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本义卷五 元 程端学 撰
子誓于天子而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世子固有出防朝聘之仪矣。然摄其君、继子男者,谓诸侯朝于天子,有时而不敢后,故老疾者使世子摄己事以见天子,急述职也。诸侯闲于王事则相朝,其礼本无时。曹伯旣有疾,何急于朝桓,使世子摄哉?大位,奸之窥也;危病,邪之伺也。世子,君之贰也。君疾而储副出,啓窥伺之心,危道也。逾月而终生卒,其有疾明矣,而使世子来,终生之过也。世子将欲已乎?则方命矣。孝子尽道以事其亲者也,不尽道而苟焉以从命为孝,又焉得为孝乎?○谷梁曰:「使世子伉诸侯之礼而来朝,曹伯失正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其子,以内为失正也。内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则是放命也。」张氏曰:「春秋以讨贼望诸侯,今曹伯之使世子,春秋所以直书而深责之。」戴氏曰:「使不幸未还而曹伯卒,则国非其国也。」刘氏曰:「此后世所以多子祸也。」
译世子向天子发誓并代理国君,就降低国君礼仪一等;如果没有发誓,就按照子爵男爵的礼仪排在最后。世子本来就有出使边防、朝见聘问的礼仪。然而代理国君、排在子爵男爵之后,是因为诸侯朝见天子,有时不敢落后,所以年老患病的人让世子代理自己的事务去朝见天子,这是急于陈述职守。诸侯在王事空闲时互相朝见,其礼仪本来没有固定时间。曹伯既然有病,为什么急于朝见桓公,让世子代理呢?君位,是奸邪窥探的目标;危重疾病,是邪恶伺机而动的时候。世子,是国君的副手。国君生病而储君出访,会开启窥伺之心,这是危险的做法。过了一个月曹伯就病死了,他确实有病是明显的,却让世子来朝见,这是曹伯的过错。世子想要停止吗?那就是违抗命令了。孝子是用尽道义来侍奉父母的,不尽道义而苟且顺从命令就认为是孝,又怎么能算是孝呢?谷梁传说:“让世子承担诸侯的礼仪来朝见,曹伯失去了正道。诸侯相见称为朝,用对待父亲之道对待儿子,以内部为失正。内部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停止,那就是违抗命令了。”张氏说:“春秋用讨伐贼臣的期望看待诸侯,现在曹伯让世子朝见,春秋因此直书其事并深加责备。”戴氏说:“如果不幸世子还没回来曹伯就死了,那么国家就不是他的国家了。”刘氏说:“这就是后世多发生儿子祸乱的原因。”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义见隐三年宋公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
义见隐三年葬宋穆公
秋公会衞侯于桃丘弗遇
公羊曰:「会者,期辞也。」杜氏曰:「桃丘,衞地,济北东阿县东南有桃城。衞侯与公为期,中背公,更与齐、郑,故公独往而不相遇也。」赵氏曰:「书『不遇』者,见诸侯之无信。」朴郷吕氏曰:「衞不信也。」吕氏曰:「春秋之世,专计利害,不顾义理如此。」○髙氏曰:「在《易》《屯》之六三,以隂居阳,其身不正而轻躁妄动,求应于五,五应在二而弗见纳,圣人戒之曰:『君子几,不如舎,往吝。』《系辞》曰:『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夫桓公身负弑逆之辠,而又轻躁妄动,为人所弃,正如《屯》之六三,圣人为万世戒也。」黄氏曰:「郎之战,兆此。」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衞侯、郑伯来战于郎。
郎见隐九年。程子曰:「来战于郎,三国为主。」刘氏曰:「外为志乎此战也。」常山刘氏曰:「春秋之中,诸侯加兵于鲁者为不少矣,未有书来战者。此不言侵伐,而以来战为文,则彼曲我直,其义坦然。」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康侯胡氏曰:「鲁桓弑立,天下大恶,人人所得讨也。郑伯则首盟于越以定其位,齐侯则继会于稷以济其奸,曽不能修方伯之职,驻师境上,声辠致讨,伸天下之大义也。今特以私忿小怒,亲帅其师战于鲁境,尚为知类也哉!」愚谓鲁衞兄弟之国,齐鲁累世之姻,桓公又新娶于齐,鲁郑尝会盟假田以缔交,一有闲隙,则忘亲背盟,兴兵争战,此春秋之时所以为大乱,圣人比书其事,为后世鉴。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衞人、郑人盟于恶曹。
三国称人,微者也。吕氏曰:「盟,我不与也。其曰人,不详也。」未详是否。杜氏曰:「恶曹,地阙。」愚谓诸侯专盟,是无天子;大夫专盟,是无诸侯。王纲之坏极矣,圣人所尤惜也。义又见隐元年《盟于蔑》。○刘氏曰:「齐、衞、郑相与会盟,而君不行,委之大夫。春秋正本谨始,知其后必有大夫胁权交政之恶,则又有陪臣执国干上之祸,其势相召也。」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义见隐三年宋公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杜氏曰:「三月而葬速。」义见隐三年葬宋穆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衞。
陆氏曰:「执大夫例称人。」愚谓义不在人而在执,略之之辞也。康侯胡氏曰:「祭仲,郑之命大夫,祭氏,仲字也。」苏氏曰:「名也。」前説近是。愚案:突,庄公庶子,宋雍姞所出,即厉公也;忽,庄公嫡子,邓曼所出,即昭公也。叶氏曰:「凡出奔者皆书名,盖廹逐者必有与之争国者,内一君,外亦一君,不名无以为辨,后仿此。」邦衡胡氏曰:「未逾年,不称郑伯。」愚案:居丧未逾年之君称子,今不称子,未详。大凡出奔者多不书子与爵,如曹羁之类是也。左氏曰:「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衞己亥,厉公立。」谷梁曰:「权在祭仲也。死君难,臣道也。今立恶而黜正,恶祭仲也。」愚谓:突以庶孽谋簒宋庄私突,执祭仲,夺嫡立庶,祭仲执国柄,不死节以辅正,三者辠大恶极矣。然郑庄之多宠以遗后祸,与郑忽不能君,举朝无忠臣,而废置如反掌,与天子方伯不修其职,以致奸猾肆行而无所忌,举可见矣。○陈岳氏曰:「忽,太子也,兄也,正也;突,公子也,弟也,非正也。忽旣立,则祭仲之君,以君臣之义,颠则扶之,危则持之,力
译鲁桓公十年春季,周历正月庚申日,曹国国君曹伯终生去世。
其义理参见隐公元年宋公去世的记载。
夏季五月,安葬曹桓公。
其义理参见隐公元年安葬宋穆公的记载。
秋季,鲁桓公在桃丘与卫国国君相会,但没有遇到。
《公羊传》说:“‘会’,是约定相会的辞令。”杜预说:“桃丘,是卫国的地方,济北郡东阿县东南有桃城。卫国国君与鲁桓公约定相会,中途违背了鲁桓公,转而与齐国、郑国相会,所以鲁桓公独自前往而没有相遇。”赵氏说:“史书‘不遇’,是显示诸侯没有信用。”吕氏说:“这是卫国不守信用的表现。”吕氏说:“春秋时代,专门计较利害关系,不顾及道义情理,竟然如此。”高氏说:“在《易经》屯卦的六三爻,以阴爻居于阳位,自身不正而轻率躁动妄为,寻求与九五爻相应,但九五爻应与六二爻相应而不接纳六三,圣人告诫说:‘君子见机行事,不如舍弃,前往会有悔恨。’《系辞》说:‘几,是动机的细微之处,是吉祥的先兆。’‘君子安定自身然后行动,平易心态然后言语,确定交往然后求取。’桓公身负弑君篡位的罪过,而又轻率躁动妄为,被人所抛弃,正如同屯卦的六三爻,圣人为万世留下警戒。”黄氏说:“郎地的战事,在此已露征兆。”
冬季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来到鲁国边境,在郎地交战。
郎地参见隐公元年的记载。程颐说:“来战于郎,三国是主动方。”刘氏说:“这是对外国志在作战的记载。”常山刘氏说:“春秋时期,诸侯对鲁国用兵的不算少,但没有记载‘来战’的。这里不说侵伐,而用‘来战’作为文辞,那么对方理亏我方理直,其义理显而易见。”其义理又参见隐公元年郑国攻打卫国的记载。康侯胡氏说:“鲁桓公弑君篡位,是天下的大恶,人人都可以讨伐。郑伯曾在越地首先结盟以确立他的地位,齐侯又在稷地相继会盟以助长他的奸恶,竟然不能修习方伯的职责,驻扎军队在边境,声讨罪过,伸张天下的大义。现在只因为私人的怨恨和小怒,亲自率领军队在鲁国边境作战,还算懂得同类情谊吗!”我认为鲁国和卫国是兄弟之邦,齐国和鲁国是累世的姻亲,桓公又新近娶了齐国的女子,鲁国和郑国曾经会盟借田以缔结交好,一旦有了嫌隙,就忘记亲情背叛盟约,兴兵争战,这就是春秋时代之所以大乱的原因,圣人接连记载这些事,作为后世的鉴戒。
鲁桓公十一年春季,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
三国称“人”,是贬低他们。吕氏说:“结盟,我不参与。称‘人’,是不详略之辞。”未详是否如此。杜预说:“恶曹,地名不详。”我认为诸侯擅自结盟,是无视天子;大夫擅自结盟,是无视诸侯。王纲败坏到了极点,圣人所特别痛惜的。其义理又参见隐公元年《盟于蔑》。刘氏说:“齐、卫、郑互相会盟,而国君不亲自前往,委托给大夫。春秋正本清源,谨慎开端,知道其后必然有大夫挟持权柄、干预政事的恶行,那么又有家臣执掌国权、冒犯君上的祸患,其势是相互招致的。”
夏季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
其义理参见隐公元年宋公去世的记载。
秋季七月,安葬郑庄公。
杜预说:“三个月就安葬,太快了。”其义理参见隐公元年安葬宋穆公的记载。
九月,宋国人捉拿了郑国的祭仲。公子突回到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
陆氏说:“捉拿大夫的惯例称‘人’。”我认为义理不在“人”而在“执”,是省略的辞令。康侯胡氏说:“祭仲,是郑国的命大夫,祭是氏,仲是字。”苏氏说:“是名。”前面的说法比较接近正确。我认为:突,是庄公的庶子,宋雍姞所生,即厉公;忽,是庄公的嫡子,邓曼所生,即昭公。叶氏说:“凡是出逃的都书名,大概驱逐者必然有与之争夺君位的人,国内一君,国外也一君,不书名无法辨别,以后仿照此例。”邦衡胡氏说:“没有超过一年,不称郑伯。”我认为:居丧未满一年的国君称“子”,现在不称“子”,未详原因。大凡出逃者多不书“子”与爵位,如曹羁之类就是这样。《左传》说:“郑昭公打败北戎时,齐国人将要嫁女给他,昭公推辞。祭仲说:‘一定要娶,国君后宫宠妃众多,您没有强大的外援,将不能立足。三位公子都是国君。’昭公不听从。夏季,郑庄公去世。起初,祭封人仲足受庄公宠信,庄公让他做卿,为庄公娶邓曼,生下昭公,所以祭仲拥立了他。宋国雍氏将女儿嫁给郑庄公,叫雍姞,生下厉公。雍氏宗族受宋庄公宠信,所以诱捕祭仲并捉拿他,说:‘不拥立突,将死。’也捉拿厉公而索取贿赂。祭仲与宋人结盟,让厉公回国并拥立他。秋季九月丁亥日,昭公逃到卫国;己亥日,厉公即位。”《谷梁传》说:“权柄在祭仲手中。为国君赴难,是臣子的道义。现在拥立恶人而废黜正统,是厌恶祭仲。”我认为:突以庶孽身份谋篡,宋庄公偏袒突,捉拿祭仲,夺嫡立庶,祭仲执掌国柄,不死节以辅佐正统,这三者的罪过极大、恶行极深。然而郑庄公多宠妃以留下后患,与郑忽不能胜任君位,满朝没有忠臣,而废立如同反掌,与天子方伯不修其职,以致奸猾之人肆意横行而无所顾忌,都可以看出来了。陈岳氏说:“忽,是太子,是兄长,是正统;突,是公子,是弟弟,是非正统。忽既然即位,那么祭仲的国君,以君臣之义,颠倒了就扶持他,危险了就持守他,尽力……”
不足则死之。又知突在宋,非会非聘,为宋所诱,其无谋甚矣。往而被执,不能死节,归立厉公。」
译如果力量不足,就应当以死殉国。又知道突在宋国,既不是会盟也不是聘问,而是被宋国所诱骗,可见他毫无谋略。前往宋国却被俘虏,不能守节而死,回国后却拥立了厉公。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
孙氏曰:「蔡叔,蔡侯之弟。叔,字也。诸侯母弟未命为大夫者皆字。」朴乡吕氏曰:「折,鲁地,义见隐元年盟于蔑。」○张氏曰:「自去年鲁与齐、衞为仇敌,至今年桓公欲合党以敌之,于是结宋与陈、蔡,要言歃血,初无忠信诚慤相与之心,又以再命大夫敌宋公、陈侯,故盟不足以恃矣。」
公会宋公于夫钟【夫音扶钟,公羊作童】
杜氏曰:「夫钟,郕地,义见隐九年会于防。」○康侯胡氏曰:「臣与宋公盟于折,君与宋公会于夫钟、于阚、于虚、于▯,皆存而不削,何其辞费欤?」曰:「盟者,《春秋》之所恶,而屡盟以长乱;会者诸侯所不得专,而数会以厚疑。圣人皆存而不削,于以见屡盟而卒叛,数会以卒离,其事可谓着明矣。」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口暂切】
杜氏曰:「阚,鲁地,在东平须昌县东南。」义见隐九年《会于防》。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曲池【公羊作敺蛇纪,左氏作杞,公羊谷梁作纪,今从程子所定作纪】
杜氏曰:「曲池,鲁地。鲁国汶阳县北有曲水亭。」义见隐元年盟于蔑。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
张氏曰:「南燕,姞姓国。汉属东郡,今为滑州胙城县。」存耕赵氏曰:「居宋、郑之间。」杜氏曰:「谷丘,宋地。」张氏曰:「在应天府谷熟县。」义见隐元年盟于蔑。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
杜氏曰:「厉公也,大意见隐七年滕侯卒。」○张氏曰:「去年与柔盟于折,不书葬,鲁不会,不恤同盟也。」
公会宋公于虚【公羊作郯】
杜氏曰:「虚,宋地。」义见隐九年《会于防》。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
杜氏曰:「▯,宋地,义见隐九年会于防。」○髙氏曰:「公委宗社人民而五出与宋会,诸侯临涖一国之民,民不可一日不治,则国不可一日去之。故先王之法,诸侯无事不得出其四境,朝事天子则出境,天子廵狩则出境,方伯率诸侯以征伐则出境,若无事而出境则诛。」叶氏曰:「公始以柔会宋,未几复自会于夫钟、于阚、于谷丘。夫钟,郕地;阚,鲁地;谷丘,宋地也。公之求宋亟矣。及是复会于虚、于▯,皆宋地,而公即之,公之求宋益亟矣。盖自隐以来,我之相与为厚、为薄者,惟宋与郑。党郑则伐宋,善宋则伐郑。至郎之战,惧郑之谋己,故亟于求宋。既而求郑,以为武父之盟,而成伐宋之役。明年再会,又明年复会,其求于郑者亦如是其急。郑适有突之乱,知其不足恃,乃复从而伐之。孰有立国如是而可久者乎?暴戾则无亲,失道则寡援,君子是以知桓之不终也。」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音斧】
郑伯,突也。东莱吕氏曰:「突篡位而以君书之,不没其实也。」杜氏曰:「武父,郑地。陈留济阳县东北有武父城。」愚谓鲁桓与宋两盟四会,不浃旬而背之,以盟郑,反覆如是,比事而观,其义自见。义又见隐元年盟于蔑。○张氏曰:「与人交之道,忠信诚慤,本乎中,则有不期合而合者;其人非有是心,则其相与也不过以利合,一旦争小利,则相视忽如仇敌然。公之会宋而盟郑,其离合正如是。春秋详书之,以见王政不行,鲁桓、宋庄、郑厉皆以篡国而立,交相盟会,纷纷离合,惟利是视,烦盟渎信,祗以长乱,王法之所必诛而不以听者也。」吕氏曰:「此年书盟会之数如此,见诸侯无王,放恣自若,多事屡盟,民不堪命如此之极也。圣人伤之,以为世戒。后之人君有意于善者,其知慎始守约,爱民为急,以合圣人之意乎!」
丙戌衞侯晋卒
孙氏曰:「丙戌,羡文也。此盟与卒同日耳,经未有一日而再书者,义见隐三年宋公卒。」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内不出主名,微者也。伐而言战者,宋不服而逆战也。言战而不言败绩,无大胜负也。两年之闲六盟会,宋冝笃好也。一与郑比,则连郑伐宋。郑突亦忘其立已之私恩,而与鲁比,此宋不服以
译鲁桓公与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结盟。
孙氏说:“蔡叔是蔡侯的弟弟。‘叔’是他的字。诸侯的嫡次子如果没有被任命为大夫,都称字。”朴乡的吕氏说:“折是鲁国的地方,其义理参见隐公元年‘盟于蔑’。”○张氏说:“自从去年鲁国与齐国、卫国结为仇敌,到今年桓公想要联合党羽来对抗他们,于是结交宋国与陈国、蔡国,通过歃血立誓来约定,起初并没有忠信诚恳相待之心,又用再命的大夫去对抗宋公、陈侯,所以盟约不足以依靠。”
鲁桓公与宋公在夫钟相会【“夫”音扶,公羊传作“童”】
杜氏说:“夫钟是郕国的地方,其义理参见隐公九年‘会于防’。”○康侯胡氏说:“臣子与宋公在折地结盟,国君与宋公在夫钟、在阚、在虚、在〇相会,都保留下来而不删削,为什么言辞如此繁费呢?”回答说:“结盟是《春秋》所厌恶的,而屡次结盟会助长祸乱;相会是诸侯所不能专断的,而多次相会会加深猜疑。圣人都保留下来而不删削,以此来显示屡次结盟最终背叛,多次相会最终离散,这件事可以说是非常显明了。”
冬季十二月,鲁桓公与宋公在阚相会【“阚”音口暂切】
杜氏说:“阚是鲁国的地方,在东平须昌县的东南。”其义理参见隐公九年《会于防》。
鲁桓公十二年春季正月
夏季六月壬寅日,鲁桓公与纪侯、莒子,在曲池结盟【公羊传作“敺蛇纪”,左传作“杞”,公羊传和谷梁传作“纪”,现在从程子所定的作“纪”】
杜氏说:“曲池是鲁国的地方。鲁国汶阳县北有曲水亭。”其义理参见隐公元年盟于蔑。
秋季七月丁亥日,鲁桓公与宋公、燕人,在谷丘结盟。
张氏说:“南燕是姞姓的国家。汉代属于东郡,现在是滑州胙城县。”存耕赵氏说:“位于宋国、郑国之间。”杜氏说:“谷丘是宋国的地方。”张氏说:“在应天府谷熟县。”其义理参见隐公元年盟于蔑。
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
杜氏说:“这是陈厉公,大义参见隐公七年滕侯去世。”○张氏说:“去年与柔在折地结盟,不记载葬礼,鲁国没有参加,是不体恤同盟啊。”
鲁桓公与宋公在虚相会【公羊传作“郯”】
杜氏说:“虚是宋国的地方。”其义理参见隐公九年《会于防》。
冬季十一月,鲁桓公与宋公在〇相会
杜氏说:“〇是宋国的地方,其义理参见隐公九年会于防。”○髙氏说:“桓公抛弃宗庙社稷和人民而五次出外与宋公相会,诸侯亲临治理一国的百姓,百姓不可一天不治理,那么国家不可一天离开。所以先王的法令,诸侯无事不得离开自己的四境,朝见天子则出境,天子巡狩则出境,方伯率领诸侯征伐则出境,如果没有事而出境则诛杀。”叶氏说:“桓公起初以柔的身份与宋公相会,不久又亲自与宋公在夫钟、在阚、在谷丘相会。夫钟是郕国的地方;阚是鲁国的地方;谷丘是宋国的地方。桓公寻求宋国的急切程度可见一斑。到这时又在虚、在〇相会,都是宋国的地方,而桓公前往就之,桓公寻求宋国更加急切了。大概自从隐公以来,我国与之关系厚薄变化的,只有宋国和郑国。结党于郑国就讨伐宋国,与宋国交好就讨伐郑国。到郎之战时,害怕郑国图谋自己,所以急切地寻求宋国。后来又寻求郑国,以此达成武父之盟,从而完成讨伐宋国的战役。第二年再次相会,又过一年又相会,他寻求郑国也是如此之急切。郑国恰好有突的动乱,知道郑国不足以依靠,于是又跟随讨伐郑国。哪有像这样立国而可以长久的呢?暴戾就没有亲人,失道就缺乏援助,君子因此知道桓公不能善终。”
丙戌日,鲁桓公与郑伯在武父结盟【“父”音斧】
郑伯是郑突。东莱吕氏说:“突篡位却以国君的名分书写,是不掩盖他的实际情况。”杜氏说:“武父是郑国的地方。陈留济阳县东北有武父城。”我认为鲁桓公与宋国两次结盟四次相会,不到十天就背弃宋国,转而与郑国结盟,反复无常到了这种地步,对比这些事情来看,其中的义理自然显现。其义理又参见隐公元年盟于蔑。○张氏说:“与人交往的道理,忠信诚恳,发自内心,就有不期而合的情况;如果那人没有这种心,那么他们相交往也不过是因为利益而结合,一旦争夺小利,就相互视如仇敌。桓公与宋国会盟而与郑国结盟,其离合正是如此。《春秋》详细记载,以显示王政不行,鲁桓公、宋庄公、郑厉公都因篡国而立,相互结盟相会,纷纷离合,只看重利益,烦琐的盟约亵渎信用,只会助长祸乱,这是王法所必须诛杀而不会听任的。”吕氏说:“这一年记载盟会的次数如此之多,显示诸侯无视君王,放纵自如,多事屡次结盟,百姓不堪忍受到了这种极点。圣人对此感到悲伤,作为世间的警戒。后来的君主如果有向善的意图,应当知道谨慎开始、遵守约定,以爱护百姓为急务,以符合圣人的心意啊!”
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孙氏说:“丙戌是羡文。这次结盟与去世是同一天,经文中没有一天内两次书写的,其义理参见隐公三年宋公去世。”
十二月,与郑国军队一起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
国内不出现主事者的名字,是因为地位卑微。讨伐而说交战,是因为宋国不服从而迎战。说交战而不说大败,是因为没有大的胜负。两年之间六次盟会,宋国应该与鲁国关系深厚。一旦与郑国结好,就联合郑国讨伐宋国。郑突也忘记了立桓公的私恩,而与鲁国结好,这是宋国不服从而
至于战,残民毒众,辠恶极矣。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张氏曰:「兵法争恨小故,不忍愤怒者,谓之愤兵。鲁桓、郑突此役是也。书及郑师伐宋,辠鲁、郑也。又书丁未战于宋,言鲁、郑与宋亟争寻常,残民暴骨,两辠之也。」康侯胡氏曰:「来战者,辠在彼,战于郎是也。往战者,辠在内,战于宋是也。」存耕赵氏曰:「鲁轨弑隐,宋冯弑殇,郑突篡忽,三者皆逆贼,周有常刑,皆戮余也。敢称兵为战,见王法之不行也。」
译至于战争,残害百姓、毒害民众,罪过恶行已经极端严重了。这层道义在《春秋》隐公二年郑国攻打卫国一事中也有所体现。○张氏说:“兵法认为,因微小的怨恨而争强好胜,不能克制愤怒情绪的人,叫做‘愤兵’。鲁桓公、郑突这次战役就是如此。《春秋》记载‘及郑师伐宋’,是归罪于鲁国和郑国。又记载‘丁未在宋地交战’,是说鲁、郑两国与宋国频繁争夺寻常小事,残害百姓、暴露尸骨,所以两国都有罪责。”康侯胡氏说:“对方来挑战的,罪责在对方,‘战于郎’就是这种情况。我方前往交战的,罪责在我方,‘战于宋’就是这种情况。”存耕赵氏说:“鲁轨弑杀隐公,宋冯弑杀殇公,郑突篡夺忽的君位,这三者都是逆贼,周朝有固定的刑法,都应当被诛杀。他们却敢起兵交战,可见王法已经不能施行了。”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齐师、宋师、衞师、燕师败绩。
此鲁侯来会纪、郑也。及者,三国及之也。燕称人,微者也。战称爵,举重也。败称师,君存而师败也。败绩者,败其军功,大败也。公羊曰:「其不地,于纪也。」赵氏曰:「内兵以纪为主,外兵以齐为主。」莘老孙氏曰:「纪为齐侵削,志欲灭之,举宋、衞、燕三国之师往伐之,纪于是要鲁、郑之君以为之敌。」愚谓齐吞小国,连诸侯以伐纪,自取败绩,辠不胜诛矣。纪不量力,又连鲁、郑以战,虽侥幸一胜,卒灭宗社,其相从诸侯各逞私忿,合党报怨,使无辜之民肝脑涂地,皆辠也。见王政不行,诸侯纵恣甚矣。杜氏曰:「衞宣公未葬,惠公称侯以接邻国,非礼也。」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康侯胡氏曰:「齐为无道,恃强陵弱,此以纪为主,何也?彼为无道以加兵于己,必有引咎责躬之事、礼义辨喻之文,犹不得免焉,则亦固其封疆,效死以守,上诉天子,下告方伯、连帅与隣国之诸侯。不如是而愤然与战,岂己乱之道乎?同力度德,动则相时。小国雠大国而幸胜焉,祸之始也。息伐郑而亡,郑胜蔡而惧,蔡败楚而灭。今纪人不度德,不量力,不征词,轻与齐战,而为之援者,弑君之贼、篡国之人也。不能保其国,自此战始矣。」
三月葬衞宣公
义见隐三年葬宋穆公
夏大水
义见元年。○存耕赵氏曰:「桓元年大水,今又大水。水,天之所生,以活人者也。大而灾焉,隂沴之证也。夏见,则妨农矣。」髙氏曰:「自尧有洪水之患,使禹治之。禹能疆理天下,正其经界,有畎、有浍、有沟、有洫、有川、有遂,遂无水患,但有其利。故年之丰凶,一系农力,水旱不能为之害。或天时久雨,则由畎注浍,由浍注沟,由沟注洫,由洫入川,由川入遂,以次防导,入河、入江,终至于海,盖以决而不为灾也。或天时久旱,则于沟、浍、川、遂之闲,逓引其水以为灌溉,又得其利焉。春秋之时,暴君污吏壊其经界,使畎、浍、沟、洫之属皆芜而不治,于是遇大水而无以决,遇大旱而无以溉。民为兵战所驱,无暇治田亩。圣人书大水者,上痛禹迹之亡,下悼井田之废,生民受其患,无以极济之也。」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义见隐九年《会于防》。○髙氏曰:「公与郑伯皆有篡逆之大恶,天下所不容,今相会于曹,曹之容恶可知也。」
无冰
谷梁曰:「时燠也。」戴氏曰:「《诗》曰:『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隂。』二之日,今之十二月;三之日,今正月也。十二月取冰,正月藏之。今桓公春无冰,无藏冰也。去年十二月时燠无冰,今年之春无冰可纳,《春秋》于是时而书之。」愚谓此年正月为公会郑伯于曹而书,若无冰,则緫系之春耳。藏冰、出冰俱在其中,与僖二年、三年书不雨之法同义,与成元年二月、襄二十八年春书无冰同,盖无冰不可系月故也。康侯胡氏曰:「《周官》凌人之职,颁冰于夏。固隂沍寒,于是乎取;其出之也,賔食丧祭,于是乎用;藏之、周用之徧。然亦理隂阳天地之一事也。今燠而无冰,则政治纵弛不明之所致也。」○胡氏曰:「雨雹冰雪何以悉书?天人一理也,万物一气也。观于隂阳寒暑之变,以察其消息盈虚,此制治于未乱、慎于微之事也。毎谨于微,然后王德全矣。」黄氏曰:「诸家皆以周之正月为今之十一月,十一月无冰为灾,故书。然使果十一月无冰,则尚有十二月尤寒,冰之有无方于此决,未可遽以十一月无冰为灾而先书之也。盖至十二月无冰,及春正月东风解冻,终于无冰,则无冰决矣,始以灾而书尔。」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语《谷梁》作御】
杜氏曰:「不书月,阙文。」叶氏曰:「经成而后亡也。」愚谓此及宣七年孙良夫皆称使来盟,前定也。「使其弟」,见隐七年。「齐来聘」,此则盟以伉诸侯,甚矣。
译鲁桓公十三年春二月,鲁桓公会见纪侯、郑伯。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
这是鲁桓公前来会见纪侯、郑伯。“及”字,表示齐、宋、卫三国加入交战。燕国称“人”,是因为其地位卑微。战争称爵位,是举其重要者。战败称“师”,是因为国君尚存而军队战败。“败绩”,是败坏其军功,指大败。《公羊传》说:“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纪国境内。”赵氏说:“内方的军队以纪国为主,外方的军队以齐国为主。”莘老孙氏说:“纪国被齐国侵削,齐国志在灭掉纪国,于是率领宋、卫、燕三国军队前往讨伐,纪国在此时约请鲁、郑两国国君作为对手。”我认为齐国吞并小国,联合诸侯讨伐纪国,自取败绩,罪过不可胜诛。纪国不自量力,又联合鲁、郑两国作战,虽然侥幸获胜,最终导致宗庙社稷灭亡,那些跟随诸侯各自逞泄私愤、结党报复怨恨,致使无辜百姓肝脑涂地的人,都有罪过。可见王政不行,诸侯放纵恣意到了极点。杜氏说:“卫宣公尚未安葬,惠公就称侯来接见邻国,是不合礼制的。”其义又见于隐公二年郑国讨伐卫国。○康侯胡氏说:“齐国无道,恃强凌弱,这次以纪国为主,为什么呢?齐国以无道之师加兵于己,纪国必定有引咎自责、礼义辩驳的文章,仍然不能免祸,那么也应当固守疆界,效死守卫,向上申诉天子,向下告知方伯、连帅与邻国诸侯。不这样做而愤然交战,岂是自己混乱之道吗?衡量力量,比较德行,行动要看时机。小国仇视大国而侥幸获胜,是祸患的开始。息国讨伐郑国而灭亡,郑国战胜蔡国而恐惧,蔡国打败楚国而灭亡。现在纪国不比较德行,不衡量力量,不征引言辞,轻率与齐国交战,而为其援助的,是弑君之贼、篡国之人。不能保全其国家,从此战开始了。”
三月,安葬卫宣公。
其义见于隐公三年安葬宋穆公。
夏,大水。
其义见于桓公元年。○存耕赵氏说:“桓公元年大水,现在又大水。水,是天所生,用来养活人的。大水成为灾害,是阴气积聚的证据。夏天出现,则妨碍农事了。”高氏说:“自从尧时有洪水之患,派禹治理。禹能治理天下,端正其疆界,有畎、有浍、有沟、有洫、有川、有遂,于是没有水患,只有其利。所以年成的丰歉,全系于农力,水旱不能为害。或者天时久雨,则由畎注入浍,由浍注入沟,由沟注入洫,由洫流入川,由川流入遂,依次防导,入河、入江,最终到达大海,大概是因为决泄而不成为灾害。或者天时久旱,则在沟、浍、川、遂之间,依次引水灌溉,又得其利。春秋之时,暴君污吏毁坏其疆界,使畎、浍、沟、洫之类都荒芜而不治理,于是遇到大水而无法决泄,遇到大旱而无法灌溉。百姓被战争驱赶,无暇治理田亩。圣人记载大水,是上痛禹迹之亡,下悼井田之废,百姓受其患,无法救济。”
秋七月。
冬十月。
鲁桓公十四年春正月,鲁桓公在曹地会见郑伯。
其义见于隐公九年《会于防》。○高氏说:“鲁桓公与郑伯都有篡逆的大恶,天下所不容,现在相会在曹地,曹国容纳恶人可知。”
无冰。
《谷梁传》说:“气候温暖。”戴氏说:“《诗经》说:‘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二之日,是现在的十二月;三之日,是现在的正月。十二月取冰,正月藏之。现在桓公春无冰,无藏冰。去年十二月气候温暖无冰,今年之春无冰可纳,《春秋》在此时记载。”我认为此年正月因鲁桓公在曹地会见郑伯而记载,若无冰,则总系于春。藏冰、出冰俱在其中,与僖公二年、三年记载不雨之法同义,与成公元年二月、襄公二十八年春记载无冰相同,大概是无冰不可系于月故也。康侯胡氏说:“《周官》凌人的职责,夏天颁冰。固阴寒,于是取冰;其出冰也,宾食丧祭,于是用;藏之、周用之遍。然而也是调理阴阳天地之一事。现在温暖而无冰,则是政治纵弛不明所致。”○胡氏说:“雨雹冰雪为何都记载?天人一理也,万物一气也。观察阴阳寒暑之变,以察其消息盈虚,这是制治于未乱、慎于微之事。每谨于微,然后王德全矣。”黄氏说:“诸家皆以周之正月为今之十一月,十一月无冰为灾,故书。然而如果真是十一月无冰,则尚有十二月尤寒,冰之有无方于此决,未可遽以十一月无冰为灾而先书之也。大概至十二月无冰,及春正月东风解冻,终于无冰,则无冰决矣,始以灾而书尔。”
夏五,郑伯派其弟语来结盟【语,《谷梁传》作御】。
杜氏说:“不书月,是阙文。”叶氏说:“经文完成后亡佚。”我认为此及宣公七年孙良夫皆称使来盟,是前定之事。“使其弟”,见于隐公七年。“齐来聘”,此则盟以抗衡诸侯,甚矣。
「盟」,见隐元年「盟于蔑」,此则篡贼之合党,甚矣。○莘老孙氏曰:「春秋诸侯使其弟来者,皆辠其不当使也。弟而可使,则命而使之可也;不命而使之,徒曰弟焉,辠之也。」「来盟」者,盟于鲁也。春秋主我,使自外而至盟者,书曰「来盟」,不言其地,盟于我之国都也。存耕赵氏曰:「请会矣,又请盟焉,突盖德轨之排宋而党己也。」「来盟」、「涖盟」,彼此之辞也。
译“盟”,参见隐元年“盟于蔑”的记载,这里则是篡位贼人的结党营私,恶劣至极。○莘老孙氏说:“春秋时期,诸侯派遣其弟前来,都是谴责他们不该派遣。如果弟弟可以被派遣,那么受命而派遣就可以;没有受命而派遣,仅仅说是弟弟,就是谴责他。”“来盟”,是指在鲁国结盟。春秋以鲁国为主,从国外来到鲁国结盟的,记载为“来盟”,不提及地点,是因为在鲁国的国都结盟。存耕赵氏说:“已经请求会盟了,又请求结盟,郑突大概是排斥宋国的德行法度而结党营私。”“来盟”、“涖盟”,是彼此之间的说法。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廪,刀锦切】
公羊曰:「御廪者,粢盛委之所藏也。」杜氏曰:「藏公所亲耕以奉粢盛之仓也。」尝,祭名。公羊曰:「秋曰尝。」愚谓灾者,火之也。当尝而火其粢盛之藏,以桓公平日得辠于天,不敬其祖之所致也。不知省身改过以荅天谴,卒敢腼然草蕞,即复祭之,甚矣其忽天而慢祖也!○存耕赵氏曰:「御廪之灾,在致斋三日之前,春秋书之,盖以尝之不谨,而灾于齐之日也。」赵氏曰:「讥不改卜也。」献可杜氏曰:「八年书再烝,见其渎也;此年书御廪灾、乙亥尝,见其慢也。」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义见隐三年宋公卒
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公羊衞人在蔡人上】叶氏曰:「伐言以,已不能敌,假人以为用也。」愚谓宋怨突之背已,又有丁未之战、己巳之败绩,故用四国之兵以伐郑。康侯胡氏曰:「列国之兵皆统乎天子,而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国,大乱之道也。」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髙氏曰:「折之盟,陈、蔡在焉;纪之战,齐、衞在焉,皆与宋同恶者也。宋公不道,执人之卿,易人之君,深怨突之背已,而自量其力不足以加之,于是复以齐、蔡、衞、陈之兵伐郑,宋公之辠斯为尤重。」存耕赵氏曰:「是搂诸侯以伐诸侯也。齐子犹在哀疚,相与从宋以兴戎。」木讷赵氏曰:「出忽立突者谁欤?已立之而已疾之,不仁哉宋庄也!」愚谓宋庄之罪着矣,然郑突忘立己之恩,结鲁以伐宋,以致交怨报复,杀戮无辜,突真薄德哉!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家父见八年。孙氏曰:「诸侯贡赋不入,周室财用不足也。」公羊曰:「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常山刘氏曰:「世之治也,天子命贡赋于天下而无敢不从,无有求也;诸侯奉贡赋于天子而无敢不恭,不至于来求也。世乱反此。书此以见王室之微,而着诸侯之辠也。」义又见隐三年求赙。○叶氏曰:「天子有赐无求,诸侯有贡无与。古者邦国九贡,车有器贡,用有货贡。诸侯不贡而伐之,正也;不能伐之,又从而求之。器不足而求车,用不足而求金,以是居人上,非所以王天下也。」献可杜氏曰:「桓公篡立,天子未尝讨之,反屡聘之,今又有车服之求,圣人所以甚之也。」张氏曰:「家父为大夫,而无所正救,奉使侯国,自取辱命之辠。」
三月乙未天王崩
案此,一见鲁桓不奔王丧而会齐僖之葬;二见鲁桓以嘉礼会齐侯于艾,会宋、蔡、衞于曹;三见诸侯之伐国不已;四见桓王崩于此年,而葬于六年之后也。所为属辞比事为《春秋》教者,皆此类也,岂徒记其死生之变而已哉?义又见隐三年。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髙氏曰:「鲁不供天王之丧,而会齐僖之葬,其颠倒甚矣。」义又见隐三年葬宋穆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突》书名,见十一年。郑忽出奔。左氏曰:「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壻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张氏曰:「突以庶孽夺嫡,固不可以有国。又初与权臣比而篡位,又为反覆盗贼之计以自取亡。」○陆氏曰:「逐君之臣,其辠易知也。君而见逐,其恶甚矣。圣人之教在乎端本清源,故凡诸侯之奔,皆不书所逐之臣,而以自奔为名,所以警乎人君。」康侯胡氏曰:「其説是也。夫君实有国,而出于臣,乃自取焉耳。本正而天下之事理矣。」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叶氏曰:「忽何以称世子?言子则丧已除,言爵则虽逾年而不居位,所以别于突而明正也。何以言复归?凡诸侯出奔言复归,诸侯世国者也,虽失位不可絶也。」邦衡胡氏曰:「复归者,既絶于国,今始复来,已失国之辞也。」二説相须乃备,然本义则不
译秋季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廪,音锦】
《公羊传》说:“御廪,是存放祭祀用的谷物和牺牲的地方。”杜氏说:“是储藏国君亲自耕种以供奉祭祀的粮仓。”尝,是祭祀的名称。《公羊传》说:“秋季的祭祀称为尝。”我认为灾,就是火灾。正当举行尝祭时,却烧毁了存放祭祀用品的仓库,这是因为桓公平日得罪了上天,不敬重祖先所导致的。他不知反省自身、改正过错以回应上天的谴责,最终竟厚着脸皮草率地设立祭品,随即又进行祭祀,真是轻视上天、怠慢祖先到了极点!○存耕赵氏说:“御廪发生火灾,是在斋戒三天的之前,《春秋》记载此事,大概是因为尝祭不谨慎,而在斋戒之日发生了火灾。”赵氏说:“这是讥讽桓公没有重新占卜。”献可杜氏说:“八年记载两次烝祭,显示出他的亵渎;这一年记载御廪火灾、乙亥日尝祭,显示出他的怠慢。”
冬季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
其义理参见隐公三年宋公去世的记载。
宋国人率领齐人、蔡人、卫人、陈人攻打郑国。【《公羊传》中,卫人在蔡人之上】叶氏说:“攻打郑国说‘率领’,是因为宋国自己不能敌对,借用人力来使用。”我认为宋国怨恨郑突背叛自己,又有丁未日的战争、己巳日的战败,所以率领四国的军队去攻打郑国。康侯胡氏说:“列国的军队都统属于天子,却敢私自使用,或者私自为人使用去攻打别国,这是大乱之道。”其义理又参见隐公二年郑国攻打卫国的记载。○高氏说:“折地的盟会,陈、蔡都在其中;纪地的战争,齐、卫都在其中,都是与宋国同恶的人。宋公无道,拘捕别人的卿大夫,更换别人的国君,深深怨恨郑突背叛自己,而自量力量不足以压制他,于是又率领齐、蔡、卫、陈的军队攻打郑国,宋公的罪过这就更加重了。”存耕赵氏说:“这是聚集诸侯去攻打诸侯。齐侯还在哀痛之中,却跟随宋国发动战争。”木讷赵氏说:“驱逐忽、立突的人是谁?已经立了他却又憎恶他,宋庄公真是不仁啊!”我认为宋庄公的罪过已经昭著,然而郑突忘记了立自己的恩情,勾结鲁国攻打宋国,以致互相怨恨报复,杀戮无辜,郑突真是德行浅薄啊!
十五年春二月,周天子派家父来鲁国求取车辆。
家父见于八年。孙氏说:“诸侯的贡赋不缴纳,周王室财用不足。”《公羊传》说:“王者无所求,求取车辆是不合礼的。”常山刘氏说:“世道治平的时候,天子命令天下缴纳贡赋而没有敢不听从的,没有求取的情况;诸侯向天子缴纳贡赋而没有敢不恭敬的,不至于让天子来求取。世道混乱则与此相反。记载此事以显示王室的衰微,而彰显诸侯的罪过。”其义理又参见隐公三年求取赙赠的记载。○叶氏说:“天子有赐予而无求取,诸侯有贡纳而无给予。古代邦国有九种贡品,车辆属于器物贡,用度属于货物贡。诸侯不缴纳贡赋而攻打他们,是正当的;不能攻打他们,又跟随他们求取。器物不足而求取车辆,用度不足而求取金钱,以此居于人上,不是统治天下的做法。”献可杜氏说:“桓公篡位自立,天子不曾讨伐他,反而屡次聘问他,现在又有车辆服饰的求取,圣人所以特别强调此事。”张氏说:“家父身为大夫,却没有匡正补救,奉命出使诸侯国,自取辱没使命的罪过。”
三月乙未日,周天子驾崩。
考察此事,一可见鲁桓公不奔丧周天子却去会葬齐僖公;二可见鲁桓公用吉礼在艾地会见齐侯,在曹地会见宋、蔡、卫;三可见诸侯攻打别国不止;四可见桓王在这一年驾崩,却在六年之后才下葬。所谓通过编排辞句、类比史事来作为《春秋》教化的,都是这类情况,难道只是记录生死的变化而已吗?其义理又参见隐公三年。
夏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
高氏说:“鲁国不供给周天子的丧事,却去会葬齐僖公,其颠倒错乱太严重了。”其义理又参见隐公三年安葬宋穆公的记载。
五月,郑伯突逃跑到蔡国。
突,书名,见于十一年。郑忽出逃。《左传》说:“祭仲专权,郑伯担忧他,派他的女婿雍纠杀他。将在郊外宴请祭仲,雍姬知道了,问她的母亲说:‘父亲和丈夫谁更亲?’她的母亲说:‘人都有丈夫,父亲只有一个,怎么能相比呢?’于是告诉祭仲说:‘雍氏舍弃他的家室而要在郊外宴请您,我对此感到疑惑。’以此告知祭仲,杀了雍纠,把他的尸体扔在周氏的水塘里。郑伯载着尸体出逃,说:‘谋划事情涉及妇人,他死是应该的。’夏天,厉公逃跑到蔡国。”张氏说:“突以庶孽身份夺取嫡位,本来就不可以拥有国家。又起初与权臣勾结而篡位,又用反复无常、盗贼般的计谋来自取灭亡。”○陆氏说:“驱逐国君的臣子,其罪过容易知道。国君被驱逐,其恶行就严重了。圣人的教化在于端正根本、清除源头,所以凡是诸侯出逃,都不记载驱逐他的臣子,而以自逃为名,以此来警戒人君。”康侯胡氏说:“这种说法是对的。国君确实拥有国家,却由臣子驱逐,乃是自取罢了。根本端正了,天下的事理就顺了。”
郑世子忽返回郑国。
叶氏说:“忽为什么称世子?说‘子’则丧期已除,说‘爵’则虽然过了一年而不居位,所以区别于突而表明正统。为什么说要‘复归’?凡是诸侯出逃说‘复归’,诸侯世代拥有国家,虽然失去位置也不可断绝。”邦衡胡氏说:“复归,是既已断绝于国家,现在才又回来,是已经失去国家的说法。”两种说法互相补充才完备,然而本义则不
在此。存耕赵氏曰:「突归则忽出,突出则忽归,突忽之逆顺不难知,而出入惟蔡仲之为听,权臣擅国命而废置其君,举国之人莫之违。祭仲之事不可以训也。」愚谓春秋书此,见天王失政而诸侯肆,诸侯失权而庶孽乱嫡,大夫执国命也。
译在此。存耕赵氏说:“郑突回国,郑忽就出逃;郑突出逃,郑忽就回国。郑突与郑忽谁逆谁顺不难知晓,但他们的出逃与回国完全听命于权臣蔡仲。权臣独揽国家大权,废立国君,全国之人无人敢违背。蔡仲的事情不能作为典范。”我认为《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表明周天子丧失政令权威而诸侯放肆,诸侯丧失权力而庶子扰乱嫡子,大夫执掌国家命脉。
许叔入于许
杜氏曰:「许叔,庄公弟也。」愚谓许叔入于许,事无可考。以书法观之,必乘许之乱而谋篡者也。夫世子受国于先君,誓于天子而后为诸侯。许叔,弟也,乘许之乱窃入而为君,辠可知矣。
公会齐侯于艾【公羊》作鄗,《谷梁》作蒿】
艾见隐六年。髙氏曰:「鲁尝与齐絶矣,自僖公卒,襄公新立,至是复通好焉。而齐襄居丧出会,越礼畔道,自是与文姜为鸟兽之行,而桓公之祸兆于此矣。」义又见隐九年会于防。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牟亡侯切】
杜氏曰:「牟国,泰山牟县。」张氏曰:「后为登州牟平县。」杜氏曰:「葛国,在梁国宁陵县东北。」张氏曰:「后为拱州宁陵县。」愚谓言人,则三国之臣也。三国以臣而行朝礼,鲁以弑逆之贼而安受旅朝之仪,见当时礼制之大坏矣。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称郑伯,尝君郑尔,称名,已奔之君,皆无他义也。入于栎,窃入据邑也。公羊曰:「栎者,郑之邑也。」杜氏曰:「河南阳翟县。」张氏曰:「后属颍昌府。」左氏曰:「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愚谓突以庶孽夺嫡篡位五年,天子方伯不治之,又不能君而出奔,既奔而又窃入据邑,终始乱郑,举动莫非穿窬之谋,春秋直书其事而辠恶自见矣。○程子曰:「郑伯突入于栎,突非正也。」存耕赵氏曰:「世子复归于郑,突入于栎,两辞之闲,逆顺见矣。于栎,未得郑也,然栎,郑之险邑,犹制与京也。突虽未得国,其后卒君郑,实由栎而入。」许氏曰:「此诗所谓五公子争立,兵革不息者也。郑乱如此,春秋弗志,志突入栎而已。」语曰:「栎人实使郑子不得其位。」言国邑之大也。忽失其政,不能制突,使斩郑而居之,以生民心,此乱根也。故君子略其枝叶,使谨夫乱之所自生。愚案庄二十一年书郑伯突卒,则突终复篡位,比事而观,春秋之时乱可知矣。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衞侯、陈侯于袲,伐郑【袲,余支切,公羊作侈】杜氏曰:「袲,宋地,在沛国相县西南,先行会礼而后伐也。」左氏曰:「防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未详信否。义见隐三年郑伐衞。○康侯胡氏曰:「昭公之与突,其是非邪正亦明矣。然昭公虽正,其才不足以君一国之人,复归于郑,日以微弱;厉公虽篡,其智足以结四邻之援,既入于栎,日以盛强。诸侯不顾是非而计其强弱,相与连兵动众,纳篡国之公子也。」存耕赵氏曰:「宋冯前年方以四国之师伐突,未几突出忽归,又以三国之师纳突,冯之无恒心可知矣。」未详是否。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衞侯于曹。
左氏曰:「会于曹,谋伐郑也。」义见隐九年会于防。
夏四月,公会宋公、衞侯、陈侯、蔡侯伐郑。
黄氏曰:「冬伐郑纳突,未克,今再纳突也。未详是否,义见隐二年郑伐衞。」○吕氏曰:「会于曹,蔡先衞;伐郑,衞先蔡。盖当时诸侯皆以一切强弱目前利害为先后,不复用周班。春秋因事纪实,以见当时之乱,无复礼也。」王氏曰:「突之未出也,宋欲有所责,故尝伐之;突之既出,宋惧无所得,又欲纳之。始郑不和,鲁尝以郑伐宋;及突既出,鲁又与宋伐郑。反覆皆私也。」存耕赵氏曰:「突也、冯也、轨也,均篡贼也。背公死党,夺攘矫防,此风一倡,而夺嫡乱国之事相踵于世。」髙氏曰:「郑国之乱,宋公实为之,宋为首恶。未详是否。」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孙氏曰:「助篡伐正,逾时而返,义又见桓二年『公至自唐』。」
冬城向
孙氏曰:「下言十有一月,则城向在十月矣。」髙氏曰:「春秋有二向,此我之邑。」木讷赵氏曰:「隐二年莒所入之向也。计其后为莒所灭,地在鲁、莒境上,故城之。鲁、莒之争,自城向始。」未详孰是。义见隐七年城中丘。此虽得时,然违王制而劳民力,故书。○存耕赵氏曰:「郑之伐,既疲民于锋镝;向之城,复役民于畚锸。终歳勤动,民不得休息。」黄氏曰:「左氏
译许叔进入许国。
杜氏说:“许叔,是许庄公的弟弟。”我认为许叔进入许国,这件事没有史料可以考证。从《春秋》的书法来看,他一定是趁着许国混乱而图谋篡位的。世子从先君那里继承国家,向天子宣誓之后才能成为诸侯。许叔是弟弟,趁着许国混乱偷偷进入并成为国君,他的罪过可想而知了。
鲁桓公在艾地与齐侯相会【《公羊传》作鄗,《谷梁传》作蒿】
艾地在隐公六年已见记载。髙氏说:“鲁国曾经与齐国断绝关系,自从僖公去世,襄公新即位,到这时才恢复友好关系。而齐襄公在居丧期间外出相会,违背礼制和道义,从此与文姜做出禽兽般的行为,而桓公的祸患就在此时埋下了伏笔。”其义理又见于隐公九年防地之会。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牟音亡侯切】
杜氏说:“牟国,在泰山牟县。”张氏说:“后来成为登州牟平县。”杜氏说:“葛国,在梁国宁陵县东北。”张氏说:“后来成为拱州宁陵县。”我认为称“人”,那么这是三国的臣子。三国以臣子的身份行朝见之礼,鲁国作为弑君篡位的贼臣却安然接受朝见的礼仪,可见当时礼制败坏到了极点。
秋九月,郑伯突进入栎地
称郑伯,是因为他曾经做过郑国国君;称名,是因为他是已经出逃的国君,这都没有其他特殊的含义。进入栎地,是偷偷进入并占据城邑。《公羊传》说:“栎,是郑国的城邑。”杜氏说:“在河南阳翟县。”张氏说:“后来属于颍昌府。”《左传》说:“郑伯因为栎国人杀死了檀伯,于是就居住在栎地。”我认为突凭借庶子身份夺取嫡位篡位五年,天子和大夫不去治理他,他又不能做国君而出逃,出逃后又偷偷进入并占据城邑,始终扰乱郑国,他的举动无非是穿墙挖洞的阴谋,《春秋》直接记载这件事,他的罪过自然显现。○程子说:“郑伯突进入栎地,突是不正当的。”存耕赵氏说:“世子(忽)复归郑国,突进入栎地,这两个措辞之间,逆顺的道理就显现了。在栎地,并没有得到郑国,然而栎是郑国的险要城邑,就像制邑和京邑一样。突虽然没有得到国家,但他后来最终做了郑国国君,实际上是从栎地进入的。”许氏说:“这就是《诗经》所说的五公子争位,战争不止的情况。郑国混乱到这种地步,《春秋》不记载其他,只记载突进入栎地。”俗话说:“栎地的人实际上使得郑子(忽)不能得到君位。”说的是城邑很大。忽失去政权,不能控制突,让他斩断郑国的联系并居住在那里,以滋生民心,这是动乱的根源。所以君子略去枝叶,让人谨慎对待动乱产生的根源。我认为庄公二十一年记载郑伯突去世,那么突最终又篡夺了君位,比较这些事来看,《春秋》时期动乱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
冬十有一月,鲁桓公与宋公、衞侯、陈侯在袲地相会,讨伐郑国【袲音余支切,《公羊传》作侈】杜氏说:“袲,是宋国的地方,在沛国相县西南,先举行相会的礼仪然后讨伐。”《左传》说:“在袲地相会,谋划讨伐郑国,将要拥立厉公。没有成功就回来了。”不知道是否可信。其义理见于隐公三年郑国讨伐衞国。○康侯胡氏说:“昭公(忽)与突,他们的是非邪正也很明白了。然而昭公虽然正当,他的才能不足以统治一国之人,复归郑国后,日益微弱;厉公(突)虽然篡位,他的智慧足以结交四邻的援助,进入栎地后,日益强盛。诸侯不顾是非而计算强弱,互相联合出兵,拥立篡位的公子。”存耕赵氏说:“宋冯前年刚率领四国的军队讨伐突,不久突出逃忽回归,又率领三国的军队拥立突,冯没有恒心就可以知道了。”不知道是否可信。
十有六年春正月,鲁桓公与宋公、蔡侯、衞侯在曹地相会。
《左传》说:“在曹地相会,谋划讨伐郑国。”其义理见于隐公九年防地之会。
夏四月,鲁桓公与宋公、衞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黄氏说:“冬天讨伐郑国拥立突,没有成功,现在再次拥立突。不知道是否可信,其义理见于隐公二年郑国讨伐衞国。”○吕氏说:“在曹地相会,蔡在衞之前;讨伐郑国,衞在蔡之前。大概当时诸侯都只以一时的强弱和眼前的利害决定先后,不再使用周朝的班次。《春秋》根据事实记录,以显示当时的混乱,不再有礼制了。”王氏说:“突没有出逃时,宋国想有所索取,所以曾经讨伐他;突出逃后,宋国害怕无所得,又想拥立他。起初郑国不和,鲁国曾经联合郑国讨伐宋国;等到突出逃后,鲁国又与宋国讨伐郑国。反复无常都是私心。”存耕赵氏说:“突、冯、轨,都是篡位的贼臣。背弃公义,结党营私,掠夺矫饰,这种风气一旦兴起,夺取嫡位扰乱国家的事情就相继发生。”髙氏说:“郑国的动乱,宋公实际上是主谋,宋国是首恶。不知道是否可信。”
秋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
孙氏说:“帮助篡位者讨伐正当的国君,超过期限才返回,其义理又见于桓公二年‘公至自唐’。”
冬,修筑向地的城墙
孙氏说:“下文说十有一月,那么修筑向地城墙是在十月了。”髙氏说:“《春秋》中有两个向地,这个是我们鲁国的城邑。”木讷赵氏说:“隐公二年莒国攻入的向地。估计后来被莒国灭掉,地点在鲁国和莒国的边境上,所以修筑城墙。鲁国和莒国的争斗,从修筑向地城墙开始。”不知道哪个是对的。其义理见于隐公七年修筑中丘城墙。这虽然合乎时宜,但违背王制而劳民伤财,所以记载。○存耕赵氏说:“讨伐郑国,已经让百姓疲惫于刀兵;修筑向地城墙,又让百姓劳役于挖土运石。整年辛勤劳作,百姓不得休息。”黄氏说:“《左传》
曰:『书时也。』谓城以冬也。自汉儒言三正,而杜预谓周之冬,今之秋,诸家遂一变其説,反以为讥非时。不知周之改正,不过以建子之月行朝飨之礼,以示不沿商也。天之四时岂可改也哉?天岂以周建子而改冬为春也哉?」
译说:“这是记载时令。”意思是说筑城这件事发生在冬季。自从汉代儒者谈论夏、商、周三代的正朔不同,杜预便说周朝的冬季相当于现在的秋季,各家于是改变了说法,反而认为这是在讥讽筑城不合时令。他们不知道周朝更改正朔,不过是以建子之月举行朝会宴飨的礼仪,以此表示不沿袭商朝的制度罢了。上天的四季难道可以更改吗?上天难道会因为周朝以建子之月为正月,就把冬季改为春季吗?
十有一月衞侯朔出奔齐
左氏曰:初,衞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搆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辠?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愚谓衞朔之奔,兆于宣公鸟兽行杀二子之时,而成于朔为诸侯之后。盖朔之君衞五年矣,使能治其国家,尚足以盖前人之愆,而父丧未葬,伐纪伐郑,观《春秋》所书,莫非悖乱之事,其失国也宜。义又见十五年郑突奔蔡。○君举陈氏曰:此衞人立公子黔牟而后出奔,则其但书奔何?以为自失国也。《春秋》之法,苟其道足以失国,虽有篡公子,亦以自致之文书之。是故衞立黔牟而朔出,蔡人立东国而邾出,郕人立君而朱儒出,书奔而已矣。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杜氏曰:「黄,齐地。」左氏曰:「平齐、纪也。」邦衡胡氏曰:「五年,齐、郑如纪,谋欲袭之。十三年,纪与齐战,齐、纪之憾深矣。公为黄之会,以平之。」存耕赵氏曰:「鲁不量己之力不足以敌齐,而轻挟纪以为战;今不知己之力不足以平齐,而轻会齐以为盟。」义又见隐元年盟于蔑。○髙氏曰:「纪惧齐之见图,每为之备,而齐人多诈,故为此盟,示之以不疑,俾之弛怠而不我虑。是以寻盟既退,鲁遂与齐战于奚;二年,齐遂迁纪之三邑,足以知盟之无益,而攻伐随之矣。」
二月丙午,公及邾仪父盟于趡【趡,翠轨切,及,左氏作会,陆氏曰:「或作及,故知误也】
杜氏曰:「趡,鲁地,义见隐元年盟于蔑。」○戴氏曰:「隐公初与邾盟于蔑,其后躬自伐邾。桓公今与邾盟于趡,未数月即与宋、衞伐邾。」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谷梁作郎,公羊无夏字,阙文也】
杜氏曰:「奚,鲁地。」愚谓齐擅兴师,其恶可知矣,然鲁遽与战,则过矣。故髙氏曰:「二国春方盟会,而夏遽交战,彼与师而来,则鲁宜有以谕之。凡战由主人,主人服辠则不战矣。」此书「及齐人战于奚」,又辠鲁也。○存耕赵氏曰:「春盟而夏战,盟非信盟,战非义战也。」孙氏曰:「庄九年及齐师战于干时,僖二十二年及邾人战于升陉,皆此义也。」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义见隐三年宋公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季杜氏曰:「封人弟即献舞也。」何氏曰:「献舞之兄。」前説近是。谷梁曰:「自陈有奉焉尔。」愚谓封人有子无子弗可考,今据经而论,季以弟而倚陈归国,是不有天子与先君之命也。
癸巳葬蔡桓侯
杜氏曰:「三月而葬速,义见隐三年葬宋穆公。此称本爵,为得正,但为私諡书耳。」○王氏曰:「隐八年经蔡侯考父卒,葬称宣公;宣十七年蔡侯申卒,葬称文公。其后书葬皆称公者,若葬景公、灵公、平公、昭公,唯封人卒葬称桓侯。案左氏,桓侯而下有哀侯、景侯、灵侯、平侯、昭侯,盖蔡人諡其君,或公或侯,两称之耳。」邦衡胡氏曰:「生有黜陟,没有諡,王者柄此以别臣下贤不肖,而使人有劝惩也。晋侯仇卒于平王之时,諡曰文侯,以諡加本爵,足以知命于天子也。是后周益衰,诸侯没者不复请諡于王,五等壹称公,乃臣子之自諡。此称侯者,亦臣子自諡尔。书者见其称公称侯,皆臣子私为之也。」万人杰问:「蔡桓侯,文定以为蔡季之贤知请諡,如何?」朱子曰:「只是文谈。」
及宋人衞人伐邾
莘老孙氏曰:「邾前年来朝,又此年盟于趡,今遽帅二国之人伐亲附者,所以见会盟无信,而朝事不暇,强大纵横,而弱小见陵也。」义又见隐二年郑伐衞。○张氏曰:「桓公春与齐邾盟,既而皆背之,战奚伐邾,并见于一年之中,反顾前日刑牲诏神、玉帛交错,如
译十一年,卫侯朔出逃到齐国。
左氏说:起初,卫宣公与夷姜通奸,生下了急子,把他托付给右公子。为急子在齐国娶妻,因为妻子貌美,卫宣公自己占有了她,生下了寿和朔,把寿托付给左公子。夷姜上吊自杀。宣姜与公子朔构陷急子。卫宣公派急子出使齐国,派盗贼在莘地等候,准备杀他。寿子告诉急子,让他快走。急子不肯,说:“抛弃父亲的命令,哪里还用得着儿子呢!除非是没有父亲的国家才行。”等到出发时,寿子给急子喝酒,自己拿着急子的旗帜走在前面,盗贼杀了寿子。急子到了,说:“这是我该受的。这有什么罪?请杀我吧!”盗贼又杀了他。两位公子因此怨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职拥立公子黔牟。惠公逃往齐国。我认为卫朔的出逃,在宣公像鸟兽一样行事、杀害两个儿子时就已露出端倪,而在朔成为诸侯之后才最终形成。大概朔做卫国国君五年了,如果能够治理好国家,还足以掩盖前人的过错,然而父亲丧事还未安葬,就攻打纪国、攻打郑国,看《春秋》所记载的,没有不是悖乱的事情,他失去国家是理所当然的。其义理又见于十五年郑突逃往蔡国。○君举陈氏说:这是卫国人拥立公子黔牟之后才出逃,那么为什么只记载“奔”呢?认为是自己失去国家。《春秋》的法度,如果其行为足以导致失去国家,即使有篡位的公子,也以自己招致的罪过来记载。所以卫国拥立黔牟而朔出逃,蔡人拥立东国而邾出逃,郕人拥立国君而朱儒出逃,都只记载“奔”罢了。
十七年春正月丙辰,鲁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结盟。
杜氏说:“黄,是齐国的地方。”左氏说:“是为了平息齐国和纪国的仇怨。”邦衡胡氏说:“五年,齐国、郑国前往纪国,谋划想要袭击它。十三年,纪国与齐国交战,齐国和纪国的怨恨很深了。桓公举行黄地的会盟,是为了平息他们。”存耕赵氏说:“鲁国不估量自己的力量不足以抵挡齐国,却轻率地挟持纪国与之作战;现在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平息齐国的怨恨,却轻率地与齐国结盟。”其义理又见于隐元年盟于蔑。○髙氏说:“纪国害怕齐国图谋不轨,每次都为此防备,而齐国人多诈,所以举行这个盟会,向纪国表示不怀疑,使其放松警惕而不考虑我们。因此盟会结束后,鲁国随即与齐国在奚地交战;二年,齐国随即迁移了纪国的三个城邑,足以知道盟会没有益处,而攻伐随之而来了。”
二月丙午,鲁桓公与邾仪父在趡地结盟【趡,音翠轨切,及,左氏作会,陆氏说:“有的版本作及,所以知道是错的”】
杜氏说:“趡,是鲁国的地方,其义理见隐元年盟于蔑。”○戴氏说:“隐公起初与邾国在蔑地结盟,后来亲自讨伐邾国。桓公现在与邾国在趡地结盟,没过几个月就与宋国、卫国讨伐邾国。”
夏五月丙午,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谷梁传作郎,公羊传没有夏字,是缺文】
杜氏说:“奚,是鲁国的地方。”我认为齐国擅自兴兵,其罪恶可知,然而鲁国仓促与之交战,就是过错。所以髙氏说:“两国春天刚举行盟会,夏天就仓促交战,他们带着军队而来,那么鲁国应该有办法晓谕他们。凡是战争由主人发起,主人服罪就不战了。”这里记载“与齐人战于奚”,又是责备鲁国。○存耕赵氏说:“春天结盟而夏天交战,盟会不是诚信的盟会,战争不是正义的战争。”孙氏说:“庄九年与齐国军队在干时交战,僖二十二年与邾人在升陉交战,都是这个义理。”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去世。
其义理见隐三年宋公去世。
秋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
季,杜氏说:“封人的弟弟,就是献舞。”何氏说:“献舞的哥哥。”前面的说法比较正确。谷梁传说:“从陈国回来,有奉送的东西。”我认为封人有儿子还是没有儿子无法考证,现在根据经文来论,季作为弟弟依靠陈国回到本国,这是没有天子和先君的命令。
癸巳,安葬蔡桓侯。
杜氏说:“三个月就安葬,太快了,其义理见隐三年安葬宋穆公。这里称本爵,是因为得正,只是为私谥而记载罢了。”○王氏说:“隐八年经文记载蔡侯考父去世,安葬称宣公;宣十七年蔡侯申去世,安葬称文公。其后记载安葬都称公的,像安葬景公、灵公、平公、昭公,只有封人去世安葬称桓侯。查左氏,桓侯之下有哀侯、景侯、灵侯、平侯、昭侯,大概蔡国人谥他们的国君,有的称公有的称侯,两种称呼都有。”邦衡胡氏说:“活着时有升降,死后有谥号,王者以此权柄来区别臣下的贤与不肖,从而使人们有所劝勉和惩戒。晋侯仇去世在平王的时候,谥号为文侯,以谥号加在本爵上,足以知道是受命于天子。此后周朝更加衰微,诸侯去世的不再向天子请谥,五等爵位一律称公,乃是臣子自己定的谥号。这里称侯的,也是臣子自己定的谥号。史官看见他们称公称侯,都是臣子私自做的。”万人杰问:“蔡桓侯,文定认为蔡季贤能知道请谥,如何?”朱子说:“只是文人的谈论。”
与宋人、卫人讨伐邾国。
莘老孙氏说:“邾国前年来朝见,又今年在趡地结盟,现在突然率领两国的人马讨伐亲附自己的人,所以可以看出会盟没有信用,而朝见之事无暇顾及,强大者纵横霸道,而弱小者被欺凌。”其义理又见隐二年郑国讨伐卫国。○张氏说:“桓公春天与齐国、邾国结盟,不久都背弃了,在奚地交战、讨伐邾国,都出现在一年之中,回想往日杀牲告神、玉帛交错,如
敝屣,盖其为人渎信而好盟,不仁而佳兵,人理灭矣,宜其不逾年而见杀于齐也。」
译他视信义如破鞋,大概是因为他为人轻慢信义却喜好结盟,缺乏仁德却崇尚武力,人的伦理道德已经泯灭了,所以他不到一年就被齐国所杀,是理所当然的。」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赵氏曰:「不书曰,或史有阙,或传写误,义见隐三年。」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泺,卢笃切,又力角切。公羊无与字,盖阙文】
杜氏曰:「泺水在济南歴城县西北入济。」公本与夫人俱行至泺,公与齐侯行会礼,故先书「防于泺」,既会而相随至齐,故曰「遂」。左氏曰:「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孙氏曰:「《易》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今桓公不能内正夫人之位,而与之外如强齐,以致弑逆,宜哉!」○康侯胡氏曰:「案《齐诗》恶鲁桓微弱,不能防闲文姜,至使淫乱,为二国患。为乱者齐姜,而《春秋》辠桓公,治其本也。《易》曰:『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夫不夫,则妇不妇矣。干者,夫道也,以乘御为才;坤者,妇道也,以顺承为事。《易》着于乾坤,述其理;《春秋》施于桓公,见其用。」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杀而书薨,义同隐公。杜氏曰:「不言戕,讳之也。」谷梁曰:「其地,于外也。」左氏曰:「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乗公,公薨于车。鲁人告于齐曰:『寡人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愚谓鲁轨篡弑,天子不征,诸侯不讨,鲁人戴之为君,彼自恃其无谁何也。于是党乱贼,淩小国,背盟结怨,黩武残民,不奔王丧,怠忽宗祀,成乱取赂,俨朝同列,身既不正,家遂莫齐,卒殄于淫妇之祸。夫姜氏、诸儿之恶,不待言而着矣。然自作孽者,幸免王诛,难违乎天矣!《春秋》比书十八年之事,而终之以此,有以为永鉴哉!○张氏曰:「鲁君见弑有二:在内则不书地,以存其实;在外则不容不书其地,而以上下文见之。此先与夫人姜氏如齐,而明年书夫人孙于齐,又庄公不书即位,虽不明书齐人戕公,而桓公之不得其死,已昭然矣。盖本国之事,书之与他国同,则非所以见尊君亲上之意。是以桓公见杀,不得不讳,又当不没其实以示后世之传信,故曰婉而成章也。」愚谓此亦旧史之法,仲尼因之云耳。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杜氏曰:「九月而葬,缓也。」髙氏曰:「称我君,别外丧也。称我君而后举諡,臣子之敬辞也。」义同隐三年葬宋穆公。○献可杜氏曰:「礼,诸侯薨,请于天子;大夫卒,諡于君。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所以惩恶劝善也。周衰,诸侯变古易常,是以外诸侯书葬者九十三,内书葬者九,岂非谨其礼之失邪?」
春秋本义卷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本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六 元 程端学 撰
庄公【名同桓公子】
元年春王正月
义见隐元年。○公羊曰:「公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谷梁曰:「先君不以道终,则子不忍即位也。」刘氏曰:「即位,授受之道也。先君不以道终而子即位,是无恩于先君也。」莘老孙氏曰:「继弑而不行即位者三:庄之继桓,桓见弑于齐也;闵之继子般,般见弑于庆父也;僖之继闵,闵见弑于庆父也。」大意已见桓公即位。
三月夫人孙于齐
夫人,文姜,庄公母也,不称姜氏,阙文也。朴乡吕氏曰:「前书『夫人姜氏遂如齐』,则今『孙于齐』者,即如齐之姜氏,前目后凡也。」未详信否。公羊曰:「内讳奔,谓之孙。」杜氏曰:「犹孙让而去。」康侯胡氏曰:「桓公之弑,姜氏与焉,为臣子者,义不共戴天矣。」胡氏曰:「文姜之恶甚矣,臣子虽不能讨,王法其可不诛乎?」愚谓鲁不能讨而纵之奔齐,则鲁无臣子,庄公无政,天王无法,姜氏自此淫奔愈无忌惮矣。○赵氏曰:「妇人而有与弑其夫之嫌,则子不得母之。《檀弓》曰:『不为伋也妻者,是
译冬季十月朔日,发生日食。
赵氏说:“不记载‘日’字,或许是史官有缺漏,或许是传抄错误,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三年。”
鲁桓公十八年春,周王正月,鲁桓公在泺水与齐侯相会。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泺,音卢笃,又音力角。《公羊传》没有“与”字,大概是阙文】
杜氏说:“泺水在济南历城县西北流入济水。”鲁桓公本来与夫人一同走到泺水,鲁桓公与齐侯举行相会的礼仪,所以先记载“在泺水相会”,相会之后相随前往齐国,所以说“于是”。左氏说:“鲁桓公将要出行,于是与姜氏前往齐国。申繻说:‘女子有家,男子有室,不要互相亵渎,这就叫做有礼。改变这一点必定失败。’”鲁桓公在泺水与齐侯相会,于是与文姜前往齐国。齐桓公与文姜私通,鲁桓公责备她,文姜将此事告诉齐桓公。孙氏说:“《易经》说‘女子正位于内,男子正位于外’,男女端正,是天地的重大义理。如今桓公不能在内端正夫人的位置,反而让她外出到强大的齐国,以致招致弑君之祸,是理所当然的!”○康侯胡氏说:“考察《齐诗》厌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范文姜,致使淫乱,成为两国的祸患。作乱的是齐姜,而《春秋》却归罪于桓公,这是治理根本。《易经》说:‘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家庭之道就端正了。’丈夫不像丈夫,那么妻子就不像妻子了。乾卦,是丈夫之道,以驾驭为才能;坤卦,是妻子之道,以顺承为事务。《易经》在乾坤中阐明其理;《春秋》施行于桓公,显现其用。”
夏季四月丙子日,鲁桓公在齐国去世。丁酉日,鲁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
被杀害却记载为“薨”,其义理与隐公相同。杜氏说:“不说是被杀害,是避讳。”谷梁说:“记载地点,是因为在国外。”左氏说:“丙子日,齐桓公宴请鲁桓公,让公子彭生陪乘鲁桓公的车,鲁桓公死在车上。鲁国人告诉齐国人说:‘我畏惧您的威势,不敢安居,前来修好旧谊。礼仪完成却不能返回,无处归咎,被诸侯厌恶,请杀掉彭生以消除怨恨。’齐国人杀了彭生。”我认为鲁桓公篡位弑君,天子不征讨,诸侯不声讨,鲁国人拥戴他为国君,他自恃无人能奈何他。于是包庇乱贼,欺凌小国,背弃盟约结下怨恨,滥用武力残害百姓,不奔丧天子,怠慢宗庙祭祀,成全乱局收取贿赂,俨然与周天子并列,自身既不正,家庭遂不整齐,最终死于淫妇之祸。姜氏、公子纠的罪恶,不待言说就显明了。然而自作孽者,侥幸免遭天子的诛杀,却难以违背天道!《春秋》连年记载十八年的事,最后以此结束,有作为永远鉴戒的意思!○张氏说:“鲁君被杀有两种情况:在国内就不记载地点,以保存事实;在国外就不容不记载地点,通过上下文来体现。这里先与夫人姜氏前往齐国,而明年记载夫人逃到齐国,又庄公不记载即位,虽然不明确记载齐人杀害桓公,但桓公不得善终,已经昭然若揭了。大概本国的事,记载得与他国相同,就不是表现尊君亲上的意思。所以桓公被杀,不得不避讳,又应当不掩盖事实以显示后世的传信,所以说委婉而成章法。”我认为这也是旧史的方法,孔子沿用它罢了。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
杜氏说:“九个月后安葬,太迟缓了。”髙氏说:“称‘我君’,是区别于外丧。称‘我君’然后举出谥号,是臣子的敬辞。”义理与隐公三年安葬宋穆公相同。○献可杜氏说:“礼制,诸侯去世,向天子请求;大夫去世,由国君赐谥。大的德行受大的名号,小的德行受小的名号,用来惩恶劝善。周朝衰微,诸侯改变古制,所以外诸侯记载安葬的有九十三次,内记载安葬的有九次,难道不是谨慎对待礼制的丧失吗?”
《春秋本义》卷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本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义》卷六 元 程端学 撰
庄公【名同,桓公之子】
元年春,周王正月
义理见隐公元年。○公羊说:“庄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是隐讳。”谷梁说:“先君不以正道终结,那么儿子不忍心即位。”刘氏说:“即位,是授受之道。先君不以正道终结而儿子即位,是对先君没有恩情。”莘老孙氏说:“继位弑君而不举行即位仪式的有三例:庄公继桓公,桓公在齐国被杀;闵公继子般,子般被庆父所杀;僖公继闵公,闵公被庆父所杀。”大意已见于桓公即位。
三月,夫人逃到齐国
夫人,是文姜,庄公的母亲,不称姜氏,是阙文。朴乡吕氏说:“前面记载‘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那么现在‘逃到齐国’的,就是前往齐国的姜氏,前面详述后面简略。”未详是否可信。公羊说:“国内避讳奔逃,称为孙。”杜氏说:“如同孙让而去。”康侯胡氏说:“桓公被杀,姜氏参与其中,作为臣子,道义上不能与她共戴天。”胡氏说:“文姜的罪恶太深了,臣子虽然不能讨伐,王法难道可以不诛杀吗?”我认为鲁国不能讨伐而放纵她逃奔齐国,那么鲁国就没有臣子,庄公就没有政令,天王就没有法度,姜氏从此淫奔更加肆无忌惮了。○赵氏说:“妇人而有参与杀害丈夫的嫌疑,那么儿子就不能以母亲待之。《檀弓》说:‘不为伋也妻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