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録辑要》卷十九太仓陆世仪撰
说,而队伍之间,亦欲以八起数,是由众以及寡也。论井田者,泥沟洫之制,而万夫之川,亦必以为周三十里,此自小以及大也。何怪乎议论烦多,迄无成功哉!
译解说,而军队编制之间,也想要以八为基数,这是由多到少。论述井田制的人,拘泥于沟洫的制度,而万夫之川,也必定认为周长三十里,这是由小到大。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议论繁多,最终没有成功啊!
经界是治地大法,三代以后从无人识。经界泥于以阡陌为经界也。阡陌有实无虚,经界则有虚有实。阡陌有曲有直,经界则有直无曲。张横渠有言:「经界必须正南北,此有直无曲之证也。」又曰:「经界不避山河之险,此有实有虚之证也。」
经界,如今地图之计里画方。计里画方,今人但于纸上约畧画就;古人则实实于地上经画出来。真所谓经天纬地。
经界之法,正东西南北,其形四方,毎百里为大方,十里一里则又为小方,天下地形虽尖斜屈曲,万有不齐,只用一方格子格去,便纎毫莫能遯。
今天下地图最难凖,一有经界,画地图亦极妙。
今人欲定经界,不可太泥古人成法。古人治地,即阡陌,即经界。盖太古之世,地皆草莱,治地分田,絶无隔碍。凡地之当为经界者,随吾所欲,惟至大山大川不可阡陌处,则或立标竿,或设望墩,为虚势以通之。且自尧舜禹汤以至文武周公,经数千百年,歴数十百圣人所行所为,皆出一辙,故可方圆如意。今自开阡陌后,古法大坏,凡当为经界处,非室庐即坟墓,必欲改变动摇,势难卒正。此蘓子瞻所谓“井田成而骨朽”之说也。愚谓当今欲复经界,且须如张子横渠之说,树立标竿,或以石,或以木,各依方之大小,刻识其上,先为遥势,使地形有凖,然后视地之可为阡陌者,即阡陌之,其未可为阡陌者,姑徐徐以俟后,庶不失推行次第。
经界是絶妙算法。今人算田亩,只是开方法,随地形尖斜屈曲,皆可推算,不过就其中分作小方耳。有经界画方法,其中田亩便俱有定凖。假如一里一方,方三百步,则知其中为九百亩;十里一方,方三千步,则知其中为九万亩。田亩之数,大段了然,官吏更不得欺匿。
步算田亩,惟方无竒零,圆斜则有竒零,中多不尽法。古人治地,必画方形,盖有谓也。偶行南亩,见田岸皆圆斜,固知是里区作弊。
横渠云:「只看四标竿,中间地虽不平,饶与民无害。」此言一方之中,或中有山原,或边高中下,则中间地亩必多,不止九百亩。不知九百亩之说,亦止言其常,不可执为定。据此,又须毎方之中,细细步算,随高逐低,自有算法,或赢或缩,丝毫俱见,不容不均也。
朱子《孟子》注谓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此因《周礼》遂人有十夫字,匠人有九夫字,因以为乡遂、都鄙贡助各异,沟洫亦不同。其实沟洫何容不同也?凡为沟洫,必相地形,度出水高下田,皆横亩入于遂,遂入于沟,沟入于洫,洫入于浍,浍入于川。不论国中、郊外皆然。非贡有一法,助又有一法,但郊外有公田,便于以八起数,故以八起数;国中无公田,便于以十起数,故以十起数。盖郊外以方算,国中以直算也,岂得谓有二法乎?
沟洫之制,合一不特贡助为然,即三代皆然。盖三代以来,自大禹尽力沟洫后,殷、周相继,不过因利乘便,稍加整顿耳。若贡是一畨沟洫,助彻又是一畨沟洫,虽率天下民,终身勤动,亦决做不就。圣贤必无此拙事。
朱注:「商人始为井田之制,以六百三十亩之地画为九区,区七十亩。此亦未是。果尔,则商画方以六百三十亩,周画方又以九百亩,是沟洫三代有不同也。大约沟洫只是一般五十亩、七十亩、百亩,只如今制屯田将来分作分数计夫授田耳。沟洫之制,断不容有二。」
沟洫不论大小、方圆、形势若何,只就当今水道浚令深广得法,使蓄泄有方,水旱无患,便是古人之意。
助法之善,在公私截然分定。歳有丰凶,上下均受,无彼此偏枯之患。然以今观之,助法亦有未可遽行者。盖人情古今不同,耕者于公田未必尽力,则上下有交责之患。反不如贡法,三代以后,歴代通行,似为便利也。但贡法不善,在较数岁以为常,丰凶不易。王者诚能与时损益,则贡法无不可行矣。
问:“井田之制,二十授田,六十归田,公家得无太劳乎?”曰:“否,甚逸。井田之法,上持其籍,下耕其亩,授田归田,皆下请于上,而上
译经界是治理土地的根本大法,夏商周三代以后就没人真正懂得。人们拘泥于把阡陌当作经界。阡陌只有实体而没有虚空,经界则既有实体又有虚空。阡陌有弯曲有笔直,经界则只有笔直没有弯曲。张载(横渠)曾说:“经界必须端正南北,这是经界只有笔直没有弯曲的证明。”又说:“经界不回避山河的险阻,这是经界既有实体又有虚空的证明。”
经界,就像如今地图上计算里程、绘制方格那样。计里画方,今人只是在纸上大致画出来;古人则是实实在在地在地上规划出来。真可以说是经纬天地。
经界的方法,端正东西南北,形状呈四方形,每百里作为一个大方,十里作为一个小方,天下地形虽然尖斜弯曲,千差万别,只需用方格去划分,便丝毫不能隐匿。
如今天下的地图最难准确,一旦有了经界,绘制地图也就极其精妙了。
今人想要确定经界,不可太拘泥于古人的成法。古人治理土地,阡陌就是经界。因为在太古时代,土地都是荒野,治理土地、划分田地,完全没有阻隔。凡是应当作为经界的地方,随我们的意愿而定,只有到了大山大河无法设置阡陌的地方,就树立标杆或设置瞭望墩,用虚势来贯通。而且从尧舜禹汤到文武周公,历经数千百年,经过数十上百位圣人的施行,都遵循同一套方法,所以可以方圆如意。如今自从废除阡陌之后,古法大坏,凡是应当作为经界的地方,不是房屋就是坟墓,一定要改变动摇,势必难以立刻纠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井田制确立时骨头都朽了”的意思。我认为当今想要恢复经界,暂且应当像张载所说的那样,树立标杆,或用石头,或用木头,各自按照方格的大小,在上面刻写标识,先确立远方的参照,使地形有标准,然后查看土地可以设置阡陌的地方,就设置阡陌,那些暂时不能设置阡陌的地方,姑且慢慢等待以后,这样大概不会失去推行的次序。
经界是绝妙的算法。今人计算田亩,只是用开方法,随地形的尖斜弯曲,都可以推算,不过是在其中划分成小方罢了。有了经界画方的方法,其中的田亩便都有确定的标准。假如一里作为一个方,方长三百步,就知道其中有九百亩;十里作为一个方,方长三千步,就知道其中有九万亩。田亩的数量,大体上清清楚楚,官吏再也无法欺瞒隐匿。
用步数计算田亩,只有方形没有零余,圆形和斜形则有零余,中间多有不尽的法度。古人治理土地,必定绘制方形,是有原因的。偶尔走在南边的田地里,看到田埂都是圆斜的,就知道是里正、区正在做弊。
张载说:“只看四个标杆,中间的地虽然不平,多给百姓也没有害处。”这话是说一个方格之中,或者中间有山原,或者边高中低,那么中间的田亩必定多于九百亩。不知道九百亩的说法,也只是说通常的情况,不可执定为不变的标准。根据这个,又必须在每个方格之中,细细地用步数计算,随着高低起伏,自有算法,或多或少,丝毫都能显现,不容许不均匀。
朱熹在《孟子》注中说乡遂使用贡法,十夫有一条沟,都鄙使用助法,八家共用一口井。这是因为《周礼》中遂人有十夫的字样,匠人有九夫的字样,因而认为乡遂、都鄙的贡法、助法各异,沟洫也不同。其实沟洫怎么会有不同呢?凡是修建沟洫,必定观察地形,测量出水的高低,田地都横向穿过亩进入遂,遂进入沟,沟进入洫,洫进入浍,浍进入川。不论国都之中、郊外都是这样。并不是贡法有一套方法,助法又有一套方法,只是郊外有公田,便于以八为基数计算,所以以八为基数;国都之中没有公田,便于以十为基数计算,所以以十为基数。大概郊外是按方形计算,国都之中是按直线计算,怎么能说有两种方法呢?
沟洫的制度,合而为一,不仅贡法、助法如此,就是夏商周三代也是如此。大概三代以来,自大禹尽力修建沟洫之后,殷、周相继,不过是因利乘便,稍加整顿罢了。如果贡法是一套沟洫,助法、彻法又是一套沟洫,即使率领天下百姓,终身勤劳,也绝对做不成。圣贤必定没有这种笨拙的事情。
朱熹注:“商人开始实行井田制,把六百三十亩的土地划分为九区,每区七十亩。这也不对。果真如此,那么商人画方以六百三十亩,周人画方又以九百亩,这是沟洫三代不同。大概沟洫只是一般五十亩、七十亩、一百亩,只像如今屯田制度将来按分数计算夫力授田那样。沟洫的制度,断然不容许有两种。”
沟洫不论大小、方圆、形势如何,只要就当今的水道疏浚得深广得当,使蓄水泄水有方,水旱无患,就是古人的心意。
助法的好处,在于公田私田截然分明。年成有丰有歉,上下共同承受,没有彼此偏枯的祸患。然而以今观之,助法也有不可立即实行的地方。大概人情古今不同,耕种者对于公田未必尽力,那么上下就有互相指责的祸患。反而不如贡法,三代以后,历代通行,似乎更为便利。只是贡法不好,在于比较多年的收成作为常数,丰歉不变。君王如果真能随着时势增减,那么贡法没有不可实行的。
问:“井田的制度,二十岁授田,六十岁归田,公家难道不太劳苦吗?”回答说:“不,非常安逸。井田的法度,上级掌握户籍,下级耕种田地,授田归田,都是下级向上级请求,而上级……”
为之出纳,非上之人铢铢两两家派而户给之也。其法大约如今之富家,田连万顷,任人佃种,但承佃出入必由主人,此一主籍者之力耳。不然,上之人政多事繁,何由知某户小民为二十,某户小民为六十,而纷纷令之授田归田也哉?”
译负责田地的收付,并不是由上级官员一钱一两地按家派发给每户的。这种办法大致就像现在的富户,拥有万顷良田,任由他人佃种,但佃户租入租出必须经过主人之手,这全凭这一本主籍的力量罢了。否则,上级官员政务繁多,怎么能够知道某户平民是二十亩,某户平民是六十亩,从而纷纷命令他们授田、归田呢?
后世率用贡法,而不用助法,谓贡便于助也。然助法有二善:以公田锡卿大夫,而卿大夫不得多取于民,一善也;地利与民共之,不敢怠弃田工,不修水利,二善也。
古者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亩。欲正经界,亦循今制而已。然二百四十步终不如百步之善。盖古法简浄,简浄则难混;今法畸零,畸零则易欺也。且亩数狭则民力优,耕者务尽地利;亩数广则民力劳,耕者易于卤莽。存心经界者,亦尚审之哉。
或问:“三代井田之法,所以不可久者?诸儒皆谓数世而下,则人多田少,此天地乘除之数,莫可如何,然否?”曰:“此儒者执一不通之论。圣人立法,率皆万世可行。若井田之制如此,则不惟不能数世,即创造之始已立穷矣。夫所谓人多田少者,以有一民必授田百亩,或恐其不足也。不知古称四民,农之外尚有士、工、商、贾,茍必无隙地可授,则或为士、工,或为商、贾,生路甚寛,岂忧人多田少耶?今世江南田甚窄,然不闻佃户多而田少,此亦可证。”
周礼》言司空度地居民,又曰:“地与民必参相得,所谓狭乡徙之寛乡也。”如此自无田少人多之患。
看来天地间只是地大人少。曽闻之,堪舆家云:「江广之间多大山,山中饶旷土,尽有自天地开辟以来未经垦种者。」如此,则知井田之法虽至今存,亦断无田少之患。
据《禹贡》扬州之域,厥土泥涂,厥田下下。今江南之民多于古数十倍,而地日加辟,田日益美,则知人多则田美,断不患田少也。若患田少,行区亦甚佳。
今时欲行井田,须乘大乱之后,设处田皆入官,定都啚,修水利,然后将田分作分数:上田四十亩,中田六十亩,下田八十亩。逐都逐啚编成字号,募人佃种。力能胜一分者一分,不能胜者半分。虽富有力者,不得佃一分之外。老则授之子,无子而不能胜者,以田归官,听人另佃。其佃田踰一分之外,及无子而授他姓,不以田归官者,罪之。夫定都啚,经界也;修水利,沟洫也;作分数,画井也。上田四十,中田六十,下田八十,一易再易,三易也。募人佃种,二十授田也。力能胜者,种一分,八口之家也。不能胜者,半分,余夫也。虽富有力,不得佃一分之外,限田也。老则授之子,无子而不能胜者,以田归官,六十归田也。然后斟酌地力,轻徭薄赋,是即三代之旧井田,何遂不可行乎?
郡邑欲行井田,须修古乡大夫之职,先分邑为几乡,每乡乡正一人,凡一乡中受田、归田、收银、收粮等事,皆乡正任之,县官总视其成,方可不劳而事集。予于治乡三约中,颇详其法。
凡治郊野,须先分乡为几都,都为几啚,啚又分为几号,或几圩。每都立大石碑一个,上书“几都”,面刻本都四至地形河道,背刻本都田亩细数。每啚立小石碑,背面镌刻“都啚”。每圩、每号亦如之,使经界号段较如列眉,暴官污吏自不能作弊。
上之所取,谓之赋;下之所供,谓之贡。赋出于百姓,贡出于诸侯。禹贡九州岛,皆有赋贡,冀州独有赋无贡者,畿内无诸侯也。臣之于君,犹子之于父母,每歳因正赋之入,各进其土之所产于君,以供国用,上以尽臣子之职,下以寛百姓之力,此亦道理之常,非货贿苞苴比也。故《周礼》曰:「太宰以九贡致国用。」自封建之制废,因并田赋、土赋俱责之民间,民力为重困矣。有心经世者,必复古封建,定贡赋之法则,民尚可寛十分之三四也。
凡入贡,俱宜有定额。如《禹贡》金、锡、竹、箭之类,皆就各处土产,制为定则,使入贡者不得减,亦不得増,方可永行无弊。不然,则后世进奉之名起矣。
唐制,州府歳市土所出以为贡,其价视绢之上下,无过五十疋。异物、滋味、名马、鹰犬,非有诏不得献。有加配则以代租赋,此即《禹贡》之意。然考唐初入贡之物,不过药物、食用而已。至代宗时,有因生日贡献至数千万者;德宗时,有日进月进而迁官者,则入贡之风又未可遽开也。有贤者出,亦慎持之可矣。
思辨録辑要
译后世都采用贡法,而不采用助法,认为贡法比助法便利。然而助法有两个好处:把公田赐给卿大夫,而卿大夫不能从百姓那里多取,这是第一个好处;土地的利益与百姓共享,不敢懈怠荒废农事,不兴修水利,这是第二个好处。
古代以百步为一亩,现在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想要整顿田界,也只需遵循现在的制度罢了。然而二百四十步终究不如百步好。因为古代的制度简洁纯净,简洁纯净就难以混淆;现在的制度零碎不全,零碎不全就容易欺诈。况且亩数小则民力宽裕,耕种的人致力于尽地利;亩数大则民力劳累,耕种的人容易马虎草率。有心整顿田界的人,也应当慎重考虑啊。
有人问:“三代井田的制度,之所以不能长久,各位儒者都说几代之后,人口多田地少,这是天地增减的定数,无可奈何,是这样吗?”回答说:“这是儒者固执一端、不通达的言论。圣人制定法律,大都是万世可行的。如果井田制度像这样,那么不仅不能维持几代,即使在创立之初就已经陷入困境了。所谓人口多田地少,是因为有一个百姓就必须授予百亩田地,恐怕不够用。不知道古代称为四民,农民之外还有士、工、商、贾,如果实在没有空闲的土地可以授予,那么有的人就去做士、工,有的人就去做商、贾,谋生的门路很宽广,哪里会担心人口多田地少呢?现在江南的田地很窄,然而没听说佃户多而田地少,这也足以证明。”
《周礼》说司空测量土地安置居民,又说:“土地与人口必须相互协调,这就是所说的把狭乡的人口迁徙到宽乡。”这样自然就没有田地少人口多的祸患。
看来天地间只是地大人少。曾听堪舆家说:“江广之间多高山,山中有很多空旷的土地,全都有自从天地开辟以来未经开垦种植的。”这样,就知道井田的制度即使到现在还存在,也绝对没有田地少的祸患。
根据《禹贡》扬州的地域,那里的土壤是泥泞的,田地等级是下下等。现在江南的人口比古代多几十倍,而土地日益开垦,田地日益肥沃,就知道人口多则田地肥沃,绝对不担心田地少。如果担心田地少,实行区田法也很好。
现在想要实行井田,必须趁着大乱之后,设法使田地都归官府所有,划定都鄙,兴修水利,然后把田地分成几等:上田四十亩,中田六十亩,下田 eighty 亩。每个都每个鄙编成字号,招募人来佃种。力气能承担一份的就给一份,不能承担的给半份。即使是富有有力的人,也不能佃种一份之外。老了就授予儿子,没有儿子而不能承担的,把田地归还官府,听任别人另佃。那些佃种超过一份之外,以及没有儿子而授予其他姓氏,不把田地归还官府的,治罪。划定都鄙,就是经界;兴修水利,就是沟洫;分成几等,就是画井。上田四十,中田六十,下田八十,就是一易再易,三易。招募人来佃种,就是二十授田。力气能承担的,种一份,就是八口之家。不能承担的,半分,就是余夫。即使富有有力,不得佃种一份之外,就是限田。老了授予儿子,没有儿子而不能承担的,把田地归还官府,就是六十归田。然后斟酌地力,减轻徭役赋税,这就是三代的旧井田,为什么竟然不能实行呢?
郡邑想要实行井田,必须恢复古代乡大夫的职责,先划分邑为几个乡,每个乡设乡正一人,凡是乡中受田、归田、收银、收粮等事项,都由乡正负责,县官总览其成效,才可以不劳而事集。我在《治乡三约》中,详细说明了这种方法。
凡是治理郊野,必须先划分乡为几个都,都分为几个鄙,鄙又分为几个号,或者几个圩。每个都立一个大石碑,上面写“几都”,正面刻本都四至地形河道,背面刻本都田亩细数。每个鄙立一个小石碑,背面镌刻“都鄙”。每个圩、每个号也这样,使经界号段清晰如列眉,贪官污吏自然不能作弊。
上面所征收的,称为赋;下面所供给的,称为贡。赋出自百姓,贡出自诸侯。《禹贡》九州,都有赋贡,冀州独有赋无贡,是因为畿内没有诸侯。臣对于君,就像儿子对于父母,每年凭借正赋的收入,各自进献其土地所产给君,以供国用,上面以尽臣子的职责,下面以宽百姓的劳力,这也是常理,不是贿赂可比。所以《周礼》说:“太宰以九贡致国用。”自从封建制度废除,于是把田赋、土赋都责成民间,民力因此更加困重了。有心经世的人,一定要恢复古代封建,确定贡赋的法度,百姓还可以宽裕十分之三四。
凡是入贡,都应当有定额。如《禹贡》中的金、锡、竹、箭之类,都根据各地的土产,制定为定则,使入贡的人不能减少,也不能增加,才可以永远实行而没有弊端。不然,那么后世进奉的名目就兴起了。
唐代的制度,州府每年购买当地所产作为贡品,其价格视绢的上下,不超过五十匹。异物、滋味、名马、鹰犬,没有诏令不得进献。有额外配给的,就代替租赋,这就是《禹贡》的意思。然而考察唐初入贡的物品,不过是药物、食用而已。到了代宗时,有因生日贡献达到数千万的;德宗时,有日进月进而升官的,那么入贡的风气又不可以轻易开启。有贤人出现,也应当慎重持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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