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传卷十三
载舜、禹受终传位之事,在舜则曰:「月正元日,格于文祖。」在禹则曰:「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夫于文祖、神宗,则告庙也;率百官若帝之初,则临羣臣也。自古通丧三年,其以凶服,则不可入宗庙;其以吉服,则斩焉在衰绖之中,不可旣成而又易之也。如之何而可?子张问于孔子:「高宗谅隂,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三年。」则告庙、临羣臣,固有摄行之礼矣。按《商书》称「太甲元年,伊尹祠于先王」,则摄而告庙之证也;「百官总已以听冢宰」,则摄而临羣臣之证也。其曰「祗见厥祖」者,言伊尹以奉嗣王之事,祗见太甲之祖也。至「三祀十有二月,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则免丧从吉之证也。然《顾命》、《康诰》记成王之崩,其君臣皆冕服,何也?当是时,成王方崩就殡,犹未成服,故用麻冕黼裳入受顾命。已受命诰诸侯,而后释冕反丧服者,于是成服而宅忧也。或以为康王释服离次而即吉,则误矣】
译记载舜、禹接受禅让并传位的事情,在舜那里说:“正月元日,来到文祖庙。”在禹那里说:“正月初一早晨,在神宗庙接受天命,率领百官如同帝尧初即位时一样。”所谓在文祖、神宗,就是告祭宗庙;率领百官如同帝尧初即位时一样,就是临朝见群臣。自古通行的丧礼是三年,如果穿着凶服,就不能进入宗庙;如果穿着吉服,那么正处于斩衰服丧之中,不可能丧期已满却又改换吉服。那该怎么办呢?子张问孔子:“高宗居丧守孝,三年不说话,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何止是高宗,古时候的人都这样。国君去世,百官各自总领自己的职事,听命于冢宰三年。”那么告祭宗庙、临朝见群臣,本来就有代理行使的礼仪。查考《尚书·商书》称“太甲元年,伊尹祭祀先王”,这就是代理告祭宗庙的证据;“百官各自总领职事听命于冢宰”,这就是代理临朝见群臣的证据。其中说“恭敬地拜见他的祖先”,是说伊尹为了辅佐嗣王太甲,恭敬地拜见太甲的祖先。至于“三年十二月,伊尹穿着冕服辅佐嗣王”,这就是脱去丧服改用吉服的证据。然而《顾命》、《康诰》记载成王去世时,君臣都穿着冕服,这是为什么呢?当时成王刚刚去世入殓,还没有正式穿上丧服,所以用麻冕黼裳入宫接受临终遗命。已经接受遗命并告诫诸侯之后,才脱下冕服改穿丧服,这时才正式成服并居丧守孝。有人认为康王脱去丧服离开丧次而改用吉服,那就错了。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音注【不书朔,官失之】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音注【叔氏,服字。诸侯丧,天子使大夫会葬,礼也】
【凡崩、薨、卒、葬,人道始终之大变也,不以得礼为常事而不书。其或失礼而害于王法之甚者,圣人则有削而不存以示义者矣】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音注【毛,国,伯爵,诸侯为王卿士者。○自隐至文六君,惟桓文书「卽位」,而后书锡命,以其自卽位也】
【诸侯终丧入见,则有锡;歳时来朝,则有锡;能敌王所忾,则有锡。黻冕圭璧,因其终丧入见而锡之者也,礼所谓「丧毕以士服见天子,已见,赐之黻冕圭璧,然后归」是己。车马衮黼,因其歳时来朝而锡之者也,诗所谓「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乘焉;又何予之?▯衮及黼」是己。彤弓旅矢,因其敌忾献功而锡之者也,诗所谓「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賔,中心贶之;钟鼔旣设,一朝享之」是已。今文公继世,丧制未毕,非初见继朝而献功也,何为来锡命乎?故谷梁子曰:「礼有受命,无来锡命。来锡命,非正也】音注【旅音卢,予音与】
晋侯伐衞
叔孙得臣如京师。音注【叔孙得臣,叔牙之子】
衞人伐晋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音注【戚,衞邑。○此大夫専会诸侯之始】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音注【商臣弑成王而代立,是为穆王。頵,丘伦反】
【书世子弑君者,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而至于弑逆,此天理大变,人情所深骇,春秋详书其事,欲以起问者,察所由,示惩诫也。唐世子▯受《左氏春秋》,至此废书叹曰:「经籍圣人垂训,何书此耶?」郭瑜对曰:「《春秋》义存褒贬,以善恶为劝戒,故商臣千载而恶名不灭。」▯曰:「非惟口不可道,故亦耳不忍闻,愿受他书。」瑜请读《礼》,世子从之。呜呼!圣人大训不明于后世,皆腐儒学经不知其义者之罪耳!夫乱臣贼子,虽陷穽在前,斧钺加于颈而不避,顾谓身后恶名足以系其邪志,而惩于为恶,岂不谬哉!持此晓人,可谓茅塞其心意矣。若语之曰:「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诛死之罪。圣人书此者,使天下后世察于人伦,知所以为君臣父子之道,而免于首恶之名、诛死之罪也。」则世子▯而闻此,必将▯然畏惧,知《春秋》之不可不学矣。学于《春秋》,必明臣子之义,不至于奏请怫防而见酖矣。传者,按也;经者,断也。考于传之所载,可以见其所由致之渐,岂隐乎?嫡妾必正,而楚子多爱;立子必长,而楚国之举常在少者。养世子不可不慎也,而以潘崇为之师;侍膳问安,世子职也,而多置宫中。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乃欲黜兄而立其弟,谋及妇人,宜其败也,而使江芈知其情,是以不仁处其身,而以不孝处其子也,其及宜矣。楚頵僭王,凭陵中国,战胜诸侯,毒被天下,然昧于君臣父子之道,祸发萧墙而不之觉也,不善之积,岂可揜哉!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春秋》书世子弑其君者,推本所由而着其首恶,为万世之大戒也。然则商臣无贬矣?曰:「弑父与君之贼,其恶犹待于贬而后着乎】音注【世子▯见唐孝敬皇帝▯传。穽,才性反。▯,音耸,悚同。芈,音弭】
公孙敖如齐
【丙襄王二申十七年】二年【替襄三齐昭八衞成十蔡庄二十一郑穆三曹共二十八陈共七杞桓十二宋成十二秦穆三十五楚穆王商臣元年】
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音注【彭衙,秦地】
【战而言及者,主乎是战者也。夫敌加于己,不得已而起者,谓之应兵;争恨小故,不忍忿怒者,谓之忿兵。按《左氏》,秦孟明帅师伐晋,报殽之役,此所谓忿兵欵?罪之在秦也,而以晋侯主之,何哉?处己息争之道,逺怨之方也。然则敌加于己,纵其侵暴,将不得应乎?曰:「敌加于己,而已有罪焉,引咎责躬,服其罪则
译二月癸亥日,发生日食。音注【不记载朔日,是史官的失误】
周天子派叔服来参与葬礼。音注【叔氏,字服。诸侯去世,天子派遣大夫参与葬礼,符合礼制】
【凡是君主死亡、诸侯去世、大夫逝世、安葬,都是人伦道义中始终的重大变故,不会因为合乎礼制就视为平常而不记载。如果有失礼且严重危害王法的,圣人就会删削不予记载,以表明大义】
夏季四月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周天子派毛伯来赐予国君任命。音注【毛,是国名,伯爵,诸侯中担任天子卿士的人。○从隐公到文公六位国君,只有桓公先记载“即位”,然后记载赐予任命,因为他是自行即位的】
【诸侯守丧结束入朝觐见,就有赏赐;按时节来朝见,就有赏赐;能抵御天子所痛恨的敌人,就有赏赐。黻冕圭璧,是因为守丧结束入朝觐见而赏赐的,礼制所说的“丧期结束以士的服饰觐见天子,已经觐见,赐给他黻冕圭璧,然后回国”就是这个意思。车马衮黼,是因为按时节来朝见而赏赐的,诗经所说的“君子来朝,赏赐什么给他?虽然没有给他,却赐给他路车乘马;又赏赐什么给他?衮服和黼衣”就是这个意思。彤弓旅矢,是因为抵御敌人献功而赏赐的,诗经所说的“彤弓张满啊,接受后收藏它;我有嘉宾,心中赏赐他;钟鼓已经摆设,一朝享用它”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文公继承君位,丧期还未结束,不是初次觐见、朝见和献功,为什么来赐予任命呢?所以谷梁子说:“礼制有接受任命,没有来赐予任命。来赐予任命,不合正理。”】音注【旅音卢,予音与】
晋侯攻打卫国。
叔孙得臣前往京师。音注【叔孙得臣,是叔牙的儿子】
卫国人攻打晋国。
秋季,公孙敖在戚地会见晋侯。音注【戚,是卫国城邑。○这是大夫专自主持会见诸侯的开始】
冬季十月丁未日,楚国世子商臣杀死了他的国君頵。音注【商臣杀死成王而取代他即位,这就是穆王。頵,音丘伦】
【记载世子杀死国君,是因为有父亲的亲情,有国君的尊贵,却到了弑逆的地步,这是天理的重大变故,人情所深深惊骇的,春秋详细记载这件事,想要引起提问者的注意,考察其原因,以示惩戒告诫。唐世子〇受《左氏春秋》,读到此处放下书感叹说:“经籍是圣人垂示训诫,为什么要记载这个呢?”郭瑜回答说:“《春秋》义理在于褒贬,以善恶作为劝戒,所以商臣千年之后恶名不灭。”〇说:“不仅口中不可说,耳朵也不忍听,愿意接受其他书籍。”郭瑜请求读《礼》,世子听从了。唉!圣人的大训不明于后世,都是那些腐儒学习经书却不懂其义理的人的罪过啊!那些乱臣贼子,即使陷阱在前面,斧钺加在脖子上也不躲避,难道认为身后的恶名足以牵制他们的邪念,从而惩戒他们作恶,这难道不是荒谬吗!用这个道理去开导人,可以说是堵塞他们的心意了。如果对他说:“作为国君父亲而不通晓《春秋》义理的,必定蒙受首恶的名声;作为臣子而不通晓《春秋》义理的,必定陷入篡位弑君被诛杀的罪责。圣人记载这个,是让天下后世考察人伦,知道作为君臣父子的道理,从而避免首恶的名声、诛杀的罪责。”那么世子〇听到这个,必定〇然畏惧,知道《春秋》不可不学了。学习《春秋》,必定明白臣子的义理,不至于因奏请违背防制而被毒杀了。传,是推究;经,是裁断。考察传中所记载的,可以看到导致这种情况的逐渐过程,哪里是隐藏的呢?嫡妾必须正位,而楚子偏爱众多;立太子必须立长子,而楚国的举动常在幼子。抚养世子不可不慎重,却让潘崇做他的老师;侍奉膳食问安,是世子的职责,却在宫中多置侍从。地位降低而不怨恨,怨恨而能自制的很少。竟然想废黜兄长而立弟弟,与妇人谋划,理应失败,却让江芈知道内情,这是以不仁对待自己,以不孝对待儿子,灾祸降临是应该的。楚頵僭越称王,欺凌中原,战胜诸侯,毒害天下,然而不明君臣父子之道,祸患从内部发生而不觉察,不善的积累,怎么能掩盖呢!国君不像国君,那么臣子就不像臣子;父亲不像父亲,那么儿子就不像儿子。《春秋》记载世子杀死国君,推究其根源而彰显首恶,作为万世的大警戒。那么商臣没有贬斥了吗?回答说:“弑杀父亲和国君的贼人,他的恶行难道还要等待贬斥才彰显吗?”】音注【世子〇见唐孝敬皇帝〇传。穽,音才性。〇,音耸,同悚。芈,音弭】
公孙敖前往齐国。
【丙襄王二申十七年】二年【替襄三齐昭八衞成十蔡庄二十一郑穆三曹共二十八陈共七杞桓十二宋成十二秦穆三十五楚穆王商臣元年】
春季周王二月甲子日,晋侯与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音注【彭衙,是秦国地方】
【交战而说“及”,是以这场战争为主的人。敌人加害于自己,不得已而兴起的,称为应兵;争夺小故,不忍忿怒的,称为忿兵。根据《左氏》,秦孟明率领军队攻打晋国,报复殽之战,这算是忿兵吗?罪责在秦国,却以晋侯为主,为什么呢?这是处理自己平息争端的方法,远离怨恨的方面。那么敌人加害于自己,纵容其侵暴,将不能应对吗?回答说:“敌人加害于自己,而自己也有罪过,引咎自责,服其罪则
可矣。已则无罪,而不义见加,谕之以辞命,犹不得免焉,亦告于天子、方伯可也。若遽然兴师而与战,是谓以桀攻桀,何愈乎?」故以晋侯为主者,处已息争之道,寡怨之方,王者之事也】
译可以了。自己本来没有罪过,却遭受不义的侵凌,用言辞命令去晓谕对方,仍然不能免除祸患,那么向天子、方伯申诉也是可以的。如果贸然兴兵与之交战,这就叫做用夏桀去攻打夏桀,有什么好过的呢?所以以晋侯为主导,是处理自身、平息争端的方法,是减少怨恨的途径,是王者所应做的事。
丁丑作僖公主
【作主者,造木主也。旣葬而反虞,虞主用桑;期年而练祭,练主用栗。用栗者,藏主也。何以书?僖公薨至是十有五月然后作主,慢而不敬甚矣。夫慢而不敬,积恶之原也。以为无伤而不去,至于恶积而不可揜,所以谨之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音注【处父姓阳,为晋正卿也。朝而盟始此】
【及处父盟者,公也。其不地,于晋也。讳不书公者,抑大夫之伉,不使与公为敌,正君臣之分也。适晋不书,反国不致,为公讳耻,存臣子之礼也。凡此类笔削,鲁史之旧文众矣】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陇。音注【垂陇,郑地。○晋遂以大夫盟诸侯也,大夫而与诸侯敌,于是始,是故书士縠,而后凡役书大夫】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书不雨,至于秋七月,而不曰至于秋七月不雨者,葢后言不雨,则是冀雨之辞,非文公之意也。夫书不雨至于秋七月而止,即八月尝雨矣,然而不书八月雨者,见文公之无意于雨,不以民事繋忧乐也。其怠于政事可知,而鲁衰自此始矣】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音注【跻,牋西反,升也】
【有事者时祭,大事祫也,合羣庙之主食于大庙,升僖于闵之上也。闵、僖二公,亲则兄弟,分则君臣,以为逆祀者,兄弟之不先君臣,礼也。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故左氏则曰:「祀,国之大事,而逆之,可乎?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公羊则曰:「其逆祀,先祢而后祖也。」谷梁则曰:「逆祀,则是无昭穆也。无昭穆,则是无祖也。闵、僖非祖祢,而谓之祖祢者何?臣子一例也。」夫有天下者事七世,诸侯五世,説礼者曰:「世指父子,非兄弟也。」然三传同以闵公为祖,而臣子一例,是以僖公父视闵公为礼,而父死子继、兄亡弟及,名号虽不同,其为世一矣】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按左氏,四国伐秦,报彭衙之役,则皆国卿也。其贬而称人者,晋人再胜秦师,在常情亦可以已矣,而复兴此役,结怨勤民,是全不务德,専欲力争,而报复之无已也,以致济河焚舟之师,故特贬而称人】
公子遂如齐纳币
【婚姻常事,不书。其书纳币者,丧未终而图婚也。夫娶在三年之外矣,则何讥乎?《春秋》论事,莫重乎志。志敬而节具,与之知礼;志和而音雅,与之知乐;志哀而居约,与之知丧。非虚加之也,重志之谓也。此皆使人私欲不行,闲邪复礼之意】
【丁襄王二酉十八年】三年【晋襄四、齐昭九、衞成十一、蔡庄二十二、郑穆四、曹共二十九、陈共八、杞桓十三、宋成十三、秦穆三十六、楚穆二】
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衞人、郑人伐沈。沈溃。音注【沈音审,汝南小国】
【按左氏伐沈,以其服于楚也。沈溃,民逃其上也。五国皆称人,将非命卿也。沈在汝南平舆县北,未尝与中国会盟,而南服于楚。师入其境,而民人逃防虽非义举,比于报复私怨之兵,则有开矣,故其辞无褒贬。凡此类,欲示后世用师者知权,而本之以正也】音注【将,去声】
夏五月,王子虎卒。音注【王子虎,王朝大夫】
【王子虎不书爵,讥之也。天子内臣无外交。或曰:「礼称情而为之节文者也。叔服新使乎我,则宜有恩礼矣。仲尼脱骖于旧馆,虽卒叔服可也。」夫脱骖于旧馆,恶夫涕之无从而为之者,非礼之经也。天子内臣无外交,而以新使乎我致恩礼焉,是以私情害公义,失轻重之权矣】音注【骖音参】
秦人伐晋,音注【济河焚舟,晋人不出,秦于是始伯西戎】
【按左氏,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封殽尸而还。其称人,何也?圣人作《易》,以惩忿窒欲为损卦之象,其辞曰:「损,德之修也。」《春秋》诸侯之知德者鲜矣。穆公初听杞子之请,违蹇叔之言,其名为贪兵,是欲而不能窒也。及败于殽,归作《秦誓》,庶几能改,将窒其欲矣。复起彭衙之师,报殽函之役,其名为愤兵,是忿而不能惩也。今乂济河取郊,人之称
译丁丑日,为僖公制作神主。
【制作神主,就是制作木牌位。安葬后返回宗庙举行虞祭,虞祭用的神主用桑木;满一年举行练祭,练祭用的神主用栗木。使用栗木,是因为要收藏神主。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因为僖公去世到这时已经十五个月才制作神主,怠慢而不恭敬到了极点。怠慢而不恭敬,是积累恶行的根源。认为没有伤害而不改正,以至于恶行积累而无法掩盖,所以要谨慎对待】
三月乙巳日,与晋国的阳处父结盟。音注【阳处父姓阳,是晋国的正卿。在朝堂上结盟,从这时开始】
【与阳处父结盟的是鲁文公。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晋国。避讳不记载“公”,是为了压制大夫的傲慢,不让他与国君对立,以端正君臣的名分。去晋国不记载,回国不致祭,是为了给国君避讳耻辱,保存臣子的礼节。凡是这类笔法删改,鲁国史官的旧文中有很多】
夏季六月,公孙敖会同宋公、陈侯、郑伯、晋国的士縠在垂陇结盟。音注【垂陇,是郑国的地方。○晋国于是让大夫与诸侯结盟,大夫与诸侯平起平坐,从这时开始,所以记载士縠,此后凡是军事行动都记载大夫】从十二月没有下雨,一直到秋季七月。
【记载没有下雨,一直到秋季七月,而不说一直到秋季七月没有下雨,大概是因为后说没有下雨,那是希望下雨的言辞,不是文公的本意。记载没有下雨一直到秋季七月就停止了,说明八月曾经下过雨,然而不记载八月下雨,是为了显示文公对下雨没有在意,不把百姓的事务当作忧愁快乐的牵挂。他怠慢政事可以知道了,而鲁国的衰败从此开始】
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事,将僖公的神位升在闵公之上。音注【跻,音牋西,升的意思】
【有事是指时祭,大事是指祫祭,合祭群庙的神主在大庙,将僖公升在闵公之上。闵公、僖公两位国君,亲情上是兄弟,名分上是君臣,认为这是逆祀,是因为兄弟不能先于君臣,这是礼制。君子不因为亲近亲属而损害尊卑秩序,所以左氏说:“祭祀,是国家的大事,而违背它,可以吗?儿子即使齐圣,也不久于先于父亲受祭。”公羊说:“这是逆祀,是先祭父亲后祭祖父。”谷梁说:“逆祀,就是没有昭穆次序。没有昭穆次序,就是没有祖父。闵公、僖公不是祖父父亲,而称他们为祖父父亲为什么呢?因为臣子和儿子是一样的。”拥有天下的人祭祀七代,诸侯祭祀五代,解说礼制的人说:“世是指父子,不是兄弟。”然而三传都同样以闵公为祖父,而臣子和儿子是一样的,所以僖公把闵公当作父亲看待是符合礼制的,而父死子继、兄亡弟及,名号虽然不同,作为世代是一样的】
冬季,晋人、宋人、陈人、郑人攻打秦国
【按照左氏,四国攻打秦国,是为了报复彭衙之战,那么都是各国的卿。贬低而称人,是因为晋人两次战胜秦军,按常情也可以停止了,却再次发动这次战役,结怨劳民,是完全不致力于德行,只想力争,而报复没有止境,以至于导致渡河焚舟的军队,所以特别贬低而称人】
公子遂到齐国纳币
【婚姻是常事,不记载。记载纳币,是因为丧期未满就图谋婚姻。娶妻在三年之外了,那么有什么可讥讽的呢?《春秋》论事,没有比志向更重要的。志向恭敬而礼节完备,认为他懂礼;志向和谐而音律雅致,认为他懂乐;志向哀痛而生活简朴,认为他懂丧。不是凭空加上的,是重视志向的意思。这都是使人私欲不行,防止邪恶恢复礼制的用意】
【丁襄王二酉十八年】三年【晋襄四、齐昭九、衞成十一、蔡庄二十二、郑穆四、曹共二十九、陈共八、杞桓十三、宋成十三、秦穆三十六、楚穆二】
春季周王正月,叔孙得臣会同晋人、宋人、陈人、衞人、郑人攻打沈国。沈国溃败。音注【沈音审,汝南小国】
【按照左氏,攻打沈国,是因为它服从楚国。沈国溃败,百姓逃离他们的君主。五国都称人,将不是派遣卿。沈国在汝南平舆县北,未曾与中原国家会盟,而向南服从楚国。军队进入它的边境,而百姓逃散,虽然不是正义之举,比起报复私怨的军队,则有开导了,所以它的言辞没有褒贬。凡是这类,想要显示后世用兵的人懂得权变,而以正道为本】音注【将,去声】
夏季五月,王子虎去世。音注【王子虎,周朝大夫】
【王子虎不记载爵位,是讥讽他。天子内臣没有外交。有人说:“礼是称情而为之节文的。叔服新近出使我国,那么应该有恩礼了。仲尼在旧馆脱骖,即使为叔服送终也可以。”在旧馆脱骖,是厌恶泪水无处发泄而做的,不是礼的常经。天子内臣没有外交,而因为新近出使我国致恩礼,是以私情害公义,失去轻重权衡】音注【骖音参】
秦人攻打晋国,音注【渡河焚舟,晋人不出,秦国于是开始称霸西戎】
【按照左氏,秦伯攻打晋国,渡河焚舟,封殽尸而还。称人,为什么呢?圣人作《易》,以惩忿窒欲为损卦之象,其辞曰:“损,德之修也。”《春秋》诸侯中懂德行的很少。穆公起初听杞子的请求,违背蹇叔的话,其名为贪兵,是欲而不能窒。及败于殽,归作《秦誓》,庶几能改,将窒其欲矣。复起彭衙之师,报殽函之役,其名为愤兵,是忿而不能惩。今乂济河取郊,人之称
斯师也,何义哉?晋人畏秦而不出,穆公逞其忿而后悔,自是见伐不报,始能践自誓之言矣。是故于此贬而称人,备责之也】
译这支军队,有什么道义呢?晋国人畏惧秦国而不出战,秦穆公逞一时之忿而后又后悔,从此遭受攻击而不报复,这才能够实践自己发誓的诺言。因此在这里贬低他而称其为“人”,是为了完备地责备他。
秋,楚人围江。音注【江,近楚小国】
雨螽于宋,音注【雨,去声;螽,音终】
冬公如晋
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音注【晋大夫书帅师于是始,自士縠専盟,书大夫;处父専将,书大夫;于是常书大夫,贬而后人之】
【以者,不以者也。救江,善矣。其书以何?楚尝伐郑矣,齐桓公逺结江黄,合九国之师于召陵,然后伐郑之谋罢。又尝围宋矣,晋文公许复曹衞,会四国之师于城濮,然后围宋之役解。今江国小而弱,非能与宋郑比,楚人围之,必不待彻四境屯戍守御之众与宿衞尽行也。当是时,楚有覆载不容之罪,晋主夏盟,宜合诸侯声罪致讨,命秦甲出武闗,齐以东兵畧陈蔡而南,处父等军方城之外,楚必震恐而江围自解矣。计不出此,乃独遣一军逺攻强国,岂能济乎?故书「伐楚以救江」,言救江虽善,而所以救之者非其道矣。此《春秋》纪用兵之法也】
【戊襄王二戌十九年】四年【晋襄五、齐昭十、衞成十二、蔡庄二十三、郑穆五、曹共三十、陈共九、▯桓十四、宋成十四、秦穆三十七、楚穆三】
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
【逆皆称女,以未成妇,而女者,在父母家之所称也。徃逆而称妇,入国不书至,何哉?此《春秋》诛意之效也。禫制未终,思念娶事,是不志哀而居约矣。方逆也,而已成为妇;未至也,而如在国中,原其意而诛之也。不称夫人姜氏者,亦与有贬焉。妇人不専行,何以与有贬?父母与有罪也。文公不知敬其伉俪,违礼而行使国乱子弑,齐人不能鉴微知著,冒礼而徃,使其女不允于鲁,皆失于不正其始之过也。夫妇之际,人伦之首,礼不可不谨也。故交贬之,以为后鉴】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晋人三败秦师,见报乃常情耳,而穆公济河焚舟,则贬而称人。秦取王官及郊,未至结怨如晋师之甚也。襄公又报之,于常情过矣,而得称爵,何也?圣人以常情待晋襄,而以王事责秦穆,所以异乎。襄公忘亲背恵,大败秦师,败狄伐许,怒鲁侯之不朝也,而以无礼施之,是専尚威力,先事加人,莫知省德而后动也。今又报秦,不足罪矣。穆公初败于殽,悔过自誓,增修德政,宜若过而知悔,悔而能改,又有济河之役,则非誓言之意,所以备责之也。然晋襄见伐而报,犹无讥焉;秦穆至是见伐而不报,善可知矣。不讥晋候,所以深善秦伯。春秋大改过,嘉释怨,王者之事也。故仲尼定书,列《秦誓》于百篇之末,以见悔过能改而不责人,虽圣贤诰命不越此矣】
衞侯使甯俞来聘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风氏,僖公之母,庄公妾也,而称夫人,自是嫡妾乱矣。语曰:「邦君之妻,邦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盖敌体之称也。若夫妾媵,则非敌矣。其生亦以夫人之名称号之,其没亦以夫人之礼卒葬之,非所以正其分也。以妾媵为夫人,徒欲尊宠其所爱,而不虞卑其身;以妾母为夫人,徒欲崇贵其所生,而不虞贱其父。卑其身则失位,贱其父则无本,越礼至是,不亦悖乎!夫礼,庶子为君,为其母无服,不敢贰尊者也。春秋于成风,记其卒葬,各以实书,不为异辞者,谨礼之所由变也】
【已襄王三亥十年】五年【晋襄六、齐昭十一、衞成十三、蔡庄二十四、郑穆六、曹共三十一、陈共十、▯桓十五、宋成十五、秦穆三十八、楚穆四】
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音注【荣叔,周大夫也。荣,采地;叔,字也。含,戸暗反】
【珠玉曰含,车马曰赗。归含且赗者,厚礼妾母也。不称天王者,弗克若天也。春秋系王于天以定其名号者,所履则天位也,所治则天职也,所勑而惇之者,则天之所叙也,所自而庸之者,则天之所秩也,所赏所刑者,则天之所命而天之所讨也。夫妇人伦之本,王法所尤谨者,今成风以妾僭嫡,王不能正,又使大夫归含赗焉,而成之为夫人,则王法废,人伦乱矣。是谓弗克若天而悖其道,非
译秋季,楚国人包围了江国。【江,靠近楚国的小国】
宋国降下了蝗虫。【雨,去声;螽,音终】
冬季,鲁公前往晋国。
十二月己巳日,鲁公与晋侯结盟。
晋国大夫阳处父率领军队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晋国大夫记载为“帅师”,是从这时开始的。此前士縠专主盟会,记载为大夫;处父专主将帅,记载为大夫;从此以后常记载大夫,这是贬斥后人的做法】
【“以”字,表示不应当这样做。救援江国,是善举。为何记载为“以”呢?楚国曾经讨伐郑国,齐桓公远交江、黄两国,在召陵会合九国的军队,然后讨伐郑国的阴谋才罢休。又曾经包围宋国,晋文公答应恢复曹、卫两国,在城濮会合四国的军队,然后包围宋国的战事才解除。如今江国小而弱,不能与宋、郑相比,楚国人包围它,必定不会等到撤除四境屯戍守御的军队以及宿卫全部出动。当时,楚国有天地不容的罪行,晋国主持中原盟会,应当会合诸侯声讨罪行进行征讨,命令秦国军队出武关,齐国率领东方的军队略取陈、蔡向南进发,处父等军队在方城之外,楚国必定震惊恐惧而江国的围困自然解除了。计谋不出于此,却单独派遣一支军队远攻强国,怎能成功呢?所以记载“伐楚以救江”,是说救援江国虽然是善举,但用来救援的方法不是正道。这是《春秋》记载用兵的方法】
【戊襄王二戌十九年】四年【晋襄公五年、齐昭公十年、卫成公十二年、蔡庄公二十三年、郑穆公五年、曹共公三十年、陈共公九年、〇桓公十四年、宋成公十四年、秦穆公三十七年、楚穆公三年】
春季,鲁公从晋国回来。
夏季,到齐国迎娶妇姜。
【迎娶都称“女”,因为还没有成为妇人,而“女”,是在父母家时的称呼。前往迎娶却称“妇”,进入国境不记载“至”,为什么呢?这是《春秋》诛责心意的体现。丧期未满,就思念娶妻之事,这是不志哀而居约了。正在迎娶时,就已经成为妇人;还未到达,却像在国中一样,推究其心意而诛责他。不称夫人姜氏,也是与之有贬斥。妇人不能专行,为何与之有贬斥?父母与之有罪。文公不知敬重他的配偶,违背礼制而行使导致国乱子弑,齐国人不能鉴微知著,冒犯礼制而前往,使他的女儿不被鲁国认可,都是失于不正其始的过错。夫妇之间,是人伦之首,礼制不可不谨慎。所以共同贬斥他们,作为后世的鉴戒】
狄人侵犯齐国。
秋季,楚国人灭掉了江国。
晋侯讨伐秦国。
【晋国人三次击败秦军,报复是常情罢了,而穆公渡河焚舟,则贬斥而称“人”。秦国夺取王官及郊,未到结怨如晋军那样严重。襄公又报复他,超过常情了,而得以称爵,为什么呢?圣人以常情对待晋襄公,而以王事责备秦穆公,所以不同。襄公忘亲背惠,大败秦军,败狄伐许,因鲁侯不朝见而愤怒,以无礼施加于他,这是专尚威力,先事加人,不知省德而后动。如今又报复秦国,不足以罪责。穆公初败于殽,悔过自誓,增修德政,应当像过而知悔,悔而能改,又有济河之役,则非誓言之意,所以备责之。然而晋襄公见伐而报,犹无讥焉;秦穆公至是见伐而不报,善可知矣。不讥晋侯,所以深善秦伯。春秋大改过,嘉释怨,王者之事也。故仲尼定书,列《秦誓》于百篇之末,以见悔过能改而不责人,虽圣贤诰命不越此矣】
卫侯派甯俞来聘问。
冬季十有一月壬寅日,夫人风氏去世。
【风氏,是僖公的母亲,庄公的妾,却称夫人,从此嫡妾混乱了。话说:“邦君之妻,邦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这是敌体之称。至于妾媵,则非敌体了。其生也以夫人之名称号之,其没也以夫人之礼卒葬之,非所以正其分也。以妾媵为夫人,徒欲尊宠其所爱,而不虞卑其身;以妾母为夫人,徒欲崇贵其所生,而不虞贱其父。卑其身则失位,贱其父则无本,越礼至是,不亦悖乎!夫礼,庶子为君,为其母无服,不敢贰尊者也。春秋于成风,记其卒葬,各以实书,不为异辞者,谨礼之所由变也】
【已襄王三亥十年】五年【晋襄公六年、齐昭公十一年、卫成公十三年、蔡庄公二十四年、郑穆公六年、曹共公三十一年、陈共公十年、〇桓公十五年、宋成公十五年、秦穆公三十八年、楚穆公四年】
春季王正月,周王派荣叔归含且赗。【荣叔,周大夫也。荣,采地;叔,字也。含,戸暗反】
【珠玉曰含,车马曰赗。归含且赗者,厚礼妾母也。不称天王者,弗克若天也。春秋系王于天以定其名号者,所履则天位也,所治则天职也,所勑而惇之者,则天之所叙也,所自而庸之者,则天之所秩也,所赏所刑者,则天之所命而天之所讨也。夫妇人伦之本,王法所尤谨者,今成风以妾僭嫡,王不能正,又使大夫归含赗焉,而成之为夫人,则王法废,人伦乱矣。是谓弗克若天而悖其道,非
【仲子虽聘,非恵公之嫡也。春秋之初,尚以为疑,故别为立宫,而羽数特异。此虽非礼之正,然不祔于姑,犹有辨焉。至是成风书葬,乃有二夫人祔庙,而乱伦易纪,无复辨矣。故礼之失,自成风始也】
王使召伯来会葬。音注【召伯,天子卿也。召,采地,音邵,伯爵也。○王不称天,于追锡桓公见之,至是再见贬也。且文武之教,着于南雅,莫急于君夫人也。桓以少篡长,成风以庶乱嫡,王道熄矣。而庄襄不能正,又从而褒赏之,是以天命施之天讨也。是故皆不称天】
【王臣下聘,桓公冢宰书名,示贬,而大夫再聘,则无讥焉。或以为从同,同也;或以为同则书重也。成风薨,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旣不称天矣,又使召伯来会葬,又与贬焉,何也?归含且赗,施于妾母已稠叠矣,又使卿来会葬,恩数有加焉,是将祔之于庙也,而致礼于成风尽矣。聘一也,含赗而又葬,则其事益隆,乱人伦,废王法,甚矣。再不称天者,圣人于此尤谨其戒而不敢畧也】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音注【鄀,国名,音若,本在商密,秦、楚之界上,后迁南郡鄀县】
秋,楚人灭六。音注【六,小国,或作蓼。按《地谱》,夀州安丰县有六国故城】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音注【僖公卒,子昭公锡我立】
【庚襄王三子十一年】六年【晋襄七卒,齐昭十二,衞成十四,蔡庄二十五,郑穆七,曹共三十二,陈共十一,杞桓十六,宋成十六,秦穆三十九,楚穆五】
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音注【行父,季友子】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音注【襄公卒,明年子灵公夷臯立】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
【公羊子曰:「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射姑杀也。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易曰:「不出户庭,无咎。」何谓也?子曰:「乱之所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凡书杀者,在上则称君,在下则称氏,人众则称人,在微则称盗,君与臣同杀则称国。今杀处父者,射姑耳,君独以漏言故,亦预杀焉,所以为后世戒也。或以处父为侵官,非欤?曰:「人君用人失当,则其国必危。凡立于朝者,举当諌君,况身为晋国之太傅邪?若以为侵官,将相大臣非其人,百官有司失其职,在位者当拱黙自全,隂听人主之所为,至于顚危而不救,则将焉用彼相乎?率天下臣子为持禄容身不忠之行,以误朝迷国者,必此侵官之説夫】音注【射入声或作夜】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音注【告音谷,朝音潮】
【不告月者,不告朔也。不告朔,则曷为不言朔也?因月之亏盈而置闰,是主乎月而有闰也,故不言朔而言月。占天时则以星,授民事则以节,候寒暑之至则以气。百官修其政于朝,庶民服其事于野,则主乎是焉耳矣。闰不可废乎?曰:迎日推策,则有其数;转玑观衡,则有其象;归竒于扐以象闰,数也;斗指两辰之间,象也。象数者,天理也,非人所能为也。故以定时成歳者,《唐典》也;以诏王居门终月者,周制也。班告朔于邦国,不以是为附月之余而弗之数也。犹朝于庙者,幸其不已之词。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辛襄王三丑十二年】七年【晋灵公夷臯元年、齐昭十三、衞成十五、蔡庄二十六、郑穆八、曹共三十三、陈共十二、▯桓十七、宋成十七卒、秦康公防元年、楚穆六】
春,公伐邾。三月甲戌,取须句。音注【须句,鲁之封内属国也。僖公反其君之后,邾复灭之。书取,易也。句,音俱】
遂城郚。音注【郚,鲁邑,因伐邾师以城郚,备邾难。郚音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音注【成公卒,昭公杵臼立】
宋人杀其大夫音,注【宋人攻昭公并杀二大夫,故以非罪书】
【书宋人者,国乱无政,非君命而众人擅杀之也。大夫不名,义系于杀大
译仲子虽然经过聘礼,但不是惠公的嫡妻。在春秋初期,人们还对此存有疑虑,所以另外为她建立宫室,而羽舞的数目也特别不同。这虽然不是礼制的正统,但她不附祭于婆婆,尚且有分别之处。到了成风被记载下葬,才出现两位夫人附祭于宗庙的情况,于是伦理纲常混乱,不再有所分别了。所以礼制的败坏,是从成风开始的。
周王派召伯来会合葬礼。音注【召伯,是天子的卿。召,是采邑,读音为邵,伯爵。○周王不称天,在追赐桓公时已经体现,到这里再次体现贬抑。况且文武的教化,记载在南雅中,没有比君夫人更紧急的了。桓公以幼弟篡夺长兄之位,成风以庶母扰乱嫡母之位,王道衰微了。而庄公、襄公不能纠正,反而加以褒奖,因此天命施加天讨。所以都不称天】
周王臣下聘问,桓公的冢宰署名,以示贬抑,而大夫再次聘问,就没有讥讽了。有人认为这是随从同例,是同例;有人认为同例就重复记载。成风去世,周王派荣叔回去送含玉和赗赠,既然已经不称天了,又派召伯来会合葬礼,又加以贬抑,为什么呢?送含玉和赗赠,施加于妾母已经过于繁复了,又派卿来会合葬礼,恩数更加增加,这是要将她附祭于宗庙,对成风的礼节已经尽到了。聘问是一回事,送含玉赗赠而又会葬,那么事情更加隆重,扰乱人伦,废弃王法,太过分了。再次不称天,是圣人在这里尤其谨慎警戒而不敢省略。
夏季,公孙敖前往晋国。
秦国人入侵鄀国。音注【鄀,国名,读音为若,本来在商密,秦、楚的边界上,后来迁到南郡鄀县】
秋季,楚国人灭掉六国。音注【六,小国,有的写作蓼。按照《地谱》,寿州安丰县有六国故城】
冬季十月甲申,许男业去世。音注【僖公去世,儿子昭公锡我即位】
【庚襄王三子十一年】六年【晋襄公七年去世,齐昭公十二年,卫成公十四年,蔡庄公二十五年,郑穆公七年,曹共公三十二年,陈共公十一年,杞桓公十六年,宋成公十六年,秦穆公三十九年,楚穆公五年】
春季,安葬许僖公。
夏季,季孙行父前往陈国。(音注【行父,是季友的儿子】
秋季,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八月乙亥,晋侯驩去世。音注【襄公去世,第二年儿子灵公夷皋即位】
冬季十月,公子遂前往晋国安葬晋襄公。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阳处父,晋国的狐射姑出逃到狄国。
【公羊子说:“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阳处父,那么狐射姑为什么出逃?”狐射姑是被杀的。狐射姑被杀,那么为什么称国名来杀呢?是君主泄露了言语。《易经》说:“不出户庭,没有灾祸。”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祸乱的发生,是因为言语作为阶梯。君主不谨慎就会失去臣子,臣子不谨慎就会失去性命,机密的事情不谨慎就会危害成功,所以君子谨慎保密而不轻易说出。”凡是记载杀的,在上位就称君,在下位就称氏,人多就称人,地位卑微就称盗,君臣一同杀就称国。现在杀处父的是狐射姑,君主只是因为泄露言语的缘故,也参与了杀戮,所以作为后世的警戒。有人认为处父是侵夺官职,不对吗?回答说:“人君用人不当,那么他的国家必然危险。凡是在朝廷任职的,都应当劝谏君主,何况身为晋国的太傅呢?如果认为这是侵夺官职,将相大臣不是合适的人选,百官有司失去职责,在位的人应当拱手沉默保全自己,暗中听从人主的所作所为,直到国家危亡也不救助,那么还要那些辅佐的人做什么呢?率领天下的臣子做持禄保身不忠的行为,从而误导朝廷、迷惑国家的,一定是这种侵夺官职的说法】音注【射读入声,有的写作夜】
闰月,不告朔,仍然在宗庙朝拜。音注【告读音为谷,朝读音为潮】
【不告月,就是不告朔。不告朔,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说朔呢?因为根据月亮的亏盈而设置闰月,这是以月为主而有闰月,所以不说朔而说月。观测天时就用星辰,授予民事就用节气,候测寒暑的到来就用气。百官在朝廷修行政事,庶民在田野从事劳作,都主要依靠这个。闰月可以废除吗?回答说:迎接太阳推算历法,就有它的数目;转动浑仪观测衡星,就有它的象数;归奇于扐来象征闰月,是数目;斗柄指向两辰之间,是象数。象数,是天理,不是人力所能为的。所以用来确定时节完成岁数的,是《唐典》;用来诏告君王在门终月的,是周制。向邦国颁布告朔,不把它当作附月的余数而不计入。仍然在宗庙朝拜,是庆幸它没有停止的言辞。子贡想要去掉告朔的饩羊,孔子说:“你爱惜你的羊,我爱惜我的礼】
【辛襄王三丑十二年】七年【晋灵公夷皋元年、齐昭公十三年、卫成公十五年、蔡庄公二十六年、郑穆公八年、曹共公三十三年、陈共公十二年、〇桓公十七年、宋成公十七年去世、秦康公防元年、楚穆公六年】
春季,鲁公讨伐邾国。三月甲戌,攻取须句。音注【须句,是鲁国封内的属国。僖公归还了它的国君之后,邾国又灭掉了它。记载取,表示容易。句,读音为俱】
于是修筑郚城。音注【郚,鲁国的邑,趁着讨伐邾国的军队来修筑郚城,防备邾国的祸患。郚读音为吾】
夏季四月,宋公王臣去世。音注【成公去世,昭公杵臼即位】
宋国人杀了它的大夫。音注【宋国人攻打昭公并杀了两位大夫,所以以非罪记载】
【记载宋人,是因为国家混乱没有政令,不是君主的命令而众人擅自杀了他们。大夫不称名,是因为义理系于杀大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音注【令抓,晋地在河东。令,力呈反。先蔑,晋人。蔑或作昧】
【按左氏襄公卒,太子防。晋人欲立长君,赵孟使先蔑如秦逆公子雍,秦康公以师纳之。襄夫人日抱太子以啼于朝,曰:「舎适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诸大夫畏逼,乃背先蔑立灵公。赵盾将中军以御秦,潜师夜起,败秦师于令狐,先蔑奔秦。程氏以为晋不谢秦,秦纳不正,皆罪也,故称人。晋惧秦之不肯已而击之,是晋人为志乎是战者也,故书及,其贬之如此者,使后世臣子愼于废立之际,不可忽也。治乱存亡繋国君之废立,事莫重于此矣,而可以有误乎?奕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况置君而可以不定乎】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音注【扈,郑地,音戸。○不序诸侯,防辞也,晋于是始失伯也】
【诸侯会晋赵盾盟于扈,为晋侯立也。赵盾内専废置其君,外强诸侯为此盟,其不名者,见大夫之强也。诸侯不序,见公之不及于会也。文公怠惰,事多废缓,旣约晋盟而复后至,故隐其不及,罪公之不能自强于政治。鲁自是日益衰矣】
冬徐伐莒
公孙敖如莒涖盟
【壬襄王三十寅三年崩】八年【晋灵二、齐昭十四、衞成十六、蔡庄二十七、郑穆九、曹共三十四、陈共十三、▯桓十八、宋昭公杵臼元年、秦康二、楚穆七】
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音注【襄王崩,子顷王立】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音注【衡雍,郑地,与扈相近】
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音注【雒戎,雒水名,音洛,盖诸戎杂居洛水之间,故曰雒戎。暴,郑地】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
螽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秉奔。音注【司马公子卬也,司城荡意诸也,皆昭公之党】
春秋传卷十四
<经部,春秋类,胡氏春秋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卷十五 宋 胡安国 撰
文公下
【癸顷王卯元年】九年【晋灵三、齐昭十五、衞成十七、蔡庄二十八、郑穆十、曹共三十五卒、陈共十四、▯桓十九、宋昭二、秦康三、楚穆八】
春,毛伯来求金。音注【来求止此,自是鲁虽不修贡,周无求矣】
【毛伯,天子大夫,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逾年即位矣,何以言未君?古者谅隂三年,百官总已以聴于▯宰。夫百官总已以听,则是冢宰独专国政之时,托于王命以号令天下,夫岂不可?而不称使,春秋之防防矣,非特谨天下之通丧,所以示后世大臣当国秉政不可擅权之法戒也。跋扈之臣假仗主威,胁制中外,凡有所行动以诏书从事,盖未有以春秋此义折之耳】
夫人姜氏如齐。音注【姜氏,齐昭公女】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音注【前年公子遂葬襄公,今年得臣葬襄王,是夷周于晋也】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音注【先都下军佐也以作乱讨故书名】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夫人与君敌体,同主宗庙之事,出必告,行反必告,至则书于策。然适他国者,或曰享,或曰防,或曰如,众矣,未有致之者,则其行非礼,以不致见其罪也。出姜如齐,以宁父母,于礼得行矣。其致者,非特以告庙书耳。夫人初归,岂其不告?为文公越礼,故削而不书,示诛意之法矣。今此书至者,又以见小君之重也。夫承祭祀以为宗庙主,一国之母仪,而可以摇动乎?出姜至是,盖不安于鲁,故至而特书,以示防微杜渐之意,其为世虑深矣】音注【见音现】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音注【与先都同罪也】
【杀先都、士縠,国也。其称人以杀者,国乱无政,众人擅杀之称也。何以知其非讨贼之词?书「杀其大夫」,则知之矣。三大夫皆强家也,求専晋不得,挟私怨以作乱,而使贼杀其中军佐,则固有罪矣。曷为不去其官?当是时,晋灵初立,主幼不君,政在赵盾,而中军佐者,盾之党也。若狱有所归,则此三人者独无可
译戊子日,晋国人与秦国人在令狐交战,晋国的先蔑逃奔到秦国。音注【令狐,晋国地名,在河东。令,读作“力呈反”。先蔑,晋国人。蔑有时写作昧】
【按《左传》记载:晋襄公去世,太子圉(即后来的晋灵公)即位。晋国人想拥立年长的君主,赵孟派先蔑到秦国迎接公子雍,秦康公派军队护送他回国。襄公夫人日夜抱着太子在朝廷上哭泣,说:“舍弃嫡嗣不立,却向外寻求国君,将把这个太子安置在哪里呢?”众位大夫畏惧逼迫,于是背弃先蔑,拥立灵公。赵盾率领中军抵御秦军,暗中集结军队连夜出发,在令狐击败秦军,先蔑逃奔到秦国。程氏认为晋国不向秦国谢罪,秦国拥立不正统的君主,都有罪过,所以称两国为“人”。晋国担心秦国不肯罢休而攻击自己,是晋国人有意进行这场战争,所以记载为“及”,其贬斥之意如此,是为了让后世的臣子在废立君主的关键时刻谨慎行事,不可疏忽。治乱存亡系于国君的废立,没有比这更重大的事了,难道可以有差错吗?下棋的人举棋不定,尚且不能战胜对手,何况安置国君怎么能不慎重决定呢】
狄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秋季八月,鲁公与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音注【扈,郑国地名,音户。○不依次序列举诸侯,是《春秋》的避讳之辞,晋国从此开始失去霸主地位】
【诸侯与晋国赵盾在扈地结盟,是为了晋侯即位之事。赵盾在国内专权废立君主,在国外胁迫诸侯为此盟约,这里不称其名,是为了显示大夫的强势。诸侯不依次序列举,是为了显示鲁公未能及时参会。文公怠惰,政事多废弛迟缓,既已约定与晋国结盟却后来才到,所以隐晦其未能及时参会之事,以归罪于公不能自强于政治。鲁国从此日益衰败】
冬季,徐国攻打莒国。
公孙敖到莒国主持盟会。
【壬年,周襄王三十三年,寅年,周襄王崩】八年【晋灵公二年、齐昭公十四年、卫成公十六年、蔡庄公二十七年、郑穆公九年、曹共公三十四年、陈共公十三年、〇桓公十八年、宋昭公杵臼元年、秦康公二年、楚穆公七年】
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四月。
秋季八月戊申日,周天子驾崩。音注【襄王驾崩,儿子顷王即位】
冬季十月壬午日,公子遂与晋国赵盾在衡雍结盟。音注【衡雍,郑国地名,与扈地相近】
乙酉日,公子遂与洛戎在暴地结盟。音注【洛戎,洛水名,音洛,大概是因为各戎族杂居在洛水之间,所以称为洛戎。暴,郑国地名】
公孙敖前往京师,未到而返回。丙戌日,逃奔到莒国。
发生蝗灾。
宋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司城荡意诸出逃。音注【司马是公子卬,司城是荡意诸,都是昭公的党羽】
《春秋传》卷十四
<经部,春秋类,胡氏春秋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卷十五 宋 胡安国 撰
文公下
【癸年,周顷王卯元年】九年【晋灵公三年、齐昭公十五年、卫成公十七年、蔡庄公二十八年、郑穆公十年、曹共公三十五年卒、陈共公十四年、〇桓公十九年、宋昭公二年、秦康公三年、楚穆公八年】
春季,毛伯来鲁国索取金帛。音注【来索取金帛只到此为止,从此以后鲁国虽然不修贡赋,周王室也没有再索取了】
【毛伯是天子的臣子,为什么不称“使”?因为正值丧期,新君尚未正式即位。虽然逾年即位了,为什么说尚未正式即位?古代守丧三年,百官都总领自己的职责而听命于冢宰。既然百官总领职责而听命,那么就是冢宰独自专掌国政的时候,假托王命来号令天下,难道不可以吗?却不称“使”,这是《春秋》的深意啊,不仅仅是谨守天下通用的丧礼,也是为了给后世大臣当国秉政不可擅权树立法戒。跋扈的大臣假借君主威势,胁迫朝廷内外,凡有所行动都以诏书行事,大概没有用《春秋》的这个义理来驳斥他们罢了】
夫人姜氏前往齐国。音注【姜氏,齐昭公的女儿】
二月,叔孙得臣前往京师。辛丑日,安葬襄王。音注【前年公子遂安葬襄公,今年得臣安葬襄王,这是把周王室等同于晋国了】
晋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先都。音注【先都是下军佐,因为作乱被讨伐,所以书名】
三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
【夫人与国君地位对等,共同主持宗庙之事,外出必须告祭,回来也必须告祭,到达则记录在史册上。然而前往他国的,有的说是享礼,有的说是盟会,有的说是前往,很多,但没有致祭的,那么她的出行就不合礼,以不致祭来显示她的罪过。出姜前往齐国,是为了安抚父母,按礼是可以出行的。这里记载致祭,不仅仅是为了告庙书写。夫人初归,难道不告祭吗?因为文公越礼,所以删削而不书写,以示诛心之法。现在这里记载“至”,又是为了显示小君(夫人)的重要。夫人承继祭祀作为宗庙的主祭,是一国的母仪,怎么能动摇呢?出姜至此,大概是不安于鲁国,所以到达而特别书写,以示防微杜渐之意,其对世道的忧虑很深啊】音注【见,音现】
晋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士縠和箕郑父。音注【与先都同罪】
【杀先都、士縠,是国事。称“人”来杀,是国家混乱无政,众人擅杀之称。怎么知道这不是讨伐贼人的措辞?书写“杀其大夫”,就知道了。这三位大夫都是强大家族,谋求专权晋国不得,挟持私怨作乱,致使贼人杀害其中军佐,本来就有罪。为什么不除去他们的官职?当时晋灵公初立,君主年幼不能治国,政事在赵盾手中,而中军佐是赵盾的党羽。如果狱案有所归属,那么这三个人难道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