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不举会,无以起从鲁假之也。
○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莫,音暮。治,直吏反。背叛,音佩,凡“背叛”之类皆放此。
译不举行盟会,就没有理由让跟随者从鲁国借来(盟书)。
○朝朝,上字读音如字;下字读作“遥”。莫,音同“暮”。治,读作“吏”。背叛,读作“佩”,凡是“背叛”这类字都依此例。
[疏]注“故即位”至“小聘”。
○解云:此《孝经说》文。《聘义》亦云“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厉以礼也”,是与此合。
○注“五年一朝”。
○解云:《虞》传文。
○注“尚书曰”至“庸是也”。
○解云:此逸书也。言群后四朝者,谓诸侯顺四时而朝也。敷奏以言者,谓诸侯来朝之时,遍奏以言语也。言明试以功者,国功曰功,谓明试以国事之功也。言车服以庸者,民功曰庸,若欲赐车服之时,以其治民之功高下矣。
○注“宿者,先诫之辞”。
○解云:宿可以转训为肃也。是以《祭统》云“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郑注云“宫宰,守宫官也。宿,读为肃,肃犹戒也,戒轻肃重”是也。
此鲁朝宿之邑也,则曷为谓之许田?讳取周田也。讳取周田,则曷为谓之许田?系之许也。曷为系之许?近许也。此邑也,其称田何?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分别之者,古有分土无分民,明当察民多少,课功德。
○近,附近之近。别,彼列反。
[疏]“讳取周田也”。
○解云:谓鲁人讳取周田而专用之。“近许也”。又云:“《鲁颂》云:“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以此言之,似鲁国界内旧自有许,何言近许而系之许也?彼注云“常许,鲁南鄙西鄙”。此在王圻之内,则非此许也。
○“田多”至“称邑”。
○解云:田多邑少称田者,谓邑外之田多,邑内家数少,如此之时则称田,即此是也。言邑多田少称邑者,谓邑内家数多,而邑外之田顷亩少,如此之时则称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是也。
○注“分别”至“功德”。
○解云:知古有分土无分民者,正以《诗》云“誓将去汝,適彼乐土”,《论语》云“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皆是乐就有德之义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越,本亦作“粤”,音同。
[疏]“夏四月”至“于越”。
○解云:所以日者,正以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相负故也。
秋,大水。何以书?记灾也。灾伤二穀以上,书灾也。经曰“秋,大水,无麦苗”,传曰“待无麦,然后书无苗”是也。先是桓篡隐,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既蓄积,而复专易朝宿之邑,阴逆而与怨气并之所致。
○以上,时掌反,凡言“以上”皆放此。蓄,绩六反。
[疏]注“灾伤”至“之邑”。
○解云:自经曰以下,皆是庄七年传文也。彼传云“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彼注“明君子”云云,“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此经灾伤二穀以上,故不书穀名,直言大水而已。而庄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不兼言大水者,传云“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彼注云“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大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者是也。
○注“阴逆”至“所致”。
○解云:阴逆者,专易朝宿之邑是。怨气者,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是也。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
[疏]“及其大夫孔父”。
○解云:此经之下亦有注。云“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者,但考诸旧本,悉无此注,且与注违,则知有者衍文也。
及者何?以公夫人言及,仲子微不得及君,上下大夫言及,知君尊亦不得及臣,故问之。
[疏]注“以公夫人言及”。
○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注“仲子”至“及君”。
○解云:隐元年秋,“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传云“何以不言及仲
译[疏]注“故即位”至“小聘”。
○解释说:这是《孝经说》中的文字。《聘义》也说“天子制定诸侯的礼仪,每年进行小聘,每三年进行大聘,互相以礼义勉励”,这与此处相合。
○注“五年一朝”。
○解释说:这是《虞书》传文中的内容。
○注“尚书曰”至“庸是也”。
○解释说:这是散佚的《尚书》文字。说群后四次朝见,是指诸侯顺应四季来朝见。说敷奏以言,是指诸侯来朝时,普遍上奏言语。说明试以功,国事上的成就称为功,是指明确考察他们在国事上的功绩。说车服以庸,治理百姓的成就称为庸,如果要赐予车马服饰,是根据他们治理百姓功绩的高低来决定的。
○注“宿者,先诫之辞”。
○解释说:宿可以转训为肃。所以《祭统》说“提前十一天,宫宰告诫夫人,夫人也散斋七天,致斋三天”,郑玄注说“宫宰,是管理宫廷的官员。宿,读作肃,肃就是告诫的意思,告诫较轻,肃重”就是这样。
这是鲁国朝见和住宿的邑地,那么为什么叫它许田?是避讳说夺取了周王的田地。避讳说夺取周王的田地,那么为什么叫它许田?是把它系属于许地。为什么系属于许地?因为靠近许地。这是邑地,为什么称它为田?田地多而邑地少就称田,邑地多而田地少就称邑,这样加以区分,是因为古代只分封土地而不分封百姓,表明应当考察百姓的多少,来考核功德。
○近,附近的近。别,彼列反。
[疏]“讳取周田也”。
○解释说:是说鲁国人避讳夺取周王的田地而专门使用它。“近许也”。又说:“《鲁颂》说:‘居住在常地和许地,恢复周公的疆域。’据此来说,似乎鲁国境内原本就有许地,为什么说靠近许地而系属于许地呢?那里的注释说‘常地和许地,是鲁国南鄙和西鄙’。这在王畿之内,就不是这个许地了。
○“田多”至“称邑”。
○解释说:田地多而邑地少称田,是指邑地之外的田地多,邑地之内的户数少,在这种情况下就称田,这就是这里的情况。说邑地多而田地少称邑,是指邑地之内的户数多,而邑地之外的田地顷亩少,在这种情况下就称邑,这就是哀公八年“齐人夺取讙地和僤地”的情况。
○注“分别”至“功德”。
○解释说:知道古代只分封土地而不分封百姓,正是因为《诗经》说“发誓要离开你,前往那乐土”,《论语》说“四方的百姓背着孩子而来”,这都是乐于归附有德之人的意思。
夏,四月,丁未,鲁公与郑伯在越地结盟。
○越,原本也写作“粤”,读音相同。
[疏]“夏四月”至“于越”。
○解释说:之所以记载日期,正是因为十年冬天,“齐侯、卫侯、郑伯来郎地作战”,彼此有亏负的缘故。
秋,发生大水。为什么记载?是记录灾祸。灾害伤害两种以上谷物,就记载灾祸。经文说“秋,大水,无麦苗”,传文说“等到没有麦子,然后才记载没有苗”就是这样。先前桓公篡夺隐公之位,百姓痛苦悲伤,悲哀之心已经蓄积,又专门更换朝见住宿的邑地,阴气违逆而与怨气合并所导致的。
○以上,时掌反,凡说“以上”都仿照这个。蓄,绩六反。
[疏]注“灾伤”至“之邑”。
○解释说:从经文说以下,都是庄公七年传文中的内容。那里的传文说“为什么先说没有麦子,而后说没有苗?一种灾害不记载,等到没有麦子然后才记载没有苗”,那里的注释“表明君子”等等,“至于麦苗单独记载,是因为民食最重要”就是这样。据此来说,就知道这里经文灾害伤害两种以上谷物,所以不记载谷物名称,只说大水罢了。而庄公二十八年经文说“冬,筑微。大无麦禾”,不兼说大水,传文说“冬,已经看见没有麦禾了,为什么先说筑微,而后说没有麦禾?是避讳在凶年建造邑地”,那里的注释说“避讳使得好像建造邑地而后没有麦禾,是因为厌恶更加严重”。这大概是秋天大水所伤害的,就在筑微下面一起举出水灾,就怀疑冬天水灾的是这样。
○注“阴逆”至“所致”。
○解释说:阴逆,是指专门更换朝见住宿的邑地。怨气,是指百姓痛苦悲伤悲哀之心。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杀害他的国君与夷,以及他的大夫孔父。贤者不称名,所以孔父称字。督,是未受命的大夫,所以用国氏称呼他。
[疏]“及其大夫孔父”。
○解释说:这经文之下也有注释。说“贤者不称名,所以孔父称字。督,是未受命的大夫,所以用国氏称呼他”,但考察旧本,都没有这个注释,而且与注释相违背,就知道有这个是衍文。
及是什么意思?用公夫人来说及,仲子卑微不能及君,上下大夫说及,知道君主尊贵也不能及臣,所以询问。
[疏]注“以公夫人言及”。
○解释说:就是僖公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在阳穀会见齐侯”就是这样。
○注“仲子”至“及君”。
○解释说:隐公元年秋,“天王派宰咺来送惠公仲子的赗赠”,传文说“为什么不说及仲
子?仲子微也”,彼注云“比夫人微,故不得并及公”是也。
○注“上下”至“问之”。
译“子?仲子微也”,那家注解所说的“因为仲子的地位比夫人低微,所以不能一并提及国君”是正确的。
○注“上下”到“问之”。
○解云:哀六年“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是国夏上大夫,高张下大夫。
累也。累,累从君而死,齐人语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无累者乎?曰:有。叔仲惠伯是也。
○舍此,音舍,下同。
[疏]“仇牧”至“曰有”。
○解云:仇牧之事,在庄十二年秋。荀息之事,在僖十年春。
○注“叔仲惠伯是也”。
○解云:应在文十八年,但成十五年传乃言之。
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孔父?据叔仲惠伯不贤。
[疏]注“据叔”至“不贤”。
○解云:成十五年传云“叔仲惠伯,传子赤者也。文公死,子幼,公子遂谓叔仲惠伯曰:‘君幼,如之何?原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幼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彼注云“杀叔仲惠伯不书者,举弑君为重。叔仲惠伯事与荀息相类,下得为累者,有异也,叔仲惠伯直先是杀尔,不知荀息死之”。以此言之,则叔仲惠伯不可与谋而见杀,非卫君而死,《春秋》不贤之,是以不书,故此注云“叔仲惠伯不贤”也。
○
孔父可谓义形於色矣。以称字见先君死。
○见先,贤遍反,下“形见”、“目见”、“斥见”、“见恩”并同;下悉荐反。
[疏]“孔父”至“色矣”。
○解云:孔父事君之正义,形见於颜色矣。
○
其义形於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大夫称家。父者,字也。礼,臣死,君字之。以君得字之,知先攻孔父之家。
○殇,式羊反。
[疏]注“大夫称家”。
○解云:即定十二年“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是也。
○注“父者,字也”。
○解云:《穀梁传》文。
○注“礼臣”至“之家”。
○解云:臣死,君不名之,称谥若字也者,出《玉藻》文
。殇公知孔父死,已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趋,走也。传道此者,明殇公知孔父贤而不能用,故致此祸。设使殇公不知孔父贤,焉知孔父死已必死?设使鲁庄公不知季子贤,焉知以病召之?皆患安存之时则设废之,急然后思之,故常用不免。
○死焉,於虔反,注同。
[疏]注“设使”至“思之”。
○解云:庄公三十二年传云“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云云是也。
○注“故常用不免”。
○解云:谓宋殇公不免死,鲁庄公不免乱。
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於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於色矣。内有其义而外形见於颜色,孔子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是也。重道义形於色者,君子乐道人之善。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督不氏者,起冯当国。不举冯弑为重者,缪公废子而反国,得正,故为之讳也。不得为让者,死乃反之,非所以全其让意也。
○难,乃旦反。严,鱼检反,本又作“俨”。重,直用反。故为,于伪反,传“为隐讳”,下注“不为讳”、“为后”同。
[疏]注“督不”至“讳也”。
○解云:《春秋》之内,当国不氏者,无知、州吁之属是也。今宋督实戴公之孙,而不言公孙者,正欲起其取国与冯故也。
○注“不得”至“意也”。
○解云:昭二十年传云“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昭三十一年传云“何贤乎叔术,让国也”。缪公之传不言让国者,死乃反之,非所以全其让意也。
滕子来朝。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目,见也。斥见其恶,言成宋乱。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以复
译○解释说:哀公六年记载“夏,齐国的国夏和高张来投奔”,这说明国夏是上大夫,高张是下大夫。
累,就是殉难。累,指追随君主而死,这是齐国的方言。弑君的人多了,除了这些人,还有殉难的人吗?回答说:有。仇牧、荀息都是殉难的人。除了仇牧、荀息,还有殉难的人吗?回答说:有。叔仲惠伯就是。
○“舍此”的“舍”,读音为shě,下文相同。
[疏]“仇牧”到“曰有”。
○解释说:仇牧的事,发生在庄公十二年秋天。荀息的事,发生在僖公十年春天。
○注“叔仲惠伯是也”。
○解释说:这事应在文公十八年,但成公十五年的传文才提到它。
既然有,那么这里为什么要记载呢?是因为贤德。孔父有什么贤德呢?依据是叔仲惠伯不贤德。
[疏]注“据叔”到“不贤”。
○解释说:成公十五年的传文说“叔仲惠伯,是传位给子赤的人。文公死后,子赤年幼,公子遂对叔仲惠伯说:‘国君年幼,怎么办?我想和你商量。’叔仲惠伯说:‘你辅佐他,我抱着他,有什么年幼国君的问题?’公子遂知道不能和他谋事,退下后杀了叔仲惠伯,弑杀子赤而立宣公”,那里的注说“杀叔仲惠伯不记载,是因为举弑君为重。叔仲惠伯的事与荀息类似,下面能算作殉难的人,是有区别的,叔仲惠伯只是先前被杀,不知道荀息是殉死”。由此说来,叔仲惠伯因不可与谋事而被杀,并非为君主而死,《春秋》不认为他贤德,所以不记载,因此此注说“叔仲惠伯不贤德”。
○
孔父可以说正义表现在脸色上了。因为称字,表明先君已死。
○“见先”的“见”,读xiàn,下文“形见”、“目见”、“斥见”、“见恩”都相同;下文“悉荐”的“荐”,读xiàn。
[疏]“孔父”到“色矣”。
○解释说:孔父侍奉君主的正义,表现在脸色上了。
○
他的正义表现在脸色上是怎么样的呢?华督将要弑杀殇公,孔父活着,殇公就不能被弑杀,所以这时先攻打孔父的家。大夫称家。父,是字。礼制,臣子死了,君主称他的字。因为君主得以称他的字,知道先攻打孔父的家。
○“殇”,读shāng。
[疏]注“大夫称家”。
○解释说:就是定公十二年“孔子在季孙那里行事,三个月不违背,说‘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那样。
○注“父者,字也”。
○解释说:这是《穀梁传》的文句。
○注“礼臣”到“之家”。
○解释说:臣子死了,君主不称他的名,称谥号或字,出自《玉藻》篇。
殇公知道孔父死了,自己必死,快步跑去救他,都死了。趋,是快步走。传述这件事,是为了说明殇公知道孔父贤德而不能任用,所以招致这场祸患。假如殇公不知道孔父贤德,怎会知道孔父死了自己必死?假如鲁庄公不知道季子贤德,怎会知道因病召他?都是忧患在安存的时候就废弃他,危急时然后才思念他,所以常不能免于祸患。
○“死焉”的“焉”,读yān,注相同。
[疏]注“设使”到“思之”。
○解释说:庄公三十二年的传文说“庄公生病,将死,因病召季子。季子到,把国政交给他,说‘我如果不起来,鲁国将交给谁’”等等。
○注“故常用不免”。
○解释说:是说宋殇公不免一死,鲁庄公不免动乱。
孔父正色站在朝廷,那么人就没有敢经过而给君主带来灾难的,孔父可以说正义表现在脸色上了。内心有正义而外形表现在脸色上,孔子说“君子端正他的衣冠,庄严他的目光,严肃的样子使人望而生畏”就是这样。重视道义表现在脸色上,是因为君子乐于称道别人的善行。言及,是使上及于他的君主,如同依附大国以名义相通,表明应当封为附庸,不灭绝他的祭祀,这是重视社稷之臣的缘故。华督不称氏,是起于冯当权。不举冯弑君为重,是因为缪公废黜儿子而回国,得以正位,所以为他避讳。不能算作谦让,是因为死后才回国,不是保全谦让之意。
○“难”,读nàn。“严”,读yán,本又作“俨”。“重”,读zhòng。“故为”的“为”,读wèi,传“为隐讳”,下注“不为讳”、“为后”相同。
[疏]注“督不”到“讳也”。
○解释说:《春秋》之中,当权不称氏的,无知、州吁之类就是。现在宋督实为戴公之孙,而不说公孙,正是为了起出他取国与冯的缘故。
○注“不得”到“意也”。
○解释说:昭公二十年的传文说“公子喜时有什么贤德?谦让国位”,昭公三十一年传文说“叔术有什么贤德?谦让国位”。缪公的传文不说谦让国位,是因为死后才回国,不是保全谦让之意。
滕子来朝见。
三月,鲁公与齐侯、陈侯、郑伯在稷会见,以促成宋国的动乱。国内的大恶避讳,这里为什么明说呢?目,是显现。斥责显现其恶,说促成宋乱。是因为远。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以复
发传者,益师以臣见恩,此以君见恩,嫌义异也。所见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辞是也。所闻之世,恩王父少杀,故立踄宫不日,武宫日是也。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少杀,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
译发传者,益师以臣见恩,此以君见恩,嫌义异也。
发传的原因,是因为益师是以臣子的身份受到恩惠,而这里是以君主的身份受到恩惠,担心两者的道义有所不同。
所见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辞是也。
在“所见”的时代,臣子对君父的恩惠特别深厚,所以多用含蓄委婉的言辞,就是这样。
所闻之世,恩王父少杀,故立踄宫不日,武宫日是也。
在“所闻”的时代,对祖父的恩惠稍微减弱,所以立踄宫不记日期,武宫记日期,就是这样。
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少杀,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
在“所传闻”的时代,对曾祖父、高祖父的恩惠又稍微减弱,所以子赤去世不记日期,子般去世记日期,就是这样。
○传闻,直专反,注“传闻”及下注“传之”皆同。以复,扶又反,下“反复”同。少杀,所介反,下同。炀,馀亮反,旧始彰反。般,音班。
[疏]注“所以复发传者”。
○解云: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巳有传,故言复矣。
○注“益师”至“尤厚”。
○解云:彼以臣之故,欲见臣恩之薄厚,故曰以臣见恩也。此以君之故,欲见君恩之厚薄,故曰以见君恩也。
○注“故多微辞”。
○解云:定元年传云“定、哀多微辞”,彼注云“定公有王无正月,不务公室,丧失国宝。哀公有黄池之会,获麟,故总言多”,是其定公有王无正月。得为微辞者,即定公元年传云“定何以无正月?正月者,正即位也。定无正月者,即位后也”,彼注云“虽书即位于六月,实当如庄公有正月”。今无正月者,昭公出奔,国当绝,定公不得继体奉正,故讳为微辞,使若即位在正月后,故不书正月者是也。其不务公室者,即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其言新作之何?脩大也。脩旧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不务乎公室也”,彼注云“务,勉也。不务公室,亦可施於久不脩,亦可施於不务如公室之礼,微辞也”者是也。其丧国宝得为微辞者,定公八年“盗窃宝玉大弓”,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彼注云“不言璋言玉者,起圭、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传独言璋者,所以郊事天,尢重。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是也。其黄池之会得为微辞者,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云“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彼注云“不书诸侯者为微辞,使若天下尽会之,而鲁侯蒙俗会之者,恶愈是也。其获麟得为微辞者,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不言为汉之将兴,不言为周之将亡,故得为微辞也。
○注“所闻”至“武宫日是也”。
○解云:立炀宫不日者,即定元年九月,“立炀宫”是也。立武宫日者,成十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是也。《公羊》之义,失礼鬼神例日,故言此。
○注“所传”至“卒日是也”。
○解云:子赤卒不日者,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注云“所闻世臣子恩事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其子般卒日者,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彼注云“日者,为臣子恩录之也。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者是。
隐亦远矣,曷为为隐讳?据观鱼讳。隐贤而桓贱也。宋公冯与督共弑君而立,诸侯会於稷,欲共诛之,受赂便还,令宋乱遂成。桓公本亦弑隐而立,君子疾同类相养,小人同恶相长,故贱不为讳也。古者诸侯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也。州中有为无道者,则长、帅、卒、正、伯当征之,不征则与同恶。当春秋时,天下散乱,保伍坏败,虽不诛,不为成乱。今责其成乱者,疾其受赂也。加以者,辟直成乱也。
○令,力呈反。相长,丁丈反,下同。帅,所类反,下同。为卒,子忽反,下皆同。
[疏]注“据观鱼讳”。
○解云:隐五年“春,公观鱼于棠”,彼注云“实讥张鱼而言观。讥远者,耻公去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匹夫无异,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者是也。
○注“古者诸侯”至“有伯也”。
○解云:《王制》及《春秋说》文。
○注“加以”至“乱也”。
○解云:下十四年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巳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今此言以成宋乱者,若言公为三国所以,遂行其意而成宋乱,非公本意,故云加以者,辟直成乱也。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此取之宋,其谓之郜
译○“传闻”的“传”,音直专,注中“传闻”及下文注中“传之”的读音都相同。“以复”的“复”,音扶又,下文“反复”的读音相同。“少杀”的“杀”,音所介,下文相同。“炀”,音馀亮,旧读为始彰。“般”,音班。
[疏]注“所以复发传者”。
○解释曰: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已经有传文,所以说“复”(再次)。
○注“益师”到“尤厚”。
○解释曰:那里是因为臣的缘故,想要显示君主对臣恩情的厚薄,所以说“以臣见恩”。这里是因为君主的缘故,想要显示君主恩情的厚薄,所以说“以见君恩”。
○注“故多微辞”。
○解释曰:定元年传文说“定公、哀公时期多有微辞”,那里的注解说“定公有‘王’而无‘正月’,不致力于公室,丧失了国宝。哀公有黄池之会,获麟,所以总说‘多’”,这就是定公有‘王’而无‘正月’。能够成为微辞的,就是定公元年传文说“定公为什么没有‘正月’?‘正月’,是正即位的意思。定公没有‘正月’,是因为即位在后”,那里的注解说“虽然记载即位在六月,实际上应当像庄公那样有‘正月’”。现在没有‘正月’,是因为昭公出奔,国家应当断绝,定公不能继承正统奉持正朔,所以用微辞避讳,使得好像即位在正月之后,所以不记载‘正月’,就是这样。那‘不务公室’的,就是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为什么说‘新作’?是修葺扩大。修葺旧物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呢?不致力于公室”,那里的注解说“务,是勉力的意思。不致力于公室,既可以用于长久不修葺,也可以用于不致力于符合公室的礼制,这是微辞”,就是这样。那丧失国宝能够成为微辞的,是定公八年“盗窃宝玉大弓”,传文说“宝是什么?是璋判白”,那里的注解说“不说‘璋’而说‘玉’,是起笔说明圭、璧、琮、璜、璋五玉全部丢失了”。传文只说‘璋’,是因为郊祀事天,尤其重要。记载‘大弓’,是使得好像都以国宝来记载,这是微辞。称之为‘宝’,是世代保用的意思。那黄池之会能够成为微辞的,是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文说“为什么说‘及吴子’?是会合两位霸主的辞令。不认可夷狄之主统治中国,那么为什么用会合两位霸主的辞令来说?是重视吴国。为什么重视吴国?吴国在那里,那么天下诸侯没有敢不到的”,那里的注解说“不记载诸侯是微辞,使得好像天下都来会合,而鲁侯是蒙受习俗来会合的,厌恶之情更甚。那获麟能够成为微辞的,是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不说这是汉朝将要兴起,不说这是周朝将要灭亡,所以能够成为微辞。
○注“所闻”到“武宫日是也”。
○解释曰:立炀宫不记载日期的,就是定元年九月,“立炀宫”就是这样。立武宫记载日期的,是成十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就是这样。《公羊》的义理,失礼于鬼神的例子要记载日期,所以说这个。
○注“所传”到“卒日是也”。
○解释曰:子赤去世不记载日期的,是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文说“为什么不记载日期?是隐讳。隐讳什么呢?是被弑杀。被弑杀为什么不记载日期?是不忍心说”,注解说“所闻世代的臣子,对祖父的恩情深厚,所以不忍心说出日期,与子般不同”就是这样。那子般去世记载日期的,是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那里的注解说“记载日期,是为了臣子记录恩情。被杀不除去日期,显示隐公降低了子赤的地位”就是这样。
隐公也遥远了,为什么为隐公避讳?是根据观鱼避讳。隐公贤明而桓公卑贱。宋公冯与华督共同弑君而立,诸侯在稷地会合,想要共同诛杀他们,接受了贿赂就回去了,使得宋国的动乱最终形成。桓公本来也是弑杀隐公而立的,君子痛恨同类互相包养,小人同恶相长,所以卑贱不为他避讳。古时候诸侯五国为一属,属有长官;两属为一连,连有帅;三连为一卒,卒有正;七卒为一州,州有伯。州中有做无道之事的,那么长、帅、卒、正、伯应当征讨他,不征讨就与他同恶。在春秋时,天下散乱,保伍制度败坏,虽然不诛杀,也不算是促成动乱。现在指责他促成动乱,是痛恨他接受贿赂。加上“以”字,是避开直接说促成动乱。
○“令”,音力呈。“相长”的“长”,音丁丈,下文相同。“帅”,音所类,下文相同。“为卒”的“为”,音子忽,下文都相同。
[疏]注“据观鱼讳”。
○解释曰:隐五年“春,公观鱼于棠”,那里的注解说“实际上是讥讽张网捕鱼而说观。讥讽远行,是耻于国君离开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与平民没有区别,所以避讳使得好像以远行观看为讥讽”就是这样。
○注“古者诸侯”到“有伯也”。
○解释曰:《王制》及《春秋说》的文字。
○注“加以”到“乱也”。
○解释曰:下文十四年传文说“‘以’是什么?是实行他的意愿”,那里的注解说“自己顺从别人叫行,是说四国实行宋国的意愿”。现在这里说‘以’促成宋国动乱,如果说国君是三国所以,于是实行他的意愿而促成宋国动乱,不是国君的本意,所以说‘加以’,是避开直接说促成动乱。
夏,四月,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这是在宋国取得的,为什么称之为郜
[疏]注“据莒”至“杞也”。
○解云:隐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来奔”是也。
器从名,从本主名名之。地从主人。从后所属主人。器何以从名?地何以从主人?据错。
[疏]注“据错”。
○解云:二理相违故谓之错。
器之与人,非有即尔。即,就也,若曰取彼器与此人异国物。凡人取异国物,非就有取之者,皆持以归为有,为后不可分明,故正其本名。
[疏]“非有即尔”。
○解云:谓非有就而有之尔。
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宋始以不义取之,不应得,故王之谓之郜鼎。如以义应得,当言取宋大鼎。郜本所以有大鼎者,周家以世孝,天瑞之鼎,以助享祭。诸侯有世孝者,天子亦作鼎以赐之。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
[疏]“宋始”至“取之”。
○解云:谓灭郜取之也。
○注“如以义应得”者。解云:谓若天赐之也。
○注“周家”至“享祭”者。解云:谓殷衰之时,鼎没于泗水,及武王克殷之后,鼎乃出见,故《汉书》云“鼎於周出”是也。
○注“礼祭”至“三也”。
○解云:《春秋说》文。而《膳夫》云“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何氏不取也。而《士冠礼》、《士丧礼》皆一鼎者,《士冠》、《士丧》略於正祭故也。
至乎地之与人,则不然,凡取地皆就有之,与器异也。俄而可以为其有矣。俄者,谓须臾之间,制得之顷也。诸侯土地各有封疆里数,今日取之,然后王者起,兴灭国,继绝世,反取邑,不嫌不明,故卒可使以为其有,不复追录系本主。
○疆,居良反。然则为取,可以为其有乎?为取,恣意辞也。弟子未解,故云尔。
○解,音蟹。曰:否。何者?何者,将设事类之辞。若楚王之妻媦,无时焉可也。媦,妹也。引此为喻者,明其终不可名有也。经不正者,从可知省文也。
○媦,音胃,妹也。
[疏]“若楚”至“可也”。
○解云:媦,音于贵反。以妹为妻,终无可时,似若器从今主之名,地取便为已有。亦无可时,故言此也。本更散亡,难可推据,未知此君名号云何。
○注“明其”至“有也”。
○解云:若作名字,言器不可从今主之名,地不可作后主之有也。考诸古本,名作“多”字。虽恣意取之,亦不得多有也。若如此解,以覆上为取之义矣。
○注“经不”至“文也”。
○解云:地不得为今主之有,而经不系本国以正之者,从可知省文。
戊申,纳于大庙。何以书?讥。何讥尔?遂乱受赂,纳于大庙,非礼也。纳者,入辞也。周公称太庙,所以必有庙者,缘生时有宫室也。孝子三年丧毕,思念具亲,故为之立宗庙,以鬼享之。庙之为言貌也,思想仪貌而事之,故曰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旋出入,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慨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孝子之至也。质家右宗庙,上亲亲;文家右社稷,尚尊尊。
○大庙,音泰,下及注同。嗜,市志反。僾,音爱,又乌改反。慨,苦爱反。
[疏]注“纳者,入辞也”。
○解云:即庄九年传云“纳者何?入辞也”是也。
○注“故为”至“享之”。
○解云:《孝经》文。
○注“故曰”至“所嗜”。
○解云:皆《祭义》文也。彼注云“所嗜,素所欲饮食”是也。
○注“祭之”至“之声”。
○解云:亦《祭义》文。彼注云“周还出户,谓荐设时也。无尸者阖户,若食间则有出户而听之”是也。
○注“质家”至“尊尊”。
○解云:《春秋说》文。《祭义》篇末云“建国之神位,文家右社稷而左宗庙”,所谓一隅也。
秋,七月,纪侯来朝。称侯者,天子将娶於纪,与之奉宗庙,传之无穷,重莫大焉,
译[疏]注“据莒”到“杞也”。
○解释说:隐公四年“莒人攻打杞国夺取牟娄”,昭公五年“莒国的牟夷带着牟娄来投奔”就是例证。
器物跟随名称,跟随原本主人的名称来命名。土地跟随主人,跟随后来所属的主人。器物为什么跟随名称?土地为什么跟随主人?这是依据交错的情况。
[疏]注“据错”。
○解释说:两种道理相互违背,所以称为错。
器物与人,并不是占有就立刻成为自己的。即,就是,如果说拿那器物给这个人,是异国的物品。一般人拿异国的物品,如果不是就地拿取的,都带着回来作为自己的所有,因为后来难以分辨清楚,所以纠正它的本来名称。
[疏]“非有即尔”。
○解释说:是说并不是占有就立刻成为自己的。
宋国起初以不义的手段夺取它,所以称之为郜鼎。宋国起初以不义的手段夺取它,不应当得到,所以王者称之为郜鼎。如果以正义应当得到,就应当说取宋大鼎。郜国本来之所以有大鼎,是因为周朝因为世代孝顺,上天赐瑞鼎,用来辅助享祭。诸侯有世代孝顺的,天子也制作鼎赐给他们。礼制规定,祭祀时,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卿大夫用五鼎,元士用三鼎。
[疏]“宋始”到“取之”。
○解释说:是说灭掉郜国夺取它。
○注“如以义应得”者。解释说:是说如果上天赐给的。
○注“周家”到“享祭”者。解释说:是说殷朝衰微之时,鼎沉没在泗水,等到武王攻克殷朝之后,鼎才出现,所以《汉书》说“鼎在周朝出现”就是此意。
○注“礼祭”到“三也”。
○解释说:这是《春秋说》的文字。而《膳夫》说“君王每天一次大宴,鼎有十二种”,何休不采纳。而《士冠礼》、《士丧礼》都用一鼎,是因为《士冠》、《士丧》比正式祭祀简略的缘故。
至于土地与人,就不是这样,凡是夺取土地都是就地占有,与器物不同。不久就可以成为自己的所有了。俄,是说片刻之间,控制得到的时候。诸侯的土地各有封疆里程数目,今天夺取它,然后王者兴起,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返还夺取的城邑,不嫌不明,所以最终可以让他作为自己的所有,不再追溯记录系连原本的主人。
○疆,音居良。那么对于夺取,可以成为自己的所有吗?为取,是恣意的言辞。弟子没有理解,所以这样说。
○解,音蟹。回答说:不行。为什么?为什么,是将要设立事类比喻的言辞。就像楚王娶妹妹为妻,没有什么时候是可以的。媦,妹妹。引用这个作为比喻,是说明终究不能命名为所有。经文不纠正的,从可知是省略文字。
○媦,音胃,妹妹。
[疏]“若楚”到“可也”。
○解释说:媦,音于贵。以妹妹为妻,终究没有合适的时候,就像器物跟随现在主人的名称,土地夺取就作为已有。也没有合适的时候,所以说这个。原本已经散失灭亡,难以推究依据,不知道这位君主的名称称号是什么。
○注“明其”到“有也”。
○解释说:如果作名字,是说器物不能跟随现在主人的名称,土地不能成为后来主人的所有。考察古本,名作“多”字。虽然恣意夺取,也不能多有。如果这样解释,就覆盖了上面为取的含义。
○注“经不”到“文也”。
○解释说:土地不能成为现在主人的所有,而经文不系连本国来纠正它,从可知是省略文字。
戊申,纳于大庙。为什么记载?讥讽。讥讽什么?因为随意混乱接受贿赂,纳于大庙,不合礼制。纳,是进入的言辞。周公称太庙,之所以一定有庙,是因为活着时有宫室。孝子三年丧期结束,思念双亲,所以为他们建立宗庙,以鬼神的身份享用祭祀。庙的意思是貌,思念仪容面貌而侍奉,所以说斋戒的日子,思念他的居处,思念他的笑语,思念他的志意,思念他所喜欢的,思念他所嗜好的。祭祀的日子,进入室内,隐约必定看见他的位置;周旋出入,肃然必定听到他的容声;走出户门而听,慨然必定听到他的叹息之声,这是孝子的极致。质朴的家重视宗庙,崇尚亲亲;文饰的家重视社稷,崇尚尊尊。
○大庙,音泰,下面及注相同。嗜,音市志。僾,音爱,又音乌改。慨,音苦爱。
[疏]注“纳者,入辞也”。
○解释说:就是庄公九年传所说“纳者何?入辞也”的意思。
○注“故为”到“享之”。
○解释说:这是《孝经》的文字。
○注“故曰”到“所嗜”。
○解释说:都是《祭义》的文字。那里注解说“所嗜,平素想要的饮食”就是此意。
○注“祭之”到“之声”。
○解释说:也是《祭义》的文字。那里注解说“周还出户,是说荐设的时候。没有尸的关闭户门,如果像吃饭中间则有出户而听的”就是此意。
○注“质家”到“尊尊”。
○解释说:这是《春秋说》的文字。《祭义》篇末说“建国之神位,文家右社稷而左宗庙”,所谓的一隅就是指这个。
秋,七月,纪侯来朝。称侯,是因为天子将要娶纪国的女子,与他共同奉祀宗庙,传承无穷,没有比这更重大的了,
故封之百里。月者,明当尊而不臣,所以广孝敬,盖以为天子得娶庶人女,以其得专封也。
译所以封给她百里之地。月亮象征光明,应当受到尊崇而不被当作臣下,这是为了推广孝敬之道,大概是因为天子可以娶平民女子为妻,凭借的是他拥有独自封赏的权力。
[疏]注“称侯”至“百里”。解云:知天子将娶於纪者,正以下八年冬,遂“逆王后于纪”;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之文也。知其元非大国者,正以隐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伯子并称之,故知此侯非本爵也,知非暂得褒赏而已。而知封之百里者,正以自今以后桓称侯故也,即下六年夏,“公会纪侯于成”;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之属是也。
○注“月者”至“孝敬”。
○解云:凡朝例时,以其尊而不臣,故书月,令与朝异。
○注“盖以”至“封也”。
○解云:此欲道诸侯不得专封,是以不取于大夫以下,即文四年“夏,逆妇姜于齐,略之也”,彼注云“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是也。
蔡侯、郑伯会于邓。离不言会,此其言会何?据齐侯、郑伯如纪。二国会曰离,二人议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所道不同,不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不足采取,故谓之离会。
[疏]注“据齐”至“离会”。
○解云:五年“齐侯、郑伯如纪”,当时纪不与会,是以齐侯郑伯为离会也,但离不言会,故变言如矣。
盖邓与会尔。时因邓都得与邓会,自三国以上言会者,重其少从多也,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尚书》曰“三人议,则从二人之言”,盖取诸此。
○与会,音预。
[疏]注“尚书”至“之言”。解云:《洪范》文。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不日者,戎怨隐不反国,善桓能自复,翕然相亲信。
冬,公至自唐。致者,君子疾贤者失其所,不肖者反以相亲荣,故与隐相违也。明前隐与戎盟,虽不信,犹可安也。今桓与戎盟,虽信,犹可危也:所以深抑小人也。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
[疏]注“故与隐相违也”。
○解云:即隐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于唐”,不书致故也。
○注“明前”至“安也”。
○解云:隐公之盟书日,故言不信也。不书致,故言犹可安。
○注“今桓”至“而至”。
○解云:不日故为信,书致故言危也。
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无王者,以见桓公无王而行也。二年有王者,见始也。十年有王者,数之终也。十八年有王者,桓公之终也,明终始有王,桓公无之尔。不就元年见始者,未无王也。二月非周之正月,所以复去之者,明《春秋》之道,亦通於三王,非主假周以为汉制而已。
○嬴,音盈。以见,贤遍反,下并年末“以见”同。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疏]注“二年”至“始也”。
○解云:即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是也。
○注“十年”至“终也”。
○解云:即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是。
○注“十八年”至“终也”。
○解云:即十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是也。
○注“不就”至“始者”。
○解云:元年春王正月初即位之时,自知巳篡,战惧畏讨,未敢无王,是以《春秋》於正月之际,不得见始,须臾之后,还复为恶,擅自天子之田,俄然无惮,故至二年正月言王以见始。
○注“二月”至“三王”。
○解云:即七年“二月,己亥,焚咸丘”,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云云,十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之属是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胥命者何?相命也。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
○歃,本又作“歃”,所洽反,又所甲反。
[疏]“胥命者何”。
○解云:《春秋》上下,更无胥命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时盟”至“相誓”。
○解云:亦相誓敕,但不歃血而已,故谓之盟也。
何言乎相命?据盟亦相命,不道也。近正也。以不言盟也。
○近正,附近之近,下及注同。
[疏]“近正也”。
○解云:古者不盟
译【疏】注“称侯”到“百里”。解释说:知道天子将要在纪国娶妻,正是依据下文八年冬天,于是“迎娶王后于纪”;九年“春天,纪国的季姜回到京师”的记载。知道纪国原本不是大国,正是依据隐公二年“纪国的子伯、莒国的子,在密地结盟”,伯和子并列称呼,所以知道这个侯不是原本的爵位,知道不是暂时得到褒奖罢了。知道封地是百里,正是依据从今以后桓公称侯的缘故,即下文六年夏天,“桓公与纪侯在成地相会”;十三年春天,“桓公与纪侯、郑伯相会”之类是也。
○注“月者”到“孝敬”。
○解释说:凡是朝见的惯例,因为地位尊贵而不称臣,所以记载月份,使其与朝见有所区别。
○注“盖以”到“封也”。
○解释说:这是想要说明诸侯不能擅自封爵,所以不取用大夫以下的人,即文公四年“夏天,迎娶妇姜于齐,是略娶”,那里的注说“身份低贱不足以侍奉宗庙,所以略娶”就是这种情况。
蔡侯、郑伯在邓地相会。分离不称为会,这里说会是什么意思呢?依据齐侯、郑伯前往纪国。两国相会称为离,两人议论各自坚持自己认为对的,不认为对方是对的,所主张的不同,不能决断事情,确定是非,确立善恶,不足以采纳,所以称为离会。
【疏】注“据齐”到“离会”。
○解释说:五年“齐侯、郑伯前往纪国”,当时纪国没有与会,所以齐侯郑伯为离会,只是离不称为会,所以改说前往了。
大概邓国与会了。当时因为邓国得以与邓国会盟,自三国以上称为会的,是重视少数服从多数,能够决断事情,确定是非,确立善恶。《尚书》说“三人商议,就听从两人的话”,大概取义于此。
○与会,音预。
【疏】注“尚书”到“之言”。解释说:《洪范》的原文。
九月,进入杞国。
桓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不记载日期,是因为戎人怨恨隐公不返回国家,称赞桓公能够自我恢复,欣然相亲相信。
冬天,桓公从唐地回来。记载回来,是因为君子痛恨贤者失去其所,不肖者反而因此相亲荣耀,所以与隐公相违背。说明以前隐公与戎人结盟,虽然不被信任,还可以安定。现在桓公与戎人结盟,虽然被信任,还可以危险:所以深深抑制小人。凡是记载回来的,是臣子欢喜其君父脱离危险而到来。
【疏】注“故与隐相违也”。
○解释说:即隐公二年“秋天,八月,桓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不记载回来的缘故。
○注“明前”到“安也”。
○解释说:隐公的结盟记载了日期,所以说是不被信任。不记载回来,所以说还可以安定。
○注“今桓”到“而至”。
○解释说:不记载日期所以为被信任,记载回来所以说危险。
三年,春天,正月,桓公与齐侯在嬴地相会。没有王字,以显示桓公无王而行。二年有王字,显示开始。十年有王字,是数字的终结。十八年有王字,是桓公的终结,说明终始有王,桓公没有罢了。不在元年显示开始,是因为还没有无王。二月不是周的正月,所以再次去掉的原因,是说明《春秋》的道理,也通于三王,不是主要假借周朝来作为汉朝的制度而已。
○嬴,音盈。以见,贤遍反,下并年末“以见”同。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疏】注“二年”到“始也”。
○解释说:即二年“春天,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是也。
○注“十年”到“终也”。
○解释说:即十年“春天,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是。
○注“十八年”到“终也”。
○解释说:即十八年“春天,王正月,桓公与齐侯在泺地相会”是也。
○注“不就”到“始者”。
○解释说:元年春王正月初即位之时,自知已篡位,战惧畏惧讨伐,未敢无王,所以《春秋》在正月之际,不得显示开始,须臾之后,还复为恶,擅自天子之田,俄然无惮,故至二年正月言王以见始。
○注“二月”到“三王”。
○解释说:即七年“二月,己亥,焚咸丘”,十有三年“春天,二月,桓公与纪侯、郑伯”云云,十五年“春天,二月,天王派家父来求车”之类是也。
夏天,齐侯、卫侯在蒲地胥命。胥命是什么意思?相命也。胥,相也。当时结盟不歃血,只以命相誓。
○歃,本又作“歃”,所洽反,又所甲反。
【疏】“胥命者何”。
○解释说:《春秋》上下,更无胥命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时盟”到“相誓”。
○解释说:亦相誓敕,但不歃血而已,故谓之盟也。
何言乎相命?据盟亦相命,不道也。近正也。以不言盟也。
○近正,附近之近,下及注同。
【疏】“近正也”。
○解释说:古者不盟
而言近正,虽不歃血,口虽誓敕,不若古者结言而退,故言近正而已。
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善其近正,似於古而不相背,故书以拨乱也。
译而言辞接近正道,虽然不歃血为盟,口中虽有誓约告诫,也不如古人订立言辞便退去,所以只是言辞接近正道罢了。
这所说的接近正道是怎样的呢?古人不结盟,订立言辞便退去。称赞它接近正道,似乎符合古制而不相违背,所以史书以此记载来拨乱反正。
○背,音佩。
六月,公会纪侯于盛。
○盛,音成。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既者何?尽也。光明灭尽也。是后楚灭穀、邓,上僣称王,故尢甚也。楚灭穀、邓不书者,后治夷狄。
[疏]“既者何”。
○解云:与例不同,故执不知问。
○注“是后楚灭邓穀”。
○解云:即下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也。
○注“上僣称王”。
○解云:《春秋说》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其后楚僣号称王,灭穀、邓,政教陵迟”是也。
公子翚如齐逆女。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以言姜氏也。礼,送女父母不下堂,姑姊妹不出门。
○讙,呼宫反。
[疏]注“以言姜氏也”。
○解云:讙若齐地,宜言齐侯送孟姜于讙,今言姜氏,故知越竟也。
○注“礼送”至“出门”。
○解云:时王之礼。
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据讙鲁地。自我言齐,恕已以及人也。父母之於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所以崇父子之亲,从父母辞。不言孟姜言姜氏者,从鲁辞,起鲁地。
[疏]“犹曰吾姜氏”。
○解云:若有言孟姜者,“孟”为衍字也。
○注“从父”至“鲁地”。
○解云:孟姜者,即《诗》云“彼美孟姜”,正谓此也。“孟”字亦有作“季”字者,误也。
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翚何以不致?据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致。
[疏]注“据遂”至“齐致”。解云:在宣元年。
得见乎公矣。本所以致夫人者,公不亲迎有危也。翚当并致者,翚亲迎重在翚也。上会讙时,夫人以得见公,得礼失礼在公,不复在翚,故不复致。不就讙上致者,妇人危重,故据都城乃致也。月者,为夫人至,例危重之。
○迎迎,鱼敬反,下同。为夫,于伪反,下同。
[疏]注“不就”至“乃致”。解云:若就讙致,即乡者至讙之时书之,宜在“公会齐侯于讙”上。
○注“月者”至“重之”。
○解云: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是也。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有年何以书?方分别问大有年,故不但言何以书。
○别,彼列反。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仅,犹劣也。谓五穀多少皆有,不能大成熟。
○仅,其靳反,劣也。
[疏]注“谓五”至“成熟”。解云:旧本如是,其“穀”下云“皆有不能大成熟”,“多少”二字或衍文也。若必存字解之,多谓麦禾,少谓豆之属,是事皆有,但不能大熟也。
彼其曰大有年何?问宣十六年也。大丰年也。谓五穀皆大熟成。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恃,赖也。若桓公之行,诸侯所当诛,百姓所当叛,而又元年大水,二年耗减,民人将去,国丧无日,赖得五穀皆有,使百姓安土乐业,故喜而书之,所以见不肖之君为国尢危。又明为国家者,不可不有年。
○行,下孟反。耗减,呼报反;下佳斩反。丧,息浪反。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狩者何?田狩也。田者,蒐狩之总名也。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者,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
○狩,手又反,冬猎也。
[疏]“狩者何”。
○解云:正以春而言狩,故执不知问。
○注“田者,蒐狩之总名也”。
○解云:即《尚书》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
○注“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兽,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
○解云:此古者,谓三皇之时也。故《礼运》道三皇时云,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
译○“背”字,读音为佩。
六月,鲁桓公在盛地与纪侯相会。
○“盛”字,读音为成。
秋季,七月,壬辰日,初一,发生日食,是全食。什么是全食?就是光明完全消失。此后楚国灭掉了穀国和邓国,僭越礼制自称王,所以日食现象特别严重。楚国灭掉穀国和邓国没有记载,是因为后来才去讨伐夷狄。
[疏]“什么是全食”。
○解释:这与通常的体例不同,所以提出疑问。
○注“此后楚国灭掉邓国和穀国”。
○解释:即下文七年“夏季,穀伯绥来朝见。邓侯吾离来朝见”,传文说“为什么都称名?因为他们是失去国土的君主”就是指的这个。
○注“僭越礼制自称王”。
○解释:《春秋说》说“桓公三年‘秋季,七月,壬辰日,初一,发生日食,是全食’,此后楚国僭越礼制号称王,灭掉穀国、邓国,政教衰败”就是指的这个。
公子翚前往齐国迎接新娘。
九月,齐侯在讙地送姜氏。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诸侯越过国境送女儿,是不合礼制的。从称呼“姜氏”就可以看出来。按照礼制,送女儿时,父母不下堂,姑母姐妹不出门。
○“讙”字,读音为呼宫反。
[疏]注“从称呼姜氏就可以看出来”。
○解释:讙如果是齐国的地方,应当说齐侯送孟姜到讙地,现在说姜氏,所以知道是越过了国境。
○注“礼制送”到“出门”。
○解释:这是当时天子的礼制。
这已经进入鲁国境内了,为什么不称夫人?因为讙地是鲁国的土地。从鲁国的角度说齐国,推己及人。父母对于子女,即使是邻国的夫人,仍然说我的姜氏。这是为了尊崇父子的亲情,顺从父母的称呼。不说孟姜而说姜氏,是顺从鲁国的称呼,表明是在鲁国境内。
[疏]“仍然说我的姜氏”。
○解释:如果有说孟姜的,“孟”字是衍文。
○注“顺从父”到“鲁国境内”。
○解释:孟姜,就是《诗经》所说“那美丽的孟姜”,正是指这个。“孟”字也有写成“季”字的,是错误的。
鲁桓公在讙地与齐侯相会。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为什么公子翚没有护送?参照遂护送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并护送的事例。
[疏]注“参照遂”到“齐国回来并护送”。解释:这是在宣公元年。
已经见到鲁桓公了。本来之所以要护送夫人,是因为鲁桓公没有亲自去迎接,有危险。公子翚应当一并护送,是因为公子翚亲自去迎接,责任重在公子翚身上。在讙地相会时,夫人已经见到鲁桓公,是否合乎礼制在于鲁桓公,不再在于公子翚,所以不再记载护送。不在讙地记载护送,是因为妇人处境危险重要,所以依据都城才记载护送。记载月份,是因为夫人回来,按照惯例,危险重要的事要记载月份。
○“迎迎”,读音为鱼敬反,以下相同。“为夫”,读音为于伪反,以下相同。
[疏]注“不在讙”到“才护送”。解释:如果在讙地记载护送,那么先前到达讙地时就应该记载,应当在“鲁桓公在讙地与齐侯相会”之前。
○注“记载月份”到“重要”。
○解释:即宣公元年“三月,遂护送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成公十四年“九月,侨如护送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就是指的这个。
冬季,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有收成。为什么记载有收成?正要分别询问大有年和有收成,所以不只问为什么记载。
○“别”,读音为彼列反。因为欢喜而记载。为什么记载大有年?也是因为欢喜而记载。这里说“有收成为什么?只是有收成罢了。仅,就是差一点。意思是五谷多少都有,不能大丰收。
○“仅”,读音为其靳反,意思是差一点。
[疏]注“意思是五”到“大丰收”。解释:旧本是这样,其“穀”字下说“都有不能大丰收”,“多少”二字可能是衍文。如果一定要保留字解释,多指麦禾,少指豆类之类,是说事情都有,但不能大熟。
那里说大有年为什么?是问宣公十六年。是大丰收年。意思是五谷都大丰收。仅有收成,也足以当作欢喜吗?依靠有收成。恃,就是依靠。像桓公的作为,诸侯应当诛讨,百姓应当背叛,而且元年大水,二年损耗减少,百姓将要离去,国家灭亡没有几天,依靠五谷都有,使百姓安居乐业,所以欢喜而记载,以此显示不贤的君主治理国家更加危险。又表明治理国家的人,不能没有收成。
○“行”,读音为下孟反。“耗减”,读音为呼报反;下佳斩反。“丧”,读音为息浪反。
四年,春季,正月,鲁桓公在郎地狩猎。狩猎是什么?是田猎。田,是蒐狩的总称。古代吃肉食,穿皮衣,捕捉禽兽,所以称为田。在田里获取野兽,所以叫狩。《易经》说:“结绳网来捕鱼。”
○“狩”,读音为手又反,冬季打猎。
[疏]“狩猎是什么”。
○解释:正因为春天而说狩猎,所以提出疑问。
○注“田,是蒐狩的总称”。
○解释:即《尚书》说:“文王不敢沉溺于游猎”。
○注“古代吃肉食,穿皮衣,捕捉禽兽,所以称为田。在田里获取野兽,所以叫狩。《易经》说:‘结绳网来捕鱼。’”
○解释:这古代,是指三皇的时候。所以《礼运》讲述三皇时说,从前先王“没有火化,吃草木的果实、
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脩火之利”,“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又下《系辞》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彼注云:“始去羽毛”。故郑注《易说》云“古者田渔而食之,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以此言之,则黄帝以后,始有火化而去毛羽,则此古者三皇时可知。
译鸟兽的肉,喝它们的血,吃它们的毛;没有麻和丝,就穿它们的羽毛和兽皮。后来的圣人兴起,然后才利用火的便利,加工麻和丝,织成布帛,用来供养生者和安葬死者,用来侍奉鬼神。又在下《系辞》中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那里的注释说:“开始去掉羽毛”。所以郑玄在《易说》中注释说:“古人打猎捕鱼而食用,因而穿它们的皮,先懂得遮蔽前面,后懂得遮蔽后面。后来的君王用布帛代替它,却仍然保留遮蔽前面的形式,是重视古道不忘根本”。由此说来,那么黄帝以后,才开始用火加工而去除毛羽,那么这古时候三皇时期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
春曰苗。苗,毛也。明当见物取未怀任者。
[疏]“春曰苗”。
○解云:《周礼》“春田谓之蒐”,何氏所不取。
秋曰蒐。蒐,简择也。简择幼稚,取其大者。
○曰廋,本又作“搜”,亦作“蒐”,所求反,简择也。冬曰狩。狩,犹兽也。冬时禽兽长大,遭兽可取。不以夏田者,春秋制也。以为飞鸟未去於巢,走兽未离於穴,恐伤害於幼稚,故於苑囿中取之。
○长,丁丈反,年未同。离,力智反。囿,音又。
[疏]注“不以”至“制也”。
○解云:正以《周礼》四时皆田故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
[疏]注“以其”至“远也”。
○解云: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郎者何?吾近邑”;庄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漱浣也”。以此言之,则郎为近邑。言远也者,盖以郎邑在郊内,其属地在郊外,若据邑言之则为近,若据地言之则为远也。故哀十一年《左氏》郊之战,《檀弓》谓之战于郎也者,是郎邑在郊内之证也。则此言狩于郎者,据郊外属地言之,故言远,是以此注云“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不五年“大雩”之下,注云“去国远狩”是也。而旧云以其云大野远,故言远者,非。
诸侯曷为必田狩?据有囿也。
[疏]注“据有囿也”。
○解云:即成十八年“筑鹿囿”之属是也。
一曰乾豆,一者,第一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髃,心中死疾,鲜屑,故乾而豆之,中荐於宗庙。豆,祭器名,状如镫。天子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卿、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士二。
○左膘,毗小反,又扶了反,《三仓》云“小腹两边肉”,《说文》云“胁后髀前肉”。射之,食亦反,下同。右髃,本又作“腢”,鱼俱反,又五苟反,《说文》云“肩前也”,《字林》云“肩前两乳骨也”,五口反。中心,丁仲反,下同。镫,都邓反,又音登。
[疏]注“自左”至“如镫”。解云:时王之礼,古制无文。
○注“天子”至“士二”。
○解云:自“下大夫六”以上,《礼器》文也。其士三者,何氏左之。案《聘礼》“致饔饩于上大夫,堂上八豆,设于房西”,则知此者堂上豆数也。《公食大夫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则食下大夫之礼而豆六,则知食卿、上大夫亦八明矣。周礼公之豆四十,侯、伯之豆三十有二,子、男之豆二十有四者,盖普言之。
二曰宾客,二者,第二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脾,远心死难,故以为宾客。
○远,于万反。
[疏]“二曰宾客”。解云:言以为宾俎实。为,犹作也。
三曰充君之庖。充,备也。庖,厨也。三者,第三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于右,中肠胃污泡,死迟,故以充君之庖厨。已有三牲,必田狩者,孝子之意,以为己之所养,不知天地自然之牲逸豫肥美。禽兽多则伤五穀,因习兵事,又不空设,故因以捕禽兽,所以共承宗庙,示不忘武备,又因以为田除害。狩例时,此月者,讥不时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阳气始施,鸟兽怀任,草木萌牙,非所以养微。
○庖,步苞反。左脾,方尔反,又步启反,股外也;本又作“膘”。右,羊绍反,《字林》子小反;一本作“胘”,音贤。泡,普交反,又百交反。捕,音步,本又作“搏”,音博,又音付。共,音恭。为田,于伪反,下音同。
[疏]注“狩例时”。
○解云:即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是也。
○注“此月者”至“养微”。
○解云:在哀十四年,孔子欲夏之孟冬以为田狩之月。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宰渠伯纠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宰渠伯纠何?据刘卷卒,氏采不名且字。
○纠,居
译春天打猎叫“苗”。“苗”,意为“毛”,表明应当看到猎物,只取尚未怀孕的雌性。
[疏]“春曰苗”。
○解释说:《周礼》说“春天打猎叫‘蒐’”,何休没有采纳这种说法。
秋天打猎叫“蒐”。“蒐”,意为简择。简择年幼的猎物,选取年长的。
○有的版本作“廋”,又作“搜”,也作“蒐”,读音为“所求”,意为简择。冬天打猎叫“狩”。“狩”,意为“兽”。冬天禽兽长大,遇到野兽可以捕取。不在夏天打猎,是春秋时期的制度。因为飞鸟还没有离开巢穴,走兽还没有离开洞穴,恐怕伤害幼小的生命,所以在苑囿中捕取。
○“长”,读音为“丁丈”,指年龄尚未成年。“离”,读音为“力智”。“囿”,读音为“又”。
[疏]注“不以”至“制也”。
○解释说:正是因为《周礼》规定四季都可以打猎的缘故。
常规的事情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因为地点偏远。按照礼制,诸侯打猎不能超过郊外。
[疏]注“以其”至“远也”。
○解释说:鲁桓公十年冬天,“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公羊传》说“郎是什么?是我国近邑”;鲁庄公三十一年“春天,在郎筑台”,《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讥讽。讥讽什么呢?因为临近百姓洗涤的地方”。由此说来,郎是近邑。说它偏远,大概是因为郎邑在郊内,而其所属土地在郊外,如果就邑而言则是近的,如果就土地而言则是远的。所以鲁哀公十一年《左传》记载的郊之战,《檀弓》称之为战于郎,这是郎邑在郊内的证据。那么这里说在郎打猎,是就郊外的所属土地而言的,所以说偏远,因此注解说“因为土地偏远。礼制,诸侯打猎不能超过郊外”,这与鲁僖公五年“大雩”之下,注解说“远离国都去打猎”是一样的。而旧说认为因为大野偏远,所以说偏远,这是不对的。
诸侯为什么一定要打猎?是根据有苑囿的缘故。
[疏]注“据有囿也”。
○解释说:就是鲁成公十八年“筑鹿囿”之类的事情。
第一种用途是制成干肉供奉宗庙,“一者”,指第一等的猎物。从左侧腹部射入,贯穿到右侧肩胛,正中要害,死得快,肉质细嫩,所以制成干肉放在豆器中,进献到宗庙。“豆”,是祭器的名称,形状像灯盏。天子用二十六豆,诸公用十六豆,诸侯用十二豆,卿和上大夫用八豆,下大夫用六豆,士用二豆。
○“左膘”,读音为“毗小”,又读“扶了”,《三仓》说“小腹两边的肉”,《说文》说“胁后髀前的肉”。“射”,读音为“食亦”,以下同。“右髃”,有的版本作“腢”,读音为“鱼俱”,又读“五苟”,《说文》说“肩前”,《字林》说“肩前两乳骨”,读音为“五口”。“中心”,读音为“丁仲”,以下同。“镫”,读音为“都邓”,又读“登”。
[疏]注“自左”至“如镫”。解释说:当时王室的礼制,古代制度没有文字记载。
○注“天子”至“士二”。
○解释说:从“下大夫六”以上,是《礼器》的原文。其中士用三豆,何休认为是错的。查考《聘礼》“致饔饩于上大夫,堂上八豆,设于房西”,就知道这是堂上豆的数量。《公食大夫礼》说“宰夫从东房进献六豆,设在酱的东边”,那么进食下大夫的礼仪用六豆,就知道进食卿、上大夫也用八豆是明显的了。周礼规定公的豆四十,侯、伯的豆三十二,子、男的豆二十四,大概是普遍的说法。
第二种用途是招待宾客,“二者”,指第二等的猎物。从左侧腹部射入,贯穿到右侧脾脏,远离心脏,死得慢,所以用来招待宾客。
○“远”,读音为“于万”。
[疏]“二曰宾客”。解释说:意思是作为宾客宴飨的俎实。“为”,意为作。
第三种用途是充实君王的厨房。“充”,意为备办。“庖”,意为厨房。“三者”,指第三等的猎物。从左侧腹部射入,贯穿到右侧,正中肠胃等污浊部位,死得迟缓,所以用来充实君王的厨房。虽然已经有三牲,但一定要打猎,是孝子的心意,认为自己所供养的,不知道天地自然生长的牲畜安逸肥美。禽兽太多会伤害五谷,借此练习军事,又不白白设立,所以借此捕杀禽兽,用来供奉宗庙,表示不忘武备,又借此打猎除害。打猎通常按时令,这里记载这个月份,是讥讽不合时令。周历的正月,是夏历的十一月,阳气开始施布,鸟兽怀孕,草木萌芽,不是养育微小生命的适宜时候。
○“庖”,读音为“步苞”。“左脾”,读音为“方尔”,又读“步启”,指大腿外侧;有的版本作“膘”。“右”,读音为“羊绍”,《字林》读“子小”;有的版本作“胘”,读音为“贤”。“泡”,读音为“普交”,又读“百交”。“捕”,读音为“步”,有的版本作“搏”,读音为“博”,又读“付”。“共”,读音为“恭”。“为田”,读音为“于伪”,以下同。
[疏]注“狩例时”。
○解释说:就是鲁庄公四年“冬天,鲁公和齐人在郜打猎”;鲁僖公二十八年冬天,“周天子在河阳打猎”之类。
○注“此月者”至“养微”。
○解释说:在鲁哀公十四年,孔子主张以夏历的孟冬作为打猎的月份。
夏天,周天子派宰渠伯纠来聘问。宰渠伯纠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士大夫。为什么称他为宰渠伯纠?是依据刘卷去世时,称氏不称名且称字的惯例。
○“纠”,读音为“居
黝反。氏采,七代反,后放此。
[疏]“宰渠伯纠者何”。
○解云:欲言微者,而经称伯;欲言尊卿,连名言之,故执不知问。
译黝,音反。氏采,音七代反,此后皆依此例。
[疏]“宰渠伯纠者何”。
○解云:想要说他是地位卑微的人,但经文却称他为‘伯’;想要说他是尊贵的卿大夫,却又连名带姓地称呼,所以因执迷不悟而发问。
○注“据刘”至“且字”。
○解云:在定四年也。刘是其采,卷是名也。
下大夫也。天子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专官事也。称伯者,上敬老也。上敬老则民益孝,上尊齿则民益弟,是以王者以父事三老,兄事五更,食之於辟雝,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率民之至也。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有五:贵有德,为其近於道也;贵臣,为其近於君也;贵老,为其近於父也;敬长,为其近於兄也;慈幼,为其近於子弟也。礼,君於臣而不名者有五:诸父兄不名,经曰“王札子”是也,《诗》曰“王谓叔父”是也;上大夫不名,祭伯是也;盛德之士不名,叔肸是也;老臣不名,宰渠伯纠是也。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
○弟,大计反。更,音庚。食,音嗣。辟,必亦反。袒,音但。馈,其愧反。酳,以刃反,又士刃反。其近,附近之近,下同。札,侧八反。肸,许乙反。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天子”至“益弟”。
○解云:言系官以为氏,渠是名,纠是旦字也。
○注“是以”至“之至也”。
○解云:《祭义》云“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郑注云“割牲,制俎实也。冕而总干,亲在舞位,以乐侑食也,教诸侯之弟次事亲”是也。《乐记》亦有此文。
○注“先王”至“弟也”。
○解云:皆《祭义》文也。
○注“礼君”至“是也”。
○解云:皆何氏之意,故皆取经以当之。
○注“诸父”至“是也”。
○解云: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也”。注云“天子之庶兄。札者,冠且字也。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是也。
○注“上大夫”至“是也”。
○解云:隐元年“祭伯来”,传云“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是也。
○注“盛德”至“是也”。
○解云: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彼注云“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於贫贱,故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此之谓也”是。
○注“老臣”至“不宜”。
○解云:渠是其名,而言不名者,谓计其官爵之时,实合氏宫名而且字,但以其年老,故兼称伯,示有不名之义也,故知之矣。
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曷为以二日卒之?忄戌也。忄戌者,狂也。齐人语。
○忄戌,呼述反,狂也,齐人语。甲戌之日亡,已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君子,谓孔子也。以二日卒之者,阙疑。
[疏]注“君子”至“阙疑”。
○解云:正以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故也。
夏,齐侯、郑伯如纪。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据蔡侯东国卒于楚,不言如也。
[疏]注“据蔡”至“如也”。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夏也。案襄二十六年“许男甯卒于楚”,在蔡侯之前而不据之者,科取一以当之,不以后见义,或者正以蔡是大国,齐之类,故取之。
离不言会。
[疏]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春秋》始录内小恶,书内离会;略外小恶,不书外离会。至所闻之世,著治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乃书外离会。嫌外离会常书,故变文见意,以别嫌明疑。
○与,音预。治,直吏反。见意,贤遍反,下文注并同。别,彼列反。
[疏]注“书内离会”者。
○解云:即隐二年“公会戎于潜”是也。
○注“不书外离会”者。解云:即此文变会言如是也。
○注“乃书外离会”。
○解云:即宣十一年“晋侯会狄于攒函”是也。
○注“嫌外”至“明疑”。
○解云:若不载此事,以略
译○注“据刘”至“且字”。
○解释说:这是在鲁定公四年的事。刘是他的采邑,卷是他的名。
他是下大夫。天子的下大夫,连系官职、氏、名和字。连系官职,是因为地位卑微,不能独自掌管官职事务。称他为伯,是因为上位者尊敬年长者。上位者尊敬年长者,百姓就会更加孝顺;上位者尊重年长者,百姓就会更加敬爱兄长。因此,王者像侍奉父亲一样侍奉三老,像侍奉兄长一样侍奉五更,在辟雍宴请他们,天子亲自袒露左臂切割牲肉,拿着酱料进献,拿着酒杯漱口,戴着冕冠手持盾牌,这是引导百姓达到孝悌的最高境界。先王用来治理天下的原则有五项:尊重有德行的人,因为他们接近于道;尊重臣子,因为他们接近于君主;尊重老人,因为他们接近于父亲;敬重长辈,因为他们接近于兄长;慈爱幼小,因为他们接近于子弟。礼制规定,君主对臣子不直呼其名的情况有五种:对叔父、伯父不直呼其名,经文中说“王札子”就是这样,《诗经》说“王谓叔父”也是这样;对上大夫不直呼其名,祭伯就是这样;对品德高尚的人不直呼其名,叔肸就是这样;对老臣不直呼其名,宰渠伯纠就是这样。比常规写法少了两个时间词,是因为桓公无道而行动,天子不能诛杀他,反而降低身份去聘问他,所以这是贬斥,显示他的罪过,表明这样做是不适宜的。
○弟,读作大计。更,读作庚。食,读作嗣。辟,读作必亦。袒,读作但。馈,读作其愧。酳,读作以刃,又读作士刃。其近,是附近近,下文相同。札,读作侧八。肸,读作许乙。去,读作起吕。见,读作贤遍。
[疏]注“天子”至“益弟”。
○解释说:说的是连系官职作为氏,渠是名,纠是字。
○注“是以”至“之至也”。
○解释说:《祭义》说“在太学宴请三老、五更,天子亲自袒露左臂切割牲肉,拿着酱料进献,拿着酒杯漱口,戴着冕冠手持盾牌,这是用来教导诸侯敬爱兄长的”,郑玄注说“切割牲肉,是制作俎上的祭品。戴着冕冠手持盾牌,是亲自站在舞位,用音乐助兴进食,教导诸侯按次序侍奉亲人”就是这样。《乐记》也有这段文字。
○注“先王”至“弟也”。
○解释说:都是《祭义》中的文字。
○注“礼君”至“是也”。
○解释说:都是何休的意思,所以都引用经文来对应。
○注“诸父”至“是也”。
○解释说:鲁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文说“王札子是谁?是长子庶出的称号”。注解说“天子的庶出兄长。札,是冠礼后称字。礼制,天子的庶出兄长行冠礼后不直呼其名,以此来尊崇他”就是这样。
○注“上大夫”至“是也”。
○解释说:鲁隐公元年“祭伯来”,传文说“祭伯是谁?是天子的下大夫”就是这样。
○注“盛德”至“是也”。
○解释说:鲁宣公十七年“公弟叔肸卒”,那里的注解说“称字是因为认为他贤德。宣公篡位自立,叔肸不在他的朝廷做官,不享受他的俸禄,终身处于贫贱,所以孔子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说的就是这个”是这样。
○注“老臣”至“不宜”。
○解释说:渠是他的名,而说不直呼其名,是说计算他的官爵时,实际上应该连系氏、名和字,但因为他年老,所以兼称伯,显示有不直呼其名的意思,所以知道了。
鲁僖公五年,春天,正月,甲戌日,己丑日,陈侯鲍去世。为什么用两个日期记载他的去世?因为怀疑。怀疑,就是狂乱的意思。这是齐国的方言。
○忄戌,读作呼述,意思是狂乱,齐国的方言。甲戌日失踪,己丑日死亡并被找到,君子对此有疑问,所以用两个日期记载他的去世。君子,指的是孔子。用两个日期记载他的去世,是存疑。
[疏]注“君子”至“阙疑”。
○解释说:正是以哀公十四年传文说“君子为什么作《春秋》”为依据。
夏天,齐侯、郑伯前往纪国。外国互相访问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依据蔡侯东国死在楚国,没有说前往。
[疏]注“据蔡”至“如也”。
○解释说:这是在昭公二十三年夏天的事。查考襄公二十六年“许男甯死在楚国”,在蔡侯之前但不依据它,是选取一条来对应,不以后出现的意义为依据,或许正是因为蔡是大国,与齐国同类,所以选取它。
分开不说会盟。
[疏]当时纪国没有与会,所以简略地说前往。《春秋》开始记录内部的小恶,记载内部的离会;简略外部的小恶,不记载外部的离会。到了所闻之世,彰显治世升平,重视诸夏而详细记录,于是记载外部的离会。担心外部的离会常常记载,所以变换文辞显示意图,以区别嫌疑明确疑问。
○与,读作预。治,读作直吏。见意,读作贤遍,下文注相同。别,读作彼列。
[疏]注“书内离会”者。
○解释说:就是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就是这样。
○注“不书外离会”者。解释说:就是本文变换会盟说前往就是这样。
○注“乃书外离会”。
○解释说:就是宣公十一年“晋侯会狄于攒函”就是这样。
○注“嫌外”至“明疑”。
○解释说:如果不记载这件事,以简略
言如,则嫌所传闻之世,合书外离会,但遇无之而已,故曰嫌外离会常书也。故书而变其文,见所传闻之世,不书外离会之意,故曰变文见意也。所以别其嫌而明其疑,故曰以别嫌明疑也。
译如果都写“如”,那就与传闻之世应当记载“外离会”的情况相混淆,只是遇到没有“如”字的情况罢了,所以说这是为了避免与传闻之世常书“外离会”相混淆。因此,记载时改变其文字,以显示传闻之世不记载“外离会”的用意,所以说这是通过改变文字来体现用意。以此来区别相混淆的情况并阐明可疑之处,所以说这是为了区别嫌疑、阐明疑点。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仍叔之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仍叔之子何?据宰渠氏官,武氏子不称字,又不加之。尹氏不称子。
[疏]“仍叔之子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而文言之子;欲言未仕,而天王使之,故执不知问。
○注“据宰渠氏官”。
○解云:即上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注“武氏”至“加之”。
○解云:即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是也。
○注“尹氏不称子”。
○解云: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是也。
讥。何讥尔?讥父老,子代从政也。礼,七十县车致仕。不言氏者,起父在也。加之者,起子辟一人。
○县,音玄。
[疏]注“礼十县舆致仕”。
○解云:案《春秋说》文。谓之县舆者,《淮南子》曰:“日至於悲谷,是谓脯时;至於渊隅,是谓高春;至於连石,是谓下春;至於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舆。”旧说云日在县舆,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於君,故曰县舆致仕也。亦有作“车”字者。
○注“不言”至“在也”。
○解云:言仍氏子,则与武氏子文同,嫌亦无父,故曰起父在。
○注“加之”至“一人”。
○解云:若言仍叔子,则与僖三十三年百里子与蹇叔子之类是一人,故曰加之者,起子辟一人。
葬陈桓公。不月者,责臣子也,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传曰“葬,生者之事”。
[疏]注“不月”至“之也”。
○解云:正以卒日葬月,乃是大国之例,今书时,故决之。
○注“传曰”至“之事”。解云:隐十一年传文。
城祝丘。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其言从王伐郑何?据河阳举王狩,别出朝文,文不连王,王师不道所加。
○从王,如字,又才用反,下及注同。
[疏]注“据河”至“连王”。
○解云:僖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彼举王狩,此不举之;彼别出公朝之文,其文不连上王,今言从王伐郑,经连王言之,故难之。或者上会于温,诸侯之文连王言之。
○注“王师不道所加”。
○解云:成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不道伐某,今言伐郑,故难之。
从王正也。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称人者,刺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仅能从微者,不能从诸侯,犹莒称人,则从不疑也。不使王者首兵者,本不为王举也。知实诸侯者,以美得正。
○撮,七活反。不为,于伪反,下“所为”、“与为”、六年同。
[疏]注“犹莒”至“疑也”。
○解云:即隐八年“公及莒人盟于包来”,传曰“公曷为与微者盟?称人则从不疑也”,注云“从者随从也,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是也。
○注“不使”至“得正”。
○解云:若使王者首兵,宜言王以蔡人、卫人、陈人伐郑,似若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然。
大雩。大雩者何?旱祭也。雩,旱请雨祭名。不解大者,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荣与?妇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倡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不地者,常地也。
○一与,音馀,下同。苴,子馀反。
[疏]注“君亲”至“责曰”。
○解云:皆《韩诗传》文。
○注“政不一与”。
○解云:谓政不专一,出自权臣之门。
○注“民失职与”。
○解云:谓废其农业。
○注“宫室荣与”。
○解云:谓若丹楹刻桷
译天王派遣仍叔的儿子前来聘问。仍叔的儿子是谁?是天子的卿大夫。为什么称他为仍叔的儿子?这是依据宰渠氏的官职,武氏的儿子不称字,也不加“子”字;尹氏不称“子”。
【疏】“仍叔的儿子是谁”。
○解释说:想说是卿大夫,但经文称他为“子”;想说是未出仕的人,但天王派遣他,所以持疑而问。
○注“依据宰渠氏的官职”。
○解释说:就是上文四年“夏,天王派遣宰渠伯纠前来聘问”那条记载。
○注“武氏”到“不加之”。
○解释说:就是隐公三年“秋,武氏的儿子来请求助丧财物”那条记载。
○注“尹氏不称子”。
○解释说:就是隐公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去世”那条记载。
这是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父亲年老,儿子代替从政。按礼制,七十岁应挂起车马,退休交还政事。不称“氏”,是为了表明父亲还在世。加上“子”字,是为了表明儿子避开了“一人”的嫌疑。
○“县”,音玄。
【疏】注“礼七十岁挂起车马退休”。
○解释说:查考《春秋说》的文字。称挂起车马的原因是,《淮南子》说:“太阳到达悲谷,称为脯时;到达渊隅,称为高春;到达连石,称为下春;到达悲泉,在那里停止他的车驾,在那里休息他的马匹,称为县舆。”旧说认为太阳在县舆,是一天的傍晚;人年七十,也是一世的傍晚,于是将政事交还给君主,所以叫县舆致仕。也有写成“车”字的。
○注“不言”到“在也”。
○解释说:如果称仍氏的儿子,那么与武氏儿子的文字相同,嫌疑也是没有父亲,所以说这是为了表明父亲在世。
○注“加之”到“一人”。
○解释说:如果称仍叔子,那么与僖公三十三年百里子与蹇叔子之类是同一个人,所以说加上“子”字,是为了表明儿子避开了“一人”的嫌疑。
安葬陈桓公。不记载月份,是责备臣子和儿子,知道君父有病,应当营护侍奉,不谨慎而失掉了他,传文说“安葬,是生者的事情”。
【疏】注“不月”到“之也”。
○解释说:本来以去世的日子和安葬的月份,是大国的体例,现在只记载季节,所以决断如此。
○注“传曰”到“之事”。解释说:隐公十一年的传文。
修筑祝丘的城墙。
秋,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为什么说跟随周王讨伐郑国呢?依据河阳举周王巡狩,另外写出朝见的文字,文字不连及周王,周王的军队不施加道义。
○“从王”,如字,又音才用反,下文及注同。
【疏】注“依据河”到“连王”。
○解释说:僖公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于温。周王巡狩于河阳”,“壬申,公朝见于周王所在”。那里举出周王巡狩,这里不举出;那里另外写出公朝见的文字,其文字不连及上面的周王,现在说跟随周王讨伐郑国,经文连及周王来说,所以提出疑难。或许上面会盟于温,诸侯的文字连及周王来说。
○注“王师不道所加”。
○解释说:成公元年“秋,周王的军队在贸戎大败”,不说道义讨伐某国,现在说讨伐郑国,所以提出疑难。
跟随周王是正当的。赞美他们得到正义,所以用跟随周王征伐来记录,大概当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没有人肯跟随周王征伐,为了褒善三国国君,唯独能尊崇天子,为节操而死。称“人”,是讥刺周王的。天下的君主,海内的主人,应当执掌纲纪,撮取要点,而亲自用兵,所以显示出他的微弱。仅仅能跟随微弱者,不能跟随诸侯,就像莒称“人”,那么跟随就不怀疑了。不使周王首兵,是因为本来不是为了周王而举兵。知道实在是诸侯,是因为得到褒美而正当。
○“撮”,音七活反。“不为”,音于伪反,下文“所为”、“与为”、六年同。
【疏】注“犹莒”到“疑也”。
○解释说:就是隐公八年“公及莒人在包来结盟”,传文说“公为什么与微弱者结盟?称人则跟随不怀疑”,注说“从者随从也,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是也。
○注“不使”到“得正”。
○解释说:如果使周王首兵,应当说王以蔡人、卫人、陈人伐郑,好像僖公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那样。
举行大雩祭。大雩祭是什么?是旱灾时的祭祀。雩,是旱灾求雨的祭名。不解释“大”字,因为祭祀说大雩,大旱可知。君主亲自到南郊,以六件事谢罪,自责说:政令不专一吗?百姓失去职事吗?宫室过于华丽吗?妇女干政盛行吗?贿赂通行吗?谗言者得逞吗?派遣童男童女各八人,跳舞并呼喊求雨,所以称为雩。不记载地点,因为是常设的地点。
○“一与”,音馀,下文同。“苴”,音子馀反。
【疏】注“君亲”到“责曰”。
○解释说:都是《韩诗传》的文字。
○注“政不一与”。
○解释说:谓政令不专一,出自权臣之门。
○注“民失职与”。
○解释说:谓废弛了农业。
○注“宫室荣与”。
○解释说:谓像丹楹刻桷
之属。
○注“妇谒盛与”。
○解云:谓阿请乱国。
○注“苞苴行与”。
○解云:谓受人之馈,政以贿成。
译这类人。
○注“妇谒盛与”。
○解云:指通过请托干预朝政,扰乱国家。
○注“苞苴行与”。
○解云:指接受别人的馈赠,政治因贿赂而得以施行。
○注“谗夫倡与”。
○解云:谓若鲁任郑瞻。
○注“使童”至“之雩”。
○解云:《论语》云“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与此异者,彼言“暮春者,春服既成”,明鲁人正雩,故其数少,复不言男女。今此书见于经,非正雩也。凡脩雩者,皆为旱甚而作之,故其数多,又兼男女矣,是以《司巫》职曰“若国大旱,则率巫而舞雩”是也。《春秋说》云“冠者七八人,童子八九人”者,盖是天子雩也。
○注“不地者,常地也”。
○解云:谓在鲁城南沂水上。
然则何以不言旱?据日食鼓用牲于社。
[疏]注“据日”至“于社”。
○解云:庄二十五年经,彼举日食乃言“鼓用牲于社”,此不言旱,直言大雩,故据难之。
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从可知,故省文也。日食独不省文者,与大水同礼,若但言鼓用牲,则不知其所为。必见雩者,善其能戒惧天灾,应变求雨,忧民之急也。
○应,应对之应,下同。
[疏]注“与大”至“急也”。
○解云:诸言日食与大水,皆鼓用牲也,即庄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于社”是也。
何以书?记灾也。旱者,政教不施之应。先是桓公无王行,比为天子所聘,得志益骄,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
[疏]注“比为天子所聘”。
○解云:即注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注“去国远狩”。
○解云:即四年春,“公狩于郎”是也。
○注“大城祝丘”。
○解云:在今年夏,正以大崩坏败,然后发众城之,故曰大城。
<虫衆>。何以书?记灾也。<虫衆>者,烦扰之所生,与上旱同说。
○<虫衆>,音终,本亦作“{众虫}”,《说文》{众虫}或“螽”字。
冬,州公如曹。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过我也。为六年化我张本也。传不言化我者,张本非再化也。称公者,申其尊,起其慢,责无礼。
○过,古禾反,又古卧反。
[疏]注“称公”至“无礼”。
○解云: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州国非此二者,必非是公,但今过鲁自尊若公,故如其意书之曰公,以起其无礼也。但诸文不知本爵是何,诸家之意,《左氏》已具也。
六年,春,正月,寔来。寔来者何?犹曰是人来也。犹曰是人来,不录何等人之辞。
○寔,巿力反。
[疏]“寔来者何”。
○解云:不书其人而经言寔来,故执不知问。
孰谓?谓州公也。以上如曹书。曷为谓之寔来?慢之也。曷为慢之?据葵丘之盟日。化我也。行过无礼谓之化,齐人语也。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人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今州公过鲁都不朝鲁,是慢之为恶,故书寔来见其义也。月者,危录之,无礼之人,不可备责之。
○易,以豉反。见其,贤遍反,下“见无正”同。
[疏]注“据葵”至“盟日”。
○解云:僖九年“九月,戊辰,诸侯盟於葵丘”,传云“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注云“亢阳之貌”;“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注云“色自美大之貌”。然则桓公振矜慢人而书日危之,本鲁慢州公,非敬逆之道,是以据而难之。
○注“行过”至“义也”。
○解云:今州公过鲁而慢之,传言化我,故知化我是行过无礼之言,是以哀六年传云“陈乞曰:‘常之毌有鱼菽之祭,原诸大夫之化我也。’诸大夫皆曰:‘诺。’於是皆之陈乞之家”,亦是行过无礼之事。
○注“月者”至“责之”。
○解云:凡朝例时,此不朝,故书月以见危。不书日以见其危者,无礼之人,不可备责故也。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秋,八月,壬午,大阅。大阅者何?简车徒也。大简阅兵车,使可任用而习之。
○阅,
译○注“谗夫倡与”。
○解释说:这指的是像鲁国任用郑瞻那样的人。
○注“使童”至“之雩”。
○解释说:《论语》说“成年人五六人,少年六七人”,这与这里不同,因为那里说的是“暮春时节,春装已经制成”,表明那是鲁国正规的雩祭,所以人数较少,而且不区分男女。现在这本书记载在经文中,不是正规的雩祭。凡是举行修雩,都是因为旱情严重而进行的,所以人数较多,并且男女都包括在内,因此《司巫》的职掌说“如果国家大旱,就率领巫师跳舞求雨”就是这样。《春秋说》说“成年人七八人,少年八九人”,那大概是天子举行的雩祭。
○注“不地者,常地也”。
○解释说:指的是在鲁国城南沂水上的地方。
那么为什么不说旱灾呢?依据日食时击鼓并用牲口祭祀社神的情况。
[疏]注“据日”至“于社”。
○解释说:庄公二十五年经文,那里提到日食才说“击鼓并用牲口祭祀社神”,这里不说旱灾,只说大雩,所以据此提出疑问。
说雩,旱灾就显现了。说旱灾,雩祭就不显现了。从已知可以推断,所以省略了文字。日食唯独不省略文字,是因为它与大水灾礼仪相同,如果只说击鼓用牲,就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一定要写出雩祭,是赞赏它能警戒恐惧天灾,应变求雨,忧虑百姓的急难。
○应,应对的应,下文相同。
[疏]注“与大”至“急也”。
○解释说:凡是说到日食和大水灾,都是击鼓用牲,即庄公二十五年“秋天,大水灾,击鼓用牲祭祀社神”就是这样。
为什么记载呢?记录灾祸。旱灾,是政教不施行的应验。在此之前桓公没有王者的行为,接连被天子聘问,得志后更加骄傲,离开国都远行狩猎,大规模修筑祝丘城墙,所以导致这次旱灾。
[疏]注“比为天子所聘”。
○解释说:就是注中四年“夏天,天王派宰渠伯纠来聘问”那样。
○注“去国远狩”。
○解释说:就是四年春天,“公在郎地狩猎”那样。
○注“大城祝丘”。
○解释说:在今年夏天,正好因为城墙崩塌毁坏,然后发动众人修筑它,所以叫大城。
螽虫。为什么记载?记录灾祸。螽虫,是烦扰所生的,与上面的旱灾说法相同。
○螽,音终,原本也写作“众虫”,《说文》中“众虫”或作“螽”字。
冬天,州公前往曹国。外国国君相互访问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他经过我国。为六年他同化我国埋下伏笔。传文中不说同化我国,是因为埋下伏笔并非再次同化。称他为公,是申述他的尊贵,激起他的傲慢,责备他的无礼。
○过,古禾反,又古卧反。
[疏]注“称公”至“无礼”。
○解释说:天子三公称公,王者的后裔称公。州国不属于这两种,必定不是公,但现在经过鲁国却自尊如同公,所以按照他的意思记载为公,以激起他的无礼。只是各种文献中不知道他原本的爵位是什么,各家的意见,《左氏传》已经具备。
六年,春天,正月,寔来。寔来是什么意思?就是说这个人来了。说这个人来了,是不记录是何种人的措辞。
○寔,巿力反。
[疏]“寔来者何”。
○解释说:不记载那个人而经文说寔来,所以执不知问。
指谁?指州公。因为上面记载他前往曹国。为什么叫他寔来?是轻慢他。为什么轻慢他?依据葵丘之盟的日子。他同化我国了。行为经过无礼叫做化,是齐国人的语言。诸侯相互访问,到达边境必须借路,进入都城必须朝见,这是为了崇尚礼让,杜绝轻慢,警戒意外。现在州公经过鲁国都城却不朝见鲁君,这是轻慢的恶行,所以记载寔来以显示其义。记载月份,是危险地记录,对于无礼的人,不能完备地责备他。
○易,以豉反。见其,贤遍反,下文“见无正”相同。
[疏]注“据葵”至“盟日”。
○解释说:僖公九年“九月,戊辰,诸侯在葵丘结盟”,传文说“桓公的盟会不记日,这里为什么记日?是危险啊。为什么危险”,“桓公震动而自傲,背叛的有九个国家。震动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振振然”,注说“亢阳的样子”;“自傲是什么意思?就是说莫若我也”,注说“脸色自美大的样子”。那么桓公振矜轻慢别人而记日表示危险,本来鲁国轻慢州公,不是恭敬迎接的道理,所以据此提出疑问。
○注“行过”至“义也”。
○解释说:现在州公经过鲁国而轻慢他,传文说同化我国,所以知道同化我是行为经过无礼的话,因此哀公六年传文说“陈乞说:‘常常没有鱼菽的祭祀,希望各位大夫同化我。’各位大夫都说:‘好。’于是都到陈乞的家”,也是行为经过无礼的事情。
○注“月者”至“责之”。
○解释说:凡是朝见的例子是记时,这里不朝见,所以记月以显示危险。不记日以显示其危险,是因为对于无礼的人,不能完备地责备他。
夏天,四月,公会纪侯在成地。
秋天,八月,壬午,大阅。大阅是什么意思?是简阅车兵和步兵。大规模简阅兵车,使可以任用并练习它。
○阅,
音悦。任,音壬。
[疏]“大阅者何”。
○解云:欲言习兵,而不言狩;欲言他事,而经书大阅,故执不知问。
译“悦”字读音为“音悦”。“任”字读音为“壬”。
[疏]“大阅者何”。
○解释说:想要说这是演习军事,却不说是狩猎;想要说这是其他事情,而经文却记载为“大阅”,所以持着不知其义的态度来提问。
何以书?盖以罕书也。罕,希也。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比年简徒谓之蒐,三年简车谓之大阅,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地者,常地也。蒐例时,此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尢危录。
[疏]“何以”至“书也”。
○解云:大阅之礼,三年一为,桓公忽忘武备,过於三年,是以书之。
○注“孔子”至“弃之”。
○解云:何氏之意与郑别。
○注“故比”至“之蒐”。
○解云:即昭八年“秋,蒐于红”之属是也。
○注“三年”至“大阅”。
○解云:此文是也。
○注“五年”至“大蒐”。
○解云:即定十三年“大蒐于比蒲”之属是也。知其年数者,汉礼犹然。
○注“不地者,常地也”。
○解云:盖在郊内,而贾注经云“简车马于庙”也者,何氏不取。
○注“蒐例时”者。昭八年“秋,蒐于红”;定十三年夏,“大蒐于比蒲”之属是也。
○注“此日”至“危录”。
○解云:例合书时而乃书日,故以为尢危录也。
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以跃卒不书葬也。
○佗,大阿反。
[疏]“陈佗者何”。
○解云:欲言陈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
○注“以跃”至“葬也”。
○解云:十二年“八月,壬辰,陈侯跃卒”,注云“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云跃葬也”,是以昭十一年“楚师灭蔡,执世子有以归用之”,传云“此未逾年之君也。其称世子何?不君灵公,不成其子也。不君灵公,则曷为不成其子?诛君之子不立”。以此言之,正由陈佗不君而见绝,故去其子葬,是故以跃不书葬,知佗是陈君。若其不然,不知陈侯跃何以不书葬矣。
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据杀蔡侯般,不言蔡般。
○侯般,音班。
[疏]注“据杀”至“蔡般”。
○解云: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於申”是也。
绝也。绝者,国当绝。曷为绝之?据戕鄫子不绝。
○戕,在良反。鄫,才陵反。
[疏]注“据戕”至“不绝”。
○解云:宣十八年“邾娄人戕鄫子”,称子而不名是也。
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恶乎,犹於何也。
○恶,音乌,乌乎犹於何也,注同。淫于蔡,蔡人杀之。蔡称人者,与使得讨之,故从讨贼辞也。贱而去其爵者,起其见卑贱,犹律文立子奸母,见乃得杀之也。不日不书葬者,从贱文。
○去,起吕反。
[疏]注“犹律”至“之也”。解云:犹言对子奸母也。
○注“不日”至“贱文”。
○解云:陈佗是君而见弑,例合书日,即隐四年“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之属是也。君被外国杀者,不责臣子不讨贼,例合书葬,即桓十八年“葬我君桓公”是也。今不书日不书葬者,从贱文故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子同生者孰谓?谓庄公也。以夫人言同非吾子。
○严公,音庄,本亦作“庄”,案后汉讳庄改为严。
[疏]“子同生者孰谓”。
○解云:《春秋》之内鲁侯多矣,皆不书生,今特书,故问为谁。
○注“以夫”至“吾子”。
○解云:即庄元年传云“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者是也。正以道公疑非已子,则是其长子同,既系体是常,故知庄公也。
何言乎子同生?据君存称世子,子般不言生。
[疏]注“据君”至“言生”。
○解云: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是也。
喜有正也。喜国有正嗣。未有言喜有正者,此其言喜有正何?久无正也。子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其诸,辞也。本所以书庄公生者,感隐、桓之祸生於
译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大概是因为这种情况很少记载。罕,就是希少的意思。孔子说:“用没有受过训练的百姓去作战,这就叫做抛弃他们。”所以每年检阅步兵叫做“蒐”,每三年检阅战车叫做“大阅”,每五年大规模检阅战车和步兵叫做“大蒐”,这是为了在生存时不忘记死亡,在安定时不忘记危险。不记载地点的,是因为在固定的地点。检阅步兵通常只记载季节,这里却记载了具体日期,是因为桓公既没有文治的德行,又疏忽忘记了武备,所以特别危险,因此特别记载。
[疏]“何以”到“书也”。
○解释:大阅的礼仪,是三年举行一次,桓公疏忽忘记了武备,超过了三年才举行,因此记载下来。
○注“孔子”到“弃之”。
○解释:何休的意思与郑玄不同。
○注“故比”到“之蒐”。
○解释:就是昭公八年“秋天,在红地检阅步兵”之类的事情。
○注“三年”到“大阅”。
○解释:这里的文字就是这样说的。
○注“五年”到“大蒐”。
○解释:就是定公十三年“在比蒲大规模检阅”之类的事情。知道年数的,是因为汉代的礼仪仍然如此。
○注“不地者,常地也”。
○解释:大概是在郊内,而贾逵注解经文说“在宗庙检阅车马”,何休不采纳这种说法。
○注“蒐例时”者。昭公八年“秋天,在红地检阅步兵”;定公十三年夏天,“在比蒲大规模检阅”之类的事情就是这样。
○注“此日”到“危录”。
○解释:按照惯例应该记载季节却记载了具体日期,所以认为是特别危险的记录。
蔡国人杀了陈佗。陈佗是什么人?是陈国的国君。因为陈侯跃去世没有记载安葬,所以知道陈佗是国君。
○佗,音大阿。
[疏]“陈佗者何”。
○解释:想说是陈国国君,但经文没有记载爵位;想说是大夫,又不称姓氏,所以提出不知道而发问。
○注“以跃”到“葬也”。
○解释:桓公十二年“八月壬辰,陈侯跃去世”,注解说“不记载安葬,是因为陈佗是儿子。陈佗不称侯,是担心贬低他在名分上不应该断绝,所以又说跃安葬了”,因此昭公十一年“楚军灭蔡,抓住世子有带回去使用”,传文说“这是没有满一年的国君。他称世子是什么意思?不承认灵公为国君,不承认他是灵公的儿子。不承认灵公为国君,那么为什么不承认他是灵公的儿子?因为诛杀国君的儿子不能立为国君”。由此说来,正是由于陈佗不承认灵公为国君而被断绝关系,所以去掉了他作为儿子的安葬记载,因此从跃不记载安葬,就知道陈佗是陈国国君。如果不是这样,就不知道陈侯跃为什么不记载安葬了。
既然是陈国国君,为什么称他为陈佗?根据杀蔡侯般,不称蔡般。
○侯般,音班。
[疏]注“据杀”到“蔡般”。
○解释:昭公十一年“楚子虔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了他”就是这样。
这是断绝关系。断绝关系,意味着国家应当被断绝。为什么断绝他?根据戕害鄫子没有断绝关系。
○戕,音在良。鄫,音才陵。
[疏]注“据戕”到“不绝”。
○解释:宣公十八年“邾娄人戕害鄫子”,称子而不称名就是这样。
是因为地位卑贱。他的卑贱怎样?是因为在外淫乱。在何处淫乱?恶乎,就是“于何”的意思。
○恶,音乌,乌乎就是于何的意思,注解相同。在蔡国淫乱,蔡国人杀了他。蔡国称人,是赞许蔡国得到讨伐他的权力,所以采用讨伐贼人的措辞。地位卑贱而去掉他的爵位,是兴起他显出卑贱,就像律文中儿子奸淫母亲,见到就可以杀他一样。不记载日期不记载安葬,是遵循卑贱的体例。
○去,音起吕。
[疏]注“犹律”到“之也”。解释:就是说对于儿子奸淫母亲的情况。
○注“不日”到“贱文”。
○解释:陈佗是国君而被杀,按照惯例应该记载日期,就是隐公四年“戊申,卫州吁杀了他的国君完”之类的事情。国君被外国杀死的,不责备臣子不讨伐贼人,按照惯例应该记载安葬,就是桓公十八年“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就是这样。现在不记载日期不记载安葬,是因为遵循卑贱的体例。
九月丁卯,子同出生。子同出生指的是谁?指的是庄公。因为夫人说同不是我的儿子。
○严公,音庄,原本也写作“庄”,查考后汉避讳庄改为严。
[疏]“子同生者孰谓”。
○解释:《春秋》之中鲁侯很多,都不记载出生,现在特别记载,所以问是谁。
○注“以夫”到“吾子”。
○解释:就是庄公元年传文说“夫人向齐侯进谗言,公说‘同不是我的儿子,是齐侯的儿子’”就是这样。正是由此说道公怀疑同不是自己的儿子,那么他的长子同,既然身体是常态,就知道是庄公。
为什么要说子同出生?根据国君在世时称世子,子般不说出生。
[疏]注“据君”到“言生”。
○解释:庄公三十二年“冬天,十月乙未,子般去世”,传文说“子去世说子去世,这里称子般去世是什么意思?国君在世称世子,国君去世称子某,安葬后称子,满一年称公”就是这样。
是喜悦有了正统继承人。喜悦国家有了正统的继承人。以前没有说过喜悦有正统继承人的,这里说喜悦有正统继承人是什么意思?是因为长久没有正统继承人。子公羊子说:“大概是因为忧虑桓公的祸患吧?”其诸,是语气词。本来记载庄公出生的原因,是感慨隐公、桓公的祸患产生于
无正,故喜有正,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日者,喜录之。礼,生与来日,死与往日,各取其所见日也。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寝门外,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明当有天地四方之事;三月,君名之,大夫负朝于庙,以名徧告之。
译没有“正”字,所以记载“喜”有“正”,却不以“世子正”的名称来书写,是为了表明想要用“正”来显示“无正”,憎恶桓公。日者,是喜好记录的人。按照礼制,活着的人与来日相配,死去的人与往日相配,各自选取他们所见的日子。按照礼制,世子出生三天后,占卜选择士人背负他,在寝门外用桑木做的弓和蓬草做的箭射向天地四方,表明他将来应当承担天地四方之事;三个月后,国君为他命名,大夫背负他在宗庙朝见,将名字普遍告知众人。
○桓与,音馀。称,尺证反。恶,乌路反。射,食亦反。徧,音遍。
[疏]注“而不至桓公”。
○解云:若以正称书,宜言世子同生也。同实世子而不以正称书之,是其以正见无正之义。桓由不正而篡弑,故曰疾恶桓公也。
○注“日者”至“日也”。
○解云:与,由数也。由生数来日,故书丁卯而录之。凡人谓方至为来,已过为往,故云生与来日,死与往日也。郑注《曲礼上》篇云“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死明日数也。死数往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者,与何氏异。
○注“礼世”至“告之”。
○解云:皆出《内则》文也。
冬,纪侯来朝。朝聘例时。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焚之者何?樵之也。樵,薪也。以樵烧之故,因谓之樵之。樵之,齐人语。
○樵,似遥反,薪也。
[疏]“焚之者何”。
○解云:咸丘是邑,而反焚之,故执不知问。
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据战伐不道所用兵。
○攻,音贡,又如字,下同。
[疏]“樵之者何”。
○解云:虽言焚言樵,仍非攻邑之义,故执不知问。
疾始以火攻也。征伐之道,不过用兵,服则可以退,不服则可以进。火之盛炎,水之盛冲,虽欲服罪,不可复禁,故疾其暴而不仁也。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
○复,扶又反。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据郱、鄑、郚系纪。
○郱,步丁反。鄑,子斯反,一音晋。郚,音吾。
[疏]“咸丘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经典未有;欲言非国,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据郱鄑郚系纪”。
○解云:庄元年冬,“齐师迁纪郱、鄑、郚”是。
国之也。欲使如国,故无所系。加之者,辟实国也。曷为国之?据郱、鄑、郚不国。君存焉尔。所以起邾娄君在咸丘邑,明臣子当赴其难,与在国等也。日者,重录以火攻也。
○难,乃旦反。
[疏]注“日者”至“攻也”。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是也,故决之。
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皆何以名?据滕,薛不名也。
[疏]注“据滕、薛不名也”。
○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是也。
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据以贱也。
[疏]“失地之君也”。
○解云:即《曲礼下》云“诸侯失地名”是。
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穀、邓本与鲁同贵为诸侯,今失爵亡土来朝,讬寄也,义不可卑,故明当待之如初,所谓“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无后者,施於所奔国也。独妻得配夫,讬衣食於公家,子孙当受田而耕,故云尔。下去二时者,桓公以火攻人君,故贬,明大恶。不月者,失地君朝恶人,轻也。名者,见不世也。
○不偷,他侯反,本又作“媮”。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无后”至“大恶”。
○解云:知如此者,正以《郊特牲》云“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彼注云“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是其义;又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注云“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
○注“不月”至“轻也”。
○解云:朝例时,春秋常典,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是也。而此责其月者,以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彼书月见其奔重,宜厚遇之,此不月者,朝恶人轻故也。僖二十年“夏,郜子来朝”,僖公非恶人而不月者,正以朝轻于奔故也。然则此注因桓恶人,故言此。若其不然,正宜直云失地之君来朝轻矣。
○注“名者,见不世也”。
○解云:郜子、盛伯皆不名者,兄弟故也。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烝者
译桓与,音馀。称,尺证反。恶,乌路反。射,食亦反。徧,音遍。
[疏]注“而不至桓公”。
○解云:如果按照正当的称呼来书写,应当说世子同生。实际上确实是世子,却不按正当的称呼来书写,这是通过正当的称呼来体现没有正当之位的含义。桓公因为不正统而篡位弑君,所以说痛恨桓公。
○注“日者”至“日也”。
○解云:与,是由数推演而来。由生数推演到日子,所以书写丁卯并记录它。一般人把将要到来的称为来,已经过去的称为往,所以说生用推演来的日子,死用推演往的日子。郑玄注《曲礼上》篇说“生数来日,是指成服持杖从死者的第二天开始推算。死数往日,是指殡敛从死者当天开始推算”,这与何休的说法不同。
○注“礼世”至“告之”。
○解云:这些都出自《内则》的原文。
冬,纪侯来朝。朝聘的体例是记时。
桓公卷五(从七年开始,到十八年结束)
桓公卷五(从七年开始,到十八年结束)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烧咸丘。焚烧它是什么意思?是砍伐柴草的意思。樵,就是薪柴。因为用砍伐柴草的方式焚烧它,所以也就称为樵之。樵之,是齐国的方言。
○樵,似遥反,薪柴的意思。
[疏]“焚之者何”。
○解云:咸丘是城邑,反而去焚烧它,所以提出不知其意的疑问。
樵之是什么意思?是用火攻击的意思。为什么说到用火攻击?是依据战争征伐中不道义所使用的兵器。
○攻,音贡,又如字,下文相同。
[疏]“樵之者何”。
○解云:虽然说了焚说了樵,仍然不是攻击城邑的意思,所以提出不知其意的疑问。
这是痛恨开始用火攻击。征伐的道理,不过是用兵,顺服就可以退兵,不顺服就可以进兵。火势猛烈,水势冲击,即使想要服罪,也无法再禁止,所以痛恨其残暴而不仁。传文不依托起始事件,是因为在此之前没有这样的事,没有可以依托的。
○复,扶又反。咸丘是什么?是邾娄的城邑。为什么不系属于邾娄?是依据郱、鄑、郚系属于纪。
○郱,步丁反。鄑,子斯反,一音晋。郚,音吾。
[疏]“咸丘者何”。
○解云:想说是国家,经典中没有记载;想说不国家,文中又没有系属,所以提出不知其意的疑问。
○注“据郱鄑郚系纪”。
○解云:庄公元年冬,“齐师迁纪郱、鄑、郚”就是。
把它当作国家。想要让它像国家一样,所以没有系属。加上者,是避开实际的国家。为什么把它当作国家?是依据郱、鄑、郚不当作国家。因为君主在那里。这是为了兴起邾娄君主在咸丘城邑,表明臣子应当奔赴他的危难,与在国都同等。记日,是着重记录用火攻击。
○难,乃旦反。
[疏]注“日者”至“攻也”。
○解云:正是以侵伐体例记时,即隐公七年“秋,公伐邾娄”之类就是,所以决断它。
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都为什么称名?是依据滕、薛不称名。
[疏]注“据滕、薛不名也”。
○解云:即隐公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就是。
是失去土地的君主。他们称侯朝见是什么意思?是依据以卑贱对待。
[疏]“失地之君也”。
○解云:即《曲礼下》说“诸侯失地名”就是。
尊贵者没有后代,对待他们像当初一样。穀、邓本来与鲁国同样尊贵为诸侯,现在失去爵位亡失土地来朝见,是寄居,道义上不可以卑贱,所以表明应当像当初一样对待,所谓“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无后,是施加于所投奔的国家。只有妻子能匹配丈夫,寄食穿衣于公家,子孙应当受田耕种,所以说这样。下面去掉两个时,是因为桓公用火攻击人君,所以贬斥,表明大恶。不记月,是因为失地君主朝见恶人,轻微。称名,是表明不世袭。
○不偷,他侯反,本又作“媮”。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无后”至“大恶”。
○解云:知道这样的,正是《郊特牲》说“诸侯不臣寓公,所以古代寓公不继世”,那里的注说“寓,寄也。寄公的儿子,如果不是贤者,世袭不足以尊贵”,是它的含义;又说“继世以立诸侯,是效法贤者”,注说“贤者,子孙恒能效法其先父德行”。
○注“不月”至“轻也”。
○解云:朝见体例记时,是春秋常典,即文公十五年“夏,曹伯来朝”就是。而这里责备记月,是因为文公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文说“盛伯是什么?失地之君”。那里书月表明他奔逃重要,应当厚待,这里不记月,是因为朝见恶人轻微。僖公二十年“夏,郜子来朝”,僖公不是恶人却不记月,正是以朝见比奔逃轻微。那么此注因为桓公是恶人,所以说这样。如果不是这样,正应当直接说失地之君来朝见轻微。
○注“名者,见不世也”。
○解云:郜子、盛伯都不称名,是因为兄弟的缘故。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