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本义十四

春秋本义卷十三   元 程端学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74–188 段

救患,取威定伯者,文公君臣之规模也。故先侵曹伐卫。若以大义兴师,则当先于乞师伐齐从楚围宋之辠,而鲁与陈、蔡宜首加伐,曹、卫之新附,岂侵伐所当先哉?」

译解救祸患、获取威势、安定霸业,这是文公君臣的谋略格局。所以先侵犯曹国、攻打卫国。如果是以大义名分兴师动众,那么应当首先追究向楚国乞求援军、攻打齐国、跟随楚国围攻宋国的罪责,而鲁国与陈国、蔡国理应最先受到讨伐,曹国、卫国是新近归附的,怎么可能是侵犯讨伐时应当最先针对的对象呢?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

杜氏曰:「公子买,鲁大夫,子丛也。」公羊曰:「刺之者,杀之也。内讳杀大夫,谓之刺也。」杜氏曰:「义取于周礼三刺之法。」邦衡胡氏曰:「鲁杀大夫皆言刺,无王命而専杀,等耳。卫以附楚,晋侯伐之,鲁乃戍卫,恶亦甚矣。故经言戍卫,着鲁党卫附楚、背华即夷之辠也。」义又见庄二十六年曹杀大夫。○孙氏曰:「公叛晋与楚,故公子买戍卫。且以晋兵力,非公子买所能抗也,故买不卒戍而归。公惧楚之见讨,乃杀买以説焉。公内残骨肉,外以説强楚,故书以着其恶。」愚谓买之戍卫,以势则不敌,以义则不可。买不诤于戍卫之时,而从君令以往,既受命而不卒戍,辠也。僖公不自责其戍卫之过,而専杀同姓大夫以説于夷,亦辠也。君臣胥失之矣。

  楚人救卫

髙氏曰:「此书救者,非善之也,着卫国附楚之辠。晋文果能致楚师之出也。楚师既出,故有城濮之战。」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公羊》曰:「畀者,与也。」《左氏》曰:「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曹人尸诸城上,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谋曰:『称舍于墓。』师迁焉,曹人凶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且曰献状。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则絶。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借之告楚。我执曹君以畀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能无战乎?』公説,执曹伯以畀宋人。」杜氏曰:「执诸侯当归京师,晋欲怒楚使战,故以与宋。」康侯胡氏曰:「曹未狎晋政,莫知所承。晋文不修词令,遽入其国,执其君,暴矣!欲致楚师与之战,而以曹伯畀宋人,谲矣!虽一战胜楚,遂主夏盟,举动不中于礼,徒乱人上下之分,无君臣之礼,其功虽髙,道不足尚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辠人也。』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义见隠二年莒入向。○张氏曰:「自晋侯侵曹至此,皆《春秋》着文公致楚与战之由也。」吕氏曰:「晋文公举动如此,有意于为善乎?」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书》:晋、齐、宋、秦及之者四国,主乎此战也。书法与桓十七年战于奚同。城濮见二十七年。左氏曰:「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谷,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子玉使宛春告于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轸曰:『子与之。定人谓之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雠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公説,乃拘宛春于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絶于楚。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避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楚之恵,不及此。退三舍避之,所以报也。背恵食言,以亢其雠,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众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师背酅而舍。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曰:『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公疑焉。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战而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公曰:『若楚恵何?』栾贞子曰:『汉阳

译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鲁僖公就刺死了他。

杜预说:“公子买,是鲁国的大夫,名叫子丛。”《公羊传》说:“所谓‘刺’,就是杀。鲁国忌讳在国内杀大夫,所以称为‘刺’。”杜预说:“这是取义于《周礼》中‘三刺’的制度。”胡安国说:“鲁国杀大夫都称‘刺’,没有周天子的命令就擅自杀人,性质是一样的。卫国依附楚国,晋侯讨伐卫国,鲁国却去戍守卫国,罪恶也太深重了。所以《春秋》记载‘戍卫’,是为了彰显鲁国与卫国结党、依附楚国、背离华夏、亲近夷狄的罪责。”其义理又可见于庄公二十六年曹国杀大夫的记载。孙氏说:“鲁僖公背叛晋国而亲近楚国,所以让公子买去戍守卫国。况且凭借晋国的兵力,不是公子买所能抵挡的,所以公子买没有完成戍守任务就回来了。鲁僖公害怕楚国来讨伐,于是杀了公子买来讨好楚国。鲁僖公在内残害骨肉,在外讨好强大的楚国,所以《春秋》记载此事以彰显他的罪恶。”我认为公子买戍守卫国,从形势上看力量不敌,从道义上讲也不应该。公子买在决定戍守卫国时没有劝谏,而是顺从君命前往,既然接受了命令却没有完成戍守任务,是有罪的。鲁僖公不责备自己派兵戍守卫国的过错,却专擅杀害同姓大夫来讨好夷狄,也是有罪的。君臣双方都失当了。

楚国人救援卫国。

高氏说:“这里记载‘救’,并不是认为它做得好,而是为了彰显卫国依附楚国的罪责。晋文公果然能促使楚国出兵。楚国军队既已出动,所以有了城濮之战。”

三月丙午日,晋侯进入曹国,抓获曹伯,把他交给宋国人。

《公羊传》说:“‘畀’,就是给予。”《左氏传》说:“晋侯包围曹国,攻打城门,死了很多人。曹国人把尸体陈列在城墙上,晋侯对此感到忧虑。听从了众人的计谋说:‘声称军队驻扎在墓地。’军队迁移了,曹国人惊恐害怕。把他们俘获的人装殓后送出城。趁着他们惊恐的时候攻打他们。三月丙午日,攻入曹国。列举曹伯的罪状,因为他不任用僖负羁,却让三百辆兵车的人享受特权,并且说:‘献出状告曹伯的文书。’命令不要进入僖负羁的宫室,并赦免他的家族。宋国人派门尹般到晋军告急。晋侯说:‘宋国人告急,如果放弃他们,就断绝了关系;向楚国求和,楚国不会答应。我想作战,但齐国、秦国还不可靠,怎么办?’先轸说:‘让宋国放弃我们,转而贿赂齐国、秦国,借他们的力量去告诉楚国。我们抓住曹伯交给宋国人,楚国爱护曹、卫两国,必定不会答应。齐、秦高兴得到贿赂,愤怒于楚国的顽固,能不作战吗?’晋侯很高兴,就抓住曹伯交给宋国人。”杜预说:“抓获诸侯应当押回京师,晋国想激怒楚国使其出战,所以把曹伯交给宋国。”胡安国说:“曹国还不熟悉晋国的政令,不知道该如何承受。晋文公不修饰辞令,就进入他的国家,抓住他的国君,太暴虐了!想引诱楚国军队与之作战,却把曹伯交给宋国人,太狡诈了!虽然一战战胜了楚国,从而主持中原盟会,但举动不符合礼制,只是扰乱了人间的上下等级,没有君臣之礼,他的功劳虽然高,其道义却不足以推崇。所以说:‘五霸,是三王的罪人。’孔子的门徒中没有谈论齐桓公、晋文公事迹的。”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二年莒国进入向国的记载。张氏说:“从晋侯侵曹到这里,都是《春秋》记载晋文公引诱楚国与之作战的原因。”吕氏说:“晋文公举动如此,他有行善的意图吗?”

夏四月己巳日,晋侯、齐军、宋军、秦军与楚军在城濮作战,楚军大败。

《春秋》书:晋、齐、宋、秦以及楚军,四国是这场战争的主导者。书法与桓公十七年战于奚相同。城濮见僖公二十七年。《左氏传》说:“楚成王进入申地居住,派申叔离开谷地,派子玉离开宋国,说:‘不要跟随晋军作战。晋侯在外流亡十九年了,终于得到了晋国。险阻艰难,他都尝遍了;百姓的真情假意,他都了解了。上天借给他寿命,并除去了他的祸害。上天所安置的人,怎么可以废黜呢?’子玉派伯棼请求作战,说:‘不敢一定立功,只希望借此堵住谗言者的口。’楚王发怒,只给他很少的军队,只有西广、东宫和若敖氏的六卒跟随他。子玉派宛春到晋军说:‘请恢复卫侯的地位并封立曹国,我也解除对宋国的包围。’子犯说:‘子玉无礼啊!国君取一个,臣子取两个,不能失去这个机会。’先轸说:‘答应他。安定人心叫做礼。楚国一句话安定三国,我们一句话就破坏了它。我们就无礼了,凭什么作战?不答应楚国的话,就是抛弃宋国。救了又抛弃,对诸侯怎么说?楚国有三施恩,我们有三怨恨。怨恨仇敌已经很多,凭什么作战?不如私下答应恢复曹、卫两国以离间他们,抓住宛春以激怒楚国,作战后再图谋他们。’晋侯很高兴,就把宛春拘禁在卫国,并且私下答应恢复曹、卫两国。曹、卫两国宣告与楚国断绝关系。子玉发怒,跟随晋军。晋军撤退。军吏说:‘以国君避开臣子,是耻辱。况且楚军已经疲惫了,为什么撤退?’子犯说:‘军队理直气壮,理屈则疲惫,难道在于时间长短吗?如果没有楚国的恩惠,我们到不了今天。退避三舍避开他们,是用来报答恩惠的。背弃恩惠、违背诺言,来对抗仇敌,我们就理屈,楚国就理直。他们的士兵一向饱食,不能说疲惫。我们撤退而楚国返回,我们将要求什么?如果他们不返回,国君退避而臣子侵犯,理屈就在他们那边了。’退避三舍。楚军想停止追击,子玉不答应。夏四月戊辰日,晋侯、宋公、齐国的国归父、崔夭、秦国的公子憖驻扎在城濮。楚军背靠鄢水驻扎。晋侯对此感到忧虑,听到百姓的歌谣说:‘原野上的草茂盛,舍弃旧的而谋求新的。’晋侯怀疑。子犯说:‘作战吧!作战如果胜利,必定能得到诸侯;作战如果不胜利,有山河作为屏障,必定没有害处。’晋侯说:‘那怎么报答楚国的恩惠呢?’栾贞子说:‘汉水之

诸姬,楚实尽之。思小恵而忘大耻,不如战也。』子玉使鬭勃请战。晋车七百乘,韅、靷、鞅、靽。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晋师陈于莘北。胥臣以下军之佐当陈、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曰:『今日必无晋矣。』子西将左,子上将右。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陈、蔡奔楚,右师溃。狐毛设二斾而退之,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楚师驰之。原轸、郤溱以中军公族横击之,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败。晋师三日馆谷,及癸酉而还。康侯胡氏曰:「荆楚恃强,凭陵诸夏,灭黄,败徐,戍谷,逼齐,合兵围宋,战胜中国,威动天下,非有城濮之败,则其狎主齐盟必矣。而《春秋》所书如此,何也?仁人明其道不计其功,正其义不谋其利。文公一战胜而主夏盟,以功利言则髙矣,语道义则三王之辠人也。」愚谓正邵子所谓功过不相掩也。义又见僖四年伐楚。○张氏曰:「齐桓伐楚,致屈完于召陵,楚未大创也,故次年即灭▯诱郑,终桓公之伯,楚为患而不能制。文公欲伯天下,以为楚不大创不足以定伯,故欲战而胜楚以取威,而后伯业定。当是时,楚为齐、宋二国患,救之宜也。然文公致楚与战以取威,乃不许卫盟,执曹伯以快宋人之心,因激楚人之怒而使之不得不战,以取一胜之功,其救患取威皆谲而不正之事。虽楚自是大创,而行不义、杀不辜亦已多矣。」胡氏曰:「若《春秋》桓、文不作,何以为中国?然召陵、城濮虽迭胜强楚,不能絶其僣号以尊天子,故知一时之功耳。向使有能兴起王道如宣王者,则岂有齐桓、晋文之事哉!」朴乡吕氏曰:「左氏载子玉告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以经攷之,则宋围之释己在楚人救卫之时矣。使楚方围宋,则所谓畀宋人何也?城濮之战,宋公与焉,又何也?今以左氏叙此事颇详,録之而附见朴乡之説云。」

译那些姬姓诸侯国,楚国实际上已经将它们全部吞并了。只想着小恩小惠而忘记了大耻辱,不如去作战。子玉派斗勃请求交战。晋军有七百辆战车,车上的韅、靷、鞅、靽等部件都齐备。晋文公登上有莘的废墟来检阅军队,说:“军队中老少长幼都遵守礼节,可以投入使用了。”于是砍伐树木来补充兵器。己巳日,晋军在莘地北面摆开阵势。胥臣率领下军的副将抵挡陈国和蔡国的军队。子玉率领若敖氏的六支常备军作为中军,说:“今天必定能消灭晋军。”子西率领左军,子上率领右军。胥臣用虎皮蒙在马身上,率先冲击陈、蔡军队,陈、蔡军队溃逃到楚军阵地,楚军右师崩溃。狐毛竖起两面旗帜假装撤退,栾枝让战车拖着柴草制造烟火假装逃跑,楚军追击他们。原轸、郤溱率领中军的公族部队横向冲击楚军,狐毛、狐偃率领上军夹攻子西,楚军左师崩溃。楚军大败,子玉收拢残兵才停下来,所以没有全军覆没。晋军驻扎三天,补充了粮草,到癸酉日才回国。康侯胡氏说:“荆楚依仗强盛,欺凌中原各国,灭亡黄国,击败徐国,戍守谷地,逼迫齐国,联合军队包围宋国,战胜中原国家,威震天下,如果不是在城濮之战中失败,那么它必定会轻易地主持齐国的盟会了。而《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这样的,为什么呢?仁人阐明道义而不计较功利,端正正义而不谋求私利。晋文公一次战胜就主持中原盟会,从功利角度说确实很高明,但从道义角度说却是违背三代圣王之道的人。”我认为这正是邵雍所说的功过不能互相掩盖。关于道义的论述又见于僖公四年伐楚的记载。张氏说:“齐桓公伐楚,将屈完召到召陵,楚国并未受到重大创伤,所以第二年就灭亡了〇国、诱骗郑国,直到齐桓公称霸结束,楚国成为祸患而不能被制服。晋文公想要称霸天下,认为不重创楚国不足以安定霸业,所以想要战胜楚国以获取威名,然后霸业才能安定。当时,楚国是齐、宋两国的祸患,救援它们是适宜的。然而晋文公引诱楚国交战以获取威名,却不允许卫国结盟,拘捕曹伯以迎合宋国人的心意,借此激怒楚人使他们不得不战,以获取一次胜利的战功,他救援祸患和获取威名都是诡诈而不正派的事情。虽然楚国从此受到重创,但晋文公行为不义、杀害无辜也已经很多了。”胡氏说:“如果《春秋》中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迹不出现,怎么能够体现中原国家的地位呢?然而召陵、城濮虽然交替战胜强大的楚国,却不能断绝楚国僭越称王的称号以尊崇天子,所以知道这只是一时的功绩罢了。假使有能兴起王道像周宣王那样的人,那么哪里还会有齐桓公、晋文公的事情呢!”朴乡吕氏说:“《左传》记载子玉对晋军说:‘请恢复卫侯的地位并封立曹国,我也解除对宋国的包围。’根据《春秋经》考察,那么解除宋国包围已经在楚人救援卫国的时候发生了。假如楚国当时正包围宋国,那么所说的‘把宋国交给宋人’是什么意思呢?城濮之战,宋公参与了,又是什么意思呢?现在因为《左传》叙述这件事很详细,记录下来并附带朴乡吕氏的说法。”

楚杀其大夫得臣

得臣,子玉也。左氏曰:「楚子玉既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孙伯曰:『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及连谷而死。」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蒍吕臣实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张氏曰:「楚子自得臣伐陈,立为令尹,授以兵柄,令其围陈、围宋,所以导之,无非佳兵狃胜之事。师败而不能自反,其平日求胜无厌之辠,而輙杀之。」义又见庄二十六年曹杀大夫。○愚谓楚杀得臣虽过,然其穷兵黩武而卒丧其身,可以为人臣之永鉴矣。

  卫侯出奔楚

不名者,史失之,或阙文也。左氏曰:「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莘老孙氏曰:「卫侯之背晋之楚也,辠眀矣。然而晋文外假尊王之名,内以私智逐卫侯,晋之辠也。」

五月癸丑,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陈侯如防。

卫子,未详何人。左氏作公子瑕,非是。朴乡吕氏曰:「盖叔武也。」髙氏曰:「不以成君之礼,故称子而在郑伯之下。」杜氏曰:「践土,郑地。」刘氏曰:「如防者,赴防也。」孙氏曰:「来不及盟,故曰如防。」陈侯与楚,楚败,故归中国。髙氏曰:「楚自齐桓没,为中国害。晋一战败之,威震诸侯。向之附防楚者,皆防践土而请盟焉,晋于是遂伯诸侯也。」义见隠元年盟于蔑,及庄十六年同盟于幽,此但不假同盟之礼,为少异耳。○邦衡胡氏曰:「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至是尚在郑也,故晋文防盟践土以谋纳王。践土,郑地,以天王在郑,故就郑地以盟,非自京师致天王来也。是年天王方入于京师,故下云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见晋侯践土之盟谋纳王也。」愚谓纳王者,人臣职分所当为,既所当为,则为常事,故不书耳。

  公朝于王所

赵氏曰:「王所,即王之所在耳。」孙氏曰:「非礼也。《书》曰:『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廵,诸侯各朝于方岳。』公朝于王所,非礼可知也。」髙氏曰:「诸侯非王事不出境,今因出盟遇王而朝,此为何礼?」○愚案:天王出居于郑,至是犹未复也。践土在郑之境,僖公既已防盟,遂一朝焉。其视天下共主,不啻若列国之君,不敬之辠着矣。其平日之不以时朝,亦可见矣。独言公者,据鲁史之文耳。然诸侯之不王,与天王威令之不行,举可知也。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

朴乡吕氏曰:「此书自楚,非有奉也,盖着其自楚也。言归自楚,则弃亲取侮之辠可见矣。」愚谓卫侯为千乘之君,不能守其社稷,而奔窜荆蛮,虽曰畏晋,必有失其道者矣。又自奔窜而复归其国,何以治其臣民哉?眀王在上,皆不得复者也。虽然,楚人之猾夏,晋侯之不正,亦可见矣。

  卫元咺出奔晋

元咺为卫大夫,君归而咺出奔,事虽不可尽考,必其执一国之权而不容其君者也。观晋人执卫侯,与其君一出一入,而卒至于见杀,益可见矣。故凡为臣而至于出奔,皆不臣者也。若元咺之辠,抑又甚焉。晋受逋逃之臣,亦辠也。○又案:大夫之于国,有见几而作、以道去国者矣,有义不当去、见危授命者矣。至于持禄固位,厄于利害之私而出奔,皆其不道者也。若元咺之讼君,又不与焉。后凡书奔者仿此。

  陈侯款卒

大意见《隠七年》“滕侯卒”,又为“陈子防于温”起文也。

  秋杞伯姬来

杜氏曰:「伯姬,庄公女。」叶氏曰:「父母没矣,伯姬不得来而来也。」义又见庄二十七年杞伯姬来。

  公子遂如齐

许氏曰:「齐自孝公立,与鲁好絶,比相侵伐。昭公复与公同践土之盟,故公遣大夫聘之。」义见隠七年「齐来聘」。

冬,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谷梁无齐侯二字】

陈称子,居防也。谷梁曰:「温,河阳也。」存耕赵氏曰:「温去京师百里,义见隠九年防于防。」○或曰:「庄十三年北杏为衣裳之防,此则兵车之防

译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得臣。

得臣,就是子玉。左氏说:“楚国的子玉兵败后,楚王派人对他说:‘大夫如果回国,那申、息两地的百姓将如何呢?’子西、孙伯说:‘得臣将要自杀,我们二人劝阻他,说:国君大概要杀他。’于是得臣在连谷自杀。”晋侯听说后,高兴的心情可以想见,他说:“没有人能再危害我了!蒍吕臣确实担任令尹,他只知道奉守私己罢了,不再关心百姓了。”张氏说:“楚国自从得臣攻打陈国、被立为令尹、授予兵权,让他包围陈国、包围宋国以来,引导他的,无非是崇尚武力、习惯于胜利的事情。军队战败而不能自我反省,他平日追求胜利不知满足的罪过,于是杀了他。”其义理又见于庄公二十六年曹国杀大夫。○我认为楚国杀得臣虽然过分,但他穷兵黩武最终丧命,可以作为臣子的永久鉴戒。

卫国国君出逃到楚国。

不称其名,是史官的失误,或者是文字缺失。左氏说:“卫侯听说楚国军队战败,害怕,出逃到楚国。”莘老孙氏说:“卫侯背离晋国而投奔楚国,罪过明显。然而晋文公对外假借尊崇周王的名义,对内用私智驱逐卫侯,这是晋国的罪过。”

五月癸丑,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在防地会盟。陈侯来到防地。

卫子,不详是谁。左氏说是公子瑕,不对。朴乡吕氏说:“大概是叔武。”髙氏说:“不用成君之礼,所以称子,排在郑伯之下。”杜氏说:“践土,是郑国的地方。”刘氏说:“如防,是前往防地。”孙氏说:“来不及参加会盟,所以说如防。”陈侯依附楚国,楚国战败,所以回归中原。髙氏说:“楚国自从齐桓公死后,成为中原的祸害。晋国一战打败它,威震诸侯。先前依附楚国的,都前往践土请求结盟,晋国于是称霸诸侯。”其义理见于隐公元年盟于蔑,以及庄公十六年同盟于幽,这里只是不假借同盟之礼,稍有不同罢了。○邦衡胡氏说:“二十四年天王出居在郑国,到现在还在郑国,所以晋文公在践土会盟以谋划迎回周王。践土是郑地,因为天王在郑,所以在郑地结盟,不是从京师把天王召来。这一年天王才回到京师,所以下文说晋人抓获卫侯把他押回京师,可见晋侯在践土会盟是谋划迎回周王。”我认为迎回周王,是臣子职分所当为,既然应当做,就是常事,所以不记载罢了。

鲁公朝见周王所在之处。

赵氏说:“王所,就是周王所在的地方。”孙氏说:“不合礼。《尚书》说:‘六年,五服诸侯一朝见。又六年,周王按时巡行,诸侯各自在方岳朝见。’鲁公朝见周王所在之处,不合礼可知。”髙氏说:“诸侯没有王事不出国境,现在因为出盟遇见周王而朝见,这是什么礼?”○我认为:天王出居在郑国,到现在还没有复位。践土在郑国境内,僖公已经会盟,于是朝见一次。他把天下共主,看得不过像列国之君,不敬的罪过明显了。他平日不按时朝见,也可以看见了。只说公,是根据鲁史的文字。然而诸侯不尊周王,与周王威令不行,都可以知道了。

六月卫侯郑从楚国回到卫国。

朴乡吕氏说:“这里记载自楚,不是有奉迎,大概是彰显他从楚国回来。说归自楚,那么抛弃亲人招致侮辱的罪过就可见了。”我认为卫侯作为千乘之君,不能守住社稷,却逃窜到荆蛮之地,虽说畏惧晋国,必定有失其道之处。又从逃窜之地回到国家,怎么治理臣民呢?明王在上,都不得复位。虽然如此,楚人扰乱华夏,晋侯行为不正,也可以看见了。

卫国的元咺出逃到晋国。

元咺是卫国大夫,国君回国而元咺出逃,事情虽然不能完全考证,必定是他执掌一国大权而不容国君。看晋人抓获卫侯,与其国君一出一入,最终导致被杀,更加可见了。所以凡是作为臣子而出逃的,都是不臣。像元咺的罪过,又更严重。晋国接纳逃亡的臣子,也有罪。○又按:大夫对于国家,有见机行事、以道义离开国家的,有道义上不应离开、见危授命的。至于为了保住禄位,困于利害私心而出逃的,都是不道的。像元咺诉讼国君,又不在此列。后来凡是记载出逃的,都仿照此例。

陈侯款去世。

大义见于《隐七年》“滕侯卒”,又为“陈子防于温”起文。

秋天,杞国的伯姬来鲁国。

杜氏说:“伯姬,是庄公的女儿。”叶氏说:“父母已经去世,伯姬不该来却来了。”其义理又见于庄公二十七年杞伯姬来。

公子遂出使齐国。

许氏说:“齐国自从孝公即位,与鲁国交好断绝,接连互相侵伐。昭公又与鲁公同在践土会盟,所以鲁公派遣大夫聘问齐国。”其义理见于隐七年“齐来聘”。

冬天,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在温地会盟【谷梁传没有齐侯二字】

陈称子,是居防地。谷梁说:“温,就是河阳。”存耕赵氏说:“温距离京师百里,其义理见于隐九年防于防。”○有人说:“庄十三年北杏是衣裳之会,这里是兵车之会”

也,未详是否?」邦衡胡氏曰:「践土之盟,谋纳天王矣,复防于温者何?盖自践土随天王至温,将纳王于京师,故防以胶固诸侯尔。且温去周朝百余里,诸侯既至温,岂有不朝王而召王出狩者?此理之必不然也。故知天王自二十四年出居于郑,至是晋侯方帅诸侯纳王,故天王自郑至河阳,将入于周也。然河阳与温止是一地,不云狩于温而云狩于河阳,嫌与诸侯同处于温,故别言于河阳。」愚谓此亦当时史法之常,非孔子异其名也。

译至于是否如此,尚不明确。胡安国说:“在践土结盟时,已经谋划迎接周王了,为什么又在温地设防呢?大概是从践土跟随周王到了温地,准备将周王迎回京师,所以设防来巩固诸侯们的决心。况且温地距离周朝都城只有一百多里,诸侯既然已经到了温地,哪有不去朝见周王反而召请周王出来巡狩的道理?这是情理上必然不会发生的。因此可知,周王从二十四年出居在郑国,到这时晋侯才率领诸侯迎接周王,所以周王从郑国来到河阳,准备进入周都。然而河阳和温地只是同一个地方,不说巡狩于温而说巡狩于河阳,是嫌与诸侯同处在温地,所以特意改称河阳。”我认为这也是当时史官笔法的常规,并非孔子特意更改其名。

天王狩于河阳【狩谷梁》作守】

杜氏曰:「河阳,晋地。」张氏曰:「古孟津地,今懐州河阳县。」存耕赵氏曰:「温即河阳也。地名有二义:以封域所至之地言温,以方域系山川言河阳。天子有所指,必以方域,故言河阳。诸侯之防不言河阳,河之阳非一所也。」愚谓襄王失道,播迁于郑,诸侯纳之,正当感激奋励、迁善改过之时。今未入京师,未谢宗庙,而事游猎焉,且河阳非其常狩之所,故《春秋》书之,又为公朝王所起文也。

  壬申公朝于王所

孙氏曰:「日系乎月,此不月者,脱之。」愚案:此义同前,但前以诸侯盟于践土,因王在郑而遂一朝;此以诸侯防于温,因王狩河阳而遂一朝耳。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

左氏曰:「卫侯与元咺讼,卫侯不胜,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寘诸深室。」程子曰:「君臣无狱,而文公使卫侯与元咺辨曲直,卫侯不胜,遂执其君,其听颇矣。虽归于王,实强致之。」胡氏曰:「晋文既胜强楚,宜招携懐贰,以眀大徳何助臣而执其君?非所以伯诸侯也。」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

胡氏曰:「卫侯出奔之时,元咺主其国事。卫侯归,而元咺奔晋。今又执卫侯归于京师,元咺即自晋复归于卫。盖晋侯听臣子之谮,执其君,却使元咺复归于卫,此见晋文之不正。」存耕赵氏曰:「臣无讼君之理,君虏而臣反国,逆之甚也。」陈洙氏曰:「君臣之理灭矣,书曰『自晋』,参治之也。」○髙氏曰:「为人臣而讼其君,虽直亦曲矣。」君举陈氏曰:「元咺复归,孙林父归卫,宋鱼石、晋栾盈复入,皆伉辞也。」

  诸侯遂围许

张氏曰:「防,温之诸侯也。」谷梁曰:「遂,继事也。」康侯胡氏曰:「诸侯比再防,而许独不防,故诸侯围许。许距河阳近矣,而可以不防乎?」愚谓晋文既兴,诸侯有盟主矣,而许犹不归中国,其辠着矣。然晋文不告于王而围之,所谓搂诸侯以伐诸侯,彼善于此者也,其功其辠皆可见矣。

曹伯襄复归于曹,遂防诸侯围许。

左氏曰:「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使曰:『以曹为解。齐桓公为防而封异姓,今君为防而灭同姓。曹叔振铎,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与卫偕命而不与偕复,非信也;同辠异罚,非刑也。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将若之何?』」公説,复曹伯,遂防诸侯于许。孙氏曰:「三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此言复归于曹者,晋文赦之也。春秋乱世,强侯执辱小国之君,无复王命,执之赦之,自我而已。」存耕赵氏曰:「曹伯脱身俘囚,未事鬼神,即驱之从干戈之役,伯令迫人,诸侯无宁居矣。」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居隘切】

杜氏曰:「介,东方国,在城阳黔陬县。」葛卢,介君名。张氏曰:「介,即宻州胶西县地。」赵氏曰:「葛卢但为事而来,本非来朝,所以不庙受,故直来耳。」髙氏曰:「介葛卢来朝,外之可也。凡书外域之来,皆辠中国不自正而轻受之尔。」○君举陈氏曰:「其后介人侵萧,盖有以来之也。」邦衡胡氏曰:「《春秋》书外域来者二,葛卢、白狄是也。介则先来而后侵中国,白狄则先伐中国而后来。然则外域来中国,必有所窥伺而为害,未有但已者也。」

  公至自围许

胡氏曰:「公自二十八年防诸侯围许,至今年春方回师,出逾时,义又见桓二年公至自唐。」○愚案:公以防、温出,未知围许也,而以围许致,未详。岂其事不一,而当时止以围许告庙欤?

夏六月,防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公羊、谷梁「防」上有「公」字,诸国皆称「人」,当从《左氏》。翟,公羊作「狄】

内不书名氏,外称人,皆微者也。王人,见庄六年。杜氏曰:「翟泉即洛阳城内大仓西南池水也。」东莱吕氏曰:「陪臣而敢伉天子之士,以歃血要言,其不臣甚矣。王人亦与诸侯之大夫同盟,失礼亦甚矣。」程子曰:「晋文连年

译天王在河阳狩猎【《谷梁传》作“守”】。杜氏说:“河阳,是晋国的土地。”张氏说:“是古代孟津的地方,即现在的怀州河阳县。”存耕赵氏说:“温就是河阳。地名有两个含义:以封域所到达的地方来说叫温,以方位区域联系山川来说叫河阳。天子有所指向,必定用方位区域,所以说河阳。诸侯的盟会不称河阳,因为河的北岸不止一处。”我认为襄王失道,流亡到郑国,诸侯接纳他,正当感激奋励、迁善改过的时候。现在还没进入京师,还没谢过宗庙,却从事游猎,况且河阳不是他常规狩猎的地方,所以《春秋》记载这件事,这也是为下文“公朝王”起笔。

壬申日,鲁公在王所在的地方朝见。孙氏说:“日连系于月,这里不记月,是脱漏了。”我认为这与前面的情况相同,只是前面是因为诸侯在践土结盟,因王在郑国而顺便朝见;这里是因为诸侯在温地会盟,因王在河阳狩猎而顺便朝见罢了。

晋国人抓获卫侯,把他押回京师。《左传》说:“卫侯与元咺打官司,卫侯败诉,晋人抓获卫侯,把他押回京师,关在深室中。”程子曰:“君臣之间没有诉讼,而文公让卫侯与元咺辨明曲直,卫侯败诉,于是抓获他的君主,这判决太偏颇了。虽然把他押回王都,实际上是强行逼迫的。”胡氏说:“晋文公既然战胜了强大的楚国,应该招抚离异、安抚贰心,以彰显大德,为何帮助臣子而抓获君主?这不是称霸诸侯的做法。”

卫元咺从晋国返回卫国。胡氏说:“卫侯出奔的时候,元咺主持国家事务。卫侯回来,元咺逃往晋国。现在又抓获卫侯押回京师,元咺随即从晋国返回卫国。大概晋侯听信臣下的谗言,抓获君主,却让元咺返回卫国,这显示出晋文公的不正。”存耕赵氏说:“臣子没有与君主诉讼的道理,君主被俘而臣子反而回国,这是极大的悖逆。”陈洙氏说:“君臣的道理灭绝了,记载‘从晋国’,是参与治理的意思。”高氏说:“作为臣子而诉讼君主,即使有理也是理亏。”君举陈氏说:“元咺返回,孙林父归卫,宋鱼石、晋栾盈复入,都是强硬的措辞。”

诸侯于是围攻许国。张氏说:“会盟的,是温地的诸侯。”《谷梁传》说:“遂,是继事。”康侯胡氏说:“诸侯接连两次会盟,而许国独自不参加会盟,所以诸侯围攻许国。许国距离河阳近了,可以不参加会盟吗?”我认为晋文公兴起后,诸侯有了盟主,而许国还不归附中原,其罪责明显了。然而晋文公不告知周王而围攻许国,所谓搂抱诸侯去讨伐诸侯,那是彼善于此的做法,他的功劳和罪责都可以看到了。

曹伯襄返回曹国,于是会合诸侯围攻许国。《左传》说:“晋侯有病,曹伯的竖侯獳贿赂筮史,让他说:‘以曹国为解。齐桓公会盟而封异姓,现在您会盟而灭同姓。曹叔振铎,是文王的昭派;先君唐叔,是武王的穆派。况且会合诸侯而消灭兄弟,不符合礼;与卫国同时受命而不与卫国同时恢复,不符合信;同样的罪责不同的惩罚,不符合刑。礼用来推行义,信用来守护礼,刑用来端正邪恶。舍弃这三者,您将怎么办?’”晋侯高兴,恢复曹伯的地位,于是会合诸侯于许国。孙氏说:“三月,晋侯进入曹国,抓获曹伯交给宋人,这里说返回曹国,是晋文公赦免了他。春秋乱世,强侯抓获侮辱小国之君,没有恢复王命的,抓获他、赦免他,全凭自己罢了。”存耕赵氏说:“曹伯脱身于囚禁,没来得及祭祀鬼神,就驱使他参与干戈之役,霸主的命令逼迫人,诸侯没有安宁的日子了。”

二十九年春,介葛卢来【介音居隘】。杜氏说:“介,东方国家,在城阳黔陬县。”葛卢,是介国君的名字。张氏说:“介,就是密州胶西县的地方。”赵氏说:“葛卢只是为事而来,本来不是来朝见,所以不在庙堂接受,所以直接来罢了。”高氏说:“介葛卢来朝见,排斥他是可以的。凡是记载外域来朝,都是罪责中原不自正而轻易接受罢了。”君举陈氏说:“后来介人侵犯萧国,大概是有原因的。”邦衡胡氏说:“《春秋》记载外域来朝的有两个,葛卢、白狄是也。介国是先来而后侵犯中国,白狄是先伐中国而后到来。那么外域来中国,必定有所窥伺而为害,没有只是这样罢了的。”

鲁公从围攻许国回来。胡氏说:“鲁公从二十八年会合诸侯围攻许国,到今年春天才回师,外出超过时节,义理又见于桓二年公至自唐。”我认为:鲁公从防地、温地出发,不知道围攻许国的事,却以围攻许国致告,不详。难道事情不一,而当时只以围攻许国告庙吗?

夏六月,会合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在翟泉结盟【《公羊传》、《谷梁传》“会”上有“公”字,各国都称“人”,应当从《左传》。翟,《公羊传》作“狄”】。内部不称名氏,外部称人,都是地位卑微的。王人,见于庄公六年。杜氏说:“翟泉就是洛阳城内大仓西南的池水。”东莱吕氏说:“陪臣而敢与天子之士抗衡,以歃血立誓,其不臣甚矣。王人也与诸侯的大夫同盟,失礼也甚矣。”程子曰:“晋文公连年”

防盟,皆在王畿之侧,而此盟复迫王城,又与王人盟,强逼甚矣。」义又见隠元年盟于蔑。○君举陈氏曰:「大夫之交政于是始,文公为之也。」

译防地结盟,都在周王畿的旁边,而这次结盟又逼近王城,还与周王的人结盟,强逼的程度太严重了。”这一义理在隐元年蔑地结盟时也曾体现。○君举陈氏说:“大夫之间交接政令,是从这时开始的,是文公造成的。”

秋,大雨雹【雨于付切,雹溥学切】

大者非常之辞。范氏曰:「阳气在水,雨则温热,隂气薄而胁之,不相入,转而成雹。雹者,隂胁阳,臣侵君之象。」左氏曰:「大雨雹,为灾也。」○献可杜氏曰:「春秋书大雨雹者三,此年及昭三年、四年也。隂阳不调之所致耳,必録之者,所以警人君之戒也。」髙氏曰:「刘向以为盛阳雨水温暖而湿热,隂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盛隂雨雪凝滞而冰寒,阳气荡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故雹者,隂胁阳也;霰者,阳薄隂也。春秋不书霰,犹不书月食也。」

  冬介葛卢来

存耕赵氏曰:「葛卢春来矣,再至何为哉?是为假道侵萧计也。鲁独无以察其情,何哉?」义又见前。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义见隠七年戎伐凡伯,○康侯胡氏曰:「诗不云乎?用戒戎作,用逷蛮方。四裔交侵,所当攘斥。晋文若移围郑之师以伐之,则方伯连帅之职修矣。上书狄侵齐,下书围郑,皆直书其事而义自见者也。」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左氏曰:「晋侯使医衍酖卫侯,甯俞货医,使薄其酖,不死。公为之请,纳玉于王与晋侯,皆十瑴。王许之。秋,乃释卫侯。卫侯使赂周歂、冶厪,曰:『苟能纳我,吾使尔为卿。』周、冶杀元咺及子适、子仪。」愚谓瑕之辠不可考,岂咺之党欤?若元咺,则可杀矣。咺入则君出,咺出则君入,大逆之道也。元咺可杀,而书曰「杀其大夫」,何也?不正名其辠以杀之也。况生杀者,天子之权,岂诸侯所得専乎?为卫侯者,具其事告于天王而诛之,可也。告于天王,能诛之乎?告于天王,未必能诛之也。天王不能诛之,而《春秋》必以専杀大夫言者,正义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也。义又见庄二十六年曹杀大夫。

  卫侯郑归于卫

前书晋人执卫侯归之京师,此当书归自京师,而但曰归于卫者,当时执之、归之皆晋文之权,襄王拥虚器以听命而已,故不曰归自京师,纪实迹也。卫侯与元咺相为出入,君臣之道废矣。自晋侯伐卫至此,凡八书,可见伯权盛而王纲隳,故诸侯大夫纵恣如此。故曰:尊君抑臣,贵王贱伯,《春秋》之大义也。

  晋人秦人围郑

此称人,程子所谓「不知众寡将帅名氏,曰某人」者也。盖围郑之国,其兵众矣,不可以将卑师少言也。使郑果贰于楚,晋犹不免无王命而搂诸侯伐诸侯之辠;如以私怨而围人之国,则晋文之辠大矣。○王氏曰:「晋侯为盟主,用兵以报私怨;秦人逾晋越周,千里而助晋围郑,皆劳民危国之道。」

  介人侵萧

萧见庄二十三年。髙氏曰:「介人数来,我不能以礼义正之,致敢称兵犯附庸之国。」义又见隠七年戎伐凡伯。○张氏曰:「介再来鲁,而次年遂侵萧,求援而后举兵也,与荆人秦术之聘同。」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

宰周公,见九年左氏,曰:「王使周公阅来聘。」贯道王氏曰:「冡宰总百官,以辅一人者也。承命以聘诸侯,王失命,阅失职。」莘老孙氏曰:「见周之衰,而诸侯强盛也。」○愚案:礼虽有天子聘诸侯之文,然鲁未尝朝王,不过因防盟晋侯朝于王所而已。襄王不能正王法而下聘焉,已失道矣,况遣冡宰乎?陵迟甚矣。又为下书「遂如京师」起文也。朴乡吕氏曰:「王臣来聘者八:隠七年凡伯,九年南季;桓四年宰渠伯纠,五年仍叔之子,八年家父;庄二十三年祭叔;僖三十年宰周公;宣十年王季子。来聘桓王之聘于鲁者五,自隠七年至桓八年家父之聘是也。在恵、襄、定之世各一,自定以下,则王臣无下聘者矣。盖桓王在位,不能自强,屡遣王臣下聘列国,此周室之所以衰也。定王而下,则周室浸微,王臣之聘,不足以为列国之轻重,而王臣下聘之文,亦复不见于经,此周室之极衰也。始也使凡伯、宰渠伯纠之属,皆以畿内诸侯或大夫尔。至于僖三十年之聘,书宰周公,则已尊矣;至于宣十年之聘,书王季子,则益尊矣。王室日衰,诸侯日横,顾如此哉!」

  公子遂如

译秋季,降下大雨和冰雹。

“大”是形容非同寻常的词语。范氏说:“阳气在水面,雨水则温热,阴气迫近并胁迫它,两者不相容,转化而成冰雹。冰雹,是阴胁迫阳、臣侵凌君的象征。”左氏说:“大雨和冰雹,是灾异。”○献可杜氏说:“《春秋》记载大雨和冰雹共有三次,即这一年以及昭公三年、四年。这是阴阳不调所导致的,必定要记录它,是用来警戒人君保持戒惧的。”髙氏说:“刘向认为,盛阳时雨水温暖而湿热,阴气胁迫它不相容,就转化为冰雹;盛阴时雨雪凝滞而冰寒,阳气激荡它不相容,就散开成为霰。所以冰雹是阴胁迫阳;霰是阳迫近阴。《春秋》不记载霰,就像不记载月食一样。”

冬季,介国的葛卢来到鲁国。

存耕赵氏说:“葛卢春天已经来过了,再次到来是为了什么呢?这是为了借道侵犯萧国做打算。鲁国难道没有办法察知他的意图吗?为什么呢?”其义理又见前文。

三十年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狄人侵犯齐国。

其义理见隐七年戎人讨伐凡伯。○康侯胡氏说:“《诗经》不是说过吗?用来警戒戎人作乱,用来远斥蛮夷之地。四方边远地区交相侵犯,应当加以排斥。晋文公如果把围攻郑国的军队调去讨伐狄人,那么方伯连帅的职责就修明了。上文记载狄人侵犯齐国,下文记载围攻郑国,都是直书其事而义理自现。”

秋季,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元咺以及公子瑕。

左氏说:“晋侯派医衍用毒酒毒杀卫侯,甯俞贿赂医衍,让他减少毒药的剂量,卫侯没有死。卫侯为此向晋侯请求,向周王和晋侯进献玉器,各十瑴。周王答应了他。秋季,才释放卫侯。卫侯派周歂、冶厪去贿赂,说:‘如果能让我回国,我让你们做卿。’周歂、冶厪杀了元咺以及子适、子仪。”我认为公子瑕的罪过无法考证,难道是元咺的党羽吗?至于元咺,是可以杀的。元咺进入卫国则国君出逃,元咺离开卫国则国君回国,这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元咺可以杀,但《春秋》记载为“杀其大夫”,为什么呢?是不正当地以罪名杀他。况且生杀大权,是天子的权力,哪里是诸侯所能专断的呢?作为卫侯,应该陈述事情经过报告给周天子然后诛杀他,是可以的。报告给周天子,能诛杀他吗?报告给周天子,未必能诛杀他。周天子不能诛杀他,而《春秋》必定以专杀大夫来记载,是因为正义不谋私利,明道不计功利。其义理又见庄公二十六年曹国杀大夫。

卫侯郑回到卫国。

前文记载晋人抓获卫侯把他带回京师,这里应当记载从京师回来,却只说回到卫国,是因为当时抓获他、送还他都是晋文公的权谋,襄王拥有虚名而听从命令罢了,所以不说从京师回来,是记录实际情况。卫侯与元咺互相出入,君臣之道废弛了。自从晋侯讨伐卫国到这里,总共记载了八次,可见霸主权力强盛而王纲毁坏,所以诸侯大夫放纵恣意到如此地步。所以说,尊崇君主抑制臣下,看重王道轻视霸权,是《春秋》的大义。

晋国人、秦国人围攻郑国。

这里称“人”,是程子所说的“不知道军队多少和将帅姓名,称为某人”的意思。大概围攻郑国,他们的军队很多,不能用将帅地位低微、军队少来说明。假使郑国果然对楚国有二心,晋国仍然不免没有王命而纠集诸侯讨伐诸侯的罪过;如果因为私怨而围攻别人的国家,那么晋文公的罪过就大了。○王氏说:“晋侯作为盟主,用兵来报私怨;秦国人越过晋国和周王室,千里迢迢帮助晋国围攻郑国,都是劳民伤财、危亡国家的做法。”

介国人侵犯萧国。

萧国见庄公二十三年。髙氏说:“介国人多次来鲁国,我们不能用礼义来纠正他们,导致他们敢于兴兵侵犯附庸国家。”其义理又见隐七年戎人讨伐凡伯。○张氏说:“介国人再次来到鲁国,而第二年就侵犯萧国,是寻求援助后才兴兵的,与荆国人、秦术的聘问相同。”

冬季,周天子派宰周公来聘问。

宰周公,见僖公九年左氏传,说:“周王派周公阅来聘问。”贯道王氏说:“冡宰总管百官,用来辅佐天子。接受命令来聘问诸侯,是周王失命,周公阅失职。”莘老孙氏说:“可见周王室的衰微,而诸侯强盛。”○我认为:礼制中虽然有天子聘问诸侯的条文,但鲁国未曾朝见周王,不过是借会盟晋侯朝见周王的机会而已。襄王不能端正王法反而下聘,已经失道了,何况派遣冡宰呢?衰败得很厉害了。这也为下文记载“于是前往京师”做铺垫。朴乡吕氏说:“周王臣下来聘问的有八次:隐公七年凡伯,九年南季;桓公四年宰渠伯纠,五年仍叔之子,八年家父;庄公二十三年祭叔;僖公三十年宰周公;宣公十年王季子。来聘问桓王聘问鲁国的有五次,从隐公七年至桓公八年家父的聘问是。在惠王、襄王、定王时代各一次,从定王以下,就没有王臣下聘的了。大概桓王在位时,不能自强,屡次派遣王臣下聘列国,这是周王室衰微的原因。定王以后,周王室逐渐微弱,王臣的聘问,不足以成为列国重视的对象,而王臣下聘的记载,也不再见于经书,这是周王室极度衰微的表现。起初派遣凡伯、宰渠伯纠之类,都是以畿内诸侯或大夫的身份。到了僖公三十年的聘问,记载宰周公,就已经尊贵了;到了宣公十年的聘问,记载王季子,就更加尊贵了。王室日益衰微,诸侯日益强横,竟然如此!”

公子遂前往

京师遂如晋

孙氏曰:「天子至尊,非诸侯可得伉。僖与襄王交聘,伉孰甚焉。故书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公子遂如京师焉。」康侯胡氏曰:「鲁侯既不朝京师,而使公子遂往,又以二事出,夷周室于列国,此大不防之辠,在法当诛,而不以听者也。」○康侯胡氏曰:「大夫出疆,有以二事出者,有以一事出而専继事者,其书皆曰遂。公子遂如周及晋,与祭公自鲁逆王后,皆所谓以二事出者也。公子结往媵,而及齐宋盟,则専继事者也。是非得失,则存乎其事矣。」愚谓以二事出者,辠在其君;以一事出而専继事者,辠在其臣,辠各有所归也。

译京师遂如晋

孙氏说:“天子地位至尊,不是诸侯可以与之对等的。僖公与襄王互相派遣使者聘问,这种对等关系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所以史书记载‘天王派宰周公来聘问,公子遂前往京师’。”康侯胡氏说:“鲁侯既然不亲自朝见京师,却派公子遂前往,并且让他一次出使办理两件事,这是把周王室等同于诸侯国,这是极大的不敬之罪,按法律应当诛杀,而不应该听从这种安排。”○康侯胡氏说:“大夫出使国境之外,有因两件事出使的,有因一件事出使而专门继续办理另一件事的,史书都记载为‘遂’。公子遂出使周朝以及晋国,与祭公从鲁国迎接王后,都属于所谓因两件事出使的情况。公子结前往送嫁,却与齐国、宋国结盟,则属于专门继续办理另一件事的情况。其中的是非得失,则取决于具体事情了。”我认为,因两件事出使的,罪责在于国君;因一件事出使而专门继续办理另一件事的,罪责在于臣子,罪责各有归属。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

康侯胡氏曰:「不系国者,吾故田也。」髙氏曰:「尝为邻国所夺,今复取之。」常山刘氏曰:「凡力得之曰取,不是其専夺,虽复取本邑,亦无异辞,以其不能申眀直辞,请于王而正疆理,但専自用兵争夺,不得正道,故悉同辞言之。此与成二年取汶阳田,先本鲁地而皆书取,盖《春秋》之意,以治易乱,不以乱易乱,所正者本而已。」○常山刘氏曰:「凡取人之有,其恶易见;而取己之有不以其道者,其恶难知。《春秋》亦正名曰取,以显微也。」

  公子遂如晋

义见隠七年齐来聘。○髙氏曰:「晋未尝来聘,而公子遂去冬往聘之,今春又聘焉,何厚于晋而薄于周也?」愚谓可见当时诸侯举动皆不以义,惟视强弱为趋舍而已。然东门氏之専政,亦不可掩也。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孙氏曰:「郊者,祭天之名也。」刘氏曰:「卜郊者,卜其日吉否也。」谷梁曰:「四月,不时也。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杜氏曰:「免,犹纵也。」朴乡吕氏曰:「卜而养之曰牛,养成而将用曰牲。」公羊曰:「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求吉之道三。鲁郊,非礼也。天子祭天,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犹者何?通可以已也。何以书?讥不郊而望祭也。」愚谓鲁以诸侯僣天子之郊,大失礼矣,而失礼之中又四失礼焉:四月不时,一失礼也;四卜则渎,二失礼也;望祭则僣,三失礼也;既免牲而犹三望,四失礼也。圣人与天地合徳,卜郊何有不从?所以必设卜者,诚之至、义之尽也。今四卜而不从,则神不歆非类眀矣,且犹望焉,山川其飨诸?○董子曰:「鲁曷为郊?周公故也。不于日之至,避王室也。比旬而卜之,逺怠慢也。必更三旬,礼尽于三也。」孙氏曰:「天子祭天地,无所不通。诸侯祭其境内山川。鲁,诸侯也,以诸侯而用天子之祭,僣孰甚焉!故或因其黩乱不时,或从其灾异示变,以着其僣天子之恶也。」朱长文曰:「鲁当祭泰山,鲁之境也,礼所得祭,故不书三望僣天子之礼。」东莱吕氏曰:「凡书郊祭者九,其八非卜不从,则郊牛有伤。独成十七年九月用郊,非二者而书。鲁之有郊非礼,独于僖公始书,縁其变而録之尔。」愚案:公羊以三望为泰山、河、海,未详是否。

  秋七月

  冬杞伯姬来求妇

杞伯姬见二十八年称妇,见二十五年。刘氏曰:「姑无自求妇者也,非礼也。」愚谓此与二十五年宋荡伯姬来逆妇同义,但彼则逆而此则求尔。○康侯胡氏曰:「妇人不可预国事也,王后之诏命不施于天下,夫人之教令不施于境中。婚姻大事也,杞独无君乎?为夫人主之也。故书以为妇人乱政之戒。母为子求妇,犹曰不可,况于他乎?此义行,无吕武之祸矣。」张氏曰:「《易》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人之终始也。』征防,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乗刚也。杞伯姬求妇而逾境,是杞伯之不能正其家也;僖公容其来求,是使柔乗刚而国事制于妇人也。《春秋》闲有家之道严矣。」

  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

杜氏曰:「帝丘,东郡濮阳县,故帝颛顼之墟,故曰帝丘。」张氏曰:「属开徳府。」康侯胡氏曰:「迁于帝丘,避狄难也,而卫国衰微,狄人强盛,成公不能自强于政治,晋文公无敌王忾安诸侯之功,莫不见矣。」○莘老孙氏曰:「春秋书之,又见其劳民扰众,去先君之土宇,虽云避难而行,然不能使难不加已而举国以避之,其为劳且扰亦甚矣。」张氏曰:「齐桓即世,卫从宋襄伐齐,于是狄人始假义以伐卫,启狄之宼盖始于此。今复围卫,卫迫于狄而迁都也。」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己丑,郑伯防卒【防,《公羊》作接】

译鲁僖公三十一年春天,鲁国夺取了济水西岸的土地。

康侯胡氏说:“不记载所属国家,是因为这是我国原有的土地。”高氏说:“这块土地曾经被邻国夺去,现在又把它夺回来。”常山刘氏说:“凡是凭借武力得到的,都称为‘取’。这并不是专门指夺取他国的土地,即使是夺回本国原有的城邑,也没有不同的说法。这是因为鲁国不能申明正义,向周天子请求裁定疆界,只是擅自出兵争夺,不符合正道,所以都用‘取’字来记载。这与成公二年夺取汶阳田的情况一样,两地原本都是鲁国的土地,但《春秋》都记载为‘取’,大概《春秋》的本意,是要以治理来改变混乱,而不是以混乱来代替混乱,所纠正的根本在于此。”常山刘氏又说:“凡是夺取别人的东西,其罪恶容易被人看见;而夺取自己的东西却不用正当方法,其罪恶难以被人察觉。《春秋》也正确地称之为‘取’,以此来显示细微的差别。”

公子遂出使晋国。

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七年齐国来聘问的记载。高氏说:“晋国未曾来聘问,而公子遂去年冬天前往晋国聘问,今年春天又去聘问,为什么对晋国如此厚待而对周天子如此轻视呢?”我认为这可以看出当时诸侯的举动都不以道义为准则,只是根据强弱来决定取舍罢了。然而东门氏专权执政的情况,也是不可掩盖的。

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祭,都没有得到吉兆,于是放还了祭牲,但还是进行了三次望祭。

孙氏说:“郊,是祭天的名称。”刘氏说:“卜郊,是占卜郊祭的日期是否吉利。”《谷梁传》说:“四月,不是时候。郊祭从正月到三月,才是郊祭的时节。我们在十二月下旬的辛日占卜正月上旬的辛日,如果不吉利,就在正月下旬的辛日占卜二月上旬的辛日;如果不吉利,就在二月下旬的辛日占卜三月上旬的辛日;如果还不吉利,就不进行郊祭了。”杜氏说:“免,就是放还的意思。”朴乡吕氏说:“占卜后饲养的牛称为‘牛’,饲养成熟将要使用的称为‘牲’。”《公羊传》说:“占卜三次,符合礼制;占卜四次,不符合礼制。寻求吉兆的方法以三次为限。鲁国进行郊祭,不符合礼制。天子祭天,诸侯祭地。天子有四方望祭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对于不在自己封域内的山川,就不祭祀。所谓‘三望’是什么?是望祭。那么祭祀什么呢?祭祀泰山、黄河、大海。‘犹’是什么意思?意思是本可以停止。为什么要记载?是讥讽不进行郊祭却进行望祭。”我认为鲁国作为诸侯却僭越使用天子的郊祭,是大大的失礼,而在失礼之中又有四重失礼:四月不是时节,是一重失礼;占卜四次是亵渎神灵,是二重失礼;进行望祭是僭越,是三重失礼;已经放还祭牲却还进行三次望祭,是四重失礼。圣人与天地德行相合,占卜郊祭怎么会不吉利呢?之所以一定要设置占卜,是诚敬到了极点、道义尽到了极致的表现。现在占卜四次而不吉利,那么神灵不享用非同类祭祀的道理就明白了,况且还进行望祭,山川之神会享用吗?董仲舒说:“鲁国为什么进行郊祭?因为是周公的缘故。不在冬至日进行,是为了避开王室。每隔十天占卜一次,是为了远离怠慢。一定要更换三个旬期,是因为礼制在三次上就尽了。”孙氏说:“天子祭天地,无所不通。诸侯祭祀自己境内的山川。鲁国是诸侯,却使用天子的祭祀,僭越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有时因为它的亵渎和不合时节,有时因为它的灾异示警,来彰显它僭越天子的罪恶。”朱长文说:“鲁国应当祭祀泰山,因为泰山在鲁国的境内,是礼制允许祭祀的,所以不记载‘三望’是僭越天子的礼制。”东莱吕氏说:“凡记载郊祭的有九次,其中八次要么是因为占卜不吉利,要么是因为郊祭的牛有损伤。只有成公十七年九月使用了郊祭,不是因为这两种情况而记载。鲁国进行郊祭不符合礼制,唯独在僖公时开始记载,是顺着它的变化而记录的。”我认为:《公羊传》把三望解释为泰山、黄河、大海,不知道是否确切。

秋季七月。

冬季,杞国的伯姬来鲁国为儿子求娶媳妇。

杞伯姬在二十八年被称为“妇”,在二十五年出现过。刘氏说:“婆婆没有自己为儿子求娶媳妇的道理,这是不符合礼制的。”我认为这与二十五年宋国的荡伯姬来鲁国迎娶媳妇的意义相同,只是那边是迎娶,这边是求娶罢了。康侯胡氏说:“妇人不可以干预国家大事,王后的诏命不施于天下,夫人的教令不施于国境之内。婚姻是大事,杞国难道没有国君吗?却让夫人来主持。所以记载下来,作为妇人乱政的警戒。母亲为儿子求娶媳妇,尚且说不可,何况其他事情呢?如果这个道义能实行,就不会有吕后、武后的祸患了。”张氏说:“《易经》说:‘归妹,是天地的重大道义,是人的始终。’征伐,是位置不当。无所利,是阴柔凌驾于阳刚之上。杞伯姬求娶媳妇而跨越国境,这是杞伯不能端正其家庭;僖公容许她来求娶,这是让阴柔凌驾于阳刚之上,使国家大事受制于妇人。《春秋》对于治家的道理是严厉的。”

狄人包围卫国。十二月,卫国迁都到帝丘。

杜氏说:“帝丘,在东郡濮阳县,是古帝颛顼的故地,所以叫帝丘。”张氏说:“属于开德府。”康侯胡氏说:“迁都到帝丘,是为了躲避狄人的灾难,而卫国衰微,狄人强盛,成公不能在政治上自强,晋文公无敌于天下、安抚诸侯的功绩,没有人看不见了。”莘老孙氏说:“《春秋》记载这件事,又显示出它劳民伤财,离开先君的国土,虽然是避难而行,但不能使灾难不降临到自己身上,却举国搬迁来躲避,其劳累和骚扰也太严重了。”张氏说:“齐桓公去世,卫国跟随宋襄公讨伐齐国,于是狄人开始假借义理来讨伐卫国,开启狄人寇掠的祸端大概从这里开始。现在又包围卫国,卫国迫于狄人的压力而迁都。”

鲁僖公三十二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季四月己丑日,郑伯姬卒【姬,《公羊传》作接】

杜氏曰:「文公也,大意见隠七年滕侯卒。」

译杜氏说:“这是文公,这一重大意见在《隐公七年》滕侯去世时已有体现。”

卫人侵狄秋卫人及狄盟

杜氏曰:「不地者,就狄庐帐盟。」左氏曰:「夏,狄有乱,卫人侵狄。狄请平焉。秋,卫人及狄盟。」义见隠二年盟戎于唐。○康侯胡氏曰:「盟防中国诸侯,衰世之事,己非春秋所贵,况乗人之乱,刑牲歃血以要之哉!」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

义见隠三年宋公卒。○贯道王氏曰:「重耳定伯,功侪齐桓,而圣人谲之,借曹卫以致楚,使宋舍晋而赂齐秦,皆谲也。然未尝灭人之国,则犹贤于桓,此所以身死而伯业不失也。」髙氏曰:「或问春秋孰贤?曰:『东迁之后,土疆不守,职贡不奉,朝觐之礼尽废,征伐之事専出,皆辠人也。』曰:『不有齐桓、晋文乎?』周室既衰,诸侯既炽,以大吞小,以强暴弱,外域乘之,横乎中国,天子所存,位与号耳。是时二伯奋起,齐桓仗大义倡之于前,晋文眀大顺和之于后,内率诸侯以尊王室,外攘荒服以尊中国,而皆谓辠人,可乎?」曰:「齐桓、晋文徒有尊周之名,而无尊周之实,虽曰内率诸侯以尊王室,其实内率诸侯以尊己也,假尊王室之名以令诸侯耳。孔子作《春秋》以明王道,以拨乱世,故召陵之盟、城濮之战,与其攘楚人、救中国,一时之权也。故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又曰:『五霸,三王之辠人也。』」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滑,见庄十六年。义,见隠七年。戎伐凡伯。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左氏曰:「齐国庄子来聘」,义见《隠七年·齐来聘》。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公羊无师字】

杜氏曰:「姜戎,姜姓之戎,居晋南鄙,戎子驹支之先也。」左氏曰:「三十二年冬,杞子自郑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逺非所闻也。师劳力竭,逺主备之,无乃不可乎?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勤而无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公辞焉。召孟眀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公使谓之曰:『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与师,哭而送之,曰:『晋人御师必于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臯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秦师遂东。三十三年,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孙满尚防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及滑,郑商人▯髙将市于周,遇之。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曰:『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且使遽告于郑。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使皇武子辞焉,曰:『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为吾子之将行也,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间敝邑,若何?』杞子奔齐,逢孙、杨孙奔宋。孟眀曰:『郑有备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晋原轸曰:『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敌不可纵。纵敌患生,违天不祥。必伐秦师!』栾枝曰:『未报秦施,而伐秦师,其为死君乎?』先轸曰:『秦不哀吾防而伐吾同姓,秦则无礼,何施之为?吾闻之: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谋及子孙,可谓死君乎?』遂发命,遽兴姜戎。败秦师于殽,获百里孟眀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文嬴请三帅,曰:『彼实构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君何辱讨焉?使归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公许之。秦伯素服郊次,乡师而哭曰:「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辠也;不替孟眀,孤之过也,大夫何辠?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徳。」刘氏曰:「秦与人之臣而谋其君,利人之丧而袭其国,弱人之孤而死其亲,贪得其地而弃其师者也。」○孙氏曰:「晋襄公厄人于险,非仁也;却防用兵

译卫国军队侵犯狄国。秋天,卫国人与狄人结盟。

杜预说:“没有记载地点,是因为在狄人的庐帐中结盟。”《左传》说:“夏天,狄国内乱,卫国人侵犯狄国。狄人请求讲和。秋天,卫国人同狄人结盟。”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二年“在唐地与戎人结盟”的记载。康侯胡安国说:“结盟是为了防备中原诸侯,这是衰微时代的事情,本来就不是《春秋》所推崇的,何况是趁人之危,杀牲歃血来胁迫他们呢!”

冬天十二月己卯日,晋侯重耳去世。

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三年“宋公去世”的记载。贯道王皙说:“重耳成就霸业,功劳可与齐桓公相比,但圣人认为他权诈,借曹、卫两国来引诱楚国,让宋国舍弃晋国而贿赂齐、秦,这都是权诈。然而他未曾灭人国家,因此仍比齐桓公贤明,这就是他死后霸业没有丧失的原因。”高氏说:“有人问《春秋》中谁更贤明?回答说:‘东迁之后,诸侯不能守卫疆土,不奉行职贡,朝觐之礼完全废弃,征伐之事专断独行,这些都是罪人。’又问:‘难道没有齐桓公、晋文公吗?’周王室已经衰微,诸侯势力炽盛,大吞小,强暴弱,外族乘虚而入,横行于中原,天子所保留的,只有名位和称号罢了。这时两位霸主奋起,齐桓公仗着大义在前倡导,晋文公顺应大顺在后调和,对内率领诸侯尊崇王室,对外抵御荒远之地以尊崇中原,却都称他们为罪人,可以吗?’回答说:‘齐桓公、晋文公只有尊崇周王室的名声,而没有尊崇周王室的实际行动,虽然说是率领诸侯尊崇王室,实际上是率领诸侯尊崇自己,借尊崇王室的名义来号令诸侯罢了。孔子作《春秋》来阐明王道,拨乱反正,所以召陵之盟、城濮之战,以及抵御楚人、拯救中原,都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所以孟子说:‘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桓公、文公事迹的。’又说:‘五霸,是三王的罪人。’”

三十三年春天周历二月,秦国人进入滑国。

滑国,见庄公十六年。其义理,见隐公七年。戎人攻打凡伯。

齐侯派国归父来鲁国聘问。

《左传》说:“齐国的国庄子来聘问”,其义理见《隐公七年·齐来聘》。

夏天四月辛巳日,晋国人联合姜戎在殽地打败秦军【《公羊传》没有“师”字】

杜预说:“姜戎,是姜姓的戎人,居住在晋国南部边境,是戎子驹支的祖先。”《左传》说:“三十二年冬天,杞子从郑国向秦国报告说:‘郑国人让我掌管他们北门的钥匙,如果暗中派军队前来,国家就可以得到。’秦穆公向蹇叔征求意见。蹇叔说:‘使军队疲劳去袭击远方,这是我没听说过的。军队疲劳力量耗尽,远方的主人已有防备,恐怕不行吧。军队的行动,郑国一定会知道。劳而无功,必定会产生怨恨之心。况且行军千里,谁会不知道呢?’秦穆公拒绝了他。召见孟明、西乞、白乙,让他们从东门之外出兵。蹇叔哭着送行,说:‘孟明!我只看见军队出发,却看不见他们回来了。’秦穆公派人对他说:‘你知道什么!如果活到中等寿命,你坟上的树都两手合抱那么粗了!’蹇叔的儿子也参加了军队,哭着送他,说:‘晋国人拦截军队一定在殽地。殽地有两座山岭:南面的山岭,是夏后皋的墓地;北面的山岭,是周文王躲避风雨的地方。必定死在这两地之间,我在那里收你的尸骨!’秦军于是向东进发。三十三年,秦军经过周都北门,左右两边的士兵脱去头盔下车,跳上车驾的有三百辆。王孙满当时年幼,观看后对周王说:‘秦军轻狂而无礼,必定失败。轻狂就缺乏谋略,无礼就疏忽大意。进入险境而疏忽大意,又不能谋划,能不失败吗?’到达滑国时,郑国商人弦高将要到周都去做买卖,遇到了秦军。他用四张熟牛皮先做礼物,又用十二头牛犒劳军队,说:‘我们国君听说您将要率领军队经过我国,敢来犒劳随从的人员。我国不富裕,为了随从人员的停留,住下就准备一天的粮食,行军就准备一夜的警卫。’并且派人急速报告郑国。郑穆公派人查看客馆,发现杞子等人已经捆好行装、磨好兵器、喂好马匹了。派皇武子去辞谢他们,说:‘你们在我国停留很久,我国的干肉、粮食、活牲已经用尽了。因为你们将要出发,郑国有原圃,就像秦国有具囿一样。你们取那里的麋鹿,以减轻我国的负担,怎么样?’杞子逃到齐国,逢孙、杨孙逃到宋国。孟明说:‘郑国有防备了,不可指望了。攻打不能取胜,包围不能持久,我们还是回去吧。’晋国的原轸说:‘秦国违背蹇叔的意见,因为贪婪而使百姓劳苦,这是上天赐给我们的机会。机会不可失去,敌人不可放走。放走敌人祸患就产生,违背天意不吉祥。一定要讨伐秦军!’栾枝说:‘没有报答秦国的恩惠,却讨伐秦军,这是对死去的国君不敬吗?’先轸说:‘秦国不为我国的丧事哀悼,却攻打我国的同姓国家,秦国就是无礼,还谈什么恩惠呢?我听说:一天放走敌人,就是几代人的祸患。为子孙谋划,可以说是对死去的国君不敬吗?’于是发布命令,急速发动姜戎。在殽地打败秦军,俘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回国。文嬴请求释放三位将领,说:‘他们确实挑拨我们两国国君的关系,我们国君如果抓到他们吃了,也不解恨,您何必屈尊去讨伐他们呢?让他们回去在秦国受刑,以满足我们国君的意愿,怎么样?’晋襄公答应了。秦穆公穿着素服在郊外等候,面向军队哭着说:‘我违背蹇叔的意见,使你们受辱,这是我的罪过;没有撤换孟明,是我的过错,大夫们有什么罪?况且我不因为一次过失而掩盖大的德行。’刘氏说:‘秦国接受别人的臣子却谋划他的君主,利用别人的丧事袭击他的国家,欺凌别人的孤儿而杀死他的亲人,贪图得到土地而抛弃自己的军队。’孙氏说:‘晋襄公在险要之地困住敌人,不是仁爱;拒绝守丧期间用兵,

,非孝也。」邦衡胡氏曰:「《春秋》书『及姜戎』,夫姜戎者,文公与之南鄙之田,君子己非之,乃与之共败秦,恶可知矣。」愚谓:「诸侯相侵伐,治之是也。然必视吾国之无故,然后请于王而击之,可也;若居丧而见伐,不得已而应之,可也。秦虽不道,本伐郑耳,不及晋也,乃背殡从戎,虽获一时之胜,然比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者,何啻天壤之殊!《春秋》正义不谋利,眀道不计功,不以一时有胜秦之功而取之也。」义又见庄二十年齐伐戎。○君举陈氏曰:「秦晋之构怨自是始,更五君,交兵无虚嵗,曾不十年,晋遂不竞而楚伯。」康侯胡氏曰:「杞子、先轸之谋,偷见一时之利,徼幸其成,自以为功者也。二君皆过听焉而贪其利,是使为人臣者懐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懐利以事其父。利之所在,则从之矣,何有于君父?文公之丧五月耳,墨经从戎,而大伦灭矣。」春秋》所以立人道、存天理也。

译(这)不是孝道。」胡安国说:「《春秋》记载『与姜戎』,那姜戎是文公把南边边境的土地赐给他们的,君子已经非议这种做法,现在却与他们共同击败秦国,其恶劣可想而知了。」我认为:「诸侯之间互相侵伐,加以治理是正确的。但必须审视我国没有无故挑衅,然后向周王请求讨伐,才可以;如果处于丧期而被攻打,不得已而应战,也可以。秦国虽然不道义,原本只是攻打郑国,并没有侵犯晋国,晋国却违背丧礼跟随戎人作战,虽然获得一时的胜利,但比起那种做一件不义之事、杀一个无辜之人而得到天下也不肯做的人,难道不是天壤之别吗!《春秋》坚持正义而不图谋私利,阐明大道而不计较功利,不会因为一时战胜秦国的功劳而肯定这种行为。」此义又见于庄公二十年齐国攻打戎人。陈祥道说:「秦晋之间的结怨从此开始,历经五位君主,交战没有一年停歇,不到十年,晋国便不再强盛而楚国称霸。」胡安国说:「杞子、先轸的谋划,是贪图一时的利益,侥幸希望成功,自以为有功。两位君主都错误地听信并贪图这种利益,这导致做臣子的怀着私利侍奉君主,做儿子的怀着私利侍奉父亲。利益所在,就跟随而去,哪里还顾得上君父呢?文公的丧期才五个月,就除去丧服跟随戎人作战,而人伦大道就灭绝了。」《春秋》之所以确立人伦道德、保存天理,原因就在于此。

癸巳▯晋文公

髙氏曰:「此见襄公父死未▯而寻干戈也。」义又见隠三年▯宋穆公。

  狄侵齐

左氏曰:「狄侵齐,因晋防也。」义见隠七年「戎伐凡伯」。

公伐邾,取訾娄【訾,子思切。訾娄,《公羊》作「丛」,《谷梁》作「訾楼】

左氏曰:「以报升陉之役。」义见隠四年莒伐杞。

秋,公子遂帅师伐邾【帅公羊作率】

康侯胡氏曰:「此皆不胜忿欲报怨贪得恃强陵弱不义之兵也,直书其事而辠自见矣。义又见隠二年郑伐卫。」○存耕赵氏曰:「取訾娄已甚矣,复伐焉,君臣同恶也。遂専一军,于是再见。兵不戢,而佳其不为乱阶乎?」

  晋人败狄于箕

范氏曰:「箕,晋地。」杜氏曰:「太原阳邑县南有箕城。」义见庄二十年齐伐戎。○许氏曰:「自三十年狄始侵齐,晋未暇讨,自是中国嵗有狄患,至败于此而后惩艾,不复犯略。」

  冬十月公如齐

左氏曰:「齐国庄子来聘,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成而加之以敏。」臧文仲言于公曰:「国子为政,齐犹有礼,君其朝焉。臣闻之,服于有礼,社稷之卫也。」冬,公如齐,朝且吊有狄师也。义见僖十年。○髙氏曰:「公本事齐,逮晋文伯而受盟焉。至是晋文已卒,齐侯一使卿来聘,而公遂往朝之。盖鲁因晋丧既伐邾矣,故惧晋而改事齐也。」公之季年,所为若是。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贯道王氏曰:「公尝如齐矣,未尝至也,此何为至哉?公反自齐而薨,嫌以齐故也。」义又见桓二年「公至自唐」。

  乙巳公薨于小寝

杜氏曰:「小寝,内寝也。」左氏曰:「公如齐,反,薨于小寝,即安也。」谷梁曰:「非正也。」义又见隠三年宋公卒。○东莱吕氏曰:「古人正终事甚重。凡诸侯薨当在路寝,虽病于小寝,其甚危之时,不可不勉强出就路寝,故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髙氏曰:「生不请天子之命而自立,既不正其始;死又不于正寝,是不正其终也。春狄所以详着之。」康侯胡氏曰:「周制王宫六寝,路寝一,小寝五。君日出而眡朝,退适路寝听政,使人眡大夫退,然后适小寝释服,是路寝治事之所也,而小寝燕息之地。公羊以西宫为小寝,鲁子以诸侯有三宫,则列国之治盖降于王,其以路寝为正则是。君终不于路寝,则非正矣。」曽子曰:「吾得正而毙,又何求哉?」古人贵于得正乃如此,直书而义自见矣。许氏曰:「君子自治,常使心熟于仁而体安于礼,则正胜于死生之际,终不可乱矣。」

  陨霜不杀草李梅实

公羊曰:「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存耕赵氏曰:「霜陨矣,草宜杀而不杀,木宜萎而李梅实,异也。」康侯胡氏曰:「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记陨霜不杀草,何为记之也?』曰:『此言可杀也。夫宜杀而不杀,则李梅冬实。天失其道,草木犹干犯之,而况君乎?』是故以天道言,四时失其序,则其施必悖,无以统万象矣;以君道言,五刑失其用,则其权必丧,无以服万民矣。盖除恶于微,虑患于早之意也。」○莘老孙氏曰:「隂阳四时之气,天地所以生杀万物者也。雨露生之,雪霜杀之,天地自然之气,而四时之常也。皇极之道行,而和气塞于天地之间,则隂阳有常,而生杀以时;彞伦攸斁,天遏于隂阳,则当生者不生,当杀者不杀。」京房氏曰:「君假臣权,陨霜不杀草,盖草小人之类也。霜不能杀,犹人君威不能制小人矣。」许氏曰:「僖公寛仁过厚,其失也豫,而文公以暗弱继之,三桓之盛自僖公始,卒以専鲁,咎证着矣。」献可杜氏曰:「《春秋》详记灾异,不遗微细,所以谨人君之戒也。」家氏曰:「严冬不杀,气燠也。若谓此十二月为建亥月,则夏时之十月,草未尽杀,犹或有之,《春秋》何以遽书为异乎?杜氏以其长厯而推,谓此十二月乃周之十一月,今九月也,指此为旧史记録之误,《春秋》因之。若九月之霜不能杀草,尤未足为异,《春秋》何以动色而书之?此夏正之冬,何疑?」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译癸巳〇晋文公

高氏说:“这显示出襄公的父亲去世不久,就兴兵动武。”其义理又可见于隐公三年〇宋穆公。

狄人侵犯齐国

左氏说:“狄人侵犯齐国,是因为晋国设防的缘故。”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七年“戎人攻打凡伯”。

鲁公攻打邾国,夺取了訾娄【訾,音子思。訾娄,《公羊传》写作“丛”,《谷梁传》写作“訾楼”】

左氏说:“这是为了报复升陉之战。”其义理可见于隐公四年莒国攻打杞国。

秋季,公子遂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帅,《公羊传》写作“率”】

康侯胡氏说:“这些都是不能克制愤怒、想要报仇、贪婪获利、倚仗强暴欺凌弱小的不义之师,直接记载其事,罪责自然显现。其义理又可见于隐公二年郑国攻打卫国。”〇存耕赵氏说:“夺取訾娄已经过分了,又再次攻打,这是君臣同恶。公子遂专领一军,在这里再次出现。兵器不收敛,难道不会成为作乱的阶梯吗?”

晋人在箕地打败狄人

范氏说:“箕,是晋国的地名。”杜氏说:“太原阳邑县南有箕城。”其义理可见于庄公二十年齐国攻打戎人。〇许氏说:“自从三十年狄人开始侵犯齐国,晋国没有闲暇讨伐,从此中国每年都有狄人的祸患,直到在此地打败狄人后才受到惩戒,不再侵犯掠夺。”

冬季十月,鲁公前往齐国

左氏说:“齐国的国庄子来聘问,从郊外慰劳到赠送财物,礼仪完备且加上敏捷。”臧文仲对鲁公说:“国子执政,齐国还有礼,您应该去朝见。我听说,服从有礼的国家,是社稷的保卫。”冬季,鲁公前往齐国,朝见并且吊唁,因为有狄人的军队。其义理可见于僖公十年。〇高氏说:“鲁公原本侍奉齐国,等到晋文公时接受盟约。至此晋文公已经去世,齐侯派一位卿来聘问,鲁公就前往朝见。大概鲁国因为晋国丧事已经攻打邾国了,所以惧怕晋国而改侍奉齐国。”鲁公晚年,行为就是这样。

十二月,鲁公从齐国回来

贯道王氏说:“鲁公曾经前往齐国,但没有记载‘至’,这次为什么记载‘至’呢?鲁公从齐国回来就去世了,人们怀疑是因为齐国的缘故。”其义理又可见于桓公二年“公至自唐”。

乙巳,鲁公在小寝去世

杜氏说:“小寝,是内寝。”左氏说:“鲁公前往齐国,回来,在小寝去世,就是安葬。”《谷梁传》说:“这不是正礼。”其义理又可见于隐公三年宋公去世。〇东莱吕氏说:“古人对于正终这件事非常看重。凡是诸侯去世应当在路寝,即使病在小寝,在病情危重的时候,也不能不勉强出来到路寝,所以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高氏说:“活着不请求天子的命令而自立,已经不正其始;死了又不在正寝,是不正其终。春天狄人之所以详细记载,就是这个原因。”康侯胡氏说:“周制王宫有六寝,路寝一,小寝五。君主日出视朝,退到路寝听政,派人查看大夫退朝后,然后到小寝脱去礼服,所以路寝是治事的地方,而小寝是宴息之地。《公羊传》以西宫为小寝,鲁子认为诸侯有三宫,那么列国的制度大概降于王制,其以路寝为正则是正确的。君主终老不在路寝,就不是正礼了。”曾子说:“我得以正礼而死,还有什么可求的呢?”古人贵在得正就是这样,直接记载而义理自然显现。许氏说:“君子自我修养,常使心熟悉于仁而身体安于礼,那么在生死之际,正气就能胜过死亡,最终不会混乱。”

降霜却不冻死草木,李树和梅树结果

《公羊传》说:“记载异常现象。”有什么异常呢?不合时宜。存耕赵氏说:“霜降了,草应该冻死却没有冻死,树木应该枯萎而李树和梅树却结果,这是异常。”康侯胡氏说:“哀公问孔子说:‘《春秋》记载陨霜不杀草,为什么要记载呢?’孔子说:‘这是说可以杀。适宜杀而不杀,那么李梅就会在冬天结果。天道失序,草木尚且干犯,何况君主呢?’所以从天道来说,四时失去顺序,那么其施予必然悖乱,无法统领万象;从君道来说,五刑失去作用,那么其权威必然丧失,无法使万民信服。这是除恶于微末,防患于未然的意思。”〇莘老孙氏说:“阴阳四时之气,是天地用来生杀万物的。雨露生养它,雪霜杀伐它,这是天地自然之气,也是四时的常道。皇极之道施行,和气充满天地之间,那么阴阳有常,生杀按时;常伦败坏,天遏制阴阳,那么当生的不生,当杀的不杀。”京房氏说:“君主假借臣下的权力,陨霜不杀草,大概草是小人之类。霜不能杀,就像君主威势不能制服小人一样。”许氏说:“僖公宽仁过厚,他的过失在于优柔,而文公以暗弱继承,三桓的兴盛从僖公开始,最终专权鲁国,罪证显著。”献可杜氏说:“《春秋》详细记载灾异,不遗漏细微之处,是为了谨慎地警戒君主。”家氏说:“严冬不杀,是气候温暖。如果说这十二月是建亥月,即夏历的十月,草没有完全冻死,或许还有,那么《春秋》为什么急忙记载为异常呢?杜氏用长历推算,说这十二月是周历的十一月,即现在的九月,指出这是旧史记录的错误,《春秋》沿用了它。如果是九月的霜不能冻死草,尤其不足以成为异常,《春秋》为什么动色而记载呢?这是夏正的冬季,有什么可疑的?”

晋人、陈人、郑人攻打许国

左氏曰:「讨其贰于楚也。」张氏曰:「许自文公所不能致,襄公今年败秦、败狄,又伐先世所不致之许。」孔子曰:「逺人不服,则修文徳以来之。」今襄公承业之志,自以为勤,然不知忘丧毒民,失道甚矣。义又见隠二年郑伐卫。

译左氏说:“这是为了讨伐许国对楚国的二心。”张氏说:“许国自文公以来便无法征服,襄公今年打败了秦国、打败了狄人,又去征伐先世未能征服的许国。”孔子说:“远方的人不归服,就应修明文德来招致他们。”如今襄公继承先王的基业,自以为勤勉,却不知道他因忘记丧期而毒害百姓,背离正道实在太严重了。其义理也可参见隐公二年郑国讨伐卫国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