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正传卷十七
军佐者,盾之党也。若狱有所归,则此三人者独无可议从末减乎?而皆杀之,是大夫专生杀,而政不自人主出也。故不称国讨,不去其官,而箕郑父书及,示后世司赏罚者,必本忠恕,无有党偏之意,其义精矣。愚谓:只直书之,不必称国讨,不必去其官,而专杀之罪自见矣。
译军佐是盾的党羽。如果案件有了归属,那么这三个人难道不可以按照从犯减轻处罚吗?却把他们都杀了,这是大夫专断生杀大权,政令不出自君主。所以史官不称这是国家讨伐,也不除去他们的官职,而在记载箕郑父时加上“及”字,向后世掌管赏罚的人表明,一定要以忠恕为本,没有偏袒私党的意思,其义理非常精微。我认为:只要如实记载,不必称是国家讨伐,不必除去他们的官职,专断杀人的罪责自然就会显露出来。
楚人伐郑,公子遂防晋人、宋人、衞人、许人救郑。
正传》曰:「书『楚人伐郑』,罪其伐也;书『公子遂防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善其救也。」纪蛮荆之肆暴,而诸侯攘夷之兵也。左氏曰:「范山言于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囚公子坚、公子龙及乐耳。郑及楚平。公子遂防晋赵盾、宋华耦、衞孔达、许大夫救郑,不及楚师。卿不书,缓也,以惩不恪。愚谓观此,则楚有猾夏贪暴之罪,而诸侯虽有攘夷之名,而缓兵逸贼之罪,不能辞矣。
夏狄侵齐
正传曰:「书狄侵齐,纪外裔之犯中国也。」
秋八月曹伯襄卒
正传》曰:「襄曹伯名书。曹伯襄卒,纪邻国之大故也。为有吊葬之礼焉。」
九月癸酉地震
正传曰:「地道主静,而震动焉。」书之以示戒也。公羊曰:「地震者,何?动地也。何以书记?异也。」
冬楚子使椒来聘
正传》曰:椒者,越椒,楚大夫也。书「楚子使椒来聘」,与夷狄慕华之善也。朝聘,中国诸侯相交之礼。楚子始使来聘,则必有慕义向华之心也,故善之。所谓夷狄而中国,则中国之是也。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
正传曰:「成风者,庄公之妾,僖公之母也。故云僖公成风。」秦人来归其禭,则以夫人之礼礼之矣。故书「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讥非礼也。过时而来,亦非礼也。程子云:「过时始至,故云来归。」又云:「盖嫡妾之乱,自兹而始是也。」胡氏曰:「秦人归禭而曰僖公成风者,非兼禭也。亦犹平王来赗仲子而谓之惠公仲子尔。仲子,惠公之妾也。然则风氏亦庄公之妾,曷不书曰『来归庄公成风之禭』乎?曰:宠爱仲子,以妾为妻者,惠公也。故书惠公仲子,所以正后世之为人夫者,当明夫道,不可乱嫡妾之分,以卑其身。尊崇风氏,立为夫人者,僖公也。故书僖公成风,所以正后世之为人子者,当明子道,不可行僣乱之礼,以贱其父。圣人垂诫之义,明矣。」愚谓此又经外之意也。圣人直书,止明禭之非礼非时耳。
葬曹共公
正传》曰:「书葬曹共公,纪防葬隣国之义也。礼,诸侯五月而葬,同盟毕至,礼也。」
【顷王二年】十年【晋灵四年,齐昭十六年,衞成十八年,蔡庄二十九年,郑穆十一年,曹文公寿元年,陈共十五年,杞桓二十年,宋昭三年,秦康四年,楚穆九年】
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正传曰:臧孙氏辰,名鲁之名大夫,臧文仲也。书「臧孙辰卒」,纪国卿之大故也。而其平生之善恶,可考而知矣。文仲自庄公末巳与闻国政,四十余年而鲁政益衰。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夫子以为窃位,其为人可知矣。
夏秦伐晋
正传》曰:「书秦伐晋,讥贪愤之兵也。」左氏曰:「春,晋人伐秦,取少梁;夏,秦伯伐晋,取北征。」其彼此报复,贪愤之罪,可并见矣。
楚杀其大夫宜申
正传曰:「书『楚杀其大夫宜申』,着楚穆擅杀之罪也。」左氏曰:「初,楚范巫矞似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三君皆将强死。』城濮之役,王思之,故使止子玉,曰:『毋死,不及止。』子西子西缢而县絶,王使适至,遂止之,使为商公。沿汉泝江,将入郢。王在渚宫下见之,惧而辞曰:『臣免于死,又有谗言谓臣将逃,臣归死于司败也。』王使为工尹,又与子家谋弑穆王。穆王闻之,五月杀鬭宜申及仲归。愚谓:据此,则宜申,楚大夫,方楚世子商臣弑其君父以自立,宜申怀报讐之心者久矣。及今乃始与仲归谋复十年之讐,自以为成王之忠臣,不知乃商臣之弑贼也。夫既臣之,而后谋逞其志,与或人之与豫让谋者相同。虽陷于弑逆之罪,然其志犹可悯也。故《春秋》特书『楚杀其大夫宜申』,罪楚穆之专杀,而不罪宜申,其意可见矣。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正传》曰:「书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纪大灾也。周正月,子月也;七月,午月也。正田苗忧旱之时也。」
及苏子盟
译楚国人攻打郑国,公子遂防备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许国人救援郑国。
《正传》说:“记载‘楚国人攻打郑国’,是谴责他们发动战争;记载‘公子遂防备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许国人救援郑国’,是褒扬他们救援郑国。”这是记录蛮荆肆意暴虐,以及诸侯抵御夷狄的军事行动。《左传》说:“范山对楚子说:‘晋君年轻,不在诸侯之中,北方可以谋取。’”楚子在狼渊驻扎军队,用来攻打郑国,囚禁了公子坚、公子龙以及乐耳。郑国与楚国讲和。公子遂防备晋国的赵盾、宋国的华耦、卫国的孔达、许国的大夫救援郑国,没有赶上楚国的军队。卿大夫的名字没有记载,是因为行动迟缓,以此惩戒不恭敬的行为。我认为观察这件事,那么楚国有扰乱华夏、贪婪暴虐的罪过,而诸侯虽然有抵御夷狄的名义,但行动迟缓、放纵贼寇的罪过,是不能推卸的。
夏天,狄人侵犯齐国。
《正传》说:“记载狄人侵犯齐国,是记录外族侵犯中原地区。”
秋天八月,曹伯襄去世。
《正传》说:“襄是曹伯的名字,予以记载。曹伯襄去世,是记录邻国的大事。因为对此有吊唁和葬礼的礼仪。”
九月癸酉日发生地震。
《正传》说:“地道以静止为主,却发生了震动。”记载它以示警戒。《公羊传》说:“地震,是什么?是大地震动。为什么记载?因为这是异常现象。”
冬天,楚子派遣椒来聘问。
《正传》说:“椒,就是越椒,是楚国的大夫。记载‘楚子派遣椒来聘问’,是赞许夷狄仰慕华夏的善举。朝见和聘问,是中原诸侯相互交往的礼仪。楚子开始派遣使者来聘问,那么一定有仰慕道义、向往华夏的心意,所以加以褒扬。这就是所说的夷狄如果向往中原,那么中原就接纳他们。”
秦国人来送还僖公成风的赠丧物品。
《正传》说:“成风,是庄公的妾室,僖公的母亲。所以说僖公成风。秦国人来送还她的赠丧物品,是用夫人的礼仪来对待她了。所以记载‘秦国人来送还僖公成风的赠丧物品’,是讥讽不合礼制。过了时候才来,也是不合礼制。程子说:‘过了时候才到,所以说来送还。’又说:‘大概嫡庶的混乱,从此开始了。’胡氏说:‘秦国人送还赠丧物品而说僖公成风,并不是同时给两个人送赠丧物品。就像平王来送赗礼给仲子而称为惠公仲子一样。仲子,是惠公的妾室。那么成风也是庄公的妾室,为什么不记载为‘来送还庄公成风的赠丧物品’呢?回答说:宠爱仲子,把妾当作妻子的,是惠公。所以记载惠公仲子,是为了端正后世做丈夫的人,应当明确丈夫的道理,不可混淆嫡庶的分别,从而降低自己的身份。尊崇成风,立为夫人的,是僖公。所以记载僖公成风,是为了端正后世做儿子的人,应当明确儿子的道理,不可施行僭越混乱的礼仪,从而贬低自己的父亲。圣人垂示告诫的意义,很明白了。”我认为这又是经文之外的含义。圣人直接记载,只是说明赠丧物品不合礼制、不合时宜罢了。
安葬曹共公。
《正传》说:“记载安葬曹共公,是记录防备安葬邻国君主的道义。按照礼制,诸侯五个月安葬,同盟国全部到达,这是合乎礼制的。”
【周顷王二年】十年【晋灵公四年,齐昭公十六年,卫成公十八年,蔡庄公二十九年,郑穆公十一年,曹文公寿元年,陈共公十五年,杞桓公二十年,宋昭公三年,秦康公四年,楚穆公九年】
春天周历三月辛卯日,臧孙辰去世。
《正传》说:“臧孙氏名辰,是鲁国的著名大夫,即臧文仲。记载‘臧孙辰去世’,是记录国家卿大夫的大事。而他一生的善恶,可以考察而知晓。臧文仲从庄公末年就已经参与国家政事,四十多年间鲁国的政治日益衰败。知道柳下惠的贤能,却不让他任职。孔子认为他是窃据职位,他的为人就可以知道了。”
夏天,秦国攻打晋国。
《正传》说:“记载秦国攻打晋国,是讥讽贪婪愤怒的战争。”《左传》说:“春天,晋国人攻打秦国,夺取了少梁;夏天,秦伯攻打晋国,夺取了北征。”他们彼此报复,贪婪愤怒的罪过,可以一并看到了。
楚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宜申。
《正传》说:“记载‘楚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宜申’,是彰显楚穆王擅自杀人的罪过。”《左传》说:“起初,楚国的范巫矞似对成王和子玉、子西说:‘三位君主都将横死。’城濮之战后,成王想起这话,所以派人阻止子玉,说:‘不要死,但没来得及阻止。’子西上吊,绳子断了,成王派去的人刚好赶到,于是救下他,让他担任商公。沿着汉水逆流而上进入郢都。成王在渚宫下面见到他,他害怕而推辞说:‘我免于死罪,又有谗言说我将要逃跑,我回去死在司败那里。’成王让他担任工尹,他又与子家谋划弑杀穆王。穆王听说后,五月杀死了鬭宜申和仲归。我认为:根据这个,那么宜申是楚国大夫,当楚世子商臣弑杀他的君父自立时,宜申怀有报仇之心已经很久了。直到今天才与仲归谋划报复十年前的仇怨,自以为自己是成王的忠臣,不知道商臣却是弑君篡位的贼子。既然已经臣服于他,然后谋划实现自己的志向,与有人跟豫让谋划的情况相同。虽然陷于弑逆的罪过,但他的志向还是可以怜悯的。所以《春秋》特别记载‘楚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宜申’,谴责楚穆王专断杀人,而不谴责宜申,其用意可见了。”
从正月起不降雨直到秋天七月。
《正传》说:“记载从正月起不降雨直到秋天七月,是记录大灾荒。周历正月,是子月;七月,是午月。正是田地庄稼担忧干旱的时候。”
与苏子结盟。
于女栗
正传曰:「苏子周之卿士,及者鲁公及之也。书『及苏子盟于女栗』,讥其盟之非礼也。盟者,诸侯之事,相誓以为信者也。诸侯不以忠信事天王,至王人来盟,乃盟之非礼矣。」左氏曰:「顷王立故也。」愚谓:「顷王立,欲亲诸侯,故使苏子来盟。夫天王崩,顷王立,鲁与诸侯皆不闻有往者,而独与王人盟,是上失天子之尊,下无人臣之礼矣。故《春秋》书此,两见其非。」
译在女栗这个地方。
《公羊传》说:“苏子是周朝的卿士,‘及’是指鲁公与苏子相会。经文记载‘与苏子在女栗结盟’,是讥讽这种结盟不合礼制。结盟本是诸侯之间的事,通过相互发誓来建立信用。诸侯不用忠信侍奉周天子,等到天子派使者来结盟,这才去结盟,是不合礼制的。”《左传》说:“这是因为周顷王刚刚即位。”我认为:“周顷王即位,想要亲近诸侯,所以派苏子来结盟。周天子去世,周顷王即位,鲁国和诸侯都没有听说有人前往吊唁或朝见,却单独与天子使者结盟,这是对上丧失了天子的尊严,对下违背了人臣的礼节。所以《春秋》记载这件事,两方面都显示出其不当。”
冬狄侵宋
正传》曰:「书狄侵宋,纪蛮夷之陵霸国也。」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
正传》曰:「书楚子、蔡侯次于厥貉,则蔡从夷;楚陵夏之罪,并见矣。」左氏曰:「陈侯、郑伯防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宋华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为之弱乎?何必使诱我?我实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劳且聴命,遂道以田孟诸。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命夙驾载燧,宋公违命,无畏抶其仆以狥。或谓子舟曰:「国君不可戮也。」子舟曰:「当官而行,何彊之有?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毋纵诡随,以谨罔极,是亦非辟彊也,敢爱死以乱官乎?」厥貉之防,麇子逃归。愚谓此实传也。观此,则厥貉之次,将以伐宋也。夫宋,商王之后,覇国之裔也。上书狄侵宋,是中国衰弱已甚,诸侯当救之而不救,则亦已矣;而蔡与陈、郑又从楚而谋伐焉,引蛮夷之兵,以灭先代之后,有人心者,肯为之乎?故《春秋》书于册,以深罪之。
【顷王三年】十有一年【晋灵五年,齐昭十七年,衞成十九年,蔡庄三十年,郑穆十二年,曹文二年,陈共十六年,杞桓二十一年,宋昭四年,秦康五年,楚穆十年】
春楚子伐麇
正传》曰:「麇,小国,近楚。书『楚子伐麇』,则蛮夷陵暴之罪见矣。」《左传》言:「麇子逃归,故楚伐之,为其逃也。」《左氏》又曰:「楚子伐麇,成大心败麇师于防渚,潘崇复伐麇至于锡宂。」愚谓:「厥貉之防,诸侯从蛮夷以陵霸国,本非义也。麇子逃归,不得为非,而楚穷伐之,其得罪于王法大矣。」《春秋》书此,其亦御外侮、尊中国之义欤?
夏叔仲彭生防晋郤缺于承匡
正传曰:「承匡,宋地名。」书叔仲彭生防晋郤缺于承匡,则其防之善与臣之专,而《春秋》喜惧之情见矣。左氏曰:「叔仲惠伯防晋郤缺于承匡,谋诸侯之从于楚者。」愚谓诸侯从楚,以中国而为蛮夷矣。惠伯、郤缺防以谋之,盖必有攘抑之术也。其防善矣,然而鲁公不与晋侯防,而使卿大夫自为防,是以谋国大事委之于臣下也。其事势亦可知矣,此《春秋》之所以惧也。
秋曹伯来朝
正传曰:「曹伯,曹文公也。书『曹伯来朝』,着小国事大之礼也。」左氏曰:「曹文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愚谓:「诸侯即位,相朝聘礼也。」孟子曰:「唯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曹伯有焉。」故《春秋》善之。
公子遂如宋
正传》曰:“公子遂,襄仲也。书‘公子遂如宋’,纪聘问邻国之礼也。左氏曰:‘襄仲聘于宋,且言司城荡意诸而复之,因贺楚师之不害也。’于邻国相恤之礼,得矣。”
狄侵齐
正传》曰:「书狄侵齐,纪蛮夷之陵霸国也。」夫齐有霸国之余烈,而狄侵之,则狄人强盛,而齐国浸弱,可知矣。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
正传曰:「狄者,三传皆以为长狄也。书『叔孙得臣败狄于咸』,纪攘夷之兵也。左氏曰:『鄋瞒侵齐,遂伐我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侯叔夏御庄叔,緜房甥为右,富父终甥驷乘。冬十月甲午,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埋其首于子驹之门,以命宣伯。』愚谓观此传,则得臣此举有攘夷尊夏之功矣,故《春秋》与之。然不以聴命于天子,归于司冦,则亦彼善于此,而未尽善也。」
【顷王四年】十有二年【晋灵六年,齐昭十八年,衞成二十年,蔡庄三十一年,郑穆十三年,曹文三年,陈共十七年,杞桓二十二年,宋昭五年,秦康六年,楚穆十一年】
春王正月郕伯来奔
正传曰:「书郕伯来奔,则失国之罪见矣。」左氏曰:「郕伯卒,郕人立君太子,以夫钟与郕邽来奔。公以诸侯逆之,非礼也。故书曰:『郕伯来奔。』」愚谓史盖因失称而称之也。夫钟、郕邽皆郕邑也。夫郕伯卒,太子可以继世为郕伯,而不能自立,以其邑奔人之国,是自弃其爵而不能守其国矣。故《春秋
译冬天,狄人侵犯宋国。
《正传》说:“记载狄人侵犯宋国,是记录蛮夷欺凌霸主之国的罪行。”
楚子、蔡侯驻扎在厥貉。
《正传》说:“记载楚子、蔡侯驻扎在厥貉,那么蔡国顺从夷狄;楚国欺凌华夏的罪过,就一并显现了。”《左传》说:“陈侯、郑伯在息地防备楚子,冬天于是与蔡侯驻扎在厥貉,打算讨伐宋国。宋国大夫华御事说:‘楚国想要削弱我们,我们先表现得软弱吗?何必让他们引诱我们?我们确实不能抵抗,百姓有什么罪?’于是迎接楚子,慰劳并且听从命令,于是引导楚子在孟诸打猎。宋公担任右盂,郑伯担任左盂,期思公复遂担任右司马,子朱和文之无畏担任左司马。命令早起驾车装载火把,宋公违背命令,无畏鞭打他的仆人来示众。有人对子舟说:‘国君不可以羞辱。’子舟说:‘按照官职行事,有什么强暴可言?《诗经》说:‘刚强也不吐出来,柔弱也不吞下去。’不要放纵诡诈随顺的人,来谨慎对待没有准则的行为,这也不是回避强暴,怎敢爱惜生命而扰乱官职呢?’在厥貉的防备中,麇子逃跑回国。我认为这确实是史实。看这个,那么驻扎在厥貉,是打算讨伐宋国。宋国,是商王的后裔,霸主之国的后代。上面记载狄人侵犯宋国,这是中原国家衰弱已经非常严重,诸侯应当救援却不救援,也就罢了;而蔡国与陈国、郑国又跟随楚国谋划讨伐,引进蛮夷的军队,来消灭先代王室的子孙,有人心的人,肯做这种事吗?所以《春秋》记载在史册上,来深深谴责他们。”
【周顷王三年】鲁文公十一年【晋灵公五年,齐昭公十七年,卫成公十九年,蔡庄公三十年,郑穆公十二年,曹文公二年,陈共公十六年,杞桓公二十一年,宋昭公四年,秦康公五年,楚穆公十年】
春天,楚子讨伐麇国。
《正传》说:“麇国,是小国,靠近楚国。记载‘楚子讨伐麇国’,那么蛮夷欺凌暴虐的罪过就显现了。”《左传》说:“麇子逃跑回国,所以楚国讨伐他,因为他逃跑了。”《左传》又说:“楚子讨伐麇国,成大心在防渚打败麇国军队,潘崇再次讨伐麇国到达锡宂。”我认为:“在厥貉的防备中,诸侯顺从蛮夷来欺凌霸主之国,本来就不合乎道义。麇子逃跑回国,不能算作错误,而楚国穷追讨伐,他得罪于王法就大了。”《春秋》记载这件事,大概也是抵御外侮、尊崇中原的道义吧?
夏天,叔仲彭生在承匡防备晋国的郤缺。
《正传》说:“承匡,是宋国的地名。”记载叔仲彭生在承匡防备晋国的郤缺,那么他防备的善举与臣下的专断,以及《春秋》欢喜恐惧的情感就显现了。《左传》说:“叔仲惠伯在承匡防备晋国的郤缺,谋划顺从楚国的诸侯。”我认为诸侯顺从楚国,是以中原国家而成为蛮夷了。惠伯、郤缺防备来谋划这件事,大概一定有排斥抑制的方法。他的防备是好的,然而鲁公不与晋侯会合,而让卿大夫自己会合,这是把谋划国家大事委托给臣下。事情的趋势也可以知道了,这是《春秋》恐惧的原因。
秋天,曹伯来朝见。
《正传》说:“曹伯,是曹文公。记载‘曹伯来朝见’,显示小国侍奉大国的礼节。”《左传》说:“曹文公来朝见,是即位后前来拜见。”我认为:“诸侯即位,互相朝见聘问是礼节。”孟子说:“只有智慧的人能够以小国侍奉大国,曹伯有这种智慧。”所以《春秋》称赞他。
公子遂前往宋国。
《正传》说:“公子遂,是襄仲。记载‘公子遂前往宋国’,记录聘问邻国的礼节。《左传》说:‘襄仲聘问宋国,并且替司城荡意诸说话让他复职,因此祝贺楚国军队没有危害宋国。’在邻国互相体恤的礼节上,符合了。”
狄人侵犯齐国。
《正传》说:“记载狄人侵犯齐国,记录蛮夷欺凌霸主之国的罪行。”齐国有霸主之国的余威,而狄人侵犯它,那么狄人强盛,而齐国逐渐衰弱,就可以知道了。
冬天十月甲午日,叔孙得臣在咸地打败狄人。
《正传》说:“狄人,三传都认为是长狄。记载‘叔孙得臣在咸地打败狄人’,记录抵御夷狄的军事行动。《左传》说:‘鄋瞒侵犯齐国,于是攻打我国。占卜让叔孙得臣追击,吉利。侯叔夏为庄叔驾车,緜房甥担任车右,富父终甥驷乘。冬天十月甲午日,在咸地打败狄人,俘获长狄侨如。富父终甥用戈刺穿他的喉咙杀了他,把他的头埋在子驹的门下,用来命名宣伯。’我认为看这个传文,那么得臣这次行动有抵御夷狄尊崇华夏的功劳,所以《春秋》赞许他。然而不听从天子的命令,归于司寇,那么也只是比坏的好一些,而没有完全做好。”
【周顷王四年】鲁文公十二年【晋灵公六年,齐昭公十八年,卫成公二十年,蔡庄公三十一年,郑穆公十三年,曹文公三年,陈共公十七年,杞桓公二十二年,宋昭公五年,秦康公六年,楚穆公十一年】
春天,周王的正月,郕伯来投奔。
《正传》说:“记载郕伯来投奔,那么失去国家的罪过就显现了。”《左传》说:“郕伯去世,郕国人立太子为君,带着夫钟和郕邽来投奔。鲁公以诸侯的礼节迎接他,是不合礼的。所以记载说:‘郕伯来投奔。’”我认为史官大概是因为他失去了称号而称他为郕伯。夫钟、郕邽都是郕国的城邑。郕伯去世,太子可以继承世位成为郕伯,却不能自立,带着他的城邑投奔别人的国家,是自己抛弃爵位而不能守护国家。所以《春秋》
》书以讥之。
杞伯来朝
正传曰:「书杞伯来朝,纪非礼也。」左氏曰:「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且请絶叔姬而无絶昏,公许之。」据此,则杞伯之来,葢为絶叔姬而求再昏也。于礼无据矣。古者朝聘以时,非其时,非礼矣。夫朝则朝,昏则昏,以朝为名,而实求再昏,得为礼之正乎?
译《春秋》记载这件事来讥讽他。
杞国国君来朝见。
《公羊传》说:“《春秋》记载杞国国君来朝见,是记录他违背礼制的行为。”《左传》说:“杞桓公来朝见,是开始朝见鲁公,并且请求休弃叔姬但不断绝两国的婚姻关系,鲁公答应了。”根据这些记载,那么杞国国君前来,大概是为了休弃叔姬而谋求再次联姻。这在礼制上是找不到依据的。古代朝见聘问都有固定的时节,不在规定的时节,就是违背礼制。朝见就是朝见,婚嫁就是婚嫁,以朝见为名,实际上却是谋求再次联姻,这能算是合乎礼制的正道吗?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正传曰:「按左氏,二月,叔姬卒,不言杞絶也。书叔姬,言非女也。何以书叔姬?见出于夫家,卒于鲁,而无所归,则鲁丧葬之,是以书焉。」
夏楚人围巢
正传曰:「巢,楚间小国。书『楚人围巢』,纪楚之凭陵虐及小国也。」左氏曰:「楚令尹大孙伯卒,成嘉为令尹,羣舒叛楚。夏,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遂围巢。」愚谓观此传,则楚无道之甚,诚蛮夷也。《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恶之至矣,宜矣。
秋滕子来朝
正传曰:「书滕子来朝,纪朝聘之礼也。」左氏曰:「秋,滕昭公来朝,亦始朝公也。」愚谓:「滕子来朝则善矣。文公即位十二年,受曹、杞、滕君之朝,已而不思,已曾不一往朝觐于天王,何耶?强恕而行,何善不可为?盖至是天下诸侯不复知有天王,人心死而天理灭矣。」
秦伯使术来聘
正传》曰:「术者,西乞术,秦大夫也。书『秦伯使术来聘』,讥之也。何以讥之?以其聘之不专也。」左氏曰:「秦伯使西乞术来聘,且言将伐晋。襄仲辞玉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临鲁国,镇抚其社稷,重之以大器,寡者敢辞。』玉对曰:『不腆敝器,不足辞也。』主人三辞,宾荅曰:『寡君愿徼福于周公、鲁公,以事君,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要结好命,所以借寡君之命,结二国之好,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国无陋矣。」厚贿之。愚谓观此传,则秦聘之不专,志在言伐晋,而不在修好也,以货利相交,而不以礼义也。故《春秋》书以非之。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正传曰:河曲,晋地。书晋人、秦人战于河曲,纪愤暴之兵也。左氏曰:秦为令狐之役,故冬,秦伯伐晋,取羁马。晋人御之,赵盾将中军,荀林父佐之;郤缺将上军,▯骈佐之;栾盾将下军,胥甲佐之;范无恤御戎,以从秦师于河曲。▯骈曰:秦不能久,请深垒固军以待之。从之。秦人欲战,秦伯谓士防曰:若何而战?对曰:赵氏新出其属曰▯骈,必实为此谋,将以老我师也。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壻也,有宠而弱,不在军事,好勇而狂,且恶▯骈之佐上军也。若使轻者肆焉,其可?秦伯以璧祈战于河。十二月戊午,秦军掩晋上军,赵穿追之,不及,反怒曰:里粮坐甲,固敌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军吏曰:将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谋,将独出,乃以其属出。宣子曰:秦获穿也,获一卿矣。秦以胜归,我何以报?乃皆出战,交绥。秦行人夜戒晋师曰:两军之士皆未憖也,明日请相见也。▯骈曰:使者目动而言肆,惧我也,将遁矣。薄诸河,必败之。胥甲、赵穿当军门呼曰:死伤未收而弃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乃止。秦师夜遁,复侵晋入瑕。愚谓秦人以令狐之役以伐晋,取羁马,是贪愤之兵也。晋人不薄人于险,则曲在秦矣。圣人书之,使考迹据事,而其是非见矣。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
正传》曰:「诸、郓、鲁二邑城者,筑城也。书『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者,左氏曰:『书时也。鲁与莒争郓,城所以备御之,且冬时役,民得时以衞民矣。』故《春秋》与之。」
【顷王五年】十有三年【晋灵七年,齐昭十九年,衞成二十一年,蔡庄三十二年,郑穆十四年,曹文四年,陈共十八年,卒。杞桓二十三年,宋昭六年,秦康七年,楚穆十二年】
春王正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义见于前。」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
正传》曰:「朔陈侯名书,陈侯朔卒,纪与国之大故也,见相恤之义焉。」
邾子蘧蒢卒
正传曰:蘧蒢邾子,名书。邾子蘧蒢卒,纪与国之大故也。有赴,则史书之;有相恤塟赙之礼焉。左氏曰: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
译二月庚子日,子叔姬去世。
《正传》说:“按照《左传》的记载,二月,叔姬去世,经文没有说杞国断绝了。经文称她为‘叔姬’,是表明她并非以女子身份(出嫁)而言。为什么记载‘叔姬’?是因为她出自夫家,在鲁国去世,却无处归依,于是鲁国为她办理丧葬,因此加以记载。”
夏季,楚国人包围了巢国。
《正传》说:“巢,是楚国之间的小国。记载‘楚人围巢’,是记录楚国凭借强凌弱、虐待小国的行为。”《左传》说:“楚国令尹大孙伯去世,成嘉担任令尹,群舒叛离楚国。夏季,子孔逮捕了舒子平及宗子,于是包围了巢国。”我认为,观察这段传文,可见楚国无道到了极点,确实是蛮夷。《诗经》说:“抵御戎狄,惩戒荆舒。”对它的厌恶到了极点,是适宜的。
秋季,滕子来朝见。
《正传》说:“记载滕子来朝见,是记录朝聘的礼节。”《左传》说:“秋季,滕昭公来朝见,也是开始朝见鲁公。”我认为:“滕子来朝见是好事。文公即位十二年,接受了曹、杞、滕国君的朝见,之后却不思进取,竟然一次都没有去朝见天王,这是为什么呢?若能推己及人地施行,有什么善事是做不到的?大概到了这时,天下的诸侯不再知道有天王的权威,人心已死,天理灭绝了。”
秦伯派术来聘问。
《正传》说:“术,就是西乞术,是秦国的大夫。记载‘秦伯使术来聘’,是讥讽他。为什么讥讽他?因为他的聘问不专一。”《左传》说:“秦伯派西乞术来聘问,并且说要讨伐晋国。襄仲推辞玉帛说:‘您不忘先君的情谊,光照鲁国,镇抚其社稷,又加上贵重的礼物,我们怎敢推辞。’术回答说:‘不丰厚的礼物,不足以推辞。’主人三次推辞,宾客回答说:‘我们国君希望向周公、鲁公祈求福佑,来侍奉您,不丰厚的先君旧物,派下臣献给执事,作为信物,缔结友好的盟约,借此传达我们国君的命令,结交两国的友好关系,因此敢献上。’襄仲说:‘没有君子,国家怎么能治理好?国家没有简陋的了。’于是厚赠礼物给他。”我认为,观察这段传文,可见秦国聘问不专一,志向在于说要讨伐晋国,而不在于修好,用货利相交,而不以礼义相交。所以《春秋》记载此事来非议它。
冬季,十二月戊午日,晋国人、秦国人在河曲交战。
《正传》说:“河曲,是晋国的地方。记载晋人、秦人在河曲交战,是记录愤怒暴虐的战争。”《左传》说:“秦国因为令狐之战的缘故,所以冬季,秦伯讨伐晋国,夺取了羁马。晋国人抵御他,赵盾率领中军,荀林父辅佐他;郤缺率领上军,先蔑辅佐他;栾盾率领下军,胥甲辅佐他;范无恤驾车,跟随秦军到河曲。先蔑说:秦军不能持久,请深挖壕沟,加固军营来等待他们。听从了他的建议。秦人想要交战,秦伯问士会说:怎样作战?回答说:赵氏新提拔的属官叫先蔑,必定是出了这个主意,想要使我们的军队疲惫。赵氏有庶子叫赵穿,是晋君的婿婿,受宠但懦弱,不参与军事,喜好勇武而狂妄,并且厌恶先蔑辅佐上军。如果派轻装部队去挑衅,可以吗?秦伯用璧玉在河边祈祷求战。十二月戊午日,秦军袭击晋国上军,赵穿追击他们,没追上,反而发怒说:带着干粮坐着铠甲,本来是寻求敌人,敌人到了却不攻击,还要等待什么?军吏说:将有等待的时机。赵穿说:我不知道谋略,将独自出击,于是率领他的部属出击。宣叔说:秦人抓获赵穿,就抓获了一位卿大夫。秦人凭借胜利回去,我们拿什么回报?于是都出战,双方军队都撤退。秦国的使者夜间告诫晋军说:两军的士兵都还没有满足,明天请相见。先蔑说:使者眼睛转动而言语放肆,是害怕我们,将要逃跑了。逼近到河边,必定能打败他们。胥甲、赵穿在军营门口呼喊说:死伤的人没有收殓就抛弃他们,是不仁惠;不等待约定的时间而逼迫别人陷入险境,是无勇。于是停止。秦军夜间逃跑,又侵犯晋国,进入瑕地。”我认为,秦人因为令狐之战而讨伐晋国,夺取羁马,是贪婪愤怒的战争。晋人不逼迫别人陷入险境,那么理亏就在秦国了。圣人记载此事,使考察事迹、依据事实,其中的是非就显现了。
季孙行父率领军队修筑诸邑和郓邑的城墙。
《正传》说:“诸、郓,是鲁国的两个城邑,‘城’是筑城的意思。记载‘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左传》说:‘是记载适时。鲁国与莒国争夺郓邑,筑城是为了防备抵御,况且是冬季的劳役,百姓能适时地保卫自己。’所以《春秋》赞许它。”
【周顷王五年】十三年【晋灵公七年,齐昭公十九年,卫成公二十一年,蔡庄公三十二年,郑穆公十四年,曹文公四年,陈共公十八年,去世。杞桓公二十三年,宋昭公六年,秦康公七年,楚穆公十二年】
春季,周王的正月。
《正传》说:“没有大事也记载,时月的意义在前面已经见过。”
夏季,五月壬午日,陈侯朔去世。
《正传》说:“朔,是陈侯的名字。记载陈侯朔去世,是记录同盟国的大变故,体现相互体恤的道义。”
邾子蘧蒢去世。
《正传》说:“蘧蒢,是邾子的名字。记载邾子蘧蒢去世,是记录同盟国的大变故。有讣告,史官就记载;有相互体恤、丧葬赙赠的礼节。”《左传》说:“邾文公占卜迁都到绎,史官说:利于百姓而不利于国君。邾子说:如果利于百姓,就是孤君的利。天生百姓而树立君主,是为了利于百姓。百姓已经得利了,孤君必定会同享。左右的人说:寿命可以延长,您为什么不这样做?邾子说:寿命在于养育百姓,死
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愚谓观此传,则邾文公贤君也。春秋书之,虽不为其贤,然而因所书以考其迹,而其贤可见矣。
译国运的长短,是时势决定的。百姓如果有利,迁都就是吉利的,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于是迁都到绎地。五月,邾文公去世。君子说:这是知晓天命。我认为,观察这段传文,邾文公就是一位贤明的君主。《春秋》记载这件事,虽然并非因为他的贤德,但通过所记载的内容来考察他的事迹,他的贤德也就显而易见了。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正传》曰:「书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纪甚灾也。」《春秋》乃子至午月,正农务之时,而经三时不雨,则五糓不熟,而生民无育矣。故《春秋》伤之。
世室屋壊
正传曰:「书『世室屋坏』,则文公之不致孝乎宗庙,可知矣。」左氏曰:「秋七月,太室之屋坏,书不共也。」愚谓:「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而世室屋坏,则文公不修宗庙所致也。」程子曰:「观《春秋》中文公事宗庙,最为不谨,遂有世室屋坏之变,天人之际,可不畏哉!」胡氏曰:「世室,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羣公称宫。书『世室屋坏』,讥久不修也。何以知久乎?自正月不雨,则无壊道也。不雨凡七月,而先君之庙壊,不恭甚矣。」凡此皆志文公怠慢不谨,事宗庙,以致鲁国衰削之由,垂戒切矣。
冬公如晋衞侯防公于沓
正传》曰:「沓,地名。书公如晋衞侯防公于沓,着睦隣解难之义也。」吴氏曰:「公往朝晋衞侯,要之于路,而与公防于沓,故因公以请平于晋。夫朝晋,睦隣之义也;而与衞侯防以平晋,则解难之义矣。故《春秋》书以与之。」
狄侵衞
正传曰:「书狄侵衞,纪中国之弱也。」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防公于棐。正传曰:「书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防公于棐,始终乎睦邻恤难之义也。」左氏曰:「冬,公如晋,朝且寻盟。衞侯防公于沓,请平于晋。公还,郑伯防公于棐,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愚谓此与前一事也,始终书之,见文公睦邻恤难之义矣。
【顷王六年崩子班嗣位是为匡王】十有四年【晋灵八年齐昭二十年卒衞成二十二年蔡庄三十三年郑穆十五年曹文五年陈灵公平国元年杞桓二十四年宋昭七年秦康八年楚庄王旅元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
正传》曰:「书公至自晋,纪告庙之礼也。凡为人子,出必告,反必面礼也。」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正传》曰:「书伐邾,应敌之兵也,义也。」左氏曰:「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来讨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愚谓鲁叔彭生帅师伐邾,盖以邾伐鲁南鄙,所谓不得已而应之,此举不可谓无名矣。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正传》曰:潘齐侯名,名之亦无他义。书齐侯潘卒,以其来赴而书之也。左氏曰:子叔姬妃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六月,公防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正传》曰:「新城,宋地。书『防盟于新城』,善其外楚之义也。」左氏曰:「从于楚者,服且谋邾也。」糓梁曰:「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程子曰:「诸侯始防议合,而后盟。盟者,志同故书『同』。同,惧楚也。」胡氏曰:「同盟于新城,同外楚也。其曰『同』者,志诸侯同欲,非强之也。」愚谓:「同外楚者,外其蛮夷猾夏也,外其僣王而陵蔑周室,犯尊号而灭君臣之义也。故《春秋》善之。」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正传曰:孛与彗同,光直上如帚者为彗,光芒四散者为孛。书有「星孛入于北斗」,纪变异也。天象人事,一气相符者,故圣人记之,示谨天戒也。左氏曰:「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糓梁曰:「孛之为言,犹茀也。」胡氏曰:「孛者,恶气所生,闇乱不明之貌也。入于北斗者,斗有环域,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先代之后,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纪纲。彗者,所以除旧布新也。祯祥妖孽,随其所感,先事而着。后三年,宋弑昭公;又二年,齐弑懿公;又二年,晋弑灵公。此三君者,皆违道失德而死于乱,符叔服之言,天之示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愚谓虽无三君之应,圣人书之,犹示当时君臣以谨天戒也。」
公至自防
正传》曰:「书公至自防,谨国君出入,告反之义也。」
译从正月起不降雨,直到秋季七月。
《正传》说:“记载‘从正月起不降雨,直到秋季七月’,是记录严重的灾祸。”《春秋》从子月到午月,正是农事繁忙的时候,而历经三个季节不下雨,那么五谷就无法成熟,百姓也就无法养育了。所以《春秋》对此感到伤痛。
世室的屋顶损坏。
《正传》说:“记载‘世室屋顶损坏’,那么文公对宗庙不致孝,就可以知道了。”《左传》说:“秋季七月,太室的屋顶损坏,记载这是不恭敬的表现。”我认为:“从正月起不降雨,直到秋季七月,而世室屋顶损坏,这是文公不修缮宗庙所导致的。”程子说:“看《春秋》中文公侍奉宗庙的事,最为不谨慎,于是出现了世室屋顶损坏的变故,天与人之间的感应,能不敬畏吗!”胡氏说:“世室,是鲁公的宗庙。周公的宗庙称太庙,鲁公的宗庙称世室,其他公的宗庙称宫。记载‘世室屋顶损坏’,是讥讽长久不修缮。怎么知道是长久呢?从正月起不降雨,就没有毁坏的道理。不下雨长达七个月,而先君的宗庙损坏,不恭敬到了极点。”所有这些,都是记载文公怠慢不谨慎,侍奉宗庙,从而导致鲁国衰弱的缘由,垂示的警戒非常深切。
冬季,鲁公前往晋国,卫侯在沓地会见鲁公。
《正传》说:“沓,是地名。记载‘鲁公前往晋国,卫侯在沓地会见鲁公’,彰显和睦邻国、解除危难的道义。”吴氏说:“鲁公去朝见晋国和卫侯,卫侯在路上拦截他,并在沓地与鲁公会面,所以借鲁公向晋国请求讲和。朝见晋国,是和睦邻国的道义;而与卫侯会面以向晋国求和,则是解除危难的道义。所以《春秋》记载此事以赞许他。”
狄人侵犯卫国。
《正传》说:“记载‘狄人侵犯卫国’,是记录中原国家的衰弱。”
十二月己丑日,鲁公与晋侯结盟。鲁公从晋国返回,郑伯在棐地会见鲁公。《正传》说:“记载‘鲁公与晋侯结盟,鲁公从晋国返回,郑伯在棐地会见鲁公’,始终体现和睦邻国、体恤危难的道义。”《左传》说:“冬季,鲁公前往晋国,朝见并且重申盟约。卫侯在沓地会见鲁公,向晋国请求讲和。鲁公返回时,郑伯在棐地会见鲁公,也向晋国请求讲和。鲁公都帮助他们达成了目的。”我认为这与前一件事是同一件事,始终记载下来,可见文公和睦邻国、体恤危难的道义。
【顷王六年去世,儿子班继位,这就是匡王】十四年【晋灵公八年,齐昭公二十年去世,卫成公二十二年,蔡庄公三十三年,郑穆公十五年,曹文公五年,陈灵公、平公国元年,杞桓公二十四年,宋昭公七年,秦康公八年,楚庄王旅元年】春季,周王的正月,鲁公从晋国到达。
《正传》说:“记载‘鲁公从晋国到达’,是记录告祭宗庙的礼节。凡是作为人子,外出必须告知,返回必须拜见,这是礼节。”
邾国人攻打我国南部边境,叔彭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正传》说:“记载攻打邾国,是应对敌人的军事行动,符合道义。”《左传》说:“邾文公去世时,鲁公派使者吊唁,态度不恭敬,邾国人前来讨伐,攻打我国南部边境,所以惠伯攻打邾国。”我认为鲁叔彭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大概是因为邾国攻打鲁国南部边境,所谓不得已而应对,此举不能说没有正当理由。
夏季五月乙亥日,齐侯潘去世。
《正传》说:“潘是齐侯的名,记载名也没有其他含义。记载‘齐侯潘去世’,是因为他派人来报丧而记载的。”《左传》说:“子叔姬是齐昭公的妃子,生了舍。叔姬不受宠爱,舍没有威严。公子商人频繁在国内施恩,并且聚集了很多士人,耗尽家财向公家借贷,以维持生计。夏季五月,昭公去世,舍继位。”
六月,鲁公会见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国的赵盾。癸酉日,在新城共同结盟。
《正传》说:“新城,是宋国的土地。记载‘在新城会见并结盟’,是赞许他们排斥楚国的道义。”《左传》说:“跟随楚国的人,是臣服并且谋划攻打邾国。”《谷梁传》说:“同,是有共同之处。共同排斥楚国。”程子说:“诸侯开始会面商议联合,然后结盟。结盟者,志向相同所以记载‘同’。同,是畏惧楚国。”胡氏说:“在新城共同结盟,是共同排斥楚国。之所以说‘同’,是志在诸侯意愿相同,不是强迫的。”我认为:“共同排斥楚国,是排斥他们蛮夷扰乱华夏,排斥他们僭越王号而凌辱周王室,冒犯尊号而灭绝君臣之义。所以《春秋》赞许他们。”
秋季七月,有彗星闯入北斗。
《正传》说:“孛与彗相同,光芒直上如扫帚的是彗,光芒四散的是孛。记载‘有彗星闯入北斗’,是记录异常现象。天象与人事,是一气相通的,所以圣人记载它,以示谨慎对待天戒。”《左传》说:“周内史叔服说:不出七年,宋、齐、晋的国君都将死于动乱。”《谷梁传》说:“孛的意思,就像遮蔽一样。”胡氏说:“孛,是恶气所生,昏暗混乱不明的样子。闯入北斗,是因为北斗有环域,是天上的三辰纲纪之星。宋是先代之后,齐、晋是天子的方伯,是中原的纲纪。彗星,是用来除旧布新的。祥瑞与妖孽,随其所感应,事先显现。三年后,宋国弑杀昭公;又过两年,齐国弑杀懿公;又过两年,晋国弑杀灵公。这三位国君,都违背道义失去德行而死于动乱,应验了叔服的话,上天对人的警示明显可见。史官有占卜,是明白的。我认为即使没有这三位国君的应验,圣人记载它,仍然示当时君臣以谨慎对待天戒。”
鲁公从会盟之地返回。
《正传》说:“记载‘鲁公从会盟之地返回’,是谨慎对待国君出入,告祭返回的道义。”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正传曰:「书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纪悔过之义也。」左氏曰:「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辞顺而弗从,不祥,乃还。』」胡氏曰:「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晋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善之,而书曰『弗克纳』也。」在《易》同人之九四曰:「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其赵盾之谓矣。圣人以改过为大过,而不改,将文过以遂非,则有怙终之刑;过而能悔,不贰过以逺罪,则有迁善之矣。其曰「弗克纳」,见私欲不行,可以为难矣。愚谓改过则善矣,然不知卑且庶之不可夺长,而捷菑之不宜纳而纳,动师逺役,至其国,徴于色,▯于声,而后止,则非所谓不逺复矣。
译晋国人护送捷菑到邾国,未能成功。
《正传》说:“史书记载‘晋国人护送捷菑到邾国,未能成功’,这是记录悔过的道义。”《左传》说:“晋国赵盾率领诸侯军队八百辆战车,护送捷菑到邾国,邾国人推辞说:‘齐姜所生的貜且年长。’赵盾说:‘推辞的话合乎情理却不予顺从,是不吉利的,于是撤军返回。’”胡氏说:“邾文公的正妻齐姜,生下了定公;次妻晋姬,生下了捷菑。文公去世后,邾国人拥立定公,捷菑逃奔到晋国。赵盾率领诸侯军队八百辆战车,护送捷菑到邾国,邾国人推辞说:‘齐姜所生的貜且年长。’赵盾说:‘不是我力量不足不能护送他进去,而是道义上确实不能强行让他进入。’便率领军队离开了。所以君子称赞他,史书便记载为‘未能成功护送’。”在《易经》同人卦九四爻辞说:“登上城墙,未能攻克,吉祥。”象传说:“登上城墙,是因为道义上不能攻克。之所以吉祥,是因为陷入困境后能返回正道。”这说的就是赵盾啊。圣人认为改过是最大的过错,如果不改,将会掩饰过错以坚持错误,就会受到怙恶不悛的刑罚;如果犯了错能悔改,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以远离罪过,就会有向善的奖赏。史书说“未能成功护送”,表明私欲未能得逞,这可以说是难能可贵了。我认为改过固然好,但赵盾不知道地位卑微且庶出的不能夺取长子的地位,而捷菑本不应护送却去护送,兴师动众劳役远方,到了邾国,看到邾人的脸色,听到邾人的言辞,然后才停止,这就不能称为“不远复”了。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正传曰:「书公孙敖卒于齐,不正其卒也,外之也。」左氏曰:「穆伯之从已氏也,鲁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于莒,而求复文伯以为请。襄仲使无朝聴命,复而不出。三年而尽室以复适莒。文伯疾而请曰:「糓之子弱,请立难也。」许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请重赂以求复,惠叔以为请,许之。将来九月卒于齐,告丧请塟,弗许。愚谓:「为鲁臣死于鲁者,塟于鲁;不为鲁臣死于齐者,不当塟于鲁。故书卒于齐,外之也。而其从已氏,以客死于他邦,不正终于牖下矣。」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
正传》曰:「书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诛弑逆之罪也,不必如胡氏以为称公子者,诛止其身也。齐人立舍,即为君矣,书弑君,实事也,不必如公糓胡氏以为未逾年称君,成其为君,以重商人之弑也。」左氏曰:「鲁叔姬配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商人心知其孤危寡恃,可以取而代也。」又曰:「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
宋子哀来奔
正传曰:「子哀髙子字书,宋子哀来奔。义其来也。左氏曰:『宋髙哀为萧封人,以为卿,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书曰:『宋子哀来奔』,贵之也。杜氏曰:『贵其不食汚君之禄,避祸速也。』胡氏曰:『宋昭公无道,髙哀为萧封人,以为卿,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书曰:『子哀』,贵之也。《易》曰:『几者动之防,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宋子哀有焉。昔防子去纣,列为三仁之首。子哀不立于危乱之邦,而《春秋》书「字」,谓能贵爱其身以存道也。若偷生避祸而去国出奔,亦何取之有?愚谓按左氏、杜氏,则所谓书来奔而贵之者,贵其能辞禄避乱而来也。胡氏又以称字为贵之,则与二氏之説异,而又拘于义例之説矣。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
正传》曰:「书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着齐人之不义也。」胡氏曰:「齐君舍鲁之甥也,商人弑舍,固忌鲁矣。鲁使单伯如齐,齐人意欲辱鲁,故执单伯,并子叔姬而诬之以罪。不称行人,公羊所谓『以己执之』也。」愚谓:「不称行人,史有详畧耳,只书齐人执而罪己见矣,何必泥公羊『以己执之』之説耶?」
齐人执子叔姬
正传曰:齐人者,商人之党与尽,齐之人也。书「齐人执子叔姬」,着逆党之罪也。左氏曰:襄仲使告于王,请以王宠求昭姬于齐,曰:「杀其子,焉用其母?请受而罪之。」冬,单伯如齐,请子叔姬,齐人执之,又执子叔姬。愚谓:齐人既弑其君,又执君母,罪之极大者也。故既书「执单伯」,又书「执子叔姬」,甚其罪也。髙氏曰:两书「齐人执」者,以明单伯、子叔姬之无是事。愚谓:此一事也,别两书之词烦而意益恳至,所以甚齐人党恶之罪也。程子曰:商人弑君之恶已显,而执叔姬之事,圣人不独罪商人也。齐人不讨贼,俱北面事之,又敢执其君母,齐之人均有罪焉。故曰「齐人」。胡氏曰:子叔姬者,齐君舍之母也。弑其君,执其母,皆商人所为,而以为齐人执之,何也?商人弑君之罪已显,而齐人党贼之恶未彰。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是以财诱齐国之人而济其恶也。齐人怀商人之私惠,忘君父之大伦,弑其君而不能讨,执其母而莫之救,则是举国之人皆有不赦之罪也。假有人焉,正色而立于朝,谁敢致难其君与执其母而不之顾乎?故圣人书曰「齐人执子叔姬」,所以穷逆贼之党与而治之也。其讨罪之防严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匡王元年】十有五年【晋灵九年,齐懿公啇人元年,衞成二十三年,蔡庄三十四年卒,郑穆十六年,曹文六年,陈灵二年,杞桓二十五年,宋昭八年,秦康九年,楚庄二年】
春季孙行父如晋
正传》曰:「书『季孙行父如晋』,讥其如之非也。」左氏曰:「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愚谓夫以齐人既弑其君,又执君母与天子之命大夫,其弑逆之罪,暴横之恶,极矣。行
译九月甲申日,公孙敖在齐国去世。
《公羊传》说:“记载公孙敖在齐国去世,是不认为他死得正当,是把他当作外人看待。”《左传》说:“穆伯跟随已氏时,鲁国人立文伯为继承人。穆伯在莒国生了两个儿子,便请求恢复文伯的继承人地位。襄仲让穆伯不朝见君主而听从命令,穆伯回国后不再外出。三年后,穆伯带着全家回到莒国。文伯生病时请求说:‘糓的儿子年幼,请立难为继承人。’穆伯答应了。文伯去世后,立了惠叔。穆伯请求用重金来谋求恢复文伯的地位,惠叔为此请求,穆伯答应了。穆伯将要回来,九月在齐国去世,报告丧事请求在鲁国安葬,鲁国不允许。我认为:‘作为鲁国臣子在鲁国死的,在鲁国安葬;不作为鲁国臣子在齐国死的,不应当在鲁国安葬。所以记载在齐国去世,是把他当作外人看待。而他跟随已氏,以客死在他国,不是死在自家窗下,所以不认为他死得正当。’”
齐国公子商人杀了他的国君舍。
《公羊传》说:“记载齐国公子商人杀了他的国君舍,是惩罚弑君叛逆的罪行,不必像胡氏认为的那样,称公子是为了诛杀仅限于他本人。齐国人立舍为国君,他就是国君了,记载弑君,是如实记录,不必像《公羊传》《谷梁传》和胡氏认为的那样,未过一年称君,是成就他国君的名分,以加重商人弑君的罪行。”《左传》说:“鲁国的叔姬嫁给齐昭公,生了舍,叔姬不受宠爱,舍没有威严。商人心知他孤弱危险、缺乏依靠,可以夺取并取代他。”又说:“齐国人安定懿公,派使者来报告祸难,所以记载在九月。”
宋国的子哀来投奔。
《公羊传》说:“子哀是高子的字,记载宋国子哀来投奔。是认为他来的行为合乎道义。”《左传》说:“宋国高哀担任萧地的封人,被任命为卿,认为宋公的行为不义而离开,于是来投奔。”记载说:“宋国子哀来投奔”,是尊重他。杜预说:“尊重他不接受污秽君主的俸禄,避祸迅速。”胡安国说:“宋昭公无道,高哀担任萧地的封人,被任命为卿,认为宋公的行为不义而离开,于是来投奔。”记载说:“子哀”,是尊重他。《易经》说:“几是动静的征兆,吉祥的先兆。君子见几而行动,不等待整天。”宋国子哀有这样的表现。从前微子离开纣王,被列为三仁之首。子哀不站在危乱的国家,而《春秋》记载他的“字”,是说他能珍视爱护自身以保全道义。如果苟且偷生避祸而离开国家出逃,又有什么可取的呢?我认为:按照《左传》、杜预的说法,所谓记载来投奔而尊重他,是尊重他能辞让俸禄、避开祸乱而来。胡安国又以称字为尊重他,这与两家说法不同,而又拘泥于义例的说法了。
冬天,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拘捕了单伯。
《公羊传》说:“记载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拘捕了单伯。是彰显齐国人的不义。”胡安国说:“齐君舍是鲁国君主的外甥,商人杀了舍,本来就忌惮鲁国。鲁国派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想羞辱鲁国,所以拘捕单伯,并诬陷子叔姬有罪。不称行人,是《公羊传》所说的‘以己执之’。”我认为:“不称行人,是史官有详略罢了,只记载齐国人拘捕,罪名就显而易见了,何必拘泥于《公羊传》‘以己执之’的说法呢?”
齐国人拘捕了子叔姬。
《公羊传》说:“齐国人,是商人的党羽,即齐国人。记载‘齐国人拘捕子叔姬’,是彰显逆党的罪行。”《左传》说:“襄仲派使者告诉周王,请求用周王的宠爱向齐国求取昭姬,说:‘杀了他的儿子,哪里还用得着他的母亲?请接受她并治她的罪。’冬天,单伯出使齐国,请求子叔姬,齐国人拘捕了他,又拘捕了子叔姬。”我认为:齐国人既杀了他们的国君,又拘捕了国君的母亲,罪行极大。所以既记载“拘捕单伯”,又记载“拘捕子叔姬”,是加重他们的罪行。高氏说:两次记载“齐国人拘捕”,是为了说明单伯、子叔姬没有罪。我认为:这是一件事,分别两次记载,言辞烦琐而意思更加恳切,是为了加重齐国人党同邪恶的罪行。程颐说:商人弑君的罪恶已经显露,而拘捕叔姬的事,圣人不仅仅归罪于商人。齐国人不讨伐贼人,都面向北方侍奉他,又敢拘捕他们的国君母亲,齐国人都有罪。所以说“齐国人”。胡安国说:子叔姬是齐君舍的母亲。杀了她的儿子,拘捕了她的母亲,都是商人做的,而认为是齐国人拘捕的,为什么呢?商人弑君的罪行已经显露,而齐国人党同贼人的罪恶尚未彰显。商人突然在国中施恩,而多聚集士人,是用财物诱惑齐国人来成就他的罪恶。齐国人怀有商人的私恩,忘记了君父的大伦,杀了他们的国君而不能讨伐,拘捕了他们的母亲而不能救援,那么全国的人都有不可赦免的罪。假使有人正色站在朝廷上,谁敢致难他们的国君和拘捕他们的母亲而不顾呢?所以圣人记载说“齐国人拘捕子叔姬”,是为了穷尽逆贼的党羽而惩治他们。其讨伐罪行的法度严厉,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害怕了”。
【匡王元年】十五年【晋灵公九年,齐懿公商人元年,卫成公二十三年,蔡庄公三十四年去世,郑穆公十六年,曹文公六年,陈灵公二年,杞桓公二十五年,宋昭公八年,秦康公九年,楚庄王二年】
春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公羊传》说:“记载‘季孙行父出使晋国’,是讥讽他出使的不正当。”《左传》说:“春季文子出使晋国,是为了单伯和子叔姬的缘故。”我认为:齐国人既杀了他们的国君,又拘捕了国君的母亲和天子的大夫,他们弑君叛逆的罪行,暴横的罪恶,到了极点。行
父以国上卿,不能请讨于天王,约与国以正其罪恶,反因晋以求释焉,所谓「厥罪惟均」矣。
译父亲身为国家的上卿,不能向周天子请求讨伐,也不能联合盟国来纠正他的罪恶,反而依靠晋国来求得赦免,这就是所说的“他们的罪过是一样的”了。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正传曰:「书宋司马华孙来盟,着其盟之非也。诸侯相防以盟,好礼虽非古,亦近世之义也。今司马华孙特自来盟,又以臣盟君,则非礼义之正矣。故春秋书之,着其非也。」左氏曰:「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防,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为敏。愚谓此其言虽侫,而其来盟之义不足取也。曾是以为贵乎?曾是以为敏乎?胡氏曰:「司马主兵之官,称华孙者,自督弑殇公,诸侯受赂失贼不讨,使秉宋政,及其后世继掌兵权,春秋之所禁者。故传载其承命亚旅之词,而经书曰:『宋司马华孙来盟』。其曰『华孙』,犹季孙、叔孙、仲孙、臧孙之类,不书名者,义不系于名也。不称使,以是专行,为无君矣。」孟子曰:「所谓故国,非谓其有乔木,有世臣之谓也。」春秋此义,其欲后世有贤者之类功臣之胄为世臣,然后委之以政乎?愚谓此非经之本义也。经书此不过着盟之非正耳。至于左氏以为贵之,误矣。
夏曹伯来朝
正传曰:「书曹伯来朝,交着其非也。」左氏曰:「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愚谓左氏知其为礼,而不知非礼之礼矣。夫曹伯忘君臣之义,不朝天子而朝鲁,鲁亦不朝天子而受曹之朝,故《春秋》书此,两见其非焉耳矣。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正传曰:「书齐人归公孙敖之丧,善之也。善齐人之不夺人丧也。」左氏曰:「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饬棺,寘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胡氏曰:「公孙敖,庆父之后,行又丑矣。出奔他国,其卒与丧归,皆书于防者,许翰以谓文伯、惠叔二子之哀诚无已也,故鲁人从其请,国史记其事,仲尼因而不革者,以敖着教也。」《易》曰:「有子考无咎。」周公命蔡仲曰:「尔尚盖前人之愆。」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正传曰:「书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志儆戒也。非礼而无应天之诚,皆可见矣。」左氏曰:「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愚谓左氏以伐鼓用币之仪示等威之道为礼,盖亦礼之末耳。日有食之,阳道不竞,君道不振之象也。先王克谨天戒,臣人克有常宪,百官修辅,此应天之实,而礼之大者也。
单伯至自齐
正传曰:「书『单伯至自齐』,着齐之罪也。」左氏曰:「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愚谓单伯之见执于齐,非单伯之罪也,齐之罪也。故书「至自齐」,则齐人之罪大矣。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正传曰:「书晋郤缺帅帅伐蔡,戊申入蔡,着问罪之师也。」左氏曰:「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愚谓虽伐蔡,入其国,止于问罪而无所取,亦春秋之彼善于此者也。」左氏既以入蔡盟城下而还,而又云「获大城」,曰「入」,则其言自相矛盾,而不足信矣。
秋齐人伐我西鄙
正传》曰:「书齐人伐我西鄙,志警也。而齐人擅兴无名之罪,自见矣。」
季孙行父如晋
正传曰:「书季孙行父如晋,谨国卿之出也。卿大夫非公事不得出境,出境则书之。」左氏曰:「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愚谓:晋霸主也,故行父以齐人见侵之事告晋,是为公事而行,非私出者矣。然行父惟知有霸主,而不知有天子之尊,以告于晋,而不知以告于天王,请讨之,是蔑君臣上下之义矣。孟子曰:「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岂不信哉!」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正传曰:「书诸侯盟于
译三月,宋国司马华孙来结盟。
《正传》说:“记载宋国司马华孙来结盟,是为了彰显这种结盟是不对的。诸侯之间互相防备而结盟,虽然喜好这种礼节并非古制,但也接近近世的道义。如今司马华孙特意亲自前来结盟,又以臣子的身份与君主结盟,这就不是礼义的正道了。所以《春秋》记载此事,是为了彰显其不当。”
《左传》说:“宋国的华耦来结盟,他的属官都跟随他。经文中说‘宋司马华孙’,是尊重他。鲁君设宴招待他,他推辞说:‘您的先臣华督得罪了宋殇公,名字被列在诸侯的警戒名单上,我继承他的祭祀,怎敢羞辱您?请让我向副使接受命令。’鲁国人认为他机敏。我认为这话虽然谄媚,但他来结盟的道义不值得采纳。难道这算是尊贵吗?难道这算是机敏吗?”
胡氏说:“司马是主管军事的官员,称他为华孙,是因为自从华督弑杀宋殇公以来,诸侯接受贿赂而不讨伐凶手,让他执掌宋国政权,到了他的后代继续掌握兵权,这是《春秋》所禁止的。所以传文记载了他向副使接受命令的话,而经文书写为‘宋司马华孙来盟’。这里说‘华孙’,就像季孙、叔孙、仲孙、臧孙之类,不写名字,是因为道义不系于名字。不称‘使’,是因为他专断行事,这是无视君主的表现。”
孟子说:“所谓有悠久历史的国家,不是说它有高大的树木,而是指它有世代效忠的臣子。”
《春秋》的这个意思,难道是希望后世有贤能的人,像功臣的后代那样成为世袭的臣子,然后把政事委托给他们吗?我认为这不是经文的本来含义。经文记载这件事,不过是彰显结盟的不正当罢了。至于《左传》认为这是尊重他,那就错了。
夏季,曹伯来朝见。
《正传》说:“记载曹伯来朝见,是互相彰显其不当。”
《左传》说:“这是合乎礼的,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以修明天子的命令,这是古代的制度。”
我认为《左传》知道这是礼,却不知道这是不合礼的礼。曹伯忘记了君臣的道义,不朝见天子却来朝见鲁君,鲁君也不朝见天子却接受曹伯的朝见,所以《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两方面都显示出他们的不当。
齐国人送还公孙敖的灵柩。
《正传》说:“记载齐国人送还公孙敖的灵柩,是赞扬他们。赞扬齐国人没有抢夺别人的丧事。”
《左传》说:“齐国有人替孟氏谋划说:‘鲁国是你的亲戚。整理好棺材,放在堂阜,鲁国一定会取回它。’听从了这个建议。卞地的人把情况告诉了惠叔,惠叔还是毁坏了棺材来请求,站在朝廷等待命令,齐国答应了。鲁国取回灵柩并停殡。齐国人护送灵柩。经文书写为‘齐人归公孙敖之丧’,是为了孟氏,并且因为这是国家的大事。”
胡氏说:“公孙敖是庆父的后代,行为又很丑恶。他出逃到其他国家,他的死和灵柩的归还,都记载在防地,许翰认为这是因为文伯、惠叔两个人的哀痛诚意没有止境,所以鲁国人听从了他们的请求,国史记载了这件事,孔子因而没有改变,是为了用公孙敖来彰显教化。”
《易经》说:“有儿子考祭父亲,没有灾祸。”周公命令蔡仲说:“你应当掩盖前人的过错。”
六月辛丑初一,发生日食。在社庙击鼓并用牲畜祭祀。
《正传》说:“记载发生日食,在社庙击鼓并用牲畜祭祀。这是为了记录警戒。不合礼且没有顺应上天的诚意,都可以看出来了。”
《左传》说:“不合礼。发生日食,天子不举行击鼓在社庙祭祀,诸侯在社庙用币祭祀,在朝廷击鼓,以昭示侍奉神明、训导百姓、侍奉君主,显示有等级威严,这是古代的道。”
我认为《左传》以击鼓用币的仪式显示等级威严之道为礼,这大概也是礼的末节罢了。发生日食,是阳气不旺盛、君道不振的征兆。先王能够谨慎对待上天的警戒,臣民能够有恒常的法度,百官修明辅佐,这才是顺应上天的实质,也是礼的大义。
单伯从齐国回来。
《正传》说:“记载‘单伯至自齐’,是为了彰显齐国的罪过。”
《左传》说:“齐国人答应了单伯的请求而赦免了他,让他来传达命令。经文书写为‘单伯至自齐’,是尊重他。”
我认为单伯被齐国拘禁,不是单伯的罪过,而是齐国的罪过。所以记载“至自齐”,那么齐国人的罪过就大了。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攻入蔡国。
《正传》说:“记载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攻入蔡国,是为了彰显这是问罪的军队。”
《左传》说:“新城的盟会,蔡国没有参加,晋国郤缺率领上军、下军讨伐蔡国,说:‘国君弱小,不可以懈怠。’戊申日攻入蔡国,以城下之盟而返回。凡是战胜国家叫做灭,攻取大城叫做入。”
我认为虽然讨伐蔡国,攻入其国,但只限于问罪而没有夺取什么,这也是《春秋》中比坏情况稍好一些的做法。
《左传》既然说攻入蔡国在城下结盟而返回,又说“攻取大城”,说“入”,那么它的话自相矛盾,不足以相信。
秋季,齐国人讨伐我国西部边境。
《正传》说:“记载齐国人讨伐我国西部边境,是为了记录警戒。而齐国人擅自发动无名之罪的战争,自然显现出来了。”
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正传》说:“记载季孙行父前往晋国,是谨慎对待国家卿大夫的出访。卿大夫没有公事不得出境,出境就记载。”
《左传》说:“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所以季文子向晋国报告。”
我认为:晋国是霸主,所以行父把齐国人侵犯的事报告晋国,这是为了公事而行,不是私自出访。然而行父只知道有霸主,却不知道有天子的尊贵,向晋国报告,却不知道向天王报告,请求讨伐,这是蔑视君臣上下的道义。孟子说:“国家必定自己先有可伐之处,然后别人才来讨伐它,难道不确实吗!”
冬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正传》说:“记载诸侯在扈
扈,非其盟也,而诸侯盟之,不固而晋侯负盟之罪,可考见矣。」左氏曰:「冬十一月,晋侯、宋公、衞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防。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防,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程子曰:「此盟为齐乱也。鲁以备齐,不在防,故不序。」又称「诸侯者,众辞,见众国无能为也。」愚谓二子之言是矣,而左氏又以「凡公不与防不书,为讳;与而不书,为后。」胡氏又云:「不分爵号为诸侯,等于夷狄而畧之,以其受赂而不能讨齐之罪。」又曰:「不言晋防,而言诸侯,以为分恶于诸侯。」则词皆愈支离,而义愈晦矣。
译扈地之盟,并非本应结盟之地,而诸侯却在此结盟,盟约不稳固,晋侯违背盟约的罪责,由此可以考察而知了。」左氏说:「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在扈地结盟,重申新城之盟,并且谋划讨伐齐国。齐人贿赂晋侯,所以未能成功而返回。因此发生了齐国的祸难,所以鲁公不在防地设防。《春秋》记载说:『诸侯在扈地结盟,是因为无力作为的缘故。』凡是诸侯在防地设防,鲁公不参与就不记载,这是为君主避讳恶行;参与了却不记载,是因为记载滞后。」程子说:「这次结盟是因为齐国的祸乱。鲁国为了防备齐国,不在防地设防,所以不列出鲁公。」又说:「诸侯是众数之辞,表明各国都无力作为。」我认为两位先生的话是对的,而左氏又以「凡是鲁公不参与防地设防就不记载,是为避讳;参与了却不记载,是因为滞后」来解释。胡氏又说:「不区分爵位称号而统称诸侯,是将他们等同于夷狄而简略处理,因为他们接受了贿赂而不能讨伐齐国的罪责。」又说:「不说是晋国在防地设防,而说是诸侯,是为了将罪责分摊给诸侯。」那么这些言辞都更加支离破碎,而义理更加晦涩了。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正传曰:「书齐人来归,子叔姬,所以罪齐也。其执其归,皆在齐也。」程子曰:「执之书,故来归不得不书。」胡氏曰:「不言齐子叔姬来归,而曰齐人来归子叔姬者,见子叔姬无罪,齐人自絶而归之尔。」《春秋》深罪齐人,以商人为君而不知其恶,故其执其归与弑其君商人,皆称齐人,深责之也。愚谓但书齐人,即商人在其中矣,不必待称商人为齐人而后见责之也。余仿此。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正传曰:「书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着齐横暴之罪也。」夫齐商人冒弑君之罪而不自反,乃侵鲁,又伐曹,又入其郛,其暴横极矣。左氏曰:「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已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已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匡王二年】十有六年【晋灵十年,齐懿二年,衞成二十四年,蔡文公申元年,郑穆十七年,曹文七年,陈灵三年,杞桓二十六年,宋昭九年弑,秦康十年,楚庄三年】
春季,孙行父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正传》曰:此何以书?着防盟之非礼而取辱也。左氏曰:春王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防齐侯于阳谷,请盟。齐侯不肯曰:请俟君间。程子曰:鲁、齐既先约盟,而公称疾不往,及使季孙行父防,故齐侯不及盟。愚谓诸侯防盟,为两君修好睦邻之道。公既约与齐盟,乃不亲往,而使大夫以往防请盟焉。使臣与君盟,非礼矣。宜其见郤于齐,而反生衅隙也。记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文公之谓矣。故《春秋》书之,以见其非。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正传曰:「不视朔者,不告朔也。」书「公四不视朔」,则其怠神慢民之罪甚矣。谷梁曰:「天子班朔于诸侯,诸侯受乎祢庙,礼也。」公四不视朔,公不臣也。以公为厌政,已甚矣。胡氏曰:「天子班朔于诸侯,诸侯每月奉以告庙,出视朝政。」文公四不视朔,公羊子以为有疾也。不言疾,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此见圣人所书之意,若后复视朔者,必于此书「公有疾」,与昭公如晋之事比矣。文公厌政,备见于经:閠不告朔,不视;无雨不闵防;同不与;庙坏不修;作主不时;事神治民之怠也。则其心放而不知求,久矣。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正传曰:郪丘,齐地。书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两讥其失礼也。左氏曰: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谷梁曰:复行父之盟也。愚按:此二传,则鲁以齐却行父之盟而纳赂以释之,齐以鲁之纳赂而复与其臣盟,二者胥失之矣。故《春秋》书以并着其非。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正传》曰:姜氏,声姜,僖公夫人,文公母也。书「夫人姜氏薨」,纪君母之大故也。
毁泉台
正传曰:泉台者,公羊以为郎台也。庄公所筑台于郎者,书「毁泉台」于夫人姜氏薨之后。同时并日纪,遭母之大变,而毁先君之所筑,为非礼也。左氏曰: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鲁自伯禽至僖十七君,蛇数亦如之】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愚按:此传事虽怪诞,然而或有之,遂因姜氏之薨以为不祥而速毁之也。谷梁曰:丧不贰事,贰事缓丧也。愚谓于母丧为非常之大变,他不遑恤,而乃同日急于毁台,哀诚薄矣。先祖所筑之台,一旦惑于怪而毁之,其孝心亡矣。《春秋》一书,而众恶并见焉,文公之为君可知矣。胡氏曰:先祖为之非矣,然台之存毁,非安危治乱之所系也,虽勿居可也,而必毁之,是暴▯其失,有轻先祖之心,此履霜之渐,弑父与君之萌,《春秋》之所谨也,故书。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正传曰:「
译十二月,齐国人送子叔姬回国。
《春秋正传》说:“记载齐国人送子叔姬回国,是为了归罪于齐国。无论是拘捕她还是送她回国,都发生在齐国境内。”程子说:“既然记载了拘捕她,那么送她回国也就不得不记载了。”胡氏说:“不说是齐国的子叔姬回国,而说是齐国人送子叔姬回国,这是为了表明子叔姬没有罪过,是齐国人自己断绝关系而送她回去罢了。”《春秋》深深归罪于齐国人,因为齐国以商人为君主却不知道他的恶行,所以无论是拘捕、送归子叔姬,还是弑杀君主商人,都称做齐国人,这是为了深深责备他们。我认为只要记载齐国人,商人就在其中了,不必等到称商人为齐国人之后才显现出责备的意思。其余类推。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接着攻打曹国,进入曹国的外城。
《春秋正传》说:“记载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接着攻打曹国,进入曹国的外城,是为了彰显齐国横暴的罪过。”齐国商人冒着弑君的罪过却不自我反省,反而侵犯鲁国,又攻打曹国,又进入曹国的外城,他的暴横达到了极点。《左传》说:“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是说诸侯不能容忍他;接着攻打曹国,进入曹国的外城,是讨伐曹国来朝见齐国。”季文子说:“齐侯大概不能免于祸患吧?他自己无礼,却去讨伐有礼的人,说:‘你们为什么行礼?’礼是用来顺应天道的,天道是自然的规律。他自己违背天道,却又去讨伐别人,很难免于祸患了。”《诗经》说:“为什么不相畏惧?不畏惧上天!”君子不虐待幼小和卑贱的人,是因为畏惧上天。《周颂》说:“畏惧上天的威严,因此才能保有国家。”不畏惧上天,将怎么能保有国家?以动乱夺取国家,奉行礼制来守卫,尚且担心不能善终;多行无礼之事,就无法存在了。
【匡王二年】十六年【晋灵公十年,齐懿公二年,卫成公二十四年,蔡文公申元年,郑穆公十七年,曹文公七年,陈灵公三年,杞桓公二十六年,宋昭公九年被弑,秦康公十年,楚庄王三年】
春季,孙行父在阳谷等候齐侯,齐侯没有来得及与他结盟。
《春秋正传》说:这为什么记载?是为了彰显在边境等候结盟是不合礼制且招致羞辱的。《左传》说:春正月,鲁国与齐国讲和,鲁君有病,派季文子在阳谷等候齐侯,请求结盟。齐侯不肯,说:“请等君主病愈。”程子说:鲁国和齐国先前约定结盟,而鲁君称病不去,等到派季孙行父去等候,所以齐侯没有来得及结盟。我认为诸侯在边境等候结盟,是两国君主修好睦邻之道。鲁君既然约定与齐国结盟,却不亲自前往,而派大夫去边境等候请求结盟。使臣与君主结盟,是不合礼制的。适宜被齐国拒绝,反而产生嫌隙。《礼记》说:人必定先自取其辱,然后别人才侮辱他。说的就是文公。所以《春秋》记载这件事,以显示其错误。
夏季五月,鲁君四次不视朔。
《春秋正传》说:“不视朔,就是不告朔。”记载“鲁君四次不视朔”,那么他怠慢神灵、轻慢百姓的罪过就很严重了。《谷梁传》说:“天子将历法颁给诸侯,诸侯在祢庙接受,这是礼制。”鲁君四次不视朔,是鲁君不臣服。认为鲁君厌恶政事,已经太过分了。胡氏说:“天子将历法颁给诸侯,诸侯每月捧着历法告祭宗庙,出来视朝处理政事。”文公四次不视朔,公羊子认为他是有病。不说是因为有病,自然就是鲁君没有病也不视朔。这显示了圣人记载的用意,如果后来再视朔,必定在这里记载“鲁君有病”,与昭公到晋国的事相比了。文公厌恶政事,在经文中完全显现:闰月不告朔,不视;天旱不担忧防备;同姓不与会;宗庙毁坏不修缮;制作神主不及时;这些都是怠慢事神治民的表现。那么他心意放纵而不知求正,已经很久了。
六月戊辰,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结盟。
《春秋正传》说:郪丘,是齐国的地方。记载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结盟,是双方都讥讽他们失礼。《左传》说:鲁君派襄仲向齐侯进献贿赂,所以在郪丘结盟。《谷梁传》说:这是重演孙行父的结盟。我认为:根据这两家传文,鲁国因为齐国拒绝了孙行父的结盟而进献贿赂来化解,齐国因为鲁国进献贿赂而再次与鲁臣结盟,两者都失礼了。所以《春秋》记载以同时彰显他们的错误。
秋季八月辛未,夫人姜氏去世。
《春秋正传》说:姜氏,是声姜,僖公的夫人,文公的母亲。记载“夫人姜氏去世”,是记录国君母亲的大丧事。
毁坏泉台。
《春秋正传》说:泉台,公羊认为是郎台。庄公在郎地建造的台,记载“毁坏泉台”在夫人姜氏去世之后。同日同时记录,遭遇母亲的大丧事,却毁坏先君所建的台,是不合礼制的。《左传》说:有蛇从泉宫出入于国都,数量如同先君的数量【鲁国自伯禽至僖公共十七位君主,蛇的数量也与之相同】。秋八月辛未,声姜去世,毁坏泉台。我认为:这传文的事虽然怪诞,但或许确实存在,于是趁着姜氏去世认为是不祥之兆而迅速毁坏它。《谷梁传》说:居丧期间不做两件事,做两件事就是延缓丧事。我认为在母亲丧期是非常大的变故,其他事情无暇顾及,却在同一天急于毁坏台,哀痛诚意淡薄了。先祖所建的台,一旦因怪异而毁坏,孝心就丧失了。《春秋》一书,众多恶行一并显现,文公作为君主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胡氏说:先祖建造台是不对的,然而台的存毁,不是关系安危治乱的大事,即使不住也可以,但一定要毁坏,这是暴露其过失,有轻视先祖的心,这是履霜之渐,是弑父与弑君的萌芽,《春秋》所谨慎对待的,所以记载。
楚国人、秦国人、巴国人灭亡了庸国。
《春秋正传》说:
书灭庸,纪报怨之兵也。」左氏曰:「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帅羣蛮以叛楚,麇人帅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啓,楚人谋徙于阪髙。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冦亦能往,不如伐庸。」七遇皆北,唯禆鯈、鱼人实逐之。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驿,防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羣蛮从楚子盟,遂灭庸。愚谓楚灭人之祀,固为有罪,亦庸有自取焉耳。胡氏曰:「楚大饥,戎与麇、濮交伐之,而庸人幸其弱,帅羣蛮以叛楚,此取灭之道也。楚人谋徙于阪髙,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冦亦能往,不如伐庸。」亦见其谋国之善矣。故列书三国,而楚不称师,灭楚之罪词也。愚谓楚不称师,而称人与秦、巴等耳,以为灭楚罪者,非也。
译《春秋》记载“灭庸”,这是记录报复仇怨的军事行动。左氏说:“楚国发生大饥荒,戎人攻打楚国的西南方,到达阜山,军队驻扎在大林;又攻打楚国的东南方,到达阳丘,进而侵犯訾枝。庸人率领群蛮背叛楚国,麇人率领百濮,聚集在选地,准备攻打楚国。这时,申、息两地的北门不敢开启,楚国人谋划迁都到阪高。蒍贾说:‘不行,我们能去的地方,敌人也能去,不如攻打庸国。’七次交战都战败,只有禆鯈、鱼人真正追击楚军。庸人说:‘楚国不值得与它作战!’于是不再设防。楚王乘坐驿车,在临品防备敌军,将部队分为两路:子越从石溪,子贝从仞地,去攻打庸国。秦人、巴人跟随楚军,群蛮跟随楚王结盟,于是灭掉了庸国。我认为楚国灭掉他国的宗庙祭祀,固然有罪,也是庸国自取灭亡罢了。胡氏说:‘楚国发生大饥荒,戎人与麇、濮联合攻打它,而庸人庆幸楚国衰弱,率领群蛮背叛楚国,这是招致灭亡的做法。楚国人谋划迁都到阪高,蒍贾说:‘不行,我们能去的地方,敌人也能去,不如攻打庸国。’也可见他谋划国事的高明。因此《春秋》并列记载三个国家,而楚国不称‘师’,这是谴责楚国灭庸的罪词。我认为楚国不称‘师’,只是把楚人与秦、巴等人同等看待,认为这是谴责楚国灭庸的罪词,是不对的。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
正传》曰:宋人者,国之众也。杵臼,宋昭公名书。宋人弑其君杵臼,罪弑逆也。左氏曰: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时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材人无不事也,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于是华元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鳞矔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冦。初,司城荡卒,公子寿辞司城,请使意诸为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公知之,尽以寳行。荡意诸曰:「盍适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纳我?且既为人君,而又为人臣,不如死。」尽以其寳赐左右而使行。夫人使谓司城去公,对曰:「臣之而迯其难,若后君何?」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师甸攻而杀之。荡意诸死之。书曰:「宋人弑其君杵臼。」君无道也。愚谓君虽无道,国之臣子不可以弑君,国人皆夫人甸之恶党也,故书「宋人」则其首从皆得以诛之矣。胡氏曰:此襄夫人使甸杀之也,而书「宋人」者,昭公无道,国人之所欲弑也。君无道而弑之可乎?诸侯杀其大夫,虽当于罪,若不归司冦,犹有专杀之嫌,以为不臣矣。况于北面归戴奉之以为君也,故曰:「人臣无将,将而必诛。」昭公无道,圣人以弑君之罪归宋人者,以明三纲人道之大伦,君臣之义不可废也。然则有土之君可以肆于民上而无诛乎?诸侯无道,天子方伯在焉,臣子国人其何居?死于其职而明于去就从违之义,斯可矣。荡意诸亦死职,春秋削之,不得班于孔父、仇牧、荀息何也?三子闲其君而见杀,春秋之所取也。意诸知国人将弑其君而不能。止知昭公之将见杀,而不能正,坐视其及而死之,所谓匹夫匹妇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奚得与死于其职者比乎?圣人所以独取髙哀之去而书字,以褒之也。愚谓此论多是,然他亦书字而非贤之者,而髙哀之贤则不待书字以为褒矣。
【匡王三年】十有七年【晋灵十一年,齐懿三年,衞成二十五年,蔡文二年,郑穆十八年,曹文八年,陈灵四年,杞桓二十七年,宋文公鲍元年,秦康十一年,楚庄四年】
春晋人衞人陈人郑人伐宋
正传曰:「书晋人、衞人、陈人、郑人伐宋,使人考其迹,而功罪见矣。何也?诸国之大夫讨贼不果,而反成其乱也。」愚按:《左氏》晋荀林父、衞孔逹、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是讨之不果,而反成其乱矣。陈恒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请讨。孔子时已致仕,且然而况四子为国之卿,奉讨贼之命而不果,又立文公以成之乎?夫不果,罪矣;而成之,罪莫大焉。
夏四月癸亥塟我小君声姜
正传》曰:「声姜,文公之母也。书塟,我小君声姜,纪大事也。而其塟之非时,自见矣。诸侯五月而塟,声姜薨至是九月矣,是缓塟而非礼也。」左氏以为有齐难,是以缓,亦非也。
齐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正传曰:「齐来伐,以公不亲盟,故来讨之也。」书「齐侯伐我西鄙,公及齐侯盟于谷」,着其盟之非礼也。夫诸侯防同盟誓于平时,犹之可也。今鲁公适有母丧,两不亲往,齐纵有词来讨,何不以母丧为词,而乃与盟于谷?葢非义非礼矣。
诸侯防于扈
正传曰:「书诸侯防于扈,纪其防之非也。而诸侯欲平宋而无功,具可考见矣。」左氏曰:「晋侯搜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防,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胡氏曰:「诸侯无讨贼之功,则畧而不序。」愚谓:「宋国之人皆弑君之贼,晋为盟主,宜以上告天子,下连诸侯,声大义以讨其罪,以为天下后世戒
译冬季十一个月,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杵臼。
《正传》说:“宋人,指的是宋国的众人。杵臼,是宋昭公的名字。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杵臼,这是犯下弑君叛逆的罪行。”《左传》说:“宋国的公子鲍对国人施行礼遇,宋国发生饥荒,他拿出自己的粮食借贷给百姓,凡是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没有不馈赠赠送的,时常增加珍奇美味的食物,没有一天不在六卿的门庭下数度出现,国内有才能的人没有不侍奉的,从桓公以下的宗族没有不体恤的。公子鲍容貌美丽且艳丽,襄夫人想与他私通而未能如愿,于是襄夫人帮助他施恩惠。宋昭公没有道义,国人拥戴公子鲍以迎合襄夫人。这时华元担任右师,公孙友担任左师,华耦担任司马,鳞矔担任司徒,荡意诸担任司城,公子朝担任司寇。起初,司城荡卒去世,公子寿推辞司城的职位,请求让荡意诸担任。不久他告诉别人说:‘国君没有道义,我的官职离国君很近,害怕灾祸波及到我。如果抛弃官职,家族就没有庇护,你是国君的副手,暂且延缓死亡吧。虽然你死了,但家族尚存。’后来襄夫人打算让国君去孟诸打猎而杀害他,国君知道了这件事,带着所有的宝物出行。荡意诸说:‘为什么不逃往诸侯国?’国君说:‘不能对待大夫,以至于连国君的祖母以及国人都不行,诸侯谁会接纳我?况且已经做了国君,又去做臣子,不如死去。’他把所有的宝物赐给左右侍从,让他们离开。襄夫人派人对司城说让国君离开,司城回答说:‘作为臣子却逃避灾难,对后来的国君怎么交代?’冬季,十一月甲寅日,宋昭公将要前往孟诸打猎,还没到达,夫人王姬派师甸攻打并杀死了他。荡意诸为他而死。史书说:‘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杵臼。’这是因为国君没有道义。我认为国君虽然没有道义,但国家的臣子不可以弑君,国人都是襄夫人和师甸的恶党,所以史书记载‘宋人’,那么首恶和从犯都可以被诛杀了。”胡氏说:“这是襄夫人派师甸杀死的,而史书记载‘宋人’,是因为宋昭公没有道义,是国人想要杀死的。国君没有道义就可以杀他吗?诸侯杀他们的大夫,即使符合罪行,如果不交给司寇,还有擅自杀人的嫌疑,被认为是不忠臣。何况是北面归顺拥戴他作为国君的呢,所以说:‘人臣没有谋逆之心,有了谋逆之心就必然被诛杀。’宋昭公没有道义,圣人把弑君的罪责归于宋国人,是为了阐明三纲人道的大伦常,君臣的道义不可废弃。然而拥有土地的国君可以在民众之上肆意妄为而不被诛杀吗?诸侯没有道义,天子和方伯在那里,臣子和国人该怎么办呢?死在自己的职责上,并明白去留顺逆的道义,这就行了。荡意诸也是死在职责上,《春秋》削去他的名字,不能与孔父、仇牧、荀息并列,为什么呢?这三个人为了他们的国君而被杀,是《春秋》所赞许的。荡意诸知道国人将要弑杀国君而不能阻止,知道宋昭公将要被杀而不能纠正,坐视灾祸发生而死在他身边,这就是所谓的匹夫匹妇自缢于沟渠而无人知晓,怎么能与死在职责上的人相比呢?圣人之所以单独赞许高哀的离去并书写他的字,是为了褒奖他。我认为这个议论大多正确,然而其他也有书写字而不是贤德的人,而高哀的贤德则不需要书写字来褒奖了。”
【匡王三年】十七年【晋灵公十一年,齐懿公三年,卫成公二十五年,蔡文公二年,郑穆公十八年,曹文公八年,陈灵公四年,杞桓公二十七年,宋文公鲍元年,秦康公十一年,楚庄王四年】
春季,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正传》说:“史书记载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让人考察他们的踪迹,功过就显现了。为什么呢?各国的大夫讨伐贼人没有成功,反而成就了祸乱。”我认为:《左传》记载晋国的荀林父、卫国的孔达、陈国的公孙宁、郑国的石楚攻打宋国,讨伐说:‘为什么杀国君?’仍然拥立文公然后返回,这是讨伐没有成功,反而成就了祸乱。陈恒杀了简公,孔子沐浴后上朝,请求讨伐。孔子当时已经退休,况且如此,何况四位作为国家的卿,奉命讨伐贼人而没有成功,又拥立文公来成就祸乱呢?不成功,是罪过;而成就祸乱,罪过没有比这更大的了。
夏季四月癸亥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声姜。
《正传》说:“声姜,是文公的母亲。史书记载安葬我国的小君声姜,是记录大事。而安葬的时间不合时宜,自然可以看出。诸侯五个月安葬,声姜去世到现在已经九个月了,这是拖延安葬而不合礼制。”《左传》认为因为有齐国的祸难,所以拖延,这也是不对的。
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六月癸未日,鲁公和齐侯在谷地结盟。
《正传》说:“齐国来攻打,因为鲁公没有亲自结盟,所以来讨伐他。”史书记载“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鲁公和齐侯在谷地结盟”,彰显结盟的不合礼制。诸侯在平时防备同盟发誓,还可以。现在鲁公正好有母亲丧事,双方都不亲自前往,齐国即使有理由来讨伐,为什么不以母亲丧事为理由,却要在谷地结盟?这大概是不义不合礼的。
诸侯在扈地防备。
《正传》说:“史书记载诸侯在扈地防备,记录防备的不当。而诸侯想要平定宋国却没有功效,都可以考察得知。”《左传》说:“晋侯在黄父狩猎,于是又在扈地会合诸侯,平定宋国。鲁公不参与防备,是因为齐国的祸难。史书说:‘诸侯没有功效。’这时晋侯不见郑伯,认为他背叛晋国亲近楚国。”胡氏说:“诸侯没有讨伐贼人的功效,就省略而不列举。”我认为:“宋国的人都是弑君的贼人,晋国作为盟主,应该向上报告天子,向下联合诸侯,宣扬大义来讨伐他们的罪行,作为天下后世的警戒。”
秋公至自谷
正传曰:「书公至自谷,纪以出防而反,面也。」余见前。
冬公子遂如齐
正传曰:「书公子遂如齐,纪其聘之非也。夫礼,诸侯使大夫聘于隣国,必有其时。今鲁于齐,秋则君往,冬又臣往,非礼矣。」左氏曰:「襄仲如齐,拜谷之盟。」愚谓聘有常礼,襄仲拜谷之盟,已非聘礼之正,卑屈甚矣,此鲁所以不竞乎?
【匡王四年】十有八年【晋灵十二年,齐懿四年,弑衞成二十六年,蔡文三年,郑穆十九年,曹文九年,陈灵五年,杞桓二十八年,宋文二年,秦康十二年卒,楚庄五年】
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正传曰:「书公薨于台下,非正终也。」谷梁曰:「台下,非正也。」愚谓:「君薨于路寝,正终也;于台下,则以非命而终矣。非命而终,则不能顺受其正,可知矣。」左氏曰:「春,齐侯戒帅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令▯有咎。』二月丁丑,公薨。」观此传事,虽不经,然必有因陨而暴毙矣。
秦伯防卒
正传》曰:「防,秦伯名。书『秦伯防』卒,纪霸主之大故也。以其有吊、赙、防、塟之礼也。」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正传》曰:「云齐人者,歜与职也,何以书?正弑君之贼也。」若二人于其弑舍未成君之初,己未事之为君,而讨之,则所谓弑君之贼,人人得而诛之,又不书弑矣。左氏曰:「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歜以朴抶职,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愚谓:由是观之,则二人此举报私怨也,非仗大义爲君报雠者也。且已事之为君矣,是以书弑。」
六月癸酉塟我君文公
正传曰:「书塟我君文公,纪国之大事也。」孟子曰:「惟送死足以当大事,是以史谨书之。」又以见塟之合礼以时也。诸侯五月而塟,礼也。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正传曰:「书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则二子之邪谋可考见矣。」夫先君之丧甫塟,二子何为而如齐乎?为舍子赤之嫡,而谋立宣公之庶长,故请于齐也。左氏曰:「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塟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愚谓观此传,则襄仲葢假齐惠新立与拜塟之故,其实为请宣公而往也,其邪谋不可掩矣。胡氏曰:「子赤夫人之子,今卒于弑,不着其实,是为国讳恶,无以传信于将来,而春秋之大义隠矣。」故上书大夫,并使下书夫人,归于齐中曰:「子卒」,则见过乱邪谋▯于奉使之日,而公子遂弑立其君之罪着矣。
冬十月子卒
正传曰:「子即子赤,名恶,夫人姜氏之子。云『子』者,或曰诸侯在丧之称,或曰遗子,下赤字未详孰是。书『子卒』,即子赤也。而其卒之故可考而贼人斯得矣。」左氏曰:「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聴?」弗聴,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公冉务人奉其孥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愚谓:诸传皆以为讳之隠之,非也。弑君之贼宜明书之,何以讳乎?葢襄仲使盗弑之,故史不如其日与地,疑之也。不然则国人皆其邪党,而史亦不得以正书弑焉。共隠讳之,葢襄仲执国命之久,而人皆慑从之矣。
夫人姜氏归于齐
正传曰:夫人姜氏,子赤之母也。子赤见弑,故归于齐。春秋书之,重弑君之罪也。左氏曰: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庻。」市
译秋,鲁公从谷地回国。
《正传》说:“记载鲁公从谷地回来,是因为他前往防地而后返回,这是为了表明他当面谢罪。”此说前文已见。
冬,公子遂出使齐国。
《正传》说:“记载公子遂出使齐国,是记录他聘问不合礼制。按照礼制,诸侯派遣大夫到邻国聘问,必须有一定的时节。如今鲁国对齐国,秋天国君亲自前往,冬天又派臣子前往,这不符合礼制。”《左传》说:“襄仲出使齐国,是为了拜谢谷地结盟之事。”我认为聘问有固定的礼制,襄仲拜谢谷地之盟,已经不符合聘问的正礼,显得非常卑屈,这大概就是鲁国不能争强取胜的原因吧?
【周匡王四年】鲁文公十八年【晋灵公十二年,齐懿公四年,弑卫成公二十六年,蔡文公三年,郑穆公十九年,曹文公九年,陈灵公五年,杞桓公二十八年,宋文公二年,秦康公十二年去世,楚庄王五年】
春,周历二月丁丑日,鲁公在台下去世。
《正传》说:“记载鲁公在台下去世,是因为他没有在正寝善终。”《谷梁传》说:“台下,不是正寝。”我认为:“国君在路寝去世,是善终;在台下去世,则是因非正常原因而死。因非正常原因而死,就不能顺受天命而正终,由此可知。”《左传》说:“春天,齐侯告诫将领约定出兵日期,却生了病。医生说:‘活不到那个日期了。’秋天将会死去。鲁公听说后,占卜说:‘希望还赶不上那个日期。’惠伯命令人占卜,楚丘占卦说:‘齐侯赶不上那个日期,不是因为生病。国君也不应听说,命令占卜的人有罪。’二月丁丑日,鲁公去世。”看这段传文,虽然不合常理,但鲁公必定是因惊惧而突然暴毙。
秦伯防去世。
《正传》说:“防,是秦伯的名字。记载‘秦伯防’去世,是记录霸主的大丧事。因为对他有吊唁、赠赙、守丧、安葬的礼节。”
夏,五月戊戌日,齐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商人。
《正传》说:“说齐国人,是指邴歜和阎职,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正名弑君的贼人。”如果这两人在商人尚未正式即位之初,自己还未侍奉他为君时,就讨伐他,那么所谓弑君的贼人,人人可以诛杀,就不会记载为“弑”了。《左传》说:“齐懿公在做公子时,与邴歜的父亲争夺田地,没有取胜;等到即位后,就挖出邴歜父亲的尸体并砍断他的脚,让邴歜做车夫。纳娶阎职的妻子,让阎职陪乘。夏五月,国君到申池游玩,两人在池中洗澡。邴歜用木杖打阎职,阎职发怒。邴歜说:‘别人夺了你的妻子你不怒,我打你一下,有什么伤害?’阎职说:‘砍断你父亲脚而不能报仇的人,会怎么样?’于是谋划弑杀懿公,把他塞进竹筐里。回到住处,放下酒杯就出发了。齐国人拥立公子元。我认为:由此看来,这两人是借机报私怨,不是仗着大义为国君报仇。况且商人已经正式即位为君,所以记载为‘弑’。”
六月癸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文公。
《正传》说:“记载安葬我们的国君文公,是记录国家的大事。”孟子说:“只有送死足以称为大事,所以史官谨慎地记载它。”又由此看出安葬合乎礼制且及时。诸侯五月安葬,是礼制。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
《正传》说:“记载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那么这两个人的邪谋就可以考察明白了。”先君的丧事刚刚安葬,这两个人为什么出使齐国呢?是为了废黜嫡子赤,谋划拥立宣公的庶长子,所以向齐国请求。《左传》说:“秋,襄仲、庄叔出使齐国,因为惠公即位,所以顺便拜谢安葬之事。”文公有两位妃子,敬嬴生了宣公,敬嬴受宠并私下结交襄仲。宣公长大后托付给襄仲,襄仲想拥立他,叔仲不同意。襄仲拜见齐侯并请求,齐侯新即位想亲近鲁国,答应了。我认为看这段传文,襄仲大概是借齐惠公新即位和拜谢安葬的名义,实际上是去请求拥立宣公,他的邪谋无法掩盖。胡氏说:“子赤是夫人之子,如今死于弑杀,不写明实情,是为国家隐瞒罪恶,无法将真相传给后人,而春秋的大义就隐没了。”所以上文记载大夫出使,下文记载夫人,中间说:“子卒”,就看出在奉使之日发生的祸乱邪谋,而公子遂弑君立君的罪责就显明了。
冬,十月,子去世。
《正传》说:“子就是子赤,名恶,是夫人姜氏的儿子。称‘子’,有的说是诸侯在丧期间的称呼,有的说是遗子,下面省略‘赤’字,不详哪种说法正确。记载‘子卒’,就是子赤。而他去世的原因可以考察,贼人也就找到了。”《左传》说:“冬十月,襄仲杀了恶和视,拥立宣公。史书说‘子卒’,是隐瞒实情。襄仲以国君的命令召惠伯,他的家臣公冉务人阻止他说:‘进去必死。’叔仲说:‘为国君的命令而死是可以的。’公冉务人说:‘如果是国君的命令可以死,不是国君的命令听谁的?’不听,于是进去杀了他,埋在马粪中。公冉务人带着家眷逃到蔡国,后来又回来了。叔仲氏。”我认为:各种传文都认为这是隐瞒,不对。弑君的贼人应当明确记载,为什么要隐瞒呢?大概是襄仲派刺客杀了他,所以史官不记载日期和地点,表示怀疑。否则就是国人都是他的邪党,史官也不能以正史记载弑君了。共同隐瞒,大概是襄仲长期执掌国政,人们都慑服顺从他。
夫人姜氏回到齐国。
《正传》说:“夫人姜氏,是子赤的母亲。子赤被杀,所以她回到齐国。《春秋》记载此事,是重视弑君的罪责。”《左传》说:“这是大归(被休弃或丧夫后回娘家)。将要出发时,哭着经过集市说:‘天啊!襄仲做不道义的事,杀嫡立庶。’集市上
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愚谓此实传也,此天地之大变也。有人心者闻之,得无恻然乎?胡氏曰:书夫人,则知其正;书姜氏,则知其非;见絶于先君;书归于齐,则知其无罪。异于孙于邾者,而鲁国臣子杀适立庶,敬嬴、宣公不能事主。君存适母,其罪不书,而并见矣。
译大家都哭泣,鲁国人称她为哀姜。我认为这确实是史实,这是天地间的重大变故。有良知的人听到这件事,难道不会感到悲伤吗?胡氏说:记载为“夫人”,就知道她是正妻;记载为“姜氏”,就知道她不合礼制;被先君断绝关系;记载“归于齐”,就知道她没有罪过。这与孙于邾的情况不同,而鲁国的臣子杀害嫡子立庶子,敬嬴、宣公不能侍奉君主。君主在世时嫡母的地位,其罪过虽然没有记载,但通过上述情况一并显现出来了。
季孙行父如齐
正传曰:「书季孙行父如齐,则奸臣逆党之谋见矣。」程氏曰:「遂得臣、行父三人皆与谋,以其前后如齐知之也。」又宣十八年,行父云:「使我杀适立庶者,仲也。」髙氏曰:「前乎子卒,书如齐;后乎子卒,书如齐。齐实闻乎,故所以恶齐也。恶实齐之甥,恐齐人聴夫人之诉来讨,于是议纳赂而请平焉。」行父之罪不可掩矣,不容诛矣。
莒弑其君庶其
正传曰:庶其,莒纪公名书。莒弑其君庶其,诛弑逆之罪也。左氏曰: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玉寳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冦出诸竟,曰:“今日必达。”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愚谓行父之言善矣,但其身与遂得臣同负弑逆之罪,而徒以逐莒弑君之人,岂非所谓所藏乎?身不恕而欲喻诸人者耶?
春秋正传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十九明湛若水撰宣公【名倭,一名接文,公子,在位十八年】
【匡王五年】元年【晋灵十三年,齐恵公元元年,卫成二十七年,蔡文四年,郑穆二十年,曹文十年,陈灵六年,杞桓二十九年,宋文三年,秦共公稻元年,楚庄六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正传》曰:「书『春王正月,公即位』,志初立也。而其与闻乎弑之罪,可考见矣。」《公羊》谓「继弑君不言即位」,非也。然则此何以书即位耶?其或事出于仓卒,不成乎即位之礼,故不书也。书即位,正也;而其罪自不可掩矣。
公子遂如齐逆女
正传曰:「书公子遂如齐逆女,则仲遂隂谋之邪,非昏礼之正,可考见矣。」胡氏曰:「鲁秉周礼,防未期年,遣卿逆女,何亟乎?太子赤,齐出也。仲遂杀子赤及其母弟,而立宣公,惧于见讨,故结昏于齐,为自安计。越典礼以逆之,如此其亟而不顾者,必敬嬴。仲遂请齐立接之,始谋也。其后滕文公定为三年防,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也。」防纪寖废,夫岂一朝一夕之故?自文宣莫之行矣。此所谓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也。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正传曰:姜不言氏。程子曰:脱氏字是也。愚谓称夫人,以国君言之也;称妇,以敬嬴言之也;称以,以仲遂言之也。书「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参讥之也。而其昏礼之失,公不当成昏,敬嬴不当主昏,仲遂不当为邪谋以将命,皆可见矣。夫在防而娶,娶之非礼矣。非仲遂谋之,敬嬴主之,公从之,何以共成此失哉?故《春秋》并书而参讥之。
夏季孙行父如齐
正传曰:「书季孙行父如齐,使人考其所如而知其罪也。」左氏曰:「季文子如齐,纳赂以请防。」胡氏曰:「经书行父如齐而不言其故,谓纳赂以请防者,传也。经有不待▯而著者,此事以观,斯得矣。」下书「公防齐侯于平州」,则知请防,行父请之也。又书「齐人取济西田」,则知其请,葢以赂也。虽微▯,其事着矣。诸侯立卿为公室辅,犹屋之有楹也。而谋国如此,亦不待贬絶而恶自见者也。不然,以行父之勤劳恭俭,相三君而无私积,必能以其君显名,与晏婴等矣。
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
正传曰:「书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着擅放之罪也。」左氏曰:「晋人讨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卫,而立胥克。先辛奔齐。」胡氏曰:「放,犹羁置,毋去其所。比于専杀者,其罪薄乎云尔。」或以为近正,非矣。大夫当官,既不请于天子,而自命以为有罪,又不告于司冦,而擅行,犹不逺于正乎?秦晋战于河曲,挠臾骈之谋者,赵穿也。若讨其不用命,则当以穿为首,止治军门之呼,偕贬可也。而独放胥甲父,则以赵盾当国,穿其族子,而盾庇之也。桃园之罪,其志固形于此矣。愚谓此
译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春秋正传》说:“记载季孙行父前往齐国,那么奸臣逆党的阴谋就显现出来了。”程氏说:“于是知道公子遂、季孙行父三人都参与了谋划,这是根据他们前后多次前往齐国而得知的。”又在宣公十八年,季孙行父说:“让我杀害嫡子而立庶子的,是仲遂。”高氏说:“在太子死之前,记载前往齐国;在太子死之后,又记载前往齐国。齐国实际上已经听说了这件事,所以《春秋》厌恶齐国。恶实是齐国的甥舅,担心齐国人听从夫人的控诉而来讨伐,于是商议进献贿赂以求得和平。”季孙行父的罪过不可掩盖,罪大恶极,不容诛杀。
莒国弑杀了他们的国君庶其。
《春秋正传》说:庶其,是莒纪公的名讳。莒国弑杀他们的国君庶其,是诛讨弑君叛逆的罪行。《左传》说:莒纪公生了太子仆,又生了季佗。莒纪公宠爱季佗而废黜太子仆,并且在国家中多有无礼的行为。太子仆凭借国人之力弑杀了莒纪公,带着玉器和宝物来投奔鲁国,被接纳给了鲁宣公。宣公命令给他封邑,说:“今天一定要授予。”季文子派司寇将他驱逐出境,说:“今天一定要让他到达边境。”宣公询问原因,季文子派太史克回答说:“先大夫臧文仲教导我行父侍奉君主的礼仪,我行父奉行这些礼仪周旋应对,不敢丢失。臧文仲说:‘看见对君主有礼的人,侍奉他就像孝子供养父母一样;看见对君主无礼的人,诛杀他就像鹰鹯追逐鸟雀一样。’”我认为季孙行父的话很好,但他自身与公子遂、得臣同样背负着弑君叛逆的罪过,却仅仅因为驱逐莒国弑君之人,这难道不是所谓“所藏乎身不恕而欲喻诸人”吗?
《春秋正传》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十九 明 湛若水 撰 宣公【名倭,一名接文,公子,在位十八年】
【匡王五年】元年【晋灵公十三年,齐惠公元年,卫成公二十七年,蔡文公四年,郑穆公二十年,曹文公十年,陈灵公六年,杞桓公二十九年,宋文公三年,秦共公稻元年,楚庄王六年】
春季,周王正月,鲁宣公即位。
《春秋正传》说:“记载‘春季周王正月,公即位’,是志在记录初立君主。而他参与弑君之罪,由此可以考察得知。”《公羊传》认为“继承弑君者之位的不记载即位”,这是不对的。那么这里为什么记载即位呢?或许是因为事情出于仓促,没有完成即位的礼仪,所以不记载。记载即位,是合乎正道的;而他的罪过自然不可掩盖。
公子遂前往齐国迎娶夫人。
《春秋正传》说:“记载公子遂前往齐国迎娶夫人,那么仲遂阴谋的邪恶,不符合婚礼的正道,由此可以考察得知。”胡氏说:“鲁国奉行周礼,丧期未满一年,就派遣卿去迎娶夫人,为什么这么急切呢?太子赤,是齐国女子所生。仲遂杀死了太子赤和他的母亲弟,而立宣公,害怕被讨伐,所以与齐国结为婚姻,作为自安之计。超越典礼去迎娶,如此急切而不顾礼法,必定是敬嬴的主意。仲遂请求齐国立接(宣公),这是最初的谋划。后来滕文公定为三年丧期,父兄百官都不愿意,说:‘我们的宗国鲁国,先君都没有实行过。’丧礼逐渐废弃,这难道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吗?自从文公、宣公以来就没有实行了。这就是所谓不需要贬斥断绝而罪恶自然显现。”
三月,公子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
《春秋正传》说:姜不称氏。程子说:脱去氏字是对的。我认为称夫人,是从国君的角度说的;称妇,是从敬嬴的角度说的;称以,是从仲遂的角度说的。记载“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参讥(多方讥讽)之意。而婚礼的失误,宣公不应当成婚,敬嬴不应当主婚,仲遂不应当用邪谋来传达命令,都可以看见了。处在丧期而娶妻,娶妻就不符合礼了。如果不是仲遂谋划,敬嬴主事,宣公顺从,怎么能共同造成这个失误呢?所以《春秋》一并记载而参讥之。
夏季,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春秋正传》说:“记载季孙行父前往齐国,使人考察他所去的目的而知晓他的罪过。”《左传》说:“季文子前往齐国,进献贿赂以求得和平。”胡氏说:“经书记载行父前往齐国而不说原因,说进献贿赂以求得和平的,是传文。经书有不需要贬斥而罪行显著的情况,通过这件事来看,就明白了。”下面记载“宣公在平州会见齐侯”,就知道请求和平,是行父请求的。又记载“齐人夺取济西田”,就知道他请求和平,大概是用贿赂的缘故。虽然没有贬斥,但事情显著。诸侯设立卿作为公室的辅佐,就像房屋有柱子一样。而谋划国家如此,也不需要贬斥断绝而恶行自然显现。不然的话,以行父的勤劳恭俭,辅佐三位君主而没有私积,必定能让他的君主显名,与晏婴同等了。
晋国放逐他们的大夫胥甲父到卫国。
《春秋正传》说:“记载晋国放逐他们的大夫胥甲父到卫国,是彰显擅自放逐的罪过。”《左传》说:“晋国人讨伐不听从命令的人,放逐胥甲父到卫国,而立胥克。先辛逃奔到齐国。”胡氏说:“放逐,如同羁留安置,不让他离开那里。比起专门杀人,他的罪过稍微轻一些罢了。”有人认为这接近正道,这是不对的。大夫当官,既不向天子请示,而自命以为有罪,又不告知司寇,而擅自行动,这难道不远离正道吗?秦晋在河曲作战,扰乱臾骈谋略的,是赵穿。如果讨伐不听从命令的人,那么应当以赵穿为首,只惩治在军门呼喊的人,一起贬斥就可以了。而唯独放逐胥甲父,是因为赵盾当政,赵穿是他的族侄,而赵盾庇护他。桃园之罪的意图,在这里已经显露出来了。我认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