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日知录集释九

卷八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79–207 段

七万五千,保宁止二万。然优两郡异也,若在一邑,则同一西南充也,而负郭十里,田以步计,赋以田起。二十里外,则田以絙量,不步矣。五十里外,田以约计,不絙矣。官赋无定数,私价亦无定估,何其悬绝也。惟是太平日久,累世相传,民皆安之,以为固然,不自觉耳。夫王者制邑居民,则壤成赋,岂有大小轻重不同若此之甚哉。且以所辖州县言之,真定三十二,西安三十六,开封平阳各三十四,济南三十,成都三十一,而松江、镇江、太平止三县,汉阳、兴化止二县。其直隶之州,则如徐州、泽州之四县,郴州之五县,嘉定之六县,潼川之七县,俨然一府也/而其小者或至于无县可辖。且明初之制,多因元旧,平阳一路共领九州岛,殆据山西之半。至洪武二年,始以泽、潞、辽、沁四州直隶山西行省,而今尚有五州。若蒲州,自古别为一郡,屡次建言,皆为户部所格。归德一州,向属开封,至嘉靖二十四年始分为府。天下初定,日不暇给,沿元之非,遂至二三百年。【原注】崔铣言。今之郡大者千里,属邑数十。为长者,名数且不能悉,奚望其理也?宜令大郡不过四百里,邑百里。然则后之王者,审形势以制统辖,度辐员以界郡县,则土田以起征科,乃平天下之先务,不可以虑始之艰而废万年之利者矣。【阎氏曰】宋绍兴十一年,知临江军王伯淮奏曰,清江县有税钱四十余贯,苗米四百余石,人烟田产并在高安。经界既定,两县随产认税。于是清江有税无田,高安有田无税。清江不免以无田之税增均于原额之田,高安即以无税之田减均于原额之税。是高安得偏轻之利,而清江得偏重之害矣。【又曰】怀庆府知府纪诫疏曰,如西华县志,洪武二十四年,在册地止一千九百九十四顷有奇,嘉靖十一年,新丈地一万九千七百七十顷有奇。永城县原地一千五百三十顷有奇,嘉靖十一年,新丈出二万六千六百一十九顷有奇。二县如此,他县可知。是土地实增倍于其旧,则粮宜增而不增,而顾以其粮分洒之,此轻者益见其轻也。至河内县原编户一百二十余里,今并为八十三里,修武县原编户六十里,今并为二十九里。他县亦皆类是。人逃而地渐荒,则土地已非其旧,夫粮宜减而不减,而复以其粮包赔之,此重者益重。无怪乎怀庆之民日困征轮,而卒无以自安也。【汝成案】先生此条说详十卷地亩大小州县界域。阎氏注附下尤合。

译七万五千,保宁只有二万。然而优越的两郡情况不同,如果在一个县内,那么都是西南的充实之地,而靠近城墙十里以内,田地用步来计量,赋税依据田地征收。二十里以外,田地用绳来测量,不再用步计量了。五十里以外,田地大约估算,不再用绳测量了。官府的赋税没有固定的数额,私下的价格也没有固定的估价,为什么如此悬殊呢。只是太平日子长久,世代相传,百姓都安于现状,认为理所当然,自己不觉察罢了。君王制定行政区划安置百姓,就根据土地征收赋税,哪有大小轻重不同到如此严重的程度呢。况且以所管辖的州县来说,真定三十二个,西安三十六个,开封、平阳各三十四,济南三十,成都三十一,而松阳、镇江、太平只有三个县,汉阳、兴化只有两个县。那些直隶的州,就像徐州、泽州有四个县,郴州有五个县,嘉定有六个县,潼川有七个县,俨然像一个府一样;而那些小的甚至到了没有县可以管辖的地步。况且明朝初年的制度,大多沿袭元朝的旧制,平阳一路总共统领九个州,几乎占据山西的一半。到了洪武二年,才让泽、潞、辽、沁四个州直接隶属于山西行省,而现在还有五个州。像蒲州,自古以来单独作为一个郡,屡次有人提出建议,都被户部所阻挠。归德一个州,向来属于开封,到了嘉靖二十四年才分为府。天下刚刚平定,每天忙得没有空闲,沿袭元朝的错误,竟然长达二三百年。【原注】崔铣说。现在的郡大的方圆千里,下属的县有几十个。担任长官的人,连名字和数目都不能全部知晓,哪里还指望他能治理好呢?应该让大的郡不超过四百里,县百里。那么后来的君王,审察形势来制定统辖范围,衡量幅员来划定郡县界限,那么土地用来征收赋税,才是平定天下的首要任务,不能因为开始考虑的艰难而废弃万年的利益啊。【阎氏曰】宋绍兴十一年,临江军知军王伯淮上奏说,清江县有税钱四十多贯,苗米四百多石,人口和土地都在高安。经界划定后,两县按照产业认领赋税。于是清江有税没有田,高安有田没有税。清江不免把没有田地的税分摊增加到原有额度的田地上,高安就把没有税的田地分摊减少到原有额度的税上。这是高安得到了偏轻的好处,而清江得到了偏重的祸害了。【又曰】怀庆府知府纪诫上疏说,比如西华县志记载,洪武二十四年,在册土地只有一千九百九十四顷多一点,嘉靖十一年,新丈量土地一万九千七百七十顷多一点。永城县原有土地一千五百三十顷多一点,嘉靖十一年,新丈量出二万六千六百一十九顷多一点。这两个县如此,其他县可以知道。这是土地实际增加了一倍于原来,那么粮食应该增加而不增加,反而把它的粮食分摊出去,这轻的更加显得轻了。至于河内县原来编户一百二十多里,现在合并为八十三里,修武县原来编户六十里,现在合并为二十九里。其他县也都类似这样。人口逃亡而土地逐渐荒芜,那么土地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粮食应该减少而不减少,反而把它的粮食包赔下来,这重的更加重了。难怪怀庆的百姓日益困于征敛,最终无法自安了。【汝成案】先生这条论述详细见于第十卷地亩大小州县界域。阎氏的注释附在下面尤其合适。

太祖实录,洪武八年三月,平阳府言,所属蒲解二州,距府阔远,乞以直隶山西行省为便。未许。至天启四年,巡按山西李日宣,请以二州十县分立河中府,治运城,以运使兼知府事,运同兼清军,运副兼管粮,运判兼理刑。事下户部,户部下山西,山西下河东,河东下平阳府议之,竟寝不行。【原注】按汉河东郡二十四县,后汉二十城。魏正始八年,分河东之汾北十县为平阳郡。此所谓欲制千金之裘,而与狐谋其皮也。且商洛之于关内,陈许之于大梁,德律之于济南,颍亳之于凤阳,自古不相统属。去府既远,更添司道,于是有一府之地而四五其司道者,官愈多而民愈扰,职此之由矣。昔仲长统昌言谓,诸夏有十亩共桑之迫,远州有旷野不发之田。范晔酷吏传亦言,汉制宰守旷远,户口殷大。而后汉马援传,既平交趾,奏言,西于县户有三万二千,远界去庭千余里,【原注】庭,县庭也。请分为封溪、望海二县。许之。华阳国志,巴郡太守但望【原注】字伯门,太山人。见风俗通。上疏言,郡境南北四千,东西五千,属县十四,土界遐远,令尉不能穷诘奸凶。时有贼发,督邮追案,十日乃到,贼已远逃,踪迹绝灭。其有犯罪逮捕,证验文书诘讯,从春至冬,不能究讫。绳宪未加,或遇德令。是以贼盗公行,奸宄不绝。太守行农桑不到四县,刺史行部不到十县。欲请分为二郡。其后遂为三巴。水经注,山阴县,汉会稽郡治也。永建中,阳羡周嘉上书,以县远,赴会稽至难,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为吴,以东为会稽。此皆远县之害,已见于前事者也。北齐书,赫连子悦除林虑守,世宗往晋阳,路由是郡,因问所不便。子悦答言,临水武安二县,去郡遥远,山岭重迭,车步艰难。若东属魏郡,则地平路近。世宗笑曰,卿徒知便民,不觉损干。【杨氏曰】干,郡守所食于郡者。子悦答以所言因民疾苦,不敢以私润负心。嗟乎,今之牧守,其能不徇于私而计民之便者,吾未见其人矣。

  属县

  自古郡县之制,惟唐为得其中。今考地理志属县之数,京兆、河南二府各二十,河中、太原二府各十三,魏州十四,广州十三,镇州、桂州各十一,其它虽大,无过十县者。此其大小相维,多寡相等,均安之效不可见于前事乎?后代之王犹可取而镜也。但其中一二县之郡亦有可并。宪宗元和元年,割属东川六州,制曰,分疆设都,盖资共理。形束壤制,亦在稍均。将惩难以销萌,在立防而不紊。故贾生之议以楚益梁,宋氏之规割荆为鄂。酌于前事,宜有变通。此虽一时之言,亦经邦制郡之长策也。

  州县品秩

  汉时县制,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五。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唐则州有上中下三等,县有京、畿、上、中、中下、下六等,品各有差。【汝成案】唐制,自羁縻州外,有雄、望、赤、紧、辅、上、中、下八等,见新旧唐书地理志。实则以户口多寡,分为上、中、下,而刺史之秩视之。唐六典所云上州刺史一人,从三品。中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上下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是也。唐会要,开元十八年三月十七日敕,太平时久,户口日殷,宜以四万户口已上为上州,二万五千户为中州,不满二万户为下州。其六雄、十望州、三辅等及别敕同上州,都督及畿内州并同上州。缘边州三万户已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其亲王在中州、下州刺史者,亦为上州,王去任后仍旧。是以刺史之尊暂升其州,非通制也。第六典成于是时,则云中州三万户以上,下州户不满三万者,何以岐舛若是?至县,则新志有赤、畿、紧、望、次赤、次畿、上、中、中下、下十等,无云京者。考六典云,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奉先、太原、晋阳令一人,正五品上。京兆、河南、太原诸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上。诸州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诸州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诸州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上。诸州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是唐时县之等有十

译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八年三月,平阳府上言,所属的蒲、解二州,距离府治遥远,请求改为直隶山西行省更为便利。朝廷没有准许。到了天启四年,巡按山西的李日宣,请求将二州十县分立为河中府,治所在运城,由运使兼任知府事务,运同兼任清军职务,运副兼任管粮职务,运判兼任理刑职务。此事下达给户部,户部下达给山西,山西下达给河东,河东下达给平阳府商议,最终搁置没有实行。【原注】按汉朝河东郡有二十四县,后汉有二十城。魏正始八年,分割河东郡汾水以北的十县设立平阳郡。这就是所说的想要制作价值千金的狐皮袍子,却去和狐狸商量要它的皮。况且商洛对于关内,陈许对于大梁,德律对于济南,颍亳对于凤阳,自古以来都不相统属。离开府治既远,又增添司道机构,于是有一个府的地方却设有四五个司道,官员越多而百姓越受骚扰,原因就在这里了。从前仲长统在《昌言》中说,中原地区有十亩地共种一棵桑树的紧迫,偏远州郡有荒野土地未被开垦的情况。范晔《酷吏传》也说,汉朝制度,郡守管辖范围广阔,户口众多。而后汉马援传记载,平定交趾后,上奏说,西于县户口有三万二千,偏远边界距离县庭一千多里,【原注】庭,指县庭。请求分为封溪、望海二县。朝廷准许了。《华阳国志》记载,巴郡太守但望【原注】字伯门,太山人。见《风俗通》。上疏说,郡境南北长四千,东西长五千,属县十四,土地疆界遥远,县令、县尉不能彻底查究奸恶凶徒。当时有盗贼发生,督邮追捕查案,十天才能到达,盗贼已经远逃,踪迹断绝。那些犯罪被逮捕的,验证文书审讯,从春天到冬天,不能查清完结。法律尚未施加,有时遇到宽赦的命令。因此盗贼公然横行,奸邪之人不绝。太守巡视农桑不到四县,刺史巡视辖区不到十县。请求分为二郡。后来于是分为三巴。《水经注》记载,山阴县,是汉朝会稽郡的治所。永建年间,阳羡人周嘉上书,因为县城遥远,前往会稽非常困难,请求分割设置。于是以浙江以西为吴郡,以东为会稽郡。这些都是偏远县份的害处,已经在往事中显现了。《北齐书》记载,赫连子悦被任命为林虑太守,世宗前往晋阳,路经这个郡,于是询问有什么不便之处。子悦回答说,临水、武安二县,距离郡治遥远,山岭重叠,车马步行艰难。如果向东归属魏郡,则地势平坦道路近便。世宗笑着说,你只知道方便百姓,没觉得损害了郡守的利益。【杨氏曰】干,指郡守从郡中获取的利益。子悦回答说,所说的因为百姓疾苦,不敢因私利而违背良心。唉,现在的州郡长官,能不徇私情而考虑百姓便利的,我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属县

自古以来郡县的制度,只有唐朝做得适中。现在考察地理志中属县的数量,京兆、河南二府各有二十县,河中、太原二府各有十三县,魏州十四县,广州十三县,镇州、桂州各十一县,其他虽然大的,也不过十县。这大小相互制约,多寡相等,安定均平的效果难道不能从往事中看到吗?后代的君王还可以取来作为借鉴。但其中有一二县的郡也有可以合并的。宪宗元和元年,割属东川六州,诏书说,划分疆界设立都护,大概是为了共同治理。地形约束疆域制度,也应该稍微均衡。将要惩戒难以消除的祸端,在于设立防备而不混乱。所以贾谊的建议以楚国之地增益梁国,宋氏的规划分割荆州为鄂州。斟酌往事,应该有变通。这虽然是一时的言论,也是治理国家制定郡县制度的长远策略。

州县品秩

汉朝时县制,万户以上设县令,秩级从千石到六百石。减万户设县长,秩级从五百石到三百石。唐朝则州有上、中、下三等,县有京、畿、上、中中、下六等,品级各有差别。【汝成案】唐制,除了羁縻州外,有雄、望、赤、�、辅、上、中、下八等,见于新旧《唐书》地理志。实际上是以户口多少,分为上、中、下,而刺史的秩级据此而定。《唐六典》所说上州刺史一人,从三品。中州刺史一人,从四品。下州刺史一人,从四品下,就是这样。《唐会要》记载,开元十八年三月十七日敕令,太平时间久,户口日益增多,适宜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五千户为中州,不满二万户的为下州。那六雄、十望州、三辅等以及另敕同上州的,都督及畿内州都同上州。缘边州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那些亲王在中州、下州任刺史的,也作为上州,亲王离任后仍恢复原状。因此刺史的尊贵暂时提升其州的等级,不是通行的制度。第六典成书于此时,那么说中州三万户以上,下州户口不满三万的,为什么歧异如此之大?至于县,则新志有赤、畿、�、望、次赤、次畿、上、中中、下十等,没有说京的。考察《六典》说,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奉先、太原晋阳令一人,正五品上。京兆河南太原诸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上。各州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各州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各州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上。各州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这是唐朝时县的等级有十

,而秩则六也。又万年长安条下注云,开元十一年置北都,以晋阳、太原为京县。十七年巡陵,又以奉先同京县。又丞二人从七品上条下注云,皇朝置京县丞三员。主薄二人从七品上条下注云,皇朝京县置二人。则唐时有京县明矣。先生所云县有京、畿、上、中、中下、下六等,盖本诸此。不知新志何以遗去京县,故着其说云。太祖实录,吴元年,定县有上中下三等,税粮十万石已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县丞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六万石已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三万石已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丞簿如中县之秩。洪武六年八月壬辰,分天下府为三等,粮二十万石已上者为上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已下者为中府,秩正四品。十万石已下者为下府,秩从四品。【原注】不知何年始改此制。洪武十四年十月,定考劾法,府以田粮十五万石已上,州以七万石已上,县以三万石以上,亲临王府上司,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方冲要者为繁,不及此者为简。后乃一齐其品,而但立繁简之目,才优者调繁,不及者调简。古时列爵惟五之意,遂尽亡之类。

译而品级则是六品。又在万年、长安条下的注文中说,开元十一年设置北都,将晋阳、太原作为京县。十七年巡视陵墓,又将奉先作为京县。又在县丞二人从七品上条下的注文中说,本朝设置京县丞三员。在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条下的注文中说,本朝京县设置二人。那么唐代有京县是明确的了。先生所说的县有京、畿、上、中、中下、下级六等,大概是根据于此。不知道《新志》为何遗漏了京县,所以著录此说。《太祖实录》记载,吴元年,规定县有上、中、下三等,税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县丞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县丞、主簿的品级如同中县。洪武六年八月壬辰日,将天下府分为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的为上府,品级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的为中府,品级正四品。十万石以下的为下府,品级从四品。【原注】不知道哪一年开始改变这一制度。洪武十四年十月,确定考核黜陟之法,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直接隶属于王府上司,驻有军马守御,地处驿站要道,边疆冲要之地为繁剧,达不到这些标准的为简静。后来于是统一了它们的品级,只设立繁、简的名目,才能优异者调任繁剧之地,才能不足者调任简静之地。古代列爵只有五等的用意,于是完全丧失了,此类情况。

府

  汉曰郡,唐曰州,州即郡也。惟建都之地乃曰府,唐初止京兆河南二府,武后以并州为太原府。玄宗以薄州为河中府,益州为成都府。肃宗以歧州为凤翔府,荆州为江陵府。德宗以梁州为兴元府。惟兴元以德宗行幸于此,其余皆建都之地也。【原注】旧唐书田悦传,朱滔自称冀王,悦称魏王,王武俊称赵王,又请李纳称齐王。以幽州为范阳府,魏州为大名府,恒州为真定府,郓州为东平府。李希烈传,僭号以汴州为大梁府。是则以州称府者,僭也。后梁以汴州为开封府,后唐以魏州为兴唐府,镇州为真定府。【原注】册府元龟载,长兴三年,中书省奏,本朝都长安,以京兆府为上。今都洛阳,请以河南府为上。其五府,旧以风翔府为首,河中、成都、江陵、兴元为次。中兴初,升魏博为兴唐府。镇州为真定府。皆是创业兴王之地,宜在五府之上,合为七府。至宋,而大郡多升为府。王明清挥尘录曰,太祖皇帝以归德军节度使创业,升宋州为归德府,后为应天府。【钱氏曰】景德三年。太宗以晋王即位,升并州为太原府。【钱氏曰】大观元年。真宗以寿王建储,升寿州为寿春府。【钱氏曰】政和六年。仁宗以升王建储,升建业为江宁府。英宗以齐州防御使入继,以齐州为兴德军。神宗自颍王升储,升汝阴【钱氏曰】颍州。为顺昌府。【钱氏曰】政和六年。哲宗自延安郡王升储,升延州为延安府。【钱氏曰】元佑四年。徽宗以端王即位,升端州为肇庆府。【钱氏曰】重和元年。钦宗自定王建储,前已升定州为中山府。【钱氏曰】政和三年。太上以康王中兴,升唐州为德庆府。【钱氏曰】绍兴元年。今上以建王建储,升建安为建宁府。【钱氏曰】绍兴卅二年。宣和元年六月,邢州民董世多进状,以英宗尝为巨鹿郡公,又知岳州孙勰进言,英宗尝为岳州防御使,诏加讨论。时邢州已升安国军,遂以邢州为信德府,岳州为岳阳军。是岁十月,又诏以列圣潜邸所领地,再加讨论。以真宗尝为襄王,升襄州为襄阳府。仁宗尝为庆国公,升庆国为庆阳府。英宗尝为宜州刺史,以宜州为庆远军。神宗尝为安州观察攸,以安州为德安府,又尝为光国公,以光州为光山军。哲宗尝为东平军节度使,以郓州为东平府,尝为均国公,以均州为武当军。徽宗尝为宁国公,以宁州为兴宁军,又尝为平江、镇江军节度使,并升为府。又以太宗尝为睦州防御使,升睦州为遂昌军。今上即位之初,升隆兴、宁国、常德诸府。皆以潜藩拥麾之地也。【原注】隋炀帝大业九年诏曰,博陵者为定州,地居冲要。先皇历试所基,王化斯远,故以道冠豳风,义高姚邑。朕巡抚氓庶,爱届兹邦,瞻望郊壥,怀德思止。可改博陵为高阳郡,赦境内死罪已下,给复一年。于是召高祖时故吏,皆量才授职。此前代升郡故事。然以先皇莅任之邦,追思旧德,有此特诏。至宋则但列空衔,便加恩数矣。玉照新志曰,徽宗尝封遂宁郡王,升遂州为遂宁府,尝封蜀国公,升蜀州为崇庆府。沿至于今,无郡不府。而狭小之处,如滁、和、泽、沁、郴、靖、卭、眉之类,犹以州名。又有隶府之州,特异其名,而亲理民事与县尹无别。【原注】凡唐、宋旧设之州,并有附郭县,而州不亲民事。元初省冗官,令州官兼领。洪武初,并附郭县入州。浦士衡曰,国朝建立府州,多踵胜国。其最异者。则以州统县,而省县入州,刺史而下行县令之事。所谓名存实异,与宋以前不同者也。【钱氏曰】考宋时州升府名,济南,本齐州,政和六年。袭庆,本兖州,政和八年。兴仁,本曹州,崇宁三年。颍昌,本许州,元丰三年。淮宁,本陈州,宣和元年。开德,本澶州,崇宁五年。河间,本瀛州,大观二年,纪在元年。庆源,本赵州,宣和元年。隆德,本潞州,崇宁三年。平阳,本晋州,政和六年。京兆,本永兴军,宣和二年。临安,本杭州,建炎三年。绍兴,本越州,绍兴元年。平江,本苏州,政和三年。镇江,本

译府

汉朝称为郡,唐朝称为州,州就是郡。只有建都的地方才称为府,唐初只有京兆、河南两府,武则天把并州改为太原府。唐玄宗把蒲州改为河中府,益州改为成都府。唐肃宗把岐州改为凤翔府,荆州改为江陵府。唐德宗把梁州改为兴元府。只有兴元府是因为唐德宗曾巡幸此地,其余都是建都的地方。【原注】《旧唐书·田悦传》记载,朱滔自称冀王,田悦称魏王,王武俊称赵王,又请求李纳称齐王。把幽州改为范阳府,魏州改为大名府,恒州改为真定府,郓州改为东平府。《李希烈传》记载,李希烈僭越称帝,把汴州改为大梁府。这说明把州称为府,是僭越的行为。后梁把汴州改为开封府,后唐把魏州改为兴唐府,镇州改为真定府。【原注】《册府元龟》记载,长兴三年,中书省上奏,本朝定都长安,以京兆府为首。现在定都洛阳,请求把河南府列为首位。那五个府,以前以凤翔府为首,河中、成都、江陵、兴元代次。中兴初年,提升魏博为兴唐府,镇州为真定府。这些都是创业兴王的地方,应该列在五府之上,合起来成为七府。到了宋朝,大的郡多升为府。王明清《挥尘录》说,太祖皇帝以归德军节度使的身份创业,提升宋州为归德府,后来改为应天府。【钱氏曰】景德三年。太宗以太祖晋王身份即位,提升并州为太原府。【钱氏曰】大观元年,真宗以寿王身份被立为太子,提升寿州为寿春府。【钱氏曰】政合六年。仁宗以升王身份被立为太子,提升建业为江宁府。英宗以齐州防御使的身份入继大统,把齐州改为兴德军。神宗从颍王被立为太子,提升汝阴【钱氏曰】即颍州。为顺昌府。【钱氏日】政和六年。哲宗从延安郡王被立为太子,提升延州为延安府。【钱氏日】元佑四年。徽宗以端王身份即位,提升端州为肇庆府。【钱氏日】重和元年。钦宗从定王被立为太子,此前已提升定州为中山府。【钱氏日】政和三年。太上皇以康王身份中兴,提升唐州为德庆府。【钱氏日】绍兴元年。当今皇上以建王身份被立为太子,提升建安为建宁府。【钱氏日】绍兴卅二年。宣和元年六月,邢州百姓董世多进呈状子,因为英宗曾担任巨鹿郡公,又因为岳州知州孙勰进言,英宗曾担任岳州防御使,皇帝下诏加以讨论。当时邢州已升为安国军,于是把邢州改为信德府,岳州改为岳阳军。这一年十月,又下诏对列位圣祖潜邸所管辖的地方,再次加以讨论。因为真宗曾担任襄王,提升襄州为襄阳府。仁宗曾担任庆国公,提升庆国为庆阳府。英宗曾担任宜州刺史,把宜州改为庆远军。神宗曾担任安州观察使,把安州改为德安府,又曾担任光国公,把光州改为光山军。哲宗曾担任东平军节度使,把郓州改为东平府,曾担任均国公,把均州改为武当军。徽宗曾担任宁国公,把宁州改为兴宁军,又曾担任平江、镇江军节度使,一并升为府。又因为太宗曾担任睦州防御使,提升睦州为遂昌军。当今皇上即位之初,提升隆兴、宁国、常德等府。这些都是潜藩拥兵之地。【原注】隋炀帝大业九年下诏说,博陵作为定州,地处冲要。先皇曾在此历练,王化由此远播,所以道德冠绝豳风,义理高于姚邑。朕巡抚百姓,来到此地,瞻望郊野,怀德思止。可以把博陵改为高阳郡,赦免境内死罪以下犯人,免除赋税一年。于是召见高祖时的旧吏,都量才授职。这是前代提升郡名的旧例。然而因为先皇曾在此任职,追思旧德,才有这道特诏。到了宋朝,只是列出空衔,就加以恩数了。《玉照新志》说,徽宗曾封遂宁郡王,提升遂州为遂宁府,曾封蜀国公,提升蜀州为崇庆府。沿袭至今,没有郡不升为府的。而狭小的地方,如滁、和、泽、沁、郴、�、卭、眉之类,仍然以州命名。又有隶属于府的州,名称特异,但亲自处理民事与县尹没有区别。【原注】凡是唐、宋旧设的州,都有附郭县,而州官不亲自处理民事。元初裁减冗官,命令州官兼领。洪武初年,把附郭县并入州。浦士衡说,本朝建立府州,多沿袭前代。其中最特别的,是以州统县,而省去县并入州,刺史以下行使县令的职权。所谓名存实异,与宋朝以前不同。【钱氏日】考察宋朝时州升府的名号,济南,本齐州,政和六年。袭�,本兖州,政和八年。兴�,本曹州,崇宁三年。�昌,本许州,元丰三年。淮�,本陈州,宣和元年。开�,本澶州,崇宁五年。�间,本瀛州,大观二年,记载在元年。�源,本赵州,宣和元年。�德,本潞州,崇宁三年。�阳,本晋州,政和六年。京�,本永兴军,宣和二年。临�,本杭州,建炎三年。�兴,本越州,�兴元年。�江,本苏州,政和三年。�江,本

润州,政和五年。庆元,本明州,绍熙五年。瑞安,本温州,咸淳元年。建德,本严州,咸淳元年。嘉兴,本秀州,庆元元年。安庆,本舒州,庆元元年。江宁,本升州,建炎三年改建康府。宁国,本宣州,干道二年。隆兴,本洪州,隆兴元年。江陵,建炎四年置荆南府,淳熙元年复。常德,本鼎州,干道元年。宝庆,本邵州,宝庆元年。建宁,本建州,绍兴三十二年。崇庆,本蜀州,淳熙四年。嘉定,本嘉州,庆元元年。潼川,本梓州,重和元年。遂宁,本遂州,政和五年。顺庆,本果州,宝庆三年。隆庆,本剑州,绍熙元年。同庆,本成州,宝庆元年。绍庆,本黔川,绍定元年。咸淳,本忠州,咸淳元年。重庆,本恭州,淳熙十六年。英德,本英州,庆元元年,志失年。德庆,本康州,绍兴元年。静江,本桂州,绍兴三年。庆远.本宜州,咸淳元年。燕山,本幽州,宣和四年改。云中,本云州,宣和三年。成都,本益州,嘉佑四年复。太原,降并州,嘉佑五年复。【杨氏曰】后尚有真定、凤翔二府。【汝成案】宋史地理志,真定府,次府常山郡。唐成德军节度,本镇州。庆历八年初置真定府路安抚使,统真定府。考唐元和十五年,始改曰镇州,汉仍之,寻复为府。周又改为镇州。今云庆历八年初置真定府路,统真定府,虽不纪何年始复,度已在宋初矣。凤翔府则唐至德初升,宋仍之,非由州而升,故顾氏、钱氏皆不数。杨氏云后尚有此二府者,误也。志云,江宁府,开宝八年平江南,复为升州节度。天禧元年,升为建康军节度。钱氏考异云,按南唐建都金陵,以升州为江宁府。宋平江南,复为升州,置江宁节度。天禧元年,升江宁府,改江宁军额曰建康。此志殊未分晓,是江宁升府在天禧元年。今云建炎三年改建康府,盖数宋高宗时也。又志云,太原府,河东节度。太平兴国四年,平刘继元,降为紧州军事。考异云,当云降为并州。嘉佑五年,复为太原府。与此所疏合。第嘉佑五年上距太宗元年且八十五年。则与王明清所云太宗以晋王即位,升并州为太原府者异矣。钱氏此条下注云大观元年,既与后所疏异,考志云元丰为次府,大观元年升大都督府,亦非由州而升,则注所云益误矣。县之隶于州者,则既带府名,又带州名,而其实未尝管摄于州。【原注】惟到任缴凭必由州转府,尚有饩羊之意。体统乖而名实淆矣。窃以为宜仍唐制,凡郡之连城数十者,析而二之三之,而以州统县,惟京都乃称府焉,岂不画一而易遵乎?【杨氏曰】此即唐制也。

译润州,政和五年。庆元,原为明州,绍熙五年。瑞安,原为温州,咸淳元年。建德,原为严州,咸淳元年。嘉兴,原为秀州,庆元元年。安庆,原为舒州,庆元元年。江宁,原为升州,建炎三年改建康府。宁国,原为宣州,乾道二年。隆兴,原为洪州,隆兴元年。江陵,建炎四年设置荆南府,淳熙元年恢复。常德,原为鼎州,乾道元年。宝庆,原为邵州,宝庆元年。建宁,原为建州,绍兴三十二年。崇庆,原为蜀州,淳熙四年。嘉定,原为嘉州,庆元元年。潼川,原为梓州,重和元年。遂宁,原为遂州,政和五年。顺庆,原为果州,宝庆三年。隆庆,原为剑州,绍熙元年。同庆,原为成州,宝庆元年。绍庆,原为黔川,绍定元年。咸淳,原为忠州,咸淳元年。重庆,原为恭州,淳熙十六年。英德,原为英州,庆元元年,史志遗漏了年份。德庆,原为康州,绍兴元年。静江,原为桂州,绍兴三年。庆远,原为宜州,咸淳元年。燕山,原为幽州,宣和四年更改。云中,原为云州,宣和三年。成都,原为益州,嘉祐四年恢复。太原,降格为并州,嘉祐五年恢复。【杨氏说】后面还有真定、凤翔两府。【汝成按语】《宋史·地理志》记载,真定府,次府常山郡。唐代成德军节度,原为镇州。庆历八年初次设置真定府路安抚使,统领真定府。考证唐代元和十五年,才开始改称为镇州,汉代沿袭,不久又恢复为府。后周又改为镇州。现在说庆历八年初次设置真定府路,统领真定府,虽然没有记载哪一年恢复,推测应该在宋朝初年。凤翔府则是唐代至德初年升格,宋朝沿袭,并非由州升格,所以顾氏、钱氏都没有计入。杨氏说后面还有这两府,是错误的。史志说,江宁府,开宝八年平定江南,恢复为升州节度。天禧元年,升格为建康军节度。钱氏《考异》说,按照南唐建都金陵,以升州为江宁府的情况。宋朝平定江南,恢复为升州,设置江宁节度。天禧元年,升格为江宁府,更改江宁军额为建康。这部史志特别没有说清楚,江宁升格为府是在天禧元年。现在说建炎三年改建康府,大概是计算宋高宗时的时间。又说,太原府,河东节度。太平兴国四年,平定刘继元,降格为紧州军事。《考异》说,应当说降格为并州。嘉祐五年,恢复为太原府。这与这里所疏证的一致。只是嘉祐五年距离太宗元年将近八十五年。那么与王明清所说太宗以晋王身份即位,升并州为太原府的说法就不同了。钱氏这条下面注说大观元年,既与后面所疏证的不同,考证史志说元丰年间为次府,大观元年升格为大都督府,也不是由州升格,那么注中所说更加错误了。隶属于州的县,既带有府名,又带有州名,而实际上不曾受州管辖。【原注】只有到任时缴验凭证必须由州转呈府,还存有虚应故事的意思。体制混乱而名实混淆了。我私下认为应该沿袭唐代制度,凡是郡下辖几十个城的,分割成两个或三个,而以州统领县,只有京都才称府,难道不是统一而容易遵循吗?【杨氏说】这就是唐代的制度。

乡亭之职

  汉书百官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二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三百石。【原注】宋书百官志,汉制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原注】武帝纪,元光六年诏曰,少吏犯禁。宁成传,为少吏,必陵其长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原注】宋书,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张章,父为长安亭长,失官。是亭长亦称官也。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原注】张敞传注,师古曰,乡有秩者,啬夫之类也。啬夫、游徼。【原注】宋书又有乡佐。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原注】宋书,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教化,啬夫主争讼,游徼主奸非。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高帝纪,二年二月,令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原注】三老为乡官,故壶关三老茂得上书言太子。黄霸传,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此其制不始于秦汉也,自诸侯兼并之始,而管仲、蒍敖、子产之伦所以治其国者,莫不皆然。【原注】管子书曰,择其贤民,使为里君。而周礼地宫自州长以下,有党正、族师、闾胥、比长,自县正以下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则三代明王之治亦不越乎此也。夫惟于一乡之中,官之备而法之详,然后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至于今日,一切荡然无有存者。且守令之不足任也,而多设之监司,监司之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积尊累重,以居乎其上,而下无与分其职者。虽得公廉勤干之吏,犹不能以为治,而况托之非人者乎!后魏太和中,给事中李冲上言,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三载无愆则陟用,陟之一等。孝文从之。诏曰,邻里乡党之制,所由来久。欲使风教易周,家至日见,以大督小,从近及远,如身之使手,干之总条,然后口算平均,义兴讼息。史言立法之初,多称不便,及事既施行,计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内安之。后周苏绰作六条,诏书曰,非直州郡之官,皆须善人。爰至党族、闾里、正长之职,皆当审择,各得一乡之选,以相监统。隋文帝师心变古,开皇十五年,始尽罢州郡乡官。而唐柳宗元之言曰,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由此论之,则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终于天子,其灼然者矣。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原注】文献通考言唐之初止有上、中、下都督府,其后则有节度、观察、团练诸使。宋之初止有转运使,其后则有安抚、提刑等官。唐书代宗纪,大暦八年九月癸未,晋州男子郇模以麻辫发,持竹筐苇席,哭于东市,请献三十字,一字为一事。其言练者,请罢诸州团练使也。其言监者,请罢诸道监军使也。【沈氏曰】通志载唐六典开元十道图曰,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村坊,皆有正,以司督察。四家为邻,五邻为保,有长以相禁约。注曰,里正兼课植农桑,催调赋役。兴亡之途罔不由此。【杨氏曰】此论为得,但恐不得其人耳。

  汉时啬夫之卑,犹得以自举其职。故爰延为外黄乡啬夫,仁化大行,民但闻啬夫,不知郡县。【原注】后汉书本传。而朱邑自舒桐乡啬夫【原注】舒县之乡。官至大司农。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故为桐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我桐乡,后世子孙奉尝我不如桐乡民。【原注】师古曰,尝谓烝尝之祭。及死,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民共为起冢立祠,岁时祠祭,

译乡亭的职官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县令、县长都是秦朝的官职,掌管治理该县。户口万户以上的设县令,俸禄等级为一千石到六百石。不足万户的设县长,俸禄等级为五百石到二百石。都设有县丞和县尉,俸禄等级为四百石到三百石。【原注】《宋书·百官志》记载,汉朝制度县丞只有一人。县尉,大县设两人,小县设一人。这些属于长吏。俸禄百石以下的,有斗食、佐史等等级,这些属于少吏。【原注】《武帝纪》记载,元光六年下诏说,少吏犯禁。《宁成传》记载,做少吏,必定欺凌他们的长吏。大抵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原注】《宋书》记载,五家为一伍,由伍长主管。两伍为一什,由什长主管。十什为一里,由里魁主管。十里为一亭,由亭长主管。《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记载,张章,父亲曾任长安亭长,后来失去官职。可见亭长也称官职。十亭为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原注】《张敞传》注,颜师古说,乡有秩者,是啬夫之类的人。啬夫、游徼。【原注】《宋书》又有乡佐。三老掌管教化,啬夫职责是审理诉讼、征收赋税。游徼巡视禁绝贼盗。【原注】《宋书》记载,乡佐有秩主管赋税,三老主管教化,啬夫主管争讼,游徼主管奸邪不法之事。县大抵方圆百里,人口稠密则面积减小,人口稀少则面积扩大,乡亭也是如此。这些都是秦朝的制度。《高帝纪》记载,二年二月,下令推举民间五十岁以上,有德行能率领众人向善的人,设置作为三老,每乡一人。从乡三老中挑选一人作为县三老,与县令、县丞、县尉在事务上互相教导,免除徭役戍边。【原注】三老是乡官,所以壶关三老茂得以给太子上书言事。《黄霸传》记载,让邮亭乡官都饲养鸡猪。这种制度并非始于秦汉,自从诸侯兼并开始,管仲、蒍敖、子产等人治理他们的国家,没有不是这样的。【原注】《管子》书说,挑选贤能的百姓,让他们担任里君。而《周礼·地官》从州长以下,有党正、族师、闾胻、比长,从县正以下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那么三代明王的治理也不超出这个范围。正因为在一个乡之中,官员配备齐全而法令详细,然后天下的治理就像网在纲上,有条理而不混乱。到了今天,一切荡然无存。况且守令不足以胜任,却多设监司,监司又不足以胜任,又重设牧伯。层层叠加尊贵厚重的职位,居于他们之上,而下面没有人分担他们的职责。即使得到公正廉洁勤勉干练的官吏,尚且不能实现治理,何况托付给不适当的人呢!后魏太和年间,给事中李冲上言,应当效法古代五家设立一邻长,五邻设立一里长,五里设立一党长,长官选取乡里强壮谨慎的人。邻长免除一人的徭役,里长免除两人,党长免除三人,所免除的是征发戍边,其余同平民一样。三年没有过失就提升任用,提升一个等级。孝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下诏说,邻里乡党的制度,由来已久。想要使风俗教化容易普及,每家每天都能见到,以大督促小,从近到远,就像身体指挥手,树干统领枝条,然后户口赋税平均,道义兴起诉讼平息。史书说立法之初,多称不便,等到事情施行后,计算节省过去十倍以上,于是海内安定。后周苏绰制定六条诏书说,不只是州郡的官员,都需要好人。至于党族、闾里、正长的职位,都应当审慎选择,各自得到一乡的选拔,互相监督统领。隋文帝凭主观意志改变古制,开皇十五年,开始全部罢免州郡乡官。而唐代柳宗元说,有了里胥然后才有县大夫,有了县大夫然后才有诸侯,有了诸侯然后才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然后才有天子。由此论之,那么天下的治理始于里胥,终于天子,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自古至今,小官多的时代昌盛,大官多的时代衰败,【原注】《文献通考》说唐朝初年只有上、中、下都督府,后来则有节度、观察、团练诸使。宋朝初年只有转运使,后来则有安抚、提刑等官。《唐书·代宗纪》记载,大历八年九月癸未,晋州男子郇模用麻辫发,拿着竹筐苇席,在东市哭泣,请求献上三十字,一字代表一件事。他说“练”字,是请求罢免诸州团练使。他说“监”字,是请求罢免诸道监军使。【沈氏说】《通志》记载《唐六典》开元十道图说,百户为一里,五里为一乡,两京及州县的城内分为坊,城外为村里及村坊,都有正长,负责督察。四家为邻,五邻为保,设有长来互相禁约。注说,里正兼管督促种植农桑,催征赋役。兴亡的途径无不由此而来。【杨氏说】这个论述很正确,只是恐怕得不到合适的人选罢了。

汉朝时啬夫地位虽低,尚且能够自行履行其职责。所以爰延任外黄乡啬夫,仁政教化大行,百姓只听说啬夫,不知道郡县。【原注】《后汉书》本传。而朱邑从舒桐乡啬夫【原注】舒县的乡。官至大司农。病重将死时,嘱咐他的儿子说,我从前做桐乡官吏,那里的百姓爱我,一定要把我葬在桐乡,后世子孙奉祀我不如桐乡百姓。【原注】颜师古说,尝指烝尝之祭。等到他死后,他的儿子把他葬在桐乡西郭外,百姓共同为他起冢立祠,每年按时祭祀,

至今不绝。【原注】汉书循吏传。二君者,皆其县人也。必易地而官,易民而治,岂其然哉。【钱氏曰】汉之三老、啬夫,治行尤著者,可累擢至大官,故贤才恒出其中。郡县掾吏亦然。今虽欲重其选,而若辈本无出身之路,地方官又数凌辱之,其愿充者不过奸猾无耻之徒而已,安能佐县令之治哉。

译至今未曾断绝。【原注】出自《汉书·循吏传》。这两位君子,都是本县人。如果必定要交换任职地点、更换治理的百姓,难道情况就是这样吗?【钱氏曰】汉代的地方三老、啬夫中,政绩特别显著的人,可以连续提拔到大官,所以贤才常常出自其中。郡县的属吏也是如此。现在虽然想要重视他们的选拔,但这些人本来没有晋升的途径,地方官员又屡次凌辱他们,那些愿意充任此职的不过是奸诈狡猾、不知羞耻之徒罢了,怎么能辅助县令治理政事呢?

今代县门之前多有榜曰,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此先朝之旧制,亦古者悬法象魏之遗意也。今人谓不经县官而上诉司府,谓之越诉。是不然。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命有司择民间高年老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乡之词讼。若户婚、田宅、斗殴者,则会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若不由里老处分而径诉县官,此之谓越诉也。【原注】宣德七年正月乙酉,陕西按察佥事林时言,洪武中,天下邑里皆置申明、旌善二亭,民有善恶则书之,以示劝惩。凡户婚、田土、斗殴常事,里老于此剖决。今亭宇多废,善恶不书。小事不由里老,辄赴上司,狱讼之繁皆由于此。景泰四年,诏书犹曰,民有怠惰,不务生理者,许里老依教民榜例惩治。天顺八年三月诏,军民之家,有为盗贼,曾经问断不改者,有司则大书盗贼之家四字于其门。能改过者,许里老、亲邻人相保管,方与除之。此亦古者画衣冠、异章服之遗意。惟其大小之相维,详要之各执,然后上不烦而下不扰。唐至大暦以后,干戈兴,赋税烦矣。而刘长卿之客题霅溪李明府曰,落日无王事,青山在县门。盖县令之职犹不下侵,而小民得以安其业,是以能延国命百有余年,迄于僖昭而后大坏。然则鸣琴戴星有天下者,宜有以处之矣。

  洪熙元年七月丙申,巡按四川监察御史何文渊言,太祖高皇帝令天下州县设立老人,必选年高有德、众所信服者,使劝民为善。乡闾争讼,亦使理断。下有益于民事,上有助于官司。比年所用,多非其人。或出自隶仆,规避差科。县官不究年德如何,辄令充应,使得凭借官府,妄张威福,肆虐闾阎。或遇上司官按临,巧进谗言,变乱黑白,挟制官吏。比有犯者,谨已按问如律。窃虑天下州县类有此等,请加禁约。上命申明洪武旧制,有滥用匪人者,并州县官皆置诸法。然自是里老之选轻而权亦替矣。【原注】英宗实录言,松江知府赵豫和易近民,凡有词讼,属老人之公正者剖断,有忿争不已者则已为之和解,故民以老人目之。当时称为良吏。正统以后,里老往往保留令丞,朝廷因而许之,尤为弊政。见于景泰三年十月庚戌,太仆寺少卿黄仕扬所奏。

  汉世之于三老,命之以秩,颁之以禄。而文帝之诏,俾之各率其意以道民。当日为三老者,多忠信老成之士也。上之人所以礼之者甚优,是以人知自好,而贤才亦往往出于其间。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为义帝发丧,而遂以收天下。壶关三老茂,上书明戾太子之冤,史册炳然,为万世所称道。近世之老人,则听役于官,而靡事不为,故稍知廉耻之人不肯为此,而愿为之者大抵皆奸猾之徒,欲倚势以陵百姓者也。其与太祖设立老人之初意悖矣。

  明初以大户为粮长,掌其乡之赋税,多或至十余万石。运粮至京,得朝见天子。洪武中,或以人材授官。至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南京监察御史李安及江西庐陵吉水二县耆民,六年四月监察御史张政,各言粮长之害,谓其倍收粮石,准折子女,包揽词讼,把持官府。累经整饬,而其患少息,然未尝以是而罢粮长也,惟老人则名存而实亡矣。【原注】今州县或谓之耆民,或谓之公正,或谓之约长,与庶人在官者无异。

  巡检,即古之游徼也。【原注】元史,成宗大德十年正月,升巡检为九品。洪武中尤重之,而特赐之敕,【原注】洪武十三年二月丁卯。见御制文集第七卷。又定为考课之法。【原注】二十五年闰十二月辛卯。及江夏侯周德兴巡视福建,增置巡检司四十有五。【原注】二十年四月。自宏治以来,多行裁革,所存不及曩时之半。巡检裁则总督添矣,【原注】崇祯年至苏州、保定各设总督,唐自干元以后,节度、观察、防御使之设,正与明代累添总督、巡抚、兵备相类。何者?巡检遏之于未萌,总督治之于已乱。【杨氏曰】巡检裁而总督添,此一大升降也。

  里甲

  常熟陈梅曰,周礼五家为比,比有长。五比为闾,闾有胥。四闾为族,

译当今各县衙门前大多张贴榜文说:诬告者加三等罪,越级上诉者笞打五十。这是先朝留下的旧制,也保留了古代在象魏公布法律的遗意。现在人们认为不经过县官而直接向司府上诉,叫做越诉。这并不正确。《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日,命令有关部门挑选民间年高、公正且能胜任事务的老人,处理乡里的诉讼。如果是户婚、田宅、斗殴等案件,就由里胥裁决。事情涉及重罪的,才向官府报告。如果不经过里老处理而直接向县官诉讼,这才叫做越诉。【原注】宣德七年正月乙酉日,陕西按察佥事林时说,洪武年间,天下各县乡都设有申明亭和旌善亭,百姓有善恶行为就记录下来,以示劝诫和惩罚。凡是户婚、田土、斗殴等日常事务,都由里老在这里剖断。如今亭宇大多荒废,善恶不再记录。小事不经过里老,就直接跑到上级官府,诉讼繁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景泰四年,诏书还说,百姓中有懒惰、不务正业的人,允许里老依据《教民榜》的例子进行惩治。天顺八年三月的诏书规定,军民家中有人做盗贼,曾经审断后仍不改正的,有关部门就在他家门上大字书写“盗贼之家”四个字。能够改过的,允许里老和亲邻互相担保,才予以除去。这也是古代画衣冠、异章服以示羞辱的遗意。只有大小事务相互维系,详略各自执掌,然后上面不烦扰,下面不骚扰。唐朝到大历以后,战乱兴起,赋税烦重。而刘长卿客居霅溪时题诗给李明府说:“落日无王事,青山在县门。”大概是因为县令的职责没有向下侵扰,小民得以安居乐业,所以能延续国命一百多年,直到僖宗、昭宗之后才彻底败坏。那么,那些鸣琴治政、戴星出巡的天下统治者,应当有所安排才是。

洪熙元年七月丙申日,巡按四川监察御史何文渊说,太祖高皇帝命令天下州县设立老人,必须选择年高有德、众人信服的人,让他们劝勉百姓行善。乡里的争讼,也让他们审理判决。下面有益于民事,上面有助于官府。近年所用的人,大多不是合适的人选。有的出自隶仆,为了规避差役赋税。县官不考察其年龄德行如何,就让他们充任,使得他们凭借官府,妄自尊大,在乡里肆虐。有的遇上上级官员巡视,就巧言进谗,颠倒黑白,挟制官吏。近来有犯法者,已经依法审问。私下担心天下州县都有这类情况,请求加以禁止约束。皇上命令重申洪武旧制,有滥用非人者,连同州县官都置于法。然而从此里老的地位变轻,权力也衰落了。【原注】《英宗实录》说,松江知府赵豫温和平易接近百姓,凡有诉讼,都交给公正的老人剖断,有愤争不止的,就由他调和,所以百姓称他为老人。当时被称为良吏。正统以后,里老往往保留令、丞的职位,朝廷因而允许,这更是弊政。见于景泰三年十月庚戌日,太仆寺少卿黄仕扬的奏章。

汉代对于三老,授予他们秩位,发放他们俸禄。而文帝的诏书,让他们各自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引导百姓。当时担任三老的,多是忠信老成之士。上面的人礼遇他们非常优厚,所以人们知道自我珍重,而贤才也往往出于其中。新城三老董公,拦路劝说汉王为义帝发丧,从而收服天下。壶关三老茂,上书阐明戾太子的冤屈,史册上光辉灿烂,被万世称道。近世的老人,则听命于官府,什么事都做,所以稍知廉耻的人不肯做这个,而愿意做的,大都是奸猾之徒,想倚仗权势欺压百姓。这与太祖设立老人的初衷相违背了。

明初以大户为粮长,掌管乡里的赋税,多的甚至达到十余万石。运粮到京城,得以朝见天子。洪武年间,有的因人才而被授予官职。到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南京监察御史李安以及江西庐陵、吉水两县的耆民,六年四月监察御史张政,各自陈述粮长的危害,说他们加倍征收粮石,折算子女,包揽诉讼,把持官府。屡次整顿,其祸患稍减,但从未因此废除粮长,只有老人则是名存实亡了。【原注】现在州县有的称耆民,有的称公正,有的称约长,与在官府服役的庶民没有区别。

巡检,就是古代的游徼。【原注】《元史》记载,成宗大德十年正月,提升巡检为九品。洪武年间尤其重视,特别赐予敕书,【原注】洪武十三年二月丁卯日。见《御制文集》第七卷。又制定了考课之法。【原注】二十五年闰十二月辛酉日。等到江夏侯周德兴巡视福建,增设巡检司四十五处。【原注】二十年四月。自从弘治以来,大多进行裁撤,所存不到从前的半数。巡检裁撤了,总督就增加了,【原注】崇祯年在苏州、保定各设总督,唐朝自干元以后,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的设置,正与明代屡次增设总督、巡抚、兵备相类似。为什么呢?巡检在祸乱未萌发时遏制,总督在祸乱已发生后治理。【杨氏说】巡检裁撤而总督增加,这是一个重大的升降变化。

里甲

常熟陈梅说,《周礼》五家为比,比有长。五比为闾

族有师。五族为党,党有正。五党为州,州有长。五州为乡,乡有大夫。其间大小相维,轻重相制,纲举目张,周详细密,无以加矣。而要之自上而下,所治皆不过五人,盖于详密之中而得易简之意,此周家一代良法美意也。后世人才远不如古,乃欲以县令一人之身,坐理数万户口赋税,色目繁猥又倍于昔时,虽欲不丛脞,其可得乎!愚故为之说曰,以县治乡,以乡治保,【原注】或谓之都。以保治甲,视所谓不过五人者而加倍焉,亦自详密,亦自易简,此斟酌古今之一端也。又曰,一乡几保,不妨多少。何也?因民居也,法用圆。十甲千户,不得增损。何也?稽成数也,法用方。【沈氏曰】保甲之设,所以使天下之州县复分其治也。州县之地广,广则吏之耳目有不及。其民众,众则行之善恶有未详。保长、甲长之所统近而人寡,其耳目无不照,善恶无所匿。从而闻于州县,平其是非,则里党得其治,而州县亦无不得其治。今之州县自奉大吏之令,举行保甲,而卒无其效,非保甲之法之不善,为保长、甲长之人之未善也。故举行保甲,必先择其长保甲之人而后可。保长长十甲,甲长长百户,分百户而十人长之,谓之牌头。牌头则庶民之朴直者为之,保长、甲长则必择士之贤者能者为之。使虑士之贤能者为今之保长、甲长而有所不屑,则惟为州县者重其事,慎其人,求之以诚,聘之以礼币,告之以欲分治之义,而使之整其所属,纠其邪僻凶恶,达之州县,亦得展其心思才力,自无不屑之患。统平保者为乡,乡则就搢绅聘焉。其遇之隆,任之专,较之保长、甲长而更倍焉。及功过已着,则权其大小轻重而赏罚进退,以为劝惩。必且感德畏威而职无不尽已。虽然,欲如是,非州县之所得擅为也,责在大吏。而大吏亦不得自专必也,奏其事于朝廷,得额定其员,次第其禄位,立考绩黜陟之法,而后可行也。夫周官乡遂之制,自两汉后魏以迄唐之盛。明之初,略仿而行之,皆得以善治而宜民。而大儒若朱子,名臣若苏绰,近世名儒若魏子才、顾宁人,又莫不称为治教之基,则非迂远而阔于事情可知。在更化之初,必共议其不便者,行之久而利,则相与安之矣。【姚大令曰】漳、泉素称多盗,频年诛捕不为少矣,而攘劫之风不息,则捕之可胜捕哉?今功令以保甲为弭盗首务,此在西北行之,或有效者。然行之不善,民间已多病之。东南非阻江湖则滨大海,闽广之间山深林密,往往兵役所不能至,惟群凶亡命者匿焉。驱之急则奔,聚日众,其为隐忧甚大,又不仅攘劫之患而已。漳、泉、惠、潮各郡人民,聚族而居,强悍素着,藏匿凶慝,常临以兵役数千,不能得一罪人。今欲比次其户,着籍察之,又日更月易,使注其出入生死迁徙,具报于宫,恐愚顽之民未能若是纷纷不惮烦也。莹常以为,保甲之法宜审时度地,变通而行之,但师其意可矣。

译同族设有师。五族组成一党,党设有正。五党组成一州,州设有长。五州组成一乡,乡设有大夫。其间大小相互维系,轻重相互制约,纲举目张,周详细密,没有比这更完善的了。然而归结起来,从上到下,所管理的都不超过五人,这是在周详细密之中获得了简易的意旨,这是周代一代良法美意。后世人才远远不如古代,却想让县令一人之身,坐理数万户口的赋税,名目繁多杂乱又比过去加倍,即使想不琐碎杂乱,怎么可能做到呢!我因此论述说,用县治理乡,用乡治理保,【原注】有人称之为都。用保治理甲,参照所谓不超过五人的原则而加倍,也自然周详细密,也自然简易,这是斟酌古今的一个方面。又说,一乡有多少保,不妨多或少。为什么呢?因为顺应民居分布,方法采用圆融。十甲千户,不得增减。为什么呢?因为稽查成数,方法采用方正。【沈氏说】设立保甲,是为了让天下的州县重新分担治理。州县地域广阔,广阔则官吏的耳目有顾及不到的地方。民众众多,众多则行为的善恶有未能详知的情况。保长、甲长所统辖的范围近且人少,他们的耳目没有不照见的,善恶无处隐藏。从而上报给州县,评判是非,那么里党得到治理,而州县也没有不得到治理的。现在的州县遵从上级大吏的命令,推行保甲,却最终没有效果,不是保甲制度不好,而是担任保长、甲长的人选不好。所以推行保甲,必须先选择担任保甲长官的人然后才可以。保长统领十甲,甲长统领百户,将百户分为十人统领,称为牌头。牌头则由朴实正直的平民担任,保长、甲长则必须选择贤能之士担任。如果担心贤能之士担任现在的保长、甲长而有所不屑,那么只有让州县重视这件事,慎重选择人选,以诚意寻求,以礼币聘请,告知他们分担治理的意义,让他们整顿所属,纠举邪僻凶恶之人,上报州县,也能施展他们的心思才力,自然没有不屑的顾虑。统领平保的是乡,乡则从士大夫中聘请。对待他们的隆重,委任的专一,比起保长、甲长更加加倍。等到功过已经显著,就权衡其大小轻重而赏罚升降,作为劝勉惩戒。必然感激恩德畏惧威严而职责无不尽力。虽然如此,想要这样,不是州县所能擅自决定的,责任在上级大吏。而上级大吏也不能独自专断,必须将此事上奏朝廷,确定额定员额,依次规定俸禄官位,建立考核升降的法度,然后才可以实行。周官乡遂的制度,从两汉后魏直到唐代盛世、明朝初年,大致仿照实行,都能以善治而适宜民众。而大儒如朱熹,名臣如苏绰,近世名儒如魏子才、顾宁人,又没有不称其为治理教化基础的,那么这不是迂远而不切实际就可以知道的。在变革之初,必定共同议论其不便之处,实行久了有利,就会共同安于它了。【姚大令说】漳州、泉州一向以盗贼多著称,连年诛杀捕拿不算少,而抢劫的风气不停止,那么捕拿能捕尽吗?现在朝廷法令以保甲为消除盗贼的首要任务,这在西北地区实行,或许有效。然而实行不好,民间已经多有弊病。东南地区不是阻隔于江湖就是濒临大海,闽广之间山深林密,往往是兵役不能到达的地方,只有群凶亡命者隐藏在那里。驱赶急迫他们就逃跑,聚集的人日益众多,其作为隐忧很大,又不只是抢劫的祸患而已。漳州、泉州、惠州、潮州各郡人民,聚族而居,强悍向来显著,藏匿凶恶之人,常常面对数千兵役,不能抓获一个罪人。现在想要依次编排其户口,登记察访,又日新月异,让他们记录出入生死迁徙,详细上报官府,恐怕愚顽的百姓不能如此纷纷不嫌麻烦。莹常常认为,保甲之法应当审时度地,变通实行,只要师法其意旨就可以了。

掾属

  古文苑注,王延寿桐柏庙婢人名,谓掾属皆郡人,可考汉世用人之法。今考之汉碑皆然,不独此庙。盖其时惟守相命于朝廷,而自曹掾以下,无非本郡之人,故能知一方之人情,而为之兴利除害。其辟用之者即出于守相,而不似后代之官,一命以上皆由于吏部。故广汉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谢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选能。主簿镡显,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帝乃大悦。至于汝南太守宗资任功曹范滂,南阳太守成瑨委功曹岑晊,并谣达京师,名标史传。而鲍宣为豫州牧,郭钦奏其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是知署吏乃二千石之职,州牧代之尚为烦苛,今以天子而代之,宜乎事烦而日不给。【原注】隋文帝开皇二年,罢辟署,令吏部除授品官为州郡佐官。其时刘炫对牛弘,以为往者州惟置纲纪,郡置守丞,县置令而已,其余具僚则长官自辟。是知自辟掾属,即齐魏之世犹然。宋史选举志,宋初,内外小职任,长吏得自奏辟。熙宁间,悉罢归选部。然要处职任,如沿边兵官、防河、捕盗、重课额务场之类,寻又立专法听举。于是辟置不能全废也。又其变也,铨注之法改为掣签,而吏治因之大坏矣。

  京房传,房为魏郡太守,自请得除用他郡人。因此知汉时掾属无不用本郡人者,房之此请乃是破格。杜氏通典言,汉县有丞尉及诸曹掾,多以本郡人为之,三辅县则兼用他郡。【原注】黄霸传,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如淳曰,三辅郡得任用他郡人,而卒史独二百石,所谓尤异者也。及隋氏革选,尽用他郡人。【沈氏曰】陈谅直云,隋氏罢乡官,革自辟,调选人,改荐举,纷纷更易,尽以私弊防天下之人,三代之法未尽泯于秦者,至此而无余,卒等于秦之速亡。信乎,治天下者在彼不在此也。

  唐高宗时,魏玄同为吏部侍郎,上疏言,臣闻傅说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议都,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不惟逸豫,惟以理人。昔之邦国,今之州县。土有常君,人有定主。自求臣佐,各选英贤,其大臣乃命于王朝耳。秦并天下,罢侯置守。汉氏因之,有沿有革,诸侯得自置吏四百石已下,其傅相大官则汉为置之。州郡掾史、督邮、从事,悉任之于收守。爰自魏晋,始归吏部。递相祖袭,以迄于今。用刀笔以量才,按簿书而察行,法令之弊。其来已久。盖君子重因循而惮改作,有不得已者,亦当运独见之明,定卓然之议。如今选司所行者,非上皇之令典,乃近代之权道,所宜迁革,实为至要。何以言之?夫丈尺之量,所及者盖短。锺庾之器,所积者宁多?况天下之大,士人之众,而可委之数人之手乎?假使平如权衡,明如水镜,力有所极,照有所穷,铨综既多,紊失斯广。又以比居此任,时有非人,岂直愧彼清通,亦将竭其庸妄。情故既行,何所不至?脏私一启,以及万端。至乃为人择官,为身择利,顾亲疏而举笔,看势要而措情。加以厚貌深衷,险如溪壑。择言观行,犹惧不周。今使百行九能析之于一面,具僚庶品专断于一司,其亦难矣。天祚大圣,比屋可封。成以为有道耻贱,得时无怠。诸色入流,岁以千计。群司列位,无复增多。官有常员,人无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淄渑杂混,玉石难分,用舍去留,得失相半。抚即事之为弊,知及后之滋失。夏殷以前,制度多阙。周监二代,焕乎可观。诸侯之臣不皆命于天子,王朝庶官亦不专于一职。故穆王以伯冏为太仆正,命之曰,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辟侧媚,其惟吉士。此则令其自择下吏之文也。太仆正,中大夫耳,尚以僚属委之,则三公九卿亦必然矣。周礼太宰内史并掌爵禄废置,司徒司马别掌兴贤诏事,当是分任于群司,而统之以数职,各自求其小者,而王命其大者焉。夫委任责成,君之体也。所委者当,则所用者精。裴子野有言曰,官人之难,先王言之尚矣。居家视其孝友,乡党服其诚信,出入观其志义,

译掾属

《古文苑注》记载,王延寿《桐柏庙碑》中提到婢人名,认为掾属都是郡中本地人,这可以考证汉代用人的制度。如今考察汉代碑刻,情况确实如此,不仅仅这座庙是这样。大概当时只有太守、国相由朝廷任命,而从曹掾以下,没有不是本郡人的,所以能够了解当地的人情,从而兴利除害。那些征辟任用的人虽然出自太守、国相之手,但不像后代的官员,一经任命以上都由吏部决定。所以广汉太守陈宠入朝担任大司农,和帝问他治理郡县有什么方法,陈宠叩头谢恩说:“臣任用功曹王涣,来选拔贤能;任用主簿镡显,来拾遗补阙。臣只是奉行传达诏书罢了。”皇帝于是非常高兴。至于汝南太守宗资任用功曹范滂,南阳太守成瑨委任功曹岑晊,他们的名声都传到了京城,载入史册。而鲍宣担任豫州牧时,郭钦上奏弹劾他举措烦琐苛刻,代替二千石长官署任官吏。由此可知,署任官吏是二千石长官的职责,州牧代替尚且被认为是烦琐苛刻,如今由天子代替,理所当然事务烦杂而每日都应付不过来。【原注】隋文帝开皇二年,废止征辟署任,命令吏部除授品官担任州郡佐官。当时刘炫对牛弘说,过去州只设置纲纪,郡设置守丞,县设置县令罢了,其余的僚属则由长官自行征辟。由此可知,自行征辟掾属,直到齐魏时代仍然如此。《宋史·选举志》记载,宋朝初年,内外小职任,长官得以自行奏请征辟。熙宁年间,全部废止归由选部。然而重要地方的职任,如沿边兵官、防河、捕盜、重课额的务场之类,不久又设立专门法令允许举荐。于是征辟设置不能完全废止。又有一种变化,铨选注授的方法改为抽签,而吏治因此大大败坏。

《京房传》记载,京房担任魏郡太守,自己请求允许任用其他郡的人。由此可知汉代掾属没有不使用本郡人的,京房的这个请求是打破常规。杜佑《通典》说,汉代县有丞尉及诸曹掾,大多用本郡人担任,三辅县的则兼用其他郡的人。【原注】《黄霸传》记载,补任左冯翊二百石卒史。如淳说,三辅郡得以任用其他郡的人,而卒史唯独是二百石,所谓特别优异的人。等到隋朝改革选举制度,全部使用其他郡的人。【沈氏说】陈谅直说,隋朝废除乡官,改革自行征辟,调动选人,改变荐举,纷纷更易,全都用防范私弊的手段来对待天下人,三代制度未尽灭于秦朝的,到这里就一点不剩了,最终等于秦朝迅速灭亡。确实啊,治理天下的人在于彼而不在于此。

唐高宗时,魏玄同担任吏部侍郎,上疏说:“臣听说傅说说过,圣明的君王遵循天道,建立邦国议定都城,树立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不只是贪图安逸享乐,而是为了治理百姓。过去的邦国,就是现在的州县。土地有固定的君主,人民有确定的主人。自己寻求臣佐,各自选拔英贤,那些大臣才由王朝任命罢了。秦朝兼并天下,废除诸侯设置郡守。汉朝沿袭这一制度,有沿袭有改革,诸侯得以自行设置四百石以下的官吏,那些傅相大官则由汉朝设置。州郡的掾史、督邮、从事,全都委任给太守。自从魏晋以来,才开始归吏部管理。相继沿袭,直到今天。用刀笔来衡量才能,依据簿书来考察品行,法令的弊端,由来已久。大概君子重视因循而害怕改革,有不得已的时候,也应当运用独到的见识,制定卓越的主张。如今选司所实行的,不是上古的良法,而是近代的权宜之计,应当迁移改革,实在是最为紧要的。为什么说呢?丈尺的度量,所及的范围大概很短。钟庾的容器,所积累的难道很多吗?何况天下如此广大,士人如此众多,怎么能委托给少数人的手中呢?假使公平如权衡,明察如水镜,力量也有极限,照察也有穷尽,铨选综合的事务既多,混乱失误也就广泛。又加上担任此职的人,有时并非合适的人选,岂止是愧对那些清正通达的人,也将耗尽那些平庸妄为的人。私情故旧既然施行,什么事做不出来?贪赃私利一旦开启,以及万端弊端。以至于为人择官,为身择利,看亲疏而举笔,看权势而措情。加上外表厚道内心深沉,险恶如溪壑。选择言辞观察行为,还担心不周全。如今让百行九能在一面分析,僚属各种品类专断于一司,这也太难了。上天保佑大圣,比屋可封。成认为有道之人以卑贱为耻,得到时机不怠慢。各种入流的人,每年数以千计。群司列位,不再增多。官有定员,人无定限,选集开始,雾积云屯。擢叙最终,十不收一。淄渑混杂,玉石难分,用舍去留,得失相半。”

忧欢取其智谋。烦之以事,以观其能。临之以利,以察其廉。周礼始于学校,论之州里,告诸六事,而后贡之王庭。其在汉家尚犹然矣。州郡积其功能,然徒为五府所辟,五府举其掾属,而升于朝。三公参得除署,尚书奏之天子。一人之身所关者众,一士之进其谋也详,故官得其人,鲜有败事。魏晋反是,所失宏多。于野所论,盖区区之宋朝耳,犹谓不胜其弊,而况于当今乎?臣窃见制书,每令三品、五品荐士,下至九品,亦令举人,此圣朝侧席旁求之意也。而褒贬未明,莫慎所举。且惟贤知贤,圣人笃论。身且滥进,鉴岂知人?今欲务得实才,兼宜择其举主,流清以源洁,影端由表正。不详举主之行能,而责举人之庸滥,不可得已。汉书云,张耳陈余之宾客厮役,皆天下俊杰。彼之蕞尔,犹能若斯,况以神皇之圣明,国家之德业,而不建久长之策,为无穷之基,尽得贤取土之术,而但顾望魏晋之遗风,留意周隋之敝事,臣窃惑之。伏愿稍回圣虑,特采刍言,略依周汉之规,以分吏部之选。即望所用精详,鲜于差失。疏奏不纳。

译忧虑与喜悦中考察他的智谋。用繁杂的事务烦扰他,来观察他的才能。用利益诱惑他,来考察他的廉洁。《周礼》规定选拔人才始于学校,在州里评议,向六事报告,然后推荐给王庭。在汉代尚且还这样。州郡积累他们的功绩才能,然而只是被五府征辟,五府举荐他们的属官,然后升迁到朝廷。三公参与任命,尚书向天子奏报。一个人的任用涉及众多方面,一个士人的晋升谋划得很详细,所以官员能得到合适的人选,很少有败坏事情的情况。魏晋相反,失误很多。于野所论述的,大概只是小小的宋朝罢了,尚且认为不能承受其弊端,何况当今呢?我私下看到诏书,常常命令三品、五品官员推荐士人,下到九品,也命令举荐人才,这是圣朝虚心求贤的意思。但是褒贬不明确,没有人谨慎地举荐。况且只有贤人才能识别贤人,这是圣人的确论。自身尚且滥竽充数,明镜怎能识人?现在想要务必得到真实的人才,同时也应该选择举荐的人,水流清澈因为源头洁净,影子端正因为表率正直。不详细考察举荐人的品行才能,却指责被举荐人的平庸滥竽,是不可能的。《汉书》说,张耳、陈余的宾客仆役,都是天下的俊杰。他们那样渺小,尚且能如此,何况凭借神皇的圣明,国家的德业,却不建立长久之策,奠定无穷的基础,完全掌握选拔贤才的方法,却只是顾念魏晋的遗风,留意周隋的弊政,我私下感到困惑。伏愿稍微回转圣虑,特别采纳草野之言,大致依照周汉的规矩,来分担吏部的选拔。就希望所用之人精详,很少出现差错。奏疏呈上没有被采纳。

玄宗时,张九龄为左拾遗,上言,夫支部尚书侍郎,以贤而授者也。虽知人之难,岂不能拔十得五?今胶以格条,据资配职,无得贤之实。若刺史县令,必得其人于管内。岁当选者,使考才行,可入流品,然后送台,又加择焉。以所用多寡为州县殿最,则州县慎所举,可官之才多。吏部因其成,无今日之繁矣。【原注】柳浑传,德宗尝亲择吏,宰畿邑有效,召宰相语,皆贺帝得人。浑独不贺,曰,此特京兆尹职耳,陛下当择臣辈以辅圣德,臣当选京兆尹,承大化。尹当求令长,听细事。代尹择令。非陛下所宜。帝然之。

  都令史

  通典,晋有尚书都令史八人,秩二百石。与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宋齐八人,梁五人,谓之五都令史。旧用人常轻,【原注】续汉百官志,尚书令史十八人,二百石。然梁冀传曰,学生桂阳刘常,当世名儒,冀召补令史以辱之。则知此职非士流之所为也。武帝诏曰,尚书五都,职参政要,非但总理众局,亦乃方轨二丞。顷虽求才,未臻妙简。可革用士流,以尽时彦。乃以都令史视奉朝请,其重之如此。彼其所谓都令史者,犹为二百石之秩,而间用士流为之。然南齐陆慧晓为吏部郎,吏部都令史历政以来,咨执选事,慧晓任己独行,未尝与语。帝遣人语慧晓曰,都令史谙悉旧贯,可共参怀。慧晓曰,六十之年,不复能咨都令史,为吏部郎也。故当日之为吏部者,多克举用人之职。自隋以来。令史之任文案烦屑,渐为卑冗,不参官品。【原注】金史,皇统八年,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正隆二年罢。世宗纪,大定二年二月甲寅,复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二十三年闰月戊午,上谓宰臣曰,女直进士,可依汉儿进士,补省令史。夫儒者操行清洁,非礼不行。以吏出身者自幼为吏,习其贪墨,至于为官,性不能改。政道兴废,实由于此。章宗纪,明昌二年五月成辰,诏御史台令史并以终场举人充。李完传言,尚书省令史,正隆间用杂流。大定初,以太师张浩奏请始统取进士,天下以为当。今乞以三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委台官辟用,上纳其言。选举志言,终金之代,科目得人为盛。诸宫护卫及省台部译史、令史、通事,仕进皆列于正班。斯则唐宋以来之所无者,岂非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据者乎?以令史官至宰执者,移刺道、魏子平、孟浩、梁肃、张万公、粘割斡特勒、董师中、王蔚、马惠迪、马谋、杨伯通、贾铉、孙铎、孙即康、贾益谦皆有传。至于今世,则品弥卑,权弥重,八柄诏王,乃不在官而在吏矣。

  旧唐书,许子儒居选部,不以藻鉴为意,有令史缑直,【原注】新旧书并作句直。句音勾,是宋人减笔字,今据册府元龟正之。是其腹心。每注官,多委令下笔,子儒但高枕而卧,语缑直云平配。由是补授失序,传为口实。嗟乎,未若今日之以缑直为当官,以平配为着令也。

  胥史之权所以日重而不可拔者,任法之弊使之然也,开诚布公以任大臣,疏节阔目以理庶事,则文法省而径窦清,人材庸而狐鼠退矣。

  吏胥

  天子之所恃以平治天下者,百官也。故曰臣作朕股肱耳目,又曰,天工人其代之。今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郭隗之告燕昭王曰,亡国与役处,吁,其可惧乎!秦以任刀笔之吏而亡天下,此固已事之明验也。

  唐郑余庆为相,有主书滑涣,久司中书簿籍,与内官典枢密刘光琦相倚为奸,每宰相议事,与光琦异同者,令涣往请,必得。四方书币资货充集其门,弟泳官至刺史。及余庆再入中书,与同僚集议,涣指陈是非,余庆怒叱之,未几,罢为太子宾客。其年八月,涣赃污发赐死。宪宗闻余庆叱涣事,甚重之。久之,复拜尚书左仆射。【原注】唐书本传。韦处厚为相,有汤铢者为中书小胥,其所掌谓之孔目房。宰相遇休假,有内状出,即召铢至延英门付之,送知印宰相。由是稍以机权自张,广纳财贿。处厚恶之,谓曰,此是半装滑涣矣。

译唐玄宗时,张九龄担任左拾遗,上书说道:“尚书省的郎官,是依据贤能来任命的。虽然知人善任很难,难道不能选拔十个人中得到五个贤才吗?如今拘泥于固定的条例,依据资历来分配职位,得不到真正贤能的人。如果刺史、县令,一定要在辖区内选拔合适的人。每年应当选拔的人,让他们考核才能和品行,可以列入官阶品级的,然后送到吏部,再加以选择。根据所用人才的多少来评定州县的优劣,那么州县就会慎重地推举人才,可以做官的人才就会增多。吏部顺着这个成果,就不会有今天的繁杂了。”【原注】《柳浑传》记载,唐德宗曾经亲自选拔官吏,京畿地区的县令有政绩的,召见宰相谈论,大家都祝贺皇帝得到了人才。只有柳浑不祝贺,说:“这不过是京兆尹的职责罢了,陛下应当选拔我们这样的人来辅佐圣德,我们应当选拔京兆尹,承受大的教化。京兆尹应当寻求县令,处理琐碎的事务。代替京兆尹选拔县令,不是陛下所应该做的。”皇帝认为他说得对。

都令史

《通典》记载,晋代有尚书都令史八人,俸禄二百石。与左右丞共同掌管尚书台的事务。南朝宋、齐也是八人,梁代五人,称为五都令史。过去任用的人常常地位低下,【原注】《续汉书·百官志》记载,尚书令史十八人,俸禄二百石。然而《梁冀传》说,学生桂阳人刘常,是当世的名儒,梁冀召他补任令史来羞辱他。由此可知这个职位不是士人阶层所担任的。梁武帝下诏说:“尚书五都令史,职务参与政事要害,不仅总理众多部门,也相当于两位丞的规格。近来虽然寻求人才,未能达到精妙的选拔。可以改革任用士人,以尽揽当时的英才。”于是让都令史享受奉朝请的待遇,重视他们到了这种地步。他们所谓的都令史,还是二百石的俸禄,而间或任用士人担任。然而南齐陆慧晓担任吏部郎,吏部都令史历任以来,咨询执掌选拔事务,陆慧晓独断专行,不曾与他商量。皇帝派人告诉陆慧晓说:“都令史熟悉旧例,可以共同商量。”陆慧晓说:“我六十岁了,不能再咨询都令史,来担任吏部郎了。”所以当时担任吏部郎的,大多能胜任用人之职。自从隋代以来,令史负责文案繁琐琐碎的事务,逐渐变得卑微冗杂,不参与官品。【原注】《金史》记载,皇统八年,任用进士担任尚书省令史。正隆二年废除。世宗纪记载,大定二年二月甲寅,再次任用进士担任尚书省令史。二十三年闰月戊午,皇帝对宰相说:“女真进士,可以依照汉人进士,补任省令史。”儒者操守廉洁,不合礼法的事不做。以吏员出身的人从小做吏,习惯于贪污,等到做官,本性不能改变。政治的兴衰,确实由此而来。章宗纪记载,明昌二年五月成辰,下诏御史台令史都用终场举人充任。李完传记载,尚书省令史,正隆年间任用杂流。大定初年,因为太师张浩奏请才开始统一选取进士,天下人认为恰当。现在请求用三品官的子孙及终场举人委托台官辟用,皇帝采纳了他的话。选举志说,整个金代,科举选拔的人才最为兴盛。诸宫护卫以及省台部译史、令史、通事,做官进身都列在正班。这是唐宋以来所没有的,难道不是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据吗?以令史官做到宰相的,移刺道、魏子平、孟浩、梁肅、张万公、粘割斡特勒、董师忠、王蔚、马惠迪、马谋、杨伯忠、贾铉、孙铎、孙即康、賈益谦都有传记。到了现在,品级更加卑微,权力更加重大,八柄诏王,竟然不在官员而在吏员了。

《旧唐书》记载,许子儒担任选部官员,不注重鉴察人才,有令史缑直,【原注】新、旧《唐书》都写作句直。句音勾,是宋人的减笔字,现在根据《册府元龟》校正。是他的心腹。每次注拟官职,大多委托令史下笔,许子儒只是高枕而卧,对缑直说“平配”。因此补授失序,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唉,还不如现在把缑直当作当官,把平配当作法令呢。

胥吏的权力之所以日益加重而不可拔除,是任用法令的弊端造成的。开诚布公地任用大臣,疏阔简略地处理各种事务,那么文法就会减少而邪路就会清除,庸才就会退避而奸邪就会消退了。

吏胥

天子所依靠来平治天下的是百官。所以说臣子是我的股肱耳目,又说,天工由人来代替。现在剥夺百官的权力而全部归于吏胥,这就是所谓的百官是虚名,而执掌国家权力的是吏胥罢了。郭隗告诉燕昭王说,亡国与役处在一起,唉,这多么可怕啊!秦国因为任用刀笔吏而亡天下,这本来就是明显的例证。

唐代郑余庆担任宰相,有主书滑涣,长期掌管中书簿籍,与内官典枢密刘光琪互相勾结为奸,每当宰相议事,与刘光琪意见不同的,让滑涣前往请求,必定成功。各地的书信财物充满他的家门,弟弟滑泳官至刺史。等到郑余庆再次进入中书省,与同僚集会商议,滑涣指陈是非,郑余庆愤怒地斥责他,不久,被罢免为太子宾客。那年八月,滑涣贪污事发被赐死。宪宗听说郑余庆斥责滑涣的事,很看重他。很久之后,再次任命为尚书左仆射。【原注】《唐书》本传。韦处厚担任宰相,有汤铢担任中书小胥,他所掌管的称为孔目房。宰相遇到休假,有内状发出,就召汤铢到延英门交付,送给知印宰相。因此渐渐以机要权力自专,广泛收受财物贿赂。韦处厚厌恶他,对他说:“这是半个滑涣了。”

乃以事逐之。【原注】册府元龟。夫身为大臣,而有甘临之忧,繋遯之疾,则今之君子有愧于唐贤多矣。

译于是借故将他驱逐。【原注】《册府元龟》。身为大臣,却有着《易经》中“甘临”卦所警示的忧虑,以及“遯”卦所揭示的退避之弊,那么当今的君子比起唐代贤臣来,真是惭愧多了。

谢肇淛曰,从来仕宦法罔之密,无如今日者,上自宰辅,下至驿递仓巡,莫不以虚文相酬应。而京官犹可,外吏则意甚矣。大抵官不留意政事,一切付之胥曹,而胥曹之所奉行者,不过已往之旧牍,历年之成规,不敢分毫踰越。而上之人既以是责下,则下之人亦不得不以故事虚文应之。一有不应,则上之胥曹又乘隙而绳以法矣。故郡县之吏宵旦竭蹶,惟日不足,而吏治卒以不振者,职此之由也。

  又曰,国朝立法太严,如户部官不许苏松浙江人为之,以其地多赋税,恐飞诡为奸也。然弊孔蠹窦皆由吏胥,堂司官迁转不常,何知之有?今户部十三司胥算,皆绍兴人,可谓目察秋毫,而不见其睫者矣。

  先生郡县论八曰,善乎菜正则之言曰,今天下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州县之敝,吏胥窟穴其中,父以是传子,兄以是传弟。而其尤桀黠者,则进而为院司之书吏,以掣州县之权。上之人明知其为天下之大害,而不能去也。使官皆千里以内之人,习其民事,而又终其身任之,则上下辨而民志定矣,文法除而吏事简矣。官之力足以御吏而有余,吏无所以把持其官,而自循其法。昔人所谓养百万虎狼于民间者,将一旦而尽去。治天下之愉快,孰过于此。

  又随笔曰,一邑之中,食利于官者亡虑数千人。恃讼烦刑苛,则得以吓射人钱。故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若不生事端,何以自活?宜每役止留一正副供使,余并罢遣,令自便营业。而大要又在省事,省事则无所售其吓射。即勒之应役,将有不愿而逃去者。尤安民之急务也。

  法制

  法制禁令。王者之所不废,而非所以为治也。其本在正人心,厚风俗而已。故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周公作立政之书曰,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又曰,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其丁宁后人之意可谓至矣。泰始皇之治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于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而秦遂以亡。太史公曰,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然则法禁之多,乃所以为趣亡之具,而愚闇之君犹以为未至也。杜子美诗曰,舜举十六相,身尊道何高。秦时任商鞅,法令如牛毛。又曰,君看灯烛张,转使飞蛾密。其切中近朝之事乎?

  汉文帝诏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夫三老之卑而使之得率其意,此文景之治所以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而上拟于成康之盛也。【杨氏曰】与任吏胥同病别发,归于不振而已。

  诸葛孔明开诚心布公谈,而上下之交,人无间言,以蕞尔之蜀,犹得小康。魏操吴权任法术以御其臣,而篡逆相仍,略无宁岁。天下之事,固非法之所能防也。

  叔向与子产书曰,国将亡,必多制。夫法制繁,则巧滑之徒皆得以法为市,而虽有贤者,不能自用。此国事之所以日非也。善乎杜元凯之解左氏也曰,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原注】宣公十二年传解。

  前人立法之初,不能详究事势。豫为变通之地。后人承其已弊,拘于旧章,不能更革,而复立一法以救之,于是法愈繁而弊愈多,天下之事日至于丛脞,其究也眊而不行,【原注】语出汉书董仲舒传。师古曰,眊,不明也。上下相蒙,以为无失祖制而已。此莫甚于有明之世,如勾军行钞二事,立法以救法而终不善者也。

  宋叶适言,国家因唐五代之极弊,收敛藩镇之权尽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欲专大利而无受其大害,遂废人而用法,废官而用吏,禁防纤悉,特与古异,而威柄最为不分,虽然,岂有是哉。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是一代之法度又有以使之矣。又曰,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极一世之人志虑之所周浃,忽得一智,自以为甚奇,而法固已备之矣,是法之密也。然而人之才不获尽,人之志不获伸,昏然俯首,一听于法度,而事功日堕,风俗日坏,

译谢肇淛说,自古以来,官吏法律网罗的严密,没有像今天这样的。上自宰相,下至驿站、仓库的巡查人员,没有不用虚浮的文辞互相应酬的。而京城的官员尚且可以,外地的官吏则情况更严重了。大抵官员不留意政事,一切交给胥吏,而胥吏所执行的,不过是以往的旧案卷、历年来的成例,不敢分毫逾越。而上级既然以此责备下级,那么下级也不得不以旧例和虚文来应付。一旦有不应付的,那么上级的胥吏又会趁机用法律来约束他们。所以郡县的官吏日夜奔波劳碌,觉得时间不够用,而吏治最终不能振作,原因就在这里。

又说,本朝立法太严,比如户部官员不允许苏州、松江、浙江人担任,因为那里赋税多,担心他们弄虚作假作奸犯科。然而弊端的漏洞都由吏胥造成,堂司官员调动频繁,哪里能知道这些?现在户部十三司的胥吏,都是绍兴人,这可以说是眼睛能看清秋毫,却看不见自己的睫毛了。

先生《郡县论》第八篇说,菜正则的话说得好,说现在天下的官员没有封建世袭,而吏胥却有封建世袭。州县的弊端,吏胥在其中盘踞,父亲传儿子,哥哥传弟弟。而那些特别狡猾奸诈的,就进而成为院司的书吏,来牵制州县的权力。上级明明知道他们是天下的大害,却不能去除。假使官员都是千里以内的人,熟悉那里的民事,并且终身任职,那么上下职责分明,民心就安定了;文法废除,吏治就简明了。官员的力量足以驾驭吏胥还有余力,吏胥没有把持官员的手段,而自然遵守法律。古人所说的在民间豢养百万虎狼,将一下子全部清除。治理天下的愉快,哪有超过这个的。

又《随笔》说,一个县里,靠官府获利的人大概有数千人。他们倚仗诉讼繁多、刑罚苛刻,就能吓唬勒索别人的钱财。所以一个差役往往由六七个人共同担任,如果不制造事端,靠什么养活自己?应该每个差役只保留一个正副供驱使,其余的都罢免遣散,让他们自行经营谋生。而关键又在减少事务,事务少了就没有地方施展他们的吓唬勒索。即使强迫他们服役,也会有不愿而逃跑的人。这是安抚百姓的紧急事务。

法制禁令,是君王所不废弃的,但不是用来治理国家的根本。根本在于端正人心,淳厚风俗罢了。所以说,居敬而行简来治理百姓。周公作《立政》一书说,文王不偏听各种言论、各种狱讼、各种谨慎之事。又说,各种狱讼、各种谨慎之事,文王不敢专断。他叮嘱后人的意思可以说到了极点。秦始皇治理天下事务,无论大小都决断于皇帝,皇帝用衡石称量文书,日夜有呈报,不符合呈报规定不得休息。而秦朝因此灭亡。太史公说,从前天下的法网曾经很严密,然而奸伪萌生兴起,到了极点,上下互相欺骗,以至于不能振作。那么法律禁令繁多,是用来加速灭亡的工具,而愚昧昏暗的君主还以为不够。杜甫诗说,舜举用十六位贤相,身尊道高。秦朝任用商鞅,法令像牛毛一样多。又说,你看灯烛张挂,反而使飞蛾更密集。这切中近朝的事了吗?

汉文帝下诏设置三老、孝弟、力田的常设员额。命令他们各随其意,来引导百姓。三老地位卑微而让他们能随其意,这就是文景之治之所以能达到移风易俗,百姓淳厚,而上比成康盛世的原因。【杨氏说】与任用吏胥是同样的弊病,只是表现不同,最终都归于不能振作罢了。

诸葛孔明开诚布公,而上下交往,人们没有闲话,凭借小小的蜀国,还能达到小康。曹操、孙权任用法术来驾驭臣下,而篡逆相继,几乎没有安宁的岁月。天下的事,本来不是法律所能防范的。

叔向给子产的信说,国家将要灭亡,一定法制繁多。法制繁多,那么巧滑之徒都能以法律为市场,即使有贤者,也不能施展自己。这就是国事一天比一天不好的原因。杜元凯解释《左传》说得好,说法律施行则人服从法律,法律败坏则法律服从人。【原注】宣公十二年传的解说。

前人立法之初,不能详细考究事势,预先为变通留出余地。后人承受其已经产生的弊端,拘泥于旧章,不能变革,又设立一个法律来补救,于是法律越繁多弊端越多,天下的事一天天变得琐碎,最终模糊而不能施行,【原注】语出《汉书·董仲舒传》。师古说,眊,不明。上下互相蒙蔽,认为没有违背祖制罢了。这在明朝最为严重,比如勾军、行钞两件事,立法来补救法律而最终都不好。

宋叶适说,国家因唐五代的极大弊端,收敛藩镇的权力全部归于皇帝,一个士兵的名册,一个财物的来源,一个地方的守卫,都由君主亲自掌管。想要独占大利而不承受大害,于是废弃人才而使用法律,废弃官员而使用吏胥,禁防细密,特别与古代不同,而威权最为不分,虽然如此,难道有这种事吗?所以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却畏惧别人,是一代的法度又有使之如此的原因。又说,现在内外上下,一件事的小,一个罪的微,都先有法律来等待。极尽一世人的志向思虑所遍及,忽然得到一个智慧,自以为很奇特,而法律本来已经完备了,这是法律的严密。然而人的才能不能尽展,人的志向不能伸展,昏然低头,一切听从法度,而事功一天天堕落,风俗一天天败坏,

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此上下之所同患,而臣不敢诬也。又曰,万里之远,颦呻动息,上皆知之。虽然,无所寄任,天下泛泛焉而已。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群臣不与也。夫万里之远,皆上所制命,则上诚利矣。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其害如之何?此外寇所以凭陵而莫御,仇耻所以最甚而莫报也。

译贫苦百姓更加无处申诉,奸邪之人更加得逞,这是上下共同担忧的问题,而臣不敢欺瞒。又说,万里之遥的地方,百姓的愁苦叹息,皇上都知晓。虽然如此,却没有托付重任,天下只是泛泛而治罢了。百年的隐忧,一朝的祸患,都是皇上独自承担,而群臣并不参与。如果万里之遥的地方,都由皇上制定政令,那么皇上确实有利。百年的隐忧,一朝的祸患,都由皇上独自承担,那它的危害会怎样呢?这就是外敌之所以能够侵犯而无法抵御,仇耻之所以最为深重而无法报复的原因。

陈亮上孝宗书曰,五代之际,兵财之柄倒持于下,艺祖皇帝束之于上,以定祸乱。后世不原其意,束之不已,故郡县空虚,而本末俱弱。

  洪武六年九月丁未,命有司庶务更月报为季报,以季报之数类为岁报。凡府州县轻重狱囚即依律断决,不须转发。果有违枉,从御史按察司纠劾。令出,天下便之。【管氏曰】明之时大臣专权,今则阁部督抚卒不过奉宣职业。明之时言官争竞,今则给事御史皆不得大有论列。明之时士多讲学,今则聚徒结社者渺焉无闻。明之时士持清议,今则一使事科举而场屋策士之文及时政者皆不录。明俗弊矣,其初意则主于养士气,蓄人材,力举而尽变之,则于理不得其平,而更起他弊。何者?患常出于所防,而敝每生于所矫。

  省官

  光武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鄣塞破坏,亭燧绝灭或空置,太守令长招还流民。帝笑曰,今边无人,而设长吏治之,如春秋素王矣。以故省并郡国及官僚,屡见于史。而总之曰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至乃十存一焉。以此知省官之故缘于少事。今也文书日以繁,狱讼日以多,而为之上者主于裁省,则天下之事必将丛脞而不胜,不胜之极必复增官,而事不可为矣。【沈氏曰】嘉靖元年十二月甲午,诏革冗官。各司府州县添设添注署职之员,除钱粮重繁者照旧存留外,其余参政、参议、同知、通判、县丞不系额设者,悉令回籍待缺取补。【汝成案】宋太祖诏曰,吏员猥杂,难以求治。俸禄鲜薄,难以责廉。与其冗员而重费,不若省官而益俸。此言真达治体。

  晋荀勖之论,以为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萧曹相汉,载其清静,民以宁一,所谓清心也。抑浮说,简文案,略细苛,宥小失,有好变常以徼利者,必行其诛。所谓省事也。此探本之言,为治者识此,可无纷纷于职官多寡之间矣。

  选补

  汉宣帝时,盗贼并起,征张敞,拜胶东相。请吏追捕有功效者,得壹切比三辅尤异,【原注】如淳曰,壹切,权时也。赵广汉奏请令长安游徼狱吏秩百石。又循吏传左冯翊有二百石卒史,此之谓尤异也。天子许之。上名尚书,调补县令者数十人。是汉时县令多取郡吏之尤异者,是以习其事而无不胜之患。今则一以畀之初释褐之书生,其通晓吏事者十不一二,而软弱无能者且居其八九矣。又不择其人之材,而以探筹投钩为选用之法,是以百里之命付之阘茸不材之人,既以害民,而卒至于自害。于是烦剧之区遂为官人之陷阱,而年年更代,其弊益深而不可振矣。然汉时之吏多通经术,故张敞得而举之,宣帝得而用之。今天下儒非儒,吏非吏,则吾又不识用之何从也。

  于慎行笔麈言,太宰富平孙公丕扬,患中人请托,难于从违,大选外官,立为掣签之法,一时宫中相传以为至公,下逮闾巷翕然称诵,而不知其非体也。【杨氏曰】富平之为此,一时之权宜也。如崔亮之停年,或且以为圣人矣。非深识之士,乌知其极哉。古人见除吏条格,却而不视,以为一吏足矣。奈何衡鉴之地,自处于一吏之职,而无所秉成,亦已陋矣。至于人才长短,各有所宜。资格高下,各有所便。地方繁简,各有所合。道里远近,各有所准。乃一付之于签,是掩镜可以索照,而折衡可以坐揣也。从古以来,不闻此法。【汝成案】陈鼎东林列传孙丕扬传,先是,大选外官,竞为请托。丕扬创为掣签法,分签为四隅,东北则北京、山东为主,而以河南之汝、彰、归,南京之庐、凤、淮阳附之。东南则南京、浙江、福建、江西、广东为主,而以广西之梧州、平乐、桂林附之。西北则陕西、山西为主,而以河南之怀庆、开封、河南、南阳、湖广之郧阳附之。西南则以湖广、四川、云南、贵州为主,而广西之柳州、南宁、庆远、浔州、太平附之。至于起复调简。地僻缺孤,或人浮于缺,又借附近之地,以通签法之穷。吏部之有掣签,自丕扬始也。考明史选举志,其初用拈

译陈亮上书宋孝宗说:五代时期,军事和财政的大权被下属倒持,宋太祖皇帝将这些权力收归中央,以此平定祸乱。后世人不推究他的本意,一味地收紧权力,导致郡县空虚,根本和枝末都变得衰弱。

洪武六年九月丁未日,命令有关部门将各项事务由每月汇报改为每季度汇报,将季度汇报的数据汇总为年度汇报。凡是府、州、县中轻重不同的囚犯,就依照法律判决,不需要再转发上级。如果确实有违法枉断的情况,由御史台和按察司纠举弹劾。命令颁布后,天下人都感到便利。【管氏说】明朝时大臣专权,现在内阁、六部、总督、巡抚最终不过是奉行传达职责罢了。明朝时言官争辩激烈,现在给事中和御史都不能有大肆议论。明朝时士人多讲求学问,现在聚集门徒、结成社团的人已经渺无音讯。明朝时士人秉持清议,现在一旦涉及科举事务,考场中策问士人的文章涉及时政的都不予录取。明朝的习俗已经弊坏了,其初衷在于培养士气、积蓄人才,用力举荐而全部改变,那么在道理上就不能公平,反而会引起其他弊端。为什么呢?祸患常常出于所防备的地方,而弊端每每产生于所矫正的地方。

省官

光武帝中兴时,海内百姓可以数得清,只剩下十分之二三,边塞破坏,亭障烽火台灭绝或空置,太守、县令招回流民。皇帝笑着说,现在边境没有人,却设置长官治理他们,就像春秋时期的素王(空有名义而无实权)一样。因此,省并郡国及官僚,屡次见于史书。总之说,战争平息后,天下事务减少,文书和徭役,务必从简从少,甚至达到十分之一。由此可知,省官的原因在于事务减少。现在文书日益繁多,诉讼日益增多,而居上位的人主张裁减,那么天下的事务必将杂乱不堪而无法胜任,无法胜任到了极点必然再次增加官员,而事情就无法处理了。【沈氏说】嘉靖元年十二月甲午日,下诏革除冗官。各司、府、州、县添设、添注、署职的人员,除了钱粮繁重者照旧保留外,其余参政、参议、同知、通判县丞不属于定额设置的,都命令回原籍等待空缺补缺。【汝成案】宋太祖下诏说:官吏混杂,难以求得治理。俸禄微薄,难以要求廉洁。与其冗员而增加费用,不如省官而增加俸禄。这话真正通达治国的根本。

晋朝荀勖的议论,认为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从前萧何、曹参辅佐汉朝,推崇清静无为,百姓因此安宁统一,这就是所谓的清心。抑制浮夸的言论,简化文案,忽略细微苛刻之处,宽恕小的过失,对于喜欢改变常规以谋取利益的人,必定执行诛罚。这就是所谓的省事。这是探究根本的言论,治理国家的人懂得这一点,就不会在官员多寡之间纷扰了。

选补

汉宣帝时,盗贼并起,征召张敞,任命为胶东相。张敞请求对追捕有功效的官吏,可以暂时比照三辅地区特别优异的标准,【原注】如淳说,壹切,是权宜之计。赵广汉奏请让长安游徼狱吏的秩级为百石。又《循吏传》中左冯翊有二百石的卒史,这就是所谓的特别优异。天子准许了。上报名册给尚书,调补县令的有几十人。这是汉朝时县令多从郡吏中特别优异者选取,因此熟悉事务而没有不胜任的忧患。现在却一律交给刚脱去布衣(初入仕途)的书生,其中通晓吏事的人十中不过一二,而软弱无能的人却占了八九。又不选择人的才能,而以抽签投钩作为选用的方法,因此把百里之地的命运托付给庸劣无才的人,既害了百姓,最终也害了自己。于是烦剧的地方就成了官吏的陷阱,年年更换,弊端更加深重而无法挽救。然而汉朝的官吏多通晓经术,所以张敞能够举荐他们,宣帝能够任用他们。现在天下儒生不像儒生,官吏不像官吏,那么我就不知道从哪里去任用了。

于慎行《笔麈》中说,太宰富平孙丕扬,忧虑宦官请托,难以顺从或违抗,在大选外官时,创立了掣签之法,一时间宫中相传认为这是最公正的,下至街巷百姓都一致称颂,却不知道这不符合体制。【杨氏说】富平这样做,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就像崔亮停止按资历选拔,或许还被当作圣人呢。不是有深刻见识的人,哪里知道它的极端呢。古人看到选拔官吏的条格,却而不看,认为一个官吏就足够了。为什么在衡量鉴察的地方,把自己置于一个官吏的职位,而没有秉持成法,也太鄙陋了。至于人才的长短,各有所适宜。资格的高低,各有所便利。地方的繁简,各有所契合。道路远近,各有所标准。现在却一律交给抽签,这是蒙住镜子可以寻求照明,折断秤杆可以坐着揣度。从古以来,没听说过这种方法。【汝成案】陈鼎《东林列传》孙丕扬传,在此之前,大选外官,竞相请托。孙丕扬创立掣签法,将签分为四个角落,东北则以北京、山东为主,而以河南的汝州、彰德、归德,南京的庐州、凤阳、淮阳附之。东南则以南京、浙江、福建、江西、广东为主,而以广西的梧州、平乐、桂林附之。西北则以陕西、山西为主,而以河南的怀庆、开封、河南、南阳,湖广的郧阳附之。西南则以湖广、四川、云贵为主,而广西的柳州、南宁、庆远、浔州、太平附至。至于起复调简。地方偏僻缺员孤立,或者人多于缺,又借助附近之地,以通签法之穷。吏部的掣签,从孙丕扬开始。考察《明史》选举志,其初用拈

阄法。至万历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上捡政十八事,其一曰议掣签。尚书李戴拟行报可,孙丕扬踵而行之,然则掣签不始于富平也,特分地至富平始详云。

译阄选之法。到了万历年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分条上奏整顿政务的十八件事,其中一条是提议掣签。尚书李戴拟定施行,上报后获得批准,孙丕扬接着推行这一制度。由此可见,掣签之法并非始于富平,只是分地掣签之法到富平时才变得详尽罢了。

南人选南,北人选北,此昔年旧例。宋政和六年,诏知县注选,虽甚远无过三十驿。三十驿者,九百里也。今之选人,动涉数千里,风土不谙,语音不晓,而赴任宁家之费复不可量,是率天下而路也。欲除铨政之弊,岂必如此而后为至公邪?夫人主苟能开诚布公,则自大臣以下至于京朝官,无不可信之人。而铨选之处有不必在京师者。唐贞观元年,京师谷贵,始分人于洛州置选。至开耀元年,以关外道里迢递,河洛之邑,天下之中,始诏东西二曹两都分简。留放既毕,同赴京师,谓之东选。是东都一掌选也。黔中、岭南、闽中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士人补授。上元【原注】高宗。三年八月壬寅,敕自今每年遣五品已上强明清正官充南选使,仍令御史同往注拟。【原注】杜子美有送魏司直充岭南掌选崔郎中判官诗曰,选曹分五岭,使者历三湘。儒学传,仲子陵,蜀人,典黔中选补。乘传过家,西人以为荣。大历十四年十二月己亥,诏专委南选使,停遣御史。是黔中、岭南、闽中各一掌选也。【原注】新书,张九龄为桂州都督兼岭南按察选补使。而九龄又即岭南之人。李砚传曰,代宗即位,征岘为荆南节度江陵尹、知江淮选补使。又曰,罢相为吏部尚书,知江淮选举,置铨于洪州。刘滋传曰,兴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旱蝗,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乃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是江南又一掌选也。宋神宗诏川陕、福建、广南八路之官罢任,迎送劳苦,令转运司立格就注,免其赴选。是亦参用唐人之法。【原注】建炎南渡,始诏福建、二广阙并归吏部,唯四川仍旧。今之议者必曰,如此,多请托之门,而启受赇之径。岂唐人尽清廉,而今人皆贪浊邪?夫子之告仲弓曰,举尔所知。今之取士,礼部以糊名取之,是举其所不知也。吏部以掣签注之,是用其所不知也。是使其臣拙于知人,而巧于避事,及乎赴任之后,人与地不相宜,则吏治堕,吏治堕则百姓畔,百姓畔则干戈兴。于是乎军前除吏,而并其所为尺寸之法亦不能守。岂若廓然大公,使人得举其所知而明试以功,责其成效于服官之日乎?唐太宗谓侍臣曰,刺史,朕当自选。县令,宜诏五品已上各举一人。【原注】玄宗开元九年,敕京官五品已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举县令一人,视其政善恶为举者赏罚。【沈氏曰】开元十三年,上自选诸司长官有声望者十一人为刺史,命宰相诸王及诸司长官,台郎、御史饯于洛滨,供张甚盛,赐以御膳,太常具乐,内坊歌妓,上自书十韵诗赐之。有明正统元年十—月乙卯;敕在京三品以上官,各举廉洁公正明达事体堪任御史者一人,在京四品官及国子监翰林院堂上官、各部郎中员外郎、六科掌科给事中、各道掌道御史,各举廉慎明敏宽厚爱民堪任知县者一人,吏部更加详察而擢用之。夫欲救今时之敝,必如此而后贤才可得,政理可兴也。

  自南北互选之后,赴任之人动数千里,必须举债方得到官。而土风不谙,语言难晓,政权所寄多在猾胥。【汝成案】曾子固曰,均之为吏,或中州之人用于荒边侧境山区海聚之间,蛮夷异域之处,或燕荆越蜀,海外万里之人用于中州,以至四遐之乡,相易而往。其山行水涉,沙莽之驰,往往则风霜冰雪瘴雾之毒之所侵,加蛟龙虺蜴虎豹之群之所抵触,冲波急洑,溃崖落石之所覆压,其进也莫不籯粮举药,选舟易马,力兵曹伍而后动,戒朝奔夜,变更寒暑而后至。至则官庐器械被服飮食之具,土风气候之宜,与夫人民谣俗语言习尚之务,其变难遵,而其情难得也,则多愁居惕处,叹息而思归。及其久也,所习已安,所蔽已解,则岁月有期,可引而去矣。故不得专一精思,修治具以宣布天子及下之仁,而为后世可守之法也。或九州岛之人各用于其土,不在西封在东境,士不必勤,舟车舆马不必力,而已传其邑都,坐其堂奥。道途所次,升降之倦,凌冒之虞,无有接于其形,

译南方人选拔南方人,北方人选拔北方人,这是往年的旧例。宋政和六年,下诏规定知县的注选,即使距离再远,也不超过三十驿。三十驿,就是九百里。如今的选人,动辄涉及数千里,不熟悉当地风土,听不懂当地语言,而且赴任安家所需的费用又不可估量,这简直是让天下人陷入困境。想要革除铨选制度的弊端,难道一定要这样才算至公吗?君主如果能开诚布公,那么从大臣以下直到京朝官,没有不可信任的人。而铨选的地方也不一定非要在京师。唐贞观元年,京师米价昂贵,开始将选人分派到洛州进行选拔。到开耀元年,因为关外道路遥远,河洛地区是天下中心,于是下诏东西二曹在两都分别简选。留放完毕后,一同赶赴京师,称为东选。这就是东都掌管一次选事。黔中、岭南、闽中的官员不由吏部选拔,委托都督选择士人补授。上元三年八月壬寅日,敕令从今以后每年派遣五品以上强明清正官员充任南选使,并让御史一同前往注拟。杜子美有《送魏司直充岭南掌选崔郎中判官》诗曰:“选曹分五岭,使者历三湘。”《儒学传》记载,仲子陵是蜀人,掌管黔中的选补。他乘驿车路过家乡,西人以此为荣。大历十四年十二月己亥日,下诏专门委托南选使,停止派遣御史。这就是黔中、岭南、闽中各掌管一次选事。《新唐书》记载,张九龄任桂州都督兼岭南按察选补使,而张九龄又是岭南人。《李砚传》说,代宗即位,征召李砚为荆南节度使、江陵尹、知江淮选补使。又说,罢相后任吏部尚书,知江淮选举,在洪州设置铨选机构。《刘滋传》说,兴元元年,改任吏部侍郎,前往洪州知选事。当时京师刚经历寇盗之后,天下旱蝗,米价飞涨,选人不能赴调,于是任命刘滋在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这就是江南又掌管一次选事。宋神宗下诏,川陕、福建、广南八路的官员罢任后,迎送劳苦,令转运司制定标准就地注选,免除他们赴选。这也是参用唐人的方法。建炎南渡后,开始下诏福建、两广的缺额都归吏部,只有四川依旧。如今的议论者必定说,这样做会多开请托的门路,而开启受贿的途径。难道唐人全都清廉,而今人都贪婪污浊吗?孔子告诉仲弓说:“举荐你所了解的人。”如今取士,礼部用糊名的方法选拔,这是举荐他所不了解的人。吏部用抽签的方法注选,这是任用他所不了解的人。这是让臣下拙于知人,而巧于避事,等到赴任之后,人与地不相适宜,那么吏治就会败坏,吏治败坏百姓就会背离,百姓背离就会兴起战事。于是军前除授官吏,连那些细微的法度也不能遵守。哪里比得上廓然大公,让人得以举荐他所了解的人并明察其功绩,在其任职期间责求其成效呢?唐太宗对侍臣说:“刺史,朕应当亲自选拔。县令,应诏令五品以上官员各举荐一人。”玄宗开元九年,敕令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举荐县令一人,根据政绩善恶对举荐者进行赏罚。沈氏说:开元十三年,皇上亲自选拔诸司长官中有声望的十一人担任刺史,命令宰相、诸王及诸司长官、台郎、御史在洛水边饯行,供张非常盛大,赐给御膳,太常备乐,内坊歌妓助兴,皇上亲自书写十韵诗赐给他们。明朝正统元年十一月乙卯日,敕令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各举荐廉洁公正明达事体堪任御史者一人;在京四品官及国子监、翰林院堂上官、各部郎中员外郎、六科的掌科给事中、各道的掌道御史,各举荐廉慎明敏宽厚爱民堪任知县者一人;吏部更加详察而提拔任用他们。想要挽救当今的弊病,必须这样贤才才能得以获得,政治才能振兴。

自从南北互选之后,赴任的人动辄数千里,必须举债才能到任。而当地风土不熟悉,语言难以听懂,政权所寄托的多在狡猾的胥吏手中。曾子固说,同样是做官吏,有的中州之人被用在荒边侧境、山区海聚之间,蛮夷异域之处;有的燕、荆、越、蜀,海外万里之人被用在中州,以至四方偏远之乡,相互交换前往。他们山行水涉,在沙莽中奔驰,往往遭受风霜冰雪瘴雾之毒的侵袭,加上蛟龙虺蜴虎豹之群的抵触,冲波急流、溃崖落石的覆压,他们出发时无不携带干粮药物,选择船只更换马匹,依靠兵力护卫而后行动,戒朝奔夜,经历寒暑变化而后到达。到达后,官舍器械被服饮食之具,土风气候之宜,以及人民谣俗语言习尚之务,变化难以遵循,其情难以把握,于是多愁居惕处,叹息而思归。等到时间久了,所习惯的已经安定,所蒙蔽的已经解除,那么任期有期,可以引退离开了。所以不能专心精思,修治具以宣布天子及下属的仁德,而为后世留下可守之法。如果九州之人各自在其本土任职,不在西封在东境,士人不必勤劳,舟车舆马不必费力,就已经传其邑都,坐其堂奥。道路所经,升降之倦,凌冒之虞,没有接触于其形体,

动于其虑。至则耳目口鼻百体之所养如不出乎其家,父兄六亲故旧之人朝夕相见,如不出乎其里。山川之形,土田市井风谣习俗辞说之变,利害得失善恶之条贯,非其童子之所闻,则其少长之所游览。非其自得,则其乡之先生老者之所告也。所居已安,所有事之宜皆已习熟如此,故能专虑致勤职事,以宣上恩。而修百姓之急,其施为先后不待旁谘久察,而与夺损益之几已断于胸中矣,岂累夫孤客远寓之忧,而以苟且决事哉。曾氏所云,盖在政和未定制以前,与先生论明代互选之得失正合。后人论议,大率祖此。其它弊端亦可类推。第淳朴既漓,嫌怨易积。易除近郡,则委法重轻,害亦匪细。今定令教授等官不选本郡,典史以上不选同省,任满定以六年,亲老可乞近地。铨政既详,私恩亦遂。邻省则风土人情不甚殊异,固易设施。远省则岁月既遥,揣量委曲,兴利除害,奚虑艰巨。廉明惠爱者尽心民事,遐迩何殊?若昏庸贪黩者,即除本郡,亦何益之有哉。昔唐之季世,尝暂一行之于岭南矣。文宗开成五年十一月,岭南节度使卢钧奏,伏以海峤择吏,与江淮不同。若非谙熟土风,即难搜求人瘼。且岭中往日之弊是南选,今时之弊是北资。臣当管二十二州,惟韶广二州官僚,每年吏部选授,若非下司贫弱令史,即是远处无能之流,比及到官,皆有积债,十中无一肯识廉耻。臣到任四年,备知情状。其潮州官吏伏望特循往例,不令吏部注拟,且委本道求才。若摄官廉慎有闻,依前许观察使奏正。事堪经久,法可施行。敕旨依奏。【原注】册府元龟。唐书,韩佽,元和中为桂管观察使,部二十余州。自参军至县令,无虑三百员,吏部所补才十一,余皆观察使商才补职。欧阳詹,泉州晋江人,其先皆为本州岛州佐县令。闽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鱼。虽能通文书吏事,不肯北宦。此固昔人以为敝法而改弦者矣。处台衡者,其可不用读书人哉。【杨氏曰】今所以无言及者,避嫌之法胜也。

译心思被其思虑所牵动。到了那里,耳目口鼻及全身百体所需的供养,好像不出自自家;父兄、六亲、故旧之人朝夕相见,好像不出自本乡。山川的形势,土地、田产、市井、风谣、习俗、言辞议论的变化,利害得失、善恶的条理脉络,不是孩童时期所听闻的,就是少年长大后所游历考察的。不是自己亲身获得的,就是乡里的先生长者所告知的。所居住的地方已经安定,所有事务的适宜之处都已如此习熟,所以能够专心思虑、勤勉职事,以宣扬皇上的恩德。而修治百姓的急务,其施行的先后次序不需要旁征博问、长久考察,而取舍损益的关键已经在胸中决断,哪里会拖累孤客远居的忧患,而用苟且的方式决断事务呢。曾氏所说的,大概是在政和年间未制定制度以前,与先生讨论明代互选制度的得失正好相合。后人的议论,大抵都祖述这个观点。其他的弊端也可以类推。只是淳朴之风已经淡薄,嫌隙怨恨容易积累。如果轻易改任近郡,就会使法律轻重失当,危害也不小。现在规定教授等官不选任本郡人,典史以上不选任同省人,任期满定为六年,父母年老可以请求调任近地。铨选政令既然详尽,私恩也就得以实现。邻省的风土人情并不十分差异,本来就容易施政。远省虽然岁月遥远,但揣度衡量其中的曲折,兴利除害,何必担心艰巨。廉洁清明、惠爱百姓的人尽心于民事,远近又有什么不同?如果是昏庸贪婪的人,即使任命在本郡,又有什么好处呢。从前唐朝末年,曾经在岭南暂时实行过这一制度。唐文宗开成五年十一月,岭南节度使卢钧上奏说:“我认为海边险要之地选择官吏,与江淮地区不同。如果不熟悉当地风俗,就难以探求百姓的疾苦。况且岭南过去的弊端是南选,现在的弊端是北资。我管辖二十二州,只有韶、广二州的官僚,每年由吏部选授,如果不是下级衙门贫弱无能的令史,就是远处没有才能的人,等到到任,都有积欠的债务,十个人中没有一个人肯知廉耻。我到任四年,完全了解情况。潮州官吏希望特别遵循旧例,不让吏部注拟,暂且委托本道寻求人才。如果摄官廉洁谨慎有名声,依照前例允许观察使奏请转正。事情可以经久适用,法令可以施行。”敕旨依奏。【原注】《册府元龟》。《唐书》记载,韩佽在元和中担任桂管观察使,管辖二十多州。从参军到县令,大约三百员,吏部所补授的才十分之一,其余都是观察使考察人才后补任职务。欧阳詹,泉州晋江人,他的祖先都担任本州州佐、县令。闽越之地肥沃广阔,有山泉禽鱼。虽然能通晓文书吏事,也不肯向北做官。这本来是前人认为弊法而改弦更张的。处在高位的人,难道可以不任用读书人吗。【杨氏说】现在之所以没有言论提及,是因为避嫌的方法更胜一筹。

掣签之法未行,选司犹得意为注阙,虽多有为人择地,亦尚能为地择人。自新法既行,并以听之不可知之数,而繁剧之区有累任不得贤令,相继褫斥者。夫君子之道在乎至公,存一避嫌之心,遂至以人牧为尝试。昔唐皎为吏部侍郎,当引入铨,或云其家在蜀,乃注与吴。复有言亲老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史书以为讥笑。以此用人,岂能致太平之理哉!实录言洪武四年正月壬辰,河南府知府徐麟以母老,居蕲之广济,请终养。诏改麟为蕲州府知府,俾就养其母。圣主之兴,坦怀待物,其所以劝群臣者至矣。【钱氏曰】今州县既分选调为二等,而督抚又请拣发人员到省试用,于是部选之缺扣留者十之八九,铨选之权尽移于督抚,而墨吏日甚一日,此不信铨部而信督抚之弊也。督抚之权愈重,而州县之包苴愈不可禁。每一缺出,钻营得之者辄不惜盈千累万之贿,安望其中有良吏哉!顾氏但知掣签之不得人而不知外有鬻缺之病国殃民,其弊更深且毒也。然则孙丕扬签掣之法未可厚非,督抚既有举劾之权,不宜更假以铨选之法,内轻而外重,恐非杜渐防微之计也。

  万历末,常熟顾大韶作竹签传,其文仿毛颖传为之。谓签对主上言,上而庶吉士科道之选,下而乡会试取士,壹皆用臣,臣乃得展其材。此愤世滑稽之言,然以之晓人,可谓罕譬而喻矣。夫楚王之厌纽,盆子之探符,古之人用以立帝立王,而今日廑廑施之选人乎?

  唐时所谓铨者,有留有放。【原注】唐书选举志,凡取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辨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得者为留,不得者为放。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设长名榜,宋白曰,长名榜定留放,留者入选,放者不得入选。【原注】长安志曰,尚书省之南别有吏部选院,谓之吏部南院,选人引集之所,其榜列于院外。杨国忠传,故事,岁揭版南院为选式是也。已定注,则过门下、侍中、给事中按阅,有不可黜之,故放者多而留者少。景云中,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皆不畏强御,请谒路绝,集者万余人,留者三铨不过二千,人服其公。宋时此法犹存,孝宗干道元年五月乙亥,诏未铨试人毋得堂除。未有若近代之一登科而受禄,如持券者也。

  停年格

  今之言停年格者,皆言起于后魏崔亮。今读亮本传,而知其亦有不得已也。传曰,迁吏部尚书。时羽林新害张彝之后,灵太

  后令武官得依资人选。官员既少,应选者多,前尚书李韶循常擢人,众情嗟怨。亮乃奏为格制,不问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则先擢用。沈滞者皆称其能。亮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以书规亮曰,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荐才,魏晋因循,又置中正。谛观在昔,莫不审举,虽未尽美,足应十收六七。而朝廷贡秀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惟论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惟辨氏族,不考人才。至于取士之途不博,沙汰之理未精,而舅属当铨衡,宜改张易调,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之士谁复修厉名行哉!亮答书曰,汝所言乃有深致,吾乘时徼幸,得为吏部尚书。常思同升举直,以报明主之恩,乃其本愿。昨为此格,有由而然。今已为汝所怪,千载之后,谁知我哉!古今不同,时宜须异。何者?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书,尚书据状,量人授职。此乃与天下群贤共爵人也。吾谓当尔之时,无遗才,无滥举矣,而汝犹云十收六七。况今日之选专归尚书,以一人之鉴照察天下。刘毅所云一吏部,两郎中,而欲究竟人物,何异以管窥天而求其博哉!今勋人甚多,又羽林入选,武夫崛起,不解书计,惟可彍弩前驱,指踪捕噬而已。忽令垂组乘轩,责以治效,是所谓未曾操刀而使专割。又武人至多,官员至少,设令千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况一人望一官,何由不怨哉

译在掣签法尚未实行之前,选官部门尚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填补空缺,虽然很多时候是为某人选择适合的职位,但也还能做到为某个职位选择合适的人选。自从新法实行以后,一切都听凭不可预知的命运,导致繁剧重要的地区连续几任都得不到贤能的县令,相继被罢免斥责。君子之道在于极度的公正,如果存有一丝避嫌之心,就会导致把用人当作试验。从前唐皎担任吏部侍郎,当引入铨选时,有人说他家在蜀地,于是就把他派往吴地。又有人说他父母年老,先前在江南任职,就宣布他前往陇右。史书对此加以讥笑。像这样用人,难道能达到太平治世的道理吗!《实录》记载洪武四年正月壬辰日,河南府知府徐麟因为母亲年老,居住在蕲州的广济,请求终养母亲。皇帝下诏改任徐麟为蕲州府知府,让他就近奉养母亲。圣明的君主兴起,胸怀坦荡对待万物,他用来劝勉群臣的做法真是到了极点。【钱氏说】如今州县既然把选调分为二等,而总督巡抚又请求挑选人员到省城试用,于是由吏部选任的空缺扣留了十之八九,铨选的权力完全转移到了总督巡抚手中,而贪官污吏日益严重,这是不信任吏部而信任总督巡抚的弊端。总督巡抚的权力越重,而州县官员的贿赂就越不可禁止。每一个空缺出现,钻营得到的人往往不惜花费成千上万的贿赂,怎么指望其中有良吏呢!顾氏只知道掣签法不能选拔到合适的人才,却不知道外面有卖官鬻爵祸国殃民的弊病,这种弊端更加深重且毒害更大。那么孙丕扬的掣签法还不可以过分指责,总督巡抚既然已经有举荐弹劾的权力,就不应该再赋予他们铨选的权力,内轻外重,恐怕不是杜绝渐萌、防止细微祸患的计策。

万历末年,常熟人顾大韶写了《竹签传》,其文体模仿《毛颖传》写成。文中说签对皇上说,上至庶吉士、科道官的选拔,下至乡试、会试取士,全都使用我,我才能施展我的才能。这是愤世嫉俗的滑稽之言,但用它来晓谕世人,可以说是罕见的比喻而能让人明白。楚王厌恶纽结,盆子探取符命,古人用这些来确立帝王,而今天仅仅用在选拔人才上吗?

唐代所谓的铨选,有留任和放归两种。【原注】《唐书·选举志》记载,凡是选拔人的方法有四种,一是身,体貌丰伟。二是言,言辞辨正。三是书,楷法遒美。四是判,文理优长。这四项都可以取用,就先看德行,德行相同看才能,才能相同看劳绩。被选中的人留任,没被选中的人放归。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开始设立长名榜,宋白说,长名榜决定留任和放归,留任者入选,放归者不得入选。【原注】《长安志》说,尚书省南边另有吏部选院,称为吏部南院,是选人聚集的地方,榜单列在院外。《杨国忠传》记载,旧例,每年在南院张贴木板作为选式就是这样。已经确定注授,就经过门下省、侍中、给事中审阅,有不可留任的就被罢黜,所以放归的人多而留任的人少。景云年间,任用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願为侍郎,都不畏惧强权,请托之路断绝,聚集的有一万余人,留任的三铨不过两千人,人们佩服他们的公正。宋代时这种制度还存在,孝宗乾道元年五月乙亥日,下诏未通过铨试的人不得由朝廷直接除授。没有像近代那样一登科就受禄,如同拿着凭证一样。

停年格

现在谈论停年格的人,都说起源于后魏的崔亮。现在读崔亮的本传,才知道他也有不得已之处。传中说,升任吏部尚书。当时羽林军新近杀害张彝之后,灵太后命令武官可以依照资历入选。官员既少,应选的人多,前尚书李韶沿袭常规提拔人,众人嗟叹怨恨。崔亮于是奏请制定格制,不问贤愚,专门以停解日月的长短为断,即使官职需要这个人,停解日期在后的最终也得不到。庸才下品,年月久远的就先提拔任用。沉滞不得升迁的人都称赞他的能力。崔亮的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写信规劝崔亮说,殷周依靠乡塾贡举士人,两汉由州郡推荐人才,魏晋沿袭,又设置中正。仔细考察过去,没有不审慎举荐的,虽然未尽完美,足以收到十之六七的效果。而朝廷贡举秀才,只求其文章,不取其义理。察举孝廉只论章句,不及治道。设立中正只辨别氏族,不考核人才。至于取士的途径不广博,淘汰的道理不精当,而舅舅您掌管铨衡,应该改弦更张,怎么反而制定停年格来限制呢?天下的士人谁还会修习名节品行呢!崔亮回信说,你所说的很有深意,我乘时侥幸,得以担任吏部尚书。常想举荐正直之人,以报答明主的恩德,这是我的本愿。昨天制定这个格制,是有原因的。现在已经被你责怪,千载之后,谁知道我呢!古今不同,时宜必须不同。为什么呢?从前有中正品评才能等级,上报尚书,尚书根据情况,量人授职。这是与天下群贤共同爵位。我认为在那个时候,没有遗漏的人才,没有滥举的现象,而你却说只能收到十之六七。况且今天的选拔专归尚书,以一个人的鉴察来观察天下。刘毅所说一个吏部,两个郎中,却想要彻底考察人物,何异于用竹管窥天而求其广博呢!如今功臣很多,又加上羽林军入选,武夫崛起,不懂书计,只能拉弓前驱,追踪捕杀罢了。忽然让他们佩印乘车,责以治绩,这就是所谓未曾操刀却让他专断切割。又武人至多,官员至少,假设千人共一个官职还没有官职可授,何况一人望一个官职,怎么不怨恨呢

!吾近面执,不宜使武人入选,请赐其爵,厚其禄。既不见从,是以权立此格,限以停年耳。昔子产铸刑书以救敝,叔向讥之以正法,何异汝以古礼难权宜哉。仲尼有言,知我者春秋,罪我者亦春秋。吾之此指其犹是也,但令将来君子知吾意焉。后甄琛、元修义、城阳王徽相继为吏部尚书,利其便己,踵而行之。自是贤愚同贯,泾渭无别,魏之失才自亮始也。【原注】辛琡为吏部尚书,上言,黎元之命系于长吏,若使惟取年劳,不简贤否,义均行雁,次若贯鱼,执簿呼名,一吏足矣。数人而用,何谓铨衡?书奏,不报。然观其答书之指,考其时事,由羽林之变既姑息于前,武人之除复滥开于后,不得已而为此例。今也上无陵压之勋人,下无噪呼之叛党,何疑何惮,而不复前王之制,乃以停年为断乎!

译唉!我近来亲自执掌选官,认为不适宜让武人入选,请求赐予他们爵位,厚待他们的俸禄。既然朝廷没有听从,所以我权且设立这个标准,以任职年限作为限制罢了。从前子产铸造刑书来挽救弊政,叔向用正法来讥讽他,这与你用古礼来责难权宜之计有什么不同呢?孔子说过,了解我的是《春秋》,怪罪我的也是《春秋》。我的本意也是如此,只是希望后来的君子能明白我的心意罢了。后来甄琛、元修义、城阳王元徽相继担任吏部尚书,贪图这种制度对自己有利,便沿袭实行。从此贤能与愚笨混同,泾水渭水般的清浊无法分辨,北魏丧失人才是从高亮开始的。【原注】辛琡担任吏部尚书,上书说,百姓的命运系于地方长官,如果只取任职年限,不考察贤与不贤,道理就像大雁飞行一样,次序如同穿在绳上的鱼,拿着名册呼唤名字,一个官吏就足够了。任用几个人,怎么能称为选拔人才呢?奏章呈上,没有回复。然而观察他回答书信的旨意,考察当时的时事,由于羽林之变在前已经姑息纵容,武人的任命在后又滥开先例,不得已才设立这个规矩。如今上面没有凌驾压迫的勋贵,下面没有喧哗造反的叛党,有什么疑虑和忌惮,而不恢复前代君王的制度,却以任职年限作为断限呢!

魏书辛雄传,上疏言,自神龟末来,专以停年为选。士无善恶,岁久先叙,职无剧易,名到授官。执案之吏以差次日月为功能,铨衡之人以简用老旧为平直。且庸劣之人莫不贪鄙,委斗筲以共治之重,托硕鼠以百里之命,皆货贿是求,肆心纵意,禁制虽烦,不胜其欲。致令徭役不均,发调违谬,箕敛盈门,囚执满道。二圣明诏,寝而不遵。画一之法,悬而不用。自此中外之民相将为乱,盖由官授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呜呼,此魏之所以未久而亡也欤?

  北齐书文襄帝纪,摄吏部尚书。魏自崔亮以后,选人常以年劳为制,文襄乃厘改前式,铨擢惟在得人。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至于才名之士,咸被荐擢。

  通典,唐自高宗麟德以后,承平既久,人康俗阜,求进者众,选人渐多。总章二年,裴行俭为司列少常伯,始设长名姓历榜,引铨注之法,又定州县官资高下升降,以为故事,其后莫能革焉。至玄宗开元十八年,行俭子光庭为侍中兼吏部尚书。先是,选司注官惟亲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迁,或老于下位,有出身二十余年不得禄者。又州县亦无等级,或自大入小,或初近后远,皆无定制。光庭始奏用循资格,【原注】新唐书本传,初,吏部求人,不以资考为限,所奖拔惟其才,往往得俊乂任之,士亦自奋。其后士人猥众,专务趋竞,铨品枉挠。光庭惩之,因行俭长名榜,乃为循资格。凡官罢满,以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官高者选少,卑者选多,无问能否,选满则注。限年蹑级,不得逾越,非负谴者皆有升无降,庸愚沈滞者皆喜,谓之圣书。虽小有常规,而抡才之方失矣。其有异才高行,听擢不次。然有其制而无其事,有司但守文奉式,循资例而已。自宋以下,年资之制大抵皆本于光庭也。

  宋孙沫资格论曰,三代以下,选举之法,其始终一切皆失者,其国家资格之制乎!今贤材之伏于下者,资格阂之也。职业之废于官者,资格牵之也。士之寡廉鲜耻者,争于资格也。民之困于虐政暴吏,资格之人众也。万事之所以抗弊,百吏之所以废驰,法制之所以颓烂决溃而不之救者,皆资格之失也。惟天之生大贤大德也,非以私厚其人,将使之辅生民之治者也。惟人之有大材大智者,非以独乐其身,将以振生民之穷者也。今小人累日而取贵仕,君子侧身而困卑位,贤者戴不肖于上,而愚者役智者于下,爵不考德,禄不授能,故曰,贤才之伏于下者,资格阂之也。才足以堪其任,小拘岁月而防之矣。力不足以称其位,增累考级而得之矣。所得非所求也,所求非所任也。位不度才,功不索实。故曰,职业之废于官者,资格牵之也。今夫计岁阀而争年劳者,日夜相斗也。有司躐一名,差一级,则摄衣而群争诉矣。其甚者或怀黄敕而置于丞相之前也,其行义去市贾者亡几耳。故曰,士之寡廉鲜耻者,争于资格也。来而暴一邑,既岁满矣,又去而虐一州也,非以赃败,至死不黜。虎吏劘牙而食于民,贤者郁死于岩穴,而赤子不得爱其父母也。故曰,民之困于虐政暴吏者,资格之人众也。夫资格之法起于后魏崔亮,而复行之于唐之裴光庭,是二子者,其当世固已罪之,不待后人之讥矣。然而行之前世,不过数十年者也。后得称职者矫而更之,故其患不大。今资格之弊,流漫根结,踵为常法,方且世世而遵行之矣。往昔不知非,来者不知矫,故曰,万事抏弊,百吏废驰,法制颓烂决溃而不之救也。虽然,不无小利也,小便也,利之者蠢愚而废滞者也,便之者耋老而庸昏者也。而于天下国家焉则大失也,大害也。然而提选部者亦以是法为简而易守也,百品千群,不复铨叙人物而综核功实,一吏在前勘薄,呼名而授之矣。坐庙堂者亦以是法为要而易行也,大官大职,列籍按氏,差第日月,沓然而登之矣。上下相冒,而贤材去愈远,可为太息也。为今之急,诚宜大蠲弊法,简拔异能,爵以功为先后,用以才为序次,无以积勤累劳者为高叙,

译《魏书·辛雄传》记载,辛雄上疏说:“自从神龟末年以來,选拔官员专门以资历年限为标准。士人不论善恶,只要年头久了就先予叙用;职位不论繁简难易,名字轮到就授予官职。掌管文书的官吏把按次序和日期办事当作自己的功劳,主持选拔的人把任用年老资历深的人当作公平正直。况且平庸低劣的人没有不贪婪鄙陋的,把治理国家的重任托付给才识浅薄的人,把百里之地的政令托付给贪官污吏,他们都只追求财货贿赂,肆意放纵心意,禁令虽然繁多,却抵不过他们的贪欲。导致徭役分配不均,征发调遣违背常理,横征暴敛充斥家门,囚犯充斥道路。两位圣明的皇帝颁布诏令,却被搁置而不遵行;统一划一的法令,悬挂着却不使用。从此朝廷内外百姓相继作乱,大概是因为官员任命不得其人,百姓无法忍受这种命运的缘故。唉,这大概就是魏朝之所以不久就灭亡的原因吧?”

《北齐书·文襄帝纪》记载,文襄帝代理吏部尚书。北魏自从崔亮以后,选拔人才常常以资历年限为制度,文襄帝于是改革旧制,选拔提拔只在于得到合适的人选。又淘汰尚书郎,精心选拔出身名门的人来充任。至于有才能名声的士人,都被推荐提拔。

《通典》记载,唐朝自从高宗麟德年间以后,太平日子久了,百姓安康风俗富足,谋求进取的人众多,参加选拔的人逐渐增多。总章二年,裴行俭担任司列少常伯,开始设立长名姓历榜,推行铨选注官的方法,又确定州县官员资历的高低升降,作为惯例,此后没有人能改变它。到了玄宗开元十八年,裴行俭的儿子裴光庭担任侍中兼吏部尚书。在此之前,选拔部门注授官职只亲近考察人的才能与否,有的不按次序越级提拔,有的老死在下位,有出身二十多年得不到俸禄的人。又州县也没有等级,有的从大地方调到小地方,有的起初在近处后来去远处,都没有定制。裴光庭开始奏请采用循资格,【原注】《新唐书》本传记载,起初,吏部选拔人才,不以资历考课为限制,所奖拔的只看才能,往往得到杰出的人才任用他们,士人也自我奋发。后来士人众多,专门致力于奔走竞争,铨选评定歪曲不正。裴光庭为了惩戒这种情况,依据裴行俭的长名榜,于是制定了循资格。凡是官员任期届满,按若干选期集合,各有差等,官位高的选期少,官位低的选期多,不问能否胜任,选期满了就注授官职。限定年限按级晋升,不得逾越,没有受过谴责的人都有升迁没有降职,平庸愚笨沉滞的人都高兴,称之为圣书。虽然小有常规,但选拔人才的方法却丧失了。如果有特殊才能和高尚品行的人,允许越级提拔。然而有这种制度却没有实际执行,有关部门只是遵守条文奉行格式,按照资历惯例办事罢了。从宋朝以下,资历制度的大致都本于裴光庭。

宋朝孙沫在《资格论》中说:“夏商周三代以后,选举的方法,其始终全都失误的,大概就是国家的资历制度吧!现在贤才潜伏在下层的,是资历阻碍了他们。官职废弃在官府中的,是资历牵制了他们。士人缺乏廉耻的,是因为争夺资历。百姓困于虐政暴吏的,是因为资历出身的人众多。万事之所以困顿疲敝,百官之所以废弛,法制之所以颓败溃烂而不加挽救的,都是资历制度的失误。上天降生大贤大德的人,不是私下厚待他们,是将让他们辅佐治理百姓。人有大材大智的,不是独自快乐其身,是将让他们拯救百姓的穷困。现在小人累积时日就取得高贵官职,君子端正身心却困于卑位,贤者顶着不肖者在上面,而愚者役使智者在下面,爵位不考察德行,俸禄不授予才能,所以说,贤才潜伏在下层的,是资历阻碍了他们。才能足以胜任其职位,却因拘泥于岁月而防备他。力量不足以称其职位,却因累积考级而得到它。得到的不是所求的,所求的不是所任的。职位不衡量才能,功劳不考察实际。所以说,官职废弃在官府中的,是资历牵制了他们。现在计算岁数资历而争夺年劳的,日夜互相争斗。有关部门越级一个名号,差一级,就整衣成群争诉。严重的甚至怀揣黄敕放在丞相面前,他们的行为义理与市井商贾相差无几。所以说,士人缺乏廉耻的,是因为争夺资历。来则暴虐一邑,任期满了,又去虐一州,不是因为贪赃败露,直到死也不被罢免。虎吏磨牙吃人,贤者郁死在山野,而百姓不能爱护他们的父母。所以说,百姓困于虐政暴吏的,是因为资历出身的人太多。资历之法起于后魏崔亮,又在唐朝裴光庭时重新实行,这两个人,在当时就已经被定罪,不必等后人讥讽了。然而实行于前世,不过数十年罢了。后来得到称职的人纠正并更改它,所以祸患不大。现在资历的弊端,流漫根深蒂固,沿袭成为常法,正将要世世代代遵行它。过去的人不知道这是错的,后来的人不知道纠正它,所以说,万事困顿疲敝,百官废弛,法制颓败溃烂而不加挽救。虽然如此,也不是没有小利,小利是蠢愚而废滞的人得到的,小便是年老而庸昏的人得到的。但对于天下国家来说,则是大失,大害。然而主持选拔部门的人也认为这法简单而易于遵守,百官千群,不再铨叙人物而综核功实,一个官吏在前面核查簿册,呼名而授官罢了。坐在庙堂的人也认为这法重要而易于实行,大官大职,列籍按姓氏,差第日月,杂乱而登用。上下互相蒙骗,而贤才离去越来越远,令人叹息。当今的急务,确实应该大力废除弊法,简拔异能,爵位以功劳为先后,任用以才能为序次,不要以积累勤劳的人为高叙,

无以深资久考者为优选。智愚以别,善否陈前,而万事不治,庶功不熙者,臣愚未尝闻也。

译不把资历深厚、考核长久的人作为优先选拔的对象。以智慧与愚笨来区分,将善与不善陈列在面前,然而万事不能治理,各种功业不能兴盛,我愚昧未曾听说过有这样的事。

金章宗谓宰臣曰,今之用人太拘资历,循资之法起于唐代,如此何以得人?平章政事张汝霖对曰,不拘资格,所以待非常之材。上曰,崔佑甫为相,未逾年荐八百人,岂皆非常之材与?

  铨选之害

  宋叶适论铨选之害曰,夫甄别有序,黜陟不失者,朝廷之要务也。故自一命以上,皆欲用天下之所贤者,而不以便其不肖者之人。窃怪人主之立法,常为不肖者之地,而消靡其贤才,以俱入于不肖而已。而其官最要,其害最甚者,铨选也。吏部者,朝廷喉舌之处也。尚书侍郎者,天子贵近之臣也,处之以其地,任之以其官,与之以甄别黜陟天下士大夫之柄,而乃立法以付之,曰,吾一毫不信汝也,汝一毫不自信也。其人之贤否,其事之罪功,其地之远近,其资之先后,其禄之厚薄,其阙之多少,则曰是一切有法矣。天下法度之至详,曲折诘难之至多,士大夫不能一举措手足者,顾无甚于铨选之法也?。呜呼,与人以官,赋人以禄,生民之命,致治之本由此而出矣,奈何举天下之大柄,而自束缚蔽蒙之,乃为天下大弊之源乎?虽然是几百年于是矣。其相承者非一人之故,学士大夫勤身苦力,诵说孔孟,传道先王,未尝不知所谓治道者,非若今日之法度也。及其一旦之为是官,噤舌拱手,四顾吏胥,以问其所当知之法令,吏胥上下其手以视之,其人亦抗然自辨曰,吾有司也,固当守此法而已。嗟夫,岂其人之本若是陋哉。陛下有是名器,为鼓舞群动之具,与夺进退,以叙天下,何忍袭数百年之弊端,汩没于区区坏烂之法,以消靡天下之人才,而甘心以便其不肖?如此则治道安从出,而治功安从见哉?况自唐中世以前,吏部用人之意犹有可考,今之所循者乃其衰乱之余弊耳。百王之常道不容于陛下而不复也。

  杨万里作选法论,其上篇曰,臣闻选法之弊在于信吏而不信官。信吏而不信官,故吏部之权不在官而在吏三尺之法,适足以为吏取富之源,而不足以为朝廷为官择人之具。所谓尚书侍郎二官者,据案执笔,闭目以书纸尾而已。且夫吏之犯法者必治,而受赇者必不赦,朝廷之意岂真信吏而不信官者邪?非朝廷之意也,。法也。意则信官也,法则未尝信宫也,朝廷亦不自信也。天子不自信,则法之可否孰决之?决之吏而已矣。夫朝廷之立法,本以防吏之为奸,而其用法也,则取于吏而为决,则是吏之言胜于法,而朝廷之权轻于吏也。其言至于胜法,而其权至重于朝廷,则吏部长贰安得而不吏之奉哉!长贰非曰奉吏也,曰吾奉法也。然而法不决之于官,而决于吏,非奉吏而何?夫是之谓信吏而不信官。今有一事于此,法曰如是可,如是而不可。士大夫之有求于吏部,有持牒而请曰,我应夫法之所可行。而吏部之长贰亦曰可。宜其为可无疑也。退而吏出寸纸以告之曰不可,既曰不可矣,宜其为不可无改也,未几而又出寸纸以告之曰可。且夫可不可者,有一定之法,而用可不可之法者,无一定之论,何为其然也?吏也。士大夫之始至也,恃法之所可,亦恃吏部长贰之贤,而不谒之吏,故与长贰面可之,退而问之吏,吏曰,法不可也。长贰无以诘,则亦曰然。士大夫于是不决之法,不请之长贰,而以市于吏。吏曰可也,而勿亟也。伺长贰之遗忘而画取其诺,昨夺而今与,朝然而夕不然,长贰不知也,朝廷不诃也。吏部之权不归之吏而谁归!夫其所以至此,其始也有端,其积也有渐,而其成也植根甚固而不可动摇矣。然则曷为端?其病在于忽大体,谨小法而已矣。吏者从其所谨者而中之,并与其所忽者而窃之,此其为不可破也。且朝廷何不思之曰,吾之铨选,果止于谨小法而已,则一吏执笔而有余也,又焉用择天下之贤者以为尚书侍郎也哉?仁则吾之所以任尚书侍郎者,殆不止于谨小法而已。是故莫若略小法而责大体,使知小法之有所可否,初无系大体之利害,则吏部长贰得以出意而自决之,要以不失夫铨选之大体,而不害夫立法之大意而已。责

译金章宗对宰臣说:“现在用人过于拘泥于资历,按资历升迁的制度始于唐代,像这样怎么能得到人才呢?”平章政事张汝霖回答说:“不拘泥于资格,是用来对待非凡的人才的。”章宗说:“崔佑甫担任宰相,不到一年推荐了八百人,难道他们都是非凡的人才吗?”

铨选制度的危害

宋代叶适论述铨选制度的危害说:“甄别人才有序,升降官员不失当,是朝廷最重要的事务。所以从最低级的官员以上,都想要任用天下贤能的人,而不让不贤的人得以进入。我私下奇怪君主制定法律,常常为不贤的人提供便利,而消磨贤才,最终都落入不贤的人手中。其中官职最重要、危害最严重的,就是铨选制度。吏部是朝廷的关键部门。尚书、侍郎是天子的近臣,让他们处于这样的地位,担任这样的官职,把甄别升降天下士大夫的权力交给他们,却制定法律来约束他们,说:‘我一点也不信任你们,你们也一点也不自信。’至于人的贤与不贤,事情的罪与功,地方的远与近,资历的先与后,俸禄的厚与薄,空缺的多与少,就说这一切都有法律了。天下法律最详尽、曲折难解最多的,难道还有比铨选之法更甚的吗?唉,给人官职,给人俸禄,百姓的性命,治理国家的根本都由此产生,为什么要把天下的大权自己束缚蒙蔽起来,从而成为天下大弊端的根源呢?虽然这样已经几百年了。继承这种做法的不止一人,学士大夫勤勉刻苦,诵读孔孟之道,传承先王之道,未曾不知道所谓的治国之道,不像今天的法律制度。等到他们一旦担任这些官职,就闭口不言,拱手旁观,四处询问吏胥,去问他们应当知道的法令,吏胥上下其手来观察他们,这些人也理直气壮地辩解道:‘我是有司,本来就应该遵守这些法律罢了。’唉,难道这些人本性就如此浅陋吗?陛下拥有名位和器物,作为激励众人的工具,通过授予或剥夺、进用或罢黜来安排天下,怎么忍心沿袭几百年的弊端,沉溺于区区腐朽的法律,从而消磨天下的人才,而甘心让不贤的人获利?这样那么治国之道从哪里产生,治国的功绩从哪里显现呢?况且从唐代中期以前,吏部用人的意图还有可考证的,现在所沿用的只是其衰败混乱后的残余弊端罢了。历代君王的常道,难道陛下不能恢复吗?”

杨万里撰写《选法论》,其上篇说:“臣听说选法的弊端在于信任吏胥而不信任官员。信任吏胥而不信任官员,所以吏部的权力不在官员而在吏胥,三尺法律,恰好成为吏胥谋取财富的来源,而不能成为朝廷为官员选拔人才的工具。所谓的尚书、侍郎两位官员,只是坐在案前执笔,闭着眼睛在文书末尾签字罢了。况且吏胥犯法的一定会治罪,受贿的一定不会赦免,朝廷的意思难道真的是信任吏胥而不信任官员吗?不是朝廷的意思,而是法律的问题。意图上是信任官员的,但法律上未曾信任官员,朝廷也不自信。天子不自信,那么法律的可行与否由谁决定呢?只能由吏胥决定罢了。朝廷制定法律,本意是为了防止吏胥作奸犯科,而在使用法律时,却由吏胥来决定,这样就是吏胥的话胜过法律,而朝廷的权力轻于吏胥。他们的话胜过法律,他们的权力重于朝廷,那么吏部的长官和副长官怎么能不奉承吏胥呢!长官和副长官不是说奉承吏胥,而是说我们奉承法律。然而法律不由官员决定,而由吏胥决定,这不是奉承吏胥又是什么?这就叫信任吏胥而不信任官员。现在有一件事,法律规定这样可行,那样不可行。士大夫在吏部有所求,拿着文书请求说:‘我符合法律所允许的条件。’而吏部的长官和副长官也说可行。按理说这毫无疑问是可行的。退下后,吏胥拿出一寸纸告知说不可行。既然说不可行,按理说这不可行就没有更改的可能,没过多久又拿出一寸纸告知说可行。况且可行与不可行,有一定的法律,而运用可行与不可行法律的人,却没有一定的说法,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吏胥。士大夫刚到时,依靠法律所允许的,也依靠吏部长官和副长官的贤能,而不拜见吏胥,所以与长官和副长官当面说可行,退下后询问吏胥,吏胥说法律不可行。长官和副长官无法质问,也就说确实如此。士大夫于是对于未决定的法律,不请示长官和副长官,而是向吏胥行贿。吏胥说可行,但不要急。等待长官和副长官遗忘时,骗取他们的承诺,昨天剥夺今天给予,早上这样晚上那样,长官和副长官不知道,朝廷不呵斥。吏部的权力不归吏胥而归于谁呢!之所以达到这种地步,开始时有缘由,积累时有渐进,而形成时根基牢固而不可动摇。那么什么是缘由呢?弊病在于忽视大体,谨守小法罢了。吏胥从他们谨守的地方入手,并窃取他们所忽视的地方,这就是它不可破除的原因。况且朝廷为什么不思考说:我们的铨选,果真只在于谨守小法罢了,那么一个吏胥执笔就足够了,又何必选择天下的贤者来做尚书侍郎呢?仁爱的人任命尚书侍郎,大概不止于谨守小法罢了。所以不如略去小法而责成大体,让他们知道小法的可行与否,起初并不关系大体的利害,那么吏部长官和副长官就可以出主意而自行决定,关键是不失铨选的大体,而不损害立法的大意罢了。

大体而略小法,则不决于吏,而吏之权渐轻,吏权渐轻然后长贰之贤者得以有为,而选法可以渐革也。其下篇曰,臣闻吏部之权不异于宰相,亦不异于一吏。夫宰相之与一吏,不待智者而知其悬绝也。既曰吏部之权不异于宰相,又曰亦不异于一吏者何也?今夫进退朝廷之百官,贤者得以用,而不肖者得以黜,此宰相之权也。注拟州县之百官,下至于薄尉,.而上至于守贰,此吏部之权也。朝廷之百官自大科异等,与夫进士甲科之首者未有不由于吏部也,未有不由于吏部而官者。今日之薄尉未必非他日之宰相,而况今日宰相之所进退者,台阁之所布列者,皆前日之升阶揖侍郎者也。故曰吏部之权不异于宰相。虽然,吏部之所谓注拟何也?始入官者则得薄尉,自薄尉来者则得令丞。推而上之,至于幕职,由是法也。又上之至于守贰,由是法也。其宜得者则曰应格,其不宜得者则曰不应格。曰应格矣,虽贪者、疲软者、老耋者、乳臭者、愚无知者、庸无能者皆得之,得者不之愧,与者不之难也。曰不应格矣,虽真贤实能廉洁守志之土,皆不得也。不得者莫之怨,不与者莫之恤也。吏部者曰,彼不愧不怨,吾事毕矣。如募焉,书其役之高下而甲乙之,按其役之远近而劳逸之,呼一吏而阅之薄,尽矣,此县令之以止小民之争也。吏部注拟百官,而寄之以天下之民命,乃亦止于止争而已矣。故曰亦不异于一吏。今吏部亦有所谓铨量者矣,揖之使书,以观其能书乎否也。召医而视之,以探其有疾与否也。赞之使拜,以试其视听之明暗、筋力之老壮也。曰铨量者,如是而已矣。而贤不肖愚智何别焉?昔晋用山涛为吏部尚书,而中外品员多所启拔。宋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廓先使人告宰相徐羡之曰,若得行吏部之职则拜,不然则否。羡之答云,黄散以下皆委。廓犹以为失职,遂不拜。盖古之吏部虽黄门散骑皆由吏部之较选,是当时之为吏部者,岂亦止取若今所谓应格者而为黄散哉,抑将止取今所谓铨量者而为黄散邪?【原注】宋史苏绅传上言,古者自黄散而下,及隋之六品,唐之五品,皆吏部得专去留。今审官院流内铨,则古之吏部。三班院,古之兵部。不问官职之闲剧,才能之长短,惟以资历深浅为先后,有司但主簿藉而已。欲贤不肖有别不可得也。臣愿朝廷稍增重尚书之权,使之得以察百官之能否而与夺之。如丞薄以下,官小而任轻者,固未能人人而察之也。至于县宰之寄以百里之民者,守贰之寄以一郡之民者,岂不重哉。且天下几州,一州几县,一岁之中居者待者之外,到部而注拟县宰者几人,守贰又几人,则亦不过三数百而已。以一岁三数百之守贰县宰,而散之于三百六旬之日月,则一日之注拟者,绝多补寡,亦无几尔。一岁之间,而不能察三数百人之能否,则其为尚书者亦偶人而已矣。月计之而不粗,岁计之而不精,则其州县之得人岂不十而五六哉。虽不五六,岂不十而三四哉。以此较彼,不犹愈乎?或曰,尚书之权重则将得以行其私,奈何?是不然,昔陆贽请令台省长官各举其属,而德宗疑诸司所举皆有情故,或受赂者。贽谏之曰,陛下择相亦不出台省长官之中,岂有为长官则不能举一二属吏?居宰相则可择千百具僚,其要在于精择长吏。贽之说尽矣。今朝廷百官,孰非宰相进拟者而不疑也,至于吏部长贰之注拟,而独疑其私乎?精择尚书,而假之以与夺之权,使得精择守贰县宰,而无专拘之以文法,庶乎天下不才之吏可以汰,而天下之治犹可以复起也与?【陆清献曰】人才不患其壅滞也。天下之才无穷,而朝廷之官有限,以有限之官给无穷之才,前后相守,历岁月而不能即登庸者,势也。是惟上之人有以鼓舞之,鼓舞之道得则壅滞之端泯。善用才者患无以鼓舞之,不患无以疏通之也。自古人才之多者莫如三代,建官之少者又莫如三代。然三代之时,不闻有壅滞之患,无他,鼓舞之道得焉耳。鼓舞之道,莫若于循格之中行破格之典,使中才不得越次

译大体上遵循原则而忽略细枝末节,那么官吏的任免就不由胥吏决断,胥吏的权力就会逐渐减轻;胥吏权力减轻后,长官和副职中贤能的人才能有所作为,而选拔制度也就可以逐渐改革了。

其下篇说:“我听说吏部的权力,既不同于宰相,也不同于一个普通胥吏。”宰相与一个普通胥吏之间的巨大差异,不需要智者也能明白。既然说吏部的权力不同于宰相,又说不同于一个普通胥吏,这是为什么呢?

如今,朝廷百官的升降,贤能的人得以任用,不贤的人得以罢免,这是宰相的权力。拟定州县百官的人选,下至县尉,上至知州和副职,这是吏部的权力。朝廷的百官,无论是通过大科异等选拔的,还是进士甲科之首的,没有不经过吏部的;没有不经过吏部而能当官的。今天的县尉未必不是未来的宰相,何况今天宰相所升降的官员、台阁所布列的官员,都是从前在吏部升阶拜见侍郎的人。所以说,吏部的权力不同于宰相。

虽然如此,吏部所谓的“注拟”(拟定人选)是什么呢?刚入仕的人就得到县尉的职位,从县尉升迁的人就得到县令、县丞的职位。由此类推,直到幕职官,都是依据这个法规。再往上直到知州和副职,也是依据这个法规。符合资格的就叫“应格”,不符合资格的就叫“不应格”。说是“应格”了,即使是贪婪的人、疲软的人、年老的人、年幼无知的人、愚笨无知的人、平庸无能的人都能得到职位,得到职位的人不觉得羞愧,给予职位的人也不觉得为难。说是“不应格”了,即使是真正贤能、廉洁守志的人,也都得不到职位。得不到职位的人不怨恨,不给予职位的人也不怜悯。吏部的人说:“他们不羞愧也不怨恨,我的事情就完了。”

这就像招募役夫,记录他们役期的长短并分列甲乙,按照役期的远近来安排劳逸,叫一个胥吏翻阅名册,就足够了,这是县令用来制止小民争讼的方法。吏部拟定百官人选,却把天下百姓的生命寄托在他们身上,竟然也只是为了制止争讼罢了。所以说,吏部的权力也不同于一个普通胥吏。

现在吏部也有所谓的“铨量”(考核衡量)了,拱手让他们写字,来观察他们能否写好字;召医生来查看,来探察他们是否有病;赞礼让他们拜见,来测试他们视听的明暗、筋力的老壮。所谓的“铨量”,就是这样罢了。那么贤与不贤、愚与智有什么区别呢?

从前晋朝任用山涛为吏部尚书,朝廷内外的官员大多被他提拔。宋朝任用蔡廓为吏部尚书,蔡廓先派人告诉宰相徐羡之说:“如果让我行使吏部的职权,我就接受任命;否则就不接受。”徐羡之回答说:“黄门、散骑以下的官员都委托给你。”蔡廓仍然认为这是失职,于是没有接受任命。大概古代的吏部,即使是黄门、散骑这样的官职,也都由吏部考核选拔,那么当时担任吏部尚书的人,难道也只是选取如今所谓“应格”的人来做黄门、散骑吗?还是只选取如今所谓“铨量”的人来做黄门、散骑呢?

【原注】《宋史·苏绅传》记载,苏绅上言说:“古时候,从黄门、散骑以下,以及隋朝的六品官、唐朝的五品官,吏部都能专断去留。现在的审官院流内铨,相当于古代的吏部;三班院,相当于古代的兵部。不询问官职的闲散或繁忙,才能的长短,只以资历的深浅决定先后,有关部门只负责登记簿籍罢了。想要让贤与不贤有所区别是不可能的。我希望朝廷稍微加重尚书的权力,让他能够考察百官的才能与否,从而决定任用或罢免。至于县丞、县尉以下,官职小且责任轻的,固然不能每个人都去考察。至于县令,寄托着百里百姓的生命;知州和副职,寄托着一郡百姓的生命,难道不重大吗?况且天下有多少州,一州有多少县,一年之中,除了在职的和等待的,到吏部拟定县令的有几人,拟定知州和副职的又有几人,也不过三百多人罢了。以一年三百多人的知州、副职和县令,分散在三百六十天的日子里,那么一天拟定的,即使多补少,也没有多少。一年之间,如果不能考察三百多人的才能与否,那么担任尚书的也就是木偶罢了。按月计算而不粗略,按年计算而不精细,那么州县得到合适的人选,难道不是十之五六吗?即使不是五六,难道不是十之三四吗?用这个比较那个,不是更好吗?

有人问:‘尚书的权力重了,就会得以行私,怎么办?’这是不对的。从前陆贽请求让台省长官各自举荐他们的属官,而德宗怀疑各部门所举荐的都是有私情的,或者接受贿赂的。陆贽劝谏说:‘陛下选择宰相,也不过是从台省长官中挑选,难道担任长官就不能举荐一两个属吏?担任宰相就可以选择千百个僚属?关键在于精心选择长官。’陆贽的话说尽了。现在朝廷百官,谁不是宰相进拟的而不怀疑呢?至于吏部长官和副职的拟定,却唯独怀疑他们行私吗?精心选择尚书,并赋予他任用和罢免的权力,让他能够精心选择知州、副职和县令,而不专门用条文法规拘束他,或许天下不才的官吏可以淘汰,而天下的治世还可以复兴吧?

【陆清献曰】人才不担心其被阻塞停滞。天下的才能是无穷的,而朝廷的官位是有限的,用有限的官位供给无穷的才能,前后相守,历经岁月而不能立即被任用,这是形势使然。这只有在上位的人有办法鼓舞他们,鼓舞的方法得当,那么阻塞停滞的弊端就会消失。善于用人的人,担心的是没有方法鼓舞他们,不担心的是没有方法疏通他们。自古人才之多没有超过夏商周三代的,建立官职之少也没有超过三代的。然而三代的时候,没听说有阻塞停滞的祸患,没有别的,是因为鼓舞的方法得当罢了。鼓舞的方法,没有比在遵循常规之中实行破格的典制更好的了,使得中等才能的人不能越级

而进,以守选法之常,而英流问得超擢以登,以通选法之变。凡今在籍候选者,宜令所在督抚每岁各以其职业考之,举其最者一人,上送吏部,得越次而选。而郡县有司亦令督抚岁举其最者一人,使得越次而升。越次

译进而进用,以遵守选官法规的常规;而杰出的人才得以破格提拔而登用,以变通选官法规的僵化。凡是如今在籍候补候选的人,应当命令所在地的总督、巡抚每年各自根据其职务表现进行考核,推举其中最优秀的一人,上报吏部,使其能够越级选任。而郡县的地方官员,也命令总督、巡抚每年推举其中最优秀的一人,使其能够越级升迁。越级

而选者,一省不过岁一人,无碍于选法之常。而英流之士得以及锋而用,中才者亦将勉自涤励,而不至于委靡自弃。选授之期虽遥而皆有旦夕可选之望,则不见其遥。升转之途虽难而皆有旦夕可升之望,则不见其难。如此,尚何壅滞之虑?此所谓以鼓舞为疏通也。今仕途之所以壅者,以流品之太杂也。自科目而外,有任子,又有例监,,有投诚,有府史杂流,此朝廷所以广用人之途,虽不可偏废,然其中岂无冒滥当核者?宜严其例,使一才一艺皆得踊跃于功名,而不至开侥幸之门。有贪污者,不时纠参,而考课之时尤宜严核也。汉法,长官得自辟曹掾,一时文学才俊之士皆出其中。宜仿其制,令天下长官得辟有出身士人为掾吏,既可息奸猾之风,而士之未就职者亦得少展其才,皆今日疏通选政之道也。【姚大令曰】后世取土之途广矣,科第取之,鸿博取之,馆职吏员取之,乃至入赀者取之。登进甚多,而常有无人之叹,岂执事者之咎?吾谓不然。登进之法宜有常格以绝奔竞之门,甄拔之途必有殊科以捉非常之用。向之数端者,可以得寻常之士矣。若夫奇才智勇抱非常之略者,岂屑屑从事于此哉!就使数者之中有其人唉,责之以科条,核之以名实,尺寸之法足以短人,彼其所挟持者大,区区不足以自见,有逃而去耳。况其穷愁失职,放浪于风尘湖海之中,郁郁无所遇,又安知其几辈耶?夫有雄材绝智,抱济时之具者,此其人类不能斤斤于言行称誉之间矣,有不为乃可以有为,释其小乃可以见其大。举世不觉而独言之者必有观时之识,举世共趋而独不顾者,必有经远之谋。接其人,察其议论,毋以资格相拘,毋以毁誉惑听,是在执事者之鉴择矣。

  绍兴三十二年,吏部侍郎凌景夏言,国家设铨选,以听群吏之治。其掌于七司,着在令甲,所守者法也。今升降于胥吏之手,有所谓例焉。长贰有迁改,郡曹有替移,来者不可复知,去者不能尽告。索例而不获,虽有强明健敏之才,不复致议。引例而不当,虽有至公尽理之事,不复可伸。货赂公行,奸弊滋甚。尝观汉之公府有辞讼比,尚书有决事比。比之为言,犹今之例。今吏部七司宜置例册,凡经申请,或堂白,或取旨者,每一事已,命郎官以次拟定,而长贰书之于册,永以为例。每半岁上于尚书省,仍关御史台。如此则巧吏无所施,而铨叙平允矣。淳熙元年,参知政事龚茂良言,法者,公天下而为之者也。例者,因人而立以坏天下之公者也。昔之患在于用例破法,今之患在于因例立法,自例行而法废矣。故谚称吏部为例部。是则铨政之害,在宋时即已患之,而今日尤甚。所以然者,法可知,而例不可知。吏胥得操其两可之权,以市于下。世世相传,而虽以朝廷之力不能拔而去之。甚哉,例之为害也,又岂独吏部然哉。【原注】古无例字,只作列。礼记服问,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注,列,等比也。释文,徐邈音例。即后人例字。至汉书何武传曰,欲除吏,先为科例,以防请托。杜钦传曰,不为陛下广持平例。王莽传曰,太傅平晏从吏过例。始加人作例。

  寇莱公为相,章圣尝语两府,欲择一人为马步军指挥使。公方议其事,吏有以文籍进者。公问何书,对曰,例簿也。公曰,朝廷欲用一衙官,尚须检例邪?安用我辈!坏国政者正由此尔!司马温公与吕惠卿论新法于上前,温公曰,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之可也,不可使两府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入主,安用例!苟用例,则胥吏足矣,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对。

  员缺

  员缺之名,自晋时已有之。晋书王蕴传,迁尚书吏部郎。每一官缺,求者十辈。【原注】世说注引山涛启事曰,吏部郎史曜出缺处当选。【沈氏曰】史记儒林传,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是汉时已有缺名。【钱氏曰】韩安国传,梁内史缺。汉书,杜业言方进为京兆尹时,陈咸为少府,在九卿高第

译而选拔人才,一省每年不过一人,并不妨碍常规选法。而杰出之士得以及时任用,中等才能的人也会勉力自我激励,不至于萎靡不振、自暴自弃。虽然授职的时间看似遥远,但都有早晚可选的希望,就不觉得遥远了。虽然升迁的途径看似艰难,但都有早晚可升的希望,就不觉得艰难了。像这样,还有什么壅塞停滞的担忧呢?这就是所谓用鼓舞来疏通。如今仕途之所以壅塞,是因为流品太杂。除了科举出身之外,还有任子(荫补),又有例监,有投诚者,有府史杂流,这是朝廷为了广开用人之路,虽然不可偏废,但其中难道没有冒滥应当核查的人吗?应当严格规定,使有一才一艺的人都能踊跃追求功名,而不致开启侥幸之门。有贪污的人,随时纠察弹劾,而在考核的时候尤其应当严格核查。汉朝的制度,长官可以自行征召属吏,当时的文学才俊都出自其中。应当仿效这种制度,让天下长官得以征召有出身的士人担任属吏,既可以平息奸猾之风,而未就职的士人也能稍展其才,这都是今日疏通选政的方法。【姚大令说】后世取士的途径很广了,科第取士,鸿博取士,馆职吏员取士,乃至纳资者取士。登进的人很多,却常有无人可用的感叹,难道是执政者的过错吗?我认为不是这样。登进的方法应当有常规标准以杜绝奔竞之门,甄拔的途径必须有特殊科目以选拔非常之才。上述几种途径,可以得到寻常之士。至于那些奇才智勇、怀有非常谋略的人,难道会屑屑于从事这些吗!即使这几种途径中有这样的人,用科条来约束他们,用名实来核查他们,刻板的标准足以埋没人才,他们所怀持的志向宏大,区区标准不足以让他们显露才能,他们只会逃避离去罢了。何况他们穷愁失意,放浪于风尘湖海之中,郁郁不得志,又怎么知道他们的情况呢!那些有雄才绝智、怀有济世之才的人,这类人往往不能斤斤计较于言行称誉之间,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放下小节才能显现大才。举世不觉而独自言之的人,必定有观察时势的见识;举世共趋而独自不顾的人,必定有长远的谋略。接见这些人,考察他们的议论,不要用资格来拘束他们,不要用毁誉来迷惑听闻,这在于执政者的鉴择了。

绍兴三十二年,吏部侍郎凌景夏说,国家设立铨选,以听取群吏的治理。其掌管在七司,著录在法令中,所遵守的是法度。如今升降操在胥吏手中,有所谓的惯例。长官有迁改,郡曹有替换,来的人不能全知,去的人不能尽告。索取惯例而得不到,虽然有强明健敏之才,不再被议论。引用惯例而不当,虽然有至公尽理之事,不再能伸张。贿赂公行,奸弊滋甚。曾经看到汉朝的公府有辞讼比,尚书有决事比。“比”的意思,就像现在的惯例。如今吏部七司应当设置例册,凡是经过申请,或堂白,或取旨的,每一件事结束后,命令郎官依次拟定,而长官书写在册上,永远作为惯例。每半年上报尚书省,仍然通报御史台。像这样,巧吏就无处施展,而铨叙就平允了。淳熙元年,参知政事龚茂良说,法是公天下而制定的。例是因人而立以破坏天下公道的。过去的祸患在于用例破法,如今的祸患在于因例立法,自从例行而法废了。所以谚语称吏部为例部。这就是铨政的祸害,在宋朝时就已经担忧了,而今日尤其严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法可知,而例不可知。吏胥得以操持两可之权,以在下市利。世世相传,而即使以朝廷之力也不能拔除而去之。例的祸害太严重了,又岂只是吏部如此呢。【原注】古代没有“例”字,只作“列”。《礼记·服问》:“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上,下附下,列也。”注:“列,等比也。”释文:“徐邈音例。”即后人的“例”字。直到《汉书·何武传》说:“欲除吏,先为科例,以防请托。”杜钦传说:“不为陛下广持平例。”王莽传说:“太傅平晏从吏过例。”才开始加人作“例”。

寇莱公做宰相,章圣曾经对两府说,想择一人为马步军指挥使。寇莱公正议论此事,吏有以文籍进呈的。寇莱公问是什么书,回答说,是例簿。寇莱公说,朝廷想用一个衙官,尚须检例吗?还要我们这些人做什么!败坏国政的正是由此而来!司马温公与吕惠卿在皇帝面前议论新法,温公说,三司使掌管天下财赋,不才而黜退他可以,不可让两府侵夺其事。如今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做什么?宰相以道辅佐君主,哪里用得上例!如果用例,那么胥吏就足够了,如今设置看详中书条例司做什么?吕惠卿不能回答。

员缺

员缺的名称,从晋时已经有了。《晋书·王蕴传》,迁尚书吏部郎。每一官缺,求者有十辈。【原注】《世说》注引山涛启事说:“吏部郎史曜出缺处当选。”【沈氏说】《史记·儒林传》,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这是汉时已有缺名。【钱氏说】《韩安国传》,梁内史缺。《汉书》,杜业说方进为京兆尹时,陈咸为少府在九卿高第

,陛下所自知也。方进素与司直师丹相善,临御史大夫缺,使丹奏,咸为奸利,请案验。卒不能有所得,而方进果自得御史大夫。循吏传,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酷吏传,后左冯翊缺。佞幸传,其后御史大夫缺。薛宣传,御史大夫任重职大,非庸材所能堪,今当选于群卿,以充其缺。又云,会司隶缺,况恐咸为之。则西汉已有缺称,不始于晋也。魏书元修义传,迁吏部尚书。时上党郡缺,中散大夫高居求之。至唐赵憬审官六议,遂有人少阙【原注】缺字同。多、人多阙少之语。而崔湜以中书侍郎知吏部选事,至逆用三年员阙。今狐咺在吏部,杨炎为侍郎,至分阙,以恶阙与炎。其名相传,至今不改矣。

译这是陛下您所亲自知晓的。方进向来与司直师丹交好,恰逢御史大夫职位空缺,方进让师丹上奏,称咸谋取非法利益,请求查办核实。最终未能查出什么,而方进果然自己得到了御史大夫的职位。《循吏传》记载,公卿职位空缺时,就从那些被表彰的人中选拔,按次序任用。《酷吏传》记载,后来左冯翊职位空缺。《佞幸传》记载,之后御史大夫职位空缺。《薛宣传》记载,御史大夫责任重大,不是平庸之才所能胜任的,现在应当从众卿中选拔,来填补这个空缺。又说,恰逢司隶职位空缺,况担心咸会担任此职。那么西汉时期已经有了“缺”这一称呼,并非始于晋代。《魏书·元修义传》记载,元修义升任吏部尚书。当时上党郡职位空缺,中散大夫高居请求担任。到了唐代赵憬提出审官六议,于是出现了“人少缺多”、“人多缺少”的说法。而崔湜以中书侍郎身份掌管吏部选官事务,甚至预支使用了三年的员额空缺。如今狐咺在吏部任职,杨炎担任侍郎,到了分配空缺职位时,将不好的空缺分给了杨炎。这个名称沿袭相传,至今没有改变。

旧唐书德宗纪,御史大夫崔从奏,兵戎未息,仕进颇多。比来每至选集,不免据阙留人。尝叹遗才,仍招怨望。此亦似今之截留候选也。

  大唐新语,刘思立为考功员外,子宪为河南尉。思立今日亡,明日选人有索宪阙者。载深咨嗟,以为名教所不容,乃书其无行注名籍。其人比出选门,为众目所视,众口所訾,亦趦趄而失步矣。朝廷咸谓载能振理风俗。自今言之,不过索一丁忧之阙,亦何至见摈于清议邪?不知由是心推之,有其亲未死而设为机阱以谋夺其处,亦人情之所必至者矣。孟子曰,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苟反是而充之,其亦何所不至邪!愿后之持铨衡者常以正风俗为心,则国家必有得人之庆矣。

  卷九

  人材

  宋叶适言,法令日繁,治具日密,禁防束缚至不可动,而人之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故人材亦以不振。今与人稍谈及度外之事,辄摇手而不敢为。夫以汉之能尽人材,陈汤犹扼腕于文墨吏,而况于今日乎?宜乎豪杰之士无以自奋而同归于庸懦也。

  使枚乘相如而习今日之经义,则必不能发其文章。使管仲孙武而读今日之科条,则必不能运其权略。故法令者,败坏人材之具。以防奸宄而得之者十三,以沮豪杰而失之者常十七矣。

  自万历以上,法令繁而辅之以教化,故其治犹为小康。万历以后,法令存而教化亡,于是机变日增,而材能日减。其君子工于绝缨而不能获敌之首,其小人善于盗马而不肯救君之患。诚有如墨子所云,使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倍畔,使断狱则不中,分财则不均。吕氏春秋所云,处官则荒乱,临财则贪得,列近则持谏,将众则罢怯。又如刘蕡所云,谋不足以剪除奸凶,而诈足以抑扬威福。勇不足以镇卫社稷,而暴足以侵害闾里者,呜呼,吾有以见徒法之无用矣。

  实录言,宣德五年八月丙戌,上罢朝,御文华殿,学士杨溥等侍。上问,庶宫之选,何术而可以尽得其人?溥对曰,严荐举,精考课,何患不得?上曰,近代有罪举主之法,夫以一言之荐而欲保其终身,不亦难乎?朕以为教养有道,人材自出。汉董仲舒言,素不养士,而欲求贤,犹不琢玉而求文采。此知本之论也。徒循三载考绩之文,而不行三物教民之典,虽尧舜亦不能以成允厘之治矣。

  保举

  宋史,元佑初,司马光为相,奏曰,为政得人则治,然人之才或长于此而短于彼,虽皋夔稷契各守一宫,中人安可求备?故孔门以四科取士,汉室以数路得人。若指瑕掩善则朝无可用之人,苟随器授任则世无可弃之士。臣备位宰相,职当选官,而识短见狭。士有恬退滞淹,或孤寒遗逸,岂能周知?若专引知识则嫌于私,若止循资序未必皆才,莫若使有位达官各举所知,然后克叶至公,野无遗贤矣。欲乞朝廷设十科举士,一曰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原注】有官无官人皆可举。二曰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原注】举有官人。三曰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原注】举文武有官人。四曰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原注】举知州以上资序。五日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原注】有官无官人皆可举。六曰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原注】同上。七曰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原注】同上。八曰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原注】举有官人。九曰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原注】同上。十曰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原注】同上。应职事官自尚书至给舍谏议,寄禄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大中大夫,职自观文殿学士至待制,每岁须于十科内举三人,仍具状保任,中书置籍记之。异时有事须材,即执政案籍,视其所尝被举科格,随事试之,有劳又着之籍。内外官阙,取尝试有效者随科授职。所赐诰命仍备所举官姓名,其人任官无状坐以谬举之罪。所贵人人重慎,所举得才。光又言,朝廷执政惟八九人,若非交旧,无以知其行能,不惟涉循私之嫌,兼所取至狭,岂足以尽天下之贤才?若

译《旧唐书·德宗纪》记载,御史大夫崔从上奏说,战事尚未平息,谋求仕进的人很多。近来每逢选拔官吏,难免因为职位空缺而滞留人才。曾经感叹遗漏了人才,仍然招致怨恨。这也类似于当今截留候选人的情况。

《大唐新语》记载,刘思立担任考功员外郎,他的儿子刘宪担任河南县尉。刘思立今天去世,明天参加选拔的人中就有人索要刘宪的职位空缺。戴深对此深深叹息,认为这是名教所不容许的,便在刘宪的名籍上注明他品行不端。那个人等到走出选拔之门时,被众人注视,被众人指责,也狼狈得迈不开步子了。朝廷都称赞戴深能够整顿风俗。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不过只是索要一个丁忧守制期间的职位空缺,哪里至于被清议所排斥呢?不知道由此推想,如果有亲人还没死就设下陷阱来谋取职位的情况,也是人情中必然会出现的了。孟子说,人如果能扩充不想害人的心,那么仁德就不可胜用;人如果能扩充不想偷盗的心,那么义理就不可胜用。如果反过来扩充这种坏心,那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呢!希望后世掌握选拔大权的人常以端正风俗为心,那么国家必然会有得到人才的庆幸。

卷九

人材

宋代叶适说,法令日益繁多,治理的制度日益严密,禁止防范束缚到让人无法行动的地步,而人的智谋思虑自然不能超出规矩法度之内,所以人才也因此不振作。现在与人稍微谈及规矩之外的事,就摇手不敢去做。凭借汉朝那样能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陈汤尚且对文书官吏扼腕叹息,何况今天呢?难怪豪杰之士无法自我奋发,而一同归于平庸懦弱。

假如枚乘、司马相如学习今天的经义,就一定不能发挥他们的文采。假如管仲、孙武阅读今天的科条律令,就一定不能运用他们的权谋策略。所以法令是败坏人才的工具。用来防范奸邪而得到的人才占十分之三,用来阻碍豪杰而失去的人才常占十分之七。

从万历以前,法令繁多但辅以教化,所以治理还能达到小康。万历以后,法令存在而教化消亡,于是机巧变化日益增多,而才能日益减少。其中的君子擅长断绝缨带(指逃避责任)却不能获取敌人的首级,其中的小人善于偷马却不愿解救君主的祸患。确实像墨子所说,让他们治理官府就盗窃,守卫城池就背叛,让他们审理案件就不公正,分配财物就不均平。又像《吕氏春秋》所说,担任官职就荒废混乱,面对财物就贪婪获取,位列近臣就持守谏诤,统领军队就疲弱胆怯。又如刘蕡所说,谋略不足以剪除奸邪凶恶,而欺诈足以操纵威福;勇气不足以镇守保卫国家,而暴虐足以侵害乡里。唉,我由此看出仅有法令是没有用的。

《实录》记载,宣德五年八月丙戌,皇上退朝,驾临文华殿,学士杨溥等人侍奉。皇上问,选拔庶吉士,用什么方法可以完全得到合适的人选?杨溥回答说,严格推荐,精细考核,何必担心得不到合适的人呢?皇上说,近代有连坐举主的法令,凭借一句话的推荐而想要保证他终身无过,不是很难吗?我认为教养有正道,人才自然会出现。汉代董仲舒说,平时不培养士人,却想要寻求贤才,就像不雕琢玉石却想要得到文采一样。这是懂得根本的言论。仅仅遵循三年考核的条文,而不实行三物教民的典章,即使是尧舜也不能成就允厘的治理。

保举

《宋史》记载,元祐初年,司马光担任宰相,上奏说,治理政事得到合适的人就安定,然而人的才能有的擅长这方面而短于那方面,即使是皋、夔、稷、契各守其职,中等人才哪里可以要求完备呢?所以孔子门下用四科选拔士人,汉朝用多条途径得到人才。如果挑剔瑕疵掩盖优点,朝廷就没有可用的人;如果根据才能授予职位,世上就没有可抛弃的士人。我担任宰相,职责是选拔官员,但见识短浅狭隘。士人中有淡泊退隐、长期滞留不得升迁的,或者出身孤寒被遗漏的,怎能全部了解?如果专门引荐相识的人就嫌疑于私心,如果只按资历顺序未必都是人才,不如让在位的达官贵人各自举荐所知之人,然后才能符合至公,野外没有遗漏的贤才。请求朝廷设立十科选拔士人,第一科是行义纯固可做师表科,【原注】有官职和无官职的人都可以举荐。第二科是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原注】只举荐有官职的人。第三科是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原注】只举荐文武有官职的人。第四科是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原注】只举荐知州以上资历的人。第五科是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原注】有官职和无官职的人都可举荐。第六科是学问广博可备顾问科,【原注】同上。第七科是文章典雅华丽可备著述科,【原注】同上。第八科是善于审理狱讼尽公得实科,【原注】只举荐有官职的人 。第九科是善于治理财赋,公私都便利科,【原注】同上。第十科是熟习法令,能断请谳科。【原注】同 上。所有职事官从尚书到给事中、谏议大夫,寄禄官从开府仪同三司到大中大夫,职官从观文殿学士到待制,每年必须在十科内举荐三人,并详细陈述保任,中书省设立名册记录。以后有事需要人才,就由执政大臣查阅名册,看他们曾经被举荐的科格,随事试用,有功劳又记录在名册上。内外官职空缺,选取试用有效的人随科授职。所赐诰命仍然备录所举荐官员的姓名,那个人任职无状就按谬举之罪论处。贵在人人慎重,所举荐的都是人才。司马光又说,朝廷执政只有八九人,如果不是交游旧识,无法了解他们的品行才能,不仅涉及徇私的嫌疑,而且所选取的范围太窄,哪里足以尽得天下的贤才呢?如果