累积。累积列举生前的事迹,诵读它来制定谥号。谥号应当由尊贵的人来定夺”;又说“只有天子可以称天来为天子撰写诔文”,注解解释说“因为天子没有比它更尊贵的人了”;又说“诸侯之间互相撰写诔文,是不符合礼制的”。这就是注解所指的意思。

○从“大概因为”到“就是这样”的部分。

○解释说:之所以知道祖祭时就是定谥的时候,正是因为鲁定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时,还没有定下谥号。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定公,想要安葬却遇到下雨没能安葬。经文中记载了定公,所以知道适宜在举行祖祭时为他定谥。《礼记·檀弓下》篇说:“公叔文子去世,他的儿子戍向国君请求谥号,说:‘日期已经选定,将要安葬了。请求用来改变他名字(即定谥)的依据。’”其义理与此相通。

○注解中从“上葬”到“地也”的部分。

○解释说:考察各种古本,都没有“上”字,这是衍文。《春秋》隐公三年传文说:“超过时限而只记日期,是为了隐讳”,注解解释说:“隐讳痛惜贤明的国君不能按时安葬,‘丁亥,安葬齐桓公’就是这样。”那么,这位国君四月去世,直到如今十二月,也是超过时限而只记日期的情况,也是痛惜贤明的国君不能按时安葬,这不是正常的措辞,所以说这是兴起生者的事,意思是说这不是作为臣子应有的行为。或者,“上葬”指的是上文提到的安葬,就像昭公三年“安葬滕成公”之下,注解所说“记月份,是因为襄公上次安葬时,诸侯不肯增加礼遇,只有滕子来会葬,所以感念恩情而记录他”之类的情形。

庄公卷六(从元年到七年)

庄公卷六(从元年到七年)

元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庄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春秋》的体例是,国君被弑杀,太子不记载“即位”。国君被弑杀,太子为什么不记载“即位”?这是依据继位的国君血脉不断绝的情况而言的。

○“君弑”的“弑”字,读作“申志”的反切音,下文相同。

[疏]“鲁庄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

○解释说:《春秋》隐公元年传文说:“鲁隐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注解解释说:“这是依据文公记载即位而言的。”既然那里已经注解过了,所以这里不再注解。

○从“春秋”到“即位”的部分。

○解释说:之所以提到《春秋》,是为了阐述孔子的意图,《春秋》全书都是如此,不仅仅指这一处,所以举出《春秋》这个大号来说明,因此僖公元年传文说:“鲁僖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因为继位的是弑君者的儿子,太子不记载即位。这里不是指太子,为什么称他为‘子’呢?因为臣子和太子是一样的道理。”那么宣公的传文不称“子”,只是因为他没有臣子之道,不思念他的国君父亲,并不是因为宣公不是子赤的儿子,所以不称“子”。

这是为了隐讳。隐讳什么?隐讳太子。隐讳痛惜太子遭遇祸难,不忍心记载他即位。

[疏]从“孰隐”到“子也”的部分。

○解释说:庄公既然已经逾年即位,按理应该称为成君,而这里称“子”,是因为诸侯在其封地内三年都称“子”的缘故。如果为了表示臣子之心,不能旷日持久没有国君,这才称“公”。

三月,夫人逃到齐国。“孙”是什么意思?“孙”,就是逊让的意思。“孙”,就是逃遁的意思。

○“孙”字,音同“逊”,下文及注解都相同;“孙”,就是逃遁的意思。“遁”字,读作“徒困”的反切音。

[疏]“孙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初次出逃,实际上夫人先前就在齐国;想说不算是初次出逃,却又与公孙文的情况相同,所以持疑而问。

○“孙,犹孙也”。

○解释说:凡是说“孙”的,都是逊遁自去的说法。这里说“孙”,与《尚书·序》中说“将要逊位于位,让位给虞舜”的意义相同,所以说“孙”就是“逊”的意思,如同那篇文章一样。而注解说“孙,就是遁”的原因,是为了解释这里的“孙”和那篇文章中的“孙”,都是逊遁自去的意义,所以说就是“遁”。

国内避讳说“奔”,称之为“孙”。说“于齐”是为了尽量避讳文辞。

[疏]“内讳奔,谓之孙”。

○解释说:依据一百二十个国家的宝书来编撰《春秋》,不仅仅局限于鲁国。而说“内”,是依托周王在鲁国,所以说“内”,犹如说内视其国,外视诸夏的意义一样。那么,内视鲁国如同王室,王室没有出奔的意义,所以称之为“孙”了。而僖公二十四年“冬天,周天子出居在郑国”说“出”,那里的传文说:“王室没有外邦,这里为什么说‘出’呢?是因为不能侍奉母亲”,注解解释说:“不能侍奉母亲,没有比不孝更大的罪过了,所以断绝关系说‘出’。”就是这样。

○注解中从“言于”到“讳文”的部分。

○解释说:凡是说“于某”的,是从这里前往那里的说法。现在这位夫人实际上不是初次前往,却说“于齐”,与昭公二十五年“公孙于齐”的文辞相同,是为了尽量避讳文辞,好像现在才去一样,所以说“于齐”是为了尽量避讳文辞罢了。

夫人本来就在齐国了,为什么说“孙于齐”呢?依据鲁庄公和夫人前往齐国,没有回来的记载。

[疏]注解中从“据公”到“来文”的部分。

○解释说:“鲁庄公和夫人前往齐国”,是在桓公十八年。说没有回来的记载,是为了决断文公九年春天,“夫人姜氏前往齐国”,“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的文辞。如果这样,查看下文二年注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