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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本义五

春秋本义卷三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57–73 段

春秋本义卷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本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四    元 程端学 撰

桓公【名轨,《史记》又名允,惠公庶子,隠公弟】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杜氏曰:「嗣子定位于初丧,而改元必须逾年者,继父之业,成父之志,不忍有变于中年也。」诸侯每嵗首必有礼于庙,诸侯遭丧继位者,因此而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亦书即位之事于策。桓公篡立而用常礼,欲自同扵遭丧继位者。戴氏曰:「桓公志在得国,讳其故而晏然行即位之礼,《春秋》即其实而书之。」张氏曰:「桓公弑君而立,在《周礼》九伐之法,当伏贼杀其亲之辠。今书公即位,见周王之无政,与鲁之臣子忘不共戴天之雠,而推戴弑君之贼,弁冕南面,立乎其位也。」○谷梁曰:「继故不言即位,正也。先君不以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先君不以其道终,已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于先君也。」愚案十二公或书即位或不书即位,因旧史也。岂徒因旧史哉?各以见义焉耳。夫诸侯嗣位,必受扵先君,请扵天子,然后即位,以奉天子正朔。文、成、襄、昭、哀五君书即位者,受扵先君也。定公不受扵先君亦书即位者,为季氏所立而行即位之礼也。庄、闵、僖不书即位,以继故不行即位之礼也。隠公非继故亦不书即位者,亦以不行即位之礼也。若其所以不行即位之礼,则不可得而知矣。桓、宣虽继故而亦书即位者,桓、宣事与庄、闵、僖异矣。庄、闵、僖之先君见弑扵他人,桓、宣则弑君自立,肆然行即位之礼,旧史安得不书即位哉?圣人安得不书即位以见义哉?故十二公不问书即位不书即位,皆有不请命天王之辠,惟桓、宣有辠之中重有辠焉。圣人虽因旧史,而其辠恶自不可掩,所以戒后世者深矣。余见僖公即位。

  三月公防郑伯于垂

杜氏曰:「垂,犬邱,卫地。」张氏曰:「轨篡立而惧诸侯之讨已,欲外结好以自固,郑亦欲乘此机以求许田,故防于垂。篡弑之人,凡民罔不憝,而郑庄首与为防,辠郑伯也。义又见隠九年防于防。」○莘老孙氏曰:「桓公弑君之贼,天地所不容,人人所同诛者。郑与鲁同好往来之国,不能举大义诛凶逆以正王道,以明诸侯讨贼之义,而规规扵尺寸之土、分毫之利,亲去南面之尊而防弑君之贼,郑伯之辠不容诛矣。」叶氏曰:「隠公初,齐、晋犹未强,郑庄公独雄诸侯。及使宛来归祊之后,隠遂舎宋而事郑,伐宋、入许,无不与之同者,此桓之所畏也。是其首求扵郑者欤?郑既得赂,然后始同好而为越之盟。三传蔽扵易祊之言,而不知许田之为赂,是以并垂之事而失之。」

  郑伯以璧假许田

假借也,璧,瑞玉,环也。公羊曰:「许田者,鲁朝宿之邑也。」刘氏曰:「周公之邑也。」诗云:「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盖非方伯不得有汤沐之邑,非周公不得世享其地。愚谓郑庄以璧归鲁,以假为名,实求许田,朴乡吕氏所谓「郑将以要鲁而为之辞」者也。孙氏曰:「天子所封不可假也,擅假天子之田,自恣若此。」髙氏曰:「先言防于垂,而继言假许田,见郑伯贪利忘义之甚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杜氏曰:「越,近垂地名。」程子曰:「桓公欲结郑好以自安,故既与许田,又为盟也。弑君之人,凡民罔弗憝,而郑与之盟以定之,其辠大矣。」康侯胡氏曰:「是肆人欲而灭天理,等伦纪于弁髦,化人类为禽兽,圣人所为惧,《春秋》所以作也。」义又见隐元年盟于蔑。○愚案:《春秋》先书隠公薨而不地,以着其见弑;继书桓公晏然行即位之礼;继书公防郑伯于垂;继书郑伯以璧假许田;继书公及郑伯盟于越。扵是桓公弑逆篡立、郑伯贪利党恶之辠,显如日星,所谓属辞比事,《春秋》教也,何俟一字襃贬哉!

  秋大水

公羊曰:「记灾也。」莘老孙氏曰:「大者,非常之辞。水非常而为灾,或害禾稼,败庐舎,凡为灾则

译《春秋本义》卷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本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四 元 程端学 撰

桓公【名轨,《史记》又名允,惠公的庶子,隐公的弟弟】

元年春王正月,桓公即位。

杜氏说:“继承君位的儿子在父亲刚去世时就确定身份,但改换年号必须等到第二年,这是为了继承父亲的基业,完成父亲的志向,不忍心在中年就有所变更。”诸侯每年年初必定在宗庙举行礼仪,遭遇丧事而继位的诸侯,因此改换年号、端正位置,百官按次序就位,所以国史也在简册上记载即位之事。桓公篡夺君位却使用常规的礼仪,想要把自己等同于遭遇丧事而继位的人。戴氏说:“桓公一心想要得到国家,隐瞒篡位的原因而安然举行即位之礼,《春秋》就根据事实记载下来。”张氏说:“桓公杀害君主而自立,按照《周礼》九伐的法度,应当伏法被杀,承担杀害亲人的罪责。现在记载‘公即位’,显示出周天子没有政令,以及鲁国的臣子忘记了不共戴天的仇恨,反而拥戴杀害君主的贼人,让他戴着礼帽、穿着礼服,面朝南站立在君位上。”○谷梁传说:“继承旧位不记载‘即位’,这是正确的。先君不是善终,那么子弟不忍心即位。继承旧位却记载‘即位’,那就是参与了弑君之事。先君不是善终,自己却端正了即位的礼仪而即位,这是对先君没有恩情。”我认为十二位国君有的记载即位,有的不记载即位,是沿用旧史。难道仅仅是沿用旧史吗?各自借此显示大义罢了。诸侯继承君位,必定要接受先君的托付,向天子请示,然后即位,以奉行天子颁布的正朔。文公、成公、襄公、昭公、哀公五位国君记载即位,是因为接受了先君的托付。定公没有接受先君的托付也记载即位,是因为被季氏拥立而举行了即位之礼。庄公、闵公、僖公不记载即位,是因为继承旧位而没有举行即位之礼。隐公不是继承旧位也不记载即位,也是因为没举行即位之礼。至于他们为什么不举行即位之礼,就无法知道了。桓公、宣公虽然是继承旧位却也记载即位,是因为桓公、宣公的事情与庄公、闵公、僖公不同。庄公、闵公、僖公的先君是被他人杀害,桓公、宣公则是杀害君主自立,肆意举行即位之礼,旧史怎么能不记载即位呢?圣人怎么能不记载即位来显示大义呢?所以十二位国君不论记载即位还是不记载即位,都有不向天王请示的罪过,只有桓公、宣公在罪过之中罪过更重。圣人虽然沿用旧史,但他们的罪恶自然无法掩盖,所以对后世的警戒非常深刻。其余详见僖公即位条。

三月,桓公在垂地与郑伯会盟。

杜氏说:“垂,即犬邱,是卫国的地方。”张氏说:“桓公篡位后害怕诸侯讨伐自己,想要在外结交友好以巩固自己,郑国也想趁此机会谋求许田,所以在垂地会盟。篡位弑君的人,百姓没有不痛恨的,而郑庄公首先与他会盟,这是郑伯的罪过。大义又见隐公九年会盟于防。”○莘老孙氏说:“桓公是杀害君主的贼人,天地所不容,人人所共同声讨。郑国与鲁国是同好往来的国家,不能举大义诛杀凶恶逆贼以端正王道,以彰显诸侯讨伐贼人的道义,反而斤斤计较于尺寸的土地、分毫的利益,亲自离开南面君主的尊贵地位而去会见杀害君主的贼人,郑伯的罪过不可饶恕。”叶氏说:“隐公初年,齐国、晋国尚且不强,郑庄公独自称雄于诸侯。等到派遣宛来归还祊地之后,隐公于是舍弃宋国而侍奉郑国,讨伐宋国、进入许国,没有不与他相同的,这是桓公所畏惧的。这难道是桓公首先向郑国求和吗?郑国既然得到了贿赂,然后才开始结好并举行越地的盟誓。《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被‘交换祊地’的说法所蒙蔽,而不知道许田是贿赂,因此连垂地之事也弄错了。”

郑伯用璧玉交换许田。

假,是借用的意思;璧,是瑞玉,环形玉器。《公羊传》说:“许田,是鲁国朝见天子时住宿的邑地。”刘氏说:“是周公的邑地。”《诗经》说:“居住在常地与许地,恢复周公的疆域。”大概不是方伯就不能拥有汤沐邑,不是周公就不能世代享有那片土地。我认为郑庄公把璧玉给鲁国,以借用为名,实际上是谋求许田,正如朴乡吕氏所说的“郑国将要以此要挟鲁国而找的借口”。孙氏说:“天子分封的土地不可以借用,擅自借用天子的土地,如此放纵自己。”髙氏说:“先记载在垂地会盟,接着记载交换许田,显示出郑伯贪利忘义到了极点。”

夏四月丁未,桓公与郑伯在越地结盟。

杜氏说:“越,是靠近垂地的地名。”程子曰:“桓公想要结交郑国以求自安,所以既给了许田,又结盟。杀害君主的人,百姓没有不痛恨的,而郑国与他结盟来安定他,罪过太大了。”康侯胡氏说:“这是放纵人欲而灭绝天理,把伦理纲常看作无用的东西,把人类变成禽兽,圣人所恐惧的,《春秋》因此而作。大义又见隐公元年盟于蔑。”○我认为:《春秋》先记载隐公去世而不写地点,以表明他是被杀害;接着记载桓公安然举行即位之礼;接着记载桓公在垂地与郑伯会盟;接着记载郑伯用璧玉交换许田;接着记载桓公与郑伯在越地结盟。于是桓公弑逆篡位、郑伯贪利党恶的罪过,像日月星辰一样明显,所谓连缀文辞、排比史事,这就是《春秋》的教化,哪里还需要一字一字的褒贬呢!

秋,发生大水灾。

《公羊传》说:“记载灾祸。”莘老孙氏说:“大,是非常之辞。水灾非常而成为灾害,或者伤害庄稼,毁坏房屋,凡是成为灾害就……”

书之也。水者,隂也。隂之盛,至扵大水而为灾,则阳不胜隂,而隂专盛矣。圣人既着其为灾之迹,又以见当时天下有召灾之实。春秋之间,一鲁国之小,而大水者八,天下之灾又可胜纪乎?」○董子曰:「水者,隂灭阳也。隂灭阳者,卑胜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贱伤贵,逆节也。」孙氏曰:「水不润下也。昔者圣王在上,五事修而彞伦叙,则休徴应之;圣王不作,五事废而彞伦斁,则咎徴应之。春秋之世多灾异者,圣王不作故也。然自隠迄哀,圣王不作久矣,天下之灾多矣,悉书之则不胜书。是故孔子惟日食与内灾则书之,外灾则或举一二,则天下之异从可知矣。」康侯胡氏曰:「大水者,隂逆而与怨气并也。桓行逆徳而致隂沴,冝矣。」或问:「尧之时而曰洚水警予者,何也?」曰:「尧开辟以来,水之行未得其归,故尧有忧焉,使禹治之,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耳。是知天非为尧有洪水之灾,至禹而后水由地中行耳。后世有人为不善,感动天变,召水灾者,必引尧为解惑矣。」

译记载这件事啊。水,属于阴。阴气极盛,达到大水泛滥成为灾祸的程度,就是阳不能胜过阴,而阴气独占了优势。圣人既记载了它成为灾祸的迹象,又借此表明当时天下有招致灾祸的实情。春秋时期,仅仅一个小小的鲁国,发生大水就有八次,天下的灾祸又哪里能计算得尽呢?」○董仲舒说:「水灾,是阴灭阳。阴灭阳,就是卑贱胜过尊贵。日食也是这样,都是以下犯上,贱伤贵,违背常理。」孙氏说:「水不能润泽向下。从前圣王在位,五件事修明而常伦有序,那么吉祥的征兆就相应出现;圣王不在位,五件事荒废而常伦败坏,那么凶险的征兆就相应出现。春秋时代多灾异,是因为圣王不在位的缘故。然而从隐公到哀公,圣王不在位已经很久了,天下的灾祸很多,如果全部记载下来就写不完了。因此孔子只记载日食和国内灾祸,国外灾祸则举出一两个,那么天下的异常就可以知道了。」康侯胡氏说:「大水,是阴气逆行并与怨气合并。桓公施行逆德而招致阴气滞积,是理所当然的。」有人问:「尧的时候说洚水警戒我,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尧开辟以来,水的流向还没有找到归宿,所以尧有忧虑,派禹去治理,然后人们才能得到平坦的土地居住。由此可知,上天并不是因为尧而有洪水之灾,到了禹的时候水才顺着地中流动。后世有人行为不善,感动天变,招致水灾的,必定会引用尧的例子来解除疑惑。」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督,大宰华父名也。与夷,殇公名也。髙氏曰:「案宋世系,正考父生嘉,字孔父。」孙氏曰:「字者,命大夫也。」刘氏曰:「名也,前説近是。」左氏曰:「隠三年,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舎与夷而立寡人,寡人不敢忘。苟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羣臣愿奉冯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徳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徳,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居于郑。宋穆公卒,殇公即位。桓二年,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扵郑而立之,以亲郑。」张氏曰:「华督盖冯之党也,将弑与夷而惮孔父,故先杀孔父。」谷梁曰:「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书尊及卑也。」康侯胡氏曰:「孔父为司马,无能改扵其徳,非所谓格君心之非者。然君弑死扵其难,处命不渝,亦可无媿矣。」愚谓殇公见弑,已兆扵宣公舎殇公而立穆公,穆公又舎冯而立殇公之日,而成扵殇公不务修政以实其国,而比比焉以伐郑杀冯为心,故及此祸。义见隠四年卫州吁事。○莘老孙氏曰:「春秋之时,见弑之君二十四,死难之臣三人而已,孔父、仇牧、荀息。当是时,天下之为人臣者,或亡国以自存,或卖君而苟位,滔滔是也。三人者,或投万死以赴君之难,或持大义以障君之贼,事既不果,以死继之。君存则与之俱存,君死则与之俱死。食君之禄,立君之朝,义不忍与奸臣贼子并生扵时,冒白刃,投死地,以同君之祸,皎然不欺其心,而自得其死所,孔子安得不与之乎?然而三人之中,其节最髙者,孔父也。」刘氏曰:「孔父之智则未。」孔父之忠则尽矣,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可谓处命不渝矣。君举陈氏曰:「死节,人臣之极致也,谊与其君存亡者也。苟不然,则不书。」故晋栾书、中行偃先杀胥童而后弑君,不言及;楚商臣先杀鬬勃而后弑君,不言及。愚谓《春秋》书「及其大夫孔父」,非襃孔父也,伤世变也。何伤世变也?名不正而作乱也,君不仁而累其臣也,贼弑其君又及其臣也,孙氏所谓甚之者是也。而説《春秋》者但襃孔父之贤,而不及臣弑君、贼贤之大变,则是论其末而遗其本矣,不可以不辨。后仇牧、荀息事仿此。

  滕子来朝

滕本侯爵而称子者,戴氏曰:「小国爵尊而贡重者,多自贬以从其卑,春秋从而书之,不没其实也。」存耕赵氏曰:「春秋诸侯放恣,小国往往自卑贬以求容,觐礼废而班爵不得其正,滕、杞之类是也。」愚谓二説相兼,其义乃备。来朝,见隠十一年。康侯胡氏曰:「春秋为诛乱臣、讨贼子而作,使人人知乱臣贼子之为大恶,而莫之与,则无以立扵世,莫敢动扵为恶,而篡弑之祸止矣。今桓公以臣弑君,为天下之大恶,凡民罔弗憝也。巳不能讨,又先邻国而朝之,是反天理、肆人欲,春秋之所深恶也。」义又见隐十一年滕、薛来朝。○朱子曰:「程沙随作《春秋解》,説滕子来朝处最好。如隠公十一年方书『滕侯、薛侯来朝』,如何到桓二年便书『滕子来朝』?先儒为説甚多,或以为时王所黜,故降而称子。不知是时时王已不能行黜陟之典,就使能黜陟诸侯,当时亦不止一滕之可黜。或以春秋恶其朝桓,特削而书子,自此之后,滕一向书子,岂春秋恶其朝桓而并后代子孙削之乎?或以当丧未君,前又不见滕侯卒,皆不通之论。沙随则谓此见得春秋时小国事大国,其朝聘贡赋之多寡,随其爵之崇卑。滕子之事鲁,以侯礼见,则所供者多,故自贬降而以子礼见,庶得贡赋省少,易供之也。恐是如此。缘后面郑朝晋云:『郑,国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赋。』见得郑本是男爵,后袭用

译冬十月。

二年春,周历正月戊申日,宋国的大夫华父督杀害了国君与夷,以及大夫孔父。督,是大宰华父的名字。与夷,是殇公的名字。髙氏说:“查考宋国的世系,正考父生嘉,字孔父。”孙氏说:“字,是任命大夫时赐予的。”刘氏说:“这是名字,前面的说法比较正确。”《左传》说:“鲁隐公三年,宋穆公病重,召见大司马孔父,把殇公托付给他,说:‘先君舍弃与夷而立我为君,我不敢忘记。如果凭借大夫们的神灵,我能保全性命直到去世,先君如果问起与夷,我将用什么言辞回答?请你们奉立他,主持国家社稷,我虽然死了,也没有悔恨。’孔父回答说:‘群臣愿意奉立公子冯。’穆公说:‘不行。先君认为我有贤德,让我主持社稷,如果抛弃德行而不谦让,这是废弃先君的选择,怎么能说是贤德呢?显扬先君的美德,可以不努力吗?希望你不要废弃先君的功业。’于是让公子冯居住在郑国。宋穆公去世,殇公即位。鲁桓公二年,宋殇公立国十年,发动了十一次战争,百姓不堪忍受。孔父嘉担任司马,华督担任大宰,所以趁着百姓不堪忍受,先宣告说:‘司马(孔父)就是这样的。’随后杀害孔父并弑杀殇公,从郑国召来庄公(公子冯)并立他为君,以亲近郑国。”张氏说:“华督大概是公子冯的党羽,将要弑杀与夷但忌惮孔父,所以先杀害孔父。”《谷梁传》说:“孔父先死,经文说‘及’是什么意思?这是记载尊贵者连带卑贱者。”康侯胡氏说:“孔父担任司马,没有能力改变他的德行,不是所谓能纠正君主内心错误的人。然而君主被弑,他死于这场灾难,面对命运坚守不变,也可以问心无愧了。”我认为殇公被弑,征兆早在宣公舍弃殇公而立穆公,穆公又舍弃公子冯而立殇公的时候,而最终成于殇公不致力于修明政治来充实国家,却屡次以讨伐郑国、杀害公子冯为心,所以招致这场祸患。其义理可见于鲁隐公四年卫州吁的事。○莘老孙氏说:“春秋时期,被弑杀的君主有二十四位,死于难的臣子只有三位而已,即孔父、仇牧、荀息。当时,天下做臣子的,有的亡国以保全自己,有的出卖君主以苟且保位,到处都是这样。这三个人,有的冒着万死以赴君主的危难,有的秉持大义以阻挡君主的贼人,事情既然没有成功,就以死相殉。君主活着就与他一起活着,君主死了就与他一起死去。吃着君主的俸禄,立于君主的朝廷,道义上不忍与奸臣贼子同时存活,冒着白刃,投身死地,与君主同遭祸难,光明磊落不欺骗自己的内心,而自得其死所,孔子怎么能不赞许他们呢?然而在这三人之中,气节最高的是孔父。”刘氏说:“孔父的智慧则不足。”孔父的忠诚则尽到了,托付六尺之孤,寄托百里之命,可以说是面对命运坚守不变了。君举陈氏说:“死节,是臣子的极致,道义上与其君主共存亡。如果不这样,就不记载。”所以晋国的栾书、中行偃先杀害胥童而后弑君,不说“及”;楚国的商臣先杀害鬬勃而后弑君,也不说“及”。我认为《春秋》记载“及其大夫孔父”,不是褒奖孔父,而是哀伤世道的变乱。为什么哀伤世道的变乱?因为名分不正而作乱,君主不仁而连累他的臣子,贼人弑杀君主又牵连到他的臣子,孙氏所说的加重语气就是这个意思。而解说《春秋》的人只褒奖孔父的贤德,而不涉及臣弑君、贼杀贤人的大变乱,这是议论其末节而遗忘了根本,不可以不辨明。后来仇牧、荀息的事仿照此例。

滕子来朝见。

滕国本来是侯爵却称子,戴氏说:“小国爵位尊贵而贡赋沉重的,大多自我贬低以顺从卑下的地位,《春秋》因而记载它,不掩盖实际情况。”存耕赵氏说:“春秋时期诸侯放纵,小国往往自我贬低以求容身,觐见之礼废弛而班爵不得其正,滕、杞之类就是如此。”我认为两种说法兼而有之,其义理才完备。来朝见,见鲁隐公十一年。康侯胡氏说:“《春秋》是为了诛讨乱臣、贼子而作的,使人人知道乱臣贼子是大恶,而没有人参与,就无法立于世,没有人敢动于作恶,而篡弑的祸患就停止了。现在桓公以臣弑君,是天下的大恶,百姓没有不痛恨的。自己不能讨伐,却先于邻国去朝见他,这是违背天理、放纵人欲,是《春秋》所深恶的。”义理又见鲁隐公十一年滕、薛来朝。○朱子说:“程沙随作《春秋解》,解说滕子来朝的地方最好。比如鲁隐公十一年才记载‘滕侯、薛侯来朝’,怎么到鲁桓二年就记载‘滕子来朝’?先儒的说法很多,有的认为是被当时的周王贬黜,所以降格称子。不知道那时周王已经不能行使贬黜升降的典制,即使能贬黜诸侯,当时也不止一个滕国可贬黜。有的认为《春秋》厌恶他朝见桓公,特意削去爵位而书为子,从此之后,滕国一直书为子,难道《春秋》厌恶他朝见桓公而连后代子孙都削去爵位吗?有的认为正在丧期未即君位,前面又没有见到滕侯去世,都是不通的说法。沙随则认为这是看到春秋时小国侍奉大国,其朝聘贡赋的多寡,随着爵位的高低而定。滕子侍奉鲁国,如果用侯礼相见,那么所供应的就多,所以自我贬降而以子礼相见,希望贡赋少一些,容易供应。恐怕是这样。因为后面郑国朝见晋国说:‘郑国是男爵,却让它跟随公侯的贡赋。’可见郑国本是男爵,后来袭用……”

侯礼以交于大国,初焉不觉其贡赋之难办,后来益困于此,方説出此等话。非独是郑,想当时小国多是如此。」孙氏曰:「杞,公爵也;滕、薛,侯爵也。春秋时,杞称公,正也;称伯、称子,降也。滕、薛称侯,正也;称伯、称子,降也。此盖周道陵迟,诸侯自恣,朝觐不常,此三国来朝,礼多不备,或以侯礼而朝,或以伯礼而朝,孔子从而录之,以着乱也。」

译诸侯以侯礼与大国有交往,起初并不觉得贡赋难以办理,后来却日益因此陷入困境,这才说出这样的话。不只是郑国如此,想当时的小国大多都是这样。」孙氏说:「杞国是公爵;滕国、薛国是侯爵。春秋时期,杞国称公,是合乎正礼的;称伯、称子,则是降等。滕国、薛国称侯,是合乎正礼的;称伯、称子,则是降等。这大概是因为周朝的王道衰微,诸侯放纵自己,朝觐天子没有定规,这三个国家来朝见,礼仪大多不完备,有的用侯礼来朝见,有的用伯礼来朝见,孔子便如实记录,以彰显这种混乱。」

三月,公防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杜氏曰:「稷,宋地。成,平也。宋有弑君之乱,故为防,欲以平之。」愚谓诸侯当讨宋乱,不当平宋乱。宋有弑君之贼,诸侯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杀华督,询可立之君而立之,天下庶乎其可理也。今不讨贼,而后书取鼎,则是平宋乱乃党乱贼也,四国之恶着矣。圣人据实录之,为后世有天下国家者之大戒也。○君举陈氏曰:「弑君之祸接迹扵天下,扵是焉始也。向也立五国之君大夫以定州吁,而州吁讫扵讨;今也合四国之君以立华督,遂相宋庄。弑君之祸接迹扵天下,四君为之也。」陆氏曰:「上言伐卫,次言王人救卫,下言卫侯朔入扵卫,则知逆王命;上言成宋乱,下言纳鼎,则知贪赂縦辠。凡此类,上下相应而见其理。」愚谓陆氏之论,即《春秋》属辞比事之法,非区区一字襃贬之谓,读者详之。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郜,古报切。大庙之大,音泰】杜氏曰:「济隂城武县东南有北郜城。」张氏曰:「郜大鼎,郜所造器也。」莘老孙氏曰:「鼎自宋得之,谓之郜大鼎者,鼎之成自郜也。若和氏之璧云和之琴瑟之类是也。」谷梁曰:「曰宋取之,宋也。」张氏曰:「大庙,周公之庙也。」左氏曰:「防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徳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徳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羮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他顶切】带裳幅舄,衡紞【多敢切】纮【获耕切】綖【音延】昭其度也。藻率【音律】鞞【补顶切】鞛【布孔切】鞶厉,防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徳,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扵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徳立违,而置其赂器扵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徳,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扵洛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扵大庙,其若之何?」公不聴。孙氏曰:「甚之也。桓弑逆之人,受督弑逆之赂,以事扵周公之庙,可谓甚矣。」叶氏曰:「庙之有器,所以尊徳。不义荐之,是之谓渎其祖。」○邦衡胡氏曰:「纳于大庙,足以知公无亷耻畏惮,犹欲夸神以为功也。」康侯胡氏曰:「弑逆之贼,不能致讨,而受其赂,置于大庙,以明示百官,是教之习为弑逆叛乱之行也。公子牙、庆父、仲遂之恶,又何诛焉?圣人为此惧而作《春秋》,其垂训后世,使知宠赂之行,保邪废正,能败人之国家也,亦或知戒矣。」戴氏曰:「书成乱扵前,书取鼎」扵后恶自见矣。

秋七月,纪侯来朝【纪,《左氏》作杞。程子曰:「凡杞称侯者,当为纪。杞时爵已非侯,文误也。及纪侯大去其国之后,杞不复称侯矣】

  义见滕子来朝

  蔡侯郑伯防于邓

杜氏曰:「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孔氏曰:「贾、服以邓为国,言蔡、郑防于邓之国都。释例以此颍川邓城为蔡地,其邓国则义阳邓县是也。以邓是小国,去蔡路逺,蔡、郑不冝逺防其都,且蔡、郑惧楚,始为此防,何当反求近楚小国而与之结援?故知非邓国也。」左氏曰:「始惧楚也。」莘老孙氏曰:「是时楚方僭号,欲伯中国,蔡、郑国小而逼扵楚,惧而谋自安之计,孔子书之,所以见中国衰而荆蛮盛,小国恐惧而盟防不暇也。义又见隠九年防于防。○康侯胡氏曰:「楚自西周已为中国患,宣王盖尝命将南征矣。及周东迁,僭号称王,凭陵江汉,其后卒虏蔡侯,而郑以王室懿亲为之服役,终春秋之世,圣人盖伤之也。夫天下莫大扵理,莫强扵信义,循天理、惇信义以自守其国家,荆楚虽大,何惧焉?不知本此,事丑徳齐,莫能相尚,则

译三月,鲁桓公在稷地会合齐侯、陈侯、郑伯,以此促成宋国的动乱。

杜预说:“稷,是宋国的地方。成,是平定的意思。宋国发生了弑君的动乱,所以各国举行会盟,想要平定它。”我认为诸侯应当讨伐宋国的动乱,而不应当平定宋国的动乱。宋国有弑君的贼人,诸侯应当向上报告天子,向下报告方伯,杀死华督,询问可以拥立的君主并立他为君,天下或许就可以治理了。现在不讨伐贼人,随后又记载索取鼎器,那么平定宋国动乱就是包庇作乱的贼人,这四个国家的罪恶就显明了。圣人依据事实记录,作为后世拥有天下国家者的重大警戒。君举陈氏说:“弑君的祸患接连不断地发生在天下,是从这里开始的。以前立五国的君大夫来平定州吁,而州吁最终被讨伐;现在会合四国的君主来拥立华督,于是辅佐宋庄公。弑君的祸患接连不断地发生在天下,是这四位君主造成的。”陆氏说:“上文说伐卫,接着说王人救卫,下文说卫侯朔回到卫国,就知道违背王命;上文说平定宋乱,下文说纳鼎,就知道贪图贿赂、纵容罪恶。凡是这类情况,上下文相互呼应而显现其道理。”我认为陆氏的论述,就是《春秋》属辞比事的方法,不是仅仅一字褒贬的意思,读者应当详细体会。

夏四月,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纳藏到大庙中【郜,音古报。大庙的大,音泰】杜预说:“济阴城武县东南有北郜城。”张氏说:“郜大鼎,是郜国制造的器物。”莘老孙氏说:“鼎是从宋国得到的,称之为郜大鼎,是因为鼎的成型出自郜国。就像和氏璧、云和琴瑟之类一样。”谷梁传说:“说从宋国取得,是因为宋国。”张氏说:“大庙,是周公的庙。”左传说:“在稷地会盟,以此促成宋国的动乱。因为贿赂的缘故,拥立了华氏。用郜大鼎贿赂鲁桓公,齐、陈、郑都有贿赂,所以于是辅佐宋公。从宋国取得郜大鼎,纳藏到大庙中,是不合礼的。”臧哀伯劝谏说:“统治人民的人,将要彰显美德、堵塞违逆,以此临视照耀百官,还担心或许会失去它,所以彰显美好的德行来给子孙看。因此清庙用茅草盖屋顶,大路用蒲草做席子,大羹不加调和,粢食不舂细,是为了彰显节俭。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是为了彰显法度。藻率、鞞鞛、鞶厉、防缨,是为了彰显数量。火龙黼黻,是为了彰显文采。五色比象,是为了彰显物类。钖鸾和铃,是为了彰显声音。三辰旂旗,是为了彰显光明。美德,节俭而有法度,升降有数量。用文物来记载它,用声光来发扬它,以此临视照耀百官,百官因此警戒畏惧而不敢轻易改变纪律。现在毁灭美德、树立违逆,而把贿赂的器物放在大庙中,来明确地展示给百官,百官效法它,那又怎么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败坏,是由于官员邪恶;官员丧失美德,是由于宠信贿赂显著。郜鼎在大庙中,还有什么比这更显著的呢?武王攻克商朝,把九鼎迁到洛邑,义士尚且有人非议,何况要把彰显违逆动乱的贿赂器物放在大庙中,那该怎么办呢?”桓公不听。孙氏说:“这是极言其过分。桓公是弑逆之人,接受华督弑逆的贿赂,在周公的庙中行事,可以说是过分极了。”叶氏说:“庙中有器物,是用来尊崇美德的。不义地进献它,这就是亵渎祖先。”邦衡胡氏说:“纳藏到大庙中,足以知道桓公没有廉耻畏惧,还想要向神灵夸耀以此作为功劳。”康侯胡氏说:“弑逆的贼人,不能加以讨伐,反而接受他的贿赂,放在大庙中,来明确地展示给百官,这是教导他们习惯于弑逆叛乱的行为。公子牙、庆父、仲遂的罪恶,又怎么惩罚呢?圣人因为害怕这种情形而作《春秋》,其垂训后世,使人们知道宠信贿赂的行为,保全邪恶、废弃正道,能够败坏人的国家,或许也能知道警戒了。”戴氏说:“前面记载促成动乱,后面记载取得鼎器,罪恶自然显现了。

秋七月,纪侯来朝见【纪,《左传》作杞。程子曰:“凡是杞称侯的,应当是纪。杞当时的爵位已经不是侯,是文字错误。等到纪侯大大离开他的国家之后,杞就不再称侯了。”】

意义见滕子来朝。

蔡侯、郑伯在邓地会盟。

杜预说:“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孔氏说:“贾逵、服虔认为邓是一个国家,说蔡、郑在邓国的都城会盟。《释例》认为这个颍川邓城是蔡地,那个邓国则是义阳邓县。因为邓是小国,距离蔡路远,蔡、郑不应当远道去它的都城会盟,况且蔡、郑畏惧楚国,才开始这次会盟,怎么会反而去寻求靠近楚国的小国而与之结盟?所以知道不是邓国。”左传说:“开始畏惧楚国。”莘老孙氏说:“这时楚国正僭越称王,想要称霸中国,蔡、郑国小且逼近楚国,畏惧而谋划自安之计,孔子记载它,是为了显示中国衰微而荆蛮兴盛,小国恐惧而盟会来不及。意义又见隐九年会盟于防。”康侯胡氏说:“楚国从西周以来就是中国的祸患,宣王曾经命令将领南征。等到周朝东迁,僭越称王,凭借陵驾江汉,后来终于俘虏蔡侯,而郑国因为王室懿亲的缘故为其服役,整个春秋时期,圣人大概哀伤这种情况。天下没有比理更大的,没有比信义更强的,遵循天理、敦守信义来守卫自己的国家,荆楚虽然强大,有什么可畏惧的呢?不知道根本在于此,行事丑恶、德行齐同,不能相互推崇,那么

以地之大小、力之强弱分胜负矣。观诸侯防盟离合之迹,而夷夏盛衰之由可考也。」

译凭借土地的大小、力量的强弱来分出胜负。观察诸侯结盟与离散的事迹,就可以考察夷狄与华夏兴盛衰败的原因了。

九月入杞

谷梁曰:「我入之也。」程子曰:「将卑师少称人,内则止云入某、伐某,义见隠二年入向。此则弑逆之贼入人之国,见王政之不行,而无忌惮之甚也。」○髙氏曰:「此年入杞,八年入邾,其辞虽畧,而辠有余也。夫桓弑君,莫入莫伐而已,乃入人伐人,是使天下共蒙其耻也。」

  公及戎盟于唐

  义见隠二年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

康侯胡氏曰:「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事亡如事存,故君出必告庙,反必奠而后入,礼也。出必告,行反而告至,常事尔,何以书?志其去国逾时之久也。」常山刘氏曰:「君行其至,必书,扵法当然也。古之诸侯,朝防有常节,出入有常期,周衰以后,无法妄行,征伐会盟,纷纷四出,弃社稷,委人民,往往越月逾嵗而后得返,观其所书,而其乱自着矣。」愚谓亦有未逾时而书至者,盖诸侯动必以正,然后有以告扵宗庙而书至。今防盟侵伐,莫非不正,而亦以告庙,则非所以事其祖也。后仿此。○莘老孙氏曰:「春秋书至者,皆致其所出之事。以地至者四而已,此年公至自唐,文十七年公至自谷,定八年公至自瓦,十年夏公至自夹谷,四处尔。」朴乡吕氏曰:「其或不书者,史阙之也。一出而二事,致或致其前,或致其后,致其重者也。」

三年春正月,公防齐侯于嬴【音盈】

杜氏曰:「嬴,齐邑,泰山嬴县。」张氏曰:「所谓嬴、博之间,盖齐之东南邑。」左氏曰:「成婚扵齐也。」杜氏曰:「公不由介绍,自与齐侯防而成婚,非礼也。」张氏曰:「乱臣贼子与防而为婚,着齐侯之辠也。义又见隠九年防于祊。」○莘老孙氏曰:「秋七月,遂有公子翚如齐逆女之事,是扵未婚之前而为此防也。婚礼有六,皆称父兄之命以遣使者,所以养廉逺耻,示万世之嗣不可轻也。今桓公不由介绍之命、媒妁之言,身至齐境以与齐谋己之婚,丑恶见矣。」存耕赵氏曰:「桓畏不义之诛,申好扵齐以遂终篡。夫妇人伦之大,而请婚其始也,动不顾义,取轻扵齐,终之以文姜之祸,不能谨其始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君举陈氏曰:「胥命者,交相命也。」宋氏曰:「莫相下也。」杜氏曰:「蒲,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张氏曰:「开封府长垣县,古蒲邑。」刘氏曰:「齐,太公之后,东州之侯也;卫,康叔之后,北州之侯也,以事相命也。古者有方伯,有州牧,有连帅,命扵天子,正也。自相命,非正也。」○存耕赵氏曰:「王言作命,臣下禀令,命自上出者也。以诸侯而命诸侯,世道之变也。周室虽衰,天命未改,齐禄父、卫晋不能作周孚先朝京师以聴王命,乃胥命于蒲。」

六月,公防纪侯于郕【音成。纪,左氏、谷梁作杞,公羊作纪,今依程子作纪。郕,左氏、谷梁作郕,公羊作盛,今从左谷作郕】

郕,见隠五年。范氏曰:「郕,鲁地,恐非。」张氏曰:「纪与鲁亲,而求援扵鲁,以抗齐、郑,故桓公因其二年来朝,而与之防也。」义见隠九年防于防。○程子曰:「自桓公篡立,无嵗不与诸侯盟防,结外援以自固也。」许氏曰:「姻大国,服小国,着得意也。天下无王,而乱人得意如此!」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谷梁曰:「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既者,尽也,义见隠三年。此则食之既,天变尤大耳。」○杜氏曰:「厯家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食;日月同防月掩日,故日食。食有上下者,行有髙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掩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掩间疏也。」

  公子翚如齐逆女

髙氏曰:「翚至此称公子者,桓公命为卿故也。」张氏曰:「或曰王命也。」陆氏曰:「女,文姜也。」啖氏曰:「翚以公子而行婚礼,尤不可也。」○叶氏曰:「鲁诸公十有二,见逆女者四,皆以违礼失常也。庄书『公如齐逆女』,不正公亲逆也;桓书『公子翚逆女』,宣书『公子遂逆女』,翚,桓公之弟,惠公之子;遂,宣公之弟,文公之子,不正其

译九月,鲁桓公进入杞国。

谷梁传说:“是我们(鲁国)进入杞国。”程子说:“将领地位低、军队少时称‘人’,如果是本国军队,就只说‘入某国’、‘伐某国’,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二年‘入向’的记载。这里则是弑君篡位的贼子进入别国,显示出王政不行,且肆无忌惮到了极点。”高氏说:“这一年进入杞国,八年进入邾国,文辞虽然简略,但罪责却有余。桓公弑君,原本只是没人敢进入、没人敢讨伐罢了,现在却进入别国、讨伐别国,这是让天下共同蒙受耻辱。”

鲁桓公在唐地与戎族结盟。

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二年“在唐地结盟”的记载。

冬天,鲁桓公从唐地回国。

康侯胡氏说:“凡是做儿子的,出门必须禀告,回来必须拜见,对待亡者如同对待生者,所以国君出门必须告祭宗庙,回来必须奠祭之后才入宫,这是礼制。出门必须禀告,出行回来禀告到达,这是常事,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他离开国家时间之久。”常山刘氏说:“国君出行,其到达必须记载,按法度本来就是这样。古代诸侯,朝见和会盟有固定的节度,出入有固定的期限,周朝衰微以后,无法度而妄行,征伐会盟,纷纷四处出动,抛弃社稷,委托人民,往往过了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返回,观察所记载的内容,其混乱就显而易见了。”我认为也有没过多久就记载“至”的,大概是因为诸侯行动必须符合正道,然后才能告祭宗庙并记载“至”。现在的会盟侵伐,没有不是不正当的,却也去告祭宗庙,这就不是用来侍奉祖先的了。后面的情况仿照此例。莘老孙氏说:“《春秋》记载‘至’,都是要说明他出发所做的事。以地点记载‘至’的只有四处:这一年桓公从唐地回来,文公十七年从谷地回来,定公八年从瓦地回来,十年夏天从夹谷回来,仅此四处。”朴乡吕氏说:“那些不记载的,是史官遗漏了。一次出行有两件事,记载时或者记前面的事,或者记后面的事,记载的是重要的事。”

三年春天正月,鲁桓公在嬴地会见齐侯。

杜氏说:“嬴,是齐国的城邑,即泰山嬴县。”张氏说:“所谓嬴、博之间,大概是齐国东南的城邑。”左传曰:“在齐国完成婚事。”杜氏说:“桓公不通过介绍人,亲自与齐侯会见以完成婚事,是不合礼的。”张氏说:“乱臣贼子与齐侯会见而完成婚事,彰显了齐侯的罪责。其义理又可见于隐公九年‘在祊地会见’。”莘老孙氏说:“秋天七月,接着就有公子翚去齐国迎娶女子的事,这是在未婚之前进行的会见。婚礼有六项,都称父兄的命令派遣使者,以此来培养廉洁、远离耻辱,显示万世的继承者不可轻率。现在桓公不通过介绍人的命令、媒妁的言语,亲自到齐国边境与齐国谋划自己的婚事,丑恶就显现了。”存耕赵氏说:“桓公畏惧不义的诛讨,向齐国申述好感以最终实现篡位。夫妇是人伦中最大的,而请婚是其开始,行动不顾道义,被齐国轻视,最终以文姜的祸患告终,是因为不能谨慎开始。”

夏天,齐侯和卫侯在蒲地互相发布命令。

君举陈氏说:“胥命,是互相发布命令。”宋氏说:“互不谦让。”杜氏说:“蒲,是卫国的地方,在陈留长垣县西南。”张氏说:“开封府长垣县,是古代的蒲邑。”刘氏说:“齐国,是太公的后代,东州的诸侯;卫国,是康叔的后代,北州的诸侯,以事务互相发布命令。古代有方伯,有州牧,有连帅,受命于天子,这是正统。互相发布命令,不是正统。”存耕赵氏说:“王的言语称为命,臣下接受命令,命是从上面发出的。以诸侯的身份命令诸侯,是世道的变化。周王室虽然衰微,天命没有改变,齐禄父、卫晋不能效法周孚先朝见京师以听从王命,却在蒲地互相发布命令。”

六月,鲁桓公在郕地会见纪侯。

郕,见隐公五年。范氏说:“郕,是鲁国的地方,恐怕不对。”张氏说:“纪国与鲁国亲近,向鲁国求援,以抵抗齐国、郑国,所以桓公趁他们两年来朝,与他们会见。”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九年“在防地会见”。程子说:“自从桓公篡位以来,没有一年不与诸侯盟会,结外援以巩固自己。”许氏说:“与大国联姻,使小国臣服,彰显得意。天下没有王,而乱人如此得意!”

秋天七月壬辰初一,发生日食,全食。

谷梁传曰:“说‘日’说‘朔’,是食正朔。既,是尽的意思,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三年。这里是日食全食,天变尤其大。”杜氏说:“历法家说日光在望月时远远夺取月光,所以月食;日月同会月掩日,所以日食。食有上下之分,是因为运行有高下,日光轮存在而中间被食,是因为相掩紧密,所以日光溢出。全部既食,是因为正相当而相掩间隙疏远。”

公子翚去齐国迎娶女子。

高氏说:“翚到这里称公子,是因为桓公任命他为卿的缘故。”张氏说:“有人说这是王命。”陆氏说:“女子,是文姜。”啖氏说:“翚以公子的身份行婚礼,尤其不可。”叶氏说:“鲁国诸公十二位,记载迎娶女子的有四位,都是因为违礼失常。庄公记载‘公如齐逆女’,是不正公亲自迎娶;桓公记载‘公子翚逆女’,宣公记载‘公子遂逆女’,翚是桓公的弟弟,惠公的儿子;遂是宣公的弟弟,文公的儿子,不正其

以叔逆嫂也;成书『叔孙侨如逆女』,侨如,成公之族叔父,叔孙得臣之子,不正其以尊逆卑也。古者天子嫁女乎诸侯,以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乎大夫,以大夫同姓者主之。主之以敌,大夫可也;逆之扵他国,不可也。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兄兄弟弟,而家道正。鲁之乱,有如庆父、仲遂之杀嫡者,有如侨如之谮其君扵伯主而止之者,皆自其家失之。」

译用叔父去迎接嫂子;《春秋》成公七年记载“叔孙侨如迎娶女子”,侨如是成公的族叔父,叔孙得臣的儿子,这是批评他以尊贵的身份去迎接卑贱的人。古代天子嫁女给诸侯,由与天子同姓的诸侯主持;诸侯嫁女给大夫,由与诸侯同姓的大夫主持。由地位对等的人主持,大夫是可以的;但到别国去迎接,却是不可以的。天下的根本在于国家,国家的根本在于家庭。父亲像父亲,儿子像儿子,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兄长像兄长,弟弟像弟弟,这样家庭的伦理就端正了。鲁国的动乱,有像庆父、仲遂那样杀害嫡嗣的,有像侨如那样向霸主进谗言陷害其君主而加以阻止的,这些都是由于家庭伦理败坏而导致的。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公防齐侯于讙【呼端切】

杜氏曰:「讙,鲁地,济北蛇邱县西有下讙亭。」谷梁曰:「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逾竟,非礼也。」康侯胡氏曰:「为齐侯来,乃逆而防之于讙,是公之行其重在齐侯而不在姜氏,岂礼也哉?」○邦衡胡氏曰:「公果亲逆,自当书逆女,必不曰防齐侯也。此直曰防,见公因防齐侯而受姜氏耳。」张氏曰:「圣人制礼,不可过,不可不及。僖公之送,桓公之防,皆非所以正大婚而正人伦之始,《春秋》所以书之也。」存耕赵氏曰:「观姜氏防讙之书,则知姜氏失行之所由,实桓公有以啓之。」

  夫人姜氏至自齐

邦衡胡氏曰:「易曰:『渐,女归待男行也。』女归必待男乃行。夫人姜氏不与公俱至,故先书『公防齐侯于讙』,次书『姜氏至自齐』,以见公防于讙本非亲迎,非《易》待男之义也。」谷梁曰:「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扵齐侯也。」康侯胡氏曰:「礼者,所以别嫌明微,制治扵未乱,不可不谨也。娶夫人,国之大事故详之。」○愚案:先书「公防齐侯于嬴」,次书「公子翚逆女」,次书「齐侯送姜氏于讙」,次书「公防齐侯于讙」,又书「夫人至自齐」,虽各有失礼之讥,实为后日文姜淫乱、桓公见杀起也。盖齐家之道不一正,其始终必有莫大之祸。属辞比事,履霜之戒深矣!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义见隠七年

  有年

谷梁曰:「五谷皆熟为有年。」孙氏曰:「桓十八年,惟此言有年者,是未尝有年也。书者,所以见桓公为国不能勤民务农若是也。」康侯胡氏曰:「桓、宣享国十八年,独此二年书有年,他年之歉可知也。」○愚谓至治之世,人事顺,隂阳和,四时序,风雨节,未有无年者也。《中庸》所谓天地位、万物育,《洪范》所谓五事修而休徴应也。春秋之时,人事乱常,隂阳乖戾,四时错令,风雨不时,《洪范》所谓五事不修而咎徴应,《诗》所谓天降丧乱、降此蟊贼、稼穯卒痒者也。故五谷伤耗,荒凉鲜薄,观夫大旱、大水、螽、螟、蝝▯、无冰、木冰、杀菽、李梅实,可见矣。故此书有年,以见其余未尝有年,五谷闲熟而无全熟也,岂特桓、宣而已哉!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公羊曰:「狩者何?田狩也。冬曰狩。」郎,见隠九年。木讷赵氏曰:「郎,今之单父,鲁台地,近宋。」愚谓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各以其时,见扵《周礼》、《尔雅》、《左氏》者详矣。春月禽兽生育,当择取之,故搜;冬物既成,可围守取之,故狩。且狩有常所,今当春而狩,不时也;逺狩于郎,非所也。不时非所,害物多矣,不仁甚矣。圣人书此,为后世戒。○啖氏曰:「搜狩合礼者,常事不书。非时及越礼而为之,则书以示讥也。」李氏曰:「田狩之地须有常者。古者民多地狭,惟在山泽之间乃有不植之地,故天子诸侯必扵封内择隙地而为之。如郑之原圃、秦之具囿,是其诸国各有常狩之处也。违其常处,则犯害居民,故书地以讥之。」存耕赵氏曰:「狩必有薮泽,鲁有咸邱,狩之常处也。舎之而于郎,非地也。」孙氏曰:「狩,冬田也。天子诸侯四时必田者,盖安不忘危,治不忘乱,讲武经而教民战也,岂徒肆盘逰、逐禽兽而已哉!然禽兽多则五谷伤,不可不捕也,故田以捕之。上以供宗庙之事,次以除稼穑之害,下以训军旅之事,故田必以时,杀必由礼。田不以时谓之荒,杀不由礼谓之暴。惟荒也,妨扵农;惟暴也,殄扵物。此圣人之深戒也。」莘老孙氏曰:「春谓之搜者,方春之时,禽兽孳尾生育之际,不可尽杀,搜言其择取之也。夏谓之苗夏之时,田苗盛长,有禽兽害苗则田焉,言其为苗而田也。秋谓之狝时方肃杀,可以顺天时而杀物也。冬谓之狩狩犹守也,冬物毕成,可以围守而取之也。天

译九月,齐侯在讙地送姜氏。桓公在讙地防备齐侯。

杜氏说:“讙,是鲁国的地方,济北蛇邱县西边有下讙亭。”《谷梁传》说:“按照礼制,送女儿出嫁,父亲不下堂,母亲不出祭门,伯叔母和兄弟不出阙门。父亲告诫她说:‘谨慎地听从你丈夫的话。’母亲告诫她说:‘谨慎地听从你婆婆的话。’伯叔母等反复申说:‘谨慎地听从你父母的话。’送女儿越过国境,是不合礼的。”康侯胡氏说:“因为齐侯来送,桓公就前往讙地防备他,这说明桓公出行的重点在于齐侯而不在于姜氏,这难道是合乎礼的吗?”胡安国说:“桓公如果真的亲自去迎接,史书应当记载‘迎娶女子’,一定不会说‘防备齐侯’。这里只说‘防备’,表明桓公是因为防备齐侯而顺便接受了姜氏。”张氏说:“圣人制定礼制,不可过度,也不可不足。僖公的送嫁,桓公的防备,都不是用来端正婚礼和确立人伦开端的做法,所以《春秋》记载了这件事。”赵氏说:“从桓公在讙地防备齐侯的记载来看,就知道姜氏后来行为失检的原因,实际上是桓公开启了这种风气。”

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

胡安国说:“《易经》说:‘渐卦,女子出嫁要等待男方行动。’女子出嫁必须等待男方才能行动。夫人姜氏没有和桓公一起回来,所以先记载‘桓公在讙地防备齐侯’,接着记载‘姜氏从齐国回来’,以此表明桓公在讙地防备本意并非亲自迎娶,不符合《易经》中等待男方行动的含义。”《谷梁传》说:“不说是公子翚把她接来的,为什么呢?因为桓公亲自从齐侯那里接受了姜氏。”康侯胡氏说:“礼制,是用来辨别嫌疑、明确细微之处,在混乱发生之前就治理好国家,不能不谨慎。娶夫人,是国家的大事,所以要详细记载。”我按:先记载“桓公在嬴地防备齐侯”,接着记载“公子翚迎娶女子”,接着记载“齐侯在讙地送姜氏”,接着记载“桓公在讙地防备齐侯”,又记载“夫人从齐国回来”,虽然各有不合礼的讥讽,实际上是为后来文姜淫乱、桓公被杀埋下伏笔。大概齐家之道如果不端正,其最终必然会有莫大的祸患。通过连缀辞句、比较史事,履霜坚冰的警戒意味深远啊!

冬天,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鲁国聘问。

意义参见隐公七年。

庄稼丰收。

《谷梁传》说:“五谷都成熟叫做有年。”孙氏说:“桓公十八年,只有这一年记载有年,这说明其他年份并没有丰收。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明桓公治理国家不能勤勉百姓、致力于农业到了这种地步。”康侯胡氏说:“桓公、宣公在位十八年,只有这两年记载有年,其他年份歉收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我认为,在政治清明的时代,人事顺遂,阴阳调和,四季有序,风雨应时,没有不丰收的。《中庸》所说的天地各安其位、万物繁育生长,《洪范》所说的五事修明而吉祥的征兆相应,就是这种情况。春秋时期,人事违背常理,阴阳乖戾,四季错乱时令,风雨不时,正如《洪范》所说的五事不修而灾异的征兆相应,《诗经》所说的上天降下丧乱、降下这些害虫、庄稼遭受病害。所以五谷受损消耗,荒凉稀少,观察那些大旱、大水、蝗虫、螟虫、蝝虫、无冰、木冰、豆类被杀、李梅结实等记载,就可以知道了。所以这里记载有年,是为了表明其他年份未曾丰收,五谷间或成熟而没有完全成熟,难道只是桓公、宣公时期如此吗!

四年春天正月,桓公在郎地狩猎。

《公羊传》说:“狩是什么意思?是田猎。冬天叫做狩。”郎地,参见隐公九年。赵氏说:“郎,就是现在的单父,鲁国的台地,靠近宋国。”我认为,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各自按照时节,在《周礼》、《尔雅》、《左传》中记载得很详细。春天禽兽生育,应当选择性地猎取,所以叫搜;冬天万物已经长成,可以包围守候猎取,所以叫狩。而且狩猎有固定的地方,现在在春天狩猎,是不合时节的;到遥远的郎地狩猎,是不合地点的。不合时节、不合地点,伤害生物很多,非常不仁。圣人记载这件事,作为后世的警戒。啖氏说:“符合礼制的搜狩,是常事不记载。不合时节以及违背礼制而进行的,就记载下来以示讥讽。”李氏说:“田猎的地方必须有固定的。古代人口多地狭,只有在山泽之间才有不种植的土地,所以天子诸侯必须在封地内选择空隙之地作为猎场。比如郑国的原圃、秦国的具囿,就是各国各自有固定的狩猎场所。违背了固定的场所,就会侵害居民,所以记载地点以示讥讽。”赵氏说:“狩猎必须有沼泽之地,鲁国有咸邱,是狩猎的固定场所。舍弃咸邱而在郎地狩猎,是不合地点的。”孙氏说:“狩,是冬天的田猎。天子诸侯四季必须田猎,大概是因为安不忘危,治不忘乱,讲习武经而教导百姓作战,难道只是为了肆意游乐、追逐禽兽而已吗!然而禽兽太多就会伤害五谷,不能不捕杀,所以田猎来捕杀它们。向上供宗庙祭祀之用,其次消除庄稼的祸害,向下训练军队,所以田猎必须按时,杀伐必须依礼。田猎不按时叫做荒,杀伐不依礼叫做暴。因为荒,妨碍农业;因为暴,灭绝生物。这是圣人的深刻警戒。”孙氏说:“春天叫做搜,是因为在春天,禽兽交配生育的时候,不能全部杀光,搜是说选择性地猎取。夏天叫做苗,是因为夏天田里的庄稼茂盛生长,有禽兽危害庄稼就田猎,是说为了庄稼而田猎。秋天叫做狝,是因为时节肃杀,可以顺应天时杀物。冬天叫做狩,狩就是守的意思,冬天万物长成,可以包围守候而猎取。天

子诸侯无事则嵗田焉。田者,用民以训军旅也,取物以祭宗庙也。然而用民不以制,则伤乎农;取物不以礼,则物害乎性。故在田之以时也。中春敎振旅,遂以搜;中夏教茇舎,遂以苗;中秋教治兵,遂以狝;中冬教大阅,遂以狩。所谓四时之田,不伤民,不害物,以示天下之孝与武也。周室既衰,斯礼不讲,既不以时,又不以礼,其伤民害物,莫此为甚。故《春秋》扵鲁,五书其搜,三书其狩,皆讥不时不礼也。康侯胡氏曰:「《春秋》必书,谨扵微之意也。」

译诸侯如果没有战事,就每年举行田猎。田猎,是利用民众来训练军队,获取猎物来祭祀宗庙。然而使用民众如果不合乎法度,就会损害农业;获取猎物如果不合乎礼仪,就会伤害物类的本性。所以田猎要顺应时节。仲春时节教导振旅,接着进行搜猎;仲夏时节教导茇舍,接着进行苗猎;仲秋时节教导治兵,接着进行狝猎;仲冬时节教导大阅,接着进行狩猎。这就是所谓的四季田猎,不损害民众,不伤害物类,以此向天下展示孝道与武备。周王室衰微之后,这种礼制不再推行,既不顺应时节,又不合乎礼仪,其损害民众、伤害物类的程度,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春秋》记载鲁国,五次记载搜猎,三次记载狩猎,都是讥讽其不合时节、不合礼仪。康侯胡氏说:“《春秋》必定记载,是谨于细微之处的用意。”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杜氏曰:「宰,官。渠氏。」范氏曰:「伯纠,字也。」康侯胡氏曰:「天子大夫,例称字。」邦衡胡氏曰:「案周有六官,大者曰冢宰,小者曰小宰,曰宰夫。小宰爵大夫,宰夫则大夫、士兼有之。咺称名者,以士也;伯纠称字者,大夫也。」程子曰:「桓公弑其君而立,天子不能治,天下莫能讨,而王使其宰聘之,示加尊宠,天理灭矣,人道亡矣。」义又见隠七年凡伯来聘。○莘老孙氏曰:「桓公弑君自立,天下大恶之人,然常恐惧见讨扵当时。今天王之宰聘之,则是成桓公弑君之辠而使孤臣孽子含愤忍痛扵君父之雠穷天而不报也。」木讷赵氏曰:「王臣下聘者八,聘允者独三。允之辠尤着,而周之聘尤亟,以是知周之自取微弱也。」朴乡吕氏曰:「不书秋冬,阙文也。」西畴崔氏曰:「桓四年、七年无秋冬,定十四年无冬,桓十四年书夏五而阙其月,庄二十二年书夏五月而阙其事,僖二十八年书壬申而不系之月,桓十年书五月而不系之夏,昭十二年书十二月而不系之冬,郭公、仲孙忌与凡日食而不系日者,皆阙文也。」

  五年春正月甲戌

孙氏曰:「阙文也,盖甲戌之下有脱事尔。」陆氏曰:「传云:『公疾,难作。』此文亦据陈国史而记之,验此则甲戌下当记陈佗作乱之事,全简脱之尔。」刘氏曰:「或曰陈侯之弟佗杀陈世子免,云尔,未详是否。」

  已丑陈侯鲍卒

  义见隠三年宋公卒

  夏齐侯郑伯如纪

陆希声曰:「自此适彼曰如。愚谓如,往也。齐、郑欲灭纪,故往窥其形势、虚实也。」程子曰:「齐为诸侯而欲为贼扵邻国,不道之甚。郑伯助之,其辠均矣。」○莘老孙氏曰:「春秋之时,齐、郑强大,而纪最小,不能当齐、郑百分之一。此纪侯之朝事不暇者,而齐、郑往焉,有以窥之也。故桓十三年之战,而庄元年迁其郱、鄑、郚,三年以酅入齐,而纪亡矣。」张氏曰:「春秋之时,齐、郑合谋,以吞噬小国为事。自隠三年石门之盟,至桓十一年恶曹之盟,二十年之间,二国为一。伐宋取郜、防,入郕、入许,今又相与谋纪。自二君谋纪之后,纪侯多为计以谋自免扵难,而卒不能止齐、郑贪噬之心。至庄三年以酅入扵齐,四年纪侯去国,然后快扵心。故春秋之初,小国困扵强暴者,二君之辠居多。春秋详其相与之迹,所以深诛之也。」康侯胡氏曰:「小国恃大国之安靖已,乃包藏祸心以圗之,亦异扵兴灭国、继絶世之义矣。故夫子存而不削,以着齐人灭纪之辠,明纪侯去国之由。」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仍,《谷梁》作任】

莘老孙氏曰:「仍叔,天子之大夫,仍姓,叔字也。」君举陈氏曰:「仍叔之子,非见大夫也。」愚谓使仍叔之子者,仍叔为大夫,因使其子为使也。聘使不使大夫而使大夫之子,子弟预国事,败其政矣,况聘弑逆之贼乎?义又见隠七年凡伯来聘。○髙氏曰:「不称氏者,世权不重扵尹武也。」康侯胡氏曰:「卿大夫子弟以父兄故而见使,则非公选,而政由是败矣。周之衰,小人得政,视朝廷官爵为己私,援引亲党,分据要涂,施及童稚。贤者退处扵荜门,身老而不用,公道不行,然后外防侵陵,国家倾覆,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春秋书武氏、仍叔之子云者,戒后世人主徇大臣私意,用其子弟居公选之地,以败乱其国家,欲其深省之也。」存耕赵氏曰:「渠伯纠来聘矣,仍叔之子复来,何王室之不惮烦?盖王纲解纽,侯度放纷,周望鲁以夹辅之旧职,故频年而加礼焉。桓逆贼,非可望以大义也,用见王室威柄既去,惟有区区之恩意尔。」愚谓此事大防在下聘弑逆之贼,其使仍叔之子,则一事而兼见者也。盖子弟预国政,其祸迟;宠弑逆之贼,其祸速。子弟预国政,政之弊也,以渐;宠弑逆之贼,则乱臣贼子不旋踵而接迹扵天下矣。

  葬陈桓公

髙氏曰:「不书月,史失之。」义见隠三年葬宋穆公。

  城祝丘

孙氏曰:「祝邱,鲁邑,义见隠七年

译夏天,周天子派宰官渠伯纠来鲁国聘问。

杜氏说:“宰,是官职名。渠,是姓氏。”范氏说:“伯纠,是字。”康侯胡氏说:“天子的大夫,惯例称字。”邦衡胡氏说:“查考周朝有六官,大的叫冢宰,小的叫小宰,叫宰夫。小宰爵位是大夫,宰夫则大夫、士都有。咺称名,是因为他是士;伯纠称字,是因为他是大夫。”程子说:“桓公杀了他的国君而自立,天子不能惩治,天下没有人能讨伐,而周天子派他的宰官去聘问,表示加尊宠,天理灭绝了,人道丧失了。”其义又见于隐七年凡伯来聘。○莘老孙氏说:“桓公杀君自立,是天下大恶之人,然而常常恐惧在当时被讨伐。今天天子的宰官来聘问,这就是成全桓公杀君的罪过,而让孤臣孽子对君父的仇恨含愤忍痛,穷尽天下也无法报仇。”木讷赵氏说:“周天子派臣下聘问的有八次,聘问允的只有三次。允的罪过尤其显著,而周朝的聘问尤其频繁,由此可知周朝是自取微弱。”朴乡吕氏说:“不记载秋、冬,是缺文。”西畴崔氏说:“桓公四年、七年没有秋、冬,定公十四年没有冬,桓公十四年记载夏五而缺了月份,庄公二十二年记载夏五月而缺了事件,僖公二十八年记载壬申而不系于月份,桓公十年记载五月而不系于夏,昭公十二年记载十二月而不系于冬,郭公、仲孙忌与凡日食而不系于日的,都是缺文。”

五年春正月甲戌

孙氏说:“是缺文,大概甲戌之下有脱漏的事件罢了。”陆氏说:“传文说:‘公病,祸乱发生。’此文也是依据陈国史而记载的,验证此则甲戌之下应当记载陈佗作乱的事,全简脱漏罢了。”刘氏说:“有人说陈侯的弟弟佗杀陈世子免,如此说,未详是否。”

己丑,陈侯鲍去世

其义见于隐三年宋公去世

夏,齐侯、郑伯前往纪国

陆希声说:“从此地到彼地叫如。我认为如,是往。齐、郑想要灭纪,所以前往窥探其形势、虚实。”程子说:“齐作为诸侯而想在邻国做贼,不道之甚。郑伯帮助他,其罪过均等。”○莘老孙氏说:“春秋之时,齐、郑强大,而纪最小,不能抵挡齐、郑的百分之一。这是纪侯的朝事不暇者,而齐、郑前往,有以窥探之。所以桓公十三年之战,而庄公元年迁其郱、鄑、郚,三年以酅入齐,而纪亡矣。”张氏说:“春秋之时,齐、郑合谋,以吞噬小国为事。自隐三年石门之盟,至桓公十一年恶曹之盟,二十年之间,二国为一。伐宋取郜、防,入郕、入许,今又相与谋纪。自二君谋纪之后,纪侯多为计以谋自免于难,而卒不能止齐、郑贪噬之心。至庄公三年以酅入于齐,四年纪侯去国,然后快于心。故春秋之初,小国困于强暴者,二君之罪居多。春秋详其相与之迹,所以深诛之也。”康侯胡氏说:“小国恃大国之安靖已,乃包藏祸心以图之,亦异于兴灭国、继绝世之义矣。故夫子存而不削,以着齐人灭纪之罪,明纪侯去国之由。”

周天子派仍叔的儿子来聘问【仍,《谷梁传》作任】

莘老孙氏说:“仍叔,天子的大夫,仍姓,叔字也。”君举陈氏说:“仍叔的儿子,不是见大夫也。”我认为派仍叔的儿子,仍叔为大夫,因使其子为使也。聘使不使大夫而使大夫之子,子弟预国事,败其政矣,况聘弑逆之贼乎?其义又见于隐七年凡伯来聘。○髙氏说:“不称氏者,世权不重于尹武也。”康侯胡氏说:“卿大夫子弟以父兄故而见使,则非公选,而政由是败矣。周之衰,小人得政,视朝廷官爵为己私,援引亲党,分据要涂,施及童稚。贤者退处于荜门,身老而不用,公道不行,然后外防侵陵,国家倾覆,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春秋书武氏、仍叔之子云者,戒后世人主徇大臣私意,用其子弟居公选之地,以败乱其国家,欲其深省之也。”存耕赵氏说:“渠伯纠来聘矣,仍叔之子复来,何王室之不惮烦?盖王纲解纽,侯度放纷,周望鲁以夹辅之旧职,故频年而加礼焉。桓逆贼,非可望以大义也,用见王室威柄既去,惟有区区之恩意尔。”我认为此事大防在下聘弑逆之贼,其使仍叔之子,则一事而兼见者也。盖子弟预国政,其祸迟;宠弑逆之贼,其祸速。子弟预国政,政之弊也,以渐;宠弑逆之贼,则乱臣贼子不旋踵而接迹于天下矣。

葬陈桓公

髙氏说:“不书月,史失之。”其义见于隐三年葬宋穆公。

修筑祝丘的城墙

孙氏说:“祝丘,鲁邑,其义见于隐七年

城中邱。」○髙氏曰:「庄三十年,夫人防齐侯于祝邱,是齐鲁两境上邑也。齐将袭纪,公欲助纪,畏齐之来讨,故非时城此以备之。以桓之暴逆,夺民之力,则旱蝗应矣。未详是否。」

译城筑在祝邱。」○高氏说:「鲁庄公三十年,夫人防齐侯于祝邱,祝邱是齐、鲁两国边境上的城邑。齐国将要偷袭纪国,鲁公想要援助纪国,但畏惧齐国前来讨伐,所以不在正常的农闲时节筑城,以此作为防备。因为桓公暴虐悖逆,强夺民力,所以旱灾和蝗灾随之应验。不知此说是否确当。」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东莱吕氏曰:「天子得用诸侯之师,故不曰以而曰从,王臣聴君之辞也。」隠三年左氏曰:「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扵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王子狐为质扵郑,公子忽为质扵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蔡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六年,郑伯如周,始朝桓王,王不礼焉。八年,虢公忌父始作卿士扵周。桓五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未详信否。陆氏曰:「三国之君不行而使微者从王,不待辨而辠见者也。」叶氏曰:「古者诸侯有辠,方伯征之;方伯不能服,二伯征之;二伯不能服,而后王亲征之。诸侯而至扵王亲征之,无以立扵天下矣。然则王无辠乎?天下有道,诸侯六年五服一朝,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诸侯不能服而王亲征,王亦病矣。」○康侯胡氏曰:「桓公弑君而自立,宋督弑君而得政,天下大恶,人理所不容也,则遣使来聘而莫之讨。郑伯不朝,贬其爵可也,何为愤怒自将以攻之也?移此师以加宋鲁,谁曰非天讨乎?」

  大雩

公羊曰:「大雩者何?旱祭也。」然则何以不言旱?言雩则旱见,记灾也。存耕赵氏曰:「孟夏建已之雩,祈谷之常也;他月之雩,以旱而祭也。」程子曰:「大雩,雩于上帝,用盛乐也。」胡氏曰:「案礼,天子雩于上帝,诸侯雩扵山川。今鲁为诸侯而雩扵上帝,僭孰甚焉!」后仿此。○孙氏曰:「建已之月,常祀也。常祀不书,故二百四十二年无书四月而大雩者。建午甲申之月,旱祭则书,故书大雩者二十一。诸侯旱而雩,礼也;大雩扵上帝,非礼也。」贾氏曰:「言大,别山川之雩。诸侯雩上帝,扵是季氏旅泰山矣。」

  螽【公羊作▯后同】

程子曰:「螽,蝗也。」夹漈郑氏曰:「古曰螽,今曰蝗。」公羊曰:「记灾也。」愚谓螽者,乖戾之气所生也,生则害五谷,大意与书螟同。○程子曰:「既旱又蝗,饥不在书也。」春秋书螽十一。

  冬州公如曹

叶氏曰:「州公,寰内诸侯,王之上大夫也。天子三公曰公,尝为公而食其邑者亦曰公。州公,尝为公而食其邑者也。」孔氏曰:「曹国,伯爵,姬姓,文王子叔振铎之后也。武王封之陶邱。」杜氏曰:「曹国济隂定陶县。」张氏曰:「在唐为曹州,宋为兴仁府济隂县。」赵氏曰:「州公者,王臣也。讥其外交,故书之,大意与隠元年祭伯来同。」○叶氏曰:「贰君也。」

  六年春正月寔来

  寔来孙氏曰阙文也

夏四月,公防纪侯于成【谷梁作郕,未详孰是】

杜氏曰:「成,鲁地,在泰山钜平县东南。」左氏曰:「纪来谘谋齐难也。」黄氏曰:「齐欲圗纪,纪,鲁甥也,以鲁婚扵齐,故求鲁而公防之。」莘老孙氏曰:「其后齐终并纪,防盟侵伐自此无已,经书之,所以见强国暴恣,而小国微弱,奔走不暇以救其危者也。义又见隠九年防于防。」○张氏曰:「此与二年书其朝、三年防于郕同防。」

  秋八月壬午大阅

左氏曰:「简车马也。」戴氏曰:「仲冬教兵,名曰大阅。大阅,非诸侯之所得为也,况以秋八月行之?」康侯胡氏曰:「书八月,不时矣;书大阅,非礼矣。」○孙氏曰:「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王执路鼔,诸侯执贲鼓天子、诸侯之田,其礼异矣。周室既微,诸侯不道,故书大阅、大搜,皆讥其僭天子之田也。举鲁,则诸侯之僭可知矣。」莘老孙氏曰:「《周礼》大司马之职,中春教振旅,中夏教茇舎,中秋教治兵,中冬教大阅,又因以行田猎之礼。盖王者一事不兼,数者不为也。然而大阅之礼,比扵三时最为盛大,盖当中冬之月,田事已毕,农功间隙之际,又禽兽盛长,取而无择故也。天子有天下,诸侯有一国,虽尊卑大小之不同,军旅之事皆不可忘,宗庙之事皆不可忽,故田猎以四时,皆以习兵教战,取禽兽以供祭祀也。但诸侯而行天子之礼,又非其时,则非也。」刘氏曰:「大阅之礼,虞

译秋天,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

东莱吕氏说:“天子得以使用诸侯的军队,所以不说‘以’而说‘从’,这是周王臣子听命于君主的辞令。”《左传》隐公三年记载:“郑武公、郑庄公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平王对虢公产生二心,郑伯怨恨平王,平王说:‘没有这回事。’因此王子狐作为人质留在郑国,公子忽作为人质留在周室。平王去世,周人打算把政权交给虢公。四月,郑国和蔡国的军队夺取了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夺取了成周的禾稼。六年,郑伯前往周室,开始朝见桓王,桓王对他无礼。八年,虢公忌父开始在周室担任卿士。桓公五年,桓王剥夺了郑伯的政权,郑伯不再朝见。秋天,桓王率领诸侯讨伐郑国。”不知这些记载是否可信。陆氏说:“三国国君不亲自前往,而是派遣地位低微的人跟随周王,不用辩驳,罪过就显而易见了。”叶氏说:“古代诸侯有罪,由方伯征讨;方伯不能使其屈服,由二伯征讨;二伯不能使其屈服,然后周王亲自征讨。诸侯到了需要周王亲自征讨的地步,就无法在天下立足了。那么周王没有罪过吗?天下政治清明时,诸侯六年五次朝见,没有谁敢不来进献,没有谁敢不来朝见。诸侯不能服从而周王亲自征讨,周王也病态了。”○康侯胡氏说:“桓公弑君自立,宋督弑君掌权,这是天下极大的罪恶,人情天理所不容,却派遣使者来聘问而没有人讨伐。郑伯不朝见,贬低他的爵位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愤怒地亲自率领军队去攻打他呢?如果把这支军队用来讨伐宋国和鲁国,谁会说这不是天子的讨伐呢?”

大雩

《公羊传》说:“大雩是什么?是求雨的祭祀。”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说旱灾?说了大雩,旱灾就显现出来了,这是记载灾异。存耕赵氏说:“孟夏建巳之月的大雩,是祈求谷物的常规祭祀;其他月份的大雩,是因为旱灾而祭祀。”程子说:“大雩,是向上帝求雨,使用盛大的音乐。”胡氏说:“按照礼制,天子向上帝求雨,诸侯向山川求雨。现在鲁国作为诸侯却向上帝求雨,僭越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后面仿照此例。○孙氏说:“建巳之月,是常规祭祀。常规祭祀不记载,所以二百四十二年中没有记载四月大雩的。建午甲申之月,因旱灾祭祀则记载,所以记载大雩的有二十一次。诸侯因旱灾而求雨,符合礼制;大雩向上帝求雨,不符合礼制。”贾氏说:“说‘大’,是为了区别于向山川求雨。诸侯向上帝求雨,从此季氏就在泰山祭祀了。”

螽【《公羊传》作〇,后面相同】

程子说:“螽,就是蝗虫。”夹漈郑氏说:“古代叫螽,现在叫蝗。”《公羊传》说:“记载灾异。”我认为螽是乖戾之气产生的,产生就会危害五谷,大意与记载螟虫相同。○程子说:“既旱又蝗,饥荒不记载。”《春秋》记载螽有十一次。

冬天,州公前往曹国

叶氏说:“州公,是王畿内的诸侯,周王的上级大夫。天子的三公称为公,曾经担任过公并享有其封邑的也称为公。州公,就是曾经担任过公并享有其封邑的人。”孔氏说:“曹国,伯爵,姬姓,是周文王子叔振铎的后代。武王封他在陶邱。”杜氏说:“曹国在济阴定陶县。”张氏说:“在唐代为曹州,宋代为兴仁府济阴县。”赵氏说:“州公是周王的臣子。讥讽他进行外交活动,所以记载,大意与隐公元年祭伯来相同。”○叶氏说:“这是背叛君主的行为。”

六年,春天,正月,寔来

寔来,孙氏说:这是缺漏的文字。

夏天四月,鲁公在成地与纪侯会盟【《谷梁传》作郕,不知哪个正确】

杜氏说:“成,是鲁国的地方,在泰山钜平县东南。”《左传》说:“纪侯来咨询谋划齐国的危难。”黄氏说:“齐国想要图谋纪国,纪国是鲁国的姻亲,因为鲁国与齐国通婚,所以纪国求助于鲁国,鲁公与他会盟。”莘老孙氏说:“后来齐国最终吞并了纪国,会盟、侵伐从此没有停止,经文记载这件事,是为了显示强国暴虐恣意,而小国微弱,奔走不暇以挽救其危局。义理又见于隐公九年会盟于防。”○张氏说:“这与二年记载其朝见、三年会盟于郕相同。”

秋天八月壬午日,大阅

《左传》说:“检阅车马。”戴氏说:“仲冬教习军事,名叫大阅。大阅,不是诸侯所能做的,何况在秋天八月进行?”康侯胡氏说:“记载八月,是不合时宜;记载大阅,是不合礼制。”○孙氏说:“天子田猎则放下大绥,诸侯田猎则放下小绥。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天子、诸侯的田猎,其礼制是不同的。周王室已经衰微,诸侯不守道义,所以记载大阅、大搜,都是讥讽他们僭越天子的田猎之礼。举出鲁国,那么诸侯的僭越就可知了。”莘老孙氏说:“《周礼》大司马的职责,仲春教习振旅,仲夏教习茇舍,仲秋教习治兵,仲冬教习大阅,又借此举行田猎的礼仪。大概王者一事不兼做,这几项不一起进行。然而大阅的礼仪,比起其他三时最为盛大,大概因为正当仲冬之月,农事已经结束,农闲之际,又禽兽生长旺盛,猎取而不选择。天子拥有天下,诸侯拥有一国,虽然尊卑大小不同,军旅之事不可忘记,宗庙之事不可忽视,所以田猎按四时进行,都是为了习兵教战,猎取禽兽以供祭祀。但是诸侯实行天子的礼仪,又不在其时,就是不对的。”刘氏说:“大阅的礼仪,虞

人莱野,百歩一表,以旗致民,选车徒,命旗物,辨鼓铎,防器械。三鼓而行,三鼓而趋,三鼓而走,不用命者杀无赦。置旗以为左右和,车徒叙和,表貉获禽,不越逐,不面伤,大兽公之,小兽私之,冬事也。秋兴之,非正也,厉农甚矣。」邦衡胡氏曰:「古大阅必以狩,今不言狩,则知非古矣。桓以兵革不足,大合国人而阅之,籍其不可用者以补卒乘之阙,故曰大阅。明年焚咸邱,又明年伐邾,平时不教民战,至扵仓卒之间,乃欲驱市人以战尔。残民毒众,扵是为甚。」此説未详是否。

译进入莱地野外,每百步设立一个标志,用旗帜召集民众,挑选车兵和步兵,规定旗帜的样式,区分鼓和铎的声音,检查武器装备。击鼓三次后出发,击鼓三次后小跑,击鼓三次后奔跑,不服从命令的人杀无赦。设置旗帜作为左右协调的信号,车兵和步兵依次协调行动,举行表貉仪式并猎获禽兽,不越界追逐,不正面伤害猎物,大型野兽归公,小型野兽归私,这是冬季的军事演习。如果在秋季举行,就不符合正礼,对农业生产危害太大了。」胡安国说:「古代的大阅兵必定伴随狩猎,现在不提及狩猎,就知道这不是古制了。齐桓公因为兵员不足,大规模召集国人进行阅兵,登记那些不能服役的人来补充士兵和车乘的空缺,所以称为大阅兵。第二年焚烧咸邱,又过一年攻打邾国,平时不训练民众作战,到了危急时刻,才想驱使市井之人去打仗。残害百姓,毒害民众,在这里表现得最为严重。」这种说法是否确切,尚不明确。

蔡人杀陈佗

左氏曰:「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五父即陈佗也。孙氏曰:「称人以杀,讨乱贼也。」先儒言陈侯鲍卒,佗杀太子自立,蔡人诱而杀之,经无所见。程子曰:「佗杀太子自立,不能有其国,故书曰『陈佗』。佗,天下之恶人,皆得而诛之。书蔡人,见杀贼者众人之公也。」未详是否。○愚谓《春秋》有一事见一义者,不必兼首尾;其余有首必有尾,有尾必有首,所谓属辞比事者也。蔡人杀陈佗,事之尾也,而首不经见。五年正月甲戌之下,赵氏谓当记陈佗作乱事,岂其然乎?然不可强解矣。

  九月丁夘子同生

子桓公子文姜所出,即庄公同,其名也。谷梁曰:「疑故志之。」竹隠赵氏曰:「生子不书,此何以书?谷梁所谓疑故志之者,得其説矣。」盖方是时,皆以子同为齐侯之子也。猗嗟所谓「展我甥兮」者,亦诗人据时人之言也。故圣人因其生也,正其名而书之。髙氏曰:「齐襄、文姜之淫乱,盖在同生之后。当同之生,齐鲁未尝乱也。荘公母子、夫妇、男女之分,慙徳多矣。不书其生,则事不见。」愚谓自此可考庄公三十七嵗而始得娶,则此又为庄二十四年公如齐逆女起文也。○案朱子释诗「展我甥兮」有曰:「姊妹之子曰甥。称其为齐侯之甥,又以明非齐侯之子,此诗人之微辞也。」案《春秋》桓三年「夫人姜氏至自齐」,六年九月「子同生」,十八年桓公乃与夫人如齐,则庄公诚非齐侯之子,亦谷梁之意也。

  冬纪侯来朝

程子曰:「纪侯惧齐,侯来朝以求助,不能上诉扵天子,近赴扵贤侯,和辑人民,效死以守,而欲求援扵鲁桓,不能保其国,宜矣。」义又见隠十一年滕薛来朝。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杜氏曰:「咸邱,鲁地,髙平钜野县南有咸亭。」朱子曰:「咸邱,鲁地之近齐者。」贯道王氏曰:「咸邱,即钜野郎之近地。」康侯胡氏曰:「焚咸邱,焚林而田也。《月令》曰:『仲春毋焚山林。』」程子曰:「古者昆虫蛰而后火田,去莽翳以逐禽兽,非竭山林而焚之也。云焚咸邱,如尽焚其地,见其广之甚矣。」戴氏曰:「仲春之月,蛰虫已啓,万物孳生,岂容焚林而田邪?」○康侯胡氏曰:「《易》称『王用三驱』,在礼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羣。夫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皆爱物之意也。推此心以及物,至扵鸟兽若草木裕,无淫猎之过矣。」

  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孔氏曰:「世本邓曼姓谷,不知何姓。」杜氏曰:「谷国在南乡筑阳县北。」张氏曰:「后属襄阳府谷城县。邓即邓州。」愚案:二君书名,未详,疑羡文,义见隠十一年滕、薛来朝。○或谓谷、邓见逼扵楚而朝鲁,所谓小国附从,不暇以救其危者,比之无故而朝篡弑者,其辠为轻。曰:「二国苟见逼扵楚,宜莫如孟子告滕文公之法,而朝篡弑之贼以觊免难,难以为智矣,宜其不旋踵而卒灭扵楚也。」不书秋冬,与四年同。

  八年春正月已卯烝

公羊曰:「烝,冬祭也。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谷梁曰:「烝,冬事也。春兴之,志不时也。」○康侯胡氏曰:「周官大司马烝以仲冬。」吕氏曰:「宗庙之礼有常,非大皆不书,惟失时及失礼之大乃书。」存耕赵氏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其他有事者二,大事者一,从祀者一,皆非祀礼之正也。桓之烝者再,尝者一,皆渎礼不敬之大者。祀者国之大事,君臣上下狎而用之,欲人知孝敬之实、笃君亲之义,难矣。」黄氏曰:「谷梁曰:『烝,冬事也。春兴之,志不时也。』赵氏曰:『周虽以建子为正,至扵祭祀则用夏时本月,以行四时之祭。』胡氏曰:『夏数得天,百王所同。其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沿。至扵敬授民时、廵狩烝享,犹自夏焉,盖无可改之礼。圣人无谓冬为春之事。商之建丑以异扵夏,周之建子以异于商,皆以革命欲整一人心,故以此月为嵗首,受朝飨耳。其建首之为十二月,建子之为十一月,固自若也。建丑、建子

译蔡国人杀死了陈佗。

左氏说:“陈厉公是蔡国人所生,所以蔡国人杀死了五父而立他为君。”五父就是陈佗。孙氏说:“称‘人’来杀,是讨伐作乱的贼子。”先儒说陈侯鲍去世,陈佗杀了太子自立,蔡国人诱骗并杀死了他,但《春秋》经文中没有记载。程子说:“陈佗杀太子自立,不能保有他的国家,所以经文只写‘陈佗’。陈佗是天下公认的恶人,人人都可以诛杀他。写‘蔡人’,表明杀贼子是众人的公义。”不知这些说法是否确切。○我认为《春秋》有一件事体现一个义理的情况,不必兼顾开头和结尾;其余的情况,有开头必有结尾,有结尾必有开头,这就是所谓的“属辞比事”。蔡人杀陈佗,是这件事的结尾,而开头在经文中没有见到。在五年正月甲戌之下,赵氏认为应当记载陈佗作乱的事,难道是这样吗?然而也不能强行解释。

九月丁夘,子同出生。

子同是桓公的儿子,文姜所生,就是庄公,同是他的名字。谷梁说:“因为存疑所以记载。”竹隠赵氏说:“生儿子不记载,这次为什么记载?谷梁所说的‘因为存疑所以记载’,得到了正确的解释。”大概当时,人们都以为子同是齐侯的儿子。《诗经·猗嗟》中所谓“展我甥兮”,也是诗人依据当时人的说法。所以圣人趁他出生,纠正他的名分而记载。髙氏说:“齐襄公、文姜的淫乱,大概发生在子同出生之后。在子同出生时,齐鲁两国还没有发生乱伦之事。庄公母子、夫妇、男女的名分,多有惭愧之处。不记载他的出生,那么事情就不明显。”我认为从此可以考证庄公三十七岁才娶妻,那么这又是为庄公二十四年公到齐国迎娶女子做引文。○按朱子解释《诗经》“展我甥兮”说:“姊妹的儿子叫甥。称他为齐侯的外甥,又用以说明他不是齐侯的儿子,这是诗人的微言大义。”按《春秋》桓公三年“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六年九月“子同出生”,十八年桓公才和夫人去齐国,那么庄公确实不是齐侯的儿子,这也符合谷梁的意思。

冬天,纪侯来朝见。

程子说:“纪侯畏惧齐国,侯来朝见以求援助,不能上诉于天子,就近奔赴于贤侯,安抚人民,效死守国,却想向鲁桓公求援,不能保全他的国家,是应该的。”义理又见于隐公十一年滕、薛来朝。

七年春天二月己亥,焚烧咸丘。

杜氏说:“咸丘,是鲁国的地方,高平巨野县南有咸亭。”朱子说:“咸丘,是鲁国靠近齐国的地方。”贯道王氏说:“咸丘,就是巨野郎附近的地方。”康侯胡氏说:“焚烧咸丘,是焚烧山林来打猎。《月令》说:‘仲春不要焚烧山林。’”程子说:“古人是在昆虫冬眠后才用火打猎,清除杂草遮蔽来追逐禽兽,不是竭尽山林而焚烧它。说焚烧咸丘,如同烧尽那片土地,可见其范围之广。”戴氏说:“仲春之月,蛰虫已经苏醒,万物滋生,怎么容许焚烧山林来打猎呢?”○康侯胡氏说:“《易经》称‘王用三驱’,在礼制上天子不包围猎物,诸侯不掩捕群兽。孔子钓鱼不用大网,射鸟不射宿鸟,都是爱护万物的意思。推此心以对待万物,至于鸟兽草木,都没有过度猎杀的过失了。”

夏天,谷伯绥来朝见,邓侯吾离来朝见。

孔氏说:“《世本》说邓姓为谷,不知是什么姓。”杜氏说:“谷国在南乡筑阳县北。”张氏说:“后来属于襄阳府谷城县。邓就是邓州。”我认为:两位君主书名,不详,怀疑是衍文,义理见于隐公十一年滕、薛来朝。○有人说谷、邓被楚国逼迫而朝见鲁国,所谓小国依附,来不及救援他们的危难,比起无故朝见篡弑之君,他们的罪过较轻。回答说:“两国如果被楚国逼迫,不如采用孟子告诉滕文公的方法,而朝见篡弑之贼以侥幸免除灾难,这不能算是智慧,难怪他们不久就最终被楚国灭亡了。”不记载秋冬,与四年相同。

八年春天正月己卯,举行烝祭。

公羊说:“烝,是冬天的祭祀。春天叫祠,夏天叫礿,秋天叫尝,冬天叫烝。”谷梁说:“烝,是冬天的事。春天举行,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康侯胡氏说:“周官大司马在仲冬举行烝祭。”吕氏说:“宗庙的礼制有常规,不是大事都不记载,只有失时及失礼的重大情况才记载。”存耕赵氏说:“鲁国的郊禘,是不合礼的。其他有事者二,大事者一,从祀者一,都不是祭祀礼制的正统。桓公的烝祭两次,尝祭一次,都是渎礼不敬的重大过失。祭祀是国家的重大事务,君臣上下轻率使用它,想要让人知道孝敬的实质、笃行君亲的道义,就很难了。”黄氏说:“谷梁说:‘烝,是冬天的事。春天举行,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赵氏说:‘周朝虽然以建子为正,至于祭祀则用夏历本月,以行四时之祭。’胡氏说:‘夏历得天,百王所同。其商周革命改正,以示不相沿袭。至于敬授民时、巡狩烝享,仍然沿用夏历,这是无可更改的礼制。圣人不会把冬天的事当作春天的事。商朝建丑以区别于夏,周朝建子以区别于商,都是因为革命想要统一人心,所以以此月为岁首,接受朝享罢了。其建首之为十二月,建子之为十一月,本来就是这样。建丑、建子”

之为冬,建寅而后为春,固自若也。圣人作《春秋》,书春王正月、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正以顺天时、正人事,所谓行夏之时,见之行事者也。周实未尝改天时,孔子亦初非改周制也。自汉儒有三正之説,杜氏有周正月今十一月之说,诸儒遂以《春秋》之春为今日之冬,每扵系时系月之事随事生说,以为非时而讥之。今以夏时参之,未见其有非时者。若此所谓正月烝,正以烝乃冬祭,春正月行之,非礼尔。《春秋》非夏正而何哉?』」

译冬至之后为冬,建寅之后为春,本来就是这样。圣人作《春秋》,记载春王正月、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正是为了顺应天时、端正人事,这就是所谓实行夏历的时节,体现在行事之中。周朝实际上并没有改变天时,孔子起初也并不是要改变周朝的历法制度。自从汉代儒者有了三正的说法,杜预有周朝正月是当今十一月的说法,众儒者于是把《春秋》中的“春”当作今天的冬天,每逢涉及时节月份的事情就随事生发议论,认为不合时节而加以讥讽。如今用夏历来对照,并没有发现不合时节的地方。像这里所说的“正月烝”,正是因为烝是冬祭,在春正月举行,这是不合礼制的。《春秋》如果不是夏正又是什么呢?

天王使家父来聘

杜氏曰:「家父,天子大夫。家,氏;父,字。」何氏曰:「家,采地也。天子中大夫氏采,故称字,不称伯仲也。」未详孰是。莘老孙氏曰:「桓公,大恶之人也,而五年之间来聘者三,《春秋》一切书之,所以见不能讨恶,而王道之衰,遂使篡人得志也。」○存耕赵氏曰:「五年之中,周三聘鲁,古者七年一聘,周则过矣;六年一朝,自隠至桓,未甞一至天子之庭,鲁之辠将焉逃?《春秋》书之,伤周责鲁之意,隠然矣。」

  夏五月丁丑烝

谷梁曰:「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公羊曰:「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亟也。亟则黩,黩则不敬。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戴氏曰:「正月烝巳非时,况五月而又烝乎?」○存耕赵氏曰:「夏而礿,礼也。烝非其时也。嵗再烝焉,祭之渎也。而桓公行之,将以事神,适以慢神;将以寜神,适以渎神。」莘老孙氏曰:「祖父至尊,神明至幽,而以非礼渎之,圣人所以深辠也。」

  秋伐邾

莘老孙氏曰:「不言帅师,微者伐之也。义见隠二年郑伐卫,此则弑逆之贼,而以伐人见,王政之益衰也。」○髙氏曰:「桓自弑立,恃其强恶以陵小国,小国皆畏而从之,故纪、郕、邓、谷、滕、杞或朝或防,惟邾恃旧好而不顾,至是遂伐之。其曰伐邾,必有辞焉。邾不能奉辞以讨桓公弑逆之辠,冝乎其反见伐也。」

  冬十月雨雪【雨于付切】

戴氏曰:「孟冬之月,隂气始凝而骤雨雪,隂气盛也。」○黄氏曰:「诸家多以冬十月为今之八月,雨雪非时。今戴氏以夏正冬十月言,理亦未甞不明。嘻!果八月也,圣人恐未必诬天而易秋为冬也。」存耕赵氏曰:「人事病乎天,然后天变示乎人。桓之恶徳上干天和,未雪而雪,所谓乖气致异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公羊曰:「祭公者,天子之三公也。」莘老孙氏曰:「天子三公食采扵祭者也。」谷梁曰:「遂,继事之辞也。」存耕赵氏曰:「因而成事也。」公羊曰:「大夫无遂事。」程子曰:「祭公受命逆后而至鲁先行私礼,故书来,以逆后为遂事,责其不防王命而轻天下之母也。」张氏曰:「天子虽无亲迎之礼,然祭公谋扵鲁,则当复命扵王,然后遣扵宗庙,以明逆后之重。今使鲁为媒而因是往,轻防王配,如此何以示正始之道哉?」二説未详孰是。若当时天子使之来鲁而又使之遂逆后,则过在桓王,祭公特有从命之辠耳。○胡氏曰:「案礼,天子不亲迎,使上公逆之,何以书?以遂事书之也。」刘氏曰:「三公者,父师之任也,坐而论道,使之逆女,非正也。」叶氏曰:「天子逆后以卿,而公临之,祭公逆后非矣。」与刘氏同。胡、刘二説亦未详孰是。

  春秋本义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五     元 程端学 撰

  桓公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吕氏曰:「史失季姜归月,春秋不得而增益也。」杜氏曰:「季,字;姜,姓也。前年祭公所逆王后也。」戴氏曰:「方其逆也,称曰王后,自王命言之也;及其归也,谓之季姜,自父母家言之也。」归见隐二年。公羊曰:「京师者,天子之居也。京者,大也;师者,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髙氏曰:「古者后夫人必取嫡女。天子求后于诸侯,对曰:『夫妇所生若而人。若姑姊妹,则曰:先君之遗女若而人。』于诸侯则曰:『不腆先君之嫡若而人。』是以伯姬归于纪,则叔姬为之娣。今曰季姜,则非嫡矣,不可以母天下。春秋书之,以防后人犹有卑人为后者。」○愚谓王后为天下母,必择诸侯嫡女窈窕贞淑,然后可以配至尊,成内治,为宗庙社稷主。今纪以畏齐而谋纳女,鲁以弑贼而主之,桓王亦乗机而娶纪之侄娣,上下皆非正义明道之举。呜呼!春秋之作,所以为君子恻怛之心也。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射音亦,又音夜】

康侯胡氏曰:案《周官·典命》,凡诸侯嫡

译周天子派遣家父前来聘问。

杜氏说:“家父,是天子的臣子。家,是氏;父,是字。”何氏说:“家,是采邑。天子的大夫以采邑为氏,所以称字,不称伯仲。”不知谁对谁错。孙氏说:“桓公,是大恶之人,而在五年之间前来聘问的有三次,《春秋》全都记载下来,这是为了显示不能讨伐恶人,而王道衰微,于是使篡位之人得逞。”赵氏说:“五年之中,周朝三次聘问鲁国,古时七年一次聘问,周朝就过分了;六年一次朝见,从隐公到桓公,未曾一次到天子的朝廷,鲁国的罪过将往哪里逃避?《春秋》记载这件事,哀伤周朝、责备鲁国的意思,隐含其中了。”

夏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谷梁说:“烝,是冬天的祭祀。在春夏举行,是亵渎祭祀。这是心不恭敬。”公羊说:“常事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是讥讽频繁。频繁就亵渎,亵渎就不恭敬。君子祭祀,恭敬而不亵渎。”戴氏说:“正月举行烝祭已经不合时宜,何况五月又举行烝祭呢?”赵氏说:“夏天举行礿祭,是合乎礼的。烝祭不合时宜。一年两次烝祭,是亵渎祭祀。而桓公这样做,本想侍奉神灵,反而怠慢神灵;本想安抚神灵,反而亵渎神灵。”孙氏说:“祖父至尊,神明至幽,却用不合礼的方式亵渎他们,圣人因此深加谴责。”

秋天,讨伐邾国。

孙氏说:“不写率领军队,是地位低微的人讨伐他。道理见隐公二年郑国讨伐卫国,这里则是弑君篡位的贼人,却以讨伐别人出现,王政更加衰微了。”高氏说:“桓公自从弑君自立,依仗他的强暴欺凌小国,小国都畏惧而顺从他,所以纪、郕、邓、谷、滕、杞等国有的朝见有的会盟,只有邾国依仗旧日友好而不顾,于是便讨伐它。说讨伐邾国,必定有借口。邾国不能奉辞讨伐桓公弑君篡位的罪过,理应反而被讨伐。”

冬十月,下雪【雨音于付切】。

戴氏说:“孟冬之月,阴气开始凝结而突然下雪,是阴气旺盛。”黄氏说:“各家多认为冬十月是现在的八月,下雪不合时宜。现在戴氏以夏历冬十月来说,道理也未必不明。唉!如果是八月,圣人恐怕未必会欺骗上天而把秋天说成冬天。”赵氏说:“人事有弊病于天,然后天象变化示警于人。桓公的恶德上干天和,未到下雪时节却下雪,所谓乖戾之气导致异象。”

祭公前来,于是从纪国迎娶王后。

公羊说:“祭公,是天子的三公。”孙氏说:“天子三公在祭地食采邑。”谷梁说:“遂,是继事之辞。”赵氏说:“因而完成事情。”公羊说:“大夫没有继事。”程子说:“祭公受命迎娶王后而到鲁国先举行私礼,所以记载‘来’,把迎娶王后作为继事,责备他不遵守王命而轻视天下之母。”张氏说:“天子虽然没有亲迎之礼,但祭公在鲁国谋划,就应当复命于王,然后派遣于宗庙,以表明迎娶王后的隆重。现在让鲁国做媒而借此前往,轻慢王配,这样怎么显示正始之道呢?”两种说法不知谁对谁错。如果当时天子派他到鲁国而又派他顺便迎娶王后,那么过错在桓王,祭公只有听从命令的罪过罢了。胡氏说:“查考礼制,天子不亲迎,派上公迎娶,为什么记载?因为以继事记载。”刘氏说:“三公,是父师的职责,坐而论道,派他迎娶女子,不合正道。”叶氏说:“天子迎娶王后用卿,而公临视,祭公迎娶王后不对。”与刘氏相同。胡、刘两种说法也不详谁对谁错。

春秋本义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五 元 程端学 撰

桓公

九年春,纪季姜嫁到京师。

吕氏说:“史官遗漏了季姜出嫁的月份,《春秋》不能增益。”杜氏说:“季,是字;姜,是姓。前年祭公所迎娶的王后。”戴氏说:“当迎娶时,称为王后,是从王命来说的;等到出嫁时,称为季姜,是从父母家来说的。”归见隐公二年。公羊说:“京师,是天子的居所。京,是大;师,是众。天子的居所,必定用众大的言辞来说。”高氏说:“古时后夫人必定娶嫡女。天子向诸侯求后,回答说:‘夫妇所生的有几人。若是姑姊妹,就说:先君遗留的女儿有几人。’对诸侯则说:‘不腆先君的嫡女有几人。’所以伯姬嫁到纪国,则叔姬做她的娣。现在说季姜,就不是嫡女了,不可以做天下之母。《春秋》记载这件事,以防范后人还有以卑贱之人做后的。”我认为王后是天下之母,必定选择诸侯嫡女窈窕贞淑,然后可以配至尊,成就内治,做宗庙社稷之主。现在纪国因为畏惧齐国而谋划纳女,鲁国因为弑君贼人而主持,桓王也趁机娶纪国的侄娣,上下都不是正义明道的举动。呜呼!《春秋》的创作,是为了表达君子恻隐之心。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射音亦,又音夜】

康侯胡氏说:查考《周官·典命》,凡诸侯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