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贤〔一〕第八
。贤难篇云:"三代之以覆,列国之以灭。"灭。秽字形相近。汉书食货志:"彭吴穿秽貊。朝鲜",史记平准书作"彭吴贾灭朝鲜",误正类此。吕氏春秋安死篇云:"亡国不可胜数",高诱注:"不可胜数,亡国多也。"○铎按:此"数"字读去声。"不数"即"无数",与"有三"对。史记张释之冯唐传赞:"不偏不党,不党不偏",即书洪范"无偏无党,无党无偏"。襄三年左传引商书:"无偏无党",新序杂事一作"不偏不党"。周语上:"是以事行而不悖",潜叹篇作"事行而无败"。是"不"与"无"同也。此书无。不多互用,汪偶未照耳。
译《贤难》篇说:“夏商周三代因它而颠覆,列国因它而灭亡。”“灭”字与“秽”字形相近。《汉书·食货志》记载:“彭吴开通秽貊、朝鲜”,《史记·平准书》则写作“彭吴贾灭朝鲜”,这种错误与上述情况类似。《吕氏春秋·安死》篇说:“灭亡的国家不可胜数”,高诱注解说:“不可胜数,是说灭亡的国家很多。”○铎按:这里的“数”字读去声。“不数”即“无数”,与“有三”相对。《史记·张释之冯唐传赞》说:“不偏不党,不党不偏”,即《尚书·洪范》中的“无偏无党,无党无偏”。《左传》襄公三年引用《商书》说:“无偏无党”,《新序·杂事》则有一处写作“不偏不党”。《国语·周语上》说:“因此行事而不违背”,《潜叹》篇则作“行事而无败”。可见“不”与“无”意思相同。这本书中“无”与“不”经常互用,汪氏偶然没有注意到罢了。
〔四〕"故"字旧脱,据治要补。
〔五〕治要"以"作"与","乱"。"治"上并有"以"字。"恶"旧作"忘",据治要改。汉书董仲舒传云:"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政乱国危者甚众,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灭也。"
〔六〕"故"字据治要补。
〔七〕续汉书律历志刘昭注引乐协图征云:"天元以甲子朔旦冬至,日月起于牵牛之初,右行二十八宿,以考王者终始。或尽一其历数,或不能尽一,以四千五百六十为纪,甲寅穷。"宋均注:'"纪"即"元"也。四千五百六十者,五行相代一终之大数也。王者即位,或过其统,或不尽其数,故一共以四千五百六十为甲寅之终也。王者起必易元,故不复沿前而终言之也。’
〔八〕新语道基篇云:"九州绝隔。"
〔九〕晏子春秋问上云:"古者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
〔一0〕韩非子有亡征篇。○铎按:"败迹"已见明闇篇。
〔一一〕尔雅释山郭璞注:'"袭"亦"重"。’○铎按:袭。叠古音同部,今习用"叠"字。
〔一二〕孟子云:"若合符节。"礼记儒行郑注:'"稽"犹"合"也。’
〔一三〕荀子非相篇云:"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淮南子精神训高诱注:"考,观也。"○铎按:旧说周颂为周室成功致太平之诗,故曰"必考于周颂"。
〔一四〕并诗大雅。"版"今作"板",尔雅释训作"版"。礼记玉藻郑注:'"几"犹"察"也。""讥"与"几"同。○铎按:管子小匡篇:"关市几而不正",即孟子公孙丑上篇"关讥而不征",是"讥"与"几"同也。
〔一五〕诗荡。
夫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行者,不可存也〔一〕。岂虚言哉〔二〕!何以知人之〔三〕且病也?以其不嗜食也。何以知国之将乱也?以其不嗜贤也〔四〕。是故病家之厨〔五〕,非无嘉馔也,乃其人弗之能食,故遂于死也。乱国之官,非无贤人也,其君弗之能任,故遂于亡也〔六〕。夫生□□梁〔七〕,旨酒甘醪,所以养生也〔八〕,而病人恶之,以为不若菽麦糠糟欲清者〔九〕,此其将死之候也。尊贤任能,信忠纳谏,所以为安也,而闇君恶之,以为不若奸佞阘茸谗谀之〔一0〕言者〔一一〕,此其将亡之征也〔一二〕。老子曰:"夫唯病病,是以不病。"易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一三〕"是故养寿之士,先病服药;养世之君,先乱任贤,是以身常安而国永永也〔一四〕。
〔一〕韩非子孤愤篇文。○铎按:淮南子说山训:"与死者同病,难为良医;与亡国同道,难与为谋。"亦此义。
〔二〕老子云:"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
〔三〕"之"字旧脱。
〔四〕文子微明篇云:"人之将疾也,必先不甘鱼肉之味;国之将亡也,必先恶忠臣之语。"○铎按:且。将一声之转,故互其文。
〔五〕说文云:"厨,庖屋也。"
〔六〕两"于"字治要无。按定四年左传云:"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荀子正论篇云:"国虽不安,不至于废易遂亡谓之君。"说苑建本篇云:"民怨其上,不遂亡者,未之有也。"齐策:'苏秦曰:"中山,千乘之国也,而敌万乘之国三,再战比胜,此用兵之上节也。然而国遂亡。"’皆"遂亡"连文之证。○铎按:笺所引诸书"遂"字,或为语词,或与"坠"同,而皆不足以说此。"于"犹"以"也。韩非子解老篇:"慈,于战则胜,以守则固。"老子"于"作"以"。"于死"。"于亡"犹言"以之死"。"以之亡"耳。治要无两"于"字,盖不得其义而妄删,不足据也。
〔七〕尔雅释言释文引字林云:"□,饭食也。"玉篇以"□"为俗"饭"字。"生饭"未详。盐铁论散不足篇云:"豆羹白饭,綦脍熟肉。""生饭"或"白饭"之误。○铎按:生。白形音俱远,无缘致误。实贡篇云:"夫说粱饭食
译〔四〕“故”字原本脱落,根据《治要》补入。
〔五〕《治要》中“以”作“与”,“乱”字。在“治”字前也有“以”字。“恶”字原本作“忘”,根据《治要》改正。《汉书·董仲舒传》说:“君主没有不想安定生存而厌恶危险灭亡的,然而政治混乱国家危亡的很多,这是因为所任用的人不是合适的人选,所遵循的不是正确的道路,因此政治一天天败坏灭亡。”
〔六〕“故”字根据《治要》补入。
〔七〕《续汉书·律历志》刘昭注引用《乐协图征》说:“天元以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从牵牛星宿的初度开始,向右运行经过二十八宿,用来考察王者的终始。有的历数能完整经历一个周期,有的不能完整经历一个周期,以四千五百六十为一个纪,到甲寅年终结。”宋均注:“‘纪’就是‘元’。四千五百六十是五行相代一个完整周期的大数。王者即位,有的超过其统绪,有的不能尽其数,所以共同以四千五百六十作为甲寅的终结。王者兴起必定更改纪元,所以不再沿袭前代而终结于前代。”
〔八〕《新语·道基篇》说:“九州隔绝不通。”
〔九〕《晏子春秋·问上》说:“古代百里之外习俗就不同,千里之外风俗就迥异。”
〔一0〕《韩非子》有《亡征篇》。○铎按:“败迹”已在《明闇篇》中出现。
〔一一〕《尔雅·释山》郭璞注:“‘袭’也是‘重’的意思。”○铎按:袭。叠古音同属一部,现在习惯用“叠”字。
〔一二〕《孟子》说:“像符节相合一样。”《礼记·儒行》郑玄注:“‘稽’就是‘合’的意思。”
〔一三〕《荀子·非相篇》说:“想要了解上古的事情,就要审察周代的道统。”《淮南子·精神训》高诱注:“考,就是观察。”○铎按:旧说认为《周颂》是周室成功致太平的诗,所以说“必须考察《周颂》”。
〔一四〕都出自《诗经·大雅》。“版”现在写作“板”,《尔雅·释训》作“版”。《礼记·玉藻》郑玄注:“‘几’就是‘察’的意思。”“讥”与“几”相同。○铎按:《管子·小匡篇》:“关市几而不正”,即《孟子·公孙丑上篇》“关讥而不征”,可见“讥”与“几”相同。
〔一五〕出自《诗经·荡》。
那些与死人患有同样疾病的人,不可能活下来;与亡国者走同样道路的人,不可能保全自己〔一〕。这难道是虚妄的话吗〔二〕!怎么知道人将要生病呢?因为他不喜欢食物。怎么知道国家将要动乱呢?因为他不喜欢贤人〔四〕。因此生病人家的厨房,并非没有美味佳肴,而是病人无法进食,所以导致死亡。动乱国家的官府,并非没有贤人,而是君主不能任用他们,所以导致灭亡〔六〕。活着的□□梁〔七〕,美酒甘醪,是用来保养生命的〔八〕,而病人厌恶它们,认为不如豆麦糠糟清淡的食物〔九〕,这是即将死亡的征兆。尊重贤人任用能人,信任忠臣采纳谏言,是用来保持安定的,而昏暗的君主厌恶这些,认为不如奸佞庸碌谗谀之人的〔一0〕言论〔一一〕,这是即将灭亡的征兆〔一二〕。老子说:“只有把病当作病,所以不会生病。”《易经》说“警惕灭亡警惕灭亡,才能像系在苞桑上一样稳固。〔一三〕”因此保养寿命的人,在生病之前就服药;保养世道的君主,在动乱之前就任用贤人,因此身体常常安康而国家永远长久〔一四〕。
〔一〕出自《韩非子·孤愤篇》。○铎按:《淮南子·说山训》:“与死者同病,难为良医;与亡国同同道,难与为谋。”也是这个意思。
〔二〕老子说:“古人所说的‘曲则全’,难道是虚妄的话吗!”
〔三〕“之”字原本脱落。
〔四〕《文子·微明篇》说:“人将要生病时,必定先不觉得鱼肉的味道甘美;国家将要灭亡时,必定先厌恶忠臣的言语。”○铎按:且。将是一声之转,所以互相通用。
〔五〕《说文解字》说:“厨,是厨房。”
〔六〕两个“于”字《治要》中没有。查考《左传·定公四年》说:“如果楚国最终灭亡,那是您的土地。”《荀子·正论篇》说:“国家虽然不安定,不至于废弃更替最终灭亡叫做君主。”《说苑·建本篇》说:“百姓怨恨君主,不最终灭亡的,从来没有过。”《战国策·齐策》:苏秦说:“中山,是千乘的国家,却抵挡万乘的国家三次,两次交战都胜利,这是用兵的上等节操。然而国家最终灭亡。”这些都是“遂亡”连用的证据。○铎按:笺注所引各书中的“遂”字,有的是语词,有的与“坠”相同,但都不能解释这里。“于”就是“以”的意思。《韩非子·解老篇》:“慈,于战则胜,以守则固。”老子“于”作“以”。“于死”。“于亡”就是说“以之死”。“以之亡”罢了。《治要》没有两个“于”字,大概是不懂其义而妄加删减,不足以依据。
〔七〕《尔雅·释言》释文引用《字林》说:“□,是饭食。”《玉篇》把“□”作为俗体“饭”字。“生饭”不详。《盐铁论·散不足篇》说:“豆羹白饭,极细的脍熟肉。”“生饭”或许是“白饭”的误写。○铎按:生。白字形语音都相差很远,没有理由致误。《实贡篇》说:“夫说粱饭食
〔八〕庄子有养生主篇。淮南子泰族训云:"肥肌肤,充肠腹,供嗜欲,养生之末也。"
〔九〕"欲"当作"饮"。楚辞招魂云:"挫糟冻饮,酎清凉些。"王逸注:"冻,冰也。"○铎按:"清"疑当作"凊",谓"寒水"也。蔡邕为陈留县上孝子状:"臣为设食,但用麦饭寒水。"笺引招魂"挫糟冻饮",则又以美食当恶食矣。庄子人间世:"爨无欲清之人。"释文:"清,七性反。"字当作凊。
〔一0〕"之"字旧脱。
〔一一〕汉书李寻传云:"诸阘茸佞▯,抱虚求进。"
〔一二〕旧脱"也"字,据何本补。治要载尹文子曰:"凡国之将存亡有六征。"韩非子亡征篇云:"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
〔一三〕否九五。
〔一四〕两"永"字有误。程本作"国脉永"。按"脉"字疑非是。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淮南子说山训云:"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俞樾云:'上"永"字不误,下"永"字乃"□"之误。□,古文"保"字,见说文。"身常安"与"国永保",两文相对。
上医医国,其次下医医疾〔一〕。夫人治国,固治身之象〔二〕。疾者身之病,乱者国之病也。身之病待医而愈,国之乱待贤而治。〔三〕治身有黄帝之术〔四〕,治世有孔子之经〔五〕。然病不愈而乱不治者,非〔六〕针石之法误〔七〕,而五经之言诬也,乃因〔八〕之者非其人。苟非其人〔九〕,则规不圆而矩不方,绳不直而准不平〔一0〕,钻燧不得火〔一一〕,鼓石不下金〔一二〕,驱马不可以追速,进舟不可以涉水也〔一三〕。凡此八者,天之张道〔一四〕,有形见物,苟非其人,犹尚无功,则又况乎怀道术以抚民氓,乘六龙以御天心者哉〔一五〕?
〔一〕"下医"二字衍。晋语:'医和曰:"上医医国,其次疾人。"’○铎按:晋语"人"字衍,"医"字蒙上省。此文"医"字不省。
〔二〕吕氏春秋审分览云:"夫治身与治国,一理之术也。"后汉书崔骃后实传政论云:"为国之法,有似理身。"
〔三〕韩诗外传三:"传曰:太平之时,无瘖。聋。跛。眇。尪蹇。侏儒。短折,父不哭子,兄不哭弟,道无襁负之遗育,然各以其序终者,贤医之用也。故安止平正。除疾之道无他焉,用贤而已矣。"
〔四〕汉书艺文志:"医经:黄帝内经十八卷,外经三十七卷。"
〔五〕白虎通五经篇云:"孔子定五经,以行其道。"
〔六〕"非"旧作"唯"。
〔七〕"针石"治要作"灸针"。素问血气形志篇云:"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八正神明论:"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气定乃刺之。"
〔八〕"因"疑"用"。
〔九〕易系辞下传云:"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一0〕吕氏春秋分职篇云:"为圆必以规,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
〔一一〕说文云:"□,阳□也。"论语云:"钻燧改火。""燧"与"□"同。○铎按:礼记内则郑注所谓"木燧"是也。
〔一二〕论衡量知篇云:"铜锡未采,在众石之间。工师凿掘,炉橐铸铄乃成器。未更铸橐,名曰积石。积石与彼路畔之瓦。山间之砾一实也。"昭廿九年左传云:"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杜注:"令晋国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疏云:"冶石为铁。用橐扇火,动橐谓之鼓。"
〔一三〕"驱马"。"进舟"旧作"金马"。"土舟",据治要改。钻。鼓,驱。进同类。○铎按:驱马。进舟并行之疾者,不得其人而用之,则不可追速涉水,作金马。土舟,则非其指。治要是也。
〔一四〕"张"谓"张着"。汉书王莽传云:"事势张见。"○铎按:张。章同音,而义亦近,周语:"其饰弥章"
译〔八〕《庄子》有《养生主》篇。《淮南子·泰族训》说:“使肌肤肥厚,填满肠胃,满足嗜好欲望,这是养生的末节。”
〔九〕“欲”字应当作“饮”。《楚辞·招魂》说:“滤去酒糟的冰镇酒,醇厚清凉啊。”王逸注:“冻,就是冰。”○铎按:“清”字怀疑应当作“凊”,意思是“寒水”。蔡邕为陈留县上报孝子的事迹说:“我为他准备食物,只用麦饭和寒水。”笺注引用《招魂》“挫糟冻饮”,那么又把美食当作恶食了。《庄子·人间世》:“烧火做饭没有想要清凉的人。”《释文》:“清,音七性。”字应当作“凊”。
〔一0〕“之”字旧本脱落。
〔一一〕《汉书·李寻传》说:“那些卑劣奸佞的人,抱着虚名谋求进身。”
〔一二〕旧本脱落“也”字,根据何本补上。《治要》记载《尹文子》说:“大凡国家将要存亡有六种征兆。”《韩非子·亡征》篇说:“亡征,不是说一定灭亡,是说它可能灭亡。”
〔一三〕否卦九五爻。
〔一四〕两个“永”字有误。程本作“国脉永”。按“脉”字怀疑不对。《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圣人不治疗已经发生的疾病,而治疗未发生的疾病;不治理已经发生的动乱,而治理未发生的动乱。”《淮南子·说山训》说:“高明的医生,常常治疗没有病的病,所以没有病。圣人,常常治理没有祸患的祸患,所以没有祸患。”○俞樾说:上面的“永”字不错,下面的“永”字是“□”字的误写。□,是古文的“保”字,见《说文》。“身常安”与“国永保”,两句话相对。
上医医治国家,其次下医医治疾病〔一〕。大凡治理国家,本来就是治理自身的象征〔二〕。疾病是身体的毛病,动乱是国家的毛病。身体的毛病等待医生来治愈,国家的动乱等待贤人来治理。〔三〕治理自身有黄帝的医术〔四〕,治理社会有孔子的经典〔五〕。然而疾病不痊愈而动乱不治理,并不是针石的方法错误〔七〕,也不是五经的言论虚假,而是使用〔八〕这些方法的人不对。如果不是合适的人〔九〕,那么圆规画不出圆形而矩尺画不出方形,墨线拉不直而水平仪测不平〔一0〕,钻木取火得不到火〔一一〕,鼓风冶铁得不到金属〔一二〕,驱赶马匹不能追赶快速,驾驶船只不能渡过深水也〔一三〕。这八种情况,都是上天显明的道理〔一四〕,是有形可见的事物,如果不是合适的人,尚且没有功效,那么又何况是怀抱道术来安抚百姓,驾驭六龙来顺应天心的人呢〔一五〕?
〔一〕“下医”二字是衍文。《晋语》:‘医和说:“上医医治国家,其次医治病人。”’○铎按:《晋语》“人”字是衍文,“医”字承上文省略。此文“医”字没有省略。
〔二〕《吕氏春秋·审分览》说:“治理自身和治理国家,是同一道理的方法。”《后汉书·崔骃传》政论说:“治理国家的方法,类似于调理身体。”
〔三〕《韩诗外传》卷三:“传书说:太平的时候,没有哑巴、聋子、跛子、瞎子、驼背、侏儒、短命夭折的人,父亲不哭儿子,兄长不哭弟弟,路上没有遗弃的婴儿,然而各自按顺序终老的人,是贤明医生的作用。所以安定静止平正。消除疾病的方法没有别的,只是任用贤人罢了。”
〔四〕《汉书·艺文志》:“医经:《黄帝内经》十八卷,《外经》三十七卷。”
〔五〕《白虎通·五经》篇说:“孔子审定五经,来推行他的道。”
〔六〕“非”字旧本作“唯”。
〔七〕“针石”《治要》作“灸针”。《素问·血气形志》篇说:“形体安逸而心志苦闷,疾病产生于血脉,用灸刺治疗。形体劳苦而心志安乐,疾病产生于肌肉,用针石治疗。”《八正神明论》:“凡是针刺的方法,必须观察日月星辰四时八正的气。气定下来才针刺。”
〔八〕“因”字怀疑是“用”字。
〔九〕《易·系辞下传》说:“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道不会凭空实行。”
〔一0〕《吕氏春秋·分职》篇说:“画圆必须用圆规,画方必须用矩尺,画平直必须用准绳。”
〔一一〕《说文》说:“□,阳□也。”《论语》说:“钻燧改火。”“燧”与“□”相同。○铎按:《礼记·内则》郑注所说的“木燧”就是。
〔一二〕《论衡·量知》篇说:“铜锡没有开采,在众石之间。工匠开凿挖掘,炉橐铸造熔炼才成为器物。没有经过铸造熔炼,名叫积石。积石和路边瓦片、山间砾石是一样的。”《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于是征收晋国一鼓铁,用来铸造刑鼎”,杜注:“命令晋国各出人力,共同鼓风冶石为铁”,疏说:“冶石为铁。用橐扇火,摇动橐叫做鼓。”
〔一三〕“驱马”、“进舟”旧本作“金马”、“土舟”,根据《治要》改正。钻、鼓、驱、进同类。○铎按:驱马、进舟都是行进快速的事物,不是合适的人而使用它们,就不能追赶快速、渡过深水,写成金马、土舟,就不符合原意。《治要》是对的。
〔一四〕“张”意思是“张着”。《汉书·王莽传》说:“事势张见。”○铎按:张、章同音,而意义也相近,《周语》:“其饰弥章”
夫治世不得真贤,譬犹治疾不得真药也〔一〕。治疾当得〔二〕真人参〔三〕,反得支罗服〔四〕;当得麦门冬,反得烝穬麦〔五〕。己而不识真〔六〕,合而服之〔七〕,病以侵剧〔八〕,不自知为人所欺也。乃反谓方不诚而药皆无益于疗病〔九〕,因弃后药而弗敢饮〔一0〕,而便〔一一〕求巫觋者,虽死可也〔一二〕。人君求贤,下应以鄙,与直不以枉。己不引真,受猥官之〔一三〕,国以侵乱,不自知为下所欺也。乃反谓经不信而贤皆无益于救乱,因废真贤不复求进〔一四〕,更任俗吏〔一五〕,虽灭亡可也〔一六〕。三代以下,皆以支罗服。烝穬麦合药,病日痁而遂死也〔一七〕。
〔一〕"真药"旧作"良医",据治要。意林改。御览数引并同。○铎按:"治世"御览数引作"理世",避唐讳改。
〔二〕"得"字旧脱,据何本补。○铎按:御览七三九。九九一引并有"得"字。
〔三〕说文云:"□,人□,藥艸,出上黨。""參"為"□"之借。
〔四〕意林及御览七百卅九。九百九十一"罗服"字皆从艹作,无"支"字。御览九百八十引正论云:"理世不得真贤,犹治病无真药。当用人参,反得萝菔根。""支萝菔"即"萝菔根"也。
〔五〕"得"字旧脱,据御览七百卅九补。"穬"旧作"横",按证类本草六引陶隐居云:"根似穬麦,故名麦门冬。"今据改,下同。
〔六〕王先生云:'"而"字衍。’继培按:"而"字非衍,劝将篇云:"己而不能以称明诏",是其例。○铎按:汪说是也。而。乃古同声而通用。史记淮阴侯传:"相君之背,贵乃不可言。"汉书蒯通传"乃"作"而",是其证。说见经传释词。
〔七〕墨子非攻中篇云:"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周礼:"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郑注:"其治合之齐,则存乎神农。子仪之术云。"释文:"合,如字,又音合。"
〔八〕说文云:"侵:渐进也。"汉书哀帝纪赞云:"即位痿痹,末年寝剧。"王莽传云:"太师王舜,自莽篡位后,病痿寝剧死。"颜师古注并云:"寝,渐也。"寝。侵义通。史丹传云:"上疾稍侵",师古注:"稍侵,言渐笃也。"又云:'上因纳谓丹曰:"吾病寝加。"’师古注:"寝,渐也。"艺文志论医经云:"拙者失理,以愈为剧。"扬雄传注:'郑氏云:"剧,甚也。"’
〔九〕旧脱"疗"字,据御览七百卅九补。说文云:"□,治也。或从▯作疗。"
〔一0〕"而弗敢饮"御览作"弗敢复饮"。
〔一一〕"便"御览作"更"。○铎按:下文"更任俗吏",则作"更"是。
〔一二〕楚语云:"民之精爽不携贰者,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史记扁鹊传云:"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素问五藏别论云:"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新语资质篇云:"卫人有病将死者,扁鹊至其家,欲为治之。病者之父退而不用,乃使灵巫求福请合,对扁鹊而祝。病者卒死,灵巫不能治也。"
〔一三〕"与真"以下文有脱误。王先生云:"大意言人君求贤与直,下应以鄙与枉,己不识真,猥受官之耳。傎倒脱误,遂不可读。"继培按:此即汉书董仲舒传所云"贤不肖浑殽,未得其真"也。○俞樾云:'"与"读为"举",古字通用。周官师氏职:"王举则从",故书"举"为"与",是其证也。"与直"即"举直"也。"不"字乃"下"字之误,"以"字上又脱"应"字,当作"与直,下应以枉",与上句"求贤,下应以鄙"相对成义。’又云:'"引"字乃"别"字之误。"己不别真,受猥官之",与上文说治疾曰"己不识真,合而服之"文义一律。"受猥官之"四字亦疑有误,但莫可订正耳。’○铎按:"受"当为"授",与下文"不量其材而受之官
译治理国家得不到真正的贤才,好比治疗疾病得不到真正的良药。治疗疾病应当得到真正的人参,反而得到了萝卜;应当得到麦门冬,反而得到了蒸熟的穬麦。自己不能识别真药,混合起来服用,病情因此逐渐加重,自己却不知道是被别人欺骗了。于是反而认为药方不灵验,药物都对治疗疾病没有益处,因此抛弃后来的药物而不敢再喝,并且转而求助于巫师,即使因此死去也是可能的。君主寻求贤才,下属却用鄙陋之人来应对,任用正直之人却不任用邪曲之人。自己不能引荐真正的人才,授予他们卑下的官职,国家因此逐渐混乱,自己却不知道是被下属欺骗了。于是反而认为经典不可信,贤才都对挽救混乱没有益处,因此废弃真正的人才不再寻求进用,转而任用庸俗的官吏,即使国家灭亡也是可能的。夏商周三代以后,都是用萝卜、蒸穬麦来配药,病情日益严重,最终导致死亡。
"误同。"偎"即"偎诸侯",续汉书百官志:"旧列侯奉朝请在长安者,位次三公。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直者,次车骑将军;赐位朝廷侯,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其余以肺腑及公主子孙奉祠墓于京都者,亦随时见会,位在博士。议郎下。"刘昭注引胡广制度曰:"是为偎诸侯。"字亦作"隈",后汉书邓禹传章怀注引汉官仪云:"其次下土小国侯,以肺腑亲。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亦随时朝见,是为隈诸侯者也。"刘攽曰:'"隈"当作"偎",事在独断。’贾子制不定篇:"特赖其尚幼伦。猥之数也。"(建本作"伦暖",潭本作"伦□","伦"字不误。卢本作"偷猥","猥"字不误)洪颐□读书丛录谓汉官仪有隈诸侯,"猥"与"隈"同。唐仁寿亦云:"伦。猥即谓伦侯及猥诸侯。"孙诒让札迻七破例引之,叹其至确,而刘师培贾子新书斠补亦引续汉志以证之。然则此文"受猥官之",正谓授猥诸侯而官之。下文云:"皇后兄弟,主婿外孙,年虽童妙,未脱桎梏,由借此官职,功不加民,泽不被下,而取侯。"即承此文而申述之,是其明证矣。
译误同。“偎”即“偎诸侯”,《续汉书·百官志》:“旧时列侯奉朝请在长安的,位次在三公之下。中兴以来,只有因功德赐位特直的,位次在车骑将军之下;赐位朝廷侯的,位次在五校尉之下;赐位侍祠侯的,位次在大夫之下。其余因肺腑亲信及公主子孙在京都奉祀坟墓的,也随时朝见,位次在博士、议郎之下。”刘昭注引胡广《制度》说:“这就是偎诸侯。”字也写作“隈”,《后汉书·邓禹传》章怀注引《汉官仪》说:“其次下土小国侯,因肺腑亲信、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也随时朝见,这就是隈诸侯。”刘攽说:“‘隈’应当作‘偎’,此事见于《独断》。”贾谊《新书·制不定》篇:“特赖其尚幼伦。猥之数也。”(建本作“伦暖”,潭本作“伦□”,“伦”字无误。卢本作“偷猥”,“猥”字无误)洪颐煊《读书丛录》认为《汉官仪》有隈诸侯,“猥”与“隈”同。唐仁寿也说:“伦、猥即谓伦侯及猥诸侯。”孙诒让《札迻》卷七破例引之,叹其极准确,而刘师培《贾子新书斠补》也引《续汉志》来证明它。那么此文“受猥官之”,正是说授予猥诸侯并使之任职。下文说:“皇后兄弟,主婿外孙,年纪虽然幼小,未脱桎梏,凭借此官职,功劳未加于民,恩泽未施于下,却封侯。”即承接此文而申述,是其明证。
〔一四〕吕氏春秋疑似篇云:"惑于似士者,而失于真士。"
〔一五〕以上文例之,当作"而更任俗吏者"。汉书贾谊传云:"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
〔一六〕管子八观篇云:"离本国,徙都邑,亡也。有者异姓,灭也。"
〔一七〕小尔雅广名云:"疾甚谓之阽。""痁"与"阽"同。
书曰:"人之有能,使循其行,国乃其昌〔一〕。"是故先王为官择人〔二〕,必得其材〔三〕,功加于民〔四〕德称其位〔五〕,人谋鬼谋,百姓与能〔六〕,务顺以动天地如此〔七〕。三代开国建侯〔八〕,所以传嗣百世〔九〕,历载千数者也〔一0〕。
〔一〕书洪范。今书作"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史记宋世家"邦"亦作"国",避高祖讳也。"循"当作"修"。修。羞声相涉而误。艺文类聚六十二引后汉李尤云台铭云:"人修其行,而国其昌。"其证也。○铎按:桂馥札朴七亦云:'潜夫论引书"使羞其行","羞"作"循"。案此无义可寻,盖"羞"以声误为"修",又因修。循形近误为"循"耳。’又按羞。修古字通,仪礼乡饮酒礼:"乃羞无算爵",礼记乡饮酒义作"修爵无数",是其例。
〔二〕书吕刑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铎按:本政篇引此经而说之云:"安其人者,必先审择其人。故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矣。"
〔三〕淮南子泰族训云:"英俊豪杰,各以小大之材处其位,得其宜。"
〔四〕"民"旧作"人",据治要改。
〔五〕荀子富国篇云:"德必称位。"
〔六〕易系辞下传。
〔七〕系辞上传云:"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
〔八〕"三代"忠贵篇作"五代"。本传注云:"谓唐。虞。夏。商。周也。"易屯初九:"利建侯。"师上六:"开国承家。"
〔九〕治要"传"上有"能"字。○铎按:当据补。
〔一0〕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云:"尚书有唐。虞之侯伯,历三代千有余载,自全,以蕃卫天子。"
自春秋之后,战国之制,将相〔一〕权臣,必以亲家〔二〕。皇后兄弟,主婿外孙,年虽童妙〔三〕,未脱桎梏〔四〕,由〔五〕借此官职,功不加民,泽不被下〔六〕而取侯〔七〕,多受茅土〔八〕,又不得治民效能以报百姓,虚食重禄,素餐尸位〔九〕,而但事淫侈,坐作骄奢,破败而不及传世者也〔一0〕。
〔一〕"相"字旧脱。
〔二〕荀子非相篇云:"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而起。""亲"谓父母,"家"谓夫也。汉时则以"亲家"为"亲戚"通称。后汉纪:"明帝永平元年,东海王强薨,诏诸王京师亲家皆诣东海奔丧。"后汉书东海王强传称"亲戚",是其证也。后汉书马皇后纪:"诸姬主朝请",列女传作"诸王亲家朝请"。又郭皇后纪云:"后弟况迁大鸿胪,帝数幸其第,会公卿诸侯亲家饮燕。"窦皇后纪云:"年六岁能书,亲家皆奇之。"后汉纪:"章帝建初三年,窦宪兄弟亲幸,自马氏侯及王主亲家莫不畏惮。"续汉书礼仪志载上陵仪有百官四姓亲家妇女。后汉书应奉传章怀注引汝南记云:"亲家李氏。"○铎按:此"亲家"谓族外亲戚,与古以父母兄弟为亲戚者义别。笺所引后汉纪。后汉书"亲家",即续汉书礼仪志引独断所谓"凡与帝后有瓜葛者"。至汝南记所载,乃男女姻家父母相呼之称,"亲"读去声,不当引以说此。
〔三〕"妙"读为"眇"。书顾命云:"眇眇予末小子。"魏志陈思王植传上疏求自试云:"终军以妙年使越","妙"亦"眇"之借。
〔四〕王先生云:'易蒙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脱桎梏。"周礼大司寇疏引郑注:"木,在手曰桎,在足曰梏。"又大畜六四:"童牛之告",李氏集解引虞翻曰:"告谓以木楅其角。
译〔一四〕《吕氏春秋·疑似篇》说:“被似是而非的士人所迷惑,就会失去真正的士人。”
〔一五〕根据以上文例推论,应当作“而更任俗吏者”。《汉书·贾谊传》说:“改变风气、移易习俗,使天下人回心转意而归向正道,这类事情通常不是俗吏所能做到的。”
〔一六〕《管子·八观篇》说:“离开本国,迁移都城,就会灭亡。拥有国家的人如果是异姓,就会覆灭。”
〔一七〕《小尔雅·广名》说:“病重称为阽。”“痁”与“阽”同义。
《尚书》说:“人有才能,让他修养其德行,国家就会昌盛〔一〕。”因此先王为职位选择人才〔二〕,必定要得到有才干的人〔三〕,使功绩惠及百姓〔四〕,德行与地位相称〔五〕,既参考人的谋略也参考鬼神的启示,让百姓共同发挥才能〔六〕,务必顺应天道从而感动天地,道理就是这样〔七〕。夏、商、周三代开国分封诸侯〔八〕,之所以能够传承子孙百世〔九〕,经历千余年之久〔一0〕,原因就在于此。
〔一〕语出《尚书·洪范》。今本《尚书》作“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盛”。“邦”也作“国”,这是为了避汉高祖刘邦的讳。“循”应当作“修”。“修”与“羞”因声音相近而误。《艺文类聚》卷六十二引东汉李尤《云台铭》说:“人修其行,而国其昌。”这就是证据。○铎按:桂馥《札朴》卷七也说:‘《潜夫论》引《尚书》“使羞其行”,“羞”作“循”。查这里没有意义可寻,大概是“羞”因声音误为“修”,又因“修”与“循”字形相近误为“循”罢了。’又按“羞”与“修”古字通用,《仪礼·乡饮酒礼》:“乃羞无算爵”,《礼记·乡饮酒义》作“修爵无数”,就是例子。
〔二〕《尚书·吕刑》说:“如今你们安抚百姓,为何不选择合适的人?”○铎按:《本政篇》引用这段经文并解释说:“要安定人民,必须先审慎地选择人才。所以国家存亡的根本,治乱的关键,在于明智地选拔人才罢了。”
〔三〕《淮南子·泰族训》说:“英俊豪杰,各自凭借大小不同的才能处在相应的位置,得到适宜的安置。”
〔四〕“民”旧本作“人”,根据《治要》改正。
〔五〕《荀子·富国篇》说:“德行必定与地位相称。”
〔六〕语出《周易·系辞下传》。
〔七〕《系辞上传》说:“言语和行动,是君子用来感动天地的。”
〔八〕“三代”在《忠贵篇》中作“五代”。本传注说:“指的是唐、虞、夏、商、周。”《周易·屯卦》初九爻辞:“利于建侯。”《师卦》上六爻辞:“开国承家。”
〔九〕《治要》在“传”字上有“能”字。○铎按:应当据以补入。
〔一0〕《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说:“《尚书》中有唐、虞时代的侯伯,历经三代一千多年,得以保全,以藩卫天子。”
自从春秋之后,战国时代的制度,将相〔一〕权臣,必定任用亲戚〔二〕。皇后的兄弟,公主的女婿和外孙,年纪虽然幼小〔三〕,尚未脱离束缚〔四〕,却凭借这些官职,功绩没有惠及百姓,恩泽没有覆盖下层〔六〕却获取侯位〔七〕,大多接受封地〔八〕,又不能治理百姓、施展才能以报答民众,白白享受厚禄,空占职位〔九〕,却只从事淫乱奢侈,坐享骄奢,导致破败而不能传之后世的人〔一0〕。
〔一〕“相”字旧本脱落。
〔二〕《荀子·非相篇》说:“妇女没有不愿意把他当作丈夫的,处女没有不愿意把他当作士人的,抛弃自己的父母家庭而想投奔他的人,比比皆是。”“亲”指父母,“家”指丈夫。汉代则将“亲家”作为“亲戚”的通称。《后汉纪》:“明帝永平元年,东海王刘强去世,诏令在京师的各位王爷的亲戚都到东海奔丧。”《后汉书·东海王刘强传》称为“亲戚”,这就是证据。《后汉书·马皇后纪》:“各位姬主朝请”,《列女传》作“各位王爷的亲戚朝请”。又《郭皇后纪》说:“皇后弟弟郭况升任大鸿胪,皇帝多次光临他的府第,会见公卿诸侯亲戚饮酒宴乐。”《窦皇后纪》说:“六岁能读书写字,亲戚都认为她奇特。”《后汉纪》:“章帝建初三年,窦宪兄弟受宠幸,自从马氏侯以及王爷公主的亲戚没有不畏惧的。”《续汉书·礼仪志》记载上陵仪有百官四姓亲戚妇女。《后汉书·应奉传》章怀注引《汝南记》说:“亲戚李氏。”○铎按:这里的“亲家”指族外亲戚,与古代以父母兄弟为亲戚的意义不同。笺注所引《后汉纪》、《后汉书》中的“亲家”,即《续汉书·礼仪志》引《独断》所谓“凡与帝后有瓜葛者”。至于《汝南记》所载,乃是男女姻亲父母互相称呼的用语,“亲”读去声,不应当引用来说明此处。
〔三〕“妙”读为“眇”。《尚书·顾命》说:“眇眇予末小子。”《魏志·陈思王曹植传》上疏请求自我试炼说:“终军以妙年出使越国”,“妙”也是“眇”的假借。
〔四〕王先生说:‘《周易·蒙卦》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脱桎梏。”《周礼·大司寇》疏引郑玄注:“木,在手曰桎,在足曰梏。”又《大畜卦》六四:“童牛之告”,李氏集解引虞翻曰:“告谓以木楅其角。”
"侯果曰:"牿,楅也。以木为之,横施于角,止其抵之威也。"书费誓:"今惟淫舍牿牛马",正义称郑注以"牿"为"桎梏"之"梏",施梏于牛马之脚,使不得走佚。详稽经训,并以"桎梏"为拘囚之具,因而凡就拘制者皆谓之"桎梏",故学校谓之"校",荷校亦谓之"校",取义木囚,亦其例也。童蒙情识未定,宜用防闲,故脱桎梏则吝。此云"未脱桎梏",正言不离童幼耳。未可以关木之罪人,概就塾之童子也。’○铎按:此犹言"未离襁褓"耳。汉书王莽传云:"孝武皇帝裂三万户以封卫青。青子三人,或在襁褓,皆为通侯。"是其事。
译侯果说:“牿,就是楅。用木头制作,横着套在牛角上,用来阻止牛抵撞的威力。”《尚书·费誓》中说:“现在只禁止放纵地舍置牿牛马”,《正义》引用郑玄的注,将“牿”解释为“桎梏”的“梏”,把梏套在牛马的脚上,使它们不能逃跑走失。详细考察经典训诂,都将“桎梏”视为拘禁囚犯的器具,因此凡是受到拘束限制的都称为“桎梏”,所以学校称为“校”,背着刑具也称为“校”,取义于用木头囚禁,也是同样的例子。孩童心智未定,适宜加以防范约束,所以脱去桎梏就值得吝惜。这里说“未脱桎梏”,正是说不脱离童幼阶段罢了。不可以将关押木枷的罪人,一概等同于入塾的童子。○铎按:这还说是“未离襁褓”罢了。《汉书·王莽传》说:“孝武皇帝分割三万户来封赏卫青。卫青有三个儿子,有的还在襁褓之中,都封为通侯。”就是这件事。
〔五〕"由"字误。○铎按:诗王风君子阳阳传:"由,用也。"
〔六〕毛诗车舝序云:"德泽不加于民。"
〔七〕汉书李广传云:"诸妄校尉以下,材能不及中,以军功取侯者数十人。"又云:"广之军吏及士卒,或取封侯。"而"取侯"不辞,疑"侯"上脱"封"字。或云:"取侯"当为"列侯"。○铎按:"侯"上脱"封"字,说近是。
〔八〕独断云:"天子太社,以五色土为坛。皇子封为王者,受天子之社土,以所封之方色,东方受青,南方受赤,他如其方色。苴以白茅授之。各以其所封方之色归国以立社,故谓之受茅土。汉兴,以王子封为王者得茅土。其它功臣及乡亭他姓公侯,各以其户数租入为限,不受茅土,亦不立社也。"
〔九〕白虎通京师篇云:"有能然后居其位,德加于人然后食其禄。"汉书朱云传云:"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无以益民,皆尸位素餐。"论衡量知篇云:"文吏空胸,无仁义之学,居位食禄,终无以效,所谓尸位素餐者也。素者,空也。空虚无德,食人之禄,故曰素餐。无道艺之业,不晓政治,默坐朝廷,不能言事,与尸无异,故曰尸位。"
〔一0〕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诸侯恣行,淫侈不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云:"诸侯或骄奢□,邪臣计谋为淫乱,大者叛逆,小者不轨于法,以危其命,殒身亡国。""破败"上疑脱"此以"二字。
子产有言:"未能操刀而使之割,其伤实多〔一〕。"是故世主〔二〕之于贵戚也,爱其嬖媚之美,不量其材而授之官〔三〕,不使立功自托于民,而苟务高其爵位,崇其赏赐〔四〕,令结怨于下民,〔五〕县罪于恶〔六〕,积过既成,岂有不颠陨者哉〔七〕?此所谓"子之爱人,伤之而已"哉〔八〕!
〔一〕襄卅一年左传。
〔二〕"世"旧作"也",何本作"人",并误。
〔三〕"授"旧作"受"。汉书董仲舒传云:"量材而授官。"
〔四〕齐语云:"劝之以赏赐。"赵策:'左师触詟见太后曰:"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多予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于国,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此文本之。
〔五〕汉书李寻传云:"为主结怨于民。"
〔六〕韩非子亡征篇云:"悬罪而弗诛。"庄子寓言篇云:"无所县其罪",郭注:"县,系也。"汉书陈汤传云:"宜以时解县通籍",孟康曰:"县,罪未竟也,如言县罚也。"按"县罪于"以下当有二字,与"下民"对。此文大意与忠贵篇末段相同,彼云"下自附于民氓,上承顺于天心",此"恶"字盖即"天心"之误。志氏姓篇:"于诸侯无恶",晋语作"诸侯无二心",亦一证。○俞樾云:'
"县罪于"下脱二字,当与上"结怨于下民"相对成文。"恶"下脱"既"字。"恶既积","过既成",亦相对成文。’
〔七〕后汉书冯衍传:"社稷颠陨。"按"陨"亦作"殒",隗嚣传云:"妻子颠殒。"邓析子转辞篇云:"终颠殒乎混冥之中。"
〔八〕襄卅一年左传。
先主之制,官民必论其材,论定而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一〕。人君也此君不察〔二〕,而苟以亲戚色官之人典官者〔三〕,譬犹以爱子易御仆〔四〕,以明珠易瓦砾〔五〕,虽有可爱好之情,然而其覆大车而杀病人也必矣〔六〕。书称"天工人其代之"〔七〕,传曰:"夫成天地之功者,未尝不蕃昌也〔八〕。"由此观之,世主欲无功之人而强富之〔九〕,则是与天斗也。使无德况之人〔一0〕与皇天斗,而欲久立,自古以来,未之尝有也〔一一〕。
〔一〕礼记王制云:"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铎按:后汉书左周黄传论云:"辩论其才,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禄之。"与此皆述意。
〔二〕文有脱误。贤难篇云:"时君俗主不此察也。"此盖同
译〔五〕“由”字有误。○铎按:《诗经·王风·君子阳阳》传:“由,用也。”
〔六〕《毛诗·车舝》序说:“德泽不施加于百姓。”
〔七〕《汉书·李广传》说:“那些狂妄的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等,凭借军功获取封侯的有几十人。”又说:“李广的军吏和士兵,有的人获取封侯。”但“取侯”不合文义,怀疑“侯”字上面脱落了“封”字。有人说:“取侯”应当是“列侯”。○铎按:“侯”字上面脱落“封”字,这种说法比较接近正确。
〔八〕《独断》说:“天子的太社,用五色土筑成坛。皇子被封为王的,接受天子社坛的土,按照所封地方的方位颜色,东方接受青色,南方接受赤色,其他方位也依照其方位的颜色。用白茅包裹授予他们。各自带着所封方位颜色的土回国建立社坛,所以称为接受茅土。汉朝兴起后,只有王子被封为王的才能得到茅土。其他功臣以及乡亭异姓的公侯,各自以户数租税收入为限度,不接受茅土,也不建立社坛。”
〔九〕《白虎通·京师篇》说:“有才能然后居其位,德行施加于人然后食其禄。”《汉书·朱云传》说:“如今朝廷大臣,对上不能匡正君主,对下没有益处于百姓,都是尸位素餐。”《论衡·量知篇》说:“文吏胸中空虚,没有仁义的学问,居位食禄,最终没有什么效验,这就是所谓的尸位素餐。素,就是空。空虚无德,食人俸禄,所以叫素餐。没有道艺的学业,不懂政治,默坐朝廷,不能谈论政事,与尸体没有区别,所以叫尸位。”
〔一0〕《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说:“诸侯恣意行事,淫乱奢侈不合规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说:“诸侯有的骄横奢侈,奸邪臣子计谋作乱,大的叛逆,小的不守法度,以此危害他们的性命,导致身亡国灭。”“破败”上面怀疑脱落了“此以”二字。
子产有话说:“不能拿刀却让他切割,那伤害实在很多〔一〕。”因此,当世的君主〔二〕对于贵戚,喜爱他们谄媚讨好的美好,不衡量他们的才能就授予官职〔三〕,不让他们立功以在百姓中立足,而只是苟且致力于提高他们的爵位,推崇他们的赏赐〔四〕,使他们与下层百姓结怨,〔五〕将罪责悬挂于恶〔六〕,积过既然已经形成,哪有不会倾覆陨落的呢〔七〕?这就是所谓的“你喜爱这个人,只是伤害了他罢了”啊〔八〕!
〔一〕《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二〕“世”旧本作“也”,何本作“人”,都错了。
〔三〕“授”旧本作“受”。《汉书·董仲舒传》说:“衡量才能而授予官职。”
〔四〕《齐语》说:“用赏赐来鼓励。”《赵策》:左师触詟拜见太后说:“如今您尊崇长安君的地位,把肥沃的土地封给他,多给他珍贵的器物,而不趁现在让他对国家有功,一旦山陵崩塌(指太后去世),长安君凭什么在赵国立足?”这段文字本于此。
〔五〕《汉书·李寻传》说:“替君主与百姓结怨。”
〔六〕《韩非子·亡征篇》说:“悬挂罪责而不诛杀。”《庄子·寓言篇》说:“无所悬挂其罪”,郭象注:“县,系也。”《汉书·陈汤传》说:“应当及时解除悬挂的通籍”,孟康说:“县,罪未竟也,如言县罚也。”按“县罪于”以下应当有二字,与“下民”相对。此文大意与《忠贵篇》末段相同,那里说“下自附于民氓,上承顺于天心”,这里“恶”字大概是“天心”的误写。《志氏姓篇》:“于诸侯无恶”,《晋语》作“诸侯无二心”,也是一个证据。○俞樾说:
“县罪于”下面脱落二字,应当与上面“结怨于下民”相对成文。“恶”下面脱落“既”字。“恶既积”,“过既成”,也相对成文。’
〔七〕《后汉书·冯衍传》:“社稷颠陨。”按“陨”也作“殒”,《隗嚣传》说:“妻子颠殒。”《邓析子·转辞篇》说:“终颠殒乎混冥之中。”
〔八〕《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先代君主的制度,任用官民必定评定他们的才能,评定确定然后授予爵位,地位确定然后给予俸禄〔一〕。当世的君主不考察这一点〔二〕,而苟且让凭借亲戚关系或美色得官的人掌管官职〔三〕,这就好比用爱子交换御仆,用明珠交换瓦砾〔五〕,虽然有喜爱的情意,然而翻车杀人必定无疑〔六〕。《尚书》称“天工,人其代之”〔七〕,传曰:“成就天地功业的,没有不繁盛昌明的〔八〕。”由此看来,当世的君主想要让无功的人强行致富〔九〕,这就是与天争斗。让无德无才的人〔一0〕与皇天争斗,却想长久立足,自古以来,未曾有过〔一一〕。
〔一〕《礼记·王制》说:“凡任用官民,才能必定先评定。评定辨别然后使用,担任事务然后授予爵位,地位确定然后给予俸禄。”○铎按:《后汉书·左周黄传》论说:“辩论其才,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祿之。”与此都是阐述同样的意思。
〔二〕文字有脱误。《贤难篇》说:“时君俗主不此察也。”这里大概相同
于彼。或当云"人君世主不察"。○铎按:此疑当作"今之君也不此察"。"今之君"对上"先主"言。"今"误为"人",又脱"之"字,下"君"字涉上而衍,"不"字又倒在"此"字下,遂不可读。
译在那里。或许应当说“人君世主不察”。○铎按:此处大概应当作“今之君也不此察”。“今之君”是相对于上文“先主”而言的。“今”字误作“人”字,又脱漏了“之”字,下面的“君”字因受上文影响而衍出,“不”字又倒置在“此”字之后,于是便无法通读了。
〔三〕"色"旧作"邑"。按墨子尚贤中篇云:"王公大人有所爱其色而使其心,不察其知而与其爱。是故不能治百人者,使处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乎万人之官。此其故何也?曰:若处官者,爵高而禄厚,故爱其色而使之焉。""色官"本于彼。○铎按:此"亲戚"谓子弟。吕氏春秋去私篇:"内举不避子",新序杂事一作"内举不回亲戚",是其证。"色官"谓以面目姣好为官者。典官,主官事也。
〔四〕诗出车毛传:"仆夫,御夫也。"正月郑笺:"仆,将车者也。"
〔五〕吕氏春秋乐成篇云:"民聚瓦砾。"淮南子精神训云:"视珍宝珠玉,犹石砾也。"○铎按:此明珠乃以合药者,易之以瓦砾则病不治,故曰"杀病人"。古以珠玉治疾,汉书王莽传:"美玉可以灭瘢。"即其证。
〔六〕○铎按:古"大车"有二义:一为大夫之车,诗王风大车传:"大车,大夫之车"是也;一为牛车,晋语五:"遇大车当道而覆",韦注:"大车,牛车也"是也。此取前义。
〔七〕皋陶谟。
〔八〕"功"旧作"力"。按郑语:'史伯曰:"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本书忠贵篇亦云:"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闵元年左传云:"其必蕃昌。"○铎按:此所引乃尚书大传逸文。汪引郑语,盖以传为春秋外传,疏矣。
〔九〕○铎按:"强"字当在"欲"下。
〔一0〕尔雅释诂云:"贶,赐也。""况"与"贶"同。汉书武帝纪元封元年诏曰:"遭天地况施",应劭曰:"况,赐也。"管子四时篇云:"求有德赐布施于民者而赏之。""德况"犹言"德赐"。
〔一一〕按汉书鲍宣传,宣上书言:"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奈何独私养外亲与幸臣董贤,多赏赐以大万数?非天意也。"又言:"汝昌侯傅商亡功而封。官爵乃天下之官爵,取非其官,官非其人,而望天悦民服,岂不难哉?"又言:"董贤但以令色谀言自进。赏赐亡度,竭尽府藏,岂天意与民意?天不可久负,厚之如此,反所以害之也。宜为谢过天地,解雠海内"云云,此篇大恉与彼同。
本政〔一〕第九
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二〕。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三〕,民愁苦则天心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君以恤民为本〔四〕,臣忠良则君政善,臣奸枉则君政恶。以选为本〔五〕,选举实则忠贤进,选虚伪则邪党贡。选以法令为本,法令正则选举实,法令诈则选虚伪。法以君为主,君信法则法顺行,君欺法则法委弃。君臣法令之功,必效于民。故君臣法令善则民安乐,民安乐则天心慰〔六〕,天心慰则阴阳和,阴阳和则五谷丰,五谷丰而民眉寿〔七〕,民眉寿则兴于义,兴于义而无奸行,无奸行则世平,而国家宁。社稷安,而君尊荣矣〔八〕。是故天心阴阳。君臣。民氓。善恶相辅至而代相征也〔九〕。
〔一〕○铎按:淮南子原道训高注:"原,本也。"汉书薛宣传:"原心定罪",师古注:"原谓寻其本也。"寻原为"原",故探本亦谓之"本"。此篇论政之本,题曰本政,犹吕氏春秋究生之本,而命其篇为本生也。
〔二〕汉书董仲舒传云:"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魏相传云:"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贤圣,未有不繇者也。"又云:"愿陛下选明经通知阴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以和阴阳。"元帝纪初元三年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繇阴阳。"成帝纪阳朔二年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
〔三〕汉书鲍宣传云:"天人同心,人心悦,则天意解矣。"
〔四〕"恤民"二字疑误,按文义当云"得臣",方与下合。
〔五〕"以选"上脱二字。
译〔三〕“色”字旧本作“邑”。查《墨子·尚贤中篇》说:“王公大人因为喜爱某人的容貌而驱使他的心志,不考察他的智慧就给予他宠爱。因此,不能治理百人的人,却让他担任治理千人的官职;不能治理千人的人,却让他担任治理万人的官职。这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担任这些官职的人,爵位高而俸禄厚,所以(王公大人)因为喜爱他们的容貌而任用他们。”“色官”一词源于此。○铎按:这里的“亲戚”指的是子弟。《吕氏春秋·去私篇》说:“内部举荐不回避儿子”,《新序·杂事》一作“内部举荐不回避亲戚”,这就是证据。“色官”指的是凭借容貌姣好而获得官职的人。典官,即主管官职事务。
〔四〕《诗经·出车》毛传:“仆夫,就是御夫。”《诗经·正月》郑笺:“仆,是驾车的人。”
〔五〕《吕氏春秋·乐成篇》说:“百姓聚集瓦砾。”《淮南子·精神训》说:“看待珍宝珠玉,就像看待石砾一样。”○铎按:这里的明珠是用来合药的,如果换成瓦砾,病就无法治好,所以说“杀害病人”。古代用珠玉治疗疾病,《汉书·王莽传》说:“美玉可以消除瘢痕。”就是证据。
〔六〕○铎按:古代“大车”有两种含义:一是大夫的车,《诗经·王风·大车》传:“大车,是大夫的车”就是这种意思;二是牛车,《国语·晋语五》:“遇到大车挡在路上翻倒”,韦昭注:“大车,是牛车”就是这种意思。这里取前一种含义。
〔七〕出自《尚书·皋陶谟》。
〔八〕“功”字旧本作“力”。查《国语·郑语》:“史伯说:‘成就天地大功的人,他的子孙没有不显赫的。’”本书《忠贵篇》也说:“成就天地大功的人,没有不繁衍昌盛的。”《左传·闵公元年》说:“他必定繁衍昌盛。”○铎按:这里引用的乃是《尚书大传》的佚文。汪氏引用《郑语》,大概是把《尚书大传》当作《春秋外传》,这是错误的。
〔九〕○铎按:“强”字应当在“欲”字下面。
〔一0〕《尔雅·释诂》说:“贶,是赐予。”“况”与“贶”同义。《汉书·武帝纪》元封元年诏书说:“遭受天地赐予”,应劭说:“况,是赐予。”《管子·四时篇》说:“寻求有德行、赐予布施给百姓的人而奖赏他。”“德况”就是说“德赐”。
〔一一〕查《汉书·鲍宣传》,鲍宣上书说:“陛下对上作为皇天子,对下作为黎民百姓的父母,为什么偏偏私下供养外戚和宠臣董贤,赏赐数以万计?这不是天意啊。”又说:“汝昌侯傅商没有功劳却被封侯。官爵是天下人的官爵,取得官职的不是合适的人,担任官职的不是合适的人,却希望上天喜悦、百姓信服,难道不难吗?”又说:“董贤只凭美好的脸色和谄媚的言语来进身。赏赐没有节制,耗尽府库,这难道是上天和百姓的意愿吗?上天不可长久辜负,如此厚待他,反而是在害他。应当向天地谢罪,解除海内的仇恨”等等,本篇的大意与那篇相同。
本政〔一〕第九
大凡君主治国,没有比调和阴阳更重要的了。阴阳,以天为根本。天心顺遂则阴阳调和,天心违逆则阴阳乖戾。天以百姓为心,百姓安乐则天心顺遂,百姓愁苦则天心违逆。百姓以君主为统领,君主政治良好则百姓和顺安定,君主政治恶劣则百姓冤屈混乱。君主以体恤百姓为根本〔四〕,臣子忠诚贤良则君主政治良好,臣子奸邪枉法则君主政治恶劣。以选拔人才为根本〔五〕,选举真实则忠臣贤人进用,选举虚伪则邪党进贡。选拔以法令为根本,法令公正则选举真实,法令欺诈则选举虚伪。法令以君主为主宰,君主信任法令则法令顺利施行,君主欺骗法令则法令被废弃。君臣和法令的功效,必然在百姓身上体现。所以君臣和法令良好则百姓安乐,百姓安乐则天心欣慰〔六〕,天心欣慰则阴阳调和,阴阳调和则五谷丰登,五谷丰登则百姓长寿〔七〕,百姓长寿则兴起于道义,兴起于道义就没有奸邪行为,没有奸邪行为则世道太平,而国家安宁。社稷安定,而君主尊贵荣耀了〔八〕。所以天心、阴阳、君臣、百姓、善恶相互辅助而至,并依次相互验证〔九〕。
〔一〕○铎按:《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原,是根本。”《汉书·薛宣传》:“原心定罪”,颜师古注:“原谓推寻其根本。”推寻根源为“原”,所以探求根本也称之为“本”。本篇论述政治的根本,题目叫《本政》,就像《吕氏春秋》探究生命的根本,而命名其篇为《本生》一样。
〔二〕《汉书·董仲舒传》说:“天道最大的在于阴阳。”《魏相传》说:“阴阳,是王事的根本,众生的性命,自古以来的贤圣,没有不遵循的。”又说:“希望陛下选拔四位通晓经书、精通阴阳的人,各自主管一个季节。季节到来时明确陈述所职,以调和阴阳。”《元帝纪》初元三年诏书说:“听说安定百姓的方法,根本在于阴阳。”《成帝纪》阳朔二年诏书说:“过去帝尧,设立羲和的官职,命令他们负责四时的事务,使不失其顺序。所以《尚书》说:‘百姓于是繁衍和睦’,明确以阴阳为根本。”
〔三〕《汉书·鲍宣传》说:“天与人同心,人心喜悦,那么天意就解除了。”
〔四〕“恤民”二字疑似错误,根据文义应当是“得臣”,才与下文相合。
〔五〕“以选”上面脱漏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