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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正传十四

春秋正传卷十三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47–163 段

春秋正传卷十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正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十四明湛若水撰僖公

【襄王八年】十有六年【齐桓四十二年,晋惠七年,卫文十六年,蔡庄二年,郑文二十九年,曹共九年,陈穆四年,杞成十一年,宋襄七年,秦穆十六年,楚成二十八年】

  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

正传》曰:「陨者,自上而下。五者,石之数。」《左氏》曰:「陨星也。」《谷梁》曰:「陨而后石也。」于宋四境之内,《曰宋书》「陨石于宋」,五纪异也。在天为星,在地为石,事之大异者也。

  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正传曰:「鹢水鸟,民所聚曰都。书『六鹢退飞过宋都』,纪异也。顺飞者其常,退飞者其异也。物之反常而异,则为灾。此过宋者,宋灾也。何以鲁史书之?有报则史书之,以纪天下之异也。其在天者,天下之异也。」公羊以为王者之后记异,非也。退飞,左氏以为风,非也。程子曰:「倒逆飞,必有气驱之也。」《春秋》所书灾异,皆天人响应,有致之之道。故石陨于宋,而言「陨石」;夷伯之庙震,而言「震夷伯之庙」。此天应之也。人以浅狭之见,以为无应,其实皆应之。然汉儒言灾异,皆牵合不足信。儒者见此,因尽废之。胡氏曰:「宋异书于鲁史,亦见当时诸侯有非所当告而告者矣。」何以不削乎?圣人因灾异以明天人感应之理,而着之于经,垂戒后世。如石陨于宋,而书曰「陨石」,此天应之也。和气致祥,乖气致异。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应于上。苟知其故,恐惧脩省,变可消矣。宋襄公以亡国之余,欲图霸业,五石陨,六鹢退飞,不自省其徳也。后五年有盂之执,又明年有▯之败,天之示人显矣。圣人所书之义明矣,可不察哉!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正传》曰:「季者,其字;友者,其名。鲁之贤大夫也。」书「公子季友卒」,纪国大夫之大故也。公羊曰:「其称季友何?贤也。」季子忠贤,在僖公有翼戴之勤,国君于大夫有临吊之礼,有赗赙之礼,故史书之。圣人存之,以着腹心手足之义。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正传》曰:「书鄫季姬卒,着亲亲之义也。礼,诸侯之女嫁为诸侯夫人者,有大功之服焉。故赴其卒,则史书之。圣人存之,以致亲亲之义耳。其书葬、不书葬,有諡、无諡,史有详畧耳。非以其贤否为亲疏也。何也?不以义掩恩也。」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

正传》曰:兹公孙名,乃叔牙之子叔孙戴伯也。书「公孙兹卒」,纪国大夫之变也。

冬,十有二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正传》曰:「书防于淮,纪恤小之义也。鄫为淮夷所病,故防以谋之。」左氏曰:「十二月,防于淮,谋鄫且东畧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齐有乱。」不果城而还。

  【襄王九年】十有七年【齐桓四十三年卒晋惠八年卫文十七年蔡庄三年郑文三十年曹共十年陈穆五年杞成十二年宋襄八年秦穆十七年楚成二十九年】

  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正传》曰:「英氏,小国,楚之与也。书『齐人、徐人伐英氏』,见桓公伯图之不竞也。」左氏曰:「春,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徐人舍楚归华,为楚所病。桓为伯主,宜约与国,告于天王,声大义以讨之,则攘夷尊华之义着矣。乃舍楚之大恶,而伐区区之英氏,所谓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不足以语伯矣。」

  夏灭项

正传》曰:「项,小国名书,夏灭项,则鲁僖并吞之罪见矣。」左氏曰:「师灭项,淮之防,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愚谓:「存亡继絶,大国所以字小也。鲁僖存鄫之谋未遂,而先有灭项之恶,鲁于是乎不竞矣。」

  秋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

正传》曰:“下鲁邑,书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讥失礼也。”左氏曰:“声姜以公故,防齐侯于卞。齐桓因鲁侯灭项以为讨,而止公。声姜出防,以解之。虽为有故而出,

译春秋正传卷十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正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十四 明代湛若水撰 僖公

【周襄王八年】鲁僖公十六年【齐桓公四十二年,晋惠公七年,卫文公十六年,蔡庄公二年,郑文公二十九年,曹共公九年,陈穆公四年,杞成公十一年,宋襄公七年,秦穆公十六年,楚成王二十八年】

春季,周王正月,戊申日初一,五块陨石落在宋国。

《正传》说:“‘陨’,是自上而下坠落。‘五’,是石头的数量。”《左传》说:“这是陨星。”《谷梁传》说:“先说‘陨’而后说‘石’。”在宋国四境之内,《宋国史书》记载“陨石落在宋国”,这是记录异常现象。在天上是星,在地上是石,这是重大的异常现象。

这个月,六只鹢鸟逆风飞过宋国都城。

《正传》说:“鹢是水鸟,百姓聚居的地方叫都。记载‘六只鹢鸟逆风飞过宋国都城’,是记录异常现象。顺风向飞是正常的,逆风向飞是异常的。事物反常而异常,就是灾祸。这飞过宋国的,是宋国的灾祸。为什么鲁国史官要记载呢?因为有报告,史官就记载,用来记录天下的异常现象。那些在天上的,是天下共同的异常现象。”《公羊传》认为是周天子的后裔记录异常,这是不对的。关于逆飞,《左传》认为是风造成的,这也是不对的。程颐说:“倒着逆着飞,必定有气流驱使它。”《春秋》所记载的灾异,都是天人感应,有导致这种现象的道理。所以石头落在宋国,就记载“陨石”;夷伯的庙宇震动,就记载“震夷伯之庙”。这是上天对人事的回应。人们以浅陋狭隘的看法,认为没有回应,其实都有回应。然而汉代儒生谈论灾异,都牵强附会,不足相信。后来的儒者看到这种情况,因而全部废弃了灾异说。胡安国说:“宋国的异常记载在鲁国史书中,也可见当时诸侯有不该报告却报告的情况。”为什么不删去呢?圣人借灾异来阐明天人感应的道理,并记载在经书中,作为后世的警戒。如石头落在宋国,就记载“陨石”,这是上天对人事的回应。和气招致吉祥,乖气招致异常。人事在下感应,天变在上响应。如果知道其中的缘故,恐惧并修省,灾变就可以消除。宋襄公凭借亡国后的残余力量,想图谋霸业,五块石头坠落,六只鹢鸟逆飞,他不自我反省德行。五年后有盂地被俘的事件,第二年又有泓水之战的失败,上天对人的警示非常明显了。圣人所记载的意义很明白,能不考察吗!

三月壬申日,公子季友去世。

《正传》说:“季,是他的字;友,是他的名。他是鲁国的贤大夫。”记载“公子季友去世”,是记录国家大夫的重大变故。《公羊传》说:“为什么称季友?因为他贤德。”季子忠诚贤能,在僖公即位时有辅佐拥戴的功劳,国君对大夫有临吊的礼节,有赠送助丧物品的礼节,所以史官记载。圣人保留这一记载,以彰显君臣如腹心手足般的道义。

夏季四月丙申日,鄫国季姬去世。

《正传》说:“记载鄫国季姬去世,是彰显亲爱亲属的道义。按照礼制,诸侯的女儿嫁给诸侯做夫人,有大功的丧服关系。所以报告她的去世,史官就记载。圣人保留这一记载,是为了推致亲爱亲属的道义罢了。记载或不记载葬礼,有谥号或无谥号,是史官记载的详略不同。并不是因为她的贤或不贤来决定亲疏。为什么呢?不因为道义而掩盖恩情。”

秋季七月甲子日,公孙兹去世。

《正传》说:“兹是公孙的名,他是叔牙的儿子叔孙戴伯。”记载“公孙兹去世”,是记录国家大夫的变故。

冬季,十二月,鲁僖公在淮地会见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

《正传》说:“记载在淮地会见,是记录体恤小国的道义。鄫国被淮夷侵扰困扰,所以会见以谋划对策。”《左传》说:“十二月,在淮地会见,谋划鄫国的事并且向东扩张。”修筑鄫国城墙,役夫们困苦,有人夜里登上土丘呼喊说:“齐国有动乱。”于是没有修筑城墙就回去了。

【周襄王九年】鲁僖公十七年【齐桓公四十三年去世,晋惠公八年,卫文公十七年,蔡庄公三年,郑文公三十年,曹共公十年,陈穆公五年,杞成公十二年,宋襄公八年,秦穆公十七年,楚成王二十九年】

春季,齐国人、徐国人攻打英氏。

《正传》说:“英氏,是小国,是楚国的盟友。记载‘齐国人、徐国人攻打英氏’,显示出齐桓公霸业的不振。”《左传》说:“春季,齐国人替徐国人攻打英氏,以报复娄林之战。徐国人背离楚国归附华氏,被楚国所困扰。齐桓公作为霸主,应当约束盟国,向周天子禀告,宣扬大义去讨伐,那么攘除夷狄、尊崇华夏的道义就彰显了。却舍弃楚国的大恶,去攻打小小的英氏,这就是所谓不能守三年之丧,却对细麻丧服的小节很考究,不足以谈论霸业。”

夏季,灭掉项国。

《正传》说:“项,是小国名。记载夏季灭项,那么鲁僖公兼并他国的罪过就显现了。”《左传》说:“军队灭掉项国,在淮地会见时,鲁僖公有诸侯间的事务没有回去,却攻取项国,齐国人认为这是讨伐而制止了他。”我认为:“保存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是大国用来爱护小国的。鲁僖公保存鄫国的谋划没有成功,却先有灭项的恶行,鲁国从此就不振了。”

秋季,夫人姜氏在卞地会见齐侯。

《正传》说:“卞是鲁国下邑,记载夫人姜氏在卞地会见齐侯,是讥讽失礼。”《左传》说:“声姜因为鲁侯的缘故,在卞地会见齐侯。齐桓公因为鲁侯灭项的事进行讨伐,而制止了鲁侯。声姜出宫会见,以化解此事。虽然是因为有缘故而出

然礼,妇人不外出,外出非正也。妇人无外事,外事非正也。鲁之诸姜,声姜为贤,其失礼如此,况其他乎?”

译然而按照礼制,妇女不应外出,外出是不合正道的。妇女不应参与外部的政务,参与外事是不合正道的。鲁国的姜姓夫人中,声姜算是贤德的,她失礼尚且如此,何况其他人呢?”

九月公至自防

正传》曰:「书公至自防,纪反面之礼也。公犹有诸侯之事也,而专云自防者,始以防而出,故不得不以防而至也。」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正传》曰:小白,齐侯名。桓公,霸主名之,亦无他义可知。书齐侯小白卒,纪霸主之大故也。赴至则书之。左氏曰:齐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少卫姬生惠公,郑姬生孝公,▯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华子生公子雍。公与管仲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太子。雍巫有宠于卫共姬,因寺人貂以荐羞于公,亦有宠。公许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羣吏,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殡。

【襄王十年】十有八年【宋襄九年,齐孝公昭元年,晋惠九年,卫文十八年,蔡庄四年,郑文三十一年,曹共十一年,陈穆六年,杞成十三年,秦穆十八年,楚成三十年】

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

正传曰:「书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谷梁以为讥,伐丧是也。」左氏曰:「宋襄公以诸侯伐齐,三月,齐人杀无亏。」愚谓无亏为易牙、竪貂所为杀,羣吏以立,立之不正,故羣国讨之也。讨之诚是也,伐丧何为焉?齐之民何罪焉?

  夏师救齐

正传曰:「书师救齐,纪救患之义也。」故谷梁曰:「善救齐也。」杜氏曰:「传言三月,齐人杀无亏,则无亏已杀矣。今鲁以师救之,志缓也。」愚谓救定其乱,亦义也。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

正传曰:「书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纪定乱,擅立之师也。」左氏曰:「齐人将立孝公,不胜四公子之徒,遂与宋人战。夏五月,宋败齐师于甗,立孝公而还。」愚谓:「按左传前后,则或无亏为易牙、竪貂所立,国人不与,无亏乃将立孝公,四公子争乱,杀无亏,故宋人伐之,讨其乱而立孝公欤?」公羊以为与宋伐不葬,谷梁以为恶宋,皆非也。然而伐之以定乱,是也;其立孝公,非也。程子曰:「曲在宋也,奉少以夺长,其罪大矣。」愚谓:「孝公虽桓公、管仲属之于宋,为有父命,然此乃管仲从君之欲,乱命也。」

  狄救齐

正传曰:「书狄救齐,何也?」谷梁曰:「善救齐也。」愚谓夷狄而中国,则中国之圣人与人为善之心也。胡氏曰:「伐齐之丧,奉少夺长,其罪大,故其责详。书师救齐者,善鲁也。救者善,则伐者恶矣。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也。书狄救齐者,许狄也。许在狄,则罪在宋矣。许之曷为不称人?深着中国诸侯之罪也。」或曰:「桓公、管仲尝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世子矣,则何以不可立乎?」曰:「不能制命,虽天王欲抚郑伯以从楚,春秋犹以大义裁之而不与也。」桓公君臣乃欲以私爱乱长幼之节,其可哉?独不见宣王与仲山甫争鲁侯戏括之事,其后如之何也?春秋深罪宋公,大义明矣。愚谓胡氏以此许狄也,而不称人,则凡称人者未必为贬矣。以此为义例,岂为能充其类也乎?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正传曰:「书葬齐桓公,则恤丧之为义,后葬之非礼,并见矣。」夫诸侯五月而葬,礼也。桓公之卒至此九月,以生时不胜其嬖爱之私,遗命不正,遂致五公子争立,而齐大乱,几不能葬,仅乃葬之,其失礼甚矣。胡氏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威令加乎四海,几于改物,虽名方伯,实行天子之事。然而不能慎终如始,付托非人,柩方在殡,四隣谋动其国家,而莫之惜,至于九月而后葬,以此见功利之在人浅矣。」《春秋》明道正义,不急近功,不规小利,于齐桓、晋文之事,有所贬而无过褒如此。

  冬邢人狄人伐卫

正传》曰:「书『邢人、狄人伐卫』,纪其伐之善也。夫卫人不念桓之旧徳,尝同宋、曹、邾人伐之矣。今邢、狄伐卫,所以救齐也。故《春秋》善之。」左氏曰:「冬,邢人、狄

译九月,鲁公从防地返回。

《公羊传》说:“记载鲁公从防地返回,是记录他回国后举行朝见君主的礼仪。鲁公仍然有作为诸侯的事务,而特别指明是从防地回来,是因为他当初是从防地出发的,所以不得不从防地返回。”

冬季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

《公羊传》说:“小白,是齐侯的名字。桓公,是霸主的称号,此外没有别的含义可以知晓。记载齐侯小白去世,是记录霸主的大丧事。讣告到达就记载它。《左传》说:齐侯的夫人有三位:王姬、徐嬴、蔡姬,都没有儿子。齐侯喜好女色,后宫宠妾众多。内宠中地位如同夫人的有六人:长卫姬生了武孟,少卫姬生了惠公,郑姬生了孝公,莒嬴生了昭公,密姬生了懿公,宋华子生了公子雍。齐侯与管仲嘱托宋襄公立孝公为太子。雍巫受到卫共姬的宠爱,通过宦官貂向齐侯进献美味,也受到宠爱。齐侯答应卫共姬,立武孟为继承人。管仲死后,五位公子都谋求继位。冬季十月乙亥日,齐桓公去世。易牙进入宫中,与宦官貂凭借内宠杀害众官吏,而立公子无亏。孝公逃奔到宋国。十二月乙亥日,齐国发出讣告,辛巳日夜间入殓。”

【周襄王十年】十八年【宋襄公九年,齐孝公昭元年,晋惠公九年,卫文公十八年,蔡庄公四年,郑文公三十一年,曹共公十一年,陈穆公六年,杞成公十三年,秦穆公十八年,楚成王三十年】

春季周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攻打齐国。

《公羊传》说:“记载宋公、曹伯、卫人、邾人攻打齐国,谷梁认为这是讥讽,因为攻打丧国是不对的。”《左传》说:“宋襄公率领诸侯攻打齐国,三月,齐国人杀了无亏。”我认为无亏是被易牙、竖貂所杀,众官吏拥立他,立得不正,所以各国讨伐他。讨伐他确实是正确的,但攻打丧国又是怎么回事呢?齐国的百姓有什么罪呢?

夏季,军队救援齐国。

《公羊传》说:“记载军队救援齐国,是记录救援患难的义举。”所以谷梁说:“称赞救援齐国。”杜预说:“《左传》说三月齐人杀了无亏,那么无亏已经被杀了。现在鲁国派军队去救援,是迟缓了。”我认为救援平定动乱,也是合乎道义的。

五月戊寅日,宋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甗地交战,齐军大败。

《公羊传》说:“记载宋师与齐师在甗地交战,齐师大败,是记录平定动乱,讨伐擅自拥立之师。”《左传》说:“齐国人将要立孝公,抵挡不住四位公子的党徒,于是与宋国人交战。夏季五月,宋国在甗地打败齐军,立了孝公就回国了。”我认为:“按照《左传》前后的记载,或者是无亏被易牙、竖貂所立,国人不服,无亏将要立孝公,四位公子争权作乱,杀了无亏,所以宋国人讨伐他,平定动乱而立孝公吗?”《公羊传》认为这是与宋国一起讨伐不葬先君,谷梁认为厌恶宋国,都不对。然而讨伐以平定动乱,是正确的;他们立孝公,是不对的。程颐说:“理亏在宋国,扶持年幼的夺取年长的,罪过很大。”我认为:“孝公虽然被桓公、管仲嘱托给宋襄公,是有父命,但这乃是管仲顺从君主的私欲,是乱命。”

狄人救援齐国。

《公羊传》说:“记载狄人救援齐国,为什么呢?”谷梁说:“称赞救援齐国。”我认为夷狄而能行中国之道,就是中国圣人乐于与人行善的心意。胡安国说:“攻打齐国的丧国,扶持年幼的夺取年长的,罪过很大,所以责备得详细。记载军队救援齐国,是称赞鲁国。救援是善的,那么攻打的就是恶的了。凡是记载救援的,没有不称赞的。记载狄人救援齐国,是赞许狄人。赞许狄人,那么罪过就在宋国了。赞许狄人为什么不称‘人’?是深刻揭示中国诸侯的罪过。”有人说:“桓公、管仲曾经嘱托孝公给宋襄公,让他做世子,那么为什么不可以立他呢?”回答说:“不能制约天命,即使是天王想要安抚郑伯以顺从楚国,《春秋》仍然以大义裁断而不赞同。”桓公君臣竟然想用私爱扰乱长幼的节度,这可以吗?难道没看见宣王与仲山甫争夺鲁侯戏、括的事情,后来结果如何吗?《春秋》深深谴责宋公,大义明确了。我认为胡安国因此赞许狄人,而不称‘人’,那么凡是称‘人’的未必就是贬斥了。以此作为义例,难道能推而广之吗?

秋季八月丁亥日,安葬齐桓公。

《公羊传》说:“记载安葬齐桓公,那么体恤丧事的义举,以及晚葬的不合礼制,都显现出来了。”诸侯五月安葬,是礼制。桓公去世到这里已经九月了,因为生前不能克制宠爱私人的私心,遗命不正,于是导致五位公子争位,齐国大乱,几乎不能安葬,勉强才安葬了,失礼很严重。胡安国说:“桓公多次会合诸侯,不靠武力,威令加于四海,几乎改变了世道,虽然名义上是方伯,实际上行使天子的职权。然而不能慎终如始,托付非人,灵柩还在殡宫,四邻就图谋他的国家,而没有人爱惜,直到九月才安葬,由此可见功利在人心中的影响是浅薄的。”《春秋》阐明正道正义,不急于近功,不谋取小利,对于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迹,有所贬斥而没有过分褒扬,就是这样。

冬季,邢人、狄人攻打卫国。

《公羊传》说:“记载‘邢人、狄人攻打卫国’,是记录他们攻打卫国的善举。卫国人不念桓公的旧德,曾经同宋、曹、邾人一起攻打齐国。现在邢、狄攻打卫国,是为了救援齐国。所以《春秋》称赞他们。”《左传》说:“冬季,邢人、狄

人伐卫,围菟圃。卫侯以国让其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燬请从焉。』众不可,而后师于訾娄。狄师还。」谷梁曰:「称人,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功近而徳逺矣。」胡氏曰:「卫尝亡灭,东徙渡河,无所控告。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使卫国忘亡,谁之赐也?桓公方没,不念旧徳,欲厚报之,遽伐其丧,亦太甚矣。以直报怨,圣人之公也;以怨报怨,天下之私也;以徳报怨,寛身之仁也;以怨报徳,刑戮之民也。至是人理亡矣。桓公攘荆楚,安中国,着一匡之烈。诸侯不念其赐,而于卫为尤。先书『狄救齐』,以着中国诸侯之罪;再书『狄人伐卫』,所以见救齐之善。功近而徳逺矣。」愚谓谷梁称人之説,义见前。

译有人讨伐卫国,包围了菟圃。卫侯把国家让给他的父兄子弟以及朝中众人说:“如果谁能治理好国家,我燬愿意听从。”众人不同意,于是卫军在訾娄列阵,狄军才撤退。《谷梁传》说:“称‘人’,是褒扬他们积累德行而后才进兵。讨伐卫国,是为了救援齐国。功业虽近,但恩德却深远。”胡氏说:“卫国曾经濒临灭亡,向东迁徙渡过黄河,无处申诉控告。齐桓公抵御夷狄并封立卫国,使卫国忘记了亡国之痛,这是谁的恩赐呢?桓公刚刚去世,卫国不念旧恩,想要厚报齐国,却趁丧伐齐,这也太过分了。用正义回报怨恨,是圣人的公道;用怨恨回报怨恨,是天下人的私心;用恩德回报怨恨,是宽恕自身的仁厚;用怨恨回报恩德,是受刑戮的百姓。到了这种地步,人伦道理就丧失了。桓公抵御荆楚,安定中原,建立了一匡天下的功业。诸侯不念他的恩赐,而在卫国这件事上尤其严重。先记载‘狄人救援齐国’,是为了彰显中原诸侯的罪过;再记载‘狄人讨伐卫国’,是为了显示救援齐国的善举。功业虽近,但恩德却深远。”我认为《谷梁传》关于称‘人’的说法,其义理在前面已经提及。

【襄王十一年】十有九年【宋襄十年,齐孝二年,晋恵十年,卫文十九年,蔡荘五年,郑文三十二年,曹共十二年,陈穆七年,杞成十四年,秦穆十九年,楚成三十一年】

  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正传》曰:「婴齐,滕子名。名之,无他义。胡氏以为名之有罪者,非也。他国之史之称,必书名,然后天下后世知其为滕子某也。独称滕子,则孰知其为谁乎?称宋人者,亦他国之史之词耳。书宋人执滕子婴齐,罪宋之擅执也。诸侯有罪,则方伯连帅上告于天子,然后执之以归京师,问其罪焉,义也。今宋人无故执之,是擅专矣。擅专者无王,轻执者无义,二者皆非也。」胡氏曰:「是亦有罪焉尔。夫以齐桓之盛,九合诸侯,不以兵车,虽江黄逺国,犹相继来盟。而滕介齐宋之间,不与衣裳之防者,三十有七年。及宋襄继起,又不尊事大国,其见执则有由矣。愚谓以此执之,亦不足以服之也。夫犯上殃民,罪之可也,犹当请命于天子,以示不专,况以私乎?今《春秋》之诸侯,上不朝王,下不保民,而专事纠党,动兵戈以立威,而陵下,皆犯上殃民之君也,则又何以独责滕乎?」孟子曰:「惟天吏,则可以伐之。《春秋》无义战。」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防盟于邾。正传曰:“曹南,曹之南鄙。书‘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纪非盟也。书‘鄫子防盟于邾’,非后盟也。春秋无善盟,盟者忠信之薄也。然而盟必以结忠信之事。今观曹南既盟之后,未见其有忠信之事,故曰非盟也。若夫鄫子之防盟,则又怠矣。”公羊曰:“言防盟,后防也。”杜氏曰:“不及曹南之盟,诸侯既罢,鄫子乃防之于邾,是后时也,是以取罪焉。

  己酉邾人执鄫子用之

正传曰:「用之者,以之祭社也。」书「邾人执鄫子用之」,见宋襄之暴盟也。夫要盟且不可,况暴盟乎?鄫子非不赴盟也,乃后时而至,宋襄怒,使邾子执而用之于社,其暴虐极矣,何以为伯主乎?左氏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欲以属东夷。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徳,今一防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伯,不亦难乎?得死为幸。』」谷梁曰:「微国之君,因邾以求与之盟,人因已以求与之盟,已迎而执之,恶之故,谨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衈社也。愚谓宋邾之恶极矣,不待乎「曰」之而后知恶之也,盖史「日」之以别于「防盟」之日耳。

  秋宋人围曹

正传曰:「书宋人围曹,讥妄动也。」未有罪而伐之者,无名;于与盟而伐之者,无义。无义无名,皆妄动也。左氏曰:「讨不服也。」子鱼言于宋公曰:「文王闻崇徳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脩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徳无乃犹有所阙,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内省徳乎?无阙而后动。」愚谓曹屡与盟,则非不服矣。无义无名,是之谓有阙,而妄动,何以服人?胡氏曰:「盟于曹南,口血未干,今复圗曹。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襄公不能内自省徳,而急于合诸侯,执婴齐,非伯讨不足以示威;盟曹南非同志不足以示信。卒于兵败身伤,不知反求诸己,欲速见小利之过也。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经书襄公不越数端,而知其操心之若此者。仲尼笔削,推见至隠,如化工赋像,并其情不得遯焉,非特画笔之肖其形耳。故《春秋》者,化工也,非画笔也。愚谓仲尼之作《春秋》,如化工之妙,物各付物,而物之妍媸自见,岂物物而雕刻之哉?今之治《春秋》者,皆物物而雕刻之之类也,何足以知天地造化之心哉?

  卫人伐邢

正传曰:「书卫人伐邢,着搆怨之罪也。」夫智者为能以小事大,仁者为能以大字小,此侯度也,王法也。舍此不为,互相搆怨,谋动干戈

译【襄王十一年】十九年【宋襄公十年,齐孝公二年,晋惠公十年,卫文公十九年,蔡庄公五年,郑文公三十二年,曹共公十二年,陈穆公七年,杞成公十四年,秦穆公十九年,楚成王三十一年】

春季,周王三月,宋国人捉拿了滕国国君婴齐。

《正传》说:“婴齐,是滕国国君的名。记载他的名,没有别的含义。胡氏认为记载名是因为他有罪,这是不对的。其他国家的史官称呼他,必定要记下名,这样天下后世才知道他是滕国国君某某。如果只称滕国国君,那么谁知道他是谁呢?称宋人,也是其他国家史官的用词。记载宋人捉拿滕国国君婴齐,是谴责宋国擅自捉拿他。诸侯如果有罪,方伯连帅应当向上报告天子,然后捉拿他押回京师,审问他的罪行,这才是合乎道义的。现在宋国人无缘无故捉拿他,这是擅自专断。擅自专断就是无视王权,轻易捉拿就是不合道义,这两者都是不对的。”胡氏说:“滕国国君也是有罪的。凭借齐桓公的强盛,多次会合诸侯,不依靠武力,即使是江、黄这样遥远的国家,也相继前来结盟。而滕国夹在齐、宋之间,不遵守诸侯间的礼法,长达三十七年。等到宋襄公继位兴起,又不尊重侍奉大国,他被捉拿是有原因的。我认为因此捉拿他,也不足以使他心服。触犯上级、祸害百姓,是可以治罪的,还应当请求天子的命令,以显示不专断,何况是出于私心呢?现在《春秋》中的诸侯,上不朝见天子,下不保护百姓,却专门从事结党营私,动不动就使用武力来树立威势,欺凌下属,都是触犯上级、祸害百姓的君主,又凭什么单独责备滕国呢?”孟子说:“只有天子的官吏,才可以讨伐他们。《春秋》中没有合乎道义的战争。”

夏季六月,宋公、曹国人、邾国人在曹国南部结盟。鄫国国君在邾国迟到后结盟。《正传》说:“曹南,是曹国的南部边境。记载‘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是记录这不是真正的结盟。记载‘鄫子防盟于邾’,不是指后来结盟。《春秋》中没有好的结盟,结盟是因为忠信淡薄。然而结盟必定是为了确立忠信之事。现在看曹南结盟之后,没有看到他们有忠信之事,所以说这不是真正的结盟。至于鄫国国君的迟到结盟,那就更加懈怠了。”《公羊传》说:“说防盟,是后来才防备结盟。”杜氏说:“没赶上曹南的结盟,诸侯已经散去,鄫国国君才在邾国防备结盟,这是错过了时机,因此招致罪责。”

己酉日,邾国人捉拿了鄫国国君,把他当作牺牲祭祀。

《正传》说:“用之,是指把他当作牺牲祭祀社神。”记载“邾人执鄫子用之”,是显示宋襄公结盟的残暴。胁迫结盟尚且不可以,何况是残暴的结盟呢?鄫国国君不是不赴盟,而是迟到才到,宋襄公发怒,派邾国国君捉拿他并在社神前祭祀,他的残暴到了极点,怎么能做霸主呢?《左传》说:“宋公派邾文公在次雎的社神前用鄫国国君祭祀,想要以此使东夷归附。司马子鱼说:‘古代六畜不互相当作牺牲,小事不用大牲口,何况敢用人呢?祭祀是为了人,人是民神的主宰,用人祭祀,谁会享用呢?齐桓公保存了三个灭亡的国家来使诸侯归附,义士还说德行浅薄,现在因为一次迟到就虐待两个国家的国君,又把他们献给淫乱昏暗的神灵,想要以此求得霸业,不是很难吗?能死算是幸运的了。’”《谷梁传》说:“小国的国君,依靠邾国来求取结盟,别人依靠他来求取结盟,他迎接却捉拿他,厌恶他,所以谨慎地记下了日期。”用之,是指敲破他的鼻子来祭祀社神。我认为宋、邾的恶行到了极点,不需要等到“曰”字就知道他们的恶行了,大概史官记下日期是为了区别于“防盟”的那一天。

秋季,宋国人包围了曹国。

《正传》说:“记载宋人围曹,是讥讽宋国妄动。”没有罪而讨伐他,是没有名义;刚刚结盟就讨伐他,是不合道义。不合道义、没有名义,都是妄动。《左传》说:“讨伐不服从的。”子鱼对宋公说:“周文王听说崇国德行混乱而讨伐它,军队驻扎三十天而不投降,就退兵修养教化然后再讨伐,凭借营垒而使其投降。《诗经》说:‘给妻子做榜样,推广到兄弟,用来治理家邦。’现在君主的德行恐怕还有欠缺,却去讨伐别人,怎么办?何不先反省自己的德行呢?没有欠缺然后再行动。”我认为曹国多次参与结盟,就不是不服从了。不合道义、没有名义,这就是有所欠缺,而妄动,怎么能使人心服呢?胡氏说:“在曹南结盟,口中的血还没干,现在又图谋曹国。爱人而不亲近,要反省自己的仁爱;治人而不治理,要反省自己的智慧。襄公不能向内反省自己的德行,却急于会合诸侯,捉拿婴齐,不是伯主的讨伐不足以显示威势;在曹南结盟,不是志同道合不足以显示信用。最终兵败身伤,不知道反求诸己,这是急于求成、贪图小利的过错。急于求成就不能达到目的,贪图小利就办不成大事。”经文记载襄公不过几件事,就知道他用心如此。孔子笔削史书,推究看到极隐秘的地方,如同造化神工赋予形象,连他的情态也无法隐藏,不仅仅是画笔描绘外形那样。所以《春秋》是造化神工,不是画笔。我认为孔子作《春秋》,如同造化神工的妙处,万物各自呈现,而万物的美丑自然显现,哪里是逐一雕刻万物呢?现在研究《春秋》的人,都是逐一雕刻万物之类的人,怎么足以知道天地造化的心意呢?

卫国人讨伐邢国。

《正传》说:“记载卫人伐邢,是彰显构怨的罪过。”智者能够以小国侍奉大国,仁者能够以大国爱护小国,这是诸侯的法度,是王法。舍弃这些不做,互相构怨,谋划动

,擅兴无王之罪均矣。然伐人者为曲,故春秋书之,罪卫也。左氏曰:「秋,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兴师而雨。愚谓此▯荘子之妄,陷其君于恶也。是又以见卫君之罪,其臣成之也。故曰:「逢君之恶,其罪大。」

译擅自发动战争、违背君命的罪行是相同的。然而,主动攻打别国的一方理亏,所以《春秋》记载此事,是为了归罪于卫国。《左传》说:“秋天,卫国攻打邢国,是为了报复菟圃之战。”当时卫国遭遇大旱,占卜是否祭祀山川,结果不吉利。〇卫国大夫庄子说:“从前周朝饥荒,攻克殷商后便年成丰收。如今邢国正行无道,诸侯中没有霸主,上天或许是想让卫国讨伐邢国吧?”卫君听从了他的建议,出兵后便下了雨。我认为这是〇庄子的荒谬言论,将他的君主引向恶行。这也可见卫君的罪行,是其臣子促成的。所以说:“迎合君主的恶行,其罪更大。”

冬防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

正传曰:齐者,齐地也。地以齐,齐亦与防公。防不言公,义自见。胡氏谓讳之,非也。既言防,则公矣。书防,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着修好之盟也。左氏曰:陈穆公请脩好于诸侯,以无忘齐桓之徳。冬盟于齐,脩桓公之好也。愚谓此其实传也,盖与之也。胡氏又以为人诸侯与其大夫讳是盟也。楚之得与中国防盟,自此始也。庄公十年,荆败蔡师,其后入蔡、伐郑,皆以号举夷狄之也。僖公元年,改而称楚。桓公世,皆止称人,而不得与中国盟防。桓公既没,中国无伯,郑首朝于楚,遂为此盟。故《春秋》没公人、陈、蔡诸侯,而以郑列其下,盖深罪之也。又二年,复盟于鹿上,至防于盂,遂执宋公以伐宋,而书爵矣。愚谓中国之同盟,亦有口血未干,伐之、灭之,如宋之于曹与鄫者矣。何独以罪楚?圣人与人为善,不念旧恶,不逆来善,即时即事,而是非皆其自取,圣人无与焉。此圣人之心也。故自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前日败蔡、入蔡、伐郑,此一楚也;今日向义而与盟防,此一楚也;及防于盂,执宋公以伐宋,此又一楚也。圣人物各付物之心,过化存神之妙,岂保其往哉?岂与其退哉?至于郑之朝楚,固为自弃于中国,不能无罪,然亦中国伯主不能以相安,故畏楚之强而朝之也。原情定罪,则亦有分之者矣,而可以全罪之乎?故《春秋》之于此防,书之见圣人大公与善之心,盖与之也。彼善于此者也。《春秋》无善盟,彼善于此则有之矣。

  梁亡

正传曰:「书梁亡,交罪之也。」是亦秦有罪焉。左氏曰:「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处,民罢而弗堪,则曰『某冦将至』,乃沟公宫,曰『秦将袭我』,民惧而溃,秦遂取梁。」谷梁曰:「自亡也,湎于酒,淫于色,心昏耳目塞,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民为冦盗,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梁亡,郑弃其师,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梁亡,出恶政也;郑弃其师,恶其长也。胡氏曰:「陆淳曰:『秦肆其暴,取人之国,没而不书,其义安在?』曰:『乗人之危,恶易见也;灭人之国,罪易知也。自取亡灭者,其事微矣。』《春秋》之作,圣人所以明微也。梁本侯国,鱼烂而亡,何也?《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者诸侯朝脩其禁令,昼攷其国职,夕省其典刑,夜儆百工,无使慆淫,而后即安。故克勤于邦,荒度土功者,禹也;栗栗危惧,检身若不及者,汤也;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者,文王也。凡有国家者,土地虽广,人民虽众,兵甲虽多,城郭虽固,而不能自强于政治,则日危月削,如火消膏,以至灭亡而莫觉也。而况好土功,轻民力,湎于酒,淫于色,心昏而出恶政者乎?其亡可立而待矣。愚谓使秦于此无并吞诸侯之心,有继灭存亡之义,行以大事小之仁,则必济弱而扶其倾,为立明主,梁为不亡矣。秦乃因其昏乱而取之,以灭其国,罪与梁均耳。《春秋》书「梁亡」,则自亡者与亡之者交罪之矣。

【襄王十二年】二十年【宋襄十一年,齐孝三年,晋惠十一年,卫文二十年,蔡荘六年,郑文三十三年,曹共十三年,陈穆八年,杞成十五年,秦穆二十年,楚成三十二年】

  春新作南门

正传曰:「书『春新作南门』,着其作之非也。孔子曰:『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于春为不时,于作为不节,而其非自见矣。左氏曰:「书不时也。凡啓塞从时。」公羊曰:「门有古常也,则不时,不节之义可见矣。」胡氏曰:「言新者有故也,言作者创始也。其曰『南门』者,南非一门也。库门、天子臯门、雉门、天子应门。书『新作南门』,讥用民力于所不当为也。」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孔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春秋》凡用民力得其时制者,犹书于防,以见劳民为重事,而况轻用于所不当为者乎?然僖公尝修泮宫、复閟宫矣,奚斯董其

译冬天,鲁国与陈国、蔡国、楚国、郑国在防地结盟,齐国也参与了这次盟会。

《正传》说:“齐”指的是齐地。因为地点在齐地,所以齐国也参与了防地的盟会。经文没有明说鲁公,但道义自然显现。胡氏认为这是为了避讳,是不对的。既然说了在防地结盟,那就意味着鲁公在场。记载防地,以及陈人、蔡人、楚人、郑人在齐地结盟,是为了彰显这是为了修好而结的盟。《左传》说:陈穆公请求与诸侯修好,以不忘齐桓公的恩德。冬天在齐地结盟,是为了重修桓公时代的友好关系。我认为这其实是正确的传注,大概是因为赞同这种修好的行为。胡氏又认为,诸侯与其大夫结盟,是为了避讳这次盟会。楚国得以与中国诸侯在防地结盟,是从这时开始的。庄公十年,楚国击败蔡国军队,之后入侵蔡国、讨伐郑国,都是以“荆”这个称号来称呼,表示将其视为夷狄。僖公元年,改称为“楚”。在桓公时代,楚国都只称“人”,而不能与中国诸侯结盟。桓公死后,中原没有霸主,郑国首先朝见楚国,于是就有了这次盟会。所以《春秋》隐去了鲁公,将陈、蔡等诸侯列在郑国之下,大概是深深谴责郑国。又过了两年,又在鹿上结盟,直到在盂地结盟,于是拘捕宋公并讨伐宋国,这时才记载爵位。我认为中原国家的同盟,也有盟誓的血迹未干,就讨伐、灭掉对方,就像宋国对待曹国和鄫国那样。为什么唯独要谴责楚国呢?圣人乐于与人行善,不记念旧的怨恨,不预先拒绝来者行善,就当时当地的事情而言,是非都是他们自己招致的,圣人不参与其中。这就是圣人的心意。所以,当楚国进入中原时,以前那个击败蔡国、入侵蔡国、讨伐郑国的楚国,是一个楚国;今天向往道义而参与盟会的楚国,是另一个楚国;等到在盂地结盟,拘捕宋公并讨伐宋国,这又是一个楚国。圣人那种让万物各得其所的心意,以及教化流行、神妙莫测的境界,难道会固守过去吗?难道会认同退步吗?至于郑国朝见楚国,固然算是自己抛弃了中原,不能没有罪过,但也是因为中原的霸主不能安抚各国,所以畏惧楚国的强大而朝见它。推究情由来定罪,那么也有可以分担责任的地方,怎么能完全归罪于郑国呢?所以《春秋》对于这次防地之盟的记载,体现了圣人公正无私、乐于行善的心意,大概是赞同这种修好的行为。因为后者比前者好。《春秋》没有绝对善的盟会,但后者比前者好,是有的。

梁国灭亡。

《正传》说:“记载‘梁亡’,是共同谴责双方的罪过。”这也是秦国有罪。《左传》说:“起初,梁伯喜好土木工程,频繁修筑城墙却不让人居住,百姓疲惫不堪,他就说‘某地的敌寇将要到来’,于是挖掘宫殿周围的沟渠,说‘秦国将要偷袭我们’,百姓恐惧而溃散,秦国于是夺取了梁国。”《谷梁传》说:“梁国是自取灭亡,沉溺于酒色,心志昏乱,耳目闭塞,上面没有正当的治理,大臣背叛,百姓沦为盗贼,梁国灭亡,是自取灭亡。”如果加上繁重的劳役,沉溺酒色就不值得提了。梁国灭亡,郑国抛弃其军队,我们并没有增减什么,只是正名罢了。梁国灭亡,是因为出台了恶政;郑国抛弃其军队,是因为厌恶其长官。胡氏说:“陆淳说:‘秦国肆意暴虐,夺取别人的国家,隐而不书,它的义理在哪里?’回答说:‘乘人之危,恶行容易显现;灭人之国,罪行容易知晓。自取灭亡的,事情比较细微。’《春秋》的写作,圣人用来阐明细微之处。梁国本是侯国,像鱼烂一样灭亡,为什么呢?《易经》说:‘天道运行刚健,君子因此自强不息。’古代诸侯早晨修明禁令,白天考核国职,晚上省察典刑,夜里警戒百官,不让其懈怠淫乱,然后才能安居。所以能够勤于国事、规划土木工程的是禹;战战兢兢、修身唯恐不及的是汤;从早到晚,顾不上吃饭,用来调和万民的是文王。凡是拥有国家的人,土地虽然广阔,人民虽然众多,兵甲虽然强大,城郭虽然坚固,但不能在政治上自强,就会日危月削,像火融化油脂一样,以至于灭亡而不觉察。何况喜好土木工程,轻视民力,沉溺酒色,心志昏乱而出台恶政的人呢?他的灭亡是可以立刻等待的。我认为,如果秦国在此时没有并吞诸侯的心,而有继绝存亡的道义,施行以大侍小的仁爱,那么一定会救助弱小、扶持倾危,为梁国立明君,梁国就不会灭亡了。秦国却趁着梁国昏乱而夺取它,灭掉它的国家,罪过与梁国相当。《春秋》记载‘梁亡’,那么自取灭亡的和导致其灭亡的都共同受到谴责。

【襄王十二年】二十年【宋襄十一年,齐孝三年,晋惠十一年,卫文二十年,蔡荘六年,郑文三十三年,曹共十三年,陈穆八年,杞成十五年,秦穆二十年,楚成三十二年】

春天,新建南门。

《正传》说:“记载‘春新作南门’,是为了彰显其建造的不当。孔子说:‘节约用度而爱护人民,役使百姓要顺应农时。’在春天建造是不合时宜,在建造上是不节约,其不当自然显现。《左传》说:‘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凡是开闭城门都要顺应时节。’《公羊传》说:‘门有旧有的常规,那么不合时宜、不节约的意义就可以看出来了。’胡氏说:‘说“新”是因为有旧门,说“作”是开始建造。说“南门”,是因为南面不止一门。库门、天子的皋门、雉门、天子的应门。记载‘新作南门’,是讥讽将民力用在不当为之的地方。’鲁国人建造长府,闵子骞说:‘沿袭旧制,怎么样?何必重新建造?’孔子说:‘这个人平时不说话,一说话就切中要害。’《春秋》凡是使用民力符合时节制度的,还要记载在防地,以显示劳民是重事,何况轻率地将民力用在不当为之的地方呢?然而僖公曾经修缮泮宫、重建閟宫,奚斯主持其事……”

役,史克颂其事,而经不书者,宫庙以事其祖考,学校以教国之子弟,二者为国之先务,虽用民力不可废也。其垂教之意深矣。

译征发劳役,史官史克歌颂这件事,而《春秋》经文却不记载,这是因为宗庙用来祭祀祖先,学校用来教育国家的子弟,这两者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即使动用民力也不可废弃。其中蕴含的垂范教化之意深远啊。

夏郜子来朝

正传》曰:「郜者,杜氏以为姬姓国。书『郜子来』,朝着事大之义也。」

  五月乙巳西宫灾

正传》曰:「书西宫灾,纪国之变异也。书之,以警人君失徳之感应也。」《公羊》曰:「西宫,何?小寝也。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有西宫则有东宫矣。鲁子曰:『以有西宫,亦知诸侯之有三宫也。』西宫灾,何以书?纪灾也。」

  郑人入滑

正传》曰:“入者,入其境也。”郑人入滑,着陵弱之罪也。左氏曰:“滑人叛郑而服于卫。”夏,郑公子士泄、堵冦帅师入滑。愚谓春秋之时,王道不行,而徳义泯灭,人欲横流,大国惟肆陵暴以为强。滑,微小之国,介于郑、卫之间,归郑则卫怒,归卫则郑怒,左右皆受兵也。为小国者,何以自存耶?为大国者,岂复有天理人心耶?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

正传曰:「邢者,邢地也。邢亦与盟书。齐人、狄人盟于邢,讥失盟也。夫狄乐于战,门喜怒向背无常,岂复可与讲信脩好乎?故曰讥失盟也。」左氏曰:「齐、狄盟于邢,为邢谋卫难也。于是卫方病,邢愚谓以狄而谋邢,如以毒药而攻病,病去而病益加矣。」

  冬楚人伐随

正传曰:随,汉东诸国之大者,姬姓。书「楚人伐随」,罪楚之凭陵,伤中国之不竞也。左氏曰:随以汉东诸侯叛楚。冬,楚鬭谷于菟帅师伐随,取成而还。君子曰:随之见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动,其过鲜矣。善败由己,而由人乎哉?《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愚按:桓公六年,楚武王侵随,鬬伯比曰:「汉东之国,随为大。吾不得志于汉东也,我则使然。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由此观之,则随率汉阳诸姬以拒楚。今欲复汉东诸侯于中国,而力不足以胜之,故见伐也。

【襄王十三年】二十有一年【宋襄十二年,齐孝四年,晋惠十二年,卫文二十一年,蔡荘七年,郑文三十四年,曹共十四年,陈穆九年,杞成十六年,秦穆二十一年,楚成三十三年】

  春狄侵卫

正传》曰:「书狄侵卫,着中国之霸业衰也。桓公既没,中国无伯,而宋襄不义,故狄人窥间隙而肆其虐也。」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正传》曰:「书盟于鹿上,讥要盟也。盟者,圣人所不与也。同心而盟,犹恐寒之,况要盟乎?」左氏曰:「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愚谓:「楚不自来,而宋求于楚,是要盟也。宜乎其见执也。」宋襄欲令诸侯,臧文仲闻之曰:「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可谓知言矣。

  夏大旱

正传》曰:周之夏,即夏二三四月之间,正农务、忧旱之时也。故《谷梁》曰:「旱时正也。」言大者,久且逺,词书「夏大旱」,纪灾也。农务之时而大旱,则无年矣。无年,则民人饥困,而盗贼将起,故圣人忧之。《左氏》曰:「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备也。』脩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尫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嵗也,饥而不害。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防于盂,执宋公以伐宋。

正传》曰:「书防于盂,执宋公以伐宋,交讥之也。」夫宋公不知夷狄之楚不足以讲信,而要之盟,为不智;楚不念宋公之为防主,而执之于防,为不义;五国之君敛手傍观,而不为之谋,为不勇。故曰「交讥之也」。《左氏》曰:「诸侯防宋公于盂,子鱼曰:『祸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于是楚执宋公以伐宋。」程子曰:「宋率诸侯为防,而蛮夷执防主,诸侯莫违,故以执书之。」胡氏曰:「夫以楚之强,莫能胜秦;五国之众,何弱于赵?然渑池之防,蔺相如一奋其气,威信列国,秦虽虎狼,犹不敢动。况以五国之君,而不能得志于荆楚乎?宋以乗车之防往,而楚伏兵车以执之,则宋直、楚曲,其义已明。虽以匹夫自反

译夏,郜子来朝见。

《正传》说:“郜国,杜预认为是姬姓国家。史书称‘郜子来’,体现的是小国朝见大国的道义。”

五月乙巳日,西宫发生火灾。

《正传》说:“史书记载西宫火灾,是记录国家的异常变故。记载此事,是为了警示君主失德所引发的感应。”《公羊传》说:“西宫,是什么?是偏殿。偏殿为什么称为西宫?有西宫就有东宫了。鲁子说:‘因为有西宫,也由此知道诸侯有三座宫殿。’西宫发生火灾,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灾害。”

郑国人侵入滑国。

《正传》说:“‘入’,是指进入其国境。”郑国人侵入滑国,彰显其欺凌弱小的罪责。《左氏传》说:“滑国人背叛郑国而臣服于卫国。”夏季,郑国的公子士泄、堵寇率领军队侵入滑国。我认为,在春秋时期,王道不行,道德仁义泯灭,人的私欲横流,大国只知肆意欺凌暴虐以逞强。滑国,是个微小的国家,夹在郑、卫两国之间,归附郑国则卫国发怒,归附卫国则郑国发怒,无论偏向哪边都会遭受兵祸。作为小国,靠什么来保全自己呢?作为大国,难道还有天理人心吗?

秋,齐国人和狄人在邢地结盟。

《正传》说:“邢,是指邢地。邢地也参与了结盟。齐国人和狄人在邢地结盟,是讥讽他们违背盟约。狄人好战,其喜怒向背无常,哪里还能与他们讲求信用、修好和睦呢?所以说这是讥讽他们违背盟约。”《左氏传》说:“齐国和狄人在邢地结盟,是为邢国谋划应对卫国的危难。当时卫国正遭受苦难,邢国……我认为,让狄人为邢国谋划,就像用毒药来治病,病虽去而病情反而加重了。”

冬,楚国人讨伐随国。

《正传》说:随国,是汉水以东各国中最大的,姬姓。史书记载“楚国人讨伐随国”,是罪责楚国的依仗强大欺凌弱小,哀伤中原国家的不振。《左氏传》说:随国率领汉水以东的诸侯背叛楚国。冬季,楚国的斗谷于菟率领军队讨伐随国,取得和解后返回。君子说:随国被讨伐,是不估量自身实力的缘故。估量实力而后行动,过错就很少了。成功与失败取决于自己,难道取决于别人吗?《诗经》说:“难道不是早晚赶路,只是担心路上露水太多。”我认为:在桓公六年,楚武王侵犯随国,斗伯比说:“汉水以东的国家,随国最大。我在汉水以东不能得志,是我造成的。我扩张我的三军,披挂我的甲兵,以武力威慑他们,他们就会恐惧并联合起来对付我,所以难以离间。”由此看来,随国率领汉阳的姬姓诸侯抵抗楚国。现在想要使汉水以东的诸侯回归中原,但实力不足以战胜楚国,所以被讨伐。

【襄王十三年】二十一年【宋襄公十二年,齐孝公四年,晋惠公十二年,卫文公二十一年,蔡庄公七年,郑文公三十四年,曹共公十四年,陈穆公九年,杞成公十六年,秦穆公二十一年,楚成王三十三年】

春,狄人侵犯卫国。

《正传》说:“史书记载狄人侵犯卫国,彰显中原霸业的衰落。齐桓公死后,中原没有霸主,而宋襄公行事不义,所以狄人窥探间隙而肆意施虐。”

宋国人、齐国人、楚国人在鹿上结盟。

《正传》说:“史书记载在鹿上结盟,是讥讽胁迫结盟。结盟,是圣人所不赞同的。同心结盟,尚且担心变卦,何况是胁迫结盟呢?”《左氏传》说:“宋国人举行鹿上之盟,向楚国寻求诸侯的服从,楚国人答应了。公子目夷说:‘小国争夺盟主,是灾祸。宋国将要灭亡了吗?’幸好后来失败了。”我认为:“楚国不会自来,而是宋国向楚国求取,这就是胁迫结盟。宋公被俘是理所当然的。”宋襄公想要号令诸侯,臧文仲听说后说:“顺从别人的意愿,是可以的;让别人顺从自己的意愿,很少能成功。”这可以说是知言了。

夏,发生大旱。

《正传》说:周的夏季,即夏历的二、三、四月之间,正是农事繁忙、担忧旱灾的时候。所以《谷梁传》说:“旱灾发生在农时正当的时候。”说“大”,是因为旱情严重且范围广。史书称“夏大旱”,是记录灾害。农事繁忙时发生大旱,就没有收成了。没有收成,百姓就会饥困,盗贼就会兴起,所以圣人担忧。《左氏传》说:“鲁公想烧死巫尫,臧文仲说:‘这不是抗旱的措施。’修缮城墙,减少饮食,节省用度,致力于农事,劝勉分粮,这才是应该做的。”巫尫有什么用?上天要杀他,就不该让他出生;如果他能造成旱灾,烧死他旱情会更严重。鲁公听从了臧文仲,这一年,虽然饥荒但没有造成大害。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盂地会盟,楚人抓住宋公并讨伐宋国。

《正传》说:“史书记载在盂地会盟,抓住宋公并讨伐宋国,是互相讥讽。”宋公不知道夷狄出身的楚国不足以讲求信用,却胁迫其结盟,是不智;楚国不念及宋公是会盟的主持者,却在会盟时抓住他,是不义;五国国君袖手旁观,不为此谋划,是不勇。所以说“互相讥讽”。《左氏传》说:“诸侯在盂地会盟,宋公,子鱼说:‘灾祸大概就在这里吧?君主欲望太过分,谁能忍受呢!’于是楚国抓住宋公并讨伐宋国。”程子说:“宋国率领诸侯会盟,而蛮夷抓住会盟的主持者,诸侯无人违抗,所以用‘执’字记载。”胡氏说:“凭借楚国的强大,不能战胜秦国;五国的众多,哪里弱于赵国?然而渑池之会,蔺相如一奋起勇气,威信列国,秦国虽是虎狼之师,尚且不敢轻举妄动。何况五国国君,却不能对荆楚得志呢?宋国带着乘车之礼前往,而楚国埋伏兵车抓住他,那么宋国理直,楚国理屈,其义理已经明白。即使以匹夫之身自我反省……”

而缩,犹为可耻,矧南面之君也哉?然《春秋》为贤者讳,宋公见执,不少隠之,何也?夫盟主者,所以合天下之诸侯,扶大义、尊王室者也。宋公欲继齐桓之烈,而与楚盟防,岂扶大义、尊王室之义乎?」

译况且退缩,尚且是可耻的,何况是南面称王的君主呢?然而《春秋》为贤者隐讳,宋公被俘,却没有稍加隐讳,为什么呢?盟主,是用来联合天下诸侯,扶持大义、尊崇王室的。宋公想要继承齐桓公的功业,却与楚国结盟防备,这难道是扶持大义、尊崇王室的道义吗?

冬公伐邾

正传》曰:「书公伐邾,讥不义也。春秋无义战,况无名轻动乎?」《左氏》曰:「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皡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成风为之言于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礼也。蛮夷猾夏,周祸也。若封须句,是崇皡济而脩祀纾祸也。」愚谓:由是观之,则为成风报灭须句之私怨耳,乌得为义?夫兵以奉词伐罪为义,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义也。公之此举,无名轻动矣。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

正传曰:军获曰捷,献捷,献宋捷也。书「楚人使宜申来献捷」,着楚无道之甚也。公羊曰:宋公与楚子期以乗车之防,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强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防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乗车之防,自我为之,自我堕之,不可终以乗车之防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吾不从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复曰:「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于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已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于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迎襄公归。胡氏曰:诸侯从楚伐宋,而鲁独不与,故楚来献捷以胁鲁。为鲁计者,拒其使而不受可也,请于天王而讨之可也。宋公先代之后,作宾王家,方脩盟防,而伏兵车执之于坛坫之上,又以军获遗献诸侯,其横逆甚矣。拒其使而不受,声其罪而致讨,不患无词。鲁于是时曽不能申大义以攘荆楚,尊中国,故不曰「宋捷」,特为鲁讳之也。愚谓楚本夷也,谷梁前既以「狄」称人,为善累而后进之,今公羊又以称人为贬之,二子之言相矛盾矣,何取于义例乎?且楚之夷,何待于称人乎?言献捷则「宋捷」也,不言「宋捷」,公羊以为为宋襄讳,胡氏以为为僖公讳,皆非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防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正传曰:诸侯即上五国与楚也。书公防诸侯盟于薄,释宋公,着鲁僖非义之举也。夫见大义者,不见小惠。方楚以宋捷来献,是已无中国,无天王,无鲁矣。为鲁僖者,当上告天王,下连诸侯,声大义以王命讨之,舍一宋以尊中国可也。而乃为妇人之仁,防诸侯以求释于楚,尚为中国有人乎?左氏曰:冬防于薄,以释之。子鱼曰:祸犹未也,未足以惩君。胡氏曰:盟不书,所为盟于薄,言释宋公者,宋方主防,而蛮夷执而伐之,以其俘获来遗,是荆舒反为吾与国,逞其志,将灭宋县之矣。此正霸业之衰,《春秋》之所谨也。鲁既不能申大义以抑其强暴,使宋公见释出自天王与中国,而顾与防血要言,求楚子以释之,是操纵大权自蛮夷出,其事已傎甚矣。故书防、书盟、书释,皆不言楚子,为鲁讳,以深贬之也。谷梁谓不与楚专释,是已,或以为嘉我公之救患,误矣。愚谓此论是也,至谓不言楚子为鲁讳,以深贬之,非也。楚不待贬,鲁亦岂能讳?圣人之心,无意必固我之私。

【襄王十四年】二十有二年【宋襄十三年,齐孝五年,晋惠十三年,卫文二十二年,蔡荘八年,郑文三十五年,曹共十五年,陈穆十年,杞成十七年,秦穆二十二年,楚成三十四年】

  春公伐邾取须句

正传曰:「须句见前书。公伐邾,取须句。则僖公之义与不义并见矣。曷为义?曰:伐邾以还须句,反其君,而奉太皡有济之祀,得存亡继絶之义。故左氏曰:『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礼也。』是已。曷为不义?曰:春秋无义战,以其不奉天子之命,而擅伐,是虽义犹不义。故胡氏曰:『不请于王命,而专为母家报怨,谋动干戈于邦内,是已然。』胡氏又以为:「擅取人国而反其君,是以乱易乱,非所以为礼也。」与收夺者无以异矣。愚谓所谓反其君,反须句之君,不絶其祀,礼也。非擅取人国也,非收夺之取

译冬天,鲁僖公攻打邾国。

《春秋公羊传》说:“记载鲁公攻打邾国,是讥讽其不义。春秋时期没有正义的战争,何况是没有正当理由就轻率发动战争呢?”《左传》说:“任、宿、须句、颛臾,都是风姓,实际上掌管太皡和有济的祭祀,以此服侍中原各国。邾国人灭掉了须句,须句的国君前来投奔鲁国,是因为成风的缘故。成风为须句的事向鲁公进言说:‘崇尚大的祭祀,保护弱小孤寡,这是周朝的礼制。蛮夷扰乱中原,这是周朝的祸患。如果重新封立须句,就是尊崇太皡和有济的祭祀,修明祭祀以消除祸患。’我认为:由此看来,这不过是成风为了报灭须句的私仇罢了,怎么能说是正义呢?军队以奉辞伐罪为义,敌人加害于自己,不得已而应战,这才是义。鲁公的这次行动,是没有正当理由就轻率发动战争了。”

楚国人派宜申来献捷。

《春秋公羊传》说:军队获得的战利品称为捷,献捷,就是献宋国的捷报。记载“楚国人派宜申来献捷”,是彰显楚国无道到了极点。《公羊传》说:宋襄公与楚成王约定以乘车之礼相见,公子目夷劝谏说:“楚国是夷狄国家,强大而无义,请君王以兵车之礼前往。”宋襄公说:“不行,我与他们约定以乘车之礼相见,是我自己定的,我自己毁约,不能最终以乘车之礼前往。”楚国人果然埋伏了兵车,抓住宋襄公去攻打宋国。宋襄公对公子目夷说:“你回去守国吧,国家是你的国家,我没有听从你的话才落到这个地步。”公子目夷回答说:“君王虽然不说国家,国家本来就是臣下的国家。”于是回去设置守备器械来守卫国家。楚人对宋人说:“你们不把国家给我们,我们就杀你们的国君。”宋人回答说:“我们依靠社稷神灵的保佑,我国已经有国君了。”楚人知道即使杀了宋襄公也得不到宋国,于是释放了宋襄公。宋襄公被释放后,逃往卫国。公子目夷又说:“国家是为君王守着的,君王为什么不回国?”然后迎接宋襄公回国。胡安国说:诸侯跟随楚国攻打宋国,而鲁国独自不参与,所以楚国来献捷以胁迫鲁国。为鲁国打算,拒绝楚国的使者而不接受捷报是可以的,向周天子请求讨伐楚国也是可以的。宋襄公是先代之后,在周王室作宾客,正修明盟约,却在坛坫之上被埋伏兵车抓住,又把战利品赠送给诸侯,其横逆之甚到了极点。拒绝楚国的使者而不接受,声讨其罪行而进行讨伐,不愁没有理由。鲁国在这个时候竟然不能伸张大义以排斥荆楚,尊崇中原,所以不称“宋捷”,特意替鲁国隐讳罢了。我认为楚国本是夷狄,《谷梁传》以前已经以“狄”称人,认为是善行积累而逐渐进化的,现在《公羊传》又以称人为贬低,两人的说法相互矛盾,哪里还谈得上义例呢?况且楚国的夷狄身份,何须等到称人时才体现呢?说献捷就是“宋捷”,不说“宋捷”,《公羊传》认为是替宋襄公隐讳,胡安国认为是替鲁僖公隐讳,都不对。

十二月,癸丑日,鲁僖公会同诸侯在薄地结盟,释放宋襄公。

《春秋公羊传》说:诸侯就是上面的五国和楚国。记载鲁僖公会同诸侯在薄地结盟,释放宋襄公,是彰显鲁僖公不义的行为。凡是能看见大义的人,就不会看见小恩小惠。当楚国以宋国的捷报来献时,这已经是没有中原,没有周天子,没有鲁国了。作为鲁僖公,应当向上报告周天子,向下联合诸侯,声张大义以王命讨伐楚国,舍弃一个宋国以尊崇中原是可以的。却做出妇人之仁,会同诸侯向楚国请求释放宋襄公,中原还有人在吗?《左传》说:冬天在薄地结盟,以此释放宋襄公。子鱼说:“祸患还没有结束,还不足以惩戒君王。”胡安国说:盟约不记载,所说的在薄地结盟,说释放宋襄公,是因为宋国正主持盟会,而蛮夷抓住并攻打它,把俘虏赠送给诸侯,这是荆舒反而成为我们的友邦,逞其志向,将要灭掉宋国并悬挂示众了。这正是霸业的衰落,《春秋》所谨慎对待的。鲁国既然不能伸张大义以抑制其强暴,使宋襄公的释放出自周天子和中原,却反而歃血立誓,请求楚成王释放他,这是操纵大权出自蛮夷,事情已经颠倒到极点了。所以记载会同、记载结盟、记载释放,都不提楚成王,是为鲁国隐讳,以深深贬低它。《谷梁传》认为不赞成楚国专断释放,这是对的,有人认为是嘉奖鲁公救患,就错了。我认为这个论述是对的,至于说提楚成王是为鲁国隐讳,以深深贬低它,就不对了。楚国不值得贬低,鲁国又怎么能隐讳呢?圣人的心意,没有固执己见的私心。

【周襄王十四年】鲁僖公二十二年【宋襄公十三年,齐孝公五年,晋惠公十三年,卫文公二十二年,蔡庄公八年,郑文公三十五年,曹共公十五年,陈穆公十年,杞成公十七年,秦穆公二十二年,楚成王三十四年】

春天,鲁僖公攻打邾国,夺取须句。

《春秋公羊传》说:“须句见前文记载。鲁公攻打邾国,夺取须句。那么僖公的义与不义就都显现了。为什么说义?回答说:攻打邾国以归还须句,恢复其国君,而奉祀太皡和有济的祭祀,符合存亡继绝的道义。所以《左传》说:‘攻打邾国夺取须句,恢复其国君,这是礼。’这是对的。为什么不义?回答说:春秋没有正义的战争,因为不奉天子之命,而擅自攻打,这是虽然义还是不义。所以胡安国说:‘不请示王命,而专门替母家报怨,在邦国内谋划动武,这是已经确定的。’胡安国又认为:‘擅自夺取别人的国家而恢复其国君,是以乱易乱,不是礼的做法。’与收夺者没有区别了。我认为所谓恢复其国君,是恢复须句的国君,不灭绝其祭祀,这是礼。不是擅自夺取别人的国家,不是收夺那样的夺取。”

以为已有者也,非以乱易乱也。

译认为这是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并不是用混乱去取代混乱。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正传曰:「书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着非义之兵也。」左氏曰:「三月,郑伯如楚;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愚谓兵以义举,非义而举,轻举也。宋公非有王命奉义之举,徒以不胜其怒,郑归楚之私,遂率诸侯之兵以伐之,所以兆楚衅而致▯之败也。子鱼谓「祸在此」,盖先知之矣。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

正传》曰:「升陉,鲁地及者,公及也。言及不言公,公自见矣。」谷梁、胡氏皆以为讳公,非也。书「及邾人战于升陉」,善应敌之兵也。邾人来鲁地,鲁御之与之战,是为应敌之兵,未为不义。胡氏曰:「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氷。』又曰:『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徳,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蠭虿有毒,而况国乎?」弗聴。八月丁未,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记称邾娄复之以矢,盖自战于升陉始也。愚谓鲁虽败绩,然邾兵来鲁,不得已而应之,但是年鲁先伐邾,则其衅盖自鲁啓之,彼此得失,互相半矣。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宋师败绩。正传曰:「▯,水名,及,与也。」胡氏以书「及」为深贬宋公者,非也。书「宋公及楚人战于▯,宋师败绩」,着召衅、玩敌之罪也。夫宋不自知其徳不足以服郑,郑归于楚,乃伐郑以致楚兵,是之谓召衅;又不知好谋而成,乃执「不重伤,不禽二毛」以致败,是之谓玩敌。召衅者不智,玩敌者不义。孟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此之谓也。左氏曰:「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聴。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殱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賛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耉,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愚谓此实传也。胡氏又曰:「▯之战,宋襄公不阨人于险,不鼓不成列。先儒以为至仁大义,虽文王之战不能过也。而春秋不与,何哉?」物有本末,事有终始,顺事恕施者,王政之本也。襄公伐齐之丧,奉少夺长,使齐人有杀无亏之恶,有败绩之伤,此晋献公之所以乱其国者,罪一也。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徳,而一防虐二国之君,罪二也。曹人不服,盍姑省徳无阙,然后动而兴师,围之,罪三也。凡此三者,不仁非义,襄公敢行,而独爱重伤与二毛,则亦何异盗跖之以分均?出后,为仁义,陈仲子以避兄离母,居于陵,为廉乎?夫计末遗本,饰小名,防大徳者,《春秋》之所恶也。愚谓此又经外之意也。

  【襄王十五年】二十有三年【宋襄十四年卒齐孝六年晋惠十四年卫文二十三年蔡荘九年郑文三十六年曹共十六年陈穆十一年杞成十八年卒秦穆二十三年楚成三十五年】

  春齐侯伐宋围缗

正传曰:「缗,宋邑。书齐侯伐宋,围缗,着其伐之非也。乗人之败也。宋,王者之后,一败于楚,齐有伯者之余业,辅宋以抑楚,尊周攘楚之义得矣。乃因宋之败而伐之,是辅桀也。故春秋书以讥之。」左氏曰:「以讨其不与盟于齐也。」愚谓齐不仗大义,而恣小忿

译夏天,宋公、卫侯、许男、滕子攻打郑国。

《正传》说:“记载宋公、卫侯、许男、滕子攻打郑国,是为了彰显这是不义的战争。”《左传》说:“三月,郑伯前往楚国;夏天,宋公攻打郑国。”子鱼说:“所谓的祸患,就在这里了。”我认为,战争应当因正义而发动,不正义而发动,就是轻率之举。宋公没有奉王命、行正义的举动,只是因无法抑制愤怒,因为郑国私下归附楚国,就率领诸侯的军队去攻打它,所以招致楚国的祸端而导致泓水之战的失败。子鱼说“祸患在此”,大概是他早就预知了。

秋天八月丁未日,在升陉与邾国人交战。

《正传》说:“升陉,是鲁国的土地;‘及’,意思是鲁公亲自参与。说‘及’而不说‘公’,鲁公亲自参与的意思已经显而易见了。”谷梁氏、胡氏都认为这是为鲁公避讳,这是不对的。记载“在升陉与邾国人交战”,是赞扬应对敌人的战争。邾国人入侵鲁国土地,鲁国抵御他们并与他们交战,这是应对敌人的战争,不算不义。胡氏说:“邾国人因为须句的缘故出兵,鲁公轻视邾国,不设防备就去抵御他们。臧文仲说:‘国家没有小的,不可以轻视。没有防备,即使人多也不可以依赖。’《诗经》说:‘小心谨慎,如同面临深渊,如同脚踏薄冰。’又说:‘恭敬啊恭敬啊,上天明显昭示,天命不易啊!’先王的明德,尚且没有不困难的,没有不畏惧的,何况我们小国呢?您不要认为邾国小,蜂蝎有毒,何况是国家呢?’鲁公不听。八月丁未日,鲁公与邾国军队在升陉交战,我军大败。邾国人缴获了鲁公的头盔,挂在鱼门上。史书记载邾娄人用箭报复,大概是从升陉之战开始的。”我认为鲁国虽然大败,但邾国军队入侵鲁国,鲁国不得已而应对,只是这一年鲁国先攻打邾国,那么祸端大概是由鲁国开启的,彼此的得失,各占一半。

冬天十有一月己巳日初一,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宋军大败。《正传》说:“泓,是水名;‘及’,是和的意思。”胡氏认为记载“及”是深深贬斥宋公,这是不对的。记载“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宋军大败”,是为了彰显宋公招致祸端、轻视敌人的罪过。宋国不自知自己的德行不足以使郑国信服,郑国归附楚国,就攻打郑国以致引来楚军,这就叫招致祸端;又不知善于谋划才能成功,却坚持“不重伤,不擒拿头发花白的老人”以致失败,这就叫轻视敌人。招致祸端是不智,轻视敌人是不义。孟子说:“人必定先自我侮辱,然后别人才侮辱他;国家必定先自我征伐,然后别人才征伐它。”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左传》说:“楚人攻打宋国以救援郑国,宋公准备迎战,大司马固劝谏说:‘上天抛弃商朝已经很久了,您想复兴它,是不可赦免的。’宋公不听。冬天十一月己巳日初一,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宋军已经排好阵势,楚军还没有全部渡过河。司马说:‘他们人多我们人少,趁他们还没有全部渡过河,请攻击他们。’宋公说:‘不行。’楚军已经渡过河但还没有排好阵势,司马又报告,宋公说:‘还不行。’楚军排好阵势后才攻击他们,宋军大败。宋公大腿受伤,门官全部战死。国人都责怪宋公。宋公说:‘君子不重伤,不擒拿头发花白的老人。古代用兵,不凭借险阻。我虽然是亡国的后代,也不攻击没有排好阵势的敌人。’子鱼说:‘您不懂作战。强大的敌人,处于险阻而没有排好阵势,是上天帮助我们。凭借险阻而攻击他们,不也可以吗?还担心什么呢。况且现在的强大者,都是我们的敌人,即使是年老的人,俘获了就抓来,头发花白的人有什么特殊的?明确耻辱来教导作战,是为了求取杀敌。伤而未死,怎么能不加重伤害?如果爱惜重伤,那就干脆不要伤害;爱惜头发花白的人,那就干脆投降吧。三军是为了利用有利条件,金鼓是为了振奋士气。利用有利条件,凭借险阻是可以的;声威盛大以坚定意志,攻击没有排好阵势的敌人是可以的。’”我认为这确实是《左传》的记载。胡氏又说:“泓水之战,宋襄公不在险阻处攻击敌人,不攻击没有排好阵势的敌人。先儒认为这是至仁大义,即使是文王的战争也不能超过。而《春秋》不赞同,为什么呢?”事物有根本和枝末,事情有开始和结束,顺应事理、宽恕施予,是王道政治的根本。襄公趁齐国丧事攻打齐国,扶立年幼的夺走年长的,导致齐人有杀死无亏的恶行,有战败的伤痛,这是晋献公之所以扰乱其国家的原因,这是第一条罪。桓公保存三个亡国以联合诸侯,义士尚且说德行浅薄,而他却两次防备虐待两国的君主,这是第二条罪。曹国人不服,何不暂且反省德行没有缺失,然后才行动兴师,包围它,这是第三条罪。这三条,不仁不义,襄公敢做,却唯独爱惜重伤和头发花白的人,这与盗跖分赃平均、出后为仁义,陈仲子避兄离母、居于陵为廉洁,有什么不同呢?计较枝末而遗忘根本,修饰小名而损害大德,是《春秋》所厌恶的。我认为这又是经文之外的深意。

【襄王十五年】二十有三年【宋襄十四年卒齐孝六年晋惠十四年卫文二十三年蔡荘九年郑文三十六年曹共十六年陈穆十一年杞成十八年卒秦穆二十三年楚成三十五年】

春天,齐侯攻打宋国,包围缗地。

《正传》说:“缗,是宋国的城邑。记载齐侯攻打宋国,包围缗地,是为了彰显他攻打宋国是不对的。这是趁人之危。宋国是王者的后代,一次战败于楚国,齐国有霸主的余业,辅佐宋国以抑制楚国,尊周攘楚的道义就得到了。却因宋国的战败而攻打它,这是辅佐桀纣。所以《春秋》记载以讥讽他。”《左传》说:“以讨伐他不参与齐国的盟会。”我认为齐国不仗大义,而放纵小忿

以伐宋,其恶大矣。胡氏曰:「齐伯国之余业也。宋襄公既败于▯,荆楚之势益张矣。齐侯既无尊中国、攘夷狄、恤灾患、畏简书之意,又乗其约而伐之,此尤义之所不得为者也。故书伐国而言围邑,以着其罪。」然则桓公伐郑,围新城,何以不为贬乎?郑与楚合,凭陵中国,桓公伐之,攘夷狄也;宋与楚战,兵败身伤,齐侯伐之,残与国也。其事异矣,美恶不嫌同词。愚谓观此义例之説,穷矣。及至书同而美恶不同,则云「美恶不嫌同词」,乃不得其説而为遁词也。夫既云「美恶不嫌同词」,则美恶不系于词而系于事,是取义在词之外矣,则又何取于义例,拘拘于一词之求乎?

译因为讨伐宋国,它的罪恶就太大了。胡氏说:“齐国是霸业国家的余绪。宋襄公在泓水之战失败后,荆楚的势力更加嚣张了。齐侯既然没有尊崇中原、抵御夷狄、体恤灾患、敬畏盟约的意思,又趁着宋国处于困境而讨伐它,这尤其是不符合道义所不允许做的。所以《春秋》记载讨伐国家却只说包围城邑,以此来彰显它的罪过。”那么桓公讨伐郑国,包围新城,为什么不被贬斥呢?郑国与楚国勾结,欺凌中原,桓公讨伐它,是为了抵御夷狄;宋国与楚国作战,军队战败、国君受伤,齐侯讨伐它,是残害盟国。这两件事性质不同,褒贬不忌讳使用相同的措辞。我认为,观察这种关于义例的说法,已经穷尽了。等到出现记载用词相同但褒贬不同的情况,就说“褒贬不忌讳使用相同的措辞”,这是找不到合理的解释而找的托词。既然说“褒贬不忌讳使用相同的措辞”,那么褒贬就不取决于措辞而取决于事情本身,这就意味着取义在措辞之外了,那又何必拘泥于义例,执着地在一字一词上寻求意义呢?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

正传曰:兹父,宋襄公名书。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纪伯国之大故也。左氏曰:宋襄公卒,伤于▯故也。愚谓书之,亦以见公不得其死焉,乃自取也。

  秋楚人伐陈

正传曰:「书楚人伐陈,着蛮荆肆虐之罪也。」左氏曰:「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子文以为之功,使为令尹。叔伯曰:「子若国何?」对曰:「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仕,其人能靖者与有几?愚谓此实传也。若得臣者,有王者起,必服上刑,不以为罪而以为功,何其谬也!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正传曰:「书杞子卒,纪小国之大故,有赴则书之也。」有赴则书,何以不名?高氏曰:「史佚之是也。」左氏谓「杞成公卒,书曰『子杞夷也』」,胡氏从之,非也。程子曰:「杞二王后而伯爵,疑前世黜之也。中间从夷,故子之后复称伯。」胡氏又引杜预谓「杞实称伯,而书曰『子』者,成公始行夷礼,终其身,故仲尼于其卒以文贬之,以为是。」愚谓此误矣。若杞从夷,则其卒也无赴,无赴则不书。鲁书之,见其赴,中国诸侯而未必从夷矣。杜氏因左氏之説误之耳。且郑伯曽朝楚矣,何以不子之乎?且据程子之言,或伯或子,或子或伯,随时而易称,史之文耳,焉得谓圣人黜伯而子之,又升子而伯之耶?信斯言也,是孔子变乱名实,专擅爵赏,得罪于天王矣,何以为孔子?

【襄王十六年】二十有四年【齐孝七年,晋惠十五年卒,卫文二十四年,蔡荘十年,郑文三十七年,曹共十七年,陈穆十二年,杞桓公姑容元年,宋成公王臣元年,秦穆二十四年,楚成三十六年】

  春王正月

  正传曰义见前

  夏狄伐郑

正传曰:「书狄伐郑,着夷狄之乱中国也。见中国之乱,天王乱之也。」左氏曰:「郑之入滑也,滑人聴命,师还。又即卫,郑公子士泄、堵俞弥帅师伐滑。王使伯服、游孙伯如郑,请滑。郑伯怨惠王之入而不与厉公爵也,又怨襄王之与卫、滑也,故不聴王命而执二子。王怒,将以狄伐郑。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太上以徳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也。召穆公思周徳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曰:「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如是,则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今天子不忍小忿以弃郑亲,其若之何?庸勲亲亲,防近尊贤,徳之大者也。即聋从昧,与顽用嚚,奸之大者也。弃徳崇奸,祸之大者也。郑有平、惠之勲,又有厉、宣之亲,弃嬖宠而用三良,于诸姬为近。四徳具矣。耳不聴五声之和,为聋;目不别五色之章,为昧;心不则徳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狄皆则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徳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懐柔天下也,犹惧有外侮,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召穆公亦云。今周徳既衰,于是乎又渝周召,以从诸奸,无乃不可乎?民未忘祸,王又兴之,其若文、武何?王弗聴,使頽叔桃子出狄师。夏,狄伐郑,取栎。王徳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曰:报者倦矣,施者未厌。狄固贪惏,王又启之。女徳无极,妇怨无终,狄必为患。」王又弗聴。初,甘昭公有宠于惠后,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王复之,又通于隗氏。王替隗氏,頽叔桃子曰:「我实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师攻王。王御士将御之,王曰:「先后其谓我何?宁使诸侯图之。」王遂出,及坎。欿国人纳之。秋,頽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师伐周,大败周师,获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适郑,处于汜。大叔以隗氏居于温。愚谓此实传也,故曰:「頽桃二子乱周,王乱

译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去世。

正传说:兹父,是宋襄公的名讳。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去世,这是记载伯国(大国)的重大变故。左氏说:宋襄公去世,是因为受伤的缘故。我认为史书这样记载,也是表明国君不得善终,这是他自己招致的。

秋,楚国人攻打陈国。

正传说:“记载楚人攻打陈国,是为了彰显蛮荆肆虐的罪过。”左氏说:“秋,楚成得臣率领军队攻打陈国,讨伐陈国对宋国怀有二心,于是夺取了焦、夷两地,在顿地筑城后返回。”子文认为这是功劳,任命他担任令尹。叔伯问:“你对国家打算怎样?”回答说:“我是为了安定国家。”如果有大功却没有显贵的官职,这样的人能安定国家的能有几个?我认为这确实是史实的记载。像得臣这样的人,如果有王者兴起,必定会处以极刑,不认为这是罪过反而认为是功劳,是多么荒谬啊!

冬十有一月,杞子去世。

正传说:“记载杞子去世,是记录小国的重大变故,有讣告就记载。”有讣告就记载,为什么不称其名?高氏说:“史官遗漏了是正确的。”左氏认为“杞成公去世,史书说‘子,杞是夷狄’”,胡氏跟随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程子说:“杞是二王之后而爵位为伯,怀疑前世将其贬黜了。中间跟随夷狄,所以子之后又恢复称伯。”胡氏又引用杜预认为“杞实际上称伯,而史书说‘子’,是因为成公开始实行夷狄的礼仪,直到死,所以仲尼在他去世时用文辞贬低他,认为是这样。”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如果杞跟随夷狄,那么他去世时就没有讣告,没有讣告就不记载。鲁国记载了,说明有讣告,作为中原诸侯未必跟随夷狄。杜氏是因为左氏的说法而误入歧途。况且郑伯曾经朝见楚国了,为什么不对他称子呢?况且根据程子的话,有时称伯有时称子,有时称子有时称伯,随时改变称呼,这只是史官的文辞罢了,怎么能说是圣人贬黜伯而称子,又提升子而称伯呢?相信这种话,就是孔子扰乱名实,专断爵位赏赐,得罪了天王,怎么能算是孔子呢?

【襄王十六年】二十有四年【齐孝七年,晋惠十五年卒,卫文二十四年,蔡荘十年,郑文三十七年,曹共十七年,陈穆十二年,杞桓公姑容元年,宋成公王臣元年,秦穆二十四年,楚成三十六年】

春王正月

正传说:义理见前文

夏,狄人攻打郑国。

正传说:“记载狄人攻打郑国,是彰显夷狄扰乱中原。表明中原的混乱,是天王造成的。”左氏说:“郑国进入滑国时,滑国人听从命令,军队返回。又靠近卫国,郑国公子士泄、堵俞弥率领军队攻打滑国。周王派伯服、游孙伯到郑国,请求归还滑国。郑伯怨恨惠王入主郑国却不给厉公爵位,又怨恨襄王偏袒卫国、滑国,所以不听王命而拘捕了这两个人。周王发怒,打算借狄人攻打郑国。富辰劝谏说:‘不行。我听说,最上等的是用德行安抚百姓,其次是亲近亲人以相互惠及。从前周公哀悼管叔、蔡叔的不和,所以分封亲戚作为周的屏障。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是文王的昭派。邘、晋、应、韩,是武王的穆派。凡、蒋、邢、茅、胙、祭,是周公的派系。召穆公思念周德的不类,所以在成周纠合宗族,而作诗说:‘常棣之花,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第四章说:‘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像这样,兄弟即使有小忿怒,也不废弃美好的亲情。现在天子不忍小忿怒而抛弃郑国的亲情,那该怎么办?尊重功勋、亲近亲人、防范近臣、尊崇贤人,这是德行中最伟大的。听从聋者、顺从昧者、与顽者、用嚚者,这是奸邪中最严重的。抛弃德行尊崇奸邪,这是祸患中最严重的。郑国有平王、惠王的功勋,又有厉王、宣王的亲情,抛弃宠幸而任用三位贤良,在姬姓中是最近的。四种德行都具备了。耳朵不听五声之和,叫聋;眼睛不辨五色之章,叫昧;心不遵循德义之经,叫顽;口不道忠信之言,叫嚚。狄人都具备这些,四种奸邪都具备了。周有美好的德行,还说没有比兄弟更好的,所以分封他们。他怀柔天下,还惧怕有外侮,抵御外侮的,没有比亲近亲人更好的,所以用亲人屏蔽周。召穆公也这么说。现在周德已经衰微,在这时又违背周、召的教诲,去顺从那些奸邪,恐怕不行吧?百姓未忘祸患,王又兴起祸端,那对文王、武王怎么办?王不听,派頽叔、桃子出兵狄人。夏,狄人攻打郑国,夺取了栎地。王感激狄人,打算用狄人的女儿做王后。富辰劝谏说:‘不行。我听说:报答的人疲倦了,施予的人不满足。狄人本来贪婪,王又开启他们的欲望。女德没有极限,妇怨没有终结,狄人必定成为祸患。’王又不听。起初,甘昭公受惠后宠幸,惠后打算立他为王,没来得及就去世了。昭公逃到齐国,王让他回来,他又与隗氏通奸。王废黜隗氏,頽叔、桃子说:‘我们确实让狄人介入,狄人会怨恨我们。’于是奉戴大叔用狄人军队攻打王。王的卫士将要抵御,王说:‘先后会说我什么?宁可让诸侯图谋他们。’王于是出逃,到达坎地。欿国人接纳了他。秋,頽叔、桃子奉戴大叔用狄人军队攻打周,大败周军,抓获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逃到郑国,住在汜地。大叔带着隗氏住在温地。我认为这确实是史实的记载,所以说:‘頽桃二人扰乱周室,王扰乱

之也。」许氏曰:「郑执王使,是无王也;王启夷狄,是无中国也。」天下何恃不乱?

译这样做的缘故。」许氏说:「郑国拘捕了周天子的使者,这是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周天子向夷狄求助,这是不重视中原华夏。」天下还有什么依靠而不发生动乱呢?

秋七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义见于前

  冬天王出居于郑

正传曰:「书『天王出居于郑』,纪天下之大变也。」左氏曰:「冬,王使来告难,曰:『不谷不徳,得罪于母弟之宠子带,鄙在郑地汜,敢告叔父。』臧文仲对曰:「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王使简师父告于晋,使左鄢父告于秦。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避母弟之难也。」天子凶服降名,礼也。郑伯与孔将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视官具于汜,而后聴其私政,礼也。胡氏曰:「夫郑伯不王,固有罪矣。襄王不知自反,念其制命之未顺也,忍小忿防懿亲,以扞外侮,而弃徳崇奸,遂出狄师,是用夷制夏,如木之植,拔其本也,不亦傎乎?」王者以天下为家,京师为室,而四方归往,犹天之无不覆也。东周降于列国,既不能家天下矣,又毁其室而不保,则是寄生之君耳。贬而书「出」,以为后戒。唐资突厥之兵以伐隋,而世有戎狄之祸;晋借契丹之力以取唐,而卒有播迁之辱。许翰以谓不讲于春秋戒,襄王之所以出,其言信矣,而中外之辨可不谨乎?居者,宅其所有之称;出而曰「居」者,若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拨乱反正,存天理之意也。愚谓「云出居者」,实出居,所谓天子蒙尘,乃奔难也。胡氏又谓「贬而书出居者,宅其所有之称」云云,则支离于文义,而非直书见义之指矣。

  晋侯夷吾卒

正传》曰:「书晋侯夷吾卒,纪伯国之大故也。」余义见前。

  春秋正传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十五明湛若水撰僖公

【襄王十七年】二十有五年【晋文公重耳元年,齐孝八年,卫文二十五年卒,蔡荘十一年,郑文三十八年,曹共十八年,陈穆十三年,杞桓二年,宋成二年,秦穆二十五年,楚成三十七年】

  春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

正传曰:「书春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则灭同姓之罪见矣。」邢乃卫之同姓也。同姓者,如木同根,相灭是自灭而拔其根也。何以自生?夫存亡继絶,国君之仁,施于凡国者也,而况于同姓之国乎?故书灭邢,则其灭同姓之罪不可掩矣。不待乎名之而后见也。经中名之而无所贬者多矣。三传皆以名燬,以罪其灭同姓。胡氏从之。至以晋灭虞、楚灭夔,亦同姓也,而不名,则又引例之常与例之变以为言,何其支吾也!惟据事直书,而灭同姓之罪自见,为简易直截也。义例者,皆先儒《公谷》之徒,专门之学为之,殊不知他或不能充其类,则不免为支吾之説以为之词,而坐此蔽圣人之本指为累,又大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燬卒

正传曰:「燬,卫侯名。名之,亦无他义。书『癸酉,卫侯燬卒』,纪隣国之大故。其以日者,史文之详也。诸儒谓卫侯灭同姓而名以贬之,则夫此卒而名之,又日之者,何谓耶?」

  宋荡伯姬来逆妇

正传》曰:“荡氏,宋人,伯姬,公之女,嫁于荡氏,故云宋荡伯姬也。逆妇,逆其子之妇也。书‘荡伯姬来逆妇’,着失礼也。妇人既嫁,不逾境,逾境惟归宁父母耳。伯姬来,不以归宁,而以逆妇,一失礼也。自来逆妇,二失礼也。胡氏谓:‘国君不与大夫敌,鲁公下主大夫之昏,是慢宗庙,卑朝廷,三失礼也。’”

  宋杀其大夫

正传曰:「书『宋杀其大夫』,罪宋公之擅杀也。其不名者,史佚之耳。然亦不必名,而义自见矣。」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正传曰:「顿,小国名,在汝阴南顿县。」杜氏曰:「顿迫于陈而出奔楚,故楚围陈以纳顿子。」书「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纪夷狄正中国,以讥中国之诸侯也。胡氏曰:「陈先代之后,不能以礼安靖邻国,保防寡小;中国诸侯,又不能脩方伯连帅之职,而使楚人纳之,是夷狄仗义正诸夏也。故书曰『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其责中国深矣。」此亦正本自治之意也。

  葬卫文公

正传曰:「书葬卫文公,纪邻国之大事也。」余义见前。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防卫子莒庆盟于洮。

正传》曰:

译秋季七月。

《春秋正传》说:无事也记载,其义理在前面已经阐明。

冬天,周天子出逃居住在郑国。

《春秋正传》说:“记载‘天王出居于郑’,是记录天下的大变局。”《左传》说:“冬天,周天子派使者来报告危难,说:‘我没有德行,得罪了受宠爱的弟弟子带,我身处郑国汜地,敢向叔父报告。’臧文仲回答说:‘天子流亡在外,敢不赶快去问候并询问官职职守?’周天子派简师父向晋国报告,派左鄢父向秦国报告。天子没有出逃的说法,记载说‘天王出居于郑’,是为了躲避弟弟的祸难。天子穿凶服、降尊称名,符合礼制。郑伯与孔将鉏、石甲父、侯宣多巡视汜地的官署器具,然后才听任处理私事,符合礼制。胡安国说:‘郑伯不尊奉周王,本来就有罪。襄王不知道自我反省,只想着自己发布的命令不被顺从,忍心因小忿而防范亲近的兄弟,以抵御外侮,却抛弃德行推崇奸邪,于是出动狄人的军队,这是用夷狄的制度来压制华夏,就像树木一样,拔掉了根本,不也很荒谬吗?’王者以天下为家,以京师为居室,四方归附,就像天空没有不覆盖的地方一样。东周地位降至与列国相等,既然不能以天下为家了,又毁坏居室而不能保全,那就是寄生的君主罢了。贬低而记载‘出’,作为后世的警戒。唐高祖借助突厥的军队来讨伐隋朝,于是世代遭受戎狄的祸患;晋朝借助契丹的力量来夺取唐朝,最终遭受流亡的耻辱。许翰认为如果不讲究《春秋》的警戒,襄王之所以出逃,他的话确实可信,那么内外华夷的辨别能不谨慎吗?‘居’,是居住在自己所有之地的称呼;出逃而说‘居’,好像是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含有拨乱反正、存留天理的意思。我认为‘说出居’,实际上是出逃居住,所谓天子流亡,乃是奔逃祸难。胡安国又说‘贬低而记载出居,是居住在自己所有之地的称呼’等等,这就在文义上支离破碎,而不是直书以见义旨的本意了。”

晋侯夷吾去世。

《春秋正传》说:“记载晋侯夷吾去世,是记录大国的大变故。”其余义理见前文。

《春秋正传》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十五 明 湛若水 撰 僖公

【襄王十七年】二十五年【晋文公重耳元年,齐孝公八年,卫文公二十五年去世,蔡庄公十一年,郑文公三十八年,曹共公十八年,陈穆公十三年,杞桓公二年,宋成公二年,秦穆公二十五年,楚成王三十七年】

春季周王正月丙午日,卫侯燬灭掉邢国。

《春秋正传》说:“记载春季周王正月丙午日,卫侯燬灭掉邢国,那么灭掉同姓的罪过就显现了。”邢国是卫国的同姓国家。同姓国家,就像树木同根,互相灭掉就是自灭并拔掉根本。怎么能自保呢?保存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宗祀,是国君的仁德,施用于所有国家,何况是同姓国家呢?所以记载灭掉邢国,那么他灭掉同姓的罪过就无法掩盖了。不需要等到点名之后才显现。经文中点名而没有贬义的很多。三传都因为点名燬,来谴责他灭掉同姓。胡安国跟随这种说法。至于晋灭虞、楚灭夔,也是同姓,却不点名,又用常例与变例来说话,何其敷衍!只有据事直书,灭掉同姓的罪过自然显现,才是简易直截的。义例,都是前代儒者《公羊》《谷梁》之徒,专门之学所制定的,殊不知他们有时不能穷尽同类,就不免用敷衍的说法来作为借口,而因此遮蔽圣人的本意,弊端很大。

夏季四月癸酉日,卫侯燬去世。

《春秋正传》说:“燬,是卫侯的名。点名,也没有其他含义。记载‘癸酉日,卫侯燬去世’,是记录邻国的大变故。用日记载,是史官文字的详尽。诸儒认为卫侯灭掉同姓而点名以贬低他,那么这次去世而点名,又用日记载,是什么意思呢?”

宋国荡伯姬来迎娶媳妇。

《春秋正传》说:“荡氏,是宋国人,伯姬,是鲁公的女儿,嫁给了荡氏,所以叫宋荡伯姬。逆妇,是迎娶儿子的媳妇。记载‘荡伯姬来迎娶媳妇’,是彰显失礼。妇人既已出嫁,不越过国境,越过国境只有回娘家省亲。伯姬来,不是回娘家省亲,而是来迎娶媳妇,这是第一次失礼。自己来迎娶媳妇,这是第二次失礼。胡安国说:‘国君不与大夫对等,鲁公屈尊主持大夫的婚礼,这是轻慢宗庙,卑下朝廷,这是第三次失礼。’”

宋国杀了他的大夫。

《春秋正传》说:“记载‘宋国杀了他的大夫’,是谴责宋公擅自杀人。不点名,是史官遗漏罢了。然而也不必点名,义理自然显现。”

秋季,楚国人包围陈国,把顿子送回顿国。

《春秋正传》说:“顿,是小国名,在汝阴南顿县。”杜预说:“顿国迫于陈国而出逃到楚国,所以楚国包围陈国以送回顿子。”记载“楚国人包围陈国,把顿子送回顿国”,是记录夷狄匡正中国,以讥讽中国的诸侯。胡安国说:“陈国是先代后裔,不能用礼安抚邻国,保护弱小;中国诸侯,又不能修习方伯连帅的职责,而让楚国人送回顿子,这是夷狄仗义匡正诸夏。所以记载‘楚国人包围陈国,把顿子送回顿国’,对中国诸侯的责备很深。”这也是正本清源、自我治理的意思。

安葬卫文公。

《春秋正传》说:“记载安葬卫文公,是记录邻国的大事。”其余义理见前文。

冬季十二月癸亥日,鲁公在洮地与卫国的子莒庆结盟。

《春秋正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