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尽十五年)
,宣王之兴,名子为宫皇之属是也。但孔子作《春秋》,欲改古礼为后王之法,是以讥其二名,故注即言此《春秋》之制也。然则传云“二名非礼”者,谓非新王礼,不谓非古礼也。
译周宣王兴起时,将儿子取名为宫皇之类,就是这种情况。只是孔子撰写《春秋》,想要改变古代礼制以确立后世君王的法度,因此讥讽这种双字名的做法,所以注解就直接说这是《春秋》所确立的制度。那么传文中说“双字名不符合礼制”,是指不符合新王的礼制,并不是说不符合古代的礼制。
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齐侯、郑伯盟于咸。
○咸,音咸。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
齐侯、卫侯盟于沙泽。大雩。先是公侵郑,城中城,季孙斯、仲孙忌如晋围运,费重不恤民之应。
○费重,芳味反,下同。
○
[疏]注“先是公侵郑”。
○解云:即上六年“二月,公侵郑”是也。云城中城者,即上六年“冬,城中城”是也。云季孙斯、仲孙忌如晋者,在上六年夏,而於“城中城”之下言之者,盖遂重者先言之故也。云围运者,即上六年冬季孙斯、仲孙何忌围运是。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九月,大雩。承前费重不恤民,又重之以齐师伐我,我自救之役。
○重之,直用反。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三月,公至自侵齐。出入月者,内有彊臣之雠,外犯彊齐再出,尤危於侵郑,故知入亦当蒙上月。
[疏]“春,王正月,公侵齐”。
○解云:侵伐例时,而此月者,正以内有强臣之雠,而外犯彊齐,故危之。
○“公至自侵齐”。
○解云:以例言之,不蒙上月矣。
○注“出入”至“上月”。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有虽在月下而不蒙月者,故贾氏云“还至不月,为曹伯卒月”是也,故何氏分疏之云。此定公侵齐,所以出入月者,正以内有强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犯强齐,顿烦再出,尤危於六年侵郑之时,故知其入亦当蒙月也。上六年“二月,公侵郑”,彼注云“月者,内有强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结怨,故危之也”,下经始云“公至自侵郑”,则知何氏以为至不蒙月,故此决云再出尤危於侵郑,则知入亦当蒙月也。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公至自瓦。此晋赵鞅之师也,但言晋师者,君不会大夫之辞也。公会大夫,不别得意,虽得意不致,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
○别,彼列反。
[疏]注“此晋”至“之辞”。
○解云:正以下经云“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故知此言公会晋师,是赵鞅之师矣。宣元年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以下“会晋师于斐林,伐郑”,传云“此晋赵盾之师,曷为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今此文势与彼正同,故此何氏取彼传文以解之。
○注“公会”至“不致”。
○解云:庄六年作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公与诸侯尊同体敌,莫肯相下,故须别之,见其得意与否;若与大夫盟会之时,尊卑异等,得意可知,何劳别之乎?故僖二十五年冬,“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何氏云“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是。云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正以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今此书致,故云使若得意者。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
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
○葬曹靖公。
○曹竫,才井反,本亦作“靖”。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
○濮,音卜。
从祀先公。从祀者何?顺祀也。复文公之逆祀。
[疏]“从祀者何”。
○解云:欲言其祭,经无宫庙之文;欲言非祭,谓之从祀,故执不知问。
文公逆祀,去者三人。谏不从而去之。
[疏]“文公逆祀,去者三人”。
○解云:谓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是也。
定公顺祀,叛者五人。谏不以礼而去曰叛。去与叛皆不书者,微也。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言祀者,无
译鲁定公七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四月。
秋季,齐侯与郑伯在咸地结盟。
咸,读音为咸。
齐国人逮捕了卫国使者北宫结,借此入侵卫国。
齐侯与卫侯在沙泽结盟。举行大雩祭。此前鲁君曾入侵郑国,修筑城中城,季孙斯、仲孙忌前往晋国围攻运地,赋税沉重而不体恤百姓,这是导致灾异的缘由。
费重,读音为芳味,下文同。
[疏]注解说“此前鲁君入侵郑国”。
○解释说:就是上文鲁定公六年“二月,鲁君入侵郑国”的那件事。说修筑城中城,就是上文鲁定公六年“冬季,修筑城中城”的那件事。说季孙斯、仲孙忌前往晋国,这件事发生在鲁定公六年夏季,却写在“修筑城中城”之后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事情重大所以先提及的缘故。说围攻运地,就是上文鲁定公六年冬季季孙斯、仲孙何忌围攻运地的那件事。
齐国大夫国夏率领军队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九月,举行大雩祭。承接此前赋税沉重不体恤百姓,又加上齐军侵犯我国,这是我国自救的战役。
重之,读音为直用。
冬季,十月。
鲁定公八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君入侵齐国。鲁君从入侵齐国返回。
二月,鲁君入侵齐国。三月,鲁君从入侵齐国返回。出入都记载月份,是因为国内有强臣的仇怨,国外又两次侵犯强大的齐国,比入侵郑国更加危险,所以知道回国也应当承袭上月的月份。
[疏]“春季,周历正月,鲁君入侵齐国”。
○解释说:入侵征伐通常只记季节,这里却记月份,正是因为国内有强臣的仇怨,国外侵犯强大的齐国,所以感到危险。
○“鲁君从入侵齐国返回”。
○解释说:按照体例来说,不承袭上月的月份了。
○注解说“出入”到“上月”。
○解释说:正因为《春秋》的体例中,有虽然写在月份之下却不承袭月份的情况,所以贾逵说“还至不记月份,是因为曹伯去世而记月份”就是这种情况,所以何休分别疏解说。这次定公入侵齐国,之所以出入都记月份,正是因为国内有强臣的仇怨不能讨伐,而国外侵犯强大的齐国,接连两次出兵,比六年入侵郑国时更加危险,所以知道回国也应当承袭月份。上文鲁定公六年“二月,鲁君入侵郑国”,那里的注解说“记月份,是因为国内有强臣的仇怨,不能讨伐,而国外结怨,所以感到危险”,下文经文开始说“鲁君从入侵郑国返回”,就知道何休认为“至”不承袭月份,所以这里断定说两次出兵比入侵郑国更危险,就知道回国也应当承袭月份。
曹伯露去世。
夏季,齐国大夫国夏率领军队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鲁君与晋军在瓦地会合。鲁君从瓦地返回。这是晋国赵鞅的军队,只说晋军,是国君不会见大夫的措辞。鲁君会见大夫,不特别表明是否得意,即使得意也不记载地名,这里记载地名,是避讳鲁君被大夫会见,所以装作得意的样子。
别,读音为彼列。
[疏]注解说“这是晋”到“的措辞”。
○解释说:正因为下文经文说“晋赵鞅率领军队入侵郑国,接着入侵卫国”,所以知道这里说鲁君会见晋军,是赵鞅的军队。宣公元年秋季,“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宋公以下“在斐林会见晋军,攻打郑国”,传文说“这是晋赵盾的军队,为什么不说是赵盾的军队?这是国君不会见大夫的措辞”。现在这段文势与那里完全相同,所以何休引用那里的传文来解释。
○注解说“鲁君会见”到“不记载”。
○解释说:庄公六年作注说“鲁君与两个以上国家出会盟,得意就记载地名,不得意就不记载”。鲁君与一个国家出会盟,得意就记载地名,不得意就不记载”。那么鲁君与诸侯地位相同、势均力敌,谁也不肯屈居人下,所以必须特别区分,以显示是否得意;如果与大夫盟会的时候,尊卑等级不同,是否得意显而易见,何必特别区分呢?所以僖公二十五年冬季,“鲁君与卫子、莒庆在洮地结盟”,何休说“洮,是内地。鲁君与未逾年的国君、大夫结盟,不特别表明是否得意,即使在境外,也不记载地名”就是这样。说这里记载地名,是避讳鲁君被大夫会见,所以装作得意的样子,正是因为鲁君与一个国家出会盟,得意就记载地名,不得意就不记载。现在这里记载地名,所以说装作得意的样子。
秋季,七月,戊辰日,陈侯柳去世。
晋赵鞅率领军队入侵郑国,接着入侵卫国。
○安葬曹靖公。
○曹竫,读音为才井,原本也写作“靖”。
九月,安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入侵卫国。
冬季,卫侯与郑伯在曲濮结盟。
濮,读音为卜。
顺次祭祀先公。顺次祭祀是什么意思?就是顺次祭祀。恢复文公时期逆次的祭祀。
[疏]“顺次祭祀是什么意思”。
○解释说:想说是祭祀,经文没有宫庙的文字;想说不算祭祀,却称为顺次祭祀,所以持不知而问。
文公逆次祭祀,离开的人有三位。劝谏不被采纳而离开。
[疏]“文公逆次祭祀,离开的人有三位”。
○解释说:指文公二年“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传文说“提升是什么意思?就是上升。为什么说提升僖公?是讥讽。讥讽什么呢?是逆次祭祀。逆次祭祀是怎么回事?是先祭父亲后祭祖父”就是这样。
定公顺次祭祀,背叛的人有五位。劝谏不依礼制而离开叫做背叛。离开与背叛都不记载,是因为事情细微。不记载禘祭,是因为后来的祫祭也顺次,不仅仅是禘祭。说祭祀,是因为没有
巳长久之辞。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
[疏]注“谏不”至“曰叛”。
○解云:谓谏君全不以礼,不从之而去者,谓之叛也。
译这是关于“巳长久之辞”的解说。之所以不提及僖公,是因为闵公也符合顺从的道理。
[疏]对注文中“谏不”到“曰叛”的解释。
○解释说:意思是说,劝谏君主完全不依礼制,君主不听从就离去的人,称之为叛。
○注“不书”至“禘也”。
○解云:何氏之意,以为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谓诸侯始封之年,禘祫并作之。但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而巳。一祫一禘,随次而下,其间三五参差,亦有禘祫同年时矣。若其有丧,正可於丧废,其祫禘之年,仍自乘上而数之,即僖八年“禘于大庙”之时,禘祫同年矣。至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何氏云“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是从僖八年禘祫同年数之,即文二年为祫年,文五年为禘祫同年,又随次而数之,至今定八年,亦禘祫同年矣。凡为祭之法,先重而后轻,禘大於祫固当先之,则知此言从祀先公者,是禘明矣,故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若然,既言是禘,理宜在夏,而在冬下者,当之矣。
○注“言祀”至“之辞”。
○解云:桓八年传云“春曰祠”,何氏云“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然则此经何以不言从祭先公,或言大事于先公?而言祀者,见其相嗣不巳,长久常然,故云言祀者,无巳长久之辞。
○注“不言”至“其顺”。
○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之文皆道其人,今此经文所以不言从祀僖公而言先公者,正以闵公亦得其顺,是以不得特指之。
盗窃宝玉大弓。盗者孰谓?微而窃大,可怪,故问之。
[疏]注“微而”至“问之”。
○解云:哀四年传云“弑君贱者穷诸人,此其称盗以弑何?贱乎贱者也”。然则盗是微贱之称,宝玉大弓国之重宝,故云微而窃大也。
谓阳虎也。阳虎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宰也。季氏之陪臣为政者。
[疏]注“季氏”至“政者”。
○解云:季氏之宰,於国为陪臣,而为政于鲁,故曰为政也。
季氏之宰,则微者也,恶乎得国宝而窃之?阳虎专季氏,季氏专鲁国。阳虎拘季孙,季氏逐昭公之后,取其宝玉,藏於其家。阳虎拘季孙,夺其宝玉。季孙取玉不书者,举逐君为重。
○恶乎,音乌。
[疏]注“季氏逐昭公”者。
○解云:在昭二十五年秋。
孟氏与叔孙氏迭而食之,睋而鋟其板,以瓜刻其馈敛板。
○迭,大结反,注同。食之,音嗣,下注“迭食”同。睋而,五多反,下同。鋟,本又作“鑯”,七廉反,又且审反,以瓜刻馈敛板也;本或作“鈠”,误。
[疏]注“以瓜刻”至“板”。
○解云:谓以指瓜刻其馈器之上,敛藏衣物之板,谓盖板也。
曰:“某月某日,将杀我于蒲圃,力能救我则於是。”於是时。
○圃,本又作“甫”,同布古反,又音布。至乎日若时而出。临南者,阳虎之出也,御之。为季孙御。
[疏]“至乎日若时”。
○解云:谓至于某日如约之时也。以此言之,则知上文云某月某日,宜亦言其时,但传家省去之,至此乃言若时,以刻日也。
○“临南”至“之出”。
○解云:姊妹之子谓之出,盖是虎之外生也。或云从其家出而仕于公,亦不妨,下季氏云世世有子是矣。
於其乘焉,季孙谓临南曰:“以季氏之世世有子,言我季氏累世有女以为臣。
○其乘,绳证反,下皆同。女,音汝。
[疏]“于其乘焉”者。
○解云:胃于其上车之时矣。子可以不免我死乎?”以义责之。临南曰:“有力不足,臣何敢不勉?”阳越者,阳虎之从弟也,为右。为季孙车右,实卫之。
○从弟,才用反,下同。
[疏]注“实卫之”。
○解云:谓守卫季孙,不令走。
诸阳之从者,车数十乘,至于孟衢,孟氏衢四达,可以横去。
○数,所主反。
[疏]注“衢四”至“横去”。
○解云:即《释宫》“四达谓之衢”,李巡云“四达各有所至曰”,衢孙氏曰“交通四
译○注“不书”到“禘也”。
○解释:何休的意思是,认为三年举行一次祫祭,五年举行一次禘祭,说的是诸侯开始受封的那一年,禘祭和祫祭同时举行。只是夏季举行禘祭就不举行礿祭,秋季举行祫祭就不举行尝祭罢了。一次祫祭、一次禘祭,依次往下推算,其中三五年交错参差,也有禘祭和祫祭在同一年举行的时候。如果遇上丧事,正当可以废除祭祀,但祫祭和禘祭的年份,仍然顺着上面的年份继续计算,就像僖公八年“在大庙举行禘祭”的时候,禘祭和祫祭就在同一年了。到了文公二年“在大庙举行大事”之后,传文说“大事是什么?是大祫祭”。何休说“从僖公八年禘祭开始计算,知道这是大祫祭”,是从僖公八年禘祭和祫祭同年开始计算,那么文公二年就是祫祭的年份,文公五年就是禘祭和祫祭同年的年份,又依次往下计算,直到定公八年,也是禘祭和祫祭同年。凡是祭祀的方法,先重后轻,禘祭比祫祭重大,本来就应当先举行,那么就知道这里说从祀先公的,是禘祭无疑了,所以说没有写禘祭,是因为后面祫祭也顺理成章,不只是禘祭。如果这样,既然说是禘祭,按理应该在夏季,却在冬季之下,这是恰当的了。
○注“言祀”到“之辞”。
○解释:桓公八年传文说“春天叫作祠”,何休说“祠,就是进食的意思,就是继承的意思。春天万物开始生长,孝子思念亲人继承祭祀而进食,所以叫作祠,借此来区别生死”。既然如此,这部经文为什么不写从祭先公,或者写大事于先公?而写祀的原因,是看到他们相继不断,长久如此,所以说写祀,是没有止息、长久如此的措辞。
○注“不言”到“其顺”。
○解释: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在庄公庙举行吉禘”,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在大庙举行大事”的经文都提到了具体的人,现在这部经文之所以不写从祀僖公而写先公,正是因为闵公也合乎礼制,所以不能特指他。
盗窃宝玉和大弓。盗是指谁?地位卑微却偷窃重大的东西,令人奇怪,所以询问他。
[疏]注“微而”到“问之”。
○解释:哀公四年传文说“杀害国君,地位低贱的人要追究到个人,这里称盗来杀害国君是什么意思?是低贱中的低贱”。那么盗是卑微低贱的称呼,宝玉和大弓是国家的重宝,所以说地位卑微却偷窃重大的东西。
是指阳虎。阳虎是什么人?是季氏的家臣。是季氏的陪臣掌权的人。
[疏]注“季氏”到“政者”。
○解释:季氏的家臣,对国家来说是陪臣,却在鲁国执政,所以说执政。
季氏的家臣,就是地位卑微的人,从哪里得到国宝而偷窃它?阳虎专权于季氏,季氏专权于鲁国。阳虎拘禁季孙,季氏驱逐昭公之后,夺取他的宝玉,藏在他家里。阳虎拘禁季孙,夺取他的宝玉。季孙夺取宝玉没有记载,是因为举出驱逐国君这件事更为重大。
○恶乎,音乌。
[疏]注“季氏逐昭公”者。
○解释:在昭公二十五年秋天。
孟氏和叔孙氏轮流吃饭,用瓜雕刻他们的食器盖板。
○迭,大结反,注同。食之,音嗣,下注“迭食”同。睋而,五多反,下同。鋟,本又作“鑯”,七廉反,又且审反,用瓜雕刻馈敛板;本或作“鈠”,错误。
[疏]注“以瓜刻”到“板”。
○解释:是指用手指瓜雕刻在食器之上,收敛藏衣物之板,指的是盖板。
说:“某月某日,将在蒲圃杀我,有力气能救我,就在这个时候。”在这个时候。
○圃,本又作“甫”,同布古反,又音布。到了约定的日子和时间就出来。临南,是阳虎出来的人,驾车。为季孙驾车。
[疏]“至乎日若时”。
○解释:是指到了某日约定的时间。由此说来,就知道上文说某月某日,也应该说出时间,只是传文省略了,到这里才说若时,用来刻定日期。
○“临南”到“之出”。
○解释:姊妹的儿子叫作出,大概是阳虎的外甥。有人说从他家出来而在公室做官,也不妨碍,下文季氏说世世有子是对的。
在他乘车的时候,季孙对临南说:“因为季氏世世代代有你,说我季氏累世有女儿作为臣子。
○其乘,绳证反,下皆同。女,音汝。
[疏]“于其乘焉”者。
○解释:是指在他上车的时候。你可以不让我死吗?”用道义责问他。临南说:“力气不够,臣怎敢不尽力?”阳越,是阳虎的堂弟,做车右。做季孙的车右,实际上保卫他。
○从弟,才用反,下同。
[疏]注“实卫之”。
○解释:是指守卫季孙,不让他逃走。
阳虎的随从,车子几十辆,到了孟衢,孟氏的衢四通八达,可以横向离去。
○数,所主反。
[疏]注“衢四”到“横去”。
○解释:就是《释宫》“四通八达叫作衢”,李巡说“四通八达各有所至叫作”,衢孙氏说“交通四
出”是也。
临南投策而坠之,策,马捶也。见二家迭食之,欲将季孙由孟氏免之,恐阳越不听,故诈投策,欲使下车。
译“出”就是这个意思。
临南出谋划策却掉落了马鞭,马鞭,是驱马的鞭子。看见两家轮流进食,想要借孟氏之手免除季孙的灾祸,担心阳越不听从,所以假装掉落马鞭,想让他下车。
○而坠,直类反。捶,章蕊反。阳越下取策,临南駷马,捶马衔走。
○駷,本又作“扌敕”,字书无此字,相承用之,素动反。而由乎孟氏,阳虎从而射之,矢著于庄门。庄门,孟氏所入门名。言几中季孙,赖门闭,故著门。
○射,食亦反。著,直略反,注同。庄,本或作“严”,亦音庄。几,音祈。中,丁仲反。
○然而甲起於琴如,甲,公敛处父所帅也。琴如,地名。二家知出期,故於是时起兵。
[疏]注“甲公”至“地名”。
○解云:即下传云“既驾,公敛处父帅师而至”是也。
○注“二家”至“起兵”。
○解云:即上传云“力能救我则於是”是也。
弑不成,却反舍于郊,皆说然息。说,解舍。然,犹如。
○杀不,音试,下同,郤反,去略反,本又作“却”。说然,本又作“税”,始锐反,又他会反,注同。说,解舍也。然,犹如也。
[疏]“弑不成”。
○解云:正以季孙於阳虎为君,故谓之弑也。却反舍于郊者,谓上文阳虎从而射之时,逐之乡孟氏,今而还去舍於郊,故曰却反舍于郊,不谓元从郊来。
或曰:“弑千乘之主,时季氏邑至於千乘。而不克,舍此可乎?”嫌其近而无所依。阳虎曰:“夫孺子得国而巳,得免专国家而巳。如丈夫何?”如,犹奈也。丈夫,大人称也。
○称,尺证反。睋而曰:“彼哉!彼哉!望见公敛处父师,而曰彼哉彼哉。再言之者,切遽意。
○遽,其虑反。趣驾。”使疾驾。
○趣,七欲反,一音七住反。既驾,公敛处父帅师而至,公敛处父,孟氏、叔孙氏将兵之将。
[疏]注“公敛”至“之将”。解云:《左氏》以为孟氏家臣。
慬然后得免,自是走之晋。宝者何?璋判白,判,半也。半圭曰璋,白藏天子,青藏诸侯,鲁得郊天,故锡以白。不言璋言玉者,起珪、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传独言璋者,所以郊事天,尤重。《诗》云“奉璋峨峨,髦士攸宜”是也。礼,珪以朝,璧以聘,琮以发兵,璜以发众,璋以徵召。
○慬,其靳反。璋,音章,琮,在宗反。璜,音黄。峨峨,五多反,本又作“蛾”。髦,音毛。
[疏]“宝者何”。
○解云:欲言贵物,微者窃之;欲言贱物,又在弓玉之上,故执不知问。
○注“半圭曰璋”。
○解云:《释器》无文。云白藏天子,青藏诸侯,《春秋说》文。云不言璋言玉者,起珪、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者,正以玉为总名故也。
○注“诗云“”至“徵召”。
○解云:言文王祭皇天上帝时,在助祭者奉此半珪之璋,其仪容峨峨盛庄矣,尽是俊士之所宜利。何氏与郑同。云礼,珪以朝,璧以聘,琮以发兵,璜以发众,璋以徵召者,时王之礼也。
弓绣质,质,拊也。言大者,力千斤。
○拊,芳甫反,又方千反。
[疏]注“言大者,力千斤”。
○解云:千斤之文,何氏有所见。《家语》云:“三十斤为钧,四钧谓之石。”然则千斤之弓,其力八石三斗有馀,故《左传》云:“可以威不轨,戒不虞也”。
龟青纯。纯,缘也。谓缘甲<再页>也。千岁之龟青髯,明于吉凶。《易》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乎蓍龟。”经不言龟者,以先知,从宝省文。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此皆鲁始封之锡。不言取而言窃者,正名也。定公从季孙假马,孔子曰“君之於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主书者,定公失政,权移陪臣,拘其尊卿,丧其五玉,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不书拘季孙者,举五玉为重。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
○青纯,之闰反,注同。纯缘,悦绢反,下同。<冉页>,而占反。亹,文匪反。蓍,音尸。丧,息浪反。
[疏]注“千岁之龟青<冉页>”。
○解云:以时事知之也。
○注“易曰”至“著龟也
译○坠,音直类。捶,音章蕊。阳虎向下取马鞭,靠近南面拍马,用马鞭抽打马衔,驱马奔跑。
○駷,本又作“扌敕”,字书中没有这个字,沿袭使用,音素动。于是到了孟氏那里,阳虎跟随射箭,箭射在庄门上。庄门,是孟氏所入门的名称。意思是几乎射中季孙,幸亏门关闭了,所以箭射在门上。
○射,音食亦。著,音直略,注同。庄,本或作“严”,也音庄。几,音祈。中,音丁仲。
○然而军队从琴如出发,军队,是公敛处父率领的。琴如,地名。两家知道出行的日期,所以在这个时候起兵。
[疏]注“甲公”至“地名”。
○解释说:就是下文传文所说“已经驾车,公敛处父率领军队到达”的意思。
○注“二家”至“起兵”。
○解释说:就是上文传文所说“有能力救我,就在这个时候”的意思。
弑君没有成功,退回到郊外住宿,都解下铠甲休息。说,即解舍。然,犹如。
○杀不,音试,下同,郤反,去略反,本又作“却”。说然,本又作“税”,音始锐,又音他会,注同。说,解舍也。然,犹如也。
[疏]“弑不成”。
○解释说:正因为季孙对于阳虎来说是君主,所以称为弑君。退回到郊外住宿,是指上文阳虎跟随射箭的时候,追赶他到孟氏那里,现在又返回去住宿在郊外,所以说退回到郊外住宿,不是说原本从郊外来。
有人说:“弑杀拥有千乘兵车的君主,当时季氏的封地达到千乘。而没有成功,住宿在这里可以吗?”担心他靠近而没有什么依靠。阳虎说:“那个年轻人得到国家罢了,得到避免专断国家罢了。能把我怎么样?”如,犹奈也。丈夫,是对大人的称呼。
○称,音尺证。睋而曰:“彼哉!彼哉!”望见公敛处父的军队,就说“彼哉彼哉”。重复说,是急切的意思。
○遽,音其虑。趣驾。”命令快速驾车。
○趣,音七欲,一音七住。已经驾车,公敛处父率领军队到达,公敛处父,是孟氏、叔孙氏带兵的将领。
[疏]注“公敛”至“之将”。解释说:《左氏传》认为他是孟氏的家臣。
侥幸然后得以脱身,从此逃到晋国。宝是什么?璋判白,判,半也。半圭叫璋,白圭藏于天子,青圭藏于诸侯,鲁国得以郊祭上天,所以赐给白圭。不说璋而说玉,是兴起珪、璧、琮、璜、璋五玉全部丢失的意思。传文只说璋,是因为郊祭上天,尤其重要。《诗经》说“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就是这样。礼仪上,珪用于朝见,璧用于聘问,琮用于发兵,璜用于发众,璋用于徵召。
○慬,音其靳。璋,音章,琮,音在宗。璜,音黄。峨峨,音五多,本又作“蛾”。髦,音毛。
[疏]“宝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贵重物品,地位低微的人偷窃它;想说是贱物,又在弓和玉之上,所以执意不知道而询问。
○注“半圭曰璋”。
○解释说:《释器》中没有文字。说白圭藏于天子,青圭藏于诸侯,是《春秋说》的文字。说不说璋而说玉,是兴起珪、璧、琮、璜、璋五玉全部丢失的意思,正因为玉是总名所以这样。
○注“诗云”至“徵召”。
○解释说:说周文王祭祀皇天上帝时,在助祭的人手中捧着这半圭的璋,其仪容峨峨盛庄,都是俊士所适宜有利的。何氏与郑氏相同。说礼仪上,珪用于朝见,璧用于聘问,琮用于发兵,璜用于发众,璋用于徵召,是当时王室的礼仪。
弓绣质,质,拊也。说大的,力量千斤。
○拊,音芳甫,又音方千。
[疏]注“言大者,力千斤”。
○解释说:千斤的文字,何氏有所见。《家语》说:“三十斤为钧,四钧谓之石。”那么千斤的弓,其力量八石三斗有余,所以《左传》说:“可以威慑不轨,警戒不虞”。
龟青纯。纯,缘也。谓缘甲<再页>也。千岁的龟青髯,明于吉凶。《易经》说:“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乎蓍龟。”经文不说龟,是因为先知,从宝省文。称为宝,是世世保用的意思,这些都是鲁国始封时的赏赐。不说取而说窃,是正名。定公向季孙借马,孔子说“君对于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主书者,定公失政,权移陪臣,拘其尊卿,丧其五玉,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不书拘季孙,是举五玉为重。书大弓,是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
○青纯,音之闰,注同。纯缘,音悦绢,下同。<冉页>,音而占。亹,音文匪。蓍,音尸。丧,音息浪。
[疏]注“千岁之龟青<冉页>”。
○解释说:以时事知之也。
○注“易曰”至“著龟也
”。
○解云:此皆《上系辞》文也。今《易》本善作“大”字为异。彼注云“凡天下之善恶,及没没之众事,皆成定之”,言其广大无不包也。
译”。
○解释说:这些都是《上系辞》中的文字。现在《易经》的版本中,将“大”字写作“善”,有所不同。那里的注释说:“凡是天下的善恶,以及默默无闻的众多事务,都得以成就和确定”,这是说其广大无遗,无所不包。
○注“经不言龟”至“微辞也”。
○解云:弓绣质,龟青纯”,然则此等皆丧之,而经言大弓,特不言龟者,正以《礼器》、《郊特牲》陈币之时,云龟为前列先知也,以其先知,故得从宝省文。然则龟非珠玉而得从宝省文者,以其能定吉凶,可以世世保而用之,故注云“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云此皆鲁始封之锡者,《左传》定四年具有其文也。云不言取而言窃者,正名也者,正所以不言盗取而言窃者,盗是卑贱之称,是以不得言取也。窃者,是其正名,是以即引《家语》以证之。定公从季孙假马,孔子曰“君之於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者,《家语》文。云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者,即上注云“珪以朝,璧以聘”,今珪璧尽亡,故言此也。云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者,言大弓与龟皆可保用,所以龟得从宝省文,而特书大弓不省文,使若都以国宝书,作微辞之义,何者?经言盗窃宝玉大弓,若似所谓宝玉者,即大弓是,言可世世传保而金玉之然,故得为微辞也。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囆卒。
○囆,敕迈反,《左氏》作“虿”。
得宝玉大弓。何以书?国宝也。丧之书,得之书。微辞也,使若都以重国宝故书。不以罪定公者,其宝失之,当坐;得之,当除。以窃宝不月,知得例不蒙上月。
○丧,息浪反。
[疏]注“微辞”至“故书”。
○解云:宝玉大弓者,乃是周公初封之时受赐于周之物,而必藏之鲁者,欲使世世子孙无忘於周,而定公失之,季氏夺之,皆当合绝。而上文直言“盗窃宝玉大弓”,此文直云“得宝玉大弓”,传云“何以书?国宝也。丧之书,得之书”,不见贬之者,正言作微辞,使若都以重国宝之故而书之,文更无刺讥之义也。然则此言微辞者,仍与上文共为一事,以上元年“定、哀多微辞”之下,何氏首数丧失国宝而巳。
○注“不巳”至“当除”。
○解云:上文之下有注云“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今此宁知不复阙绝之者,正以得之当除故也。杜氏云“弓、玉,鲁之分器,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故重而书之”,义亦通於此。云以窃宝不月云云者,即上八年经云“冬,卫侯、郑伯盟於曲濮,从祀先公,盗窃宝玉大弓”是也,则知今虽文承四月之下,不蒙上月明矣。
六月,葬郑献公。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欲伐鲁也。善鲁能却难早,故书次而去。
○卻难,起略反;下乃旦反。卻,亦作“却”。
[疏]注“欲伐”至“而去”。
○解云:知欲伐鲁者,正以直书其次,上下更无起文,乃与庄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之文同。故知正欲伐鲁也。故彼传云“其言次于郎何?伐也”,“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是也,彼注云“此解本所以不言伐言次意也,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而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强,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故云尔”。所以强内者,是其书次云“欲伐鲁,善其却难早之文,其馀见言次不欲伐鲁者,皆自有起文,即次聂北救邢,伐楚次于陉之属是也。
秦伯卒。
冬,葬秦哀公。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
○不易,以豉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不易”。
○解云:下十一年“冬,及郑平”,“叔还如郑莅盟”,则知平例书时,而有月者,皆见义矣。而言不易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云“何以不日?易也”,何氏云“易,犹佼易也,相亲信无后患之辞”。然则此书“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之下,何氏云“月者,专平不易”;昭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何氏云“月者,剌内暨暨也”
译○注“经不言龟”至“微辞也”。
○解释云:弓有绣质,龟有青纯”,然而这些都属于丧礼之物,而经文只说大弓,特意不说龟,正是因为《礼器》、《郊特牲》陈列币帛时,说龟是前列先知,因为它能先知,所以得以从“宝”字省略文字。然而龟并非珠玉却得以从“宝”字省略文字,是因为它能判定吉凶,可以世代保存使用,所以注解说“称之为宝,是世代保存使用的说法”。说这些都是鲁国初封时周天子赏赐的,《左传》定公四年有记载。说不说“取”而说“窃”,是为了正名,正是不说盗取而说窃的原因,盗是卑贱的称呼,所以不能说取。窃,才是它的正名,所以引用《家语》来证明。定公向季孙借马,孔子说“君主对于臣下只有索取没有借用,这样君臣的道义就确立了”,这是《家语》的原文。说无法用来取信于天子,与诸侯交往作为信物,应当断绝关系的,即上文注解说“珪用于朝见,璧用于聘问”,现在珪璧全部丢失,所以说这话。说书写大弓,使得如同都城用国宝来书写,是微辞,意思是说大弓与龟都可以世代保存使用,所以龟得以从“宝”字省略文字,而特意书写大弓不省略文字,使得如同都城用国宝来书写,作出微辞的意义,为什么呢?经文说盗窃宝玉大弓,如果所谓的宝玉,就是大弓,说可以世代传保而像金玉一样珍贵,所以可以作为微辞。
九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四月,戊申日,郑伯囆去世。
○囆,音敕迈,《左氏》作“虿”。
获得宝玉大弓。为什么要记载?因为是国家宝器。丧失要记载,获得也要记载。这是微辞,使得如同都城因为重视国宝的缘故而记载。不以此罪责定公,是因为他的宝器丢失,应当治罪;获得,应当免除。因为窃取宝器没有记载月份,知道获得的例子不承袭上个月的月份。
○丧,音息浪。
[疏]注“微辞”至“故书”。
○解释云:宝玉大弓,是周公初封时受赐于周朝的物品,而一定要藏在鲁国的,是想让世世代代子孙不忘记周朝,而定公丢失了它,季氏夺取了它,都应当断绝关系。而上文只说“盗窃宝玉大弓”,此文只说“获得宝玉大弓”,传文说“为什么要记载?因为是国家宝器。丧失要记载,获得也要记载”,没有贬斥的意思,正是说作出微辞,使得如同都城因为重视国宝的缘故而记载,文中更没有刺讥的意义。然而这里说微辞,仍然与上文共为一件事,以上元年“定公、哀公多微辞”之下,何氏首先列举丧失国宝而已。
○注“不巳”至“当除”。
○解释云:上文之下有注解说“无法用来取信于天子,与诸侯交往作为信物,应当断绝”,现在这里怎么知道不再断绝呢,正是因为获得应当免除的缘故。杜氏说“弓、玉,是鲁国的分器,获得足以作为荣耀,丢失足以作为耻辱,所以重视而记载”,意义也通于此。说因为窃取宝器没有记载月份等等,即上八年经文说“冬季,卫侯、郑伯在曲濮结盟,跟随祭祀先公,盗窃宝玉大弓”,由此知道现在虽然文字承接四月之下,不承袭上个月的月份是明显的。
六月,安葬郑献公。
秋季,齐侯、卫侯驻扎在五氏。想要讨伐鲁国。赞许鲁国能够早早退却灾难,所以记载驻扎而后离去。
○却难,音起略;下乃旦反。却,也作“却”。
[疏]注“欲伐”至“而去”。
○解释云:知道想要讨伐鲁国,正是因为只记载其驻扎,上下更没有起始的文字,于是与庄公十年“夏季,六月,齐军、宋军驻扎在郎。鲁君在乘丘打败宋军”的文字相同。所以知道正是想要讨伐鲁国。所以彼处传文说“说驻扎在郎是什么意思?是讨伐”,“我能打败他们,所以说驻扎”是正确的,彼处注解说“这解释本来不说伐而说驻扎的意思,两国才驻扎尚未形成讨伐,鲁国就能打败宋军,齐军罢兵离去,所以不说伐而说驻扎。表明国君应当强大,抵御敌人应当深远,鲁国微弱,深深被侵犯,到达近邑,依靠能迅速战胜,所以说这样的话”。所以强化内部的是,其记载驻扎说“想要讨伐鲁国,赞许其早早退却灾难的文字,其余记载驻扎不想讨伐鲁国的,都有起始的文字,即驻扎聂北救援邢国,讨伐楚国驻扎在陉之类是也。
秦伯去世。
冬季,安葬秦哀公。
十年,春季,周历三月,与齐国讲和。记载月份,是因为颊谷之会,齐侯想要拘捕定公,所以不轻易。
○不易,音以豉,下同。
[疏]注“月者”至“不易”。
○解释云:下十一年“冬季,与郑国讲和”,“叔还到郑国主持盟誓”,就知道讲和的例子通常记载季节,而有记载月份的,都见其意义了。而说不轻易的,即庄公十三年“冬季,鲁君与齐侯在柯结盟”,传文说“为什么不记载日期?是轻易”,何氏说“轻易,犹佼易,相亲信无后患的说法”。然而这里记载“月份,是因为颊谷之会,齐侯想要拘捕定公,所以不轻易”;宣公十五年“夏季,五月,宋人与楚人讲和”之下,何氏说“记载月份,是专主讲和不轻易”;昭公七年“春季,周历正月,与齐国讲和”,何氏说“记载月份,是刺内暨暨也”
者,皆与乡解合。
夏,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上平为颊谷之会不易,故月。致地者,颊谷之会,齐侯作侏儒之乐,欲以执定公。孔子曰:“匹夫而荧惑於诸侯者诛”,於是诛侏儒,首足异处,齐侯大惧,曲节从教,得意故致也。
译这些记载,都与《乡解》相合。
夏季,鲁定公在颊谷会见齐侯。鲁定公从颊谷回国。《春秋》在“上平”处记载颊谷之会不易,所以特别标明了月份。记载鲁定公回国这件事,是因为在颊谷之会上,齐侯让侏儒表演歌舞,企图以此拘捕鲁定公。孔子说:“平民百姓如果迷惑诸侯,就应当诛杀。”于是诛杀了侏儒,将其首级和身体分开放置,齐侯非常恐惧,屈从于孔子的教诲,鲁定公因此得以保全并达成意愿,所以记载他回国。
○颊谷,古协反,《左氏》作“夹谷”。荧惑,音萤,一音干琼反。处,昌虑反。
[疏]注“上平”至“致地”。
○解云:庄六年何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之属是也。今此上平为颊谷之会不易,故月,即此平不得意也。而致地者,正以初虽见胁,终竟得意故也。云颊谷之会至“曲节从教”,《家语》及《晏子春秋》文也。
晋赵鞅帅师围卫。
齐人来归运、讙、龟、阴田。齐人曷为来归运、讙、龟、阴田?据齐尝取鲁邑。
[疏]注“据齐”至“鲁邑”。解云:即宣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哀八年“夏,齐人取讙及僤”之文是也。
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孔子仕鲁,政事行乎季孙,三月之中不见违,过是违之也。不言政行乎定公者,政在季氏之家。
[疏]“孔子”至“不违”。
○解云:《孔子家语》亦有此言。若以《家语》言之,孔子今年从邑宰为司空,既为大夫,故有行於季孙之义。
齐人为是来归之。齐侯自颊谷会归,谓晏子曰:“寡人或过於鲁侯,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谢过以质,小人谢过以文。齐尝侵鲁四邑,请皆还之。”归济西田不言来,此其言来者,巳绝,鲁不应复得,故从外来常文,与齐人来归卫宝同,夫子虽欲不受,定公贪而受之,此违之验。
○为,于伪反。复得,扶又反,年末及十一年同。
[疏]注“齐侯自颊谷”至“还之”。
○解云:皆《晏子春秋》及《家语》、《孔子世家》之文。其四邑者,盖运也、讙也、龟也、阴也。邑而言田者,桓元年传云“田多邑少称田”,然则此等皆是土地顷亩多,邑内人民少,故称田。龟亦是邑,非山名,贾、服异。若欲同於贾、服,即云上二邑,邑内人民多,故举邑名。龟阴言田者,龟是山名,直得田而不得邑,而言侵鲁四邑,请皆归之者,谓虽有此请,齐君不全许,是以但得三邑而巳,盖非何氏之意。
○注“归济”至“宝同”。
○解云:宣十年“齐人归我济西田”者,是其不言来之文也。言已绝,鲁不应复得者,即彼传云“齐巳取之矣,其言我何?未绝于我也。曷为未绝於我?齐巳言取之矣”,注云“齐巳言语许取之”;“其实未之齐也”,注云“其人民贡赋尚属於鲁,实未归於齐。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取邑”。然则彼以未绝於鲁,鲁犹合得之,明其不从齐来,齐人不当坐取邑,故不言来。此言来者,入齐巳久,绝于鲁,不应复得之,故言来,从外来常文也。言鲁不应复得者,止以不能保守先君世邑而失之故也。言与齐人来归卫宝同者,即庄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是也。
○注“夫子”至“之验”。解云:知夫子虽欲不受者,正以四邑属齐,年岁淹久,巳绝于鲁,鲁不应得,颊谷之会,讨杀侏儒,威劫齐侯,方始归之,虽日获田,君子不贵,故知孔子之意不欲受也。若然,庄十三年曹子手剑而劫桓公,是以齐人归我汶阳之田,何氏云“劫桓公取汶阳田不书者,讳行诈劫人也”。然则此亦威劫齐侯而得田邑,与彼不异,而书不讳者,正以曹子本意行劫以求汶阳之田,君子耻其所为,故不书也。今在颊谷之会,孔子相仪,正欲两君揖让行盟会之礼,阻齐为不道,荧惑鲁侯而欲执之,孔子诛之,手足异处,齐侯内惧,归其四邑以谢焉,於其本情,实非劫诈,书而不讳,不亦宜乎?言此违之验者,欲对上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文也。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郈,音后。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费。
宋乐世心出奔曹。
宋公子池出奔陈。
○池,《左氏》作“地”。
[疏]“帅师围费”者。
○解云:《左氏》、《穀梁》此费字皆为“郈”,但《公羊》正本作“费”字,与二家
译颊谷,古协反,《左氏》作“夹谷”。荧惑,音萤,一音干琼反。处,昌虑反。
[疏]注“上平”至“致地”。
○解云:庄公六年何休注说“国君与别国会盟,如果得意就致地,不得意就不致地”,即桓公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隐公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之类就是。如今这里上文说平定颊谷之会不容易,所以记月,即此平不得意。而致地的原因,正是虽然起初受到胁迫,最终毕竟得意了。说颊谷之会到“曲节从教”,是《家语》及《晏子春秋》的文字。
晋赵鞅率领军队包围卫国。
齐人来归还运、讙、龟、阴四地的田地。齐人为何来归还运、讙、龟、阴四地的田地?根据齐国曾经夺取鲁国的城邑。
[疏]注“据齐”至“鲁邑”。解云:即宣公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哀公八年“夏,齐人取讙及僤”的文字就是。
孔子在季孙那里执政,三个月没有被违背,孔子在鲁国任职,政令在季孙那里施行,三个月之中没有被违背,过了这三个月就违背了。不说政令在定公那里施行,是因为政权在季氏家族手中。
[疏]“孔子”至“不违”。
○解云:《孔子家语》也有此话。如果按照《家语》来说,孔子今年从邑宰升任司空,既已是大夫,所以有在季孙那里施行政令的道理。
齐人因此来归还这些田地。齐侯从颊谷之会回来,对晏子说:“我或许对鲁侯有失礼之处,怎么办?”晏子说:“君子用实质来谢罪,小人用言辞来谢罪。齐国曾经侵犯鲁国四邑,请全部归还。”归还济西田不说“来”,这里说“来”的原因,是因为已经断绝,鲁国不应再得到,所以遵循从外来的常例,与齐人来归还卫宝相同,孔子虽然想不接受,定公贪婪而接受了,这就是违背的验证。
○为,于伪反。复得,扶又反,年末及十一年同。
[疏]注“齐侯自颊谷”至“还之”。
○解云:都是《晏子春秋》及《家语》、《孔子世家》的文字。那四邑,大概是运、讙、龟、阴。城邑而称田,桓公元年传云“田多邑少称田”,那么这些土地顷亩多,邑内人民少,所以称田。龟也是城邑,不是山名,贾逵、服虔意见不同。如果想同于贾、服,就说上面两邑,邑内人民多,所以举邑名。龟阴称田,是因为龟是山名,只得到田地而得不到城邑,而说侵犯鲁国四邑,请全部归还,是说虽然有此请求,齐君不全答应,所以只得到三邑而已,这不是何休的意思。
○注“归济”至“宝同”。
○解云:宣公十年“齐人归我济西田”,是不说“来”的文字。说已断绝,鲁国不应再得到,即那传云“齐已夺取了,为何说‘我’?未断绝于我。为何未断绝于我?齐已说夺取了”,注云“齐已言语许取之”;“其实未归齐”,注云“其人民贡赋尚属于鲁,实未归于齐。不说‘来’,表明不从齐来,不当取邑”。那么那篇因为未断绝于鲁,鲁国还应得到,表明不从齐来,齐人不当坐取邑,所以不说“来”。这里说“来”,是因为入齐已久,断绝于鲁,不应再得到,所以说“来”,遵循从外来的常例。说鲁国不应再得到的原因,只是不能保守先君世邑而失去的缘故。说与齐人来归还卫宝相同,即庄公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就是。
○注“夫子”至“之验”。解云:知道孔子虽然想不接受,正是因为四邑属于齐国,年岁长久,已断绝于鲁,鲁国不应得到,颊谷之会,讨杀侏儒,威逼齐侯,方才归还,虽然每日获得田地,君子不看重,所以知道孔子的意思不想接受。如果这样,庄公十三年曹子手剑而劫持桓公,所以齐人归还我汶阳之田,何休说“劫持桓公取汶阳田不记载,是忌讳行诈劫人”。那么这也是威逼齐侯而得到田邑,与那不同,而记载不忌讳的原因,正是因为曹子本意行劫以求汶阳之田,君子耻其所为,所以不记载。如今在颊谷之会,孔子相仪,正欲两君揖让行盟会之礼,阻止齐国行不道,荧惑鲁侯而想拘捕他,孔子诛杀他,手足异处,齐侯内心恐惧,归还其四邑以谢罪,于其本情,实非劫诈,记载而不忌讳,不也适宜吗?说这是违背的验证,是为了对应上文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的文字。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郈。
○郈,音后。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费。
宋乐世心出奔曹。
宋公子池出奔陈。
○池,《左氏》作“地”。
[疏]“帅师围费”者。
○解云:《左氏》、《穀梁》此费字皆为“郈”,但《公羊》正本作“费”字,与二家
异;贾氏不云《公羊》曰费者,盖文不备,或所见异也。“宋乐世心”者,世字亦作“泄”字者,故贾氏言焉,《左氏》、《穀梁》作“大”字。
译不同;贾逵没有说《公羊传》称“费”,大概是因为文字不全,或者所见的版本不同。“宋乐世心”中的“世”字,也有版本写作“泄”字,所以贾逵对此加以说明,《左传》和《穀梁传》则写作“大”字。
冬,齐侯、卫侯、郑游遬会于鞍。
○于鞍,《左氏》作“安甫”。“会于鞍”者。
○解云:《左氏》、《穀梁》作“安甫”;贾氏不云《公羊》曰鞍者,亦是文不备。《穀梁》经甫亦有作“浦”字者。
叔孙州仇如齐。
齐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彄出奔陈。复出宋者,恶仲佗悉欲帅国人去,故举国言之,公子池、乐世心、石彄从之皆是也。辰言暨者,明仲佗强与俱出也。三大夫出不月者,举国,危亦见矣。
○暨,其器反。佗,大多反。彄,古侯反。恶,乌路反。强,其丈反。见,贤遍反。
[疏]注“复出宋”至“出也”。
○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不重言宋向甯也。云公子池、乐世心、石彄从之皆是也者,下十一年经文也。云辰言暨者,明仲佗强与俱出也者,正以隐元年传云“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巳也”。然则弟辰是时事不获已而从去,故曰明仲佗强与俱出也。知非辰强之者,正以庄三十二年公子牙,昭元年招之属,以其有罪,皆去弟以贬之,今不去弟,故知仲佗强之矣。
○注“三大”至“见矣”。解云:《春秋》之例,外大夫出奔悉书时,即襄三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其众出奔者,於国尢危,故书月,即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何氏云“月者,危三大大同时出奔,将为国家患,明当防之”是也。然则彼以三大夫同出奔,是以书月以见危;此亦三大夫同出,不月者,正以举国,见其欲率国人去,其危亦见矣,是以不劳书月以见危也。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不复言宋仲佗者,本举国巳明矣。辰言及者,后汲汲,当坐重。
○复,扶又反。
[疏]注“本举”至“坐重”。
○解云:谓奔时举言宋仲佗,是其欲率国人去巳明矣,是以此经不复言宋也。云辰言及者,后汲汲,当坐重者,正以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及我欲之”,故知辰言及者,是其汲汲也。而言后汲汲者,欲言初出之时,事不获巳,未及汲也。言当重者,恶其母弟之亲而汲汲於叛,故当合坐,重於疏者。
夏,四月。
秋,宋乐世心自曹入于萧。不言叛者,从叛臣,叛可知。
[疏]注“不言”至“可知”。
○解云:决上经“自陈入于萧,以叛”文也。
冬,及郑平。
叔还如郑莅盟。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
○见杀,音弑。
[疏]注“不日”至“略之”。
○解云:今责日月者,正以所见之世,小国之卒例书日月,即昭三十一年“夏,四月,丁巳,薛伯穀卒”之属是也。今不具日月,故解之。言子未三年失众见弑者,即下十三年冬,“薛弑其君比”是也。《春秋》之例,称国以弑者,失众见弑之辞”,故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传云“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何氏云“一人弑君,国中人人尽喜,故举国以明失众,当坐绝也。例皆时者,略之也”,故此作注云“未至三年,失众见弑”也。云祸端在定,定字亦有作“在是”字者,今解从定也。
夏,葬薛襄公。
叔孙州仇帅师堕郈。
○堕,许规反,下同。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曷为帅师堕郈?帅师堕费?据城费。
[疏]注“据城费”。
○解云:即襄七年“城费”是也。然则彼时城费,今乃堕之,似於义反,故以为难。
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郈,帅师堕费。郈,叔孙氏所食邑。费,季氏所食邑。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以问孔子,孔子曰:“陪臣执国命,采长数叛者,坐邑有城
译冬季,齐侯、卫侯、郑游遬在鞍地会盟。
○关于“鞍”地,《左传》写作“安甫”。“会于鞍”的意思是……
○解释说:《左传》、《谷梁传》都写作“安甫”;贾逵没有说《公羊传》称“鞍”,也是因为他所引用的经文不完整。《谷梁传》的经文中,“甫”字也有写作“浦”字的。
叔孙州仇前往齐国。
齐桓公的弟弟公子辰,以及宋国的仲佗、石彄出逃到陈国。再次提到宋国,是因为厌恶仲佗想要率领宋国百姓一起离开,所以举出宋国来说明,公子池、乐世心、石彄跟随他们出逃都是这种情况。公子辰用“暨”字,表明是仲佗强迫他一起出逃的。这三位大夫出逃不记载月份,是因为他们举国出逃,国家的危险已经显现出来了。
○暨,音其器。佗,音大多。彄,音古侯。恶,音乌路。强,音其丈。见,音贤遍。
[疏]注“复出宋”至“出也”。
○解释说:这样注解,正是为了解决昭公二十年“冬季,十月,宋国的华亥、向甯、华定出逃到陈国”,不再重复说宋向甯的问题。说公子池、乐世心、石彄跟随他们出逃都是这种情况,是指下文十一年经文的内容。说公子辰用“暨”字,表明是仲佗强迫他一起出逃,正是依据隐元年传文所说“暨,就是勉强跟随的意思。及,是我愿意去。暨,是不得已”。那么公子辰是因为当时事情不得已才跟随离开,所以说表明是仲佗强迫他一起出逃。知道不是公子辰强迫仲佗的,正是依据庄公三十二年公子牙、昭公元年招之等人,因为他们有罪,都去掉“弟”字来贬低他们,现在没有去掉“弟”字,所以知道是仲佗强迫公子辰。
○注“三大”至“见矣”。解释说:《春秋》的体例,外国大夫出奔都记载季节,即襄公三十一年“秋季,晋国的栾盈出逃到楚国”,二十八年“冬季,齐国的庆封来投奔”之类就是。如果是众人出奔,对国家尤其危险,所以记载月份,即昭公二十年“冬季,十月,宋国的华亥、向甯、华定出逃到陈国”,何休说“记载月份,是因为三位大夫同时出奔,将成为国家的祸患,表明应当防备”就是这样。那么那篇因为三位大夫同时出奔,所以记载月份来显示危险;这里也是三位大夫同时出逃,不记载月份,正是因为举国出逃,显示他们想要率领国人离开,危险也已经显现了,所以不必再记载月份来显示危险。
十一年,春季,宋桓公的弟弟公子辰,以及仲佗、石彄、公子池从陈国进入萧地,以此叛乱。不再说宋仲佗,是因为本来举国出逃的意思已经明确了。公子辰用“及”字,是因为后来急切,应当受到更重的责罚。
○复,音扶又。
[疏]注“本举”至“坐重”。
○解释说:是说出奔时举言宋仲佗,是他想要率领国人离开的意思已经明确了,所以这篇经文不再说宋。说公子辰用“及”字,后来急切,应当受到更重责罚,正是依据隐元年传文所说“及,就是急切,及是我愿意去”,所以知道公子辰用“及”字,是他急切的意思。而说后来急切,是想说最初出逃的时候,事情不得已,还没有急切。说应当重罚,是因为厌恶他作为亲弟弟却急切于叛乱,所以应当合坐,比疏远的人罪责更重。
夏季,四月。
秋季,宋国的乐世心从曹国进入萧地。不说叛乱,是因为他跟随叛臣,叛乱的意思可以知道。
[疏]注“不言”至“可知”。
○解释说:是解决上文“从陈国进入萧地,以此叛乱”的文意。
冬季,与郑国讲和。
叔还前往郑国参加盟会。
十二年,春季,薛伯定去世。不记载日期和月份,是因为他的儿子没有道义,应当废黜他而立为继承人,还没有到三年,就失去民心被弑杀,危及社稷宗庙,祸端的根源在定,所以略去记载。
○见杀,音弑。
[疏]注“不日”至“略之”。
○解释说:现在追究日期和月份,正是依据所见到的世代,小国国君去世的体例都记载日期和月份,即昭公三十一年“夏季,四月,丁巳日,薛伯穀去世”之类就是。现在不具载日期和月份,所以解释它。说儿子不到三年失去民心被弑杀,就是下文十三年冬季,“薛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比”就是。《春秋》的体例,称国名来弑杀,是失去民心被弑杀的说法,所以文公十八年冬季,“莒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庶其”,传文说“称国名来弑杀,是众人弑杀国君的说法”,何休说“一个人弑杀国君,国中人人高兴,所以举国名来表明失去民心,应当断绝关系。体例都只记载季节,是略去的意思”,所以这里作注说“不到三年,失去民心被弑杀”。说祸端在定,定字也有写作“在是”字的,现在解释从定。
夏季,安葬薛襄公。
叔孙州仇率领军队拆毁郈城。
○堕,音许规,下文同。卫国的公孟彄率领军队讨伐曹国。
季孙斯、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拆毁费城。为什么率领军队拆毁郈城?率领军队拆毁费城?依据是以前修筑费城。
[疏]注“据城费”。
○解释说:就是襄公七年“修筑费城”就是。那么那时修筑费城,现在却拆毁它,似乎与道义相反,所以认为这是难点。
孔子在季孙氏那里任职,三个月没有违背他的意愿,说:“大夫家不储藏铠甲,城邑没有周长三百丈的城墙”。于是率领军队拆毁郈城,率领军队拆毁费城。郈,是叔孙氏的采邑。费,是季氏的采邑。两位大夫的家臣多次叛乱,对此感到忧患,拿这件事问孔子,孔子说:“家臣掌握国家命脉,采邑长官多次叛乱,是因为城邑有城墙
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季氏说其言而堕之。故君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书者,善定公任大圣,复古制,弱臣势也。不书去甲者,举堕城为重。
译城池之所以坚固,是因为各家都藏有兵器。季氏被他的话所说服,于是拆毁了城墙。所以君子要合乎时宜地说话,人们就不会厌烦他的话。史官这样记载,是为了褒扬定公任用圣人,恢复古代制度,削弱臣下的权势。不记载撤除兵器,是因为以拆毁城墙为更重大的事。
○吏数,所角反。采长,七伐反;下丁丈反。说,音悦。厌,於艳反。去,起吕反。
[疏]“孔子行”至“三月不违”。
○解云:案上十年齐人来归邑之下,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以此言之,三月之外,违之明矣,故上有注云“定公贪而受之”,此违之验。然则三月之后,必似违之,今此传文复言之者,盖不违有二,何者?案如《家语》定十年之时,孔子从邑宰为司空,十一年又从司空为司寇。然则为司空之时,能别五土之宜,咸得其所,为季孙所重,是以三月不违也,齐人遂惧,来归四邑矣;及作司寇之时,摄行相事,设法而用之,国无奸民,在朝七日,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于两观之下,尸诸朝三日,政化大行,季孙重之,复不违三月,是以此传文言其事矣。
○“家不”至“之城”。
○解云:同之《左氏》,则邑无百雉之城者,亦据侯伯大都巳言之,若与之异,则鲁凡邑皆然也。
○注“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者。
○解云:即上十年夏,“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费”之属是也。郈、费二邑,相因言之,故谓之数耳。
○注“以问”至“堕之”。
○解云:《春秋说》及《史记》皆有此言。云故君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者,《论语》文也。云不书去甲者,举堕城为重者,正以传云“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明其并从二事,而特举堕城,不书去家之甲者,举重故也。必知去甲亦合书者,正以成元年“三月,作丘甲”,书之於经,明知去甲亦合书矣。
雉者何?五板而堵,八尺曰板,堵凡四十尺。
○堵,丁古反。
[疏]“雉者何”。
○解云:正以传言“邑无百雉之城”,经典未有其事,须知雉之度数,故执不知问。
○注“八尺曰板”者。解云:《韩诗外传》文。
五堵而雉,二百尺。百雉而城。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三步二尺,公侯之制也。礼,天子千雉,盖受百雉之城十,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轩城者,缺南面以受过也。
[疏]注“二万”至“制也”。
○解云:公侯方百雉,《春秋说》文也。古者六尺为步,三百步为里,计一里有千八百尺,十里即有万八千尺,更以一里三十三步二尺,为二千尺,通前为二万尺也,故云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二步二尺也。云礼,天子千雉者,《春秋说》文也。云盖受百雉之城十者,谓公侯於天子,十取一之义,似若《孟子》与《司马法》云“天子囿方百里公侯十里,是十取一之文也。云“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者,《春秋说》文。
○注“天子”至“过也”。
○解云: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者,《春秋说》文。云缺其南面,以受过也者,正以诸侯轩县阙南方,则雉轩城亦宜然。案旧古城无如此者,盖但孔子设法如是,后代之人不能尽用故也。或者但不设射垣以备守,故曰缺其南面以受过,不妨仍有城。
秋,大雩。不能事事信用孔子,圣泽废。
[疏]注“不能”至“泽废”。
○解云:并谓三月之后违之。
冬,十月,癸亥,公会晋侯盟于黄。
○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是后薛弑其君比,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射,食亦反,又食夜反。朝歌,如字。
[疏]注“是后”至“以叛”。
○解云:在十三年冬。云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者,亦在十三年冬。案晋荀寅、士吉射叛,在弑比之前,而后言之者,正以弑君之变重,故先取以应之。
公至自黄。
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
[疏]注“围城”至“录之”。
○解云:《春秋》义围例书时,即宣十二年春,“楚子围郑”之文是
译○“吏数”的“数”,读作“角”的反切。采长的“长”,读作“伐”的反切;下文“丁丈”的“丈”,读作“丈”的反切。“说”,读作“悦”。“厌”,读作“艳”的反切。“去”,读作“吕”的反切。
[疏]从“孔子行”到“三月不违”。
○解释云:查考上文定公十年齐人来归还城邑之下,传文说“孔子在季孙手下任职,三个月没有违背他的意愿”,由此可知,三个月之后,明显是违背了,所以上文有注解说“定公贪婪而接受了城邑”,这就是违背的验证。既然三个月之后必定似乎违背了,如今这段传文再次提及,大概是因为“不违”有两种情况,为什么呢?查考如《家语》所载,定公十年时,孔子从邑宰升任司空,十一年又从司空升任司寇。那么在做司空的时候,能够辨别五种土地的适宜性,使万物各得其所,被季孙所看重,因此三个月没有违背;齐人于是害怕,来归还四座城邑了;等到做司寇的时候,代理宰相事务,设立法度并加以运用,国内没有奸邪之民,在朝廷任职七天,诛杀了扰乱政事的大夫少正卯,在两观之下处死,尸体在朝廷示众三天,政治教化大行其道,季孙看重他,再次三个月没有违背,所以这段传文叙述了这件事。
○从“家不”到“之城”。
○解释云:与《左氏传》相同,那么“邑无百雉之城”的说法,也是依据侯伯的大都城而言的,如果与之不同,那么鲁国所有的城邑都是如此。
○注解说“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
○解释云:即上文定公十年夏,“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郈邑”,“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费邑”之类的事件。郈、费两座城邑,相继发生叛乱,所以称为“数”(多次)。
○注解说“以问”到“堕之”。
○解释云:《春秋说》和《史记》都有这样的话。说“所以君子在适当的时候说话,人们不讨厌他的话”,这是《论语》中的文字。说“不记载去掉甲兵”,是因为举出拆除城墙作为重点,正是由于传文说“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明白这两件事都做了,而特别举出拆除城墙,不记载去掉家中的甲兵,是因为举重故也。必定知道去掉甲兵也应该记载,正是由于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记载在经文中,明知去掉甲兵也应该记载了。
雉是什么?五块板为一堵,八尺称为一板,一堵共四十尺。
○“堵”,读作“古”的反切。
[疏]“雉者何”。
○解释云:正是由于传文说“邑无百雉之城”,经典中没有记载这件事,需要知道雉的度数,所以执不知问。
○注解说“八尺曰板”。解释云:这是《韩诗外传》的文字。
五堵为一雉,二百尺。百雉为一座城。二万尺,总共周长十一里三十三步二尺,这是公侯的制度。礼制规定,天子千雉,大概接受百雉之城十座,伯爵七十雉,子爵男爵五十雉;天子的城墙是完整的,诸侯的城墙是缺口的。缺口城墙,是指缺少南面以接受责罚。
[疏]注解说“二万”到“制也”。
○解释云:公侯方圆百雉,这是《春秋说》的文字。古代六尺为一步,三百步为一里,计算一里有千八百尺,十里即有万八千尺,再加上一里三十三步二尺,为二千尺,通前为二万尺,所以说二万尺,总共周长十一里三十二步二尺。说礼制天子千雉,这是《春秋说》的文字。说大概接受百雉之城十座,是指公侯对于天子,十取一的意义,类似《孟子》与《司马法》所说“天子囿方百里,公侯十里”,这是十取一的文字。说“伯爵七十雉,子爵男爵五十雉”,这是《春秋说》的文字。
○注解说“天子”到“过也”。
○解释云:天子城墙完整,诸侯城墙缺口,这是《春秋说》的文字。说缺少南面,以接受责罚,正是由于诸侯的轩县缺少南方,那么雉的缺口城墙也应该如此。查考旧时的古城没有这样的,大概只是孔子设立法度如此,后代的人不能完全采用罢了。或者只是不设射垣以准备防守,所以说缺少南面以接受责罚,不妨碍仍然有城墙。
秋,举行大雩祭。不能事事信用孔子,圣人的恩泽废弛。
[疏]注解说“不能”到“泽废”。
○解释云:都指三个月之后违背了他。
冬,十月,癸亥,鲁公与晋侯在黄地结盟。
○十有一月,丙寅,朔,发生日食。此后薛国弑杀其君比,晋国的荀寅、士吉射进入朝歌以叛乱。
○“射”,读作“亦”的反切,又读作“夜”的反切。“朝歌”,按字面读音。
[疏]注解说“是后”到“以叛”。
○解释云:在十三年冬。说晋国的荀寅、士吉射进入朝歌以叛乱,也在十三年冬。查考晋国的荀寅、士吉射叛乱,在弑杀比之前,而后文才说,正是由于弑君之变严重,所以先取以应之。
鲁公从黄地回来。
十有二月,鲁公包围成邑。鲁公从包围成邑回来。成,是仲孙氏的城邑。包围成邑按月记载又致告,是因为天子不亲自征伐下土,诸侯不亲自征伐叛邑。鲁公亲自包围成邑而不能使其屈服,不能以一国为家,非常危险,好像从别国回来,所以危险地记录它。
[疏]注解说“围城”到“录之”。
○解释云:《春秋》义例,围城通常记载季节,即宣公十二年春,“楚子围郑”的文字是
,今此书月,故解之。庄二十七年注云“凡公出在外致,在内不致”,今此在内而致,故须解之。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者,即《公羊说》云一国叛,王自征之,君四国皆叛,安得四王而征也者?是其义也。若然,桓五年“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传云“其言从王伐郑何?从王正也”,彼注云“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然则天子不亲征下土而美之者,直是美诸侯之得正,犹自不言桓王伐郑之善,故彼注又云“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称人者,剌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仅能从微者,不能从诸侯,犹莒称人则从不疑也”是。《书序》曰“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其经曰:“大战于甘,乃召六卿”者,何氏以为启非至德之主,是以亲征有扈,非《春秋》所美,岂害其义也?云诸侯不亲征叛邑者,正以诸侯於天子,亦宜以国为家,犹如天子之有天下也,而不能全服,亲自征之,故为非礼,而为《春秋》所刺也。
译如今这本书中记载了“月”,所以对此进行解释。《左传》庄公二十七年的注解说:“凡是国君外出,归来要告庙;在国内,则不告庙。”如今这种情况是在国内却进行了告庙,所以需要加以解释。
所谓天子不亲自征伐下土,就是《公羊传》所说的:如果一个国家叛乱,天子亲自征伐它;如果四个国家都叛乱,哪里会有四个天子去征伐呢?这就是其中的义理。
如果是这样,那么《春秋》桓公五年记载:“秋天,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公羊传》解释说:“这里说‘跟随周王讨伐郑国’是什么意思?是因为跟随周王是合乎正道的。”那里的注解说:“赞美他们得到了正义,所以用‘跟随周王征伐’来记录这件事。”
既然如此,那么天子不亲自征伐下土却受到赞美,仅仅是因为赞美诸侯合乎正道,并不是说桓王讨伐郑国这件事本身是好的。所以那里的注解说:“大概是因为当时天子势弱,诸侯背叛,没有人肯跟随天子征伐,因此赞美这三个国家的国君,唯独他们能尊崇天子,坚守节义。称他们为‘人’,是讥刺周王的。周王是天下的君主、海内的主宰,应当把握纲领、抓住要害,却亲自用兵,所以显示出他的势弱,只能让微小的人跟随,而不能让诸侯跟随,这就好比莒国称‘人’,跟随它的人就不值得怀疑了。”
《尚书序》说:“启与有扈在甘的野外作战,作《甘誓》。”其中的经文说:“在甘地大战,于是召集六卿。”何休认为启不是具有至高德行的君主,所以亲自征伐有扈,这并不符合《春秋》所赞美的标准,难道这有损于其中的义理吗?
所谓诸侯不亲自征伐叛乱的城邑,正是因为诸侯对于天子,也应当把国家当作家一样,就像天子拥有天下一样。如果不能完全使对方服从,就亲自去征伐,所以这是不合礼制的,因而受到《春秋》的讥刺。
十有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瑕。
○垂瑕,如字,又音加,二传作“垂葭”。。
夏,筑蛇渊囿。
大蒐于比蒲。
○大廋,所求反,本又作“蒐”。比,音毗。
[疏]“夏筑渊囿”。
○解云:成十八年秋,“筑鹿囿”,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有囿矣,又为也”。彼注云“刺奢泰妨民”也。然则彼有成说,故此处不复解之。
○“大蒐于比蒲”。
○解云:桓六年注云“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是也。所以书者,即昭八年“秋,蒐于红”之下,传云“蒐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但彼巳解讫,故此处不复论之。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
冬,晋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晋赵鞅归于晋。此叛也,其言归何?据叛与出入恶同。
[疏]注“据叛”至“恶同”。
○解云:桓十五年传例云“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有恶;归者,出入无恶”。然则书叛者,出入恶同,不宜书归,作出入无恶之文,故难之。
以地正国也。军以井田立数,故言以地。
[疏]注“军以”至“以地”。
○解云:假令天子六军,方伯二军之属,皆以井田多少计出其数,故曰军以井田立数也。今赵鞅以此井田之兵,逐君侧之恶人,故云以地正国也。
其以地正国奈何?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无君命者,操兵乡国,故初谓之叛,后知其意欲逐君侧之恶人,故录其释兵,书归赦之,君子诛意不诛事。晋阳之甲者,赵简子之邑,以邑中甲逐之。
○操,七曹反。乡,许亮反。
[疏]注“君子”至“诛事”。
○解云:君子之人,探端知绪,但诛其意,若轻而难原;不诛其事,若重而可恕,以赵鞅意实非逆,但以持兵乡国为罪,是以《春秋》书归以舍之,故曰诛意不诛事也。
薛弑其君比。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
晋赵阳出奔宋。
○晋赵阳,《左氏》作“卫赵阳”。
[疏]“晋赵阳出奔宋”。
○解云:《穀梁》与此同,《左氏》作“卫赵阳”字也。
三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子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牄归。不别以归何国者,明楚、陈以灭人为重,顿子以不死位为重。
○公子佗人,大河反,二传作“公孙佗人”。牄,七良反,二传作“牂”。别,彼列反。
[疏]“以顿子牄归”。
○解云:《左氏》、《穀梁》皆作“顿子牂”字,贾氏不注,文不备。
○注“不别”至“之重”。
○解云:正以上四年“灭沈,以沈子嘉归”,六年“以许男斯归”之属,其上文皆直一国大夫而巳,是以其经宜言以归,不假分别。今此经上载二国,其下直言以归而巳,似非详备之义,是以解之。云明楚、陈以灭人为重者,正以二国之卿,擅相灭获,其过巳深,假言归楚,不足轻陈之罪;假言归陈,不足减楚之恶,故曰明楚、陈以灭人为重。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者,诸侯之礼,当合死位,顿子不死,其过巳深,何假书言归于某乎?故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也。
夏,卫北宫结来奔。
五月,於越败吴于醉李。月者,为下卒出。
○醉李,本又作“隽”,音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为下卒出”。
○解云:隐六年有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然则诸侯之例,诈战者月,今此两夷相败,文宜略於诸夏,而经书月,故知为下卒文出矣。
吴子光卒。
公会齐侯、卫侯于坚。
○坚,如字,本又作“掔”,音牵,《左氏》作“牵”。公至自会。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
○洮,他切反。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
译十三年,春天,齐侯、卫侯驻扎在垂瑕。
○垂瑕,按本字读音,又音加,《左传》《公羊传》作“垂葭”。
夏天,修筑蛇渊囿。
在比蒲举行大蒐。
○大蒐,所求反,原本又作“蒐”。比,音毗。
[疏]“夏筑渊囿”。
○解释:成公十八年秋天,“筑鹿囿”,《公羊传》说“为什么要记载?表示讥讽。讥讽什么?已经有囿了,又再修筑”。那里的注释说“讽刺奢侈过度妨害百姓”。既然那里已有成说,所以这里不再解释。
○“大蒐于比蒲”。
○解释:桓公六年注释说“五年大简阅车马步兵,称为大蒐”就是如此。之所以记载,即如昭公八年“秋天,在红地大蒐”之下,《公羊传》说“大蒐是什么,简阅车马步兵。为什么要记载?大概因为很少记载”,但那里已经解释完毕,所以这里不再论述。
卫国公孟彄率领军队讨伐曹国。
秋天,晋国赵鞅进入晋阳以叛乱。
冬天,晋国荀寅和士吉射进入朝歌以叛乱。
晋国赵鞅回到晋国。这是叛乱,为什么说“归”呢?因为依据叛乱与出入的恶行相同。
[疏]注“据叛”至“恶同”。
○解释:桓公十五年《公羊传》条例说“复归者,出时有恶,归时无恶;复入者,出时无恶,入时有恶。入者,出入都有恶;归者,出入都无恶”。既然记载叛乱,说明出入恶行相同,不应该记载“归”,写成出入无恶的文字,所以提出疑问。
用土地来匡正国家。军队依据井田制度确立数量,所以说用土地。
[疏]注“军以”至“以地”。
○解释:假设天子有六军,方伯有二军之属,都依据井田多少计算出兵数量,所以说军队依据井田确立数量。现在赵鞅用这井田的军队,驱逐君主身边的恶人,所以说用土地匡正国家。
用土地匡正国家是怎样的?晋国赵鞅夺取晋阳的甲兵,用来驱逐荀寅和士吉射。荀寅和士吉射是什么人?是君主身边的恶人。这次驱逐君主身边的恶人,为什么用叛乱来说?因为没有君主的命令。没有君主命令,持兵指向国家,所以起初称为叛乱,后来知道他的意图是想驱逐君主身边的恶人,所以记录他放下武器,记载“归”以赦免他,君子诛心不诛事。晋阳的甲兵,是赵简子的封邑,用封邑中的甲兵驱逐他们。
○操,七曹反。乡,许亮反。
[疏]注“君子”至“诛事”。
○解释:君子之人,探究开端知晓头绪,只诛讨其意图,如果轻而难以原谅;不诛讨其行为,如果重而可以宽恕,因为赵鞅意图实在不是叛逆,只是以持兵指向国家为罪,所以《春秋》记载“归”以赦免他,所以说诛心不诛事。
薛国弑杀其君比。
十四年,春天,卫国公叔戍来投奔。
晋国赵阳出奔宋国。
○晋赵阳,《左传》作“卫赵阳”。
[疏]“晋赵阳出奔宋”。
○解释:《穀梁传》与此相同,《左传》作“卫赵阳”字样。
三月,辛巳日,楚国公子结、陈国公子佗人率领军队灭掉顿国,把顿子牄带回去。不分别说归到哪个国家,是表明楚、陈以灭人为重,顿子以不死位为重。
○公子佗人,大河反,二传作“公孙佗人”。牄,七良反,二传作“牂”。别,彼列反。
[疏]“以顿子牄归”。
○解释:《左传》、《穀梁传》都作“顿子牂”字样,贾氏不注,文字不完备。
○注“不别”至“之重”。
○解释:正因为以上四年“灭沈,把沈子嘉带回去”,六年“把许男斯带回去”之类,其上文都只有一国大夫而已,所以经文适宜说“以归”,不需要分别。现在此经文上记载两国,下面只说“以归”而已,似乎不是详备的意思,所以解释。说表明楚、陈以灭人为重,正因为两国之卿,擅自互相灭获,其过错已经很深,假若说归楚,不足以减轻陈的罪;假若说归陈,不足以减少楚的恶,所以说表明楚、陈以灭人为重。说顿子以不死位为重,诸侯的礼仪,应当合于死位,顿子不死,其过错已经很深,何必要书写归于某国呢?所以说顿子以不死位为重。
夏天,卫国北宫结来投奔。
五月,於越在醉李打败吴国。书月,是为下文卒出。
○醉李,原本又作“隽”,音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为下卒出”。
○解释:隐公六年有注释说“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既然诸侯的条例,诈战者书月,现在这两夷相败,文字应当略于诸夏,而经文书月,所以知道是为下文卒出。
吴子光去世。
鲁公会齐侯、卫侯在坚地。
○坚,如字,原本又作“掔”,音牵,《左传》作“牵”。鲁公从会盟地回来。
秋天,齐侯、宋公在洮地会盟。
○洮,他切反。
天王派石尚来归还脤肉。石尚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士。
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脤,市轸反。
[疏]“石尚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单名无字;欲言微者,名氏俱见,故执不知问。
译天子接见上士,以名和氏来通报。
○脤,音市轸。
[疏]“石尚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大夫,却只有名没有字;想说是地位低微的人,名和氏都出现了,所以持疑不知而发问。
○注“天子”至“氏通”。
○解云:传直云天子之士,而知上士者,何氏以为《春秋》之例,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今此经书其名氏,故知之。何氏意必知例然者,正以传云“石尚者何?天子之士”,隐元年传云“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僖八年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然则以此三处之传言之,则知单名继官,不以名氏通;单称王人云者,不以名见,故隐元年注云“天子之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是也。
脤者何?俎实也。实俎肉也。
[疏]“脤者何”。
○解云:欲言天子赐之祭肉,不见鲁侯助祭之文;欲言脤非祭肉,不应远来归之,故执不知问。
○“俎实也”者。
○解云:谓以肉填实於俎上,故注云实俎肉也,德言实俎之肉也。
腥曰脤,熟曰燔。礼,诸侯朝天子,助祭於宗庙,然后受俎实。时鲁不助祭而归之,故书以讥之。
○燔,本亦作“膰”,又作“繙”,音烦。
[疏]注“礼诸侯”至“讥之”。
○解云:正以鲁无朝聘天子之处,而书归脤以讥之,则知助祭於宗庙者,有受俎实之礼矣。《论语》云“祭於公,不宿肉”者,义亦通於此。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似不通於异姓者,何氏所不取。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主书者,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
○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疏]注“主书”至“之义”。
○解云:父子天伦,无相去之义,子若大为恶逆,人伦之所不容,乃可窜之深宫,阍人固守;若小小无道,当安处之,随宜罪谴,令其克改,宁有逐之佗国,为宗庙羞?且子之事父,虽其见逐,止可起敬起孝,号泣而谏之,谏若不入,悦则复谏,自不避杀,如舜与宜咎之徒,宁有去父之义乎?今大子以小小无道,卫侯恶而逐之;父无杀巳之意,大子怼而去之,论其二三,上下俱失:卫侯逐子,非为父之道;大子去父,失为子之义。今主书此经者,一则讥卫侯之无恩,一则甚大子之不孝,故曰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若其父大为无道,如献公、幽王之类,若不回避,必当杀己,如此之时,宁得陷父於恶?是以申生不去,失至孝之名;宜咎奔申,无刺讥之典,但卫侯尔时无杀子之意,是以蒯聩出奔,书氏讥之耳。
卫公孟彄出奔郑。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
大蒐于比蒲。讥亟也。
○亟,去冀反。
[疏]“宋公”至“来奔”。解云:上十年“出奔陈”,十一年春“自陈入于萧,以叛”,至此乃“自萧来奔”矣。
○注“讥亟也”。
○解云:大蒐之礼,五年一为,若数于此,则书而讥亟也;若缓於此,则书而讥罕,上十三年夏巳“大蒐于比蒲”,今始一年,复行此礼,故曰讥亟也。
邾娄子来会公。书者,非邾娄子会人於都也。如入人都,当脩朝礼。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间隙之地,考德行,一刑法,讲礼义,正文章,习事天子之仪,尊京师,重法度,恐过误。言公者,不受于庙。
○间隙,音闲;下去逆反。
[疏]注“书者”至“于庙”。
○解云:《曲礼》下篇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今乃会人于都,故书而非之。云如入人都,当脩朝礼者,即桓六年注云“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入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是其义也。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于间隙之地者,出《曲礼》也。云考德行,一刑法者,谓考校其德行,齐一其刑法也。云讲礼义者,谓习其礼仪也。云言公者,不受于庙者,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之下,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庙,孝子谦不敢以巳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之下,注云“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庄二十三年夏,“公及齐侯遇於穀
译○注“天子”至“氏通”。
○解释说:传文只说“天子之士”,而知道是上士,是因为何休认为《春秋》的体例是:天子的上士以名字和姓氏并书,中士以官职记录,下士略称为“人”。现在经文记载了他的名字和姓氏,所以知道他是上士。何休必定知道体例如此,正是依据传文说“石尚是谁?是天子的士”,隐元年传文说“宰是谁?是官职。咺是谁?是名字。为什么以官职和姓氏并书?宰,是士”,僖公八年传文说“王人是谁?是地位卑微的人。为什么排在诸侯之上?是遵循先王的命令”。那么,根据这三处传文来说,就知道单独名字接着官职的,不以名字和姓氏并书;单独称为“王人”的,不以名字出现,所以隐元年注解说“天子的上士以名字和姓氏并书,中士以官职记录,下士略称为人”是正确的。
脤是什么?是俎里的祭肉。意思是装满俎的肉。
[疏]“脤是什么”。
○解释说:想说是天子赐给祭肉,但不见鲁侯助祭的记载;想说是脤不是祭肉,又不应该从远方送来归还,所以持不知而问的态度。
○“俎里的祭肉”这一句。
○解释说:意思是把肉填满在俎上,所以注解说“装满俎的肉”,意思是装满俎的肉。
生肉叫脤,熟肉叫燔。礼制规定,诸侯朝见天子,在宗庙助祭,然后接受俎里的祭肉。当时鲁国没有助祭却接受了祭肉,所以经文记载以讥讽它。
○燔,原本也写作“膰”,又写作“繙”,读音为烦。
[疏]注“礼制诸侯”至“讥讽它”。
○解释说:正因为鲁国没有朝聘天子的记载,而经文记载归还脤肉以讥讽它,就知道在宗庙助祭的,有接受俎里祭肉的礼制了。《论语》说“在公家祭祀,不隔夜存放祭肉”,其义理也与此相通。宗伯用脤膰之礼亲近兄弟之国,似乎不适用于异姓国家,何休不采纳这种说法。
卫国的世子蒯聩出逃到宋国。主笔的人,认为儿子虽然被驱逐,也没有离开父亲的道理。
○蒯聩,读音为苦怪;下文五怪反。
[疏]注“主笔的人”至“的道理”。
○解释说:父子是天伦关系,没有互相离弃的道理,儿子如果犯下大恶逆,为人伦所不容,才可以将他囚禁在深宫,由守门人严加看守;如果只是小过错,应当让他安处,酌情责备,使他改正,哪有驱逐他到其他国家,使宗庙蒙羞的道理?况且儿子侍奉父亲,虽然被驱逐,只应更加恭敬孝顺,号哭劝谏,劝谏如果不被接受,父亲高兴了就再劝谏,自己不怕被杀,像舜和宜咎那样,哪有离开父亲的道理?现在太子因为小过错,卫侯厌恶而驱逐他;父亲没有杀他的意思,太子怨恨而离开他,论其二三,上下都失礼:卫侯驱逐儿子,不符合为父之道;太子离开父亲,失掉了为子之义。现在主笔记载这条经文的人,一方面讥讽卫侯没有恩德,一方面痛惜太子不孝,所以说儿子虽然被驱逐,也没有离开父亲的道理。如果父亲大恶无道,像献公、幽王之类,如果不回避,必然会被杀,在这种情况下,难道能让父亲陷于恶名吗?所以申生不离开,失去了至孝的名声;宜咎奔往申国,没有讥讽的典例,只是卫侯当时没有杀儿子的意思,所以蒯聩出逃,记载姓氏以讥讽他。
卫国公孟彄出逃到郑国。
宋公的弟弟辰从萧地来投奔。
在比蒲举行大蒐。讥讽过于频繁。
○亟,读音为去冀。
[疏]“宋公”至“来投奔”。解释说:上文十年“出逃到陈”,十一年春天“从陈进入萧,以此叛乱”,到这里才“从萧来投奔”了。
○注“讥讽过于频繁”。
○解释说:大蒐的礼制,五年举行一次,如果比这频繁,就记载而讥讽过于频繁;如果比这稀疏,就记载而讥讽过于稀少,上文十三年夏天已经“在比蒲举行大蒐”,现在才一年,又举行这个礼制,所以说讥讽过于频繁。
邾娄子来会见鲁公。记载这件事,是因为邾娄子不是在都城会见他人。如果进入都城,应当行朝见之礼。古代诸侯将要朝见天子,必定先在间隙之地聚会,考察德行,统一刑法,讲习礼义,端正文章,练习侍奉天子的仪节,尊崇京师,重视法度,以防过失错误。称“公”,是因为不在宗庙接受朝见。
○间隙,读音为闲;下读音为去逆。
[疏]注“记载这件事”至“在宗庙”。
○解释说:《曲礼》下篇说“诸侯在间隙之地相见叫会”,现在却在都城会见他人,所以记载而否定它。说如果进入都城,应当行朝见之礼,即桓公六年注解说“诸侯互相访问,到达边境必须借路,进入都城必须朝见,所以崇尚礼让,杜绝轻慢,警戒意外”,就是这个意思。说古代诸侯将要朝见天子,必定先在间隙之地聚会,出自《曲礼》。说考察德行,统一刑法,意思是考察校核他们的德行,统一他们的刑法。说讲习礼义,意思是练习他们的礼仪。说称“公”,是因为不在宗庙接受朝见,隐公七年夏天,“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之下,注解说“不说聘问公,是因为礼制,聘问在宗庙接受,孝子谦卑不敢以此自当,将美名归于先君,并且尊重宾客”;隐公十一年“春天,滕侯、薛侯来朝见”之下,注解说“不说朝见公,是因为礼制,朝见在大庙接受,与聘问意义相同”;庄公二十三年夏天,“公与齐侯在穀地相遇
”,“萧叔朝公”,传云“其言朝公何?公在外也”,彼注云“时公受朝於外,故言朝公,恶公不受於庙”。然则受朝之礼,礼当在庙,孝子归美于先君,不敢以巳当之;若不於庙,则言公,即“萧叔朝公”是也。今此会礼不在庙,鲁侯受之於外,故言来会公矣。言公者,不受于朝也。
译“萧叔朝公”,《传》解释说:“为什么说‘朝公’呢?因为鲁公在外。”彼处的注解说:“当时鲁公在宫外接受朝见,所以说‘朝公’,这是谴责鲁公不在宗庙接受朝见。”那么,接受朝见的礼仪,按照礼制应当在宗庙举行,孝子将美名归于先君,不敢独自承受;如果不在宗庙,就称“公”,“萧叔朝公”就是这种情况。如今这次会盟的礼仪不在宗庙,鲁侯在宫外接受朝见,所以说“来会公”了。称“公”,是因为不在朝廷接受朝见。
城莒父及霄。去冬者,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饰,男女异路,道无拾遗,齐惧北面事鲁,馈女乐以间之。定公听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当坐淫,故贬之。归女乐不书者,本以淫受之,故深讳其本,文三日不朝,孔子行。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或说无冬者,坐受女乐,令圣人去。冬,阴臣之象也。
○父,音甫。去,起吕反。相,息亮反。粥羔,羊六反。间,间厕之间。近,附近之近。
[疏]注“去冬”至“不书”。
○解云:隐六年传云“《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今此无冬,四时不具,故须解之。云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者,即《家语?始诛》编云“孔子为鲁大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是也。鲁之司寇云大者,盖以无司寇之卿,是以大夫亦名大也。鲁有司空卿,孔子为司空不言大者,是其一隅也。若以《家语》言之,即定九年始为邑宰,十年为司空,十一年为大司寇,从大司寇摄行相事之时,年月不明,故此注云盖也。云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饰,男女异路,道无拾遗者,皆是《家语?相鲁》篇文也。言不饰者,旧说云鲁前之时,粥羔豚者,皆以彩物饰之,自孔子为相,此事乃正,故曰粥羔豚者不饰也。云齐惧北面事鲁,馈女乐以间之,定公听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者,出《孔子世家》。案彼云“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云云,“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犁锄曰:‘请先尝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於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文马三十驷,遗鲁君,陈女乐、马於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将受,乃语鲁侯为周道游,往观终日,怠於政事。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孔子曰:‘鲁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膰<月且>於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师巳送曰:‘夫子则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妇人之口,可以出走’”云云是也。云当坐淫,故贬之者,推寻古礼,无女乐之文,鲁人受之,故当坐淫泆之恶;既有淫泆之恶,去冬以见之。其晋悼公受女乐二八而为霸者,《左氏》之事,何氏所不取,不得难此矣。云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者,谓皆知鲁公受女乐有淫泆之恶,所以孔子去之。云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者,正以其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而制《春秋》,乃自因之,即云已之本出,由馈女乐之故,鲁国之人,悉知所由,若其书之,即是附於嫌疑,近於祸患,是以虽非国家之讳,依例可书于经,孔子亦不书之,故曰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
○注“或说”至“象也”。
○解云:孔子自书《春秋》而贬去冬,失谦逊之心,违辟害之义,盖“不脩春秋”巳无无“冬”字,孔子因之,遂存不改,以为王者之法,宜用圣臣,故曰“如有用我者,期月则可,三年乃有成”是也。又《春秋》之说,口授相传,达於汉时,乃著竹帛,去一“冬”字,何伤之有?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娄子来朝。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曷为不言其所食?据食角。
○鼷,音兮。
[疏]注“据食角”。
○解云:即成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漫也。漫者,徧食其身,灾不敬也。不举牛死为重,复举食者,内灾甚矣,录内不言火是也。
○漫,亡半反,犹徧也。徧,音遍。复举,扶又反,下同。
[疏]注“灾不敬”至“是也”。
○解云:言所以灾其郊牛者,正以鲁人不敬故也。云不举牛死为重云云者,《春秋》之义,悉皆举重,食死并书,故解之。食在死前而言复者,正以食轻於死,故对重以为复矣。云内录不言火是也者,即襄九年“春,宋火”,传云“
译筑莒父和霄两座城邑。经文省略了“冬”字,这一年大概是孔子由大司寇代理相国职务,政治教化大行其道,卖小羊小猪的人不弄虚作假,男女分道行走,路上没有被人遗失的东西,齐国恐惧而向北面事奉鲁国,进献女乐来离间鲁国君臣。鲁定公听从季桓子的意见接受了女乐,三天不上朝。因为定公犯了淫乱的罪过,所以省略“冬”字以示贬斥。不记载“归还女乐”这件事,是因为定公本来就是因为淫乱才接受女乐,所以深深忌讳这个起因,经文只记载“三天不上朝”,孔子就离开了。鲁国人都不知道孔子离去的原因。因为依附嫌疑接近祸害,虽然可以记载还是不记载。另一种说法认为省略“冬”字,是因为定公接受女乐,致使圣人离去。“冬”是阴臣的象征。
○父,音甫。去,音起吕。相,音息亮。粥羔,音羊六。间,音间厕。近,音附近。
[疏]注“去冬”至“不书”。
○解云:隐公六年的传文说“《春秋》编年,四季具备才称为一年”,现在这里没有“冬”,四季不齐全,所以需要解释。说这一年大概是孔子由大司寇代理相国职务,就是《家语·始诛》篇记载的“孔子担任鲁国大司寇,代理相国职务,面露喜色”那样。鲁国的司寇称为“大”,大概是因为没有司寇这一卿位,所以大夫也称作“大”。鲁国有司空这一卿位,孔子担任司空却不称“大”,这就是一个旁证。如果按照《家语》的说法,定公九年孔子开始担任邑宰,十年担任司空,十一年担任大司寇,从担任大司寇代理相国职务的时候起,年月不清楚,所以此注用“盖”字表示推测。说政治教化大行其道,卖小羊小猪的人不弄虚作假,男女分道行走,路上没有被人遗失的东西,这些都是《家语·相鲁》篇的文字。说不弄虚作假,旧说认为鲁国以前,卖小羊小猪的人,都用彩色的东西装饰,自从孔子担任相国,这件事才端正,所以说卖小羊小猪的人不弄虚作假。说齐国恐惧而向北面事奉鲁国,进献女乐来离间,定公听从季桓子接受,三天不上朝,出自《孔子世家》。查考那里说“定公十四年,孔子五十六岁,由大司寇代理相国职务”等等,“齐国人听说后恐惧说:‘孔子执政必定称霸,称霸那么我们的土地就近了,我们就会先被吞并,何不献出土地呢?’犁锄说:‘请先尝试阻止他,阻止不了,再献出土地,难道还晚吗?’于是挑选齐国中貌美的女子八十人,都穿着华丽的衣服跳康乐舞,文马三十驷,送给鲁君,把女乐、马陈列在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前往观看再三,将要接受,就告诉鲁君去周道游玩,前往观看整天,怠慢政事。子路说:‘夫子可以离开了!’孔子说:‘鲁国现在将要举行郊祭,如果把祭肉分赐给大夫,那么我还能够留下。’桓子最终接受了齐国女乐,三天不处理政事,郊祭又不把祭肉分赐给大夫,孔子于是离开,住在屯地,而师巳送行说:‘夫子没有罪过。’孔子说:‘我唱歌,可以吗?’歌曰:‘彼妇人之口,可以出走’”等等就是这样。说应当坐淫乱的罪,所以贬斥他,推寻古礼,没有接受女乐的条文,鲁国人接受,所以应当坐淫乱的恶名;既然有淫乱的恶名,就省略“冬”字来显示。那晋悼公接受女乐二八而称霸的事,是《左氏传》的事,何休不采纳,不能以此诘难这里。说鲁国人都不知道孔子离去的原因,是说都知道鲁公接受女乐有淫乱的恶名,所以孔子离去。说依附嫌疑接近祸害,虽然可以记载还是不记载,正因为他获得麒麟之后,得到端门的命令而编撰《春秋》,于是顺承这个情况,就说自己的本意,由于进献女乐的缘故,鲁国的人,都知道缘由,如果记载它,就是依附嫌疑,接近祸患,所以虽然不是国家的忌讳,依照体例可以记载在经文中,孔子也不记载,所以说依附嫌疑接近祸害,虽然可以记载还是不记载。
○注“或说”至“象也”。
○解云:孔子自己编撰《春秋》而贬斥省略“冬”字,失去谦逊之心,违背避害之义,大概“不脩春秋”已经没有“冬”字,孔子顺承它,于是保留不改,认为王者的法度,应当任用圣臣,所以说“如果有用我的人,一年就可以,三年就有成就”就是这样。又《春秋》的学说,口授相传,传到汉朝,才写在竹帛上,省略一个“冬”字,有什么损害呢?
鲁僖公十五年,春天,周历正月,邾娄子来朝见。
鼷鼠吃郊祭的牛,牛死了,改卜另一头牛。为什么不说明它吃的是什么部位?根据吃角的记载。
○鼷,音兮。
[疏]注“据食角”。
○解云:就是成公七年“春天,周历正月,鼷鼠吃郊祭牛的角,改卜牛,鼷鼠又吃它的角,于是免除牛”那样。
漫,是遍食它全身,灾祸在于不敬。不举出牛死作为重罪,又举出吃这件事,是因为内灾很严重,记载内灾不说火灾就是这样。
○漫,音亡半,犹遍。徧,音遍。复举,音扶又,下同。
[疏]注“灾不敬”至“是也”。
○解云:说所以灾祸降临在郊祭牛身上的原因,正是由于鲁人不敬的缘故。说不举出牛死作为重罪等等,《春秋》的道义,全都举出重罪,吃和死都记载,所以解释它。吃在死之前而说又的,正是由于吃轻于死,所以对重罪来说称为又。说内灾记载不说火灾是这样,就是襄公九年“春天,宋国发生火灾”,传文说
大者曰灾,小者曰火。然则内可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何氏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如大有灾”也。
译大的称为灾,小的称为火。既然如此,那么在内宫发生火灾时,难道可以不称“火”吗?在内宫发生火灾时不称“火”,是为了加重其罪责。何休说:“《春秋》以王室内部作为天下的法则,行为举止应当首先自我克制责备,所以即使只是小的火灾,也如同大的灾难一样来对待。”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夏,五月,辛亥,郊。曷为以夏五月郊?据鲁郊正当卜春三正也,又养牲不过三月。
[疏]“二月辛”至“豹归”。
○解云: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何氏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微国也”;昭三十年冬十二月,“吴灭徐”,何氏云“至此乃月者,所见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然则此亦所见世夷狄灭小国而书日者,上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归生”灭沈之下,注云“日者,定、哀灭例日。定公承黜君之后,有灭强臣之雠,故有灭则危惧之,为定公戒”是也。
○注“据鲁”至“正也”。
○解云:即成十七年传云“然则郊曷用?郊用正月上辛”,何氏云“鲁郊传卜春三月,言正月者,因见百王正所当用也”;僖三十一年注云“武王既没,成王幼小,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上三卜,吉则用之,不吉则免牲”者,是其鲁郊传卜春三正之之义也。何氏必知然者,正以哀元年《穀梁传》云“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夏四月郊,不时;五月郊,不时”之文也。
○注“养牲不过三月”。
○解云:宣二年传云“帝牲在于涤三月”,彼注云“涤,宫名,养帝牲三牢之处也。谓之涤者,取其荡涤洁清。三牢者各主一月,取三月一时,足以充其天牲”是也。
三卜之运也。运,转也。已卜春三正不吉,复转卜夏三月,周五月,得二吉,故五月郊也。《易》曰:“再三渎,渎则不告。”不得其事,虽吉犹不当为也。不举卜者,从何知。
[疏]注“复转卜夏三月”。
○解云:犹言转卜夏之正也。
○注“得二”至“可知”。解云:必知得吉者,正以经有郊文故也。若其不吉,宜言乃免牲,或言乃免牛,乃不郊矣。知其二吉者,正以僖三十一年传云“三卜礼也”,“三卜何以礼”,“求吉之道三”,彼注云“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也,是其得二吉乃可为事之义。今此五月而郊,故知得二吉也。云《易》曰“再三渎,渎则不告”者,《蒙卦?象辞》云“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郑氏云“蒙者,蒙蒙物初生形,是其未开著之名也。人幼稚曰童。亨者,阳也。互体震而得中,嘉会礼通,阳自动其中,德於地道之上,万物应之而萌牙生,教授之师取象焉,脩道艺於其室,而童蒙者求为之弟子,非己乎求之也。弟子初问则告之以事义,不思其三隅相况以反解而筮者,此勤师而功寡,学者之灾也。渎筮则不复告,欲令思而得之,亦所以利义而幹事”是也。引之者,欲道鲁人渎卜,故五月非郊之月而得吉,非是龟灵厌之,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故也。然则卦象之义,乃是弟子请问师之事义,故言筮以况之。今此乃卜也,而引者,龟筮道同,亦何伤乎?云不得其事者,谓不得其事之宜,即五月郊天是也。云虽吉犹不当为也者,谓吉凶会以事之善恶为本,郊非其月,虽吉亦不得为,何者?正以灵龟厌之,不复告其吉凶故也。云不举卜者,从可知者,正以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云云,举卜。今此直言五月辛亥郊,不举卜者,正以言郊则知卜吉明矣,故曰从可知。
壬申,公薨于高寝。
郑轩达帅师伐宋。
○轩达,《左氏》作“罕达”。
[疏]“壬申”至“高寝”。
○解云:说在庄三十二年。
齐侯、卫侯次于籧篨。
○籧篨,其居反;下直居反。
[疏]“齐侯”至“籧篨”。
○解云:《左氏》作“籧挐”字,贾氏无说,文不备也。上九年“齐侯、卫侯次于五氏”,注云“欲伐鲁也。善鲁能却难早,故书次而去”。然则今此亦然,故省文不注,而贾氏云“欲救宋,善恤邻也”者,盖与何氏异,或者九年之次以其无起文,故解为欲伐鲁。今此
译二月辛丑日,楚子灭掉胡国,将胡君胡子豹俘虏带回。
夏季五月辛亥日,鲁国举行郊祭。为什么在夏季五月举行郊祭?根据鲁国郊祭的惯例,应当在春季的三个月(正月、二月、三月)中通过占卜来确定日期,而且饲养祭牲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疏]“二月辛”至“豹归”。
○解说:僖公二十六年记载“秋季,楚人灭掉隗国”,何休说“不记载月份,是略写夷狄灭掉小国”;昭公三十年冬季十二月记载“吴国灭掉徐国”,何休说“到这里才记载月份,是因为在所见世开始记录夷狄灭掉小国”。那么,这里也是所见世夷狄灭掉小国却记载了日期,这是因为在上四年“夏季四月庚辰日,蔡国公孙归生”灭掉沈国的记载下,注解说“记载日期,是定公、哀公时期灭国的体例。定公继承被废黜的国君之后,有消灭强臣的仇恨,所以有灭国之事就感到危惧,以此作为对定公的警戒”就是这个意思。
○注“据鲁”至“正也”。
○解说:即成公十七年传文说“那么郊祭用什么时间?郊祭用正月的上辛日”,何休说“鲁国郊祭传文中说在春季三个月占卜,说正月,是因为看到历代帝王所应当使用的正朔”;僖公三十一年注解说“武王去世后,成王年幼,周公摄政,行使天子职权,制礼作乐,达到太平,有王者的功绩。周公去世后,成王用天子的礼仪安葬他,命令鲁国举行郊祭以彰显周公的德行,因为不是正统,所以在前三个月占卜,吉利就使用,不吉利就免除祭牲”,这就是鲁国郊祭在春季三个月占卜的意义。何休必定知道这样,正是依据哀公元年《穀梁传》说“郊祭从正月到三月,是郊祭的时节;夏季四月郊祭,不合时宜;五月郊祭,不合时宜”的文句。
○注“养牲不过三月”。
○解说:宣公二年传文说“帝王的祭牲在涤宫饲养三个月”,那里的注解说“涤,是宫名,饲养帝王祭牲三牢的地方。称为涤,是取其荡涤洁净的意思。三牢各主管一个月,取三个月一个季度,足以充当天子的祭牲”,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三次占卜的轮转。运,就是转。已经在春季三个月占卜不吉利,又转而占卜夏季三个月,到五月,得到两次吉利,所以在五月举行郊祭。《易经》说:“再三占卜就是亵渎,亵渎了就不告知。”如果不合时宜,即使吉利也不应当做。不记载占卜的情况,是从哪里知道的。
[疏]注“复转卜夏三月”。
○解说:就是说转而占卜夏季的正月(指夏季的第一个月,即四月,此处依注疏逻辑指代夏季的起始时段或泛指夏季月份)。
○注“得二”至“可知”。解说:必定知道得到吉兆,正是依据经文有郊祭的记载。如果不吉利,应当说于是免除祭牲,或者说于是免除牛,于是就不郊祭了。知道是两次吉利,正是依据僖公三十一年传文说“三次占卜是礼”,“为什么三次占卜是礼”,“求吉的方法有三次”,那里的注解说“三次占卜,吉凶必定有奇数,可以决断疑惑,所以求吉必定三次占卜”,这就是得到两次吉利才可以做事的意义。现在这是在五月郊祭,所以知道是得到两次吉利。说《易经》说“再三渎,渎则不告”,《蒙卦·象辞》说“蒙,亨通。不是我求问童蒙,而是童蒙求问我,第一次占卜告知,再三占卜就是亵渎,亵渎了就不告知。利于贞正。”郑玄说“蒙,是蒙昧,万物初生成形,是未开化的名称。人幼稚叫童。亨,是阳。互体震而得中,嘉会礼通,阳自动其中,德在地道之上,万物应之而萌芽生长,教授的老师取象于此,在室内修习道艺,而童蒙者求做他的弟子,不是自己求他们。弟子初次问就告知他事理,不思考举一反三而占卜者,这是勤苦老师而功效少,是学者的灾难。亵渎占卜就不再告知,想要让他思考而得到,也是利于义理而干事”,就是这个意思。引用它,是想说明鲁国人亵渎占卜,所以五月不是郊祭的月份却得到吉利,不是龟灵厌弃他们,不再告知他们所图谋的吉凶的缘故。那么卦象的意义,乃是弟子请问老师事理,所以说用筮来比喻。现在这是卜,而引用它,龟筮道理相同,又有什么妨害呢?说不得其事,是指不得做事的适宜,即五月郊祭上天。说虽吉犹不当为,是指吉凶会以事情的善恶为本,郊祭不是其月,即使吉利也不可以做,为什么呢?正是因为灵龟厌弃他们,不再告知吉凶的缘故。说不举卜者,从可知者,正是依据僖公三十一年“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祭不从”等等,记载了占卜。现在这里只说五月辛亥日郊祭,不记载占卜,正是说记载郊祭就知道占卜吉利了,所以说从可知。
壬申日,鲁公在高寝去世。
郑国轩达率领军队攻打宋国。
○轩达,《左传》作“罕达”。
[疏]“壬申”至“高寝”。
○解说:解说在庄公三十二年。
齐侯、卫侯驻扎在籧篨。
○籧篨,音其居;下字音直居。
[疏]“齐侯”至“籧篨”。
○解说:《左传》作“籧挐”字,贾公彦没有解说,文字不完备。上九年“齐侯、卫侯驻扎在五氏”,注解说“想要攻打鲁国。赞许鲁国能早点退敌,所以记载驻扎而离去”。那么现在这样也一样,所以省略文字不注,而贾公彦说“想要救宋,赞许体恤邻国”的,大概与何休不同,或许九年的驻扎因为无起文,所以解释为想要攻打鲁国。现在这里
上有轩达伐宋之文,下即云“齐侯、卫侯次于籧篨”,此则知欲救宋明矣。不注之者,从可知省文。
译上面有轩达讨伐宋国的记载,下面紧接着就说“齐侯、卫侯驻扎在籧篨”,由此可知他们想要救援宋国是显而易见的。之所以不加以注释,是因为其意图可以从上下文推知,故省略了文字。
邾娄子来奔丧。其言来奔丧何?据会葬以礼书,归含且赗不言来。
○含,户暗反。赗,劳凤反。
[疏]注“据会葬以礼书”。解云:即文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传云“其言来会葬何?会葬礼也”。云归含且赗不言来者,即文五年“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也。
奔丧,非礼也。但解奔丧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礼,天子崩,诸侯奔丧会葬;诸侯薨,有服者奔丧,无服者会葬,邾娄与鲁无服,故以非礼书。礼有不吊者三:兵死,压死,溺死。
○为,于伪反。厌死,於甲反。
[疏]注“但解奔”至“晚施也”。
○解云:在隐元年。
○注“礼天子”至“溺死”。解云:正以诸侯体敌而有会葬之礼,则天子之尊,两有可知。《礼记?文王世子》曰:“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故知有服无服,有差降明矣。既有差降,奔丧近於会葬,故知但以奔与不奔为异也。云礼有不吊者三:兵死,压死,溺死者,《春秋说》文。案邾娄子来奔丧,鲁人无此三事,而引之者,以明不吊之类,非谓礼实同也。
秋,七月,壬申,姒氏卒。姒氏者何?哀公之母也。姒氏,杞女。哀公者,即定公之妾子。
[疏]“姒氏卒”。
○解云:《穀梁》作“弋氏”字。
○“姒氏者何”。
○解云:欲言夫人,经不书薨;欲言其妾,谥同於夫,故执不知问。
○注“姒氏杞女者”。
○解云:正以杞女为姒姓,故知之。
何以不称夫人?据母以子贵
[疏]注“据母以子贵”。
○解云:隐元年传文。彼注云“礼,妾子立则母得为夫人。夫人成风是也”。
哀未君也。未逾年不称公。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是后卫蒯聩犯父命,盗杀蔡侯申,齐陈乞弑其君舍。
[疏]注“是后”至“君舍”。
○解云:即哀二年夏,“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是也。云盗杀蔡侯申者,在哀四年春。云齐陈乞弑其君舍者,在哀六年秋。
九月,滕子来会葬。
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昃,日西也。《易》曰“日中则昃”是也。下昃,盖晡时。
○昃,音侧。晡,布昃反。
[疏]注“《易》曰‘日中则昃’”。
○解云:《丰卦》彖辞也。彼云“日中则昃,月盈则食”云云,郑注云“言皆有休巳,无常盛”是也。
辛巳,葬定姒。定姒何以书葬?据不称小君,子般不书葬。
[疏]注“据不称小君”。
○解云:正以夫人书葬我小君,此不言小君,故难之。
○注“子般不书葬”。
○解云:子般不书葬之事,在庄三十二年。子般未逾年,是以不书葬。今定姒之子亦未逾年,与子般义同,故乃据而难之。然则子般终不成君,故略之。定姒之子终为君,有即尊之渐,母以子贵,故书其葬,但以今未逾年,故其母不称小君。未逾年之君,有子则庙,庙则书葬者,但当连作一势读之,乃可解。
未逾年之君也。哀未逾年也。母以子贵,故以子正之。有子则庙,庙则书葬。如未逾年君之礼,称谥者,方当逾年称夫人。曾子问曰:并有丧,则如之何?何先何后?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
[疏]注“如未”至“夫人”。
○解云:未逾年之君,礼则无谥。今此定姒如未逾年君之礼,而称谥者,正以方当逾年称夫人故也。
○注“曾子”至“礼也”。
○解云:案《礼》“曾子问曰‘并有丧如之何?何先何后?’”注云“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先重而后轻’”云云,“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今此何氏总而引之,是以直云其奠也,其虞也而巳。引之者,欲道定公五月薨,定姒七月卒,非其并有丧礼,是以先葬定公,后葬定姒。若其同月,当定姒先葬矣。
译邾娄子前来奔丧。经文说“来奔丧”是什么意思呢?依据会葬是按礼制记载的,而归还含玉和赗赠时不说“来”。
○含,音户暗。赗,音劳凤。
[疏]注“据会葬以礼书”。解释说:即《文公》元年“天王派叔服来会葬”,传文说“说‘来会葬’是什么意思呢?会葬是合乎礼制的”。说归还含玉和赗赠时不说“来”,即《文公》五年“王正月,王派荣叔归还含玉且赗赠”便是。
奔丧,是不合礼制的。但解释奔丧,是为了说明“来”是常例,不因早晚而改变。礼制规定,天子驾崩,诸侯奔丧会葬;诸侯去世,有服制关系的奔丧,无服制关系的会葬,邾娄与鲁国无服制关系,所以按不合礼制记载。礼制中有三种情况不吊唁:战死、压死、溺死。
○为,音于伪。厌死,音於甲。
[疏]注“但解奔”至“晚施也”。
○解释说:在《隐公》元年。
○注“礼天子”至“溺死”。解释说:正因为诸侯地位对等而有会葬之礼,那么天子的尊贵,两者兼有也就可知了。《礼记·文王世子》说:“丧事按服制的轻重排序,不夺人亲权”。所以知道有服无服,有等级差别是明确的。既有等级差别,奔丧近于会葬,所以知道只以奔与不奔为区别。说礼制中有三种不吊唁的情况:战死、压死、溺死,出自《春秋说》。考察邾娄子来奔丧,鲁国没有这三种情况,而引用它们,是为了说明不吊唁的类别,并非说礼制实际上相同。
秋,七月,壬申,姒氏去世。姒氏是谁?是哀公的母亲。姒氏,是杞国的女子。哀公,就是定公的妾所生的儿子。
[疏]“姒氏卒”。
○解释说:《穀梁传》作“弋氏”字。
○“姒氏者何”。
○解释说:想说是夫人,经文不书“薨”;想说是妾,谥号同于丈夫,所以持不知而问。
○注“姒氏杞女者”。
○解释说:正因为杞国女子姓姒,所以知道。
为什么不称夫人?依据母以子贵。
[疏]注“据母以子贵”。
○解释说:《隐公》元年传文。彼注说“礼制,妾子立为君则母亲可成为夫人。夫人成风便是”。
哀公尚未成为国君。未逾年不称公。
八月,庚辰,朔,发生日食。此后卫蒯聩违抗父命,盗杀蔡侯申,齐陈乞弑其君舍。
[疏]注“是后”至“君舍”。
○解释说:即《哀公》二年夏,“晋赵鞅率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便是。说盗杀蔡侯申,在《哀公》四年春。说齐陈乞弑其君舍,在《哀公》六年秋。
九月,滕子来会葬。
丁巳,安葬我们的国君定公。因下雨未能安葬。戊午,太阳西斜,才得以安葬。昃,太阳西斜。《易》说“日中则昃”便是。下昃,大概是晡时。
○昃,音侧。晡,音布昃。
[疏]注“《易》曰‘日中则昃’”。
○解释说:《丰卦》彖辞。彼说“日中则昃,月盈则食”等,郑注说“说都有休止,无恒常的兴盛”便是。
辛巳,安葬定姒。定姒为什么记载安葬?依据不称小君,子般不记载安葬。
[疏]注“据不称小君”。
○解释说:正因为夫人记载安葬称我小君,这里不说小君,所以质疑。
○注“子般不书葬”。
○解释说:子般不记载安葬的事,在《庄公》三十二年。子般未逾年,所以不记载安葬。现在定姒的儿子也未逾年,与子般义理相同,所以据此质疑。然而子般终究不成国君,所以略去。定姒的儿子终为君,有即位的趋势,母以子贵,所以记载其安葬,但只因现在未逾年,所以其母不称小君。未逾年的国君,有子则立庙,立庙则记载安葬,应当连作一势读之,才可解释。
未逾年的国君。哀公未逾年。母以子贵,所以以子正之。有子则立庙,立庙则记载安葬。如未逾年国君的礼制,称谥号的,方当逾年称夫人。曾子问:同时有丧事,该怎么办?何先何后?孔子说:安葬,先轻后重;其祭奠,其虞祭,先重后轻,是礼制。
[疏]注“如未”至“夫人”。
○解释说:未逾年的国君,礼制则无谥号。现在此定姒如未逾年国君的礼制,而称谥号的,正因为方当逾年称夫人故也。
○注“曾子”至“礼也”。
○解释说:考察《礼》“曾子问‘并有丧如之何?何先何后?’”注说“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孔子说:‘安葬,先轻后重;其祭奠,先重后轻’”等,“其虞祭,先重后轻,是礼制”。现在此何氏总而引之,所以直说其祭奠,其虞祭而已。引用它,是想说定公五月去世,定姒七月去世,不是其并有丧礼,所以先安葬定公,后安葬定姒。若其同月,应当定姒先安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