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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本义九

春秋本义卷八     元 程端学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14–128 段

使。大意同隠元年祭伯来,此则聘耳。」

  夏公如齐观社

译派遣使者。其大意与隐元年祭伯来访相同,此处则是出访罢了。”

  夏天,鲁庄公前往齐国观看社祭。

朱子曰:「社者,土神。」左氏曰:「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廵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愚谓诸侯非王事不出境,且诸侯各有其社,舍所事而观他国之社,巳非礼矣。况齐为雠国,又有新婚之嫌,于此见庄公之弃国政、无君父、壊礼法、忘廉耻、纵游观,辠具见矣。○张氏曰:「社者,古人祀地之名。古制惟社事单出里,惟为社田国人毕作。东迁而后,王制渐变,祀事不存古意,浸为美观。襄公二十四年,齐社搜军实,使客观之,其废祀典而夸愚俗,兆于今矣。」外传曹刿曰:「齐弃太公之法,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观之,非故业也。天子祀上帝,诸侯会之,受命焉;诸侯祀先,公卿大夫佐之,受命焉。不闻诸侯之相会祀也。」愚案左氏、鲁语载曹刿一时之言不同,而俱有义,故附见焉。独「观民于社」一语,未详是否。

  公至自齐

庄公非王事出境,舍父雠,忘亷耻,事游观,其何以告庙乎?义又见桓二年「公至自唐」。

  荆人来聘

陆氏曰:「非列侯来聘称人,君臣同辞。」啖氏曰:「言荆来聘,则似举州皆来,故加人字,无他义。」髙氏曰:「是时楚頵方弑其君而自立,中国不能治,而反敢来聘。凡受聘必于宗庙之中,敬之重之也。彼南蛮僣逆之人来聘中国,中国当以礼义外之。《诗》谓『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周公方且膺之,后世子孙乃受其聘于宗庙之中,此中国衰微无礼义之甚也。」献可杜氏曰:「《书》云:『四夷来王。』《周礼》象胥掌其国使,亦谓其来王也。荆,南蛮也,亟病中国。来聘鲁而録之者,惩其非来王、来贡,以荆蛮而行中国之礼,鲁亦不当受其聘也。」○张氏曰:「楚自四五年来,先加兵于蔡、郑,而以聘至鲁,巳用逺交近攻之术。圣人于此书其来聘。《中庸》曰:『送往迎来,嘉善而矜不能。』此三代柔逺人之道也。然于此时以鲁而受楚之聘,非有徳以怀来之,彼以礼币至,亦当审所以待之之术。如班彪述汉宣戒边吏之言,以为待遇得其情,则却敌折冲;应对入其数,则反为轻欺。观《春秋》书荆人来聘,亦可见矣。」

  公及齐侯遇于谷萧叔朝公

谷见七年。杜氏曰:「萧,附庸国。」张氏曰:「徐州萧县朴乡。」吕氏曰:「叔,字也。」公羊曰:「其言朝公何?于外也。」髙氏曰:「婚嫁犹未定,故往见齐侯于谷。」此见公不恤国家之事,唯婚姻之务。公在糓遇齐侯,巳无人君相见之礼,萧叔又从而朝之,失其所矣。遇又见隠四年遇于清朝,又见隠十一年滕薛来朝。○康侯胡氏曰:「为礼必当其物与其所,而后可以言礼。大夫宗妇觌而用币,则非其物也;萧叔朝公于齐之谷,则非其所也。嘉礼不野合,而朝公于外,是委之于野矣。故野非其所,君子有不受,必反之于正而后止。此亦《春秋》拨乱之意也。」

  秋丹桓宫楹

杜氏曰:「桓宫,桓公庙也。楹,柱也。」存耕赵氏曰:「丹楹,施丹雘也。」左氏曰:「丹桓宫之楹,二十四年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徳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徳,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谷梁曰:「礼,天子、诸侯黝垩,大夫仓,士黈。丹楹,非礼也。」髙氏曰:「庄公不能为桓复雠,而反娶其女以奉祭祀,故丹楹刻桷以示孝,甚矣,庄公之行诈也!夫宗庙之饰,国有彝典,而妄肆奢丽加于襧宫,乱王制,渎先君,不恭莫大焉。圣人直书其事,具文见意。」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义见隠三年宋公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杜氏曰:「扈,郑地,在荥阳卷县西北。」孙氏曰:「谋逆姜氏也。公二年之中,纳币、观社,及齐侯遇于谷,今又盟于扈,甚矣。」义又见隠元年盟于蔑。○叶氏曰:「小白巳伯矣,公

译朱子说:“社,是土地神。”《左传》说:“庄公到齐国观看社祭,是不合礼制的。”曹刿劝谏说:“不可以。礼,是用来整顿民众的。所以会盟用来训示上下的法则,制定财物使用的节制;朝见用来端正爵位的意义,遵循长幼的顺序;征伐用来讨伐那些不遵礼法的人。诸侯有天子,天子有巡守之礼,以此来大规模地习练这些礼仪。如果不是这些情况,国君就不应有所举动。国君有所举动必定被史官记录,如果记录下来的行为不合礼法,后代子孙还有什么可效法的呢?”我认为诸侯没有天子的事务不应出境,况且诸侯各自有自己的社,舍弃自己应祭祀的神灵而去观看别国的社,已经是不合礼制了。何况齐国是仇敌之国,又有新娶其女的嫌疑,在这里可以看出庄公抛弃国家政事、没有君父之尊、败坏礼法、忘记廉耻、放纵游玩观赏,罪过全都显现出来了。○张氏说:“社,是古人祭祀地神的名称。古制只有社事单独从里出发,只有为了社田国人全都劳作。东迁之后,王制逐渐改变,祭祀之事不再保存古意,渐渐变成美观的场面。襄公二十四年,齐国在社祭时检阅军备,让宾客观看,这废弃祭祀典制而夸耀愚俗,征兆就在这里了。”《国语》中曹刿说:“齐国抛弃了太公的法度,在社祭时让民众观看,国君为此举动而去观看,这不是旧有的基业。天子祭祀上帝,诸侯会聚,接受天命;诸侯祭祀祖先,公卿大夫辅助,接受天命。没听说过诸侯之间互相会聚祭祀的。”我认为《左传》、《鲁语》记载曹刿同一时间的言论不同,但都有道理,所以附带记载在这里。唯独“在社祭时让民众观看”这一句话,未详是否准确。

庄公从齐国回来

庄公没有天子的事务却出境,舍弃父仇,忘记廉耻,从事游玩观赏,他拿什么向宗庙报告呢?义理又见于桓公二年“庄公从唐国回来”。

荆人来聘

陆氏说:“不是列侯来聘称为人,君臣用词相同。”啖氏说:“说荆人来聘,似乎像是整个州都来了,所以加上人字,没有其他意义。”髙氏说:“这时楚頵刚弑杀他的国君而自立,中原各国不能惩治他,反而敢来聘问。凡是接受聘问必定在宗庙之中,表示尊敬和重视。那南蛮僭逆的人来聘问中原,中原应当以礼义排斥他。《诗经》说‘抵御戎狄,惩罚荆舒’,周公尚且抵御他们,后世子孙却在宗庙之中接受他们的聘问,这是中原衰微无礼义的极致。”献可杜氏说:“《尚书》说:‘四方夷狄来朝王。’《周礼》象胥掌管各国使节,也是说他们来朝王。荆,是南蛮,屡次侵害中原。来聘问鲁国而记录它,是惩戒他们不是来朝王、来进贡,以荆蛮的身份而行中原的礼,鲁国也不应当接受他们的聘问。”○张氏说:“楚国从四五年来,先对蔡、郑用兵,而以聘问来到鲁国,已经使用远交近攻的计策。圣人在这里记载他们来聘问。《中庸》说:‘送往迎来,嘉许善行而怜悯不能。’这是三代安抚远方人的方法。然而在这个时候以鲁国接受楚国的聘问,如果没有德行来怀柔他们,他们以礼币到来,也应当审察对待他们的策略。如班彪叙述汉宣帝告诫边吏的话,认为待遇得其情理,就能退敌折冲;应对合乎法度,就能反被轻视欺侮。看《春秋》记载荆人来聘,也可以明白了。”

庄公和齐侯在谷相遇,萧叔朝见庄公

谷见七年。杜氏说:“萧,是附庸国。”张氏说:“徐州萧县朴乡。”吕氏说:“叔,是字。”《公羊传》说:“为什么说朝见庄公?因为在外面。”髙氏说:“婚嫁还未确定,所以去谷见齐侯。”这显示庄公不关心国家大事,只致力于婚姻之事。庄公在谷遇齐侯,已经没有人君相见的礼节,萧叔又跟着朝见他,失其所了。遇又见隐公四年遇于清朝,又见隐公十一年滕薛来朝。○康侯胡氏说:“行礼必须合乎物品和场所,然后可以说礼。大夫宗妇觌见而用币,就不是合乎物品;萧叔在齐国的谷朝见庄公,就不是合乎场所。嘉礼不在野外结合,而在外面朝见庄公,这是委弃于野外了。所以野外不是合乎场所,君子有不接受的,必定返回正道然后停止。这也是《春秋》拨乱反正的意思。”

秋天粉刷桓公庙的柱子

杜氏说:“桓宫,是桓公的庙。楹,是柱子。”存耕赵氏说:“丹楹,是涂丹漆。”《左传》说:“粉刷桓公庙的柱子,二十四年雕刻它的椽子,都是不合礼制的。御孙劝谏说:‘我听说,节俭,是德行的基础;奢侈,是罪恶的大端。先君有节俭的德行,而国君却陷入大恶,恐怕不可以吧?’”《谷梁传》说:“礼,天子、诸侯用黑白色,大夫用青色,士用黄色。丹楹,是不合礼制的。”髙氏说:“庄公不能为桓公报仇,反而娶他的女儿来奉祀,所以粉刷柱子雕刻椽子以示孝,庄公的行为太虚伪了!宗庙的装饰,国家有常典,而妄自奢侈华丽加于桓公庙,扰乱王制,亵渎先君,没有比这更不恭敬的了。圣人直书其事,通过文字显现意思。”

冬天十一个月曹伯射姑去世

义理见隐公三年宋公去世

十二月甲寅,庄公会见齐侯,在扈结盟。

杜氏说:“扈,是郑地,在荥阳卷县西北。”孙氏说:“谋划迎娶姜氏。庄公二年之中,纳币、观社,及齐侯遇于谷,现在又在扈结盟,太过分了。”义理又见隐公元年盟于蔑。○叶氏说:“小白已经称霸了,庄公

复为离盟,则非诸侯之政也,以图婚于我而固其好焉尔。前髙傒为防之盟,而后公如齐纳币;今齐侯为扈之盟,而后公如齐逆女。」康侯胡氏曰:「程子曰:『遇于谷,盟于扈,皆为要结姻好也。』传称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不娶,则非礼矣。然天子诸侯十五而冠者,以娶必先冠,而国不可久无储贰,欲人君早有继体,故因以为节也。鳏者,老而无妻之称。舜方三十未娶,而师锡帝尧,巳曰『有鳏在下矣』。妻帝之二女,则不告于父母,以为告则不得娶,而废人之大伦;尧亦不告而妻焉,其欲及时而无过如此也。今庄公生于桓公之六年,至是三十有六载矣,以世适之正,诸侯之贵,尚无内主同任社稷之事故庄公越礼不顾如此其急。娶夫人,奉祭祀,为宗庙之主,而不以大义裁之,至于失时,不孝甚矣!《春秋》详书于策,为后戒也。」

译再次订立离盟,这就不属于诸侯应有的政事了,只是为了谋求与我联姻,以巩固双方的友好关系罢了。先前高傒在防地结盟,随后鲁公前往齐国送纳聘礼;如今齐侯在扈地结盟,随后鲁公前往齐国迎接新娘。」康侯胡氏说:「程子说:『在谷地相会,在扈地结盟,都是为了缔结婚姻友好。』《左传》称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行冠礼后便列入成年男子行列;三十岁还不娶妻,就不符合礼制了。然而天子诸侯十五岁行冠礼,是因为娶妻必须先行冠礼,而且国家不能长久没有继承人,希望君主早日有继位之人,所以以此作为节度。鳏,是年老而没有妻子的称呼。舜当时三十岁还未娶妻,而四岳向帝尧推荐他,尧已经说『下面有个鳏夫』。尧将两个女儿嫁给他,却没有告诉舜的父母,因为如果告诉父母,恐怕就不能娶妻,从而废弃人伦的大道;尧也不告知舜的父母就嫁女,其想要及时成婚而不逾越礼制的急切心情就是如此。如今庄公生于桓公六年,到现在已经三十六年了,凭借嫡长子的正统地位,诸侯尊贵的身份,竟然还没有内助共同承担社稷的事务,所以庄公违背礼制、不顾后果如此急切。娶夫人,奉养祭祀,作为宗庙的主祭者,却不以大义来裁断,以至于错失时机,这是非常不孝的!《春秋》在史册上详细记载此事,是为了给后人警戒。」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杜氏曰:「刻镂也,桷椽也。」谷梁曰:「礼,天子之桷,斲之砻之,加宻石焉;诸侯之桷,斲之砻之;大夫斲之;士斲本。刻桷非正也。」夫人所以崇宗庙也,取非礼与非正而加之宗庙,以饰夫人,非正也。康侯胡氏曰:「自常情观之,丹楹刻桷,疑若小失,而《春秋》详书于策,何也?桓公见杀于齐,则不能复,而盛饰其宫,夸示仇人之女,废人伦,悖天道而不知正。《春秋》谨礼于微,正后世人主心术者也,故详书于策,为后鉴也。」○叶氏曰:「商人戒肜日,曰:『典祀无丰于昵。』昵,近也。夫祀且不可丰,而况宗庙之饰乎?」

  ▯曹庄公

  义见隠三年▯宋穆公

  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

莘老孙氏曰:「其父见弑于齐,而子婚雠女,是无恩于父而尽礼于仇雠也。公既亲迎于齐,当与夫人偕至。夫人未至,而庄公先还,告至于庙。《春秋》志其告庙之实,且辠其先夫人而至也。义又见桓二年公至自唐。」○张氏曰:「诸侯无越境逆女之礼。然则庄公无父之雠,犹不可以亲至齐廷也,况躬君弑于齐,而舍宗庙之守,往受其女于庙乎?昔晋王裒读《蓼莪》之诗,而哀痛终其身。庄公思妃偶之合,两年之闲三至齐廷,而念不及于其父,《春秋》所以详书而诛其心也。」愚案:亲迎之礼,见隠二年纪履緰逆女,此又见庄公三十七年而始娶。其书公至自齐,又为姜氏入起也。君举陈氏曰:「《春秋》之书夫人,未有详于此者也。」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夫人哀姜也,不曰至自齐而曰入者,以庄公先至,夫人后入,故不复言至自齐也。孙氏曰:「公亲迎于齐,不俟夫人而至,失夫之道也。妇人从夫者也,夫人不从公而入,失妇之道也。夫不夫,妇不妇,非所以奉先公而绍后嗣也,不乱何待?」○康侯胡氏曰:「昏义以正始为先,而公不与夫人皆至,姜氏不从公而入,巳失夫妇之正,弑闵、孙邾之乱兆矣。庄公越礼逾时,娶仇人之女,荐舍于宗庙,以成好合,卒使宗嗣不立,弑逆相仍,几至亡国。故《春秋》详书其事,以着庄公不孝之辠,为后戒也。」愚案:先书公至自齐,后书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则公不俟夫人、夫人不从公,昭然可见。《春秋》属辞比事,类多如此。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胡氏曰:「大夫宗妇者,同宗大夫之妇,非谓大夫与宗妇也。觌者,见夫人也。」左氏曰:「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防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戴氏曰:「庄公至是年三十七嵗矣,求婚于齐,如恐失之。亲如齐纳币,再嵗而后逆。亲如齐逆女,既归而后入。又使大夫之妻执币以觌,违越礼制,以为媚恱,无所不至,甚矣庄公之庸缪也!向也桓公娶于齐,致文姜之滛乱,桓公不免其身;今也庄公娶于齐,致哀姜之逆乱,鲁又几亡其国。春秋备书于册,辞烦而不杀,为万世永戒也。」

  大水

义见桓元年○戴氏曰:「庄公即位三十年,书大水者三,于羣公为最甚。」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羁,《公羊》作羁】

存耕赵氏曰:「此徐州之戎也。」赵氏曰:「羁非嫡也。」康侯胡氏曰:「赤者,曹之庶子。」愚案:逾年之君称爵,今羁不称爵,未详。盖戎侵曹,曹羁惧而出奔,故赤归而自立耳。春秋书此,见外域内侵而诸侯不能自存,庶孽自立而不复请命于天子也。然与郑突之事有间矣。○王氏曰:「宋执祭仲立突而逐忽,故先书突而后言忽,明郑有君,突篡之也。今后言赤而先书羁,明曹无君,赤乃国人所逆耳。」愚案:逆与不逆未可知,今以经文观之,王氏先后之説庶矣。

  郭公

杜氏曰:「经阙误也。」莘老孙氏曰:「郭公之事,三传皆无义説。公、谷为曹赤理,又不通。案《管子》载郭亡之事,以谓齐桓

译鲁庄公二十四年,春季,周历三月,在桓公庙的椽子上进行雕刻。

杜氏说:“刻,就是雕刻;桷,就是方形的椽子。”《谷梁传》说:“按照礼制,天子的椽子,要砍削、磨光,再涂上石灰;诸侯的椽子,要砍削、磨光;大夫的椽子,只砍削;士的椽子,只砍削根部。雕刻椽子是不合正道的。”夫人是用来尊崇宗庙的,却把不合礼制和不正道的装饰加在宗庙上,用来装饰夫人,这是不正确的。康侯胡氏说:“从常情来看,丹漆柱子、雕刻椽子,似乎只是微小的过失,但《春秋》却详细地记载在史册上,为什么呢?桓公在齐国被杀,无法复仇,却大肆装饰他的宫殿,向仇人的女儿夸耀,废弃人伦,违背天道而不知改正。《春秋》在细微之处谨守礼制,是为了匡正后世君主的心术,所以详细记载在史册上,作为后世的鉴戒。”叶氏说:“商人告诫不要连续祭祀,说:‘祭祀的常规,不要对亲近的人过于丰厚。’昵,就是亲近。祭祀尚且不可过于丰厚,何况宗庙的装饰呢?”

曹庄公

其义理参见隐公三年。

宋穆公

夏季,鲁庄公前往齐国迎娶夫人。秋季,鲁庄公从齐国回国。

莘老孙氏说:“他的父亲在齐国被杀,而儿子却娶仇人的女儿,这是对父亲没有恩情,而对仇人却尽礼。庄公既然亲自到齐国迎亲,应当与夫人一同回来。夫人还没到,庄公却先回来,向宗庙报告到达。《春秋》记载他向宗庙报告的事实,并且谴责他比夫人先回来。其义理又参见桓公二年‘公至自唐’。”张氏说:“诸侯没有越境迎娶夫人的礼制。那么,庄公没有父亲的仇怨,尚且不可以亲自到齐国朝廷,何况国君在齐国被杀,却舍弃宗庙的守卫,前往齐国接受他们的女儿呢?从前晋国的王裒诵读《蓼莪》这首诗,哀痛终身。庄公只想着配偶的结合,两年之间三次到齐国朝廷,却想不到他的父亲,《春秋》所以详细记载并诛讨他的用心。”我按:亲迎的礼制,见于隐公二年纪履緰迎娶夫人,这里又见庄公三十七岁才娶妻。记载“公至自齐”,又是为了姜氏入鲁作铺垫。君举陈氏说:“《春秋》记载夫人,没有比这更详细的了。”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鲁。

夫人是哀姜。不写“至自齐”而写“入”,是因为庄公先回来,夫人后入,所以不再说“至自齐”了。孙氏说:“庄公亲自到齐国迎亲,不等夫人就回来,失去了为夫之道。妇人是从属于丈夫的,夫人不跟随庄公一起入鲁,失去了为妇之道。丈夫不像丈夫,妻子不像妻子,这不是用来奉养先公和延续后嗣的做法,不发生动乱还等什么?”康侯胡氏说:“婚礼的意义以端正开始为先,而庄公不与夫人一同回来,姜氏不跟随庄公入鲁,已经失去了夫妇的正道,弑杀闵公、孙伯姬在邾国作乱的征兆就出现了。庄公越礼逾时,娶仇人的女儿,在宗庙中荐舍,以成就好合,最终导致宗嗣不能确立,弑逆相继发生,几乎亡国。所以《春秋》详细记载这件事,以彰显庄公不孝的罪过,作为后世的警戒。”我按:先记载庄公从齐国回来,后记载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鲁,那么庄公不等夫人、夫人不跟随庄公,就显而易见了。《春秋》连类相及、对比叙事,大多如此。

戊寅,大夫和宗妇拜见夫人,使用了玉帛等礼物。

胡氏说:“大夫宗妇,是同宗大夫的妻子,不是说大夫和宗妇。觌,是拜见夫人。”《左传》说:“哀姜到了,庄公派宗妇拜见时使用玉帛,是不合礼的。”御孙说:“男子的见面礼,贵重的是玉帛,轻贱的是禽鸟,用来彰显物类。女子的见面礼不超过榛、栗、枣、干肉,用来表示小心谨慎。现在男女使用相同的见面礼,这是没有区别。男女的区别,是国家的大节,却被夫人扰乱,恐怕不行吧?”戴氏说:“庄公到这一年已经三十七岁了,向齐国求婚,好像怕失去一样。亲自到齐国纳币,两年后才迎娶。亲自到齐国迎娶夫人,回来后夫人再入鲁。又派大夫的妻子拿着玉帛去拜见,违背礼制,用来讨好取悦,无所不至,庄公的平庸荒谬太严重了!从前桓公娶齐女,导致文姜的淫乱,桓公自身难保;现在庄公娶齐女,导致哀姜的逆乱,鲁国又几乎亡国。《春秋》详细记载在史册上,言辞繁琐而不删减,作为万世的永戒。”

发生大水。

其义理参见桓公元年。戴氏说:“庄公即位三十年,记载大水三次,在所有国君中最为严重。”

冬季,戎族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曹赤回到曹国【羁,《公羊传》作羁】

存耕赵氏说:“这是徐州的戎族。”赵氏说:“羁不是嫡子。”康侯胡氏说:“赤,是曹国的庶子。”我按:逾年的国君称爵位,现在羁不称爵位,原因不详。大概是戎族侵犯曹国,曹羁害怕而出逃,所以曹赤回来而自立。《春秋》记载这件事,显示外族内侵而诸侯不能自保,庶孽自立而不向天子请示。但这与郑突的事情有所不同。王氏说:“宋国拘捕祭仲立突而驱逐忽,所以先记载突而后说忽,表明郑国有君,是突篡位。现在先说赤而后记载羁,表明曹国无君,赤是国人所迎接的。”我按:是否迎接还不可知,现在从经文来看,王氏关于先后顺序的说法比较恰当。

郭公

杜氏说:“这是经文缺失错误。”莘老孙氏说:“郭公的事,三传都没有义理的解释。《公羊传》、《谷梁传》为曹赤辩解,又不通。考察《管子》记载郭亡的事,认为齐桓……”

过郭,问父老:『郭何以亡?』父老曰:『善善而恶恶也。』桓公曰:『善善而恶恶,何至亡?』父老曰:『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郭之所以亡也。』庄二十四年,齐桓巳伯,而管夷吾用事,但见郭父老而问之,不知在何时尔。然则郭之事迹,亦尝见于传记也。春秋书『梁亡』,言梁之自亡也;《管子》载郭亡之迹,盖亦曰郭自亡尔。公与亡字相近,疑经书『郭公』为『郭亡』也。然疑误之事,圣人阙之。」

译经过郭地,向当地的父老询问:“郭国为什么灭亡?”父老回答说:“因为喜欢好人而厌恶坏人。”桓公说:“喜欢好人而厌恶坏人,怎么会导致灭亡呢?”父老说:“喜欢好人却不能任用,厌恶坏人却不能除掉,这就是郭国灭亡的原因。”在鲁庄公二十四年,齐桓公已经称霸,管夷吾执政,但见到郭地父老并询问此事,不知具体是在什么时候。然而郭国的事迹,也曾出现在传记中。《春秋》记载“梁亡”,意思是梁国自己灭亡;《管子》记载郭国灭亡的经过,大概也是说郭国自己灭亡。 “公”与“亡”字形相近,怀疑经文中写的“郭公”其实是“郭亡”。但对于这种疑似错误的事情,圣人持保留态度,不予断定。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杜氏曰:「女氏,叔。」字谷梁曰:「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刘氏曰:「名也。前説近是。」左氏曰:「始结陈好也。」义见七年齐来聘。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存耕赵氏曰:「朔拒王命而君卫,竟以卫君卒,春秋从而纪焉,以着王命不胜党恶也。」○莘老孙氏曰:「不书▯者,鲁不往会尔。」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鼓用牲于社者,鼓于社,又用牲于社也。文十五年《左氏》曰:「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叶氏曰:「天灾有币无牲,诸侯而鼓于社,僭也。用牲于社,非礼也。」○康侯胡氏曰:「案礼,诸侯旅见于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而日食与焉。古者固以是为大变,人君所当恐惧修省以荅天意而不敢忽也。故《夏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周官》鼓人救日月,则诏王鼓。大仆凡军旅、田役,賛王鼓,救日月亦如之。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退而自责,皆恐惧修省以荅天意而不敢忽也。然则鼓用牲于社何以书?讥不鼓于朝而鼓于社,又用牲,则非礼矣。」张氏曰:「日食,隂盛阳微之徴,事闗天下,固不止为一鲁,而诸侯亦有臣民,则因天变以自省。如《洪范》五事,敬谨于视、聴、言、动、思之间,一失其正,则咎必应之。古人应天以实而不以文,故《髙宗肜日》、《洪范》之言,乃古人之所先务。至如《▯征》与《周礼》鼓人、大仆所载,乃礼文之末耳。一时遭变,礼文固不可废,然正其本而后末可理也。今庄公于充阳之本,盖藐然矣,鼓何益乎?又用牲而欲以物求免,书此以见本末之皆失也。」胡氏曰:「日食三十六,书鼓用牲者三,余不言鼓,得常也。」

  伯姬归于杞

存耕赵氏曰:「伯姬,公姊妹也。杜预以为公女,误矣。凡公女伯姬、叔姬,则加以子字,如子叔姬之类;公姊妹,则但称伯、叔,如兄弟之辞。是年始嫁,过时矣。」愚谓又为二十七年「公防伯姬」与「伯姬来」起文也。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杜氏曰:「门,国门也。」左氏曰:「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邦衡胡氏曰:「未闻大水而用牲者,况伐鼓于门乎?书者,非惟恶为国之非礼,恶其不务修政事以消患弭灾,而为是区区淫巫瞽史之见也。」○张氏曰:「案比年大水,隂盛阳微之变极矣。庄公若思先王正厥事之意,谨内外之防,严夫妇之别,使隂沴无浸长之渐,则后日之祸犹可及止也。鼓以充阳之事,与后世减膳避寝之礼,皆既其文,而未必有正厥事之诚意、实政也,况徒以牲牷饮食求免乎?书日食、大水用牲等事,以见庄公非惟不恐惧修省以正其本,而礼文之末亦错矣。此鲁之所以乱也。」

  冬公子友如陈

公子友,庄公之母弟,即季子也。杜氏曰:「诸鲁出聘皆书如,报女叔之聘也。」存耕赵氏曰:「大夫出聘自友始,春秋书之,以着交政之渐,且以着三桓之所自始也。」义又见隠七年齐来聘。○莘老孙氏曰:「大夫之聘必书之于春秋者,可以见其往来之国皆于其党,而其行多非礼也。有以私行者,有以强大行者,皆非周制聘问之常,故谨録之也。」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公羊无春字,脱也】

戎为中国患,诸侯伐之是也,故伯禽征徐戎,而孔子録之于《书》。然必请命于天子、方伯,然后行事。今庄公擅兴师,则无王矣。况隠桓之际,与戎会盟,致有伐凡伯、追戎济西之事,不能防微杜渐,使恃强暴横,则劳民动众,角力非类,《春秋》书之,所以警后世君人者,不可不谨其始也。义又见二十年齐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义见桓二年公至自唐

  曹杀其大夫

孙氏曰:「不书名氏者,脱之。」愚谓义在专杀大夫,而不系乎名氏,虽无名氏,义亦着也。

译鲁庄公二十五年春季,陈侯派遣女叔来鲁国聘问。

杜氏说:“女是姓氏,叔是字。”谷梁传说:“为什么不称名呢?因为他是天子任命的大夫。”刘氏说:“应该称名。前面的说法比较接近正确。”左氏说:“这是开始与陈国结好。”其义理可见于鲁桓公七年齐国来聘问的记载。

夏季五月癸丑日,卫侯朔去世。

存耕赵氏说:“朔抗拒王命而君临卫国,最终仍以卫国国君的身份去世,《春秋》顺从而记录他,以彰显王命不能战胜结党营私的恶人。”莘老孙氏说:“不记载‘葬’字,是因为鲁国没有去参加葬礼。”

六月辛未日初一,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使用牺牲祭祀。

在社坛击鼓、使用牺牲祭祀,是指在社坛击鼓,又在社坛使用牺牲祭祀。鲁宣公十五年《左氏传》说:“这不符合礼制。发生日食,天子停止进食,在社坛击鼓;诸侯在社坛使用币帛祭祀,在朝廷击鼓,以此来昭示侍奉神明、训诫百姓、侍奉君主,显示等级威严,这是古来的道义。”叶氏说:“天灾发生时只用币帛而不用牺牲,诸侯在社坛击鼓,是僭越。在社坛使用牺牲,不符合礼制。”康侯胡氏说:“查考礼制,诸侯朝见天子,进入宫门而不能完成全部礼仪的情况有四种,日食就是其中之一。古人本来就认为这是重大变故,国君应当恐惧反省以回应天意而不敢忽视。所以《夏书》说:‘到了季秋月的初一,日月没有会合,乐官奏鼓,啬夫奔驰,庶人奔走。’《周官》记载,鼓人在救日月时,就告知王击鼓。大仆在凡军旅、田猎时,辅助王击鼓,救日月时也是如此。诸侯在社坛使用币帛祭祀,在朝廷击鼓,退朝后自责,都是恐惧反省以回应天意而不敢忽视。那么为什么记载在社坛击鼓并使用牺牲呢?是讥讽不在朝廷击鼓而在社坛击鼓,又使用牺牲,这就不符合礼制了。”张氏说:“日食,是阴盛阳微的征兆,事情关乎天下,本来不仅仅为了鲁国,而诸侯也有臣民,就应因天变而自我反省。如《洪范》五事,在视、听、言、动、思之间恭敬谨慎,一旦失去正道,灾祸必然应验。古人应对天意重在实质而不重形式,所以《高宗肜日》、《洪范》中的言论,是古人首先致力做的。至于《周礼》中鼓人、大仆所载的,不过是礼文细节罢了。一时遭遇变故,礼文固然不可废弃,但端正根本而后末节才可治理。现在庄公对于充实阳气的根本,大概漠不关心了,击鼓有什么益处呢?又使用牺牲而想以物品求免灾祸,记载此事以显示根本和末节都错失了。”胡氏说:“日食共三十六次,记载击鼓使用牺牲的有三次,其余不记载击鼓,是符合常规的。”

伯姬嫁往杞国。

存耕赵氏说:“伯姬,是鲁庄公的姐妹。杜预认为是庄公的女儿,错了。凡是鲁公的女儿伯姬、叔姬,则加上‘子’字,如子叔姬之类;鲁公的姐妹,则只称伯、叔,如同称呼兄弟一样。这一年才开始出嫁,已经过时了。”我认为这也是为鲁庄公二十七年“公防伯姬”与“伯姬来”起笔。

秋季发生大水,在社坛、城门击鼓、使用牺牲祭祀。

杜氏说:“门,是国门。”左氏说:“在社坛、城门击鼓、使用牺牲祭祀,也是非常规的。凡天灾,只用币帛而不用牺牲。不是日食月食,不击鼓。”邦衡胡氏说:“没听说过大水而使用牺牲的,何况在城门击鼓呢?记载此事,不仅厌恶治国不合礼制,更厌恶他不致力于修明政事以消除祸患、平息灾灾,却采取这种区区淫巫瞽史的见识。”张氏说:“查考连年大水,阴盛阳微的变故到了极点。庄公如果思考先王端正事务的意思,谨守内外界限,严别夫妇之别,使阴气没有逐渐滋长的趋势,那么日后的祸患还可以来得及制止。击鼓是充实阳气的事,与后世减膳避寝的礼仪,都只做到了形式,而未必有端正事务的诚意、实政,何况仅仅用牺牲饮食求免灾祸呢?记载日食、大水使用牺牲等事,以显示庄公不仅不恐惧反省以端正根本,而且礼文细节也错了。这就是鲁国之所以混乱的原因。”

冬季,公子友出使陈国。

公子友,是庄公的同母弟,就是季子。杜氏说:“凡是鲁国出聘都记载‘如’,这是回报女叔的聘问。”存耕赵氏说:“大夫出聘从公子友开始,《春秋》记载此事,以彰显交结政权的渐起,并且以彰显三桓的起源。”其义理又可见于鲁隐公七年齐国来聘问的记载。莘老孙氏说:“大夫的聘问必定记载在《春秋》中,是因为可以看出他们往来的国家都是同党,而他们的行为多不合礼。有因私事出行的,有因势力强大出行的,都不符合周制聘问的常规,所以谨慎地记录他们。”

鲁庄公二十六年,春季,庄公讨伐戎族【《公羊传》没有“春”字,是脱漏】

戎族成为中国祸患,诸侯讨伐他们是对的,所以伯禽征讨徐戎,而孔子将其记录在《尚书》中。然而必须向天子、方伯请命,然后才行事。现在庄公擅自兴师,就是无视王命了。况且在隐公、桓公时期,与戎族会盟,导致有讨伐凡伯、追击戎族渡过济水的事件,不能防微杜渐,使得戎族依仗强暴横行,那么劳民动众,与异类角力,《春秋》记载此事,是用来警戒后世的君主,不可不谨慎开端。其义理又可见于鲁庄公二十年齐国讨伐戎族的记载。

夏季,庄公从讨伐戎族之地返回。

其义理可见于鲁桓公二年庄公从唐地返回的记载。

曹国杀了其大夫。

孙氏说:“不记载姓名,是脱漏。”我认为义理在于专擅杀大夫,而不关乎姓名,即使没有姓名,义理也彰显。

康侯胡氏曰:「古者诸侯之卿、大夫、士,命于天子,而诸侯不敢专命也;其有辠,则请于天子,而诸侯不敢专杀也。及春秋时,国无大小,卿、大夫、士皆专命之,而不以告于王朝;有辠、无辠,皆专杀之,而不以归于司寇,无王甚矣!五伯,三王之辠人,而葵丘之会犹曰『无专杀大夫』,故《春秋》明书于策,备天子之禁也。后仿此。」

译康侯胡氏说:“古代诸侯国的卿、大夫、士,都由天子任命,诸侯不敢擅自任命;他们如果有罪,就向天子请示,诸侯不敢擅自处死。到了春秋时期,无论国家大小,卿、大夫、士都由诸侯擅自任命,而不向周王朝报告;无论有罪无罪,都由诸侯擅自处死,而不向司寇汇报,无视天子的权威到了极点!五霸是三王的罪人,但在葵丘会盟时还说‘不要擅自处死大夫’,所以《春秋》明确记载在史册上,以完备天子的禁令。后面的情况都仿照这个例子。”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左氏古本无公字,公羊、谷梁有公字。张氏日:案齐、宋皆卑者,内亦当然,左氏为正】

宋序齐上者,宋本公爵,齐桓未伯,每序齐上,既伯乃序齐下。今齐、宋之大夫伐徐,故仍序齐上耳,未必宋主兵也。徐,张氏曰:「嬴姓国,近齐鲁,泗洲临淮县是也。」义见此年伐戎。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义见隠三年

二十有七年春,公会▯伯姬于洮【徒刀切】

杜氏曰:「洮,鲁地。」薛氏曰:「洮沟在济州。」张氏曰:「济南府是也。」愚案:礼,女子巳嫁,父母在,一嵗一归宁;父母没,使大夫归宁,所以别嫌也。伯姬无父母,则无可归之理矣,而庄公非王事,弃国政,会伯姬于洮,非礼也。陆氏曰:「参讥之,公及杞侯、伯姬俱失正矣。」○莘老孙氏曰:「伯姬前年归杞,会公于洮,三传皆无滛恶之迹。春秋书之,与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文同而无异者,盖妇人无专行之道,傅母不至不下堂,伯姬无事而会公于洮,安知其不为恶?传无其事而经书之文同者,犯礼之迹无异也。」戴氏曰:「夫人会诸侯,古无是事也。文姜数会齐侯,不以为异,杞伯姬踵而行之,庄公亦安而受之。先儒谓伯姬为庄公女,非也。」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存耕赵氏曰:「距前盟十二年,用殷同也,义见十六年。」○张氏曰:「再举同盟之礼,以申假令而一诸侯之心也。鲁、宋、陈、郑偕至,而卫不来,故明年伐卫。」

  秋公子友如陈▯原仲

原仲称字与单伯同,左氏曰:「原仲,季友之旧。」杜氏曰:「陈大夫原氏仲,字。」季友违礼会外大夫▯。○康侯胡氏曰:「公子友私行也。人臣之礼无私交,大夫非君命不越境。春秋端本之书也。京师,诸夏之表也。祭伯以寰内诸侯而来鲁,祭叔以王朝大夫而来聘,尹氏以天子三公来告其丧,诬上行私,表不正矣。是故季子违王制,委国事,越境而会▯。其后陈庄子死,赴丧于鲁,鲁人欲勿哭。缪公召县子而问焉,曰:『古者大夫束脩之问不出境,虽欲哭焉,得而哭诸?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虽欲勿哭焉,得而勿哭?』末流可知矣。」刘氏曰:「君不行使乎大夫,君行使乎大夫,内之失正也;大夫不交诸侯,大夫交诸侯,原氏失正也。内失正,原氏失正,季子可以巳矣,则是从命也,参讥之。」此说未详是否。

  冬杞伯姬来

莘老孙氏曰:「《春秋》内女适诸侯者多矣,于其归宁,未尝曰『子某姬来』。归宁,常事不书也。伯姬非庄公子,义不当归。《春秋》以其归之非礼,故书曰『杞伯姬来』也。」愚谓公与伯姬春会于洮,其冬又来,逾礼甚矣,而此又为杞伯来朝起文也。

  莒庆来逆叔姬

莒庆,莒大夫。髙氏曰:「叔姬者,伯姬之妹,非庄公女也。」朴乡吕氏曰:「莒庆自为逆也。叔姬何以称字?大夫逆则称字,为君逆则称女。」公羊曰:「此何以书?讥大夫越境逆女,非礼也。」董子曰:「大夫无束脩之餽,无诸侯之交,越竟逆女,纪辠也。」莘老孙氏曰:「莒子为君,不能制其臣,而使之外交诸侯,则不君矣。莒庆、庄公、莒子,皆有辠也。」

  杞伯来朝

济川何氏曰:「杞,先代子孙也。方东楼公始封之时,与微子唘无异,得用天子礼乐。才入春秋,巳失公爵,降而曰侯,或称伯,或称子,亦足以知其微弱,与桓二年滕称子同。」愚谓杞伯不朝王而朝鲁,巳失礼矣,况为伯姬之来而来朝?夫既不能闲有家,而复以身徇之,宜其失礼之中又失礼也。义又见隠十一年滕、薛来朝。

  公会齐侯于城濮【音卜】

杜氏曰:「城濮,卫地,义见隠九年会于防。」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

齐、卫称人者,将卑师少也。及卫,及之也,不地,于卫也。曰「卫人及齐人战」者,齐人伐卫,卫人不服,而与齐战也。夫齐桓之盟诸侯、定伯业,虽非至公,然以安中国、攘夷狄为名,则

译秋季,鲁庄公与宋国人、齐国人一起讨伐徐国。【左氏古本没有“公”字,公羊传、谷梁传有“公”字。张氏说:查齐国、宋国都是地位较低的诸侯,鲁国作为内诸侯,地位也应当如此,左氏的说法是正确的。】

宋国排在齐国上面,是因为宋国原本是公爵,齐桓公尚未称霸,所以每次都将齐国排在上面;齐桓公称霸后,才将齐国排在下面。如今齐国、宋国的大夫讨伐徐国,所以仍然将齐国排在上面,这未必是宋国主导军队。徐国,张氏说:“是嬴姓的国家,靠近齐国和鲁国,就是泗州临淮县。”其义理可见于本年讨伐戎国。

冬季十二月癸亥朔日发生日食。

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三年。

鲁庄公二十七年春季,鲁庄公在洮地会见伯姬。【徒刀切】

杜氏说:“洮,是鲁国的地方。”薛氏说:“洮沟在济州。”张氏说:“就是济南府。”我认为:按照礼制,女子已经出嫁,如果父母健在,一年回娘家一次;如果父母去世,就派大夫去回娘家,这是为了避嫌。伯姬没有父母,就没有回娘家的理由了,而庄公不是为了王事,抛弃国家政务,在洮地会见伯姬,这是不合礼的。陆氏说:“参讥之,庄公和杞侯、伯姬都失去了正道。”○莘老孙氏说:“伯姬前年嫁到杞国,在洮地会见庄公,三传都没有淫乱的痕迹。《春秋》记载这件事,与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的文字相同而没有区别,大概是因为妇人没有独自外出的道理,没有傅母陪同不能下堂,伯姬没有事情却在洮地会见庄公,怎么知道她不做坏事呢?传文中没有这件事,但经文记载的文字相同,是因为犯礼的迹象没有区别。”戴氏说:“夫人会见诸侯,古代没有这样的事。文姜多次会见齐侯,不认为有什么异常,杞伯姬沿袭这种做法,庄公也安然接受。先儒认为伯姬是庄公的女儿,是不对的。”

夏季六月,鲁庄公会见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在幽地结盟。

存耕赵氏说:“距离上次结盟十二年,使用殷同之礼,其义理可见于十六年。”○张氏说:“再次举行同盟的礼仪,以重申假令而统一诸侯的心。鲁、宋、陈、郑一同到达,而卫国没有来,所以第二年讨伐卫国。”

秋季,公子友前往陈国会见原仲。

原仲称字,与单伯相同,左氏说:“原仲,是季友的老朋友。”杜氏说:“陈国大夫原氏仲,称字。”季友违背礼仪会见外国大夫。○康侯胡氏说:“公子友是私自出行。臣子的礼仪没有私人交往,大夫没有君命不越过国境。《春秋》是端正根本的书。京师,是诸夏的表率。祭伯以境内诸侯的身份来到鲁国,祭叔以王朝大夫的身份来聘问,尹氏以天子三公的身份来报告丧事,欺瞒上级行私事,表率不正了。所以季子违背王制,委托国事,越过国境会见原仲。后来陈庄子去世,到鲁国报丧,鲁国人想不哭。缪公召县子问他说:‘古代大夫束脩之问不出国境,即使想哭,能哭吗?现在的大夫在中国交往政事,即使不想哭,能不哭吗?’末流可知了。”刘氏说:“国君不派遣大夫,国君派遣大夫,是内部失去正道;大夫不结交诸侯,大夫结交诸侯,是原氏失去正道。内部失去正道,原氏失去正道,季子可以停止了,这就是顺从命令,参讥之。”这个说法未详是否准确。

冬季,杞伯姬来到鲁国。

莘老孙氏说:“《春秋》中鲁国女子嫁给诸侯的很多,对于她们回娘家,从未说‘子某姬来’。回娘家,是常事不记载。伯姬不是庄公的女儿,按理不应当回娘家。《春秋》因为她回娘家不合礼,所以记载说‘杞伯姬来’。”我认为庄公与伯姬春季在洮地会见,冬季伯姬又来,逾越礼制很严重了,而这又是为杞伯来朝起文。

莒庆来迎娶叔姬。

莒庆,是莒国大夫。髙氏说:“叔姬,是伯姬的妹妹,不是庄公的女儿。”朴乡吕氏说:“莒庆自己来迎娶。叔姬为什么称字?大夫迎娶就称字,为国君迎娶就称女。”公羊传问:“这为什么记载?讥讽大夫越过国境迎娶女子,不合礼。”董子说:“大夫没有束脩之馈,没有诸侯的交往,越过国境迎娶女子,是犯罪。”莘老孙氏说:“莒子作为国君,不能制约他的臣子,而让他与外国诸侯交往,就不是国君了。莒庆、庄公、莒子,都有罪。”

杞伯来朝见。

济川何氏说:“杞国,是先代子孙。当东楼公开始受封时,与微子启没有区别,可以使用天子礼乐。才进入春秋时期,已经失去公爵,降而称为侯,或者称伯,或者称子,也足以知道其微弱,与桓公二年滕称子相同。”我认为杞伯不朝见周王而朝见鲁国,已经失礼了,何况是为了伯姬的到来而来朝见?既然不能约束自家,又亲身顺从她,适宜在失礼之中又失礼。其义理又可见于隐公十一年滕、薛来朝。

鲁庄公会见齐侯于城濮。【音卜】

杜氏说:“城濮,是卫国的地方,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九年会于防。”

鲁庄公二十八年,春季,周历三月甲寅,齐国人讨伐卫国。卫国人同齐国人交战,卫国人战败。

齐、卫称人,是因为将领地位低、军队少。及卫,是到达卫国,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卫国。说“卫人及齐人战”,是因为齐国人讨伐卫国,卫国人不服,而与齐国交战。齐桓公盟会诸侯、奠定霸业,虽然不是至公,但以安定中国、抵御夷狄为名,则

固可与矣。十六年卫既与齐同盟,二十七年之盟乃背而去之,齐之来伐有辞矣。卫能引躬自咎,则齐当自退,乃不反已,遂与齐战,以至败绩,使无辜之民肝脑涂地。书曰「卫人及齐人战」,卫辠为大,而齐为彼善于此也。义又见《隠二年郑伐卫》。

译本来是可以和解的。鲁襄公十六年,卫国已经与齐国结盟,到了二十七年,卫国却背弃盟约离去,齐国前来讨伐便有了正当理由。如果卫国能够反省自身、归咎于己,那么齐国应当自行退兵,然而卫国不反躬自省,竟然与齐国交战,导致大败,致使无辜百姓肝脑涂地。《春秋》记载“卫人及齐人战”,是因为卫国的罪责更大,而齐国相比卫国稍好一些。其义理也可参见《隐公二年郑伐卫》。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卒

黄氏曰:「琐,克之子也。大意见隠七年滕侯卒。」

  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救郑

左氏曰:「楚令尹子元以车六百乘伐郑,入于桔柣之门。众车入自纯门,及逵市。县门不发,楚言而出。子元曰:『郑有人焉。』诸侯救郑,楚师夜遁。郑人将奔桐丘,谍告曰:『楚幕有乌。』乃止。」愚谓:外裔内侵,天子方伯不能治,向非齐桓率诸侯以救之,则中国被其毒,几何其不沦胥于败也?此其功也。然桓非命伯,且不请于王,又其所以救郑者,不过仗大义为服诸侯计,初无恳恻之诚心,正孟子所谓非真有者,此其过也。春秋书之,一以见中国衰微、荆蛮暴横,二以见敝壊之余赖有齐桓之举,三以见天子失御、方伯失职,使诸侯自为礼乐征伐,虽粗拯一时之危,然王纲之壊至此而极。盖圣人忧世之心、乐善之诚,并行而不相悖,皆恻隠流行之实也。○黄氏曰:「楚与中国争郑,自此始。」

  冬筑郿【公羊谷梁作微】

杜氏曰:「郿,鲁下邑。」筑,公羊曰:「造邑也。」莘老孙氏曰:「春秋书筑者七,其六皆台囿也,邑者惟一处耳。今不谓之城而谓之筑,言城者,城旧邑也;言筑者,筑新邑也。盖台囿无旧新,为之者必皆曰筑。然则筑郿者,新城而为邑也。不曰新,无旧也;不曰城,无所因也。春秋之法,兴作皆书,所以重民力,谨天时也。先书筑郿,而下书大无麦禾,则公之兴作不量力可知矣。」愚谓又见其违王制也。

  大无麦禾

大无者,竭尽之辞。冬书「大无麦禾」者,夏悉无麦,秋悉无禾,至冬而总记之也。莘老孙氏曰:「此书大无麦禾,非常无之也。无水旱虫螟而大无者,嵗不收也,举鲁之国无收者焉。」服防曰:「隂阳不和,土气不养,故禾麦不成。」愚谓政事乖缪,则天地变常,稼穑不成,不可委之于数。春秋书之,所以戒有国者谨敕人事,燮理隂阳而巳,又为告籴起文也。

臧孙辰告籴于齐【辰谷梁作臣】

臧孙辰,鲁大夫臧文仲,哀伯子。外传曰:「文仲以鬯圭与玉磬如齐告籴,曰:『不腆先君之敝器,敢告滞积,以纾执事。』齐人归其玉而与之籴。」卢氏曰:「一不登而告籴邻国,责鲁无储蓄以拟凶灾,无恤民忧下之心,兵革力役不息以致荒耗。又明人君当谨积聚,省财用,以备凶年也。」○莘老孙氏曰:「古之为国,必有数嵗之备。虽甚丰年,民食之者不过四鬴也,君取之者不过什一也。民之食有节,君之取有度,则为国三年而余一年之蓄,九年而余三年之蓄,二十七年而余九年之蓄。汤之旱七年,尧之水九年,而天下无饥者,其蓄素具也。水旱无常,又无蓄以备之,则是使民恃天而生也,安得为民父母哉!庄公在位二十八年,虽九年之蓄可具也,而于其无事夺民之力,使不得尽力于耕耨,又驱之战鬭而伤之,一年不登,告籴于外。《春秋》讥庄公在位之久,蓄积无素也。」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廏

新者,彻其旧而一新之也。延,马廐名。国虽无饥,用民必在农隙。去年大无麦禾,告籴于齐,上下困乏可知矣。今春正当赈给劝耕,惠鲜穷困,而夺其力,伤其财,见庄公之无志于救荒,而厉民以畜马,有国家者知所鉴矣。○刘氏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所兴作修旧多矣,不必书也。而延廐、南门,盖微耳,何故独书哉?又新宫灾,鲁公之庙也,灾与壊不能不修,而经无修之之文;雉门及两观灾,记新作焉。吾以此数者参之,修旧不足书,其书者皆非礼之制,不务公室者也。」

  夏郑人侵许

髙氏曰:「许、郑邻也,诸侯救郑而许不至,故侵之。」张氏曰:「许与郑世雠也。然自盟幽之后,不与于齐桓之会,郑人侵之,或齐之命欤?自后许始从中国,未详孰是。」义见庄十年公侵宋。

  秋有蜚【扶味切】

蜚者,臭恶之虫。《山海经》云:「蜚如牛,白首,一目,蛭尾,行水则竭,行草则枯,见则有兵疫。」刘氏曰:「曰有者,所以明其无也。」公羊曰:「记异也。」愚

译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去世。

黄氏说:“琐,是克之子。大意参见隐七年滕侯卒。”

秋,荆国攻打郑国,鲁庄公会同齐人、宋人救援郑国。

左氏说:“楚令尹子元率领六百辆战车攻打郑国,进入桔柣之门。众多战车从纯门进入,到达逵市。郑国城门没有打开,楚国人说话后退出。子元说:‘郑国有能人。’诸侯救援郑国,楚军连夜逃跑。郑国人将要逃往桐丘,间谍报告说:‘楚军营帐上有乌鸦。’于是停止逃跑。”我认为:外族入侵中原,天子与方伯不能治理,如果不是齐桓公率领诸侯来救援,那么中原地区遭受其毒害,几乎就要一同陷入败亡了?这是他的功劳。然而齐桓公并非受命为方伯,又没有向天子请示,而且他救援郑国的原因,不过是凭借大义来使诸侯臣服,起初并没有恳切诚挚的心意,正是孟子所说的并非真正拥有仁义,这是他的过错。《春秋》记载这件事,一是为了显示中原衰微、荆蛮暴横,二是为了显示在礼制崩坏之余,幸亏有齐桓公的举动,三是为了显示天子失去控制、方伯失职,致使诸侯自行进行礼乐征伐,虽然粗略地拯救了暂时的危机,但王纲的崩坏至此达到极点。圣人忧虑世道的心意、乐于行善的真诚,并行而不相违背,都是恻隐之心自然流露的真实体现。○黄氏说:“楚国与中原争夺郑国,从此开始。”

冬,修筑郿【《公羊传》《谷梁传》作微】。

杜氏说:“郿,是鲁国的下邑。”筑,即建造。《公羊传》说:“建造城邑。”莘老孙氏说:“《春秋》记载‘筑’的有七次,其中六次都是台苑,只有这一次是城邑。现在不称为‘城’而称为‘筑’,说‘城’的,是修缮旧邑;说‘筑’的,是建造新邑。大概台苑没有新旧之分,建造的必定都称为‘筑’。那么‘筑郿’,就是新建城邑。不称‘新’,是因为没有旧邑;不称‘城’,是因为没有依托旧基。《春秋》的法度,兴修工程都要记载,是为了重视民力,谨慎顺应天时。先记载筑郿,随后记载大无麦禾,那么庄公兴修工程不量力可知了。”我认为这又显示出他违背王制。

大无麦禾。

“大无”,是竭尽的言辞。冬记载“大无麦禾”,是因为夏天完全没有麦,秋天完全没有禾,到冬天总括记载。莘老孙氏说:“这里记载大无麦禾,是非常严重的灾荒。没有水旱虫灾而大无收成,是年成不好,举鲁国全国都没有收成。”服虔说:“阴阳不和,土气不能养育,所以禾麦不成。”我认为政事乖谬,那么天地变异,庄稼不成,不能归咎于命运。《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告诫治国者谨慎从事人事,调和阴阳罢了,又为下文告籴起头。

臧孙辰向齐国请求借粮【《谷梁传》作臣】。

臧孙辰,是鲁国大夫臧文仲,哀伯之子。《左传》说:“文仲带着鬯圭和玉磬到齐国请求借粮,说:‘不厚道的先君的旧器,敢来报告积压的粮食,以缓解您的事务。’齐国人归还了他的玉器而借给他粮食。”卢氏说:“一年歉收就向邻国请求借粮,责备鲁国没有储蓄以应对凶灾,没有体恤百姓、忧虑下民的心,兵器劳役不停导致荒废耗损。又表明君主应当谨慎积聚,节省财用,以准备凶年。”○莘老孙氏说:“古代治国,必须有数年的储备。即使是丰收年,百姓食用的不过四鬴,君主取用的不过十分之一。百姓食用有节制,君主取用有法度,那么治国三年就剩余一年的积蓄,九年就剩余三年的积蓄,二十七年就剩余九年的积蓄。商汤时旱灾七年,尧时水灾九年,而天下没有饥民,是因为积蓄向来充足。水旱无常,又没有积蓄来准备,这是让百姓依赖天意生存,怎么能做百姓的父母呢!庄公在位二十八年,即使九年的积蓄也可以具备,但在无事时夺取民力,使百姓不能尽力于耕种,又驱使他们作战而伤害他们,一年歉收,就向国外请求借粮。《春秋》讥讽庄公在位时间长,积蓄没有准备。”

二十有九年春,新建延廐。

“新”,是拆除旧的而重新建设。延,是马厩的名字。国家虽然不饥荒,使用民力必须在农闲。去年大无麦禾,向齐国请求借粮,上下困乏可知了。今春正当赈济劝耕,救济穷困,却夺取民力,伤害民财,可见庄公没有救荒的志向,而是残害百姓来蓄养马匹,有国家的人应当以此为鉴。○刘氏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兴修工程修缮旧物很多,不必记载。而延廐、南门,大概是很小的,为什么唯独记载呢?又新宫火灾,是鲁公的宗庙,火灾与毁坏不能不修缮,而经文没有修缮的记载;雉门及两观火灾,记载新建。我通过这几件事参验,修缮旧物不值得记载,记载的都是不合礼制的制度,不致力于公室事务。”

夏,郑人侵犯许国。

髙氏说:“许、郑是邻国,诸侯救援郑国而许国没有到,所以侵犯它。”张氏说:“许与郑是世仇。然而自从盟幽之后,不参与齐桓公的会盟,郑人侵犯它,或许是齐国的命令吗?从此许国开始服从中原,不知哪个说法正确。”意义参见庄十年公侵宋。

秋,有蜚【扶味切】。

蜚,是臭恶的虫子。《山海经》说:“蜚像牛,白头,一只眼,蛭尾,行走在水上水就枯竭,行走在草上草就枯死,出现就有兵灾瘟疫。”刘氏说:“说‘有’,是为了表明其异常。”《公羊传》说:“记载异象。”我认为

谓此皆人事反常,中国正气衰耗,故穷裔絶域恶气骎骎入焉。有国家者致中和,则阳淑长而隂慝消矣。此与有▯同义。○刘氏曰:「鸜鹆不逾济,而蜚非中国之物,暂而一至,故不可言多而言有。麋者,中国之所有也,有之不足异,而多则为异,故不可言有而言多。螽螟者,中国所多也,多不足怪,而为灾则书,故不可言多而言灾。此制言之体也。」

译说这些都是人事反常,中原地区的正气衰微耗损,所以偏远绝地的邪气渐渐侵入。统治国家的人如果能达到中正平和,那么阳刚善气就会增长,阴邪之气就会消亡。这与“有〇”的意思相同。○刘氏说:“鸜鹆不飞越济水,而蜚不是中原地区的生物,偶尔来一次,所以不能说多而只能说有。麋鹿是中原地区所有的,有它并不奇怪,而数量多就属于异常,所以不能说有而只能说多。螽斯和螟虫是中原地区很多的,多并不奇怪,但造成灾害就记载,所以不能说多而只说灾。这是史书用词的体例。”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叔姬失节,归酅,卒非其所也,而鲁亦不当卒之,又为明年▯叔姬起文。

  城诸及防

杜氏曰:「诸、防皆鲁邑。诸,城阳诸县。」张氏曰:「宻州诸城县,县又有故防城。言『及』者,别二邑也。防见隠九年。」黄氏曰:「先诸及防也,义见隠七年城中丘。此则饥嵗劳民,连城二邑,甚矣。」○髙氏曰:「前年冬筑郿,大饥告籴。此年新延廐,又城诸及防。公不恤民而屡兴役,无君人之心矣。」愚谓属辞比事,此类是也。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左氏无师字,任氏曰:「当从《公》、《谷】

张氏曰:「成,鲁地。《地谱》:泰山钜平县东南。」愚谓:「诸侯非王命,不得擅兴师,况轻举次止而无所用乎?夫兵,不得巳而用之。今师出无名,不惟干犯王法,亦使人心涣防,必败之势也。」

  秋七月齐人降鄣【音章】

杜氏曰:「东平无盐县东北有鄣城。」张氏曰:「即东平府须城县。」常山刘氏曰:「鄣微弱小国,齐肆其强力,胁而服之也。不书鄣降,而曰齐人降鄣者,责齐之深也。」康侯胡氏曰:「伯者之政,以强临弱,急事功也,故曰五伯三王之辠人也。」○莘老孙氏曰:「春秋书降者二,降者降服之名也。入年郕降于齐师,不曰齐师降郕,而曰郕降者,是时齐鲁之师相会围郕,郕不降于鲁而自降齐耳。今书齐人降鄣,非鄣欲降也,齐强降之耳。」吕氏曰:「管仲所以相其君者,功业可见矣。」

  八月癸亥▯纪叔姬

髙氏曰:「叔姬停殡于酅,逾歴九月始克▯。」孙氏曰:「媵而卒▯者,归于酅,卒于酅,皆非其所也。」○献可杜氏曰:「叔姬者,纪之媵耳。纪既灭,则当即归于鲁,而又从纪季于酅,非礼之甚。卒▯固在于纪季矣。」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义见二十五年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

杜氏曰:「济水歴齐鲁界,在齐界为齐济,在鲁界为鲁济。」盖鲁地,义见隠四年「遇于清」。

  齐人伐山戎

朴乡吕氏曰:「山戎,北戎也。其称人以伐何?非有大役也。」木讷赵氏曰:「山戎去中国逺在舜之营州,古孤竹国之地,东距辽,北距燕。」康侯胡氏曰:「桓公不务徳勤兵逺伐,不正王法,则将开后世之君,劳中国而事开边,舍近政而贵逺略,因吾民之力,争不毛之地,其患有不胜言者。故以为好武功而不修文徳者之戒也。」义又见二十年《齐伐戎》。○髙氏曰:「桓公徒欲耀威武于山戎,以夸示逺近耳。」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郎见隠九年何氏曰:「四方而髙曰台,天子有灵台以▯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四时,登髙望逺,人情所乐,动而无益于民,虽乐不为也。」愚谓春筑则夺农时,于郎则非其地,从耳目之欲而不恤国事,刘氏所谓厉民以自乐者也。

  夏四月薛伯卒

薛始称伯,见桓二年。滕子来朝,大意见隠七年「滕侯卒」。

  筑台于薛

杜氏曰:「薛,鲁地,义见前。」○莘老孙氏曰:「春筑台于郎,夏筑台于薛,庄公务一身之娱而劳民如此。」

  六月齐侯来献戎防

孔氏曰:「献者,自下奉上之辞。防者,胜也。战胜而有获,献其获;无囚而献其功,亦称防也。」左氏曰:「非礼也。凡诸侯有四裔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不庭;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莘老孙氏曰:「齐桓,伯者,不务徳以绥诸侯,而专恃兵革逺以伐戎,巳有过矣。又以其伐戎之所得,夸示诸侯以自矜大,因使之威服焉。春秋诛齐桓矜功威鲁之辠也。」张氏曰:「齐桓恃功而不知礼,鲁不当纳之,其辠皆可见矣。」

  秋筑台于秦

杜氏曰:「东平范县西北有秦亭。」张氏曰:「案《寰宇记》,范县属濮州,亭尚存。」谷梁曰:「不正罢民三时,财尽则怨,力尽则怼,君子危之,故谨而志之也。」张氏曰:「庄公一嵗筑三台,政所谓及是时般乐怠敖者,则治国治家之当务荒废多矣。此所以逾年身死,而萧墙之祸至,易世不能定也,可不

译冬季十二月,纪叔姬去世。

叔姬失节,回到酅地,死在不当之处,鲁国也不应当为她发丧,又为明年〇叔姬的事由起笔。

修筑诸邑和防邑的城墙。

杜氏说:“诸、防都是鲁国的城邑。诸,是城阳郡的诸县。”张氏说:“密州的诸城县,县里又有故防城。说‘及’,是区分两个城邑。防邑见于隐公九年。”黄氏说:“先修筑诸邑及防邑,其义理见于隐公七年修筑中丘。这是在饥荒之年劳役百姓,接连修筑两座城邑,太过分了。”○高氏说:“前年冬天修筑郿邑,发生大饥荒,向别国借粮。今年新建延厩,又修筑诸邑和防邑。国君不体恤百姓而屡次兴役,没有做君主的仁心。”我认为通过连缀文辞、比较史事,这类情况就是例子。

三十年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军队驻扎在成地【左传没有“师”字,任氏说:“应当遵从《公羊传》、《谷梁传》”】

张氏说:“成,是鲁国的地方。《地谱》记载:在泰山钜平县东南。”我认为:“诸侯没有周王的命令,不得擅自出兵,何况轻率地驻扎军队而没有实际用途呢?军队,是不得已才使用的。现在出兵没有正当理由,不仅触犯王法,也使人心涣散,这是必然失败的态势。”

秋季七月,齐国人迫使鄣国投降【音章】

杜氏说:“东平郡无盐县东北有鄣城。”张氏说:“就是东平府的须城县。”常山刘氏说:“鄣是微弱的小国,齐国施展其强力,胁迫它臣服。不记载鄣国投降,而说齐国人迫使鄣国投降,是深深责备齐国。”康侯胡氏说:“霸主的政治,以强凌弱,急于事功,所以说五霸是三代圣王的罪人。”○莘老孙氏说:“《春秋》记载‘降’的有两处,‘降’是臣服的名词。入年郕国向齐军投降,不说齐军迫使郕国投降,而说郕国投降,是因为当时齐鲁的军队相会包围郕国,郕国不向鲁国投降而自行向齐国投降。现在记载齐国人迫使鄣国投降,不是鄣国想要投降,而是齐国强力迫使它投降。”吕氏说:“管仲辅佐他的君主,功业可见一斑。”

八月癸亥〇纪叔姬

高氏说:“叔姬的灵柩停在酅地,经过九月才得以〇。”孙氏说:“作为陪嫁媵妾而死〇的,回到酅地,死在酅地,都不是她应有的地方。”○献可杜氏说:“叔姬,只是纪国的陪嫁媵妾。纪国既已灭亡,就应当立即回到鲁国,却又跟随纪季到了酅地,极不合礼。死〇本来就在纪季那里了。”

九月庚午初一,发生日食,击鼓、用牺牲祭祀社神。

义理见于二十五年。

冬季,鲁庄公与齐桓公在鲁济相遇。

杜氏说:“济水流经齐鲁边界,在齐国境内叫齐济,在鲁国境内叫鲁济。”大概是鲁国的地方,义理见于隐公四年“在清地相遇”。

齐国人讨伐山戎。

朴乡吕氏说:“山戎,是北戎。为什么称‘人’去讨伐?因为没有大规模的战事。”木讷赵氏说:“山戎距离中原遥远,在舜时的营州,古孤竹国的地方,东边到辽水,北边到燕地。”康侯胡氏说:“桓公不致力于德行而勤于用兵远伐,不遵守王法,就会开启后世君主,劳役中原百姓而从事开疆拓土,舍弃近处的政事而看重远略,凭借我国百姓的力量,争夺不长草木的地方,其祸患说不尽。所以作为喜好武功而不修文德的警戒。”义理又见于二十年《齐国讨伐戎》。○高氏说:“桓公只是想向山戎炫耀威武,以夸示远近罢了。”

三十有一年春季,在郎地修筑高台。

郎地见于隐公九年。何氏说:“四方而高叫台,天子有灵台以〇天地,诸侯有时台以〇四时,登高望远,是人情所乐,行动如果对百姓没有益处,虽然快乐也不做。”我认为春天修筑就耽误农时,在郎地就不是合适的地方,顺从耳目之欲而不体恤国事,就是刘氏所说的残害百姓以自娱自乐。

夏季四月,薛伯去世。

薛国开始称伯,见于桓公二年。滕子来朝见,大义见于隐公七年“滕侯去世”。

在薛地修筑高台。

杜氏说:“薛,是鲁国的地方,义理见前。”○莘老孙氏说:“春天在郎地修筑高台,夏天在薛地修筑高台,庄公为了个人的娱乐而劳役百姓到了这种地步。”

六月,齐桓公来献戎捷。

孔氏说:“献,是自下奉上之辞。捷,是胜利。战胜而有收获,献上收获;没有俘虏而献上战功,也称捷。”左氏说:“不合礼。凡是诸侯有四方蛮夷的战功,就献给周王,周王用来警戒不朝贡的诸侯;中原诸侯之间则不行。诸侯之间不互相赠送俘虏。”莘老孙氏说:“齐桓公,作为霸主,不致力于德行以安抚诸侯,而专门依靠武力远伐戎人,已经有过错了。又用他讨伐戎人的所得,向诸侯夸示以自夸自大,借此使他们威服。《春秋》谴责齐桓公夸耀战功、威逼鲁国的罪过。”张氏说:“齐桓公依仗战功而不知礼,鲁国不应当接受,他们的罪过都可见了。”

秋季,在秦地修筑高台。

杜氏说:“东平郡范县西北有秦亭。”张氏说:“查《寰宇记》,范县属于濮州,亭子尚存。”谷梁氏说:“不认为是正当的,因为劳役百姓于三个农时,财物耗尽就会怨恨,力气耗尽就会愤恨,君子认为危险,所以谨慎地记载它。”张氏说:“庄公一年修筑三座高台,政事所谓在这个时候沉溺于享乐怠慢傲慢,那么治国治家的当务之急荒废多了。这就是为什么过了一年就身死,而内部的祸患到来,改朝换代也不能平定的原因,能不

鉴哉?」义又见前。○髙氏曰:「公比年兴役,今又一嵗三时筑台,又不在国中之地,逺于于郎,于薛,于秦,非所筑而筑,既为失矣,筑而又筑之,抑又甚也。管子曰:『台榭相望者,亡国之庑也。』当是时,庆父执政而通乎夫人,故数筑台于逺地,以为公游观之娱,公亦为其所惑而不自知也。」

译鉴戒啊!”“义”字的意思见前文。○高氏说:“鲁公连年兴发徭役,如今又一年之中三个季节都在修筑台榭,而且不在国都之地,远在郎、薛、秦等地,不该筑而筑,已经失当了,筑了又筑,更是过分。《管子》说:‘台榭相望的,是亡国之象。’当时庆父执政并与夫人私通,所以多次在远处修筑台榭,作为鲁公游玩观赏的娱乐,鲁公也被他迷惑而不自知。”

冬不雨

公羊曰:「记异也。」存耕赵氏曰:「隂阳和则为雨,不雨,气不和也。鲁庄勤民力役,怨气之所召也。」愚谓冬不雨,不害禾稼而亦书者,见圣人燮理隂阳无所不至,不但为害稼书也。盖致中和,则天地自位,风雨以时,万物生育在其中矣。○莘老孙氏曰:「春秋书不雨者七,隂阳不和之异也。人物在天地闲,皆仰隂阳以生,隂阳不和,则物必不遂。故春秋之法,一时不雨则书,不以为灾也。异之大者,不可不记也。」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

范氏曰:「小谷,鲁邑。」孙氏曰:「曲阜西北有小谷城。」义见隠七年城中丘。此则饥馑之后,屡兴工役,伤财害民甚矣。○薛氏曰:「庄公自六年之后,大无麦禾,无麦苗,螟、麋、▯、蜚相继,而有大水者三。中君之性,尚当少警,而公之侈心日起。丹楹、刻桷、告籴,而有筑郿之役,次年新廏、城诸、防,去年三筑台,今春又城小谷。平嵗犹曰不可,况荐饥而轻用民力乎?」愚谓此皆属辞比事,为后日滛乱弑逆起文也。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杜氏曰:「梁丘在髙平昌邑县西南。」张氏曰:「在济州昌邑县。」愚谓伐国先书主兵,会盟先书主会、主盟。以遇礼见,仍以爵为首,义见隠四年遇于清。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公子牙,庆父同母弟,即僖叔也。髙氏曰:「牙卒,其子乃公孙兹。兹之后则有叔孙得臣、叔孙侨如、叔孙豹、叔孙婼、叔孙不敢、叔孙州仇,皆执鲁国之政者,是以谨志其卒。」愚谓此记三桓之始,与季友卒同义,皆讥世卿也。大意又见隠元年益师卒。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谷梁曰:「路寝,正寝也。寝疾居正寝,正也。男子不絶于妇人之手,以齐终也。」愚谓庄公薨于路寝,得正矣,正则为常事,何以书乎?为缓葬、私諡起文也。义又见隠三年宋公卒。○赵氏曰:「庄公正终而嗣祸兴,分位不明而闺帷不修也。故宗嗣素定之,兵权散主之,闺闱严饬之,小人、女子不尸重任,贤良受托,鼎足交辅,则簒弑之祸曷由而至哉!」

冬十月已未,子般卒【公羊、谷梁作乙未】

般》,庄公子也,称「子般」者,因其卒而名也。赵氏曰:「子般、子赤以被弑,故不书地,与隠同。子野正卒亦不地,疑经阙之。」左氏曰:「初,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从之,生子般焉。雩,讲于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戯,子般怒,使鞭之。公曰:『不如杀之,是不可鞭。荦有力焉。』子般即位,次于党氏。共仲使圉人荦贼般于党氏,成季奔陈,立闵公。」张氏曰:「庄公主鲁之社稷,而君道不立,上不能正其母,使出入滛纵,配耦不早立,是致冢嗣之位不足以自定,内失闲家之道,而贻身后之患。《易》曰:『闲有家。』传曰:『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庄公反此,使滛乱肆行,虽其身免簒弑之祸,而及其二子。春秋自夫人孙齐以来,三十年间备载庄公内治之失,而终之以此,所以辠其为风教之本而不免于首恶也。」

  公子庆父如齐

刘氏曰:「庆父虽杀子般,未敢便取其国,利闵公之幼而立焉,其如齐,直告立君也。」愚谓亦恐齐之见讨,故结纳其君臣耳。啖氏曰:「书『公子庆父如齐』,见臣子之辠也。」此言弑君之贼,臣子不能讨之,又非逐之而去,明书如齐以见其辠。陆氏曰:「齐为伯主而不能讨,又许其来,恶可知也。」○康侯胡氏曰:「子般之卒,庆父弑也。庄公幼年即位,专以兵权授之庆父,嵗月既久,威行中外,其流至此。故于余丘而书『庆父帅师』,以志得兵之始,而卒书『公薨』、『子般卒』、『庆父如齐』,以见其出入自如,无敢讨之者,其垂戒之义明且逺矣。」

  狄伐邢

存耕赵氏曰:「此北狄也。」邢,姬姓,周公之▯。杜氏曰:「国在广平襄国县。」张氏曰:「即邢州龙冈县。」莘老孙氏曰:「春秋之时,周室既卑,邢为同姓之国,而伐于狄,书之所以见诸姬之失序,而狄人之盛强也。王政不行,简书莫畏

译冬天没有下雨。

《公羊传》说:“这是记载反常现象。”存耕赵氏说:“阴阳调和就会下雨,不下雨,是阴阳之气不和。鲁庄公勤用民力役使百姓,这是怨气所招致的。”我认为冬天不下雨,虽然不损害庄稼但也记载下来,是因为圣人调和阴阳无所不至,不仅仅因为危害庄稼才记载。大概达到中和,天地自然各安其位,风雨按时而至,万物的生长繁育都包含在其中了。○莘老孙氏说:“《春秋》记载不下雨有七次,这是阴阳不和的反常现象。人物在天地之间,都仰赖阴阳而生,阴阳不和,那么万物必然不能顺利生长。所以《春秋》的法则,一个季节不下雨就记载,不把它当作灾害。重大的反常现象,不可以不记载。”

鲁庄公三十二年春天,修筑小谷城。

范氏说:“小谷,是鲁国的城邑。”孙氏说:“曲阜西北有小谷城。”其义理参见隐公七年修筑中丘。这里是在饥荒之后,屡次兴动工役,浪费钱财、伤害百姓非常严重。○薛氏说:“庄公自从六年之后,大麦小麦都没有收成,没有麦苗,螟虫、麋虫、〇虫、蜚虫相继出现,而且大水灾发生了三次。中等资质的君主,尚且应当稍微警惕,而庄公的奢侈之心却日益增长。漆柱、刻椽、向别国借粮,还有修筑郿城的役事,第二年新建马厩、修筑诸城和防城,去年三次修筑台,今年春天又修筑小谷城。太平年成尚且说不可,何况连年饥荒却轻易使用民力呢?”我认为这些都属于通过编排辞句、比较事实,为日后淫乱弑逆的事件埋下伏笔。

夏天,宋公和齐侯在梁丘相遇。

杜氏说:“梁丘在高平昌邑县西南。”张氏说:“在济州昌邑县。”我认为讨伐他国先记载主兵者,会盟先记载主会者、主盟者。以相遇之礼相见,仍然以爵位为首,其义理参见隐公四年在清相遇。

秋天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

公子牙,是庆父的同母弟弟,就是僖叔。髙氏说:“牙去世,他的儿子是公孙兹。兹的后代有叔孙得臣、叔孙侨如、叔孙豹、叔孙婼、叔孙不敢、叔孙州仇,都是执掌鲁国政事的人,因此谨慎地记载他的去世。”我认为这是记载三桓的开端,与季友去世的意义相同,都是讥讽世卿制度。大意又参见隐公元年益师去世。

八月癸亥日,庄公在路寝去世。

《谷梁传》说:“路寝,是正寝。卧病住在正寝,是合乎正道的。男子不断送在妇人的手中,是为了整齐地结束生命。”我认为庄公在路寝去世,是合乎正道的,合乎正道就是常事,为什么要记载呢?是为缓葬、私谥埋下伏笔。其义理又参见隐公三年宋公去世。○赵氏说:“庄公合乎正道地结束生命,但继承人的祸乱兴起,这是因为分位不明确而闺帷不修。所以宗嗣素来就确定,兵权分散给多人,闺闱严格整顿,小人、女子不担任重任,贤良受托,鼎足相辅,那么篡弑的祸乱怎么会到来呢!”

冬天十月己未日,子般去世【《公羊传》、《谷梁传》作乙未日】

般,是庄公的儿子,称“子般”,是因为他去世而称其名。赵氏说:“子般、子赤因为被弑,所以不记载地点,与隐公相同。子野正常去世也不记载地点,怀疑是经文缺失。”《左传》说:“起初,庄公修筑高台,俯瞰党氏,看见孟任,跟从了她,生下子般。举行祈雨祭,在梁氏讲习,女公子观看。守门人荦从墙外与她嬉戏,子般发怒,让人鞭打他。庄公说:‘不如杀了他,这个人不可鞭打。荦很有力气。’子般即位,驻扎在党氏。共仲派守门人荦在党氏杀害了子般,成季逃奔到陈国,立闵公。”张氏说:“庄公主持鲁国的社稷,但君道不立,上不能端正他的母亲,使她出入淫纵,配偶不早确立,导致宗子之位不足以自定,内失治家之道,而留下身后的祸患。《易经》说:‘治家要有法度。’《传》说:‘想要治理国家的人,先要整顿家庭。’庄公与此相反,使淫乱肆意横行,虽然他自己免于篡弑的祸患,但祸及他的两个儿子。《春秋》自从夫人孙齐以来,三十年间详尽记载庄公内治的过失,而最终以此结束,所以归罪于他作为风化之本而难免首恶之责。”

公子庆父前往齐国。

刘氏说:“庆父虽然杀了子般,不敢立即夺取国家,利用闵公年幼而立他,他前往齐国,只是告知立君之事。”我认为也是恐怕齐国讨伐,所以结交齐国的君臣罢了。啖氏说:“记载‘公子庆父前往齐国’,显示臣子的罪过。”这是说弑君的贼人,臣子不能讨伐,又没有驱逐他离开,明确记载前往齐国以显示他的罪过。陆氏说:“齐国作为霸主而不能讨伐,又允许他前来,其恶劣可知。”○康侯胡氏说:“子般去世,是庆父弑杀的。庄公幼年即位,专门把兵权授予庆父,岁月久了,威势行于内外,流弊至此。所以在余丘记载‘庆父率领军队’,以记载他获得兵权的开始,而最终记载‘公薨’、‘子般卒’、‘庆父如齐’,以显示他出入自如,没有敢讨伐他的人,其垂戒的意义明显且深远。”

狄人攻打邢国。

存耕赵氏说:“这是北狄。”邢,是姬姓,周公的后代。杜氏说:“国家在广平襄国县。”张氏说:“就是邢州龙冈县。”莘老孙氏说:“《春秋》之时,周王室已经衰微,邢是同姓之国,却被狄人攻打,记载下来是为了显示诸姬失序,而狄人强盛。王政不行,简书无人敬畏。”

,于狄人何责哉?」高氏曰:「此为齐人救邢而书,亦见中国之衰也。」义又见隠七年戎伐凡伯。○贯道王氏曰:「戎乱曹、鲁,荆病蔡、郑,狄祸邢、卫,三害之始也。」许氏曰:「春秋戎先见,荆次之,狄次之,而荆暴于戎、狄,又暴于荆。当惠王世,戎、狄、荆、楚交伐中夏,使无齐桓攘服定之,岂复有中国哉?」愚谓此圣人所以与其功而议其过也。

译对狄人又能责备什么呢?」高氏说:「这是为齐人救援邢国而记载,也显示出中原国家的衰微。」其义理又可见于隐七年戎国攻打凡伯。○贯道王氏说:「戎国扰乱曹国、鲁国,楚国侵害蔡国、郑国,狄国祸害邢国、卫国,这是三大祸害的开始。」许氏说:「春秋时期,戎国最先出现,楚国次之,狄国再次之,而楚国的暴虐超过戎、狄,又超过楚国。在周惠王时期,戎、狄、荆、楚互相攻伐中原,如果没有齐桓公攘除外患、平定局势,哪里还有中原国家呢?」我认为,这正是圣人肯定其功绩而议论其过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