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録辑要》卷十七太仓陆世仪撰
后用,故体立而用行。知方体也,有勇用也。用之中又有体用,旗鼓歩伐,用之体也;出竒制胜,用之用也。
译所以“用”得以施行,因此本体确立而功用运行。知道方正属于本体,拥有勇力属于功用。在功用之中又包含本体与功用:旗鼓和步伐,是功用的本体;出奇制胜,是功用的功用。
兵家所言出竒制胜者多矣,言旗鼓歩伐者少。出竒制胜者,法虚;旗鼓歩伐之法,实。虚处,聪明人自可会得;实处,非学不可。犹之名物度数,即圣人亦不能生知也。孙吴不必言,即通鉴一书,凡言战攻处,孰非出竒制胜之法?惟旗鼓歩伐所传甚少。唐有李靖兵法,此其书也。然不得见全书,今仅存杜氏通典所载。戚南塘《纪效新书》,是从此书中脱出,故于旗鼓步伐之法独详。读者不知,以为戚公必有异人传授,亦可笑也。
予尝欲辑兵书为三卷,曰道,曰法,曰术。道只是道理,凡四书五经中言兵处,如教民七年以不教民战,《易》之师卦,《书》之歩伐,《诗》之车攻,吉日,以及圣贤古今论矣。格言必有合于王者之道者,乃取法。则法制,如《司马法》《李靖兵法》及《纪要》《新书》《八阵发明》之类。术则智术,如《孙吴兵法》及古今史传所纪攻战之迹。令学兵者先知道,次学法,次论术,庶体用不殽,而人才有造。
戚少保制阵,深合古法,然常以五倍胜一倍,此用众用弱之法也,正兵也。岳少保好野战,无阵法,然能以背嵬破拐子,此用寡用强之法也,竒兵也。合二少保之长,可以言战矣。
向阅武偹志,阵法无虑百数,不能得其要领,心颇轻之。及阅戚少保鸳鸯阵,始知阵法之妙,即吾儒之礼乐不可须臾离者也。语曰:节制之师,又曰:堂堂之阵,正正之旗。夫欲称节制与堂堂正正,非精于阵法,未足语此也。
鸳鸯阵,皆是古法。必为方阵,八阵之正形也。遇敌者为正兵,八阵之四头八尾,触处相生也。两仪五行,大三才,小三才,大阵包小阵也。中军不动,握竒也。阵必为伏,八阵之游兵也。必为间队,迭追迭出,古之鱼丽、吴璘之迭阵也。竒正相生,如环无端,常山蛇势也。
制阵,先制队;制队,先制器。鸳鸯阵之妙,制队、制器之妙也。今之言阵法者多矣,而未有得制队、制器之精意者,又何贵于浪言乎?
戚少保《纪效新书》所载,皆节制之法。其将领不必选絶力絶技之士,凡中材皆可能。所谓勇者不得独进而,怯者不得独退也。然絶力絶技之士,军中正不可少。赵奢曰:「道逺险陿,譬犹两鼠斗于穴中,将勇者胜。傥遇此地势,夺隘争险,非堂堂正正之阵所能克也。必于军中另选突斗敢死之将,聚为一卒,以应卒然之用,方妙。」
戚继光精于用南兵,故《纪效新书》特胜,以其曽经实歴故也。若在蓟门,适北边无事,未经实战,故所制车兵马兵之法,与夫战阵之力,尚有可商。其所著《练兵纪实》,不如《纪效新书》。
南塘阵法不过万人之阵而已,万人以外未之详也。故继光亦尝言:「吾才止堪十万,过此以徃未之或知。」予谓十万亦何易言?非精于分数,未易几也。必如八阵法,方谓之能用众。
戚继光阵法,其初亦止是五人为伍,五伍为队。后来见得五人力弱,不足以敌倭,故特倡为鸳鸯队。虽曰五人为伍,二伍为队,其实是十人为伍也。
凡阵法,或以三起数,或以五起数,大要视兵数多寡,不拘成格。至于队法,必不可变。假如戚将军阵,若以三起数,则三队为旗,旗三十人,三旗为哨,哨九十人,三哨为总,总二百七十人,三总为营,营八百一十人,合家丁杂役之类,约成一千人之阵。若以五起数,则五队为旗,旗五十人,五旗为哨,哨二百五十人,五哨为总,总一千二百五十人,五总为营,营六千二百五十人,合家丁哨探游兵之类,约成一万人之阵。或三或五,其数不拘,要之队法,则总是一鸳鸯队。
戚继光队法定于十人,周礼队法定于百人。周礼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夫周之兵法,既以五起数矣,而至于卒则独以四为数,何哉?盖周之时皆用车战,毎车定用百人,四两正合此数。二为正,二为竒,増减一人不得矣,故名之曰卒。卒者止也,言兵法止于此也。所以周之兵法亦有一军、二军者,要之百人为卒之法,却是一定不易。
戚继光
译兵家谈论出奇制胜的言论很多,谈论旗鼓步伐的却很少。出奇制胜的方法,属于虚;旗鼓步伐的方法,属于实。虚的地方,聪明人自然能够领会;实的地方,不学习就不行。这就好比名物度数,即使是圣人也不能天生就知道。孙武、吴起不必说,就是《资治通鉴》这一本书,凡是谈论战攻的地方,哪一样不是出奇制胜的方法?只有旗鼓步伐所传下来的很少。唐代有李靖的兵法,这就是那本书。然而没能看到全书,现在仅存有杜佑《通典》中记载的部分。戚南塘的《纪效新书》,是从这本书中脱胎而出的,所以在旗鼓步伐的方法上特别详细。读者不知道这一点,以为戚公一定有异人传授,这也太可笑了。
我曾经想要编辑兵书为三卷,叫作道,叫作法,叫作术。道只是道理,凡是四书五经中谈论军事的地方,比如“教民七年,不以不教民战”,《易经》的师卦,《尚书》的步伐,《诗经》的车攻、吉日,以及圣贤古今论述过的格言,必定有符合王者之道的,才取来作为法则。法就是法制,比如《司马法》《李靖兵法》以及《纪效新书》《八阵发明》之类。术就是智术,比如《孙子兵法》《吴子兵法》以及古今史传所记载的攻战事迹。让学习军事的人先知道道,其次学习法,其次讨论术,大概就能使体用不混淆,而人才有所造就。
戚少保制定阵法,深合古法,然而常常以五倍兵力战胜一倍兵力,这是用众用弱的方法,是正兵。岳少保喜欢野战,没有阵法,然而能够以背嵬军击败拐子马,这是用寡用强的方法,是奇兵。结合两位少保的长处,就可以谈论战争了。
以前阅读《武备志》,阵法大概有上百种,不能得其要领,心里颇为轻视它们。等到阅读戚少保的鸳鸯阵,才知道阵法的妙处,就像我们儒者的礼乐一样,片刻也不能离开。俗话说:节制之师,又说:堂堂之阵,正正之旗。想要称得上节制与堂堂正正,不精通阵法,不足以谈论这些。
鸳鸯阵,都是古法。必定组成方阵,这是八阵的正形。面对敌人的是正兵,八阵的四头八尾,到处都能相互滋生。两仪五行,大三才,小三才,大阵法包含小阵法。中军不动,掌握奇兵。阵法必定有伏兵,这是八阵的游兵。必定有间隔的队伍,交替追击交替出击,这是古代的鱼丽阵、吴璘的迭阵。奇正相生,像圆环一样没有尽头,这是常山蛇的态势。
制定阵法,先制定队伍;制定队伍,先制定器械。鸳鸯阵的妙处,在于制定队伍、制定器械的妙处。现在谈论阵法的人很多,而没有领会制定队伍、制定器械的精义的人,又何必看重那些空谈呢?
戚少保《纪效新书》所记载的,都是节制的方法。他的将领不必挑选力气极大、技艺极精的人,凡是中等才能的人都能胜任。所谓勇敢的人不能独自前进,怯懦的人不能独自后退。然而力气极大、技艺极精的人,军中正是不可缺少的。赵奢说:“道路遥远险窄,好比两只老鼠在洞穴中搏斗,将领勇敢者胜。如果遇到这种地势,争夺隘口争抢险要,不是堂堂正正的阵法所能攻克的。必定要在军中另外挑选突击敢死的将领,聚集为一个卒,以应对突然的用途,这才妙。”
戚继光精通使用南方士兵,所以《纪效新书》特别出色,因为他曾经实际经历过的缘故。如果在蓟门,恰逢北边无事,没有经过实战,所以他制定的车兵马兵的方法,以及战阵的效力,还有可以商讨的地方。他所著的《练兵纪实》,不如《纪效新书》。
戚南塘的阵法不过是万人之阵而已,万人以上没有详细论述。所以戚继光也曾说:“我的才能只够指挥十万,超过这个数目就不知道了。”我说十万又哪里容易谈论?不精通分数,不容易接近这个目标。必定像八阵法那样,才称得上能够使用众多兵力。
戚继光的阵法,起初也只是五人为伍,五伍为队。后来发现五人力气弱,不足以对抗倭寇,所以特别提倡鸳鸯队。虽然说五人为伍,二伍为队,其实是十人为伍。
凡是阵法,有的以三为基数,有的以五为基数,大抵看兵力多少,不拘泥于固定的格式。至于队法,必定不可改变。假如戚将军的阵法,如果以三为基数,那么三队为旗,旗三十人,三旗为哨,九十人,三哨为总,二百七十人,三总为营,八百一十人,加上家丁杂役之类,大约组成一千人的阵法。如果以五为基数,那么五队为旗,旗五十人,五旗为哨二百五十人,五哨为总一千二百五十人,五总为营六千二百五十人,加上家丁哨探游兵之类,大约组成一万人的阵法。或者三或者五,数目不拘,总之队法,总是一个鸳鸯队。
戚继光的队法定于十人,《周礼》的队法定于百人。《周礼》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注:原文此处似有脱漏或衍文,依《周礼》常理及上下文推断,应为“五卒为旅”)。周朝的兵法,既然以五为基数了,而到了卒却独以四为基数,为什么呢?大概周朝的时候都用战车作战,每辆车定用百人,四两正好符合这个数目。二为正,二为奇,增减一人都不行,所以叫作卒。卒就是止的意思,说兵法到此为止。所以周朝的兵法也有一军、二军的说法,总之百人为卒的方法,却是一定不变的。
戚继光
戚继光车队法,意欲用八十八人,以兵少,止用四十四人。盖亦欲法周制,二为正,二为竒,以不可得,故减半也。然毕竟八十八人方妙,使遇险阻,则一半保守车营,一半列歩阵出战,方不为敌所困。
愚尝欲创为战车,状如拒马,下施两轮。欲战则为拒马,欲守则以歩兵团牌挂撘成车,似为轻利[万厯中,中书赵士祯刊《神器谱》,载车制甚妙,时不能用]骑车轻小,则利于冲;车重大,则利于守。令人讲车战者有矣,然但知革车之制,而不知驰车之制。即有用轻车者,但取其便于运动,至用以守而不用以冲,则犹之乎革车也。八阵发明中,颇详其制。
撒星阵,全是队法妙阵。散而队不散,故能聚散如意。今人动称撒星阵之妙,而不知其妙处在队法。一散则竟散矣,何能复聚?
骑军,队法无如连环甲马,如金人拐子马是也。舎此,虽有队法,然冲时未有不乱者。乱则势分,势分则力减矣。
行阵之妙,全在队法。歩军结队,以数人之力,合为一人也。马军驰骤进退,惟凭马力,虽有队法,不能如歩军之整齐若一。故古人之制阵,必以歩兵为正,兵马兵但出竒耳。金人拐子马之制,是于马军中想出歩军队法,合三马之力为一马,安得不所向无敌?
马军使马力,犹舟师使船力,俱难整齐约束。昔人以连环结马队,亦以连环结舟队,意思大槩相同。然连环马畏钩镰、麻扎刀,连环舟畏火攻,所忌亦大畧相近,在智者善用之耳。
教阵,先教队;教队,先教器。器虽一技之微,儒者亦不可不学。学而后知其用,知其用而后可以教士,可以制队。即如鸳鸯阵,至今称絶,然其妙处全在队法。队法妙处,又全在制器得当。设使犹是鸳鸯阵,而以他器易其原器,则队坏;即仍其原器,而或颠倒其次序,则队亦坏。原器不易,次序不失,而不知艺法,教习不精,则队虽不坏而无用。故队者,一阵之所由始;艺者,一队之所由始。儒者欲存心兵学,慎勿以一技为可忽,虽不能行之,亦务为知之。
昔唐荆川于谯楼自持枪教俞大猷,一时以为韵事。然其言谓一圏枪之功至于十年,则亦艺师之言,非大将之言也。盖艺师之艺虽工,不过一人敌耳。若大将则须通知各艺之情而善用之。盖艺一也,在一人则有一人独用之法,在一队则有一队合用之法,在一阵则有一阵合用之法。若不能通知,而徒敝精神于一技,则亦艺师而已矣。
火器之害烈矣!歴代之炮不过以机发石,然至元人之襄阳炮,则已前无坚城。若夫近代之火器,则始于交趾,而弥甚于西洋。西洋之器,其大者能摧数仞之城,能击数十里之逺,当之者无不糜烂。自有此器,而守者不可为守,战者不可为战矣。自兹以徃,器之多将弥甚,火之毒将弥烈,生灵几何堪此涂炭?尝欲思一断絶之法,而不得。因念国家既有此器,将凭以为长城,欲尽去之不可得矣。宜制为厉禁,凡火器药物之官,皆如天文世袭,此外不许私习。设火器营于京师,京师而外不得用火器。诸边镇当用者,皆自京师给遣,或四方有冦盗者,亦然。事平仍归京师,庶四方不习其法,不至流毒无已。
火器不惟难用,亦难藏。近者王宫厂之变,可以鉴矣。或者,天亦恶物毒物,而示之戒欤?奈何人有津津而谈之者!
人有兵间来者,言火器大者甚难用,人亦不肯轻用。行阵之间,人欲趋避利害,皆嫌其重钝,不肯用,惟攻城守城用之。又云,火器之发,皆喷薄向天而来,对阵者皆伏地避之,则不能伤。又将之骁者,俟敌阵铳烟方熄,即能于铳烟中疾驰入射,杀其点放者而身不伤,则知铳亦非全胜必克之物。世人亦何苦而必用之?况一遇风雨,则又不能用,或不戢自焚,岂不反为敌所乘乎?军中攻守利器,莫如襄阳炮,此即孙子之机石也。汉曹公亦尝用之,元初最盛,曽以之攻襄阳城,故名。自国初火炮起,而石炮遂废,然亦是近时始废耳。今城门下常有三四圆石,如斗大者,即炮石也。《武经总要》中颇详其法,予初阅之不解,久之忽
译戚继光的车队战法,本意是想用八十八人,因为兵力不足,只用了四十四人。这大概也是想效法周朝的军制,以二为正兵,二为奇兵,因为无法做到,所以减半使用。然而毕竟八十八人才是精妙的,如果遇到险阻,那么一半人保守车营,一半人列步兵阵出战,才不会被敌人困住。
我曾想创制战车,形状像拒马,下面安装两个轮子。想要作战时就作为拒马使用,想要防守时就用步兵的团牌挂搭在车上,似乎轻便灵活。万历年间,中书赵士祯刊印的《神器谱》,记载的车制非常精妙,当时却无法采用。车骑轻便小巧,就利于冲锋;车体重大,就利于防守。让人讲解车战的人有了,但只知道革车的制度,却不知道驰车的制度。即使有使用轻车的人,也只是取其便于运动,至于用来防守而不用来冲锋,那就还是像革车一样。《八阵发明》中,对此制度讲解得很详细。
撒星阵,完全是队法精妙的阵法。分散而队形不散,所以能够聚散如意。现在的人动不动就称颂撒星阵的精妙,却不知道它的精妙之处在于队法。一旦分散就彻底散了,怎么能再聚合呢?
骑兵,队法没有比得上连环甲马的,像金人的拐子马就是这样。舍弃这个,虽然有队法,但冲锋时没有不混乱的。混乱则气势分散,气势分散则力量减弱了。
行军布阵的精妙,全在于队法。步兵结队,是用几个人的力量,合为一个人的力量。马军奔驰进退,只凭马力,虽然有队法,不能像步兵那样整齐划一。所以古人制定阵法,必定以步兵为正兵,骑兵只是出奇兵罢了。金人拐子马的制度,是在马军中想出步兵的队法,将三匹马的力量合为一匹马,怎么能不所向无敌呢?
马军使用马力,就像水军使用船力,都难以整齐约束。古人用连环结马队,也用连环结舟队,意思大致相同。然而连环马害怕钩镰、麻扎刀,连环舟害怕火攻,所忌讳的也大致相近,在于智者善于使用罢了。
教习阵法,先教队法;教习队法,先教兵器。兵器虽然是一技之微,儒者也不可不去学习。学习了才知道它的用途,知道它的用途然后才可以教习士兵,可以制定队法。就像鸳鸯阵,至今被称为绝妙,然而它的精妙之处全在队法。队法的精妙之处,又全在兵器制作得当。假使还是鸳鸯阵,而用其他兵器替换原来的兵器,那么队形就坏了;即使仍用原来的兵器,但或颠倒其顺序,那么队形也坏了。原来的兵器不更换,顺序不失误,但不知道技艺方法,教习不精,那么队形虽然不坏但无用。所以队法,是阵法开始的地方;技艺,是队法开始的地方。儒者想要留心兵学,千万不要认为一技可以忽视,即使不能实行,也务必去了解它。
从前唐荆川在谯楼亲自持枪教习俞大猷,一时被认为是有韵致的事。然而他的话认为一圈枪的功夫要达到十年,那也是技艺师傅的话,不是大将的话。因为技艺师傅的技艺虽然精巧,不过是一人敌罢了。如果大将就必须通晓各种技艺的情况而善于使用。因为技艺是一样的,在一个人身上就有一个人独用的方法,在一队中就有一队合用的方法,在一阵中就有一阵合用的方法。如果不能通晓,而只是耗费精神在一技上,那么也只是技艺师傅罢了。
火器的危害猛烈啊!历代的炮不过是用机括发射石头,然而到了元人的襄阳炮,就已经没有坚城能抵挡了。至于近代的火器,开始于交趾,而在西洋更加厉害。西洋的火器,大的能摧毁几丈高的城墙,能打击几十里远的地方,抵挡它的人没有不糜烂的。自从有了这种兵器,防守的人不能防守,作战的人不能作战了。从此以后,兵器的种类将越来越多,火药的毒性将越来越猛烈,百姓怎么能承受这样的涂炭?曾想思考一个断绝的方法,却得不到。于是想到国家既然有了这种兵器,将凭借它作为长城,想要全部去除是不可能的。应该制定严厉的禁令,凡是火器药物的官员,都像天文官一样世袭,此外不允许私自学习。在京城设立火器营,京城以外不得使用火器。各边镇应当使用的,都由京城供给派遣,或者四方有寇盗的,也是这样。事情平息后仍归还京城,希望四方不学习这种方法,不至于流毒无穷。
火器不仅难以使用,也难以收藏。最近的王宫厂变故,可以引以为鉴。或许,上天也厌恶毒物,而示警吗?为什么有人还津津乐道地谈论它呢!
有人从军中回来,说火器大的很难使用,人们也不肯轻易使用。行军布阵之间,人们想要趋利避害,都嫌它笨重迟钝,不肯使用,只有攻城守城时使用。又说,火器发射时,都喷薄向天而来,对阵的人都伏地躲避,那么就不能伤害。将领中骁勇的,等到敌阵铳烟刚熄灭,就能在铳烟中疾驰入射,杀死点放的人而自己不受伤,那么就知道铳也不是全胜必克的物品。世人又何必苦于一定要使用它呢?况且一遇到风雨,就又不能使用,或者不收敛而自焚,难道不反而被敌人乘虚而入吗?军中攻守的利器,没有比得上襄阳炮的,这就是孙子的机石。汉朝曹操也曾使用过,元初最兴盛,曾经用它攻打襄阳城,所以得名。自从建国初火炮兴起,石炮就废弃了,然而也是近来才开始废弃的。现在城门下常有三四块圆石,像斗一样大,就是炮石。《武经总要》中对此法讲解得很详细,我起初阅读时不理解,久了忽然
悟,大约炮稍如人臂,炮窝如人手指,妙在虿尾活索,能开张如意耳。以之攻守最妙,守江用之亦得,可以代火器之穷。
译所谓“悟”,大概是炮身稍粗如人的手臂,炮口如人的手指,精妙之处在于炮尾的活索灵活,能够随意开合。用它来攻守最为精妙,守卫长江也可以使用,可以弥补火器不足。
今之诸葛弩,弩上为匣,一发三矢者,十歩之内不能穿鲁缟,此儿戏具也。汉唐时弩皆以角为之,诸葛破张合,获黒角弩三千,是也。其牙用铜,杜诗正观铜牙弩,是也。今铜弩机,古器肆中尚有之,制极精工。两牙上钩如人两指,中间空三分,可容箭铦。盖用角弓则不得不用长箭,用长箭则难以安箭,弩身离弦撃发,不得不用有扣之箭以入弦,其制神妙,真有非今人思致所可及者。诸葛损益为连弩,一人可发数十弩,如近日耕戈之制也。今之诸葛弩,全非诸葛之旧。
汉马隆腰开弩,及宋之床子弩、神臂弓,皆铜牙弩也。其制大同小异,然腰间为尤妙。一夫之力,能胜八百斤;射可及五百歩。真军中利器也。
凡守令欲守城,不可不知城操之法。盖人知战阵中号令,不可不于平日练习。无论别项,只吃饭、寝息,若无号令,便自纷然,何以御敌?况战阵属兵,守城属百姓。百姓平日全不知号令,岂可不豫习?一旦有事,驱之临埤。孔子所谓「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也」。
崇祯庚辰间,以天下多冦盗,县官不知城守,乃部颁修练储备书,令县官皆习城守。州守希声钱公以问张临川,受先受先以问予。予曰:“是不难。太仓一邑,地不下百里,田不下百万,但使亩出米三合,银三厘,则修练储备之法可以毕举矣。”受先请筹之。予曰:“兵志守城之法,一歩一甲,士十歩加五人。积贮大县五千,小县二三千。今太仓一邑,城不下千垜,则千夫不可少矣。今使亩出米三合,银三分,则一岁当得米三千石,银三千两。以米千石为岁给千兵之用,其二千石以备储蓄,积之三年,得六千石,可以为常平贱敛贵粜,其息可以给军食,不必复议敛矣。其银三千两,则以为修凿城隍,置买马匹,造作弓矢衣甲火器及不时赏赍之用,积之三年,可九千两。百物充足,不必复议置矣。”受先曰:“食廪之费,莫甚于兵。今营兵日饷三分,且犹不足,即使毎人日给米二升,亦岁需米七千二百,何云千石也?”予曰:“不然,守城之兵与出战之兵不同,养无事时之守兵与有事时之守兵又不同,是有权焉。”受先问云:“何时方议官粜?”予曰:“即此可以寄军令矣。江南之人未知冦盗,不愿为守,独毎岁五月米价腾涌,负贩之家常苦乏食,徃徃望官粜减一二钱为幸。今试令坊郭之长集里巷贫民欲得米而愿充守兵者,约千人,稍为什伍,谕以毎岁五六七月缺米价贵,准人给米日一升,三月人共九斗,余月不给。其守兵虽有籍,仍不入营伍,惟于暇日守令率之城操习守御法,岁四五次,不拘操之日,仍入给米二升,以为他日守城之凖。百姓知其无所苦而有所利,必不惮为应命,是以百人之食养千人,千石之米恰可当一岁之用。此其便有三焉。”凡兵非养之为难,既养而欲去之为难。今惟城操日给米,余日不给,则操纵在我,用之不缺其饷,不用即停止便也。毎岁官粜费而无益,今所费无几,一举两得。吏胥不能干没,奸民不得妄食,而常平有本,又不必岁敛于民,二便也。岁时城操,百姓聚观,一人学守,教成百人;百人学守,教成千人,使民皆习于金鼓旌旗之令,分合进退之法,三便也。受先深以为然,告之钱公。钱公悦,拟于明年值辛巳岁大祲,遂不果行。守城之法,全在节制,须通看一城有几门,有若干台舗,若干城垜,以门统台舗,以台舗统垜,然后以城中兵民量数分畨配之,仍以民为经,兵为纬,民为正,兵为竒,兴居有时,劳逸有节,则可以持久而不弊矣。至于节目之详,则愚于戊寅岁曽辑《城守全书》,颇为详宻。
有人自兵间来,述流寇攻城之法,多用大铳,攅聚一处撃去,城垜一垜碎,复撃一垜,渐渐两边分开,至撃去十余垜,则城上人不能存立矣。然后两边仍用铳猛撃,中间却只放空铳,令甲士从空铳下匍匐至城足,锹镢斜穿磴道登城,城上无人,莫能下御,此因城足无羊马墙故也。若有羊马墙,则垜虽碎,贼亦不能至城足。
铳利仰攻,不利下
译现在的诸葛弩,弩身上方装有匣子,一次能发射三支箭,但在十步之内连鲁地的薄绢都穿不透,这不过是孩童玩耍的器具罢了。汉唐时期的弩都是用角制作的,诸葛亮击败张郃时,缴获了三千张黑角弩,就是这种。弩牙使用铜制,杜诗所记载的正观铜牙弩,也是这种。现在铜制的弩机,在古物店里还能看到,制作极其精巧。两个弩牙上的钩子像人的两根手指,中间空出三分,可以容纳箭镞。因为使用角弓就必须使用长箭,使用长箭就难以安放箭矢,弩身离开弓弦击发,不得不使用带有扣环的箭来嵌入弓弦,这种设计神妙,真不是今人的思虑所能达到的。诸葛亮加以改进制成连弩,一个人可以发射数十发弩箭,就像近日耕戈的形制一样。现在的诸葛弩,完全不是诸葛亮原来的样子。
汉朝马隆的腰开弩,以及宋朝的床子弩、神臂弓,都是铜牙弩。它们的形制大同小异,但腰开弩尤其精妙。一个人的力量,能承受八百斤的拉力;射程可以达到五百步。这真是军队中的利器。
凡是地方长官想要守城,不能不知道城操的方法。因为人们知道战阵中的号令,不能不在平时练习。无论其他事项,只是吃饭、休息,如果没有号令,就会自然混乱,怎么抵御敌人呢?何况战阵属于士兵,守城属于百姓。百姓平时完全不知道号令,难道可以不预先练习吗?一旦有事,驱使他们来到城墙边。孔子所说的“用没有受过训练的百姓去作战,这就是抛弃他们”,正是这个道理。
崇祯庚辰年间,因为天下多盗贼,县官不懂守城,于是朝廷颁布修练储备的书,命令县官都学习守城。州守希声钱公向张临川询问,张临川又向受先询问,受先再向我询问。我说:“这不难。太仓这一个县,土地不少于百里,田地不少于百万亩,只要每亩出米三合,银三厘,那么修练储备的方法就可以全部实施了。”受先请求我筹划。我说:“兵志中守城的方法,每一步安排一名甲士,士兵每十步增加五人。储备方面,大县五千,小县二三千。现在太仓这一个县,城墙不少于千垛,那么千名士兵是不可少的。现在如果每亩出米三合,银三分,那么一年应当得到米三千石,银三千两。用米一千石作为每年供给千名士兵的费用,其余二千石用来储备,积累三年,得到六千石,可以作为常平仓在米价低时收购、高时出售,其利息可以供给军粮,不必再另外征收赋税了。那三千两银子,则用来修缮挖掘城壕,购置马匹,制造弓矢衣甲火器以及不时赏赐之用,积累三年,可达九千两。百物充足,不必再另外购置了。”受先说:“粮食廪仓的费用,没有比士兵更大的了。现在营兵每天饷银三分,尚且不够,即使每人每天供给米二升,一年也需要米七千二百石,为什么说一千石呢?”我说:“不是这样,守城的士兵与出战的士兵不同,供养无事时守城的士兵与有事时守城的士兵也不同,这是有变通的。”受先问:“什么时候才商议官府卖粮?”我说:“这就可以把军令寄托在其中了。江南的人不知道盗贼,不愿意做守兵,唯独每年五月米价暴涨,做小买卖的人家常苦于缺粮,往往盼望官府卖粮减价一二钱为幸事。现在试着让坊郭的长官召集里巷中想要得到米而愿意充当守兵的贫民,大约一千人,稍微编成什伍,告知他们每年五、六、七月缺粮米价贵,准许每人每天供给米一升,三个月每人共九斗,其余月份不供给。那些守兵虽然有名册,仍不进入营伍,只在闲暇时由守令率领进行城操,练习守御方法,每年四五次,不拘泥于操练的日子,仍然每天供给米二升,作为日后守城的依据。百姓知道没有什么痛苦而有所利益,一定不害怕应命,这是用一百人的口粮养活一千人,一千石米恰好够一年的使用。这有三个便利之处。”凡是士兵,供养他们并不难,既已供养想要撤去他们才难。现在只有城操时每天供给米,其余日子不供给,那么控制权在我手中,使用他们不缺饷银,不使用就停止罢了。每年官府卖粮耗费而无益,现在所费无几,一举两得。吏胥不能侵吞,奸民不能妄吃,而常平仓有本钱,又不必每年向百姓征收,这是第二个便利。每年时节进行城操,百姓聚集观看,一人学习守城,教成百人;百人学习守城,教成千人,使百姓都熟悉金鼓旌旗的号令,分合进退的方法,这是第三个便利。受先非常赞同,告诉了钱公。钱公很高兴,打算在明年正值辛巳年大饥荒时实行,于是最终没有实行。守城的方法,全在于节制,必须通看全城有几座门,有多少台铺,多少城垛,以门统领台铺,以台铺统领城垛,然后以城中的兵民数量分番配备,仍以百姓为经,士兵为纬,百姓为正,士兵为奇,起居有时,劳逸有节,这样就可以持久而不疲弊了。至于细节的详细情况,我在戊寅年曾编纂《城守全书》,颇为详细严密。
有人从战场回来,叙述流寇攻城的方法,多用大炮,聚集在一处射击,城垛一垛碎了,再射击一垛,渐渐向两边分开,直到击碎十余垛,那么城上的人就不能站立了。然后两边仍然用大炮猛烈射击,中间却只放空炮,让披甲士兵从空炮下匍匐到城墙脚下,用锹镐斜着凿穿磴道登城,城上没有人,无法向下抵御,这是因为城墙脚下没有羊马墙的缘故。如果有羊马墙,那么即使城垛碎了,贼兵也不能到达城墙脚下。
大炮利于仰攻,不利于向下射击
撃。故攻城之贼,闻铳声则急蒲伏,过则起而疾趋。愈近则铳愈不足恃矣。善守者,必于城足设羊马墙,于墙中用铳,则贼不能逼。
译射击。所以攻城之贼,听到铳声就急忙趴下,声音过后就起身快速奔跑。距离越近,铳就越不可靠了。善于防守的人,一定在城墙脚下设置羊马墙,在墙中使用火铳,那么贼兵就不能逼近。
凡都城中必当用重城。重城以多为贵。盖城大则难守,一处窃发,满城扰乱,画地而守,此八阵大阵包小阵,大营包小营之法也。予于甲申臆议中曽有画都城为九区之说,闻者笑之,此不读书耳。唐肃宗时,武威九姓商胡反,时武威大城中有小城七,胡据其五,二城坚守不下,度支判官崔称以二城兵拒之,旬有七日而平,非重城之益乎?
愚尝云:人习战斗,法令森严之时,宜于兵民合;太平日久,人不知兵之时,宜于兵民分。此虽一时臆说,及观《鹤林玉露》载韩魏公一段,亦言承平时寓兵于民之害,则予之所论似不为迂阔。京营莫善于分,莫不善于合。昔汉髙祖与韩信论将兵,信曰:“臣多多益善。”则知“多多益善”非韩信之才不能。今京营之弊,多只是无善将兵者统之耳。然假如十万人为一营,则必须才堪十万者将之;使十万人分为十营,则才堪万人者皆可以为将矣。更勿拘以文法,使得各自为训练,而以一文臣知兵者统之,以时廵阅各营,令严兵精者奨擢,将骄卒惰者诛之。赏罚既公,士气自肃,京营积弊自去矣。
京营既分,当使之分屯城外,不可使之聚屯城内。须量地势,毎门一军,军三营为小堡,授以闲田,使自屯种。父母妻子咸徃,安焉。死徙无出其乡,则庶几心志一而战守日固矣。
京营兵当令天下郡县妙选材武勇力之士,三岁一贡京师,立法教练。教练既精,出戍边闗,立功。立功既久,则归耕给田屯守,没世。其法选贡材武,必年自十六以上、二十以下者。教练则五年,立功则二十年至二十年之后,军人大约已四十余矣。归休给田,止任耕守之事。如此则壮不虚其力,老不弃其身,庶几得之。
京营有分必有合,须用八阵法操练,始得。郑给諌官京,八阵法殊未得孔明遗意。
明制武官不丁忧,最为未妥。古者墨衰临戎,谓当衰绖之中,而有军旅之患,不得以常礼拘变故也。若此,则何但武吏,即文吏亦当尔。明制文吏丁忧,武吏不丁忧,立为定法,是使有事之时,文吏皆得引故事以谢担;无事之日,武吏断灭天性而不顾也。噫嘻!
忠出于孝者也。无事之时,而不令武官丁忧,则非所以孝矣。安望其能忠乎?
练兵之法,乱世犹易,惟承平时最难。宜因势利导,古人搜苗狝狩,即此意也。今之为兵者,但知兵之苦,而不知兵之利;练兵者,但知练之难,而不知练之易,皆不明因势利导之术也。愚谓今之为陆兵者,其营业但当令习拳棒,外此则有禁;为水兵者,其营业但当令习操舟,非此则汰革。如此则就其私居旦昼之所为,亦无非公家练习之所寓矣。
今上官多禁人打鸟,禁之是也,而不知即此可以寓教兵之法。宜令营兵习鸟铳者乃得打鸟,其非营兵及为营兵而非习铳者皆不许,则生物之仁与练兵之智俱备矣。
昔人遇端阳节,作龙舟竞渡,又令武士射桞为乐,此即黙寓教练水陆营兵之意。今人不喻此意,射栁之戏已亡,惟龙舟尚存,仅以为游观之资耳。今宜复此法于端阳日,令水营兵大治龙舟,陆营兵大修器械,所在官司率通邑缙绅士民,倾城观览。水兵尽出没波涛之巧,陆兵尽驰射撃刺之术,择其能者,大加赏赍,令通邑之众咸出纒头,则兵有所利,皆思劝进于技矣。推此以徃因势利导之术,岂独一端阳哉?
今上司徃来,水陆营兵例皆送迎,然探信不确,行止不齐,纷杂错乱,毫无纪律,殊非教兵之道。宜令管兵官,凡迎送时,其队五启行,哨探止宿,悉照《纪效新书》矩规。上司既到时,抽一队点验,以队长腰牌点视本队兵夫,观其果系同队与否,并验其器械马疋行李糇粮之类。如此习熟,不惟教练愈精,而卒然有警,亦可调集无难矣。
淮阴侯驱市人,不是无法浪战,正有深于法者在。
凡卫所军官,断不宜与守土之官共处一城。盖势分不相统摄,便易生乖戾。无事则强弱相凌,有事则缓急坐视,此必败之道也。
凡军丁所居,不当与民丁杂;军田所在,不宜与民田杂。如此清军不难,清屯亦易。
译凡是都城之中,一定要使用重城(多层城墙)。重城以数量多为贵。因为城池太大就难以防守,一旦某处发生变故,满城都会陷入混乱,只能划分区域分别防守,这正是八阵中大阵包小阵、大营包小营的方法。我在甲申年的议论中,曾经提出将都城划分为九个区域的建议,听到的人嘲笑我,这是因为他们不读书啊。唐肃宗时期,武威的九姓商胡造反,当时武威的大城中有七座小城,胡人占据了其中五座,有两座小城坚守不下,度支判官崔称率领这两座小城的士兵抵抗胡人,经过十七天就平定了叛乱,这难道不是重城的好处吗?
我曾经说:人们习惯于战斗、法令森严的时候,适合军民合一;太平日子久了、人们不懂军事的时候,适合军民分开。这虽然是一时的主观见解,但后来看到《鹤林玉露》记载韩魏公的一段话,也说了太平时期寓兵于民的害处,那么我所论述的似乎就不算迂腐空泛了。京营最善于分开,最不善于合并。从前汉高祖与韩信讨论带兵,韩信说:“我带兵越多越好。”由此可知,“多多益善”不是韩信那样的才能是做不到的。现在京营的弊端,大多只是因为没有善于带兵的将领统领罢了。然而假如把十万人编为一营,就必须由才能足以统领十万人的人来担任将领;如果把十万人分为十营,那么才能足以统领万人的人都可以担任将领了。更不要用文法拘束他们,让他们各自进行训练,而由一位懂军事的文臣来统领,按时巡视各营,对纪律严明、士兵精锐的加以奖赏提拔,对将领骄横、士兵懒惰的加以诛杀。赏罚公正了,士气自然严肃,京营的积弊自然就会消除。
京营既然分开,应当让他们分别驻扎在城外,不可以让他们聚集驻扎在城内。必须衡量地势,每个城门驻扎一支军队,每支军队下设三个营作为小堡,授予他们空闲的土地,让他们自己屯田耕种。父母妻子都前往居住,安居乐业。生死迁徙都不离开他们的家乡,那么大概就能使人心志专一,战守日益稳固了。
京营的士兵应当命令天下郡县精心选拔材力武勇的人士,每三年向京师进贡一次,制定法规进行教练。教练精通后,出戍边关,建立功勋。建立功勋时间长久后,就回乡耕种,授予土地屯田守卫,直至去世。这个办法选拔进贡材力武勇之人,年龄必须在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教练时间为五年,建立功勋的时间为二十年或二十年之后,军人大概已经四十多岁了。回乡休养并授予土地,只担任耕种守卫的事务。这样就能做到壮年不白白耗费力气,老年不被抛弃身体,大概就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京营有分开就必然有合并,必须使用八阵法进行操练,才行。郑给事中掌管京营,八阵法特别没有领会诸葛亮的遗意。
明朝制度规定武官不守丧,最为不妥。古时候墨衰临戎,是说在守丧期间,如果有军旅的祸患,不能用平常的礼节来拘束变故。如果是这样,那么不仅是武官,即使文官也应当如此。明朝制度规定文官守丧,武官不守丧,定为死法,这是使得有事的时候,文官都能引用旧例来推卸责任;无事的时候,武官断绝天性而不顾念。唉!
忠诚出自于孝道。在无事的时候,不命令武官守丧,这就不是孝道了。怎么能期望他们忠诚呢?
练兵的方法,乱世还容易,只有太平时期最难。应当顺应形势加以引导,古人搜苗狝狩,就是这个意思。现在当兵的人,只知道当兵的苦,而不知道当兵的好处;练兵的人,只知道练兵的难,而不知道练兵的易,都是不明白顺应形势加以引导的方法。我认为现在担任陆兵的人,他们的职业只应当让他们练习拳棒,除此之外就有禁令;担任水兵的人,他们的职业只应当让他们练习操舟,不是这样就被淘汰。这样那么就在他们私下白天所做的活动中,也无处不寓含公家的练习了。
现在上级官员大多禁止人们打鸟,禁止是对的,却不知道借此可以寓含教兵的方法。应当命令营兵中练习鸟铳的人才可以打鸟,那些不是营兵以及是营兵但不练习鸟铳的人都不允许,那么爱护生灵的仁德与练兵的智慧就都具备了。
从前的人遇到端午节,制作龙舟竞渡,又命令武士射柳取乐,这就是暗中寓含教练水陆营兵的意思。现在的人不理解这个意思,射柳的游戏已经消亡,只有龙舟还留存,仅仅作为游览观赏的资料罢了。现在应当在端午节恢复这个办法,命令水营兵大力整治龙舟,陆营兵大力修缮器械,所在地的官府率领全城的士绅百姓,倾城观看。水兵尽情展示出没波涛的技巧,陆兵尽情施展驰射击刺的技术,挑选其中能干的,大力赏赐,让全城的民众都拿出缠头钱,那么士兵有所获利,都会想着在技艺上进取。推广这种方法,顺应形势加以引导的技巧,难道仅仅限于端午节吗?
现在上级官员往来,水陆营兵惯例都要送迎,但是探听消息不准确,行动停留不整齐,纷杂错乱,毫无纪律,实在不是教兵的方法。应当命令管兵官员,凡是迎送的时候,队伍五队启行,哨探止宿,全都按照《纪效新书》的规矩。上级官员到达后,抽取一队点验,用队长的腰牌点视本队士兵,观察他们是否确实是同队,并查验他们的器械、马匹、行李、干粮之类。这样熟练之后,不仅教练更加精通,而且突然有警报,也可以调集没有困难了。
淮阴侯驱使市井之人,不是无法无天胡乱作战,正是有深于法度之处在。
凡是卫所军官,绝对不适宜与守土的地方官共处一城。因为势力分开不相统摄,就容易产生乖戾。无事时强弱互相欺凌,有事时缓急互相坐视,这是必然失败的道路。
凡是军丁居住的地方,不应当与民丁混杂;军田所在的地方,不适宜与民田混杂。这样清军就不难,清屯也容易。
刑者,礼之反也。教之以孝,礼不孝则有刑;教之以弟,礼不弟则有刑。是以民知所趋避,乐于教而惕于法。周礼教民以孝友、婣睦、任恤,而乡刑即有不孝、不友、不婣、不睦、不任、不恤之刑。用此道也,此谓齐之以礼,未尝废刑,而不得谓之刑也。后世但知责备于民,设为刑律,动繋千百,然不申明教之之法,是孟子所为罔民矣。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译刑罚是礼的反面。用孝道来教导百姓,对于不遵守孝道的人就用刑罚;用悌道来教导百姓,对于不遵守悌道的人就用刑罚。因此百姓知道该追求什么、回避什么,乐于接受教化而对法律心存敬畏。《周礼》用孝悌友爱、和睦亲族、仁爱互助来教化百姓,而乡间的刑罚正是针对不孝、不悌、不友爱、不和睦、不仁爱、不互助的行为。这是运用这种方法,这叫做用礼来整顿百姓,并没有废弃刑罚,但不能称之为单纯的刑罚。后世只知道对百姓严加责备,设立刑律,动不动就牵连成百上千的人,却不阐明教化的方法,这正是孟子所批评的陷害百姓。哪有仁德之人执政,却可以陷害百姓的道理呢。
古者兵刑皆出于学校,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伯夷降典,折民惟刑,此刑出于学校也。在泮献馘,在泮献囚,此兵出于学校也。惟知学,然后可以刑人;惟知学,然后可以杀人。此皆王道一贯之事。自后世分兵刑于学校,而兵阵遂属之于悍将武夫,法律遂属之于法家酷吏,可慨也。
五刑,向称墨、劓、剕、宫、大辟,谓之肉刑。以为二帝三王之世皆用之,予窃以为疑。墨、劓、剕、宫、大辟之名,惟见《吕刑》中。然《吕刑》之首有曰:「苖民弗用灵,作五虐之刑,爰始淫为劓则椓黥。」劓即五刑之劓,黥即五刑之墨也。则五肉刑,焉知非即苖民之刑?惟其为苖民之刑,故穆王易之以赎。孔子删《书》而存《吕刑》,虽以见用赎之非,亦以见肉刑之非古乎?后世乃以肉刑与封建、井田并言,吾未敢信也。
五刑,字典、谟中常见,如“象以典刑”、“流宥五刑”、“五刑有服”、“五服三就”、“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俱未见“墨劓剕宫大辟”字,恐未可以肉刑训五刑也。又舜诛四凶,流放窜殛,亦未见有肉刑意。
吕刑》言刑罚世轻世重,周礼曰:“刑新国用轻典,刑乱国用重典,刑平国用中典。”子产曰:“寛以济猛,猛以济寛。”此皆世轻世重之谓也。刑书一定不易,而用刑之意则可量时世为轻重。宜轻而重,固非即;宜重而轻,亦非惠。奸宄贼良民,此言深可为戒。
问尧舜之世而诛四凶,莫有伤于刑措之治否?曰:使尧舜之世而四凶幸免,便有伤于治;今四凶竟服其辜,则适得其平矣,庸何伤?
思辨録辑要》卷十八太仓陆世仪撰
治平类
封建、井田、学校,是孟子一生太学问,即孔子“富之教”之意也。必如此,然后可以称三代之治,然后可以为王道。张子曰:治不法三代者,终茍道也。
封建、井田、学校,三者致治之大纲。后世若欲平治,道理总不出此。今人闻之辄骇,一则坏于迂儒,不知通变;一则由于俗儒,不知师古也。噫嘻!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有用我,执此而徃矣。古之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自秦以吏为师,始有所为吏治。汉复以萧何继之,于是“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变封建为郡县始。不行封建,吏治不可得而去也。不去吏治,三代不可得而复也。
郡县掣肘者六:佐贰不得自选,一;不主兵权,二;上司太多,疲于应接,三;缙绅满邑,谋议多左,四;子衿数百,动辄閧堂,不可教谕,五;迁转太数,六。不去六弊,而能致治者,未之有也。
封建得失之辩,栁子厚。胡五峯俱有论,其言皆有可采,然其立意皆偏。封建郡县,大约皆有得失。封建之得,在于分数明,事权一,歴年久,礼乐刑政易施,诸侯贤明,可以自立,无掣肘之患。封建之失,在于子孙世守,赏罚难行,公族蔓延,疎逺之贤不得进用。郡县之得,在于力小易制,无尾大不掉之虞,官吏得其人则易治,非其人亦易去。郡县之失,在于防制太宻,权位太轻,迁转太数,小人得售其奸,君子不得行其志。故封建之弊,谓之太强,其末也,毎坏于强侯之分争。郡县之弊,谓之太弱,其末也,优柔不支,毎失天下于盗贼。善治天下者,当去两短,集两长,循今郡县之制,复古诸侯之爵,重其事权,寛其防制,久其禄位,有封建之实,无封建之名,有封建之利,无封建之害,以此语治,其庶几乎。
封建是传子之法,古帝王之学问,皆推己以及人。尧舜官天下,故其所举用,皆取之明扬九官十二牧,大抵皆荐举,但久其禄位,不必世守也。三代家天下,故分封侯国,亦俾之世守,示不敢独私。然天下大物,惟天得而主之,非真能与天为一,如尧舜者不能行禅受之礼,传子可也。郡县小于天下,而又有天子为主,若更传子,反滋祸变。故吾谓郡邑之爵禄权位,当悉如古封建,但当易传子为传贤耳。
贾谊云:「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此语最妙。今之州县,大者方百里,小者不下五十里
译古代军事和刑罚都源于学校,通晓五种刑罚以辅助五种教化,伯夷降下法典,根据民情制定刑罚,这就是刑罚源于学校。在泮宫献祭战俘的左耳,在泮宫献祭俘虏,这就是军事源于学校。只有懂得学问,然后才可以惩罚人;只有懂得学问,然后才可以杀人。这些都是王道一贯相承的道理。自从后世将军事和刑罚从学校分离出来,军事阵战于是归属于悍将武夫,法律于是归属于法家酷吏,实在令人感慨。
五种刑罚,向来称为墨、劓、剕、宫、大辟,称之为肉刑。人们认为二帝三王的时代都使用这些刑罚,我私下对此表示怀疑。墨、劓、剕、宫、大辟的名称,只见于《吕刑》中。然而《吕刑》开头有话说:“苗民不听从善道,创立五种残酷的刑罚,于是开始过度施行劓、椓、黥。”劓就是五刑中的劓,黥就是五刑中的墨。那么五种肉刑,怎么知道就不是苗民的刑罚呢?正因为它们是苗民的刑罚,所以周穆王用赎刑来替代。孔子删定《尚书》而保留《吕刑》,虽然是为了显示使用赎刑的不当,也是为了显示肉刑并非古制吗?后世却将肉刑与封建、井田相提并论,我不敢相信。
五刑,在《典》、《谟》中常见,如“象以典刑”、“流宓五刑”、“五刑有服”、“五服三罪”、“明于五刑以弼五教”,都没有见到“墨、劓、剕、宫、大辟”的字样,恐怕不能用肉刑来解释五刑。又比如舜诛杀四凶,流放、放逐、诛杀,也没有见到使用肉刑的意思。
《吕刑》说刑罚随着世道轻或重而变化,《周礼》说:“治理新征服的国家用轻典,治理动乱的国家用重典,治理太平的国家用中典。”子产说:“用宽厚来补救严厉,用严厉来补救宽厚。”这都是世道轻重的意思。刑书一旦制定就不轻易改变,但用刑的意图可以根据时世衡量轻重。应当轻判却重判,固然不是正确;应当重判却轻判,也不是恩惠。奸邪之徒侵害良民,这话深刻值得警戒。
问:尧舜的时代诛杀四凶,难道不伤害刑罚搁置不用的治理吗?答:假如尧舜的时代四凶侥幸免罪,那就会伤害治理;如今四凶终于服罪,那就恰好达到公平了,有什么伤害呢?
《思辨录辑要》卷十八 太仓陆世仪撰
治平类
封建、井田、学校,是孟子一生的大学问,也就是孔子“富之教之”的意思。必须这样,然后才可以称为三代的治理,然后才可以称为王道。张载说:治理不效法三代的,终究是苟且之道。
封建、井田、学校,是治理天下的三大纲领。后世如果想要平治天下,道理总不出于此。现在的人听到这些就感到惊骇,一是被迂腐的儒生败坏,不知道通权达变;二是由于世俗的儒生,不知道效法古人。唉!如果上天不想平治天下,如果有任用我的时候,我就拿着这些原则去推行。古代治理天下的人,治心、治身、治家、治国、平天下,只是一个道理罢了。自从秦朝以吏为师,才开始有所谓的吏治。汉朝又由萧何继承,于是“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常,没有人能打破这个格局,都是从变封建为郡县开始的。不实行封建,吏治就无法去除。不去除吏治,三代的制度就无法恢复。
郡县制有六个掣肘:佐贰官不能自己选择,一;不掌握兵权,二;上司太多,疲于应付,三;士绅满城,谋议多偏颇,四;生员数百人,动不动就闹事,不可教导,五;调动太频繁,六。不除去这六个弊端,而能治理好天下的,从来没有过。
关于封建得失的辩论,柳宗元、胡五峰都有论述,他们的言论都有可取之处,然而他们的立意都有偏颇。封建和郡县,大致都有得失。封建的好处,在于等级分明,事权统一,历时长久,礼乐刑政容易施行,诸侯贤明,可以自立,没有掣肘的忧患。封建的坏处,在于子孙世袭,赏罚难以执行,公族蔓延,疏远的贤才不能进用。郡县的好处,在于力量小容易控制,没有尾大不掉的忧虑,官吏得当则容易治理,不当也容易撤换。郡县的坏处,在于防范太严密,权位太轻,调动太频繁,小人得以施展奸计,君子不能实现志向。所以封建的弊端,称为太强,其末期,每每败坏于强侯的分争。郡县的弊端,称为太弱,其末期,优柔寡断不能支撑,每每失天下于盗贼。善于治理天下的人,应当去除两方面的短处,集合两方面的长处,遵循现在的郡县制度,恢复古代诸侯的爵位,加重其事权,放宽其防范,长久其禄位,有封建的实质,无封建的名义,有封建的利益,无封建的祸害,用这些话来谈论治理,大概差不多了。
封建是传子的方法,古代帝王的学问,都是推己及人。尧舜官天下,所以他所举用的人,都取自明扬九官十二牧,大体都是荐举,只是长久其禄位,不必世袭。三代家天下,所以分封侯国,也让他们世袭,表示不敢独自私占。然而天下是大物,只有天能主宰它,如果不是真正能与天合一,像尧舜那样的人,不能实行禅让的礼仪,传子是可以的。郡县小于天下,又有天子为主,如果再传子,反而滋生祸变。所以我认为郡邑的爵禄权位,应当完全像古代封建,但应当将传子改为传贤。
贾谊说:“多建诸侯而削弱其力量”,这话最妙。现在的州县,大的方圆百里,小的不下五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