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思辨录辑要十七

思辨録辑要》卷十六太仓陆世仪撰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04–111 段

粮,即本邑耆正収纳,若田主窵逺,即于佃户处収取,给票与田主算明,有何办纳不便?便五:其若逃亡累陪,则由排年不识甲下所管之田、所管之人也。今既任耆正,则田坐本区,其主之奸顽良善,与田之肥瘠荒熟,皆先知之,可预为计,不至束手代赔。便六:有此六便,而人不之行,未知其利故也。昔元末靖江朱本思尝悉其利,着论名《宵练匣》。闽中诸郡曽仿行之,法甚称便。嘉靖中海忠介公亦欲以此法行于吾吴,去任不果。则知此法先贤固有行之者矣。为民牧者,不可不知。

译粮食,就由本邑的耆正负责征收;如果田主居住遥远,就从佃户处收取,发给田主票据以算清账目,有什么办理缴纳的不便呢?第五个便利是:若是出现逃亡导致累及他人连带赔偿的情况,那是由于排年不熟悉甲下所管辖的田地、所管辖的人口。如今既然担任耆正,田地坐落本区,田主的奸诈顽固或善良诚实,以及田地的肥沃贫瘠、荒芜熟稔,都事先知晓,可以预先谋划,不至于束手无策地代为赔偿。第六个便利是:有这六个便利,而人们却不实行,大概是不了解它的好处吧。从前元朝末年,靖江的朱本思曾详尽了解它的好处,著书论述,名为《宵练匣》。福建各郡曾经仿照实行,这种方法非常称职便利。嘉靖年间,海忠介公也想在吴地推行此法,但因离任未能实现。由此可知,这种方法先贤原本就有实行的。作为治理百姓的官员,不能不知道。

凡治财赋,只要才,大治天下,更易于治一国。只一转移间,便有无穷之妙,不必拘拘然増科加赋也。洪武设开中法,不烦转输,边备自足。自叶淇反之,而国计大绌。以此知国家掌财赋,最须得人。不特聚敛小人不可用,即庸才亦坏事不浅。

刘晏治财赋,古今称为第一,只是转移妙。

转移是商贾之术,然于国计有益,于国体无损。古人重农抑末,此亦抑末之遗意也。若陆贽所行,又纯乎王道之微权,不可与刘晏同日语矣。

江南岁漕五百万石,若无良法救疗,此万世之病也。常思得一策,茍能循而行之,则三十年后岁漕可已。其法莫若用洪永开中法,凡畿辅之地及山东西九边各塞,或募徽商,或召土著,或遣谪贪污官吏,给与闲田,永不起科,聴其以意号召乡人,有能垦至百顷者,或复其官,或荣其身。数年之间,边鄙充足,三十年间漕运可已。此非落落难合之言,盖江南岁漕五百万石,其实以四倍运一倍,而到京之粮又复拖欠,则朝廷所得无几。且又岁浚运河,清江厂岁造运船,又设漕运各官,其费无算。使有如刘晏者,通盘打算,以国与民之得失计,必大加惋惜也。计漕粮五百万石,费民间之力不啻什倍。若以垦田论之,亩出米一石,止须田五百万亩,今畿辅及各边可垦之田岂止五百万亩已哉?若如前法,十年之后,畿辅米价必贱,假如价在一两以内,则将天下应解漕粮地方,其米贵处先行折色一半,毎石连耗及脚价止令输银一两,以上约照畿辅米价赢三之一,顺带至京,则江南之民照平日兑价使费,毎石已减三之一矣。又一二十年,北米益多,价益贱,乃令天下漕粮悉行改折,毎石连耗及脚价止令输银一两,其江广米价本贱之处更为量减,务使民间有三分减一之便,而朝廷则以民间所纳折色银两,毎年仍籴米五百万石,实各仓米不缺额,且更可赢羡百余万金。盖米益钱则银益有余也。迨三十年后,米粟充盈,足支数年,则所籴渐少,羡金益多,而又岁省运河运船运官诸费,羡金又无算。此后或减民折,或捐民租,凡百善政皆可举行。惜乎谋国不及此,江南民困,未知何时可苏也。

开中军屯,宜互相表里而行。腹里莫如开中,边塞莫如军屯。

白粮独取足于江南数郡,洪武定鼎金陵,就近征输,国与民俱便也。既迁北地,则白粮自当就王畿近地有水田者征取,乃隔三数千里而累逺,民且费国家道里之资,蹇夏诸公难辞其责。

古者有田则有赋,有身则有役,未有税其身者。汉髙帝四年,初为算赋,民年十五以上出一赋,人百二十钱为一算,至五十六而除,二十而傅给繇役,亦五十六而除,是一人之身役之兼税之也。后世因之,计口出财,谓之曰户口。唐租庸调法,亦皆论丁,一年之间纳租之外,一丁出绵十四两,出力二十日,是不惟税役兼于一身,而税役之法又视汉为过重矣。今制赋税一出于田,役民之力一以黄册为定,十年编审,以次输当,其法视汉唐为简,然汉唐之弊在并赋役于丁,丁困则多逃亡;明时之弊在并赋役于田,田困则多地荒,均之未得古法也[按:征丁之法各处不同,未可概论,此指吴地耳]

差役、顾役二法,王安石、司马公各主一法。邵伯温以为吴蜀便顾役,秦晋便差役。吕公着又谓二法利害相半,因其利而去其害,二法皆可行。是皆得其一说,而未为至当。先贤丘文荘有言:“古今役民之法,必兼用是二者,然后行之不偏。”斯言殊为中欵。盖即一县之中,有某地冝于顾者,有某地宜于差者,是必县官一一用心经理,未可执方用药也。

凡户口丁田册籍最为难定,非县官坐于堂上,耆正吏胥奔走于堂下,便可攴吾办事也。必须简求一县人才,县官亲临讲究,既得其道,则授之以法,俾之逐乡逐里,一一踏勘报明,无分毫渗漏,方为得法。此作邑致治之根本,根本一立,以行政教,以比追胥,以诘讼狱,以简师徒,万事皆原于此,治邑者不可不知。予于治乡三约中,颇详其法。凡户口丁田册,在州县断不

译治理财政赋税,关键在于人才;治理天下,反而比治理一个国家更容易。只需在政策上稍作转变,便能产生无穷的妙用,不必拘泥于增加税种和加重赋税。洪武年间设立开中法,无需烦劳转运,边防储备自然充足。自从叶淇改变这一制度后,国家财政便大幅亏空。由此可知,国家掌管财政赋税,最需任用合适的人才。不仅聚敛财富的小人不可任用,即使是平庸之才,造成的祸害也不浅。

刘晏治理财政赋税,古今公认第一,其精髓仅在于“转移”二字运用巧妙。

“转移”本是商贾的手段,然而对国家财政有益,对国家体制并无损害。古人重视农业、抑制商业,这也是抑制商业遗留下来的意旨。至于陆贽所推行的政策,又纯粹是王道中微妙的权变,不可与刘晏相提并论。

江南每年漕运粮食五百万石,如果没有良法来救治,这是万世的弊病。我常想寻求一策,若能遵循执行,那么三十年后每年的漕运便可停止。其方法不如采用洪武、永乐年间的开中法,凡是京畿地区以及山东、山西九边各要塞,或者招募徽商,或者召集当地居民,或者派遣被贬谪的贪污官吏,赐予闲置田地,永久免除赋税,听凭他们自行号召乡人,有能开垦到百顷土地的,或者恢复其官职,或者荣耀其身。数年之间,边疆便充足了,三十年间漕运便可停止。这并非难以实现的空谈,因为江南每年漕运五百万石,实际上是用四倍的运力运送一倍的粮食,而运到京城的粮食又常常拖欠,朝廷所得无几。况且每年还要疏浚运河,清江厂每年制造运船,又设置漕运各级官员,费用无数。假如有像刘晏那样的人,全面统筹计算,以国家和百姓的得失来考量,必定会大为惋惜。计算漕粮五百万石,耗费民间的人力不止十倍。如果以开垦田地来论,每亩产米一石,只需五百万亩田地,如今京畿及各边塞可开垦的田地难道只有五百万亩吗?如果按照前述方法,十年之后,京畿地区的米价必定便宜,假如米价在一两银子以内,那么将天下应解送漕粮的地方,米价贵的地方先行折半征收银两,每石连同损耗及脚价只令缴纳一两银子,这大约比照京畿米价多出三分之一,顺势运至京城,那么江南百姓比照平日兑粮的费用,每石已减少三分之一了。再过一二十年,北方米粮更多,价格更贱,于是令天下漕粮全部改为折色,每石连同损耗及脚价只令缴纳一两银子其中江广米价原本便宜的地方再酌情减免,务必使民间有减少三分之一的便利,而朝廷则用民间缴纳的折色银两,每年仍然购买米五百万石,充实各仓储备不缺额,而且还可盈余百余万两银子。因为米价越高,银两就越有余。等到三十年后,米粟充盈,足以支撑数年,那么购买的粮食逐渐减少,盈余的银两越来越多,而且每年节省运河、运船、运官等各项费用,盈余的银两又无数。此后或者减少民间折色,或者免除民间租税,各种善政都可以推行。可惜谋划国事不及此,江南百姓困苦,不知何时才能复苏。

开中法与军屯法,应当相互表里配合施行。内地不如采用开中法,边塞不如采用军屯法。

白粮唯独从江南几个郡县征收,洪武皇帝定都金陵,就近征收运输,国家和百姓都便利。既然迁都北方,那么白粮自然应当从王畿附近有水田的地方征收,却隔着三数千里而累及远方,百姓且耗费国家路途的资财,蹇夏等公难以推卸责任。

古代有田地就有赋税,有身丁就有徭役,没有对人身征税的。汉高帝四年,初次设立算赋,百姓年满十五以上出一赋,每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到五十六岁免除,二十岁登记服徭役,也是五十六岁免除,这是一人之身既服徭役又兼纳税。后世沿袭此制,按人口出财,称之为户口。唐代租庸调法,也都按丁口计算,一年之间缴纳租税之外,一丁出绵十四两,出力二十天,这不仅是税役兼于一身,而且税役之法又比汉代更重了。现在的制度,赋税一律出自田地,役使民力一律以黄册为定,十年编审一次,依次输纳服役,其方法比汉唐简单,然而汉唐的弊端在于将赋役合并于丁口,丁口困苦则多逃亡;明代(明时)的弊端在于将赋役合并于田地,田地困苦则多地荒芜,两者都没有得到古代的法度。[按:征丁之法各处不同,不可一概而论,此处指吴地而言]

差役、顾役两种方法,王安石、司马光各主张一种。邵伯温认为吴蜀适合顾役,秦晋适合差役。吕公着又说两种方法利害各半,因其利而去其害,两种方法都可行。这些都是得到了一方面的道理,而未为最恰当。先贤丘文庄有言:“古今役使百姓的方法,必须兼用这两种,然后施行才不会偏颇。”这话特别中肯。因为即使在一个县中,有某地适合顾役,有某地适合差役,这必须县官一一用心经营管理,不可执方用药。

凡是户口丁田的册籍最为难以确定,不是县官坐在堂上,耆正吏胥在堂下奔走,便可敷衍办事的。必须简求一县的人才,县官亲临讲求,既得其道,则授之以法,让他们逐乡逐里,一一踏勘报明,没有分毫渗漏,方为得法。这是治理县邑致治的根本,根本一旦确立,以行政教,以比追胥,以审问讼狱,以简选师徒,万事皆源于此,治理县邑的人不可不知。我在《治乡三约》中,颇详细地论述了其方法。凡是户口丁田册,在州县断不

可不详,而在朝廷则但当职要,不必职详也。毎见十年大造,费民间无限金钱,不过置之髙阁,终未必得实数,则何如令州县竟具总数,达部之为得哉?但府与司不可不存副本,恐有散亡遗失之患耳。

译不必详尽,而在朝廷则只应掌握关键要点,不必事事详尽。每次见到十年一次的大规模户籍造册,耗费民间无数金钱,不过最终被束之高阁,终究未必能得到真实数据,那么不如让州县直接上报总数,送达户部,这样不是更好吗?只是府和司不可不保存副本,以防有散失亡佚的祸患罢了。

歌謡有极切时事者,亦有不可尽据者。贾似道当国,行推排法,民间大扰。太学生为诗云:「三分天下二分亡,犹把山河寸寸量。总使一丘添一亩,也应不似旧封疆。」此切时事者也。万厯时,江陵相公当国,丈量田地。吴中诗云:「量尽山田与水田,只留沧海与青天。如今那有闲洲渚,寄语沙鸥莫浪眠。」然是时吴中经界久坏,赋役不均,得此始正,至于今頼之。此不可尽据者也。总之,同是一法,用得其人则治,用不得其人则乱。君子亦择人而慎用之耳。至于愚民,可与乐成,难与虑始。孔子与子产尚不能免初政之谤,况他人乎?茍行之有法则,一二年间公论自出也。

田亩赋重,则人争隐漏以逃赋。欲増田亩者,无如薄赋。故李翱曰:“人知重赋之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之得财愈多也。”丁口之徭重,则人争隐漏以避役。欲増丁口者,无如轻徭。故马端临曰:“庸调之征愈増,则户口之数愈减也。”二公之言,可谓知本矣。

今之乡长里正,即成周之里宰党正,两汉之三老啬夫,所以为官役民,而非役于官者也。后世虐用其民,为乡长里正者,不胜诛求之扰,各萌免避之意,而始命之曰户役,其亦失周汉之意矣。

官田渐多,可行井田法。长民者不可不留意。

刚峯为应天巡抚,凡所属各府州县正佐首领以及学校之官,皆令置簿,先立欵目,如某利当兴,某害当除,某人善恶,某事可否,一有闻见,皆援笔记之,不时吊查,借此以悉民情,亦即卜地方官贤否,诚长民者所当师法。

凡州县钱粮,有多年未完者,有已完那借不明者,有未解者,有已解者,而多年未获批回者,盖因头绪甚多,文卷浩繁,官司不及致详,吏胥因而作弊。刚峯设格眼册,凡一应钱粮,俱照年分逐年开列,某项已解,某项未解,某项领否批回,其存留给放等项,亦俱细细开列。凡遇抚按巡厯,不必造册,即将此册送比,比后印官仍自亲収,遇升迁事故,即申抚院交代明白,方许离任,如此可杜官吏侵渔之弊。

钱粮外,有均徭一事。钱粮正供有额,独均徭官自为政,时时増益,吏胥上下其手,小民不知,无从控诉。刚峯设均徭法,凡一县中,料其田地人丁及一岁杂税之数,约为通法定制,每亩出均徭银若干,不増不减,其一县费用,聴县官于均徭银中自为伸缩,断不许于均徭溢额,使吏胥不得上下其手,诚至妙之法。

丈田横斜伸缩之间,最多弊。海刚峯令民以灰画地而数其眼,方六尺为一眼,一眼为一歩,二十四歩为一分,二百四十歩为一亩,谓之痴算,使人人皆晓,是亦妙法。然不如用棕网为尤妙。棕网者,以棕绳结网,毎六尺为一眼,遇地之尖斜畸零难算处,则以此铺之,更捷于用灰。盖灰算便于民,棕网便于官,二法俱不可不知。

丈田之弊,只在行繵、行弓二事。官府不及周知,小民不能细察。繵或用竹、用绳,遇雨皆有伸缩,惟以综为之,而细劈鹅毛管为丝,少杂其中,则阴晴如一。其当歩处,则亦以鹅管横织为号,棕黒管白,更易分明。弓则着一钉于脚下,使行弓之时不致转动。或虑横洒,则先以绳约之,而后行弓,尤妙。

清丈田亩,极为地方美事,然徃徃反为大害。不特无法,即有法矣,而奉行犹有四难:一则县官无才,一则里胥作弊,一则豪强横肆,一则小民奸欺,人人可以上下其手。故为人上者,虽极精明,安能分身徧察?所以自古迄今,一闻清丈,则小民如畏兵火,诚难之也。然其要只在县官得人,晦庵行之于漳、泉,刚峯行之于兴国,未闻其扰民也。而安石一为方田,则天下皆震动,奉行不得其人也。岂惟安石方田?即琼山丈量一事,是时刚峯退休在琼,事事与地方官斟酌而行,事事皆刚峯为条例,而上司催督无法,里胥人人作弊,民怨特甚,况其它乎?甚矣,丈量之害之难,居官者不宜不知也。

清丈田亩,莫如行方田。方田即张子厚经界法。安石知其粗而不知其精,知其畧而不知其详,无怪乎纷纷扰民也。茍得其法,则县官不

译歌谣中有极其切合时事的,也有不能完全依据的。贾似道执政时,推行推排法,民间大受扰乱。太学生作诗说:“三分天下已亡了两分,还在把山河一寸一寸地丈量。即使每座山丘增加一亩地,也应该不像原来的疆界了。”这是切合时事的例子。万历年间,张居正当政,丈量田地。吴中地区有诗说:“量尽了山田和水田,只留下沧海和青天。如今哪里有闲散的沙洲岛屿,告诉沙鸥不要随意安眠。”然而当时吴中地区的田界长期混乱,赋税徭役不均,得到这次丈量才得以纠正,直到今天还依赖它。这是不能完全依据的例子。总之,同是一种方法,用对了人则天下大治,用错了人则天下大乱。君子也应该选择合适的人并慎重地使用这种方法。至于愚昧的百姓,可以和他们一起享受成功,却难以和他们一起谋划开始。孔子和子产尚且不能免除初政时的诽谤,何况其他人呢?如果推行方法得当,一两年间公正的舆论自然会出现。

田亩赋税沉重,人们就争相隐瞒漏报以逃避赋税。想要增加田亩数量,没有比减轻赋税更好的办法了。所以李翱说:“人们知道重赋可以获得财富,却不知道轻敛获得的财富更多。”丁口徭役沉重,人们就争相隐瞒漏报以避免徭役。想要增加丁口数量,没有比减轻徭役更好的办法了。所以马端临说:“庸调征收得越多,户口数量就越减少。”这两位先生的话,可以说是懂得根本了。

现在的乡长、里正,就是成周时期的里宰、党正,两汉时期的三老、啬夫,他们是用来为官府役使百姓的,而不是被官府役使的。后世虐待百姓,担任乡长、里正的人,受不了苛求勒索的骚扰,各自产生逃避的心思,于是开始称之为“户役”,这也失去了周汉时期的本意。

官田逐渐增多,可以推行井田法。治理百姓的人不可不留意。

海瑞担任应天巡抚时,凡是所属各府州县的正佐首领以及学校官员,都命令他们设置簿册,先设立项目,如某项利益应当兴办,某项祸害应当消除,某人的善恶,某事的可行与否,一有见闻,都援引笔记下来,不时调阅检查,借此来详尽了解民情,也就是预测地方官的贤能与否,这确实是治理百姓的人应当效法的。

凡是州县的钱粮,有多年未完纳的,有已完纳却挪借不明的,有未解送的,有已解送但多年未获批复的,这是因为头绪太多,文书卷宗浩繁,官府来不及详细审查,吏胥因而作弊。海瑞设立格眼册,凡是所有钱粮,都按照年份逐年开列,某项已解送,某项未解送,某项是否领到批复,其存留发放等项,也都细细开列。凡是遇到抚按巡视,不必重新造册,就将此册送交比对,比对后印官仍亲自收取,遇到升迁或事故,就申报抚院交代清楚,才允许离任,这样可以杜绝官吏侵吞渔利的弊端。

钱粮之外,还有均徭一事。钱粮正供有定额,唯独均徭由官府自行决定,时时增加,吏胥上下其手,小民不知情,无处控诉。海瑞设立均徭法,凡是一县之中,估算其田地人丁及一年杂税的数量,大致制定通法定制,每亩出均徭银若干,不增不减,一县的費用,听县官在均徭银中自行伸缩,断不允许超过均徭的额度,使吏胥不能上下其手,这确实是极妙的方法。

丈量田地,在横斜伸缩之间,弊端最多。海瑞命令百姓用石灰画地并数其眼,六尺见方为一眼,一眼为一歩,二十四歩为一分,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称为痴算,使人人都能明白,这也是妙法。然而不如使用棕网更为妙。棕网是用棕绳结成的网,每六尺为一眼,遇到田地尖斜畸零难以计算的地方,就用这个铺在上面,比用石灰更快捷。大概石灰计算便于百姓,棕网便于官府,这两种方法都不可以不知道。

丈量田地的弊端,只在行繵、行弓两件事上。官府来不及全面知晓,小民不能仔细察验。繵或用竹、或用绳,遇到雨水都有伸缩,只有用综制作,并将鹅毛管细劈为丝,稍微掺杂其中,那么阴晴天气都一样。其应当迈步的地方,也用鹅管横织作为标记,棕管黑、管白,更容易分明。弓则在脚下装一个钉子,使行弓的时候不至于转动。如果担心横洒,就先以绳子约束,然后再行弓,尤其妙。

清丈田亩,极为地方美事,然而往往反而成为大害。不仅没有方法,即使有方法,而奉行仍有四难:一是县官没有才能,二是里胥作弊,三是豪强横行,四是小民奸诈欺骗,人人都可以上下其手。所以作为上级的人,虽然极其精明,怎能分身遍察?所以自古至今,一听说清丈,小民就像害怕兵灾战火一样,确实困难啊。然而关键只在于县官得人,朱熹在漳、泉推行,海瑞在兴国推行,没听说他们扰民。而王安石一推行方田,天下都震动,是因为奉行不得其人。岂止是王安石的方田?即使是琼山丈量一事,当时海瑞退休在琼山,事事与地方官斟酌而行,事事都是海瑞制定的条例,但上级催督没有方法,里胥人人作弊,民怨特别深重,何况其他呢?丈量之害之难,真是严重啊,做官的人不适宜不知道。

清丈田亩,不如推行方田。方田就是张载的经界法。王安石知道它的粗略而不知道它的精妙,知道它的简略而不知道它的详细,难怪纷纷扰民。如果掌握了方法,那么县官不

必履亩而勘,而吏民自不能欺。吏民即欲朋比为奸,而其势自不能混。其法毎千歩为大方,方立大标竿;百歩为小方,方立小标竿。大标竿以石为之,如今之华表;小标竿以木为之,如今之旗竿。下立两石足,夹而立之。大标竿常立而不仆;小标竿或立或仆,皆不妨,以下有石足可验也。立之之法,先须正南北,以针盘凖之。如立一标竿于南,则自此以至极北地方,皆依针路竖立,直如引绳,不许一毫参差,差则罪其司吏。东西亦如之。如遇山险及江河水道不可立标竿者,则竟不必立。盖此处虽不立,而有左右前后之标竿可以相准,故不立亦无碍。张子厚所谓经界,则不避山河之险也。标竿既立,则标竿四至之中,其田地自有定数。如大标竿之中,千歩为一方,在今法当田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歩,在古法当田万亩;小标竿之中,百歩为一方,在今法当田四十一亩一十六歩,在古法当田百亩。不用量算,已有定额。其间使有山林川泽、不毛硗确、凹凸不平之处,则令本方业户里老自行公同量算,画为方帐,更不许出一方之外。毎十方为一小图,大方为一大图,图各以名号列之。一县一郡又为一总图,自此以至天下皆可攒集凑拍,总为大大图。不惟田亩里数可以无差,而地形之方圆曲直亦可分毫不爽。此古今以来至妙之法。他如吏胥作弊,乃从来通病,独此法不畏吏胥。盖吏胥之所以作弊者,以打量田地时,田各有业主,主有贫有富,有强有弱,吏胥俱有利害存焉,故虽以严刑禁之,而不能必其无弊。今则吏胥惟令竖立标竿,标竿无分尔我,民无所用其贿,吏胥何所行其弊?又打量之后,吏胥有弊,官府覆勘无从指实,必更用打量。其法繁杂,又欺官府多不知算法,故敢于作弊。今则官府覆勘,不勘田数,止勘标竿之准与不准,一望了然,凡有目者皆能辨。至如毎方中田亩细数,则不用吏胥打量,即于本方之中择年老公正者为方长,而令各田业户自请善算量者,各算本田歩口,各书四至,如鱼鳞册法,画图贴户,攒出歩亩总数,献于官府。其有不合或相欺隐者,官府为直之。盖量田不用吏胥,无所容其奸,各任业主,则业主各有四至,不肯受其欺弊。其有通同作弊者,官府不难覆勘。此法最简最明,即中才之县官不难从事,而古今以来从未有知此法者,无怪乎一闻丈量则举天下皆为惊扰也。

译必须实地丈量每一亩土地,官吏和百姓自然无法欺骗。即使官吏和百姓想要勾结作恶,其情势也自然无法混淆。其方法是:每千步划为一个大方,在方角树立大标竿;每百步划为一个小方,在方角树立小标竿。大标竿用石头制作,如同现在的华表;小标竿用木头制作,如同现在的旗杆。下方设立两个石脚,夹住标竿竖立。大标竿常年竖立不倒;小标竿有的竖立有的倒下,都没有妨碍,因为下方有石脚可以验证。竖立标竿的方法,首先要校正南北方向,用罗盘来校准。如果在南方树立一根标竿,那么从这里一直到最北的地方,都依照罗盘的路径竖立,笔直得像拉直的绳子,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参差错误,如果有差错就治负责官吏的罪。东西方向也是如此。如果遇到山险以及江河水流无法树立标竿的地方,就干脆不必树立。因为这里虽然不树立,但有左右前后的标竿可以相互校准,所以不树立也没有妨碍。张子厚所说的经界,就是不回避山河的险阻。标竿树立之后,标竿四至范围内的田地自然有确定的数目。比如大标竿中间,千步为一个方,按现在的算法相当于田地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按古代的算法相当于田地万亩;小标竿中间,百步为一个方,按现在的算法相当于田地四十一亩十六步,按古代的算法相当于田地百亩。不需要测量计算,已经有定额。其间如果有山林川泽、贫瘠不毛、凹凸不平的地方,就命令本方的田产业主和里老自行共同测量计算,绘制成方形的账册,更不允许超出本方范围之外。每十方为一个小图,大方为一个大图,图各自用名号排列。一县一郡又为一个总图,从这里一直到天下都可以攒集拼合,总成为一个大图。不仅田亩里数可以没有差错,而且地形的方圆曲直也可以分毫不差。这是古今以来最精妙的方法。其他如吏胥作弊,是历来通病,唯独此法不畏惧吏胥。因为吏胥之所以作弊,是因为在测量田地时,田地各有业主,业主有贫有富,有强有弱,吏胓都有利害关系存在,所以虽然用严刑禁止,也不能保证没有弊端。现在则吏胥只被命令竖立标竿,标竿不分你我,百姓没有地方行贿,吏胥哪里能施展弊端?又如在测量之后,吏胥有弊端,官府复查无法指实,必须重新测量。其方法繁杂,又欺骗官府大多不懂算法,所以敢于作弊。现在则官府复查,不核查田数,只核查标竿的准确与否,一望便知,凡是有眼睛的人都能辨别。至于每方中田亩的详细数目,则不用吏胥测量,就在本方之中选择年老公正的人作为方长,而命令各田产业主自己聘请善于测量计算的人,各自计算自家田地的步口,各自书写四至,像鱼鳞册的方法,画图贴在户头上,攒出步亩总数,献给官府。如果有不合或相互欺瞒隐瞒的,官府为之裁决。因为测量田地不用吏胥,没有地方容许他们作奸,各自由业主负责,那么业主各自有四至,不肯接受他们的欺瞒弊端。如果有通同作弊的,官府不难复查。此法最简最明,即使是中等才能的县官也不难施行,而古今以来从未有人知道此法,难怪一听说丈量田地,全天下都感到惊扰。

立方用千歩,此安石法。然太寥廓,百歩一小方,又太烦宻。不如竟用古法,三百歩为一里,里一小方,所谓方里而井,井九百亩也。三千歩为十里,十里一大方,所谓通十为成也。一成之田为九千亩,立方不简不繁,尤为至妙[此须复古法,歩百为亩始得]

古有三币,今亦有三币。古之三币,珠玉、黄金、刀布;今之三币,白金、钱、钞。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皆粟与械器耳。粟与械器,持移量算,有所不便,则于是乎代之以金。金者,所以通粟与器械之穷也,所谓大不如小也。物有至微,厘毫市易,则金又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钱。钱者,所以通金之穷也,所谓顿不如零也。千里赍持,盗贼险阻,则金与钱又俱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楮。楮者,如唐之飞钱,金之会票,又所以通金与钱之穷也,所谓重不如轻也。识三币之情,则知所以用三币之法矣。

钱法古今轻重不同,惟汉五铢、唐开元为得其正。南齐孔顗有言:“不惜铜,不爱工。”此诚钱法至论。盖铜多任务费,则赀少者无利;赀少者无利,则盗铸不兴,而利权自归于上矣。

钱之重轻,自当以一钱为率。钱之价值,断当以毎一文准银一厘为率。若钱太轻,则铜不敌银;铜不敌银,则多费。钱太重,则银不敌铜;银不敌铜,则难用。明之薄小低钱,固非法矣。至京师黄钱,毎六文凖银一分,亦未为得也。

明之制,用钱毎便于发,不便于収,毎便于下,不便于上。此由纯用小钱,无子母相权之法故也。天启时,尝铸当十钱,毎大钱一,当小钱十,其重以一两为率。愚谓尔后凡遇官民交易,势当用钱者,小钱难于个数,竟用当十大钱,出入了然,无耗损兑折之弊,是亦最妙。

自古三币皆用金若铜,未有用楮者。唐宪宗时,令商贾至京师,委钱诸路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劵乃取之,号曰飞钱,此楮法所由起也。然此特以楮劵钱,而非即以楮为钱。宋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谓之曰交子。髙宗时又有会子,始以楮为钱,然犹用官钱为本。至金元之钞,则直取料于民,不复用官钱为本,所费之值不过三五钱,而欲售人千钱之物,民虽愚,岂为所欺哉?且钞易昏烂,不久仍废,则楮币之无用可知矣。必欲行楮币之法,须如唐飞钱之制,然后可。今人家多有移重赀至京师者,以道路不便,委钱于京师富商之家,取票至京师取值,谓之会票,此即飞钱之遗意。宜于各处布政司或大府去处设立银劵司,朝廷发官本造号劵,令客商徃来者纳银取劵,合劵取银,出入之间量取路费微息,则客商无道路之虞,朝廷有岁収之息,似亦甚便。

盐茶与民争利,似非王道所宜。然此利自管仲、刘晏而后,一开不可复塞。梁元勰有言:「圣人敛山泽之货,以寛田畴之税,収闗市之征,以助什一之储。」其言似亦有理。为政者去后来之弊可也。

民运不如军运,军运不如官运。古今善运粮者,莫如刘晏,是即官运也。然有治人,无治法,亦未可执一论矣。

军运造船,官价甚费,而船又不耐久。宜于各处州县运粮处所设处粮田,募人承运。能造粮船一只来应募者,与之田若干,俾岁収其值,以当打造修理之费。有事则运粮来徃,无事则聴其装载取息。庶几运有坚船,官无杂耗。

社仓不如常平,常平仓不如常平田。社仓春散冬敛,取息什一,得先王春秋补助之意。然出入之际,最须得人,不则为青苖之续。常平増价而籴,减价而粜,出入便捷,无追索之扰。然止利于市民,与农民无渉。且二者之粟,俱恃官钱以为工本,一遇贪墨,官钱耗散,二法便成废弃。若买田以为常平,岁収其所入之粟于仓,欲赈则赈,欲贷则贷,欲减价则减价。所粜之钱,又可籴米为来年张本,源源无穷,岁有増益。即遇贪墨侵渔仓粟,而去任之后,一得良吏,田脚固在,修举不难,视前二法兼之,且胜之矣。

言夏问:“常平仓法极当举行,但任满之后例应升转,余此

译确定方田的尺度,用一千步为一方,这是王安石的算法。然而这过于空旷辽阔;若用一百步为一小方,又过于烦琐细密。不如干脆采用古法,以三百步为一里,一里为一小方,这就是所说的“方里而井”,一井为九百亩。三千步为十里,十里为一大方,这就是所说的“通十为成”。一成的田地是九千亩,划分方田既不简略也不繁复,尤其是最为精妙。(这里必须恢复古法,以百步为一亩才行。)

古代有三种货币,现在也有三种货币。古代的三种货币是珠玉、黄金、刀布;现在的三种货币是白银、铜钱、纸币。古代从事市场交易的人,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交换自己所缺少的东西,都是粮食和器械罢了。粮食和器械,在搬运、计量、计算方面,有所不便,于是就用黄金来代替。黄金,是用来疏通粮食和器械流通困境的,这就是所说的“大的不如小的(便于流通)”。物品有极其微小的,厘毫之间的买卖,那么黄金又有所不便,于是又用铜钱来代替。铜钱,是用来疏通黄金流通困境的,这就是所说的“整块的不如零散的(便于流通)”。千里之外携带,遇到盗贼和险阻,那么黄金和铜钱都同样有所不便,于是又用纸币来代替。纸币,就像唐代的飞钱、金代的会票,又是用来疏通黄金和铜钱流通困境的,这就是所说的“重的不如轻的(便于携带)”。明白了三种货币的特性,就知道使用三种货币的方法了。

铜钱的轻重,古今不同,只有汉代的五铢钱、唐代的开元通宝是恰当的。南齐孔顗有话说:“不吝惜铜材,不节省人工。”这确实是关于铸钱法则的最精辟论述。因为铜材多、人工费用高,那么资本少的人就没有利润;资本少的人没有利润,那么盗铸之风就不会兴起,而铸钱的利权自然归于国家了。

钱的轻重,自然应当以一枚钱为标准。钱的价值,断然应当以每一文钱折合白银一厘为标准。如果钱太轻,那么铜的价值抵不上银;铜的价值抵不上银,那么铸造费用就多。如果钱太重,那么银的价值抵不上铜;银的价值抵不上铜,那么难以使用。明代那些薄小低劣的钱,固然不符合法度。至于京师的黄铜钱,每六文折合白银一分,也没有做到恰当。

明代的制度,用钱在发放时很方便,在征收时很不方便;在下达时很方便,在上缴时很不方便。这是因为单纯使用小钱,没有大小钱相互权宜调节的方法的缘故。天启年间,曾经铸造当十钱,每枚大钱,相当于十枚小钱,其重量以一两为标准。我认为此后凡是遇到官民交易,势必要用钱的地方,小钱难以计数,干脆使用当十的大钱,出入账目清晰明了,没有损耗兑换折算的弊端,这也是最妙的办法。

自古以来,三种货币都用金或铜,没有用纸币的。唐宪宗时,命令商人到京师,把钱委托给各路进奏院以及各军各使的富户,以便轻装前往四方,凭券取钱,叫做飞钱,这就是纸币制度的起源。然而这只是用纸币作为钱的凭证,而不是直接把纸币当作钱。宋代张咏镇守蜀地,担忧蜀地人使用的铁钱太重,不便贸易,设立质剂之法,叫做交子。高宗时又有会子,开始把纸币当作钱,但还使用官钱作为本钱。到了金元时期的钞票,就直接向百姓收取物料,不再使用官钱作为本钱,所花费的价值不过三五个铜钱,却想卖出价值一千铜钱的货物,百姓虽然愚昧,难道会被欺骗吗?况且钞票容易模糊破烂,不久就废弃了,那么纸币的无用就可以知道了。一定要实行纸币的制度,必须像唐代飞钱的制度那样,然后才可以。现在人家多有把大量资金转移到京师的,因为道路不便,把钱委托在京师富商家中,取凭证到京师取钱,叫做会票,这就是飞钱的遗意。应当在各地布政司或大府所在地设立银券司,朝廷拨发官本制造号券,让往来客商缴纳白银换取号券,凭号券取回白银,在出入之间酌情收取少许路费利息,那么客商没有道路上的担忧,朝廷有每年的利息收入,似乎也很便利。

盐茶与百姓争利,似乎不是王道所适宜的。然而这种利益自从管仲、刘晏之后,一旦开启就无法再堵塞。梁元勰有话说:“圣人征收山泽的货物,来宽减田地的赋税;征收关市的赋税,来辅助十分之一的储备。”他的话似乎也有道理。执政者去除后来的弊端就可以了。

百姓运输不如军队运输,军队运输不如官府运输。古今善于运输粮食的人,没有谁比得上刘晏,这就是官府运输。然而有善于治理的人,没有一成不变的治理方法,也不可拘泥于一种说法。

军队运输造船,官价非常昂贵,而且船又不耐用。应当在各地州县运输粮食的地方设置粮田,招募人承运。能造一只粮船来应募的人,给他若干田地,让他每年收取田地的价值,来抵偿打造修理的费用。有事时就运输粮食往来,无事时就听任他装载货物取息。这样运输就有坚固的船只,官府没有杂项损耗。

社仓不如常平仓,常平仓不如常平田。社仓春天发放冬天征收,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息,符合先王春秋补助的本意。然而出入之际,最需要任用得人,不然就会成为青苗法的延续。常平仓涨价时买入,减价时卖出,出入便捷,没有追索的骚扰。然而只利于市民,与农民无关。况且这两种粮食,都依赖官钱作为本钱,一旦遇到贪污腐败,官钱耗散,两种方法就变成废弃。如果买田作为常平,每年收取田地产出的粮食存入仓库,想要赈济就赈济,想要借贷就借贷,想要减价就减价。卖出的钱,又可以买米作为来年的准备,源源不断,每年有增加。即使遇到贪污侵吞仓粮,离任之后,一旦得到好官吏,田产根基还在,重新修举不难,比起前两种方法兼而有之,而且胜过它们了。

言夏问:“常平仓的法度极应当实行,只是任期届满之后按例应当升迁调任,剩下的

项钱粮当何处置?”曰:“即当留为后官赈贷之本,不然或输入国计,代贫户完官,如筑城、凿池、修举废坠,无不可者。总之,钱粮患不足,不患有余,无所用之也。”

译项下的钱粮应当如何处理?”回答说:“就应当留下来作为后来官员赈济借贷的本钱,不然或者上缴国库,代替贫苦百姓缴纳官税,像修筑城墙、开凿池塘、修缮兴办废弃衰败的工程,没有不可以做的。总之,钱粮担心的是不足,不担心有多余,没有地方使用它。”

社仓不如常平,然常平之法有粜而无赈,不如立子母仓。先以千石或万石为母,遇小饥则减价粜之,薄収其息以入子仓,便岁恒小饥则子母俱减价収息,大饥则母仓备粜,子仓备赈。治国者能使子母常盈,则无忧饥矣。

一曰爵赏以劝富民,二曰平价以赈平民,三曰兴作以役贫民,四曰施舎以活穷民,五曰诘奸以戢乱民,六曰周急以恵秀民。治国之道,使富民出粟以养贫民,贫民出力以卫富民,此其常也。然其要在使贫富之心相通,贫民食富民之粟而知感,则其効力必勤;富民藉贫民之力而有用,则其出粟必乐。

娄地大旱,州中汹汹。郭斯士言:“未审当时汤旱七年,何以都不觉旱?”处予曰:“沟洫修,蓄积富,赋敛轻,荒政举。”

崇祯中,四方多事,朝廷议节省之道。凡朝觐、庆贺、宾兴、贡举,以及乡饮、优免之类,悉从俭薄。予谓此皆朝廷大体所闗不可亵也。必欲节省,正多可议。即如督学之职,三岁一遣,得矣。而三岁之中,既有科考,又有岁考,不惟府州县治供给繁费,而三岁之中,生童奔走道涂,所费不赀,无益学业,徒长觊觎。不如改为定制,三岁之中,生童俱考一次,生员考例,前三等依科考行,事后三等照岁考定夺。其童子亦不必府州县取送,止令造册竟送院考,而严罚榖之令。则为上者既无烦劳急廹之难,而为下者又无孤寒阻抑之苦,无节省之名,而有节省之实。筹国者何见不及此。

诗云:「苛矣富人,哀此茕独。」古人发政施仁,必先施于茕独。国朝体古人之意,设孤老院,给孤老粮,以养茕独,徳可谓至矣。岁久法施县官,漫不经意,孤老院坍废殆尽,孤老粮为富家乞作存留,茕独之被恵者十无其一,岂不重负朝廷徳意?愚谓为县官者,始莅任时,当即以此事为急,身临其地,亲为经理。凡院屋宜编号,稍加寛厂,井厕毕具。四等穷民中,惟寡妇宜独为一处,其余三等当各因其所亲熟,束以伍法,使之老稚相依,聋瞽相济,送死养生,互为倚頼,是亦处茕独之一法。

佛教无补于天下,而独有益于茕独,是不妨因势利导。凡孤老院中,县官宜择僧徒之有行者,使居其处,许之募化,俾朝夕看养茕独。有功则县官劳之。其茕独之人,愿为僧者亦聴。盖垂死之人,其心别无所乐,使其注念西方,亦可消遣余生,解其愁苦。今僧徒中徃徃建放生庵,开放生池,畜养鸡鱼豕畜,而独无有念及茕独者,僧徒真可异也。

阉余之人,宜为僧。此辈既絶生本,又无倚頼,不得入宫充使。聚之京师,不为饿莩,即为乱民矣。宜给度牒,使之为僧,散遣四方,可免冗食。且哀矜无后之人,此亦王政一端也。或就其中,更择其壮者充兵,亦无不可。

思辨録辑要》卷十七太仓陆世仪撰

  治平类

兵阵,仁人之事也。不仁之人,为民害,不得已而杀人以生人,此非大仁人不可。乃世之论兵者,必委之孙、吴。又曰:「用兵,非天性猛鸷者不可。」噫!失先王之意矣。

杀人之中,有礼乐焉者,莫善于阵。阵之中,堂堂正正,有典有则,灿然明备者,莫善于八阵。

或曰:「孟子曰:『我善为战,我善为阵』,大罪也。今子以阵为杀人之中有理存焉,得无非孟子之意乎?」曰:「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兵阵一也,而仁与不仁异,亦观其用心何如耳。」

孔子不答,卫灵公问阵,非真未学军旅,盖阵是儒者学问中一小支节,对大圣人不问道而问阵,犹之对工师不问宫室规制而问一瓦一椽也,失之逺矣。

孙吴司马法等七书,世谓之武经,盖谈兵之家,几以之配四书五经矣。此大谬不然。七书中惟司马法近正,孙子虽权谲,然学兵者心术既正之后,亦不可不尽兵之变。至吴子则浅矣,其余若尉缭甚粗畧,六韬、三畧、卫公问答,皆伪书,皆无足观。而后世功令,率以之课武弁,宜乎武弁中无人也。

武臣第一不可教坏他心术,若心术不正,愈有用愈不可用,课武臣而以《武经七书》教坏他心术矣。

兵家有体用,学兵者必先体而

译社仓不如常平仓,然而常平仓的法令只有出售粮食而没有赈济,不如设立子母仓。先用一千石或一万石作为母仓,遇到小饥荒就减价出售,收取微薄的利息存入子仓;如果常年都有小饥荒,那么子仓和母仓都减价出售并收取利息;遇到大饥荒,则母仓准备出售粮食,子仓准备赈济。治理国家的人能使子母仓经常充盈,就不必担心饥荒了。

第一是用爵位赏赐来鼓励富民,第二是用平价来赈济平民,第三是用兴修工程来役使贫民,第四是用施舍来养活穷民,第五是用查究奸邪来制止乱民,第六是用周济急难来恩惠秀民。治理国家的方法,是让富民拿出粮食来养活贫民,贫民出力来保卫富民,这是常规。然而关键在于使贫富之心相通,贫民吃了富民的粮食而知道感恩,那么他们效力一定勤勉;富民借助贫民的力量而觉得有用,那么他们拿出粮食一定乐意。

娄地大旱,州中人心惶惶。郭斯士说:“不知道当时商汤遭遇七年大旱,为什么竟然都不觉得干旱?”我回答说:“因为沟渠修治,积蓄丰富,赋税轻微,荒政施行。”

崇祯年间,四方多事,朝廷商议节省开支的方法。凡是朝觐、庆贺、宾兴、贡举,乡饮酒礼、优免之类,全都从简从薄。我认为这些都关系到朝廷的大体,不可轻慢。如果一定要节省,正有很多可以议论的地方。比如督学的职务,三年派遣一次,就可以了。而在三年之中,既有科考,又有岁考,不仅府州县治理供给费用繁多,而且在三年之中,生员童生奔走于道路,所费不赀,对学业没有益处,只是滋长非分的希望。不如改为定制,三年之中,生员童生都考一次,生员考核的条例,前三等依照科考执行,后三等照岁考定夺。那些童生也不必由府州县取送,只令造册直接送到院试,而严格惩罚徇私的命令。这样在上位者既没有烦劳急迫的困难,而在下位者又没有孤寒受阻的痛苦,没有节省的名义,却有节省的实效。筹划国事的人为什么想不到这一点。

《诗经》说:“富人苛刻,可怜那些孤苦无依的人。”古人发布政令施行仁政,一定先施于孤苦无依的人。本朝体察古人的心意,设立孤老院,供给孤老粮,来养活孤苦无依的人,恩德可以说是极尽了。时间久了法令施行于县官,漫不经心,孤老院坍塌废弃殆尽,孤老粮被富家乞求留存,孤苦无依的人得到恩惠的十中没有一个,难道不是严重辜负朝廷的恩德心意吗?我认为做县官的人,刚上任时,就应当把这件事作为急务,亲自到那里,亲自经营管理。凡是院屋应当编号,稍微加宽扩大,井厕齐全。四等穷民中,只有寡妇适宜单独住一处,其余三等应当各自根据他们亲近熟悉的人,用伍法编组,使他们老幼相依,聋盲相济,送死养生,互相依赖,这也是安置孤苦无依的人的一种方法。

佛教对天下没有补益,却唯独对孤苦无依的人有益,这不妨因势利导。凡是孤老院中,县官应当选择有修行的僧人,让他们住在那里,允许他们募化,使他们早晚看护养育孤苦无依的人。有功则县官慰劳他们。那些孤苦无依的人,愿意做僧人的也听任。大概垂死的人,心里没有别的快乐,让他们注念西方,也可以消遣余生,解除他们的愁苦。现在僧人中往往建立放生庵,开放放生池,饲养鸡鱼猪畜,却唯独没有考虑到孤苦无依的人,僧人真可怪异。

被阉割的人,适宜做僧人。这些人既断绝了生本,又没有依靠,不能入宫充当使役。聚集在京城,不是成为饿死的人,就是成为乱民。应当发给度牒,让他们做僧人,分散遣送到四方,可以避免冗食。而且哀怜没有后代的人,这也是王政的一个方面。或者从其中,再选择强壮的人充任士兵,也没有不可的。

《思辨录辑要》卷十七太仓陆世仪撰

治平类

布阵,是仁人的事。不仁的人,成为人民的祸害,不得已而杀人以救人,这不是大仁人不可。然而世上谈论兵法的人,一定推给孙武、吴起。又说:“用兵,不是天性猛鸷的人不可。”唉!失掉了先王的心意了。

杀人之中,有礼乐存在的,没有比阵更好的。阵之中,堂堂正正,有典章有法则,灿烂明白完备的,没有比八阵更好的。

有人说:“孟子说:‘我善于作战,我善于布阵’,是大罪。现在你把阵看作杀人之中有理存在,难道不是违背孟子的意思吗?”回答说:“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兵阵是一样的,而仁与不仁不同,也要看他的用心如何罢了。”

孔子不回答卫灵公问阵,不是真的没有学过军旅,大概阵是儒者学问中的一个小枝节,对大圣人不问大道而问阵,就像对工匠不问宫室规制而问一瓦一椽一样,失之太远了。

孙武、吴起、司马法等七书,世人称为武经,大概谈论兵法的人,几乎把它们配齐四书五经了。这大错特错。七书中只有《司马法》接近正道,《孙子》虽然权谋诡诈,然而学兵的人心术既正之后,也不可不尽兵法的变通。至于《吴子》就浅薄了,其余如《尉缭子》很粗疏,《六韬》、《三略》、《卫公问答》,都是伪书,都不值得看。而后世的法令,大都用它们来考核武官,难怪武官中没有人才。

武臣第一不可教坏他们的心术,如果心术不正,越有用越不可用,考核武臣而用《武经七书》教坏他们的心术了。

兵家有体用,学兵的人必须先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