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解卷十
之别封,故曰小邾。
髙邮孙氏曰:「霸者之兴,而附庸小国类多称爵。春秋因而书之,所以见当时之爵或降或升,惟霸者之所欲为尔。」
译这属于另外分封的诸侯,所以称为小邾。
高邮孙氏说:“霸主的兴起,使得依附的小国大多被赐予爵位。《春秋》因此如实记载,以此来表明当时的爵位或降或升,完全取决于霸主想要怎么做罢了。”
郑杀其大夫申侯
左氏传》春,齐人伐郑。孔叔言于郑伯,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姑少待。”我夏,郑杀申侯以说于齐,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
谷梁传》称:“国以杀大夫,杀无罪也。”
刘氏传申侯之罪,奈何?申侯之为人臣也,专利而不厌,兴事以自为功,足以杀其身而已矣。
刘氏意林》春秋君臣皆讥,以谓郑伯内忌而杀申侯,申侯虽不当诛,亦有以取之。」
吕氏曰:「言被杀者无罪,而杀之者滥杀也。」
秋七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谷梁作寜】母。
左氏传》谋郑故也。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逺以徳。徳礼不易,无人不懐。」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郑伯使太子华听命于防,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
杜氏注:「髙平方与县东有泥母亭,音如▯。」
曹伯班【公作般】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八年春王正月,公防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公有郑世子华】盟于洮。郑伯乞盟。
左氏传请服也
公羊传》:「王人者,何?防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
谷梁传兵车之防也
杜氏注:「洮、曹地新服,未与防,故不序。」例别言乞盟。陆氏纂例。啖子曰:「王人与盟,非礼也。」
陆氏辨疑,啖子曰:「乞者,卑重之辞尔。」
武夷胡氏传:王人,下士也。内臣之微者,莫微于下士;外臣之贵者,莫贵于方伯公侯。今以下士之微,序乎方伯公侯之上,外轻内重,不亦偏乎?《春秋》之法,内臣以私事出朝者,直书曰“来”;以私好出聘者,不称其使;以私情出讣者,止録其名,不以其贵,故尊之也。以王命行者,虽下士之微,序乎方伯公侯之上,不以其贱,故轻之也。然则班列之髙下,不在乎内外,特系乎王命尔。圣人之情见矣,尊君之义明矣。乞者,卑逊自屈之辞,欲与是盟,而未知其得与否也。始而逃归,今则乞盟于,以见举动,人君之大节,不可不慎也。
夏狄伐晋
襄陵许氏曰:「晋恃强大,且逺,不与齐合,是以狄得侮之。与故当齐桓之隆,同盟者安,介立者殆矣。」
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
左氏传》禘而致哀姜焉,非礼也。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讣于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刘氏权衡曰:凡国君夫人于四者一不备,则不致于庙也。设令夫人归寜而死,亦将不致乎】
杜氏注:「致者,致新死之主于庙,而列之昭穆。夫人淫而与弑,不薨于寝,于礼不应致。故僖公疑其礼,歴三禘,今果行之。」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刘氏传传曰恵王也
九年春,王三月,丁未,宋公御【公谷并作御】说卒。
夏公防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左氏传》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防诸侯,故曰‘子’。”夏防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王使宰孔赐齐侯胙。孟子曰:“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防,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徳。”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賔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専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旣盟之后,言归于好。”
谷梁传》天子之宰,通于四海。宋其称子,何也?未葬之辞也。礼,柩在堂上,孤无外事。今背殡而出,防以宋子为无哀矣。
伊川先生解「天子之宰与世子礼异故不殊防」,杜氏注「周公宰孔也」,宰官周采地,天子三公不字,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
陆氏微防赵子曰:「凡诸侯在丧
译郑国杀了它的大夫申侯。
《左传》记载:春天,齐国人攻打郑国。孔叔对郑伯说,请求向齐国屈服以挽救国家。郑伯说:“我知道事情是怎么来的了,暂且稍等。”到了夏天,郑国杀了申侯来取悦齐国,并且是因为采用了陈国辕涛涂的谗言。
《谷梁传》说:“国家杀大夫,是因为杀了无罪的人。”
刘氏传问:申侯的罪过是什么呢?申侯作为臣子,专揽利益而不知满足,兴办事情来为自己求取功劳,足以招致杀身之祸罢了。
刘氏《意林》说:《春秋》对君臣都加以讥讽,认为郑伯内心忌恨而杀了申侯,申侯虽然不该被杀,但也有招致祸患的原因。
吕氏说:“意思是说被杀的人无罪,而杀他的人滥杀无辜。”
秋天七月,鲁公在母地同齐侯、宋公、陈国世子款、郑国世子华结盟。
《左传》记载:这是为了谋划郑国的事。管仲对齐侯说:“我听说,用礼仪招抚离叛的人,用恩德安抚远方的人。恩德和礼仪不改变,没有人不怀念。”齐侯对诸侯施行礼仪,诸侯按官职进献地方特产。郑伯派太子华在防地听候命令,对齐侯说:“泄氏、孔氏、子人氏这三族,确实违抗您的命令。如果您除掉他们,以此作为成就,我把郑国当作内臣,您也没有不利的地方。”齐侯将要答应。管仲说:“您用礼仪和信用联合诸侯,却用奸邪的手段来结束,恐怕不可以吧?父子之间不互相欺骗叫做礼,遵守命令、顺应时势叫做信。违背这两点,没有比这更大的奸邪了。”齐侯于是推辞了。太子华因此得罪了郑国。
杜氏注:“高平方与县东有泥母亭,读音如‘母’。”
曹伯班去世。
公子友前往齐国。
冬天,安葬曹昭公。
八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公在洮地同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国世子款结盟。郑伯请求结盟。
《左传》记载:这是请求归服。
《公羊传》说:“王人,是什么人?是天子派来会盟的人。为什么排在诸侯之上?因为这是先王的命令。”
《谷梁传》记载:这是动用兵车参加的会盟。
杜氏注:“洮是曹国的地方,新近归服,没有参加会盟,所以不排次序。”另有条例说单独提及“乞盟”。陆氏《纂例》。啖子曰:“王人参与结盟,是不合礼的。”
陆氏《辨疑》,啖子曰:“乞,是表示卑重的言辞。”
武夷胡氏传:王人,是下士。内部臣子中地位卑微的,没有比下士更卑微的;外部臣子中高贵的,没有比方伯公侯更高贵的。现在让下士这样卑微的人,排在方伯公侯之上,轻视外部而重视内部,不也太偏颇了吗?《春秋》的法度,内部臣子因私事出朝见的,直接写“来”;因私交出使聘问的,不称其使节身份;因私情出使报丧的,只记录名字,不因其尊贵而尊崇他。因王命出行的,即使是下士这样卑微的人,也排在方伯公侯之上,不因其卑贱而轻视他。那么班列的高低,不在于内外,只取决于是否奉王命。圣人的心意显现了,尊崇君主的道义明确了。乞,是谦卑退让、自我委屈的言辞,想要参加这个盟会,却不知道能否得到允许。起初逃归,现在却在洮地请求结盟,以此显示举动,人君的重大节操,不可不慎重啊。
夏天,狄人攻打晋国。
襄陵许氏说:“晋国倚仗强大,而且距离远,不与齐国联合,所以狄人得以侮辱它。因此当齐桓公鼎盛时,同盟者安宁,孤立者危险。”
秋天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迎致夫人。
《左传》记载:举行禘祭而迎致哀姜,是不合礼的。凡是夫人不在寝宫去世,不在宗庙停灵,不向同姓诸侯报丧,不附祭于婆婆,就不迎致【刘氏《权衡》说:凡是国君夫人,这四条中有一条不具备,就不迎致到宗庙。假设夫人回娘家去世,也将不迎致吗?】
杜氏注:“致,是将新死者的神主迎致到宗庙,排列在昭穆之中。夫人淫乱并参与弑君,不在寝宫去世,按礼不应迎致。所以僖公怀疑其礼,历经三次禘祭,现在果然实行了。”
冬天十二月丁未日,周天子去世。
刘氏传:传文说是周惠王。
九年春天,周历三月,丁未日,宋公御说去世。
夏天,鲁公在葵丘同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盟。《左传》记载:宋桓公去世,尚未安葬,而襄公就与诸侯会盟,所以称“子”。夏天在葵丘会盟,重申盟约,并且修好礼仪。周天子派宰孔赐给齐侯胙肉。孟子说:“五霸中齐桓公最兴盛,葵丘的会盟,诸侯捆好牺牲、载上盟书而不歃血。”第一次命令说:“诛杀不孝的人,不要更换嫡子,不要把妾当作妻。”第二次命令说:“尊重贤人,培养人才,以彰显有德之人。”第三次命令说:“尊敬老人,慈爱幼童,不忘记宾客和旅人。”第四次命令说:“士人没有世袭的官职,官事不兼任,选拔士人必须得当,不要专擅杀害大夫。”第五次命令说:“不要筑弯曲的堤防,不要阻遏粮食流通,不要有封地而不报告。”说:“凡是我们同盟的人,结盟之后,言归于好。”
《谷梁传》说:天子的宰官,通行于四海。宋国为什么称“子”?这是未安葬的称呼。按礼,灵柩在堂上,孤君没有外事。现在背弃灵柩而出,会盟,认为宋子没有哀悼之心。
伊川先生解:“天子的宰官与世子礼仪不同,所以不区分会盟。”杜氏注:“周公是宰孔。”宰是官职,周是采地,天子三公不称字,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
陆氏《微旨》赵子曰:“凡是诸侯在丧
而出,以丧行者称子,以吉行者称爵,志恶之浅深也。」
武夷胡氏传其曰:「宰周公者,以冢宰兼三公也。古者三公无其人,则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师保之任。冢宰或阙,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禹自司空进宅百揆,又曰『作朕股肱耳目』,是以宰臣上兼师保之任也。周公为师,又曰『位冢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也。所以然者,三公与王坐而论道,固难其人;而冢宰统百官,均四海,亦不易处也。夫以冢宰兼三公,其职任重矣,而不殊防之何也?人臣则有进退之节,出入均劳之义,非王世子贵有常尊之可比也。」
译于是出行,按丧礼行事的人称“子”,按吉礼行事的人称“爵”,这是为了表明对恶行厌恶程度的深浅。”
武夷胡氏传解释说:“宰周公,是指由冢宰兼任三公之职。古时候,如果三公之位无人担任,就选拔六卿中有德行的人,向上兼任师保的职责。如果冢宰之位空缺,也由三公向下兼任主持政务的职责。禹从司空晋升为百揆(冢宰),又被称为‘做我的股肱耳目’,这就是冢宰向上兼任师保职责的例子。周公担任太师,又被称为‘位居冢宰,统领百官’,这就是三公向下兼任主持政务职责的例子。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三公与君王坐而论道,本来就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而冢宰统率百官,治理天下,也不容易胜任。既然让冢宰兼任三公,其职责如此重大,为何不加以区分防范呢?这是因为人臣有进退的节度,出入同样辛劳的道义,与王世子拥有恒定不变的尊贵地位是不可相比的。”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公羊传》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左氏传》秋,齐侯盟诸侯于葵丘。宰孔先归,遇晋侯,曰:「可无防也。」齐侯不务徳,而勤逺略。晋侯乃还。
公羊传》贯泽之防,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葵丘之防,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
伊川先生解云:「诸侯盟,见宰不与。」
陆氏微防淳闻于师曰:「盟称诸侯者,前目后凡之义,且明周公之不与盟也。不与盟,礼也。天子无疑,诸侯之礼。」
刘氏传此一地也?曷为再言葵丘?善是盟也?曷为善之?桓公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尊贤育才,以彰有徳,敬老慈幼,无忘賔旅,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凡我同盟之人,旣盟之后,言归于好,以是为尽禁矣。诸侯咸谕乎桓之志,盖束牲载书而不歃血也。
武夷胡氏传:「观孟子所载此盟初命之词,则知桓公翼戴襄王之事信矣。」
甲子【公作戍】晋侯佹【公谷并作诡】诸卒冬,晋里克杀【公作弑】其君之子奚齐。
左氏传》晋献公卒,里克平郑,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杜氏注:三公子,申生、重耳、夷吾】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
公羊传弑未逾年君之号也
谷梁传》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国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
武夷胡氏传《谷梁子》曰:「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不正其杀申生而立之也。人君擅一国之名宠,为其所子,则当子矣。国人何为不子也?民至愚而神,是非好恶,靡不明且公也。其所子而弗子者,莫能使人弗之子也;非所子而子之者,莫能使人之亦子也。周幽王尝黜大子宜臼,子伯服矣,而犬戎杀其身。晋献公亦杀世子申生,立奚齐矣,而大臣杀其子。《诗》不云乎:「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彞,好是懿徳。」此言天理根于人心,虽以私欲灭之,而有不可灭也。《春秋》书此,以明献公之罪,抑人欲之私,示天理之公,为后世戒。其义大矣。以此防民,犹有欲易大子而立赵王如意,致夫人之为人彘者。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泰山孙氏曰:「公始朝齐,也不至者,朝桓安之与他国异也。十五年如齐,同此。」
狄灭温温子奔卫
左氏传》苏子无信也。苏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灭。苏子奔卫。
杜氏注盖中国之狄
晋里克弑其君卓【公冇子字】及其大夫荀息。
公羊传》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舎此无累者乎?曰:有。孔父、仇牧,皆累也。舍孔父、仇牧无累者乎?曰:有。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荀息?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
刘氏意林:晋里克弑其君,卓里克能不听优施之谋,▯喜能不从孙林父之乱,陈乞能不随景公之惑,则晋无杀世子之祸,卫无逐君之恶,齐无立嬖孽之变矣。患在媮合苟容,逢君之恶,故春秋成其君臣之名,以正其篡弑之罪也。所谓不知其义,被之空言,不敢辞矣。不然,卓与剽、荼,岂有冝为君之义哉?陈平之王吕氏,诛少帝也,似此皆不明于大臣之分者也。
武夷胡氏传:「国人不君奚齐、卓子,而曰里克弑其君卓,何也?是里克君之也。里克者,世子申生之傅也。骊姬将杀世子,而难里克,使优施饮之酒,而告之以其故,里克听其谋,乃欲以中立自免,称疾不朝,居三旬而难作,是谓持禄容身,速献公杀嫡立庶之祸者,故成其君臣之名,以正其弑逆之罪。克虽欲辞而不受,其可得乎?使克明于大臣之义
译秋季七月乙酉日,伯姬去世。
《公羊传》说:她还没有出嫁,为什么用“卒”来记载?因为她已经许配人家了。女子许配人家后,就给她取字并举行及笄礼,如果去世,就按照成人的丧礼来处理。
九月戊辰日,诸侯在葵丘结盟。
《左氏传》说:秋季,齐侯在葵丘与诸侯结盟。宰孔先回国,在路上遇到晋侯,说:“可以不必防备了。”齐侯不致力于德行,却热衷于远途征伐。晋侯于是回国。
《公羊传》说:贯泽的会盟,桓公有忧虑中原诸侯的心,没有召请而自行前来的,是江人和黄人。葵丘的会盟,桓公因成功而骄傲自满,背叛他的有九个国家。
伊川先生的解释说:“记载‘诸侯盟’,表明宰孔没有参与。”
陆氏在《微防淳闻》中向老师请教说:“盟约中称‘诸侯’,是前面列举、后面概括的体例,并且表明周公没有参与结盟。不参与结盟,是合乎礼制的。天子没有疑虑,这是诸侯的礼制。”
刘氏说:这是同一个地方吗?为什么再次提到葵丘?是称赞这次盟约吗?为什么称赞它?因为桓公惩罚不孝,不随意更换太子,不以妾为妻,尊重贤人、培养人才,以彰显有德行的人,尊敬老人、慈爱幼儿,不忘记接待宾客,士人没有世袭的官职,官职事务不由他人代理,选拔人才必须得当,不擅自杀人,大夫不阻挠粮食买卖,没有封地而不报告天子的。凡是我们同盟的人,在结盟之后,都归于友好,以此作为全面的禁令。诸侯都明白了桓公的志向,大概只是捆绑牺牲、书写盟书而没有歃血为盟。
武夷胡氏说:“看孟子所记载的这次盟约最初的誓词,就知道桓公辅佐襄王的事情是可信的。”
甲子日,【鲁公派兵戍守】晋侯佹诸去世。冬季,晋国里克杀死了【鲁公记载为弑】他的国君的儿子奚齐。
《左氏传》说:晋献公去世,里克平定了郑地,想要迎立文公,所以利用三位公子的党羽作乱【杜氏注:三位公子,指申生、重耳、夷吾】。起初,献公让荀息做奚齐的师傅。献公病重,召见他说:“把这些年幼的孤儿托付给您,劳烦您了,您打算怎么办?”荀息叩头回答说:“臣下将竭尽股肱之力,加上忠诚坚贞,如果成功,是君主的福分;如果不成功,就用死来报答。”冬季十月,里克在客舍杀死了奚齐。《春秋》记载说:“杀其君之子”,是因为国君还没有安葬。荀息准备为他殉死。有人说:“不如立卓子并辅佐他。”荀息立公子卓子并安葬了献公。十一月,里克在朝廷杀死了公子卓子。荀息为他殉死。
《公羊传》说:这是杀害未过一年丧期的国君的称号。
《谷梁传》说:说“其君之子”,是因为国人不把他当作儿子看待。国人为什么不把他当作儿子看待?因为不认为杀害世子申生而立他是正当的。
武夷胡氏说:《谷梁子》说:“说‘其君之子’,是因为国人不把他当作儿子看待。”不认为杀害申生而立他是正当的。国君独享一国的名义和宠爱,被他当作儿子,就应当被当作儿子了。国人为什么不把他当作儿子看待?百姓虽然愚昧却神奇,是非好恶,没有不明朗且公正的。被他当作儿子而别人不把他当作儿子的,没有人能迫使别人不把他当作儿子;不被他当作儿子而别人把他当作儿子的,没有人能迫使别人也把他当作儿子。周幽王曾经废黜太子宜臼,立伯服为太子,结果犬戎杀死了他。晋献公也杀害了世子申生,立奚齐为君,结果大臣杀死了他的儿子。《诗经》不是说吗:“天生众民,有物有则,百姓秉持常理,喜好美德。”这是说天理根植于人心,即使被私欲掩盖,也有不可磨灭的。《春秋》记载这件事,以表明献公的罪过,抑制人欲的私心,显示天理的公正,作为后世的警戒。它的意义重大啊。以此防范百姓,还有想要废黜太子而立赵王如意,导致夫人被做成肉酱的人。
十年春季,周王正月,鲁公前往齐国。
泰山孙氏说:“鲁公开始朝见齐国,没有到达,是因为朝见桓安与其他国家不同。十五年前往齐国,情况相同。”
狄人灭掉了温国,温子逃奔到卫国。
《左氏传》说:苏子没有信用。苏子背叛周王,投靠狄人,又不能在狄人那里立足,狄人攻打他,周王不救援,所以被灭。苏子逃奔到卫国。
杜氏注:大概是中国境内的狄人。
晋里克弑杀了他的国君卓【鲁公没有“子”字】以及他的大夫荀息。
《公羊传》说:“及”是什么意思?是牵连的意思。弑杀国君的人很多,除了这个没有牵连他人的吗?回答说:有。孔父、仇牧,都是被牵连的。除了孔父、仇牧没有牵连他人的吗?回答说:有。既然有,为什么这里要记载?因为荀息贤德。荀息有什么贤德?荀息可以说是不违背自己的诺言了。”
刘氏《意林》说:晋里克弑杀了他的国君卓。里克如果能不听优施的计谋,孙喜能不从孙林父的叛乱,陈乞能不跟随景公的迷惑,那么晋国就没有杀害世子的祸患,卫国就没有驱逐国君的恶行,齐国就没有立宠妾之子的变故了。祸患在于苟且迎合、逢迎君主的恶行,所以《春秋》成全了君臣的名分,以纠正他们篡位弑君的罪行。所谓不知道其中的道义,被加上空泛的言辞,不敢推辞。不然的话,卓与剽、荼,哪里有应当为君的道义呢?陈平拥立吕氏为王,诛杀少帝,类似这些,都是不明晓大臣本分的人。
武夷胡氏说:“国人不把奚齐、卓子当作国君,却说里克弑杀了他的国君卓,这是什么原因?这是里克把他们当作国君。里克是世子申生的师傅。骊姬将要杀害世子,却忌惮里克,让优施给他喝酒,并告诉他原因,里克听从了他的计谋,于是想以中立来免除祸患,称病不上朝,过了三十天祸乱发生,这叫做贪恋禄位、保全自身,加速了献公杀嫡立庶的祸患,所以成全了君臣的名分,以纠正他弑逆的罪行。里克虽然想推辞而不接受,难道可以吗?如果里克明晓大臣的道义
,据经廷诤以动其君,执节不贰,固大子以携其党,多为之故,以变其志。其济,则国之福也;其不济,而死于其职,亦无歉矣。人臣所明者义,于功不贵幸而成;所立者节,于死不贵幸而免。克欲以中立祈免,自谓智矣,而终亦不能免。等死尔,不死于世子,而死于弑君,其亦不知命之蔽哉!语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为人臣而不知春秋之义者,必陷于篡弑诛死之罪,克之谓矣。荀息者,奚齐、卓子之傅也。君弑而死于难,书「及」,所以着其节;书「大夫不失其官」也。于荀息何取焉?若息者,可谓不食其言矣。或曰:「息既从君于昬不食其言,庸足取乎?」世衰道微,人爱其情,私相疑贰,以成倾危之俗,至于刑牲歃血、要质鬼神,犹不能固其约也。孰有可以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临死节而不可夺,如息者哉?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故圣人以信易食,而君子以信易生。息不食言,其可少乎?
译依据经典在朝廷上直言争辩以触动君主,坚守节操没有二心,稳固太子的地位以拉拢他的党羽,多方制造事端以改变他的志向。如果事情成功,就是国家的福气;如果事情不成功,而死于自己的职守,也没有遗憾了。人臣所明白的是道义,对于功业不看重侥幸成功;所树立的是节操,对于死亡不看重侥幸免祸。荀克想要以中立的态度祈求免祸,自以为聪明,但最终也不能免祸。同样是死,不因为世子而死,却因为在弑君事件中死去,这也是不知道命运的限制啊!孔子说:“不知道命运,就不能成为君子。”作为人臣却不知道《春秋》大义,必定陷入篡位、弑君、被诛杀致死的罪责,说的就是荀克。荀息是奚齐、卓子的师傅。国君被杀,他死于国难,《春秋》记载用“及”字,是为了彰显他的节操;记载“大夫没有失去他的官职”。对于荀息有什么可取的呢?像荀息这样的人,可以说是不违背自己的诺言了。有人说:“荀息既然跟随国君做了昏聩之事却不违背诺言,值得称取吗?”世道衰微,人们爱惜自己的私情,私下互相猜忌,形成了倾覆危乱的习俗,以至于杀牲歃血、向鬼神发誓立约,还不能巩固他们的约定。谁能托付六尺高的孤儿,寄托百里之地的命运,面临死亡节操不可改变,像荀息这样的人呢?自古以来人都有死,百姓没有信用就不能立足,所以圣人用信用代替食物,君子用信用代替生命。荀息不违背诺言,难道可以轻视吗?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
左氏传》九年,晋郤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入,齐隰朋帅师及秦师纳晋恵公。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防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説,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劒而死。于是平郑聘于秦,且谢缓赂,故不及。
谷梁传》称:“国以杀罪,累上也。”里克弑二君与一大夫,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其杀之不以其罪也。其杀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为弑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乎?”故杀之。
吕氏曰:里克弑君,杀之宜也。然称国以杀,罪累上者,何也?晋恵公讨不以其罪,而恐其不利于己也,故杀之尔。春秋推见至隐,于此可见。
秋七月
冬大雨雪【公作雹】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丕郑父。
左氏传》十年,丕郑之如秦也,言于秦伯曰:「吕甥、郤称、冀芮实为不从,若重问以召之,臣出晋君,君纳重耳,蔑不济矣。」冬,秦伯使泠至报问,且召三子。郤芮曰:「币重而言甘,诱我也。」遂杀丕郑、祁举及七舆大夫。
谷梁传称国以杀罪累上也
苏氏曰:「丕郑,里克之党也。恵公既杀里克,丕郑言于秦伯,请出晋君而纳重耳。郑则有罪矣,然郑之谋由杀里克致之也。故称国以杀,言君亦过也。」
武夷胡氏传,其称国者,兼罪用事大夫,不能格君心之非,至于多忌滥刑,危其国也。
夏公及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
杜氏注:「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与公俱防。齐侯非礼。」
秋八月大雩
谷梁传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
襄陵许氏曰:「先乎阳谷之防,为大雨雪;后乎阳谷之防,为大雩。盛隂之极,其反为旸。僖贤君也,不能礼佐齐桓,儆其怠忽,而更与之俱肆于宠乐,是以见戒于天如此。」
冬楚人伐黄
左氏传》:黄人不归楚贡。冬,楚人伐黄。
武夷胡氏传:「被兵,城守更歴三时,告命已至,而援师不出,则失救患分灾,畏简书,安与国之义矣。」灭▯,灭温,皆不书伐;灭黄而书伐者,罪桓公旣与防盟,而又不能救也。
襄陵许氏曰:「以公夫人阳谷之防观之,则齐侯霸业怠矣。是以楚人伐黄而不能救也。」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庚午,日有食之。
杜氏注不书朔官失之
夏楚人灭黄
杜氏传:「黄人恃诸侯之睦于齐也,不供楚职。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夏,楚灭黄。」
谷梁传》贯之盟,管仲曰:“江、黄逺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桓公不听,遂与之盟。管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闵之也。
武夷胡氏传:「春秋灭人之国,其罪则一;而见灭之君,其例有三。」以归者,既无死难之节,又无克复之志,贪生畏死,甘就执辱,其罪为重,许斯顿牂之类是也。出奔者,虽不死于社稷,有兴复之望焉,托于诸侯,犹得寓礼,其罪惟轻,▯子、温子之类是也。若夫国灭,死于其位,是得正而毙焉者矣,于礼为合,于时为不幸,若江、黄二国是也。其书「灭」者,见荆楚之强,罪诸夏之弱,责方伯、连帅之不修其职,使小国贤君困于强暴,不得其所,公羊子所为亡国之善词,上下之同力者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公作处】臼卒。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
武夷胡氏传:「齐桓公为阳谷之防,是肆于宠乐,其行荒矣。楚人伐黄,而救兵不起,是忽于简书,其业怠矣。然后其微窥伺中国,今年侵卫,明年侵郑,近在王都之侧。淮夷亦来病杞,而不忌也。伯益戒于舜曰:『无怠,无荒,四夷来王。』此至诚无息,帝王之道,春秋之法也。齐桓、晋文,若此类者,其事则直书于防,其义则游圣门者黙识于言意之表矣。故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
襄陵许氏曰:「桓政
译夏,齐侯、许男讨伐北戎。
晋国杀了其大夫里克。
《左氏传》记载:僖公九年,晋国的郤芮派夷吾给秦国重重贿赂以求回国,齐国的隰朋率领军队会同秦军护送晋惠公回国。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在防地会见齐国的隰朋,确立晋侯的地位。晋侯为了取悦秦、齐两国而杀了里克。将要杀里克时,晋侯派人对他说:“如果没有你,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虽然如此,你杀害了两位君主和一位大夫,做你的君主也太难了吧?”里克回答说:“没有废黜旧君,新君凭什么兴起?想要加罪于人,难道还找不到借口吗?”我听从命令了,于是伏剑自杀。当时平郑出使秦国,并且为之前贿赂迟缓而道歉,所以没有受到牵连。
《谷梁传》说:“用‘国’的名义杀人,是将罪责累及君主。”里克杀害了两位君主和一位大夫,为什么用累及君主的措辞来说呢?因为杀他并不是因为他所犯的罪。杀他不是因为他的罪,是怎么回事呢?里克所杀的人,是为了重耳(晋文公)。夷吾(晋惠公)说:“这难道又要杀我吗?”所以杀了他。
吕氏说:里克弑君,杀他是适宜的。然而用“国”的名义杀人,将罪责累及君主,是为什么呢?因为晋惠公讨伐他并不是因为他所犯的罪,而是害怕他对自己不利,所以杀了他罢了。《春秋》推究显见以达幽隐,在这里可以看出来。
秋七月。
冬,下大雨雪【《公羊传》作冰雹】。
十一年春,晋国杀了其大夫丕郑父。
《左氏传》记载:十年,丕郑出使秦国时,对秦伯说:“吕甥、郤称、冀芮实际上是违抗命令的,如果以厚重的礼物召他们来,我让晋君出逃,您接纳重耳,没有不成功的。”冬,秦伯派泠至回访致礼,并且召见这三位大臣。郤芮说:“礼物厚重而言辞甘甜,是诱惑我们。”于是杀了丕郑、祁举以及七舆大夫。
《谷梁传》称用“国”的名义杀人,是将罪责累及君主。
苏氏说:“丕郑是里克的同党。惠公已经杀了里克,丕郑对秦伯说,请求让晋君出逃而接纳重耳。丕郑确实有罪,然而丕郑的谋划是由杀里克导致的。所以用‘国’的名义杀人,是说君主也有过错。”
武夷胡氏传:这里用“国”的名义,是同时谴责执政的大夫,不能纠正君主的错误,以至于多疑滥施刑罚,危害国家。
夏,鲁公和夫人姜氏在阳谷会见齐侯。
杜氏注:“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越门槛,与公一起会见。齐侯此举不合礼制。”
秋八月,举行大雩祭求雨。
《谷梁传》说:得到雨叫雩,得不到雨叫旱。
襄陵许氏说:“在阳谷会见之前,是大雨雪;在阳谷会见之后,是大雩祭。阴气极盛,反而转为晴朗。僖公是贤明的君主,不能以礼辅佐齐桓公,警戒他的懈怠疏忽,反而和他一起沉溺于宠幸享乐,所以受到上天如此警戒。”
冬,楚国人讨伐黄国。
《左氏传》记载:黄国人不归还楚国的贡品。冬,楚国人讨伐黄国。
武夷胡氏传:“遭受兵祸,守城历经三个季节,告急的文书已经到达,而援军不出,就失去了救患分灾、畏惧简书、安定邻国的道义了。”灭〇、灭温,都不记载“伐”;灭黄而记载“伐”,是谴责桓公既与其盟会,又不能救援。
襄陵许氏说:“从鲁公和夫人在阳谷会见来看,齐侯的霸业已经懈怠了。所以楚国人讨伐黄国而不能救援。”
十二年春,周历正月,庚午日,发生日食。
杜氏注:不记载初一,是史官的失误。
夏,楚国人灭掉黄国。
杜氏传:“黄国人倚仗诸侯与齐国和睦,不供给楚国的职贡。说:‘从郢都到我们九百里,怎么能害我们?’夏,楚国灭掉黄国。”
《谷梁传》记载:贯之盟时,管仲说:“江、黄远离齐国而靠近楚国,楚国是贪图利益的國家。如果讨伐而不能救援,就无法统领诸侯了。”桓公不听,于是与他们结盟。管仲死后,楚国讨伐江国,灭掉黄国,桓公不能救援,所以君子怜悯他们。
武夷胡氏传:“《春秋》记载灭人之国,其罪行是一样的;而被灭之国的君主,其体例有三种。”归降的,既没有死难的节操,又没有恢复国家的志向,贪生怕死,甘愿受执辱,其罪行较重,许、顿、牂之类就是这样。出奔的,虽然没有死在社稷,但有复兴的希望,寄托于诸侯,还能寓居行礼,其罪行较轻,〇子、温子之类就是这样。至于国家灭亡,死在位上,这是得正而死,符合礼制,只是时运不幸,像江、黄两国就是这样。记载“灭”,是显示荆楚的强盛,谴责诸夏的衰弱,指责方伯、连帅不修其职,使小国贤君困于强暴,不得其所,这是《公羊传》所说的亡国之善词,上下同心之力的体现。
秋七月。
冬,十二月,丁丑日,陈侯杵臼【《公羊传》作处臼】去世。
十三年春,狄人侵扰卫国。
武夷胡氏传:“齐桓公在阳谷会见,是沉溺于宠幸享乐,其行为荒淫了。楚人讨伐黄国,而救兵不起,是忽视了简书,其霸业懈怠了。然后狄人窥伺中原,今年侵卫,明年侵郑,近在王都之侧。淮夷也来侵害杞国,而不忌惮。伯益告诫舜说:‘不要懈怠,不要荒淫,四夷来朝。’这是至诚无息,帝王之道,也是《春秋》之法。齐桓、晋文,像这样的事,其事实直书于会见,其意义则由游于圣门的人默识于言意之外了。所以说:‘仲尼的弟子不谈论桓、文之事。’”
襄陵许氏说:“桓政
始衰,自楚伐黄不救,则狄有以量中国矣。」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
译开始衰败,自从楚国攻打黄国而齐国不去救援,狄人便由此估量中原诸侯的实力了。」
夏季四月,安葬陈宣公。
鲁桓公在咸地防备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
左氏传》淮夷病▯,故且谋王室也。」
杜氏注:「咸,卫地。东郡濮阳县东南有咸城。」
秋九月大雩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縁陵
左氏传》春诸侯城縁陵而迁杞焉不书其人有阙也【杜氏注:阙谓器用不具,城池未固而去,为恵不终也】
谷梁传》其曰:“诸侯散辞也。”聚而曰“散”,何也?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徳衰矣。
杜氏注:縁陵▯邑,辟淮夷,迁都于縁陵。
刘氏意林》诸侯城縁陵,异于城楚丘,何也?曰:诸城不专封,专封而善,仅可以赎过尔,故平其文,不使霸者独享其功,为人之迷于义,而乃以专封为徳也。专封而不善,是冒王法而又勤诸侯,故异其文,以见霸者之罪。比縁陵于城楚丘,则楚丘善而縁陵不善矣。比楚丘于王者之义,则桓公救过之不给,奚暇称贤哉?齐桓公城楚丘而封卫,盖城者亦非独鲁也,而独书鲁焉者,以谓彼之为未足以为功,故反循吾之常义而称城焉尔。使俗人论齐桓、晋文之功,则必以谓莫或比髙焉,而《春秋》曾未异于常人也。此以正待人之体也。厚而深,博而逺,优优大哉,天地之徳也夫。
夏六月,季姬及鄫【谷作缯,下同】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左氏传:“鄫季姬来寜,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夏遇于防,而使来朝。”
秋八月辛夘沙鹿崩
公羊传》:「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
谷梁传》林属于山,为鹿;沙山,名也。
杜氏注:「沙鹿山,名平城县东有沙鹿土山,在晋地。」刘氏传:「沙鹿者,何山也?山则曷为不曰山?有号有名,以名通者,不待号可也。然则曷为不系国?山不可以系国。山曷为而不可以系国?名山大泽,不可以封诸侯,守之。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
襄陵许氏曰:「恒星不见,星陨如雨,齐桓之祥也。沙鹿崩,晋文之祥也。齐桓将兴,而天文堕;晋文欲作,而地理决。王道之革也。」
狄侵郑
襄陵许氏曰:前年狄侵卫,今年狄侵郑,而莫或攘之,桓志衰也。王霸之政,兢兢不可怠己。齐桓之烈,盛茂如此,一矜而易,心生之则已有闚兵中国,是以先王屡省成功而率作兴事,修诚愼宪,务以戒终也。
冬蔡侯肸卒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楚人伐徐
左氏传即诸夏故也
三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公作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丘,左氏传:「寻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帅师及诸侯之师救徐,诸侯次于匡以待之。
谷梁传》兵车之防也,遂次于匡,遂继事也。次,止也。有畏也【范氏注:畏楚】
杜氏注:“牡丘,地名阙。”匡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武夷胡氏传:“楚都于郢,距徐亦逺,而举兵伐徐,暴横凭陵之罪着矣。”徐在山东,与齐密迩,以封境言之,不可以不速救;以形势言之,非有餽粮越险之难也。今书盟于牡丘,见诸侯救患之不协矣;书次于匡,见霸主号令之不严矣;书大夫帅师而诸侯不行,见桓徳益衰,而御外侮、安中国之志怠矣。凡兵而书救,未有不善之也;救而书次,则尤罪其当速而故缓,失用师之义矣。“中庸”曰:“至诚无息,不息则久。”《春秋》谨始卒,欲有国者敦不息之诚也。始勤而终怠,则不能久,而无以固其国矣。
夏五月日有食之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
左氏传秋伐厉以救徐也
杜氏注:「厉楚与国,义阳随县北有厉乡。」
八月螽【谷作▯】
九月公至自防
泰山孙氏曰暴露师众三时
季姬归于鄫【公作缯】
杜氏注:「来宁不书,此书者以明中絶。」
乙夘晦震夷伯之庙
谷梁传》夷伯,鲁大夫也。因此以见天子。至于士,皆有庙。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故徳厚者流光,徳薄者流卑。是以贵始徳之本也。始封必为祖。”
杜氏注:「夷伯,鲁大夫展氏之祖父。夷,諡伯,字。」
陆氏辨
译《左氏传》说:“淮夷遭受祸患,所以暂且谋划王室之事。”
杜氏注解说:“咸,是卫国的地方。东郡濮阳县东南有咸城。”
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
冬季,公子友前往齐国。
鲁僖公十四年春季,诸侯为缘陵筑城。
《左氏传》说:“春季,诸侯为缘陵筑城并将杞国迁往那里,不记载具体的人名,是因为有缺失。”【杜氏注解说:缺失是指器物用具不齐全,城池尚未坚固就离开,导致恩惠不能始终如一。】
《谷梁传》说:“‘诸侯’是分散的措辞。”聚集在一起却称为‘分散’,为什么呢?诸侯筑城有分散的措辞。桓公的德行衰落了。
杜氏注解说:“缘陵,是邑名,为了避开淮夷,将都城迁到缘陵。”
《刘氏意林》说:“诸侯为缘陵筑城,与为楚丘筑城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各种筑城并非专门分封,专门分封且做得好,仅仅可以赎罪罢了,所以使文辞平和,不让霸主独自享受功劳,以免人们迷惑于道义,却把专门分封当作德行。专门分封却做得不好,这是冒犯王法而又劳烦诸侯,所以使文辞不同,以显示霸主的罪过。将缘陵与楚丘相比,那么楚丘是好的而缘陵是不好的。将楚丘与王者的道义相比,那么桓公补救过错尚且来不及,哪里有空闲称颂贤德呢?齐桓公为楚丘筑城并分封卫国,大概筑城的也不只是鲁国,而只记载鲁国的原因,是认为他们的行为不足以算作功劳,所以反而遵循我们常理而称筑城罢了。如果俗人议论齐桓公、晋文公的功劳,必定认为没有人能比他们更高,而《春秋》却未曾将他们区别于常人。这是用正道来对待人的体例。深厚而深远,广博而悠远,宽裕宏大啊,这就是天地的德行啊。”
夏季六月,季姬与鄫子在防地相遇。派遣鄫子来朝见。《左氏传》说:“鄫季姬来鲁国省亲,鲁公发怒,扣留了她,因为鄫子不来朝见。夏季在防地相遇,并派他来朝见。”
秋季八月辛夘日,沙鹿山崩塌。
《公羊传》说:“沙鹿山崩塌,为什么要记载?是记录怪异之事。外国的怪异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是为天下记录怪异之事。”
《谷梁传》说:“树林依附于山,称为鹿;沙山,是山的名字。”
杜氏注解说:“沙鹿山,名叫平城县东有沙鹿土山,在晋地。”刘氏传解说:“沙鹿,是什么山呢?山为什么不称为山?有称号有名字,以名字通行的,不需要称号也可以。那么为什么不归属国家?山不可以归属国家。山为什么不可以归属国家?名山大泽,不可以分封给诸侯,由他们守护。沙鹿山崩塌,为什么记载?是记录怪异之事。”
襄陵许氏说:“恒星看不见,星星坠落像雨一样,这是齐桓公的祥瑞。沙鹿山崩塌,这是晋文公的祥瑞。齐桓公将要兴起,而天文坠落;晋文公想要作为,而地理决裂。这是王道的变革。”
狄人侵犯郑国。
襄陵许氏说:前年狄人侵犯卫国,今年狄人侵犯郑国,却没有谁来抵御,这是桓公的志向衰落了。王霸的政治,兢兢业业不可懈怠。齐桓公的功业,兴盛繁茂如此,一旦骄傲而改变,心中产生懈怠,就已经有窥视中原的军队,所以先王屡次省察成功而率领众人兴举事业,修持诚信谨慎的法度,务必用来警戒终局。
冬季,蔡侯肸去世。
鲁僖公十五年春王正月,鲁公前往齐国。
楚人攻打徐国。
《左氏传》说:“因为是诸夏的缘故。”
三月,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牡丘结盟,于是驻扎在匡地。公孙敖率领军队以及诸侯的大夫救援徐国。丘,《左氏传》说:“重温葵丘的盟约,并且救援徐国。”孟穆伯率领军队以及诸侯的军队救援徐国,诸侯驻扎在匡地等待他们。
《谷梁传》说:“这是兵车之会,于是驻扎在匡地,于是继续行事。次,是停止。有畏惧之心。”【范氏注解说:畏惧楚国】
杜氏注解说:“牡丘,地名不详。”匡是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武夷胡氏传解说:“楚国都城在郢,距离徐国也很远,却举兵攻打徐国,暴横欺凌的罪过显明了。”徐国在山东,与齐国邻近,从封疆界限来说,不可以不迅速救援;从形势来说,没有运送粮食越过险阻的困难。现在记载在牡丘结盟,显示诸侯救援患难不协调;记载驻扎在匡地,显示霸主号令不严格;记载大夫率领军队而诸侯不行动,显示桓公的德行更加衰落,而抵御外侮、安定中原的志向懈怠了。凡是出兵而记载救援,没有不认为好的;救援而记载驻扎,则更加罪责其应当迅速却故意迟缓,失去了用兵的道义。《中庸》说:“至诚没有停息,不停息就能长久。”《春秋》谨慎对待开始和结束,想要有国家的人敦厚那不停息的诚意。开始勤勉而最终懈怠,就不能长久,而没有办法巩固他的国家。
夏季五月,发生日食。
秋季七月,齐国军队、曹国军队攻打厉国。
《左氏传》说:“秋季攻打厉国是为了救援徐国。”
杜氏注解说:“厉是楚国的盟国,义阳随县北有厉乡。”
八月,发生蝗灾。
九月,鲁公从防地返回。
泰山孙氏说:“暴露军队三个季节。”
季姬回到鄫国。
杜氏注解说:“来省亲不记载,这里记载是为了表明中间断绝。”
乙夘日晦,夷伯的庙宇发生地震。
《谷梁传》说:“夷伯,是鲁国的大夫。借此显示天子。至于士,都有庙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所以德行深厚的人流传光大,德行浅薄的人流传卑微。因此重视开始是德行的根本。开始分封必定作为祖先。”
杜氏注解说:“夷伯,是鲁国大夫展氏的祖父。夷,是谥号;伯,是字。”
陆氏辨析
疑赵子曰:「晦者,晦朔之晦尔。据十六年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成十六年甲午晦,晋楚战于鄢陵,并书晦朔,则知古史之体应合书日,而遇晦朔必书之,以为厯数之证。」
译怀疑赵子说:“晦,就是晦朔的晦。根据鲁僖公十六年戊申日初一,陨石落在宋国;成公十六年甲午日晦日,晋楚在鄢陵交战,这两件事都记载了晦朔,由此可知古代史书的体例应当记载日期,而遇到晦日或朔日必定要记载,以此作为历法的证据。”
常山刘氏曰:「大抵春秋所书,皆天人响应有致之之道。如石陨于宋,而言『陨石』;如夷伯之庙震,而言『震夷伯之庙』,此天应之也。但以人浅狭之见,以为无应,其实皆应之。然汉儒推灾异,皆牵合不足信,儒者见此,因尽废之。」
冬宋人伐曹
左氏传讨旧怨也
襄陵许氏曰:「同盟始自相攻,桓不能一矣,则何以禁夷狄之乱?霸徳方衰,荒服闚欲,至是而诸侯浸以贰也。威灵之陵夷,可不愼哉!」
楚人败徐于娄林
左氏传徐恃救也
杜氏注:「娄林徐地下伾僮县东南有娄亭。」
吕氏曰:「诸侯之大夫之救徐者,亦无能为也。齐桓亦无意于中国也。」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
左氏传》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且曰:“尽纳羣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羣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晋侯逆秦师,使韩简视师,复曰:“师少于我,鬭士倍我。”公曰:“何故?”对曰:“出因其资,入用其宠,饥食其粟,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今又击之,我怠,秦奋,倍犹未也。”战于韩原,晋戎马还泞而止。秦获晋侯以归,舍诸灵台。子桑曰:“归之而质其大子,必得。”大成乃许晋平,改馆晋侯,馈七牢焉。十一月,晋侯归。
刘氏传战而言及者,主之者也。犹曰晋侯为志乎此战也云尔。
武夷胡氏传:「秦伯伐晋,而经不书伐专罪晋也。获晋侯以归,而经不书归,免秦伯也。书伐、书及者,两俱有罪,而以及为主;书获、书归者,两俱有罪,而以归为甚。今此专罪晋侯之背施、幸灾、贪爱、怒邻,而恕秦伯也。然则秦战义乎?《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其不言『师败绩』何也?君获不言『师败绩』,君重于师也。大夫战而见获,必书『师败绩』,师与大夫敌也。君为重,师次之,大夫敌。《春秋》之法也,与孟子之言何以异?孟子为时君,牛羊用人,莫之恤也,故以民为贵,君为轻。《春秋》正名定分,为万世法,故以君为重,师次之。尧以天下命舜,舜亦以命禹,必称元后为先,此经世大常,而仲尼盖祖述之者也。惟此义不行,然后叛逆之党有托以为名,轻弃君亲而不顾者矣。」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公作霣】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鹢谷作鶂】
左氏传》:陨石于宋,五陨,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谷梁传》:民所聚曰都。
杜氏注鹢水鸟髙飞遇风而退
刘氏《意林》同盟有分灾救患之义,故水火兵戎之为败,则告;告则赴之,赴则吊之。此所待于外者也。奇物妖变之至,则天之所以警人君,虽有尧舜之智,反而责其躬。此无待于外者也。无待于外者,何赴告之有?」
髙邮孙氏曰:「书是月者,所以别非戊申之日尔。不书日者,所不可知,阙之也。」
常山刘氏曰:「陨石于宋,自空凝结而陨。六鹢退飞,倒逆飞也。必有气驱之也。」
武夷胡氏传:「石陨,鹢飞,而得其数与名。在春秋时,凡有国者,察于物象之变,亦审矣。此宋异也。何以书于鲁史?亦见当时诸国有非所当告而告者矣。何以不削乎?圣人因灾异以明天人感应之理,而着之于经,垂戒后世。知石陨于宋而书『陨石』,此天应之也。和气致祥,乖气致异。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应于上。苟知其故,恐惧修省,变可消矣。宋襄以亡国之余,欲图霸业,五石陨,六鹢退飞,不自省其徳也。后五年有盂之执,又明年有泓之败,天之示人显矣。圣人所书之义,明矣。」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刘氏传,大夫卒称名,季者,字也。其称季友,何讥?何讥尔?世卿,世卿,非礼也。言自是世季氏也。世卿多矣,曷为独讥乎?此因其可讥而讥之。此其为可讥奈何?言是乃逐昭公者也。其诸则冝于此焉正之矣。
武夷胡氏传:季者,其
译常山刘氏说:“大抵《春秋》所记载的,都是天人感应、有所招致的道理。比如石头落在宋国,就记载为‘陨石’;比如夷伯的庙宇被雷震,就记载为‘震夷伯之庙’,这是上天对人事的回应。但人们因为见识浅陋狭隘,认为没有感应,其实这些都是有感应。然而汉代儒生推演灾异,都牵强附会,不值得相信,儒者看到这种情况,因而全部废弃了这种说法。”
冬季,宋国人攻打曹国。
《左氏传》说:这是为了讨伐旧日的怨恨。
襄陵许氏说:“同盟国家开始互相攻伐,齐桓公不能统一诸侯了,那么凭什么禁止夷狄的祸乱呢?霸主的德行正在衰落,边远地区的国家窥伺着欲望,到了这时诸侯逐渐产生二心。威势和灵验的衰微,能不谨慎吗!”
楚人在娄林打败了徐国。
《左氏传》说:徐国依仗着救兵。
杜氏注:“娄林是徐国的地方,在伾僮县东南有娄亭。”
吕氏说:“诸侯中大夫去救援徐国的,也没有能力做什么。齐桓公对中原各国也没有诚意了。”
十一年,壬戌日,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交战,秦伯俘获了晋侯。
《左氏传》说:晋侯回国即位时,秦穆姬嘱托贾君,并且说:“要把所有的公子都接纳回来。”晋侯与贾君通奸,又不接纳那些公子,因此穆姬怨恨他。晋侯许诺贿赂中大夫,后来却都违背了诺言。晋侯许诺把黄河以外的五座城池送给秦伯,东边直到虢略,南边直到华山,里面包括解梁城。后来却没有给。晋国发生饥荒,秦国输送粮食给它;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禁止秦国买粮。所以秦伯攻打晋国,晋侯迎战秦军,派韩简去观察秦军,韩简回报说:“秦军人数比我们少,但斗志比我们强。”晋侯说:“什么原因?”韩简回答说:“秦国出兵是因为我们依靠他们的物资,回国是因为我们受他们的宠幸,饥荒时吃他们的粮食,三次施恩却没有报答,所以秦军来了。现在又攻击他们,我们懈怠,秦军振奋,斗志加倍还不仅如此。”在韩原交战,晋国的戎马陷入泥沼而停止。秦军俘获晋侯回国,把他安置在灵台。子桑说:“把他送回去,并扣押他的大儿子作为人质,一定能达成目的。”秦穆公于是答应与晋国讲和,改换晋侯的住处,赠送他七牢的祭品。十一月,晋侯回国。
刘氏传:记载战争而用“及”字,表示以一方为主。意思是说晋侯是这场战争的主导者。
武夷胡氏传:“秦伯攻打晋国,但《春秋》不记载‘伐’,是专门归罪于晋国。俘获晋侯回国,但《春秋》不记载‘归’,是宽恕秦伯。记载‘伐’、记载‘及’,是双方都有罪,而以‘及’方为主;记载‘获’、记载‘归’,是双方都有罪,而以‘归’方罪责更重。现在这里专门归罪于晋侯的背弃恩惠、幸灾乐祸、贪恋私爱、激怒邻国,而宽恕秦伯。那么秦国的战争是正义的吗?《春秋》中没有正义的战争,只是相比而言,一方比另一方好一些罢了。为什么不记载‘军队大败’呢?国君被俘不记载‘军队大败’,是因为国君比军队重要。大夫作战被俘,一定记载‘军队大败’,是因为军队和大夫地位相当。国君最重要,军队次之,大夫相当。这是《春秋》的法度,与孟子的话有什么不同呢?孟子是为了当时的君主,他们像对待牛羊一样使用百姓,不体恤百姓,所以认为百姓尊贵,君主轻贱。《春秋》是为了正名定分,作为万世的法则,所以认为君主重要,军队次之。尧把天下传给舜,舜也传给禹,必定以元首为先,这是治理天下的常道,孔子大概是继承并阐述这一道理的。只有这个义理不实行,然后叛逆的党徒才有借口作为名义,轻率地抛弃君主和亲人而不顾了。”
十六年春,周王正月,戊申初一,有五块石头落在宋国。这个月,有六只鹢鸟倒退着飞过宋国都城。
《左氏传》说:石头落在宋国,五块,是星体坠落。六只鹢鸟倒退着飞,飞过宋国都城,是因为风。《谷梁传》说:百姓聚集的地方叫都。
杜氏注:鹢是水鸟,高飞时遇到风而倒退。
刘氏《意林》:同盟有分担灾难、救助患难的义理,所以水火兵灾造成的失败,就报告;报告了就前往援助,前往援助了就吊唁。这是对外部有所期待的。奇异事物和妖异变化到来,是上天用来警示人君的,即使有尧舜的智慧,也要反过来责备自己。这是不依赖外部的。不依赖外部的,有什么可报告的呢?”
高邮孙氏说:“记载‘是月’,是为了区别这不是戊申那天。不记载日期,是因为不可知,所以缺省。”
常山刘氏说:“石头落在宋国,是从空中凝结而坠落。六只鹢鸟倒退着飞,是倒逆着飞。一定有气流驱使它们。”
武夷胡氏传:“石头坠落,鹢鸟飞翔,而能知道它们的数量和名称。在春秋时期,凡是有国家的君主,对物象的变化观察得很仔细。这是宋国的异象。为什么记载在鲁国的史书中?也可见当时诸侯国有不该报告却报告的情况。为什么不删削呢?圣人借灾异来阐明天人感应的道理,而记载在经书中,垂示警戒后世。知道石头落在宋国而记载‘陨石’,这是上天对人事的回应。和气招致吉祥,乖气招致异象。人事在下感应,天变在上响应。如果知道其中的缘故,恐惧并修省,灾变就可以消除。宋襄公凭借亡国之余力,想图谋霸业,五块石头坠落,六只鹢鸟倒退着飞,他不反省自己的德行。五年后有盂地被俘,第二年有泓水之败,上天对人的警示很明显了。圣人所记载的意义,也很明白了。”
三月壬申日,公子季友去世。
刘氏传:大夫去世称呼名字,季是字。为什么称呼季友?有什么讥讽?有什么讥讽呢?世卿,世卿是不符合礼制的。意思是从此季氏世代掌权。世卿很多,为什么唯独讥讽他?这是因为他有可讥讽的地方而讥讽他。他的可讥讽之处是什么?意思是他是驱逐昭公的人。大概应该在这里纠正他。
武夷胡氏传:季是,他的
字也;友者,其名也。大夫卒而书名,则曷为称字?闻诸师曰:「春秋时鲁卿有生而赐氏者,季友、仲遂是也。生而赐氏者,何?命之世为卿也。季子忠贤,在僖公有翼戴之勤;襄仲弑逆,在宣公有援立之力。此二君者,不胜私情,欲以异赏报之也。故皆生而赐氏,俾世其官。经于其卒,各以氏书者,志变法乱纪之端,贻权臣窃命之祸。其垂戒逺矣。」
译字是尊称;友是名。大夫去世时记载其名,那么为何此处称字?听老师说过:“春秋时期,鲁国的卿中有活着就被赐予氏的,季友、仲遂就是。活着就被赐予氏,是为什么呢?是任命他们世代担任卿职。季子忠诚贤能,在僖公即位时有辅佐拥戴的功劳;襄仲弑君作乱,在宣公即位时有援引拥立的力量。这两位国君,无法克制私情,想用特殊的赏赐来报答他们。所以都活着时就赐予氏,让他们世代承袭官职。《春秋》在他们去世时,各自用氏来记载,是为了记录变法乱纪的开端,留下权臣窃取政权的祸患。其垂示的警戒意义深远啊。”
夏四月丙申,鄫【谷作缯】季姬卒。
髙邮孙氏曰:「春秋内女适诸侯者,书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公作慈】卒。
冬,十有二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左氏传》谋鄫在东赂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齐有乱。」不果城而还。
谷梁传兵车之防也
杜氏注临淮郡左右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左氏传》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也【杜氏注:英氏,楚与国】
夏灭项
左氏传》师灭项,淮之防,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
伊川先生解:「灭人之国,罪恶大矣。在君则当讳,故鲁灭国书取灭项,君在防,季孙所为也,故不讳。」
杜氏注项国今汝隂项县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淮之防》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然则灭项者鲁也,二传以为桓公灭之,孰信乎?考于经,未有书外灭而不言国者,如齐师灭谭是也;亦未有书内取而直言鲁者,如取鄟、取邿、取鄫是也。由此知项为鲁灭无疑矣。然圣人于鲁事,有君臣之义,凡大恶必隐避其辞而为之讳。今此灭项,其恶大矣,曷不讳乎?曰:事有隐讳,臣子施之于君父者也。故成公取鄟,襄公取邿,昭公取鄫,皆不言灭而书取,程氏以为在君则当讳是也。若夫灭项,则僖公在防,季孙所为尔,执政之臣擅权为恶而不与之讳,此《春秋》尊君抑臣,不为朋党比周之意也。
秋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
左氏传》秋,声姜以公故,防齐侯于卞。九月,公至,书曰「至自防」,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
杜氏注卞今鲁国卞县
九月公至自防
泰山孙氏曰逾三时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左氏传》齐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少卫姬生恵公,郑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华子生公子雍。公与管仲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大子。雍巫有宠于卫共姬,因寺人貂以荐羞于公,亦有宠。公许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羣吏,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殡。
春秋集解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十一
宋 吕本中 撰
僖公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公有防字】曹伯卫人邾【公作邾娄】人伐齐。夏师救齐。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左氏传:宋襄公以诸侯伐齐。三月齐人杀无亏。齐人将立孝公,不胜四公子之徒,遂与宋人战。夏五月宋败齐师于甗,立孝公而还。
谷梁传非伐丧也善救齐也
伊川先生解书:「宋及曲在宋也,奉少以夺长,其罪大矣。齐师败绩,书败责齐臣也。」
杜氏注甗齐地
刘氏传:“伐齐以纳公子昭也。伐齐以纳公子昭,则何以不曰‘纳齐公子昭于齐’?不与纳也。纳公子昭,非正也。纳公子昭之为非正,奈何?齐桓公之夫人三,皆无子。桓公好内,多内宠。长卫姬生无亏,小卫姬生元,郑姬生昭,葛嬴生潘,密姬生商人,宋华子生雍。六人者,莫之适立。桓公死,六人皆欲为后,国人立无亏,昭出奔宋。宋襄公率诸侯伐齐,纳焉。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贵均以年,年均以徳。纳公子昭,非正也。”
武夷胡氏传:「伐齐之丧,奉少夺长,其罪大,故其责详书。师救齐者,善鲁也。救者善,则伐者恶矣。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也。书狄救齐者,许狄也。许夷狄,则罪诸夏矣。许之曷为不称人?深着中国诸侯之罪也。凡伐者为客,受伐者为主。今齐人受伐,以宋为主者,曲在宋也。凡师直为壮,曲为老。书齐师败绩者,责齐臣也。或曰:桓公管仲尝属孝公于宋襄,以为世子矣,则何以不可立乎?曰:不能制命,虽天王欲抚郑伯以从楚,《春秋》犹以大义裁之而不与也。桓公君臣乃欲以私爱
译夏季四月丙申日,鄫国季姬去世。
高邮孙氏说:“《春秋》记载鲁国女子嫁给诸侯的,会记录其去世。”
秋季七月甲子日,公孙兹去世。
冬季,十二月,鲁僖公在淮地会见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
《左传》说:这是为了谋划鄫国在东方的贿赂。修筑鄫城,役夫们疲惫不堪。有人夜里登上山丘呼喊说:“齐国发生动乱了。”于是没有完成筑城就撤军返回。
《谷梁传》说:这是为了军事防御而举行的会盟。
杜预注:指临淮郡左右地区。
十七年春季,齐国人、徐国人攻打英氏。
《左传》说:齐国人替徐国人攻打英氏,是为了报复娄林之战。杜预注:英氏,是楚国的盟国。
夏季,灭掉项国。
《左传》说:军队灭掉项国,在淮地会盟时,鲁僖公还有诸侯间的事务,尚未回国就攻取了项国,齐国人认为这是讨伐的理由,从而阻止了鲁僖公。
伊川先生解释:“灭掉别人的国家,罪恶极大。如果是国君所为应当避讳,所以鲁国灭国只记载为‘取’,灭项时,国君在淮地会盟,这是季孙氏所为,所以不避讳。”
杜预注:项国即现在的汝阴项县。
武夷胡氏传考证:《左传》说“在淮地会盟时,鲁僖公还有诸侯间的事务,尚未回国就攻取了项国,齐国人认为这是讨伐的理由从而阻止了鲁僖公”。那么灭项的显然是鲁国,但《左传》和《公羊传》认为是齐桓公灭的,哪个可信呢?考察《春秋》经文,没有记载外国灭国而不提国名的,比如“齐师灭谭”;也没有记载本国攻取而直接说鲁国的,比如“取鄟”、“取邿”、“取鄫”。由此可知项国是被鲁国灭掉的无疑。然而圣人对于鲁国的事,讲究君臣大义,凡是大的罪恶必定隐晦措辞来为之避讳。现在这项国被灭,罪恶很大,为什么不避讳呢?回答说:事情有隐讳,是臣子对君父施行的。所以成公攻取鄟,襄公攻取邿,昭公攻取鄫,都不说“灭”而只说“取”,程氏认为如果是国君所为就应当避讳,这是对的。至于灭项,则是僖公在淮地会盟,是季孙氏所为,执政的大臣擅权作恶而不为之避讳,这是《春秋》尊崇国君、压制臣下,不助长结党营私的意思。
秋季,夫人姜氏在卞地会见齐侯。
《左传》说:秋季,声姜因为鲁僖公的缘故,在卞地会见齐侯。九月,鲁僖公回国,史书记载为“至自防”,好像还有诸侯间的事务,并且是为了避讳。
杜预注:卞即现在的鲁国卞县。
九月,鲁僖公从淮地会盟回国。
泰山孙氏说:跨越了三个季节。
冬季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
《左传》说:齐侯的夫人有三个:王姬、徐嬴、蔡姬,都没有儿子。齐侯喜好女色,后宫宠妃众多。内宠中地位如同夫人的有六人:长卫姬生了武孟,少卫姬生了惠公,郑姬生了孝公,葛嬴生了昭公,密姬生了懿公,宋华子生了公子雍。齐侯与管仲嘱托宋襄公立孝公为太子。雍巫受宠于卫共姬,通过宦官貂向齐侯推荐美食,也得到宠爱。齐侯答应了他,立武孟为继承人。管仲死后,五个公子都谋求继位。冬季十月乙亥日,齐桓公去世。易牙进入宫中,与宦官貂依靠内宠杀害群吏,立公子无亏为君。孝公逃奔到宋国。十二月乙亥日齐国派人报丧,辛巳日夜间入殓。
《春秋集解》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十一
宋 吕本中 撰
僖公
十八年春季周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攻打齐国。夏季,鲁国军队救援齐国。五月戊寅日,宋军与齐军在甗地交战。齐军大败。《左传》说:宋襄公率领诸侯攻打齐国。三月,齐国人杀死了无亏。齐国人将要立孝公,但抵挡不住四位公子的党徒,于是与宋国人交战。夏季五月,宋军在甗地击败齐军,立孝公后回国。
《谷梁传》说:这不是为了讨伐丧事,而是赞扬救援齐国。
伊川先生解释记载:“宋国和齐国交战,理亏在宋国,扶植年幼的夺取年长的,罪过很大。齐军大败,记载‘败绩’是责备齐国的臣子。”
杜预注:甗是齐国的地方。
刘氏传:“攻打齐国是为了迎立公子昭。攻打齐国是为了迎立公子昭,那么为什么不说是‘纳齐公子昭于齐’呢?不赞成‘纳’。迎立公子昭,是不合正道的。为什么说迎立公子昭不合正道呢?齐桓公的夫人三个,都没有儿子。桓公喜好女色,后宫宠妃众多。长卫姬生了无亏,小卫姬生了元,郑姬生了昭,葛嬴生了潘,密姬生了商人,宋华子生了雍。这六个人,没有谁适合立为继承人。桓公死后,六个人都想成为国君,国人立了无亏,昭逃奔到宋国。宋襄公率领诸侯攻打齐国,迎立他。立嫡子以年长为标准,不以贤能为标准;立庶子以地位高贵为标准,不以年长为标准。地位相同看年龄,年龄相同看德行。迎立公子昭,是不合正道的。”
武夷胡氏传:“攻打齐国的丧事,扶植年幼的夺取年长的,罪过很大,所以详细记载其罪责。军队救援齐国,是赞扬鲁国。救援是善举,那么攻打就是恶行了。凡是记载‘救’的,没有不表示善意的。记载狄人救援齐国,是认可狄人。认可夷狄,就是谴责中原诸侯。为什么认可狄人不称‘人’?是为了深刻彰显中原诸侯的罪过。凡是攻打的一方为客,被攻打的一方为主。现在齐国人被攻打,以宋国为主,是因为理亏在宋国。凡是军队理直则气势壮,理屈则士气衰。记载齐军大败,是责备齐国的臣子。有人说:桓公和管仲曾经嘱托宋襄公立孝公为世子,那么为什么不可以立呢?回答说:不能控制命运,即使天王想要安抚郑伯以顺从楚国,《春秋》仍然以大义来裁断而不赞同。桓公君臣想要凭借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