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正传卷二十二
。故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者,诸侯之庙制也。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焉。曰显考庙,曰祖考庙,享尝乃止。去祖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则祭,无祷乃止。去墠为鬼,诸侯之祭法也。武公至是,厯世十一,其毁已久,而辄立焉,非即逺有终之意,故特书曰「立」。立者不宜立也。愚谓但如此直书,而不宜之义自见矣,不必执「立」之一字,而以谓不宜立也。
译所以二昭二穆与太祖合为五庙,这是诸侯的宗庙制度。称为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的,都每月祭祀。称为显考庙、祖考庙的,只在四时祭祀时进行。超出祖庙的改为坛,超出坛的改为墠。坛和墠在有祈祷时才祭祀,没有祈祷就停止。超出墠的便成为鬼,这是诸侯的祭祀法则。武公到此时,历经十一代,其宗庙早已该毁弃,却擅自建立,这不符合“远庙有终”的原则,所以特别记载为“立”。“立”字意味着不应当建立。我认为只要这样直书其事,不应当建立的意思自然显现,不必拘泥于“立”这一个字,就认为是不应当建立。
取鄟
正传曰:鄟公羊以为邾娄之邑,谷梁以为国。然而书「取」,则谷梁之説是也。书「取」鄟,则鲁君灭国絶世之罪见矣。胡氏曰:鄟微国也,书「取」者,灭之也。灭而书「取」,为君隐也。项亦国也,其书「灭」者,以僖公在防,季孙所为,故直书其事而不隐。此《春秋》尊君抑臣,以辨上下,谨于微之意也。人伦之际,差之毫厘,缪以千里。故仲尼特立此义,以示后世臣子,使以道事君,而无朋附权臣之恶。于传有之:「犯上干主,其罪可救;乖忤贵臣,祸在不测。」故臣子多不惮人主,而畏权臣。如汉谷永之徒,直攻成帝,不以为嫌;至于王氏,则周旋相此,结为死党,而人主不之觉。此世世之公患也。归父家遣縁季氏也,朝呉出奔因无极也,王章杀身忤王凤也,邺侯寄馆避元载也。惟杀生在下,而人主失其柄也。是以党与众多,知有权臣,而不知有君父矣。使《春秋》之义得行,尊君抑臣,以辨上下,每谨于微,岂有此患乎?愚谓《春秋》垂世立教之书,其文既因鲁史,其义孔子以为窃取,岂容有所曲意以隐君父乎?胡氏之説,以此愈离而愈逺。至谓灭而书「取」为隐而尊君,其直书「灭」为不隐,而抑季氏之为臣,则非夫子之意。且所谓「取」者,即灭矣,何足以为隐乎?故不立文义,据事直书,书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亦《春秋》之本意也。
衞孙良夫帅师侵宋
正传曰:「书衞孙良夫帅师侵宋,纪愤兵也。」左氏曰:「二月,晋伯宗、夏阳説、衞孙良夫、甯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以其辞防也。」师于鍼,衞人不保。説欲袭衞,曰:「虽不可入,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衞唯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袭之,是弃信也。虽多衞俘,而晋无信,何以来诸侯?」乃止。师还。愚谓:由是观之,衞、晋特以宋之辞防,而遽不胜其愤,兴大众,援吴、楚之兵,以伐诸侯,帝王之裔,其罪自见矣。
夏六月邾子来朝
正传》曰:「汪氏云:『盖成公即位而始朝也。』夫天王崩,报赴诸侯,所当奔丧之不遑,而乃朝鲁,据事直书,观者自见其不臣之罪矣。」
公孙婴齐如晋
正传曰:「婴齐,叔肸子。书公孙婴齐如晋,着非礼也。夫邦交之礼,有防、同、聘、吊而已。今据左氏云:『子叔声伯如晋,命伐宋』,则是非礼之行也。夫以天王之丧不奔,而汲汲于谋伐宋,以如晋,其罪大矣。」
壬申郑伯费卒
正传曰:「费郑伯名,谥悼公。书『壬申,郑伯费卒』,纪隣国之大故也。书日者,报之详,故详书之。非有可与而日之也。故凡日者,不足以为与之矣。」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正传曰:「书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纪无名之兵也。」左氏曰:「秋,孟献子、叔孙宣伯侵宋,晋命也。」胡氏曰:「鲁遣二卿为主将,动大众焉,有事于宋,而以『侵』书者,潜师侵掠,无名之意,葢陋之也。」于衞孙良夫亦然。上三年尝防宋、衞同伐郑矣。次年,宋使华元来聘,通嗣君矣。又次年,鲁使仲孙蔑报华元矣。是年冬,郑伯背楚,求成于晋,而鲁、衞与宋又同盟于虫牢矣。今而有事于宋,上卿授钺,大众就行,而师出无名,可乎?故特书「侵」以罪之也。左氏载此师,晋命也。后二年,宋来纳币,请伯姬焉,则此师为晋而举,非鲁志明矣。兵戎,有国之重事;邦交,人道之大伦。听命于人,不得已焉,将能立乎?《春秋》所以罪之也。愚谓他不足恠也,曽谓以献子之贤而不知乎?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正传曰:「书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讥不义也。而其伐丧之罪,可见矣。」左氏曰:「楚子重伐郑,郑从晋故也。」观此,则楚之伐郑无他罪,惟以其从晋之私愤耳。夫以郑伯费之丧未逾时,在礼,诸侯有吊赙相恤之义,而楚遽兴大众,逞私愤,虽冒伐丧之名而不顾,真夷狄之行矣。
冬季孙行父如晋
正传曰:「书季孙行父如晋,着聘礼也。」左
译取鄟
《正传》说:鄟,公羊学派认为是邾娄国的城邑,谷梁学派认为是国家。然而史书用“取”字,那么谷梁学派的观点是正确的。史书记载“取”鄟,那么鲁君灭人国家、断绝人家世系的罪过就显现出来了。胡安国说:鄟是个小国,史书用“取”字,意思是灭掉它。灭国而用“取”字记载,是为国君掩饰。项也是个国家,史书用“灭”字记载,是因为僖公在防地,是季孙氏所为,所以直接记载其事而不掩饰。这是《春秋》尊君抑臣,以辨别上下尊卑,在细微之处谨慎用意的体现。人伦关系之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孔子特别确立这个义例,来昭示后世的臣子,使他们以正道侍奉君主,而没有依附权臣的恶行。传文中有这样的话:“冒犯上级、触犯君主,其罪过尚可挽救;违背、忤逆权贵大臣,祸患则不可预测。”所以臣子大多不怕君主,却畏惧权臣。像汉代的谷永等人,直接攻击成帝,不以为忌讳;至于王氏家族,则周旋逢迎,结为死党,而君主却没有察觉。这是世世代代共同的祸患。归父被驱逐是因为依附季氏,朝吴出奔是因为依附无极,王章杀身是因为忤逆王凤,邺侯寄居馆舍是为了躲避元载。只有生杀大权掌握在权臣手中,而君主失去了权柄。因此党羽众多,只知道有权臣,却不知道有君父了。如果《春秋》的义理得以施行,尊君抑臣,以辨别上下,在细微之处谨慎,难道会有这种祸患吗?我认为《春秋》是垂范后世、确立教化的书,其文字既然依据鲁国史官的记录,其义理孔子认为是窃取(即继承发扬),哪里能容许有所偏私来为君父掩饰呢?胡安国的说法,因此越来越背离正道。甚至说灭国而用“取”字是为君父掩饰从而尊君,直接写“灭”是不掩饰从而抑制季孙氏作为臣子的行为,这不符合孔夫子的本意。况且所谓“取”,就是灭的意思,哪里足以算是掩饰呢?所以不设立特殊的文辞义例,依据事实直接记载,记载的人没有罪过,听闻的人足以引以为戒,这也是《春秋》的本意。
卫孙良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正传》说:“记载卫孙良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是记录愤兵。”《左传》说:“二月,晋国的伯宗、夏阳说、卫国的孙良夫、宁相、郑国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犯宋国,因为宋国言辞防备。”军队驻扎在鍼地,卫国人没有防备。夏阳说想偷袭卫国,说:“虽然不能攻入,多俘虏些人回去,有罪也不会判死刑。”伯宗说:“不行,卫国只信任晋国,所以军队驻扎在郊外而不设防备。如果偷袭它,就是背弃信义。即使多俘虏卫国人,而晋国失去信义,怎么能招来诸侯呢?”于是停止。军队撤回。我认为:由此看来,卫国、晋国只是因为宋国言辞防备,就忍不住愤怒,兴师动众,援引吴、楚的军队,去讨伐诸侯,帝王的后裔,其罪过自然显现了。
夏六月邾子来朝见
《正传》说:“汪氏说:‘大概是成公即位后初次来朝见。’当天子驾崩,报告死讯给诸侯,应当来不及奔丧,却来朝见鲁国,依据事实直接记载,观看的人自然能看出他不臣服的罪过。”
公孙婴齐出使晋国
《正传》说:“婴齐是叔肸的儿子。记载公孙婴齐出使晋国,是彰显不合礼制。国家交往的礼节,只有会盟、朝见、聘问、吊唁罢了。现在依据《左传》说:‘子叔声伯出使晋国,命令讨伐宋国’,那么这是不合礼制的行为。因为天子的丧事不去奔丧,却急于谋划讨伐宋国而出使晋国,其罪过大了。”
壬申日郑伯费去世
《正传》说:“费是郑伯的名字,谥号悼公。记载‘壬申日,郑伯费去世’,是记录邻国的大事。记载日期,是因为报告详细,所以详细记载。并不是有可以赞许之处才记载日期。所以凡是记载日期的,不足以认为是赞许。”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正传》说:“记载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侵犯宋国,是记录无名之兵。”《左传》说:“秋天,孟献子、叔孙宣伯侵犯宋国,是晋国的命令。”胡安国说:“鲁国派遣两位卿作为主将,调动大量军队,在宋国有所行动,而用‘侵’字记载,是暗中出兵侵掠,没有名义的意思,大概是鄙薄这种行为。”对于卫孙良夫也是如此。前三年曾经会合宋、卫共同讨伐郑国了。第二年,宋国派华元来聘问,沟通继位的君主了。又过一年,鲁国派仲孙蔑回报华元的聘问了。这一年冬天,郑伯背叛楚国,向晋国求和,而鲁、卫与宋又在虫牢结盟了。现在对宋国有所行动,上卿授命,大军出动,而师出无名,可以吗?所以特意用“侵”字来归罪于他们。《左传》记载这次军事行动,是晋国的命令。两年后,宋国来纳币,请求伯姬,那么这次军事行动是为晋国而发动,不是鲁国的本意就很明显了。战争,是国家的大事;邦交,是人道的大伦。听命于人,不得已而为之,将能自立吗?《春秋》所以归罪于他们。我认为其他不值得奇怪,难道认为像孟献子这样贤能的人却不知道吗?
楚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正传》说:“记载楚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郑国,是讥讽不义。而他讨伐丧国的罪过,可见了。”《左传》说:“楚子重讨伐郑国,是因为郑国跟随晋国的缘故。”看这个,那么楚国讨伐郑国没有其他罪过,只是因为它跟随晋国的私愤罢了。因为郑伯费的丧事没过多久,按照礼制,诸侯有吊唁、资助丧事的互助之义,而楚国却立即兴师动众,逞私愤,即使冒着讨伐丧国的名声也不顾,真是夷狄的行径。
冬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正传》说:“记载季孙行父出使晋国,是彰显聘问的礼节。”
氏曰:「冬季,文子如晋,贺迁也。」夫迁都,大事也,以贺迁而聘,为有词矣,故曰近礼而无害于义也。
译杜预说:“冬季,文子前往晋国,是为了祝贺迁都。”迁都是大事,因为祝贺迁都而进行聘问,是有正当理由的,所以说这接近于礼制,并且不损害道义。
晋栾书帅师救郑
正传曰:「书晋栾书帅师救郑,善其救也。夫郑舎楚从晋,弃楚即晋,一宜救也。楚伐郑之丧,二宜救也。故春秋书以善之。」左氏曰:「晋乐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晋师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御诸桑隧。赵同、赵括欲战,请于武子。武子将许之,知荘子、范文子、韩献子谏曰:「不可。吾来救郑,楚师去我,吾遂至于此,是迁戮也。戮而不已,又怒楚师,战必不克。虽克,不令。成师以出而败楚之二县,何荣之有?」欲战者众,或谓栾武子曰:「圣人与众同欲,是以济事。子盍从众?子为大政,将酌于民者也。子之佐十一人,其不欲战者三人而已。欲战者可谓众矣。」《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众故也。」武子曰:「善,均从众。夫善,众之主也。三卿为主,可谓众矣。从之不亦可乎?」胡氏曰:「荆楚僣号称王,圣人比诸大逆而不赦者,大一统以存周,使民着于君臣之义也。郑能背逆即顺,是改过迁善,出幽谷而迁乔木也。婴齐为是帅师,又因其丧而伐之,不义甚矣。经所以深恶之也。书卿帅师伐郑,于文无贬辞,何以知其深恶楚也?下书栾武子帅师救郑,则知之矣。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也,而伐者之罪着矣。」按左氏,晋楚遇于桑隧,军师之欲战者八人,武子遂还,则无功也,亦何善之有?曰:「此春秋之所以善栾书也。两军相加,兵刃既接,折馘执俘,计功受赏,此非仁人之心,王者之事。故舞干羽而苗格者,舜也;因垒而崇降者,文也;次于陉而屈完服者,齐桓也;防于萧鱼而郑不叛者,晋悼也。武子之能不迁戮而知还也,亦庶防哉。」
【简王二年】七年【晋景十六年,齐顷十五年,衞定五年,蔡景八年,郑成公睔元年,曹宣十一年,陈成十五年,杞桓五十三年,宋共五年,秦桓二十一年,楚共七年,吴夀梦二年】
春王正月,鼷防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防又食其角,乃免牛。
正传曰:「何以书?志异也。」夫牛,祀天之大牲也。鼷防再食其角,异之大者也。书之,旣以志异,又使人思之,以为神不歆非类。鲁之郊天,非类也。天或不歆之,故防再食其牛角乎?圣人之意深矣。书「正月」者,古之郊天以冬至,十一月,周之正月是也。其不日者,忘乎日?有司之怠也。免牛则不郊矣。谷梁曰:「免牲者,为之缁衣纁裳,有司▯端奉送至于南郊。免牛亦然。免牲不曰不郊,免牛亦然。」杜氏曰:「称牛未卜,曰免,放也。」
吴伐郯
正传曰:呉,古荆蛮之国,太伯之后也。书「吴伐郯」,纪吴人侵中国之始也。左氏曰:「春,吴伐郯。郯成。季文子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之或恤,无吊者也。』夫《诗》曰:『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其此之谓乎?有上不吊,其谁不受乱?吾亡无日矣!君子曰:『知惧如是,斯不亡矣。』」愚谓:按此,则当时已疾其入伐中国矣。此亦《春秋》之意乎?其称国而不爵者,鲁史以逺而畧之也。胡氏谓称国以伐,为狄之者,非圣人之意也。他仿此。
夏五月曹伯来朝
正传》曰:「书『曹伯来朝』,着邦交之礼也。」汪氏曰:「盖成公嗣位而始来朝也。夫以嗣位来朝,则得邦交之正礼,事大之常道,而非为私而来矣。故《春秋》书以与之。」
不郊犹三望
正传曰:「书不郊,犹三望,则非礼之非礼,自见矣。」夫鲁之郊,非礼也;其三望,亦非礼也。天子祭天地、日月、星辰、天下山川,夫山川则四望也。鲁诸侯祭境内泰山,于一望得礼矣,而又僣三望而四焉,非僣天子之礼乎?故《春秋》非之意在言表矣。胡氏曰:「呉郡朱长文曰:礼,天子有四望,诸侯则蔡境内山川而已。鲁当祭泰山,泰山鲁之境也,礼所得祭,故不书三望僣天子礼,是以书之。」其説是矣。楚子轸言:「三代命祀祭不越望,而曰江汉、沮漳,楚之望非也。楚始受封滨江之国,汉水、沮漳岂其境内哉?」此亦据后世并兼封畧言之尔
译晋国栾书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公羊传》说:“《春秋》记载‘晋栾书率领军队救援郑国’,是赞许他进行救援。郑国舍弃楚国而追随晋国,背离楚国而亲近晋国,这是第一个应当救援的理由。楚国趁郑国办丧事时攻打它,这是第二个应当救援的理由。所以《春秋》记载此事以表示赞许。”《左传》说:“晋国栾书救援郑国,与楚国军队在绕角相遇。楚国军队撤退,晋国军队于是入侵蔡国。楚国公子申、公子成率领申、息两地的军队救援蔡国,在桑隧抵御晋军。赵同、赵括想要作战,向栾武子请求。栾武子将要答应,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劝谏说:‘不可以。我们来救援郑国,楚国军队离开我们,我们才到达这里,这是转移杀戮的对象。杀戮不停止,又激怒楚国军队,作战必定不能取胜。即使取胜,也不合乎道义。整编军队出征,却打败楚国的两个县邑,有什么荣耀可言?’想要作战的人很多,有人对栾武子说:‘圣人与大众意愿相同,因此能成就事业。您何不顺从大众?您主持大政,将要斟酌民意。您的副手有十一人,其中不想作战的只有三人罢了。想作战的人可以说是多数了。’《商书》说:‘三人占卜,听从两人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多数。’栾武子说:‘好,都顺从多数。那善道,是多数的主宰。三位卿大夫作为主导,可以说是多数了。顺从他们不也可以吗?’胡安国说:“荆楚僭越称王,圣人将其比作大逆不道而不赦免,是为了维护大一统以保存周室,使百姓明白君臣的道义。郑国能够背离逆贼而顺从正道,这是改过向善,从幽暗的山谷迁居到高大的树木上。婴齐因此率领军队,又趁着郑国丧事攻打它,不义到了极点。《春秋》之所以深深厌恶楚国,原因在此。记载卿大夫率领军队攻打郑国,在文字上没有贬斥的言辞,怎么知道它深深厌恶楚国呢?下文记载栾武子率领军队救援郑国,就知道了。凡是记载‘救援’的,没有不赞许的,而攻打者的罪过就显明了。”按《左传》记载,晋楚在桑隧相遇,军中想要作战的有八人,栾武子于是撤退,这就没有功劳了,又有什么可赞许的呢?回答说:“这正是《春秋》赞许栾书的原因。两军交战,兵器相接,斩首抓俘,计算功劳接受赏赐,这不是仁人的本心,也不是王者所为。所以舞动干羽而苗民归服的,是舜;凭借营垒而崇国投降的,是周文王;驻扎在陉地而屈完臣服的,是齐桓公;在萧鱼设防而郑国不再背叛的,是晋悼公。栾武子能不转移杀戮对象而知晓撤退,也差不多接近这种境界了。”
【简王二年】七年【晋景公十六年,齐顷公十五年,卫定公五年,蔡景侯八年,郑成公睔元年,曹宣公十一年,陈成公十五年,杞桓公五十三年,宋共公五年,秦桓公二十一年,楚共王七年,吴寿梦二年】
春季周王正月,老鼠咬吃了郊祭用的牛角,重新占卜选牛。老鼠又咬吃了新牛的角,于是免除了用牛祭祀。
《公羊传》说:“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怪异之事。”牛,是祭祀上天的大牲口。老鼠两次咬吃牛角,是很大的怪异。记载这件事,既是为了记录怪异,又让人思考,认为神灵不享用非同类者的祭祀。鲁国郊祭上天,属于非同类。上天或许不享用它的祭祀,所以老鼠两次咬吃牛角吗?圣人的用意深远啊。记载“正月”,是因为古代郊祭上天在冬至日,即十一月,也就是周历的正月。不记载具体日期,是忘记了日期吗?是有司懈怠的缘故。免除用牛祭祀,就不进行郊祭了。《谷梁传》说:“免除牺牲,是为它穿上黑上衣红下裙,由有司穿着礼服送到南郊。免除用牛祭祀也是如此。免除牺牲不说‘不郊祭’,免除用牛祭祀也是如此。”杜预说:“称牛未占卜,说‘免’,是放归的意思。”
吴国攻打郯国。
《公羊传》说:“吴,是古代荆蛮的国家,太伯的后代。记载‘吴国攻打郯国’,是记录吴人侵犯中原的开始。”《左传》说:“春季,吴国攻打郯国。郯国求和。季文子说:‘中原各国不振作军队,蛮夷入侵攻打,却没有谁去救助,是没有怜悯之心啊。’《诗经》说:‘不怜悯的昊天,祸乱没有安定。’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上有不怜悯的君主,谁不受祸乱?我们灭亡没有几天了!君子说:‘像这样知道恐惧,就不会灭亡了。’”我认为:根据这些,当时已经痛恨吴国入侵中原了。这也是《春秋》的意思吗?它称国名而不称爵位,是鲁国史官因为距离远而简略记载。胡安国认为称国名攻打,是把它当作狄人看待,这不是圣人的本意。其他类似情况仿照此例。
夏季五月,曹伯来朝见。
《公羊传》说:“记载‘曹伯来朝见’,是彰显邦交之礼。”汪氏说:“大概是曹成公继位后第一次来朝见。因为继位而来朝见,就符合邦交的正礼,侍奉大国的常道,而不是为了私利而来。所以《春秋》记载此事以肯定他。”
不进行郊祭,仍然进行三望祭祀。
《公羊传》说:“记载不郊祭,仍然进行三望祭祀,那么不合礼之处,自然显现了。”鲁国的郊祭,不合礼;它的三望祭祀,也不合礼。天子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天下的山川,其中山川就是四望。鲁国作为诸侯,祭祀境内的泰山,在一望上是合礼的,却又僭越进行三望变成四望,这不是僭越天子的礼仪吗?所以《春秋》反对的意思在言辞之外就表现出来了。胡安国说:“吴郡朱长文说:礼制规定,天子有四望,诸侯只祭祀境内的山川罢了。鲁国应当祭祀泰山,泰山在鲁国境内,是礼制允许祭祀的,所以不记载三望是僭越天子之礼,因此才记载这件事。”他的说法是对的。楚子轸说:“三代规定的祭祀,祭祀不超越望祭的范围,却说江汉、沮漳,是楚国的望祭,这是不对的。楚国刚开始受封是滨江的国家,汉水、沮漳难道在其境内吗?”这也是根据后世兼并后的封疆来说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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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
译秋季,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攻打郑国。鲁公为救援郑国,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会合。八月戊辰日,各国在马陵结盟。
正传曰:「书楚伐郑,着愤怨之兵也;书诸侯救郑,大攘夷之义也;书同盟,见同心于攘夷狄、尊中国也。」左氏曰:「秋,楚子重伐郑师于汜,诸侯救郑。郑共仲、侯羽军楚师,囚郧公钟仪,献诸晋。八月,同盟于马陵,寻虫牢之盟,且莒服故也。」晋人以钟仪归,囚诸军府。胡氏曰:「楚人军旅数起,频年伐郑,以其背已而从诸夏也。与庄之欲讨征舒而入陈,亦异矣。书大夫之名氏,书帅师,书伐,而无贬词者,所谓不待贬絶而罪自见者也。」晋合八国之君,亲往救郑,则攘夷狄、安中国之师也。欲着其善,故特书救郑以美之。言救,则楚罪益明;而郑能背夷即华,善亦着矣。前此晋遣上将,诸国不与焉;此则其君自行,而防合诸国,则楚人暴横、慿陵诸夏之势益张,亦可见矣。故盟于马陵而书同盟者,同病楚也。愚谓胡氏谓「不待贬絶而罪自见」,此《春秋》之正义,圣人之所窃取而因鲁史之文者也。若皆以此观《春秋》,岂不洒然矣哉?然又以为书名、书帅师、书伐而无贬词,则亦未免犹泥于义例之説也。
公至自防
正传》曰:「书公至自防,始终其善防也。且以谨君之动,而重反面之礼也。」
呉入州来
正传曰:州来,楚之附庸要害之地,书呉入州来,着交暴之兵也,而伤中国霸图之不振,圣人攘夷之情见矣。左氏曰:楚围宋之役,师还,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黒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黒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巫臣请使于呉,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説之,乃通呉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舎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呉乗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呉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防,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呉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呉于上国。愚谓此州来之入,巫臣之为也,有制夷之功,亦有召夷之患,如病人之苦毒药者,又引毒药以攻之,一毒去而一毒生,岂其国家之利乎?
冬大雩
正传曰:「书冬大雩,则非礼之礼自见矣。」谷梁曰:「雩不月而时,非之也。冬无为雩也。」余义见于前。
衞孙林父出奔晋
正传曰:「林父,良夫子书衞孙林父出奔晋,着叛君之罪也。」左氏曰:「衞定公恶孙林父,冬,林父出奔晋,衞侯如晋,晋反戚焉。」愚谓:「戚者,林父之邑。左氏谓衞侯如晋,晋反戚者,髙氏所谓恃晋反衞也。夫君臣之义,无所迯于天地之间者也。林父忠义,苟孚于君,则何必去父母之邦,以堕先君之世禄?而定公恶之,必有以先见其恶矣。及恃晋反衞,终成逐君之恶,宜哉!」
【简王三年】八年【晋景十七年,齐顷十六年,防定六年,蔡景九年,郑成二年,曹宣十二年,陈成十六年,杞桓五十四年,宋共六年,秦桓二十二年,楚共八年,吴夀梦三年】
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
正传曰:「书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并讥之也。」夫晋侯使韩穿来言,晋以一言与之,又以一言夺之,是晋之失也;鲁以晋力复之,又以晋言归之,是鲁之失也。左氏曰:「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季文子饯之,私焉曰:『大国制义以为盟主,是以诸侯怀徳畏讨,无有二心。谓汶阳之田,敝邑之旧也,而用师于齐,使归诸敝邑。今有贰命,曰归诸齐,信以行义,义以成命,小国所望而怀也。信不可知,义无所立,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诗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徳七年之中,一
译正传说:“记载楚国攻打郑国,是为了彰显愤怨之师;记载诸侯救援郑国,是为了推崇抵御夷狄的道义;记载同盟,是为了显示同心抵御夷狄、尊崇中原各国的决心。”左氏说:“秋天,楚国的子重在汜地攻打郑国军队,诸侯救援郑国。郑国的共仲、侯羽袭击楚国军队,俘虏了郧公钟仪,献给晋国。八月,在马陵结盟,是重申虫牢之盟,也是因为莒国归服的缘故。”晋国人带着钟仪回国,把他囚禁在军府。胡氏说:“楚国军队屡次出动,连年攻打郑国,是因为郑国背离自己而追随中原各国。这与庄公想要讨伐征舒而进入陈国,是不同的。记载大夫的名氏,记载率领军队,记载攻打,却没有贬斥的词语,这就是所说的不需要贬斥断绝而罪过自然显现。”晋国联合八个国家的君主,亲自前往救援郑国,这是抵御夷狄、安定中原各国的军队。想要彰显他们的善行,所以特别记载救援郑国来赞美他们。说救援,那么楚国的罪过更加明显;而郑国能够背离夷狄而亲近华夏,善行也就显著了。此前晋国派遣上将,各国君主没有参与;这次则是君主亲自前往,并且会合各国,那么楚国暴虐横行、欺凌中原各国的势头更加嚣张,也可以看到了。所以在马陵结盟而记载为同盟,是因为共同痛恨楚国。我认为胡氏所说的“不需要贬斥断绝而罪过自然显现”,这是《春秋》的正义,是圣人窃取并沿袭鲁国史书文辞的地方。如果都用这种观点来看《春秋》,难道不令人豁然开朗吗?然而又认为记载名氏、记载率领军队、记载攻打而没有贬斥的词语,那么也不免仍然拘泥于义例的说法。
公从防地回来
正传说:“记载公从防地回来,是始终肯定防地会盟的善举。并且是为了谨慎君主的行动,而重视返回的礼仪。”
吴国进入州来
正传说:州来,是楚国的附庸要害之地,记载吴国进入州来,是为了彰显相互暴虐的战争,并且哀伤中原霸业的不振,圣人抵御夷狄的情意就显现了。左氏说:楚国围攻宋国的战役,军队回国后,子重请求在申、吕两地取得赏田,楚王答应了。申公巫臣说:“不可以,这是申、吕之所以成为邑地的原因,是用来征收赋税以抵御北方的,如果取走它们,就没有申、吕了,晋国和郑国必定会到达汉水。”楚王于是停止,子重因此怨恨巫臣。子反想要娶夏姬,巫臣阻止他,于是子反娶了夏姬并带她离开,子反也怨恨他。等到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死了巫臣的族人子阎、子荡以及清尹弗忌和襄老的儿子黑要,并瓜分了他们的家产。子重夺取了子阎的家产,让沈尹和王子罢瓜分子荡的家产,子反夺取了黑要和清尹的家产。巫臣从晋国给这两个人送信说:“你们用谗言邪恶、贪婪无厌侍奉君主,而且多杀无辜,我必定让你们疲于奔命而死。”巫臣请求出使吴国,晋侯答应了他。吴子寿梦很高兴,于是使吴国与晋国相通,把两个卒的兵力派到吴国,一半驻扎,一半随行,并且教吴国人驾车,教他们作战阵势,教他们背叛楚国,安置他的儿子狐庸在那里,让他担任吴国的行人。吴国开始攻打楚国,攻打巢,攻打徐,子重疲于奔命。马陵之会,吴国进入州来,子重从郑国疲于奔命。子重、子反在这一年七次疲于奔命,蛮夷中归属楚国的,吴国全部夺取,因此开始使吴国与中原大国大相通。我认为这次州来的进入,是巫臣所为,有制服夷狄的功劳,也有招致夷狄祸患的弊端,就像病人苦于毒药,又引毒药来攻治,一毒去而一毒生,这难道是国家之利吗?
冬天举行大雩祭
正传说:“记载冬天举行大雩祭,那么不合礼的礼仪就自然显现了。”谷梁说:“雩祭不记月份而记季节,是批评它。冬天不应该举行雩祭。”其余意义在前面已经说过。
卫国孙林父出逃到晋国
正传说:“林父,是良夫。记载卫国孙林父出逃到晋国,是为了彰显背叛君主的罪过。”左氏说:“卫定公厌恶孙林父,冬天,林父出逃到晋国,卫侯到晋国,晋国把戚地归还给卫国。”我认为:“戚地,是林父的封邑。左氏说卫侯到晋国,晋国把戚地归还给卫国,这是高氏所说的依靠晋国来对抗卫国。君臣的道义,在天地之间无处逃避。林父忠义,如果取信于君主,那么何必离开父母之邦,以败坏先君的世禄?而定公厌恶他,必定有先见其恶的原因。等到依靠晋国对抗卫国,最终成就驱逐君主的恶行,是应该的!”
【简王三年】八年【晋景十七年,齐顷十六年,防定六年,蔡景九年,郑成二年,曹宣十二年,陈成十六年,杞桓五十四年,宋共六年,秦桓二十二年,楚共八年,吴寿梦三年】
春天,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
正传说:“记载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是同时讥讽他们。”晋侯派韩穿来说,晋国用一句话给予,又用一句话夺走,这是晋国的过失;鲁国依靠晋国的力量恢复,又依靠晋国的话归还,这是鲁国的过失。左氏说:“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季文子为他饯行,私下说:‘大国制定道义作为盟主,因此诸侯怀念恩德畏惧讨伐,没有二心。认为汶阳的田地,是我们国家的旧地,而动用军队攻打齐国,使归还给我们国家。现在又有第二道命令,说归还给齐国,用诚信来实行道义,用道义来完成命令,这是小国所期望而怀念的。诚信不可知,道义无处立足,四方诸侯谁不离心离德?’《诗经》说:‘女子没有差错,男子行为不一;男子没有准则,三心二意。’七年之中,一
与一夺,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犹丧妃耦,而况霸主?霸主将徳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公羊曰:「鞌之战,齐师大败,齐侯归,吊死视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晋侯闻之,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不食肉?』请皆反其所侵地。」愚谓果如公羊此言,则晋侯小不忍而忘大义也。夫汶阳之田,鲁旧物也;齐还其所侵于鲁,天下之大义也。惜也,晋不足以知此,宜其伯图之不振也。胡氏曰:「汶阳之田,本鲁田也。鲁人恃大国之威,以兵力胁齐得其故地,而不正疆理于天王,则取之不以其道也。郤克战胜,令于齐曰:『反鲁衞之侵地。』齐既从之,今复有命俾归诸齐,则归之不以其道也。而齐人贪得,晋有二命,穿也列卿,无所谏止,皆罪也。盖得之矣。」
译给予与剥夺,反复无常与二三其德,哪一种更严重呢?士人反复无常,尚且如同失去配偶,何况是霸主呢?霸主将凭借德行来领导诸侯,却反复无常,他凭什么能长久地保有诸侯的归附呢?」《公羊传》说:「在鞌之战中,齐军大败,齐侯回国后,慰问死者、探视病人,七年不饮酒、不吃肉。晋侯听说后,说:『唉!怎么能让人家的国君七年不饮酒、不吃肉呢?』于是请求把所侵占的土地全部归还。」我认为如果真像《公羊传》所说,那么晋侯就是因小不忍而忘记了大义。那汶阳的土地,本是鲁国的旧物;齐国把侵占的土地归还给鲁国,这是天下的大义。可惜晋国不足以懂得这个道理,难怪它的霸业图谋不能振兴。胡氏说:「汶阳的土地,本是鲁国的田地。鲁国人倚仗大国的威势,用武力胁迫齐国夺回故地,却没有向周天子正式划定疆界,那么取得它就不合乎正道。郤克战胜后,命令齐国说:『归还鲁国和卫国被侵占的土地。』齐国既然已经听从,现在又下命令让把这些土地归还给齐国,那么归还它就不合乎正道。而齐国人贪婪求取,晋国有两种命令,穿作为列卿,没有劝谏阻止,都是罪过。大概齐国就这样得到了土地。」
晋栾书帅师侵蔡
正传曰:「书晋栾书帅师侵蔡,则陵暴之罪自见矣。夫蔡有罪,奉词致讨可也;而以中国霸主为盗贼之计,可乎?」许氏曰:「侵蔡,报伐郑也。」高氏曰:「为其不与晋盟防也。」此皆以私愤报复,非仗天下之大义、声罪致讨者也。左氏曰:「晋栾书侵蔡,遂侵楚,获申骊。楚师之还也,晋侵沈,获沈子揖初,从知、范、韩也。」君子曰:「从善如流,宜哉!」《诗》曰:「恺悌君子,遐不作人?」求善也。夫作人,斯有功绩矣。愚谓由是观之,则晋之君臣惟功利之急,而非有服天下之逺图,其得罪于《春秋》,宜矣。
公孙婴齐如莒
正传》曰:「书公孙婴齐如莒,非礼也。」左氏曰:「声伯如莒,逆也。」夫大夫非君命不出境,故聘礼也。托而逆妇,非礼也。是故《春秋》非之。
宋公使华元来聘
正传》曰:「来聘,行昏聘之礼也。」《左氏》曰:「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是矣。何以书?志礼也。贤伯姬也。伯姬贤也。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
正传曰:「书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志礼也,表伯姬之贤也。」左氏曰:「礼也。」公羊子曰:「纳币不书,此何以书?録伯姬也。」愚谓合二氏之言而观之,则纳币为为昏礼之常,而亦书者,以伯姬之贤而表异之尔。若胡氏以使卿为非礼而书之,则是讥其非礼矣,岂其然乎?夫昏,人道之始,礼之至重者也。阳先乎阴,男先乎女,凡可以致其重者,无不重焉。故丈夫亲为授绥,亲行合卺之礼,而不以为卑屈,皆所以致重之之意也。曽谓以伯姬之贤重之,以公孙寿即以为非礼而讥之乎?参以二氏之传,则知其为礼,书之以録伯姬之贤,而谓讥之者误矣。观于九年二月,季孙行父如宋致女,非卿耶?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正传曰:「书『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着专杀之罪也。夫大夫皆命于天子,故其禁曰:『无专杀大夫』。今按左氏曰:『晋赵荘姬为赵婴之士,故譛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乐郤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官,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勲,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主,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頼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徳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由是观之,则同、括无罪,特以譛见杀耳。是专杀之罪成于譛也。《春秋》书之,晋侯之罪着矣。不必如胡氏所谓『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而后可以见晋之失政刑矣』。故《春秋》之不明,以义例害之耳。」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
正传曰:「书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则其失礼自见矣。」谷梁曰:「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胡氏曰:「诸侯嗣立而入见,则有赐;已修聘礼而来朝,则有赐;敌王所忾而献功,则有赐。成公即位,服丧已毕,而不入见,既更五服一朝之岁矣,而不如京师,又未尝敌王所忾而有功也,何为来赐命乎?召伯者,县内诸侯为王卿士者也。来赐公命,罪邦君之不王,讥天子之僣赏也。」临诸侯曰:「天王君天下曰天子,盖一人之通称。」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正传曰:「书杞叔姬卒,志归女之大故也。」左氏曰:「来归自杞,故书。」
晋侯使士燮来聘,叔孙侨如防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正传曰:“书晋侯使士燮来聘,侨如防士燮、齐、邾伐郯,着陵暴之罪也,且见成于晋也。”左氏曰:“晋士燮来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呉故,公赂之,请缓师。文子不可曰:‘君命无贰,失信不立,礼无加货,事无贰成。君后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燮将复之。季孙惧,使宣伯帅师防伐郯。由是观之,则伐郯之师,强陵弱,众暴寡,此谋起于晋,晋之罪也。鲁不能自立而从之,鲁之罪也。”呉氏曰:“吴初伐郯,季孙固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或恤,亡无日矣。’当其伐旣不能救,及其旣成,岂获已也?而又率诸国伐之,何义
译晋国栾书率领军队侵犯蔡国。
《正传》说:“记载‘晋国栾书率领军队侵犯蔡国’,那么欺凌暴虐的罪过就自然显现了。蔡国如果有罪,秉持辞令去征讨是可以的;但身为中原霸主却采用盗贼的计谋,可以吗?”许氏说:“侵犯蔡国,是为了报复攻打郑国。”高氏说:“因为蔡国没有参加晋国在防地的盟会。”这些都是出于私愤进行报复,并不是秉持天下的大义、声讨罪过去征讨的。《左传》说:“晋国栾书侵犯蔡国,接着又侵犯楚国,俘获了申骊。楚国军队撤退时,晋国又侵犯沈国,俘获了沈国国君揖初,这是跟随知罃、范宣子、韩厥的缘故。”君子说:“听从善言像流水一样顺畅,真是恰当啊!”《诗经》说:“和乐平易的君子,难道不造就人才吗?”这是在追求善道。能够造就人才,这就有功绩了。我认为由此看来,晋国的君臣只急于追求功利,而没有安抚天下的长远图谋,他们得罪于《春秋》,是理所当然的。
公孙婴齐出使莒国。
《正传》说:“记载‘公孙婴齐出使莒国’,是不合礼制的。”《左传》说:“声伯出使莒国,是去迎娶新娘。”大夫没有君主的命令不能出境,所以这是聘问之礼。假托聘问之名去迎娶新娘,是不合礼制的。因此《春秋》对此加以非议。
宋国国君派华元来鲁国聘问。
《正传》说:“来聘问,是实行婚聘的礼仪。”《左传》说:“宋国华元来聘问,是为共姬求婚。”这是对的。为什么要记载呢?是为了记录礼制,褒扬伯姬的贤德。伯姬是贤德的。
夏天,宋国国君派公孙寿来鲁国纳币。
《正传》说:“记载‘宋国国君派公孙寿来纳币’,是为了记录礼制,表彰伯姬的贤德。”《左传》说:“这是符合礼制的。”《公羊传》说:“纳币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伯姬。”我认为综合这两家的说法来看,纳币本是婚礼的常规,而这里予以记载,是因为伯姬贤德而特别表彰她罢了。如果像胡氏那样认为派遣卿大夫是不合礼制而加以记载,那就是讥讽其不合礼制了,难道是这样吗?婚姻是人道的开端,是礼制中最重大的事情。阳先于阴,男先于女,凡是能够表达其重视的,无不加以重视。所以丈夫亲自为新娘扶车登车,亲自举行合卺之礼,而不认为这是卑屈,这都是为了表达重视的意思。难道因为伯姬贤德而重视她,却认为派遣公孙寿是不合礼制而加以讥讽吗?参看这两家的传注,就知道这是符合礼制的,记载它是为了记录伯姬的贤德,而认为这是讥讽的说法是错误的。看看九年二月,季孙行父出使宋国送女,难道他不是卿大夫吗?
晋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赵同、赵括。
《正传》说:“记载‘晋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赵同、赵括’,是彰显擅自杀人的罪过。大夫都是由天子任命的,所以禁令说:‘不得擅自杀害大夫’。现在查考《左传》说:‘晋国赵庄姬因为赵婴的婢女,所以在晋侯面前进谗言说:‘原屏将要作乱,乐郤是他们的党羽。’六月,晋国讨伐赵同、赵括。赵武跟随庄姬居住在公宫,把他的田地给了祁奚。韩厥对晋侯说:‘成季的功勋,宣孟的忠诚,如果没有后代,行善的人就会恐惧了。夏、商、周三代的明君,都能几百年保持上天的福禄,难道没有昏庸的君王吗?是依靠前代贤哲的功德才得以免祸。《周书》说:‘不敢欺侮鳏夫寡妇,这是为了彰显德行。’于是立赵武为继承人,并归还他的田地。’由此看来,赵同、赵括没有罪,只是因谗言而被杀。这擅自杀人的罪过是由谗言造成的。《春秋》记载此事,晋侯的罪过就显明了。不必像胡氏所说‘称国名杀人,且不除去他们的官职,然后才能看出晋国政刑的失误’。所以《春秋》的意义不明,是因为被义例所妨害罢了。”
秋天七月,天子派召伯来赐予鲁公命令。
《正传》说:“记载‘天子派召伯来赐予鲁公命令’,那么其失礼就自然显现了。”《谷梁传》说:“礼制有接受命令,没有前来赐命。赐命是不正当的。”胡氏说:“诸侯继位入京朝见,则有赐命;已经修好聘礼前来朝见,则有赐命;对抗天子所厌恶的人而献功,则有赐命。成公即位,服丧已经完毕,却没有入京朝见,已经过了五服一朝的年份了,却不前往京师,又未曾对抗天子所厌恶的人而有功,为什么要来赐命呢?召伯,是王畿内的诸侯担任天子的卿士。前来赐命给鲁公,是罪过诸侯不尊奉天子,讥讽天子僭越赏赐。”临视诸侯称为“天王”,统治天下称为“天子”,这都是一人的通称。
冬天十月癸卯日,杞国的叔姬去世。
《正传》说:“记载‘杞国的叔姬去世’,是记录女子出嫁这一重大事件。”《左传》说:“她是从杞国归来的,所以记载。”
晋侯派士燮来聘问,叔孙侨如抵御晋国士燮、齐国人、邾国人攻打郯国。《正传》说:“记载‘晋侯派士燮来聘问,侨如抵御士燮、齐、邾攻打郯国’,是彰显欺凌暴虐的罪过,并且显示成公顺从晋国。”《左传》说:“晋国士燮来聘问,说的是攻打郯国的事,因为郯国侍奉吴国的缘故,鲁公贿赂他们,请求延缓出兵。文子不同意,说:‘君主的命令不能有二心,失信就不能立身,礼制不能增加财物,做事不能有二心。您落后于诸侯,这是我们的国君不能侍奉您的缘故。’士燮将要回复。季孙害怕,派宣伯率领军队抵御攻打郯国。由此看来,攻打郯国的军队,是强凌弱,众暴寡,这谋略起于晋国,是晋国的罪过。鲁国不能自立而跟随它,是鲁国的罪过。”吴氏说:“吴国起初攻打郯国,季孙本来就说:‘中原各国不振作,蛮夷入侵攻打,却没有谁去体恤,灭亡的日子不远了。’当吴国攻打时既不能救援,等到事情已经成功,难道能不得已吗?却又率领各国攻打它,有什么道义呢?”
乎?前书来聘,下书防伐,晋侯之为盟主,可见矣。鲁既知其不可,从大国之令而不敢违,其不能立,亦可知矣。
译吗?先前书信前来聘问,后来书信防备征伐,晋侯作为盟主的地位,由此可见了。鲁国既然知道这样做不行,却顺从大国的命令而不敢违背,它不能自立,也就可想而知了。
衞人来媵
正传曰:何以书?志礼也。公羊曰:録伯姬也。左氏曰:衞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程子曰:媵小事,不书。伯姬之嫁,诸侯皆来媵之,故书,以见其一女子之贤,尚闻于诸侯,况君子乎?胡氏曰:媵者何?诸侯有三归,嫡夫人行,则侄娣从,二国来媵,亦以侄娣从。凡一娶九女,所以广继嗣。三国来媵,非礼也。夫以礼制欲,则治;以欲败礼,则乱。而诸侯一娶十有二女,则是以欲败礼矣。备书三国,以明逾制,为后戒也。愚谓礼于衞、晋二国之媵无贬,独齐人来媵,则为异姓,且越礼矣。
【简王四年】九年【晋景十八年,齐顷十七年,卒防定七年,蔡景十年,郑成三年,曹宣十三年,陈成十七年,杞桓五十五年,宋共七年,秦桓二十三年,楚共九年,吴夀梦四年】
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
正传曰:「书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葢善之也。善其悔也,善归乎正也。」左氏曰:「春,杞桓公来逆叔姬之丧,请之也▯叔姬卒为▯故也。逆叔姬为我也。」愚谓▯伯来请逆,则叔姬未有可出之罪。及归鲁,不得其所而死,是▯致之也。此▯伯所以悔而来请逆其丧以归。云归者,归其家也。妇人谓夫家为归也。春秋善改过迁善,故与之。谷梁引以为:「夫无逆出妻之丧而为之,是使人絶改过迁善之门矣。」胡氏曰:「凡笔于经者,皆经邦大训也。杞叔姬一女子尔,而四书于策,何也?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故春秋慎男女之配,重大昏之礼,以是为人伦之本也。事有大于此者乎?男而贤也,得淑女以为配,则自家刑国可以移风俗;女而贤也,得君子以为归,则承宗庙奉祭祀,能化天下以妇道,岂曰小补之哉!」夷攷杞叔姬之行,虽贤不若宋共姬,亦不至如鄫季姬之越礼也。杞伯初来朝鲁,然后出之,卒而复逆其丧以归者,岂非叔姬本不应出,故鲁人得以义责之,使复归▯乎?鲁在春秋时,内女之归不得其所者有矣。圣人详録其始卒,欲为后鉴,使得有终而无▯也。其经世之虑逺矣。
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正传曰:「蒲,衞地也。书公防晋及诸侯同盟,志讥也。其同不同于事,可考矣。」左氏曰:「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于晋。晋人惧,防于蒲,以寻马陵之盟。季文子谓范文子曰:『徳则不竞,寻盟何为?』范文子曰:『勤以抚之,寛以待之,坚疆以御之,明神以要之。柔服而伐贰,徳之次也。』是行也将始防呉,吴人不至。胡氏曰:「按左氏:『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于晋。晋人惧,防于蒲,以寻马陵之盟。』夫盟非固结之本也。衞献公言于甯喜,求复国。喜曰:『必子鲜在,不然必败。』小邾射以句绎来奔,曰:『使季路要我,吾无盟。』夫信在言前,者不言而自喻;诚在令外,者不令而自行。晋初下令于齐,反鲁衞之侵地,而齐不敢违者,以其顺也。齐既从之,鲁君亲往拜其赐矣。复有贰命,俾归诸齐。一与一夺,信不可知。无惑乎诸侯之解体也。晋人不知,反求诸己,惇信明义,以补前行之愆,而又欲刑牲防血,要质鬼神以御之,是从事于末而不知本矣。特书同盟,以罪晋也。愚谓观于二传,盖得之矣。然他经书同盟以为同心者,泥一字之文,不亦异乎?」
公至自防
正传》曰:「书公至自防,谨出入也。君举必书,况逺出乎?」
二月伯姬归于宋
正传》曰:「书伯姬归于宋,重昏礼也。昏礼,人道之始也。」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正传曰:「季孙行父,卿也。书『季孙行父如宋致女』,纪异礼也。以着伯姬之贤也。致女,使卿,异之也。致女而书,异之也。」公羊曰:「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録伯姬也。」谷梁曰:「致女,详其事,贤伯姬也。」程子曰:「女既嫁,父母使人安之,谓之致女。古者三月而庙见,始成妇也。伯姬贤,鲁国重之,故使卿致也。」愚谓:「观此,
译卫国派人来送陪嫁。
《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记录礼仪。《左传》说:卫国派人来送共姬的陪嫁,这是符合礼制的。凡是诸侯嫁女,同姓的国家要送陪嫁,异姓的国家则不送。程子说:送陪嫁是小事,通常不记载。伯姬出嫁时,诸侯都来送陪嫁,所以记载下来,以显示一个女子的贤德,尚且能闻名于诸侯,何况是君子呢?胡氏说:什么是陪嫁?诸侯娶妻有三归,正夫人出行时,侄女和妹妹跟随,另外两个国家来送陪嫁,也带着侄女和妹妹跟随。总共一次娶九个女子,是为了广继嗣。三个国家来送陪嫁,是不合礼制的。用礼制来约束欲望,国家就治理得好;用欲望来败坏礼制,国家就混乱。而诸侯一次娶十二个女子,这就是用欲望败坏礼制了。详细记载三个国家送陪嫁,是为了明确其超越礼制,作为后世的警戒。我认为,礼制对于卫国、晋国两国的陪嫁没有贬斥,唯独齐国来送陪嫁,因为是异姓,而且超越了礼制。
【周简王四年】鲁宣公九年【晋景公十八年,齐顷公十七年,卒防定七年,蔡景侯十年,郑成公三年,曹宣公十三年,陈成公十七年,杞桓公五十五年,宋共公七年,秦桓公二十三年,楚共王九年,吴寿梦四年】
春天周王正月,杞伯来迎接叔姬的灵柩,带回去。
《公羊传》说:“记载杞伯来迎接叔姬的灵柩带回去,大概是赞扬他。赞扬他的悔改,赞扬他回归正道。”《左传》说:“春天,杞桓公来迎接叔姬的灵柩,是请求这样做〇叔姬去世是因为〇的缘故。迎接叔姬的灵柩是为了我自己。”我认为〇伯来请求迎接,那么叔姬并没有可以被休弃的罪行。等到回到鲁国,处境不好而死,这是〇导致的。所以〇伯悔改而来请求迎接她的灵柩带回去。说“归”,是归到她的家。妇人称夫家为归。《春秋》赞扬改过迁善,所以给予肯定。《谷梁传》引用来说:“丈夫没有迎接被休弃妻子的灵柩而为她这样做,这是让人断绝改过迁善的门路。”胡氏说:“凡是记载在经书中的,都是治理国家的重大训诫。杞叔姬只是一个女子,却在史策上四次被记载,为什么呢?有了男女然后才有夫妇,有了夫妇然后才有父子。所以《春秋》慎重对待男女的婚配,重视大婚的礼仪,因为这是人伦的根本。有比这更大的事吗?男子贤德,得到淑女作为配偶,那么从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可以移风易俗;女子贤德,得到君子作为归宿,那么承继宗庙奉养祭祀,能用妇道教化天下,难道只是小小的补益吗!”考察杞叔姬的品行,虽然贤德不如宋共姬,也不至于像鄫季姬那样违背礼制。杞伯起初来朝见鲁国,然后休弃了她,最终又迎接她的灵柩带回去,难道不是因为叔姬本来不应该被休弃,所以鲁国人能够用道义责备他,使他重新回归〇吗?鲁国在春秋时期,嫁出去的女儿不得其所的情况是有的。圣人详细记载其始末,想要作为后世的借鉴,使得事情有善终而没有〇。他经世济民的考虑深远啊。
鲁宣公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在蒲地结盟。
《公羊传》说:“蒲,是卫国的地方。记载鲁公与晋侯及诸侯结盟,是记录讥讽。他们结盟是否同心,可以考察。”《左传》说:“因为归还汶阳的田地,所以诸侯对晋国产生二心。晋国人害怕,在蒲地会盟,以重温马陵的盟约。季文子对范文子说:‘德行不竞争,重温盟约做什么?’范文子说:‘勤勉以安抚他们,宽厚以对待他们,坚强以抵御他们,神明以约束他们。对顺服的安抚,对二心的征伐,是德行的次一等做法。’这次出行也将开始会盟吴国,吴国人没有到。胡氏说:“按照《左传》:‘因为归还汶阳的田地,所以诸侯对晋国产生二心。晋国人害怕,在蒲地会盟,以重温马陵的盟约。’盟约并不是巩固团结的根本。卫献公对宁喜说,要求复国。宁喜说:‘一定要子鲜在,不然一定会失败。’小邾射带着句绎来投奔,说:‘如果季路要求我,我不需要盟誓。’信义在言语之前,不言而自明;诚意在命令之外,不令而自行。晋国起初下令给齐国,归还鲁国、卫国的侵地,而齐国不敢违抗,是因为它顺从。齐国既然顺从,鲁君亲自前往拜谢其恩赐了。又有第二次命令,让归还给齐国。一给一夺,信用不可知。难怪诸侯离心离德。晋国人不知道,反而求诸自身,敦厚信用明确道义,以弥补之前的过错,却又想杀牲歃血,约束鬼神来抵御他们,这是从事于末节而不知道根本。特别记载结盟,以归罪于晋国。我认为,观察这两传,大概明白了。然而其他经书记载结盟认为是同心,拘泥于一个字,不也很奇怪吗?”
鲁公从蒲地回来。
《公羊传》说:“记载鲁公从蒲地回来,是谨慎对待出入。君主的举动必定记载,何况是远出呢?”
二月,伯姬嫁到宋国。
《公羊传》说:“记载伯姬嫁到宋国,是重视婚礼。婚礼,是人道的开始。”
夏天,季孙行父到宋国送新娘。
《公羊传》说:“季孙行父,是卿。记载‘季孙行父到宋国送新娘’,是记录异常的礼仪。以彰显伯姬的贤德。送新娘,派卿去,是异常。送新娘而记载,是异常。”《公羊传》说:“以前没有说过送新娘的,这里说送新娘,为什么呢?记录伯姬。”《谷梁传》说:“送新娘,详细其事,是赞扬伯姬。”程子说:“女子已经出嫁,父母派人去安顿她,叫做送新娘。古代三个月后庙见,才开始成为妇人。伯姬贤德,鲁国重视她,所以派卿去送。”我认为:“观察这个,
则胡氏前于宋使公孙寿来纳币,以使卿非礼,书之为贬,则误矣。」又按左氏载:「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犹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赋《緑衣》之卒章而入。」观此,亦可见一时礼意之隆,而伯姬之贤益彰矣。
译那么,胡氏认为先前宋国派遣公孙寿来送聘礼,因出使的是卿大夫而非合乎礼仪,所以史书这样记载是为了贬斥,这种观点就错了。」又查考《左传》记载:「季文子到宋国送嫁女子,回国复命。鲁公设宴款待他,季文子吟诵《韩奕》的第五章。穆姜从内室走出,拜了两拜说:『大夫不辞辛劳屈尊前来,没有忘记先君以及继位的国君,恩惠还及于我这个未亡人。先君在地下还有指望,我斗胆拜谢大夫的深厚恩勤。』随后又吟诵《緑衣》的末章才进入内室。」看这些记载,也可以看出当时礼仪情意之隆重,而伯姬的贤德更加彰显了。
晋人来媵
正传曰:「书晋人来媵,志礼之正也,着伯姬之贤也。」左氏曰:「礼也夫!礼,一国嫁女,二国媵之,其侄娣皆从,礼之正也。」公羊曰:「媵不书,此何以书?録伯姬也。」愚故曰:「着伯姬之贤也。」胡氏曰:「伯姬贤行着于家,故致女使卿,特厚其嫁遣之礼。贤名闻于逺,故诸国争媵。信其无妬忌之行。」程氏以为:「一女子之贤,尚闻于诸侯,况君子哉?」或曰:「鲁女虽贤,岂能闻于逺乎?」曰:「古者庶女与非敌者,则求为媵,固为之择贤小君,则诸侯之贤女,白当闻矣。」愚谓观此説,则前公孙寿纳币,使卿为特厚,伯姬之贤,不得为非礼矣。且此亦称人,又何义乎?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正传曰:「无野,齐侯名,名之无他义,则夫先儒以名不名取义者,惑矣。」书「齐侯无野卒」,纪与国之大故也。书「日」者,报之详也,则夫以「日不日」取义者,惑矣。
晋人执郑伯晋栾书帅师伐郑
正传曰:「书晋人执郑伯,见其执之非也;书晋栾书帅师伐郑,见其伐之非也。」左氏曰:「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也,执诸铜鞮。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间可也。」楚子重侵陈以救郑,愚谓:「按此,则晋之恶自见矣。」夫国君于逺人不服,当修文徳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可也。孟子曰:「治人不治,反其智;爱人不亲,反其仁。」楚人以重赂求郑,郑贪其赂,而与公子成防于邓,则郑贰于楚,背华而从夷,固有罪矣。晋于郑伯复来归,归斯受之可也,旣来则安之可也。不知自反,乃执诸铜鞮,犹之人来礼已,而执之座上可乎?又使帅师伐之,而乗其虚,如执礼已者于座上,又使乗其主不在而掠其家,可乎?故直书其事,不待人晋,而罪自见矣。
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
正传》曰:「书葬齐顷公,礼也。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故有恤隣之礼焉。」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楚人入郓。
正传曰:郓、莒,别邑也。书「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着楚罪也。书「莒溃,楚人入郓」,甚楚罪也。圣人抑楚尊周之情,见矣。左氏曰:「冬十一月,楚子重自陈伐莒,围渠邱。渠邱城恶,众溃奔莒。戊申,楚入渠邱。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杀,吾归而俘。』莒人杀之。楚师围莒,莒城亦恶。庚申,莒溃。楚遂入郓。莒无备故也。」君子曰:「恃陋而不备,罪之大者也。备豫不虞,善之大者也。莒恃其陋而不修城郭,浃辰之间而楚克其三都,无备也。夫《诗》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虽有姬姜,无弃憔悴。』凡百君子,莫不代匮。言备之不可以已也。」胡氏曰:「孟子曰:『凿斯池也,筑斯城也,与民守之,效死而民不去,是则可为也。』夫凿池筑城者,为国之备,所谓事也;效死而民不去,为国之本,所谓政也。莒恃其陋,不修城郭,浃辰之间,楚克其三都,信无备矣。然兵至而民迯其上,不能使兵效死而不去,则昧于为国之本也。虽隆莒之城,何益乎?故经于「莒溃」特书「日」以谨之者,以明城郭沟池、重门击柝,皆守邦之末务,必以固本安民为政之急耳。」愚谓此言是也,但谓「特书日以谨之」云云,则凿矣。
秦人白狄伐晋
正传曰:「书秦人白狄伐晋,重秦罪也。」按左氏:「伐晋之举,与诸侯贰故也。晋如有罪,约与国请王命,声罪致讨,夫谁敢不服?今乃不请王命而伐之,一罪矣。又援白狄而伐之,是犹引外人而攻其阅墙之兄弟,可乎?二罪矣。又如引毒药以攻疾,疾去而毒病愈甚,可谓得计乎?三罪矣。」胡氏曰:「经所谨者,华夷之辨也。晋尝与白狄伐秦,秦亦与白狄伐晋,族类不复分。以武王伐商,誓师牧野,庸、蜀、▯、髳、微、卢、彭、濮皆与焉,岂亦不谨乎?除天下之残贼,而出民于水火之中,虽蛮夷戎狄,以义驱之可也。亦虑其同恶相济,贻患于后也。中国友邦,自相侵伐,已为不义,又与非我族类者
译晋国人来送陪嫁女子。
《正传》说:“记载晋国人来送陪嫁女子,是为了彰显礼制的正当,也是为了突出伯姬的贤德。”《左传》说:“这合乎礼啊!按照礼制,一国嫁女,另外两国要送陪嫁女子,侄女和妹妹都跟随出嫁,这是礼制的正当之处。”《公羊传》说:“陪嫁女子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记录伯姬。”所以我所以说:“是为了突出伯姬的贤德。”胡氏说:“伯姬的贤德在家中显著,所以送嫁时派遣卿大夫,特别加厚了嫁遣的礼节。贤名传扬到远方,所以各国争相送陪嫁女子。相信她没有嫉妒忌恨的行为。”程氏认为:“一个女子的贤德,尚且能传扬到诸侯那里,何况君子呢?”有人说:“鲁国的女子虽然贤德,难道能传扬到远方吗?”回答说:“古代庶女和地位不相当的女子,就请求作为陪嫁,本来就会为她们选择贤德的小君,那么诸侯中的贤德女子,自然应当闻名了。”我认为观察这种说法,那么之前公孙寿纳币,派遣卿大夫作为特别加厚,伯姬的贤德,就不能说是非礼了。而且这里也称呼为‘人’,又有什么含义呢?
秋季七月丙子日,齐侯无野去世。
《正传》说:“无野是齐侯的名字,记载名字没有其他含义,那么那些先儒通过是否记载名字来取义的,就迷惑了。”记载“齐侯无野去世”,是记录同盟国的大事。记载“日期”,是因为报告得很详细,那么那些通过是否记载日期来取义的,就迷惑了。
晋国人拘捕了郑伯,晋国栾书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正传》说:“记载晋国人拘捕郑伯,是为了显示他们拘捕郑伯是不对的;记载晋国栾书率领军队讨伐郑国,是为了显示他们讨伐郑国是不对的。”《左传》说:“秋季,郑伯前往晋国,晋国人追究他依附楚国的罪责,在铜鞮拘捕了他。栾书讨伐郑国,郑国人派伯蠲去讲和,晋国人杀了他,这是不合礼的。两军交战,使者在其间是可以的。”楚子重侵犯陈国以救援郑国,我认为:“按照这些,那么晋国的罪恶就自然显现了。”国君对于远方不服从的人,应当修明文德来招抚他们,既然来了就安抚他们就可以了。孟子说:“治理别人却治理不好,要反省自己的智慧;爱护别人却得不到亲近,要反省自己的仁爱。”楚人用厚重的贿赂求取郑国,郑国贪图贿赂,而与公子成在邓地会盟,那么郑国依附楚国,背离华夏而追随夷狄,本来就有罪了。晋国对于郑伯再次前来归顺,接受他的归顺就可以了,既然来了就安抚他就可以了。不知道自我反省,反而在铜鞮拘捕他,这就像别人来礼遇自己,而在座位上拘捕他,可以吗?又派遣军队讨伐他,趁其空虚,这就像拘捕礼遇自己的人于座位上,又趁其主人不在而掠夺他的家,可以吗?所以直接记载这件事,不等待对晋国的评论,罪责就自然显现了。
冬季十一月,安葬齐顷公。
《正传》说:“记载安葬齐顷公,是合乎礼的。诸侯死后五个月安葬,同盟国到达,所以有慰问邻国的礼节。”
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莒国,庚申日,莒国溃败。楚国人进入郓地。
《正传》说:郓、莒,是不同的城邑。记载“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莒国”,是彰显楚国的罪责。记载“莒国溃败,楚国人进入郓地”,是极度彰显楚国的罪责。圣人抑制楚国、尊崇周室的情意,由此可见了。《左传》说:“冬季十一月,楚子重从陈国讨伐莒国,包围渠邱。渠邱城墙破旧,众人溃败奔逃到莒国。戊申日,楚国人进入渠邱。莒国人囚禁了楚国公子平。楚国人说:‘不要杀他,我们归还你们的俘虏。’莒国人杀了他。楚国军队包围莒国,莒国城墙也很破旧。庚申日,莒国溃败。楚国人于是进入郓地。这是莒国没有防备的缘故。”君子说:“倚仗地势险要而不防备,是最大的罪过。防备意外,是最大的善事。莒国倚仗地势险要而不修筑城墙,十几天之间楚国就攻克了它的三个都城,这是没有防备的缘故。《诗经》说:‘虽然有丝麻,不要丢弃菅蒯;虽然有姬姜,不要丢弃憔悴之人。’凡是各位君子,没有不替代匮乏的。说的是防备不可以停止。”胡氏说:“孟子说:‘挖掘这些护城河,修筑这些城墙,与百姓共同守卫,百姓效死而不去,这是可以做到的。’挖掘护城河修筑城墙,是为国家的防备,所谓‘事’;百姓效死而不去,是为国家的根本,所谓‘政’。莒国倚仗地势险要,不修筑城墙,十几天之间,楚国攻克了它的三个都城,确实没有防备。然而军队到来而百姓逃离他们的君主,不能使军队效死而不去,这是不明白为国家的根本。即使莒国的城墙再高,有什么好处呢?所以经文在‘莒溃’特别记载‘日期’以谨慎对待,是为了说明城墙沟池、重门击柝,都是守卫国家的次要事务,必须以巩固根本、安定百姓为政治的急务。”我认为这话是对的,但说“特别记载日期以谨慎对待”等等,就凿空附会了。
秦国人、白狄人讨伐晋国。
《正传》说:“记载秦国人、白狄人讨伐晋国,是加重秦国的罪责。”按照《左传》:“讨伐晋国的举动,是因为诸侯背叛的缘故。晋国如果有罪,联合盟国请求王命,声讨罪责进行讨伐,谁敢不服从?现在却不请求王命而讨伐,这是第一个罪责。又勾结白狄来讨伐,这就像引进外人来攻打内讧的兄弟,可以吗?这是第二个罪责。又如同引毒药来治病,病去而毒病更严重,可以说是有计谋吗?这是第三个罪责。”胡氏说:“经文所谨慎对待的,是华夏与夷狄的分别。晋国曾经与白狄讨伐秦国,秦国也与白狄讨伐晋国,族类不再分别。以武王讨伐商朝,在牧野誓师,庸、蜀、羌、髳、微、卢、彭、濮都参与了,难道也不谨慎吗?除去天下的残贼,使百姓脱离水火之中,即使是蛮夷戎狄,以义理驱使他们也是可以的。但也担心他们同恶相济,给后世留下祸患。中国友邦,自相侵伐,已经是不义,又与非我族类者
共焉,不亦甚乎?晋既失信,复听妇人谗説,杀其世臣,而诸侯皆贰,秦、狄交伐,比事以观,可谓深切着明矣。」愚谓此説是也。至于谓称人为贬词,则观所书,不待称人而贬责之义见矣。
译共同承担罪责,不也太过分了吗?晋国已经失去了信用,又听信妇人的谗言,杀害了世代为臣的大夫,致使诸侯都产生了二心,秦国和狄人交替攻打晋国,将这些事情放在一起观察,可以说是深刻而明显了。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至于说称“人”是贬义的用词,那么查看《春秋》的记载,不需要等到称“人”时,贬斥责备的含义就已经显现出来了。
郑人围许
正传曰:其君不在,皆其大夫国人之谋,故曰“郑人”众之称也。书“郑人围许”,志诡谋以图全也。左氏曰:示晋不急君也。是则公孙申谋之曰:“我出师以围许,为将改立君者,而纾晋,使晋必归君。”愚谓信斯言也,则谋虽诡而意正矣。项羽执太公,将烹之,以告汉髙祖曰:“吾与项王结为弟兄,吾翁即若翁,而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杯羮。”项羽乃不烹太公,亦此意耳。
城中城
正传曰:「中城者,内宫之外,外城之内也。」书「城中城」,则其是非自见矣。左氏曰:「书时也。」谷梁曰:「城中城者,非外民也。」由二传观之,「城于冬」为时,「城中城」为非,为外民。故「城中城」虽时,犹非也。胡氏曰:「经世安民,视道之得失,不倚城郭沟池以为固也。」谷梁子谓:「凡城之志,皆讥其説是矣。」莒虽恃陋,不设备,至使楚人入郓。苟有令政,使民效死而不溃冦,亦岂能入也?「城非春秋所贵,而书「城中城」,其为儆守益微矣。」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非欤?曰:「百雉之城,七里之国,设险之大端也。」谨于礼以为国,辨尊卑,分贵贱,明等威,异物采,凡所以杜絶陵僣,限隔上下者,乃体险之大用也。独城郭沟池之足恃乎?
【简王五年】十年【晋景十九年卒齐灵公环元年卫定八年蔡景十一年郑成四年曹宣十四年陈成十八年杞桓五十六年宋共八年秦桓二十四年楚共十年呉寿梦五年】
春衞侯之弟黒背帅师侵郑
正传曰:「书衞侯之弟黒背帅师侵郑,讥伐危也。郑伯执在晋矣,乗其虚危伐之,得为武乎?不行声罪之师,而潜师掠境,为盗贼之计耳。故春秋直书,而其罪见矣。」左氏曰:「衞子叔黒背侵郑,晋命也。」愚谓不揆于义,而惟晋命之从,以陷于不义,见衞之无人矣。胡氏乃又谓其曰:「衞侯之弟者,以子叔黒背有宠爱之私,故孙林父、甯殖得以出衞侯衎而立黒背之子剽,特书弟以为后戒。」则去经之本指甚逺矣。葢其书弟,自是实事耳。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
正传曰:「不从者,不从人谋也。」书「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则非礼自见矣。夫鲁之郊,非礼也。古者郊以至日,故不卜郊,考前经可见。今所卜者,葢是祈谷。四月乃四阳之月,夏之二月也。因不从,不郊而书之,则鲁僣窃之罪见矣。《谷梁》曰:「五卜,强也。」则又非礼矣。《公羊》曰:「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
五月,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曹伯伐郑。
正传曰:「书公防晋、齐、宋、衞、曹五国之君伐郑,而伐之,善恶自见矣。」左氏曰:「郑公子班闻叔申之谋,三月,子如立公子繻;夏四月,郑人杀繻,立髠顽,子如奔许。栾武子曰:『郑人立君,我执一人焉,何益?不如伐郑而归其君,以求成焉。』晋侯有疾,五月,晋立太子州蒲以为君,而防诸侯伐郑。郑子罕赂以襄钟,子然盟于修泽,子驷为质。辛巳,郑伯归。愚谓左氏误矣,岂有父病未卒而遽立其子,以防者乎?然则是▯也。盖郑伯在晋,晋与诸侯伐而归之,以求成也。夫伐其乱可也,归其君亦可也,成其平亦可也,而使其国有杀立之祸,乱者谁欤?故春秋书之。
齐人来媵
正传》曰:「书齐人来媵,着非礼也。礼,同姓媵异姓,否媵以二国,而不以三国;以九女,而不以十二女。鲁伯姬之嫁,晋衞来媵矣。齐又媵于鲁,则为异姓,为三国,为十二女矣。其来者,受者,皆非礼也。」《公羊》曰:「三国来媵,非礼,是也。然又以为皆録伯姬,妇人以众多为侈,则其言支矣。」
丙午晋侯獳卒
正传曰:「獳,晋侯名书。晋侯獳卒,纪霸国之大故也。诸侯有吊赙相恤之礼焉。」
秋七月公如晋
正传曰:「书公如晋,志吊礼也。而其非礼,见矣。礼必以序称情而行者也。天王崩,鲁不如周,故不见于策书。今晋侯卒,隣国固有奔丧吊赙之礼,事大之仪。然使卿大夫往而已。今又不行于天王,而行于
译郑国人包围了许国。
《正传》说:因为许国国君不在,都是许国大夫和国人的谋划,所以称“郑人”,这是众人的称呼。记载“郑人围许”,是为了记录这种诡诈的计谋以保全自身。《左传》说:这是向晋国显示不急于迎回国君。这就是公孙申谋划说的:“我们出兵包围许国,做出将要改立国君的样子,从而缓解晋国的压力,使晋国必定送回国君。”我认为如果相信这话,那么计谋虽然诡诈,但意图却是正当的。项羽抓住刘邦的父亲太公,要将他烹杀,并告诉汉高祖说:“我与项王结为兄弟,我的父亲就是你的父亲,你要烹杀你的父亲,希望分给我一杯肉汤。”项羽于是没有烹杀太公,也是同样的意思。
修筑城中的城。
《正传》说:“中城,是指内宫之外、外城之内的地方。”记载“城中城”,那么其中的是非就自然显现了。《左传》说:“这是记载时间。”《谷梁传》说:“修筑城中城,不是为了外部的百姓。”从这两部传来看,“在冬天修筑城墙”是记载时间,“修筑城中城”是不合礼义,是为了防备外部百姓。所以“修筑城中城”虽然是合乎时宜的,但仍然是不合礼义的。胡氏说:“治理天下、安定百姓,要看道义的得失,不依赖城墙和护城河作为坚固的保障。”《谷梁传》认为:“凡是记载修筑城墙,都是讥讽它,这个说法是对的。”莒国虽然凭借简陋的地形,不设防备,致使楚国人攻入郓地。如果有良好的政令,使百姓效死力而不被寇贼攻溃,楚人又怎么能攻入呢?“修筑城墙不是春秋所推崇的,而记载‘城中城’,其警戒守备的意义更加微薄了。”王公设置险阻来守卫国家,难道不对吗?回答说:“百雉高的城墙,七里见方的国家,是设置险阻的大端。”谨慎地遵循礼制来治理国家,辨别尊卑,区分贵贱,明确等级威严,区别服饰色彩,所有用来杜绝僭越、限制上下界限的措施,才是运用险阻的大用。难道仅仅依靠城墙和护城河就足以依赖吗?
【简王五年】十年【晋景公十九年去世,齐灵公环元年,卫定公八年,蔡景侯十一年,郑成公四年,曹宣公十四年,陈成公十八年,杞桓公五十六年,宋共公八年,秦桓公二十四年,楚共王十年,吴寿梦五年】
春天,卫侯的弟弟黑背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正传》说:“记载‘卫侯的弟弟黑背率领军队侵犯郑国’,是讥讽攻打危弱的国家。郑伯被拘禁在晋国,乘其空虚危弱而攻打它,能算是威武吗?不施行声讨罪名的军队,却暗中出兵掠夺边境,这是盗贼的计策罢了。所以《春秋》直接记载,其罪过就显现了。”《左传》说:“卫子叔黑背侵犯郑国,是晋国的命令。”我认为不衡量道义,只听从晋国的命令,从而陷入不义,可见卫国没有人才了。胡氏却又说:“称‘卫侯的弟弟’,是因为子叔黑背有受宠爱的私情,所以孙林父、宁殖得以驱逐卫侯衎而立黑背的儿子剽,特意记载‘弟’是为了给后人警戒。”这就离经文的本意很远了。大概记载“弟”,本来就是如实记录事实罢了。
夏天四月,五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没有进行郊祀。
《正传》说:“不吉利,是指不听从人的谋划。”记载“夏天四月,五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没有进行郊祀”,那么不合礼义就自然显现了。鲁国的郊祀,本来就不合礼义。古代在至日(冬至或夏至)进行郊祀,所以不占卜郊祀,考察以前的经文可以看见。现在所占卜的,大概是祈谷。四月是四阳之月,即夏历的二月。因为占卜不吉利,没有进行郊祀而记载下来,那么鲁国僭越窃取的罪过就显现了。《谷梁传》说:“五次占卜,是强求。”这又是不合礼义了。《公羊传》说:“没有免除牺牲,所以说‘于是没有进行郊祀’。”
五月,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会合,攻打郑国。
《正传》说:“记载鲁公与晋、齐、宋、卫、曹五国之君会合攻打郑国,那么攻打郑国的善恶就自然显现了。”《左传》说:“郑国公子班听到了公孙申的计谋,三月,子如立公子繻为国君;夏天四月,郑国人杀了公子繻,立髡顽为国君,子如逃奔到许国。栾武子说:‘郑国人立了新君,我们拘禁一个人有什么好处?不如攻打郑国并送回国君,以求得讲和。’晋侯有病,五月,晋国立太子州蒲为国君,并会合诸侯攻打郑国。郑国子罕用襄钟贿赂晋国,子然在修泽结盟,子驷作为人质。辛巳日,郑伯回国。我认为《左传》错了,哪有父亲病重未死就急忙立儿子为国君,并会合诸侯的呢?那么这就是错误的。大概郑伯在晋国,晋国与诸侯攻打郑国并送回国君,以求得讲和。攻打其动乱是可以的,送回国君也是可以的,促成和平也是可以的,但使其国家发生杀立国君的祸乱,动乱者是谁呢?所以《春秋》记载这件事。”
齐国人来送陪嫁女子。
《正传》说:“记载‘齐国人来送陪嫁女子’,是彰显不合礼义。礼制规定,同姓诸侯陪嫁异姓诸侯,否则由两国陪嫁,而不由三国陪嫁;用九个女子,而不用十二个女子。鲁国伯姬出嫁,晋国和卫国来陪嫁了。齐国又来陪嫁鲁国,那么就是异姓陪嫁,就是三国陪嫁,就是十二个女子了。来陪嫁的和接受陪嫁的,都不合礼义。”《公羊传》说:“三国来陪嫁,不合礼义,这是对的。但又认为都是记录伯姬,妇人以众多为奢侈,那么这种说法就支离破碎了。”
丙午日,晋侯獳去世。
《正传》说:“獳,是晋侯的名字。记载‘晋侯獳去世’,是记录霸主国家的大事件。诸侯之间有吊唁、助丧、相互体恤的礼制。”
秋天七月,鲁公前往晋国。
《正传》说:“记载‘鲁公前往晋国’,是记录吊唁的礼制。而其不合礼义,也显现了。礼制必须按照次序、称情而行。周天子去世,鲁公不去周朝,所以没有记载在策书中。现在晋侯去世,邻国本来就有奔丧、吊唁、助丧的礼制,以及侍奉大国的礼仪。然而派遣卿大夫前往就可以了。现在鲁公不去周朝,却去晋国,
盟主,可得为循序称情之礼乎?」左氏曰:「公如晋,晋人止公,使送葬。于是籴茷未反。冬,葬晋景公,公送葬,诸侯莫在,鲁人辱之,故不书,讳之也。」胡氏曰:「此葬晋侯也,而不书讳之也。天子之丧,动天下属诸侯;诸侯之丧,动通国属大夫。公之丧,晋侯非礼也。唯天子之事焉可也。」传以晋人止公送葬,诸侯莫在焉,鲁人辱之,故讳而不书,非矣。假令诸侯皆在,鲁人不以为辱而可书乎?愚谓奔丧吊赙,诸侯亲往者,事天子之礼;使大夫士往者,事大之礼也。今不行于周,而行于晋,非礼也。左氏谓「公如晋,晋人止之,使送葬」。晋侯之卒,至是三月,非葬期。二传皆以为葬晋侯非也。初本来奔吊,而晋人胁之,使送葬耳。然则书「如」不书「▯」,宜也,非讳也。然礼有「诸侯五月而▯,同盟至之」文。据胡子之説,则礼之文皆非欤?然而此既不行于今,使大夫往可也。
译盟主,难道可以行那种按次序、顺情理的礼仪吗?」左氏说:「鲁公前往晋国,晋国人留住鲁公,让他去送葬。当时籴茷还没有回来。冬天,安葬晋景公,鲁公去送葬,其他诸侯都不在场,鲁国人认为这是耻辱,所以史书不记载,是避讳这件事。」胡氏说:「这是安葬晋侯,但史书不记载,说是避讳。天子的丧事,动员天下诸侯;诸侯的丧事,动员全国大夫。鲁公的丧事,晋侯这样做是不合礼的。只有天子的丧事才可以这样。」《左传》认为因为晋国人留住鲁公去送葬,其他诸侯都不在场,鲁国人认为这是耻辱,所以避讳而不记载,这是错误的。假如诸侯都在场,鲁国人就不认为这是耻辱而可以记载吗?我认为奔丧吊唁赠送财物,诸侯亲自前往,是侍奉天子的礼仪;派遣大夫士前往,是侍奉大国的礼仪。现在不用于周天子,却用于晋国,是不合礼的。左氏说「鲁公前往晋国,晋国人留住他,让他去送葬」。晋侯去世,到这时已经三个月,不是安葬的期限。两传都认为安葬晋侯是不对的。起初鲁公本来是要去吊唁,而晋国人胁迫他,让他去送葬罢了。那么史书记载「如」而不记载「〇」,是合适的,并不是避讳。然而礼制中有「诸侯五月而〇,同盟前往」的条文。根据胡子的说法,那么礼制的条文都是不对的吗?但是这件事既然现在不实行,派遣大夫前往就可以了。
冬十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义见于前。」
春秋正传卷二十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正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二十四明湛若水撰成公
【简王六年】十有一年【晋厉公州蒲元年,齐灵二年,卫定九年,蔡景十二年,郑成五年,曹宣十五年,陈成十九年,杞桓五十七年,宋共九年,秦桓二十五年,楚共十一年,呉寿梦六年】
春王三月公至自晋
正传曰:「书公至自晋,着危辱也。」君举必书,况成公如晋,留晋者九月,危且辱焉,故书之。左氏曰:「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愚按:孔子曰:「恭近于礼,逺耻辱也。」成公于晋侯之丧,不计同盟之不至,而遽以奔吊,恭而非礼矣,宜乎其见止于晋。脇其送塟,又脇其受盟,而后遣之归,危辱甚矣。故《春秋》书「至」,使人可考而知,以为戒也。
晋侯使郤犨来聘。己丑,及郤犨盟。
正传曰:聘来莅盟也。书晋侯使郤犨来聘,及郤犨盟,非礼也。夫聘者,邦交之大礼,所以通诚信而睦邻国也。郤犨之来,为莅盟也,非聘也。以莅盟而聘,则诚信何在?臣与君盟,则礼义何在?况成公以奔丧至晋,止之而使送▯,又留之九月而脇之盟。及归,而莅盟之使至矣。晋之无道如此,无或乎诸侯之不服也已。左氏又载郤犨来聘,求妇于声伯。声伯夺外妹,嫁施孝叔之妇以与之。若其事可信,则亦可以见鲁国君臣之无道,宜乎其屡见窘辱于人也已。
夏季孙行父如晋
正传曰:「书『季孙行父如晋』,志拜盟也,非礼也。」左氏曰:「季文子如晋,报聘且莅盟也。」愚谓:「名为报聘,实拜盟耳,非莅盟也。鲁人屈于晋,亦已甚矣,安能致晋之与涖盟乎?夫两下之势相当,彼此有欲盟之心,曰『涖盟可也』。晋之势视鲁之卑屈,目中已无鲁矣,安肯复许之涖盟乎?」
秋叔孙侨如如齐
正传》曰:「书叔孙侨如如齐,志聘礼也。」左氏曰:「秋,宣伯聘于齐,以修前好。」愚谓聘问之礼,诸侯所以通诚敬而睦隣国也。晋不修礼义,诸侯稍畔之。成公尽礼,屡见窘辱,乃捐归汶阳之忿,修前日之好,故使侨如徃聘。春秋大释怨,亦在所与也。
冬十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史法也
【简王七年】十有二年【晋厉二年,齐灵三年,卫定十年,蔡景十三年,郑成六年,曹宣十六年,陈成二十年,杞桓五十八年,宋共十年,蔡桓二十六年,楚共十二年,呉夀梦七年】
春周公出奔晋
正传曰:周公名楚,天子之三公也。何以书?左氏曰:「王使以周公之难来告。」书曰:「周公出奔晋。」凡自周无出,周公自出,故也。愚谓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者也,况王者无外,将焉逃乎?背君无上之罪,不可逃矣。胡氏曰:「按左氏,周公楚恶恵襄之偪,且与伯舆争政,不胜怒而出。王使刘子复之,盟于鄄而入,三日复出奔晋。夫人主无诚慤之心,而下要大臣盟,是谓君不君;人臣无忠信之实,而上与人主盟,是谓臣不臣。既以要质鬼神以入矣,又叛盟失信而出奔,则是自絶于天也。」
夏公防晋侯卫侯于琐泽
正传曰:「书公防晋侯、卫侯于琐泽,善之也。」左氏以为防于琐泽成故也。成也者,平也。信斯言也,则三国平而诸侯睦矣。怨释而和睦以息人民,春秋之所善也。按左氏载宋合楚、晋之盟,不见于经,此华夷之大闲,岂圣人削之而不书乎?其不足据信矣。
秋晋人败狄于交刚
正传》曰:“交刚,狄地名。书‘晋人败狄于交刚’,志攘夷之兵也。”左氏曰:“狄人间宋之盟,以侵晋而不设备。秋,晋人败狄于交刚。”夫帝王之待逺人,固有道矣。来则驱之,去则勿逐,此举也。晋非先加于狄,狄来侵而驱之耳,犹为得御夷之道。然至于其地,则逺矣。故《春秋》书之。
冬十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义见于前。」
【简王八年】十有三年【晋厉三年,齐灵四年,卫定十一年,蔡景十四年,
译冬十月
《正传》说:“没有大事也记载,关于时月的义理在前面已经阐述过了。”
春秋正传卷二十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正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二十四 明代湛若水撰 成公
【周简王六年】十一年【晋厉公州蒲元年,齐灵公二年,卫定公九年,蔡景侯十二年,郑成公五年,曹宣公十五年,陈成公十九年,杞桓公五十七年,宋共公九年,秦桓公二十五年,楚共王十一年,吴王寿梦六年】
春季,周历三月,鲁成公从晋国回国。
《正传》说:“记载成公从晋国回来,是为了彰显其遭遇的危险和耻辱。”君主的举动必定要记载,何况成公前往晋国,在晋国被扣留了九个月,既危险又受辱,所以记载这件事。《左传》说:“晋国人认为成公对楚国有二心,所以扣留了他。成公请求接受盟约,然后才被允许回国。”我认为:孔子说:“恭敬接近于礼,就能远离耻辱。”成公在晋侯丧事期间,不考虑同盟国没有来吊唁,就急忙跑去吊丧,虽然恭敬但不合礼,难怪会被晋国扣留。胁迫他参加送葬,又胁迫他接受盟约,然后才让他回去,危险和耻辱到了极点。所以《春秋》记载“至”,让人可以考证而知晓,以此作为警戒。
晋侯派郤犨来鲁国聘问。己丑日,鲁成公与郤犨结盟。
《正传》说:郤犨来是为了主持结盟。记载晋侯派郤犨来聘问,以及鲁成公与郤犨结盟,是不合礼的。聘问是邦交的大礼,用来沟通诚信和睦邻国。郤犨来是为了主持结盟,并不是聘问。借主持结盟之名行聘问之实,那么诚信在哪里?臣子与君主结盟,那么礼义在哪里?况且成公因为奔丧到晋国,被扣留并强迫参加送葬,又扣留了九个月强迫结盟。等到回国,主持结盟的使者又来了。晋国无道到了这种地步,诸侯不服从它也就不足为奇了。《左传》又记载郤犨来聘问,向声伯求娶女子。声伯夺走外妹,把施孝叔的妻子嫁给他。如果这件事可信,那么也可以看出鲁国君臣的无道,难怪他们屡次被人窘迫侮辱。
夏季,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正传》说:“记载‘季孙行父前往晋国’,是为了记录拜谢盟约,这是不合礼的。”《左传》说:“季文子前往晋国,是为了回报聘问并且主持结盟。”我认为:“名义上是回报聘问,实际上是拜谢盟约,并不是主持结盟。鲁国屈服于晋国,已经太过分了,怎么能促使晋国来主持结盟呢?如果双方地位相当,彼此都有结盟的意愿,说‘主持结盟’是可以的。晋国的气势比鲁国卑屈,眼里已经没有鲁国了,怎么肯再允许它主持结盟呢?”
秋季,叔孙侨如前往齐国。
《正传》说:“记载叔孙侨如前往齐国,是为了记录聘问之礼。”《左传》说:“秋季,宣伯到齐国聘问,以修复以前的友好关系。”我认为聘问之礼,是诸侯用来沟通诚敬和睦邻国的。晋国不修礼义,诸侯逐渐背离它。成公尽礼,却屡次遭受窘迫侮辱,于是捐弃了收回汶阳之地的怨恨,修复以前的友好关系,所以派侨如去聘问。《春秋》推崇化解怨恨,这也是所赞许的。
冬十月
《正传》说:没有大事也记载,关于时月的义理在前面已经阐述过了。
【周简王七年】十二年【晋厉公二年,齐灵公三年,卫定公十年,蔡景侯十三年,郑成公六年,曹宣公十六年,陈成公二十年,杞桓公五十八年,宋共公十年,蔡桓侯二十六年,楚共王十二年,吴王寿梦七年】
春季,周公出逃到晋国。
《正传》说:周公名叫楚,是天子的三公。为什么要记载?《左传》说:“周王派使者来告知周公的祸难。”记载说:“周公出逃到晋国。”凡是来自周王室的,没有出逃的说法,周公是自己出逃,所以这样记载。我认为君臣的道义,在天地之间无处可逃,何况王者的领域没有内外之分,将逃到哪里去呢?背叛君主、无视上级的罪过,是不可逃脱的。胡氏说:“根据《左传》,周公楚厌恶惠公、襄公的逼迫,并且与伯舆争夺政权,不胜愤怒而出逃。周王派刘子让他回来,在鄄地结盟后进入王城,三天后又出逃到晋国。君主没有真诚恳切之心,却向下要求大臣结盟,这叫君主不像君主;臣子没有忠信的实际,却向上与君主结盟,这叫臣子不像臣子。既然已经用鬼神作为担保结盟而进入王城,又违背盟约失信而出逃,这就是自己断绝了与天的联系。”
夏季,鲁成公在琐泽会见晋侯、卫侯。
《正传》说:“记载成公在琐泽会见晋侯、卫侯,是赞许这件事。”《左传》认为在琐泽会见是为了达成和解。和解,就是平息。相信这话,那么三国平息而诸侯和睦了。怨恨消除而和睦以安抚百姓,是《春秋》所赞许的。根据《左传》记载宋国促成楚国、晋国的盟约,这件事没有见于经文,这是华夏与夷狄的大界限,难道是圣人删削而不记载吗?这不足以作为可信的依据。
秋季,晋国人在交刚打败狄人。
《正传》说:“交刚,是狄人的地名。记载‘晋国人在交刚打败狄人’,是为了记录抵御夷狄的战争。”《左传》说:“狄人趁宋国结盟的机会,侵犯晋国而不设防备。秋季,晋国人在交刚打败狄人。”帝王对待远方的人,本来有道义。来了就驱赶,走了就不追逐,这就是准则。晋国不是先侵犯狄人,而是狄人来侵犯而驱赶他们,还算是得到了抵御夷狄的道义。然而到了那个地方,就太远了。所以《春秋》记载这件事。
冬十月
《正传》说:“没有大事也记载,关于时月的义理在前面已经阐述过了。”
【周简王八年】十三年【晋厉公三年,齐灵公四年,卫定公十一年,蔡景侯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