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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正传二十二

春秋正传卷二十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68–279 段

,亦未可知也。赋虽不同,其实皆为益兵,其数皆增三之一耳。先儒或言甲皆人人之所能为,又以为丘出甸赋加四倍者误矣。愚谓「作者」创立之名,直书「作丘甲」,则其不宜作之义自见。胡氏乃又以谓「作者」不宜作,则拘于义例一字之文矣。

译(这)也是不能确定的。赋税虽然不同,但实际上都是增加兵力,其数量都增加了三分之一罢了。以前的儒者有人说甲胄都是人人能够制作的,又认为“丘出甸赋加四倍”的说法是错误的。我认为“作”是创立的意思,直接写“作丘甲”,那么其中不宜制作的意思自然显现。胡氏却又认为“作”是不宜制作,这就拘泥于义例中一个字的文字了。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

正传曰:「及」犹言与也。书「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着其盟之非也。左氏曰:「闻齐将出楚师,夏盟于赤棘」,则是为齐出楚师而盟以御之也。夫盟以求援于晋,孰若修徳于已?及时明其政刑,贤能在位,休养以结民心,制梃以挞齐楚之坚甲利兵乎?故曰:「着其盟之非也。」胡氏曰:「初,宣公谋以晋人去三桓,归父为是,见逐而奔齐矣。今季孙当国,恨齐人之立宣公,纳归父,又惧晋侯之或见讨也,故往结此盟。赤棘,晋地也。其称「及」鲁所欲也。盟非春秋所贵,而恶屡盟者,非惟长乱,亦国用民力所难给也。成公即位之初,方经大故,未有施舎已责,逮鳏寡,救乏困之事也。为齐难既作,丘甲矣。闻将出楚师,又逺与晋寻盟,岂固本保邦之道乎?书「及晋侯盟于赤▯」,非特备齐惧晋,葢三桓懐忿怼君父之心,将有事于齐,而汲汲欲之者,罪可见矣。」愚谓此言多是,但云称「及」者鲁所欲,则鲁所欲传已明白,不在乎称「及」一词之赘矣。

  秋王师败绩于茅戎

正传曰:「书王师败绩于茅戎,则王道之失可知矣。」夫征伐自天子出,诸侯承天子之命而正其罪者,乃王道也。故曰:「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讨者,出令也;伐者,行兵也。今天子自行兵而致败,失王道矣。故书以见之。左氏曰:「王人来告败,故书之。」先儒谓「书败不书战,莫敢敌也」,则支离而失其指矣。

  冬十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义见于前。」

【定王十八年】二年【晋景十一年,齐顷十年,衞穆十一年,蔡景三年,郑襄十六年,曹宣六年,陈成十年,杞桓四十八年,宋文二十二年卒。秦桓十六年,楚共二年】

  春齐侯伐我北鄙

正传曰:「书齐侯伐我北鄙,志警也;纪愤兵也。」左氏曰:「齐侯伐我北鄙,围龙。顷公之嬖人卢蒲就魁门焉,龙人囚之。齐侯曰:「勿杀,吾与而盟,无入而封。」弗听,杀而膊之城上。齐侯亲鼔士,陵城三日,取龙,遂南侵及巢邱。胡氏曰:「初,鲁事齐谨甚,虽易世而聘防不絶也。及与晋侯盟于断道,而后怨隙成;再盟于赤棘,而后伐吾北鄙。齐侯之兴是役,非义矣。鲁人为鞌之战,岂义乎?」同曰:「愤兵,务相报复,而彼此皆无善者,则亦不待贬而罪自见矣。」愚谓:「不待贬而罪自见,乃春秋之正义也。」余皆仿此。

夏四月丙戌,衞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衞师败绩。

正传曰:「新筑,郑地。书衞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衞师败绩,着二国之愤兵也。其非义,具见矣。」左氏曰:「衞侯使孙良夫、石稷、甯相、向禽将侵齐,与齐师遇。石子欲还,孙子曰:「不可以师伐人,遇其师而还,将谓君何?若知不能,则如无出。今旣遇矣,不如战也。」夏有石成子曰:「师败矣。子不少须,众惧尽,子丧师徒,何以复命?」皆不对。又曰:「子,国卿也,陨子辱矣。子以众退,我此乃止。」且吿车来甚众,齐师乃止,次于鞫居。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旣衞人赏之以邑,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愚谓记曰:「春秋无义战。」夫战有二义焉,其上则奉王命以伐有罪,义也;其次则人加兵于已,不得已而以兵应之,守其封疆社稷,犹不失为义也。今齐忿衞与晋断道之盟及世子臧同晋伐已,而以兵侵衞,是非奉王命,擅以兵加人,其为不义甚矣。及衞孙良夫帅师伐齐,战于新筑,以至败绩,是衞兵越境及郑地而与战,则非守封疆之义矣。故春秋书之,而其罪自见也。或谓书法以衞主战者误矣。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防晋郤克、衞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鞌,齐师败绩。

正传曰

译夏,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

《正传》说:“及”就是“与”的意思。记载“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是为了彰显这次结盟是不对的。《左传》说:“听说齐国将要出兵楚国,夏天在赤棘结盟”,这就是因为齐国出兵楚国而结盟来抵御它。结盟向晋国求援,哪里比得上修养自己的德行?及时彰明政令刑罚,让贤能的人居于职位,休养生息以凝聚民心,拿着木棒也能击败齐楚坚固的铠甲和锋利的兵器呢?所以说:“彰显这次结盟是不对的。”胡氏说:“起初,宣公谋划借晋国人之手除掉三桓,归父认为这样做是对的,被驱逐后逃奔到齐国。如今季孙执掌国政,怨恨齐国人拥立宣公、接纳归父,又害怕晋侯或许会讨伐自己,所以前往结下这个盟约。赤棘是晋国的地方。称‘及’,是鲁国所希望的。结盟不是《春秋》所推崇的,而且厌恶屡次结盟,不仅会助长战乱,也是国家财力民力难以承受的。成公即位之初,刚经历重大变故,还没有施行施舍、免除赋税、救济鳏寡、救助贫困的事情。因为齐国的祸难已经发生,已经征收丘甲税了。听说齐国将要出兵楚国,又远赴晋国重寻盟约,这难道是固本保邦的道理吗?记载‘与晋侯在赤棘结盟’,不仅仅是防备齐国、畏惧晋国,大概三桓怀有怨恨君父的心思,将要对齐国有所行动,而急切想要这样做的,其罪过就显而易见了。”我认为这话大多是对的,但说称‘及’是鲁国所希望的,那么鲁国的意图在传文中已经明白,不必在‘及’这个词上赘述了。

秋,周天子的军队在茅戎战败。

《正传》说:“记载‘周天子的军队在茅戎战败’,那么王道的丧失就可以知道了。”征伐由天子发出,诸侯秉承天子的命令去惩治罪人,这才是王道。所以说:“天子只发布讨伐的命令而不亲自出兵,诸侯只出兵作战而不发布讨伐的命令。”讨伐,是发出命令;出兵,是进行战争。如今天子亲自出兵而导致战败,丧失了王道。所以记载下来以显示这一点。《左传》说:“周天子派人来报告战败,所以记载下来。”先儒认为“记载战败而不记载交战,是因为没有人敢抵挡”,这就支离破碎而失去了本意。

冬十月。

《正传》说:“没有大事也记载,关于时月的义理在前面已经见过。”

【定王十八年】二年【晋景公十一年,齐顷公十年,卫穆公十一年,蔡景侯三年,郑襄公十六年,曹宣公六年,陈成公十年,杞桓公四十八年,宋文公二十二年去世。秦桓公十六年,楚共王二年】

春,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正传》说:“记载‘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是警示;记录愤恨之兵。”《左传》说:“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龙邑。顷公的宠臣卢蒲就魁攻打城门,龙邑人把他囚禁起来。齐侯说:‘不要杀他,我和你们结盟,不进入你们的封地。’龙邑人不听,杀了他并把肉切成块挂在城墙上。齐侯亲自击鼓激励士兵,攻城三天,夺取了龙邑,于是向南入侵直到巢邱。胡氏说:“起初,鲁国侍奉齐国非常恭敬,即使改朝换代,聘问和会盟也不断绝。等到与晋侯在断道结盟,怨恨和隔阂就形成了;再次在赤棘结盟,于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齐侯发动这次战争,是不义的。鲁国人进行鞌之战,难道就是义的吗?”同说:“愤恨之兵,是互相报复,而双方都没有好的,那么也不必贬斥,罪过自然显现。”我认为:“不必贬斥而罪过自然显现,是《春秋》的正义。”其余都仿照这个。

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率领军队与齐国军队在新筑交战,卫军大败。

《正传》说:“新筑,是郑国的地方。记载‘卫孙良夫率领军队与齐国军队在新筑交战,卫军大败’,彰显两国的愤恨之兵。其不义,已经全部显现了。”《左传》说:“卫侯派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率军入侵齐国,与齐军相遇。石稷想撤退,孙良夫说:‘不可以率领军队去讨伐别人,遇到敌军就撤退,将向国君怎么交代?如果知道不能取胜,就不该出兵。如今既然相遇了,不如交战。’夏有石成子说:‘军队战败了。您如果不稍作停留,众人恐怕都要死尽,您丧失了军队和将领,拿什么复命?’都不回答。又说:‘您是国家的大臣,您陨落了是耻辱。您率领众人撤退,我在此停止。’并且报告车兵来得很多,齐军于是停止,驻扎在鞫居。新筑人仲叔于奚救了孙桓子,桓子因此得以脱险。后来卫国人赏赐给他封邑,他推辞,请求用曲悬和繁缨上朝,卫侯答应了他。孔子听说后说:‘可惜啊!不如多给他封邑。只有礼器和名位,不可以借给别人。这是国君所掌管的。名位用来建立信用,信用用来守护礼器,礼器用来蕴含礼制,礼制用来施行道义,道义用来产生利益,利益用来安抚百姓,这是政治的大节。如果借给别人,就是把政权给了别人。政权丧失,那么国家也就随之灭亡,不可阻止了。’”我说:《记》说:“《春秋》没有正义的战争。”战争有两种义,上等的是奉行王命去讨伐有罪之人,是义;次等的是别人加兵于己,不得已而用兵应对,守护自己的封疆社稷,还不失为义。如今齐国怨恨卫国与晋国在断道结盟以及世子臧同晋国攻打自己,而用兵入侵卫国,这不是奉行王命,擅自用兵加于人,其不义非常严重。等到卫孙良夫率领军队攻打齐国,在新筑交战,以至于大败,这是卫军越境到郑地而交战,就不是守护封疆的义了。所以《春秋》记载下来,而其罪过自然显现。有人说书法以卫国为主战是错误的。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会同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与齐侯在鞌交战,齐军大败。

《正传》说

:「书鲁四卿防晋衞曹大夫公子及齐侯战于鞌,齐师败绩,则四国贪愤之兵具见矣。」左氏曰:「孙桓子还于新筑,不入,遂如晋乞师;臧宣叔亦如晋乞师,皆主郤献子。晋侯许之七百乗,郤子请八百乗,许之。郤克将中军,士燮佐上军,栾书将下军,韩厥为司马,以救鲁衞。臧宣叔逆晋师,且道之。季文子帅一师防之,及衞地,师从齐师于莘。六月壬申,师至于靡笄之下。齐侯使请战,曰:「诘朝请见。」对曰:「晋与鲁衞兄弟也,来告曰:大国朝夕释憾于敝邑之地,寡君使羣臣请于大国,无令舆师淹于君地,能进不能退。」齐侯曰:「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癸酉,师陈于鞌。邴夏御齐侯,逢丑父为右。晋觧张御郤克,郑邱缓为右。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未絶鼓音曰:「余病矣。」张侯曰:「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岂敢言病?吾子忍之。」缓曰:「自始合苟有险,余必下推车子,岂识之?然子病矣。」张侯曰:「师之耳目在吾旗鼔,若之何其以病败君之大事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左并辔,右援枹而鼓,马逸不能止,师从之。齐师败绩,逐之三周华不注。韩厥中御而从齐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谓之君子而射之,非礼也。」射其左,越于车下;射其右,毙于车中。綦母张丧车从厥。逢丑父与公易位,将及华泉,骖絓于木而止。丑父不能推车,而及韩厥执絷马前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曰:「寡君使羣臣为鲁衞请曰:无令舆师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属当戎行,无所迯隐,且惧奔辟而忝两君。臣辱戎士,丑父使公下如华泉取饮。」郑周父御佐车,宛筏为右,载齐侯以免。韩厥献丑父。郤献子将戮之,呼曰:「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郤子曰:「人不难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乃免之。齐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晋师从齐师入自邱舆,击马陉。齐侯使賔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畆。”对曰:“萧同叔子,寡君之母也。以匹敌,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是以不孝令也。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畆而已’,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挠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余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鲁衞谏曰:“齐疾我矣,其死亡者皆亲防也。子若不许,雠我必甚。唯子则又何求?子得其国寳,我亦得地,而纾于难,其荣多矣。”对曰:“羣臣帅赋舆以为鲁衞请,苟有以借口而复于寡君,君之惠也,敢不唯命是听?”愚按:左氏此传详矣,见四国诸大夫合兵胜齐之功矣。然皆贪愤之兵也。《记》曰:“为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则其所谓功,祗足以为罪耳。有王者作,当以此服其刑。

译《春秋》记载鲁国四卿防备晋、卫、曹三国的大夫公子以及齐侯在鞌地交战,齐军大败,那么这四个国家因贪婪和愤怒而发动的战争全都显现出来了。《左传》说:“孙桓子退到新筑,没有进入,于是前往晋国请求出兵;臧宣叔也前往晋国请求出兵,都依靠郤献子。晋侯答应出兵七百辆战车,郤子请求八百辆,晋侯答应了。郤克统帅中军,士燮辅佐上军,栾书统帅下军,韩厥担任司马,以此救援鲁、卫。臧宣叔迎接晋军,并且引导道路。季文子率领一支军队防备齐军,到达卫国境内,晋军跟随齐军到了莘地。六月壬申日,晋军到达靡笄山下。齐侯派人请求交战,说:‘明天早晨请见面。’晋军回答说:‘晋国与鲁、卫是兄弟之邦,鲁、卫来报告说:大国早晚在敝国的土地上发泄怨恨,寡君派遣群臣向大国请求,不要让军队淹留在君主的土地上,能进不能退。’齐侯说:‘大夫答应交战,是寡人的愿望。’癸酉日,军队在鞌地列阵。邴夏为齐侯驾车,逢丑父担任车右。晋国的解张为郤克驾车,郑邱缓担任车右。郤克被箭射伤,血流到鞋上,但击鼓的声音没有断绝,他说:‘我受伤了。’解张说:‘从交战开始,箭就贯穿了我的手和肘,我折断骨头继续驾车,怎敢说自己受伤?希望您忍耐一下。’郑邱缓说:‘从交战开始,如果有危险,我一定下车推车,哪里知道这些?但是您确实受伤了。’解张说:‘军队的耳目在于我们的旗帜和战鼓,怎么能因为受伤而败坏君主的大事呢?受伤还没到死的地步,您努力坚持吧。’解张左手并拢缰绳,右手拿起鼓槌击鼓,马匹狂奔无法停止,军队跟随他们。齐军大败,晋军追逐齐军绕华不注山三圈。韩厥居中驾车追赶齐侯。邴夏说:‘射那个驾车的人,他是君子。’齐侯说:‘既然称他为君子却射他,不符合礼制。’于是射他的左边,那人跃下车下;射他的右边,那人死在车中。綦母张丢失了战车跟随韩厥。逢丑父与齐侯交换位置,将要到达华泉时,骖马被树木绊住而停下。逢丑父不能推车,韩厥追到,抓住马缰绳在车前拜了两拜并叩头,捧着酒杯加上玉璧进献,说:‘寡君派遣群臣为鲁、卫请求,说:不要让军队陷入君主的土地。下臣不幸遭遇战事,无处逃避隐藏,而且害怕逃跑躲避而羞辱两国君主。臣辱没戎士,逢丑父让齐侯下车到华泉取水。’郑周父驾驶副车,宛筏担任车右,载着齐侯得以逃脱。韩厥献上报俘逢丑父。郤献子将要杀他,逢丑父呼喊说:‘从今以后没有代替君主承担患难的人了。’郤子说:‘人不以死来免除君主的危难为艰难,我杀他不吉利。’于是赦免了他。齐侯逃脱后,寻找逢丑父,三次进入三次出来。晋军跟随齐军从邱舆进入,在马陉攻打。齐侯派宾媚人贿赂晋国,献上纪国的甗、玉磬和土地,晋国人不同意。说:‘一定要以萧同叔子作为人质,并且让齐国境内的田地全部改为东西向。’宾媚人回答说:‘萧同叔子,是寡君的母亲。以匹敌之礼来说,也是晋君的母亲。您在诸侯中发布命令,却说‘一定要以他的母亲作为人质来取信’,这是用不孝的命令啊。先王划分治理天下,根据土地的适宜情况,而分布其利益。现在您划分治理诸侯,却说‘只要全部改为东西向的田地而已’,恐怕不符合先王的命令吧?违背先王就是不义,凭什么做盟主?《诗经》说:‘施行政令宽厚从容,各种福禄就会聚集。’您确实不宽厚,而抛弃各种福禄,诸侯有什么害处呢?如果不这样,寡君命令使臣,就有言辞了:‘说您率领军队屈尊来到敝国,敝国不丰厚的赋税用来犒劳随从的人。畏惧君主的威严,军队溃败。您惠赐齐国的福分,不灭绝其社稷,让继承旧日的友好。只是先君的破旧器物、土地,不敢吝惜。您又不允许,请收集残余的灰烬,背靠城池借一战。敝国的幸运,也说是顺从;何况不幸,怎敢不听从命令?’鲁、卫劝谏说:‘齐国怨恨我们了,那些死亡的人都是亲近的防备者。您如果不答应,仇视我们一定更甚。您还有什么所求呢?您得到国家的宝物,我们也得到土地,而解除灾难,荣耀多了。’宾媚人回答说:‘群臣率领赋税和车辆为鲁、卫请求,如果有借口而回复寡君,是君主的恩惠,怎敢不听从命令?’我按:《左传》这篇记载很详细,看到了四国各位大夫合兵战胜齐国的功劳。然而这都是贪婪愤怒的军队。《礼记》说:‘善于作战的人受上刑,联合诸侯的人次之。’那么他们所谓的功劳,只足以成为罪过罢了。如果有王者兴起,应当以此服其刑。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正传曰:「洛阳西有袁娄,师者四国之师也。及者,晋及之也。」书「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善释怨也。左氏曰:「秋七月,晋师及齐国佐盟于袁娄,使齐人归我汶阳之田。」公羊曰:「鞌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郤克曰:「与我纪侯之甗,及鲁衞之侵地,使耕者东畆,且以萧同侄子为质,则吾舎子矣。」国佐曰:「与我纪侯之甗,请诺;反鲁衞之侵地,请诺;使耕者东畆,是则土齐也。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齐君之母,犹晋君之母也,不可。」请战,一战不胜,请再;再战不胜,请三;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以萧同侄子为质?」揖而去之。郤克防鲁衞之使,使以其辞而为之请,然后许之。逮于袁娄而与之盟。愚谓:按此,则以四国强兵,逞其欲而灭齐无难也。晋以吞齐之气而与之盟而平焉,是齐求于晋,晋许于齐,善释怨矣。春秋之善,莫大乎释怨息兵,直书其事而义自见矣。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正传曰:「鲍宋公名书,壬午,宋公鲍卒,纪与国之大故也,来赴之详,故详其日。」左氏曰:「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重器备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君子谓华元、乐举于是乎不臣,臣治烦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争。今二子者,君生则纵其惑,死又益其侈,是弃君于恶也,何臣之为?」愚谓此,又因卒而见义,不可掩矣。

  庚寅衞侯速卒

正传》曰:「书『庚寅,衞侯速卒』,纪与国之大故也。何以书日?因赴之详,故书之详。」《左氏》曰:「九月,衞穆公卒。晋三子自役吊焉,哭于大门之外。衞人逆之,妇人哭于门内,送亦如之。遂常以葬。」

  取汶阳田

正传曰:取者,对与之称,或以为得非其有之称。见圣人谓鲁在所损益者,皆非也。葢汶阳鲁侵地,齐来与还,而鲁受之也。然以强兵得之,不告于天王而复之,亦非春秋之全美。故书「取汶阳田」,则褒贬之情并见矣。公羊曰:「汶阳田者,何?鞌之赂也。」杜氏曰:「汶阳田,汶水北地,汶水出泰山莱芜县西入济。」胡氏曰:「汶阳之田,本鲁田也。取者,得非其有之称。不曰复而谓之取,何也?恃大国兵力,一战胜齐,得其故壤,而不请于天王以正疆理,则取之不以其道,与得非其有奚异乎?然则宜奈何?考于建邦土地之图,若在封域之中,则先王所锡,先祖所受,经界世守,不可乱矣。不然侵小得之,春秋固有兴灭国、继絶世之义,必有处也。鲁在战国时,地方五百里,而孟氏语慎子曰:「如有王者作,在所损乎,在所益乎?」经于复其故田而书「取」,所损益亦可知矣。愚谓胡氏此言非也。公侯皆方百里,先王之制也。而五百里者,鲁先君之贻也。先君不能损之以归天王,而子孙顾可以见夺于齐,而因以为不当有乎?夫国君之孝,莫大乎守疆土、保社稷而已。齐昔以强而侵之,今以其败而还之,于我克复旧物,子孙之大孝也,何为不可?但以强兵战胜而得之,为未尽善耳。故孔子相夹谷之防,亦曰:「而不还我汶阳之田,有如此盟。」圣人固取之有道矣。

  冬楚师郑师侵衞

正传曰:「书楚师、郑师侵衞,则猾夏、伐丧之罪着矣。」髙氏曰:「以甸服从蛮荆而首伐衞丧,是犹受戈与冦而攻其亲戚,罪不胜诛矣。」

十有一月,公防楚公子婴齐于蜀。

正传曰:「书公防楚公子婴齐于蜀,则其防之非礼自见矣。」夫以君与臣防,为首足混殽中国之君与夷狄之臣防,为冠屦倒置,是失礼之中又失礼焉。故谷梁曰:「其曰公子婴齐亢也。」左氏曰:「宣公使求好于楚,庄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即位,受盟于晋,防晋伐齐。衞人不行使于楚,而亦受盟于晋,从于伐齐。故楚令尹子重为阳桥之役,以救齐。将起师,子重曰:「君弱,羣臣不如先大夫,师众而后可。」且先君庄王属之曰:「无徳以及逺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用之。

译秋季七月,齐侯派遣国佐前往晋军。己酉日,晋国与国佐在袁娄结盟。《正传》说:“洛阳以西有袁娄,‘师’指的是四国的军队。‘及’,是晋国与国佐相会。”经文记载“齐侯派遣国佐前往晋军,己酉日,与国佐在袁娄结盟”,这是为了褒扬化解怨恨的行为。《左传》说:“秋季七月,晋军与齐国国佐在袁娄结盟,让齐国人归还汶阳的田地。”《公羊传》说:“鞌之战,齐军大败,齐侯派遣国佐前往晋军。郤克说:‘把纪侯的甗给我,以及归还鲁国、卫国被侵占的土地,让耕种的人向东耕作,并且把萧同侄子作为人质,那么我就放过你。’国佐说:‘把纪侯的甗给你,我答应;归还鲁国、卫国被侵占的土地,我答应;让耕种的人向东耕作,这是要把齐国的土地全部割让。萧同侄子是齐侯的母亲。齐侯的母亲,就像晋侯的母亲一样,这不行。’请求再战,一战不胜,请求再战;再战不胜,请求第三次;三次都不胜,那么齐国就全部归你所有了。何必用萧同侄子作为人质呢?’作揖后离开。郤克防备鲁国、卫国的使者,让他们用刚才的话去请求,然后才答应。等到在袁娄与他们结盟。我认为:按照这个情况,凭借四个国家的强大兵力,逞其欲望而灭亡齐国并不难。晋国怀着吞并齐国的气势与之结盟而讲和,这是齐国向晋国请求,晋国答应齐国,善于化解怨恨了。《春秋》的褒扬,没有比化解怨恨、停止战争更大的了,直接记载其事,其中的义理自然显现。

八月壬午日,宋公鲍去世。

《正传》说:“鲍是宋公的名字,壬午日,宋公鲍去世,记载盟国的大丧事,因为宋国报丧详细,所以详细记载日期。”《左传》说:“八月,宋文公去世,开始厚葬,使用蜃炭,增加车马,开始使用殉葬,加重器物,备齐外棺,有四角,棺木上有翰桧。君子认为华元、乐举在这个时候不像臣子,臣子的职责是治理烦乱、消除迷惑,因此伏在尸体上争辩。现在这两个人,君主活着时放纵他的迷惑,死后又增加他的奢侈,这是把君主抛弃在恶行中,算什么臣子呢?”我认为这又是借由去世来体现义理,不可掩盖。

庚寅日,卫侯速去世。

《正传》说:“记载‘庚寅日,卫侯速去世’,是记载盟国的大丧事。为什么要记载日期?因为报丧详细,所以详细记载。”《左传》说:“九月,卫穆公去世。晋国三位大夫从战地前来吊唁,在大门外哭泣。卫国人迎接他们,妇女在门内哭泣,送行也如此。于是成为丧葬的常例。”

夺取汶阳田地。

《正传》说:“‘取’,是相对于‘与’而言,有人认为‘取’是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意思。看到圣人认为鲁国在损益方面,都是不正确的。大概汶阳是鲁国被侵占的土地,齐国来归还,而鲁国接受了。然而凭借强大兵力得到它,不报告天王而恢复它,也不是《春秋》的完美做法。所以记载‘取汶阳田’,那么褒贬的情意就都显现了。”《公羊传》说:“汶阳田,是什么?是鞌之战的贿赂。”杜氏说:“汶阳田,是汶水北边的土地,汶水发源于泰山莱芜县西,流入济水。”胡氏说:“汶阳的田地,本来是鲁国的田地。‘取’,是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意思。不说是‘复’而说是‘取’,为什么呢?倚仗大国的兵力,一战战胜齐国,得到原来的疆土,而不向天王请示以正疆界,那么取得它就不合乎正道,与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什么不同呢?那么应该怎么做呢?考察建立邦国土地的地图,如果在封域之中,那么是先王所赐,先祖所受,经界世代守护,不可扰乱。如果不是这样,侵占小国得到它,《春秋》本来有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之义,一定有处理办法。鲁国在战国时,地方五百里,而孟氏对慎子说:‘如果有王者兴起,是在所损之列,还是在所益之列?’经文在恢复其旧田时记载‘取’,所损益的情况也可以知道了。我认为胡氏这话不对。公侯都是方圆百里,是先王的制度。而五百里,是鲁国先君留下的。先君不能削减它归还天王,而子孙反而可以被齐国夺取,并因此认为不应当拥有吗?国君的孝道,没有比守护疆土、保全社稷更大的了。齐国过去凭借强盛侵占它,现在因为战败而归还它,对我们来说克复旧物,是子孙的大孝,为什么不可以?只是凭借强兵战胜而得到它,不算尽善尽美罢了。所以孔子在夹谷设防,也说:‘如果不归还我汶阳的田地,有如此盟誓。’圣人本来取得它是有正道的。”

冬季,楚军、郑军侵犯卫国。

《正传》说:“记载楚军、郑军侵犯卫国,那么扰乱华夏、攻打丧国的罪过就显著了。”高氏说:“让甸服顺从蛮荆而首先攻打卫国的丧事,这就像接受戈矛与寇盗而攻击自己的亲戚,罪过不可胜诛了。”

十一年,鲁公在蜀地防备楚公子婴齐。

《正传》说:“记载鲁公在蜀地防备楚公子婴齐,那么这种防备不合礼制就自然显现了。”凭借君主与臣子相防,为首足混杂;中原的君主与夷狄的臣子相防,为冠屦倒置,这是失礼之中又失礼。所以《谷梁传》说:“称‘公子婴齐’,是表示傲慢。”《左传》说:“宣公派使者向楚国求好,庄王去世,宣公去世,没能达成友好。鲁公即位,在晋国受盟,防备晋国讨伐齐国。卫国人没有派使者去楚国,但也受盟于晋国,跟随讨伐齐国。所以楚国令尹子重发动阳桥之战,以救援齐国。将要起兵,子重说:‘国君年轻,群臣不如先大夫,军队众多然后才可以。’而且先君庄王嘱托说:‘没有德行以到达远方,不如惠爱体恤百姓而善于使用他们。

」乃大戸已责,逮鳏救乏,赦罪悉师,王卒尽行。彭名御戎,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二君弱,皆强冠之。冬,楚师侵衞,遂侵我师于蜀。使臧孙往辞曰:「楚逺而久,固将退矣,无功而受名,臣不敢。」楚侵及阳桥,孟孙请往赂之,以执斲、执鍼、织纴皆百人,公衡为质以请盟。楚人许平。胡氏曰:「二国称师,着其众也。侵衞则书「侵」,我师于蜀致赂纳质,没而不书,非讳也,书其重者。则莫重乎其以中国诸侯降班失列,下与夷狄之大夫防也。」季孙行父为国上卿,当使其君尊荣,其民免于侵陵之患,而危辱至此,特起于忿忮,肆其褊心,而不知制之以礼也。书曰:「必有忍,乃其有济。惩忿窒欲,徳之修也。不忮不求,行之善也。躬自厚而薄责于人,逺怨之方也。」季孙忿忮,弗能惩也,而辱逮君父,不亦▯乎?故春秋史外传心之要典也,攷其行事,深切着明于以反求诸己,则亦知戒矣。

译于是大规模征发百姓,逮捕鳏夫以救济匮乏,赦免罪人并全部编入军队,国君的军队全部出动。彭名驾驭战车,蔡景公在左边,许灵公在右边。两位国君年纪尚轻,都强行让他们戴上成人冠冕。冬天,楚国军队侵犯卫国,接着在蜀地侵犯我国军队。派臧孙前往辞谢说:“楚国军队来得远且停留已久,本来就会撤退了,没有功劳却承受美名,臣不敢当。”楚国军队侵犯到阳桥,孟孙请求前往贿赂他们,用一百名拿斧头的工匠、一百名拿针的绣工、一百名织布的女子,以及公衡作为人质来请求结盟。楚国人答应讲和。胡氏说:“两国称‘师’,是彰显其人数众多。侵犯卫国则记载‘侵’,我国军队在蜀地致送贿赂、交纳人质,却隐没不记载,并非避讳,而是记载其中更重要的事。那么没有比中原诸侯降低身份、失去班列,屈尊与夷狄的大夫相抗衡更严重的了。”季孙行父作为国家的上卿,应当使他的国君尊贵荣耀,使百姓免于被侵犯欺凌的祸患,却危辱到这种地步,只是起于愤恨嫉妒,放纵其狭隘的心胸,而不知道用礼制来约束自己。《尚书》说:“一定要有忍耐,才能有所成就。克制愤怒、堵塞欲望,是修养德行。不嫉妒、不贪求,是行为善良。对自己要求严格而少责备别人,是远离怨恨的方法。”季孙行父愤恨嫉妒,不能克制,以至于羞辱波及国君和父亲,不也是错了吗?所以《春秋》和《左传》是探究内心要旨的经典,考察其中的行事,深切明显地用来反省自身,也就知道警戒了。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衞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正传曰:「书公及楚、秦诸国之人盟于蜀,见其盟之非也。葵邱之防,霸主率诸侯以听王禁,今霸主乃尽中国之诸侯以受盟于强悍之楚,天地之大变也。春秋书之,则其罪自不可逭,不待如胡氏所谓人诸国之大夫以见意也。」又曰:「春秋于鲁君盟防不信、不臣、弃周、即异,皆讳不书;而盟蜀书而不讳,不得其説而为之词,谓事同既贬而从同,则遁矣。」左氏曰:「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説、宋华元、陈公孙宁、衞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卿不书,匮盟也。于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匮盟。蔡侯、许男不书,乗楚车也,谓之失位。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许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于诸侯,况其下乎?诗曰:『不觧于位,民之攸墍。』其是之谓矣。」愚谓经既书人,使人求其实,则卿之名自不可匿矣,以是为匮盟可乎?

【定王十九年】三年【晋景十二年,齐顷十一年,防定公臧元年,蔡景四年,郑襄十七年,曹宣七年,陈成十一年,杞桓四十九年,宋共公固元年,秦桓十七年,楚共三年】

春王正月,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伐郑。

正传曰:「书公防晋、宋、衞、曹之诸侯伐郑,使人考其传,求其迹,而其胜负得失可见矣。」左氏曰:「诸侯伐郑,次于伯牛,讨邲之败也,遂东侵郑。郑公子偃帅师御之,使东鄙覆诸鄤,败诸邱舆。皇戍如楚献捷。」愚谓:「郑之从楚,故诸侯伐之。及以诈败诸侯之兵,而复以献捷于楚,始终弃诸姬,从荆楚,畧无有因诸侯问罪之师而自反以悔,真有罪矣。然而郑不自反,以诈败诸侯之兵,固虽胜犹非义矣。诸侯之擅兴大众伐郑,不请天子之命而行讨,均于不义,是宜其败也。其胜负得失,盖两分之矣。」胡氏曰:「夫讨邲之役,则复怨勦民,非观衅也;遂东侵,则潜师掠境,非以律也;覆而败诸,则专用诈谋,非正胜也。度彼参此,皆无善也。是矣,然必谓畧而不纪胜负,微也。晋侯称爵而以伐书,盟主有词于伐者,则凿矣。」

  辛亥葬衞穆公

正传曰:「书辛亥葬衞穆公,纪与国之大事也。」书日者,赴之详也。以此见凡书日、不书日,皆赴之详畧,而不足以取义也。书葬者,诸侯防塟之礼,礼也。

  二月公至自伐郑

正传》曰:「书公至自伐郑,谨出告返面之义也。」葢君举必书,而其得失可见也。无故越境以伐人,非王制矣。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

正传曰:「书『甲子新宫灾』,纪变也;『三日哭』,纪礼也。」《公羊》曰:「新官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官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其言『三日哭』何?庙灾三日哭,礼也。新宫灾,何以书?纪灾也。」胡氏曰:「庙灾而哭,礼也。得礼为常事,则何以书?」缑氏刘绚曰:「新宫者,宣宫也。不曰『宣官者,神主未迁也。知然者,丹楹刻桷皆称桓宫,此不举諡,故知其未迁也。宫成而主未入,遇灾而哭,何礼焉?宣公薨至是二十有八月,缓于迁主,可知矣。言灾则不恭之致,亦自见矣。此説据经为合。或曰:礼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新宫将以安神主也。虽未迁而哭,不亦可乎?曰:先人之室,葢尝寝于斯,食于斯,防族属于斯,其居处笑语之所在,皆可想也。事死如事生,故有焚其室则哭之礼也。神主未迁而哭,于人情何居?愚谓刘绚「主未迁故为新宫」之説,葢臆説也。岂有薨二十八月而不迁主者?其説非也。《公羊》以谓「新宫不忍言」,亦非也。盖同一宫也,以其近则谓之新宫,以其逺则谓之宣官

  乙亥葬宋文公

正传曰:「书葬宋文公于三年二月之下,使人数月而知其越礼也。书乙亥来赴之,详也。故史详而直书之,义自见矣。」胡氏曰:「按左氏,文公卒,始厚葬,益车马重器备。君子谓华元、乐举于是乎不臣。考于经,未有以验其厚也。数其

译丙申这一天,鲁君与楚国人、秦国人、宋国人、陈国人、卫国人、郑国人、齐国人、曹国人、邾国人、薛国人、鄫国人在蜀地结盟。

《春秋正传》说:“经文记载鲁君与楚、秦等各国的人在蜀地结盟,是为了显示这次结盟是不正当的。葵丘会盟时,霸主率领诸侯听从周天子的禁令;如今霸主却率领中原所有的诸侯去接受强悍的楚国的盟约,这是天地间的巨大变故。《春秋》记载此事,那么他们的罪责自然不可逃避,不需要像胡氏所说的那样,通过称各国大夫为‘人’来暗示深意。”又说:“《春秋》对于鲁君在防地结盟时表现出的不信任、不臣服、抛弃周室、依附异族等行为,都避讳而不记载;而在蜀地结盟却记载且不避讳,无法找到合理的解释而强行辩解,说事情相同就贬斥,随从相同就顺从,这是逃避问题的说法。”《左传》说:“十一月,鲁君与楚国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国右大夫説、宋国华元、陈国公孙宁、卫国孙良夫、郑国公子去疾以及齐国的大夫在蜀地结盟。卿大夫的名字没有记载,是因为这是匮乏之盟。当时因为畏惧晋国而暗中与楚国结盟,所以称为匮乏之盟。蔡侯、许男的名字没有记载,是因为他们乘坐楚国的车,这叫做失位。君子说:‘地位难道可以不谨慎对待吗?’蔡、许两国的君主一旦失去自己的地位,就不能列于诸侯之中,何况地位更低的人呢?《诗经》说:‘不离开自己的职位,百姓才有安居之所。’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我认为,经文既然记载了“人”,让人去探求事实真相,那么卿大夫的名字自然不能隐匿,以此作为匮乏之盟的理由可以吗?

【周定王十九年】鲁僖公三年【晋景公十二年,齐顷公十一年,卫定公臧元年,蔡景侯四年,郑襄公十七年,曹宣公七年,陈成公十一年,杞桓公四十九年,宋共公固元年,秦桓公十七年,楚共王三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君与晋侯、宋公、卫侯、曹伯攻打郑国。

《春秋正传》说:“经文记载鲁君与晋、宋、卫、曹的诸侯攻打郑国,让人考察传文,探求事迹,那么胜负得失就显而易见了。”《左传》说:“诸侯攻打郑国,驻扎在伯牛,是为了讨伐邲之战的失败,于是向东侵入郑国。郑国公子偃率领军队抵御,派东边的军队在鄤地伏击,在邱舆打败了诸侯军队。皇戍前往楚国献捷。”我认为:“郑国依附楚国,所以诸侯攻打它。等到用欺诈手段打败诸侯军队,又向楚国献捷,始终抛弃姬姓诸侯,追随荆楚,完全没有因为诸侯问罪的军队而自我反省悔改,确实是有罪的。然而郑国不自我反省,用欺诈手段打败诸侯军队,虽然胜利了也不符合道义。诸侯擅自发动大军攻打郑国,不请示周天子就进行讨伐,同样是不义的,这正说明了他们失败的原因。他们的胜负得失,可以说是各占一半。”胡氏说:“讨伐邲之战,是报复怨恨、残害百姓,不是观察衅隙;于是向东侵入,是暗中出兵掠夺边境,不符合法度;伏击并打败他们,是专门使用欺诈谋略,不是正当的胜利。衡量这些,都没有善行。虽然如此,但如果说略去不记载胜负是细微之处,晋侯称爵位并以‘伐’字记载,盟主有理由讨伐,这就牵强附会了。”

辛亥这一天,安葬卫穆公。

《春秋正传》说:“记载辛亥安葬卫穆公,是记录同盟国家的大事。”记载具体日期,是因为报丧详细。由此可以看出,凡是记载日期或不记载日期,都是报丧详细或简略的缘故,不足以从中取义。记载安葬,是诸侯会葬的礼仪,符合礼制。

二月,鲁君从攻打郑国回来。

《春秋正传》说:“记载鲁君从攻打郑国回来,是谨慎地体现出国要报告、返回要面见天子的意义。”大概君主的举动必定记载,而其得失就显而易见了。没有缘故越过国境去攻打别人,不符合王制。

甲子这一天,新宫发生火灾,哭了三天。

《春秋正传》说:“记载‘甲子新宫灾’,是记录灾变;‘三日哭’,是记录礼仪。”《公羊传》说:“新宫是什么?是宣公的宫室。宣公的宫室为什么称为新宫?是不忍心直言。说‘三日哭’是什么意思?宗庙发生火灾哭三天,是礼制。新宫发生火灾,为什么记载?是记录灾变。”胡氏说:“宗庙发生火灾而哭,是礼制。符合礼制是常事,为什么还要记载?”缑氏刘绚说:“新宫,就是宣公的宫室。不称为‘宣宫’,是因为神主还没有迁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丹楹刻桷都称为桓宫,这里不举谥号,所以知道神主未迁入。宫室建成而神主未入,遇到火灾而哭,有什么礼制依据呢?宣公去世到现在二十八个月,迟缓迁入神主,可以知道了。说灾变,是因为不恭敬导致的,也自然显现了。这个说法依据经文是合适的。有人说:礼制规定‘有焚烧先人房屋的情况,就哭三天’,新宫将要安放神主。虽然神主未迁入而哭,不也可以吗?回答说:先人的房屋,曾经在那里睡觉,在那里吃饭,在那里聚会族人,其居住谈笑的地方,都可以想象得到。事奉死者如同事奉生者,所以有焚烧房屋就哭的礼制。神主未迁入而哭,在人情上有什么依据呢?我认为刘绚‘神主未迁入所以称为新宫’的说法,大概是臆测。哪有去世二十八个月还不迁入神主的?这个说法不对。《公羊传》认为‘新宫是不忍心直言’,也不对。大概同一座宫室,因为时间近就称为新宫,因为时间远就称为宣宫。”

乙亥这一天,安葬宋文公。

《春秋正传》说:“在三年二月之下记载安葬宋文公,让人数月份就知道这是越礼的行为。记载乙亥,是因为报丧详细。所以史官详细而直书其事,义理自然显现。”胡氏说:“按照《左传》,宋文公去世,开始厚葬,增加车马和重器。君子认为华元、乐举在这个时候不臣服。考察经文,没有证据显示其厚葬。数其

葬之月,则信然矣。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以降,杀迟速为礼之节,不可乱也。文公之卒,国家安静,外无危难,曷为越礼逾时,逮乎七月而后克襄事哉?故知华元、乐举之弃君于恶而益其侈无疑矣。夫礼之厚薄,称人情而为之者也。宋公在殡而离次出境,从金革之事,哀戚之情忘矣,顾欲厚葬其君亲,此非有所不忍于死者,特欲夸耀淫侈,无知之人耳。世衰道微,礼法既坏,无以制其侈心。至于秦汉之间,穷竭民力以事邱陇,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春秋》据事直书,而其失自见,此类是也。岂不为永戒哉!」

译下葬的月份,确实如此。天子七月下葬,诸侯五月下葬,大夫三月下葬,士人满一个月后下葬,根据身份等级规定丧期长短作为礼制的节制,是不可混乱的。文公去世时,国家安定,外无危难,为何要违背礼制、拖延时日,直到七月才完成丧事呢?所以知道华元、乐举让国君蒙受恶名而助长其奢侈,是毫无疑问的。礼制的厚薄,是依据人情而制定的。宋公在灵堂守丧却离开灵位出城,从事军事行动,哀伤悲痛之情已经忘掉了,反而想要厚葬他的国君亲人,这并非对死者有什么不忍心,只是想要夸耀淫靡奢侈,是无知的人罢了。世道衰微,礼法已经败坏,无法制约这种奢侈之心。到了秦汉之间,耗尽民力来营建陵墓,其祸害有说不尽的。《春秋》依据事实直接记载,其中的过失自然显现,这类情况就是如此。难道不是永远的警戒吗!

夏公如晋

正传》曰:「书夏公如晋,讥其如也。公之轻出,非礼也。」《左氏》曰:「拜汶阳之田。夫国君守社稷宗庙之重,非朝觐防同莫宜以轻出,出则史书之。」今据《左传》,则公之如晋,非有朝觐防同之大礼,乃以拜汶阳之田而行,非礼之甚矣。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

正传曰:「去疾,郑公子名。」书:「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则其非义之兵,可考而知矣。左氏曰:「许恃楚而不事郑,郑子良伐许。」愚谓此实传也。夫国君有睦邻之义,恤小之仁,徳修于已而人服之,可也。郑上不事天王,下不事中国之盟主,委身俛首以从楚蛮,已之不修,乃责许之不事,已不胜其区区之愤,以往伐之,可谓能自反而缩乎?可谓之义兵乎?

  公至自晋

正传曰:「书公至自晋,始终乎非礼之行也。」且君出入,史必书之。入则有返面之礼焉。胡氏曰:「宣公薨,至是三年之丧毕矣,宜入朝京师,见天子,受王命,然后归而即政可也。嗣守社稷之事,而不朝于周,以拜汶阳田之故,而往朝于晋,其行事亦悖矣。」此《春秋》所为作也。公行多不致,其书「公至自晋」,何其至也?必有以也。愚谓君出入,必书,史之常也,而其非之之义自见矣。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

正传曰:「棘者,公羊云:『汶阳之不服邑也。』书『叔孙侨如帅师围棘』,非其围也,讥以力服也。左氏曰:『叔孙侨如围棘,取汶阳之田。』棘不服,故围之。愚谓鲁能使齐归之汶阳之田,而不能服其田间之小邑,何耶?能使归之侵田者,晋之威力也;其不能服小邑者,鲁成之徳不足以服之,必待加之威力,围之然后可也。孔子曰:「逺人不服,则修文徳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惜也,当时鲁国之臣不知此义,无有以告其君者,此鲁之所以卒为鲁也。胡氏曰:「复故地而民不听,至于命上将,用大师,环其邑而攻之,何也?鲁于是时初税畆,作邱甲,税役日益重矣。棘虽复归故国,所以不愿为之民也欤?成公不知薄税敛,轻力役,修徳政以来之,而肆其兵力,虽得之,亦必失之矣。」

  大雩

正传曰:「书大雩,则非礼之礼自见矣。雩者,祭天祷雨之名,惟天子得以祭天,诸侯祭祷于山川,鲁之大雩僣也。春秋书之,其义见矣。」

  晋郤克衞孙良夫伐廧咎如

正传曰:廧咎如,赤狄别种。书晋郤克、衞孙良夫伐廧咎如,纪贪残之兵也。左氏曰:讨赤狄之余焉。廧咎如溃,上失民也。按此,则廧咎如之民自溃耳,非二国之兵能溃之也。夫民心之向背得失,系乎上之举措何如耳。记曰: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由是言之,国之得失由民心之得失,民心之得失由上举措之是非。故曰:廧咎如之溃,民自溃也。晋为中国盟主,其于夷狄,来则御之,去则勿追可也。晋尝灭赤狄潞氏、甲氏及留吁矣,今又欲尽廧咎如而灭之,岂仁者之心乎?其为贪残甚矣。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衞侯使孙良夫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

正传曰:「何以书聘?志礼也。何以书盟?志非礼也。聘者,诸侯邦交之礼,礼也。盟者,防血以要鬼神,非先王之礼,非礼也。且聘且盟,非礼也。」左氏曰:「冬十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且寻盟。衞侯使孙良夫来聘,且寻盟。公问诸臧宣叔曰:『中行伯之于晋也,其位在三。孙子之于衞也,位为上卿。将谁先?』对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衞在晋,不得为次国。晋为盟主,其将先之。」丙午盟晋,丁未盟衞,礼也。愚谓臧宣叔言处二卿之先后,礼也。其且聘且盟,非礼也。春秋不贵盟,盟者忠信之薄也。故方聘问所以致诚信也,而又盟以要诚信焉,则何信之有?故曰:「且聘且盟,非礼也。」胡氏谓刘敞曰:「诸侯有聘无盟,聘礼也,盟非礼也。庚与良夫不务引其君当道,而生事专命

译夏,鲁成公前往晋国。

《公羊传》说:“记载夏成公前往晋国,是讥讽他轻率出行。国君轻易外出,是不合礼制的。”《左传》说:“去拜谢晋国归还汶阳田地的事。国君肩负守护国家社稷宗庙的重任,除非是朝见天子、参与盟会等重大典礼,否则不适宜轻易外出,一旦外出,史官就会记载。”如今依据《左传》,成公前往晋国,并非为了朝见天子或参与盟会等重大典礼,而是为了拜谢汶阳田地的归还而行动,这真是非常不合礼制了。

郑国公子去疾率领军队攻打许国。

《公羊传》说:“去疾,是郑国公子名。”记载:“郑国公子去疾率领军队攻打许国。”那么这支军队是不义之师,是可以考证得知的。《左传》说:“许国倚仗楚国而不侍奉郑国,郑国子良攻打许国。”我认为这才是真实的记载。国君有和睦邻国的道义,体恤小国的仁爱,修养自身的德行而使人信服,这才是可以的。郑国对上不服从天子,对下不服从中原的盟主,卑躬屈膝地追随楚国蛮夷,自身德行不修,却指责许国不侍奉自己,无法克制自己微小的愤怒,便前去攻打许国,这能说是自我反省而理直气壮吗?能说是正义之师吗?

成公从晋国回国。

《公羊传》说:“记载成公从晋国回国,是始终记录他不合礼制的行为。”况且国君出入,史官必定记载。回国则有拜见祖先的礼仪。胡安国说:“宣公去世,到这时三年丧期已满,应当入朝京师,拜见天子,接受王命,然后回国即位执政才是可以的。继承守持社稷之事,却不朝见周天子,因为拜谢汶阳田地的缘故,反而去朝见晋国,他的行事也是悖逆的。”这正是《春秋》所作的原因。成公出行大多不记载归来,这里记载“成公从晋国回国”,为何如此详尽呢?必定有其原因。我认为国君出入,必定记载,这是史官的常规,而其中非议他的意义自然显现了。

秋,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包围棘地。

《公羊传》说:“棘地,公羊说:‘是汶阳不服从的邑落。’记载‘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包围棘地’,是不赞成他包围,讥讽他以武力使人服从。”《左传》说:“叔孙侨如包围棘地,夺取汶阳的田地。棘地不服从,所以包围它。”我认为鲁国能让齐国归还汶阳的田地,却不能使田地间的小邑服从,为什么呢?能让齐国归还侵占田地的是晋国的威力;不能使小邑服从的是鲁成公的德行不足以使人信服,必定要施加威力,包围它然后才行。孔子说:“远方的人不服从,就修养文德来招致他们;既然招致来了,就使他们安定。”可惜啊,当时鲁国的臣子不知道这个道理,没有人告诉他们的国君,这就是鲁国最终只是鲁国的原因。胡安国说:“恢复故地而百姓不听命,以至于任命上将,动用大军,环绕邑落攻打它,为什么呢?鲁国在这个时候刚开始实行初税亩,制作邱甲,赋税徭役日益加重了。棘地虽然恢复归属故国,所以不愿做它的百姓吧?成公不知道减轻赋税徭役,修养德政来招致他们,却滥用兵力,即使得到了,也必定会失去。”

举行大雩祭。

《公羊传》说:“记载大雩祭,那么不合礼制的礼仪自然显现了。雩,是祭天求雨的名称,只有天子可以祭天,诸侯祭祷于山川,鲁国举行大雩祭是僭越了。《春秋》记载它,其意义就显现了。”

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攻打廧咎如。

《公羊传》说:廧咎如,是赤狄的别种。记载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攻打廧咎如,是记录贪婪残暴的战争。《左传》说:讨伐赤狄的残余。廧咎如溃败,是因为上面失去了民心。按照这个说法,那么廧咎如的百姓是自己溃散的,不是两国的军队能使之溃散的。民心的向背得失,取决于上层的举措如何罢了。《礼记》说:得到众人就得到国家,失去众人就失去国家。由此说来,国家的得失取决于民心的得失,民心的得失取决于上层举措的是非。所以说:廧咎如的溃败,是百姓自己溃散的。晋国作为中原的盟主,对于夷狄,来犯就抵御,离去就不追击就可以了。晋国曾经灭掉赤狄的潞氏、甲氏及留吁,现在又想彻底消灭廧咎如,这难道是仁爱之人的心吗?他们的贪婪残暴太严重了。

冬,十一月,晋侯派荀庚来聘问。卫国国君派孙良夫来聘问。丙午日,与荀庚结盟。丁未日,与孙良夫结盟。

《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聘问?是为了记录礼仪。为什么记载结盟?是为了记录不合礼制的行为。聘问,是诸侯邦交的礼仪,是合乎礼制的。结盟,是杀牲歃血以约束鬼神,不是先王的礼仪,是不合礼制的。既聘问又结盟,是不合礼制的。”《左传》说:“冬十一月,晋侯派荀庚来聘问,并且重温盟约。卫国国君派孙良夫来聘问,并且重温盟约。成公问臧宣叔说:‘中行伯在晋国,他的地位在第三。孙子在卫国,地位是上卿。谁先结盟?’回答说:‘次国的上卿,相当于大国的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卿,相当于其上大夫。小国的上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中卿相当于其上大夫,下卿相当于其下大夫。上下关系如此,是古代的制度。卫国在晋国面前,不能算作次国。晋国是盟主,应当先与晋国结盟。’丙午日与晋国结盟,丁未日与卫国结盟,是合乎礼制的。”我认为臧宣叔关于两位卿大夫先后次序的说法,是合乎礼制的。但既聘问又结盟,是不合礼制的。《春秋》不推崇结盟,结盟是忠信薄弱的表现。所以正当聘问用来表达诚信的时候,又用结盟来约束诚信,那还有什么诚信呢?所以说:“既聘问又结盟,是不合礼制的。”胡安国对刘敞说:“诸侯有聘问没有结盟,聘问是礼仪,结盟是不合礼制的。荀庚与孙良夫不致力于引导他们的国君走正道,而是生事专断。”

,为非礼不信,以干先王之典,故不系于国,以见其遂事之辱,非人臣之操。」此説然也。其言及者,公与之盟,而不言公,见二卿之抗也。盟者,春秋所恶于恶之中,又有恶焉者,此类是也。愚谓言及者,则公及之,可知不待乎言公也。胡氏乃谓不言公,见二卿之抗,凿矣。盟不称国者,承上来聘之文也。刘敞谓不系于国,以见其遂事之辱,误矣。

译(他们)做不合礼制、不守信用的事,从而触犯先王的法典,所以不记载国名,以显示他们完成这件事的耻辱,这不符合人臣的操守。”这种说法是对的。经文提到“及”,是因为国君与他们结盟,而不提国君,是为了显示两位卿大夫的违抗。结盟,是《春秋》所厌恶的事情,而在厌恶之中又有更令人厌恶的,这类情况就是如此。我认为,既然提到了“及”,那么国君参与其中,是可以推知的,不必非要写出“公”字。胡氏认为不写国君,是为了显示两位卿大夫的违抗,这是穿凿附会。结盟不称国名,是承接上文出使聘问的记载。刘敞认为不记载国名,是为了显示他们完成这件事的耻辱,这是错误的。

郑伐许

正传曰:「书郑伐许,则擅兴陵暴之罪自见矣。夫许,小国也,惟仁者为能以大字小。郑一年而再伐之,其陵暴甚矣,其为不仁亦甚矣。不待称国以伐,弃絶之而后罪可着也。程、胡二子以郑归乎楚,以甸侯即荆楚,遂皆以称国以伐,为弃絶之,则泥矣。信斯言也,则后四年冬伐许,又称郑伯者,何谓乎?春秋虽因告词之畧,而畧之不系乎畧之,而其夷狄之行已见矣。」

【定王二十年】四年【晋景公十三年,齐顷十二年,衞定二年,蔡景五年,郑襄十八年卒,曹宣八年,陈成十二年,杞桓五十年,宋共二年,秦桓十八年,楚共四年】

  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正传》曰:「书宋公使华元来聘,纪邦交之礼也。」《左氏》曰:「宋华元来聘,通嗣君也。」按此,则聘为有词,盖庶乎得礼矣。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

正传曰:「坚,郑伯名。书『郑伯坚卒』,纪邻国之大故也。书『日者』,来赴之详也。使人因此而求其平生从夷、背华之罪恶,着矣。」

  杞伯来朝

正传》曰:「书杞伯来朝,讥非礼之正也。」《左氏》曰:「归叔姬故也。」杜氏曰:「将出叔姬,先修朝礼,言其故。」由是言之,非朝觐之正礼矣。

  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正传》曰:许,臧宣叔之名;文仲之子也。书「臧孙许卒」,纪内大夫之大故也。

  公如晋

正传曰:「书公如晋,着非礼也。夫礼,不欲数,数则渎。语曰:『恭近于礼,逺耻辱也。』成公频年如晋,岂为恭近于礼乎?左氏曰:『夏,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季文子曰:「晋侯必不免。」诗曰:「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夫晋侯之命在诸侯矣,可不敬乎?愚谓晋侯不敬,成公非特其祸患之先兆,亦成公之卑屈频渎,有以致之也。

  葬郑襄公

正传》曰:「书葬,郑襄公纪恤邻之大事也。因来赴而书之。然使人循月而数之,则知非礼之正矣。诸侯五月而葬,公薨至是未五月而葬焉,太速矣。太速者,不怀非孝爱之情也。」

  秋公至自晋

正传》曰:「书公至自晋,谨出入也。始终乎非礼之行也。」左氏曰:「秋,公至自晋,欲求成于楚而叛晋。季文子曰:『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国大臣睦,而迩于我,诸侯听焉,未可以贰。』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天,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公乃止。

  冬城郓

正传》曰:「书『冬城郓』,志得时也。重兴作也。周之冬十月,收藏农暇之时也。然兴作,圣人之所重,民力也,故书之。」

  郑伯伐许

正传曰:「书郑伯伐许,着陵暴之兵也,而忘丧之罪,见矣。」二年而三伐许,其陵暴甚矣。况其丧葬血未干,而从戎以伐人,其忘哀甚矣。葢至是,则其不仁不孝,岂复有人心乎?人类已化为禽兽矣。左氏曰:「冬,十一月,郑公孙申帅师疆许田,许人败诸展陂。郑伯伐许,取鉏、任、冷、敦之田。」程子曰:「称郑伯,见其不复为丧,以吉礼从戎。」胡氏曰:「前此郑襄公伐许,既狄之矣。今悼公又伐许,乃复称爵,何也?丧未逾年,以吉礼从金革之事,则忘亲矣。称爵,非美词,所以着其恶也。」愚谓二先生之言,不能无疑焉。前既以不称伯为恶之矣,今之称伯,又以为恶之,是前后自相矛盾也。夫此之称爵,既足以着忘哀之恶,则三年何不亦称爵,以着其从楚之夷乎?无乃史书之有详畧,而不系于一字以为褒贬也欤?

【定王二十一年崩】五年【晋景十四年,齐顷十三年,衞定三年,蔡景六年,郑悼公费元年,曹宣九年,陈成十三年,杞桓五十一年,宋共三年,秦桓十九年,楚共五年】

  春王正月▯叔姬来归

正传曰:「书▯叔姬来归,纪人伦之变也。」谷梁曰:「妇人之义,嫁曰归,反曰来归。」胡氏曰:「前书▯伯来朝,左氏以为归叔姬也,此书▯叔姬来归,则出也。」春秋于内女,其归其出録之详者,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男子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

译郑国攻打许国

《正传》说:“史书记载郑国攻打许国,那么擅自兴兵、欺凌暴虐的罪过就自然显现了。许国是个小国,只有仁爱的人才能以大带小。郑国一年内两次攻打许国,其欺凌暴虐太过分了,其不仁也太严重了。不必等到称国名来攻打,被断绝关系之后罪过才显著。程氏、胡氏两位先生认为郑国归附楚国,把甸侯等同于荆楚,于是都认为称国名来攻打,是断绝关系的表示,这就拘泥了。如果相信这种说法,那么后四年冬天攻打许国,又称呼郑伯,怎么说呢?《春秋》虽然因为告丧辞句的简略而简略,但简略并不取决于简略本身,而其夷狄的行为已经显现了。”

【周定王二十年】鲁成公四年【晋景公十三年,齐顷公十二年,卫定公元年,蔡景公五年,郑襄公十八年去世,曹宣公八年,陈成公十二年,杞桓公五十年,宋共公二年,秦桓公十八年,楚共王四年】

春天,宋公派华元来鲁国聘问

《正传》说:“史书记载宋公派华元来聘问,是记录邦交之礼。”《左传》说:“宋国的华元来聘问,是为了沟通新即位的国君。”根据这个,那么聘问是有说辞的,大概符合礼仪了。

三月壬申日,郑伯坚去世

《正传》说:“坚,是郑伯的名字。记载‘郑伯坚去世’,是记录邻国的大丧事。记载‘日期’,是因为来报丧的详情。让人因此探求他平生追随夷狄、背离华夏的罪恶,就显著了。”

杞伯来朝见

《正传》说:“记载杞伯来朝见,是讥讽不符合正当礼仪。”《左传》说:“是为了送还叔姬的缘故。”杜预说:“将要休弃叔姬,先修习朝见之礼,说明其原因。”由此说来,这不是朝见的正当礼仪。

夏天四月甲寅日,臧孙许去世

《正传》说:“许,是臧宣叔的名字;是臧文仲的儿子。记载‘臧孙许去世’,是记录国内大夫的大丧事。”

鲁公前往晋国

《正传》说:“记载鲁公前往晋国,是彰显不符合礼仪。礼仪,不希望频繁,频繁就会亵渎。俗话说:‘恭敬接近于礼,就能远离耻辱。’成公连年前往晋国,难道是恭敬接近于礼吗?《左传》说:‘夏天,鲁公前往晋国。晋侯接见鲁公时不恭敬。’季文子说:‘晋侯必定不能免于祸患。’《诗经》说:‘敬之敬之,天命显赫,命运不易啊。’晋侯的命运在于诸侯,能不恭敬吗?我认为晋侯不恭敬,成公不仅是其祸患的先兆,也是成公卑屈频繁亵渎,招致这样的结果。”

安葬郑襄公

《正传》说:“记载安葬,郑襄公是记录体恤邻国的大事。因为来报丧而记载。然而让人按月份数算,就知道不符合正当礼仪了。诸侯五月安葬,国君去世到现在不到五月就安葬,太快了。太快,是不怀有孝爱之情。”

秋天,鲁公从晋国回来

《正传》说:“记载鲁公从晋国回来,是谨慎出入。始终都是不符合礼仪的行为。”《左传》说:“秋天,鲁公从晋国回来,想与楚国讲和而背叛晋国。季文子说:‘不行,晋国虽然无道,还不能背叛。国家大臣和睦,而且靠近我们,诸侯听从,不可以有二心。’史佚的志向有这样的话:‘不是我们同族,其心必定不同。’楚国虽然强大,不是我们的同族,它肯爱护我们吗?’鲁公于是停止。”

冬天,修筑郓城

《正传》说:“记载‘冬天修筑郓城’,是志在得其时。重视兴作。周朝的冬十月,是收藏农闲之时。然而兴作,是圣人所重视的,关乎民力,所以记载。”

郑伯攻打许国

《正传》说:“记载郑伯攻打许国,彰显欺凌暴虐的军队,而忘记丧事的罪过,就显现了。”两年内三次攻打许国,其欺凌暴虐太过分了。况且其丧葬血迹未干,就从事军事攻打别人,其忘记哀痛太过分了。大概到这里,其不仁不孝,难道还有人之心吗?人类已经化为禽兽了。《左传》说:“冬天,十一月,郑国公孙申率领军队划定许国田地,许人在展陂打败了他们。郑伯攻打许国,夺取鉏、任、冷、敦的田地。”程颐说:“称郑伯,显示他不复守丧,以吉礼从事军事。”胡安国说:“此前郑襄公攻打许国,已经夷狄化了。现在悼公又攻打许国,却恢复称爵位,为什么?丧事未满一年,以吉礼从事金革之事,就是忘记亲人了。称爵位,不是美词,所以彰显其恶。”我认为两位先生的话,不能没有疑问。此前以不称伯为恶,现在称伯,又以为恶,是前后自相矛盾。此处的称爵位,既然足以彰显忘记哀痛的恶,那么三年为什么不也称爵位,以彰显其追随楚国的夷狄行为呢?莫非史书记载有详略,而不系于一字以为褒贬吗?

【周定王二十一年去世】鲁成公五年【晋景公十四年,齐顷公十三年,卫定公三年,蔡景公六年,郑悼公费元年,曹宣公九年,陈成公十三年,杞桓公五十一年,宋共公三年,秦桓公十九年,楚共王五年】

春天周王正月〇叔姬回来

《正传》说:“记载〇叔姬回来,是记录人伦的变化。”《谷梁传》说:“妇人的道义,出嫁叫归,返回叫来归。”胡安国说:“此前记载〇伯来朝,左氏认为是送还叔姬,这里记载〇叔姬来归,就是被休弃。”《春秋》对于内女,其归其出记录详细,是因为男女居室,是人伦的大义。男子生来希望有室,女子生来希望有

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而不能为之择家与室,则夫妇之道苦,淫僻之罪多矣。王法所重,人伦之本録之详也,为世戒也。

译人都有成家立室之心,这是父母所期望的,也是人人皆有的常情;但如果不能为子女慎重选择配偶和家庭,那么夫妇之间的伦理关系就会变得痛苦,淫乱邪僻的罪过也就多了。因此,王法对此高度重视,人伦根本对此记录详尽,这都是为了给世人提供警戒。

仲孙蔑如宋

正传曰:「仲孙氏蔑,名鲁之贤大夫也。何以书?志聘礼也。」左氏曰:「孟献子如宋,报华元也。」按此,则献子之如宋,报聘也。礼尚往来,一来一往,礼无不报,正也。

  夏叔孙侨如防晋荀首于谷

正传曰:「书叔孙侨如防晋荀首于谷,着非礼也。」左氏曰:「晋荀首如齐逆女,故宣伯防诸谷。」愚谓:「人臣无私交,荀首之如齐,非有君命于鲁;侨如之防谷,非有君命于晋。二卿私相交防,非礼矣。」

  梁山崩

正传曰:书「梁山崩」,公羊曰:「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左氏曰:「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伯宗辟重,曰:「辟传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问其所,曰:「绛人也。」问绛事焉,曰:「梁山崩,将召伯宗谋之。」问将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乗缦彻乐,出次祝币,史辞以礼焉,其如此而已。虽伯宗若之何?愚谓绛人则亦非常人矣。其谓山有朽壤而崩,斯言也,殆知天地隂阳贯通之理矣。夫天地间阴阳之气一而已也。一则天地位,万物育,故天之阳气常贯乎地,故山川不崩竭。其山有崩者,阳气微而不能贯乎地,故山有枯朽之壤而崩。在人事则君子道消之应也。绛人至于以礼文消异者,则末矣。本之则无如之何。胡氏曰:「梁山,韩国也。」诗曰:「奕奕梁山,韩侯受命。」而谓之「韩奕」者,言奕然髙大,为韩国之镇也。后为晋所灭,而大夫韩氏以为邑焉。书而不系国者,为天下记异,是以不言晋也。左氏载绛人之语于礼文备矣,而未记其实也。夫降服乗缦,彻乐出次,祝币史辞,六者礼之文也。古之遭变异而外为此文者,必有恐惧修省之心主于内。若成汤以六事检身,髙宗克正厥事,宣王侧身修行,欲销去之,是也。徒举其文而无实以先之,何足以弭灾变乎?夫国主山川至于崩竭,当时诸侯未闻有戒心而修徳也。故自是而后六十年间,弑君十有四,亡国三十二,其应亦▯矣。《春秋》不明着其事应,而事应具存,其可忽诸?

  秋大水

正传》曰:「髙下皆水,谓之大水。」《书》「大水」纪灾异也,阴盛阳衰之应。

  冬十有一月己酉天王崩

正传曰:「书己酉天王崩,纪天下之大变也。」左氏曰:「十一月己酉,定王崩。」夫天王崩,天下如丧考妣,赴告四方诸侯,故史书之。于是诸侯有奔丧防葬之礼,同轨毕至焉。

十有二月己丑,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邾子、▯伯同盟于虫牢。

正传曰:「书公防诸侯同盟于虫牢,则非礼非时之盟可见矣。」夫非时者,非礼也。前十一月己酉,天王崩;十二月己丑,诸侯防盟,则非时矣。比事而观,其越礼无君之罪可逭耶?左氏曰:「冬,同盟于虫牢,郑服也。诸侯谋复防,宋公使向为人辞以子灵之难。」程子曰:「天王崩而防盟不废,书同见其皆不臣。」胡氏曰:「按左氏,许灵公愬郑伯于楚,郑伯如楚讼,不胜,归而请成于晋,盟于虫牢,郑服也。郑服,则何以书同盟?天王崩赴告已及,在诸侯之策矣。以所闻先后而奔丧礼也,而九国诸侯防盟不废,故特书同盟,以见其皆不臣。」《春秋》恶盟誓于恶之中,又有恶焉者,此类是也。愚谓盟誓非礼也,天王崩而防盟焉,非礼之中又非礼也。

  春秋正传卷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二十三明湛若水撰成公

【简王元年】六年【晋景十五年,齐顷十四年,衞定四年,蔡景七年,郑悼二年卒,曹宣十年,陈成十四年,杞桓五十二年,宋共四年,秦桓二十年,楚共六年,呉子夀梦元年】

  春王正月公至自防

正传》曰:「书公至自防,谨君之出入,以始终乎非礼之防也。」

  二月辛巳立武宫

正传曰:立者,始建之名。武宫者,公羊以为武公之宫是也。书立武宫,明非礼也。胡氏曰:立武宫,非礼也。丧事即逺,有进而无退;宫庙即逺,有毁而无立

译仲孙蔑前往宋国。

《正传》说:“仲孙氏名蔑,是鲁国的贤大夫。为什么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记录聘问之礼。”《左传》说:“孟献子前往宋国,是为了报答华元。”根据这个说法,那么献子前往宋国,是报答聘问。礼尚往来,一来一往,礼节没有不报答的,这是正当的。

夏天,叔孙侨如在谷地拦截晋国的荀首。

《正传》说:“记载叔孙侨如在谷地拦截晋国的荀首,是为了彰显这是不合礼制的行为。”《左传》说:“晋国的荀首前往齐国迎娶女子,所以宣伯在谷地拦截他。”我认为:“臣子之间没有私人的交往,荀首前往齐国,并没有鲁国君主的命令;侨如在谷地拦截,也没有晋国君主的命令。两位卿大夫私下互相拦截,是不合礼制的。”

梁山崩塌。

《正传》说:记载“梁山崩塌”,《公羊传》说:“这是记录怪异现象。外国的怪异现象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是为了天下记录怪异现象。”《左传》说:“梁山崩塌,晋侯用传车召见伯宗。伯宗躲避重车,说:‘躲避传车重车。’有人说:‘等待我比不上捷车快。’问他的住处,说:‘是绛地人。’问绛地的事,说:‘梁山崩塌,将要召见伯宗商议对策。’问打算怎么办,说:‘山有腐朽的土壤所以崩塌,能怎么办?’国家主宰山川,所以山崩川竭,国君为此不举行祭祀,降低服饰规格,乘坐素车,撤去音乐,走出正殿,祝官奉献币帛,史官用礼辞祭祀,也就这样罢了。即使伯宗又能怎么办?我认为绛地的人也不是普通人了。他说山有腐朽的土壤所以崩塌,这话大概知道天地阴阳贯通的道理了。天地之间阴阳之气是一个整体。一体则天地定位,万物化育,所以天的阳气常常贯通于地,因此山川不崩塌枯竭。那些山崩塌的,是因为阳气微弱而不能贯通于地,所以山有枯朽的土壤而崩塌。在人事上,这是君子之道消亡的感应。绛地人至于用礼文来消除怪异,那是末节了。根本之处是无法如何的。胡氏说:‘梁山,是韩国。’《诗经》说:‘奕奕梁山,韩侯受命。’而称之为‘韩奕’,是说奕然高大,作为韩国的镇山。后来被晋国所灭,大夫韩氏把它作为封邑。记载而不连属国家,是为了天下记录怪异,所以不说晋国。《左传》记载绛人的话在礼文上很完备,但没有记载其实质。降低服饰、乘坐素车、撤去音乐、走出正殿、祝官奉献币帛、史官用礼辞祭祀,这六项是礼的文饰。古代遭遇变异而在外做这些文饰的,内心一定有恐惧修省之心。像成汤用六件事检点自身,高宗能够纠正他的过失,宣王端正自身修行,想要消除灾异,就是这样。只举出文饰而没有实质在先,怎么足以消除灾变呢?国家主宰山川以至于崩塌枯竭,当时的诸侯没有听说有戒心而修德的。所以从此以后六十年间,弑君十四次,亡国三十二个,其感应也很明显了。《春秋》不明确记载其事应,而事应已经具备,可以忽视吗?”

秋天发大水。

《正传》说:“高低都积水,称为大水。”记载“大水”是记录灾异,是阴盛阳衰的感应。

冬天十有一月己酉日,天王驾崩。

《正传》说:“记载己酉日天王驾崩,是记录天下的大变。”《左传》说:“十一月己酉日,定王驾崩。”天王驾崩,天下如同丧父丧母,向四方诸侯报告,所以史官记载这件事。于是诸侯有奔丧护葬的礼节,同轨之内的诸侯都到了。

十有二月己丑日,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许伯在虫牢结盟。

《正传》说:“记载鲁公与诸侯在虫牢结盟,那么不合礼制不合时宜的盟会就可见了。”不合时宜,就是不合礼制。前十一月己酉日,天王驾崩;十二月己丑日,诸侯会盟,就是不合时宜。对比事情来看,他们越礼无君的罪行可以逃避吗?《左传》说:“冬天,在虫牢结盟,是因为郑国臣服。诸侯谋划恢复防地,宋公派向为人以子灵的灾难为借口推辞。”程子说:“天王驾崩而会盟不停止,记载‘同’字显示他们都不臣服。”胡氏说:“根据《左传》,许灵公向楚国控告郑伯,郑伯前往楚国诉讼,没有胜诉,回来向晋国请求讲和,在虫牢结盟,郑国臣服。郑国臣服,那么为什么记载‘同盟’?天王驾崩的报告已经到达,在诸侯的策命之中了。根据所闻的先后奔丧是礼节,而九国诸侯会盟不停止,所以特别记载‘同盟’,以显示他们都不臣服。”《春秋》厌恶盟誓,在厌恶之中,还有更厌恶的,这类就是。我认为盟誓不合礼制,天王驾崩而会盟,是不合礼制之中又更不合礼制。

《春秋正传》卷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二十三 明湛若水撰 成公

【简王元年】六年【晋景十五年,齐顷十四年,卫定四年,蔡景七年,郑悼二年卒,曹宣十年,陈成十四年,杞桓五十二年,宋共四年,秦桓二十年,楚共六年,吴子寿梦元年】

春天,周王正月,鲁公从防地回来。

《正传》说:“记载鲁公从防地回来,是谨慎对待君主的出入,以始终表明不合礼制的防地之行。”

二月辛巳日,建立武宫。

《正传》说:“立,是开始建立的意思。武宫,《公羊传》认为是武公的宫室,这是对的。记载建立武宫,是表明不合礼制。”胡氏说:“建立武宫,不合礼制。丧事即使久远,有进无退;宫庙即使久远,有毁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