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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潜夫论笺校正十

潜叹〔一〕第十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80–89 段

于下也〔六〕。

  〔一〕○铎按:此篇伤惑君之信谗断正,痛骄臣之进党噬贤,与明闇。思贤二篇大旨弥近。至谓"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则与韩非论"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两存"者意同。彼以孤愤为书,此以潜叹标旨,虽时移世易,要有相承者焉。

译处于下位的人〔六〕。

〔一〕○铎按:这篇文章哀伤君主听信谗言、裁断正直,痛恨骄横的臣子结党营私、吞噬贤良,与《明闇》《思贤》两篇的主旨非常相近。至于说“正义之士与邪曲之人不能并存”,则与韩非论述“智法之士与当权之人不能共存”的意思相同。韩非以《孤愤》为书名,本文以“潜叹”标举主旨,虽然时代变迁、世事更迭,但其中有着相承的关系。

〔二〕"君"下旧有"者"字,据治要删。

  〔三〕汉书京房传云:"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铎按:治要作"所任不固也","固"与"故"同,脱"贤"字。

  〔四〕楚策:'苏子曰:"人臣莫难于无妒而进贤为主。"’

  〔五〕秦策:'范睢曰:"小者身以孤危。"’○铎按:"此以"即"是以"。治要作"此所以",盖据误本。

  〔六〕"道"下脱一字。"独"旧作"犹",据治要改。

  夫国君之所以致治者公也,公法行则轨乱绝〔一〕。佞臣之所以便身者私也,私术用则公法夺〔二〕。列士之〔三〕所以建节者义也,正节立则丑类代〔四〕。此奸臣乱吏无法之徒〔五〕,所为〔六〕日夜杜塞贤君义士之闲〔七〕,咸〔八〕使不相得者也〔九〕。

  〔一〕"轨"治要作"宄",按本书皆作"宄"。

  〔二〕管子任法篇云:"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乱主也。"韩非子诡使篇:"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三〕"之"字旧脱,据治要补。

  〔四〕孙侍御云:'"代"疑"殆"。’王侍郎云:'"代"当作"伐",与绝。夺为韵。’继培按:说苑政理篇:'孔子曰:"夫以不肖代贤,是为夺也。以贤代不肖,是为伐也。"’○铎按:孙说非。

  〔五〕"无法"治要作"思私"。按韩非子定法篇云:"臣无法则乱于下。"人主篇云:"大臣太贵,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

  〔六〕"为"旧作"谓",据治要改。

  〔七〕"塞"治要作"隔"。管子明法解云:"人臣之力,能鬲君臣之闲,而使美恶之情不扬闻。"按后汉书申屠刚传云:"外戚杜隔,恩不得通。"又云:"亲疏相错,杜塞闲隙。"塞。隔义同。

  〔八〕"咸"治要作"亟"。

  〔九〕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云:"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夫贤者之为人臣,不损君以奉佞,不阿众以取容〔一〕,不堕〔

  二〕公以听私,不挠法以吐刚〔三〕,其明能照奸,而义不比党〔四〕。是以范武归晋而国奸逃〔五〕,华元反朝而鱼氏亡〔六〕。故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七〕。而〔八〕人君之取士也,不能参听民氓,断之聪明,反徒信乱臣之说,独用污吏之言〔九〕,此所谓与仇选使〔一0〕,令囚择吏者也。

  〔一〕吕氏春秋似顺览云:"夫顺令以取容者众能之",高诱注:"容,悦也。"汉书朱建传云:"义不取容。"

  〔二〕"堕"旧作"惰",据治要改。○铎按:大戴礼子张问入官篇:"堕怠者,时之所以后也。"以"堕"为"惰",犹此以"惰"为"堕",似不必改。

  〔三〕诗烝民云:"刚亦不吐。""挠法"见务本篇注。○铎按:"吐刚"喻畏强暴。诗大雅烝民:"柔则茹之,刚则吐之。"

  〔四〕礼记儒行云:"谗谄之民,有比党而危之者。"

  〔五〕宣十六年左传。○铎按:晋语五:"范武子退自朝",韦注:"武子,晋正卿士会。"

  〔六〕成十五年左传。○铎按:说文:"亡,逃也。"楚语:"子牟有罪而亡",韦注:"亡,奔也。"鱼氏亡,谓鱼石。鱼府等奔楚。

  〔七〕韩非子孤愤篇云:"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淮南子诠言训云:"邪与正相伤,欲与性相害,不可两立,一置一废。"

  〔八〕"立"下旧有"之"字,"而"作"夫",据治要删。改。

  〔九〕孟子云:"暴君污吏。"○铎按:韩非子八说篇:"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欺。"

  〔一0〕"选"旧作"迁",据治要改。

  书云:"谋及乃心,谋及庶人〔一〕。"孔子曰:"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二〕。"故圣人之

译〔二〕“君”字下面旧本有“者”字,根据《治要》删去。

〔三〕《汉书·京房传》说:“任用贤人必定治理得好,任用不肖之人必定混乱。”○铎按:《治要》作“所任不固也”,“固”与“故”相同,脱漏了“贤”字。

〔四〕《楚策》:苏秦说:“做臣子的,没有比没有嫉妒之心而向君主推荐贤人更难的。”

〔五〕《秦策》:范睢说:“小的方面自身孤立危险。”○铎按:“此以”就是“是以”。《治要》作“此所以”,大概是依据了错误的版本。

〔六〕“道”字下面脱漏了一个字。“独”字旧本作“犹”,根据《治要》改正。

国君之所以能够达到大治的原因在于公正,公正的法令施行,那么作乱的行为就断绝了〔一〕。奸佞的臣子之所以能便利自身的原因在于私利,私人的手段被采用,那么公正的法令就被剥夺了〔二〕。列士之所以能建立节操的原因在于道义,正直的节操确立,那么丑恶的一类就被取代了〔四〕。这些奸臣、乱吏、无法纪的徒众〔五〕,之所以〔六〕日夜堵塞贤明君主与义士之间的交往〔七〕,全都使得他们不能相互投合的原因〔九〕。

〔一〕“轨”字《治要》作“宄”,按本书都作“宄”。

〔二〕《管子·任法篇》说:“法,是君主用来统一民众、驱使下属的。私,是下属用来侵犯法纪、扰乱君主的。”《韩非子·诡使篇》:“根本的话说:用来治理的是法,用来扰乱的是私。法确立了,就没有人能做私事了。”

〔三〕“之”字旧本脱漏,根据《治要》补上。

〔四〕孙侍御说:“‘代’字疑似‘殆’。”王侍郎说:“‘代’字应当是‘伐’,与‘绝’、‘夺’押韵。”继培按:《说苑·政理篇》:孔子说:“用不肖之人取代贤人,这叫剥夺。用贤人取代不肖之人,这叫讨伐。”○铎按:孙的说法不对。

〔五〕“无法”《治要》作“思私”。按《韩非子·定法篇》说:“臣下没有法度,就会在下面作乱。”《人主篇》说:“大臣太尊贵,所谓尊贵,就是没有法度而擅自行动,掌握国家权柄而谋取私利的人。”

〔六〕“为”字旧本作“谓”,根据《治要》改正。

〔七〕“塞”字《治要》作“隔”。《管子·明法解》说:“臣下的力量,能够阻隔君主与臣子之间,使得好坏的情况不能上达听闻。”按《后汉书·申屠刚传》说:“外戚阻隔,恩德不能相通。”又说:“亲疏交错,堵塞间隙。”塞、隔意思相同。

〔八〕“咸”字《治要》作“亟”。

〔九〕《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说:“聚精会神,相得益彰。”

贤能的人作为臣子,不损害君主来奉承奸佞,不迎合众人来求得容身〔一〕,不废弛公事来听从私情,不弯曲法度来畏惧强暴〔三〕,他的明智能够照见奸邪,而道义不结党营私〔四〕。因此范武子回到晋国,国家的奸邪就逃跑了〔五〕,华元返回朝廷,鱼氏就灭亡了〔六〕。所以正义之士与邪恶枉曲之人不能并存〔七〕。然而〔八〕君主选拔人才时,不能多方面听取百姓的意见,凭借自己的明智来决断,反而只相信乱臣的言论,单独采用污吏的话〔九〕,这就是所说的跟仇人一起选择使者,让囚犯来选择官吏啊。

〔一〕《吕氏春秋·似顺览》说:“顺从命令来求得容身的人,众人都能做到”,高诱注:“容,悦服。”《汉书·朱建传》说:“道义上不求得容身。”

〔二〕“堕”字旧本作“惰”,根据《治要》改正。○铎按:《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篇》:“堕怠者,时之所以后也。”以“堕”为“惰”,就像这里以“惰”为“堕”,似乎不必改正。

〔三〕《诗经·烝民》说:“刚硬也不吐出。”“挠法”见《务本篇》注。○铎按:“吐刚”比喻畏惧强暴。《诗经·大雅·烝民》:“柔弱的就吞下,刚硬的就吐出。”

〔四〕《礼记·儒行》说:“谗谄的小人,有结党营私来危害他的。”

〔五〕《左传》宣公十六年。○铎按:《晋语五》:“范武子从朝廷退下”,韦注:“武子,是晋国正卿士会。”

〔六〕《左传》成公十五年。○铎按:《说文》:“亡,逃也。”《楚语》:“子牟有罪而逃亡”,韦注:“亡,奔逃。”鱼氏亡,是指鱼石。鱼府等人逃奔楚国。

〔七〕《韩非子·孤愤篇》说:“智术之士,明察并被听用,而且能烛照权贵的阴私。能法之士,刚直并被听用,而且能矫正权贵的奸行。所以智术能法之士被任用,那么贵重的臣子必定在法绳之外了。这是智法之士与当权之人不可两存的仇敌。”《淮南子·诠言训》说:“邪与正互相伤害,欲与性互相妨害,不能两立,一置一废。”

〔八〕“立”字下面旧本有“之”字,“而”字作“夫”,根据《治要》删去、改正。

〔九〕《孟子》说:“暴君污吏。”○铎按:《韩非子·八说篇》:“多方面听取没有门户之见,所以智者不能欺骗。”

〔一0〕“选”字旧本作“迁”,根据《治要》改正。

《尚书》说:“谋划及于你的心,谋划及于庶民〔一〕。”孔子说:“众人喜欢他,一定要考察;众人厌恶他,一定要考察〔二〕。”所以圣人的

施舍也〔三〕,不必任众,亦不必专己〔四〕,必察彼己之为〔五〕,而度之以义〔六〕,或舍人取己〔七〕,故举无遗失而政〔八〕无废灭也〔九〕。或君则不然〔一0〕,己有所爱,则因以断正,不稽于众,不谋于心,苟眩于爱,惟言是从,此政之所以败乱,而士之所以放佚者也。

译施舍恩惠,不必顺从众人,也不必独断专行,一定要考察自己与他人的行为,并用道义来衡量,有时舍弃他人而选取自己,所以举措没有失误,政令也没有废弛败坏。有的君主却不是这样,自己有所偏爱,就凭借这偏爱来决断是非,不考察众人的意见,不深思熟虑,如果沉迷于私爱,只听信偏爱的言论,这就是政事败乱、士人放纵懈怠的原因。

〔一〕洪范。

  〔二〕论语。○铎按:今本论语卫灵公篇作"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王肃注:"或众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俞樾群经平议云:'阿党比周,解"众好必察"之意;特立不群,解"众恶必察"之意。是王肃所据本,"众好"句在"众恶"句前。潜夫论引同。盖汉时旧本如此,今传写误倒耳。风俗通正失篇引孔子曰:"众善焉,必察之;众恶焉,必察之。"虽文字小异,亦"善"在"恶"前,可据正。’

  〔三〕周语:'王孙说曰:"故圣人之施舍也,议也。"’韦昭注:"施,予也;舍,不予。"○经义述闻十八王引之曰:'施舍,谓赐予穷困之人。韦注:"施,予也;舍,不予也。"盖古训之失传久矣。’○铎按:此文"施舍"承上"众好"。"众恶"言之,则是对举,非一义也。

  〔四〕汉书叙传:'班彪云:"主有专己之威。"’后汉书陈元传云:"博询可否,示不专己。"

  〔五〕"为"治要作"谓"。

  〔六〕周语:'王孙说曰:"主德义而已。"’

  〔七〕孟子云:"舍己从人。"此反言之。中论慎所从篇云:'夫人之所常称曰:"明君舍己而从人,故其国治以安;闇君违人而专己,故其国乱以危。"乃一隅之偏说也,非大道之至论也。凡安危之势,治乱之分,在乎知所从,不在乎必从人也。’意与此同。

  〔八〕"政"治要作"功"。

  〔九〕见明闇篇。

  〔一0〕"或"与"惑"同。荀子臣道篇云:"闇主惑君。"吕氏春秋知化篇云:"人主之惑者则不然。"○铎按:治要正作"惑"。

  昔纣好色,九侯闻之,乃献厥女。纣则大喜〔一〕,以为天下之丽莫若此也,以问妲己。妲己惧进御而夺己爱也,乃伪俯而泣曰:"君王年即耆邪〔二〕?明既衰邪?何貌恶之若此而覆谓之好也?"纣于是渝而以为恶〔三〕。妲己恐天下之愈进美女者〔四〕,因白"九侯之不道也,乃欲以此惑君王也。王而弗诛,何以革后?"纣则大怒,遂脯厥女而烹九侯〔五〕。自此之后,天下之有美女者,乃皆重室昼闭〔六〕,惟恐纣之闻也。赵高专秦,将杀二世,乃先示权于众,献鹿于君,以为骏马。二世占之曰:"鹿〔七〕。"高曰:"马也。"二世收目独视〔八〕,曰:"丞相误邪!此鹿也。"高终对以马。问于朝臣,朝臣或助二世而非高。高因白二世:"此皆阿主惑上,不忠莫大。"乃尽杀之。自此之后,莫敢正谏〔九〕,而高遂杀二世于望夷,竟以亡〔一0〕。

  〔一〕"则"何本作"乃"。按"则"字是,与下"纣则大怒"相应。○铎按:"乃"犹"则"也,互文耳。庄二十八年左传:"则可以威民而惧戎。"晋语"则"作"乃",礼记月令:"豺乃祭兽戮禽。"吕氏春秋季秋纪"乃"作"则",是二字通用之证。详经传释词卷六。卷八。

  〔二〕"即耆"御览四百九十四作"既老"。按:当作"既耆",曾子疾病篇云:"年既耆艾。"○铎按:耆。衰韵,作"老"则失其韵矣。即,就也,近也。上言"即",下言"既",此正古人修辞之精,似不必改。

  〔三〕诗羔裘毛传:"渝,变也。"○铎按:已见贤难篇"灌巨豕而垩涂渝"注。

  〔四〕○铎按:"者"犹"也",说见经传释词卷九。

  〔五〕淮南子俶真训云:"醢鬼侯之女。"吕氏春秋行论篇高诱注:"梅伯说鬼侯之女美,令纣取之。纣听妲己之谮曰以为不好,故醢梅伯,脯鬼侯。"过理篇注同。鬼侯即九侯也。史记鲁仲连传云:"九侯有子而好,献之于纣。纣以为恶,醢九侯。"殷本纪又云:"九侯女不□淫,纣怒,杀之。"○铎按:赵策三亦作鬼侯。又吕氏春秋行论篇注"曰"字衍,当据过理篇注删。

  〔六〕礼记月令云:"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郑注:"重闭,外内闭也。"淮南子主术训云:"闺门重袭。"

  〔七〕方言云:"

译〔一〕《洪范》。

〔二〕《论语》。○铎按:今本《论语·卫灵公》篇作“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查焉。”王肃注:“或许众人结党营私,或此人特立独行不合群,所以好恶不可不考察。”俞樾《群经平议》说:“阿党比周,是解释‘众好必察’的意思;特立不群,是解释‘众恶必察’的意思。可见王肃所依据的版本,‘众好’句在‘众恶’句之前。《潜夫论》引用的与此相同。大概汉代旧本就是这样,现在传抄时弄颠倒了。《风俗通义·正失》篇引用孔子的话说:‘众善焉,必察之;众恶焉,必查之。’虽然文字略有不同,也是‘善’在‘恶’之前,可以据此校正。”

〔三〕《周语》:“王孙说曰:‘所以圣人的施舍,是商议决定的。’”韦昭注:“施,给予;舍,不给予。”○《经义述闻》卷十八王引之说:“施舍,是说赐予穷困的人。韦注:‘施,给予;舍,不给予。’大概是古训失传很久了。”○铎按:这里的“施舍”承接上文“众好”。“众恶”来说,则是相对举,不是一个意思。

〔四〕《汉书·叙传》:“班彪说:‘君主有专断独断的威严。’”《后汉书·陈元传》说:“广泛询问可行与否,表示不专断。”

〔五〕“为”《治要》作“谓”。

〔六〕《周语》:“王孙说曰:‘君主只要具备德义就行了。’”

〔七〕《孟子》说:“舍弃自己的意见听从别人。”这里是反着说。《中论·慎所从》篇说:“人们常称赞说:‘明君舍弃自己而听从别人,所以国家治理安定;昏君违背别人而专断自己,所以国家混乱危险。’这是一面之词,不是大道的至理。大凡安危的形势,治乱的分别,在于知道听从谁,不在于一定要听从别人。”意思与此相同。

〔八〕“政”《治要》作“功”。

〔九〕见《明闇》篇。

〔一0〕“或”与“惑”同。《荀子·臣道》篇说:“昏君惑君。”《吕氏春秋·知化》篇说:“人主中迷惑的人就不这样。”○铎按:《治要》正作“惑”。

从前商纣王喜好美色,九侯听说后,就献上了他的女儿。纣王非常高兴〔一〕,认为天下的美女没有比得上她的,便去问妲己。妲己害怕她进宫侍奉而夺走自己的宠爱,于是假装低头哭泣说:“君王年纪大了吗〔二〕?视力衰退了吗?为什么长得这么丑却反而说好看呢?”纣王于是改变看法认为她丑〔三〕。妲己担心天下的人更加进献美女〔四〕,就进谗言说:“九侯不守道义,是想用这个来迷惑君王。君王如果不杀他,怎么革除后患呢?”纣王于是大怒,就把九侯的女儿做成肉干,把九侯煮死〔五〕。从此以后,天下有美女的人家,都紧闭门户白天也不开〔六〕,只怕纣王听说。赵高专权于秦朝,将要杀害秦二世,就先向众人展示权威,向君主献上一只鹿,说是骏马。秦二世辨认说:“鹿〔七〕。”赵高说:“马。”秦二世眯起眼睛独自端详〔八〕,说:“丞相弄错了吗!这是鹿。”赵高最终坚持说是马。问朝中大臣,大臣有的帮助秦二世而指责赵高。赵高于是告诉秦二世:“这些人都是阿谀君主迷惑皇上,没有比这更大的不忠了。”于是把他们全部杀了。从此以后,没有人敢正直地劝谏〔九〕,赵高终于在望夷宫杀了秦二世,最终导致秦朝灭亡〔一0〕。

凡相窃视,南楚或谓之占。"按说文云:"觇,窥视。"引春秋传:"公使觇之。""占"即"觇"之省。○铎按:说文:"占,视兆问也。"是"占"字本有视义。广雅释诂一:"占,视也。"王念孙疏证云:'"占"犹"瞻"也。’

译大凡暗中偷看,南楚地区有时称之为“占”。查《说文解字》说:“觇,窥视。”并引用《春秋传》:“公使觇之。”“占”就是“觇”的省写。○铎按:《说文解字》:“占,视兆问也。”这说明“占”字本来就有看的含义。《广雅·释诂一》:“占,视也。”王念孙在疏证中说:“‘占’同‘瞻’一样。”

〔八〕王侍郎云:'"收目"当作"抆目","抆"即说文"□"字。’王先生曰:'"独"疑"属"。’○铎按:尔雅释诂:"收,聚也。""收目"盖谓聚集目力而视之耳。"独"当作"属",读为"注",晋语五:"则恐国人之属耳目于我也",韦:'"属"犹"注"也。’二字声近而义同。

  〔九〕说苑正谏篇云:"谏有五:一曰正谏。"○铎按:说文:"证,谏也。""正"与"证"同。吕氏春秋不苟篇:"主有失败,皆交争证谏。"外传九作"正谏",是"正"即"证"也。

  〔一0〕见史记秦始皇纪。新语辨惑篇载此事,以为"赵高驾鹿"。

  夫好之与恶效于目〔一〕,而鹿之与马者〔二〕着于形者也〔三〕,已又定矣。还至谗如〔四〕臣妾之饰伪言而作辞也〔五〕,则君王失己心,而人物丧我体矣。况乎逢幽隐囚人〔六〕,而待校其信,〔七〕不若察妖女之留意也;其辨贤不肖也,不〔八〕若辨鹿马之审固也〔九〕。此二物者,皆得进见于朝堂,暴质于心臣矣〔一0〕。及欢爱。苟媚。佞说。巧辨之惑君也,犹炫耀君目〔一一〕,变夺君心,便以好为〔一二〕丑,以鹿为马,而况于郊野之贤。阙外之士,未尝得见者乎〔一三〕﹖

  〔一〕"效"旧作"放"。按礼记曲礼:"效马效羊",郑注云:'"效"犹"呈见"。’○铎按:方言十二:"效,明也。"与"着"互文见义。

  〔二〕"者"字疑衍。○铎按:即"着"之驳文。

  〔三〕新语云:"马鹿之异形,众人所知也。"

  〔四〕"如"疑当作"妒",属上读。

  〔五〕易遯九三:"畜臣妾,吉。"汉书董仲舒传云:"百官皆饰空言虚辞。"韩非子诡使篇云:"造言作辞。"○俞樾云:'作"妒"是也,属上读非也。"还"乃"沓"字之误。方言。广雅并曰:"沓,及也。""沓至"犹云"及至"。盖承上言,好之与恶,鹿之与马,本属易辨,己又先有定见,及至谗妒之臣妾饰言,则又为之夺也。自"沓至"至"辞也"十四字作一句读,不当于"妒"字绝句。’○铎按:俞订"还"字,读十四字为句是也。谗妒臣妾,疑当作"谗妾妒臣",指妲己与赵高二人,犹"好恶效于目"。"鹿马着于形"亦分承上文言之也。赵策三:"彼又将使其子女谗妾为诸侯妃姬。"荀子大略篇:"君有妒臣,则贤人不至。"是"谗妾"。"妒臣"皆古人常语。已又定矣,"又"与"有"同,言好之与恶,鹿之与马,皆已有定也。俞氏以"已"为"人己"之"己",失之。

  〔六〕幽。囚同义。荀子王霸篇云:"公侯失礼则幽",杨倞注:"幽,囚也。"吕氏春秋骄恣篇云:"厉公游于匠丽氏,栾书。中行偃劫而幽之。"高诱注:"幽,囚也。"秦策:'姚贾曰:"管仲,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史记管晏列传:'管仲曰:"吾幽囚受辱。""幽隐囚人"亦犹言"幽囚"矣。○铎按:幽。隐亦同义。说文:"幽,隐也。"幽。囚叠韵,幽。隐双声。幽隐囚人,亦如桓六年左传"嘉栗旨酒",本书班禄篇"奢夸廓人",皆叠三同义词为定语耳。

  〔七〕齐语韦昭注:"校,考合也。"○铎按:此"核"字之借。说文:"核,实也。"

  〔八〕"不"旧作"必"。

  〔九〕礼记射义云:"持弓矢审固。"

  〔一0〕"心臣"未详,程本作"廷臣"。按后汉书班彪后固传西都赋云:"左右廷中朝堂,百僚之位。""朝堂"注详救边篇。王先生云:'"心臣"当是"心目",以下文"君目"。"君心"定之。’

  〔一一〕楚辞离骚云:"世幽昧以眩□兮",王逸注:"眩□,惑乱貌。"淮南子泛论训云:"嫌疑肖象者,众人之所眩耀。"炫耀。眩□。眩耀并同。

  〔一二〕"为"字旧脱。

  〔一三〕史记魏世家:'李克曰:"臣在阙门之外。"’赵策:'苏秦说李兑曰:"造外阙,愿见于前。"’

  夫在位者之好蔽

译〔八〕王侍郎说:“‘收目’应当作‘抆目’,‘抆’就是《说文解字》中的‘□’字。”王先生说:“‘独’字恐怕是‘属’字。”○铎按:《尔雅·释诂》说:“收,聚也。”“收目”大概是说聚集目力来观看罢了。“独”应当作“属”,读作“注”,《左传·晋语五》说:“则恐国人之属耳目于我也”,韦昭注说:“‘属’就是‘注’的意思。”这两个字声音相近而意义相同。

〔九〕《说苑·正谏篇》说:“进谏有五种:第一种叫正谏。”○铎按:《说文解字》说:“证,谏也。”“正”与“证”相通。《吕氏春秋·不苟篇》说:“君主有过失,大家都争相证谏。”《新序·外传九》作“正谏”,可见“正”就是“证”。

〔一0〕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新语·辨惑篇》记载这件事,说是“赵高牵着鹿”。

喜好与厌恶呈现在眼前〔一〕,而鹿与马的区别〔二〕体现在外形上〔三〕,这已经确定无疑了。等到谗妒的臣妾〔四〕粉饰虚伪的言辞来进谗言〔五〕,那么君王就会失去自己的本心,而人与物也会丧失其本来面目了。何况遇到那些被幽禁囚禁的人〔六〕,还要去考核他们的诚信,〔七〕这不如留意观察妖女;辨别贤与不贤,不〔八〕如辨别鹿与马那样审慎坚定〔九〕。这两样东西,都能在朝堂上被进献展示,显露在臣下的眼前〔一0〕。等到逢迎、谄媚、巧言、诡辩迷惑君主时,就像炫惑君主的眼睛〔一一〕,改变夺取君主的心志,把好的当作〔一二〕丑的,把鹿当作马,更何况是郊野间的贤人、宫门外的士人,那些未曾得见的人呢〔一三〕?

〔一〕“效”字旧本作“放”。查《礼记·曲礼》:“效马效羊”,郑玄注说:“‘效’就是‘呈见’的意思。”○铎按:《方言》卷十二说:“效,明也。”与“着”互文见义。

〔二〕“者”字可能是衍文。○铎按:即“着”字的驳文(异体或通假)。

〔三〕《新语》说:“马与鹿的不同外形,是众人所知道的。”

〔四〕“如”字恐怕应当作“妒”,属上读。

〔五〕《周易·遯卦》九三爻辞:“畜臣妾,吉。”《汉书·董仲舒传》说:“百官都粉饰空言虚辞。”《韩非子·诡使篇》说:“造言作辞。”○俞樾说:作“妒”是对的,但属上读不对。“还”是“沓”字的误写。《方言》、《广雅》都说:“沓,及也。”“沓至”就是“及至”的意思。这是承接上文说,好与恶,鹿与马,本来容易辨别,自己又先有定见,等到谗妒的臣妾粉饰言辞,就又被迷惑了。从“沓至”到“辞也”十四字作一句读,不应当在“妒”字处断句。’○铎按:俞樾订正“还”字,将十四字读作一句是对的。谗妒臣妾,恐怕应当作“谗妾妒臣”,指妲己与赵高两人,如同“好恶效于目”。“鹿马着于形”也是分别承接上文说的。《战国策·赵策三》说:“他又将使他的子女谗妾成为诸侯的妃姬。”《荀子·大略篇》说:“君主有妒臣,那么贤人就不来了。”可见“谗妾”、“妒臣”都是古人的常用语。已又定矣,“又”与“有”相通,是说好与恶,鹿与马,都已经有了定论。俞氏把“已”当作“人己”的“己”,是错误的。

〔六〕幽、囚同义。《荀子·王霸篇》说:“公侯失礼则幽”,杨倞注:“幽,囚也。”《吕氏春秋·骄恣篇》说:“厉公游于匠丽氏,栾书、中行偃劫持并幽禁了他。”高诱注:“幽,囚也。”《战国策·秦策》:姚贾说:“管仲,是南阳的弊幽,鲁国的免囚。”《史记·管晏列传》:管仲说:“我幽囚受辱。”“幽隐囚人”也就是“幽囚”的意思。○铎按:幽、隐也同义。《说文解字》:“幽,隐也。”幽、囚叠韵,幽、隐双声。幽隐囚人,也如同《左传·桓公六年》的“嘉栗旨酒”,本书《班禄篇》的“奢夸廓人”,都是叠用三个同义词作定语罢了。

〔七〕《国语·齐语》韦昭注:“校,考合也。”○铎按:这是“核”字的假借。《说文解字》:“核,实也。”

〔八〕“不”字旧本作“必”。

〔九〕《礼记·射义》说:“持弓矢审固。”

〔一0〕“心臣”未详,程本作“廷臣”。查《后汉书·班彪后固传》《西都赋》说:“左右廷中朝堂,百僚之位。”“朝堂”注详见救边篇。王先生说:“‘心臣’应当是‘心目’,以下文‘君目’、‘君心’来定之。”

〔一一〕《楚辞·离骚》说:“世幽昧以眩□兮”,王逸注:“眩□,惑乱貌。”《淮南子·泛论训》说:“嫌疑肖象者,众人之所眩耀。”炫耀、眩□、眩耀都相同。

〔一二〕“为”字旧本脱漏。

〔一三〕《史记·魏世家》:李克说:“臣在阙门之外。”《战国策·赵策》:苏秦游说李兑说:“来到外阙,希望在您面前拜见。”

夫在位者之好蔽

贤而务进党也〔一〕,自古而然〔二〕。昔唐尧之大圣也,聪明宣昭〔三〕;虞舜之大圣也,德音发闻〔四〕。尧为天子,求索贤人,访于群后,群后不肯荐舜而反称共。鲧之徒,赖尧之圣,后乃举舜而放四子〔五〕。夫以古圣之质也,尧聪之明也,舜德之彰也,君明不可欺,德彰不可蔽也。质鲜为佞,而位者〔六〕尚直若彼。今夫列士之行,其不及尧。舜乎达矣〔七〕,而俗之荒唐,〔八〕世法滋彰〔九〕。然则求贤之君,哀民之士,其相合也,亦必不几矣〔一0〕。文王游畋,遇姜尚于渭滨,察言观志,而见其心,不谘左右,不诹群臣〔一一〕,遂载反归〔一二〕,委之以政,用能造周〔一三〕。故尧参乡党以得舜,文王参己以得吕尚〔一四〕,岂若殷辛。秦政〔一五〕,既得贤人,反决滞于雠〔一六〕,诛杀正直,而进任奸臣之党哉﹖

译贤能之人致力于结党营私,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从前唐尧是大圣人,聪明智慧显扬昭著;虞舜也是大圣人,美好的德行声名远播。尧身为天子,寻求贤人,向众位诸侯咨询,诸侯们不肯推荐舜,反而称赞共工、鲧这类人,凭借尧的圣明,后来才举荐舜并放逐了那四个奸臣。凭着古代圣人的资质,尧的聪明,舜的德行显著,君主英明不可欺骗,德行显著不可遮蔽。资质浅薄的人尚且为巧言令色所迷惑,而身居高位者崇尚正直尚且像那样困难。如今那些士人的品行,哪里比得上尧、舜那样通达呢,而世俗荒诞不经,世间的法令却日益彰显。那么寻求贤才的君主,怜悯百姓的士人,他们相互契合,也一定很少了。周文王外出打猎,在渭水岸边遇到姜尚,通过观察言语和志向,洞察他的内心,不咨询左右近臣,不询问群臣,于是载着他返回,把政事托付给他,因此能够建立周朝。所以尧参考乡里众人的意见从而得到舜,文王参考自己的判断从而得到吕尚,哪里像殷纣王、秦始皇那样,既然得到了贤人,反而被仇敌的谗言所阻挠,诛杀正直的人,而进用奸臣的党羽呢?

〔一〕说苑政理篇:'孔子曰:"匿人之善者,是谓蔽贤也。"’君道篇:'太公曰:"多党者进,少党者退,是以群臣比周而蔽贤,百吏群党而多奸。"’汉书李寻传云:"微言毁誉,进类蔽善。"

  〔二〕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云:"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

  〔三〕诗文王云:"宣昭义问。"

  〔四〕韩非子说疑篇云:"众归而民留之,以誉盈于国,发闻于主。"○铎按:单言为"闻",复言为"发闻",齐语:"有居处为义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则有以告。"管子小匡篇作"弟长闻于乡里者",是"发闻"即"闻"也。

  〔五〕见书尧典。

  〔六〕"位"上疑脱"在"字。

  〔七〕"达"当作"远"。

  〔八〕庄子天下篇云:"荒唐之言。"○铎按:荒唐。胡涂。混帐。混蛋,语之转。

  〔九〕老子云:"法令滋彰。"

  〔一0〕"几"读为"冀"。○铎按:已见赞学篇注。

  〔一一〕○铎按:尔雅释诂:"咨。诹。访,谋也。"谘。咨同。

  〔一二〕见六韬。注详卜列篇。

  〔一三〕宣十五年左传:'羊舌职曰:"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

  〔一四〕说苑尊贤篇云:"尧。舜相见,不违桑阴。文王举太公,不以日久。故贤圣之接也,不待久而亲;能者之相见也,不待试而知矣。"

  〔一五〕晋语云:"殷辛伐有苏",韦昭注:"殷辛,殷纣也。"汉书贾山传云:"秦政力幷万国,富有天下。"按政,始皇名。

  〔一六〕"决滞"犹言"去留"。周礼廛人注:'郑司农云:"货物沈滞于廛中不决。"’按决则不滞,义相覆也。或云:"决"即"沈"之误。周语云:"气不沈滞",韦昭注:"沈,伏也。滞,积也。"后汉书崔骃传达旨云:"胡为嘿嘿而久沈滞也﹖"○铎按:或说近是。

  是以明圣之君于正道也,不专驱于贵宠,惑于嬖媚,不弃疏远,不轻幼贱,又参而任之〔一〕。故有周之制也,天子听政,使三公至于列士献典〔二〕,良史献书〔三〕,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四〕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无败〔五〕也。

  〔一〕管子七法篇云:"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不忘其劳。"汉书翼奉传云:"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亲亲,必有异姓,以明贤贤,此圣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亲而易进,异姓疏而难通,故同姓一,异姓五,乃为平均。"按此即所谓"参而任之"也。

  〔二〕"典"治要作"诗"。按周语云:"使公卿列士献诗,瞽献曲。""曲"或误为"典"。王氏所用国语本与韦昭不同,未敢据彼以补此也。○铎按:此仍当依今本国语作"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韦注:"瞽,乐师。曲,乐曲也。"作"典"者讹字。史记周本纪及集解引韦注"曲"并作"典",误与此同。古书曲。典二字多相乱,荀子正论篇:"今子宋子严然而好说,聚人徒,立师说,成文曲。"王念孙曰:'"曲"当为"典",谓宋子十八篇也。’彼"典"误为"曲",犹此"曲"误为"典"。"使三公至于列士献典",文有讹脱,非别本如此也。

  〔三〕周语无"良"字。

  〔四〕"史"旧作"叟"。

  〔五〕"无败"周语作"不悖"。

  末世则不然〔一〕,徒信贵人骄妒之议,独用苟媚〔二〕蛊惑之言,行丰礼者蒙愆咎〔三〕,论德义者见尤恶,于是谀臣〔四〕又从以诋訾之法〔五〕,被以议上之刑,此贤士之始困也〔六〕。夫诋訾之法者,伐贤之斧也,而骄妒者〔七〕,噬贤之狗也〔八〕。人君内秉伐贤之斧,权噬贤之狗〔九〕,而外招贤〔一0〕,欲其至也〔一一〕,不亦悲乎!

  〔一〕易系辞下

译〔一〕《说苑·政理篇》记载:“孔子说:‘隐藏别人的善行,这就叫做遮蔽贤才。’”《君道篇》记载:“姜太公说:‘结党的人被进用,无党的人被斥退,因此群臣结党营私而遮蔽贤才,百官结党营私而多行奸诈。’”《汉书·李寻传》说:“暗中诋毁赞誉,进用同类而遮蔽善人。”

〔二〕《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说:“那里的风俗习惯,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三〕《诗经·大雅·皇矣》说:“宣扬昭示道义与善问。”

〔四〕《韩非子·说疑篇》说:“众人归附而百姓挽留他,赞誉充满国内,名声传达到君主耳中。”○铎按:单独说叫“闻”,重复说叫“发闻”,《管子·齐语》:“有居家守义好学,对父母慈孝,聪慧质朴仁厚,在乡里闻名的人,就有人报告。”《管子·小匡篇》作“对兄长友爱在乡里闻名的人”,可见“发闻”就是“闻名”的意思。

〔五〕见于《尚书·尧典》。

〔六〕“位”字上面怀疑脱漏了“在”字。

〔七〕“达”应当改为“远”。

〔八〕《庄子·天下篇》说:“荒唐之言。”○铎按:荒唐,即糊涂、混账、混蛋,是语词的转音。

〔九〕《老子》说:“法令越繁密越明显。”

〔一0〕“几”读作“冀”。○铎按:已在《赞学篇》注中见过。

〔一一〕○铎按:《尔雅·释诂》:“咨、诹、访,都是谋划的意思。”谘与咨相同。

〔一二〕见于《六韬》。注释详见《卜列篇》。

〔一三〕《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羊舌职说:‘士伯(羊舌职)任用中行伯,国君信任他,也任用士伯,这就叫做明德了。周文王之所以能建立周朝,没有超过这一点的。’”

〔一四〕《说苑·尊贤篇》说:“尧、舜相见,不违背桑树荫下的约定;周文王举用姜太公,不因为时间久远而迟疑。所以贤明圣人的交往,不等待长久就亲近;有才能的人相见,不等待试用就了解。”

〔一五〕《国语·晋语》说:“殷辛讨伐有苏氏”,韦昭注:“殷辛,就是殷纣王。”《汉书·贾山传》说:“秦政凭借武力兼并万国,富有天下。”按:政,是秦始皇的名字。

〔一六〕“决滞”意思是“去留”。《周礼·廛人》注:“郑司农说:‘货物沉滞于仓库中不能决断。’”按:决断就不沉滞,意义互相覆盖。有人说:“决”是“沈”的误字。《国语·周语》说:“气不沉滞”,韦昭注:“沈,伏;滞,积。”《后汉书·崔骃传》说:“为什么默默无言而长久沉滞呢?”○铎按:这种说法比较接近正确。

因此,英明圣哲的君主对于正道,不专门驱使受宠的权贵,不被谄媚的人迷惑,不抛弃疏远的人,不轻视年幼卑贱的人,又多方面考察并任用他们〔一〕。所以周朝的制度是,天子处理政事,让三公直到列士进献典籍〔二〕,优秀史官进献史书〔三〕,乐师进献箴言,盲人乐师吟诵诗歌,蒙童诵读,百工进谏,平民传话,近臣尽力规劝,亲戚补正察知,盲人和史官教诲,年高德劭的人修正,然后君王斟酌采纳,因此事情推行而没有失败〔五〕。

〔一〕《管子·七法篇》说:“评定功劳计算辛劳,不曾违背法律。谄媚、左右亲信、大族、尊贵大臣,不能增加他们的功劳。疏远、卑贱、隐没不为人知的人,不忘记他们的辛劳。”《汉书·翼奉传》说:“古代,朝廷一定有同姓,以表明亲近亲属,一定有异姓,以表明尊重贤才,这是圣王之所以能通达天下的原因。同姓亲近而容易进用,异姓疏远而难以沟通,所以同姓占一,异姓占五,才算是平均。”按:这就是所谓的“多方面考察并任用”。

〔二〕“典”在《治要》中作“诗”。按:《国语·周语》说:“让公卿列士进献诗歌,盲人乐师进献乐曲。”“曲”可能误写为“典”。王氏所用的《国语》版本与韦昭不同,不敢依据那个版本来补充这个。○铎按:这里仍然应当依据今本《国语》作“让公卿直到列士进献诗歌,盲人乐师进献乐曲”。韦注:“瞽,乐师。曲,乐曲。”作“典”的是讹字。《史记·周本纪》及集解引韦注“曲”都作“典”,错误与此相同。古书中“曲”、“典”二字多相混淆,《荀子·正论篇》:“现在子宋子严肃而喜欢说教,聚集门徒,树立师说,写成文章。”王念孙说:“‘曲’应当是‘典’,指宋子十八篇。”那里“典”误为“曲”,就像这里“曲”误为“典”。“使三公直到列士进献典籍”,文句有讹误脱漏,并非别本如此。

〔三〕《周语》没有“良”字。

〔四〕“史”旧本作“叟”。

〔五〕“无败”《周语》作“不悖”。

末世就不是这样了〔一〕,只相信权贵骄傲嫉妒的议论,独用苟且谄媚〔二〕蛊惑人心的言论,实行丰厚礼仪的人蒙受罪责,议论道德正义的人遭到厌恶,于是谄媚的臣子〔四〕又跟着用诋毁诽谤的法律〔五〕,加上议论君上的刑罚,这是贤士开始困顿的原因〔六〕。那诋毁诽谤的法律,是砍伐贤才的斧头,而骄傲嫉妒的人〔七〕,是吞噬贤才的狗〔八〕。君主内里手持砍伐贤才的斧头,权柄交给吞噬贤才的狗〔九〕,而外面招揽贤才〔一0〕,希望他们到来〔一一〕,不也很可悲吗!

〔一〕《易经·系辞下》

传云:"其当殷之末世。"

  〔二〕治要作"宿媚"。按"苟媚"亦见上文。

译传书说:“那正是殷朝末世的时候。”

〔二〕《治要》作“宿媚”。按“苟媚”在上文也出现过。

〔三〕▯,俗愆字。见广韵二仙。

  〔四〕说苑臣术篇云:"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其后害,如此者谀臣也。"治要"谀臣"下有"佞人"二字。

  〔五〕汉书哀帝纪云:"除诽谤诋欺法。"

  〔六〕汉书严安传云:"此民之始苦也。"文与此同。治要"始"作"逅"。逅,遇也,义亦可通。○铎按:日本尾张藩国本治要作"姤","姤"与"诟"同,耻也。"始"字误耳。

  〔七〕"骄妒者"治要作"骄妒之臣"。○铎按:当据治要补"之臣"二字。"骄妒之臣者"。"诋訾之法者"两文相对。

  〔八〕即贤难篇所云"群犬啮贤"。一切经音义一引三苍云:"噬,啮也。"

  〔九〕"权"如"权兵"之"权",注见劝将篇。○俞樾云:'"权"字无义,当作"嚾"。广韵二十九换云:"唤,呼也。嚾,上同。"然则"嚾"即"唤"字,犹云"呼噬贤之狗"耳。’○铎按:权。秉互文。文选五等论注引贾逵国语注:"权,秉也。"劝将篇:"权十万之众","权"亦秉持之义。考"嚾"字见于荀子非十二子篇者,乃"讙"之别体。若大戴礼记易本命篇:"咀嚾者九窍而胎生","嚾"乃"□"字之讹。其用为呼唤字,见抱朴子酒诫篇("仰嚾天坠,俯呼地陷"),而他篇则仍用"唤"字(如疾谬篇:"主则望客而唤狗")。是以"嚾"为"唤",六朝时始偶见之。俞氏泥于"唤狗"之熟语,欲以后世之字改汉人之书,不可从也。

  〔一0〕以上九字,治要作"而外招噬贤之狗"。

  〔一一〕治要"至"下有"理"字,盖误。

  忠贵〔一〕第十一

  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祸。处莫高之位者,不可以无莫大之功。窃亢龙之极贵者〔二〕,未尝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三〕。

  〔一〕后汉书本传作"贵忠"。○铎按:本篇叙录云:"位以德兴,德贵忠立。"忠于一人而贼于兆民者,则不得谓之忠。盖忠可贵,而有辨焉。贼于民者,天罚之。天罚之,实民罚之也。凡言天者,托之以说教耳。

  〔二〕"者"字旧脱。

  〔三〕注见思贤篇。

  帝王之所尊敬〔一〕,天之所甚爱者,民也〔二〕。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甚爱〔三〕,焉可以不安而利之,养而济之哉〔四〕﹖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民〔五〕,达上则思进贤〔六〕,功孰大焉﹖故居上而下不重也,在前而后不殆也〔七〕。书称"天工人其代之〔八〕",王者法天而建官〔九〕,自公卿以下,至于小司〔一0〕,辄〔一一〕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爱,忠臣不敢以诬能〔一二〕。夫窃人之财,犹谓之盗〔一三〕,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一四〕﹖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一五〕?

  〔一〕本传作"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按春秋繁露郊义篇云:"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铎按:当从本传,天。民韵。

  〔二〕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之爱民甚矣!"’

  〔三〕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汉书鲍宣传云:"为天牧养元元。"

  〔四〕汉书高帝纪十一年诏曰:"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晁错传云:"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易系辞下传云:"万民以济。"

  〔五〕桓六年左传云:"上思利民,忠也。"说苑建本篇云:"贤臣之事君也,苟有可以安国家利民人者,不避其难,不惮其劳,以成其义。"政理篇云:"知为吏者,奉法利民。"

  〔六〕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楚策:'苏子曰:"忠臣之于君也,必进贤人以辅之。"吕氏春秋赞能篇云:"功无大乎进贤。"

  〔七〕文子道德篇:'老子曰:"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

  〔八〕皋陶谟。○铎按:已见思贤篇。

  〔九〕后汉书刘玄传:

译〔三〕〇,是“愆”字的俗体。见《广韵》二仙韵。

〔四〕《说苑·臣术篇》说:“迎合苟且容身,与君主一起享乐,不顾及后来的祸害,像这样的人就是谄媚的臣子。”《治要》在“谀臣”后面有“佞人”两个字。

〔五〕《汉书·哀帝纪》说:“废除禁止诽谤和诋毁欺骗的法律。”

〔六〕《汉书·严安传》说:“这是百姓开始受苦的时候。”文字与此相同。《治要》中“始”字写作“逅”。“逅”是相遇的意思,意义也可以讲通。○铎按:日本尾张藩的国本《治要》写作“姤”,“姤”与“诟”相同,是耻辱的意思。“始”字是错误的。

〔七〕“骄妒者”在《治要》中写作“骄妒之臣”。○铎按:应当根据《治要》补上“之臣”两个字。“骄妒之臣者”与“诋訾之法者”两句话相对。

〔八〕就是《贤难篇》所说的“群犬咬食贤人”。《一切经音义》第一卷引用《三苍》说:“噬,就是啮。”

〔九〕“权”如同“权兵”中的“权”,注释见《劝将篇》。○俞樾说:“‘权’字没有意义,应当是‘嚾’字。《广韵》二十九换韵说:‘唤,呼叫的意思。嚾,与上面相同。’那么‘嚾’就是‘唤’字,意思是说‘呼叫咬食贤人的狗’罢了。”○铎按:“权”与“秉”是互文。《文选·五等论》注引用贾逵《国语》注说:“权,就是秉。”《劝将篇》中“权十万之众”,“权”也是秉持的意思。考察“嚾”字见于《荀子·非十二子篇》的,乃是“讙”的异体字。至于《大戴礼记·易本命篇》中“咀嚾者九窍而胎生”,“嚾”是“□”字的讹误。它用作呼唤的意思,见于《抱朴子·酒诫篇》(“仰嚾天坠,俯呼地陷”),而其他篇章仍然使用“唤”字(如《疾谬篇》:“主则望客而唤狗”)。所以把“嚾”当作“唤”,六朝时期才偶尔见到。俞氏拘泥于“唤狗”这个熟语,想要用后世的字来改动汉代的书,不能采纳。

〔一0〕以上九个字,《治要》写作“而外招噬贤之狗”。

〔一一〕《治要》在“至”字下面有“理”字,大概是错误的。

忠贵第十一

世间有最大的福分,也有最惨痛的祸患。处在最高位的人,不可以没有最大的功绩。窃取亢龙那样极贵地位的人,没有不破亡的。成就天地大功的人,没有不昌盛的。

〔一〕《后汉书》本传写作“贵忠”。○铎按:本篇叙录说:“地位靠德行兴起,德行靠忠义确立。”对一个人忠诚却残害亿万百姓的人,就不能称为忠。大概忠是可贵的,但要有辨别。残害百姓的人,上天会惩罚他。上天惩罚他,实际上是百姓惩罚他。凡是说上天的,不过是借用来进行说教罢了。

〔二〕“者”字旧本脱落。

〔三〕注释见《思贤篇》。

帝王所尊敬的,上天所非常喜爱的,是百姓。现在臣子接受君主的重任,牧养上天所非常喜爱的百姓,怎么可以不使他们安定并获利,养育并救济他们呢?因此君子担任职务就想着利于百姓,通达上位就想着举荐贤人,还有什么功绩比这更大呢?所以处在上位而下面的人不感到沉重,处在前面而后面的人不感到危险。《尚书》称“天工的职事,人应当代替它”,王者效法上天而建立官职,从公卿以下,直到小吏,难道不是天官吗?因此英明的君主不敢凭私爱用人,忠臣不敢凭虚妄的才能自居。窃取别人的财物,尚且被称为盗窃,何况窃取天官来谋取私利呢?以罪行触犯别人,必定加以诛罚,何况触犯上天,难道没有灾祸吗?

〔一〕本传写作“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按《春秋繁露·郊义篇》说:“天,是百神的君主;是王者最尊重的。”○铎按:应当跟随本传,“天”与“民”押韵。

〔二〕《左传》襄公十四年:师旷说:“上天爱戴百姓多么深切啊!”

〔三〕《左传》襄公十四年:师旷说上天:“天生百姓并为他们设立君主,让他们来管理牧养。”《汉书·鲍宣传》说:“为上天牧养百姓。”

〔四〕《汉书·高帝纪》十一年诏书说:“贤人已经与我共同平定了天下,却不与我共同安定并利于天下,可以吗?”《晁错传》说:“知道如何安定并利于万民,那么天下必定顺从。”《周易·系辞下传》说:“万民得以救济。”

〔五〕《左传》桓公六年说:“在上位的人想着利于百姓,就是忠。”《说苑·建本篇》说:“贤臣侍奉君主,只要有可以安定国家、利于百姓的事,不躲避困难,不畏惧辛劳,来完成道义。”《政理篇》说:“懂得做官吏的人,奉行法律以利于百姓。”

〔六〕《汉书·楚元王传》刘向的封事说:“贤人在上位,就引荐同类聚集在朝廷。”《楚策》:苏子说:“忠臣对于君主,必定举荐贤人来辅佐他。”《吕氏春秋·赞能篇》说:“功绩没有比举荐贤人更大的了。”

〔七〕《文子·道德篇》:老子说:“居上位而百姓不感到沉重,居前列而众人不受害。”

〔八〕《皋陶谟》。○铎按:已在《思贤篇》中出现过。

〔九〕《后汉书·刘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