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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胡氏春秋传一

(卷首)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1 段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传总目      春秋类

  诸国兴废説

  提要

  卷一

  隐公【元年之三年】

  卷二

  隐公【四年之七年】

  卷三

  隐公【八年之十一年】

  卷四

  桓公【元年之四年】

  卷五

  桓公【五年之十年】

  卷六

  桓公【十一年之十八年】

  卷七

  庄公【元年之八年】

  卷八

  庄公【九年之十九年】

  卷九

  庄公【二十年之三十二年】

  卷十

  闵公【元年之二年】

  卷十一

  僖公【元年之十一年】

  卷十二

  僖公【十二年之二十六年】

  卷十三

僖公【二十七年之三十三年】

  卷十四

  文公【元年之八年】

  卷十五

  文公【九年之十八年】

  卷十六

  宣公【元年之七年】

  卷十七

  宣公【八年之十一年】

  卷十八

  宣公【十二年之十八年】

  卷十九

  成公【元年之七年】

  卷二十

  成公【八年之十八年】

  卷二十一

  襄公【元年之十一年】

  卷二十二

  襄公【十二年之二十六年】

  卷二十三

襄公【二十七年之三十一年】

  卷二十四

  昭公【元年之十二年】

  卷二十五

  昭公【十三年之二十一年】

  卷二十六

昭公【二十二年之三十二年】

  卷二十七

  定公【元年之九年】

  卷二十八

  定公【十年之十五年】

  卷二十九

  哀公【元年之七年】

  卷三十

  哀公【八年之十四年】

  钦定四库全书

  胡氏春秋传

  提要

【臣】等谨按:《胡氏春秋传》三十卷,宋胡安国传。安国事迹详《宋史·儒林传》。案《玉海》载:「绍兴五年四月,诏徽猷阁待制胡安国经筵旧臣,令以所着《春秋传》纂述成书进入。十年三月书成上之,诏奨谕,除寳文阁直学士,赐银币。」是安国此书久已属稿,自奉敕撰进,又覆订五年而后成也。俞文豹《吹剑録》称其自草创至于成书,初稿不留一字,其用意亦勤矣。顾其书作于南渡之后,故感激时事,徃徃借《春秋》以寓意,不必一一悉合于经防。朱子《语録》曰:「胡氏《春秋传》有牵强处,然议论有开合精神。」亦千古之定评也。明初定科举之制,大畧承元旧式,宗法程、朱,而程子《春秋传》仅成二巻,阙畧太甚,朱子亦无成书。以安国之学出程氏,张洽之学出朱氏,故《春秋》定用二家,葢重其渊源,不必定以书也。后洽传渐不引用,遂独用安国书,渐乃弃经不读,惟以安国之传为主。当时所谓经义者,实安国之传义而已。故有明一代,《春秋》之学为最▯。冯梦龙《春秋大全凡例》有曰:「诸儒议论尽有胜胡氏者,然业已尊胡,自难并収以乱耳目。」则风尚可知矣。爰逮

  本朝敦崇经术

御制春秋传説彚纂》于安国旧説始多所驳正,弃瑕取瑜,撷其精粹,已足以综括原书。第其行世已久,书亦未可以竟废,谨校而録之,以存一家之言。其中纰漏之处,则

御制彚纂》中业已抉摘无遗,昭示海内,兹不复论辨。

  焉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春秋传序

古者列国各有史官,掌记时事。《春秋》,鲁史尔。仲尼就加笔削,乃史外传心之要典也。而孟氏▯明宗旨,目为天子之事者,周道衰微,乾纲解纽,乱臣贼子接迹当世,人欲肆而天理灭矣。仲尼,天理之所在,不以为己任而谁可?五典弗惇,已所当叙;五礼弗庸,已所当秩;五服弗章,已所当命;五刑弗用,已所当讨。故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圣人以天自处,斯文之兴丧在已,而由人乎哉?故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诸行事之深切着明也。」空言独能载其理,行事然后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传总目 春秋类

诸国兴废说

提要

卷一

隐公【元年至三年】

卷二

隐公【四年至七年】

卷三

隐公【八年至十一年】

卷四

桓公【元年至四年】

卷五

桓公【五年至十年】

卷六

桓公【十一年至十八年】

卷七

庄公【元年至八年】

卷八

庄公【九年至十九年】

卷九

庄公【二十年至三十二年】

卷十

闵公【元年至二年】

卷十一

僖公【元年至十一年】

卷十二

僖公【十二年至二十六年】

卷十三

僖公【二十七年至三十三年】

卷十四

文公【元年至八年】

卷十五

文公【九年至十八年】

卷十六

宣公【元年至七年】

卷十七

宣公【八年至十一年】

卷十八

宣公【十二年至十八年】

卷十九

成公【元年至七年】

卷二十

成公【八年至十八年】

卷二十一

襄公【元年至十一年】

卷二十二

襄公【十二年至二十六年】

卷二十三

襄公【二十七年至三十一年】

卷二十四

昭公【元年至十二年】

卷二十五

昭公【十三年至二十一年】

卷二十六

昭公【二十二年至三十二年】

卷二十七

定公【元年至九年】

卷二十八

定公【十年至十五年】

卷二十九

哀公【元年至七年】

卷三十

哀公【八年至十四年】

钦定四库全书

胡氏春秋传

提要

【臣】等谨按:《胡氏春秋传》三十卷,宋代胡安国作传。胡安国的事迹详见《宋史·儒林传》。查《玉海》记载:“绍兴五年四月,诏令徽猷阁待制、经筵旧臣胡安国,将其所著《春秋传》编纂成书进献。十年三月书成上呈,皇帝下诏嘉奖慰谕,任命他为宝文阁直学士,赏赐银帛。”可见胡安国此书早已起草,自奉敕撰进,又经过五年修订才最终完成。俞文豹《吹剑录》称他从草创到成书,初稿不留一字,其用心之勤苦可见一斑。然而此书作于南宋南渡之后,所以感慨时事,往往借《春秋》来寄托寓意,不必一一完全符合经文原旨。朱熹《语录》说:“胡氏《春秋传》有牵强之处,但议论有开合精神。”这也是千古不变的定评。明初制定科举制度,大体沿袭元代旧制,尊崇程朱理学,而程颐的《春秋传》仅成两卷,缺略太多,朱熹也没有成书。因为胡安国的学问出于程氏,张洽的学问出于朱氏,所以《春秋》科定用这两家,大概是看重其学术渊源,不一定以书本为准。后来张洽的传逐渐不被引用,于是独用胡安国的书,渐渐地甚至弃经不读,只以胡安国的传为主。当时所谓的经义,实际上就是胡安国的传义而已。所以明朝一代,《春秋》之学最为衰微。冯梦龙《春秋大全凡例》中有说:“诸儒的议论尽有胜过胡氏的,但既然已经尊崇胡氏,自然难以一并收录以扰乱耳目。”由此可知当时的风尚了。直到

本朝推崇经术,

御制《春秋传说汇纂》对胡安国的旧说多有驳正,去其瑕疵取其精华,撷取精粹,已足以概括原书。只是胡书流传已久,也不可以完全废弃,因此我们校勘并收录它,以保存一家之言。其中纰漏之处,在

御制《汇纂》中已经抉摘无遗,昭示海内,这里不再论辨。

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春秋传序

古代各国各有史官,掌管记录时事。《春秋》,本是鲁国的史书。孔子在此基础上加以笔削,于是成为史书之外传达心志的重要典籍。而孟子阐明宗旨,将其视为天子之事,是因为周道衰微,纲纪解体,乱臣贼子接连出现于当世,人欲横流而天理泯灭。孔子,是天理所在,不将此作为自己的责任,还有谁可以呢?五典不敦厚,是自己应当叙述的;五礼不施行,是自己应当排次的;五服不彰明,是自己应当命令的;五刑不使用,是自己应当讨伐的。所以说:“文王死了,文化难道不在我这里吗?上天如果要毁灭这种文化,后死的人就不能参与这种文化;上天如果不毁灭这种文化,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圣人以天自处,文化的兴衰在于自己,难道取决于别人吗?所以说:“我想把它载入空泛的言论,不如体现在具体行事上那样深切显著。”空言只能承载其理,行事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