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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正传二十一

春秋正传卷二十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54–267 段

之师也。而荆夷之陵甸,侯与王政之不行,霸图之不振,具可见矣。」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髪左袵矣。」此圣人之心也。胡氏谓取楚之能讨乱贼者,非也。按左氏曰:「春,楚子围郑,旬有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卜临于太宫,且巷出车,吉。国人大临,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师。郑人修城,进复围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门至于逵路。郑伯肉▯牵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怀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听?其俘诸江南,以实海滨,亦唯命。其翦以赐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若恵顾前好,徼福于厉、宣、桓、武,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夷于九县,君之惠也,孤之愿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实图之。』左右曰:「不可许也。」得国无赦。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防乎?」退三十里而许之。平潘尫入盟,子良出质。此实传也。由是观之,楚子意在服郑,以横行中国,而不在于讨▯弑之罪也。何也?传之所载,畧无声罪之词,可见矣。夫以荆楚之慿陵中国,入王畿之郑,天王不能讨,方伯诸侯不能奉天讨以行征,王政不行,霸图不振矣。故春秋憾之。

译这是率领军队出征啊。然而荆楚夷狄的陵甸之地,诸侯与王政不能推行,霸业宏图不能振兴,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了。」孔子说:「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就要披散头发、衣襟向左开了。」这是圣人的用心。胡氏认为(孔子)是取用楚国能够讨伐乱贼这一点,这是错误的。查考《左传》记载:「春天,楚子包围郑国,十七天。郑国人占卜是否求和,不吉利。占卜在太宫哭丧,并且在街巷中推出战车,吉利。全国人大声哭丧,守城的人都哭泣。楚子退兵。郑国人修缮城墙,楚军又进兵包围。三个月后攻克郑国,从皇门进入直到逵路。郑伯袒露上身、牵着羊去迎接,说:『我孤不蒙上天眷顾,不能侍奉君王,使君王怀怒,波及敝邑,这是我的罪过。岂敢不听从命令?如果把我俘虏到江南,用来充实海滨,也听从命令。如果把我斩首赐给诸侯,让他们像对待臣妾一样对待我,也听从命令。如果蒙您顾念从前的好意,向厉王、宣王、桓王、武王祈求福佑,不灭绝我的社稷,让我改过侍奉君王,与九县同等对待,这是君王的恩惠,是我的愿望,但不是敢奢望的。敢把肺腑之言陈述出来,请君王切实考虑。』左右说:「不能答应他。」得到国家没有赦免的道理。楚王说:「他的国君能谦卑待人,一定能取信并任用他的百姓,怎么能防备呢?」后退三十里而答应了他。郑国派潘尫入盟,子良作为人质。这确实是《左传》的记载。由此看来,楚子的意图在于使郑国臣服,以便横行中原,而不在于讨伐弑君之罪。为什么呢?《左传》所载,略无谴责罪行的言辞,由此可见。凭着荆楚侵凌中原,进入王畿的郑国,天王不能讨伐,方伯诸侯不能奉行天讨来进行征伐,王政不能推行,霸业不能振兴了。所以《春秋》对此感到遗憾。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正传曰:「书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并着不义之兵也。夫楚之伐郑,非讨罪之师也;晋之救郑,非恤隣之举也。二国要皆争服郑而已也。」孟子曰:「春秋无义战,非此之谓乎?」当晋师之出,苟为郑也,而郑已与楚平,则亦可以已矣,而又与楚战,其至于败绩,非自取乎?春秋直书之,而罪自见矣。胡氏又泥「及」之一字而言,释楚不贬,使晋主之,又许楚能讨贼,而独责林父冐进弃师之罪,则其义有未尽也。

  秋七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义见于前。」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正传曰:萧、宋附庸小国。书「楚子灭萧」,则贪暴慿陵之罪可见矣。左氏曰:「冬,楚子灭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怒,遂围萧。萧溃。」申公巫臣【楚申县尹】曰:「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遂傅于萧。」还,无社【萧大夫】与司马卯言号。申叔展【夘展皆楚大夫】叔展曰:「有麦麴乎【可御湿也】曰:「无有。」山鞠穷乎【示可御湿,欲无社逃泥水中】曰:「无。」河鱼腹疾奈何?「曰目于背井而拯之,若为茅绖哭井则已。」明日萧溃,申叔【即叔展】视其井,则茅绖存焉,号而出之。案胡氏曰:「假于讨贼而灭陈,春秋以讨贼之义重也,末减而书入,恶其贰已而入郑,春秋以退师之情恕也,末减而书围,与人为善之徳宏矣。至是肆其强暴,灭无罪之国,其志已盈,虽欲赦之,不得也。故传称「萧溃」,经以「灭」书,断其罪也。」孟子曰:「以力假人者伯,伯必有大国。楚庄葢以力假仁,不能久假而遽归者也。」建万国、亲诸侯者,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絶世者,仲尼之法。今乃灭人社稷而絶其祀,亦不仁甚矣。萧既灭亡,必无赴者,何以得书于鲁史?楚庄县陈、入郑、大败晋师于邲,莫与校者,不知以礼制心,至于骄溢克伐怨欲,皆得行焉,遂以灭萧告赴诸侯,矜其威力以恐中国耳。孟子定其功罪,以五伯为三王之罪人。春秋史外传心之要典,推此类求之,斯得矣。愚谓直书「入」、「书围」、「书灭」萧,则楚罪之轻重自见矣。圣人因史而书,代天以言,垂训万世,乌得以意而加减之哉!况厯稽诸传,未有奉天王之命、声罪致讨之词,大抵欲以力服人耳,而谓以是末减其罪可乎?

晋人、宋人、衞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正传曰:「书晋、宋、衞、曹同盟于清丘,非其盟也。盟非圣人之所贵也。晋防诸侯为此盟,以惧楚也。及是时,明其政刑,楚乌得而侮之?舎是而汲汲于盟誓,盟誓未几而渝盟之事至矣。此《春秋》所以非之。」左氏曰:「晋原縠、宋华椒、衞孔达、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于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愚谓此实传也。传云「不实其言」,则圣人非之之情可见矣。胡氏曰:「书同盟,志同欲也。或以恶其反覆而书同盟非也。《春秋》不贵盟誓,自隐公始。年书「仪父盟蔑」、「宋人盟宿」,已不实言矣,奚待清丘然后恶反覆乎?清丘载书「恤病讨贰」,口血未干,败其盟好,所谓不待贬而恶自见者也。又奚必人诸国之卿然后知反覆之可罪乎?」楚既入陈,围郑,大败晋师,伐萧灭之,慿陵中国,甚矣。为诸侯计者,宜信任仁贤,修明政事,自强于为善,则可以保其国耳。曽不是图,而刑牲防血,要质鬼神,蕲以御楚,谋之不臧,孰大于是?故国卿贬而称人,讥失职也。愚谓胡氏前云「奚必人诸国之卿而后知反覆之可罪」,是不在乎人之矣;后又云「国卿贬而称人,讥失职」,则前后自相矛盾矣。

  宋师伐陈衞人救陈

正传曰:宋师伐陈,衞人救陈,则宋、衞之是非可考见矣。盖宋之伐陈,责盟也;衞之救陈,叛盟也。其罪惟均矣。左氏曰:宋为盟故伐陈,衞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愚谓据此,则宋责陈之不与盟

译夏季六月乙卯日,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庄王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正传》说:“记载晋荀林父率军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是同时彰显双方用兵不义。楚国攻打郑国,并非讨伐罪人的军队;晋国救援郑国,也不是体恤邻国的举动。两国实际上都是为了争夺对郑国的控制而已。”孟子说:“春秋时期没有正义的战争,说的不就是这种情况吗?”当晋军出动时,如果是为了郑国,而郑国已经与楚国讲和,那么晋军本该停止行动,却仍然与楚国交战,导致大败,这不是自取灭亡吗?《春秋》如实记载,罪责自然显现。胡氏又拘泥于“及”字来解释,认为不贬斥楚国,让晋国作为主战方,又赞许楚国能够讨伐贼寇,只责备荀林父冒进弃师的罪过,那么其义理就有未尽之处。

秋季七月。

《正传》说:“没有大事也记载,其时月的义理在前面已经显现。”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庄王灭掉萧国。

《正传》说:萧国是宋国的附属小国。记载“楚子灭萧”,那么贪婪暴虐、欺凌他人的罪责就可见了。《左传》说:“冬季,楚庄王灭掉萧国。宋国华椒率领蔡国人救援萧国,萧国人囚禁了熊相宜僚和公子丙。楚王说:‘不要杀他们,我就退兵。’萧国人杀了他们。楚王发怒,于是包围萧国。萧国溃败。”申公巫臣说:“士兵大多受寒,楚王巡视三军,抚慰并勉励他们,三军将士都感到像穿着棉衣一样温暖,于是逼近萧国。”回国后,无社与司马卯谈论号泣之事。申叔展说:“有麦曲吗?”(无社)说:“没有。”“有山鞠穷吗?”(申叔暗示可以御湿,想让无社逃到泥水中)说:“没有。”“得了河鱼腹疾怎么办?”(无社)说:“在背井处挖洞救我,如果为茅绖哭井就罢了。”第二天萧国溃败,申叔查看那口井,发现茅绖还在,于是叫出无社。按胡氏说:“假借讨伐贼寇的名义灭掉陈国,《春秋》因为讨伐贼寇的义理重要,所以末尾减轻罪责而记载为‘入’;厌恶其背叛自己而进入郑国,《春秋》因为退兵的实情予以宽恕,末尾减轻罪责而记载为‘围’,这是与人为善的宏大德行。到了这里肆意强暴,灭掉无罪的国家,其野心已经膨胀,即使想赦免他,也不能了。所以传文称‘萧溃’,经文用‘灭’字记载,是断定了他的罪责。”孟子说:“凭借武力假借仁义的人是霸主,霸主必定是大国。楚庄王大概是凭借武力假借仁义,不能长久假借而很快回归本性的人。”建立万国、亲近诸侯,是先王的政令;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是孔子的法则。如今却灭掉他人的社稷而断绝其祭祀,也太不仁义了。萧国既然灭亡,必定没有使者前往鲁国报告,为什么能记载在鲁国史书中?楚庄王进入陈国、包围郑国、在邲地大败晋军,没有人能与他抗衡,不知道用礼制来约束内心,以至于骄横、攻伐、怨恨、欲望都能实行,于是将灭萧之事告知诸侯,炫耀其威力以恐吓中原各国。孟子判定其功过,认为五霸是三王的罪人。《春秋》是史官之外传达天心的重要典籍,推究这类事例来寻求,就能明白了。我认为直接记载“入”、“围”、“灭”萧,那么楚国的罪责轻重自然显现。圣人依据史实记载,代替上天发言,垂训万世,怎么能凭主观意愿加减呢?况且历查各种传文,没有奉天王命令、声讨罪行的言辞,大体是想以武力使人屈服,却说因此减轻其罪责,可以吗?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在清丘结盟。

《正传》说:“记载晋、宋、卫、曹在清丘结盟,是不认可这个盟约。盟约不是圣人所看重的。晋国防备诸侯为此盟约,是为了震慑楚国。到了这个时候,如果修明政令刑罚,楚国怎么能侮辱他们?舍弃这些而急于盟誓,盟誓不久就出现了背弃盟约的事。这就是《春秋》不认可的原因。”《左传》说:“晋国原縠、宋国华椒、卫孔达、曹国人在清丘结盟,说:‘体恤患病者,讨伐背叛者’。这时卿大夫不记载名字,是因为他们不实行所说的话。”我认为这确实是传文的真实含义。传文说“不实行所说的话”,那么圣人不认可的原因就可见了。胡氏说:“记载同盟,是志在共同欲望。有人因为厌恶其反复无常而记载同盟,这是不对的。《春秋》不看重盟誓,从隐公开始。每年记载‘仪父盟蔑’、‘宋人盟宿’,已经是不实行所说的话了,哪里等到清丘才厌恶反复无常呢?清丘盟书说‘体恤患病者,讨伐背叛者’,口血未干就破坏了盟好,所谓不需要贬斥而恶行自然显现。又何必将各国卿大夫贬称为‘人’才知道反复无常可罪呢?”楚国已经进入陈国,包围郑国,大败晋军,攻打萧国并灭掉它,欺凌中原各国,太过分了。为诸侯着想,应该信任仁德贤能的人,修明政事,自强于行善,这样才能保全国家。竟然不图这些,而是杀牲歃血,要求鬼神作证,希望以此抵御楚国,谋划不善,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所以各国卿大夫被贬称为“人”,是讥讽他们失职。我认为胡氏前面说“何必将各国卿大夫贬称为‘人’才知道反复无常可罪”,这是不在乎称“人”了;后面又说“各国卿大夫被贬称为‘人’,是讥讽失职”,那么前后自相矛盾了。

宋国军队攻打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

《正传》说:宋国军队攻打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那么宋、卫的是非就可以考察看见了。大概宋国攻打陈国,是追究盟约;卫国救援陈国,是背叛盟约。他们的罪责是相等的。《左传》说:宋国因为盟约的缘故攻打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孔达说:先君有约定,如果大国讨伐我们,我们就战死。我认为根据这个,那么宋国追究陈国不结盟

而向楚,衞乃叛盟而救陈。合是而观,则盟之不足恃可知矣。二国乃轻于动无名之兵,而求无益之事,其罪不亦均乎?胡氏不责衞之背盟,而取其恤陈之无罪而受兵,故书救以责宋误矣。

译而向楚,卫国于是背叛盟约去救援陈国。综合这些情况来看,盟约不足以依赖就显而易见了。两国轻易发动没有名义的战争,追求没有益处的事情,他们的罪过不也是相当的吗?胡氏不责备卫国背弃盟约,却肯定它体恤陈国无罪却遭受兵祸,因此用“救”字来责备宋国是错误的。

【定王十一年】十有三年【晋景四年,齐顷三年,衞穆四年,蔡文十六年,郑襄九年,曹文二十二年,陈成三年,杞桓四十一年,宋文十五年,秦桓九年,楚庄十八年】

  春齐师伐莒

正传曰:「书齐师伐莒,着贪忿之兵也。」左氏曰:「莒恃晋而不事齐,故也。」愚谓:「莒,小弱之国也,未尝有罪。齐特以其事晋而不事已,遂兴大众以伐之,是谓以强陵弱,以私报怨,非贪忿之兵乎?」

  夏楚子伐宋

正传曰:「书楚子伐宋,纪荆蛮之慿陵也。」左氏曰:「以其救萧也。」君子曰:「清邱之盟,惟宋可以免焉。」夫楚以兵力陵诸侯,而灭小弱之萧,将以威中国而动王室也。宋之救萧,恤小攘夷,未为不当。楚以其救萧而伐之,真蛮夷猾夏矣。胡氏乃谓楚人灭萧,将以胁宋,诸侯惧而同盟,而责宋人不务恤民、固本,使民效死亲上以待敌,而急于伐陈攻楚为非策也,则缓矣。又谓楚人有词于伐,而得书爵,则误矣。

  秋螽

  正传曰螽▯之害禾者也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正传曰:「书『晋杀其大夫先縠』,罪专杀也。」左氏曰:「秋,赤狄伐晋及清,先縠召之也。」冬,晋人讨邲之败,与清之师,归罪于先縠而杀之,尽灭其族。君子曰:「恶之来也,己则取之,其先縠之谓乎?」愚谓左氏此言,徒知丧师之罪当杀,为先縠之自取,而不知葵邱之防,天子之禁,无专杀大夫之为得罪也。夫大夫皆命于天子也,如其有罪,宜归于司冦,故曰:「惟天吏可以杀之也。」胡氏乃谓晋人治先縠之罪,杀之义也,而称国以杀,不去其官者,败师之由,君之过,罪累上也,则凿矣。

【定王十二年】十有四年【晋景五年,齐顷四年,衞穆五年,蔡文十七年,郑襄十年,曹文二十三年卒,陈成四年,杞桓四十二年,宋文十六年,秦桓十年,楚庄十九年】

  春衞杀其大夫孔达

正传》曰:「书衞杀其大夫孔达,则其罪之当否可考矣。」左氏曰:「清邱之盟,晋以衞之救陈也讨焉,使人弗去,曰:『罪无所归,将加而师。』孔达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説。」罪我之由,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我则死之。」春,孔达缢而死。衞人以説于晋而免,遂告于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达,构我敝邑于大国,既伏其罪矣,敢告。」衞人以为成劳【平国之功】复室其子,使复其位。愚谓孔达背盟弃信,以致晋师之讨,社稷几危矣,兵法所当诛也。然大夫命于天子,今不由于司冦而死焉,故书如此。

  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

正传》曰:「书『曹伯寿卒』,纪隣国之大故也。来赴,故书之。」

  晋侯伐郑

正传曰:「书晋侯伐郑,着报复之兵也。」左氏曰:「夏,晋侯伐郑,为邲故也。」告于诸侯,搜焉而还,中行桓子之谋也。曰:「示之以整,使谋而来。」郑人惧,使子张【穆公孙】代子良于楚【子良质楚】郑伯如楚,谋晋故也。郑以子良为有礼,故召之。胡氏曰:「按左氏传,为邲故也。比事以观,知其为报怨复雠之兵,词无所贬者,直书其事而义自见矣。」愚谓胡氏之言是也。使皆以是而观《春秋》,则圣人之取义得之矣,不亦可乎?

  秋九月楚子围宋

正传曰:「书楚子围宋,则蛮荆肆暴之罪,与宋人自取之故,皆可见矣。」夫蛮夷犯华,天下之大乱也,故圣人慎其所以御之之道,使其无间而入可也。今按左氏曰:「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而起,屦及于窒皇,劒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愚谓由是观之,楚之围宋,由宋杀其使者招之也。轻举以致其兵,则罪不专在楚矣。春秋书此,欲人考传之迹

译【周定王十一年】十三年【晋景公四年,齐顷公三年,卫穆公四年,蔡文公十六年,郑襄公九年,曹文公二十二年,陈成公三年,杞桓公四十一年,宋文公十五年,秦桓公九年,楚庄王十八年】

春季,齐国军队攻打莒国。

《正传》说:“记载齐国军队攻打莒国,是为了彰显贪婪暴怒的战争。”《左传》说:“因为莒国倚仗晋国而不侍奉齐国,所以齐国攻打它。”我认为:“莒国是弱小国家,并没有犯罪。齐国仅仅因为它侍奉晋国而不侍奉自己,就发动大军去攻打它,这叫做以强凌弱,以私报怨,难道不是贪婪暴怒的战争吗?”

夏季,楚子攻打宋国。

《正传》说:“记载楚子攻打宋国,是记录荆蛮的侵凌。”《左传》说:“因为宋国救援萧国。”君子说:“在清丘结盟时,只有宋国可以免于讨伐。”楚国凭借兵力凌驾于诸侯之上,并且灭亡了弱小的萧国,想要以此威慑中原各国并震动王室。宋国救援萧国,体恤弱小、抵御夷狄,并没有不当之处。楚国因为宋国救援萧国而攻打它,真是蛮夷扰乱华夏了。胡氏却说楚人灭亡萧国,是想胁迫宋国,诸侯害怕而一同结盟,并指责宋国人不致力于体恤百姓、巩固根本,让百姓效死忠君以应对敌人,却急于攻打陈国、进攻楚国是不对的策略,这就迟缓了。又说楚人有理由攻打宋国,所以史书称其爵位,这就错了。

秋季,发生蝗灾。

《正传》说:蝗虫是危害庄稼的害虫。

冬季,晋国杀了它的大夫先縠。

《正传》说:“记载‘晋国杀了它的大夫先縠’,是谴责擅自杀人的罪行。”《左传》说:“秋季,赤狄攻打晋国到达清地,是先縠招引他们来的。”冬季,晋国人追究邲之战失败和清地之战的责任,归罪于先縠并杀了他,全部灭了他的家族。君子说:“灾祸的到来,是自己招致的,这说的就是先縠吧?”我认为《左传》这番话,只知道丧师的罪过应当处死,是先縠自取灭亡,却不知道葵丘之盟的禁令,天子禁止擅自杀害大夫,这样做是犯罪的。大夫都是天子任命的,如果有罪,应当交给司寇审理,所以说:“只有天吏才可以杀他。”胡氏却说晋国人惩治先縠的罪过,杀他是合乎道义的,而史书称国名以杀,不除去他的官职,是因为败军的原因,是君主的过错,罪责连累到上级,这就牵强附会了。

【周定王十二年】十四年【晋景公五年,齐顷公四年,卫穆公五年,蔡文公十七年,郑襄公十年,曹文公二十三年去世,陈成公四年,杞桓公四十二年,宋文公十六年,秦桓公十年,楚庄王十九年】

春季,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孔达。

《正传》说:“记载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孔达,那么他的罪过是否得当就可以考察了。”《左传》说:“清丘之盟,晋国因为卫国救援陈国而讨伐它,派人驻留不去,说:‘罪责无处归咎,将要加兵于你们。’孔达说:‘如果有利于国家,请让我去和解。’招致罪责的原因,是我执政,而对抗大国的讨伐,将由谁来承担?我就去死吧。’春季,孔达自缢而死。卫国人因为向晋国求和而免于战祸,于是向诸侯报告说:‘我国国君有个不听话的大夫达,使我国陷入大国的讨伐,他已经伏法了,特此告知。’卫国人认为他成就了功劳【平定国家的功绩】,恢复了他儿子的家室,让他恢复职位。”我认为孔达背弃盟约、抛弃信用,导致晋军讨伐,国家几乎危亡,按兵法应当诛杀。但是大夫由天子任命,现在不经过司寇而死,所以史书这样记载。

夏季五月壬申日,曹伯寿去世。

《正传》说:“记载‘曹伯寿去世’,是记录邻国的大丧事。因为曹国派人来报丧,所以记载它。”

晋侯攻打郑国。

《正传》说:“记载晋侯攻打郑国,是彰显报复的战争。”《左传》说:“夏季,晋侯攻打郑国,是因为邲之战的缘故。”向诸侯报告,检阅军队后返回,这是中行桓子的计谋。他说:“展示军队的严整,让他们谋划后前来。”郑国人害怕,派子张【穆公孙】代替子良在楚国【子良作为人质在楚国】,郑伯前往楚国,谋划对付晋国的事。郑国因为子良有礼节,所以召他回来。胡氏说:“按照《左传》,是因为邲之战的缘故。通过比较事件来观察,知道这是报怨复仇的战争,措辞没有贬低,直接记载事实而意义自然显现。”我认为胡氏的话是对的。如果都用这种方法来观察《春秋》,那么圣人的取义就得到了,不也可以吗?

秋季九月,楚子包围宋国。

《正传》说:“记载楚子包围宋国,那么蛮荆肆意暴虐的罪过,以及宋国人自取灭亡的原因,都可以看到了。”蛮夷侵犯华夏,是天下的巨大动乱,所以圣人谨慎对待抵御他们的方法,使他们没有空隙可乘是可以的。现在按照《左传》说:“楚子派申舟出使齐国,说:‘不要向宋国借路。’也派公子冯出使晋国,不向郑国借路。申舟因为孟诸之战怨恨宋国,说:‘郑国聪明,宋国愚钝,晋国使节不会害我,那么我必死无疑。’楚王说:‘杀了你,我就攻打他们。’申舟见到楚王后出发,到达宋国,宋国人阻止他。华元说:‘经过我国而不借路,是轻视我们。轻视我们就是灭亡。杀了他们的使者,必定攻打我们;攻打我们也是灭亡。灭亡是一样的。’于是杀了申舟。楚子听说后,扔掉鞋子站起来,鞋子丢在窒皇,剑丢在寝门之外,车子丢在蒲胥之市。秋季九月,楚子包围宋国。”我认为由此看来,楚国包围宋国,是因为宋国杀了他们的使者招致的。轻举妄动以致招来敌军,那么罪过就不全在楚国了。《春秋》记载这件事,是想让人考察传文的痕迹。

而得其由,以罪宋也。胡氏曰:「宋人要结盟誓,欲以御楚,已非持国之道;轻举大众,勦民妄动,又非恤患之兵。特书救陈,以着其罪,明见伐之由也。」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凡事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易》于讼卦」:「曰君子以作事谋始。」始而不谋,必至于讼;讼而不竟,必至于师。若宋是矣。始谋不臧,至于见伐见围,几亡其国,则自取之也。春秋端本,故责宋为深。若蛮夷围中国,则亦明矣。

译从而揭示其缘由,用以归罪于宋国。胡氏说:“宋人要求结盟立誓,想要以此来抵御楚国,这已经不是治理国家的正道;轻易调动大军,劳民伤财、轻举妄动,又不是体恤患难的用兵之道。特意记载‘救陈’一事,是为了彰显宋国的罪过,清楚地显示出被讨伐的原因。”国家必定先自我招致讨伐,然后别国才会讨伐它。任何事情,开始时往往简单,临近结束时必然巨大。《易经》在讼卦中说:“君子因此做事要谋划好开端。”开始而不谋划,必然导致争讼;争讼而不解决,必然导致战争。宋国就是这样。起初谋划不善,以至于被讨伐、被围困,几乎亡国,这是自取其祸。《春秋》注重根本,所以对宋国的责备尤为深刻。如果是蛮夷包围中原国家,道理也就同样明白了。

塟曹文公

正传曰:「书塟曹文公,纪与国之大事也。诸侯五月而塟,同盟至礼也。」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正传曰:「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何以书?明是防之非礼也。曷为非礼?自为私防,一也;以臣抗君,二也。胡氏曰:「夫礼,别嫌明微,制治于未乱,自天子出者也。列国之君非王事而自相防聚,是礼自诸侯出矣。以国君而降班失列,下与外臣防;以外臣而抗尊出位,上与诸侯防,是礼自大夫出矣。君若赘旒,陪臣执命,岂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渐矣。故《易》于坤之初六曰:『驯致其道,至坚氷也。』《易》言其理,《春秋》见诸行事,若合符节,可谓深切着明矣。」

【定王十三年】十有五年【晋景六年,齐顷五年,衞穆六年,蔡文十八年,郑襄十一年,曹宣公卢元年,陈成五年,杞桓四十三年,宋文十七年,秦桓十一年,楚荘二十年】

  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正传曰:「书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着其防之非也。夫楚方围宋,以强陵弱,诸侯宜纠合以控御之,而不能,然又从而往防之,可乎?」胡氏曰:「楚子不假道于宋以啓衅端,而围之陵蔑诸侯甚矣。诸侯纵不能畏简书、攘夷狄、存先代之后、严兵固圉以为声援,犹之可也。乃以周公之裔、千乘之国,谋其不免,至于荐贿,不亦鄙乎?」若此类,圣人不徒笔之于经也。比事以观,则知晋、楚、吴、越盛衰之由,《春秋》经世之畧矣。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正传曰:「书宋人及楚人平,善其平也。春秋无义战,故为善战者服上刑。宋楚之平,罢兵息民,固圣人之所与也。」左氏曰:「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曰:「髙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荅。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牀,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谷梁曰:「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善也。人者,众辞也。平称众,上下欲之也。外平不道,以吾人之存焉,道之也。」愚谓此言是也。胡氏乃以称人为贬,二子而引善则称君,过则称己,乃责二子以实情私告以成平国之功,攘以为己善,则非也。夫二子旣受命于君,专梱外之制,则二子所为之善,皆君之善也。又既归而以实告君,不可谓欺诈矣,而以为贬,岂其然乎?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正传曰:杜氏谓潞氏赤狄之别种,子爵是也。书「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则其义利是非之辨,自见矣。左氏曰:「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欲伐之,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隽才,不如待后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隽才虽多,何补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怙其隽才而不以茂徳,兹益罪也。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徳义以事神人,而若之何待之?』晋侯从之。六月癸夘,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酆舒奔衞。衞人归诸晋,晋人杀之。愚谓由是观之,则数酆舒之罪而伐之,义也。因而灭其国,絶其宗社,虏其君主,非义也。公羊谓「潞君以为善而称子」,胡氏谓「灭而举号及氏,减见灭者之罪,而甚灭者之不仁」,则皆臆説也。又曰:「夫伐国之要,讨其罪人斯止矣。」按左氏:「潞子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则酆舒者,罪之在也。为晋

译安葬曹文公

《左传》说:“记载安葬曹文公,是记录同盟国的大事。诸侯在死后五个月安葬,这是同盟国之间最高的礼节。”

冬天,公孙归父在谷地防备齐侯

《左传》说:“公孙归父在谷地防备齐侯。”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明这种防备行为是不合礼制的。为什么说不合礼制?因为这是出于私心的防备,这是一;以臣子的身份对抗君主,这是二。胡安国说:“礼的作用,在于辨别嫌疑、明察细微,在混乱发生之前确立治理秩序,这应当源自天子。各国国君如果不是为了王事而自行互相防备聚集,这就是礼制从诸侯那里产生了。国君降低身份、失去班列,向下与外国臣子防备;外国臣子对抗尊长、越位行事,向上与诸侯防备,这就是礼制从大夫那里产生了。国君如同缀在旗帜上的飘带(无所作为),陪臣掌握政令,这难道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吗?这是逐渐演变而来的。所以《易经》在坤卦初六爻辞中说:‘逐渐推行其道,直到结成坚冰。’《易经》阐述其中的道理,《春秋》通过具体行事来体现,两者如同符节相合,可以说深刻而显明了。”

【周定王十三年】鲁宣公十五年【晋景公六年,齐顷公五年,卫穆公六年,蔡文公十八年,郑襄公十一年,曹宣公卢元年,陈成公五年,杞桓公四十三年,宋文公十七年,秦桓公十一年,楚庄王二十年】

春天,公孙归父在宋国防备楚子

《左传》说:“记载公孙归父在宋国防备楚子,是为了彰显这种防备行为的错误。当时楚国正包围宋国,以强凌弱,诸侯应当联合起来控制抵御它,却做不到,反而跟着去防备它,这可以吗?”胡安国说:“楚子不借道于宋国就挑起争端,包围宋国,对诸侯的欺凌蔑视太过分了。诸侯纵然不能畏惧王命、抵御夷狄、保存先代后裔、严兵固守边境以作为声援,也还可以理解。竟然以周公的后裔、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谋划自身无法避免的祸患,以至于进献贿赂,不也太卑鄙了吗?”像这类事情,圣人不仅仅把它写进经书。通过比较相关事件来观察,就能知道晋、楚、吴、越兴盛衰败的原因,《春秋》治理天下的方略也就明白了。

夏天五月,宋国人和楚国人讲和

《左传》说:“记载宋国人和楚国人讲和,是赞许他们讲和。《春秋》中没有正义的战争,所以善于作战的人要受最重的刑罚。宋楚讲和,停止战争、休养生息,这本来就是圣人所赞同的。”《左传》说:“宋国人派乐婴齐向晋国告急,晋侯想要救援。伯宗说:‘不行。古人有话说:‘即使鞭子很长,也打不到马的肚子。’上天正把胜利授予楚国,不能与它争锋。即使晋国强大,能违背天意吗?’谚语说:‘高低在心中,川泽容纳污秽,山林隐藏疾病,美玉隐藏瑕疵。国君包容耻辱,是天道的体现。国君您还是等待吧。’夏天五月,楚国军队准备离开宋国,申犀在楚王的马前叩头说:‘不要害怕,我知道必死,但不敢废弃王命。’楚王抛弃了他的话,无法回答。申叔时驾车说:‘让筑城的人回去耕种,宋国必定会听从命令。’楚王听从了。宋国人害怕,派华元夜里进入楚军,登上子反的床,叫醒他说:‘我国国君派我来报告困境说:‘我国已经交换孩子吃,劈开尸骨做饭。虽然如此,在城下订立盟约,有宁可让国家灭亡也不服从的。请退兵三十里,我们唯命是从。’子反害怕,与他结盟并报告楚王,退兵三十里。宋国与楚国讲和,华元作为人质。盟约说:‘我不欺骗你,你不猜疑我。’”《谷梁传》说:“平,就是成。赞许他们量力而行而返回,是好的。‘人’是众人的辞令。讲和称为众人,是因为上下都想要和平。对外讲和不合正道,因为我国人还活着,所以合乎正道。”我认为这话是对的。胡安国却认为称“人”是贬义,说两位使者引善归君、引过归己,于是责备两位使者用实情私下告知以成就讲和之功,据为己有,这是不对的。两位使者既然接受了国君的命令,专断境外事务,那么两位使者所做的善事,都是国君的善事。况且回来后已将实情告知国君,不能说是欺诈,却认为是贬义,难道是这样吗?

六月癸卯日,晋国军队灭掉了赤狄潞氏,把潞子婴儿带回来。

《左传》说:杜预认为潞氏是赤狄的分支,爵位是子爵。记载“晋国军队灭掉赤狄潞氏,把潞子婴儿带回来”,那么其中利益、是非的辨别,自然就显现出来了。《左传》说:“潞子婴儿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执政杀了她,又弄伤了潞子的眼睛。晋侯想要讨伐他,众大夫都说:‘不行。酆舒有三种杰出才能,不如等待后来的人。’伯宗说:‘一定要讨伐他。狄人有五种罪过,杰出才能再多,有什么补益?不祭祀祖先是一,嗜酒是二,抛弃仲章而夺取黎氏土地是三,虐待我们的伯姬是四,弄伤国君眼睛是五。倚仗杰出才能而不以美德修养,这就增加了罪过。后来的人,或许会恭敬奉行德义来侍奉神人,怎么能等待他们?’晋侯听从了。六月癸卯日,晋国荀林父在曲梁打败赤狄。辛亥日,灭掉潞国,酆舒逃到卫国。卫国人把他交给晋国,晋国人杀了他。”我认为由此看来,列举酆舒的罪过而讨伐他,是合乎道义的。趁机灭掉他的国家,断绝他的宗庙社稷,俘虏他的君主,是不合乎道义的。《公羊传》认为“潞君因为行善而称子”,胡安国认为“灭国却举出称号和氏,减轻被灭者的罪过,而加重灭人者不仁的程度”,这些都是主观臆测。又说:“讨伐国家的要点,惩治罪人就可以了。”根据《左传》:“潞子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执政杀了她,又弄伤了潞子的眼睛。”那么酆舒就是罪人所在。晋国

计者,执酆舒,轘诸市,立黎侯,安定潞子,改纪其政而返,则诸狄服,疆域安矣。今乃利狄之土,灭潞氏,以其君归,何义乎?此皆是也。

译谋划此事,应当是逮捕酆舒,在集市上将他车裂,拥立黎侯,安定潞子国,整顿那里的政事然后返回,这样各狄族就会臣服,边疆就会安宁了。如今却贪图狄人的土地,灭掉潞氏,把他们的国君带回来,这有什么道义呢?这些都是正确的。

秦人伐晋

正传》曰:「书秦人伐晋,着暴人之兵也。」左氏曰:「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还。及雒,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秦之力人也。」髙氏曰:「秦师伐晋,晋不报秦,今十四年矣,复来伐之者,乗晋略狄土而伐其虚也。由是观之,则乗人之虚而困人,是谓暴兵矣。其师取败,而杜囘见获也,固宜。」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正传曰:王札子者,公羊以为长庶之号也。书「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则其专杀之罪,王朝之乱,不待书「字」、「书子」而自见矣。左氏曰: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衞,卒立召襄。谷梁曰:王札子者,当上之辞也。杀召伯毛伯,不言其何也?两下相杀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矫王命以杀之,非忿怒相杀也。故曰:「以王命杀也。」以王命杀,则何志焉?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也;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胡氏曰:邢侯专杀雍子于朝,叔向以杀人不忌为贼,请施邢侯。君子以为义,王札子之罪当服此刑,而天王不能施之,无政刑矣。何以保其国而不替乎?

  秋螽

正传》曰:「书秋螽,纪灾也。」胡氏曰:「人事感于此,则物变应于彼。宣公为国,虚内以事外,去实而务华,烦于朝防、聘问、赂遗之末,而不知务其本者也。故戾气应之。六年螽,七年旱,十年大水,十有三年又螽,十有五牟复螽。府库匮,仓廪竭,调度不给,而言利尅民之事起矣。」

  仲孙蔑防齐髙固于无娄

正传曰:「无娄,公羊作牟娄,杞邑也。书仲孙蔑防齐髙固于无娄,则其失礼之非自见矣。诸侯非时私防,已非礼矣,况大夫私防乎?」胡氏曰:「礼之始失也,诸侯非王事而自相防也,无以正之,不自天子出矣。然后诸侯与大夫防,又无以正之,然后大夫与大夫防,礼亦不自诸侯出矣。田氏▯齐,六卿分晋,三家专鲁,理固然也。不能辨于早,虽欲正之,其将能乎?」

  初税畆

正传》曰:初税畆,何以书?志虐民之始也。左氏曰:非礼也。谷出不过借,以丰财也。公羊曰:初者,何?始也。税畆者,何?履畆而税也。初税畆,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履畆而税也。何讥乎始履畆而税?古者什一而借。古者曷为什一而借?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胡氏曰:孟子曰: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书初税畆者,讥宣公废助法而用税也。殷制,公田为助,助者借也。周因其法为彻,彻者通也。其实皆什一也。古者上下相亲,上之于下则曰:骏发尔私,终三十里,惟恐民食之不给也。下之于上则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恐公田之不善也。故助法行而颂声作矣。世衰道微,上下交恶,民惟私家之利而不竭力以奉公,上惟邦赋之入而不恻怛以利下,水旱防灾相继而起,公田之入薄矣,所以废助法而税畆乎?初者,志变法之始也。其后作邱甲,用田赋,至于二,犹不足,则皆宣公啓之也。故曰: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将若何?有国家者,必欲克守成法而不变,其必先务本乎?

  冬蝝生

正传》曰:「书冬蝝生,纪蕃灾也。」胡氏曰:「始生曰蝝,旣大曰螽。秋螽未息,冬又生子,灾重及民也。」而详志之,如此者,急民事,谨天灾,仁人之心,王者之务也。遇天灾而不惧,忽民事而不修,而又为繁政重赋以感之,国之危,无日矣。

  饥

正传曰:「书饥,重民食也。」胡氏曰:「春秋饥岁多矣,书于经者三,而宣公独有其二,何也?古者三年耕,余一年之畜;九年耕,余三年之食。虽有防旱,民无菜色。是岁虽螽蝝,而遽至于饥者,宣公为国务华去实,虚内事外,烦于朝防

译秦人攻打晋国

《正传》说:“记载秦人攻打晋国,是为了彰显暴虐之人的军队。”《左传》说:“秋季七月,秦桓公攻打晋国,驻扎在辅氏。壬午日,晋侯在稷地整顿军队,以掠夺狄人的土地,拥立黎侯后返回。到达雒地时,魏颗在辅氏击败秦军,俘虏了杜回,杜回是秦国的勇士。”高氏说:“秦军攻打晋国,晋国不报复秦国,至今已有十四年了,现在又来攻打,是趁晋国掠夺狄人土地而国内空虚的时候。由此看来,趁人之虚而使人困顿,这就叫做暴虐之兵。他们的军队被打败,杜回被俘,本是理所当然的。”

王札子杀害召伯、毛伯

《正传》说:“王札子,公羊学派认为这是长庶子的称号。记载‘王札子杀害召伯、毛伯’,那么他专擅杀人的罪行,以及周王室的混乱,不需要记载‘字’、记载‘子’就自然显现了。”《左传》说:“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夺政权,派王子捷杀害了召戴公和毛伯卫,最终拥立了召襄。”《谷梁传》说:“王札子,是尊称上位的说法。杀害召伯、毛伯,不说他为什么?这是两个下级互相杀害。两个下级互相杀害,《春秋》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他是假借王命来杀害他们,不是因愤怒而互相杀害。所以说:‘假借王命杀害。’假借王命杀害,那么为什么要记载?因为天下的主宰是上天;继承上天意志的是君主。君主所拥有的是天命。作为臣子却侵犯君主的命令而使用它,这是不臣;作为君主却失去了命令,这是不君。君主不像君主,臣子不像臣子,这就是天下倾覆的原因。”胡氏说:“邢侯在朝廷专擅杀害雍子,叔向认为杀人无所顾忌是贼,请求处死邢侯。君子认为这是正义的,王札子的罪行应当服此刑,但天王不能施加刑罚,这就没有政令刑罚了。怎么能保住国家而不衰败呢?”

秋季蝗虫

《正传》说:“记载秋季蝗虫,是记录灾害。”胡氏说:“人事在此感应,那么物候的变化就会在那里应验。宣公治理国家,空虚内部以侍奉外部,舍弃实质而追求虚华,烦扰于朝会盟会、聘问、贿赂馈赠等末节,却不知道致力于根本。所以戾气相应而生。六年蝗灾,七年大旱,十年大水,十三年又发生蝗灾,十五年再次发生蝗灾。府库匮乏,粮仓枯竭,调度供应不上,于是言利刻民的事情就兴起了。”

仲孙蔑在无娄与齐国高固相会

《正传》说:“无娄,公羊学派作牟娄,是杞国的城邑。记载仲孙蔑在无娄与齐国高固相会,那么他失礼的错误就自然显现了。诸侯非时私下相会,已经不合礼了,何况大夫私下相会呢?”胡氏说:“礼制开始败坏时,诸侯不为王事而互相盟会,无法纠正,不再出自天子了。然后诸侯与大夫相会,又无法纠正,然后大夫与大夫相会,礼制也不再出自诸侯了。田氏取代齐国,六卿瓜分晋国,三家专权鲁国,道理本来就是这样的。不能在早期辨别,即使想纠正,又能做到吗?”

初次按亩征税

《正传》说:“初次按亩征税,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记录虐害百姓的开始。”《左传》说:“不合礼制。谷物产出不过借,是为了使财富丰足。”《公羊传》说:“初,是什么意思?开始。税亩,是什么意思?按亩征税。初次按亩征税,为什么记载?表示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按亩征税。为什么讥讽开始按亩征税?古代实行十分之一的借法。古代为什么实行十分之一的借法?十分之一,是天下的中正之道。多于十分之一,是大桀、小桀;少于十分之一,是大貉、小貉。十分之一,是天下的中正之道。实行十分之一,颂声就兴起了。”胡氏说:“孟子说:耕种的人实行助法而不征税,那么天下的农夫都会喜悦而愿意在他的田野耕种。记载初次按亩征税,是讥讽宣公废除助法而采用税法。殷代的制度,公田实行助法,助就是借。周代沿袭其法实行彻法,彻就是通。其实都是十分之一。古代上下相亲,上级对下级说:‘加速耕种你的私田,直到三十里,惟恐百姓粮食不够。’下级对上级说:‘雨水滋润我的公田,进而滋润我的私田,惟恐公田收成不好。’所以助法实行而颂声兴起。世道衰微,上下交恶,百姓只图私家之利而不竭力奉公,上级只图国家赋税收入而不怜悯百姓以利下,水旱灾害相继而起,公田的收入微薄了,所以废除助法而按亩征税吗?初,是记录变法之始。其后作邱甲,用田赋,直到加倍,仍然不足,这都是宣公开启的。所以说:立法于廉洁,其弊端尚且贪婪;立法于贪婪,那将如何?有国家的人,一定要恪守成法而不改变,那一定要先致力于根本吗?”

冬季蝝虫出生

《正传》说:“记载冬季蝝虫出生,是记录繁多的灾害。”胡氏说:“刚出生叫蝝,长大叫螽。秋季的蝗虫未息,冬季又生出蝝虫,灾害严重波及百姓。”而详细记载,像这样,是急于民事,谨慎对待天灾,这是仁人的心意,王者的事务。遇到天灾而不恐惧,忽视民事而不修治,又施行繁政重赋来感应它,国家的危险,就没有日子了。

饥荒

《正传》说:“记载饥荒,是重视百姓的粮食。”胡氏说:“春秋时期饥荒的年份很多,记载在经上的只有三次,而宣公独占两次,为什么呢?古代三年耕种,剩余一年的积蓄;九年耕种,剩余三年的粮食。虽然有旱灾,百姓也没有菜色。这一年虽然有蝗虫蝝虫,却迅速到了饥荒的地步,是因为宣公治理国务,追求虚华舍弃实质,空虚内部侍奉外部,烦扰于朝会

聘问赂遗之末,而不敦其本。府库竭矣,仓廪匮矣,水旱螽蝝,天降饥馑,亦无以振业贫乏矣。经所以独两书饥,以示后世为国之不可不敦本也。」

译在聘问馈赠的细枝末节上耗费,却不注重根本。府库已经枯竭,粮仓已经空虚,又遭遇水旱蝗灾,上天降下饥荒,也没有办法赈济救济贫困的人了。《春秋》之所以单独两次记载“饥荒”,是为了向后世表明治理国家不能不注重根本的道理。

【定王十四年】十有六年【晋景七年,齐顷六年,衞穆七年,蔡文十九年,郑襄十二年,曹宣二年,陈成六年,杞桓四十四年,宋文十八年,秦桓十二年,楚荘二十一年】

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正传曰:「甲氏者,赤狄之种。胡氏以为潞之余种,畱吁其残邑也。书灭赤狄甲氏及留吁,其罪不待称人而自见矣。圣人之治夷狄,治之以不治,攘之而已矣。灭之则有贪残之罪矣。」左氏曰:「晋士防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留吁之属】三月,献狄俘。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防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羊舌职曰:「吾闻之,禹称善人,不善人逺,此之谓也。」愚谓观此,则士防可谓贪残之兵矣,而反以为功,岂非惑耶?胡氏曰:「伯禽征徐夷,东郊旣开而止;宣王伐玁狁至于太原而止;武侯征戎泸,服其渠帅而止。必欲尽殄灭之,无遗种,岂仁人之心,王者之事乎?」愚谓此説是矣。至于又谓士防所以贬而称人,则惑也。盖人者,他国国史称之之词,仲尼岂肯擅夺大夫之爵乎?

  夏成周宣榭火

正传曰:「成周,公羊以为东周是也。」书成周宣榭火,纪王室之灾变也。周来报,故书之。左氏曰:「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胡氏曰:「成周,天子之东都;宣榭,宣王之庙也。」按吕大临《考古图》有「▯敦【音对】者,称「王格于宣榭,呼内史策命▯」,是知宣榭者,宣王之庙也。古者爵有徳,禄有功,必于太庙,示不敢专也。榭者,射堂之制,其堂无室,以便射事,故凡无室者皆谓之榭。宣王之庙谓之榭者,其庙制如榭也。宣榭火,何以书?以宗庙之重,书之也。贵戚专杀大臣,而天子不讨,王室不复能中兴矣。人火之,天所以见戒乎?

  秋郯伯姬来归

正传曰:「来归者,大归也。」左氏所谓「出是也」。书「郯伯姬来归」,纪人伦之大变也。胡氏曰:「内女出,书之策者,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淫辟之罪多矣。复相弃背,丧其配耦。《氓》之诗所以刺衞,日以衰薄;室家相弃,『中谷有蓷』,所以闵《周易》叙《咸》《恒》为下经首。《春秋》内女出,夫人归,凡男女之际,详书于策,所以正人伦之本也。其防微矣。」

  冬大有年

正传曰:「大有年,谷梁以为五谷大熟之称,书『大有年』,幸之也。夫以宣公之无道,乱伦逆理,厚税虐民,螽蝝频生,饥馑荐臻,固其所也。而乃大有年焉,非幸耶?故《春秋》书以幸之。」胡氏云:「程氏曰:『大有年,记异也。』旱干水溢,饥馑荐臻者,灾也;山崩地震,彗孛飞流者,异也;景星甘露,醴泉芝草,百谷顺成者,祥也。『大有年』上瑞矣,何以为记异乎?凡灾异庆祥,皆人为所感,而天以其类应之者也。人事顺于下,则天气和于上。宣公弑立,逆理乱伦,水旱螽蝝饥馑之变,相继而作,史不絶书,宜也。独于是冬乃大有年,所以为异乎?夫有年、大有年,一耳。古史书之则为祥,仲尼笔之则为异,此言外微防,非圣人莫能修之者也。愚谓古史之书,仲尼之笔,一也。圣人观鲁史而有感焉,故存之耳。」

【定王十五年】十有七年【晋景八年,齐顷七年,衞穆八年,蔡文二十年卒,郑襄十三年,曹宣三年,陈成七年,杞桓四十五年,宋文十九年,秦桓十三年,楚荘二十二年】

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丁未,蔡侯申卒。

正传》曰:「何以书?纪与国之大故也。二国来赴,故史书之。圣人存之,以示有吊赙防塟之礼焉。」

  夏塟许昭公塟蔡文公

正传曰:「书塟许昭公、塟蔡文公,两志防塟之礼也。」胡氏曰:「卒书名,赴而得礼记之详也。塟而不月,其畧在内。宣公为国务华,而无忠信诚慤之心,计利而不知礼义,邦交之实,哀死送终,独厚于齐,而利害不切其身者,皆阙如也。大则薄其君亲,次则忽于盟王,其又次若秦、若衞、若滕,虽来告讣,怠于礼而不防也

译【周定王十四年】鲁宣公十六年【晋景公七年,齐顷公六年,卫穆公七年,蔡文公十九年,郑襄公十二年,曹宣公二年,陈成公六年,杞桓公四十四年,宋文公十八年,秦桓公十二年,楚庄王二十一年】

春季周历正月,晋国人灭掉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

《正传》说:“甲氏,是赤狄的部族。胡安国认为他们是潞氏的残余部族,留吁是他们的残存城邑。史书记载‘灭赤狄甲氏及留吁’,其罪过不必等到称‘人’才显现出来。圣人治理夷狄,是用‘不治理’的方式来治理,只是排斥他们罢了。如果灭掉他们,就有贪婪残暴的罪过了。”《左传》说:“晋国士燮率领军队灭掉了赤狄的甲氏、留吁和铎辰【留吁的附属】。三月,献上了狄人的俘虏。晋侯向周天子请求,戊申日,天子用黻冕任命士燮担任中军将,并且担任太傅。这时晋国的盗贼逃奔到秦国。羊舌职说:‘我听说,禹称赞好人,不好的人就会远离,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我认为观察这件事,那么士燮可以说是贪婪残暴的将领,反而被当作功劳,难道不是糊涂吗?胡安国说:‘伯禽征讨徐夷,东郊已经开辟就停止了;宣王讨伐玁狁,到达太原就停止了;武侯征讨戎泸,降服了他们的首领就停止了。一定要彻底消灭他们,不留遗种,这难道是仁人的心意、王者做的事吗?’我认为这个说法是对的。至于又说士燮之所以被贬称‘人’,则是糊涂的。因为‘人’是他国史官称呼晋国人的用词,孔子怎么会擅自剥夺大夫的爵位呢?”

夏季,成周宣榭发生火灾。

《正传》说:“成周,公羊传认为是东周,这是对的。”史书记载成周宣榭发生火灾,是记录王室的灾变。周王室来报告,所以史书予以记载。《左传》说:“是人放的火。”凡是火灾,人放的火叫“火”,天灾引起的火叫“灾”。胡安国说:“成周,是天子的东都;宣榭,是宣王的宗庙。”根据吕大临《考古图》中有“〇敦【音对】”,上面写着“王来到宣榭,呼唤内史策命〇”,由此知道宣榭是宣王的宗庙。古代授予爵位给有德之人,授予俸禄给有功之人,一定在太庙进行,表示不敢专断。榭,是射堂的形制,它的厅堂没有内室,以便射箭行事,所以凡是无内室的都叫榭。宣王的宗庙叫榭,是因为它的宗庙形制像榭。宣榭发生火灾,为什么要记载?因为宗庙重要,所以记载。贵戚专权杀害大臣,而天子不讨伐,王室不能再中兴了。是人放的火,这是上天用来示警吗?

秋季,郯国的伯姬被休弃回国。

《正传》说:“来归,就是被休弃回国。”《左传》所说的“出”就是这个意思。史书记载“郯伯姬来归”,是记录人伦的重大变故。胡安国说:“鲁国的女子被休弃,记载在简策上,是因为男女同居,是人伦的大纲。婚姻礼仪废弛,那么夫妇之道就痛苦,淫乱邪僻的罪过就多了。互相抛弃,丧失配偶。《氓》这首诗用来讽刺卫国,日益衰败薄情;家庭互相抛弃,《中谷有蓷》用来哀怜。《周易》将《咸》《恒》列为下经之首。《春秋》记载鲁国女子被休弃、夫人回国,凡是男女关系的事,详细记载在简策上,是为了端正人伦的根本。这是防微杜渐啊。”

冬季,大丰收。

《正传》说:“大有年,谷梁传认为是五谷大熟的称呼,记载‘大有年’,是庆幸。凭着宣公的无道,乱伦逆理,重税虐民,蝗虫频繁发生,饥荒接连到来,本来就是这样的。却大丰收,不是庆幸吗?所以《春秋》记载以表示庆幸。”胡安国说:“程颐说:‘大有年,是记录异常。’旱灾水灾,饥荒接连到来,是灾;山崩地震,彗星流星,是异;景星甘露,醴泉芝草,百谷顺成,是祥。‘大有年’是上等的祥瑞,为什么说是记录异常呢?凡是灾异庆祥,都是人为所感应,而天以其同类回应。人事在下面顺从,那么天气在上面调和。宣公弑君自立,逆理乱伦,水旱蝗虫饥荒的变故,相继发生,史官不断记载,是应该的。唯独在这个冬天大丰收,所以说是异常吗?有年、大有年,是一样的。古代史书记载就是祥瑞,孔子笔削就是异常,这是言外微妙的防范,不是圣人不能修撰的。我认为古代史书的记载,孔子的笔削,是一样的。圣人观察鲁国史书而有感慨,所以保留下来。”

【周定王十五年】鲁宣公十七年【晋景公八年,齐顷公七年,卫穆公八年,蔡文公二十年去世,郑襄公十三年,曹宣公三年,陈成公七年,杞桓公四十五年,宋文公十九年,秦桓公十三年,楚庄王二十二年】

春季周历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许男锡我去世。○丁未日,蔡国国君蔡侯申去世。

《正传》说:“为什么要记载?记录盟国的大变故。两国来报丧,所以史官记载。圣人保留下来,以显示有吊唁、赠赙、防丧、安葬的礼仪。”

夏季,安葬许昭公,安葬蔡文公。

《正传》说:“记载安葬许昭公、安葬蔡文公,是两件事都记录安葬的礼仪。”胡安国说:“去世时记载名字,是因为报丧符合礼仪,记载得详细。安葬不记载月份,是因为简略在内部。宣公处理国务追求浮华,而没有忠信诚恳的心,计算利益而不知道礼义,邦交的实质,哀悼死者送终,唯独对齐国厚待,而利害关系不切身的人,都缺失礼仪。大的方面薄待君亲,次方面忽视盟主,再其次像秦国、卫国、滕国,虽然来报丧,怠慢礼仪而不防范。”

。」比事以亲义自见矣。

  六月癸夘日有食之

译。通过比较同类事物,亲疏尊卑的道义自然显现了。

六月癸夘日发生了日食。

正传曰:「书日有食之,纪天变也。』圣人示人君克谨天戒之道焉。」

己未,公防晋侯、衞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正传曰:「书公防晋衞曹邾同盟于断道,志同心也。」左氏曰:「晋侯使郤克徴防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献子先归,使栾京庐待命于齐,曰:『不得齐事,无复命矣。』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齐侯使髙固、晏弱、蔡朝、南郭偃防及敛盂,髙固迯归。夏,防于断道,讨贰也。程子曰:「诸国同心欲伐齐,故书同盟。」胡氏曰:「书同盟者,志同欲也。大国率之,小国畏威而从命,非同欲也;小国诉之,大国勉强而应焉,非同欲也。若断道之盟,诸侯同日谋欲伐齐,释其愤怒,非有不得已而要之者也。或以为防同天子之事,筑宫为坛,设方明,如方岳之盟,故书同,疑其説之误矣。」

  秋公至自防

正传》曰:「书公至自防,谨出告返面之义也。」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卒

正传曰:「公弟,公母弟也。叔▯其字。书「公弟叔▯卒」,纪贤者之正终也。谷梁曰:「其曰「公弟叔▯」,贤之。其贤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非之则胡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与之财则曰:我足矣。织屦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以取贵乎《春秋》。」愚谓「弟叔▯」者,自是书其实,谓其弟字叔▯卒耳。胡氏又有称「弟得弟道,称字贤也」之説,则益支矣。

【定王十六年】十有八年【晋景九年,齐顷八年,衞穆九年,蔡景公固元年,郑襄十四年,曹宣四年,陈成八年,杞桓四十六年,宋文二十年,秦桓十四年,楚荘二十三年卒】

  春晋侯衞世子臧伐齐

正传曰:「书晋侯、衞世子臧伐齐,着私愤讨贰之兵也。」郤克怨齐,是谓愤矣;髙固迯归,是谓贰矣。左氏曰:「晋侯、衞大子臧伐齐,至于阳谷。齐侯防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彊为质于晋。晋师还,蔡朝南郭偃迯归。」胡氏曰:「保国以礼为本者也。齐顷公不谨于礼,自己致冦,所谓『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矣。诸侯上卿皆执国命,取必于其君,以行其克伐怨欲之私,故盟于断道,师于阳谷,大战于鞍,逞其志而后止。春秋详书于策,见伐与伐者之罪,皆可以为鉴矣。」

  公伐杞

止传》曰:“书公伐杞,则陵弱之罪见矣。”语曰:“惟仁者为能以大字小,故曰小邦怀其徳。匪徳之务,小邦不怀,则兴兵伐之,岂仁者之君乎?”髙氏曰:“杞自文十六年来朝,不复至,故伐之。已不修徳而欲人朝,已亦不思之甚矣。”

  夏四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义见于前。」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正传曰:「书邾人戕鄫子于鄫,则戕人者与见戕者皆不能无罪矣。」夫邾子戕人之君,则为盗贼之行;鄫子见戕于人,则其君臣素无保衞之图,皆无道矣。○胡氏曰:「戕者,残贼而杀之也;于鄫者,刺臣子不能救君难也。」夷貉无城郭、宫室、百官有司,单车使者直造其庐帐,虏其酋长者,则有之矣。中国则重门击柝,防陛等威,侍衞守御之严,奚至于坐使其君为邾人残贼杀之而莫御乎?邾人葢尝执鄫子用之,则不共戴天之世雠也。既不能复,又使邾人得造其国都而戕杀其君,「曰于鄫」者,所以深责鄫之臣子至此极也。

  甲戌楚子旅卒

正传曰:「楚子旅书卒,以其与盟也,故卒之。」谷梁曰:「夷狄不卒,卒少进也。」胡氏以为楚僣称王,而称子者,仲尼笔之非也。夫楚之称王,楚国之人称之耳,其书子者,鲁史则然也,何待仲尼之笔改之乎?

  公孙归父如晋

正传曰:「书公孙归父如晋,见其聘之非礼也。夫朝聘以时,邦交之礼也。今归父聘晋,将以除三桓,岂朝聘之正乎?」观左氏曰:「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夫以谋去三桓而聘,则是聘也,岂诚心直

译《正传》说:“《春秋》记载‘日有食之’,是记录天象变异。这是圣人向君主展示能够谨慎对待上天警戒的方法。”

己未日,鲁公与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盟。

《正传》说:“《春秋》记载鲁公与晋、卫、曹、邾在断道结盟,是记录大家同心同德。”《左传》说:“晋侯派郤克向齐国索取赔偿,齐顷公让妇女隔着帷帐观看,郤克登上台阶,妇女们在房里嘲笑他,郤克愤怒,出来发誓说:‘如果不能报复此事,我绝不渡过黄河。’郤克先回国,派栾京庐在齐国等待命令,说:‘如果不办成齐国的事,就不回来复命。’郤克回国后,请求讨伐齐国,晋侯不答应;请求率领自己的私属军队,晋侯还是不答应。齐侯派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参加断道之盟,高固逃回齐国。夏天,在断道结盟,是为了讨伐背叛者。程子说:‘各国同心想要讨伐齐国,所以记载为结盟。’胡氏说:‘记载结盟,是记录共同的意愿。如果是大国率领,小国畏惧威势而服从,那不是共同的意愿;如果是小国申诉,大国勉强响应,也不是共同的意愿。像断道之盟,诸侯在同一天谋划想要讨伐齐国,发泄愤怒,不是有不得已而被迫要求的。有人认为结盟是天子的事情,筑宫设坛,设立方明,如同方岳之盟,所以记载为‘同’,我怀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秋天,鲁公从断道回来。

《正传》说:“《春秋》记载鲁公从断道回来,是谨慎地体现出国君出访告知、返回面见天子的礼义。”

冬天十一个月壬午日,鲁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正传》说:“公弟,是指鲁公的同母弟弟。叔肸是他的字。记载‘公弟叔肸去世’,是记录贤者正当的终局。《谷梁传》说:‘称他为‘公弟叔肸’,是认为他贤德。为什么认为他贤德呢?因为他反对宣公的弑君行为。既然反对,为什么不离开呢?回答说:因为他们是兄弟。离开又能去哪里呢?如果给他财物,他就说:我足够了。他编织草鞋为生,终身不吃宣公的俸禄。君子认为这是通达恩义,因此在《春秋》中受到尊崇。’我认为‘弟叔肸’,只是如实记载,意思是他的弟弟字叔肸去世了。胡氏又有‘弟弟符合弟道,称字表示贤德’的说法,那就更加支离破碎了。”

【周定王十六年】鲁襄公十八年【晋景公九年,齐顷公八年,卫穆公九年,蔡景公固元年,郑襄公十四年,曹宣公四年,陈成公八年,杞桓公四十六年,宋文公二十年,秦桓公十四年,楚庄王二十三年去世】

春天,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

《正传》说:“《春秋》记载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是彰显出于私愤讨伐背叛者的军队。”郤克怨恨齐国,这就是愤;高固逃回齐国,这就是背叛。《左传》说:“晋侯、卫太子臧讨伐齐国,到达阳谷。齐侯与晋侯在缯地结盟,把公子强作为人质送给晋国。晋军撤退,蔡朝、南郭偃逃回齐国。”胡氏说:“保卫国家以礼法为根本。齐顷公不谨慎于礼法,自己招致寇难,所谓‘国家必定先自我毁灭,然后别人才会讨伐它’。诸侯的上卿都掌握国家命脉,向君主索取必达的目的,以实行他们克伐怨欲的私心,所以在断道结盟,在阳谷驻军,在鞍地大战,逞遂其志才停止。《春秋》详细记载在史册上,显示讨伐者与被讨伐者的罪过,都可以作为鉴戒。”

鲁公讨伐杞国。

《正传》说:“《春秋》记载鲁公讨伐杞国,那么欺凌弱小的罪过就显现了。”古语说:“只有仁者能够以大带小,所以说小国怀恋其德行。如果不致力于德行,小国不怀恋,就兴兵讨伐,这难道是仁者的君主吗?”高氏说:“杞国自从鲁文公十六年来朝后,就不再来了,所以讨伐它。自己不修养德行却想要别人来朝见,自己也太不思量了。”

夏天四月。

《正传》说:“没有大事也记载,时令和月份的义理在前面已经体现。”

秋天七月,邾人在鄫地杀害了鄫子。

《正传》说:“《春秋》记载邾人在鄫地杀害鄫子,那么杀害别人的人与被杀害的人都不能没有罪过。”邾子杀害别国君主,就是盗贼的行为;鄫子被杀害,说明他的君臣平时没有保卫国家的谋划,都是无道的。胡氏说:“戕,是残害杀死的意思;‘于鄫’,是指责臣子不能救援君主的危难。”夷狄没有城郭、宫室、百官有司,单车使者直接到达他们的庐帐,俘虏他们的酋长,是有的。中国则重门击柝,台阶等级威严,侍卫守御严格,怎么会坐视他们的君主被邾人残害杀死而无法抵御呢?邾人曾经拘捕鄫子使用他,那就是不共戴天的世仇。既然不能报复,又让邾人得以进入他们的国都而杀害他们的君主,‘曰于鄫’,是用来深深责备鄫国的臣子到了极点。

甲戌日,楚子旅去世。

《正传》说:“楚子旅记载去世,是因为他参与了盟会,所以记载他的去世。”《谷梁传》说:“夷狄不记载去世,记载去世是稍微进步的表现。”胡氏认为楚僭越称王,而称子,是孔子笔削的错误。楚称王,只是楚国的人称他王,记载为子,是鲁国史官本来就这样的,哪里需要孔子笔削改动呢?

公孙归父出使晋国。

《正传》说:“《春秋》记载公孙归父出使晋国,是显示他出使不合礼法。朝聘按时进行,是邦交之礼。现在归父出使晋国,是为了铲除三桓,这难道是朝聘的正道吗?”看《左传》说:“公孙归父因为襄仲拥立鲁公而受宠,想要铲除三桓以壮大公室,与鲁公谋划后出使晋国,想要借晋国人的手铲除三桓。”因为谋划铲除三桓而出使,那么这出使,难道是诚心直

道哉?胡氏曰:「宣公因齐得国,故刻意事之,虽易世犹未怠也。及顷公不能谨礼,怒晋,鲁上卿而郤克当国,决策讨之。晋方强盛,齐少懦矣。于是背齐而事晋,其于邦交以利为向背,无忠信诚慤之心者也。」按左氏:「归父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夫轻于背与国,易于谋大家,而不知其本,未有能成而无悔也。然则公室不可张乎?务引其君当道,正心以正朝廷礼乐刑政,自己出也,其庶几乎?必欲倚外援以去之,是去疥▯而得腹心之疾也,庸愈哉?

译道在哪里呢?胡氏说:“鲁宣公因为齐国的帮助才得到君位,所以刻意侍奉齐国,即使朝代更替也没有懈怠。等到齐顷公不能谨慎守礼,激怒了晋国,而鲁国上卿郤克执掌国政,决意讨伐齐国。当时晋国正强盛,齐国稍显懦弱。于是鲁国背弃齐国而侍奉晋国,他在邦交上以利益作为亲近或疏远的标准,没有忠信诚恳之心。”查《左传》记载:“归父想要除掉三桓以壮大公室,与宣公谋划后出使晋国,想借晋国人之手除掉他们。”轻易背弃盟国,容易图谋权贵之家,却不知根本所在,这样的人没有能够成功且没有后悔的。那么公室就不能壮大吗?致力于引导君主走上正道,端正内心以端正朝廷,使礼乐刑政都从自己这里发出,这才差不多吧?一定要依靠外援来除掉他们,这是去除了皮肤上的疥癣却得了心腹之疾,难道更好吗?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正传曰:「路寝者,谷梁以为正寝也。书公薨于路寝,志正终也。夫以正始者,以正终,正也;以不正始者,得以正终,非正也。故桓公弑立,则毙于齐,正也;宣公亦弑立,而获正终,非正也。」春秋书之,圣人之情可见矣。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正传曰:「书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善归父之毕使,罪成公奔之之亟也。」左氏曰:「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适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遂逐东门氏。子家还及笙坛,帷复命于介。既复命,▯括髪即位,哭三踊而出,遂奔齐。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胡氏曰:「仲尼称孟荘子之孝,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又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夫仁人孝子,于其父之臣,非有大不可,如晋悼公于夷羊五之属,必存始终进退之礼而不遽也。归父以君命出使,未返而君薨,在聘礼有执圭复命于殡之文,升自西阶,子臣皆哭,情亦戚矣。今宣公犹未殡,而东门氏逐,忍乎哉?「书曰:「归父还自晋」者,已毕事之词也。至笙遂奔齐者,罪成公君臣死君而忘父,逐之亟也。谷梁子曰:「捐殡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亦奔父也,得经意矣。」君薨家遣,方寸宜亦乱,而造次颠沛不失礼焉,非志于仁者弗能也。词繁而不杀,归父之善自着矣。比事以观,则见当国者有无君之心,此《春秋》所以作,不可不察也。

  春秋正传卷二十一

<经部,春秋类,春秋正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二十二明湛若水撰成公【名黑肱宣公子母穆姜在位十八年】

【定王十七年】元年【晋景十年,齐顷九年,防穆十年,蔡景二年,郑襄十五年,曹宣五年,陈成九年,杞桓四十七年,宋文二十一年,秦桓十五年,楚共王审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正传》曰:「书『春王正月,公即位』,正始也。」

  二月辛酉塟我君宣公

正传曰:「书『辛酉葬我君宣公』,纪国之大事也。志礼也,送死人之大事也。诸侯五月而葬,礼也。」

  无冰

正传曰:「书无冰,纪异也。」二月系于春者,周正建子,则子丑寅皆春也。春二月,丑月也,即夏之十二月也。则时与月皆易明矣。丑月宜寒,而水乃无冰,是阳不闭而常燠,则为灾异矣。胡氏曰:「寒极而无冰者,常燠也。」按《洪范传》曰:「豫,恒燠,若此政事舒缓,纪纲纵弛之象。」成公幼弱,政在三家,公室不张,其象已见,故当固阴沍寒而常燠应之。古者,日在北陆而藏氷,献羔而启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氷皆与焉,此亦燮调愆伏之一事也。今既寒而燠,遂废凌人之职。然策书所载,皆经邦大训,人有微而不登其姓名,事有小而不记其本末,雨雹氷雪,何以悉书?天人一理也,万物一气也。观于阴阳寒暑之变,以察其消息盈虚,此制治于未乱,慎于微之意也。每慎于微,然后王事备矣。愚谓胡氏所谓「既寒而燠」者,惟子丑两月为然,若至寅夘两月,则寒过而燠无氷为常事矣。此亦可以见时月皆改之证也。

  三月作丘甲

正传曰:「书三月作丘甲,纪重赋也。」左氏曰:「为齐难,故作丘甲。」胡氏曰:「作丘甲,益兵也。」古者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地方八里,旁加一里为成。所取于民者,出长毂一乗。此司马法一成之赋也。为齐难,作丘甲,益兵备敌,重困农民,非为国之道。唐太宗问李靖:「楚广与周制如何?」靖曰:「周制一乗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共七十五人。然则一丘所出十有八人,积四丘而具一乗耳。今作丘甲者,即丘出一甲,是一甸之中共百人为兵矣。则未知其所作者,三甸而增一乗乎?每乗而增一甲乎?」鲁至昭公时,尝搜于红,革车千乗,则计甸而增乗,未可知也。楚人二广之法,一乗至用百有五十人,则鲁每乗而增一甲

译冬十月壬戌,鲁成公在路寝去世。

《正传》说:“路寝,谷梁子认为是正寝。记载‘公薨于路寝’,是为了表明他得以正终。以正道开始的人,能以正道结束,这是合乎正道的;以非正道开始的人,却能以正道结束,这就不合乎正道了。所以桓公是被弑杀后立为君的,最终死在齐国,这是合乎正道的;宣公也是被弑杀后立为君的,却得以正终,这就不合乎正道了。”《春秋》这样记载,圣人的情感意图就可以看出来了。

归父从晋国回来,到了笙地,于是逃奔到齐国。

《正传》说:“记载‘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是称赞归父完成了使命,谴责成公让他逃亡得太急促。”《左传》说:“冬天,成公去世。季文子在朝廷上说:‘让我杀害嫡子而立庶子,从而失去大国援助的,是仲孙。’臧宣叔发怒说:‘当时不能治理他,后来的人有什么罪?你想除掉他,我答应你,就除掉他吧。’于是驱逐了东门氏。子家(归父)回到笙坛,在帷帐中向副使复命。复命后,束发即位,哭了三踊才出来,于是逃奔到齐国。经文说:‘归父还自晋’,是称赞他。”胡氏说:“孔子称赞孟庄子孝顺,他不改变父亲的臣属和父亲的政策,这是难能可贵的。又说:‘三年不改变父亲的道,可以说是孝了。’仁人孝子,对于父亲的臣属,如果没有大的不可容忍之处,像晋悼公对待夷羊五那样,一定要保持始终进退的礼节而不急躁。归父奉君命出使,尚未返回而君主去世,在聘礼中有拿着玉圭向灵柩复命的规定,从西阶上去,儿子和臣子都哭泣,情感也是悲痛的。现在宣公还没有入殓,而东门氏就被驱逐,难道不残忍吗?”经文说:“归父还自晋”,是已经完成事务的措辞。“至笙遂奔齐”,是谴责成公君臣为了君主而忘记父亲,驱逐得太急促了。谷梁子说:“抛弃灵柩而让父亲的使者逃亡,这也是让父亲逃亡,符合经文的意旨。”君主去世,家中遣散,内心应当也是混乱的,但在仓促困顿中不失礼节,不是立志于仁德的人是做不到的。文辞繁复而不删减,归父的善行就自然显扬了。通过比较事情来观察,就能看出当权者有无视君主的心,这就是《春秋》之所以作的原因,不可不仔细考察。

《春秋正传》卷二十一

<经部,春秋类,春秋正传》>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二十二 明 湛若水 撰 成公【名黑肱,宣公之子,母亲是穆姜,在位十八年】

【周定王十七年】元年【晋景公十年,齐顷公九年,邾穆公十年,蔡景侯二年,郑襄公十五年,曹宣公五年,陈成公九年,杞桓公四十七年,宋文公二十一年,秦桓公十五年,楚共王审元年】

春季周历正月,成公即位。

《正传》说:“记载‘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为了端正开始。”

二月辛酉,安葬我们的国君宣公。

《正传》说:“记载‘辛酉葬我君宣公’,是记录国家的大事。表明礼节,送死人是国家的大事。诸侯五月下葬,这是礼节。”

没有结冰。

《正传》说:“记载‘无冰’,是记录异常现象。”二月系于春季,是因为周历以建子为正月,那么子、丑、寅三个月都属于春季。春季二月,是丑月,也就是夏历的十二月。这样时节和月份就都容易明白了。丑月应当寒冷,而水却没有结冰,这是阳气不闭藏而经常温暖,就构成了灾害异常了。胡氏说:“寒冷到了极点却没有结冰,这是经常温暖的表现。”根据《洪范传》说:“豫,经常温暖,像这样政事舒缓,纲纪松弛的现象。”成公年幼软弱,政权掌握在三家手中,公室不兴盛,这种现象已经显现,所以当应该固阴闭寒的时候,却出现了经常温暖的应验。古时候,太阳在北陆时储藏冰块,进献羔羊时开启朝廷的禄位,宾客饮食、丧礼祭祀,冰块都参与其中,这也是调和阴阳、纠正偏差的一件事。现在既然寒冷却温暖,就废除了凌人的职务。然而策书所记载的,都是治理国家的重大训诫,人有微小的过错而不登记姓名,事有小的而不记录始末,雨雹冰雪,为什么都要详细记载?天和人是一个道理,万物是一股气。观察阴阳寒暑的变化,来考察它们的消长盈虚,这是在混乱之前制定治理措施,在细微之处谨慎的意图。每次都在细微之处谨慎,然后王事就完备了。我认为胡氏所说的“既寒而燠”,只有子、丑两个月是这样,如果到了寅、卯两个月,那么寒冷过去而温暖无冰就是常事了。这也可以作为时节和月份都改变的证据。

三月制作丘甲。

《正传》说:“记载‘三月作丘甲’,是记录加重赋税。”《左传》说:“因为齐国的威胁,所以制作丘甲。”胡氏说:“制作丘甲,是增加兵力。”古时候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地方八里,旁边加一里为成。向百姓征收的,是出一辆长毂战车。这是《司马法》中成一成的赋税。因为齐国的威胁,制作丘甲,增加兵力防备敌人,严重困苦农民,这不是治理国家的方法。唐太宗问李靖:“楚国的广与周制的制度如何?”李靖说:“周制一辆战车步兵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共七十五人。那么一丘所出的十八人,积累四丘才具备一辆战车。现在制作丘甲,就是一丘出一甲,是一甸之中共有百人当兵了。那么不知道他所增加的,是每三甸增加一辆战车呢?还是每辆战车增加一甲呢?”鲁国到了昭公时,曾经在红地搜求,革车千乘,那么计算甸而增加战车,还不可知。楚人二广的法度,一辆战车用到一百五十人,那么鲁国每辆战车增加一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