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六
每军大将一人(别奏八人,兼十六人),副二人(军务奏亻兼,减大将军半)。
判官二人,典四人,总管四人(二主左右虞候,二主左右押卫,亻兼各五人)。
子将八人(委其分行阵,辨金鼓皮,总管亻兼二人)。
执鼓十二人,吹角十二人,司兵、司仓、司骑、司胄、承局各一人。每队五十人,押官一人,队头一人,副队头二人,旗头一人,副二人,火长五人。
纛六口,大将军中营建,出引六军。古者天子六军,诸侯三军。唐制,天子一十二卫,诸侯六军,故纛有六以主之。
门旗二口,色红,八幅,大将军牙门之旗,出引将军前列。门枪(或作旗)二根,以豹尾为刃▯,出,居红旗后;止,居帐门前左右卓立。
五方旗五口,各逐其方色,大将军中营建。出,随六纛后;在营,亦于纛后,随方而建。
严警鼓十二面,大将军营前左右行列各六面,在六纛后。
角十二具,于鼓左右行列各六具,以代金。
认旗二百五十口,尚色图禽兽,与诸队不同。各自出为志认,出居队前,恐士卒交杂。阵将门旗色随所尚,不得以红,恐乱大将军。
阵将鼓一百二十五面,备设疑警敌用。甲六分,七千五百领。战袍四分,五千领。枪十分,一万二千五百根,备扬兵及缚筏用。牛助牌二分,二千五百面;马军以团牌代,四分支。弩二分,弦三副,箭一百分,计弩二千五百张,弦七千五百条,箭子十五万只。
弓十分,弦三付,箭三十六只,计弓一万二千五百张,弦三万七千五百条,射甲箭三十七万五千只,生钢箭五万只,长垛箭二万五千只。弓袋胡卢、张弓袋并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一万口。陌刀二分,二十五百口。▯▯四二分,二千五百张。马军及陌刀,并以啄锥钺斧伐,各四分支,重五千事。拓索二分,二千五百条,马用军。驴六分,七千五百头,鞍▯各自副。
幕十分,一千二百五十口,竿、梁、铁镢、锤自副。锅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各受五斗。干粮十分,一人一<豆斗>二升,一军二千五百石。▯袋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羊皮缝可,绕腰受一斗五升。或以夹绢练袋代皮亦得。
马盂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皆以坚木为之。或以孰铁为之,受三升,冬月可暖食。刀子、错子、钳子、锁子、药袋、盐袋、火石袋、解结锤、砺石都共一十万二千五百事。裤奴、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十分,都共六万二千五百事。
摊子、▯忽▯蒙、涩子各十分,三万七千五百量。麻鞋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量。毡裘十分,一万二千五百领。皮裘、皮裤各三分,都共七千五百腰领,诈为蕃兵用。抑罐、衤考衤老各二分,共五十口,有皮囊可代抑罐。
锹锤斧锯凿各二分,都共一万二千五百事。镰四分,五千张。切草刀二分,二千五百口。行布槽一分,一千五百五十具。大小瓢二分,都共二千五百枚,小者容八合,大者受三升。
马鞍辔革带各十分,都共三万七千五百具。披毡、被马毡,都共三万七千五百事。马军无幕,故以披毡袋。插▯连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绊二十分,二万五千条,皮毛及连板(或作枝)中半。韦皮条三十分,五万七千五百条,盘于带上,拟缚贼用。
大总管给帐一口,食幕三口,毡四领,褥二领。副大总管给帐一口,食幕二口,毡二领,褥一领。副总管给帐一口,食幕一口,毡二领。总管、子总管、长史、司马各给帐一口,食幕一口,毡一领
判官每人各幕一口。别敕、差行、折冲、果毅各幕一口。典五人共给幕一口。亻兼十人共给幕一口。随军以下不满此数,并量给。镇守准此。
凡弓弦,有副箭镞。枪不锈,刀不涩,衣甲动用,常须阅视,不得临事有误。
(图)
右方营法图
法曰:诸逢平原广泽,无险可恃,即作方营。兵既有二万人,已分为七军,中军四千人,左右四军各二千六百人,虞候两军各二千八百人。左右军及左右虞候军别三营,六军都当十八营。中军作一大营。如其不在贼境内,田土宽平,每营中间使容一营。如地狭,则不得使容一营地。中一在中央,六军总管在四畔,象六出之花。军出日,右虞候引其前营,在中央右厢向南;左军虞候押后,在中营后左厢近北,结角。两军虞候相当,状同日月。若左虞候在前,即右虞候在后,诸军并却转。其左右两厢营在四面,各令依本营卓幕,得相统摄,急缓须相救援。若欲得放马,其外营幕即狭长布列,务取营里面宽广,不使街巷窄狭,营外仍置拓队效此。
译每军设大将一人(另有八人单独奏报,兼任十六人),副将二人(军务奏报由兼任者负责,人数减半于大将)。
判官二人,典四人,总管四人(其中二人主管左右虞候,二人主管左右押卫,兼任者各五人)。
子将八人(委派他们分列阵势,辨别金鼓信号,总管兼任者二人)。
执鼓手十二人,吹角手十二人,司兵、司仓、司骑、司胄、承局各一人。每队五十人,设押官一人,队头一人,副队头二人,旗头一人,副手二人,火长五人。
大纛六面,由大将军中营树立,出征时引导六军。古代天子有六军,诸侯有三军。唐代制度,天子有十二卫,诸侯有六军,所以设六面大纛来统领。
门旗两面,红色,八幅,是大将军牙门的旗帜,出征时引导将军的前列。门枪(或作门旗)两根,以豹尾为刃饰,出征时,位于红旗之后;驻扎时,立于帐门左右两侧。
五方旗五面,各自遵循其方位的颜色,由大将军中营树立。出征时,跟随六面大纛之后;在军营中,也位于大纛之后,按方位树立。
严警鼓十二面,大将军营前左右行列各六面,位于六面大纛之后。
号角十二具,在鼓的左右行列各六具,用来代替金声。
认旗二百五十面,图案尚色并绘有禽兽,与各队不同。各自出征时作为标志,位于队前,以防士卒混杂。阵将的门旗颜色随其所尚,不得使用红色,以免与大将军混淆。
阵将鼓一百二十五面,预备设置疑兵、警戒敌人之用。铠甲六分,共七千五百领。战袍四分,共五千领。枪十分,共一万二千五百根,预备扬兵示威及捆绑筏子之用。牛助牌二分,共二千五百面;马军用团牌代替,占四分之支。弩二分,弦三副,箭一百分,共计弩二千五百张,弦七千五百条,箭子十五万只。
弓十分,弦三付,箭三十六只,共计弓一万二千五百张,弦三万七千五百条,射甲箭三十七万五千只,生钢箭五万只,长垛箭二万五千只。弓袋胡卢、张弓袋均占十分,共一万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共一万口。陌刀二分,共二千五百口。弩四二分,共二千五百张。马军及陌刀,均配备啄锥、钺斧、伐,各占四分之支,重五千事。拓索二分,共二千五百条,供马军用。驴六分,共七千五百头,鞍具各自配套。
幕十分,共一千二百五十口,竿、梁、铁镢、锤各自配套。锅一分,共一千二百五十口,每口容量五斗。干粮十分,每人一斗二升,一军共二千五百石。袋十分,共一万二千五百口,用羊皮缝制,绕腰佩戴,容量一斗五升。或用夹绢练袋代替皮袋也可以。
马盂十分,共一万二千五百具,都用坚硬的木头制作。或用熟铁制作,容量三升,冬天可以暖食。刀子、错子、钳子、锁子、药袋、盐袋、火石袋、解结锤、砺石总共一十万二千五百件。裤奴、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占十分,总共六万二千五百件。
摊子、忽蒙、涩子各占十分,共三万七千五百量。麻鞋三十分,共三万七千五百量。毡裘十分,共一万二千五百领。皮裘、皮裤各占三分,总共七千五百腰领,用于伪装成蕃兵。抑罐、考老各占二分,共五十口,有皮囊可以代替抑罐。
锹、锤、斧、锯、凿各占二分,总共一万二千五百件。镰刀四分,共五千张。切草刀二分,共二千五百口。行布槽一分,共一千五百五十具。大小瓢二分,总共二千五百枚,小的容量八合,大的容量三升。
马鞍、辔头、革带各占十分,总共三万七千五百具。披毡、被马毡,总共三万七千五百件。马军没有幕帐,所以用披毡袋。插连十分,共一万二千五百具。绊二十分,共二万五千条,皮毛及连板(或作枝)各占一半。韦皮条三十分,共五万七千五百条,盘在带上,拟用于捆绑贼寇。
大总管供给帐一口,食幕三口,毡四领,褥二领。副大总管供给帐一口,食幕二口,毡二领,褥一领。副总管供给帐一口,食幕一口,毡二领。总管、子总管、长史、司马各供给帐一口,食幕一口,毡一领。
判官每人各供给幕一口。别敕、差行、折冲、果毅各供给幕一口。典五人共供给幕一口。兼任者十人共供给幕一口。随军以下人员不满此数的,酌情供给。镇守军队以此为准。
凡是弓弦,要有备用箭镞。枪不生锈,刀不滞涩,衣甲动用,经常需要检查,不得临事有误。
(图)
右方营法图
法曰:凡是遇到平原广泽,没有险要地势可以依恃,就建立方形营寨。兵力既有两万人,已分为七军,中军四千人,左右四军各二千六百人,虞候两军各二千八百人。左右军及左右虞候军各分三营,六军总共十八营。中军作一大营。如果不在贼寇境内,田地宽平,每营中间要容纳一营。如果地狭,则不能容纳一营地。中营在中央,六军总管在四周,像六出之花。军队出征时,右虞候引导前营,在中央右厢向南;左军虞候押后,在中营后左厢近北,结角。两军虞候相当,形状如同日月。如果左虞候在前,即右虞候在后,诸军都反过来。其左右两厢营在四面,各令依本营树立幕帐,得以相互统摄,紧急或舒缓时须相互救援。如果想要放马,其外营幕就狭长布列,务必使营里面宽广,不使街巷窄狭,营外仍设置拓队效仿此法。
(图)
月营法曰:凡地带半险,须作月营。其营单列,面平背险,而两翅向险,如月初生。每营相去疏密,及安置队伍准前法。其门则临时计之。至若兵马多少,幕次所设,此大约也。如有警急,畜牧并于营后安置。
一说安营之法与圆阵相侔,每一大营有四十子营,营各四十幕为一部。其一子营皆空,其内入开,开三迳。十二旗、十六鼓,左矛右戟,前盾后弩,旗鼓中央,大将之所。余法准上同。
○裴绪营法
凡兵师之营,拟于城郭、宫室,必须牢固,不可得而犯乱也。其古法多依九宫、六甲、太乙、天门、地户之法,皆为疑惑,不便于事。今则但取山川地形、利便水草,随其险易为之,御平则方列,围水则圆关,山路则盘回,川流则屈曲,务于适时便用耳。
法曰:凡下营,非贼境,地土宽平,即布大方阵。营内有一十七小营,中间相去使容一营。如在贼庭,即须窄狭,不得使容一营。其营四角编入,仿佛使圆(圆则易守)。其一十七小营,计一万七千人。古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令加四千五百人为奇伏扬备,则军中之手足,以应时用。其非正门,不得辄出入,犯者论如军律。
◎诸家军营九说
凡安营部分之法,已载前说。其周营须设界限,立藩蔽,以捍外寇,旧法有九种:大约军不久驻,则为立枪、栊枪、车营、拒马之类;若兵久驻,则用柴营、掘壕、城营、木栅之类。符参卿曰:左贼境宿,用枪营,行用方阵,惟大将度宜而处之。今御军者,皆可约此为制也。
○立枪营法
凡军不久驻,可立枪为营。枪头间架令均。黄昏擂鼓,各着不枪,鼓声绝,刺枪讫,兵士更不得出白绳,便断烟火。营外置约铺,其外更着一人伏听。营外有警,当铺不得高声,敲枪传过。四面即如有警,豫作提防。
○栊枪营法
凡栊枪为营者,其枪如鸦巢,栊幕外七尺。栊枪之外,造土壕一重。枪去幕七步。衣甲器械,每人一堆,如有警急,易著衣甲。车马在傍横排。
○柴营法
凡柴营,其柴须密排,不通人过。其间钉橛,仍着不压之。其车横排,须问间架均,急疾转车,便可为城(或作袍)。若久住,营中置一望竿。
○掘壕营法
凡掘壕立枪,则白绳取定。其壕底阔一丈二尺,深一丈,口阔一丈五尺。其土向里拍作土岸,高四尺五寸,令实,勿至摧塌。里面削成。其上通人行,立壕门。掘彻,即权施浮桥,急疾折去。当界二十步,置一战楼,以门扇及他板木权造。壕唇外掘陷马坑一重,阔二十五步。每坑鹿角枪三根,失头入火令坚。近壕布棘城一重,阔二十五步(凡布棘令坚,为营,其棘须鱼罗布之,令棘头平阔三十尺)。
○筑城营法
凡筑城为营,其城身高五尺,阔八尺;女墙高四尺,阔二尺。每百步置一战楼,五十步置一风炮一具,每三尺置连枷棒一具,每铺更板并架城内,去城五十步,卓幕。城中置望竿,高七十尺。城外置羊马城一重,其外掘壕一重,其外阔三步,立木栅一重,棚外更布棘城一重,棘外陷马坑一重。
○车营法
凡车营法,车每五十步一乘,每百步取一乘为战车,车中出战队。其车子营及外营横排,牛在当中,拒马枪在外,仍连车辕为左右厢和门。
○木棚法
凡木棚,因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因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任板筑,乃建木为棚,方圆高下,随事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重短为阁道,外柱一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栅外掘壕一重,阔二丈,深一丈。木栅里,每百步造战楼一具,中置望楼,以远探望。
○绳营法
凡绳营所以援马,若入敌境,刍牧不给,即须寻择水草放牧;每人给▯马索一条,入夜则为绳营,以护畜产。其制:立枪为杠,凡两重,上系▯马索,连绊相续。马居营中布,官健牧人四面卫马,使不得逸出。营外复出更铺,夜则环营击更鼓为备。内外军士各守本界,不得过从交杂,即奸人无便以入。
○拒马营法
每人配鹿角马枪两枝,去前枪城三步布置,须首尾相系,鱼鳞布之,则牢固矣。
译(图)
月形营法说:凡是地形一半险要,必须修筑月形营。营寨单列,正面平坦背面险要,两翼朝向险要处,如同新月初升。各营之间距离的疏密,以及队伍安置的标准,依照前面的方法。营门则根据临时情况决定。至于兵马数量、幕帐设置,这只是一个大概。如果有紧急警报,牲畜都安置在营寨后面。
另一种说法:安营方法与圆阵相同,每一个大营有四十个小营,每个小营四十顶帐幕为一部。其中一个小营留空,内部开辟通道,通道有三条。十二面旗帜、十六面战鼓,左边长矛右边戟,前面盾牌后面弩,旗鼓在中央,是大将所在的地方。其余方法依照上面相同。
○裴绪营法
凡是军队的营寨,仿照城郭、宫室,必须牢固,不可被侵犯扰乱。古代方法大多依据九宫、六甲、太乙、天门、地户的法度,都令人疑惑,不便于实际事务。现在只选取山川地形、有利的水草,根据地形的险易来修筑,防御平地就方形排列,包围水域就圆形关合,山路就盘旋回转,河流就弯曲延伸,务必适应时势方便使用罢了。
法说:凡是扎营,如果不是在敌境,土地宽阔平坦,就布置大方阵。营内有一十七个小营,中间相距使得能容纳一个营。如果在敌境,就必须狭窄,不能使得能容纳一个营。营的四个角落编入,大致使得圆形(圆形容易防守)。那一十七个小营,计算有一万七千人。古代制度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现在增加四千五百人作为奇兵埋伏扬备,作为军队的手足,以应对时势使用。不是正门,不得擅自出入,违犯者按军律论处。
◎诸家军营九说
凡是安营分部的法度,已经记载在前面的说法中。周围营寨必须设置界限,树立藩篱遮蔽,以抵御外寇,旧法有九种:大概军队不久驻留,就设立枪营、栊枪营、车营、拒马营之类;如果军队久驻,就使用柴营、掘壕营、城营、木栅营之类。符参卿说:在敌境左侧宿营,使用枪营,行军使用方阵,只有大将根据适宜情况处理。现在统御军队的人,都可以约略以此为制度。
○立枪营法
凡是军队不久驻留,可以立枪作为营寨。枪头间距架令均匀。黄昏擂鼓,各自拿着不枪,鼓声停止,刺枪完毕,兵士再不得走出白绳,就断绝烟火。营外设置约铺,外面再安排一人伏听。营外有警报,当铺不得高声,敲枪传递。四面如果有警报,预先作提防。
○栊枪营法
凡是栊枪作为营寨的,那枪像鸦巢,栊幕外七尺。栊枪外面,修筑土壕一层。枪距离幕七步。衣甲器械,每人一堆,如果有紧急警报,容易穿上衣甲。车马在旁边横排。
○柴营法
凡是柴营,那柴必须紧密排列,不通行人通过。中间钉橛,仍然放置不压之物。那车横排,必须询问间距均匀,急速转动车辆,就可以成为城(或作袍)。如果久住,营中放置一根望竿。
○掘壕营法
凡是掘壕立枪,就用白绳取定位置。那壕底宽一丈二尺,深一丈,口宽一丈五尺。那土向里拍作土岸,高四尺五寸,令坚实,不要至于摧塌。里面削成。上面通行人行走,设立壕门。掘通,就暂时施设浮桥,急速折断去除。当界二十步,放置一座战楼,用门扇及其他板木暂时建造。壕唇外掘陷马坑一层,宽二十五步。每个坑鹿角枪三根,失头入火令坚实。靠近壕沟布置棘城一层,宽二十五步(凡是布置棘令坚实,作为营寨,那棘必须鱼罗状布置,令棘头平阔三十尺)。
○筑城营法
凡是筑城作为营寨,那城墙身高五尺,宽八尺;女墙高四尺,宽二尺。每百步放置一座战楼,五十步放置风炮一具,每三尺放置连枷棒一具,每铺更板并架在城内,距离城五十步,树立幕帐。城中放置望竿,高七十尺。城外放置羊马城一层,外面掘壕一层,外面宽三步,树立木栅一层,棚外再布置棘城一层,棘外陷马坑一层。
○车营法
凡是车营法,车每五十步一辆,每百步取一辆作为战车,车中出动战队。那车子营及外营横排,牛在当中,拒马枪在外面,仍然连接车辕作为左右厢和门。
○木棚法
凡是木棚,因为敌人逼迫,来不及筑城垒;或者因为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能承受板筑,于是建造木棚,方圆高下,根据事情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缺陷。内重短木作为阁道,外柱一层,长出四尺,作为女墙,都涂抹泥土。栅外掘壕一层,宽二丈,深一丈。木栅里,每百步建造战楼一具,中间放置望楼,以远望探查。
○绳营法
凡是绳营用来拴马,如果进入敌境,刍牧供给不足,就必须寻找选择水草放牧;每人给拴马索一条,入夜就作为绳营,以保护畜产。那制度:立枪作为杠,共两层,上面系拴马索,连续绊结相接。马在营中布置,官健牧人四面护卫马,使得不得逸出。营外再出更铺,夜里环绕营寨击更鼓作为防备。内外军士各守本界,不得过从交杂,那么奸人没有便利进入。
○拒马营法
每人配备鹿角马枪两支,距离前面枪城三步布置,必须首尾相系,鱼鳞状布置,就牢固了。
◎下营择地法
夫下营之法,择地为先。地之善者,左有草泽,右有流泉,背山险,向平易,通达樵木,谓之四备。大约军之所居,就高去下,向阳背阴,养生处实,无以水火为虑。居山在阳,居水避卑。不居恶名,谓豆入牛口之类;不居无障塞,谓四通八达之道,受敌益多;不居深草,恐有潜袭,或被火烧;不居水冲,恐有涨溢,或彼决雍。不居无水及死水,恐渴饮致病;不居无出路,谓四面地溢,恐被围难解,及粮运阻绝。不居无草菜,恐军乏绝;不居下湿,恐人多疾病,军马不利。不居废军故城久无人居者,急疾无固守;不居冢墓间,与鬼神共处。春夏宜居高,以防暴水;秋冬不居清涧深阜,虑有延潦。兵法亦曰:山中之高,谓之天柱;泽中之高,谓之地柱;高中之下,谓之天狱;下中之下,谓之地狱。斥卤之地,草木不生,谓之飞锋。故村墟落、荒城、古寨,谓之虚耗;川谷之口,乏水无草,谓之天灶;穹隆钅敖背,四面平坦,谓之沃焦(亦名龟背);神祠社木,谓之天社;丘陵之上,大出之口,谓之死地;大山之端,谓之龙头。凡过此地,并去无留。常令我远之,敌近之,我迎之,敌背之,则此利而彼害矣。
◎缘营杂制法
凡兵马,每下营讫,营主即须干当四司官典、司兵及左右,令分头巡队,问兵士到否。如有未至,即差本吏主持畜产及水食。如逃走,即牒所在捕捉。
凡军下营讫,司骑及佐分行巡视马驴,有疾者医,有疮者剪剔传药,有伤者申送,量事决罚。
凡下营讫,司胄及佐即巡队检校兵甲器仗等。如有破绽损污,即须修葺磨砺。如其弃失,申上所由,便为案记,准法科决。
凡在营,司仓及佐监管兵士粮食,封贮点捻,勿令广费。
凡兵士,每下营讫,先令两队共掘一厕。
凡营垒既定,其自外屠沽贩卖人一切禁断,营内自交易即不禁。
凡营门,各配随近将校守把。杂色职掌,亦专配一门出入,不得交杂。仍令识认,以防奸细。
凡军中,皆令三人或五人为保同行,不得分散。递相觉察,不得与外人私语军事,及受外人财贿,犯者重罪同保。
凡陷没人投来,当别差主务,勿使随军,恐为备用。
◎警备法
凡军营下定,常须防御。于营外去幕二十步列队仗,如临阵对寇法,昼夜严警。纵缝雨雪,并抽队官,并不得离队。每营留马五匹,并鞍勒放饲,防有警急,立要驰告。
凡都营警备之外,每军必别设兵候一曲,量抽战士三五十人,于当军四面三五里外要害之路,夜设外铺。每铺给鼓三面,自随。如夜中有贼犯大营,其外铺看贼与大营交战,即从后鸣鼓大叫,以击贼后,乘得机便,必当克捷。
凡军营下定,夜则别置外探,每营以折冲、果毅迭作蕃次。每面四人,每人领马五骑,于营四面,去营十里外游奕,以备非常。如有警急,驰报军中。或令马军至一更时举火相应,贼见火号,不敢偷营。
凡军营遇夜,又于贼来要路以探骑为暗铺,各持新炬藏火,递相应接。仍于路左草中伏人,或于高木遥望。如觉有贼,走报马铺举火,前铺应了,即驰赴大军,大军亦置望烽人举火相应(烽制具烽火门)。
凡马铺,每三十里一铺,以押官部押。
凡昼日有贼犯营,被犯之营即急击鼓,诸营以击鼓应讫,无贼之营即止,惟所犯之营非贼散,鼓声不得辄止。诸军各着衣甲持杖,看大将五方旗所指之方,即是贼来之路,装束兵甲,出前布列,未得辄动。如须兵救,听大总管进止。
凡每夜定铺时,每铺令贮火烟五条,干草一束,仍令种火。若有警军,每铺并相救。传铺相报,不得隔越,仍举火炬照之。中军即击鼓,令诸营遍觉。将士俱被甲胄,持弓矢,见走者即射,自然立定。贼若稍多,中军疾出兵救援。其偷营警军,多作叫声,宜审辩之。
凡军营,虑有突犯,即于营外常置拓队防护,并抽留营战队充。其队去幕三十步均布,队间容队。若贼来,拓队不敌,然后营中出兵相助,不得令贼犯大营。
译◎下营择地法
安营扎寨的方法,选择地形是首要的。好的地形,左边有沼泽草地,右边有流动泉水,背靠险峻山势,面向平坦开阔之地,砍柴取木方便,这叫做“四备”。大抵军队驻扎的地方,要占据高处避开低处,面向阳光背对阴面,利于养生且地势坚实,不必担心水火之患。住在山上要选向阳处,住在水边要避开低洼地。不驻扎在名字不吉利的地方,比如“豆入牛口”这类;不驻扎在没有屏障险塞的地方,比如四通八达的道路,那样遭受敌人攻击的机会更多;不驻扎在深草丛中,恐怕有敌人潜伏偷袭,或者被火烧;不驻扎在水流冲刷之地,恐怕有洪水泛滥,或者敌人决堤灌营。不驻扎在没有活水或死水的地方,恐怕饮水困难导致疾病;不驻扎在没有出路的地方,比如四面地势低洼,恐怕被包围难以解救,以及粮草运输断绝。不驻扎在没有草料蔬菜的地方,恐怕军队缺乏补给;不驻扎在低洼潮湿的地方,恐怕人多生病,军马不利。不驻扎在废弃的军营、久无人居的故城,因为紧急时难以固守;不驻扎在坟墓之间,那是与鬼神共处。春夏适宜驻扎在高处,以防暴雨洪水;秋冬不驻扎在清澈的深涧和高耸的山丘,担心有连绵的积水。兵法也说:山中的高处,叫做“天柱”;沼泽中的高处,叫做“地柱”;高处的下方,叫做“天狱”;低处的下方,叫做“地狱”。盐碱之地,草木不生,叫做“飞锋”。所以村落废墟、荒城、古寨,叫做“虚耗”;川谷的出口,缺水无草,叫做“天灶”;圆顶山脊,四面平坦,叫做“沃焦”(也叫龟背);神祠社树,叫做“天社”;丘陵之上,大水出口,叫做“死地”;大山的顶端,叫做“龙头”。凡是经过这些地方,都要离开不要停留。通常让我军远离这些地方,让敌军靠近这些地方,我军迎击他们,敌军背向这些地方,那么这就对我有利而对敌有害了。
◎缘营杂制法
凡是兵马,每次安营完毕后,营主必须立即指派四司官员、司兵以及左右随从,让他们分头巡视队伍,询问士兵是否到齐。如果有未到的人,就派遣本吏主持照料牲畜以及饮水食物。如果有逃兵,就发公文给所在地方官府捕捉。
凡是军队安营完毕后,司骑及其佐官分行巡视马匹驴子,有病的医治,有疮的剪毛剔污并敷药,有伤的申报送医,根据情况决定处罚。
凡是安营完毕后,司胄及其佐官立即巡视队伍检查兵甲武器等。如果有破损污损,就必须修理打磨。如果遗失,就上报给主管官员,立即登记造册,按照法律定罪处罚。
凡是在营中,司仓及其佐官监管士兵的粮食,封存储存清点,不要让浪费过多。
凡是士兵,每次安营完毕后,先命令两队共同挖掘一个厕所。
凡是营垒确定后,那些从外面来屠宰贩卖的人一概禁止进入,营内自行交易则不禁止。
凡是营门,各配备附近的将校守卫把守。各种杂职人员,也专门分配一门出入,不得混杂。仍然要让他们相互识别,以防奸细。
凡是军中,都命令三人或五人为一保同行,不得分散。互相监视觉察,不得与外人私下谈论军事,以及接受外人的财物贿赂,犯法者同保连坐重罪。
凡是投降投奔的人,应当另外指派专人管理,不要让他们随军行动,恐怕他们作为备用内应。
◎警备法
凡是军营安顿下来,常须防御。在营外距离帐篷二十步处排列队仗,如同临阵对敌的方法,昼夜严密警戒。即使是风雨雪天,也要抽调队官,都不得离开队伍。每营留五匹马,连同鞍勒放养,防备有紧急警报,立刻需要驰报。
凡是都营警备之外,每军必须另外设置侦察兵哨所,酌情抽调战士三五十人,在当军四面三五里外的要害道路,夜间设置外铺。每铺给三面鼓,随身携带。如果夜间有贼寇侵犯大营,外铺看到贼寇与大营交战,就从后面鸣鼓大叫,以攻击贼寇后方,乘得机便,必定能够克敌制胜。
凡是军营安顿下来,夜间则另外设置外探,每营由折冲、果毅轮流值班。每面四人,每人带领五骑,在营四面,距离营十里外游弋巡逻,以备非常之事。如果有紧急警报,驰报军中。或者命令马军在初更时举火呼应,贼寇看到火号,不敢偷营。
凡是军营遇到夜间,又在贼寇来的要路上以侦察骑兵作为暗铺,各自手持新火炬藏火,依次呼应接应。仍然在路左边的草丛中埋伏人员,或者在高树上遥望。如果发觉有贼寇,跑报马铺举火,前铺回应后,就驰赴大军,大军也设置望烽人举火呼应(烽火制度详见烽火门)。
凡是马铺,每三十里一铺,由押官统领。
凡是白天有贼寇侵犯军营,被侵犯的营立即急击鼓,各营以击鼓应和完毕,没有贼寇的营就停止,只有被侵犯的营除非贼寇散去,鼓声不得随意停止。各军都穿上衣甲手持武器,看大将五方旗所指的方向,那就是贼寇来的道路,装备兵甲,出列布阵,没有得到命令不得随意行动。如果需要兵救,听大总管进退命令。
凡是每夜定铺时,每铺令储存火烟五条,干草一束,仍然令点燃火种。如果有警报,每铺都互相救助。传铺相报,不得隔越,仍然举火炬照亮。中军就击鼓,令各营普遍知晓。将士都披甲戴胄,手持弓箭,见到逃跑的人就射杀,自然立刻安定。贼寇如果稍多,中军迅速出兵救援。那些偷营的警报,多作叫声,应当仔细辨别。
凡是军营,担心有突然侵犯,就在营外常置拓队防护,并抽调留营战队充任。那队伍距离帐篷三十步均匀分布,队间容纳队伍。如果贼寇来犯,拓队不敌,然后营中出兵相助,不得让贼寇侵犯大营。
凡军营被贼来犯,大总管自将兵救之。常先与诸将潜约成,兵士随身带胡桃铃之类为号。被犯之营闻之,即知大总管兵至。或铎、或铃,皆不可预定,恐贼人偷号。
凡军营久住,于山谷贼路,掘断为土壕,阔三丈,深二尺,以细沙散土填平,每日检行,扫令净平。奸人出入与兵马往来,尽见。
凡军所驻,于奇兵中选骁果谙山川道路及久在军前人,与铺兵计会交牌,日夕递候于亭障之外,用捉生之法捉敌人樵牧问觇者,生禽以归,以讯问贼中事机。其举用勿令游奕人知。
凡军中,至夜,百步着听子二人,每更一替,充杂听伺。如夜闻敌营马嘶,则谋备夜出攻掠之类。其余仿此,以警不虞。犹令听探之不远,故又选聪耳少睡者,令卧枕空胡鹿。其胡鹿必以野猪皮为之,凡人马行在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响闻其中。每营置一二所,营中阔者置三四所。若孤镇铺栅,亦各置一所。听子须频改易回玄,勿常定处所。仍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
凡军营中必为望楼,其数量兵多少大率仿地听之数。选明目能视三四十里、辨旗色者以为望子,亦频改易,勿常置一处。亦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之。
◎备夜战法
兵法曰:昼战多旌旗,夜战多火鼓,所以变人之耳目也。或曰:夜黑之后,必无与敌列阵克期而战。若但袭敌之营,鸣鼓燃火适足以助敌人之耳目,于我返害,其义安在?曰:此孙武之微旨也。
凡夜战者,多为敌来袭我军垒,不得已而与之战,其法在于立营。立营之法,与阵法同。故军志曰:止则为营,行则为阵。盖大阵之中必包小阵,大营之内亦包小营,前后左右之军各自有营。大将营居中央,诸营环之,隅落钩连曲折,相去远不过百步,近不过五十步,道迳通达,足以出入;部坠壁垒相望,足以弓弩相救。
凡路口,必立小堡,上置柴薪,穴为暗道,以胡梯上之,令人守望。夜闻鼓声四起,即令燔燎。贼人夜入营门,四顾屹然皆有小营,各自坚守,未知所攻。大将营中,或诸小营先觉贼至者,当按兵勿动。敌贼尽入,然后击鼓,诸营齐应,众堡皆起,然火内照。诸营兵士悉闭门登垒,下瞰敌人,劲弩强弓四面俱发。若奸人潜入一营,斫营杀士,即诸营举火出兵,四面绕之,号令营中不得辄动,须臾之际,善恶自分。若或出走,皆有罗网矣。今之立营,通洞豁达,部分无法,若有贼夜至军中斫营,军中无不警扌┪,虽多置斥堠,严为备守,晦黑之夜,彼我不分,纵有众力,安能用之哉?故夜战之法,贵在于乘敌之不备,幸敌之挠乱,骇而攻之,则有胜计。前史所记,或因天之阴霾,夜之风甚,各执火炬,衔枚疾驰,出其不意。若寇营士卒警怖蹂躏,吾以精骑劲兵乘之,此必胜之理也。若乘之而不乱,攻之而愈靖,将卒不惊,营壁如故,则是彼之法制谨严,备预周密,我当舍而勿攻;不然,非己利也。盖兵者,避实击虚,以整待乱,故锐而避之,乱而取之,此良将之善计也。晋罗尚遣人夜袭贼将李特营,特知之,戒严以待。及至其营,特坚卧不动,俟其众半入,发伏击之,大败。此所谓舍而勿攻者也。
◎立号法
每日酉时,虞候于大将军幕府请号。其号薄,先粘纸二十四张,张界一十五行,即缝标轴。题首云:某军某年某月日已后号簿。出号时,大将军率意于一行书写字,上字是坐喝,下字是行答。一夜书一行。二十四纸,三百六十行。尽一年讫,则更其簿。如闰年,则加二纸。其号不得犯国讳及大将军元帅都统等讳。其分巡虞候及诸将等,候大将一号出,分明传写审勘。凡坐喝行答者,乃号之大纲,及有警急,或恐敌人偷窃,或虞内应,则不可专循定法,须临事改变,或逾时出,或平明改。其白昼,则以片彩为号,其彩亦须逐日改易。如分兵掩袭,及设奇伏,白昼或以门旗为立表色为号,暮夜或吹笛,或击小鼓子、铜盂子,小大之类声音可通一里余者,或使人长啸为应验,随大将临时处分。
◎定铺法
译凡是军营遭到贼寇侵犯,大总管亲自率领军队前去救援。通常事先与各将领秘密约定,士兵随身携带胡桃铃之类的物品作为信号。被侵犯的军营听到信号,就知道大总管的援军到了。无论是铎还是铃,都不能预先固定,以防贼人窃取信号。
凡是军营长期驻扎,在通往山谷贼路的要道上,挖掘土壕,宽三丈,深二尺,用细沙和散土填平,每天巡视检查,清扫得干净平整。奸细出入以及兵马往来,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凡是军队驻扎的地方,从奇兵中挑选骁勇果断、熟悉山川道路以及长期在军中服役的人,与铺兵交接信牌,早晚在亭障之外传递消息,使用捉生之法捕捉敌人的砍柴放牧者或侦察兵,活捉回来,用以审讯贼军中的机密情况。这些人员的选拔任用,不要让游奕军知道。
凡是军中,到了夜里,每百步设置两名听子,每更轮换一次,负责各种监听侦察。如果夜里听到敌营马嘶,就推测敌人准备夜间出击攻掠之类。其余情况类推,以警戒意外。因为听探的距离不远,所以又挑选耳朵灵敏、少睡觉的人,让他们枕着空的胡鹿睡觉。那胡鹿必须用野猪皮制成,凡是人马在三十里外行走,无论东西南北,声音都能在其中听到。每个军营设置一二处,军营宽阔的设置三四处。如果是孤立的镇所、铺栅,也各自设置一处。听子必须频繁更换位置,不要固定在一个地方。仍然由一名子将负责管理,每天轮换一次。
凡是军营中必须建造望楼,其数量大致根据兵力多少,仿照地听的数量设置。挑选眼睛明亮、能看清三四十里外、辨别旗帜颜色的人作为望子,也要频繁更换,不要固定在一个地方。也由一名子将负责管理,每天轮换一次。
◎备夜战法
兵法说:白天作战多用旌旗,夜间作战多用火鼓,这是为了扰乱敌人的耳目。有人说:天黑之后,必定不会与敌人列阵约定时间作战。如果只是袭击敌人的军营,鸣鼓燃火恰好足以帮助敌人的耳目,反而对我有害,其中的道理何在?回答说:这是孙武的深意。
凡是夜间作战,大多是因为敌人来袭我军营垒,不得已而与之交战,其方法在于建立营寨。建立营寨的方法,与布阵相同。所以军志说:停止时就是营寨,行进时就是阵势。大概大阵之中必然包含小阵,大营之内也包含小营,前后左右的军队各自有营。大将的营寨位于中央,各营环绕周围,角落钩连曲折,相距远的不过百步,近的不过五十步,道路通达,足以出入;各部的壁垒相互望见,足以用弓弩互相救援。
凡是路口,必须建立小堡,上面堆放柴薪,挖出暗道,用胡梯上去,派人守望。夜里听到四面鼓声响起,就命令点燃柴薪。贼人夜间进入营门,四下看去屹立着许多小营,各自坚守,不知道攻击哪里。大将营中,或者各小营先发现贼人到来的,应当按兵不动。等敌人全部进入,然后击鼓,各营一齐响应,众堡都起来,点燃火光照亮内部。各营士兵全部闭门登上壁垒,向下俯瞰敌人,劲弩强弓四面发射。如果有奸细潜入一个营寨,砍杀士兵,就各营举火出兵,四面包围,号令营中不得擅自行动,片刻之间,敌我善恶自然分明。如果敌人逃跑,都有罗网等着他们。现在的建立营寨,通透开阔,部署没有章法,如果有贼人夜间来到军中砍营,军中无不惊慌失措,虽然多设斥候,严密防备,但在漆黑的夜里,敌我难分,纵然有众多兵力,怎么能使用呢?所以夜间作战的方法,贵在乘敌人不备,庆幸敌人扰乱,惊吓并攻击他们,就有胜算。前史所记载的,有时因为天色阴霾,夜里风大,各自拿着火炬,衔枚疾驰,出其不意。如果敌营士兵惊恐践踏,我们用精锐骑兵乘胜追击,这是必胜的道理。如果乘胜追击而敌人不乱,攻击而敌人更加安静,将卒不惊,营垒如故,那就是敌人的法制严谨,防备周密,我们应当放弃而不攻击;不然,不是我们的利益。大概用兵之道,是避开坚实攻击虚弱,以整齐对待混乱,所以敌人锐利时避开,混乱时夺取,这是良将的善计。晋朝罗尚派人夜间袭击贼将李特的营寨,李特知道了,戒备森严等待。等到他们到达营寨,李特坚卧不动,等他们一半人进入,发动伏兵攻击,大败敌人。这就是所说的放弃而不攻击的情况。
◎立号法
每天酉时,虞候到大将军幕府请取号令。那号令簿,先粘贴二十四张纸,每张划十五行,然后缝上标轴。题头写:某军某年某月某日以后的号令簿。发出号令时,大将军随意在一行上写字,上面的字是坐喝,下面的字是行答。一夜写一行。二十四张纸,三百六十行。一年用完,就更换号令簿。如果是闰年,就加两张纸。那号令不能触犯国讳以及大将军、元帅、都统等人的名讳。那些分巡虞候以及各将领等,等大将一号发出,清楚传写并仔细核对。凡是坐喝行答的,是号令的大纲,如果有紧急情况,或者担心敌人偷窃,或者怀疑内应,就不能专门遵循固定法则,必须临事改变,或者过时发出,或者天亮更改。白天的号令,用彩色布片作为信号,那彩色布片也必须每天更换。如果分兵掩袭,以及设置奇伏,白天有时用门旗作为立表颜色作为信号,夜晚有时吹笛,有时击小鼓、铜盂,声音能传一里多远的,或者让人长啸作为应验,随大将临时处分。
◎定铺法
定铺者,每日戍时,严警鼓动,虞候领甲士一队,建旗帜,立号头,巡军中及城上。在野,则巡营外,定铺疏密。坐者喝问:“谁何?”行者答曰:“虞候总管某。”坐喝曰:“作何?”行曰:“定铺。”如此三喝三答讫,坐者曰:“虞候总管过。”
◎持更法
凡营,夜时更者,每铺十人,每更二人,候漏鼓击板。一人专听杂事,以至睡魔警众者,亦须递相警觉。临时或密号,敲弓箭应之,即奸人无所施计。旧法:更铺之次,更置狗铺。军在贼境,将士远行困乏,籍狗以为警也。
◎巡探法
凡定铺发更后,当军折冲、果毅并押铺宿,尽更探,递相分付;虞候及中军官健,通探都巡。探人不得高声喝号,行者敲弓一下,坐者叩▯肖三下,方挑军号以相应答。营内巡探,周而复始。
◎漏刻法
凡军中,虽置水漏,则用更牌,一昼夜一百刻。以竹为一百牌,长三尺,阔一寸,题云:某月更牌。以探更人每更徐疾行二里,传一牌,一日一夜计行二百里,则传一百牌。常取月中气为正。
雨水:正月中,夜传牌四十九四分,一更传牌九,馀一里一百七十三步三尺三寸。
春分:二月中,夜传牌五十,一更传牌一十。
谷雨:三月中,夜传牌三十七六分,一更传牌七,馀一里一十四步二分。
小满:四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三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步四尺八分。
夏至:五月中,夜传牌三十五一分,一更传牌七。
大暑:六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三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一寸。
处暑:七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二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秋分:八月中,夜传牌四十四五分,一更传牌八,馀一里二百八十六步一尺二寸。
霜降:九月中,夜传牌四十九五分,一更传牌八,馀一里一百八十步五尺六寸。
小雪:十月中,夜传牌五十三三分,一更传牌一十,馀一里一百一十五步一尺二寸。
冬至:十一月中,夜传牌五十五,一更传牌一十一。
大寒:十二月中,夜传牌五十三三分,一更传牌一十,馀一里一百二十五步一尺二寸。
又法曰:行军于外,日出日没时,挝鼓吹角为严警,九鼓三百三十三捶为一通,角一十二变为一叠。鼓音止,角音动。凡鼓三通、角三叠,昼夜足矣。又近代马上法:以数珠记时,先约一昼夜为准,余日仿之,与刻漏法差。
◎防毒法
军行近敌地,则大将先出号令,使军士防毒。
凡敌人遗饮馔者,受之不得辄食。民间店卖酒肉脯盐麸豆之类,亦须审试即食之。
凡防毒有五:一谓新得敌地,勿饮其井泉,恐先置毒。二谓流泉出于敌境,恐潜于上流入毒。三谓死水不流。四谓夏潦涨霪,自溪塘而出,其色黑,及带沐如沸,或赤而味咸,或浊而味涩。五谓土境旧有恶毒草、毒木、恶虫恶蛇,如有含沙、水弩、有蜮之类,皆须审告之,以谨防虑。
◎寻水泉法
行军下营,须先择水泉。旧法:军行,右虞候在前,兼视水草,道中遇水,则揭青旗以告众。
凡军至处乏水,则视沙碛中有野马黄牛路纵,寻其所至,当有水。
凡野外,鸟兽所集,或水鸟聚处,并当有水。
凡地生葭苇菰蒲,并有蚁壤处,其下皆有伏泉也。一说:骆驼能知水,若行渴,以足跑沙,其下亦当有泉。
凡大军冬月行,人各持冰片,可以备渴。
凡水泉,有峻山阻隔者,取大竹去节,雄雌相合,油灰黄蜡固缝,勿令气泄。推竹首插水中五尺,于竹末烧松桦薪或干草,使火气自竹内潜通水所,则水自中逆上。
凡逾越山阻,以ㄌ系竿头,引挂高处。拟固能胜人,便即令上。又增ㄌ,次引人,而又加大ㄌ续更汲上,则束马悬车可以立办。
◎养病法
凡军行,士卒有疾病者,阵伤者,每军先定一官,专掌药饵驮舆及抹养之人。若非贼境,即所在寄留,责医为治,并给亻兼人扶养。若在贼境,即作驮(或作驴)马舆及给亻兼将之,随军而行。每月,本队将校亲巡医药,专知官以所疾申。大将间往临视。疾愈,则主者、亻兼人并厚赏。恐不用心,故赏之。如弃掷病人,并养饲失所,主者皆量事决罚。气未绝而埋痊者,斩。庸将多不恤士,即被弃掷生埋,以此求士死力,不可得也。其有死者,箪醪祭酹,墓深四尺,将校亲哭之,仍立标记,以防后取。若非贼庭,递归本贯,每人给钱帛,充送终之用。所由不举者罪之。
译定铺,是指在每天戌时,敲响严警鼓,虞候带领一队披甲士兵,树立旗帜,设立号头,在军营中和城墙上巡逻。如果在野外,就巡逻营垒外围,确定铺位的疏密。坐着的人喝问:“谁?”走路的人回答:“虞候总管某某。”坐着的人喝问:“做什么?”走路的人回答:“定铺。”像这样三次喝问三次回答完毕,坐着的人说:“虞候总管通过。”
◎持更法
凡是军营,夜间打更的,每个铺位十人,每更两人,等待漏刻鼓声和击板声。一人专门听察杂事,至于睡觉时警示众人的,也必须互相警觉。临时有时使用密号,敲一下弓箭,对方回应一下,这样奸细就无法施展计谋。旧法规定:在更铺的次序中,交替设置狗铺。军队在敌境,将士远行困乏,借狗来作为警戒。
◎巡探法
凡是定铺发更后,当军的折冲、果毅以及押铺宿卫的,都要进行整夜探查,互相交代;虞候和中军官健,全面探查都巡。探查的人不得高声喝号,走路的人敲一下弓,坐着的人叩击鞋底三下,才挑起军号来相应答。营内的巡探,周而复始。
◎漏刻法
凡是军中,虽然设置水漏,但也使用更牌,一昼夜一百刻。用竹子制作一百块牌子,长三尺,宽一寸,上面题写:某月更牌。以探查更次的人每更缓慢行走二里,传递一块牌子,一天一夜计算行走二百里,就传递一百块牌子。通常取月中气作为标准。
雨水:正月里,夜间传递牌子四十九又四分之一,一更传递牌子九块,剩余一里一百七十三步三尺三寸。
春分:二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五十块,一更传递牌子十块。
谷雨:三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三十七又六分之一,一更传递牌子七块,剩余一里一十四步二分。
小满:四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三十六又三分之一,一更传递牌子七块,剩余一百七十步四尺八分。
夏至:五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三十五又五分之一,一更传递牌子七块。
大暑:六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三十六又三分之一,一更传递牌子七块,剩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一寸。
处暑:七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三十六又二分之一,一更传递牌子七块,剩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秋分:八月里,夜间传递牌子四十四又五分之四,一更传递牌子八块,剩余一里二百八十六步一尺二寸。
霜降:九月里,夜间传递牌子四十九又五分之四,一更传递牌子八块,剩余一里一百八十步五尺六寸。
小雪:十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五十三又三分之一,一更传递牌子十块,剩余一里一百一十五步一尺二寸。
冬至:十一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五十五块,一更传递牌子十一块。
大寒:十二月里,夜间传递牌子五十三又三分之一,一更传递牌子十块,剩余一里一百二十五步一尺二寸。
另一种方法说:军队在外行军,日出日落时,击鼓吹角作为严警,九鼓三百三十三捶为一通,号角十二变为一叠。鼓声停止,号角声响起。凡是鼓三通、号角三叠,昼夜就足够了。又近代马上法:用数珠记时,先约定一昼夜为标准,其余日子仿照它,与刻漏法有差别。
◎防毒法
军队行进靠近敌地,大将就先发出号令,让军士防备毒物。
凡是敌人送来的饮食,接受了不能随便吃。民间店铺卖的酒肉、肉干、盐、麸、豆之类,也必须仔细检验后再吃。
凡是防毒有五种:一是刚得到的敌地,不要喝那里的井水泉水,恐怕事先放了毒。二是流动的泉水出自敌境,恐怕暗中在上游放入毒物。三是死水不流动。四是夏季雨水积聚泛滥,从溪塘流出,水色发黑,以及带着泡沫像沸腾一样,或者发红味道咸,或者浑浊味道涩。五是土地原本有恶毒草、毒木、恶虫恶蛇,如果有含沙射人的蜮、水弩之类,都必须仔细告知,以便谨慎防备。
◎寻水泉法
行军扎营,必须先选择水源。旧法规定:军队行进,右虞候在前面,兼管查看水草,路上遇到水,就举起青旗告知众人。
凡是军队到达的地方缺水,就查看沙石中有野马、黄牛足迹纵贯的地方,追寻它们去的地方,应当有水。
凡是野外,鸟兽聚集的地方,或者水鸟聚集的地方,都应当有水。
凡是地上生长芦苇、菰蒲,以及有蚂蚁土堆的地方,下面都有伏泉。另一种说法:骆驼能知道水,如果行走渴了,用脚刨沙,下面也应当有泉水。
凡是军队冬季行进,每人各持一片冰,可以备用解渴。
凡是水源,有高山阻隔的,取大竹去掉竹节,雄竹雌竹相合,用油灰黄蜡固定缝隙,不让气体泄漏。把竹头插入水中五尺,在竹尾燃烧松桦柴或干草,让火气从竹内暗中通到水处,水就会从中间逆流而上。
凡是翻越山岭阻隔,把绳索系在竿头,牵引挂在高处。估计牢固能承载人,就让人上去。又增加绳索,依次引人,而又加大绳索继续汲引上去,那么绑马悬车就可以立刻办到。
◎养病法
凡是军队行进,士卒有疾病的,阵伤的,每军先确定一名官员,专门掌管药物、驮运、担架以及护理的人。如果不是敌境,就在当地寄留,责成医生治疗,并给配护理人员扶养。如果在敌境,就制作驮马、担架以及给配护理人员,随军而行。每月,本队将校亲自巡视医药,主管官员将病情上报。大将偶尔前往临视。病愈,主管者、护理人员都厚赏。恐怕不用心,所以赏赐。如果抛弃病人,以及饲养护理失当,主管者都根据事情轻重决罚。气息未绝而埋葬痊愈者的,斩首。平庸的将帅多不体恤士兵,就被抛弃活埋,以此求取士兵的死力,是得不到的。其中有死者的,用竹器盛酒祭奠,墓深四尺,将校亲自哭祭,仍然树立标记,以防后来取用。如果不是敌境,遣返回原籍,每人给钱帛,充作送终之用。负责的人不举行的,治罪。
◎征马法
兵法曰:凡戎马,必安其处所,适其水草,节其饥饱。冬则温厩,夏则凉庑。克剔毛鬣,谨烙四蹄,戢其耳目,毋令惊骇。习其驰逐,闲其进止,人马相亲,然后可使。鞍辔勒御,必令全好,乏绝辄补。
凡马不伤于末,必伤于始;不伤于饥,必伤于饱。日暮道远,必数上下,宁劳于人,切无极马,常令有余,备敌之覆我也。
凡军行,每营先差一官专知牧放,不得连系。诸营各作一异旗放马,一记旗放驴,并于所管地界放牧。如营侧草恶,即计会虞候,别择放地,不得交杂。如卒有警急追唤,见旗则知驴马处所。
凡牧畜,马居中央,放驴在四面,援马。牧人并于驴群四面环绕。若贼偷盗,驴群在外,驱趁稍难。
凡马,遂营各为印记,以防阑失理认。如死,即申所部官验印,是本营畜产,即令皮剥;如印不同,即是盗杀他营畜产,论如军律。
凡诸营遗失驴马衣服驮运,并于捍后虞候处理认。擅取及借人不送,并剪破印记毛尾者,论如军律。
凡军马正给马外,每军更量分数增给备马。诸营除六驮外,每火别置驴一头,准备疾病添补。如当队不足,均抽比队比营(并音毗)。其杂畜,非警急,兵士不得辄骑。
凡军中畜产,非理致死,并偿填。
凡非时,不得乘官马游猎,及回换军司六畜。若借人乘用,并论如军律。因检校而行者,不坐。
凡应乘官马,非警急不得辄奔走,致马汗及打磨伤破,并论如军律(已上量轻重科罪,平居则轻,临阵则重)。
凡官健有私驴马随行,即官给刍秣,令均载衣服。
凡军牛行十里一歇,仍刷口鼻;三十里一饮饲。
凡征马之职,有副使(佐主将),有总管,有押官,有子将(并择善牧养者充),有群头(择善骑马教习及知医药者充),其数以马为准。
●前集卷七
◎阵法总说
昔称:善师者不阵,善阵者不战。此言伐谋制变先声后实,军志素定夺敌人之心,不待旗垒之相摩、兵矢之相接,而胜负之势决于前矣。其次,则立部曲,度权谋,先偏后伍,弥缝其阙,用以乘机而佐胜。由中古以来未之或改。大要在士卒训练,兵械坚良,号令以申之,赏罚以督之。因山川形势之宜,讲步骑离合之要,不嚣不隘,按阵而居。常以我逸待彼劳,常以我治待彼乱,常以我近待彼远,常以我饱待彼饥。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不动如山,难知如阴;震动如雷,侵掠如火。此制胜之道也。法曰:以正合,以奇胜。然则正者,行阵也;奇者,无方以用变也。奇不得正,虽锐而无恃;正不得奇,虽整而无功。故必交相用,而后能百战百胜矣。
译◎征马法
兵法说:凡是战马,一定要让它安适其处所,适宜其水草,节制其饥饱。冬天要温暖马厩,夏天要凉爽廊屋。梳理剔剪马毛,仔细烙印四蹄,收敛其耳目,不要让它惊骇。训练它奔驰追逐,熟悉它前进停止,人马相亲,然后才可以驱使。鞍辔缰绳等装备,一定要保持完好,缺乏损坏就立即修补。
凡是马匹,不在最后受伤,就一定在开始受伤;不在饥饿时受伤,就一定在饱食时受伤。天色已晚路程遥远,一定要多次上下马,宁可让人劳累,千万不要让马极度疲乏,常让马有余力,以防备敌人伏击我们。
凡是军队行进,每个营先派遣一名军官专门负责牧放,不得将马连系在一起。各营各自制作一面旗帜放马,一面记旗放驴,都在所管辖的地界内放牧。如果营侧草料不好,就通知虞候,另外选择放牧地点,不得混杂。如果士兵有紧急追唤,看到旗帜就知道驴马的处所。
凡是牧畜,马居中央,放驴在四面,作为援护。牧人在驴群四面环绕。如果贼人偷盗,驴群在外,驱赶稍难。
凡是马匹,各营各自做印记,以防走失难以辨认。如果马死了,就申报所属官员验印,如果是本营畜产,就剥皮;如果印记不同,就是盗杀他营畜产,按军律论处。
凡是各营遗失的驴马衣服驮运物,都在后虞候处处理辨认。擅自取用及借人不送还,以及剪破印记毛尾的,按军律论处。
凡是军马在正给马之外,每军再按分数增给备马。各营除六驮外,每火另置一头驴,准备疾病添补。如果当队不足,平均抽调比队比营(“并”音毗)。那些杂畜,非紧急时刻,士兵不得随意骑乘。
凡是军中畜产,非理致死的,都要赔偿填补。
凡非规定时间,不得乘官马游猎,以及回换军司六畜。如果借人乘用,都按军律论处。因检校而行者,不坐罪。
凡应乘官马,非紧急时刻不得随意奔走,致使马出汗及打磨伤破,都按军律论处(以上根据轻重科罪,平时则轻,临阵则重)。
凡官健有私驴马随行,就由官府供给草料,令其均载衣服。
凡军牛行十里一歇,仍刷口鼻;三十里一饮饲。
凡征马的职官,有副使(辅佐主将),有总管,有押官,有子将(都选择善于牧养的人充任),有群头(选择善于骑马教习及懂得医药的人充任),其数量以马为准。
●前集卷七
◎阵法总说
从前说:善于用兵的人不摆阵势,善于摆阵势的人不交战。这是说伐谋制变先声后实,军志素定夺敌人之心,不待旗帜营垒相互摩擦、兵器箭矢相互接触,而胜负之势就在前面决定了。其次,则建立部曲,度量权谋,先偏后伍,弥缝其缺,用以乘机而佐胜。由中古以来未曾改变。大要在士卒训练,兵械坚良,号令以申之,赏罚以督之。因山川形势之宜,讲步骑离合之要,不嚣不隘,按阵而居。常以我逸待彼劳,常以我治待彼乱,常以我近待彼远,常以我饱待彼饥。所以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不动如山,难知如阴;震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