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经传集解卷三十一
记不云乎?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者,诚也;孚者,化也。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此其所以本之于中欤?故子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也。柔在内,谓三四也;刚得中,谓二五也。自涣、兊、节皆刚中而柔外,刚君也,柔臣民也。刚虽中,而柔尚外,则其孚未至也。至是柔在内而刚得中,则是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也。而上下二刚,有兊巽之象焉,则天下之从我者,皆说其巽矣,谓之孚也不亦宜乎?中孚,豚鱼吉,何谓也?曰:古之为政,山不槎蘖,泽不伐天,鱼禁鲤鲕,兽长庆防,鸟翼卵,虫含蚳防,蕃庶物也。先王交万物有道,自奉养有节,伐一草木,杀一禽兽,必以其时,故虽豚鱼之防,亦信其有仁爱之心焉。《诗》曰: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方苞方体,维叶泥泥。而序之者曰:周家忠厚,仁及草木。夫仁及草木者,非谓其不剪伐也,谓其方苞方体,而使之得以遂其生也。然则信及豚鱼者,岂非鲲鲕麑防得以滋息,而无夭阏之虞哉?记曰: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中孚之谓矣。利涉大川,何谓也?曰:全卦之体,有虚舟之象。上下二体,以巽成兊。巽为木,为风;兊为泽,故有乗木涉川之象。乗木以涉川,其覆溺者必重载也。舟虚则无虞矣。君子之游于世,如虚舟漂而不沉,触而不怒。我不害物,物亦信而不吾害;我不疑物,物亦信而不吾疑。斯可以行乎患难矣。利贞,何谓也?曰:中孚者,物之所以成始也;利贞者,物之所以成终也。为备震、巽、艮、兊之体,是以系之利贞之辞焉。天之于物也,春生之,夏长之,秋收之,冬藏之。圣人之于物也,元以育之,亨以通之,利以和之,贞以固之。故子曰: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説者于干四徳,皆以应四时,盖文言着矣;而中孚以利贞,无文言以考,故皆用卦气之论,以中孚为冬至之气。自扬雄作太▯,首中以凖中孚,其説曰:阳气潜萌于黄宫,信无不在乎中。推其意,葢取中孚刚中之义,而为阳气潜萌之论,以谓中孚者,信出于中而已。夫仁义礼智,孰非出乎中者,而必信之云乎?既取诸刚中而为阳气潜萌之论,则所谓柔在内者,将安取之乎?程氏曰:中虚者,信之本;中实者,信之质。本之与质,愚未知其所以别之也。夫孚之训,信也,非有诸已而名之也。上下交相信,然后谓之孚也。故子曰:豚鱼吉,信及豚鱼也。谓王化之所孚,不特兆民信之,鸟兽鱼鼈皆信之矣。按中孚与小过反对而成,中孚有鸟卵之象,而小过有飞鸟之象焉。
译;发出后都合乎节制,叫作和。中就是诚,孚就是感化。只有天下最诚实的人,才能感化万物,这就是把根本建立在“中”上的原因吧?所以孔子说:中孚卦,柔爻在内而刚爻得中,喜悦而谦下入内,诚信于是感化邦国。柔在内,指三、四爻;刚得中,指二、五爻。从涣卦、兑卦到节卦,都是刚爻居中而柔爻在外;刚象征君主,柔象征臣民。刚爻虽然得中,但柔爻仍在外面,那么它的诚信感化还没有达到。到了这里,柔爻在内而刚爻得中,于是无论从西、从东、从南、从北而来,没有谁不服从。上下两个刚爻又有兑、巽的象,那么天下跟随我的人,都喜悦于我的谦下,所以称为孚,不也是合宜的吗?中孚卦说“豚鱼吉”,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古代治理政事时,山上不砍伐萌芽的树木,泽中不任意捕伐天生之物,禁捕鲤鱼和鱼卵,让野兽繁育,保护鸟类孵卵,保护虫类含育的幼虫,以使万物繁盛。先王与万物相交往有一定的道理,供养自身也有节制;砍伐一草一木、捕杀一禽一兽,都一定要选择时令。因此即使是豚鱼之类,也能感受到统治者确有仁爱之心。《诗经》说:“那片长茂的芦苇,牛羊不要践踏;正在含苞,正在成形,叶子多么柔嫩。”为它作序的人说:周家忠厚,仁爱施及草木。所谓仁爱施及草木,并不是说完全不剪伐,而是说在草木正在含苞成形时,不妄加伤害,使它们能够顺遂地生长。既然如此,诚信施及豚鱼,难道不是使鱼卵、幼兽和虫卵都能滋生繁息,没有夭折阻塞的忧患吗?《礼记》说:只有天下最诚实的人,才能充分实现万物的本性;能够充分实现万物的本性,就能充分实现人的本性;能够充分实现人的本性,就能充分实现万物的本性;能够充分实现万物的本性,就可以赞助天地化育万物,这就是中孚。“利涉大川”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全卦的卦体有空船的象。上下两个卦体,以巽形成兑;巽为木、为风,兑为泽,所以有乘木涉越河川的象。乘木涉越河川,翻覆沉溺的必定是装载太重;船空虚就没有忧患。君子行走于世,如同空船漂流而不沉,受到碰撞也不发怒。我不伤害万物,万物也信任我而不伤害我;我不猜疑万物,万物也信任我而不猜疑我。这样才可以行经患难。“利贞”是什么意思?回答说:中孚,是万物成始的条件;利贞,是万物成终的条件。因为卦体兼有震、巽、艮、兑之象,所以系上“利贞”的辞。上天对于万物,春天使它们发生,夏天使它们成长,秋天使它们收获,冬天使它们收藏。圣人对于万物,以元来养育,以亨来通达,以利来调和,以贞来坚固。所以孔子说:中孚而利于守正,就是顺应上天。解释者对于乾卦的四种德性,都用来对应四时,大概《文言传》已经说明了;但中孚卦的“利贞”没有《文言传》可以考察,所以都采用卦气的说法,把中孚作为冬至的气。自扬雄作《太玄》以来,以“首中”准拟中孚,其说是:阳气在黄宫中潜藏萌发,诚信没有不在其中。推求这种说法的意思,大概是取中孚刚爻得中的含义,形成阳气潜藏萌发的说法,认为中孚只是诚信出于内心罢了。仁义礼智哪一样不是出于内心,却为什么一定要说成诚信呢?既然取刚爻得中来解释阳气潜藏萌发,那么所谓柔爻在内又应当从哪里取义呢?程氏说:内中空虚,是诚信的根本;内中充实,是诚信的实质。我还不知道根本和实质究竟怎样区别。孚的训释是信,并不是因为自身具有某物就给它命名为信。上下相互交往而彼此信任,然后才叫作孚。所以孔子说“豚鱼吉”,就是诚信施及豚鱼;意思是王道教化所达到的诚信,不只是普通百姓信服,鸟兽鱼鳖也都信服。按中孚与小过是反对卦而形成的,中孚有鸟卵的象,小过有飞鸟的象。为什么呢?中孚的柔爻
何则?中孚之柔包藏于内,而小过之柔发见于外也。是故孚之于文,以▯覆子羽虫之字卵是也。夫爪牙之利,鸟兽之所为搏噬也,而能覆其轻脆之卵,以成变,以正性命,岂非其内外相信而后然欤?茍其中之不爱,未有不毁而去之者也。是故中而后孚,孚而后利,利而后正,应天之义,可得而言之矣。尧典于春言鸟兽孳尾,于夏言鸟兽希革。孳之言字也,革之言变也,应其时义矣。故曰: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而为卦气之论者,乃以应冬至之候,则其言利贞应天之义,不已疎乎?愚不自揆,辄于复卦论六日七分之非,而于中孚辨卦。气之误将以俟明者而质焉。
译包藏在内部,小过的柔爻显现在外部。因此“孚”字的构形,是用爪覆盖子、羽虫之卵的意思。鸟兽的爪牙锋利,本来是用来搏击和吞噬的,却能够覆盖轻脆的鸟卵,使它完成变化、端正性命,难道不是因为内外彼此信任才这样吗?如果内心没有爱护之意,就没有不毁坏并抛弃它的。所以先有内中,才有诚信;有了诚信,才有利;有了利,才有正;顺应上天的道理,也就可以这样说明了。《尧典》在春季说鸟兽孳尾,在夏季说鸟兽希革。孳的意思是生育,革的意思是变化,都与时令的意义相应。所以说:善于谈论天道的人,一定能在人事上得到验证;善于谈论古代的人,一定能在今日得到验证。然而提出卦气说的人,却把它解释为对应冬至的气候征候,那么他们所说“利贞应天”的意义,岂不是过于疏远了吗?我不自量力,曾在复卦中论证六日七分说的错误,又在中孚卦中辨析卦气说的误解,准备等待明达之人来加以质正。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泽者,兊也;风者,巽也。水钟于泽,而风过之,则水草以之蕃滋,蛊鱼以之生息。风之所化,王者当天地长养之时,禁民毋覆巢,毋伐木,毋竭川泽,毋漉陂地,毋焚山林。草木、鸟兽、鱼鼈,咸得以遂其生。及其取之也,有节用之者,有礼,则鸟兽鱼鼈亦莫不孚知。夫边豆庖厨之不可已,非乐于多杀矣。君子观此之象,凡民之有罪而丽于狱者,从而议之,若周官八议之▯,求所以生之,而去其甚者矣。其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者,亦姑缓之,以尽其情,而示其有所不忍之心焉。然后民之死者,皆知其自入于刑,而非君子之欲杀之也。故书称「好生之徳,洽于民心,克寛克仁,彰信兆民,至于仁及草木,恩被动植」,皆中孚之义也。杂卦曰中孚信也中孚为卦,以羽虫字卵而成。其在六爻,以信而后孚为义。传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是故孚之成卦,四阳二阴。六三之所孚者,九二、上九也;六四之所孚者,九五、初九也。三应在上,而比于二;四应在初,而比于五。然六二有在阴之和,九五有挛如之孚;初九有他而不燕,上九登天而贞凶。彼不孚其所应,而孚其所比者,何哉?其必有以信之矣。所以然者,二、五刚中,初、上刚而不中故也。然古之化明者,其始曷尝不以言?及乎教化之成,则有不言而信者矣。是故九二「鸣鹤在阴」,而和之者或皷或罢,或泣或歌;九五「有孚挛如」,而従之者亡其匹而絶其▯矣。子曰:「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九二之谓也。」黙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徳行,九五之谓矣。《中庸》曰:「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是中孚之义也。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初九,兊也。以阳居刚,而在下卦之下,应乎六四。四,艮巽也。故曰“虞吉”,虞,度也。《书》云:“若虞机张”,是也。初应在四,而九五在上。初苟不虞于五,而欲有其应,则所不度徳、不量力,防何而不危辱哉?故曰“有他不燕,燕安也”。初体正而居下,自度其徳,非五之敌,而安守臣节,不敢与五争民,斯保其能吉矣。茍有他志,非所以为安也。故子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为其下而居初,其志未变也,故免于不虞之咎,而得自全之吉矣。若翰音登于天,则其凶不可逃也。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九二,震也。以阳居柔,而下卦之中,上旡其应,而承于六三。三,艮巽也。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震为喜鸣,又为鹄,故有鸣鹤之象。以九居二,故有在阴之象。承于六三,体巽,以巽从震,故有“其子和之”之象。夫巽之于震,男女皆长也。以为夫妇则可矣,而谓之子,何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其象无乎不通,惟其所取如何耳。震,木也;巽,木火也。震,东也;巽,东南也。以木生火而传之,父子之象也。中孚成卦,以羽虫子卵而成,则三四二爻谓之子,宜矣。鹤,阳鸟也,鸣而在阴,将以习其子也,故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靡”或本作“靡散”也。阳为实,阴为虚。九二自谓“我有好爵”,将与尔散之,欲其子之和之也,故子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中心愿者”,其九二之情乎?所以然者,二虽刚中,为未当其位;三虽柔巽,而有应在上,故其向背从违,特未定也。然则古之人所以化导其民,惟恐其不至者,亦犹鸣鹤之愿其子乎?説者皆以为“和者,中心之愿”,愚谓不然。卦唯二五为中,九二居尊,非二之所得而子也。诚其中心之愿,则无“我有好爵”之辞矣。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其此之谓欤?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废乎迩,见乎逺。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王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谨乎?”鹤者,君子之譬也;居其室者,在阴之譬也;出其言者,鸣之譬也。然其善不善,应不应,未可知也。二之言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六三“或皷或罢,或泣或歌”,则其“尔”者或未必应矣。古今言易者,皆以九二一爻为中孚之至盛,失之矣。中孚之化,不言而信,九二以言胜人者也,焉得为至盛乎?以为教化之未孚,若周公之多诰,盘庚之吁民,则无失其义。矣。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象曰:或皷或罢,位不当也。
译《象传》说:泽上有风,就是中孚卦;君子因此审议讼狱,宽缓死刑。泽,就是兑;风,就是巽。水聚集在泽中,风吹过泽面,于是水草因而繁茂,蛊鱼因而生息。风所施行的化育作用,是说君王应当顺应天地养育万物的时令,禁止百姓倾覆鸟巢、砍伐树木、排干川泽、涸竭陂池、焚烧山林,使草木、鸟兽、鱼鳖都能顺遂地生长。到了取用它们的时候,又能节制使用、合乎礼法,那么鸟兽鱼鳖也没有不感知这种诚信的。厨房中祭祀所需的肉食豆脯不能完全没有,并不是因为喜好多杀生。君子观察这个卦象,凡百姓犯罪而被拘系于狱中的,就加以审议,如同周官所谓八议一类,寻求使他们得以生存的办法,除去其中过分严重的处罚。至于罪恶积累而无法掩盖、罪行重大而无法解除的人,也姑且宽缓处置,以使其罪情得到充分查明,并表示自己有所不忍之心。这样以后,死刑犯都知道是自己陷入刑法,而不是君子想要杀他们。所以《尚书》所说的“好生之德,融洽于民心;能够宽厚,能够仁慈,使万民彰明地信服;以至于仁德施及草木,恩泽遍及动物和植物”,都是中孚的意义。《杂卦传》说:“中孚,就是诚信。” 中孚卦,是用羽虫孵卵成形的意象构成的。落实到六爻,是以诚信而后使人信服为义。《传》说:“说同样的话而使人相信,是因为诚信在言语之前;发布同样的命令而使人执行,是因为诚意在命令之外。”因此,中孚卦由四个阳爻、两个阴爻组成。六三所信服的是九二、上九;六四所信服的是九五、初九。六三与上九相应,却亲比九二;六四与初九相应,却亲比九五。可是六二有处阴位而和顺的特点,九五有相互牵系的诚信;初九有别的念头而不得安宁,上九登临天位而守正则凶。他们不信服所应的爻,反而信服所亲比的爻,为什么呢?一定是有可以使他们相信的原因。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九二、九五刚健而居中,初九、上九虽刚健却不居中。然而古代教化昌明的人,起初哪里有不凭借言语的?等到教化形成以后,就有不用言语也能使人信服的了。所以九二有“鸣鹤在阴”的说法,而应和它的,有时击鼓,有时停止;有时哭泣,有时歌唱。九五有“有孚挛如”,而跟从它的人忘掉自己的匹敌,断绝了自己的同类。孔子说:“先拟定思考,然后发言;先审议,然后行动;通过拟议来成就变化”,说的就是九二。默默地成就事业,不用言语也能使人信服,存在于德行之中,说的就是九五。《中庸》说:“用声色来教化人民,是末等的事情。上天运行万物,没有声音,也没有气味,这是最高境界。”这就是中孚的意义。初九:审度形势则吉祥;另有别的念头就不得安宁。《象传》说:初九审度形势则吉祥,是因为它的志向还没有改变。初九属于兑,以阳爻居刚位,处在下卦的最下方,与六四相应。六四属于艮、巽。因此说“审度形势则吉祥”。“虞”是审度的意思。《尚书》说“如果虞人张开猎弩”,就是这个意思。初九本来与六四相应,而九五在它上面。初九如果不审度九五,却想占有自己的应爻,就是不衡量德行、不估量力量,这样怎么会不遭遇危险和羞辱呢?所以说“有他不燕”,“燕”是安宁。初九爻体端正而处在下位,能够自己估量德行,知道自己不是九五的对手,于是安守臣子的节操,不敢同九五争夺民众,这样才能保全自己的吉祥。如果有别的志向,就不是安宁之道。所以孔子说“初九审度形势则吉祥,志向还没有改变”。它处于下位,又居初位,所以志向还没有改变;因此免除了没有审度形势的过失,获得保全自身的吉祥。如果像上九那样使鸡鸣之声登上天位,它的凶祸就无法逃避了。九二:鹤在幽暗处鸣叫,它的同类小鹤应和它。我有美好的爵位,要同你一起分用它。《象传》说:它的同类小鹤应和它,是发自内心的愿望。九二属于震,以阳爻居柔位,处在下卦中央,上面没有相应的爻,却承接六三。六三属于艮、巽。所以说“鹤在幽暗处鸣叫,它的同类小鹤应和它”。震有喜悦鸣叫的象,又有鹤的象,所以有鸣鹤之象。九居二位,所以有处在阴位的象。九二承接六三,六三的爻体为巽,以巽顺从震,所以有“它的同类小鹤应和它”的象。巽对于震来说,男女都是长者,把它们看作夫妇是可以的;为什么却称为子呢?答:君臣、父子、夫妇,各种关系的象都可以贯通,只看取象的角度如何。震属木,巽属木火;震在东方,巽在东南。以木生火并传递下去,是父子之象。中孚成卦,是由羽虫孵卵而成,所以把三、四两爻称为子,是合适的。鹤是阳鸟,在阴处鸣叫,是要教习自己的小鹤,所以说“我有美好的爵位,要同你一起分用它”。“靡”字有的版本作“靡散”。阳代表实,阴代表虚。九二自己说“我有美好的爵位”,要同你分散共享它,是希望它的同类小鹤应和自己,所以孔子说“它的同类小鹤应和它,是发自内心的愿望”。所谓“发自内心的愿望”,大概就是九二的真实情意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九二虽然刚健而居中,却没有处在相应的正位;六三虽然柔顺而属于巽,却与上九相应,所以它究竟趋向哪一方、顺从还是违背,特别还没有确定。那么,古人教化引导百姓,唯恐达不到效果,难道也像鸣鹤希望小鹤应和自己一样吗?各家解释都认为“应和,是发自内心的愿望”,我认为不是这样。卦中只有九二、九五居中,九二处在尊位,并不是九二所能当作儿子的。假如真是九二发自内心的愿望,就不会有“我有美好的爵位”这句话了。先拟定思考,然后发言;先审议,然后行动;通过拟议来成就变化,说的或许就是这里吧?孔子说:“君子居处在自己的屋室中,发出的言语是善的,千里之外的人都会应和,何况近处的人呢?居处在自己的屋室中,发出的言语是不善的,千里之外的人都会违背,何况近处的人呢?言语从自身发出,影响到民众;行为在近处被废止,也会在远处显现。言语和行为,是君子的关键;关键一经发动,就会招致荣辱。言语和行为,是君子用来感动天地的东西,怎么可以不谨慎呢?”鹤,是君子的譬喻;居处在自己的屋室,是“在阴处”的譬喻;发出言语,是鸣叫的譬喻。然而它的言语善还是不善,别人应和还是不应和,还不能预知。九二说:“我有美好的爵位,要同你一起分用。” 六三说“有时击鼓,有时停止;有时哭泣,有时歌唱”,那么它所说的“你”未必会应和。古今谈论《易》的人,都把九二一爻看作中孚诚信最盛的地方,这是错的。中孚的教化,是不用言语也能使人信服;九二是凭言语胜过他人,怎么能说是最盛呢?如果把它看作教化尚未完全取得信服,如同周公多次发布诰令、盘庚告诫民众,那就没有失去它的意义。六三:遇到对手,有时击鼓,有时停止;有时哭泣,有时歌唱。《象传》说:有时击鼓,有时停止,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
六三,上体为艮,下軆为巽。以阴居刚,而在下卦之上,应上九之兑,而乗九二之震,故曰得敌。《春秋传》曰:“嘉耦曰妃,怒耦曰仇,仇敌也。”六三之于上九,有艮兊之合焉。然三以柔而体艮,上以刚而体兊。兊反居上,艮反居下,是以谓之敌也。故曰:“或皷或罢,或泣或歌。”震为鸣,故有或皷之象。艮为止,故有或罢之象。兊为口舌,巽为进退,为不果,故有或泣或歌之象。六三当中孚之时,近于九二,宜不约而孚矣。然以柔乗刚,不当其位,又有上九为之应焉,是以皷罢泣歌之无常也。故子曰:“或皷或罢,位不当也。”惟其位之不当,是以不安其分,躁妄而求,凶之道也。然爻不言凶者,为其近于九二,幸其和之,则免于凶矣。是以九二、六三但言君子小人之情状,而不着其吉凶。至于翰音登于天,然后系之凶也。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象曰:马匹亡,絶▯上也。六四上体为巽,下体为艮,以阴居柔而在上卦之下,应初九之兊而承九五之震,故曰月几望,马匹亡。月,阴物也;马,阳也。人臣之义,譬如月焉,受日以为明者也;譬如马焉,任重而致逺者也。六四上承九五以巽遇震,故有月望之象;下应初九以艮遇兊故有马匹之象。月之既望,则盈而将亏矣;马之过匹,则逸而泛驾矣。四当中孚之时,居近君之位,上挛于五而下絶于初,故于月为几望,于马匹亡矣,故曰无咎。月几望,望则无亏损之变;马亡其匹,则无奔轶之虞,是以系之无咎也。或曰:四于初为正应,乌知其绝之欤?曰:孚者化也,阴阳合而化生也。是故阴之情欲升,阳之情欲降,然后为孚之时也。六三之于九二,所以皷罢泣歌之无常者,正以其位之不当而升降之殊情耳。六四在上,初九在下,其绝之也不亦宜乎?故子曰:马匹亡,绝类上也。为臣之奉公而无私,得主而丧朋,斯为无咎矣。或曰:初九以刚而体兊六四以柔而体艮,其谓之▯何也?曰:兊与艮为匹,而于巽为▯矣。爻言匹而象言▯互明之也。曰:若是则君子之得君子也,不与其▯并进已乎?曰:非此之谓也。君子和而不同,周而不比,见善而称,知贤而举,岂特比而同之哉乎?曰: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言致一也。茍无致一之诚心,而二三其徳,唯利是从,欲上下之交孚,难矣。此圣人之所以戒之也,非谓其不可引▯而聚于王朝也。夫言各有当,易称比吉,而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同人亨,而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利者,义之和,而子曰:小人喻于利。是皆文同而义异,不可以害其辞防也。九五,有孚挛如,无咎。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九五震也,以阳居刚而在上卦之中,下无其应而乗乎六四。四艮巽也,故曰有孚挛如,无咎。中孚六爻唯五为有孚者,则刚徤中正,不言而信,孚之至也。《易》以异体之合为交,如同体之合为挛,如有牵挛固结之义也。四为巽,五为震,刚中而柔内,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是以其孚牵挛固结之义可解也。然而不系之吉,而但言无咎者,下无正应故也。若以六居二,则有孚惠心,勿问元吉矣。变孚之二得益之象,岂不然哉?若大有九二与六五为应,亦曰厥孚交如,威如吉也。今九五、六四君臣相孚,有挛如之象,然其孚未及乎天下,是以但言无咎而已。小畜之九五曰有孚挛如,亦以六四之臣与之合志,而无咎之辞系于阴爻也。然小畜四五两言有孚,而中孚独言于五者,彼以小畜成卦,非两言其孚不足以明六四之志;此以中孚成卦,独言于五,而四之义该矣。故子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唯其位之正当,是以君不置疑于其臣,臣不避嫌于其君,然后为中孚之至也。九翰音登于天,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上九,兊也,以阳居柔而在上卦之上,应乎六三。三,艮巽也,故曰:翰音登于天。翰音,鸡也。礼,鸡曰翰音。五上天位也,巽为鸡而应于上九,故有翰音登天之象。夫鸡者,仰而号,俛而啄,飞乎枋榆之下,而鸣于墙屋之间,是其智力之所及也。鸡而欲登天,非其任矣,故曰:贞凶。以此为贞凶,求其和。六三之巽乗于九二之震,二鸣于阴以求其和,宜若与之交孚矣。然为其柔上而刚下,故三不顺于二,自以体艮而欲应于上。上九之兑泽上于天,既不可以居矣,六三又从而从之,小人相与觊觎非望,是以有翰音于天之象也。故子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飞龙在天,岂鸡之任哉?説者或以中孚既有鸟卵之象,则翰音登天,是卵翼而飞鸟矣。若如所论,何自凶哉?
译六三上体为艮,下体为巽。以阴爻居刚位,处在下卦的上方,与上九的兑相应,又乘凌九二的震,所以说“遇到对手”。《春秋左氏传》说:“美好的配偶称为妃,愤怒相对的配偶称为仇;仇就是敌。”六三与上九之间有艮、兑相合的关系。但六三柔弱而爻体为艮,上九刚健而爻体为兑;兑反而在上,艮反而在下,所以称为敌。因此说“有时击鼓,有时停止;有时哭泣,有时歌唱”。震为鸣叫,所以有击鼓之象;艮为停止,所以有停止之象;兑为口舌,巽为进退、犹疑不决,所以有哭泣或歌唱之象。六三处于中孚之时,接近九二,本来应当不待约定就能互信。然而它以柔爻乘刚爻,位置不恰当,又有上九与它相应,所以击鼓、停止、哭泣、歌唱变化无常。因此孔子说“有时击鼓,有时停止,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正因为位置不恰当,所以不能安守本分,躁动妄求,这是招致凶祸的道路。但爻辞不说凶,是因为它接近九二,幸而九二能够应和它,就可以免除凶祸。因此九二、六三只说君子和小人的情状,而没有明说吉凶。直到“鸣鸡之声登上天位”,才系以凶辞。六四:月亮接近望日,马失去了同伴,没有灾咎。《象传》说:马失去了同伴,是断绝同类而向上亲附。六四上体为巽,下体为艮,以阴爻居柔位,处在上卦的下方,与初九的兑相应,又承接九五的震,所以说“月亮接近望日,马失去了同伴”。月是阴类,马是阳类。臣子的道义,譬如月亮,是接受太阳的光而明亮;又譬如马,承担重任而到达远方。六四向上承接九五,以巽遇震,所以有月亮接近望日的象;向下与初九相应,以艮遇兑,所以有马失同伴的象。月亮到了望日,就盈满而将要亏损;马超过成对的同伴,就会逸奔而难以驾驭。六四处在中孚之时,位居接近君主的位置,上面牵系于九五,下面断绝初九,所以对月来说是接近望日,对马来说是失去同伴,因此说没有灾咎。月亮接近望日,已经望满,就没有亏损的变化;马失去同伴,就没有奔驰逃逸的忧虑,所以系以“无咎”。有人说:六四与初九是正应,怎么知道它会断绝呢?答:所谓孚,就是教化;阴阳相合而化生。阴的情势想上升,阳的情势想下降,然后才是相孚之时。六三对于九二之所以击鼓、停止、哭泣、歌唱而变化无常,正是因为位置不恰当,阴阳升降的情势不同。六四在上,初九在下,它断绝初九,不也是合宜的吗?所以孔子说:马失去同伴,是断绝同类而向上亲附。臣子奉公而无私,得到君主却失去朋党,这样才是没有灾咎。有人问:初九刚健而爻体为兑,六四柔弱而爻体为艮,为什么称它们为“类”呢?答:兑与艮互为匹配,而对于巽来说则属于同类。爻辞说“匹”,《象传》说“类”,是互相发明。又问:如果这样,那么君子得到君子,难道不就是让同类一起进用吗?答:不是这个意思。君子和而不同,周遍而不结党;见到善人就称许,知道贤能就举荐,难道只是亲比并使他们相同吗?又问:《易》说“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是说归于专一。假如没有归于专一的诚心,而是品德三心二意,只追逐利益,想使上下相互信服,就很困难。这正是圣人所要告诫的,并不是说不可以引导同类聚集于王朝。言语各有适用之处,《易》说“比吉”,孔子却说“君子周而不比”;《同人》说“亨”,孔子却说“君子和而不同”;利益是义理的和合,孔子却说“小人喻于利”。这些都是文字相同而意义不同,不能因此损害它们各自的辞义。九五:有诚信而相互牵系,没有灾咎。《象传》说:有诚信而相互牵系,是因为所处的位置正当。九五属于震,以阳爻居刚位,处在上卦中央,下面没有相应的爻,却乘临六四。六四属于艮、巽,所以说“有诚信而相互牵系,没有灾咎”。中孚六爻中只有九五说“有诚信”,因为它刚健、中正,不用言语也能使人信服,是诚信的最高境界。《易》把不同卦体之间的相合称为交,把同一卦体之间的相合称为挛,含有牵系、缠结、牢固结合的意思。六四为巽,九五为震,内里柔顺而外表刚健,刚在上而柔在下,雷与风相互配合,顺从而发动,所以可以解释为诚信相互牵系、缠结牢固。然而不系以“吉”,只说“无咎”,是因为下面没有正应。如果九五处在六二的位置,就会是“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把中孚的九五变为阴爻而得到益卦的象,难道不是这样吗?例如《大有》的九二与六五相应,也说“其孚交如,威如吉”。如今九五、六四君臣相互信服,有相互牵系的象,但这种诚信还没有达到天下,所以只说没有灾咎而已。《小畜》的九五说“有孚挛如”,也是因为六四这个臣子与它志向相合,所以没有灾咎的辞句系在阴爻上。然而《小畜》四、五两爻都说有诚信,而中孚只在九五说,是因为《小畜》以六爻成卦,如果不两次说明诚信,就不足以表明六四的志向。这里是以中孚成卦,所以只在九五说有诚信,而六四的意义也就包括在其中了。因此孔子说“有诚信而相互牵系,是因为所处的位置正当”。正因为位置正当,所以君主不怀疑臣子,臣子也不在君主面前回避嫌疑,这才是中孚的最高境界。上九:鸣鸡之声登上天位,守正则凶。《象传》说:鸣鸡之声登上天位,怎么能够长久呢?上九属于兑,以阳爻居柔位,处在上卦的最上方,与六三相应。六三属于艮、巽,所以说“鸣鸡之声登上天位”。“翰音”就是鸡。按照礼制,鸡称为翰音。五、上是天位,巽有鸡的象,又与上九相应,所以有鸣鸡登天的象。鸡这种动物,抬头鸣叫,低头啄食,只能在榆树枝下飞翔,在墙屋之间鸣叫,这就是它的智慧和力量所能达到的范围。鸡却想登上天位,不是它所能承担的,所以说“守正则凶”。把这种情形定为守正则凶,是因为它寻求同九二相和。六三的巽乘临九二的震,九二在阴处鸣叫以求应和,本来似乎应当与六三相互诚信。然而由于六三柔在上、九二刚在下,六三不顺从九二,反而以自己的艮体想要应上九。上九的兑泽处在天上,已经不是可以居处的地方,六三又跟随它,小人彼此相交而觊觎非分之望,所以有鸣鸡登天的象。因此孔子说“鸣鸡之声登上天位,怎么能够长久呢?”飞龙可以在天上,难道是鸡所能承担的吗?有的解释者认为,中孚既然有鸟卵的象,那么鸣鸡登天就是卵孵化成鸟而飞。如果照这种说法,为什么还会凶呢?
序卦曰:「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小过中孚之变也,自孚之过兊变为艮,巽变为震,六爻尽易而成也。震与巽艮配也,刚柔相信,然后志合而道行,故中孚以巽兊而含震艮,以四阳而包二阴。小过以震艮而合巽兊,以四阴而包二阳,明其志合而道行也。行而谓之过,何也?曰:世方承平,则常得乎中道,及其矫枉救▯,则不能无过于常,此过之所以为行也。是故有小过,有大过。阳为大,隂为小。大过者,阳过乎阴,四阳而二隂也。小过者,阴过乎阳,四阴而二阳也。然颐之四阳曷不为小过,中孚之四阳▯不为大过乎?曰:过之为言,过常以适变者也。唯外柔而内刚者,能通变以行权,柔内而刚外者,非其任也。故颐四阴二阳,取口实之象,孚二阴四阳,取卵化之象。颐之序曰: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孚之序曰: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是则所谓过者,非徒过越而已,君子之有所动有所行,过常而适变之义也。不有其信,其何以行之哉?此小过之所以次中孚也。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曰:小过,小者过而亨者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过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下艮上震,成卦曰小过者,初为艮,二为巽,三为兊,四为震。震动也,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谓之小过,何也?为其有巽兑之象焉。震长男也,巽长女也,艮少男,兊少女也。震居三四而失其位,巽居二五而执其权,是以为小者之过也。震为雷,巽为风,艮为山,兊为泽。雷风皷舞于山泽,而草木鸟兽鱼鼈之生以遂然,其所振动不能无小有所过焉,是以谓之小过也。小过亨,利贞,何谓也?曰:小过有震巽艮兊之体,则宜有元亨利贞之辞。然中孚有卵化之象,小过有飞鸟之象,鸟飞则羽翼既成矣,是以不系之元而但云亨利贞也。圣人之道极乎中庸,过与不及其失均也。然而治教政刑每有偏而不起之处,世之君子茍欲起而救之,必待小有所过然后能反俗之弊而归之于中庸,是则虽谓之过乃时中也,因世俗耳目之所不常见而谓之过耳。是故大者过,谓大事之过也,亦谓尊者之过也。小者过,谓小事之过也,亦谓卑者之过也。或谓小者为小人,非也,小人不可一日用于天下,圣人之戒深切着明矣,况其过越而亨乎?能大事之过将以拨乱而反正也,小事之过将以矫▯而适中也。尊者之过,君骄而臣谀也;卑者之过,臣强而主弱也。君矫臣谀,故以栋挠象之;臣强主弱,故以飞鸟象之。然以其刚过而得中,故谓之大过;以其柔过而得中,故谓之小过也。君子过言则民作辞,过动则民作则,过乎恭所以矫其慢,过乎哀所以矫其易,过乎俭所以矫其奢,过之所以为亨也。然恭不至于辱,哀不极于毁,俭不入于陋,过之所以为利贞也。贞者,正也。君子之矫,在救▯,期于正而已矣。故子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寒往则暑来,暑徃则寒来。以震代艮,以兊▯巽,其与时偕行之象乎?损之▯曰:二簋应有时,损刚盖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夫亨至于二簋,可谓过乎俭矣,然与时偕行,不为过也。譬如冬裘夏葛,非其时而服之,得不谓之过乎?可小事,不可大事,何谓也?曰:小过,阴居二五,柔得中也。柔得中者,臣不失其道也。臣不失其道,则凡欲骄枉而救▯,事之小者,可为也。阳居三四,则失位而不中也。刚失位而不中者,君失其道也。君失其道而臣得之,茍欲大有所为,不几于作福作威者乎?是以不可大事也。聧之六五得中,亦曰小事吉。丰之九三不中,亦曰不可大事也。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何谓也?曰:小过,有飞鸟之象焉。二阳在内,为腹背之象。四隂在外,为羽翰之象。鸟之飞止,不在腹背,而在于羽翼,则是君无为而臣用事之譬也。鸟飞在上,而遗音在下,则是位高而名盛之譬也。震为善鸣,故有遗音之象。鸟逆而上者也,愈上则其势愈逆,将无以托其足而蔑其音。下则其势顺,斯有以安其身而全其名。故曰: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下则为伊周,上则为莽卓也。伊尹之复政厥辟,周公之复子明辟,皆鸟飞而能下者也,可不为大吉乎?夫大权不可久执,大名不可久居,处人臣之极任,天下之重,未必皆有还政复辟之事,但能谦恭卑巽,畏逺权势,则可以保其富贵而全其令名,亦下之义也。是以周公既复辟,北面就臣位,鞠躬如畏然,得其道矣。夫周公以叔父之亲,居宰执之尊,至于鞠躬如畏,不亦过乎恭者哉?然势疑则隙生,位高而毁至,不若是不可也。其亦与时行之义乎?
译《序卦传》说:“有了诚信,就一定会实行,所以接着是小过卦。” 小过是中孚的变化卦:中孚的兑变为艮,巽变为震,六爻全部变换而成。震与巽、艮相配,刚柔相互信任,然后志向相合、道路得以实行。所以中孚以巽、兑包含震、艮,以四阳包围二阴;小过则以震、艮配合巽、兑,以四阴包围二阳,说明志向相合而道路得以实行。已经实行却称为“过”,为什么呢?答:世道正处于承平时,通常能够走中正之道;等到矫正偏差、挽救弊病时,就不可能不稍微超过平常,所以这里的“过”正是实行的意思。因此有小过,也有大过。阳为大,阴为小。大过,是阳超过阴,由四阳二阴组成;小过,是阴超过阳,由四阴二阳组成。然而颐卦有四阴二阳,为什么不称小过;中孚有四阳二阴,为什么不称大过呢?答:“过”是超过常规以适应变化。只有外柔而内刚的人,才能通达变化、实行权宜;内柔而外刚的人,不适合承担这种任务。所以颐卦四阴二阳,取口中充实的象;中孚二阴四阳,取卵化的象。《颐》的《序卦传》说:不能养育,就不能有所行动,所以接着是大过。《孚》的《序卦传》说:有了诚信,就一定会实行,所以接着是小过。这样看来,所谓“过”,并不只是超过而已,而是君子有所行动、有所施行,超越常规而适应变化的意思。没有诚信,凭什么实行呢?这就是小过所以排在中孚之后的原因。小过卦:亨通,利于守正。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像飞鸟留下鸣声,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为吉祥。《彖传》说:小过,是阴柔超过阳刚;之所以亨通,是因为这种超过有利于守正,能够顺应时势而行动。柔爻居中,所以小过吉祥。刚爻失位而不居中,所以不可以做大事。卦中有飞鸟的象:飞鸟留下鸣声,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为吉祥,因为向上违逆,向下顺从。下卦为艮,上卦为震,形成小过卦时,初爻为艮,二爻为巽,三爻为兑,四爻为震。震是行动,艮是停止;时当停止就停止,时当行动就行动,这称为小过,为什么呢?因为卦中有巽、兑的象。震是长男,巽是长女,艮是少男,兑是少女。震处在三、四位而失去正位,巽处在二、五位而掌握权力,所以是小者的过。震为雷,巽为风,艮为山,兑为泽。雷和风在山泽之间鼓动,使草木、鸟兽、鱼鳖得以生长繁衍;但这种振动不可能一点小小的超过也没有,所以称为小过。小过亨通、利于守正,是什么意思?答:小过具有震、巽、艮、兑的卦体,本来应当有元、亨、利、贞的辞句。然而中孚有卵化的象,小过有飞鸟的象;鸟飞起来时羽翼已经长成,所以不系“元”,只说“亨、利、贞”。圣人的道理以中庸为极致,超过和不足所造成的过失是相同的。然而治理、教化、政令、刑法常常有偏失而不能振兴的地方,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起而挽救,必定要等到稍微超过常规以后,才能扭转世俗的弊病,使它归于中庸。这样看来,虽然称为“过”,其实是合于时势的中道,只是因为不符合世俗耳目平常所见,所以称为“过”。因此,大过,是说大事上的超过,也说尊贵者的超过;小过,是说小事上的超过,也说卑下者的超过。有人说小者就是小人,不对。小人一天也不能用于治理天下,圣人的戒示已经深切明白了,何况还能凭超过常规而亨通吗?超过大事,是为了拨乱反正;超过小事,是为了矫正弊病而归于适中。尊贵者的超过,是君主骄傲而臣下阿谀;卑下者的超过,是臣下强盛而君主衰弱。君主矫正臣下的阿谀,所以用栋梁弯曲来取象;臣下强盛而君主衰弱,所以用飞鸟来取象。然而因为刚爻超过而能居中,所以称为大过;因为柔爻超过而能居中,所以称为小过。君子的言语稍有超过,百姓就把它当作言辞规范;君子的行动稍有超过,百姓就把它当作行为准则。超过平常的恭敬,是为了矫正怠慢;超过平常的哀痛,是为了矫正轻易;超过平常的节俭,是为了矫正奢侈;这就是“过”所以能够亨通。但恭敬不能达到屈辱,哀痛不能达到毁伤,节俭不能陷入鄙陋;这就是“过”所以有利于守正。贞就是正。君子的矫正,是为了挽救弊病,目标只是归于正道。因此孔子说:小过,是小者有所超过而能够亨通;这种超过有利于守正,是随着时势而行动。寒气过去,暑气就来;暑气过去,寒气就来。以震代替艮,以兑代替巽,难道不是与时势一同运行的象吗?《损卦》的《彖传》说:“两簋祭品,要适合时宜;损减刚、增益柔,也有适当的时机;损益、盈虚,都要随着时势运行。”亨通竟然达到只用两簋祭品,可以说是过于节俭了;但因为合乎时宜,所以不算过分。譬如冬天穿皮衣,夏天穿葛衣;如果不是相应的时令却穿它,难道不可以称为过分吗?“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是什么意思?答:小过中阴爻居二、五位,柔爻得中。柔爻得中,是臣子没有失去自己的道。臣子没有失道,那么凡是想矫正偏失、挽救弊病的事情,只要是小事,都可以做。阳爻居三、四位,失去正位而且不居中。刚爻失位而不居中,是君主失去了自己的道。君主失道而臣子得道,如果想大有作为,岂不近于擅自作福作威吗?所以不可以做大事。《睽卦》六五得中,也说“小事吉”;《丰卦》九三不居中,也说“不可以做大事”。“飞鸟留下鸣声,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为吉祥”,是什么意思?答:小过有飞鸟的象。两个阳爻在内部,是腹部和背部的象;四个阴爻在外部,是羽毛和翅膀的象。鸟的飞行和停息,不取决于腹背,而取决于羽翼;这就是君主无为而臣下掌权的譬喻。鸟飞在上,而鸣声留在下,这是地位高而声名盛大的譬喻。震善于鸣叫,所以有留下鸣声的象。鸟向上飞是逆势,越向上势头越违逆,最后将无处安足,鸣声也会被轻视;向下则势顺,就能安顿自身、保全名声。所以说“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为吉祥”,因为向上违逆而向下顺从。向下就成为伊尹、周公,向上就成为王莽、董卓。伊尹把政权归还给君主,周公把政权归还给成王,都是飞鸟能够向下,难道不能称为大吉吗?大权不能长久掌握,大名不能长久占有。处在人臣最高的职任、承担天下重任的人,未必都有归还政权、复位君主的事情,但只要能谦恭卑下、敬畏并远离权势,就可以保全富贵和美名,这也是向下的意义。因此周公归还政权以后,面向北方处在臣位,恭敬弯腰,像有所畏惧一样,得到了应有的道理。周公以叔父的亲属关系,处在宰相执政的尊位,却恭敬弯腰如有畏惧,难道不是过分恭敬吗?然而形势一旦引起疑忌,嫌隙就会产生;地位高了,毁谤就会到来,不这样做就不行。这不也是随着时势而行动的意义吗?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山者,艮也;雷者,震也。雷行天下,无所不震。今云山上有雷,是雷久居于山也。雷久于山,山之草木鸟兽将有震而僵毙者,得不谓之过乎?然其过小,其发生之功大,是以谓之小过也。君子之所为惊世骇俗之行,以新起斯民耳目者,凡皆以趍变而矫弊也。则复其亦若此也。然过趍变之事,不止于恭、哀、俭,而特言是三者,葢人之过各于其党。君子之过,常过乎厚,是三者君子之过也。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司败遂疑其党,而夫子亦自受其过,是则过乎恭也。当是之时,讪上之俗成,慢君之风靡,安得不小有所过以救之与?是以夫子入公门,鞠躬屏气,升降踧踖,事君尽礼,人以为謟,不亦小过之义乎?至若正考父三命尽循墙而走,曽子水浆不入口七日,宴子一狐裘三十年,未必皆过也。君子所以矫世俗之弊,引之于常道而止也。杂卦曰小过过也小过成卦,以四阴过二阳而成。共在六爻,以过与不及为义。过乎九三者,六二、上六也;过乎九四者,六五、初六也。然六二之于九三,九四之于六五,多寡适平,无以相过。唯初六、上六则过之逺矣。人臣之势,逺过于君,岂能久而无变?也是以初、上皆有飞鸟之凶,而六二、九四之无咎,九三之凶,六五之不雨,皆以相过不及而取之耳。夫大畜、小畜皆畜也;大过、小过皆过也。而杂卦曰:“大畜,时也;小畜,寡也;大过,颠也;小过,过也。”茍非以六爻相杂,即其时也,以求其义,而强欲通之,未能有为之説者也。初六,飞鸟以凶。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初六,艮也。以阴居刚,而在下卦之下,承于六二之巽,而应乎九四。四,震兊也。故曰:“飞鸟以凶,以用也。”《春秋传》曰:“凡师能左右之曰以。”小过有飞鸟之象,初六则其羽翰也。震为动,艮为止,兊为説。震动而艮之兊説而从之,是四之动静之权,是身轻而羽重也。故有飞鸟以之之象。鸟为翰之,所以犹君为臣之所以也。为君而见以于臣,则生杀予夺皆出其手,欲无凶得乎?《书》曰:“臣之有作福作威,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斯之谓也。故子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言臣下专恣,左则欲左,右则欲右,为其上者无如之何也。其凶宜哉。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六二,巽也,以阴居柔而在下卦之中,上无其应,而承乎九三。三,震也,兊也,故曰:“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二承乎三,三有君父之象焉。二承乎四,四之于二,则其祖矣。▯应乎四而连于三,配祖则为妣,从君则为臣也。夫阴阳适称则为平,偏胜则为过。六二之于九四,则过之,以是过其祖也。阳为有余,阴为不足。六二之于九三,则弗过矣,是不及其君也。相违为暌,相值为过。六二之于初六,则过之矣,是过其妣,遇其臣也。夫君臣、父子、夫妇之际,尊卑之分,必致其严也。故子不可以过于父,臣不可以过于君,妇不可以过于夫,惧其凴陵而至于僣越也。若夫祖之与孙,则尊卑隔绝矣,虽过之而无嫌也。岂独无嫌,乃祖之所以愿于孙也。故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孙可以为王人尸,子不可以为父尹。”为人子者,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至于子,则欲其无忝而已,况又过其妣乎?“遇者,相得之谓也。”过祖而遇妣,祖之所不怒也。若过君而遇其臣,则君不能堪矣。“曰无咎”,初六于“曰”为悍妻,于三为强臣,二与之遇,宜若有咎矣。然二过祖而遇妣,则祖妣不失其爱;不及君而遇其臣,则君臣不失其欢,是以为无咎也。所以然者,二中正而柔顺故也。以巽从震,又何咎之有哉?六二一爻,居祖妣、君臣之间,不过其祖则为不肖,不遇其妣则为不顺,过其君则为不臣,不遇其臣则为不和,有一于此,凶咎随之。而象止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葢举一隅以待三隅之反耳。
译《象传》说:山上有雷,就是小过卦。君子因此在行为上过于恭敬,在丧事上过于哀痛,在用度上过于节俭。山就是艮,雷就是震。雷在天下运行,没有不震动的地方。如今说山上有雷,是说雷长久停留在山上。雷长久在山上,山中的草木鸟兽将会因震动而僵死,难道不可以称为过分吗?然而这种过分很小,而它发生万物的功劳很大,所以称为小过。君子所作惊动世俗、改变习俗的行为,都是为了更新百姓的见闻,大体都是趋向变化、矫正弊病。那么复卦大概也同样如此。但趋向变化的过分之事,不只在恭敬、哀痛、节俭三方面,而特别说这三者,是因为人的过失各在其同类之中。君子的过失,通常是过于厚重,这三件事正是君子的过失。陈司败问昭公知礼吗,孔子说“知礼”。司败于是怀疑孔子偏袒同党,而孔子自己也承受了这种过失,这就是过于恭敬。当时讥讽君上的习俗已经形成,轻慢君主的风气盛行,怎么能不稍微过分一些来挽救它呢?所以孔子进入国君的宫门,弯腰屏住呼吸;上下台阶时小心敬畏;侍奉君主完全合乎礼节,人们却认为他谄媚,这不正是小过的意义吗?至于正考父三次受命都沿着墙根快走,曾子七日不饮水浆,晏子一件狐裘穿了三十年,未必都是过分。君子只是用来矫正世俗的弊病,把世俗引回常道而停止。《杂卦传》说:“小过,就是超过。” 小过卦由四个阴爻超过两个阳爻而成。落实到六爻,以超过和不足为义。超过九三的是六二、上六;超过九四的是六五、初六。然而六二对于九三、九四对于六五,数量大致相等,不能说彼此有超过。只有初六、上六超过得很远。人臣的势力远远超过君主,怎么能够长久而没有变化?因此初六、上六都有飞鸟的凶象;六二、九四的无咎,九三的凶,六五的不下雨,都是根据相互超过或不足而取义。大畜、小畜都是“畜”;大过、小过都是“过”。但《杂卦传》说:“大畜,是时;小畜,是少;大过,是颠;小过,是过。”假如不根据六爻相互错杂的关系,只从卦的时义去求解释,却勉强想把它们贯通起来,就不能成为有作为的说法。初六:飞鸟凭借其势而动,带来凶祸。《象传》说:飞鸟凭借其势而凶,是因为已经无法挽回。初六属于艮,以阴爻居刚位,处在下卦的最下方,承接六二的巽,与九四相应。九四属于震、兑。因此说“飞鸟凭借它而凶,是因为被它所利用”。《春秋左氏传》说:“凡是军队能够左右它的人,称为以。”小过有飞鸟的象,初六就是它的羽翼。震为行动,艮为停止,兑为喜悦;震行动而艮使之停止,兑喜悦而顺从它,这说明九四掌握着行动和停止的权力,是身体轻而羽翼沉重。因此有飞鸟凭借它而动的象。鸟是凭借羽翼飞行的,正如君主是凭借臣下办事的。君主反而被臣下利用,那么生杀予夺都出自臣下之手,想没有凶祸能够吗?《尚书》说:“臣下如果擅自作福作威,就会使你的家族受害,使你的国家遭凶。”说的就是这种情形。因此孔子说“飞鸟凭借其势而凶,是因为已经无法挽回”。意思是臣下专横放肆,想向左就向左,想向右就向右,作为君上的人对他无可奈何。它的凶祸当然如此。六二:超过祖父,遇到祖母;没有超过君主,却遇到臣子,没有灾咎。《象传》说:没有超过君主,是因为臣子不可以超过君主。六二属于巽,以阴爻居柔位,处在下卦中央,上面没有相应的爻,却承接九三。九三属于震、兑,所以说“超过祖父,遇到祖母;没有超过君主,却遇到臣子”。六二承接九三,九三有君主和父亲的象。六二承接九四,九四对于六二来说就是祖父。六二本来与九四相应,又连接于九三;配合祖父就是祖母,跟随君主就是臣子。阴阳相称就是平衡,一方偏胜就是超过。六二对于九四来说超过了,所以说超过祖父。阳代表有余,阴代表不足。六二对于九三来说没有超过,所以说没有超过君主。彼此相违叫睽,彼此相遇叫过。六二对于初六来说超过了,所以说超过祖母,遇到臣子。君臣、父子、夫妇之间,尊卑的分际必须严格。因此儿子不可以超过父亲,臣子不可以超过君主,妻子不可以超过丈夫,怕的是凌驾而达到僭越。至于祖父和孙子,尊卑之间隔得很远,即使超过也没有嫌疑。不但没有嫌疑,反而是祖父对孙子的愿望。所以礼书说:“君子抱孙而不抱子;孙子可以作为王者的尸,儿子却不可以代替父亲任职。” 做人儿子的,不敢以自己的富贵凌驾于父亲和兄长之上;对于自己的儿子,只希望他不辱没祖先而已,何况还能超过祖母呢?“遇”是彼此相得的意思。超过祖父而遇到祖母,是祖父不会发怒的事情。如果超过君主而遇到臣子,君主就不能承受了。爻辞说“没有灾咎”:初六对于六二来说是悍妻,对于九三来说是强臣,六二与它相遇,本来似乎应当有灾咎。然而六二超过祖父而遇到祖母,于是祖父、祖母没有失去亲爱;没有超过君主而遇到臣子,于是君臣没有失去和悦,所以说没有灾咎。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六二居中得正而柔顺。以巽顺从震,又有什么灾咎呢?六二一爻处在祖母与祖父、君主与臣子的关系之间:不超过祖父,就是不肖;不遇祖母,就是不顺;超过君主,就是不臣;不遇臣子,就是不和。四者有一项,凶咎就会随之而来。但《象传》只说“没有超过君主,臣子不可以超过君主”,大概是举出一个方面,以等待由此推知另外三个方面。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之,凶。象曰:从或▯之,凶,如何也?九三上体为兊下体为震,以阳居刚而在下卦之上,应上六之艮,而乘六二之巽,故曰「弗过防之」。以九居三,不得其中,可谓过乎刚矣。然卦以小过为义,三非小也,故取诸阴爻而言「弗过」。「弗过」者,为六二言之也。六二居柔而承刚,体巽而从震,中正而在下,则其道矣。为其隂阳偏胜,宜若过焉,然方于九三,是乃不及,非过之也。三又以兑而应艮,艮为土,故有隄防之象。六二于三不为过,而三过以防之,民时不直其上也,故曰「从或▯之凶」。二弗过而三不能容,三过防而二不能堪,君臣不相安,必有大变。然六中正柔巽,终无犯上作乱之事,而三之从者或从其事矣,则人君忌刻而强愎,无故而疑大臣,则其刑威杀戮必将不得其中,而左右近习之习将惧诛而作难矣,故或之在内曰弑,在外曰戕,不测之变也。震为木,兑为金,震为决躁,兑为毁折,故有从或▯之象。晋灵公之事是已。春秋之世,晋有六卿,鲁有三家,葢小过之时也。赵盾虽强,家盾之为臣也,恭钦而忠顺,不为过也。灵公使贼杀之,伏甲攻之,嗾犬噬之,可谓甚矣。盾终不敢萌逆节,而穿实杀之,所谓「从或戕之」者矣。晋悼公、鲁昭公亦九三之居也,而栾、民、季孙皆非六二之臣,故不得待其从而自为之矣。昭公之免于弑者,防也,爻之称不亦宜乎?故子曰:「从或▯之凶,如何也?」孔子亲见当时之事,而盛爻繇之辞,故深叹其凶,言从者犹或戕之,则其防咎之形冝如何也。此与鼎之九四「覆公餗,信如何也」,辞防畧同。或曰:六二不及其君而遇其臣,故爻言无咎。今九三既成于凶,则二得为无咎乎?曰:吉凶无常,惟人所召。二为之臣,可以无咎,而三成于凶,则不得为无咎矣。然则赵盾亡而越竟,反而讨贼,庶其免乎?故夫子叹之曰:「惜也,越竟乃免。」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九四上体为震,下体为兑。以阳居柔,而在上卦之下,应初六之兑,而承六五之巽,故曰无咎。刚失位而不中,宜若有咎矣。为其与六五遇,刚柔相济,多寡适平,斯为无咎矣。故曰弗过遇之。小过之世,臣过乎君,今六五以隂居刚,而九四以阳居柔,有巽震之合焉,则不为过而为遇矣。君臣相遇,宜若可以有为,然小过之时,有君弱臣强之象,往而不戒,有危道焉。象之所谓可小事,不可大事也。故曰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贞者,正也。刚下而柔上,下震而上巽,非恒久之道,而又下应于初,有鼎折足之象,非特不可以大有为,将不宜永以为正也。故子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为其不当也,是以上承六五,不为遇而为过矣。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履霜坚冰,其斯之谓与?姤之彖曰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其二曰有攸往见凶,圣人见机而知著,垂戒深切,皆此▯也。六五,宻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宻云不雨,已上也。六五,巽也。以隂居刚,而在上卦之中,下无其应,而乗乎九四。四,震兑也。故曰:「宻云不雨,自我西郊。」云雨者,坎之象也。四为震,五为巽,而系之云雨,何哉?曰:震为雷,巽为风。雷震则云兴,风行则雨至也。然隂阳和而后雨,隂犹未离其▯,则为宻云而已。夫震之于巽,六五之于九四,有相求之义,宜其相与为雨矣。然四而兊焉,兊为西,西郊,阴之所也。其为宻云而不雨,不亦宜乎?所以然者,九四之兊下应于初六之艮,则其从五之志未能尊一,是以宻云而不雨也。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其是之谓乎?故曰:「公弋,取弋在穴。」五为王,四为公,弋,▯射也。巽为绳,兊为金,故有弋射之象。艮为黔啄之属,而在下卦之下,故有在穴之象。苏氏曰:「权臣用事,必有穴其间,而为之用者,莫若取以自明于天下,而天下信之矣。」楚使防子冯为令尹,有宠于防子者八人,皆元禄而多马。他日朝与申叔豫言不应,子冯请焉。申叔曰:「吾惧不免。」防子辞八人者,而后王之,亦取彼有穴之义也。故子曰:「宻云不雨,已上也。云也,上之天也。离其▯而之乎东北,则其施下矣。」小畜之▯曰:「宻云不雨,自我西郊。」亦巽兊之▯也。小畜以臣畜君,其宻为云而不雨者,尚往而未复也。小过以臣过君,其为宻云而不雨者,已上而未下也。君子之欲致其君而膏泽下于民者,可不思丧朋之义哉?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译九三:没有超过它,却加以防备;顺从者或许会杀害他,凶。《象传》说:顺从者或许会杀害他,凶,结果会怎样呢?九三上体为兑,下体为震。以阳爻居刚位,处在下卦的上方,与上六的艮相应,又乘凌六二的巽,所以说“没有超过它,却加以防备”。九居三位,没有处在中位,可以说是刚硬过分了。然而卦以小过为义,九三并非小者,所以从阴爻来说,取“没有超过”。所谓“没有超过”,是针对六二说的。六二居柔位而承接刚爻,爻体为巽而顺从震,居中得正而处在下位,这才是臣下的正道。因为阴阳有偏胜,本来似乎是超过了;但同九三相比,这其实是不足,而不是超过。九三又以兑与艮相应,艮为土,所以有堤防的象。六二对于九三并没有超过,九三却过分地防备六二,人民就不会正直地对待君上,所以说“顺从者或许会杀害他,凶”。六二没有超过而九三不能容忍,九三过分防备而六二不能承受,君臣不能相安,必然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六二居中得正而柔顺,最终没有侵犯君上、发动叛乱的事情;但九三的跟从者或许会跟着发动这种事情。这样,君主猜忌苛刻、刚愎自用,无缘无故怀疑大臣,那么刑威杀戮必将失去中道,左右近臣和亲信也会害怕被诛杀而发动变乱。所以在内部称为弑,在外部称为戕,是不可预料的变化。震为木,兑为金;震为果断急躁,兑为毁坏折断,所以有顺从者或许会杀害他的象。晋灵公的事情就是这样。春秋时期,晋国有六卿,鲁国有三家,大概正是小过的时代。赵盾虽然强盛,但作为臣子,恭敬谨慎而忠诚顺从,并没有超过本分。晋灵公派刺客杀他,又埋伏甲士攻击他,还唆使恶犬咬他,可以说过分至极。赵盾始终不敢萌生叛逆之节,后来赵穿果然杀了晋灵公,这就是所谓“顺从者或许会杀害他”。晋悼公、鲁昭公也处在九三的位置,而栾氏、三桓、季孙氏都不是六二那样的臣子,所以不能等待他们顺从后自行处理。鲁昭公能够免于被弑,是因为有所防备,爻辞这样称说不也合适吗?因此孔子说:“顺从者或许会杀害他,凶,结果会怎样呢?”孔子亲眼见到当时的事情,所以对爻辞中的凶义深深叹息,说连顺从者尚且有可能杀害他,那么这种防备所造成的灾咎,形势将会怎样呢?这同《鼎卦》九四“倾覆公爵的食物,实在会怎样呢”的辞意大致相同。有人说:六二没有超过君主而遇到臣子,所以爻辞说无咎。如今九三既然形成凶局,六二还能算无咎吗?答:吉凶没有固定不变的,只有看人自己招致什么。六二作为臣子,可以没有灾咎;九三形成凶局,就不能说无咎。那么,赵盾如果已经逃亡并越过国境,后来返回讨伐贼人,或许可以免除灾祸吧?所以孔子叹息说:“可惜啊,如果越过国境才返回,就可以免除了。” 九四:没有灾咎;没有超过它而与之相遇。前往会有危险,必须警戒,不可有所作为,不可长久守正。《象传》说:没有超过它而与之相遇,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前往会有危险,必须警戒,终究不能长久。九四上体为震,下体为兑。以阳爻居柔位,处在上卦的下方,与初六的兑相应,又承接六五的巽,所以说没有灾咎。刚爻失去正位而且不居中,本来似乎应当有灾咎;但它与六五相遇,刚柔相济,双方力量大致相等,所以没有灾咎。因此说“没有超过它而与之相遇”。小过的时代,是臣下超过君主;如今六五以阴爻居刚位,九四以阳爻居柔位,具有巽、震相合的关系,于是不再是超过,而是相遇。君臣相遇,本来似乎可以有所作为;然而在小过的时代,有君弱臣强的象,前往而不警戒,就有危险之道。这就是“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的意思。所以说“前往有危险,必须警戒;不可有所作为,不可长久守正”。贞就是正。刚在下而柔在上,下为震而上为巽,这不是长久之道;又向下与初六相应,有鼎折断足的象,不但不可以大有作为,也不适合长久把它当作正道。因此孔子说“没有超过它而与之相遇,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恰当”。正因为位置不恰当,向上承接六五,就不是相遇而是超过了。“前往有危险,必须警戒,终究不能长久”,说的就是这个。履卦《彖传》说“踩着霜,不可有所行动,因为坚冰将至”;姤卦《彖传》说“不可娶这个女子,不能同她长久相处”;姤卦九二又说“有所前往,将见凶祸”。圣人能够见到细微征兆而知道显著后果,垂下的戒示深切明确,都属于这一类。六五:密云不下雨,从我西郊而来。公用弋射,捕取那在穴中的鸟。《象传》说:密云不下雨,是因为已经上升。六五属于巽,以阴爻居刚位,处在上卦中央,下面没有相应的爻,却乘临九四。九四属于震、兑,所以说“密云不下雨,从我西郊而来”。云雨是坎的象。九四为震,六五为巽,却把云雨系在它们身上,为什么呢?答:震为雷,巽为风。雷震动则云气兴起,风运行则雨水到来。然而阴阳和谐以后才会下雨;阴还没有脱离同类,就只是密云而已。九四对于六五,六五对于九四,都有相互求取的意义,本来应当相互配合而下雨。然而九四又属于兑,兑为西,西郊是阴气聚集的地方。它成为密云而不下雨,不也是合宜的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九四的兑向下与初六的艮相应,所以它跟随六五的志向还不能专一;因此只是密云而不下雨。所谓“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说的或许就是这种情形。因此说“公用弋射,捕取那在穴中的鸟”。五是王位,四是公位;弋是带绳的箭,用来射取。巽为绳,兑为金,所以有弋射的象。艮是鸟类、黔啄之类的象,又处在下卦的最下方,所以有在穴中的象。苏氏说:“权臣掌权,必然有藏在其中、为他所利用的人;不如把这个人捕取出来,用来向天下表明自己,那么天下就会信服自己。” 楚国让防子冯担任令尹,受到防子冯宠爱的人有八个,他们都享有优厚俸禄,拥有很多马。后来有一天,入朝时申叔豫没有回应,子冯便请教他。申叔说:“我担心不能免祸。”防子冯辞退了那八个人,然后才重用申叔豫,也就是取“捕取那在穴中的鸟”的意义。因此孔子说:“密云不下雨,是因为已经上升。云气已经上升到天上;离开同类而前往东北,那么施布的雨泽就会向下。”《小畜》的《彖传》说“密云不下雨,从我西郊而来”,也是巽、兑的象。《小畜》是臣下畜止君主,它成为密云而不下雨,是因为还在向上而没有返回;小过是臣下超过君主,它成为密云而不下雨,是因为已经上升而还没有下降。君子想要使君主施恩,让恩泽降临百姓,难道可以不思考“丧朋”的意义吗?上六:没有相遇,却超过了;飞鸟被它牵连,凶,这叫灾祸。《象传》说:没有相遇,却超过了,是因为已经亢极。
上六,艮也。以阴居柔而在上卦之上,乗六五之巽而应乎九三。三,震兊也。故曰“弗遇过之上”。六之于六五,宜若遇矣。然二爻皆阴,无相与之意。上又偏胜,而应在九三。月乗陵六五之象,是以弗遇而过之也。或曰:“六二之于初六,其乗陵之象与?五上,君也,而爻谓之遇,何哉?”曰:“六二,臣也。初六,亦臣也。同▯而相从,斯谓之遇也。六五,君也,而上六乗之。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谓之遇则可乎?是以谓之过也。”故曰“飞鸟离之凶”,离,丽也。《诗》云“雉离于罗”,是也。上六,翰飞极高,而其体艮艮为止,故有网罗之象焉。然初上皆艮也。初六言“飞鸟以凶”,而此言“离之凶”者,初辞拟之,卒成之终也。故曰“是谓灾眚”。灾,天降也。眚,人为也。当小过之时,居穷上之势,难至无日矣。谓之灾,则有人为之咎焉。谓之眚,则有天降之罚焉。是则人祸天刑相因而猝至,不可逃也。复之上六曰“迷复,凶,有灾眚”,与此同义。故子曰“弗遇过之,已亢也”。亢则不与之遇,而过之矣。或曰:“扬雄有言:‘鸿飞冥冥,戈人何慕?’鸟飞愈高,则矰▯所不能及,何以反离于凶乎?”曰:“物之大小,皆有定分。分有所止,力有所穷。鸟飞愈高,其势必不能久,是以至于离凶也。”《干》之九五曰“飞龙在天”,上九曰“亢龙有悔”。夫龙,阳物也,升潜变化,不可制畜者也。飞而在天然,且亢而有悔,况飞鸟乎?然则扬雄所谓“鸿飞冥冥”,以譬君子逺人而辟患,良非善喻者也。若《易》之取象,则岂云尔哉?其在《渐》曰“鸿渐于磐,饮食衎衎”,斯其所以为全身逺害者与。
周易经传集解卷三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周易经传集解卷三十二
宋 林栗 撰
译上六属艮卦。阴爻居柔位,又在上卦之上,乘凌六五的巽,并与九三相应。九三属震、兑。所以上六爻辞说“不能相遇,反而超过了它”。六爻对于六五来说,本来似乎应当相遇;然而二爻都是阴,没有相互亲与的意思。上六又处于偏胜之地,而所应的是九三。这是月亮乘凌六五的象,所以不能相遇,反而越过了它。有人说:“六二对于初六,难道也有乘凌的象吗?五、上两爻是君位,爻辞却称为相遇,为什么?”回答说:“六二是臣,初六也是臣。同类而相互跟从,这才叫相遇。六五是君,上六却乘凌它。天上不能有两个太阳,百姓不能有两个君王,这能称为相遇吗?所以说是超过了它。”因此说“飞鸟被网罗捕获,是凶险的”。“离”就是附着。《诗经》说“雉鸟被网罗捕获”,就是这个意思。上六如鸟高飞到了极高处,但它的卦体是艮,艮有止的含义,所以有网罗的象。然而初六和上六都属艮。初六说“飞鸟因此凶险”,这里说“被捕获而凶”,是因为初爻只是比拟,最终在上爻得到完成。所以说“这就叫作灾眚”。“灾”是上天降下的灾害,“眚”是人为造成的过失。当小过之时处在穷极的上位,灾难很快就要到来了。称为“灾”,就是有人为此造成祸患;称为“眚”,就是有上天降下的惩罚。这就是说,人祸与天刑相互牵连而突然来到,是无法逃避的。《复》卦上六说“迷失于复,凶,有灾眚”,与这里意义相同。所以孔子说“不能相遇而超过了它”,是因为已经到了亢极之处。到了亢极,就不能与之相遇,只能越过它。有人说:“扬雄说过:‘鸿雁飞入幽冥之中,持戈的人还羡慕什么?’鸟飞得越高,弓弩和系箭的丝绳越不能射到它,为什么反而会遭遇凶险?”回答说:“万物大小都有一定的分限。分限有停止之处,力量也有穷尽之时。鸟飞得越高,它的势头必定不能长久,所以最终会遭遇被捕获的凶险。”《乾》卦九五说“飞龙在天”,上九说“亢龙有悔”。龙是阳类之物,能够升降潜藏、变化无穷,不是可以控制畜养的;它飞到天上尚且会亢极而有悔,何况飞鸟呢?那么扬雄所谓“鸿飞冥冥”,用来比喻君子远离人群以躲避祸患,确实不是好的比喻。如果按照《易经》取象,难道会这样说吗?《渐》卦说“鸿雁渐渐飞到磐石上,饮食和乐”,这才是保全自身、远离祸害的方法吧。《周易经传集解》卷三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周易经传集解》卷三十二 宋代林栗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