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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繁露一

楚庄王第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2 段

春秋繁露

  卷第一

  楚庄王第一

  “楚庄王杀陈夏征舒,春秋贬其文,不予专讨也;灵王杀齐庆封,而直称楚子,何也?”曰:“庄王之行贤,而征舒之罪重,以贤君讨重罪,其于人心善,若不贬,庸知其非正经,春秋常于其嫌得者,见其不得也。是故齐桓不予专地而封,晋文不予致王而朝,楚庄弗予专杀而讨,三者不得,则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灵之所以称子而讨也。春秋之辞多所况,是文约而法明也。”问者曰:“不予诸侯之专封,复见于陈蔡之灭;不予诸侯之专讨,独不复见庆封之杀,何也?”曰:“春秋之用辞,已明者去之,未明者着之。今诸侯之不得专讨,固已明矣,而庆封之罪,未有所见也,故称楚子,以伯讨之,着其罪之宜死,以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贬主之位,乱国之臣,虽不篡杀,其罪皆宜死。比于此,其云尔也。”“春秋曰:‘晋伐鲜虞。’奚恶乎晋,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礼而重信,信重于地,礼尊于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姬疑礼而死于火,齐桓公疑信而亏其地,春秋贤而举之,以为天下法。曰礼而信,礼无不答,施无不报,天之数也。今我君臣同姓适女,女无良心,礼以不答,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公子庆父之乱,鲁危殆亡,而齐桓安之,于彼无亲,尚来忧我,如何与同姓而残贼遇我。诗云:‘宛彼鸣鸠,翰飞戾天。我心忧伤,念彼先人。明发不昧,有怀二人。’人皆有此心也。今晋不以同姓忧我,而强大厌我,我心望焉,故言之不好,谓之晋而已,婉辞也。”问者曰:“晋恶而不可亲,公往而不敢至,乃人情耳,君子何耻,而称公有疾也?”曰:“恶无故自来,君子不耻,内省不疚,何忧于志是已矣。今春秋耻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臣陵其君,始于文而甚于昭,公受乱陵夷,而无惧惕之心,嚣嚣然轻计妄讨,犯大礼而取同姓,接不义而重自轻也。人之言曰:‘国家治则四邻贺,国家乱则四邻散。’是故季孙专其位,而大国莫之正,出走八年,死乃得归,身亡子危,困之至也。君子不耻其困,而耻其所以穷。昭公虽逢此时,苟不取同姓,讵至于是;虽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辅,亦不至如是。时难而治简,行枉而无救,是其所以穷也。”

  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辞也;子赤杀,弗忍书日,痛其祸也;子般杀,而书乙未,杀其恩也。屈伸之志,详略之文,皆应之,吾以其近近而远远、亲亲而疏疏也,亦知其贵贵而贱贱、重重而轻轻也,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恶恶也,有知其阳阳而阴阴、白白而黑黑也。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矣。诗云:‘威仪抑抑,德音秩秩,无怨无恶,率由仇匹。’此之谓也。然则春秋义之大者也,得一端而博达之,观其是非,可以得其正法,视其温辞,可以知其塞怨,是故于外道而不显,于内讳而不隐,于尊亦然,于贤亦然,此其别内外、差贤不肖、而等尊卑也。义不讪上,智不危身,故远者以义讳,近者以智畏,畏与义兼,则世逾近,而言逾谨矣,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辞。以故用则天下平,不用则安其身,春秋之道也。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是故虽有巧手,弗修规矩,不能正方圆;虽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虽有知心,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已!故圣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得大数而治,失大数而乱,此治乱之分也;所闻天下无二道,故圣人异治同理也,古今通达,故先贤传其法于后世也。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

译《春秋繁露》

卷第一

楚庄王第一

“楚庄王杀了陈国的夏征舒,《春秋》贬低他的文辞,不认可他擅自讨伐;楚灵王杀了齐国的庆封,却直接称他为‘楚子’,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楚庄王的品行贤良,而夏征舒的罪行深重,凭借贤明的君主讨伐重罪之人,这在人心上是善意的。如果不加以贬低,怎么能知道这不是符合常理的呢?《春秋》常常在那些看似合理的地方,显示出其不合理之处。因此,齐桓公不被认可擅自分封土地,晋文公不被认可召见周王而朝见,楚庄王不被认可擅自杀戮而讨伐,这三者不被认可,那么诸侯们所获得的认可,大概也就这样了,这就是楚灵王被称为‘楚子’而进行讨伐的原因。《春秋》的言辞多有比喻,因此文辞简约而法度明了。”提问者说:“不认可诸侯擅自分封,又在陈国、蔡国的灭亡中体现出来;不认可诸侯擅自讨伐,却唯独没有在庆封被杀的事上再次体现,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使用言辞,已经明确的就省略,尚未明确的就彰显。如今诸侯不得擅自讨伐,本来就已经明确了,而庆封的罪行,还没有被世人所知晓,所以称楚灵王为‘楚子’,以霸主的名义进行讨伐,彰显其罪行应当处死,以此作为天下的大禁令,说:人臣的行为,贬低君主的地位,扰乱国家的臣子,即使没有篡位杀君,其罪行也都应当处死。比照于此,其言辞就是这样。”

“《春秋》说:‘晋国攻打鲜虞。’为什么厌恶晋国,而把它等同于夷狄呢?”回答说:“《春秋》尊崇礼制而重视信义,信义比土地更重要,礼制比自身更尊贵。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宋国的伯姬怀疑礼制而死于火灾,齐桓公怀疑信义而损失土地,《春秋》认为他们贤良而举荐他们,作为天下的法则。说:礼制和信义,礼制没有不回应,施予没有不回报,这是天道的规律。如今我们君臣同姓,嫁过去的女子,女子没有良心,礼制没有回应,有恐惧畏惧我的意思,这怎么不等同于夷狄呢!公子庆父作乱,鲁国危在旦夕,而齐桓公安定它,在那边没有亲属,尚且来担忧我,怎么能与同姓的人以残暴贼害的态度对待我。《诗经》说:‘那鸣叫的斑鸠,高飞直到天际。我心中忧伤,怀念那先人。天明不睡,怀念那两个人。’人都有这样的心。如今晋国不因为同姓而担忧我,反而凭借强大来压制我,我心中失望,所以言辞不好,只称它为晋国,这是委婉的言辞。”提问者说:“晋国恶劣而不可亲近,鲁昭公前往而不敢到达,这是人之常情,君子有什么可耻的,却称昭公有病呢?”回答说:“厌恶无故自来的人,君子不以此为耻,内心反省没有愧疚,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如今《春秋》以此为耻,是因为昭公有招致祸患的原因。臣子凌驾于君主之上,从鲁文公时开始而在鲁昭公时达到极点,昭公承受混乱和凌辱,却没有警惕之心,傲慢地轻率计划妄自讨伐,触犯大礼而攻打同姓,接触不义之事而一再轻视自己。人们说:‘国家治理得好,四邻祝贺;国家混乱,四邻离散。’因此季孙专权,而大国没有人纠正他,出逃八年,死后才得以回国,自身死亡儿子危险,困窘到了极点。君子不以其困窘为耻,而以其导致困窘的原因为耻。昭公虽然遭遇这样的时局,如果不攻打同姓,难道会到这个地步吗;即使攻打同姓,如果能任用孔子来辅佐自己,也不会到这个地步。时局艰难而治理简单,行为邪曲而没有补救,这就是他导致困窘的原因。”

《春秋》将十二代分为三等:有亲眼所见、有所闻、有所传闻。有三代是亲眼所见,有四代是有所闻,有五代是有所传闻。因此,哀公、定公、昭公,是君子亲眼所见的;襄公、成公、文公、宣公,是君子有所闻的;僖公、闵公、庄公、桓公、隐公,是君子有所传闻的。亲眼所见的六十年,有所闻的八十五年,有所传闻的九十六年。对于亲眼所见的,言辞微妙;对于有所闻的,痛惜其祸患;对于有所传闻的,削减其恩情,这与情感相符合。因此,驱逐季氏,却说又举行求雨仪式,这是言辞微妙;子赤被杀,不忍心写日期,这是痛惜其祸患;子般被杀,却写了乙未日,这是削减其恩情。屈伸的志向,详略的文辞,都与之相应,我由此知道亲近近的而疏远远的、亲近亲的而疏远疏的,也知道尊重贵的而轻视贱的、重视重的而轻视轻的,也知道厚待厚的而薄待薄的、褒扬善的而厌恶恶的,也知道崇尚阳的而贬抑阴的、崇尚白的而贬抑黑的。万物都有配偶,配偶相合,仇敌相匹,这是好的。《诗经》说:‘威仪庄重,德音有序,没有怨恨没有厌恶,都遵循仇敌配偶。’说的就是这个。那么《春秋》大义是最大的,掌握一端而广泛通达,观察其是非,可以获得正确的法度,审视其温和的言辞,可以知道其堵塞怨恨,因此对外道而不显扬,对内忌讳而不隐瞒,对于尊贵的人也是这样,对于贤良的人也是这样,这就是区分内外、差别贤与不肖、等级尊卑的方法。义不诽谤上级,智不危害自身,所以远处的人以义忌讳,近处的人以智畏惧,畏惧与义兼备,那么时代越近,言辞越谨慎,这就是定公、哀公时期言辞微妙的原因。因此,被任用则天下太平,不被任用则安身,这是《春秋》的道理。

《春秋》的道理,奉行天道而效法古代。因此,即使有灵巧的手,不修正规矩,不能端正方圆;即使有敏锐的耳朵,不吹奏六律,不能确定五音;即使有知心的头脑,不阅览先王之道,不能平定天下;那么先王遗留的道,也是天下的规矩六律啊!所以圣人效法天,贤人效法圣人,这是大的规律;得到大的规律而治理,失去大的规律而混乱,这是治乱的分界;所听说天下没有两条道,所以圣人治理不同但道理相同,古今通达,所以先贤将法度传给后世。《春秋》对于世事,善于复古,讥讽改变常道,想要效法先王。然而介于一句话:“

王者必改制。”自僻者得此以为辞,曰:“古苟可循,先王之道,何莫相因。”世迷是闻,以疑正道而信邪言,甚可患也。答之曰:“人有闻诸侯之君射狸首之乐者,于是自断狸首,县而射之,曰:‘安在于乐也?’此闻其名,而不知其实者也。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业,而无有所改,是与继前王而王者无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今天大显已,物袭所代,而率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徒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孔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乎!’言其王尧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与!”问者曰:“物改而天授,显矣,其必更作乐,何也?”曰:“乐异乎是,制为应天改之,乐为应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乐也。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乐于终,所以见天功也;缘天下之所新乐,而为之文,且以和政,且以兴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虚作乐,乐者,盈于内而动发于外者也,应其治时,制礼作乐以成之,成者本末质文,皆以具矣。是故作乐者,必反天下之所始乐于己以为本。舜时,民乐其昭尧之业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四者天下同乐之,一也,其所同乐之端,不可一也。作乐之法,必反本之所乐,所乐不同事,乐安得不世异!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汤作頀而文王作武,四乐殊名,则各顺其民始乐于己也,吾见其效矣。诗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乐之风也。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当是时,纣为无道,诸侯大乱,民乐文王之怒,而歌咏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为乐,谓之大武,言民所始乐者,武也云尔。故凡乐者,作之于终,而名之以始,重本之义也。由此观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应天,制礼作乐之异,人心之动也,二者离而复合,所为一也。”

译“王者必定要改制。”那些偏执的人拿这话作为借口,说:“如果古代的制度可以遵循,那么先王的道统,为什么没有相互沿袭的呢?”世人被这种言论迷惑,因而怀疑正道而相信邪说,这是很值得忧虑的。回答他们说:“有人听说诸侯君主打猎时演奏《狸首》之乐,于是自己割下狸的头,悬挂起来对着它射箭,说:‘乐在哪里呢?’这是只听到名称,却不知其实质的人。现在所谓新王必定要改制,并不是改变道,也不是变更理,而是受命于天,改换姓氏重新称王,并不是继承前王而称王。如果完全沿袭前代的制度,修习旧业,而没有任何改变,那就和继承前王而称王的人没有区别了。受命的君主,是上天极大彰显的对象;侍奉父亲要顺承心意,侍奉君主要效法意志,侍奉上天也是这样;现在上天已经极大彰显了他,如果事物袭用所取代的前代,而且全都相同,那么就不彰显、不明显,这不是上天的意志,所以必定要迁移居所,更改称号,改正历法,变换服饰颜色,没有其他原因,只是不敢不顺从上天的意志,从而明确地自我彰显罢了。至于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全都像以前一样,又有什么需要改变的呢!所以王者有改制的名称,没有改变道的实质。孔子说:‘无为而治的,大概是舜吧!’说的是他沿用了尧的道罢了,这不是不改变道的效验吗!”

提问的人说:“事物改变而由天授予,已经很明显了,为什么一定要重新制作音乐呢?”回答说:“音乐与此不同,制度是为了顺应上天而改变的,音乐是为了顺应人而制作的。那些受命的人,必定是百姓所共同喜爱的。所以在起初进行大的改制,是为了表明天命;在最终重新制作音乐,是为了显示上天的功绩;依据天下百姓所新近喜爱的,来为之制定文饰,既用来调和政事,又用来兴起德行,天下没有普遍和谐,王者不会凭空制作音乐。音乐,是内心充盈而发动于外部的,顺应其治世的时代,制定礼仪制作音乐来完成它,完成的标志是本末、质文都具备。所以制作音乐的人,必定要返归天下百姓最初在自己这里所喜爱的作为根本。舜的时候,百姓喜爱他彰显尧的功业,所以叫《韶》,韶,就是彰显的意思;禹的时候,百姓喜爱三位圣人相继,所以叫《夏》,夏,就是大的意思;汤的时候,百姓喜爱他把自己从患难中拯救出来,所以叫《頀》,頀,就是拯救的意思;文王的时候,百姓喜爱他兴师征伐,所以叫《武》,武,就是征伐的意思。这四种,是天下共同喜爱的,是一致的,但他们共同喜爱的起因,不能是一致的。制作音乐的法则,必定要返归根本所喜爱的,所喜爱的事物不同,音乐怎么能不随世世不同呢!所以舜制作《韶》而禹制作《夏》,汤制作《頀》而文王制作《武》,四种音乐名称不同,就是各自顺从百姓最初在自己这里所喜爱的,我看到了它的效验。《诗经》说:‘文王受命,拥有这些武功;既已征伐崇国,在丰地建立城邑。’这是音乐的风范。又说:‘王勃然大怒,于是整顿他的军队。’当时,纣王无道,诸侯大乱,百姓喜爱文王的愤怒,而歌颂他。周人的恩德已经遍及天下,返归根本作为音乐,称为《大武》,说的是百姓最初所喜爱的,是武罢了。所以大凡音乐,在最终制作,而用最初的名称来命名,这是重视根本的意义。由此看来,正朔服色的改变,是受命顺应上天;制礼作乐的不同,是人心感动的结果,两者分离而又复合,所做的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