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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潜夫论笺校正二十六

巫列〔一〕第二十六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252–257 段

板"今作"反反"。○铎按:程本"穰穰"作"禳禳"。尔雅释训:"禳禳,福也。"释文:'今作"穰"。’阮元校勘记云:'毛诗执竞:"穰穰,众也。"字从禾,言若黍稷之众多也。尔雅:"禳禳,福也。"字从示,言禳除灾祸,则神降之福也。今本盖据毛诗改之。’陈乔枞诗经四家异文考云:'初学记十五引诗亦作"禳"字,与尔雅及潜夫论合,是三家今文有作"禳禳"者。毛诗"禳"作"穰","板"作"反",与三家文异。’穰穰,众也。板板,大也。"反"借字,"禳"字讹。

译“板”字现在写作“反反”。○铎按:程本将“穰穰”写作“禳禳”。《尔雅·释训》说:“禳禳,福也。”《释文》说:“现在写作‘穰’。”阮元《校勘记》说:“《毛诗·执竞》:‘穰穰,众也。’字从禾,是说像黍稷那样众多。《尔雅》:‘禳禳,福也。’字从示,是说禳除灾祸,神灵就降下福气。现在的本子大概是依据《毛诗》改动的。”陈乔枞《诗经四家异文考》说:“《初学记》卷十五引用《诗经》也写作‘禳’字,与《尔雅》及《潜夫论》相合,可见三家今文有写作‘禳禳’的。《毛诗》将‘禳’写作‘穰’,将‘板’写作‘反’,与三家经文不同。”穰穰,众多。板板,广大。“反”是借字,“禳”是讹字。

虢公〔一〕延神而亟亡〔二〕,赵婴祭天而速灭〔三〕,此盖所谓神不歆其祀,民不即其事也〔四〕。故鲁史书曰:"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五〕。"楚昭不穰云〔六〕,宋景不移咎〔七〕,子产距裨灶〔八〕,邾文公违卜史〔九〕,此皆审己知道,身以俟命者也〔一0〕。晏平仲有言:"祝有益也,诅亦有损也〔一一〕。"季梁之谏隋侯〔一二〕,宫之奇说虞公〔一三〕,可谓明乎天人之道,达乎神明之分矣。

  〔一〕"公"字旧脱。

  〔二〕庄卅二年左传。○铎按:事亦见周语上。

  〔三〕成五年左传。○铎按:传云:'婴梦天使谓己:"祭余,余福女。"祭之明日而亡。’此云"祭天",即祭其神。

  〔四〕昭元年左传。

  〔五〕庄卅二年左传。

  〔六〕哀六年左传。○铎按:传云'是岁也,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遂弗禜。’杜注:"禜,禳祭。"此文"穰"当为"禳"。两京本。述古堂本不误。

  〔七〕吕氏春秋制乐篇。○铎按:事亦见淮南子道应训。新序杂事四。论衡变虚篇。

  〔八〕昭十七年左传。○铎按:距。□古字通,俗作"拒"。裨灶欲用瓘。斝。玉瓒禳火,而子产拒之也。

  〔九〕文十三年左传。

  〔一0〕礼记中庸云:"君子居易以俟命。""身"上脱一字,当是"修"字。孟子云:"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一一〕昭廿年左传。○铎按:传无下"也"字,晏子春秋外篇同。内篇谏上作"则诅亦有损也"。

  〔一二〕桓六年左传。○铎按:"隋"字后人所改,传作"随"。

  〔一三〕僖五年左传。○铎按:此本作"宫奇之说虞公"。宫之奇而称宫奇,犹介之推称介推(见遏利篇。交际篇)。上文楚昭王作楚昭,宋景公作宋景,皆名字剪截之例也。"宫奇之说虞公",与"季梁之谏隋侯"一律,若如今本,则句法参差矣。卜列篇:"周史之筮敬仲,庄叔之筮穆子",相列篇:"唐举之相李兑。蔡泽,许负之相邓通。条侯",语例并与此同。

  夫妖不胜德〔一〕,邪不伐正〔二〕,天之经也〔三〕。虽时有违,然智者守其正道,而不近于淫鬼。所谓淫鬼者,闲邪精物〔四〕,非有守司真神灵也〔五〕。鬼之有此,犹人之有奸言卖平以干求者也〔六〕。若或诱之〔七〕,则远来不止,而终必有咎〔八〕。鬼神亦然,故申繻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九〕。"是谓人不可多忌,多忌妄畏,实致妖祥。

  〔一〕史记殷本纪:'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

  〔二〕淮南子缪称训云:"正身直行,众邪自息。"

  〔三〕孝经。

  〔四〕史记留侯世家赞云:"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齐悼惠王世家:"魏勃少时,欲求见齐相曹参,家贫无以自通,乃常独早夜扫齐相舍人门外。相舍人怪之,以为物而伺之。"索隐:'姚氏云:"物,怪物。"’说文云:"□改,大刚卯也。以逐精鬼。"汉书艺文志杂占类有人鬼精物六畜变怪二十一卷。

  〔五〕大戴礼曾子天员篇云:"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

  〔六〕卖平,以市道为喻。周礼小宰:"听卖买以质剂",郑司农云:"质剂,谓市中平贾,今时月平是也。"汉书食货志云:"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法言学行篇云:"一哄之市,必立之平。"李轨注:"市无平,必失贵贱之正。"盐铁论本议篇云:"开委府于京,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贸利,故曰平准。"禁耕篇云:"山海有禁而民不倾,贵贱有平而民不疑。县官设衡立准,人从所欲,虽使五尺童子适市,莫之能欺。今罢去之,则豪民擅其

译虢公延请神灵却迅速灭亡,赵婴祭祀上天却很快覆灭,这大概就是所说的神灵不享用他的祭祀,百姓不遵从他的政令。所以鲁国史官记载说:“国家将要兴盛,就听从民意;将要灭亡,就听从神灵。”楚昭王不禳除云灾,宋景公不转移灾祸,子产拒绝裨灶,邾文公违背卜史,这些都是审视自身、懂得大道,修身以等待天命的人。晏平仲说过:“祝祷有益,诅咒也有害。”季梁劝谏随侯,宫之奇开导虞公,可以说通晓天与人之间的道理,明白神与明的界限了。

妖异不能胜过德行,邪气不能侵伐正气,这是天道的常理。虽然有时会有违背,但智者坚守正道,而不亲近淫邪的鬼怪。所谓淫邪的鬼怪,是闲邪精怪之物,并非有职守的真神灵。鬼怪中有这些,就像人中有奸诈之言、卖弄公平以谋求私利的人一样。如果有人引诱他们,他们就会从远处不断前来,最终必定会有灾祸。鬼神也是这样,所以申繻说:“人们所忌讳的,其邪气会因此招致灾祸。人如果没有过失,妖异就不会自行产生。”这是说人不可过多忌讳,过多忌讳和妄自畏惧,实际上会招致妖异和灾祥。

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本议篇又云:"行奸卖平,农民重苦。""卖平"即所谓"高下在口吻"也。续汉书五行志云:'

译利用职权而独占其利益。在街市里巷中随意决断,物价的高低全凭一张嘴,贵贱没有定准。《本议篇》又说:“官吏行奸舞弊,操纵平价,使农民深受其苦。”“卖平”就是所说的“高下在口吻”。《续汉书·五行志》说:

桓帝之初,京师童谣曰:"游平卖印自有平,不辟贤豪及大姓。"’后汉书窦武传章怀注引"平"作"评"。盖勋传注引续汉书云:'中平元年,黄巾贼起,故武威太守酒泉黄隽被征失期。梁鹄欲奏诛隽,勋为言得免。隽以黄金二十斤谢勋。勋谓隽曰:"吾以子罪在八议,故为子言,吾岂卖评哉?"终辞不受。’"评"与"平"同。郭太后许劭传:"劭与从兄靖俱有高名,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月旦评"亦取"月平"之义。汉时市列,每月评定贵贱,如今时朔望有长落矣。

  〔七〕说文云:"□,相訹呼也。或从言。秀。"

  〔八〕宣十二年左传云:"必有大咎。"

  〔九〕庄十四年左传。"炎"正义本作"焰",释文作"炎"。按汉书五行志。艺文志并作"炎",颜师古曰:'炎,读与"焰"同。’风俗通过誉篇亦云:"人之所忌,炎自取之。"续汉书五行志赞云:"妖岂或妄,气炎以观。"亦用此传文也。○铎按:"焰"即"炎"之后出加声旁字。说见杨遇夫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五。

  且人有爵位,鬼神有尊卑。天地山川。社稷五祀〔一〕。百辟卿士有功于民者〔二〕,天子诸侯所命祀也〔三〕。若乃巫觋之谓独语〔四〕,小人之所望畏,土公。飞尸。咎魅。北君。衔聚。当路。直符七神〔五〕,及民间缮治微蔑小禁,本非天王所当惮也〔六〕。

  〔一〕礼记王制云:"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二〕礼记月令云:"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祭法云:"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

  〔三〕僖卅一年左传云:"不可以闲成王。周公之命祀。"

  〔四〕○铎按:"谓独"疑当作"请祷"。

  〔五〕论衡解除篇云:"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龙。白虎,列十二位。龙虎猛神,天之正鬼也。飞尸流凶,不敢安集。"○铎按:周广业意林附编引裴氏新言:"俗间有土公之神。""土公"即今俗所谓"土煞",程本作"士公",讹。

  〔六〕后汉书来歙后历传云:"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圣舍。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犯土禁,不可久御。"钟离意传章怀注引东观记曰:'意在堂邑,出俸钱,帅人作屋,功作既毕,为解土祝曰:"兴功役者令,百姓无事。如有祸祟,令自当之。"’论衡解除篇云:"世间缮治宅舍,凿地掘土,功成作毕,解谢土神,名曰解土。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已祭之后,心快意喜,谓鬼神解谢,殃祸除去。"

  旧时京师不防〔一〕,动功造禁,以来吉祥应瑞〔二〕,子孙昌炽〔三〕,不能过前。且夫以君畏臣,以上需下,则必示弱而取陵,〔四〕殆非致福之招也〔五〕。

  〔一〕○铎按:"不防"二字疑有误。

  〔二〕汉书车千秋传云:"每有吉祥嘉应,数褒赏丞相。"王莽传云:"神只欢喜,申以福应,吉瑞累仍。"按"应瑞"字倒,"瑞应"见三式篇。○铎按:吕氏春秋不侵篇云:"不足以来士矣",高注:'"来"犹"致"也。’或"来"当为"求"。隶书求。来多相乱,书吕刑:"惟货惟来",马融本作"求"。楚策:"寡人之得求反",御览人事部引作"来"。逸周书大聚篇:"王若欲来天下民"(玉海二十。六十引如此),周祝篇:"彼观万物,则何为来?"孟子离娄篇:"舍馆定,然后来见长者乎?"今本"来"并误作"求"。是其例。

  〔三〕诗閟宫云:"俾尔昌而炽。"后汉书西南夷传朱辅上远夷乐德歌诗云:"子孙昌炽。"

  〔四〕僖八年左传云:"示之弱矣。"昭十八年传云:"下陵上替。"○铎按:"需"亦"畏"也。周礼考工记辀人:"马不契需",先郑注:'需,读为"畏需"之"需"。’是"需"与"畏"同义。哀六年左传:"需,事之下也

译桓帝初年,京师的童谣说:“游平卖印自有平,不避贤豪及大姓。”《后汉书·窦武传》章怀注引“平”作“评”。《盖勋传》注引《续汉书》说:“中平元年,黄巾贼起,原武威太守酒泉人黄隽被征召却误了期限。梁鹄想上奏诛杀黄隽,盖勋为他求情得以免罪。黄隽用二十斤黄金感谢盖勋。盖勋对黄隽说:‘我因为你的罪在八议之列,所以为你求情,我哪里是卖评呢?’最终推辞不接受。”“评”与“平”相同。郭太后《许劭传》:“许劭与堂兄许靖都有高名,喜欢共同考核议论乡里人物,每月就更换品题,所以汝南风俗有月旦评。”“月旦评”也取“月平”的意思。汉代市集,每月评定贵贱,就像如今朔望有涨落一样。

〔七〕《说文》说:“□,相訹呼也。或从言,秀。”

〔八〕《左传》宣公十二年说:“必有大咎。”

〔九〕《左传》庄公十四年。“炎”正义本作“焰”,释文作“炎”。按《汉书·五行志》、《艺文志》都作“炎”,颜师古说:“炎,读与‘焰’同。”《风俗通·过誉篇》也说:“人之所忌,炎自取之。”《续汉书·五行志赞》说:“妖岂或妄,气炎以观。”也是用此传文。○铎按:“焰”即“炎”之后出加声旁字。说见杨遇夫《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五。

况且人有爵位,鬼神有尊卑。天地山川、社稷五祀〔一〕、百辟卿士有功于民者〔二〕,是天子诸侯所命祀的〔三〕。至于巫觋所说的独语〔四〕,小人之所望畏的土公、飞尸、咎魅、北君、衔聚、当路、直符七神〔五〕,以及民间修缮治理微蔑小禁,本来不是天王所应当畏惧的〔六〕。

〔一〕《礼记·王制》说:“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祭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名山大川在其地者。”

〔二〕《礼记·月令》说:“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祭法》说:“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

〔三〕《左传》僖公三十一年说:“不可以闲成王、周公之命祀。”

〔四〕○铎按:“谓独”疑当作“请祷”。

〔五〕《论衡·解除篇》说:“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龙、白虎,列十二位。龙虎猛神,天之正神也。飞尸流凶,不敢安集。”○铎按:周广业《意林附编》引裴氏《新言》:“俗间有土公之神。”“土公”即今俗所谓“土煞”,程本作“士公”,讹。

〔六〕《后汉书·来歙后历传》说:“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君王圣舍。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修缮,犯土禁,不可久御。”《钟离意传》章怀注引《东观记》说:“意在堂邑,出俸钱,率人作屋,功作既毕,为解土曰:‘兴功役者令,百姓无事。如有祸祟,自当之。’”《论衡·解除篇》说:“世间修缮宅舍,凿地掘土,功成作毕,谢土神,名曰解土。为土偶人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已祭之后,心快意喜,谓鬼神谢,殃祸除去。”

旧时京师不防〔一〕,动功造禁以来吉祥应瑞〔二〕,子孙昌炽〔三],不能过前。况且以君畏臣,以上需下,则必示弱取陵,〔四〕殆非致福之招〔五〕。

〔一〕○铎按:“不防”二字疑有误。

〔二〕《汉书·车千秋传》说:“每有吉祥嘉应,数褒赏丞相。”《王莽传》说:“神只欢喜,申以福应,吉瑞累。”按“应瑞”字倒,“瑞应”见《三式篇》。○铎按:《吕氏春秋·不侵篇》说:“不足以来士矣”,高注:“‘来’犹‘致’也。”或“来”当为“求”。隶书求、来多相乱,书《吕刑》:“惟货惟来”,马融本作“求”。《楚策》:“寡人之得求反”,《御览》人事部引作“来”。《逸周书·大聚篇》:“王若欲来天下民”(《玉海》二十、六十引如此),《周祝篇》:“彼观万物,则何为来?”《孟子·离娄篇》:“舍馆定,然后来见长者乎?”今本“来”并误作“求”。是其例。

〔三〕《诗·閟宫》说:“俾尔昌而炽。”《后汉书·西南夷传》朱辅上远夷乐德歌诗说:“子孙昌炽。”

〔四〕《左传》僖公八年说:“示之弱矣。”昭公十八年传说:“下陵上替。”○铎按:“需”亦“畏”也。《周礼·考工记·辀人》:“马不契需”,先郑注:“需,读为‘畏需’之‘需’。”是“需”与“畏”同义。《左传》哀公六年:“需,事之下也

。"十四年传:"需,事之贼也。"释文并云:"需,疑也。""疑"亦畏怯恐惧之义(礼记杂记:"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郑注:'"疑"犹"恐"也。’荀子宥坐篇:"其赴百仞之谷不惧",大戴礼劝学篇"惧"作"疑")。鬼神亦天王之臣,故曰"君畏臣,上需下,示弱取陵"也。

译“十四年传”说:“需,是败坏事情的因素。”《释文》和注疏都解释说:“需,就是疑。”“疑”也有畏惧恐惧的意思(《礼记·杂记》:“五十岁不致毁,六十岁不毁,七十岁饮酒吃肉,都是为了疑死。”郑玄注:“‘疑’就是‘恐’。”《荀子·宥坐篇》:“他投身百仞深谷而不惧”,《大戴礼记·劝学篇》中“惧”字写作“疑”)。鬼神也是天王的臣属,所以说“君主畏惧臣下,上级对下级迟疑不决,就是示弱而招致欺凌”啊。

〔五〕易震彖曰:"震来□□,恐致福也。"周礼男巫:"招弭以除疾病",郑注:"招,招福也。"

  尝观上记〔一〕,人君身修正〔二〕赏罚明者,国治而民安;民安乐者,天悦喜而增历数。故书曰:"王以小民受天永命〔三〕。"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四〕。"此最却凶灾而致福善之本也〔五〕。

  〔一〕"上记"注见思贤篇。

  〔二〕汉书匡衡传云:"圣德纯备,莫不修正。"贾山传颜师古注:"修正,谓修身正行者。"宣帝纪元康元年诏云:"吏民厥身修正。"

  〔三〕召诰。○铎按: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二十云:'经言"上下勤恤",即务求治国安民之道。民安乃命永。王符之言,亦述今文尚书说也。’

  〔四〕易系辞上传。○铎按:王弼本"贤"下"利"下并有"也"字,此省。

  〔五〕汉书李寻传云:"凶灾销灭,子孙之福不旋日而至。"治要载仲长统昌言云:"王者官人无私,唯贤是亲,勤恤政事,屡省功臣,赏锡期于功劳,刑罚归乎众恶,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则天地将自从我而正矣,休祥将自应我而集矣,恶物将自舍我而亡矣。"意与此同。

  相列〔一〕第二十七

  诗所谓"天生烝民,有物有则〔二〕"。是故人身体形貌皆有象类〔三〕,骨法角肉各有分部,以着性命之期,显贵贱之表〔四〕,一人之身,而五行八卦之气具焉〔五〕。故师旷曰"赤色不寿",火家性易灭也〔六〕。易之说卦:"巽为人多白眼",相扬四白者兵死,此犹金伐木也〔七〕。经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八〕。""圣人有见天下之至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九〕。"此亦贤人之所察,纪往以知来,而着为宪则也。

  〔一〕○铎按:此篇论人体有象类,角肉有分部。故审其形貌,则知富贵;观其气色,而验吉凶。此本古人迷信。然谓人之骨相,若材木之有曲直,万物之有常宜。苟矜其奇,不为修省改尤,则富贵必不能坐致,而有福转为灾者,则不无可取。

  〔二〕烝民。

  〔三〕春秋繁露人副天数篇云:"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淮南子精神训云:"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铎按:列子杨朱篇:"人肖天地之类。"汉书刑法志:"夫人宵天地之□。"皆此义。

  〔四〕论衡骨相篇云:"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谓也。"又云:"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又云:"知命之人,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按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

  〔五〕易干凿度:'孔子曰:"八卦之序成立,则五气变形。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五常。"’按五气,五行之气。论衡物势篇云:"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五常,五行之道也。"

  〔六〕逸周书太子晋解云:"汝色赤白,火色不寿。"

  〔七〕王先生云:"四白,谓睛之上下左右皆露白,易所谓多白眼也。相妇人法:目有四白,五夫守宅。见唐书方技袁天纲传。"

  〔八〕易系辞下传。

  〔九〕系辞下传。王本"有"下有"以"字,无"至"字,"诸"下有"其"字。○铎按:此"至"字盖涉系辞上传"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增。

  人之相法,或在面部,或在手足,或在行步,或在声响〔一〕。面部欲溥平润泽〔二〕,手足欲深细明直,行步欲安稳覆载〔三〕,音声欲温和中宫。头面手足,身形骨节,皆欲相副称。此其略要也。

  〔一〕论衡骨相篇云:"相或在内,或在外,或在形体,或在声气。"

  〔二〕王先生云:'"溥"当

译〔五〕《易经·震卦》的彖辞说:“震雷到来,恐惧修省,因而招致福佑。”《周礼》中男巫的职责是:“招福除灾以消除疾病”,郑玄注解说:“招,就是招福。”

我曾经观察前文所记载的,君主自身修养端正、赏罚分明的人,国家治理得好,百姓安定;百姓安乐,上天就喜悦而增加其国运。所以《尚书》说:“君王因为小民而承受上天长久的天命。”孔子说:“上天所帮助的是顺应天道的人,人们所帮助的是守信的人。践行诚信并思考如何顺应天道,又崇尚贤能,因此上天保佑他,吉祥而没有不利。”这是消除凶灾而招致福善的根本。

〔一〕“上记”的注释见《思贤》篇。

〔二〕《汉书·匡衡传》说:“圣人的德行纯粹完备,没有不修身正行的。”《贾山传》颜师古注:“修正,是指修身正行。”汉宣帝纪元康元年诏书说:“官吏百姓自身修养端正。”

〔三〕出自《召诰》。○铎按: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卷二十说:“经文说‘上下勤恤’,就是致力于寻求治国安民之道。百姓安定,天命才能长久。王符的话,也是阐述今文《尚书》的说法。”

〔四〕出自《易经·系辞上传》。○铎按:王弼本在“贤”字和“利”字后面都有“也”字,这里省略了。

〔五〕《汉书·李寻传》说:“凶灾消亡,子孙的福报不久就会到来。”《治要》记载仲长统《昌言》说:“君王任用官员没有私心,只亲近贤能,勤于政事,屡次省察功臣,赏赐依据功劳,刑罚归于众恶,政治清明百姓安定,各得其所,那么天地将自然顺从我们而端正,吉祥将自然应和而聚集,邪恶之物将自然舍弃我们而消亡。”意思与此相同。

相列第二十七

《诗经》所说的“上天生育众民,万物都有法则”。所以人的身体形貌都有象征类别,骨骼肌肉各有分部,用来显示寿命的期限,显露贵贱的标志,一个人身上,五行八卦之气都具备。所以师旷说“面色赤红的人短寿”,因为火属性质容易熄灭。《易经·说卦》说:“巽卦代表人多白眼”,相面说眼眶四周露白的人死于兵祸,这就像是金克木一样。经文说:“近取之于自身,远取之于万物。”“圣人看到天下极其深奥的道理,就比拟其形态,象征事物的适宜。”这也是贤人所观察的,记录过去以预知未来,并著为法则。

〔一〕○铎按:本篇论述人体有象征类别,骨骼肌肉有分部。所以审视其形貌,就知道富贵;观察其气色,就验证吉凶。这本是古人的迷信。然而说人的骨相,就像木材有曲直,万物有常理。如果自矜其奇特,不修身反省改正过错,那么富贵必定不能坐享其成,而有福转为灾祸的,则不无可取之处。

〔二〕出自《烝民》。

〔三〕《春秋繁露·人副天数》篇说:“人有三百六十个关节,对应天的数目。形体骨肉,对应地的厚度。上有耳目聪明,对应日月的形象。身体有空窍脉络,对应川谷的形象。心有哀乐喜怒,对应神气的类别。”《淮南子·精神训》说:“头圆象天,足方象地。”○铎按:《列子·杨朱》篇:“人肖天地之类。”《汉书·刑法志》:“人效天地之形。”都是这个意思。

〔四〕《论衡·骨相》篇说:“人的命运禀受于天,那么在身体上就有表象。观察表象以知道命运,就像观察斗斛以知道容量一样。表象,就是骨法的意思。”又说:“贵贱贫富,是命运。操行清浊,是本性。不只是命运有骨法,本性也有骨法。”又说:“知道命运的人,在贫贱中看到富贵,在富贵中看到贫贱。按照骨节的法则,观察皮肤的纹理,来审察人的命运,没有不应验的。”

〔五〕《易·乾凿度》:“孔子说:‘八卦的次序确立,那么五气变化成形。所以人生来对应八卦的体,获得五气作为五常。’”按五气,即五行之气。《论衡·物势》篇说:“一个人身上,包含五行之气,所以一个人的行为,有五种常操。五常,就是五行之道。”

〔六〕《逸周书·太子晋解》说:“你面色赤白,火色不长寿。”

〔七〕王先生说:“四白,是指眼睛上下左右都露白,《易经》所说的多白眼。相妇人的方法:眼睛有四白,五个丈夫守宅。见《唐书·方技·袁天纲传》。”

〔八〕出自《易经·系辞下传》。

〔九〕出自《系辞下传》。王本“有”字下有“以”字,无“至”字,“诸”字下有“其”字。○铎按:这个“至”字大概是受《系辞上传》“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的影响而增加的。

人的相法,有的在面部,有的在手足,有的在行步,有的在声音。面部要宽阔平整润泽,手足要深细明直,行步要安稳厚重,声音要温和中宫。头面手足,身形骨节,都要相互匹配称合。这是大致的要点。

〔一〕《论衡·骨相》篇说:“相有的在内,有的在外,有的在形体,有的在声气。”

〔二〕王先生说:“‘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