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凡病有身发热。而外作恶寒之状者。此风寒之邪。伤于阳经而发。乃伤寒病也。有身无热。而外作恶寒之状者。
此风寒之邪。直中阴经而发。为中寒病也。阳数奇。故愈。约以七日。七者。少阳之数也。阴数偶。故愈。约以六日。
六者。老阴之数也。成注以火成数七。水成数六。为解亦通。愚按条辩云。无热恶寒者。乃伤寒或未发热之时。尚论篇云。寒邪初受。未郁成热。要之此言。终是太阳病。仲景云一二日发者。乌得云。病发于阴。若以寒伤营。营为阴作解。
牵强极矣。张氏缵论云。此条以有热无热证。阳病阴病之大端。乃阴阳寒热关头。学人所当体认。上论宜入前第二卷伤寒例中)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欲作再经准绳作欲再传经。犹言再传一经也。太阳者。巨阳也。内经云。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行其经尽者。谓寒邪之行。只在太阳一经。至七日。则太阳之邪。不外泄。即内入。故曰尽也。凡诸经之邪。必至七日。为行经尽。而自愈之时。如阳明病身热。二日受者。八日愈少阳病耳聋。三日受者。九日愈。皆七日以上也。欲作再经者。谓太阳病邪之初。郁热不散。欲再传经。当是阳明受之。非若成注云。伤寒自一日至六日。传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当愈不愈。则太阳之邪。
再传入阳明也。仲景立此条。是设一截病法云。太阳病愈。必至七日以上。太阳病传。止在二三日间医者。宜及此时。
针足阳明。迎而夺之。以泄其热。则病邪之气已衰。纵使有经而不至于传。则其病自愈。条辩云夺其传路而遏之。遏之之意。犹未善解。针足阳明穴。详后第十四卷。刺热法中。愚按成氏此条注谬甚。尚论篇承其谬云。太阳之邪。传至厥阴。六经尽矣。至七日当愈设不愈。则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岂非谬中之谬邪。考马玄台内经注云。自太阳至厥阴。犹人由户升堂入室。厥阴复出传于太阳。奈有少阴太阴少阳阳明以隔之。岂有遽出而传太阳之理。此斥再传之非。
实为千载定论。)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太阳者。盛阳也。成注云。巳午未。太阳气王。故乘其时而病解。后条辩云。太阳病欲解。必藉令未土。土者。阴阳之冲气也。缘病之发也。非虚发。必阴阳之乖气。有乘吾之经气者。病之解也。不徒解必阴阳之冲气。有王吾之经气者。愚谓四时之气。如春温夏热秋燥冬寒。皆遇土令而后得解。六经之解。各以三时太阳从巳至未。未。土也。阳明从申至戌。戌。土也。少阳从寅至辰。辰。亦土也。太阴从亥至丑。少阴从子至寅。厥阴从丑至卯。三阴之解。亦以土也。此为至当不易之理。成注总解云。阳行速。阴行缓。阳生于昼。阴生于夜。三阳经解时。
从寅至戌。以阳道常饶也。三阴经解时。从亥至卯。以阴道常乏也。按此论亦有理。)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成注云。中风家。发汗解后。未全快畅。此即是不了了。必俟十二日。六经行尽之时。余邪悉去。不治自愈。)
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身大热者。
足太阳病已。发热之时也。欲得近衣。是表恶风寒也。热在皮肤。是寒郁而肌表蒸热也。寒在骨髓。是风寒之气。束人肌骨间也。凡人病外伤风寒。则遍身骨节入髓疼痛。而作恶寒之状。扪其皮肤。则大热烙手。此系太阳表证。故列入太阳上编。身大寒者。谓病传三阴。邪已入腑。表无热也。不欲近衣。是内热发烦躁也。寒在皮肤。谓内热亢甚。肌表反作冷也。热在骨髓。是为郁热在里。深入脏腑间也。凡人病外伤风寒。表之不散。传入于府。胃腑实热。久不得泄。扬手掷足。大作烦躁之状。扪其肢体间。厥逆冰手。此非太阳病例。仲景举此对代而言之耳。愚以病患身热欲得近衣者。
仲景法。宜用麻黄汤以汗之。身寒不欲近衣者。宜用大柴胡汤。或三承气汤以下之。按成注以皮肤骨髓。有浅深内外表里之分。后条辩不察其误。谓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是沉阴内锢。而虚阳外浮。皮肤表热是假。骨髓里寒是真。
悖谬极矣。身寒不欲近衣。注与上同义。兹不尽述。或云。此条非仲景论。系叔和所增入者。详其文义。与阳盛阴虚。
汗之则死云云。又桂枝下咽。阳盛则毙云云。同 此危疑之辞。以惊惑人耳。例宜从删。)
译疾病有发热而怕冷的,这是病发于阳。有不发热而怕冷的,这是病发于阴。病发于阳的,七天可以痊愈。病发于阴的,六天可以痊愈。这是因为阳的数为七,阴的数为六。(凡是疾病出现身体发热,而体表呈现怕冷状态的,这是风寒邪气,侵袭阳经而发病,就是伤寒病。有身体不发热,而体表呈现怕冷状态的,这是风寒邪气,直接侵入阴经而发病,属于中寒病。阳数为奇数,所以会痊愈,大约以七天为期。七这个数,是少阳的数。阴数为偶数,所以会痊愈,大约以六天为期。六这个数,是老阴的数。成氏注文以火的成数为七,水的成数为六,用这个来解释,也说得通。我按语认为,条文辨析中说:所谓不发热而怕冷,是伤寒病尚未发热的时候。《尚论篇》说:寒邪刚刚侵入,还没有郁积而化热。总之,这句话说的,终究还是太阳病。仲景说,一两天就发病,怎么能说,病发于阴呢?如果把“寒邪伤营”,解释成营属阴,就太牵强了。张氏《缵论》说:这条以有热和无热的证候,作为阳病、阴病的大原则,是辨别阴阳、寒热的关键,学习医理的人应当切实领会。以上论述应当收入前面的第二卷《伤寒例》中。) 太阳病,头痛,经过七天以上,能够自行痊愈的,是因为邪气运行于本经的过程已经结束。如果病势将要再传一经,就针刺足阳明经,使病邪不再传变,这样就会痊愈。(“欲作再经”一语,《准绳》作“欲再传经”。意思仍是要再传一经。太阳,就是巨阳。《内经》说:七天时,巨阳经的病势衰退,头痛会稍有好转。所谓邪气运行本经的过程结束,是说寒邪的运行,只停留在太阳一经,到了第七天,太阳经的邪气,如果不能向外泄出,就会转而向内侵入,所以说本经的过程已经结束。凡是各经的邪气,都必须到第七天,才算运行本经的过程结束,也是病情自行痊愈的时候。例如阳明病身体发热,在第二天受邪的,第八天痊愈;少阳病耳聋,在第三天受邪的,第九天痊愈。这些都属于七天以上。所谓将要再传一经,是说太阳病初起时,邪气郁积化热而不消散,将要再次传入另一经,应当是由阳明经承受。并不像成氏注文所说的,伤寒从第一天到第六天,依次传遍三阳经和三阴经,到了第七天,本应痊愈却没有痊愈,那么太阳经的邪气,就会再次传入阳明经。仲景制定这条条文,这里提出一段论述疾病规律的话。太阳病痊愈,一定要到七天以上。如果太阳病发生传变,就在二三天之内,医生 应当抓住这个时机,针刺足阳明经,迎着病邪来势加以夺取,以泄去其中的热邪。这样,病邪之气就已经衰弱了。即使病邪已经循经传变,但还没有传到下一经,病也会自行痊愈。《条辩》说,这是夺取病邪传变的道路而加以阻遏。所谓阻遏它的意思,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针刺足阳明经的穴位,详见后面第十四卷,“刺热法”一节。我认为成无己对这一条的注释错误得厉害。《尚论篇》承袭了他的错误,说:太阳经的邪气,传到厥阴经,六经就传遍了。到了第七天本应痊愈,假如仍未痊愈,那么第七天就会再次传到太阳经,第八天又再次传到阳明经,这难道不是错误中的错误吗?考察马玄台《内经注》说:从太阳经传到厥阴经,就像人从门口登堂,再进入内室一样。厥阴经再出来传到太阳经,中间还隔着少阴、太阴、少阳、阳明四经,哪里有立刻传回太阳经的道理?这正是驳斥再次传变说法的错误,实在是千百年来确定不移的论断。) 太阳病将要缓解的时间,在巳时到未时之间。(太阳,是阳气最旺盛的意思。成无己注说:巳、午、未三个时辰,太阳经之气旺盛,所以借助这个时机,疾病就会缓解。后面的《条辩》说:太阳病将要缓解,一定要借助未时的土气。土,是阴阳二气相互调和的冲和之气。疾病发作,并不是无缘无故地发作,一定是阴阳失调之气,乘虚侵袭了人体本经的正气。疾病要缓解,也不只是自行缓解,必定是阴阳相交的冲和之气,使人体本经的正气旺盛起来。我认为,一年四时的气候,如春天温暖、夏天炎热、秋天干燥、冬天寒冷,都要遇到土气当令之后,才能得到缓解。六经病的缓解,各病都以三个时辰为一段;太阳病的时段从巳时到未时。未时,属土。阳明经病在申时到戌时之间,戌时,属土。少阳经病在寅时到辰时之间,辰时,也属土。太阴经病在亥时到丑时之间,少阴经病在子时到寅时之间,厥阴经病在丑时到卯时之间。三阴经病的缓解,也都要借助土气。这是最恰当而不可改变的道理。成无己在总论中解释说:阳气运行迅速,阴气运行迟缓;阳气在白天生发,阴气在夜间生发。三阳经病的缓解时间,从寅时到戌时,因为阳气的运行通常较为充盛。三阴经病的缓解时间,从亥时到卯时,因为阴气的运行通常较为不足。按:这种说法也有道理。) 属于风邪致病的人,表证虽已解除,但症状还没有完全清除,到第十二天就会痊愈。(成无己注说:患中风的人,发汗后病邪得到缓解,但身体还没有完全舒畅,这就是所谓症状尚未完全清除。一定要等到第十二天,也就是六经运行完毕的时候,残余的邪气全部消除,不用治疗也会自行痊愈。) 病人全身发热,反而想要穿得多些、靠近衣被,这是热在皮肤表面,寒在骨髓里面。全身感到很冷,反而不想接近衣被,这是寒在皮肤表面,热在骨髓里面。(所谓全身发热,是足太阳病已经出现,正处于发热的时候。想要靠近衣被,说明体表厌恶风寒。所谓热在皮肤,是寒邪郁闭,导致肌表蒸腾发热。所谓寒在骨髓,是风寒之气,束缚在人的肌肉和骨骼之间。凡是人体外感风寒而生病,就会全身的骨节乃至骨髓都疼痛,并出现怕冷的样子。用手摸他的皮肤,就会感到灼热烫手。这属于太阳表证。所以列入太阳上编。“身体非常寒冷”是说:疾病已经传入三阴。邪气已经进入腑中。所以体表没有发热。不愿意让衣服贴近身体。这是由于内热发作而烦躁。“寒在皮肤”是说:体内的热势反而非常旺盛。因此肌表反而感到寒冷。“热在骨髓”是说:这是郁积的热邪在体内。已经深入脏腑之间。一般人患了外感风寒的病。如果用解表法不能使邪气散去。邪气就会传入腑中。胃腑中有实热。长时间不能排泄。便会扬手蹬足。表现出非常烦躁的样子。触摸他的四肢身体。却见厥冷,手像冰一样。这不是太阳病的病例。仲景举出这一情况,只是为了相互对照说明罢了。我认为,病人身体发热而想让衣服贴近身体时。按照仲景的治法。应当用麻黄汤发汗。身体寒冷而不愿意让衣服贴近身体时。应当用大柴胡汤。或者用三承气汤中的方剂泻下。考察成无己的注释,他把皮肤和骨髓。分为有浅深、内外、表里的不同。后面的条文辨析没有察觉到他的错误。说病人身体大热。却反而想让衣服贴近身体。这是深伏的阴寒闭结在内。而虚弱的阳气浮越在外。皮肤表面的热是假象。骨髓内部的寒才是真实情况。这种说法荒谬到了极点。至于身体寒冷而不愿意让衣服贴近身体。注释与上面所说的意思相同。这里不再详细叙述。有人说:这一条不是仲景的论述。而是叔和增补进去的。详细考察它的文义。与“阳盛阴虚”。“发汗就会死亡”等说法。又如“桂枝汤服下咽喉”。“阳盛就会死亡”等说法。相同,都是这种令人危疑的言辞。只是用来惊吓、迷惑人的罢了。按体例应当删去。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历举上十二条。但论太阳中风伤寒温病等脉证。此条特举治法而申言之也。中风脉缓。阳浮阴弱者。脉缓之义也。
诊脉之法。有浮中沉三候。浮取之为阳。沉取之为阴。阳以候卫。阴以候营。阳脉浮。则卫气虚。而皮腠空疏。风易透之。风性本热。故不待闭郁而热自发也。阴脉弱。则营血虚而津液漏泄。热复蒸之。热气迫血。故不待覆盖而汗自出也。
成注云。啬啬者。不足也。恶寒之貌。淅淅者。洒淅也。恶风之貌。盖人病外感之证。未有恶风而不兼恶寒。恶寒而不兼恶风者不可拘拘于伤风但恶风也。翕翕者。言如合羽所覆。热发在表故也。鼻鸣者。肺开窍于鼻。又主皮毛。皮毛失护。风热壅而气喘作声也。干呕者。诸阳受气于胸中。太阳之真气不能外布。故胸中逆塞而欲作呕也。与桂枝汤者。成注云。和营卫而散风邪也。愚按成氏注太阳中风云。风并于卫。则卫实而营虚。又引经云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其言强实者。乃风邪之气入于卫中。既强且实也。如卫中之气果系强实。何由而外恶风寒邪。予故于阳脉浮下。
竟注作卫气虚也。营血果系虚弱矣。然此不过因其自汗出。汗为血液。故曰虚耳。如营中之血果虚。则仲景与桂枝汤后。
不当复云温覆。以出其汗矣。大抵外感之病以驱邪为主。风寒之邪入于营卫。营卫中真气总系虚弱。但一时为邪所入。
必先用发散药。攻去其邪待邪气去尽。方可以虚弱立论。成注所言不甚明畅。因多削去。以方喻程三家之注。及鄙意以补之。)
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 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 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 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小促 。言催促煮药之人也。宋版作少从容。此系传写之误。)
成氏明理论云。经曰。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云云。盖桂枝汤本专主太阳中风。
其于腠理致密。营卫邪实。津液禁固。寒邪所胜者。则桂枝汤不能发散。必也皮肤疏凑。又自汗。风邪干于卫气者。乃可投之也。仲景以解肌为轻。以发汗为重。是以发汗吐下后。身疼不休者。津液内耗也。虽有表邪而止。可解肌。故须桂枝汤少和之也。桂味辛热。用之为君。桂犹圭也。宣导诸药。为之先聘。是谓辛甘发散为阳之意。盖发散风邪。必以辛为主。故桂枝所以为君也。芍药味苦酸微寒。甘草味甘平。用以为臣佐者。内经所谓风淫所胜。平以辛佐以苦。以甘缓之。以酸收之。是以芍药为臣。而甘草为佐也。生姜味辛温。大枣味甘温。二物为使者。内经所谓风淫于内。以甘缓之。以辛散之。是用以为使也。姜枣之味辛甘。固能发散。而此又不特专于发散。以脾主为胃行其津液。姜枣之用。专行脾之津液而和营卫者也。麻黄汤不用姜枣者。谓专于发汗。则不待行化而津液得通矣。
琥按上成论如此明畅。则仲景立桂枝汤方。似乎一味不可。增损。宜乎后人用之。无不效矣。予每见今医执此方。
而准投于冬月太阳病一二日有汗之伤风。及服之。非徒无益。反有害者。何也。愚以太阳伤风证。未必尽人皆真正营弱者。内台方议云。使其人禀质素壮。气血有余。壮热不止。脉却阳浮而阴盛。其外证仍自汗恶风。本方中当用赤芍药。
以泻营中之邪实也。世传仲景桂枝汤方内用白芍药者。乃补营兼实卫之剂。在病患必体虚不任风寒。其脉浮缓微弱。其热翕翕然不甚。其汗时出。无有止时。方可竟投桂枝。否则风邪始盛于表。而用白芍药之酸以收之。大枣炙甘草之甘温以补之。吾恐虽有桂枝之辛热。生姜之辛温。其风寒之邪。何能尽由此二味而发散邪。当日仲景设立此方。必为正气虚而表邪微者用耳。今之治伤寒者。必欲祖而行之。其误多矣。
译太阳中风。阳脉浮,阴脉弱。阳脉浮,是说:发热会自行出现。阴脉弱,是说:汗液自行流出,阵阵怕冷。阵阵怕风。身体发热,像有东西合覆在体表。鼻腔发出鸣响,并有干呕。应当用桂枝汤治疗。(历数以上十二条。只是论述太阳中风、伤寒、温病等的脉象和证候。这一条特意提出治疗方法,并进一步说明。中风的脉象缓。所谓阳脉浮、阴脉弱。就是脉缓的含义。诊察脉象的方法。有浮、中、沉三种取脉层次。浮取脉象属于阳。沉取脉象属于阴。阳脉用来察看卫气。阴脉用来察看营血。阳脉浮。说明卫气虚弱。皮肤肌腠也因此疏松。风邪容易透入。风邪的性质本来属热。所以不用等到闭塞郁滞,发热就会自行出现。阴脉弱。说明营血虚弱,津液外泄。热邪又从中蒸迫。热气逼迫血液。所以不用等到盖上被褥,汗就会自行流出。成无己的注释说:“啬啬”是说:身体气血不足。是怕冷的样子。“淅淅”是说:身体有洒淅的感觉。是怕风的样子。大凡人患外感病证。没有只怕风而不同时怕冷的。也没有只怕冷而不同时怕风的,因此不能拘泥于“伤风病只怕风”这种说法。“翕翕”是说:感觉像有羽毛合拢覆盖在身上一样。这是因为热邪发于体表。鼻鸣是说:肺的窍开在鼻。肺又主管皮毛。皮毛失去保护。风热壅滞,于是气喘并发出声响。干呕是说:各经的阳气都从胸中得到。太阳的真气不能向外布散。所以胸中气机逆乱、壅塞,似乎要发生呕吐。使用桂枝汤,是说:成无己的注释说:这是为了调和营卫、疏散风邪。我考察成无己关于太阳中风的注释说:风邪与卫气相合。于是卫气看似有余而营气虚弱。他又引用经文说:“太阳病发热、汗出的。” 这就是营弱卫强。他说的“强、实”。是指风邪之气进入卫气之中。所以卫气既显得强,又显得充实。如果卫气果真强盛充实,又怎么会在体外畏惧风寒之邪呢?所以我在“阳脉浮”下面,特意注释为“卫气虚”。营血果真也是虚弱的。不过,这只是因为患者自己出汗,汗液属于血液,所以说是虚罢了。如果营中的血确实虚,那么仲景在服桂枝汤之后,就不应再说要温暖地覆盖身体,借此使它发汗了。总的说来,外感病以驱除邪气为主要原则。风寒之邪侵入营卫,营卫中的真气本来总是虚弱的,只是有一时被邪气侵入,所以必须先使用发散药,攻逐祛除邪气,等邪气完全除尽,才可以从虚弱方面来立论。成氏注释所说的不太明白流畅,因此删去了很多内容,再用方氏、喻氏、程氏三家的注释,以及我的浅见加以补充。) 卷三:辨析太阳病的脉象、证候及其治疗方法上 桂枝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片),大枣(十二枚,剖开)。以上五味药,切碎,用水七升,用微火煎煮,取三升药液,去掉药渣,调节到适宜的寒热程度,服一升。服药后过一会儿,喝一升多的热稀粥,以助药力,温暖地覆盖身体,使其保持约一时,全身微微有些汗,这样更好。不能让汗像水一样大量流淌,否则病就不能痊愈。如果服一次药,汗出后病已痊愈,就停止服用后面的药,不必把一剂药全部服完。如果不出汗,就按照前面的方法再服,仍然不出汗,以后服药时应稍微缩短间隔,间隔约半天,使三次服药全部服完。如果病情严重,就在一日一夜之内服药,经过一昼夜观察病情,一剂药已经服完,病证仍然存在,就再制一剂服用。如果仍然不出汗,就服到二三剂。忌食生冷食物、黏腻滑润的食物。肉类和面食,五辛、酒、酪以及气味难闻等食物。(“小促”,意思是催促煎药的人。) 宋代刻本作“少从容”,这是传抄造成的错误。) 成氏《明理论》说:经典说:桂枝本来是用来解肌的。如果患者脉象浮紧,发热而不出汗,就不能给他服用桂枝汤,等等。因为桂枝汤本来专门用于治疗太阳中风,如果腠理致密,营卫中的邪气实,津液被闭塞固守,属于寒邪占优势的,桂枝汤就不能发散邪气。必须是皮肤腠理疏松,并且有自汗,属于风邪侵扰卫气的,才可以使用桂枝汤。仲景认为解肌是较轻的治法,发汗是较重的治法。因此,在发汗、催吐或泻下之后,身体疼痛仍不停止,这是体内津液已经耗损了。即使还有表邪,也只能,采用解肌的方法,所以必须用桂枝汤稍加调和。桂枝味辛而性温,用它作为君药。“桂”又像“圭”一样,能够宣通引导其他药物,为它们先行引路。这就是以辛味和甘味发散、属阳的意思。要发散风邪,必须以辛味药为主,所以桂枝用作君药。芍药味苦、酸,性微寒。甘草味甘,性平。用它们作为臣药和佐药,符合《内经》所说的:风邪过盛,用辛味药使其平衡,以苦味药辅助,用甘味药使其缓和,用酸味药使其收敛。所以芍药作为臣药,甘草作为佐药。生姜味辛,性温。大枣味甘,性温。这两味药作为使药,符合《内经》所说的:风邪在体内过盛,用甘味药使其缓和,用辛味药使其发散。所以用它们作使药。生姜和大枣的味道辛甘,本来就能发散邪气,但它们的作用又不只是专门用于发散,因为脾负责替胃输布津液,生姜和大枣的作用…… 专门运行脾所输布的津液,使营卫调和。麻黄汤不使用生姜、大枣,是因为它专门用于发汗。这样就不必等待脾胃运化,津液也能通畅了。琥按:以上成无己的论述如此明白畅达。那么,张仲景创立桂枝汤这个方子,似乎就不能只用一种药而不加减。应当有所增减。后人应当使用它,就没有不见效的了。我常常看到如今的医生拘泥于这个方子,便准备用它治疗冬月太阳病一两天、已经出汗的伤风证。等到服下以后,不但没有好处,反而有害,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太阳伤风证,未必人人都确实属于营气虚弱。《内台方议》说:假如患者禀赋素来强壮,气血充足,高热持续不退,脉象却表现为浮取有力而沉取偏盛,外在证候仍然是自汗、怕风,这个方中应当使用赤芍药,用来泻除营分中的邪实。世代相传的仲景桂枝汤方中使用白芍药,是补益营气兼以充实卫气的药剂。患者必须是体质虚弱、不能耐受风寒,脉象浮缓而细弱,发热轻微而不严重,并且汗液时有排出,没有停止的时候,才可以一直使用桂枝汤。否则,风邪刚刚在体表旺盛,却用白芍药的酸味将其收敛,又用大枣、炙甘草的甘温之性加以补益,我恐怕即使有桂枝的辛热,以及生姜的辛温,风寒邪气,又怎么能仅凭这两味药就把邪气完全发散出去呢?当时仲景创立这个方子,一定只是为正气虚弱而表邪轻微者而设。现在治疗伤寒的人,却一定要承袭并照搬使用它,发生的错误就太多了。
琥又按中风发热。甚至鼻鸣干呕者。此邪热也。邪热之气。不能杀谷。言不能胜谷气也。仲景于桂枝汤方后云。服已。须臾。 热稀粥一升余。必其人外虽病头项强痛。发热自汗恶风寒。内则饮食如故。胸膈未尝痞满。故令其 热稀粥。且禁其勿食肉面等物也。予每见今人病风寒。必先挟食者多。故非惟不敢 热稀粥。并不敢投桂枝汤。恐炙甘草大枣之甘温。反作胀满故也。后学如读书不明理。见证审脉不亲切。执一桂枝汤方。以治太阳中风证。差错不少。慎之慎之。琥又按仲景于桂枝汤方下云。温覆令微汗若一服汗出。不必尽剂。若不汗。更作服。又不汗。服至汗出。则此是发汗药也。成氏明理论又引经云。桂枝本为解肌。若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又似止汗之药。何也。愚谓太阳伤风。乃表虚为风寒所袭。其自汗必有时而出。有时又止。出不能透。所以发热不休。仲景用桂枝汤者。以辛甘发散肌表之风邪。使邪去则表密而汗自止。热自休。乃发中有止之义。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此言太阳病同是头痛发热。只要认其证。必汗出恶风。乃为中风。方可投桂枝汤也。)
太阳病项背强KT KT 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KT 音殊。KT KT 者。鸟飞羽短伸颈之貌。太阳病项背强矣。复KT KT 然颈不得舒。颈之经属阳明。项背与颈KT KT 然其状当无汗矣。今反汗出恶风。仲景法。太阳病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今因其KT KT 然。故加葛根于桂枝汤中。以兼祛阳明经之风也。成氏不解此义。而云药味与桂枝汤同。且疑其有麻黄。为误甚矣。愚按此条。当是太阳阳明中风证。上桂枝句云云。当作桂枝汤加葛根主之。
其义始明。)
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加葛根汤方
(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
葛根(四两)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桂枝(二两去皮)
上六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 粥。余如桂枝汤法。
琥按上方。乃桂枝汤中。加葛根一味药也。夫桂枝汤。仲景用以治太阳中风。汗出恶风之证。今者项背强。
又复KT KT 然而颈拘缩。夫KT KT 者。本为寒甚。寒甚者。当无汗。今则反汗出而恶风。此系太阳伤风证。因多KT KT 然拘缩之状。故于桂枝汤中。加葛根为君。以祛风邪。解肌表。
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可与之。(此条是误下。未至大坏之证。成注云太阳属表。而反下之。则虚其里。阳邪乘虚入里。气当下陷。今者虽下而不至大坏。里气未虚。仍然上冲。是犹之前条桂枝汤证。风壅气逆。欲作干呕之状也。故云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里气虚馁。阳邪入里。不复在表。故云不可与桂枝汤方也。按条辩及尚论篇注云。可与桂枝汤方。用前下药法。合表里而两解之。如桂枝加大黄汤之类是也。此言于义未合。学人宜从成注为是。)
(附后例)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此条是坏病。正文与注。见后第十二卷救逆论中。仲景论于此条之下。接桂枝本为解肌云云。愚考桂枝证有杂入太阳中篇。麻黄青龙汤内者。因采附于下。以便学人记习。要于仲景原文。不敢前后倒乱也。)
(附例)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外证未解。谓头痛项强恶寒等证犹在也。脉浮弱者。
即阳浮阴弱之谓。辩证据脉。则不论日久。犹当以微汗解肌。故云宜桂枝汤也。)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人汤主之。(下后气夺于下。呼吸不续而喘者。是为虚喘。今曰微喘。
此虽因误下。里气未夺。反上逆。而与表邪交错于胸中。故与桂枝汤以解表。加浓朴杏人。以下胸中之逆气也。尚论篇以喘为真气亏乏。复加浓朴杏人。以泄气利喘。误矣。杏人之人。与仁同。外台千金皆从人。)
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外证未解者。谓表证未全解也。王宇泰云。
但有一毫头痛恶寒。即为在表。表证未解。虽有可下之证。不可下也。下之为逆。逆者。为病在外。而反攻其内。于治法为不顺也。若下之而外证仍未解者。仍当解外。故云宜桂枝汤主之也。)
译琥又按:中风发热,甚至出现鼻鸣、干呕的,这是邪热。邪热之气,不能消化谷物,也就是说不能胜任消化谷气。仲景在桂枝汤方后说:服药以后,过一会儿,喝一升多的热稀粥。这必定是因为患者外在虽然有头项强痛,发热、自汗、怕风怕寒,但内在饮食仍和平时一样,胸膈从未出现痞满。所以让他饮用热稀粥。并且禁止他吃肉、面等食物。我常见如今的人患风寒病,大多必然夹有食积。所以不但不敢饮用热稀粥,连桂枝汤也不敢使用。担心炙甘草、大枣的甘温之性,反而会造成胀满。后学如果读书却不明白医理,诊察证候、审察脉象又不细致,只拘守一个桂枝汤方,用来治疗太阳中风证,出现的差错就会很多。务必谨慎,务必谨慎。琥又按:仲景在桂枝汤方下说:温暖地覆盖身体,使其微微出汗;如果服一剂后已经出汗,就不必把整剂药服完。如果没有出汗,就再服一次。如果仍然没有出汗,就服到出汗为止。可见这是一种发汗药。成无己《明理论》又引用经文说:桂枝本来是用来解肌的。如果脉象浮紧,发热而不出汗,就不能使用桂枝汤。它又好像是止汗的药,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太阳伤风,是体表虚弱,受到风寒侵袭,所以自汗必定有时流出,有时又停止。汗液不能畅快透出,所以发热持续不止。仲景使用桂枝汤,是用辛甘之性发散肌表的风邪,使邪气祛除后体表固密,汗液自然停止,发热自然也会停止。这就是发汗之中包含止汗的意义。太阳病,头痛、发热、出汗、怕风的,以桂枝汤为主治。(这里说太阳病同样都有头痛、发热,只要辨认其证候,必须有出汗、怕风,才属于中风证,这样才可以使用桂枝汤。) 太阳病,项背强硬,呈“KT KT”状,反而出汗、怕风的,以桂枝加葛根汤为主治。(“KT”的读音是“殊”。“KT KT”是指,像鸟飞时羽毛短缩、伸长脖子的样子。太阳病,项背已经强硬,又呈现“KT KT”状,颈部不能舒展,颈部所属的经脉是阳明经。项背和颈部呈“KT KT”状,按这种情况本来应当没有汗。如今却反而出汗、怕风。按照仲景的治法,太阳病出汗、怕风的,以桂枝汤为主治。如今正因为出现〔原文“KT KT”,疑为形容项背强硬拘急之词〕的样子。所以在桂枝汤中加入葛根。用来兼顾祛除阳明经的风邪。成无己没有理解这个意思。反而说药味与桂枝汤相同。并且怀疑其中有麻黄。这是非常错误的。我考察这一条。应当是太阳、阳明两经合并的中风证。上文“桂枝”一句所说的内容。应当写作“用桂枝汤加葛根来主治”。这样它的意思才清楚。) 卷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加葛根汤方 (此方从原书《伤寒论》第十卷中采录附载于此。) 葛根四两,芍药二两,炙甘草二两,切开的生姜三两,掰开的大枣十二枚,去皮桂枝二两。以上六味药。加水一斗。先煮葛根,煎至水量减少二升。除去上面的浮沫。再放入其他药物。煎取三升药液。去掉药渣。温服一升。盖被取微微出汗。不必〔原文缺字〕粥。其余都按照桂枝汤的服用方法。琥按:上面的方剂。就是在桂枝汤中。只加入葛根这一味药。桂枝汤。仲景用它来治疗太阳中风。汗出而怕风的证候。如今又有项背强硬。并且还出现〔原文“KT KT”,疑为形容拘急强硬〕、颈部拘缩的情况。所谓〔原文“KT KT”,疑为形容拘急强硬〕。本来是寒邪很重的表现。寒邪很重时。应当没有汗。如今却反而出汗并怕风。这属于太阳伤风证。只是因为拘急、颈部收缩的症状较为明显〔原文“KT KT”,疑为形容词〕。所以在桂枝汤中。加入葛根作为主药。用来祛除风邪。疏解肌表。患太阳病。误用下法以后。如果气向上冲。可以给予桂枝汤。按照前面的服用方法。如果没有气向上冲。就不可给予桂枝汤。(这一条说的是误用下法。但病情还没有严重败坏的证候。成无己注说,太阳病属于表证。却反而对它使用了下法。于是使里气虚弱。阳邪便乘虚进入里部。气本应向下陷落。如今虽然用了下法,但还没有严重败坏。里气还没有虚弱。所以气仍然向上冲。这仍然属于前一条所说的桂枝汤证。风邪壅滞,气机上逆。呈现将要干呕的样子。所以说可以给予桂枝汤。按照前面的服用方法。如果没有气向上冲。就是里气虚弱衰惫。阳邪已经进入里部。不再停留在表部。所以说不可给予桂枝汤。按《条辨》和《尚论篇》的注文说。可以给予桂枝汤。按照前面使用下药的方法。兼顾表里而同时解除两方面的病邪。就像桂枝加大黄汤这一类方剂。这种说法在义理上并不相合。学习者应当以成无己的注解为正确。) (附在后面的例文:太阳病。经过三天。已经发过汗。或者使用过催吐法。或者使用过下法。或者使用过温针。病仍然没有解除。这就属于坏病。不适合再给予桂枝汤。应当观察脉象和证候。明确究竟犯了哪一种治法错误。再随着具体证候进行治疗。(这一条说的是坏病。正文和注文。见后面第十二卷《救逆论》中。仲景在这一条下面。接着说“桂枝本来是用来解肌的”等内容。我考察到,桂枝证有些内容混杂编入《太阳病》中篇。其中有麻黄汤、青龙汤的内容。因此把它们采录附在下面。以便学习者记诵和学习。至于仲景原文。我不敢把前后次序弄乱。) (附录例文:太阳病。表证还没有解除。脉象浮而弱的,应当用发汗法解除。适宜用桂枝汤。(表证还没有解除。是说头痛、项部强硬、怕冷等证候仍然存在。所谓脉浮而弱。就是所说的寸部脉浮、尺部脉弱。辨证以脉象为依据。那么即使患病日子已经很久。仍然应当用微微发汗的方法疏解肌表。所以说适宜用桂枝汤。) 太阳病用了下法后出现轻微喘促。这是因为表证还没有解除。由桂枝加厚朴杏仁汤主治。(使用下法后,气被夺向下部。呼吸不能接续而出现喘促。这属于虚喘。) 现在出现轻微气喘。这虽然是由于误用下法所致,但里气并没有因此耗损,反而向上发生逆乱,并与表邪在胸中交错,所以用桂枝汤来解表,再加浓朴、杏人,以降下胸中的逆气。《尚论篇》把气喘解释为真气亏虚,又加用浓朴、杏人,认为这样可以泄气而使气喘通利,这是错误的。“杏人”中的“人”字,与“仁”字相同。《外台秘要》和《千金要方》都写作“人”。太阳病,表证还没有解除,就不能使用下法。如果使用下法,就是治疗方向相反。想要解除表邪,应当用桂枝汤治疗。“表证还没有解除”,是说表证还没有完全消退。王宇泰说:只要还有一点头痛、怕冷,就说明病邪仍在表。表证尚未解除,即使同时有可以使用下法的证候,也不能使用下法。使用下法就是治疗方向相反。所谓治疗方向相反,是因为病在体表,却反而攻治其内部,这在治疗方法上是不合顺序的。如果用了下法而表证仍未解除,仍然应当解除表邪。所以说应当用桂枝汤治疗。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是粗工死守汗下之法。不知脉理故也。汗后脉浮者。为不愈以脉浮为邪在外。医人反下其内故令病不愈也。今止据脉浮知邪在外。不论既汗且下。须当以桂枝汤解其外邪。则自愈。愚按上文云先发汗当是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先用麻黄汤以发之。紧脉去而浮脉存。汗虽出而表不解。所以不论误下。但据脉浮。当须改用桂枝汤以解其肌也。)
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尔。以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
营卫和。则愈。宜桂枝汤。(此明中风病。所以卫受风邪。营反汗出之理。病常自汗出者。谓时时汗自出也。伤寒无汗为营气伤。今既有汗。则营气无伤而得和矣。营气虽和于内。而外不与卫气相谐。以卫中有客邪之气。所以不共营气和谐故尔。营行脉中。为卫之守。卫行脉外。为营之护。未有卫病而营不病者。故汗亦营中之液。非但卫疏而后出也。病虽常汗。治当复发其汗。使卫中客邪之气去。斯营与卫自相和谐。则愈故云宜桂枝汤。)
病患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藏无他病者。谓里和能食。二便如常也。时发热。自汗出者。谓有时发热。有时不甚热。有时汗出。有时汗不出也。卫气不和。即前条云。不共营气和谐之意。故自汗时出。而久不得愈先其时者。谓及其发热自汗之时。用桂枝汤以透发其汗。则愈。苟失其时。
则风邪入里。病热必深。桂枝汤非所宜矣。)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
宜桂枝汤。(六七日不大便。明系在里有热。故虽头痛。必是阳明热蒸。此可与承气汤。若其人小便清者。知热不在里。
仍在表也。虽不大便六七日。当须发其汗。以解其在表之热。若头痛不已者。为风寒之邪上壅。热甚于经。势必至衄。
须乘其未衄之时。宜用桂枝汤以汗解之。或问此条。乃伤寒头痛有热。当须发汗。何以不用麻黄汤。予曰。若麻黄汤证。
当见身疼痛矣。且也。麻黄汤证。表热显然。虽不大便六七日。何至欲与承气汤。大抵桂枝证。有与承气证相似者。故仲景云。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也。二药错误。立至死亡。所以验小便实为仲景妙法。)
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伤寒发汗者。谓太阳伤寒。服麻黄汤。发汗。身凉为已解。至半日许。复烦者。身复发烦热也。脉浮数者。脉转浮数也。尚论篇云。此明系汗后表疏。邪风袭入所致。虽仲景法。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然此条病。已曾用过麻黄汤发汗矣。故当更方以发其汗。宜桂枝汤以主之也。)
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主之。(营弱卫强者。即前太阳中风桂枝汤说注云。卫实而营虚之意。后条辩云。何以云弱。正气夺则虚。故云弱也。何以云强。邪气盛则实。故云强也。营中之阴既正虚而不守。卫外之阳复邪实而失护。故使汗出而发热也。欲救卫间之邪风者。成注云。与桂枝汤。以解散风邪调和营卫。)
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肌者。肤肉之间也。风邪伤卫。
卫行脉外。正当肤肉之间。方用桂枝汤以救解之。若其人脉浮而紧。发热汗不出者。此系太阳伤寒。寒伤营。乃麻黄汤证。桂枝汤中有芍药。收敛寒邪。是药与病相反。不可与也。医者常须识认此证。勿令病家错误服之。)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成注云。酒客内热。其于无病时。热气熏蒸肤腠间。固多汗矣。及其病风寒之邪。脉必浮缓。而汗出可知。医人不可据脉验证。执一桂枝汤与之。其得汤。必作呕而吐出。何也。以酒客既伤于酒。又挟外邪胸中。必满而逆。若食甘则愈满。故不喜也。即一酒客病。则凡太阳中风而挟食者。桂枝亦在所当禁可类推矣。)
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佳。(佳坊本作仁此云喘家者。乃太阳中风证。自汗而增喘也。喘为风甚气壅。故作桂枝汤。必加浓朴杏人。以泄利逆气。)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桂枝之性本热。服汤之人。如系酒客之类。得之而吐者。以其人胸膈中素有湿热。更服桂枝汤。则两热相搏。郁蒸既久。津液销败而为脓血。此为肺胃受伤。盖风寒之来。先伤肺。服汤之误。复败胃故也。愚按此条证。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服类要芍药地黄汤。郭白云云。见脓血而后可服。)
译太阳病,先发汗而病没有解除,又再次使用下法,脉象浮的,病不会痊愈。浮脉表示病邪在外,却反而使用了下法,所以病才一直不能痊愈;现在脉象浮,因此知道病邪还在外。应当先解除表邪,这样就会痊愈,应当用桂枝汤治疗。先发汗而病没有解除,又再次使用下法,这是庸医拘泥于汗法、下法,而不知道脉理的缘故。发汗以后脉象仍浮,说明病还没有痊愈,因为浮脉表示邪在外,医生却反而攻下其里,所以病才不能痊愈。现在只根据浮脉知道邪在外,不必计较既已发汗又已使用下法,仍然应当用桂枝汤解除表邪,这样病就会自行痊愈。我认为上文所说的“先发汗”,应当是指太阳病脉浮紧而无汗,先用麻黄汤发汗,紧脉消失而只剩浮脉,虽然出了汗,但表证仍未解除。所以不必讨论是否误用了下法,只根据脉象浮,就应当改用桂枝汤来解除肌表之邪。患病时经常自发出汗,这是营气调和,营气虽然调和,但体表却不协调,因为卫气没有与营气相合,所以营气能够调和。营气运行在脉内,卫气运行在脉外。再次使其发汗,营气和卫气就会调和,病就会痊愈。应当用桂枝汤。这是在说明中风病,卫气之所以受到风邪侵袭,以及营气反而出汗的道理。“经常自发出汗”,是说汗水时常自行流出。伤寒病没有汗,是营气受到损伤,现在既然有汗,就说明营气没有受伤而且已经调和。营气虽然在体内调和,但体表却没有与卫气相协调,这是因为卫气之中有外来的邪气,所以不能与营气协调。营气运行于脉中,是为了守护卫气;卫气运行于脉外,是为了保护营气。从来没有卫气有病而营气不受影响的情况,所以汗也是营气中的津液,并不只是因为卫气疏泄之后才出汗。病人虽然经常出汗,治疗时仍应当再次使其发汗,使卫气中的外来邪气消除,这样营气和卫气自然会相互协调,病就会痊愈,所以说应当用桂枝汤。病人的脏腑没有其他疾病,却时常发热,自发出汗而病不痊愈,这是卫气不调和。应在发热之前发汗,病就会痊愈,应当用桂枝汤治疗。“脏腑没有其他疾病”,是说里气调和,能够进食,大小便都和平常一样。“时常发热”,又自发出汗,是说有时发热,有时热势不明显,有时出汗,有时又不出汗。卫气不调和,就是前一条所说的,卫气不能与营气协调的意思。所以会不时自发出汗,却长久不能痊愈。所谓“在发作之前”,是指趁着发热、自发出汗的时候,用桂枝汤使汗邪透发出来。这样就会痊愈。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机,风邪就会侵入体内,病热必然会加深。桂枝汤就不适用了。) 患伤寒而不大便,经过六七天,出现头痛、发热,应当给予承气汤。如果小便清,就知道病邪不在里,仍然在表。应当立即发汗。如果出现头痛,必然会发生鼻衄。适宜用桂枝汤。六七天不大便,显然说明病在里而有热。所以即使头痛,也一定是阳明热邪蒸盛。这种情况可以给予承气汤。如果这个人的小便清,就知道热邪不在里,仍然在表。即使六七天不大便,也应当发汗,以解除表部的热邪。如果头痛不止,这是风寒之邪向上壅滞所致,经脉中的热邪很重,势必会发生鼻衄。必须趁还没有鼻衄的时候,用桂枝汤发汗,使病邪得到解除。有人问:这一条,说的是伤寒头痛而发热,应当发汗,为什么不用麻黄汤?我回答说:如果是麻黄汤证,就应当出现身体疼痛。而且,麻黄汤证,表热的表现很明显;即使六七天不大便,又怎么会想到给他服承气汤呢?总的来说,桂枝汤证,有些表现与承气汤证相似。所以张仲景说:桂枝汤服下后,如果阳气过盛,就会死亡;承气汤进入胃中后,如果阴气过盛,也会死亡。这两种药用错,会立即导致死亡。所以通过观察小便来辨别,实在是张仲景的妙法。) 患伤寒,发汗后病情缓解了大约半天,又感到烦闷,脉象浮而数,可以再次发汗,适宜用桂枝汤治疗。(患伤寒而发汗,这里说的是太阳伤寒。服用麻黄汤,发汗后,身体转凉,表示病已经解除。过了大约半天,又感到烦闷,是身体再次出现烦闷发热。脉象浮而数,是脉象又转为浮数。《尚论篇》说:这显然是发汗后肌表疏松,邪风乘虚侵入所致。按照张仲景的治法,脉浮而数的,可以发汗,适宜用麻黄汤。然而这一条所说的病,已经用过麻黄汤发汗了。所以应当更换方剂来发汗,适宜用桂枝汤作为主治方。) 太阳病发热并出汗,这是营气虚弱、卫气偏强,所以会出汗。如果要救治侵入的风邪,适宜用桂枝汤为主方治疗。(所谓营弱卫强,就是前面解释太阳中风用桂枝汤时所说的,卫气充实而营气虚弱的意思。《后条辨》说:为什么说营气弱?因为正气受损就会虚,所以说弱。为什么说卫气强?因为邪气旺盛就会表现为实,所以说强。营分中的阴气本已正气虚弱,不能固守,卫表之外的阳气又因邪气充实而失去护卫作用,所以会出汗并发热。如果要救治卫气之间的邪风,成无己的注释说:给予桂枝汤,以驱散风邪,调和营卫。) 桂枝本来是用来解肌的。如果病人的脉象浮而紧,发热,却不出汗,就不能给他服用桂枝汤。平时必须牢记这一点,不要造成误治。(肌,指皮肤与肌肉之间的部位。风邪损伤卫气,卫气运行在经脉之外,正好位于皮肤与肌肉之间。所以用桂枝汤来救治、解除它。如果病人的脉象浮而紧,发热而不出汗,这属于太阳伤寒,寒邪损伤营气,是麻黄汤证。桂枝汤中含有芍药,会收敛寒邪。这说明药物与病情相反。不可以给患者服用。医生平常必须辨认清楚这种证候。不要让患者错误地服用这种药方。如果是嗜酒之人的病。不可给服桂枝汤。一服此汤就会呕吐。这是因为嗜酒之人不喜欢甘味。成无己注说:嗜酒之人内有热邪。在他没有生病的时候。热气就已经熏蒸于皮肤腠理之间。所以本来就多汗。等到他受到风寒邪气侵袭时。脉象必定浮缓。因此可以知道会出汗。医生不能只根据脉象来验证病情。便拘泥于一种治法,给他服桂枝汤。他服下此汤后。必定发生呕吐,并把药汤吐出来。为什么呢?因为嗜酒之人既已受到酒的损伤。又兼有外邪停留在胸中。胸中必然胀满,并有气机上逆。如果再吃甘味食物,胀满就会加重。所以他不喜欢甘味。既然只是嗜酒之人患病时如此。那么凡是太阳中风而兼有食积的人。也可以类推为桂枝汤同样在禁用之列。对于平素有喘病的人使用桂枝汤。加厚朴、杏子较好。(“佳”字,坊本作“仁”。这里所说的“喘家”是指:属于太阳中风证。在自汗的同时又出现气喘加重。气喘是风邪较盛、气机壅滞所致。所以使用桂枝汤时。一定要加厚朴、杏仁。以疏泄、通利上逆之气。凡是服用桂枝汤后发生呕吐的人。以后必定会吐出脓血。桂枝的药性本来就偏热。服用此汤的人。如果属于嗜酒之人这一类。服药后发生呕吐。是因为这个人胸膈之中素来有湿热。又服用了桂枝汤。于是两种热邪相互搏结。郁积熏蒸的时间一久。津液就会消耗败坏而形成脓血。这是肺胃受到损伤的结果。因为风寒邪气侵入时。首先损伤肺。错误服用药汤。又进一步损伤胃的缘故。我认为,这一条所说的证候。张仲景没有提出治疗方法。《补亡论》中常器之说。可以服用《类要》中的芍药地黄汤。郭白云说。见到脓血以后才可以服用。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此条乃风寒之邪。始从太阳。直中少阴其人肌表空疏。卫外之阳本虚。无热可郁。误投麻黄汤。大发其汗。成注云。亡阳脱液。系真寒之证。
正文与注并汤详见中寒论中。)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此条太阳病。与上条太阳病。同是真寒之证。医人不察。漫以桂枝加大黄汤。或以调胃承气汤下之后。成注云阳气已虚。故见脉促胸满。微恶寒。此亦真寒证。正文与注并汤详见中寒论中)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
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
宜桂枝麻黄各半汤。(太阳病。得之八九日者。盖言太阳经头项强痛。发热恶寒之证。虽日久而犹在也。但其时热多寒少。
渐渐变乱。故云如疟状也。赵嗣真云。此是首一节。为自初至今之证。下文皆拟病防变之辞。当分作三截看。其人不呕。
清便欲自可者。言风寒之邪。不传于里。里气和而不作热也。一日二三度发者。言寒热如疟之来而频数。邪气浅而欲衰。
脉亦微缓。此是向愈之证。不须治也。若其人脉气微矣。则知里热不甚。又复恶寒。此恶寒者。乃四肢及肌表间微觉怕冷。盖病已八九日。非比初时发热恶寒之甚。则知表邪亦微。此为阴阳俱虚。表里无证。故知不可更发汗。及更吐下也。
此段论。仲景本无方治。活人释疑云。宜温之。缵论云。宜小建中汤。加黄 不在温经之例。若其人面反有热色者。乃阳邪之气外薄。故面作赤色。虽八九日而表证尚在。未欲解也。阴寒之邪。束其阳热。以故不得小汗。营卫不和。身必作痒。成注云。与桂枝麻黄各半汤。小发其汗以除表邪。)
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
(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
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 芍药 生姜(切) 甘草(炙) 麻黄(各一两去节) 大枣(四枚擘) 杏人(二十四个汤浸去皮尖及双人者)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温服六合。
琥按上方。乃治太阳病得之八九日。而病仍在太阳。因作如疟等状。内台方议云。如疟状者。乃先发表不尽。风寒之邪。留滞于经。不能即出。故面反有热色。身必作痒。用麻黄桂枝之复方减其剂。以取小汗。是总风寒而两解之也。
或问伤寒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则是病患前已作呕过矣。方其呕时。焉知非少阳柴胡证。
纵其人尚有太阳头项强痛之候。焉知其不与少阳合病邪。若然则吾子于何证辩之。予曰于寒热时辩之。少阳之寒热。必先寒而后热。或热已而复寒。方其寒之来也。必手足厥冷。面色青白。背上粟起。大作战栗。及其热之来也。必头面手足四肢胸背蒸蒸然无处非热。或微汗出。甚则欲揭去衣被。热来则寒往。热往则寒又来。此方是少阳经病。今则于发热之时随则恶寒。又热多于寒。其寒不甚。其人面上于恶寒时。反作赤热之色。故知其为太阳病无疑。尚论篇以寒热往来作注。大谬之极。医人倘遇此证。于方药中宜权变取用。亦不可拘拘然但执一麻桂各半汤以投之也。
(附后例)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服桂枝汤。反增烦热。此系风邪甚。
而汤药之力不能以即解也。故宜另用刺法。刺法与穴图俱见后第十四卷中。)
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服桂枝汤汗大出者。此出汗不得其法。所以中风之脉。本浮缓而反得洪大。可见病不除而风热愈盛。必再与桂枝汤如前法服之。
温覆令一时许。遍身 。微似有汗。则病自瘥也。若其人病不瘥。其形如疟者。大都是热多寒少之证。以其脉见洪大故也。日再发者。邪气浅而欲散之候。愚按此条。是外寒束其风热。乃营卫俱伤之证。但风邪多而寒气少耳。法当微发其汗。汗出必解。故成注云。与桂枝二麻黄一汤。以解散营卫之邪。)
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二麻黄一汤
(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与前方药味相同。但分两各别耳)
桂枝(一两十七铢去皮) 芍药(一两六铢) 麻黄(十六铢去节) 生姜(一两六铢切) 杏人(十六个去皮尖)
甘草(一两二铢炙) 大枣(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
译太阳病误用发汗法。于是汗液不断外泄,不能停止。患者怕风。小便困难。四肢稍微拘急。以至于难以弯曲和伸展。以桂枝加附子汤为主治方。(这一条是风寒邪气。起初从太阳经侵入。却直接侵入少阴;患者的肌表疏松空虚。卫外的阳气本来就虚弱。没有热邪可以郁积。却误用麻黄汤。使其大量发汗。成无己注说:这是阳气亡失、津液脱失。属于真正寒证。正文、注释以及汤方的详细内容,都见于《中寒论》中。) 太阳病误用泻下法以后。脉象促,胸中胀满。以桂枝去芍药汤为主治方。如果稍微怕冷。就在去芍药的方剂中。加入附子汤,以此为主治。(这一条太阳病。与上一条太阳病。同样都是真寒证。医生没有察觉。却随意使用桂枝加大黄汤。或者使用调胃承气汤泻下以后。成无己注说,阳气已经虚弱。所以出现脉促、胸中胀满。以及稍微怕冷。这也是真寒证。正文、注释以及汤方的详细内容,都见于《中寒论》中。) 太阳病,患病已经八九天。症状像疟疾发作一样。发热而怕冷。发热多,怕冷少。患者不呕吐。大便清稀,似乎尚可自行恢复正常。每天发作两三次。脉象微缓的。是病情将要痊愈。脉象微弱而怕冷的。这是阴阳两方面都虚弱。不可再用发汗法。也不可再用泻下法。也不可再用催吐法。面色反而显出发热的颜色。说明病邪还没有要解除。因为不能得到微微汗出。身体必定会发痒。适宜用桂枝麻黄各半汤。(太阳病。患病已经八九天。这里大概是说,太阳经的头项强硬疼痛。以及发热怕冷的证候。虽然患病日久,却仍然存在。只是此时发热多而怕冷少。病情逐渐变得错乱。所以说像疟疾发作的样子。赵嗣真说。这是第一小节。讲的是从起病到现在的证候。下文都是假设病情并防止发生变化的话。应当分成三段来理解。患者不呕吐。小便清利而且仍然正常。这是说风寒邪气。没有传入里部。里气调和,所以没有形成发热。一天发作两三次。这是说寒热像疟疾发作一样,但发作得较为频繁。邪气较浅,正趋于衰退。脉象也微弱而和缓。这是病势将要痊愈的证候。不需要治疗。如果患者的脉气已经微弱。就知道里热并不严重。又再次出现怕冷。这里所说的怕冷。只是四肢和肌肤表面稍微感觉畏冷。因为病已经过了八九天。这不同于刚开始时发热、怕冷的严重程度。由此可知表邪也很轻微。这是阴阳两方面都虚弱。表里都没有相应的实证。所以知道不能再发汗。也不能再催吐或泻下。这一段论述。仲景原文中本来没有列出治疗方剂。《活人释疑》说。应当用温法治疗。《缵论》说。应当使用小建中汤。加黄〔缺字〕不属于温经法的范围。如果患者的面部反而出现发热的颜色。这是阳邪之气向外侵袭。因此面部呈现红色。虽然已经过了八九天,但表证仍然存在。病邪还没有自行解除。阴寒邪气。束缚了人体的阳热之气。因此不能稍微出汗。营气和卫气不协调。身体必然会发痒。成无己注说。可给予桂枝麻黄各半汤。使其稍微发汗,以祛除表邪。卷第三 论述太阳病的脉象、证候及其治疗方法上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 此方从原论卷第十辑录,附在这里。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芍药、生姜切片、甘草炙制、麻黄各一两,去节;大枣四枚,剖开;杏仁二十四个,用沸水浸泡,去皮、尖以及两个仁的。以上七味药。用水五升。先把麻黄煮沸一两次。去掉上面的浮沫。再放入其他各药。煎煮至剩一升八合。去掉药渣。温服六合。我考察上面的方剂。这是治疗太阳病已经八九天。但病邪仍停留在太阳经。因而出现类似疟疾发作的一类症状。《内台方议》说。所谓像疟疾发作的样子。是由于先前发散表邪没有发尽。风寒邪气。滞留在经脉之中。不能立即排出。所以面部反而出现发热的颜色。身体必然发痒。使用麻黄、桂枝组成的合方,并减轻药物剂量。以使患者稍微出汗。这就是把风邪和寒邪一并治疗,使二者同时解除。有人问:伤寒八九天,出现类似疟疾发作的样子。发热而怕冷。发热多,怕冷少。患者不呕吐。这就说明患者此前已经呕吐过了。正当他呕吐的时候。怎么知道那不是少阳证的柴胡证呢?即使患者仍有太阳病头项强硬疼痛的表现。又怎么知道他不是与少阳合并发病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您依据什么证候来辨别呢?我说:应当根据寒热发作的情况来辨别。少阳病的寒热变化。一定是先怕冷,随后发热。或者发热结束后又再次怕冷。当怕冷开始出现时。必然手脚厥冷。面色青白。背上起鸡皮疙瘩。大幅度地战栗。等到发热开始出现时。头面、手足、四肢、胸部和背部都热气蒸腾,没有一处不热。有时会微微出汗。严重时甚至想揭掉衣服和被子。发热来了,怕冷就消退。发热退去,怕冷又再度出现。这才是少阳经的病证。现在这种情况是在发热时随即出现怕冷。而且发热多于怕冷。怕冷并不严重。患者在怕冷时,面部。反而呈现红热的颜色。所以可以明确知道这是太阳病。《尚论篇》把它注释成寒热往来。这是极其错误的。医生如果遇到这种证候。在选择方药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变通。也不能拘泥于只使用一剂麻黄桂枝各半汤就贸然投给患者。附在后面的医案:太阳病。初次服用桂枝汤后反而烦躁不解。先针刺风池、风府,然后再给予桂枝汤,便会痊愈。服用桂枝汤后。反而更加烦躁发热。这是因为风邪较重。所以应当另用针刺的方法。针刺方法和穴位图都见后面的第十四卷。服用桂枝汤。出了大汗。脉象洪大的人。仍按前面的方法给予桂枝汤。如果症状像疟疾。每天发作两次。出汗后病就一定会解除。适宜服用桂枝二麻黄一汤。服用桂枝汤后出了大汗。这是发汗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所以中风证的脉象。本来应当浮缓,反而出现洪大的脉象。可见病邪没有解除,风热反而更加旺盛。一定要再按前面的方法服用桂枝汤。温暖地覆盖身体,使其保持约一个时辰。全身〔原文缺字〕。略微像是出了汗。病就会自行痊愈。如果病人病情没有痊愈。症状像疟疾。大多是发热多、恶寒少的证候。这是因为脉象表现为洪大。每天发作两次。这是邪气较浅、将要消散的征候。我按语说,这一条。是体表的寒邪束缚了风热。属于营气和卫气都受损的证候。只是风邪较多而寒气较少罢了。按治疗方法应当使其微微发汗。出汗后病就一定会解除。所以成无己的注释说。给予桂枝二麻黄一汤。用来疏散营卫之间的邪气。第三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桂枝二麻黄一汤。此方从原书第十卷摘录附载于此。药物组成与前一方相同。只是各药的分量不同罢了。桂枝(一两十七铢,去皮),芍药(一两六铢),麻黄(十六铢,去节),生姜(一两六铢,切片),杏人(十六个,去皮和尖)。甘草(一两二铢,炙),大枣(五枚,剖开)。以上七味药,用水五升。先把麻黄煮沸一两次。除去上面的浮沫。再放入其他药物。煎煮至剩二升。去掉药渣。温服一升。每天服两次。
琥按上方。乃治太阳病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其形如疟之证。内台方议云。是原发汗不尽。余邪在经所致。然既大汗出。矣。何以犹有余邪。盖取汗之法。不可令如水流漓。是不惟中风之候不除。更袭以外寒之气。故以桂枝汤为主。
略加麻黄杏人。以散轻寒也。
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桂枝汤从今从俗。成注云。大汗出脉洪大不渴邪气犹在表也。可更与桂枝汤。兹则更增。大烦渴不解。是为风寒之邪。尽郁而为燥热。热邪传里。表里皆热。故改用白虎汤。以解表里之烦热。更加人参以生津止渴也。方见后第六卷阳明篇中。愚按此条。当是太阳证罢。转属阳明之证。
因上条大汗出后。脉洪大。虽与桂枝汤。已有传入阳明之势。此增烦渴。的系白虎证。而非太阳病矣。其不入阳明篇者。
以其服桂枝汤后之变证。且与上条脉证相同。但加烦渴。用药霄壤。前贤着书。欲使后学悉心体认。即此二条中。一为详辩。则用药制方之道。实非苟焉而已。)
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发汗之发一作更。太阳病发热恶寒。
热多寒少。前已注明。但前用麻黄桂枝各半汤。以面有热色。身必发痒。脉犹微缓而未弱也。故云宜小汗之。此则微而更加弱焉。故云。不可发汗此无阳也句。成注缺解。尚论篇云。无阳二字。乃仲景亡津液之通称。盖无当作亡。惟亡阳。
故脉微弱而不可发汗。然病犹在太阳。发热恶寒之证不除。仍当取桂枝之二以散风邪。越婢之一以治郁热。越婢云者。
取石膏之辛凉。以化胃家之郁热。则热化津生而脾气发越。得以行其胃液。故外台方以婢改名脾也。)
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二越婢一汤方
桂枝(去皮) 芍药 甘草(各十八铢) 生姜(一两三钱切) 大枣(四枚擘) 麻黄(十八铢去节) 石膏(二十四铢碎绵裹)
上七味。 咀。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本方当裁为越婢汤。
桂枝汤合饮一升。今合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
成注云。胃为十二经之主。脾治水谷为卑藏。若婢。内经曰。脾主为胃行其津液是汤。所以谓之越婢者。以发越脾气。通行津液。外台方一名越脾汤。即此义也。
内台方议问云。汤名越婢。其义何取。答曰。婢。即脾也。岁久传写之误。经注虽云脾为卑藏。卑者若婢。此非成无己之语。乃后人穿凿强注之耳。所谓越婢汤者。以石膏麻黄甘草。发越脾之正气。以通行津液。且散虚邪之留。滞于经而不去者。此因脉微弱无阳。而不敢大汗者之所设也。琥按上条论既云。此无阳也。不可发汗。而汤中复用麻黄。殊觉不解。又按内台方议云。此方即上麻黄桂枝之合方。减杏人加石膏。谓杏人能发汗。石膏能去虚热。愚谓彼议石膏之去热。故加之犹可。议杏人之发汗故去之。则非夫麻黄之发汗。岂不更甚于杏人。而独留之乎。吾恐即用二分之桂枝。
终是发汗之剂。若云和解。吾不信矣。或云石膏解肌。又能制麻黄而发越脾气。且不使之汗出。亦非正解。愚反复思之。
而知不可发汗四字。当是不可大发汗。因其人脉微弱无阳。而津液少耳。此方比上小发汗之方更轻。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头痛项强。发热无汗此因误服桂枝。而在表之寒。犹未解也。心下满痛。小便不利。此复因误下。而寒邪入里。水停心下。不可认作结胸证也。斯时而欲发表。则表无寒邪可发。故不惟不用麻黄汤。止用桂枝汤。而亦去桂也。斯时而欲下里。则里无实热可下。故不用陷胸承气。止加茯苓白术。以利小便燥停饮也。成注云。与桂枝汤以解外。夫桂枝汤既去桂矣。
复云。解外。误甚误甚。愚以或下之三字。当在发热无汗之下。既下之后。则头痛发热之候。必去表而入于里矣。此条病愚于初时观之。满拟再汗再下。及细思之。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此为停饮之证无疑。故张兼善云。此非桂枝证。
乃属饮家也。夫头项强痛。既经汗下而不解。心下满而微痛。小便不利。此为水饮内蓄。邪不在表。故云去桂枝。加茯苓白术。若得小便利。水饮行。腹满减而热自除。则头项强痛悉愈矣。内台方议问云。心下满微痛。此乃结胸欲成。何缘作停饮治之。答曰余证皆似结胸。但取小便不利者。知非结胸。乃停饮也。故此条证。仲景止作停饮治之。)
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方
(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
于桂枝汤方内去桂枝。加茯苓白术(各三两)余根据前法煎服。小便利。则愈。
琥按上汤后云。小便利。则愈。乃知其为停饮之证无疑。
译琥按:上面这个方子。是用来治疗太阳病患者服桂枝汤后出大汗。症状像疟疾的证候。《内台方议》说。这是原先发汗没有完全达到目的。余邪留在经脉中所导致的。然而既然已经出了大汗。了。为什么还会有残余的邪气呢?大概是因为发汗的方法。不可以让汗液像水一样淋漓流出。这样不仅中风的病候不能解除。还会再受到体外寒邪的侵袭。所以以桂枝汤为主方。略微加入麻黄和杏人。用来疏散轻微的寒邪。服用桂枝汤。出大汗以后。心中非常烦躁,口渴也不止。脉象洪大。以白虎加人参汤为主治方。桂枝汤沿用现今通行的名称。成无己的注释说。出了大汗而脉象洪大、却不口渴,说明邪气仍在体表。可以再给予桂枝汤。现在却又增加了。心中极其烦躁,口渴不止。这说明风寒邪气。已经完全郁积而转化为燥热。热邪传入里部。表里都表现为热。所以改用白虎汤。用来解除表里烦热。又加入人参,以滋生津液、止住口渴。方剂见后面第六卷《阳明篇》中。我按语说,这一条。应当是太阳证已经结束。转变为归属于阳明的证候。由于上一条说出大汗以后。脉象洪大。虽然给予了桂枝汤。但已经显露出邪气将要传入阳明的趋势。这一条又增加了烦躁口渴。确实属于白虎汤证。已经不是太阳病了。之所以不收入《阳明篇》。是因为它属于服用桂枝汤后的变证。而且与上一条的脉象和证候相同。只是增加了烦躁口渴。用药却有天地般的巨大差别。前代贤人著书。是想让后来的学习者用心仔细体会认识。就在这两条之中。其中一条作了详细辨析。可见用药和制定方剂的道理。实在不是随意应付而已。太阳病,发热,怕冷。发热较多、怕冷较少,脉象微弱的人。这是阳气不足。不可以发汗,适宜服用桂枝二越婢一汤。(“发汗”的“发”字有的版本作“更”。) 太阳病,发热,怕冷。发热较多、怕冷较少。前面已经作过说明。但前面使用的是麻黄桂枝各半汤。因为面部出现发热的颜色。身体一定会发痒。脉象仍然微缓,还没有变弱。所以说适宜使其微微发汗。这一条的脉象微弱,而且更加虚弱。所以说。“不可发汗,这是没有阳气”的句子。成无己的注释缺少解释。《尚论篇》说:“无阳”这两个字,是仲景用来概称津液亡失的说法。大概“无”字应当作“亡”字。只是亡失了阳气,所以脉象微弱,不能发汗。然而病邪仍在太阳经,发热、恶寒的症状并未消除。仍应取桂枝汤的二分,用来疏散风邪,取越婢汤的一分,用来治疗郁热。所谓“越婢”,是取石膏辛凉的药性,来化解胃中的郁热。这样热邪得以消退,津液得以产生,脾气也得以发越,从而能够运行胃中的津液。所以《外台秘要》把“婢”改名为“脾”。卷第三: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桂枝二越婢一汤方。桂枝(去皮)、芍药、甘草(各十八铢),生姜(一两三钱,切片),大枣(四枚,剖开),麻黄(十八铢,去节),石膏(二十四铢,打碎,用绵包裹)。以上七味药,都切碎。加水五升,先把麻黄煮沸一两次,去掉上面的浮沫。再放入其他药物,煮取二升,去掉药渣,温服一升。本方应当裁取为越婢汤,与桂枝汤合用,各饮一升。现在合并成一个方剂,桂枝汤二分,越婢汤一分。成无己注说:胃是十二经脉的主宰。脾主管运化水谷,是卑下的脏,就像婢女一样。《内经》说:脾主管为胃运行津液;这就是此汤…… 之所以称为越婢汤,是因为它能使脾气发越,使津液得以通畅运行。《外台秘要》有一个名称叫越脾汤,就是这个意思。《内台方议》问道:这首汤名为越婢汤,它取这个名称的含义是什么?回答说:“婢”字,就是“脾”字。这是年代久远、传抄造成的错误。经文和注释虽然说脾是卑下之脏,但“卑”字像“婢”字,这不是成无己的话,而是后人牵强附会、硬加上的注解。所谓越婢汤,是用石膏、麻黄、甘草,来发越脾的正气。以使津液通畅运行,并且驱散虚邪,使停滞在经脉中而不能离去的邪气得以消散。这是针对脉微弱、没有阳气,又不敢用峻猛发汗法的人而设的。琥按:上面一条辨文既然说:“这是没有阳气”,“不能发汗”,可是汤中又使用麻黄,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又按《内台方议》说:此方就是上面麻黄汤与桂枝汤的合方,减去杏仁,加入石膏。认为杏仁能够发汗,石膏能够清除虚热。我认为,那种解释说石膏能够清热,所以加入石膏,还说得过去。但如果认为杏仁能发汗,所以去掉它,那么麻黄发汗的作用,难道不是比杏仁更强吗?为什么反而单独保留麻黄呢?我恐怕即使只用二分桂枝,终究也是发汗的药剂。如果说这是用于和解,我就不相信了。有人或许说石膏能够解肌,又能制约麻黄,使脾气发越,并且不让人出汗,这种说法也不是正确的解释。我反复思考这件事,才知道“不可发汗”四个字,应当是“不可大发汗”。因为这个人脉象微弱、没有阳气,而且津液也少罢了。这个方剂比上面所说的小发汗方更为缓和。服用桂枝汤,或者使用下法以后,仍然头项强痛,阵阵发热而无汗,心下胀满而稍有疼痛,小便不畅利的,用桂枝汤去掉桂枝,加茯苓白术汤主治。(头痛、项部强硬,发热而无汗,这是因为误服了桂枝汤,所以表面的寒邪,仍然没有解除。心下胀满疼痛,小便不利,这是又因误用下法,使寒邪进入了里部,水饮停留在心下。不能把它当作结胸证。这时如果想用发汗法解表,那么表部已经没有寒邪可以发散了。所以不但不用麻黄汤,只用桂枝汤,而且还要去掉桂枝。这时如果想用下法攻下里部,那么里部也没有实热可以攻下。所以不用陷胸汤或承气汤。只需加茯苓、白术。用以利小便,使停留的水饮得以燥化、停止。成无己注说:应当用桂枝汤来解除表邪。桂枝汤既然已经去掉了桂枝,却又说:解除表邪。这实在是大错特错。我认为“或下之”三字,应当放在“发热无汗”之下。既然已经攻下之后,那么头痛、发热的症状,必定已经离开表而进入里了。我起初看到这一条病证时,原以为应当再次发汗、再次攻下。等到仔细思考后,见到心下胀满而微微作痛,小便不通利,这显然是水饮停留的证候。所以张兼善说:这不是桂枝汤证,而是属于停饮一类的病证。头项强硬疼痛,经过发汗、攻下仍未痊愈,心下胀满而微微作痛,小便不通利,这是水饮蓄积在体内,邪气已经不在表了。所以说要去掉桂枝,加上茯苓、白术。如果小便通利,水饮得以运行,腹部胀满减轻,发热自然消退,那么头项强痛就会全部痊愈。《内台方议》提出疑问说:心下胀满而微微作痛,这是结胸将要形成,为什么却按照停饮来治疗呢?回答说:其余症状都像结胸,只是抓住小便不通利这一点,就知道不是结胸,而是停饮。所以这一条的证候,仲景只按照停饮来治疗。第三卷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方 (此方从原书第十卷辑录附于此处。) 在桂枝汤方中去掉桂枝,加入茯苓、白术(各三两),其余按前法煎服。小便通利,就会痊愈。琥按:上面说服此汤后,小便通利,就会痊愈,由此可知这确实是停饮的证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