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本义卷六 元 程端学 撰
夏,单伯逆王姬【逆,左氏作送,公羊、谷梁作逆。叶氏曰:「左氏误作送王姬,遂以为王之卿,如祭伯。然果尔,即当书天王使单伯送王姬。杜预以为既命鲁为主,不言使,非是。不如公、谷得经之正。」张氏曰:「筑馆在秋,如单伯果以天子大夫送王姬,必俟馆成之后方至,岂得预书之】
伯字也。谷梁曰:「命大夫,故不名也。」张氏曰:「逆,迎也。王姬,桓王女、庄王妹也。」公羊曰:「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者主之。」谷梁曰:「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莘老孙氏曰:「鲁主王姬之婚,且使大夫者逆而为之主,常事耳,皆不当书。而书者,桓公见弑于齐,仇雠未复,而庄公又见在衰绖之中,天子乃于此时使之主王姬之婚,又与仇雠之国为礼。书之以见天王不当使,鲁不当受,而单伯不当逆也。」○髙氏曰:「鲁不能诉于天王,已无臣子之道。在谅闇之中,而修嘉好之礼,天下固多同姓之国矣,何必在鲁?是鲁人黙顺王命,防王于不义也。」张氏曰:「齐乃寝苫枕戈不可同天之雠,而与之主婚,见鲁之君臣无复雠之心,而三纲至是絶矣。」愚谓齐襄戕杀鲁桓,天王当絶其婚而讨其辠。既不能然,又使鲁主之,周之不能令诸侯也宜哉!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张氏曰:「筑馆所以待王姬之舎,以俟齐之逆也。然鲁主王姬非一,前此必有其所,今特筑于外者,知衰麻哭泣不可杂于吉事,故筑于外也。然桓公弑于齐,未及一年,其创钜痛深,当百倍于先君正终之日,又可以于外为安,命国人以筑齐王姬之馆欤?《春秋》所以着其忘父亲雠之辠也。」○莘老孙氏曰:「仇雠未复,庄公之丧未除,而天王遽使鲁主婚,天王则已失礼矣。为庄公者,当辞于天王,期于得请而后已。于是之时,非无同姓之诸侯也,非无无丧之邻国也,盖庄公未之辞耳。君父之雠未复,俨然在衰绖之中,遽释怨解仇,与之为婚姻之主。圣人以庄公事君不尽其诚,居丧不致其哀,忘君父而交仇雠,舎衰绖而亲弁冕,虽筑馆以示变,然不能救其辠也。」叶氏曰:「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义见隐三年宋公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孙氏曰:「不书天者,脱之。」杜氏曰:「荣叔,周大夫,荣氏,叔字。锡,赐也。追命桓公,襃称其德。」苏氏曰:「命之以策也。」孙氏曰:「赏以劝善,罚以惩恶,善不赏,恶不罚,天下所以乱。桓弑逆之人,庄王生不能讨,死又追锡之,则庄王之为天子可知也。」○赵氏曰:「宠篡弑以渎三纲也。」髙氏曰:「礼,诸侯嗣位,三年丧毕,以士服朝天子,天子锡之黼冕圭璧,然后归以临其民,谓之受命。桓以篡弑,未尝入朝,未尝受命,今王命鲁主婚,故追锡桓公以宠之。且鲁桓已葬矣,因鲁之自諡而锡之,尤为非礼。」叶氏曰:「鲁诸公皆不闻免丧朝王之事,而庄公书『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文公书『天王使凡伯来锡公命』,成公书『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凡三见。桓公未尝朝王受命而追锡之,文公未尝终丧朝王而先锡之,成公未有功德而加锡之,皆有为而书。《周官》《典命》:『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视其命数为节,此先王五等诸侯之辨也。秦襄公当犬戎之难,以兵佐周东迁,平王赐之岐以西之地为诸侯,受显服,其大夫作《终南》之诗以美之,此始封为诸侯者也。鲁僖公能遵伯禽之法,牧于坰野,鲁人尊之,季孙行父请命,而史克作《颂》,此有功德而加命者也。桓、文、成公皆见于经,而僖公独不见,何也?凡《春秋》合礼,则以为常事不书。桓、文、成公之命,皆礼之不宜有也,可见《春秋》之法。」
王姬归于齐
康侯胡氏曰:「鲁主王姬之嫁旧矣,在他公时常事不书,此独书者,以归于齐故也。
译夏天,单伯迎接王姬。【“逆”,《左传》作“送”,《公羊传》、《谷梁传》作“逆”。叶氏说:“《左传》误作‘送王姬’,于是认为单伯是周王的卿,如同祭伯一样。但果真如此,就应当记载为‘天王派遣单伯送王姬’。杜预认为既然已经任命鲁国为主婚,所以不写‘派遣’,这是不对的。不如《公羊传》、《谷梁传》符合经文的本意。”张氏说:“建造馆舍在秋天,如果单伯果真是以天子大夫的身份送王姬,必定要等到馆舍建成之后才到达,怎么能预先记载呢?”】
“伯”是单伯的字。《谷梁传》说:“因为他是受命的大夫,所以不称名。”张氏说:“‘逆’,是迎接。王姬,是周桓王的女儿、周庄王的妹妹。”《公羊传》说:“单伯是什么人?是我们鲁国受命于天子的大夫。为什么让他去迎接?是天子让鲁国主婚。天子嫁女儿给诸侯,必定让同姓的诸侯来主婚。”《谷梁传》说:“从道义上讲,鲁国不应该接受这个任务。鲁桓公在齐国被杀,让鲁国主婚,就是与齐国行礼,这在道义上本来就不应该接受。”莘老孙氏说:“鲁国主婚王姬,并且派遣大夫去迎接并作为主婚人,本是常事,都不应当记载。而这里记载了,是因为桓公在齐国被杀,仇敌尚未报复,而庄公又正处于丧服之中,天子却在这个时候让鲁国主婚王姬,又与仇敌之国行礼。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明天王不应当派遣,鲁国不应当接受,而单伯不应当去迎接。”○高氏说:“鲁国不能向天王申诉,已经失去了臣子的道义。处在丧期之中,却去操办喜庆的礼仪,天下固然有很多同姓的国家,何必一定是鲁国?这是鲁国人默默顺从天命,使天王陷于不义。”张氏说:“齐国是应当寝苫枕戈、不可共戴天的仇敌,却与它主婚,可见鲁国的君臣没有报复之心,三纲至此断绝了。”我认为,齐襄公杀害鲁桓公,天王应当断绝与齐国的婚约并讨伐其罪。既然不能这样,又让鲁国主婚,周王室不能号令诸侯,是理所当然的!
秋天,在城外为王姬建造馆舍。
张氏说:“建造馆舍是为了让王姬居住,以等待齐国来迎娶。然而鲁国主婚王姬并非一次,以前必定有固定的场所,现在特意建在城外,是因为知道丧服哭泣不能混杂在吉庆之事中,所以建在城外。然而桓公在齐国被杀,不到一年,伤痛巨大,应当比先君正常去世时强烈百倍,又怎么能在城外安心,命令国人建造齐国王姬的馆舍呢?《春秋》之所以记载,是为了彰显他们忘记父亲仇敌的罪过。”○莘老孙氏说:“仇敌尚未报复,庄公的丧期尚未结束,而天王就急忙让鲁国主婚,天王已经失礼了。作为庄公,应当向天王辞谢,直到请求被允许为止。在这个时候,并非没有同姓的诸侯,并非没有没有丧事的邻国,大概是庄公没有辞谢罢了。君父的仇敌尚未报复,明明穿着丧服,却急忙释怨解仇,与仇敌主婚。圣人认为庄公侍奉君主不尽诚意,居丧不致哀痛,忘记君父而结交仇敌,舍弃丧服而亲近礼服,虽然建造馆舍以示区别,但也不能挽救他的罪过。”叶氏说:“这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冬天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
其义理参见隐公三年宋公去世的记载。
周王派遣荣叔来赐给桓公命服。
孙氏说:“不写‘天’字,是脱漏了。”杜氏说:“荣叔,是周朝大夫,荣氏,叔是他的字。‘锡’,是赐予。追赠桓公命服,褒扬称颂他的德行。”苏氏说:“用策书任命他。”孙氏说:“赏赐用来劝善,惩罚用来惩恶,善不赏,恶不罚,天下所以混乱。桓公是篡位弑君的人,庄王活着时不能讨伐,死后又追赐他,那么庄王作为天子的情形就可以知道了。”○赵氏说:“宠信篡弑之人,亵渎三纲。”高氏说:“按照礼制,诸侯继承君位,三年丧期结束后,穿着士的服装朝见天子,天子赐给他黼冕圭璧,然后回国治理百姓,这叫做受命。桓公因篡弑,未曾入朝,未曾受命,现在王命鲁国主婚,所以追赐桓公以宠幸他。况且鲁桓公已经安葬了,因为鲁国自定的谥号而赐给他,尤其不合礼制。”叶氏说:“鲁国的各位国君都没有听说免除丧期朝见天子的事情,而庄公记载‘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文公记载‘天王使凡伯来锡公命’,成公记载‘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共出现三次。桓公未曾朝见天子受命而追赐他,文公未曾终丧朝见天子而先赐他,成公没有功德而加赐他,都是有原因的记载。《周官》《典命》说:‘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他们的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都根据命数作为节制,这是先王区分五等诸侯的标准。秦襄公在犬戎之难时,出兵协助周平王东迁,平王赐给他岐山以西的土地作为诸侯,接受显赫的服饰,他的大夫作《终南》之诗来赞美他,这是开始封为诸侯的情况。鲁僖公能遵循伯禽的法度,在坰野放牧,鲁国人尊崇他,季孙行父请求命服,史克作《颂》,这是有功德而加赐命服的情况。桓公、文公、成公都见于经文,而僖公唯独不见,为什么呢?凡是《春秋》中合乎礼制的,就作为常事不记载。桓公、文公、成公的命服,都是礼制上不应当有的,可见《春秋》的笔法。”
王姬嫁到齐国。
康侯胡氏说:“鲁国主婚王姬的嫁娶是旧例,在其他国君时期是常事不记载,这里唯独记载,是因为嫁到齐国的缘故。”
齐师迁纪郱、鄑、郚【郱,蒲丁切;鄑,子斯切;郚,音吾】
杜氏曰:「齐欲灭纪,故徙其三邑之民而取其地。郱在东莞临朐县东南,郚在朱虚县东南,鄑北海都昌县西,有訾城。」康侯胡氏曰:「以师迁之者,见纪民犹足与守,而齐人强暴,用大众以廹之,为已属也。」愚谓:「邑者,天子所封,有故而迁民邑者,天子之事也,而诸侯僭之,况非有辠而欲吞其国乎?齐襄之恶大矣!」○髙氏曰:「纪与齐乃同姓之国,况天子娶后于纪,而王姬又归于齐,岂无亲亲之爱?今乃背黄之盟,一举而迁三邑,盖自是遂灭纪矣。」朴乡吕氏曰:「经之书迁者九,而义有二焉:有强人而迁之者,有欲自迁者。若齐师迁纪郱、鄑、郚,宋人迁宿,齐人迁阳,此强而迁之也;邢迁于夷仪,衞迁于帝丘,许迁于叶、于白羽、于容城,蔡迁于州来,此其自欲迁者也。凡书迁与书取异,取者取其土地尔,未若迁其民之酷也。迁其民,则父子兄弟离散,而人失其常居,恃众以迁纪之民,此圣人所以深疾之欤?」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义见隐三年葬宋穆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庆父,庄公庶兄共仲也。孙氏曰:「于余丘,附庸国。」东莱吕氏曰:「夷国也,若于越然,未详孰是。」张氏曰:「庄公是时年才十五,庆父得政以制一国之权,军政之本既失,而权移于下,以成异日子般篡弑之祸,故《春秋》详书以讥之。」戴氏曰:「孟氏之孽基于此。」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许氏曰:「当庄公初,鲁未有以胜齐,则当休兵息民,蓄德修政以俟有闲。舎堂堂之雠国弗图,而用师伐于余丘,知庄公之无志。」康侯胡氏曰:「鲁在《春秋》中见弑者三君,其贼未有不得鲁国之兵权者。翚弑隐公,庆父弑子般、闵公,公子遂杀恶及视,夫岂一朝一夕之故哉!」
秋七月齐王姬卒
公羊曰:「曷为录焉?我主之也。」檀弓曰:「齐告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孙氏曰:「庄公忘父之雠,既主其嫁,又主其卒,不子之甚也。」○康侯胡氏曰:「王姬何以书?比内女为之服也。庄公于齐王姬厚矣,如不共戴天之念何?此所谓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也。」莘老孙氏曰:「鲁与天王同姓,天王之女下嫁诸侯者多,鲁主之。然而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久,王姬之归书之最备者,齐王姬也。单伯之逆,筑馆于外,王姬之归,王姬之卒,见于《春秋》者凡四。《春秋》常事不书,而齐王姬之事书之备者,所以见庄公尽礼于仇雠,而无恩于先君也。辠之大则书之备,恶之积不可掩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诸若切,公羊作郜】
杜氏曰:「禚,齐地。」左氏曰:「书奸也。」愚案《周礼》司马九伐之法,内外乱、鸟兽行则灭之。齐襄之恶不容诛矣,姜氏与弑而淫纵如此,则庄公之不能齐家治国,王法之不行于天下,举可见矣。○赵氏曰:「姜氏、齐侯之恶着矣,亦所以病公也。」曰:「子可以制母乎?夫死从子,通乎其下,况国君乎?君者,人神之主,风教之本也。不能正家,如正国何?若庄公者,哀痛以思父,诚敬以事母,威刑以驭下,车马仆从莫不俟命,夫人徒往乎?夫人之往也,则公哀敬之不至,威命之不行也。」朱子曰:「诗《南山》『雄狐』,前二章刺襄公居髙位而行邪行,后二章刺鲁桓娶妻,使之得穷其欲;《载驱》刺文姜乘此车而来会襄公;《敝笱》比庄公不能防闲文姜;《猗嗟》极道庄公威仪技艺之美,而不能以礼防闲其母。」叶氏曰:「诗言其情,春秋着其法。」
乙酉宋公冯卒
义见隐三年宋公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衞
莘老孙氏曰:「不言帅师,师少也。」谷梁曰:「恶其会仇雠而伐同姓。」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胡氏曰:「将纳朔也。何以知之?桓十六年,衞侯朔出奔齐。庄五年冬,公会齐、宋、陈、蔡伐衞,卒纳朔焉。」
夏四月葬宋庄公
译齐国军队迁移了纪国的郱、鄑、郚三邑。
杜氏说:“齐国想要灭掉纪国,所以迁徙这三邑的百姓并夺取其土地。郱在东莞临朐县东南,郚在朱虚县东南,鄑在北海都昌县西,有訾城。”康侯胡氏说:“用军队来迁徙他们,可见纪国民众还足以坚守,而齐国人强暴,动用大军来胁迫他们,使其成为自己的属国。”我认为:“城邑是天子分封的,有原因而迁徙百姓城邑的,是天子的职权,诸侯却僭越行使,何况是没有罪过而想要吞并其国家呢?齐襄公的罪恶太大了!”○髙氏说:“纪国与齐国是同姓国家,况且天子娶后于纪国,而王姬又嫁到齐国,难道没有亲近亲属的爱意吗?如今却违背黄泉下的盟约,一举迁徙三邑,大概从此就灭掉了纪国。”朴乡吕氏说:“经文中记载‘迁’的有九次,意义有两种:有强迫别人迁徙的,有自己想要迁徙的。像齐师迁徙纪国的郱、鄑、郚,宋人迁徙宿国,齐人迁徙阳国,这是强迫迁徙;邢国迁徙到夷仪,卫国迁徙到帝丘,许国迁徙到叶、白羽、容城,蔡国迁徙到州来,这是自己想要迁徙的。凡是记载‘迁’与记载‘取’不同,‘取’只是夺取土地罢了,不如迁徙百姓残酷。迁徙百姓,则父子兄弟离散,人们失去正常的居所,依靠人多势众来迁徙纪国的百姓,这大概是圣人深深痛恨的原因吧?”
二年春季,周王二月,安葬陈庄公。
意义参见隐公三年安葬宋穆公。
夏季,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
庆父是庄公的庶兄共仲。孙氏说:“于余丘是附庸国。”东莱吕氏说:“是夷狄国家,像于越一样,不详究竟哪种说法正确。”张氏说:“庄公这时年仅十五岁,庆父掌权控制国家大权,军政的根本已经丧失,权力下移,从而酿成日后子般被篡弑的祸患,所以《春秋》详细记载以讥讽他。”戴氏说:“孟氏的祸根基于此。”意义又参见隐公二年郑国攻打卫国。○许氏说:“在庄公初期,鲁国没有战胜齐国,应当休兵息民,积蓄德行修明政治以等待时机。舍弃堂堂的仇敌不图谋,却用军队攻打于余丘,可见庄公没有志向。”康侯胡氏说:“鲁国在《春秋》中被弑的君主有三位,那些贼人没有不掌握鲁国兵权的。翚弑杀隐公,庆父弑杀子般和闵公,公子遂杀害恶和视,这难道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吗!”
秋季七月,齐国的王姬去世。
《公羊传》说:“为什么详细记载?因为我国主持了她的丧事。”《檀弓》说:“齐国报告王姬的丧事,鲁庄公为她服大功之丧。”有人说:“因为王姬是从鲁国出嫁的,所以为她服姊妹的丧服。”孙氏说:“庄公忘记父亲的仇恨,既主持她的出嫁,又主持她的去世,太不像儿子了。”○康侯胡氏说:“王姬为什么记载?比照国内女子为她服丧。庄公对齐王姬太厚道了,那对不共戴天的仇恨怎么解释呢?这就是所说的不能守三年的丧礼,却对缌麻、小功的小节很讲究。”莘老孙氏说:“鲁国与天王同姓,天王的女儿下嫁诸侯的很多,鲁国主持其事。然而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的长久时间里,王姬归嫁记载最完备的,是齐王姬。单伯迎亲,在外面筑馆,王姬归嫁,王姬去世,见于《春秋》的共四次。《春秋》常事不记载,而齐王姬的事情记载完备,是为了显示庄公对仇敌尽礼,而对先君没有恩情。罪恶大则记载完备,罪恶积累不可掩盖。”
冬季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
杜氏说:“禚是齐国的地方。”《左传》说:“记载奸情。”我认为《周礼》司马九伐之法,内外混乱、行为像鸟兽一样就灭掉它。齐襄公的罪恶不容诛杀,姜氏参与弑君且淫乱放纵如此,那么庄公不能齐家治国,王法不能行于天下,都可以看出来了。○赵氏说:“姜氏、齐侯的罪恶昭著,这也是用来指责庄公的。”说:“儿子可以制约母亲吗?丈夫死后妻子服从儿子,通行于下层,何况国君呢?国君是人神的主宰,风俗教化的根本。不能端正家庭,怎么端正国家?像庄公这样,哀痛思念父亲,诚敬侍奉母亲,威严刑罚驾驭下属,车马仆从无不听命,夫人能独自前往吗?夫人前往,就是庄公哀敬不到家,威命不能施行。”朱熹说:“《诗经·南山》‘雄狐’,前二章讽刺襄公居高位而行邪道,后二章讽刺鲁桓公娶妻,让她得以穷尽欲望;《载驱》讽刺文姜乘坐这辆车来会见襄公;《敝笱》比喻庄公不能防范文姜;《猗嗟》极力称道庄公威仪技艺之美,却不能以礼防范母亲。”叶氏说:“《诗经》言说其情,《春秋》彰显其法。”
乙酉日,宋公冯去世。
意义参见隐公三年宋公去世。
三年春季,周王正月,溺会见齐国军队攻打卫国。
莘老孙氏说:“不说是率领军队,是因为军队少。”《谷梁传》说:“厌恶他会同仇敌攻打同姓国家。”意义又参见隐公二年郑国攻打卫国。○胡氏说:“是为了接纳卫侯朔。怎么知道的呢?桓公十六年,卫侯朔出逃到齐国。庄公五年冬季,庄公会同齐、宋、陈、蔡攻打卫国,最终接纳了朔。”
夏季四月,安葬宋庄公。
王氏曰:「缓也。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杜氏曰:「桓公十五年三月王崩,七年乃葬,故曰缓。」髙氏曰:「平王之崩,求赙于诸侯,然后克葬。至于桓王崩七年乃葬者,盖承诸侯背叛、王师伤败之后,力益不足矣。圣人书之,以着天下臣子之辠。」黄氏曰:「周之事势可知。」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酅,户圭切】
杜氏曰:「季,纪侯弟。酅,纪邑,在齐国东安平县。」张氏曰:「郓州之境。」左氏曰:「纪于是乎始判。」孙氏曰:「诸侯母弟未命者皆字,蔡叔、蔡季之类是也。酅,天子所封,非纪季可得而有。齐欲并纪,季忘兄之亲,取兄之邑以事齐,其恶可知也。」○献可杜氏曰:「古之邦国,分授疆土,小大相维,协和亲此,一德以尊天子,为之屏翰。末世大偪小,众暴寡,以至灭亡,王不能正,故春秋详书之。」
冬,公次于滑【乎八切,公羊、谷梁作郎】
谷梁曰:「次者,止也。」杜氏曰:「滑,郑地,在陈留襄邑县西北。」张氏曰:「或曰滑州也。」常山刘氏曰:「诸侯非王命不出境,卿大夫国政所属,兵师民命所系,凡非王命,迁延次舎,必详录之,以正非法。」○刘氏曰:「曷为或以事书,或不以事书?以事书者,止之以事者也;不以事书者,止之不以事者也。君举于政,师举于义,止不以事者,乱之道也。」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享,《公羊》、《谷梁》作「飨】杜氏曰:「享,食也。祝丘,鲁地。两君相见之礼,非夫人所用。」义又见二年会于禚,皆淫乱也,享甚矣。○康侯胡氏曰:「享,所以训恭俭也。两君相见,享于庙中,礼也。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非两君相见,又去其国而享诸侯,甚矣!」戴氏曰:「甚矣,文姜之恶也!始焉逊于齐,犹有所媿;中焉会齐侯,已无所惧;今焉享齐侯,其无忌惮甚矣!」张氏曰:「假先王之礼,为禽兽之行,大乱之道也。」汉人有云:「淫乱之渐,其变为篡。」鲁人习之三十余年,至子般、闵公,两君见弑。圣人作《易》,以闲有家,为《家人》之始,垂训逺矣。
三月纪伯姬卒
孙氏曰:「纪伯姬,隐二年纪裂繻所逆内女也。礼,诸侯絶傍朞,姑姊妹女子嫁于国君者,尊与已同,则为之服大功九月,常事也,故内女不卒之。此书卒者,为夏纪侯大去其国、齐侯葬纪伯姬起。」○胡氏曰:「内女不卒,如郯伯姬、纪两伯姬、宋两伯姬不书卒,惟此伯姬、宋伯姬书,盖为齐侯葬纪伯姬起文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义见隐四年遇于清。○许氏曰:「齐与陈、郑遇垂,盖谋取纪,是以纪侯见难而去也。」未详是否。
纪侯大去其国
常山刘氏曰:「大者,纪侯之名。生名之者,失地也。」左氏曰:「违齐难也。」孙氏曰:「齐肆吞噬,信不道矣。纪侯守天子土,有杜稷之重、人民之众,暗懦龌龊,不能死难,畏齐强胁,弃之而去,此其可哉?」○张氏曰:「案纪之本末,自桓五年书齐、郑如纪,以至庄之元年、三年,凡关纪之存亡者,一一备书之,以见齐、郑图纪之浅深有渐,而卒成于今年也。纪之图存,虽其闲不能无失,然而困于强暴之凌逼,委宗社而去,之所以责强大、闵小弱,而寓兴灭继絶之志于言意之表也。」愚谓齐襄贪肆残忍,辠不胜诛矣。然助桀为虐者,郑伯也。为纪侯者,苟能修德任贤,养民训兵,上下一心,固守疆土,齐人虽众,无能为也。《书》曰:「大邦畏其力。」孔子曰:「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乃不务此,而求援弱鲁,结婚夷王,邀战为盟,何益于国哉!己而纪季先去,国势遂分,兵未接境,委宗社,弃人民,妻不及葬,而为髙士之逃、世大夫之去国,致伯姬见葬于雠人,叔姬寄死于齐境,国君死社稷之义安在哉?经曰:「纪侯大去其国。」圣人恻怛之心,虽以悯时王之无政、强暴之吞齧,然纪侯不能为国之意,在其中矣。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陆氏曰:「葬者,臣子之事,非由邻
译王氏说:“这是迟缓。天子死后七月下葬,天下同轨之国的诸侯都到齐。”杜氏说:“桓公十五年三月周天子去世,过了七年才下葬,所以说迟缓。”髙氏说:“平王去世,向诸侯求取助丧财物,然后才能下葬。至于桓王去世七年才下葬,大概是承接诸侯背叛、王师战败之后,力量更加不足了。圣人记载此事,以彰显天下臣子的罪过。”黄氏说:“周朝的事势由此可见。”
秋天,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酅,音户圭】
杜氏说:“季,是纪侯的弟弟。酅,是纪国的城邑,在齐国东安平县。”张氏说:“在郓州的境内。”左氏说:“纪国从此开始分裂。”孙氏说:“诸侯的嫡母所生的弟弟未被任命官职的都称字,蔡叔、蔡季之类就是这样。酅地,是天子所封,不是纪季可以占有的。齐国想要吞并纪国,纪季忘记了兄弟之亲,夺取兄长的城邑来侍奉齐国,他的恶行可想而知。”○献可杜氏说:“古代的邦国,分封疆土,大小相互维系,协和亲爱,一心尊崇天子,作为国家的屏障。末世大国逼迫小国,众暴寡,以至于灭亡,天子不能匡正,所以《春秋》详细记载。”
冬天,鲁公驻军在滑【音乎八,公羊、谷梁作郎】
谷梁说:“次,是驻扎。”杜氏说:“滑,是郑国的地方,在陈留襄邑县西北。”张氏说:“有人说就是滑州。”常山刘氏说:“诸侯没有王命不出国境,卿大夫是国家政令所属,军队和百姓性命所系,凡是没有王命,拖延驻扎,必定详细记录,以纠正非法行为。”○刘氏说:“为什么有的因事而书,有的不因事而书?因事而书的,是因为有事而驻扎;不因事而书的,是没有事而驻扎。君主行事出于政令,军队行动出于道义,驻扎而没有正当理由,是动乱的根源。”
四年春天,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享,《公羊》、《谷梁》作“飨”】
杜氏说:“享,是进食。祝丘,是鲁国的地方。两君相见的礼仪,不是夫人所用的。”义理又见于二年会于禚,都是淫乱,宴请更是过分。○康侯胡氏说:“享,是用来训导恭敬节俭的。两君相见,在庙中宴请,合乎礼制。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不是两君相见,又离开本国去宴请诸侯,太过分了!”戴氏说:“太过分了,文姜的恶行!起初逊让于齐,还感到羞愧;中间会见齐侯,已经无所畏惧;现在宴请齐侯,其无忌惮太过分了!”张氏说:“假借先王的礼仪,做禽兽的行为,是大乱的根源。”汉人曾说:“淫乱的逐渐发展,其变化就是篡位。”鲁国人习以为常三十多年,到子般、闵公,两位君主被杀。圣人作《易经》,以防范家庭内部,作为《家人》卦的开始,垂训深远。
三月,纪伯姬去世
孙氏说:“纪伯姬,是隐公二年纪裂繻所迎娶的女子。礼制,诸侯断绝旁系期服,姑姊妹女子嫁为国君夫人,尊位与自己相同,则为她服大功九月,是常事,所以内女不书卒。这里书卒,是因为夏天纪侯大去其国、齐侯葬纪伯姬而起。”○胡氏说:“内女不书卒,如郯伯姬、纪两伯姬、宋两伯姬不书卒,只有此伯姬、宋伯姬书卒,大概是因为齐侯葬纪伯姬而起文。”
夏天,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义理见于隐公四年遇于清。○许氏说:“齐与陈、郑在垂地相遇,大概是谋取纪国,所以纪侯遭遇危难而离开。”未详是否。
纪侯大去其国
常山刘氏说:“大,是纪侯的名字。活着称名,是因为失地。”左氏说:“逃避齐国的危难。”孙氏说:“齐国肆意吞并,确实无道。纪侯守护天子的土地,有社稷的重任、人民的众多,却昏庸懦弱,不能为国死难,畏惧齐国强逼,抛弃国家而离开,这可以吗?”○张氏说:“考察纪国的始末,自桓公五年书齐、郑如纪,以至庄公元年、三年,凡是关系到纪国存亡的,一一详细记载,以显示齐、郑图谋纪国的深浅有渐,而最终在当年完成。纪国图谋生存,虽然其间不能没有失误,然而困于强暴的凌逼,委弃宗社而离开,之所以责备强大、怜悯弱小,而寓兴灭继绝之志于言意之外。”我认为齐襄公贪婪放肆残忍,罪不可诛。然而助纣为虐的,是郑伯。作为纪侯,如果能修德任贤,养民训兵,上下一心,固守疆土,齐人虽多,也无能为力。《尚书》说:“大国畏惧其力量。”孔子说:“能治理好国家,谁敢侮辱他?”却不致力于此,而求援弱小的鲁国,与夷王联姻,邀战为盟,对国家有什么益处呢!后来纪季先离开,国势遂分,兵未接境,委弃宗社,抛弃人民,妻子来不及安葬,而做高士之逃、世大夫之去国,致使伯姬被仇人安葬,叔姬寄死于齐境,国君死社稷的道义在哪里呢?经书说:“纪侯大去其国。”圣人恻隐之心,虽然怜悯时王的无政、强暴的吞并,但纪侯不能为国之意,也在其中了。
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陆氏说:“葬,是臣子的事,不由邻
国也。齐侯并人之国,而礼葬其妻,是谓豺狼之行,而为妇人之仁也。」愚谓齐侯之恶显矣,然齐兵未至,纪侯与其臣子弃殡去国,使伯姬葬于雠人之手,夫妇之恩、臣子之情,薄矣哉!○康侯胡氏曰:「齐襄廹逐纪侯,使之去国,虽其夫人在殡而不及葬,然后襄公之辠着矣。」髙氏曰:「齐襄以纪侯自去其国,非我显灭之,故葬伯姬以示己之恩,以泯其迹,甚矣齐人之诈也!」存耕赵氏曰:「不惟纪无臣子,亦以病鲁不亲亲也。」献可杜氏曰:「春秋之世,法度无所禀,强暴者恣其贪,危亡者无所托。纪为齐所灭,而伯姬为齐所葬,圣人书之,恶齐而闵纪也。」东莱吕氏曰:「内女不书葬,而书葬者三,宋共姬、纪伯姬与叔姬,皆非常也。」
译国家啊。齐侯吞并了别人的国家,却以礼节安葬了那个国家的夫人,这叫做豺狼的行为,却表现出妇人的仁慈。」我认为齐侯的罪恶已经显露无疑,然而齐国的军队还没有到达,纪侯和他的臣子就抛弃了灵柩离开国家,让伯姬被安葬在仇人的手中,夫妇之间的恩情、臣子之间的情义,太淡薄了!○康侯胡氏说:「齐襄公逼迫驱逐纪侯,使他离开国家,虽然他的夫人还在殡宫而未及安葬,然后襄公的罪责就彰明了。」高氏说:「齐襄公因为纪侯自己离开了国家,不是我公然灭掉他的,所以安葬伯姬来显示自己的恩德,以掩盖他的罪行,齐人的欺诈太严重了!」存耕赵氏说:「不仅是因为纪国没有臣子,也是用来指责鲁国不亲近亲属。」献可杜氏说:「春秋时代,法度没有可以禀承的对象,强暴的人放纵他们的贪婪,危亡的人没有可以依托的地方。纪国被齐国所灭,而伯姬被齐国所安葬,圣人记载这件事,是憎恶齐国而怜悯纪国。」东莱吕氏说:「本国的女子不记载安葬,而记载安葬的有三位,宋共姬、纪伯姬和叔姬,都是不寻常的情况。」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禚《公羊》、《谷梁》作郜】
狩」见桓四年。「禚」见庄二年。孙氏曰:「父之雠,不与共戴天。庄公之父,亲为齐杀,而逺与齐人狩。」○杜氏曰:「公越境与微者狩,失礼可知。」存耕赵氏曰:「狩以奉宗庙,教兵守,未有入他国而行之者也。齐有望诸,鲁有大野,禚非狩所也。」康侯胡氏曰:「庄公于齐,无时可通也,而与之狩,是忘亲释怨,非人子矣。夫狩者,驰骋田猎,其为乐,下主乎已;一为干豆,其事,上主乎宗庙。以为有人心者,宜于此焉变矣。」莘老孙氏曰:「庄公元年主其婚,三年臣会其伐,于是又亲与其臣狩,盖公不孝而释雠也,于此为甚。」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杜氏曰:「书奸也。」戴氏曰:「齐侯出师在外,姜氏往会之,故书曰如齐师。妇人在兵闲,施面目于三军之中,岂容以人道责哉?」愚谓齐侯之恶亦着矣。莘老孙氏曰:「姜氏会齐侯之恶,春秋皆据实书之,传信后人也。或会,或享,或如师,一时之迹不侔,而为行之恶则一。」○康侯胡氏曰:「曰会,曰享,犹为之名也。至是如齐师,羞恶之心亡矣,夫人之行不可复制矣。春秋书此,戒后世谨礼于微,虑患于早之意深矣。」
秋,郳黎来来朝【郳,五兮切。公羊作「倪」。黎,左氏作「犂】
公羊曰:「黎来者何?名也。其名何?微国也。」常山刘氏曰:「凡外附庸书名。」张氏曰:「案宋仲几云:『滕、薛、郳,吾役也。』则郳盖宋之附庸,以郳属宋,未知信否。」陆氏曰:「曹姓,子爵,挟之后也。夷父顔有功于周,其子友别封为附庸,居于郳。曽孙黎来始见《春秋》,数从齐桓尊周室,王命为小邾子,未详是否。」杜氏曰:「东海昌虑县有郳城。」义见隐十一年滕薛来朝。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衞。
左氏曰:「伐衞,纳惠公也。」叶氏曰:「朔虽宣姜所生,然诸侯不得再娶,则朔不得为嫡子,况杀二公子乎?」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衞【正月,《公羊》、《谷梁》作三月】
张氏曰:「王人,下士也。子突,字也。」莘老孙氏曰:「衞侯朔谮杀二公子,即位数年而见逐于黔牟。黔牟在位八年矣。去年冬,齐帅诸侯之师伐衞而纳朔,天王于是使子突救之。」髙氏曰:「子突以辞直之师,不能胜党恶之诸侯,见王命之不行也。且王者有征而无救,书救以见王室之微矣。」○贯道王氏曰:「朔以狗彘之种,盗天子土地,周公之刑所谓『内外乱、鸟兽行,则灭之』者也。既失天讨矣,及诸侯伐衞纳朔而后出救师,吁,惜乎其失机也!」君举陈氏曰:「救衞无功,而后王命益不行于天下矣。」
夏六月衞侯朔入于衞
左氏曰:「衞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甯跪于秦,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未详信否。」刘氏曰:「为诸侯受之君,君不命而自取之,虽有邻国之助,大乱之道也。」存耕赵氏曰:「诸侯抗王命,其逆可知矣。」○胡氏曰:「前年诸侯伐衞,今年卒纳朔,天子不克救,朔卒为诸侯所纳,公与诸侯之辠不容诛矣。」孙氏曰:「天子之威命尽矣。」
秋公至自伐衞
义见桓二年公至自唐,此又见俟纳朔而后归也。○存耕赵氏曰:「老师三时而朔卒入,逾四时而告成事。庄公之行十有九,其致者五:三至自齐,以求婚于雠,非所以告庙也;一至自伐戎,以逺伐戎也;今至自伐衞以抗王命也。」胡氏曰:「凡公行一百七十三,至者八十二,悉书之,烦不胜书。止是出入逾时,或衅深恶重即书。此书者,衅深恶重也。」
螟
义见隐五年
冬,齐人来归衞俘【芳夫切,公羊、谷梁作宝】
俘」,军所获也。张氏曰:「衞俘,衞朔所赂诸侯之货宝。齐人首恶,故主衞之赂,而分于党恶助乱之国。」邦衡胡氏曰:「诸侯逆王而纳朔,志乃在于衞俘,盖志于利则叛其君矣。《春秋》书『齐人归俘』,以见诸侯之逆王命,盖
译秋季七月。
冬季,鲁庄公与齐国人到禚地打猎。【禚,《公羊传》、《谷梁传》写作“郜”】
“狩”字含义参见桓公四年。“禚”地参见庄公二年。孙氏说:“杀父之仇,不与仇人共戴一天。庄公的父亲,被齐国亲手杀害,却远远地与齐国人一起打猎。”杜氏说:“庄公越过国境与地位低微的人打猎,失礼之处显而易见。”存耕赵氏说:“打猎是为了供奉宗庙,训练军队守卫国家,没有进入他国境内进行打猎的道理。齐国有望诸泽,鲁国有大野泽,禚地并非打猎之所。”康侯胡氏说:“庄公对于齐国,本无时机可以交往,却与他们一起打猎,这是忘记了亲人、放弃了仇恨,不是做儿子的人应有的行为。打猎,驰骋田猎,其乐趣在于个人;一旦用于祭祀祖先,其事则关乎宗庙。认为有良心的人,应当在此时有所改变。”莘老孙氏说:“庄公元年主持与齐国的婚事,三年臣服参与齐国伐鲁,如今又亲自与齐国的臣下打猎,大概庄公不孝而放弃仇恨,在此事上表现得最为严重。”
五年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夫人姜氏前往齐军驻地。
杜氏说:“记载这是奸邪之事。”戴氏说:“齐侯出兵在外,姜氏前往会见他,所以记载为‘如齐师’。妇人处于军队之中,在三军面前抛头露面,哪里还能用常人的道德标准来要求她呢?”我认为齐侯的恶行也已经昭著了。莘老孙氏说:“姜氏会见齐侯的恶行,《春秋》都据实记载,以取信于后人。有时是会见,有时是宴享,有时是前往军中,一时的行迹虽然不同,但行为的邪恶则是一样的。”康侯胡氏说:“说是会见,说是宴享,还算是给了个名目。到了前往齐军驻地这一步,羞耻厌恶之心已经泯灭,夫人的行为再也无法挽回。《春秋》记载此事,告诫后世在细微处谨慎守礼,在祸患初起时就加以防备,用意深远。”
秋季,郳国的黎来前来朝见。【郳,音五兮。《公羊传》写作“倪”。黎,《左传》写作“犂”】
《公羊传》说:“黎来是什么?是名字。为什么记名字?因为是微小的国家。”常山刘氏说:“凡是外国的附庸国,记载其名字。”张氏说:“查考宋国仲几说:‘滕、薛、郳,都是我的役使对象。’那么郳大概是宋国的附庸,将郳归属于宋国,不知是否可信。”陆氏说:“郳国是曹姓,子爵,是挟的后代。夷父颜对周朝有功,他的儿子友被分封为附庸,居住在郳。曾孙黎来首次见于《春秋》,多次跟随齐桓公尊崇周王室,周王命令封他为小邾子,不知是否属实。”杜氏说:“东海昌虑县有郳城。”含义参见隐公十一年滕国、薛国前来朝见。
冬季,庄公会合齐国人、宋国人、陈国人、蔡国人攻打卫国。
《左传》说:“攻打卫国,是为了接纳卫惠公。”叶氏说:“卫朔虽然是宣姜所生,但诸侯不得再娶,那么卫朔就不能算作嫡子,何况他还杀害了两个公子呢?”含义又参见隐公二年郑国攻打卫国。
六年春季,周王正月,周王的人子突救援卫国。【正月,《公羊传》、《谷梁传》写作三月】
张氏说:“王人,是下士。子突,是表字。”莘老孙氏说:“卫侯朔进谗言杀害两个公子,即位几年后被黔牟驱逐。黔牟在位已经八年了。去年冬季,齐国率领诸侯的军队攻打卫国并接纳卫朔,周天子于是派遣子突去救援卫国。”髙氏说:“子突率领言辞正义的军队,不能战胜结党营私的诸侯,可见王命无法施行。况且王者只有征伐而没有救援,记载‘救’字,以显示王室的衰微。”贯道王氏说:“卫朔像狗猪一样的种类,盗取天子的土地,周公的刑法所说‘内外混乱、行为像鸟兽,就消灭他’。既然失去了天子的讨伐,等到诸侯攻打卫国接纳卫朔之后才派出救援军队,唉,可惜他失去了时机!”君举陈氏说:“救援卫国没有成功,此后王命更加不能行于天下了。”
夏季六月,卫侯卫朔回到卫国。
《左传》说:“卫侯回国,将公子黔牟放逐到周,将宁跪放逐到秦,杀害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于是即位。不知是否可信。”刘氏说:“作为诸侯接受君位,君主没有命令而自行夺取,即使有邻国的帮助,也是大乱之道。”存耕赵氏说:“诸侯抗拒王命,其叛逆之处显而易见。”胡氏说:“前年诸侯攻打卫国,今年终于接纳卫朔,天子不能救援,卫朔终于被诸侯接纳,庄公与诸侯的罪过不可饶恕。”孙氏说:“天子的威权命令已经耗尽。”
秋季,庄公从攻打卫国回来。
含义参见桓公二年庄公从唐地回来,这里又显示等待接纳卫朔之后才回来。存耕赵氏说:“军队在外三年而卫朔终于回国,超过四年才报告完成大事。庄公出行十九次,其中五次记载归来:三次从齐国回来,是为了向仇敌求婚,这不是用来告慰宗庙的;一次从伐戎回来,是因为远征戎人;这次从伐卫回来,是因为抗拒王命。”胡氏说:“凡是庄公出行一百七十三次,记载归来的有八十二次,全部记载,繁琐得不胜记载。只有出入超过时限,或者罪孽深重、恶行严重的才记载。这次记载,是因为罪孽深重、恶行严重。”
发生螟灾。
含义参见隐公五年。
冬季,齐国人送还卫国的俘虏。【俘,音芳夫,《公羊传》、《谷梁传》写作“宝”】
“俘”,是军队所获得的战利品。张氏说:“卫国俘虏,是卫朔贿赂诸侯的财物珍宝。齐人是首恶,所以主持卫国的贿赂,并分给那些结党营私、助长混乱的国家。”邦衡胡氏说:“诸侯违背王命而接纳卫朔,志向在于卫国的俘虏,大概贪图利益就会背叛君主。《春秋》记载‘齐人归还俘虏’,以显示诸侯违背王命,大概……”
本志于利也。」○康侯胡氏曰:「言归衞俘,则知四国皆受朔之赂矣。夫以弟弑兄、臣弑君,篡居其位,上逆天王之命,人理所不容矣。彼诸侯者,岂其弗察,而援之甚力?则未有以验其丧心失志、迷惑之端也。及书『齐人归俘』,然后知其有欲货之心,而后动于恶也。世变道微,暴行交作,徇于货宝,贿赂公行,使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与,不至于篡弑攘夺则不厌也。《春秋》书此,垂戒明矣。」愚谓先书「公会齐、宋、陈、蔡伐衞」,次书「王人救衞」,次书「衞朔入衞」,次书「公至自伐衞」,及此又书「齐来归俘」,属辞比事,虽无有传,其事岂不显乎?其恶岂不着乎?
译原本是为了利益罢了。」○康侯胡氏说:“既然说归还卫国的俘虏,那么就知道四个国家都接受了卫朔的贿赂了。凭借弟弟杀害兄长、臣子杀害君主,篡夺君位,对上违背天王的命令,这是人情事理所不能容忍的。那些诸侯,难道没有察觉,却极力援助他吗?这是因为没有证据来验证他们丧失良心、迷失志向、被迷惑的端倪。等到《春秋》记载‘齐国人归还俘虏’,然后才知道他们有贪图财货的心思,之后才因利而动而作恶。世道变迁,正道衰微,暴行接连发生,人们屈从于财货珍宝,贿赂公然流行,使得君臣、父子、兄弟最终抛弃仁义,怀着私利相互交往,不达到篡夺杀害、掠夺侵吞的地步就不会满足。《春秋》记载这件事,留下的警戒是非常明确的。”我认为,先记载“鲁公会同齐、宋、陈、蔡攻打卫国”,接着记载“周天子的人救援卫国”,接着记载“卫朔进入卫国”,接着记载“鲁公从伐卫之地回国”,到这里又记载“齐国来归还俘虏”,通过连缀文辞、比较史事,虽然没有传文的解释,这件事难道不明显吗?其中的罪恶难道不显著吗?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杜氏曰:「防」,见隐九年;义见庄二年。会于禚。○莘老孙氏曰:姜氏、齐侯,辠均恶等。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见贤徧切夜谷梁作昔陆氏曰非也陨公羊作霣】
夜初昏以后也。夜中,夜半也。公羊曰:「恒星者,列星也。」孙氏曰:「星之常见者也。」星陨如雨,谓陨坠者众也。啖氏曰:「奔流如雨之多也。」康侯胡氏曰:「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应于上。前此者,五国连衡,旅拒王命;后此者,齐桓、晋文更伯中国,政归盟主,王室遂虚。其为法度废絶、威信陵迟之象着矣。」○戴氏曰:「天者,积气所为,日月星辰丽焉,故常与是气流转于其闲。今星陨之多如雨,则气之消散可知。」吕氏曰:「恒星不见,星陨如雨,变异之极,而当世君臣莫能自省,日趋于乱。先王之道,不复行于世矣;尧、舜、禹、汤、文、武之泽,不复被于生民矣。变异之极,岂徒然哉!」
秋大水无麦苗
大水,见桓元年。黄氏曰:「麦苗,麦之苗也。凡植物始生曰苗。」康侯胡氏曰:「书大水,畏天灾也。无麦苗,重民命也。畏天灾、重民命,见王者之心矣。忽天灾而不惧,轻民命而不图,国之亡无日矣。」○黄氏曰:「案经文本明白,天时无可改之理。周虽建子,无改夏为秋之事。春秋所谓秋,即今之秋。麦种于秋,始种为苗。秋有大水,故无麦苗耳。」家氏曰:「中原之地种麦最早,故《月令》仲秋劝种麦。是岁以大水之故,种麦失时,或已种而为水所溺,故曰无麦苗,非谓己熟之麦也。」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杜氏曰:「谷,齐地,济北谷城县。」张氏曰:「后属郓州东阿县。义见二年会于禚。」○康侯胡氏曰:「初会于禚,次享于祝丘,又次如齐师,又一岁而再会焉,其为恶益逺矣。明年无知弑诸儿,其祸淫之明验也。」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谷梁曰:「次,止也;俟,待也。」杜氏曰:「期共伐郕,陈、蔡不至,故驻师于郎以待之。」张氏曰:「不由王命,妄兴师众,久次于外,期会莫应也。」○莘老孙氏曰:「郕与鲁为同姓之国,庄公无亲亲之恩,率诸侯以伐之。春次于郎以俟陈蔡,我俟之也;及齐师以围之,我约之也。其为志者皆我也,所以见内之辠也。」
甲午治兵【治公羊作祠,陆氏曰非也,周礼有治兵】
康侯胡氏曰:「此治兵于郎也,俟而不至,暴师露众,役久不用,则有失伍离次、逃亡溃散之虞,复申明军法以整齐之,讥黩武也。」张氏曰:「将以训齐其众,而不知师出以律,已失治兵之本矣,虽欲治之,其将能乎?」○刘氏曰:「出曰治兵,入曰振旅,是以秋治兵,春振旅,今鲁以春治兵,非其时矣。」又曰:「鲁先出兵而后治,治又非其常地。」愚谓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故治兵于闲暇之时,而用之于不得已之际,则师出以律矣。今庄公轻次于外,俟陈蔡而不应,蹭蹬无聊,众心离贰,然后治之,末矣。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降,户江切;郕,《公羊》作成】
康侯胡氏曰:「书及齐师者,亲仇雠也;围郕者,伐同姓也。郕降于齐师者,伐国无义而不能服也。于是庄公之恶着矣。」○张氏曰:「鲁与郕皆文王之昭,盖同姓兄弟之当亲者。庄公忘亲而志于取郕,始择易制之陈、蔡与之同事,而陈、蔡不来,然后不得已而邀齐以围之。所以郕不服鲁而宁降于齐,《春秋》直书以见其从雠而贪利,资人以虐小,二国同役而不同心,敌遂得以闲之,鲁师之出,大无功也。」
秋师还
崔氏曰:「歴三时而师还,春秋所以始终其事而见其恶。」○索隐曰:「三时暴兵于外,不修民政而夺其农时,圣人因而书之,以志庄公不臣之罪,为后世黩武之戒。」常山刘氏曰:「春秋之世,用师多矣,未有所书如此之详者。何则?庄公此师尤为非义,上既不用天王之命,无故而兴师,自正月次于郎以俟陈蔡,而陈蔡不至,可谓无名矣;甲午治
译庄公七年春天,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杜氏说:“防”地,见于隐公九年;其义理见于庄公二年。在禚地相会。○莘老孙氏说:姜氏与齐侯,罪责均等,恶行相当。
夏天四月辛卯日夜,恒星看不见了,半夜时星星坠落如雨【“见”读作贤徧切,“夜”在《谷梁传》中作“昔”,陆氏说这不是正确的;“陨”在《公羊传》中作“霣”】。
夜初昏以后。夜中,即半夜。《公羊传》说:“恒星,就是列星。”孙氏说:“就是经常可见的星星。”星星坠落如雨,是说坠落者众多。啖氏说:“奔流坠落像雨一样多。”康侯胡氏说:“人事在下感应,天变就在上应验。在此之前,五国联合抗拒王命;在此之后,齐桓公、晋文公相继称霸中原,政令归于盟主,王室于是空虚。这是法度废绝、威信衰微的明显征兆。”○戴氏说:“天是由积聚的气构成的,日月星辰附着其中,所以常常随着这种气流转其间。现在星星坠落如雨,那么气的消散就可以知道了。”吕氏说:“恒星看不见,星星坠落如雨,这是变异到了极点,而当世的君臣不能自我反省,日益趋向混乱。先王的道统,不再施行于世了;尧、舜、禹、汤、文、武的恩泽,不再施及百姓了。变异到了极点,难道是徒然的吗!”
秋天发大水,没有麦苗。
大水,见于桓公元年。黄氏说:“麦苗,就是麦子的幼苗。凡是植物刚开始生长叫苗。”康侯胡氏说:“记载大水,是畏惧天灾;没有麦苗,是重视民命。畏惧天灾、重视民命,体现了王者之心。忽视天灾而不畏惧,轻视民命而不谋划,国家灭亡就没有几天了。”○黄氏说:“考察经文本来明白,天时没有可以更改的道理。周朝虽然以子月为正月,也没有把夏历的秋改为秋之事。《春秋》所说的秋,就是现在的秋。麦子在秋天播种,刚种下叫苗。秋天发大水,所以没有麦苗罢了。”家氏说:“中原地区种麦最早,所以《月令》说仲秋劝种麦。这一年因为大水的原因,种麦失时,或者已经种下却被水淹没,所以说没有麦苗,不是说已经成熟的麦子。”
冬天夫人姜氏在谷地会见齐侯。
杜氏说:“谷,是齐国的地方,济北谷城县。”张氏说:“后来属于郓州东阿县。其义理见于二年时在禚地相会。”○康侯胡氏说:“起初在禚地相会,接着在祝丘享礼,又接着到齐军中去,又过了一年再次相会,其恶行越来越远了。第二年无知弑杀了公子诸儿,这是祸乱淫邪的明显验证。”
庄公八年春天,周历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和蔡国人。
《谷梁传》说:“次,是驻扎;俟,是等待。”杜氏说:“约定共同讨伐郕国,陈、蔡两国没有到,所以驻扎军队在郎地等待他们。”张氏说:“不遵从王命,妄自兴师动众,长期驻扎在外,约定的会合没有人响应。”○莘老孙氏说:“郕国与鲁国是同姓国家,庄公没有亲近同姓的恩情,率领诸侯去讨伐它。春天驻扎在郎地等待陈、蔡,是我等待他们;会同齐军包围它,是我约定他们。其意图都是我主导的,所以显示出内部的罪责。”
甲午日整顿军队【“治”在《公羊传》中作“祠”,陆氏说这不是正确的,《周礼》中有治兵】。
康侯胡氏说:“这是在郎地整顿军队,等待而不到,军队暴露在外,服役长久没有使用,就有失伍离队、逃亡溃散的担忧,再次申明军法以整齐队伍,讥讽滥用武力。”张氏说:“将要用来训练整齐军队,却不知道出兵要依循法度,已经失去了治兵的根本,虽然想要整顿,难道能成功吗?”○刘氏说:“出兵叫治兵,回师叫振旅,所以秋天治兵,春天振旅,现在鲁国在春天治兵,不合时宜。”又说:“鲁国先出兵而后整顿,整顿又不在常规的地方。”我认为有文事的人必有武备,所以在闲暇时治兵,而在不得已时动用,那么出兵就依循法度了。现在庄公轻率驻扎在外,等待陈、蔡而不应,处境困顿无聊,众心离散,然后才整顿,太晚了。
夏天鲁军会同齐军包围郕国,郕国向齐军投降【“降”读作户江切;“郕”,《公羊传》作“成”】。
康侯胡氏说:“记载会同齐军,是亲近仇敌;包围郕国,是讨伐同姓。郕国向齐军投降,是讨伐国家没有道义而不能使其屈服。于是庄公的恶行显明了。”○张氏说:“鲁国与郕国都是文王的昭穆,是同姓兄弟应当亲近的。庄公忘记亲情而志在夺取郕国,起初选择容易控制的陈、蔡与之共同行事,而陈、蔡不来,然后不得已而邀请齐国来包围它。所以郕国不服从鲁国而宁愿向齐国投降,《春秋》直书以显示其追随仇敌而贪图利益,借助人力去虐待小国,两国共同出兵而不同心,敌人得以从中离间,鲁军出征,毫无功劳。”
秋天军队回师。
崔氏说:“经过三个季节军队才回师,《春秋》所以始终记载这件事以显示其恶。”○索隐说:“三个季节让军队暴露在外,不修民政而剥夺农时,圣人因此记载,以记录庄公不臣的罪过,作为后世滥用武力的警戒。”常山刘氏说:“《春秋》时代,用兵很多,没有记载像这样详细的。为什么呢?因为庄公这次出兵尤其不合道义,上面既不使用天王的命令,无故兴师,从正月驻扎在郎地等待陈、蔡,而陈、蔡不到,可以说没有名分了;甲午日整顿
兵,可谓黩武矣;夏师及齐师围郕,郕又降于齐,可谓无义矣;歴三时而师还,可谓害民矣。夫逆天道、亲仇雠、围同姓、▯民力,与国不信,伐国不服,故圣人备书之。」
译动用军队,可以说是滥用武力了;夏国的军队和齐国的军队包围郕国,郕国又向齐国投降,可以说是毫无道义了;历经三个季节军队才撤回,可以说是祸害百姓了。违背天道、亲近仇敌、包围同姓诸侯、耗尽民力,对盟国不守信义,讨伐他国却不服从,所以圣人将这些事都详细记载下来。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无知不氏与州吁同。左氏曰:「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衣服礼秩如适。襄公绌之,二人因之以作乱。连称有从妹在公宫,无宠,使闲公,曰:『捷,吾以女为夫人。』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反,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费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鬬,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于牀,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初,襄公立无常,鲍叔牙曰:『君使民慢,乱将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乱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来奔。」张氏曰:「齐襄之见弑,以祸本言之,则无知之配嫡,己积渐于僖公之时,而襄公之恶积不可掩,如抗王伐衞、杀鲁桓公、色荒、禽荒、昵比小人。考襄公即位以至于今,《春秋》所书齐事,无一非亡国戕身之媒,以至祸发萧墙,身殱贼手,所谓积不善之余殃者也。」义又见隐四年衞州吁事。○存耕赵氏曰:「连称之徒,盗贼之靡者,因无知以作乱,君弑而无知为君,则主弑者,无知也。」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义见隐四年衞人杀州吁。○东莱吕氏曰:「无知逾年不称爵,盖弑君之贼尔,若不以罪讨,则亦不以讨贼之辞加之,犹谓之大夫,如里克者是已。蔡世子般则楚子诱而杀之,齐商人则齐人弑而讨之,不以其罪,故不加以讨贼之辞。」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其器切公羊谷梁作暨】
大夫无名氏,众大夫也。左氏、公、谷曰:「齐无君也。」杜氏曰:「蔇,鲁地,琅邪缯县北有蔇亭。」张氏曰:「后为沂州承县。」谷梁曰:「盟,纳子纠也。」赵氏曰:「纳雠人之子,损礼而盟大夫,义又见隐元年盟于蔑。」○康侯胡氏曰:「德有轻重,怨有浅深。怨莫甚于父母之仇,而德莫重于安定其国家而图其后嗣也。有父之雠而不知怨,乃欲以重德报之,则人伦废,天理灭矣。然则如之何?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夏,公伐齐,纳子纠。齐小白入于齐【公羊谷梁无子字】
子纠、小白皆襄公庶子孙氏曰小白弟也。左氏曰:「公伐齐,纳子纠。桓公自莒先入。」杜氏曰:「二公子各有党,故虽盟而迎子纠,当须伐乃得入,又出在小白之后。」公羊曰:「其言入何?篡辞也。」邦衡胡氏曰:「齐不受子纠,而公必纳之,故先书『公伐齐』,见齐不受子纠也;次书『纳纠』,见公党仇人之子也。齐小白曷书入?盖子纠称子,当立也;小白不称子,不当立也。不当立则为篡。」○存耕赵氏曰:「鲁庄之伐齐似矣,惜乎其以纳纠也。使移此以为复雠之师,鲁其庶乎!《春秋》书其故,以其非雠齐而德齐也。」莘老孙氏曰:「庄公忘君父之大雠,伐齐而纳雠人之子。书曰『纳』者,不宜纳也。公子纠虽非嫡长,而桓公之庶兄。庄公纳之,虽不得于义,而宜嗣齐襄而为君者惟纠焉,故曰『子纠』。书『纳』者,见庄公纳之之辠;书『子纠』者,言其宜为齐君。」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杜氏曰:「九月乃葬,乱故。」义见隐三年葬宋穆公。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此战公也,不言公者,蒙上公伐齐之文耳。杜氏曰:「干时,齐地。时水在乐安界岐流,旱则竭涸,故曰干时。」左氏曰:「公丧戎路,传乗而归。秦子、梁子以公旗避于下道,是以皆止。」莘老孙氏曰:「齐为仇雠之国,无时而通。庄公受纠之来奔,志欲纳之,已盟其大夫,伐齐而纳纠矣,而小白先之,既忘其雠矣,又不量力而与齐战焉,至于师徒崩丧,而纠不免于死,为庄公者,其辠如何也?」○吕氏曰:「书我师败绩,则凡例谓内不言败者
译冬季十一年癸未日,齐国的无知杀害了他的国君诸儿。
无知不称氏,这与州吁的情况相同。左氏说:“齐侯派连称、管至父去戍守葵丘,瓜熟的时候出发,说:‘等到下一个瓜熟的时候派人替换。’到了约定的戍守期限,齐侯没有派人来询问,他们请求替换,齐侯不答应,所以他们谋划作乱。僖公的同母弟弟叫夷仲年,生了公孙无知,在僖公那里很受宠爱,衣服礼制待遇如同嫡子。襄公削减了他的待遇,这两个人就借机作乱。连称有个堂妹在齐侯宫中,不受宠爱,让她去窥探齐侯,说:‘捷,我让你做夫人。’齐侯在姑棼游玩,接着在贝丘打猎,看见一头大猪。随从说:‘这是公子彭生。’齐侯愤怒地说:‘彭生敢出现!’射它。猪像人一样站立着啼叫。齐侯害怕,从车上摔下来,伤了脚,丢了鞋。回来,向徒人费索要鞋子,没找到,鞭打他直到出血。徒人费跑出去,在门口遇到叛贼,被劫持捆绑。徒人费说:‘我能抵挡什么呢!’袒露背部给他们看,他们相信了他。徒人费请求先进去,伏在齐侯身上出去战斗,死在门中。石之纷如死在台阶下。叛贼于是进入,在床上杀了孟阳,说:‘这不是国君,不像。’在门后看见齐侯的脚,于是杀害了他,并立无知为国君。当初,襄公即位后行为没有常度,鲍叔牙说:‘国君让百姓轻慢,祸乱将要发生了。’奉送公子小白出逃到莒国。祸乱发生,管夷吾、召忽奉送公子纠来投奔鲁国。”张氏说:“齐襄公被杀,从祸根来说,无知配享嫡子待遇,在僖公时就已经逐渐积累,而襄公的恶行积累到无法掩盖,比如对抗周王讨伐卫国、杀害鲁桓公、沉溺女色、沉迷打猎、亲近小人。考察襄公即位到现在,《春秋》所记载的齐国事情,没有一件不是导致亡国害身的媒介,以至于祸起萧墙,死于贼人之手,这就是所谓积不善有余殃。”义理又见隐四年卫国州吁的事。○存耕赵氏说:“连称这些人,是盗贼中的无赖,借无知作乱,国君被杀而无知成为国君,那么主谋杀害国君的,就是无知。”
九年春季,齐国人杀了无知。
义理见隐四年齐人杀州吁。○东莱吕氏说:“无知逾年不称爵位,大概是因为他是弑君的贼人,如果不按罪行讨伐他,也就不加讨伐贼人的措辞,还称他为大夫,就像里克那样。蔡世子般是楚子诱骗而杀的,齐商人是齐人弑杀而讨伐的,不因为他们的罪行,所以不加讨伐贼人的措辞。”
鲁庄公和齐国大夫在蔇结盟【其器切,公羊谷梁作暨】。
大夫没有名字,是众大夫。左氏、公羊、谷梁说:“齐国没有国君。”杜氏说:“蔇,是鲁国地,琅邪缯县北有蔇亭。”张氏说:“后来成为沂州承县。”谷梁说:“结盟,是为了接纳子纠。”赵氏说:“接纳仇人的儿子,损害礼制而和大夫结盟,义理又见隐元年盟于蔑。”○康侯胡氏说:“德行有轻重,怨恨有浅深。怨恨没有比父母之仇更深的,而德行没有比安定国家并谋划其后嗣更重的。有父亲的仇却不知怨恨,反而想用重德来报答,那么人伦就废弛,天理就灭绝了。那么该怎么办呢?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夏季,鲁庄公讨伐齐国,接纳子纠。齐小白进入齐国【公羊谷梁无子字】。
子纠、小白都是襄公的庶子,孙氏说小白是弟弟。左氏说:“鲁公讨伐齐国,接纳子纠。桓公从莒国先进入齐国。”杜氏说:“两位公子各有党羽,所以虽然结盟迎接子纠,必须讨伐才能进入,而且出奔在小白之后。”公羊说:“说‘入’是什么意思?是篡位的措辞。”邦衡胡氏说:“齐国不接受子纠,而鲁公一定要接纳他,所以先写‘公伐齐’,表明齐国不接受子纠;接着写‘纳纠’,表明鲁公偏袒仇人的儿子。齐小白为什么写‘入’?因为子纠称子,应当立为国君;小白不称子,不应当立。不应当立就是篡位。”○存耕赵氏说:“鲁庄公讨伐齐国似乎有理,可惜是为了接纳子纠。如果把这作为复仇的军队,鲁国大概可以吧!《春秋》记载其原因,因为他不是仇视齐国而是恩待齐国。”莘老孙氏说:“庄公忘记了国君父亲的大仇,讨伐齐国而接纳仇人的儿子。写‘纳’,是不应该接纳。公子纠虽然不是嫡长子,但是桓公的庶兄。庄公接纳他,虽然不合义理,但适宜继承齐襄公为国君的只有纠,所以叫‘子纠’。写‘纳’,表明庄公接纳他的罪过;写‘子纠’,说他适宜做齐国国君。”
秋季七月丁酉日,安葬齐襄公。
杜氏说:“九月才安葬,是因为祸乱。”义理见隐三年安葬宋穆公。
八月庚申日,和齐国军队在干时交战,我军大败。
这场战争是鲁公参与的,不说公,是承袭上文公伐齐的文意。杜氏说:“干时,是齐国地。时水在乐安界岐流,干旱时就干涸,所以叫干时。”左氏说:“鲁公丢失了戎路车,换乘其他车回来。秦子、梁子拿着鲁公的旗帜躲在下道,因此都停止了追击。”莘老孙氏说:“齐国是仇敌之国,没有什么时候可以通好。庄公接受子纠来投奔,志在接纳他,已经和齐国大夫结盟,讨伐齐国而接纳子纠了,而小白先进入齐国,既忘记了仇恨,又不量力而和齐国交战,以至于军队崩溃丧亡,而子纠不免于死,作为庄公,他的罪过如何呢?”○吕氏说:“写我师败绩,那么凡例说内不言败者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齐人取子纠杀之者,齐人取之于鲁而杀之也。孙氏曰:「子纠当立,桓公争国,取而杀之,甚矣!所以重桓公之篡也。」○康侯胡氏曰:「仁人之于兄弟,不藏怒,不宿怨,亲爱之而已矣。纠虽争立,越在他国,置而勿问可也。齐必杀之,然后快于心,其不仁亦甚矣!后世以传让为名而取国者,必杀其主以为一人心、防后患,意与此同,流毒岂不逺哉!孟子曰:『五霸,三王之辠人也。』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存耕赵氏曰:「小白不能容纠于鲁,必置之死,小白辠也。庄公欲纳纠,使齐得取而杀之,庄公亦辠也。经书之,见小白器量之不宏,病鲁之无主而与之杀也。」愚闻之邵子曰:「五伯者,功之首,辠之魁也。功过不相掩,先定五伯之功过而学《春秋》,则大意立矣。」桓公入齐,首杀子纠,絶灭天伦,辠之尤大者也。其与王者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者异矣。此后凡伯者之事,必辨其功过,如邵子云。
冬浚洙【浚苏俊切】
公羊曰:「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畏齐也。」杜氏曰:「洙水在鲁城北,下合泗。」康侯胡氏曰:「固国以保民为本,轻用民力,妄兴大作,邦本一揺,虽有长江巨川限带封域,洞庭、彭蠡、河汉之险,犹不足凭,而况洙乎?书浚洙,见劳民于守国之末务,而不知本,为后戒也。」○莘老孙氏曰:「《春秋》之义,凡兴作书之,皆辠。」
春秋本义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七 元 程端学 撰
庄公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上酌切】
不书伐而书败某师,书法与隐十年公败宋师于菅同,后不复解。杜氏曰:「长勺,鲁地。」左氏曰:「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闲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逺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鼔,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未详信否。存耕赵氏曰:「小白报干时之役也。鲁师败矣,子纠杀矣,亦可以已乎?」愚谓鲁亦有以召之,其幸而胜,不足论也。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
二月公侵宋
侵者,侵其疆界也。康侯胡氏曰:「《诗》曰:『侵自阮疆。』《书》曰:『侵于之疆。』是也。」髙氏曰:「公既败齐师,又乘胜加兵于宋,非义之甚也。」愚谓诸侯无王命而声辠致讨,辠也,况无王命以侵人之国,残民黩武,不容诛矣,义与隐二年郑伐衞同。○谷梁曰:「深其怨于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贯道王氏曰:「所以啓次郎之师也。」《春秋》书侵五十八。
三月宋人迁宿
迁国者,夺其地利形势,而徙其国都于他所,或又以为附庸也。不言迁于某地者,叶氏曰:「以迁人为辠,义不在地也。」宿见隐元年。孙氏曰:「宿微国,天子封之,宋人迁之,其恶可知也。」义又见元年。齐迁纪郱、鄑、郚,此则迁国甚矣。○康侯胡氏曰:「迁宿者,宿非欲迁,为宋人之所迁也。懐土常物之大情,迁国重事也。虽违害就利,去危即安,犹或恐沈于众,不肯率从,而况廹于横逆,非其所欲,弃久宅之田里,刈新徙之蓬藋,道途之勤,营筑之劳,起怨咨,伤和气,岂不恻然有隐乎?肆行莫之顾也,其不仁亦甚矣。凡书迁,恶自见矣。」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
杜氏曰:「乘丘,
译九月,齐国人捉拿子纠并将他杀死。
齐国人捉拿子纠并将他杀死,是指齐国人从鲁国捉拿子纠回来然后杀了他。孙氏说:“子纠应当被立为国君,桓公争夺君位,捉拿并杀死了他,这太严重了!这是为了加重桓公篡位的罪行。”康侯胡氏说:“仁爱的人对待兄弟,不积存愤怒,不怀宿怨,只是亲近爱护他们罢了。子纠虽然争夺君位,但流亡在他国,放着不管不问就可以了。齐国一定要杀了他才心里痛快,这种不仁也太严重了!后世那些以禅让为名而夺取国家的人,必定要杀死原来的君主以统一人心、防止后患,用意与此相同,流毒难道不深远吗!孟子说:‘五霸,是三王的罪人。’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桓公、文公事迹的。”存耕赵氏说:“小白不能容忍子纠在鲁国,一定要置他于死地,这是小白的罪过。庄公想要接纳子纠,致使齐国得以捉拿并杀死他,庄公也有罪过。《春秋》记载此事,显示出小白器量不宏大,以及鲁国没有主见而配合齐国杀人的过错。”我从邵氏那里听说:“五霸,是功劳的首领,也是罪行的魁首。功劳和过错不能互相掩盖,先确定五霸的功过再学习《春秋》,那么大意就确立了。”桓公进入齐国,首先杀死子纠,断绝灭绝天伦,这是最大的罪行。这与王者奉行“做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罪的人而得到天下也不做”的原则截然不同。此后凡是霸主做的事,都必须辨别其功过,正如邵氏所说。
冬天,疏浚洙水【浚,音俊】
《公羊传》说:“疏浚是什么意思?是加深的意思。为什么要加深?是畏惧齐国。”杜氏说:“洙水在鲁国城北,下游汇入泗水。”康侯胡氏说:“巩固国家以保护百姓为根本,轻易使用民力,胡乱兴办大工程,国家根本一旦动摇,即使有长江大河环绕封疆,洞庭、彭蠡、黄河汉水的险要,还不足以凭借,何况是洙水呢?记载疏浚洙水,显示出在守国的次要事务上劳民,而不知道根本,作为后世的警戒。”莘老孙氏说:“《春秋》的义理,凡是兴办工程都记载下来,都是罪过。”
《春秋本义》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七 元 程端学 撰
庄公
十年春,周历正月,鲁庄公在长勺打败齐军【长,音酌】
不记载“伐”而记载“败某师”,书法与隐公十年鲁庄公在菅地打败宋军相同,后面不再解释。杜氏说:“长勺,是鲁国的地方。”《左传》说:“齐军攻打我国。庄公准备迎战,曹刿请求拜见。他的同乡人说:‘当权者会谋划这件事,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当权者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入宫拜见。问凭借什么作战?庄公说:‘衣食这类安身的东西,不敢独自专有,一定分给别人。’回答说:‘小恩小惠没有遍及众人,百姓不会跟从您。’庄公说:‘祭祀用的牛羊玉帛,不敢虚报夸大,一定对神诚实。’回答说:‘小信用未能使神信服,神不会赐福给您。’庄公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一一明察,但一定根据实情处理。’回答说:‘这是忠于职守的一类事情,可以凭借这个打一仗。作战时请让我跟随。’庄公和他同乘一辆战车,在长勺作战。庄公准备击鼓进军,曹刿说:‘不行。’齐军击了三次鼓,曹刿说:‘可以了。’齐军大败。庄公准备驱车追击,曹刿说:‘不行。’下车查看齐军的车轮痕迹,登上车前横木眺望齐军,说:‘可以了。’于是追击齐军。战胜后,庄公问其中的缘故。回答说:‘作战,靠的是勇气。第一次击鼓振作士气,第二次击鼓士气就衰弱了,第三次击鼓士气就耗尽了。他们的士气耗尽而我们的士气正盛,所以战胜了他们。大国难以预测,害怕他们有伏兵。我看到他们的车迹混乱,望见他们的旗帜倒下,所以追击他们。’不知是否可信。存耕赵氏说:“这是小白报复干时之战。鲁军已经打败了,子纠也被杀了,也可以停止了吧?”我认为鲁国也有招致祸患的原因,侥幸取胜,不值得称道。义理又见隐公二年郑国攻打卫国。
二月,鲁庄公侵犯宋国
侵,是指侵犯其疆界。康侯胡氏说:“《诗经》说:‘侵犯阮国的疆界。’《尚书》说:‘侵犯之国的疆界。’就是这个意思。”高氏说:“庄公既然打败了齐军,又乘胜对宋国用兵,是非常不义的。”我认为诸侯没有周王的命令而声讨罪行,是罪过,何况没有周王的命令而侵犯别人的国家,残害百姓、滥用武力,罪不容诛,义理与隐公二年郑国攻打卫国相同。《谷梁传》说:“加深对齐国的怨恨,又退而侵犯宋国以增多自己的敌人。”厌恶这种行为。贯道王氏说:“这是开启次郎之战的原因。”《春秋》记载“侵”有五十八次。
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
迁国,是指夺取其地理优势,而将其国都迁移到别处,或者又使其成为附庸。不记载迁移到某地,叶氏说:“以迁移人为罪过,义理不在于地点。”宿国见隐公元年。孙氏说:“宿是微小的国家,由天子分封,宋国人迁移它,其恶行可想而知。”义理又见元年。齐国迁移纪国的郱、鄑、郚,这里则是迁移整个国家,更加严重了。康侯胡氏说:“迁移宿国,是宿国不想迁移,被宋国人所迁移。眷恋故土是常情的大义,迁移国家是重大的事情。即使是避害就利,离开危险趋向安全,尚且恐怕沉溺于众人之中,不肯顺从,何况是被迫于强暴,并非其所愿,抛弃长久居住的田地乡里,砍伐新迁徙处的蓬草藋草,路途的辛劳,营建修筑的劳累,引起怨恨叹息,伤害和气,难道不令人恻隐吗?肆意妄为而不顾,这种不仁也太严重了。凡是记载迁移,恶行自然显现。”
夏季六月,齐军、宋军驻扎在郎地。鲁庄公在乘丘打败宋军。
杜氏说:“乘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