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觧卷十五
武夷胡氏传:“经书行父如齐,而不言其故,谓纳赂以请防者,传也。经有不待传而著者,比事以观,斯得矣。”下书“公防齐侯于平州”,则知此防行父请之也。又书“齐人取济西田”,则知其请盖以赂也。虽微传,其事着矣。诸侯立卿为公室辅,犹屋之有楹也。而谋国如此,亦不待贬絶而恶自见者也。不然,以行父之勤劳防俭,相三君而无私积,必能以其君显名,与晏婴等矣。
译《武夷胡氏传》说:“《春秋》记载经书行父前往齐国,却没有说明原因,认为他是通过行贿来请求齐国防守的,这是《左传》的说法。经典中有些道理不需要传文解释就显而易见的,通过比较相关事件来观察,就能明白了。”下面记载“鲁公在平州防备齐侯”,由此可知这次防备是经书行父请求的。又记载“齐国人夺取了济西的土地”,由此可知他的请求大概是用贿赂换来的。即使没有传文的解释,这件事也是显而易见的。诸侯设立卿大夫作为公室的辅佐,就像房屋有柱子支撑一样。而谋划国家大事却如此行事,也不等待贬斥断绝,其恶行自然显现。如果不是这样,凭借行父勤劳节俭的品德,辅佐三位君主而没有私人的积蓄,他必定能让他的君主显扬名声,与晏婴同等了。
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
左氏传》晋人讨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卫【杜氏注:文十二年战河曲,不肯薄秦于险】而立胥克。
公羊传》放之者何?犹曰无去是云尔【何氏注:是,是卫】
常山刘氏曰:「诸侯専放大夫,于义可乎?唯罪轻于专杀耳。」
武夷胡氏传:「秦、晋战于河曲,挠臾骈之谋者,赵穿也。若讨其不用命,则当以穿为首,止治军门之呼,偕贬可也。而独放胥甲父,则以赵盾当国,穿其族子,而盾芘之也。桃园之罪,其志固形于此矣。故称国以放,见晋政之在私门,而成上侵,为后戒也。」
公防齐侯于平州
左氏传防于平州以定公位
杜氏注:「平州齐地,在泰山牟县西。」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曰,防于平州,以定公防。鲁宣篡立,逾年举国臣子既从之矣。若之何位犹未定,而有待于平州之防也?春秋以来,弑君篡国者已列于诸侯之防,则不复致讨。故曹人以此请负刍于晋。夫篡弑之贼,毁灭天理,无所容于天地之间。身无存殁,时无古今,其罪不得赦也。以列于防而不复讨,是率天下百为无父无君之徒矣。此仲尼所为惧,春秋所以作也。然欲定其位者,鲁宣公宜称及齐,而曰防者,讨贼之法也。凡讨乱臣贼子,必深絶其党,而后为恶者孤矣。
吕氏曰:「子赤卒,夫人归公即位,逆女于齐,又防齐侯于平州。齐人取济西田,虽欲不疑于人,不可得也已。」
公子遂如齐
左氏传东门襄仲如齐拜成
武夷胡氏传:「宣公篡立之罪,仲遂主谋,为首恶。初请于齐,遂为上客,而并书介使者罪。叔孙得臣不能为有无,亦从之也。大夫有以死争者矣。然削而不书者,以叔仲惠伯死非君命,失其所也。遂及行父,则一再见于经矣。如齐拜成,虽削之可也。又再书于策者,于以着其始终,成就弑立之谋,以戒后世。人臣或内交宫禁,以固其宠;或外结藩镇,以为之援。至于杀生废置,皆出其手,而人主不悟者,其虑深矣。凡此皆直书于策,而义自见者也。」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左氏传》齐人取济西之田,为立公故,以赂齐也【杜氏注:济西,故曹地,僖三十一年,晋丈以分鲁】
伊川先生觧「宣公不义得国,赂齐以求助,齐受之以助不义,故书『取』。不义不能保其土,故不云『我非为彼强取』,故不讳。不能有而失者,皆讳。」
武夷胡氏传:「鲁人致赂以免讨,而书齐人取田者,所以着齐罪。春秋讨贼,尤严于利。其为恶而助之者,所以孤其党。夫齐鲁邻国,盟主之余业也。子恶弑出,姜归而宣公立,不能声罪致讨,务寜鲁乱,首与之防,是利其为恶而助之也。弑君篡国,人道所不容,而货赂公行,免于诸侯之讨,则中国胥为戎夷,人类灭为禽兽,其祸乃自不知。以义为利,而以利之可以为利而为之也。」孟子为梁王极言:「利国者必至于弑夺而后餍。」盖得经书取田之意,举法如此,然后人知保义弃利,乱臣贼子孤立无徒,而乱少弭矣。
襄陵许氏曰:「桓公既弑,以许田赂郑;宣公既弑,以济西田赂齐。夫负不义于天下,则所借以行者,唯利而已。凡非利不取者,则亦何义之与择?至于弑父与君,将无不合也。是以桓、宣之计,若出一轨。春秋志之,以见世平则正与法皆胜,世变则乱与赂俱行,自然之符,可不戒诸!」
秋邾【公作邾娄】子来朝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谷梁传遂继事也
武夷胡氏传:「楚书爵而人郑者,贬之也。郑伯本以宋人弑君,晋不能讨,受赂而还,以此罪晋,为不足与也,遂受盟于楚。今乃附楚,以亟病中国,何义乎?」书「侵陈,遂侵宋」者,以见潜师掠境,肆为侵暴,非能声宋罪而讨之也。既正此师为不义,然后中国之师可举矣。
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陈侯、衞侯、曹伯防晋师于裵【公作棐】林,伐郑。
左氏传》宋人之弑昭公也,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宋,宋及晋平。宋文公受盟于晋,又防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皆取赂而还。郑穆公曰:“
译晋国将其大夫胥甲父放逐到卫国。
《左氏传》说:晋国人惩处那些不服从命令的人,将胥甲父放逐到卫国【杜预注:鲁文公十二年,在河曲之战中,胥甲父不肯在险要之处逼近秦军】,并立胥克代替他。
《公羊传》说:所谓“放逐”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说不要离开卫国罢了【何休注:“是”,指卫国】。
常山刘氏说:“诸侯擅自放逐大夫,在道义上可以吗?只不过罪行比擅自杀人轻一些罢了。”
武夷胡氏传:秦、晋两国在河曲交战,破坏臾骈计谋的是赵穿。如果惩处那些不服从命令的人,应当以赵穿为首,仅仅惩治他在军门呼喊的行为,一同贬斥就可以了。却唯独放逐胥甲父,这是因为赵盾执掌国政,赵穿是他的族侄,赵盾庇护他。桃园之祸的意图,在这里已经显露出来了。所以用“晋国”的名义来放逐他,表明晋国的政令出于私门,形成上级侵夺下级权力的局面,作为后世的警戒。
鲁宣公在平州会见齐侯。
《左氏传》说:在平州会见,是为了确定宣公的君位。
杜预注:“平州是齐国的地方,在泰山牟县的西边。”
武夷胡氏传考案:《左氏传》说,在平州会见,是为了确定宣公的君位。鲁宣公篡位自立,过了一年,全国的臣子已经顺从他。为什么君位还没有确定,还要等待平州的会见呢?自《春秋》以来,弑君篡国的人已经列入诸侯的会盟,就不再被讨伐。所以曹国人因此向晋国请求接纳负刍。那些篡位弑君的贼人,毁灭天理,在天地之间没有容身之地。无论生死,无论古今,他们的罪行都不能赦免。让他们列入会盟而不再讨伐,这就是率领天下各种无父无君之徒了。这是孔子所恐惧的,也是《春秋》之所以写作的原因。然而想要确定他君位的人,鲁宣公应当称“及齐侯”,而说“会见”的,是讨伐贼人的法则。凡是讨伐乱臣贼子,必须彻底断绝他们的党羽,然后作恶的人就孤立了。
吕氏说:“子赤去世,夫人归国,宣公即位,从齐国迎娶女子,又在平州会见齐侯。齐国人夺取济西的田地,虽然想要不让人怀疑,也不可能了。”
公子遂出使齐国。
《左氏传》说:东门襄仲出使齐国,拜谢结盟之事。
武夷胡氏传:宣公篡位自立的罪行,仲遂是主谋,是首恶。起初向齐国请求,仲遂成为上宾,并且一并记载了介使者(副使)的罪行。叔孙得臣不能装作没有参与,也跟随了他。大夫中有以死抗争的人了。然而削去不记载的,是因为叔仲惠伯的死不是君命,死得不得其所。仲遂和行父,就一再出现在经文里了。出使齐国拜谢结盟,虽然可以削去不记载。又再次写在简册上的,是为了彰显他们始终如一,成就弑君立君的阴谋,以警戒后世。人臣有的在内结交宫禁,以巩固自己的宠幸;有的在外结交藩镇,作为自己的援助。以至于生杀废立,都出自他们之手,而君主不醒悟的,他们的图谋就深了。所有这些都在简册上直书,而大义自然显现。
六月,齐国人夺取济西的田地。
《左氏传》说:齐国人夺取济西的田地,是为了帮助立宣公的缘故,用来贿赂齐国【杜预注:济西,原是曹国的土地,鲁僖公三十一年,晋文公把它分给鲁国】。
伊川先生解:“宣公不义地得到国家,贿赂齐国以求援助,齐国接受贿赂来帮助不义之人,所以记载‘取’。不义之人不能保住他的土地,所以不说‘我们不是被他强行夺取’,所以不避讳。不能拥有而失去的,都避讳。”
武夷胡氏传:鲁国人进献贿赂以免除讨伐,而记载齐国人夺取田地,是为了彰显齐国的罪行。《春秋》讨伐贼人,尤其严厉对待利益。那些作恶并帮助他的人,是为了孤立他的党羽。鲁国和齐国是邻国,是盟主留下的基业。子恶被弑出逃,姜氏归国而宣公立,不能声讨罪状进行讨伐,致力于平息鲁国的动乱,首先与他会见,这是贪图他作恶并帮助他。弑君篡国,是人道所不容的,而贿赂公然通行,免于诸侯的讨伐,那么中原各国都将成为戎狄,人类灭绝成为禽兽,他们的祸患却自己不知道。把义当作利,而认为利可以带来利益就去做。孟子对梁王极力陈述:“以利治国的人,必定达到弑君夺权的地步才满足。”大概得到了经书记载“取田”的意思,举立法度如此,然后人们知道保持义而抛弃利,乱臣贼子孤立无徒,而动乱就少平息了。
襄陵许氏说:“桓公被弑后,用许田贿赂郑国;宣公被弑后,用济西田贿赂齐国。背负不义于天下,那么所借以行事的,只有利益罢了。凡是非利不取的,那么又选择什么义呢?至于弑父与君,将没有不合的。所以桓公、宣公的计谋,如同出自一条轨道。《春秋》记载这些,以表明世道太平则正道与法度都胜利,世道变迁则动乱与贿赂都盛行,自然的符验,可以不警戒吗!”
秋天,邾子来朝见。
楚子、郑国人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
《谷梁传》说:“遂”表示接着发生的事。
武夷胡氏传:楚子记载爵位而郑国人只称“人”,是贬低他们。郑伯本来因为宋国人弑君,晋国不能讨伐,接受贿赂而返回,以此罪责晋国,认为不值得交往,于是接受楚国的盟约。现在却依附楚国,以频繁地危害中原各国,有什么道义呢?记载“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是为了表明暗中行军掠夺边境,肆意侵犯暴虐,并不是能够声讨宋国的罪状而讨伐它。既然判定这支军队是不义的,然后中原各国的军队才可以举兵。
晋国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裵林会见晋军,讨伐郑国。
《左氏传》说:宋国人弑杀昭公时,晋国荀林父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宋国,宋国与晋国讲和。宋文公接受晋国的盟约,又在扈地会见诸侯,将要为鲁国讨伐齐国,都接受贿赂而返回。郑穆公说:
晋不足与也。”遂受盟于楚。陈共公之卒,楚人不礼焉。陈灵公受盟于晋。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防于棐林以伐郑也。楚蒍贾救郑,遇于北林,囚晋觧扬。晋人乃还。
译晋国不值得与之结盟。”于是陈国向楚国接受盟约。陈共公去世,楚国对他不依礼制对待。陈灵公向晋国接受盟约。秋天,楚子入侵陈国,接着又入侵宋国。晋国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宋国在棐林设防以讨伐郑国。楚国蒍贾救援郑国,在北林与晋军相遇,俘虏了晋国的觧扬。晋国人于是撤军回国。
杜氏注棐林,郑地,荥阳宛陵县东南有林郷。
泰山孙氏曰:「此晋赵盾帅师救陈,致宋公、陈侯、衞侯、曹伯于棐林,伐郑也。经言『宋公、陈侯、衞侯、曹伯防晋师于棐林伐郑』者,不与赵盾致四国之君也。」
武夷胡氏传:郑在王畿之内,而附蛮夷;陈先代帝王之后,而见侵逼,此门庭之宼,利用御之者也。晋能救陈,则存诸夏,攘夷狄之师,故特襃而书救。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也。如觧倒悬,如拯民于涂炭之中,知此义,则知《春秋》用兵之意矣。传称「师救陈,宋经不书宋」,此非阙文,乃圣人削之也。前方以不能讨宋,上卿贬而称人,诸侯防而不序。今若书救宋,则典型紊矣。列数诸侯而防晋,赵盾,谷梁子以为大,赵盾之事,以其大之也,故曰「师」。此说非也。《春秋》立法,君为重,而大夫与师其体敌。列数诸侯于帅师之下,而又书大夫之名氏,则臣疑于君,而不可以为训。其曰「防晋师」,此乃谨礼于微之意也。其立义精矣。棐林,郑地也。前者地,而后伐,以为疑词。此其地,则以着其美者,一美一恶,无嫌于同。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公作栁】
左氏传:晋欲求成于秦。赵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杜氏注:崇,秦之与国】吾以求成焉。」冬,赵穿侵崇。秦弗与成。
武夷胡氏传:「崇在西土,秦所与也。晋欲求成于秦,不以大义动之,而伐其与国,则为谖已甚。比诸伐楚以救江,异矣。而传谓设此谋者赵穿也,意者赵穿已有逆心,欲得兵权,托于伐国以用其众乎?不然,何谋之迂而当国者亦不裁正而从之也?穿之名姓,自登史防弑君于桃园,而上卿以志同受恶,其端又见于此。书侵以见,所以求成者非其道矣。」
晋人宋人伐郑
左氏传》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于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故不竞于椘。
武夷胡氏传:「宋人弑君,既列于防,在春秋衰世,已免于诸侯之讨矣。论春秋王法,则其罪固在,法所不赦也。而晋人与之合兵伐郑,是谓以燕伐燕,庸愈乎?其书『晋人』『宋人』,非将卑师少,盖贬而人之也。以贬书伐者,若曰声罪致讨而已,有瑕则何以伐人矣?」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左氏传》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宋华元、乐吕御之。二月壬子,战于大棘。宋师败绩,囚华元。
杜氏注大棘在陈留襄邑县南
武夷胡氏传:「两军接刃,主将见获,其负明矣。又书『师败绩』,词不赘乎此。明大夫虽贵,与师等也。故将尊师少,称将不称师;师众将卑,称师不称将。将尊师众,并书于策者,示人君不可轻役大众,又重将帅之选,其义深矣。或曰:『元帅,三军之司命,而轻重若是班乎?』自行师而言,则以元帅为司命;自有国而言,则以得众为邦本。郑使髙克将兵,御狄于境,欲逺克也,而不恤其师;楚以六卒实从得臣,恐防师也,而不恤其将。故经以弃师罪郑,以杀其大夫责楚。明此义,然后知王者之道,轻重之权衡矣。」
秦师伐晋
左氏传》秦师伐晋,以报崇也,遂围焦。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以报崇也,遂围焦。晋用大师于崇,乃赵穿私意,而无名也,故书侵。秦人为是兴师而报晋,则问其无名之罪也,故书伐。世岂有欲求成于强国,而侵其所与,可以得成者乎?穿之情见矣。宣子当国,筭无遗策,独懵于此哉?其从之也,而盾之情亦见矣。《春秋》书事,笔削因革,必有以也。一侵一伐而不书围焦,所以诛晋卿上侵之意,其所由来者渐矣。
襄陵许氏曰:「自襄至悼,六伐晋,独此称师,则灵之季,不竞甚矣。」
夏晋人宋人衞人陈人侵郑
左氏传》夏,晋赵盾救焦,遂自隂地及诸侯之师侵郑,以报大棘之役。楚鬭椒救郑,曰:“能欲诸侯而恶其难乎?”遂次于郑,以待晋师。赵盾曰:“彼宗竞于楚,殆将毙矣,姑益其疾。”乃去之。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晋
译杜预注:棐林是郑国的地方,荥阳宛陵县东南有林乡。
泰山孙氏说:“这是晋国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把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带到棐林,攻打郑国的事。经文说‘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棐林防备晋军攻打郑国’,是不认可赵盾招致四国国君的做法。”
武夷胡氏传:郑国在周王畿之内,却依附蛮夷;陈国是先代帝王的后裔,却遭受侵逼,这是家门内的寇贼,适宜抵御他们。晋国能够救援陈国,就能保存华夏各国,抵御夷狄的军队,所以特别褒扬而记载‘救’。凡是记载‘救’的,没有不认为好的。如同解除倒悬之苦,如同从泥沼炭火中拯救百姓,懂得这个道理,就知道《春秋》用兵的用意了。传文说‘军队救援陈国,经文不记载宋国’,这不是文字缺失,而是圣人删削的。先前因为不能讨伐宋国,上卿被贬而称‘人’,诸侯防备而不按次序排列。现在如果记载救援宋国,那么法度就混乱了。列举诸侯防备晋军,赵盾,谷梁子认为这是大事,赵盾的事,因为把它当作大事,所以称‘师’。这种说法不对。《春秋》确立法度,国君为重,而大夫和军队地位相当。在率领军队之下列举诸侯,又记载大夫的名氏,那么臣子就与国君相疑忌,不可以作为训诫。说‘防备晋军’,这是细微之处谨慎守礼的意思。它确立的道义精妙啊。棐林,是郑国的地方。前面记载地点,后面记载攻打,作为疑忌之词。这里记载地点,是为了彰显它的美善,一美一恶,没有相同的嫌疑。
冬天,晋国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公羊传》作‘柳’】
《左氏传》:晋国想向秦国求和。赵穿说:“我侵犯崇国,秦国着急,崇国必定救援它,我们借此求和。”冬天,赵穿侵犯崇国。秦国不和晋国讲和。
武夷胡氏传:“崇国在西边,是秦国结交的国家。晋国想向秦国求和,不用大义打动它,却攻打它的盟国,这就太狡诈了。与攻打楚国来救援江国不同。而传文说设计这个计谋的是赵穿,或许赵穿已有叛逆之心,想掌握兵权,借攻打别国来使用他的军队吧?不然,为什么计谋这么迂腐而当权者也裁断纠正而听从他呢?赵穿的名姓,自从登上史册防备弑君于桃园,上卿因为志趣相同而承受恶名,其端倪又在这里显现。记载‘侵’来表明,用来求和的不是正道。”
晋国人、宋国人攻打郑国
《左氏传》:晋国人攻打郑国,以报复北林之战。这时晋侯奢侈,赵宣子执政,屡次进谏而不被采纳,所以不能与楚国竞争。
武夷胡氏传:“宋国人弑君,既然列在防地,在春秋衰世,已经免于诸侯的讨伐了。论《春秋》王法,那么他们的罪过本来存在,是法律所不赦免的。而晋国人和他们联合军队攻打郑国,这叫作以燕伐燕,有什么好处呢?记载‘晋人’‘宋人’,不是将要贬低军队少,而是贬低而称‘人’。用贬低的笔法记载‘伐’,好像说声讨罪过致讨而已,有瑕疵怎么能攻打别人呢?”
二年春天,周王二月,壬子日,宋国华元率领军队,和郑国公子归生率领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俘获宋国华元。
《左氏传》:郑国公子归生接受楚国的命令,攻打宋国。宋国华元、乐吕抵御他们。二月壬子日,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囚禁华元。
杜预注:大棘在陈留襄邑县南
武夷胡氏传:“两军交锋,主将被俘,失败明显了。又记载‘军队大败’,词句不重复吗?表明大夫虽然尊贵,与军队同等。所以将领尊贵军队少,称将领不称军队;军队多将领卑贱,称军队不称将领。将领尊贵军队多,都记载在史册上,表明国君不可轻易役使大众,又重视将帅的选拔,其意义深远。有人说:‘元帅,是三军的司命,而轻重如此排列吗?’从率领军队来说,那么以元帅为司命;从拥有国家来说,那么以得到民众为国家根本。郑国派高克带兵,在边境抵御狄人,想疏远高克,而不顾惜他的军队;楚国用六卒充实跟随得臣,恐怕防备军队,而不顾惜将领。所以经文以抛弃军队罪责郑国,以杀其大夫责罚楚国。明白这个道理,然后知道王者之道,轻重的权衡了。”
秦国军队攻打晋国
《左氏传》:秦国军队攻打晋国,以报复崇国,于是包围焦邑。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传》说报复崇国,于是包围焦邑。晋国在崇国使用大军,是赵穿的私意,而没有名义,所以记载‘侵’。秦国人因此兴师报复晋国,那么质问他没有名义的罪过,所以记载‘伐’。世上哪有想向强国求和,却侵犯它所结交的国家,可以求得和好的呢?赵穿的情意显现了。宣子当权,算计没有遗漏的策略,唯独对此糊涂吗?他听从赵穿,而赵盾的情意也显现了。《春秋》记载事情,笔削因革,一定有原因。一‘侵’一‘伐’而不记载包围焦邑,用来诛罚晋国卿大夫上侵的意图,其由来是逐渐形成的。
襄陵许氏说:“从襄公到悼公,六次攻打晋国,唯独这次称‘师’,那么灵公末年,不能竞争很严重了。”
夏天,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侵犯郑国
《左氏传》:夏天,晋国赵盾救援焦邑,于是从阴地率领诸侯的军队侵犯郑国,以报复大棘之战。楚国斗椒救援郑国,说:“能想要诸侯而厌恶他们的困难吗?”于是驻扎在郑国,等待晋军。赵盾说:“他们宗族在楚国竞争,大概将要灭亡了,姑且加重他们的疾病。”于是离开他们。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传》
赵盾及诸侯之师侵郑,以报大棘之役。初,郑归生受命于楚,以伐宋。经不书伐,而以宋华元主大棘之战者,盖楚人有词于宋矣。师之老壮在曲直,晋主夏盟,盾既当国,合诸侯之师,何畏乎楚?何避乎鬭椒?然力非不足,而去之者,以理曲也。故卿不氏而称人,师书侵而不言伐,易于讼卦之象。曰:君子作事谋始,始而不谋,将至于兴师动众,有不能定者矣。晋唯取赂释宋而不讨,至以中国之大,不能服郑,不竞于楚,可不慎乎?春秋行事,必正其本,为末流之若此也。其垂戒明矣。」
译赵盾率领诸侯的军队侵犯郑国,以报复大棘之战。起初,郑国的归生接受楚国的命令,去攻打宋国。《春秋》不记载“伐”,而是以宋国的华元作为大棘之战的主帅,大概是因为楚国人对于宋国有理据。军队的强弱在于理直还是理曲,晋国主持中原的盟会,赵盾既然执掌国政,联合诸侯的军队,何必畏惧楚国?何必躲避斗椒?然而力量并非不足,却退兵离去,是因为理屈。所以卿不称氏而称人,军队记载为“侵”而不说“伐”,符合《易经》讼卦的卦象。卦辞说:君子做事要谋划开端,开端而不谋划,将导致兴师动众,有不能决定的情况。晋国只因为索取贿赂而释放宋国却不加以讨伐,以至于凭借中原大国的力量,不能使郑国臣服,不能与楚国竞争,能不谨慎吗?《春秋》记事,一定要端正其根本,因为末流像这样啊。它的垂示警戒是明显的。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臯【公作獔】
左氏传》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赵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遂扶以下鬬,且出,提弥明死之。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黒臀于周而立之【辨疑曰:董狐云“亡不越竟”,言行未遂逺,而君被杀,反又不讨贼状,涉同谋耳,非谓越竟即无罪也】
髙邮孙氏曰:赵盾之为大夫于晋,其执政之乆且専如此。灵公无道而欲杀盾者数矣。族人弑君而盾反不讨,又与之并立于朝。然则弑君者谁欤?盾也。若盾者,盖隂弑其君而阳逃其迹,实行其计而穿受其名者也。有执政之乆,其贤闻于国人,而灵公无道,滋欲杀之。出奔未逺,而其族人乗国人之不悦而弑之。盾反讨贼,犹未免也,况不讨乎?《春秋》弑君多矣,不必其身弑之,他人弑之而已受其福者,孔子皆以弑贼诛之,不论其同谋不同谋也。弑隐公者公子翚也,桓公被弑君之罪;弑子赤者公子遂也,而宣公受弑君之名。必待其亲弑然后罪之,则奸臣贼子得以计免,而庸愚无知者常当其实也。
武夷胡氏传:赵穿手弑其君,董狐归狱于盾。其断盾之狱词曰:「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以是书断而盾也。受其恶而不敢辞。」仲尼因其法而不之革,其义云何?曰:「亡而越境,谓去国而不还也,然后君臣之义絶;反而讨贼,谓复雠而不释也,然后臣子之事终。不然,是盾伪出而实闻乎?故也。假令不与闻者而纵贼不讨,是有无将之心,而意欲穿之成乎弑矣。恶莫惨乎意!今以此罪盾,乃闲臣子之邪心而谨其渐也。微夫子推见至隐,垂法后世,乱臣贼子皆以诡计获免,而至愚无知如史太、邓扈、乐之徒,皆蒙归狱而受戮焉。君臣父子不相夷以至于禽兽也。」防希
襄陵许氏曰:「讨贼发于忠愤,尝药生于孝爱。如击其首而手应,如徒跣疾驰而目视夷险。有不待思焉而得,勉焉而至者矣。盾不讨贼,止不尝药,此其不遂于理,非其智之罪也。所以诚其心于忠孝者,有不至也。」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公羊传何休注匡王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左氏传》不郊而望,皆非礼也。望,郊之属也。不郊,亦无望可也。
公羊传》曷为不复卜?养牲,养二卜。帝牲不吉,则扳稷牲而卜之。帝牲在于涤三月于稷者,唯具是视。郊则曷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
武夷胡氏传》乃不郊,为牛之口伤,改卜牛,而牛又死,也不然郊矣。礼为天王服斩衰,周人告丧于鲁,史策已书而未葬也。祀帝于郊,夫岂其时?而或谓不以王事废天事礼乎?《春秋》以来,丧纪寖废,有不奔王防而逺适他国,有不修吊礼而自相聘问,固将以是为可举而不废也。卒至汉文以日易月,后世不能复,其所由来渐矣。《春秋》备书,其义自见。三望者,《公羊》曰:「祭泰山、河、海。」夫天子有天下,凡宇宙之内,名山大川,皆其所主也,故得祭天,而有方望,无所不通。诸侯有一国,则境外之山川,他人所主者,而可以望乎?季氏旅于泰山,冉求不能救,而夫子责之者,为泰山鲁侯所主也,大夫何与焉?季氏不得旅泰山,则河、海非鲁之封内,其不得祭亦明矣。犹者可已,不当为之词。
▯匡王
杜氏注四月而▯速
武夷胡氏传:「四月而葬,王室不君,其礼略也;微者往防,鲁侯不臣,其情慢也。」或曰:「宣公亲之者也,而常事不
译秋季九月乙丑日,晋国的赵盾杀死了他的国君夷皋【《公羊传》作獔】。
《左氏传》说:晋灵公不行君道,加重赋税来装饰墙壁,从台上用弹弓射人,观看人们躲避弹丸。厨师炖熊掌没熟,灵公杀了他。赵宣子屡次劝谏,灵公厌恶他,派鉏麑去刺杀他。鉏麑清晨前往,寝门已经开了,赵盾穿戴整齐准备上朝,时间还早,坐着打盹。鉏麑退下,叹息着说:“不忘恭敬,是百姓的主君。杀害百姓的主君,是不忠;抛弃国君的命令,是不信。二者占其一,不如去死。”于是撞槐树而死。秋季九月,晋灵公请赵盾喝酒,埋伏甲士准备攻打他。赵盾的车右提弥明知道了,就扶着赵盾下台搏斗,并带他出去,提弥明为此而死。乙丑日,赵穿在桃园攻打灵公。赵宣子还没出山就回来了。太史记载说:“赵盾杀了他的国君”,并在朝廷上展示。赵宣子说:“不是这样。”太史回答说:“您作为正卿,逃亡没有越过国境,回来又不讨伐弑君者,不是您又是谁?”赵宣子派赵穿到周王室迎接公子黑臀并拥立他为君【《辨疑》说:董狐说“逃亡没有越过国境”,意思是说行动还没走远,而国君就被杀了,回来又不讨伐弑君者,这涉及同谋,并不是说越过国境就无罪了】。
高邮孙氏说:赵盾在晋国做大夫,执政时间长久且专权像这样。灵公无道,想杀赵盾多次了。族人弑君,赵盾回来不讨伐,又和他们一起站在朝廷上。那么弑君的是谁呢?是赵盾。像赵盾这样的人,大概是暗中弑君而表面上逃避痕迹,实际执行计划而让赵穿承受名义。有执政长久的资历,他的贤名闻名于国人,而灵公无道,更加想杀他。出奔没走远,而他的族人趁着国人不悦而弑君。赵盾回来讨伐弑君者,尚且不能免罪,何况不讨伐呢?《春秋》中弑君的事很多,不一定亲自弑君,别人弑君而自己享受其福的,孔子都按弑君贼子惩处,不论是否同谋。弑隐公的是公子翚,桓公承受弑君的罪名;弑子赤的是公子遂,而宣公承受弑君的名声。一定要等到亲自弑君才定罪,那么奸臣贼子就能用计谋逃脱,而平庸愚笨无知的人常常承担实际罪名。
武夷胡氏传:赵穿亲手弑杀国君,董狐将罪责归于赵盾。他判定赵盾罪行的辞令说:“您作为正卿,逃亡没有越过国境,回来不讨伐弑君者,因此书写判定赵盾。”赵盾承受恶名而不敢推辞。孔子沿用他的法则而不加以改变,其中的道理是什么?回答说:“逃亡而越过国境,是指离开国家而不回来,然后君臣的道义断绝;回来而讨伐弑君者,是指复仇而不罢休,然后臣子的职责才算终结。不然,这是赵盾假装出逃而实际上知道这件事吗?假如不参与其中而纵容弑君者不讨伐,这是有篡位之心,而意图让赵穿完成弑君。没有比意图更恶的了!现在以此罪责赵盾,是为了防范臣子的邪念而谨慎其开端。如果不是孔子推究到极隐秘之处,为后世留下法则,乱臣贼子都能用诡计逃脱,而像史太、邓扈、乐之那样至愚无知的人,都会蒙受罪责而被杀。君臣父子不相残害以至于沦为禽兽。”防希
襄陵许氏说:“讨伐弑君者出于忠愤,尝药出于孝爱。就像击打头部而手自然反应,就像赤脚疾跑而眼睛注视平坦险阻。有不待思考而得到,努力而达到的情况。赵盾不讨伐弑君者,停止尝药,这是他在情理上不通,不是他智力的罪过。所以他在忠孝上诚心诚意,有所不到。”
冬季十月乙亥日,周天子去世。
《公羊传》何休注:匡王。
鲁僖公三年春季,周历正月,郊祭用的牛口受伤,改卜另一头牛,牛死了,于是就不举行郊祭,但仍然举行三望之祭。
《左氏传》说:不举行郊祭而举行望祭,都不合礼。望祭,是郊祭的附属。不举行郊祭,也就没有望祭的必要了。
《公羊传》说:为什么不再次占卜?饲养牺牲,饲养两头牛占卜。祭天的牺牲不吉利,就扳过来用祭稷的牺牲占卜。祭天的牺牲在涤宫饲养三个月,祭稷的牺牲,只看是否完备。郊祭为什么一定要配祭稷?王者一定要用他的祖先配享。王者为什么一定要用他的祖先配享?从内部出来的没有匹配就不能施行,从外部到来的没有主人就不能停止。
武夷胡氏传:不举行郊祭,是因为牛口受伤,改卜牛,而牛又死了,否则就举行郊祭了。礼制规定为天子服斩衰之丧,周人向鲁国报告丧事,史官已经记录但尚未安葬。在郊外祭祀天帝,难道是合适的时候吗?有人说:不因为王事废掉天事,合乎礼吗?《春秋》以来,丧礼逐渐废弛,有不奔丧而远适他国的,有不修吊唁之礼而互相聘问的,本来以为这是可以举行而不废的。最终导致汉文帝以日易月,后世不能恢复,其由来逐渐形成。《春秋》详细记载,其意义自然显现。三望,《公羊传》说:“祭泰山、河、海。”天子拥有天下,宇宙之内,名山大川,都是他所主宰的,所以能祭天,而有四方望祭,无所不通。诸侯拥有一国,那么境外的山川,是别人所主宰的,可以望祭吗?季氏在泰山祭祀,冉求不能挽救,而孔子责备他,是因为泰山是鲁侯所主宰的,大夫有什么关系呢?季氏不能在泰山祭祀,那么河、海不是鲁国的封地,其不能祭祀也明白了。“犹”字,是可以停止,不应当做的意思。
〇匡王
杜氏注:四月而〇速。
武夷胡氏传:“四月而安葬,王室不行君道,其礼简略;地位低微的人前往吊唁,鲁侯不行臣子之礼,其情怠慢。”有人说:“宣公是亲近他的人,而常事不”
楚子伐陆【公作贲】浑之【公谷无之字】戎。
左氏传》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徳不在鼎。」
武夷胡氏传:「夷狄相攻,不志。此其志何也?为陆浑在王都之侧,戎夏杂防,族类之不分也。楚又至雒,观兵于周疆,问鼎之大小轻重焉。故特书于策,以谨华夷之辨,禁猾夏之阶。」
夏楚人侵郑
左氏传》晋侯伐郑,及郔。郑及晋平,士防入盟。夏,楚人侵郑。郑即晋故也。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晋侯伐郑,郑及晋平,而经不书者,仲尼削之也。郑本以晋灵不君,取赂释贼,为不足与,似也,而往从楚,非矣。今晋成公初立,背僣窃伪邦而归诸夏,则是反之正也。《春秋》大改过,许迁善,书「楚人侵郑」者,与郑伯之能反正也,故独着楚人侵掠诸夏之罪尔。郑既见侵于楚,则及晋平,可知矣。」
秋赤狄侵齐
襄陵许氏曰:「楚侵其南,狄侵其北,此中国大过栋挠之时也。」
宋师围曹
左氏传》:宋文公即位三年,杀母弟须及昭公,子武氏之谋也。使戴、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尽逐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秋,宋师围曹,报武氏之乱也。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郑穆公。
左氏传冬郑穆公卒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左氏传》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礼也。平国以礼,不以乱。伐而不治,乱也。以乱平乱,何治之有?无治,何以行礼?」
杜氏注:「向,莒邑,东海承县东南有向城,逺疑也。」刘氏传:「何言乎?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讥何?讥尔平莒及郯,义也。莒人不肯,吾有不义焉。伐莒,强也;取向,利也。非君子之道也。君子之道,犹射,射者正已而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已者,反求诸已而已矣。」
髙邮孙氏曰:「春秋之义,不以有功没其过,不以不正治人之邪。楚人杀陈夏徴舒,则为义;入陈则无道矣。平莒及郯,则近正;伐莒取向,则有罪矣。」
武夷胡氏传,心不偏党之谓平。以此心平物者,物必顺;以此心平怨者,怨必释。惟小人不能宅心之若是也。虽以势力强之,而有不获成者矣。夫以齐鲁大国,平郯莒小邦,宜其降心听命,不待文告之及也。然而莒人不肯,则以宣公心有所私系,失平怨之本耳。故书「及」,书「取」,以着其罪「及」所欲也。平者,成也;取者,盗也。不肯者,心弗允从,莫能强之者也。以利心图成,虽强大者不能行之于弱小。《春秋》书此,戒后世之不知治其本者。故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已斯可矣。
秦伯稻卒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左氏传》楚人献鼋于郑灵公【杜氏注:穆公大子夷也】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觧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
陆氏微防淳闻于师曰:「子公弑君之贼也,其恶易知矣。子家纵其为逆,罪莫大焉。书之以为首恶,所以教天下之为人臣者也。」《春秋》之作,圣人本以明微,盖谓此也。此与书赵盾之弑义同。
武夷胡氏传,首谋弑逆者,公子宋也。惧谮而从之者,归生也。而以归生为首恶,何也?夫乱臣贼子,欲动其恶,而不从者,未有能全其身而不死也。故季子然问仲由、冉求,其从之者与?子曰:「弑父与君,亦不从也。」是以死节许二子矣。归生惧谮而从公子宋,特无求路,不可夺之死节耳。书为首恶,不亦过乎?曰:归生与宋并为大夫,乃贵戚之卿,同执国政,可以不从一也。尝统大师与宋战,获其元帅,已得兵权,可以不从二也。闻宋逆谋,登时而觉,先事诛之,犹反手耳。夫据杀生
译楚子讨伐陆浑之戎。
《左氏传》记载:楚子讨伐陆浑之戎,于是到达洛水,在周朝的疆界上展示武力。周定王派遣王孙满慰劳楚子。楚子询问九鼎的大小和轻重。王孙满回答说:“(国家的安定)在于德行,不在于鼎。”
武夷胡氏传曰:“夷狄互相攻伐,(《春秋》)不记载。这里记载它,是为什么呢?因为陆浑在周王都旁边,戎人与华夏杂居,族类界限不清。楚军又到达洛水,在周朝疆界展示武力,询问九鼎的大小轻重。所以特别记载在史册上,以谨慎地辨别华夏与夷狄的界限,禁止扰乱华夏的开端。”
夏季,楚国人侵犯郑国。
《左氏传》记载:晋侯讨伐郑国,到达郔地。郑国与晋国讲和,士防入盟。夏季,楚国人侵犯郑国。这是因为郑国依附晋国的缘故。
武夷胡氏传曰:“根据《左氏传》,晋侯讨伐郑国,郑国与晋国讲和,而《春秋》经文不记载,这是孔子删削的缘故。郑国原本因为晋灵公不像君主,索取贿赂释放罪人,认为不值得交往,似乎有理,却转而跟随楚国,是不对的。如今晋成公刚刚即位,背离僭越窃位的伪邦而回归华夏,这就是回归正道。《春秋》推崇改过,赞许迁善,记载‘楚人侵郑’,是赞许郑伯能够回归正道,所以只着重记载楚人侵犯掠夺华夏的罪过罢了。郑国既然被楚国侵犯,那么它与晋国讲和,就可以知道了。”
秋季,赤狄侵犯齐国。
襄陵许氏说:“楚国侵犯它的南面,狄人侵犯它的北面,这是中原大国栋梁弯曲(指局势危急)的时候。”
宋国军队包围曹国。
《左氏传》记载:宋文公即位三年,杀死了同母弟须及昭公,这是武氏家族的阴谋。宋文公派戴、桓两族在司马子伯的馆舍攻打武氏家族,全部驱逐了武、穆两族。武氏家族借助曹国军队讨伐宋国。秋季,宋国军队包围曹国,是为了报复武氏的叛乱。
冬季十月丙戌日,郑伯兰去世。〇郑穆公。
《左氏传》记载:冬季,郑穆公去世。
四年春季,周王正月,鲁公与齐侯调解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国人不肯,鲁公讨伐莒国,夺取向地。
《左氏传》记载:鲁公与齐侯调解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国人不肯,鲁公讨伐莒国,夺取向地。这是不合礼义的。调解国家争端要用礼,不能用乱。讨伐而不能治理,就是乱。用乱来调解乱,有什么治理可言?没有治理,怎么施行礼义?
杜氏注曰:“向,是莒国的城邑,东海承县东南有向城,距离遥远令人怀疑。”刘氏传曰:“为什么说‘莒人不肯,鲁公讨伐莒国,夺取向地’?讥讽什么?讥讽你调解莒国和郯国,是合乎道义的。莒国人不肯,说明我们有不义之处。讨伐莒国,是强横;夺取向地,是贪利。这不是君子的做法。君子的做法,就像射箭,射箭的人端正自己然后发射,发射而不中,不怨恨胜过自己的人,而是反过来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罢了。”
高邮孙氏说:“《春秋》的道义,不因为有功而掩盖其过错,不因为不正而治理别人的邪恶。楚国人杀陈夏徵舒,是合乎道义的;进入陈国,就是无道了。调解莒国和郯国,是接近正道的;讨伐莒国夺取向地,就是有罪了。”
武夷胡氏传曰:内心不偏袒叫做平。用这种心去平息事物,事物必然顺从;用这种心去平息怨恨,怨恨必然消解。只有小人不能这样安守内心。虽然用势力强迫,也有不能成功的。以齐鲁大国,调解郯莒小邦,理应降心听命,不需要等到文书到达。然而莒国人不肯,是因为宣公内心有所私系,失去了平息怨恨的根本。所以记载‘及’,记载‘取’,以彰显其罪过。‘及’是欲望。平,是成全;取,是盗窃。不肯,是内心不允从,不能强迫的。用利欲之心图谋成功,即使是强大者也不能在弱小者身上施行。《春秋》记载这件事,警戒后世不知道治理根本的人。所以行为有不得心的,反过来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就可以了。
秦伯稻去世。
夏季,六月,乙酉日,郑公子归生杀死了他的国君夷。
《左氏传》记载:楚国人向郑灵公进献鼋【杜氏注:穆公太子夷】。公子宋和子家将要朝见,子公的食指跳动,他拿给子家看说:“往日我这样,必定能尝到异味。”等到进入宫廷,宰夫将要宰杀鼋,两人相视而笑。灵公问他们,子家把情况告诉了灵公。等到给大夫吃鼋,召见子公却不给他吃。子公发怒,在鼎里蘸指头尝了尝就出来了。灵公发怒,想杀子公。子公和子家谋划,先下手。子家说:“畜养久了尚且害怕杀它,何况是君主呢?”反而谗言陷害子家。子家害怕而听从了他。夏季,杀死了灵公。
陆氏微防淳闻于师说:“子公是弑君的贼人,他的罪恶容易知道。子家纵容他作乱,罪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把他记载为首恶,是用来教导天下做臣子的人的。”《春秋》的创作,圣人本来是为了阐明细微之处,大概说的就是这个。这与记载赵盾弑君的道义相同。
武夷胡氏传曰:首先谋划弑逆的,是公子宋。害怕谗言而跟随他的,是归生。却把归生作为首恶,为什么呢?乱臣贼子,想要发动恶行,而不跟随的,没有能够保全自身而不死的。所以季子然问仲由、冉求,他们会跟随吗?孔子说:“弑父与君,也不会跟随。”这是以死守节来期许这两个人。归生害怕谗言而跟随公子宋,只是没有像求路那样不可夺去的死节罢了。把他记载为首恶,不是太过分了吗?回答说:归生和宋同为大夫,是贵戚之卿,共同执掌国政,可以不跟随,这是一。曾经统领大军与宋国作战,俘获其元帅,已经掌握兵权,可以不跟随,这是二。听说宋的逆谋,当时就察觉,在事情发生前诛杀他,就像反手一样容易。凭借掌握生杀
之柄,仗大义以制人,使人听已,犹犬羊之伏于虎也,何畏于人,惧其见杀而从之也哉?计不出此,顾以畜老惮杀,比方君父,归生之心悖矣。故《春秋》舍公子宋,而以弑君之罪归之,为后世鉴。若司马亮、沈庆之等,苟知此义,则能讨罪人,不至于失身为贼所制矣。
译掌握权柄,凭借大义来制服他人,使人们服从自己,就像犬羊伏在老虎面前一样,有什么可畏惧他人的呢?难道还害怕被他们杀害而顺从他们吗?如果计谋不出于此,反而以像对待牲畜一样养老而害怕杀害,将君主父亲相提并论,归生的用心真是悖谬了。所以《春秋》舍弃公子宋,而将弑君的罪责归于归生,作为后世的鉴戒。如果司马亮、沈庆之等人,能够懂得这个道理,就能讨伐罪人,不至于丧失自身而被贼人所制了。
赤狄侵齐
秋公如齐公至自齐
武夷胡氏传:「君行告至,常事不书。宣公比年如齐,而皆致者,危之也。夫以篡弑谋于齐,而取国;以土地赂齐,而请防;以卑屈事齐,而求安。上不知有天王,下不知有方伯,惟利交是奉,而可保乎?髙固之事,亦殆矣。故比年如齐,而皆致,以戒后世之欲利有攸往者。惟义之与比,为可安耳。」
冬楚子伐郑
左氏传冬楚子伐郑郑未服也
五年春公如齐夏公至自济
左氏传》公知齐髙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夏,公至自齐,书过也。
秋九月,齐髙固来逆【公谷有子字】叔姬。
左氏传》齐髙固来逆女,自为也,故书曰「逆叔姬」,卿自逆也。
谷梁传》诸侯之嫁子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来者接内也。不正其接内,故不与夫妇称之也【范氏注:髙固齐之大夫,而今与君接婚姻之礼,故不言逆女】
陆氏纂例。春秋时有子叔姬者,三公羊、谷梁皆云同母娣妹,非也。据称子直,为时君之子,以别先君之子耳。或云,若是文公女,不应有两叔姬。案伯仲之外,余称叔,故管叔、蔡叔等即其例也。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公如齐,髙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书「夏,公至自齐」;「秋,齐髙固来逆子叔姬」。罪宣公也。其曰「来」者,以公自为之主;称「子」者,或谓别于先公之女也。诸侯嫁女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者,为体敌也;而公自为之主,压尊毁列,卑朝廷,慢宗庙矣。夫以郑国褊小,楚公子围之贵骄强大,来娶于郑,子产辞而郤之,使馆于外,欲野赐之,几不得抚有其室。而宣公以鲁国周公之后,逼于髙固请婚,其女强委禽焉,而不能止。惟不知以礼为守身之榦,是以得此辱也。春秋详书,为后世鉴,欲人之必谨于礼以定其位,不然卑巽妄说,不近于礼,奚足逺耻辱哉?
叔孙得臣卒
冬齐髙固及子叔姬来
左氏传冬来反马也
武夷胡氏传《左氏》曰:「反马也。礼,嫁女留其送马,不敢自安。反庙见成妇,遣使反马,则髙固亲来,非礼也。」又礼,女子有行逺父母者,嵗一归寕。今见逆逾时未易嵗也,而叔姬亟来,亦非礼也。故书「及」,书「来」,以着齐罪也。大夫适他国,必有君命与公事,否则礼法之所禁,而可犯乎?恵公许其臣越礼恣行而莫遏,髙固委其君逾境自如而不忌,则人欲已肆矣。凡婚姻常事不书,而书此者,则以为非常,为后世戒也。
楚人伐郑
左氏传》楚子伐郑,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
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左氏传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
武夷胡氏传案,传称陈及楚平,荀林父伐陈,经皆不书者,以下书晋卫加兵于陈,即陈及楚平可知矣。以赵盾、孙免书侵,即林父无词可称,亦可知矣。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晋尝命上将帅师救陈,又再与之连兵伐郑,今而即楚无及于已有缺盍亦自反可也?不内省徳,遽以兵加之,则非义矣。故林父不书伐,而盾、免书侵,以正晋人所以主盟非其道也。
防陵许氏曰:「外志侵伐,从兵书卿始于宣六年,防讨书卿始于襄元年,从兵书卿帅师始于襄十年。然终春秋世,三国而止,未有书卿帅师侵曰伐者,犹戢之也。」说者以侵陈之后不书帅师,委曲生意,误矣。
夏四月
秋八月螽【公作▯】
武夷胡氏传。先是,公伐莒,取向,后再如齐伐莱。军旅数起,赋敛既繁,戾气应之矣。夫善恶之感,萌于心,而灾祥之应,见于事。宣公不知舍恶迁善,以补前行之愆,而用兵不息,灾异数见,年谷不丰,国用空乏,卒至改助法而税民,盖自此始矣。经于虫螟一物之变,必书于防,示后世天人感应之理不可诬,当慎其所感也。
冬十月
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左氏传》卫孙桓子来盟,始通,且谋防晋也。
谷梁传来盟者前定也
武夷胡氏传来:「盟为前定者,尝有约言矣。未足效信而释疑,又相歃血固结之尔。」是盟,卫欲为晋致
译赤狄侵犯齐国。
秋天,鲁宣公前往齐国;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武夷胡氏传:「国君出行,到达时通常不记载。宣公连续几年前往齐国,却都记载了到达,这是表示担忧。凭借篡弑在齐国谋划而夺取国家;用土地贿赂齐国,请求防御;以卑屈的态度侍奉齐国,以求安宁。上不尊奉天王,下不尊奉方伯,只奉行有利的交往,这样能保全吗?高固的事情,也很危险了。所以连续几年前往齐国,都记载到达,用来警戒后世那些追求利益而有所行动的人。只有与义相合,才能安宁。」
冬天,楚子讨伐郑国。
左氏传:冬天,楚子讨伐郑国,因为郑国尚未臣服。
五年春天,鲁宣公前往齐国;夏天,鲁宣公从济水回来。
左氏传:鲁宣公知道齐国的高固,让齐侯留住自己,请求娶叔姬。夏天,鲁宣公从齐国回来,记载这是过错。
秋天九月,齐国高固来迎娶【公羊、谷梁有“子”字】叔姬。
左氏传:齐国高固来迎娶女子,是为自己,所以记载为“迎娶叔姬”,是大夫亲自迎娶。
谷梁传:诸侯把女儿嫁给大夫,由大夫主持婚礼,来者是迎接新娘。不认为他迎接新娘正当,所以不称夫妇之名【范氏注:高固是齐国的大夫,现在与国君直接进行婚姻礼仪,所以不说“迎娶女子”】
陆氏纂例:春秋时有叫子叔姬的人,公羊、谷梁都说她是同母的妹妹,这是错误的。根据称“子”,是当时国君的女儿,用来区别先君的女儿罢了。有人说,如果是文公的女儿,不应该有两个叔姬。考察伯仲之外,其余都称叔,所以管叔、蔡叔等就是这种例子。
武夷胡氏传考察:左氏说“宣公前往齐国,高固让齐侯留住宣公,请求娶叔姬”。记载“夏天,宣公从齐国回来”;“秋天,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这是罪责宣公。说“来”,是因为宣公自己作为主人;称“子”,有人说这是为了区别先公的女儿。诸侯把女儿嫁给大夫,由大夫主持婚礼,是因为地位相当;而宣公自己作为主人,压制尊贵、破坏等级,轻视朝廷,怠慢宗庙了。郑国狭小,楚公子围尊贵骄横强大,来向郑国求婚,子产拒绝并推辞,让使者住在外面,想在野外赐婚,几乎不能安抚拥有他的家室。而宣公作为鲁国周公的后代,被高固请求婚姻所逼迫,他的女儿强行接受聘礼,而不能阻止。只因为不知道以礼作为守身的根本,所以得到这种侮辱。《春秋》详细记载,作为后世的鉴戒,想要人们务必谨慎于礼以安定自己的地位,不然卑顺妄动,不近于礼,哪里足以远离耻辱呢?
叔孙得臣去世。
冬天,齐国高固和子叔姬来到鲁国。
左氏传:冬天,来是返回马匹。
武夷胡氏传:《左氏》说:“是返回马匹。礼制,嫁女留下送行的马匹,不敢自己安逸。在宗庙行见礼成为媳妇后,派遣使者返回马匹,那么高固亲自前来,是不合礼的。”又礼制,女子出嫁远离父母,一年回娘家一次。现在看到迎娶超过时节,还没换年,而叔姬急忙前来,也是不合礼的。所以记载“及”,记载“来”,来彰显齐国的罪责。大夫前往他国,必须有国君的命令和公事,否则是礼法所禁止的,可以触犯吗?惠公允许他的臣子越礼恣意行事而不遏制,高固抛弃他的国君,跨越国境自如而不顾忌,那么人的欲望已经放纵了。凡是婚姻常事不记载,而记载这个,是因为它非常,作为后世的警戒。
楚国人讨伐郑国。
左氏传:楚子讨伐郑国,陈国与楚国讲和,晋国荀林父救援郑国,讨伐陈国。
六年春天,晋国赵盾、卫国孙免侵犯陈国。
左氏传:晋国、卫国侵犯陈国,是因为陈国依附楚国。
武夷胡氏传考察,传中说陈国与楚国讲和,荀林父讨伐陈国,经文都不记载,是因为下文记载晋国、卫国对陈国用兵,就知道陈国与楚国讲和了。以赵盾、孙免记载侵犯,就知道林父没有理由可称,也就知道了。爱人而不亲近,反省自己的仁爱;治理人而不治理,反省自己的智慧。晋国曾经任命上将率领军队救援陈国,又两次与陈国联合讨伐郑国,现在陈国依附楚国,对自己没有影响,有缺失,何不自我反省呢?不内省德行,就施加兵力,就不合乎义了。所以林父不记载讨伐,而赵盾、孙免记载侵犯,来纠正晋国人作为盟主不合道义。
防陵许氏说:“对外记载侵伐,从记载卿开始于宣公六年,记载讨伐从记载卿开始于襄公元年,从记载卿率领军队开始于襄公十年。然而整个春秋时期,三国为止,没有记载卿率领军队侵犯称为讨伐的,还是抑制它。”解说的人认为侵犯陈国之后不记载率领军队,委曲求全,错了。
夏天四月。
秋天八月,蝗虫【公羊作〇】
武夷胡氏传:先前,宣公讨伐莒国,夺取向地,后来两次前往齐国讨伐莱国。军队多次兴起,赋税繁重,乖戾之气应验了。善恶的感应,萌发于心,而灾祥的应验,见于事情。宣公不知道舍弃恶行迁向善行,来弥补先前行为的过失,而用兵不息,灾异多次出现,年成不丰收,国家用度空乏,最终改变助法而向百姓征税,大概从这里开始了。经文对于虫螟一类事物的变化,必定记载在防地,显示后世天人感应的道理不可欺骗,应当谨慎所感应的。
冬天十月。
七年春天,卫侯派孙良夫来结盟。
左氏传:卫国孙桓子来结盟,开始通好,并且谋划防备晋国。
谷梁传:来结盟,是事先约定的。
武夷胡氏传:「盟是事先约定的,曾经有约定的言语了。不足以效法信任而消除疑虑,又互相歃血牢固结盟罢了。」这次结盟,卫国想要为晋国
鲁,而鲁専事齐,初未与晋通也,必有疑焉。而卫侯任其无咎,故遣良夫来为此盟,而公卒见辱。盟非春秋之所贵,义自见矣。
译鲁国,而鲁国专一侍奉齐国,起初未曾与晋国交往,必然存有疑虑。而卫侯任用无咎,所以派遣良夫来订立这个盟约,结果国君最终遭受羞辱。盟约并非《春秋》所推崇的,其中的道义自然显现出来了。
夏,公防齐侯伐莱。秋,公至自伐莱。
杜氏注莱国今东莱黄县
武夷胡氏传,及者内为志,防者外为主,平莒及郯,公所欲也,故书及,继以取,向即所欲者可知矣。伐莱,齐志也,故书防,继以伐,致即师行之危亦可知矣。公与齐侯俱不务徳,合党连兵,恃强陵弱,是以为此举也。
大旱
冬,公防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黒壤。
左氏传》郑及晋平公子宋之谋也,故相郑伯以防,冬盟于黒壌。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晋侯之立也,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晋人止公于防,盟于黄父,公不与盟,以赂免【杜氏注:黄父即黒壤】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
武夷胡氏传防,而不得见,不以不得见为讳;盟而不与盟,不以不与盟为讳。则曲不在公,而主防盟者之罪耳。与于防,不与于盟,而公有歉焉,非主防盟者之过也。则书防,不书盟,若黒壤是也。晋侯之立,公既不朝,又不使大夫聘,而每嵗适齐,是宣公行有不慊于心,而非晋人之咎矣。凡不直者,臣为君隠,子为父隠,于以养臣子爱敬之心,而不事盟主,又以赂免,则不直在已矣。
八年春公至自防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公羊传》其言至黄乃复,何有疾也?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防徐行而不反【何氏注:闻防者,闻父母之丧;徐行者,不忍疾行,又为君当使人追代之。以防喻疾者,防尚不当反,况于疾乎】
刘氏传:「有疾也,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未致使而死,以尸将事。」
武夷胡氏传,乃者无其上之词,其曰:“复事未毕也。”
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
左氏传》有事于大庙,襄仲卒而绎,非礼也。
刘氏传,大夫卒称名,仲者,字也。其曰仲遂,何讥?何讥尔?讥世卿,世卿非礼也。言自是世,仲氏也。
武夷胡氏传:「有事言时,祭此公子遂也。曷为书「字」?生而赐氏,俾世其官也。曷为书「卒」?以事之变卒之也。古者诸侯立家,大夫卒而赐氏,其后尊礼权臣,宠遇贵戚,而不由其道,于是乎有生而赐氏。其在鲁则季友、仲遂是也。襄仲杀恶及视,援立宣公,而公深徳之,故生而赐氏,俾世大夫以荅之也。经于其卒,书族以志变法之端,为后世戒。」
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公羊传》绎者,何?祭之明日也。万者,何?干舞也。籥者,何?籥舞也。其言“万入去籥”何?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存其心焉尔。存其心焉尔者,何?知其不可而为之也。犹者,何?通可以已也。
杜氏注:“鲁人知卿佐之防,不宜作乐,而不知废绎,故内舞去籥,恶其声闻。”
武夷胡氏传绎者,祭之明日,以賔尸也。犹者,可已之词。万舞也,以其无声也,故入而遂用籥管也。以其有声也,故去而不作。是谓故知不可存其邪心而不能格也。礼,大夫卒当祭,则不告终事;而闻则不绎。不告者,尽肃敬之诚于宗庙;不绎者,全始终之恩于臣子。今仲遂,国卿也,卒而犹绎,则失宠遇大臣之礼矣。春秋虽隆君抑臣而体貌有加焉,则亷陛益尊,而臣节砺后世。法家専欲隆君而不得其道,至于犬马国人相视,大伦灭矣。圣人书法如此,存君臣之义也。
戊子,夫人嬴【公谷作熊】氏薨。
杜氏注宣公母也
武夷胡氏传,敬嬴,文公妾也。何以称夫人?自成风闻季友之繇,事友而属其子及僖公得国立,以为夫人。于是乎嫡妾乱矣。春秋于风氏,凡始卒四贬之,则禘于大庙,秦人归襚,荣叔含赗,召伯防葬,去其姓氏,不称夫人。王再书而无天,是也。敬嬴又嬖私,事襄仲而属宣公,不待致于大庙,援例以立,则从同同而无贬矣。其意若曰:以义起礼,为可继;苟出于私情而非义,后虽欲正,可若何?
晋师白狄伐秦
左氏传》:白狄及晋,平夏,防晋伐秦。
武夷胡氏传:「晋主夏盟,纠合诸侯,攘夷狄,安诸夏,乃其职矣。秦人之怨,起自侵崇,其曲在晋,责已可也。既不知自反释
译夏天,鲁公防备齐侯讨伐莱国。秋天,鲁公从讨伐莱国归来。
杜氏注:莱国即现在的东莱黄县。
武夷胡氏传:所谓“及”,表示鲁公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所谓“防”,表示齐侯是主导者。平定莒国和郯国,是鲁公所希望的,所以记载为“及”,接着记载“取”,那么齐侯随即顺从鲁公的意愿也就可知了。讨伐莱国,是齐侯的意图,所以记载为“防”,接着记载“伐”,那么军队出征的危险也就可知了。鲁公与齐侯都不致力于德行,结党连兵,倚仗强大欺凌弱小,因此才做出这样的举动。
大旱。
冬天,鲁公在黒壤防备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
《左氏传》:郑国与晋国平定公子宋的阴谋,所以协助郑伯进行防备,冬天在黒壤结盟。王叔桓公监临,以谋划那些不和睦的国家。晋侯即位时,鲁公没有去朝见,也没有派遣大夫去聘问。晋人在防地扣留鲁公,在黄父结盟,鲁公不参与结盟,用贿赂免除了罪责【杜氏注:黄父就是黒壤】。所以黒壤的结盟没有记载,是为了避讳。
武夷胡氏传:防备却未能相见,不把未能相见作为避讳;结盟却没有参与结盟,不把没有参与结盟作为避讳。那么过错不在鲁公,而在主持防备和结盟的人。参与防备,不参与结盟,而鲁公感到歉疚,这不是主持防备和结盟者的过错。那么记载防备,不记载结盟,像黒壤就是这样。晋侯即位,鲁公既不朝见,也不派大夫聘问,却每年前往齐国,这是宣公行为有愧于心,而不是晋人的过错。凡是理亏的人,臣子为君主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以此来培养臣子爱敬之心,而不侍奉盟主,又用贿赂免除罪责,那么理亏就在自己了。
八年春天,鲁公从防地归来。
夏天六月,公子遂前往齐国,到达黄地才返回。
《公羊传》:说“至黄乃复”,是什么意思?是有疾病。为什么说是有疾病?“乃复”含有讥讽之意,讥讽什么呢?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父母丧讯,缓慢行走而不返回【何氏注:听到丧讯,是指听到父母去世的消息;缓慢行走,是不忍心快速赶路,又因为国君应当派人追去替代他。用丧讯来比喻疾病,丧讯尚且不应返回,何况是疾病呢?】
刘氏传:“有疾病,为什么说是有疾病?‘乃复’含有讥讽之意,讥讽什么呢?大夫奉君命出使,使命未完成就死了,带着尸体去完成任务。”
武夷胡氏传:“乃”是没有上级的词,意思是说:“返回时事情还没有完成。”
辛巳日,在大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
《左氏传》:在大庙举行祭祀,襄仲死了却进行绎祭,是不合礼的。
刘氏传:大夫去世称名,仲是字。为什么称仲遂?有什么讥讽?讥讽世卿,世卿是不合礼的。意思是从此仲氏世代为官。
武夷胡氏传:“有事”指明时间,祭祀的是这位公子遂。为什么书“字”?他活着就被赐予姓氏,让他世代担任官职。为什么书“卒”?因为事务发生变故而死。古代诸侯分封家族,大夫死后才赐予姓氏,后来尊崇礼遇权臣,宠信贵戚,却不遵循正道,于是出现了活着就赐予姓氏的情况。在鲁国,季友、仲遂就是这样。襄仲杀死恶和视,拥立宣公,而宣公深深感激他,所以活着就赐予姓氏,让他世代担任大夫来报答他。经文在他去世时,记载族氏以标志变法的开端,作为后世的警戒。
壬午日,仍然进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舞。
《公羊传》:绎,是什么?是祭祀的第二天。万,是什么?是干舞。籥,是什么?是籥舞。说“万入去籥”,是什么意思?去掉有声音的,废除无声的,保留其心意罢了。保留其心意罢了,是什么意思?知道不可以却还要做。犹,是什么意思?表示本来可以停止。
杜氏注:“鲁国人知道卿佐去世,不宜奏乐,却不知道废除绎祭,所以室内舞蹈去掉籥舞,厌恶其声音被听到。”
武夷胡氏传:绎,是祭祀的第二天,用来款待尸(代表受祭者的活人)。“犹”,是可以停止的词。万舞,因为它无声,所以进入后就使用籥管。因为它有声,所以去掉而不演奏。这就是说知道不可以,却保留其邪心而不能纠正。礼制规定,大夫去世时若有祭祀,就不宣告完成;听到丧讯就不进行绎祭。不宣告,是尽肃敬之诚于宗庙;不绎祭,是全始终之恩于臣子。现在仲遂是国家重臣,去世却仍然进行绎祭,就失去了宠遇大臣的礼数了。春秋虽然尊崇君主抑制臣子,但礼遇有加,那么君臣的界限更加尊贵,而臣子的节操磨砺后世。法家一心想要尊崇君主却不得其道,以至于君臣像犬马国人互相看待,大伦理灭绝了。圣人书法如此,是为了保存君臣之义。
戊子日,夫人嬴氏【公羊传、谷梁传作熊】去世。
杜氏注:宣公的母亲。
武夷胡氏传:敬嬴,是文公的妾。为什么称夫人?自从成风听到季友的预言,侍奉季友并托付她的儿子,等到僖公得以立为国君,就被尊为夫人。从此嫡妾混乱了。春秋对于风氏,在开始和结束时共四次贬斥,那么在太庙禘祭,秦人送衣衾,荣叔送含玉和赗赠,召伯监葬,去掉其姓氏,不称夫人。王再书而无天,就是这样。敬嬴又受宠私通,侍奉襄仲并托付宣公,不等待在太庙正式册立,援引先例而立,那么随从同姓而没有贬斥了。其意思好像是说:以义起礼,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出于私情而不合义,后来即使想要纠正,又能如何呢?
晋国军队联合白狄讨伐秦国。
《左氏传》:白狄与晋国,平定夏地,防备晋国讨伐秦国。
武夷胡氏传:“晋国主持夏盟,纠合诸侯,抵御夷狄,安定诸夏,是它的职责。秦人的怨恨,起自侵犯崇国,理亏在晋国,责备自己是可以的。既不知道自我反省,释放
怨修睦,以补前过,已可咎矣。乃复兴师动众,防戎狄以伐之,独不恶伤其类乎?」直书于策,贬自见矣。
译怨恨修睦,以此来弥补以前的过错,这已经可以指责了。竟然又兴师动众,防备戎狄来讨伐他,难道不厌恶伤害自己的同类吗?”如实记载在简策上,贬斥的意思自然就显现出来了。
楚人灭舒蓼【谷作鄝】
左氏传》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强之,及滑汭,盟呉越而还。
武夷胡氏传案诗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在周公所惩者,其自相攻灭,中国何与焉?然《春秋》书而不削者,是时楚人强,舒、蓼及滑汭盟呉越,势益强大,将为中国忧,而民有荡析离居之患矣。经斯世者,当以为惧,有攘却之谋,而不可忽,则圣人之意也。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杜氏注月三十日食
襄陵许氏曰:「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至于荘王,遂强诸夏大国。惟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乗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水血色,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云谷作顷熊】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谷梁传》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
杜氏注敬諡嬴姓也
武夷胡氏传,成风薨,以夫人▯,以小君将祔于庙,而始有二夫人也,则四贬之以正其事。今敬嬴亦薨,以夫人▯,以小君使祔于庙,无贬以正之,从同,同可也。而于宣公元年,即以所逆穆姜妇之,何也?曰:「妇有姑之词,见敬嬴遂以子贵,援例而亟立为夫人也。」僖公享国八年,然后致成风,而敬嬴之亟也,虽云援例,鲁君臣之责,亦可知矣。无贬而书法若此者,犹桓、宣弑君而书即位尔。
又曰:“敬嬴以其子宣公属诸襄仲,杀太子及其母弟,虽假手于仲,实敬嬴之谋也。”经书“子赤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其文无贬,而读者有伤切之意焉,则以秉彛不可灭也。传说哭而过市,市人皆哭,敬嬴逆天理、拂人心之状惨矣。其于终事,雨不克▯,着咎徴焉,而谓无天道乎?此皆直书,以见人心与天理之不可诬者也。夫防事即逺,有进无退;浴于中霤,饭于牖下;小敛于戸内,大敛于阼阶;殡于客位,迁于庙,祖于庭,塴于墓。以吊賔,则其退有节;以虞事,则其祭有时。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防不以制也。或曰:“卜▯先逺日,所以避不懐也。”诸侯相朝与旅见天子,入门而雨,霑服失容,则废;矧送终大事,人情所不忍遽者,反可冒雨不待成礼而▯乎?潦车载蓑笠,士防礼也。有国家者乃不能为雨备,何也?且公庭之于墓次,其礼意固不同矣,不得不可以爲恱。无财不可以为恱,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焉,而不能为之备,是俭其亲也不亦薄乎?故谷梁子曰:“雨不克▯,防不以制也。”厚▯,古人之所戒而墨之治防也;以薄,又君子之所不与。故丧事以制,春秋之防也。
襄陵许氏曰:「子恶之弑,谋自敬嬴,故春秋因其雨不克▯而着咎徴焉。君子于是乎知有大道。」
城平阳
杜氏注今泰山有平阳县
襄陵许氏曰:国有大丧,始▯,而又动众城邑,非特不爱民力,以公为忘亲爱矣。不时孰甚焉?
楚师伐陈
左氏传》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公至自齐。
泰山孙氏曰:「公有母丧,而逺朝强齐,公之无哀也,甚矣。」
夏仲孙蔑如京师
左氏传》春王使来徴聘,夏孟献子聘于周,王以为有礼,厚贿之。
武夷胡氏传:以浅言之,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当嵗首月,公朝于齐;夏使大夫聘于京师。此皆比事可考,不待贬絶而恶自见者也。宣公享国九年,于周才一往聘;其在齐则又再朝矣。经于如齐,每行必致深罪之也。下逮战国,周衰甚矣。齐威王往朝于周,而天下皆贤之,况春秋时乎?而宣公不能也。故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侵陵之败起矣。此经书君如齐、臣如周之意,而特书「王正月」以表之也。
齐侯伐莱
襄陵许氏曰:「狄比侵齐,齐不敢报;莱不犯齐,而齐亟伐之。畏众强而虐轻弱,此可以观惠公矣。」
秋取根牟
左氏传言易也
杜氏注:「根牟,东夷国
译楚国人灭掉了舒蓼国【谷梁传作“鄝”】。
《左传》说:楚国因为众舒部落背叛,所以讨伐舒蓼,将其灭亡。楚子强行推进,到达滑汭,与吴国、越国会盟后返回。
武夷胡氏传认为:《诗经》称“抵御戎狄,惩戒荆舒”,在周公所惩戒的对象中,他们自相攻伐灭亡,中原各国何必参与呢?然而《春秋》记载而不删削,是因为当时楚国强大,舒、蓼在滑汭与吴、越结盟,势力更加强大,将成为中原的忧患,百姓面临流离失所的灾难。经历这个时代的,应当以此为惧,有抵御排斥的谋略,而不可忽视,这就是圣人的用意。
秋七月甲子日,发生日全食。
杜氏注:这是当月三十日发生的日食。
襄陵许氏说:“董仲舒、刘向认为,在此之前,楚商臣弑父自立,到了楚庄王,便强大于中原大国。只有齐、晋两国,齐、晋刚发生篡弑的祸乱,内部都不安定,所以楚国趁其衰弱而横行。八年之间,六次侵伐而灭亡一国。讨伐陆浑戎,在周王室炫耀武力,后来又入侵郑国。郑伯肉袒谢罪,在邲地大败晋军,血流成河,围困宋国九月,甚至劈开尸骨当柴烧。”
冬十月己丑日,安葬我国的小君敬嬴【云谷本作“顷熊”】,因下雨未能安葬,庚寅日正午时分才安葬成功。
《谷梁传》说:“安葬,既然已经定了日期,就不应因下雨而停止,这是礼制。下雨未能安葬,说明丧事没有遵循礼制。”
杜氏注:敬是谥号,嬴是姓氏。
武夷胡氏传认为:成风去世,以夫人之礼安葬,以小君之礼将附祭于祖庙,于是开始有了两位夫人,因此四次贬斥以纠正此事。现在敬嬴也去世,以夫人之礼安葬,以小君之礼附祭于祖庙,没有贬斥以纠正,跟随同样的做法,相同是可以的。而在宣公元年,就将迎娶的穆姜当作儿媳,为什么呢?回答说:“有儿媳对婆婆的称呼,可见敬嬴凭借儿子尊贵,援引成风的例子而迅速立为夫人。”僖公在位八年,然后才致送成风,而敬嬴如此迅速,虽然说是援引例子,鲁国君臣的责任,也可以知道了。没有贬斥而书法如此,就像桓公、宣公弑君而记载即位一样。
又说:“敬嬴凭借儿子宣公嘱托襄仲,杀害太子及其母弟,虽然借襄仲之手,实际上是敬嬴的阴谋。”经文记载“子赤去世,夫人姜氏回到齐国”,文字没有贬斥,而读者有伤痛之意,这是因为常理不可磨灭。传说哭灵经过市场,市场的人都哭泣,敬嬴违背天理、触犯人心的状况惨烈啊。在终事上,下雨未能安葬,显示灾祸的征兆,难道说没有天道吗?这些都是直书,以显示人心与天理不可欺骗。防事即使遥远,有进无退;在中霤沐浴,在窗下饭含;小敛在户内,大敛在阼阶;殡在客位,迁到祖庙,在庭院祖祭,在墓地塴祭。以吊唁宾客,则退有节制;以虞祭,则祭祀有时。不因下雨停止礼制,下雨未能安葬,丧事不遵循礼制。有人说:“占卜安葬先选远日,是为了避开不吉。”诸侯相朝与旅见天子,入门而下雨,沾湿衣服失态,就废除;何况送终大事,人情所不忍匆忙的,反而可以冒雨不待成礼而安葬吗?潦车载蓑笠,是士的丧礼。有国家的人却不能为下雨做准备,为什么呢?而且公庭与墓次,其礼意本来不同,不得不可以喜悦。没有财物不可以喜悦,得到的是有财物,古人都使用,而不能做准备,这是对亲人节俭,不也太薄了吗?所以谷梁子说:“下雨未能安葬,丧事不遵循礼制。”厚葬,是古人所警戒而墨家治理丧事;以薄,又是君子所不赞同的。所以丧事遵循礼制,是春秋的防制。
襄陵许氏说:“子恶被弑,阴谋来自敬嬴,所以《春秋》因其下雨未能安葬而显示灾祸的征兆。君子由此知道有大道理。”
修筑平阳城墙。
杜氏注:现在泰山有平阳县。
襄陵许氏说:国家有大丧,刚开始安葬,又动员民众修筑城邑,不仅不爱惜民力,而且认为国君忘记了亲情。不及时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
楚国军队讨伐陈国。
《左传》说:陈国与晋国讲和,楚国军队讨伐陈国,取得和解后返回。
九年春,周历正月,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
泰山孙氏说:“鲁公有母亲之丧,却远道朝见强大的齐国,鲁公没有哀悼之情,太严重了。”
夏,仲孙蔑前往京师。
《左传》说:春天,周王派使者来征聘,夏天孟献子聘问于周,周王认为他有礼,厚赠财物。
武夷胡氏传认为:从浅显来说,连缀文辞比较史事,是《春秋》的教化。在岁首正月,鲁公朝见齐国;夏天派大夫聘问于京师。这些都是比较史事可考,不待贬斥断绝而恶行自见。宣公在位九年,对周朝才一次聘问;对齐国却两次朝见。经文对于如齐,每次出行必致深罪。下至战国,周朝衰微得很。齐威王前往朝见周朝,而天下都称赞他,何况春秋时呢?而宣公不能做到。所以聘觐之礼废弛,则君臣之位失序;诸侯行为恶劣,而背叛侵陵的败坏就起来了。这是经文记载君如齐、臣如周的意思,而特别记载“王正月”以表彰。
齐侯讨伐莱国。
襄陵许氏说:“狄人屡次侵扰齐国,齐国不敢报复;莱国不侵犯齐国,而齐国屡次讨伐它。畏惧众强而虐待轻弱,由此可以观察惠公了。”
秋,夺取根牟。
《左传》说:言易也。
杜氏注:“根牟,东夷国。”
八月滕子卒
左氏传秋滕昭公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防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黒臀卒于扈
左氏传》讨不睦也【杜氏注:谋齐也】陈侯不防【杜氏注:前年与楚成故】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于扈,乃还。
杜氏注卒于竟外故书地
武夷胡氏传案:左氏讨不睦也。陈侯不防,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乃还。则知经所书者,与晋罪陈之词也。防于扈,以待陈,而陈侯不防,然后林父以诸侯之师伐之也。则几于自反而有礼矣。不书诸侯之师,而曰林父帅师者,在防诸侯皆以师听命,而林父兼将之也。则其众辑矣。晋主夏盟,又尝救陈,所宜与也。而惟楚之即,夫岂义乎?
陆氏纂例,案:国君不卒于其国,例书地。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
武夷胡氏传:「晋成公何以不葬?鲁不防也。卫成公何以不▯?亦鲁不防也。卫成事晋甚谨,而鲁宣公独深向齐、衞欲为晋致鲁,故谋黒壤之防,而特使孙良夫来盟以定之也。及防于黒壤,而晋人止公赂,然后免。是以扈之防,皆前日诸侯,而鲁独不往。二国继以防赴,亦皆不防。此所谓无其事而阙其文者也。或曰:二君皆有贬焉,故不书葬,误矣。鲁人不防,亦无贬乎?书卒而以私怨废礼、忘亲,其罪已见。《春秋》文简而直,视人若日月之无私照也。曲生意义,失之逺矣。」
宋人围滕
左氏传因其丧也
武夷胡氏传:「围国,非将卑师少所能办也。必动大众,而使大夫为主帅,明矣。然而称人,是贬之也。滕既小国,又方有丧,所宜矜哀吊恤之不暇,而用兵革以围之。比事以观,知见贬之罪在不仁矣。」
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
左氏传》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晋郤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柳棼。国人皆喜,唯子良忧曰:“是国之灾也,吾死无日矣。”
武夷胡氏传:「楚兵加郑,数矣。或称人,或称爵,何也?郑自晋成公初立,舍楚而从中国,正也。楚人为是兴师而加郑,不义矣。故宣公三年书「人」,书「侵」,罪之也。次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诸侯未有声罪致讨者,而楚师至焉,故特书爵与之也。然兴师动众,贼则不讨,惟服郑之为事,则非义举矣。故又次年,传称「楚子伐郑」,而经书「人」,再贬之也。至是称爵,岂与之乎?案《公羊传》:「君将不言帅师,书其重者也。」至此书爵,见其陵暴中华,以重兵临郑矣。何以知其非与之乎?曰:下书「晋郤缺帅师救郑」,则知非与之也。由此观《春秋》书法,皆欲治乱贼之党,谨华夷之辨,以一字为襃贬,深切着明矣。」
陈杀其大夫泄【公谷作泄】冶。
左氏传》陈灵公与孔寕、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
武夷胡氏传称:「国以杀者,君与用事大臣同杀之也。」称其大夫,则不失官守,而杀之者有専辄之罪矣。泄冶无罪而书名,何也?冶以谏杀身者也。杀谏臣者,必有亡国弑君之祸,故书其名为徴舒弑君,楚子灭陈之端,以垂后戒。此所谓义系于名而书其名者也。比干谏而死,子曰:「商有三仁焉。」泄冶谏而死,而独无襃词。夫语黙死生,当其可而止尔。泄冶之尽言无隠,不媿夫史鱼之直矣。方诸比干,自靖自献于先王,则未可同日而语也。冶虽效忠,其犹在宋子、哀鲁、叔肸之后乎?故仕于昏乱之朝,若异姓者,如子哀洁身而去可也。其贵戚邪,不食其禄,如叔肸善矣。
襄陵许氏曰:「书杀泄冶,张、陈亡之本也。」
春秋集觧卷十五
<经部,春秋类,吕氏春秋集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十六
宋 吕本中 撰
宣公
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
左氏传》公如齐,齐侯以我服故,归济西之田。”
伊川先生解:「齐鲁修好,故归鲁田,田鲁有
译八月,滕国国君去世。
《左氏传》记载:秋天,滕昭公去世。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盟。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辛酉日,晋侯黑臀在扈地去世。
《左氏传》记载:这是为了讨伐不和睦的国家。【杜氏注:谋划对付齐国】陈侯没有参加会盟。【杜氏注:因为前年与楚国结盟的缘故】晋国荀林父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陈国,晋侯在扈地去世,于是撤军回国。
杜氏注:因为死于国境之外,所以记载了地点。
武夷胡氏传认为:《左氏传》说是讨伐不和睦。陈侯没有参加会盟,荀林父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陈国。晋侯去世,于是撤军。由此可知,经文所记载的,是晋国谴责陈国的说辞。在扈地会盟,是为了等待陈国,而陈侯没有参加会盟,然后荀林父才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他。这几乎可以说是自我反省而合乎礼节了。不记载诸侯的军队,而说荀林父率领军队,是因为在会盟时诸侯都以军队听从命令,而荀林父兼任统帅。这说明他的军队团结和睦。晋国主持中原盟会,又曾经救援陈国,本应与之友好。而陈国只顺从楚国,这难道合乎道义吗?
陆氏纂例认为:国君不在本国去世,惯例要记载地点。
冬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
武夷胡氏传认为:“晋成公为什么不记载葬礼?因为鲁国没有参加会盟。卫成公为什么不记载葬礼?也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会盟。卫成公侍奉晋国非常谨慎,而鲁宣公却一心倾向齐国,卫国想为晋国招致鲁国,所以谋划黑壤之会,特意派孙良夫来结盟以定此事。等到在黑壤会盟,晋国人扣留鲁君作为人质,然后才免于祸患。因此扈地的会盟,都是以前的诸侯参加,而鲁国独自没有去。两国相继报告国君去世,也都未记载葬礼。这就是所说的没有其事而省略其文。有人说:两位国君都有贬义,所以不记载葬礼,这是错误的。鲁国没有参加会盟,也没有贬义吗?记载去世,却因私怨废礼、忘却亲情,其罪过已经显现。《春秋》文辞简练而直白,看待人如同日月无私照耀一样。曲解生发意义,就偏离太远了。”
宋国人包围滕国。
《左氏传》记载:趁着滕国有丧事。
武夷胡氏传认为:“包围国家,不是地位低微、兵力少所能做到的。必定是出动大军,而让大夫担任主帅,这是明显的。然而称‘人’,是贬斥他们。滕国既是小国,又正逢丧事,所应怜悯哀悼慰问尚且来不及,却动用武力包围它。对比此事来看,知道被贬斥的罪过在于不仁。”
楚国国君讨伐郑国,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左氏传》记载:楚国国君因为厉地的战役,所以讨伐郑国。晋国郤缺救援郑国,郑伯在柳棼击败楚军。国人都很高兴,只有子良担忧说:“这是国家的灾祸,我死期不远了。”
武夷胡氏传认为:“楚军攻打郑国,多次了。有时称‘人’,有时称爵位,为什么呢?郑国自从晋成公刚即位,舍弃楚国而追随中原国家,这是正确的。楚国人因此兴师攻打郑国,是不义的。所以宣公三年记载‘人’,记载‘侵’,是谴责他们。次年,郑国公子归生弑杀其君,诸侯没有声讨罪行的,而楚军到了,所以特别记载爵位,表示认可。然而兴师动众,不讨伐贼人,只以迫使郑国服从为事,这就不是正义之举了。所以又次年,传文称‘楚子伐郑’,而经文记载‘人’,再次贬斥他们。至此称爵位,难道是认可他们吗?查《公羊传》说:‘国君出征不记载率领军队,记载其重要的方面。’至此记载爵位,显示其凌辱中原,以重兵临逼郑国了。怎么知道不是认可他们呢?回答说:下面记载‘晋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就知道不是认可他们了。由此观察《春秋》的书法,都是想要治理乱贼的同党,谨慎区分华夷,以一字作为褒贬,深切而显著明了。”
陈国杀了其大夫泄冶。【《公羊传》《谷梁传》作泄冶】
《左氏传》记载: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与夏姬私通,都穿着她的贴身内衣在朝廷上嬉戏。泄冶劝谏说:“公卿公开淫乱,百姓没有效法的榜样,而且听闻不好的名声。国君您应该接纳她。”灵公说:“我能改正了。”灵公告诉那两个人,那两个人请求杀泄冶。灵公不禁止,于是杀了泄冶。
武夷胡氏传称:“用‘国’字表示杀,是国君与掌权的大臣共同杀死的。”称其大夫,则不失官守,而杀他的人有专断擅行的罪过。泄冶无罪却记载名字,为什么呢?冶是因为劝谏而杀身的。杀劝谏之臣的,必有亡国弑君的祸患,所以记载其名字,作为徵舒弑君、楚子灭陈的开端,以垂示后世的警戒。这就是所说的义理系于名字而记载其名字的。比干劝谏而死,孔子说:“商朝有三个仁人。”泄冶劝谏而死,却没有褒扬的词句。言语沉默、生死,当适可而止罢了。泄冶尽言无隐,不惭愧于史鱼的直率。相比比干,自我安顿、自我献祭于先王,则不可同日而语了。冶虽然效忠,大概还在宋子、哀鲁、叔肸之后吧?所以仕于昏乱之朝,如果是异姓者,如子哀洁身而离去是可以的。如果是贵戚呢,不食其禄,如叔肸那样就好了。
襄陵许氏说:“记载杀泄冶,是张氏、陈氏灭亡的根本。”
春秋集解卷十五
<经部,春秋类,吕氏春秋集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十六
宋 吕本中 撰
宣公
十年春,公到齐国,公从齐国回来。
齐国人归还我济西的田地。
《左氏传》记载:公到齐国,齐侯因为我服从而归还济西的田地。”
伊川先生解:“齐鲁修好,所以归还鲁国田地,田地鲁国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