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公羊传注疏十四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10–333 段

葬。其言来会葬何?据奔丧以非礼书,归含且赗不言来。

  ○归含,本又作“唅”,户暗反,五年经同。赗,芳凤反。

译安葬。经文说“来会葬”是什么意思呢?依据奔丧不合礼制而记载,归送含玉和赗赠时不说“来”。

○归含,另一个版本又写作“唅”,音户暗反,与《公羊传》五年经文相同。赗,音芳凤反。

[疏]注“据奔丧以非礼书”。

  ○解云:即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于高寝”,下云“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非礼也”是。

  ○注“归含”至“言来”。

  ○解云:下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也。

  会葬礼也。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常事书者,文公不肖,诸侯莫肯会之,故书天子之厚,以起诸侯之薄,盖以长补短也。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剌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

  ○不为,于伪反,下“不为”同。长幼,丁丈反。称也,尺证反。

  [疏]注“但解”至“施也”。

  ○解云:在隐元年也。

  ○注“常事书者”。

  ○解云:僖公之卒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葬之,是为五月而葬。叔服来会附在葬前,適得其所,故谓之常事。常事不书,今书之,故须注解。

  ○注“文公”至“会之”。

  ○解云:正以下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注云文公“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是其不肖,诸侯莫肯会之之义也。

  ○注“故书”至“之薄”。

  ○解云:言天子恩厚於文公,而经书其会葬,起诸侯之薄,无恩於文公,故经不书矣。而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亦是常事而书之者,亦起当时更无人会,故彼注云“此书者,与叔服同义”是也。

  ○注“盖以长补短也”。

  ○解云:谓书天子得礼,欲以补诸侯之短,令其非礼见矣。其非礼者,不相会葬是也。

  ○注“叔服”至“称也”。

  ○解云:知叔服为王子虎者,正以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云“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降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是也。

  ○注“不系”至“录也”。

  ○解云:若系王,宜云“王使王服子来会葬,似若宣十五年王札子矣。今不如此者,《春秋》主见天子之厚,使来会葬而巳,何须录其使人之亲疏乎?是以不言王服子矣。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注云“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札系先王以明之”,是其类也。

  ○注“不称”至“权也”。

  ○解云:言尤其在位子弟,则知聘使与会盟之时,不得称子弟,若其卒与奔犹得称之,何者?卒与出奔不复在位,何须刺其早任以权乎?即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之属是也。

  ○注“鲁得”至“弟也”。

  ○解云:鲁君在位,公子得言之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庄二年“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言方录异辞者,谓上异於天子,下异於诸侯,见其为新王之义,故曰方录异辞矣。故独不言弟也者,谓尤其在位之弟,若其卒与出奔,不妨有之,即宣十七年冬,“公弟叔肸卒”之属是也。

  ○注“诸侯”至“贤轻”。

  ○解云:诸侯在位,公子得见经者,即宣二年春,“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之属是也。其诸侯在位之弟得见经者,即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属是也。一国失贤轻者,虽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要其一国失贤,其罪轻故也。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复发传者,嫌礼与桓公同,死生异也。主书者,恶天子也。古者三

译[疏]注“依据奔丧以非礼记载”。

○解释说:即定公十五年夏五月,“壬申,鲁君在高寝去世”,下文说“邾娄子来奔丧”。传文说“说‘来奔丧’,是不合礼的”,就是这样。

○注“归含”到“言来”。

○解释说:下文五年“春,周历正月,周王派荣叔送来含玉并且赠送助葬财物”就是这样。

会葬是合乎礼的。但解释会葬的原因,是明确说“来”是常例的记载,不因早晚而施行。常事被记载,是因为文公不贤,诸侯没有肯来会葬的,所以记载天子恩厚,来兴起诸侯的刻薄,大概是用长处来弥补短处。叔服,就是王子虎。服,是字。叔,是长幼的称呼。不连系周王,是不以亲疏来记录。不称王子,是因为当时天子诸侯,不致力于求贤而专门看重亲近亲属,所以特别在位的子弟,讥刺他们过早被任用掌握权柄。鲁国得以称公子,是因为正在记录特殊的辞例,所以唯独不称弟。诸侯得以称子弟,是因为一国失去贤才的罪责较轻。

○不为,音于伪,下文“不为”相同。长幼,音丁丈。称也,音尺证。

[疏]注“但解”到“施也”。

○解释说:在隐公元年。

○注“常事书者”。

○解释说:僖公的去世在去年十二月,到今年四月安葬他,这是五月后安葬。叔服来会葬附在安葬之前,恰好合乎时宜,所以称为常事。常事不记载,现在记载了,所以需要注解。

○注“文公”到“会之”。

○解释说:正是下文七年“秋,八月,鲁君与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传文说“诸侯为什么不按次序排列?大夫为什么不称名?是鲁君失去了次序。鲁君失去次序是怎样的?诸侯不可以让与鲁君结盟,只让晋国大夫与鲁君结盟”,注解说文公“被诸侯轻视贱视,不被排列次序,所以深深忌讳用不可知的言辞”,这就是他不贤,诸侯没有肯来会葬的意思。

○注“故书”到“之薄”。

○解释说:是说天子对文公恩厚,而经文书载他来参加葬礼,兴起诸侯的刻薄,对文公没有恩惠,所以经书不记载。而襄公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也是常事而记载的,也是因为当时更没有其他人来会葬,所以那里的注解说“这里记载,与叔服意义相同”就是这样。

○注“盖以长补短也”。

○解释说:是说记载天子合乎礼,想要用来弥补诸侯的短处,让他们的不合礼显现出来。他们不合礼的,是不互相会葬。

○注“叔服”到“称也”。

○解释说:知道叔服是王子虎,正是下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去世”,传文说“王子虎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卿大夫。外国的卿大夫不记载去世,这里为什么记载去世?是新近出使我国”,注解说“王子虎,就是叔服。新近作为周王的使者来会葬,在安葬后三年中去世,君子对亲近亲属恩惠递减,则加以报答,所以记载去世,表明应当有恩惠礼数”就是这样。

○注“不系”到“录也”。

○解释说:如果连系周王,应当说“周王派王服子来会葬”,似乎像宣公十五年的王札子。现在不这样,是因为《春秋》主要显示天子的恩厚,派来会葬而已,何必记录使者的亲疏呢?所以不说王服子。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文说“王札子是什么人?是长庶子的称号”,注解说“子,是王子。天子不说子弟,所以改变文字,上面札连系先王来表明”,是这一类的。

○注“不称”到“权也”。

○解释说:说特别在位的子弟,就知道聘问与会盟的时候,不得称子弟,如果去世与出奔还是得以称的,为什么呢?去世与出奔不再在位,何必讥刺他们过早被任用掌握权柄呢?就是下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去世”;襄公三十年夏,“王子瑕出奔晋国”之类就是这样。

○注“鲁得”到“弟也”。

○解释说:鲁君在位,公子得以称的,就是桓公三年“公子翚到齐国迎娶女子”,庄公二年“公子庆父攻打于馀丘”之类就是这样。说正在记录特殊的辞例,是说上面不同于天子,下面不同于诸侯,显示他是新王的意思,所以说正在记录特殊的辞例。所以唯独不称弟,是说特别在位的弟,如果去世与出奔,不妨有,就是宣公十七年冬,“公弟叔肸去世”之类就是这样。

○注“诸侯”到“贤轻”。

○解释说:诸侯在位,公子得以见于经书的,就是宣公二年春,“与郑国公子归生在大棘作战”之类就是这样。那诸侯在位的弟得以见于经书的,就是隐公七年夏,“齐侯派他的弟年来聘问”;桓公十四年夏,“郑伯派他的弟语来结盟”之类就是这样。一国失去贤才罪责较轻,虽然是不致力于求贤,而专门看重亲近亲属,但要是一国失去贤才,他的罪责较轻的缘故。

夏,四月,丁巳,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周王派毛伯来赐给鲁君命令。锡是什么?是赐。命是什么?是加给我服饰。重新发传文,是嫌礼与桓公相同,生死不同。主要记载,是厌恶天子。古代三

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

译考察官吏的政绩,经过三次考核后,罢免昏庸者,提拔贤明者。文公刚刚即位,功绩还不足以施行赏赐,却赐给他,这不符合礼制。

○锡,恩历反。复,扶又反。恶,乌路反。

  [疏]“锡者何”。

  ○解云:明始即位未有功美,天子加锡,异於常典,故执不知问。

  ○注“复发”至“礼也”。

  ○解云: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传云“锡者何?赐也”,注云“上与下之辞”;传又云“命者何?加我服也”,注云“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然则若不重发,即嫌悉与桓公同,故复言之,明有异矣。彼是赠死之衣,此是朝祭之服,故言死生异也。云云之说,在庄元年。

  晋侯伐卫。

  叔孙得臣如京师。书者,与庄二十五年同。知不为丧聘书者,聘为贡职天子,当得异方之物以事宗庙,又欲以知君父无恙,不以丧废,故不讥也。如他国,就不三年一讥而巳。

  ○恙,馀亮反。

  [疏]注“书者”至“讥也”。

  ○解云:即庄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彼注云“如陈者,聘也。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今此亦然,故曰同也。

  ○注“如他”至“而巳”。

  ○解云:如他国所以合讥者,正以聘是吉礼,又非君父之国,於丧宜废故也。言就不三年一讥而巳者,即下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是也。言就其重者,一讥而巳,其馀不讥从可知。

  卫人伐晋。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

  ○戚,于寂反。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楚无大夫,言世子者,甚恶世子弑父之祸也。不言其父,言其君者,君之於世子,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言世子者,所以明有父之亲;言君者,所以明有君之尊,又责臣子当讨贼也。日者,夷狄子弑父,忍言其日。

  ○髡,苦门反,《左氏》作“頵”。

  [疏]注“楚无”至“贼也”。

  ○解云:下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然则至下九年,楚始有大夫,则知此处未有大夫矣。既无大夫,其世子亦未当见,故解之。

  ○注“日者”至“其日”。

  ○解云:如此注者,正决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何氏云“不日者,深为中国隐痛有子弑父之祸,故不忍言其日”是也。

  公孙敖如齐。书者,讥丧娶,吉凶不相干。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称秦师者,愍其众,恶其将,前以不用贤者之言,匹马只轮无反者,今复重师败绩。师敌君不正者,贱之,不嫌得敌君。

  ○衙,音牙,本或作“牙”。恶,乌路反。将,子匠反。复,扶又反,下“不复”皆同。重,直用反。

  [疏]注“称秦”至“其将”。

  ○解云:正以秦于是时未有大夫,则不合称师,今而称师,故解之。

  ○注““前以”至“败绩”。

  ○解云:在僖三十三年矣。

  ○注“师敌”至“敌君”。

  ○解云: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及楚人战于城濮”,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故?大夫不敌君也”。然则彼是大夫,嫌其与君敌,故正之称人。此师者,乃是秦之众人,是以不劳正之耳。

  丁丑,作僖公主。作僖公主者何?为僖公作主也。为僖公庙作主也。主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

  ○为僖公庙,于伪反,下“盖为”、“以为”,下“欲为”同。

  [疏]“作僖公主者何”。

  ○解云:欲言是礼,书而讥之;欲言非礼,礼有作主之事,故执不知问。

  ○“为僖公作主也”。

  ○解云:为,于伪反。

  ○注“主状”至“一尺”。

  ○解云:皆《孝经说》文也。卿大夫以下,正礼无主,故不言之。云云之说,备在《左氏》。

  主者曷用?虞

译○锡,音恩历。复,音扶又。恶,音乌路。

[疏]“锡者何”。

○解云:说明刚即位时还没有功绩美德,天子加以赏赐,不同于平常的典制,所以拿着不懂的问题来询问。

○注“复发”至“礼也”。

○解云:庄公元年“王使荣叔来赐桓公命”,传文说“锡者何?赐也”,注文说“这是上级对下级的用语”;传文又说“命者何?加我服也”,注文说“增加他的衣服,让他不同于诸侯”。既然如此,如果不重复说明,就嫌与桓公的情况完全相同,所以再次说明,表明有所不同。那是赠给死者的衣服,这是朝见祭祀的服饰,所以说生死不同。这些说法,见于庄公元年。

晋侯攻打卫国。

叔孙得臣前往京师。记载这件事,与庄公二十五年相同。知道不是因为丧事而聘问才记载的,因为聘问是为了向天子进贡职事,应当得到异地的物品来侍奉宗庙,又想要了解国君父亲是否安好,不因丧事而废弛,所以不加讥讽。如果去其他国家,就不在三年丧期内讥讽一次罢了。

○恙,音馀亮。

[疏]注“书者”至“讥也”。

○解云:即庄公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前往陈国”,那里的注文说“前往陈国,是聘问。国内朝聘说‘如’,是尊重国内。记载这件事,是记录国内所交接的事务”。现在这里也是这样,所以说相同。

○注“如他”至“而巳”。

○解云:去其他国家之所以应该讥讽,正是因为聘问是吉礼,又不是国君父亲的国家,在丧期应当废弛的缘故。说就在三年丧期内讥讽一次罢了,即下文二年冬,“公子遂前往齐国纳币”,传文说“纳币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在丧期娶妻。娶妻在三年之外,为什么还要讥讽丧期娶妻?三年之内不图谋婚姻”就是这个意思。说就其重者,讥讽一次罢了,其余的不讥讽就可以知道了。

卫国人攻打晋国。

秋,公孙敖在戚地会见晋侯。

○戚,音于寂。

冬,十月,丁未,楚国世子商臣杀了他的国君髡。楚国没有大夫,说世子,是极其厌恶世子杀父的祸乱。不说他的父亲,说他的国君,是因为国君对于世子,有父亲的亲情,有国君的尊贵,说世子,是为了表明有父亲的亲情;说国君,是为了表明有国君的尊贵,又责备臣子应当讨伐贼人。记载日期,是因为夷狄之子杀父,忍心说出他的日期。

○髡,音苦门,《左氏》作“頵”。

[疏]注“楚无”至“贼也”。

○解云:下文九年“冬,楚子派椒来聘问”,传文说“椒者何?楚国的大夫。楚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开始有大夫了。开始有大夫,那么为什么不称氏?允许夷狄,不是一蹴而就的”。既然如此,那么到下文九年,楚国才开始有大夫,就知道这里还没有大夫了。既然没有大夫,他的世子也不应当出现,所以加以解释。

○注“日者”至“其日”。

○解云:如此注解,正是决断襄公三十年“夏,四月,蔡国世子般杀了他的国君固”,何氏说“不记载日期,是深深为中国隐痛有子杀父的祸乱,所以不忍心说出他的日期”就是这个意思。

公孙敖前往齐国。记载这件事,是讥讽丧期娶妻,吉凶不相干。

二年,春,周王二月,甲子,晋侯与秦国的军队在彭衙作战,秦军大败。称秦军,是怜悯其民众,厌恶其将领,以前因为不听从贤者的话,匹马只轮都没有返回的,现在又重兵大败。军队与国君对等是不正确的,轻视它,不嫌与国君对等。

○衙,音牙,本或作“牙”。恶,音乌路。将,音子匠。复,音扶又,下“不复”皆同。重,音直用。

[疏]注“称秦”至“其将”。

○解云:正是因为秦国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大夫,就不应该称师,现在却称师,所以加以解释。

○注““前以”至“败绩”。

○解云:在僖公三十三年。

○注“师敌”至“敌君”。

○解云:僖公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与楚人在城濮作战”,传文说“这是大战,为什么让微贱的人?是子玉得臣。子玉得臣那么称人是什么缘故?大夫不与国君对等”。既然如此,那里是大夫,嫌他与国君对等,所以正称为人。这里的军队,乃是秦国的众人,所以不劳正称罢了。

丁丑,制作僖公的牌位。制作僖公的牌位是什么?为僖公制作牌位。为僖公的庙制作牌位。牌位的形状是正方形,中间穿孔,通达四方,天子长一尺二寸,诸侯长一尺。

○为僖公庙,音于伪,下“盖为”、“以为”,下“欲为”同。

[疏]“作僖公主者何”。

○解云:想说这是礼,记载而讥讽它;想说这不是礼,礼有制作牌位的事情,所以拿着不懂的问题来询问。

○“为僖公作主也”。

○解云:为,音于伪。

○注“主状”至“一尺”。

○解云:都是《孝经说》的文字。卿大夫以下,正礼没有牌位,所以不说。这些说法,完备地见于《左氏》。

牌位用什么?虞

主用桑,礼,平明而葬,日中而反虞,以阳求阴,谓之虞者,亲丧以下壙,皇皇无所见,求而虞事之。虞,犹安也。用桑者,取其名,与其粗觕,所以副孝子之心。礼,虞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其尊处犹吉祭。

译主持丧事选用桑木,按照礼制,天亮时安葬,日中时返回举行虞祭,以阳求阴,称为虞祭的原因,是亲人下葬后,孝子惶惶然无所见,寻求并安顿亲人以事奉之。虞,就是安的意思。选用桑木,是取它的名称,以及它粗糙的质地,用来符合孝子悲痛的心情。按照礼制,虞祭时,天子九次,诸侯七次,卿大夫五次,士三次,其尊卑次序与吉祭相同。

○壙,苦晃反,又音旷。粗,才古反,又七奴反。

  [疏]注“礼平”至“反虞”。

  ○解云:出《檀弓》与《士虞记》也。言以阳求阴者,谓以日中求神是也。而郑注《士虞记》云“朝葬而日中虞,君子举事必用辰正也者,两相须也”。彼郑氏又云“再虞三虞皆质明”,则日中而反虞者,指葬日言之。

  ○注“礼虞”至“吉祭”。

  ○解云:自诸侯七以下,《杂记》文。其天子九虞者,何氏差之耳。《异义》“《左氏》说”亦有成文。云云之说,具《左氏传》疏。

  练主用栗。谓期年练祭也,理虞主於两阶之间,易用栗也。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松犹容也,想见其容貌而事之,主人正之意也。柏犹迫也,亲而不远,主地正之意也。栗犹战栗,谨敬貌,主天正之意也。《礼?士虞记》曰:“桑主不文,吉主皆刻而谥之,盖为禘袷时别昭穆也。”虞主三代同者,用意尚粗觕,未暇别也。

  ○期年,音基,三年同。人正,音征,下同。别,彼列反,下同。

  [疏]注“谓期”至“栗也”。解云:出《礼记》文。

  ○注“夏后”至“以栗”。

  ○解云:出《论语》也。而郑氏注云“谓社主,正以古文《论语》‘哀公问社於宰我’故也”,今文《论语》无“社”字,是以何氏以为庙主耳。

  用栗者,藏主也。藏于庙室中当所当奉事也。质家藏于室。作僖公主,何以书?据作馀公主不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也。礼,作练主当以十三月。文公乱圣人制,欲服丧三十六月,十九月作练主,又不能卒竟,故以二十五月也。日者,重失礼鬼神。

  [疏]注“礼作”至“三月”。

  ○解云:即《礼记》云“十三月而练”是也。

  ○注“日者”至“鬼神”。解云:即隐五年注云“失礼鬼神例日”是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据晋阳处父伐楚救江。

  [疏]注“据晋”至“救江”。

  ○解云:即下三年冬,“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是也。

  讳与大夫盟也。讳去氏者,使若得其君,如经言邾娄仪父矣。不地者,起公就於晋也。日者,起公盟也。俱没公,齐高徯不使若君,处父使若君者,亲就其国,耻不得其君,故使若得其君也。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

  ○去,起吕反。

  [疏]注“讳去”至“晋也”。

  ○解云:仪父之事,在隐元年。凡五等诸侯失爵在名字之例者,但直书其名字,不言其氏,即倪黎求、蔡叔、邾娄仪父之类是也。今此处父无氏,故云使若得其君矣。

  ○注“日者,起公盟也”。

  ○解云:正以微者盟例不日故也。

  ○注“俱没”至“君也”。

  ○解云:高傒之事,在庄二十二年。彼经云“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注“如晋”至“讳之”。

  ○解云:正决下三年“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四年“春,公至自晋”之文也。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敛。盟不日者,欲共盟诛商臣,虽不能诛,犹为疾恶故也,褒与信辞也。不如平丘两举会盟详录之者,时至即盟,会礼不成。

  ○縠,户木反。垂敛,《左氏》作“垂陇”。

  [疏]“盟于垂敛”者,《左氏》作“垂陇”。

  ○注“虽不能诛”。

  ○解云:正以共讨恶逆,乃是义之高者,若能诛之,理应书见,似若昭四年经书“执齐庆封,杀之”。然今无其经,故知不能诛也。

  ○注“不如平”至“不成”。

  ○解云:即昭十三年“公会刘子、晋侯”以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是也。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何以书?记异也。以不言旱。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云,言也。言有灾。

  [疏]“大旱以灾书”。

  ○解云:即僖二十一

译○“壙”字,读作“苦晃”,又读作“旷”。“粗”字,读作“才古”,又读作“七奴”。

[疏]解释注文从“礼平”到“反虞”的部分。

○解释说:此说出自《檀弓》与《士虞记》。所谓“以阳求阴”,是指以日中时分来求神。而郑玄在《士虞记》的注中说:“早晨安葬,日中时举行虞祭,君子行事必定选用时辰端正之时,这是因为两者相互需要。”郑氏又说:“第二次虞祭和第三次虞祭都在天亮时举行。”那么,日中时返回举行虞祭,是针对葬日而言的。

○解释注文从“礼虞”到“吉祭”的部分。

○解释说:从诸侯七虞以下,是《杂记》中的文字。至于天子九虞,是何休推演出来的。《异义》中“《左氏》说”也有成文。其中的说法,详细记载在《左氏传》的疏中。

练祭用的神主用栗木制作。这是指期年(一周年)练祭时,将虞祭的神主安置在两阶之间,改换用栗木制作。夏后氏用松木,殷人用柏木,周人用栗木。松,通“容”,是想见其容貌而侍奉,体现主人端正之意。柏,通“迫”,是亲近而不疏远,体现主地端正之意。栗,通“战栗”,是谨慎恭敬的样子,体现主天端正之意。《礼记·士虞记》说:“桑木神主不加文饰,吉祭的神主都刻上谥号,大概是为了在禘祭、祫祭时区分昭穆。”虞祭神主三代相同,是因为用意尚且粗略,来不及区分。

○“期年”,读作“基”,三年同读。“人正”,读作“征”,下文相同。“别”,读作“彼列”,下文相同。

[疏]解释注文从“谓期”到“栗也”的部分。解释说:出自《礼记》的文字。

○解释注文从“夏后”到“以栗”的部分。

○解释说:出自《论语》。而郑氏注说:“这是指社主,正是依据古文《论语》‘哀公问社于宰我’的缘故。”今文《论语》没有“社”字,所以何休认为是庙主。

用栗木,是用于收藏神主。收藏在庙室中应当奉事的地方。质朴之家收藏在室内。制作僖公的神主,为什么记载?根据是制作其他公主不记载。这是讥讽。讥讽什么呢?因为不合时宜。怎么不合时宜呢?是想长久服丧却做不到。按礼,制作练祭神主应当在十三个月。文公扰乱圣人的制度,想服丧三十六个月,却在十九个月制作练祭神主,又不能坚持到底,所以到了二十五个月。记载日期,是因为严重违背礼制,得罪了鬼神。

[疏]解释注文从“礼作”到“三月”的部分。

○解释说:就是《礼记》所说“十三个月而练”的意思。

○解释注文从“日者”到“鬼神”的部分。解释说:就是隐公五年注所说“失礼于鬼神的例子要记载日期”的意思。

三月,乙巳日,与晋国的处父结盟。这是晋阳处的处父,为什么不称氏?根据是晋阳处的处父伐楚救江。

[疏]解释注文从“据晋”到“救江”的部分。

○解释说:就是下文三年冬,“晋阳处的处父率领军队伐楚救江”的意思。

这是避讳与大夫结盟。避讳去掉氏,是让他看起来像是得到了国君,就像经文所说邾娄仪父那样。不记载地点,是表明国君前往晋国。记载日期,是表明国君结盟。都省略了国君,齐国的高傒不让他看起来像国君,处父却让他看起来像国君,是因为亲自前往他的国家,以得不到国君为耻,所以让他看起来像是得到了国君。如果像晋国那样不记载“不致”,是深深避讳。

○“去”,读作“起吕”。

[疏]解释注文从“讳去”到“晋也”的部分。

○解释说:仪父的事,在隐公元年。凡是五等诸侯失去爵位在名字之列的,只直书其名字,不称其氏,就是倪黎求、蔡叔、邾娄仪父之类。现在处父不称氏,所以说让他看起来像是得到了国君。

○解释注文“日者,起公盟也”。

○解释说:正是依据微贱者结盟的例子不记载日期的缘故。

○解释注文从“俱没”到“君也”的部分。

○解释说:高傒的事,在庄公二十二年。当时经文说“秋,七月,丙申,与齐国的高傒在防地结盟”。

○解释注文从“如晋”到“讳之”的部分。

○解释说:正是决断下文三年“冬,公如晋。十二月,己巳,公与晋侯结盟”,四年“春,公从晋国返回”的文字。

夏,六月,公孙敖会见宋公、陈侯、郑伯、晋国的士縠,在垂敛结盟。结盟不记载日期,是想共同结盟诛杀商臣,虽然没能诛杀,但因为是憎恶的缘故,所以褒扬和诚信的言辞。不像平丘那样两举会盟详细记录,是因为到了时间就结盟,会礼没有完成。

○“縠”,读作“户木”。垂敛,《左氏》作“垂陇”。

[疏]“盟于垂敛”,《左氏》作“垂陇”。

○解释注文“虽不能诛”。

○解释说:正是依据共同讨伐恶逆,是义的最高表现,如果能诛杀,理应记载,似乎像昭公四年经书“执齐庆封,杀之”。但现在没有这样的经文,所以知道没能诛杀。

○解释注文从“不如平”到“不成”的部分。

○解释说:就是昭公十三年“公会刘子、晋侯”以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的意思。

从十二月不雨,直到秋七月。为什么记载?记录异常。因为不说旱。大旱以灾祸记载,这也是旱,为什么以异常记载?大旱的日子短而说灾,云,是说。说有灾。

[疏]“大旱以灾书”。

○解释说:就是僖公二十

年经书“夏,大旱”,传云“何以书?记灾也”是也。

  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所致也。不就庄三十一年发传者,此最甚事著。

译《春秋》经文记载“夏,大旱”,《左传》解释说“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灾祸”,这是正确的。

所以(一般情况)将旱灾作为灾异来记载。这次不下雨的日子虽然很长,但没有造成灾害,所以作为怪异现象来记载。这是禄位脱离公室、政令掌握在公子遂手中的结果。不在庄公三十一年就对此发传解释,是因为这次事件最为严重、显著。

[疏]注“不就”至“事著”。

  ○解云: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灾也”。然则彼一时不雨,是以不得发传云不雨之日长,此则历四时,故言最甚事著也。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大事者何?大祫也。以言大,与有事异。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

  ○大庙,音太,下“太祖”皆同。跻僖,子兮反,升也,本又作“隮”,同。祫,音洽,大祭。禘数,大帝反;下所主反。

  [疏]“大事者何”。

  ○解云:欲言大祭,无禘祫之文;欲言时祭,而经书大,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至“事异”。

  ○解云:宣八年夏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彼是时祭,不言大,则知此言大者,是大祭明矣。

  ○注“又从僖”至“大祫”。解云:《春秋说》文云“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尔雅》云“禘,大祭也。”孙氏云“禘,五年大祭也。”然则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礼如然也。案僖八年“秋,七月,禘於太庙”,从此以后三年一祫数,则十一年祫,十四年祫,十七年祫,二十年祫,二十三年祫,二十六年祫,二十九年祫,三十二年祫,文二年祫也;若作五年一禘数,则从僖公八年禘,十三年禘,十八年禘,二十三年禘,二十八年禘,三十三年禘,文五年禘,则文二年非禘年,正当合祫,故知此年大事为祫矣,是以注云“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也”。若然,从僖八年禘数之,则十一年祫,十三年禘,随次而下,至僖二十三年并为禘祫,何得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者,盖为其初时三年作祫,五年作禘,大判言之,得言五年而再殷祭,其閒三五参差,随次而下,何妨或有同年时乎?知非祫与禘相因而数为三年五年者,若从僖八年禘,十一年祫,十六年禘,十九年祫数之,至僖三十二年禘,文公二年祫亦相当,但於五年而再殷祭之言不合,故不得然解。

  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毁庙,谓亲过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礼,取其庙室笮以为死者炊沐。大祖,周公之庙。陈者,就陈列大祖前,大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馀孙从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乡明,穆取其北面尚敬。

  ○笮,侧白反。炊沐,昌垂反;下音木。东乡,许亮反,下同。

  [疏]“大祫者何”。

  ○解云:正以祫小于禘,而文加大,故执不知问。

  ○注“礼取”至“炊沐”。

  ○解云:出《礼记》文。

  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自外来曰升。五年而再殷祭。殷,盛也。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礼,天子特禘特祫;诸侯禘则不礿,祫则不尝;大夫有赐於君,然后祫其高祖。

  ○谛,音帝。礿,羊略反。

  [疏]注“禘所以”至“皆祭也”。

  ○解云:出《礼记》与《春秋说》文。

  ○注“礼天”至“特祫”。解云:《礼记》及《春秋说》文,即“不主禘祫”是也。

  ○注“诸侯”至“不尝”。解云:即《礼记?王制》所云“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是也。

  ○注“大夫”至“高祖”。

  ○解云:正以於礼不得故也。

  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据禘于大庙不道所升。

  [疏]“跻者何”。

  ○解云:先君昭穆自有常次,今而言跻,故执不知问。

  ○注“据禘”至“所升”。

  ○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升谓西上。礼,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下。文公缘僖公於闵公为庶兄,置僖公於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传曰“后祖”者,僖公以臣继闵公,犹子继父,故闵公於文公,亦犹祖也。自先君言之,隐、桓及闵、僖各

译[疏]注“不就”至“事著”。

○解云:庄公三十一年记载“冬,不雨”,《公羊传》解释说:“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灾异。”既然当时只是一段时间没有下雨,所以《传》中没有说“不雨的日子很长”,而这里经历了四季,所以说是最严重、事迹显著。

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的位次。大事是什么?是大祫祭。因为用了“大”字,与“有事”不同。又根据僖公八年禘祭的次数推算,知道这是大祫祭。

○大庙,音太,下文“太祖”都相同。跻僖,子兮反,升的意思,原本也写作“隮”,相同。祫,音洽,大祭。禘数,大帝反;下文所主反。

[疏]“大事者何”。

○解云:想说是大祭,但经文没有禘祫的文字;想说是时祭,但经文写了“大”字,所以持着不知而发问。

○注“以言”至“事异”。

○解云:宣公八年夏六月,“辛巳日,在太庙有事”,那是时祭,不说“大”,由此知道这里说“大”的,是大祭,很明显。

○注“又从僖”至“大祫”。解云:《春秋说》的文字说“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尔雅》说“禘,是大祭。”孙氏说“禘,是五年一次的大祭。”那么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礼仪确实如此。考察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太庙禘祭”,从此以后按三年一次祫祭计算,则是十一年祫,十四年祫,十七年祫,二十年祫,二十三年祫,二十六年祫,二十九年祫,三十二年祫,文公二年祫;如果按五年一次禘祭计算,则是从僖公八年禘,十三年禘,十八年禘,二十三年禘,二十八年禘,三十三年禘,文公五年禘,那么文公二年就不是禘祭的年份,正应当合行祫祭,所以知道这一年的大事是祫祭,因此注解说“又从僖公八年禘祭推算,知道是大祫祭”。如果这样,从僖公八年禘祭推算,那么十一年祫,十三年禘,依次往下,到僖公二十三年同时为禘祫,怎么能下文《传》说“五年而再殷祭”呢?大概是因为起初三年作祫,五年作禘,大致说来,可以说五年而再殷祭,其间三五年参差,依次往下,不妨碍有同一年份的时候。知道不是祫与禘相因而为三年五年者,如果从僖公八年禘,十一年祫,十六年禘,十九年祫计算,到僖公三十二年禘,文公二年祫也相当,但对于“五年而再殷祭”的话不合,所以不能这样解释。

大祫是什么?是合祭。那合祭怎么做?毁庙的牌位,陈列在太祖庙。毁庙,是指亲过高祖,毁掉他的庙,把他的牌位藏在太祖庙中。礼仪,取用他的庙室椽子作为死者的炊具和沐浴用具。太祖,是周公的庙。陈,是就在太祖前陈列,太祖面朝东,昭面朝南,穆面朝北,其余的孙子跟随祖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它面向光明,穆取它面向北表示恭敬。

○笮,侧白反。炊沐,昌垂反;下音木。东乡,许亮反,下同。

[疏]“大祫者何”。

○解云:正因为祫小于禘,而经文加了“大”字,所以持着不知而发问。

○注“礼取”至“炊沐”。

○解云:出自《礼记》的文字。

未毁庙的牌位,都升上来,在太祖庙合食,从外面来叫升。五年而再殷祭。殷,是盛大。指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不同于祫的,是功臣都祭祀。祫,是合的意思。禘,是谛的意思。审谛没有遗漏。礼仪,天子单独禘单独祫;诸侯禘则不礿,祫则不尝;大夫有君王的赏赐,然后祫祭他的高祖。

○谛,音帝。礿,羊略反。

[疏]注“禘所以”至“皆祭也”。

○解云:出自《礼记》与《春秋说》的文字。

○注“礼天”至“特祫”。解云:《礼记》及《春秋说》的文字,即“不主禘祫”是也。

○注“诸侯”至“不尝”。解云:即《礼记·王制》所说的“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是也。

○注“大夫”至“高祖”。

○解云:正因为于礼不得故也。

跻是什么?是升。为什么说升僖公?根据禘祭于大庙不说道所升。

[疏]“跻者何”。

○解云:先君昭穆自有常次,现在说跻,所以持着不知而发问。

○注“据禘”至“所升”。

○解云:即僖公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讥。讥什么?逆祀。那逆祀怎么做?先祢而后祖。升是指西上。礼仪,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应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也应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下。文公因为僖公对于闵公是庶兄,把僖公放在闵公上面,失去了先后的义理,所以讥讽他。《传》说“后祖”的,僖公以臣继闵公,犹如子继父,所以闵公对于文公,也犹如祖。自先君言之,隐、桓及闵、僖各

当为兄弟,顾有贵贱耳。自继代言之,有父子君臣之道,此恩义逆顺各有所施也。不言吉祫者,就不三年不复讥,略为下张本。

译应当以兄弟相称,只不过有尊贵与卑贱的区别罢了。从继承世系的角度来说,存在父子、君臣的伦理规范,这种恩情与道义、顺从与悖逆,各自有其施行的场合。之所以不提及吉祭和祫祭,是因为如果不经历三年丧期就不再加以讥议,这大致是为下文埋下伏笔。

○祢,乃礼反。

  [疏]注“不言”至“张本”。

  ○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传云“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然则吉禘于庄公在三年之内,今此大事亦在三年之内,是不须更言吉祫以讥之,但略言大事于太庙,为下跻僖公张本而巳。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公子遂如齐纳币。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据逆在四年。

  ○丧取,七住反,本亦作“娶”同。

  [疏]“纳币不书”。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不书纳币,故难之。

  三年之内不图婚。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乃纳币,此四者皆在三年之内,故云尔。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於祭焉讥?据吉禘于庄公,讥始不三年,大事图婚,俱不三年。大事犹从吉禘,不复讥。三年之恩疾矣。疾,痛。非虚加之也,非虚加责之。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疾痛不忍娶。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於娶焉讥?据孝子疾痛,吉事皆不当为,非独娶也。娶者,大吉也。合二姓之好,传之於无穷,故为大吉。

  ○好,呼报反。传,直专反。非常吉也。与大事异。其为吉者,主於巳。主於巳身,不如祭祀尚有念先人之心。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於此焉变矣。变者,变恸哭泣也。有人心念亲者,闻有欲为巳图婚,则当变恸哭泣矣,况乃至于纳币成婚哉。

  ○恸,杜贡反。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

  ○伐沈,音审,国名。溃,户内反。

  夏,五月,王子虎卒。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也。

  [疏]“王子虎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例不书卒欲言诸侯而经书王子故执不知问。

  ○注“据原仲也”。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

  新使乎我也。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隆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名者,卒从正。

  ○新使,所吏反。

  [疏]注“尹氏”至“外也”。

  ○解云: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下,传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何氏云“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亻宾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故为隐恩痛之。日者,恩录之,明当有恩礼”。然则彼天王崩,尹氏四月卒,仍在期内,其恩近,故书日。此则巳经三年,其恩杀,故不日,是以注云“在期外”。

  ○注“名者,卒从正”。

  ○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八月,葬蔡宣公”,传云“卒从正”,何氏云“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传云“而葬从主人”,何氏云“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然则此亦从君臣之正义言之,故云名者卒从正也。

  秦人伐晋。

  秋,楚人围江。

  ○雨螽于宋。雨螽者何?死而坠也。以先言雨也。坠,隋地也。不言如雨,言雨螽者,本飞从地上而下至地,似雨尢醇。

  ○雨螽,于付反,下及注同,一音如字;螽,音终。而队,直类反,注同。隋,大果反。上,时掌反。醇,音纯。

  [疏]“雨螽者何”。

  ○解云:欲言是雨,而特施于螽;欲言非雨,而文言雨螽,故执不知问。

  ○注“以先言雨也”。

  ○解云:正以先言雨,后言螽,则知死而坠者也。

  ○注“不言”至“尤醇”。

  ○解云:欲道庄七年“星霣如雨”者,本从天来,又不及地,如雨不醇,故云如雨。此则初从地上而还至地,故不言如,言其真似雨也。

译祢,音乃礼。

[疏]注“不言”至“张本”。

○解释曰:闵公二年记载“夏,五月,乙酉,在庄公庙举行吉禘之祭”,传文说“为什么说吉?说吉,是指此时本不可以吉。为什么不可以吉?因为丧期未满三年”。由此可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之祭是在三年丧期之内,如今这次大事也在三年丧期之内,所以不必再特意用“吉祫”来讥讽,只是简略地说在太庙举行大事,是为了下文僖公神位升迁做铺垫罢了。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攻打秦国。

公子遂前往齐国纳币(订婚)。纳币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在丧期娶妻。如果娶妻在三年丧期之外,那么讥讽丧期娶妻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依据迎亲在第四年而言的。

○丧娶,音七住,原本也写作“娶”,意思相同。

[疏]“纳币不书”。

○解释曰:正因为桓公三年秋,“公子翚前往齐国迎娶女子”,没有记载纳币,所以提出疑问。

三年丧期内不谋划婚事。僖公在十二月去世,到现在未满二十五个月,而且礼制规定先纳采、问名、纳吉,然后才纳币,这四件事都在三年丧期内,所以这样说。在庄公庙举行吉禘之祭,受到讥讽。那么为什么不在祭祀时讥讽呢?依据吉禘于庄公,讥讽开始不守三年之丧,大事谋划婚事,都不守三年之丧。大事还顺从吉禘,不再讥讽。三年的恩情令人悲痛。疾,痛。不是凭空加上的,不是凭空加以责备。认为人心都有这种情感。认为人心都有这种情感,悲痛不忍娶妻。认为人心都有这种情感,那么为什么唯独在娶妻时讥讽呢?依据孝子悲痛,吉事都不应当做,并非唯独娶妻。娶妻,是大吉之事。结合两姓之好,传承于无穷,所以是大吉。

○好,音呼报。传,音直专。非常吉也。与大事不同。其为吉者,主要在于自己。主要在于自身,不如祭祀尚有怀念先人之心。认为有人心的人,就应当在此改变。变者,改变恸哭哭泣。有人心怀念亲人者,听说有人为自己谋划婚事,就应当改变恸哭哭泣了,何况竟然到了纳币成婚的地步。

○恸,音杜贡。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同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攻打沈国,沈国溃败。

○伐沈,音审,国名。溃,音户内。

夏,五月,王子虎去世。王子虎是谁?是天子的卿大夫。外国卿大夫不记载去世,这里为什么记载?依据原仲而言。

[疏]“王子虎者,何”。

○解释曰:想要说卿大夫例不书卒,想要说诸侯而经书王子,所以持不知问。

○注“据原仲也”。

○解释曰:就是庄公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前往陈国,安葬原仲”这件事。

新近受王命出使我国。王子虎就是叔服。新近作为王的使者来会葬,在安葬后三年中去世,君子对亲近的人恩情深厚,就加以报答,所以记载去世,表明应当有恩礼。尹氏去世记载日期,这里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在丧期之外。称名者,去世从正。

○新使,音所吏。

[疏]注“尹氏”至“外也”。

○解释曰:隐公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去世”下,传文说“外国卿大夫不记载去世,这里为什么记载?天王去世,是诸侯的主君”,何氏说“当时天王去世,鲁隐公前往奔丧,尹氏主持宾客赞导诸侯,与隐公交接,而去世,恩情隆厚于王者,就加礼记录,所以为隐公恩痛。记载日期者,恩录之,表明应当有恩礼”。那么那里天王去世,尹氏四月去世,仍在丧期内,其恩情近,所以书日。这里已经过了三年,其恩情减弱,所以不书日,因此注说“在期外”。

○注“名者,卒从正”。

○解释曰:隐公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去世”,“八月,安葬蔡宣公”,传文说“卒从正”,何氏说“去世应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所以从君臣之正义而言”;传文说“而葬从主人”,何氏说“至于安葬,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所以自从蔡臣子辞称公”。那么这里也从君臣之正义而言,所以说名者卒从正。

秦人攻打晋国。

秋,楚人包围江国。

○宋国落下螽虫。雨螽是什么?是死而坠落。因为先说雨。坠,坠地。不说如雨,说雨螽者,本是从地上飞下至地,似雨尤其纯粹。

○雨螽,音于付,下及注同,一音如字;螽,音终。而队,音直类,注同。隋,音大果。上,音时掌。醇,音纯。

[疏]“雨螽者何”。

○解释曰:想要说是雨,而特施于螽;想要说非雨,而文言雨螽,所以持不知问。

○注“以先言雨也”。

○解释曰:正因为先言雨,后言螽,则知死而坠者也。

○注“不言”至“尤醇”。

○解释曰:想要说庄七年“星霣如雨”者,本从天来,又不及地,如雨不醇,故云如雨。此则初从地上而还至地,故不言如,言其真似雨也。

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螽,犹众也。众死而坠者,群臣将争彊相残贼之象,是后大臣比争斗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国家廓然无人,朝廷久虚,盖由三世内娶,贵近妃族,祸自上下,故异之云尔。

译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记录异常现象。外国的异常现象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为周天子的后裔记录异常现象。螽,意为众多。众多蝗虫死亡坠落,象征着群臣将争夺权力、互相残杀。后来大臣们结党争斗、互相杀戮,司城惊恐逃窜,子哀流亡出逃,国家空荡无人,朝廷长期空缺,这大概是因为三代以来在内部娶亲,宠信亲近的妃嫔家族,祸患从上到下蔓延,所以特别记载这一异常现象。

○为王,于伪反。近,附近之近。

  [疏]注“是后”至“相杀”。

  ○解云:即七年夏,“宋人杀其大夫”;八年冬,“宋人杀其大夫”是也。

  ○注“司城惊逃”。

  ○解云:即八年冬,“宋司城来奔”是也。

  ○注“子哀奔亡”。

  ○解云: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是也。

  ○注“盖由三世内娶”。解云:僖二十五年及十七年传皆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之属是也。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据两之,当先言救也;非两之,当重出处父也;生事当言遂,三者皆违例,知后言救江,起伐楚意,故问之。

  ○重,直用反。

  [疏]注“据两”至“救也”。

  ○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是也。必知先言救者,正以以江近楚远故也。

  ○注“非两”至“父也”。

  ○解云: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传云“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是也。

  ○注“生事当言遂”。

  ○解云:即宣元年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是也。

  为谖也。谖,诈。

  ○谖,许元反。其为谖奈何?伐楚为救江也。救人之道,当指其所之,实欲救江而反伐楚,以为其势必当引围江兵当还自救也。故云尔。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据不书逆者主名,不言如齐,不称女。

  [疏]“夏逆归姜于齐”。解云:隐二年注云“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今此书时者,盖以聚于大夫,贱不可以奉宗庙,故略之。

  ○注“据不”至“称女”。

  ○解云:决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之经也。

  略之也。称妇姜,至文也;逆与至共文,故为略。

  [疏]注“称妇”至“为略”。解云:欲道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之经,还至始言妇姜。今此始逆,巳言妇姜,故云逆与至共文耳。

  高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不书逆者主名,卑不为录使也。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不称女者,方以妇姜见与至共文,重至也。不称夫人为致文者,贱不可奉宗庙也。不言氏者,本当称女。女者,父母辞,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从父母辞不言氏。

  ○为,于伪反。使,所吏反。见与,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言氏”。解云: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案彼亦是大夫无国而得言如陈者,何氏云“不言如陈,嫌不辟国事,实私行也”是也。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甯俞,乃定反;下音馀。

  [疏]“卫侯使甯俞来聘”。

  ○解云:正本作“速”字,故贾氏云“《公羊》曰甯速”是也。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含者何?口实也。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家加饭以稻米。

  ○饭,扶晚反。

  [疏]“含者何”。

  ○解云:欲言实口,上下无例;欲言佗物,而经书含,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具者”。

  ○解云:皆《春秋说》文,故云春秋之制也。

  ○注“文家加饭以稻米”。

  ○解云:即《礼记?檀弓下》篇云:“饭用米贝,弗忍虚也。”

  其言归含且赗何?据宰咺归两赗不言且也。连赗何之者,嫌据赗言归。

  ○咺,况阮反。

  [疏]注“据宰”至“且也”。

  ○解云:即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也。

  ○注“连赗”至“言归”。

  ○解云:若传直言其言且何,即嫌责此赗事亦当言归

译○“为王”的“为”,读作“伪”的反切音。“近”,指附近之近。

[疏]注“是后”至“相杀”。

○解释说:即七年夏,“宋人杀其大夫”;八年冬,“宋人杀其大夫”,说的就是这些。

○注“司城惊逃”。

○解释说:即八年冬,“宋司城来奔”,说的就是这个。

○注“子哀奔亡”。

○解释说:即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说的就是这个。

○注“盖由三世内娶”。解释说:僖公二十五年及十七年传中都说“宋国三代没有大夫,三代都在国内娶妻”之类的话,说的就是这些。

冬,鲁公前往晋国。十二月,己巳日,鲁公与晋侯结盟。

晋国的阳处父率领军队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这是讨伐楚国。经文说救援江国是什么意思?如果两件事并重,应当先说救援;如果不是两件事并重,应当重复出现阳处父的名字;如果是新发生的事,应当用“遂”字。这三条都违背了体例,所以知道后说救援江国,是为了引出讨伐楚国的意图,因此提出疑问。

○“重”,读作“直用”的反切音。

[疏]注“据两”至“救也”。

○解释说:即僖公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传中说“为什么不使用‘遂’字?因为两件事并重”说的就是这个。必定知道先说救援的,正是因为江国近而楚国远的原因。

○注“非两”至“父也”。

○解释说:即僖公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传中说“为什么再次提到晋侯?因为不是两件事并重”说的就是这个。

○注“生事当言遂”。

○解释说:即宣公元年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说的就是这个。

这是为了欺骗。谖,欺诈。

○“谖”,读作“许元”的反切音。如何算是欺骗呢?讨伐楚国是为了救援江国。救援他人的道理,应当指向对方所在的地方,实际上想要救援江国却反而讨伐楚国,认为这样势必会让包围江国的楚军回师自救。所以说这样的话。孔子说:“自古都有死亡,百姓没有信用就不能立足。”

四年,春,鲁公从晋国回来。

夏,从齐国迎娶妇姜。为什么称从齐国迎娶妇姜呢?根据不记载迎娶者主名的情况,不说“如齐”,不称“女”。

[疏]“夏逆归姜于齐”。解释说:隐公二年注说“不亲自迎娶的体例是记月,这里重复记载”。现在这里记载季节,大概是因为聚于大夫,地位卑贱不足以侍奉宗庙,所以简略记载。

○注“据不”至“称女”。

○解释说:这是决断宣公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的经文。

简略记载。称妇姜,是到达时的文辞;迎娶与到达共用文辞,所以说是简略。

[疏]注“称妇”至“为略”。解释说:想要说明随后“夫人妇姜至自齐”的经文,回来时才说妇姜。现在这里刚开始迎娶,就已经说了妇姜,所以说迎娶与到达共用文辞罢了。

高子说:“娶大夫之女的,简略记载。”地位卑贱,不足以侍奉宗庙,所以简略记载。不记载迎娶者的主名,是因为地位卑下不值得记录使者。不说“如齐”,是因为大夫没有国家。不称“女”,是因为正要用妇姜与到达共用文辞,重复到达的记载。不称夫人是为了致送文辞,是因为地位卑贱不足以侍奉宗庙。不说氏,是因为本应当称女。女,是父母的称呼,君子不剥夺别人的亲情,所以让她跟随父母的称呼而不说氏。

○“为”,读作“于伪”的反切音。“使”,读作“所吏”的反切音。“见与”,读作“贤遍”的反切音。

[疏]注“不言”至“言氏”。解释说:庄公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考察那里也是大夫没有国家却得以说“如陈”的情况,何氏说“不说如陈,是嫌不回避国事,实际上是私行”说的就是这个。

狄人侵犯齐国。

秋,楚人灭掉江国。

晋侯讨伐秦国。

卫侯派遣甯俞来聘问。冬,十一月,壬寅日,夫人风氏去世。

○“甯俞”,读作“乃定”的反切音;下音“馀”。

[疏]“卫侯使甯俞来聘”。

○解释说:正本作“速”字,所以贾氏说“《公羊》曰甯速”说的就是这个。

五年,春,王正月,周王派遣荣叔归含且赗。含是什么?是口中的实物。孝子用来充实亲人嘴里的东西。推想生前的情况来侍奉死者,不忍心让他的嘴空虚:天子用珠,诸侯用玉,大夫用碧,士用贝,这是春秋的制度。文家加饭用稻米。

○“饭”,读作“扶晚”的反切音。

[疏]“含者何”。

○解释说:想要说充实口,上下没有先例;想要说其他物品,而经文写的是含,所以拿着不知道的意思提问。

○注“天子”至“具者”。

○解释说:都是《春秋说》的文字,所以说这是春秋的制度。

○注“文家加饭以稻米”。

○解释说:即《礼记·檀弓下》篇说:“饭用米贝,不忍心空虚。”

为什么说归含且赗呢?根据宰咺归两赗不说“且”的情况。连用赗字,是担心根据赗来说归。

○“咺”,读作“况阮”的反切音。

[疏]注“据宰”至“且也”。

○解释说:即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说的就是这个。

○注“连赗”至“言归”。

○解释说:如果传中直接说“其言且何”,那就担心责备这个赗的事也应当说归

,故连言赗以辩嫌。

  兼之。兼之非礼也。且,兼辞。以言且,知几兼之也。含言归者,时主持含来也。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主书者,从含也。

译所以连用“赗”字来辨别嫌疑。

兼用。兼用是不符合礼制的。况且,“兼”是委婉之辞。通过说“且”,可知几乎就是兼用。说“归”的,是因为当时主持含礼的人来了。说“去天”的,是因为含礼是臣子的职责,以至尊的身份去做至卑贱的事,就失去了尊贵的意义。不跟着说“含晚来”的,是因为本来就不应当举行含礼。主书的人,是跟随含礼而来的。

○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含者臣子职”。

  ○解云:正以大宰掌之故也。

  ○注“不从”至“含也”。

  ○解云:正以含者殡前之礼,遥始行之,故知晚。然则宜言来以见晚,而不言来者,正以本不当含,宁得责其晚乎?

  ○注“主书”至“含也”。

  ○解云:言《春秋》主书此事者,正欲讥其含,而并言且赗者,因讥之。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风,氏也。任、宿、颛臾之姓。

  ○任,音壬。颛臾,音专;下音榆。

  [疏]“成风者何”。

  ○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夫人,不同夫谥,故执不知问。

  ○注“风氏”至“之姓”。

  ○解云:风氏谓此成风,即上文风氏薨者矣。知任、宿等之姓者,《左传》文。

  王使召伯来会葬。去天者,不及事,剌比失丧礼也。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

  ○鄀,音弱。

  秋,楚人灭六。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疏]“秋楚人灭六”。

  ○解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小国也。说在僖二十六年。

  ○“许男业卒”。

  ○解云:正本作“辛”字。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讙卒。

  ○讙,好官反。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葬晋襄公。书遂者,剌公生时数如晋,葬不自行,非礼也。礼,诸侯薨,使夫人吊,自会葬。

  ○数,所角反。

  [疏]注“书遂”至“会葬”。

  ○解云:晋侯生时公数如晋者,即上二年“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彼下注云“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三年“冬,公如晋”之属是也。言葬不自行,非礼云云者,《异义》“《公羊》说”云“襄三十年‘叔弓如宋,葬宋共姬’,讥公不自行也”者,与此注合。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

  ○晋狐射姑出奔狄。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据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此非同姓,恐见及。

  ○射姑,音亦,又音夜,《穀梁》作“夜”。

  [疏]注“据蔡”至“见及”。

  ○解云:事在襄二十年秋。彼则履是燮之同姓,言恐祸及巳而出奔。此非同姓而亦奔,故难之。

  射姑杀也。以非恐见及,知其杀。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自上言泄,下曰漏。

  ○君漏,力豆反,泄也。言泄,息列反,又以制反。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谓作中军大夫。

  ○姑将,子匠反,下同。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於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剌阳处父於朝而走。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

  ○不说,音悦,下同剌,七亦反,又一音七赐反。

  [疏]注“明君”至“坐杀也”。

  ○解云:襄公当坐,则例去其葬,而上文经书“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襄公”者,盖谓葬讫乃相杀,不得追去葬,是以《穀梁传》曰“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杀之”是也。然则此传虽连言之,仍不妨杀之在葬后,是以经书葬在杀前矣。

  ○注“易曰”至“害成”。

  ○解云:上《系辞》文也。郑氏云“几,微也。密,静也。言不慎于微而以动作,则祸变必成。”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时使有司先告朔,慎之至也。受於庙者,孝子归美先君,不敢自专也。言朝者,缘生以事死,亲在,朝朝莫夕:巳死,不敢渫鬼神。故事必于朔者,感月始生而朝。

  ○大祖,音泰。比,必利反。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渫

译○“去”字,读作“起吕”,以下同。

[疏]注解说“含是臣子的职分”。

○解释说:正是因为大宰掌管此事的缘故。

○注解说“不从”到“含也”。

○解释说:正是因为含礼是殡前的礼仪,开始施行时就已经晚了,所以知道是晚。那么按理应当说“来”以表明晚,却不这样说“来”,正是因为本来就不应当行含礼,怎么能责备他晚呢?

○注解说“主书”到“含也”。

○解释说:说《春秋》主要记载这件事,正是想要讥讽他行含礼,而一并说“且赗”,是借此进行讥讽。

三月,辛亥,安葬我国的小君成风。成风是什么人?是僖公的母亲。“风”是氏。任、宿、颛臾的姓氏。

○“任”,读作“壬”。“颛臾”,“颛”读作“专”;下文“臾”读作“榆”。

[疏]“成风是什么人”。

○解释说:想说是妾,经文却记载为小君;想说是夫人,又不符合夫人的谥号,所以持不知而发问。

○注解说“风氏”到“之姓”。

○解释说:风氏指的就是这位成风,即上文记载风氏去世的那位。知道任、宿等是她的姓氏,依据的是《左传》的记载。

周王派遣召伯来会葬。离开天子(指周王)的人,来不及参与丧事,是讥讽比失丧礼。

夏,公孙敖前往晋国。

秦国人入侵鄀国。

○“鄀”,读作“弱”。

秋,楚国人灭掉六国。

冬,十月,甲申,许国国君业去世。

[疏]“秋楚人灭六”。

○解释说:不记载月份,是略写夷狄灭掉小国。说法在僖公二十六年。

○“许男业卒”。

○解释说:正本作“辛”字。

六年,春,安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前往陈国。

秋,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八月,乙亥,晋侯讙去世。

○“讙”,读作“好官”。

冬,十月,公子遂前往晋国。

安葬晋襄公。记载“遂”,是讥讽僖公生前多次前往晋国,安葬时却不亲自前往,不合礼制。礼制规定,诸侯去世,派遣夫人去吊唁,国君亲自前往会葬。

○“数”,读作“所角”。

[疏]注解说“书遂”到“会葬”。

○解释说:晋侯在世时僖公多次前往晋国,即上文二年“三月,乙巳,与晋处父结盟”,那下面注解说“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三年“冬,公如晋”之类就是。说安葬不亲自前往,不合礼制等等,《异义》中“《公羊》说”云“襄三十年‘叔弓如宋,葬宋共姬’,讥讽国君不亲自前往”的,与此注相合。

晋国杀掉了他们的大夫阳处父。

○晋狐射姑出逃到狄国。晋国杀掉了他们的大夫阳处父,那么狐射姑为什么出逃?依据蔡国杀掉了他们的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逃到楚国。这并非同姓,是担心祸及自身。

○“射姑”,“射”读作“亦”,又读作“夜”,《穀梁传》作“夜”。

[疏]注解说“据蔡”到“见及”。

○解释说:事情发生在襄公二十年秋。那里履是燮的同姓,说担心祸及自己而出逃。这里并非同姓却也出逃,所以提出疑问。

狐射姑是被杀的。因为并非担心祸及自身,所以知道他是被杀的。狐射姑被杀,那么为什么称国名来杀他?是因为君主泄露了言语。从上面泄露叫泄,从下面泄露叫漏。

○“君漏”,“漏”读作“力豆”,意思是泄。言泄,“泄”读作“息列”,又读作“以制”。那怎么泄露言语呢?君主打算让狐射姑担任将领,即担任中军大夫。

○“姑将”,“将”读作“子匠”,以下同。阳处父劝谏说:“狐射姑,民众不喜欢他,不可以让他担任将领。”于是废除了将领任命。阳处父出去,狐射姑进来,君主对狐射姑说:“阳处父说:‘狐射姑,民众不喜欢他,不可以让他担任将领。’”狐射姑发怒,出朝在朝廷上刺杀阳处父然后逃跑。表明君主泄露言语导致他杀人,应当定罪为杀人。《易经》说:“君主不谨慎就会失去臣子,臣子不谨慎就会失去性命,机密的事情不谨慎就会败坏成功。”

○“不说”,“说”读作“悦”,以下同。“剌”,读作“七亦”,又有一音读作“七赐”。

[疏]注解说“明君”到“坐杀也”。

○解释说:襄公应当定罪,那么按例应去掉他的葬礼记载,而上文经文记载“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襄公”,大概是说安葬完毕后才互相杀害,不能追去掉葬礼记载,所以《穀梁传》说“襄公死,处父主持国事,夜姑派人杀了他”就是这样。那么虽然此传连在一起说,仍不妨碍杀害发生在安葬之后,所以经文记载安葬在杀害之前。

○注解说“易曰”到“害成”。

○解释说:这是上《系辞》中的文字。郑氏说:“几,是微妙的意思。密,是安静的意思。说不谨慎于细微之处而有所动作,那么祸变必然发生。”

闰月不告朔,但仍然在宗庙朝见。不告朔是什么意思?是不告朔日。礼制规定,诸侯从天子那里接受十二个月的朔日政令,藏于太祖庙,每月朔日朝见宗庙,让大夫面南奉上天子的命令,国君面北接受。按时让有司先告朔,这是极其慎重的表现。在宗庙接受,是孝子归美于先君,不敢独自专断。说朝见,是依据生前侍奉死者的原则,亲人健在时,早晚朝见;已经去世,不敢亵渎鬼神。所以事情一定在朔日,是感应月亮初生而朝见。

○“大祖”,“大”读作“泰”。“比”,读作“必利”。“朝朝”,第一个“朝”读如字;第二个“朝”读作“直遥”。“渫”

,息列反。

  [疏]“不告月者何”。

  ○解云:欲言朔日,文不言朔;欲言非朔,剌其不告,故执不知问。

译息列反。

[疏]“不告月者何”。

○解云:想要说是朔日,但经文没有说朔;想要说不是朔日,又讥刺它不告朔,所以持着不知晓来发问。

○注“礼诸侯”至“受之”。

  ○解云:出《玉藻》。但谓礼法然,非谓礼有成文。

  ○注“比时”至“告朔”。

  ○解云:比时者,言比至月初之时也。

  ○注“亲在,朝朝莫夕”。

  ○解云:据礼有朝玄端夕深衣之文故也。而《文王世子》云“文王之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者,盖谓越礼之高矣。

  曷为不告朔?据具月也。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是月,非常月也。所在无常,故无政也。犹者何?通可以巳也。朝者,因视朔政尔。无政而朝,故加犹。不言朔者,闰月无告朔礼也。不言公者,内事可知。

  [疏]“犹者何”。

  ○解云:欲言非礼,礼则有之;欲言是礼,而经书犹,故执不知问。

  ○注“不言”至“可知”。

  ○解云:欲道下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言公矣,故解之。

  七年,春,公伐邾娄。

  三月,甲戌,取须朐。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丛也。

  ○朐,其俱反。

  [疏]注“据取丛也”。

  ○解云:考诸旧本,丛皆作“阚”字,是以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若作“丛”字,即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癸巳,葬晋文公。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文承日月之下,而将取邑不日据之,非其义也。且案彼丛字,多作“邹”字耳。

  内辞也。使若他人然。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内再取邑,然后甚而日也。今此一取而日,故使若他人然。所以深讳者,扈之盟不见序,井为取邑故。

  ○并为,于伪反,年末注同。

  [疏]注“内再”至“日也”。

  ○解云:即隐十年夏六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是也。若然,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是再取邑而不日者,隐公之时,新王始起,当先自正,而比取人邑,小恶之甚者,书日以甚之。至定、哀之时,久致太平,内之小恶亦讳而不书,是以不书其日矣。所以不全讳之者,如彼注云。

  ○注“今此”至“人然”。解云:旧本“故”下有“知”字。

  ○注“扈之”至“邑故”。

  ○解云:扈之盟,在下文秋八月。

  遂城郚。主书者,甚其生事,困极师众。

  ○郚,音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不书葬者,坐杀大夫也。不日者,内娶略。

  [疏]注“不书”至“夫也”。解云:正以僖二十四年宋公王臣即位,至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而不书葬,明其坐此故也。

  ○注“不日”至“娶略”。

  ○解云:正决僖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书丁丑故也。

  宋人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

  [疏]注“据宋”至“山名”。

  ○解云:即成十五年秋,“宋杀其大夫山”是也。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故使无大夫。

  [疏]“宋三”至“娶也”。

  ○解云:僖二十五年传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其大夫名,正其义也”是也。然则彼巳有传,今复发之者,恐大夫不书名,更有佗义,故明之。其有佗义者,即庄二十六年夏,“曹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众杀之”之类是耳。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

  ○令,力丁反。晋先眛以师奔秦。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秦师败绩。

  ○眛,音篾,《左氏》作“蔑”。

  [疏]“晋先眛”。

  ○解云:《左氏》、《穀梁》作“先蔑”。

  ○注“据秦师败绩”。

  ○解云:即上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

译○注“礼诸侯”至“受之”。

○解释说:此语出自《玉藻》篇。只是说礼法应当如此,并非说礼制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注“比时”至“告朔”。

○解释说:所谓“比时”,是说等到月初的时候。

○注“亲在,朝朝莫夕”。

○解释说:这是根据礼制中“早晨穿玄端,晚上穿深衣”的记载而言的。而《文王世子》篇说“文王做世子时,每天朝见王季三次”,这大概是超越礼制的高尚行为。

为什么没有告朔?因为这是完整的月份。上天没有这个月份,这是闰月。为什么说上天没有这个月份?因为这个月份不是正常的月份。它出现的时间不固定,所以没有政事。犹是什么意思?表示可以通融省略。朝见,是因为要视察朔日的政事。没有政事却去朝见,所以加上“犹”字。不说是“朔”,是因为闰月没有告朔的礼仪。不说“公”,是因为内部的事情可以推知。

[疏]“犹者何”。

○解释说:想说这不是礼,但礼制中却有此例;想说这是礼,但经文中写了“犹”,所以持疑而问。

○注“不言”至“可知”。

○解释说:想要说明下文鲁定公十六年“夏五月,公四次不视朔”中已经说了“公”,所以对此进行解释。

鲁定公七年,春天,鲁国攻打邾娄。

三月,甲戌日,夺取须朐。夺取城邑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根据夺取阚的情况。

○朐,音其俱反。

[疏]注“据取丛也”。

○解释说:考证旧本,“丛”字都写作“阚”,所以鲁昭公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传文说“阚是什么?是邾娄的城邑”。如果写作“丛”字,那就是鲁僖公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和姜戎在殽地打败秦国”,“癸巳,安葬晋文公。狄人侵犯齐国。鲁国攻打邾娄,夺取丛”。这段文字承接在日月之下,却用来作为夺取城邑不记日期的依据,不符合义理。而且查考那个“丛”字,大多写作“邹”字罢了。

这是内部的避讳之辞。让它看起来像是别人做的。让它看起来像是鲁公春天攻打邾娄后离开,别人自己在甲戌日夺取了它,内部再次夺取城邑,然后才严重到记载日期。现在这一次夺取就记载了日期,所以让它看起来像是别人做的。之所以深深避讳,是因为扈地的盟会没有按顺序记载,是因为夺取城邑的缘故。

○并为,音于伪反,年末注同。

[疏]注“内再”至“日也”。

○解释说:即鲁隐公十年夏六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文说“夺取城邑不记日期,这里为什么记日期?一个月内两次夺取。为什么说一个月内两次夺取?是表示厌恶”。如果是这样,鲁哀公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攻打邾娄,夺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也是再次夺取城邑却不记日期的。鲁隐公时期,新王刚即位,应当先端正自身,却接连夺取别人的城邑,是小恶中很严重的,所以记载日期以表示厌恶。到了鲁定公、鲁哀公时期,长期致力于太平,内部的小恶也避讳不记载,所以不记载日期了。之所以不完全避讳,如彼注所说。

○注“今此”至“人然”。解释说:旧本“故”字下有“知”字。

○注“扈之”至“邑故”。

○解释说:扈地的盟会,在下文秋八月。

于是修筑郚城。主笔人记载此事,是厌恶他挑起事端,使军队极度困顿。

○郚,音吾。

夏天,四月,宋公王臣去世。不记载安葬,是因为他杀害大夫。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内部娶妻略失礼制。

[疏]注“不书”至“夫也”。解释说:正因为鲁僖公二十四年宋公王臣即位,到二十五年夏“宋国杀害其大夫”,而不记载安葬,明显是因为这个缘故。

○注“不日”至“娶略”。

○解释说:正是决断于鲁僖公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去世”,记载了丁丑日。

宋国人杀害了他们的大夫。为什么不记载名字?根据宋国杀害他们的大夫山而记载名字的情况。

[疏]注“据宋”至“山名”。

○解释说:即鲁成公十五年秋,“宋国杀害他们的大夫山”就是这种情况。

宋国三代没有大夫,是因为三代内部娶妻。所以导致没有大夫。

[疏]“宋三”至“娶也”。

○解释说:鲁僖公二十五年传文说“宋国三代没有大夫,是因为三代内部娶妻”注解说“三代指慈父、王臣、处臼,内部娶大夫的女儿。说没有大夫,是因为礼制规定,不把妻子的父母当作臣下,国内都是臣下,没有娶妻的道理,所以取消他们的大夫名号,以正其义”就是这种情况。既然那里已经有传文,现在又再次说明,是担心大夫不记载名字,另有其他含义,所以加以阐明。有其他含义的,即鲁庄公二十六年夏,“曹国杀害他们的大夫”,传文说“为什么不记载名字?是众人杀了他”之类就是。

戊子日,晋国人和秦国人在令狐交战。

○令,音力丁反。晋国先眛率领军队逃奔秦国。这是偏师交战,为什么不说是军队大败?根据秦国军队大败的情况。

○眛,音篾,《左氏》作“蔑”。

[疏]“晋先眛”。

○解释说:《左氏》、《穀梁》作“先蔑”。

○注“据秦师败绩”。

○解释说:即上一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和秦国军队在彭衙交战,秦国军队

败绩”是也。

  敌也。俱无胜负。此晋先眛也,其称人何?据奔无出文,知先眛也。贬。曷为贬?据新筑之战,卫孙良夫败绩不贬。

译“败绩”就是这样。

敌对双方。都没有胜负。这是晋国的先眛,经文称他为“人”是什么意思呢?根据奔逃没有记载出奔的文字,知道这是先眛。这是贬斥。为什么贬斥呢?根据新筑之战,卫国的孙良夫战败却没有被贬斥。

[疏]注“据新筑”至“不贬”。

  ○解云:即成二年夏,“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败于新筑,卫师败绩”是也。

  外也。其外奈何?以师外也。怀持二心,有功欲还,无功便持师出奔,故於战贬之,起其以师外也。本所以怀持二心者,其咎亦由晋侯要以无功当诛也。不起者,敌而外事可知也。

  ○咎,其九反。

  [疏]注“不起”至“知也”。

  ○解云:言所以不申作文,起见晋侯要无功,当诛之义者,以其可知故也。

  何以不言出?据楚囊瓦俱战而奔言出。

  [疏]注“据楚”至“言出”。

  ○解云:即定四年冬,“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楚囊瓦出奔郑”也。以此言之,则令狐非晋地,伯莒为楚地亦明矣。

  遂在外也。起其生事成於竟外,从竟外去。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序,次也。据新城盟,诸侯序,赵盾名。

  [疏]注“据新城”至“盾名”。

  ○解云:即下十四年夏,“六月,公会宋公、陈侯”以下“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是。

  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以目通指曰眣。文公内则欲久丧而后不能,丧娶逆祀,外则贪利取邑,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

  ○眣,音舜,本又作“昳”,尹乙反,又大结反,以目通指曰眣;本又作“<目矣>”,音同,字书云“昳,瞚也。以忍反”。

  [疏]注“以目通指曰眣”。

  ○解云:言其用目视之,而并指向鲁,若今时瞬眼矣。

  ○注“文公”至“不能”。

  ○解云:即上二年二月,“丁丑,作僖公主”,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是也。

  ○注“丧娶逆祀”。

  ○解云:其丧娶,即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传云“何以书?讥丧娶”是也。其逆祀,即二年秋,“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何讥尔?逆祀也”者是也。而先引丧娶者,正以纳币之前。仍有数礼。不妨在大事之前,故见之。

  ○注“外则贪利取邑”。

  ○解云:即上“春,公伐邾娄”“取须朐”是也。

  ○注“不日”至“善文”。

  ○解云:正以日为不信辞故也。

  冬,徐伐莒。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不知尊先圣法度。今自先犯,文对事连,可以起同恶,莒在下不得狄,故复狄徐也。一罪再狄者,明为莒狄之尔。徐先狄,在僖十五年。

  ○复,扶又反。

  [疏]注“谓之”至“同恶”。

  ○解云:即僖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传曰“孰城之?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是也。言不知尊先圣法度者,谓杞有禹法度也。

  ○注“莒在”至“徐也”。

  ○解云:谓莒时被伐,例不得出主名,是以无由狄之。

  ○注“徐先”至“五年”。

  ○解云:即僖十五年冬,“楚人败徐于娄林”,彼注云“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是也。

  公孙敖如莒莅盟。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雍,於用反。

  乙酉,公子遂会伊雒戎盟于暴。四日不能再出,不卒名者,非一事再见也。

  ○雒,音洛。暴,步报反,本又作“曝”,一音甫沃反。见,贤遍反。

  [疏]注“四日”至“见也”。

  ○解云:欲道宣元年“公子遂如齐。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传云“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也”,注云“卒,竟也。竟但举名者,省文耳”,言彼是一事再见,故得省文,与此异也。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安居不

译[疏]注“据新筑”到“不贬”。

○解释说:这就是成公二年夏天,“卫国孙良夫率领军队,与齐国军队在新筑交战,卫军大败”这件事。

这是指对外怀有二心。怎么说是对外呢?因为率领军队对外怀有二心。孙良夫怀有二心,有战功就想回国,没有战功就率领军队出逃,所以在战事中贬斥他,以此表明他率领军队对外怀有二心。他之所以怀有二心,其罪过也源于晋侯要求没有战功就应当诛杀。不特别指出这一点,是因为敌对且对外的事,人们自然可以推知。

○咎,音其九。

[疏]注“不起”到“知也”。

○解释说:之所以不详细作文解释,以表明晋侯要求没有战功就应当诛杀的道理,是因为这道理可以推知。

为什么不说是“出奔”呢?依据楚国囊瓦一同作战却逃跑而说“出奔”的情况。

[疏]注“据楚”到“言出”。

○解释说:这就是定公四年冬天,“蔡侯率领吴子与楚人在伯莒交战,楚军大败”,“楚囊瓦出逃到郑国”这件事。由此说来,那么令狐不是晋国的土地,伯莒是楚国的土地也就明白了。

于是就在境外了。表明他生事发生在国境之外,从国境之外离去。

狄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秋天,八月,鲁公与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诸侯为什么不按次序排列?大夫为什么不称名?序,就是次序。依据新城结盟时,诸侯按次序排列,赵盾称名。

[疏]注“据新城”到“盾名”。

○解释说:这就是下文十四年夏天,“六月,鲁公与宋公、陈侯”以下“晋国赵盾,癸酉日,在新城共同结盟”这件事。

鲁公失去了应有的次序。鲁公失去次序是怎么回事?诸侯不可以让他们与鲁公结盟,是晋国大夫用眼神示意让鲁公与他们结盟。用眼神示意叫做眣。文公在国内本想长期守丧却做不到,在丧期娶妻、违背祭祀次序,在国外贪图利益夺取城邑,被诸侯轻视贱视而不被排列在次序中,所以深深地忌讳,使用不可知的言辞来掩饰。不记载日期,是为了顺从忌讳而美化文辞。

○眣,音舜,原本又写作“昳”,音尹乙,又大结,用眼神示意叫做眣;原本又写作“<目矣>”,音同,字书说“昳,瞚也。以忍反”。

[疏]注“以目通指曰眣”。

○解释说:说他用眼睛看着,并且指向鲁国,就像现在的眨眼示意一样。

○注“文公”到“不能”。

○解释说:这就是上文二年二月,“丁丑日,为僖公制作神主”,传文说“为什么要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是不合时宜。怎么不合时宜?是想长期守丧却做不到”这件事。

○注“丧娶逆祀”。

○解释说:那丧期娶妻,就是二年冬天,“公子遂到齐国纳币”,传文说“为什么要记载?讥讽丧期娶妻”这件事。那违背祭祀次序,就是二年秋天,“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的位次”,传文说“讥讽什么?是违背祭祀次序”这件事。而先引用丧期娶妻,正是因为在纳币之前,还有几项礼仪,不妨碍在举行大事之前,所以先提及。

○注“外则贪利取邑”。

○解释说:这就是上文“春天,鲁公攻打邾娄”“夺取须朐”这件事。

○注“不日”到“善文”。

○解释说:正是因为记载日期是不可信的言辞的缘故。

冬天,徐国攻打莒国。称它为徐,是因为在先前共同灭亡杞国之后,不知道尊崇先圣的法度。现在自己首先犯下罪行,文辞与事件相连,可以表明同恶,莒国在下位不得称为狄,所以再次称徐为狄。一罪两次称为狄,是为了明确为莒国而称狄。徐国先前被称为狄,是在僖公十五年。

○复,音扶又。

[疏]注“谓之”到“同恶”。

○解释说:就是僖公十四年“春天,诸侯修筑缘陵”,传文说“谁修筑的?修筑杞国。为什么修筑杞国?因为杞国被灭亡了。谁灭亡的?大概是徐国、莒国胁迫的”这件事。说不知道尊崇先圣法度,是指杞国有禹的法度。

○注“莒在”到“徐也”。

○解释说:是说莒国当时被攻打,按例不得写出主名,因此没有理由称它为狄。

○注“徐先”到“五年”。

○解释说:就是僖公十五年冬天,“楚人在娄林打败徐国”,那里的注解说“称它为徐,是因为灭亡杞国,不知道尊崇先圣法度,罪恶深重,所以称它为狄”这件事。

公孙敖到莒国主持结盟。

八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四月。

秋天,八月,戊申日,周天子驾崩。冬天,十月,壬午日,公子遂与晋国赵盾在衡雍结盟。

○雍,音於用。

乙酉日,公子遂与伊雒戎在暴地结盟。四天内不能再次出现,不写完名字,是因为不是一件事再次出现。

○雒,音洛。暴,音步报,原本又写作“曝”,一音甫沃。见,音贤遍。

[疏]注“四日”到“见也”。

○解释说:想要说明宣公元年“公子遂到齐国。三月,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传文说“遂为什么不称公子?一件事再次出现的,写完名字”,注解说“卒,就是竟。竟只举出名字,是省略文辞”,说那是一件事再次出现,所以可以省略文辞,这与这里不同。

公孙敖到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丙戌日,逃奔到莒国。没有到达就返回是什么意思?没有到达就返回,是内部的委婉说法。是不可以让他前往。安居不

肯行,故讳使若巳行,但不至还尔。即巳行,当道所至乃言复,如至黄矣。

  [疏]“不至复者何”。

译肯行,所以隐瞒说好像已经去了,只是没有回来罢了。如果已经去了,应当在路上到达的地方才报告回来,就像到了黄地一样。

[疏]“不至复者何”。

○解云:欲言不到,经有如文;欲言实到,复有不至之称,故执不知问。

  ○注“即巳”至“黄矣”。解云:即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是也。

  不可使往,则其言如京师何?遂公意也。正其义,不使君命壅塞。

  ○壅,於勇反。何以不言出?据庆父言出奔。

  [疏]注“据庆”至“出奔”。

  ○解云:即上闵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

  遂在外也。讳使若从外奔,不敢复还者也。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

  ○复,扶又反。

  [疏]注“日者”至“无罪”。

  ○解云:闵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彼注云“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是也,故此作注云“日者,使若无罪矣”。内大夫奔例日者,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之属是也。

  <虫衆>。先是公如晋,公子遂、公孙敖比出不可使,势夺於大夫,烦扰之应。

  ○<虫衆>,音终。

  [疏]注“先是”至“之应”。

  ○解云:公子遂不可使者,即僖三十年冬,“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传云“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注云“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者是。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

  宋司城来奔。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皆以官名举言之。天子有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皆三公官名也。诸侯有司徒、司马、司空,皆卿官也。宋变司空为司城者,辟先君武公名也。

  [疏]“司马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例不官举;欲言非大夫,而经有大夫之文,故执不知问。

  ○“司城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例不官举;欲言非大夫,司城者宋大夫之号,故执不知问。

  ○注“宋变”至“武公名也”。

  ○解云:桓六年《左氏传》文。

  ○

  曷为皆官举?据宋杀其大夫山,不官举。

  [疏]注“据宋杀”至“官举”。

  ○解云:即在成十五年秋。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宋以内娶,故威势下流,三世妃党争权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主或不知所任,朝廷久空,故但举官起其事也。大夫相杀,例皆时。

  [疏]注“子哀奔亡”。

  ○解云:即下十四年“宋子哀来奔”是也。

  ○注“大夫相杀,例皆时”。

  ○解云:正以此经及下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晋人杀其大夫士穀之属,皆不别书日月故也。知彼此是大夫相杀之经者,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大夫相杀称人”矣。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据南季称使。

  [疏]“毛伯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经不书朝;欲言大夫,又不言使,故执不知问。

  ○注“据南季称使”。解云:即隐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是。

  当丧未君也。时王新有三年丧。

  [疏]注“时王新有三年丧”。

  ○解云:即去年八月“天王崩”是也。

  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据崩在八年,逾年当即位。即位矣,而未称王也。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俱继体,其礼不得异。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也。各信恩於其下。

  ○信,音申。逾年称公矣,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明继体以系民臣之心。

  [疏]“逾年称公”。解云:庄二十年传云尔,故据难之。

  不可旷年无君。故逾年称公。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孝子三年志在思慕,不忍当父位,故虽即位,犹於其封内三年称子。子张曰:“《书》云:‘高宗凉闇,三年不言。’何谓也?”孔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巳

译○解说:想要说(公子遂)没有到达,经文却有“如”(前往)的文字;想要说确实到达了,又有“不至”的说法,所以持着不知晓的态度进行提问。

○注释“即巳”到“黄矣”。解说:就是宣公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前往齐国,到达黄地才返回”这件事。

(如果)不可以让他前往,那么经文中说“如京师”又是什么意思呢?这是顺从公的意愿。纠正其义理,不使君王的命令被堵塞。

○壅,音于勇。为什么不说“出”?是依据庆父说“出奔”。

[疏]注释“据庆”到“出奔”。

○解说:就是上面闵公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国”这件事。

遂(公子遂)在国外。避讳说是(被)派遣,好像是从外面出奔,不敢再回来的人。记载日期,是嫌敖的罪责明显,就会引起君主弱小的嫌疑,所以避讳说是(被)派遣,好像没有罪过。

○复,音扶又。

[疏]注释“日者”到“无罪”。

○解说:闵公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国”,那里的注释说“不记载日期,是内大夫出奔的条例,没有罪过的记载日期,有罪过的记载月份”就是这样,所以这里作注释说“记载日期,是使(他)好像没有罪过”。内大夫出奔条例记载日期的,是襄公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之类。

<虫衆>(终)。先前是公前往晋国,公子遂、公孙敖接连出使不可用,权势被大夫夺取,这是烦扰的应验。

○<虫衆>,音终。

[疏]注释“先是”到“之应”。

○解说:公子遂不可用的,就是僖公三十年冬,“公子遂前往京师,接着前往晋国”,传文说“大夫没有擅自行动的事,这里说‘遂’是什么意思?是公不能执政罢了”,注释说“不听从公的政令。当时被派遣前往京师却横生事端,假借君命聘问晋国,所以痛恨他骄横专断,应当断绝他”就是这件事。

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

宋国的司城来投奔。司马是什么?司城是什么?都是举出官名。都是用官名来称呼。天子有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都是三公的官名。诸侯有司徒、司马、司空,都是卿的官职。宋国把司空改为司城,是避讳先君武公的名讳。

[疏]“司马是什么”。

○解说:想要说大夫,条例不举出官名;想要说不是大夫,而经文有大夫的文字,所以持着不知晓的态度进行提问。

○“司城是什么”。

○解说:想要说大夫,条例不举出官名;想要说不是大夫,司城是宋国大夫的称号,所以持着不知晓的态度进行提问。

○注释“宋变”到“武公名也”。

○解说:桓公六年《左氏传》的文字。

○

为什么都举出官名?是依据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山,没有举出官名。

[疏]注释“据宋杀”到“官举”。

○解说:就是在成公十五年秋。

宋国三代没有大夫,是因为三代在国内娶亲。宋国因为在国内娶亲,所以威势下流,三代妃嫔的党羽争权互相杀害,司城惊恐逃跑,子哀奔亡,君主有时不知道任用谁,朝廷长期空缺,所以只举出官名来兴起这件事。大夫互相杀害,条例都只记载季节。

[疏]注释“子哀奔亡”。

○解说:就是下面十四年“宋子哀来投奔”这件事。

○注释“大夫相杀,例皆时”。

○解说:正是依据此经文以及下面九年“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先都”,“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士穀之类,都不分别记载日期和月份”的缘故。知道彼此是大夫互相杀害的经文,正是依据下面十六年传文说“大夫互相杀害称人”的缘故。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毛伯是什么?是天子的臣子。为什么不称“使”?是依据南季称“使”。

[疏]“毛伯是什么”。

○解说:想要说诸侯,经文不记载朝见;想要说大夫,又不说“使”,所以持着不知晓的态度进行提问。

○注释“据南季称使”。解说:就是隐公九年“春,天王派遣南季来聘问”这件事。

正在丧期,还没有即位为君。当时天王新近有了三年的丧事。

[疏]注释“时王新有三年丧”。

○解说:就是去年八月“天王崩”这件事。

已经过了一年,为什么称他为未君?是依据崩在八年,过了一年就应当即位。即位了,而没有称王。没有称王,怎么知道他即位了?依据诸侯过一年即位,也推知天子过一年即位。都是继承大统,他们的礼仪不能不同。依据天子三年之后才称王,也推知诸侯在他们的封地内三年称子。各自对下属表达恩德。

○信,音申。过了一年称公了,那么为什么在他们的封地内三年称子?依据民臣的心,不可一天没有君主;依据终始的道义,一年不有两个君主。所以君主去世称子某,安葬后称子,表明继承大统以维系民臣的心。

[疏]“逾年称公”。解说:庄公二十年传文这样说,所以依据此进行诘难。

不可空过多年没有君主。所以过了一年称公。依据孝子的心,三年不忍心当君主。孝子三年志在思念仰慕,不忍心当父亲的位置,所以虽然即位,还在他们的封地内三年称子。子张说:“《尚书》说:‘高宗谅暗,三年不言。’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何必是高宗,古人都这样。君主去世,百官总领自己的

以听冢宰三年。”

  ○凉,音亮,又音良。闇,如字,又音阴。毛伯来求金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金非礼也。然则是王者与?据未称王。

译以便冢宰听政三年。”

○凉,音亮,又音良。闇,如字,又音阴。毛伯来求金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王者没有索取,索取金属是不符合礼制的。那么他是王者吗?依据是当时还未称王。

○与,音馀。曰:“非也。”非王者,则曷为谓之王者?王者无求。曰:“是子也,虽名为三年称子者,其实非唯继父之位。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文王之法无求,而求,故讥之也。”引文王者,文王始受命,制法度。

  夫人姜氏如齐。奔父母之丧也。不言奔丧者,尊内,犹不言朝聘也,故以致起得礼也。书者,大夫家,危重。言如齐者,大夫系国。

  [疏]注“奔父母之丧也”。

  ○解云:知者,正以诸侯夫人尊重,既在夫家,终身不反,唯三年之丧,乃可越竟而奔之。今此夫人如齐,直书不讳,故知其奔父母之丧也。

  ○注“故以致起得礼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夫人违礼而出会者,皆不致之,唯此一文而书至,故庄二年注云“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

  ○注“书者”至“危重”。

  ○解云:欲道夫人如齐奔父母之丧,礼既许之,则是常事,而书之者,但此夫人所適,乃是大夫之家,卑于夫人,有不制之义,而危重之,是以书也。

  ○注“言如齐”至“系国”。

  ○解云:案上四年“逆妇姜”之下,注云“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与此违者,正以四年经云“夏,逆妇姜于齐”,逆至共文,又不书如齐,见其娶于大夫矣,故不言如齐,正由大夫无国故也。今此夫人,仍彼妇姜一也,经书如齐,明知正由大夫系国故也,何者?今既尊内不言奔丧,若去如齐,即文不可施,是以将大夫系国,书如齐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

  辛丑,葬襄王。

  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重录失时。

  [疏]“王者不”至“以书”。

  ○解云:正以隐三年“天王崩”之下,师作解云“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不及时书,过时书”。

  ○解云:其不及时书者,即宣二年十月“天王崩”,三年正月“葬匡王”,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属是也,以其不及七月,故书之也。其过时书者,上下无文,唯桓十五年“三月,乙未,天王崩”至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盖以当之。

  ○注“重录失时”。

  ○解云:以天下共葬一人而不如礼,故恩录之,剌其失时矣。

  我有往者则书。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日者,僖公成风之丧,襄王比加礼,故恩录之,所以甚责内。

  ○恶,乌路反。

  [疏]注“日者”至“责内”。

  ○解云:如此注者,正以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属不日故也。言襄王比加礼者,即元年“叔服来会葬”,五年“荣叔归含且赗”,“召伯来会葬”之属是也。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月者,妇人危重,从始至例。

  [疏]注“出独”至“子辞”。

  ○解云:书致者,臣子喜其脱危而致,故曰与臣子辞耳。

  ○注“月者”至“始至例”。

  ○解云:独行无制,恐有非礼之恶,故曰危重也。言从始至例者,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之属是也。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楚人伐郑。

  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夏,狄侵齐。

  秋,八月,曹伯襄卒。

  九月,癸酉,地震。地震者何?动地也。动者,震之故。传先言动者,喻若物之动地以晓人也。

  [疏]“地震者何”。

  ○解云:大阴沈重,本无动性而书震,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记异也。天动地静者,常也。地动者,象阴为阳行。是时鲁文公制於公子遂,齐、晋失道,四方叛德,星孛之萌,自此而作,故下与北斗之变所感同也。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内录可知。

  ○行,下孟反。孛,音佩。

  [疏]注“孛

译“与”字,音“馀”。回答说:“不对。”如果不是王者,那么为什么称他为王者呢?王者没有私欲。回答说:“这是指这位公子,虽然名义上称为‘三年称子’,但实际上不仅仅是继承父亲的位置。他继承文王的躯体,遵守文王的法度,文王的法度没有私欲,而他却有私欲,所以讥讽他。”引用文王,是因为文王开始受天命,制定法度。

夫人姜氏前往齐国。这是奔父母之丧。不直接说“奔丧”,是因为尊重内亲,就像不说“朝聘”一样,所以用“至”字来表明合乎礼仪。记载这件事,是因为大夫之家,情况危急严重。说“如齐”,是因为大夫隶属于国家。

[疏]注“奔父母之丧也”。

○解释说:知道这一点,正是因为诸侯夫人尊贵,既然在夫家,终身不返回娘家,只有三年的丧期,才可以越过国境去奔丧。现在这位夫人前往齐国,直接记载而不避讳,所以知道她是奔父母之丧。

○注“故以致起得礼也”。

○解释说:正是因为《春秋》的体例,夫人违背礼仪而出会,都不记载“至”,只有这一条记载了“至”,所以庄公二年的注释说“有出道的才记载‘至’,奔丧也记载‘至’”就是这个意思。

○注“书者”到“危重”。

○解释说:想要说明夫人前往齐国奔父母之丧,礼仪既然允许,那就是常事,而记载它,是因为这位夫人所嫁的,是大夫之家,地位低于夫人,有不制约的意义,而情况危急严重,所以记载。

○注“言如齐”到“系国”。

○解释说:考察上文四年“逆妇姜”之下,注释说“不说‘如齐’,是因为大夫没有国家”。这与这里相违背,正是因为四年经文说“夏,逆妇姜于齐”,从“逆”到“共”的文句,又不记载“如齐”,表明她嫁给了大夫,所以不说“如齐”,正是由于大夫没有国家的原因。现在这位夫人,仍然是那位妇姜,经文记载“如齐”,明知正是由于大夫隶属于国家的原因,为什么呢?现在既然尊重内亲不说“奔丧”,如果去掉“如齐”,文字就无法表达,所以将大夫隶属于国家,记载“如齐”了。

二月,叔孙得臣前往京师。

辛丑,安葬襄王。

王者不记载安葬,这里为什么记载?不及时安葬就记载,过时安葬也记载,重视记录失时的情况。

[疏]“王者不”到“以书”。

○解释说:正是因为隐公三年“天王崩”之下,师作解释说“天子记载崩不记载葬,必定是及时”,所以这位弟子据此质疑。

○“不及时书,过时书”。

○解释说:不及时安葬而记载的,就是宣公二年十月“天王崩”,三年正月“葬匡王”,昭公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类,因为不及七月,所以记载。过时安葬而记载的,上下没有文句,只有桓公十五年“三月,乙未,天王崩”到庄公三年夏,“五月,葬桓王”,大概可以对应。

○注“重录失时”。

○解释说:因为天下共同安葬一人却不如礼,所以恩惠记录它,讥讽其失时。

我有前往的人就记载。是指派遣大夫前往,厌恶文公不亲自前往,所以记载安葬,以表明大夫会葬。记载日期,是因为僖公成风的丧事,襄王加倍行礼,所以恩惠记录它,用来严厉责备内部。

○“恶”,音“乌路”。

[疏]注“日者”到“责内”。

○解释说:这样注释,正是因为昭公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类不记载日期。说襄王加倍行礼,就是元年“叔服来会葬”,五年“荣叔归含且赗”,“召伯来会葬”之类。

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先都。

三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出去单独记载“至”,是因为合乎礼仪,所以使用臣子的辞令。记载月份,是因为妇人情况危急严重,遵循从开始的体例。

[疏]注“出独”到“子辞”。

○解释说:记载“至”,是因为臣子欢喜她脱离危险而记载“至”,所以说使用臣子的辞令。

○注“月者”到“始至例”。

○解释说:独自出行没有制约,恐怕有非礼的恶行,所以说危急严重。说遵循从开始的体例,就是宣公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公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之类。

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士縠,以及箕郑父。

楚国人攻打郑国。

公子遂会同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许国人救援郑国。

夏,狄人侵犯齐国。

秋,八月,曹伯襄去世。

九月,癸酉,地震。地震是什么?是地动。动,是震的原因。传文先说动,是比喻像物体震动地面来让人明白。

[疏]“地震者何”。

○解释说:大阴沉重,本来没有动的性质却记载“震”,所以拿着不知道来问。

为什么记载?记录异象。天动地静,是常态。地动,是象征阴行阳事。这时鲁文公受制于公子遂,齐、晋失道,四方背叛德行,星孛的萌芽,从此开始,所以下面与北斗的变化所感相同。不传述天下的异象,从王内录可知。

○“行”,音“下孟”。“孛”,音“佩”。

[疏]注“孛

星”至“同也”。

  ○解云:即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是也。言与北斗之变所感同者,即十四年注云“齐、晋并争,吴、楚更谋,竞行天子之事。齐、宋、莒、鲁弑其君而立之应”是也。

译“星”到“同也”。

○解释说:这就是鲁庄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所记载的事。说与北斗星变所感应的灾祸相同,即十四年的注解说“齐国、晋国同时争夺霸权,吴国、楚国交替谋划,竞相行使天子的职权。齐国、宋国、莒国、鲁国弑杀国君并拥立新君,这是对上述灾变的应验”的意思。

○注“不传”至“可知”。

  ○解云: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今此地震为内录之,内为新王天下明矣,故言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内录可知。

  冬,楚子使椒来聘。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入文公所闻世,见治升平,法内诸夏以外夷狄也。屈完、子玉得臣者,以起霸事,此其正也。聘而与大夫者,本大国。

  ○椒,子遥反,一本作“萩”子小反。见,贤遍反。

  [疏]“椒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不言其氏;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

  ○注“入文”至“升平”。

  ○解云:知文公为所闻之世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是也。言见治升平者,升,进也,欲见其治稍稍上进而至于平也。

  ○注“内诸夏外夷狄”。

  ○解云:即成十五年冬,“叔孙侨如会晋士燮”以下“会吴于锺离”,传云“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也。

  ○注“屈完”至“霸事”。

  ○解云:僖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何氏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是也。其子玉得臣者,即僖二十八年夏,“楚杀其大夫得臣”,何氏云“楚无大夫,其言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是也。然则彼二人皆是传闻之世,未合书之而书之者,欲起齐桓、晋文霸事故也。

  ○注“此其正”至“大国”。

  ○解云:等是夷狄,而舒越之属皆无大夫,而楚得有大夫者,正以本是大国,故入所闻之世,於是见法矣。

  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据屈完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许,与也。足其氏,则当纯以中国礼责之,嫌夷狄质薄,不可卒备。故且以渐。

  ○卒,七忽反。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其言僖公成风何?兼之。兼之非礼也。礼主于敬,当各使一使,所以别尊卑。

  ○禭,音遂,赠丧之衣服。一使,所吏反。别,彼列反,下同。

  [疏]“其言僖公成风之禭何”。

  ○解云:欲言非礼,礼有禭文;欲言是礼,而二人并致,故执不知问。

  曷为不言及成风?据及者,别公夫人尊卑文也。连成风者,但问尊卑体当绝,非欲上成风使及僖公。

  ○上,时掌反,又如字。

  [疏]注“据及”至“卑文也”。

  ○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成风尊也。不可使卑及尊也。母尊序在下者,明妇人有三从之义:少系父,既嫁系夫,夫死系子。

  ○少,诗召反。

  葬曹共公。

  ○共,音恭。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夏,秦伐晋。谓之秦者,起令狐之战,敌均不败,晋先昧以师奔秦,可以足矣,而犹不知止,故夷狄之。

  楚杀其大夫宜申。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公子遂之所招。及苏子盟于女栗。

  ○女,音汝,本亦作汝。

  冬,狄侵宋。

  楚子、蔡侯次于屈貉。鲁恐,故书,剌微弱也。

  ○屈貉,居勿反,又音厥;下麦,又户各反,二传作“厥貉”。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圈。

  ○圈,求阮反,一音卷,《说文》作“圈”,《字林》臼万反,二传作“麋”。

  夏,叔彭生会晋卻缺于承匡。

  秋,曹伯来朝。

  公子遂如宋。

  狄侵齐。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狄者何?以日,嫌夷狄不能偏战,故问也。

  ○咸音咸。

  [疏]注“以日”至“问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日,诈战月,夷狄不能偏战,今而

译○注“不传”至“可知”。

○解释说:僖公十四年记载“秋,八月,辛卯,沙鹿山崩塌”,《春秋传》说“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现象。外国的异常现象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替天下记录异常现象”。如今这次地震作为内部记录记载下来,内部代表新王统治的天下,这就很明白了,所以说没有传文解释天下异常现象的,从王在内部记录中可以知道。

冬,楚子派椒来聘问。椒是什么人?是楚国的大夫。楚国没有大夫,这为什么要记载?是因为开始有了大夫。进入文公所听闻的时代,看见治理达到升平,效法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原则。屈完、子玉得臣,是因为兴起霸业的事,这是他们的正当之处。聘问而派遣大夫,是因为楚国本来是大国。

○椒,音遥,另一版本作“萩”,音小。见,音遍。

[疏]“椒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大夫,却不称其氏;想说是地位低微的人,但经文中写了名字,所以持不知而问。

○注“入文”至“升平”。

○解释说:知道文公是所闻之世,是因为《春秋说》说“文、宣、成、襄是所闻之世”。说看见治理升平,升,是进的意思,想要看见治理逐渐上进而达到太平。

○注“内诸夏外夷狄”。

○解释说:就是成公十五年冬,“叔孙侨如会同晋国的士燮”以下“在锺离会同吴国”,《春秋传》说“为什么特别记载会同吴国?是排斥吴国。为什么排斥?《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

○注“屈完”至“霸事”。

○解释说:僖公四年夏,“楚国的屈完来在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春秋传》说“屈完是什么人?楚国的 大夫。为什么不称派遣?是尊重屈完。为什么尊重屈完?因为他能抵挡桓公”,何休说“加倍派遣好像得到了他的君主,以醇厚霸主的德行,成就王事”。至于子玉得臣,就是僖公二十八年夏,“楚国杀了其大夫得臣”,何休说“楚国没有大夫,这里说大夫,是想引出上面楚国本应说子玉得臣,所以详细记录霸业的事”。那么这两个人都是传闻之世,本来不该记载却记载了,是想兴起齐桓、晋文霸业的事。

○注“此其正”至“大国”。

○解释说:同样是夷狄,而舒、越之类都没有大夫,而楚国却有大夫,正是因为本来是大国,所以进入所闻之世,于是就见法度了。

开始有了大夫,那么为什么不称氏?是依据屈完称氏。宽容夷狄,不是一步到位就满足了。许,是给予的意思。如果满足了他们的氏,就应当完全用中原的礼制来要求他们,嫌夷狄质朴浅薄,不能突然完备。所以暂且循序渐进。

○卒,音忽。

秦国人来归还僖公和成风的赠丧衣物。说僖公成风是什么意思?是兼在一起。兼在一起是不合礼的。礼以敬为主,应当各派一个使者,用来区别尊卑。

○禭,音遂,赠送丧事的衣服。一使,音吏。别,音列,下文同。

[疏]“其言僖公成风之禭何”。

○解释说:想说不合礼,但礼中有赠丧衣物的条文;想说合礼,但两人一起赠送,所以持不知而问。

为什么不说不及成风?依据“及”字,是区别公与夫人尊卑的文辞。连及成风,只是问尊卑体统应当断绝,不是想上位成风使她及僖公。

○上,音掌,又如字。

[疏]注“据及”至“卑文也”。

○解释说:就是僖公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同齐侯在阳穀”。

成风尊贵。不能让卑贱及尊贵。母亲尊贵但次序在下的,表明妇人有三从的道理:年少依附父亲,出嫁依附丈夫,丈夫死后依附儿子。

○少,音召。

葬曹共公。

○共,音恭。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去世。

夏,秦国攻打晋国。称它为秦,是兴起令狐之战,双方势均力敌没有失败,晋国先昧率领军队逃奔秦国,这就足够了,却还不知道停止,所以把它当作夷狄看待。

楚国杀了其大夫宜申。

○从正月起不雨,直到秋七月。这是公子遂所招致的。在女栗与苏子结盟。

○女,音汝,原本也作汝。

冬,狄人侵犯宋国。

楚子、蔡侯驻扎在屈貉。鲁国害怕,所以记载,讽刺鲁国微弱。

○屈貉,音勿,又音厥;下麦,又音各,两传作“厥貉”。

十一年,春,楚子攻打麋。

○圈,音阮,一音卷,《说文》作“圈”,《字林》音万,两传作“麋”。

夏,叔彭生会同晋国的卻缺在承匡。

秋,曹伯来朝见。

公子遂前往宋国。

狄人侵犯齐国。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在咸打败狄人。狄人是什么?因为记载了日期,嫌夷狄不能正战,所以问。

○咸音咸。

[疏]注“以日”至“问也”。

○解释说:正以《春秋》的体例,正战记日,诈战记月,夷狄不能正战,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