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云“读伐短言之”,见伐者也。
[疏]“伐者为主”。
○解云:谓被伐主,必理曲而寡援,恐得罪於邻国,故促声短言之,喻其恐惧也。公羊子齐人,因其俗可以见长短,故言此。
译说“读伐”是短促的读音,这是指被讨伐的一方。
[疏]“伐者为主”。
○解释说:意思是说,被讨伐的君主,必定是理屈且缺乏援助,恐怕得罪邻国,所以用急促短促的读音来读,以比喻其恐惧的心态。《公羊传》的作者公羊子是齐国人,根据齐地的习俗可以看出读音的长短,所以这样说。
故使卫主之也。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曷为使卫主之?据宋襄公伐齐,宋主齐。
[疏]注“据宋”至“主齐”。
○解云:即僖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夏,“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也。
卫未有罪尔。盖为幽之会,服父丧未终而不至故。
○盖为,于伪反。
[疏]注“盖为”至“至故”。
○解云:上二十七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是也。按上二十五年“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至二十七年六月幽之会时,始二十六月未尽。今传复以为无罪,故知正为父丧未终,是以不至,则幽之会不至之卫侯,惠公朔之子,盖懿公也。
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据桓十三年己巳,燕人战败绩称师也。
[疏]注“据桓”至“称师也”。解云:即彼经云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
未得乎师也。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不地者,因都主国也。
○见直,贤遍反。
[疏]注“诈战不言战”。解云:通例如此。
夏,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卒。日者,附从霸者朝天子,行进。
○琐,素果反。
[疏]注“日者”至“行进”。
○解云:欲决上十六年冬十二月,“邾娄子克卒”不书日故也。正以行进而书日,故知附从霸者朝天子,贤於会霸者於北杏而已。但外相如例所不书,故无其文,何氏以理知之,故如此解。
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邾娄人救郑。书者,善中国能相救。
冬,筑微。
○筑微,《左氏》作“麋”。大无麦禾。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推秋无麦禾,使若冬水所伤者,但言无麦禾,则嫌秋自不成,不能起秋水,因疾庄公行类同,故加大,明有秋水也。此夫人淫泆之所致。
[疏]注“此盖”至“秋水”。
○解云:既言无麦,是建未之前事,故知秋水所伤也。若其经云冬筑微大水无麦禾,即大水在冬下,嫌是冬水矣,则嫌推寻此秋无麦禾之事,若使冬水伤杀之者矣。若不言大而但言无麦禾,则嫌此秋但地气不养而麦禾不成,不能起见此秋实有水矣。因欲疾庄公之行,不制夫人,令其阴盛,类同於水,故加大以见之。
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籴者何?请籴也。买穀曰籴。
[疏]“告籴者何”。
○解云:欲言买穀,不见将物之文;欲言非买穀,而经书籴者,改执不知问。
何以不称使?据上大无麦禾,知以国事行,当言如也。
[疏]注“当言如也”。
○解云:正以如者,内称使文故也。
以为臧孙辰之私行也。曷为以臧孙辰之私行?据国事也。君子之为国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籴,讥也。古者三年耕,必馀一年之储;九年耕,必有三年之积,虽遇凶灾,民不饥乏。庄公享国二十八年,而无一年之畜,危亡切近,故讳,使若国家不匮,大夫自私行籴也。
○委,於鬼反。诸,直鱼反。畜,敕六反。匮,其位反。
[疏]注“危亡切近,故讳”。
○解云:谓危亡之事,切於国家,理应不远矣。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厩。新延厩者何?脩旧也。旧,故也。缮故曰新,有所增益曰作,始造曰筑。
○厩,九又反。
[疏]“新延厩者何”。
○解云:欲言新造,不见作名;欲言修旧,修旧不书,故执不知问。
○
译所以让卫国作为主方。在战争记载中,先提到的国家为主方。为什么让卫国作为主方?依据宋襄公讨伐齐国,宋国为主方,齐国为客方的例子。
[疏]注“依据宋”到“主齐”。
○解释说:即僖公十八年“春季,周历正月,宋公与曹伯、卫人、邾娄人讨伐齐国”,夏季,“五月,戊寅日,宋军与齐军在甗地交战,齐军大败”,传文说“战争不记载讨伐,这里为什么记载讨伐?因为宋公参与了讨伐而没有参与交战,所以记载讨伐。《春秋》中,讨伐者作为客方,被讨伐者作为主方。为什么不让齐国作为主方?因为赞许襄公征讨齐国。为什么赞许襄公征讨齐国?因为桓公死后,竖刀、易牙争权,不让他下葬,因此讨伐他”就是这个意思。
卫国并没有罪过。大概是因为幽地会盟时,卫国国君父亲丧期未满而没有前往的缘故。
○盖为,读作“于伪”。
[疏]注“大概因为”到“缘故”。
○解释说:即上文二十七年“夏季,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在幽地共同结盟”这件事。查上文二十五年“夏季,五月,癸丑日,卫侯朔去世”,到二十七年六月幽地会盟时,丧期才过了二十六个月,尚未满三年。现在传文又认为卫国无罪,所以知道正是因为父亲丧期未满,所以没有前往,那么幽地会盟没有到的卫侯,是惠公朔的儿子,大概是懿公。
战败的一方称“师”,卫国为什么不称“师”?依据桓公十三年己巳日,燕人战败称“师”的例子。
[疏]注“依据桓”到“称师也”。解释说:即那部经文中十三年“春季,二月,鲁公与纪侯、郑伯。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大败”这件事。
卫国没有得到成列的军队。没有得到成列的军队就不能称为“师”。欺诈性的战争不记载“战”,记载“战”的,是因为卫国没有罪过,正想让卫国作为主方对抗齐国,显示正义的文辞。不记载地点,是因为以都城作为主国。
○见直,读作“贤遍”。
[疏]注“欺诈性的战争不记载战”。解释说:通例都是这样。
夏季,四月,丁未日,邾娄子琐去世。记载日期,是因为依附霸主朝见天子,行为进步。
○琐,读作“素果”。
[疏]注“记载日期”到“行为进步”。
○解释说:想要决断上文十六年冬季十二月,“邾娄子克去世”不记载日期的缘故。正是因为行为进步而记载日期,所以知道依附霸主朝见天子,比在北杏会合霸主更贤明。但是按照外相如例不记载,所以没有文字,何氏根据道理知道,所以这样解释。
秋季,楚国讨伐郑国。鲁公与齐人、宋人、邾娄人救援郑国。记载这件事,是赞许中原国家能够互相救援。
冬季,修筑微地。
○筑微,《左传》作“麋”。大无麦禾。冬季,既然已经看到没有麦禾了,为什么先说修筑微地,后说没有麦禾?是为了避讳在凶年营造城邑。避讳使得看起来像是先营造城邑而后没有麦禾,这样罪恶就更严重了。这大概是秋水的伤害,如果在筑微下面一起列举水灾,就嫌疑是冬水,推究秋季没有麦禾,使得看起来像是冬水伤害的,但如果只说没有麦禾,就嫌疑是秋季自然不成,不能引起秋水,因为急于指责庄公的行为类似,所以加“大”字,表明有秋水。这是夫人淫乱所导致的。
[疏]注“这大概”到“秋水”。
○解释说:既然说没有麦,是建未月之前的事,所以知道是秋水的伤害。如果经文说冬季筑微大水没有麦禾,那么大水在冬季下面,就嫌疑是冬水了,就嫌疑推究此秋季没有麦禾的事,像是让冬水伤害杀死的。如果不说大而只说没有麦禾,就嫌疑此秋季只是地气不养而麦禾不成,不能看出此秋季确实有水。因为想要指责庄公的行为,不制约夫人,让她阴气旺盛,类似水,所以加“大”字来显示。
臧孙辰到齐国请求买粮。请求买粮是什么?请求买粮。买粮食叫籴。
[疏]“请求买粮是什么”。
○解释说:想要说买粮食,看不到携带物品的文字;想要说不是买粮食,而经文记载籴的,改执不知道问。
为什么不称“使”?依据上文大无麦禾,知道是以国事出行,应当说“如”也。
[疏]注“应当说如也”。
○解释说:正是因为“如”是内称使的文字缘故。
认为是臧孙辰的私人行为。为什么认为是臧孙辰的私人行为?依据国事。君子治理国家,必定有三年的储备。一年不丰收就请求买粮,是讥讽。古代三年耕种,必定剩余一年的储备;九年耕种,必定有三年的积蓄,即使遇到凶灾,百姓也不饥饿匮乏。庄公在位二十八年,却没有一年的积蓄,危亡迫在眉睫,所以避讳,使得看起来像是国家不匮乏,大夫私自买粮。
○委,读作“于鬼”。诸,读作“直鱼”。畜,读作“敕六”。匮,读作“其位”。
[疏]注“危亡迫在眉睫,所以避讳”。
○解释说:谓危亡之事,切近国家,理应不远了。
二十九年,春季,新修延厩。新修延厩是什么?修旧。旧,故。修缮旧的叫新,有所增益叫作,始造叫筑。
○厩,读作“九又”。
[疏]“新修延厩是什么”。
○解释说:想要说新造,看不到“作”的名词;想要说修旧,修旧不记载,所以执不知道问。
注“缮故曰新”。
○解云:即此是也。
○注“有所增益曰作”。
○解云:即僖二十年“新作南门”是也。
译注解说:“修缮旧的称为‘新’。”
○解释说:就是指这种情况。
○注解说:“有所增加建设称为‘作’。”
○解释说:就是指僖公二十年“新作南门”这种情况。
○注“造曰筑”。
○解云:即止“筑微”,传云“凶年不造邑也”之属是也。
脩旧不书,此何以书?据新宫灾后修不书。
[疏]注“据新”至“不书”。
○解云:即成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於此以后,不见修作之文是也。
讥。何讥尔?凶年不脩。不讳者,缮故功费差轻於造邑。延厩,马厩也。
○费,芳味反。差,初卖反。
[疏]注“不讳”至“造邑”。
○解云:上二十八年“筑微”之事,实在大无麦禾后,而在前言之者,讳以凶年造邑故也。然则去年无麦禾,今兹凶岁而修厩,不讳者,正以功费轻也。
夏,郑人侵许。
秋,有蜚。何以书?记异也。蜚者,臭恶之蟲也,象夫人有臭恶之行。言有者,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国之所有。
○蜚,扶味反,臭蟲也。行,下孟反。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国灭卒者,从夫人行,待之以初也。
[疏]注“国灭”至“以初也”。
○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然则今此叔姬,其国已灭而书卒,正以本贵为夫人,今虽国灭,犹以夫人之礼待之而书其卒,故云待之以初也。案隐七年,则此叔姬乃是伯姬之媵,而言从夫人行者,正以十二年春“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然则初去之时,虽为媵妾,至庄四年三月“伯姬卒”之后,纪国未灭之前,纪侯立之为夫人,其言夏“纪侯大去其国”,叔姬乃归于鲁,至十二年春归于酅之时为夫人,故曰从夫人行也。
城诸及防。诸,君邑。防,臣邑。言及,别君臣之义。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矣。
○别,彼列反。
[疏]注“诸君”至“臣邑”。
○解云:知如比者,正以昭五年“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彼注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义不可使臣邑与君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然则都邑言及别公私,故知此言城诸及防者,是君臣邑故也。
○注“言及”至“定矣”。
○解云:所以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可以为王者之法矣。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
秋,七月,齐人降鄣。鄣者何?纪之遗邑也。降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桓公讳也。时霸功足以除恶,故为讳。言降者,能以德见归,自来服者可也。
○降鄣,户江反,下注同。鄣,音章。为桓,于伪反,注同。
[疏]“鄣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春秋》未有;欲言非国,复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降之者何”。
○解云:欲言自服,文道齐人;欲言兵加,而文又言降,故执不知问。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尽也。襄公服纪以过,而复尽取其邑,恶其不仁之甚也。月者,重於取邑”。
○复,扶又反。恶其,乌路反,下同。
[疏]注“月者,重於取邑”。
○解云:以取邑例时,即隐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乎叔尔。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是后鲁比弑二君,狄灭邢、卫。
○比杀,申志反。
[疏]“徒葬乎叔尔”。解云:谓不得与夫合葬,故言徒。徒者,空也。案上四年“齐侯葬纪伯姬”,传云“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徒葬于齐尔”。而此重发之者,正以彼则于齐,此则于叔,故重言之。
○注“是后鲁比弑二君”。
○解云:谓下三十二年“子般卒”,闵二年“公薨”是也。
○注“狄灭邢、卫”。
○解云:谓僖元年“次聂北,救
译○注“造曰筑”。
○解释说:这就是“筑微”的意思,传文中说“凶年不造邑”之类的话,说的就是这个。
脩旧不书,此何以书?据新宫灾后修不书。
[疏]注“据新”至“不书”。
○解释说:即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在此之后,没有见到修缮的记载,说的就是这个。
讥。何讥尔?凶年不脩。不讳者,缮故功费差轻於造邑。延厩,马厩也。
○费,芳味反。差,初卖反。
[疏]注“不讳”至“造邑”。
○解释说:上文二十八年“筑微”的事,实际上发生在大无麦禾之后,却提前记载,是为了避讳在凶年营造城邑。那么去年无麦禾,今年又是凶年却修缮马厩,不避讳的原因,正是因为修缮旧物的工费比营造城邑要轻一些。
夏,郑人侵许。
秋,有蜚。何以书?记异也。蜚者,臭恶之蟲也,象夫人有臭恶之行。言有者,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国之所有。
○蜚,扶味反,臭蟲也。行,下孟反。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国灭卒者,从夫人行,待之以初也。
[疏]注“国灭”至“以初也”。
○解释说:桓公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文说“为什么都称名?因为他们是失去国土的国君。为什么称侯来朝?因为尊贵者没有后代,所以用最初的礼节对待他们”。那么现在这位叔姬,她的国家已经灭亡却记载她去世,正是因为她原本尊贵为夫人,现在虽然国家灭亡,仍然用夫人的礼节对待她并记载她的去世,所以说用最初的礼节对待她。考察隐公七年,这位叔姬本是伯姬的陪嫁妾室,而说跟随夫人出行,正是因为十二年春天“叔姬归于酅”,传文说“为什么说归于酅?是为了隐讳。隐讳什么?因为她的国家已经灭亡,只是归于叔罢了”。那么起初离开时,虽然她是陪嫁妾室,但到了庄公四年三月“伯姬卒”之后,纪国尚未灭亡之前,纪侯立她为夫人,所以说夏天“纪侯大去其国”,叔姬于是回到鲁国,到十二年春天归于酅时已是夫人,所以说跟随夫人出行。
城诸及防。诸,君邑。防,臣邑。言及,别君臣之义。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矣。
○别,彼列反。
[疏]注“诸君”至“臣邑”。
○解释说:知道像这样区分的原因,正是昭公五年“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文说“为什么说及防兹来奔”,传文说“为什么说及防兹来奔?不把私邑连累公邑”,那里的注解说“公邑,是国君的城邑。私邑,是大臣的城邑。累,是次序。义理上不能让臣邑与君邑相次序,所以说及以断绝它们”。那么都城城邑说及以区分公私,所以知道这里说城诸及防,是君臣的城邑。
○注“言及”至“定矣”。
○解释说:所以君臣的义理端正,天下就能安定,可以作为王者的法则。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
秋,七月,齐人降鄣。鄣者何?纪之遗邑也。降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桓公讳也。时霸功足以除恶,故为讳。言降者,能以德见归,自来服者可也。
○降鄣,户江反,下注同。鄣,音章。为桓,于伪反,注同。
[疏]“鄣者何”。
○解释说:想说它是国家,《春秋》中没有记载;想说它不是国家,又无处依附,所以提出不知而问。
○“降之者何”。
○解释说:想说它是自行归服,文中却说齐人;想说它是用兵攻取,文中又说降,所以提出不知而问。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尽也。襄公服纪以过,而复尽取其邑,恶其不仁之甚也。月者,重於取邑”。
○复,扶又反。恶其,乌路反,下同。
[疏]注“月者,重於取邑”。
○解释说:因为取邑通常只记季节,即隐公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类就是。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乎叔尔。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是后鲁比弑二君,狄灭邢、卫。
○比杀,申志反。
[疏]“徒葬乎叔尔”。解释说:意思是不能与丈夫合葬,所以说徒。徒,是空的意思。考察上文四年“齐侯葬纪伯姬”,传文说“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徒葬于齐尔”。这里再次说明,正是因为那里是葬于齐,这里是葬于叔,所以重复说明。
○注“是后鲁比弑二君”。
○解释说:指的是下文三十二年“子般卒”,闵公二年“公薨”的事。
○注“狄灭邢、卫”。
○解释说:指的是僖公元年“次聂北,救
齐人伐山戎。此齐侯也,其称人何?据下言齐侯来献戎捷。
[疏]注“据下”至“戎捷”。
○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是也。
贬。曷为贬?据齐侯伐北戎不贬。
[疏]注“据齐”至“不贬”。
○解云:即僖十年“夏,齐侯、许男伐北戎”是也。若然,而此注不道许男者,正以其解齐人伐山戎之故,省文。
子司马子曰:“盖以操之为已蹙矣。”操,迫也。已,甚也。蹙,痛也。迫杀之甚痛。
○以操,七刀反,迫也,注同。蹙,子六反。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据得捷也。《春秋》敌者言战。桓公之与戎狄,驱之尔。时桓公力但可驱逐之而已,戎亦天地之所生,而乃迫杀之甚痛,故去战贬见其事,恶不仁也。山戎者,戎中之别名,行进故录之。
○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春秋》敌者言战”。解云:谓军人众寡相敌者,不谓将之尊卑等,是以僖二十八年“晋侯”已下,“及楚人战于城濮”;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之属,虽君与大夫亦言战矣。
○注“故去”至“不仁也”。
○解云:谓贬去其战,以见力不得等,恶齐侯之不仁也。
○注“行进故录之”。
○解云:谓言山,详录之耳。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所漱浣也。无垢加功曰漱,去垢曰浣,齐人语也。讥者,为渎下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帷,士帘,所以防泄慢之渐也。礼,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登高远望,人情所乐,动而无益於民者,虽乐不为也。四方而高曰台。
○漱,素口反。浣,户管反。垢,古口反。去,起吕反。为渎,于伪反,下“为威”同。
[疏]“临民之所漱浣也”。
○解云:谓郎台近泉台,故知如此。是以文十六年传云“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彼注云“既成更以所置名之”者,即其近泉之证也。
○注“无垢加功曰漱”。
○解云:谓但用手矣。既无垢而加功者,盖亦少有,但无多垢,故谓之无,非全无也。又取其斗漱耳,若以里语曰斗漱也。注“去垢曰浣”者。盖用足物,是以旧说云用足曰浣是也。故《内则》云“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尝”,郑注云“手曰漱,足曰浣,和,渍也”是也。
○注“礼天”至“士帘”。
○解云:《礼说》文也。
○注“天子”至“四时”。
○解云:皆是《礼说》文也。文王受命之后,乃筑灵台,亦是天子曰灵台之义。正以候天地,故以灵言之;诸侯候四时,故谓之时台。
○注“四方而高曰台”。
○解云:《尔雅?释宫》文。
夏,四月,薛伯卒。卒者,薛与滕俱朝隐公,桓弑隐而立,滕朝桓公,薛独不朝,知去就也。
○桓杀,申志反。
[疏]“卒者”至“去就也”。
○解云:所传闻之世,小国卒例不合书,而今书之,故解之耳。言薛与滕俱朝隐公者,即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是也。言滕朝桓公者,即桓二年滕子来朝是也。言知去就者,谓知去恶就善矣。
筑台于薛。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礼,诸侯之观不过郊。
○观,工唤反。
[疏]注“礼诸”至“过郊”。解云:正以郎为近邑而在郊内,乡者上传不讥其远,今此云薛,传云“远也”,故知礼法不得过郊矣。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战所获物曰捷。齐,大国也。曷为亲来献戎捷?据齐未尝朝鲁。威我也。以威恐怖鲁也。如上难知为威鲁书之。
○恐怖,丘勇反;下普故反。其威我奈何?旗获而过我也。旗,军帜名,各有色,与金鼓俱举,使士卒望而为陈者。旗获,建旗县所获得以过鲁也。不书威鲁者,耻不能为齐所忌难,见轻侮也。言献捷系戎者,《春秋》王鲁,因见王义,古者方伯
译齐国人讨伐山戎。这是齐侯,为什么称他为“人”呢?根据下文说齐侯来献山戎的捷报。
[疏]注“据下”到“戎捷”。
○解释说:就是下文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这件事。
这是贬斥。为什么贬斥呢?根据齐侯讨伐北戎不被贬斥。
[疏]注“据齐”到“不贬”。
○解释说:就是僖公十年“夏,齐侯、许男讨伐北戎”这件事。如果是这样,而此注不提及许男,正是因为它解释齐人讨伐山戎的缘故,省略了文字。
子司马子说:“大概是因为迫杀他们太残酷了。”操,迫近的意思。已,甚的意思。蹙,痛苦的意思。迫近杀戮他们非常痛苦。
○以操,音“七刀”,迫近的意思,注相同。蹙,音“子六”。这大概是战争。为什么不称“战”呢?根据获得了捷报。《春秋》中势均力敌的称“战”。桓公与戎狄,只是驱逐他们罢了。当时桓公的兵力只能驱逐他们而已,戎也是天地所生,却迫近杀戮他们非常痛苦,所以去掉“战”字以贬斥显示其事,厌恶不仁。山戎,是戎中的别名,行进所以记录它。
○去,音“起吕”。见,音“贤遍”。
[疏]“《春秋》敌者言战”。解释说:指军队人数多少相等的,不是说将领的尊卑相等,所以僖公二十八年“晋侯”以下,“及楚人战于城濮”;宣公十二年“晋荀林父率师及楚子战于邲”之类,即使是君主与大夫也称“战”了。
○注“故去”到“不仁也”。
○解释说:指贬去“战”字,以显示力量不相等,厌恶齐侯的不仁。
○注“行进故录之”。
○解释说:指说山,详细记录罢了。
三十有一年,春,在郎筑台。为什么记录?讥讽。讥讽什么?靠近百姓洗漱的地方。没有污垢而加功叫漱,去除污垢叫浣,这是齐国的话。讥讽者,因为亵渎下民。礼制,天子有外屏,诸侯有内屏,大夫有帷,士有帘,用来防止轻慢的渐生。礼制,天子有灵台,用来观测天地;诸侯有时台,用来观测四时。登高远望,是人情所喜欢的,行动而对百姓没有益处的,虽然喜欢也不做。四方而高叫台。
○漱,音“素口”。浣,音“户管”。垢,音“古口”。去,音“起吕”。为渎,音“于伪”,下“为威”相同。
[疏]“临民之所漱浣也”。
○解释说:指郎台靠近泉台,所以知道是这样。所以文公十六年传云“泉台是什么?郎台。郎台为什么叫泉台?未建成叫郎台,建成后叫泉台”,彼注云“建成后更以所置命名”的,就是它靠近泉水的证据。
○注“无垢加功曰漱”。
○解释说:指只是用手罢了。既无污垢而加功的,大概也少有,只是没有多污垢,所以叫无,不是全无。又取其斗漱罢了,如果用里语说斗漱。注“去垢曰浣”的。大概用脚物,所以旧说云用脚叫浣是对的。所以《内则》云“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尝”,郑注云“手曰漱,足曰浣,和,渍也”是对的。
○注“礼天”到“士帘”。
○解释说:《礼说》文。
○注“天子”到“四时”。
○解释说:都是《礼说》文。文王受命之后,才筑灵台,也是天子曰灵台的意义。正以候天地,所以以灵言之;诸侯候四时,所以谓之时台。
○注“四方而高曰台”。
○解释说:《尔雅·释宫》文。
夏,四月,薛伯卒。卒,薛与滕都朝见隐公,桓弑隐而立,滕朝见桓公,薛独不朝见,知道去就。
○桓杀,音“申志”。
[疏]“卒者”到“去就也”。
○解释说:所传闻之世,小国卒例不合书,而今书之,所以解释它。言薛与滕俱朝隐公的,即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是也。言滕朝桓公的,即桓二年滕子来朝是也。言知去就的,谓知去恶就善了。
筑台于薛。为什么记录?讥讽。讥讽什么?远。礼,诸侯之观不过郊。
○观,音“工唤”。
[疏]注“礼诸”到“过郊”。解释说:正以郎为近邑而在郊内,乡者上传不讥其远,今此云薛,传云“远也”,所以知道礼法不得过郊了。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战所获物曰捷。齐,大国也。为什么亲来献戎捷?根据齐未尝朝鲁。威我也。以威恐怖鲁也。如上难知为威鲁书之。
○恐怖,音“丘勇”;下音“普故”。其威我奈何?旗获而过我也。旗,军帜名,各有色,与金鼓俱举,使士卒望而为陈者。旗获,建旗县所获得以过鲁也。不书威鲁者,耻不能为齐所忌难,见轻侮也。言献捷系戎者,《春秋》王鲁,因见王义,古者方伯
征伐不道,诸侯交格而战者,诛绝其国,献捷於王者。楚献捷时,此月者,刺齐桓忄乔慢恃盈,非所以就霸功也。
译征伐不道,诸侯交格而战者,诛绝其国,献捷於王者。楚献捷时,此月者,刺齐桓忄乔慢恃盈,非所以就霸功也。
○帜,音志,又申志反,又尺志反,本又作“织”,同。难,乃旦反。因见,贤遍反。
[疏]注“旗军”至“有色”。
○解云:即礼大帛以即戎之属是也。
○注“与金鼓俱举”。
○解云:谓以金錞和鼓,金铎通鼓之时而建之。
○注“旗获”至“过鲁也”。
○解云:凡言过者,谓道所经过之称。今齐侯伐山戎而得过鲁,则此山戎不在齐北可知。盖戎之别种,居于诸夏之山,故谓之山戎耳。
○注“言献捷系戎”至“不道”。
○解云:正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无所系矣。
○注“诸侯交”至“於王者”。
○解云:格,犹距也。谓与交战而距王。今人谓不顺之处为格化之类。
○注“楚献”至“此月”。
○解云: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是也。而云持盈者,谓自持盈满之道而侮诸侯,失谦虚之义,故月之。
秋,筑台于秦。何以书?讥。何讥尔?临国也。言国者,社稷、宗庙、朝廷皆为国,明皆不当临也。临社稷、宗庙则不敬,临朝廷则泄慢也。冬,不雨。何以书?记异也。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
○施,申豉反。
[疏]注“先是比筑三台”。
○解云:即上文于郎、于薛、于秦之属是也。
○注“庆牙专政”。
○解云:即上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下三十二年传云“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然则上既言二子胁公,季友不得为政,下文始言授季子国政,即於是时庆牙为政明矣。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穀。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何以不称弟?据公弟叔肹卒。
○肹,许乙反。
[疏]“城小穀”。
○解云:二传作“小”字,与《左氏》异。“夏宋公”至“梁丘”。
○解云:隐八年注云“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然则今宋公序上,亦为齐侯所要故也。
○注“据公弟叔肹卒”。解云:即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肹”是也。
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据公子买有罪杀之,言刺不言卒。
[疏]注“据公”至“言卒”。
○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传云“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乱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是也。
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据叔孙得臣卒不日者,恶不发扬公子遂弑也。
○为季,于伪反,下“为季”、“而为”,注“故为”同。
[疏]注“据叔”至“遂弑也”。
○解云:即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也。然则季子若其发扬牙之罪恶诛之,正是臣人之道。今而讳杀,故难之云。
季子之遏恶也。遏,止。
○遏,於葛反,止也。不以为国狱,不就致狱其刑,故言卒。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季子过在亲亲,疑於非正,故为之讳,所以别嫌明疑。
○别,彼列反。
[疏]注“季子”至“明疑”。
○解云:季子仁者,不忍用刑其兄,是失事君之道。然则季子之过,在於亲其亲者,故曰过在亲亲。《春秋》以掩遏牙之恶,与周公行诛于兄异,是以疑其非正礼耳,故为之讳刺文。所以别嫌者,谓讳刺别於亲亲,失臣道之嫌。明疑者,明於掩恶,非正礼之疑耳。
季子之遏恶奈何?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召之於陈。
[疏]注“召之於陈”。
○解云:正以上二十七
译○“帜”字,音志,又音申志,又音尺志,原本也写作“织”,意思相同。“难”字,音乃旦。“因见”的“见”字,音贤遍。
[疏]注“旗军”到“有色”。
○解释曰:这就是《礼记》中“大帛以即戎”之类的情形。
○注“与金鼓俱举”。
○解释曰:是说在金錞和鼓、金铎和鼓同时响起的时候树立旗帜。
○注“旗获”到“过鲁也”。
○解释曰:凡是说“过”的,是指道路所经过的地方。现在齐侯讨伐山戎而经过鲁国,那么这山戎不在齐国以北就可知了。大概是戎的别种,居住在诸夏的山中,所以称为山戎罢了。
○注“言献捷系戎”到“不道”。
○解释曰:正好决断僖公二十一年冬天,“楚人派宜申来献捷”,没有系连(具体对象)了。
○注“诸侯交”到“於王者”。
○解释曰:格,就是抗拒的意思。是说与交战而抗拒王命。现在人把不顺从的地方称为格化之类。
○注“楚献”到“此月”。
○解释曰:就是僖公二十一年冬天,“楚人派宜申来献捷”这件事。而说持盈的,是说自持盈满之道而侮辱诸侯,失去了谦虚的道义,所以用月份来记载(以示贬斥)。
秋天,在秦国修筑台观。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因为台观临近国都。说国都,是因为社稷、宗庙、朝廷都算是国都,明确说明都不应当临近。临近社稷、宗庙就是不敬,临近朝廷就是轻慢。冬天,没有下雨。为什么要记载?是记载异常现象。京房《易传》说:“旱灾的异常,是干旱很久但不伤害万物。这是因为禄位离开了公室,福泽由下位产生,所以阳气虽然不施布,但阴气独自运行,以成就万物。”在此之前接连修筑三座台观,这是庆牙专权的应验。
○“施”字,音申豉。
[疏]注“先是比筑三台”。
○解释曰:就是上文在郎、在薛、在秦修筑台观之类的事情。
○注“庆牙专政”。
○解释曰:就是上文僖公二十七年传所说“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都是庄公的同母弟。公子庆父、公子牙勾结夫人以胁迫国君,季子起来治理他们,他们就不能参与国家政事;如果坐着观看,则是亲近亲人,因此不忍心看见。所以于是又请求到陈国,并安葬原仲”,下文僖公三十二年传说“季子到达后把国家政事交给他”。既然上文说这两个人胁迫国君,季友不能执政,下文才开始说把国家政事交给季子,那么在这个时候庆牙执政就很明白了。
三十有二年,春天,修筑小穀的城墙。
夏天,宋公、齐侯在梁丘相遇。
秋天,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为什么不称他为“弟”?是依据公弟叔肹去世(的记载)。
○“肹”字,音许乙。
[疏]“城小穀”。
○解释曰:两传写作“小”字,与《左氏》不同。“夏宋公”到“梁丘”。
○解释曰:隐公八年注说“宋公排在上面,是因为当时卫侯要挟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确应当戒慎”。那么现在宋公排在上面,也是因为被齐侯要挟的缘故。
○注“据公弟叔肹卒”。解释曰:就是宣公十七年“冬天,十有一月,壬午日,公弟叔肹”去世这件事。
是被杀。被杀那么为什么不说是“刺”?是依据公子买有罪被杀,说“刺”不说“卒”。
[疏]注“据公”到“言卒”。
○解释曰:就是僖公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刺死他”传所说“没有完成戍守任务是什么意思?没有完成戍守任务,是因为内部动乱,不可以让他前往。不可以让他前往,那么说戍守卫国是什么意思?是顺从国君的意思”这件事。
是为季子隐瞒杀兄之事。为什么为季子隐瞒杀兄之事?是依据叔孙得臣去世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厌恶不揭发公子遂弑君之事。
○“为季”的“为”字,音于伪,下文“为季”、“而为”,注“故为”相同。
[疏]注“据叔”到“遂弑也”。
○解释曰:就是宣公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去世”,注说“不记载日期,是因为知道公子遂想要弑君,作为臣子知道贼人却不说话,明确应当诛杀”这件事。那么季子如果揭发牙的罪恶并诛杀他,正是做臣子的正道。现在却隐瞒杀兄之事,所以提出疑问。
季子遏止恶行。遏,就是阻止。
○“遏”字,音於葛,意思是阻止。不把它当作国家的狱讼,不正式致送狱讼执行刑罚,所以说“卒”。顺着季子的心意而为他隐瞒。季子的过错在于亲近亲人,疑似不合正道,所以为他隐瞒,用来区别嫌疑、阐明疑惑。
○“别”字,音彼列。
[疏]注“季子”到“明疑”。
○解释曰:季子是仁人,不忍心对兄长用刑,这是失去了侍奉国君的道义。那么季子的过错,在于亲近他的亲人,所以说过错在于亲亲。《春秋》因为掩盖牙的恶行,与周公诛杀兄长不同,所以怀疑这不是正礼,因此为他隐瞒“刺”的文辞。所谓区别嫌疑,是说隐瞒“刺”字区别于亲近亲人、失去臣道的嫌疑。阐明疑惑,是说阐明掩盖恶行,这不是正礼的疑惑罢了。
季子遏止恶行是怎样的呢?庄公生病,将要去世,因为生病召见季子。在陈国召见他。
[疏]注“召之於陈”。
○解释曰:正是以上僖公二十七年
年传云“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之文故也。
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
译《年传》中记载“因为不忍心看见,所以于是又请求前往陈国,而安葬原仲”的文字,正是这个缘故。
季子到达后,把国家政事交给他。到达没有记载,是因为本国大夫出使和归来,不会同时记载。
[疏]注“至不”至“两书”。
○解云:谓通例如此。宣八年“夏,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书其乃复者,彼传云“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彼注云“丧尚不当反,况於疾乎”是也。宣十八年秋,“公孙归父如晋”,冬,“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书其还者,彼传云“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於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反命乎介,自是走之齐”,彼注云“主书者,善其不以家见遂怨怼,成踊哭君,终臣子之道,起时莫能然也。言至柽者,善其得礼于柽”是也。昭十四年“春,隐如至自晋”;又昭二十四年春,“叔孙舍至自晋”,皆书至者,正由被执而得归,是以重而书至,犹非正归当书之例也。闵二年秋,“季子来归”书者,初出亦不书,不得难此也。
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致,与也。
○焉,於虔反。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庸,犹佣佣无节目之辞。
○般,音班。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巳知之矣。’父死子继曰生,兄死弟继曰及。言隐公生,桓公及,今君生,庆父亦当及,是鲁国之常也。庆父也存。”时庄公以为牙欲立庆父。
[疏]“庆父也存”者,解云:庄公辞。
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再言夫何敢者,反覆思惟,且欲以安病人也。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夫何,音扶,下及注同。覆,芳服反。思难,乃旦反。
[疏]注“再言”至“病人也”。
○解云:谓反覆思惟踟蹰之间,故再告此。言夫何敢,使病者意安耳。
○注“孔子曰”至“思义”。
○解云:引之者,欲言季子反覆思惟,合於君子之道。言见得思义者,得谓利禄也。
俄而牙弑械成。是时牙实欲自弑君,兵械巳成,但事未行尔。有攻守之器曰械。
○俄,五多反。牙杀,申志反,注及下“亲弑”同。械,户戒反。季子和药而饮之,药者,酖毒也,传曰“酖之”是也。时季子亦有械,故能饮之。传不道者,从可知。
○饮,於鸩反,注同。酖毒,本亦作“鸩”,直荫反,下文同。
[疏]注“药者”至“是也”。
○解云:即下云“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云云者是。
曰:“公子从吾言而饮此,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必有后乎鲁国。时世大夫,诛不宣扬,子当继体如故。
[疏]“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
○解云:言不为天下所共戮,不为天下所共笑矣。
○注“时世大夫”。
○解云:欲道古礼大夫不世矣。
不从吾言而不饮此,则必为天下戮笑,必无后乎鲁国。”於是从其言而饮之,饮之无傫氏,至乎王堤而死。公子牙今将尔,今将欲杀无傫。
○无,本又作“巫”。傫,音力委反,又力追反。堤,丁兮反。
[疏]“饮之无傫氏”。
○解云:或是大夫家,或是地名。言饮酖毒之药于无傫氏矣。旧云饮之无傫氏者,言饮此毒不累其子孙,谓当立其氏族也者,非也。
○“至乎王堤而死”。
○解云:王堤,盖地名。
辞曷为与亲弑者同?辞,传序经辞。亲,躬亲也。
[疏]注“辞,传序经辞”。
○解云:知如此者,正以经书“公子牙卒”,无诛杀之文。传云“曷为不言刺之”,云是将为乱乎?故知此辞与亲弑者同,但是传序经辞,非为经也。
君亲无将,将而诛焉。亲,谓父母。
○无将,如字,闵公“本将不诛”、“将而”皆同;或子匠反,非也。然则善之与?曰:然。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以臣事君之义也。唯人君然后得申亲亲之恩。
○与,音馀。
[疏]“杀世子母弟”
译[疏]注“至不”到“两书”。
○解释说:意思是通例如此。宣公八年“夏,公子遂出使齐国,到了黄地才返回”,记载他‘乃复’(才返回)的原因,那篇传文说“为什么说‘有疾乃复’?是讥讽。讥讽什么呢?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丧事应徐行而不返回”,那篇注解说“丧事尚且不应当返回,何况是疾病呢”就是这个意思。宣公十八年秋,“公孙归父出使晋国”,冬,“归父从晋国返回,到了柽地,于是逃奔齐国”,记载他‘还’(返回)的原因,那篇传文说“‘还’是什么意思?是善意的措辞。为什么是善意的?归父出使晋国,从晋国返回,到了柽地,听说国君去世、家中被遣散,他清扫帷帐,向副使汇报使命,从此逃往齐国”,那篇注解说“主笔的人,是赞许他不因家中变故而怨恨,完成哭祭国君之礼,尽到臣子的道义,当时没有人能像他这样。说‘至柽’,是赞许他在柽地合乎礼制”就是这个意思。昭公十四年“春,隐如从晋国回来”;又昭公二十四年春,“叔孙舍从晋国回来”,都记载‘至’(到达)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被拘禁后得以回归,所以特别记载‘至’,这仍然不是正常回归应当记载的通例。闵公二年秋,“季子来归”被记载,当初他出逃也没有记载,不能以此难倒我们。
说:“我如果不起此病,我将把鲁国托付给谁呢?”致,就是给予。
○焉,音於虔。季子说:“般还活着,您担忧什么呢?”庄公说:“难道会像这样吗?”庸,是表示庸庸碌碌、没有条理之辞的语气词。
○般,音班。牙对我说:‘鲁国一生一及,您已经知道了。’父亲去世儿子继承叫‘生’,兄长去世弟弟继承叫‘及’。意思是隐公是‘生’,桓公是‘及’,现在您是‘生’,庆父也应当是‘及’,这是鲁国的常例。庆父还活着。”当时庄公认为牙想要立庆父为君。
[疏]“庆父也存”者,解释说:这是庄公的话。
季子说:“他怎敢呢?这是要作乱吗?他怎敢呢!”再次说“他怎敢”,是反复思考,并且想要安抚病人。孔子说:“君子有九种思考:看要思考是否明白,听要思考是否聪敏,脸色要思考是否温和,容貌要思考是否恭敬,言语要思考是否忠诚,做事要思考是否敬业,有疑问要思考询问,愤怒时要思考后患,见到利益要思考道义”。
○夫何,音扶,下面及注相同。覆,音芳服。思难,音乃旦。
[疏]注“再言”到“病人也”。
○解释说:意思是反复思考、犹豫之间,所以再次说这句话。说“他怎敢”,是为了让病人心里安定。
○注“孔子曰”到“思义”。
○解释说:引用这段话,是想说季子反复思考,符合君子的道义。说“见得思义”,得是指利禄。
不久牙的弑君兵器准备好了。这时牙确实想自己弑君,兵器已经准备好,只是事情还没有实行罢了。有攻守的器具叫械。
○俄,音五多。牙杀,音申志,注及下面“亲弑”相同。械,音户戒。季子和好毒药让他喝下,药,就是鸩毒,传文说“鸩之”就是这个意思。当时季子也有兵器,所以能让他喝下。传文没有说,是可以推知的。
○饮,音於鸩,注相同。酖毒,原本也写作“鸩”,音直荫,下文相同。
[疏]注“药者”到“是也”。
○解释说:就是下面说的“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等等的话。
说:“公子听从我的话喝下这个,就一定可以不被天下人杀戮嘲笑,一定会有后代在鲁国。当时世袭的大夫,诛杀不宣扬,你应当像以前一样继承君位。
[疏]“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
○解释说:意思是不被天下人共同杀戮,不被天下人共同嘲笑。
○注“时世大夫”。
○解释说:想要说明古礼大夫不世袭。
不听从我的话而不喝这个,就一定被天下人杀戮嘲笑,一定不会有后代在鲁国。”于是听从他的话喝下毒药,在无傫氏那里喝下毒药,到了王堤而死。公子牙现在将这样,现在将想要杀无傫。
○无,原本又写作“巫”。傫,音力委,又音力追。堤,音丁兮。
[疏]“饮之无傫氏”。
○解释说:可能是大夫的家,也可能是地名。意思是在无傫氏那里喝下鸩毒之药。旧说“饮之无傫氏”,意思是喝下此毒不连累他的子孙,说应当立他的氏族,这是不对的。
○“至乎王堤而死”。
○解释说:王堤,大概是地名。
措辞为什么与亲自弑君者相同?辞,是传文叙述经文措辞。亲,是亲身。
[疏]注“辞,传序经辞”。
○解释说:知道这样的原因,正因为经文书写“公子牙卒”,没有诛杀的文字。传文说“为什么不说不刺之”,说这是要作乱吗?所以知道此辞与亲自弑君者相同,但这只是传文叙述经文的措辞,不是经文本身。
君主和亲人没有预谋,有预谋就诛杀。亲,指父母。
○无将,如字,闵公“本将不诛”、“将而”都相同;或音子匠,不对。那么是赞许他吗?说:是的。杀世子、母弟直接称君主的,是加重语气。季子杀母兄,为什么是赞许呢?诛杀不得避开兄长,这是君臣的道义。以臣子侍奉君主的道义。只有君主然后才能申张亲近亲人的恩情。
○与,音馀。
[疏]“杀世子母弟”
至“之也”。
○解云:即僖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秋,宋公杀其世子座”之属者,是杀世子直称君之经也。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襄三十年夏,“天王杀其弟年夫”之属者,是杀母弟直称君之经也。
译至于“之也”。
○解释说:就像僖公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公二十六年“秋,宋公杀其世子座”这类情况,是杀害世子时直接称呼君主之名的经文。隐公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襄公三十年夏,“天王杀其弟年夫”这类情况,是杀害同母弟时直接称呼君主之名的经文。
○注“唯人”至“之恩”。
○解云:欲道杀世子母弟,所以直称君甚之之义。言得申亲亲之恩而不申之,故甚其恶耳。
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行诛乎兄,隐而逃之,使讬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明当以亲亲原而与之,於治乱当赏疑从重,於平世当罚疑从轻。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书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遏恶也。行诛亲亲,虽酖之犹有恩也。
[疏]“隐而逃之”。
○解云:言隐匿辟杀,是以不直诛而酖之矣。
○注“明当”至“与之”。
○解云:明《春秋》之道,当亲其亲,而原季子之心而与之,故善之耳。
○注“於治”至“从轻”。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者,拨乱之书,是以原其亲亲而赏季氏即赏疑从重也。当所传闻之世天下未平是以升平疑狱不得不诛,故云於平世乃可罚疑从轻矣。
○注“庄不”至“弑君”。
○解云:上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传云“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是也。今牙书卒者,本以当国将弑君故也。
○注“书日”至“遏恶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义,於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无罪,皆不书日以略之,因示其恩浅,即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隐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解之。言录季子遏恶也者,正以为季子遏其恶之故,是以详录之耳。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路寝者何?正寝也。公之正居也。天子诸侯皆有三寝:一曰高寝,二曰路寝,三曰小寝。父居高寝,子居路寝,孙从王父母,妻从夫寝,夫人居小寝。在寝地者,加录内也。夫人不地者,外夫人不卒,内书薨已录之矣,故出乃地。
[疏]“路寝者何”。
○解云:欲言正寝,公存之时,经文无路寝之名;欲言非正寝,而公薨於内,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诸侯”至“人居小寝”。
○解云:皆时王之礼矣。若《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於高寝”;僖三十三年冬十二月,“乙巳,公薨于小寝”之属是也。然则诸侯有三寝,而薨其内者是正矣。而文十八年“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襄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之属,皆为失处,而无讥文者,盖以不在三寝,非礼自见故也。而云父居高寝者,盖以寝中最尊,若父子并薨之时,父殡于高寝矣。其嗣君亦薨,乃居於路寝。若其孙又薨,则从王父母小寝。所以不再言母者,妻从夫寝故也。其夫人若存,定居于寝内之三宫矣。若非有并丧,则从寝之中科薨其一。而谓路寝为公之正居者,以其始正之常处也。
○注“在寝地加录,内也”。
○解云:正决外诸侯之卒不地故也。
○注“故出乃地”。
○解云:即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是也。
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据子赤不言子赤卒。
[疏]“据子赤不言子赤卒”。
○解云: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是也。
君存称世子,明当世父位为君。
[疏]“君存称世子”。
○解云:内外同矣。而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不言世子者,彼注云“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是也。
君薨称子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称子某,明继父也。名者,尸柩尚存,犹以君前臣名也。
[疏]注“缘民臣”至“名也”。
○解云:子者,嗣君之称,是以称子某,明其嗣父也。既不可无君,令之继父而书名者,正以尸柩尚存,犹君前臣名故也。其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者,文九年传文。
既葬称子,不名者,无所屈也。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称子也。
[疏]注
译○注“唯人”到“之恩”。
○解释说:想要说明杀害世子、母弟的原因,所以直接称“君”来强调其罪行之甚。意思是说,能够伸张亲爱亲属的恩情却没有伸张,因此特别强调其恶行。
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诛杀而是用毒酒害死他呢?对兄长执行诛杀,隐藏起来逃避直接杀戮,让他托辞好像因病而死,这是亲爱亲属的道理。表明应当以亲爱亲属的原则来原谅他并宽待他,在治理混乱时,对于赏赐有疑问应从重,在太平盛世,对于惩罚有疑问应从轻。庄公不记载大夫的卒年而记载牙的卒年,原本是因为记载国家将要发生弑君之事。记载具体日期,是记录季子遏止恶行的行为。执行诛杀亲族,虽然用毒酒害死他,仍然存有恩情。
[疏]“隐而逃之”。
○解释说:意思是隐藏起来避开直接杀戮,所以不直接诛杀而用毒酒害死他。
○注“明当”到“与之”。
○解释说:阐明《春秋》的道理,应当亲爱其亲族,并推原季子的心意而宽待他,所以称赞他。
○注“於治”到“从轻”。
○解释说:注中这样说,是想说明《春秋》是拨乱反正的书,所以推原其亲爱亲属之心而奖赏季氏,这就是赏赐有疑问时从重。在传闻之世,天下尚未太平,所以对于有疑问的案件不得不诛杀,所以说在太平盛世才可以惩罚有疑问时从轻。
○注“庄不”到“弑君”。
○解释说:上文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传文说“溺是谁?是我们大夫中未被任命的人”,那里的注说“所伐的大夫不记载卒年,是因为庄公对臣子的恩情淡薄,所以不记载大夫的卒年,与桓公的意义相同”就是这样。现在记载牙的卒年,原本是因为他当时掌握国政将要弑君的缘故。
○注“书日”到“遏恶也”。
○解释说:正是根据《春秋》的原则,在传闻之世,大夫的卒年,不论有罪无罪,都不记载具体日期以表示简略,借此显示恩情浅薄,就像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隐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之类就是这样。现在记载了具体日期,所以加以解释。说记录季子遏止恶行的意思,正是认为因为季子遏止了他的恶行,所以详细记录。
八月,癸亥,庄公在路寝去世。路寝是什么?是正寝。是国君正式居住的地方。天子和诸侯都有三座寝宫:一是高寝,二是路寝,三是小寝。父亲住高寝,儿子住路寝,孙子跟随祖父母,妻子跟随丈夫的寝宫,夫人住小寝。在寝宫所在地去世,是加重记录内部事务。夫人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外部夫人不记载卒年,内部已经记载了“薨”,所以出宫后才记载地点。
[疏]“路寝者何”。
○解释说:想要说是正寝,但国君在世时,经文中没有路寝的名称;想要说不是正寝,但国君在内室去世,所以持不知而问。
○注“天子诸侯”到“人居小寝”。
○解释说:这都是当时天子的礼制。就像《春秋》定公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于高寝”;僖公三十三年冬十二月,“乙巳,公薨于小寝”之类就是这样。那么诸侯有三座寝宫,在其中去世的是正当的。而文公十八年“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襄公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之类,都属于失当之处,而没有讥讽的文字,大概是因为不在三寝之中,不合礼制自然显现,所以不需要讥讽。说父亲住高寝,大概是因为寝宫中最为尊贵,如果父子同时去世,父亲殡于高寝。如果继位的国君也去世,就住在路寝。如果孙子又去世,就跟随祖父母住小寝。之所以不再说母亲,是因为妻子跟随丈夫的寝宫。如果夫人在世,就定居在寝宫内的三宫。如果没有同时丧事,就从寝宫之中选择一处去世。而称路寝为国君正式居住的地方,是因为它是开始正式居住的常处。
○注“在寝地加录,内也”。
○解释说:正是判定外部诸侯去世不记载地点的缘故。
○注“故出乃地”。
○解释说:就是僖公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就是这样。
冬,十月,乙未,子般去世。子去世称子卒,这里称子般卒是什么意思?根据子赤不称子赤卒。
[疏]“据子赤不言子赤卒”。
○解释说:文公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文说“子卒指的是谁?指的是子赤”就是这样。
国君在世时称世子,表明应当继承父亲的位置成为国君。
[疏]“君存称世子”。
○解释说:内外是一样的。而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不称世子,那里的注说“而不以世子正式称呼记载,是为了表明想要以正统显示没有正统,憎恶桓公”就是这样。
国君去世称子某,顺应百姓臣子的心意,不能一天没有国君,所以称子某,表明继承父亲。名字,是因为尸柩尚存,仍然以国君面前臣子称名的方式。
[疏]注“缘民臣”到“名也”。
○解释说:子是嗣君的称号,所以称子某,表明他继承父亲。既然不能没有国君,让他继承父亲而称名的原因,正是尸柩尚存,仍然以国君面前臣子称名的缘故。那顺应百姓臣子的心意,不能一天没有国君,是文公九年的传文。
安葬后称子,不称名,是因为没有屈从。顺应终始的道理,一年不有两个国君,所以称子。
[疏]注
“不名”至“子也”。
○解云:正以先君既葬,更无所屈,所以不称爵而言子者,一年不二君矣。其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者,文九年传文。
译“不名”到“子也”。
○解释说:正因为先君已经安葬,再无可以屈从的对象,所以不称爵位而称“子”,这是因为一年之内不能侍奉两位君主。这依据的是终始的道理,一年之内不能侍奉两位君主,这是《左传》文公九年的传文。
逾年称公。不可旷年无君。
[疏]注“不可旷年无君”。解云:文九年传文。
子般卒,何以不书葬?据定姒俱称卒书葬。
[疏]注“据定”至“书葬”。
○解云:即定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九月,“辛巳,葬定姒”。然则定姒称卒而书葬,今子般称卒不书葬,故难之。
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则立庙也。庙则书葬。录子恩也。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葬。未逾年之君,礼,臣下无服,故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葬,示一年不二君也。称卒不地者,降成君也。日者,为臣子恩录之也。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
○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未逾”至“二君也”。
○解云:《案丧服?不杖期章》,之内有为君之长子,臣下犹服之,况为嗣君而言无服者,正以为长子之时,其臣下从君而服之;若其为嗣君,则无从服之义,是以知其无服矣。不但如此,作君长子之时,其臣皆吉,故得为之服期;若作未逾年之君,臣下皆为前君服斩,宁得更为之服乎?若还服期,即是废重服轻;若为斩衰三年,即违一年不二君之义故也。
○注“称卒不”至“之也”。
○解云:案隐公、闵公,皆是成君而亦不地,故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故彼注云“不忍言其僵尸之处”。今子般亦杀死,正合不书地,而言降成君者,欲道好死者亦不书地,所以降成君故也。其好死者即襄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子野卒”是也。
○注“杀不”至“子赤也”。
○解云:即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彼注云“所闻世臣子恩痛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然则子般犹是所传闻之世,恩降于子赤,是以忍言日也。
公子庆父如齐。如齐者,奔也。是时季子新酖牙,庆父虽归狱邓扈乐,犹不自信於季子,故出也。不言奔者,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
○乐,音洛。暴,步卜反。
[疏]注“庆父”至“扈乐”。
○解云:其归狱邓扈乐之事,在闵元年传也。
狄伐邢。
◎闵公起元年,尽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复发传者,嫌继未逾年君义异故也。明当隐之如一。
○弑,申志反。
[疏]注“复发”至“如一”。解云:则庄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然则庄元年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正嫌此继未逾年之君,异于成君故也。其异一成一未而不异之者,明臣子隐痛之当如一矣。若然,案庄公继弑,弑是齐侯;今闵公继弑,弑是庆父,何氏宁知不嫌此异,而知为所继之君成与不成者,正以解即位之义,欲道后君痛其见弑,不忍即其位处,明据恩之深浅,无弑者内外之义故也。
孰继?据子般弑不见。
○见,贤遍反。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论季子当从议亲之辟,犹律亲亲得相首匿,当与叔孙得臣有差。
○探,他南反。辟,婢亦反。匿,女亦反。
[疏]注“论季子”至“首匿”。
○解云:谓季子缓纵庆父之事,当从《周礼?小司寇》议亲之法,非其罪也。
○注“当与”至“有差”。
○解云:即宣五年“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则得臣与遂不宜相隐,是以罪之。今庆父季友亲则亲矣,得相首匿,是以舍之,故言当与叔孙得臣有差矣。
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据师还也。
○恶,音乌。扈乐,音洛,或如字。
[疏]注“据
译过了一年才称公。不可以空过一年而没有国君。
[疏]注“不可旷年无君”。解释说:这是文公九年的传文。
子般去世,为什么没有记载安葬?根据定姒都称卒并记载安葬。
[疏]注“据定”到“书葬”。
○解释说:就是定公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去世”九月,“辛巳,安葬定姒”。既然定姒称卒而记载安葬,现在子般称卒却不记载安葬,所以提出疑问。
没有满一年的国君,有儿子就立庙,就是建立宗庙。立庙就记载安葬。这是记录对儿子的恩情。没有儿子就不立庙,不立庙就不记载安葬。没有满一年的国君,按礼制,臣下没有丧服,所以没有儿子就不立庙,不立庙就不记载安葬,以示一年之内不尊奉两位国君。称卒而不记载地点,是降低对正式国君的规格。记载日期,是为了记录臣子对国君的恩情。被杀而不记载日期,见于隐公,是降低对子赤的规格。
○去,音起吕。见,音贤遍。
[疏]注“未逾”到“二君也”。
○解释说:查《丧服·不杖期章》,其中有为国君长子服丧的情况,臣下尚且为之服丧,何况作为嗣君却说没有丧服呢?正因为作为长子时,臣下是跟随国君而服丧;如果作为嗣君,就没有随从服丧的道理,因此知道没有丧服。不仅如此,作为国君长子时,臣下都是吉服,所以能够为他服期年之丧;如果作为未满一年的国君,臣下都为前一位国君服斩衰之丧,难道还能再为他服丧吗?如果还服期年之丧,就是废弃重丧而服轻丧;如果服斩衰三年,就违背了一年之内不尊奉两位国君的原则。
○注“称卒不”到“之也”。
○解释说:查隐公、闵公,都是正式国君却也不记载地点,所以隐公十一年传文说“国君去世为什么没有记载地点?是不忍心说”,所以那里的注解说“不忍心说出他僵尸所在的地方”。现在子般也是被杀,正符合不记载地点,而说降低对正式国君的规格,是想说明即使是善终的也不记载地点,所以降低对正式国君的规格。那善终的就是襄公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子野去世”这种情况。
○注“杀不”到“子赤也”。
○解释说:就是文公十八年“冬,十月,子去世”,传文说“子去世是指谁?是指子赤。为什么不记载日期?是为了隐讳。为什么隐讳?是因为被弑杀。被弑杀为什么还不记载日期?是不忍心说”,那里的注解说“所传闻世的臣子对祖父的恩情深厚,所以不忍心说出日期,这与子般不同”。既然这样,子般还是属于所传闻之世,恩情比子赤浅,所以忍心说出日期。
公子庆父前往齐国。前往齐国,就是出逃。这时季子刚毒杀公子牙,庆父虽然把罪责推给邓扈乐,仍然不相信自己能被季子信任,所以出逃。不说出逃,是为了表明季子不探究他的实情,不揭露他的罪行。
○乐,音洛。暴,音步卜。
[疏]注“庆父”到“扈乐”。
○解释说:那把罪责推给邓扈乐的事,在闵公元年的传文中。
狄人攻打邢国。
◎闵公从元年开始,到二年结束
元年,春,周历正月。国君为什么不记载即位?继承被弑杀的国君不记载即位。再次发出传文解释,是担心继承未满一年的国君与继承正式国君意义不同。表明应当像隐公那样隐讳,道理是一样的。
○弑,音申志。
[疏]注“复发”到“如一”。解释说:那么庄公元年的传文说“国君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春秋》君子不记载即位。国君被弑杀,儿子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是为了隐讳。隐讳什么?隐讳儿子”。既然庄公元年已经有这个传文,现在再次发出传文,正是担心这继承的是未满一年的国君,与正式国君不同。那正式国君与未满一年的国君有区别却不加以区别,是为了表明臣子隐讳悲痛的道理应当是一样的。如果这样,查庄公继承的是被弑杀的国君,弑杀者是齐侯;现在闵公继承的是被弑杀的国君,弑杀者是庆父,何氏怎么知道不担心这有区别,而知道是因为所继承的国君是正式还是未满一年呢?正是为了解释即位的意义,想说明后一位国君痛惜前一位国君被弑杀,不忍心立即登上那个位置,明确依据恩情的深浅,没有弑杀者是内是外的区别。
继承谁?根据子般被弑杀而不见记载。
○见,音贤遍。继承子般。谁弑杀了子般?是庆父。杀了公子牙,现在将要这样,季子不能免于罪责。庆父弑杀国君,为什么不诛杀他?将要这样而不能免于罪责,是为了遏制恶行。既然已经来不及,而且罪责有所归咎,不探究他的实情而诛杀他,是亲爱亲属的原则。论说季子应当遵循议亲的法令,就像法律中亲族可以互相隐瞒罪行,应当与叔孙得臣有所区别。
○探,音他南。辟,音婢亦。匿,音女亦。
[疏]注“论季子”到“首匿”。
○解释说:是说季子宽纵庆父的事,应当遵循《周礼·小司寇》议亲的法令,不是他的罪过。
○注“当与”到“有差”。
○解释说:就是宣公五年“叔孙得臣去世”,注解说“不记载日期,是因为知道公子遂想弑杀国君,作为臣子知道贼人却不说话,明确应当诛杀”,那么得臣与公子遂不应当互相隐瞒,因此定罪。现在庆父与季友关系亲近,可以互相隐瞒罪行,所以宽恕他,所以说应当与叔孙得臣有所区别。
罪责归咎给谁?归咎给仆人邓扈乐。为什么归咎给仆人邓扈乐?根据军队返回。
○恶,音乌。扈乐,音洛,或读如字。
[疏]注“据
师还也”。
○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庄八年尊者使师灭同姓,而归善於师,今则尊者使乐杀子般,而反归恶於乐,故难之。
译军队回来了。”
○解释说:这就是庄公八年“秋,军队回来”,《公羊传》说“‘还’是什么意思?是表示赞美的措辞。这次是灭掉同姓国家,为什么用赞美的措辞呢?因为这不是军队的罪过”,《注》说“表明君主的命令,责任重在君主”。那么,庄公八年是地位尊贵的人派军队灭掉同姓国家,却把善名归于军队;现在却是地位尊贵的人派乐父杀死子般,反而把恶名归于乐父,所以对此提出责难。
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杀邓扈乐不书者,微也。
○曾,才能反。盍,户腊反。
[疏]“乐曾淫于宫中”。解云:即《左氏传》云“雩,讲於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也者,得与此合。
季子至而不变也。至者,闻君弑,从家至朝,季子知乐势不能独弑,而不变正其真伪。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时庆父内则素得权重,外则出奔彊齐,恐为国家祸乱,故季子如齐闻之,奉闵公讬齐桓为此盟。下书归者,使与君致同。主书者,起讬君也。
[疏]注“故季子如齐闻之”。
○解云:正以下经云“季子来归”,故知时如齐矣。
○注“书君”至“致同”。
○解云:正以大夫归例不书而下经书归故如此解也。。
○注主书者,起讬君也。
○解云:谓主书此盟,又下文即书“季子来归”者,欲起季子讬君于齐侯矣。所以不书公至自洛者,桓之会不致故也。
季子来归。其称季子何?据如陈名不称季,卒不称子。
[疏]注“据如陈名不称季”。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
○注“不称子”。
○解云:即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是也。
贤也。嫌季子不探诛庆父有甚恶,故复於讬君安国贤之。所以轻归狱,显所当任,达其功。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洛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
○令,力呈反。
[疏]注“嫌季”至“贤之”。
○解云:嫌有赵盾不诛赵穿而获弑君之恶,故曰甚恶也。
○注“所以”至“其功”。
○解云:所以轻归狱者,欲轻季子往前纵庆父归狱之过矣。言显所当任者,谓书曰季子来归,明讬君而还,欲显当存国之任矣。言达其功者,欲达其存国之功矣。
○注“不称”至“其事”。
○解云:以僖十六年卒时称季友,故决之。但当称季,足得起其贤,而称子者,见义故也,何者?案下二年“冬,齐高子来盟”,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不兴师,徒以言而巳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尢望高子也”。然则齐侯所以遣高子存鲁而立君继之者,由此洛姑之讬,故令季子与高子同称子,起见其事矣。
其言来归何?据召归不书,隐如言至。
[疏]注“据召归不书”。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庄三十二年传云“庄公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彼注云“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是也。
○注“隐如言至”。
○解云:即昭十四年“隐如至自晋”是也。
喜之也。季子来归则国安,故喜之。而变至加录云尔,盖与贤相起。言归者,主为喜出。言来者,起从齐自外来。盟不日,公不致者,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
○主为,于伪反,下文注皆同。
[疏]注“盖与贤相起”。
○解云:谓称字所以贤之,亦见其喜矣。变至言归,所以喜之,亦起其贤,故云与贤相起耳。
○注“桓之盟不日”至“之也”。
○解云:庄十三年传文。
冬,齐仲孙来。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曷为系之齐?据栾盈出奔楚,还不系楚。
[疏]“齐仲孙者何”。
○解云:欲道齐人,经不言使;欲言己臣,而继于齐,故执不知问。
○注“据栾”至“不系楚”。
○解云:即襄二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至襄二十三年夏,“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
译庄公在世时,邓扈乐曾在宫中淫乱,子般抓住他并鞭打了他。庄公死后,庆父对邓扈乐说:“子般侮辱你,国人没有不知道的,何不杀了他呢?”于是让邓扈乐杀了子般,然后诛杀邓扈乐并将罪责归咎于他。经文中不记载杀邓扈乐,是因为他地位卑微。
季子回来却没有改变这种状况。所谓“至”,是指他听到国君被杀的消息,从家中来到朝廷,季子知道邓扈乐没有能力独自弑君,却没有辨明真相、纠正是非。
齐国人救援邢国。
夏季,六月,辛酉日,安葬我国国君庄公。
秋季,八月,鲁公与齐侯在洛姑结盟。当时庆父在国内一向掌握大权,在外又出奔到强大的齐国,恐怕成为国家的祸乱,所以季子前往齐国,听说此事后,奉闵公之命托付给齐桓公,因此订立了这个盟约。下文记载“归”,是为了使它与国君致祭的礼仪相同。主笔记载此事,是为了表明托付国君的意思。
季子回来了。为什么称他为季子?依据是当他出使陈国时不称“季”,去世时不称“子”。
这是因为他贤德。人们担心季子不追究诛杀庆父的罪行,会有极大的恶名,所以再次通过托付国君、安定国家来彰显他的贤德。之所以轻易地将罪责归咎于邓扈乐,是为了显示他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达他的功绩。不称他为季友,是为了表明齐国继承鲁国,原本是因为洛姑之盟的托付,所以让季子与高子都称“子”,以兴起此事。
为什么说“来归”?依据是被召回来不记载,隐如回来只说“至”。
这是表示喜悦。季子回来国家就安定,所以表示喜悦。因此将“至”改为“归”并加以记录,大概是为了与彰显贤德相呼应。说“归”,主要是为了表达喜悦;说“来”,是为了表明他从齐国从外面回来。盟约不记载日期,鲁公不记载致祭,是因为桓公的盟约不记载日期,他的会盟不记载致祭,这是表示信任。
冬季,齐仲孙来到鲁国。齐仲孙是谁?是公子庆父。既然是公子庆父,为什么称他为齐仲孙?这是将他隶属于齐国。为什么将他隶属于齐国?依据是栾盈出奔楚国,回来时不隶属于楚国。
沃”是也。
外之也。曷为外之?据俱出奔远也。《春秋》为尊者讳,为闵公讳受贼人也。为亲者讳,为季子亲亲而受之,故讳也。
译“沃”就是这样。
这是把他排除在外的做法。为什么把他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们都出逃到远方。《春秋》为尊贵者隐讳,为闵公隐讳他接受贼人(弑君者)的事实;为亲人隐讳,为季子因为亲近亲人而接受(贼人)的事实,所以加以隐讳。
[疏]注“为季”至“讳也”。解云:谓季子是闵公之亲亲,而反受其贼,故为讳耳。
为贤者讳。以季子有遏牙不杀庆父之贤,故为讳之。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言古谓史记为“春秋”。
[疏]注“以史记氏族为《春秋》”。
○解云:谓以史记人之氏族而为《春秋》。
○注“言古”至“春秋”。
○解云:夫子脩史记为《春秋》。今言以“春秋”为《春秋》,则史记旧有“春秋”之名,是言古者谓史记为“春秋”矣。
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齐有高国崔,鲁有仲孙氏,亦足以知鲁仲孙。言仲孙者,以后所氏起其事明。主书者,贼不宜来,因以起上如齐,实杀君出奔。
○子女子,音汝。
[疏]注“齐有高国崔”。
○解云:即国夏、高固、高张、崔杼之属是矣。
○注“鲁有仲孙氏”。
○解云:即仲孙蔑仲孙羯之属是也。
○注“主书”至“出奔”。
○解云:正以经书其来,见不宜来,则知上如齐者,是其犯罪而去矣。庄三十二年冬,“公子庆父如齐”者,即上如齐之经矣。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不为桓公讳者,功未足以覆比灭人之恶也。
[疏]“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解云: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彼注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然则《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小国书时,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昭九年春,“许迁千夷”之属是也。而今阳为小国,齐人迁之,亦是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故云月矣。云云之说,在庄十年。
○注“不为”至“恶也”。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今迁取王封,因而臣之,虽当时未灭,终不得在,故云比灭人之恶矣。如此注者,正决僖十七年“夏,灭项”,传云“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然则彼经不言齐,而此言齐人,故决之。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其言吉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吉。
○吉禘,大计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据禘”至“言吉”。
○解云:即僖八年“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言吉者,未可以吉也。都未可以吉祭。经举重,不书禘于大庙,嫌独庄公不当禘,于大庙可禘者,故加吉,明大庙皆不当。
[疏]注“都未可以吉祭”。
○解云:在三年之内,庄公及始祖之庙,皆未可以吉祭,故言都尔。
○注“经举重不书”。解云:《春秋》之义,常事不书,有善恶者,乃始录而美刺之。今既巳举重,特书于庄公,不书于大庙,则嫌庄公一庙独不当禘,大庙便可禘矣。然庄公卑于始祖,而言举重者,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时,庄公最不宜吉,故言举重,不谓庄公尊于始祖也。
曷为未可以吉?据三年也。
[疏]注“据三年也”。
○解云:庄三十二年八月公薨,至今年五月,巳入三年之竟,故言据三年也。
未三年也。礼,禘祫从先君数,朝聘从今君数,三年丧毕,遭禘则禘,遭祫则祫。
○君数,所主反,下同。祫,音洽。
[疏]“未三年也”。
○解云:谓未满二十五月也。
○注“礼,禘祫从先君数”。
○解云:谓为禘祫之祭,合从先君死时日月而数之,若满三年已后,遭禘则禘,遭祫即祫耳。
○注“朝聘从今君数”。
○解云:谓从今君即位以后,数其年岁,制为朝聘之数。
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时庄公薨至是適二十二月,所以必二十五月者,取期再期,恩倍,渐三年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礼?士虞》记曰:“期而
译[疏]注“为季”到“讳也”。解释说:是说季子是闵公的亲人,却反而遭受闵公的杀害,所以为他避讳。
为贤者避讳。因为季子有阻止庆父杀害闵公的贤德,所以为他避讳。子女子说:“把‘春秋’当作《春秋》,把记载氏族历史的史书当作《春秋》,是说古人称史书为‘春秋’。”
[疏]注“以史记氏族为《春秋》”。
○解释说:是说把记载人氏家族的史书当作《春秋》。
○注“言古”到“春秋”。
○解释说:孔子修撰史书成为《春秋》。现在说把“春秋”当作《春秋》,那么史书原本就有“春秋”的名称,这就是说古人称史书为“春秋”了。
齐国没有仲孙氏,大概是我们鲁国的仲孙氏吧?”齐国有高、国、崔氏,鲁国有仲孙氏,这也足以知道鲁国的仲孙氏。称仲孙氏,是因为后面用姓氏来兴起这件事很明确。主笔史官认为,弑君者不应当来,借此来兴起上文如齐之事,实际上是杀害国君后出奔。
○子女子,音汝。
[疏]注“齐有高国崔”。
○解释说:就是国夏、高固、高张、崔杼之类的人。
○注“鲁有仲孙氏”。
○解释说:就是仲孙蔑、仲孙羯之类的人。
○注“主书”到“出奔”。
○解释说:正因为经文记载他来了,看出他不应当来,就知道上文如齐的人,是犯罪后离开的。庄公三十二年冬,“公子庆父如齐”,就是上文如齐的经文。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移阳国。不为桓公避讳,是因为他的功劳还不足以掩盖他灭人国家的恶行。
[疏]“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解释说:庄公十年“三月,宋人迁宿”,那里的注解说“记月,是因为迁移夺取天子分封的国家,应当与灭人国家同罪”。那么《春秋》的体例,大国迁移记月,小国记时,就像僖公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昭公九年春,“许迁千夷”之类。现在阳是小国,齐人迁移它,也是迁移夺取天子分封的国家,应当与灭人国家同罪,所以记月了。这种说法,在庄公十年中已有。
○注“不为”到“恶也”。
○解释说:庄公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公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现在迁移夺取天子分封的国家,进而使其臣服,虽然当时没有灭掉,最终也不能存在,所以说等同于灭人国家的恶行。这样注解,正是为了决断僖公十七年“夏,灭项”,传文说“谁灭的?齐灭的。为什么不说是齐灭的?为桓公避讳。《春秋》为贤者避讳”,“桓公曾有继绝世、存亡国的功劳,所以君子为他避讳”。然而那篇经文不说齐,而这篇说齐人,所以以此决断。
夏,五月,乙酉,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说吉是什么意思?依据是在大庙举行禘祭不称吉。
○吉禘,大计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据禘”到“言吉”。
○解释说:就是僖公八年“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那样。
称吉,是因为不可以举行吉祭。完全不可以举行吉祭。经文举重,不记载在大庙举行禘祭,担心人们以为只有庄公庙不当禘,而大庙可以禘,所以加“吉”字,表明大庙也都不当禘。
[疏]注“都未可以吉祭”。
○解释说:在三年之内,庄公庙及始祖庙,都不可以举行吉祭,所以说“都”。
○注“经举重不书”。解释说:《春秋》的意义,常事不记载,有善恶的,才记录并加以褒贬。现在既然已经举重,特别记载在庄公庙,不记载在大庙,就担心人们以为只有庄公一庙不当禘,大庙便可禘了。然而庄公地位低于始祖,却说举重,是说在三年之内举行吉祭的时候,庄公最不宜吉,所以说举重,不是说庄公地位高于始祖。
为什么不可以吉?依据是三年丧期。
[疏]注“据三年也”。
○解释说:庄公三十二年八月公薨,到今年五月,已经进入三年之期,所以说依据三年。
未满三年。礼制,禘祫祭按照先君去世时的日期计算,朝聘按照现任国君在位的时间计算,三年丧期结束,遇到禘祭就禘,遇到祫祭就祫。
○君数,所主反,下同。祫,音洽。
[疏]“未三年也”。
○解释说:是说未满二十五月。
○注“礼,禘祫从先君数”。
○解释说:是说举行禘祫祭,合起来按照先君去世时的日月来计算,如果满三年之后,遇到禘祭就禘,遇到祫祭就祫。
○注“朝聘从今君数”。
○解释说:是说从现任国君即位以后,计算其年岁,制定朝聘的次数。
已经三年了,为什么称为未满三年?三年之丧,实际是二十五月。当时庄公去世到现在刚好二十二月,之所以必须是二十五月,是因为取期再期,恩情加倍,逐渐达到三年。孔子说:“孩子出生三年,然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那三年之丧,是天下的通丧。”《礼记·士虞记》说:“期而
小祥,曰荐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荐此常事。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是月者,二十七月也。传言二十五月者,在二十五月外可不讥。
译小祥祭,说“进献这些常备的祭品”。又过一年举行大祥祭,也说“进献这些常备的祭品”。中间隔一个月举行禫祭,在这个月里,吉祭尤其还没有配享。”这个月,指的是第二十七个月。传言说是第二十五个月,是因为在第二十五个月之后可以不加以讥议。
○取期,音基,下同。禫,大感反。
[疏]注“所以”至“三年也”。
○解云:二十五月,是再期矣,故曰取期再期矣。父母之丧,倍於期者之恩,正当其礼数,故曰其恩倍矣。言渐三年也者,谓二十五月渐得三年之竟,故云渐三年也。义如得渐二君之遗教。
○注“礼士”至“常事”。
○解云:彼注云“小祥,祭名。祥,吉也”,“古文期皆作基”;“常者,期而祭礼。古文常为祥”。
○注“又期”至“祥事”。
○解云:亦彼文。注“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者。
○解云:亦彼文。彼注云“中,尢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为言澹澹然平安意也”,“是月,是禫月。当四时之祭月则祭,尢未以某妃配某氏,哀未忘也”。
其言于庄公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周公,祫僖公不言僖宫。
[疏]注“据禘”至“周公”。
○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注“祫僖”至“僖宫”。
○解云:祫僖公不言僖宫,定八年“从祀先公”,传云“从祀者何?顺祀也。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顺祀,叛者五人”,彼注云“谏不以礼而去曰叛”,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是其祫僖公不言僖公者,即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者是也。
未可以称宫庙也。时闵公以庄公在三年之中,未可入大庙,禘之于新宫,故不称宫庙,明皆非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据言禘也。
[疏]注“据言禘也”。
○解云:正以禘是吉祭之称,既得言禘,何故不得称宫庙?故难之。
在三年之中矣。当思慕悲哀,未可以鬼神事之。
[疏]注“未可以鬼神事之”。
○解云:正言以宫庙者,鬼神居之之称故也。
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与讬始同义。
[疏]注“与讬始同义”。
○解云:案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然则此亦宜云始不三年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故云与讬始同义矣。而传不言讬始,尽省文,从可知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与不探其情同义。不书葬者,贼未讨。
○弑,音试,下及注同。
[疏]“公薨何以不地”。
○解云: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注云“据庄公薨于路寝”。然则此传云“公薨何以不地”者,亦据庄公,但从彼注省文故也。
○注“与不”至“同义”。
○解云:即上元年传云“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
○注“不书葬贼未讨”。
○解云:即隐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传云“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是也。而言未者,欲道於后讨得之。即僖元年传“於是杭辀经而死”者是也。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为淫二叔、杀二嗣子出奔。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
[疏]注“不如文姜”至“绝母”。
○解云: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是於出时贬
译取期,读音为基,下文相同。禫,读音为大感。
【疏】注“所以”至“三年也”。
○解释云:二十五个月,已经是第二个周年了,所以说取期即第二个周年。父母之丧,加倍于周年之礼的恩情,正符合其礼数,所以说其恩情加倍了。说逐渐达到三年之丧,是指二十五个月逐渐达到三年的终结,所以说逐渐达到三年。义理如同逐渐得到两位君主的遗教。
○注“礼士”至“常事”。
○解释云:彼处注解说“小祥,是祭名。祥,吉祥”,“古文中‘期’都写作‘基’”;“常,是周年祭礼。古文中‘常’写作‘祥’”。
○注“又期”至“祥事”。
○解释云:也是彼处的文字。注“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者。
○解释云:也是彼处的文字。彼处注解说“中,尢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隔一个月,从丧事开始至此共二十七月。禫的意思是澹澹然平安的样子”,“是月,是禫月。当四季祭祀之月则祭,尢未以某妃配某氏,哀痛未忘”。
为什么在庄公那里这样说?根据在太庙举行禘祭不提及周公,祫祭僖公不提及僖宫。
【疏】注“据禘”至“周公”。
○解释云:即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致送夫人”是也。
○注“祫僖”至“僖宫”。
○解释云:祫祭僖公不提及僖宫,定公八年“从祀先公”,传解说“从祀是什么意思?是顺祀。文公逆祀,被去除的有三人。定公顺祀,被叛离的有五人”,彼处注解说“劝谏而不依礼去除称为叛”,说“不记载禘祭,是因为后来祫祭也顺理,并非只有禘祭”。“不提及僖公,是因为闵公也得以顺理”,这就是祫祭僖公不提及僖公的情况,即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传解说“大事是什么意思?是大祫祭”是也。
还不可以称为宫庙。当时闵公因为庄公在三年丧期之中,还不可以入太庙,在新宫举行禘祭,所以不称宫庙,表明两者都不是。为什么还不可以称为宫庙?根据提及禘祭。
【疏】注“据言禘也”。
○解释云:正因为禘是吉祭的名称,既然可以提及禘祭,为什么不可以称宫庙?所以提出质疑。
在三年丧期之中了。应当思慕悲哀,还不可以用对待鬼神的方式侍奉他。
【疏】注“未可以鬼神事之”。
○解释云:正是说以宫庙者,是鬼神居住之处的称呼,所以如此。
吉禘于庄公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不守三年之丧。与讬始同义。
【疏】注“与讬始同义”。
○解释云:查考隐公二年“九月,纪履緰来迎娶女子。外邦迎娶女子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不亲迎。开始不亲迎是从这里开始的吗?在此之前就有了。在此之前那么为什么从这里开始?是讬始于此。为什么讬始于此?因为这是《春秋》的开始”。那么这里也应当说开始不守三年之丧是从这里开始的吗?在此之前就有了。在此之前那么为什么从这里开始?是讬始于此。为什么讬始于此?因为这是《春秋》的开始,所以说与讬始同义。而传文不提及讬始,是尽量省略文字,从可知晓。
秋,八月,辛丑,庄公去世。庄公去世为什么不记载地点?是为了隐讳。隐讳什么?是被弑杀。是谁弑杀了他?是庆父。杀了公子牙,现在将要如此,季子不能免于祸患。庆父弑杀两位君主,为什么不诛杀他?将要而不可避免,是为了遏制恶行。之后来不及,缓慢追击逃亡的盗贼,是亲爱亲属的道理。与不探其情同义。不记载安葬,是因为贼人未被讨伐。
○弑,读音为试,下文及注相同。
【疏】“公薨何以不地”。
○解释云:隐公十一年传解说“公薨何以不地”,注解说“根据庄公薨于路寝”。那么这里传解说“公薨何以不地”,也是根据庄公,只是从彼处注解说省略文字罢了。
○注“与不”至“同义”。
○解释云:即上文元年传解说“是谁弑杀子般?是庆父。杀了公子牙,现在将要如此,季子不能免于祸患。庆父弑杀君主为什么不诛杀他?将要而不可避免,是为了遏制恶行。之后来不及,因为案件有所归属,不探求实情而诛杀,是亲爱亲属的道理”。
○注“不书葬贼未讨”。
○解释云:即隐公十一年“冬,十一月,壬辰,公薨”,传解说“为什么不记载安葬?是为了隐讳。隐讳什么?是被弑杀。被弑杀那么为什么不记载安葬?《春秋》中君主被弑杀贼人未被讨伐,不记载安葬,认为没有臣子”。而说未者,是想说明后来讨伐得到了结果。即僖公元年传解说“于是杭辀经而死”是也。
九月,夫人姜氏逃到邾娄。因为与两个叔父淫乱、杀害两个嗣子而出奔。不像文姜出奔时被贬斥那样,是为了给内臣子阐明大义,不能因为儿子而断绝母亲。凡是公夫人出奔通常记载日期,这里记载月份,是因为有罪。
【疏】注“不如文姜”至“绝母”。
○解释云:庄公元年“三月,夫人逃到齐国”,传解说“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是贬斥。为什么贬斥?因为参与弑杀君主”,这是在出奔时贬斥
之之文也。为内臣了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正谓此处见其义而巳。不谓此夫人卒,竟不绝也。故僖元年“夫人氏之丧”,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以其重者,莫重乎以其丧至也”者,是其亦贬之矣。
译这是《春秋》的笔法。作为内臣,要明白其中的义理,所谓“不得以子绝母”,正是指在此处体现其义罢了。并不是说这位夫人去世,最终就不绝母子之恩。所以僖公元年记载“夫人氏之丧”,《公羊传》说:“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是为了贬斥。为什么要贬斥?因为她参与了弑君。那么为什么不在弑君时贬斥她?因为贬斥必须依据其罪行最重之处,没有比以丧礼归国更重的了。”这就是说,她也受到了贬斥。
○注“凡公”至“有罪”。
○解云:正以昭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而书日,则知夫人之孙亦宜然。而此及文姜之孙皆书月,案此二人皆有罪,故如此注之耳。
公子庆父出奔莒。庆父弑二君,不当复见。所以复见者,起季子缓追逸贼也。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外大夫奔例皆时。
○当复,扶又反,下同。见,贤偏反,下文“复见”同。
[疏]注“庆父”至“逸贼也”。
○解云:知弑父之人不合复见者,正见宣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云“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复注云“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弑其君,后不复见”;传又曰“亲弑君者,赵穿也”,彼注云“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是。
○注“不日者”至“皆时”。
○解云: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是无罪书日也。其有罪书月者,即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及此文皆是。而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案传云“不可使往也”。则是有罪,而书丙戌者,彼注云:“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者是也。其外大夫奔例皆时者,不问有罪与无罪,即襄二十七年夏,“卫侯之弟缚出奔晋”;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
冬,齐高子来盟。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以有高傒也。
[疏]“高子者何”。
○解云:欲言齐侯,而经称子;欲言大夫,名不书见经,故执不知问。
○注“以有高傒也”。
○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何以不称使?据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疏]注“据郑”至“来盟”。
○解云:在桓十四年夏。
我无君也。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適之道也。《春秋》谨於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
○别,彼列反。故绝去,起吕反,下“欲去”同。
[疏]注“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
○解云: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之下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是也。
然则何以不名?据国佐盟名。
[疏]注“据国佐盟名”。
○解云: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者是也。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与旷年无君无异。
[疏]注“与旷年无君无异”。
○解云:正以庄公死时子般即位,子般弑后闵公即位,闵公弑后僖公即位,君常不绝。而传言“旷年无君”者,正以三年之内,三君比死,与旷年无君无异,非实无君也。
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设时势然。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南阳,齐下邑。甲,革,皆铠胄也。
○革,更百反。铠,苦爱反。胄,直又反。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久阔思相见者,引此为喻,美谈至今不绝也。立僖公城鲁不书者,讳微弱。喜而加高子者,美大齐桓继绝于鲁,故尊其使,起其功,明得子续父之道。
○鹿门,鲁南城东门也。
○其使,所吏反。
[疏]注“明得”至“之道”。
○解云:凡人子之道,宜继祖祢之功不绝之。今桓公继于鲁,正得续父功德之义,故尊其使而称子耳。言明其得人子续其人父功德之道也。
十有二月,狄入卫。
郑弃其师。郑弃其师者何?连国者,并问称国。
[疏]“郑弃其师者何”。
○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恶其将也。以言弃师。
○恶其,乌路反,下及注同。将也,子匠反,下同。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郑伯素恶高克,欲去之无
译○注“凡公”至“有罪”。
○解释说:正因为昭公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记载了日期,所以知道夫人出奔也应当如此。而这里以及文姜出奔都只记载月份,查考这两人都有罪,所以这样作注罢了。
公子庆父出奔莒国。庆父杀害了两位国君,不应当再被记载。之所以再次被记载,是为了引出季子缓追逃亡的贼人。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国内大夫出奔的体例,无罪者记载日期,有罪者记载月份;国外大夫出奔的体例都只记载季节。
○当复,扶又反,下同。见,贤偏反,下文“复见”同。
[疏]注“庆父”至“逸贼也”。
○解释说:知道杀害父亲的人不应当再被记载,正是看到宣公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文说“赵盾杀害国君,这再次被记载是什么意思”,又注说“依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杀害他们的国君,后来不再被记载”;传文又说“亲自杀害国君的,是赵穿”,那里的注说“再次记载赵盾,是想引出亲自杀害国君的赵穿,不是赵盾”就是这样。
○注“不日者”至“皆时”。
○解释说:襄公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这是无罪者记载日期。有罪者记载月份的,就是昭公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类,以及本文都是。而文公八年“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丙戌,出奔莒国”,查考传文说“不可以让他前往”。那么是有罪,却记载丙戌的,那里的注说:“记载日期,是嫌敖的罪行明显,就会引起国君弱小的嫌疑,所以避讳使他好像无罪”就是这样。国外大夫出奔的体例都只记载季节的,不问有罪与无罪,就是襄公二十七年夏,“卫侯的弟弟缚出奔晋国”;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国”,“冬,齐庆封来奔”之类就是这样。
冬,齐高子来结盟。高子是谁?是齐国的大夫。因为有高傒的缘故。
[疏]“高子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齐侯,但经文中称子;想说是大夫,名字没有写在经文中,所以持不知道的态度提问。
○注“以有高傒也”。
○解释说:就是庄公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与齐高傒在防地结盟”那样。
为什么不称派遣?依据郑伯派遣他的弟弟语来结盟。
[疏]注“据郑”至“来盟”。
○解释说:在桓公十四年夏。
我国没有国君。当时闵公被杀,僖公还没有即位,所以纠正其义理,表明君臣没有互相敌对的道路。《春秋》谨慎于区别尊卑,治理嫌疑,所以断绝去掉“使”字,以兴起事理张显体例,这就是所谓国君不派遣大夫。
○别,彼列反。故绝去,起吕反,下“欲去”同。
[疏]注“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
○解释说:成公二年“齐侯派遣国佐前往军中”之下的传文说“国君不派遣大夫。这派遣大夫是什么意思?佚获”就是这样。
那么为什么不称名?依据国佐结盟称名。
[疏]注“据国佐盟名”。
○解释说:就是成公二年“与国佐在袁娄结盟”那样。是欢喜他。为什么欢喜他?是纠正我国。纠正我国是什么意思?庄公死,子般被杀,闵公被杀,接连三位国君死,多年没有国君。与多年没有国君没有区别。
[疏]注“与旷年无君无异”。
○解释说:正是以庄公死时子般即位,子般被杀后闵公即位,闵公被杀后僖公即位,国君常常不断绝。而传文说“多年没有国君”,正是以三年之内,三位国君接连死去,与多年没有国君没有区别,并非实际上没有国君。
假如齐国夺取鲁国,曾经不兴师动众,只是凭借言语罢了。假如当时形势如此。桓公派遣高子率领南阳的军队,南阳,是齐国下等的城邑。甲,是皮革,都是铠甲和头盔。
○革,更百反。铠,苦爱反。胄,直又反。拥立僖公并修筑鲁国城墙。有人说从鹿门到争门是这样。有人说从争门到吏门是这样,鲁国人至今认为这是美谈,说:仍然盼望高子。长久离别思念相见的人,引用这个作为比喻,美谈至今不断绝。拥立僖公修筑鲁国城墙不记载,是避讳国势微弱。欢喜而推崇高子,是赞美齐桓公在鲁国延续断绝的宗庙,所以尊崇他的使者,兴起他的功劳,表明得到儿子继承父亲的道路。
○鹿门,鲁南城东门。
○其使,所吏反。
[疏]注“明得”至“之道”。
○解释说:凡人的儿子之道,应当继承祖辈父辈的功德不使其断绝。现在桓公在鲁国继承,正符合延续父亲功德的道义,所以尊崇他的使者而称子。是说表明他得到人子继承人父功德的道路。
十有二月,狄人侵入卫国。
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郑国抛弃他的军队是什么意思?连及国名的,一并提问称国。
[疏]“郑弃其师者何”。
○解释说:正是以言语异常例,所以持不知道的态度提问。
厌恶他的将领。用言语说抛弃军队。
○恶其,乌路反,下及注同。将也,子匠反,下同。郑伯厌恶高克,让他担任将领,驱逐他而不接纳,是抛弃军队的道义。郑伯一向厌恶高克,想要除掉他却没有
由,使将师救卫,随后逐之,因将师而去。其本虽逐高克,实弃师之道,故不书逐高克,举弃师为重,犹赵盾加杀也。不解国者,重众从国体录可知。系闵公篇于庄公下者,子未三年,无改於父之道,传曰“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
译子由,派将领救援卫国,随后追击敌人,于是率领军队离去。他本意虽然是驱逐高克,但实际上是抛弃军队的做法,所以史书不记载“驱逐高克”,而是着重记载“抛弃军队”,这就像赵盾被加罪于弑君一样。不解释“国”字,是因为重视民众顺从国家体制,从史书的体例中可以知道。将闵公的篇章附在庄公之下,是因为新君未满三年丧期,不改变父亲的道统,《春秋传》说:“那么为什么在封地内三年称‘子’呢?”“因为出于孝子之心,三年不忍心即位”。
○盾,徒本反。
[疏]注“犹赵盾加弑”。
○解云:谓实逐克,但举弃师为重;实赵穿弑君,但举加弑为重相似。赵盾加弑在宣二年。
○注“子未三年”。
○解云:谓庄三十二年八月薨,至闵二年八月薨时,始二十五月,故曰未三年也。
○注“传曰”至“忍当也”。
○解云:文九年传文也。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据文公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僖公者,闵公庶兄。据闵公继子般,传不言子。
○弑,申志反。臣子一例也。僖公继成君,闵公继未逾年君。礼,诸侯臣诸父兄弟,以臣之继君,犹子之继父也,其服皆斩衰,故传称臣子一例。
○衰,七雷反。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据夏师救齐不言次。
○聂,女涉反。
[疏]注“据夏”至“言次”。
○解云:即下十八年“夏,师救齐”是也。
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刺其救急舒缓,使至於亡,故录之止次以起之。
[疏]“不及事者何”。
○解云:正以次者,閒暇之名,而言不及事,似於义违,故执不知问。
孰亡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伐邢。
[疏]注“以上有狄伐邢”者,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冬,“狄伐邢”者是。
曷为不言狄灭之?据狄灭温言灭。
[疏]注“据狄灭温言灭”者,解云:即下十年春。“狄灭温。温子奔卫”者是。
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据徐人取舒,晋灭夏阳,楚灭黄皆不讳。
○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并下注“为讳”、“为桓”、“为肉”、“为僖”皆同。夏,户雅反。
[疏]注“据徐人取舒”。解云:即下三年夏,“徐人取舒”者是也。
○注“晋灭夏阳”。解云:即下二年“虞师、晋师灭夏阳”是也。
○注“楚灭黄”。
○解云:即下十二年“夏,楚人灭黄”是也。然即彼三事,皆不为桓公讳者,取舒之下,何氏云“不为桓讳者,刺其不救也”是也。今此实救,故为之讳耳。
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故以为讳,所以醇其能以治世自任而厚责之。
[疏]“上无”至“方伯”。
○解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庄四年何氏云“有而无益于治日无,犹《易》曰‘阒其无人’”者是也。
○注“以治出自任”者,犹言以天子治世为已任矣。
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据叔孙豹先言救。
[疏]注“据叔”至“言救”。
○解云:即襄二十三年“秋,齐侯伐卫,遂伐晋。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是也。
君也。叔孙豹,臣也。当先通君命,故先言救。今此先言次,知实诸侯。
○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故没君文,但举师而巳。
○曷为不与?据狄灭之,为桓公讳。实与,不书所封归是也。
[疏]注“不书”至“是也”。
○解云:昭十三年秋,“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传云“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彼注云“故使若有国自归者也。名者,专受其封当诛”。然则彼经书所封归,是不与楚专封,则知此经不书所封归者,与齐桓专封明矣。若书所封归,宜言邢侯归于邢矣。
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据实与也。
[疏]“而文不与”。
○解云:连上句读之。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此道大平制。
○大,音泰。
[疏]注“此道大平制”。
○解云:正以《春秋》作义,实与齐桓专封,而言诸侯之义,不得专封,故知是大平制也。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主
译○盾,音徒本。
[疏]注“犹赵盾加弑”。
○解释说:意思是实际上驱逐了赵克,但只举出抛弃军队作为重点;实际上赵穿弑杀了国君,但只举出加罪于弑杀作为重点,情况相似。赵盾被加罪于弑君的事,发生在宣公二年。
○注“子未三年”。
○解释说:意思是庄公三十二年八月去世,到闵公二年八月去世时,才开始满二十五个月,所以说未满三年。
○注“传曰”至“忍当也”。
○解释说:这是文公九年的传文。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周王正月。僖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依据文公记载即位。继承被弑杀的国君,儿子不记载即位。这不是儿子,为什么称他为子?僖公是闵公的同父异母兄长。依据闵公继承子般,传文中不称他为子。
○弑,音申志。臣和子的情况是一样的。僖公继承的是已成年的国君,闵公继承的是在位未满一年的国君。按照礼制,诸侯对待伯父、叔父和兄弟,以臣的身份继承君位,就像儿子继承父亲一样,他们的丧服都是斩衰,所以传文中称臣和子情况一样。
○衰,音七雷。
齐国的军队、宋国的军队、曹国的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救援不记载驻扎,这里为什么记载驻扎?依据夏天军队救援齐国不记载驻扎。
○聂,音女涉。
[疏]注“依据夏”至“记载驻扎”。
○解释说:就是下文十八年“夏,军队救援齐国”这件事。
没有赶上事情。没有赶上事情是什么意思?邢国已经灭亡了。指责他们救援危急迟缓,致使邢国灭亡,所以只记载驻扎来引起注意。
[疏]“没有赶上事情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正因为驻扎是闲暇的名称,而说没有赶上事情,似乎与义理相违背,所以提出疑问。
是谁灭亡了它?大概是狄人灭亡了它。因为上文有狄人攻打邢国。
[疏]注“上文有狄人攻打邢国”者,解释说:就是庄公三十二年冬,“狄人攻打邢国”这件事。
为什么不记载狄人灭亡了它?依据狄人灭亡温国记载了灭亡。
[疏]注“依据狄人灭亡温国记载了灭亡”者,解释说:就是下文十年春,“狄人灭亡温国。温国国君逃到卫国”这件事。
是为了齐桓公避讳。为什么为齐桓公避讳?依据徐国人夺取舒国,晋国灭亡夏阳,楚国灭亡黄国都不避讳。
○为桓,音于伪,下文“为桓”、“曷为”,以及下文注中的“为讳”、“为桓”、“为肉”、“为僖”都相同。夏,音户雅。
[疏]注“依据徐国人夺取舒国”。解释说:就是下文三年夏,“徐国人夺取舒国”这件事。
○注“晋国灭亡夏阳”。解释说:就是下文二年“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亡夏阳”这件事。
○注“楚国灭亡黄国”。
○解释说:就是下文十二年“夏,楚国人灭亡黄国”这件事。然而那三件事,都不为齐桓公避讳,在夺取舒国之下,何氏说“不为桓公避讳,是指责他不救援”就是这样。现在这里实际上是救援,所以为他避讳罢了。
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诸侯有互相灭亡的,桓公不能救援,那么桓公以此为耻。所以为他避讳,以此来推崇他以治理天下为己任,从而加重对他的责备。
[疏]“上面没有”至“方伯”。
○解释说:“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庄公四年何氏说“有却对治理没有益处叫做无,就像《易经》所说‘阒其无人’”就是这样。
○注“以治理天下为己任”者,意思是说以天子治理天下作为自己的责任了。
为什么先说驻扎,而后说救援?依据叔孙豹先说救援。
[疏]注“依据叔”至“说救援”。
○解释说:就是襄公二十三年“秋,齐侯攻打卫国,接着攻打晋国。八月,叔孙豹率领军队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这件事。
因为他是国君。叔孙豹是臣子。应当先传达国君的命令,所以先说救援。现在这里先说驻扎,知道实际上是诸侯。
○既然是国君,为什么称军队?不赞成诸侯擅自分封。所以隐去国君的文字,只举出军队而已。
○为什么不赞成?依据狄人灭亡了它,为齐桓公避讳。实际上是赞成的,不记载所分封的人回归就是证据。
[疏]注“不记载”至“是证据”。
○解释说:昭公十三年秋,“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传文说“这都是灭亡的国家,为什么记载回归?不赞成诸侯擅自分封”,那里的注解说“所以让看起来像是国家自己回归。名字,是专门接受他的分封应当诛杀”。那么那里经文记载所分封的人回归,是不赞成楚国擅自分封,就知道这里经文不记载所分封的人回归,是赞成齐桓公擅自分封明白了。如果记载所分封的人回归,应该记载邢侯回到邢国了。
而文字不赞成。文字为什么不赞成?依据实际上是赞成的。
[疏]“而文字不赞成”。
○解释说:连接上一句读。
诸侯的道义,不得擅自分封。这是指太平之世的制度。
○大,音泰。
[疏]注“这是指太平之世的制度”。
○解释说:正因为《春秋》作的义理,实际上是赞成齐桓公擅自分封,而说诸侯的道义,不得擅自分封,所以知道是太平之世的制度。
诸侯的道义不得擅自分封,那么说实际上是赞成的什么意思?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诸侯有互相灭亡的,有能力救援,那么救援是可以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