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传卷六 宋 胡安国 撰
之君矣。既不以道兴师,为郎之战;又结怨固党,为恶曹之盟。故前书其爵,而以来战着罪;后书此盟,而以夺爵示贬】
译这已经是国君了。既然不依正道出兵,在郎地作战;又结下怨恨、巩固私党,在恶曹结盟。所以前面记载他的爵位,用“来战”二字来彰显其罪;后面记载这次结盟,用剥夺爵位来表示贬斥】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音注【世子忽立,是为昭公】
【郑庄公志杀其弟,使糊其口于四方,自以为保国之计得也。然身没未几,而世嫡出奔,庶孽夺正,公子互争,兵革不息,忽仪亹突之际,其祸▯矣。乱之初生也,起于一念之不善,后世则而象之,至于兄弟相残,国内大乱,民人思保其室家而不得,不亦酷乎!有国者所以必循天理,而不可以私欲灭之也。庄公之事,可以为永鉴矣】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音注【此书执之始】
【祭仲,郑相也,见执于宋,使出其君而立不正,罪较然矣。何以不名?命大夫也。命大夫而称字,非贤之也,乃尊王命、贵正卿。大祭仲之罪,以深责之也。其意若曰:「以天子命大夫为诸侯相,而执其政柄,事权重矣,固将下庇其身,而上使其君保安富尊荣之位也。今乃至于见执,废绌其君而立其非所立者,不亦甚乎?」任之重者责之深,祭仲无所逃其罪矣。春秋美恶不嫌同辞。突之书名,则本非有国,由祭仲立之也;若忽,则以世嫡之正,至于见逐,不能立乎其位,贵贱之分亡矣。凡此类,抑▯其词,皆仲尼亲笔,非国史所能与,而先儒或以从赴告而书者,殊误矣。或曰:「孔父贤而书名,则曰礼之大节也。今此则名其君于下,而字其臣于上,何以异乎?」曰:「春秋者,轻重之权衡也。变而不失其正之谓权,常而不过于中之谓正。宋殇、孔父,道其常;祭仲、昭公,语其变。惟可与权者,其知之矣】音注【绌与黜同】
突归于郑
【突不称公子,絶之也。小白入于齐,则曰「齐小白」。突归于郑,何以不称「郑突」乎?以小白系之齐者,明桓公之宜有齐也;不以突系之郑者,正厉公不当立也。突不当立,何以书「归于郑」乎?《春秋》书「归」有二义:一,易词也;一,顺词也。其书「入」亦有二义:一,难词也;一,逆词也。突以庶夺正,固为不顺矣,然内则权臣许之立,外则大国为之援,而世子忽之才不能以自固也,则其归无难,故谷梁子曰:「归,易词也】
郑忽出奔衞。音注【此书奔之始。忽系郑而突不系郑,以突为篡也】
【忽以国氏,正也。出奔而名,不能君也。考于《诗》:《有女同车》,刺无大国之助也;《山有扶苏》,所美非美然也;《萚兮》,君弱臣强,不唱而和也;《狡童》,不能与贤臣图事,权臣擅命也。夫以「狡童」目其君,圣人犹録其诗,所以见忽之失国,亦其自取,非独仲之罪矣。或曰:「诗人刺忽之不昏于齐,至于见逐,欲固其位者,必待大国之援乎?」曰:「此独为郑忽言也。如忽之为人,苟无大援,则不能立尔。若夫志士仁人,卓然有以自立者,进退之权在我矣。」郑自五霸之后,益以侵削。他日子产相焉,驰词执礼,以当晋楚,至于壊诸侯之馆垣,却逆女之公子于野,皆变其常度,以晋楚之强,卒莫能屈,亦待大国之助乎?然则仲见胁,忽出奔,咸其自取焉尔。春秋书法如此,欲人自强于为善也】音注【壊诸侯之馆垣,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却逆女之公子于野,见《左传》昭公元年】
柔防宋公【庄】陈侯【厉】蔡叔【桓】盟于折。音注【柔,鲁大夫。折,地阙,如字,又音舌。此大夫防盟诸侯之始,故贬之,至公子结不贬矣】
公防宋公于夫钟。音注【夫钟,郕地。夫,音扶】
冬十有二月,公防宋公于阚。音注【阚,鲁地,口暂反】
【臣与宋公盟于折,君与宋公防于夫钟、于阚、于虚、于龟,皆存而不削,何其词费也?曰:「盟者,《春秋》所恶,而屡盟以长乱;会者,诸侯所不得,而数会以厚疑。圣人皆存而不削,于以见屡盟而卒叛,数防而卒离,其事可谓着明矣。是故《春秋》之志,在于天下为公,讲信修睦,不以会盟为可恃也】音注【见音现】
【辛桓王二已十年】十有二年【齐僖三十一、晋缗五、衞宣十九卒、蔡桓十五、郑厉公突元年、曹庄二、陈厉七卒、杞靖四、宋庄十、秦出子四、楚武四十一】
春正
译夏季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世子忽即位,这就是郑昭公。】
【郑庄公一心想杀死他的弟弟,让他的嘴被四方的人堵住(意指众口铄金,或指其恶行昭彰),自以为这是保全国家的计策。然而他死后不久,嫡长子就出逃,庶子篡夺了正统,公子们互相争斗,战争不止,在忽、仪、亹、突交替之际,灾祸已经极大了。祸乱最初产生,起于一个不善的念头,后世的人效法模仿,以至于兄弟互相残杀,国内大乱,百姓想保全自己的家室而不能,不也太残酷了吗!拥有国家的人之所以必须遵循天理,而不可以用私欲去泯灭它。郑庄公的事情,可以作为永远的鉴戒。】
秋季七月,安葬郑庄公。
九月,宋国人抓住了郑国的祭仲。【这是《春秋》记载“执”(逮捕)的开始。】
【祭仲是郑国的宰相,被宋国人抓住,被迫废掉他的国君而立不正统的人,罪责是很明显的。为什么不称他的名字?因为他是受命的大夫。受命的大夫而称字,不是认为他贤德,而是尊重王命、看重正卿。加重祭仲的罪责,是为了深深地责备他。意思好像是说:“以天子任命的大夫作为诸侯的宰相,掌握着国家的政柄,权势很重了,本来应当下能庇护自身,上能使国君安享富贵尊荣的地位。现在却到了被抓住的地步,废黜他的国君而立不该立的人,不也太过分了吗?”责任重大的人责备就深,祭仲无处逃避他的罪责了。《春秋》赞美和贬恶不忌讳使用相同的措辞。突被写上名字,是因为他本来不是国君,是由祭仲拥立的;至于忽,因为他是嫡长子的正统,却遭到驱逐,不能立于君位,贵贱的分别就丧失了。凡是这类情况,压抑其辞藻,都是孔子亲笔,不是各国史官所能比拟的,而先儒有人认为这是根据赴告而记载的,大错特错了。有人说:“孔父贤德却写上名字,说是因为这是礼的大节。现在这里把国君的名字写在下面,而把臣子的字写在上面,为什么不同呢?”回答说:“《春秋》是衡量轻重的权衡。变化而不失去正道叫做权,常规而不过于中道叫做正。宋殇公、孔父,说的是常规;祭仲、昭公,说的是变通。只有懂得权变的人,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绌”与“黜”同义。】
突回到郑国。
【突不称公子,是断绝他(与郑国的正统关系)。小白进入齐国,就说是“齐小白”。突回到郑国,为什么不称“郑突”呢?因为把小白系于齐国,是为了说明桓公适宜拥有齐国;不把突系于郑国,是为了纠正厉公不应当即位。突不应当即位,为什么记载“归于郑”呢?《春秋》记载“归”有两个含义:一是委婉的词;二是顺从的词。记载“入”也有两个含义:一是困难的词;二是违逆的词。突以庶子夺取正统,本来就是不顺的,然而在国内有权臣允许他即位,在国外有大国为他援助,而世子忽的才能不能稳固自己的地位,那么他的回归就没有困难,所以谷梁子说:“归,是委婉的词。”】
郑忽出逃到卫国。【这是《春秋》记载“奔”(出逃)的开始。忽系于郑国而突不系于郑国,是因为突是篡位。】
【忽以国为氏,是正统的。出逃而写上名字,是因为他不能做国君。考察《诗经》:《有女同车》,讽刺没有大国的帮助;《山有扶苏》,所赞美的并非真正美好;《萚兮》,国君软弱臣子强横,不唱而和;《狡童》,不能与贤臣谋划事情,权臣擅自发号施令。用“狡童”来指称国君,圣人仍然收录这首诗,是为了表明忽失去国家,也是他自己招致的,不仅仅是祭仲的罪过。有人说:“诗人讽刺忽不娶齐国的女子,以至于被驱逐,想要稳固自己的地位,一定要等待大国的援助吗?”回答说:“这只是针对郑忽说的。像忽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大国的援助,就不能立足。至于志士仁人,卓然有自立之道的人,进退的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郑国自五霸之后,更加被侵削。后来子产担任宰相,运用言辞和礼仪,来应对晋国和楚国,以至于毁坏诸侯的馆舍墙壁,在野外拒绝逆礼而来的公子,都改变了常规的尺度,凭借晋楚的强大,最终也不能使他们屈服,这也是等待大国的帮助吗?那么祭仲被胁迫,忽出逃,都是他们自己招致的。《春秋》的书法就是这样,希望人们自强于行善。】【毁坏诸侯的馆舍墙壁,见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在野外拒绝逆礼而来的公子,见于《左传》昭公元年。】
柔与宋公【庄公】、陈侯【厉公】、蔡叔【桓侯】在折地结盟。【柔,是鲁国的大夫。折,地名不详,读如字,又音舌。这是大夫与诸侯结盟的开始,所以贬低他,到了公子结就不再贬低了。】
鲁公与宋公在夫钟会见。【夫钟,是郕国的土地。夫,音扶。】
冬季十二月,鲁公与宋公在阚会见。【阚,是鲁国的土地,音口暂反。】
【臣子与宋公在折地结盟,国君与宋公在夫钟、在阚、在虚、在龟会见,都保留下来而不删削,为什么言辞如此费事呢?回答说:“结盟,是《春秋》所厌恶的,而屡次结盟会助长祸乱;会见,是诸侯所不应有的,而多次会见会加深猜疑。圣人都保留下来而不删削,借此可以看出屡次结盟最终背叛,多次会见最终疏远,这些事情可以说是非常显明了。因此《春秋》的宗旨,在于天下为公,讲求信用、修好和睦,不认为会见和结盟是可以依赖的。】【“见”音现。】
【辛桓王二已十年】十二年【齐僖公三十一年、晋缗公五年、卫宣公十九年去世、蔡桓侯十五年、郑厉公突元年、曹庄公二年、陈厉公七年去世、杞靖公四年、宋庄公十年、秦出子四年、楚武王四十一年】
春季正月
月
夏六月壬寅,公防▯侯【武】莒子盟于曲池。音注【曲池,鲁地】秋七月丁亥,公防宋公、燕人盟于谷丘。音注【谷丘,宋地】八月壬辰,陈侯跃卒。音注【厉公卒,子林立】
译夏六月壬寅,鲁桓公与莒子武在曲池结盟。曲池是鲁国的地方。秋七月丁亥,鲁桓公与宋公、燕人在谷丘结盟。谷丘是宋国的地方。八月壬辰,陈侯跃去世。这是陈厉公去世,他的儿子陈成公即位。
公会宋公于虚音注【虚宋地】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于龟。音注【龟,宋地】
丙戌,公防郑伯盟于武父。音注【武父,郑地】
丙戌,衞侯晋卒。音注【宣公卒,惠公朔立】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既书伐宋,又书战于宋者,责赂于郑而无厌,屡盟于鲁而无信者,宋也。二国声其罪以致讨,故书曰伐。夫宋人之罪,则固可伐矣。然取其赂以立督者,鲁桓也;资其力以篡国者,郑突也。无诸已,然后可以非诸人。《春秋》之义,用贤治不肖,不以乱易乱也,故又书曰战于宋。来战者,罪在彼,战于郎是也;往战者,罪在内,战于宋是也】
【壬桓王二午十一年】十有三年【齐僖三十二、晋缗六、衞惠公朔元年、蔡桓十六、郑厉二、曹庄三、陈庄公林元年、杞靖五、宋庄十一、秦出子五、楚武四十二】
春二月,公防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齐师、宋师、衞师、燕师败绩。
【左氏以为郑与宋战,公羊以为宋与鲁战,谷梁以为纪与齐战。赵匡考据经文,内兵则以纪为主而先于郑,外兵则以齐为主而先于宗,独取谷梁之説。盖齐、纪者,世雠也。齐人合三国以攻纪,鲁、郑援纪而与战。战而不地,于纪也。不然,纪惧灭亡不暇,何敢将兵越国助鲁、郑以増怨乎?齐为无道,恃强淩弱,此以纪为主,何也?彼为无道,加兵于己,必有引咎责躬之事,礼义辩喻之文,犹不得免焉,则亦固其封疆,效死以守,上诉诸天子,下告诸方伯、连率与邻国之诸侯,其必有伸之者矣。不如是而愤然与战,岂已乱之道乎?力同度德,动则相时。小国雠大国而幸胜焉,祸之始也。息伐郑而亡,郑胜蔡而惧,蔡大败楚而灭。今纪人不度德,不量力,不征词,轻与齐战,而为之援者,弑君之贼,篡国之人也。不能保其国,自此战始矣。春秋以纪为主,省德相时自治之意也】音注【援去声】
三月葬衞宣公
【葬自内録也,既与衞人战,曷为葬宣公?怨不弃义,怒不废礼,是知古人以葬为重也。礼,丧在殡,孤无外事。衞宣未葬,朔乃即戎,已为失礼,又不称子,是以吉服从金革之事,其为恶大矣。凡此类,据事直书,年月具存,而恶自见也】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癸桓王二未十二年】十有四年【齐僖三十三年卒、晋缗七、衞惠二、蔡桓十七、郑厉三、曹庄四、陈庄二、杞靖六、宋庄十二、秦出子六、楚武四十三】
春正月,公防郑伯于曹。音注【防于曹,曹人致饩,礼也】
无冰音注【无冰时燠也】
【按《豳风·七月》,周公陈王业之诗也。其词曰:「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隂,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周官》凌人之职,颁冰于夏。其藏之也,固隂沍寒,于是乎取;其出之也,賔食丧祭,于是乎用。藏之周,用之徧,亦理隂阳、天地之一事也。今在仲冬之月,燠而无冰,则政治纵弛,不明之所致也,故书于策。夫《春秋》所载,皆经邦大训,而书法若此,其察于四时寒暑之变详矣】
夏五
【夏五,传疑也。疑而不益,见圣人之愼也。故其自言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其语人曰:「多闻阙疑,愼言其余,则寡尤。」而世或以私意改易古书者有矣,盍亦视此为鉴可也。然则《春秋》何以谓之作?曰:其义则断自圣心,或笔或削,明圣人之大用;其事则因旧史,有可损而不能益也】
郑伯【厉】使其弟语来盟。音注【语,《谷梁》作御】
【来盟称使,则前定之盟也。其不称使,如楚屈完、齐髙子,则权在二子,盟不盟,特未定也。诸侯之兄弟,例以字通,而书名者,罪其有宠爱之私,非友于之义也】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门观灾而新作,则书。御廪,粢盛之所藏,其新必矣,何以不书?营宫室以宗庙为先,重本也。御廪灾而新,则不书,常事也。以为常事而不书,垂教之意深矣。知其説者,然后知有国之急务,为政之后先,虽勤于工筑而民不怨,劳与妄兴土木
译鲁桓公在虚地与宋公相会。【虚,是宋国的地方】
冬季十一个月,鲁桓公在龟地防备宋公。【龟,是宋国的地方】
丙戌日,鲁桓公在武父与郑伯结盟。【武父,是郑国的地方】
丙戌日,卫国国君晋去世。【宣公去世,惠公朔即位】
十二个月,鲁国联合郑国军队攻打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
【既然记载了攻打宋国,又记载了在宋国交战,这是因为宋国向郑国索取贿赂而不知满足,多次与鲁国结盟却没有信用,所以两国声讨其罪行以进行征讨,因此记载为“伐”。宋人的罪行,本来是可以讨伐的。然而,接受贿赂而立公子督为君的是鲁桓公;资助其力量以篡夺君位的是郑突。自己先没有这种过错,然后才可以指责别人。《春秋》的原则,是用贤能治理不肖,不以混乱代替混乱,所以又记载为“战于宋”。对方来挑战,罪责在对方,像战于郎那样;我方前往挑战,罪责在我方,像战于宋那样】
【壬桓王二午十一年】十三年【齐僖公三十二年、晋缗公六年、卫惠公朔元年、蔡桓公十六年、郑厉公二年、曹庄公三年、陈庄公林元年、杞靖公五年、宋庄公十一年、秦出子五年、楚武王四十二年】
春季二月,鲁桓公与纪侯、郑伯相会。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
【左氏认为郑国与宋国交战,公羊认为宋国与鲁国交战,谷梁认为纪国与齐国交战。赵匡考证经文,内兵则以纪为主而先于郑,外兵则以齐为主而先于宗,只采纳谷梁的说法。大概齐、纪两国是世仇。齐人联合三国攻打纪国,鲁、郑援助纪国而与齐交战。交战而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纪国。不然的话,纪国害怕灭亡还来不及,怎敢率领军队越过国境援助鲁、郑以增加怨恨呢?齐国无道,恃强凌弱,这里以纪为主,为什么呢?对方无道,对自己用兵,必定有引咎自责的事情,礼义辩白的言辞,仍然不能免除,那么也就应当巩固自己的疆界,效死守卫,向上申诉给天子,向下告知方伯、连率以及邻国的诸侯,必定有人伸张正义。不这样做而愤然交战,难道是治理混乱的方法吗?力量相当则衡量德行,行动则观察时机。小国仇视大国而侥幸获胜,是祸患的开始。息国攻打郑国而灭亡,郑国战胜蔡国而恐惧,蔡国大败楚国而灭亡。现在纪人不衡量德行,不估量力量,不征引言辞,轻易与齐国交战,而为其援助的,是弑君的贼人、篡国的人。不能保全自己的国家,就从这场战争开始了。《春秋》以纪为主,含有省察德行、观察时机、自我治理的意思】【援,读去声】
三月,安葬卫宣公。
【安葬是从内部记录的,既然与卫人交战,为什么还要安葬宣公?怨恨不抛弃道义,愤怒不废弃礼制,这是知道古人重视安葬。礼制规定,丧事在殡期间,国君没有外事。卫宣公未安葬,朔就从事军事,已经失礼,又不称“子”,是以吉服从事军事行动,其罪恶很大了。凡是这类事情,据事直书,年月都保存下来,罪恶自然显现】
夏季,发生大水。
秋季七月。
冬季十月。
【癸桓王二未十二年】十四年【齐僖公三十三年去世、晋缗公七年、卫惠公二年、蔡桓公十七年、郑厉公三年、曹庄公四年、陈庄公二年、杞靖公六年、宋庄公十二年、秦出子六年、楚武王四十三年】
春季正月,鲁桓公在曹地与郑伯相会。【在曹地相会,曹人赠送活牲,是合乎礼制的】
没有结冰。【没有结冰是因为天气温暖】
【按照《豳风·七月》,这是周公陈述王业的诗。其中说:“二月凿冰冲冲作响,三月将冰存入凌阴,四月冰刚取出来,献羔羊祭韭菜。”《周官》凌人的职责,在夏季颁赐冰块。储藏冰块时,在阴寒之地,于是取冰;取出冰块时,用于宾客饮食、丧葬祭祀,于是使用。储藏周全,使用普遍,这也是调理阴阳、天地的一件事。现在在仲冬之月,温暖而没有冰,这是政治松弛、不明察所导致的,所以记载在简策上。《春秋》所载,都是治理国家的大训,而书法如此,其对四季寒暑变化的观察非常详细】
夏季五月。
【夏季五月,是传抄存疑。存疑而不增补,可见圣人的谨慎。所以孔子自己说:“我还来得及看到史官的阙文。”他对别人说:“多听,存疑,谨慎地说其余的,就很少有过失。”而世上有人用私意改易古书的,何不以此为鉴呢?那么《春秋》为什么称为“作”呢?回答说:其义理则断自圣心,或笔或削,彰显圣人的大用;其事则因旧史,有可删减而不能增补的】
郑伯【厉公】派遣他的弟弟语来结盟。【语,《谷梁传》作御】
【来盟称“使”,则是预先定好的盟约。不称“使”,如楚国的屈完、齐国的高子,则权在二人手中,盟与不盟,尚未确定。诸侯的兄弟,惯例以字通称,而书名的,是罪其有宠爱之私,不符合友爱之义】
秋季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
【门观火灾而新建,则记载。御廪,是储藏祭祀谷物的地方,其新建是必然的,为什么不记载?营建宫室以宗庙为先,重视根本。御廪火灾而新建,则不记载,是常事。认为是常事而不记载,垂示教化的意思很深。懂得这个说法的人,然后才知道国家的急务,为政的先后,虽然勤于工程建筑而百姓不怨恨,劳役与妄兴土木
【尝祭,时事之常,则何以书?志不时与不敬也。春秋纪事用周月,而以八月尝,则不时也。御廪灾于壬申,而尝以乙亥,是不改卜而供未易灾之余,则不敬也。礼以时为大,施于事则不时;礼以敬为本,▯于心则不敬,故书】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音注【僖公卒,襄公立】
宋人【庄】以齐人【襄】蔡人【桓】衞人【惠】陈人【庄】伐郑。音注【以一国而用诸侯之师,于是始,此霸者之所由兴也】
【师而曰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己意也。宋怨郑突之背己,故以四国伐郑;鲁怨齐人之侵己,故以楚师伐齐;蔡怨囊瓦之拘己,故以吴子伐楚。蔡弱于吴,鲁弱于楚,宋与蔡、衞、陈敌,而弱于齐,乃用其师以行己意,故特书曰以。列国之兵有制,皆统乎天子,而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国,大乱之道也。故谷梁子曰:「以者,不以者也】
【甲桓王二十申三年崩】十有五年【齐襄公诸儿元年、晋缗八、衞惠三、蔡桓十八、郑厉四、曹庄五、陈庄三、▯靖七、宋庄十三、秦武公元年、楚武四十四】
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遣使需索之谓求。王畿千里,租税所入,足以▯费,不至于有求;四方诸侯,各有职贡,不至于来求。以丧事而求货财,已为不可,况车服乎?经于求赙、求车、求金皆书曰求,垂后戒也。夫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王者有求,下观而化,诸侯必将有求以利其国,大夫必将有求以利其家,士庶人必将有求以利其身,皇皇焉唯恐不足,未至于篡弑夺攘,则不厌矣。古之君人者,必昭俭徳以照临百官,尊卑登降,各有度数,示等威,明贵贱。民志既定之后,皆安其分而无求,兵刑寝矣。及侈心一动,莫为防制,必至于亢不衷,官失德,廉耻道丧,宠赂日章,沦于危亡而后止也。观《春秋》所书,则见王室衰乱之由,而知兴衰拨乱之説矣】音注【好,去声】
三月乙未,天王崩。音注【桓王崩,庄王立,至庄三年葬】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按左氏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壻雍纠杀之。雍姬知之,以告仲,仲杀雍纠,公出奔蔡,是祭仲逐之也。没而不书,其义何也?陆淳曰:「逐君之臣,其罪易知也;君而见逐,其恶甚矣。圣人之教,在乎端本清源,故凡诸侯之奔,皆不书所逐之臣,而以自奔为名,所以警乎人君。」其説是也。夫君实有国,而出于臣,乃其自取焉耳。本正而天下之事理矣】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音注【忽即昭公也,已居君位而复称世子者,明突之为篡也。忽尝嗣位君其国,归而独称世子,则亡其君位明矣。其称复归者,谓既絶而复归也。然诸侯失国出奔,归而称复则可;大夫失位出奔,归而称复则不可。古者诸侯世国,大夫不世官。或曰:『复,厌词也】
许叔入于许。音注【许叔,庄公弟】
【许太岳之裔,先王建国,迫于齐、郑,不得奉其社稷,未闻可灭之罪也。即当伸大义,以直词上告诸天王,下赴诸方伯,求复其国,粪除宗庙,孰能与之争?今乃因乱窃入,则非复国之义,故书「入于许」。「入」云者,难词也】
公会齐侯【襄】于艾,音注【艾,齐地】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音注【邾、牟、葛三人皆附庸之世子也,其君应称名,故其子降称人】
【天王崩,不奔丧,而相率朝弑君之贼,故皆贬之】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音注【栎,郑别都,来的反,又音药】
【经于厉公复国,削而不书,独书「入于栎」,何也?夫制邑之死虢君,共城之叛大叔,皆庄公所亲戒也。今又城栎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何谋国之误也!衞有蒲、戚而出献公,楚有陈、蔡、不羹而叛弃疾,末大必折,有国之害也。故夫子行乎季孙,曰:「古者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遂堕三都以张公室,于厉公复国削而不书者,若曰既入于栎,则其国已复矣,于以明居重驭轻、强干弱枝、以身使臂之义,为天下与来世之鉴也。为国者可不谨于礼乎?春秋此义,皆小康之
译曾举行尝祭,是当季常例,那么为何要记载?是为了记下不合时宜与不敬重。《春秋》记事采用周历,而在八月举行尝祭,这是不合时宜。御廪在壬申日发生火灾,而在乙亥日举行尝祭,这是没有重新占卜,且供奉的祭品未更换灾后的剩余之物,这是不敬重。礼以合乎时宜为最重要,施行于事务上却不合时宜;礼以敬重为根本,发于心却无敬重,所以予以记载。
冬季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音注【齐僖公去世,齐襄公即位】
宋人【宋庄公】率领齐人【齐襄公】、蔡人【蔡桓侯】、卫国【卫惠公】、陈人【陈庄公】攻打郑国。音注【凭借一国之力而动用诸侯的军队,从此开始,这是霸主兴起的原因】
率领军队而说“以”,是因为能够左右他们,借以实行自己的意图。宋国怨恨郑突背叛自己,所以率领四国攻打郑国;鲁国怨恨齐人侵犯自己,所以率领楚国军队攻打齐国;蔡国怨恨囊瓦拘禁自己,所以率领吴国国君攻打楚国。蔡国比吴国弱,鲁国比楚国弱,宋国与蔡、卫、陈势均力敌,却比齐国弱,却动用他们的军队来实行自己的意图,所以特别记载为“以”。列国的军队有制度,都统属于天子,却敢私自使用,或私自为人所用,去攻打别人的国家,这是大乱的途径。所以谷梁子说:“以,是不应该率领的意思。”
【甲桓王二十三年崩】十五年【齐襄公诸儿元年、晋缗八年、卫惠公三年、蔡桓侯十八年、郑厉公四年、曹庄公五年、陈庄公三年、〇陈靖公七年、宋庄公十三年、秦武公元年、楚武王四十四年】
春季二月,周天子派遣家父来索取车辆。
【派遣使者索要称为“求”。王畿方圆千里,租税收入,足以供给费用,不至于有所求索;四方诸侯,各有职贡,不至于来求索。因为丧事而求取财物,已经不可,何况是车马服饰呢?《春秋》对于求取助丧财物、求取车辆、求取黄金都记载为“求”,是为后世留下警戒。在上位者有所喜好,在下位者必定有过之而无不及。王者有所求索,下面的人观察并效仿,诸侯必将有所求索以利其国家,大夫必将有所求索以利其家族,士人和百姓必将有所求索以利其身,惶惶不安唯恐不足,不到篡位弑君、掠夺抢夺的地步,是不会满足的。古代的君主,必定彰显节俭的德行以照耀百官,尊卑升降,各有法度,显示等级威严,明确贵贱。民心安定之后,都安守本分而没有求索,战争刑罚就平息了。等到奢侈之心一动,没有人防范制约,必定导致行为过分而不中正,官员丧失德行,廉耻之道丧失,恩宠贿赂日益显著,沦落到危亡才停止。观察《春秋》所记载的,就能看到王室衰败混乱的原因,从而知晓兴衰治乱的道理了】音注【好,读去声】
三月乙未日,周天子去世。音注【周桓王去世,周庄王即位,到庄王三年下葬】
夏季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逃亡到蔡国。
【按照《左传》,祭仲专权,郑伯担忧他,派他的女婿雍纠杀他。雍姬知道了,告诉祭仲,祭仲杀了雍纠,郑公逃亡到蔡国,这是祭仲驱逐他。没有记载而省略,其意义是什么?陆淳说:“驱逐国君的臣子,其罪容易知道;国君被驱逐,其恶行更严重。圣人的教化,在于端正根本、清除源头,所以凡是诸侯逃亡,都不记载驱逐他的臣子,而以自行逃亡为名,用来警戒人君。”这个说法是对的。国君实际上拥有国家,却被臣子驱逐,这是他自找的。根本端正,天下的事理就顺了】
郑世子忽回到郑国。音注【忽就是郑昭公,已经居于君位而又称世子,是为了说明突是篡位。忽曾经继位统治国家,回来却只称世子,那么失去君位就明显了。称“复归”,是说断绝后又回来。然而诸侯失国出奔,回来称“复”可以;大夫失位出奔,回来称“复”不可以。古代诸侯世代拥有国家,大夫不世代担任官职。有人说:“复,是厌恶的词”】
许叔进入许国。音注【许叔,是许庄公的弟弟】
【许国是太岳的后裔,先王建立的国家,迫于齐、郑,不能供奉其社稷,没听说有可灭国的罪过。就应当伸张大义,用正直的言辞向上报告天子,向下报告方伯,请求恢复其国家,清理宗庙,谁能与他争?现在却趁乱窃取进入,就不是复国的义举,所以记载“入于许”。“入”,是表示困难的词】
鲁公与齐侯【齐襄公】在艾地会盟,音注【艾,是齐国的地方】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音注【邾、牟、葛三人都是附庸国的世子,他们的国君应当称名,所以他们的儿子降称为“人”】
【周天子去世,不去奔丧,却相继朝见弑君的贼臣,所以都贬低他们】
秋季九月,郑伯突进入栎邑。音注【栎,是郑国的别都,音“来的反”,又音“药”】
【《春秋》对于厉公复国,删削而不记载,只记载“入于栎”,为什么呢?制邑杀死虢君,共城背叛大叔,都是庄公亲自告诫的。现在又修筑栎邑并安置子元在那里,使得昭公不能即位,谋划国家多么错误啊!卫国拥有蒲、戚而驱逐献公,楚国拥有陈、蔡、不羹而背叛弃疾,末梢太大必定折断,这是拥有国家的祸害。所以孔子在季孙那里说:“古代私家不藏甲胄,城邑没有百雉的城墙。”于是拆毁三都来壮大公室,对于厉公复国删削而不记载,好像是说既然进入栎邑,那么国家已经恢复了,以此来阐明居重驭轻、强干弱枝、以身使臂的道理,作为天下和后世的鉴戒。治理国家的人能不谨慎于礼吗?《春秋》的这个义理,都是小康之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衞侯、陈侯于袲,伐郑。音注【袲,郑地,昌氏反。先行防礼而后伐郑】
【左氏曰:「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谷梁曰:「地而后伐,疑辞非其疑也。」昭公与突之是非邪正亦明矣。然昭公虽正,其才不足以君一国之人,复归于郑,日以微弱;厉公虽篡,其智足以结四邻之援,既入于栎,日以盛强。诸侯不顾是非而计其强弱,始疑于辅正,终变而与邪。谷梁所谓「非其疑」者,非其疑于为义,而果于为不义,相与连兵动众,纳篡国之公子也。故详书其防地而后言伐,以讥之也】
【乙庄王酉元年】十有六年【齐襄二、晋缗九、衞惠四、蔡桓十九、郑厉五、昭公忽元年、曹庄六、陈庄四、▯靖八、宋庄十四、秦武二、楚武四十五】
春正月,公防宋公、蔡侯、衞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衞侯、陈侯、蔡侯伐郑。
【春正月,防于曹,蔡先于衞。夏四月,伐郑,衞先于蔡。王制诸侯之爵次,其后先固有序矣。在《周官》,大司马设仪辨位以等邦国,犹天建地设,不可乱也。及春秋时,礼制既亡,伯者以意之向背为升降,诸国以势之强弱相上下。蔡尝先衞,今序陈下者,先儒以爲后至也。以至之先后易其序,是以利率人,而不要诸礼也,岂所以定民志乎?后世有以醲赏诱人之趋事赴功,以重罚沮人之奉公守正,意亦如此夫!乱之所由生也,则仪位以为阶。《春秋》防微杜渐,尤严于名分。考其所书,意自见矣】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音注【此书至自伐之始】
【伐郑,则致罪之也。曷为罪之?以纳突也。诸侯失国,诸侯纳之,正也。伐郑以纳突,非正也。故书至以罪桓之上,无王法,恣为不义而莫之禁也】
冬城向音注【向地阙失亮反】
十有一月,衞侯朔出奔齐。音注【惠公谗搆取国,故不言二子逐,罪之也。丙庄王戌二年】十有七年【齐襄三、晋缗十、衞惠五、黔牟元年、蔡桓二十卒、郑厉六、昭二、曹庄七、陈庄五、杞靖九、宋庄十五、秦武三、楚武四十六】
春正月丙辰,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音注【黄,齐地,或曰纪地,后属齐】二月丙午,公防邾仪父,盟于趡。音注【趡,鲁地,翠轨反】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音注【奚,鲁地。此齐鲁交兵之始,齐鲁之兵始于奚而终于艾陵】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音注【桓侯卒,哀侯立】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音注【季,蔡侯弟】
【季,字也。归顺词。蔡季之去,以道而去者也;其归,以礼而归者也。公子不去国,季何以去?权也。既归,何以不有国?献舞立矣。若季者,刘敞所谓「智足以与权而不乱,力足以得国而不居,远而不携,迩而不迫」者也,是以见贵于《春秋】
癸巳葬蔡桓侯
【啖助曰:「蔡桓何以称侯?盖蔡季之贤,知请諡也。人亦多爱其君者,莫能爱君以礼,而季能行之,此贤者所以异于众人也。」或曰:「葬未有不称公者,其称侯,传失之耳。臣子之于君,极其尊而称之,礼也。」其説误矣!孔子疾,子路使门人为臣。子曰:「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曾子疾革而易簧,曰:「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故终而必安于正。人子不以非所得而加之于父,是为孝;人臣不以非所得而加之于君,是为忠。极其尊而称之,不正之大者,而可以为礼哉?或曰:「鲁君生而称公,亦非礼乎?」曰:「生而称公,为虚位,礼之文也;没而系諡,为定名,礼之实也。春秋诸侯,虽伯、子、男,葬皆称公,志其失礼之实,为后世戒,欲其以正终也。其垂训之义大矣】音注【毙音币】
及宋人【庄】衞人【黔牟】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音注【甲乙者,歴之纪也;晦朔者,日月之防也。日食不可以不存晦朔,晦朔须甲乙而可推,故日食必以书朔日为例。是年冬,郑髙渠弥弑昭公忽而立子亹。十八年,齐杀子亹,祭仲立昭公弟子仪】
【丁庄王亥三年】十有八年【齐襄四、晋缗十一、衞惠六、黔牟二、蔡哀侯献舞元年
译冬季十一个月,鲁桓公会同宋公、卫侯、陈侯在袲地会盟,讨伐郑国。音注【袲,郑国地名,音昌氏。先举行防礼然后讨伐郑国】
【左氏说:“这是为了拥立郑厉公,未能成功而返回。”谷梁说:“先写地名然后写讨伐,这是表示怀疑的措辞,但并非真正值得怀疑。”昭公与突的是非邪正已经很明白了。然而昭公虽然名正言顺,他的才能不足以统领一国之人,再次回到郑国后,国力日益微弱;厉公虽然篡位,他的智慧足以结交四邻的援助,进入栎地后,国力日益强盛。诸侯不顾是非而只计算强弱,起初犹豫是否辅助正道,最终改变立场而支持邪道。谷梁所说的“非其疑”,不是怀疑行义,而是果断行不义,共同连兵动众,拥立篡夺国家的公子。所以详细记载在防地会盟然后说讨伐,以此来讥讽他们】
【乙庄王酉元年】十六年【齐襄公二年、晋缗公九年、卫惠公四年、蔡桓公十九年、郑厉公五年、郑昭公忽元年、曹庄公六年、陈庄公四年、〇杞靖公八年、宋庄公十四年、秦武公二年、楚武王四十五年】
春季正月,鲁桓公在曹地会防宋公、蔡侯、卫侯。
夏季四月,鲁桓公会同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春季正月,在曹地会防,蔡侯排在卫侯之前。夏季四月,讨伐郑国,卫侯排在蔡侯之前。王制中诸侯的爵位次序,其先后本来有固定的秩序。在《周官》中,大司马设立仪制辨别位次以区分邦国等级,如同天地建立,不可扰乱。到了春秋时期,礼制已经消亡,霸主凭自己的意向决定升降,各国凭势力强弱相互上下。蔡侯曾经排在卫侯之前,现在排在陈侯之后,先儒认为是因为蔡侯后到。用到达的先后改变次序,这是用利益引导人,而不以礼法约束人,这怎么能安定民心呢?后世有用厚赏诱导人趋事赴功,用重罚阻止人奉公守正,意图也与此类似!混乱由此产生,那么仪制位次就成了阶梯。《春秋》防微杜渐,对名分尤其严格。考察其所记载的内容,意图自然显现】
秋季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音注【这是记载从讨伐回来的开始】
【讨伐郑国,就是归罪于他。为什么归罪于他?因为拥立突。诸侯失去国家,其他诸侯拥立他,这是正当的。讨伐郑国以拥立突,是不正当的。所以记载回来以归罪于桓公之上,无视王法,恣意行不义而无人禁止】
冬季修筑向城。音注【向地不详,音失亮】
十一个月,卫侯朔出逃到齐国。音注【惠公用谗言构陷夺取国家,所以不说二子驱逐,是归罪于他。丙庄王戌二年】十七年【齐襄公三年、晋缗公十年、卫惠公五年、卫黔牟元年、蔡桓公二十年去世、郑厉公六年、郑昭公二年、曹庄公七年、陈庄公五年、杞靖公九年、宋庄公十五年、秦武公三年、楚武王四十六年】
春季正月丙辰,鲁桓公在黄地会防齐侯、纪侯,结盟。音注【黄,齐国地名,有人说纪国地名,后来属于齐国】二月丙午,鲁桓公在趡地会防邾仪父,结盟。音注【趡,鲁国地名,音翠轨】
夏季五月丙午,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音注【奚,鲁国地名。这是齐鲁交兵的开始,齐鲁的战争始于奚而终于艾陵】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去世。音注【桓侯去世,哀侯即位】
秋季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音注【季,蔡侯的弟弟】
【季,是字。归是顺从的词。蔡季离开,是依道义而离开;他回来,是依礼制而回来。公子不离开国家,季为什么离开?是权变。既然回来,为什么不拥有国家?献舞已经即位了。像季这样的人,就是刘敞所说的“智慧足以运用权变而不混乱,力量足以得到国家而不占据,远离而不背离,亲近而不逼迫”的人,因此被《春秋》所推崇】
癸巳日安葬蔡桓侯
【啖助说:“蔡桓为什么称侯?大概是蔡季贤能,知道请求谥号。人们大多爱戴他们的君主,没有人能依礼爱戴君主,而季能做到,这就是贤者与众人的不同。”有人说:“安葬没有不称公的,称侯,是传文失误。臣子对于君主,极尽尊称,是礼。”这种说法错了!孔子生病,子路让门人做臣。孔子说:“没有臣却装作有臣,我欺骗谁?欺骗天吗!”曾子病重而更换席子,说:“我得以正而死,这就够了。”所以最终一定要安于正。人子不把不应得的加给父亲,这是孝;人臣不把不应得的加给君主,这是忠。极尽尊称,是最大的不正,可以称为礼吗?有人说:“鲁君活着称公,也不是礼吗?”回答说:“活着称公,是虚位,是礼的文饰;死后系谥,是定名,是礼的实质。春秋诸侯,即使是伯、子、男,安葬都称公,记载其失礼的实质,作为后世的警戒,希望他们以正终。其垂训的意义很大】音注【毙音币】
与宋人【庄公】卫人【黔牟】讨伐邾国。
冬季十月朔日,发生日食。音注【甲乙,是历法的纪日;晦朔,是日月的界限。日食不能不记录晦朔,晦朔需要甲乙才能推算,所以日食必定以记录朔日为例。这一年冬季,郑国高渠弥弑杀昭公忽而立子亹。十八年,齐国杀子亹,祭仲立昭公的弟弟子仪】
【丁庄王亥三年】十八年【齐襄公四年、晋缗公十一年、卫惠公六年、卫黔牟二年、蔡哀侯献舞元年
春王正月
【是年桓公已终,复书王者,春秋之时,诸侯放恣,弑君篡国者已列于会,则不复致讨。故鲁宣杀恶及视以取国,赂齐请防,而传曰:「防于平州以定公位。」曹伯负刍杀太子自立,见执于晋,而曹人请之曰:「若为有罪,则君列诸会矣。」孔子为此惧,作《春秋》,于十八年复书王者,明弑君之贼虽身已没,而王法不得赦也。又据桓十五年天王崩,至是新君嗣立,三年之丧毕矣,明弑君之贼虽在前朝,而古今之恶一也。然则篡弑者不容于天地之闲,身无存没,时无古今,皆得讨而不赦,圣人之法严矣。已列于会则不致讨,可乎?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公会齐侯于泺。音注【泺,水名,在济南歴城县西北入济。鹿、朴、洛三音】
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音注【公本与夫人俱行,至泺,公与齐侯行会礼,故先书会泺。既会,而又相随至齐,故曰遂】
【与者许可之词,曰:「与者,罪在公也。」按《齐诗》恶鲁桓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淫乱,为二国患,而其词曰:「敝笱在梁,其鱼唯唯。齐子归止,其从如水。」言公于齐姜委曲顺从,若水从地,无所不可,故为乱者文姜,而《春秋》罪桓公,治其本也。《易》曰:「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夫不夫,则妇不妇矣。」干者,夫道也,以乘御为才;坤者,妇道也,以顺承为事。《易》着于乾坤,述其理;《春秋》施于桓公,见其用】音注【恶,去声】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音注【公薨于齐,不言我,讳之也。公之丧至自齐,告庙也】
【鲁公弑而薨者,则以不地见其弑。今书桓公薨于齐,岂不没其实乎?前书公与夫人姜氏如齐,后书夫人孙于齐,去其姓氏,而庄公不书即位,则其实亦明矣】音注【孙音逊】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公羊曰:「贼未讨,何以书葬?」雠在外也。谷梁子曰:「雠在外者,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夫桓公之雠在齐,则外也;隐公之雠在鲁,则内也。在外者不责其逾国,固有任之者矣;在内者讨于是,此《春秋》之法也。故十八年书王,而桓公书葬,惟可与权者其知之矣】
春秋传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卷七 宋 胡安国 撰
庄公上【公名同,桓公之子,母文姜。谥法:胜敌克乱曰庄】
周【庄王四年,鲁庄公十二年,庄王崩,子僖王立。庄十七年,僖王崩,孙恵王立】
郑【子仪元年,鲁庄公十四年,郑傅瑕杀子仪而纳厉公。庄二十一年,厉公卒,子文公立】
齐【襄公五年,鲁庄公八年,襄公弑。庄九年,齐桓公小白入于齐。是年,齐管仲爲政】
宋【庄公十八年,鲁庄公二年,宋庄公卒,子闵公防立。庄十二年,闵公弑,弟桓公御説立】
晋【翼晋侯缗十二年,缗之二十七年,鲁庄公之十六年也。曲沃武公伐晋,灭之。曲沃武公二十三年,鲁庄公十六年,灭晋侯缗。周僖王命曲沃伯以一军爲晋侯,始更号曰晋武公。鲁庄公十七年,武公卒,子献公佹诸立】
卫【恵公七年,黔牟二年,鲁庄公六年,齐纳恵公,放黔牟于周。庄二十五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蔡【哀侯二年,鲁庄公十年,楚败蔡师,执哀侯以归。庄十九年,哀侯卒于楚,蔡人立其子肸爲缪侯】曹【庄公九年,鲁庄公二十三年,曹庄公卒,子僖公夷立。鲁庄公三十二年,僖公卒,子昭公班立】滕【详见隠公元年】
陈【鲁庄公元年十月庄公林卒,于宣公杵臼立】
杞【详见隐公元年及僖公元年】
薛【鲁庄公三十一年薛伯卒】
邾【鲁庄公十六年,邾子克卒,即仪父也。邾子▯立。庄公二十八年,邾子▯卒,文公蘧蒢立】
许【许叔入许五年,即僖公四年,许穆公新臣也】
小邾【鲁庄公五年,郳黎来来朝,详见隠公元年】
楚【武王四十八年,鲁庄公四年,卒。子文王熊赀立。庄十九年,文王卒,子堵敖熊囏立。庄二十二年,熊恽弑兄堵敖代立,是爲楚成王。《史记》以庄十八年爲堵
译春季,周历正月。
【这一年桓公已经去世,再次书写“王”字,是因为在春秋时期,诸侯放纵恣意,弑君篡国的人已经位列于诸侯会盟之中,就不再被追究讨伐。所以鲁宣公杀害恶及视以夺取君位,贿赂齐国请求防邑,而《春秋传》说:“在平州会盟以确立公位。”曹伯负刍杀害太子自立,被晋国抓获,而曹国人请求释放他说:“如果他有罪,那么君主已经让他位列于会盟了。”孔子对此感到恐惧,作《春秋》,在十八年再次书写“王”字,表明弑君的贼人虽然身体已经死亡,但王法不得赦免。又依据桓公十五年天王驾崩,到新君继位,三年丧期已满,表明弑君的贼人虽然在前朝,但古今的罪恶是一样的。那么篡弑的人不被天地所容,无论身体存亡,无论时代古今,都应当被讨伐而不赦免,圣人的法度严厉啊。已经位列于会盟就不追究讨伐,可以吗?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感到恐惧】
鲁桓公与齐侯在泺地会盟。音注【泺,水名,在济南历城县西北流入济水。鹿、朴、洛三音】
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音注【鲁桓公本来与夫人一起出行,到达泺地,鲁桓公与齐侯举行会盟礼仪,所以先记载会盟于泺。会盟之后,又相随前往齐国,所以说“遂”】
【“与”是许可的词语,说:“‘与’字,罪责在于鲁桓公。”按照《齐诗》厌恶鲁桓公软弱,不能防范文姜,导致淫乱,成为两国的祸患,而其歌词说:“破旧的笱在鱼梁上,鱼儿唯唯诺诺。齐子归来,随从如水。”说鲁桓公对齐姜委曲顺从,像水顺从地势,无所不可,所以造成混乱的是文姜,而《春秋》归罪于桓公,治理其根本。《易经》说:“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家庭之道就端正。丈夫不像丈夫,那么妻子就不像妻子了。”乾,是丈夫之道,以驾驭为才能;坤,是妻子之道,以顺承为事务。《易经》在乾坤中阐明其道理;《春秋》施行于桓公,显现其应用】音注【恶,去声】
夏季四月丙子日,鲁桓公在齐国去世。丁酉日,鲁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音注【鲁桓公在齐国去世,不写“我”,是避讳。鲁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是告祭宗庙】
【鲁公被弑而去世的,就用不记载地名来显示其被弑。现在记载桓公在齐国去世,难道不是掩盖事实吗?前面记载鲁桓公与夫人姜氏前往齐国,后面记载夫人逃到齐国,去掉其姓氏,而庄公不记载即位,那么事实也就明白了】音注【孙音逊】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
【《公羊传》说:“贼人没有讨伐,为什么记载安葬?”仇敌在国外。《谷梁传》说:“仇敌在国外的,不责备越国去讨伐。”桓公的仇敌在齐国,那么在国外;隐公的仇敌在鲁国,那么在国内。在国外的不责备越国讨伐,本来有承担讨伐责任的人了;在国内的应当讨伐,这是《春秋》的法度。所以十八年书写“王”,而桓公记载安葬,只有能够权衡变通的人才能理解啊】
春秋传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卷七 宋 胡安国 撰
庄公上【公名同,桓公之子,母文姜。谥法:胜敌克乱曰庄】
周【庄王四年,鲁庄公十二年,庄王驾崩,子僖王继位。庄十七年,僖王驾崩,孙恵王继位】
郑【子仪元年,鲁庄公十四年,郑傅瑕杀子仪而迎立厉公。庄二十一年,厉公去世,子文公继位】
齐【襄公五年,鲁庄公八年,襄公被弑。庄九年,齐桓公小白进入齐国。这一年,齐管仲执政】
宋【庄公十八年,鲁庄公二年,宋庄公去世,子闵公防继位。庄十二年,闵公被弑,弟桓公御説继位】
晋【翼晋侯缗十二年,缗之二十七年,鲁庄公十六年。曲沃武公伐晋,灭之。曲沃武公二十三年,鲁庄公十六年,灭晋侯缗。周僖王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始改号曰晋武公。鲁庄公十七年,武公去世,子献公佹诸继位】
卫【恵公七年,黔牟二年,鲁庄公六年,齐迎立恵公,放逐黔牟于周。庄二十五年,惠公去世,子懿公赤继位】蔡【哀侯二年,鲁庄公十年,楚打败蔡军,抓获哀侯带回。庄十九年,哀侯死在楚国,蔡人立其子肸为缪侯】曹【庄公九年,鲁庄公二十三年,曹庄公去世,子僖公夷继位。鲁庄公三十二年,僖公去世,子昭公班继位】滕【详见隠公元年】
陈【鲁庄公元年十月庄公林去世,宣公杵臼继位】
杞【详见隐公元年及僖公元年】
薛【鲁庄公三十一年薛伯去世】
邾【鲁庄公十六年,邾子克去世,即仪父。邾子〇继位。庄公二十八年,邾子〇去世,文公蘧蒢继位】
许【许叔入许五年,即僖公四年,许穆公新臣】
小邾【鲁庄公五年,郳黎来朝见,详见隠公元年】
楚【武王四十八年,鲁庄公四年,去世。子文王熊赀继位。庄十九年,文王去世,子堵敖熊囏继位。庄二十二年,熊恽弑兄堵敖代立,是为楚成王。《史记》以庄十八年为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