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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胡氏春秋传三

春秋传卷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5–39 段

春秋传卷一

<经部,春秋类,胡氏春秋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卷二宋胡安国撰隐公中

【壬桓王戍元年】四年【齐僖十二、晋鄂五、衞桓十六弑、蔡宣三十一、郑庄二十五、曹桓三十八、陈桓二十六、▯武三十二、宋殇公与夷元年、秦文四十七、楚武二十二】

春王二月,莒人伐▯取牟娄。音注【年娄,▯邑,此伐国取邑之始。杞音起。取者,收夺之名。年娄,▯邑也。声罪伐人而强夺其土,故持书曰取,以着其恶。或曰:诸侯土地,上受之天王,下传之先祖,所以守宗庙之典籍也。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强者多兼数圻,弜者日以侵削。当是时,有取其故地者,夫岂不可?然僖公尝取济西田矣,成公尝取汶阳田矣,亦书曰取,何也?苟不请于天王以正疆理,而擅兵争夺,虽取本邑,与夺人之有者无以异。《春秋》之义,不以乱易乱,故亦书曰取,正其本之意也。上二年,莒人擅兴入向,而天讨不加焉。至是伐国取邑,其暴益肆矣】音注【圻音祈,汶音问】

戊申,衞州吁弑其君完。音注【称臣弑君,臣之罪也】

【此衞公子州吁也,而削其属籍,特以国氏者,罪庄公不待之以公子之道,使预闻政事,主兵权,而当国也。以公子之道待州吁,教以义方,弗纳于邪,不以贱妨贵,少陵长,则桓公之位定矣,乱何由作?州吁有宠,好兵,而公弗禁,石碏尽言极諌,而公弗从,是不待以公子之道,使预闻政事,主兵权,而当国也。春秋之防,在于端本清源,以衞诗《緑衣》诸篇考之,所谓「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者,庄公是也。其不称公子而以国氏,着后世为人君父者之戒尔。故传有之曰:「为人君父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音注【尽子忍反】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音注【清,衞邑,此特相遇之始】

【遇者,草次之期。古有遇礼,不期而会,以明造次亦有恭肃之心。春秋书遇,私为之约,自比于不期而遇者,直欲简其礼尔。简畧慢易,无国君之礼,则莫适主矣。故志内之遇者四,而皆书及,若曰以此及彼然也。志外之遇者三,而皆以爵,若曰以尊及卑然也。其意以为莫适主者,异于古之不期而会矣。故凡书遇者,皆恶其无人君相见之礼也】音注【适,丁歴反】

宋公【殇】陈侯【桓】蔡人【宣】衞人【州吁】伐郑。音注【此诸侯会伐之始,亦东诸侯分党之始。于是齐郑一党也,鲁宋陈蔡衞一党也。东诸侯分党,而天下始多故矣】

【春秋之法,诛首恶。兴是役者,首谋在衞,而以宋主兵,何也?前书州吁弑君,其罪已极,至是阻兵修怨,勿论可也。而邻境诸侯,闻衞之有大变也,可但已乎?陈恒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者。」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之三子告,不可。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然则邻有弑逆,声罪赴讨,虽先▯而后闻可矣。宋殇不恤衞有弑君之难,欲定州吁而从其邪説,是肆人欲灭天理,非人之所为也。故以宋公为首,诸国为从,示诛乱臣讨贼子,必先治其党与之法也。此义行,为恶者孤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音注【从,才用反】

秋,翚帅师。音注【此大夫专将之始。翚,音挥】

【按左氏诸侯谋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人请以师防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易曰:「履霜,坚冰至。」履霜,隂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宋人来乞师而公辞之,羽父请以师会而公非许,其辞而弗许,义也。翚以不义强其君,固请而行,无君之心兆矣。夫公子公孙升为贵戚之卿者,其植根胶固,难御于异姓之卿,况翚已使主兵而方命乎?隐公不能辩之于早,罢其兵权,犹使之帅师也,是以及钟巫之祸。春秋于此去其公子,以谨履霜之戒】

  防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

【春秋》立义至精,词极简严而不赘也。若曰「翚帅师会

译《春秋传》卷一

【经部,春秋类,《胡氏春秋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卷二,宋胡安国撰,隐公中

【壬桓王戍元年】四年【齐僖公十二年、晋鄂侯五年、卫桓公十六年被弑、蔡宣公三十一年、郑庄公二十五年、曹桓公三十八年、陈桓公二十六年、〇武公三十二年、宋殇公与夷元年、秦文公四十七年、楚武王二十二年】

春季周王二月,莒国人攻打〇国,夺取了牟娄。音注【牟娄,〇国的城邑,这是攻打别国夺取城邑的开始。杞,音起。取,是收夺的意思。牟娄,是〇国的城邑。声讨罪过攻打别人并强行夺取其土地,所以史书用“取”字,以彰显其罪恶。有人说:诸侯的土地,向上受之于天王,向下传之于先祖,是用来守护宗庙典籍的。圣王不再出现,诸侯放纵恣意,强大的兼并数圻土地,弱小的日渐被侵削。在这个时候,有人夺取其故地,难道不可以吗?然而齐僖公曾经夺取济西田地,齐成公曾经夺取汶阳田地,也记载为“取”,为什么呢?如果不向天王请示以确立疆界治理,而擅自用兵争夺,即使是夺取本邑,与夺取他人所有物没有区别。《春秋》的道义,不认为用混乱代替混乱,所以也记载为“取”,端正其根本的意思。上年,莒国人擅自起兵进入向国,而天子的讨伐没有加在他们身上。至此攻打别国夺取城邑,其暴行更加放肆了】音注【圻,音祈;汶,音问】

戊申日,卫国州吁弑杀了他的国君完。音注【称臣弑君,是臣子的罪过】

【这是卫国公子州吁,而削去他的属籍,特意以国氏称呼他,是罪责庄公不用对待公子的道义对待他,让他参与政事,掌握兵权,主持国政。用对待公子的道义对待州吁,用正道教导他,不让他陷入邪恶,不让卑贱妨害尊贵,年少欺凌年长,那么桓公的君位就安定了,祸乱从哪里产生?州吁受宠,喜好军事,而庄公不禁止,石碏竭尽忠言极力劝谏,而庄公不听从,这是不用对待公子的道义对待他,让他参与政事,掌握兵权,主持国政。《春秋》的防范,在于端正根本清除源头,用卫国《诗经·绿衣》等篇章来考察,所谓“前有谗言而不见,后有贼害而不知”的,就是庄公。他不称公子而以国氏称呼,是为了彰显后世为人君父者的警戒。所以传文说:“为人君父而不通晓《春秋》道义的,必定蒙受首恶的名声”】音注【尽,音忍】

夏季,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音注【清,卫国城邑,这是特意相遇的开始】

【遇,是仓促约定的日期。古代有遇礼,不预先约定而会合,以表明即使在仓促之间也有恭敬严肃之心。《春秋》记载“遇”,是私下约定,自比于不期而遇的人,只是想要简化礼仪罢了。简略轻慢,没有国君应有的礼仪,就没有合适的主持者了。所以记载内部的“遇”有四次,都写“及”,好像说以此及彼的样子。记载外部的“遇”有三次,都按爵位称呼,好像说以尊贵及卑下的样子。其意思是认为没有合适的主持者,与古代不期而会不同。所以凡是记载“遇”的,都厌恶其没有人君相见的礼仪】音注【适,音历】

宋公【殇公】、陈侯【桓公】、蔡人【宣公】、卫人【州吁】攻打郑国。音注【这是诸侯会合攻打的开始,也是东方诸侯分党的开始。于是齐郑为一党,鲁宋陈蔡卫为一党。东方诸侯分党,而天下开始多事端了】

【《春秋》的法度,诛杀首恶。兴起这次战事,首谋在卫国,却以宋公为主帅,为什么呢?前文记载州吁弑君,其罪已极,至此依仗兵力修怨,不论也可。而邻境诸侯,听说卫国有大变,能就此作罢吗?陈恒弑杀简公,孔子沐浴上朝,告诉哀公,请求讨伐他。哀公说:“告诉那三位大夫。”孔子说:“因为我跟随在大夫之后,不敢不报告。”去告诉那三位大夫,不可。孔子说:“因为我跟随在大夫之后,不敢不报告。”那么邻国有弑逆之事,声讨罪过前往讨伐,即使先行动而后听闻也可以。宋殇公不体恤卫国有弑君之难,想要安定州吁而听从他的邪说,这是纵容人欲灭绝天理,不是人应该做的。所以以宋公为首,各国为从,显示诛杀乱臣讨伐贼子,必须先治理其党羽的法度。此道义施行,作恶者就孤立了。所以说:《春秋》完成而乱臣贼子畏惧”】音注【从,音用】

秋季,翚率领军队。音注【这是大夫专擅将帅的开始。翚,音挥】

【按照《左氏传》,诸侯谋划攻打郑国,宋公派使者来请求出兵,鲁公推辞。羽父请求出兵防备,鲁公不允许,羽父坚持请求而行。《易经》说:“履霜,坚冰至。”履霜,是阴气开始凝结;顺着这个趋势发展,直到坚冰形成。臣弑杀其君,子弑杀其父,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其由来是逐渐形成的,由于辨别不早辨别。宋人来请求出兵而鲁公推辞,羽父请求出兵会合而鲁公不允许,其推辞而不允许,是合乎道义的。翚用不义之事强迫其君,坚持请求而行,无君之心显露了。那些公子公孙升为贵戚卿大夫的,其根基胶固,难以抵御异姓卿大夫,何况翚已经让他主兵而违抗命令呢?隐公不能在早时辨别,罢免其兵权,还让他率领军队,因此招致钟巫之祸。《春秋》在此去掉其“公子”之称,以谨慎对待履霜的警戒】

防备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春秋》确立道义极其精微,言辞极简严而不冗余。如果说“翚率领军队会合

伐郑」,岂不白乎?再序四国,何其词费,不惮烦也?言之重,词之复,其中必有大美恶焉。四国合党,翚复会师,同伐无罪之邦,欲定弑君之贼,恶之极也。言之不足而再言,圣人之情见矣。天地造物,化工运其神;《春秋》讨贼,圣笔写其意。再序四国,而诛讨乱臣之法严矣】

译“讨伐郑国”,难道不是很清楚吗?再次列举四个国家,为何言辞如此繁复,不怕麻烦呢?言语的重复,其中必定蕴含着极大的善恶评判。四个国家结党,翚再次会合军队,共同讨伐无罪的国家,想要平定弑君的贼人,这是极端的恶行。说一次不足以表达,所以说两次,圣人的情感就显现出来了。天地创造万物,造化之神运其神力;《春秋》讨伐贼人,圣人的笔触书写其心意。再次列举四个国家,而诛讨乱臣的法度就严厉了。

九月,衞人【石碏】杀州吁于濮。音注【濮音卜,陈地也】

【伐郑称人,青词也;杀州吁称人,众词也。知然者,伐郑之役,公孙文仲为主将,而变文称人,则是指国人聴州吁号令,从文仲而南行者也,故曰责辞。其杀州吁,则石碏谋之,而使右宰丑涖也,变文称人,则是人皆有欲讨贼之心,亦夫人之所得讨也,故曰众词。公羊子曰:「称人者何?讨贼之词也。」其义是矣。于濮者,悯衞国之人,着诸侯之罪也。衞人失贼,而曰着诸侯之罪,何也?夫州吁二月弑君,而不能即讨者,縁四国连兵,欲定其位,故久然后能杀之于濮耳,非诸侯之罪而何?夫以讨贼许众人,而以失贼罪邻国,与贼者寡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音注【碏七畧反】

冬十有二月,衞人立晋。音注【桓公弟宣公立】

【人众词立者,不宜立也。晋虽诸侯之子,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众谓宜立,而遂自立焉,可乎?故《春秋》于衞人特书曰「立」,所以着擅置其君之罪;于晋絶其公子,所以明专有其国之非。以此垂法,而父子君臣之义明矣。未有为子而不受之父也,未有为诸侯而不受之王也】

【癸桓王亥二年】五年【齐僖十三、晋鄂六奔衞、宣公晋元年、蔡宣三十二、郑庄二十六、曹桓三十九、陈桓二十七、▯武三十三、宋殇二、秦文四十八、楚武二十三】

春公观鱼于棠,音注【棠,鲁地】

【齐景公问于晏子:「吾欲观于转附、朝舞,遵海而南,放于琅琊,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对曰:「天子适诸侯曰廵狩,巡所守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所职也。无非事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是故诸侯非王事则不出,非民事则不出。今隐公慢弃国政,逺事逸游,僖伯之忠言不见纳,亦已矣,又从而为之辞,是緃欲而不能自克之以礼也,能无钟巫之及乎?」特书「观鱼」,讥之也】音注【放上声】

  夏四月葬衞桓公

【衞乱,是以缓,鲁往会,故书。圣人存而弗削者,弑逆之贼讨矣。諡者,行之迹,所以纪实徳,垂劝戒也。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失位而见弑,何以为桓?列爵惟五,皆王命也。衞本侯爵,何以称公?见臣子不请于王而私自諡尔。程氏曰:「正终,大事也,必于正寝,而不殁于妇人之手,岂苟然乎?死而加之不正之諡,知忠孝者不忍为也。」《春秋》于邦君薨,正以王法而书卒;至于葬,则从其私諡而称公。或革或因,前以贬不臣顺之诸侯,后以罪不忠孝之臣子,词显而义微,皆所以遏人欲、存天理、大居正也】

秋,衞师入郕。音注【郕,小国,音成】

【称师者,纪其用众,而立义不同。有矜其盛而称师者,如「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之类是也;有着其暴而称师者,楚灭陈、蔡,公子弃疾主兵,而曰「楚师」之类是也;有恶其无名不义而称师者,次于郎以俟陈、蔡,及齐围郕之类是也。衞宣继州吁暴乱之后,不施徳政,固本恤民,而毒众临戎,入人之国,失君道矣。书「衞师入郕」,着其暴也】

九月,考仲子之宫。音注【仲子,桓母也】

【考者,始成而祀也。其称仲子者,惠公欲以爱妾为夫人,隐公欲以庶弟为嫡子。圣人以为诸侯不再娶,于礼无二适。孟子入惠公之庙,仲子无祭享之所,为别立宫以祀之,非礼也。故因其来赗而正名之,曰「仲子之赗」;因其考宫而正名之,曰「仲子之宫」,而夫人众妾之分定矣,隐公摄让之实辨矣,桓公篡弑之罪昭矣。存则以氏系姓,以姓系号;殁则以諡系号,以姓系諡者,夫人也。存不称号,殁不称諡,单举姓字者,妾也。凡宫庙,非志灾失礼,则不书】音注【适音嫡,为去声】

  初献六羽

【初献六羽者,始用六佾也。不谓之佾而曰羽者,佾,干羽之总称也。羽以象文徳干以象武功。妇人无武事,则独奏文乐,故谓之羽而不曰佾也。初者,事之始。鲁僭天子之礼乐旧矣,是成王过赐而伯禽受之非也。用于大庙以祀周公,已为非礼,其

译九月,卫国人在濮地杀死了州吁。【濮,音卜,是陈国的地方。】

【讨伐郑国称“人”,是责备的措辞;杀死州吁称“人”,是众人的措辞。知道这样说的原因,是因为讨伐郑国的战役,公孙文仲是主将,但改变文辞称“人”,是指国人听从州吁的号令,跟随文仲向南行进的人,所以说是责备的措辞。至于杀死州吁,是石碏谋划的,并让右宰丑主持,改变文辞称“人”,是因为人们都有讨伐贼人的心意,也是众人所应当讨伐的,所以说是众人的措辞。《公羊传》说:“称‘人’是什么意思?是讨伐贼人的措辞。”这个义理是正确的。在濮地,是怜悯卫国的人,彰显诸侯的罪责。卫国丢失了贼人,却说彰显诸侯的罪责,为什么呢?因为州吁二月弑杀国君,而不能立即讨伐,是因为四国联合出兵,想要安定他的君位,所以很久之后才能在濮地杀死他,这不是诸侯的罪责又是什么?用讨伐贼人允许众人,用丢失贼人责罪邻国,与贼人同流合污的就少了,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害怕了。】【碏,音七略反。】

冬十二月,卫国人拥立晋为国君。【这是桓公的弟弟宣公被立。】

【“人”是众人的措辞,“立”是不应当拥立的意思。晋虽然是诸侯的儿子,在国内没有继承先君的君位,在上没有禀告天子,众人认为应当拥立,就自行拥立,可以吗?所以《春秋》在卫国人这里特别记载“立”,用来彰显擅自拥立国君的罪责;在晋这里断绝他公子的身份,用来表明独占国家的错误。以此作为法则,父子君臣的义理就明确了。没有做儿子而不接受父亲(君位)的,没有做诸侯而不接受天子(任命)的。】

【癸,桓王亥二年。】五年【齐僖公十三年、晋鄂侯六年奔卫、宣公晋元年、蔡宣侯三十二年、郑庄公二十六年、曹桓公三十九年、陈桓公二十七年、〇武王三十三、宋殇公二年、秦文公四十八年、楚武王二十三年】

春天,隐公在棠地观看捕鱼。【棠,是鲁国的地方。】

【齐景公问晏子:“我想去转附、朝舞观看,沿着海边向南,直到琅琊,我怎么做才能比得上先王的巡视呢?”晏子回答说:“天子到诸侯国去叫巡视,巡视所守的地方;诸侯朝见天子叫述职,陈述所职的事。没有不是为公事的。春天视察耕种而补助不足,秋天视察收获而帮助不给。所以诸侯不是王事就不出,不是民事就不出。现在隐公轻慢抛弃国政,远离事务去游乐,僖伯的忠言不被采纳,也就罢了,还跟着为他找借口,这是放纵欲望而不能以礼克制自己,能不招致钟巫之祸吗?”特别记载“观鱼”,是讥讽他。】【放,读上声。】

夏天四月,安葬卫桓公。

【卫国发生动乱,所以安葬迟缓,鲁国前往参加,所以记载。圣人保留而不删削,是因为弑逆的贼人已经被讨伐了。谥号,是行为的痕迹,用来记录实际的德行,垂示劝诫。命名为幽、厉,即使是孝子慈孙,百世也不能改变。失位而被弑杀,为什么称为桓?爵位分为五等,都是天子任命的。卫国本来是侯爵,为什么称公?是因为臣子没有向天子请示而私自定谥号。程氏说:“正终,是大事,必须在正寝,而不能死在妇人手中,难道是随便的吗?死后加上不正的谥号,知道忠孝的人不忍心做。”《春秋》对于邦君去世,按照王法记载“卒”;至于安葬,则按照私谥称公。或者变革或者因循,前面用来贬斥不臣顺的诸侯,后面用来责罪不忠孝的臣子,文辞明显而义理微妙,都是为了遏制人欲、存养天理、大居正位。】

秋天,卫国军队进入郕国。【郕,小国,音成。】

【称“师”,是记录其使用众多兵力,而确立的义理不同。有夸耀其盛大而称“师”的,如“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之类就是这样;有彰显其暴虐而称“师”的,楚灭陈、蔡,公子弃疾主兵,而说“楚师”之类就是这样;有厌恶其无名不义而称“师”的,驻扎在郎地等待陈、蔡,以及齐国围攻郕之类就是这样。卫宣公继州吁暴乱之后,不施行德政,巩固根本体恤百姓,而是毒害众人临阵作战,进入别人的国家,失去了君道。记载“卫师入郕”,是彰显其暴虐。】

九月,考祭仲子的宫室。【仲子,是桓公的母亲。】

【考,是宫室建成而开始祭祀。称仲子,是因为惠公想以爱妾为夫人,隐公想以庶弟为嫡子。圣人认为诸侯不再娶,于礼没有两个正妻。孟子进入惠公的庙,仲子没有祭祀的地方,另外建立宫室来祭祀她,是不合礼的。所以趁着她来送葬具而正名,说“仲子的赗”;趁着考祭宫室而正名,说“仲子的宫”,这样夫人和众妾的分别就确定了,隐公摄政让位的实情就辨明了,桓公篡位弑君的罪责就昭示了。活着就用氏系姓,用姓系号;死了就用谥系号,用姓系谥的,是夫人。活着不称号,死了不称谥,单举姓字的,是妾。凡是宫庙,如果不是记载灾异失礼,就不记载。】【适,音嫡;为,去声。】

初次献舞六羽。

【初次献舞六羽,是开始使用六佾。不称为佾而称为羽,是因为佾,是干羽的总称。羽用来象征文德,干用来象征武功。妇人没有武事,就只演奏文乐,所以称为羽而不称为佾。初,是事情的开始。鲁国僭用天子的礼乐已经很久了,这是成王过度赏赐而伯禽接受,是不对的。用于大庙来祭祀周公,已经是不合礼,其

后羣公皆僭用焉。仲子以别宫,故不敢同羣庙而降用六羽。书初献者,明前此用八之僭也。诸侯僭于上,大夫僭于下,故其末流,季氏八佾舞于庭,而三家者以《雍》彻,上下无复辨矣。圣人因事而书,所以正天下之大典】

译后来群公都僭越礼制使用了。仲子因为另立宗庙,所以不敢与群庙同等,而降格使用六羽。史书记载初次献祭,是为了表明此前使用八羽是僭越。诸侯在上位僭越,大夫在下位僭越,所以到了末流,季氏在庭院中跳八佾舞,而三家在祭祀结束时唱《雍》诗,上下等级再也没有分别了。圣人根据事实来记载,是为了匡正天下的大典。

邾人郑人伐宋

【接左氏,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则主兵者邾也,故虽附庸小国而序乎郑之上。凡班序上下,以国之小大,从礼之常也;而盟会征伐,以主者先,因事之变也。然则衞州吁告于宋以伐郑,事与此同,而圣人以宋为主者何?此《春秋》拨乱之大法也。凡诛乱臣、讨贼子,必深絶其党】

  螟音注【螟音冥】

【虫食苖心曰螟,食叶曰螣,食节曰贼,食根曰虫。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诗》去螟螣,害稼也;《春秋》书螟,记灾也。圣人以是为国之大事也,故书。而近世王安石乃称:「为人牧者,不必论奏灾伤之事。」亦独何哉?甚矣,其不讲于圣人之经,以欺当年而误天下与来世也】音注【蟊,莫侯反。去,上声】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音注【彄,苦侯反。鲁大夫也。书卒不书葬。葬者,臣子之事,非公家所及】

【按左氏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以公羊三世考之,则所传闻之世也,而书日,见恩礼之厚明矣。公将如棠观鱼者,僖伯諌而不聴,则称疾不从,可谓忠臣矣。葬之加一等,夫是之谓称。然隐公不敢忘其忠,而不能聴其言,与郭公善善而不能用,至于亡国一也,其及宜矣】音注【称去声,善善上善去声】

宋人伐郑,围长葛。音注【长葛,郑邑,此书围之始】

【围者缳其城邑,絶其往来之使,禁其樵采之途,城守不下,至于经年而不解,诛乱臣,讨贼子,可也。长葛,郑邑,何罪乎?书围于此,而书取于后,宋人之恶彰矣】

【甲桓王子三年】六年【齐僖十四、晋哀侯光元年、衞宣二、蔡宣三十二、郑庄二十七、曹桓四十、陈桓二十八、▯武三十四、宋殇三、秦文四十九、楚武二十四】

春,郑人来输平。音注【和而不盟曰平。书『输平』以志诸侯之合,书『及郑平』以志诸侯之散。诸侯合而天下始多故矣】

【轮者,纳也;平者,成也。郑人曷为纳成于鲁?以利相结,解怨释仇,离宋、鲁之党也。公之未立,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元年及宋盟于宿,四年遇于清,其秋会师伐郑,即宋、鲁为党,与郑有旧怨,明矣。五年郑人伐宋,入其郛,宋来告命,鲁欲救之,使者失辞,公怒而止。其冬,宋人伐郑,围长葛,郑伯知其适有用闲可乗之隙也,是以来纳成耳。然则善之乎?曰:「平者,解怨释仇,固所善也;输平者,以利相结,则贬矣。」曷为知其相结之以利也?后此郑伯使宛来归祊,而鲁入其地;会郑人伐宋,得郜及防,而鲁又取其二邑,是知输平者以利相结,乃贬之也。诸侯修睦,以蕃王室,所主者义尔。茍为以利,使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诸侯必曰:「何以利吾国?」大夫必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必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不至于篡弑夺攘则不厌矣。故特称输平,以明有国者必正其义,不谋其利,杜亡国败家之本也】

夏五月辛酉,公防齐侯,盟于艾。音注【艾,齐地,此齐鲁交好之始】秋七月,

【四徳备而后为干,故《易》曰:「乾,元、亨、利、贞。」一徳不备,则乾道熄矣。四时具而后成岁,故《春秋》虽无事,首时遇则书。一时不具,则岁功亏矣。既书时又书月者,时,天时也;月,王月也。书时又书月,见天人之理合也。《易》不云乎:「君子行此四徳者,故曰:乾,元、亨、利、贞。」若夫上下异致,天人殊观,圣学不传,而《春秋》之义隐矣】

  冬宋人取长葛

【宋人恃强围邑,久役大众,取非所有,其罪着矣。在王朝不能施九伐之威,在列国不能修连帅之职。郑人土地,天子所命,先祖所受,不能保有而失之,是上无天王,下无方伯,而郑亦无君也。宋人强取,以王法言,不可胜诛;以天理言,不善之积着矣。初,穆公属国于与夷,使其子冯出居于郑。殇公既立,忌冯而伐郑,不亦逆天理乎?《春秋》序宋主兵,以

译邾国人和郑国人攻打宋国。

【承接《左传》记载,宋国人夺取了邾国的田地,邾国人向郑国请求说:“请您在宋国发泄怨恨,我国愿为您引路。”那么发动战争的主使者是邾国,所以虽然邾国是附庸小国,却排在郑国之上。凡是排列尊卑次序,依据国家的大小,这是遵循礼制的常规;而在盟会征伐时,以主使者为先,这是根据事态的变化。然而卫国州吁向宋国请求攻打郑国,事情与此相同,而圣人却以宋国为主使者,这是为什么呢?这是《春秋》拨乱反正的大法。凡是诛杀乱臣、讨伐贼子,必须彻底断绝他们的党羽】

螟的读音注【螟读作冥】

【虫子吃禾苗的芯叫螟,吃叶子叫螣,吃茎节叫贼,吃根叫虫。国家以百姓为根本,百姓以粮食为天。《诗经》中去除螟螣,是因为它们危害庄稼;《春秋》记载螟灾,是为了记录灾异。圣人认为这是国家的大事,所以加以记载。而近世的王安石却说:“作为百姓的牧养者,不必上奏灾伤之事。”这又是为什么呢?他太不研习圣人的经典,以此欺骗当时的人并误导天下及后世了】读音注【蟊,读莫侯反。去,读上声】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读音注【彄,读苦侯反。他是鲁国的大夫。记载去世不记载安葬。安葬是臣子的事,不属于公家所管辖】

【根据《左传》记载臧僖伯去世,鲁公说:“叔父对我有遗憾,我不敢忘记。”安葬他时加了一等礼仪。用《公羊传》三世说来考察,这属于所传闻之世,而记载了日期,可见恩礼之厚明显。鲁公将要到棠地观看捕鱼,臧僖伯劝谏而不被听从,于是称病不跟随,可谓忠臣。安葬他时加了一等礼仪,这就叫做相称。然而隐公不敢忘记他的忠诚,却不能听从他的劝言,与郭公喜欢好人却不能任用,以至于亡国是一样的,灾祸降临到他身上是适宜的】读音注【称读去声,善善上善读去声】

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了长葛。读音注【长葛,是郑国的城邑,这是记载包围城邑的开始】

【包围是指用绳索环绕城邑,断绝其往来的使者,禁止其砍柴采薪的道路,城守不投降,直到经过一年也不解除,如果是诛杀乱臣、讨伐贼子,是可以的。长葛是郑国的城邑,有什么罪过呢?在这里记载包围,而在后面记载夺取,宋人的罪恶就彰明了】

【甲桓王子三年】六年【齐僖公十四年、晋哀侯光元年、卫宣公二年、蔡宣公三十二年、郑庄公二十七年、曹桓公四十年、陈桓公二十八年、〇武公三十四年、宋殇公三年、秦文公四十九年、楚武王二十四年】

春天,郑国人来输送和平。读音注【和解而不结盟叫做平。记载“输平”以记录诸侯的聚合,记载“及郑平”以记录诸侯的离散。诸侯聚合而天下开始多事端了】

【输,是纳的意思;平,是成的意思。郑国人为什么向鲁国纳成?是为了以利益相结,解除怨恨释放仇怨,离间宋国、鲁国的党羽。鲁公尚未即位时,与郑人在狐壤交战,停止了。元年与宋国在宿地结盟,四年在清地相遇,那年秋天会师攻打郑国,即宋国、鲁国结为党羽,与郑国有旧怨,这是明显的。五年郑国人攻打宋国,攻入其外城,宋国来告急,鲁国想要救它,使者言辞失当,鲁公发怒而停止了。那年冬天,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郑伯知道鲁国正好有可以利用的间隙,所以来纳成。那么这是好的吗?回答说:“平,是解除怨恨释放仇怨,本来是好的;输平,是以利益相结,就受到贬斥了。”怎么知道他们是以利益相结呢?后来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而鲁国进入了那块土地;会合郑人攻打宋国,得到郜和防,而鲁国又夺取了这两个城邑,由此知道输平是以利益相结,所以贬斥它。诸侯修好和睦,以藩卫王室,所主张的是义罢了。如果为了利益,使做臣子的怀着私利侍奉君主,做儿子的怀着私利侍奉父亲,做弟弟的怀着私利侍奉兄长,诸侯必定说:“怎样有利于我的国家?”大夫必定说:“怎样有利于我的家族?”士和百姓必定说:“怎样有利于我自己?”上下互相争夺利益,不达到篡位弑君、掠夺侵夺就不会满足。所以特别称输平,以表明有国家的人必须端正道义,不谋求私利,杜绝亡国败家的根本】

夏季五月辛酉日,鲁公与齐侯在艾地相会,结盟。读音注【艾,是齐国的地方,这是齐鲁交好的开始】秋季七月,

【四种德行具备而后成为乾,所以《易经》说:“乾,元、亨、利、贞。”一种德行不具备,那么乾道就熄灭了。四季具备而后成为一年,所以《春秋》即使无事,首时相遇就记载。一个季节不具备,那么一年的功绩就亏损了。既记载季节又记载月份,季节,是天时;月份,是王月。记载季节又记载月份,显示天人之理相合。《易经》不也说吗:“君子实行这四种德行,所以说:乾,元、亨、利、贞。”如果上下旨趣不同,天人观察殊异,圣人的学问不传,那么《春秋》的意义就隐没了】

冬季宋国人夺取长葛

【宋国人倚仗强盛包围城邑,长期役使大众,夺取不是自己的东西,其罪恶昭著了。在王朝不能施加九伐的威严,在列国不能修明连帅的职责。郑人的土地,是天子所任命,先祖所接受,不能保有而失去它,这是上无天王,下无方伯,而郑国也没有君主了。宋人强取,以王法来说,不可胜诛;以天理来说,不善的积累昭著了。当初,穆公把国家托付给与夷,使他的儿子冯出居在郑国。殇公即位后,忌恨冯而攻打郑国,不也是违背天理吗?《春秋》排列宋国为主使者,以

殇公之罪重也;明年郑人伐宋,序邾为首,以郑伯之罪轻也。至是宋又举兵伐郑而围其邑,肆行暴虐,不善之积已着而不可解矣。其见弑于乱臣,岂一朝一夕之故哉!凡此类皆直书于防按其行事而善恶之应,可考而知,天理之不诬者也】音注【属,章欲反。应,去声】

译殇公的罪过很重;第二年郑国人攻打宋国,把邾国排在首位,是因为郑伯的罪过较轻。到了这时,宋国又出兵攻打郑国并包围了它的城邑,肆意施行暴虐,不善的积累已经显著而无法化解了。他被乱臣所杀,难道是朝朝夕夕之间的事吗!凡是这类事情,都直接记载在史书中,考察他们的行为,善恶的报应,可以考证而知,天理是不会欺骗人的。

【乙桓王丑四年】七年【齐僖十五、晋哀二、曲沃武公称元年、衞宣三、蔡宣三十四、郑庄二十八、曹桓四十一、陈桓二十九、▯武三十五、宋殇四、春文五十、楚武二十五】

  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叔姬、伯姬之娣,非夫人也,则何以书?古者诸侯一娶九女,必格之同时者,所以定名分、室乱源也。今叔姬待年于宗国,不与嫡俱行,则非礼之常,所以书也。眉山苏辙以谓:「书叔姬,贤之也。若贤不得书,必贵而后书,则是以位而蔑徳也。小国无大夫,至于接我则书,是位不可以废事也。位不可以废事,而独可以废贤乎?」如叔姬不归宗国,而归于酅,以全妇道,贤可知矣。贤而得书,亦《春秋》之法也】音注【苏辙,字子由,有《集传》十二卷。酅,邑名,音兮】

  滕侯卒

【滕侯书卒,何以不葬?怠于礼,弜其君而不葬者,滕侯、宿男之类是已。古者邦交有常制,不以国之强弱而有谨慢也,不以情之踈密而有厚薄也。春秋之时,则异于是。晋,北国也;楚,南邦也,地非同盟,而亲往俟其葬。滕,邻境也;宿,同盟也,讣告虽及,而鲁不之恤,岂非以其壤地褊小乎?怠于礼而不往,弱其君而不会,无其事而阙其文,此鲁史之旧也。圣人无加损焉,存其卒,阙其葬,义自见矣。卒自外録,不卒非外也;葬自内録,不葬非内也】

夏,城中丘。音注【中丘,鲁邑,此书城之始】

【程氏曰:「为民立君,所以养之也。养民之道,在爱民力。民力足,则生养遂、教化行、风俗美。故为政以民力为重也。《春秋》凡用民,必书其所兴作。不时害义,固为罪矣;虽时且义,亦书,见劳民为重事也。人君而知此义,则知慎重于用民力矣。凡书城者,完旧也;书筑者,创始也。城中丘,使民不以时,非人君之心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音注【此齐聘之始】

【兄弟,先公之子,不称公子,贬也。书盟、书帅师而称兄弟者,罪其有宠爱之私;书出奔、书归而称兄弟者,责其薄友恭之义。攷于事而《春秋》之情可见矣。年者,齐僖公母弟也。程氏谓:「先儒说母弟者,盖縁礼有立嫡子同母弟之文,其曰同母,盖为嫡耳,非以为加亲也。」此义不明久矣。僖公私于同母,宠爱异于他弟,施及其子,犹与嫡等,而襄公绌之,遂成篡弑之祸。故圣人于年来聘,特变文书弟以示贬焉。郑语来盟、黒肩帅师,皆罪其私也。《书》云:「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天惟与我民葬大泯乱。陈光奔楚而称弟,不念鞠子哀矣;盗弑衞絷而称兄,其亦不念天显矣。秦鍼、宋辰,皆责其薄也。仁人于兄弟,絶偏繋之私,笃友恭之义,人伦正而天理存,其《春秋》以训天下与来世之意也】

秋,公伐邾。音注【此伐邾之始】

【奉词致讨曰伐。按左氏,公伐邾,为宋讨也。宋人先取邾田,故邾人入其郛。鲁与仪父,则元年盟于昧矣。邾人何罪可声?特托为词説以伐之尔。经之书伐,非主兵者皆有言可执,见伐者皆有罪可讨也。传曰:「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鲁为宋讨,非义甚矣,而称伐邾,所谓欲加之罪者也,而不知渝昧之盟,不待贬而自见矣】音注【昧音蔑】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音注【凡伯,周卿士。几本作泛,音凡。此周聘之始】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音注【楚丘,卫地】

【国而曰伐,此一人而曰伐,见其以徒众也。楚丘,卫地。以归,易辞也。于楚丘者,罪衞不救王臣之患;以归者,罪凡伯失节不能死于位也。周之秩官:敌国賔至,闗尹以告,候人为导,司徒具徒,司寇诘奸,佃人积薪,火师监燎;其贵国之賔至,则以班加一等益防;至于王吏,则以官正涖事。今凡伯承王命,以为遇賔于卫,而戎得伐之以归,是蔑先王之官而无君父也。故《旄丘》録于《国风》,见衞不能修方伯之职也。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见衞不救王臣之患也。为狄所灭,则有由矣】

  春秋传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三

译【乙桓王丑四年】七年【齐僖公十五年、晋哀公二年、曲沃武公称元年、卫宣公三年、蔡宣公三十四年、郑庄公二十八年、曹桓公四十一年、陈桓公二十九年、〇武公三十五年、宋殇公四年、春文公五十年、楚武王二十五年】

春天周王三月,叔姬嫁往纪国。

【叔姬是伯姬的妹妹,并非夫人,那么为什么记载此事呢?古代诸侯一次娶九位女子,必须选择年龄相仿的人同时出嫁,这是为了确定名分、杜绝家庭混乱的根源。如今叔姬在母国等待婚龄,没有与正妻一同出嫁,这不符合礼制的常规,所以加以记载。眉山的苏辙认为:“记载叔姬,是赞美她贤德。如果贤德不能记载,一定要地位尊贵才记载,那就是看重地位而轻视德行。小国没有大夫,但接待我国使者就加以记载,这说明地位不能废弃职责。地位不能废弃职责,难道能废弃贤德吗?”如果叔姬不返回母国,而是嫁往酅地,以保全妇道,她的贤德就可想而知了。贤德而得以记载,也是《春秋》的法则】音注【苏辙,字子由,著有《集传》十二卷。酅,邑名,读音为兮】

滕侯去世。

【滕侯记载去世,为什么不记载安葬呢?因为怠慢礼制,轻视君主而不安葬的,滕侯、宿男之类就是如此。古代邦交有固定的制度,不因国家的强弱而有谨慎或轻慢的区别,不因关系的疏密而有厚薄之分。春秋时期,情况却与此不同。晋国是北方国家;楚国是南方国家,地域并非同盟,却亲自前往等待安葬。滕国是邻国;宿国是同盟,讣告虽然送达,但鲁国却不加体恤,难道不是因为它们的土地狭小吗?怠慢礼制而不前往,轻视君主而不参加,没有其事就省略其文,这是鲁国史官的旧例。圣人没有增减,保留其去世的记录,省略其安葬的记录,其中的义理自然显现。去世是从外部记录,不记载去世并非从外部;安葬是从内部记录,不记载安葬并非从内部】

夏天,修筑中丘的城墙。音注【中丘,鲁国的邑,这是记载修筑城墙的开始】

【程氏说:“为百姓设立君主,是为了养育他们。养育百姓的方法,在于爱惜民力。民力充足,那么百姓就能顺利生存繁衍、教化得以推行、风俗变得美好。所以为政以民力为重。《春秋》凡是动用民力,必定记载其所兴建的工程。不合时宜且违背道义,固然有罪;即使合乎时宜且符合道义,也加以记载,表明劳役百姓是重大事件。君主如果懂得这个道理,就知道慎重使用民力了。凡是记载‘城’的,是修缮旧有的;记载‘筑’的,是新建的。修筑中丘,役使百姓不合时宜,这不是君主应有的心意】

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音注【这是齐国聘问的开始】

【兄弟,是先公的儿子,不称公子,是贬低。记载结盟、率领军队而称兄弟的,是谴责他们有偏爱的私心;记载出奔、回归而称兄弟的,是责备他们淡薄友爱恭敬的道义。考察这些事,《春秋》的情意就可见了。年,是齐僖公的同母弟弟。程氏说:“先儒说同母弟弟,大概是依据礼制有立嫡子同母弟弟的条文,所谓同母,是为了嫡子,并非认为更加亲近。”这个义理不明很久了。僖公偏爱同母弟弟,宠爱不同于其他弟弟,施及他的儿子,还等同于嫡子,而襄公废黜他,于是造成篡位弑君的祸患。所以圣人在年来聘问时,特意改变文字称弟弟以示贬低。郑语来结盟、黑肩率领军队,都是谴责他们的私心。《尚书》说:“对于弟弟不念上天显赫的德行,于是不能恭敬他的兄长;兄长也不念抚育子女的哀痛,对弟弟非常不友爱。”上天只给我百姓,却大加毁灭扰乱。陈光奔楚而称弟弟,是不念抚育子女的哀痛;盗贼弑杀卫絷而称兄长,也是不念上天显赫的德行。秦鍼、宋辰,都是责备他们淡薄。仁人对待兄弟,断绝偏私的牵系,笃行友爱恭敬的道义,人伦端正而天理存留,这就是《春秋》用来训诫天下和后世的意思】

秋天,鲁公讨伐邾国。音注【这是讨伐邾国的开始】

【奉辞讨伐称为伐。按照《左传》,鲁公讨伐邾国,是为宋国讨伐。宋人先前夺取邾国的田地,所以邾人进入宋国的外城。鲁国与仪父,则在元年于昧地结盟了。邾人有什么罪可以声讨?只是借托言辞来说服讨伐罢了。经文记载伐,并非主战者都有可执着的理由,被伐者都有可讨伐的罪过。传曰:“想要加罪于人,还怕没有借口吗?”鲁国为宋国讨伐,非常不义,而称讨伐邾国,就是所谓欲加之罪,却不知道违背昧地盟约,不需要贬低就自然显现了】音注【昧,读音为蔑】

冬天周天王派凡伯来聘问。音注【凡伯,周朝卿士。几本作泛,读音为凡。这是周朝聘问的开始】

戎人在楚丘讨伐凡伯并带他回去。音注【楚丘,卫国地】

【国家而说伐,这一个人而说伐,表明他带着徒众。楚丘,是卫国地。带他回去,是委婉的措辞。在楚丘,是谴责卫国不救助王臣的祸患;带他回去,是谴责凡伯失节不能死守职位。周朝的官制:敌国宾客到来,关尹报告,候人引导,司徒准备役徒,司寇查问奸细,佃人堆积柴薪,火师监督燎祭;如果是尊贵国家的宾客到来,就按等级增加一级防备;至于天王的官吏,就由官正临事处理。如今凡伯秉承王命,以为在卫国遇到宾客,而戎人得以讨伐他并带他回去,这是蔑视先王的官职而没有君主父亲了。所以《旄丘》收录于《国风》,表明卫国不能修习方伯的职责。戎人在楚丘讨伐凡伯并带他回去,表明卫国不救助王臣的祸患。被狄人所灭,是有原因的】

春秋传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三

宋 胡安国 撰

  隠公下

【丙桓王寅五年】八年【齐僖十六、晋哀三、蔡宣三十五卒、衞宣四、郑庄二十九、曹桓四十二、陈桓三十、杞武三十六、宋殇五、秦宁公元年、楚武二十六】

译宋人胡安国撰写

隐公下篇

【丙桓王寅五年】八年【齐僖公十六年、晋哀公三年、蔡宣公三十五年去世、卫宣公四年、郑庄公二十九年、曹桓公四十二年、陈桓公三十年、杞武公三十六年、宋殇公五年、秦宁公元年、楚武王二十六年】

春,宋公、衞侯遇于垂。音注【垂,衞地。特相遇不书,书宋、衞,将以为参盟也】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音注【宛,郑大夫也,音苑。祊,郑祀泰山之邑,音崩】庚寅,我入祊。

【郑伯欲以泰山之祊易许田,前此来输平者,以言请之矣,未入地也。至是来归祊者,其地既输矣,未易许也。周制六年五服一朝,故于天子之郊有朝宿之地;又六年,王乃时廵,诸侯各朝于方岳,故于泰山之旁有汤沐之邑。诸侯于王畿之内、方岳之下皆有是乎?成王以周公有大勲劳,故特赐之许田为朝宿之地,如皆有焉,尽天子之郊不足为其地矣。宣王以郑伯母弟懿亲,故特赐之祊田为汤沐之邑,如皆有焉,尽泰山之旁不足为其邑矣。祊近于鲁,许邻于郑,各以其近者相易,何以不可乎?用是见郑有无君之心,而谓天王不复能廵狩矣;用是见郑有无亲之心,而敢与人以先祖所受之邑矣。其言「我入祊」者,祊非我有也。入者,不顺之词,义不可而强入之也】

夏六月已亥,蔡侯考父卒。音注【宣公卒,桓侯封人立】

  辛亥宿男卒

【天王崩,告于诸侯,则不名。诸侯薨,以名赴,而自别于大上,礼也。古者死而不諡,不以名为讳。周人以諡易名,于是乎有讳礼。故君薨,赴于他国,则曰:「寡君不禄,敢告执事。」春秋之时,遵用此礼,凡赴者皆不以名矣。经书其终,虽五霸强国,齐桓、晋文之盛,莫不以名者,是仲尼笔之也。赴不以名而书其名者,与鲁通也;已通而不名者,旧史失之耳;未通而名者,有所证矣。故传此义者,记于《礼》篇曰:「诸侯不生名。」夫生则不名,死则名之,别于大上,示君臣尊卑之等,盖礼之中也。诸侯薨,赴不以名,而仲尼革之,必以名书,变周制矣。《春秋》,鲁史,圣人修之也,而孟子谓之作,以此类也】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衞侯盟于瓦屋。音注【瓦屋,周地。此参盟之始,有参盟然后有主盟也】

【程氏曰:「宋为主盟,与郑絶也。大道隠而家天下,然后有诰誓;忠信薄而人心疑,然后有诅盟;盟诅烦而约剂乱,然后有交质子。至是倾危之俗成,民不立矣。春秋革薄从忠,于参盟书日,谨其始也。周官设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则请盟于会同,聼命于天子,亦圣人待衰世之意尔。徳又下衰,诸侯放恣,其屡盟也不待防同,其私约也不繇天子,口血未干而渝盟者有矣,其末至于交质子,犹有不信者焉。春秋谨参盟,善胥命,美萧鱼之防,以信待人而不疑也。盖有志于天下为公之世,凡此类亦变周制矣】音注【约于妙反,质音置,繇音由,干音干】

  八月▯蔡宣公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音注【浮来,莒邑。此好莒之始。鲁君特会外大夫始此】

【莒小国,人防者,而公与之盟,故特言及以讥失礼,且明非大夫之罪也。易曰:「谦尊而先,卑而不可逾。」隠公可谓谦矣,何以讥之为失礼?曰:「谦亨,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屈千乘之尊,下与小国之大夫盟,岂称物平施之谓乎?太卑而可逾,非谦徳矣】音注【裒,蒲侯反;称,尺证反;施,始防反】

  螟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音注【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卒而后赐族,故不书氏。无骇书名,未赐族也。诸侯之子为大夫,则称公子;其孙也而为大夫,则称公孙。公孙之子与异姓之臣,未赐族而身为大夫,则称名,无骇、侠之类是也;已赐族而使之世为大夫,则称族,如仲孙、叔孙、季孙之类是也。古者置卿必求贤徳,不以世官。春秋之初,犹为近古,故无骇与侠皆书名耳。其后官人以世,无不赐之族,或以字,或以諡,或以官,或以邑,而先王之礼亡矣。至于三家专鲁,六卿分晋,诸侯失国出奔者相继,职此由也。按礼,天子寰内诸侯世其禄而不嗣,然则诸侯所置大夫嗣其位而不易,岂礼也哉?观《春秋》所书,而是非之迹着矣,治乱之效明矣】音注【寰音县】

【丁桓王夘六年】九年【齐僖十七、晋哀四、卫宣五、蔡桓

译春天,宋公、卫侯在垂地相遇。【垂,是卫国的地方。单独相遇通常不记载,这里记载宋、卫两国,是因为他们将要举行三方会盟。】三月,郑伯派遣宛前来归还祊地。【宛,是郑国的大夫,读音同“苑”。祊,是郑国祭祀泰山的邑地,读音同“崩”。】庚寅日,我国军队进入祊地。

【郑伯想要用泰山的祊地交换许田,此前他派人来输送平地的赋税,是用言语请求交换,但尚未正式交割土地。到了这时派人来归还祊地,说明土地已经交割,但许田尚未交换。按照周朝制度,六年之内五等诸侯朝见天子一次,所以在天子京郊设有朝见和住宿的地方;又过六年,天子按时巡狩,诸侯各自在方岳朝见,所以在泰山旁边设有供沐浴斋戒的邑地。难道诸侯在王畿之内、方岳之下都拥有这样的地方吗?成王因为周公有巨大的功勋劳绩,所以特别赐给他许田作为朝宿之地,如果诸侯都有这样的地方,那么天子京郊的土地都不够分配了。宣王因为郑伯是母亲的弟弟,属于亲近的亲属,所以特别赐给他祊田作为汤沐之邑,如果诸侯都有这样的地方,那么泰山旁边的土地都不够分配了。祊地靠近鲁国,许地邻近郑国,各自用靠近自己的土地相互交换,为什么不可以呢?由此可以看出郑国有轻视君主的心思,认为天王不再能够巡狩;由此可以看出郑国有轻视亲属的心思,竟然敢于把先祖受赐的邑地送给别人。经文说“我国进入祊地”,是因为祊地并非我国所有。“入”是不顺当的措辞,意思是道义上不可为却强行进入。】

夏天六月己亥日,蔡侯考父去世。【蔡宣公去世,桓侯封人继位。】

辛亥日,宿男去世。

【周天子去世,向诸侯通报时,不称其名。诸侯去世,通报时称其名,以区别于天子,这是礼制。古代人死后不赐谥号,不以名字为讳。周人用谥号代替名字,于是有了避讳的礼制。所以君主去世,向其他国家通报时,说:“寡君不幸去世,冒昧告知执事。”春秋时期,遵循这个礼制,凡是通报的都不称名。经文记载他们的终局,即使是五霸强国,齐桓公、晋文公那样强盛,也没有不称名的,这是孔子笔削的结果。通报时不称名而经文书写其名的,是与鲁国关系相通;已经相通却不称名的,是旧史官的失误;未相通而称名的,是有证据的。所以阐述这个义理的人,在《礼》篇中记载说:“诸侯生前不称名。”生前不称名,死后称名,以区别于天子,显示君臣尊卑的等级,这是礼制的中道。诸侯去世,通报时不称名,而孔子改革了这一做法,必定称名书写,改变了周朝的制度。《春秋》是鲁国的史书,由圣人修订,而孟子称之为“作”,就是这类原因。】

秋天七月庚午日,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瓦屋,是周地的地方。这是三方会盟的开始,有了三方会盟,然后才有主盟者。】

【程氏说:“宋国作为主盟者,是与郑国断绝关系。大道隐没而天下成为一家之有,然后才有诰誓;忠信淡薄而人心怀疑,然后才有诅咒盟约;盟约频繁而契约混乱,然后才有交换人质。到了这时,倾覆危亡的风俗形成,百姓无法安身立命。《春秋》革除淡薄而崇尚忠信,对于三方会盟记载日期,是谨慎其开端。周朝官制设有司盟,掌管盟约记载的法度,凡是国家有疑虑,就在会合时请求盟誓,听从天子的命令,这也是圣人对待衰世的意思。德行又进一步衰落,诸侯放纵恣意,他们屡次盟誓不等待会同,他们的私约不经过天子,口血未干就背弃盟约的人有了,最终发展到交换人质,还有不信任的情况。《春秋》谨慎对待三方会盟,赞许胥命,赞美萧鱼的会合,以诚信待人而不怀疑。这是有志于天下为公的时代,凡是这类事情也改变了周朝的制度。】

八月,蔡宣公去世。

九月辛卯日,隐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浮来,是莒国的邑地。这是与莒国友好的开始。鲁君特别会见外国大夫,是从这里开始的。】

【莒是小国,人防是莒国的大夫,而隐公与他结盟,所以特别用“及”字来讥讽失礼,并且表明这不是大夫的罪过。《易经》说:“谦逊尊贵而居先,卑下而不可超越。”隐公可以说是谦逊了,为什么讥讽他失礼呢?回答说:“谦逊亨通,君子用来减少多的、增加少的,衡量事物公平施予。”屈尊千乘之国的尊贵,向下与小国的大夫结盟,难道是衡量事物公平施予的意思吗?过于卑下而可以被超越,就不是谦逊的德行了。】

发生螟灾。

冬天十二月,无骇去世。【隐公没有参加小敛,所以不记载日期。死后才赐给族氏,所以不记载氏。无骇只称名,是因为尚未赐给族氏。诸侯的儿子担任大夫,就称为公子;他的孙子担任大夫,就称为公孙。公孙的儿子与异姓的臣子,尚未赐给族氏而身为大夫,就称名,无骇、侠之类就是这样;已经赐给族氏而让他世代担任大夫,就称族,如仲孙、叔孙、季孙之类就是这样。古代设置卿大夫必定寻求贤德之人,不以世袭为官。春秋之初,还接近古制,所以无骇与侠都只称名。后来用人以世袭,无不赐给族氏,有的用字,有的用谥号,有的用官职,有的用邑名,而先王的礼制就灭亡了。到了三家专权鲁国,六卿瓜分晋国,诸侯失国出奔的相继发生,都是由此造成的。按照礼制,天子畿内的诸侯世袭俸禄而不世袭职位,那么诸侯所设置的大夫世袭职位而不更换,难道是礼制吗?观察《春秋》所记载的,是非的痕迹就显著了,治乱的效验就明白了。】

【丁桓王卯六年】九年【齐僖公十七年、晋哀公四年、卫宣公五年、蔡桓公】

侯封人元年、郑荘三十、曹桓四十三、陈桓三十一、▯武三十七、宋殇六、秦宁二、楚武二十七】

译周平王封人元年,郑庄公三十年,曹桓公四十三年,陈桓公三十一年,陈武公三十七年,宋殇公六年,秦宁公二年,楚武王二十七年。

春天王使南季来聘。音注【南季,天子大夫也】

【按《周礼·行人》:王者待诸侯,有时聘以结好,闲问以谕志。而谷梁子何以独言「聘诸侯,非正也」?古者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于诸侯,不可以若是恝,故亦有聘问之礼焉。隠公即位九年于此,而史防不书遣使如周,则是未尝聘也;亦不书公如京师,则是未尝朝也。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如隠公者,贬爵削地可也,刑则不举。遣使聘焉,其斯以为不正乎!经书「公如京师」者一,「朝于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师者五,举鲁一国,则天下诸侯怠慢不臣可知矣。书天王来聘者七,锡命者三,归脤者一,赗▯者四,则问于他邦及齐、晋、秦、楚之大国,又可知矣。王之不王如此,征伐安得不自诸侯出乎?诸侯之不臣如此,政事安得不自大夫出乎?君臣上下之分易矣,陪臣执国命,夷狄制诸夏矣。其原皆自天王失威福之柄也。《春秋》于此,葢有不得已焉尔矣】音注【恝,苦八反】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音注【雨于付反】

【震电者,阳精之▯雨雪者,隂气之凝。周三月,夏之正月也。雷未可以出,电未可以见,而大震电,此阳失节也。雷已出,电已见,则雪不当复降,而大雨雪,此隂气纵也。夫隂阳运动,有常而无忒,凡失其度,人为感之也。今阳失节而隂气纵,公子翚之防兆矣,钟巫之难萌矣。《春秋》灾异必书,虽不言其事应,而事应具存。惟明于天人相感之际、响应之理,则见圣人所书之意矣】

侠卒。音注【侠,鲁大夫未赐族者。音叶】

  夏城郎音注【郎鲁邑】

【城者,御暴保民之所,而城有制,役有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邑无百雉之城,制也。鲁尝城费、城郈,其后复堕焉,则越礼而非制矣。凡土功,龙见而戒事,火见而制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时也。隠公城中丘、城郎,而皆以夏,则妨农务而非时矣。城不逾制,役不违时,又当分财用,平板榦,称畚筑,程土物,议逺迩,畧基址,揣厚薄,仞沟洫,具糇粮,度有司,量功命日,不愆于素,然后为之可也。况失其时制,妄兴大作,无爱养斯民之意者,其罪之轻重见矣】音注【费音秘,堕许规反,栽才代反,又音再,畚布衮反】

  秋七月

冬,公防齐侯于防。音注【防,宋地,明年鲁取之】

【周官行人曰:「时防以▯四方之禁。」此谓非时而合诸侯,以禁止天下之不义也。列国何为有此名?凡书会,皆讥也,谓非王事相会聚尔。左传称宋公不王,郑伯以王命讨之,使来告命,防于防,谋伐宋也,于中丘为师期也,亦谓之非王事可乎?曰:「以王命讨宋,而聴征讨之禁于王都,虽召陵之举不是及矣。始则私相会为谋于防,中则私相盟为师期于邓,终则乗败人而深为利以取二邑归诸已。奉王命讨不庭者,果如是乎?」经之书会书伐而不异其文,以此】音注【召音邵】

【戊桓王辰七年】十年【齐僖十八、晋哀五、卫宣六、蔡桓二、郑荘三十一、曹桓四十四、陈桓王十二、▯武三十八、宋殇七、秦宁三、楚武二十八】

春王二月,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

  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

【翚不氏,先期也。始而防宋以伐郑,固请而行;今而防郑以伐宋,先期而徃,不待钟巫之变,知其有无君之心矣。夫乱臣贼子,积其强恶,非一朝一夕之故。及权势已成,威行中外,虽欲制之,其将能乎?故去其公子,以戒兵柄下移,制之于未乱也】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音注【齐、郑后期,故公独败宋师。书败,宋未陈也。菅,宋地,古顽反】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音注【郜、防,宋二邑,郑入之以归于我也。郑取郜、防归于我,不书郑,讥不在郑;晋取济西、汶阳邾田归于我,不书晋,讥不在晋也。郜音告】

【内大恶,其辞婉;小恶,直书而不隠。夫诸侯分邑,非其有而取之,盗也,曷不隠乎?于取之中,犹有重焉者。若成公取鄟、襄公取邿、昭公

译春天,周天子派遣南季来鲁国聘问。【南季,是天子的大夫。】

【按照《周礼·行人》的记载:周天子对待诸侯,有定期的聘问以结好,有闲暇时的问候以表达心意。那么《谷梁传》为什么唯独说“天子聘问诸侯,是不合正道的”呢?古时候,诸侯对于天子,每隔一年进行一次小聘,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聘,每五年进行一次朝见。天子对于诸侯,不能如此冷漠,所以也有聘问的礼节。隐公即位到现在已经九年,而史官没有记载派遣使者去周朝,那就是未曾聘问;也没有记载隐公前往京师,那就是未曾朝见。一次不朝见就贬低他的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减他的封地,像隐公这样,贬爵削地是可以的,但刑罚却不曾施行。天子派遣使者来聘问,这大概就是因为不合正道吧!《春秋》记载“公前往京师”的只有一次,“在王所朝见”的有两次,卿大夫前往京师的有五次,仅从鲁国一国来看,就可以知道天下诸侯怠慢不臣了。记载天王来聘问的有七次,赐命的有三次,归脤的有一次,赗送的有四次,那么询问其他诸侯国以及齐、晋、秦、楚等大国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周天子不像天子到了这种地步,征伐怎么能够不出自诸侯呢?诸侯不像臣子到了这种地步,政事怎么能够不出自大夫呢?君臣上下的名分已经改变了,陪臣掌握了国家的命运,夷狄控制了中原诸夏。其根源都在于周天子失去了威福的权柄。《春秋》在这里,大概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三月癸酉日,下大雨,打雷闪电。庚辰日,下大雪。【雨,读作于付反。】

【打雷闪电,是阳气精华的显现;下雪,是阴气的凝结。周朝的三月,是夏历的正月。雷声还不应该发出,闪电还不应该出现,却出现了巨大的雷声和闪电,这是阳气失去了节制。雷声已经发出,闪电已经出现,那么雪就不应该再降下,却下了大雪,这是阴气放纵了。阴阳的运动,有常规而没有差错,凡是失去了法度,都是人为感应的结果。现在阳气失去节制而阴气放纵,公子翚的祸端就显露出来了,钟巫之难也萌芽了。《春秋》对于灾异必定记载,虽然不直接说明其应验的事件,但应验的事件都包含在其中。只有明白天人相互感应的时机、响应的道理,才能看到圣人所记载的深意。】

侠去世了。【侠,是鲁国的大夫,没有赐予族氏。音叶。】

夏天,修筑郎邑的城墙。【郎,是鲁国的城邑。】

【城墙,是用来抵御暴乱、保护百姓的地方,而城墙的规模有制度,劳役的征发有时节。大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小城不能有一百雉的城墙,这是制度。鲁国曾经修筑费邑、郈邑的城墙,后来又将它们拆毁,那就是超越礼制而不符合制度了。凡是土木工程,龙星出现时就要准备事务,大火星出现时就要制定用度,水星黄昏时正位就要开始施工,夏至时就要完工,这是时节。隐公修筑中丘、郎邑的城墙,都在夏天,那就妨碍了农事而不合时节了。城墙不超越制度,劳役不违背时节,还应当分配财物,平整版筑,称量畚箕和土筐,估量土石的数量,商议远近的距离,粗略计算地基,揣测墙体的厚薄,测量沟渠的深度,准备干粮,考核官吏,估量工程并规定日期,不违背预先的计划,然后才可以动工。何况失去了时节和制度,妄自兴办大工程,没有爱护养育百姓的意思,其罪行的轻重就显而易见了。】

秋天七月

冬天,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防,是宋国的地方,第二年鲁国夺取了它。】

【周朝官职中的行人说:“非定期的会合以禁止四方。”这是指不合时宜地会合诸侯,以禁止天下的不义行为。列国为什么会有这个名目呢?凡是记载“会”,都是讥讽,说这不是王事而相会聚。《左传》称宋公不尊奉周王,郑伯以周王的命令讨伐他,派人来告知命令,在防地会合,谋划讨伐宋国,在中丘约定军队会师的日期,这也可以说是非王事吗?回答说:“以周王的命令讨伐宋国,而在王都听从征讨的禁令,即使是召陵的举动也比不上。起初私下相会在防地谋划,中间私下相盟在邓地约定军队会师的日期,最终趁着别人失败而深谋厚利以夺取两个城邑归自己所有。奉周王命令讨伐不朝见的人,果真像这样吗?”《春秋》记载“会”和“伐”而不区别其文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戊桓王辰七年】十年【齐僖公十八年、晋哀侯五年、卫宣公六年、蔡桓侯二年、郑庄公三十一年、曹桓公四十四年、陈桓公十二年、楚武王三十八年、宋殇公七年、秦宁公三年、楚武王二十八年】

春天周历二月,隐公在中丘会见齐侯、郑伯。

夏天,翚率领军队与齐人、郑人会合讨伐宋国。

【翚不称氏,是因为他提前行动。起初会合宋国以讨伐郑国,是坚决请求才出发的;现在会合郑国以讨伐宋国,是提前前往,不等待钟巫之变,就知道他有背叛君主的心了。乱臣贼子,积累其强横邪恶,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等到权势已经形成,威令行于内外,即使想要控制他,又怎么能做到呢?所以去掉他的“公子”称号,以警戒兵权下移,在动乱尚未发生时就加以控制。】

六月壬戌日,隐公在菅地打败宋国军队。【齐国、郑国迟到,所以隐公独自打败宋国军队。记载“败”,是因为宋军没有列阵。菅,是宋国的地方,古顽反。】

辛未日夺取郜邑,辛巳日夺取防邑。【郜、防,是宋国的两个城邑,郑国攻入后把它们归还给我们。郑国夺取郜、防归还给我们,不记载郑国,是讥讽过错不在郑国;晋国夺取济西、汶阳邾田归还给我们,不记载晋国,是讥讽过错不在晋国。郜,音告。】

【内部的重大罪恶,其辞藻委婉;小的罪恶,直书而不隐瞒。诸侯分封的城邑,不是自己的却夺取,是盗窃,为什么不隐瞒呢?在“取”之中,还有更严重的。像成公夺取鄟邑、襄公夺取邿邑、昭公

取鄫,皆覆人之邦而絶其嗣,亦书曰「取」,所谓犹有重焉者,此也。故取郜、取防,直书而不隠也。其不言战而言败,败之者为主,彼与战而此败之也。皆陈曰战,诈战曰败】音注【陈音阵】

译攻取鄫国,都是颠覆他人的国家并断绝其宗嗣,史书也记载为“取”,这就是所谓还有更严重罪行的情况。所以攻取郜国、攻取防邑,直接记载而不隐讳。史书不写“战”而写“败”,是因为使对方失败的一方是主事者,那是对方与之交战而被我方击败。双方列阵交锋称为“战”,用欺诈手段作战称为“败”。【音注】“陈”音同“阵”。

秋宋人衞人入郑

宋人【殇】蔡人【宣】衞人【宣】伐戴,郑伯伐取之。音注【戴,小国,称伐称取,兼之也。或疑郑人兵力不能取戴兼三国之师,非矣。什围伍攻,正也;以寡覆众,竒也。庄公盖尝克叔▯、败王师、困州吁而入许,能以竒胜可知矣。故驻师于郊,多方以误之也。四国巳闘,起乗其▯,一举而兼取之,卞庄子之术也。然则可乎?孟子曰:「善战者服上刑。」称伐取,音,其以郑庄公残民之甚,当此刑矣】音注【卞庄子,鲁卞邑大夫】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音注【郕,小国】

【左氏传》云:「宋公不王,郑伯以王命致讨,而郕人不防。齐、郑入郕,讨违王命也。」程氏谓:「宋本以公子冯在郑,故二国交恶,春秋不见其为王讨也。王臣不行,王师不出,矫假以逞私忿耳。」此说据经为合。若讨违王命,则不书「入」矣。「入」者,不顺之词也。苟以为难词,则齐、郑大国,于讨郕何难哉】

【巳桓王已八年】十有一年【齐僖十九、晋哀六、衞宣七、蔡桓三、郑庄三十二、曹桓四十五、陈桓三十三、▯武三十九、宋殇八、秦宁四、楚武二十九】音注【干寳曰:「十盈则更始,以竒从盈数,故曰有】

春,滕侯、薛侯来朝。音注【此诸侯朝鲁之始,亦旅见之始】

【诸侯朝于诸侯,礼乎?孔子曰:「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周礼行人,凡诸侯之邦交,殷相聘,世相朝也。然谓之殷,则得中而不过;谓之世,则终诸侯之世而一相朝,其为礼亦节矣。周衰典礼大壊,诸侯放恣,无礼义之交,惟强弱之视。以鲁事观焉,或来朝而不报其礼,或屡徃而不纳以归,无合于中聘、世朝之制矣。且列国于天子述所职者,葢阙如也,而自相朝聘,可乎?凡大国来聘、小国来朝,一切书而不削,皆所以示讥。滕、薛二君不特言者,又讥旅见也。非天子不旅见诸侯,偃然受之而不辞,亦以见隐公之志荒矣】音注【好,去声。坫,丁念反】

夏,公会郑伯于时来。音注【时来,郑地】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书「会」则伐许者,本郑志也;书「及」则入许者,公所欲也。隠公即位十有一年,天王遣使来聘者再,而未尝朝于京师,罪一也;平王崩,不奔丧、会▯致使武氏子来求赙,罪二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而擅兴兵甲,为宋而伐邾,为郑而伐宋,罪三也;山川土田各有封守,上受之天王,下传之先祖,而取郜及防,入祊易许,罪四也;今又入人之国而逐其君,罪五也。凡此五不韪者,人臣之大恶,而隠公兼有之。然则不善之殃,岂特始于惠、成于桓,而隠之积亦不可得而揜矣。使隠公者为国以礼,而自强于善,岂有钟巫之难乎?是故《春秋》所载,以人事言,则是非善恶之迹,设施于前,而成败吉凶之效,见于后;以天道言,则感应之理明矣,不可不察也】音注【韪音伟】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致隠让国立不以正,惠公之罪也;致桓弑君,几不早断,隠公之失也。既有谗人交乱其间,忧虞之象着矣,而曰「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是犹豫留时,辨之弗早辨也,其及也宜。隠公见弑,鲁史旧文必以实书,其曰「公薨」者,仲尼亲笔也。古者史官以直为职,而不讳国恶。仲尼笔削旧史,断自圣心,于鲁君见弑,削而不书者,葢国史一官之守,《春秋》万世之法,其用固不同矣。不书弑,示臣子于君父有隠避其恶之礼;不书地,示臣子于君父有不没其实之忠;不书▯,示臣子于君父有讨贼复雠之义。非圣人莫能修,谓此类也。夫贼不讨,雠不复,而不书▯,则服不除,寝苫枕戈,无时而终事也。以此法讨贼,至严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音注【苫,始占反】

【右隠公十有一年,书于经者其事七十有六,以为经世之典,拨乱反正之书,百王不易之大法,其详可得闻乎?谓一为元,则知祖述宪章,以体元为人主之职;谓周正为春,则知立制度改正朔,以夏正为可行之时;谓正月为王正,则知天下

译秋季,宋国人、卫国人侵入郑国。

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攻打戴国,郑伯攻打并夺取了戴国。音注【戴,小国。经文既称“伐”又称“取”,是兼用两词。有人怀疑郑国的兵力不足以夺取戴国,还要同时抵挡三国的军队,这是不对的。以十人包围、五人进攻,是常规战术;以少胜多,是奇谋。庄公曾经战胜叔段、击败王师、困住州吁并进入许国,能够以奇谋取胜是可以预料的。所以他在郊外驻扎军队,用多种方法来迷惑敌人。四国已经交战,他趁机乘虚而入,一举兼取戴国,这是卞庄子的战术。然而这样做可以吗?孟子说:“善于作战的人要受最重的刑罚。”经文称“伐”称“取”,其意在于郑庄公残害百姓太甚,应当受此刑罚】音注【卞庄子,鲁国卞邑的大夫】

冬季十月壬午日,齐国人、郑国人侵入郕国。音注【郕,小国】

【《左氏传》说:“宋公不服从天子,郑伯奉王命去讨伐,而郕国人不加防备。齐、郑两国侵入郕国,是讨伐违背王命的人。”程氏认为:“宋国本来因为公子冯在郑国,所以两国交恶,《春秋》并没有记载这是为了替天子讨伐。天子的臣子没有行动,天子的军队没有出动,这只是假借王命来发泄私愤罢了。”这种说法依据经文是合适的。如果是讨伐违背王命的人,就不会写“入”字了。“入”是不顺从的措辞。如果认为这是表示困难的措辞,那么齐、郑是大国,讨伐郕国有什么困难呢】

【巳桓王已八年】十一年【齐僖公十九年、晋哀公六年、卫宣公七年、蔡桓公三年、郑庄公三十二年、曹桓公四十五年、陈桓公三十三年、莒武公三十九年、宋殇公八年、秦宁公四年、楚武王二十九年】音注【干宝说:“十满则重新开始,以奇数跟随满数,所以说‘有’”】

春季,滕侯、薛侯来朝见。音注【这是诸侯朝见鲁国的开始,也是集体朝见的开始】

【诸侯朝见诸侯,合乎礼吗?孔子说:“国君为了两国君主的情谊,设有反坫。”《周礼》中行人一职,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殷商时期互相聘问,世代互相朝见。然而称为“殷”,则是适中而不过分;称为“世”,则是终诸侯之世而只互相朝见一次,其礼仪也是节制的。周朝衰微,典礼大坏,诸侯放纵,没有合乎礼义的交往,只看强弱。从鲁国的事来看,有的来朝见而不回报其礼,有的屡次前往而不接纳其归,都不符合中聘、世朝的体制。况且列国向天子陈述所职的事,大概都缺失了,而互相朝见聘问,可以吗?凡是大国来聘问、小国来朝见,一概记载而不删削,都是为了表示讥讽。滕、薛两位君主特别被提及,又是讥讽集体朝见。不是天子不集体朝见诸侯,安然接受而不推辞,也可见隐公的心志荒废了】音注【好,去声。坫,丁念反】

夏季,鲁隐公与郑伯在时来会见。音注【时来,郑国的地方】

秋季七月壬午日,鲁隐公与齐侯、郑伯进入许国。

【写“会”则攻打许国,本是郑国的意图;写“及”则进入许国,是隐公所想要的。隐公即位十一年,天王派遣使者来聘问两次,而隐公未曾朝见京师,这是罪一;平王去世,不奔丧、会盟致使武氏子来求取助丧的财物,这是罪二;礼乐征伐应由天子发出,而擅自兴兵动武,为宋国攻打邾国,为郑国攻打宋国,这是罪三;山川土田各有封疆守卫,上受之于天王,下传之于先祖,而夺取郜国及防地,进入祊地交换许国,这是罪四;现在又进入别人的国家而驱逐其君主,这是罪五。这五种不正确的行为,是人臣的大恶,而隐公兼而有之。然而不善的灾祸,难道只是始于惠公、成于桓公,而隐公的积恶也不能掩盖了。如果隐公能以礼治国,而自强于善,哪里有钟巫之难呢?所以《春秋》所载,从人事来说,是非善恶的迹象,施行于前,而成败吉凶的效果,见于后;从天道来说,感应之理就明白了,不可不仔细考察】音注【韪音伟】

冬季十一月壬辰日,鲁隐公去世。

【导致隐公让位、立国不以正道,是惠公的罪过;导致桓公弑君,几乎不能早做决断,是隐公的过失。既然有谗人在中间交相扰乱,忧虑的征兆已经明显了,却说“让营建菟裘,我将在那里养老”,这是犹豫拖延时间,分辨得不够早,其遭遇祸患是适宜的。隐公被弑,鲁国史官的旧文必定如实记载,而写“公薨”的,是孔子亲笔。古代史官以直笔为职责,不避讳国家的恶行。孔子删削旧史,断自圣心,对于鲁君被弑,删去而不书写的,大概是因为国史一官的职责,《春秋》万世的法则,其作用本来不同。不写“弑”,表示臣子对君父有隐避其恶的礼节;不写地点,表示臣子对君父有不掩盖其事实的忠诚;不写凶手,表示臣子对君父有讨贼复仇的道义。不是圣人不能修撰,说的就是这类情况。如果贼不讨伐,仇不报复,而不写凶手,那么丧服不除,睡草垫枕兵器,没有终结的时候。用这个法则讨伐贼人,至为严厉。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畏惧”】音注【苫,始占反】

【右隐公十一年,记载于经文的共七十六件事,作为经世的典籍,拨乱反正的书,百代君王不变的大法,其详情可以听闻吗?说“一”为“元”,则知道祖述宪章,以体元为人主的职责;说周正为春,则知道立制度改正朔,以夏正为可行的时候;说正月为王正,则知道天下

之定于一也;隠公不书即位,则知父子君臣之大伦不可废也;与邾仪父、宋人盟,而皆书曰及,则知以忠信诚慤为先,而盟誓不足贵也;大叔出奔共,而书曰郑伯克段,则知以亲爱为主,而恩义之轻重不可偏也;来赗仲子,而冡宰书名,则知夫妇人伦之本,而嫡妾之名分不可乱也;祭伯朝鲁,直书曰来,则知人臣义无私交,而朋党之原不可长也;公子益师书卒,则知春秋贵大臣,而恩礼之哀荣不可恝也。元者何?仁是也。仁者何?心是也。建立万法,酬酢万事,帅驭万夫,统理万国,皆此心之用也。尧舜禹以天下相授,尧所以命舜,舜亦以命禹,首曰:「人心惟危,道心惟防。」周公称乃考文王,惟克厥宅心,乃克立兹常事,故一心定而万物服矣。春之为夏正何也?夫斗指寅然后谓之春,建已然后谓之夏,故易曰:「兊正秋也。」以兊为正秋,则坎为正冬必矣。今以冬为春,则四时易其位,春秋正名之书,岂其若是哉!故程氏谓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时以立义耳。商人以建丑革夏正,而不能行之于周;周人以建子革商正,而不能行之于秦;秦人以建亥为正,固不可行矣。自汉世改用夏时,经歴千载以至于今,卒不能易,谓为百王不易之大法,指此一事可知矣。仲尼岂以欺后世哉!王正月之定于一何也?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道无二致,政无二门。故议常经者,黜百家,尊孔氏,诸不在六艺之科者,勿使并进,此道术之归于一也。言致理者,欲令政事皆出中书,而变礼乐革制度,则流故窜殛之刑随其后,此国】政之归于一也。若乃关私门、废公道,各以便宜行事,是人自为政,谬于《春秋》大一统之义矣。盟于昧而书及,公所欲也;盟于宿而书及,公立而求成焉,非若小国之于大国,不得已而要盟者。后七年为宋而伐邾,昧之盟,其刑牲歃血果何为也?后十年为郑而伐宋,宿之盟,要质鬼神又安在乎?比事以观,而盟不足责亦审矣。世衰道隠,民彛泯乱,若宋殇之于冯也,衞侯郑之于叔武、瑕也,皆为利争,不胜计也。而庄公独以顺母为辞,养成段恶。夫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仁人之于兄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象忧亦忧,象喜亦喜,恩掩义也;使吏治其国,而象不得有为,义胜恩也。恩义并立,而中持衡焉。段虽凶逆,焉攸乱?此《春秋》责荘公之意也。太宰建邦六典,以佐王治邦国者也,而承命以赗诸侯之妾。不知其不可,是为不智;知其不可而不言,是为不忠。不忠不智之人,而可以居百僚之长乎?故贬而书名,贱之也。或曰:「安知咺之不言?如其不用,何言而不用,则辞其位而不居,礼也。今奉命而来,则知其阿谀顺防,无体国爱君之义矣。」其贬而书名非宰也。夫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若以其尝为冡宰,不论功罪而曲以礼貎加之,非《春秋》责相之意矣。君子有更相汲引,交好以为公;小人有互相朋党,比周以为私。其迹虽同,而情异,不可不察也。祭伯朝鲁,安知其为私而不与乎?隠公之立,未尝请命,王法所当治也。祭伯为王卿士,不能诏王以正典刑,而逺来朝之,其为阿私审矣。故尹氏来讣不称爵,祭叔来聘不言使,皆以明人臣之义,杜朋党之原耳。大夫书卒,见君臣之义也;不书▯,明尊卑之等也;或日或不日,着礼貎之差也。名而不书氏者,身自为卿而非世也;其称公子,以贵戚故使为卿也;不书官者,不请于王。而自命也。其有将兵而会战,奉使而出疆,名姓巳登于史册,如公子翚者,而不书卒,何也?迷国误朝,躬行弑逆,则有天讨之刑矣。公子遂之罪亦同,而书卒,何也?因事之变,以明卿卒不绎之礼,而义不系于遂也。季孙意如无事之变,而书卒,独何欤?《春秋》有变例,定、哀多微辞。季氏逐昭公,杀务人而立宋。若有汉髙帝之公,不赏私劳,则三家退聼,公室张矣。定公幸于祸而忘其雠,诱于利而防其辱,以意如为大矣,而

译这在于确立统一的原则;隐公不记载即位,就知道父子君臣的大伦常不可废弃;与邾仪父、宋人结盟,都记载为“及”,就知道以忠信诚笃为先,而盟誓并不值得珍视;大叔出逃到共地,而记载为郑伯战胜共叔段,就知道以亲爱为主,而恩义的轻重不可偏废;来送仲子丧礼,而冡宰书写名字,就知道夫妇是人伦的根本,而嫡妾的名分不可混乱;祭伯朝见鲁国,直接记载为“来”,就知道人臣道义上没有私人交往,而朋党的根源不可滋长;公子益师记载去世,就知道《春秋》重视大臣,而恩礼的哀荣不可冷漠。元是什么?仁就是。仁是什么?心就是。建立万种法则,应对万事,统率万民,治理万国,都是这颗心的作用。尧舜禹将天下相互传授,尧用来任命舜,舜也用来任命禹,首先说:“人心危险,道心需要防范。”周公称颂他的父亲文王,能够安守本心,才能确立这些常道,所以一心安定而万物顺服。为什么春是夏历的正月?北斗指向寅位然后称为春,建巳然后称为夏,所以《易经》说:“兑卦代表正秋。”用兑卦作为正秋,那么坎卦作为正冬就必然了。现在把冬当作春,那么四季就改变了位置,《春秋》作为正名的书,难道会是这样的吗!所以程氏说周历的正月不是春,只是借天时来确立道义罢了。商人用建丑历法改革夏历,但不能在周朝实行;周人用建子历法改革商历,但不能在秦朝实行;秦人用建亥历法作为正历,本来就不能实行了。自从汉代改用夏历,经历千年直到今天,最终不能改变,说是百王不变的大法,指这件事就可以知道了。孔子难道会欺骗后世吗!王正月统一于什么?天没有两个太阳,土地没有两个君王,家庭没有两个主人,尊贵没有两个至上,道没有两种归宿,政令没有两个门户。所以议论常经的人,排斥百家,尊崇孔氏,那些不在六艺科目中的,不让他们并进,这是道术归于统一。谈论治理的人,想让政事都出自中书,而变革礼乐制度,那么流放、放逐、诛杀的刑罚紧随其后,这是国政归于统一。如果关闭私门、废弃公道,各自以方便行事,这是人各自为政,违背了《春秋》大一统的道义。在昧地结盟而记载“及”,是鲁公想要的;在宿地结盟而记载“及”,是鲁公确立而求取成功,不像小国对于大国,不得已而求取盟约。后七年为宋国而讨伐邾国,昧地的盟约,那杀牲歃血究竟是为了什么?后十年为郑国而讨伐宋国,宿地的盟约,胁迫鬼神又在哪里?比较事情来观察,而盟约不值得责备也很清楚了。世道衰微道义隐没,民众愚昧混乱,像宋殇公对于冯,卫侯郑对于叔武、瑕,都是为了利益争夺,没有胜过计谋的。而庄公唯独以顺从母亲为借口,养大了段的恶行。中庸的人培养不中庸的人,有才的人培养无才的人,所以人们喜欢有贤能的父兄。仁爱的人对于兄弟,不隐藏愤怒,不宿怨,只是亲爱罢了。象忧愁他也忧愁,象欢喜他也欢喜,是恩掩义;让官吏治理他的国家,而象不能有所作为,是义胜恩。恩义并立,而中庸持衡。段虽然凶恶悖逆,哪里会扰乱?这是《春秋》责备庄公的意思。太宰建立邦国六典,用来辅佐君王治理邦国,却接受命令来送诸侯妾室的丧礼。不知道不可,这是不智;知道不可而不说,这是不忠。不忠不智的人,可以担任百官之长吗?所以贬低而书写名字,是轻视他。有人说:“怎么知道咺不说?如果不用,说什么而不用,就辞去职位而不担任,这是礼。现在奉命而来,就知道他阿谀顺从,没有体国爱君的道义了。”他的贬低而书写名字不是宰。危险而不扶持,跌倒而不搀扶,那么将用什么宰相?如果因为他曾经担任冡宰,不论功罪而曲意以礼貌对待,这不是《春秋》责备宰相的意思。君子有互相引荐,交好为了公义;小人有互相结党,勾结为了私利。他们的迹象虽然相同,但情由不同,不可不考察。祭伯朝见鲁国,怎么知道他是私交而不参与?隐公的即位,未曾请求命令,是王法应当治理的。祭伯是王的卿士,不能以正典刑告诫君王,却远来朝见,他的阿私是清楚的。所以尹氏来报丧不称爵位,祭叔来聘问不言使,都是为了阐明人臣的道义,杜绝朋党的根源。大夫记载去世,体现君臣的道义;不记载日期,明确尊卑的等级;有的记日有的不记日,彰显礼貌的差异。有名而不书氏的,是自己担任卿而非世袭;称公子的,因为贵戚所以让他担任卿;不书官的,没有向君王请求而自命。那些带兵会战,奉使出疆,名姓已经登载于史册,像公子翚那样,而不记载去世,为什么呢?迷惑国家误朝,亲身实行弑逆,就有天讨的刑罚了。公子遂的罪过也相同,而记载去世,为什么呢?因为事情的变化,以阐明卿卒不绎的礼,而道义不系于遂。季孙意如没有事情的变化,而记载去世,唯独为什么呢?《春秋》有变例,定公、哀公多微辞。季氏驱逐昭公,杀务人而立宋。如果有汉高帝的公正,不赏私劳,那么三家退听,公室就强大了。定公侥幸于祸而忘记仇敌,诱于利而防止耻辱,认为意如伟大,而

不讨先君之贼也,天理灭矣。是故比事以观,其异同可见;触类而长,其指意无穷。以一年之事考之,则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皆可见矣。以为经世之典,拨乱反正之书,百王不易之大法,岂不信夫】音注【务人,即公为,昭公太子】

译不讨伐先君的仇贼,天理就灭绝了。因此通过比较相关事件来观察,其中的异同就可以显现;通过触类旁通来推演,其旨意就无穷无尽。用一年的事情来考察,那么二百四十二年的行事就都可以看清了。认为它是治理世道的典范、拨乱反正的著作、百代君王不可改变的根本大法,难道不是可信的吗?【音注】务人,就是公为,是昭公的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