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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潜夫论二十二

巫列第二十六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44–45 段

。设有人于此,昼夜慢侮君父之教,干犯先王之禁,不克己心,思改过善,而苟骤发请谒,以求解免,必不几矣。不若修己,小心畏慎,无犯上之必令也。故孔子不听子路,而云“丘之祷久矣”。孝经云:“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由此观之,德义无违,鬼神乃享;鬼神受享,福祚乃隆。故诗云:“降福穰穰,降福简简,威仪板板。既醉既饱,福禄来反。”此言人德义美茂,神歆享醉饱,乃反报之以福也。

译假设有这样一个人,日夜轻慢亵渎君父的教诲,触犯先王的禁令,不能克制自己的内心,想着改过向善,却只是草率地提出请求祷告,以求得赦免,这必定不会有什么成效。不如修养自身,小心谨慎,不触犯那些必然招致上责的命令。所以孔子不答应子路的请求,而说:“我祈祷已经很久了。”《孝经》说:“正因为如此,所以父母在世时能安心,祭祀时鬼神会享用。”由此看来,人的德行道义没有违背,鬼神才会享用;鬼神享用,福分才会兴盛。所以《诗经》说:“降下丰盛的福泽,降下广博的福泽,威仪端庄严正。既已喝醉又已吃饱,福禄便返回到来。”这是说人的德行道义美好茂盛,神灵歆享而醉饱,于是反过来用福禄回报他。

虢公延神而亟亡,赵婴祭天而速灭,此盖所谓神不歆其祀,民不即其事也。故鲁史书曰:“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楚昭不穰云,宋景不移咎,子产距裨灶,邾文公违卜史,此皆审己知道,身以俟命者也。晏平仲有言:“祝有益也,诅亦有损也。”季梁之谏隋侯,宫之奇说虞公,可谓明乎天人之道,达乎神明之分矣。

  夫妖不胜德,邪不伐正,天之经也。虽时有违,然智者守其正道,而不近于淫鬼。所谓淫鬼者,闲邪精物,非有守司真神灵也。鬼之有此,犹人之有奸言卖平以干求者也。若或诱之,则远来不止,而终必有咎。鬼神亦然,故申繻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人无衅焉,妖不自作。”是谓人不可多忌,多忌妄畏,实致妖祥。

  且人有爵位,鬼神有尊卑。天地山川、社稷五祀、百辟卿士有功于民者,天子诸侯所命祀也。若乃巫觋之谓独语,小人之所望畏,土公、飞尸、咎魅、北君、衔聚、当路、直符七神,及民间缮治微蔑小禁,本非天王所当惮也。

  旧时京师不防,动功造禁,以来吉祥应瑞,子孙昌炽,不能过前。且夫以君畏臣,以上需下,则必示弱而取陵,殆非致福之招也。

  尝观上记,人君身修正赏罚明者,国治而民安;民安乐者,天悦喜而增历数。故书曰:“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此最却凶灾而致福善之本也。

  相列第二十七

  诗所谓“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是故人身体形貌皆有象类,骨法角肉各有分部,以着性命之期,显贵贱之表,一人之身,而五行八卦之气具焉。故师旷曰“赤色不寿”,火家性易灭也。易之说卦:“巽为人多白眼”,相扬四白者兵死,此犹金伐木也。经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圣人有见天下之至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此亦贤人之所察,纪往以知来,而着为宪则也。

  人之相法,或在面部,或在手足,或在行步,或在声响。面部欲溥平润泽,手足欲深细明直,行步欲安稳覆载,音声欲温和中宫。头面手足,身形骨节,皆欲相副称。此其略要也。

  夫骨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候,部位为年时,德行为三者招,天授性命决然。表有显微,色有浓淡,行有薄厚,命有去就。是以吉凶期会,禄位成败,有不必。非聪明慧智,用心精密,孰能以中?

  昔内史叔服过鲁,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而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及穆伯之老也,文伯居养;其死也,惠叔典哭。鲁竟立献子,以续孟氏之后。及王孙说相乔如,子上几商臣,子文忧越椒,叔姬恶食我,单襄公察晋厉,子贡观邾鲁,臧文听御说,陈咸见张,贤人达士,察以善心,无不中矣。及唐举之相李兑、蔡泽,许负之相邓通、条侯,虽司命班禄,追叙行事,弗能过也。

  虽然,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材木之有常宜。巧匠因象,各有所授,曲者宜为轮,直者宜为舆,檀宜作辐,榆宜作毂,此其正法通率也。若有其质,而工不材,可如何?故凡相者,能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十种之地,膏壤虽肥,弗耕不获;千里之马,骨法虽具,弗策不致。

  夫觚而弗琢,不成于器;士而弗仕,不成于位。若此者,天地所不能贵贱,鬼神所不能贫富也。或王公孙子,仕宦终老,不至于谷。或庶隶厮贱,无故腾跃,穷极爵位。此受天性命,当必然者也。诗称“天难忱斯”,性命之质,德行之招,参错授受,不易者也。

  然其大要,骨法为主,气色为候。五色之见,王废有时。智者见祥,修善迎之,其有忧色,循行改尤。愚者反戾,不自省思,虽休征见相,福转为灾。于戏君子,可不敬哉!

卷七

  梦列第二十八

  凡梦: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时,有反,有病,有性。

  在昔武王,邑姜方震太叔

译虢公祭祀神灵却迅速灭亡,赵婴祭天却很快覆灭,这大概就是所说的神灵不享用他的祭祀,百姓不遵从他的政事。所以鲁国史官记载说:“国家将要兴盛,就听从百姓的意见;将要灭亡,就听从神灵的旨意。”楚昭王不举行禳灾仪式,宋景公不转移灾祸,子产拒绝裨灶的预言,邾文公违背占卜者的建议,这些都是审视自己、懂得大道,亲身等待天命的人。晏平仲说过:“祝祷有益处,诅咒也有损害。”季梁劝谏隋侯,宫之奇劝说虞公,可以说是通晓天与人之间的道理,明白神与明之间的界限了。

妖邪不能战胜德行,邪恶不能侵伐正气,这是天道的常理。虽然有时会有违背,但智者坚守正道,而不亲近淫邪的鬼神。所谓淫邪的鬼神,是闲邪精怪之物,并非有职守的真正神灵。鬼神中有这些,就像人中有奸佞之言、卖弄公平以谋求私利的人一样。如果有人引诱他们,他们就会从远处不断而来,最终必然招致灾祸。鬼神也是这样,所以申繻说:“人们所忌讳的,其气焰旺盛就会招致灾祸。人如果没有过失,妖邪就不会自行作祟。”这就是说人不可过多忌讳,过多忌讳和妄自恐惧,实际上会导致妖异和祥瑞的出现。

况且人有爵位高低,鬼神也有尊卑之分。天地山川、社稷五祀、对百姓有功的百官卿士,是天子诸侯所命定的祭祀对象。至于巫师自称与神鬼对话,是小人所期望和畏惧的,土公、飞尸、咎魅、北君衔聚、当路、直符这七种神,以及民间修缮治理时细微琐碎的小禁忌,本来就不是天王所应当畏惧的。

过去京城不防备,动不动就兴工建造禁忌,以此来招致吉祥和瑞应,使子孙昌盛强盛,不能超过前人。况且如果君主畏惧臣下,上级依赖下级,就必然显露软弱而被欺凌,这恐怕不是招致福气的征兆。

曾经观察古代记载,君主自身修养端正、赏罚分明的,国家治理得好而百姓安定;百姓安乐的,上天喜悦而增加国运。所以《尚书》说:“君王因为小民而承受上天长久的命数。”孔子说:“上天所帮助的是顺从天道的人,人所帮助的是守信的人。践行诚信并思考顺从天道,又崇尚贤人,因此上天保佑他,吉祥而没有不利。”这是消除凶灾而招致福善的根本。

相列第二十七

《诗经》所说的“天生众民,万物各有其法则”。所以人的身体形貌都有象征类别,骨骼形态、骨肉分布各有其部位,以此显示生命的期限,显现贵贱的标志,一个人的身上,五行八卦之气都具备。所以师旷说“面色赤红的人不长寿”,因为火属性的性质容易熄灭。《易经》解说卦象说:“巽卦代表人多白眼”,相学中认为四白眼的人死于兵祸,这就像金克木一样。经典说:“近取之于自身,远取之于万物。”“圣人看到天下最幽深微妙的事物,就模拟其形态,象征其适宜的事物。”这也是贤人所观察的,记录过去以预知未来,并著为法则。

人的相法,有的在面部,有的在手脚,有的在步态,有的在声音。面部想要宽平润泽,手脚想要深细明直,步态想要安稳厚重,声音想要温和中正。头面手脚,身形骨节,都想要相互协调相称。这是大致的要点。

骨骼形态是禄位的表象,气色是吉凶的征兆,部位对应年份时辰,德行是这三者的招引,上天赋予的性命是确定的。表象有显隐,气色有浓淡,行为有薄厚,命运有去留。因此吉凶的期限会合,禄位的成败,不一定必然。如果不是聪明智慧,用心精密,谁能准确判断?

从前内史叔服经过鲁国,公孙敖听说他能相人,就让他看自己的两个儿子。叔服说:“谷会供养你,难会收殓你,谷下面丰满,一定在鲁国有后代。”等到穆伯年老时,文伯奉养他;穆伯死后,惠叔主持哭丧。鲁国最终立献子,以延续孟氏的后代。等到王孙说相乔如,子上相商臣,子文担忧越椒,叔姬厌恶食我,单襄公观察晋厉公,子贡观察邾国和鲁国,臧文仲听御说,陈咸见张汤,贤人达士,以善心观察,没有不准确的。等到唐举相李兑、蔡泽,许负相邓通、条侯,即使是司命分配禄位,追溯叙述行事,也不能超过他们。

虽然如此,人有骨骼形态,就像万物有种类,材木有固定的适宜。巧匠根据形象,各有其授受,弯曲的适合做车轮,笔直的适合做车厢,檀木适合做辐条,榆木适合做车毂,这是正法通率。如果有其材质,但工匠不材,能怎么样?所以凡是相人,能预期其极限,不能使其必然达到。十种土地,膏壤虽然肥沃,不耕种就没有收获;千里马,骨骼虽然具备,不鞭策就不能到达。

角杯不雕琢,不能成为器物;士人不做官,不能成就地位。像这样,天地不能使其贵贱,鬼神不能使其贫富。有的王公孙子,做官到老,不能达到高位。有的庶隶贱民,无故腾跃,穷尽爵位。这是承受天命,应当必然的。《诗经》称“天命难以诚信”,性命的本质,德行的招引,参差错杂授受,是不易改变的。

然而其大要,骨骼形态为主,气色为征兆。五色出现,王废有时。智者看到祥瑞,修善迎接它,如果有忧色,循行改正错误。愚者相反,不自省思,即使休征出现在相上,福也会转为灾。唉,君子,能不敬吗!

卷七

梦列第二十八

大凡梦:有直梦,有象梦,有精梦,有想梦,有人梦,有感梦,有时梦,有反梦,有病梦,有性梦。

在从前周武王时,邑姜正怀着太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