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传卷十七 宋 胡安国 撰
】八年【晋成六、齐恵八、卫成三十四、蔡文十一、郑襄四、曹文十七、陈灵十三、杞桓三十六、宋文十、秦桓四、楚庄十三】
译八年【晋成公六年、齐惠公八年、卫成公三十四年、蔡文公十一年、郑襄公四年、曹文公十七年、陈灵公十三年、杞桓公三十六年、宋文公十年、秦桓公四年、楚庄王十三年】
春公至自防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音注【黄,齐地】
【至黄,乃复。壅君命也,有疾亦不复,可乎?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返。未致事而死,以尸将事。楚伐吴,陈侯使公孙贞子徃吊,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人辞焉。上介芋尹盖曰:「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慼,大命陨坠,絶世于良,废日供积,一日迁次。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无乃不可乎?」吴人不敢辞,君子以为知礼。乃者,无其上之词,其曰复,事未毕也】音注【使,去声,并同】
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音注【大音泰,垂齐地】
【有事言时祭,此公子遂也。曷为书字?生而赐氏,俾世其官也。曷为书卒?以事之变卒之也。古者诸侯立家,大夫卒而赐氏。其后尊礼权臣,宠遇贵戚,而不由其道,于是乎有生而赐氏,其在鲁则季友、仲遂是也。襄仲杀恶及视,援立宣公,而宣公深徳之,故生而赐氏,使世大夫以答之也。经于其卒书族,以志变法之端,为后世戒】
壬午,犹绎。万入,去籥。音注【去,起吕反;籥,羊畧反】
【绎者,祭之明日,以賔尸也。犹者,可已之词。万,舞也,以其无声也,故入而遂用籥管也;以其有声也,故去而不作。是谓故知不可,存其邪心而不能格也。礼:大夫卒,当祭则不告,终事而闻则不绎。不告者,尽肃敬之诚于宗庙;不绎者,全始终之恩于臣子。今仲遂,国卿也,卒而犹绎,则失宠遇大臣之礼矣。春秋虽隆君抑臣,而体貌有加焉,则防陛益尊而臣节砺。后世法家専欲隆君而不得其道,至于犬马国人相视,大伦灭矣。圣人书法如此,存君臣之义也】
戊子,夫人嬴氏薨。音注【嬴氏,宣公母也】
【敬嬴,文公妾也,何以称夫人?自成风闻季友之繇,事友而属其子,及僖公得国,立以为夫人,于是乎嫡妾乱矣。《春秋》于风氏凡始卒四贬之,则禘于太庙、秦人归禭、荣叔含赗、召伯防葬,去其姓氏,不称夫人,王再书而无天是也。敬嬴又嬖,私事襄仲而属宣公,不待致于太庙,援例以立,则从同同而无贬矣。其意若曰:「以义起礼,为可继;苟出于私情而非义,后虽欲正,可若何】音注【繇,直救反】
晋师、白狄伐秦。(音注【白狄始见经】
【晋主夏盟,纠合诸侯,尊周室,安诸夏,乃其职矣。秦人之怨,起自侵崇,其曲在晋,责已可也。既不知自反,释怨修睦,以补前过,已可咎矣,乃复兴师动众,防戎狄以伐之,独不恶伤其类乎?直书于策,贬自见矣】
楚人灭舒蓼音注【舒蓼二国名,地谱:上义阳之蓼先已灭于楚,此即如舒鸠、舒庸,盖羣舒别种,非二国也】
【按《诗》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在周公所惩者,其自相攻灭,中国何与焉?然《春秋》书而不削者,是时楚人疆舒、蓼及滑汭,盟吴、越,势益强大,将为中国忧,而诸侯人抱汉阳之戚矣。经斯世者,当以为惧,有攘却之谋,而不可忽,则圣人之意也】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音注【敬嬴,敬諡,嬴姓也】
【成风薨,以夫人葬,以小君,将袝于庙,而始有二夫人也,则四贬之以正其事。今敬嬴亦薨,以夫人葬,以小君,使祔于庙,无贬以正之,从同同可也。而于宣公元年,即以所逆穆姜妇之,何也?曰:「妇,有姑之词,见敬嬴遂以子贵,援例而亟立为夫人也。僖公享国八年,然后致成风,而敬嬴之亟也。虽云援例,鲁君臣之贵亦可知矣。无贬而书法若此者,犹桓、宣弑君而书即位尔】音注【祔,音附】
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敬嬴以其子宣公属诸襄仲,杀太子及其母弟,虽假手于仲,实敬嬴之谋也。经书「子赤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其文无贬,而读者有伤切之意焉,则以秉彞不可灭也。传谓哭而过市,市人皆哭,敬嬴逆天理、拂人心之状惨矣。其于终事,雨不克葬,着咎徴焉,而谓无天道乎?此皆直书以见人
译春天,鲁成公从防地回国。
夏天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到了黄地就返回了。【黄,是齐国的地名。】
【到了黄地就返回,这是阻塞君主的命令。即使生病也不返回,可以吗?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丧事,应慢慢行走而不返回。如果没有完成使命就死了,应带着尸体去完成任务。楚国攻打吴国,陈侯派公孙贞子前往吊唁,到了良地就死了,打算带着尸体入境。吴国人推辞。上介芋尹盖说:“我们国君派我来充任使者,吊唁您国君的下级官吏,不幸,使者遭遇天灾,大命陨落,在良地断绝了生命,耽误了日期,堆积了供品,一天换一个住处。现在您国君命令迎接使者的人说:‘不要让尸体进入城门。’这是把我们国君的命令丢弃在荒野之中,恐怕不可以吧?”吴国人不敢推辞,君子认为他懂礼。‘乃’,是没有上级的意思;说‘复’,是因为事情没有完成。】
辛巳日,在大庙举行时祭,仲遂死在垂地。【大,音泰;垂,是齐国的地名。】
【‘有事’指时祭,这里指公子遂。为什么记载他的字?因为他活着就被赐予氏,让他世代担任官职。为什么记载他死亡?因为因事务的变故而死亡。古代诸侯分封家臣,大夫死后才赐予氏。后来尊崇礼遇权臣,宠幸贵戚,却不遵循正道,于是出现了活着就赐予氏的情况,在鲁国就是季友、仲遂这样的人。襄仲杀了恶和视,扶立宣公,宣公深深感激他,所以活着就赐予氏,让他世代担任大夫来报答他。《春秋》在他死时记载他的族氏,是为了记录变法的开端,作为后世的警戒。】
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乐。【去,音起吕;籥,音羊略。】
【绎,是祭祀的第二天,用来宴请尸(代表受祭者的活人)的仪式。‘犹’,是可以停止的意思。万,是舞蹈,因为它没有声音,所以进入后就用籥管;因为它有声音,所以去掉而不演奏。这说明明知不可为,却保留邪心而不能纠正。礼制规定:大夫死了,如果正值祭祀,就不告祭;事情结束后才听到死讯,就不举行绎祭。不告祭,是为了在宗庙中尽肃敬的诚意;不举行绎祭,是为了保全对臣子的始终之恩。现在仲遂是国家重臣,死了却仍然举行绎祭,就失去了礼遇大臣的礼节了。《春秋》虽然尊崇君主、抑制臣子,但对臣子的体面有所增加,那么君主的威严更加尊贵,臣子的节操更加磨砺。后世的法家只想尊崇君主却不得其道,以至于像对待犬马一样对待国人,人伦灭绝了。圣人这样书写,是为了保存君臣之义。】
戊子日,夫人嬴氏去世。【嬴氏,是宣公的母亲。】
【敬嬴,是文公的妾,为什么称夫人?自从成风听到季友的预言,侍奉季友并托付她的儿子,等到僖公得到国家,立她为夫人,于是嫡妾混乱了。《春秋》对成风从开始到结束四次贬斥,就是在太庙举行禘祭、秦人送衣衾、荣叔送含玉和赗车、召伯主持葬礼时,去掉她的姓氏,不称夫人,只写‘王’两次而没有‘天’字。敬嬴又受宠,私下侍奉襄仲并托付宣公,不等到在太庙正式册立,就援引先例立为夫人,那么跟随同样的情况而没有贬斥了。其意思好像是说:‘以义来确立礼,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出于私情而不合义,后来即使想纠正,又能怎么样呢?’】
晋军、白狄攻打秦国。【白狄第一次出现在经文中。】
【晋国主持夏盟,纠合诸侯,尊崇周室,安定中原,这是它的职责。秦人的怨恨,起自晋国侵犯崇国,过错在晋国,责备是可以的。既不知道自我反省,消除怨恨修好和睦,来弥补以前的过错,已经可以指责了,竟然又兴师动众,联合戎狄来攻打它,难道不厌恶伤害同类吗?直接记录在简策上,贬斥的意思就显现了。】
楚国人灭掉了舒蓼。【舒蓼是两个国家的名字,地谱:上义阳的蓼先前已被楚国灭掉,这里就像舒鸠、舒庸,大概是群舒的别种,不是两个国家。】
【按照《诗经》说‘抵御戎狄,惩戒荆舒’,在周公所惩戒的,他们自相攻灭,中原国家有什么关系呢?然而《春秋》记载而不删削,是因为这时楚人疆域扩展到舒、蓼及滑汭,与吴、越结盟,势力更加强大,将成为中原的忧患,而诸侯都怀着汉阳的忧虑了。经历这个时代的,应当以此为惧,有攘却的谋略,而不可忽视,这就是圣人的意思。】
秋天七月甲子日,日全食。
冬天十月己丑日,安葬我国小君敬嬴。【敬嬴,是谥号敬,嬴是姓。】
【成风去世,以夫人的礼节安葬,称小君,将要祔祭于庙,于是开始有两个夫人,就四次贬斥以纠正这件事。现在敬嬴也去世,以夫人的礼节安葬,称小君,使她祔祭于庙,没有贬斥以纠正,跟随同样的情况是可以的。而在宣公元年,就用所迎接的穆姜作为儿媳,为什么呢?回答说:‘儿媳,是有婆婆的意思,表明敬嬴终于因为儿子尊贵,援引先例而迅速立为夫人。僖公在位八年,然后才正式册立成风,而敬嬴却很快。虽然说是援引先例,鲁国君臣的尊贵也可以知道了。没有贬斥而书法这样的,就像桓公、宣公弑君而记载即位一样。’】
下雨不能安葬,庚寅日正午才能安葬。
【敬嬴因为她的儿子宣公托付给襄仲,杀了太子和他的母弟,虽然借襄仲之手,实际上是敬嬴的阴谋。经文记载‘子赤去世,夫人姜氏回到齐国’,文字没有贬斥,而读者有伤痛之意,这是因为常理不可磨灭。传文说哭着经过市场,市场的人都哭,敬嬴逆天理、违背人心的样子惨烈。在她死后,下雨不能安葬,显示灾异的征兆,还说没有天道吗?这都是直接书写以显示人……】
心与天理之不可诬者也。夫丧事即逺,有进无退,浴于中霤,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阶,殡于客位,迁于庙,祖于庭,塴于墓,以吊賔则其退有节,以虞事则其祭有时,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或曰:「卜葬先逺日,所以避不懐也。」诸侯相朝与旅见天子,入门而雨霑服失容则废,矧送终大事,人情所不忍遽者,反可冒雨不待成礼而葬乎?潦车载蓑笠,《士丧礼》也。有国家者乃不能为雨备,何也?且公庭之于墓次,其礼意固不同矣。不得不可以为恱,无财不可以为恱,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焉,而不能为之备,是俭其亲也,不亦薄乎?故谷梁子曰:「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厚葬古人之所戒,而墨之治丧也以薄,又君子之所不与,故丧事以制,《春秋》之防也】音注【霤,力救反;塴,逋邓反,下棺也】
译心与天理是不可欺瞒的。丧葬之事,随着时间推移,礼仪程序只有前进没有后退:在中霤沐浴,在窗下饭含,在门内小敛,在阼阶大敛,在客位停殡,迁柩入庙,在庭院祖祭,在墓地下葬。接待吊唁宾客时,其退场有节度;举行虞祭时,其祭祀有时限,不因下雨而停止,这是礼制的规定。如果因下雨而不能安葬,丧事就不符合礼制了。有人说:“占卜葬期先选远日,是为了避开不吉利的日子。”诸侯互相朝见以及觐见天子,入门时若雨水沾湿衣服、仪容失态,就会废止仪式,何况送终是人生的大事,是人之常情所不忍心仓促处理的,反而可以冒着大雨、不等待礼制完成就安葬吗?潦车载着蓑衣斗笠,是《士丧礼》的规定。有国家的人竟然不能为下雨做准备,为什么呢?况且公庭与墓地的礼仪用意本来就不相同。不得不做不能算作喜悦,没有财物不能算作喜悦,得到的是拥有财物,古人都使用这些,却不能为此做准备,这是对亲人吝啬,不也太刻薄了吗?所以谷梁子说:“因下雨而不能安葬,丧事就不符合礼制了。”厚葬是古人所告诫的,而墨家治丧以薄,又是君子所不赞同的,所以丧事要符合礼制,这是《春秋》所防范的。【音注】霤,力救反;塴,逋邓反,指下棺。
城平阳,音注【今泰山有平阳县】
楚师伐陈
【辛定王酉七年】九年【晋成七卒、齐恵公九、衞成三十五卒、蔡文十二、郑襄五、曹文十八、陈灵十四、杞桓三十七、宋文十一、秦桓五、楚庄十四】
春王正月公如齐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以浅言之,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当嵗首月,公朝于齐,夏使大夫聘于京师,此皆比事可攷,不待贬絶而恶自见者也。宣公享国九年,于周才一徃聘,其在齐则又再朝矣。经于如齐,每行必致,深罪之也。下逮战国,周衰甚矣,齐威王徃朝于周,而天下皆贤之,况春秋时乎?而宣公不能也。故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侵陵之败起矣。此经书君如齐、臣如周之意,而特书「王正月」以表之也】
齐师伐莱,音注【莱,从齐之小国】
秋取根牟。音注【东夷国也。取言公,不言公,非公命也。自宣而下,征伐在大夫矣】
八月,滕子卒。音注【昭公卒,文公立】
九月,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防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音注【扈,郑地】
【按左氏讨不睦也。陈侯不防,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乃还,则知经所书者,与晋罪陈之词也。防于扈以待陈,而陈侯不防,然后林父以诸侯之师伐之也,则防于自反而有礼矣。不书诸侯之师而曰「林父帅师」者,在防诸侯皆以师听命,而林父兼将之也,则其众辑矣。晋主夏盟,又尝救陈,所宜与也,而惟楚之即,夫岂义乎】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音注【成公卒,子景公獳立】
冬十月癸酉,衞侯郑卒。音注【成公卒,子穆公速立】
【晋成公何以不葬?鲁不防也。衞成公何以不葬?亦鲁不防也。衞成事晋甚谨,而鲁宣公独深向齐。衞欲为晋致鲁,故谋黒壤之防而特使孙良夫来盟,以定之也。及防于黒壤,而晋人止公,赂然后免。是以扈之防皆前日诸侯,而鲁独不徃二国继以丧赴,亦皆不防此所谓无其事而阙其文者也。或曰:「二君皆有贬焉,故不书葬。」误矣。鲁人不防亦无贬乎?书卒而以私怨废礼忘亲,其罪已见。春秋文简而直,视人若日月之无私照也。曲生意义,失之逺矣】音注【为,去声。见,音现】
宋人围滕
【围国非将卑师少所能办也,必动大众,而使大夫为主帅,明矣。然而称人,是贬之也。滕既小国,又方有丧,所宜矜哀吊恤之不暇,而用兵革以围之。比事以观,知见贬之罪在不仁矣】音注【将去声,比音彼】
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
【楚兵加郑数矣,或称人,或称爵,何也?郑自晋成公初立,舍楚而从中国,正也。楚人为是兴师而加郑,不义矣。故宣公三年书人、书侵,罪之也。次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诸侯未有声罪致讨者,而楚师至焉,故特书爵,与之也。然兴师动众,贼则不讨,帷服郑之为事,则非义举矣。故又次年传称「楚子伐郑」,而经书人,再贬之也。至是称爵,岂与之乎?按公羊例,君将不言帅师,书其重者也。至此书爵,见其陵暴诸侯,以重兵临郑矣。何以知其非与之乎?曰:「下书『晋郤缺帅师救郑』,则知其非与之也。」由此观春秋》书法皆欲治乱贼之党,谨内外之辨,以一字为褒贬,深切着明矣】
陈杀其大夫泄冶。音注【▯音泄,冶音也】
【称国以杀者,君与用事大臣同杀之也。称其大夫,则不失官守而杀之者,有専辄之罪矣。泄冶无罪而书名,何也?冶以諌杀身者也。杀諌臣者,必有亡国弑君之祸,故书其名为征舒弑君、楚子灭陈之端,以垂后戒。此所谓义系于名而书其名者也。比干諌而死,子曰:「商有三仁焉。」泄冶諌而死,何独无褒词?夫语黙死生,当其可而止尔。泄冶之尽言无隠,不愧乎史鱼之直矣。方诸比干,自靖自献于先王,则未可同日而语也。冶虽效忠,其犹在宋子哀、鲁叔肸之后乎?故仕于昬乱之朝,若异姓者,如子哀洁身而去可也;其贵戚耶,不食其禄如叔肸,善矣】音注【当去声】
【壬定王戍八年】十年【晋
译攻克平阳,音注【如今泰山有平阳县】
楚国军队讨伐陈国。
【辛定王酉七年】九年【晋成公七年、齐惠公九年、卫成公三十五年、蔡文公十二年、郑襄公五年、曹文公十八年、陈灵公十四年、杞桓公三十七年、宋文公十一年、秦桓公五年、楚庄王十四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宣公前往齐国;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夏季,仲孙蔑前往周朝京师。
【浅显地说,连缀文辞、排比史事,是《春秋》的教化作用。在岁首之月,鲁君去齐国朝见,夏天派大夫出访周朝京师,这些都是排比史事可供考察,不需要贬斥断绝,其恶行自然显现。宣公在位九年,对周朝只去了一次聘问,而在齐国却去了两次朝见。经文对于“如齐”,每次出行都详细记载,是深深谴责他。下及战国时期,周朝衰微得很厉害,齐威王去周朝朝见,天下人都认为他贤德,何况春秋时期呢?而宣公却不能做到。所以聘问朝见的礼制废弛,君臣的位分就丧失了,诸侯的品行就恶劣了,背叛侵凌的祸败就兴起了。这就是经文记载国君去齐国、臣子去周朝的用意,并且特别书写“王正月”来表明这一点】
齐国军队讨伐莱国,音注【莱,是依附齐国的小国】
秋季,夺取根牟。音注【东夷的国家。说“取”而不说“公”,表明这不是国君的命令。从宣公以后,征伐之事都由大夫掌握了】
八月,滕国国君去世。音注【昭公去世,文公即位】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盟。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陈国。音注【扈,是郑国的地方】
【按照《左传》的说法,是为了讨伐不和睦的人。陈侯没有参加会盟,荀林父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陈国。晋侯去世才撤军,就知道经文所记载的,是晋国谴责陈国的言辞。在扈地会盟是为了等待陈国,而陈侯没有来会盟,然后林父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他,那么会盟本身是自我反省而有礼的。不写“诸侯的军队”而说“林父率领军队”,是因为在会盟时诸侯都带着军队听命,而林父兼任统帅,那么他的军队就协调一致了。晋国主持中原盟会,又曾经救援陈国,本应与其交好,却只顺从楚国,这难道是合乎道义的吗】
辛酉日,晋侯黑臀在扈地去世。音注【成公去世,儿子景公獳即位】
冬季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音注【成公去世,儿子穆公速即位】
【晋成公为什么不记载葬礼?因为鲁国没有参加会盟。卫成公为什么不记载葬礼?也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会盟。卫国侍奉晋国非常谨慎,而鲁宣公却深深倾向齐国。卫国想为晋国拉拢鲁国,所以谋划黑壤的会盟,特意派孙良夫来结盟,以此确定关系。等到在黑壤会盟,晋国人扣留了鲁公,贿赂后才获免。因此扈地的会盟都是以前的诸侯,而鲁国独自没有去,两国相继传来丧事,也都未参加会盟,这就是所谓没有其事就省略其文。有人说:“两位国君都有贬斥,所以不记载葬礼。”这是错误的。鲁国人不参加会盟就没有贬斥吗?记载去世却因私怨废礼忘亲,其罪过已经显现。《春秋》文辞简练而直白,看待人如同日月无私照耀。曲解生义,相差太远了】音注【为,读去声。见,音现】
宋国人包围滕国。
【包围国家不是将领地位低、兵力少所能办到的,必定是出动大军,而让大夫做主帅,这是明显的。然而称“人”,是贬斥他们。滕国既是小国,又正逢丧事,所应怜悯哀悼吊唁都来不及,却动用武力去包围它。排比史事来观察,知道被贬斥的罪过在于不仁】音注【将读去声,比音彼】
楚子讨伐郑国,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楚国军队攻打郑国多次了,有时称“人”,有时称爵位,为什么呢?郑国自从晋成公刚即位,舍弃楚国而跟随中原诸国,这是正确的。楚国人因此兴师攻打郑国,是不义的。所以宣公三年记载“人”、“侵”,是谴责他们。次年,郑国公子归生弑杀其君,诸侯没有声讨罪行的,而楚国军队到了,所以特别书写爵位,是肯定他。然而兴师动众,贼人不讨,只为了征服郑国,就不是义举了。所以又次年传称“楚子伐郑”,而经文记载“人”,再次贬斥他。至此称爵位,难道是肯定他吗?按照《公羊传》的体例,国君统帅军队不写“帅师”,书写重要的部分。至此书写爵位,显示他欺凌暴虐诸侯,用重兵临逼郑国了。怎么知道不是肯定他呢?回答说:“下文记载‘晋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就知道不是肯定他了。”由此看《春秋》的书法,都是想要治理乱贼的党羽,谨慎内外之辨,用一个字来褒贬,深切显明了】
陈国杀了其大夫泄冶。音注【〇音泄,冶音也】
【称国名来杀,是国君和当权大臣共同杀了他。称其大夫,则没有失去官守而杀他,是有专断擅行的罪过。泄冶无罪却书写名字,为什么呢?冶是因为进谏而杀身的。杀进谏之臣的,必定有亡国弑君的祸患,所以书写他的名字作为征舒弑君、楚子灭陈的开端,以垂示后世的警戒。这就是所谓道义系于名字而书写他的名字。比干进谏而死,孔子说:“商朝有三个仁人。”泄冶进谏而死,为什么唯独没有褒扬的言辞?言语沉默生死,当合乎适宜而停止罢了。泄冶的尽言无隐,不愧于史鱼的直率。相比比干,自我安定自我奉献于先王,则不可同日而语了。冶虽然效忠,大概还在宋子哀、鲁叔肸之后吧?所以在昏乱之朝做官,如果是异姓,像子哀洁身离去就可以了;如果是贵戚,不吃其俸禄像叔肸,就很好了】音注【当读去声】
【壬定王戍八年】十年【晋
景公獳元年,齐恵十卒,衞穆公速元年,蔡文十三,郑襄六,曹文十九,陈灵十五弑,▯桓三十八,宋文十二,秦桓六,楚庄十五】
译齐景公獳元年,齐惠公去世,卫穆公速元年,蔡文公十三年,郑襄公六年,曹文公十九年,陈灵公十五年弑君,〇齐桓公三十八年,宋文公十二年,秦桓公六年,楚庄公十五年】
春公如齐公至自齐
【此亦如齐,亦致其至而不书月。上九年亦如齐,亦致其至而书月者,为是年夏使仲孙蔑如京师,故特于嵗首书王正月,以着宣公之罪,而君臣名分之际谨严如此也。归田以为私恵,比于君臣名分之际,则大小不侔矣】
齐人归我济西田
【宣公于齐,顺其所欲,既以女妻其臣,又以兵防伐莱之举,又每嵗徃朝于齐廷,虽诸侯事天子,无是礼也。故恵公恱其能顺事已而以所取济西田归之也。归讙及阐,直书曰归,此独书我者,乃相亲爱恵遗之意,深着齐人助成弑逆之罪也。或谓济西鲁之本封,故书我,则误矣。以柔巽卑屈事人,不以其道而得地,与恱人之柔巽卑屈事己,不以其道而归其地,皆人欲之私而非义矣】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齐侯元卒。音注【恵公卒,子顷公立】
齐崔氏出奔衞。音注【崔氏谓齐大夫崔杼】
【按左氏:崔杼有宠于恵公,髙国畏其逼也。公卒而逐之,奔衞。书曰:「崔氏」,以族奔也。许翰以谓崔杼出而能反,反而能弑者,以其宗彊,于此举氏,辨之早也,其说得矣。所谓讥世卿者,非公羊本防,盖门弟子因尹氏、武氏称世卿而附益之于此尔。经有事同而词异,亦有事异而词同,一视之则泥而不通矣】音注【泥,去声】
公如齐。音注【鲁朝于齐止此】
五月公至自齐
【文约而事详者,经也。春如齐朝恵公,夏如齐奔其丧,若是虽不致可也,而皆致者,甚之也。天王之丧不奔,欲行郊礼,而汲汲于奔齐恵公之丧;天王之葬不防,使防者徃,而公孙归父防齐恵公之葬,其不顾君臣上下尊卑之等,所谓肆人欲、灭天理而无忌惮者也。词繁而不杀,圣人之情见矣】
癸巳,陈夏徴舒弑其君平国。音注【灵公弑,子成公午立】
【陈灵公之无道也,而称大夫之名氏以弑,何也?祸莫大于拒諌而杀直臣,忠莫显于身见杀而其言验。泄冶所为不惮斧钺尽言于其君者,正谓灵公君臣通于夏徴舒之家,恐其及祸,不忍坐观,故昧死言之。灵公不能纳,又从而杀之,卒以见弑而亡其国,此万世之大戒也。特书徴舒之名氏,以见泄冶忠言之验,灵公见弑之由,使有国者必以逺色修身、包容狂直、开纳諌诤为心也。以为罪不及民,故称大夫以弑者,非经意矣】
六月宋师伐滕
【前围滕称人,刺伐丧也;此伐滕称师,讥用众也。宋大国,爵上公,霸主之余业,力非不足也。今邻有弑逆,不能声罪致讨,乃用大众以伐所当矜恤之小邦,且滕不事已,无乃已徳犹有所阙,而滕何尤焉?故特称师以着其罪,而汲汲于诛乱臣、讨贼子之意见矣】
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恵公
【归父,仲遂之子,贵而有宠。宣公深徳齐侯之能定其位,而又以济西田归之也,故生则倾身以事之而不辞于屈辱,没则亲徃奔丧,而使贵卿防其葬,亦不顾天王之礼阙然莫之供也。比事考辞,义自见矣】
晋人宋人衞人曹人伐郑
【按《左氏》:郑及楚平,诸侯伐郑,取成而还。其称人,贬也。郑居大国之间,从于彊令,岂其罪乎?不能以徳镇抚,而用力争之,是谓五十歩笑百歩,庸何愈于楚?自是责楚益轻,罪在晋矣】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音注【王季子即刘康公,周聘止此】
【公羊传》曰:「王季子者,王之母弟也。」王有时聘以结诸侯之好,礼也。宣公享国至是十年,不朝于周,而比年朝齐;不奔王丧,而奔齐侯丧;不遣贵卿防匡王葬,而使归父防齐侯之葬。纵未举法勿聘焉,犹可也,而使王季子来,王灵益不震矣。自是王聘,《春秋》亦不书矣】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音注【绎,邾邑。宣公而下,征伐在大夫,故自取绎,凡取皆不书其人;自伐▯,凡伐皆不书公】
【用贵卿为主将,举大众出征伐,不施于乱臣贼子,奉天讨罪,而陵弱侵小,近在邦域之中,附庸之国,是为盗也。当此时,陈有弑君之乱,既来赴告,藏在诸侯之防矣,曾不是图,而有事于邾,不亦傎乎?故四国伐郑,贬而称人;鲁
译春天,鲁宣公前往齐国。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这也是前往齐国,也记载了他回来,但没有记载月份。上九年也前往齐国,也记载了他回来,却记载了月份,是因为那年夏天派仲孙蔑前往京师,所以特意在岁首记载“王正月”,以彰显宣公的罪过,而君臣名分之间的谨慎严正就是这样。把归还田地作为私人的恩惠,与君臣名分相比,则大小悬殊了】
齐人把济西的田地归还给我们。
【宣公对待齐国,顺从它的意愿,既把女儿嫁给它的臣子,又出兵帮助讨伐莱国,又每年前往齐廷朝见,即使是诸侯侍奉天子,也没有这样的礼节。所以齐惠公高兴他能顺从侍奉自己,就把夺取的济西田地归还给他。归还讙地和阐地,直接记载为“归”,这里唯独记载“我”,是表示相亲相爱、施予恩惠的意思,深刻揭露齐人助成弑君叛逆的罪过。有人说济西是鲁国的本封地,所以记载“我”,这是错误的。以柔和顺从、卑屈的态度侍奉别人,不通过正道而得到土地,与高兴别人以柔和顺从、卑屈的态度侍奉自己,不通过正道而归还土地,都是私欲而非道义】
夏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音注【惠公去世,儿子顷公即位】
齐国崔氏出逃到卫国。音注【崔氏指齐国大夫崔杼】
【根据《左传》:崔杼受惠公宠信,高氏、国氏害怕他的威胁。惠公去世后驱逐他,他逃往卫国。经文记载:“崔氏”,是以家族出逃。许翰认为崔杼出逃后能返回,返回后能弑君,是因为他的宗族强大,在这里举出氏名,是及早辨别,他的说法是对的。所谓讥讽世卿,不是《公羊传》的本意,大概是门人弟子因为尹氏、武氏被称为世卿而附会添加在这里罢了。经文中有时事情相同而用词不同,有时事情不同而用词相同,一概而论就会拘泥而不通】音注【泥,读去声】
鲁宣公前往齐国。音注【鲁国朝见齐国到此为止】
五月,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文字简约而事情详尽的,是《春秋》。春天前往齐国朝见惠公,夏天前往齐国奔丧,像这样即使不记载回来也可以,但都记载了,是表示厌恶。天王的丧事不去奔丧,想要举行郊祀,却急忙前往齐惠公的丧礼;天王的葬礼不去参加,派参加的人前往,而公孙归父参加齐惠公的葬礼,他不顾君臣上下尊卑的等级,所谓放纵私欲、灭绝天理而没有忌惮。文字繁复而不删减,圣人的情感就显现了】
癸巳日,陈国夏徵舒弑杀了他的国君平国。音注【灵公被弑,儿子成公午即位】
【陈灵公无道,却记载大夫的名字和姓氏来弑君,为什么呢?祸患没有比拒绝劝谏而杀害忠直大臣更大的,忠诚没有比自身被杀而他的预言应验更显著的。泄冶之所以不怕斧钺而向他的国君尽言,正是说灵公君臣与夏徵舒之家通奸,恐怕招致祸患,不忍心坐视,所以冒死进言。灵公不能采纳,反而杀害他,最终被弑而亡国,这是万世的大警戒。特意记载徵舒的名字和姓氏,以显示泄冶忠言的应验,灵公被弑的原因,让有国家的人必须以远离女色修身、包容狂直、开纳劝谏为心。认为罪过不及百姓,所以称大夫来弑君的,不是经文的意图】
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
【之前围困滕国记载“人”,是讥讽在丧期讨伐;这里讨伐滕国记载“师”,是讥讽动用众兵。宋国是大国,爵位上公,霸主的余业,力量不是不足的。现在邻国有弑君叛逆,不能声讨罪过,却动用大众去讨伐应当怜悯的小国,况且滕国不侍奉自己,难道不是自己的德行还有缺失,而滕国有什么过错呢?所以特意记载“师”以彰显其罪过,而急于诛杀乱臣、讨伐贼子的意图就显现了】
公孙归父前往齐国参加齐惠公的葬礼。
【归父,是仲遂的儿子,尊贵而受宠。宣公深深感激齐侯能安定他的地位,又把济西田地归还给他,所以活着时倾身侍奉而不辞屈辱,死后亲自前往奔丧,并派贵卿参加他的葬礼,也不顾天王的礼节空缺而没有供给。比较事情考察用词,道义自然显现】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讨伐郑国。
【根据《左传》:郑国与楚国讲和,诸侯讨伐郑国,取得和解后返回。记载“人”,是贬低。郑国处于大国之间,顺从强者的命令,难道是它的罪过吗?不能用德行镇抚,却用武力争夺,这叫五十步笑百步,比楚国好在哪里?从此责备楚国更轻,罪过在晋国】
秋天,天王派王季子来聘问。音注【王季子就是刘康公,周王聘问到此为止】
【《公羊传》说:“王季子,是王的同母弟弟。”王有时聘问以结交诸侯的好意,是礼节。宣公在位到这时十年,不朝见周王,却连年朝见齐国;不奔天王的丧,却奔齐侯的丧;不派贵卿参加匡王的葬礼,却派归父参加齐侯的葬礼。即使不举法不聘问,还可以,却派王季子来,王室的威严更加不震动了。从此王室的聘问,《春秋》也不记载了】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讨伐邾国,夺取绎地。音注【绎,是邾国的城邑。宣公以后,征伐由大夫主导,所以从夺取绎地开始,凡是夺取都不记载人名;从讨伐某国开始,凡是讨伐都不记载国君】
【用贵卿作为主将,举大众出征讨伐,不施加于乱臣贼子,奉行天讨罪,却欺凌弱小侵犯小国,近在邦域之中,附庸的国家,这是盗窃。当时,陈国有弑君的乱事,已经来报告,藏在诸侯的盟约里了,竟然不图谋,却对邾国有事,不也糊涂吗?所以四国讨伐郑国,贬低而称“人”;鲁国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音注【宣公聘齐止此】
【按《左氏》:行父如齐,初聘也。归父如齐,邾故也。齐侯嗣立,宣公亲徃奔其父丧,又使贵卿防葬矣。若待逾年然后修聘,未晚也。而季孙亟行,归父继往,则以宣公君臣不知为国以礼,而谓妄说取人,可以免于讨也。归父贪于取绎,畏齐而徃盖理曲则气必馁矣,能无畏乎哉!《春秋》备书而不削,以着其罪,为后世鉴也】
齐侯使国佐来聘。音注【国佐即国武子,齐鲁之交自此疎矣】
【葬之速也,太不懐也。又未逾年而以君命遣使聘于邻国,则哀戚之情忘矣。孟子曰:「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滕文公五月居庐,未有命戒。及至葬,顔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恱而有愿为其氓者,盖礼义人心之所同然也。齐顷公嗣位之初,举动如此,丧师失地,防见执获,岂特妇人笑客之罪哉?已失守身之本矣】
饥
楚子伐郑
【经有词同而意异者,比事以观,斯得之矣。九年「楚子伐郑」称爵者,贬词也。若曰国君自将,恃强压弱,凭陵中夏之称也。知然者,以下书「晋郤缺帅师救郑」,则贬楚可知矣。此年「楚子伐郑」称爵者,直辞也。若曰以实属词,书其重者,而意不以楚为罪也。知然者,以传书「晋士防救郑,逐楚师于颍北」,而经削之,则责晋可知矣。此类兼以传为案者也】
【癸定王亥九年】十有一年【晋景二、齐顷公无野元年、衞穆二、蔡文十四、郑襄七、曹文二十、陈成公午元年、▯桓三十九、宋文十三、秦桓七、楚庄十六】
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音注【辰陵,陈地。序楚子于陈侯、郑伯之上,初予楚庄以伯也】
【晋、楚争此二国为日久矣。今陈、郑背晋从楚,盟于辰陵,而《春秋》书之,无贬词者,岂与其下乔木、入幽谷乎?中国不能令,则荆楚进矣。经之大法,在诛乱臣、讨贼子。有乱臣则无君,有贼子则无父。无父无君,则天下相率而为防贼不可以治,虽得天下,不能一朝居也。今鲁与齐方用兵伐莒,晋与狄方防于欑函,而不谋少西氏之逆也,而楚人能谋之,所谓「礼失而求之野」。椘虽僻防南服,犹以礼自守也。辰陵之盟,所以得书于经而词无贬乎?圣人讨贼之意,可谓深切着明矣】音注【背音佩】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秋,晋侯防狄于欑函。音注【欑函,狄地。欑,才端反。函,音咸。楚方倡义于天下,而晋孜孜于羣狄,至往防焉,晋卑甚矣】
【春秋》正法,不与夷狄防同,分类也。书防戎、防狄、防吴,皆外词也。内中国,故详;外夷狄,故畧。今中国有乱,天王不能讨,则方伯之责也;又不能讨,则四邻诸侯宜有请矣。而鲁方防齐伐莒,晋方求成于狄,是失肩背而养其一指,不能三年而缌、小功之察,不亦傎乎?凡此直书其事,不待贬絶而义自见者也】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徴舒。音注【不言楚子而称人,讨贼之辞也,以是为国人杀之也】
丁亥,楚子入陈。音注【楚入国书爵始此。先书杀,后书入,予楚以讨贼之义也,不以利陈累庄王也】
【称人者众词也。大恶,人人之所同恶,人人之所得讨。其称「楚人杀徴舒」,诸夏之罪自见矣。按《左氏传》,楚子为夏氏乱故,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陈,杀征舒,轘诸栗门。而经先书杀,后书入者,与楚子之能讨贼,故先之也。讨其贼为义,取其国为贪,舜、跖之相去逺矣,其分乃在于善与利耳。楚庄以义讨贼,勇于为善,舜之徒也;以贪取国,急于为利,跖之徒矣。为善与恶,特在一念湏臾之闲,而书法如此,故《春秋》传心之要典,不可以不察者也。或曰:「圣人大改过。楚虽县陈,能听申叔时之说而复封陈,可谓能改过矣。犹书『入陈』以贬之,何也?」曰:「楚庄意在灭陈,虽复封之,然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而又纳其乱臣,是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也。晋人以币如郑,问驷乞之立故
译大水。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冬天,公孙归父前往齐国。【音注:宣公聘问齐国到此为止。】
【按《左传》记载:季孙行父前往齐国,是初次聘问。公孙归父前往齐国,是因为邾国的缘故。齐侯刚刚继位,宣公亲自前往奔丧,又派遣高级卿大夫参加葬礼。如果等到第二年再修聘问,也不算晚。然而季孙频繁出行,公孙归父相继前往,这是因为宣公君臣不知道以礼治国,而认为妄言取悦他人,就可以免于讨伐。公孙归父贪图索取绎邑,畏惧齐国而前往,大概是理亏则气势必然衰弱,能不畏惧吗!《春秋》详细记载而不删削,以彰显他们的罪过,作为后世的鉴戒。】
齐侯派遣国佐前来聘问。【音注:国佐就是国武子,齐鲁之间的交往从此疏远了。】
【葬礼举行得太快,太不怀恋逝者了。又没过一年就以君命派遣使者聘问邻国,那么哀痛之情就忘记了。孟子说:“奉养活着的人不足以当作大事,只有送死才可以当作大事。”滕文公在丧庐中居住了五个月,没有发布命令和告诫。等到下葬时,面容的悲戚,哭泣的哀痛,吊唁的人非常高兴,甚至有人愿意成为他的百姓,这是因为礼义是人心所共同认可的。齐顷公刚继位之初,举动就是这样,丧失军队、丢失土地,几乎被俘获,难道仅仅是妇人嘲笑客人的罪过吗?他已经失去了守身的根本了。】
饥荒。
楚子讨伐郑国。
【《春秋》经文中存在词语相同而意义不同的情况,通过比较事件来观察,就能明白了。九年“楚子伐郑”称爵位,是贬斥的措辞。意思是说国君亲自率领军队,倚仗强大压迫弱小,欺凌中原的称呼。知道是这样,因为下文记载“晋国的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那么贬斥楚国就可知了。这一年“楚子伐郑”称爵位,是直叙的措辞。意思是说用实际的词语,记载重要的事,而意思并不认为楚国有罪。知道是这样,因为《左传》记载“晋国的士会救援郑国,在颍水北岸驱逐楚军”,而《春秋》经文删去了,那么责备晋国就可知了。这类情况需要结合《左传》作为案据。】
【癸定王亥九年】十一年【晋景公二年、齐顷公无野元年、卫穆公二年、蔡文公十四年、郑襄公七年、曹文公二十年、陈成公午元年、〇桓公三十九年、宋文公十三年、秦桓公七年、楚庄王十六年】
春天,周王的正月。
夏天,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音注:辰陵,是陈国的土地。将楚子排在陈侯、郑伯之上,是初次给予楚庄王霸主的地位。】
【晋国、楚国争夺这两个国家已经很久了。现在陈国、郑国背叛晋国跟随楚国,在辰陵结盟,而《春秋》记载这件事,没有贬斥的措辞,难道是赞许他们从高大的乔木下到幽深的山谷吗?中原国家不能发号施令,那么荆楚就进逼了。《春秋》的大法,在于诛杀乱臣、讨伐贼子。有乱臣就没有君主,有贼子就没有父亲。无父无君,那么天下人就相继成为盗贼,无法治理,即使得到天下,也不能一天安居。现在鲁国正和齐国用兵讨伐莒国,晋国正和狄人在欑函会盟,而不谋划讨伐少西氏的叛逆,而楚国人能谋划,这就是所谓的“礼制在中原丧失,就去荒野寻求”。楚国虽然偏居南方边远之地,仍然以礼制自我约束。辰陵之盟,之所以能记载在经文中而措辞没有贬斥,是因为圣人讨伐贼子的意图,可以说深切显明了。】【音注:背音佩】
公孙归父会同齐国人讨伐莒国。
秋天,晋侯在欑函与狄人会盟。【音注:欑函,是狄人的土地。欑,音才端反。函,音咸。楚国正在天下倡导道义,而晋国却孜孜不倦地与众狄人交往,甚至前往会盟,晋国的地位太低下了。】
【《春秋》的正统法则,不赞同与夷狄会盟,这是区分类别。记载与戎人会盟、与狄人会盟、与吴人会盟,都是排斥的措辞。重视中原国家,所以详细;排斥夷狄,所以简略。现在中原有动乱,天王不能讨伐,那么这是方伯的责任;方伯也不能讨伐,那么四邻的诸侯应当请求讨伐。而鲁国正会同齐国讨伐莒国,晋国正寻求与狄人讲和,这是失去了肩背而养护一根手指,不能分辨三年丧期和缌麻、小功丧期的细微差别,不也很荒谬吗?所有这些直接记载其事,不需要贬斥断绝,道义自然显现。】
冬天十月,楚国人杀死了陈国的夏徵舒。【音注:不说楚子而称人,是讨伐贼子的措辞,以此表示是国人杀了他。】
丁亥日,楚子进入陈国。【音注:楚国进入他国而记载爵位,从这里开始。先记载杀,后记载入,是给予楚国讨伐贼子的道义,不因为贪图陈国而连累庄王。】
【称人是众人的措辞。大恶,是人人所共同厌恶的,是人人所得以讨伐的。称“楚人杀徵舒”,诸夏的罪过自然显现了。按《左传》,楚子因为夏氏作乱的缘故,对陈国人说“不要动,将讨伐少西氏”,于是进入陈国,杀了征舒,在栗门车裂了他。而经文先记载杀,后记载入,是赞许楚子能讨伐贼子,所以先记载。讨伐贼子是义,夺取国家是贪,舜和跖相差很远,他们的区别就在于善与利罢了。楚庄王以义讨伐贼子,勇于行善,是舜一类的人;以贪夺取国家,急于求利,是跖一类的人。行善与作恶,只在一念之间的须臾,而书法如此,所以《春秋》是传达心意的要典,不可以不仔细考察。有人说:“圣人赞许大改过。楚国虽然县治陈国,能听从申叔时的劝说而恢复陈国的封地,可以说是能改过了。仍然记载‘入陈’以贬斥他,为什么呢?”回答说:“楚庄王意在灭掉陈国,虽然恢复了封地,但是先前取了一人带回,称为夏州,而又接纳了他们的乱臣,这是控制人的上下,使他们不能遵循君臣之道。晋国人带着财物到郑国,询问驷乞被立的原因
。子产对曰:『若寡君之二三臣,而晋大夫専制其位,是晋之县鄙也,何国之为?』辞客币而报其使,晋人舎之。他国非所当与也,而必欲纳其乱臣,存亡兴灭,其若是乎?仲尼重伤中国,深美其有讨贼之功,故特从末减,不称取陈而书『入』,虽曰与之,可矣】音注【辞客币而报其使,晋人舎之,事见《左传》昭公十九年】
译子产回答说:“如果我国的大夫,被晋国的大夫专断其职位,那我国就成了晋国的边邑,还成什么国家呢?”于是辞谢了晋国使者带来的礼物,并回复了使者,晋国人就放了他。其他国家本不该接纳,却一定要接纳叛乱的臣子,保存灭亡的国家,复兴已灭的诸侯,难道应该这样吗?孔子深切痛惜中原礼义的衰微,高度赞许其讨伐叛贼的功绩,所以特别从轻处理,不称“取陈”而记载为“入”,虽然说是肯定这种行为,也是可以的。【音注】“辞谢礼物并回复使者,晋国人放了他”,这件事见于《左传》昭公十九年。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此二臣者,从君于昏,宣滛于朝,诛杀諌臣,使其君见弑,盖致乱之臣也。肆诸市朝,与众同弃,然后快于人心。今乃诡辞奔楚,托于讨贼复雠以自脱其罪,而楚庄不能察其反覆,又使陈人用之,是犹人有饮毒而死者,幸而复生,又彊以毒饮之,可乎?故圣人外此二人于陈,而特书曰「纳」。纳者,不受而强纳之者也。为楚庄者,宜柰何?潴徴舒之宫,封泄冶之墓,尸孔宁、仪行父子朝,谋于陈众,定其君而去,其庶防乎】音注【潴音诸】
春秋传卷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卷十八宋胡安国撰宣公下
【甲定王子十年】十有二年【晋景三、齐顷二、衞穆三、蔡文十五、郑襄八、曹文二十一、陈成二、▯桓四十、宋文十四、秦桓八、楚庄十七】
春葬陈灵公
【讨贼者,非臣子也,何以书葬?天下之恶一也。本国臣子或不能讨,而上有天王,下有方伯,又其次有四邻,有同盟,有方域之诸侯,有四夷之君长,与凡民皆得而讨之,所以明大伦、存天理也。徴舒虽楚讨之,陈之臣子亦可以释怨矣,故得书葬,君子词也】
楚子围郑
【按《公羊传》例: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楚子县陈,盖灭之矣,而经止书「入」。其于郑也,入自皇门,至于逵道,盖即其国都矣,而经止书「围」。曷为悉从轻典,不着其凭陵诸夏之罪乎?上无天王,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臣弑君、子弑父,诸夏不能讨,而楚子能讨之。《春秋》取大节,畧小过,虽如楚子凭陵上国,近造王都之侧,犹从末减,于以见诛乱臣、讨贼子、正大伦之为重也】音注【逵道,《左传》作逵路,《公羊》作路衢】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音注【邲,郑地也。一音必,又音弼】
【战而言及主乎?是战者也。按左氏,晋师救郑,经既不以救郑书矣,又不言楚、晋战于邲,而使晋主之,何也?陈人弑君,晋不讨贼,而楚能讨之;楚人围郑,亦既退师与郑平矣,而又与之战,则非观衅之师也。故释楚不贬,而使晋主之,独与常词异乎?按邲之役,六卿并在,大夫、司马皆具官。不欲勦民者,三帅也;违命济师者,先縠也,而独罪林父,何也?尊无二上,定于一也。古者仗钺临戎,専制阃外,虽君令有所不受,况其属乎?栾书救郑,军帅之欲战者八人,武子遂还,众不敢遏。偪阳之举,匄、偃二将皆请班师,荀防令曰:「七日不克,必尔乎取之!」遂下偪阳。林父既知无及于郑,焉用之矣?诸帅又皆信然其防,先縠若独以中军佐济者,下令三军,无得妄动,按军法而行辟,夫岂不可?既不能令,乃畏失属亡师之罪,而从韩献子分恶之言,知难而冒进,是弃晋师于谁责乎?故后诛先縠,不去其官,此称败绩,特以林父主之也】音注【栾书救郑,军师之欲战者八人,武子遂还,众不敢遏,事见《左传》成公六年。偪阳之举,匄、偃二将皆请班师,荀防令曰:「七日不克,必尔乎取之!」遂下偪阳,事见《左传》襄公十年】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音注【萧,宋附庸国】
【假于讨贼而灭陈,春秋以讨贼之义重也,末减而书入。恶其贰已而入郑,春秋以退师之情恕也,末减而书围。与人为善之徳宏矣!至是肆其强暴,灭无罪之国,其志已盈,虽欲赦之不得也。故传称「萧溃」,经以「灭」书,断其罪也。孟子曰:「以力假仁者伯,伯必有大国。」楚庄盖以力假仁,不能久假而遽归者也。建万国、亲诸侯者,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絶世者,仲尼之法。今乃灭人社稷而絶其祀,亦不仁甚矣!萧既灭亡,必无赴者,何以得书于鲁史?楚庄县陈、入郑,大败晋师于邲,莫与校者,不知以礼制心,至于骄溢,克、伐、怨、欲皆得行焉,遂以防萧告赴诸侯,矜其威力以恐中国耳。孟子定其功罪,以五伯为三王之罪人。《春秋》,史外传心之要典,推此类求之,斯得矣】
晋人、宋人、
译接纳公孙宁、仪行父进入陈国。
【这两位大臣,跟随国君行昏乱之事,在朝廷上宣扬淫乱,诛杀劝谏的大臣,致使他们的国君被杀,大概是导致动乱的臣子。将他们陈尸于市朝,与众人一同抛弃,然后人心才会痛快。如今却用诡辩之辞逃往楚国,借口讨伐贼臣、报仇雪恨来开脱自己的罪责,而楚庄王不能明察他们的反复无常,又让陈国人任用他们,这就像有人因喝毒药而死,侥幸复活,又强行让他喝毒药,可以吗?所以圣人将这两人排斥在陈国之外,特别记载为“纳”。纳,是不接受而强行接纳的意思。作为楚庄王,应当怎么做呢?填平夏徵舒的宫室,封土于泄冶的墓上,将孔宁、仪行父的尸体陈列于朝堂,与陈国众人商议,安定他们的国君后离去,大概可以吧】音注【潴,音诸】
春秋传卷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传》卷十八 宋胡安国撰 宣公下
【甲定王子十年】十二年【晋景公三年、齐顷公二年、卫穆公三年、蔡文公十五年、郑襄公八年、曹文公二十一年、陈成公二年、〇桓公四十年、宋文公十四年、秦桓公八年、楚庄王十七年】
春天,安葬陈灵公。
【讨伐贼臣的,不是陈国的臣子,为什么记载安葬?天下的罪恶是一样的。本国的臣子或许不能讨伐,上有周天子,下有方伯,再其次有四邻诸侯,有同盟诸侯,有各地区的诸侯,有四夷的首领,以及普通百姓,都可以讨伐,这是为了彰明大伦常、保存天理。夏徵舒虽然是被楚国讨伐,陈国的臣子也可以消除怨恨了,所以得以记载安葬,这是君子的措辞】
楚子包围郑国。
【按照《公羊传》的体例:作战不称伐,包围不称战,攻入不称围,灭亡不称入,记载较重的那一项。楚子将陈国设为县,大概是灭亡了它,而经文只记载“入”。对于郑国,攻入皇门,到达逵道,大概是已经到达其国都了,而经文只记载“围”。为什么都从轻处理,不记载他欺凌中原诸侯的罪过呢?上面没有周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诸侯有臣杀君、子杀父的,中原诸侯不能讨伐,而楚子能讨伐。《春秋》看重大的节操,忽略小的过错,即使像楚子欺凌大国,逼近王都附近,仍然从轻处理,以此来显示诛杀乱臣、讨伐贼子、端正大伦常的重要性】音注【逵道,《左传》作逵路,《公羊》作路衢】
夏天六月乙卯,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音注【邲,郑国的地方。一音必,又音弼】
【作战而说“及”,是主动作战。按照《左传》,晋军救援郑国,经文既然不因为救援郑国而记载,又不说楚、晋在邲地交战,而让晋国作为主战方,为什么呢?陈国人杀了国君,晋国不讨伐贼臣,而楚国能讨伐;楚国人包围郑国,也已经退兵与郑国讲和了,却又与之交战,那就不是伺机而动的军队。所以不贬低楚国,而让晋国作为主战方,唯独与通常的措辞不同吗?按照邲地之战,六卿都在,大夫、司马都具备官职。不想劳民伤财的,是三位统帅;违抗命令渡河的,是先縠,而唯独归罪于荀林父,为什么呢?尊无二上,统一于一个领导。古代持斧钺临阵,专断军外之事,即使君命也有所不接受,何况他的下属呢?栾书救援郑国,军中想作战的有八人,武子于是退兵,众人不敢阻止。攻打偪阳时,匄、偃两位将领都请求撤军,荀防下令说:“七天不能攻克,一定要夺取它!”于是攻下偪阳。荀林父既然知道来不及救援郑国,还用它做什么呢?各位将领又都相信他的计谋,先縠如果独自以中军佐的身份渡河,下令三军,不得妄动,按照军法执行刑罚,难道不可以吗?既然不能命令,就害怕失去下属、丧失军队的罪责,听从韩献子分担罪责的话,明知困难却冒进,这是把晋军置于何地呢?所以后来诛杀先縠,不解除他的官职,这次称大败,特别由荀林父承担主要责任】音注【栾书救援郑国,军中想作战的有八人,武子于是退兵,众人不敢阻止,事见《左传》成公六年。攻打偪阳时,匄、偃两位将领都请求撤军,荀防下令说:“七天不能攻克,一定要夺取它!”于是攻下偪阳,事见《左传》襄公十年】
秋天七月
冬天十二月戊寅,楚子灭亡萧国。音注【萧,宋国的附庸国】
【借讨伐贼臣之名而灭亡陈国,《春秋》因为讨伐贼臣的道义重要,从轻处理而记载“入”。厌恶他背叛自己而攻入郑国,《春秋》因为退兵的情由值得宽恕,从轻处理而记载“围”。与人为善的德行宏大了!至此放纵其强暴,灭亡无罪的国家,他的志向已经满足,即使想赦免他也不能了。所以传称“萧溃”,经文以“灭”记载,断定了他的罪责。孟子说:“凭借武力假借仁义的是霸主,霸主必定有大国。”楚庄大概是凭借武力假借仁义,不能长久假借而迅速回归本性。建立万国、亲近诸侯,是先王的政令;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是孔子的法则。如今却灭亡人的社稷而断绝其祭祀,也太不仁了!萧国既已灭亡,必定没有报告的人,为什么能记载在鲁国史书上?楚庄将陈国设为县、攻入郑国,在邲地大败晋军,没有谁能与他抗衡,不知道用礼制约束内心,以至于骄傲自满,克、伐、怨、欲都能实行,于是用攻克萧国的事报告诸侯,炫耀其威力以恐吓中原各国。孟子判定他的功过,认为五霸是三王的罪人。《春秋》,是史书之外传达心意的要典,推究这类事情来寻求,就能得到了】
晋国人、宋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