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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本义三

春秋本义卷二    元 程端学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40–47 段

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扵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逺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聴。其子厚与州吁逰,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州吁弑桓公而立。」张氏曰:「弑逆之事,人道之大变。圣人扵《易》坤之初六言其理,以为臣子而至扵弑君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卫国之祸,始扵庄公之宠州吁,縦其好兵而不知禁。公存之时,妾上僭,夫人失位,见扵《卫诗》,则乱根之萌久矣。殖之滋长,以致篡弑成扵桓公既立之后。《春秋》据事直书,亦将使读者原祸败之所由起,而严履霜之戒也。夫君臣、父子、夫妇之分,一失其正,贻祸后嗣,可谓惨矣。愚谓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忠;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孝。人而至扵弑君,不言而辠恶极矣。故董子曰:『为人君父而不通扵《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扵《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诛死之罪。其实皆以善为之,而不知其义。』此弑君之贼,人人得而杀之也。后仿此。」○康侯胡氏曰:「《春秋》在扵端本清源,以卫《緑衣》诸篇考之,所谓『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者,庄公是也。」

译听说爱护子女,就要用正道教导他,不让他陷入邪道。骄横、奢侈、淫乱、放荡,是走向邪道的根源;这四种弊端的产生,是因为宠爱和俸禄超过了限度。受到宠爱而不骄横,骄横而能谦退,谦退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见的。况且卑贱妨害尊贵,年少欺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小者压制大者,淫乱破坏道义,这就是所谓的“六逆”。君主合乎道义,臣子服从行动,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长友爱,弟弟恭敬,这就是所谓的“六顺”。抛弃顺理而效仿逆理,这就是招致祸患的原因。作为君主的人,本应致力于消除祸患,却反而加速祸患的到来,恐怕不行吧?”庄公不听。他的儿子州吁与州吁交往,禁止不了。桓公即位后,庄公就告老退位了。州吁杀害桓公并自立为国君。张氏说:“弑君叛逆的事,是人伦大道的大变。圣人在《易经》坤卦初六爻辞中阐述了其中的道理,认为臣子发展到弑杀君父的地步,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而是由来已久的渐变,是因为没有及早辨别和防范。卫国的祸患,始于庄公宠爱州吁,纵容他喜好军事而不知道禁止。庄公在世时,妾室僭越上位,正夫人失去地位,这在《卫风》的诗篇中已有体现,那么动乱的根源早已萌芽。祸根滋生蔓延,以至于篡位弑君发生在桓公即位之后。《春秋》根据事实直书其事,也是要让读者探究祸败的起因,从而严守‘履霜坚冰至’的警戒。君臣、父子、夫妇的名分,一旦失去正道,给后代留下祸患,可以说是惨痛了。我认为,君主即使不像君主,臣子也不能不忠诚;父亲即使不像父亲,儿子也不能不孝顺。人发展到弑杀君父的地步,不用多说,罪恶就已经到了极点。所以董仲舒说:‘作为君父而不通晓《春秋》大义的人,必然蒙受首恶的名声;作为臣子而不通晓《春秋》大义的人,必然陷入篡位弑君被诛杀的罪责。他们其实都是出于善意行事,却不懂其中的大义。’这种弑君的贼人,人人都可以杀他。后来的情况仿照此例。”康侯胡氏说:“《春秋》的宗旨在于端正根本、澄清源头,用《卫风·绿衣》等诗篇来考察,所谓‘前面有谗言而看不见,后面有贼害而不知道’的,就是庄公这样的人。”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此及犹与也,后仿此。宋公,殇公也。遇,杜氏曰:「草次之期,二国各简其礼,若道路相逢遇也。」程子曰:「非《周礼》冬见曰遇之遇。」杜氏曰:「清,卫邑,济北东阿县有清亭。」存耕赵氏曰:「清水界齐卫之间。」张氏曰:「古者诸侯出疆朝天子,若罢朝卒然相遇,则近者为主,逺者为客,称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礼让,絶慢易也。春秋诸侯虽非相遇而欲从简易,则以遇礼相见,而不行朝防之礼,故亦曰遇。春秋因事而书,以讥其非王事出境,无国君之礼。」愚案:礼,父母之丧,斩衰不脱绖带,不与人坐。宋公居父丧未及期而出境防遇诸侯,隠公亦不以其居丧而与之遇,皆辠也。○康侯胡氏曰:「古有遇礼,不期而防,以明造次亦有恭肃之心。春秋书遇,私为之约,自比扵不期而遇者,直欲简其礼耳。简畧慢易,莫适主矣。」常山刘氏曰:「王室衰微,典法废壊,诸侯各逞其欲,盟防纷然,舎此又简易其事,若道路相逢遇。春秋书遇者七。」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孔氏曰:「陈国妫姓,虞舜之后。武王封有虞遏父之子满扵陈,赐姓妫,号胡公。桓公二十三年,即隠之元年也。」杜氏曰:「陈国陈县。」张氏曰:「即陈州宛邱县。」孔氏曰:「蔡国侯爵,姬姓,文王子叔度。武王封为蔡侯,作乱失国,其子蔡仲,成王复封之。宣侯二十八年,即隠之元年也。」杜氏曰:「蔡汝南上蔡县。」张氏曰:「县属蔡州。」胡氏曰:「蔡、卫称人,微者也,后不复解。」左氏曰:「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扵郑,而求宠扵诸侯,以和其民,使告扵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扵是陈、蔡方睦扵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程子曰:「搂诸侯以伐郑,固为辠矣,而卫弑其君,天下所当诛也,乃与修好而同伐人,其恶甚矣。义又见隠二年郑伐卫,此则诸侯与大夫伐人之国也。」○张氏曰:「州吁弑逆,内懐见讨之惧,而欲纳交殇公。苟能拒其邪説,告扵王而讨之,则一举而父子、君臣之伦定,中国之祸未至如后日之惨。今乃怵扵州吁之邪説,合陈、蔡以助逆贼之党,而首修怨扵邻国,扵是冯得以自固扵郑,而宋国之人不复知君臣逆顺之正理,自是日从事扵兵,而弑逆之事卒及其身,皆殇公不能早辩扵此役也。」

秋,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翚许归切】

翚,羽父也。不氏,与二年无骇同。大夫帅师,见二年后,不复解。刘氏曰:「防者,聚辞也。」程子曰:「宋虐用其民,卫当诛之贼,而与之伐人,其罪大矣。二国搆怨,而他国与之同伐,其辠均也。」○张氏曰:「宋殇、陈、蔡党乱贼以虐无辜,视弑君之大变,不知夷狄禽兽所不为者,而以为可亲。鲁隠又从而翼之,遂使中国之人视之为常事。宋、鲁、陈、卫沦胥继乱。学者扵此,当知圣人伤世变、扶天理之深旨。」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音卜】

公羊曰:「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程子曰:「称卫人,众辞也,举国杀之也。」杜氏曰:「濮,陈地,水名。」张氏曰:「濮在曹、卫之间。」谷梁曰:「于濮,讥失贼也。」左氏曰:「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扵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扵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扵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扵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杀石厚于陈。」陆氏曰:「凡作乱自立为君而国人杀之者,皆称人以杀,言众所共弃,不君之也,且无所累也。」礼记曰:「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赦,杀其人,壊其室,污其宫而猪焉。」○莘老孙氏曰:「春秋之法,虽弑君自立者,有人焉以弑君之贼讨,则虽

译夏,鲁隐公与宋殇公在清地相遇。

这里的“及”字意思是“与”,后面的用法与此相同。宋公,指的是宋殇公。遇,杜预说:“这是临时约定的日期,两国都简化礼仪,就像在路上偶然相遇一样。”程子曰:“这不是《周礼》中冬季朝见天子称为‘遇’的那个‘遇’。”杜预说:“清,是卫国的城邑,济北东阿县有清亭。”存耕赵氏说:“清水位于齐国和卫国之间。”张氏说:“古代诸侯出境朝见天子,如果朝见结束后突然相遇,那么距离近的一方做主人,距离远的一方做客,称呼对方的先君来互相接待,这是为了崇尚礼让,杜绝轻慢随意。春秋时期的诸侯虽然并非真正偶遇,但想要从简行事,就用遇礼相见,而不实行朝见或会盟的正式礼仪,所以也称为‘遇’。《春秋》根据事情记录,以此讥讽他们并非为了王事出境,也没有国君应有的礼仪。”我认为:按照礼制,父母去世,穿斩衰丧服,不脱去丧带,不与人同坐。宋公在父丧未满一年时就出境与诸侯相遇,隐公也不因为他居丧而拒绝与他相遇,这都是罪过。○康侯胡氏说:“古代有遇礼,没有预先约定而相遇,以表明即使在仓促之间也有恭敬严肃之心。《春秋》记载‘遇’,是私下约定,把自己比作不期而遇的人,只是想要简化礼仪罢了。简化礼仪轻慢随意,就没有主客之分了。”常山刘氏说:“王室衰微,典章制度废坏,诸侯各自放纵欲望,盟会频繁,舍弃这些又简化事务,就像在路上偶然相遇。《春秋》记载‘遇’共有七次。”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孔颖达说:“陈国是妫姓,是虞舜的后代。周武王将有虞遏父的儿子满封在陈,赐姓妫,号胡公。桓公二十三年,就是隐公元年。”杜预说:“陈国在陈县。”张氏说:“就是陈州宛邱县。”孔颖达说:“蔡国是侯爵,姬姓,是周文王之子叔度。周武王封他为蔡侯,后来作乱失去国家,他的儿子蔡仲,被周成王重新封立。宣侯二十八年,就是隐公元年。”杜预说:“蔡在汝南上蔡县。”张氏说:“该县属于蔡州。”胡氏说:“蔡、卫称‘人’,是因为地位卑微,后面不再解释。”《左传》说:“宋殇公即位时,公子冯出逃到郑国,郑国人想接纳他。等到卫国州吁即位,打算向郑国报先君的仇,并向诸侯求取宠信,以安抚国内民众,派人对宋国说:‘您如果攻打郑国以除去您的祸害,您做主,我国带着赋税跟随陈、蔡一起行动,这是卫国的愿望。’宋国人答应了。当时陈、蔡正与卫国和睦,所以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程子曰:“挟持诸侯去攻打郑国,本来就有罪了,而卫国弑杀其君,是天下应当诛讨的,却与之修好并一同攻打别人,罪恶更加严重。道义在隐二年郑国攻打卫国时已见,这里则是诸侯与大夫攻打别国。”○张氏说:“州吁弑君叛逆,内心怀着被讨伐的恐惧,想要与殇公结交。如果能拒绝他的邪说,向周王报告并讨伐他,那么一举就能确定父子、君臣的伦理,中原的祸乱不至于像后来那样惨烈。现在却被州吁的邪说所诱惑,联合陈、蔡来助长逆贼的党羽,首先向邻国报仇,于是公子冯得以在郑国稳固地位,而宋国人不再知道君臣逆顺的正理,从此日日夜夜从事战争,最终弑君叛逆的事情也发生在自己身上,这都是殇公不能在这次战役中及早辨明是非的缘故。”

秋,翚率领军队会同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翚音许归】

翚,就是羽父。不称氏,与二年无骇的情况相同。大夫率领军队,在二年之后,不再解释。刘氏说:“‘会’是聚集的意思。”程子曰:“宋国虐待其民,卫国是应当诛杀的贼人,却与他们一起攻打别人,罪过很大。两国结怨,其他国家与他们一同攻打,罪过相同。”○张氏说:“宋殇公、陈、蔡党同乱贼以虐待无辜,视弑君这样的大变,连夷狄禽兽都不做的事,却认为可以亲近。鲁隐公又从而辅助他们,于是使中原人视之为常事。宋、鲁、陈、卫相继陷入混乱。学者在这里,应当知道圣人哀伤世道变迁、扶持天理的深意。”

九月,卫人在濮地杀死了州吁【濮音卜】

《公羊传》说:“为什么称‘人’?这是讨伐贼人的措辞。”程子曰:“称‘卫人’,是众人的意思,举国上下杀他。”杜预说:“濮,是陈地的水名。”张氏说:“濮在曹、卫之间。”《谷梁传》说:“在濮地,是讥讽丢失了贼人。”《左传》说:“州吁不能安抚民众,石厚向石碏询问安定君位的方法。石碏说:‘朝见周王就可以。’石厚说:‘怎样才能得到朝见?’石碏说:‘陈桓公正受周王宠信,陈、卫关系和睦,如果去朝见陈国让陈国代为请求,一定可以得到。’石厚跟随州吁去了陈国。石碏派人告诉陈国说:‘卫国狭小,我老了,无能为力。这两个人,确实弑杀了我们的国君,冒昧地请求您图谋他们。’陈国人捉住了他们并请求卫国派人来执行死刑。九月,卫人派右宰丑在濮地杀死了州吁,石碏派他的家臣獳羊肩在陈国杀死了石厚。”陆氏说:“凡是作乱自立为君而被国人杀死的,都称‘人’来杀,说是众人共同抛弃,不把他当君主看待,而且不连累他人。”《礼记》说:“臣子弑君,凡在官职的人杀他都不赦免,杀他的人,毁坏他的房屋,污染他的宫室并堵塞它。”○莘老孙氏说:“《春秋》的法度,即使是弑君自立的人,如果有人以弑君贼人的名义去讨伐,那么即使

君不谓君也,杀之虽臣不谓臣也。于濮者,讥逺地,又以责卫之臣子也。」康侯胡氏曰:「于濮者,不但记地而已,亦悯卫国之人,着诸侯之辠也。夫州吁二月弑君而不能即讨者,由四国连兵欲定其位,故久然后杀之于濮耳。夫以讨贼许众人,而以失贼辠邻国,与贼者寡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存耕赵氏曰:「州吁弑君而立,已逾三时,防免扵讨矣。虽奉五国以伐郑,而不能定其位,未能和其民,是国人不与也。」董子曰:「卫人杀州吁,齐人杀无知,明君臣之义,守国之政也。」

译国君不被称为国君,杀了他的人即使身为臣子也不被称为臣子。在濮地,是讥讽地处偏远,又借此责备卫国的臣子。」康侯胡氏说:「在濮地,不仅仅是记录地点而已,也是哀悯卫国的人,彰显诸侯的罪责。州吁二月弑君却不能立即被讨伐,是因为四个国家联合出兵想要安定他的君位,所以过了很久才在濮地杀了他。用讨伐贼人来许诺众人,却因未能抓获贼人而怪罪邻国,与贼人同流合污的人就很少了。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会感到恐惧。』」存耕赵氏说:「州吁弑君自立,已经超过了三个季度,可以免于被讨伐了。虽然率领五国军队去攻打郑国,却不能安定他的君位,也不能使百姓和睦,这是国人并不支持他。」董子说:「卫国人杀州吁,齐国人杀无知,是为了彰明君臣的大义,维护国家的政令。」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公羊曰:「称人,众立之辞也。」叶氏曰:「晋,桓公弟也。」左氏曰:「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宣公即位。孙氏曰:「嗣子有常位,故不言立,言立非正也。州吁既死,卫国无君,故国人取公子晋而立之。诸侯受国乎天子,非国人得立也,故曰卫人立晋。」○莘老孙氏曰:「晋,国人众立,冝其有得立之理。春秋扵疑似之间,众人以为功,一时以为善者,圣人必立大辨以正之,所以示皇极,着王法也。」愚谓诸侯之立,必嫡长子受命扵天子与先君。卫桓之后,未闻嫡长,晋为桓弟,使天子询可立之君,则晋在其选。况卫桓已死,不可责其不受命扵先君也。但立君之权在天子,职在方伯、司冦,择当立之君而请扵天子,天子命之,则正也。若卫人自立之,则天下无复有共主,而君不得为臣纲矣。卫人立晋,犹曰卫人自立晋矣,不辞费,而圣人伤世尊王之心昭然可见。

五年春,公观鱼于棠【朱子曰:「左氏矢鱼,是将弓矢去射之,如汉武帝射江中鲛之类。」张氏曰:「左氏作矢,非也】

孙氏曰:「棠,鲁地。」杜氏曰:「髙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鲁侯观鱼台。」张氏曰:「在单州鱼台县。」左氏曰:「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扵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扵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扵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扵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皁隷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僖伯称疾不従。」程子曰:「诸侯非王事、民事,不逺出。逺出观鱼,非道也。」莘老孙氏曰:「去治所而逺至于棠以观鱼,公之动不以礼,而从耳目之娯也。」○谷梁曰:「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公观之,非正也。」孙氏曰:「观鱼,非诸侯之事也。天子、诸侯无非事者,动必有为也。故《孟子》曰:『天子适诸侯曰廵狩,廵狩者,廵所守也。诸侯朝扵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是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隠公怠弃国政,观鱼于棠,可谓非事者矣。」啖氏曰:「凡公行,书其事者,皆非常也。」

  夏四月葬卫桓公

桓,諡也。卫侯爵而称公者,僭也。左氏曰:「卫乱,是以缓。」献可。杜氏曰:「卫桓十四月而葬,不得五月之正。」康侯胡氏曰:「諡者行之迹,所以纪实徳,垂劝戒也。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不能改也。失位见弑,何以为桓?卫本侯爵,何以称公?」义又见三年葬宋穆公。○周持敬曰:「案《春秋》见弑之君二十五,有书葬者,有不书葬者。自公、谷倡贼讨书葬之説,而诸儒从之,然竟不可通。至蔡般、许买书葬,则又以为圣人宥其辠。夫贼讨书葬,惟卫桓、齐襄、陈灵;贼不讨不书葬,惟鲁隠、闵二公。窃谓内不书葬,则左氏不成丧之説近之;外则或不来赴,或内不防葬耳。」

秋,卫师入郕【音成,《公羊》作盛】

公羊曰:「将卑师众称师。」郕,孔氏曰:「《史记·管蔡世家》称郕叔武,文王子、武王之母弟,无世家,不知其君号諡。文十二年书『郕伯来奔』,则伯爵也。」杜氏曰:「东平刚父县西南有郕乡。」张氏曰:「单州任城县也。」左氏曰:「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未详信否。程子曰:「卫晋乘乱得立,不思安国保民之道,以尊王为先、居丧为重,乃兴戎修怨,入人之国,书其失道也。」义又见二年莒入向。○公羊曰:「曷为或言帅师,或不言帅师?将尊师众,称某帅师;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君将不言帅师,书其重者也。」愚谓此旧史之法,大畧如

译冬季十二月,卫国国人拥立晋为国君。

《公羊传》说:“称‘人’,是众人拥立他的说法。”叶氏说:“晋,是卫桓公的弟弟。”《左传》说:“卫国国人从邢地迎接公子晋。”卫宣公即位。孙氏说:“继承君位的嫡子有固定的位置,所以不说‘立’,说‘立’就不符合正统。州吁已经死了,卫国没有国君,所以国人选取公子晋拥立他。诸侯承受国家来自天子,不是国人可以拥立的,所以说‘卫国国人拥立晋’。”○莘老孙氏说:“晋,是国人众人拥立的,应当有能够被拥立的道理。《春秋》在似是而非之间,众人认为有功,一时认为为善的,圣人必定确立大的辨别来匡正它,用来显示最高的准则,彰显王法。”我认为诸侯的拥立,必定是嫡长子接受天子和先君的任命。卫桓公之后,没听说有嫡长子,晋是桓公的弟弟,假使天子询问可以拥立的国君,那么晋就在被选之列。何况卫桓公已经死了,不能责备他不接受先君的任命。但是拥立国君的权力在于天子,职责在于方伯、司寇,选择应当拥立的国君并向天子请示,天子任命他,就符合正统。如果卫国国人自己拥立他,那么天下就不再有所共尊的主君,而君就不能作为臣的纲纪了。卫国国人拥立晋,就是说卫国国人自己拥立晋,不浪费言辞,而圣人哀伤世道、尊崇王权的心意就明显可见了。

五年春季,鲁隐公在棠地观看捕鱼。【朱熹说:“《左传》的‘矢鱼’,是将弓矢去射鱼,像汉武帝射江中鲛鱼之类。”张氏说:“《左传》作‘矢’,是不对的。”】

孙氏说:“棠,是鲁国的地方。”杜氏说:“高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是鲁侯观鱼的台。”张氏说:“在单州鱼台县。”《左传》说:“鲁隐公将要到棠地去观看捕鱼。臧僖伯劝谏说:‘凡是物品不足以用来演习大事,其材料不足以用来准备器用,那么国君就不去从事。国君是将百姓纳入正轨和法度的。所以演习大事来度量正轨,叫做‘轨’;选取材料来彰显事物的文采,叫做‘物’。不符合正轨和法度的,叫做乱政。乱政屡次施行,所以导致败亡。所以春季搜捕、夏季苗猎、秋季狝猎、冬季狩猎,都在农闲时节用来演习大事。每三年治理军队,进入国境时整顿军队,归来时饮酒庆贺,以清点军需物资。昭示礼乐文章,明确贵贱,辨别等级,顺应长幼,习练威仪。鸟兽的肉不上祭坛,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上祭器,那么国君就不射猎,这是古制的规定。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器用的资材,是皂隶的事情,官司的职责,不是国君所应当涉及的。’鲁隐公说:‘我将巡视土地。’于是前往,臧僖伯称病不跟随。”程子曰:“诸侯如果不是为了王事、民事,不远远出行。远远出行观看捕鱼,不符合正道。”莘老孙氏说:“离开治所而远远到棠地去观看捕鱼,国君的行动不依礼制,而顺从耳目的娱乐。”○《谷梁传》说:“礼制,尊贵者不亲自做小事,卑贱者不主持大功。捕鱼,是卑贱者的事情。国君观看它,不符合正道。”孙氏说:“观看捕鱼,不是诸侯的事情。天子、诸侯没有不做事的,行动必定有所作为。所以《孟子》说:‘天子到诸侯国去叫做巡狩,巡狩,是巡视所守的地方。诸侯朝见天子叫做述职,述职,是陈述所职的事情。因此春季省视耕种而补助不足,秋季省视收获而帮助不够。’隐公怠弃国政,在棠地观看捕鱼,可以说是无所作为的人了。”啖氏说:“凡是国君出行,记载其事情的,都是不寻常的。”

夏季四月,安葬卫桓公。

桓,是谥号。卫侯爵位却称公,是僭越。《左传》说:“卫国发生动乱,所以安葬迟缓。”献可。杜氏说:“卫桓公十四个月才安葬,不能赶上五月的正时。”康侯胡氏说:“谥号是行为的痕迹,用来记录实际的德行,垂示劝诫。命名为幽、厉,即使是孝子慈孙也不能更改。失去地位被杀害,为什么称为桓?卫国本来是侯爵,为什么称公?”义理又见三年安葬宋穆公。○周持敬说:“查考《春秋》中被杀害的国君有二十五位,有记载安葬的,有不记载安葬的。自从《公羊传》、《谷梁传》倡导贼人讨伐就记载安葬的说法,而诸儒跟随他们,然而终究不能通达。至于蔡般、许买记载安葬,则又认为是圣人宽恕他们的罪过。贼人讨伐就记载安葬,只有卫桓公、齐襄公、陈灵公;贼人不讨伐就不记载安葬,只有鲁隐公、闵公。我私下认为国内不记载安葬,那么《左传》不成丧礼的说法比较接近;国外则或者不来报丧,或者国内不防备安葬罢了。”

秋季,卫国军队进入郕国。【音成,《公羊传》作盛】

《公羊传》说:“将领地位低微但军队众多,称‘师’。”郕,孔氏说:“《史记·管蔡世家》称郕叔武,是文王的儿子、武王的母弟,没有世家,不知道其国君的称号和谥号。文公十二年记载‘郕伯来奔’,那么是伯爵。”杜氏说:“东平刚父县西南有郕乡。”张氏说:“单州任城县。”《左传》说:“卫国发生动乱时,郕国人侵犯卫国,所以卫国军队进入郕国。”不知道是否可信。程子曰:“卫晋趁着动乱得以即位,不思安定国家、保护百姓的道理,以尊崇王权为先、居丧为重,却兴兵修怨,进入别人的国家,记载其失道。”义理又见二年莒国进入向国。○《公羊传》说:“为什么有时说‘帅师’,有时不说‘帅师’?将领尊贵军队众多,称‘某帅师’;将领尊贵军队少,称‘将’;将领地位低微军队众多,称‘师’;将领地位低微军队少,称‘人’;国君亲自率领军队不说‘帅师’,记载其重要的部分。”我认为这是旧史的法度,大致如

此。然此事本义,则在入人之国,其他亦各有本义,后仿此。

译如此。然而这件事的根本含义,在于进入别人的国家,其他情况也各自有其根本含义,后面都仿照这个例子。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张氏曰:「考,犹考室之考,成也。仲子见元年。」康侯胡氏曰:「存则以氏系姓,以姓系号;没则以諡系号,以姓系諡者,夫人也。存不称号,没不称諡,单举姓字者,妾也。诸侯不再娶,扵礼无二嫡。孟子入惠公之庙,仲子无祭享之所,为别立宫以祀之,非礼也。初献六羽者,始用六佾也。不谓之佾而曰羽者,佾,干羽之总称也。羽以象文徳,干以象武功。妇人无外事,则独奏文乐,故谓之羽而不曰佾也。」君举陈氏曰:「古者妾祔扵妾祖姑,无妾祖姑,则易牲而祔扵女君。别庙,非礼也。隠改筑而用备乐焉,礼未之有也。是故书初。」公羊曰:「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初献六羽,书始僭诸公也。天子八,诸公六,诸侯四。」愚谓以诸侯夫人用六羽,犹为僭,今妾用之,圣人所以伤周礼之大壊也。○尧俞李氏曰:「礼《丧服小记》云:『妾母不世祭。』郑氏释之曰:『扵子祭,扵孙止。』是则妾母之冝祭者,由子之为也。君既死则废之,况未为君而有庙乎?言仲子,正其贱也。主书者,所以讥隠也。」孙氏曰:「天王归仲子之赗,非礼也。此又考仲子之宫,祭之甚矣。夫宗庙有常,故公夫人之庙皆不书。考仲子之宫,立武宫,立炀宫,皆变常也。」

  邾人郑人伐宋

杜氏》曰:「邾主兵,故序郑上。」《苏氏》曰:「凡班序上下,以国之大小,而盟、防、侵、伐,以主者先。」献可《杜氏》曰:「兵者,古人不得已而用之,春秋诸侯专之,不问乎得已不得已,故主兵者首专伐之辠。」义又见二年郑伐卫。

  螟

杜氏曰:「螟虫食苗心者。」公羊曰:「记灾也。」康侯胡氏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圣人以是为国之大事也,故书。」后仿此。○莘老孙氏曰:「春秋之时,天下人物皆失其所,人伦之逆,则至扵君篡父弑;物理之缪,则至扵焚邱获麟。悖戾不和之气上千隂阳,天行失其度而日为之食、星为之陨,地道反其常而地为之震、山为之崩,四时失其和而大旱不雨、无冰、雨雹,五行错其性而大灾、大水、雨木冰,以至禽鱼草木为怪为灾,则螽螟生、蜚▯有、李梅冬实、鸜鹆来巢。书之所以见人道乱扵下,而天辰错扵上,物理失其常,则灾异为之出。当时之乱已不可救,后世之君尚足为戒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彄,苦侯切】

彄,名字子臧,孝公之子、隠公之叔父僖伯也。髙氏曰:「其子臧孙达嗣,是为哀伯。自是至春秋末,臧氏世预鲁国之政。」愚谓此记臧氏之始。彄之后臧孙逹、臧孙辰、臧孙许、臧孙纥,鲁史记其卒,圣人因録之以见世卿之始也。大意又见元年益师卒。

  宋人伐郑围长葛

康侯胡氏曰:「围,环其城也。」莘老孙氏曰:「守而取之,后仿此。」长葛,郑邑。杜氏曰:「颍川长社县北有长葛城。」张氏曰:「颍昌府长葛县。」程子曰:「伐国而围邑,肆其暴也。」○存耕赵氏曰:「邾郑伐宋,宋伐郑,围邑不能惩忿扵一时,而互为报复,奚有穷已?」康侯胡氏曰:「书围扵此,而书取扵后,宋人之恶彰矣。」春秋志围四十三,伐国而围邑者四。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输,舂朱切,左氏作渝】

康侯胡氏曰:「输者,纳也;平者,成也。」孙氏曰:「平者,释怨之辞,平四年翚防诸侯伐郑之怨也。」愚谓圣王在上,诸侯无怨可平。春秋之时,列国兵争,互为雠隙,故郑有来鲁输平之事。然其输平,又非有继好息民之本心,不过为合党相倾之诡计,党合则天下愈多事矣。○康侯胡氏曰:「郑人曷为纳成扵鲁?以利相结,解怨释仇,离宋鲁之党也。公之未立,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元年及宋盟于宿,四年遇于清,其秋防师伐郑,即宋鲁为党,与郑有旧怨明矣。五年郑人伐宋,入其郛,宋来告命,鲁欲救之,使者失辞,公怒而止。其冬宋人伐郑,围长葛,郑伯知其适有用间可乘之隙也,是以来纳成尔。然则善之乎?」曰:「平者,解怨释仇,

译九月,考仲子的宫庙,初次献舞六羽。

张氏说:“考,如同‘考室’的考,是完成的意思。仲子见于元年。”康侯胡氏说:“在世时,用氏来连系姓,用姓来连系号;去世后,用谥号来连系号,用姓来连系谥号的,是夫人。在世不称号,去世不称谥,只单独举出姓名的,是妾。诸侯不再娶,按礼没有两个嫡妻。孟子进入惠公的宗庙,仲子没有祭祀享用的场所,另外建立宫庙来祭祀她,是不合礼的。初次献六羽,是开始使用六佾。不称为佾而称为羽,是因为佾是干羽的总称。羽用来象征文德,干用来象征武功。妇人没有外事,所以只演奏文乐,因此称为羽而不称为佾。”君举陈氏说:“古代妾附祭于妾的祖姑,没有妾的祖姑,就更换牺牲附祭于女君。另立宗庙,是不合礼的。隐公改建宫庙而使用完备的乐舞,礼制中从未有过。因此史书用‘初’字。”《公羊传》说:“初是什么意思?是开始。六羽是什么意思?是舞。初次献六羽,是记载开始僭越诸公的礼制。天子用八佾,诸公用六佾,诸侯用四佾。”我认为诸侯夫人使用六羽,尚且算是僭越,如今妾使用它,圣人因此哀伤周礼的大坏。尧俞李氏说:“礼制《丧服小记》说:‘妾母不世祭。’郑氏解释它说:‘在儿子时祭祀,到孙子时停止。’这就是说妾母适宜祭祀的,是由儿子来做的。国君去世后就废除祭祀,何况尚未成为国君就有宗庙呢?称仲子,正是表明她的卑贱。主笔史官,是为了讥讽隐公。”孙氏说:“天王送给仲子赗赠,是不合礼的。这里又考仲子的宫庙,祭祀太过分了。宗庙有常制,所以公和夫人的宗庙都不记载。考仲子的宫庙,立武宫,立炀宫,都是改变常制。”

邾人、郑人攻打宋国。

杜氏说:“邾人主导军事,所以郑国排在上面。”苏氏说:“凡是排列上下次序,依据国家的大小;而盟会、防堵、侵扰、攻打,以主导者为先。”献可杜氏说:“战争,是古人不得已才使用的,春秋时期诸侯专断,不问是否不得已,所以主导军事的人首先承担专断攻打的罪责。”此义又见于二年郑国攻打卫国。

发生螟灾。

杜氏说:“螟虫是吃禾苗心的。”《公羊传》说:“记载灾异。”康侯胡氏说:“国家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圣人认为这是国家的大事,所以记载。”后面仿照此例。莘老孙氏说:“春秋时期,天下人物都失去了应有的位置,人伦的悖逆,达到君篡位、父被杀的地步;物理的谬误,达到焚烧山丘、捕获麒麟的地步。悖乱不和的气上升干扰阴阳,天运行失去法度而日食、星陨,地道反常而地震、山崩,四时失去和谐而大旱不雨、无冰、雨雹,五行错乱其本性而大灾、大水、雨木冰,以至于禽鱼草木出现怪异灾祸,于是螽螟滋生、蜚虫出现、李梅冬天结果、鸜鹆来筑巢。史书记载这些,是为了显示人道在下混乱,而天辰在上错乱,物理失去常态,灾异就因此出现。当时的动乱已经不可挽救,后世的君主尚足以引以为戒。”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彄,音苦侯切】

彄,名子臧,是孝公的儿子、隐公的叔父僖伯。髙氏说:“他的儿子臧孙达继承,这就是哀伯。从此到春秋末期,臧氏世代参与鲁国的政事。”我认为这是记载臧氏的开始。彄之后有臧孙达、臧孙辰、臧孙许、臧孙纥,鲁国史书记载他们的去世,圣人因此记录以显示世卿的开始。大意又见于元年益师去世。

宋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

康侯胡氏说:“围,是环绕其城。”莘老孙氏说:“防守并夺取它,后面仿照此例。”长葛,是郑国的邑。杜氏说:“颍川长社县北有长葛城。”张氏说:“颍昌府长葛县。”程子说:“攻打国家而包围邑城,是放纵其暴虐。”存耕赵氏说:“邾郑攻打宋国,宋国攻打郑国,包围邑城不能在一时平息愤怒,而互相报复,哪有穷尽?”康侯胡氏说:“在这里记载包围,而在后面记载夺取,宋人的恶行就彰明了。”《春秋》记载围城四十三次,攻打国家而包围邑城的有四次。

六年春季,郑人来输平【输,音舂朱切,左氏作渝】

康侯胡氏说:“输,是纳;平,是成。”孙氏说:“平,是释怨的辞令,平定四年翚会合诸侯攻打郑国的怨恨。”我认为圣王在上,诸侯没有可平的怨恨。春秋时期,列国兵争,互为仇隙,所以郑国有来鲁国输平的事。然而其输平,又没有继好息民的本心,不过是合党相倾的诡计,党合则天下愈多事。康侯胡氏说:“郑人为什么向鲁国纳成?以利相结,解怨释仇,离间宋鲁的党羽。隐公未立时,与郑人在狐壤作战,停止。元年与宋国在宿盟会,四年在清相遇,其秋会师攻打郑国,即宋鲁为党,与郑国有旧怨是明显的。五年郑人攻打宋国,进入其外城,宋人来告命,鲁国想救它,使者失辞,隐公怒而停止。其冬宋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郑伯知道其中有可乘的间隙,所以来纳成。然而这好吗?”回答说:“平,是解怨释仇,

固所善也。输平者,以利相结也。曷为知其相结之以利也?后此郑伯使宛来归祊,而鲁入其地;防郑人伐宋,得郜及防,而鲁又取其二邑,是知输平者以利相结也。诸侯修睦,以蕃王室,所主者义尔。苟为以利,不至扵篡弑夺攘则不厌矣。故称输平,以明有国者必正其义,不谋其利,杜亡国败家之本也。」张氏曰:「郑庄不惮屈已求和扵鲁,所以为败宋入许之权舆,鲁隠亦入扵其术而不悟也。」君举陈氏曰:「书『郑输平』,以志诸侯之合;书『及郑平』,以志诸侯之散,是《春秋》之所终始也。」

译这确实是好的做法。郑国向鲁国输送和平,是以利益相互勾结。怎么知道他们是用利益来勾结的呢?后来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而鲁国占据了那块土地;郑国人攻打宋国,夺取了郜和防两地,而鲁国又夺取了这两个城邑,由此可知郑国输送和平是以利益相互勾结的。诸侯之间和睦相处,是为了辅佐王室,所秉持的应该是道义罢了。如果只是为了利益,那么不达到篡位、弑君、掠夺、侵吞的地步是不会满足的。所以称郑国“输送和平”,是为了阐明拥有国家的人必须端正道义,不图谋私利,从而杜绝亡国败家的根本原因。」张氏说:「郑庄公不怕委屈自己向鲁国求和,这成为后来败宋、入许的开端,鲁隐公也落入他的计谋之中却没有醒悟。」君举陈氏说:「《春秋》记载‘郑输平’,是为了记录诸侯的联合;记载‘及郑平’,是为了记录诸侯的离散,这是《春秋》所记载的始终。」

夏五月辛酉,公防齐侯,盟于艾【五盖切】

外为主称防,若此之类是也,后仿此。杜氏曰:「泰山牟县东南有艾山。」张氏曰:「袭庆府奉符县也。」左氏曰:「始平于齐也,义见元年盟于蔑。」○存耕赵氏曰:「齐与郑为好,宋与鲁相睦,郑未合鲁,故鲁无齐好也。庄公以隠絶宋使,而亟与为平,惟恐失其欢心也,故托齐为艾之盟,以固鲁之好。鲁既平郑,又盟齐,则宋之交分矣,郑庄之计行矣。」未详是否。

  秋七月

一时无事必书首月者,黄氏曰:「备四时也。」程子曰:「天时、王月备而后成嵗也。」愚谓亦鲁史之常法,圣人因之耳,后凡书四时仿此。○存耕赵氏曰:「《春秋》无事书首月五十有九,庄二十二年书夏五月,昭十二年书十有二月,意者其脱误欤?」黄氏曰:「或不书者,传授脱之。」愚谓凡夏、秋、冬无事必书首月,本与春无事书首月同义,但春以一嵗之始,王所颁之正朔,而多一王字耳。

  冬宋人取长葛

杜氏曰:「上有伐郑围长葛,郑邑可知,故不言郑也。」孙氏曰:「天子所封,非宋可得取也。」程子曰:「宋人之围长葛,嵗且周矣,其虐民无道之甚,而天子弗治,方伯弗征,郑视其民之危困,不能保有赴诉,卒丧其邑,皆辠也。宋人强取,不可胜诛矣。」○康侯胡氏曰:「宋人恃强围邑,久役大众,取非所有,其辠着矣。以王法言,不可胜诛;以天理言,不善之积着矣。初穆公属国扵与夷,使其子冯出居扵郑,殇公既立,忌冯而伐郑,不亦逆天理乎?其见弑扵乱臣,岂一朝一夕之故哉?案其行事,而善恶之应可考而知,天理之不诬也。」张氏曰:「自围长葛,经年不解,志扵必取。郑庄不赴扵天子、方伯、同列,以求保其土地人民,反结交扵鲁,以为后日报复之计,而委长葛扵宋,稔祸长恶。宋殇虽若得志,而后日终受郑庄报复,蹙国丧师以及其身,春秋所深诛也。」

  春秋本义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三    元 程端学 撰

  隠公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康侯胡氏曰:「叔姬,伯姬之妹,非夫人也。」存耕赵氏曰:「书叔姬,为归于酅起也。」胡氏曰:「《春秋》不书媵,为其贱者也。此何以书?庄三十年葬叔姬,故起而书之。」○存耕赵氏曰:「伯姬归纪,逾五年而叔姬归焉。卒之,纪侯去其国而伯姬葬于齐,纪季以酅入于齐而叔姬归于酅。二姬皆不得其所终。《春秋》之法,有其终,必有以见其始也。」又曰:「《春秋》录纪事,何详也!二年书逆女,书伯姬归;今书叔姬归。桓五年书如纪,六年书防成,书来朝,庶鲁之能救也;八年书逆王后于纪,九年书季姜归京师,庶天王之足依也。鲁不能救,王不足依,此纪所以终困扵齐也。故终伯姬葬,叔姬归酅,书其卒葬,以见鲁不存纪而二姬失所也。」愚案:二説皆一义也,大义又在王政不纲,强吞弱,众暴寡,灭国絶世,而无所忌惮也,各详见于后。

  滕侯卒

孔氏曰:「滕,姬姓,文王子错叔绣之后。武王封之于滕,自叔绣至宣公十七世,乃见《春秋》。」杜氏曰:「在沛国公邱县东南。」张氏曰:「徐州滕县也。」程子曰:「卒不名,史阙也。」愚谓凡此不书葬而亦书卒者,盖因其卒而书之,可以考其凡以事见于《春秋》者,实为某侯也。观其书名可见矣,而此则又为桓二年滕子来朝起文也。○康侯胡氏曰:「滕侯书卒,何以不葬?怠于礼,弱其君而不葬者,滕侯、宿男之类是已。古者邦交有常制,不以国之强弱而有谨慢也,不以情之踈宻而有厚薄也。春秋之时则异于是。晋,北国也;楚,南邦也。地非同盟而亲往俟其葬;滕,邻境也;宿,同盟也。赴告虽及而鲁不之恤,岂非以其壤地褊小乎?无其事而阙其文,此鲁史之旧也。圣人无加损焉,存其卒,阙其葬,义自见矣。」愚谓如胡氏説,则其后晋侯书卒而不书葬者,岂当时鲁专事齐而不事晋欤?然《春秋》以实书其事见义者多,以不书其

译夏季五月辛酉日,鲁隐公在艾地与齐侯相会结盟。

在外地以主位身份相会称为“防”,像这类情况就是这样,后面仿照此例。杜预说:“泰山牟县东南有艾山。”张氏说:“即袭庆府奉符县。”《左传》说:“这是开始与齐国讲和,其义理可见于隐公元年盟于蔑的记载。”存耕赵氏说:“齐国与郑国友好,宋国与鲁国和睦,郑国尚未与鲁国交好,所以鲁国没有与齐国的友好关系。庄公因为隐公断绝了宋国的使者,而急于与宋国讲和,惟恐失去宋国的欢心,所以借齐国之力在艾地结盟,以巩固鲁国的友好关系。鲁国既然与郑国讲和,又与齐国结盟,那么宋国的外交关系就被分化了,郑庄公的计谋得逞了。”不知是否如此。

秋季七月

一时无事却必定记载首月,黄氏说:“是为了完备四季。”程子说:“天时、王月具备而后才成为完整的一年。”我认为这也是鲁国史官的常例,圣人沿用了它,后面凡是记载四季的都仿照此例。存耕赵氏说:“《春秋》无事而记载首月的有五十九处,庄公二十二年记载夏五月,昭公十二年记载十二月,大概是脱漏错误吧?”黄氏说:“或许是不记载的,是传授过程中脱漏了。”我认为凡是夏、秋、冬无事必定记载首月,本来与春季无事记载首月意义相同,只是春季作为一年的开始,是王所颁布的正朔,所以多了一个“王”字。

冬季宋国人夺取长葛

杜预说:“上文有伐郑围长葛的记载,郑国的城邑可知,所以不说是郑国的。”孙氏说:“天子所分封的城邑,不是宋国可以夺取的。”程子说:“宋国人围困长葛,将近一年了,其虐待百姓无道的程度非常严重,而天子不惩治,方伯不征讨,郑国看到其百姓的危困,不能保有并赴诉,最终丧失了城邑,这都是罪过。宋国人强行夺取,罪不可赦。”康侯胡氏说:“宋国人倚仗强权围困城邑,长期役使大众,夺取非己所有的土地,其罪过明显。以王法而言,罪不可赦;以天理而言,不善的积累已经显著。当初穆公将国家托付给与夷,使其子冯出居在郑国,殇公即位后,忌恨冯而讨伐郑国,不也是违背天理吗?他被乱臣杀害,难道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吗?考察他的行事,善恶的报应可以考证而知,天理不会欺骗人。”张氏说:“自从围困长葛,经年不解,志在必得。郑庄公不向天子、方伯、同列诸侯赴诉,以求保全其土地人民,反而结交鲁国,作为日后报复的计谋,而将长葛委弃给宋国,酿成祸患助长恶行。宋殇公虽然似乎得志,但日后终究受到郑庄公的报复,国土缩小军队丧败以至于自身,这是《春秋》所深加诛讨的。”

《春秋本义》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三 元 程端学 撰

隐公

七年春季周王三月,叔姬嫁往纪国

康侯胡氏说:“叔姬是伯姬的妹妹,不是夫人。”存耕赵氏说:“记载叔姬,是为了引出后来嫁往酅地的事。”胡氏说:“《春秋》不记载媵妾,因为她们地位低下。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庄公三十年葬叔姬,所以追溯而记载她。”存耕赵氏说:“伯姬嫁往纪国,过了五年叔姬才嫁往。最终,纪侯离开他的国家而伯姬葬在齐国,纪季将酅地献给齐国而叔姬嫁往酅地。两位姬氏都没有得到好的归宿。《春秋》的法度,有其结局,必定有以显示其开端。”又说:“《春秋》记录纪国的事,为何如此详细!二年记载迎娶女子,记载伯姬嫁往;现在记载叔姬嫁往。桓公五年记载前往纪国,六年记载防成,记载来朝见,希望鲁国能救纪国;八年记载在纪国迎娶王后,九年记载季姜嫁往京师,希望天王足以依靠。鲁国不能救,天王不足依靠,这就是纪国最终困于齐国的原因。所以最终伯姬下葬,叔姬嫁往酅地,记载其去世下葬,以显示鲁国不存恤纪国而两位姬氏失所。”我认为:两种说法都是一个意思,大义又在于王政没有纲纪,强吞弱,众暴寡,灭国绝嗣,而无所忌惮,各自详见于后。

滕侯去世

孔氏说:“滕国,姬姓,是文王子错叔绣的后代。武王封他在滕,从叔绣到宣公十七世,才见于《春秋》。”杜预说:“在沛国公邱县东南。”张氏说:“即徐州滕县。”程子说:“去世不称名,是史官缺漏。”我认为凡是这类不记载下葬却也记载去世的,大概是因其去世而记载,可以考察其凡是以事见于《春秋》者,实为某侯。看其称名可见,而这又是为桓公二年滕子来朝见起文。康侯胡氏说:“滕侯记载去世,为什么不记载下葬?怠慢于礼,轻视其君而不葬的,滕侯、宿男之类就是这样。古代邦交有常制,不因国家的强弱而有谨慎轻慢,不因关系的疏密而有厚薄。春秋之时则与此不同。晋国,是北国;楚国,是南邦。地非同盟而亲自前往等待其下葬;滕国,是邻境;宿国,是同盟。赴告虽然到达而鲁国不关心,难道不是因为其土地狭小吗?没有其事而缺漏其文,这是鲁史的旧例。圣人没有增加或减少,保留其去世,缺漏其下葬,义理自然显现。”我认为如胡氏所说,那么后来晋侯记载去世而不记载下葬的,难道是当时鲁国专事齐国而不事晋国吗?然而《春秋》以如实记载其事以见义的多,以不记载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