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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吕氏春秋集解三

春秋集解卷二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8–37 段

正道,故悉同辞言之】

武夷胡氏传:「取者収夺之名,或曰诸侯土地,上受之天王,下传之先祖,所以守宗庙之典籍也。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强者多兼数圻,弱者日以侵削。当是时,有取其故地者,夫岂不可?然僖公尝取济西田矣,成公尝取汶阳田矣,亦书曰『取』,何也?苟不请于天王,以正疆理,而擅兵争夺,虽取本邑,与夺人之有者,无以异。春秋之义,不以乱易乱,故亦书曰『取』,正其本之意也。」

译正道,所以全都用同样的措辞来表述】

武夷胡氏传文说:“‘取’是夺取的称谓。有人说,诸侯的土地,对上受命于天王,对下传承自先祖,是用来守护宗庙典籍的。圣王不再兴起,诸侯放纵恣意,强大的诸侯兼并多个封地,弱小的诸侯每日被侵吞削弱。在这个时候,有人夺取自己原有的土地,难道不可以吗?然而僖公曾经夺取济西的土地,成公曾经夺取汶阳的土地,史书也记载为‘取’,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不向天王请示,以确立正确的疆界,而是擅自用武力争夺,即使是夺取自己原本的城邑,也与夺取他人所有之物没有区别。《春秋》的大义,不认为可以用混乱去替代混乱,所以也记载为‘取’,这是端正其根本的用意。”

戊申,卫州【谷作祝,后同】吁弑其君完。

左氏传》卫庄公娶于齐,曰庄姜,美而无子。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弗聼。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伊川先生解:「自古篡弑多公族,盖自谓先君子孙,可以为君,国人亦以为然而奉之。春秋于此明大义,以示万世。故春秋之初,弑君者多不称公子、公孙,盖身为大恶,自絶于先君矣,岂复得为先君子孙也?古者公族,刑死则无服,况弑君乎?大义既明于初矣,其后弑立者则皆以属称。或见其以亲而宠之太过,任之太重以至于乱;或见其天属之亲而反为寇雠,立义各不同也。春秋大率所书,事同则辞同,后人因谓之例。然有事同而辞异者,盖各有义,非可以例拘也。」

刘氏传,州吁者,何?卫公子也。何以不称公子?公子虽贵,非三命不氏。公子之重视,大夫。

武夷胡氏传此,卫公子州吁也,而削其属籍,特以国氏者,罪庄公不待之以公子之道,使预闻政事,主兵权而当国也。以公子之道待州吁,敎以义方,弗纳于邪,不以贱妨贵,少陵长,则桓公之位定矣,乱何由作?州吁有宠,好兵,而公弗禁,石碏尽言极谏,而公弗从,是不待以公子之道,使预闻政事,主兵权而当国也。春秋之防,在于端本清源。以卫诗《緑衣》诸篇考之,所谓前有防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者,庄公是也。其不称公子,而以国氏着,后世为人君父者之戒尔。故传有之曰:「为人君父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防首恶之名。」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左氏传》:公与宋公为防,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公羊传》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

伊川先生解:「诸侯相见而不行朝会之礼,如路道之相遇,故书曰『遇』,非周礼冬见曰『遇』之遇也。」

杜氏注:「遇者,草次之期,二国各简其礼,若道路相逢遇也。」清,卫邑;济北东阿县有清亭。

陆氏纂例,啖子曰:「古制遇礼,恐忽有解逅,相遇简略而行,故与防礼不同时。虽非相遇而从省,易以遇礼相见者。故书曰:『遇赵简子曰,简礼而防曰遇。』」

常山刘氏曰:「王室衰微,典法废壊,诸侯各逞其欲,盟防纷然。舍此又简易其事,若道路相逢遇,无国君之礼,春秋所以致讥也。」

防陵许氏曰:隠庄之间,凡六书遇,以其去古未逺也。自闵而后,有防无遇,忠益不足,而文有余矣。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左氏传》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伊川先生解:「宋以公子冯在郑,故与诸侯伐之也。」搂诸侯以伐郑,固为罪矣。而卫弑其君,天下所当诛也,乃与修好而同伐人,其恶甚矣。

  杜氏注谓二年郑人伐卫之怨

武夷胡氏传:「春秋之法,诛首恶,兴是役者。首谋在卫,而以宋主兵,何也?前书州吁弑君,其罪已极,至是阻兵修怨,勿论可也。而邻境诸侯闻卫之有大变,也可但已乎?田常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者。』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之三子告不可。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然则邻有弑逆,声罪赴讨,虽先发而后闻,可矣。宋殇不恤卫有弑君之难,欲定州吁,而从其邪説,是肆人欲,灭天理,非人之所为也。故以宋公为首,诸国为从,示诛乱臣,讨贼子,必先治其党与之法也。此义行,为恶者孤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防陵许氏曰:「击皷诗序以为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是以书卫人。」

秋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

译戊申日,卫州吁杀害了他的国君完。

《左氏传》记载:卫庄公从齐国娶妻,名叫庄姜,美丽但没有子嗣。戴妫生下了桓公,庄姜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公子州吁,是受宠妾所生的儿子,受到宠爱且喜好军事,庄公不加以禁止。庄姜厌恶他。石碏进谏,庄公不听。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他,也不听。桓公即位后,石碏就告老还乡了。四年春天,卫州吁杀害了桓公并自立为国君。

伊川先生解释:“自古篡位弑君的多是公族,大概他们自认为是先君的后代,可以成为国君,国人也就认为如此而拥戴他。《春秋》在这里阐明大义,以警示万世。所以在《春秋》初期,弑君者多不称‘公子’、‘公孙’,大概是因为他们身犯大恶,自己断绝了与先君的关系,哪里还能算是先君的后代呢?古代公族成员,因犯罪被处死则不穿丧服,何况是弑君呢?大义在初期已经阐明,后来弑君自立的人就都以亲属称谓来称呼。有的看到他们因为亲属关系而受宠过度,任用太重以至于作乱;有的看到他们本是至亲却反而成为仇敌,确立义理各不相同。《春秋》大体上记载的事情相同则用词相同,后人因此称之为‘例’。然而有事情相同而用词不同的,大概各有其义,不可以‘例’来拘泥。”

刘氏传:州吁是什么人?是卫国的公子。为什么不称“公子”?公子虽然尊贵,但没有三命就不称氏。公子的重视程度,相当于大夫。

武夷胡氏传:这是卫公子州吁,却削去他的宗族名籍,特意用国号来称呼他,是谴责庄公不用对待公子的正道来对待他,让他参与政事,掌握兵权并主持国政。如果用对待公子的正道来对待州吁,用义理正道教导他,不让他陷入邪道,不让他以卑贱妨害尊贵,以年少欺凌年长,那么桓公的君位就稳固了,祸乱怎么会发生?州吁受宠,喜好军事,而庄公不禁止,石碏尽忠直言极力进谏,而庄公不听从,这就是不用对待公子的正道来对待他,让他参与政事,掌握兵权并主持国政。《春秋》的防范,在于端正根本、清除源头。用卫诗《绿衣》等篇章来考证,所谓前面有隐患而看不见,后面有祸贼而不知道的,庄公就是这样的人。他不称“公子”,而用国号来记载,是给后世为人君父者的警戒。所以传文说:“为人君父而不通晓《春秋》大义的人,一定会蒙受首恶的名声。”

夏季,鲁隐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

《左氏传》:鲁隐公与宋公约定盟会,将要延续宿地的盟约,还没到约定的日期,卫国人来报告动乱。夏季,鲁隐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

《公羊传》:相遇,是什么意思?是不期而遇。一位国君出行,另一位国君中途拦截他。

伊川先生解释:“诸侯相见而不举行朝会之礼,就像道路上偶然相遇,所以记载为‘遇’,不是周礼中冬季相见称为‘遇’的那个‘遇’。”

杜氏注:“遇,是草率约定的日期,两国各自简化礼仪,就像道路上相逢相遇一样。”清,是卫国的邑;济北东阿县有清亭。

陆氏纂例,啖子曰:“古代制度中的遇礼,担心忽然邂逅,相遇时简略而行,所以与防礼不同时期。虽然不是相遇而从简,容易以遇礼相见。所以记载说:‘遇赵简子曰,简礼而防曰遇。’”

常山刘氏说:“王室衰微,典章法制废坏,诸侯各自放纵欲望,盟会纷然。舍弃这些又简化事情,就像道路上相逢相遇,没有国君之间的礼仪,这是《春秋》所以要讥讽的原因。”

防陵许氏说:“隐公、庄公之间,总共六次记载‘遇’,因为距离古代不远。从闵公以后,有防没有遇,忠诚更加不足,而文饰有余了。”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左氏传》:宋殇公即位时,公子冯出逃到郑国。郑国人想要接纳他。等到卫州吁自立,打算向郑国报复先君的怨恨,并向诸侯求取宠信,派使者告诉宋国说:“您如果攻打郑国以除去您的祸害,您做主,敝邑带着赋税与陈、蔡跟随,这是卫国的愿望。”宋国人答应了。当时陈、蔡正与卫国和睦,所以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包围他们的东门五天然后撤退。

伊川先生解释:“宋国因为公子冯在郑国,所以与诸侯攻打郑国。”挟持诸侯来攻打郑国,本来就是罪过。而卫国杀害了他们的国君,是天下应当诛讨的,却与他们修好并一同攻打别人,他们的恶行更严重了。

杜氏注:指的是二年郑人攻打卫国的怨恨。

武夷胡氏传:“《春秋》的法度,诛讨首恶,发动这次战役的。首谋在卫国,却以宋国为主帅,为什么呢?前面记载州吁弑君,他的罪已经极重,到这里依仗武力报复怨恨,不必再论也可以了。而邻境的诸侯听说卫国有大变,难道可以就这样算了么?田常杀害简公,孔子沐浴上朝,告诉哀公,请求讨伐他。哀公说:‘告诉那三位大夫吧。’孔子说:‘因为我跟随在大夫之后,不敢不报告。’去那三位大夫那里报告,他们说不可以。孔子说:‘因为我跟随在大夫之后,不敢不报告。’那么邻国有弑君叛逆,声讨罪状前往讨伐,即使先发动而后听说,也是可以的。宋殇不体恤卫国有弑君的灾难,想要安定州吁,而听从他的邪说,这是放纵人欲,灭绝天理,不是人该做的事。所以以宋公为首,各国跟随,显示诛讨乱臣、讨伐贼子,必须先治理其党羽的法度。这个义理实行,作恶的人就孤立了。所以说:‘《春秋》完成,乱臣贼子就害怕了。’”

防陵许氏说:“《击鼓》诗的序言认为让公孙文仲率领军队而平定陈与宋,所以记载为‘卫人’。”

秋季,翚率领军队在防地与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会盟。

伐郑。

左氏传》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请以师防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译讨伐郑国。

《左氏传》记载:秋天,诸侯再次讨伐郑国。宋公派人前来请求出兵,鲁公拒绝了。羽父请求出兵以防备郑国,鲁公不允许。羽父坚持请求并最终出兵,因此史书写道:“翚率领军队”,这是表示对他的憎恶。诸侯的军队击败了郑国的步兵,收割了他们的庄稼后返回。

公羊传》:“翚者,何?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君也【谷梁传同】

伊川先生解:「宋虐用其民,卫当诛之贼,而与之同伐,人其罪大矣。」二国搆怨,而他国与之同伐,其罪均也。再序四国,重言其罪。左氏以为再伐妄也。翚不称公子,弑逆之人,积其强恶,非一朝一夕之故,辨之冝早,故去其公子。隠公不能辨,是以及祸。

杜氏注《陈》今陈国陈县,蔡今汝南上蔡县。

  泰山孙氏曰翚不氏未命也

武夷胡氏传,贵戚之卿,其植根胶固,难御于异姓之卿。况翚已使主兵,而方命乎?隠公不能辨之于早,罢其兵权,犹使之帅师也。是以及钟巫之祸。《春秋》于此去其公子,以谨履霜之戒。《春秋》立义至精,词极简严而不赘也。若曰「翚帅师,防伐郑」,岂不白乎?再序四国,何其辞费而不惮烦也?言之重,词之复,其中必有大美恶焉。四国合党,翚复防师,同伐无罪之邦,欲定弑君之贼,恶之极也。言之不足而再言之,圣人之情见矣。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左氏传》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图之。陈人执之,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

公羊传》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伊川先生解:“称卫人,众辞也,举国杀之。”

  杜氏注濮陈地水名

陆氏纂例,几作乱自立为君,而国人杀之。者,皆称人以杀,言众所共弃,不君之也。且明无所累也。

武夷胡氏传:「伐郑,称人,责词也;杀州吁,称人,众词也。」知然者,伐郑之役,公孙文仲为主将,而变文称人,则是指国人聼州吁号令,从文仲而南行者也,故曰「责辞」。其杀州吁,则石碏谋之,而使右宰丑涖也,变文称人,则是人皆有欲讨贼之心,亦夫人之所得讨也,故曰「众辞」。公羊子曰:「称人者,何?讨贼之辞也。」其义是矣。于濮者,闵卫国之人,着诸侯之罪也。卫人失贼,而曰「着诸侯之罪」,何也?夫州吁二月弑君,而不能即讨者,縁四国连兵,欲定其位,久然后能杀之于濮耳。非诸侯之罪,而何?夫以讨贼许众人,而以失贼罪邻国,与贼者寡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左氏传》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谷梁传》“卫人”者,众词也。立者不冝立者也。晋之名恶也,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冝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范▯注:立君非以尚贤,所以明有统也;建储非以私亲,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贤无乱长之阶,而自贤之祸塞矣】

伊川先生解「卫人逆公子晋于邢而立之」书曰:「卫人立晋,卫人立之也。诸侯之立,必受命于天子。当时虽不受命于天子,犹受命于先君。卫人以晋公子也可以立,故立之。春秋所不与也。虽先君子孙,不由天子先君之命,不可立也。故去其『公子』。」

泰山孙氏曰:诸侯受国乎天子,非国人可得立也。高邮孙氏曰:晋以国人众立,宜其有得立之理。圣人特于疑似之间而发明不当得立之义。《春秋》于疑似之间,众人以为功,一时以为善者,圣人必立大辨以正之,所以明示皇极之道,而较着一王之法也。

五年春,公矢【公谷并作观】鱼于棠。

左氏传》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逺地也【正义云:释例旧説,棠鲁地。据传公辞欲略地,则非鲁竟也。释例土地名,棠在鲁部内,云本宋地,盖鲁宋之界上也】

  公羊传棠者何济上之邑也

谷梁传》传曰:「常事曰视,非常曰观。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

译《公羊传》说:“翚是谁?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他为公子?是为了贬斥他。为什么要贬斥他?因为他参与了弑君【《谷梁传》观点相同】。”

伊川先生解释说:“宋国虐待其百姓,卫国应当诛杀其中的罪人,却与他们共同征伐,人的罪过就大了。”两国结怨,其他国家与他们共同征伐,罪过是相等的。再次列举四国,是为了强调他们的罪过。《左传》认为再次征伐是狂妄的。翚不称公子,是因为弑君叛逆之人,积聚其强横邪恶,并非一朝一夕之故,应当及早辨别,所以去掉他的“公子”称号。隐公不能及早辨别,因此招致祸患。

杜预注:现在的陈国是陈县,蔡国是汝南上蔡县。

泰山孙氏说:翚不称氏,是因为他未被正式任命。

武夷胡氏传:贵戚之卿,其根基牢固,难以抵御异姓之卿。况且翚已经让他主持兵权,却违抗命令?隐公不能及早辨别,罢免他的兵权,还让他率领军队。因此招致钟巫之祸。《春秋》在这里去掉“公子”之称,以谨守“履霜坚冰至”的警戒。《春秋》确立义理极其精微,言辞极简练严谨而不冗余。如果说“翚率领军队,防备征伐郑国”,难道不清晰吗?再次列举四国,为何言辞费解而不怕麻烦?言辞重复,其中必定有极大的善恶。四国结党,翚又防备军队,共同征伐无罪的国家,想要安定弑君的贼人,这是罪恶的极致。言语不足以表达而再次陈述,圣人的情感就显现了。

九月,卫国人杀州吁于濮。

《左传》说:州吁未能安抚其百姓,石厚向石碏询问如何安定君位。石碏说:“朝见周王就可以。”石厚说:“如何得以朝见?”石碏说:“陈桓公正受周王宠信,如果去朝见陈国,让陈桓公代为请求,必定可以。”石厚跟随州吁到陈国,石碏派人告知陈国,谋划此事。陈国人逮捕了他们,卫国人派右宰丑在濮地杀了州吁。

《公羊传》说:称“人”是什么意思?是讨伐贼人的说法【说明国内人人可以讨伐,以此来广开忠孝之路】。伊川先生解释说:“称卫人,是众人的说法,举国杀他。”

杜预注:濮是陈地的水名。

陆氏纂例:几乎作乱自立为君,而国人杀他的,都称“人”来杀,说是众人共同抛弃,不把他当君主。并且说明没有牵连。

武夷胡氏传:“征伐郑国,称‘人’,是责备的说法;杀州吁,称‘人’,是众人的说法。”知道这样的是,征伐郑国的战役,公孙文仲是主将,却改变文字称“人”,则是指国人听从州吁号令,跟随文仲向南行进的人,所以说“责备的说法”。那杀州吁,则是石碏谋划,而让右宰丑监杀,改变文字称“人”,则是人都有想要讨伐贼人的心,也是人人可以讨伐的,所以说“众人的说法”。《公羊传》说:“称‘人’是什么意思?是讨伐贼人的说法。”这个义理是对的。在濮地,是怜悯卫国的人,彰显诸侯的罪过。卫国人失去贼人,却说“彰显诸侯的罪过”,为什么呢?州吁二月弑君,而不能立即讨伐,是因为四国连兵,想要安定他的君位,很久之后才能在濮地杀他。不是诸侯的罪过,又是什么?用讨伐贼人允许众人,而用失去贼人责备邻国,与贼人同流合污的就少了。所以说“《春秋》成书,乱臣贼子就恐惧了”。

冬季十二月,卫国人立晋。

《左传》说:卫国人从邢国迎接公子晋。冬季,十二月,宣公即位。《谷梁传》说:“卫人”是众人的说法。“立”是不应当立的。晋的名声不好,称“人”来立他,是什么意思?是得到了众人的支持。得到众人的支持,那就是贤德。贤德却说“不应当立”,是什么意思?《春秋》的义理,诸侯支持正统而不支持贤德【范宁注:立君不是崇尚贤德,是为了明确统绪;建储不是私爱亲人,是为了确定名分。名分确定,那么贤德就没有扰乱长幼的阶梯,而自恃贤德的祸患就堵塞了】。

伊川先生解释说:“卫国人从邢国迎接公子晋而立他”记载说:“卫人立晋,是卫国人立他。诸侯的立君,必须受命于天子。当时虽然不受命于天子,也应当受命于先君。卫国人认为晋公子可以立,所以立他。《春秋》不赞成。虽然是先君的子孙,不由天子和先君的命令,不可立。所以去掉‘公子’。”

泰山孙氏说:诸侯受国于天子,不是国人可以立的。高邮孙氏说:晋以国人众立,应该有得以立的道理。圣人特意在疑似之间阐明不应当得的义理。《春秋》在疑似之间,众人认为有功,一时认为善的,圣人必定确立大辨来纠正,所以明示皇极之道,而彰显一王之法。

五年春,公矢【《公羊传》《谷梁传》都作观】鱼于棠。

《左传》说:公将要到棠地观鱼,臧僖伯劝谏说:“凡是物品不足以讲习大事,其材料不足以备办器用,那么君主就不举用。君主是将百姓纳入轨物的人。”公说:“我将巡视土地。”于是前往,陈列鱼而观看。记载说:“公矢鱼于棠。”是不合礼的,并且说远方之地【正义说:解释例子的旧说,棠是鲁地。根据传文公辞欲略地,则不是鲁境。解释例子土地名,棠在鲁部内,说是本宋地,大概是鲁宋的边界上】。

《公羊传》说:棠是什么?是济水上的邑。

《谷梁传》说:传文说:“常事叫视,非常叫观。礼,尊贵者不亲小事,卑贱者不主大功。鱼,是卑贱者的事。”

。公观之,非正也。」

伊川先生解:「诸侯非王事,民事不逺出,逺出观鱼,非道也。」

译您看这件事,是不正当的。」

伊川先生解释说:「诸侯如果不是为了王事,处理民事也不应远离都城,远离都城去观看捕鱼,是不符合道义的。」

杜氏注:髙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鲁侯观鱼台。泰山孙氏曰:观鱼非诸侯之事也。天子诸侯无非事者,动必有为也。故孟子曰: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其所守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其所职也。是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隠公怠弃国政,春观鱼于棠,可谓非事者矣。棠,鲁地。

  夏四月葬卫桓公

左氏传》卫乱,是以缓【杜氏注:有州吁之乱,十四月乃葬】

伊川先生解「卫乱是以缓称桓公」,见国人私諡也。鲁往防,故书「送终大事也」。必就正寝,不没于妇人之手。曾子易箦而没,岂苟然乎?死而加之不正之諡,知忠孝者肯为乎?

  泰山孙氏曰贼讨则书葬

武夷胡氏传:「卫本侯爵,何以称公?见臣子不请于王,而私自諡尔。春秋于邦君薨,正以王法而书卒;至于葬,则从其私諡而称公。或革或因,前以贬不臣顺之诸侯,后以罪不忠孝之臣子。词显而义微,皆所以遏人欲,存天理,大居正也。」

  秋卫师入郕【公作盛】

左氏传》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

公羊传》曷为或言率师,或不言率师?将尊,师众,称「某率师」;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

伊川先生解:「卫晋乗乱得立,不思安国保民之道,以尊王为先,居防为重,乃兴戎修怨,入人之国,书其失道也。」

杜氏注:「东平刚父县西南有郕乡。」

武夷胡氏传称:「师者,纪其用众而立义不同。有矜其盛而称师者,如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之类是也。有着其暴而称师者,楚灭陈、蔡,公子弃疾主兵,而曰楚师之类是也。有恶其无名不义而称师者,次于郎以俟陈、蔡,及齐围郕之类是也。」卫宣继州吁暴乱之后,不施徳政,固本恤民,而毒众,临戎入人之国,失君道矣。书「卫师入郕」,着其暴也。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左氏传》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八八六十四人】诸侯用六【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四四十六人】士二【二二四人】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刘氏权衡中云:“士二佾,所谓士者,特牲、少牢皆士礼也,无用乐舞之仪,安得二佾而施之乎?”《周礼》舞师之职:“凡小祭祀则不兴舞。”小祭祀者,王服▯冕之祭也。王服▯冕不兴舞矣,士服▯冕反舞之乎?且▯冕又非士所当服者】

公羊传》: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六羽之为僣奈何?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诸公者,何?诸侯者,何?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始僣诸公,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东莱吕氏曰:孟子、《古王制》皆以公、侯为大国,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计其土地大小,是也。其礼数高下皆称公、谷,又以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亦异于王制。《孟子》、《古书》所记当时礼文,公、侯多为一等,未尝有以侯为一等,伯、子、男同为一等者。然则公、谷之出去孔子之世逺甚】

伊川先生解:「诸侯无再娶,仲子不得为夫人。」春秋之初,尚以为疑,故别宫以祀之。考始成而祀也,书以见非礼。成王赐鲁用天子礼乐祀周公,后世遂羣庙皆用仲子别宫,故不敢同羣庙而用六羽也。书初献,见前此用八之僣也。仲尼以鲁之郊禘为周公之道衰,用天子之礼乐祀周公,成王之过也。

杜氏注成仲子宫,安其主而祭之。惠公以仲子手文娶之,欲以为夫人。诸侯无二嫡,盖隠公成父之志,为别立宫也。

髙邮孙氏曰:「凡舞有干羽,此不言干,但言羽者,妇人无武事,但陈羽舞也。」

常山刘氏曰:「鲁僣天子礼乐,孔子毎因事而书之,以正天下之典也。」

武夷胡氏传:礼无二嫡。孟子入惠公之庙,仲子无祭享之所,为别立宫以祀之,非礼也。故因其来赗而正名之曰「仲子

译杜氏注解说:高平方与县北边有武唐亭,是鲁侯观鱼的台。泰山孙氏说:观鱼不是诸侯该做的事。天子诸侯没有不做正事的,行动必定有所作为。所以孟子说:天子到诸侯国去叫巡狩,巡狩就是巡视诸侯所守的疆土。诸侯朝见天子叫述职,述职就是陈述自己所担任的职务。因此春天巡视耕种并补助不足,秋天巡视收获并帮助匮乏。隐公懈怠废弃国政,春天在棠地观鱼,可以说是无所作为的人了。棠,是鲁国的地方。

夏四月,安葬卫桓公。

《左氏传》说:卫国发生动乱,所以安葬迟缓。【杜氏注解说:因为有州吁的动乱,过了十四个月才安葬】

伊川先生解说“卫乱是以缓称桓公”,表明这是国人私自加的谥号。鲁国派人前往吊唁,所以史书记载“送终大事”。必定要在正寝安葬,不沦落为妇人所掌管。曾子更换席子而后去世,难道是随便的吗?死后加上不正确的谥号,懂得忠孝的人会这样做吗?

泰山孙氏说:贼人被讨伐就记载安葬。

武夷胡氏传解说:“卫国本来是侯爵,为什么称公?表明臣子没有向周王请求,而是私自加谥号。《春秋》对于国君去世,按照王法记载为‘卒’;至于安葬,则顺着私谥称为‘公’。有的变革有的沿袭,前面用来贬斥不臣顺的诸侯,后面用来罪责不忠孝的臣子。言辞明显而意义微妙,都是为了遏制人欲,保存天理,使大家都居守正道。”

秋,卫军进入郕国。【《公羊传》作“盛”】

《左氏传》说:卫国发生动乱时,郕国人侵犯卫国,所以卫军进入郕国。

《公羊传》说:为什么有的说“率师”,有的不说“率师”?将领尊贵,军队众多,称“某率师”;将领尊贵,军队少,称“将”;将领卑贱,军队众多,称“师”;将领卑贱,军队少,称“人”。国君亲自率领军队不说“率师”,记载其重要的方面。

伊川先生解说:“卫国趁着动乱得以立君,不思安定国家、保护百姓之道,把尊崇周王放在首位,把居守防地看得很重,却兴起战争、修结怨恨,进入别人的国家,记载其失道。”

杜氏注解说:“东平刚父县西南有郕乡。”

武夷胡氏传解说:“‘师’,是记载其使用众多兵力而确立的意义不同。有夸耀其盛大而称‘师’的,如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之类就是。有彰显其暴虐而称‘师’的,如楚国灭陈、蔡,公子弃疾主兵,而说楚师之类就是。有厌恶其无名不义而称‘师’的,如驻扎在郎地等待陈、蔡,以及齐国围攻郕之类就是。”卫宣公继州吁暴乱之后,不施行德政,巩固根本、体恤百姓,反而毒害民众,临战进入别人的国家,失去了君道。记载“卫师入郕”,彰显其暴虐。

九月,考成仲子的宫庙,初次进献六佾舞。

《左氏传》说:考成仲子的宫庙,将要举行万舞。鲁公向众人询问羽舞的人数。众仲回答说:“天子用八佾【八八六十四人】,诸侯用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大夫用四佾【四四十六人】,士用二佾【二二四人】。”鲁公听从了。于是初次进献六佾舞,开始使用六佾。【刘氏《权衡》中说:“士用二佾,所谓士,特牲、少牢都是士的礼仪,没有用乐舞的仪式,怎么会有二佾而施行呢?”《周礼》舞师的职责说:“凡小祭祀就不兴起舞蹈。”小祭祀,是王服弁冕的祭祀。王服弁冕不兴起舞蹈了,士服弁冕反而舞蹈吗?况且弁冕又不是士所应当穿戴的】

《公羊传》说:初次进献六佾舞,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僭越诸公的礼制。六佾为什么是僭越?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诸公是什么?诸侯是什么?天子三公称公,王者的后裔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开始僭越诸公,是从这里开始的吗?在此之前就开始了。在此之前为什么从这里开始记载?僭越诸公还可以说,僭越天子就不可以说了。【东莱吕氏说:孟子、《古王制》都把公、侯作为大国,伯作为次国,子、男作为小国,计算其土地大小,这是对的。其礼数高下都称公、谷,又认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也不同于王制。《孟子》、《古书》所记载当时的礼文,公、侯多为一等,未曾有以侯为一等,伯、子、男同为一等的。那么公、谷的出处距离孔子的时代很远】

伊川先生解说:“诸侯没有再娶,仲子不能成为夫人。”《春秋》之初,还对此有疑问,所以另立宫庙祭祀她。考成宫庙开始祭祀,记载以表明非礼。成王赐给鲁国使用天子礼乐祭祀周公,后世于是群庙都用仲子别宫,所以不敢同群庙而用六佾。记载“初献”,表明此前使用八佾的僭越。孔子认为鲁国的郊祀禘祭是周公之道衰微,使用天子礼乐祭祀周公,是成王的过错。

杜氏注解说:考成仲子宫,安放神主而祭祀。惠公因为仲子手有文彩娶她,想让她成为夫人。诸侯没有两个嫡妻,大概是隐公成全父亲的志向,为她另立宫庙。

高邮孙氏说:“凡舞蹈有干和羽,这里不说干,只说羽,是因为妇人没有武事,只陈列羽舞。”

常山刘氏说:“鲁国僭越天子礼乐,孔子每次因事而记载,以端正天下的典章。”

武夷胡氏传解说:礼制没有两个嫡妻。孟子进入惠公的庙,仲子没有祭祀享用的地方,另立宫庙祭祀她,是不合礼的。所以趁着她来吊唁而正名曰“仲子”。

之赗」,因其考宫而正名之曰「仲子之宫」,而夫人众妾之分定矣。隠公摄让之实辨矣,桓公篡弑之罪昭矣。存则以氏系姓,以姓系号;没则以諡系号,以姓系諡者,夫人也。存不称号,没不称諡,单举姓者,妾也。凡宫庙,非志灾失礼则不书。

译“之赗”,依据其父庙而正名为“仲子之宫”,于是夫人与众妾的名分就确定了。隐公摄政谦让的实情得以辨明,桓公篡位弑君的罪责也就昭然若揭了。在世时以氏连缀姓,以姓连缀名号;去世后以谥号连缀名号,以姓连缀谥号的,是夫人。在世时不称名号,去世后不称谥号,只单独举出姓氏的,是妾。凡是宫庙,如果不是记载灾异或失礼之事,史书就不予记载。

邾【公作邾娄】人郑人伐宋

左氏传》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郑人以王师防之,伐宋,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

伊川先生解:「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邾人、郑人伐宋,先邾人为主也。」

  杜氏注邾主兵故序郑上

陆氏纂例。赵子曰:凡书侵伐,不书胜败,杀掠而还也。武夷胡氏传:凡班序上下,以国之大小,从礼之常也。而盟防征伐,以主者先,因事之变也。然则卫州吁告于宋以伐郑,事与此同,而圣人以宋为主者,何?此《春秋》拨乱之大法也。凡诛乱臣,讨贼子,必深絶其党。

  螟

伊川先生解:「书螟、书螽,皆为灾也。国之大事故书。」杜氏注:「虫食苖心者。」

武夷胡氏传:「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春秋书螟,记灾也。圣人以是为国之大事也,故书。而近世王安石乃称为人牧者不必论奏灾伤之事,亦独何哉?甚矣其不讲于圣人之经,以欺当年而误天下与来世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杜氏注:「大夫书卒,不书葬者,臣子之事,非公家之所及也。」

陆氏纂例。赵子曰:「鲁卿有王命者,即书卒。尊吾命,卿所以尊王命也。」

  宋人伐郑围长葛

左氏传》宋人伐郑,围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杜注:颍川长社县北有长葛城】

伊川先生解:「伐国而围邑,肆其暴也。」

陆氏纂例,赵子曰:「伐国而围邑,皆书之,不可偏遗也【言其事轻重等,故不偏举之也】

  蘓氏曰伐其国又围其邑也

六年春,郑人来渝【公谷并作输】平。

左氏传更成也【杜氏注:公之为公子,战于狐壌,为郑所执,逃归。东莱吕氏曰:渝,变也。郑人以前之平未成也,故变前之平而更成焉】

公羊传:「输平犹堕成也?何言乎堕成?败其成也。」伊川先生解:「鲁与郑旧修好,既而迫于宋、卫,遂与之同伐郑,故郑来絶交,渝平,变其平也。匹夫且不肯失信于人,为国君而负约,可羞之甚也。」

  杜氏注和而不盟曰平

陆氏微防淳闻于师曰:“二百四十二年,背盟渝约者多矣,何独书此乎?”善其量力守信,告而后絶,非见利忘义者也。

刘氏传输平者,何?输平,犹致成也。曷为致成为伐郑?故致成也。然则何致?致祊田也。

泰山孙氏曰:「郑人来输诚于我,平四年,翚防诸侯伐郑之怨也。」

髙邮孙氏曰:「输者,纳也。郑人请和,来纳其平。」

武夷胡氏传输者,纳也;平者,成也。郑人曷为纳成于鲁?以利相结,解怨释仇,离宋鲁之党也。公之未立,与郑人战于狐壌,止焉。元年,及宋盟于宿;四年,遇于清。其秋,防师伐郑。即宋鲁为党,与郑有旧怨,明矣。五年,郑人伐宋,入其郛。宋来告命,鲁欲救之,使者失词,公怒而止。其冬,宋人伐郑,围长葛。郑伯知其适,有用间可乗之隙也,是以来纳成耳。然则善之乎?曰:平者,解怨释仇,固所善也;输平者,以利相结,则贬矣。曷为知其相结之以利也?后此,郑伯使宛来归祊,而鲁入其地;防郑人伐宋,得郜及防,而鲁又取其二邑。是知输平者,以利相结,乃贬之也。诸侯修睦,以蕃王室,所主者义耳。苟为以利使,为人臣者懐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懐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懐利以事其兄,诸侯必曰:『何以利吾国?』大夫必曰:『何以利吾家?』士庻人必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不至于篡弑夺攘则不厌矣。故特称输平,以明有国者必正其义,不谋其利,杜亡国败家之本也。」

  夏五月辛酉公防齐侯盟于艾

左氏传》始平于齐也【杜氏注:《春秋》前,鲁与齐不平】

  杜氏注泰山牟县东南有艾山

  秋七月

公羊传》秋七月,此无事,何以书?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时过则何以书?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

伊川先生解《无事书》首:“月,天时。王月备,而后成歳也。”

  冬宋人取长葛

  左氏传秋宋人取长葛

译邾国人和郑国人攻打宋国。

《左氏传》说:宋国人夺取了邾国的田地,邾国人向郑国报告说:“请您在宋国发泄怨恨,我国愿为向导。”郑国人率领周天子的军队防备宋国,攻打宋国,进入宋国的外城,以报复东门之战。

伊川先生解释:“宋国人夺取了邾国的田地,邾国人告诉郑国,说:‘请您在宋国发泄怨恨,我国愿为向导。’邾国人和郑国人攻打宋国,把邾国人列在前面,是因为邾国是主事者。”

杜氏注解说:邾国主导军事行动,所以郑国排在上面。

陆氏编纂条例。赵子说:“凡是记载侵伐,不记载胜负,是因为杀掠后便返回了。”武夷胡氏传:“凡是排列上下次序,依据国家的大小,这是遵循礼制的常规。而在盟会、防备、征伐时,以主事者为先,这是因应事情的变通。那么,卫国州吁向宋国报告以攻打郑国,事情与此相同,而圣人以宋国为主事者,为什么呢?这是《春秋》拨乱反正的大法。凡是诛杀乱臣,讨伐贼子,必须彻底断绝他们的党羽。”

螟虫灾害。

伊川先生解释:“记载螟虫、记载蝗虫,都是因为它们是灾害。这是国家的大事,所以记载。”杜氏注解说:“螟虫是吃禾苗心部的虫子。”

武夷胡氏传:“国家以百姓为根本,百姓以粮食为天。”《春秋》记载螟虫,是记录灾害。圣人认为这是国家的大事,所以记载。而近世的王安石竟然说治理百姓的人不必上奏灾伤之事,这又是为什么呢?他太不研究圣人的经典,欺骗当时的人,误导天下和后世了。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

杜氏注解说:“大夫记载去世,不记载安葬,是因为这是臣子的事,不属于公家所管辖的范围。”

陆氏编纂条例。赵子说:“鲁国的卿如果有周天子的任命,就记载去世。尊重我们国君的任命,卿之所以尊重周天子的任命。”

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

《左氏传》说: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以报复进入外城之战。【杜氏注:颍川长社县北有长葛城】

伊川先生解释:“攻打国家又包围城邑,是肆意施暴。”

陆氏编纂条例,赵子说:“攻打国家又包围城邑,都记载下来,不可偏废遗漏。【意思是事情轻重相当,所以不偏举其一】

蘓氏说:攻打他的国家,又包围他的城邑。

六年春季,郑国人来改变之前的和平协议。【《公羊传》《谷梁传》都写作“输”】

《左氏传》说:更改之前的盟约。【杜氏注:鲁僖公还是公子时,在狐壌作战,被郑国俘虏,逃回。东莱吕氏说:渝,是改变。郑国人认为以前的和平协议没有完成,所以改变以前的协议而重新达成】

《公羊传》说:“输平就像毁弃盟约吗?为什么说毁弃盟约?是败坏了盟约。”伊川先生解释:“鲁国与郑国旧日修好,后来迫于宋国、卫国的压力,于是与他们一同攻打郑国,所以郑国来断绝交情,改变和平,是改变了和平协议。普通人尚且不肯失信于人,作为国君却违背约定,真是非常可耻。”

杜氏注解说:和解而不结盟叫做平。

陆氏微防淳闻于师说:“二百四十二年间,背弃盟约、改变约定的多了,为什么唯独记载这一件呢?”是赞赏郑国量力而行、守信义,告知后才断绝关系,不是见利忘义的人。

刘氏传:“输平,是什么意思?输平,就是达成盟约。为什么达成盟约?是因为攻打郑国,所以要达成盟约。那么为什么达成?是为了祊田。”

泰山孙氏说:“郑国人来向我们输诚,平定四年,翚联合诸侯攻打郑国的怨恨。”

高邮孙氏说:“输,是交纳。郑国请求和解,来交纳他们的和平协议。”

武夷胡氏传:“输,是交纳;平,是盟约。郑国为什么向鲁国交纳盟约?是为了用利益来结交,解除怨恨,疏远宋国和鲁国的同盟。鲁公尚未即位时,与郑国人在狐壌作战,停战了。元年,与宋国在宿地结盟;四年,在清地相遇。那年秋天,联合军队攻打郑国。既然宋国和鲁国结为同盟,与郑国有旧怨,这是明显的。五年,郑国人攻打宋国,进入其外城。宋国来报告命令,鲁国想救援,使者措辞不当,鲁公发怒而停止。那年冬天,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郑伯知道宋国和鲁国有隙可乘,所以来交纳盟约。那么,这值得赞赏吗?回答说:和平,解除怨恨,固然是值得赞赏的;输平,用利益来结交,则是贬斥的。怎么知道是用利益来结交呢?后来,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而鲁国进入了那块土地;联合军队攻打郑国,得到郜地和防地,而鲁国又夺取了那两个城邑。由此可知,输平是用利益来结交,所以予以贬斥。诸侯修好和睦,是为了捍卫王室,所主张的是义。如果为了利益,做臣子的怀着私利侍奉君主,做儿子的怀着私利侍奉父亲,做弟弟的怀着私利侍奉兄长,诸侯必定说:‘怎样有利于我的国家?’大夫必定说:‘怎样有利于我的家族?’士和百姓必定说:‘怎样有利于我自己?’上下互相争夺利益,不达到篡位弑君、掠夺侵夺的地步是不会满足的。所以特别称其为‘输平’,以表明有国家的人必须端正道义,不谋取私利,杜绝亡国败家的根本。”

夏季五月辛酉日,鲁公与齐侯在艾地结盟。

《左氏传》说:开始与齐国和平。【杜氏注:《春秋》之前,鲁国与齐国不和】

杜氏注解说:泰山牟县东南有艾山。

秋季七月。

《公羊传》说:秋季七月,这里没有大事,为什么记载?《春秋》即使没有大事,首月过去也要记载。首月过去为什么记载?《春秋》编年,四季具备然后才成为一年。

伊川先生解释《无事书》首:“月,是天时。王历的月份具备,然后才成为一年。”

冬季,宋国人夺取长葛。

《左氏传》说:秋季,宋国人夺取长葛。

公羊传何以书久也

伊川先生解宋人围,长葛歳且周矣。其虐民无道之甚,而天子弗治,方伯弗征。郑视其民之危困,而不能保,有赴诉卒,丧其邑,皆罪也。宋之强取,不可胜诛矣。

译《公羊传》说,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呢?是因为时间长久。

伊川先生解释说:宋国人包围长葛,将近一年了。他们虐待百姓、行事无道的程度非常严重,而天子不去惩治,方伯不去征讨。郑国看到其百姓处于危困之中,却不能加以保护,导致有百姓逃往他国诉苦,最终丧失了城邑,这些都是罪过。宋国强行夺取土地,其罪过多得无法一一列举。

杜氏注:「上有伐郑,围长葛。长葛,郑邑,可知,故不言郑也。」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伊川先生解娣归,不书,悯其无终也。

何氏注:「叔姬者,伯姬之媵也。至是乃归者,待年父母国也。」

髙邮孙氏曰:「法不当书而书者,春秋变例,以见其贤。叔姬为伯姬之娣,纪侯大去其国,纪季以酅入齐,复存纪之宗社。叔姬又归于酅,以承纪之宗祀。纪之国侵削殆尽,其所存者宗祀而巳纪侯又以大去,而叔姬不以国之盛衰系其懐不以夫之存亡易其虑,而唯宗社之是依。圣人安得不贤之乎?」

常山刘氏曰:「古者诸侯一娶九女,所以定名分而惩乱。原若不格之同时,而使得继行,则源源而来,将无纪极。故书以见讥。」

  滕侯卒

左氏传》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刘氏权衡云:常同盟者卒,未必皆名;未常同盟者卒,未必皆不名。而《左氏》又云:赴以名则书之,不然则否。若实从例,则不当从赴;若寳从赴,则无用设例。今进不必从赴,退不必从例,徒用是纷纷也】

  公羊传何以不名微国也

  伊川先生解卒不名史阙文也

杜氏注《滕国》在沛国公丘县东南。

陆氏纂例。赵子曰:凡诸侯同盟,名于载书;朝防,名于要约;聘告,名于简牍。故于卒赴可知而纪也,非此则否,示详慎也。左氏云:凡诸侯同盟,故薨则赴以名。此于理不安,岂有臣子正当创巨痛深之日,乃忍称君之名?礼篇所録亦云:「寡君不禄而已。」春秋诸侯卒不同盟者,凡五十二人,九人不书名,余并书名。

刘氏传:「赴以名,礼也;不赴以名,非礼也。」天王崩,赴以爵;诸侯薨,赴以名。防、盟、朝、聘之事,存焉,以慎终继世。是故诸侯不生名。

  夏城中丘

  左氏传书不时也

  公羊传何以书以重书也

伊川先生解为民立君,所以飬之也。养民之道,在爱其力。民力足,则生养遂;生养遂,则敎化行而风俗美。故为政以民力为重也。」《春秋》凡用民力,必书其所兴作。不时害义,固为罪也。虽时且义,必书,见劳民为重事也。后之人君知此义,则知慎重于用民力矣。然有用民力之大而不书者,为敎之意深矣。僖公修泮宫,复閟宫,非不用民力也,然而不书。二者复古兴废之大事,为国之先务,如是而用民乃所当用也。人君知此义,则知为政之先后轻重矣。凡书「城」者,完旧也;书「筑」者,创始也。城中丘,使民不以时,非人君之用心也。

杜氏注:「中丘在琅邪临沂县东北。」

泰山孙氏曰:「城邑宫室髙下大小,皆有王制,不可妄作。是故城一邑,新一廏,作一门,筑一囿,时与不时,皆详而録之。得其时者,其恶小;非其时者,其恶大。此圣人爱民力、重兴作、惩僣忒之深防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左氏传》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艾之盟也。

伊川先生解:「凡不称公子而称弟者,或责其失兄弟之义,或罪其以弟之爱而宠任之过。」《左氏》《公羊传》皆曰:「年,齐僖公之母弟。」先儒「母弟」之説,盖縁礼文有「立嫡子同母弟」之説。其曰「同母弟」,盖谓嫡尔,非以同母为加亲也。若以同母为加亲,是不知人理,近于禽道也。天下不明斯义也久矣。僖公爱年,其子尚礼秩如嫡,卒致篡弑之祸。书「弟」,见其以弟之爱而宠任之过也。桓三年同。

陆氏纂例,赵子曰:「礼以通好,曰聘。将国命,大夫之事。此讥弟也。」

常山刘氏曰:「周礼大行人,凡诸侯之邦交,歳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先王制礼,所以尽人之情。诸侯之于邻国,壌地相接,苟无礼以相与,则何足以讲信修睦哉?王室不纲,典制大壊,无礼义之交,而唯强弱之视。故小国则朝之聘之,大国则聘而不朝。故来朝于鲁,非邾、鄫、纪、薛,则郜、杞、曹、滕皆小国也。鲁侯之所如者,唯齐、晋、楚之三大国;而聘于鲁者,则齐、晋、宋、卫、陈、郑、

译杜氏注解说:“上文记载了讨伐郑国、包围长葛的事。长葛是郑国的城邑,这一点可以推知,所以不再特意说明是郑国的长葛。”

鲁庄公七年春季,周历三月,叔姬嫁往纪国。

伊川先生解说:妹妹随姐姐出嫁,史书不记载,是怜悯她最终没有好归宿。

何氏注解说:“叔姬是伯姬的陪嫁妹妹。到这个时候才出嫁,是因为在父母之国等待合适的婚龄。”

高邮孙氏说:“按常规不该记载却记载了,这是《春秋》的变例,用以显示她的贤德。叔姬是伯姬的陪嫁妹妹,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从而保全了纪国的宗庙社稷。叔姬又嫁往酅地,以继承纪国的宗庙祭祀。纪国的国土几乎被侵吞殆尽,所剩下的只有宗庙祭祀而已;纪侯又彻底离去,而叔姬不因为国家的兴盛或衰败而改变自己的情怀,不因为丈夫的生存或死亡而改变自己的考虑,只以宗庙社稷为依归。圣人怎么能不认为她贤德呢?”

常山刘氏说:“古代诸侯一次娶九个女子,是为了确定名分等级并防止混乱。如果原配夫人如果不来,就让陪嫁妹妹同时出嫁,使得她们接连不断地来,那就没有限度了。所以记载此事以示讥讽。”

滕侯去世。

《左氏传》说:不记载滕侯的名字,是因为未曾结盟。凡是诸侯结盟,于是称其名,所以去世时通报名字,以告知继承者。以此延续友好、休养生息,称为礼制的常规。【刘氏权衡说:经常结盟的诸侯去世,未必都记载名字;未曾结盟的诸侯去世,未必都不记载名字。而《左氏传》又说:通报名字就记载,不通报就不记载。如果确实遵循惯例,就不应当依据通报;如果确实依据通报,就没必要设立惯例。现在进不能依据通报,退不能依据惯例,只是徒然造成纷乱罢了。】

《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记载名字?因为滕国是微小的国家。

伊川先生解说:记载“卒”而不记载名字,是史官遗漏了文字。

杜氏注解说:“滕国在沛国公丘县东南。”

陆氏纂例,赵子说:凡是诸侯结盟,名字记载在盟书上;朝见和会盟,名字记载在契约中;聘问和告丧,名字记载在简牍上。所以在去世通报时可知而记载,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记载,以示详细谨慎。《左氏传》说:凡是诸侯结盟,所以去世就通报名字。这在情理上不通顺,哪有臣子正当悲痛深切之时,却忍心称呼君主名字的?《礼篇》所收录的也说:“寡君不幸去世罢了。”《春秋》中诸侯去世而未结盟的,共有五十二人,其中九人不记载名字,其余都记载名字。

刘氏传解说:“通报名字,是合乎礼的;不通报名字,是不合乎礼的。天王去世,通报爵位;诸侯去世,通报名字。会盟、朝见、聘问之事,都存在于其中,以慎重对待终始和继承。所以诸侯生前不称其名。”

夏季,在中丘筑城。

《左氏传》说: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

《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因为要着重记载。

伊川先生解说:为百姓设立君主,是为了养育他们。养育百姓的方法,在于爱惜他们的劳力。百姓的劳力充足,那么生活养育就能顺利;生活养育顺利,那么教化就能推行而风俗就能美好。所以为政以百姓的劳力为重。《春秋》凡是使用百姓劳力,必定记载其所兴建的工程。不合时宜且有害于道义,固然是一种罪过。即使合乎时宜且合乎道义,也必定记载,以显示劳役百姓是重大的事情。后世的君主知道这个道理,就会知道在使用百姓劳力时要慎重。然而有使用百姓劳力很大却不记载的,这是教化的用意深远。僖公修建泮宫,修复閟宫,并非不使用百姓劳力,然而不记载。这两者是恢复古制、兴办废弛的大事,是国家的当务之急,像这样使用百姓劳力是应当使用的。君主知道这个道理,就会知道为政的先后轻重了。凡是记载“城”的,是修缮旧有的;记载“筑”的,是新建的。在中丘筑城,役使百姓不合时宜,这不是君主应有的用心。

杜氏注解说:“中丘在琅邪临沂县东北。”

泰山孙氏说:“城邑宫室的高低大小,都有王制的规定,不可随意建造。所以筑一座城邑,修一座马厩,造一扇门,筑一个苑囿,合乎时宜或不合时宜,都详细地记录下来。合乎时宜的,其恶行较小;不合时宜的,其恶行较大。这是圣人爱惜百姓劳力、重视兴作工程、惩戒僭越违制的深远用意。”

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左氏传》说:齐侯派夷仲年来聘问,是为了巩固艾地的盟约。

伊川先生解说:“凡是不称公子而称弟弟的,或者是责备他失去了兄弟的道义,或者是罪责他因为偏爱弟弟而宠信任用过度。”《左氏传》和《公羊传》都说:“年,是齐僖公的同母弟弟。”先儒关于“同母弟”的说法,大概是依据礼文中有“立嫡子同母弟”的说法。所谓“同母弟”,大概是指嫡子而言,并不是因为同母就格外亲近。如果认为同母就格外亲近,是不懂得人情事理,接近禽兽之道了。天下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已经很久了。齐僖公偏爱年,他的儿子尚且按照礼制像嫡子一样对待,最终导致了篡位弑君的祸患。记载“弟”,是显示他因为偏爱弟弟而宠信任用过度。桓公三年的情况相同。

陆氏纂例,赵子说:“以礼互通友好,称为聘问。奉持国命,是大夫的职责。这里讥讽的是弟弟。”

常山刘氏说:“《周礼》大行人规定,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世互相朝见。先王制定礼制,是为了尽到人情。诸侯对于邻国,土地相接,如果没有礼制来相互交往,那么凭什么来讲求信用、修好和睦呢?王室纲纪废弛,典章制度大坏,没有礼义的交往,只看重强弱。所以小国就朝见大国、聘问大国,大国就聘问小国而不朝见小国。所以来朝见鲁国的,不是邾、鄫、纪、薛,就是郜、杞、曹、滕,这些都是小国。鲁侯所前往的,只有齐、晋、楚这三大国;而聘问鲁国的,则是齐、晋、宋、卫、陈、郑、

秦、楚之邦。鲁臣之所如者,则亦惟大国,而或及于小国者矣。」

译秦国和楚国那样的大国。鲁国臣子所前往的地方,也就是只有大国,而有时也会到达小国罢了。」

武夷胡氏传:「兄弟,先公之子,不称『公子』,贬也。书『盟』、『书帅师』而称兄弟者,罪其有宠爱之私;书『出奔』、『书归』而称兄弟者,责其薄友恭之义。仁人之于兄弟,絶偏系之私,笃友恭之义,人伦正而天理存。其《春秋》以训天下与来世之意也。」

  秋公伐邾【公作邾娄】

左氏传》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也【杜氏注:公距宋而更与郑平,欲以郑为援,今郑复与宋盟,故惧而伐邾,欲以求宋】

伊川先生解:「擅兴甲兵,为人而伐人,非义之甚也。」武夷胡氏传:「奉词致讨,曰伐宋人,先取邾田,故邾人入其郛。鲁与仪父,则元年盟于昧矣。邾人何罪可声?特托为词説,以伐之尔。」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

伊川先生解《周礼》时聘,以结诸侯之好。诸侯不修臣职而聘之,非王体也。

杜氏注:“凡伯,周卿士。凡,国伯爵也。”汲郡共县东南有凡城。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左氏传》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賔。冬,王使凡伯来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谷梁传》凡伯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国而曰伐,此一人而曰伐,何也?大天子之命也。”

伊川先生解「楚丘卫地伐」,见其以众,天子之使道,由于卫而戎得以众伐之,卫不能卫,其罪可知。言以归,则非执。凡伯有失节之罪。

杜氏注《楚丘》卫地,在济隂城武县西南。

泰山孙氏曰:“于楚丘者,责卫不能救难,録以归者,恶凡伯不死位。”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左氏传》齐侯将平宋、卫,有防期。宋公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犬丘,垂也,地有两名】

  谷梁传不期而防曰遇

伊川先生解:「齐侯将平宋、卫于郑,有会期。宋公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故遇于垂。宋忌郑之深,故与郑卒不成好。无诸侯相见之礼,故书曰『遇』。」

杜氏注:「垂,卫地。济阴句阴县东北有垂亭。」

刘氏传何以书?接乎我也?我未有接之者。其曰「接乎我」,何?诸侯之遇于我者,虽无事焉,必以礼交之道也。饩牵云乎?刍米云乎?垂者何?吾近邑也。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公谷并作邴】

左氏传》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成王营王城,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国朝宿之邑,后世因而立周公别庙焉。郑桓公,周宣王之母弟,封郑,有助祭泰山汤沐之邑在祊。郑以天子不能廵狩,故欲以祊易许田,各从本国所近之宜,恐鲁以周公别庙为疑,故云已废泰山之祀,而欲为鲁祀周公,孙辞以有求也】

谷梁传》名宛,所以贬郑伯恶与地也【去其族,恶擅易天下之邑】伊川先生解:鲁有朝宿之邑,在王畿之内,曰许;郑有朝宿之邑,近于鲁,曰祊。时王政不修,天子不巡狩,鲁亦不朝,故欲以祊易许田,各取其近者,故使宛来归祊。始以祊归鲁,未言易也。朝宿之邑,先祖受之于先王,岂可相易也?郑来归而鲁受之,其罪均也。

杜氏注:「宛郑大夫不书氏,未赐族祊,在琅邪费县东南【刘氏权衡云:『苟取不氏者,以未赐族説之耳,人谁知之?翚溺则以为贬,柔侠则以为未赐族,侨如及遂则以为尊夫人,宋督、宋万之比则以为从赴。人岂能知之乎】

陆氏微防曰:「淳闻于师曰:『参议之也。郑不当归,鲁不当受,宛当谏。』」

武夷胡氏传:「郑伯欲以泰山之祊易许田。前此来输平者,以言请之矣,未入地也。至是来归祊者,其地既输矣,未易许也。」

  庚寅我入祊

  公羊传其言入何难也

谷梁传》入者内弗受也。邴者,郑伯所受命于天子而祭泰山之邑也。

伊川先生解:“入者,内弗受也。义不可而强入之也。”范氏注:“诸侯有大功、盛徳于王室者,京师有朝宿之邑,泰山有汤沐之邑,所以供祭祀也。鲁,周公之后;郑,宣王母弟。若此有赐邑,其余则否。”许慎曰:“若令诸侯京师之地皆有朝宿之邑,周有千八百诸侯,

译武夷胡氏传:“兄弟,是先公的儿子,不称‘公子’,这是贬斥。记载‘盟’、‘率领军队’而称兄弟的,是谴责他们有偏爱的私心;记载‘出奔’、‘归来’而称兄弟的,是责备他们淡薄了友爱恭敬的道义。仁爱的人对待兄弟,断绝偏私的情感,笃行友爱恭敬的道义,人伦端正而天理得以保存。这正是《春秋》用来训诫天下和后世的本意。”

秋季,鲁公攻打邾国【鲁公攻打邾娄】。

《左氏传》:秋季,宋国与郑国讲和,七月庚申日在宿地结盟。鲁公攻打邾国,是为宋国讨伐邾国【杜氏注:鲁公抗拒宋国,转而与郑国讲和,想以郑国为援军,如今郑国又与宋国结盟,所以鲁公恐惧而攻打邾国,想以此求得宋国的谅解】。

伊川先生解:“擅自发动军队,为了别人而攻打他人,是非常不义的。”武夷胡氏传:“名义上奉命讨伐,说是攻打宋人,先前夺取了邾国的田地,所以邾国人攻入鲁国的外城。鲁国与邾仪父,在元年已在昧地结盟了。邾国人有什么罪可以声讨?只是假托辞说来攻打他们罢了。”

冬季,周天子派遣凡伯来鲁国聘问。

伊川先生解:《周礼》规定按时聘问,以结好诸侯。诸侯不修习臣子的职分,天子却去聘问他们,这不符合天子的体统。

杜氏注:“凡伯,是周朝的卿士。凡,是伯爵的国名。”汲郡共县东南有凡城。

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并让他回国。

《左氏传》:起初,戎人朝见周天子,向公卿赠送礼物。凡伯不接待他们。冬季,周天子派遣凡伯来鲁国聘问,戎人在楚丘攻打他,让他回国。

《谷梁传》:凡伯是谁?是天子的臣子。国家攻打称‘伐’,一个人攻打也称‘伐’,为什么呢?因为重视天子的使命。”

伊川先生解:“楚丘是卫国的土地,‘伐’字显示出戎人凭借众多兵力。天子的使者经过卫国,而戎人得以凭借众多兵力攻打他,卫国不能保卫,其罪责可知。说‘以归’,则不是被俘获。凡伯有失节的罪过。”

杜氏注:“楚丘,是卫国的土地,在济阴城武县西南。”

泰山孙氏说:“在楚丘,是责备卫国不能救难;记载‘以归’,是厌恶凡伯不在位殉难。”

八年春季,宋公与卫侯在垂地相遇。

《左氏传》:齐侯想要调停宋国、卫国的关系,有约定的日期。宋公带着礼物请求卫侯,希望先相见。卫侯答应了,所以在犬丘相遇【犬丘,就是垂,这个地方有两个名字】。

《谷梁传》:没有约定而相遇叫‘遇’。

伊川先生解:“齐侯想要调停宋国、卫国与郑国的关系,有会盟的日期。宋公带着礼物请求卫侯,希望先相见,所以在垂地相遇。宋国非常忌惮郑国,所以与郑国最终没有结好。没有诸侯相见的礼节,所以记载为‘遇’。”

杜氏注:“垂,是卫国的土地。济阴句阴县东北有垂亭。”

刘氏传:为什么要记载?因为与我交接吗?我没有主动去交接他们。说‘与我交接’,是什么意思?诸侯与我相遇,即使没有事情,也必须以礼相交。是馈赠牲畜吗?是馈赠草料粮食吗?垂是什么地方?是我近郊的邑地。

三月,郑伯派遣宛来归还祊地【《公羊传》、《谷梁传》都写作邴】。

《左氏传》:郑伯请求废除泰山的祭祀,改祭周公,用泰山的祊地交换许田。三月,郑伯派遣宛来归还祊地,不再祭祀泰山了【成王营建王城,赐给周公许田,作为鲁国朝见天子时住宿的邑地,后世因此建立了周公的别庙。郑桓公,是周宣王的同母弟,被封于郑,有在祊地的助祭泰山的汤沐邑。郑国因为天子不能巡狩,所以想用祊地交换许田,各自从本国就近的便利,担心鲁国以周公别庙为疑,所以说自己废除了泰山的祭祀,而想为鲁国祭祀周公,这是委婉的言辞以求得交换】。

《谷梁传》:称宛的名字,是为了贬斥郑伯,厌恶他擅自交换土地【去掉他的族氏,厌恶他擅自交换天下的邑地】。伊川先生解:鲁国有朝宿之邑,在王畿之内,叫许;郑国有朝宿之邑,靠近鲁国,叫祊。当时王政不修,天子不巡狩,鲁国也不朝见,所以想用祊地交换许田,各自取就近的,所以派遣宛来归还祊地。起初把祊地归还鲁国,没有说交换。朝宿之邑,是祖先从先王那里受赐的,怎么可以互相交换呢?郑国来归还而鲁国接受,他们的罪责是相等的。

杜氏注:“宛,是郑国的大夫,不书氏,是因为未被赐族。祊,在琅邪费县东南【刘氏权衡说:‘如果取不书氏的说法,是因为未被赐族,谁又能知道呢?翚、溺则认为是贬斥,柔、侠则认为是未被赐族,侨如及遂则认为是尊夫人,宋督、宋万之比则认为是从赴。人怎么能知道呢’】。

陆氏微防说:“淳听老师说:‘应当参议此事。郑国不应当归还,鲁国不应当接受,宛应当劝谏。’”

武夷胡氏传:“郑伯想用泰山的祊地交换许田。此前来输送平邑的,是用言语请求的,土地还没有移交。至此来归还祊地,是土地已经移交了,但许田还没有交换。”

庚寅日,鲁国进入祊地。

《公羊传》:说‘入’是什么意思?表示困难。

《谷梁传》:‘入’,表示内部不接受。邴,是郑伯受命于天子而祭祀泰山的邑地。

伊川先生解:“‘入’,表示内部不接受。道义上不可而强行进入。”范氏注:“诸侯对王室有大功、盛德的,京师有朝宿之邑,泰山有汤沐之邑,用来供给祭祀。鲁国,是周公的后代;郑国,是宣王的同母弟。像这样有赐邑,其余则没有。”许慎说:“如果让诸侯在京师都有朝宿之邑,周朝有一千八百个诸侯,

尽京师之地不足以容,不合事理。”

刘氏传未有言我入者,其曰「我入祊」,何祊?非我有也,何言乎祊?非我有,王者制诸侯之地有常,郑不得与诸人,鲁不得取诸人。

译即使耗尽京师的土地也不足以容纳,这不符合事理。”

刘氏的传注中没有说我进入的记载,它说“我进入祊地”,什么是祊地?那不是我的土地,为什么要提到祊地?既然不是我的土地,那么王者分封诸侯的土地是有定数的,郑国不能把它给予别人,鲁国也不能从别人那里夺取它。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武夷胡氏传:「天王崩,告于诸侯,则不名;诸侯薨,以名赴,而自别于太上,礼也。古者死而不諡,不以名为讳;周人以諡易名,于是乎有讳礼。故君薨赴于他国,则曰『寡君不禄,敢告执事』。春秋之时,遵用此礼,凡赴者皆不以名矣。经书其终,虽五霸强国,齐桓、晋文之盛,莫不以名者,是仲尼笔之也。赴不以名,而书其名者,与鲁通也。已通而不名者,旧史失之尔;未通而名者,有所证矣。故传此义者,记于礼篇曰:『诸侯不生名。』夫生则不名,死而名之,别于太上,示君臣尊卑之等,盖礼之中也。诸侯薨赴不以名,而仲尼革之,必以名书,变周制矣。《春秋》鲁史,圣人修之也,而孟子谓之作,以此类也。」

  辛亥宿男卒

吕氏曰:「宿男不名,史失圣人,不得而益之也。」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左氏传》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防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谷梁传》春秋之参盟于是始,故谨而日之也。

伊川先生解「宋为主盟,与郑絶也」。

  杜氏注瓦屋周地

武夷胡氏传,《春秋》谨参盟,善胥命,美萧鱼之防,以信待人,而不疑也。

防陵许氏曰:「春秋之初,宋公先齐,序爵也。其后乃以国之小大为次,唯主防者为之矣。」

  八月葬蔡宣公

公羊传》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从正,而葬从主人。”杜氏注:“三月而葬,速。”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公谷并作包来】

  左氏传以成纪好也

伊川先生解:「邻国之交,讲信修睦,可也。安用盟为?公屈已而与臣盟,义非安也。」

杜氏注:「莒人微者,不嫌敌公侯,故直称公。」浮来,纪邑,东莞县北有邳乡,邳乡西有公来山,号曰邳来。

陆氏微防曰:「淳闻于师曰:『凡公独与外大夫盟,例不书。公及齐髙傒、晋处父盟,是也。所以罪齐、晋也。此特书公者,莒小国也,非大夫所敢盟。公是公自欲与之盟尔,所以讥公之失礼,且明非大夫之罪也。』」

  螟

伊川先生解「螟为灾也」,民以食为本,故有灾必书。

冬,十有二月,无骇【谷作侅】卒。

左氏传》无骇卒,羽父请諡,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諡,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伊川先生解未赐族书名而已

陆氏纂例,啖子曰:鲁卿既王命,皆书卒。隐公摄位,不命大夫,故未命之卿亦书卒,明非怠慢也。侠无骇是也。余公则不命之卿无书卒者,责不尊王室【桓十一年,柔防宋公;庄三年,溺防齐师,而并不书卒,是也】

武夷胡氏传:「无骇书名,未赐族也。诸侯之子为大夫,则称公子;其孙也而为大夫,则称公孙。公孙之子与异姓之臣,未赐族而身为大夫,则称名,无骇、侠之类是也。已赐族而使之世为大夫,则称族,如仲孙、叔孙、季孙之类是也。古者置卿,必求贤徳,不以世官。春狄之初,犹为近古,故无骇与侠皆书名尔。其后官人以世,无不赐之族,或以字,或以諡,或以官,或以邑,而先王之礼亡矣。至于三家专鲁,六卿分晋,诸侯失国出奔者相继,职此由也。案礼,天子寰内诸侯,世其禄而不嗣,然则诸侯所置大夫,嗣其位而不易,岂礼也哉?观《春秋》所书,而是非之迹着矣,治乱之效明矣。」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谷梁传》:“南氏,姓也;季,字也;聘,问也。聘诸侯,非正也【范▯《周礼》说:“天子时聘,以结诸侯之好。”许慎曰:“礼,臣病,君亲问之。天子有下聘之义。”传曰:“聘诸侯,非正。”▯所未详】

伊川先生解《周礼》大行人时,聘以结诸侯之好,王法之行,时加聘问以懐抚诸侯,乃常礼也。春秋之时,诸侯不修臣职,朝觐之礼废,皆王法所当治也。不能正典刑而反聘之,又不见荅,失道甚矣。

刘氏传曷为字下大夫也?天子之下大夫四命。

译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去世。

武夷胡氏传:“周天子去世,向诸侯通告时,不称其名;诸侯去世,以名字向天子报告,从而与至尊的天子相区别,这是礼制。古代人死后不加谥号,不以名字为避讳;周人用谥号替代名字,于是有了避讳的礼制。所以国君去世向其他国家报告时,就说‘我国国君不幸去世,敢向执事者报告’。春秋时期,遵循这个礼制,凡是报告者都不称国君的名字。《春秋》记载他们的去世,即使是五霸强国,齐桓公、晋文公那样兴盛,也没有不称名字的,这是孔子笔削的结果。报告时不称名字,而史书称名字的,是与鲁国通好的缘故。已经通好却不称名字的,是旧史官的失误;未通好而称名字的,是有证据的。所以阐述这个义理的,在礼篇中记载说:‘诸侯生前不称名字。’生前不称名字,死后称名字,与至尊的天子相区别,显示君臣尊卑的等级,大概是礼制的中道。诸侯去世报告时不称名字,而孔子变革它,必定称名字书写,改变了周朝的体制。《春秋》是鲁国的史书,由圣人修订,而孟子说这是创作,就是这类情况。”

辛亥,宿男去世。

吕氏说:“宿男不称名字,是史官的失误,圣人无法增补。”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

《左氏传》:齐人最终使宋、卫与郑国讲和,秋天在温地设防,在瓦屋结盟,以解除东门之战的怨恨,符合礼制。

《谷梁传》:《春秋》中三方结盟从这时开始,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日期。

伊川先生解释:“宋公是主盟者,与郑国断绝关系。”

杜氏注:瓦屋是周朝的地名。

武夷胡氏传:《春秋》谨慎对待三方结盟,赞许互相约定,赞美萧鱼之防,以诚信待人,而不怀疑。

防陵许氏说:“春秋初期,宋公排在齐侯之前,是按爵位排序。后来才按国家大小排序,只有主盟者这样做了。”

八月,安葬蔡宣公。

《公羊传》:去世为什么称名字?而安葬时,不称名字。去世遵循正统,而安葬遵循主人(鲁国)的意愿。”杜氏注:“三个月就安葬,太快了。”

九月辛卯,鲁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公羊传》《谷梁传》都写作包来】

《左氏传》:为了成就与纪国的友好关系。

伊川先生解释:“邻国交往,讲究信用、增进和睦,是可以的。何必结盟呢?鲁公委屈自己与臣属结盟,道义上不安。”

杜氏注:“莒人是地位低微的,不嫌与公侯敌对,所以直接称鲁公。”浮来,是纪国的城邑,东莞县北有邳乡,邳乡西有公来山,号称邳来。

陆氏微防说:“淳听老师说:‘凡是鲁公单独与外国大夫结盟,惯例不记载。鲁公与齐国高傒、晋国处父结盟,就是例子。这是为了谴责齐、晋两国。这里特别记载鲁公,是因为莒是小国,不是大夫敢结盟的对象。鲁公是自己想与它结盟,所以讥讽鲁公失礼,并且表明不是大夫的罪过。’”

发生螟灾。

伊川先生解释“螟灾是灾害”,百姓以粮食为本,所以有灾害必定记载。

冬,十二月,无骇【《谷梁传》写作侅】去世。

《左氏传》:无骇去世,羽父请求赐谥号,并赐氏族。鲁公向众仲询问氏族的事,众仲回答说:“天子建立德行,根据出生来赐姓,分封土地而命氏。诸侯以字为谥号,因而作为氏族。官职有世代功勋,就有官族,邑邑也这样。”鲁公命令以字为展氏。

伊川先生解释:未赐氏族,所以只称名字。

陆氏纂例,啖子曰:鲁国卿大夫既然受王命,都记载去世。隐公摄政,不任命大夫,所以未任命的卿也记载去世,表明不是怠慢。侠、无骇就是这样。其他国君未任命的卿没有记载去世的,是责备不尊重王室【桓公十一年,柔抵御宋公;庄公三年,溺抵御齐师,而都不记载去世,就是例子】

武夷胡氏传:“无骇称名字,是因为未赐氏族。诸侯的儿子做大夫,就称公子;他的孙子做大夫,就称公孙。公孙的儿子与异姓的臣子,未赐氏族而身为大夫,就称名字,无骇、侠之类就是这样。已赐氏族而让他世代做大夫,就称氏族,如仲孙、叔孙、季孙之类就是这样。古代设置卿大夫,必定寻求贤德,不以世袭为官。春秋初期,还接近古代,所以无骇与侠都称名字。后来用人世袭,无不赐氏族,有的以字,有的以谥号,有的以官职,有的以邑邑,而先王的礼制就灭亡了。至于三家专权鲁国,六卿瓜分晋国,诸侯失国出奔的相继发生,就是由此造成的。查考礼制,天子疆域内的诸侯,世代享有俸禄而不继承爵位,那么诸侯所设置的大夫,继承职位而不更换,难道是礼制吗?观察《春秋》所记载的,是非的迹象就显著了,治乱的效验就明白了。”

九年春,周天子派南季来聘问。

《谷梁传》:“南氏,是姓;季,是字;聘,是问。聘问诸侯,不是正礼【范氏《周礼》说:‘天子按时聘问,以结诸侯的友好。’许慎说:‘礼,臣生病,君亲自问。天子有下聘的意义。’传曰:‘聘问诸侯,不是正礼。’〇所未详】”

伊川先生解释:《周礼》大行人按时聘问,以结诸侯的友好,王法的施行,按时加聘问以安抚诸侯,是常礼。春秋时期,诸侯不修臣职,朝觐的礼制废弛,都是王法所当治理的。不能正典刑反而聘问,又不被回答,失道太严重了。

刘氏传:为什么字下大夫呢?天子的下大夫四命。

武夷胡氏传隠公即位九年于此,而史册不书遣使如周,则是未尝聘也;亦不书公如京师,则是未尝朝也。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如隠公者,贬爵削地可也。刑则不举,遣使聘焉,其斯以为不正乎?经书公如京师者,一朝于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师者五。举鲁一国,则天下诸侯怠慢不臣可知矣。书天王来聘者七,锡命者三,赗葬者四,则问于他邦及齐、晋、秦、楚之大国,又可知矣。王之不王如此,征伐安得不自诸侯出乎?诸侯之不臣如此,政事安得不自大夫出乎?君臣上下之分易矣,陪臣执国命,夷狄制诸夏矣。其原皆自天王失威福之柄也。《春秋》于此盖有不得已焉尔矣。

译武夷胡氏传:隐公即位九年,史册没有记载他派遣使者出访周朝,这说明他未曾聘问;也没有记载隐公亲自前往京师,这说明他未曾朝见。一次不朝见就贬低他的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减他的封地。像隐公这样,贬爵削地是应当的。刑罚却不执行,反而派遣使者去聘问,这大概就是被认为不正当的原因吧?《春秋》记载鲁公前往京师的,有两次;卿大夫前往京师的,有五次。仅从鲁国一国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天下诸侯怠慢无礼、不守臣节了。记载天王前来聘问的有七次,赐予命令的有三次,赠送助葬物品的有四次,那么询问其他诸侯国以及齐、晋、秦、楚等大国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周天子如此不能行使天子的职权,征伐之事怎能不由诸侯发起呢?诸侯如此不守臣节,政事怎能不由大夫掌控呢?君臣上下的名分已经颠倒,家臣把持国家命脉,夷狄支配中原诸夏了。这些乱象的根源,都在于周天子失去了威福的权柄。《春秋》在这里的记载,大概是出于不得已罢了。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左氏传》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书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书时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徃为霖;平地尺,为大雪。

公羊传》:“三月癸酉,大雨震电。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庚辰,大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俶甚也。”

伊川先生解:阴阳运动有常,而无忒。凡失其度,皆人为感之也。故《春秋》灾异必书。汉儒传其说,而不达其理,故所言多妄。三月大雨,震电不时,灾也。大雨雪非常,为大,亦灾也。

  杜氏注三月今正月

  挟卒【公谷并作侠】

公羊传》:「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谷梁传》弗大夫者,隠不爵大夫也。隐之不爵大夫,何也?不成为君也。

  杜氏注挟鲁大夫未赐族

  夏城郎

  左氏传书不时也

  伊川先生解不时也

武夷胡氏传:「城者,御暴保民之所而城有制,役有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邑无百雉之城制也。鲁尝城费,城郈,其后复堕焉,则越礼而非制矣。凡土功,龙见而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昬正而栽,日至而毕时也。隠公城中丘,城郎,而皆以夏,则妨农务而非时矣。城不违制,役不违时,又当分财用,平版榦,称畚筑,程土物,议逺迩,略基址,揣厚薄,仞沟洫,具糇粮,度有司,量功命日,不愆于素,然后为之可也。况失其时制,妄兴大作,无爱养斯民之意者,其罪之轻重,见矣。」

防陵许氏曰:七年书城中丘,而后伐邾;九年书城郎,而后伐宋。皆讥公不务崇徳修政,以戒萧墙,而念外人之有非。干时动众,恃城保国,亦已末矣。

秋,七月。冬,公防齐侯于防【公作邴】

左氏传》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冬,公防齐侯于防,谋伐宋也。

  伊川先生解谋伐宋也

杜氏注:「防,鲁地,在琅邪华县东南。」

武夷胡氏传《周官》行人曰:「时防以发四方之禁,此谓非时而合诸侯,以禁止天下之不义也。」列国何为有此名?凡书防,皆讥也。谓非王事,相防聚耳。左氏称:「宋公不王,郑伯以王命讨之,使来告命,防于防,谋伐宋也。」于中丘为师期也,亦谓之非王事可乎?曰:「以王命讨宋,而聼征讨之禁于王都,虽召陵之举,不是及矣。」始则私相防,为谋于防;中则私相盟,为师期于邓;终则乗人败而深为利,以取二邑,归诸已。奉王命讨不庭者,果如是乎?经之书「防伐」而不异其文,以此。

十年春,王二月,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

左氏传》:春,王正月,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邓,为师期。

  伊川先生解为师期也

  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

左氏传》五月,羽父先防,齐侯、郑伯伐宋。

公羊传》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隠之罪人也。故终隠之篇,贬也。

伊川先生解:「三国先遣将致伐齐,郑称人,非卿也。翚不称公子,与四年同。」

刘氏意林》伐宋败宋,取郜,取防。滕侯、薛侯来朝,入许。隠公之所以弑也。徳薄而多大功,虑浅而数得意也。备其四竟,祸反在内,可不哀与?”孔子曰:“人无逺虑,必有近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也。”

武夷胡氏传:「翚不氏先期也。始而防宋,以伐郑,固请而行;今而防郑,以伐宋,先期而往。不待钟巫之变,知其有无君之心矣。夫乱臣贼子,积其强恶,非一朝一夕之故。及权势已成,威行中外,虽欲制之,其将能乎?故去其公子,以戒兵柄,下移制之于未乱也。」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左氏传》六月戊申,公防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伊川先生解「不言战而言败」,败者为主,彼与战而此败之也。

杜氏注:“齐、郑后期,故公独败宋师。”书败宋,未陈也。菅,宋地。

刘氏传曷为或言战或不言战?皆陈曰战,诈战曰败。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左氏传》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

译三月癸酉日,大雨伴随雷电;庚辰日,降下大雪。

《左氏传》说:春季周历三月癸酉日大雨成霖,因为伴随雷电所以记载这是开始。庚辰日降下大雪,也如此记载,是因为记载了时节失常。凡是下雨,连续三天以上称为霖;平地积雪一尺,称为大雪。

《公羊传》说:“三月癸酉日,大雨伴随雷电。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有什么异常呢?不合时节。庚辰日,降下大雪。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有什么异常呢?过于严重。”

伊川先生解释:阴阳运动有常规,而没有差错。凡是失去法度,都是人为感应的结果。所以《春秋》对灾异必定记载。汉代儒者传承这种说法,却不通达其中的道理,所以他们所说的多属虚妄。三月下大雨,雷电不合时节,是灾祸。降下大雪不寻常,且雪量很大,也是灾祸。

杜氏注:三月即今正月。

挟去世【《公羊传》《谷梁传》都写作“侠”】

《公羊传》说:“侠,是什么人?是我国尚未受命的大夫。”

《谷梁传》说:不称大夫,是隐公不授予他大夫爵位。隐公不授予他大夫爵位,为什么呢?因为隐公未能成为真正的君主。

杜氏注:挟是鲁国大夫,尚未赐予族氏。

夏季,修筑郎城。

《左氏传》说:记载是因为不合时节。

伊川先生解释:不合时节。

武夷胡氏传:“城郭,是抵御暴乱、保护百姓的地方,而筑城有制度,劳役有时令,大城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小城没有百雉的城制。鲁国曾经修筑费城、郈城,后来又将它们拆毁,那就是越礼而不合制度了。凡是土木工程,龙星出现时告诫准备,火星出现时开始使用,水星昏正时栽种,冬至时完工,这是时令。隐公修筑中丘、郎城,都在夏季,那就妨碍农务而不合时令了。筑城不违背制度,劳役不违背时令,又应当分配财物,平整版筑,称量畚箕和土筐,估量土石物料,商议远近,粗略确定基址,揣测厚薄,测量沟渠,备足干粮,估量官吏,衡量功期,不违背常规,然后才可以动工。何况失去时令和制度,妄自兴办大工程,没有爱护百姓的意思,其罪行的轻重,就显而易见了。”

防陵许氏说:七年记载修筑中丘,之后讨伐邾国;九年记载修筑郎城,之后讨伐宋国。都是讥讽隐公不致力于崇德修政,以警戒内部祸患,却想着外部人的非议。违逆时令动用民众,依靠城郭保卫国家,也太末节了。

秋季,七月。冬季,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公羊传》写作“邴”】

《左氏传》说:宋公不朝见周王,郑伯担任周王的左卿士,奉周王命令讨伐宋公。秋季,郑人奉周王命令来告知讨伐宋国。冬季,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谋划讨伐宋国。

伊川先生解释:谋划讨伐宋国。

杜氏注:“防,是鲁国地名,在琅邪华县东南。”

武夷胡氏传:《周官》行人说:“适时会合以发布四方禁令,这是指不合时宜地会合诸侯,以禁止天下的不义行为。”列国为什么会有这个名目?凡是记载“会”,都是讥讽。意思是这不是王事,只是互相会合聚集罢了。《左氏传》称:“宋公不朝见周王,郑伯奉周王命令讨伐他,派人来告知命令,在防地会合,谋划讨伐宋国。”在中丘约定军队日期,也可以说这不是王事吗?回答说:“奉周王命令讨伐宋国,而在王都听从征讨的禁令,即使是召陵的举动,也比不上。”起初私自会合,在防地谋划;中间私自结盟,在邓地约定军队日期;最终趁别人失败而谋取大利,夺取两座城邑,据为己有。奉周王命令讨伐不朝见的人,果真像这样吗?经文记载“会伐”而不区分文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十年春季,周历二月,隐公在郎地会见齐侯、郑伯。

《左氏传》说:春季,周历正月,隐公在郎地会见齐侯、郑伯。癸丑日,在邓地结盟,约定军队日期。

伊川先生解释:约定军队日期。

夏季,翚率领军队会同齐人、郑人讨伐宋国。

《左氏传》说:五月,羽父先期会合,齐侯、郑伯讨伐宋国。

《公羊传》说:这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公子?是为了贬低。为什么要贬低?因为他是隐公的罪人。所以整篇隐公的记载,都贬低他。

伊川先生解释:“三国先派遣将领致伐,齐、郑称人,不是卿大夫。翚不称公子,与四年相同。”

刘氏《意林》说:讨伐宋国,打败宋国,夺取郜,夺取防。滕侯、薛侯来朝见,进入许国。这就是隐公被弑的原因。德行浅薄却建立大功,思虑浅近却屡次得逞。防备四方边境,祸患反而在内部,能不悲哀吗?孔子说:“人没有长远考虑,必定有眼前忧患。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

武夷胡氏传:“翚不称氏,是因为先期行动。起初会合宋国,讨伐郑国,坚持请求才行动;现在会合郑国,讨伐宋国,先期前往。不待钟巫之变,就知道他有背叛君主的心了。乱臣贼子,积累强暴恶行,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等到权势已成,威行中外,即使想控制他,又能怎样呢?所以去掉他的公子称号,以警戒兵权下移,在动乱之前加以制约。”

六月壬戌日,隐公在菅地打败宋军。

《左氏传》说:六月戊申日,隐公在老桃会见齐侯、郑伯。壬戌日,隐公在菅地打败宋军。

伊川先生解释:“不说战而说败”,败者为主,对方与之交战而被我方打败。

杜氏注:“齐、郑迟到,所以隐公独自打败宋军。”记载打败宋军,是因为宋军尚未列阵。菅,是宋国地名。

刘氏传:为什么有的说战有的不说战?双方列阵称为战,欺诈作战称为败。

辛未日夺取郜,辛巳日夺取防。

《左氏传》说:壬戌日,隐公在菅地打败宋军。庚午日,郑军进入郜。辛未日,郜归顺我国。

。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刘氏权衡曰:经无老桃之事,又但书公败宋师,取郜、取防,曽不言郑伯居间者,岂得如传言哉?且如传言,《春秋》为緃漏郑伯取邑之罪,反移之于其君也。为人臣子,固若此邪】

译庚辰日,郑国的军队进入防邑。辛巳日,防邑归还给我们。【刘氏权衡说:《春秋》经文中没有记载老桃的事情,又只记载了鲁公击败宋军、夺取郜邑和防邑,曾经没有提到郑伯在中间调停,怎么能像《左传》传言所说的那样呢?况且如果像传言所说,《春秋》为了掩盖郑伯夺取城邑的罪责,反而把罪责归咎于他的国君。作为臣子,难道本来就是这样吗?】

公羊传一月而再取甚之也

伊川先生解取二邑,而有之盗也。

杜氏注:「济隂城武县东南有郜城,髙平昌邑县西南有西防城。」

武夷胡氏传:「内大恶其词,婉小恶直书而不隠。夫诸侯分邑,非其有而取之,盗也,曷不隠乎?于取之中,犹有重焉者:若成公取鄟,防公取邿,昭公取鄫,皆覆人之邦而絶其嗣,亦书曰『取』,所谓犹有重焉者,此也。故取郜、取防,直书而不隠也。」

  秋宋人卫人入郑

左氏传》蔡人、卫人、郕人不防王命。秋七月庚寅,郑师入郊。犹在郊,宋人、卫人入郑。

  杜氏注宋卫奇兵乗虚入郑

伊川先生解「劳民以务外,而不知其国,故二国入之」。

宋人、蔡人、卫人伐戴【公谷并作载】郑伯伐,取之。

  左氏传蔡人从之伐戴【从宋防伐戴也】八月壬戌郑伯围戴癸亥克之取三师焉【三国之军在戴故郑伯合围之】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

公羊传》其言“伐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谁之力?因宋人、蔡人、卫人之力也。

伊川先生解:「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郑伯围戴,克之,取三师焉。戴,郑所与也,故三国伐之。郑戴合攻,尽取三国之众,其残民也甚矣。」

杜氏注「戴国,今陈留外黄县东南有戴城」。

武夷胡氏传》称伐、称取,兼之也。或疑郑人兵力不能取戴,兼三国之师,非矣。什围伍攻,正也。以寡覆众,奇也。庄公盖尝克叔段,败王师,困州吁,而入许,能以奇胜,可知也。故驻师于郊,多方以误之也。四国已鬭,起乗其弊,一举而兼取之,卞庄子之术也。然则可乎?孟子曰:「善战者服上刑,称伐取者,其以郑庄公残民之甚,当此刑矣。」

吕氏曰:此见王室之微,诸侯放恣之甚,伐取之又甚之之词也。圣人书是,为甚有力,欲使后世乱臣贼子读之者悚然而惕惧,不敢为恶如此之甚也。三复其词,吾有以知其邪心暗消忿戾之气,不敢萌也。而世之读《春秋》者,专以挍凡例、考同异为意,惜哉,其求圣人之防逺也。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公作盛】

左氏传》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

伊川先生解「讨不防伐宋也」,宋以公子冯在郑,故二国交恶。左氏传云:「宋公不王,郑伯以王命讨之。」于《春秋》不见其为王讨也。王臣不行,王师不出,矫假以逞私欲尔。

武夷胡氏曰:「若讨违王命,则不书入矣。入者,不顺词也。苟以为难词,则齐、郑大国,于讨郕何难哉!」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公羊传》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案:《春秋》诸侯以他事来者多矣,不可悉云朝】

谷梁传》诸侯来朝犆言同时也【犆言谓别言也,若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同时来,不俱至】累数皆至也【累数緫言之也,若滕侯、薛侯来朝,同时俱至】

伊川先生解:「诸侯虽有相朝之礼,而当时诸侯于天子未尝朝觐,独相率以朝鲁,得为礼乎?」

  杜氏注薛鲁国薛县

陆氏纂例。赵子曰:「朝聘诸侯,必有防姻之好,疆埸之理,故王者不絶其交焉。春秋之代,则多自为党仇矣。」皆国之大事,君子志之。

刘氏传王者之制,诸侯歳相问,殷相聘,世相朝。其兼言之,何讥?何讥尔?旅见也。非天子不旅见诸侯,诸侯相旅见,非礼也。

刘氏意林: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固人臣也。鲁不敢同日而参盟,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是也。今一旦而朝两君,不能识其非礼也,而受之,则非独骄也,志荒矣,死不亦宜乎?

泰山孙氏曰:「齐、晋、宋、卫未尝朝鲁,而滕、薛、邾、杞来朝,奔走而不暇也。齐、晋、宋、卫未尝朝鲁者,齐、晋盛也;宋、卫敌也。滕、薛、邾、杞来朝奔走而不暇者,土地狭陋,兵众寡弱,不能与鲁抗也。凡书朝者,皆恶之也。」

髙邮孙氏曰:「外之朝天子者,不见于经。内之朝天子者,二而已。又皆在于王所,而不在于京师。其如京师者,一而已。又因防伐

译《公羊传》说:一个月内两次记载“取”,是为了表示谴责。

伊川先生解释说:夺取两个城邑并占有它们,这是盗窃行为。

杜氏注解说:“济阴郡城武县东南有郜城,高平郡昌邑县西南有西防城。”

武夷胡氏传解说:“对于内部的重大罪恶,措辞委婉;对于较小的罪恶,则直书不隐。诸侯瓜分城邑,不是自己的却去夺取,这就是盗窃,为什么要隐瞒呢?在‘取’这个字中,还有更严重的情况:比如成公取鄟、宣公取邿、昭公取鄫,都是灭掉别人的国家并断绝其宗嗣,也记载为‘取’,这就是所谓‘还有更严重情况’的意思。所以取郜、取防,直书而不隐。”

秋天,宋国人、卫国人进入郑国。

《左氏传》说:蔡国人、卫国人、郕国人不遵从周王的命令。秋七月庚寅日,郑国军队进入宋国郊外。郑军还在郊外时,宋国人、卫国人就进入郑国。

杜氏注解说:宋国和卫国出奇兵乘虚进入郑国。

伊川先生解释说:“劳役百姓去从事对外事务,却不知保卫自己的国家,所以两国攻入郑国。”

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攻打戴国【《公羊传》《谷梁传》都写作“载”】,郑伯攻打戴国,夺取了它。

《左氏传》说:蔡国人跟随宋国、卫国攻打戴国【跟随宋国、卫国攻打戴国】。八月壬戌日,郑伯包围戴国,癸亥日攻克它,俘获了三国军队【三国军队在戴国,所以郑伯合围他们】。宋国、卫国既已攻入郑国,又用攻打戴国来召唤蔡国人,蔡国人发怒,所以不和而失败。

《公羊传》说:为什么说“攻打并夺取”呢?表示容易。怎么容易呢?借助别人的力量。借助谁的力量?借助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力量。

伊川先生解释说:“宋国人、卫国人攻入郑国,蔡国人跟随他们,攻打戴国。郑伯包围戴国,攻克它,俘获了三国军队。戴国是郑国所封给的,所以三国攻打它。郑国和戴国联合进攻,尽数俘获三国军队,他们残害百姓太严重了。”

杜氏注解说:“戴国,现在陈留郡外黄县东南有戴城。”

武夷胡氏传解说:既称“伐”又称“取”,是兼而有之。有人怀疑郑国兵力不能夺取戴国,还能兼俘三国军队,这是不对的。十围五攻,是正兵;以少胜多,是奇兵。庄公曾经战胜叔段,打败王师,困住州吁,攻入许国,能够以奇兵取胜,是可以预知的。所以驻扎军队在郊外,用多种方法来迷惑敌人。四国已经交战,趁机利用他们的疲弊,一举兼取三国军队,这是卞庄子的战术。然而这可以吗?孟子说:“善于作战的人要受最重的刑罚。”称“伐”称“取”,是因为郑庄公残害百姓太严重,应当受这种刑罚。

吕氏说:这显示出王室衰微,诸侯放纵太厉害,“伐”和“取”是更加谴责的措辞。圣人这样书写,非常有力量,想让后世乱臣贼子读了感到恐惧警惕,不敢作恶到这种程度。反复诵读这些词句,我由此知道他们的邪心暗中消减,忿怒之气不敢萌生。而那些读《春秋》的人,专门以核对体例、考证同异为目的,可惜啊,他们离圣人的用意太远了。

冬十月壬午日,齐国人、郑国人攻入郕国【《公羊传》写作“盛”】。

《左氏传》说:冬天,齐国人、郑国人攻入郕国,讨伐他们不遵从周王命令。

伊川先生解释说:“讨伐不遵从攻打宋国的命令”,宋国因为公子冯在郑国,所以两国交恶。《左氏传》说:“宋公不遵从周王,郑伯以周王命令讨伐他。”在《春秋》中看不出他是为周王讨伐。周王臣子不出行,周王军队不出动,只是假借名义来逞私欲罢了。

武夷胡氏说:“如果是讨伐不遵从周王命令,就不会记载‘入’了。‘入’是不顺从的措辞。如果认为是难以攻入,那么齐、郑是大国,讨伐郕国有什么难的呢!”

十一年春天,滕侯、薛侯来朝见。

《公羊传》说:诸侯来叫朝见,大夫来叫聘问【按:《春秋》中诸侯因其他事务来的很多,不能全部说是朝见】。

《谷梁传》说:诸侯来朝见,分别说,表示同时【分别说,是说分开说,比如谷伯绥来朝见,邓侯吾离来朝见,同时来,但不一起到达】。累计数都到了【累计数是总说,比如滕侯、薛侯来朝见,同时一起到达】。

伊川先生解释说:“诸侯虽然有互相朝见的礼节,但当时诸侯对天子未曾朝见,唯独一起率领来朝见鲁国,这合乎礼节吗?”

杜氏注解说:薛国,鲁国薛县。

陆氏纂例。赵子曰:“朝见聘问诸侯,一定有婚姻之好,疆界之理,所以王者不断绝他们的交往。春秋时代,则多各自结党仇视。”这都是国家大事,君子记载它们。

刘氏传解说:天子的制度,诸侯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世互相朝见。这里兼而言之,有什么讥讽?有什么讥讽呢?是集体朝见。不是天子不能集体朝见诸侯,诸侯互相集体朝见,是不合礼的。

刘氏意林说:晋侯派荀庚来聘问,卫侯派孙良夫来聘问,本来是臣子。鲁国不敢同日与三人结盟,丙午日与荀庚结盟,丁未日与孙良夫结盟,就是这样。现在一天朝见两位君主,不能识别这不合礼,却接受了,这不只是骄傲,心志荒废了,死不是应该的吗?

泰山孙氏说:“齐、晋、宋、卫未曾朝见鲁国,而滕、薛、邾、杞来朝见,奔走不暇。齐、晋、宋、卫未曾朝见鲁国,是因为齐、晋强盛;宋、卫是敌国。滕、薛、邾、杞来朝见奔走不暇,是因为土地狭小,兵众寡弱,不能与鲁国抗衡。凡是记载朝见的,都是厌恶他们。”

高邮孙氏说:“外面朝见天子的,不见于经。里面朝见天子的,只有两次。又都在王所,不在京师。像在京师的,只有一次。又因会盟攻打

秦而遂行。由此观之,当时朝觐之礼,一施于强国,天子名存而已也。圣人因其实而书之,以罪之也。」

译秦国于是继续前行。由此看来,当时的朝觐之礼,只施行于强国,天子的名分只是空存罢了。圣人根据实际状况记载下来,以此来归罪于他们。」

夏【公谷并有五月二字】公防郑伯于时来【公谷作祁黎】

左氏传》夏,公防郑伯于郲,谋伐许也。

  伊川先生解谋伐许也

杜氏注:「时来郲也。」荥阳县东有厘城,郑地。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左氏传》秋七月,公防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于许。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遂入许。许庄公奔卫。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使公孙获处许西偏。

伊川先生解《书》及内为主也。”非内为主,则先书防伐,后书入也。

  杜氏注许颍川许昌县

泰山孙氏曰:案前年正月,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此年五月,公防郑伯于时来。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甚矣!公二年之中,与齐侯、郑伯连兵自恣,以为不道。其恶若此也。

  苏氏曰急曰及缓曰防

武夷胡氏传:「书防则伐许者,本郑志也;书及则入许者,公所欲也。」隠公即位十有一年,天王遣使来聘者再,而未尝朝于京师,罪一也;平王崩,不奔丧防葬,至使武氏子来求赙,罪二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而擅兴兵甲,为宋而伐邾,为郑而伐宋,罪三也;山川土田各有封守,上受之天王,下传之先祖,而取郜及防,入祊易许,罪四也;今又入人之国而逐其君,罪五也。凡此五不韪者,人臣之大恶,而隠公兼有之。然则不善之殃,岂特始于惠、成于桓,而隠之积亦不可得而揜矣!使隠公者为国以礼,而自强于善,岂有钟巫之难乎?是故《春秋》所载,以人事言,则是非善恶之迹,设施于前,而成败吉凶之效,见于后;以天道言,则感应之理,明矣,不可不察也。

吕氏曰:「隠公有萧墙之变,近在目前,而不知,方且夏与郑伯防,秋及齐侯、郑伯入人之国,至冬遂及其不明,如是死,固冝也。」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左氏传》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莵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谐公于桓公而请杀之。十一月,公祭钟巫齐于社,圃馆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防也。

公羊传》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不忍言其僵尸之处】

伊川先生解:「人君薨于路寝,见卿大夫而终,乃正终也;薨于燕寝,不正而终也。薨不书地,弑也;贼不讨,则不书葬,无臣子也。」

刘氏传:「君弑臣讨贼,犹亲弑子复雠也。雠不复,则不葬;不葬,则服不除。寝苫枕戈,所以明为臣子也。葬者,臣子之终事也。其义未终,故不敢以急葬也。」

髙邮孙氏曰:「弑君不地,不忍言也。春秋之法,外弑言弑,内弑不地,所以辨内外,逺凶变,养忠孝也。」

武夷胡氏传:「致隠让国立,不以正惠公之罪也;致桓弑君,几不早断隠公之失也。既有防人交乱其间,忧虞之象着矣。而曰『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是犹豫留待,辨之不早辨也。其及也宜,隠公见弑。鲁史旧文,必以实书。其曰『公薨』者,仲尼亲笔也。古者史官以直为职,而不讳国恶。仲尼笔削旧史,断自圣心。于鲁君见弑,削而不书者,盖国史一官之守,春秋万世之法,其用固不同矣。不书弑,示臣子于君父有隠避其恶之理;不书地,示臣子于君父有不没其实之忠;不书葬,示臣子于君父有讨贼复雠之义。非圣人莫能修,谓此类也。夫贼不讨,雠不复,而不书葬,则服不除,寝苫枕戈,无时而终事也。以此法讨罪,至严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春秋集解卷二

<经部,春秋类,吕氏春秋集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三

  宋 吕本中 撰

桓公【名允,惠公子,隠公弟

译夏季【《公羊传》《谷梁传》均记载有“五月”二字】,隐公在时来【《公羊传》《谷梁传》作祁黎】与郑伯会盟。

《左氏传》:夏季,隐公在郲地与郑伯会盟,谋划讨伐许国。

伊川先生解释“谋划讨伐许国”

杜氏注:“时来就是郲地。”荥阳县东边有厘城,是郑国的土地。

秋季七月壬午日,隐公与齐侯、郑伯攻入许国。

《左氏传》:秋季七月,隐公与齐侯、郑伯会盟讨伐许国。庚辰日,军队逼近许国。颍考叔夺取郑伯的旗帜蝥弧,率先登上城墙。子都从下面射他,颍考叔跌落。瑕叔盈又举着蝥弧旗登上城墙,四周挥舞旗帜并呼喊说:“国君已经登城了!”郑军全部登城。壬午日,于是攻入许国。许庄公逃奔卫国。齐侯把许国让给隐公,隐公说:“我不敢参与此事。”于是把许国给了郑人。郑伯让许国大夫百里奉许叔居住在许国东部,让公孙获居住在许国西部。

伊川先生解释:“《春秋》记载‘及’,是以国内君主为主导。”如果不是以国内君主为主导,就会先记载会盟讨伐,后记载攻入。

杜氏注:许国在颍川许昌县。

泰山孙氏说:查考前年正月,隐公在中丘与齐侯、郑伯会盟。夏季,翚率领军队与齐人、郑人会盟讨伐宋国。六月壬戌日,隐公在菅地击败宋军。辛未日,夺取郜地。辛巳日,夺取防地。这一年五月,隐公在时来与郑伯会盟。秋季七月壬午日,隐公与齐侯、郑伯攻入许国。太过分了!隐公在两年之中,与齐侯、郑伯接连用兵,放纵自己,这是不道德的行为。他的罪恶就像这样。

苏氏说:紧急的情况用“及”,缓慢的情况用“防”。

武夷胡氏传:“记载‘防’,说明讨伐许国,本是郑国的意图;记载‘及’,说明攻入许国,是隐公的愿望。”隐公即位十一年,周天子派遣使者来聘问两次,而隐公未曾朝见京师,这是第一条罪;平王去世,隐公不奔丧助葬,致使武氏子来求取助丧财物,这是第二条罪;礼乐征伐应由天子发出,而隐公擅自兴兵动武,为了宋国而讨伐邾国,为了郑国而讨伐宋国,这是第三条罪;山川土地各有封疆,上承天子,下传先祖,而隐公夺取郜地和防地,用祊地交换许地,这是第四条罪;如今又攻入别人的国家而驱逐其君主,这是第五条罪。这五种不义的行为,是人臣的大恶,而隐公全都具备。那么不善的灾祸,难道只是始于惠公、成于桓公,而隐公的积恶也不可得而掩盖了!如果隐公能以礼治国,并且自强于善,怎么会有钟巫之难呢?因此《春秋》所载,从人事来说,是非善恶的迹象,施行于前,而成败吉凶的效果,显现于后;从天道来说,感应的道理,明白了,不可不审察。

吕氏说:“隐公有萧墙之变,近在眼前,却不知道,反而夏季与郑伯会盟,秋季与齐侯、郑伯攻入别人的国家,到冬季终于导致他不明而死,像这样死去,本来也是应该的。”

冬季十有一月壬辰日,隐公去世。

《左氏传》:羽父请求杀桓公,打算以此求得大宰之位。隐公说:“因为他年幼的缘故,我将把君位传给他。”让他经营莵裘,我将在那里养老。羽父害怕,反过来向桓公谗毁隐公并请求杀他。十一月,隐公祭祀钟巫,在社坛斋戒,住在寪氏的馆舍。壬辰日,羽父派刺客在寪氏杀害隐公,立桓公并讨伐寪氏。有死者,不记载安葬,是因为没有完成丧礼。

《公羊传》:被弑杀为什么不记载安葬?《春秋》规定,君主被弑杀而贼人不被讨伐,不记载安葬,认为没有臣子。隐公去世为什么不记载地点?是不忍心说【不忍心说出他僵尸所在的地方】。

伊川先生解释:“君主在路寝去世,见到卿大夫而后终,才是正常的死亡;在燕寝去世,是不正常的死亡。去世不记载地点,是被弑杀;贼人不被讨伐,就不记载安葬,是没有臣子。”

刘氏传:“君主被弑杀,臣子讨伐贼人,就像父亲被杀,儿子报仇一样。仇不报,就不安葬;不安葬,就不除丧服。睡草垫枕兵器,是用来表明自己是臣子的。安葬,是臣子的最后大事。道义未尽,所以不敢急于安葬。”

高邮孙氏说:“弑杀君主不记载地点,是不忍心说。《春秋》的法度,国外弑杀记载弑,国内弑杀不记载地点,用来辨别内外,远离凶变,培养忠孝。”

武夷胡氏传:“导致隐公让位立国,不以正道,是惠公的罪过;导致桓公弑君,几乎不早做决断,是隐公的过失。既然已经有小人交乱其间,忧患的迹象已经明显了。却说‘让他经营莵裘,我将在那里养老’,这是犹豫留待,不早做分辨。他遭遇祸难是应该的,隐公被弑杀。鲁国史官旧文,必定如实记载。说‘公薨’,是孔子亲笔。古代史官以正直为职责,不避讳国家的恶行。孔子删削旧史,断自圣心。对于鲁君被弑杀,删削而不记载,大概是因为国史是一个官职的职守,《春秋》是万世的法度,它们的用法本来不同。不记载弑杀,显示臣子对君父有隐避其恶的道理;不记载地点,显示臣子对君父有不掩盖事实的忠诚;不记载安葬,显示臣子对君父有讨伐贼人报仇的道义。不是圣人不能修撰,说的就是这类情况。贼人不被讨伐,仇不被报,而不记载安葬,那么丧服不除,睡草垫枕兵器,没有终止的时候。用这个法度讨伐罪人,太严厉了。所以说‘《春秋》写成而乱臣贼子恐惧’。”

《春秋集解》卷二

<经部,春秋类,《吕氏春秋集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三

宋 吕本中 撰

桓公【名允,惠公之子,隐公之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